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序 原先的丁道尔圣经注释是为了帮助一般的圣经读者而编,着重经文的意义而不涉入学术性的钻研,尽量避开“过度专业性及蜻蜓点水式两种极端”。许多使用过这套注释书的人都认为它达到了编写的目的。 然而,时代改变了,这套曾经服务优良、造就多人的注释书,似乎已不如以往贴切了。新知识陆续发现,对圣经批判的讨论不断进行,一般人读经的习惯也改变了。在编写原先的丁道尔注释时,一般人普遍使用钦定本圣经,因此我们可按钦定本来注释;但是目前情况不复当年。 重修这全套注释书并不是一项轻易的决定,然而就目前来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新的需要得由新书来提升服务品质,至少需要全然重修旧书。所以我们保留了原先注释的目标,新的注释不致太精简或太冗长,其解经性重于讲道性。我们不含括全部的圣经批判问题,然而作者对新约学者们一般注意的问题也都留意到。当他们觉得某些问题必须正式提出时,就会在引言或随文注中予以讨论。 新的注释书其意不在于作批判式的研经,而在于帮助非专业的读者更明白圣经。我们不假设每位读者都具有希腊文的知识,所以书中讨论的希腊文都有音译;每位作者都必须使用希腊原文圣经作他们注释的根据,但作者可自由选择他使用的现代译本,我们也要求他们在选用的译本之外注意现行通用的各种译本。 我们谨推出新丁道尔圣经注释,希望它和原先此套注释书一样,蒙神赐福使用,帮助一般读者更完满、更清楚地明白新约的意义。 主编 莫理斯 (Leon Morris) 作者第一版序 “别人劳苦,你们享受他们劳苦所得的。”主耶稣对门徒讲的这句话,用在写圣经注释的工作上最适合不过。笔者从前辈们在这一领域中的研究获益什多,并在书中一一注明借助之处。大部分意见有出入的地方,笔者在检视从前注释书提供的各种解释之后,再陈明自己的看法;但在一些事上(特别是争论不休的日期问题),则只列出可能性,让读者自行斟酌。 笔者也乐意在此感谢过去的老师和现在的朋友,对写作这本小书的帮助。已逝世的孟逊教授(T. W. Manson),在本书起步之时,曾给予鼓励和指导;他在曼彻斯特的讲座,和对毕业后研究的协助,在本书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邓斯堡语言学校的勃乐福先生(R. F. Broadfoot)校订原稿,并且帮忙阐明所参考德文注释中繁复的句子。亚伯丁的教授亨特(A. M. Hunter)回答了一些疑问,尤其有关保罗之前的基督教;在这方面,他自己有独特的贡献。他和贝弗莎县立图书馆,以及在伦敦的威廉博士图书馆,协助借阅了罕见的宝贵书籍;而浸信会的特定基金资助笔者购买了一些重要参考书。 过去两年,笔者公余的时间大部分用来撰写本注释,并且预备一篇腓立比书二章5~11节诗歌的特别研究报告1。笔者的教会,就是已快乐地事奉了六年的地方,在这段时间提供的合作与帮助,令笔者铭感于心,因此愿意将本书献给他们,回报他们的忠诚与友谊。从腓立比书中,我们知道“同心合意兴旺福音”,是使徒保罗非常珍视的,而在邓斯堡的西街浸信会,牧师与信徒也如此携手合作,实在是非常令人难忘的经验。 一九五九年九月 马挺(Ralph P. Martin)
1 1959年丁道尔新约讲座,后来由丁道尔出版社出版成单册,书名为 An Early Christian Confession: Philippians ii 5-11 In Recent Interpretation (London, 1960)。
作者第二版序 这本注释书第一版出书后,已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这段期间出版了几本有名的保罗书信研究,我引用了他们的资料,也将这些书列入校订后的书目中。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与腓立比教会的关系,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即:他要说明反对福音者的特性,就是第三章所提到的。近日研究的另一个要点,为详细查考二章6~11节的“基督颂”,其中描写道成肉身的主如何走到十字架,而后登上宝座,成为宇宙生命的主宰。研究使徒的学者帮助我们更清楚看见,在使徒时代的黎明,第一代信徒如何高举耶稣,视祂为配受敬拜的宇宙之主。在二十世纪末,这些事件具格外重大的意义。 本注释的修订版对书信中的许多地方,在解释与应用方面也重新思考,并且加入了新近的研究讨论资料。同时,我尽量保持注释的清晰、易读,让使用的人得到帮助,而非愈发迷糊。为达到这个目的,我采用新国际本(NIV),不过效果如何,则必须由读者来判断。笔者在第二版脱稿时,诚心期望它能促进“同心合意兴旺福音”,并提升“在基督里的喜乐”;当初保罗在写本书信时,这两个并存的观念对他是何等宝贵。 在此感谢我的博士研究生杰克森(J. David Jackson),校读了打字稿;也感激另一位博士班学生盖特莱持(Janet M. Gathright),以优异的打字技能打出了原稿。 马挺(Ralph P. Martin) 简写一览
一般参考书 Abbott-Smith A Manual Greek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y G. Abbott-Smith, 1937. AV/KJV English Authorized Version (King James). 钦定本或英皇钦定本 BAGD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y W. Bauer.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W. F. Arndt, F. W. Gingrich and F. W. Danker, 2nd ed., 1979. BJRL Bulletin of the John Rylands Library. BZNTW Beihefte to ZNTW . CBQ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ET English Translation. EQ The Evangelical Quarterly. ExpT The Expository Times. GNB Good News Bible (Today's English Version) , 1976. 现代中文译本 IBD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 eds. J. D. Douglas and N. Hillyer, 1980. JB The Jerusalem Bible , 1966. 耶路撒冷圣经 LXX Septuagint Version. 七十士译本 Moffatt 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 by James Moffatt, 1935. 摩法特译本 Moulton、Milliga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by J. H.Moulton and G. Milligan, 1914-1930. NCB New Century Bible , London and Grand Rapids. NEB The New English Bible , 1970. 新英文圣经 NIV 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 1978. 新国际本 NovT Novum Testamentum. NTS New Testament Studies. Phillips Letters to Young Churches by J. B. Phillips, 1947. RSV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Old Testament, 1952; New Testament, 21971. 标准修订版 RV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1881. 修订本 SNTSMS Society for New Testament Studies Monograph Series, Cambridge. TDNT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 eds. G.Kittel & G. Friedrich, trans. G. W. Bromiley, 1964-75. ZNTW Zeitschrift fu/r neu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1QS Rule of the Community at Qumran. 1QM War Scroll at Qumran. 英文注释书 Beare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F. W. Beare, 1959. Bruce Philippians by F. F. Bruce (A Good News Commentary), 1983. Caird Paul's Letters From Prison by G. B. Caird (New Clarendon Bible), 1976. Collange The Epistle of Saint Paul to the Philippians by J. F.Collange, 1979. Craddock Philippians by Fred B. Craddock (Interpretation),1985. Getty Philippians and Philemon by Mary Ann Getty (New Testament Message 14), 1980. Grayston The Epistles to the Galatians and to the Philippians by Kenneth Grayston (Epworth Preacher's Commentaries), 1957. Hawthorne Philippians by Gerald F. Hawthorn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1983. Hendriksen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W. Hendriksen (Geneva Series), 1962. Houlden Paul's Letters from Prison by J. L. Houlden (Pelic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1970. Kennedy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H. A. A. Kennedy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1903. Lightfoot Saint Paul 's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J. B. Lightfoot, 1896 ed. Martin Philippians by Ralph P. Martin (New Century Bible) 1976, revised 1980. Michael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Philippians by J. H. Michael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1928. Motyer The Message of Philippians by J. A. Motyer (The Bible Speaks Today), 1984. 中译:莫德着《圣经信息系列:腓立比书》,台北:校园,2000。 Moule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H. C. G. Moule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1906. Mu/ller The Epistles of Paul to the Philippians and to Philemon by J. J. Mu/ller (New London/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1955. Scott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by E. F. Scott (Interpreter's Bible), 1955. Synge Philippians and Colossians by F. C. Synge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1951. Vincent The Epistles to the Philippians and Philemon by M. R. Vincent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ies), 1897. Wilson Philippians. A Digest of Reformed Comment by Geoffrey B.Wilson, 1983. 其他语言注释书 Barth Erkla/rung des Philipperbriefes by Karl Barth, 1928. ET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 1962. Bengel Gnomon Novi Testamenti by J. A. Bengel, 1742. ET Gnomon of the New Testament , 1862. Benoit Les Epi^tres de Saint Paul aux Philippiens, etc. by P.Benoit (La Bible de Je*rusalem), 1949. Bonnard L' Epi*tre de Saint Paul aux Philippiens by P. Bonnard (Commentaire du Nouveau Testament), 1950. Dibelius An die Thessalonicher, i, ii; an die Philipper by M. Dibelius (Handbuch zum Neuen Testament), 1937. Gnilka Der Philipperbrief (Herders Theologischer Kommentar zum NT) by J. Gnilka, 1968. Heinzelmann Die kleineren Briefe des Apostels Paulus , 8 (Das Neue Testament Deutsch); Der Brief an die Philipper by G. Heinzelmann,1955. Lohmeyer Der Brief an die Philipper by E. Lohmeyer, ed. W. Schmauch (Meyer series), 1956. Michaelis Der Brief des Paulus an die Philipper by W. Michaelis (Theologischer Hand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1935.
