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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西番雅书

西番雅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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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时代与民族

  约西亚(主前640~609年)是犹大国的第十六个国王();北国以色列于主前七二二年被掳后,南国仍存留着89。以西番雅名义发出的这些预言,就是在他作王期间(),而这个日期也没有太大的争议90。因此,这位先知必定是和那鸿、哈巴谷及耶利米同时代的人。不过,有些讨论是针对∶这些预言究竟是在这国王统治下哪段时间发出的?约西亚的曾祖父希西家已经恢复了耶和华崇拜,但这政策后来却不孚众望,又被偶像崇拜和异教习俗所取代(见)。这改革是短暂的,因为他的儿子玛拿西变本加厉地将已废除的这些行为都恢复了(),而玛拿西的儿子亚们并未匡正这种情形()。只有在约西亚作王期间(约在主前621年),官方才再次恢复耶和华崇拜,废止异教迷信。根据一章4~9节提及的异教影响力,按照前述废止异教的日子,有人提议说这些预言是在约西亚改革之前发出的。这是有可能的,但却不能肯定。因为在公众的行为上,甚至是国家的领袖间,官方的政策未必总是到处受遵奉。第一章列举的罪行虽然可以反映出改革前的光景,却也可以是改革运动开始后,混合宗教尚未完全根除的遗迹。

  这个预言的时期至少可以定在耶利米开始事奉之时,因为后者曾谴责同样的一些异教影响(;参∶)。甚至在西番雅尽了他的职事之后,耶利米仍然谴责这些行为,这就证明了下面的说法∶约西亚的改革并不是像列王纪和历代志记载的那样激进、普遍。

  详细地分析约西亚作王期间的历史事件后,令人相信至少第二至三章的背景是在约西亚改革前的最后十年91。这主要是根据二章4~15节所描绘,犹大与列邦间交互影响的历史事件来分析的。在这段期间,约西亚企图加强国力,在周围地区扩张他的统治权(参∶,那里提及他的部分改革,他能在邻近的撒玛利亚地区执行控制权)。

  从征服迦南时期开始,非利士人一直都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大敌。他们的力量逐渐强大,直到王国早期,才被大卫所征服,但大卫并未能完全根绝他们的威胁92。非利士人集中在临近地中海的五个城邦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萨和迦特。在西番雅的时代,迦特已经衰退而不重要了,但其他四座城仍然存在。他们从针对列国所发的头一个神谕得了审判的警告(;参∶;耶四十七;)。西番雅的神谕可以反映出约西亚的扩张欲望。有圣经之外的证据可以证明,在他作王期间,犹大至少控制了非利士部分地区93

  摩押和亚扪是以色列人在约但河东的两个邻国,根据圣经记载,这两个民族有血缘关系()。他们有时也主动侵略以色列(参∶民二十二~二十四;);因为他们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犹大地,很自然会受到约西亚扩张理念的影响(94

  古实或衣索匹亚曾于埃及第二十五王朝时统治埃及(约主前716~663年),国力达到颠峰;却因亚述于主前六六三年入侵埃及而告终结95。西番雅所述的毁灭()可以追溯到此次事件96;而他所用的地理名称也可以用较广义的角度来解释,即泛指整体埃及(参∶)。古实既是这个区域两个主要势力之一,也必面对耶和华以色列之神的大能()。

  亚述是主前第八至第七世纪的另一重要国家97。它于主前七二二年挫败了以色列国,将以国的领导阶层掳走(参∶);在约西亚的时代,亚述似乎仍是所向无敌。但是在主前六一二年间,她的首都尼尼微()陷落,整个帝国也于主前六○五年亡于巴比伦人手中。所以西番雅书中的预言(),必然是在主前六一二年以前写成的。

  整个预言首先是直接针对犹大国(),尤其是针对她的首都耶路撒冷()。后者也称为锡安(),使人回忆到这座城是大卫从耶布斯人手中夺来的(参∶),她也是神的圣城(参∶)。她的罪表明她不配圣城的含义();但因着耶和华的恩典,她特别的身分将要得着恢复,她也将能再次承受此名字()。

89 参布赖特,《以色列史》,330~339页。
90 L. P. Smith and E. R. Lacheman, 'The authorship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 JNES 9 (1950), pp. 137~142,提议说这个题词是约主前二百年的伪作;但他们的建议并未被采纳。

91 D. L. Christensen, 'Zephaniah 2: 4~15: A Theological Basis for Josiah's Program of Political Expansion', CBQ (1984), pp. 669~682.
92 见 POTT , pp. 53~78; NBD , pp. 931~933.
93 ANET , p. 568,参在这地区一位犹大总督的便条。
94 见 POTT , pp. 229~258; NBD , pp. 30~31, 786~787.
95 布赖特,《以色列史》,324页;E. Ullendorff, Ethiopia and the Bible (Schweich Lectur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K. A. Kitchen, 'Cush', NBD , pp. 256~257.
96 见 Christensen, 'Theological Basis', p. 681.
Ⅱ 先知西番雅

  除了西番雅在预言第1节的略传外,我们对这位先知一无所知。他的家谱是众先知中最长的,说他是希西家的后裔。这位希西家显然是指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716~686年),他也是约西亚王的祖先,西番雅就是在约西亚作王期间说预言的()。他的名字,“耶和华隐藏/保护”,可能是指他是在玛拿西作王期间(主前686~642年)出生的,神保护这个孩子免于玛拿西的血腥和危险(参∶)。

  西番雅熟悉耶路撒冷的地理和人口结构(),这暗示他若不是在首都土生土长的,也必定是长久居住在城中。先知对祭司和献祭的事特别有兴趣(、7~9,),因此有些学者建议说∶西番雅是与圣殿有关的官方先知,但这提议的说服力不够。所有信靠耶和华的人,尤其是一个蒙神呼召作祂百姓先知的人,必然深受圣殿吸引,关切圣殿,因为那是他们属天的君王在地上的居所。所以先知这兴趣并不能证明这些学者的提议;相反地,先知若没有这兴趣,反倒显得突兀呢!

97 见 POTT , pp. 156~178; NBD , pp. 98~103.
Ⅲ 信息

  西番雅预言的中心不仅在结构上(见103~104页的大纲),也在神学上将全书结合起来是耶和华的日子这概念。西番雅虽非第一个(参∶;赛二,十三,三十四;珥二),也不是最后一个(参∶耶四十六~五十一;结七)写到这个主题的先知,但像他这般专注于单一主题的,却是绝无仅有了。

  这日子就像一个钱币一样,虽然两面不同,却结合了相关的情况。这事实在本书中比其他先知书有更充分的发挥,别的先知通常都是强调某一个因素,却缺少或排除了另一个因素。同一个耶和华的日子之两面乃是审判与祝福。这日子具有这两种特征,每种都影响同一班百姓,也都有类似的时间架构,但每种都有不同的原因。

  神宣告那迫在眉睫的审判,有一般性的、针对人类的(),也有特别的,针对祂的百姓犹大的();这就引导我们思想耶和华日子的光景()。这日子近了()迫近,而且正急速临近。耶和华立约之民以色列的罪,和人类全体的恶行,正催促这日子来临。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是多次违背约中的重要应许,包括一切居民(、12)和领袖()。这些罪包括混合宗教(),即违背了第一条诫命()。同样普遍的是冷漠,这种态度的前提是∶“既然立约的神对这百姓不再有兴趣,那他们又何必顺服祂呢?”()这也伴随着骄傲,确信他们可以自给自足()。

  列国的罪也促使神的手审判他们(参∶)。虽然不是每个提及的国家都犯了特别的错,但却有两个错是与犹大被定的罪一致的。摩押侮辱、威胁神的百姓(),所侮辱的乃是他们的王耶和华自己。祂自己的百姓对祂本身和祂的能力兴趣缺缺(),这使邻邦也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感觉可以目空一切地轻蔑神而安然无恙。这也伴随着他们自己的骄傲(;参15节),对自己的计划充满自信,与犹大本身的骄傲一样。

  因为普世都触动神的忿怒,神将要执行普世的审判。全地的主宰要在全世界执行祂的主权,刑罚那些敌挡祂的人。然而神的反应并非反覆无常、无缘无故的;相反地,这反应是建立在一位公义、圣洁之神的属性这根基上,祂本身是受约所约束的,而且祂也要别人遵守他们在约中的责任。这审判虽然是普世的,却不是永久不变的,因为主的日子还有另外一面。

