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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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哈巴谷书

哈巴谷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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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先知哈巴谷

  哈巴谷爱神,但却很少有人像他这样,预备好与神进行对话,质询神的作为是否公义。当然,在属灵生活中,大部分信徒都会遭遇怀疑神、质问神的时刻。然而,很少人会像约伯那样公开地与神争辩,甚至站在神面前,当面质问神对人的举动是明显不合理的,就更罕见了。这正是先知哈巴谷所作的,当神回应哈巴谷最初的问题后,他甚至更进一步对神的答覆发出挑战。

  先知的角色之一,乃是作为以色列神和祂百姓的中保。当百姓偏离了圣约,先知就当提醒并督促百姓回转。然而哈巴谷却反过来,呼吁神解释祂的作为为什么看来不符合圣约的要求。先知站在与百姓对立的局面已经够危险了,何况面对面质疑神,更是少有人敢为的。哈巴谷正是这样的一位先知。

  圣经关于哈巴谷的记载,几乎比其他任何先知都少,甚至连他的父亲、支派或家乡都未提及。他的名字显然不是希伯来文,而是来自亚喀得文,指某种植物或果树45。在当时以色列人的生活上,亚喀得文与他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见下面,46及47页)。

  稍晚的传统试图更仔细地确认哈巴谷的身分。次经《但以理、彼勒与大龙》(Daniel, Bel, and the Snake)中说∶但以理在狮穴的那一周,哈巴谷带食物给但以理,以维持他的生命。有一抄本称他为一个利未人耶书的儿子。因着哈巴谷与音乐的关联,尤其是第三章中的诗篇(见),是与利未人有关的礼仪(),再加上他的头衔是“先知”(),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圣殿中专职的先知,不过还没有证据证明有这种职务存在46

45 见 A. L. Oppenheim, The Assyrian Dictionary , 6(Oriental Institute, 1956), p. 13,关于 habbaququ 的记载。
46 见 J. A. Motyer, 'Prophecy, Prophets', IBD , p. 1283.
Ⅱ 时期

  哈巴谷说预言的时期,和本书写成的时期,向来是一件令人争论的事47。根据一章6节,提及巴比伦人的入侵就要来临,圣经作者称他们为“迦勒底人”48。约从主前六二五年起,新巴比伦帝国在尼布卜拉撒(译注∶ Nabopolassar,尼布甲尼撒之父)掌握下国势日强;主前六一二年毁灭亚述首都尼尼微;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在亚述的迦基米施打败埃及和其联军(49,国势达到顶峰。哈巴谷所预见的这次侵略,可能在主前五八七年以前任何时间发生,那一年耶路撒冷终于被巴比伦所毁。这些预言可能是在稍早时候发出的。一个颇切合的时期是约雅敬作王期间(主前609~598年),因在这段统治期间,巴比伦的威胁愈来愈强50。他们于主前五九八年前来攻打犹大;约雅敬后来死了,很可能是被人刺杀的(参∶)。作者对巴比伦的残暴之亲身感受(),正与这段时期的历史吻合;因此哈巴谷是与那鸿、西番雅和耶利米同时代的人。

  犹大约在一世纪多以前,就目睹了她北边的姐妹以色列的沦陷与被掳。一再干犯神的约,是不可能永远不受刑罚的,然而犹大本身却没有记取这教训。根据先知所预言,犹大自己也将面临同样的命运。

  先知也预言巴比伦的败落,这件事终于在主前五三九年发生了,而在该年,伊朗民族的玛代波斯联盟在古列率领下攻取了巴比伦。

47 见 Jo/cken, pp. 3~106,讨论各种提议的取舍。
48 见 D. J. Wiseman, 'Chaldea, Chaldeans', IBD, pp. 257~258;和 W. G. Lambert, 'The Babylonians and Chaldeans', POTT , pp. 179~196.
49 见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J. J. Augustin, 1975), p. 99.
50 见布赖特,《以色列史》,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350~351页。
Ⅲ 哈巴谷书

  哈巴谷书在小先知书中排第八位,在那鸿书与西番雅书之间;这三本书在时间上大致相同,对耶和华的公义、主权与恩典的观点也类似。

  这卷书的结构相当简单明了,包括哈巴谷向神发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后面都跟着神的回答。头一个是关于耶和华对罪尤其不义显然是过分宽容(),随后是神的保证,祂要使用迦勒底人或新巴比伦帝国作为祂对付罪的工具()。第一个答覆就这样指向主前五八七年,巴比伦毁灭耶路撒冷的事件(见46~47页)。但这引来哈巴谷更大的道德难题∶神怎能使用一个比被惩罚的国家更残暴、更无人性的民族作审判的工具呢()?哈巴谷期待有一回应(),这回应终于来临,神应许要审判巴比伦()。这第二个答覆指向主前五三九年波斯征服巴比伦的事件(见上一段)。哈巴谷用一首敬拜的诗篇,来回应神对祂公义和慈爱的保证(第三章),这篇诗回想神如何在西乃山临到以色列民(),像一个大能的勇士为以色列争战()。这卷书最后以先知一段感人肺腑的祷告,表达对神的信靠作为结束(a)。

  研读这卷书,会遇到两个主要释经问题。头一个牵涉到困扰着哈巴谷的第一个问题,那些持续犯罪却未受惩罚的恶人之身分()。他们是谁?他们与一章13节的恶人有何关系?再者,在这两处经文中所说的义人又各是何人?关于这点提出过的建议很多,部分原因是由于本书日期的推算。这些建议包括亚述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希腊人、西流基人(Seleucids),或部分犹太人。甚至有学者建议是某一特定党派的犹太人51;这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确定。一章4节的恶人最有可能是部分犹太人,他们背弃了耶和华和摩西的律法,令那些仍然信守主道的人感到难过。神对这些恶人的审判将是以巴比伦军队入侵的方式临到;这是哈巴谷无法忍受的,因为相较之下,犹大的恶人远比残暴的巴比伦人“更公义”()!

  一章4节和一章13节的恶人必定是指两组不同的人,因为如果头一处经文的恶人,是指有时围困犹大的亚述人或埃及人52,那么义人必是指全体犹大人了。然而,尽管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哈巴谷要呼求耶和华,刑罚外来的压迫者,释放自己的同胞,但他对耶和华答覆的反应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他对于使异教压迫者受苦的多寡不应有任何道德上的困难。先知的反应,意味着一章4节的恶人只是犹大中的一群人,而一章13节的恶人则是神所差来刑罚他们的巴比伦入侵者;因此,一章4节中的义人,就是犹大中那些经历了不义和逼迫而受此苦难的人,而一章13节中的义人则是指犹大整体说的,以此对比更邪恶的巴比伦人。

  第二个问题牵涉到第三章的经文在本书的位置。昆兰经卷包括有一卷对本书的注释,却没有第三章53。因为这份文件缺少了这首诗篇,有人就建议说这是后来才加进本书的。但这个建议又产生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它究竟是何时被加进来的;因为所有的七十士译本抄本和主前第三、二世纪起的经文都包括这篇诗54。它未曾出现在昆兰经卷中,较可能的解释似乎是∶它比头两章的材料较不适合昆兰社团的需要和兴趣。这一章没有包括在注释中,并不证明它不存在本书里,就如今日许多讲道,也不包括许多旧约经文和书卷,可是这并不表示这些经卷已经不被列在圣经正典中。

51 见 E. Nielsen, 'The Righteous and the Wicked in Habaqquq', Studia Theologica 6 (1953), pp. 54~78; M. D. Johnson, 'The Paralysis of the Torah in Habakkuk i4', VT 35 (1985), pp. 257~266.
52 见布赖特,《以色列史》,322~348页。
53 见 Brownlee.
54 见 Brownlee,以及 J. T. Milik, Ten Years of Discovery in the Wilderness of Judah (A. R. Allenson, 1957), pp. 14, 18.
Ⅳ 信息

  先知的角色是要带领国家和她的领导人回头,顺服神与祂百姓在西乃所立之约。如果圣约的义务被忽略或放弃,先知通常要冒个人生命危险,面对犯罪之人,并奉耶和华的名要求悔改。然而在哈巴谷的例子,先知冒更大的危险面对耶和华自己。在这里,先知不是呼求神帮助他的国家,如在别处所见的(参∶诗十,十二,四十四,六十,七十四),反倒是呼求神审判那些犯罪之人()。这些恶人的身分有多种可能(见47~49页),但显然是那些背弃神律法的犹太人。就如以色列背约不能不受刑罚,耶和华也照样不能容许祂的约被破坏而无反应。因为神不采取行动,似乎有违祂公正与公义的特性(2节),所以先知提出质问。这项质问与约伯的质问类似,都是问神祂是否真的控制这个世界。约伯也面对着相似的处境∶他的“系统神学”与他实际经历的神的作为不符合(参∶~21,等;亦见耶十二)。

