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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约书亚记

约书亚记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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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序

  《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系列和新约系列一样,旨在提供研经者便利且资料最新的解经丛书。大多数较批判性的问题在导论和增注中详加讨论,同时避免内容艰涩难懂。

  本系列的每位作者,对各项问题除了自由表达其独特的见解之外,在篇幅的限制之内,他们也经常介绍其他热诚基督徒的看法。

  希斯博士将他卓越的语文知识、对古代近东考古、文化学识都恰如其份地带入这本注释中。在这过程中,他特别考虑到许多深思熟虑之读者的问题。包括:以色列民进入应许之地、“圣战”的观念、对迦南外敌的灭绝令、耶利哥城的陷落、喇合的角色等。同时,希斯博士也将经文的应用巧妙地与今日基督教会及读者串连起来。

  没有任何英译能适切反映旧约圣经的原文。因此,本注释系列的作者将视需要引用不同的圣经版本,或自行另译,以使深奥的经文易于明白。必要时,作者还音译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经文,使不熟悉原文的读者,能明了所讨论的字和作者的论点。读者在阅读注释时,应使用一本或一本以上可靠的英文圣经版本。

  人们对旧约圣经的意义及信息,兴趣仍未稍减。盼望本系列注释能促进大家有系统地研究神的启示、旨意及道路。本注释系列的编者、出版人及作者们一致衷心祈祷,本系列能有助于更多人在今日了解并回应神的话语。

魏兹曼(D. J. Wiseman)

作者序

  约书亚记的故事,是圣经中最精采的部分之一。绕行耶利哥竟使城墙倒塌,这样的剧情怎不令人兴奋?约书亚和南方诸王作战,太阳为他立在空中不动,这“最长的一日”怎能让人忘怀?穿插在这些多采多姿的故事之间的,乃是一个国家如何建立在一片土地上,所有以色列人如何在约书亚面前与神立约,后来又更新这约,以及全民如何分配土地(这是神赐福祂选民的明显记号)等大事。这就是约书亚记,其中的信息更是现今的我们应该聆听的。

  近几年考古学的发现,使圣经的读者对早年以色列的世界有更清楚、更详细的认识。考古学在从前大城的遗址进行勘察,如:耶利哥、拉吉、夏琐等,他们的观察成为过去所作解释的挑战。有些分析学者在圣经之外的资料中搜寻,看本书的结构与形式受到哪些来源的影响,如:莫内他石柱(Merneptah stele)其中首次出现的“以色列”字样;亚马拿经文(Amarna text)其中描写迦南地的政治状况;还有最近在夏琐、希伯仑等地发现的楔形文字的材料,都有助于我们对经文的了解。另外,社会考古学的兴起,在过去几十年对遗址的调查也很重要。终于有人能够完整地说明从前的人如何生活,住在何处,有多少人住在山地,多少人住在其他地方。运用这些新的证据,我们可以将约书亚记扎根于早年以色列的世界中,在细节上比从前准确得多。

  此外,圣经的文学研究法,让人对老问题有了新亮光,在约书亚记尤然。比方,“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究竟有几次?”以及随之而来的:“这个故事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现在这类问题都有更让人满意的答案,不必再假定本书的作者能力不足。

  不过,比这一切更重要的,乃是这卷书对基督徒究竟有何意义。它鼓励我们在万难之中要信靠神,警告我们罪是何等可怕,会牵连全家、乃至全族,也激励我们要接受神在基督里的新约,完全承受其中的祝福,就像约书亚时代的以色列人一样,得到应许之地为业。

  在此我要向格拉斯哥圣经学院(Glasgow Bible College)的校长和同事致谢,本书进行期间,他们给予许多支持;我也要特别谢谢一些学生,书中很多思想都是与他们讨论得来的。还有一些人对这本简要的注释书提供了构想,我要特别谢谢以下几位:金顿牧师(David Kingdon)浏览了本书的初稿,并提供意见;杨格博士(K. Lauson Younger, Jr.)仔细阅读了全书,并提出重要的看法;魏兹曼教授(Donald Wiseman)在写作过程中,不断提供美好的建议。我也要感谢欧尔德博士(Graeme Auld)对书目的建议。米拉德教授(Alan Millard)和温瑟-尼尔森博士(Nicolai Winther-Nielsen)度量很大,将他们尚未出版的稿件让我参考。这本注释书要献给珍(Jean),因在她的帮助下,我的信心不至于只停留在纸面上,而能落实在生活中。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希斯(Richard S. Hess)

于伦敦罗罕普敦学院(Roehampton Institute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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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Ⅰ 卷名与经文

  本卷书以主角约书亚为卷名。“约书亚”一名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神的名字“上主”(或译雅巍,希伯来:yhwh)的缩写;第二部分是希伯来字“拯救”的意思。因此,这个名字的意思为“上主是拯救”。1在以色列历史的后期,很多名字中间都用到“上主”。不过,在以色列历史的早期,这类名字比较少见。或许(参:)对以色列的神和祂的拯救有了新的认识之后,以色列人便常藉为孩子命名,承认神的能力和祂的大爱。但是在摩西的时期,这种作法还十分罕见。2在民数记十三16,摩西为约书亚重新起这个名字,表明对他特殊的期许。约书亚原来的名字叫何西阿,意思仅为“他蒙拯救”,而究竟拯救的人或神是谁,则没有显示出来。摩西重新称他为“约书亚”,指出上主乃是拯救之源。

  本注释所用的经文,是以保存于亚勒普抄本(Codex Aleppo)与列宁格勒(Codex Leningrad)的希伯来马索拉经文(MT)为主。这些抄本的年代在主后九二五~一○○八年间,3所代表的希伯来经文,与其他希伯来文抄本和多数古代译本都相当吻合。古代经文中,有两种与这个传统出入较大:存于七十士译本中的约书亚记希腊译本,以及昆兰第四洞出土的死海古卷,4QJosa 和 4QJosb4

  对七十士译本的约书亚记经文鉴别,马格利斯(Margolis)的贡献最大。5经过进一步的研究,他对古希腊文的看法多半都正确。不过,这就让人怀疑早先的结论,即:翻译这卷书的人所用的希伯来经文和 MT 是一样的。6七十士译本内的约书亚记比 MT 的要短,而许多经文鉴别学者都认为,较长的经文日期较晚,因此,有些学者建议,七十士译本用的经文,是最原始的经文。7七十士译本和 MT 内的约书亚记,是两个不同的版本。8这两个版本之间的差异均属不关紧要的部分。经文鉴别家在两份经文中都辨认出次要的成分。

  无论差异为何,我们均不应当假定某种经文一定优于另一种。例如,约书亚记第七章,MT 用“亚干”,而七十士译本则用“亚该”。两种译文中,历代志上二7都以亚该为亚干的名字。不过,在约书亚记内,亚干才是原初的读法。因为在古代近东文献中,有亚干这个名字,而其字根在希伯来文并没有意义;但是亚该却是亚割谷的双关语(见第七章24~25节的注释,原书179页),历代志上二7解说它是亚干的“别名”。所以,我们可以用圣经使用别名的倾向,来解释为何会把亚干说成亚该,但若要说明亚该为何会变成亚干,却很别扭。亚该显然也不可能是文书的误载,因为这个名字在约书亚记中出现不只一次。至少在这个例子中,MT 所保存的乃是原初的读法。9

  不过,七十士译本保存了早期的读法以及对经文的解释。因此,本书在必要之处加上了一些较重要的增注(如:二十四章之后的增注)。

  昆兰出土的两份残卷中,都有约书亚记的经文。10它们的日期大约在主前一百年左右。格林斯平(Greenspoon)从这两份资料中选一部分来分析,得出几项结论,其中有两点在此值得一提。

(1) 这份资料显示,它对 MT 所保存的独特读法相当熟悉,尤其是曾被视为第二阶段延伸作品的部分。

(2) 负责这些书卷的文士,也会将他们自己所写的材料放在里面,而我认为这些材料与 MT 的精神是“相符的”。11

  托夫(Tov)分析 4QJosb,也得到类似的结论。12至于昆兰经文与七十士译本的关系,格林斯平的结论为:“既然在重大的次要读法部分,与七十士译本并没有(许多?)相符之处,我们便不必假定这些文士知道七十士译本传统所独有的特点。”13

  死海古卷最重要的差异,是在 4QJosa 中。按照乌利赫(Ulrich)的出版,这段经文残卷中包含以下经节,以及圣经所没有的文字(=X),其顺序如下:八34~35,X,五2~7,六5~10,七12~17,八3~14、(18?),十2~5、8~11。14约书亚记八34~35是记载以巴路山上筑坛的事,而在这里的顺序和 MT 的不同,置于渡过约但河之后。在七十士译本中,八30~35是在九1之后,而这段经文和五1类似。由于这种差异,洛菲(Rofe)认为,经文必定经过了几度的编辑或修定。15欧尔德(Auld)则主张,这显示八30~35是后来不同编辑所插入的,各自插入不同的地方。16不过,由于这分文件已经残缺,再加上接下来的 X 资料很难放进圣经约书亚记的经文中,或其他地方,因此,我们在谈昆兰文件的性质时,要很谨慎。有可能这只是米示拉式(midrashic style)的经文,或“与圣经平行”的经文(把不同的经文收集在一起,再加上一些附注和解释)而已。

1 J. D. Fowler, Theophoric Personal Names in Ancient Hebrew. A Comparative Study , JSOT Supplement 49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8), 114~115页。这个名字的希腊文音译,与新约的“耶稣”一样。
2 J. C. de Moor, The Rise of Yahwism. The Roots of Israelite Monotheism , BETL 91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and Peeters, 1990), 13~34页. De Moor 在摩西的时代,从圣经里只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名(33页)。
3 E. R. Brotzman, Old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 A Practical Introduction (Grand Rapids: Baker, 1994), 56~57页。
4 E. Tov, 'The Growth of the Book of Joshua in the Light of the Evidence of the LXX Translation', Scripta Heirosolymitana, XXXI. Studies in the Bible 1986 (Jerusalem: Magnes, 1986), 321页。
5 M. L. Margolis (ed.), The Book of Joshua in Greek (Paris: Librairie orientaliste Paul Geuthner, 1931);同作者, The Book of Joshua in Greek. Part V: Joshua 19:39-24:33 (Philadelphia: Annerberg Research Institute, 1992)。古希腊文翻译的恢复,要靠梵谛冈抄本,以及俄利根的六种经文合参(Hexapla)内 Theodotion 的翻译。

6 可参考 L. J. Greespoon, Textual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shua , HSM 28 (Chico, California: Scholars Press, 1983),及其他书。
7 A. G. Auld, Studies in Joshua: Text and Literary Relations (未出版的博士论文,University of Edingurgh, 1976);同作者,'Cities of Refuge in Israelite Tradition', JSOT , 10, 1978, 26~40页;同作者,'Textual and Literary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shua', ZAW , 90, 1978, 412~417页;同作者, 'The Levitical Cities: Text and History', ZAW , 91, 1979, 194~206页;A Rofe, 'The End of the Book of Joshua in the Septuagint', Henoch , 4, 1982, 17~35页;同作者,'Joshua 20: Historico-literary Criticism Illustrated' in J. H. Tigay (ed.), Empirical Models for Biblical Criticism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85), 131~147页。

8 E. Tov, 'The Growth of the Book of Joshua in the Light of the Evidence of the LXX Translation', 321~339页。
9 R. S. Hess, 'Achan and Achor: Names and Wordplay in Joshua 7', HAR , 14, 1994, pp. 89~98。
10 L. J. Greenspoon, 'The Qumran Fragments of Joshua: Which Puzzle Are They Part of and Where Do They Fit?' in G. J. Brooke and B. Lindars (eds.), Septuagint, Scrolls and Cognate Writings . Papers Prese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Septuagint and Its Relations to 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Othe Writings Manchester , 1990), SBLSCSS 33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2), 149~204页;E. Tov, '4QJoshb', in Z. J. Kapera (ed.), Intertestamental Essays in Honour of Jozef Tadeusz Milik (Cracow: Enigma, 1992), 205~212页。

11 L. J. Greenspoon, 'The Qumran Fragments of Joshua: Which Puzzle Are They Part of and Where Do They Fit?', 174~175页。

12 E. Tov, '4QJoshb', 212页。
13 L. J. Greenspoon, 'The Qumran Fragments of Joshua: Which Puzzle Are They Part of and Where Do They Fit?', 175页。

14 E. Ulrich, '4QJoshuaa and Joshua's First Altar in the Promised Land' in G. J. Brooke and F. Gracia Martinez (eds.), New Qumran Texts and Studies: Proceedings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Qumran Studies, Paris 1992 . Studies in Texts from the Desert of Judea 15 (Leiden: Brill, 1994), 89~104页。
15 A. Rofe*, 'The Editing of the book of Joshua in the Light of 4QJosha' in G. J. Brooke and F. Garci*a Marti*nez (eds.), 前书,73~80页。

16 A. Graeme Auld, 'Reading Joshua after Kings' in J. Davies, G. Harvey and W. G. E. Watson (eds.), Words Remembered, Texts Renewed: Essays in Honour of John F. A. Sawyer , JSOT Supplement 195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5), 167~181页。

Ⅱ 约书亚其人

A 摩西五经

  约书亚在摩西五经中共提到二十七次。17第一次提到他,是在和亚玛力人的争战记载中(),他是代表摩西出征的战士,带领以色列人打了胜仗。这乃是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头一次的战役。约书亚一出现的身分,就是全军的统帅,有摩西所赋与的权威;没有任何介绍词,也没有加上头衔。18他等于是整个争战的化身,因为全文只提到他的名字:他拣选军队、他去作战、他胜过仇敌。其中只有一次提到以色列人,是指整个军队(11节)。在出埃及记二十四13,摩西和约书亚一同登上神的山,那里称他为“他的帮手”(希伯来: m#s%a{r#t[o^ ),19而在下山返回时,他首先告诉摩西,营中有响声()。在金牛犊的事件上,他没有参与以色列人的罪。20约书亚似乎有份于摩西和神在会幕中的相会。三十三11称他为“嫩的儿子”,是“少年人”(希伯来: na`ar ;更恰当的翻译或许为“侍从”),准备作摩西的接班人。

  以后直到民数记十一28才再提到约书亚,在那里他抗议未经摩西拣选的以色列人能说预言。这段经文似乎要重新介绍他,又描述他为“嫩的儿子”和“自幼就作摩西的帮手”。摩西否定了他的抗议。尽管约书亚与摩西很接近,又曾去过圣山,他仍然还有许多事要学习,才能担任领袖之职。

  在打发探子去窥伺迦南地的时候,我们首度看见,摩西将以法莲支派的何西阿重新命名为约书亚(;又见:)。摩西重新命名的举动,可以与神为先祖亚伯兰和雅各重新命名的事相媲。命名意味着:指出该人的特性或未来的角色。这次命名或许是在承认神曾经特别拯救约书亚,但也可能是要表达摩西的愿望,就是上主拯救以色列。21

  探子当中,只有约书亚和迦勒作出正面的报告,认为以色列足能征服迦南地;结果其余的探子都遭瘟疫而死,惟有他们两人得幸免,并成为那一代人中惟一得着应许,能进迦南地的人(、38)。民数记二十七18~23记载,约书亚被指定成为摩西的接班人,22那里说他心中有灵。于是摩西在众人面前行按手礼,将职责交付于他(23节,希伯来: way# s]awwe{hu^ )。摩西公开的授权(希伯来: ho^d[ ),其实只是一部分而已,因为在那段时间里,摩西仍继续带领百姓。23约书亚有一部分责任,是侍立在祭司以利亚撒面前;祭司透过乌陵来分辨神的旨意,而约书亚则去吩咐百姓。由三十四17可以看出,以利亚撒和约书亚的工作,主要是应许之地的分配。三十二章对于约但河东之地的分配,只单单交付给约书亚和以利亚撒二人。

  在申命记中,约书亚头一次出现的时候,也有一个特别的头衔。除了称他为嫩的儿子之外,还说他是“侍立在”摩西面前的,正如侍立在以利亚撒面前一样。一38中,神吩咐摩西要“勉励”(或译:使刚强;希伯来: h[qzze{q )约书亚,因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为业。三28再度提到这事,并与动词“嘱咐”(或译:鼓励;希伯来: ~ms] )相连,形成双重的“刚强壮胆”一语,后来相当常用。摩西把领导权传给约书亚时,这个词出现了三次(、23)。三十一23中,神向约书亚说话,鼓励他要“刚强壮胆”,并应许将与他同在。不过,神所讲的话重点在给约书亚的应许:“你必领以色列人进我所起誓应许他们的地”。这里第一次提到,神要约书亚“领”百姓进入那地。24摩西在世的日子将结束时,神向约书亚保证,他的角色之一,是要带领百姓进入应许之地。申命记三十二44描述“摩西和嫩的儿子约书亚”去教导百姓该章所记之歌。不过,约书亚的名字写作“何西阿”,就是他原先的名字()。约书亚预备承接领袖之位时,并没有再取一个新名,这一点和其他地方的王不同。甚至他回头来用他的本名,由此可见,就在他快要接任之时,他乃是脱离摩西而独立的。25申命记三十四9记载,摩西按手在他身上,智慧之灵便充满他。申命记写下这些事件的目的,是要说明约书亚的领导权是出于神的吩咐,透过摩西而得。

  巴斯塔(Barstad)认为,申命记十八15~19“像摩西的先知”是指约书亚。26他把十八20~22和15~19分开。后面几节讲到假先知和如何分辨的问题,与这个题目不相干。申命记三23~29已经预备读者来接受约书亚为摩西的接班人。申命记三十四10讲到,此后不再有人像摩西,是神面对面所认识的,如此,就引介了约书亚记,以及约书亚对摩西律法的执行。约书亚和摩西的相似之处,进一步可以说明这两个特殊的关系。27巴斯塔用这一点来支持他的理论,即:申命记把先知放在摩西律法的地位之下。不过,我们却没有理由可说,约书亚已经应验了申命记十八15~19,那里不可能在期盼其他的先知。28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背景可以作如何预备基督徒领袖的参考。领袖要像约书亚一样,是已经成功地完成某些任务的人,并显示出对神话语的忠心甚至与众人立场迥异也在所不惜。这样的一位领袖能够独立判断、行动,但也可能出错。不过,可贵的是,要能从错误中有所学习。若要成为像约书亚一般的领袖,不单要得到神子民的认可,最重要的是:神的拣选要非常清楚。

17 包括:出十七9、10、13、14,二十四13,三十二17,三十三11;民十一28,十三16,十四6、30、38,二十六65,二十七18、22,三十二12、28,三十四17;申一38,三21、28,三十一3、7、14(两次)、23,三十四9。
18 Scha/fer-Lichtenberger, 112页主张,这证实了约书亚的重要性,和他与摩西的相似之处,因摩西的介绍中也没有提到父亲的名字。Scha/fer-Lichtenberger 强调约书亚的双重角色,一方面在摩西的权柄之下(后来作他的接班人),一方面又是独立率领军队的人。这两个角色在约书亚记第一章中又再度出现。
19 这是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但在功能上却为事奉另一人的情形。参 Scha/fer-Lichtenberger, 121页。
20 Scha/fer-Lichtenberger, 124页,他也观察到另一个类似处: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有距离,而却与神至圣的事很接近(130页)。
21 前书,140页,那里观察到,何西阿之名暗示约书亚除了和摩西有特殊关系之外,也在该支派中担任领袖。
22 前书,144、154页,那里建议,在民数记第十四章时,迦勒和约书亚两人中,那一位会被选为摩西的继承人,还不清楚。民数记第二十七章显示,这选择是出于神,而非出于摩西。
23 前书,166、174~175页,那里建议,摩西从神直接得来的权柄,乃是十分独特的,无法完全转移。参:申三十四10。
24 参:申三十一7,约书亚所受的吩咐为:“你要和这百姓一同进入那地”。Scha/fer-Lichtenberger, 177~178页。
25 Scha/fer-Lichtenberger, 186~187页。
26 H. M. Barstad,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phets in Deuteronomy', SJOT , 8, 1994, 236~251页。
27 Barstad 引用 Polzin, 74页以下,以及 Ottosson, 21~23页。
28 这是 K. Jeppesen 提出的,'Is Deuteronomy Hostile Towards Prophets?', SJOT , 8, 1994, 252~256页。
Ⅲ 古老性

  约书亚记中有一些记载,惟一的解释,或最佳的解释,乃是其来源为主前第二千年代:29

  (1) 五经和约书亚记一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主前二千年代埃及的资料中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毕勃罗斯(Byblos)、推罗、西顿、亚哥(Acco)和夏琐等城都在其内。30北方的边界一直不明确,因为埃及人一向视迦南地为自己的辖地,而他们与北方边界的赫人冲突不断。迦南地的西界是地中海,东界是约但河(不过加利利海以北之地,包括东边的地区)。圣经在约书亚记内的应许之地,与埃及人新国度时期所称的迦南地相符。

  (2) 温费德(M. Weinfeld)认为约书亚记第二章很古老,他举出有些地方与古代近东在主前二千年代的文化类似:31

  打发人去探查,是东方常见的现象。妓院或旅店更经常是和探子、阴谋者等类之人相会的地方。因此,在汉摩拉比法典中记着:“如果有恶棍在旅店共设阴谋(意图背叛),而店主不把他们抓起来,带到宫中,店主必被处死”(律法109条)。在马里(Mari)的一封信中,我们读到有两个人在军队中散布害怕、恐慌,导致背叛。此外,在一个地方用三天的时间追捕逃亡的人,也可以在东方的资料中找到类似的作法,例如,对赫人塔顶守望官长的交代:若敌人入侵一个地方,必须追赶他三天。在同一段命令中,还记载不许在城墙旁盖容纳妓女的旅店(arzana),显然因为会发生与约书亚记第二章类似的危险。

  (3) 约书亚记三10记载神要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诸族。其中有三族和主前第二千年代有特别的关系:希未人、比利洗人、革迦撒人。希未人可能与何利人有关,这些人在主前十四世纪的巴勒斯坦是城市的领袖,直到大卫的时代名声仍存。32约书亚记九7和十一19把他们与基遍人视为相同。有人注意到,他们可能与亚拿托利亚(Anatolia)一个名叫古(Kue)的地方有关()。33比利洗人的起源也可能相仿。34希未人、比利洗人与何利人的关系,在日期的确认上十分重要。何利族人及其名字在晚铜时代(主前1550~1200)最为常见。以后两百年间则逐渐减少,到主前一千年时完全消失。革迦撒人可以在主前第两千年代的乌加列和埃及资料中找到。35这些人可能是从赫人统辖之地南移而来,也可能更早,出自米达尼(Mitanni)的何利王国。36在主前第二千年代的下半,除了以色列人之外,还有许多民族在迁徙。

  (4) 神毁坏耶利哥的作法(),在赫人的文献里有类似的例子:

  沙母哈(Shamuha)的绍施加(Shaushga),我的女神,那时也显出她的审判:我一就近她的那一刻,那木造的墙就倒塌了,有一个“吉皮撒”( gipes%s%ar )那么长。37

  (5) 亚干所偷窃的东西,最符合主前二千年代的后半。有关美好的巴比伦(和合:示拿)衣服,参约书亚记七21的注释。这批东西里还有两样支持这项结论。“示拿”一词在圣经好些地方都指巴比伦。但是,它的相对楔形文字, S%anh\ar ,只在主前一六○○~一三○○年,才出现在巴比伦的楔形文献中。38至于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这说法很接近主前十四世纪亚马拿(Amarna)的米达尼礼物清单:“一块金子,重一千舍客勒”。39两处都用一个很特殊的字来讲“锭”,直译为“的舌头”。40两处字的顺序皆相同:锭-金子-数目-舍客勒-重量,这两点使两处显得格外相近。41由此可见,这里所列的东西可能出于主前第二千年代。

  (6) 约书亚记第九章的基遍人占据了便雅悯平原,南自耶路撒冷,北至伯特利。就占领全地而言,得着这个地区乃是关键所在。若没有它,以色列会分为两半,一边是北方的丘陵,一边是南方的犹大山地。这地区在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没有固定的住民,不像山丘地带。铁器时期第一期(主前1200~1000年),可以辨认出八个村落,其中七个在这地带的东区。铁器时期第一期的早期,这些地方已有人定居。惟一找到基遍人遗址之处,只在基遍地区。从部分挖出的遗址看出,有晚铜时期的公墓和铁器时期第一期的住家。42

  (7) 约书亚记十、十一章中,被打败之列王的名单透露出这些故事来源的一些端倪:43 a.耶路撒冷王“亚多尼洗德”( Adoni-Zedek )意思是“(我的)主是洗德”,而“洗德”则是一位神o的名字,或描述该神o是公义(希伯来: s]d[q )。这个字出现在圣经前面对一个王的称呼,他或许是耶路撒冷的王,创世记十四章称他为“麦基洗德”,即“(我的)王是洗德/公义”。这个名字的结构和其中的成分,也出现于主前十四世纪亚马拿书信中的人名,以及巴勒斯坦与叙利亚其他地方城镇的首领之名。44 b.希伯仑王和耶末王,即何咸和毗兰,这两个名字的起源与叙利亚北边的何利文化有关,这个文化影响了巴勒斯坦好几个地区,尤其是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内陆的峡谷地带以及丘陵地。45拉吉王和伊矶伦王,即雅非亚和底璧,这两个名字与主前十四世纪基色的一位领袖相近,也像近代埃及资料中的一个名字。46c.主前第二千年代,亚衲()在埃及诅咒经文中是一个地方的名字。47那里提到巴勒斯坦一带的三个首领,每一个人都被称为是“伊亚衲”(Iy-`anaq)的首领。48

  (8) 约书亚记十五14提到三个亚衲族的名字:示筛、亚希幔、挞买。示筛和挞买是何利人的名字,源于巴勒斯坦北边的何利文化,这文化在主前一五五○~一二○○年影响力很大。49亚希幔是西闪族“迦南化”的名字。亚衲人的地是南方希伯仑附近的山丘地。这个地区的人相当混杂,来自各方,不仅圣经如此记录,近代从这地区找到的其他资料也同样证实这点,可以见证本段经文的古老性。50

  (9) 约书亚记二十四2~27里面记着一段约,它的形式和内容非常接近赫人附庸国的约,是主前二千年代所特有的。参神学部分 C. “神与以色列之约”,以及约书亚记二十四章的注释。

  本书将不试图“证明”约书亚记任何部分的历史性。不过,本书接受这卷书保存原初、古老资料的说法,因为这些资料都可与主前第二千年代晚期的事件相配。除了这里所列各点之外,整本注释的各个附注都会说明经文与古代的情境如何相符,以帮助读者了解其信息。

29 这资料有一部分在 R. S. Hess, 'West Semitic Texts and the Book of Joshua',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中有更详尽的说明;该书即将出版。
30 参 Mazar, 192~193页;Aharoni, Land , 69页。相关的来源可以在蒲草卷 Anastasi I 的讽刺信件和 Amarna 的信件中找到,尤其是推罗首领所写的 EA148和151,不过至少还有九封其他地方的信件,来自 Byblos, Babylon, Alashia, 和 Amurru。参 R. Hess, Amarna Proper Names (Ann Arbor, Michigan: University Microfilms, 1984), 460页;E. Wente, Letters from Ancient Egypt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6~109页。N. P Lemche 尝试否定这点,他的根据是对 EA151的一段提出不同的解释,他认为那里是指 Cilician Danuna 乃是迦南的一部分。参 N. P. Lemche, The Canaanites and Their Land , JSOT Supplement 110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1), 25~52页。不过,既然其他来源皆为一致,A. F. Rainey 对这段话的翻译就比较可取,可以不必如此下结论。参 A. F. Rainey, 'Ugarit and the Canaanites again', IEJ , 14, 1964, 101页。
31 Weinfeld, Promise , 141~143页。有关汉摩拉比的律法,亦可参 P. Hieronymus Horn, 'Josua 2, 1~24 im Milieu einer "dimorphic society"', BZ , 31, 1987, 264~270页。
32 这种辨识法,有赖视创世记三十六2、20的 'Horite' 和 'Hivite' 为通用的说法,以及接受七十士译本对创三十六2和书九7 'Hivite' 的译法。参 E. A. Speiser, 'Hurrians', IDB , II, 665页;H. A. Hofner, 'Hittites and Hurrians', POTT , 1967, 497~503页否定这种关系。不过,主前十四世纪耶路撒冷附近有人用何利人的名字,这件事支持这两者是等同的。O. Margalith, 'The Hivites', ZAW , 100, 1988, 60~70页尝试将他们与西安纳托利亚的 Ahhiyawa 人视为等同,但这在语言方面需要作更大的调整,在丘陵地带也找不到什么证据足以支持。
33 W. F. Albright, 'Cilicia and Babylonia under the Chaldean Kings', BASOR , 120, 1950, 22~24页。
34 前书,25页。M. Gorg, 'Hiwwiter im 13. Jahrhundert v. Chr.', UF , 8, 1976, 53~55页视它为 Cilicia 的 pi-ri-in-du 地。还有人想从社会学来界定,说是一群住在郊野高地、没有城墙之村落的人。参 R. F. Schnell, 'Perizzite', IDB , III, 735页。虽然在迦南地或许可作这种联想,但是从主前十四世纪的 Mitanni,就是北方叙利亚的何利王国内,可以找到这样的人名。因此,这个名字,以及和它相关的一些人,至少都出于北方,无论这个名字后来如何与“外族人”相连。
35 M. Go/rg,前文。

36 何利人常于字尾加 -zzi ,而 'Perizzite'一字保留这种形式,或许可以支持这种辨识。进一步的讨论,参 B. Mazar, 'The Early Israelite Settlement in the Hill Country', BASOR , 241, 1981, 75~85页,在 Mazar 书中重印,35~48页;R. S. Hess, 'Cultural Aspects of Onomastic Distribution in the Amarna Texts', UF , 21, 1989, 209~216页。
37 这看法见 M. Liverani, Prestige and Interes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the Near East ca. 1600-1100 BC , Histor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Studies 1 (Padova: Sargon, 1990), 155页。所用的赫人文字为 Keilschrifturkunde aus Boghazkoy , vol. VI, II 29~33。
38 R. Zadok, 'The Origin of the Name Shinar', ZA , 74, 1984, 242页。
39 EA 29, 34和39行。参 H. P. Adler, Das Akkadische des Ko/nigs Tus%ratta von Mitanni , AOAT, 21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6), 234~235页;A. R. Millard, 'Back to the Iron Bed: Og's or Procrustes'?', Congress Volume Paris 1992, Supplement to VT, 61 (Leiden: Brill, 1995), 197~200页。
40 希伯来文 les%o^n ,亚喀得文 li-s%a-an-nu s%a
41 CAD , vol. 9 L, 215页列出七个例子,都是将 lis%a{nu 解作“锭”。这七个例子中,有四个取自主前二千年代(晚铜时期)。
42 I. Finkelstein, The Archaeology of the Israelite Settlement (Israel Exploration Society: Jerusalem, 1988), 56~65页。晚铜时期缺乏居民的证据,或许让人质疑这个遗址曾否有人住过。不过,所挖掘出来的部分遗址,以及在地层解释上的困难,都意味至今仍然无法下定论。
43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 , 即将出版。
44 参 Irqata 首领的名字 a-du-na ,和 Byblos 一位公民的名字 rabu-si%-id-qi* ,这个人在官府中任职。
45 Hoham 与 Nuzi 名字 h\uh\a 相似,而 Piram 可和一些 Nuzi 名字,如 bi-ru be-ru-wa 等比较,参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至于何利对当代影响的证据,参 R. S. Hess, 'Cultural Aspects of Onomastic Distribution in the Amarna Text', UF , 21, 1989, 209~216页。
46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 ,待出版。在 Amarna 经文中那位基色首领的名字为 ia-pa-hi
47 参 E. Lipin*ski, ' 'Anaq-Kiryat 'Arba' - He*bron et ses sanctuaires tribaux', VT , 24, 1974, 41~48页。亦参 M. Dothan, 'Ethnicity and Archaeology: Some Observations on the Sea Peoples at Ashdod', in BAT , 53~55页。Dothan 认为亚衲人乃是在亚实突地非利士人之前的地层,因此他建议来源为 Mycenean。但是从他们当中西闪族和何利人的名字()看来,可能性很小,如果亚衲人在主前二千年代的早期就已存在,这也不正确。
48 ANET , 328页;E. Lipinski, ' 'Anaq-Kiryat 'Arba' - He*bron et ses sanctuaires tribaux'. O. Margalit, 'The Origin of the Sons of Anak', Beth Mikra , 25, 1990, 359~364页,希伯来文,认为 Minoan 的“王”字, anak ,就是指亚衲人。
49 参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50 前书。亦参在那里发现的主前二千年代楔形文字石版,上面有何利人和西闪族人的名字,载于 M. Anbar and N. Na'aman, 'An Account Tablet of Sheep from Ancient Hebron', Tel Aviv , 13~14, 1986-1987, 3~12页。
Ⅳ 全卷结构

A 传统高等鉴别法

  约书亚记没有说明作者是谁,或它是由哪些资料组成。学者尝试从两个高等鉴别的角度,来描述约书亚记的结构:申命记来源与编辑,以及传统的历史。51

51 参 R. G. Boling, 'Joshua, Book of', ABD , III, 1002~1015页。
i. 申命记来源与编辑

  申命记式历史是指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以及列王纪上下。申命记前后两段故事性的记载也包括在内。这个看法最早是挪士(Martin Noth)提出的,他假定这些经文原来乃是一部作品,于主前第七世纪末、第六世纪初,由一位作者运用早期的历史资料写成。52作者加上了他个人的看法,就是维护申命记和耶利米的神学观点。这个看法的中心,乃是严格的一神主义,就是约西亚王所引入犹大国的。在衡量神子民过去所有的领袖时,只用一个标准,即:他们是否彻底遵从这种一神观。凡是未能遵行的,申命记式作者都仔细数落;他们以这个原因来解释神为何允许北国的败亡。虽然早先神曾对大卫家作过应许(撒下七),但后来神允许南国倾覆,也是以这个原因来解释。约书亚记是这段历史的一部分。从积极的角度,可以强调神的应许,以及当百姓抗拒神时,祂如何主动以新的方式来祝福他们。53从文学的角度研究,则会注意到,在申命记式历史内,百姓所面对的问题相当复杂,无法以简单的神学来处理(Lasine)。54虽然挪士主张,申命记式历史是被掳时期由一位作者写成,但是后来的学者则认为,这些作品是在两个时期中,由不同的作者写成,55或经过几个阶段的编辑。56

  “申命记式”一辞用在约书亚记上,倘若是指本书与上述其他几卷书在神学观点与用词上类似,便无不妥。在挪士提出假说之前,学界看重的是约书亚记和摩西五经的关系。由于相近之处颇多,甚至有人使用“六经”一词。57这个词汇肯定约书亚记承续了前五卷书。约书亚记和摩西五经的用语类似之处(如:约书亚成为摩西的接班人),在后面的注释中将会提及。58在这方面,它和申命记以及申命记的律法关系非常密切。两者所关注的事大多相同,尤其是在神学方面,如:圣战、节期、产业和约。不过,这卷书对以色列未来历史的展望,要强烈得多。这卷书最后几节经文,和士师记的头几章很相似。约书亚成为领袖的楷模,是后来犹大好王的前身。59许多注释都接受这样的分析,把本书最后的写作定在被掳之后的时期。

  最近的研究则让人重新注意一个较早的假说,这个假说辨识出约书亚记中经过祭司式的编辑,尤其是十三~二十一章分配地业的部分。60然而,我们对约书亚记中这些申命记式和祭司式的编辑层,不能一成不变的接受。假定申命记式神学只限在约西亚时期,以及分析约书亚记时不顾其古代近东情境的作法,都遇到难题。布罗克(Bloc祂)指出,许多人所提与申命记式主题相关的神学概念,其实并非以色列所独有,也不限于第七世纪,而是古代近东各国相当常见的概念。61因此,若要决定日期,或确定以色列中哪一段时期特别会出现申命记式作者,并非易事。杨格已经说明,约书亚记九~十二章历史的核心部分,与当代(主前1300~600年)征服记录(这些记录常被古代近东历史学家视为历史资料虽难免有偏见)的关系很密切,所以我们无法说,它们乃是后期所插入的。因此,其中神的作为和话语,并不是后来才插进战记中的,因为所有古代近东战争记录都以此为主要特色。神学和故事不应该拆开来看。

52 M. Noth, U/berlieferungsgeschichte Studien (Tu/bingen: Max Niemeyer Verlag, 21957),1~110页。翻译并重印为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 JSOT Supplement 15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81)。

53 T. F. Fretheim,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 Interpreting Biblical Texts (Nashville-Abingdon, 1983)。
54 S. Lasine, 'Jehoram and the Cannibal Mothers (2 Kings 6:24~33): Solomon's Judgment in an Inverted World', JSOT , 50, 1991, 26~53页。
55 F. M. Cross, Cannanite Myth and Hebrew Epic: Essays on the History of the Religion of Israel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217~289页;R. D. Nelson, The Double Redaction of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 JSOT Supplement 18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81); I. Provin, Hezakiah and the Books of Kings: A Contribution to the Debate about the Composition of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 BZAW 172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88)。

56 M. A. O'Brien,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Hypothesis: A Reassessment , OBO 92 (Freibourg: Universita/sverla/g: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89)。

57 J. Wellhausen,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Ancient Israel (Gloucester, Massachusetts: Peter Smith, 1973), 356~362页。
58 亦参 M. Weinfeld, Deuteronomy and the Deuteronomic School (Oxford: Clarendon, 1972), 320~365页。
59 R. D. Nelson, 'Josiah in the Book of Joshua', JBL , 100, 1981, 531~540页; R. S. Hess, 'Joshua 1-12 as a Centrist Document', in M. Augustin and K. D. Schunck (eds.), 'Dort ziehen Schiffe dahin ... ' Collected Communications to the XIVth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Paris 1992, Beitra/ge zur Erforschung der Alten Testaments und der Antiken Judentums 28 (Frankfort am Main: Peter Lang, 1996), 53~67页。
60 参导论Ⅵ “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的地业分配”。
61 D. Block, The Gods of the Nations: Studies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National Theology ,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Monograph 2 (Jackson, Mississippi: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1988)。
ii. 传统的历史

  许多学者都承认,约书亚记的故事中含有一些历史价值,因此他们需要找到一种途径(如:申命记式、祭司式等),来将这份材料内早期的成分与后来加入的文件相连。有人注意到,约书亚记前九章是讲到在便雅悯地所发生的事,其中强调吉甲有一中心圣所。所以他们建议,是在该地的祭司保存了那段约书亚记的经文。第八~二十四章讲到在示剑更新圣约。有人认为,这个地点乃是早期各支派的集中地。挪士藉用古希腊和罗马的模式,提出一种近邻同盟或支派联盟说,以示剑为中心。但后来社会学研究指出,将后期的模式移植到从前的时期,是行不通的,因此不能将近邻同盟应用于古代的以色列。62不过,这倒不至于否定支派间合作的可能性。63这些假说的价值,在于列举出各种历史的可能性,以说明像约书亚记的经文如何能保存下来,一直到耶路撒冷的王朝时期。

  近日有些研究约书亚记的人,接受写作日期在立国之前的说法或是全卷,或是其中大部分。64有些人则想将旧约的日期定在希腊时期,司传吉(Strange)主张约书亚记写于主前第二世纪。65他的理由为地点的名称、反迦南的护教意味、祭司来源的影响、全书似乎不能融入整个故事的脉络中,以及对示剑的强调。这些环境的理由并不充分。地名表中缺乏中央丘陵地的城镇,或许反映出玛拿西和以法莲之地业的特点,这与家族历史和首先定居之地有关。66反迦南的护教意味反倒支持写作日期较早的看法。在历史性经文中,迦南人在列王纪上九20~21之后,就没有出现过。67即使假定祭司来源的确存在,它也不一定是哈斯摩尼(Hasmonean)文件。从语言学可以举出很好的理由,将它的日期定在被掳之前。68约书亚记目前的位置并不具破坏性,它描述这片国土是怎样征服来的,正符合这里要叙述国家历史的初衷。69以示剑为立约之地的强调,在申命记第二十七章已经出现过。它起初是北国的首都,而从亚马拿书信中它的出现看来,这地方当年曾是政治中心,在文学上亦颇负盛名。70

  或许今后的研究能建立更稳固的基础,以辨识约书亚记内的来源、历史传统,和编辑的手笔。这些并不是本书所要探究的。虽然作者和写作结构无法作出定论,但本书的古老性有相当多的证据,除了以上所提之外,尚有:征服记录的文学形式(九~十二章,见该处的注释)、主要城镇表和边界的写法乃是一种条约的形式(参“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的地业分配”,原书61~64页),以及其中很像条约形式的立约典礼记录(参“古老性”第9点,原书34页,和那里的参考资料)。这显示,一般所谓申命记式的神学关注虽然存在,但并没有改变这些文学形式,以及我们所观察到的各项证据。相反的,若循着这卷书的正典位置以及其古代近东环境来研究,所得的印象为:它十分古老,许多点都与此相符。下一段所列举的近日研究成果,可以为例。

62 N. K. Gottwald, 'Israel's Emergence in Canaan - BR Interviews Norman Gottwald', BR 5/3, October 1989, 26~34页。
63 参 Butler 的讨论和书目,xxxiii-xxxv页。
64 Martin Holland, Das Buch Josua , Wuppertaler Studienbibel, AT. (Wuppertal/Zurich: Brockhaus, 1993); Koorevaar。
65 J. Strange, 'The Book of Joshua: A Hasmonean Manifesto' in A. Lemaire and B. Otzen (eds.), History and Tradition of Early Israel: Studies Presented to Eduard Nielsen , VT Supplement 50 (Leiden: Brill, 1993), 136~141页。
66 参注释中对这些名单的简介(表十三至表十七)。
67 Mitchell, 127页。
68 参 Y. Kaufmann, The Religion of Israel from Its Beginnings to the Babylonian Exile , tr. M. Greenberg (New York: Schocken, 1972); A. Hurwitz, 'Dating the Priestly Source in Light of the Historical Study of Biblical Hebrew a Century after Wellhausen', ZAW , 100 (Supplement), 1988, 88~100页。
69 参 Weinfeld, Promise , 22~51页。
70 参王上十二25; R. S. Hess, 'Smitten Ant Bites Back: Rhetorical Forms in the Amarna Correspondence from Shechem' in J. C. de Moor and W. G. E. Watson (eds.), Verse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Prose , AOAT 42 (Neukirchener-Vluyn: Neukirchener, 1993), 95~111页;'Shechem' 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即将出版)。
B 文学研究法

  早一代的学者研究约书亚记的经文,重点在辨识不同的来源。例如,有些经文讲到全地已被征服(),但有些地方则明说,部分土地尚未被征服(、63,、16,),这两者似乎互相矛盾。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提出两种或多种来源说:一种主张全地已被征服,另一种则延续到士师记第一章,暗示征服并不完全。后面一种来源的历史性又被视为是两者中较可靠的。71

  近日的研究则尝试用新的方法来解决这类问题。新的文学研究法,是认为经文最终的形式具有意义,因此不需要另觅假想的来源。这些方法对了解约书亚记提供了很重要的方向。72此处将简要说明这些方法,作为序幕,而后面注释中还会作详细的应用。探讨文学研究法的学者,有波尔金(Polzin)、郝克(Haw祂)和米切尔(Mitchell)等人。73库普曼斯(Koopmans)将这方法应用在全书的最后一章,就是约书亚与以色列百姓更新神的约一事。74奥图森(Ottosson)和司文森(Svensson)尝试在约书亚记第十三~二十一章分配地业的那段中,看出文学的手法。在语言学方面,曾有人强调其他旧约经文最终形式内的会话式文法。温瑟-尼尔森把这个方法应用在约书亚记中。比较文学法是文学法中的另一大类。温费德作的比较,包括希腊和古代近东文学。75

  郝克的书采取波尔金和刚恩(Gunn)的文学研究法。76郝克强调约书亚记中的不连续性。他发现全书有两条互相矛盾的思路:一方面强调完全顺服,一方面述说以色列未能顺服、没有完成神的一切命令,这两部分交错呈现。比如,约书亚记第一章声明,约书亚对神完全忠心,但是约但河东各族不太接受约书亚的权柄,只接受他顺服神的那部分(),这两者形成对比。喇合的故事是约书亚不顺服的例子,他竟打发探子,而探子竟与喇合立约。约书亚记十一16~23的开始与末了,讲到约书亚征服了全地,但是中间部分则讲到那些城市尚未被征服。十三~二十二章开始井然有序,讲到约书亚对地业的分配,但是后来讲到其他支派,便逐渐散漫。第二十二章(约但河东支派筑坛)是模棱两可的典范,而最后几章则力图回到开头几章的题目,来作结束,可是也提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郝克解释这些矛盾的办法,是认为约书亚、神、作者与读者,各有不同的作法(“愿望”)。

  约书亚记之内的确有张力,但是郝克的辨认是否准确,则成问题。经文并没有明说,探子(或约书亚)与喇合立约是一件错事(见温瑟-尼尔森,80~97页)。杨格曾说明,“全地”之类的词汇,不可以用数学式的精准来了解。在列举未征服的地区之时,常说全地都已征服。范塞特斯(Van Seters)曾将约书亚记一~十二章与新亚述的文献相比,霍夫梅尔(Hoffmeier)则将它与埃及新国王的故事相比,但杨格的研究比他们的范畴更广。77杨格把古代近东各个民族在各种时期内的征服故事互相比较。古代近东的条约形式,以及类似申命记之类的约书,在文件的结束都容许没有结尾语。最后几章包括诅咒在内,令郝克感到不解。不过,郝克的书也很重要,因为它对整卷约书亚记作了很彻底的研究。

  米切尔想要把形式研究和传统历史研究与经文的文学分析融合。他探讨一个问题:神明明命令要把所有的敌人都灭绝,但是像喇合、基遍人等却未被杀,这种矛盾怎么能存在呢?他的书前半思考灭绝所有当地居民之命令的形式和用词,和以色列人在这件事上的失败。书中的第一部分,米切尔只专注在约书亚记八至二十一章,并没有多考虑更广的近东状况(除了亚述之外),至于卡莱(Kallai)、纳曼(Na~aman)和波林(Boling)所讲的历史地理情境,他则完全没有提及。在文学研究法上,这或许是情有可原的,但是米切尔在别处又用到历史比较的资料,让人对他竟会有如此重大的疏忽感到讶异。他的文学研究结论为:第十二~二十一章的主题乃是战争的终结,但从第二十二章与士师记来看,却值得怀疑。虽然有些地方的确强调这点(),但从实现的角度来比较约书亚记和第二十一、二十二章,则更可看出结尾是文学性的,如郝克的主张(参其著作 Every Promise Fulfilled ),而不是在谈战争的结束。

  米切尔的书后半思考描述敌国的词汇,以及余下之地的征服。他的结论强调,约书亚记的开头,是讲各族联合起来反击以色列人,到了分配地业的时候,则只剩下零星地域性的抵抗(十三~二十一章)。78米切尔同意哥特瓦尔德(Gottwald)的看法,认为记录的重点是以色列所征服之各族的首领,如十二章的表。留下来的人,如,喇合和基遍人,没有一个是迦南地的首领。可是米切尔无法逃避经文的模糊点,就是以色列人应当赶出一切居民,但像喇合与基遍人,不但没有被杀,还接受了正统的雅巍信仰。米切尔至终并没有解决这些困难,不过他在最后写了一段话,尝试将这个问题与被掳之后的犹太教历史实况相连。有时候,他不再讲不同看法的文学性交错设计,而直接指控文中的矛盾。例如,他认为,基述人和玛迦人有时列在约但河东已征服之地(),有时则列在这些地区之外()。不过,仔细查考后面两段经文,可以发现,这些经文并未说,那里所描述的都是以色列在约但河东征服之地。米切尔在经文中找矛盾,是要证明其中有理念方面的偏见。可是这样作并无必要,因为神学上对“迦南人”或其他族人的“偏见”,不需要历史或文学上的矛盾才能证明。79除了以上的批评之外,米切尔的著作自有其优点,他将许多欧陆学者的精华作了摘要,并将这些应用到约书亚记钥节的研究上。

  奥图森的书强调,约书亚记的来源主要是古代文化资料,而不是后期编辑的插入。司文森将奥图森对十四~二十二章的说法,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司文森也强调,在分配地业的记载中,祭司以利亚撒和约书亚一同出现,有其重要性。奥图森视约书亚的角色有如祭司,司文森更加以发挥。两人都在这几章中看出一块理想的版图,是为新的大卫王预备的(约书亚为其预表),这位王将重新建立国家,并扩充国界,收复联合王国所有的疆土。

  奥图森和司文森尝试找出约书亚记的动机,就是强调领导人的正面价值,这些说法尤其暗示大卫王朝。卡莱对十三~十九章日期的看法,以及他所称这些经文的写作和目的都出于一元的主张,也符合这类观点。因此,司文森采用卡莱的讲法。司文森描述,他的目的是“以文学结构的方式仔细研读约书亚记第十四~二十一章”。至于他有否达到目标,则很难说至少从现代文学研究法来看,并不成功。这几章中故事片断的角色,他没有加以辨认,而对经文现今条条有序的面貌,他也没有提出说明。惟一全面性的文学分析,是司文森辨认出第十三章与二十二~二十三章的两处框架设计:“约书亚年纪老迈”,以及对约但河东两个半支派的讨论。

  奥图森却辨识出分配地业的记载具文学的重要性。他提出,城名列得愈多,就表示对该支派的评价愈高。既然犹大(十五章)的城名最多,作者对这个支派就最为推崇。郝克也发现犹大得着好评,因为犹大的疆界完整,并有明确的城市清单。其他支派或是缺乏边界,或是边界与城名混杂不清(如,以法莲和玛拿西),表示作者对他们存负面的评价。

  边界与城名的说明,不单反映出早期定居的理想,也成为后期的法律和管理文件之凭据。在经文中,这些文件的来源似乎很早;由它们和巴勒斯坦晚铜时期城市在地志上的类似,也显示边界的陈明有其必要,这可由定居时期必有社会动力因素需要考虑来理解;而考古学对主前一二○○年巴勒斯坦丘陵地定居的证据,也可为佐证。80边界的描述和一些条约内的说法相仿,而这段又是在约书亚记八章和二十四章的立约之间,可见这些文件的文学结构,十分受以色列和犹大法律与管理实况的影响,不单只是作者别出心裁的作出整套文学架构。这不是说,这些文件没有文学方面的目的(如,其中插入迦勒、押撒、西罗非哈的女儿,以及约瑟的故事),可是这种目的应当和约的情境及神学整合起来看。

  温瑟-尼尔森从修辞/语言学的角度探讨约书亚记的前半。他的书把朗格奎(Robert Longacre)的会话文法研究应用到约书亚记中。前一百页介绍这种研究法,以约书亚的经文作例子。其中对喇合的故事(书二章)作了深入的研究,说明对话如何展现了整个故事的要点。征服主题的要义,藉全章的句法结构强调出来,因为喇合的信心动作,将她与以色列人的命运相连。过约但河的故事(三~四章),是以祭司的动作为架构:他们先踏入约但河,最后才离开。这几章的行动过去一直是辩论的问题,因为表面看来相当重复,又有矛盾。温瑟-尼尔森提出一个调合法,说明整个先后秩序。耶利哥的征服焦点在该城的毁灭,其中神是主角,约书亚与以色列人则完全顺服。温瑟-尼尔森将他的专长应用到整个约书亚记,看出一2~5神对约书亚的讲论,乃是全书的主题。若用功能性会话文法来研究,便显示出约书亚记的经文和主题都是合一的,这结果和过去对其他希伯来圣经的研究完全一致。

  温费德几乎将文学研究完全转移至比较的范畴。在讨论形式,或具神学意义的词汇时,他一定会提出其他古代近东与古时的作品作比较。温费德的书把他从前在别处发表过的文章也收集起来,并加入新的亮光,其中包括和希伯来圣经中各种资料的比较。就约书亚记而言,最有意思的是他对希腊和希伯来移居传统的比较。在其他各章中,温费德也探讨了约书亚记传统及来源的历史问题,以及圣经中对这个事件不同的说法,但是,他最大的贡献,乃是在比较移居传统(22~51页)。希腊移居传统和圣经的记载有好些类似之处,值得注意。例如,两方都提到在神庙中求问、祭司的引导、神的责任、领袖的墓、分配地业的人名、神的应许、立石为记、建立祭坛等。两者的顺序都相同: (1) 神谕的肯定; (2) 建立纪念碑与祭坛,献上祭物; (3) 以在神面前抽签的方式分配地业; (4) 神赐下律法给移居者; (5) 赋与领袖尊贵的地位,而领袖则与祭司合作。领袖(如约书亚)是移民的首领,建造城市的人,和立法者。

  用文学研究的技巧来仔细研读希伯来圣经最后的形式,或正典形式,也是本注释的主要成分。约书亚的崛起、神的圣洁和恩惠,以及圣约的情境,都是本书的主要特点,能帮助我们了解本书,懂得欣赏它的多彩多姿。

71 所以,和士师记第一章相关的经文可以算为属于早期的J(Yahwist)来源,而讲到完全征服的经文,如书一~十二章的大部分,则可算为属于较晚的E(Elohist)来源。参R. Dillard and T. Longman III,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and Leicester: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109页。中文:《21世纪旧约导论》,校园,1999,130页。
72 取自 R. S. Hess,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shua', Themelios , 20.3, May 1995, 12~15页。
73 Hawk; Mitchell。有关 Mitchell 和 Hawk 对“灭绝令”的看法,参导论“神学”A “圣战与灭绝令”。
74 Koopmans; 同作者,'Josh. 23 and 24 Again: A Response to Klaas Spronk' in J. C. de Moor and W. G. E. Watson (eds.), Verse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Prose , AOAT 42 (Kevelaer: Butzon & Bercker;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93), 261~263页。
75 Weinfeld, Promise .
76 Polzin; D. M. Gunn, 'Joshua and Judges' in R. Alter and F. Kermode (eds.), The Literary Guide to the Bibl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elknap/Harvard, 1987), 102~121页。
77 J. Van Seters, 'Joshua's Campaign of Canaan and Near Eastern Historiography', SJOT , 4 1990, 1~12页;J. K. Hoffmeier, 'The Structure of Joshua 1-11 and the Annals of Thutmose III' in FTH, 165~179页。
78 参二十一43~45的增注:征服是全面,还是部分?。
79 R. S. Hess, 'Asking Historical Questions of Joshua 13~19: Recent Discussion Concerning the Date of the Boundary Lists' in FTH , 191~205页。
80 R. S. Hess, 'Late Bronze Age and Biblical Boundary Descriptions of the West Semitic World' in Ugarit and the Bible , 123~138页。
Ⅴ 神学

  谈过约书亚领导角色的背景与发展之后,我们要再看全卷中其他的神学主题,包括圣战与灭绝令、承受地业、神与以色列之约,以及神的圣洁和救赎。81

81 亦参 R. Hess, 'Joshua' in W. Elwell (ed.),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Biblical Theology (Grand Rapids: Baker,待出版)。
A 圣战与灭绝令

  约书亚记里面有不少问题,但是难度最大的便是:那位慈爱的神怎么会下命令,要将应许之地内所有的居民全然灭绝?这个问题不可能轻易打发过去。不过,若将以色列人的作法放在圣经的时代和古代近东的情境中来看,会有一些帮助。

  约书亚记二10讲到以色列人如何尽行毁灭了西宏和噩,这是在约书亚记的用字中头一次使用动词“灭绝”(希伯来: h]rm )。民数记二十一21~35中记载击败西宏和噩时,并没有用这个动词,不过该次战争的行动近乎“灭绝”。82在申命记二34和三6重述这两次战役时,则特别强调这个字。五经中另外的出处,只是肯定应当用这个方式对待迦南的原住民()。在约书亚记的征服记录中,这个动词反覆出现,尽管当地居民都想背叛神,但神说,其中的各族和他们的产业都是属于祂的。在约书亚记一开头,将神的东西还给神的概念就很重要,其他圣经的战争记录也相仿,但这并不是以色列人所独有的概念。

  主前第十八世纪,在马里,一位将领也下令,将战争的掳物完全“灭绝”。83这其中有两个双生的概念: (1) 向所有人口及产业宣战, (2) 这举动要从献给该国之神明来了解;这种概念也出现于第九世纪的摩押(那里用到同一个希伯来文 h]rm 的字根)、当代的亚述,以及十二世纪的埃及。84摩押王米设(Mesha)记述,他如何夺下以色列的城尼波,杀尽其中的人,并将之“献给”他的神亚实塔-基抹(Ashtar-Chemosh)。85所以,约书亚记中以色列人的作战方式,并不根源于旧约所特有的“圣战”神学。86它乃是一种政治概念,以色列和其他国家都有这种想法。每个国家发动的所有战争都是“圣战”,献给该国的神明,扩大该神o的统辖境界。87倘若说以色列对战争的态度有何特殊之处,则是:神并不同意所有的战争。例如,艾城之役(书七)可以显示以色列独特的战争神学。

  申命记中好几次提到,要将迦南诸国全然“灭绝”。头一次出现于第七章,神吩咐以色列人要将所有国家都消灭尽净,毫不留情(1~2、23~24节)。不过,这段经文也清楚指出,迦南人的消灭是逐步的过程,这是神对以色列计划中的一部分(22节)。二十章陈明,为以色列争战的是神,祂会把敌军交在他们手中。88为这缘故,凡新近盖房子、种葡萄园、结婚的人,甚至害怕的人,都不必加入以色列的军队中(5~8节)。既然这是神的战争,军队的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对神旨意的忠诚与委身,才是关键所在。10~11节声明,在攻城之前可以先要对方投降,打开城门让以色列人进去,不要抵抗,甘心作奴仆。下面一段(12~15节)既讲到如何对待应许之地以外的各城,可能这种恩惠只临及这些城,而不是应许之地以内的各城,因为其中“凡有气息的”都不可存留(16~18节)。89申命记的律法显然允许以色列人在战争中夺取俘虏()。

  喇合的事件是否意指以色列人未顺服灭绝令(书二)?这个问题在战争中亦同样出现,引起不少争论。有些人指责探子与喇合立约,没有遵照灭绝的指令(申二十章),但他们却忽略了喇合本人曾用到这个词()。若要讲论以色列的神学,为何作者竟会将提醒探子的话放在喇合的口中,而这话乃是指出,他们应当把喇合与她的家人全都杀死,对这一点,是批评喇合事件的人所要去解释的。有些注释家花了很长的篇幅,将约书亚记二章的探子加上“邪恶又缺乏信心”、“擅自取代神”的罪,因为他们接受喇合的条件;但由以上的事实看来,这种解释让人质疑,90经文内丝毫没有这种暗示。郝克注意到,约书亚没有对以色列百姓提到探子所起的誓。91他声称,放过喇合乃是明明违背神的约;若是如此,百姓一旦感到他们可能遭致神的审判,就应当会要求更多的解释,不会轻易以怜悯和感恩的心,容让喇合全家存活。未提誓言的事实,暗示施怜悯给站在以色列一边的人,与圣约是相符的。约书亚在六16~19用到“灭绝”一词,也支持这点。他下令放过喇合一家之时,也同时下令,其他的耶利哥人要全然灭绝。倘若这里有矛盾之处,约书亚应当会提出来。喇合得救并不是探子的错误,他们和他们所起的誓都没有提起,惟一提到的理由乃是她隐藏了我们所打发的使者。喇合不再附从迦南人和其中的神o,转而效忠以色列和以色列的神。

  喇合的得救没有触犯灭绝令,但这并不意味申命记二十章的吩咐要打折扣。艾城的失败、亚干和他家人的刑罚(书七)显明了这一点。经文中说,约书亚将迦南各城的人尽行杀灭,正如上主仆人摩西所吩咐的(;参:)。郝克反对这种解释,他把十一13起头的至于(希伯来: raq )视为对如何执行“灭绝”令的描写。92他认为,这里是说,只有在夏琐,才把一切东西都毁灭了。所以,以色列人违背了神的命令。不过,这种解释需要把12、13节作很大的变动,也要动到14、15节。12、15节明明说,约书亚完全遵行了神的吩咐。倘若假定13~14节是描述不顺服,就必须将“灭绝令”作非常僵化的字面解释,但这种看法不能从其他地方的用法得到肯定,诸如摩押的米设,在那里,得胜者取了一些战利品。似乎在不同的状况之下,“灭绝令”有不同的应用,不过惟一相同的一点,是所有的居民都要除灭。93申命记二十16的凡有气息的一语,只是指人的生命,其他地方一般用法也是如此(亦然)。94如此一来,牲畜就不一定要除灭,这和郝克的看法相反。所以至于( raq )的作用是澄清,或特别说明以下的事。它解释了约书亚如何对待各个城邑,遵行了神的命令(攻下城邑而特别加以烧毁的,只有夏琐),正如十一14的 raq 也是解释他们如何掳掠各城(即,掳为掠物而特别只将人杀死)。95

  新约圣战的主题朝两方面发展。第一,重点为:神和祂所任命的圣子为圣战的战士,为神的子民争战。96耶稣在地上事奉时,就和魔鬼的权势交战(),在祂仇敌的手中忍受死亡(太二十六~二十七章;可十四~十五章;路二十二~二十三章;约十八~十九章),又胜过死亡而复活(太二十八章;可十六章;路二十四章;约二十章),继而率领天上地上的众军,与所有敌对者交战,并且得胜(启一~二,十二,十四,十八~二十二章)。圣战的问题,以及善良的神怎会灭绝这许多人,这类哲学上的困难,虽然未能因基督的死而得到完满的解答,但是这件事的确使这个疑难有一些新的亮光。97基督亲身背负了世人的罪,成为神与罪恶相争之圣战的牺牲品()。基督所率领的地上军队,也是圣战的另一个重点:基督徒的一生乃是一场属灵的争战,与罪恶的权势相争()。这场战争也需要将仇敌全然灭绝。信徒与罪毫不相干,必须完全与它隔离。新约的主题与旧约的“灭绝令”相仿,亦为:要将一切东西都归属于神。耶稣告诉祂的跟随者,要作门徒,就要像军队一样,全然效忠基督()。

82 在几节之前(),记载以色列在南地的城镇击败敌军时,这个字曾出现过。那里是用来解释该地区的一个城名,何珥玛,这个概念会不会延伸于整章,而将亚玛力人也包括在内?
83 A. Malamat, Mari and the Early Israelite Experience , The Schweich Lecture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1984 (Oxford: Os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70~79页。在马里,“灭绝令”被称为 asakkum,可能指某个神o、君王、或元帅的财产。

84 讨论与经文,见 Younger, 235~236页;M. Liverani, Prestige and Interest , 129~130页。
85 米设碑文的第十七行。参 J. C. L. Gibson, Textbook of Syrian Semitic Inscriptions , I. Hebrew and Moabite Inscriptions (Oxford: Clarendon, 1971), 75~76、81页。

86 摩押碑文上,以及旧约经文讲到战争的经文,对“灭绝”一词的用法,有人认为是有“固定的结构”。不过,这种结构其实相当一般性,任何一段对战争的描述,都可以用得上,例如:含有一段神谕、军队的出发、战争、城市的攻取、居民的屠杀、掠物的护取、以及(当然)使用“灭绝”一词!参 G. L. Mattingly, 'Moabite Religion and the Mesha' Inscription' in Moab , 234页。亦参 J. P. U. Lilley, 'Understanding the H]erem', TynB , 44, 1993, 169~177页;P. D. Stern, The Biblical H]erem : A Window on Israel's Religious Experience , Brown Judaic Studies 211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1)。
87 参 H. Tadmor, 'Autobiographical Apology in the Royal Assyrian Literature' in HHI , 42页;M. Liverani, 'The Ideology of the Assyrian Empire' in Power , 297~317 (301)页。
88 神在军事上的这种角色,参 T. Longman III and D. G. Reid, God Is a Warrior , 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Biblical Theology (Carlisle: Paternoster, 1995), 31~47页。
89 这可以解释,为何基遍人装扮成来自远方的旅人()。然而,他们是否援用了这段经文,并不清楚。无论如何,这段所关注的,并不是基遍的人性命,而是以色列人在作决定之前,并没有求问神。
90 参 Polzin, 88~90页。
91 Hawk, 73页。
92 Hawk, 44~45页。
93 参 Butler, 86页;J. P. U. Lilley, 'Understanding the H]erem '; G. Mitchell, Together in the Land , 52~82页。
94 J. P. U. Lilley, 'Understanding the H]erem ', 174页,提到参照 T. C. Mitchell, 'The Old Testament Usage of n#s%a{ma^ ', VT , 11, 1961, 177~187页。
95 参 B. K. Waltke and M. O'Connor,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1), 669~670页,39.3.5。
96 T. Longman III and D. G. Reid, God Is a Warrior , 91~192页。
97 C. H. Sherlock, 'Holy War' in D. J. Atkinson and D. H. Field (eds.), New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Ethics and Pastoral Theology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448~449页。

B 得地为业

  最近的文学研究,注意到这卷书前半所记的占领故事中,一直有一种张力(见上文“全卷结构”的 B. 文学研究法)。一方面,神已将整块地都赐给了以色列;另一方面,他们必须自己去征服。这种挑战与机会的交织,乃是神与信徒同工的方式。对基督徒而言,透过基督,我们已经有胜过罪恶与死亡的应许。但是,我们却要藉着信靠基督的工作、对祂效忠,才能运用这应许(罗三~八章)。因此,从得地为业这个题目中,可以学到基督徒当如何生活。

  地业的分配是由约书亚监督,他是神指定的领袖。这件事代表神将礼物赐给以色列。98对古时的人而言,土地乃是最主要的资源,因此,地业的分配是在物质上显明神所赐的福,他们将得着平安昌盛。不过,这段经文重点不在土地本身。事实上,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把土地视为神的礼物。土地的主权是神的,而不是以色列的。以色列人只是蒙允许,参与在整个过程中,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以色列的神。如今,这片地透过神所拣选的中间人约书亚,藉抽签的方式(显示是出于神的旨意)来分配给百姓,每一支派都从神获得礼物。神拥有这片地,它的使用与享受,它所供应的生命,皆是从神而来的礼物。惟独以色列的神上主配得感恩与敬拜。

  前面曾经提过(第45页),此处的边界清单与古代近东条约相仿,而神学解释也支持这点。在古代近东,王与王、并其子民之间,由建立条约而开展关系,同样,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也界定了神和祂的选民之间的关系。约书亚记八章与二十四章的约,提供了神赐下土地的情境。其他条约中,讲到契约,便会说明边界为何,同样,地业的分配正符合其他圣经之约的法律条文(如:出二十至二十三;申十二~二十六)。约书亚也和摩西一样,成为神与百姓立约的中介者。99