导论Ⅰ 腓立比教会 腓立比教会的建立,是主耶稣基督之福音进入欧洲的记号;使徒行传十六章12~40节对这件事作了详尽的描述。路加在叙述保罗的工作之前,首先形容这都市为“马其顿地区的头一个城,也是罗马的殖民地”()。这句话大概指腓立比为该区(或马其顿副省)的第一个城市,而不是其首都,因帖撒罗尼迦才具此荣衔2。其他资料对腓立比的记载,证实了这段话3。有人认为,路加全备的介绍显示他对这城特别关注,甚至反映出他对自己出生的这地方引以为荣。 这座城的历史至少可回溯至主前三百六十年,马其顿的腓立普二世(Philip Ⅱ)。他以自己的名字称呼它(腓立普城),并加强其防御。主前一六七年,它成为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但直到主前三十一年以后,才显出其重要性。在阿克田(Actium)一战中,奥大维(Octavian)击败了安东尼(Antony)和克利奥佩脱拉(Cleopatra),而腓立比“搬进了一批义大利移民,他们曾支持安东尼,因此必须将自己的地交给奥大维的退伍军人”4。那时该城的全名成为殖民地犹流奥古斯都腓立比。腓立比具罗马殖民地的尊荣,在使徒行传十六章12节特别提到,对本书信的背景也很重要。 这个头衔的好处包括:在地方上使用罗马律法,有时可以免缴贡物与税金等。其中最令人羡慕的,是拥有犹如义大利的权利,意思是指一种特权,“所有殖民地人士之法定地位,即有关拥有权、土地买卖、缴税、地方管理及法律,都与在义大利一样;事实上,靠着法律创造的假象,他们好像生活在义大利”5。因此,身为腓立比人是件光荣的事,而这封信的许多用语,也反映出它的特殊地位。 使徒行传的故事证实,在基督信仰的信息尚未传到之前,当地已有一个犹太人群体()6;保罗向那些聚在一起祷告的犹太妇女传信息,主开启一位名叫吕底亚之妇女的心,她相信了这道。形容她的词句,也可以解释为:她似乎是归信犹太教的人。这让人忆起,犹太信仰对妇女特别有感召力7,而妇女在马其顿的地位相当高8。我们知道腓立比教会有一部分女性成员,因四章2~3节提到几位女士之名9。 使徒行传十六章后半所记的两则信主故事,显明福音不限于传给犹太人,或犹太教徒。使徒传福音的口号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这里生动的记载两个人从外邦世界归主的经过:一位是女奴(),一位是罗马狱卒(19~34节)。 这个城市的基督徒团体刚刚诞生,而这两则故事提供了一些市民的背景和资料。这座希腊化的罗马都市之宗教潮流包括:透过灵媒占卜、渴望“得救”(17、30节)、厌恶犹太人的一神主义和道德观(20节)10。除此之外,也可看出他们对罗马精神非常效忠,因此一方面引以为傲(21节),另方面,当他们发现自己竟然鞭打、囚禁了罗马人时,便甚是惧怕(38节)。保罗在腓立比的讲道,和后来写的书信,都可以看出罗马爱国主义的背景,可参史温 / 怀特(Sherwin-White)所著《罗马社会》( Roman Society )一书。 在这种气氛下(:“弯曲悖谬的世代”),教会诞生了;当时的境况在保罗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书信回溯“头一天”的光景,就是神刚开始在他们心中动工的情形()。他第一次去时,是“福音初到的日子”();此后多年,他仍然与教会保持亲密联系。他视他们为他“喜乐的冠冕”(),可向其他教会夸口(及下)11。 至于教会的成员,除了清楚提到妇人吕底亚是与犹太教有关的人,其他加入这信徒团契的,似乎都来自外邦世界。一开始,教会在吕底亚家成立(),不过从书信内的会友名字看来(,),后来信主的都是异教徒。当使徒和同伴离开之后,路加似乎留在腓立比使徒行传的“我们”部分不再继续,直到二十章6节“我们从腓立比开始”。当然,像路加这样一位信徒领袖留在当地,对于日后的传福音和坚固教会的事工,都有莫大的助益。 2 A. N. Sherwin-White, Roman Society and Roman 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93页以下。
3 关于腓立比的考古学,最有权威、最详尽的著作,为 P. Collart 所写: Philippes, ville de Mace*doine (Paris, Ecole Francaise d'Athe&nes, Travaux et Me*moires, Fasc. V, 1937),他还有一篇文章登于 Dictionnarie d'Archeologie chre*tienne et de Liturgie , 14/1. 1939, 712~741页。
4 K. Lake 与 H. J. Cadbury 合编,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 4 ( Macmillan, 1933), 187页
5 同前书,190页。
6 这里的考古学细节,请参 Collart, Philippes, ville de Mace*doine , 321页以下,458页以下。
7 “在犹太教的传教事工上,可以发现妇女的心最容易受感动”,E. Schu/rer, A History of 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time of Jesus Christ , 2.2( T. & T. Clark, 1893 ), 308页。
8 参 W. Tarn 与 G. T. Griffith, Hellenistic Civilization ( E. Arnold, 31952), 98, 99页,“马其顿培育的男子,或许堪称世上最强悍的,而其妇女在各方面亦不让须眉;她们积极参与公众事务,接待外宾,并从丈夫那里为他们争取权利,又建造庙宇,盖造城市,雇用军兵,指挥军队,防守城池,有时还摄政,甚至一同担任治理的官长。”
9 W. D. Thomas, 'The Place of Women at Philippi, ExpT , 83, 1971~72, 117~120页。
10 参 J. N. Sevenster, The Roots of Pagan Anti-Semitism in the Ancient World ( Brill, 1975)。
11 参 Polycarp 所写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 11:3,那里提到使徒对腓立比人的称赞:“他在所有的教会中都夸赞你们。”参“马吉安”版对此书信的前言:“腓立比人是马其顿人。他们接受了真理的道之后,在信仰上坚毅恒忍,并且没有接受假先知。使徒称赞他们,从罗马的监狱中透过以巴弗提写信给他们。”