  但哈巴谷不像约伯,他得到神直接的答覆()∶刑罚即将来临,但却是藉着巴比伦人这工具临到的。对先知而言,这产生更严重的神学和道德问题;因为巴比伦人入侵的“疗法”比犹大人罪恶的“疾病”更糟。巴比伦人是异教徒,根本不敬拜耶和华的,神怎能使用他们来刑罚自己的百姓呢?他们的残暴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刑罚似乎远超过他们的罪孽所当得的报应()。

  神的答覆是∶祂所拣选用来管教犹大的工具,本身必须为它的行动负起道德责任,也不能免除当得的刑罚()。这信息不仅用消极的方式表达,描绘出作恶者的审判与死亡;它也带来正面的生命信息。在一段对教会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旧约宣告中,犹大得知∶作恶之人将为他们的行为受罚,但“义人必因信得生”(,AV)。犹大或任何与神立约之民,若坚守神的圣约,无论是旧约或新约,那么他们所相信、所事奉的那一位,必保证他们存活。哈巴谷以一个敬畏与信心的祷告,来回应这盼望与审判的应许(三章)。他回想耶和华如何在西乃山临到祂的百姓(3~7节),以及祂作为大能勇士的权能(8~15节)。在过去这些证明神的存在与能力的亮光中,哈巴谷在敬畏、但却喜乐的降服中,把自己放在神的手和眷顾里,即使所有维持生计之物都消失了,这位神仍然能供应,而祂也确实供应了(16~19节)。

哈巴谷书大纲

Ⅰ 标题(

Ⅱ 恶人未受惩罚的问题(

Ⅲ 耶和华的头一个答覆(

Ⅳ 刑罚太过的问题(

Ⅴ 等候答覆(

Ⅵ 耶和华的第二个答覆(

 A 异象(

   i. 宣告(

   ii. 生与死(

 B 讥刺诸祸(

   i. 掠夺者(

   ii. 阴谋者(

   iii. 助长暴力者(

   iv. 败坏者(

   v. 异教的偶像崇拜者(

Ⅶ 哈巴谷的诗篇(

 A 音乐附注(b)

 B 祈求(

 C 神的权能显在历史中(

   i. 神的来临(

   ii. 神的争战(

 D 敬畏与信心(a)


01
哈巴谷书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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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标题(

  默示(见17页)是哈巴谷“在异象中”(吕译、NEB、JB)中所得的,在此称他为先知。这个称谓很少出现在一卷书的起头(见),因此有人就提议说哈巴谷是个职业先知,就是在圣殿或宫廷靠先知服事维生的人,与阿摩司不同(参∶)。这一点不能肯定,但至少我们可以确定他是在这背道时期中传神信息的人。

Ⅱ 恶人未受惩罚的问题(

  这一般是以哀求的诗篇或控诉诗篇的形式写成的,这类诗歌描写一个需要,并且寻求从神而来的帮助(参∶诗三、十三、二十二等)。神的公义受到质疑,因为祂的审判长久迟延。

  2. 要到几时呢?这是哀歌诗篇的引言(参∶),显出先知不怕质问耶和华他的神(参∶;见45页)。当呼求神的声音显然不蒙垂听或应允时,这种痛苦中的发问特别适切(参∶)。这里是以呼求帮助的方式来表达这个问题,因为强暴与欺压(参∶;在哈巴谷书中出现六次)导致作者怀疑神干预或拯救的能力与意愿(参∶)。在先知的神学知识中,神是公平、公义的,但这却与他对神的经历不相符;约伯也曾提出类似的问题(见)。

  3. 压迫的严酷以不公义(NIV、JB,中译“罪孽”;参∶~7)、“灾难”(RSV;NIV 作“邪恶”;中译“奸恶”;参∶)、毁灭(参∶)、强暴(2节,)、争端(参∶),和相斗的事(参∶)等一连串同义词的堆积来描述。哈巴谷问∶为何一种典型之哀歌的诗篇问句(见2节;)这一切事会出现在先知的生活中?

  4. 这些持续的不公导致律法(抑制他们的主要力量)放松55。律法本当成为神之社会秩序的基础(参∶),但它却不再能发挥此一功用。结果就是缺乏公理(参∶),甚至是公理颠倒(RSV、NEB、NIV 皆同)。然后就是以色列中的义人被恶人虐待,这些恶人将他们围困。恶人的身分是本书中争论的题目之一(见导论,48页)。这里他们显然是以色列本身中不敬虔、无法无天的百姓(相对于)。这强调了哈巴谷问题的另一面。不义不仅未受制止(2节),义人的力量反倒受挫。

55 见 Johnson, 'Paralysis of Torah', pp. 257~266.
Ⅲ 耶和华的头一个答覆(

  耶和华用一个默示回答哈巴谷。从标题或结论无法确认宣讲的人,但耶和华却是以第一人称说的。哀歌的诗篇()期望的回应是救恩的默示,但这里的回应却是个审判的默示。这并不是耶和华忽略哀歌的诗篇吁请的帮助,反倒是因为先知的呼吁,实际上就是吁请神差遣审判,以彰显祂的公平和公义。

  5~6. 神呼召先知和百姓,一起惊奇地向列国56观看,因为神的手将要在那里作一件史无前例的事。主词我是七十士译本和一些英文译本从第6节加进来的。这节经文开头的两个动词看与察看(吕译;和合本只作“观看”),将耶和华的回应直接与哈巴谷的哀歌的诗篇连在一起,那里也用了同样两个动词()。这件令人惊奇的事是∶神从四围列国中兴起那残忍暴躁之民,这国家素来以残暴任性闻名(参∶)。这显然是指迦勒底人(AV、RSV、NEB、JB;NIV 作巴比伦人,见46页)的势力迅速窜升。这段经文的其余部分都用来描写这个民族。

  他们通行“广大的地区”(吕译、RSV)那就是肥沃月湾占据列邦之地,目的是要夺取那不属自己的住处。这里用了两个希伯来文谐音字(即发音相近的字) lo{~ lo^ ,属于一种字技。

  7. 巴比伦人对那些与他们接触之人的影响,是可畏且可惧怕的(吕译、AV、NIV),这个字通常用来描写那经历神临在之人对神自己的敬畏回应(参∶)。巴比伦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神,甚至以自己为法律(现中;和合本作“判断……发出”),并尊崇自己(和合本作“势力”;参∶;见11b 节)。势力与骄傲通常是连在一起。

  8~9. 她的马兵被比拟成豹和“晚上的豺狼”(AV、RSV;参∶57,以描述他们的飞快58和凶猛。他们从远方(见6节;参∶)疾驰而来(现中、JB、NIV;和合本作“踊跃争先”)59,比作鹰(RSV;NIV 作“秃鹰”;参∶)的突袭飞扑,以描述其贪婪与故意强暴。

  第9节中间的子句含糊不明,因为它的三个单字中有两个的意义较具争议性。在军队前进的上下文中,它似乎是指游牧族群(NIV;NEB 作“脸海”;何乐德(W. L. Holladay)60作“全然,所有”),他们的“脸面”定住向前。有人将最后一个字解释作“东风”,是来自炎热的沙漠地区、烤焦大地的风(NIV 即如此译,那么就是使用同一个字的两个可能意义;参 JB、思高)。干热之风的题旨在此有其适切性,因为它在别处也用来象征从东方而来的蹂躏(参∶),并且显然是来自巴比伦的()。这解释也配合紧随其后的明喻,而且在第11节再次使用它,然而那文法格式却难以确定。

  贪婪的巴比伦人将掳掠的人聚集,以作为他们军队往前时的战利品。这些俘虏的数目多如尘沙般不可胜数。这明喻本来很有力,因为它最常用在祝福和强盛的军事力量等正面意义上(参∶)。在此的隐喻却用反面的意义来取代它常用的正面力量,用在犹大败亡的处境中。令人惊奇的是神怎样回应哈巴谷祷告中论强暴的部分(2~3节)更加强暴。这是以牙还牙报复法( lex talionis ),是与罪孽相称的刑罚(参∶)。