  第二个特色为:土地是赐给支派(与支派首领)的礼物,而不是给个人的。以色列人社会的基础单位是支派,而土地则成为支派的结合力之一。如前面所述,若要在山丘地带存活,需要支派中所有能干活的人都出力。因此,所有的人都参与在神的礼物中,并从中受惠。许多律法与土地相关,如,它的使用和滥用问题,继承权等;这些都暗示:对神与以色列之约的顺服,以及维系以色列与神特别的关系,都与土地的正确运用密切相关。对土地正确而全备的使用,不单是以色列每个支派的权利与荣幸,也是他们敬拜神、顺服约的基本途径。土地也会把支派的先祖紧紧相连,因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栽培作物,并敬拜以色列独一的神。这些支派的成员都葬身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和以后存活的后裔,成为绵延不绝的见证,证明神以信实对待与以色列所立的约,“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只要他们向神尽忠,情况就会一直如此。倘若以色列人弃绝这位独一的神,去追随其他的神o,他们就背约了,那时候,神的警告便会生效。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原属于神,而现在人却用它来违背这位拥有者的旨意,否定神的存在,声称它属于巴力和其他神o。有些学者主张,以色列人原本是迦南人,但是圣经的描述却相反,说以色列人(原来和迦南人截然不同,单单效忠上主,以祂为独一的真神)是逐渐变成迦南人的,因为他们去敬拜该地的假神。100所以,神重新宣告祂的主权,并把以色列人逐出该地。既然以色列人不再承认这地是神的礼物,他们就不能再像第一代的先祖一样,从神的中介人得着它。

  莱特(Wright)主张,对基督徒的应用而言,土地对以色列人的重要性,可以从社会/经济伦理方面来看,而更重要的,则是可以应用在与基督的关系,和信徒彼此的关系上:101

  新约的相交经历内涵非常丰富,而旧约以色列人得着地业的经历,从神学的类比而言,与基督徒的经历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必须视这两者皆为救赎的目的和模式,并不是救赎的偶发事件,或临时状况。出埃及最清楚的目的,乃是要去享受神所赐“美地”的一切丰盛;而基督所带来的救赎,目标则是“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实践在生活中。这两件事都与儿子的地位相连,其相关的主题则是产业和应许。这两件事是与神真正发生关系的证明,因为惟有成为祂救赎团体的一份子,才有资格得着。土地是有边界的,同样,相交也有范围,凡是脱离此范围的,或是不愿意接受的,都显明这人并不是神子民中的一份子(参:)。

图二 约书亚记一至十二章的南部各地

图三 约书亚记十三章的流便和迦得之地

图四 约书亚记十七至十九章的以法莲和玛拿西之地

图五 约书亚记十七至十九章的便雅悯和但之地

图六 约书亚记十五章的犹大之地

图七 约书亚记十九章的西缅之地

图八 约书亚记十九章的西布伦和以萨迦之地

图九 约书亚记十九章的亚设和拿弗他利之地


01
约书亚记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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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征服(

A 全书的目标和预备工作(

i. 与过去的衔接(

  这句话将约书亚记和申命记最后记载的事衔接起来。在这段过渡时期,摩西这位在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中的领袖,已经不在了。摩西死的时候,申命记三十四章5节用耶和华的仆人一词来称呼他。在约书亚记里面,这个词又出现了十三次,都是摩西的头衔。“某某(指神明)的仆人”一语,在圣经之外的资料中经常可见。138不过,直到约书亚去世之时(那时这头衔亦加在他身上),只有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这个词除了表达摩西是以仆人的身分服事耶和华之外,也强调了耶和华和摩西的亲密关系,正如申命记最后几节所说明的。

  这里用嫩的儿子来介绍全书的主角约书亚。这个说法便是陈明,他与申命记中接续摩西的约书亚是同一个人。称约书亚为摩西的帮手(希伯来: m#s%a{re{t[ )有两个目的:第一,它将这位约书亚和出埃及记二十四13、三十三11和民数记十一28的角色连在一起。申命记则没有用这个说法。这位约书亚便是当年陪同摩西登上神的山,并在旷野作摩西助手的那位。第二,这个名称与一般所用的仆人是不同的,之前只有摩西才被称为仆人(希伯来文: `eb[ed[ )。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和用法虽然有重叠之处,不过,这里的用意则是在强化摩西和耶和华之间特殊的关系,并暗示约书亚和摩西之间的关系与此不同。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毕竟也与众不同,所以约书亚有资格能承担他所领受的托付。在这一节中,耶和华直接向约书亚说话,就像祂从前对摩西说话一样。这就更肯定了约书亚作摩西接班人的角色。139虽然在旧约中,耶和华的仆人是很受人景仰的身分,但耶稣却带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关系。在约翰福音十五15中,祂特意不称门徒为仆人,却以朋友取而代之。这就说明,凡是跟从基督的人,便与祂建立了一个更完满的新关系。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使徒保罗的反应,他总是称自己为基督的“奴仆”()。所以耶稣高举基督徒,给了他们一份全新的关系,但基督徒却甘心成为门徒而这正是神对相信之人的呼召。

138 例如,在主前十四世纪的 Amarna 书信中,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各城中,至少有十位西闪族的首领,其名字之前有“某某的仆人”一语,而“某某”通常是指一位神o。参 R. Hess, Amarna Personal Names , ASOR Dissertation Series 9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4), 176、209页。
139 Polzin 对叙事者特别留意,他看出:这头一章经常引用神的吩咐,是要建立叙事者的威信。叙事者是接续摩西的人,摩西从前如何引用神的话,现在这位叙事者也照样行。参 Polzin, 75~76页。不过,约书亚的角色是摩西的接班人,这点仍是这头一章的要点。
ii. 应许:全书概览(

  这段话成为全书的摘要。第二节讲到跨越约但河,就是一1~五12所载。第3节列出五13~十二24“征服”的大纲。第4节含括十三1~二十二34地业的分配。第5节强调约书亚平生的日子,而在全书的最后两章,则是讲约书亚过世之前的事。这几节也介绍了耶和华以色列之神的特性,祂是本书的要角之一。在这段中,祂向约书亚和以色列人作出应许,并藉此启示出祂自己。

  2~3. 重述摩西的死,是确认约书亚现今的领导地位。这里描写迦南地为耶和华即将赐给祂百姓的礼物。不过,这个出现两次的动词,轮番出现在另外两个动词之间,就是讲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将渡过(希伯来: `a{b[ar )约但河,并将拥有脚掌所踏( tid[ro{k[ )之地。由此可以看出一件一体两面的事:神应许赐下土地,但是百姓必须自己去获取。他们必须按照神的指示去争战,并按照祂的引导来分配土地。申命记十一24~25是这段的平行经文,其上下文亦为要向神尽忠的吩咐,以及祂的诫命。约书亚加上了“过河”的命令,就是百姓准备要进行的事。

  本书另外还有一个一体两面的信息,便是出现两次的形容词所有(希伯来: kol ),一次是所有的百姓,一次是所有的地方。所有以色列人都要参与,这一点的重要性,可以从约但河东各支派的责任,和亚干犯罪的事上看出。神将所有的土地都赐给他们,这意义可以解释南方和北方的战役,也可以说明为何分配地业时,各支派的疆界之间并无相隔的空间。

  这里提到神对摩西的应许,让人讶异。赐地为业的应许,最早是给列祖的(如:),对其他人则很少提到。在申命记三十四4,神重新向摩西肯定这一个赐给列祖的应许,而约书亚记一6便是意指该处。一3提到摩西的理由,是要强调约书亚与摩西非常亲近,确实是他的接班人,要按着神的计划来带领百姓。神赐给摩西的应许,现在要透过约书亚的领导来实现。

  4. 此处描述这片土地,包括旷野和利巴嫩,并延伸至伯拉大河;这些细节可与创世记十19、民数记十三17、21~22和三十四3~12比较。在创世记与民数记中,特别说明迦南地的南界为何,因为那些经文最关心的是这一带。在创世记十19和民数记三十四3~5,迦南地的南界呈弧形,从迦萨境内与西边的埃及河谷开始,140,向东到死海(盐海),以及可能为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一带。民数记十三17和二十一~二十二章的记载,与此亦无矛盾,那里提到,迦南地的南界必须在加低斯巴尼亚之北,但在希伯仑以南。在整幅图中,无论如何去解释南地(Negev,这块地只包括现代以色列 Negev 的北端)和寻的旷野,这一方面总是正确的。迦南地的北界却似乎有各种说法,创世记讲到拉沙(是但的一座城),民数记讲到利合哈马(或哈马)和何烈山,而约书亚记讲到幼发拉底河。但这三处经文所著重的,都是南边,而不是北边,没有一处详述北边的疆界。141

  旷野(希伯来: hammid[ba{r ),是指未开垦之地,但不限于西乃旷野,和他们所行经的其他旷野。在约书亚记中,它还包括靠近伯特利和艾的地区(),以及犹大旷野()。这是对约但河西到南方一带的通称,正如利巴嫩是描述林木茂盛的高山,可以指从约但河西直到北边。约但河是东界。经文中以大海或地中海为西界,因此包括了旷野以西的地带。七十士译本里没有赫人的全地一语,在约书亚时代,赫人所居之地位于现在的土耳其,他们是当时的强权。在主前十四世纪和十三世纪时,利巴嫩以北常落入赫人的控制中。因此,这里也许是指约但河以西的整片地方,十三世纪和十二世纪之时,即赫人王国的最后几年,以及崩溃之后,常有好些部落南迁,而控制该片土地。142

  5. 得胜的应许再度肯定约书亚是神所拣选的领袖,众人也由此看出他和摩西一样,与神有特殊的关系,是以色列人的领袖。神应许与他同在,让人想起申命记三21~22,那里记载从前神如何向约书亚说话。这两处经文都强调:神是战士,为约书亚和以色列人争战。申命记三十一23再度出现这应许,所用的话和这里差不多。在那里神首次向约书亚保证,约书亚必领以色列人进我所起誓应许他们的地。

  这段话也具前瞻性。这样的介绍词,不单回顾约书亚的一生就是本卷最后两章所言,其中生动的动词又肯定了约书亚常胜不败,并有神的同在,因此与全书所叙述的各个事件都有关联。神赐给约书亚的应许: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希伯来: yit[yasse{b[ ),143和二十四1的用语正成对比,在那里约书亚召聚全以色列百姓,他们就站在神面前。神又应许不撇下约书亚,这个动词在十6再度出现,那里基遍人提醒约书亚,他们已经互相立约,因此他们遭攻击时,他不能袖手不顾。第二个动词,应许神不会丢弃(希伯来: ~e`ezb[eka{ )约书亚,在本书中出现好几次。艾城的战士撇下了城堡去追赶敌人(),约书亚称赞约但河东的各族向以色列人尽忠(),最重要的是,全以色列人都向神表白,要忠于祂()。144

  对基督徒而言,基督应许与门徒同在,就像神应许与约书亚同在一样。这成为差遣门徒去执行大使命的基础()。

140 创世记十章提到迦萨,可能是反映出该段经文只注重以城市或城市国来描述疆界,而不看重自然的疆界。el-'Arish 河似乎是就埃及河。参 N. Na'aman, 'The Brook of Egypt and Assyrian Policy on the Border of Egypt', TA , 6, 1979, 68~90页;A. F. Rainey, 'Toponymic Problems (cont.): The Brook of Egypt', TA , 9, 1982, 131~132页;E. D. Oren, 'Ethnicity and Regional Archaeology: The Western Negev under Assyrian Rule', BAT , 103页。迦萨是最靠近这条河口的一座城。
141 Weinfeld, 52~75页,以有否包括约但河以东之地为依据,来区分对疆界的描述。他用民三十四章和书十三~十九章为例,提议这两种不同的疆界说,是来自两种不同的传统。不过,这些经文都没有清楚指出亚扪人与摩押人的地曾属于迦南地(或应许之地)。这些描述也都没有摒除基列和巴珊。约书亚记十三~十九章并不是要说明应许之地或迦南地的范围。它包括的地区不只迦南地,但从未称这些地方为迦南地,或应许之地。至于主前第二千年代内迦南地的相关资料,参导论:“古老性”。
142 有些人认为,这是主前第一千年代内所加的附注,那时新赫人各国占据了利巴嫩以北和幼发拉底河一带。参 Noth, 20页,他将它联于新亚述帝国对这地区的配置。H. A. Hoffner, 'The Hittites and Hurrians' in POTT , 213~214页,将赫人国度(他认为是圣经的叙利亚)和五经与约书亚记中的赫人作出区分。他主张,这一群人是代表具闪族名字的一群人,他们被称为赫人,乃是表示他们与 Anatolia 的赫人“偶而的合并”。这种分析最能配合约书亚记所提的情形。
143 在希伯来文,字尾的“你”是单数,指约书亚。在各译本中,则是用复数,指所有以色列人。
144 这个动词, eze{bu ,同源的形式常出现在 Amarna 的信中,其中也多半是指忠诚。主前十四世纪,迦南各城的首领用它来描述其它城市首领对法老的不忠。
iii. 责任:当刚强的嘱咐,和其原因(

  这段依旧是神对约书亚讲话的开头。前面谈话的要点是应许,这里则转为约书亚当接受的责任。当刚强壮胆(希伯来: h@ zaq we~#ma{s] )成了这段话的开始和结尾,这个吩咐指出约书亚当有的态度。这几节中三次的重复,让人想起它在五经中也出现三次,在申命记三十一6、7、23。这里的吩咐既是给以色列人的(6节),也是给约书亚的,成为他所承受的使命之一。申命记三十一6把这个吩咐与神的应许“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相连,和约书亚记一5相同。申命记三十一23也让人联想到约书亚记一5~6的说法,即:强调神与约书亚同在。同样的话亦出现在历代志上二十八20(),那里是大卫吩咐所罗门要建圣殿。约书亚记十25的应当刚强壮胆,情境为约书亚在勉励百姓与仇敌争战,同样,希西家也用这句话预备百姓去抵挡亚述人()。所以,这个说法可以用在各种状况中,但是总与神的同在和支持有关。145这里所提以色列人将承受地业的应许,成为十三~二十一章土地分配的伏笔,那里详细讲述各个支派各得何处为业。

  7~8. 在约书亚记第一章,与带领百姓最有关系的,似乎还不是当刚强壮胆的吩咐,因为下一句中有一道命令再三重复强调,而这道命令乃是与摩西的律法(希伯来: to^ra^ )相连。前面已经提到,此处与申命记很接近,所以有可能这是指申命记的律法。不可偏离左右的警告,也支持这看法,因为申命记中常提到这句话()。第7~9节是针对第6节所交付的责任,特别颁给约书亚的命令。他必须刚强,大大壮胆,才能带领以色列人进入那地。单就这句话来看,可以解释为:要约书亚准备统帅全军。但是至第9节显示,倘若他不顺从摩西的律法,就无法作到这点。除非约书亚不断思想神的律法,并且绝对顺服,否则他的领导就必定失败(参:)。以下几方面清楚表明了这一点: (1) 第6、7两节中,当刚强、大大壮胆两次吩咐的位置; (2) 第7、8节的末尾所提到的结果,两处都应许他必能达成使命(如:你无论往哪里去,和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及 (3) 这几节中三次提到摩西的律法:律法(希伯来: hatto^ra^ 、律法书(希伯来: se{p[er hatto^ra^ ),和其中所写的一切话(希伯来: hakka{t[u^b[ bo^ )。

  9. 我岂没有吩咐你么?这句话是要约书亚心中不可有一丝怀疑。他已经蒙神拣选来从事这使命,不可逃避责任。最后的当刚强壮胆,是表明神对约书亚的讲话,和对他责任的交代,即将告终。最后一行,你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你的神必与你同在,成为神第二段讲话的结束,和第一段的结尾很类似,那里也提到神的同在。不过,在第一段(5节),这是好几项应许之一。在第二段讲话中,这是对约书亚惟一的应许。最后几个字,你无论往哪里去,和第7节的最后一行相仿,在那里,成功的应许是基于约书亚的顺服。由这段经文的结构看来,约书亚在努力顺服律法时,并不孤单;其实,无论是顺服还是享受成功,他都行在神面前,因为赐下律法和应许的,都是神。约书亚不是因为顺服神的命令而得以成功;他必能成功,因为神与他同在,让他能够顺服祂的命令。

  对基督徒领袖而言,研究神话语的重要性,可以从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中看出()。在罗马书五~六章,保罗也讲到,赦罪和拯救都是由神的恩典而来,这恩典使我们能胜过罪。基督徒正像约书亚一样,不是因为顺服神的律法以致灵里能得胜,而是神藉着基督使他们能胜过罪()。

  神讲完话,约书亚便开始说话,要百姓准备行动。在神向他再度说话(在)之前,他要完成五件事: (1) 任命官长来指挥以色列人,把他们组织起来; (2) 确定约但河东的支派要参与在“征服”的行动中; (3) 差遣使者去窥探那地,并等候回报; (4) 向百姓说话,要他们准备过约但河; (5) 向祭司说话,要他们在过河时走在最前面。在神向约书亚的讲话中,并没有说明这些事,若要了解当时的情形,必须先熟悉民数记与申命记。

  约书亚记一1~9成为全书的简介,讲到约书亚和以色列民所得到的应许和所领受的命令。这一段在文字上与申命记密切相关,显明以下的进展乃是申命记之计划的实现。开头的几节是神对摩西之吩咐的摘要,而向约书亚复述一遍。其中也含有政治意味,即:约书亚是神所拣选的领袖,摩西的接班人;这点在前几章中清楚可见。对任何一个团体而言,领导人的转换都是最不稳定的时期,可能导致崩溃的危机。在约书亚记的前几章中,读者会再三发现,一处又一处的经文肯定约书亚权威的合法性,这便保证在摩西离去之后,不会出现权力斗争的情形,好像过去在旷野飘流时的现象。经文中显示,约书亚是摩西的接班人,像摩西一样领受了神的应许和命令,来带领以色列人。在渡过约但河之前,约书亚在政治、军事和宗教等事上,无疑已经扮演领导的角色。146

145 有些人认为这里是一种“就职风格”,指新领导的就任。其中包括勉励、新职说明、和(神)扶持的应许。参 N. Lohfink, 'Die deuteronomisticschen Darstellung des Ubergangs der Fuhrung Israels von Moses auf Josue', Scholastik , 37, 1962, 32~44页;J. R. Porter, 'The Succession of Joshua' in J. I. Durham and J. R. Porter (eds.), Proclamation and Presence: Old Testament Essays in Honour of Gurynne Henton Davies (London, SCM, 1970), 102~132页;Mitchell, 30页。然而,这种大纲太过普遍,没有太大用处。其实,某些类似用法(好像这里所提的)更能解明经文,也可以将一些经文放在一起看,而若假定有上述风格存在,这些经文便不能包含在内了。参 D. McCarthy, 'An Installation Genre?', JBL , 90, 1971, 31~41页。
146 无论是从文学还是从政治来分析经文,第7~9节都可说是属于本书卷首语的一部分,是下文的前言。这几节和申命记与摩西五经其他书卷,在用词和观念上接近的程度,与第1~6节不分轩轾。因此,主张另有一位申命记式编辑把第7~9节插在这里的看法,似乎站不住脚。参 Fritz, 26、29~30页。第10~11节、12~18节,针对编辑插入说,我们也可作出同样的结论。
iv. 顺服与领袖的印证:全以色列组织起来(

  在领受耶和华头一次的命令之后,约书亚共作了五件事,这是第一件。约书亚只在这件事上向百姓发出吩咐,不过他给约但河以东支派的指示,所用的动词含有下令的味道要追念!(13节)。百姓的官长是哪些人?在出埃及记五6~19,法老要求百姓作更多工作,而以色列人无法完工,官长被夹在其中。在民数记十一16,这些人中有些被包括在摩西所选、前来领受耶和华之灵的七十位长老之内。申命记一15()列出了摩西所拣选来管理以色列百姓之人。当摩西进行立约大典时,官长乃是站在神面前作见证的一群人(),而当约书亚进行约的更新典礼时(),他们也是见证人。不过,最接近约书亚记一10和三2的例子,出现在申命记二十5~9,那里官长向百姓宣告,哪些人不需要上战场,然后指派军长率领军队。在其他地方,这个名词只出现在历代志中,那里是指宫廷官员在从事某种世务的责任。147这些“官长”在世务上的角色,可与祭司相匹。约书亚向这两批人都有交代,首先向官长交代,他们的任务更重,因为要动员所有的百姓。

  11. 约书亚向官长指示的头一个字,是一道命令,要他们走遍全营,命令百姓准备出发。这个动词与第二节相同,那里神指示约书亚,要过约但河。11节又出现这个字,要以色列人也过河。此处这动词的对象则不同,并不是约但河,而是全营;这并非偶然。这个动词既表命令,又表执行,显示这是头几章最重要的活动。148约书亚和以色列人要过约但河。其他的行动都要根据这一点来了解。官长的行动成为过河之行动的一部分,因此所用的字也相同。百姓受到指示,要预备好,准备上路。食物(希伯来: s]e^d[a^ )一词,曾指约瑟供应他哥哥们回迦南地去的路上所需()。没有时间预备干粮,有出埃及为例,那时以色列人只带没有发酵的面团,所以他们作的是无酵饼()。由这段经文看来,这第二次渡河,虽与第一次类似,但也有些不同。食物一词将这两者衔接起来,下文将进一步说及;但它也暗示两者有所区分。第二次过河不是匆匆忙忙的逃离敌人,相反的,他们可以有充分的准备。

  第二次过河,正像一场敬拜。百姓不是逃离敌人,而是预备去争战。所以,他们必须一同准备、一同过河。此外,经文的用词更有仪式意味。在约书亚下命令的第一件事中,这一点已经很明显,他重复了神在第2节向他所说的话:要过这约但河……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要赐给他们/你们的地。约书亚透过官长,将他从神所领受的信息传给百姓。他又加上了以色列渡河的目的去得地为业,这件事实现了神赐给以色列先祖的应许。这不单是给约书亚的,乃是给所有百姓的。经文并没有详述官长怎么作,我们可以假定,他们一定遵照约书亚的吩咐而行。第三章中,他们再度出现。约书亚对神话语的顺服,是基督门徒的好榜样()。

147 希伯来文 s%o{t]e{r 似乎与亚喀得文 s%at]a{ru (写)相关。这或许意味他们有文士的功能,不过在摩西五经和约书亚记中,这方面并不显著。参 M. Weinfeld, 'Judge and Officer in Ancient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IOS , 7, 1977, 65~88页。
148 有关这个动词在书一1~五12之内的重要性之讨论,参 Kooreavaar, 117页等处。
v. 约但河东的各支派(

  向所有百姓的代表说话之后,约书亚转向第二大群人。摩西曾将约但河东的地区分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民三十二和)。约书亚向这些支派的战士讲话,谈及一个主题以色列的合一,这个主题在全书不同的地方一再出现。

  12~15. 要追念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所吩咐你们的话,这句话不单是要他们回想历史,约书亚必须将那些话化为事实。接下去的话,几乎完全是引用申命记三18~20。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 约书亚加上神使你们得享平安。

(2) 他描述约但河东的战士为武装齐备(希伯来: h]@mus%i^m ),而申命记描述他们为带兵器预备上阵(希伯来: hal]u^s[i^m )。前一个字暗示分为五个战士一组(不过各个时代每组的人数可能不同),而后者则是被动的动词语态,描述预备上战场的人。

(3) 在申命记中,在可以留在约但河东的百姓与牲畜清单之后,还有一句声明,说这几个支派有很多牲畜或财产。

(4) 约书亚加上一句话,你们要帮助你们的弟兄。这是约书亚吩咐的核心。149约书亚肯定,以色列的这两部分必须保持合一。

  前两点差异或许反映出:约书亚很注意以色列众人都享“安息”的神学主题,以及军事组织的主题(参其他用到此词之处:)。第三点所提约书亚记中的省略,或许因它与整个故事无关。13~15节虽不是逐字重复申命记三18~20,但两者非常接近,显示这里有意重复摩西当年给这些支派的命令。这一点很重要,原因有二: (1) 由此可见这两卷书有文字上的关联; (2) 约书亚的领导角色再度受到肯定。

  对约但河东的各支派而言,约书亚的地位可能并不稳固。他们已经在摩西的权柄之下承受了地业;他们曾向摩西承诺,达成协议;他们的家庭和产业都在约但河以东,不在约但河以西。在12节之前,约书亚对他们是否有权柄,还看不出来。他的权柄在于带领以色列人去得约但河西之地为业。至于他在约但河东的角色,却没有提到。所以,他和约但河东各支派的战士言明彼此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他提到摩西,并且几乎完全套用摩西的话,理由也在于此。约书亚必须提到这些战士与摩西的协定,否则他就没有理由要求他们效忠,参与未来的战事。此外,约书亚的领导必须被所有以色列人接受,这样,他才能真正成为摩西的接班人。倘若约但河东各支派的人不承认他的领导,他的宣告就落空了,而他若要执行权柄,就会造成全国的分裂。他提到摩西的话,则是一张“王牌”,因为以色列人中还没有人不忠到一个地步,会拒绝摩西的权威,而摩西的接班人的确有资格来统领跟随摩西的人。

  对“安息”的关注,在约书亚记这里是第一次出现。在该地战事止息之后,这个主题又再度出现。150在创世记一1~二3中,“安息”是受造万物的目标。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便是庆贺这事(),它又与全国脱离埃及的辖制相关()。约书亚的那代首次享受到没有仇敌侵扰的“安息”(),这也成为以色列后代安息的模式(),和先知对未来和平世代的期待(),以及新约应许蒙基督救赎之人将会享受安息的根据(来四)。就像约书亚记一样,安息总是随着争战的得胜而来。

  16~18. 约但河东战士的回答,显示他们了解约书亚的地位尚不稳固,而他们愿意肯定他的领导。这里用三句公式化的应许,加上一句咒诅。这两段话的结束,各有一个子句,起头为只要,是给约书亚的鼓励。三个应许第一个字各为:无论何事/无论何处/无论何人。每个字之后各有一个动词命令、差遣、顺服,接下来是第二个子句,由另一个相关动词组成,即无论你命令我们何事,我们都会作,和无论你差遣我们到哪里,我们都会去。

  17. 第三句话也具备同样的结构,但是主词与受词颠倒,还插入了一个片语:我们从前怎样完全顺服摩西,现在也必照样顺服你。最后一个片语之后,是第一个只要子句,它的写法使得摩西和约书亚的次序颠倒过来。因此,17节的结构为 A - B - B - A:摩西-约书亚-约书亚-摩西。这里并没有威胁的意味,不需要解释为:只要神和约书亚的同在像祂与摩西的同在一样,约但河东的战士就会顺服约书亚。151这里乃是一项告白,也是一个祷告,愿耶和华与约书亚同在,如同祂与摩西同在一样。

  18. 咒诅也是以无论何人开始。动词违背(希伯来: yamreh ,在约书亚记只出现过这一次。申命记用这个字描述以色列在加低斯巴尼亚的背叛(),以及全国屡次背叛的历史()。这个字也用来指忤逆之子,要处以死刑()。因此,用这个字来描述对约书亚的背叛非常合适,因为摩西曾亲自用它来描述以色列人过去的反叛。由这个字亦可看出约书亚是摩西的接班人,因为他也可能会面对同样的问题。就以色列过去的经验而言,死刑是恰当的处理。在旷野飘流之时,每当以色列人悖逆,总有人受到死刑的惩罚。对逆子的律法,道理也相同。“他必被治死”是法律用语,在各种论到死刑的条文中,都曾用到。最后一句话,只要刚强壮胆,参:导论Ⅱ “约书亚其人”。

  第12~18节看来颇像是一项仪式或典礼,众人公开表示效忠约书亚,将像对已逝世的摩西一样。在古代近东,一位新的领袖要开始治理之时,常有宣誓效忠的仪式。在埃及和巴勒斯坦,有主前第二千年代后半时期的石碑为证,新的埃及法老在开始治理时,常进军迦南,要所有臣服于法老的迦南各城之王,都再度宣誓效忠。152或许约书亚和以色列的众支派也曾有这样的宣誓效忠之举。记载约但河东各支派应许效忠的原因,或许是因,他们对约书亚的领导尚未清楚表态。记下这个应许,一方面是成为作出承诺之人的见证,另一方面则强化了约书亚记第一章的信息,即:约书亚是摩西按照神的心意所拣选的接班人,是以色列众人的领袖。153

  对基督徒而言,这头一章教导我们,神的子民应当承认,领袖乃是神所拣选的。要验证领袖的事奉,可以看他们是否熟知神的话语,并且顺服,这是神子民最实际的需要()。约书亚对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命令,以及他们效忠的应许,是美好的榜样,显明神子民的合一、对领袖的支持何等重要,也同时可见,任何一种分裂都是何等严重(书二十二章;约十七章;;林前三章)。

149 Scha/fer-Lichtenberger, 206~207页。
150 参十一23和该处注释,以及十四15,二十一44,二十三1。
151 与 Hawk, 59页的理论相反。倘若 Hawk 的说法正确,应当用希伯来文的分词 ~im ,或加上去,或取代 raq ,“只要”。
152 W. Helck, Die Beziehungen A/gyptens zu Vorderasien im 3. und 2. Jahrtausend v. Chr. (Wiesbaden: Harrassowitz, 21971), 246~247页。
153 Polzin, 79页,质疑16~18节是否在记众百姓的回应。从上下文看,这应该只是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回应。他们效忠的回应成为其他支派的表率,因为若考量约书亚的权威,和他们需要多尊重这份权威,其实他们的地位并不那么明确。Mitchell, 27~28、36页主张,第一章主要的目的,是在陈明迦南地为神赐给以色列的礼物,因此他们有权去获取。其实这一点早已成立,早已是神的应许。在第一章中,1~11节神的命令,和12~18节的对话,以及其中动词和民数记与申命记(尤其三十一章)的关联,都在巩固约书亚新的领导角色。所以这卷书的头一章并不强调迦南地,重点乃在“非军事性”的一面。


02
约书亚记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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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喇合与探子的任务(

  喇合的故事,在约书亚记中有几种作用。从文学的角度而言,它刻划出迦南人的情形,正如第一章刻划出以色列人的情形。第一章,将焦点放在一位人物上。从这方面看,喇合正对应约书亚,成为该民族中的信从者,蒙拣选,引导他们得救,至少她曾向有兴趣者提供拯救。约书亚记第二章也成为第六章征服耶利哥的前奏。若将范围放宽,从摩西五经来看,它显然与民数记十三~十四章所记,从加低斯巴尼亚打发探子,而结局悲惨之事有关;申命记第一章也提到此事。把这件事和约书亚记第二章对照,更突显出约书亚的角色,表明他是跟随神的人,足能带领百姓。因此,约书亚记第二章刻划出约书亚具备领袖气质,因为他关怀百姓,在带领他们进入敌境之前,先派人去侦探虚实。这章也说明,约书亚如何给喇合和她的家人机会,救自己脱离未来的毁灭。这一点由故事中两则冗长的独白显明: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请求(9~13节),以及探子有条件的应许(17~20节)。这两段合在一起,陈明了战争的理由、因怜悯而设的救法,和以色列人的期望。

  这个故事的结构引起很多讨论。有一种看法为:它是一则故事,与以上所提的两段话交织在一起。它的开始和结束,都是讲约书亚与探子在约但河的东岸。中间部分则为探子进入耶利哥,又出来,进到山区,又离开山区,最后渡过约但河,回到约书亚那里。虽然探子在山区中三天,却只有两节简短地提及。全章的焦点为他们在耶利哥的时间。除了两段独白之外,还有很长的一段描述对探子的追逐,和喇合怎样成功地将他们隐藏。有些句子专门记载喇合为他们的脱逃所作的准备。故事中某些重复的成分,皆以这一点为中心。这些事件有其重要性,原因有二: (1) 它们说明了喇合保护探子,是冒着很大的危险; (2) 她的行动,加上她的信仰告白,构成充分的理由,让喇合的家人和朋友得到拯救。

  喇合的故事证明神接纳所有的人,无论他们的背景为何。基督为全世界的人死,凡凭着信心到祂面前的人,即使是罪魁祸首,都有机会得救()。喇合也像保罗一样,流露出信心,知道拯救她的神是谁。她成为耶稣家谱中的一员(),是所有基督徒信心的榜样()。

i. 约书亚打发两个探子(

  这章是由约书亚的行动开启。他打发探子,并吩咐他们。他讲话时所用的动词,都是命令式,去,窥探。探子的反应符合第一个命令,他们去了。因此,这头一句话又加强了约书亚的领袖地位,他诚然是未来一切军事行动的总负责人。什亭是民数记二十五1以色列民扎营的一个地方,可能是约但河东正对耶利哥的一处,或许是哈曼废丘(Tell el-Hammam)。154探子一字(希伯来: m#ragg#li^m )最早出于约瑟之口,他斥责哥哥们,说:“你们是探子(和合:奸细)!来窥探这地的虚实。”()。大卫差遣探子,去查明扫罗的行踪()。在撒母耳记下十五10,这个字出现的情境却不一样。押沙龙差遣“密使”到全以色列,去通知他的盟友,何时当拥他为王。因此,探子除了指收集敌情的人之外,也可以指秘密传递消息的人。约书亚记第二章的探子,似乎兼具这两种功能。

  一方面,约书亚命令他们要窥探那地和耶和哥。155这当然可以解释为去探测该地的虚实,但从故事本身,或从他们向约书亚头一次的报告中,都看不出他们发挥了这项作用。耶利哥的征服故事并没有用到这次窥探可能曾提供的资料。而且,按民数记十三~十四章平行的记载来看,那里并没有用窥探一词来描述当时去侦察的十二个探子。动词窥探出现在申命记一24,是记摩西对这件事的追忆。在约书亚记七2,进攻之前,以及士师记十八2、14、17节,抢夺之前,提到去侦察时,也用到这字。另一方面,撒母耳记下十五10用到名词形式,来描述私下传递消息,这与约书亚记二章所描述的实况比较接近。探子悄悄告诉喇合,她和她的全家(及其余人)如何才能避免与耶利哥一同灭亡。156

  译为暗暗的字(希伯来: heres^ ),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未曾再用过。马索拉经文的以赛亚书三3有一个字,拼法完全相同,却是名词,译为“匠人”(NIV、NJPS)或“术士”(RSV),各依据译者偏好的同音异义字根而定。后来的希伯来文将这个字当作暗暗,符合这里的意思,但是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没有译出这字,显示约书亚记二1原来的意思可能已经不明。类似“私下”或“巧妙”等的词汇亦可以描述这次的行动,这或许是原来希伯来文的恰当翻译。

  探子的回应为:前往耶利哥(Tell es-Sultan),在那里他们来到一个妓女的家。157经文刻意避免暗示探子与女主人发生过性关系。158进到一栋建筑物,有一种常用的说法(参:),这说法并不暗示与妓女发生性关系。如果作者有意暗示性关系,就不会加入一个词汇,如的家;在讲参孙去看一名妓女时,只写到“进去,与她共渡一晚”()。159此外,这一节的最后一个动词,留在那里,通常不是用来描述性关系,除非加上一个介系词“和”,并接着注明伴侣是谁。那么,探子为何会选择一个妓女的家呢?这个家可能像一个酒店、小客栈或歇脚处,是游客会去的所在,而不像个妓院。160在主前十四至十二世纪,有证据显示,在迦南的确有这一类过夜的地方,骆驼商队和王室差使都会到那里住。161古代的耶利哥有这类地方,应是无庸置疑的。新约时代更显然有()。这类场所自然会招来当地的败类,历史上这种情形屡见不鲜。倘若探子要了解当地的状况,那里的“小酒店”自然是最佳地点。要侦测该地有无第五纵队,找机会与有兴趣的团体沟通,来作以色列人的内应,必然会选这地方。最后,这里可以过夜,不必在荒郊野外担惊受怕,也可免去城里的危险(创十九章)。事实上,第1节所记探子的行动,似乎是下文的摘要。他们住在喇合的家里,可能是原来的计划,而不是后来的实际情形。162若是如此,NIV 的翻译并住在那里(过去式)或许是正确的。至于喇合的名字,在以色列人出现在迦南地以先,当地就已经有了。163

154 参 N. Glueck, 'Some Ancient Towns in the Plains of Moab', BASOR , 91, 1943, 7~26页;J. M. Miller, 'Moab and the Moabites' in Moab , 27页。
155 P. Wilton, 'More Cases of Waw Explicativum ', VT , 44, 1994, 126页,将这句话译为:“去,观察那地,就是耶利哥”。这样使用说明性的 waw(waw explicativum),可以解释探子为何只去侦察耶利哥。
156 基于探子有这种正面的功能,加上探子是战前一种很合宜的预备,所以我把约书亚的行动解释成对神命令的忠诚回应。有人认为,约书亚似乎略欠信心,因为他打发探子(如,Polzin, 85~86页),但这看法在这段经文中找不到根据,而在加低斯巴尼亚打发探子的事,经上也没有任何责备的话。该次事件的问题,是多数探子的回报,以及百姓的反应,并不是打发探子本身。约书亚记七2的状况也相同。探子并未受指责,他们在艾城的失败也不能归咎于探子的报告,经文明说,那完全是因为亚干的罪。
157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ZAW, 104, 1992, 255~262页,主张在王国之前,称妓女的字,zo^na^,应当视为指在女人带头的社会中的一名女子,没有男性可倚靠。虽然像约书亚记二章这类的经文,可以将这个字的意思放宽,不单指“妓女”,但是这个观点却必须把创世记三十四章等经文挑出来,说是后人加入的,由此可见,它显然有弱点。要寻找更宽广的语意,较好的办法,是探索找个圣经希伯来文的历史,看它有否用在类似的状况中。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TynB , 14, 1964, 8~11页建议,这个字在这里以及旧约其他地方的意思,或许是指一个与外来之人友善交往的人。他也提出一个比较的例子,古巴比伦的旅店老板, sa{bi^tu ,是“供酒者”之意,而很早的时候就有好些律法,提到有关旅店的事。
158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其他地方提到,以色列人亲近妓女是要被定罪的,尤其是在约但河东的这段时期。参:民二十五1和耶五7;Hawk, 61页。如果探子曾与妓女发生不当的行为,作者一定会清楚交代,后来以色列人也会用这件事作例子。
159 这看法不赞同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narrative Art and Social Presupposition in Three Old Testament Texts', Semeia , 46, 1989, 128~129页;Hawk, 62页。Bird 主张,这是暗示性的用语,而喇合的行为却相反。但这一节并没有暗示性,我已经举出理由说明。另外一处,第4节,那里喇合曾向王家差使坦承探子曾到她那里来,所用的话或许具性暗示,但若是如此,则是她用巧计来误导差使。参第4~6节的注释。
160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28~129页。参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256页,他在注9中引用其他主张此说之学者的话,从约瑟夫(Ant. I, 2, 7)和他珥根开始。
161 有关经文和探讨,参 C. Ku/hne, Die Chronologie der internationalen Korrespondenz von El-Amarna , AOAT 17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3), 108~110页,n. 532; S. A. Meir, The Messenger in the Ancient Semitic World , HSM 45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88), 93~96页。有关约书亚记第二章的历史背景,参导论中的探讨(28~30页)。
162 注释家注意到,在这个故事中,与喇合相较,探子始终居于被动地位。Hawk, 64页认为,从探子“躺卧”开始,他们的角色就是如此。
163 Taanach text no. 4, line 9。参 A. Gustavs, 'Die Personennamen in den Tontafeln von Tell Ta'annek', ZDPV , 51, 1928, 189页;D. Sivan, Grammatical Analysis and Glossary of the Northwest Semitic Vocables in Akkadian Texts of the 15th-13th C. B. C. from Canaan and Syria , AOAT 214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84), 264页。
ii. 喇合的家(

  这是一个公众场所,因此当地首领的部下知道有两个人来,以及他们要作什么。他们向首领的报告,指控那两人是要窥探(希伯来: lah]po{r )这地,这个动词通常是描述挖墙。另外一次用作窥探的意思,出现在申命记一22,讲到前一次打发探子去侦测迦南全地。这段经文中重复用此字,强调出这个故事的重点。

  2~3. 第一个重复语,是报告的话中提到,探子来是要窥探此地。有人向耶利哥王传报消息,而他差使去向喇合讲同样的话。164藉这一笔法,经文要读者明白,探子的任务已经被敌人最高的首领得知。帮助这些人,就等于背叛耶利哥和其中的王。喇合帮助的行动,显示她不再效忠迦南地的耶利哥,而愿意接受约书亚和他属下的统治。

  4~6. 第二个重复语,是提到喇合将探子隐藏,这个动作最能突显她向以色列人的效忠。第4节与第6节重复此事,并不是文笔欠佳或编辑的手法,165而是藉此阐明故事的情节。耶利哥王的差使越接近,紧张的程度就越高涨。首先,他们将信息带给喇合,要她将人交出来。接着,他们在喇合家听她说话,而她用计骗走他们。每一个关口,叙事者都停下来,告诉读者探子当时的情形。起初,喇合把他们藏起来,但当差使来和喇合说话的时候,产生了一个问题:她藏得够妥当吗?等喇合把差使骗走,经文才讲她把探子藏在哪里,如何藏法。那些差使会相信她吗?还是他们会回来搜查,而找出探子?第7节乃是转捩点。按希伯来文,这故事可以译为“而那些人便去追索他们了”。166单看这句话,尚不清楚其意思是不是指搜查喇合的家。只有在希伯来圣经的第5、6节中,读者才可以看出,那些差使已经离开,往探子可能走的路线去追踪,即:返回约但河。

  这故事中第三个重复,是喇合表明不知情,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一次是指探子从哪里来,另一次是关于他们的目的。这个重复强调出她对以色列人和其使者的效忠,因着这份忠心,她冒着生命危险,尝试误导耶利哥王的差使。常有人提起,就道德而言,喇合说谎究竟是否合宜。有人主张,这不算谎话,但是经文明说,这讲法与喇合所知道的实情相反,所以这种看法难以成立。也许有人认为,要是说谎有理,此其时也。约书亚和以色列的整个任务,与最初的侦测成功与否密切相关。耶利哥城的居民已在神的审判之下。此外,圣经从未将喇合定罪,反倒称赞她的信心()。但圣经并不容许因为对方是可责之人,便可向他说谎。我们不能说,叙事者在这点上宽恕了喇合的行为。有些人主张,喇合既是迦南人,又是妓女,对她的行为准则不能有更高的期待,但是经文对这方面也没有任何支持。

  最好的办法,不是替喇合的行为找理由,而是不被这件事困扰。尽管这是件错事,叙事者和以色列的读者都能了解,她既被以色列人接受,这个罪就必有赦免之途。伦理的问题并不是这个故事所关注的,它强调这件欺骗之事,不是要定喇合的罪,而是要强化她隐藏探子所冒的危险。167毕竟,她可以什么也不说,而任凭差使来搜查她的房子。她指向另一个方向,就是甘冒被捕之险,不过,她终于成功地救出了这两位新结识的朋友。

  7. 另外一个重复语,是城门关了。喇合声称,在关门之前,探子就离开了。皇家差使去追探子,他们一离开,城门就关了。这个细节再一次衬托出探子的险境,和他们何等倚赖喇合的保护。他们不可能离开那座城。任何时候,喇合都可以通知别人,把他们抓起来。同时,他们现在更必须逃离耶利哥,因为如果差使盘算,自己可能被骗了,他们还留在耶利哥,那么,差使随时都可能再回来。但探子完全无法想出逃离之路,因为城门关了。这也为喇合预备另一条逃亡路线铺路,显明在探子得以脱身的事上,她所扮演的角色何等重要。168

  8. 另外一点,到第8节才出现重复,就是喇合家的藏匿处屋顶。这可能是她家中顶层的夹板。第15节说,她的屋子紧临城墙,也许是搭在城墙之上,以色列常有这种防御墙。169这类顶层或许是住户睡觉的地方。喇合把探子藏在这里,并向他们吐露耶利哥人的惧怕,又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求。这个屋顶一定是全家最隐秘的地方,没有旁人出入,无窃听之虞。这个细节突显出喇合如何向探子吐露心声。她把他们带到她家中最隐秘的地方,在那里向他们倾诉她心中隐藏的信念和渴求。

164 NIV 在第3节说,探子的目的是“窥探全地”。“全”,kol,在译本中(七十士与叙利亚)并没有出现,但可能原文中有,因为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为何它只出现在这里。事实上,它可以强调出探子对该地区安危的威胁。我们不妨假定,探子受到指派要“窥探”的地,正是他们去侦测之地。我们不必将这地解作整个迦南地,这个看法与 Mitchell(38页)不同,他尝试在这里,以及约书亚记七2,和十四7所提迦勒从前的探险,都加入边界意味。但只有十四7所提的应该视为整个迦南地,这个判断乃是依据民十三17~25对该地全面的描述而来。
165 参 Fritz, 33~41页,他认为本章中这类重复语是不必要的反覆和添加。针对第1节与第8节两度讲到躺下的动作,W. Moran 总结了解决的办法,见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Studi sull'Oriente e la Bibbia. Offerti al p. Giovanni Rinaldi nel 60j compleanno da allievi, colleghi, amici (Genova Studio e vita, 1967), 275页。Moran 认为,第1节很可能是第8节的伏笔。前者乃是摘要,后者才是详述。
166 NIV 这一点并不清楚,它的翻译疏忽了整个故事的张力,用“于是……”( So ...)一字,使得全文显得松散无力。读者很快就得知,那些人接受了喇合的误导。
167 着重这一点,比 Prouser 的看法要好,他认为“当时欺骗是可接受的行为,而且是弱者赢过强者的可佩手腕”。参 O. H. Prouser, 'The Truth about Women and Lying', JSOT , 61, 1994, 15~28页。Prouser 所举的说谎之例,都是在强调个人所冒的危险,并对当事人的大胆予以称许。但这些例子并不宽容欺骗本身。
168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2页,指出第7~9节为中心相同的结构,以城门关闭为中心,作故事前半的结尾,又是新一段故事的开始。
169 参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BASOR , 260, 1985, 16页。从考古学而言,炮台式的城墙是以色列晚期才独有的,而非主前二千年迦南人时期的特色。参 Fritz, 37页。但是,不筑城墙,而由“一长条带状房屋”为防御的结构,在其他晚铜时期巴勒斯坦的遗址中有例可寻。参 Z. Herzog, 'Cities in the Levant', ABD , I, 1037页,他提到米吉多和拉吉、特巴塔、特贝米新,而最重要的则是耶利哥。
iii. 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要求(

  这是圣经故事所记载最长的妇女独白之一。开始的我知道一语,和她对耶利哥王的差使一开始所说的我不知道,成了对比。170由此可见,这里是吐露实话,而前面则是欺瞒之言。下面第9节接着是三个附属子句,每一个起头都是同样的希伯来分词,即(希伯来: ki^ )。第一个子句将全书的神学信息作了摘要:神已经将这地赐给以色列人。动词“赐给”出现在一2、3、6、11、13、14和15节(两次),指这地,包括约但河以东和以西之地。第二与第三个用即开始的子句,描述出迦南人的反应。极其惧怕曾是红海之歌()中的预言,讲到迦南地居民会有的心情(两处都用同样的动词和介系词,“临到”)。171这似乎是立约时神在最后所作的应许,那里说,神将打发“对我的惧怕”()出去。喇合的信仰告白中则提到,对你们的惧怕,亦即,怕以色列人;迦南地的居民个个人心惶惶。因惧怕而消化在摩西五经的红海之歌曾出现过()。那里的片语与此处完全相同,只是以“迦南”取代了这地。因此,喇合承认,从前出埃及之时那些欢庆之人所说的预言,现在应验了。

  10~11. 第10节说明了这个相同的片语。我们听见中的“我们”,或许可说包括所有迦南地的居民,但耶利哥所有的居民无疑都包括在内,他们已经得知耶和华为祂子民所行的许多事。这些资料可以说明喇合是从哪里认识神的,也成为她会在第9节作出信仰告白的原因。这里所讲的两件事,正是以色列在旷野飘流的 头与结尾所发生的事。描述耶和华如何使红海的水干了之字,在圣经中是头一次出现。它在五23再度出现,意味过约但河与过红海有关联。

  动词“忠于灭绝令”(希伯来: hrm )出现在这里,指以色列人如何将西宏和噩尽行毁灭。172民数记二十一21~35记载击败西宏和噩的事,其中没有用到这个动词,但他们的作法很接近灭绝令。173不过,申命记二23和三6复述这些争战时,却相当强调这个字。这个字在摩西五经另外几处的使用,乃是确定要如此对待迦南人()。

  喇合信仰告白的中心,是神在历史上的这些作为。这两件事不仅点明整个旷野飘流的架构,还具有更多的作用。出埃及的事件,主体是使红海变干的耶和华,和离开埃及的以色列人。喇合相信,神为祂的子民显出大能的作为,以神迹奇事救他们脱离强大的埃及。西宏和噩的毁灭,主体是以色列,他们向这些王所作的,是“毁灭/吞并”他们。在此,喇合重新讲述,凡是反对神为以色列所定之计划的人,都遭到悲剧。喇合对历史很熟,而她再度肯定以色列仇敌的恐惧,并承认,惟独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人命运的主。

  她的感受在第9节中表达无遗。第11节又复述一次,但顺序颠倒,如此,便成为中间第10节讲述历史的框架。11节的第一个字应当译为“这是我们所听见的”,与第10节头一个字(也是动词)相呼应。这个字表明,现在向探子报告的那些所听闻之事,就是传到喇合与她城中居民的消息。这个字并非11节其余经文的前言,而是第10节报告的结束。因此,这里有一共同中心或交错式的结构:

9b~10a节

  A. 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

   B. 对你们的大惧怕临到我们

    B. 这地的一切居民都因你们而惧怕消化

     C. 我们曾听见……

11节

     C' ……这是我们所听见的

    B' 我们的心消化(NIV 小字)

   B' 因着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

  A' 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上天下地的神

  B 段的动词,“对你们的惧怕落下”(希伯来: na{p[#la^ ,和 B' 段的动词,“勇气不再起来”(希伯来: qa{ma^ ),使得这两半的对比更形强烈。A 段的告白,即:是耶和华神在掌握迦南地,祂已将这地赐给祂的子民,到了 A' 段则更形延伸,描述神是整个宇宙的神。174不过,第11节宇宙性的告白,也是个人式的告白,因为描述神为你们的神。这一点为喇合下面的要求铺路。因为探子的神是得胜者过去如此,未来亦然,所以喇合希望她的信心成为实际:她要从“得胜的一方”获得保护的应许。

  12~13. 现在既然一语,带出一道命令,正如一2。撒母耳记二十四21也有这一插入语,接下来是一道命令,要对方“起誓”。那里记载,扫罗向大卫承认,他明白大卫作王是神的旨意,接着,他要求大卫起誓,不剪除扫罗的后裔。同样,喇合也向探子承认,她明白了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现在她要求他们起誓,不灭绝她和她的家人。当然,就喇合的情形而言,由于她救了探子的性命,她的要求就更有分量。扫罗的情形却恰好相反,当时是他要追杀大卫,但大卫反而放了他。

  喇合说,她恩待了探子,这个词汇由动词“作”和一个含义很丰富的名词构成,这名词曾被译为“履约的忠诚”或“委身”(希伯来: h]esed[ )。这个结构头一次出现于亚伯拉罕的仆人求神帮助,为以撒找一位妻子,他求神向亚伯拉罕“施恩”()。在神的自我启示中也出现这个字,说祂将向爱祂守祂诫命的“发慈爱”,直到千代()。最接近的例子是士师记一22~26,那里有些像喇合的情形,伯特利有一个居民帮助了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答应不将他与城一同毁灭;他和他的家人都受到恩待。所以,恩待的意思,是帮助保全一个人的家,能存留到后世。喇合声称她向探子这样行,无疑是指救了他们的性命,她要求探子也要“恩待”她的父家。若从这个词汇的用法来看,便是指保护她的家人,免于一死。175喇合以下要说的,正是这点。

  原文的家字,直译为“父亲的家”,在圣经中,这个词是指由最年长的男子所主管的大家庭。一个家的成员,住处通常都连在一起,巴勒斯坦山丘地带,以色列早期的考古遗址证实了这一点。176喇合要求要一个实在的证据(希伯来: ~o^t[ ~emet[ ),保证能得到拯救。这个证据乃是她要探子起誓,用性命来担保她家人的安全。视一个家为一个整体的观念很重要,在这件事上,因着一个人相信,福泽与拯救便临到许多人。这个誓言有如立一个约,177将喇合的家人纳入以色列的团体中。喇合和她的家人从此不再是迦南人,而成为以色列大家庭中的一员;将来基遍人也是如此。喇合是她全家的发言人和代表。178带领这个大家庭的,是一位女性,而非男性,她的信心拯救了全家。

  对基督徒而言,喇合成了一个榜样,她承认神在历史中所行的救赎之工,因而得到拯救。信仰告白成为获得恩典的途径()。

170 亦参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3页。
171 这里和出埃及记十五章的“一切居民”,或许应当解释为“统治者”。若是如此,重点就在讲当地的统治者无力对抗。这个解释可以回应五1和十1~2,当以色列打胜仗时,倍感威胁的是那些统治者。参 M. Gorg, ' ya{s%ab[ ', TDOT , 6, 430~431页;Gottwald, 512~534页;Boling and Wright, 146页。
172 参导论对灭绝令的讨论:“神学 (a) 圣战与灭绝令”。
173 几节之前()讲以色列打败南方旷野的敌军时,这个字确曾出现。那里是用来解释该地一座城的名字,何珥玛;不过,这个概念是否也延及全章,包括亚摩利的两个王?
174 申四39有一类似的片语。参 K. A. Deurloo, 'Spiel und Verweis auf Torah -Worte in os. 2~6; 9', Dielheimer Bla/tt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Rezeption in der Alten Kirche , 26, 1989/1990, 70~80页。
175 G. R. Clark, The Word Hesed in the Hebrew Bible , JSOT Supplement 157 (Sheffield: JOST Press, 1993), 73~75页,建议喇合并没有充分了解这个“独特的希伯来”字所蕴含的委身之深度,以及所要建立的关系,她以为这只是“以好事换好事”。不过,她的话符合这个字在摩西五经和士师记中的用法。探子并没有指责她,只是更进一步指出,若要保证得救,必须符合某些条件。Clark, 262页说,探子是代表神在作事,而真正拯救喇合和她家人的乃是神,这看法很正确。

176 参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18~23页。
177 这个字在这里的用法,参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in S. Niditch (ed.), Text and Tradition, The Hebrew Bible and Folklore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3页。有人视9~21节为一种古代近东的条约形式,参 K. M. Campbell, 'Rahab's Covenant', VT , 22, 1972, 243~244页。 M. Ottoson 将这个观念再加以发挥,而认为喇合是位“皈依者”。参 M. Ottosson, 'Rahab and the Spies' in H. Behrens, D. Loding, and M. T. Roth (eds.), DUMU-E2-DUB-BA-A: Studies in Honor of A$ke W. Sjo/berg (Occasional Publications of the Samuel Noah Kramer Fund 11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Museum, 1989), 419~427页。
178 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TynB , 14, 1964, 8页,观察到:“她也算是家中的一员,而通常妓女不会具这样的地位”。
iv. 探子对喇合的承诺(

  本段首度记载探子所说的话。当然,这个故事假定,在此之前他们说过话,只不过经文没有刊出来。事实上,若研读本章的前半段,可以看出探子多半是不采取主动的,而是对环境作出回应。179他们进入耶利哥,是对约书亚命令的回应。到了喇合的家,他们完全受她指挥,并没有独立行动。

  14. 当喇合说完话之后,需要有回应,所以他们便开口。不过,即使在这时候,他们的话也只是回答而已。他们接受了喇合的请求,所用的言词和她刚说的相仿。他们最关心的是保密问题,究竟是什么秘密?耶利哥的首领已经知道他们是谁,以及他们前来的原因。一旦他们离开了城,喇合再多讲一些细节,也没有什么价值。如果她开口,只会对自己不利,因为这无异于暗示她向差使说谎,又帮助过探子。除非我们假定,叙事者插入了一段矛盾的话,或是想让探子显得笨拙,否则的话,答案必定与探子当时的光景有关。他们想要保密的,是喇合帮助他们逃脱,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仍在耶利哥,也要她保证,他们的逃亡亦是一个秘密,直到他们平安渡过约但河为止。

  泄露我们在作的事,在这段中出现了两次,各在14节与20节。如上所述,这些重复语乃是叙事者强调故事重点的方式。在这里,这个词表达出探子身处的险境,以及他们完全倚赖喇合的忠心。若没有她的帮助,探子绝不可能离开耶利哥,平安回到约书亚那里。

  15~16. 这个故事在第15~21节的安排,引起很多辩论,就像第3~8节一样。喇合先让探子从窗子逃走,然后才和他们讲到他们的誓言,这看起来似乎不合理。为什么不先说,她和他们讨论了誓言,然后让他们从窗子逃走?为什么他们不先讲,等到挂在耶利哥墙头上,或吊到底下,这样危急的情况下才说?难道探子会从地上向喇合喊叫如此一来,他们不是向耶利哥城的人曝光了吗?还是他们一面拉住喇合的绳子下缒,一面起誓?其实,叙事者乃是要强调几个重点。因此,他并不是按顺序来描述这些事件,而一件事也不只提一次而已。有时候,他先作摘要,然后才述详情,而有时候重要的事件会重复。NIV 尝试表达这类意思,因此在16节引介喇合的话时,用了过去完成式,她曾对他们说。如此,那段话便成了在他们离开窗子之前说的。

  在第14节,探子发现自己必须回答喇合。那时候如果他们不答应,她再继续帮助他们,就不合理了。另一方面,他们要先清楚知道怎样逃离耶利哥,怎样躲避差使在约但河附近的搜索,然后才会彻底起誓,将来必定帮助喇合。所以,喇合既然确定他们会起誓保护她的家,便克服了两件妨碍探子安全的难事:关闭的城门,和把守约但河的差使。她克服第一个困难的方式,是让探子从她家靠城墙的一个窗口逃出去(注释)。她克服第二个问题的办法,是建议探子躲在山里几天,等到搜索的危险过去,再脱身。

  17. 这时候,探子便向喇合起誓,记在17~20节。既然喇合已经提出条款,探子只要再加上详细的条件便可以了。14节已经将这件事作了摘要,15~16节说明了喇合帮助的方法。这时候,探子才可能列出条件,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喇合一切的帮助。这句话是条件,可以从探子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所说的头两个字看出:“与我们无干”。

  18~20. 若要探子保证喇合的安全,她必须作到三件事。180绑在窗上朱红色的线,可能是已经有的,也许原本就是用来宣传她“家”的目的。181若是如此,那么,喇合在21节绑绳子的举动,便不至于招惹回转的差使和其他在城墙附近往来之人的注意。182第二个条件为:她要把所想保护的人,和他们的财产,全都集中到她家。探子继续补充说,如果她的家人在屋外而被杀,就与他们无干。最后,她必须不走漏消息,以至影响探子的安全。这是重复14节的话。不过,这段中所指的秘密,包括他们将藏在山区中几天。

  21. 喇合同意了这些条件。她不需要再留这两人,于是便把他们送走。叙事者不在乎他们双方达成协议时,探子究竟在哪里或是仍在喇合的家中,或是在城墙外的地面上,或是在缒下城墙的半空中。按理论说,这些状况都有可能,因为叙事者并没有说明探子的所在地。不过,根据保密性来看,最合理的想法应当是:探子仍然在喇合的家中。若是如此,第15节和21b节所描述的动作,并不是分开的两段,或是前后发生的,乃是同时进行的一件事。第15节讲出即将发生的事,所提供的细节是为了说明18节的缒我们下去的窗户。第21节记载真正发生的事。喇合把朱红线系在窗户上,便作到了第一个条件。

179 Hawk, 64页。
180 第17、18、20节的动词为“你叫我们所起的誓”,和“你缒我们下去”,但是其主词为喇合,因此这样的形式令人意外。不过这并不是经文的错误,最好的办法,是视之为特殊的文体设计,圣经希伯来文别处亦曾用过,即:虽然发言人改变了,但是动词却仍然用同一个。这些动词亦出现于12和15节,那里的发言人是喇合与叙事者。在17、18、20节,发言人是探子。在这类情况下,一个字的性别形式可以与原来当有的不同,以强调戏剧性,而探子仍在协商有关自己性命的事,正符合这种情形。有关圣经希伯来文证据的收集,参 R. J. Ratner, 'Morphological Variation in Biblical Hebrew Rhetoric', Maarav , 8 1992, 143~159页。
181 参 P.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30页。Hawk, 70页,建议“朱红线”是希伯来文的一个双关语,“两人(探子)的希望”。
182 既然探子进耶利哥城时还没问题,当时这城并不像六1那样关得严紧。
v. 探子返回(

  第22节头四个字中,三个动词的顺序显示出探子逃入山区的匆忙,正如喇合所建议的。他们留在山内的三天,有点类似一11和三2的“三天”。这三处的三天,也有可能乃是同一段时期。在以色列人准备过河的时候,探子正在约但河的西岸。183这里再插入一段,讲追寻他们的差使如何行动,由此可见喇合的建议很有智慧:如果探子尝试渡河,很可能会被抓到。喇合继续保护探子。差使回去了,或许以为那两个逃亡者在他们到河边之前,就已经渡河了。一旦差使回到耶利哥,探子便“回到”约书亚那里。现在他们下山、过河,就完全平安了。到了约书亚那里,探子知道喇合已经实践了第二个条件。最后一个条件,就是她和她的家人必须留在她的屋内,要等征服那城时才实现。他们向约书亚的报告,几乎是直接引用喇合在第9节中所说的第一句和第三句。报告的后半,乃是直接的引用之言,共有三个要点: (1) 过红海之后的预言()已经应验,这意味过去显大能的神,如今也要带领以色列人胜利地渡过约但河; (2) 他们的报告,与从前在加低斯巴尼亚所打发的十二个探子中大部分人的报告正相反(),从前的报告多半从探子个人的感受出发,这次则是依据一位本地人喇合的信仰告白; (3) 探子完全倚赖喇合,不仅靠她救命,也靠她的话来作报告。

  谈到最后一点,究竟打发探子的初衷,是否只是为了探听迦南地可否征服,并不太明朗。他们并没有作到这件事,相反的,他们乃是向愿意接待的人保证未来的安全。从策略上说,这种动作是为了让暗中与以色列结盟的人增强信心,以致破坏敌人的联合阵线。从政治的角度而言,喇合的报告可以激励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因为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一连串的胜利,已经消化了敌人的士气。如果有人愿意像喇合一样,或许就可以逃脱未来的毁灭。他们只需要相信,并承认以色列的神是大能的神。可是这样作也意味和他们自己的同胞、自己的神明划清界线。这种结盟的改变,或许会导致很多困难。据我们所知,只有喇合一个人有这样的信心,但是在同样的状况下,也有其他人可能参入以色列的一方,这是无可置疑的。184

  在喇合的故事中(第二章),约书亚没有扮演任何角色。这个故事和后面六22~25的复述大可以省略,并不致影响整卷书的情节,但是,这个故事将焦点从约书亚转到喇合身上。如果约书亚代表以色列的男性,是透过相信耶和华神才得着引导和成功,那么是否可以说,喇合正好成为互补的角色,代表迦南人的女性,也是透过相信耶和华神而得着引导与成功?185这卷书乃是希伯来圣经中国族主义最强的书卷之一,而在其中把一位军事将领的拣选,和他对战争最初的准备,与一位外邦女子因相信而得救、不经争战与流血的故事并排,岂不更能表明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186

  对基督徒而言,喇合的信心成为相信神在历史上救赎作为(无论是旧约的出埃及或新约的十字架)的楷模。她不仅相信,而且坦承自己的信心,并且倚赖此信心来保存神的子民,扩展神的国度(参:)。187

183 J. A. Wilcoxen, 'Narrative Structure and Cult Legend' in C. Rylaarsdam (ed.), Transitions in Biblical Scholarship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61~62页。不过,Woudstra, 79页建议,这两段“三天”是不同的。
184 参早期拉比文学内的解释。根据 Leviticus Rabbah 17:6,约书亚曾向迦南人提出几种可能性:或逃走,或讲和,或作战。
185 有一种观点,视喇合的故事为圣经的一种风格,就是外邦人以一种“信条”式的告白,承认惟独以色列的神是真神,参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100页。
186 这是约书亚记的主题与重点。至于以色列人接纳喇合,是否犯了罪,则是个附带的问题,而若不衡量经文对喇合信心的正面评价,这个问题就很难有答案。喇合的故事和亚干与基遍人的故事不同,其中并没有提到审判的事、军事的损失、或导致追随以色列之神的人有任何分裂。所以,“以色列人有了神,为什么还需要喇合?”这一类的问题并没有对准本段经文的中心。约书亚记第二章并不是申命记二十章的诠释,因为灭绝令在此不适用,所以并没有提及。喇合的信仰告白使她和她的家人不再和迦南人一样,站在对敌的一方,而成了以色列的朋友。灭绝令并不适用于后者。
187 A. F. Campbell, 'Old Testament Narrative as Theology', Pacifica , 4, 1991, 165~180页。


03
约书亚记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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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过约但河的仪式(

  这两章描述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的准备,以及整个渡河的过程;其中详述各项吩咐和所发生的事,并如何纪念这件大事。因为约书亚记三~四章有许多重复之处,结构也很复杂,所以过去的学者曾认为它经过好些编辑之手。188另有人注意到,这一段的文法很独特,因此主张这整个记载在文体上是合一的。189温瑟-尼尔森(N. Winther-Nielsen)辨认出其中的一致性,以及主要段落之间有界线语的结构。190

  文体的特色包括:命令的进展性每复述一次,就多一些细节;以及以顺序的方法来描述同时发生的动作。有一点很重要,必须牢记:这段经文乃是以色列人仪式行为的一部分。因此,我们需要留意仪式的习俗,例如,出埃及记二十六~四十章记载会幕的结构和支搭。在那一段中,首先讲到神的命令,接着便用故事的形式逐字复述这些命令,所传达的讯息乃是:他们完全遵行了神的吩咐。这两种记载有类似之处。约书亚记四~五章中,三种人的动作都复述了一遍。

  这个故事里的重复部分和神迹的记载,突显出过约但河、进入新土地这件事意义何等重大,过河之后的事,也以此事的重要性为焦点。以色列人进入了神所应许之地,开始宣告这是他们的地。这次的进入,跨越了一条划分“圣地”与神未给他们之地的疆界,因此是一个转捩点。191这件事也代表了全书对疆界的看重,即如十三~二十一章的分配地业,以及二十二章的争论。百姓各归各业,成为履行神圣之约的一部分。

  在以色列历史中,这些事描写出新一代的人回应神的呼召,要去得地为业之前,在那里作准备。虽然基督徒所蒙的召,不是要在物质上得地为业,但若要从事任何服事或进行任何事工,都需要作准备。以色列人的准备,包括聆听神的话语,并操练顺服神的话,基督徒也不例外。对神的呼召和在生活中引导的信心,能使我们灵里有力量,去克服极大的障碍(),就像那两位探子一样。

188 另外一种看法,是认为这两章是由几个人写成。这包括两位申命记作者,以及多至五位编辑的假说。前一种看法,参 Soggin, 52~53页,及 Butler, 41~44页。后一种看法,其中第五位编辑或许是由几只笔集成的,参 Fritz, 41~56页。这类分析中,作得最细的是 F. Langlamet, Gilgal et les re*cits de la traverse*e du Jourdain Jos. III-IV ), Cahiers RB 11 (Paris: J. Gabalda, 1969)。
189 Boling and Wright, 171页建议,约书亚记第三~四章或许反映出与被掳、归回时期不同的用语,意即,这件事的描述,是采用被掳之前的纪录。不过,要将这种文体定出日期,似乎多属猜测。B. Peckham 的说法比较可靠,参 'The Composition of Joshua 3~4', CBQ , 46, 1984, 423页,他认为,其中反义连接词和摘要式的文体,可以支持“整个事件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190 N. Winther-Nielsen,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in R. D. Bergen (ed.), Biblical Hebrew and Discourse Linguistics (Dallas: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Winona Lake: Eisenbrauns, 1994), 300~319页;同作者, A Functional Discourse Grammar of Joshua . A Computer-Assisted Rhetorical Structure Analysis , CBOTS 40 (Stockholm: Almqvist & Wiksell, 1995), 169~90页。
191 参 L. L. Thompson, 'The Jordan Crossing: S]idqot Yahweh and World Building', JBL , 100, 1981, 355~358页;Mitchell, 41~42页。
i. 约书亚和所有以色列人启程出发(