Ⅱ 写作日期与地点一、罗马说 传统上将本书信与保罗在罗马被囚相连(),现在一般人仍惯称腓立比书为监狱书信之一。那次监禁长达两年,所以问题为:这封信属于被囚的那一段时间? 赖富特(Lightfoot)认为12,这是监狱书信中最早的一封。理由为,第一,腓立比书与罗马书在用语上接近;第二,它与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的内容和用词都大不相同,而另外两卷则被置于罗马监禁的末期。 然而主张罗马日期的人,几乎一致拒绝这样安置腓立比书,理由如下: 1) 罗马与腓立比之间的旅途与信件往返,需要相当的时间。 2) 在写作期间,审判的法律程序尚未结束,这使得书信应靠近监禁末期,保罗已受过审问,或许会被定罪、被处决13,或会被放逐14。 3) 使徒用词和风格的不一致,不太具重要性。其他监狱书信用语不用,可以用题材不同来解释,而且我们必须记住,腓立比书的特色较着重提供资料,且语气亲切,与其他书信不同。赖富特所列出与罗马书的相似处,令人印象深刻,但这种相近,只表示同一个作者,在两封信中想到的都是谈类似的题目15。 将书信定在罗马监禁末期,是基于以下理由: 1) 作者是犯人16(见~14、17),他入狱的原因很严重(及下,,),攸关生死。保罗或许会被释放,而为了腓立比人,他热切渴望这结局(~24);但他也有可能被判死刑(,),而得殉道者的冠冕()。 2) 从使徒行传中,我们只知道三次监禁:使徒行传十六章23~40节,记载保罗初访腓立比时曾入狱;使徒行传二十一章33节至二十三章30节,记载他在耶路撒冷被捕,后来在该撒利亚拘留两年();使徒行传二十七章至二十八章16节,记载他以囚犯身分搭船到罗马,又在那里被囚两年()。腓立比书不可能写于第一次监禁;而以(有人认为)该撒利亚为写作地点的论证很弱;所以一定是写于罗马被囚时。 3) 一章13节所描述保罗监禁的场所,也支持这一点:“在御营全军……已经显明我受的捆锁是为基督的缘故。”原文 praito{rion 在 NIV 译为罗马的“禁卫军”,这是追随赖富特的看法;但这禁卫军人数太多所引起的困难,参见一章13节的注释。 信末的问安来自“该撒家里的人”()。赖富特与其他人认为,这是指首都内服事皇帝的奴隶或自由人。 不过,对以上的结论,学者们有所保留,不能认定为无可辩驳;其中的困难列举如下: 1) 一章20~23节、30节、二章17节都暗示,保罗随时可能死亡;这种危险的状况,与使徒行传末尾相当自由的松懈气氛极不协调。如果腓立比书是在罗马写的,就必须假设保罗与当局的关系趋于恶化,以致他的处境和前景都黯淡一片:他一定是从所谓“自由监管”(libera custodia)如使徒行传二十八章所记(参:优西比乌的《教会历史》(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变成严格监禁,并面对腓立比书一章20节及下、30节、二章17节的危险。 除了这两者状况不同之外,腓立比书所记对使徒的控诉,与他被遣送罗马的理由也不同。前者的罪为传道();但在耶路撒冷他是因造成圣殿暴动而被捕(,,),他被遣送罗马的理由也在此(参:)17。所以有人猜测18,虽然圣殿暴乱的控诉()可以驳倒,但他还被控以更严重的罪,如:搅动社会安宁(),而不知道判决会如何。 2) 戴斯曼首先详细分析,腓立比与罗马之间的遥远距离带来的问题19,他和其他人提出许多疑点,因为书信的内证要求这两地的人经常来往、交流。他举出,从保罗被囚之地至少有五次或来或往的旅程,而保罗的未来计划中,则预估有另外四次的旅行。列举如下: a. 提摩太到保罗被囚之处。在往罗马的旅程中没有提到他(徒二十六~二十八),但保罗写信时和他在一起()。 b. 有消息从囚禁处传到腓立比,告诉他们保罗成为囚犯,且有需要()。 c. 腓立比人收集了一笔爱心奉献,由以巴弗提从腓立比带到监狱()。 d. 以巴弗提病了,这消息传到腓立比教会()20。 e. 保罗得到消息,说腓立比人听说他们差派的人病了,而他能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令以巴弗提很难过()。 书信中预期要有的旅程则为: a. 以巴弗提把信带回腓立比()。 b. 提摩太不久会从保罗的监禁地去腓立比()。 c. 以上的旅程意味,提摩太完成使命后还会回到保罗身边,让他知道腓立比信徒的情形,“心里得着安慰”()。 d. 保罗未来的旅行()。 戴斯曼评论道,“那些艰钜的旅程”无法放入使徒行传二十八章30节;而副词“快”()和“立刻”(),让人感觉写作地点和腓立比城距离不远,所以在监禁期间来回旅行有可能;可见使徒不是被囚于罗马,而是在更靠近腓立比之处。他认为以弗所是另一可能。 反对传统日期的人,用距离和旅行的时间为论点,但回应者则指出,这要看如何计算腓立比到罗马的旅行时间21。赖富特估计一个月22,不过七、八个星期可能较准确。即使用这较长的时间来看,事实上我们还是有证据证明保罗时代旅行还是相当快速、安稳23,所以陶德(Dodd)和哈利森(Harrison)感到,把这些旅程放入使徒行传二十八章30节并不困难24。 3) 有些学者从本书信得到一种印象,即腓立比教会创立后,到保罗写这封信之间,他没有去探视过他们25。一章30节与四章15节及下,让读者忆起第一次宣教旅程的日子,似乎暗示自从那时候起,保罗没有再和腓立比信徒聚首。但如果保罗是在罗马写信,就不符合,因为在使徒行传十六章之后,他已经再度探访过该教会,载于使徒行传二十章1~6节。 一章30节的回顾(“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的一样”),暗示间隔不长;而若保罗在罗马写信,中间便相隔十一、二年。信中提到他们当初的信心(,),让人觉得写信的时间和保罗第一次造访,中间只有一小段空档。 4) 二章24节(参:门22)表示,若能获释,使徒盼望能再去探访这教会。从前面几节()看来,他不是计划短暂的拜访,而是在腓立比人当中继续作宣教与牧养的工作。这是对使徒展望的重要提示。因为我们从罗马书十五章23、24、28节知道,他认为自己在东方的宣教工作已告一段落,因此打算未来向西行,远赴西班牙。倘若在写完罗马书十五章23、24、28节之后几年,保罗又表示要重返腓立比,就必须假定情况有了新的变化,让他改变了宣教策略26。当然,这并非不可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把腓立比书放在使徒行传二十章之前,那么腓立比书一章26节至二章24节的探访许诺,在使徒行传十九章21节、二十章1节以下,就成就了;而打发提摩太到腓立比()的事,也可配合使徒行传十九章22节,哥林多前书四章17节,十六章10节以下。这样一来,罗马书十五章向西方宣教的证据,也可屹立不摇(参:革利免前)。 既然“相关人物、目标、以及旅程的顺序”都符合,这一论点便非常有力,将写作的时间往回推,似乎刚好成为拼图中主要的一块。倘若这些事件不可视为相同,就必须假定有人复制了极类似的状况27。另一方面,使徒行传十九章22节提到以拉都,但腓立比书没有提到;而哈利森认为,使徒行传十九章22节打发提摩太的理由,和腓立比书二章19节并不相同28。 如果以上的理由使罗马为写作地点的理论似有破绽,还有更好的见解吗?学者提出两、三种建议,以克服上述的困难,让人不再接受长久以来受到推崇的保罗书信顺序。其中之一,即保罗在哥林多写此信,只需在此一提,不值得探讨29。
12 J. B. Lightfoot,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 第二章。
13 或许这个案子也会不了了之。参 H. J. Cadbury 的 Note xxvi: 'Roman Law and the Trial of Pual' 刊于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 5, 297页以下,以及 J. J. Gunther, Paul: Messenger and Exile (Judson, 1972) 第六章。
14 我认为,权衡之下,这最可能;参 R. P. Martin, New Testament Foundations , 2 (Paternoster/Eerdmans, 1978), 298~300页,教牧书信的证据也包括在内。
15 参 G. S. Duncan 的警告, ExpT , 67, 1956, 163页:“教义发展的理论,就像依据文学之类的论证一样,在决定历史顺序的问题上,最多只具次要地位,而如果应用不当,会严重误导研究的结果”;亦参 W. Michael is, Die Datierung des Philipperbriefes ( Mohn, 1933), 17页,主张本书信日期的问题,不可按照语言和风格来定。