  10~11. 傲慢自大的国家之权能,从他们讥诮君王和“王子”(JB)的能力显示出来,其他国家的首领是他们嘲笑的对象。受侮辱的不只是别国的领袖,也包括他们的保障;敌人堆筑土垒攻击他们“坚城”(中译∶保障)的城墙,将它们毁坏(参∶61。攻取之后,马兵(8~9节)就能继续行进,像风(和合、现中、RSV、NEB、NIV、 BHS 边注)62一样猛然扫过。

  最后一句有些文法上的困难,但它可连接前面巴比伦人的自大骄傲(7节),他们以自己的势力为神,所以显为有罪63;这种罪过普遍存在主要的军事势力中。这些势力将他们在世界舞台的地位归功于自己的作为。(参∶

56 七十士译本和使徒行传十三41读作“你们这轻慢的人”;参∶哈一13,二5;马索拉经文使用这个提议的字。这两个希伯来字间的区别非常细微,但在这里没有不得已的理由来修正经文。见一章6节,那里用了本节经文的同一个希伯来字的单数形式;由此可见,在此若作经文修正,必然牺牲掉这默示的文意发展。
57 母音的改变结果就成了“平原(旷野)的狼”(参∶)或“亚拉伯”(七十士译本)。
58 死海古卷读作“声音”,原因是文士将两个字母的位置对调了。
59 一个罕用的希伯来字,其意义不能确定。
60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Wm. B. Eerdmans, 1971), p. 182.
61 见 Y. Yadin, The Ac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McGraw-Hill, 1963)与 J. B. Pritchard(ed.), The Ancient Near East , 1(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8), illustration 101中的图画。
62 在希伯来文中,这字是表态度的直接受格(accusative),参 G-K 118, r. 耶路撒冷圣经(JB)以“风”为主词,有可能是巴比伦横扫之力的象征(参9节),尽管“风”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通常(虽然不是不变的)是阴性的,而这里的动词却是阳性的。
63 死海古卷遗漏了重复的字母,读作“他向他的神设立祭坛”。
Ⅳ 刑罚太过的问题(

  哈巴谷听见了耶和华的回应,又发出了另一首哀歌诗篇(见2~4节)。他以神圣洁且公义的属性开始(12~13a 节),然后根据祂的属性来质问神刑罚的方式(13b ~17节)。他对神的信靠,不仅显在这首诗篇的第1节,也显在紧跟着这首诗篇后的那一节(),他在那里耐心地等候神答覆他的吁请。

  12. 这段是以一个修辞疑问句开始(见“增注∶修辞疑问句”,29页),这问句所期盼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以色列人确信耶和华是从亘古而有的(参∶)。神不仅是从亘古而有的,此处且用祂立约的名字耶和华(参∶)表明祂介入以色列人的历史。当这伟大的一位被称为我的神(参∶),祂便与人有亲密的关系;祂是一位拥有实在能力的真神,不是巴比伦人所“拜”的,将自己的力量神化后想像出来的神(11节)。这位神被称为我的圣者,以显出祂的属性。祂的圣洁成为人能就近祂求帮助的基础(见)。因着祂和祂的属性,先知和他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必不致死64,不然这约就会破坏。

  耶和华被称为磐石(参∶),描述祂坚定不移,永不改变。祂建立(RSV)巴比伦人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要刑罚人、惩治人(RSV)。这样,先知宣告说∶神以创造的能力兴起、使用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国家。头一个目的是刻意选来回应哈巴谷在一章4节的哀歌,这哀歌是为着公理显然不彰而发出的。事实上,公理和救赎性的管教(参∶)是神自己选定的,不管神选用哪个工具来达到这些目的。

  13. 作者继续细述神的纯洁与罪和邪恶全然分别来列举祂的属性。以色列人洁净的律法是要在礼仪上洁净自己,脱离因外在与不洁之物接触而有的玷污(见利十一~十二、十五;民十九),不过其最终目标乃在内心得洁净,脱离罪恶(见)。这是必须的,因为神全然恨恶邪恶,在此特别用隐喻手法提及祂的眼目,这眼目不喜爱邪僻与奸恶()。在此所用的动词(看和宽容,和合本皆作“看”)和第二个受词(奸恶),是从第3节的第一首哀歌诗篇引用的。先知对圣洁之神的信仰,因为耶和华拣选巴比伦人作为刑罚的器皿而受到挑战。这使哈巴谷再次问“为何”()。

  他在道德上的问题,在第13b ~17节有详细叙述。一般都接受背逆者(JB、NIV,参∶思高作“背信的人”;NEB 作“恶人”;和合本作“行诡诈的”)就是那位破坏与神或与人之间关系的。他在此与恶人(见)平行,他们如贪婪的动物般吞灭(参∶)犹大国;犹大国虽然得罪神,却仍然比神所用来刑罚他们的那些人更公义()。“恶人”这词所指涉的,已经从以色列不忠的人转到巴比伦人身上(见48页)。叫哈巴谷惊讶的是∶在这新的、不公义的事件转变上,神竟然静默不语(参∶)按着哈巴谷所理解之神的属性,祂应该会做一些事来矫正它们。

  14~15c. 依照这里所用的意象,神不仅容许恶事临到义人身上(13节),祂似乎还主动地为这件事作准备。神使人类(包括犹大在内)在其整体受造物中如鱼和“爬物”一样;这些都是神在创造人类之前所造的(参∶)。它们不仅没有来自同类的管辖者(参∶),反倒是在其他受造之物即人类的管辖之下(参∶)。

  鱼的类比是用在巴比伦人如何对待犹大上,他们强暴地用钩(参∶)和网(参∶)把他们“拉出来”(吕译、RSV;参∶),用拉网(参∶)聚集他们();这些都象征审判和征服;这种类比不仅出现在旧约圣经中,在古代近东文献也很常见,曾有些记载描写打败的俘虏如何被放在网内65。将战败的俘虏从他们的环境、土生土长的地方带走,迁移或移居到一个陌生的地区,这种习俗在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中很常见(见、24,、18~21)。将他们带离自己的家乡,可以熄灭残余的背叛之火,因为一个人总是比较不愿意为着解放一个不属自己的家园而战斗!

  15d~16. 巴比伦因为能够剥削犹大人像鱼一样,就欢喜快乐。这种反应通常都是因为神和祂的作为(),但也不是绝无例外的。在此,巴比伦的骄傲()使他沾沾自喜。他将自己的网(15节)神化,向它献祭、烧香,这也是它沾沾自喜和自傲自大的部分表现。这里所用的这两个特殊形式的动词,通常都是用来描写对虚假之偶像的敬拜(如∶献祭;),但也不是绝对如此(如∶献祭;脂油)。这两个动词连在一起用时,几乎每次都出现在被定罪的格式语中,必定牵涉到异教崇拜(参∶)。所以,哈巴谷只藉选用的字汇,就把巴比伦人的行为定了罪。巴比伦把肥美的分(原文字义“肥沃、丰富”;RSV、NIV、JB 作“奢华”;参∶)和富裕的食物(参 RSV、NEB;字义也是“肥沃”,参吕译“肥甘”;;“食物”是接续)归因于这些网,而不是耶和华。

  17. 一章13节的质问在此扼要重述66∶他(巴比伦这个国家或她的国王)仍要继续倒空网罗67(见15~16节),仍要因他压迫人而繁荣。他继续要作的究竟是什么,不是很清楚,从文法上来说,它应该是指紧跟着的动词杀戮(参 AV、JB 通注),但是从一细微的经文修正,可以看作是重复或误抄,导致它变成用来修饰倒空网罗的副词(1QpHab、 BHS 、RSV、JB、NIV)。这样,紧跟着提起无怜悯的、毫不顾惜的屠杀(AV、JB),就是摘要叙述巴比伦的作风;这种文学技巧,先前已出现在捕鱼的意象中。

64 拉比传统视此动词为文士修改的范例,文士将之改为不可思议的“你必要死”(见 IDBS , pp. 263~264)。没有抄本证据显示有这种改变,而其论据也没有说服力。
65 见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 , 1, illustration 121;及 O. Kell, The Symbolism of the Biblical World (Seabury, 1978), p. 90.
66 1QpHab 在此读作一个宣称,而不是一个质问,其他的版本亦同;故两种读法在经文上都有可能。但马索拉经文逻辑地引入二章1节,等候一个回应。
67 1QpHab 读作“拔刀出鞘”(NEB、吕译),是因为文士一个很细微的误读。


02
哈巴谷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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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等候答覆(