  以色列人自从击败西宏和噩之后,就一直扎营在什亭(),192那里是一个很重要的寄居地。可是一旦领受了详细的指示,知道要如何过河之后,以色列人就必须迁移到河旁边,这样,过河的那天才不会浪费时间。这里又出现主要的动词“过去”(希伯来: `br ),在整件事中,这个字不断出现。

192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Svensk Exegtisk A$rsbok , 36, 1971, 12,文中注意到,约书亚记三~五章的开头和结尾,都属以色列有宗教中心之前的情形。
ii. 过河的吩咐,第一部分(

  一切都大致就绪,只剩最后一步的准备工作了。这时,故事又转到百姓的官长身上,就是前面一10~11所提及的人。在第一章里,官长传给百姓的第一道命令,是出自约书亚的口。在三2~4,官长的行动和话语,都符合约书亚曾说过的话。离开什亭之后,官长再度走遍全营,以预备百姓过河。193约书亚在一10中曾吩咐官长,如今官长则走遍营中,吩咐百姓。

  3~4. 以色列人还没有离开西乃山之前,就已经规定了行伍的秩序,记在民数记一~二章和第十章。民数记十33说,约柜要走在百姓的前头,领他们到安歇之所。194要过约但河的百姓,可能也知道这个指示。这里的重复或许是一种形式,也许是过河大典的一部分。这里所增加的细节,即,以色列人和约柜要相隔一千码(和合:二千肘),来源不详。如果使河水断流的神迹乃是特别彰显以色列之神的同在,那么,这件事就可与西乃山神的显现相媲,当时百姓和牲畜都不能靠近那山。不过,那里并没有说明距离()。195

  5. 约书亚头一次向所有百姓说话。他命令他们要自洁,以准备明天的大事。这个指示又让人想起以色列在西乃山的情景,当时神命令摩西,要洁净以色列人。这包括洗净衣裳,和不亲近妇女()。如果约书亚时代的以色列人也同样作这些事,就可以解释百姓为何在约但河边还等了一段时间。他们要在河里洗衣服;不过这条河以混浊出名,尤其是在涨水期,所以这种动作应该只是象征性的。这里所应许的奇事(希伯来: nip[la{~o^t[ )一字,出现在出埃及记三20,那里是指临到埃及的灾难。出埃及记三十四10再度出现,似乎是指为以色列人而行的一般之事。不过,从下面一节看来,这个字与逐出迦南人有关。因此,奇事乃是指以色列之神能力的彰显,祂大过其他民族的力量,也为以色列人而行事。可参考喇合对神的作为之信仰告白()。

193 有关三天,请参书一11和二22的注释(第109页)。
194 这是约书亚记中头一次提到约柜。从旷野飘流时期起,约柜便与神的同在和神的律法相连()。约书亚记三~四章对约柜各种不同的称呼,反映出整本圣经给它的头衔:立约之柜、见证之柜、雅巍之柜。参 Butler, 45页。
195 经文所指出的距离,是两千腕尺。在摩西五经中提到这个距离,是有关给利未人的“城”,其外围要有这样一片地,作为该城的郊野()。
iii. 过河的吩咐,第二部分(

  约书亚首次对祭司说话。他的吩咐带动了约柜的行进,神乃是用这个方法带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也用这个方法将迦南地赐给他们。动词过去(希伯来: `br )再度出现,但这里是指祭司要从百姓前面过去,而不是指过河。这个吩咐确定了约柜和百姓的位置,于是,过河的一切事都预备妥当了。直到这个时候,过河的途径还没有揭晓。

  约书亚已经完成了进入迦南地的准备,他作到了以摩西接班人的身分带领百姓的工作。不过,百姓是否继续接受他的领导,就要看神如何启示约书亚,来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7~8. 这是在一1~9神给约书亚指令之后,头一次对他说话。这两次的结构都类似: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接着便是命令。祂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在第7节又再重复。196对约书亚下一步该如何行的指示,记在下面一句。神说,祂要使约书亚在以色列百姓眼前尊大,这就引出过河的事。这故事说明,就约书亚而言,即将发生的神迹,乃是要再一次肯定他的领导地位。与尊大(希伯来: gdl )一字同样的形式,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二2,在那里,神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名尊大。下面的吩咐只是讲到祭司的角色。虽然所有百姓都会参与这个神迹,但当祭司抬着约柜踏入约但河时,神迹才会出现。

  9~10. 在第5节,约书亚只是概略地提到将会发生奇事。前面已经提过,神应许要行“奇事”,是要显明祂的能力胜过世上万国,也是要保存属祂的子民。约书亚对百姓的吩咐,在结构上与神对约书亚的吩咐相仿: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然后才给予指示。约书亚讲话的起头,有三个部分:呼召百姓来聆听神的话,神同在的应许,以及神会赶出迦南地居民的应许。第一部分所用的形式,表明神告诉以色列人,以下的话语非常重要,必须专心聆听。第二部分可以呼应神要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不过在结构上与第一部分略为不同,感觉上距离似乎远一些:神与约书亚同在,但只是在以色列人中间。永生神(希伯来: ~e{lh]ay )一词,诗篇里出现过两次,是与神平行使用〔四十二2(希伯来圣经3节);八十四2(希伯来圣经3节)〕,另外,何西阿书一10(希伯来圣经)中则用这词,指以色列人未来会复兴,与和他们立约的神重新结合。197由于这里讲到神会赶逐迦南人,所以这个称呼似乎与神的信实与守约方面相关。动词赶出去(希伯来: yrs^ )是强调语的形式,肯定了神的保证。这个字常用来描述以色列对迦南地的占有(如:、55;)。

  迦南人的清单,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五19~21;出埃及记三8、17,二十三23,三十三2,三十四11;申命记二十17;约书亚记九1,十二8等处,各处皆有增减。申命记七1所列的民族和这里完全一样,不过顺序不同。这些差异显示,各个故事并没有使用同一个清单,而这些民族的名字乃是包含在原故事中的。一4的注中曾详细说明,迦南人与赫人各有自己的地方(第81页)。亚摩利人乃是住在山地之人,包括约书亚记十5那些主要城市之王。希未人、比利洗人和革迦撒人,从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纪便与其他各族有牵连。198耶布斯人在圣经之外并没有出现过。

  11~13. 第10节不单是重述应许。神向以色列人肯定,祂必赶出迦南地的人。这件事将以一件奇事作印证,让以色列人可以相信,约柜将在以色列人以先进入迦南,约书亚提到全地之主的约柜。全地一词出现在探子到喇合家的密报中()。在该处经文中,这词是专指迦南地,而这一节中也可能可以这样了解。199神是主,意思是“主人”或“统治者”。这个词描述祂掌握整个迦南地。虽然其中的居民还没有认出这一点,但当代表神的同在和能力的象征进入他们的地时,他们就会知道了。200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将是一个神迹,显明神的能力。接着,约书亚介绍了十二个人,就是每个支派各自拣选的代表。

  这一点符合本章一开始就显示的故事原则。在第6节中,只是稍微提到祭司的角色,说他们负责抬约柜。到了第8节,读者才更多了解祭司的角色,而13节又有进一步的披露,故事一路进展,细节也随之开示。有关这十二个人,也是运用这种随故事的发展而揭示指令的技巧。12节只提到一项吩咐:每一支派要拣选一人出来。他们的任务直到第四章才揭晓,那里将作更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故事为什么采用这种结构?在喇合的故事中,所用的方式是主题的重复。这里也相仿,但是不单只有重复而已。在这场典礼中共有三组人:祭司与约柜、十二个人,和将过河的百姓。

  这几组人同时都在行动。就像拍电影时,摄影机在各个动作之间移动,摄取镜头,叙事者也在这三组人之间移动。约书亚在11~13节对百姓的讲话,描述了这些动作。

  在第13节中,我们头一次知道,当祭司抬着约柜进入约但河时,会发生什么事。或许因着河水奇妙地分开,这里用了神立约的名字耶和华的约柜,而没有用约书亚最初讲话时所用的称呼“立约之柜”。断绝的河水立起成垒(希伯来: ne{d[ ),这个字在16节再度出现,它将这个事件与出埃及记十五8和诗篇七十八13所描述的过红海一事连在一起。201一件奇事,就是类似神拯救他们脱离埃及追兵的事,即将发生。

196 参:申三十一23;书一5。
197 这看法不同于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21~22页,他把这个称呼和以色列人之前的生产神o连在一起,并没有道理。
198 参导论:“古老性”。
199 参 J. R. Porter, 前文,18~20页。在主前十四世纪,迦南的王子曾用 s%arri ma{ta{ti (这地的王)之头衔来称呼法老。这个头衔后来用于其他古代近东王朝中,指对某些地方的真实权柄,以及控制全地的潜力。
200 在11节中,动词 `br ,“过去”又出现。这次乃是指作为神同在象征之约柜的行过。M. J. Hauan, 'The Background and Meaning of Amos 5:17B', HTR , 79, 1986, 341~346页,把这种用法和创十五18~21及出三十四11的用法作比较,他的结论为,这是“一种指神显现的用词,在立约仪式中描述雅巍的角色。”虽然这段和逾越节之约有一些关联,可是在约书亚记这一段里,这个动词的主要意义,要由它的情境来决定。
201 有关 ne{d[ ,参 L. L. Grabbe,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Exodus 15, 8: Did the Egyptians Die in a Storm?', SJOT , 7, 1993, 263~269页(265~266)。他主张维持“水墙”的原意。
iv. 祭司入河(

  现在开始讲过河的事。第6节提到祭司(早先)的活动时,已经暗示了这事。这时正是当百姓拔营的时候。不过,这段的重点不在百姓,而在祭司:他们到了约但河,脚一碰到河的边。当百姓过到河对岸的时候,他们一直站在那里(注释)。这幅图画的中心,是约但河的河水,亦是整个故事的中心。以色列百姓只在开始(14a)与末尾(17b)提到。祭司也是在对约但河之描述的前(14b~15a)后(17a)出现。这个事件的焦点为约但河水断流的好戏。温瑟-尼尔森指出这段记载的“神迹式文法”,他观察到希伯来圣经以很特殊的方法描述这件事:202

  几个时间子句(14a~15a)之后的高潮,是慢动作式的笔法,描述河水的断流(16a)正在祭司的脚碰到水时(15b),但接着又补充说明,约但河是如何涨过两岸。……三14~17和四18“神迹式”的句法,是在文法上将动作扭转,变成描述性的事件。它使整个状况更显有力,产生一种暂停的戏剧性效果,就是不少高峰或结局时会用到的手法。所有对白都消隐……这很像洪水的故事……

  15. 经文解释说,这件事发生在亚当城以南极远之地(16节)。时间是春季,正是河水涨溢的时期,所以比平时的90~100尺要宽,也比一般的3~10尺要深。约但河往南流的水十分湍急,旁边有灌木林围绕,要到水边相当不容易,从前还有野兽出没。203从地理的角度看,约但河谷是在地壳面的交界处,所以整个地带很不稳定,过去曾出现地震,而将整个河阻断。约书亚记中并没有讲到地震。无论间接的原因是什么,直接的目的总是高举以色列的神与祂的子民。

  16. 这里提到不少地理方面的细节。亚当城位于约但河谷,即今日的大米废丘(Tell ed-Da{miye),在耶利哥以北十八英哩。204撒拉但也在约但河以东,考古学家或认为它是现在的撒迪耶废丘(Tell es-Sa`di^yeh),在亚当城以北十二英哩,或认为它是现在的哈米德废丘(Tell Umm Hami^d),在亚当城以北三英哩。亚当城遗址位于雅博河正南方,这地点很重要,很合适成为过河之处。亚拉巴的海(盐海)乃是死海,在亚当城以南十八英哩,不过蜿蜒的约但河则还要长几哩。泛滥的河水影响约但河谷29%的地带。经文指出距离,是要强调这件奇事何等壮观。这时提到百姓过河,意味这场奇异的景观不是单为了令人感到希奇而已,神的“奇事”有其实际的目的。

  17. 故事又回到祭司身上。这里用一连串文字游戏来表达他们对水和对百姓的行动。祭司站定(希伯来: wayya` ame#d[u^ )在河当中,与水在亚当城停住( wayya` am#d[u^ )一样。祭司们站在干地上,与百姓从干地上过去一样,又与摩西将红海变成干地一样()。河水全然断绝(希伯来: tammu^ )直到国民尽都( tammu^ )过了约但河。这些文字游戏显示,所有的动作都相关联。抬约柜的祭司首先带动整个行动,因此在过约但河头一景的三组人中(即:祭司、十二位代表,和百姓),205他们最受瞩目。

  早期教会的基督徒就像这批进入迦南地的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样,也同心合意顺服神所拣选的领袖()。他们亲身经历神的大能,并且受到百姓的尊重(),正仿佛当年以色列人因着神迹过了约但河之后,各国都惧怕以色列人的光景()。这件事向今天的教会挑战,要我们操练对基督的信心,和对祂话语的忠心。

202 Winther-Nielsen, 176、179页;同作者,'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308、310页。他将此事与另一个神迹洪水作比较;他所提创世记六~九章的类似分析,是 R. Longacre 所写的 'The Discourse Structure of the Flood Narrativ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Religion Supplement Series , 47.1 March 1979, 89~133页。
203 参 R. de Vaux, The Early History of Israe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8), 12~13页;E. K. Vogel, 'Jord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 2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1982), 1119~1125页;C. L. Christensen, 'Jordan River/Valley of the Jordan' in Mercer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 W. E. Mills et al. (eds.), (Macon, Georgia: Mercer University Press, 1990), 466~467页。Christensen 提供例子,指出最近曾有地震,导致地层滑落,切断了约但河的水流。
204 参 R. S. Hess, ' ~a{da{m as "Skin" and "Earth" ', TynB , 39, 1988, 148页。
205 Polzin, 98页的观点很正确,他注意到这里用分词来描述百姓之行动的独特用法。不过,其理由不太在于第三章是“以动作为中心”,而更在于一项事实,即:一直到第四章,百姓的动作成为注意的焦点,他们的行动才算完成。这个动词是分词,不是未完成式,但 Polzin 却提到 Uspensky 对未完成式的讨论(97页),这点实在让人感到不解。


04
约书亚记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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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十二块石头(

  这段经文的焦点,为以色列人所设的纪念物。其中有三个重点: (1) 透过约书亚的领导,神主动要他们作这件事; (2) 众支派都过了约但河; (3) 设立永远的纪念石,让后代牢记这件过河的“奇事”()。

  1~5. (1) 第一点接续约书亚为摩西接班人的主题。这项任务是耶和华提出的,而祂只向约书亚说话。约书亚遵从神的指示(4节),拣选了十二个代表(2节)。约书亚重复扛石头的命令。这件事本身,再加上石头乃是取自约但河当中(祭司所站之处),显示他完全遵行了神的吩咐。由十二个人的行动(8~9节)可见,约书亚也顺服了神在第3节中所说的话。206先提到神的指示,又在故事中予以重复,乃是宗教文字的特色,可参照出埃及记二十六~四十章有关会幕的吩咐以及其建立。207第8节开头注明,百姓谨慎地遵照约书亚的命令行事,以色列人就照约书亚所吩咐的去作。约书亚在第6~7节提供了解释。按人的角度看,是约书亚下令要设立纪念物,并提出解释,他的作法与摩西相仿,当年过红海之后,摩西写歌作纪念(出十五章),并且说明为何要这样作。对基督徒而言,若要在神的子民当中事奉,有效地带领他们,对神话语的顺服乃是关键()。

  (2) 第三、四章最重要的情节,当然是以色列人过约但河。这一段中澄清了三件新事:首先,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在国民尽都过了约但河之后。第一节的用语与它前面的话()很接近,那句话总结了祭司抬运约柜的一段。不同之处在于:前一个片语是以直到开头,记载祭司在河中停留的时间。而有关纪念的这段,头一个片语的开始是当,告诉读者,以下的事件是在众民过了约但河之后发生的。动词尽都(希伯来: tmm )并不是说,下一个事件发生之前,每个人都过了河。最好的了解,是它在讲某件事仍在进行之时,所以较好的翻译是“正在完成该项任务时”。208在神学上,这个动词是描述神旨意完整而准确的应验,下一段正可作它的说明。

  其次,在这段中,字根“过去”(希伯来: `b[r )出现四次,讲到过约但河。第3节和第8节是使役用法,指那十二位代表要把石头从河中带过去,放在指定的地方。这个用法让石头变成以色列人过河的象征。它也用于约书亚给这些代表的第一道命令,要过去,最后,它出现在对纪念物的解释。在约柜过约但河的时候,河水才断绝。

  第三方面,这一段从一个新的角度强调以色列人过河:全国都过来了。第一节的开头就用到全国(希伯来: kol-haggo^y ),来自以色列各支派的十二个代表为其象征。纪念物需要十二块石头,也是同样的道理,约书亚对纪念石的解释,亦提及这一点。以色列众民过约但河,不能只成为这一代的经历,未来的以色列人也要知道;他们看见这个记号,听见相关的解释,就能“参与”在其中。对以色列而言,过约但河代表进入神应许的“新世界”。对基督徒而言,重生的图画代表进入新生命中,蒙神拯救、享受祝福()。

  6~7. (3) 这段经文的目的,是要留下一段纪念文字,让未来的世代知道以色列是怎样的一个国家,他们的神乃是能行大奇事的神。解释的话位于整段的中间,是约书亚所讲的。这段讲话本身为交错结构,NIV 的翻译将它表达了出来:

A.  要在你们中间作为证据。日后,你们的子孙问你们说:

 B.  “这些石头是什么意思?”你们就对他们说,

  C.  约但河的水被断绝了

   D.  在耶和华的约柜面前。

   D'. 当它过约但河的时候,

  C'. 约但河的水就被断绝了。

 B'. 这些石头要作

A'. 以色列人永远的纪念。

  这种交错结构将纪念石的意义作了说明。它是一个记号,为要教育未来的世代,使他们明白过去的传承,更重要的是,认识他们的神。他们看见从约但河水断绝的时候,从河中取出来的石头,就会明白这个记号了。河水所以断绝,是因为约柜要通过约但河。纪念(希伯来: zikka{ro^n )一词,在约书亚记中只出现这一次,但希伯来圣经中,这个字多次出现,有十三次出现在出埃及记、利未记和民数记。在这几卷书中,它是指逾越节和出埃及()、亚玛力人失败的记载()、祭司所穿以弗得上的宝石与名字()、赎罪的钱()、吹角节()、一种素祭()、铜香炉(;希伯来圣经),和其他献给耶和华的祭()。这些纪念,再配上以色列的宗教节期、仪式等等,成为一个连贯的主题。这些石头既然也是一种纪念,因此,过约但河便有祭典意义,也是吉甲的伏笔,石头将要立在那里,对早期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具重要意义。过河的石头既然取自众民过河之时祭司所站之处,因此,其情境便是以色列的祭司与宗教仪式。对基督徒而言,浸礼与主餐乃是“纪念”,这些是信仰生活的里程碑,具有回顾、教导、勉励顺服等功用()。

  8~9. 约书亚在约但河当中又立了十二块石头。经文似乎暗示,这是第二回的纪念,是在前面所提的十二块石头之外。这个举动的目的没有解释,而前面的命令和后面的记载都没有提及,因此让人产生疑问。为什么经文这样记?或许这段是不必要的,应当删除。209另一种看法认为,这或许是指用石头搭的一块平台,让祭司站立,或者是一种文学的设计,强调约书亚顺服的热诚。210不过,最佳的解释,是认出以下几点特色: (1) 重复与回顾的笔法,第8节中已经开始,一直延续到第10节; (2) 这里的用语,和第8节与20节立第一堆石头的用语很接近; (3) 文法的重复用法,是为了突显一个要点; (4) 若在半路引进一个全新的题目,但只提一次,这种作法(在希伯来文法中)是非常突兀的,甚至可说是不可能的。211因此,把这些石头视作与第一堆相同,是较佳的翻译:约书亚将本来在约但河中的十二块石头立起来……。

  10. 虽然第9节大半是重复的话,但其中也有新的资料:约书亚是整个立石为纪念之事的总负责人。第10节继续第8~9节的摘要,提到祭司站在水中,将整个行动归之于神透过约书亚所颁布的命令,并且又说,这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约书亚的一切话而行的。正如第9节,这里的重点是将行动的终极责任,归于神所拣选的领导人。不过,这里将摩西和约书亚作了平行比较:摩西怎样顺服神,约书亚也怎样顺服摩西。这就又进一步显示,约书亚是摩西的接班人。更重要的是,它成为14节高举约书亚的伏笔,那里说,众百姓从前怎样尊重摩西,现在也同样尊重约书亚。212

206 此处有一个文字游戏,就是第3节祭司脚站定的地方(希伯来文 ha{k[i^n ),和第9节约书亚如何将石头立在(希伯来文 he{qi^m )那里,参 Butler, 40页,不过,这个字也出现在三17和四3,这样看来,它没有特别意义。然而,这个文字游戏把开始这件“奇事”的祭司之动作,与这件“奇事”的纪念连在一起。Boling and Wright, 173页注意到四4“已经指派”(希伯来文 he{k[i^n )的文字游戏。他们认为,这是指那批人将约但河东岸的石头搬到河当中,现在则把石头搬走,要“为扛约柜之人作一个舞台”。
207 参 Polzin, 95页,他称三11~12为“具预表性的连接段落”,为四2~3“的前奏”。亦可参 B. F. Batto, Slaying the Dragon: Mythmaking in the biblical Tradit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 John Knox, 1992)。这类研究的摘要,可参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5~7页。
208 这是由于希伯来文 ka~@s%er 在它前面,可以译为“正当”,意思是“就在那段时间当”。
209 P. P. Saydon, 'The Crossing of the Jordan: Josue 3; 4', CBQ , 46, 1984, 203页。
210 Boling and Wright, 175页; Polzin, 109页。
211 Winther-Nielsen, 179~182页;同作者,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313~314页。
212 七十士译本中删除了提及摩西的话,或许是出于热心,要避免表面会产生冲突,因为从来没有一处记载摩西吩咐约书亚去行第10节的各样事。参 Barthelemy, 3~4页。
增注:来历语(aetiology)

  有一个现象值得说明,即“直到今日”(希伯来: `ad[ hayyo^m hazzeh )一语的重要性。这一词共出现83次,其中15次在约书亚记,比其他所有书卷都多。虽然这个词的用法可以相当随意,指直到作者的时代某种情况依旧如此,但有些学者认为,在像约书亚记这类的历史书中,它扮演独特的角色。他们主张,这个片语是作者刻意要用某个传说来解释地名,或一个地区的特色。例如,在约书亚记第四章中,这个片语解释了立石堆为纪念之故事的真正理由。在吉甲(20节)有一堆石头,而叙事者想要读者注意,他要解释这堆石头的由来,结果便是这段约书亚的故事。这就是所谓的“来历语”(aetiology)。约书亚记中其他的来历语包括:喇合和她的家人留在以色列当中()、艾城()、基遍人()、基述人、玛迦人()、希伯仑的迦勒族()、耶布斯人(),和基色的迦南人()等的来由。不过,有时候“直到今日”的上下文,也并非要解释来历。约书亚用它来描述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忠实()、拜毗珥之事持续的影响()、百姓的忠心(),及神为他们赢得胜利()。

  这些证据导致几项结论:

  (1) 这个词汇在约书亚记中有不同的用法,相当于英文的“直到现在”(until now),因此凡主张它为具“独特功能”公式之人,必须要提出更强的证据。213

  (2) 虽然“直到今日”一语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些事物今天是这个模样,但经文本身并没有以它为一种一贯的文学形式,但若它确实是“来历语”,就应当有一贯性。214

  (3) 在二十三、二十四章中,约书亚将过去的历史应用到现今的听众身上,而这个片语或许意味,作者想将该故事应用在当今的一代身上(至于,请参阅前一段)。215

  (4) 这个片语无法作为具历史性或不具历史性的证明。216所以,按旧约中这个片语在历史书和先知书中的用法,加上它在不同经文中的抽离用法(如,只适用于第四章的记载)看来,我们无法一概而论,说:它是于某时被“插入”一卷书中,也无法依据它来判断一卷书的写作日期。

213 Younger, 224~225页,从主前十五世纪的法老 Thutmose III 的记事中,发现一段类似的说法:“这些事记在一皮书卷上,放在 Amun 神庙中,直到今日”( m hrw pn )。这个片语出现在一次军事行动的记录中,与约书亚记类似。
214 B. O. Long, The Problem of Etiological Narrative in the Old Testament , BZAW 108 (Berlin: Alfred To/elmann, 1968), 25~26页;另外,Butler, 81页注意到,Noth 著名的“来历语”例子,即亚干的故事,与其它的“来历语”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
215 B. S. Childs, 'A Study of the Formula "Until This Day"', JBL , 82, 1963, 279~292页。Weinfeld, Promise , 148~149页主张,这片语是一种教导工具,让后代来体会整个国家的传承。
216 B. S. Childs,前文。“来历语”的观念受到批判,有人认为这是没有帮助的标签,对故事本身没有说明什么,它的用途乃是描述一些故事,这类故事最多只有修辞的目的(让人对该物件或事件产生兴趣),但没有宗教的目的。参 H. C. Brichto, Toward a Grammer of Biblical Poetics. Tales of the Prophets (Oxford: Os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28~30页;P. J. van Dyk, 'The Function of SoCalled Etiological Elements in Narratives', ZAW , 102, 1990, 19~33页。
vi. 百姓过河(

  从第二章探子的故事,和第三、四章十二位支派代表的事,都可以看出此卷书写故事的手法为:先将情节作概要提示,然后才详述内容。同理,前面曾经几次提及百姓,成为伏笔,而这一段便以他们为重心。另一种手法,前面也曾观察过,就是描述同时发生的事。在故事中,百姓过河是在祭司之后;祭司先抬着约柜,在河中站定,这情况可能是在四1~10各样事之前、之时,和之后。

  至于过河的顺序,参导论之“神学” D “圣洁与救赎的神”。神子民按照祂的启示行事,这乃是圣约关系最主要的成分,在西乃山如此,在约但河亦然。就基督徒而言,我们对耶稣基督的话语也应当有如此的回应()。

  11. 这一段提出过河的两个理由:顺服神的指示,并预备争战。首先,顺服神的命令,这可以由此处反覆的声明看出来:以色列人遵照所吩咐的去作了。动词尽( tmm ),指全国都过了约但河(),也说明了他们完全执行了神的命令(10节)。同样,下一句再用这个动词来描述百姓完全过了河(11节)。它强调出,以色列的过河乃是完全遵行神的命令,亦即,当以色列人“尽都”过了约但河,就表示他们“尽都”顺服了神的吩咐。由此亦可说明这里的一个细节,即:以色列人是急速过去的(10节),显然他们迫切要遵守神的命令。

  百姓起先亲见祭司与约柜采取行动,进入约但河,后来又亲见所有的人都过了河。在这两件事中(),约柜和祭司在百姓面前过去(希伯来: `br )。经文所强调的,是以色列人在观看祭司的动作。217百姓的见证,正如一份记录,将这件“奇事”和其中的仪式保存下来。这件事也像当年过红海时一样,所有的以色列百姓都亲眼看见,而且参与在神的大作为中。

  12~13. 战争的预备,分别记在三个地方。约但河东的战士最先过河。这个动作是在开始实现他们于一16~18向约书亚所起的誓,也符合了当年摩西分配约但河东的地业给他们时,他们所应允的话(的注释)。他们过河时带着兵器,这表示他们在以下所记巴勒斯坦所有的战役中都有份。从这件事亦可确知,在过河的时候,以色列所有支派都同心合意,218所有以色列人都看见他们过了河。其次,此处提到四十个“带兵器的部队”219(和合:四万人),说明了所有以色列人过河的目的。这是他们在迦南地从事争战的开始。过了约但河,以色列人便终于踏进了神应许要赐给他们祖宗之地。同时,他们也进入了敌人的疆土,危机四伏。所以,他们要全副武装,预备作战。第三,这段话的最后一句为百姓过河的目的作了总结:他们是在耶和华面前过去,到耶利哥的平原,等候上阵。他们在耶和华面前过去,也就是说,他们顺服耶和华的命令,而祂可以为他们的顺服作见证。因此,他们可以期待神必定会实现祂的应许,为他们争战,让他们得到这地为业。他们过河之后,来到耶利哥的平原。因此,他们是在约但河西岸取得了一个战略性的据点。到了平原之后,他们可以组织起来,护卫自己,并预备下一步占领迦南地的行动。他们过河,是等候上阵,这表示此番举动并非只是空洞的宗教仪式,缺乏实质意义。过河是占领迦南地的第一步,携带兵器自然有其必要。

  迦南地的居民为何没有在以色列人渡河的时候,就攻击他们呢?可能的原因有三:

  (1) 他们或许不确定以色列人会不会过河,或什么时候会过河。以色列人似乎已在摩押地的什亭安顿下来,他们过河的行动十分突然,在岸边的时间也很短暂。因此,迦南人或许没有准备好去攻击他们。

  (2) 他们过河的地点出人意外,在亚当城以南,那里并不容易涉水而过,以色列可能的仇敌绝对不会料到他们竟在那里过河。如果迦南人要等着攻击,或许会选择北边一带。

  (3) 在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迦南只有几个地方人口比较集中,而靠近耶利哥平原一带,若有一些民族移入,对这些地方并不会造成威胁。下文将说明,耶利哥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聚居之地,因此,那“城镇”的居民对以色列人的过河也束手无策。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军事方面的预备,让人想起新约所描述的属灵争战,这也同样是很大的挑战(),需要灵里有预备,穿戴全备的军装()。

217 Winther-Nielsen, 182页。
218 若与一16~18比较,可以看出这里以色列的团结可能出现危机。因此,这里提到约但河东的支派,并不是“多余的”,他们亦非为“护卫部队”,与其他支派不同(如 Boling and Wright 的看法,175页)。其实,提及他们,乃是肯定“所有以色列人”的参与。
219 有关“千”(希伯来: ~elep[ )字可指一个军事部队之说,参 G.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81), 60~66页;Boling and Wright, 176页。这两本书都提到 G. E. Mendenhall, 'The Census Lists of Numbers 1 and 26', JBL , 77, 1958, 52~66页。Mendenhall 说,最初一个部队可能由五至十四人组成。
vii. 约书亚受尊崇(

  这里应验了神在三7的应许,所用的言辞也类似,这也是过约但河事件的结语。耶和华高举约书亚,让以色列人尊敬他,正如从前尊敬摩西一样。过河是约书亚诸多责任中的头一项,以色列人承认,他是摩西的接班人,是他们的领袖。以下各样事件更肯定了约书亚的角色,他要率领百姓,得着圣约中的应许。

viii. 离开约但河(

  这几节很像约书亚记三8、13、15~16。那里记载,耶和华向约书亚说话,应许将高举他。耶和华指示他,吩咐抬约柜的祭司去站在河中,他们照着去行,约但河的水就止住了。在约书亚记四15~18,耶和华又向约书亚说话,指示他吩咐祭司行事。不过,这一次却是要他们将约柜从约但河中抬上来,踏入迦南地的干地上。约书亚又照着耶和华所说的吩咐祭司,他们也全然遵行,抬走了约柜。约但河的水随之复流,流到原处。从宗教方面而言,这个动作将整个过河事件放进了神所命定的仪式情境中,由祭司开始,也由祭司结束。平信徒参加在内,并作见证。文中提到祭司的脚掌,是证实这件“奇事”完全是由祭司掌控的。从文学的角度而言,这段经文成为过河一幕与祭司角色的结束。前面曾提过,这事与约书亚的高举互相交织,显示已达成这个目标。从神学而言,这段经文让人承认神有控制大自然的能力,神选用这些能力,透过祂所拣选的器皿(约书亚与众祭司),让祂的百姓来得着祂的应许。对基督徒而言,这段话令人想起耶稣的能力,因门徒曾见证说:连风和海也听从祂了!()。

ix. 转到吉甲(

  到目前为止,读者只知道过河的时间是在约但河水涨溢之时,就是在春天。现在经文指出,是正月初十日。出埃及记十二2~3也提到这个日期,那里讲到逾越节的预备,而逾越节则是十四日。因此,这段经文无异于再次回顾了出埃及的事件。不过,这次的回顾是预备读者,去看第五章中逾越节的庆祝。它也暗示,逾越节的预备既是从这天开始,那么,过约但河也成了在吉甲庆祝逾越节的开始。至于“吉甲”究竟是在什么地点,目前并无确凿的资料。圣经里面所提到的吉甲,不一定都是指同一个地方。这个地名的意思是“圆圈”,用来描述防卫森严的营区正合适,而约书亚时候的情形极可能如此。耶利哥周围一些小小的遗址都是可能的地点,不过并没有可验证的遗物,让考古学家可以准确地判断扎营之处。

  20~21. 约书亚竖立了纪念石。因他的吩咐,使过河之事得以完成,而这些石头将成为纪念。如第6~7节所述,这些纪念石必会引发后代子孙好奇的询问。

  22~23. 前面的说明(6~7节)强调的是约柜,但这里的解释则用以色列人所过的干地为重心。水断绝了,才能取得这些石头,百姓经历到走过干的河床。第23节特别将过约但河与过红海相连。虽然在出埃及的记录中,并没有用到干了这动词,但是喇合在提到过红海的事时,却曾用到()。这里的位格有所改变。在讲到过约但河时,是用第二人称复数,你们,这应当是指所有刚过约但河的以色列人。讲到过红海时,则是用普通的第一人称代名词,我们,这是指约书亚和他那一代曾经历过那件事的人。这一位格的改变,与约书亚记五6所提旷野四十年的飘流相符合。从神学上而言,此一“新出埃及”的经历也是以色列世世代代的人都应当有的经历。他们也可来到吉甲,看这些纪念石,重温过约但河的种种事件,以及它与原初出埃及的关系,藉此而更新他们向神的委身,矢志事奉祂。许多年之后,施洗约翰就是来到这一带,重新预备百姓,以迎接神的国度。220

  24. 约书亚指出这些事的两重目的:第一,是要让地上(迦南地)所有的居民都知道,惟有神才是真神。耶和华的手是大有能力的。在神责罚反叛者的经文中,这个词经常出现(如:)。第二个目的,则是接续耶和华的手一词而来。这里又用到第二人称复数你们,指所有听约书亚讲话的以色列人。这个神迹的成就,是要以色列人一生敬畏神,敬畏神便是要全心全意效忠祂。这个神迹和其纪念,以及约书亚的高举,都以此为目的。神迹要百姓注意,必须效忠于神、祂的圣约,以及祂所指定的领袖。221福音书记载拿撒勒人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时,同样也有两重目的:使听见的人能够相信,而信心便能使他们完全委身于基督()。

  最后这段话具过渡的功能。它总结了过河的事件,在简述之后,提到约书亚立石为纪念,并说明其意义,它也引介了未来将发生的事。以色列人现今已在迦南地之内,以吉甲为基地。神已经为他们行了“奇事”,这事会向迦南人挑战,让他们选择要归服以色列人,还是与他们为敌。无论怎样选择,最后他们都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神是大有能力的,胜过他们的抵抗,正如祂已经制服了红海和约但河。以色列人若学会敬畏神,就是单单敬拜祂、顺服祂,必能经历这样的胜利。

220 这里和以下几章,曾被视为是靠近耶利哥的吉甲圣所(sanctuary)所保存的资料。甚至有人认为,其源起是因庆祝过红海、重演过河仪式而来。参 F. M. Cross, Canaanite Myth and Hebrew Epic.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the Religion of Israel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103~105页。这是以色列人跨入迦南地最明显的目的。他们正如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一样,准备开始新的生活,重新向神委身,要作祂的子民。这件事与乌加列文巴力打败河与海的水神之神话,乃是截然不同的。约书亚记三~五章将整件事扎根于以色列早期的历史中。
221 K. Aryaprateeb, 'A Note on YR' in Jos. IV 24', VT , 22, 1972, 240~242页;Boling and Wright, 187页。


05
约书亚记第五至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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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预备的仪式:割礼(

  约书亚的权威既已确立,以色列人也已在约但河西、应许之地扎营,故事便暂停下来,而要重新肯定以色列与神之间的立约关系。这一章谈及: (1) 以色列仇敌因神的大作为而惧怕; (2) 约书亚是带领百姓立约者; (3) 割礼可以与亚伯拉罕之约和西乃山之约认同; (4) 这礼仪表明与埃及和旷野从此完全隔绝,而与圣约所应许的迦南地完全认同。以色列的仇敌听见以色列的神和祂的作为,便大为丧胆;约书亚成为百姓的领导;以色列全国都参与在立约仪式中,预备自己,面对未来的使命。最后,迦南地“欢迎”以色列人,让他们享受当地的出产。

i. 迦南人的惧怕(

  这里描述在第四章所记的神迹之后,迦南人的反应。这种反应说明了为什么迦南人没有立刻对以色列人展开攻击,而让他们有时间进行割礼,因为割礼期间会有一段时间身体软弱,无力迎敌(参:创三十四章)。这里的用语和当初出埃及时的状况相关,显示割礼的意义重大(4节);这种反应也说明了为何当以色列进攻耶利哥与艾城的时候,没有遭到迦南人的袭击。“亚摩利人”和“迦南人”是描述同一群人的不同用词,他们居住之地,是在约但河与地中海之间。这里用两个平行语来描述,将所有地区都包括在内,并强调在迦南地所有的王。222这就是为何这两行话的结构相同,都以所有一字开头。这一节的下半描述耶和华的奇事令诸王丧胆的情形。这里的用语和喇合在二10~11的坦承相似(楷体字为完全相同的部分):

  ……听见耶和华在你们前面/在以色列人前面使红海的水/约但河的水干了……我们的/他们的心因你们的/以色列人的缘故就消化了,并无一人有胆气。

  喇合指的是过红海,这里所讲的则是指过约但河。我们在前一章曾注意到,描述这两次事件的用语类似,而这一节更加强印证了这点。

222 以文学用语来说,这是一种“共生语”(merism)。
ii. 约书亚吩咐百姓行割礼(223

  那时一词,在约书亚记里面还出现三次(),都是在引介约书亚所要说的话,或要作的事。惟有在这里,它所引介的是神说的话,不过这一节接着记载约书亚顺服的行动。经文使用同样的字,来描述约书亚的反应(3节)和神的命令(2节),暗示约书亚全然的顺服。要了解这段经文,必须明白四件事:圣经中割礼的性质,再次行割礼的命令,所用的火石刀,以及当时的地点基比亚哈拉勒(和合:除皮山)。肉身的割礼出现在摩西五经中,创世记十七章、三十四章,及出埃及记四24~26。对亚伯拉罕而言,那是他和神立约的记号。对示剑人而言,它代表与以色列众人认同。出埃及记四24~26是令人费解的一段经文,讲到摩西的儿子要如何预备好,以面对摩西回埃及之后的事。这些经文有其一致性,都将以色列人的割礼和以色列团体相连,也与他们和神的约相连。在约书亚记也有这种相连性,割礼成了庆贺逾越节之前必要的预备仪式,而逾越节乃是纪念这个国家的诞生,以及神和该国的圣约。有人认为,要再次行割礼的命令,或许是因为,到那时为止,以色列人乃是按照埃及的方式行割礼,那种方式并没有将包皮完全除去。224七十士译本及后期犹太人的解释,都认为这里是指约书亚从前曾举行过割礼。225弗克斯(Fox)建议,按这则故事最早的形式来看,以色列人的割礼原来乃是青春期的一个仪式,而后来一位祭司家族的编辑将它重新解释为婴儿出生时的仪式。这种重新解释论,将第二次解释为“要协调经文的笨拙努力”。226不过,就经文本身而言,这些解释法都不够清晰(见4~9节)。

  火石刀,最佳的解释是一种黑曜石。这应该不是一种向后投述的律法,即,用一种古代的工具,来视某仪式源于古时。227米拉德已经证明,古代近东许多地方都用黑曜石刀,其用途广泛。228这种刀的刀面平滑、锐利,无论是在仪式中,或在日常生活中,都为人所爱用,即使在金属刀发明之后,仍然通用。这并不意谓约书亚所行的不是仪式,只是表明,火石刀并不能否定此事。基比亚哈拉勒的意思是“包皮之丘”,它的正确地点还无法判断。至于吉甲,则可能只是一个暂时的营区。

223 参导论:“卷名与经文”所讨论的死海古卷残片,其中含有八30~34,而位置在五2之前。
224 J. M. Sasson, "Circumcision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JBL , 85, 1966, 474页;R. G. Hall, "Circumcision', ABD , I, 1027页。
225 D. W. Gooding, 'Traditions of Interpretation of the Circumcision at Gigal', Proceedings of the Sixth World Congress of Jewish Studies , I (Jerusalem: World Union of Jewish Studies, 1977), 149~164页。
226 M. V. Fox, 'The Sign of the Covenant', RB , 81, 1974, 593页。

227 Soggin, 71页;Butler, 58页。
228 A. R. Millard, 'Back to the Iron Bed: Og's or Procrustes'?', Congress Volume Paris 1992, VT Supplement 61 (Leiden: Brill, 1995), 195~197页。参 ANET , 326页,那里提到埃及第六朝时的一幕,其中显示在割礼时用一把火石刀( ANEP , 206页),又提到一卷西元前二十三世纪的埃及经文,那里描述为120位男子行类似的割礼。

iii. 行割礼的理由(

  第4~9节中,重复的动词和词汇交织呈现,所要辩明的,乃是以色列人为何行割礼。所有行过割礼的人都已经死在旷野。第6节描述行过割礼之人死亡的原因,下一节讲到后来出生的人为何没有受过割礼。第8~9节总结了割礼的过程,成为逾越节庆典的前奏。229

  4. 主要的动词是“死”字。每个从埃及出来的以色列人,都死在旷野了。因此,所有以色列人都需要再度行割礼。原来参与出埃及事件的人,没有一个还活着。这里特别关注的是能打仗的人,即,到了年龄,可以参战的人。约书亚在吉甲为这些人举行割礼。原来的那批早一代的人,都已经死在旷野了。

  5. 那些人曾经受过割礼。同样,这里的重点也是出来的众民。那一代的人全都死了,不过,重要的是,他们全都受过割礼。以色列在立国之初,军中便没有未受割礼的战士。在过红海、站在西乃山与神立约的群体中,没有一个是未受割礼的,所以,新的一代也应当如此所有的人都要受割礼。不过,第5节中有一个但是,让读者明白,离开埃及之后所生的人,并没有受割礼。同样,这里所用的众字,意味没有一个人受过割礼。前一代的人,众民都受过割礼;而生在旷野的一代却都没有。

  6. 那一代的人都死了;过约但河的时候不剩一人,所以,这一代所有的人都要在吉甲受割礼。230第一批人在旷野走了四十年。这句话让人忆起神对那一代的审判,是因为他们的不信()。接下来的一句话,因为他们没有听从耶和华的话,可以肯定这一点。虽然民数记讲述了好些他们不顺服的例子,但是其中只有第十四章同时提到不顺服与四十年的飘流。第6b节继续说明这一点。结语从那一代转而谈到列祖的时候,神曾向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应许,要把这地赐给他们。出埃及的那一代未能进入迦南,但是,经文说,现在约书亚所率领这新的一代则有机会来承受这地。

  7~8. 约书亚作这件事,是因为现今的一代没有受过割礼。这两节的模式是 A - B - A' - B',其中 A 是指出埃及的一代,而 B 是指现今的这一代。这个结构将这两代互相比较,其差异再由动词“完成”(希伯来: tmm )的双关语来加强,这个字在四1、10和11节都有这个作用。在第6节中,四十年耗费在旷野,等到所有的人……都消灭了(即“完了”)。另一方面,第8节,当全国都受完了割礼,亦即“完成了”割礼的程序,他们便在营中休息。因此,前一代是在不顺服中而“死完了”,但吉甲的一代却“完成了”顺服的行动。

  经文中没有暗示为何以色列人应当受割礼。不过,有些地方可以看出端倪,尤其是比较第5~6节和第8节,便可看出:第8节提到行割礼的顺服;而第5~6节内,有一类似的片语,却指相反的状况,即不顺服与死的结局。经文从三方面来描述这一点:

  (1) 他们没有听从耶和华的话;

  (2) 他们没有得到耶和华起誓应许给他们列祖的地;

  (3) 他们没有看见流奶与蜜之地。

  头一点与耶和华起先在西乃山与百姓立约时,所赐给他们的第一条命令正相反,他们应当要听耶和华的话(等)。第二点让人忆起神在创世记十七章所立的约。在那里,祂吩咐亚伯拉罕和他所有的后裔都要受割礼(9~14节),而在这之前,祂应许他们,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8节)。第三点则是描述这地。虽然这句话在约书亚记里面只出现这一次,但在摩西五经中却出现过15次,在希伯来圣经其他书卷中也出现过4次()。这句话描写迦南地农牧业的兴盛。在高地(以色列将首先定居之地)尤其如此,有蜜枣果园,翠绿的草场可以饲养牛群、羊群。231这也与神和以色列所立的约有关,要成为他们顺服的奖赏(如:)。此处和出埃及那代人的对比,说明了约书亚记第五章的这一代必须受割礼的原因。232这一代的人一进入迦南地,就与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完全认同,因此也承受了神与亚伯拉罕之约的责任与应许。他们又与透过摩西传给以色列人之约认同,因为他们顺服神,并且“看见”了祂所应许的迦南地。行过割礼后,这一代可以声称,他们有资格能承受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之地了。

  9. 神接受了这个行动,视之为结束埃及的羞辱的方法。虽然其他的国家认为,是以色列人胜过埃及才带来他们的光荣(),但这里却是指4~6节,就是指从埃及出来而死在旷野的那一代。埃及的羞辱乃是前一代(出生于埃及的那代)的不顺服,以致他们飘流多年,并倒毙在旷野。233那一代的人未能承受这地。而目前的一代也可能遭到同样的审判,但由于他们顺服圣约,受了割礼,审判便离开了这个国家。因此,以色列人现在可以承受迦南地了。神将为以色列人争战,不再与她为敌(与相反)。以吉甲之名所作的双关语,是利用动词的字根“辊去”( gll ),其发音与吉甲类似。

  新约鼓励人参与教会,以与神的子民认同。以弗所书二11~22谈到,割礼是进入旧约圣约团体的途径,并把这件事与基督在十架上的死作比较,因基督之死成为进入新约基督徒团体的门径。这一新方法废去了从前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差异,让两方都得以进到神面前。

229 Z. Talshir, "The Detailing Formula wezeh (had) da{ba{r ", Tarbiz , 51 1981, 27~29页,希伯来文,辨识出一种结构,是依据第4节的开头语而来:“这就是他为何这样作的原因”。在希伯来文的其他地方,这一形式是指一种对主题的详细说明、重复解释。此处对割礼正是如此。
230 Butler, 59页,主张这里有双关语的用法,离开埃及的是神的“民”(希伯来文 `am )(4、5节),而死在旷野的那批,则是“国”(希伯来文 go^y ),是神的仇敌。新一代在旷野时也曾只不过是国,直到受割礼才改变(8节)。
231 参第二千年代初期埃及的经文,描写辛努赫(Sinuhe)去探视迦南地和雅地(Yaa):“当地盛产蜜,……牛群更是无数”( ANET , 19b页)。
232 Mitchell, 45页。
233 Polzin, 110~111页,那里将此处解释为摩西在申命记一~二章和九~十章所述以色列的悖逆。有人将“羞辱”视为在埃及卑贱的奴隶身分(Hertzberg, 33页;Butler, 59页),但这观念是本段经文内所没有的。
iv. 以逾越节作为承受产业的开始(

  最后一个障碍既已除去,以色列人便能完全与神和祂的圣约认同,这一点透过一次庆典来完成。第10节提到庆典的地方和时间,其中有四个句子,在希伯来圣经中构成 A - B - B' -A' 的交错式结构234

A.  当扎营在吉甲的时候

  B.  以色列人庆祝逾越节

  B'. 在当月十四日的晚上

A'. 在耶利哥的平原

  第一句和最后一句讲到地点。吉甲是以色列人行过割礼的地方,耶利哥的平原是征服全地的先声。第二、三句把以色列第一次的逾越节和前四天的事件连接起来。这里的写法,不单是隐然的让人连想起第一个逾越节之后接着是过红海,而这个逾越节之前乃是过约但河;也是明显的因为前面明明提到,过约但河是在第十日()。这样的描述,把过约但河与百姓的割礼说成了过逾越节大典的预备仪式。民数记九1~15曾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中如何守这个节,不过,有两件事却将约书亚记与第一个逾越节相连。首先,两者都在当月的第十天作了预备工夫:在出埃及记十二3,是选一只羊羔,准备宰杀;在约书亚记四19,则是过约但河。235第二,出埃及记十三5的逾越节规则中,要以色列人在进入迦南流奶与蜜之地之后,庆祝这个节日(参:)。所以,这次的庆贺,使约但河边的以色列人,与出埃及时和在西乃山下的以色列人完全认同。在约但河边的以色列人承袭了先人的圣约。

  11~12. 在摩西五经中,最注重的乃是烤羊羔,但是约书亚记内却没有提到它。为什么呢?过去学者曾认为,逾越节最初有两种盛筵,一种是游牧民族式的,以羊羔为祭,另一种是农业社会式的,主要是吃无酵饼。236根据这种说法,约书亚记第五章的记载,应当源出于已经定居在那里的人。然而,反对游牧式与定居式之分的说法,指出他们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当以色列人出现在迦南地时,住在山地的各族可能既是游牧式(在有限的范围内),也是定居的村户,他们的生活型态会随着政治与环境的改变而变化。237

  比较好的解释,是按文学架构,和所提到之食物的功用来分析。在旷野飘流时,主要的食物是吗哪;在迦南地,主要的食物则是谷类,尤其是大麦和小麦。238第11~12节共有四个子句,每个子句的开头都是一个连接词,接下来则是一个动词:他们吃了,吗哪止住了,不再有了,和他们吃。这里也和第10节一样,有交错式的结构:A - B - B' - A':

A.  逾越节的次日,正当那日,他们吃了一些当地的出产239:无酵饼和烘的谷。

  B.  吗哪止住了就在他们吃那地出产的那一天;

  B'. 不再有吗哪给以色列人了,

A'. 但那一年,他们却吃迦南地的出产。

  这段经文的重点,不在于检视逾越节当吃的食物,而在于提到迦南人的主食谷类。240现在以色列人所吃的,乃是这些东西;一方面也因为吗哪止住了。这个事实一再重复,因为它代表不再与旷野的飘流衔接,也不再与埃及的羞辱相干。241以色列人进入了崭新的一页;旷野的时代已成过去,应许之地的时代业已来到,所以,主食改变了。242强调这件事的第二个原因,是因逾越节与应许之地有了新的关联。在出埃及记十二~十三章,逾越节成了离开埃及的提醒,现在,这节日则成了进入应许之地的纪念。过约但河与吗哪的终止,都在逾越节时发生,逾越节的食物无酵饼成了迦南地收成筵宴的一部分。强调谷类的第三个原因,是暗示当时正值收成时期。逾越节时吃迦南地的出产,暗示已经开始征服这地,以色列人已经享用了当地的硕果。这正如“头期款”一般,只要他们继续效忠神,未来必将享受全备的祝福。

  按文学的角度而言,这段经文表示,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预备工作已告一段落。第一、三、四章中重复出现的仪式用语,在此再度出现。不过,割礼是在约但河西岸举行,成为将在迦南地发生之事的预备。开始和结尾等节的用语,突显了迦南各族与其农业情形。

  对基督徒而言,庆祝基督复活成了我们新的逾越节。相信基督所成就的这件事,就能在人心中产生新生命,正如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庆贺他们第一个逾越节一样。但是这样的庆贺不局限于一年一次,好像逾越节一样。基督徒一周复一周,每周都有机会在崇拜中纪念耶稣基督的拯救大工()。

234 若认为逾越节的日期是后来的增添,则必须面对如何解释11~12节交错式文学架构的问题。把它视为加在早期经文后面的片断,理由并不充足,因为需要将经文作相当大幅度的改写。批判派的观点综览,参 C. Brekelmans, 'Joshua V 10-12: Another Approach', OTS , 25, 1989, 89~91页。
235 在旷野过逾越节的记录(或律法)中,并没有提到当月的十日要作什么重大的事。参:出二十三15,三十四18;利二十三4~8;民二十八16~25;申十六1~8。
236 B. M. Bokser, 'Unleavened Bread and Passover, Feasts of' in ABD , VI, 756页;Fritz, 61~62页;Soggin, 75页。
237 I. Finkelstein, The Archaeology of the Israelite Settlement (Jerusalem: IES, 1988)。
238 D. C. Hopkins, The Highlands of Canaan , SWBA Series 3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5), 241~242页。
239 A. R. Villard(私人信函)观察到,这个字在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它也出现在犹大南方的要塞亚拉得的石刻上,时约主前六百年。那里它是描述所出产或获得的小麦数量。参 Y. Aharoni, Arad Inscriptions , Judean Desert Studies (Jerusalem: IES, 1981), 56~58页,文31。亦参124页,文111,第6行。

240 参 Steuernagel, 169页;C. Brekelmans, 'Joshua V 10-12: Another Approach', 91~92页。两者都强调以色列是刚出现在该地,以这种情境来解释这里的食物。
241 参 C. Brekelmans, 'Joshua V10-12: Another Approach', 92~93页,他将这段经文与出十六35相连。
242 Butler, 60页,那里认为“烘的谷”是“随手可得的,是野生的,并不是人种的”。
E 第一次进攻:征服耶利哥(

  耶利哥的征服,分三部分来描述:征服之前的吩咐,征服的经过,以及征服之事对约书亚的影响。神的同在、神的话语、约书亚的回应,以及按时间顺序的记录,把经文与前面逾越节的庆典连在一起。这些事发生在无酵节七天的节期之内。喇合的得救,让读者想起本书前面所发生的事。最后一部分解释道,征服耶利哥代表神继续保守以色列,祝福约书亚。

i. 进攻前的吩咐(

  五13~15的奇遇,和雅各与神人在毗努伊勒的相会(),以及摩西在燃烧之荆棘处的经历,颇为相似。243每一次主角都是在面对一场生死攸关的冲突之前,与一位神的使者相遇;不过,约书亚的经验又有重大的不同之处。他不像其余两人,与神的使者相搏或争论,在询问对方是谁之后,便照所吩咐的话去行。这个不同之处出于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雅各和摩西都曾经失败,相较之下,神从来没有怀疑过约书亚,也没有指责过他。此外,雅各或摩西都不想去面对冲突,约书亚却接受这样的事实,甚至期待去争战。第二个理由,约书亚会接受使者的理由,与拔出来的刀这句话有关。这句话在圣经还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神的使者在阻挡巴兰和他的驴子(),另一次是神的使者因为大卫数点人数而要执行神的责罚()。拿着拔出来的刀之人,不是可以戏耍的;他随时会执行神的审判。

  14. 第三个理由,是这位人物自称为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在其他经文中,军队的元帅是统领的将军(,等等)。这位人物表示自己具有权威,而身为以色列领袖的约书亚,虽然同样也有地位,但他认出,这位陌生人的阶级更高。不过,重点不在哪一位领袖更重要,而是约书亚愿意接受这位人物的权威,并存敬畏的心,视他为从神来的代表。244

  15. 约书亚奉命脱去鞋子,因为他所站之地是圣的;这道命令和出埃及记三章5节中,神对摩西说的话一模一样。245这个地方所以是圣的,乃是因为神在这里以特别的方式与祂所拣选的领袖相会,正如当年的摩西一样。从三方面可以看出,这是神的一种显现,不单只是神的使者到访而已:

  第一,约书亚敬拜对方,而他的敬拜也被接受。按照圣约的规定,惟有耶和华神才能受到敬拜(出二十章;申五~八章),所以这一位的身分不容置疑。

  第二,在整本圣经中,神的显现必为“圣”。246

  最后,第六章接下来的记载,将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和神本身置为一谈。神的使者和神本身的分野似乎消失了,正如出埃及记三2~5,和列祖的故事(如:创十八章,二十二章)一样。

  所以,我们不应当视五13~15的记载,为夹在两则不同故事之间的另一个故事。相反的,它们正是以下吩咐的合理前言。从前神先让摩西知晓他是站在神圣之地,然后才告诉他,他的使命为何;同样,神也先让约书亚明白,他乃是站在圣地,然后再吩咐他要去执行的事。我们可以将这种情况与先知以赛亚(六章)和以西结(一章)蒙召的情形相对照;神也是先使他们看见祂的圣洁,然后才赋与任务。

  在新约中,马利亚所得的召命()、登山变像(),也都出现同样的顺序。就基督徒而言,我们在蒙召过门徒生活之前,必已先得着基督的救恩,即经历祂拯救的能力与我们同在。

  六1. 这里提到耶利哥城关得严紧,此说法与约书亚记前面一处的记载吻合,就是约书亚记二5和7节,那里用到“关闭”之动词的字根(希伯来: sgr ),描述耶利哥关上城门,不容探子逃脱。如果探子的任务之中,有一部分是寻找相信以色列之神的人,那么,约书亚记二章的关门动作,就代表对此机会正式的拒绝。六1关闭的城门,用意也相同。耶利哥拒绝听以色列人的信息,就是藉出埃及、过红海、过约但河,及这些年间的军事胜利等奇事,所宣告的信息。关门的动作构成一道拦阻,防止以色列按神的计划来获得这地,这与约但河所构成的天然障碍一样,也需要克服。如果以色列人要实现神的应许,耶利哥的城门必须打开。247从这个角度来看,喇合的例外便具类似的象征性,因为她的窗户是耶利哥城惟一不向以色列“关闭”的开口。这个小小的注解,可能出于几项原因:

  (1) 神的话语正和呼召摩西之时一样,先提出任务,再说明其中包含的困难(参:)。

  (2) 焦点问题是如何破坏城墙,因由六1可看出,耶利哥城是关得严紧。这或许代表耶利哥居民的态度,他们对以色列人的信息也“紧闭”心扉。

  (3) 从文法和文体来看,五13~六5原本是一段流畅的对话,这个注解却好像硬插在其中。其他的话都是约书亚和代表神之人物说的。六1在文体上的插入,形成了故事体的“障碍”,而耶利哥也正代表以色列人获得迦南地的障碍。248

  2. 在约书亚记六2~5中,约书亚得到神的吩咐,如何破除耶利哥的防御。第2节是整个吩咐的前言与总纲。耶利哥的得胜,是神的赏赐。这件事再度肯定了约书亚是神所拣选的领袖。讲到耶利哥的王和勇士,是表明他们人力方面的防御,正如讲到墙,是指他们在物质方面的防御。将要绕行耶利哥城的约书亚和以色列的战士,是与其中的王和勇士相对立。除了喇合与她的家人之外,一~五章之中只提到这些人住在耶利哥城。不过,在论争战的时候,并没有针对耶利哥的王和勇士的话。读者已经知道,这些人物并不能成为以色列人的障碍。第二节的纲要中,有一个完全式动词,我已经交给。根据二8~11和五1的暗示,胜利已是既成的事实。耶利哥和迦南全地的居民,都对神即将作的事惧怕万分,以色列的神已经将耶利哥城交在约书亚手中,他只要宣告胜利就成了,其中的王和勇士已经向约书亚乞怜了,剩下的障碍只是城墙而已。

  3~5. 耶利哥的墙要用一项庆典来征服。在其余的古代近东记载中,没有一处战前仪式可与这次的情形相较。这项仪式乃是每天绕耶利哥城一周,到第七天乃是最高潮。绕行的队伍由战士、祭司和约柜组成,最后要吹号,百姓要大喊。这些因素之中,有好些都表明是神在带领这场争战。

  首先,以色列的战士表明,绕行是一场军事行动。他们在约柜与祭司的前后,显示他们要保护约柜。墙塌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要进入城中,这句话又说明了另一个目的:携带武器的卫士也是进攻的部队,要为以色列人取得耶利哥。

  第二,羊角是用来号召百姓争战的,也是用来组织神圣游行队伍的。249神圣的游行队伍中,通常都有象征神同在的约柜,与百姓同行,保护他们。250大声呼喊(希伯来: t#ru^`a^ ),包括角声和战士的喊声。旧约乃是用这两项来声明战争的胜利。251以色列人在旷野准备出发之时的角声(),以及迎接约柜的队伍进入耶路撒冷时(),都曾用呼喊来形容。

  第三,围绕这城所用的动词(希伯来: nqp ),在诗篇四十八12和列王纪下六14都用到。在诗篇四十八篇,它是描述朝圣者绕行锡安/耶路撒冷,观赏它坚强的防御工事。在列王纪下六14,它描述亚兰王率领军队包围多坍,要捉拿以利沙。由此观之,约书亚记的行动可能意味: (1) 看出耶利哥拒绝他们入城后,对其防御工事作典礼式的观察; (2) 以色列军队每天的绕行,是以戏剧化的行动表明敌意。

  第四,七天的时间相当于无酵节的七日。以色列人在这节期中,七天要吃无酵饼,象征他们全然奉献给神()。以色列人就是在这节期中离开埃及,并亲眼看见埃及全军覆没的(出十二~十四章)。第二次详述逾越节的记载,即民数记第九章,接下来也是从西乃山往旷野而行(民十章)。绕行耶利哥与约书亚记第五章的逾越节相连,让人想起第一个逾越节。神会击败以色列的仇敌,使他们分别为圣,归给祂自己。这场战争成了逾越节庆典的一部分,纪念第一次出埃及,以及在应许之地征服仇敌。七天征服耶利哥的意义,不单只是埃及作战的传统爱用“七”,如:在第七天进攻一座城,或在第七个月攻破围城。252

  所以,约书亚记第六章描述的约柜大典,乃是象征进入应许之地的神圣游行。虽然百姓参与在其中,但摧毁仇敌的防御工事,乃是神的工作;神的子民进入神所应许的产业时,不容任何障碍来阻挠。约柜在这件事中的角色,与过约但河时显然十分类似。不过,与第三、四章不同的是,绕耶利哥城的大典中,还加上了羊角与战士的呼喊。从队伍的角度来看,可以将以色列这次的游行与民数记十11~28所描述在旷野行进的队伍相较。以色列人虽然已经结束旷野的日子,但在争战中仍以游行队伍的姿态出现,只是面对的情形不同。这次游行的目标很明确,乃是要进入耶利哥。从这方面而言,约书亚记可以和撒母耳记下六章所记,将约柜带到耶路撒冷的大典相比。对以色列的历史进展,和约柜前进的故事而言,约书亚记六章都可算是过渡阶段。自从在西乃山立约之后,约柜就开始前行,它一直不断前进,直到进入耶路撒冷才臻于最高潮。在进入迦南地之后,这个目标仍然不变,神不断按祂的旨意引导百姓前行;祂应许要赐给他们耶利哥和迦南全地,只不过是整个大戏剧中的一部分。

  在研读过这件事之后,就可以看出,巴比伦新年的游行所谓的阿吉图( akitu )和这件事不能相提并论( ANET ,331~334页)。约书亚记里面并没有念咒施法、君王仪式性的忏悔、把神像带到一间又一间的庙宇中。其中所强调的事却正好相反,是神在发言,是神在带领百姓,这是何等鲜明的对比。值得注意的是,古代近东的游行,并不限于宗教仪式。赫人有一段文字十分有意思,其中描述皇室的卫士每天的生活,记下他护卫王游行,从王宫到要去的地点,然后再回来的经过。253游行队伍的参与者和卫士,以及各人的位置,都有详尽的记载。参考这类文字,可知游行亦可能有政治和军事意味,而约书亚记第六章主要的情境便是如此,甚至第三、四章亦然。从这种情境看来,圣经的记载与世俗的宗教游行源起论显然有别,因为整个情境的范围更广一些。

  基督徒可以从这趟旅程与典礼学到神如何带领祂的百姓。亚伯兰的旅程()、耶稣到耶路撒冷的旅程(),和保罗往耶路撒冷,又到罗马的旅程()都是例证,说明神要祂的子民用信心来跟随祂的带领()。

 
243 Scha/fer-Lichtenberger, 210页。
244 约书亚头一个问题,是在遇到武装的陌生人时,在交手之前通常会问的问题。这位战士的回答,显出未来的战争除了作战的两方之外,还有第三者参与。约书亚的回应,和经文转而谈其他的事,并没有对此事多加评论,显示事实的确如此。所以,这位战士并非对问题避而不答,经文也并非对约书亚交代不清(Hawk, 21~24页)。
245 这个动作是一种服事神的表态,鞋子象征地位、尊荣、和拥有权,参 Mitchell, 49页,他引用 H. C. Brichto, 'Taking-off of the Shoe(s) in the Bible', Proceedings of the Fifth World Congress of Jewish Studies , I (Jerusalem: World Union of Jewish Studies, 1969), 225~226页。
246 Woudstra, 101~106页。
247 从这个角度而言,“出入”或许是在暗示战争行为,如十四11。没有人能攻打城中居民,而只要城门关着,他们也不攻击人。参 A. van dr Lingen, `bw~-ys]~ ('to go out and to come in') as a Military Term', VT , 42, 1992, 59~66页。但是,这并不是经文要强调的事,这里注重的是耶利哥的防御方面,而不是攻击方面。
248 这样解释六1,以及视下面的应许为五13~15一幕的继续(与摩西的蒙召类似),意思是此处并无“突然中断”的现象,“让这次的会面留给人不可思议、有预兆意义的印象”。参 Hawk, 23页。
249 民十9;撒上四5~6;撒下六15。
250 除了上述经文外,尚可参:民十35;诗一三二篇。
251 相关资料与讨论,可参 C. L. Seow, Myth, Drama, and the Politics of David's Dance , HSM44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89), 118~120页。
252 M. Liverani, Prestige and Interest , 174页。

253 参 H. G. Guterbock and T. P. J. van den Hout, The Hittite Instruction for the Royal Bodyguard (Chicago: The Oriental Institu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91)。赫人的国约在主前一二○○年灭亡。这段文字应当是在这时间之前。还没有人将它与民数记二章、十章中,以色列人全营的行伍作比较。神是以色列人真正的王,而约柜是祂同在的象征,这与赫人的王坐在马车中,四周有卫士和仆人围绕的情景很相似。赫人的王进入王宫的时候,特别有一批“吟唱”之人,在那里大声呼喊“欢迎!”;约书亚记六章的吹角,可以与之相比。
ii. 耶利哥的征服(

  6~15、20. 这几节重复了3~5节中神命令的每一句话。有关这些话的注释,请参看前文。凡是神向约书亚所说的话,他都告诉了祭司和战士。其中不断重复的片语,吹角,成了整个活动的重点。一切活动都以吹角作开始,也作结束。这样的响声,以及每天绕行耶利哥的队伍,在音响和视觉上极为壮观。第7、8节中,“过去”一字(希伯来: `ib[ru^ )出现了三次。就像过约但河一样,这次的行动也是一种过渡,以色列人要从迦南地边缘向前,去得着那地的一部分。全军分为两半,一半在约柜之前,一半在约柜之后(9、13节)。这个细节或许意味这道命令与旷野的行进队伍有类似之处(参:民十章),那时有些支派走在约柜之前,有些在其后()。第10节的插入,与不断提及的吹角形成了对比。到第七天,约书亚不许百姓说话或呼喊,要等他发出信号。这样的安静或许有好些含义,不过至少可以显示,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

  16~19、21. 这里的记载与前面不断重复的形式不同。第七天到了,这最后一天,约书亚下达的命令和前几天不同,他引介了“灭绝令”(希伯来: h]e{rem )的概念。“灭绝令”的意思包括将某物完全献给耶和华以色列之神,全然为祂所用。254它出现在申命记二十16~18,那里的命令,是要将神所赐给以色列之地所有人口的聚居中心全都毁坏。那里提出的理由为,这样,当地的居民就不会教导以色列人那些“可憎的行为”,就是与敬拜当地神明相关的作风。约书亚把耶利哥城所有的一切都纳入灭绝令中,意思便是:一切的活物都要杀死,值钱的东西要完全归入神的家中;其它的东西则要烧毁,没有一样东西能幸免。

  虽然“灭绝令”意味着耶利哥的完全毁灭,但这并不意味毫无怜悯可言。“灭绝令”只是神对这些国家计划中的一部分,从其他的经文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可以有所选择,甚至连一个罪大恶极的民族()都可以悔改,而从神得到赦免和怜恤()。

  22~23. 惟一的例外是喇合和她的全家。255理由乃是她恩待探子,把他们藏起来,救了他们的命。这是喇合当初与探子的协定,而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承认了他们的责任。这是否意指,灭绝令并非绝对呢?不然,这乃是意味,凡不再当迦南人,而“效忠”以色列之神的人,已经算是“归于”神了,所以,他们可以免受灭绝令的毁灭。

  24. 所有东西都要灭绝,这道命令重复了数次。第19、24节重复列出要纳入圣所的财物。这个表十分正式,仿佛是验收单,看哪些东西是属于圣所的,而不是他们从耶利哥实际所得之物的清单。因此,经文中并没有说明,征服之后他们得到了哪些东西;只是指出,倘若得到某些东西,便要归给圣所。这样看来,21节要杀的人是否也属这种性质?经文是否其实并未告诉读者耶利哥有哪些人,只是提到那里的王、军人和喇合的家?