  这日子的第二部分与祝福有关。这并非任何外来刺激的结果,乃是从耶和华的属性一位守约的神而来。祂赐下盼望给祂自己的百姓(),不仅因为有些人将要归回这约(参∶申三十,尤其是第2节),也因为祂从来不曾弃绝这约,祂的应许必要实现。那些将要蒙福之人乃是余民(),那些不倚靠自己的骄傲(),反倒谦卑倚靠神,相信祂有能力行善的人。盼望也延及列邦();虽然他们与摩西之约的恩福无关,但他们却要接受耶和华的恩典。

  耶和华日子的这两面,同有两个时间架构。直接给犹大的信息是∶她和列邦要在非常近的将来受刑罚(),但在短时间内也可能会有盼望()。然而这信息在这两方面都要进一步发展,从历史上的临近往前推展,朝向末世的应验。在非特定的将来,犹大和列邦不仅都要面对审判(),也都要享受恩福(、9)。

  在希西家有力的改革之后,竟然有如此严重之道德和属灵的堕落(见93页及下);与西番雅同时代的约西亚仍需施行这些改革(见);当人注意到上述事实,就能看出预言的另一重要部分。光靠前一代的信心和敬虔是不够的。每一个后继之王,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必须个别地顺服这约,教会中的每一代也仍是如此。无论是二十世纪的教会,或以色列的君主政体,都不能是神第二代的儿女。每一个人都必须个别、亲自地顺服神。

Ⅳ 西番雅书

  本书的完整性曾经一度受到质疑,但却没有客观的证据可以证明∶西番雅书在现有的形式之外,曾以另一形式流传。本书惟一一处编辑附记是它的标题,但却无法确定这附记是在什么时候加在这个神谕集成上的。附加上去的时间,最合逻辑的乃是在全书收集完成后,也就是在先知生平的晚期,或以后的任何时期。

  不同的学者曾以两个不同的根据为基础,提议说本书有第二手的附记。首先,书中有些经文代表的是约西亚王以后的历史,而本书却声称是在约西亚年间写成的。例如∶二章15节对尼尼微的描绘,仿佛尼尼微已遭毁灭似的,预设了她在主前六一二年陷落。然而,希伯来预言一个常见的形式是“预言的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是用来表达一个已经完成之动作的动词。当神宣称一个未来的意图或预言,希伯来先知就视这些事件为确定的,好像是已经完成了似的;因着这些事件之源头的主权和能力,这些事经常被描写为已经完成了。其次,有人曾提议说∶被掳前,先知所传的是审判的信息,切合百姓所需悔改离开自己的罪。但被掳期间,百姓的需要已经改变了。百姓遭受了被掳的痛苦,质疑耶和华的信实,甚至祂的存在;他们所需要的不是审判的信息,而是盼望的信息。所以,盼望的信息必定是属于被掳期间的()。然而这是一种循环证论,所根据的是假设,而不是证据。惟一客观的证据是混合着审判与盼望的正典经文,有时虽有不同的比例,但总是两者并存。一个人若是根据自己的假设而修正经文,使适合这假设,他就不是诚实地对待证据了。

  从本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全书逻辑上的一致(见103~104页)∶审判()促使先知想到终极的审判耶和华的日子(),并且描绘了这日子的两面。对于那些不遵守神之约的人,那日子确实与审判有关(),但藉着神的恩典,这日子也带有盼望()。

  本书预言虽是一致,却是由一些小单元组合而成的,这些小单元各有说话对象、内容、文学形式等转变。所用的文学类型包括审判的神谕(、4~6、8~9等)、回应的呼召()包括一个赞美的呼召和一首赞美的诗歌()以及救恩的神谕(、18~20)。这些个别的小单元证明了本书内在的完整,尤其是在喜乐的诗歌中()。这首诗歌的文学结构是中心平行句(concentric parallelism),在这种结构中,头一个句子与最后一句相称,第二个句子与倒数第二句相称,以此类推,最后在其中心达到高潮“不要惧怕”。百姓在此欢欣的原因是神的爱,这是整首诗的开始;与此相称的是全诗的结束∶耶和华因着百姓归向祂而喜乐。神是大有能力的主,祂和祂的同在环绕着信息的高峰,耶路撒冷神的城的盼望,她可以不再惧怕。这从下面的图解可以看出∶

  A  锡安歌唱(a)

  B   以色列的欢呼(b)

  C    耶路撒冷的喜乐(c)

  D     耶和华的拯救(a、b)

  E      耶和华王的同在(c)

  F       不再惧怕(d)

  G        耶路撒冷未来的信息(a)

  F1      不要惧怕(b、c)

  E1     耶和华神的同在(a)

  D1    大能的拯救者(b)

  C1   神的喜乐(c)

  B1  耶和华的沉默(d)

  A1 耶和华歌唱(e)

  预言的最后两节,也是由重复阶梯式或综合平行句(step or synthetic parallelism)而结合在一起。19和20节都是以时间副词修饰语“那时”开始,其主要构成要素则是聚集神的百姓。后面两个句子则与赐下“称赞”和“名称”有关,而且这是普世性的(19节“在全地”;20节“在地上的万民中”)。这种平行句可以图解如下∶

  A   那时聚集

   B   称赞与名声

    C   在全地

  A1  那时聚集

   B1  称赞与名声

    C1  在地上的万民中

  西番雅的整个信息最后结合在一个庄严的包含句(inclusio)98中。在这包含句中,开头与结尾都是耶和华,以色列公义与守约的神,祂的话()已经说了()。

98 包含句,是用一个字词或意念,在一个文学单元的开头和结尾作为重复的关键要素。
西番雅书大纲

Ⅰ 标题(

Ⅱ 审判(

 A 人类(

 B 犹大与耶路撒冷(

Ⅲ 耶和华的日子(

 A 宣告(

 B 那日子的性质审判(

   i. 审判神的百姓(

   ii. 审判世人(

 C 要求的回应(

 D 审判的特别情景(

   i. 非利士(

   ii. 摩押和亚扪(

   iii. 古实(

   iv. 亚述(

   v. 耶路撒冷(

    a. 罪恶重重(

    b. 忽略实例(

   vi. 世人(

 E 那日子的性质盼望(

   i. 列邦归正(

   ii. 余民存留(

   iii. 喜乐之歌(

   iv. 神的应许(


01
西番雅书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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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标题(

  本书有个非常一般的标记耶和华的话(参∶),说明它的来源乃是以色列人的立约之神(参∶)。接受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身分更进一步确认于一个比任何先知都长的家谱(参∶);他显然是希西家的后裔,而希西家则是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716~686年;参∶;见93页)。这个家谱可以上溯如此久远,证明作者是个以色列人,而不是衣索匹亚人,虽然他父亲古示的名字可以译作“古实”(参∶)。然而我们可以确知他的国籍,因为家谱中其他所有名字,包括先知自己的名字在内,都含有以色列神的名字雅〔Yah(weh),雅巍,一般译作耶和华〕在内。这里没有明确称希西家(以色列人常见的名字,参∶)为“犹大王”,并非将此一解法排除在外,因为这个名称在本节中用来指约西亚犹大国的第十七位国王(主前640~609年),而西番雅正是在他作王期间说预言的(参∶;见93~95页)。这名称只用一次,可能是要避免重复。

Ⅱ 审判(

  神的话语是以审判开始的,一开始就指向所有有生命的受造之物(2~3节),然后缩小范围指向祂自己的百姓犹大,更特别指向耶路撒冷的居民(4~6节)。不仅明确指出要受刑罚的人,也指出他们的一些罪。耶和华声明祂必亲自介入祂的审判中,这审判要带来彻底的破坏。

A 人类(

  这两节经文是由“除灭”的观念结合起来的,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圣经出现四次,显出它是强调的重点,以及这个行动广泛的范围(参∶99。这个强调又由动词的受词加强万类、人和牲畜,以及空中的鸟、海里的鱼,都要除灭。神的审判将要废除祂的创造,因为这些字词都曾在创世记中出现过(、25、26~28)。整个“地面”(吕译;和合本作地;参∶)都要彻底扫净。这里用特别的方式将人类抽出来,因为他正是那要被剪除的,这个很强烈的动词是指灭绝之意(;参∶)。它有时也当作刑事术语来用,指执行死刑说的(参∶)。

  这些宣告的严重,以及它们的必然实现,藉两次确认这些是耶和华的宣告而强调∶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

99 这个字的头一个希伯来文形式可以重新标注母音,用来说明这个动作是重复,再次进行的,如创八21一样,虽然这种修正没有抄本证据支持。
B 犹大与耶路撒冷(

  4. 虽然整个有生命的受造之物都要被毁灭(),犹大和她的首都;也是最重要的城耶路撒冷,却在这里特别提及,因为他们乃是神的百姓。所有人都犯了罪,但神百姓的罪更严重,因为他们曾自愿与耶和华建立盟约的关系(参∶,记述列邦受审判,但犹大和以色列所受的审判却更严厉)。在惩戒与审判的姿态中,神要伸手攻击以色列()。