16 T. W. Manson, Studies in the Gospels and Epistles (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2), 149~167页,认为书信中有暗示,指保罗在写信时是自由的。他主张审判已经结束,使徒当时是自由之身,而他的“锁链”是他在各地方依旧遇到艰难。这样来解释一7、12以下、16以下、30,不太可能是正确的。这几节显示,保罗在写信时仍然在监牢中。
17 参 P. Benoit, Les e*pi^tres de Saint Paul Aux Philippiens 等,11、12页。
18 Bruce, Philippians , xxiv 页。
19 A. Deissmann. 'Zur ephesinischen Gefangenschaft des Apostels Paulus', 登于 Anatolian Studies presented to Sir W. M. Ramsay , 由 W. H. Buckler 与 W. M. Calder 所编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23), 121~127页。
20 有人建议,以巴弗提是在前往保罗的监狱途中生病的,而不是到了保罗那里才生病。主张此看法的有 B. S. MacKay, NTS , 7, 1960~61, 161~170页:C. O. Buchanan, EQ , 36, 1964, 157~166页。这个建议是依照二30,但论证不强,下文将说明。
21 陆上的距离为730哩,再加上横越亚得里亚海需要一两天。
22 Lightfoot, 38页,小注1。P. N. Harrison, Polycarp's Two Letter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36 ), 113~116页,讨论到这个计算,并评论道:“为了要在三十三天内(“约一个月”)完成这趟旅行,他们必须用三十一天走完七百三十哩,平均速度每天要走二十三哩半,不可以休息”(113页)。他用伊格那丢的旅程作例子,声称四十九天比较有可能(116页)。
23 参 L. Casson 所作的研究, Travel in the Ancient World ( Hakkert, 1974 ), 第九章,那里提到新约时代旅行的速度与可靠度。
24 C. H. Dodd, New Testament Studies (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53), 96页以下;P. N. Harrison, NTS , 2, 1956, 260页。
25 例如 W. Michaelis, Der Brief des Paulus an die Philipper ( Deichert, 1935), 3页。他发现二12与一26可以增强这种感受。其他的学者 ( 如 W. L. Knox, St. Pual and the Church of the Gentil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39], 180页 ) 则从四15以下得到正好相反的印象,而 C. H. Dodd, 前书 ,99页,却不受这类论证影响,他主张比罗马更早的日期。
26 有人主张保罗放弃了要到西班牙的计划,参 A. Schlatter,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Period ( ET, SPCK, 1955 ), 220、236页。但根据早期基督教的传统,这是不可能的,参 G. Ogg, The Chronology of the Life of Paul ( Epworth Press, 1968; 在美国书名为 The Chronology of Paul , Revell), 二十一章。Dodd, New Testanment Studies , 96页建议,保罗曾改变计划,理由为:他本来希望罗马的教会支特他到西班牙宣教,然而从腓立比书看来,罗马教会有一大部分反对他,所以他决定将罗马书十五章的计划延期,并重新拜访腓立比,以抵挡那里犹太人的骚扰。Bruce Philippians , xxiv 页同意保罗的旅行计划并非一成不变,假定腓立比书是从罗马写的,他从使徒行传和罗马书的日期便推测出,当时的计划免不了要改变。
27 W. Michaelis, Einleitung in das Neue Testament ( Haller Verlag, 21954 ), 208、209页。亦参 G. S. Duncan, St. Paul's Ephesian Ministry ( Hodder & Stoughton, 1929 ), 77~80页。
97 参 W. G. Doty, Letters in Primitive Christianity ( Fortress Press, 1973 ) 21~33页。
98 A. 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 Hodder and Stoughton, 41927 ), 322页。
99 J. Gresham Machen, The Oringin of Paul's Religion ( Eerdmans, 1947 ), 198页。
100 B. S. East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 SCM, 1948 ),224、225页。亦参 H. von Campenhausen, Eccleiastical Authority and Spiritual Power in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 ET, A. & C. Black, 1968 )。
101 “和好”是保罗教导与生活之钥,这个观点见 R. P. Martin, Reconciliation. A Study of Paul's Theology ( Marshall, Morgan and Scott / John Knox Press, 1981 )。
102 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 181页。古代信件的样本,参 C. K. Barrett, The New Testament Background : Selected Documents ( SPCK, 1956 ), 27~29页。
103 参 P. T. O'Brien, ' Thanksgiving within the Structure of Pauline Theology' 刊于 Pauline Studies : Essays Presented to F. F. Bruce , 编辑为 D. A. Hagner 和 M. J. Harris ( Paternoster / Eerdmans, 1980 ),54~63页。
104 P. Schubert 为这点作了详尽的辩护,见 From and Function of the Pauline Thanksgiving , BZNTW 20 ( Topelmann, 1939), 71~82页。他主要的两个论点为:(1) 在其他保罗书信中, epi ( for ) 和“与格”在一起的结构,都带出感谢的理由;(2) 在其他书信中,感谢引介出“书信最重要的主题”或“书信的情境”,本书亦然。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表达使徒对腓立比人赠礼的感谢,因此这里藉思念一词暗示所赠的金钱。所以这不可能是保罗对他们的思念,而是指他们藉赠予礼物所显示对他的思念(即支持)。关于这点的探讨以及最终的赞同,参 P. T. O'Brien, Introductory Thanksgivings in the Letters of Paul ( Brill, 1977 ), 20~33, 41~46页。