  第16~25节的开头,是约书亚下令要毁灭耶利哥,而结尾则为毁灭的报告,以及喇合的得救。其中具 A - B - A - B - A - B 的转换结构。“A”代表讲述耶利哥城毁灭的情形,“B”代表喇合一家得救的情形。希伯来圣经花了86个字来讲喇合的得救,而耶利哥的毁灭则用了102字。故事是以喇合来结束。喇合的得救和耶利哥城的毁灭几乎同样重要。一旦城墙塌了,神所定规的仪式便达到了目的;以色列人和约柜得以进入耶利哥;他们胜利了。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抵抗,与五1相符,因为是神大能的作为击败了耶利哥。以色列人只需要跟随神的引导,便能占据这城。256

  25. 喇合与她一家的重要性,在25节下半有所说明。从希伯来圣经看,第一,她住在以色列人当中,直到今日即直到写这段经文的时候。她与以色列人不分,是他们的一部分。她不再作迦南人,也不是非以色列人,而是已经成为以色列人。257底下又再度提到这件事的理由,因为她隐藏了约书亚所打发窥探耶利哥的使者。在喇合的故事中,动词“隐藏”(希伯来: h]b~ )只出现了一次,就是喇合告诉探子,他们离开耶利哥之后,应当躲进山中()。然而,这里却用这个字描述她保护探子,误导王的使者一事。经文强调喇合拒绝她过去与迦南人的关系,转而效忠以色列人。由此可见,以色列人是会善待他人的。258

  对基督徒而言,喇合的故事仿佛牧羊人在寻找一只失落的羊()。耶稣非常关心世界所唾弃的人()。基督教呼召人作门徒,乃是要改变人的价值观。世界所轻视的,乃是神所宝贵的()。

 
254 参导论对灭绝令的讨论:“神学” A “圣战和灭绝令”。
255 虽然耶利哥城倒塌了,不过,建在城墙上的屋子没有毁掉,是可能的,这与 Soggin, 83页的看法不同。而如果这种房子是城墙内炮台的一部分,或其外围一道房舍的一部分,则可能性更大。参:约书亚记二8的注释(100页)。无论如何,“城墙”的倒塌总是一段接一段的。
256 赫人的王曾有类似的征服记录,参导论Ⅲ “古老性”。
257 Hawk, 74页,他认为喇合最初被带到“营外”(23节),代表当时让迦南人存活所带来的的尴尬状况;而她住在以色列人当中(25节),则说明了她如何诱惑了以色列人。似乎无论经文将喇合放在何处,凡认为她不该获救的人,都有话可说。她被置于营外的事,是否如一些人所言(Butler, 71页;Fritz, 73页;Woudstra, 115页),只是一种声明,表示她在宗教礼仪方面的不洁,如申命记二十三3、10~15所提,这点并不清楚。23节指出,她最初的情形为:与以色列任何支派都没有关系;但25节却肯定了她在以色列人当中有一席之地。对她与神的子民相交的事,经文也没有任何偏见,这一点请参 Boling and Wright, 209页。
258 Butler, 71页。
iii. 征服耶利哥对约书亚的影响(

  约书亚要众人起誓,凡想重建耶利哥城的根基与城门的人,必受咒诅,这代表他希望这个遗址没有人去动。这和他在九23对基遍人的咒诅类似。他们要永远保持现况,作以色列人的奴仆。

  若和腓尼基人石刻上的咒诅比较,两者有些地方十分类似。艾兰和伊施孟尼瑟是腓尼基人的王。他们在王坟上刻字,咒诅凡要搅扰他们的人,凡干犯者必绝子绝孙。259从这个角度而言,耶利哥的废墟也不容受打搅。不过,这不是因为有人埋在那里,而是强调神对耶利哥彻底的审判。这座城既因着全然摧毁而归给了神,就必须永远保持原状,让凡见到的人都明白以色列之神的能力。列王纪上十六34记载:第九世纪时,伯特利人希伊勒重建耶利哥,结果这咒诅应验在他身上,死了两个孩子。申命记二十16~18曾提出 h]e{rem (灭绝令)的神学理由,就是免得以色列人学迦南人的样式去拜当地的神明,不过,约书亚记里面却没有特别说到这一点。约书亚希望耶利哥永远无人居住,这和申命记十三16(希伯来圣经17)很接近,那里记载,任何一座城的人若去敬拜别的神明,就要把那座城的居民杀死,那地也不可再居住。按申命记十三和二十章看来,耶利哥的毁灭乃是刑罚,因为城中的人拒绝敬拜以色列的神。

  27. 前面曾经提到迦南人的反应,在此读者又发现,约书亚和他所作的事传遍了迦南地。此处没有讲迦南人的反应如何,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关键乃在他们知道了约书亚的成就。约书亚名声大噪的原因,是因为神与他同在;如果没有神的同在,就不可能有三~六章的神迹。这里以约书亚为重心,而不是以耶和华为重心,与二8~11和五1成对比。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从耶利哥开始,约书亚便以军事领袖的角色出现。征服了耶利哥,约书亚便成了家喻户晓的名字,他和军队一起前进;他掌握生死大权;他宣告耶利哥的咒诅应当是在公开的场合中。从政治方面来看,因着在迦南地的第一场胜利,约书亚的名气更加响亮了。当然,从前他也打过仗,最早的一次记在出埃及记十七10~14,是与亚玛力人争战。不过,在耶利哥,领袖是约书亚,而非摩西。在古代近东,一个领袖第一次“战役”的成果非常重要。所以,有位赫人的王写信给刚登基的亚述首领,提出这样的忠告:

第一次出兵,要去自己的实力强过对方三、四倍的地方,或已经被制服过的地方;第一次一定要到这种地方去打。260

  第一次战役成功,在建立领导威信上非常重要。约书亚的胜利,使他备受尊重,不单在以色列人当中如此(他们的证据已经够充分了),就连迦南人亦然。这段经文有可能是为表明约书亚握有领导权的原因,若是如此,在迦南诸王的面前,这个理由也够具说服力了。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征服耶利哥的记述,是以色列人预备占领迦南地之庆典的最后一幕。它也将第二章松散的结尾,和关于喇合的事,作了一个总结。这个故事预备了读者的心,来读以下“征服的故事”;不过它最关注的,乃是为第七章铺路,那里讲述以色列未能遵照神的命令而行。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以色列人看出,约书亚是成功的军事领袖,有神带领他得胜。围绕耶利哥的举动,是向当地居民的“宣传战”,警告他们,如果不接受以色列的神,就会遭毁灭。同样,耶利哥的毁灭和征服,也成了其余迦南人的警告,让他们明白,这个民族和他们的神的确是要来取这地为业。

  绕行耶利哥之庆典的情境,加上它是在除酵节之日毁灭的,使得这个原本用来纪念神拯救他们脱离外人权势的节日,又多了一层当代的意义。对基督徒而言,耶利哥的倾倒象征信靠神的能力。若没有信心,什么也不会发生。有了这样的信心,加上忠心的顺服,基督徒便能克服人生所有的困难无论难处有多大(参:)。

 
259 KAI ,注1和14。
260 参 M. Liverani, Prestige and Interest , 133页,以及那里的注。所引用的文字取自 Keilschrifturkunden aus Boghazkoy , XXIII, no. 103, Rs12~18。
增注:耶利哥城的考古

  约书亚记的耶利哥,被认为是苏坦废丘(Tell es-Sulta^n),在约但河西岸,死海以北十哩的约但谷之处,那里自主前九千年便开始有人居住。这个遗址的挖掘,始自赛林(Sellin)和瓦津格(Watzinger)(1907~1913);贾士丹(John Garstang)于一九三○年代接着工作,后来又有肯扬(Kathleen Kenyon)继续。261贾士丹所辨识出来的城墙,属于主前十四世纪,因此他认为可能是约书亚记第六章的城墙;但肯扬予以重定日期,认为应当更早几百年。肯扬挖掘的结果,发现很少有能与约书亚进入迦南地的时期相配的遗物,无论是定在主前十四世纪,或是十三世纪。依据陶器的证据,这个遗址是在主前约一五五○年时毁灭的。到铁器时期,就是主前一千年以前,都不再有大量的居民。惟一从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遗留下来的,是三个坟墓,其中的陶器年代为主前十五世纪至十三世纪,以及这丘上的三个建筑痕迹。后面一组包括一片房屋地板,上面有炉子,根据罐子的残片,日期可定在主前十四世纪的晚期。这山丘的腐蚀严重,让人很难判断晚铜时期在遗址内究竟有多少居民。从考古的研究而言,找不到坚固的城墙并不让人惊讶,因为大多数住在迦南的人,都没有晚铜时期城墙的证据,即或有,城墙多半也没有围绕山丘。十八世纪(中铜时期),在耶利哥倒有高大的城墙和防御工事,迦南地其他地方也相仿,因此有人质疑,是否晚铜时期的居民仍在使用这些城墙。262另外一种可能性为:这些城镇是由外面一道墙来保护,而这道墙与一整排房屋相连。263而喇合的房屋是建在城墙上,由这种描述看来,后者颇有可能。不过,考古的证据显示,那里的居民不多,而若视这场战役为在耶利哥征服了一座高大而防御坚固的城墙,就成了一道难题。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1) 圣经并没有描述耶利哥为一个主要的城市,它不如基遍()或夏琐()。

  (2) 耶利哥的“王”(希伯来: melek )或许只是当地的领袖。在约书亚记里,这个字可以指城镇或乡村的领导人。在十四世纪迦南( ma-lik )的亚马拿书信中,它相当于法老所任命的将领,监督一个地区或一个城镇。264从这个字本身看不出“城”的大小。

  (3) 经文的重点乃是强调:在神的带领下,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打了胜仗。这也许造成了读者的误会,以为所要强调的是该次胜过的对象对手何等庞大;其实经文是注重神以奇迹来得胜。265

 
261 有关书目和摘要,参 T. A. Holland and E. Netzer, 'Jericho' in ABD , III, 723~740页。
262 参 A. Mazar, Archaeology of the Land of the Bible 10,000-586 BCE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90), 331页。
263 I. Finkelstein and D. Ussishkin, 'Back to Megiddo', BAR , 20/1, January/February 1994, 32页,他们对米吉多城提出这两种说明,正如夏琐、示剑、和拉吉一样,这段时期中找不到防御坚固的城墙。不过埃及军队曾宣称,他们围攻该城七个月。
264 这段话取自 El Amarna letter 131, line 21. CAD , 10, 'M'part I, 162~163页,这个字译为“参谋、顾问”。
265 Boling and Wright, 214~215页,指出王下二19曾提到耶利哥的水不好,他们将当地乏人居住,以及耶利哥的咒诅,与血吸虫病相连,这种病是水受到污染而引起的,让人无精打采,生殖力也会降低。他们认为,绕行耶利哥城乃是一种护卫性的仪式,而城墙的倒塌,是因那地有一段时期地震频繁;约但河会阻断,也是同一个原因。不过,该种疾病的证据还没有找到(只是那里有一种可能有害的蜗牛),因此这个理论还属揣测。无论是否有地震,经文乃是说明,城墙是在特定的时间倒塌的,成为以色列庆典的结尾。
增注:进入迦南的日期

  这个题目和出埃及之时间相关,而它的周边问题实在不少,无法在这么有限的篇幅中,把所有的资料都作介绍。有些学者质疑出埃及或进迦南是否为史实。在相信圣经记载有部分历史价值的学者中,最主要的解释可分两派:日期较早派,和日期较晚派。日期较早派接受列王纪六1的字面解释,从所罗门建殿起,往回推算480年,即以主前一四四七年为出埃及的日期。圣经说,一代之后进迦南,如此,则约在主前一四○○年左右。倡导日期较晚者,认为列王纪六1是象征的说法,该数目反映出十二个世代,每个世代40年,但是他们主张,每个世代实际上或许不到40年。创世记十五13、16或许就是这种象征式的说法。在前者,430年代表一段时间;在16节,则说其间是经过四代(亦参:)。

  用象征法解释,则进迦南的日期可以较晚。主前二千年时期中,最清楚提到以色列的参考资料,是记载埃及法老进攻迦南地的马尼他(Merneptah)石柱。266该次战役大约在主前一二○七年左右。法老马尼他遭击败,敌人之中有以色列人在内,如此,以色列人到主前十三世纪末一定已经定居在那里了。

  另外,还有人提出两次或更多次进迦南的假说,日期各自不同。267不过,约书亚记只提到从东方进入的那一次。虽然根据埃及、西乃和旷野的资料,可以估计出埃及最好的时间为何,但与进迦南之日期相关的,只有约书亚的故事。从约但河东和迦南收集到的资料,则较有利于十三世纪进入的说法。

  在约但河东最早作研究的,是葛路克(Nelson Gluec祂),他发现,晚铜时期在亚扪和摩押地还没有定居的证据。不过,最近的研究则认为早期可能有人在那里聚居。倘若以色列人在主前第十世纪之前曾面对坚固城,那么希实本丘和旷野飘流时的希实本并不是同一个地方,底版废丘(Tell Dhiba^n)也不能视为圣经中的底本(Dibon)。在亚扪和更北之处,找不到晚铜时期的遗址。基列地有一些十三世纪遭毁坏的遗址层,但是目前在摩押和以东却找不着什么聚居的证据。268至于约但河西边,以下几点颇值得注意:

  (1) 就这些时期而言,耶利哥和艾城都是问题,因为缺乏明显的聚居证据。(请参有关考古学遗址的说明:耶利哥城的考古、艾城的考古)。

  (2) 主前十四世纪的亚马拿书信,是从迦南的城市和乡村写给法老的,其中提到一种哈比路/阿皮鲁人(Habiru / Apiru),是没有土地的捣乱群体,时常搅扰那些“忠诚”的城邦领袖们。这些人和希伯来人不同。事实上,“哈比路”一字在主前二千年代的古代近东文字中经常出现,按亚马拿书信看来,他们似乎是一群被赶逐出去的人;不过这种解释也有困难,因为这些城邦的领袖们,彼此也互称“哈比路”。换言之,凡是他们不喜欢的人,就是“哈比路”。269无论如何,亚马拿书信中所描述他们的活动,和约书亚记的记载并不相符;亚马拿书信也没有提到任何约书亚记或士师记中的事迹或人物。

  (3) 从考古学找不到以色列人生活于该地的证据,只是在巴勒斯坦地的山地发现,十二世纪时有许多新的村落,可能是这些人所建。从前有人尝试辨识以色列人特有的陶器(边上有装饰的水罐)、技术(石膏石灰作成的水池和平台),或建筑(四间房的屋子),现在已经不成立了,因为在巴勒斯坦山丘的遗址,和其他地方的遗址中,在以色列人出现之前,这些东西都已经出现了。270

  (4) 大半被视为是约书亚征服之地的遗址中,都没有毁坏层,这对两种日期都是个难题。不过,圣经只提到耶利哥和夏琐被火焚烧(参:,和相关的注释)。因此,所谓一个城的“毁坏”,是否应当了解为物质方面的毁坏,到能留下考古学证据的地步,还值得商榷。

  (5) 夏琐是于十三世纪毁灭的,这点符合日期较晚说。(参有关夏琐的注释)。

  (6) 埃及对迦南的控制,是在主前十四和十三世纪。高峰可能为主前一二○○年左右,它的版图已达迦南地的南方、沿海的平原、耶斯列谷,并跨越约但河谷,直到塞迪叶废丘(Tell es-Sa `idiyeh)和戴尔阿拉废丘(Tell Deir` Alla)。271不过,根据亚马拿的记载,埃及与这些丘陵地国度的接触,最强的时期要比较早。所以,如果这些事件发生在约主前一四○○年,而约书亚记中没有提到埃及,埃及的记录中也没有提到这卷书内的事件,就很难解释,而另一方面,马尼他石柱和另一个可能同时期在埃及的浮雕,都证实了在主前约一二○○年左右,已经有以色列人在那里。272约书亚记里面没有提到这件事,或许是因为作者按时间或主题选材;例如,和埃及人的战争,可能发生在约书亚记所追忆的事件之前,或之后,也可能该次战役中以色列人打败了,但本书要强调的,乃是他们成功的征服了那地。到了十二世纪中期,埃及对迦南各地的控制便大大削弱了。

  (7) 从晚铜时期到第一阶段的铁器时期(主前1200年),是地中海东部一带各民族迁徙十分频繁的时间。例如,这时期中有“海洋族”的迁徙,其中有非利士人,这件事记在埃及的文献中。这段时期亚兰人似乎也定居下来,在大马色一带开始兴盛。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一事,与世界各地不稳定的情形似乎相当吻合。

  有两位学者反对进迦南较晚的日期。宾森(John J. Bimson)对决定陶器日期的方法提出挑战,他举出证据说,中铜时期的结束,和那段时期所发现巴勒斯坦的毁坏层,应当重新将日期定在主前一五五○~一四五○年。273换言之,他要将中铜时期再延迟一百年。陶器专家们对他的看法并不赞同。274宾森主张,马尼他石柱描述的以色列,是在丘陵地聚居过程之前的一个世代,或更早。275所以,在以色列人定居下来之前,他们在巴勒斯坦并没有安定下来,亦即,他们虽然住进当地,却还未形成以色列民族,因此,他们出现在当地的时间,可以往前推,比丘陵地出现新的聚居模式,就是主前十二世纪,还要早得多。不过,泽塔(Zertal)对玛拿西支派进行考察之后,却认为,东玛拿西在丘陵地“爆炸式”的定居,是从十三世纪开始的。276因此,在马尼他石柱之前,定居已经是进行式的状况了。武德(Bryant G. Wood)主张,除了肯扬辨识出来的地方之外,在耶利哥的遗址中还有一些层面,可以找到可靠的晚铜时期陶器。277但贝恩克思齐(Piotr Bienkowski)向他提出挑战。278贝恩克思齐亲自研究耶利哥挖掘出来的陶器,他的结论为,肯扬是对的,耶利哥是在主前约一五五○年毁灭的,而且一直没有大规模的重建,直到主前第一千年时期。他指出武德对陶器的研读不正确,例如,将晚铜时期第二期的当地器皿,视为晚铜时期第一期塞浦路斯的双铬黄器皿。如果宾森或武德的观点可以接受,进迦南的整个日期都需要重新评估。

 
266 ANET , 378页。
267 例如,Aharoni, Land , 209~215页。
268 W. G. Dever, 'Israel, History of (Archaelogy and the 'Conquest') in ABD , III, 547~548页。
269 对证据的综览,参 O. Loretz, Habiru-Hebra/er , BZAW 160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84)。有关亚马拿文献中社会学和理念方面的用法,参 N. P. Lemche, 'Habiru, Hapiru' in ABD , III, 8页;M. Liverani, 'Farsi Habiru', Vicino Oriente , 2, 1979, 65~77页。
270 较早的解释与鉴别之总论,以及定居证据最重要的资料收集,可参 I. Finkelstein, The Archaeology of the Israelite Settlement (Jerusalem: IES, 1988)。
271 有关埃及在迦南的权势,参 J. M. Weinstein, 'The Egyptian Empire in Palestine: a Reassessment', BASOR , 241, 1981, 1~28页。有关埃及在迦南地以南及约但河以东的势力,考古学进一步的资料可参 C. J. Bergoffen, 'Overland Trade in Northern Sinai: The Evidence of the Late Cypriot Pottery', BASOR, 284, 1991, 59~76页;O. Negbi, 'Were There Sea Peoples in the Central Jordan Valley at the Transition from the Bronze Age to the Iron Age?', Tel Aviv , 18, 1991, 205~243页。
272 F. Yurco, 'Merneptah's Canaanite Campaig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Research Center in Egypt , 14, 1980, 187~213页;同作者,'3,200-Year-Old Picture of Israelites Found in Egypt', BAR 16/5, 1990, 21~38页;同作者,'Yurco's Response', BAR , 17/6, 1991, 61页;L. E. Stager, 'Merneptah, Israel and Sea Peoples: New Light on an Old Relief', EI , 18, 1985, 56*-64*;同作者,'When Canaanites and Philistines Ruled Ashkelon', BAR , 17/2, 1991, 24~37, 40~43页。

273 J. J. Bimson, Redating the Exodus and Conquest , JSOT Supplement 5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78)。
274 例如,A. F. Rainey 的书评, IEJ , 30, 1980, 250~251页。
275 J. J. Bimson, 'Merneptah's Israel and Recent Theories of Israelite Origins', JSOT , 49, 1991, 3~29页。
276 A. Zertal, 'Israel Enters Canaan: Following the Pottery Trail', BAR , 17/5, 1991, 28~47页。

277 B. G. Wood, The Sociology of Pottery in Ancient Palestine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89);同作者,'Did the Israelites Conquer Jericho?', BAR , 16/2, 1990, 44~58页;同作者,'Dating Jericho's Destruction: Bienkowski Wrong on All Counts', BAR , 16/5, 1990, 45、47~49、68~69页。
278 P. Bienkowski, Jericho in the Late Bronze Age (Warminster, Aris and Phillips, 1986); 'Jericho Was Destroyed in the Middle Bronze Age, Not the Late Bronze Age', BAR , 16/5, 1990, 45~46、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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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约书亚记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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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

F 第二次进攻,第一部分:艾城的失败和其结果(

  这次的失败可分三部分:亚干的罪、神的忿怒,和以色列遭审判。接下来则是寻找原因,以及判定犯罪者当处死。这一章显示了以色列人在执行使命时,会出现罪的问题。这件事记在征服耶利哥之后,因为所犯的罪是在夺取该城之时发生的。记载这事用了很多篇幅,因为以色列是在神面前蒙洁净的国家,所以头一次的违规,招来极严重的审判和刑罚。这件事也成为面对未来试探的警诫。

i. 在艾城的失败(

  这一段也分为三部分:使命与探子的回报,以色列的攻击与失败,百姓的反应。

  1. 第一句话总括了以下将发生的事,但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这里是用犯了罪(希伯来: m`l )之动词字根。279它的名词总是描述对神的不忠。这三个希伯来字母也出现在前一节的他的声名传扬遍地一语中。在那里,希伯来文的 m ` l ,顺序也相同。这是刻意的对比。虽然约书亚因为耶利哥而威名远播,但以色列的不忠却惹动了神的忿怒。尽管不忠的只是一人,所有以色列人却同样有责任。所以,因着一个人的罪,所有以色列人都受到刑罚。

  讲述犯罪者的家谱,便暗示集体的惩罚。在约书亚记中,除了亚干之外,再没有如此详细地列出某个人的家庭背景。这里共列了四“代”。亚干犯罪,是不忠的“以色列众子”恶行的一部分。这些细节成为辨识亚干的伏笔,16~18节那一段则是由反方向列举(从共同的祖先犹大,讲到亚干)。280亚干的父亲是迦米,这个名字的字根意义为“葡萄园”。281再上一代的人物,在 MT 的约书亚记第七章是撒底,其字根 zbd ,意为“给礼物”,其他希伯来名字内也出现过。282撒底在历代志上二6被称为“心利”。撒底的父亲是谢拉,这名字的意思是“明亮,日出”。创世记三十八30中记载有一位谢拉是犹大的儿子。辨认出亚干之后,就以说明他犯的罪为结语。NIV 的翻译取了其中一些东西,没有清楚讲出亚干是从当灭绝之物( h]e{rem )内取的,就是从耶利哥城里应当归与神的东西中拿的。

  2. 约书亚准备进行下一步,就是攻打艾城。经文提到三个新的地名:艾、伯亚文和伯特利。艾城应当就是艾特(et-Tell),伯亚文应当是玛严废丘(Tell Maryam),伯特利则是巴勒斯坦贝丁(Beitin)镇的古迹。283这些地点的辨认,都符合圣经所描述的地理和地形,而特玛严和贝丁还有考古的遗址,日期与这段时期吻合。艾城的考古困难,请参增注。艾城在伯特利东南东方1哩,伯亚文则在艾城南边3.3哩。

  约书亚为何选择艾城?如果约书亚要寻找一个战略地位,留在约但河谷便没有什么好处。山地则是安全的基地,埃及人和迦南人的马车都派不上用场。示罗和耶路撒冷之间的地区,是进入高地最直接的路线,那里还没有迦南人的坚固城。多尔西(D. Dorsey)辨认出铁器时期三条主要的路线,可由耶利哥通到山地。284南边一条通到耶路撒冷,这个地点约书亚一定会避开,他要先找到一个稳定的基地,再从那里展开攻击。北边的那条通到圣经所提的俄弗拉,中间的一条则经过艾城,通到伯特利。选择经过艾城的这条路,或许是因为伯特利有一条南北向的要道。到伯特利之后,便可以很容易的进入后来属于便雅悯的地区,就是耶路撒冷和伯特利当中的那一带。这个地区是具策略性的中心,可以控制北边和南边的山地。非利士人一直想控制这一个地区,扫罗在此建都,后来尽管北方脱离王国独立,南朝却因这个地区而仍能维持。这条路线实际上是两条;从耶利哥开始,平行通向西方的山地,北边的支道经过艾特。

  这里下达的命令为,上去窥探(希伯来: `alu^ w#ragg#lu^ ),二1去耶利哥那两人,所得到的命令却为,去看(希伯来: l#k[u^ r#`u^ )。探子的反应和报告显示,他们对任务的看法并不相同。若说第一组人的任务,是回报当地居民的状况,寻找支持者,第二组人则似乎是在评估反对的力量、衡量是否容易征服。艾城任务的目的,与摩西给最初那群探子的吩咐()十分类似。或许这种类似,也成了失败的预表。285

  3. 探子的回报表达出根据人判断的军情。这报告不像派去耶利哥探子的回报(),而像摩西所派大部分探子的回报(),其中没有提到神的应许,只是按敌人的力量评估作战得胜的可能性。探子建议的二、三千(希伯来: ~@la{p[i^m ),应当解释为两、三队(希伯来: ~@la{p[i^m )兵,正如约书亚记二十二24,士师记六15,撒母耳记上十19~21等。286探子说明,他们不想劳累以色列众民。从耶利哥的征服看来,这想法有点奇怪。那次的胜利,军队并不劳累,直如探囊取物,他们只需要进城便够了。这一点显示,他们离开神而作的计划何等愚昧,也证明他们缺乏信心。287在民数记中,那些探子缺乏信心,认为自己的力量不足;但这些探子缺乏信心,则是因为他们认为以色列人非常强,一座小城算不得什么。“劳累”(希伯来: yg` )动词字根的形式,只出现在传道书十15,那里说,愚味人连进城的路也不知道,正可以作约书亚记这一段的写照。

  4~5. 约书亚记前十二章的战争记录中,对这场战役的描述,可谓独一无二,只有这里没有提到约书亚在率领。这并不是要免除约书亚的责任,而是要说明,就以色列人而言,这次战役是很不合常规的。他们没有寻求神明确的带领,就作出了决定;在执行时,也没有约书亚清楚的带领;这些都是失败的因素。讲完失败之后,经文精确地说出死亡的人数,也陈明,攻击转成了羞惭的溃逃。三十六人,这数目有何重要性,并不清楚。既有三队人出去争战,或许这个数目表示,每一队都有相当大的损失,即:每队十二人。若是如此,这数目或许预示了艾城的一万二千居民,后来全都丧命了()。攻击的人被赶到示巴琳,或采石场,由此可见,他们是沿原路撤退回来,约向东南东方跑了三哩半,一直到陡峭的伊玛库克溪谷( wa^di el-Makkuk )。288重复出现的艾城的人和动词杀,强调出敌人的大获全胜。这种重复在希伯来圣经中可以看出,但 NIV 却没有。结果,众民的心就消化,这句话在二11和五1都曾出现,那里是指迦南人,这里则是指以色列人。加上如水两个字,将这个意象更加突显,甚至超过迦南人的感受。叙事者用短短五节,把前面六章一连串胜利的气氛完全翻转过来。

  对基督徒而言,艾城的失败乃是讲到罪的危险,和破坏力。若有人误以为,和罪恶与试探争战很容易得胜,这个故事就是最强的提醒。要胜过罪,就像要克服毒瘾一样,不单需要自律,还需要倚靠神的恩典()。亚干的罪影响了整个团体,他们对艾城第一次的进攻失败了,而他们不可一世的威风也丧失了。亚干的悖逆,就像教会刚成立时,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犯罪()一样,要立刻辨识出,而且断然处理,以免神的子民落入更大的失败、更多的死亡中。

279 和直接受格同时出现,拼音也是同样的字母。这称为同源受格。Boling and Wright, 220页,注解道:“动词+同源受格的结构,是通俗故事十分爱用的笔法”。
280 “亚干”之名,在七十士译本的约书亚记第七章、MT 和七十士译本的代上二7,结尾不是 n,而是 r。这种差异的理由,乃是因为把这个名字与亚割谷相连,圣经在约书亚记七26和代上二7中,提到这两者的类似。这个名字以 r 结尾,有一个希伯来字根意思是“灾难、不幸”。对这名字进一步的研究,和其他地方的证明,参 R. S. Hess, 'Achan and Achor: Names and Wordplay in Joshua 7', HAR , 14, 1994, 89~98页。
281 同一个字根出现于主前十三世纪乌加列的一个人名中, kar-mu-nu 。参 D. Sivan, Grammatical analysis and Glossary of the Northwest Semitic Vocables in Akkadian Texts of the 15th-13th CBC from Canaan and Syria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84), 236页。
282 撒底(Zabdi)是便雅悯族示每一个儿子的名字(),大卫一个官员的名字(),还有一个利未人也是同名()。这里文字游戏的成分,参 R. S. Hess, 'Achan and Achor: Names and Wordplay in Joshua 7'。
283 有关艾城,请参 J. A. Callaway, 'Ai' in ABD , I, 125~130页。有关伯亚文,请参 Z. Kallai, 'Notes on the Topography of Benjamin', IEJ , 6, 1956, 180~183页。有关伯特利,请参 A. F. Rainey, 'Bethel is Still Beitin', WTJ , 33, 1971, 175~178页。
284 D. A. Dorsey, The Roads and Highways of Ancient Israel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1), 201~206页。亦参 A. Mazar, D. Amit, and Z. Ilan, 'The "Border Road" Between Michmash and Jericho and Excavations at Horvat Shilhah', Eretz Israel , 17, 1984, 236~250页,希伯来文。
285 Boling and Wright, 221页,提出约书亚接受任命()时,曾领受吩咐,在作战之前要求教于乌陵。他既然没有向神求问,就必败无疑。
286 参针对民数记数点百姓的大数目所作的探讨;G. E. Mendenhall, 'The Census of Numbers 1 and 26'. JBL , 77, 1958, 52~66页;G. J. Wenham, Numbers .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81), 62~64页。不过,约书亚记第七章的论点,还不需要用到民数记里对数点百姓数目字的解释。
287 Butler, 79页。
288 B. P Irwin, 'Ai' in ABD , V, 1171~1172页。
ii. 以色列人的俯伏(

  约书亚和以色列的长老以悔改来面对失败。他们最关注的,是神的荣耀。

  6. 撕裂衣服、俯伏在地、把灰撒在头上,多半是为死人哀哭的表现。289本章中,约柜在此第一次出现。它既是神同在和以色列过去胜利的象征,而前面五节并没有提到它,因而显出该次行动缺乏神的支持,难怪会遭惨败。290

  以色列的长老在此首次出现于约书亚记中。291以色列也像其他部落一样,由长老带领,来作政治和军事的决策,他们也代表整个部落和其他国家打交道,并参与立约或签定和约的大典。292

  7. 哀哉!(希伯来: `@ha^ )在旧约圣经另外还出现了14次,总是呼号或埋怨的一部分,通常是先知说的。最值得注意的是耶利米书四10和以西结书十一13的例子,这两位先知也像约书亚一样,向耶和华呼号,生怕神的子民即将灭绝了。下面的埋怨有三个要点:

(1) 其中不断重复使用“过”的字根(to cross over;希伯来: `br ),表达想要把整个过程倒转过来;

(2) 它很像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的埋怨;

(3) 最后一句话与摩西为以色列人向神提出的理由十分类似。

  第一点强调埋怨的情境。就文笔而言,这个埋怨与约书亚记前面所有的事件都连在一起,因为这些事件都用到动词字根“过”字。就政治而言,它意味约书亚对自己在带领方面的才能起了怀疑。就神学而言,它质疑神的引导究竟是否有智慧。

  约书亚的埋怨很像民数记十四2~4和二十3~5。那两次以色列人都为当前的问题所苦恼。他们的埋怨如出一辙,用虚词“不如”(希伯来: lu^ ),下面接着表达死了还好些。民数记十四章的经文,是讲探子回报之后立刻发生的事。在约书亚记七章,这项埋怨也发生于探子回报之后。不过,他们不是希望死掉,而是希望留在约但河东。这三个事件都质疑神的引导。约书亚记第七章最大的不同,乃是对神引导的怀疑问题,列在不如……的埋怨之前。

  8. 约书亚还向神的智慧挑战。读者或许以为,神会发怒,施行惩罚,好像民数记中埋怨的故事一样。可是以下的呼吁防止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个呼吁使埋怨不再只是牢骚的发泄,正如民数记一般,而是关心到神的荣耀。神在立约之时曾应许说,以色列的仇敌将转背(希伯来: `o{rep[ )逃跑()。如今仇敌反倒使以色列人转背( `o{rep[ )逃跑了。

  9. 面对神似乎违约的状况,约书亚表达出他的慌乱。这次屈辱的失败,可能造成以色列人的灭绝,因为其他迦南诸族必定会趁机打击他们。为要强调这一点,约书亚用了一个双关语,借用名(希伯来: s%e{m )一字,在此意为“名声”。以色列的名( s%e{m )若被除灭,以色列之神的名( s%e{m )也连带受损。这个说法让人想起摩西以耶和华的名声为由,替以色列人求情的事,因为以色列人拒绝进入迦南地,神就说要灭绝他们()。不过,民数记十三~十四章和约书亚记第七章还有一点不同。在前一处,以色列全国拒绝顺服神,不愿进入迦南地,以致触怒了神。在约书亚记第七章,约书亚和以色列人都以为他们正在顺服神。问题不是故意的背叛,而是不知道有犯罪的隐情。由于这些理由,神并没有要毁灭整个国家,只是警告他们,因为出现问题,所以他们才失去了能力。

289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Its life and Institutions (Darton, Longman and Todd, 1961), 59页。参:约伯记一20,二12~13。
290 与士师记二十章所记便雅悯人内战的比较,参 Boling and Wright, 223~224页。
291 他们也出现在八10、33,二十三2,二十四1、31。
292 H. Reviv, The Elders in Ancient Israel . A Study of a Biblical Institution (Jerusalem: Magnes, 1989), 36~39、183~186页。Reviv 将圣经的记录,与主前十八世纪马里(Mari)文献内所提部落长老的角色,作了一番比较。
iii. 找出过犯所在(

  这一段有三个角色:神解释并引导;约书亚顺服并搜寻;亚干认罪。这又回到了约书亚记处理事件的正常顺序,而对艾城的攻击就缺乏了这个顺序。神在解释和引导之前,首先命令约书亚:起来!第一个“起来!”(希伯来: qum )引出一段说明,指出以色列人落入何等糟糕的景况中。293第二个“起来!”(13节;NIV 译为你去!),说明了以色列要怎样才能解除困境。

  10. 神命令约书亚站起来。294在障碍未除之前,祷告与哀泣都不蒙悦纳。要约书亚“起来!”的命令,与以色列人无法在仇敌面前站立(12节)成了对比。

  11~12. 以色列的罪由两个句子描述出来。第一,违背圣约,因此神没有错。动词违背的字根,和约书亚记六7的过( `br )相同,使得这次的罪更显严重。以色列不能再过去征服敌人(),因为他们在神的圣约上有了过失。下一句话,他们取了当灭的物,强调出违约的行为。在征服耶利哥的时候,当灭的物( h]e{rem )是属于神的(、24)。拿了神的财物,便是偷窃,否认这样的偷窃便是欺骗。经文详细说明,是以色列的罪导致他们失败,然后便指出一项可怕的事实:只要以色列人保有当归给神之物,神就不认为他们是归给神的。祂不会去为他们打胜仗,相反的,祂保证他们会失败、灭亡。以色列人若不毁掉那些当归给神之物,就会像当归给神之物一样被毁掉。

  13. 第二个“起来”(NIV: Go)的命令,从当前情况的严重性,转而说明以色列人怎样可以毁掉当灭之物。首先,所有的百姓都要自洁;其次,他们必须找出是谁拿了当灭之物。第三,拿当灭之物的人要治死。在要以色列人自洁的命令中,再次重复警告说,若不除掉当灭之物,他们还会打败仗。这里没有详述以色列人要怎样自洁,但是利未记十七~二十六章说明了怎样才是圣洁的子民。按约书亚记的情境,和以下几节所用的“战争”用语来看,这里应当是指为打仗而自洁。若是如此,大卫和他的部下禁欲的事()或许可以应用到这里。不过,与约书亚记所载其他的战争和事件比较起来,所有的典礼和仪式行为(如割礼),经文都讲得很清楚。这里没有进一步的细节,意味着自洁或许是每一个以色列家庭要自己查验,有谁拿了当灭之物。若是如此,便可以解释:为何24~25节中,亚干的家人和他一起受刑。不过,这个解释和其他说法,都仍属猜测。

  14~15. 这里吩咐,要检查以色列所有的团体。耶和华要怎样显示那个团体有罪,并不清楚。动词取(希伯来: lkd ),通常是描述捉住敌人()。选取的仪式象征神在与这个国家作战。神用这种方式来捉住(或取出)那偷窃神财物的人。295支派(希伯来: s%e{b[et )、宗族(希伯来: mis%pa{h]a^ )、家室(希伯来: bayit[ )的区分法,构成以色列人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圣经中这些名词的使用,有相当的自由度,尤其是宗族和家室之间,常会重叠。296从考古学可以证实大家庭( bayit[ be^t[-`a{b[ )的存在。在以色列所挖掘出的村庄遗址,如艾和拉大拿(Rad-dana),住屋都是大宅邸,里面有好几栋房子,297每一栋房子可以住四、五个人,就是小家庭的住处。其中有一位人丁(希伯来: geb[er ),就是可以当兵的成年男人,这人会被叫出来,站在耶和华面前。这一类的房屋结构,可以证明大家庭的存在。

  犯罪之人的刑罚,是被火焚烧,这句话成为25节亚干之命运的伏笔。这作法是将有罪的人归给神(),正如耶利哥归给神而“灭绝”一样()。

  16~18. 约书亚领受了神的命令后,便顺服而行。在叙述进行的经过时(16~18节),经文的用词和命令很接近,显示出他们执行命令非常认真。MT 记载,宗族是按着人丁进前来,而不是按着家室,这可能是正确的。每一个男子或是代表一个大家庭,或是代表自己的小家庭。将荣耀归给耶和华的说法,别处从未出现过,不过,玛拉基书二2有一个类似的句子,那里劝勉祭司要“一心荣耀我的名”,因为神会信守与他们所立的约。前面已经提到,亚干的罪是触犯了神的约(11节)。这时,他惟一该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所犯的罪一五一十的讲出来。

  19~21. 亚干的回答,首先是一句认错的话,然后才详述细节。亚干的罪起于他看见(希伯来: r~h )一件美好(希伯来: t]o^b[ )的东西。在伊甸园,女人犯罪时也是用同一个字描述(),她看见一个表面似乎美好( t]o^b[ )的东西。亚干看见所夺的财物,必定是该次战争的掳物。在与米甸人的争战中,也用同一个字描述得来的战利品(),这些东西虽然是以色列的战士所拿到的,却是要当作祭物,献给神的。

  这里列出三样东西:衣服、银子、金子。这些在古代近东并非罕有之物,许多地方的物件记录,都有这几项,例如主前十四和十三世纪时,西闪族诸城〔伊玛(Emar)、乌加列和亚拉拿〕之文献。298这类东西也出现于十四世纪阿马拿的物件记录中,该记录是记载埃及的法老和米坦(Mitannian)及巴比伦的首领所交换的礼物。这类东西出现在巴勒斯坦的城市,可能是透过交易或偷窃而来,这也不足为奇。

  第一件东西,美好的示拿衣服,这里的描述法,与一般物件记录的方法类似:首先列出物件(衣服,希伯来: ~adderet ),接着是物件的出产地(示拿,即巴比伦,希伯来: s%in`a{r ),然后是品质(美好的,希伯来: to^b[a^ )。299米拉德曾注意到,古代好些讲到衣服的记载,都注明其出产地是来自主前十三世纪乌加列的沿海城市,就是迦南地的边界。300他所举一件推罗衣服的例子很值得注意,因为接下去的描述,是讲衣服内所用羊毛的种类。这类加上衣服品质说明的讲法,在乌加列十分常见。301以“示拿”称呼巴比伦,以及用条来描述金子的奇特讲法,也支持这份清单的日期在主前第二千年代内。302二百舍客勒银子大约是2.7公斤(6磅),而五十舍克勒大约是560公克(1.25磅)。因此,这些东西很容易偷偷带走,藏起来。

  动词“贪爱”(希伯来: h]md )和十诫中的第十诫用字完全相同(),描述对一件不属于自己之物的渴求。这里所讲的细节,以及藏匿的地点,显明了亚干的欺瞒,也刻划出约书亚顺服了神,找出导致以色列战败的那罪。亚干的认罪和约书亚前面的祷告一样,显示出他们对以色列当中未知的罪或隐藏的罪,有一种特别的态度,和其他古代近东的国家不同。虽然其他国家一般都不愿意承认战败,不过赫人的王木西里(Mursili)为瘟疫的祈祷,和米所波大米的“罪过”清单,可以代表在遇到天灾时,想要找出是什么罪触犯了神的怒气。303不过,这些清单的重点,只是列出可能犯的罪,而且常是宗教方面的事。忏悔的人盼望,这样的清单会将特别招致忿怒的罪包括在内。如果还未列入,就可能会通过占卜或异梦来显明。

  圣经的记载,却没有使用清单、占卜、异梦,来将罪显明出来,由此可见他们对罪的态度是不同的。约书亚记第七章的事件,重点不在约书亚的话,也不在用什么仪式找出罪人。神对约书亚的话加以批驳,而后来所用的方法,只是要找出犯罪之人,而不是辨认究竟是什么罪。经文所看重的,有两方面:第一,神的话和人的顺服非常重要。约书亚受到指示,当如何去作,他便照着去作。至于整个过程的细节倒属次要,最主要的事实为神的话和人的顺服。第二,这里很着重亚干所讲的话。和其他文化比较起来,这里并没有指出这番话的来源为神,如占卜等。在以色列当中,犯罪的人要认罪,并要承担后果。所以整个重点不在忏悔和仪式,而在顺服和认罪。对基督徒而言,认罪则有赦罪的应许()。这件事和祷告生活都应当勉力去行()。


08
约书亚记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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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第二次进攻,第二部分:在艾城的胜利(

i.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

  第一次进攻艾城的时候,没有神的引导()。在耶利哥,争战的是神(),以色列人只是在仪式上参与,并在争战得胜后进入耶利哥。耶和华对约书亚的吩咐,头一句话是一道命令: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第一部分,不要惧怕,在 MT 里面出现了三十九次。有时候,在可怕的环境下,神再次用这句话向人保证,如:透过神的来访(),或命令人进入一块未知之地时()。在面对争战时,祂也要人不可惧怕()。本书后面也有同样的例子()。通常在这类情况下会提到仇敌,也会应许神的同在与扶持。320但是八1又加上不要惊惶,这在希伯来圣经中只有三处相同:申命记一21,历代志上二十二13,二十八20。历代志上的经文是在讲大卫交代所罗门要为耶和华建殿。申命记一21则是向以色列人说的,提醒他们神要他们去得应许之地为业。这与约书亚记八1相似,因为这里正是要进一步执行当时的吩咐。这些经文都与要去完成神所命令的大事有关,而这些任务都与圣约的完成有关,或是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创十七章),或是应许建立大卫的王朝(撒下七章)。虽然在约书亚记第八章中,得地的应许很清楚,不过由于圣约对另一个问题的关注,这里便用到此一片语。亚干的罪和当灭之物都已经除去了,以色列人可以再度出发,去征服这地了。

  给约书亚的吩咐,和第七章探子的建议完全不同,所有的兵丁都要出动,不是单单少数人而已,约书亚也要参与,要率领军队上战场。耶和华所讲的话,和六2类似,应许约书亚能征服这地。这里另外提到艾城的地,或许是指后来以色列人可以在那里定居。这里不像耶利哥,以色列人若住在那里,会招致约书亚的咒诅,但是神容许以色列人住在艾城,和其周围之地。艾城的王()要归给神,城本身亦然,但其他东西都不再算是当灭之物。其中的财物和牲畜可以归给以色列人。这是大半战争的规矩,不过这里特别声明,显示和耶利哥的掳物处理截然不同。在耶利哥的战役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要归给神。这道神的命令显出灭绝令的意义是有弹性的,由神按着百姓的特定需要来诠释,321凡所夺来之物都属于神,所以祂可以从中拿出一些来给以色列人。

  你要在城后设下伏兵,这句话仿佛是临时想到而加上的。这些吩咐的实现,却与1~2节中颁布的次序正好相反。伏兵与胜利最先出现,然后以色列人才去抢夺,最后,王被杀死。这样,约书亚顺服了神每一道命令,而这些命令也成了整件事的大纲(次序正颠倒)。

  古代近东的战争中会用到伏兵。322主前第十世纪,一位亚述王讲到他用的策略,和约书亚的办法很类似:323

我留在帕欣底(Parsindi)城的前面,同时派骑兵和前哨部队作伏兵(在城后)。我在郊野杀了五十队人,都是阿米加(Ameka)的战士。

  以色列设伏兵的作法,是神头一个设计的。所以,约书亚首先使用这个办法之说,无人有异议。耶稣也知道他的门徒将从事的任务充满危险,因此他忠告他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320 参 E. W. Conrad, Fear Not, Warrior. A Study of ~al ti^ra{~ Pericopes in the Hebrew Scriptures (Scholars Press, 1985), 6~17页。然而,他对书八1的分析,和这里的看法不同,并没有考虑整个句子“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的重要性。他主张第八章是侵犯式的举动,而第十、十一章则是防卫性的举动。
321 这是较佳的解释,优于 Polzin, 82页所提“暂时停用”神的命令,或 Fritz, 91~92页所提,与神的命令相违。
322 A. K. Grayson, '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 in R. D. Biggs and J. A. Brinkman (eds.), Studies Presented to A. Leo Oppenheim June 7. 1964 (Chicago: Oriental Institu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64), 90~94页。我要感谢 D. J. Wiseman 教授提到这个参考资料。迦南地的埋伏,在主前十三世纪埃及的蒲草文献(Anastasi I)里面也有提及。参 E. Wente, Letters from Ancient Egypt , SBL Writings from the ancient World Series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8页。Fritz, 90页,提到一个类似的方法,把敌人引诱出城,然后将城烧掉,是古典时期汉米卡(Hamilcar)所用的。

323 这段文字出现于亚述拿瑟帕(Ashurnasirpal)的年记中。参 A. K. Grayson, '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 91页。
ii. 作战的指示(

  这一段话的结构枢纽是:神给约书亚有关短枪的吩咐,和他的反应(18节)。约书亚预备上战场(3~13节),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也出动了(14~17节)。接着,以色列人征服了艾城,将它焚烧(19节),打败了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抓住他们的领袖,瓦解了一切的抵抗(20~27节)。故事从艾城外面开始,移向城中,然后又移到城外,描述最后怎样大获全胜。以色列军队像前一次一样,从耶利哥的营地向西前进。他们引诱敌人离开艾城时,是朝东走,而伯特利和艾城的人追赶他们。当埋伏的人进入艾城,他们是从西边来,往东走。他们继续往东,便追上艾城的军队,这时以色列人便以钳形的两队夹住艾城的军队,把他们困在谷中。在18节,约书亚从最东边的以色列队伍中,向最西边的那一队发出信号,把两队结合起来,完成夹攻的策略。

  伏兵的记载与士师记二十章所记,以色列人在基比亚埋伏攻击便雅悯人,相当类似。324相同的地方有三处:

  (1) 以色列人头一次在神面前的失败,却成为后面的祝福。和约书亚记不同的是,在基比亚,神允许他们两次攻击都失败(18~23节)。

  (2) 以色列人引诱便雅悯人出城,那时埋伏的人从西边进城,把城焚烧。

  (3) 以色列人把所有的敌军都杀光。

与约书亚记不同的是,他们不但杀人,连牲畜也杀尽了。在以色列的战争里,惟有第2点是约书亚记第八章和士师记第二十章的特色。不过以色列人不是藉诈败引诱敌人出来,而是便雅悯人太专心作战,不断追赶撤退的以色列人,不知不觉离开了城。也许它与约书亚记的战役最重大的相近之处,便是伏兵有机会藏在近处。艾城和基比亚都有这种可能,因为是丘陵地形。

  在开头的摘要说明(3节)之后,便是约书亚对以色列的吩咐(4~8节)、战争的准备(9~13节)、艾城的反应(14~17节)、以色列人的胜利(18~22a节),和神在第1节中所命令之事的完成(22b~27节)。

  3. 约书亚顺服了第1节的命令。他和一切兵丁都起来,要上艾城去。他选了三十个三千(意即:三十队人马:的注释)……夜间打发他们前往。下面则是说明这些事的细节。在古代近东很少有晚上作战的,夜间可以伪装、突击,在以寡敌众的时候,是最佳的办法。以色列的军队常常少于敌军,所以圣经中便有几次夜间争战的例子。325这一节重复了第1节神的命令中所用的动词,显示约书亚非常仔细地遵照神的话去做。被选上的三十队人,包括去埋伏的兵和主力队伍。12节指出五千人派去打埋伏仗,还有二十五个单位作主力。约书亚打发军队的夜间,是指第9和13节所说的“之夜”(亦可能为复数)。事实上,第3节的最后一句,夜间打发他们前往,过了一段之后,在第9节内重复使用。这样,它形成了一种叠句,再过一段,在形容以色列军队的布置之11~13节时,又再出现。

  在第4~8节中,约书亚把作战计划告诉以色列人。这一段是由动词“吩咐”和“看”作勾勒的轮廓,这两个字都出现在开头与末了(和合本未译出“看”,NIV 只译 orders,也不清楚)。约书亚吩咐以色列的兵丁按照神所命令他的话去作。“看”的吩咐,将约书亚透露以色列如何克敌的秘密计划框了起来。第14、20节也用到同一个动词,显示敌人“看”到的并不是真情。以色列人要“看”明真实的状况,却不要让敌人“看”清,这样才能击溃他们。

  4~6. 伏兵要埋伏在艾城西边,但要尽量靠近城墙。主力由约书亚率领,从正面接近艾城,细节要到11节才讲到。约书亚估计艾城之人的反应,假定他们会像初次一样,他们以为以色列也会像初次一样(5~6节)。这里两次提到敌人会出来攻击以色列人,三次说以色列人在艾城的军队面前逃跑。所用的描述语,是和约书亚记七4一样的动词,就是讲到前一次以色列人从艾城逃跑。有人或许觉得奇怪,为什么约书亚认为,艾城的军队会相信他两次都采用同一个方法。答案或许是在两次的规模不同,第七章为三千,而这里是二十五“千”。艾城的军队会以为,约书亚想用更庞大的军队,以同样的办法来进攻。无论如何解释,约书亚是奉命行事,因为第1节中,神给了这样的命令。

  7. 一旦计策奏效,军队被诱离开要塞,伏兵就可以出来,占据该城。第八章只有这里用到动词“夺取”(希伯来: yrs% )。这个字代表前面神圣约应许的一部分(),即,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为业。在向埋伏的部队讲的一番话中,这个字可以提醒他们,此一冒险将实现上天的旨意,使以色列能拥有这地。在第1节中,神应许要将艾城交在约书亚的手中,或“权”下。

  8. 约书亚的这个应许不单是向伏兵说的,也是向所有以色列人说的。放火烧城的命令,让人想到六24耶利哥城的命运。这一段话的结构为 A - B - A',一开始是讲以色列军队如何布阵(4b~5a),接着讲艾城军兵的反应(5b~6),然后又回到以色列军队的责任(7~8a)。耶和华的话都要实践(8节)。这节经文也在约书亚吩咐百姓要看的那段话之内。前面提过,以色列要看明这个秘密的计划。因此,这里最中间的一句,乃是第6节:直到我们引诱他们离开城,整个讲话都以此为中心。第4~6a节,约书亚的一切命令都是要促成艾城军队产生这个反应。接下来6b~8节的话,则假定诱骗的招术已经成功。“引诱离开”的这种动词形式(Hiphil,使役式),只出现在这里和耶利米书十二3,那里是讲羊前去被屠宰的动作。这个动词的被动形式(Hophal)出现过一次,在士师记二十31,前面曾经提过,那段故事与约书亚记第八章很相似。在那里,这个字描述便雅悯人在作战时如何被引诱,去追击以色列人。这个字出现的所有情况,都是在描写受害人经由何种途径进入灭亡。

324 参 A. Malamat, 'Israelite Conduct of War in the Conquest of Canaan according to the Biblical Tradition' in F. M. Cross (ed.), Symposia Colobrating the Seventy-Fif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ASOR (1900-1975) (ASOR, 1979), 49~51页。Malamat 引述了更多埋伏的例子,取自希腊-罗马的资料。
325 前书,53~54页。Malamat 从创十四15;书十9;士七,九34;撒上十一11,十四36举出例子来。
iii. 准备工作(

  这几个动词描绘出以色列军队实际上如何布阵,不过是否按照时间顺序,却不明确。这里也像前面所记耶利哥的探子(二章)、过约但河的事(三、四章),和以色列与便雅悯争战的记载(士二十章)一样,重复使用钥句,包括时间的说明(如,那夜和清早),目的是 (1) 指出各个不同群体的位置; (2) 藉重复与扩张来发展主题。326伏兵的位置提了两次,在9和12节。约书亚和其余以色列部队的布局,记在10~11节,两者又在13节作了摘要。主题为:所有以色列的部队都照约书亚的意思各就各位。第9和12节,描述伏兵怎样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间、艾城的西边埋伏,所用的字几乎完全相同。12节加上一项资料,即,约书亚选了五千人作伏兵。

  第10~11节讲约书亚如何在艾城北边和山谷地带布置主力。所提到以色列的长老或许是指各支派的首领,他们在作战时担任军官。

  希伯来圣经中有两点很值得注意:

  第一,艾在9~12节出现了五次,但在12节的最后一句和13节里有两次,则变成城。

  第二,第9节最后一句,但约书亚那夜却在民中住宿,在希伯来圣经中,和第13节那夜约书亚进入谷中,几乎完全一样,只是译本有所不同。惟一的区别是最后一个字,百姓和谷中。在这两个例子中,差别都只是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艾加上一个 resh (译注:希伯来文第二十个字母),就变成城。百姓加上一个 qoph (译注:希伯来文第十九个字母),就变成谷。

  这两处的改变既类似,可能是作者有意的添加,而不是文士的误抄。用意是在战争开始时,将这两个主力部队按其位置并列。艾城的军队乃是在城中(或要塞中,参\cf4 耶利哥与艾城的注释)。以色列的军队,就是第3、10、11和13节所说的百姓,则在艾城北边的谷中,当晨曦出现的时候,艾城的领袖应当可以看得见他们。

326 Soggin, 103页,和 Fritz, 87~92页,认为这种文学手法是合式经文的证据。
iv. 艾城的反应(

  陷阱已经设好了。艾城的王和军兵的反应,显出这一招奏效了。艾城的王看见这景况一语中,含有动词“看见”。这个动词在约书亚吩咐以色列人的话中,出现在开头与结尾中(4、8节),在那里是勉励以色列人,倘若按照计划,必会发生什么事。在14节,艾城的王看见以色列人在城外聚集,但他却没有“看见”要伺机行事的伏兵。因此,他看见了约书亚所要他看的。艾城的人清早急忙起来,要与以色列人交战,这句形容之语套用了前面的话,因此显示,艾城军兵的反应正如约书亚所料。首先,他们清早便这样行,第10节也用这个词描述约书亚的动作,两者成为对比。约书亚前一天清早打发军队去布阵。艾城的王则用和早先同样的策略,约书亚对他的反应已有了准备。第二,此处提到对方前去与以色列人交战,所用的话和第5、6节一样,显出约书亚在那里的预测十分准确。第14节是行动的摘要,详情则记在15~17节。这一节的结尾告诉读者,约书亚的策略成功了:王却不知道在城后有伏兵。这句话的下半和第4节的用语一模一样,那里是约书亚第一次提到伏兵;不过这句话的前半重点为不知情,这才是策略成功的要素。

  15~17. 他们逃跑(15节)、被引诱离开城(16节),和出来追赶(17节)等描述语,也用到第5~6节约书亚在计划时所说的话。327第16~17节三次用到动词“追赶”,让人想起七5所记第一次出征失败时的情景。因此,往旷野的方向表示这路线和上一次以色列军队逃跑的路线一模一样(的注释)。第16~17节所要强调的是,艾城再没有军兵,所有士兵都去追赶以色列人了。因着全军急着要追击以色列人,以至于“撇下”城门,让它全然敞开。在一5,神曾应许不离弃约书亚,所用的动词乃是相同的。艾城的撇下,暗示军队连自己的主要任务也不顾了。城门大开的情形,与第二、第六章耶利哥城门“紧闭”的状况正好相反。因此,这地方现在已不堪一击。

  第17节提到伯特利人也参与攻击,而第9、12节也提到他们,这不必视为是后期的插入,或是指艾城内有一座圣堂。328其实,这不过是暗示,艾城的角色乃是伯特利坚固城的一个外围堡垒(参增注:艾城的考古)。事实上,伯特利的军队参与追赶以色列人,是这个故事的重要成分。倘若伯特利的军队留在原地,就会看到以色列人攻击艾城的伏兵(从贝丁可以看到艾特),这样,他们一定会立刻前去攻击。如此一来,以色列人就无法用伏兵来毁灭艾城、阻断敌人的退路。

  第14~17节回应了第9~13节。在前面,约书亚尽到了责任,将进击的工作准备妥当。在后面,艾城(及伯特利城)的领袖和军队则吃了败仗。这里所描述为战争作预备的细节,被耶稣用来说明作门徒的代价。他提醒门徒,若要跟随祂,必须先计算代价()。

327 Boling and Wright, 240页,观察到这几节停下来,以重复第14节的行动,因而增加了悬疑性。
328 前书,240页。七十士译本删去未提伯特利。
v. 在艾城的胜利(

  这场战争中发生了四件事:第一,伏兵摧毁了艾城,又从背后攻击艾城的军队,造成东西夹击的成功(19节)。第二,艾城的军队看见城内起火,就知道这场仗已经打输,不存希望了(21节)。第三,以色列军队的主力见此状况,便击杀敌军与艾城的居民,抢掠财物(21~27节)。第四,约书亚下令焚烧全城,处死艾城的王(28~29节)。第18节成为整个战争和整个故事的转捩点。在这节之前,外表看来艾城的军队似乎又击败了以色列人。但从这节之后,以色列军队便无往不胜。

  18、26. 这里有三点: (1) 神的话,因此以色列的胜利全是靠耶和华而得; (2) 约书亚的成功,是因为他相信并顺服神的话; (3) 虽然这场战争和胜利的情形,都是用人的言语来形容,也归功于良好的策略,但以色列的胜利仍然是一个神迹,不亚于早先耶利哥的得胜,或前一代在红海边胜过埃及人。这件事在四方面可以与过红海相比: (1) 出埃及记十四16和约书亚记八18提到了同样的命令; (2) 这两段中,领袖所得的吩咐都是伸出(希伯来: nt]h )他手中所持的物件; (3) 当他这样作,以色列人便得救,敌人便被击败; (4) 两个事件都强调能力,以手或手臂作代表。所不同的是,摩西是用杖(希伯来: mt]h ),而约书亚则是用一枝短枪(希伯来: ki^d[o^n ;NIV:javelin)。杖是摩西在旷野中带领他们的标记,而约书亚则以武器作战争的标记。仔细阅读经文,会发现,神的吩咐: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短枪,和约书亚的顺服很相近:约书亚就向城伸出手里的短枪。329这种完全按照神的话去行的态度,便是达成任务的关键所在。这两句话之间,为神的应许:因为我要将城交在你手里。约书亚的手在这几行里出现了三次,代表他在主导着一切事。330所以,在艾城还没有被击败之前,神就已经确立他的领导权了。

  19. 艾城的人曾急忙起来(14节),抓住眼前的机会,而埋伏的以色列一看到约书亚的信号,也急忙(19节,用了两次)行动。331描述他们动作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与约书亚在第7~8a节所给他们的命令中,第一行与最后一行互相对应:伏兵就从埋伏的地方急忙起来,并且放火焚烧。这里所用的动词,显出行动的急迫。这里的希伯来经文当中有一个短语:他一这样作,也就是,当他一伸出他的手。332

  20~22. 艾城和以色列的军队都有所反应。台面翻转过来了,前面用来形容艾城人的胜利、以色列人的失败的话,现在则用来强调,在约书亚的领导下,表面的失败如何成了胜利。这里突显出的另一点,是神的话语,因着启示,也因着以色列人对启示的顺服,神的话便产生能力,击败了以色列人的仇敌(参:)。

  艾城的军队又有所看见,不过先前他们只见到一半的状况(14节),现在才恍然大悟是怎么回事(20节)。艾城内烟气飞腾。动词“升起”(希伯来: `lh )在第3节是形容约书亚“上到艾城”的举动,不过用在这里,则与燔祭(希伯来: `o{la^ 来自 `lh )的献上相似,两者的烟都升上空中。这里与21节的描述,暗示将这座城献给神,作法与献祭相仿。艾城的军兵没有机会逃脱(直译),这个说法又让手在这段中另有一番意义。艾城之人的力量消化如水,而约书亚和以色列军队的力量却大增。“逃脱”一字,与描述以色列人从艾城军队面前逃跑(5~6节)的动词完全一样。它出现在20节的第二行,指那些原来逃跑的以色列人,如今转过身来攻击敌人。现在,轮到艾城的军队设法逃跑了,但却跑不了,因为他们没有力气。这里与以色列从前的失败,还有更多的对比,约书亚从前描述失败的动词(),这里也再用。虽然以色列人在他们面前转背(希伯来: hpk )逃跑,现在他们则转身( hpk 的另一个形式)攻击敌人。于是,被追击者成了追击者。

  若说艾城的军队看到自己的失败(20节),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则见到他们的成功(21节)。这里又从以色列军队的角度,再复述了一遍艾城的获取与焚烧。艾城既毁,伏兵便向东而去,袭击艾军。而艾军刚刚离城去与以色列人作战(6、14节),这里又用同样的话描述伏兵离城,去与艾军作战(22节)。当然,这样一来,艾军就被以色列两面的军队夹在当中。他们大肆击杀,战场上没有留下(希伯来: s%~r )一个艾军,也没有一个逃脱的,正如前面所说,艾军没有一人( s%~r )不离开艾城出来(17节)。

  第23~29节详细描述以色列人如何执行神在第1~2节的吩咐。以色列人向艾城的王、百姓、城市和土地的作法,与向耶利哥的作法一样,都照 h]e{rem (灭绝令)行。在耶利哥,是事后放火焚烧;在艾城,则由伏兵烧城,而那里的描述暗示是向神献上的祭(的注释)。

  23. 虽然耶利哥的首领是如何处置的,经文并没有交代,但是他可能也与其他人一样。在艾城,王被带到约书亚面前,约书亚下令将他处死,并在埋葬的地方立石为念(29节)。

  24~25. 艾城和其中的居民都灭亡了,经文中提到连男带女,就是能负自己责任的人。至于这场战争中所杀死的一万二千人,或其居民,可能的解释,请看七4~5的注释。

  27. 以色列人将掠物据为己有。为什么这里可以,而耶利哥不行?或许因为耶利哥是在迦南地所攻下的第一座城,具有代表性,所以要将一切都献给神,一旦完成了这个动作,便可以取掠物了。第二个理由,可由亚干的罪推想。第一座城的毁灭,以及其中的掠物,成了神给以色列的测验,看他们是否顺服神。攻击艾城的人通过了这项测验,因此便不需要禁止他们得战利品。另一方面,这里提到牲畜,让人留意以色列人当时危急的景况。神已经不再像在旷野时一样,供应他们吗哪,现在以色列人要自己找食物了。然而神在这里还是供应他们:将牲畜赐给他们,满足他们的需要。

  28. 约书亚记描绘艾城的毁灭是永为高堆。这个词只在申命记十三16(希伯来圣经17)出现过。艾城的刑罚像耶利哥一样,完全摧毁(参:的注释),因它不要敬拜以色列的神。直到今日的格式,是向作者当代的人传讲艾城故事的警告包括以色列人最初的失败,和艾城人对以色列信仰的拒绝。(参增注:来历语)。

  29. 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与约书亚记十26~27所记亚摩利人的五王类似。杨格指出,约书亚记第十章记载,他们是将那些王的尸首挂在树上(26节),这与古代近东其他的征服记录很接近。这并不是一种来历语,或将记录改写,以证明约书亚作到了申命记式的规定,即申命记二十一22~23的命令。333亚述王西拿基立讲述自己如何处置战败的艾克隆(Ekron)众首领:“我把他们的尸首挂在城四围的杆子上”(Prism, Col. III 8-10)。约书亚记八28~29提到将战败者的尸首悬挂示众,也可以视为在描述战争行为,和一种宣传伎俩,并不是直接根据申命记第二十一章,因为那里乃是指对犯罪者的刑罚。不过,展示尸首不过夜的原则,对罪犯()和以色列的战争行为都适用。城门口,就是最初与艾人争斗的地方(),成为敌军首领的葬身之地。在约书亚记七26,亚干是被埋在石头以下,此处亦相同,以石堆作为艾城从前首领的纪念。(请的注释)。最后一句成为整个事件的结语,并将它与前一章攻城失败的事相连,补足了其遗憾。

  从文学的角度看,约书亚记八1~29与前一则故事有三方面的关联:

  第一,其中对剧情的总结、对动作的重复叙述,以及焦点人物不断变更的笔法,十分接近喇合与探子的故事、渡河的记载,和耶利哥的攻击记录。

  第二,它的动词与摩西在红海边的动作相关,如此,便将这件事与前一代人靠神迹击败敌人的事衔接起来。

  第三,第二次对艾城攻击的成功,将约书亚记第七章的失败故事“画上句号”。约书亚记七7~9所关注的事,虽然因将亚干纠出来惩罚而稍得纾缓,但若要全部解决,以色列人必须要在战场上得胜。第八章便成为其答案。

  这场争战的重要性在于:以色列不再只停在迦南地边界上的耶利哥平原,而进入了中央的山地。伯特利和艾乃关键地域,从这里,以色列人可以应付未来北方(,十一章)和南方(书九~十章)的挑战。

  对基督徒而言,艾城的故事足以说明神如何赦免悔改的百姓,而恒常的顺服则必得奖赏,能胜过人生的波涛与试炼。我们会像约书亚一样,认识到顺服本身就是神的恩典。(参:)。

329 M. Anbar, 'La critique biblique a la lumiere des Archives royales de Mari: Jos 8', Bib , 75, 1994, 70~74页,发现这与主前十八世纪出自马里的信有类似处,尤其是 J. M. Durand, Archives e*pistolaires de Mari I/1, Archives royales de Mari xxvi (Paris: E*ditions recherche sur les civilisations, 1988), text 169, lines 6~12。这段文字提到,在一场武装叛变中挥舞一把短枪。约书亚的动作和这个动作,以及和摩西的动作比较像;有人尝试将约书亚的动作比为埃及神o在胜利时举剑,但两者并不类似。参 O. Keel, Wirkma/chtige Siegeszeichen im Alten Testament , (Freibourg: Universita/tsverlag, 1974), 34页。

330 在“因为……交在你手里”( ky bydk )一语中,可找到这几个字母。只是在子音经文中,最后的字母 nun 是指“剑”( bkydwn ,前置词不可分割)。
331 O. Keel,前书,11~83页,尤其34, 51~76页;Boling and Wright, 240~241页;Buttler, 87页;Fritz, 93页,都指出“短枪”是一种镰刀式的剑。他们主张,它代表神的权柄。因此,约书亚的动作并不是向伏兵发信号,因为他们看不见他。他的动作乃是象征神要击败艾人。不过,第19节的结构假定约书亚和伏兵之间有关联。如果约书亚离伏兵太远,以至他们看不见他发的信号,其余的以色列军队还是看得见。当他们看到约书亚挥动兵器,就会停住不跑,转身回头反击。一看到这个局势,伏兵便会采取行动。
332 在 NIV 里,这句话放在这节的开头。
333 参 Younger, 222~223页;M. Noth, 'Die Fu/nf Ko/nige in der Ho/hle von Makkeda', Pala/stina-Jahrbuch , 33, 1937, 22~36页;M.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Oxford: Clarendon, 1985), 148页。
H 在以巴路山立约(

  约书亚记八30~34这段经文,在死海古卷的一残篇中,是在五2之前。334

  约书亚记之中的故事,外在事件(如进攻耶利哥和艾城)与内在事件(如:庆贺逾越节、惩罚亚干,和立约庆典)交替出现,内在事件成为外在事件的属灵要素。以巴路山立约的记载,更可以显明这一点。首先,约书亚记第七~八章讲到圣约所关注的事,即“灭绝令”和对它的触犯,接着,这里藉着立约典礼,重新建立以色列和神的关系。335这段经文有三个神学主题:约书亚对神命令的顺服、以色列人的参与,和大典中摩西之命令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约书亚出现在开始与结束时。他建立了祭坛,336凡摩西所吩咐的,一样都没有疏漏,他也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32节),并且照着律法书上一切所写的,都宣读了一遍(34节)。他最初与最后的行动,正是照着摩西的吩咐而行()。第31a节记载,约书亚照着摩西所吩咐的,也正如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去行。第35节将约书亚当时的作法,与摩西从前的角色对照来看:337

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话

约书亚没有一句不宣读的

  33~35. 这里提到以色列众人,并且列出各式各样的人,清楚说明了参与者是谁。带领的人中有长老、官长并审判官,还有祭司和利未人。338而本地人、寄居的,是摩西五经中常出现的词汇,指所有住在以色列当中的人。339第35节最后,提到了最无力保护自己权益的妇女、孩子,并寄居的外人。摩西的律法论及所有人的权利与责任,包括各个民间、宗教、社会团体,和他们所关注的事。

  30~33. 摩西的律法(希伯来: to^ra^ )源自于耶和华神,透过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之手,传给以色列人。约书亚记八30~32应验了申命记二十七4~8,那就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因此,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用没有动过铁器的整石头,筑了一座坛,献上燔祭,和平安祭。约书亚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

  申命记二十七12~13与此相仿。为了要宣告祝福与咒诅,以色列人一半对着基利心山,一半对着以巴路山。申命记还加上一些细节,诸如,在石头上墁上石灰,以便写字。340这与楔形文字的石版不同,那些字母是印在黏土上的。而在约但河谷中的戴尔阿拉废丘(Tell Deir `Alla)所发现,覆在墙上、记载巴兰事迹的石灰文字,与此比较类似。341

  更新圣约的典礼,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预备进行征服之前举行的。基利心山在示剑的南边,以巴路山则在北边。示剑是在中央山地的中心,以色列人最初就在这里定居下来。由于约书亚记没有提到以色列人攻击示剑,所以或许是透过和平占领,或是透过结盟(请注意:两次提到外人)。342以色列的先祖,尤其是亚伯兰和雅各,都曾到过示剑。在这里,亚伯兰筑了第一座坛(),雅各为自己的帐棚购了第一块地()。先祖们从老家叙利亚迁徙过来,最早是在这里落脚。由于它在山地的位置,可以作为整个迦南居民的代表。先祖们到示剑住下来,就表示真正进入了迦南;约书亚记中的以色列人也相同。尽管士师记和列王纪中提到此地发生了一些残暴的事,为它蒙上一层阴影,不过约书亚记第八章与二十四章都将它描述为与神合一之处。至于圣约的背景和神学性,以及咒诅和祝福的功用,请看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的注释。对基督徒而言,圣约的更新提醒我们,要定时聚集在一起,更新我们对神的委身,及对神旨意的顺服(参:)。

334 参导论:“卷名与经文”第六段开始(原书第20~21页)。
335 Butler, 91页。Butler 说明,这些经文皆是由申命记中所取出。
336 至于未完成式(字首)用作过去时态,如30节“那时”( ~a{z )之后,参 B. K. Waltke and M. O'Connor,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0), 514、558页。
337 在 MT 里面,这个比较很明显,两行字的结构类似,代名词相同,后面是动词,人名则放在最后。
338 长老曾出现在书七6。官长,请参书一10~11注释。
339 参:出十二19、48、49;利十六29,十七15,十八26,十九34,二十四16、22,二十四22;民九14,十五29、30;结四十七22。
340 申命记另外还有一项细节,就是以色列人要按支派分成两边,六个支派(包括约瑟支派)在基利心山,六个支派在以巴路山。
341 Boling and Wright, 248页,亦把西乃北边 Kuntillet Ajrud 的文字与此作比较。
342 这个解释没有将创三十四章的事件放到迦南地的征服时期。有些人想要以某种方式将它放到这个时期,他们的解释为:示剑是用暴力征服的。
增注:约书亚的祭坛是否在以巴路山?