  哈巴谷在质问神及对神的信实抱有信心的情况下,用了军事术语,等候神的回应,看耶和华对我说什么话。他立在望楼上观看(参∶),守着这位置为要保持警戒状态(参∶),等候神的回应。这种守望是先知角色之一,他就像个步哨兵一样,要看守神的百姓和他们的领袖,以免他们偏离神的约的范围(参∶撒下十二;王上十七~二十二;)。然而,哈巴谷所观望的却是另一个方向。他等着要看的是∶神将如何按照圣约条例而行动,因为神也是约的其中一方,这约规定犯罪必须接受刑罚()。先知不只是等候神的答覆,他也等着要看看自己会如何反应,自己在与神的对话中将如何向祂分诉(或作回答所疑问的,RSV 作“回答”)。有修正经文提议,读作“寻求看神自己要如何回答”,但这提议没有经文证据支持,因此也就没有什么价值(参 BHS )。

Ⅵ 耶和华的第二个答覆(

  就着哈巴谷的质问∶使用一个强暴、异教的工具来刑罚神的百姓是否合适?耶和华宣称巴比伦的毁灭即将临到。祂藉着一个异象(2~3节)来说明,这异象包括五首歌,都是嘲笑和侮辱迦勒底人的。

A 异象(

i. 宣告(

  正如哈巴谷所期待的(1节),神答覆了他但却不是只为着先知的益处,也是为了别人可以得知此信息。神告诉哈巴谷要将这“异象”(RSV、吕译;和合本作默示;NIV 则作“启示”)明明的写下来,以致它可以保存下来,也可以传达出去,因为它的信息并不是立刻生效的(参∶)。它将要在一定的日期(吕译作“等候它的定期”)发生,这日期是神所选的,未到期之前事情不会发生。神的计划要在历史事件的进程中继续不断地、按着次序地揭露出来。历史不是循环的,不是一连串无意义事件的重复;历史是直线的。它向着主的日子和神国度的建立迈进。特殊的历史事件,或如这里的指定时刻,在朝向这一终极目标的进程中特别具有意义。虽然神的这信息不会立刻实现,但哈巴谷确知它必要在神自己选择的时候发生。

  这信息要写在版上,这是巴比伦人常用的书写工具,在以色列中也为人知晓(参∶)。选择这工具是因为它坚固耐用,正适合可能迟延应验之所需。写下来的目的,是要“使读的人可以跑”(NIV 边注;和合本作容易读,小字作随跑随读),但这句话的意义很不确定。它可以指路过的人,经过时能够读到这信息,并且把这信息传给遇见的人;它也可以指传令员,他特别的职责是要把这信息散播遍地(NEB、NIV)。以前后文来看,提及粗暴之巴比伦人的压迫,和神的百姓因此而意气消沉,这句话必定是充满盼望的激励信息,要复兴下沉的人,叫他们可以跑,就如另一段经文中,面对巴比伦人的势力时,神的能力与同在所产生的安慰一样(见)。

  这个信息的内容并未清楚说明,但它必然包含令读者鼓舞的盼望。针对它的内容,曾有不同的提议68,但没有一个是确定的。很可能现存哈巴谷书的整个预言,是基于神的属性而给神的子民盼望一个信息69

  先知要抑制不耐(),等候神在祂所定的时间,按祂所定的方法采取行动,就像一个人等候审判(参∶)或祝福(参∶)一样。虽然迟延,神话语的应验(和合、JB;NIV 作“结局”)仍是确定的(参∶)。

68 见 Johnson, 'Paralysis of the Torah', p. 259.
69 见一章1节,那里以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来描写这本书。
ii. 生与死(

  信实的凯旋与不倚靠神之人傲慢、不安且缺乏成就感,恰成对比。信心的中心地位在新约中随处可见(参∶),也刺激马丁路德重新审查自己的神学(见51页),以及继之而起的重大改教运动。它也回答了一章13节提出的道德问题。

  4. 这里将义人(见)和心不正直(AV、JB;NIV 作欲望)的无名氏对比,后者已脱离了道德的规范(参∶)。根据上下文,后者是指欺压犹大的巴比伦人,他们已经变得自高自大(吕译“自吹自大”,参 RSV 边注、NIV)且自傲70~11)。巴比伦人的自义,寻求自己的目标,不仅导致下一节经文所说的狂傲和犯罪的举动,并且也能导向死亡(参∶)。这死亡暗示出他们那未加说明的结局,恰与义人所要得着的生命相反。犹大人若显出他们的信,在耐心的确据中等候神按祂在第3节的应许而行动,必要保存生命。尽管巴比伦看来充满力量,面对他们似乎毫无胜算,神却要赐祂百姓生命,为他们伸冤,这生命是今生的(与那即将要从世界舞台消失的巴比伦人相对,见48页),同时也是末世的。所以,在上下文中,应许的生命乃是政治、国家的,与压迫者迫在眉睫的国家覆亡相对。

  希伯来文并未明确指出这是谁的信心或信实。最直截了当的读法是从上文而来,上文是以义人为主词,显出信心的是这些义人。另一个解释则是指神的信实。生命得以存留,是因神的约应许要保守祂的百姓。这种读法可能就是导致七十士译本将代名词改变的原因。在神对先知说话的上下文中,这句话译作“我的信(实)”。七十士译本的另一读法则以代名词修饰主词,读作“我的义人”,他们必要因信(信实、忠心)而活。希伯来书作者显然就是如此理解这句话,他鼓励那些因着基督迟延回来而沮丧、无法坚忍的人(),要相信神,那“要来的”(,是将的母音修改71)最后终必要来。哈巴谷书与希伯来书对这来临都有共同的急迫感,但前者指较一般的信息,而后者则将之人格化为弥赛亚。

  在保罗书信中有两处引用这节经文。在罗马书一17,保罗讨论到神所赐的义(见 NIV)只能在信的根基上。这就是开放给所有人的福音、好消息()∶一个人因着相信神,深信祂约中的应许是可靠的(见),这人就被视为义人(见,及别处),并得赐生命。对义指涉的含糊仍存在于罗马书的文法结构中;但根据上下文,它在这里是清楚地指神的恩赐,而不是神的属性;这字在此并未论述神的特性,而是论到神的赐与。

  这种含糊在加拉太书三11变得更清晰,因为保罗在那里比较义的不同可能来源。这不是试图藉着敬虔的举动即称人为义的“律法”而来的自义(就是说,没有人可以因守律法,在神面前而称义)。义的真正来源乃是信心,全心倚靠神的信实。这句话的意义如此清楚,保罗甚至不用代名词只是信心,神的儿女对祂有信心,就能发出果效。

  尽管哈巴谷书中有着潜在的含糊,但信心的必须心中的态度,而非外在的行动这个概念在旧约圣经中却不陌生(参∶)。所以,保罗如此勤奋传扬的福音,是属于旧约的一部分,正像它是新约的一部分一样。“旧约=律法;新约=恩典”这种错误的二分法,事实上是种错觉。

  5. 在忠信之人活着的盼望这段插曲(4节)后,哈巴谷再次(吕译作“还有呢”,参 RSV)看到他们的对头,那狂傲(RSV、NIV;参∶)、靠自己势力而纵酒的骄傲国家(~11、16,)。巴比伦醉酒,这是战利品之一(参∶、22)72。她酒醉的状态(包括字面和喻义的),连同那冲昏了她头脑的胜利,虽然使她的“英雄”勇气大增,事实上却削弱了他们,证实酒只不过是“卖国之物”(NEB;参∶~35;)。在别的地方,巴比伦总是和酒及醉酒连在一起(参∶)。征服他国的目标是要扩充空间,把自己的羊群和牛群牧放在那里,使它们可以繁增。然而,巴比伦必不能安居,也不能“发现牧场”(NIV 作“安息”;RSV 则作“安居”)73,所以她的目标必要被神拦阻。

  其次,一连四个子句的第一句是个关系子句,以“他”(who,JB、吕译)开始,进一步描写那倨傲的人。他极贪婪,不能知足(NEB、JB,吕译与 NIV 作“永不满足”,参∶),好像死人所居之地的阴间(NEB、JB;NIV 作“坟墓”;参∶)般吞灭仇敌,又如死一般(参∶)。这种不知足表现于他们征服万国和万民,如同收割时堆积b物一样(参∶)。这种扩充及征服的欲望,是取自一章15~17节,将在二章6~17节更详细描述,并定罪。所以这节经文是连接到神给哈巴谷之信息的下一部分。