105 见 IBD 1, 307、308页。
106 对这个字进一步的讨论,见 A. Richardson(编), A Theological Word Book of the Bible ( SCM, 1950 ), 257、258页。
109 R. Jewett, 曾针对这两个字写评论,视为保罗对腓立比伦理问题的答案, 'Conflicting Movement in the Early Church as reflected in Philippians' , NovT , 12, 1970, 362~390页,节录于 R. P. Martin, Philippians ( NCB, 1976=1980), 29~34页。
110 参 Barclay, New Testament Words , 32、33页。
111 有关这几节的研究,和保罗对祷告的教导,可参 G. P. Wiles, Paul's Intercessory Prayers SNTSM 24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4 ), 205~215页。
118 T. Hawthron, ExpT , 62, 1950~51, 316页以下。Manson, Studies in the Gospels and Epistles , 161页以下将这种引起争论的讲道设定在哥林多,他也相信,一13的 paretorium 亦是在那里。他认为,林前一至四章为15至18节提供了最好的说明。如此一来,此处的各个团体就与哥林多教会分裂的团体吻合。参阅导论Ⅱ “一 罗马说”,原书17~18页进一步的说明。
134Lightfoot, 132页;参 E. Gifford, The Incarnation ( Longmans, Green, 1911版 ), 12页以下,以及 Hawthorne, 83、84页。
135 参笔者的作品, ExpT , 70, 1959, 183、184页,以及 Carmen Christi ( Eerdmans / Paternoster, 21983 ), xix-xxi, 102~120页。
136特别参 J. D. G. Dunn, 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 ( SCM / Westminster, 1980 ), 114~121页。
137E. Stauffer, New Testament Theology ( ET, SCM, 1955 ), 284页,小注369。
138笔者详论见 Carmen Christi , xxi-xxiii, 134~164。
139笔者曾对这几节的问题与解决作过更详细的说明,见 Tyndale Lecture, An Early Christian Confession : Philippians ii. 5-11 in recent interpretation ( Tyndlae, 1960 ), 后来又申论于 Carmen Christi : Philippians 2:5-11 in recent interpretation and in the setting of early Christian worship SNTSMS, 4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3 ; Eerdmans / Paternoster 21983 ) 以及 Philippians ( NCB, 1976=1980 ) 94~98页。最近相关的研究很多,特别值得注意的为:C. F. D. Moule, ' Further Reflexions on Philippians 2:5-11 ' 刊于 Apostolic History and the Gospel , 264~276页。
140如,在 Dunn, 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 , 114~121页。
141参 Beare 对虚己论的注释,159~174页 ( E. R. Fairweather 的文章 )。对这个理论尖锐的批判与评论,见 L. Morris, The Lord from Heaven ( Tyndale 1958 ), 73、74页。
142V. Taylor, The Person of Christ in New Testament Teaching ( St. Martin's / Macmillan, 1958 ), 77页,以及笔者的短文, IBD , 2, 73、74页。
143 J. Jeremias, The Servant of God ( ET, SCM, 1957 ), 97页。
153 参 Martin, Carmen Christi, 36~38页;Collange 等人都接受这个分析。
154 参,如,E. Ka/semann, 'A critical Analysis of Philippians 2:5-11' , 刊于 Journal for Theology and Church, 5 ( Harper, 1968 ), 45~88页。但这个建议受到批判,见 W. Pannenberg, Jesus, God and Man ( ET, SCM, 1968 ), 151~154页。
155 Martin, Carmen Christi , 297~313页。
D 劝勉的应用和保罗的榜样()12. 前几节基督颂的两个主要重点,是祂的顺服(;参:),及祂领受了主的名号(11节;参:)。祂“道路”的这两方面,就像从一个永恒航行到另一个永恒。如今,这两方面都应用在腓立比的情况中;所以一词,将这个故事与应用连接起来。既然祂曾顺服,你们也应该顺服!而祂现在是主,你们就当活在祂的管理之下!不过这并不是严厉的军事化命令,缺乏爱的成分。使徒加了一句我亲爱的朋友,软化了他的劝勉,提醒他们,他的命令,就像神的命令一样,不是让人感到为难();他奉神的名说话,乃是表达牧者关爱的情怀。 在腓立比的时候(徒十六章),他知道他们顺服他,视他为神的使者。从人的角度而言,因着他们顺服福音(参:),这个教会才能成立。保罗经常提醒读者,他们最初顺服了福音的宣告与呼召(如:,),现在也应当继续顺服他以使徒身分所吩咐的话(如:,;;门21)。 如今,在我不在那里的状况下,他们对神的旨意仍要顺服如常;他对他们的这段训勉,就像前面要他们合一、壮胆一样。目前保罗因被监禁,不可能亲自与他们同在,不过当他往乐观方面想时,便期待能与腓立比人再聚首()。在书信的其他部分,他担心这次的囚禁、审问,可能出现最坏的结果(见,的注释),而我不在那里一词,可能带着不祥的担心,恐怕一旦他殉道,就再也不能和他们联络了。因此,他不单是因为距离,也是因着未来的可能性,而更加思念他们(见的注释),并且存着信心向他们呼吁:在教会生活急切需要改进的方面,当顺服他的话。 腓立比教会内的不和与不安,是解释这节经文与全段的要素。继续作出你们的得救,这句话常被断章取义,并被拿来当作神学讨论的基础;不论从新约神学的一般声明来看,这种讨论多么有需要、多么实在,但对本书信的这段话,却毫无关连。常有人将腓立比人当作的事,作出,与13节神行的事作为对比,应用于个人得救的实践。正如穆勒(Mu/ller)所说,神藉恩典已经在我们“里面作的事”,我们应当把它“作在外面”。 然而,真正的解经必须从为得救下定义开始,不是按个人而言,乃是按腓立比教会整个生活来看。读者受到鼓励,要专心致力来改革教会生活,在这件事上“下工夫”(摩法特),直到全体的灵性恢复健康,不再起分争、闹别扭。