  古示剑的遗址是巴拉他废丘(Tell Balatah),在那里挖掘的人最初发现圣所、一座坛和一块立起的石头时,认为这便是约书亚记二十四26~27等经文所记的。但是,若说他们的发现与圣经的经文有关,比较可能的是士师记九46巴力比利土之庙。343在以巴路山上研究与挖掘的人,也找到一处遗址,在第三高的山峰,挖掘者认为,那或许是约书亚的祭坛。344有一些细节支持这个建议:

  第一,占领迦南的日期。这个遗址有两个层次。根据埃及的甲虫形宝石,就是一种小小的、加装饰的石灰石“图章”,以及陶器等研判,较早的一层大约为主前一二○○年,而较晚的一层则至主前一一五○年为止。后来这个地方便荒废了。

  第二,据挖掘者泽塔(Zertal)解释,在遗址中央的石头结构,是一座坛。它是由未凿过的石头筑成,后期作了一道斜坡向上,通到他认为是游廊的地方,环绕着祭坛,中间则有烧过的灰烬。

  第三,在这个结构所发现的骨头,都是适合以色列人献祭的动物之骨,如,绵羊、山羊和牛等。

  第四,这遗址没有任何小雕像,因此有些考古学家怀疑它是否具宗教意义,有人建议它原来是一栋房子,或一座塔。但是,若有一种信仰在敬拜时不许有雕像存在,自然就不会有雕像。这个发现究竟是否可以与约书亚记相连,仍在辩论中。345这是以巴路山上惟一发现的主前十三至十二世纪的建筑物。

343 参 A. Mazar, Archaeology and the Land of the Bible: 10,000-586 BCE , The Anchor bible Reference Library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90), 251页。
344 参 A. Zertal, 'Has Joshua's Alter Been Found on Mt. Ebal?', BAR , 11/1, 1985, 26~43页;作者,'How Can Kempinski Be So Wrong!', BAR , 12/1, 1986, 43, 47, 49~53页;同作者,'An Early Iron Age Cult Site on Mount Ebal: Excavation Seasons 1982-1987', Tel Aviv , 13~14, 1986-1987, 105~165页。
345 参 R. S. Hess, 'Early Israel in Canaan: A Survey of Recent Evidence and Interpretations', PEQ , 126, 1993, 135~137页。


09
约书亚记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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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以色列敌人一览(

  前八章中,是以色列在选择争战的对象与地点。如今,情况有了转变,主动权换到别人手中。约书亚记二10和五1提到,诸国“听见”后的反应。约书亚记五1和九1的起头用字相同、文法相同。在二10,这些字描述了迦南人对过红海和击败约但河以东诸王之事的反应,五1则描述了迦南诸王对过约但河的反应。两次的反应都是惊惶害怕,战兢丧胆。九1~2却没有这些特色。虽然用字相仿,会让人与前两段经文作比较,但在此则是要突显其对比。有三个特点显然不同:

  (1) 这里没有提到“听见”的事。NIV 加入了这些事,不过,经文并没有说明究竟迦南诸王“听见”的是什么事。

  (2) 这里详细列出迦南各族,而二10只说我们听见了,五1则以亚摩利人和迦南人来代表全体。

  (3) 九1~2指出,对所听之事的反应完全不同。人心并未消化如水,反而诸国结盟,要与以色列人争战。

  第三个不同点,包含了解释前二项的要素。迦南人不再被以色列人吓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约书亚记五1和九1之间的经文,记载了耶利哥的毁灭,艾城的毁灭,和立约典礼。这些军事胜利或许足以让当地的居民感到以色列人的威胁。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早在耶利哥被毁之后,就连合起来?此外,按经文来看,迦南人在此之前从不曾忽视以色列人。他们一直注意以色列人的行动,知道他们离开埃及之后一路上的胜利。事实上,耶利哥的胜利已经使约书亚的名声传遍迦南()。早先迦南人不愿意攻打以色列人,因为怕遇到厄运,他们只在受攻击时,才设法自保,现在他们却互相合作,连手攻击以色列人。到底是什么造成这样的改变?

  答案在于以色列人第一次攻击艾城的失败。约书亚已经预料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在此之前,以色列人战无不胜。但在艾城,迦南人发现,以色列人也会打败仗。因此,随着亚干的犯罪,以色列人是不败之军的信念也跟着消失(该信念一向的根据为神的拯救)。这便是九1诸王所听见的。虽然伯特利与艾城最后还是被打败了,但以色列战败的可能性是个事实,这也说明了为何此处详细列出聚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的军队。重点是其数目,和其代表性涵盖了全地的百姓。这支军队为数众多,而迦南全地都充满敌意,这张清单所列的各族,请参三10的注释。

  因此,这段记载更加刻划出罪的影响何等可怕(参:)。由于一个人犯罪,应许之地的征服便无限期拖延下去,许多人的性命也平白牺牲了。如果亚干没有犯罪,谁能预料事情的发展会如何?也许艾城之役便是以色列人的最后之仗。其余迦南诸国会像喇合(与基遍人)一样,相信了以色列独一的神,而以色列人便可以完全征服这片土地。约书亚记的读者读到这几节,才开始明白亚干之罪的影响何其深远。神的得胜子民原来可以轻而易举征服这地,因为对手已经毫无胆气,但下面几章告诉我们,如今时事改换,未来的历史将变成战事频繁、多人流血的局面,而偶像的问题也将一直成为以色列历史的阴影。以色列人住进应许之地头几章的记录,也像创世记开始的前几章一样,一次的罪行造成全盘的崩溃。

  约书亚记十1、十一1也出现相仿的“听见”一语。南方诸王和北方诸王各自结盟,来与以色列人争战。约书亚记十1描述,耶路撒冷王如何听见约书亚掳掠、毁灭了邻近各城。约书亚记十一1没有说明夏琐王听见什么。这两段话都与约书亚记九1~2有关,形成文学的重复架构,将这三章连在一起,如同一把扫帚一挥,横扫过整个迦南地。346

346 Younger, 197~198页。这种结构的类似,只出现在 MT。七十士译本把书九1~2放在八30~35立约之前。
J 基遍人的例外(

  在以色列人所处的败坏世界中,这则故事成了神赦免与施恩的例子。在文学背景上,它与喇合的故事相仿。喇合与她的一家透过与以色列人的代表协商,而未遭毁灭,基遍人也做了同样的事。喇合的协商是在她所住的城遭攻击之前,基遍人的和约也订在与南方诸王作战之前(第十章)。在这两件事中,他们都因承认神为以色列人所施行的拯救,而自己得救。在神学背景方面,则与亚干事件相仿。亚干的罪是在割礼与守逾越节之后。与基遍人立约的错误,则是在更新圣约的典礼之后。就这两件事而言,以色列人在犯罪或犯错的当时,都不自觉。而当发觉错误之后,都有战争发生。在政治背景方面,这里更进一步描绘出约书亚的领导。约书亚订下协定,正如在八30~35一样。不过,这里不是与神立约,而是与邻近的居民立约。和基遍人立约的错误,责任似乎并不在约书亚一个人身上。这里刻划他是领袖,代表领导团的人来签定和约,当基遍人的诡计被揭穿之时,向他们发出咒诅,又拯救他们脱离忿怒的以色列民众。

i. 基遍人的诡计(

  这段经文的开始是一则小注,基遍的居民听见约书亚向耶利哥和艾城所行的事,其中有第1节用过的动词“听见”。这个动词带出一个对比,其余各城的领袖要争战,而基遍人却要求和。基遍人与亚多尼洗德()都听见了同样的事,即耶利哥和艾城的毁灭。基遍人来自耶路撒冷以北一带,即巴勒斯坦的基布镇(el-Ji^b)。347这个地点的辨认可以说相当准确,因为在那里找到后期以色列式的酒壶手把,上面刻有基遍之名。虽然这个遗址并没有发觉晚铜时期或铁器时期第一期居民的遗迹,不过所挖掘的,只是原来城镇的一小部分,而其中可以找到这些时期的墓地。

  4~5. 诡计一词的意思,与“智慧、了解”接近。若用于正面,如箴言一4和八5、12,可以指“谨慎”。若用于负面,如出埃及记二十一14,便意味“背叛或阴谋”。约书亚记九4有负面之意,不过并不像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样,到谋杀的地步。就基遍人而言,这是谨慎的一步,是他们惟一自保的方式。这字与12节有一个动词的字根,带(NIV: packed),在形式上相仿;MT 第4节也用到这字根的形式( s]yr 的 Hithpael,反身形式),可以译为他们以使者的身分出去。348下面用了很长的一段,说明这些使者如何费心装扮成远方之人。他们旅途要带饼和酒,因为他们要来向迦南人的敌人谋和,所以无法向当地的居民索取食物。对基督徒而言,基遍人的假冒让人想起耶稣对精明管家的称许(),因为他会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

  6a. 基遍人在吉甲遇到以色列人。倘若这是约书亚记四~五章的吉甲,那么这则故事便不能照顺序来看。以色列整个营区不可能在占领山地的艾城,并在示剑立约之后,又回转到约但的平原。可能这则故事应当按时间顺序来看,发生在这些事件之后,而这里的吉甲是在靠近这些山丘的某个地方。349

  6b.~15. 第6b~11节轮番描述两方的情形,这种文体很像第二章,那里也是如此描述喇合与两名以色列探子。在四节之中,发言者换了四次:基遍人、以色列人、基遍人、约书亚、基遍人。基遍人的口信包括三部分,其中两部分都记在第6节。首先,他们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其次,他们要与以色列人立约。第三部分的内容出现在第8节,基遍人自称为你的仆人。这个名称显示基遍人愿意作以色列人的藩属。以色列人(7节)和约书亚(8节)的怀疑,导出基遍人承认以色列之神的能力(9~10节),并说明他们的任务(11节)。11节的最后几句话,重复了基遍人的口信,他们承认自己“仆人”的地位,并要求彼此立约。在12~13节中,基遍人再为口信的第一部分提出证据,强调自己是从远方而来。这几节的结构为交错式,基遍人口信的三部分为主要架构,夹在其中的,是以色列人的怀疑,和基遍人的反应;而基遍人对以色列之神的信仰告白,则在整个结构的最中心。

  这里的信仰告白与约书亚记二10~11所记喇合的话相仿。两处都说,他们听见了以色列人在埃及和约但河以东的胜利。神拯救祂百姓的作为,使基遍人产生如此的信念;喇合也是一样。耶和华以色列之神所得到的名声,两处也雷同。他们对耶和华作出这样的信仰告白,相形之下,以色列人却没有说任何颂赞的话。第14节又提到耶和华,那里特别注明,以色列人没有求问他们的神。喇合与基遍人都作出信仰告白,因此两者都逃脱了神毁灭迦南人的意旨。

  7. 最值得留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希未人、长老,和约但河以东以色列人征服之地的细节。以色列人不知道基遍人就住在附近,这里说,他们是和希未人说话。由此或许可以推论,希未人是好几族人的泛称,而基遍人乃是其中之一。但是为什么此处要提到这个细节?这个词与约书亚记九1相连,那里提到希未人是要与以色列人争战的迦南诸族之一。这些迦南人并不承认以色列之神是至高的神。这个词或许也暗示,这族人的起源是在安纳多利亚(Anatolia;参:的注释)。若是如此,便可以解释11节的长老。在安纳多利亚的赫人帝国,是由长老来治理各个地区。350这在迦南人当中是颇不寻常的,当地人多半是由一个“王”或首领来领导。在约书亚记里面,大部分的城都是如此,在主前十四世纪,从迦南地的亚马拿书信看来,这也是最普遍的治理形式。351基遍人若源于北方,便可说明以色列人为何知道他们是希未人,以及他们境内是由长老治理的声明。

  8~10. 约书亚记九10所提有关西宏和噩的事,参:申命记一4。基遍人已经作过调查,对以色列人相当清楚,知道他们的威胁之大,所以才欺骗他们。此外,这样的告白会让以色列人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所向无敌,在轻忽大意之下,便立定了后面所提到的和约。

  12~15. 基遍人的故事取得了以色列人的信任。他们就像在艾城失败的那次一样,没有去求问神的旨意。不过,此处明明指出他们未能作到。以色列人又与面对艾城时一样,倚靠自己的看法,不寻求神的引导,因而受到欺骗。上一次,他们错估了艾城军事的实力;这一次,则错估了来求和之人的出处。第14节责备以色列人没有求问耶和华。这句话没有特别怪罪约书亚,指责他没有求问。当时约书亚在哪里,在作什么,此处并没有交代,但是前面说,他参与了质询的过程,因此不能完全免责。352以色列的属灵领袖中,没有一位想到求问神的重要性。

  15. 约书亚与基遍人讲和(希伯来: s%a{lo^m ),立约的目的是容他们活着。353容许存活所用的动词,“活着”(希伯来: h]yh ),与约书亚记二13~14,和六25相同,那里是描写在耶利哥城毁灭时,喇合一家得保存。这里所立的约,也是让基遍人同样得保存。这个合约反映出的理念,与其他古代近东各国之约相仿。尤其当时的埃及,这种“存活”具有神学和经济上的含义。354法老将生命赏给臣服之民;百姓视他为神,有权让人民亲近他,在他面前享受“存活”;他也赐粮给所有臣民,否则百姓只能捱饿。透过和约,基遍人承认以色列人有让他们存活的权力(参24~25节),他们也承认以色列之神有能力,可以击败敌人。如此,基遍人便得了藩属的地位,成为以色列人的仆人。

  会众的首领(希伯来: n#s*~e{ ha{`e{d[a^ )一词,在出埃及记、民数记和约书亚记中,共出现八次。他们与摩西、约书亚,和大祭司一同负治理之责,作出报告,并决定全国大事。在约书亚记二十二30,处理约但河东各支派的问题时,他们也一起出面(参:)。可拉背叛的故事中,提到这些人中有250名加入了可拉一党。与基遍立约时,究竟有多少人算是首领,并不清楚,不过言下之意为:他们代表了所有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受骗而立下这个合约,让我们想起新约不要起誓的警告,因这种作法或许会导致基督徒落入妥协的地步()。

347 这是传统的基遍遗址。从17节可以看出,它与四个城结盟。参 Boling and Wright, 263页。
348 亦参 Barthelemy 提出的理由,13~14页。Boling and Wright 在255、257页建议,这里出现的两个动词,都属原文所有。但因为缺乏经文的证实,这个猜测似乎不太可能。
349 近年来对吉甲遗址的建议,包括在 et-Tell 东南的 Khirbet ed-Dawwara,和示剑以东的 el 'Unuq。参 I. Rinkelstein, 'Excavations at Khirbet ed-Dawwara: An Iron Age Site Northeast of Jerusalem', Tel Aviv , 17, 1990, 163~208页;A. Zertal, 'Israel Enters Canaan-Following the Pottery Trail', BAR , 17/5, September/October 1991, 28~47页。
350 O. R. Gurney, The Hittites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52), 72页。
351 有一些为例外,如,毕布罗斯(Byblos)的居民似乎推翻了他们的王利布阿迪(Rib-Addi),而获得某种自治权,见 EA 139和140。
352 Boling and Wright, 265页,建议约书亚“不该负所有的责任”,而是“被迫立下和约”的。Butler, 103页,看法比较中肯:“约书亚受到责难。”
353 NIV 将两行合并在一起,使平行的诗体看来像散文。
354 参 Liverani, Prestige and Interest , 230~239页。
ii. 基遍人被揭穿(

  这一段共分三部分,16~18节为摘要,然后下文再作进一步的描述:以色列人发现上当(19~21节)、质询基遍人(22~25节),以及放过他们(26~27节)。16~18节的摘要省略了对话部分。

  16. 三天(参:的注释)是指过了几天。以色列人也像第1节和第3节的诸国,会听见消息而采取行动。17节用两句重复的话,强调以色列所听见的事。这两句中都提到“他们”,和一个字根意义为“附近”(希伯来文 qbr )的字,这些字在希伯来圣经中是平行排列:

近邻    他们是〔基遍人〕  对他们〔以色列人〕

靠近他们  他们是〔基遍人〕  住

  第二句很像以色列人在第8节的询问,只是从第二人称单数(“你”)转成第三人称复数(“他们”)。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发现,基遍人过去刻意否定的,其实正是事实。

  17. 他们起行到基遍人的城,而证实了这件事。17节以色列人所走访的基遍人城镇,包括基遍、基非拉(Khirbet il-Kefireh,基遍西南西方5哩)、基列耶琳(Tell el-Azhar,约在耶路撒冷西北8哩),和比录(el-Bireh,在 Khirbet Raddana?)。这些遗址都在便雅悯境内。

  18~19. 由于基遍人顺服和约,以色列的领袖没有将他们杀死,保留了他们的性命。这是依据他们在“耶和华,以色列之神”面前所起的誓。这种对神的描述语,在旧约中出现了119次,主要是在历史书中,只有3次出现在摩西五经内。其中1次是在出埃及记五1,摩西与亚伦向法老如此介绍神;1次在出埃及记三十二27,神下令惩罚那些拜金牛犊的人;还有1次是在出埃及记三十四23,讲到以色列的男子必须一年3次朝见神。这个词除了在此出现2次以外,在约书亚记还出现过12次,包括:亚干的事件(、20)、以巴录山上的祭坛()、击溃南方联军()、利未人的产业()、迦勒的忠心()、约但河东诸族表明对神的忠心(),以及约书亚描述神与以色列之约的开头与结尾()。在其他地方,这个词常和神对君王与王朝的应许相关(如:),尤其是给大卫王朝的应许(、25;、16、17)。由此可见,耶和华,以色列之神一词,与圣约和忠诚密切相关。在亚干事件中提到这个词,表明违背圣约的严重性。在此使用这个词,则是诉诸神的忠实、守约,因为在神面前违反誓言,必会带来可怕的后果。

  此处2次提到指着耶和华,以色列之神所起的誓。18节末了的声明全会众就向首领发怨言被框在其中。动词“发怨言”(希伯来: lu^m )只在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中出现过(或许也包括:;希伯来圣经16),描述在旷野飘流时期,以色列人最可恶的一个特色,就是对领袖和神大表不满。此处,百姓不是单抱怨约书亚,而是抱怨所有的首领。因此,约书亚的领导还没有出现危机。这里的抱怨也没有针对神,或祂的作为,而经文对百姓的抱怨并没有负面的评语。百姓是不满首领仓促间作出了错误的决定,使他们全都陷入危机,无法遵照神的命令,灭绝当地所有的居民。

  20. 首领想要避免的忿怒(希伯来: qes]ep[ ),在约书亚记另外只出现过一次,即二十二20。那里乃是追忆因着亚干的罪,神将忿怒临到以色列人,意思应当是指军事上的失败。以色列的首领希望不再重蹈第七章的覆辙。所以他们必须恪守约定,无论代价如何的大。显然以色列首领在起誓与基遍人立约时,并没有附带条件,即基遍人必须要诚实。所以,尽管他们的谎言被识破,誓言依然有效。这样一来,约书亚就不得不担负起拯救基遍人的角色,这也是百姓的怨言之一。他们得到拯救,不单是因为双方曾立约,更是因为约书亚也在约中有份。

  21. 要基遍人作为圣所劈柴挑水的人,这个意见显示,凡住在该地的外邦人就必须作这些事(;希伯来圣经10)。虽然劈柴的斧头可以当作武器使用(),不过这里的描述意思是作和平的用途。挑水是为了生存而每天必须作的事,这对基遍的居民尤其适用,因为在当地找到山地最大的井之一。既然圣经提到挑水(),这井很可能是附近一带的重要水源。在联合王国时期,有一个以色列的圣所相当出名,地点或在基遍,或在它附近(也是在邻近的 Nebi Samwil),这或许是基遍人所保存下来的。355让基遍人作奴仆,也符合对归降以色列之人的要求()。他们的服役或许不单在圣所,还包括要服事以色列会众。

  22~23. 约书亚第二次向基遍人讲话。经文不再提到其他的首领;后来提到时,只是在处理以色列内部的事(、32),而不是在与非以色列人打交道。约书亚担负起作以色列人代表的责任。他再度质询基遍人,这问题他在第8节也曾提出,而当时基遍人说了谎话。他问基遍人为何不说实话。第6~14节和22~25节的对话,透露了许多细节,也有不少重复。这显示以色列人并非故意不顺服,他们没有要违背灭绝所有居民的命令。以色列人相信基遍人,但基遍人耍了诈。虽然以色列人违背圣约是无意的,但仍然犯了未向神请示的罪(14节)。以色列人没有受到神的咒诅,但基遍人却受到咒诅。约书亚在这卷书中还提到其他的咒诅(希伯来: ~a{ru^r ),就是要重建耶利哥的人会受咒诅()。受咒诅的对象,是干涉神灭绝迦南居民之命令的人。

  24~25. 基遍人也像喇合一样,承认他们知道神的命令,就是灭绝一切反对者。征服全地的应许,记在出埃及记三十二13;申命记十一25,十九8。对征服全地的期待,在约书亚记中出现了好几次()。约书亚曾用奴仆来称基遍人,此处他们用这词自称。他们的结束之词,重申这件事全在以色列人手中。其实,奴仆一词有两重意义:第一,基遍人现今全赖以色列人施恩;第二,以色列人对基遍人有责任。第十章便是这事的实现。在这里,这个词成了基遍人呼吁约书亚要以善和正待他们的理由。约书亚应当遵守约定,容许基遍人存活。耶利米书二十六14也有同样的说法,当别人以死威胁他时,他辩称,自己所传的信息是由神而来,并向指控他的人说,你们看何为善,何为正,就那样待我罢。这两次的用法,都是呼吁在上有权柄者按公平而行,放过呼吁者,容其存活。356

  26~27. 约书亚之名意指拯救。但经文只有这一次算他作了拯救之工,就是放过基遍人。357有些以色列人十分忿怒,要杀基遍人,而约书亚释放了他们。不过,这种忿怒存留在部分以色列人当中,历久不衰,如,扫罗想要灭尽他们,后来基遍人又报复扫罗的后代()。但是,约书亚的誓言和应许依旧有效,甚至后来部分基遍人与被掳者一同回来,重建耶路撒冷()。经文所提到的祭坛,或许是后来所罗门到基遍献祭的那座(参21节的注释),但这里既说在耶和华所要选择的地方,为耶和华的坛,读者自会连想到第八章以巴路山上的坛。这样,便将以巴路山上与神立的约,和基遍与以色列的约拉上关系。基遍人成了神祭坛的奴仆,就不会被神拒绝了,反倒能在神面前,参与在敬拜的人当中。他们要在“神所选择的地方”之祭坛服事,让人想到申命记十二5同样的词汇,那里是记载,敬拜以色列的神应当遵守怎样的程序。因此,基遍人正式被以色列人接纳,能参与他们的生活与敬拜。

  杨格指出,在埃及、亚述,和赫人的历史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就是某一族人听见入侵军队之名声,便自愿成为他们的奴隶,以交换自己的性命。358古代近东诸王用这一类故事夸耀自己的伟大,称不战而降的人有智慧,并以不杀之恩显明他们的怜悯。在约书亚记里,这则故事或许也可达到以上的目的。南方和北方联盟的诸王(),应当可以从基遍人知道,他们也可以投降以色列人,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家国。他们不这么作(),更显示出已达无可救药的地步。他们就像法老一样,心里刚硬,非要背叛,以致以色列人别无他法,只有与他们作战,才能顺服神,征服全地。

  从文学角度来看,这个故事的焦点为以色列首领的软弱,和会众对他们埋怨的态度。以色列人从亚干和艾城的事件中,学到不可违约。他们在以巴路山上的圣约,与和敌人所立的约成了对比。不过,这故事以一个同样的敬拜地点,将两个约和两个民族连结起来。这段经文也成为伏笔,因基遍人将使以色列人卷入与南方诸王的战争中。最后,这故事亦符合以色列人的目标,使他们在神所赋与的使命上又向前迈了一步。

  对基督徒而言,基遍人(和喇合一样)加入了神的圣约团体,使人不能再自以为义。这故事教导我们要看重每一种民族,将基督的生命带到他们当中(参:)。

355 参:王上三4~5;代上十六39,二十一29;代下一3~13; J. Blenkinsopp, Gibeon and Israe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 7页; P. M. Arnold, 'Gibeon', ABD , II, 1010~1013页。
356 耶利米在二十六15的说明,也适用于基遍人:“但你们要确实的知道,若把我治死,就使无辜人的血归到你们了。”
357 不过,希伯来文的字根不相同。约书亚是 ys% 。在26节中则是 ns]l
358 Younger, 200~204页。Younger 自各种不同的时代和国家取材,与约书亚记九至十二章作比较,在时期和种族背景上更广,超过 J. van Seter, 'Joshua's Campaign of Canaan and Near Eastern Historiography', SJOT , 4, 1990, 1~12页所建议的新亚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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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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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胜过耶路撒冷王和南方联盟(

  这段经文接续前面几章叙事的文体,追忆从前发生的事。约书亚和神又再度说话,他们和以色列的军队一同争战,并且得胜。第十章记载了敌人的话,这是自第二章以来的头一次。对他们的计谋、失败和死亡,都记述得很详细。尽管加入这些细节,但全文的进度仍然很快。基遍之役只用二十七节就交代完毕。文中没有费笔墨讲以色列人的准备,也没有提到全营是否曾犯会导致失败的罪。这则故事用到一连串的“画面”,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当时的行动,就像描写过约但河的情形一样。这里也是用重复的字和片语,将各个画面连结在一起,并藉此透露各自的重要性。本章的下半段,进展的速度更快。七座城一座接一座被攻破。每一次叙述的细节虽然有差别,但大半为重复语,这是本书下半段的主要特色。

  在神学上,和约的义务性质有了改变,从不杀基遍人(第九章),进到积极参与拯救他们的战役(第十章)。圣战是这里最重要的主题,所用的词汇更是独特。神为以色列人争战,保证他们得胜,就像在耶利哥和艾城一样。约书亚的领导,在战争中愈发巩固,因为神回应他的祈求。因着约书亚和以色列人的顺服,戏剧化的神迹出现了。以色列人不是主动出击,而是应同盟者的请求出兵,这还是第一次。

  亚摩利诸王的攻击(1~5节),促使基遍人要求协助(6节)。以色列人的胜利,首先是摘要记载(7~10节),然后才循三个“画面”发展:神的帮助(11~15节)、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击败敌军(16~27节),以及南方诸城的连串摧毁(28~39节)。最后是战役的总结,以色列人回到出发之地,就是吉甲的敬拜中心(40~43节)。

i. 亚摩利人的战略(

  1. 亚多尼洗德听见的消息,是以色列人不但胜过了艾城和耶利哥,并且将其尽行毁灭( h]rm )。359这里的焦点是在这位盟军的领袖,文中提到他的名字,也提到每一个城首领的名字。亚多尼洗德不仅财产受到了威胁,连性命也可能不保。而以色列人对基遍的态度,则与对耶利哥和艾城截然不同。360基遍人立了和平之约,这个词汇与后面亚多尼洗德传达给盟友的信息相同,同时也暗示他们得享平安,与另外两个城市尽行毁灭的情形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亚多尼洗德所听见的报告,将以色列人的威胁表达得十分清楚,这种威胁让人必须作出决定。亚多尼洗德若抗拒,就是抗拒神所定规以色列人的进展,如此则必然和耶利哥与艾城一样,落入神的审判之下;他若向以色列人求和,与以色列人和以色列之神站在同一边,就能在以色列人当中存活,只不过必须成为奴隶。

  2. 以色列人控制了便雅悯高地,就是山地到犹大旷野的必经之地。由此再通过伯和仑隘口,可达沿海的平原和西边的低地。南方诸王深恐失去这个险要的中心,因此一同商议,要攻打基遍。耶路撒冷与基遍相邻,因此等于以色列人已经威胁到亚多尼洗德的边界。基遍人之地十分具策略性,而伯特利与艾的失败,使以色列人完全掌控了北方与中央一带,因为他们获得了具关键性的便雅悯高地。现在只剩下南方还属于耶路撒冷王。361基遍显然从前是他们的盟友,如今却背叛,转向敌方。这里用四个子句描述基遍的强大:

  (1) 基遍是一座大城,曾像尼尼微一样是大城()。

  (2) 它如都城一般,“都城”一词曾用来描述迦特,就是非利士的首领亚吉所住之地(),因此是指一个可以抵挡强敌的中心。

  (3) 比艾城更大,以色列人没有攻破艾城的城墙,而基遍比它更牢固。

  (4) 城内的人都是勇士。这里的词是指可以当兵的成年男子,与约书亚记七14~18的意思相同。这几句话突显出这座城对以色列人的价值,也刻划出亚多尼洗德所感受到的极大威胁。亚多尼洗德必须重新控制基遍一带,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

  3. 这里用四个相似的子句,讲到亚多尼洗德邀请的四位首领和他们的军队。这些王的名字和亚多尼洗德一样,都可以在约主前一五五○~一一○○年巴勒斯坦一带的文字记录和人名中找到,就是约书亚记自称各样事迹所发生的时期。362

  希伯仑和拉吉已经可以证实就是鲁美德废丘(Tell er-Ruemideh)和杜伟废丘(Tell ed-Duweir)。考古学家在鲁美德废丘还没有发现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有居民的遗迹,这与耶利哥的情形相仿。363不过,那里曾发现晚铜时期的墓,也曾进行挖掘,找到一些陶器,日期可以定在十三世纪末叶。364另一方面,约书亚记内的希伯仑,可能在另一个地方。主前十三世纪有位埃及法老兰塞二世,他的旅行记述中所提到的,或许是希伯仑。365杜伟废丘所发现的晚铜时期遗物,证实那地当时有迦南人居住。366耶末的遗址,已经证实为克贝叶雅木(Khirbet el-Yarmu祂),就是雅木废丘(Tell Yarmut),位于耶路撒冷西南十六哩处,在沙斐拉(Shephelah,是非利士平原以东、犹大高丘陵地以西的低丘陵区)。在晚铜时期和铁器时期,这里都有人居住。367伊矶伦最可能是艾顿废丘(Tell `Aitu^n),也就是伊通废丘,Tel `Eton),“位于由拉吉、经艾吉撒耳溪(Wa^di el-Jizair el-Jiza^~ir,就是亚多拉音河谷,Nah\al Adorayim)往希伯仑的路上”。368

  对耶路撒冷王而言,选择这四个城市颇具策略性。369与北方即使可能结盟,路也已被切断,所以亚多尼洗德选择了耶末,这地方有梭烈(Sore祂)和以拉(Elah)两条溪谷构成跨状,在耶路撒冷西边可以构成一道主要的防御。换言之,耶末是耶路撒冷的西邻。拉吉、伊矶伦和希伯仑,是横越南沙斐拉与山地的一系列城市。有人形容从拉吉到希伯仑的通路为,“整个地带上到高地最重要的一条登山之路”。370伊矶伦将希伯仑与迦萨和埃及连系起来。它也使拉吉和地中海通往亚拉得(Arad)与阿拉伯商业道路的几个港口相连。371这些城市都因与耶路撒冷作生意而获利,因为耶路撒冷有路可以通往北方。如果埃及当时仍旧掌握沿海平原,便雅悯高地对这些城市便非常重要,是它们通往北方市场的主要管道。以色列的胜利切断了这条管道,使耶路撒冷也岌岌可危,因此南方诸城的首领一定要出兵帮助他们的盟友。以下所披露的故事,正符合“骨牌理论”。这些首领知道,倘若不能在耶路撒冷挡住以色列人,他们自己的城也会随之被毁。

  4. 整本约书亚记只有在这里提到,有一位迦南王派人到其他王那里去。在主前十四世纪,耶路撒冷王至少曾写五封信给法老,谈及他的城和其安全。这些信包括在现今所称的亚马拿书信中,与当代其他巴勒斯坦诸王的书信比较,其内容较长,文笔也较优美。372大部分书信的末尾,都有一句向法老的文士所说的话,这位文士负责读信,并向首领传话。耶路撒冷王要求文士善用动听之词。这些信十分讲究修辞,所有的要点都以三个重复语来加强。

  第4节的信息却不像来自耶路撒冷的亚马拿书信,它短得令人惊讶,在希伯来圣经中只用了十三个字。或许这只是该信的摘要,不过也可能实际上它就是如此,以简短来强调事情的紧急。所提出的要求是用两个三叠重复语来表达,以三个不同的动词陈明收信人当作的事(上来,帮助,攻打),又以三个名词来识别敌人(基遍,约书亚,以色列人)。译为“立了和约”(希伯来: s%lm )的字,在亚马拿书信中也出现过。373耶路撒冷王两次如此使用这个字,而且两次都表明这是出兵的原因。374第4节的用法亦相同。

  5. 第4节期待诸王的反应。375第5节说明,他们如何上去,与基遍人作战。这个动词与亚多尼洗德在第4节所用的第一个动词相同。诸王接受了他的要求。亚摩利王一词出现在约书亚记五1~九10。约书亚记五1是指约但河西的诸王,就是这里的这些人。约书亚记九10是指西宏和噩,约但河东的亚摩利王。除了约书亚记五1和第十章的故事之外,圣经所有提到亚摩利王的地方,都是指约但河东的两位王。“亚摩利王”一词只在第十章讲到这些王的所在地,其余的都是指西宏和噩,暗示他们是被毁灭的人。这里重复提到诸王的名字,强调所有的王都回应了亚多尼洗德的要求。第3节和第5节的清单,成了第4节之要求的框架,突显出那里所讲的行动,就是要攻击基遍和以色列。

  这几节开头语陈明了敌人的行动,以及行动背后的理由。这件事可以总结为三个要点:

  第一,焦点是亚多尼洗德的盟军,和他要阻挡以色列人进一步扩张的计划。这就成了以色列所以参战的理由。

  第二,这些王的清单说明了南巴勒斯坦的势力,那里整片地方都将联手作战。以色列人若能得胜,就可显明他们更是不可轻忽的。

  第三,盟军的第一个目标是基遍,这就将约书亚记九章和十章连在一起。如果没有前面的和约,盟军就不会向基遍宣战,基遍也不会将以色列拖入这场战争中。

359 这些王的名字,请参导论:“古老性”。
360 E. Noort, 'Zwischen Mythos und Rationalita/t. Das Kriegshandeln Yhwhs in Josua 10, 1~11' in H. H. Schmid (ed.), Mythos und Rationalita/t (Gu/tersloh, 1988), 149~161页。
361 在主前十四世纪亚马拿书信,和约书亚记第十章中,耶路撒冷都居于领导地位,而相形之下,它在铁器时期第一阶段与士师记一8和撒母耳记下五6~9中,则不具太大的重要性。因此,约书亚记第十章所记载的一座都市国,是相当独特的,也是可认证的,它掌握便雅悯高地,而且对犹太地的沙斐拉诸城颇具影响力。参 Z. Kallai and H. Tadmor, 'Bi{t Ninurta = Beth Horon - On the History of the Kingdom of Jerusalem in the Amarna Period', EI , 9, 1969, 138~147页, 尤其145页, 希伯来文;B. Margalit, 'The Day the Sun Did Not Stand Still: A New Look at Joshua X 8-15', VT , 42, 1992, 466~491页, 尤其486页,小注45。
362 这些王的名字,请参导论:“古老性”。
363 A. Ofer, 'Excavations at Biblical Hebron', Oadmoniot , 22, 1989, 88~93页(90),希伯来文。

364 同作者,'Tell Rumeideh (Hebron)', Excavations and Surveys in Israel , 6, 1987~1988, 92~93页。
365 C. R. Krahmalkov, 'Exodus Itinerary confirmed by Egyptian Evidence', BAR , 20/5. September/October 1994, 60~61页。

366 D. Ussishkin, 'Lachish-Key to the Israelite Conquest of Canaan?', BAR , 13/1, January/February 1987, 18~39页。
367 P. de Miroschedui, ABD , III, 644~646页。
368 A. F. Rainey, 'The Biblical Shephelah of Judah', BASOR , 251, 1983, 1~22页 (10)。Rainey 介绍了从前对 Tell el-Hesi 和 Tell Beit Mirsim 的辨认,并证明它们不符合约书亚记第十章所描述的地理特性。有关视伊矶伦为特艾顿的原始辨认资料,请参 Noth, 95页。

369 第3、5和23节的清单中,它们的顺序与地理无关,但31~37节则相关,那里攻击的顺序十分合理。这里的顺序似乎是按字母排列的。
370 D. A. Dorsey, The Roads and Highways of Ancient Israel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1), 195页。
371 前书,196~197页。
372 R. S. Hess, 'Hebrew Psalms and Amarna Correspondence from Jerusalem: Some Comparisons and Implications', ZAW , 101, 1989, 249~265。
373 名词是众所周知的 shalom ,“平安”。严格说来,这并不是相同的动词,不过亚喀得文与希伯来文动词的同源字,都来自于字根 s%lm 。希伯来文用使役式 Hiphil stem,而亚喀得文用基本形 G stem,配上独特的亚马拿“迦南”形式。
374 经文为 EA287第12行,和 EA288第27行。参 W. L. Moran 的翻译, The Amarna Letter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328页;那里的三座城为基色、亚实基伦和拉吉:愿〔王〕知道,所有各地都平安〔相安无事〕,但我在争战。愿王为他的地提供援助。例如迦色鲁(Gazru)、亚斯卡伦纳( As%qaluna )、和拉吉斯(L[akis] I)。他们已经给了他们食物、油和其他各样需要。因此,愿王供应弓箭手,差派弓箭手去与反对我主我王的人争战。”在主前十四世纪的亚马拿时期,拉吉与耶路撒冷不睦,不像约书亚记时作他们的盟友。
375 它与第6节也有文字上的关联,参下文。
ii. 基遍人的反应(

  第6节与3、4节的类似,在于用了相同的动词:基遍人打发人去传话,说明他们的需要。不过,亚多尼洗德求助的对象是几个城市及其中的王,而相反的,基遍人只向一个人求助,就是约书亚。因此,约书亚成了与整个南方势力打对台的人物。他的所在地,吉甲的营,与第3节的各城平行。这个词也将以色列人介绍出来。他们与南方联盟作战之后,回到的地点也是用同一个词来形容(15、43节),就是基遍人初次和以色列人会面的吉甲之地()。

  基遍人的请求一开始便说,你不要袖手不顾(原文为“将你的手抽离”)你的仆人。“手”代表以色列的军事力量,正如约书亚记八18所记,约书亚伸出手为攻打艾城的标记。动词“抽离”(希伯来: rph )出现于约书亚记一5,在那里神应许约书亚,神的扶持总不离开他。这应许的情境是表明神的信实,这里亦相仿,基遍人期待约书亚忠于他们的和约。用你的仆人一语显示,在和约关系中,基遍人是藩属。所提的要求,求你速速上来……帮助我们,动词与亚多尼洗德所用的完全一样(4节),强调两者的冲突。不过,与亚多尼洗德还有一点不同,基遍人在要求以色列人前来帮助的话中插入了一个词,拯救我们。这似乎是要取代亚多尼洗德的帮助我们攻打,强调两者动机的差异。一方是要攻打、毁灭基遍;另一方则是来拯救它。

  基遍人埋怨道,他们被住山地亚摩利人的诸王围攻。诸王一词的意思:

  (1) 或许是基遍人的夸张语,要表达他们的灾祸很严重;376

  (2) 或许这些是南巴勒斯坦的主要政治中心;

  (3) 或许亚摩利人是一群特殊的人,分布在这五个地点,别处则没有这族人。

  第 (3) 个说法缺乏证据。第 (2) 个说法有可能,但从第28~39节看来,却不足以成立,因为那段讲到用兵的范围,不止这些城而已。第 (1) 个说法最有可能,其作用是突显出这次冲突的重要性。所有亚摩利人都聚在基遍,他们最能干的王和最勇猛的战士都集合起来了。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经文让我们想起诗篇中的哀歌,诗人被仇敌环绕,因此向与他立约的神呼求,要祂来拯救。377基督徒因着基督,与神建立了约的关系。在有需要之时,祈祷就成了向父神呼求的途径,正如这里一样,基遍人以传递信息为求救的途径()。

376 请注意前面对以色列人的要求,要他们“速速”上来。
377 S. Mowinckel, The Psalms in Israel's Worship , 1,翻译者 D. R. Ap-Thomas (Oxford: Blackwell, 1962), 194页,提出诗篇十二,十四,四十四,五十八,六十,七十四,七十九,八十,八十三,八十九,一四四等篇。
iii. 胜利(

  本章余下的篇幅详细描述了以色列人如何得胜。记载的方式是一连串的“画面”或图画,在时间上有所重叠,但是却是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刻划胜利。这种技巧在喇合的故事、渡约但河的事件、击败耶利哥与艾城的记录中都曾用过。第一幅画面(7~10节)将胜利作了摘要,接着再细述这场胜利中耶和华的作为(11~15节)。接下来则是以色列与诸王争战的细节(16~27节),和征服诸城的细节(28~40节)。最后再摘要式地回顾得胜,及凯旋回营(41~43节)。

a. 摘要(

  7. 南方诸王响应了亚多尼洗德的呼求,都上去了,同样,约书亚也回应了基遍人的请求。虽然动词“上去”(希伯来: `lh )可以指出现在现场中,但基遍和附近的拿比山韦(Nebi Samwel)是该区山地的最高点,因此对峙的双方可能都需要登山。这里对回应者的描述与第5节一样,首先是一般的称呼(五个亚摩利王),接着则是细述盟军的每一个成员,第7节也相仿,先是概称回应者为约书亚,接着便说明参与的人,即,约书亚和他的军兵。约书亚代表以色列的军队。这种称谓也带出后面的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的说法,这词汇在全章中共出现七次。每一场战役都以此开头,而43节讲到整件事的末尾,也以此作结束,与第7节构成一个框架,显明了以色列人的参与。因此,第7节为本章中所提的以色列众人下了定义,就是指约书亚所指挥的一切兵丁。他们是大能的勇士,这句话让人想起基遍的勇士(2节),也预告了他们会胜过南方联盟,因为文中从来没有用这类话语来形容对方的军队。古代近东的文献中很常见的题材,便是多国联盟与一支孤军作战。378在约书亚记中即是如此,一个敬拜一神、满有秩序、团结一致的国家,由一个人领导一支同心的军队,在争战中占了上风。而教会亦是合而为一的,是基督的身体,由祂作头带领(),这是耶稣(约十七)和祂的门徒(徒十五;林前三)都强调的重点。

  8. “不要怕”的命令,让人想起约书亚记八1。这个命令之后同样提到了仇敌,和神同在、扶持的应许。基遍人在第6节要求伸手(希伯来: yad[ )支援(直译:不要抽出你的手;NIV: Do not abandon)。约书亚在19节要军队追赶敌人时,也重复用到这个字。它是指以色列摧毁敌人、保全盟友的军事力量。在这一切的背后,乃是神的恩典所加添的力量,是祂使以色列人能够得胜。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的应许,用了一个动词,“站立”(希伯来: `md ),这个字重复出现在两个重要的地方:13节,太阳和月亮“站住”,及19节,约书亚再度向他的军队说话,要他们不可站住不动,要去追赶仇敌。这个动词每一次出现时,主词都不同,分别提到神、约书亚和仇敌的动作。

  9~10. 整个晚上行军的策略,一方面回应了基遍人所要求的尽速支援,另一方面也促成了神的意旨,因为他们在清晨薄雾中骤见以色列人,必然阵脚大乱。旧约另外还有地方记载神使仇敌混乱,所用的动词亦相同(希伯来: hmm )。379古代近东的战争记录中常用到这个字,描述敌军陷于惊恐、害怕当中。380这里则成为本段的结语,并预告了11节,就是第二个“画面”的开始。大大的杀败他们总结了约书亚出兵的结果。在第三个“画面”也用同一个词汇开头,描绘仇敌的失败(20节;NIV:destroyed them completly)。赢得这场大胜利的是约书亚,第20节和第10节的下一句都这么说。因此,这场战役的得胜,神和约书亚都有份。

  这段共出现四个地名。基遍是开始作战之处。或许以色列人是从东边来,切断了盟军的后路,使他们不能再从耶路撒冷撤退。以色列人向西追赶盟军,直到伯和仑,位于山地通往沙斐拉和西方平原的路上。他们继续向南,在沙斐拉一带追赶,直到亚西加。这个地点很靠近耶末,可能那些军队想躲到那里去。玛基大最可能是现今的孔母废墟(Khirbet el-Qom),位于沙斐拉之内。381盟军剩余的部队可以由此向东撤退,进入伊拉谷,然后向南,从疏割到亚杜兰,在那里便可进入沙斐拉两条南北向的主要大道之一,玛基拉就位于其中之一的路上。382玛基拉既在柯贝叶孔,就是在拉吉、伊矶伦、和希伯仑的中间。到了这里,盟军的残余部队可以躲进他们自己的家乡。亚西加和玛基大这两个地名为这场战役作了总结,并预告了以下两幅“画面”,就是更详细描述整个经过的图画(11、16节)。383

b. 神在战争中的角色(

  11. 在伯和仑下坡,神帮助以色列人作战,从天降下大冰雹在敌人身上。主前二千年左右的赫人文献,和主前一千年左右的亚述人文献中,都曾提及神o用“天上的石头”来与敌军作战。384敌军阵脚大乱,也常以此为解释的理由。冰雹可能出现在春天。385而冰雹也预示了后来用来封住盟军首领洞口的大石头(18节,希伯来文为同一个字)。

  12. 第12a与14节构成框架,中间是这段的重心,就是日月停住的神迹。这两处都提到神为以色列争战的特殊之日,伯和仑下坡向西进入亚雅仑谷。在此战争激烈地进行,约书亚要日头在东边的基遍停住(希伯来: do^m ),要月亮在西边的亚雅仑谷停住。386由这些天上光体的位置看来,当时正是一清早,太阳和月亮同时可以看得见。

  13. 第12节的话应验了。这个记录的真确,可以在雅煞珥书中找到,这是第13b节的注明。最后,第14节对这件事的重要性作了评注。当时确实发生了什么事?所求的事是让日月都停住,而这是第12节所用的一个动词( do^m )的翻译。在第13节,同一个动词用来描述日头的状况。第二行则描写月亮的状况。两行构成交错结构(A - B - B' - A'):

A.  停住    B. 日头

B'. 月亮    A'. 止住

  如此,两个动词互相对应,两个名词亦然。

  至于当时的实况,有三种解释:第一,传统的看法,视日头和月亮停在天空的原处,直到战争结束,不再需要亮光。从约书亚记所载终夜从吉甲行军到基遍的事来看,可以支持这个说法。如果当时是满月,月光可以确保行军的安全,也可预期神藉月光和日光行神迹。在《伊里亚特》( Iliad )和希腊古典文学中,有类似的祈求。387不过,太阳的位置既在东方(或即使日正当中),约书亚的请求必是在下午之前,而一位将军在这个时候就可预见需要更长的日光,时间似乎太早了一些。

  第二种解释,是认为这个祷告在求日蚀出现。天空变暗会使敌军恐惧,因此更容易击杀他们。这种含义出现在哈巴谷书三11,那里所用的动词也类似。388不过,第一个动词可以有好几种解释,变暗只是其中之一。此外,敌军阵脚已经混乱。如果这里是指日蚀,或某种天际的黑暗,那只能妨碍追逐敌军。因此,约书亚不太可能是在求这样一种神迹,何况天上已经降下大冰雹,早已达到了这个目的。

  第三种看法,是将新亚述的天文学列入考虑,主张这些经文暗示,若在每个月十四日之外的日子,同时可以看到日头和月亮,就是坏兆头。389因此,约书亚的祈求,或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军队求好兆头,或许,若是不想将约书亚与星象学拉上关系,他就可能是求让坏兆头临到迦南人身上,因为他们相信星象之说。390这个解释无法说明直等国民向敌人报仇一语。从本章其余部分看来,追杀的过程花了许多小时,甚至几天,才完成。但新亚述的兆头并不会持续展示,直到所预警的事发生为止。那么,在约书亚记中,为何兆头会停留在空中?雅煞珥书的解释也暗示,日头停留在天空不寻常的长。因此有些注释家认为,雅煞珥书的说明,反映出一份晚期的来源,要为不明究里的后人解释从前日月停止不动之事。391

  以上几种解释都不能令人满意。或许这永远是个谜,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了解主前二千年左右的人如何看星象。当然,运用兆头,或以神力胜过兆头,或许能够说明某些经文。392也许日与月留在原处不动,正成就了这事。这个神迹也像天降大冰雹一样,显示出:在打败以色列仇敌的事上,神作了特别的事。在雅煞珥书上的记录,可能表示这个神迹别具意义。这份资料可能是记载国家大事的诗歌,例如:撒母耳记下一19~27,或列王纪上八12~13,但却无处可查。393

  14. 这节与12节形成 A - B - B' - A' 交错式的结构:

A.  耶和华将亚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12节)

  B.  约书亚就祷告耶和华(12节)

  B'. 耶和华听一个人的祷告(14节)

A'. 耶和华为以色列争战(14节)。

  这个故事的重点也像天降大冰雹一样,是强调神如何帮助以色列。地上的战争有天上的一幕作背景,约书亚得胜是出于神的旨意。

  15. 这句话在第43节又出现,成为下一幅“画面”的结束。若参照这场战争记录的一开始,第6节,这句话表明,以色列每次作战,都是在吉甲神的圣所之前开始,也在那里结束。394第43节同样说,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回到营中,言下之意为,以色列人在争战中没有损失一兵一卒,也没有产生内讧。

  以色列的战争故事中一再提到神迹的出现,对基督徒而言,在每一天与罪恶的属灵争战上何尝不是如此,这场争战也有灵界能力的参与。虽然不一定常是明显的神迹,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c. 以色列人在战争中的角色(

  16~17. 这里的“画面”和前一幅一样,一开始便用动词“逃跑”(希伯来: nu^s )。此处不是讲所有的军队,而是指他们的五个首领。玛基大让人想到第10节,就是三个主要战场之一。其中两个出现在11~15节的“画面”。如今第16节出现了所余最后一处的地名。同一句话,藏在玛基大洞里,出现了两次。动词“藏”(希伯来: hb~ )在本段落的最后一节中再度出现,将整个故事框住。第16、17节也重复提到五个王。这件事预告了28~40节的事每征服一个城,便将其中的王处死。这些本来领先全军的王,如今躲了起来。以色列的军队有神的能力帮助,便能如此。

  18. 大石头,请参第11节的注释。在约书亚的指挥之下,以色列人仿效神的作为,也用到圆形大石。而洞口的大石头,在第27节又再度提及。以大石封住的洞,先成了这些首领的监牢,后来又成了他们的坟墓。

  19. 这一段话有三个目的。第一,它与11~15节描述的行动类似,是从以色列的角度来看,而不是从神的角度来看。约书亚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耽延”(或译“停住”;希伯来: `md ),所用的动词与神在第8节给约书亚的应许相同,无一人能在以色列人面前站立得住。这个字也与日头和月亮在空中“停住”有关(13节)。描述日头不急速下落的同一个动词(希伯来: labo~ ),在此则指以色列人不容仇敌进自己的城邑。天上的星体、地上的军队,都听从了约书亚的命令。这两者的背后乃是神的应许,祂已经将仇敌交在以色列的手中(8、19节)。而以色列人相信了神的应许,便得到了胜利。以色列人大大的杀败他们(10节),这句话在20节又重复了一次。

  20. 第二,在19~21节,约书亚用了一个策略,使以色列人赢得了更大的胜利。战役从玛基大扩散开来之后,剩余的迦南人都向各城里逃。他们的王和各个城都孤立起来,于是就更容易拿下了。

  第三,这几句话预告了这幅“画面”的第二部分(28~40节),就是从各城的征服来描述以色列人所扮演的角色。读者了解到,以色列人已经移至南边的沙斐拉,其中剩下的人(希伯来: has*s*i^ri^d[i^m )都进了坚固的城。与此相反的是,没有留下一个( s*a{ri^d[ )一语,在28~40节出现了五次,显示以下诸城的毁灭,乃是前面这一场争战的延续。从前在与西宏和噩争战时,以及与艾城人争战时,也都曾将剩下的人杀尽。395这一点证实,以色列人在这类战争中完全顺服了神的命令()。

  21. 这几节所讲的,是南方一场大战的某个阶段,因此,军队是回到玛基大,而不是到吉甲;等到所有的战争都结束了,他们才回到吉甲(15、43节)。以色列人的成功,使他们更加团结。第21节没有记载任何怨言,与先前百姓发现领袖们和基遍人立了和约,而大发埋怨的情形,成为对比()。396

  22~27. 这一段总结了盟军首领的悖逆(3~5节)和他们的下场(16~18节)。首领的清单重复了第3、5节的清单。这些领头悖逆的人被带到约书亚面前,遭受处决。全军对约书亚的顺服,可以从他在22、24节下的命令,和23、25节的逐字照办中看出。约书亚对神的顺服,由处决迦南人的首领一事可以看出,以色列的众军长和全军都可为此作见证。虽然是众军长将脚踏在这些俘虏的颈项上,不过下令执行的人却是约书亚。397行刑并不是庆典的结束,他们又将尸首挂在树上。艾城的王尸首也曾被挂在树上。398后来,这些尸首又都被埋起来。以色列这番夸耀胜利的举动,也是要吓唬旁观的迦南人,或许他们在邻近的玛基大可以看得到。

  25. 这一段的中间,是约书亚对军长所讲的话,宣告神必要击败所有以色列的敌人。头一句话不要惧怕,和第8节神在战争之前对约书亚所说的话十分接近。约书亚把争战的责任交付给全军。约书亚记一9很像这里约书亚所发的命令:应当刚强壮胆,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在第十章,约书亚把神的这道命令交代给他的军长。当时所要办的事,是处决迦南人的王。他以神拣选以色列和他们的领袖为理由,言下之意为,神已经弃绝了反对以色列的人,而对盟军首领尸体的处理,象征了神的咒诅。

  27. 最后一句话提到,从前那些王所躲藏的洞,如今成了放他们尸首之处。把几块大石头放在洞口,这句话与这段故事起头用的字很接近(18节)。这种作框架的技巧,显示整个故事非常看重秩序与凝聚力,这与以色列军队的秩序与合一相互辉映。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残忍的场面似乎与我们所敬拜的和平之君()大相迳庭。可是耶稣曾亲口告诉跟随祂的人,作门徒意味带来争战()与逼迫(太二十四)。可怕的争战对基督徒并不陌生,而圣经也不否认,那为和平而来、并为此受苦的基督,将会带着剑重返这世界(启十九~二十章)。

  28~39. 以色列在那个地区征服了七座城,其中的迦南王都被处死:马基大、立拿、拉吉、基色、伊矶伦、希伯仑、底璧。事实上,第四座城,基色,这里没有说已被征服,只说它的王,荷兰,和其军队与约书亚作战,被击败了。惟独这件事比较特殊,其他各城则都如出一辙,每一座城都是用类似的片语描述。(表一)将这些句子在各个征服记录的出处,作了摘要整理(未区分单数和复数动词)。

表一:十28~39之清单中,形容征服的片语

片语

城名

他夺了

他对着安营

他攻打

耶和华将城交在

X\cell

它的王

它的诸城邑

用刀击杀

尽行杀灭

其中一切人口

没有留下一个

他待某某正像待某某一样

附注:玛=玛基大;立=立拿;拉=拉吉;基=基色;伊=伊矶伦;

   希=希伯仑;底=底璧。

  由约书亚记十一13看来,这些南方的主要城市都没有用火焚烧。根据约书亚记十五13~16,希伯仑和底璧仍有人居住。或许,(1) 该经文的时期与来源不同,因此事实上矛盾并不存在;也可能,(2) 约书亚记十五13~16是以色列最初征服之后,当地又逐渐有人迁入居住;又或许,(3) 约书亚记十五13~16和第十章是讲同样的事。不过,(1) 的看法最合理,因为这个问题是任何一个明眼的编辑都看得出的,他们大可在第十章中把希伯仑和底璧删去不提;(2) 的看法缺乏经文的支持;(3) 的看法也可能成立,不过第十五章的位置暗示,当时是在分配地业,而第十章则是在此事之前。杨格指出,在古代近东其他的文献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以马尼他石柱为例,上面写着,“以色列被灭尽,不再有后代”,又举主前第九世纪的摩押石柱为例,米沙王(Mesha)说:“以色列从今以后彻底灭绝了。”399但在这两个案例中的句子,都不是讲以色列人已被完全杀绝,只是一种夸胜的说法,让人感受到他们已全然征服了对方。

  虽然这些战争记录有些地方为对称形式,但整体却缺乏一致性。或许这是一种刻意的笔法,暗示他们虽然节节取胜,但每一阶段的胜利都采用不同的战技。这种笔法也意味,这里并不是套用一个公式,只换上不同城市的名字,构成一个虚拟的故事。这种编年史的风格,在赫人和亚述人的战争记录中十分常见,整个模式大致相仿,但却根据征服每座城所遇到的独特事件,插入一些特殊的记录。这里每一个地方的结局都相同,因为每次征服记录的最后都有一段话,与前面的记录作比较。这种文学体裁有两重目的:第一重,它显示以色列的军队一直得胜,凡抗拒他们的,都毫无指望。这让人彻底明白,以色列军队的神是全胜的神;第二重,编年史的形式很符合我们所知道的历史背诵篇,所有古代近东征服记录也都尽可能如此写。这种形式比较有规律,不像前面几章故事的叙述那样流动,但又比第十二章所列的征服清单个别化,因此它保留了官方记录的形式,却又未遗漏每次事件特殊的细节。

  文中所提在玛基大和伊矶伦的当日,以及拉吉的第二天,是指征服各城所用的时间。拉吉是这些城市之中最大的一座,也许花了最长的时间才攻取。从证据看来,许多城市并没有像晚铜时期的那种坚固城墙,因此比较容易拿下。

  整个征服过程的当中特别提到基色的王,显出他的重要性。虽然这座城没有被以色列人攻下(),但它的军队打了败仗,首领被杀,也是一件大事。基色是在耶塞废丘(Tell Jezer),这地点可守住亚雅仑谷西方的入口,就是往耶路撒冷的通道。或许以色列人在追赶敌军时,绕过了这座城。亚马拿书信和马尼他石柱都曾提到这座城。石柱记录亚实基伦的法老马尼他征服了基色和叶诺(Yenoam,约主前1207年)。因此,这城位置险要,它有晚铜时期的坚固城。400它的王名叫荷兰,这是西闪族的名字,而亚马拿书信中,基色王的名字亦然。401或许,在埃及的控制之下,像基色这样的城并没有护卫耶路撒冷的义务。不过,埃及的驻军也不愿见到像以色列这样的军旅,在那一带任意出没。对约书亚而言,打败这支军队是南方战役中的一个高潮。

  这里各城的记录是按照地理位置的顺序,从玛基大开始,它位于其他各城的当中。横扫当地的军队采弧形前进,从西北角的立拿(波拿废丘,Tell Bornat = Tel Burna)402向南,通过拉吉和伊矶伦,然后再往北到希伯仑,就是弧形的东北角。从这里,军队再朝南行,沿着山丘的分水岭,直到底璧,就是现今的拉布德废墟(Khirbet Rabud),即希伯仑以南山地最重要的晚铜时期遗址。403