  这里完全一样地重复使用同样的动词形式(参3节),记录了那些因着他们的罪而被剪除、受刑罚之人,藉此将他们与普世毁灭的描述连接起来。他们要从这地方被剪除掉,至少是指耶路撒冷,可能特别是指圣殿,那最特出之地(参∶)。

  这三节剩下的部分包括那些要被毁灭之人的名单。所剩下的巴力(思高作“巴耳的记念”)是指那些仍旧敬拜这个外邦神的人。这个字的字面意义是“主人、所有者”,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达(Hadad)100;敬拜巴力是以色列人长久的网罗(参∶,十八)。在先知的一生中,犹大是在亚述的控制之下,亚述也有一个神o叫彼勒(Bel,即巴力),而且也用这个字来指神明101。因此,这名字可能是指米所波大米混合宗教的神o;在他们这段统治期间,这种混合宗教的影响是可预期的。有人提议说∶既然巴力崇拜仍然存在,就说明这预言是在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王改革前说的(见93页及下),在改革之后,这种崇拜必定会消失。这个日期可能是正确的,但这里提及所剩下的巴力,却可能是指这个异邦宗教大部分(虽非全部)被扑灭后的遗迹(译注∶参现中“那地方拜巴力的痕迹”),何况甚至是在改革的顶峰,受异教影响的迹象也并非完全根绝;在约西亚死后不久,它又再度死灰复燃了(参∶;见94页)。

  不只是这些外来的神o要被剪除,连所提及之基玛林的名和祭司102也要被涂抹。基玛林这个字只用在不是事奉耶和华之祭司的身上(参∶)。这个少见的字随即用一般指祭司的希伯来文解释。

  5. 敬拜天上的万象(参∶)是在房顶上进行的()。这些也是迦南人和亚述人敬拜的神明(参黄道十二宫图),所以这里可指上述二者之一。

  混合宗教的行为也受审判。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祂起誓的人,同时也指着“他们的王”(吕译注、NJB 边注、MT)起誓。有人跟随七十士译本的校订,将这个字母音修改,读作玛勒堪亚扪人的一个神明(参∶),不过现存的形式也与一个巴比伦神o的名字一致103。无论如何解释,受到强烈定罪的,乃是同时敬拜与以色列立约之真神及另一神o(参∶)。指着另一个神明起誓,意即承认他的权柄,这是以色列人所禁止的。

  6. 这些错误最后被摘要、浓缩为转去(思高作“背离”;现中作“掉头”)成为背道之人(参∶),不再跟从耶和华,也不把祂当作他们的神来寻求(;参∶),也“不求问祂”(吕译;参∶)的引导和帮助,所以在这几节经文中,有一种宗教回应的转变从渴慕完全地、单单地顺服耶和华,经过把耶和华和异教崇拜混合之后,到彻底异教化,实际上是无神主义,彻底弃绝了耶和华。这百姓本当保守他们自己远离所有的异教行为,惟独归耶和华为圣民;但他们既已不再如此,神将亲自使他们纯净。

100 见 IBD , p. 153,以及该处所列经文。
101 见 I. J. Gelb et al .(eds.), The Assyrian Dictionary ,2 (Oriental Institute, 1965), p. 193; belu 条。
102 Ko{mer ,可能是源自同语系之亚喀得文 kumru ,“祭司”的外来语;见∶同上,8(1971),pp. 534~535.
103 见同上,10(1977), pp. 168~169, malku 条 B。
Ⅲ 耶和华的日子(

  耶和华的日子具有多重性质(见97~99页),这点将会在本书剩下的部分呈现出来。它是一个审判的日子(),也是一个盼望的日子()。它是特别和神以及和祂立约的百姓有关的日子(),但对其他国家也很重要()。它是历史完满的日子(),但也是具有末世性的、启示性的期盼日子()。这日子是耶和华要施行祂一切的公平和公义、审判和爱怜的日子;只有祂是在舞台的中心,所以这是祂的日子。

A 宣告(

  在主耶和华统治万有的至高神(参∶)面前,听众受命要静默无声;这是一种出于敬畏与尊敬而发的呼喊,主要是由先知发出的(参∶;亦见)。在这节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参14节;;俄15)显明了耶和华的同在。这日子不仅是快到了,而且耶和华已经为这日子的临近做好了必要的准备,祂已经预备祭物,或祭宴(思高),这件事有时与审判有关(参∶)。那些被耶和华“呼召”或“邀请的人”(思高;和合本作客,RSV、NEB、JB 同)要来赴宴,被分别为圣,或为了某一特定的功用分别出来(参∶)。讽刺的是,那些受邀来欢庆祭宴的人,很显然地正是要成为献上的祭物(参∶创二十二,尤其是第7、9节)。耶和华审判时,献上那些令祂不悦的人,就成为讨祂喜悦的祭物。

B 那日子的性质审判(

  以色列和列国对耶和华的日子最直接的经历是∶这是一个审判的日子。首先前段除了另外再列举神百姓应受刑罚的特别过错外,主要是集中在耶路撒冷,以及那里的一些宗教和经济行为(8~13节)。后段详细叙述这日子的性质,以及它对整个人类的重要性(14~18节),不过也重复了一些主题的要点,以将这两个段落连接起来。

i. 审判神的百姓(

  8. 这里提及一个时间“到了……的日子”,藉此开始一个新段落。然而这节经文是直接与前一节连在一起的,因为它描写了在献祭的日子要发生的一些事(参7节),将耶和华的日子和献祭的日子,这两个彼此有别却又互有关联的主题结合起来。头一个阶段是惩罚(参9、12节,)首领和王子。这些人的确实身分是一件颇具争议的事。如果这预言是在约西亚作王早年说的(见4节,和94页),那么这些首领必然是他未成年期间执掌实权之人(参∶);他们并未照他们该有的态度事奉耶和华。而王子可能是约西亚以外的王室成员(吕译“王室”),也是毫不敬虔的。无论作者在此有意提起的是谁,国家的领导阶层普遍都是失职的,也都在神的定罪之下。

  另一个受审判的群体显然人数众多,他们都穿着外邦衣服。他们的衣服很可能是特别为着执行异教的宗教礼仪而穿着的(参∶),因为这个形容词是与异教神o有关的(参∶)。这警告至少说出外邦人可憎的影响,通常都会导向那已受定罪的混合宗教(;参∶)。

  9. 第三个罪大恶极的群体,是那些像牡鹿一样(参∶)跳过门槛的人。门槛这个字总是与殿宇有关的(参∶)。这句话的解释相当含混,问题出在最后一个字的意思无法清楚了解,所以这个行为也就不易解释了。不过上下文暗示它可能也是一种异教习俗。它可以指腓利士人不踏大衮庙门槛的行为(),而这习俗已被以色列人采用了;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另一个解释是∶这可能是到那日要发生的事,只要我们将本节第二个子句看作是第一个子句含糊不清之意义的解释。这在文法上是有可能的,而且也使这行为成为一种社会上的罪行,而不是宗教上的。这些人用强暴(参∶、9)和诡诈充满他们主人的房屋。这可能是指他们王室的宫殿充满,甚至泛滥了强暴(参∶),而不是人期望国王该有的公平与公义。在这段上下文中,这句话更有可能是指他们宗教上的罪行,“主人”这词可以指异教神o,别处就曾用这词来形容他们104。这正与耶和华真正的主(7节)成对比,且是反对祂的。他们的敬拜是欺骗与强暴,丝毫没有一点真理、盼望或平安。

  10~11. 作者严肃地宣告(见2~3节)关于献祭的那日(见7、8、9节)之后,跟着描写耶路撒冷城内与郊外居民的反应。他们将要在祸患中发出“喊声”(思高;和合本作悲哀的声音;参∶),并要在将发生的毁灭和审判中(见13节),发出哀号的声音(11节;参∶)。第三个反应按字面意思是大破裂的响声,通常解释为伴随着毁坏而有的爆裂响声,如中、英文译本的译法。然而,这个字也用在描写身心极度痛苦喊叫的经文中(参∶),这用法也很适合本段经文的上下文。

  这些喊叫声是出自耶路撒冷城中特别提及的地理区域。鱼门是在城的北边(参∶),很可能是该处的主要城门105。因为耶路撒冷其他各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这座城的北边最容易受到攻击。“二城”(AV、RSV、NEB;吕译“第二区”)或作新区(思高、现中、NJB、NIV),根据这名字,它是较近期新设的一个地区,座落在圣殿和城内主要地区的北边(参∶也有可能)106。山间是较为普遍的描述,不过在当时很可能是指较特定的一些山丘,但位置不详。既然前面提及的两个地方都位在耶路撒冷的北边,这些山丘最有可能的位置也就在那一带。