得救( so{te{ria )可以有这个意思,正如使徒行传二十七章34节:“你们的健康”(NIV 意译为:“你们需要它才能存活”;和合本:“关乎你们救命的事”),而动词作出, katergazesthe ,最好译为“下工夫”。你们自己的, heauto{n ,极不可能指个人(参穆勒,“你们自己的,而不是另一个人的”),因为使徒正在勉励腓立比人,要注目于别人的益处(见的注释),不要只顾自己。这里所指的,必定是一章28节的事,那里关切到整个信徒团体的得救。 这段经文的语气足以肯定这个解释;麦卡尔对此作了有力的说明156,后来的注释家也接受,如霍桑。在二章5~11节伟大的篇章之后,还会强调个人得救,实在难以自圆其说;而以下几节最好的解释,应当是指腓立比人在教会之内彼此相交的态度。 面对这项任务,他们应当有的态度是谦卑,当恐惧战兢,完全倚靠神加添力量,才能完成使命(13节)。使徒在哥林多后书七章15节和以弗所书六章5节,用了同样的片语,那里也是形容对人的态度。所以这里乃是指:腓立比人在彼此的关系上,应当以这种精神为特色。 13. 教会内和谐的关系,也就是它整体的“得救”,非常迫切需要恢复;而惟有倚靠神的能力才作得到。连接词因为显示,当神在他们里面工作,他们才能“作出”这种改革。在你们里面,麦卡利斯(Michaelis)和马歇尔都认为是指“在你们心里”;当然,和好与和谐的精神必须先生于心内,才会影响整个团体。不过“在你们中间、在你们当中”是较好的翻译,正如二章5节,那里用了同样的片语。 这里的词汇显示,神在腓立比教会的工作很强。祂被形容为那位工作者, ho energo{n ,这动词意指有效的工作(见的注释,那里用名词 energeia )。祂的作为是让人“立志”并“行事”;第二个动词 to energein 重复了稍前描述神的字。祂促使他们立志,要改革祂子民的情形,并且将这种“善意”, eudokia ,在他们当中完全实践。 这个解释,不将成就祂的美意一语视为神对腓立比人的美意,“要实现祂美善的旨意”(赖富特);而是视为一种善意的模式,就是当祂激发人立志,加添力量,使他们建立情谊时,这种恩典的作为在团体中所鼓动的善意。 Eudokia ,可解为相当于旧约的 ratso{n 一字,如此,它便是指神的旨意,祂藉拣选与赐福,来表明祂的喜悦(如:,按照多数近代的解释,其依据为死海古卷的证明)。但这个字也同样可以指人的善意,由一章15节便可看出(参:;;那里可译为“每一个善意的决定”)。参麦卡尔、柯兰吉,与霍桑。 因此,有两种可能性:一为视 eudokia 为神的意图,要祂的子民在爱中相交,合而为一;另一则为借麦卡尔的话“基督徒团体应以善意为特色”。而这两种状况都需要神来行动,才能保证会有理想的结果。 14. 从本节指责发怨言、起争论来看,更可肯定这几节应当从“团体”的角度来解释。在旧约时代,这些罪污染了神子民,使他们失去保护(参:;)。他们不但抱怨摩西,更严重的是,竟背叛神本身(见:)。不过,这里的类比并不完全等同,因为腓立比人发怨言、起争论,很可能只在彼此之间,而不致向着神(与贝尔、凯尔德的看法相异)。这里与前几节的思想没有中断的迹象,使徒继续警告,在教会相交的生活中不可以埋怨、吵闹。起争论, dialogismoi ,按蒲草纸卷的证据,在法律上可有“纠纷”、“诉讼”之意(见莫尔顿和米利根,他们的建议为“外在的争辩与讨论”)。可以想像,在异教法庭中裁决争闹的烦人现象,也出现在腓立比,好像在哥林多一样(参:)。若是如此,这个教会由贪图“虚浮的妄念”()之毒根,所生出的分争问题,已经不再是琐事,而变得十分严重了。另外一种现象是发怨言, gongysmoi ,这个字含有恶意,在哥林多教会问题中也使用过()。 15. 这些劝勉与警告的目的很清楚。腓立比人应当整顿自己的家,这样才能实践神的旨意,在社会中为祂作见证。神的旨意首先是要他们成为无可指摘、纯洁完美。动词成为, gene{sthe ,更准确的意思是“证明你们自己”。前面已经提到教会内部的情形,由此观之,这里必然是要他们弥补、改善,将分争、吵闹的旧酵除尽,使教会成为她所宣告应有的样式,能够服事神,完成祂的心意。 无可指摘, amemptoi ,使徒在别处也用过,形容他的读者(),以及他自己的榜样()。这字意味“无可责备,所过的生活别人没法挑毛病”。三章6节也用同一个字,讲到他在守祖先传下的犹太律法时,何等一丝不苟;不过这两处的角度不同,所以意思也完全不一样。此处的上下文,人的功劳毫不存在,“无可指摘”乃是神的恩典作成的(13节);它的情境是团体,形容教会的生活与特性,而不在论个人道德的培养。 纯洁完美, akeraioi ,是道德用语;主曾以这字告诫门徒,要“驯良像鸽子”();罗马书十六章19节则说:“在恶上无知(和合本:愚拙)”。第一世纪的文学中,用这字形容没有稀释的酒,或没有掺劣质合金的金属,因此有“纯粹、不掺杂”之意。希腊文有一译本,用这字翻译雅歌书五章2节和六章9节,即形容书拉密女为“我的鸽子,我无瑕疵的那位”,“我的完全人”的话,十分有意思。 这两个道德词汇放在一起,让我们瞥见神对祂子民的理想。他们的品德与行为,都应当让外人无话可说;他们要注意,务使自己“在公众面前的行为无可指责”(,腓力斯);同时,他们也当不容异类成分侵入,削弱力量,或污染教会的本质,因教会原是“贞洁的童女”()、基督的新妇。这两个字提供了最恰当的说明,刻画出我们行事为人怎样才能“与基督的福音相称”()。 不过,保罗在这个题目上还有话要说。神的儿女,即经由领养与恩典成为祂家中成员的人,必须没有过失, amo{ma (RV,“无瑕疵”),尽管周围的世界仇敌环伺弯曲悖谬的世代。 我们必须以申命记三十二章5节(RSV),作为使徒下面对教会期许的背景资料。摩西在歌中承认,古时的以色列民向神行事邪僻,有了瑕疵(七十士译本,mo{me{ta),因此就不算是祂的儿女(七十士译本作 tekna );他们是弯曲悖谬的世代(七十士译本, genea skolia kai diestrammene{ )。保罗在本段中用了 tekna , mo{me{ta (他写为 amo{ma ), genea skolia kai diestrammene{ ,显示他乃是引用旧约经文。 不过,他虽然借用这段旧约对背道之以色列的控诉,却作了一些改变。尽管教会有失败、犯严重的错误,他也不能容许她被弃绝,不再成为子嗣。腓立比人仍是神的儿女,蒙召要“无瑕疵”,即,与神的性情有分,正如摩西在前一节所形容,神“信实而无过失,公义而正直”(,RSV)。第4节说:“祂的作为完全”,所用的希伯来文为 ta{mim ,在其他地方,七十士译本用 amo{mos 翻译这个字,特别是在形容祭物“没有瑕疵”时。这个线索帮助我们了解,何以二章17节的思路接至献祭与事奉上。 我们也当注意,申命记用弯曲悖谬的世代形容犯错的以色列(参:),但保罗却用它指周围的世界,教会处于其中,在那里作见证。包围教会的,是满怀敌意的世界。它与不肯相信的犹太人一样,都拒绝基督徒的信息,然而它的拯救惟赖基督。 信徒的职守正是在(直译“在当中”, meson )这样一个世界中。希腊文小小的 meson 一字保罗在七十士译本的引句中加上的却意义重大。在基督里的信徒已蒙救赎,脱离这个邪恶的世界(),不再与它同受审判(,;),也不再有分于它的精神()。他们不属于这世界,因为它与神隔绝,对祂的存在漠不关心,敌视祂的统治(参:);可是他们仍然“在”这世界上(),又没有撤退的命令,不能遁世隐居,躲在与世隔绝之处。相反的,基督徒奉命要进到世界去(;)。身为主的子民,我们最恰当的位置就是在世界中,因为惟有在那里,才能产生真正的见证,为基督发挥最大的影响力157。 教会在社会中的见证与影响,这里用明光照在黑暗中来形容(参:)。使徒在这里的想法,一般人以为是指明星在黑暗的穹苍中闪耀;因此,腓立比人所受的训勉为:“在黑暗的世界中要发光如明星”(摩法特)。