  40. 这段冗长的记录,以三个重叠的摘要来作结束:地区(40节)、疆界(41节),和所花的时间(42节)。地区是从山地开始,包括了耶路撒冷、希伯仑和底璧等城。在以上的城市清单中,南地并不在内,不过征服伊矶伦之后,以色列人便可以控制通往南地的商业道路。此外,第十二章所记被征服的城市清单中,包括了何珥玛和亚拉得,这都是南地的重镇。沙斐拉或西方高原,是其他各城的所在地。山坡似乎与沙斐拉衔接,或许是指从沿海平原上到山地所经过的山谷和通道。这个摘要的结语,和前一段所特有的话相同:没有留下一个,和将凡有气息的尽行杀灭。本节末尾的说明,请参:约书亚记九18~19,那里提到,以色列人忠于向神所起的誓言。这里则是以争战表明向神的顺服。

  41. 南方一带正符合约书亚记一4所记的南方边界。加低斯巴尼亚是和西乃旷野交界之处。它是以色列人最初想进入迦南的地点,但他们却在那里遭逐回(民十四)。迦萨代表和埃及在西边的交界。在历史上,一离开埃及之后,头一个碰到的迦南人之城,就是迦萨。404歌珊并不是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前所住的那片地,而是约书亚记十一16的歌珊,和十五51相关。如果这城是指边界,可能是指东南方朝向死海和南地的界线。最后一座城,基遍,是指山地一带,就是战争开始之处。

  42. 约书亚杀败(希伯来: la{kad[ ,这动词出现在,指艾城的夺取)一语,成为第十章事件的结尾语,把它与前一次的胜仗连接起来。这节前半的语法和其结构,很像对约书亚征服玛基大的描写(28节)。在那里是当日征服,这里则是一次战役就全胜。这便强调出该场战争结束得很快,因为神为以色列人争战。14节用同一句话讲到日头和月亮的神迹,因此,42节把击败南方所有城市的功劳,都归于神奇妙的工作,一方面祂使天上出现明显的奇迹,一方面又帮助他们连连征服各城。

  43. 最后一个“画面”用到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一语,这个片语曾出现在15节,暗示一个画面的结束。以色列人是从吉甲出发的(6节),因此,现在他们返回圣所所在之地。南方之役既已全面胜利,便在此划上句点,全国和其领袖都回到了圣所,来到神的面前。

  总结而言,第十章在文学上有四重目的:

  第一,它使以色列人离开了中央山地;

  第二,它鸟瞰了南方的征服,所用的方式与前几章所讲夺取中央山地的笔法相同;

  第三,画面的运用,使作者能在神的作为和以色列人的行动之间来来回回地描述;

  第四,整个事件的结构,显出行动在加速进展。描写一大片地带和其中许多城邑的征服,所用的篇幅比前面少得多。这种加速进展的模式,在第十一章仍然持续,到了第十二章更形成高潮,因为动得太快,那里只是记下地名而已。

  对基督徒而言,这段经文,以及下面北方之役的故事,可以代表门徒的生活。每天我们都面对压力和挣扎,以弗所书第六章的属灵争战,有一部分便是指我们要作的决定:是否真正跟随基督,以谦卑与相爱来生活。战士的得胜必须有神的帮助,而若不断行在神的旨意之中,有神话语的知识为亮光,又藉着祈祷与神交谈而得到力量,便能支取这种帮助。

378 Liverani, 'The Ideology of the Assyrian Empire,' in Power , 297~317页,尤其31页。
379 出十四24,二十三27;申七23;士四15;撒上七10。H. P. Muller, TDOT , III, 419页,认为这是描写圣战的术语。
380 参 Younger, 73~74页和133~134页,其中提到亚述和赫人的事。古代近东常有文献提到这方面,但使得敌方惊恐的,经常是王,而不是神o。约书亚记则不然,惟独神是主词。
381 D. Dorsey, 'The Location of Biblical Makkedah', Tel Aviv , 7, 1980, 185~193页。
382 同作者, The Roads and Highways of Ancient Israel , 152~153页。
383 倘若细心观赏这个故事的结构,就可以消除像 B. Margalit 在 'The Day the Sun Did Not Stand Still: A New Look at Joshua X 8-15', 470页中所提出有关经文的疑问:“我们可以花很长的篇幅,介绍从古至今各个注释家精彩的解经本领,他们用文学、历史或天文学的词汇,尝试说明这几节的含意。但倘若根据10~11节,战争的场景已经转到拉吉一带,我们何必再花力气去证明太阳在基遍停住?当然,Noth 等人在这几节中将此事转到亚西加和玛基大,不过他们这样作,乃是因为若非如此,整个故事在地理上就毫无意义了。”像这类问题,以及15节回到吉甲的问题,并不需要用 Margalit 等人所提的双重文学来源来解决。其实,这里所呈现的,乃是一系列的“画面”,或场景,每一景都是从其独特的角度来描述这场战役,所强调的重点各自不同。
384 M. Weinfeld, 'Divine Intervention in War in Ancient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in HHI , 140~141页;Younger, 208~211页。例如,Younger 翻译了撒珥根给神的一封信,论到敌军的联盟,其中有一段与此相关:“我使(他们)战士的尸体遍布在上坡和下坡。经过六个‘双倍时间’,从乌斯山到西木山,就是碧玉山,我举枪追赶他们。其余的人皆抱头窜逃,他已经丢弃他们,而亚述尔,我的主,你荣耀的大能得以彰显,亚达,那大能者,勇士亚努的儿子,大声斥喝他们;加上浓密的乌云和大冰雹(直译“天上的石头”,NA4AN-e),他彻底灭绝了剩余的人。”

385 R. B. Y. Scott,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and Terminology in the Old Testament', ZAW , 64, 1952, 19~20页;Butler, 116页。
386 J. G. Taylor, Yahweh and the Sun. Biblical and Archaeological Evidence for Sun Worship in Ancient Israel , JSOT Supplement 111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3), 114~118页;认为耶和华与基遍的日头是相同的。在约书亚记中,日头是耶和华神的象征,不是另一个神o。约书亚向基遍的太阳说话,就是向耶和华说话(12节)。同样,耶和华也听一般人的祷告(14节)。
387 M. Weinfeld, 'Divine Intervention in War in Ancient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47页。在《伊里亚特》II第413~415行,Agamemnon 请求宙斯,“不要容日头落下,黑暗临到,直到我将普利安人的城堡攻破……。”参 W. H. D. Rouse(译), Homer, The Iliad (Edinburgh: Thomas Nelson, 1938), 30页。

388 B. Margalit, 'The Day the Sun Did Not Stand Still: A New Look at Joshua X 8-15', 480~481页。如果采用这个看法,认为是指日蚀,那么便可以将日期定在主前1131年9月30日。参 J. F. A. Sawuer, 'Joshua 10:12~14 and the Solar Eclipse of 30 September 1131 BC', PEQ , 104, 1972, 139~146页;F. R. Stephenson, 'Astronomical Verification and Dating of Old Testament Passages Referring to Solar Eclipses', PEQ , 107, 1975, 117~120页。
389 参 H. Hunger, Astrological Reports to Assyrian Kings , State Archives of Assyria 8 (Helsinki: Helsinki University Press, 1992)。许多段话都可作这种信念的例子。其中之一为 no. 25, lines 6-10: “如果在第十六天,月亮和日头一起出现:一个王〔会把有敌意的信〕送达第一位;那位王〔将被禁闭〕在宫中;仇敌的〔步伐〕〔将朝向他的领土〕;仇敌〔将在他的领土上〕胜利地〔绕行〕。”这段文字的重塑应当是正确的,因为这个信息重复出现过几次。
390 J. S. Holladay, Jr., 'The Day(s) the Moon Stood Still', JBL , 87, 1968, 166~178页。
391 同一处; P. D. Miller, The Divine Warrior in Early Israel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126页;B. Halpern, 'Doctrine by Misadventure: Between the Israelite Source and the Biblical Historian' in R. E. Friedman (ed.) The Poet and the Historian . Essays in Literary and Historical Biblical Criticism (Chico, California: Scholars Press, 1983), 41~73页 (55)。
392 这是 J. H. Walton 的看法,'Joshua 10:12-15 and Mesopotamian Celestial Omen Texts', FTH , 181~190页。
393 后者在七十士译本中,是取自“诗歌之书”中。“诗歌”和“雅煞珥”,都是由三个相同的子音拼成,但次序不同,是 s%yr ,而不是 ys%r
394 在 Mitchell 的书中,99页,提到营的经节,乃是约书亚记一至十二章的架构之一部分。而 Y. Kaufmann 在 The Biblical Account of the Conquest of Palestine 一书92页中,认为回到营中,是要让因作战而疲乏的以色列人,不致过早进各地去定居。不过,这几处提及回到吉甲的营中,或从那里出发,给人最强的感受,是百姓在神面前同心合一,遵守命令。
395 民二十一35;申二34,三3;书八22。
396 这乃是假定该动词的主词为以色列人,即,是他们在埋怨,而不是他们被埋怨。参:出十一7,同一个片语和类似的语法结构。
397 把脚放在敌人的头上,作为击败对方的象征,不仅圣经中有,古代近东的文献中也有,参 H. W. Lay and R. W. Vunderinck, 'Foot,' ISBE , I, 332~333页。
398 参:书八29的注释。“木头”和“树”是同一个希伯来字, `e{s] 。它的复数,子音与27节内的“正是”(英文 very)一字( `s]m )相同,“直存到今日”。这个片语可作为作者亲身经历的证明,有关这方面的说明,请参第三章有关来历语的解释。
399 Younger, 227页。
400 W. G. Dever, 'Gezer', ABD , II, 998~1003页。基色的外城乃是“晚铜时期所盖的,是惟一当时设计的防御系统,并不是早先的时期已经用过,现在重新又用的”(1001页)。见同作者,'Further Evidence on the Date of the Outer Wall at Gezer', BASOR, 289, 1993, 35~54。
401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 ,待出版。
402 W. F. Albright, 'Researches of the School in Western Judaea', BASOR , 15, 1924, 2~11页,尤其第9页;A. E. Rainey, 'The Biblical Shephelah of Judah', 11页。
403 A. F. Rainey, 'Debir', ISBE , I, 901~904页。若接受这些遗址,便没有理由认为约书亚是走“Z字形路线”。参 J. Barr, 'Mythical Monarch Unmasked? Mysterious Doings of Debir King of Eglon', JSOT , 48, 1990, 33~49页,尤其60页。倘若任何一位作者,无论是在写历史,或只是假装在写历史,文中显示他对读者所住的一带地形毫无所知,那位作者必然不会被人接受。需要提出证明的,乃是现代的鉴别学者,他们必须说明这里的地理如何不准确。Barr 很清楚现今对一些遗址的辨认,如伊矶伦(前书, 67页,注7)。不过,他偏爱一个已饱受鉴别的地点,那地点则显示这里的记录较缺乏一致性。

404 C. J. Bergoffen, 'Overland Trade in Northen Sinai: The Evidence of the Late Cypriot Pottery', BASOR , 284, 1991, 59~76页,尤其61页。


11
约书亚记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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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胜过北方联盟(

  这一段与第十章征服南方直接相连,其中出现类似的动词和说法,还有好几大段的写法,与第十章的结构很接近。内容讲到另一些城组成了联盟,由一位有名有姓的王作统帅。他们被以色列人击败,全军覆没,所有的城市和其郊野都被征服。最后也有一段相似的神学说词:神应许约书亚会得胜,也吩咐他如何行;约书亚顺服了,去带领以色列人;他们也顺服了,于是便大获全胜。

  这章本身也有一些特色,其记录比第十章短。只有一座费了较多的笔墨,至于追赶敌军或神迹,则没有刻意的描述。由此可见,整个故事的速度加快,仿佛快马加鞭,迅速记完了整个征服事件。资料是都提到了,不过却没有多耽搁在血腥的毁灭细节上。或许因为这一段比较短,它的文学结构很简单,不像第十章有一系列的“画面”,只分成三部分:北方联盟的威胁、失败,和夏琐的毁灭。每一部分中,主要的成分都采重点在中、外有框架的结构:联军组成的地区与团体,以色列的胜利中神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夏琐的重要性。这个联军并不是共同领导的,指挥只有一位,其他的人都跟着他。这块地区和第十章的山地不同。战场移向低地与山谷,战马和战车在此能发挥功效。最后,这个记录既将主要的征服之役交代完毕,便预示以下将有地业的分配。

i. 北方联盟的威胁(

  1. 这一章的开头与第五章和第十章相同,都是不吉祥的“当某人听见……”表达法。这个短语的意思也像前几章一样,是指以色列人前面的胜利;其主词(某人)便将是约书亚和以色列人的主要对头。因此,战事即将登场,又有一次机会让神来建立以色列人的信心了。与以色列人作对的,是夏琐王耶宾。耶宾是西闪族人的名字,在主前二千年左右,这名字在夏琐可以找得到。405至于夏琐的大小和重要性,请参十一10~11的注释。耶宾听见消息之后,主要的行动便是打发人去见他的盟友或藩属,正如亚多尼洗德的反应一样()。

  盟军中惟一提到的另一个王是约巴。这又是一个西闪族名字,不过比较少见。406约巴的城玛顿究竟何在,令学者困扰不已,圣经只在约书亚记十二19再提到这个地名。有些重要的古经文不是用 d ,而是用 r ,读为玛伦(Maron),这或许与米伦(Merom)是同一个地方,407而圣经中以及圣经之外的文献,都可以找到米伦。由经文看来,这座城是夏琐最主要的藩属,因为这里首先提到它,和其中王的名字。既然别处找不到玛顿,而有些古经文中又记着是玛伦,最好的办法,是视第1节的玛顿为米伦。408

  伸仑和押煞的王也都列在这里。伸仑是参木尼亚废墟(Khirbet Sammuniya,等于欣伦废丘,Tel Shimron),拿撒勒的正西方,在耶斯列谷西边尽头以北的丘陵中。409押煞是在更西北边,位于亚割平原上,或许在科参废丘(Tell Keisan)。410在晚铜时期的文献中,这两个地名都曾出现。411这两个城的位置既可确定,便可以估计玛顿或米伦何在。根据圣经中和圣经以外的文献,最符合的地点是瓜纳希丁废丘(Tel Qarnei Hittin),在现今的提比哩亚(Tiberias)以西约五哩的地方。412这个遗址在一座山峰之上,俯瞰耶斯列谷到夏琐和北方的主要通道,晚铜时期曾有坚墙,在主前十三世纪中叶被毁,与夏琐的毁灭时间大致相同。413若是如此,玛顿/米伦便成了西方欣伦国、北方夏琐和东方的边界。这些乃是北方的主要重阵,其他小乡镇的领袖都追随他们的带领,如第2节所述。

  2. 这里所记的地区,可与约书亚记十40所描述的南方地带作比较。这两段都是用四个词来总括整个地区,而一开始都提到山地。这里包括的区域,后来划归以法莲和玛拿西,就是南到耶斯列谷,北到加利利的高地。南边( Negev )一词曾在约书亚记十40出现,这里用作普通名词,意思是十一2的南边,即,基尼烈南边的亚拉巴。基尼烈,就是乌瑞玛废墟(Khirbet el-`Ur-eima = 金洛特废丘,Tel Kinrot),它俯瞰加利利海的西北岸。南边是古哇珥(el-Ghuwayer)平原,或许就是这里所指的地方。414不过,这里更可能是指整个北边的约但河谷,在加利利海(= 基尼烈海)以南。第三个提到的地区是沙斐拉,正如约书亚记十40对南方的描写;这是撒玛利亚山以西的低丘陵地。在对南方的描述中,界定最后一个地区所用的一个词,听来像几座滨海的城之一,亚实突。这里第2节也是一样。没有人知道拿弗(Naphoth;合和:山岗)在拿弗多珥一词中是指什么,不过也许它与滨海的多珥城有关系。415因此,经文乃是强调整个北方一带都与约书亚为敌,正如第十章所描述的南方一样。

  3. 南方的联盟被称为是亚摩利人,但北方则不同,是由不同的种族组成。416这些种族曾出现在约书亚记三10。最后两族人又加上地理位置的说明。这里的耶布斯人是住在山地的人,有关这些人,没有进一步的资料可寻。至于黑门山根、米斯巴地的希未人,参东边米斯巴的平原(8节)和黑门山下利巴嫩平原(17节)的说明。这是指黑门山西边坡地的一些山谷平原带。417不过,黑门山可以包括利巴嫩前山(Ante-Lebanon)的草场,就是今天的黑门山北方的一片地区。418所以,米斯巴应当含括里他尼河(Litani River)的东部,419这条河是从贝卡(Beqa)平原的南端,沿着玛迦云(Marj` Ayyun)平原,经过呼勒(Huleh)盆地的北端,然后再转西,流向推罗。

  4. 这些众军组成的联盟,军容壮大,而马匹车辆为数也不少。这个说法在希伯来圣经还出现在八个地方,420所描述的,是当时最可怕的战争工具。例如,埃及人追赶以色列人时,马匹车辆都进入海中()。申命记二十1则提到,以色列在面对这样的状况时,神会保护他们。

  5. 北方联军在米伦水边安营。瓜纳希丁废丘的北边是哈曼溪(el-Hamam),这可能就是米伦的水边所在。421这些军队在夏琐以北的路上会合。这里和第十章开头的结构很相似,显明与夏琐的战争并不是零星的小战役,就像第十章最后征服的那些小城一样。这场战争的规模与南方联盟之役旗鼓相当。北方诸首领也像南方联盟一样,以联军来对付以色列,不过这群军队更可怕,因为拥有马匹和车辆。

405 这个名字和希伯来文字根 byn ,“分辨”,或 bny ,“建造”,可能有关联。虽然从文法上来看,前者比较接近,但是以它作为人名的例子甚少。若耶宾之名是源于字根 bny ,“建造”,有人便将他与马里文献里的一个夏琐王亚比尼阿杜(Yabni-Addu)相比。它也可与 ib-ni 参照,这是在夏琐找到的旧巴比伦楔形文字版中一个名字的一部分。参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CBQ ,待出版。它在士四2再度出现,由此可见,这或许是在夏琐某个王朝的名字。C. R. Krahmalkov, 'Exodus Itinerary Confirmed by Egyptian Evidence', BAR , 20/5, September/October 1994, 61页,主张兰塞二世一份出巡记录上,耶宾的戚雄(Qishon)就是士师记四至五章的耶宾。若它们的确是同一个名字,便可显示那个王朝对整个加利利都有影响力。
406 R. S. Hess, 'Non-Israel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Narratives of the Book of Joshua'。
407 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读作 r。不过,七十士译本在第5和第7节也作“玛顿”,而未用米伦。参 Barthe*lemy, 18页。加利利一带的地名,最后的结尾有时作 -on,有时作 -om,是相当常见的现象。参 Na'aman, Borders , 121页,注6。
408 请注意,这个结论不需要改变经文,因为可能这两个名字是指同一个地方。
409 地图号码为170234。有关这个地名,和它与其他文献中的 Shimon 是同一个地点的说法,参 A. F. Rainey, 'Toponymic Problems: Shim'on - Shimron', Tel Aviv , 3, 1976, 57~69页;Kallai, 417页。有关晚铜时期有人居住的证据,参 G. E. B. Caessens, A History of Northwest Palestine in the Middle Bronze II - Late Bronze I Period (PhD thesis,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1990), 276页。作者感谢 Dr. Caessens 让他运用她的重要研究。
410 地图号码为164253,在亚割平原的东边,约在古亚割以南四哩半的地方。参 Na'aman, Borders , 123页。这座城相当大,又有晚铜时期居住的证据,这都有利于如此的辨认。不过,Aharoni, Land , 429页建议,它应当是 Khirbet el-Rabaj = Tel Regev(地图号码159240),在迦密山脚下,是往耶斯列谷 Jokneam 的关道入口。这两个遗址都找到晚铜时期有人居住的遗迹。参 G. E. B. Caessens,前书,274~275页。
411 它们在 Thutmose 三世出巡记录中的位置,参 Aharoni, Land , 160页。在主前十四世纪,两者的王都曾与法老通信,可参见 El Amarna 书信225和367。
412 地图号码为193245。有关晚铜时期有人居住的证据,参 G. E. B. Caessens,前书,294页。这个地名和附近的 Khirbet Madin 相关,是 Garstang, 189页的建议。虽然也曾有人提出在上加利利的一座城(参 Aharoni, Land , 224~227),不过那里似乎不适合用战车打仗。参 H. Ro/sel, 'Studien zur Topographie der Kriege in den Bu/chen Josua und Richter', ZDPV , 91, 1975, 159~190页,尤其179~180页。
413 Z. Gal, 'Tel Rekesh and Tel Qarney Hittin', Eretz-Israel , 15, 1981, 213~221页,希伯来文;同作者,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ASOR Dissertation Series 8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2), 44-45, 89页;Na'aman, Borders , 120~127页。
414 地图号码为200252。有关晚铜时期有人居住的证据,可参 G. E. B. Caessens,前书,281页;V. Fritz, 'Chinnereth' in ABD , I, 909~910页。
415 “多珥山岗”的翻译,是出于猜测。Na'aman, Borders , 184~185页,及注26,认为它代表从迦密山南边到雅公(Yarkon)河的沿海地带。
416 由这里可看出,到了主前第一千年左右,北国中种族杂居的情形比南国普遍。耶斯列谷将该地区一分为二,它本身成了国际长廊,在所有历史记载中,它都是军队和商旅的过道。
417 Aharoni, Land , 239页的建议为玛迦云,或 H]es]bani 河的溪谷。
418 这是根据申三9所言,黑门就等于西连和示尼珥,并视它为主前十九世纪埃及资料中的利巴嫩前山。参 Mazar, 194~195页,注27。
419 Na'aman, Borders , 43页。
420 出十五1、21;申二十1;王上二十1、25;王下六15;耶五十一21;结三十九20。主前第九世纪但地的亚兰文石柱(Aramaic stele)也提到车辆和骑兵,见 A. Biran and J. Naveh, 'An Aramaic Stele Fragment from Tel Dan', IEJ , 43, 1993, 81~98页。
421 Na'aman, Borders , 126页。
ii. 胜过北方联盟(

  6. 神向约书亚说话。这里的劝勉,不要惧怕,和从前在艾城与南方联盟作战之前的劝勉一样,一天之内他们就能取胜。神对这次威胁的每一方面都有清楚的指令。砍断马的蹄筋,乃是要确保以后的战争不能再用到这些马。

  7~9. 第8b~9节详细记载他们如何实践这些命令。描述这场战争的笔法,是重点居中的结构,而命令和实践成了外围的封套。最当中的核心是第7节,讲到约书亚的突袭,这节与第8节的动词击杀和追赶相呼应。外围的封套则是讲述这场战争之前和之后的事。当中的核心说明,约书亚如何与敌军交手,如何胜过他们。这段话的中心则是以色列得胜的秘诀,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以色列人手里。正如从前一样,胜利惟赖于神。这里惟一的神迹是,一支装备不如人的军队竟击败了为数众多的强敌。

  8. 这里的追赶,似乎是指以色列军队沿着加利利的边界顺时针方向走。422假定西顿大城(= 西顿)是各支派地业的西北界,而米斯利弗玛音是东北界(位于里他尼河旁),便可以看出这次的追赶起初是向西到耶斯列谷,然后顺着通道往北(或许是在汉那顿废丘 Tel Hannathon),行经亚割平原,绕着“推罗之梯”,略过推罗,向北直到西顿。然后,军队再朝东南走,经过米斯利弗玛音来到玛迦云谷,又向南沿着里他尼河(= 米斯巴溪谷),直到能进入呼勒谷,继续向南到夏琐。他们侵入了盟军每个国家,把未来以色列北方的地业周游了一遍。


12
约书亚记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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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征服概览(

  这一段接续前面所讲击败的王(b~22),进而描述他们的领土;约但河以东的地,是在摩西率领之下征服的(),约但河以西的地,则是约书亚征服的()。这些就是当地的王(1节),这句片语引介了诸王的名字,接着讲到他们的百姓,和他们的土地,包括首都和地区。第6节为这一小段的结束,说明摩西如何将那地分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第二小段的内容差不多,但却倒过来写,好像镜子反照一样。这些就是当地的王(7节)引介出约书亚的领导,和他对地业的分配。地区和边界的摘要记在第7、8节。接下来,是各地区种族的清单,包括曾在约书亚记三10、十一3出现的名字。然后便是城市与王的清单。

  这种文学结构,把约书亚记一~十二章的征服,放进以色列的整个征服画面之中。约书亚记十一12~23是约书亚记一~十一章的摘要,同样,第十二章也成为所有征服的摘要,摩西和约书亚都包括在内。如此,约书亚所作的便在一幅全景之内;在分配地业之前,必须先看清这幅画面。约书亚是摩西的真正接班人,他完成了摩西开始的工作。摩西是神的仆人,而约书亚既顺服摩西所说的一切话,也就是顺服了神。以色列能享有圣约中地业的祝福(十三~十九章),是因为他们在一切战争中都忠于神,也因为摩西和约书亚都对神忠心。

i. 约但河东击杀的王(

  1. 约但河东的王与河西的王不一样,他们是控制一片地区,而不是一座城,这里将各地按着以色列的胜利顺序列出来。亚嫩谷是亚摩利王西宏的南界,443这谷以南便是摩押人之地。黑门山是这个地区的北界,以色列人直打到这里。此一南北界可与约但河以西的南北界相媲()。

  2. 击败西宏的事记在民数记和申命记。444西宏和噩出现在约书亚记二10和九10,喇合和基遍人提到神为以色列人行的大事,这乃是其中之一。表二(a~c)将第2、3节的地名摘要列出。

表二:与西宏有关之地(

二(a):城名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晚铜时期 a

铁器时期 b

地图号码 c

希实本445

2

亚罗珥

`Ara`ir

228097

伯耶西末

Tell `Azeimeh

208132

附注:

a: 晚铜时期(主前1550~1220年)显示在圣经之外的考古学,或文献中,是否发现这地当时有人居住。

b: 铁器时期(主前1200~586年)显示在圣经之外的考古学,或文献中,是否发现这地当时有人居住。

c: 地图号码系统前三个号码标示出东西向,后三个号码标示出南北向。前三码愈大,表示地点愈靠东;后三码愈大,表示愈靠北。

二(b):地理特色

经节

地理特色

阿拉伯名

2

亚嫩谷

el-Mujib 河谷

雅博河

ez-Zerqa 河谷(

3

基尼烈海

加利利海(

亚拉巴海

死海(

盐海

死海

二(c):地区

经节

地区

边界/描述

3

基列

南界-亚嫩河;西界-约但河;北界-不详,可能为雅木(Yarmu祂)河;东界-沙漠

亚拉巴

约但河谷(

毗斯迦的山根

摩押平地的西北边缘

毗斯迦

在西亚迦丘(Ras Es-Siyagha)的尼波山西北西1.5哩处,地图号码为218130

  4. 击败噩的事,也记在民数记和申命记。446他控制的地区在西宏以北,称为巴珊。他是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因此或许和晚铜时期乌加列文献内的拉庇乌( Rapi~u )有关,这是 (1) 亚斯他录和以得来的某位统治者, (2) 一位过世之王的头衔, (3) 一位能使人得胜的神o。447噩也像拉庇乌一样,来自这个地区,他死的时候,正是这份文献写作的时期。在圣经其余地方,利乏音人(Rephaites 或 Rephaim)是指死去之人(;希伯来圣经11),或巨人,或大能的战士()。448利乏音人让人想到十一章所提到的亚衲族人。(参:的注释。)他们可能是勇猛的战士,大部分人从前都战死了,有些则被以色列人击败。449西宏之名成为第2~5节的开头与结尾。

  表三(a~c)将4~5节中的地名摘要列出。

表三:与噩相关之地(

三(a):城名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晚铜时期

铁器时期

地图号码

4

亚斯他录

Tell `Ashtarah

243244

以得来

Der `a{

253224

5

撒迦

Salkhad

311212

三(b):地理特色

经节

地理特色

阿拉伯名

2

黑门山

利巴嫩前山牧地450

三(c):地区

经节

地区

边界/描述

4

巴珊

南界-雅木河;西界-拉卡得河(Nahal Raqqad);北界-黑门山;东界-得鲁斯山(Jebel Druze);包括南边的呼兰(Hauran),其中有亚他录和以得来等城。

5

基述

南界-雅木河;西界-加利利海;北界-撒玛克河(Nahal Samakh);东界-拉卡得河;包括南边肥沃的哥兰高地。451

玛迦

南界-撒玛克河;西界-呼勒盆地;北界-黑门山;东界-巴珊,比基述人所占领的哥兰较不肥沃,人口也较少。

基列

南界-亚嫩河谷;西界-约但平原;北界-雅木河;东界-沙漠。452

  6. 参:约书亚记十三8和32类似的话。

443 R. G. Boling and G. E. Wright, Joshua , 322页,对亚嫩的描述如下:“就是那宽阔的 el-Mujib 溪,从约但河东的高原降下约1.06公里,距离约有48公里。……”
444 民二十一21~30;申一4,二24~37,二十九6~7。
445 参增注:希实本的位置。
446 民二十一33~35,三十二33;申一4,三1~10,四47,二十九7[6],三十一4。
447 主要的文献是 RS 24.252 (= KTU 1.108)。有关此文献与拉庇乌的辨识,和巴珊地的地名,参 B. Margulis, 'A Ugaritic Psalm (RS 24.252)', JBL , 89, 1970, 292~304; R. M. Good, 'On RS 24.252', UF , 23, 1991, 155~160页,和那里的书目,以及 J. C. de Moor 的翻译, An Anthology of Religious Texts from Ugarit (Nisaba; Leiden: Brill 1987)。有关巴勒斯坦一种祖先崇拜在考古方面的问题,参 E. Bloch-Smith, Judahite Burial Practices and Beliefs about the Dead , JSOT Supplement 123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2)。由于此处的辩论和乌加列神话经文的许多翻译问题有关,兹将近日 KTU1.108前四行的两种翻译提供如下。De Moor, 187页的翻译为:“〔看哪!〕愿救主,永远的王,来痛饮!愿住在亚特达土(Athtartu)的神,并在哈杜拉由(Haddura'iyu)的神,迦特鲁(Gathru)和雅卡鲁(Yaqaru),来痛饮。”J. Day, 'Ashtoreth' in ABD , I, 491页反对这样翻译,也反对将拉庇乌与这些地名相连。他翻译第3~4行为:“伊利(或神)坐在亚斯达特(Astarte)之旁,审判者伊利(或神)在牧人哈达德(Hadad)之旁。”
448 M. S. Smith, 'Rephaim', ABD , V, 674~676页;同作者, The Early History of God, Yahweh and the Other Deities in Ancient Israel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90), 128~130页。

449 R. S. Hess, 'Nephilim' in ABD , IV, 1072~1073页。
450 不单是谁克山(Jebel esh-Sheikh)而已。参十一1~5的探讨。
451 Z. U. Ma'oz, 'Geshur' in ABD , II, 996页;Mazar, 113~125页;M. Kochavi et al , 'Rediscovered! The Land of Geshur', BAR , 18/4, July/August 1992, 30~44、84~85页。
452 G. L. Mattingly, 'Gilead' in W. E. Mills et. al . (eds.), Mercer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Macon, Georgia: Mercer University Press, 1990), 331~332页;M. Ottosson, 'Gilead (Place)' in ABD , II, 1020~1022页。

增注:希实本的位置

  有人认为希实本即希斯班废丘(Tell Hesban),在现代安曼(Amman)西南的14哩处,453不过那里没有晚铜时期的遗迹,因此有些人认为,西宏王国日期应当较晚,在铁器时期。454然而,另有人认为,五经之内既多次提到希实本,所以建议,原名希实本,后来改名为希斯班废丘的,是从另外一个地方改到这里的。455有一些圣经的地名曾有这种地点改变的现象。456一个地名可能是从几哩外的另一个遗址迁过来的。457从前的希实本可能的位置,包括:雅鲁废丘(Tell Jalul),或乌美利废丘(Tell el-Umeiri,西边),两者在晚铜时期和铁器时期都有相当多人居住,丘地的面积也不小。458在约但河东,考古证据与所以为的古代文献地点有出入的地方,还有好几处,希实本并不是惟一的困难。晚铜时期埃及文献内所提到的底本(Dibon)便是一例,可以与此参照。459

453 巴勒斯坦地图226134。L. T. Geraty, 'Heshbon' in ABD , III, 181~185页。
454 参 A. Lemaire 的总结, 'Heshbo^n= Hisba^n', Eretz-Israel , 23, 1992, 64*~70*页。
455 G.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81), 160~161页,注4。

456 A. F. Rainey, 'The Toponymics of Eretz-Israel', BASOR , 231, 1978, 10页;同作者,'Historical Geography' in J. F. Drinkard, Jr, G. L. Mattingly and J. M. Miller (eds.), Benchmarks in Time and Culture. Essays in Honor of Joseph A. Callaway , Archaeology and Biblical Studies I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88), 362页;Aharoni, Land , 123~124页。

457 Aharoni, Land , 124页,举出伊矶伦迁到乡下的例子, “Aquir,离 Khirbet Muqanneh 的古址六哩之处。”这与特希西班和特雅鲁的距离大致相同,而后者可能是晚铜时期希实本的所在地。由此可见,J. M. Miller, 'Site Identification: A Problem Area in Contemporary Biblical Scholarship', ZDPV , 99, 1983, 124~125页,(参 A. Lemaire, `Heshbo^n = Hisba^n~, 68*页)所说,这种距离的迁移“很难想像”,缺乏说服力。
458 L. G. Herr, 'The Search for Biblical Heshbon', BAR , 19/6. November/December 1993, 36~37页。有关特雅鲁,请参 R. D. Ibach, Jr., 'An Intensive Surface Survey at Jalul', Andrews University Seminary Studies , 16, 1978, 201~213页;R. G. Boling, The Early Biblical Community in Transjordan , The SWBA Series 6 (Sheffield: Almond, 1988), 32、47页。有关特艾乌美利(巴勒斯坦地图号码235142),参 L. G. Herr et al., 'Madaba Plains Project: A Preliminary Report of the 1987 Season at Tell El-'Umeiri and Vicinity' in W. E. Rast (ed.), Preliminary Reports of ASOR-Sponsored Excavations 1983-1987 , BASOR Supplement 26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0), 59~88页。后一个遗址也被视为士十一33的亚备勒基拉明。参前书,85页。

459 参上文“增注:进入迦南的日期”。
ii. 约但河西击杀的王(

  7~8. 这段与第1~6节的文学架构为镜中倒影,参看前文(注释Ⅰ M iv. “总结与转接”,原书257~258页)。此处重复约书亚记十一17的边界,接下来是地区,选自约书亚记十40,十一2、16、21。

  9~24. 有人将此段与古代近东诸王的征服清单作比较。460这张清单很像一些法老在巴勒斯坦打仗之后的记录。这类清单的日期,多半在新王朝时期(约主前1550~1200年),内容为迎战法老,并被击败的联盟名单。这些清单可能只是选择性的记录,有时不包括所有征服的地区。461第十二章清楚说明,这些城的王被击败,但并非每一座都被毁灭,因此,不能以这张清单来核对各个遗址的毁灭层。这段提到一个数字,就是“一”,与每位王连在一起,似乎是要指明每座城首领的数目。这与基遍人不同,他们并不是由一位王管理,总数共为三十一个王,和第9~24节的实际数目相同。请注意,这里没有讲到所征服的伯特利有王。也许因为伯特利和艾是由同一个王统管。另一方面,艾城,意思是“毁灭”,或许可以指好几个地方,因此,靠近伯特利一语,或许是将它区别出来的方式。

表四:征服的南方诸城,其阿拉伯名与以色列名(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以色列名

地图号码

9

耶利哥(

艾(靠近伯特利)

T es-Sultan

192142

10

耶路撒冷(

希伯仑(

el-Quds

T er-Rumeideh

耶路撒冷

172131

160104

11

耶末

Kh el-Yarmuk

Yarmut

147124

12

伊基仑(

基色(

T `Ait]u^n

T Jezer

T `Eton

T Gezer

143100

142140

13

底璧(

基德462

Kh Rabu^d

Kh Jedu^r

151093

158115

14

何珥玛(

亚拉得(

Kh el-Mesha^sh

T el-Milh]

T Masos

T Malh]ata

146069

152069

15

立拿(

亚杜兰

T Borna^t]

T esh-Sheikh

Madhku^r

T Burna

Kh `Adullam

138115

150117

16

玛基大(

伯特利(

Kh el-Qo^m

Beiti^n

146104

172148

17

他普亚

希弗

Sheikh Abu{

Zarad

T el-Muh]afar463

172168

171205

18

亚弗

拉沙仑

Ra^s el-`Ain

T Afeq

沙仑平原

143168

19

玛顿(

夏琐(

Qarn H]at]t]i^n

T el-Qedah

T Qarnei Hittin

T Hazor

193245

203269

20

伸仑米仑(

押煞(

Kh Sammuniya

T Keisan

T Shimron

T Kison

170234

164253

21

他纳

米吉多

T Ti`innik

T el-Mutesellim

T Ta`anakh

T Megiddo

171214

167221

22

基低斯464

靠近迦密的约念

T Abu Qudeis

T Qeimu^n

T Qedesh

T Yoqneam

170218

160230

23

多珥山岗的多珥(

吉甲的戈印465

Kh el-Burj

T Dor

加利利?

142224

24

得撒

Kh T el-Fa^r`ah 以北

182188

  清单中各城的顺序,是依据第六~十一章中征服的前后而列。从耶利哥和艾城开始,然后是南方联盟,以何珥玛和亚拉得为最南方,这两个城出现在民数记。接着转向北方,伯特利和以下四个名字似乎不按次序,前面没有提到这一地区的征服。有些大城,如示剑和多坍,不在其中。这些迹象显示,约书亚的故事中没有记录山地的征服。理由为何,耐人寻味。以下十座城是北方之役的摘要,其中有不少大城,是十一章没有提到的。然后回到山地,最后一座城为得撒,这成了清单的结束,而百姓又回到了他们的中心。从那里,他们将分配地业。这张清单把约书亚记的征服记录,与民数记所载何珥玛与亚拉得的征服连在一起。从历史的角度看,这张清单暗示,约书亚记六~十一章的故事,只是部分的记录,因此自有其目的,并不是要将以色列人在约书亚领导下的征服,按时间顺序记下来。这个故事的目的具神学意义。正如前面的故事一样,这段经文显明,应许之地绝大多数的地区,都是因以色列人顺服神才征服的。虽然这些城散布在迦南地的各处,细心的读者将会注意到,有些地区并没有提到。所以,这段经文也为“有待征服之地”作了伏笔。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军事的胜利代表神子民在立约的祝福中所得到的产业。所以,我们的争战不是军事战争,而是属灵的。神曾使以色列人得胜,同样,在每日与罪恶的争战中,因着耶稣基督的死,我们必能得胜。以色列人将他们的得胜记录下来,基督徒也受到训勉,要记住这场胜利,并在信仰生活中时常以庆贺的仪式来纪念,参:林前十五1~11。

460 Younger, 230~232页,他提到主前十三世纪法老兰塞二世和亚述王西拿基立的例子(主前705~681年)。
461 这类清单中最有名的之一,是主前十五世纪的 Thutmose 三世的记录,当时或许迦南地的联军遇到埃及人,攻击迦南军兵的这支埃及部队,有主力军,还有以各城为名的“零星行伍”。参 K. A. Kitchen, The Third Intermediate Period in Egypt (1100~650 BC)(Warminster: Aris & Philips, 1973), 445页。
462 S. Ben-Arich, 'Tell Jedur', Eretz Israel , 15, 1981, 115~128页,希伯来文。
463 A. Zertal, Arruboth, Hepher, and the Third Solomonic District (Tel Aviv: Hakibutz Hmeuchad, 1984), 70~72、98~99页,希伯来文。

464 V. Fritz, 'Die sogenannte Liste der besiegten Ko/nige in Josua 12', ZDPV , 85, 1969, 136~161 (152~153),注意到基低斯可能的地方有几处。不过,T Abu Qudeis 符合这张清单,因为它位于他纳和米吉多之间,并且它有自主前十二世纪至九世纪居住的遗迹。参 R. Arv, 'Kedesh, 2' in ABD , IV, 11页;Boling and Wright, 329页。
465 七十士译本读作“加利利”,而非“吉甲”。这种读法为大多数人接受,理由如下: (1) 这一地区没有证据显示有一个叫吉甲的地方; (2) 若是加利利,便可以与夏罗设哈戈印(Harosheth Haggoyim)相较,这个地名也有“戈印”(goyim)之音在内,按士四13、16来看,其位置在加利利一带,或其附近; (3) 前面约念和多珥的位置,后面都有 lamed(译注,希伯来文第十二个字母)相随,加上一个地区,正如戈印的后面有 lamed,加上一个地区。加利利是一个地区,但吉甲却不是。参 Barthelemy, 27页;Aharoni, Land, 223页。不过,加利利和吉甲或许是同一个名字的变更。这两个名字可能源于同一个字根,它与 gal ,“土墩、石堆”相近()。参:何十二11(希伯来圣经12),那里的加利利或许是指吉甲的异教献祭处。参 G. B. Martinez, 'Origen y significacion primera del nombre Galilea', Estudios Bi*blicos , 40, 1982, 119~126 (123~124)页; G. Mu/nderlein , 'llg gll ', in TDOT , III, 20~23页。若是如此,那么吉甲的戈印也许是指北方的一个地区。它若是夏罗施哈戈印的缩写,就是指晚铜时期为法老所拥有的皇家地业,在耶斯列谷,靠近米吉多和他纳。参 A. F. Rainey, 'The Military Camp Ground at Taanach by the Waters of Megiddo', Eretz Israel , 15, 1981, 61*~66*;同作者,'Toponymic Problems (cont.)', Tel Aviv , 10, 1983, 46~48页。吉甲的戈印是在吉甲/加利利的夏罗施哈戈印的缩写。它是一个地区,不是一座城。不过,它的王或许是从一座城来统治,那城可能保留在 Jiljuliyey(地图号码145173),是 Aphek 以北三哩之处。参 F. M. Abel, Ge*ographie de la Palestine , 2 vols. (Paris, 1933), 327页;W. R. Kotter, 'Gilgal, 4' in ABD , II, 1023页。


13
约书亚记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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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以色列各支派分配地业(

A 剩余的未得之地(

  1. 约书亚已到了晚年;在五经中,他第一次出现是在往西乃山之时,这里的记录与其相符()。当时他已经是一名战士,是百姓的领袖之一。在旷野经过四十年,而在他率领之下又经过多年的争战(),有一处提及,约书亚参与征服之役,直到110岁的高龄,接近死期()。这句话引介了本书新的段落。

  2. 剩余的城市与地区,是在迦南地的边界之内(),而以色列人尚未去占有的地方。第2~7节所记的地区,成为下文的前言(参:士一章),就约书亚记十二~二十一章而言,这乃是分配地业的前言。在约书亚记一2~4,讲到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地,征服该地的事时,也同样是以介绍约书亚为前言,接下去则是神对他所说的话。第一章的信息,是勉励他们要去征服;第十三章的重点,则是强调尚未征服的地。

  有关非利士人和基述人的地,参:约书亚记十一22,十二5的注释。前者居住在沿海一带,后者则在加利利海以东出没。

  3. 非利士人之地,是以城市清单来描述,表五所列出的是五个传统大城。

表五:非利士人之地(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以色列名

地图号码

3

迦萨(

亚实突(

亚实基伦

迦特(

伊革伦

T H]arube

Esdu^d

`Asqala^n

T es]-S]a^fi

K el-Muqanna`

T Ashdod

T Ashqelon

T Zafit

T Miqne

099101

117129

107118

136123

136131

  正如第十二章,这里也以各城的首领来标识该城。不过,此处的“首领”一字,并不是平常译为“王”的字(希伯来: melek[ ),而是一个特别的字,非利士人的首领(希伯来: seren ),在旧约中这里是第一次出现。虽然对这个字的意思看法不同,不过它可能与早期希腊文的“领袖”一字, tyrannos ,有关。466若是如此,这就又是一个证据,显示非利士人源于爱琴海。467亚卫人是族名,亦即,不是地名,而是族群之名。非利士各城的名字亦是如此,它们都是族名。有人指认亚卫()是在非利士以南一带。468

  4. 迦南的边界,是根据旧约其他地方,和埃及新国度的资料来界定(参:)。整个巴力迦得以北()并未征服,沿海一带也未夺下。这里按照其居民分为四个地区:西顿人、亚摩利人、迦巴勒人。西顿人包括整个沿岸地带,就是非利士的边界,南边到亚弗,向北则到迦巴勒人的边界。米亚拉则无从辨识。469

  亚摩利人的境界,是圣经中对“亚摩利人”一词很特别的用法。在其他地方,它代表迦南人,或许特指在山地的人。这里它则是亚木鲁王国(Ammurru),这些人只存在于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当时这个国以南是埃及控制的地方,以北则是赫人之地。这一带是在卡伯河(Nahr el-Kalb)以北。470

  5. 迦巴勒是比伯洛(Byblos)的城邦,他所控制的地区是沿海一带,是迦南人北界以北的西顿沿岸。

  6a. 利巴嫩包括现代利巴嫩国中央从南到北的山脉。至于巴力迦得,参:约书亚记十一17的注释。

  神应许要赶出西顿所控制之地区的居民(6节),向东包括利巴嫩和米斯利弗玛音一带,直到联合王国时期,这个应许才实现。大卫当时控制了这一带,但是所罗门又失去了()。雷尼(Rainey)认为,以赛亚书九1的“沿海的路”是指加利利以北的平原,倘若他的看法正确,那么这一带后来又出现在先知的预言中,471而成为应许之地的一部分。

表六:利巴嫩地区各城(

经节

城名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4

西顿(

亚弗472

S]aida{

Afqa

184329

231382

5

迦巴勒(比伯洛)

哈马口

Jebeil

Lebweh

210391

277397

6

米斯利弗玛音(

Serifah?473

187298

  6b~7. 在分配地业的时候,土地的区分是理想式的。迦南人的领域,就是应许之地,是在约但河以西。约但河以东已经分配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不过,那块地方并不属于应许之地,即,迦南地。下面所讲的未征服之地,只在迦南境内,不含约但河以东之地。约但河以东的支派已经从摩西得到了他们的地业(民三十二章)。现在,在新的分配要进行之前,先将这件事再重述一番。

  波尔金注意到,第1节提到,这是神向约书亚所说的话,474他将这一点与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其他的发言记录作比较。其他的例子也可说明约书亚记十三1真是如此。因为,对未征服之地的描述,是以约书亚和约瑟支派的对话,以及约书亚和其余七个支派的对话之形式来记录的()。迦勒向约书亚所说的话,描述了他将去征服的地区()。同样,神的话中也讲到逃城(参:的注释)。波尔金将神所说尚未征服之地的经文列了出来:约书亚记十五63(耶路撒冷),十六10(基色),十七11~13(玛拿西地内六座迦南城),十八2(给七个支派的地业)和十九47(但所失去的地带)。波尔金注意到,约书亚记内的外人,不是被毁灭,就是被纳入圣约的团体中,475喇合与基遍人便是如此。后来,基尼洗人迦勒、西罗非哈的女儿押撒,和境内所留下的少部分迦南人也是如此。既然这些人都活下来,分享了地业,以色列人应当明白,自己并没有完全实现神的命令。在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内所观察到的这些事,与这几章中讲到全地的分配成为对比。直到最后,这种对比才显出其严重性(参:的注释)。

  对基督徒而言,以色列人未能完全征服迦南地,预表我们在今生无法尽享神的祝福()。虽然神呼召基督徒要完全圣洁,但我们都不完全。我们生活在张力之中,一方面我们在今生应当可以完全顺服圣灵而活,从而得着奖赏,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会失败,以致无法得着神的赏赐。这种矛盾在今生无法彻底解决,不过神仍然应许会与信徒同在,加添他们的力量,以得着神的赦免,并过顺服的生活()。

466 参 L. Koehler W. Baumgartner 和 J. J. Stamm, Hebra/isches und Arama/ isches Lexikon zum Alten Testament , 3rd edition, 5 vols. (Leiden: Brill, 1967~1995), 727页。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最前面的字母(希伯来文 samekh ,希腊文 tau )有可能是相符的。
467 G. W. Ahlstro/m, The History of Ancient Palestine from the Palaeolithic Period to Alexander's Conquest , ed. D. Edelman, JSOT Supplement 146 (Sheffield: JSOT PRESS, 1993), 306~333页。

468 S. E. McGarry, 'Avvim' in ABD , I, 531~532页。
469 这种解释( me{` a{ra^ )最能说明为何后来它在 MT 变成“洞穴”( m#`a{ra^ ),在七十士译本则成为“从迦萨”( me{` azza^ )。参 Barthe*lemy , 27~28页;Na'aman, Borders , 52页,注23。
470 M. Liverani, 'The Amorites' in POTT , 100~133 (123~124)页;Aharoni, Land , 237~239页。

471 A. F. Rainey, 'Toponymic Problems (cont.)', Tel Aviv , 8, 1981, 146~151页。

472 不是沙仑平原的亚弗,而是在西顿与比伯洛之间边界上的亚弗。它靠近比伯洛东南方的 Nahr Ibrahim 河。参 Aharoni, Land , 238页。
473 Na'aman 审慎地提出这种可能性,参 Borders , 49页,在推罗以东十二哩,里他尼河以南约一哩处。
474 Polzin, 127~131页。
475 Plozin, 130~134页。
B 约但河东的地业分配(

  第3~18节是按照地形的特色,来描述整个地区,最后的结语,为第二十一章利未人之城的伏笔。这块地方从南边的亚嫩河谷直到北边的巴珊和黑门山。它从约但河向东伸展,直到沙漠,雅博河上游及其他河流所能及之处,这与十二1所描述西宏和噩加起来的国土相当。本段详述从南到北的各城,如何分配给流便(15~23节)、迦得(24~28节),和玛拿西半支派(29~31节)。

表七:分配给流便与迦得之地(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9

亚罗珥(

亚嫩谷(

谷中的城

米底巴

底本

`Ara`ir

el-Mujib 河谷

Kh el-Medein-eh)?476

Ma^deba{

T Dhiba^n?477

228097

240092

225124

  至于西宏和噩的国,和第10~13节内所有的地名,参十二2~5的注释。

  15~23.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城之外,分配给流便的地业还包括表八所列的地方。

表八:分配给流便之地(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17

巴末巴力

kh el-Quweiqiyeh?

220126

或 Kh Libb?478

222113

伯巴力勉

Ma{`i^n

219120

18

雅杂

Kh el-Medeineh479

236111

基底莫

`Aleiya^n 或 Saliyah

233104

米法押

Umm er-Ras]as]480

237101

19

基列亭

Qaryat el-Mek-hai-yet]

220128

或 Kh el-Qereiy-a^t?

216124

西比玛

Kh el-Qibsh?481

细列哈沙辖

ez-Za{ra^t

203111

谷中的山

Mt. `At]t]arus

20

伯毗珥

毗斯迦山坡(

摩押高原西北边

伯耶西末(

T el-`Az]eimeh

2008132

  有关巴兰的死,参:民数记三十一8。

  24~28. 除了以上已经提到的各城,迦得所得的地都列在表九。482

表九:分配给迦得之地(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地图号码

25

雅谢

kh Jazzir483

219156

巴拉

`Amma^n

238151

26

拉抹米斯巴

Kh Jel`ad

223169

比多宁

Kh Bat]neh

217154

玛哈念

Kh ed-Dhahab el-Garbi484

214177

底璧

T Dober485

209232

27

伯亚兰

T Iktanu

214136

伯宁拉

T el-Bleibil

210146

疏割

T Deir `Alla{

208178

撒分

T el-Qo^s486

208182

  29~31. 玛拿西半支派所得的地,其中有一些已经讨论过,只有睚珥的一切城邑487没有提到。睚珥是玛拿西的一个儿子,他的地业在加利利海(=基尼烈湖)以东,包括六十个有人口聚居的地方。488如果他就是同名的士师,那么,他的三十个儿子就统治了其中三十个中心。489到了历代志上写作的时期,当地的城或乡的数目,乃是二十三。490“城邑”一字的翻译不太有把握,不过这可能是个例子,显示当时有用家族之名来命名地区或市镇的风气。491玛吉子孙所得之地,也有这种倾向。492

  32~33. 第33节提到利未人的产业,说法与第14节很相似。这里总结了约但河以东的地业分配,亦即,在8~13节讲约但河以东之地的概况,而14~33节讲各支派所得之地。这段成了十四3~4约但河以西地业分配的前言,那里又将这事复述了一遍。利未人被耶和华拣选,专门来事奉祂()。他们代替了以色列各家的长子,神曾说凡头生的都属于祂()。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在约但河东分配地业时提到利未人,提醒众人,两者所承受的产业,都是在摩西的领导之下分得的,而不是由约书亚主导的。

  第二,约但河两边的地业分配都提到利未人,表示他们代表所有支派各家的长子。因此,这个支派将所有的产业都连结在一起。

  第三,他们对耶和华的事奉,为约但河两岸所承受之地提供了神学要素。所有支派都是在利未人的帮助下来敬拜神,因为献祭与祝福都是由他们协助处理的。这一点成为二十一章利未人所得之城的伏笔,而十四4已经提及。利未人分散在全国各地,也代表了敬拜以色列之神的这个民族是合一的民族。

476 这可能是一个很小的前哨基地,消失之后未留痕迹。参 D. N. Pienaar, 'Die stad aan die rivier (Jos 13:16)', Nederduits Gereformerde Teologiese Tydskrif , 30, 1989, 376~382页。其他的建议,包括 Khirbet el-Medeineh,是在 Sa{li{yeh 溪和 Sa`i{deh 溪的交口处。参 J. M. Miller, 'Six Khirbet el-Medeinehs in the Region East of the Dead Sea', BASOR , 276, 1989, 25~28页。
477 这个地点是否为底本,尚有疑议,不过埃及新国度中,有它的证据,参增注:“希实本的位置”,和“进入迦南的日期”。亦参 R. S. Hess, 'Fallacies in the Study of Early Israel', TynB , 45, 1994, 342~344页。
478 Quweiqiyeh 是传统辨识的位置。参 G. L. Mattingly, 'Bamoth-Baal' in ABD, I, 574~575页。若巴末巴力可以和 Beth Bamoth 扯上关系,Dearman 便提议 Libb。参 J. A. Dearman, 'Historical Reconstruction and the Mesha Inscription'in Moab , 185~186页。J. M. Miller, 'The Israelite Journey through (around) Moab and Moabite Toponymy', JBL , 108, 1989, 577~595 [589~590]页不认为是 Libb,不过他的论点是否定民二十一章和士十一章的宣告,就是以色列行进时绕过摩押。Miller 认为雅杂才是 Libb。
479 J. M. Miller, 'Six Khirbet el-Medeinehs in the Region East of the Dead Sea', 25页;J. A. Dearman,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Reuben and Moabite Toponymy, BASOR , 276, 1989, 55~66 (61~63) 页;同作者,'The Location of Jahaz', ZDPV , 100, 1984, 122~126页。
480 A. Niccacci, 'Scoperto I'antico nome di Um Er-Rasas: Mefaa', Rivista Bib , 35, 1987, 83~84页;Y. Eltizur, 'The Identification of Mefa'at in View of the Discoveries from Kh. Umm er-Ras]a{s], IEJ , 39, 1989, 267~277; R. W. Younker and P. M. Daviau, 'Is Mefa'at to be Found at Tell Jawa (South)?', IEJ , 43, 1993, 23~28页;A. Kallai, 'A Note on "Is Mefa'at to be Found at Tell Jawa (South)?"', IEJ , 43, 1993, 249~251页。Kallai 仍然较喜欢视米法押为 Tell Jawa。虽然这也可能,不过,在 Kh. Umm er-Ras]a{s] 出土的拜占庭马赛克,似乎使得这晚近所辨识的地点更具说服力。

481 这个辨识有疑问,因为那里没有铁器时期的遗迹。参 Kallai, 441页。Wu/st 建议一个靠近伯巴力勉的地点。参 M. Wu/st, Untersuchungen zu den siedlungsgeographischen Texten des Alten Testaments. I O/stjordanland (Weisbaden: Harrassowitz, 1975), 160页;P. N. Franklyn, 'Sibmah' in ABD , VI, 1~2页。
482 有关基列,参十三11;有关亚扪人,参十三10;有关亚罗珥,参十二2和十三9;有关希实本,参十二2和十三10。
483 J. L. Peterson, 'Jazer' in ABD , III, 650~651页。
484 D. V. Edelman, 'Mahaniam' in ABD , IV, 472~473页,描述该地点:“……位于 Zerqa 的北边,在一片宽阔的地中,从河流突然转为 S 形的弯处,在西岸可以看到南端。它旁边有一个小城,Teld ed-Dhahab es-Sharqia,在河的南岸,S 形弯的东边。后者很可能便是毗努伊勒。”
485 D. V. Edelman, 'Lo-debar' in ABD , IV, 345~346页,他描述它“很具策略地位,在哥兰西南顶端之下,在 Yarmuk 的北边,面对约但河平原,在加利利海的南边与东南边。”
486 P. N. Franklyn, 'Zaphon' in ADB , VI, 1040页。有人曾认为 Tell es-Sa'idiyeh 是撒分,但这地可能是撒拉但,参三16的注释。
487 其他的地方,参十三11~12和30。
488 民三十二41;申三13~14;王上四13。
489 士十4。这个睚珥被称为基列人。
490 代上二22~23。
491 Na'aman, Borders , 190页。
492 参:书十七1~6的注释。


14
约书亚记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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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约但河西地业分配的前言(

  九个半支派还没有分到地业。这里将前一章的分配再作摘要,并讲到约但河以西之地的分配。

  1. 迦南地,是对约但河以西之地的称谓。493祭司以利亚撒头一次出现在约书亚记。他是亚伦的儿子和继承人,494也是利未人的领袖。495在约书亚的任命上,他曾参与,并有责任要用乌陵和土明来判断神的旨意,以引导约书亚()。民数记三十四17吩咐,以利亚撒要和约书亚一起来分配地业。前面曾提过,嫩的儿子是指约书亚,尤其是他开始出现在摩西五经和约书亚记之内时。496因此,那一位带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的约书亚,现在要准备把地业分给他们了。

  2. 在约书亚记,这里是头一次提到阄(希伯来文 go^ra{l )。虽然这个东西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经文从未仔细说明过,但是显然它并不是一种平常用来寻求神旨意的工具,而是在指定情况中才用到的。如,赎罪日那天的替罪山羊,是由拈阄来决定的()。土地要用拈阄来分配,这命令重复了好几次。497虽然在原来的吩咐中,按支派的大小略有选择性(),不过,阄是用来决定神的旨意,看各支派与宗族的地业为何。按约书亚记的经文记载,所有支派的地业都是用这个方法决定的,而利未人的哥辖族、革顺族和米拉利族也是透过这个方法得着城邑。498以利亚撒在约书亚和众支派领袖的陪同下,以拈阄来分配地业()。

  基督徒在寻求神对他一生的旨意时,是否可以用拈阄的作法,是个问题。虽然拈阄似乎只是出于机率,但事实却未必。若在神的带领下进行,其决定便表达了神的旨意()。对基督徒而言,明白神的旨意并不是出于机率,对以色列人亦然。这件事需要我们首先顺服神在祂话语中所赐下的命令,并且经常藉祷告亲近祂,也要考虑成熟的基督徒所提的建议(参:、15、28)。

  4. 利未人城邑的郊野,这个词在利未记二十五34和民数记三十二1~5都出现过。499在第一处,这种郊野紧接着利未人的城邑,属于利未人所有。在民数记,则是指约但河东之地。这个词在约书亚记还出现过32次,全都在第二十一章。

493 参一4的注释。
494 出六23~25,二十八1;民三2,二十25~28,二十六60;申十6;代上六3,二十四1~2。
495 民三32。代上二十四3~4视以利亚撒为撒督家的祖先,撒督家是王国时期最著名的祭司家族。
496 书一1,二1,二23,六6,十四1,十七4,十九49、51,二十一1,二十四29。
497 民二十六55、56,三十三54,三十四13,三十六2。
498 书十五1,十六1,十七1、14,十八6、8、10,十九1、10、17、24、32、40、51,二十一4~10、20、40。亦参:代上六54、61、63、65。
499 migra{s& 。参 D. C. Hopkins, The Highlands of Canaan , SWBA Series 3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5), 236~237页,以及下文约书亚二十一章的讨论(347~348页)。
D 犹大所得之地(

  这似乎是约但河西分出的头一份地业。其顺序最佳的解释,是根据以下的理由:

  (1) 约书亚记一~十二章中,征服的顺序大致是由南到北。

  (2) 与犹大和约瑟支派相关的记录,里面都有一些小故事,提到某些人要得某些地方,因为摩西曾经应许过,或作过决定。因此,正如约但河东的各族,这些地业可说多少已经藉摩西作过决定了。

  (3) 犹大支派较受重视。从约书亚记十章便可看出,因为南方(=犹大)的征服中神曾插手干预,而别处则没有。这里亦记载了迦勒征服的佳美故事(他不像其余约瑟支派的人在发出怨言,而他也成功的征服了该地),犹大地的城邑为数众多(比任何支派或地区都多),而其边界和城市清单也最完整(比任何支派都多)。500

500 Ottosson; Hawk, 102~113页;Michell, 108页。
i. 迦勒的地业,第一部分(

  迦勒的事分了两处记载:第一部分在十四6~15,第二部分在十五13~19。迦勒代表犹大支派承受地业的许多家族。第一部分的故事,配合分给犹大支派地业的第一部分记录(),讲到该支派大致所分配到的地业。第二部分的故事,描写迦勒家中成员所得到特定的城邑,符合第二次所记分给犹大地业的情况(),就是在该支派地区内所夺得的特定地方,那里特别提到地业中的一些城邑和乡镇的名字。迦勒代表所有以色列人,得到了地业,而前去将该地夺取。

  6. 迦勒所讲的话、所作的事,只记在这里和民数记十三~十四章。迦勒是奉差遣去窥探迦南地之后,回来鼓励百姓进去得地为业的两名探子之一。在民数记十四章之后,迦勒便隐藏不见,直到约书亚记十五章,他才又出现说话并行动。他耐心地等了四十年,直到神的应许实现,如今他终于可以得地为业了。

  犹大人来见约书亚,正如利未人在二十一章1节来见他一样,那里也用了同样的动词。501这两次都是以这个字来描述一项正式的请求,要得他们的地业。吉甲是约书亚的总部,也是祭司事奉耶和华的中心。在民数记十三、十四章中,迦勒被称为犹大支派的代表,奉差去窥探迦南地;惟有他和约书亚带回好消息。在加低斯巴尼亚,就是探子作报告,而以色列人不愿进迦南,神的惩罚临到之地,神曾奖励迦勒和约书亚,应许他们可以进入迦南地,得着地业。基尼洗族只与迦勒同出现过,其他无资料可寻。迦勒的族人和基尼洗人,连同亚玛力人与基利提人,占据了希伯仑一带,和南方的山地,即迦勒地的南方。502

  8. 迦勒重提他的经历,这是约书亚已经知道的。他追忆其他的探子怎样带回令人沮丧的消息,他们使百姓的心消化。这句话曾用来形容神的敌人,当他们听见神为以色列人所作的大事,他们的心就消化如水。503但是,迦勒专心跟从耶和华我的神。“跟随耶和华”一词,曾用在迦勒和约书亚身上(),与不肯跟随耶和华的以色列人形成对比()。在别处,这个词是指单单事奉与以色列立约之神,而不追随其他的神明。504

  9~12. 迦勒提到摩西的应许,和神的信实,这四十五年一直保守他。505提到时间,就将过去的应许,和现在的应验连在一起了。约书亚既是摩西的接班人,便顺理成章地应当来实现这应许。迦勒提到自己的强壮和力量: (1) 他仍然与领受应许的时候一样没变; (2) 他的体力足以去征服应许给他的地业。事实上,当迦勒承认是神容许他存活(10节),意思就是,他对自己英勇的自信,是有神为保证的。

  13~15. 因此,再没有理由可以拒绝。约书亚既是耶和华的忠仆,就必须实现这个应许。亚衲族人代表最恐怖的敌人,民数记十三章中,以色列人就是因为这族人而不愿意进迦南地。亚衲族人的背景,参:约书亚记十一21~22的注释(亦?4),那里预告亚衲族人将被征服,并作了总结,算为征服南方联盟的一部分。迦勒的故事,是要详述十一章之战役的进行,这两则记录的关系,可以从皆用同一词作结语看出:于是国中太平,没有争战了。因此,这故事属于征服南方之役的一部分。

  约书亚的回应,正符合他身为摩西接班人的角色,摩西所有的应许都已兑现。这里又重提以希伯仑为礼物的事,506暗示这一段经文有神学用意,要显明神对排除万难、委身于祂之人必定赐福,正如迦勒一样。至于说明希伯仑从前名为基列亚巴,是要将它的创始人亚巴与亚衲族人连在一起。507这种关系显明,希伯仑原来是亚衲族人所拥有的,这是迦勒在第12节的话之重点。因此,迦勒的话便实现了,而读者可以清楚看见,神忠心的仆人如何能打败强悍的对手。

  基督徒也和以色列人一样,当视迦勒为信徒的楷模,倚靠神的应许而刚强行事(来十一章)。在民数记中,迦勒不与百姓同流合污,单单因着神的应许,便相信以色列人可以承受迦南地。虽然由于其他人的不信,这件事当时并没有成就,迦勒却没有丢弃神的子民。他仍然和他们在一起,用忍耐忠心等候应许的实现()。这事在迦勒老年时终于实现了。虽然他年岁已高,亚衲族人又十分强盛,但他的信心却丝毫不动摇。他说话、行事时的信心,乃是可以移山的信心()。这样,他终于得着了产业,证实了神的赐福。如果“基尼洗族”一词暗示迦勒的祖先原本不是以色列人(尽管后来他入了犹大族;参:),那么这段经文也成为一个例子,表明外族人亦能加入神子民的行列中,正如喇合与基遍人一样(参:)。

501 ngs% 。这个动词在八11也曾出现,是 waw - 连续式“故事”形式,它在那里描述以色列军队和约书亚如何来到艾城。
502 撒上三十14。参 A. F. Rainey, 'Early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Negeb', 88~104页。倘若基尼洗族与基尼人有关,他们的位置就应该是在亚拉得附近。参:士一16。
503 参二9喇合的告白。
504 申十三4;书二十二16、18、23、29;撒上七2,十二20;王上十一6;王下十七21;代下二十五27,三十四31,三十四33;何一2,十一10;亚一6。
505 Butler, 174页注意到,在旷野飘流既是四十年,由这句话看来,征服的时期当为五年。
506 13~14节是土地恒久属他的允诺,正如对亚伯拉罕与大卫的允诺,圣经里面()和古代近东的记录里,还有类似的允诺,参 Weinfeld, Promise , 261~262页。
507 希伯来文的基列亚巴,意思是“四之城”,这个名字可能意指它与附近三个聚居点有关,即亚乃、以实各、和幔利()。参 B. Mazar, Archaeology , Israel Pocket Library (Jerusalem: Keter, 1974), 100页。另外一种看法,是 E. Lipin*ski 提出的,发表在 "Anaq-Kiryat'Arba' - He*ron et ses sanctuaires tribaux', 41~44、47~48页,他认为,亚衲是希伯仑的古名,而三位“亚衲之子”,则是三个族长。这样,基列亚巴就代表四个圣所的中央,其中三个应该与那三名“儿子”有关。第四个圣所可能与迦勒有关。还有第三种看法,认为“亚巴”一字或许源于巴勒斯坦的北边,或是一名何利神o之名(Boling and Wright, 358页),或是一个赫人的字。Y. L. Arbeitman, 'The Hittite is Thy Mother: An Anatolian Approach to Genesis 23 (Ex Indo-Europea Lux)' in Y. L. Arbeitman and A. R. Bomhard (eds.), Bono Homini Donum: Essays in Historical Linguistics in Memory of J. Alexander Kerns , Amsterdam Studies in the Theory and History of Linguistic Science, Series IV: Current Issues in Linguistic Theory 16 (Amsterdam: John Benjamin s, 1981), 889~1018页,认为“亚巴”是出于赫文,因此“基列亚巴”的意思是“立约之友的地”,与希伯来文之希伯仑的字义类似。


15
约书亚记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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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犹大的疆界(

  在十三~十九章中,犹大和便雅悯是得地最多的两个支派。这里的疆界是由南方的沙漠开始,反时针方向记载。在以色列的古史中,东方的边界一直不变,但南方与北方的边界却时有变动。西边朝向沙斐拉(低丘陵地)一带,尤其是沿平原一带,只提到极少数的地名,显示这一带一直未被征服,直到大卫作王,才纳入版图中。508犹大的疆界列在表十(a~d)。

表十:犹大的疆界(

十(a):犹大的南界(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

以东

寻的旷野

加低斯(加低斯巴尼亚)

山脊

2

盐海的尽边朝南的海汊

Lisan

3

亚克拉滨坡

Naqb es]-S]afa>

509

加低斯巴尼亚

`Aim el-Qudeira^t

096006

希斯仑(亚达珥)

`Ain Qedeis

100999

甲加510

`Ain Qos]eimeh

089007

4

押们

`Ain Muweilih]

埃及小河

el`Ari^sh 河谷

085010

十(b):犹大的东界(a)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

盐海

约但河

十(c):犹大的北界(b~11)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

约但河口的海汊起

6

伯曷拉

Deir H]ajlah

197136

伯亚拉巴

`Ain el-Gh arabeh

197139

流便之子波罕的磐石

7

亚割谷(

Buqei`ah Valley?511

底璧

Khan et H]atrur?512

184136

吉甲513

Araq ed-Deir

180133

亚都冥坡

Tal `at ed-Damm

Ma`ale^ `a-dummi^m

178132

河南(或译溪谷)

Wa^di el-H]avd

178133

隐示麦泉

`Ain el-Ho^d

175131

隐罗结

Bir Ayyu^b

En Rogel

173130

8

欣嫩子谷

Wa^di er-Raba^beh

耶路撒冷

el-Quds

`i^r Dawi^d

172131

利乏音谷

Wa^di{ el-Ward

9

尼弗多亚的水源514

Lifta{

Me^ Neftoah]

168133

以弗仑

el-Qastel?