70 见民十四44,用同一字根动词形容傲慢的放肆。这里所用之希伯来字的阴性或与“心”一致,故此 BHS 提议的经文修正根本没有必要。
71 马索拉经文的二3b 是 ba{~ ya{bo{~ ,“必然临到”。希伯来书中的元音方法则是将不定词改作分词( ba{~ ya{bo{~ ,“那要来的就来”),使其形式人格化。
72 死海古卷读作使人背叛的“财富”(参 JB、思高、现中),这适合本节经文贪婪的上下文,但“酒”既然也读来合理,就没有必要修正经文。将经文改作“有祸啊”( BHS 、吕译)的证据更少,不过一个类似的希伯来文形式,在本章中用了五次(6、9、12、15、19节)。
73 这个动词在圣经中只用了这一次,但同一字根的名词常用来指牧场和居住之地(参∶)。巴比伦必与这些无分无关。
B 讥刺诸祸(

  这里连续用了五个“有祸了”的默示,来嘲弄巴比伦。犹大不是在为她的霸主危急败落而举哀,反倒是用挽歌的文学形式来讥刺她。哈巴谷说这些话的时候,巴比伦尽管被视为所向无敌,但神的大能却要在主前五三九年把她拉下来(见48页)。每一个默示都详细叙述她所犯的罪孽,以及针对这些罪孽而有不同反应。

i. 掠夺者(

  6. 作为以下几个默示的引言,第一行说明这些默示的语调乃是“讥刺”。这里所用的三个字象征歌、讽刺谜语、嘲弄(吕译;和合本作诗歌、俗语、讥刺)较常用在智慧文学和教训上。所以这里的巴比伦人可以作为一种箴言式的实用教材,用来训诫那些越过神的限制之人。

  头一个默示真正的起点是第6节第二句,其记述的特征是祸哉,也出现在其他四个默示中(9、12、15、19节)。它经常用在葬礼的挽歌中(参∶),本段五个默示即属这类挽歌的讽刺诗文(亦见赛十四章,这章圣经虽没有“祸哉”这两个字,却在第4节称之为“讽刺诗”思高;和合本仅作“诗歌”)74

  第一个灾祸是针对那些不诚实地获得财物的人。这里提及两种获取财物的方法,是运用希伯来文的字技,这是希伯来的智慧讲论的特点之一(见6节第一句)。第一个是人“聚敛”(思高、JB;和合本作增添)不属自己的财物,其手段则是抢夺或欺骗,所用的字技是同音异义字(见75。第二个方法则是堆积别人的当头(RSV、NEB、JB;参∶)而敲诈勒索(NIV)。这是用来确保贷款人不致拖欠债务的物件。这些当头(抵押品)经常贸然地被债主没收,而未考虑到借款人的需要。这个作法有时会导致那些必须贷款的穷人作奴隶(参∶),因为他最后所能交出而被没收的当头或抵押品乃是自己。“当头”也可以读成两个希伯来字的复合词,意思是“尘土之云”(见 AV 的“厚土”;死海古卷亦支持此读法),这也是个字技,将罪的不洁比作有黏性的泥泞,强迫负债者进入一种不易得解救的状态。这里用激动的呼喊“要到几时为止呢”,来表达这种敲诈勒索的可憎。

  7. 刑罚正与其罪孽相当,而被害人(NEB、JB、NIV)将会变成得胜者。这种勒索将会变得极大,以致他们最后必忽然抖去他们无动于衷的昏睡状态,亲自“摇撼”(NEB;和合本作“扰害”;参吕译“大大搅动”)那压迫者。这里将那些被害人界定为债务人(和合本作“咬伤你的”;吕译“那被你索取利息的”;思高作“你的债主”,参 JB 及 NIV 边注的 creditors),指第6节中被人剥削的贫穷人,他们曾被索取过高的利息(参∶)。在此用来表达这种利息概念的是“紧咬住某人不放”(参∶和合本译法);何其不幸,这种概念和词句对今日世界实在太熟悉了。

  8. 罪孽与刑罚之间这种一报还一报的关系,在此用抢夺之人被人抢夺来叙述。所有曾经受过伤害而存活下来,虽然只是各国剩下的民(参∶现中“那些劫后余生的人”),其中包括第7节中所说的那些债务人,将要起来抵抗那些摧残城和其中所有居民的人。这可以包括字面上的强暴和杀人流血,或者也可以喻指放高利贷的吸血鬼行为,如现代的用法一样。

ii. 阴谋者(

  第二个默示所定罪的,不仅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做的剥削行为,也是针对国家或王朝的野心扩张。

  9. 这个有祸了(见6节)是针对那些寻求致富(现中)的人;之所以有祸了,并不是因为致富本身不对,因为财富的观念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参∶伯二十二3;诗三十9(希伯来经文第10节);弥四13b;玛三14〕;之所以有祸,是因为致富的方法经常都是不义的(和合、吕译;AV、RSV 作“邪恶的”;参∶)。这里使用了重复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字技76,获取利益是为了本家或“王室”,显明这罪乃是国家所犯的。这个字同时具有王朝的承继及较通用的肉身安居两种意义〔参∶撒下七5、11、16,以及近代英文中 'house' 的用法(译按∶有住宅及王室两种意义)〕。这个居所不易受到伤害,就像高处的窝一样(参∶;俄4),为的是要安稳、免除各种灾祸(吕译、思高;NIV 作“毁坏”),但这些灾祸却是他们想要加诸他人身上的。

  10~11. 这阴谋不仅要达到其不受伤害的高傲意图(9节),更想要“灭绝”别国之民,图谋剪除他们的生命,使他们无法生存,为要剥削他们的土地和持有物,结果却使自己的“王室”(家,参9节)蒙羞,因这罪正是为这王室而犯的。

  他们想要伤害别人,却使自己的性命陷于危险的处境。这里所用的动词 h]a{ta{~ (NIV 作丧失,吕译“赔上”,和合本作害)意指因某种缺欠(参∶)以及所导致的罪孽(参∶)而犯了错。甚至连无生命的受造之物,物质的建筑物“房屋”(见9~10节的“家”),也要大声抗议那为了它的利益而做的不义之事(参∶)。

74 这两段经文更详细的比较,见 D. E. Gowan, The Triumph of Faith in Habakkuk (John Knox Press, 1976), pp. 61~62.
75 一种使用音相近而字不同的文学技巧,这里所用的是 lo{~ lo^ .
76 bo{s]e{a` bes]a .
iii.  助长暴力者(

  12. 整个社会的核心基础竟然建立在流人的血(NEB、NIV;参8节;,特别指尼尼微;,指耶路撒冷)和罪孽(参∶)之上。这里用的是动词衍生的形容词,显出这些不是单一的动作,乃是标明那些采此行动之人的特征。

  13. 这里所描述的刑罚,可能是借用当代耶利米的预言(),也有可能这节经文是耶利米预言的回响。在耶利米书的那节经文中,也提及巴比伦迫在眉睫的毁灭。所有建造和自我扩张的努力,都没有永存的价值,也都要像这里字面所说的一样烟消云散。这些审判是确定的,因为是来自“万军之耶和华”祂是战士,是为自己百姓争战的神(;参∶)。

  14. 前述的悲惨,以及后面诸祸,被一道照耀在只求满足自我之黑暗中的光线所划破。不仅压迫犹大的贪婪巴比伦要受审判,并且知识对耶和华及祂的同在之理解与认信将要充满遍地(参∶),要像水一样渗透每一个地方。光有理论上的知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与立约的神有亲密的相交,从而影响伦理生活(参∶;比较、16)。这节经文是引述并修改自以赛亚描述的和平弥赛亚王国(),并将此一默示从单一论及巴比伦倾覆的经文提升至末世论的层面上。在末后的日子,神将施展大能,使祂的国度临到所有受造之物。巴比伦的强暴至终要被神的静憩所取代,普世都要享受神的宁静。在以赛亚书原来的那节经文中,虽然没有特别提及耶和华的荣耀,这却是哈巴谷这节经文特别强调的;这是神本体的形像,是祂君尊的威荣,是祂可畏的大能(参∶)不受限制的神恰与受限制、贪婪的人性成对比。这里提及的这位大能的神至终要胜过邪恶的人,将会在第三章进一步详述。

iv. 败坏者(

  15. 巴比伦现在被定罪,是因为她使别人她自己的邻居(现中;和合本作“人”)喝酒,以致喝醉,而陷入放荡中。希伯来文的第二个子句在经文校勘上有些困难,它似乎将对巴比伦的讲论和对耶和华的讲论混淆了,因为它的读法“他把你的忿怒倾倒出来”,这形式通常是与神审判的忿怒连在一起(参∶),并不适合这里的上下文。昆兰文献中的经文则读作“他的忿怒”,其主词与上下文一致,指巴比伦人。有人提议说这个子句错误地重复了一个字母,只是一个单纯的文士笔误;若把重复的字母删去,结果就成了使人喝“杯”(RSV;NIV 作“皮袋”)中的酒,这个字在别处是和醉酒连在一起的(参∶)。虽然这说法没有抄本支持,却颇适合这段经文的文脉。