有人用但以理书十二章3节(七十士译本),来支持这个翻译:“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星星( ho{s pho{ste{res )”。 但是反对这样解释的理由很充分,正如罗梅尔所列。保罗的动词是 phainesthai ,一般的意思是“看来”,而不是 phainein ,“发光”(如:)。“光”, pho{ste{tes ,也可以指任何一种有光的物体(如,火炬、灯笼、灯塔之光158)。新约惟有另外一处提到光;即启示录二十一章11节,那里形容圣城反射神的荣耀,有如宝石之光( pho{ste{r )。世界, kosmos ,在这里不是指属物质、自然的受造世界,乃是从伦理、宗教的角度而言,正如我们所说“世界的精神”,或“世俗人”。犹太人的文学中也曾有例子,讲到亚当、以色列、妥拉,与某些拉比,是世上的“持光者”(如: Test Levi ;参:;引用:;)159。 “持光者”的翻译,与马太福音五章14~16节吻合。门徒要成为世上的光,意即,他们要提供器皿或工具、灯笼,让那世界的光()可以照出来。如此,保罗的读者应当让周围的世界就是充满罪恶、悖逆的黑暗世界清楚看见他们有如启示录一章12节的灯台,复活基督的光芒从其中照射出来。他们是神的儿女也是“光明之子”();这个称呼,某些昆兰团体的派别亦使用(1QS 1.9; 2.16; 1QM 13.5,9)。 16. 这新的一节,句子并没有断开;译为提供( hold out, epechontes ,和合本:表明出来)的分词,应当视为祈使语。腓立比人既是基督的“持光者”,他们在世上的榜样和见证就应当描绘出生命之道。这个片语的翻译有些困难。 Epechein 意为“抓住或抓紧”(摩法特,RSV),虽也有“提供”之意(AV/ KJV, RV, NIV),但前者比较可取。这个动词的受词显然是福音的同义词,因为道能将神的生命带进人的生命中,只要他们听见信息、愿意顺服。参阅使徒行传五章20节。这种说法比认为这里指基督本人为“生命之道”(如:)的可能性较高。腓立比的基督徒要在福音真理上站立得稳,紧紧抓住它,就如持火炬者紧握火把不放一般;不可容任何反对打击士气()的注释。这样,他们便执行了职守,真为神的儿女,在黑暗、无知的世界当中,发挥极强的影响;世界虽想恐吓他们,使他们惊惶(),打压他们的美好见证,却办不到。这个动词的两重含义,正好可以结合来用。我们惟有“抓紧”福音真理,才能有效地将它“提供”出来。 保罗伟大的牧者心肠,此处又展露无遗,正如哥林多后书六章11节。腓立比人是透过他才信主(),因此理当听他的命令行事。否则的话,到了最后算帐之日,基督的日子,他们就不能成为他的“喜乐与冠冕”(的注释),而他将面对可悲的实况,即他使徒的关怀与劳苦都一无所获。他的用语让人想起以赛亚书四十九章4节,耶和华的仆人承认:“我劳碌是徒然”, keno{s ekopiasa 。使徒却没有讲出为信徒焦虑、战兢的话(参:;),反而相对用信心宣称,他的工作不致一无所获(参:)。他有把握,至终他可以夸口,即因他们的顺服()而欢欣,因为他们听了他的话,改革了教会生活,在世上保持勇敢的见证,坚忍到底()。如此,他们便会如同其余的教会一样,成为他“荣耀的冠冕”()。 在运动场上赛跑的意象,可从我没有(空)跑一语看出;在跑完全程时,发现自己竟被取消资格(),就是白忙了一场,空跑。他最害怕自己使徒事工变成如此(参:)。戴斯曼认为,徒劳, eis kenon ekopiasa ,和保罗织帐篷的知识有关,如果一块布织坏了,就废弃无用, eis kenon 160,拿不到工资!他表达了希望:情况必不致如此;到了终点,他必满有喜乐(;参:),他的工作必能在基督的日子通过考验,得到奖赏()。这是他对自己信徒的信心与期望。 17. 前一节的体育场和纺织间的意象,在此很快转为献祭与礼仪的词汇。使徒以全书最严肃的口吻提到这件事,视为基督殉道如同就在眼前的事实161。然而祭坛与献祭仪式的场景,却弥漫着喜乐的气氛,因为他乐意接受神对他生命的旨意。他邀请读者也来分享这份受苦中的喜乐。 麦卡利斯将保罗话语的严肃性淡化,其实没有必要(参导论Ⅱ 三 “以弗所说”,最后数段,原书33~34页)。只要宣判对他不利,或他的命运有任何变动,都可能令他丧命:即使我如酒祭被洒出,浇在祭物与从你们的信心而来的事奉上……。这里的每一个字都难处重重,需要准确的定义。我被洒出, spendomai ,是现在式,表明“受刑的可能性,在他心目中历历如绘”(麦卡尔)。他在别处乐观地提到释放出监,和腓立比人团聚(,),可是这里却认真面对立刻会死亡的高度可能(参:,在他生命终结前的类似话语)。不过,此处有一线希望,因为事实上,定罪只是一种可能而已;然而这里的表达,用语亦十分谨慎。 Alla ei kai ,但即使,这翻译比较好,优于“也许”(GNB),或任何足以表达这种机会不大的偶发情形的译法(如,AV/KJV, RSV 或许也可以算;见下文)。肯耐迪评注道,这个片语容许死亡有可能发生,与 kai ei 有差别,后者意为该假设几近不成立。这里动词意为“洒出如奠酒祭”,在献祭用语上,是指暴死,或流血之死。他将自己流血致死,比作酒或香水的浇洒,一般向外邦神明献祭时,以这个仪式为最后一个步骤。 不过,这个动词只形容奠酒,至于献祭礼仪的主要部分,却未包括在内。真正的祭物乃是腓立比人的信心。如果没有这一点,保罗的奠酒便不完全;韩索曼(Heinzelmann)与伯纳德指出,这个献祭的行为才是本句的要点。他们将信心献上,即是与使徒保持密切的相交(的注释),并积极支持他的需要(的注释)。他们的礼物是在极穷困中拿出来的(;的注释),乃是一种牺牲(译注:英文与献祭同一字)的服事(将 thysia 和 leitourgia 视为一个片语,有同一个定冠词),是神所悦纳的“馨香的祭”()。 十五节要腓立比人“无瑕疵”,这思想一直延续至此处,因为这个形容词特指献祭的牲畜,它们必须没有疤痕、状况良好,才能用在希伯来人的仪式中(参:,;;参:)。所以,当使徒在前面提到奠酒之祭时,也许他心目中是想到旧约的献祭情形(参:,;不过柯兰吉与霍桑指出,动词“浇洒出”不一定指流血之祭,即,祭牲被杀死)。若是如此,介系词在上, epi ,就必须有“此外”、“伴随”之意,因为,在犹太祭礼中,奠酒是洒在祭坛的附近或周围,而不是浇在祭物之上(参约瑟夫, Antiquities 3.9, 4)。 因此,结论可以如下。这里指称腓立比人正如祭司,向神行献祭的服事(参:;)。他们的信心就是祭物,这信心可由他们牺牲奉献、送礼物给保罗,分享他的患难()这件事,具体表明出来(正为此意)。保罗的血,就是(他担心会)为基督殉道而流的血,是伴随的奠酒祭。很重要的一点是:动词我被洒出来是被动式,具寓意性。保罗并没有献上任何东西;有人读本节时,以为他献上自己的生命,或腓立比人的信心(如麦卡利斯,陶德与葛瑞斯顿也相似),但并非如此。麦卡利斯认为,这祭礼是以保罗为腓立比人之信心所作的宣教工作为祭物;他引用罗马书十五章16节。但这个观点不如以上所介绍的可取。霍桑的解释则为,保罗乃“以图示的方式表达自己身为使徒所受的苦”,并没有展望可能被杀的意思;但从提摩太后书四章6节,以及本节开头强烈的反义字看来,这个解释缺乏说服力。从腓立比书一章15~26节,可以肯定在他写作时,心中的确感到这是相当关键的时刻。 在面对可能领受殉道的冠冕时,使徒的态度是充满喜乐(我是高兴欢喜)。这种出人意料的反应,并非病态地渴望死亡,如若干年后伊格那丢的例子。他用了保罗所写动词的同源字,意指殉道,但对死亡的观念却十分不同:“最好让我能被洒出来( spondisthe{nai )给神”()。对保罗而言,他的喜乐乃是基于相信死了有益,因为基督能因此显为大,福音能传开来(见的注释)。他的喜乐,和在腓立比为他献祭的朋友是相同的。 18. (你们)也照样, to de auto kai ,这个片语只是重复上一节的思想。这里呼吁读者,在领受以上的话时要存欢欣的心,分享他的喜乐。 第17、18两节,刻画出一幅令人难忘的景象:保罗在监狱中经历到何等的喜乐,同时,他竭力想将这喜乐深植于腓立比人中。这两节也展示出,基督徒的感同身受、相知相交之情何等亲密;而整卷书信处处都流露出这种特色。喜乐一字的字首,第17节的 synchairo{ ,十八节的 synchairete ,别具意义。译为一同的 syn ,是代表共同经验的介系词。这里用来强调教会内部合一的重要性;一切分裂都要除去()。它也标识出使徒与教会的亲密关系(),以及使徒和教会某些个人的密切契合(,)。更重要的是,藉着物质的帮补(),腓立比人已经证明,他们与保罗之间的连结是互惠互助的。