Mevasseret S]iyyon

165134

巴拉(基列耶琳)

T el-Azhar

T Qiryat Ye`arim

159135

10

西珥山

Sa{ri^s

So{res% Beth-Meir

157134

耶琳山(基撒仑)

Kesla{

Kesalon

154132

伯示麦

T er-Rum-eileh

T Ber Shemesh

147128

亭拿

T Bat]ashi

T Bat]ash

141132

11

以革伦

Kh el-Muqanna`

T Miqne

136131

施基仑

T el-Fu^l

132137

巴拉山

Mugha^r

130139

雅比聂

Yebna{

Yavne

126141

十(d):犹大的西界(

经节

地名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2

大海

508 K. Elliger, 'Tribes, Territories of ', 704页。
509 这便是寻的旷野,请参看前面的说明。
510 七十士译本为加低斯。
511 Kallai, 119~120页认为,这个地方太靠南,他看中在约但河谷内的一处溪谷。他主张这里的吉甲便是约书亚记一~十二章的吉甲,靠近耶利哥。
512 R. Boling, 'Where Were Debir 2 and Gilgal 3?' ASOR Newsletter , July-August 1976, 7~8页。
513 同前书。或许与约书亚记一~十二章的吉甲不同。这里与十八17的基利绿应该是相同的。
514 希伯来文的子音也可以读为“马尼他(Merneptah)的水源”。马尼他是主前十三世纪末埃及的法老。参增注:“进入迦南的日期”。
iii. 迦勒的地业,第二部分(

  这一段也记在士师记一9~15,是接续约书亚记十四6~15。请参阅该处对迦勒、亚巴、亚衲族与基列亚巴的说明。约书亚从犹大的地业中,给犹大人迦勒一块地。迦勒赶出的三个亚衲族,族长之名为示筛、亚希幔、挞买。515

  15. 此处提到底璧的第二个名字(从前叫基列西弗),这并不罕见。在应许之地的最早征服记录中,有些著名的地点都曾提到第二个名字。例如希伯仑(基列亚巴)、伯特利(路斯)、但(拉吉)和耶路撒冷(耶布斯)。提到两个名字,或许有双重目的:

  第一,它反映出这些有坚垒的中心,种族相当复杂,由从前的名字(如:耶布斯、路斯,或许基列亚巴也可算在内)可以看出,他们的祖先来自北方,或者原是何利人。因此,两个名字暗示,除了迦南人之外,还有其他种族的人(如:比利洗人、耶布斯人等),他们或许是来自北方的人。

  第二,它突显出这些征服之地的重要性,因为这些城几乎都是具战略性的城。以色列的重要先祖也都有两个名字(亚伯兰/亚伯拉罕;雅各/以色列;撒莱/撒拉),可为参照。

  16~17. 以底璧作为征服该地的赏赐,这作法成为大卫征服耶路撒冷的先例,见撒母耳记下五6~15。在这两个故事中,全军的统帅都作出应许,要给拿下该地的人特别的奖赏。在撒母耳记下第五章,大卫原来是以希伯仑为基地,而他要搬到耶路撒冷。底璧离希伯仑很近,这或许意味,大卫有意仿照约书亚记十五章的记载,来描述他如何以希伯仑为根据地,而征服了另一座城。在这两个故事中,所征服的城都成为参与征服者的产业。

  18~19. 押撒要求水泉的故事,让人想起利百加与以撒的相会(),当时利百加也是 (1) 骑牲口而来; (2) 下牲口;516(3) 提出一项要求;517(4) 从与她接触的那位得着了所想要之物。两则故事都包括了承受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这里特别提及此事,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俄陀聂的后代以此为凭,声称水源(在南方沙漠非常重要,参:)是属他们的,因为当初得这块地的人,是合法得着它的。

  对基督徒而言,押撒代表一位不肯放弃产业的妇女。她与福音书中的一些妇女一样,那些妇女来找耶稣,尽管群众和耶稣的门徒都想赶她们走,她们却不气馁。结果,她们终于为自己,或为家人得着了救恩、医治与祝福。(参:、36~50,)。

515 有关这些名字的背景,参导论Ⅲ “古老性”。
516 字根 s]nh] ,只出现在这里,以及记同样故事的士一14,和士四21中。这个字的意思不太肯定,但这样译不比别的译法差。参 Butler 的探讨,180~181页。
517 在19节向迦勒提出要求之前,18节先有一句话(NIV)说:“她劝他向她父亲要一块地”。我根据 MT 而不采用七十士译本,那里是俄陀聂劝押撒提出要求。押撒可能是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向迦勒要求。或许她趁某个吉祥的时刻“说服了”他,就是在拿下底璧之时。参 P. G. Mosca, 'Who Seduced Whom? A Note on Joshua 15:18//Judges 1:14', CBQ , 46, 1984, 18~22页。另一种可能为,R. Westbrook 用押撒的故事作例子,声称在古代的以色列,妻子对其嫁妆保有某种程度的权利,不过这些也都成了丈夫的产业。这里的经文正是这种模棱两可的例子。押撒劝她丈夫向她的父亲迦勒要她的嫁妆。不过,她是直接向她的父亲再多要水源。Westbrook 的看法,可以从古代近东类似的法律和婚约中找到支持。参 R. Westbrook, Property and the Family in Biblical Law , JSOT Supplement 113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1), 152~153页。
iv. 犹大城邑清单(

  迦勒的征服与得地,是其他地区和其分配的前奏。不过,细节不再详述,只列出一个地区的城邑名。从前对犹大清单的研究,强调各城所组成的地区,以及这些地区的日期与数目。南方一带(21~32节)与西缅的清单可相辉映()。阿尔特认为,西边丘地,就是沙斐拉(33~44节),便是亚杜兰、拉吉、和基伊拉等城市王国所控制的地区。518雷尼注意到,这些地区是依照山地当中东西向的谷地组合起来的。519因此,北边一带包括梭烈(Soreq)与以拉谷(Elah Valleys),梭烈河成了犹大北方的边界。中间一带从以拉谷水界以南,到拉克希施河(Nahal Lakhish)的水界以北。南方一带跨过拉克希施谷,向南到南地(Negev)。还有一区在西边,沿着地中海(45~47节)。这地区在联合王国之前,是不可能被以色列人占领的。南方的山地一带有三个区(48~51、52~54、55~57节),其中包括底璧和希伯仑。58~59节出现了靠北的一个地带。七十士译本在这里还保留了第十二个地区(包括伯利恒),这是 MT 里面没有的。沿着死海的旷野一带,出现在61~62节。根据调查与挖掘,这一带在主前第八世纪之前,还没有人居住。520

  有些学者曾主张,便雅悯或但,原来所有的一块地区乃是犹大的一部分。他们注意到,犹大和便雅悯都列有基列耶琳和伯亚拉巴,而犹大和但都列有以实陶和琐拉。521阿尔特把便雅悯和但都算入犹大的清单,而把日期定在约西亚之时。522柯劳斯与莱特认为,但的清单不具历史性,而是边界描述与城邑清单的刻意收集,以填补犹大、便雅悯、和以法莲相交之处的空缺。523他们保留了便雅悯的清单,视为犹大的一部分,将它分为两区,并把日期定在约沙法之时。

  卡莱提议,便雅悯清单属于亚比雅时期,而犹大清单则为希西家时期。524阿哈隆尼也将整个写作日期定在希西家的时代。525阿哈隆尼与卡莱把这些清单中伯示麦的漏列,与该地的考古资料联系起来。526卡莱注意到,在希西家背叛西拿基立之前,即主前705~701年,亚实基伦是希西家的盟友,而以革伦、亚实突和迦萨则不是。这三个城都列在这里,因为后来他们被希西家制服。伯示麦没有提到,因为它〔像亚雅伦、基低罗、梭哥、亭纳,和金琐(Gimzo)〕已经于前几代被以革伦征服,现在是以革伦境内的一部分。这个看法的弱点是,它假定虽然希西家已经在政治上控制了以革伦,清单上却没有提到。但依据圣经和古代近东的记载,重新征服了的失土,该城邑总是会列在征服者的版图内,而不再属于被征服之城国的领土(如:以革伦)。它会恢复到“原来”的地位,属于耶路撒冷的一部分。

  纳曼主张日期为主前第八世纪。527他偏向于将犹大城邑清单定在一个世纪之后,就是约西亚之时。纳曼认为,约书亚记的作者是在犹大和便雅悯不再分开之时,把城邑清单放在一起的。这两个支派的区分是人为的,反映出要将后期城邑清单与从前支派疆界描述统一的努力。城邑清单并未反映出各家的地业,因为迦勒人在希伯仑之外,还得了三个区()。这些清单是根据一般性的地区管理而来,将犹大分成南地、沙斐拉(低丘陵地,与非利士人的交界)、山地和旷野,而以便雅悯和耶路撒冷为两个分开的行政区。528纳曼否定卡莱的建议,认为不可能在希西家时,因为伯示麦和亭拿两地的 lmlk 瓶盖的印记,都显示在西拿基立入侵之前,这几座城是在直接的行政管理之下,而若说希西家将非利士人的城归并在自己的版图内,历史上却又缺乏证据。529纳曼观察到,约书亚记第十五章的城邑清单,与第八世纪的先知(以赛亚和弥迦)对这地区的说法,和考古学( lmlk 各遗址)之间,关系非常之小。他又注意到,第七世纪亚拉得和拉吉的公文,以及第七世纪“蔷薇封口”式的瓶子所发现的遗址,与这里很接近。耶利哥等遗址被收在西缅的城邑清单中,但耶利哥本是北国的一部分,后来并入亚述。等到亚述于第七世纪从该地撤退之后,约西亚才可能把这里算作他的版图。最后,伯示麦在第七世纪还没有人住,这也可以说明为何它未列在城邑清单中。

  有几点值得留意:

  第一,这些城邑清单原先只是家族的地业分配,后来发展成为管理文件,这点由约书亚记十二~二十四章的立约情境可以看出,不过,这并不是说,家族的地点就从此不变,尤其是在王国的末后时期,变动乃是常事。

  第二,如果这些文件经常在用,成为王国法律系统的一部分,那么,其内容必会因着新城邑的出现而扩张,增加一些细节。这种现象可能一直持续到它不再继续使用为止,就是王国结束之时。

  所以,阿尔特与纳曼所观察到的,就是经文中王国晚期的特色,可以显示这些清单一直在使用,但不能以此来指证这些经文的来源。因此,定居的过程和城市清单乃是两回事。这些清单的起源与地业的分配有关,后来则用于管理,这可由其形式看出。530然而,这些分区和地业分配的起始,不应当只从可确认的遗址内之考古遗物来鉴定日期。这些地点的开发,或许是代表迦南地后期的征服过程。表十一(a~l)提供了这些清单的摘要。

表十一:犹大的城邑清单(

  请注意,七十士译本的亚历山大版与梵谛冈版,两者约书亚记十五21~62的城邑清单略有不同。在七十士译本栏目下,A 代表亚历山大版内有,B 则代表梵谛冈版内有,AB 表示两者皆有,而“无”则表示两者皆无。梵谛冈版与 MT 的差距,无论是可读的形式,还是子音的形式,都比亚历山大版要大。

十一(a):南方的南地(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1

甲薛

AB

以得(亚拉得)531

AB

T `Ara^d

T `Ara^d

162076

雅姑珥

AB

Kh el-Gh-arrah?

148071

22

基拿

AB

Kh Gazz-e?

Kh `Uza

165068

底摩拿

AB

Kh edh-Dheiba?

Kh Taiyib

164079

亚大达(亚略?)

AB

Kh Aroer?532

Kh Aroer

148062

23

基低斯(加低斯巴尼亚)

AB

`Ain el-Qudeira^t

096006

夏琐

B

以提楠533

AB

24

西弗

A

Kh Kuse{-fe?534

提炼

AB

比亚录

AB

25

夏琐哈大他

加略希斯仑(夏琐)

AB

Kh el-Qaryatein?

T Qeriyot

161083

26

亚曼

AB

Bi{r el-H]ama{m?535

Be~er Nevatim

141070

示玛

AB

摩拉大

AB

Kh el-Wa-t]en?

Kh Yittan

142074

27

哈萨迦大

AB

黑实门

伯帕列

AB

28

哈萨书亚

AB

别是巴

AB

T es-Seba`536

T Beer Sheva`

134072

或 es-Seba`

或 Be~er Sheva`

或 130072

比斯约他537

A

29

巴拉

AB

以因

AB

以森

AB

Umm el-`Aza{m?538

148051

30

伊勒多腊

AB

基失

AB539

T Umm Be{ti^n

138076

何珥玛

AB

Kh il-Me-sha^sh 或 T Khu-weilfeh

T Masos

T H]alif540

146069

137087

31

洗革拉

AB

T esh-Sha{ri `ah 或

T es-eba`541

T Sera`

TBeer Sheva`

119088 或 134072

麦玛拿

AB

Kh Tatri^t

143084

三撒拿

AB

Kh esh-Shamsaniyat

140083

32

利巴勿

AB

实祈(Sharuhen)

AB

T el-Fa^r`ah S. 或

T Sharu-h]en

100076

T el-`Ajjul

094097

亚因542

临门

AB

Kh Khu-welifeh?

T H]alif

137087

十一(b):西方丘地:第一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33

以实陶

AB

Deir Abu{ Qa{bu^s

151132

琐拉

AB

S]ar`ah

T Z[or`a

148131

亚实拿

AB

拉曼

AB

34

撒挪亚

AB

Kh Zanu^`

Kh Zanoah]

150125

隐干宁

Kh Umme dh-Dhi-ya^d?543

他普

Kh Shumei la?

以楠

AB

Kh en-Nebi* Bu^lus?

35

耶末

AB

Kh Yarmu^k

T Yarmut

148124

亚杜兰

AB

Kh esh-Sheikh Madhku^r

Kh`Adullam

150117

梭哥

AB

Kh `Abba^d

Kh Sokho

147121

亚西加

AB

Kh T Zak-ari^yeh

T `Azeqa

144123

36

沙拉音

AB

亚底他音

AB544

基底拉(基底洛坦)

AB

Kh Judraya545

149121

十一(c):西方丘地:第二区546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37

洗楠

AB

哈大沙

AB

麦大迦得

AB

Kh el-Me-jdeleh

Kh Migdal Gad

140105

38

底连

AB

米斯巴

AB

约帖

AB

39

拉吉

AB

T ed-Du-weir

T Lachish

135108

波斯加

AB

伊矶伦

AB

T `Ait]u^n

T `Eton

143100

40

迦本

AB

拉幔

AB

基提利

AB

41

基低罗

AB

伯大衮

AB

拿玛

AB

玛基大

AB

Kh el-Qo^m

146104

十一(d):西方丘地:第三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42

立拿

AB

T Borna^t

T Burna

138115

以帖

AB

Kh el-`Ater

T `Eter

138113

亚珊

T Beit Mirsim?

T Bet Mirsham

142096

43

益弗他

AB

亚实拿

AB

Idna{

148107

尼悉

AB

Kh Beit Nes]i^b esh-Sharqi^yeh

151110

44

基伊拉

AB

Kh Qi&la{

150113

亚革悉

AB

Kh T el-Beida{?

Kh Lavnin

145116

玛利沙

A

T Sanda-h]annah

T Maresha

140111

以东

A

克西卜

B

巴特撒

B

艾伦

B

十一(e):西方丘地:第四区(沿海平原)(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45

以革伦

AB

Kh el-Mu-qanna`

T Miqne

136131

46

亚实突

AB

Esdu^d

T Ashdod

117129

47

迦萨

AB

Ghazzeh

099101

埃及小河

AB

el-`Arish 河谷

十一(f):山地:第一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48

沙密

AB

雅提珥

AB

Kh `Atti^r

Kh Yatir

151084

梭哥

AB

Kh Shuw-eikeh

150090

49

大拿

AB547

基列萨拿(底

AB

Kh Rabu^d

151093

50

亚拿伯

AB

Kh `Ana^b es]-S]egh-i^reh

145091

以实提莫

AB

es-Semu^`

156089

亚念

AB

Kh Ghuw-ein et-Tah]ta{

Kh `Anim

156084

51

歌珊

AB

何伦

AB

Kh `Ali^n

152118

基罗

AB

十一(g):山地:第二区548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2

亚拉

AB

Kh er-Rabiyeh?

153093

度玛549

AB

Kh ed-Deir Do^meh

148093

以珊

AB

53

雅农

AB

伯他普亚

AB

Taffu^h]

154105

亚非加

AB

Kh Mara-jim?

152099

54

宏他

AB

基列亚巴(希伯仑)

AB

T er-Rum-eideh

160104

洗珥

AB

十一(h):山地:第三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5

玛云

AB

Kh Ma`i^n

162090

迦密

AB

Kh el-Kirmil

162092

西弗

AB

T Zi&f

162098

淤他

AB

Yat]t]a

158095

56

耶斯列

AB

约甸

AB

Kh er-Ra-qqa?

160096

撒挪亚

AB

Kh Beit Amra?

155095

57

该隐

AB550

en-Nebi{ Yaqi^n?

165100

基比亚

AB

亭纳

AB

十一(i):山地:第四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8

哈忽

AB

H]alh]u^l

160109

伯夙

AB

Kh et-Tub-eiqeh

159110

基突

AB

Kh Jedu^r

158115

59

玛腊

AB

Kh Qufin?551

160114

伯亚诺

AB

Kh Beit `Anu^m

162107

伊勒提君

AB

Kh ed-Deir?

160122

十一(j):山地:只出现在七十士译本的城邑(a)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9

特口

AB

以法他(伯利恒)

AB

Beit Lah]m

169132

法格

AB

艾坦

AB

库伦

AB

他他米

AB

梭烈斯

AB

卡伦

AB

加林

AB

拜特

AB

曼挪科

AB

十一(祂):山地:第五区(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60

基列巴力(基列耶琳)

AB

Deir el-`A^zar

T Qirya Ye`arim

159135

拉巴

AB

Kh H]ami^deh?

149137

十一(l):沙漠(犹大旷野)(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61

伯亚拉巴

AB

`Ain el-Gharabeh

197139

密丁

AB

Kh Mazin

193120

西迦迦

AB

Kh Qumran

194128

62

匿珊

AB

Ein el-Ghuweir

189115

盐城

AB

Ein el-Tu-raba

189113

或 Mas]ad Gozal552

184062

隐基底

AB

`Ain Jidi{ (T Jurn)

`En Gedi (Goren)

187097

  至于,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未被赶出去()的提醒,似乎是附在地业分配之后的小注。下面亦提到玛拿西人未能征服的迦南人之地,同样列在约瑟支派分得的地之后()。

518 A. Alt, 'Judas Gaue unter Josia', KS , II, 276~288 (286) 页。

519 A. F. Rainey, 'The Biblical Shephelah of Judah', BASOR , 251, 1983, 7页。

520 Z. Greenhut, 'The City of Salt', BAR , 19/4, July/August 1993, 32~35, 38~43页。
521 十五33、60~61,十八22,十九41。
522 A. Alt, 'Judas Gaue unter Josia'。

523 F. M. Cross and G. E. Wright, 'The Boundary and Province Lists of the Kingdom of Judah'; Fritz, 164页。

524 Z. Kallai-Kleinmann, 'The Town Lists of Judah, Simeon, Benjamin and Dan', VT , 8, 1958, 134~160页。
525 Y. Aharoni, 'The Province Lists of Judah', VT , 9, 1959, 225~246页。
526 亦参 Kallai, 374~375页;Svensson, 43页。
527 N. Na'aman, 'The Kingdom of Judah under Josiah', Tel Aviv , 18, 1991, 3~72页,尤其5~33页。
528 书十五21、33、48、61,十八21。Na'aman 将其与书十40,十一2、16,十二8;申一7;耶十七26,三十二44,三十三13比较。
529 lmlk 封印曾被定在希西家的时代。这些可能代表宫廷分配给全国各个行政中心的用品,以抵挡亚述的围攻。
530 R. S. Hess, 'A Typology of West Semitic Place Name Lis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oshua 13~19', 待出版。
531 七十士译本读作“亚拉得”。请注意,这里的地点乃是以色列的亚拉得,与十二14晚铜时期迦南的亚拉得不同。
532 参 Fritz, 165页。L. E. Axelsson, The Lord Rose up from Seir, Studies in the History and Traditions of the Negev and Southern Judah , CBOTS 25 (Stockholm: Almqvist and Wiksell, 1987), 19页,注解,不过,这里还未发现第八世纪之前的遗物。
533 七十士译本将夏琐和以提楠合并成一个地名。参 Fritz, 156、166页。
534 N. Na'ama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ZDPV , 96, 1980, 136~152页(145,注38)。他不认为在 Kurnub(Mampsis)一处的遗址是这个地方,因为那是在别是巴谷以南,而这一区没有扩及那么远。L. Axelesson, The Lord Rose up from Seir , 76~77页,依据从前的地理学者,以Kh. Ez-Zeife为这个地方,在亚拉得以南十九哩。参 Svensson, 32页。
535 N. Na'ama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146页。
536 前书,149~151页,建议这是 Bi{r es-Seba`,在今日的 Beer-Sheva 城下面。
537 由于这里与尼十一27平行,G. A. Herion,在 'Biziothiah' in ABD , I, 753页中主张,这里的读法有错误,应当读为“别是巴和它的女儿们”( b# no{teyha{ )。
538 Fritz, 165页,根据 Albright, JPOS , 4, 1924, 146、154页,而主张这是可能的地点。
539 B, βαιθηλ。撒上三十27曾提到这一带的一个城叫伯特利,而 N. Na'aman 认为它是 T Umm Be{ti{n,参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147页;Fritz, 165页。
540 Na'ama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142~143页提出此一可能性,因注意到 Masos 从第十世纪直到第七世纪都是荒废的。亦参 Fritz, 165页。
541 V. Fritz, 'Where is David's Ziklag?', BAR , 19/3, May/June 1993, 58~61、76页。
542 根据代上六59“亚珊”的读法,W. F. Albright 提议,应当读为亚珊,见 'The List of Levitic Cities' in Louis Ginzberg, Jubilee Volume on the Occasion of His Seventieth Birthday (New York 1945), 49~73 (61)页。
543 这个遗址和下两个遗址,是沿着 Nabal Yarmut 发现的。Fritz, 175~176页。
544 在以楠的前面。
545 Svensson, 38页;Fritz, 166页。
546 Fritz, 166页,把这些地方的位置定在北以 Qubebe 河为界,南达 Kh Khuwelifeh。
547 七十士译本 A 读为 Rennah;七十士译本 B 读为 Rannah。
548 C. R. Krahmalkov, 'Exodus Itinerary Confirmed by Egyptian Evidence', BAR , 20/5, September/October 1994, 60~61页,指出希伯仑、雅农、和亚非加,都出现在主前十三世纪埃及法老兰塞二世的征服城邑清单中。

549 MT 为 Rumah。七十士译本 A 为 Roumah;七十士译 B 为 Remnah。在七十士译本的 AB 版中,度玛和以珊的顺序正好颠倒。
550 两版的七十士译本中,撒挪亚和该隐都是连起来的;A 版为 Zano{akim ;B 版为 Zakanaim。

551 V. R. Gold, 'Maarath' in IDB , III, 196页。
552 H. Eshel, 'A Note on Joshua 15:61-62 and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city of Salt', IEJ , 45, 1995, 37~40页。


16
约书亚记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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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约瑟二支派所得之地(

  以法莲和玛拿西是约瑟的两个儿子,这两个支派各得到中央山地的一部分,在但与便雅悯之地的北边,耶斯列谷的南边。其中以法莲较偏南,因此它的南界()和约瑟家的南界一样()。以法莲的北界和玛拿西的南界相同。接下来,西边是加拿河,东边是法拉河( Far`ah )。553玛拿西的北界与亚设和以萨迦相连()。约书亚记十七11,在亚设和以萨迦前面有一个前置词( beth ),意思是“邻近”或“在旁”。因此它是指不在玛拿西疆界内,但属于该支派的地区。

  十六2~3. 这里的两族人是头一次在约书亚记出现,即亚基人和押利提人。这两族人都在以法莲南方边界的山地中,他们或许也像该区其他的族人一样,是从北方南迁的人。554大卫有一位外交官是亚基人,名叫户筛,除此之外,这两族的名字再没有出现过。555其余的地名,按顺序列在表十二和表十三中。

表十二:以法莲的南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

靠近耶利哥的约但河(即约但河)

耶利哥东边的水(即约但河)556

2

伯特利(路斯)

Beiti^n

173148

亚他录

T el-Mazar (es]-S]imadi)

196171

3

下伯和仑

Beit U^r et-Tah]ta{

158144

基色

T Jezer

T Gezer

142140

表十三:以法莲的北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5

亚他绿亚达

T el-Mazar (es]-S]im-adi)

196171

上伯和仑

Beit `U^r el-Fo^qa{

160143

6

海(即地中海)

密米他

Jebel el-Kabi^r557

181183

他纳示罗

Kh Ta`na-el-Fo^qa{

185175

7

雅挪哈558

Kh Mara{h] el `Inab 或

193179

Bab en-Naqb

190182

或 T Miske?

187183

亚他绿

T el-Mazar (es]-S]im-adi)

196171

拿拉

Kh el-Mifg%ir559

193193

耶利哥约但(即约但河)

T es-Su-lt]a^n

192142

8

他普亚

Sheikh Abu{ Zarad

172168

加拿河(即 Wa^di Qa^anah)

  十六10. 这里也列出以法莲()和玛拿西()未征服的城邑,像前面犹大一样。在耶斯列谷的迦南城邑中用奴工,是众所周知的作法。约书亚记十七13的作苦工是 mas ,这个字出现在主前十四世纪一封亚马拿书信中,是米吉多的首领写的。他提到一名被强迫劳动的人,在舒嫩(Shunem; S%unama )一带,为法老耕种。560此处所指的苦工,便是以这类作法为背景,后来所罗门也同样使用()。迦南人的降服,或许是在士师记四至五章所讲的战争之后。


17
约书亚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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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1~13. 第十六章的开始,是讲约瑟两个家族整体的边界。第4节讲到以法莲南界其余的细节(5~6a),以及以法莲/玛拿西的边界(6b~8)。约瑟支派没有城邑清单,有两个原因: (1) 这突显出,在约书亚记十七12~18森林众多的地带,除了大城市外,很难有聚居之处; (2) 在约书亚记十七2~6节,讲到玛拿西支派男性与女性的后裔时,曾经提到。玛吉之家代表约但河以东主要的承受地业者,而亚比以谢、希勒、亚斯列、示剑、希弗、示米大,则得着约但河西的地业。561除了希弗之外,其他的名字都为城名,在撒玛利亚的陶片中都可以找到。希弗是西罗非哈的父亲,他的五名孙女从摩西得着了产业。562五个儿子所得的地,是在玛拿西山地的南方和西方,而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所得的地,是在整个地业的北边与东边。563表十四~十七是玛拿西所得之地的摘要。

表十四:玛吉的儿子所得之地564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

亚比以谢

希勒

亚斯列

示剑

T Bala^t]ah

176179

希弗

示米大

表十五:西罗非哈的女儿所得之地565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3

玛拉

挪阿

曷拉

Yas]i^d

176189

密迦

?566

得撒

T el-Far`a North

182188

表十六:玛拿西的疆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7

密米

Jebel el-Kabi^r

181183

示剑

T Bala^t]ah

176179

亚设

Ya{su^f?

172168

隐他普亚

Sheikh Abu{ Zarad

172168

加拿河

( = Wa^di{ Qa^nah)

表十七:在以萨迦和亚设境内的城邑(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1

伯善

T el-H]us]n

T Bet Shean

197212

以伯莲

T Bal `ameh

177205

多珥(拿弗特多珥)

Kh el-Burj

T Dor

142224

隐多珥

Kh S]afs]a^-feh

Kh S]afs]a-fot

187227

他纳

T Ti`innik

171214

米吉多

T el-Mut- esellim

T Megiddo

167214

拿弗特(= 多珥)

  14~18. 耶斯列和伯善谷的迦南人用铁车作战,所以玛拿西人无法进入这一带。约书亚记十七16、18重复这句话,显示这个因素十分影响以色列人的定居。铁车,顾名思义,就是战车上有一些铁器的设备。567它们只在平原和山谷地带可以使用,那个时期所有的战车都是如此。主前十二世纪之后定居的证据显示,最早、最主要的定居之处,是在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山地。这里出现了几百个小村庄。568从第三千年与第二千年以降,这里和中东许多森林众多的地带,都有逐渐开伐森林的现象。主前第一千二百年左右,这种过程突然加速,相当有计划的整地成高原,以作农业之用。虽然这一带早已有高原,而最早在山地定居的村落也不在取得高原的地带,不过,这一时期高原的迅速扩展,证实了住进山地的人数正在史无前例地增加。569高原很难定日期,可是艾和拉大拿的丘陵地遗址,乃是这个时期。因此,由各种经文和考古的证据综合看来,这里的事件日期应定在早期的铁器时期(约主前十二世纪),而可由当时古代近东的情境,来了解这里的叙述。570

553 Na'aman, Borders , 145~166页。
554 参三10对族名的说明。
555 这一族人与创十17的亚基人应当是不同的,其拼音并不一样,是 ~rky 而不是 `rqy 。代上七32~33提到一名亚设人,是希别的儿子,叫雅弗勒。
556 S. Mittmann, 'Josua 16, 1 und die Pra/position l#', Biblische Notizen , 70, 1993, 14~20页,主张在“耶利哥的水”之前的前置词,是讲关系,而不是讲方向。他反对 Noth 的看法,即“耶利哥的水”是指 'Ain ed-Dug 或 'Ain en-Nu'eimeh(地图号码 190145),因为这两者都在耶利哥的西北,这样,本节下半所说朝东的方向,就毫无意义了。
557 Na'aman, Borders , 151~153页。这里不需要假设经文有遗漏,正如 Na'aman 所指;这可能是指自然景观的一种名字,如“山”。
558 前书,157~158页,把它列为 Tirzah 河沿岸三个可能的铁器时代第二期遗址之一。
559 Kallai, 164页。
560 EA365, 8~14行。A. F. Rainey, El Amarna Tablets 359-379. Supplement to J. A. Kundzon Die El-Amarna-Tafeln , AOAT 8 (Kevelaer: Butzon & Bercker;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21978), 29页;同作者,'Compulsory Labor Gangs in Ancient Israel', IEJ , 20, 1970, 194~195页。
561 民二十六30~33,二十七1~11。
562 民二十七1~11。至于女儿承受产业之习俗的背景,参 G. J. Wenham 的著作, Number.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81), 191~194页。古代近东有一种作法,是把女儿视为“儿子”,这样,她就能够承受家业,这是晚铜时期叙利亚的 Emar 和 Nuzi 两个城内的习俗,参 Z. Ben-Barak, 'Inheritance by Daughter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Journal of Semitic Sutdies , 25, 1980, 22~33页;R. S. Hess, 'Milcah' in ABD , IV, 824~825页;J. Huehnergard, 'Biblical Notes on Some New Akkadian Texts from Emar (Syria)', CBQ , 47, 1985, 428~434 (429~430)页;J. Paradise, 'A Daughter and Her Father's Property at Nuzi', Journal of Cuneiform Studies , 32, 1980, 189~207页;同作者,'Daughters as "Sons" at Nuzi', in D. I. Owen and M. A. Morrison (eds.), Studies on the Civilization and Culture of Nuzi and the Hurrians , 2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87), 203~213页。
563 A. Lemaire, 'Le "pays de Hepher" et les "files de Zelophehad" a& la lumie&re des ostraca de Samarie', Semitica , 22, 1972, 13~20页;Na'aman, Borders, 160~162页。

564 这些是家族名,指一片地区,而不是城邑。参 A. Lamaire, Inscriptions he*rai/ques . Tome I: Les ostraca , Litte*ratures anciennes du proche-orient 9 (Paris: Cerf, 1977), 59~65页。Lemaire 认为亚比以谢是在示剑的西南,而亚斯列是在亚比以谢之南。希勒在示剑的西北,而示米大则在希勒的西边。
565 前书。Lemaire 认为曷拉是在示剑以北,得撒是在示剑东北。玛拉地区是在得撒的东北,马里河在那里进入约但河谷。挪阿是在曷拉以北。
566 前书。Lemaire 认为它在挪阿的正西。不过,A. Demsky, 'The Genealogies of Manasseh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Territory of Milcah Daughter of Zelophehad', Eretz Israel , 16, 1982, 70~75页,却将密迦与代上七18的哈摩利吉连在一起,指认它的位置在 Tell el-Far'a 的北边。
567 铁的存在,参 A. R. Millard, 'King Og's Bed and Other Ancient Ironmongery', in L. Eslinger and G. Taylor (eds.), Ascribe to the Lord. Biblical and Other Studies in Memory of Peter C. Craigie , JSOT Supplement 67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8), 481~492页。R. Drews 持反对立场,'The "Chariots of Iron" of Joshua and Judges', JSOT , 45, 1989, 15~23页,他认为铁太重,晚铜时期的轻型战车不堪承载,会压垮的。对他的反驳,参 A. R. Millard, 'Back to the Iron Bed: Og's or Procrustes'?' 194~195页。Millard 主张,这种战车可以载小量的铁,作防御用。
568 I. Finkelstein, The Archaeology of the Israelite Settlement (Jerusalem: IES, 1988); R. S. Hess, 'Tribes, Territories of' in G. W. Bromiley et al . (eds.),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 Revised edition, 4 vol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1988), IV, 907-913页。这个看法受到 T. L. Thompason 的挑战, Early History of the Israelite People from the Written and Archaeological Sources ,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4 (Leiden: Brill, 1992), 259页。他否认早期铁器时期在加利利的聚居之人的文化,与在山地聚居之人不同,他指出,这种文化与晚铜时期下加利利遗址的文化有连续性。这个解释又受到 Z. Gal 的挑战,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ASOR Dissertation Series 8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2), 88~93页。他主张,虽然在山谷地带的一些聚居处,或许支持迦南人是从晚铜时期的城邑到乡村重新定居的解释,但在加利利山地新聚居住的模式,以及晚铜时期迦南城邑的毁灭,与乡村聚居处在时间上的差异,“暗示有一批新的移居者,他们与在他们之前的迦南文化没有直接的关系”(88页)。A. Zertal, 'The Trek of the Tribes as They Settled in Canaan', BAR , 17/5, September-October 1991, 48~49、75页,主张以色列进迦南是在主前十三和十二世纪,最初在玛拿西境内定居,在那里圣经至少提到六个以色列支派(尤其在书十三~十九章,和士四~五章),或是经过那里,或是与玛拿西人有接触。
569 有关高原,请参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East Slope of Jerusalem and the Terraces of the Kidron',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 41, 1982, 111~121页;同作者,'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BASOR , 260, 1985, 5~10页;D. C. Hopkins, The Highlands of Canaan , 173~186页;及 I. Findelstein 和 W. Dever 两人的讨论,在 H. Shanks et al ., The Rise of Ancient Israel (Washington, D. C.: Biblical Archaeology Society, 1992), 64~65, 79页。
570 第15节的比利洗人,参三10的注释。利乏音人,参十一21~22的注释。利乏音人似乎等于约书亚记中的亚衲族人,但是亚衲族人住在犹大南方一带,利乏音人则在较北边,属玛拿西的中央山地。参 Z. Kallai, 'The Land of the Perizzites and the Rephaim (Joshua 17, 14~18)', in C. Brekelmans and J. Lust (eds.), Pentateuchal and Deuteronomistic Studies. Papers Read at the XIIIth IOSOT Congress. Leuven 1989 , BETL 94 (Leuven: Peeters and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1990), 197~205页。


18
约书亚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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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其余各支派所得之地(

i. 前言(

  背景从吉甲换到了示罗,众支派和约书亚在那里聚集。发言人从第二人称转为第三人称,约书亚先向全会众说话(3~7节),然后向画地图的人说(8节)。最后两节回到第三人称,指这些“勘察员”去执行工作,而约书亚开始拈阄的步骤。因此,这一段不是讲一些早已在摩西时分配到地业的支派,而是讲剩下的七个支派。这时候,地点改变了,方法也改为绘图,而参与的人亦有所不同。就文学而言,这一段位于支派地业分配的正当中,因此在了解分地一事上,具神学的重要性。571

  1. 示罗素来是宗教中心,到以利的时代仍旧如此(撒上一~四章)。在此它代表神应许的实现,祂要与以色列同住(;申十二章)。572示罗被指认为克贝塞伦( Khirbet Seilu^n )。挖掘者找到中铜时期(主前2000~1550年)的庙,和晚铜时期(主前550~1200年)游牧民族的中心。根据它在铁器时期(主前1200~586年)的人口和大小来看,它很可以作为以色列众支派的中心。573会幕和示罗平行出现。会幕是以色列人与神相会之处;在那里,神的旨意将彰显出来。它出现在约书亚记这里,以及分配地业的最后(),在文学上意指含括所有地业的分配。这便是强调,一切都是按照神的旨意而行。它的作用很重要,因为全文再没有特别提到绘图过程中曾向神求问。当然,理由乃是,以色列人早就得着应许,要承受这地为业,所以不再需要求为此来寻求神的引导。所剩的事只是决定地业的归属,这个步骤以拈阄的方式来进行,意即让神来定夺。

  在约书亚记十一23和十四15曾说到,全地不再有争战了。574这里的说明则强调征服的完成,那地已经被他们制伏了。这句话不必意味该地每一座坚城都已拿下;第2节暗示并非如此。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既然所有的仗都打赢了,现在已经可以差派勘察员去绘图了,分配地业是要按部就班来进行的。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在征服之役中完全遵行神的旨意,而在分配地业的事上也要如此。

  2. 第2节预备读者进入以下的分地过程。这里特别提到,还有七个支派等着要分配地业,这就是为下面的处理铺路。以下分为三个段落:约书亚向全会众说话(4~7节),约书亚对勘察员的吩咐(8节),以及说明这些绘图员如何去执行,并后来发生的事(9~10节)。有三点值得一提:命令的重复、绘图的性质,和余下的七个支派。

  5~7. 所有从前分配过的地,在这段中都重提一遍:犹大和“约瑟家”(即,以法莲和玛拿西,5节),以及约但河东的支派(7节)。从文学技巧来看,这些资料是将前面几章和十九章连起来。在其他支派得到地业之后,这七个支派也经由绘地图而得着了地业。这是前面地业分配的延续,也同样是神旨意的实践。

  6~10. 所有事情都要记在书中。约书亚将圣约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律法引导百姓如何生活,同样,地图引导百姓来拥有神赐给他们的地业。城邑成为支派疆界的根据,城邑清单便是地业。这类书信,参导论中约书亚记第十三~二十一章的概论。这些吩咐的重复,强调其重要性。尽管征服成功了,那地却仍未成为他们的产业,正如约书亚所言(3节)。绘地图与分配的工作势在必行。这些吩咐的重复,又是约书亚在领导的例子。他解释整个步骤,而绘图员则步步遵行。他们完全顺服神所拣选的领袖。至于以拈阄为顺服神旨意的方式,参:约书亚记十四1~5的注释。

  8~10. 与以上三个段落(参第2节的注释)相对应的,是三次重复给勘察员的吩咐。吩咐的重点,是一连串的动词:去(希伯来: hlk ),走遍那地(希伯来: hlk ),写明(希伯来: ktb ),回来(希伯来: s%wb bw~ ),和拈阄( s%lk ,Hiphil形式)。在第9节,绘图员执行了这吩咐,动词与第8节对应。最后一个动词描述了约书亚亲自拈阄(10节),其他的工作都是勘察员作的。这些绘图员的目的,与民数记第十三章和约书亚记第二章的探子不同,不是去研判反对的势力,而是要查访该地的资料。在第9节,他们“图示出”诸城邑,以将它们分为七个区。

  对基督徒而言,在示罗设立圣所和中心,见证神实现了祂的应许。神已经赐福给祂的子民,亲自与他们同在。他们必须以顺服来回应,去占领该地,并按照圣约而生活。圣所的重要性,可由两件事看出:它的地点在诸支派当中(在中央山地),而在约书亚记十三~二十一章分地的记载中,它也出现在正中间。基督徒所蒙的召,亦是要以敬拜神为生活的中心。当年会众聚在示罗圣所,而今日定时的敬拜聚会亦是促使信徒合一、彼此勉励、过信心生活的要素()。

571 Koorevaar, 183, 193~195页;J. G. McConville, Grace in the End. A Study in Deueronomic Theology , 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Biblical Theology (Carlisle, Paternoster, 1993), 101~102页。
572 Koorevaar, 289~293页。Koorevaar 在第十三~二十二章中辨认出一种非常复杂的交错式安排,他将这段经文置于该交错结构的中央。
573 I. Finkelstein, 'Excavations at Shiloh: 1981~1984: Preliminary Report', Tel Aviv , 12, 1985, 123~180页(131~138, 169~170);R. S. Hess, 'Early Israel in Canaan: A Survey of Recent Evidence and Interpretations', PEQ , 126, 1993, 125~142页。
574 Mitchell, 101~109页,认为战争的停止,是因地业分配而留给人的“深刻印象”。
ii. 便雅悯所得之地(

  这一支派的境界,东边是约但河,北边是以法莲,西边是但,南边是犹大。它的城邑清单包括了东区(21~24节)和西区(25~28节)两处。还有人提出第三区,包含亚拿突(Anathoth)、亚斯玛维(Azmaveth)、和亚勒目(Alemuth),因为这几个城在别处算是属于便雅悯的,但没有列在这里。575表十八(a~e)列出了便雅悯所得之地的摘要。

表十八:便雅悯所得之地(

十八(a):北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2

约但河

耶利哥

T es-Sul-t]a^n

192142

伯亚文

G Marya-m?

175141

13

路斯(伯特利)

Beiti^n

173148

亚他绿亚达

T el-Mazar (es]-S]im-edi)

196171

下伯和仑

Beit `U^r et-Tah]ta{

158144

十八(b):西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4

基列巴力(基列耶琳)

T el-Azh-ar

T Qiryat Ye`arim

159135

十八(c):南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5

尼弗多亚的水源

Lifta{

Me^ Neftoah]

168133

16

欣嫩子谷

Wa^di{ er-Raba^beh

利乏音谷

Wa^di{ el-Ward

耶布斯(= 耶路撒冷)

el-Quds

`ir Dawi^d

172131

隐罗结

Bir Ayyu^b

En Rogel

173130

17

隐示麦

`Ain el-Ho^d

175131

基利绿(= 吉甲)

Araq ed-Deir576

180133

亚都冥坡

有有

Tal `at ed-Damm

Ma`ale^ ~adummi^m

178132

流便之子波罕的磐石

18

伯亚拉巴

`Ain el-Gharabeh

197139

19

伯曷拉

Deir-H]ajlah

197136

盐海的北汊

约但河

十八(d):东边的城邑(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1

耶利哥

T es-Sul-t]a^n

192142

伯曷拉

Deir H]ajlah

197136

伊麦基悉

22

伯亚拉巴\cell有

`Ain el-Gharabeh

197139

洗玛脸

Ra^s et]-T]a{h]u^neh?

170147

伯特利

Beiti^n

173148

23

亚文577

巴拉

Kh `Ain Farah?

179138

俄弗拉

et]-T] aiyibeh

178151

24

基法阿摩尼578

俄弗尼579

迦巴

Kh et-Tell580

174158

十八(e):西边的城邑(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5

基遍

el-Ji^b

167139

拉玛

er-Ra^m

172140

比录

el-Bireh?581

170146

26

米斯巴

T en-Nas]-beh

170143

基非拉

Kh el-Ke-fireh

160138

摩撒

Qa^lunyah

Mevasseret S]iyyon

165134

27

利坚

伊利毗勒

582

他拉拉

28

洗拉

583

以利弗

耶布斯(耶路撒冷)

el-Quds

`i^r Dawi^d

172131

基比亚584

T el-Fu^l585

172136

基列

586

T el-Azhar

T Qiryat Ye`arim

159135

575 Z. Kallai-Kleinmann, 'The Town Lists of Judah, Simeon, Benjamin and Dan', 139页。他也建议这一区中还包括基比亚。不过,这点无法证实。
576 W. R. Kotter, 'Gilgal' in ABD , II, 1022~1024页。
577 可能是外邦人的城,和艾或艾亚他(Aiatha)的居民有关。Kallai, 400-401。N. Na'aman and R. Zadok, 'Sargon II's Deportations to Israel and Philistia', Journal of Cuneiform Studies , 40, 1988, 36~46(45)页,主张这个名字来自亚瓦(Avva)的居民,就是撒珥根二世在主前第八世纪末重新移入该地区的人。不过,参书十三3和那里对亚文的注译(和合本在称“亚卫”)。Na'aman 假定这是同音异义字。
578 可能是外邦人的城,和亚摩利人有关。Kallai, 400~401页。
579 可能是外邦人的城。参前书。
580 G. Galil, 'Geba'-Ephraim and the Northern Boundary of Judah in the Days of Judah', RB ,100, 1993, 358~367页。另外,Boling 和 Wright 也提出一个可能的遗址,Jaba` 地图号玛175140),431页。Boling 注意到,Peterson 在探索这遗址的表层时,未发现第八世纪以前的遗物。

581 D. A. Dorsey, 'Beeroth' in ABD , I, 646~647。
582 七十士译本 B 在此读作 Kaphan 和 Nakan。
583 七十士译本 B 把洗拉放在他拉拉之前。七十士译本 A 和 B 都将洗拉和以利弗合并为一个名字。Boling 和 Wright, 43页喜欢这版本,而将其译为“rib(坡)of the 'eleph'”,而 'eleph' 是一个宗族或村落军事点阅的单位。亦参 D. V. Edelman, 'Zela' in ABD , VI, 1072页,他也将这两个名字连起来,译为“牛肋” 'ox-rib'。虽然有些人提出一些名字,可是由于缺乏证据,无法作肯定的辨认。
584 MT 最后还有一个 taw ,即基比亚特。不过,这个名字通常就算是基比亚。
585 有关它可能是 Jaba` 的辨认,参 J. M. Miller, i'Geba / Gibeah of Benjamin', VT , 25, 1975, 1~22页;P. M. Arnold, 'Hosea and the Sin of Bigeah', CBQ , 51, 1989, 447~460 (455)页。这种辨认可能的问题,参对迦巴的说明,第266页,n. 4。
586 七十士译本 B 把基比亚和基列合并成一个名字。Aharoni, Land , 435页采用此版本,他认为该遗址是 Abu{ Gho^sh(地图号码 160134)。


19
约书亚记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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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西缅所得之地(

  西缅没有边界的描述。西缅的城邑在犹大南方边界的境内。犹大南方()和中沙斐拉()的地区,包括这些城邑在内。587此处有两区,东区与西区。这一带的城邑可作为以色列南方边界的防御网,防备以东人的威胁。导论中曾提及,这一带有各种民族,因此需要像西缅这样一个团体,来提供支派和国家的认同感,并作为官方宗教的代表。所以,西缅诸城邑的作用,有点像利未人的城。表十九(a~b)列出了归给西缅的城邑。

表十九:西缅所得之地(

十九 (a):西缅东区的城(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

别是巴

AB

T es-Seba`

T Beer Sheva`

134072

或 Bi{r es-Seba`588

或 Be~er Sheva`

或 130072

示巴(= 示马)

AB

摩拉大

AB

Kh el-Wat]en?

Kh Yittan

142074

3

哈萨书亚

AB

巴拉

AB

以森

AB

4

伊利多拉

AB

比土力(= Kesil)

B

T Umm Be{te{n

138076

何珥玛

AB

Kh el-Me-sha^sh

T Masos

146069

或 T Khu-welifeh

或 T H]alif589

137087

5

洗革拉

AB

T esh-Sh-a{ri`ah

T Sera` 或

119088 或

或 T es-Seba`

T Beer Shea`

134072

伯玛加博(= Madmannah)

AB

Kh Tatri^t

143084

哈萨苏撒(= Sansan nah)

AB

Kh esh-Shamsa niyat

140083

6

伯利巴勿

AB

100076

沙鲁险

AB

T el-Fa^r `ah S] 或 T el-`Ajjul

T Sharuh]en

094097

十九 (b):西缅西区的城(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7

亚因

AB

利门

AB

Kh Khuw-eilfeh?

T H]alif

137087

土罕

B

以帖

AB

Kh el-`Ater

T `Eter

138113

亚珊

AB

T Beit Mirsim?

T Bet Mirsham

142096

8

巴拉比珥(南地的拉玛)= Kinah?

AB

Kh Ghazzah?590

Kh `Uzza

165068

587 参代上四28~33,那里是同样的清单。
588 N. Na~ama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149~151页,提议 Bi{r es-Seba` 在现今 Beer-Sheva 城的底下。
589 Na~ama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Sons of Simeon', 142~143页,提出这个可能性,因为 Masos 从第八世纪就被遗弃,直到第七世纪。亦参 Fritz, 165页。
590 Y. Beit-Areh, 'Horvat 'Uzzah - A Border Fortress in the Eastern Negev', Qadmoniot , 19, 1986, 31~40页,希伯来文。尚有人建议 Kh el-Garra,在 Masos 东北。参 Fritz, 187页。
iv. 西布伦所得之地(

  这一片地业是在下加利利的西方。大部分在耶斯列谷和贝尼他法(Bet Netofa 或 Sahl el-Battof)谷之间。边界描述是从南往东,然后再转北。591第15节的清单,比数到的十二座城的数目要少。这或许意味原来的经文中,城邑的数目比较多。西布伦的西界成为亚设的东界()。表二十(a~d)列出了分给西布伦的地业。

表二十:西布伦所得之地(

二十 (a):南方边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0

撒立

AB

T Shadu^d

172229

哥拉

B

11

玛拉拉

AB

大巴设

A

约念前面的河

AB

二十 (b):东方边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2

吉斯绿他泊

AB

Iksa^l

180232

大比拉

AB

Dabu^riyeh

185233

雅非亚

AB

Ya^fa{ 或 Mishad592

176232

或 181238

13

迦特希弗

AB

Kh ez-Zurra^`

T Gat H\efer

180238

以特迦汛

AB

Lubiyeh?593

192244

临门(= Merom)

AB

Qarn H]at]t]i^n594

Kh Qarnei Hitti^n

193245

阿玛他

AB

尼亚

A

Bet Netofa Valley

Sahl el-Bat]t] of Valley

二十 (c):北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4

哈拿顿

AB

T el-Bedei- wi^yeh

T H\annaton

174243

伊弗他伊勒谷

AB

Wa^di{ el-Malik

15

加他(= Kitron)

AB

拿哈拉

AB

Ma`lul595

173234

伸仑

AB

Kh Sammu^niyeh

T Shimron

170234

以大拉

A

伯利恒

AB

Beit Lah]m

Bet Lehem Hagelilit

168238

591 不论如何去解释创四十九13的诗,西布伦的疆界最合适下加利利,而非沿海一带。
592 Boling and Wright, 445页。
593 Na'aman, Borders , 135页。
594 前书,137页。
595 Z. Gal,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102页。
v. 以萨迦所得之地(

  这片地业只有城邑清单,不过有人认为第22节可能包含北界的一部分。玛拿西的北方边界和以萨迦的南边地业分不清(),都在伯善平原。以萨迦的北边延伸到易普他勒谷(Valley of Yiptah-el)。因此它占了下加利利东边的大部分地区。城市清单包括三个地形区:耶斯列谷(前四处)、黑陶土高原(接下来的五处)、峭壁边上(最后四处)。596倘若他泊是一座村庄(而不是一座山),那么希伯来圣经便保存了十五个名字。若要达到十六个名字(22节),沙哈洗玛或许应当分成两个地名,抑或应当加入在希腊文版旧约中出现的贝洛特(Beeroth)。以萨迦的意思是“雇用”。有些人认为,这是一项证据,显示这个支派原来是耶斯列谷迦南诸城的苦力。不过,加尔(Gal)发现,迦南诸城的毁灭,和以萨迦诸村落的聚居(约在主前第十世纪),在时间上有差距。表二十一列出了以萨迦所得之地。

表二十一:以萨迦所得之地(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18

耶斯列

AB

Zar`in

T Yizre`el

181218

基苏律

AB

Iksa*l

180232

书念

AB

Sulem

Shunem

181223

19

哈弗连

A

`Affuleh?

177224

示按

AB

贝洛特

AB

En beera

197224

亚拿哈拉

AB

T el-Mu- kharkhash

T Rekhesh

194228

20

拉璧(Daberath)

AB

Dabu^riyeh

185233

基善

AB

Kh Qasyu^n

T Qishyon

187229

亚别

A

En Hayadid

T Remet

199221

21

利篾 = Jarmuth

AB

Kh ed-Dir

200229

隐干宁

B

el-H]ad-etheh

T `En H\adda

195232

隐哈大

B

伯帕薛

AB

22

他泊

AB

沙哈洗玛

AB

Kh Sheikh esh-Sham sa{wi?

Kh Shemesh

199232

伯示麦

AB

el-`Abeidi^-yeh?

202232

596 Z. Gal, 'The Settlement of Issachar: Some New Observations', Tel Aviv , 9, 1982, 79~86页;Kallai, 421~426页。
vi. 亚设所得之地(

  主前十三世纪埃及兰塞二世的石刻,有一个地名叫迦特亚设,或许是最早提到亚设的一份资料。597对这片土地疆界的描述,是由南往东,再继续往西的沿岸边界。598所罗门把这地区的一部分,主要是迦步勒,给了推罗的希兰()。它的南界是迦密。这块地区包括北边亚割谷的平原。表二十二(a~c)列出了亚设所得之地。

表二十二:亚设所得之地(

二十二 (a):南界599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5

黑甲

AB

T `Amar

159237

哈利

AB

Kh Ra^s `A^li

T `Alil Hamma `arabi?

164242

比田

AB

T el-Far

160242

押煞

AB

T Ki{sa^n

T Keisan

164253

26

亚拉米勒

B

亚末

AB

米沙勒

AB

T el-Nah]al?

157245

迦密

AB

希曷立纳

AB

T Abu{ Huwa^m?

152245

二十二 (b):东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7

伯大衮

AB

Beth She `arim 或Kh Bus]s]in

162234 或 163238

伊弗他伊勒谷

AB

Nah]al ~I `blin600

伯以墨

AB

Kh Abu Mudawer Tamra

170247

尼业

AB

Kh Ya`anim

Kh Ya`anin

171255

迦步勒

AB

Kh Ro~sh Zayit601

172254

28

义伯仑602

AB

Kh`Abdeh

T `Avdon

165272

利合

AB

T el-Gharbi{?

T Bira

166256

哈们

AB

Umm el `Awa{mi^d

164281

加拿

AB

Qa^na{

178290

西顿大城

AB

S]aida{

184329

二十二 (c):西界(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29

拉玛

AB

坚固城推罗

AB

es]-S]u^r

168297

何萨(= Usu)

AB

T Rashi{bdi^-yeh

170293

亚拉伯(= Mahalab)

B

Ras el-Abyad?603

166285

亚革悉

AB

ez-Zi^b

T Akhziv

159272

30

乌玛

AB

亚弗

AB

T Kurda^neh

T Afeq

160250

利合

AB

T el-Gharbi{?

T Bira

166256

597 参 Aharoni, Land , 181页。Aharoni 辨认它为西加利利现代的 Jett。
598 Lipin*ski 主张,亚设之地是城邑清单,而不是边界的描述。他把城邑清单的日期定在波斯时期(约主前400年),是根据对申命记和祭司编辑说的文学鉴别结论。而 Gal 认为,这段经文是边界描述。Lemaire 把亚设的清单日期定在大卫统治的末了,他是根据遗址的定居时间,如所辨认出的 Cabul(主前第十一和第十世纪)。参 Z. Gal,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102~104页;A. Lemaire, 'Asher et le royaume de Tyr' in E. Lipinski (ed.), Phoenicia and the Bible. Proceedings of the Conference Held at the University of Leuven on the 15th and 16th of March 1990 , Orientalia Lovaniensia Analecta 44, Studia Phoenicia 11 (Louvain: Peeters, 1991), 135~152页;E. Lipinski, 'The Territory of Tyre and the Tribe of Asher' in E. Lipinski (ed.) op. cit. , 153~155页。
599 有关南界与东界,参 Z. Gal,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102~104页。
600 Z. Gal, 'Cabul, Jiphthah-El and the Boundary between Asher and Zebulun in the Light of Archaeological Evidence', ZDPV , 101, 1985, 114~127页。
601 Z. Gal, 'Khorvat Rosh Zayit - A Phoenician Fort in the Lower Galilee', Qadmoniot , 17, 1984, 56~69页。
602 大部分希伯来文抄本都读作 'Ebron'。
603 参 Na'aman, Borders , 60页。
vii. 拿弗他利所得之地(

  这片土地有边界描述(33~34节),还有城邑清单(35~38节)。33节的城邑构成这支派的南界。604这些边界和城邑清单,日期在大卫将宜宏(Ijon)和亚伯伯特玛迦(Abel Beth Maacah)纳入以色列的版图之前。这些城邑没有列在这里,但是在它们加入以色列国境之后,应该算为拿弗他利的一部分。拿弗他利包括上加利利,和下加利利的东边一部分。如34节所示,它的西边与亚设交界,南边和西布伦(及以萨迦)交界,东边是约但河(加利利海以北)。表二十三(a~b)列出了拿弗他利所得之地。

表二十三:拿弗他利所得之地(

二十三 (a):南界605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33

希利弗

A

Kh `Irba^deh?

Kh `Arpad

189236

撒拿音的橡树606

亚大米尼吉

AB

Kh Da^miyeh

T Adami

193239

雅比聂

AB

T en-Na `am

T Yin`am

198235

拉共

A

Kh el-Mans]u^rah?

202233

34

亚斯纳他泊

AB

Kh el-Jebeil?

T Gobel

186237

户割

AB

Yaquq?或 Kh el-Jemeijmeh?

Kh Gamom?

195254 或 175252

二十三 (b):城邑清单(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35

西丁和侧耳

AB607

哈末

AB

H]amma^m T]abariyeh

H]ame T]everiya

201241

拉甲

AB

Kh el-Quneit]ireh

T Raqqat

199245

基尼烈

AB

Kh el-`Or-eimeh

T Kinrot608

200252

36

亚大玛

AB

拉玛

A

Kh Zeitu^n

er-Ra^mah

187259

夏琐

AB

T el-Qedah]

T H\as]or

203269

37

基低斯

AB

T Qades

T Qedesh

199279

以得来

AB

隐夏琐

AB

`Ainatha

191281

38

以利稳

AB

Ya{ru^n?

189276

密大伊勒

AB

Majdel Islim? 或 Kh el-Meg%del609

194292

和琏

AB

Haris?

185286

伯亚衲

AB

S]afed el-Bat]t]i^kh?

190289

伯示麦

AB

Kh T er-Ruweisi{?

T Rosh

181271

604 有人想将这一节与拿弗他利的北界相连。不过,如果在撒拿音的大树靠近基低斯(),而如果巴拉是出于基低斯,那么基低斯就不可能是北加利利的迦南城邑,必定是另一个地方。这就容许此处的边界描述指南方的一个地点。参 R. S. Hess, 'Tribes, Territories of' in G W. Bromiley et al ,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 Revised edition, 4 vol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1988), IV 910页。
605 参 Z. Gal, Lower Galilee during the Iron Age , 104~105; Na'aman, Borders , 121~143页。
606 Z. Gal. 前书,105页,将它放在他泊一带。
607 按照七十士译本,读为“和推罗人的坚固城,推罗及……。”
608 V. Fritz, 'Kinneret: A Biblical City on the Sea of Galilee,' Archaeology , 40/4, 1987, 42~49页。
609 D. Kellerman, 'Migdal-El - Magdiel', ZDPV , 98, 1982, 63~69页。
viii. 但所得之地(

  这片领域只有城邑清单,没有边界。它和东方的紧邻便雅悯一样,整个清单分为东(42~44节)和西(45~46节)两区。阿尔特主张,但所得之地应当在犹大境内,因为以法莲和犹大的边界之间,再没有空间存在。610库夫曼认为,但和犹大在以革伦的边界相同,但这两个支派在其他方面的地则是分开的。611基法兹(Gevirtz)建议,但人的范围后来被犹大占据,从雅各对犹大的祝福可以引出这件事。612此段经文描述但所得的地,则是和隔邻的支派都分开的。城邑清单的日期,应当是在但征服了加利利海北边的但城()之时。表二十四(a~b)列出了但所得之地。

表二十四:但所得之地(

二十四 (a):但东边的城邑(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41

琐拉

AB

S]ar`ah

T S]or`a

148131

以实陶

A

Deir Abu{ Qa{bu^s

151132

伊珥示麦(伯示麦)

AB

T er-Rum-eileh

T Bet Shemesh

147128

42

沙拉宾

AB

Selbi^t

T Sha`al-evim

148141

亚雅仑(= 亚们)

AB

Ya^lo{

152138

伊提拉

AB

43

以伦

AB

亭拿他

AB

T el-Bat]a^shi

141132

以革伦

AB

Kh el-Mu-qannq`

T Miqne

136131

44

伊利提基

AB

T esh-Shallaf? 或 T Mela^t613

T Shalaf

128144 或 137140

基比顿

AB

T Mela^t 或 Ras Abu H]amid614

137140 或 139145

巴拉

AB

el-Mugha^r?

二十四 (b):但和利善西边的城邑(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45

伊胡得

A

el-Yehudi^yeh

Yehud

139159

比尼比拉

AB

Ibn-ibra^q

Kh Bene-beraq

133160

迦特临门

AB

T el-Jeri^-sheh 或 T Abu Zeitun

T Gerisa

132166 或 134167

46

美耶昆

AB

Nahr el-Auja (河) 或    T Qasile615

131168

拉昆

Nahr el-Bari{deh(河)615 或T er-Reqqeit

129168

约帕

AB

Ya^fa{

Yafo

126162

47

利善(= 但)

AB

T el-Qa^di{

T Dan

211294

610 A. Alt, 'Die Landnahme der Israeliten in Palastina', Reformationsprogramm der Universita/t Leipzig (1925), 33页。

611 Y. Kaufmann, The Biblical Account of the Conquest of Canaan .
612 创四十九8~12。S. Gevirtz, 'Adubrations of Dan in Jacob's Blessing on Judah', ZAW , 93, 1981, 21~37页。
613 Na'aman, Borders , 108页,注49。
614 同上。
615 J. J. Simons, The Geographical and Topographical Texts of the Old Testament , Francisci Scholten memoriae dedicata 2 (Leiden: Brill, 1959), 201页。
616 Kallai, 370页。


20
约书亚记第二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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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设立逃城(

  凡只重视土地的注释家,都以第十九章为分配地业的结束,这几章最主要的关注,是众支派和其所得之地。这个看法的基本理由为,十三~十九章是按照支派分段,而中央山地的各城,是按承受该城之地区的家族取名。619第二十、二十一章出现在支派分地之后,因为它们代表赐地的第二个阶段。第一阶段,神将应许之地赐给以色列(十三~十九章)。第二阶段,以色列把这地的一部分还给神,作为特定的用途。约书亚记第二十章设立了一些城,让误杀人者可以逃避报血仇的人。

  这件事已经在出埃及记二十一12~14提过,民数记三十五章、申命记第四章、十九章也都提到。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将逃城的律法放在讨论死刑的最前面。它讲到,神会指定一个地方,让误杀人的人可以逃去藏身。620民数记三十五9~15定出六座城作逃城,三座在约但河以东,三座在约但河以西。22~28节继续说,这些城必须保证要保护非故意杀人者的安全,但是如果那人一离开城,就可以为报血仇者所杀。申命记四41~43提到约但河东的三座逃城,是摩西所设立的。

  2. 申命记十九1~10明说,在约但河西已经指定的三座城之外,还要另设三座城:“耶和华你神若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8~9节)。波尔金注意到,约但河西只指定三座逃城,而非六座,可以肯定约书亚记十三1所提,全地尚未完全征服。621

  3. 律法将事先计划的有意谋杀,和无心误杀作了区分。前者必须处以死刑,或是由社会执行,或是由报血仇者亲自动手。无心的误杀不必受死刑,但是因着同宗之人的死,报血仇者必须要追索赔偿。622在这种状况下,若将杀人者处死,乃是流无辜之人的血,以致污秽了地。为防止这点,律法便设立了逃城。

  4~6. 约书亚记二十章补充说,误杀人者必须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然后长老要把他收进城里。他的安全受到保障,直到他在自己家乡的会众前听审判()。即使他被判并非蓄意杀人,但报血仇的人仍会对他构成威胁。为了逃避危险,他可以住在逃城,直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代表全国,尤其是在罪孽和献祭方面(利十六章)。623大祭司的死,象征误杀者所造成之罪的结束。624理论上,报血仇者应当以他的死代替杀人者之死,罪价既偿,就不再需要追讨了。

  逃城分散在早期以色列所占据的各个区域。其中包括著名的重要据点(如,示剑和希伯仑),使得必须逃的人可以很容易找到,也可以提供最大的安全,防范人前来报血仇。表二十五列出了所有的逃城。625

表二十五:逃城(

经节

地名(NIV)

MT

七十士

阿拉伯名

以色列

地图号码

7

拿弗他利的基低斯

T Qades

T Qedesh

199279

示剑

T Bala^t]ah

176179

希伯仑626

T er-Rum-eideh

160140

8

比悉

Umm el-`Amad?