  作者继续叙述同一个主题迫在眉睫的灾祸,不过现在却吩咐百姓要哀号,因为灭亡的时刻现在已经来到了。这是对住在“臼状洼地”的人说的(吕译;和合本译作专有名词玛革提施;参 RSV、JB、NIV 边注的 'Mortar'),可能是挖空成类似臼状的凿石场(参∶)。从前面地区描述的方向看来,这个区域很可能是在第二城区的南部。根据下文的提示,这就是场地区(NIV;参∶的“饼铺街”)。那些运银子买卖之人遭灭亡(参∶;俄5)或“被铲除了”(思高、现中、NEB、JB;和合本、吕译、AV、RSV 皆作被剪除),以致饱受煎熬;这些人可能是“银行家”或商人。在平行叙述中,称这些人为迦南的居民,迦南人的贸易在稍后几个世纪极发达,那时他们是以腓尼基人闻名于世;甚至在更早的时期,他们的商业行为似乎也是家谕户晓的(参∶)。要遭致毁灭的不仅是异教的宗教行为,也包括他们的商业活动,特别是他们接受的外来影响(参∶)。至于这种经济崩溃的原因,这里并未说明,然而原因可能主要是欺诈,像其他先知所言一样()。所以,神关切的不仅是宗教上的堕落,也关切经济上的不义。

  12~13. 接着,耶和华在那时(参7、8、9、10节)将祂的注意力转移到整个耶路撒冷城,以祂自北方进入城中为高潮(10~11节)。祂将要在城中用灯巡查,以致无人可以逃脱(参∶)。基督教前的希腊哲学家戴奥革尼(Diogenes,译注∶约主前四世纪,希腊犬儒学派鼻祖)到处寻找诚实人,耶和华却和他不同;在这段经文中,耶和华寻找的不是公义,而是罪恶,为要惩罚并连根拔除(参∶)。在这里,祂巡查的不是干犯的罪(参4~11节),而是疏忽的罪。作者用一个隐喻来描述这些要受惩罚的人107,这个隐喻是取自酒的发酵过程。当酒静止置放时,较重的固体物质会沉淀下去,渣滓就留在瓶底或桶底。酒如果放得太久,便会变得浓稠或凝结起来(参∶)。耶路撒冷的富人和有影响力的人,那些拥有财宝、房屋、葡萄园和酒的人,不像有用的陈年老酒(参∶),反倒因着漠不关心和安逸而停滞不动。史密斯清楚表达出这个问题,他说∶“亏损神和人类的伟大目标的,并不是魔鬼的猛烈攻击,而是千千万万像冰河那样冷漠、缓慢、压碎东西的无用之人;神的目标永远不是被猛烈的打击所破坏,却会被人安坐于上不动而破坏。”108

  虽然这节经文可以理解为谴责酒精的使用(NEB),但西番雅定罪的其实是无动于衷的态度,这因着百姓实行的无神主义而更加严重。他们虽然未必在理论层面上否认耶和华的存在,却在实际层面上否认神的作为,不管这些作为是降福或降祸(思高作“赏善”和“罚恶”)。福祸都不会从祂而来。

  对于以色列人而言,认为神不介入国家生活这种观点,乃是严重的异端,大胆反抗以色列人的神观从创造世界、呼召亚伯拉罕、出埃及、与以色列人在西乃相会、征服迦南,到持续关注以色列的国家事务,神都是不断地、主动地介入历史。在世界事件中,若没有神实际干预人类历史,无论是赐福或降罚,他们的信仰就变得毫无意义;照样,耶稣若是不曾在历史上真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仰也就是枉然的了109

  西番雅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神学,就像公然背叛神一样邪恶。那些不肯起来用他们的能力行善之人,必导致能力的源头受毁灭断绝(参∶)。

104 见 C.-F. Jean and J. Hoftijzer, Dictionaire des inscriptions se*mitiques de l'ouest (E. J. Brill, 1965), p. 5.
105 可能的位置请看∶ Y. Aharoni and M. Avi-Yonah, The Macmillan Bible Atlas (Macmillan, 1968);中文译本为《麦克密伦圣经图集》,未具出版社名,1980。图170。
106 同上,图114。
107 有人提议在此作经文修正,移动一个字母,又重复另一个字母,结果就成了“那些懒散人”(吕译、NIV;参∶)。骄矜自满、虚假的平安非常符合这段经文的解释(参∶现中“那些自满、自信的人”),但这种假设的修正读法却缺乏抄本支持。
108 G. A. Smith, p. 54.

109 见 L. B. Gilkey, 'Cosmology, Ontology, and the Travail of Biblical Language', JR 41(1961), pp. 194~205。此一经典之作表明了赋予信仰意义之历史事实的重要。
ii. 审判世人(

  西番雅对耶和华日子的描述,现在有了改变(见7节),激变的战争将要影响整个世界,世人的财富再也不能保护他们。预言的焦点就这样从犹大国转为普世的信息,成为对所有人的一个末世警告。

  有一种对耶和华日子的理解是天真却普遍的,就是认为那日子只是牵涉到耶和华要提升祂的百姓,超越全世界,只因着他们是蒙祂拣选的(见)。这种观念在此被动摇了。拣选也含有责任的意思在内()。所以如果人忽略了责任,先知也会提及耶和华的日子审判的一面。那日子不仅是具有国家的意义,在此更显明影响遍及所有国家。末日这两面特性的发展(见97~99页)和它的普世性,将要在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最终之日达到高峰(参∶),那日也有两面性质和普世性的(参∶;启十九~二十二)。

  14. 对先知而言,耶和华的日子有一重要的部分(参∶),那就是这日子在时间上已经临近了(见7节);这个字在希伯来经文中是摆在整节的开始,是在强调的位置,并且又重复了一次,更是强调了这一点。这日子临近了,而且正迅速地临近110。这日子也是个大日子(参∶),因为它对所有受造之物都极重要。

  直到第16节都是在描写这日子的一些特性,这里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词句开始,这字可以译为风声(和合本,AV 作“呼声”),是悲苦(吕注;参思高、现中)的风声;但不容易理解的是∶耶和华的日子竟会有呼声。有人则认为这个字是指那日子的“声音”、“噪音”或“喧嚣声”(RSV、JB)。在其文脉中,最令人满意的解释可能是视之为宣告的喊声,与“听!”相近(参现中注),是个可听见的呼声(参∶),其信息不仅与悲苦有关,也是勇士所发“战争的呼喊声”(;参∶)。

  15~16. 这里断续地列出那日令人战栗之特性(见14节),在这两节经文中,“日(子)”这个字重复了六次,可能是回应创造时六个“好的”日子(111。从耶和华那面来说,那是使祂充满忿怒的日子(参18节;)。五组同义词描述那日子对人类的影响。头一组所牵涉的,是情绪上的急难和困苦(亦见 RSV;并参 NEB、JB;参17节;;俄12、14;)。第二组是与自然的“毁坏”(今圣、NEB)与“摧残”(今圣、思高、RSV、NEB、JB;参∶),这两个字是来自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两个不同形式112。黑暗(参∶)和幽冥(参∶),密云(参∶)和乌黑(今圣、RSV;思高作“阴霾”参∶)更加深那日子的恐怖。这些表现,以及吹角(参∶)和呐喊(参∶),都是神显现当全能的神与祂的百姓相会(参∶)时喧嚣和可怖的特性。神这位战士出征,不仅是要攻击祂的仇敌(见的注释),也要攻击祂的百姓,因为他们在这时期的行动就像神的仇敌一样。以西番雅的听众而言,耶和华在祂的日子大能的同在,不是带来祝福(如在西乃山所经历的),乃是为了审判。甚至连犹大的要塞,无论是坚固城(参∶),或高大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作城楼;参∶),都无法承受耶和华的忿怒。

  前面提起过,这六次用“日(子)”这字,可能是回应创世记第一章,说明这里描绘的审判可以视为创造的逆转。人类的罪导致神的刑罚,其影响导致创造回到神主动形成宇宙前的光景。黑暗取代了光明,整个建立好的宇宙次序也重归混乱(参∶)。神完全的慈爱及充足的供应都被审判所取代,祂的赐福也有所保留。