  使人喝醉酒的目的,是要淫秽地看“他们”(吕译)的“裸体”(思高、AV、JB)。使人显露出这种状态,乃是刑罚的一种形式(参39页,注释,以及那里所列举的经文)。在挪亚和他儿子含的事件中,不经意看见人的裸体,却没有尊重地回应,即受到严厉的对付();酒醉在那件事中也有重要的影响()。巴比伦人受到更大的定罪,因为他们的行动是刻意的,不是无心做的。

  16. 巴比伦因为想要使自己的邻居堕落,将要满受羞辱(参 RSV),这刑罚对她正是恰当!她想要藉着贬低别人来荣耀自己,这狡计却未得逞,因为这国家自己也喝(见15节),并且喝醉了,显出自己赤裸的身体(AV、JB、NIV)。两个希伯来文字母的对调,使这句话的意思变成∶巴比伦人醉得“天旋地转”(吕译;RSV、NEB、NIV 边注;参吕译附注)77,这读法合乎逻辑,也有一些抄本的支持(昆兰、LXX、Syr.、Vulg.;参∶)。这里将希伯来文字的形式与耶和华手中的杯并列,也支持了后者的解释(;参∶)。巴比伦所用的,是照字面所说的酒醉之杯,而耶和华所用的却是喻义之杯,是由祂自己右手所传递的。这杯盛着神的忿怒和审判(参∶)。这节经文的结束,改写了它开头第一个子句,并使用字技讲巴比伦的羞辱(RSV、NEB)78。将最后这个字稍作修改,就与“呕吐”(见 AV;文理作“哇吐”)79相连,这是喝酒过量自然的结果(参∶),因此这修改也是一种可能的解释。

  17. 巴比伦施行强暴(见)的对象,不只是犹大,也有其他被征服的国家,包括利巴嫩;在历史上,自主前六○五年的迦基米施战役(见47页)后,利巴嫩必然感受到巴比伦的残酷、暴力。利巴嫩素来以其苍翠繁茂的植物与森林而声名远播(参∶),这里可以很适切地隐喻,说明巴比伦人甚至剥光了他们被树木覆盖的土地。上下文也支持这一隐喻式的理解,因为这里也说巴比伦的野蛮行为范围愈来愈广,不仅杀人流血,而且残害惊吓野兽,乃至大地本身都受摧残!巴比伦被定罪,不仅因她毫无人性的残暴行为,也是因着她对生态胡作非为的暴行。

77 将 v#he{`a{re{l (MT)读作 v#he{ra`e{l .
78 这节经文开头所用的是 qa{lo^n ,这里用的则是 qi^qa{lo^n .
79 读作 qi^~qa{lo^n ,“呕吐羞辱”。
v. 异教的偶像崇拜者(

  巴比伦寻求自己好处的手法,不仅是强暴和掠夺,也在倚靠无力的偶像。这默示的形式与前四个略有不同,因为它的“有祸了”子句出现在中间(19节),而不是在开头(6、9、12、15节)。耶路撒冷圣经(JB)提议将18、19两节位置对调,这点没有抄本支持。在这里,倚靠偶像被判为无益,因为这些偶像根

本无能力帮助倚靠它们的人。

  18~19. 巴比伦人为要寻求神的启示和指引,而发明了偶像。这里用了三个不同的词语来形容这些虚假、人造的神,不过现今可以不用太过注意它们原先的细微差别。头二个字关系这些偶像的造法,它们是从木头或石头()雕刻(AV、NIV)而成的,或是用金属(;参∶)铸造的。第三个字则巧妙地运用了指以色列神的常用字( ~elo{hi^m ),而称这些偶像为 ~eli^li^m ,直译为“没有益处的东西”(;参∶)。巴比伦人期望这些偶像能提供他们从神而来的引导,但它们实际上却是哑吧(RSV)。倚靠它们,呼求它们,期望有所回应的,必定会失望,因为它们毫无生命气息(参∶)。一个人来到偶像面前,非但不能找到真理之源,反倒是找到了虚谎的“师傅”(参∶);它非但不能发挥预期的功用,事实上反倒引导敬拜它的人进入错谬,因为它使他们远离了那位真的、自我启示的神(参∶)。

  20. 相反地,启示真正的源头,就在祂恒常的地方,在祂的圣殿中(参∶)。要亲近耶和华就必须静默,这是人对祂的圣洁和君尊的适当反应,并且也是敬仰祂同在的表征信赖祂的恩典、降服于祂的旨意(参∶)。不仅是犹大,乃是全地的人,都要如此静默;他们至终都会承认∶神才能真正赐予知识(参∶)。这样恰与人类创造“会说话”之神像的狂热举动,及崇拜者试图唤醒哑吧偶像的喧嚣叫喊成对比。人扰嚷地亲近无生命的偶像,它们却静默不语;而人在静默与敬畏中所亲近的永生神,却是说话的神。

  这节经文是一个桥梁,引进下一个主要段落的预言;从上面消极的一面注意巴比伦的罪,转向积极的一面注视神。


03
哈巴谷书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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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哈巴谷的诗篇(

  在这卷书的正典形式中,哈巴谷献上了一个祷告,以回应神所给他的答覆。他为了神的身分(2、3、4节)和神在创造中的作为(3a、5~15节)而归荣耀给祂。哈巴谷在经历耶和华同在的回应中显露的信心和倚靠(16~19节),是整本圣经中最令人感动的经文之一。

A 音乐附注(b)

  这章经文是以术语的解释为开始和结束的,这些术语和诗篇中礼仪文学的集成有密切的相同点;这也说明这章经文确实可能曾脱离本书其余部分而单独流传(见49页)。这章圣经被称为祷告,这个字是哀歌诗篇或祈求诗篇的标题(;参∶)。哈巴谷被认为是这首诗的作者,或者至少这首诗的保存有点关系(见)。这里也说这首诗是用流离歌(NIV 直接将原文音译作 on shigionoth ,JB 作“挽歌”;吕译“激昂奔放的调子”);这术语较少见(),只用于完全倚靠神的信实的经文中。这歌要用诗弦的乐器(),很可能是以竖琴(参∶)伴奏,并且是由伶长指挥,这人出现在其他诗篇标题中共五十五次之多。

  另一个注解细拉( sela{h )是诗篇文学特有的,在本章中出现三次(3、9、13节)。它可能是个音乐上或礼仪上的标志,但它的意义却无从知悉。

B 祈求(

  诗人根据耶和华过去作为的“报导”(RSV,参思高;和合本作名声),用两个方法来回应。我在敬畏中站立(NIV;和合本作我就惧怕),这是他个人对神创造和维持万有的能力和主权的回应(参∶);对于神,他只能信靠、顺服。有人将两个希伯来文字母对调,结果变成诗人“看见了”神的作为(参∶吕译、思高、NEB、 BHS );但如此改变的抄本支持非常微弱。除了敬畏之外,作者也盼望这位过去曾经显祂大能作为的神(),现在,在这些年间仍然如此做,实现祂在一至二章中的应许。神过去的作为要复兴(NIV 和 RSV 皆作“更新”),好叫神和祂的工作能再次显明出来(NIV 作被人认识,80。耶和华在历史中的“工作”(RSV),将在第3~15节用能力和审判的词句来描述。

  勃然大怒和审判并非神全部的本质,它们只不过包含了神本体启示的一部分,反映出祂怎样对待那些破坏祂约的人;先知在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提及的奸恶国家(见),自然无法免去神的忿怒和审判。祂也是一位对那些顺服祂律法之人发怜悯的神(参∶)。刑罚落在那些敌挡神和祂律法之人头上,无论是祂自己的百姓()或他们的仇敌();但在这些刑罚中,哈巴谷仍呼求神以祂属性中怜悯的一面为念,并显出怜悯来。“怀念”(思高)这个字在别处是用在神对那些承认祂之人施予立约的恩典(参∶)。神的爱是那么坚强,甚至当祂极度受人轻忽、背弃、拒绝时,祂仍不顾对方的作为,反倒以怜爱来对待他,如丈夫对妻子、母亲待孩子一样(参∶~20;)。人的错误是真实的,但神的爱怜和渴望赦免的心也同样是真实的,只要和好的“条件”一颗更新、渴望承认神的心一出现,祂的怜悯将如洪水漫溢,不可遏抑。这首诗最后的部分(16~19节)将会描写这怜悯。如此看来,第2节可说是本书信息的浓缩,也是今日所有人需要向这位永远公义,但也永远怜悯之神发出的祷告。