156 参他特别写的注释;更详尽者,见 Expositor , 系列第九,12, 1924, 439~450页。亦参 I. H. Marshall, Kept by the Power of God ( Epworth, 1969 ), 113、114页的批判。但他将13节“在你们里面”解为“在你们心里”,却不足以支特他的反对。
157 关于教会蒙召要“在世界里”,却活出与众不同的生活,见 R. P. Martin, The Family and the Fellowship : New Testament Images of the Church ( Paternoster / Eerdmans, 1979 ), 97~111页。
158 主张者为 S. K. Finlayson, ExpT , 77 ( 1965~66 ), 181页。
159 Strack-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 T. ( Beck, 1922~1956 )i, 237页; iii, 357页;H. Conzelmann, TDNT, 9, 324、327页。
162 参 Doty, Letters in Primitive Christianity , 43页,他提出这类计划的表,很有帮助。
163 参 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 238、239页。J. L. White, The Form and Function of the Body of the Greek Letter : A Study of the Letter-Body in the Non-Literary Papyri and in Paul the Apostle ( Scholars Press , 1972 ), 143页以下有合时宜的说明,把 Deissmann 的讨论加上了最新资料。
176 这一派人代表犹太社会中最虔诚、最严格的成分,参与 Josephus, Anti-quities , 17.2, 4, 18.1, 3; Jewish war, 2.8, 14和 J. Jeremias 的探讨,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 ET, SCM, 1969 ), 246~267页。
177 见 TDNT , 3, 506页。
178 见 Martin, Reconciliation , 24~31页,尤其26页。
179 这个看法假定罗马书第七章保罗在信主之前亲身体验(如 C. H. Dodd,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 [ Hodder and Stoughton, 1932 ], 107, 108页)。对罗马第七章另一种看法,参 J. D. G. Dunn, 'Romans 7:14-25 in the Theology of Paul' ,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 31, 1975, 257~273页。
180 Strack-Billerbeck, i, 749页;参 Aboth 2:1。
181 参 Seyoon Kim, The Origin of Paul's Gospel ( Eerdmans, 1982 ), 56, 297~300页。
182 有关“神的义”之书目,见 Martin, Philippians ( NCB, 1976=1980 ), 131~133页;以及 J. Reumann, Righteousness in the New Testament ( Fortress, 1982 ), 尤其62、63页对三9~11作了合时宜的说明,不过他偏爱 Collange 累赘的翻译,这倒值得商榷。
183 参 Collange 与 Hawthorne 对这里文法的专论。
184 Tannechill, Dying and Rising with Christ , 根据这一节写了相当好的文章 , 探讨他所谓“顺应的能力”(104~112)页。
185 参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 107~144页。
186 这一节可以告诉我们保罗对信主的看法:见 J. Dupont, 'The Conversion of Paul, and its influence on his understanding of salvation by faith' , 刊于 Apostolic History and the Gospel , 十一章。
187 有关“竭力”ekteino{ 一字,见 V. C. Pfitzner, Paul and the Agon Motif ( Brill, 1967 ), 139~156页。
D 问安()21~22. 最后是向教会问安,众圣徒(同样的片语)是尊称。保罗在本信中从头到尾都很谨慎,要将腓立比整个基督徒团体都包括在他牧者的关怀中。动词问安, aspasasthe ,在第二句中又重复:都问你们安。那些在他坐监之地的基督徒弟兄们,包括提摩太在内,都和他一同凭信徒之谊致意。这个作法是借用古代写信的习惯,不过改以基督徒的内容213。 和保罗一同问安的信徒,不一定都和他一起在监狱中;此处特别提到其中的一群人:在该撒家里的人。他们问安的背景,很可能是因为:保罗入狱处的基督徒皇家服务人员,对身为腓立比公民的基督徒特别有兴趣,因为腓立比是罗马的殖民地。曾有人认为,该撒家里的人(希腊文 hoi ek te{s kaisaros oikias ,相当于拉丁文的 familia Caesaris )一语可以肯定保罗被囚于罗马,那里即是本书信的背景;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一词不是指皇帝的家属,或罗马议会的成员。译为“皇帝的奴隶”(摩法特)又将这群人限于奴隶中,删去了自由身分的人士,不甚合适,除非“奴隶”是广义地指“仆人”,即市民的公仆。请参阅布鲁斯书中引自罗马书十六章3~16节的一些证据。不过这个词颇具弹性,可以泛指任何城市中在政府服务的人,包括以弗所在内(葛蒂)。 以上所描述的情形,都可以适用于以弗所,在那里有石刻的证据,证实曾有“该撒的家”存在,即“政府之家”的成员,以市民公仆与政府官员的身分,为皇帝效劳。狄比留引用一处碑文,显示从事公众服务的人包括自由人与奴隶,他们成立了一种公会,自称为“我们的主奥古斯都”的仆人。 因此,从这一节无法定夺保罗写作的地点。
213 见 Doty, Letters in Primitive Christianity ; E. E. Ellis, 'Paul and his co-workers' , 刊于他所著 Prophecy and Hermaneutic in Early Christianity ( Eerdmans, 1978 ), 13~22页;但另一个观点,见 Ollrog, Paulus and seine Mitarbeiter , 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