  17~18. 耶和华的日子之叙述,有力地令人感受到祂的同在(14~16节);现在祂要发言。祂显明审判并非仅限于犹大,而是针对全“人类”(参∶)。耶和华将使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参15节;),所以他们必要如同瞎眼的人一样蹒跚而行,摸索方向;他们的瞎眼乃是犯罪“得罪耶和华”的咒诅(参∶)。“得罪了我”(NIV 作“得罪了耶和华”,参吕译、思高)这句话显然是先知的注解,因为是谈论有关耶和华的事,而不是以耶和华为说话之人。这句话是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转接;在前半节中,耶和华是主动的,是动作的主词;后半节则是用动词的被动式。耶和华仍然是采取行动的那一位,但并未明显提出。正如灰尘因其量多而为轻贱、没有价值的(参∶),罪人流血也是如此(参∶)。这动词有着双重功用,有第二个受词,即像粪土一样没有价值(参∶)。这第二个无价值事物的确实身分并不清楚。这个字惟一在别处()的用法,对理解这节经文并无帮助;中英译本的译法非常纷歧(AV、RSV 作“肉体”;JB、现中、今圣作“尸体”;NEB 作“脏腑”;NIV 作“肠子”)。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是∶将这个字的母音重新标注,读作“体液”,即生命的液体,在句中是与“血”平行的113

  人类受审判时想要靠金和银得救,这些可能是指他们的财富(11、13节;参∶),但更有可能是指他们的偶像,因为偶像通常都是由这些材料做成的(参∶)。在这一日,天然的事物或不存在之偶像的象征物,根本无能拯救;耶和华发怒的日子(15节)再一次说明此日的特性。祂的忿怒(吕译“妒愤”;思高“妒”)将如火一般(;参∶)“吞灭”(思高;和合本作烧灭)全地(见2~3节;)。这忿怒强烈地保障神作为独一创造者与立约之神的独特地位(见27页;参∶)。在三章8节又重复必烧灭全地这句话,有如副歌一样(见134页)。那些将要彻底而迅速地来到“尽头”(NIV;和合本作毁灭)的,是特别指地上的居民(参∶)。这样,神的刑罚就像招致刑罚的罪一样,既是普世性的,又是激烈的。

110 希伯来文“甚快”的副词形式,可以从圣经以外的埃及文、腓尼基文和乌加列文的文献来了解,有如战士神圣之战士耶和华的隐喻(见78页)的临近,这与要来的日子是同义平行句。见 A. F. Rainey, 'The soldier-scribe in Papyrus Anastasi I', JNES 26(1967), pp. 58~60.
111 见 Craigie, p. 116.
112 sho{~a^h , mesho^~a^h .
113 le{ah 前接 mem ,见 Sabottka, p. 57; R. L. Smith, p. 128.


02
西番雅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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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要求的回应(

  作者广泛地谈过普世的审判()后,再次将注意力转向神自己的百姓(见);但稍后还要再继续谈论普世的审判(4~15节)。现在仍有严厉的审判(2节),但若对耶和华有正确的回应,这审判仍有缓和的希望(3节)。

  1~2. 神的百姓这次被称为一个国民( go^y ;思高作“民族”,现中作“国家”),这个字通常是指异教百姓,不过有时也用来指以色列自己(如∶;参∶)。作者刻意使用这字,指出以色列人的行为和对神的态度,就像异教国家一样“可耻”(NIV;中文译本皆和 RSV 一样,作不知羞耻的)。尽管承认祂乃是成为耶和华真正的立约之民( `am )的必要条件(8~9节;参∶),他们仍不承认祂。他们所受的呼召是∶趁着还不太迟以先,应当聚集前来。形容这百姓的词句语意不清。可能是指他们缺乏羞耻的特性(和合、吕译、思高、现中;参 RSV、NIV),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的传统;但这动词通常是指意愿或渴望(参∶)。有人提议说∶否定语助词“不”应该理解为动词的受词“虚无”,指偶像,就像别处轻蔑地称呼它们的经文一样(如∶114。百姓渴望“虚无”之神的帮助,而非宇宙创造者的帮助(参∶)。这可能与一章6、12节对这百姓的描述有关。然而,这提议似乎不合这语助词正常的用法。虽然用法不确定,这称呼显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因为上下文对神的百姓都是持否定的态度。

  这百姓要快快回应,因为有几件事已迫在眉睫,就快临到了,正如三次重复的以先所显示的(和合本分别译作没有、未、未到以先)。这又是指耶和华日子迫近的另一个暗示()。在此将这日子描写为与祂的发怒(参∶)、烈怒(;参∶)有关,这些都要临到这国家,作为罪恶的结果。

  3. 一个正面的命令临到了世上……的谦卑人(RSV、JB、NIV;AV 作“温柔的人”)。这些乃是灵里贫穷的人(),倚靠神为他们辩白,而不是倚靠他们自己的势力或图谋。他们是谦卑的人,知道自己一无帮助;所以他们在此蒙召寻求三件事(参第2节第三次重复的“以先”)。首先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他们立约的神。祂的日子要带给那些不寻求祂之人()如以色列中一些人的,正是祂的忿怒和审判。而且,与那些弃绝神之人相反的,谦卑人还要活出敬虔的生活来,其标志是“行公平”(和合本作遵守耶和华典章,参吕译、思高;现中作“听从祂命令”,参 NIV、RSV、JB)。在圣经中,公平经常与公义一起出现(参∶),这也是他们要寻求的。并且还要寻求谦卑,向神降服(参∶)。要寻求这些积极、敬虔的属性,以取代那正在蔓延的顽固异教主义;但就算如此,还不保证能够得救,得以隐藏起来,脱离耶和华忿怒的毁灭。神能拯救,但祂也能刑罚;所以敬虔之人可以有盼望,但却没有保证。因为连最敬虔之人也曾背约,这约正是他们蒙召要归回的。所以耶和华选择拯救,终极说来,乃是恩典的抉择。

  在这节经文中,关于神的帮助一个最具神学意义的字眼乃是或者(参∶)。有人提议说,这个“或者”指犹大可能悔改而后得救,如此,不确定的乃是百姓的反应,而不是神。然而,西番雅对于百姓悔改的可能性似乎不抱太多希望()。所以这个提议虽然在神学上较能令人接受,但似乎不为经文句法支持。因着祂的圣洁和公平,神能刑罚罪孽,也必须刑罚罪孽;这是可以确定的,而且祂也持续不断地以此提醒祂的百姓。然而这并非祂属性中的一切,人类也未必是全然失丧的。事实上,人类并未被毁灭,是因着神的怜悯、慈悲与仁爱,这同样是祂属性的一部分。罪恶必会导致刑罚,这是以色列人可以确定的;但他们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悔改、归回与神之间立约的关系,将导致他们的得救与复兴(参∶)。“可能”这词确保了神主权的自由,但祂丰满的属性却使这“可能”免于任何焦虑与不安;因为神值得信靠,祂既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审判者,必要行公义的事()。从人这一面来说,不当将神的赦免误用成“廉价的恩典”罪恶免受刑罚的保证书(参∶);但从神这一面来说,面对着真实的悔改,除了赦免之外,再也不可能有别的回应了。神命令那些犯罪的百姓要回应祂,而祂对他们的回应则可稳妥地由祂决定。

114 Sabottka, pp. 62~63.
D 审判的特别情景(

i. 非利士(

  西番雅继续谈论审判的事,别的国家也要经历审判(),他即以周围列国要遭遇的事为例,来警告犹大,提出很好的悔改理由,就如前面已经提出的警告一样(1~3节)。在第1至3节,以及第4节到三章8节间的因果关联,是以三章8节的语助词“因为”连结,这词将对列国的神谕和对耶和华日子的描述连接起来,但 NIV 省略了这个字,所以失落了这种有力的连结。

  4. 非利士的四个重要城,受到毁灭迫近的警告。头一句和最后一句以押头韵方式表达,这一样是以使用类似的子音为基础的字技115。四个城邦是依序由南到北列出的,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必各自见弃(参∶),“成为荒场”(参∶),因居民被逐出而人口减少(参∶),被拔出根来(参∶)。这里说亚实突的不幸是发生在正午时分,可能是指在日头令人昏昏欲睡的炎热中,忽然间,意料之外的挫败(参∶),或指攻击的力量只需半天即可奏效。

  5. 耶和华现在藉着先知直接对非利士人说话。称他们为基利提族(参∶),指他们早期与克里特岛(Crete)的地理关联。这神谕强调他们沿海之地的居民(6节)有祸了(参∶、15、19),警告他们说,他们是耶和华的话临到的对象。神亲自执行毁灭他们的刑罚,宣告祂将要使非利士的居民灭绝。非利士人之地被称为迦南,这是一个奇怪的称呼。这字通常是指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入侵以前,这块地之原住民的境界。它显然也用来指南方沿海之地(参∶)。这可能是提及这区域上进行的商业贸易行为(见的注释)。