80 七十士译本显然是读作“探要在两个活物中间( sh#nayim h]ayyi^m )被认识”,而非“它(指神的作为)将要在这些年间复兴( sha{ni^m h]ayye^hu^ ),探要在这些年间使它被人认识”;这读法产生了一个传统,即动物围绕着伯利恒的马槽。这一改变源于母音的修正,以及省略了两个的重复字母;但希伯来经文是全然可以接受的,并不需要如此修正。
C 神的权能显在历史中(

  在这首诗歌中,作者用了两组不同的词汇表达神的大能,而这两组词汇都是描写祂属性的彰显。祂的来临是以神显现的语句来描述,用超自然的现象描绘神的接近与莅临(3~7节;参∶)。祂也被描写成一位神圣的战士,为自己的名和自己国度的缘故,与大自然和祂子民的仇敌争战(8~15节;参∶,六十八;)。这首诗歌藉着所用的字汇和历史的引喻,将两个主题混合在一起。

i. 神的来临(

  从诗人身处以色列历史中期的位置(2节),回顾神在出埃及时期大能的作为,并沉思未来。

  3~4. 头一个用来描写神来临的词句,令人回忆起神在西乃山的显现。神这个字用的是古老的诗歌形式 ~elo^ah (参∶;特别是约伯记,用这个字超过四十次以上);祂被形容为圣者(),这词在别处是与神在出埃及时期的大能连在一起用的(参∶)。祂从提幔而来;从巴兰山临到;提幔位在以东或西珥(参∶;俄9),巴兰山也是在以东境内(参∶)。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时期,以东/西珥这个地区,尤其是巴兰,和耶和华前来帮助以色列有很密切的关系(参∶)。

  这里详细地描述神本体的外在彰显,那些看见祂的来临之人,必已察觉出这些表现。祂荣耀的光被形容为“光辉”(思高、NEB;和合本、吕译皆作辉煌;AV、RSV、NIV 则作“荣耀”;参∶),以成对的光线81(参∶、35)射出(参∶)。光线这字也用来指“角”(AV;参∶);这些角本身就是力量与能力的象征(参∶),从这几节经文中亦可看出。此处是刻意使用这个双关语句,将神来临的光辉与祂极大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后者有待更详细地描述。这光辉以及它引起的颂赞充满了整个宇宙(诸天与大地;参∶)。

  5. 神的莅临伴有瘟疫与热症。两者皆和出埃及事件(参∶)及神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相会(参∶)有关。在古代近东地区,重要人物总有助手随行(参∶)。所以耶和华在此也有两个人格化的助手,它们皆顺服祂的管治(参∶),证明祂的能力。两者也都是迦南人的神明,在此隐喻着与异教崇拜的抗衡,因为这些都不是自存的神明,乃是在耶和华的命令之下彰显的自然作为〔参∶创一16,亦对发光体的神明作了“化除神话”(demythologizing)的处理人〕。

  6. 耶和华在西乃山与祂的百姓相会时,自然界怎样震动(),祂现今的来临也照样使地震动82(和合本小字),“使万国惊跳”(吕译;和合本作赶散万民;参∶)。这些事远较出埃及和漂流旷野时期的特殊事件广泛,因为受到影响的山和岭是永久的、长存的(参∶)。它们象征亘古不变,但要被神搅动,因为只有神是真正不变的。祂的作为(NIV 作 ways ,“道路”或“法则”)“永远一样”(吕译;和合本作“与古时一样”;RSV、NEB、JB 皆作“长存的”;参∶)。这节经文引进了耶和华宇宙性、末世性的来临(参∶)。它从神带领祂的百姓出埃及的事件中,对神产生的一种独特经历出发,至宣告神的属性是永远不变的,而将来也一样。

  7. 这一段落结尾时,神的显现与开头时一样,都是往南看去(见3节),这两个民族必然是首先察觉神从那方向来的。他们就是古珊和米甸,这些贝都英游牧民族(badouin nomads)的特征是帐棚。古珊在这节经文外从未被提及,但它可能是米甸人的另一个名字,或是其中一个族群,是西乃山和南地(Negev)区域的游牧民族(参∶)。我们若将这节经文开头几个字的意义解作“因着(参∶)不义”,就是指先知所观察之民族所做的坏事,那这些民族“悲痛”(NIV;和合本作战兢)的原因就是不公义。这个解释是将 ~a{ven 解作“不义”,而不是遭难(见,和合本在那节经文中就是将这个字译作“罪孽”);这解释有确实的根据,但似乎不适合上下文,所以诸英文译本皆未表现出此一解法(中文译本亦然)。因为在神的显现中并未提到罪,而这些民族在本书中似乎也没有出现,更不要说受到定罪。许多学者将希伯来文头两个字的母音修改,表达出“恐惧”的意思(参 BHS 、RSV、NIV、现中、思高)83;这较符合上下文,也当然就是他们悲痛的原因了。

81 希伯来文的文法形式指明是成双的。
82 “塌陷”这个字只用过这么一次,而“崩裂”这个字则曾以“打碎”的形式出现过()。
83 将 tah]at ~a{ven (“因着不义”)变成 te{h]a{te~na^ t#h]itteyna^ (“在恐慌中”);参亚喀得文 ha~attu ,“惊慌、恐慌”(Oppenheim, Assyrian Dictionary , 6, p. 1)及 hattu ,“惊慌、惧怕”(同上,150页)。
ii. 神的争战(

  这是一个新段落,因为这以第二人称的“獭敝苯酉蛞和华说话,而不再是单以耶和华为叙述的主词。整个意象也改变了,因为这里将神描写成一个神圣的战士。祂的行动使人惧怕,正如前几节经文中祂的本体所产生的影响一样(3~7节)。这里和前一段经文都提及出埃及、西乃,和征服迦南时期的事件,因此这两段经文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8. 这里是以耶和华为说话的对象,祂首先是以怒气和愤恨来面对洋海和江河。在迦南人的神话中,巴力遭逢人格化的神明 Yam(海洋),又称为审判之河84。以色列人借用了这个主题,但去除了任何将自然现象神化的因素。这里描写耶和华与海洋争战,是发生在创造时期或其他非特定时期的(参∶;诗二十九,)。同一个主题也被借用,来描述神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时期拯救的大能作为,如神的大能将红海和约但河分开(参∶)。马和车也与红海事件连在一起(参∶),只是在哈巴谷书中,这两者被列为神军队的一部分(参∶),而不是祂仇敌的军队。它们为神的百姓带来的乃是救恩,不是屠杀(见13、18节)。

  神对诸水的控制也是个末世的命题,显明祂继续管理祂所造之物的大能(参∶)。

  9a. 除第8节的车马之外,在此提及更多属神的军械。祂已经备妥了祂的弓(可能是暗示洪水,)和箭(字面意思是“杖”,见14节,和合本作“众支派”),并将箭从“箭袋”(吕译、RSV)中取出。用来修饰这些箭的形容词意义含糊,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含有“起誓”(参和合本、AV)和数目“七”之意,而两种读法都有根据。七箭连发在以色列人的战争中很常见到85,虽然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个时期尚未发现这种证据。在巴力神话中,神明的箭发光(有处经文也作数字七86),所以这里也有可能是回应迦南人的诗歌。耶和华在刑罚和审判中使用箭,是诗歌中常见的(参11节;)。将“七”这个字略加修正,就产生了将武器“奉献”的观念,这也是以色列人熟知的(参∶),且似乎更适合这里的上下文。这奉献在此是以口头上的“话语”完成的(AV)。

  9b ~11. 这里用写实的手法,详细地叙述这位神圣的战士临在时,所带给自然界的深远影响。大地的表面起了变化,它像创造时期(参∶)和洪水时代()一样,被江河所“裂开”(吕译;和合本作分开);正如江河本身在红海事件中被神分开一样()。山岭……“翻腾”(吕译、RSV、NIV;和合本作战惧),就像人在惊慌或痛苦时一样(参∶)。这幅图画也与过红海事件连在一起,那时大水和深渊战抖(),“横流而过”(吕译、NEB、NIV;和合本作过去;参∶),就与此处描写的一样,发出裂岸涛声,“波涛汹涌”(现中、和合本作汹涌翻腾;“波涛”希伯来文作“手”,参 AV、吕译、和合本小字)。