235132

拉末

T Ramith627

244210

哥兰

Sahem el-Joulan?

238243

  有关逃城的制度,波林和莱特注解道:

至少有几百年之久,逃城的理念和制度一定相当有效,因为我们在希伯来圣经中,极少发现有企图执行私刑的例子。最典型的例子,乃是士师记第八章基甸的故事,以及士师记十九~二十章那位匿名的利未人之例,对两者的描述,都是很不可取的讽刺,或许原因正是在此。

  对基督徒而言,逃城的作法和其中与大祭司的关系,预表了耶稣基督的牺牲,正如大祭司其他的角色一样,他的死尤其表示将过犯与罪孽一次而永远的移除()。约书亚二十9容许任何人都有权使用这些避风港,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外邦人。基督所提供的赦免也是让每个人都可取用,无论背景如何()。

619 参十三~二十一章的前言资料中,对城邑清单的探讨,原书64~69页。
620 所建议的地方是逃城,而在其他经文中再进一步发展。参 J. M. Sprinkle, The Book of the Covenant. A Literary Approach , JSOT Supplement 174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4), 81~84页。
621 Polzin, 129~130页。逃城和古代近东一些立约条款中,具类似功能的城邑之比较,参 M. Lo/hr, Das Asylwesen im Alten Testament (Halle: Max Niemeyer, 1930); Butler, 214页。不过,在约书亚记二十章,城邑清单算是赐地的一部分。然而根据条约的情境,可以显示这则律法非常古老,而所提到的城邑也很古老。此外,在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和所有被掳归回的书卷中,都没有提到逃城(以及利未人的城邑),也可以支持其古老性。参 Boling and Wright, 473页。A. Rofe* 向这种看法挑战,他主张,这些城邑成为一种放逐的形式,可是书二十章的用语并不支持这种概念(与圣经放逐或被掳的记录相较)。参 A. Rofe*, 'Joshua 20: Historico-Literary Criticism Illustrated' in J. H. Tigay (ed.), Empirical Models for Biblical Criticism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85), 131~147页;同作者,'The History of the Cities of Refuge in Biblical Law' in S. Japhet (ed.), Studies in the Bible 1986 ,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Volume 31 (Jerusalem: Magnes, 1986), 205~239页。
622 R. L Hubbard, Jr., 'The Go'el in Ancient Israel: Theological Reflections on an Israelite Institution,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 1, 1991, 3~19页。
623 M. Greenberg, 'The Biblical Conception of Asylum', JBL , 78, 1959, 125~132页。

624 Fritz, 204页,注意到第3节的“无心”一字( s%ggh ),在其他的地方出现时,都与祭司和仪式的活动有关。
625 A. G. Auld, 'Cities of Refuge in Israelite Tradition', JSOT , 10, 1978, 26~40页,认为这些城邑是直接从书二十一章利未人之城邑清单中取出,但 Butler 提出异议,216页,他认为这些城邑乃是以色列古代之圣地的证据。

626 希伯仑便是基列亚巴,参:书十四6~15的讨论。
627 Fritz, 205页,不赞成这个辨认,他举 P. Lapp 的发现为证,说在以色列与亚兰人争战的时期,这里只是一个要塞。不过,Boling and Wright, 475页接受此说法,正是因为这个理由。


21
约书亚记第廿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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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利未人之城(

  这段经文成为分配地业的最后总结。它也像约书亚记二十章一样,所列的地方散布在各支派当中。又如前面一章,这是以色列为事奉神而献出的礼物,它应验了民数记三十五1~8神的命令,不过那里没有指定城邑的数目与地点。民数记三十五章特别声明,城邑周围的郊野要属于利未人。由其大小看来,这些城邑大半是小小的村庄,其中只有几户人家。628

  历代志上六54~81(希伯来圣经39~66)重复了此一清单,暗示它是以色列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629由这一段经文也可看出,被掳归回时期对这件事有高度的兴趣,而那时候大部分的城已经不是利未人住的了。630奥伯莱的结论为,约书亚记和历代志内的清单来源相同,631虽然近日有些研究否定了这份清单的历史事实,但许多遗址的辨认,都可看出它们属于王国时期。632

  玛撒(Mazar)认为,利未人的城可以与埃及祭司的城相较。633这类城也有清单,但其形式与约书亚记二十一章不同。更接近的一份清单,是古代近东的亚拉拿出土有关赐与土地和财产买卖的文字。有一段文字描述一些城,“连同其区域”都赐下,正如约书亚记二十一章,城与其郊野相连。634许多利未人的城邑从前是迦南人的,位于支派土地的边界上。由此可见,利未人的中心是为了要保存并传播以色列的信仰与文化而设的。635

  对基督徒而言,每个支派都分地给利未人一事,说明了要从神所赐的物中归还给神一部分的原则。这些礼物又用来支持其他有需要的人,并帮助信仰的传扬(参:)。

628 G.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 234~235页。至于利未人的城对以色列人的重要性,参:书十三32~33的注释,原书279页。

629 M. J. Selman, 1 and 2 Chronicle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94), 112页。

630 S. Japhet, 1 and 2 Chronicles. A Commentary , OTL (Louisville: Westminster / John Knox, 1993), 164~165页。
631 W. F. Albright, 'The List of Levitic Cities', Louis Ginzberg Jubilee Volume I (New York: The American Academy for Jewish Research, 1945), 49~73页。
632 Na'aman, Borders , 203~236页,解释此清单为第七世纪末小说式的创作,取材自书十三至十九的支派地名清单。亦参 E. Ben Zvi, 'The List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JSOT , 54, 1992, 77-106页;Fritz, 212页。这些研究都没有提到 J. Peterson 的书, A Topographical Surface Survey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Joshua and 1 Chronicles 6 , PhD dissertation (Chicago Institute of Advanced Theological Studies; Evanston: Seabury-Western, 1977)。Peterson 在他所辨识的利未城邑中,找到铁器时代第二期的陶器证据。
633 B. Mazar, 'The Cities of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upplements to VT , 7, 1960, 204~205页;reprinted in Sh. Ahituv (ed.) Biblical Israel: State and People (Jerusalem: Magnes, 1992), 145;R. G. Boling, 'Levitical Cities: Archaeology and Texts' in A. Kort and S. Morschauser (eds.), Biblical and Related Studies Presented to Samuel Iwry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85), 28页;Boling and Wright, 495。Mazar 引用从前 A. Alt 的文章,'Aegyptische Tempel in Palaestina und die Landnahme der Philister', Kleine 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 1 (Munich: C. H. Beck , 1953), 216页以下。
634 这段文字是 AT56。参 R. S. Hess 的探讨,'A Typology of West Semitic Place Name Lis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oshua 13~19',待出版。有关将圣经郊野一词翻译为“区”的看法,参 J. Barr, ' migra{s% in the Old Testament',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 29, 1984, 15~31页。
635 J. Peterson, A Topographical Surface Survey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Joshua 21 and 1 Chronicles 6 ,用“雅巍教导中心”一词。参 Aharoni, Land , 305页;R. S. Hess, 'Tribes, Territories of the', 911~912页。
i. 利未人之城的前言(

  利未人的众族长来到约书亚、以利亚撒和其他支派的族长面前,提出分地的要求,正如前面犹大所行的一样()。示罗是圣所的所在地,也是绘图员出发,去为北边各支派绘分地之图的地方()。有关郊野,参:约书亚记十四1~5的探讨。

  3~8. 分地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这句话出现在第3节与第8节,成为此一过程的框架,并强调出民数记三十五1~5神命令的应验。

  4. 第4~7节说明,各支派要如何分地给利未的四个家族。亚伦的子孙在利未人中角色特殊(),因着这个角色,自然要把他们放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附近。所以,他们所得之地来自南边的支派。

  5. 哥辖族是利未第二个儿子的子孙()。在旷野时期,他们负责抬约柜和会幕的家具()。他们的城邑来自中央山地,即早期以色列的中心地带,也是最初的崇拜中心()。

  6. 革顺人是利未第一个儿子的后代。在旷野时期,他们抬会幕的帐幕和遮盖物(),他们所得的城邑在加利利和巴珊一带。

  7. 米拉利人是利未第三个儿子的后代。在旷野时期,他们看守会幕,并负责搬运其支柱等器具(),他们所得的城邑在约但河东和西布伦境内。

ii. 利未人之城(

  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在此仔细的架构,清楚的列出。每一小段的前后都有标题与摘要,整个段落亦然,每个摘要中都列出所分得之城的数目。有一些说明提醒读者,哪几座城是逃城,还有两座名为希伯仑/基列亚巴,是迦勒所有的(的讨论)。在许多方面,这份清单的组织很接近西闪族城市(如亚拉拿和乌加列)皇宫档案内的管理文件。636这类文件的抄本或许有一个目的,就是锁定利未人的所在,如此便能保证他们会担任祭司、教师,和以色列百姓的灵性导师,让这些重要的角色可以持续下去。

  既然这些城邑大多数都已在约书亚记中出现过,在此就不必再多讨论。以下只提一下它们原来出现在本书的什么地方。至于第一次出现在约书亚记内的城名,则会提出遗址的辨认。

  10~19. 亚伦家得到了希伯仑()、立拿()、雅提珥()、以实提莫()、何仑()、底璧()、亚因()、淤他()、伯示麦()、基遍()、迦巴(Jaba`,地图号码175140)、亚拿突(Ras el Karrubeh,地图号码175135)、和亚勒们(Kh`Almit,地图号码176136)。

  20~26. 哥辖族得到示剑()、基色()、基伯先(不确定)、伯和仑()、伊利提基()、基比顿()、亚雅仑()、迦特临门()、他纳()和以伯莲()。637

  27~33. 革顺族得到巴珊的哥兰()、比施提拉(=亚斯他录;)、基善()、大比拉()、耶末(、23)、隐干宁()、米沙勒()、押顿()、黑甲()、利合()、加利利的基低斯()、哈末多珥(=哈末;)和加珥坦(Kh el-Qureiyeh,地图号码194280)。

  34~40. 米拉利族得到约念()、加珥他638(参:的〔基斯绿〕他泊)、丁拿(=的临门)、拿哈拉()、比悉()、雅杂()、基底莫()、米法押()、基列的拉末()、玛哈念()、希实本()和雅谢()。639

636 R. S. Hess, 'A Typology of West Semitic Place Name Lis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oshua 13~19',待出版。
637 MT,迦特临门。七十士译本和所有平行经文的译本,在代上六55都读为以伯莲。
638 平行的代上六76~77(希伯来圣经61~62)并没有保存同样的名字,却把他泊写在内。
639 七十士译本在42节的末尾加了一段话:“这样,约书亚将地分配完毕,按照耶和华的命令,以色列人给约书亚他所要的城邑;他们把以法莲的亭拿西拉给他。约书亚建造那城,住在其中。他将以色列人离开旷野之后用来行割礼的火石刀,放在亭拿西拉。”
iii. 分配地业的总结(

  这段经文强调神应许的实现,及完全的胜利。神给列祖的应许(就是要把这地赐给他们的后裔),640在约书亚记中不断出现。641祂也应许要使他们脱离仇敌,得享安息(和合:平安;)。有3次是用强调语说神的应许已经实现。在 MT 中有6次将希伯来文的一切( kol )用在交错的形式中。642

一切地

 正如祂向他们列祖起誓要赐他们的。

  他们的仇敌没有一人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

  耶和华已经将他们的一切仇敌,

 耶和华一切美好的应许

每一项都实现了。

  其中所强调的,是一切以色列的仇敌都被打败了。这事的成就,是因神曾起誓要这样行。胜利的结果,以色列人得到了一切的地,而神所应许的一切都发生了。

640 创十二1~3,十五18~21,二十二17~18,二十四7,二十六3,五十24;民十一12,十四16、23;申一8、35,六10。
641 书一2~3、6、11、13、16,二9、24,五6,六2、16,八1、7,十8。参 Woudstra, 314页。
642 Mitchell,104页。
增注:征服是全面,还是部分?

  这段话总结了从十三章开始的地业分配。约书亚记十三1~7(亦),神已经强调该地尚未完全征服。除了迦勒在希伯仑的征服(书十四~十五章)之外,没有任何资料暗示,十三章所提的地方是以色列人已经占有的。那么,经文怎能说,所有的地都已经征服了呢?注释家传统上都强调,这是因神的信实与百姓缺乏信心之间的差距,如,凯尔(Keil)和德里慈(Delitzsch)所引用加尔文的话:643

……神实现祂的应许总是清清楚楚的,不会动摇、绝对信实;但百姓则十分软弱、懈怠,以致使神的祝福从手中漏过;将这两者加以区分,是很重要的;……因此,虽然他们没有把敌人完全消灭,撤空土地来占有,但神的真理仍然耸立,仿佛他们已经完成了此事;因为,他们只要有心去抓住就在手边的胜利,所有待完成的事便都可以实现,一点困难也没有。

  因此,过去的倾向是将驱逐解释为逐步的过程。以色列人在神的带领之下,已经开始进行此事,但是却没有彻底完成,是因为这个国家未能顺服,遵行到底。644

  不过,这几节绝对性的口气,使得近日文学研究者质疑传统的分析。波尔金认为,“倘若要了解并接受十三1~二十一42背后的理念,那么,对支持二十一43~45用语的一切概念,必须彻底拒绝。”645解决之法在于,视43~45节为一种反讽,只是讲一种理想。以色列人并未实现这种理想,这项事实已经在十三~二十一章中暗示出来了。波尔金把这几章与申命记的律法相较,他注意到,那些内容是为以色列人的生活定出规范,同样,约书亚记十四~二十一章则在说明神应许之地的“法定范围”。646为了要澄清这一点,他复检了这几章报告式的发言,而辨识出有关外邦基尼洗人(迦勒和俄陀聂)、妇女(押撒和西罗非哈的女儿),及依赖他人维生者(利未人)等资料。每一个案例,约书亚都让他们住在以色列人当中。在本书的前半,喇合与基遍人加入以色列人,同样,这些团体也被带入“以色列的国境或宗教文化的当中”。647

  郝克也注意到这几节所言并未实现而产生的张力。648他认为,本书的文体之一,是要将分散与毁灭,和掌控与征服的声明并列。这些互相矛盾的情节,促使读者一直读到末了,而结论则模棱两可,让未来作出判断。

  米切尔注意到一13、15提到安息(和合:平安),二十二4和二十三1也提到,因此将这一段与本书开头的几节相连,又为以下两章铺路。649他发现,二十一43~45和第一章的应许有类似之处。最重要的是,他发现,十三1~二十一42对其他国家的描述,和别处对这些国家的描述,成了很大的对比。650在十三1~二十一42中的国,乃是独立的个人与团体,尚待根除,但是二十一43之后,又以联合的势力描述诸国(像一~十二章一样)。若是如此了解,那么,43~45节的话,和前面几章就没有冲突。事实上,在毁灭诸国的事上,这几节肯定以色列人已经实现了神的应许。这些国家不能再像约书亚记一~十二章一样,以结盟的势力出现。联军已被击败,不过,十三~十九章的挑战依旧存在。以色列必须再度武装起来,逐出所余剩的零星抵抗势力。

  针对这段似乎所言不实的困难经文,以上之研究对谜题的开释都有帮助。这些话理想式的语气,让人与申命记并未落实的理想律法相对照,如此便将申命记和约书亚记结合起来,成为神与祂的子民所立之约的两个层面。而矛盾情节的强化,促使读者往前读,可是同时读者也预期神的审判会临到,这是很可怕的事实,因为以色列必将失败。最后,若了解约书亚记里怎样讲到以色列的仇敌,也使人不再视二十一43~45与十三~二十一章彼此冲突,而可解释为互相对照,并将这三节算作附在下一段内,即属于本书的最后三章。

  对基督徒而言,这段经文说明了两件相反事情的张力。一方面,神的话语有能力来实现祂的旨意,救赎计划必定能有美满的结果(),另一方面,罪恶和痛苦仍旧存留在世界上。这两个世界历史成对比的“情节”,一直要等到基督的最后胜利才能解决,那时祂将永远掌权,带来救恩、健康与平安(;启十九~二十一章)。

643 Keil and Delitzsch, 216页。
644 Blaikie, 356~357页。
645 Polzin, 132页。
646 前书,128页。
647 前书,134页。
648 Hawk, 115~116页。
649 Mitchell, 103~104页。
650 前书,133~141页。


22
约书亚记第廿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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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结论:对神应有的敬拜(

  最后三章,每一章都讲到一个事件。乍看之下,这些事件仿佛只是随便收集的剩饭剩菜:众支派对一座坛的争论、临别演说,和又一次的立约典礼。不过,细究之下,这些事件都有同样的一个焦点,就是对以色列之神应有的敬拜当如何向神献上敬拜,而如果没有这样行,会发生什么事。由此观之,祭坛之律所要教导的是,团体的敬拜应当使众支派合一,不是造成分裂。约书亚的临别演说,提及他身为摩西接班人的角色与权威,并警告百姓,切勿违背神的命令。在示剑的立约更新大典,最后一次将所有的百姓聚在一起,各支派都服在同一个政治和宗教的领导之下,承认他们要向神效忠,接受祂的约。约书亚和以利亚撒的逝世与埋葬,以及约瑟遗骸的下葬,象征以色列的合一。

A 祭坛之争(

  这里的记载是要让读者了解,在肯定以色列人已经完成了神的旨意()之后,向这句话挑战的第一个事件。约书亚给约但河以东的支派奖赏,让他们回去(1~8节),于是他们便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在边界上筑了一座坛,是按以色列的样式作的(9~10节)。这件事让其他的以色列人非常忿怒,甚至准备要去打仗,不过他们先派代表去,看是否能化解冲突(11~14节)。代表们提醒约但河东的各支派,过去以色列人不顺服的后果(15~20节),而约但河东的支派向他们保证,这座坛乃是他们与以色列合一的象征,不是为了要分开来献祭(21~29节)。这个答案令代表们相当满意,于是他们便回去了(30~33节)。约但河东的支派将他们的坛按使用的目的起名(34节)。约伯林(Jobling)看出,第10~34节为交错式结构。651

约但河东的人筑了一座坛(10节)

 约但河西的人威胁要去攻打(12节)

  约但河西的人派代表团前往(13~15a节)

   代表团责备约但河东的人(15b~20节)

    约但河东的人誓言无辜(22~23节)

     约但河东的人解释所筑的坛(24~27a节)

     约但河东的人解释所筑的坛(27b~28节)

    约但河东的人誓言无辜(29节)

   代表团接受约但河东之人的解释(30~31节)

  约但河西的代表团返回家园(32节)

 约但河西的人收回打仗的威胁(33节)

约但河东的人为祭坛取名(34节)

  有些人辨认此段为祭司来源,目的是要保存宗教的合一,在一个地点敬拜,或在吉甲,或在示罗,或在耶路撒冷(参:申十二章)。652布特尔(Butler)指出,这件事和被掳到巴比伦的人有关。他们可以学到,复制耶路撒冷的敬拜是件危险的事,但同时,即使处在被掳的状况,仍然必须维持对神的忠诚。653

  过去在文学方面的研究,则强调约书亚记二十二章对以色列人身分问题的重要性。波尔金尤其认为,描述以色列的词汇,和过到的邀请,使得约但河西的耶和华之地(19节)及住在那里的十个支派,和约但河以东的人截然不同。654因此,约但河西所差遣、以非尼哈为首的使团,是代表耶和华的全会众(16节)、以色列全会众(18、20节),以及以色列每个支派(14节)。而在约但河东的支派给予满意的答案,说他们是忠心的以色列人,要忠诚的事奉神之后,经文只称这十个支派为以色列人(30~32节)。这意味,现在东边的支派也算作以色列的一部分了。

  动词过到(=渡过河;希伯来: `br ),在约书亚记前五章中经常出现,但却从未用来描述约但河东的支派回到他们在河东岸的家园。这个字只用在非尼哈对他们的劝勉中,要他们回到约但河西的耶和华之地。波尔金也注意到,在非尼哈和约但河东支派各自发言时,有时态的改变。有些是指现在,如,今日,这日(希伯来: hayyo^m ),有些是指未来,如明日,日后(希伯来: ma{ha{r )。655约但河东的支派,在第一、四、六、十三章和十四3、十八7已经可看出,他们代表以色列当中有一些人,虽血统为以色列人,也完全按照律法行事,承受神的应许,不过他们的产业是在应许之地以外。约但河东的支派也像喇合、基遍人、迦勒等人,代表可以成为以色列人的“外人”。他们亦代表以色列人并未完全取得该地,无法实现神应许的理想。神的应许仍然存在,也会实现,不过乃是因着神的恩典,超越了蒙召要顺服之人的失败。

  对基督徒而言,阅读约书亚记二十二章,让人想起耶稣对教会管教方面的教训()。为要维持神子民的合一,在有争议的时候,必须循一定的过程来寻求和好,在整个团体参与之前,先要派代表去和触犯的一方沟通。在约书亚记二十二章,神子民的代表顺利解决了问题。从更深一层的角度而言,这一章是在质疑怎样才算神的子民。合一的关注(十七章),与在圣洁的神面前保存圣洁的子民()的必要,中间是有张力存在。最后,在成为神子民的资格上,以色列能够分辨什么是核心问题(对神正确的敬拜),什么是周边问题(在应许之地上得产业)。在分辨什么人是信徒,可以互相交往的事上,基督徒所得的吩咐,也是要分辨哪些为信仰的基本要素(约贰7~11),而哪些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林前三、八章)。

651 D. Jobling, The Sense of Biblical Narrative: Structural Analyses in the Hebrew Bible II , JSOT Supplement 39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6), 98~99页。
652 例如,J. S. Kloppenberg, 'Joshua 22: The Priestly Editing of an Ancient Tradition', Bib , 62, 1981, 347~371页;N. H. Snaith, 'The Altar at Gilgal: Joshua xxii 23-29', VT , 28, 1978, 330~335页。
653 Butler, 243~244页。
654 Polzin, 134~138页。
655 前书,139~141页。参 D. Jobling, The Sense of Biblical Narrative: Structural Analyses in the Hebrew Bible II , JSOT Supplement 39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6), 103~106页。
i. 约书亚对约但河东之人的吩咐(

  1~4. 约书亚向约但河东的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说话。他提到他们的忠心。此处重复用到他在一12~15所吩咐他们的话,因此,一如约书亚对他们的交代,他们已经作到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的(如)一切事。约书亚又提到,我所吩咐你们的,你们也都听从了,所用的词汇,正是一18约但河东支派应许要顺服的话。如今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弟兄得享平安,这句话不单延续了二十一44的应验,也让人想到约书亚在一13和15所说的话。约书亚如今实现了他当时给他们的应许,当以色列得享平安,不受仇敌侵扰时,约但河东的支派便可以回到他们的家园去。这样,在约书亚开始担任领导时,神所作的应许()和约书亚的应许()都实现了。

  5~8. 约书亚在第5节的劝勉,重复了申命记前十一章摩西对以色列的劝诫。这里所关注的,要爱耶和华你们的神……尽心、尽性事奉祂,是申命记六5最核心的告白。656约书亚祝福这几个支派,把掳物分给他们,这些举动都显示,他承认他们乃是以色列立约团体的一部分。不过,提到玛拿西支派分为约但河东与河西的两半,意味以色列整体潜在的不合问题,657为以下的纷争铺路。

656 Woudstra, 317页,加上:申四4、29,十12,十一13等。参 Boling and Wright, 509~510页。
657 Hawk, 120页。参 Fritz, 226页,他揣测这一段的起入,是由于第二十二章的背后有一古老的资料来源,其中认为约但河东的支派只是流便与迦得。
ii. 约但河东之人回到家园(

  这段叙述开始讲到约但河东的诸支派如何离开……回往,所用的动词与约书亚吩咐他们“回……去”相同(8节)。这便显示,他们的回去,亦是对约书亚的顺服。这里所强调的,是他们离开了以色列国(离开以色列人)、以色列的宗教(示罗),和所应许赐给以色列的地(迦南地),这也预示了未来几节将出现的纷争。

iii. 祭坛(

  基利绿在约书亚记十八17是便雅悯边界的一部分。它也可能是一个通用语,指约但河一带。由第10节看来,祭坛是建在迦南地,而且是高大的坛,就实际而言,这乃是指约但河东的人可以在他们的家园看到这坛。用来形容祭坛的字(希伯来文 ga{d[o^l l# mar~eh ),和形容出埃及记三3焚烧之荆棘的字很像,因此它必会吸引路过之人的注意。在迦南地边界设立祭坛,在以色列后期并非罕见的事,耶罗波安一世在北国以色列境内,但和伯特利的边界上,都设立了有祭坛的圣所()。

iv. 约但河西之人威胁要打仗(

  第12~15节讲到众支派的反应,以及代表团的组成。十个支派回到“战争预备状态”,预备从事圣战,要制止合一的破坏,就是不在单一的圣所敬拜独一之神()。

  13~15. 因为此事有关敬拜的正确与否,以色列人便拣选一位祭司作代表。虽然在分配地业的时候,是由以利亚撒出面(),但这次使团的召集人却是他的儿子非尼哈。这或许是因为以利亚撒已经年迈,不过非尼哈在约但河东时就已是出名的祭司,他曾在巴力毗珥阻挡了以色列人去拜偶像()。因此,倘若约但河东的宗教出了偏差,他能够面对这样的挑战。而这件事既与以色列的合一有关,其余十个支派便各自派代表一同前去。658

  16~20. 这里举出巴力毗珥和亚干的罪(书七章),以为前车之鉴。这两件事都使以色列的前途蒙上阴影,神的审判临到,整个国家都面临毁灭的威胁。转去不跟从和悖逆两个词,过去曾用来形容以色列对神的不忠,包括约书亚记第七章亚干的罪。659在这两件事之间,则是两度提到悖逆神的危险(18~19节)。在18节,代表团再度声明,由于恐怕神发烈怒,他们很在意维系全国的信仰。19节则提出解决的办法,就是让约但河东的人到河西来得地业。在那里,河东的诸支派可以参与以色列人的敬拜,在神所指定的地上敬拜真神。十个支派的人担心,约但河东的支派所盖的坛有竞争意味,要向别的神o献祭。660他们用以色列从前悖逆的罪为例,劝导约但河东的人,不要走上那条路。

658 有关“家室”和“宗族”的用词,参书七14~18的讨论。
659 参该处对 m`l 的讨论(注释)。参这个词在利五15、21;民五6、11~31和结十四13~30的用法;Woudstra, 324页;Fritz, 223页。
660 Hawk, 126页。钥字 m`l (“不忠”)和 mrd (“悖逆”)不断出现在12~20节中,描述出十个支派对约但河东之人看法。参 Michell, 110页。
v. 约但河东之人解释筑坛的目的(

  21~22. 约但河东之人的回应,是以一段信仰告白开始,显示出他们对以色列之神的信心。他们反覆声称大能者,神,耶和华!这个说法可以用最高级来翻译,即,“耶和华是最伟大的神”。他们用最强烈的誓言,声明他们绝对无意在这坛上敬拜另外的神o。

  23~26. 燔祭、素祭、平安祭的清单,即是利未记一~七章首先提到的三种祭(),这几项祭代表在坛上可以献的一切祭。约但河东之人这样的说法,便是否认他们要用这座坛来献祭。

  27~29. 这座坛乃是要用来作证据(希伯来: `e{d[ )的,也是一个复制品(希伯来: tab[ni^t[ )。证据一字,和法庭中的见证人是同一个字(),而两方定出边界后所立的纪念碑,也是这字()。在约书亚记中,这个证据是立在两类支派的边界上(约但河东与河西),以提醒西边的团体,他们与东边的团体乃是相同的。以色列人不可以敬拜任何受造物的复制品(),不过,神曾显示会幕的复制品(NIV:样式),让以色列人去建造()。在约但的基利绿之祭坛,是所有以色列人在真祭坛之敬拜的复制品,它本身是按照神启示的样式建造的()。因此,这座坛是要提醒所有以色列人,他们的身分为何,以及他们在敬拜上的合一。约书亚记中曾经出现过这类纪念物()。以色列人从前经过的旷野里,古人也用立起的石堆等类似的标志,来作宗教性的纪念碑。661

661 U. Avner, 'Ancient Cult Sites in the Negev and Sinai Deserts', Tel Aviv , 11, 1984, 115~131页;同作者,'Ancient Agricultural Settlement and Religion in the Uvda Valley in Southern Israel', BA , 53, 1990, 125~141页。
vi. 使团接受其解释,返回家园(

  这一段的特色,是以冗长而重复的话指认双方各是哪些人。这种说法暗示是一种法定的正式声明,慎重地列出双方的参与者。使团的满意,意味后来十个支派也会接受。非尼哈宣布被控诉者无罪,以在这事上你们没有向耶和华犯罪一语,撤销了16节的指控。而你们救了以色列的声明,在约书亚记中,同样的动词形式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喇合在二13所说,拯救我们性命不死。在这两处,神的审判都有性命的威胁,而能让人不至于被毁灭的,乃是这句话发言的对象。摩西在申命记八10吩咐以色列人,要为所得的美地赞美神。在约书亚记二十二33,以色列人为着流便和迦得人之地有平安而赞美神。约书亚记中虽讲到许多毁灭,但最普通的毁坏一字,却仅在这里出现,让人感到意外。

vii. 约但河东的人为祭坛取名(

  一个物件的命名,通常是在它完成之后。第10节记载两个支派筑这座坛。中间穿插的事,则成为取名字的背景,这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这是以色列人的信仰告白。对基督徒而言,正如前面所提,祭坛让人想到,我们需要维持真正的信仰,但不要使信仰告白变成纷争与争闹的原因。


23
约书亚记第廿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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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告别演说(

  这一章记载约书亚临终之前,向以色列会众所发表的一篇演说。它的目的与以色列其他领袖的临终之言相仿,如:雅各(创四十八~四十九章)、约瑟()、摩西和大卫()。662至于摩西,整卷申命记都是他的最终演说。所有领袖都在这种场合讲到以色列的未来,但是惟有摩西和约书亚说,命运是可以选择的,两人都指出,百姓的决定将左右未来。约书亚也和摩西一样,提醒百姓神赐给他们的一切,他呼召他们要忠心。实在说,“他的演说处处可见摩西五经的踪迹,尤其是申命记,因为他并没有什么新事要向百姓宣布,只能把从前的真理再度深印在他们心中。”663

  第2~11节讲到神过去为以色列所赢得的争战,劝勉以色列要向神保持忠心,这样才能继续征服其余之地。第12~16节警告以色列人,若他们不遵守神的约,去追随别神,会发生什么事。历史、劝勉、祝福与咒诅,这几项主题交织在一起。重复的话则是强调信息的重要性。

662 Butler, 253页。
663 Keil and Delitzsch, 223~224页。有关本章中申命记式的用语,可以参 M. Weinfeld, Deuteronomy and the Deuteronomic School , (Oxford: Clarendon, 1972), 320~365页。有关诗体架构,参 W. T. Koopmans, 'The Poetic Prose of Joshua 23' in W. van der Meer and J. C. de Moor (eds.),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Biblical and Canaanite Poetry , JSOT Supplement 74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8), 83~118页。
i. 神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对基督徒而言,神为祂的子民所作的救赎与赐福之工,便代表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救赎,和基督徒生活的祝福。基督徒在享受这些之时,要知道他们蒙召是要在生活上忠于主的教导,惟有透过忠心,基督徒才能不断享受神的祝福()。

  1~2. 约书亚年纪老迈,正如约书亚记十三1所言。十三章和二十三章在这一句开头的说明之后,都提到以色列人尚未占据全地。约书亚之死不表示以色列人征服全地的责任就此终了,尽管这里说,耶和华使以色列人安静(或译安息),不与四围的一切仇敌争战,但实况仍是如此。安息的应许出现在申命记(),也出现在约书亚第一章的劝勉(),以及二十一42,二十二4的摘要中。在申命记和约书亚记第一章,那是神对百姓和约书亚之应许的一部分,是对他们忠心的奖赏。在约书亚记二十二~二十四章,则是神赐福给以色列的结果,也是对这个国家忠心的赏赐。

  长老、族长、审判官并官长代表所有以色列人,因为他们负责教导,并且有权管辖所有的支派,及其中各样的团体。664其中三种人也出现在申命记二十九10(希伯来圣经9节),在那里的立约大典中,他们代表整个国家。665“官长”出现在约书亚记一10。约书亚承认自己上了年纪,这句话重复了第1节的声明,也成为前言的结束。这里和14a节,是约书亚演说中两个大段的起头,再度肯定了神在十三1所说的话。约书亚提醒以色列人,他对历史的回顾,是根据自己亲身从埃及直走到示剑的经历。对基督徒而言,这乃是肯定信徒中长老的重要角色,他们应当指教信徒团体,劝勉他们要忠心、顺服到底()。

  3. 约书亚提醒所有的领袖,你们亲眼看见了神所作的事。第4节也用到同样的动词,是一道命令,要他们为目前的状况作见证。过去,以色列的神为以色列争战,神会继续将剩下的各国赶出去。那为你们争战的,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在希伯来圣经中,第10节逐字重复了这句话。这是约书亚演说中一个重要的主题。以色列人不是凭着自己的本领赢得争战的,是神为以色列人赢得争战,只要以色列人忠心,祂便会继续这样作。

  4. 剩下的各国,出现在第4、7和12节,这也是演说的主题之一。约书亚展望在他过世之后仍有待完成的工作。神曾打败各国(3节),同样,剩下的国家也会被赶出去。神已经赐以色列地业(),从约但河直到地中海,以色列必须去占领。在第4节中,约书亚提醒百姓,他已经征服了其中的许多国家,因此,他知道这是作得到的。

  5. 神是赐胜利者,而未来的以色列,正如过去的一代一样,必须抓紧神的应许。第5节为 A - B - A 的结构,焦点为神的作为和人的责任:

祂要将他们从你们面前赶出去,

 你们将得他们的地为业,

正如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应许的。

  动词祂要将他们赶出去,和你们将得地为业,在希伯来文的字根是相同的,意思是“拥有,剥夺所有”( yrs% )。它的含义为,信实的神必施行拯救,但百姓需要有恰当的回应来配合。

664 有关审判官(或译“士师”)的领导角色,以及该词的古老性,参 Kppomans, Joshua 24, 278页。有关长老,参:书七6注译。
665 “审判官”(希伯来文 s%pt] )没有出现在申命记,那里提到的是“首领”(希伯来文 s%bt] )。这两种人的拼音很类似。七十士译本内有“审判官”。
ii. 顺服的挑战(

  第6~8节和11节讲到以色列若要得胜,当负怎样的责任。第8节清楚指出,这不是新的办法,只要照着你们到今日所行的,专靠耶和华你们的神。这一段的开始和结束,都提醒他们要谨慎,意即,这乃是得胜的要诀。所要谨慎的是: (1) 顺服的精准, (2) 避免外邦神o, (3)爱耶和华你们的神。

  6. 约书亚记八31曾提到摩西律法书,那里是讲,建造祭坛要按出埃及记二十22~26的记载。这里则是指出埃及记二十四7的立约之书,摩西从神领受的吩咐。约书亚记一7~8也提到律法书,神警告约书亚,要完全遵行,不可偏离左右,现在约书亚把这个警告传给以色列人。

  7. 神的子民必须避免和其他国家的人掺杂,这样,他们便不会去拜其他的神o。这个不准拜偶像的基本命令(),成为顺服的主要测验。剩下的国,曾出现在第4节,在那里,约书亚把他们的土地赐给以色列人。12节会再出现这个词,约书亚在那里提出警告,不可与这种人建立关系,或去敬拜他们的神o。在四项连串的禁令中,约书亚警告以色列人,要避免偶像。这些禁令都是以最强烈的形式来表达。666

  9~11. 最后,11节把这道命令作了总结,用正面的话吩咐道,要爱耶和华你们的神。正如申命记六4~9,这里所讲的爱,是对神和祂的话语立约式的委身。9~10节提到:因着以色列的忠心,他们直到今日所经历的得胜。这段追忆的要点,也可由 A - B - B1 - A1 的结构看出端倪:

A.  耶和华已经把又大又强的国民从你们面前赶出;

  B.  直到今日没有一人在你们面前站立得住。

  B'. 你们一人必追赶千人, 667

A'. 因耶和华你们的神……为你们争战。

  赢得胜利的是神(A/A' 的要素):祂让以色列能得胜(B/B' 的要素)。若不向神忠心,以色列就别想会成功。对基督徒而言,避免拜偶像和得胜的应许,是保罗在要求信徒完全委身于基督时,同样提到的两点();而耶稣在教训人作门徒时,也要求他们要有全然委身的爱()。

666 负面的 lo^~ 加上不完全式。同一个形式出现在十诫的六到八诫中()。
667 参:申三十二30,同一个片语,在类似的神迹光照之下,向以色列的不信发出挑战。
iii. 对未来的警告(

  约书亚讲过忠心的祝福之后,话题就转到不顺服的咒诅。祝福和咒诅都是圣约的一部分,这与古代近东条约的结构类似,668约书亚的演说自然以对不顺服的警告作结束。这段话以三种冒犯圣约和其后果的描述,来唤起听众的注意: (1) 与当地居民联络并结亲(12~13节), (2) 神必定会审判(14~15节),以及 (3) 拜偶像(16节)。

  12. 这里像第8节一样,有一个条件子句。669不过,第8节视以色列会专靠耶和华你们的神,但第12节却描述以色列人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而专靠和联络两个字,乃是用同样的字根( dbq )。这两个子句的类似之处,显示是刻意要把忠心之人与其奖赏(8~11节),和不忠之人及其后果(12~16节)来作对比。以色列人的不忠,将从与剩下的国民结亲一事上显明出来。这是直接违背申命记七3。

  13. 第12、13节都是用强调性的动词开头670,第12节是设定条件(你们若转去),第13节是描述结果(你们要确实知道)。不忠心和与不信者通婚,将使神在第5节的应许不再兑现:祂必不再将这些国家赶出以色列。网罗和鞭的形容,将这些国家描述为征服者,奴役以色列人,最后毁掉他们。671也就是说,这些国家会扮演目前以色列的得胜角色,来制服他们。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这句话也出现在第15、16节的末了。每次讲到违背圣约,都是以这个后果作结束。对基督徒而言,这乃是前车之鉴,警告我们不可与不愿悔改的人交往(林前六章)。

  14~15. 这一段的第二部分,重点在违背圣约的后果。如果以色列犯罪,神必会刑罚全国。约书亚要百姓知道,不久之后他会离世,可是神仍然会用公义来对待以色列。672约书亚会去世,但神不会改变。以色列已经亲身经历到神信守祂的应许,而且他们是一心一意的知道。这句话很像申命记六5要尽心尽意爱神的命令,也就是说,要对神作出绝不妥协、全然相爱的委身。约书亚重复说,神的一切话都已经应验。不过,他的目的不是在赞美神的信实,而是在警告以色列,神会同样以信实来施行审判,责罚犯罪的国:祂会把它毁灭掉。神必定审判,这是圣经的中心题目。诗人(如:诗七十三章)和先知再三声明这一点。他们的目的不是要定百姓的罪,而是希望他们能悔改(拿三~四章)。同样,约书亚在这里也是希望以色列保持忠心,因此他提出警告,来强化这一点。

  16. 这句又重复了本段最关注的事:不要去敬拜别神。约书亚记头几章的钥字,讲到全国怎样“过”(希伯来: `br )到应许之地来。如今同一个动词则警告以色列,不要违背神的约。约书亚用的片语,类似第7节清单中不可向别神作的事,以此作为神会发烈怒、刑罚以色列的主要原因。他们失去地业,乃是表示神收回属祂的东西。尽管整卷约书亚记是讲这片土地的征服与地业的分配,但是,倘若以色列不继续向神忠心,单单敬拜祂,就会失去这块地。希伯来书六章也警告基督徒,若不继续忠于神在基督里所立的约,会有什么危险。

668 参:申二十八章。K. A. Kitchen, 'The Fall and Rise of Covenant, Law and Treaty', TynB , 40, 1989, 124~135页;同作者,'The Patriarchal Age. Myth or History?', BAR , 21/2, March/April 1995, 52~56页。
669 希伯来文 ki^~i^m
670 不定词的独立形,后面接动词的不完全式。
671 “肋下的荆棘”出现在民三十三55,也是指未能赶出当地居民的后果。
672 “世人必走的路”,类似的说法,参:王上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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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廿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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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示剑的立约大典(

  将摩西五经分成四大文学文献或来源的来源鉴别,近年来经过了重大的变革。它的一些基本假设受到了挑战。或许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何有人视约书亚记二十四1~27有各种来源。十九世纪的学者认为,E(Elohist)来源是二十四章的起源,但是,过去这几十年却出现了好几种看法。有人视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为主前九~八世纪的北国文献(Sperling),另有人认为是第七世纪的申命记式文献(Perlitt),还有人将它列为主前第六世纪被掳之雅巍信徒的作品(Van Seters)。673

  导论中曾经提到(第56页),约书亚记二十四25把这一章定为立约典礼。学者们曾在圣经的约和古代近东的立约条款中,发现类似的形式,尤其是主前1200年之前,赫人所保存的记录。赫人藩属条约和圣经的摩西五经及约书亚的约中,可以找到以下几项内容:开场白、历史序、一系列条款、置于神庙中、读给会众听、列出神圣的见证、不顺服的咒诅与顺服的祝福。基钦(Kitchen)认为约书亚记二十四章的结构与赫人的立约文献相仿,他的分析颇适合作为经文的大纲。674他发现这是“非常浓缩的记录”,675有开场白(2b)、历史序(2c~13节)、一系列条款(14~24节)、经文的放置(26节),和见证人(26~27节)。咒诅和祝福则隐含在20节中。

673 L. Perlitt, Bundestheologie im Alten Testament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69); S. D. Sperling, 'Joshua 24 Re-examined',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 58, 1987, 119~136页;J. Van Seters, 'Joshua 24 and the Problem of Tradi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in W. B. Barrick and J. R. Spencer (eds.), In the Shelter of Elyon. Essays on Ancient Palestinian Life and Literature in Honor of G. W. Ahlstro/m , JSOT Supplemnt 31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4), 139~158页。

674 K. A. Kitchen, 'The Patriarchal Age. Myth or History?', 52~56页。
675 前书,56页注。
i. 会众再次聚集于示剑(

  约书亚所召聚的领袖,和二十三2相仿,成为这两章的连系。第二十三章的演说,并不是约书亚和以色列关系的结束。若要让约书亚所事奉过的百姓清楚得着他的异象,还需要再作一些事。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记载了圣约的确认,就像与别国行签约典礼一样,全国(或其法定的代表)都聚集在耶和华面前,要签署这项协定。示剑成了立约大典的所在,正如约书亚记八30~35。

  百姓站在神面前,有两个意思: (1) 神即将与他们立约; (2) 这是领导转移的时刻。在圣经前文的记载中,也曾有一次像这里一样,动词站在面前和神的名字并列。676在出埃及记十九17,百姓站在神面前,为要聆听圣约,表示赞同,并藉一个典礼来确认。这里也是记同样的事件。这个特殊的动词也出现在申命记三十一14,摩西和约书亚站在神面前,约书亚承接使命,在摩西离世之后要带领百姓。在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约书亚快要离世,而他的“接班人”则是百姓的代表(31节)。

  对基督徒而言,经常以敬拜来到神面前,是信心生活的要素()。当我们聚集敬拜的时候,基督便会提供机会,让人接受祂以十架宝血所立的新约()。

676 希伯来文动词是 yit[yas]s]e%b[u^ 。神的名字前面有定冠词,即“那位神”。在出十九和二十四也曾经出现。
ii. 神为以色列所行的拯救(

  在条约文献中,前面会有一段序言,让藩属认识宗主是谁。在这里,约书亚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为宗主。在艾城打败仗的时候,也是用这些词汇来引介对神的说明,指出以色列当中有罪()。现在,这些词汇则是强调此一场合的重要性,以色列的未来与他们是否注意听有关。

  一般条约文献的历史序,是追溯宗主过去给藩属的各种好处,与彼此之间良好的关系,显示由于藩属忠于宗主,他们便得到了保护与成功。过去悖逆的行为则带来了危险和苦难。这序言形成藩属要忠诚维护条约的理由。第2~13节也是同样的事,神追溯以色列的历史,和从一开始祂如何对待他们。这次回顾的原因,是要向百姓显示,他们过去的忠心,带来了神的祝福。此外,神主动为以色列施行救恩,并且持续如此,毫无间断,直到现今的世代。

  对基督徒也相同,神为祂子民施展拯救之工,乃是基督信仰的根本要素(,来十一)。

  神把以色列的历史总结为四部分:列祖(2~4节)、出埃及(5~7节)、约但河东的得胜(8~10节)、应许之地的征服(11~13节)。每一部分都包括一个重复语,强调神乃是主角。祂总是说,是祂亲自施行拯救,即,“我将……”。这个国家的诞生和成功,不是靠约书亚,也不是百姓的功劳(亦非他们祖先的功勋)。成就这事的,惟独是神,以色列必须明白神所作的一切,才会欣赏祂要与他们立的约。

  2. 列祖的祖先曾敬拜别神。创世记三十一53曾提到拿鹤与他拉所拜的神o,拉班在那里指着那些神o起誓,保证他和雅各互不侵犯。那些神o或许是指祖先,因此与地业和产权有关。677若是如此,这里两次重复提到大河那边,就别具意义。大河是指幼发拉底河,指亚伯兰祖先的家园。

  3. 神将亚伯兰从那地方带出来时,也使他离开了过去的祖先崇拜。拉班则留在大河那边的哈兰,所以仍继续这种宗教。神在以色列当中的工作,始自让亚伯兰单单来敬拜神。这段历史回顾,便是向约书亚的那一代人发出挑战,要他们单单敬拜神(14节)。除了带亚伯兰出来,神还引领他,又使他的子孙众多。

  4. 神说,列祖的每一代祂都负责,所以,不可以把列祖当作祖先来崇拜。列祖的成果也不是其他神o所赐的,从头开始,一直是神在掌控,每件事都是按照祂的计划在进行,甚至包括下埃及在内。

  5~7. 神用大奇事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678所以约书亚说,神降灾与埃及,在埃及追兵临近的时候,祂保护以色列人,使海水淹没埃及人。679这段与喇合的告白()不同,没有提到神使红海变为干地,让以色列人过去。喇合想要强调,无论是自然界或是人,都不能拦阻以色列的前进。在约书亚记二十四章,重点则是神拯救他们脱离仇敌,从埃及就开始如此。680以色列人必须了解,这位神能使他们胜过该地所有剩余的仇敌。为这缘故,过红海的神迹、旷野吗哪的供应,都没有提出来。这里只说,以色列人亲眼见过神向他们仇敌所行的事。第4节讲到列祖,以埃及的事作结束,为以下出埃及的事件铺路。这件事的结尾则讲到旷野,为下一段以色列在约但河东的事铺路。

  8~10. 这里追忆民数记二十一~二十四章的事。约书亚记十5记载,亚摩利人占据死海和约但河以西山地的南边。正如民数记第二十一章,这里也说亚摩利人在死海东边一带相当昌盛。681以色列人击败亚摩利人,得了地为业,这个动词和描述约书亚得约但河以西之地为业相同。这两片土地就是以色列支派的地业。正如第二十二章所示,以色列人,无论住在约但河的东岸或是西岸,都事奉同一位神。

  9. 巴勒和巴兰的故事,记在民数记二十二~二十四章。耶弗他在士师记十一25也提到,在那里他否认巴勒曾攻击以色列人,这显然与约书亚记二十四9相反。或许这是一种反讽的说法,讲到巴勒雇用巴兰来咒诅,就等于已经“耗尽”了他作战的力量。682

  10. 神的能力“救”了亚伯兰脱离别神。祂救以色列脱离埃及强大的军队。在巴兰的事上,神克服了先知和他咒诅的力量,把它变为祂子民的祝福,因此也是救了他们。683

  11~13. 这里讲到约但河西的征服。和在河东的情形一样,战争是仇敌发动的:他们与你们争战。又如第8节一样,当神说,我把他们交在你们手里,状况就改变了。所以,得胜也单单出于神(12节);百姓只是进去占领这地,享受其中的丰富而已(13节)。

  11. 第一回合的胜利,就是在耶利哥的得胜,乃是以后胜利的象征。这里的国家清单,和约书亚记三10相同,在那里神应许要让以色列得胜。耶利哥人(或译:耶利哥的居民)或许是指该城的一些领袖。684

  12. 黄蜂究竟是指什么,引起不少辩论。它是否为 (1) 埃及, (2) 战争中的昆虫,还是 (3) 惊骇?685埃及似乎不大可能,因为经文中并没有提到它,而且圣经也没有这种辨认的例子。昆虫在战争中可能会用到,但是它们不太可能出现在这段经文中,因为此处只提到一种黄蜂,而约书亚或圣经其他地方都没有记载过使用黄蜂。这个字的另一个翻译是“惊骇”,或是以黄蜂为图喻,象征这种惊恐,这个说法似乎可以充分解释出埃及记十五14~16,约书亚记二9~11、24,五1,六27对仇敌的描述。

  黄蜂曾出现在立约之书的末了,神所赐的祝福中(,那里与惊骇平行使用)。亚摩利的两个王是西宏和噩,如约书亚记二10,九10等处所提。以色列的胜利不是用刀,也不是用弓赢来的;这个说法出现在雅各的祝福中,就是创世记四十八21~22,他把山地赐给约瑟的那段话;雅各说,那块地是他用弓用刀夺来的。约书亚记二十四12把摩西五经中好些应许以色列得胜的经文,都放在一起。因此它显明,神曾经应许以色列的,如今已然实现;祂会继续为以色列赢得争战,只要他们向祂尽忠。

  13. 神的恩典赐给以色列这块地,和其中的丰盛。这一节正像申命记六10~11一样,用以色列从神白白得到的财富和祝福,来形容神的一切应许都已实现。对基督徒而言,读这些经文便自然会连想到以弗所书二8~10,以及神藉基督与其工作所赐下的恩惠。

677 R. S. Hess, 'Nahor (Person)' in ABD , IV, 996~997页。Koopmans, Joshua 24 , 313页注意到,许多条约一开始都提到现今世代的“列祖”。在希伯来文,“父亲”和“祖先”乃是同一个字。
678 参类似的用语,在出三20,十1;民十四11;诗七十八4。
679 讲到神,从第一人称(“我”)转到第三人称(“他”),在希伯来散文和西闪族的一般文学中相当常见。参 S. Gevirtz, 'On Canaaite Rhetoric: The Evidence of the Amarna Letters from Tyre', Or , 42, 1973, 170~171页。
680 神带来“黑暗”,这个字只出现在这里。不过,在出十四19~20,它是描写保护的云。在赫人和荷马的文学中,也看见神这样使用云。参 M. Weinfeld, 'Divine intervention in War in Ancient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44~145页。
681 参 E. C. Hostetter,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the Pre-Israelite Peoples of Ancient Palestine', BZ , 38, 1994, 81~86页。这个词可以包括其他团体。参:书十三4。
682 Boling and Wright, 536页。亦参 Keil and Delitzsch, 299页。
683 有关古代近东情境的用语,诸如,“我将他们交在你们手中”,和“我救你们脱离他的手”,参 Koopmans, Joshua 24 , 329~330页。在这两种说法中,手都代表能力或掌权。
684 这种用语出现在士九2和撒上二十三11~12。在这两处,它都是指一群人,可能是作决定的一个团体,或在示剑,或在基伊拉。这个用语出现在亚马拿和乌加列文献中,指一群人,但不是王,也不是首领。W.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 175页,注5。
685 有关 (1) 说,参 O. Borowski, 'The Identity of the Biblical s]ir`a^~ in E. L. Meyers and M. O'Connor (eds), The Word of the Lord Shall Go Forth. Essays in Honor of David Noel Freedman in Celebration of His Sixtieth Birthday (Philadelphia: ASOR;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83), 315~319页。有关 (2) 说,参 E. Neufeld, 'Insects as Warfare Agent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Ex. 23:28; Dt. 7:20; Jos. 24:12; Is. 7:18~20)', Orientalia , 49, 1980, 30~57页。有关 (3) 说,参 L. Ko/hler, 'Hebra/ische Vokabeln I', ZAW , 54, 1936, 291页。
iii. 立约的承诺(

  第14~24节相当于条约中的条款。在一个条约中,前一部分是过去历史的摘要,作为效忠的理由,然后便是列出个别的条款,说明如何才算继续效忠。申命记也是一份立约的文件,其中第十二~二十六章的律法便是这类条款。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中,是以约书亚和百姓对话的形式来写,讲到他们对神的忠心:约书亚向百姓挑战,要他们决定是否单单事奉神(14~15节),而百姓则追忆神拯救他们、保护全国之恩(16~18节)。他们同意要事奉耶和华。约书亚警告百姓,这个抉择会有难处,但以色列人坚持到底(19~21节),他们起誓要效忠神(22~24节)。

  14~15. “事奉”(希伯来: `bd )耶和华共重复了七次。四次是指以色列现今的一代。约书亚两次命令他们要事奉以色列的神;又向以色列两次发出挑战,要他们选择究竟要事奉谁;其中两次提到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所事奉的神,就像第2节一样。约书亚以自己和他的家要向神委身,作为总结。686亚摩利人的神代表以色列周围列国的神o。尽管约书亚曾提出警告,以色列人又在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作过信仰告白,但在约书亚死后,百姓便去敬拜这些神o()。约书亚和他的家,代表向神忠心耿耿的少数人。对基督徒而言,约书亚的见证是个榜样,即使众人皆不从,我们仍应坚持自己的信仰,为此作见证。在新约中,司提反(徒七章)和保罗()可以代表不惧潮流,敢于承认自己信仰的基督徒。

  16~18. 百姓述及神如何建立并拯救他们的国家。他们重复讲到最近所经历从神而来的胜利,一方面是表明他们相信以色列的神,一方面也显示他们同意约书亚在5~13节立约的演说。百姓拒绝离弃耶和华,坚持他们不会事奉别神。687而事奉别神和事奉耶和华(16、18节)这两个词所用的字根( `bd ),和神救百姓离开的为奴之家的字根相同。

  17. 这是百姓信仰告白的理由。688他们曾是另一个国家(即埃及)的奴隶,神把他们从奴役中释放出来,所以他们理当事奉祂。神已经使他们脱离受强迫的事奉,现在他们要以感恩和赞赏来事奉。基督徒也已经得救,脱离黑暗国度的奴役,被带进神光明的国度,同样有机会可以敬拜事奉主基督()。至于神所行的大神迹,请与二12对照,那里的证据(希伯来: ~o^t[ ;译注:英文同为 sign)是指探子向喇合所起的誓,保证会兑现他们给她的应许,还有四6,约书亚用它指从约但河搬来的石头,作为以色列人过河的记号。不过,在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这个字是讲出埃及和占领迦南地的奇迹(5~13节)。

  18. 以色列人这样宣告,就是承认过去的历史乃是神救赎的明证,祂有权要求他们完全忠诚。耶和华又把那里的诸国都从以色列人面前赶出去,因为惟有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上列国的神,所以祂能任意将各族人迁移。689

  19~20. 约书亚向百姓挑战。在14~15节,约书亚曾让他们选择,但是这还不够,他指控百姓没有能力跟随这位真神。约书亚的理由是用 A - B - B' - A' 的交错形式写出:

A.  祂是圣洁的神,是忌邪的神,

 B.  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罪恶。

 B'. 你们若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

A'. 祂必转而降祸与你们,把你们灭绝。

  这里外层的“封套”讲到神圣洁的属性,以及这属性对以色列的罪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中间的两行,焦点是约书亚担心以色列会犯的罪,就是去敬拜外邦神。约书亚希望以色列能特别注意这一点,而正如士师记二11~13所示,百姓在这方面最容易犯罪。约书亚警告说,神必不赦免以色列的罪,有人认为这“或许是旧约中最具震撼力的宣告”。690连在你们的过犯罪恶之后的复数代名词,暗示是指所有以色列人。神不会忽视一个国家的罪,就像迦南人一样。虽然一个国家中有少数人悔改,但审判必会临到犯罪的全国()。神是忌邪的神。忌邪一字(希伯来: qanno%~ ,19节)用来形容神(希伯来: ~e{l ),曾出现在十诫中,形式类似( qanno{~ )。那里也是指神不能容忍他们敬拜别神()。691

  21. 百姓的回答,是直接而坚定的“不!”他们否认约书亚的指控,决定选择效忠耶和华神。对基督徒而言,以色列代表承认自己信仰的人()。这是信仰的第一步,不过,这种信心究竟有多少能耐,还需要经过考验。

  22~24. 百姓以自己和自己的证言为见证,表明他们要事奉耶和华的应许是真实的。692约书亚吩咐百姓,要除掉外邦神,并要专心归向神,而百姓的回覆是应许要事奉神,并顺服(直译:听,听从)祂。在其他的经文中,顺服命令是由一则特定的声明(,以色列人就照约书亚所吩咐的去作),或一个描述命令执行的故事(,“你制造火石刀”……约书亚就制造了火石刀),来作说明。

  24. 百姓并没有对约书亚所命令的事作出特定的回应。他们只是重述前面的应许,要事奉耶和华。省略掉顺服的说明,是不祥之兆。这里不像雅各的全家,他们把所有的偶像和拜假神的东西,都埋在示剑()。由此可见,虽然百姓起誓要效忠,但他们仍保留了其他神o的偶像和象征。信仰不单要用言词表明,更要用行动表明。这些百姓却没有付诸行动。对基督徒而言,在宣告信心之后,也必须要有服事的行动()。

686 有关家的单位,请参七14~18的注释,而家中的领导,请参二13。
687 有关“离弃”,请参一5的注释。
688 “为奴之家”在圣经共出现十三次,都是指埃及,和出埃及的事件。在颁布十诫时,神也以此作为自我介绍的一部分()。亦参:出十三3、14;申六12,七8,八14,十三6、11;士六8;耶三十四13;弥六4。
689 Hertzberg, 136~137页。
690 Butler, 274页。Butler 认为,这是神的圣洁之特色,就是不能容忍任何的罪。
691 同一个片语,“忌邪的神”,出现在那鸿书一2,其上下文描述神是报复者。
692 圣经希伯来文有一个字指“不”( lo{~ ),但圣经却没有一个字指“是”(yes)。而百姓在22节同意约书亚时,是重复用“作见证”一语。
iv. 立约的确认(

  正如条约文献的结构,第25~27节讲到文献的放置,和见证人。693示剑亦曾出现在第1节,这里用此一地点将整个立约大典作一结束。694

  26. 约书亚把立约的话写下来,很像条约中需有几句话,讲到整个文献已经写下,并放在圣所中。约书亚所写的约,成为神的律法书的一部分。约书亚记二十四26提到耶和华的圣所。这意味圣约放在那里,而那是过去更大作品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要将刚才所写的,和摩西的律法相连,不过,这里没有再提摩西的名字。约书亚记前面几章经常出现摩西的名字,以支持约书亚的工作,但在这一章,年迈的约书亚写约书时,已经不再需要援用摩西的权威。约书是什么?经文没有清楚交代,可能是指第二十四章前面的那些话,或是类似的话。约书亚写约书,使它能具持久性,有固定的权威,可以研读,并作参考。对古代以色列而言,圣约的写作与保存,使得许多人能够阅读。对基督徒而言,神的话乃是圣约的记录,经常读它,才能用它作为信仰与生活的指导(参:)。

  27. 见证的石头是采用以石头为纪念的传统,在过约但河时已经这样作过()。不过,这石头既是誓约的见证,就比较像雅各在伯特利(),以及他与拉班协商之后所立的石头()。那两次,各都起了誓,而石头与誓言有关。条约的见证人通常是国家所拜的神o,而约书亚和百姓不拜别神,只拜耶和华,因此他们不可能要别的神o来作见证。石头可以作为恒久的纪念,提醒未来的世代在示剑曾立过的约,以及这约的重要性。695雅各与石头和示剑的关系,对这段经文别具意义。

  雅各把他的妻妾从哈兰带来的所有外邦神o,都埋在示剑()。在这个地点立石为证,肯定了百姓不愿去敬拜这些神o。但同时,它也指出了埋偶像的地点,因此,这个地方仍具模棱两可的性质。以色列是否会单单敬拜耶和华,正如见证石所象征的?还是他们会回到这里,要来敬拜其他神o,正如被埋的偶像所象征的?以色列后来选择违背自己的允诺(),在他们回应约书亚的挑战时,未提到要除掉外邦神o,就已露出端倪()。这与雅各正相反,他命令全家要除掉他们的神o,大家就都照办了()。

693 M. Weinfeld, 'The Loyalty Oath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UF , 8, 1976, 379~414页,把这里算作一种效忠的誓言(405页)。不过,Weinfeld 列出的效忠誓言之要素,有相当的多样性,而书二十四24~26只包含其中的几项。所以,若要作比较,立约/条约的结构要素较少,而每一项要素和这里的对应十分接近,是更恰当的比较。

694 示剑在旧约中的角色,参八30~35的注释。
695 有关石头的辨认问题,参增注:“约书亚的祭坛是否在以巴路山?”。
D 在迦南地定居(

  28. 虽然前面已经讲过地业的分配,正式在迦南地的定居则是在立约大典之后才开始。这里讲到四件事:约书亚之死、以色列的忠心、约瑟的下葬,和以利亚撒之死。这些事件的开头,先讲到约书亚要以色列人各归自己的地业。约书亚打发某人的话,在本书中前面已经出现三次:二1,他打发两个探子去窥探迦南地;七2,他打发探子去侦察艾城;七22,他派使者去亚干的帐棚找出掠物;每一次都是指一项使命的开始。在第28节,约书亚打发全国去占领他们的地业。他们已经与神立了约,现在可以开始忠心地住在这地方了。

  29~31. 在 MT 的约书亚记中,领导人之死是在讲以色列的忠心之前。在七十士译本的约书亚记,及士师记二6~9的平行经文中,次序正好相反。士师记较合适按时间顺序的讲法,因为百姓在约书亚在世的时候保持忠心,这一定是在他去世之前;不过约书亚记里的顺序则是按逻辑写,因第1~28节都讲到约书亚。他既是主角,自然应当先思想他的命运。接下来才提到百姓,因为在第二十四章和全卷书里,百姓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最后提到示剑的重要性,因那是约瑟下葬的地点;又提到以利亚撒,因他在分配地业的事上有份。

  29. 约书亚去世的时候,和摩西一样(的注释),得着了那特殊的头衔“耶和华的仆人”。约书亚活了一百一十岁,比一般人都长寿(),但比不上摩西(一百二十岁;)。696这显示,他一生蒙神祝福,也蒙了特殊的呼召,要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事。约瑟也是一百一十岁去世()。这个数字把将以色列带进迦南的约书亚,和把以色列带入埃及的祖先连在一起。它也为第32节提到约瑟铺路。

  30. 约书亚葬在亭拿西拉的“边界”(希伯来: g]#b[u^l )上。697这个字在约书亚记第十二~十九章的分配地业中,出现了五十多次。加上他地业的境内一语,不但表明约书亚的生命到此告终,也表示支派分配地业的时期也已结束。约书亚的产业是支派分配地业时所分的最后一份。他也是最后一个去“自己的地业”之人,因为他必须先打发所有以色列人归到他们的地业去(28节)。698

  31. 这一节很像士师记二7,那里提到约书亚的死,和后来以色列的背道。在约书亚记,第30节结束了以色列领袖的故事,而第31节讲完了约书亚那一代以色列人的事,但却没有提到未来如何。相反的,这里停顿下来,回顾那个世代,就是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所行诸事的那一代。他们对神的认识非常特别,因着这种认识,他们一直向神忠心。对基督徒而言,这段话可以和约翰的见证相媲,他说自己亲眼见证过耶稣基督和祂的教导、神迹、死亡和复活()。结果,约翰和其他使徒的见证特别重要,也格外有权威()。

  32. 这里提到约瑟的遗骸(),又重述雅各所买的墓地(),便将约书亚记和创世记连起来,成为一个大时代的总结,也就是说,从创世记开始直到约书亚记为止,乃是讲到这群属神的子民如何从一个家族变成众支派,进而形成一个国家。699

  33. 大祭司以利亚撒曾经帮助分配地业的事(参:),他也过去了。提到他的儿子非尼哈(的注释),则是为下一代与士师记铺路。700这里也讲到以利亚撒的后代,好像提约瑟的事时一样。这点与约书亚不同,他的后代从未被提及。他和摩西与以利亚撒相反,没有后代,也没有继承人。理由有二:第一,圣经从来没有说,约书亚的领导方式要延续下去。这不是列王的时代,领袖乃是由神兴起的,为要执行一项特定的任务。约书亚的特殊角色,是把以色列人带进迦南地,他过世的时候,这项任务已经完成了。其他有待进行的事,是百姓和神要去作的。第二个理由接续这一点。士师的时代,神按着祂的心意,在各个时代、各个地方兴起领袖。这不是约书亚,或长老决定的,甚至也不是全以色列可以决定的。神会按祂的旨意拣选未来的领袖。

  对基督徒而言,也正如以色列一样,这个结论成为忠心领导与事奉者的墓志铭。耶和华的仆人之墓志铭,是所有愿意跟随神之人的挑战。因此,圣经把使徒临终之前的见证放在基督徒面前:“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

696 Fritz, 250页。亦请参:书二十四23~27的注释。
697 请参:十九49~50的注释。“迦实山”在别处未出现过。撒下二十三30(=)提到“迦实溪”。
698 七十士译本加上一段:“在埋葬他的墓里,他们把他将以色列人带出埃及后,照上主的吩咐给他们行割礼的火石刀,放在他身边。那些刀存在那里,直到今日。”参五1~9,和七十士译本在二十一42的增添语。
699 Boling and Wright, 541~542页。
700 七十士译本预示了这一点,它的约书亚记结尾还有这样一段话,和士三12、14的结论相同:“那天以色列人亲自抬着约柜。非尼哈取代了他父亲以利亚撒的位置,直到他过世。后来他被埋在迦巴,他自己的坟墓里。以色列人都各回各的地方和家园。他们在那里拜亚斯他特和亚斯他录,以及周围各国的神o。因此上主把他们交在摩押王伊矶伦的手中,他统管他们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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