  6~7. 这里并没有将非利士地的前景描写成永远荒废,这地还要重新被牧人和他们羊群的圈(RSV)占据。第6节中间的子句造成一些文法上的困难,但它似乎是再次提及基利提族(见5节)116要占领草场(参∶),这草场却将要被别人犹大家的“遗民”(思高;和合本作剩下的人)所夺。

  余民的观念有两面含义,显出神圣洁的审判,以及祂恩典的赐福(耶和华的日子也有类似之两面性,参97~98页)。神对罪恶的审判是如此有毁灭性,以致这国家枯竭,甚至到只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烈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的地步(参∶)。然而在这些以及其他一些事例中,每件事至少都还蕴含着盼望的一面,因为百姓并非彻底被除去(参∶)。至少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然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这里的余民()是从神的刑罚中逃脱之人,乃是以色列之盼望的象征,因为预示的审判并非全面的。在先知书中,余民这主题相当普遍(参∶),同时例证了神刑罚的严酷,以及祂怜悯的恩慈。毁灭将临,但并非全然灭绝。

  新居民也要使用非利士人的居处住宿()。这祝福的肇因是耶和华以色列人信实的立约之神亲自以恩慈眷顾(参∶)。神百姓的“故业”必得恢复(吕译;和合本作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参思高“转变他们的境遇”;见的注释),不再像先前一样丧失。

  关于非利士的经文是一个单元,这由其内含式的,或包围式的结构可以看出来,这结构以一个要素开始一个单元,又在单元结束时重复使用这要素。在这一小段中,原因语助词因为(4节;见122页)引入了神对以色列的眷顾,这要素也结束了第7节(见和合本、吕译、思高、AV、RSV、NEB、JB)。现代中文译本和 NIV 没有译出这个语助词,故无法表达出这种结构的力量。

115 `azza^h `@zu^ba^h `eqron te{`aqe{r .
116 “草场”( nevo{t kero{t )的韵母中有一个母音改变为 keret 所致。有人提议另一个字根,指挖掘之意,结果就变作“洞穴”(吕译)或保护用的“草棚”(现中、NEB)。
ii. 摩押和亚扪(

  神继续以第一人称发言(见),这次是把焦点指向约但河外的两个民族。依据圣经记载,这两个民族与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见;见95页);尽管如此,他们却经常与以色列人为敌,或者是主动地与以色列对立,或者是以言词攻击他们,就像他们在这段经文中所作的一样(8、10节)。其他的神谕曾分别以这两个国家为主角(赛十五~十六;耶四十八,),但从未像这里一样,将两者结合在一个神谕中。先知也使用这神谕宣告未来普世都会归向耶和华(11节)。

  8. 这里清楚说明摩押人和亚扪人的罪行(参15节,、7),并且加上他们要承受的各种刑罚。言语上的攻击“嘲骂”(吕译;和合本作毁谤;见注释;参∶)和辱骂或亵渎(参∶)都是针对耶和华立约的百姓,就是以色列人(见的注释)。这节经文的最后一个侵犯举动,也可能是口头上的,不过这个子句的意义并不清楚。字面的意思是“扩张他们的边界”,有的译本将这子句视为描写他们牺牲以色列人而扩张边境(NEB),但别的地方却找不到这个文法结构有类似的意义。这结构在别处是用作自夸的意义(见吕译、现中、RSV、JB、AV;参∶),这意义适合这里的上下文,指为了带给敌人的困扰而暗自庆幸。

  9. 这些罪行带来的审判,以极严肃而有力的语句宣布出来。以神大有能力的名字和称呼万军之耶和华(强调祂作为神圣之战士的本性,见的注释,82~87页)和以色列的神来保证这审判必然临到。所以祂是普世的神,更是与祂自己立约之民有个别关系的神。这里更以神指着自己永生所起的誓言来加强这宣言(参∶)∶这可畏的警告必然实现。这两个国家的刑罚,将会像所多玛和蛾摩拉那可怕的毁灭一样,这两个靠近死海的城因罪恶而遭彻底毁灭(;参∶)。先知刻意比较这两个国家,因为摩押和亚扪这两民族的祖先生于乱伦,这是圣经记载这两个城毁灭后的片段()。刺草(多数中译本及 AV、RSV、JB;现中和 NEB、NIV 则作“莠草”;参∶)、盐坑(多数中译本及 AV、RSV、NIV;思高和 NEB、JB 作“盐堆”;参∶117,及永远“荒废之地”(多数中译本及 RSV、NEB),对照出先前的绿油油和丰收都已失去。这三方面的对比都取自两个城的光景∶植物()、盐(),和长久荒凉(参∶)。这刑罚将为摩押和亚扪所嘲谑的人带来好处(见8节),他们是神立约的百姓(8节)中的“余民”(思高;参吕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参7节,)和所余剩的人(参∶)。以色列人不再是外来侵略的首当其冲者,他们自己现在反倒要掳掠他们的仇敌(参∶),夺取他们的地业,正如他们对待迦南地原住民一样(参∶;不过这些经文所用的是另一个动词)。神抬举那受欺压之人,使那压迫人的降为卑,祂的公平就在此显明出来了。

  10. 现在,先知自己以散文讲论,扼要叙述耶和华刚刚赐下的神谕(8~9节)。他描写这一切的错误都是从骄傲(参15节;)而来。详细列出的行动是第8节的复述,而耶和华的名字和称呼则是从第9节而来。

  11. 这神谕从摩押和亚扪狭窄的地理和历史焦点,进一步论及世界其余地方,并以此结束。耶和华向约但河外这两个区域显出祂可畏的大能(参∶),因为祂必要攻击世上的一切神o(思高;和合本作诸神)。用来描写耶和华行动的动词只出现在这里,但其字根意义似乎是“使贫瘠或失丧”(参∶)。所以,神正在显示诸神的软弱和他们能力的减弱,因为祂至终要毁灭敬拜他们之人的能力,以及他们的军队()。祂不只要除掉诸神的能力,连那些敬拜他们的人也要向耶和华“俯伏下拜”(RSV;和合本作敬拜)。这些异教国家将要从他们最远的“国土”(现中;其余中文译本多作地方)敬拜祂,每个人都在自己居住的所在敬拜祂。这可能意味着外邦人将成群来到耶路撒冷(参∶);或是指在地理上、种族上;耶和华崇拜不再局限在一个地方、一个民族,而是所有人都要认识祂(见)。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结尾有着结构上的平行(见 AV、RSV、吕译、思高),藉以将被毁灭的全体诸神(思高∶“一切”神o)和敬拜真神的普世(现中∶“每一”国家)范围相对比。

117 后者的译法是根据同语源之亚喀得文 karu^ (堆)而来,但前者较切合希伯来文字根 ka{ra^h ,“挖、凿”(参∶,AV 边注)。
iii. 古实(

  下一个神谕移向以色列南方,与古实人或衣索匹亚人有关。这可能暗指埃及是当时两大势力之一,曾在主前八世纪末及七世纪初降服于衣索匹亚人第二十五王朝(见95页;,十八,)。然而它也可能是指埃及被波斯王冈比西斯二世(Cambyses Ⅱ)打败,时维主前五二五年。如果它是指衣索匹亚,而不是埃及,我们知道冈比西斯也曾在同一段时间内出征上埃及一带。耶和华在此直接向这国家说话,它将遭到军事上的毁灭,必被耶和华自己的刀(参∶)杀死(参∶)。

iv. 亚述(

  现在又转往北方,耶和华攻击当时第二个主要势力亚述和它的京城尼尼微(参那鸿书)。耶和华决心以审判的姿态伸手(见及该处所提及的经文)毁灭他们(参5节;)。甚至连他们最坚固的城尼尼微(参∶)也要变为荒凉(参9、15节),恢复为干燥的旷野(参∶)。

  14. 此节列举了一些居住在城内的动物,以强调其彻底荒废的情景。这些动物包括驯良的群畜(参∶)以及野生的走兽(NIV 作“受造之物”),这字在经文上难以决定其形式118。这两个族群显然是涵括了整个动物界,包括驯养的和野生的(参∶)。这些是生长在地上的生物,在经文其余部分则加上生活在空中的生物。