  天空的星体也受到神大能的影响。日月都停住,不继续依循它们素常的轨道运行,就像约书亚征服迦南期间,它们也曾因神的命令而停住一样(;参∶)。在这里,它们是停在它们的“居所”(思高、AV、RSV;和合本作本宫),这词通常用来指神居住的所在圣殿()。这正与约书亚的事件相反,那时是太阳光延续照射(参 NEB 和 NIV,将那件事解释为延长明亮时间)。然而黑暗而非光亮,才是神大能同在()和审判(;参∶)的记号。在这位大能战士的面前,仅剩的光源是神的箭和枪(矛),这是神显现(参∶)和审判时(参∶)发出的亮光。

  12. 不仅是自然界,连列国也要感受到这位神圣战士的临在。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时期,神的大能怎样为这些外邦人认识(参∶),他们仍要照样地感受到(参∶)。他们当中也包括压迫者巴比伦(;参∶)。为了达此目的,神将要“跨过”(现中、JB;和合本作通行)大地。别处曾用这动词描写军队的行进(参∶),所以它乃是继续战争的意象(见8~9、11节)。祂将要“在盛怒中”(吕译;和合本作发愤恨,见8节)行走;“踹踏”(吕译;和合本作责打)他们,如同踹b之人踹b一样(;参∶)。

  13. 与神对巴比伦(她曾威胁要倾覆神的百姓)的忿怒相对,在此有一个盼望的应许,就是神将要拯救祂自己立约的百姓。百姓这词是特指那与耶和华有特别的、非外邦人所能享有的关系的人(参∶)。他们也被称为祂的受膏者(弥赛亚);这词通常用来指个人,这里可以说是指君王,习惯上他是要受膏立的(参∶)。他是百姓的代表(参∶),所以他的受膏与分别为圣,也可以代表百姓的成圣。

  这节经文的前半是一把钥匙,可以让我们了解这章和本书其余部分的关系。神并非忽略罪孽(),也不是容许人欺压祂的百姓而不受刑罚(),乃是纪念祂的约,为他们的缘故而采取行动。整首诗和神显现的目的正是要陈明,神的审判会伴随着祂不断的恩眷。在此我们看到神怎样回应哈巴谷的抱怨()祂的百姓将要得救。

  这里用打破……的头的意象,来摘述征服巴比伦恶人的军事行动。这行动在别的地方惯用于描述军事挫败(;参∶87,故再次显明神是战士。这“头”也可以喻指领袖,巴比伦人的王将要被击打,彻底地受挫败(参∶)。在挫败时受击打的头,和得胜时受膏的头,成了强烈的对比。神的仇敌不仅要被打败,还要彻底地被“暴露”(吕译;和合本作露出,;见类似的行动),从头到脚都无所遮盖,作为她羞辱的记号(参∶)。

  14. 以色列将要因仇敌被毁灭而惊奇,因为恶人(13节)的战士(RSV、JB、NIV;NEB 作“领袖”;现中作“将领”)本来如旋风(),要击败神的百姓,“驱散”(现中;和合本作分散)他们像糠缫谎(参∶)。仇敌期望自己能得胜,可以像贪婪的野兽一样,从她那倒霉的被害者那儿掠夺、吞吃战利品()。在神的大能之下,得胜者/被害者的角色遽尔逆转。巴比伦的头,或者是她的“领袖”(JB,见13节),不单未能得胜,反倒要被刺透,受挫败,而且是被她自己的戈矛(字面意义是“杖”,9节;参11节,用了另一个字;吕译也作“矛”;和合本则作“枪”),这可能是指巴比伦在毫无战争之下被古列王所败88。贫民那些忍受压迫和艰难(参∶),与恶人直接对立(13节)的人将要因神大能的得胜而获益。

  15. 这一段是以它在第8节开始时的主题结束,神的马践踏海,暗喻过红海事件(参∶;见8节的注释)。

84 见 M. D. Coogan, Stories from Ancient Canaan (Westminster Press, 1978), pp. 75~115.
85 见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21975), pp. 131, 134.
86 见 J. Day, 'Echoes of Baal's Seven Thunders and Lightnings in Psalm ⅩⅩⅨ and Habakkuk Ⅲ9 and the Identity of the Seraphim in Isaiah Ⅵ ', VT 19(1979), pp. 143~151,他将这里的七道光线和诗二十九3、4a、4b、5、7、8、9,神七重的雷鸣之声平行。
87 见 D. W. Baker, Idiomatic Expressions in Hebrew and Akkadian Relating to the Head (University of London, 1976), pp. 53~67,尤其是 pp. 54~56.
88 见 ANET , pp. 315~316.
D 敬畏与信心(a)

  说话的人再次改变,这次是先知以第一人称来述说自己的经历(参82页,8~15节的引言)。哈巴谷的疑问得了答覆,甚至使他发出了圣经记载中,其中一篇最有力量的信心宣告。

  16. 诗人记录了他个人因着神圣战士(8~15节)的大能而生的惧怕、敬畏反应。这些反应是用生理的词汇描述的(参∶),包括“腹部”(AV、NEB;吕译作“心肠”;思高作“脏腑”;和合本作身体;)、嘴唇、骨,以及下半身肢体(NIV 作“腿”;NEB 作“脚”;吕译、思高、现中皆作“步伐”;和合本作在所立之处)皆受到影响。头一个和最后一个回应是以同一个字战兢来表达,这个字的字根在本章中已经出现过两次(2、7节),不过略有细微差别。

  诗人的回应并不止于惧怕。他与神的关系亲密至他能质问神,他也知道自己可以相信祂,信靠祂必有回应的行动。所以他能倚靠神的属性,等候祂的行动,反对那些犯境之民。这些事将在巴比伦灾难之日发生,这日子并非那独一、末世的“耶和华的日子”(见97~98页),而是一个要来的审判之日,是特别为他们存留的。这可以由希伯来文没有用定冠词“一日”,而非“那日”看出来。这日子就像那些审判以色列和列国之日子一样,只不过是那终必来临的最后之日预见的代表,保证那日子必要来临,陈明那日子的特性刑罚恶人,却是那些跟随神之人的喜乐。巴比伦的日子终于在主前五三九年来到,败于玛代波斯(见48页)。

  17~19a. 诗人体认到他可以稳妥地信赖神的恩典,不仅是在国家复兴的事上,也在个人的安宁,甚至是存在上。犹大国的经济主要是农耕经济。她的生计大多从农作物的收成而来,如无花果、葡萄、橄榄,和其他田间出产,以及牲畜,如绵羊、山羊、牛群等。有时这些来源甚至都有可能缺乏,诗人看见∶终极而言,他的存在并非倚赖这些,而是倚赖它们的来源耶和华。祂是那位立约的神,必兑现祂的应许,在祂立约之民遭遇患难的时期,祂也是他们的救主(思高、现中;8、13节;参∶)。甚至就在现今,在怀疑与受压之间,作者仍要欢欣(参∶)。这并非因着他自己的任何好处,也不是因着欺压他之人有任何弱点。他的欢欣是以神和他,和祂百姓间的关系为基础,并由此而涌出。一切都可被剥夺,但却永远不能使他离开那与他立约的神(参∶)。这可从他用来描写拯救的神之字眼看出来。哈巴谷虽在剥夺与苦难之间,仍然感觉到可以称神为“我的”神(参∶)。这亲密的关系是确定、坚实的,是建立在那稳固的根基上神的约中诸般的应许∶祂要与祂的百姓有永远的关系(参∶);而不是建立在情感或人反覆无常的兴致上(参∶)。这是二章4节所强调之信心的实际注释和范例。

  诗人拥有的任何力量或确信,皆归因于耶和华的主权,并且皆从祂而来(参∶)。神不仅在人面对持续的艰困时注入活力,也赐下生命力,使人可以如母鹿般稳行在高处(参∶)。这些受造之物无忧无虑地跳跃与雀跃,可以反映出诗人蹦跳的喜乐(参∶)。别的经文也提到在高处会得帮助(),不过用的是不同的动词,其处境则是征服地土,欢喜地承受为业(参∶)。如果这正是这里的意义,那这一整章就或明或暗地提及出埃及西乃征服迦南的历史而将之结合在一起。以哈巴谷意志消沉为开始;怀疑神的公义和公平,结束时却是活泼地信靠神的供应和维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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