  柱顶指的是毁坏之建筑物,是墙上柱子的顶端(参∶),它将会成为鸟类栖息的地方。虽然这些鸟类正确的身分极具争议性(和合本的鹈鹕,吕译作“叫枭”,AV 作“鸬鹚”,NEB 作“角枭”,RSV 作“秃鹰”,NIV 作“沙漠之枭”,参∶;和合本的箭猪,思高作“”,今圣作“刺睢保AV 作“鸬鹭”,RSV 作“豪猪”,NEB 作“襞襟鸨”,JB 作苍鹭,NIV 作“叫枭”,参∶),但鹈鹕和箭猪在别处经文都是与荒废、无人居住有关(参∶)。每个字前面都有个语助词,用来强调这种荒凉的情形∶“甚至”(JB;AV 作“两者”;RSV、NEB、NIV,及所有中文译本皆省略)这两种鸟类,原本不是城内常见的,竟然也出现在这个现已废弃的地方。“声音”(吕译注)可能是鸟啭声(和合本、现中作鸣叫,思高、今圣作“啼叫”,RSV、NEB、JB 作“枭叫”,AV 作“歌唱”;参∶)。这些建筑物本身是如此地毁坏(NIV 作“碎石堆”;参∶119,从门槛(参∶)到墙上或天花板的香柏木梁(参∶),因着毁坏、没有支撑,都露出来了。对那些敌挡神的人而言,这样被丢弃给大自然并非不常见(参∶120

  15. 这个素来欢乐(RSV、NEB;)且安然居住()的城,从强盛到败落,其原因乃在于它的傲慢自大,自认为()是无可匹敌的(;参∶)。亚述傲慢地夸口自给自足,“惟我独尊”(见今圣)的态度,违反神给以色列十诫的头一条诫命(),神曾命令以色列要单以耶和华为她的神。尼尼微僭越了这地位,篡夺了那保留给神的特权。骄傲的尼尼微要被湮没,就像要来的巴比伦王一样(见,尤其是14节)。先知以惊异的态度宣告∶这大城已经变为荒凉(NEB;JB、NIV 作“废墟”;、13;)和野兽躺卧之处(参14节;),其崩溃和败落是可见的。甚至连过路人的反应都是讥笑与惊讶,发声(JB 作“吹口哨”;AV、RSV、NEB 作“发出嘘声”;)并摇手121示意。这里提到手,形成一个内含式的结构,以手开始并结束这个神谕(参118页)。这段信息是以神在审判中举手开始的,却以对所造成之审判惊异地举手结束。

118 字面的意义是“国家( go^y )的走兽”,显然是 ge~ “平谷”或“田野”(参∶吕译、LXX、RSV、JB;见 J. Barr,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the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144、324)的误读。同义片语“田野(或地上)的走兽”较常见(参∶、30,)。NIV 译作“每一种受造之物”(参和合本小字),显然是尝试化解经文的困难,但没有清楚易明的经文证据支持。
119 吕译、思高、现中、RSV 和 JB(参 NEB)皆译作“乌鸦”,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而来,修正了原文的一个字母,这在口授经文抄写时很容易发生。鸟类颇适合这节经文中大部分的上下文,但它与门框的低下部分连在一起却又有问题。
120 见 D.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Biblica et Orientalia 16 (Rome, 1964), pp. 44~54.
121 看见这种景象的反应,正常的动作是摇头(参今圣;)。较适合这里上下文的,似乎是一种哀悼或藐视的姿势,而不是侵略的姿势(参 JB、NIV)。


03
西番雅书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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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耶路撒冷(

  先知用一种修辞法,逐渐进到他审判信息的核心,但已在前面先针对周围的民族。听众必然同意这些审判是列国应受的,所以他们可能没有料到先知会重述他们自己的过错(参∶)。修辞上而言,这是成熟的时机以对付神自己的百姓犹大,和他们的京城耶路撒冷,论到他们的罪(1~4节),不知羞耻(5节),和不知悔改(6~7节)。

a. 罪恶重重(

  这首挽歌并未明确指出哀悼的城()。前面的经文让人觉得这里所指的仍然是尼尼微,所以以色列人必定继续同意神审判这城的神谕。这种修辞法使听众同意信息的内容,藉此使他们心服。这种修辞法非常有力,因为听众很快就察觉到,正在被定罪的,不再是尼尼微,而是耶路撒冷他们自己的京城,神正在审判的不是他们的仇敌,而是他们自己。没有向耶和华回应(2节),祂是以色列的神,不是亚述的神,而且祂又与受定罪的城有密切的关系(5节),就足以支持以耶路撒冷为这段经文所指的。阿摩司书一3~二16类似的文学结构也可以支持这种看法。那里也是在一连串审判列国的神谕后,最后才针对定罪的主要目标神自己的百姓,作为整段经文的高潮。

  1. 耶路撒冷不再是神忠心、立约之城,与她信奉异教的邻国相反;事实上,她的罪和不忠(参∶)反倒和她们一样。因着她的悖逆(参∶)、污秽(参∶),和她压迫别人的残暴行为(参∶),她成了哀歌的对象(参∶),她的命运已经确定了。

  2. 控诉继续进行,进一步列举整个城的罪恶,包括不顺服(字面意义是“听声音”,参吕译;参∶)、不肯受管教(7节;)。耶和华神曾与祂的百姓立约,为要享受与他们独特的关系(参∶),现在反倒被祂的百姓弃绝。他们不倚靠祂(参∶),不照着他们当做的去事奉祂、敬拜祂,使自己远离了祂(参∶)。

  3~4. 民间领袖和宗教领袖的行为与其地位相矛盾,也在此受了控诉。城内的两个领导阶层,首领()和审判官被比拟成野兽∶狮子(参∶)和晚上的豺狼(参∶;见注释),这两种动物都以其残暴不仁闻名(尤其参∶)。领袖不保护、引导受托给他们的羊群,反倒为自己的利益将百姓当作猎物吞吃(参∶)。他们吞吃得如此彻底,甚至连“一点啃骨肉”(吕译;参现中;;参∶122也不留到早晨,早晨乃是与法律上的审判和公平有关的时间(5节;参∶)。

  宗教领袖也好不到哪里。先知应是神和人之间的中间人,要准确而毫不畏缩地陈明神的旨意。但他们却不将自己的话语建立在神的启示这稳固、可靠的根基上,反倒说自己的话,其根基有若翻腾的海水,毫不稳固(;参∶)。耶和华信实的话语,被说谎之人“危险的”(NIV;和合本作诡诈的)话语取代(参∶)。另一方面,祭司本当负责献祭,藉以在神面前代表人民,并且要将神的律法教导百姓(参∶利一~七;),他们却罪恶昭彰地颠倒这两项职责。他们非但不是藉着献祭礼仪使百姓成圣,反倒是亵渎“圣物”(思高、现中),或使之与圣洁的神不相配(参∶);他们亵渎的圣物,最有可能是指圣殿(今圣、AV、NEB、NIV;和合本作圣所,参吕译;参∶)。他们非但没有遵守神的律法或教训并教导其他人遵守,反倒干犯、曲解它(参∶)。这些人本当领导神的百姓过公平、圣洁的生活,结果反倒使他们走入歧途。

  5. 耶和华也在耶路撒冷中间(参3节),但祂的属性和行动正和城内的领袖相反(参1~4节)。尤其是祂的公义,在此解释为断不作非义的事(13节;参∶),更是与他们的恶行相反。祂的“公平”(吕译;和合本仍作公义)也继续不断地、可靠地显明出来(参∶)。耶和华自己是没有错误、没有缺乏的(参∶),永不犯错或失败,与那些不义的人正好相反(参这一节前面“非义的事”;),他们永远不知羞耻(19节;参∶)。在这些方面,城内设立的领袖在品行、职责上都是不忠实的;但他们至高的主耶和华,无论在祂的属性或行动上都是信实的。虽然以色列人忽略了他们曾许诺∶只和神维持像夫妻般的关系(见),耶和华仍然将自己托付给祂的百姓。甚至当他们不再承认祂时,祂仍在那里,就在他们的京城中间。

b. 忽略实例(

  耶和华的特性并非反覆无常或热切地要刑罚祂自己的百姓。祂攻击异教国家(6节;),作为给祂自己百姓和城的范例和警告。神这种属性恒久忍耐,甘心延迟或抑制刑罚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参∶)。百姓却刻意忽略这警告。历史和当时的事件都证明神不喜悦罪恶,然而他们还是没有学到这些功课。

  6. 耶和华亲自说话,细述祂对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列国123和他们的城邑所采的强烈行动。所用的动词非常有力,指的是极厉害的毁灭(除灭,吕译作“剪灭”,;参∶;毁坏,思高作“化为废墟”,、13、15;参∶;荒凉,;毁灭,JB 作“劫掠”124)。毁灭的对象包括有生命的列国、过路的人(现中;参吕译)、居民,和无生命的城邑、街道(参∶),及防御用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现中作城楼,思高作“堡垒”,;参∶),一切都要化为乌有。

  7. 这城受呼召(1~5节)要以惧怕之心或敬畏祂的生活(;参∶;见),来敬拜耶和华。这不应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更要接受训诲(吕译、现中作“管教”,2节;)或重新顺服神(参∶),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如果有正确的回应,这城就不致从自己的住处被除灭(参6节)。这显然与异教徒的命运正好相反,当神临到他们时,为的是要“惩罚”他们(思高;和合本以之为副词片语照我所拟定的;参∶)。但这种可能却没有达成,因为甚至连邻近的以色列最近所遭的灾难,也不曾给犹大带来预期的冲击。

  百姓背道而驰,非但没有如期望的,对耶和华作出迅速、积极的回应,反倒热切地继续败坏自己(参∶)。这可以从他们一切的“行为”(吕译、思高、RSV;和合本作事;11节;参∶)显明出来。神预备了恩典,人却轻蔑地一脚踢开它,这正是大卫城令人反省的墓志铭。

122 这个描写领袖行为的子句,正确的意义不甚清楚,因为这动词字根( grm )太罕见了。虽然经文可能有讹误(见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Wm B. Eerdmans, 1971〕, p. 64),却没有重要的抄本可作修正依据(参 BHS ,注脚 a,由思高、NIV 采用并修正为“什么也不留”;参和合本)。这字根出现的其他地方,其上下文都与骨头有关;故建议的诠释有其优点。
123 NEB 读作“骄傲”,是跟随七十士译本,将一个字母稍作改变。但原来的希伯来经文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而所作的假设修正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124 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用在这里,所以它的意义只能从这里上下文的用法了解,故此只是推测的意义。
vi. 世人(

  在一个高潮的“神谕”中,耶和华应许地上所有居民要有一个大变动的结局。祂说∶“由此看来”(吕译;参思高、今圣),既然百姓已选择悖道(7节),就受命要等候耶和华。这动词通常含有正面的意义,指期待祝福临到(参∶)。这虽是百姓可以预期的,却不是真正将要来的事。先知采用一个熟悉的片语,用有力的修辞法转变它的题目,打动听众的心。日子将到,耶和华将要在忿怒和审判中兴起(参∶),为要作证指责所有子民(吕译、思高、RSV;现中、NEB、JB 作“指控”;AV 作“掳掠”125;参∶)。耶和华公平的定意(,每节都用 mis%pat] ,意思是“合法的抉择”)是要招聚(18~20节;)列国聚集在一起。目的是要把祂的“义怒”(AV、RSV、NEB;和合本作恼怒;参∶)和烈怒(;参∶)都倾()在他们身上,好对他们施行审判。副歌响应描述耶和华日子时的结论(),有火烧灭全地(见注释),结束了这些情景。在一般()和特别的()事例中,人的堕落只会面对神的忿怒,因为圣洁是祂属性中重要的部分,祂不能容忍罪恶。

125 AV 跟随马索拉经文 le`cad “掠夺”(参∶)。这不适合这节经文的上下文,因为在这里,耶和华不是要掳掠,乃是要毁灭。注释中采用的读法,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较适合上下文的法庭背景,而且只需修改一个希伯来文的母音。
E 那日子的性质盼望(

  耶和华的属性虽然包括圣洁、公平、公义,和不能容忍罪恶(参8节),却也包括恩典、慈爱和赦免。如火的审判公正而均分地临到所有百姓,但不是要将他们全然灭绝(8节)。相反的,审判的目的是要洁净(9节)列国(9~10节)。在除去罪恶与背道的渣滓之后,神自己的百姓中公义的余民将会存留下来(11~13节)。先知吩咐百姓要因这恩典而欢欣(14~17节),这恩典是只有神自己才能赐下的(18~20节)。

i. 列邦归正(

  9. 耶和华不仅扮演审判官和执行吏的角色,执行命定的刑罚(8节);与此相反的,祂现在扮演的新角色乃是救主。那时,依照祂审判之冶炼过程,其结果是∶祂将要“改变”(吕译、现中)万民(~20)的“嘴唇”(今圣;参思高;和合本、RSV 作言语),洁净他们(参∶),像神的撒拉弗洁净以赛亚一样()。这可以视为巴别事件的逆转(参∶~7、9)126,以共同的语言取代复杂的方言。上下文似乎更支持神学的解释多于人类学的解释。合一不只被描绘为一种形式,更是在于功能。就像以赛亚得洁净一样,洁净的目的是要配得对神说话。要求告耶和华的名(参∶),敬拜祂、事奉祂(参∶、18~19、21~22)。这事奉不仅是同心合意的“并肩”(吕译;参∶,以身体上的不同部分表达的类似词句,但中文译本都采意译方式译出),这事奉也是普世的,因为万民都必有分。不只是犹大,也包括所有国家在内;刑罚的目的是复兴万民,使异教徒归向耶和华。争斗和敌意都要消失,结果则是和谐与平安,一同敬拜耶和华(参∶)。

  10. 归向耶和华的民族(9节),在地理上涵盖范围极广,提及来自尼罗河上游(古实河外;参∶)的族群,更强调了这一点。他们将要献供物(参∶)给神。这里也称这些人为向神祈祷的(吕译、AV、RSV、NEB、JB 皆作“恳求”;参∶),指他们归向神,以祂为主、为神。他们是被分散、被赶散的(参∶),在地理位置上,他们曾一度远离神在应许地恩典作为的中心。甚至连衣索匹亚人也在祂主权的眷顾之下,而得祂称为“我的”(参∶)。

126 参 Craigie, p. 128.
ii. 余民存留(

  耶和华再次特别提及耶路撒冷和她的居民(1~7节),虽然他们犯罪,祂仍然赐给他们盼望。这国家中不洁的成分将被除去(参9节),使公义的余民存留下来。

  11. 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将带来刑罚与耻辱,都是因着神百姓的罪恶(、14~15)。然而这并不是终点,因为那日子也是盼望与帮助的时候。耶路撒冷虽然从前曾经“犯错”(JB;7节)得罪神,却必不再羞愧(参5、19节;)。耶和华为要消除这一切罪恶,将亲自“驱逐”(思高;和合本作除掉;15节;参∶)惹是生非之人矜夸高傲之辈()。这样,圣殿所在的圣山(参∶;俄16)将会脱离耀武扬威与狂傲的光景(参∶),这是最大的罪恶之一,欲离开神而独立生活。

  12. 神百姓中那些留下的余民()不再傲慢自大(11节),乃要“谦逊”(思高、现中、RSV、JB;和合本作困苦;)、“卑微”(现中、RSV、JB;和合本作贫寒;)。这样,贫寒在此不是从神而来的审判,反倒显出耶和华特别的盟约之爱,以及对那些穷乏之人的眷顾。他们可以投靠()祂大能的名(9节;参∶)。祂将会继续扶持他们,尽管他们是住在有罪的人当中。

  13. 这些余民(思高、今圣作“遗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人,12节)将要拥有耶和华自己的属性,正与他们犯罪的兄弟相反;在这属性中,他们必不作罪孽(5节“不作非义的事”),不说谎言(参∶)。敬拜耶和华的洁净言语(9节),将会替代对异教神o的倚靠()。不再说亵渎和诡诈的话(参∶)。信心必定产生道德行为。他们因着谦卑与忠心,不再缺乏、争竞,而必有牧场(;参∶)与“安息”(JB;和合本作躺卧;),脱离恐惧(参∶)。当创造万物的主得着当得的敬拜与事奉,人就能复得乐园了。

iii. 喜乐之歌(

  作者仿若置身于余民蒙福的未来时刻,或者是在确信中预尝那祝福,因此劝勉神的百姓要欢乐。先知所用的方法和其他的救恩诗篇类似(参∶诗九十八;),吩咐读者要赞美(14节),不仅为着耶和华过去所做的(15节),也为着祂将来的拯救(17节),更因为祂现在就与这国家同在,如同那慈爱的君王一样,能够激发信靠之心(15~17节)。

  这首内含式的小诗(见100~102页),可能是西番雅为了这预言而写的,也有可能是他采用神百姓礼拜所用的诗歌,因它正适合回应耶和华一再赐给祂百姓的恩典。它延续了神继续住在锡安大卫的城的主题,正如撒母耳记下第七章的盟约所应许的,并且也是以赛亚和其他诗篇所采纳的(如诗二、八十九)127

  14~15. 这个同义平行句可分三部分,用不同的字眼三次重复同一个理念,呼召神的百姓来歌唱(参17节;)、欢呼(参∶)、满心欢喜快乐。这些举动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骄傲自大(),乃是因为耶和华拯救他们(11节),脱离他们未明确说明的仇敌,以及刑罚(AV、RSV 作“审判”;;参∶),这些刑罚本是他们应得的。这里用三个方法描写神的百姓,二个是地理上的,一个是种族上的。在地理上称之为锡安大卫的城(16节;参∶;见导论Ⅰ的结尾,96页)及耶路撒冷128,这显然是早于大卫时期的名称。在种族上称他们为以色列,这名字来自这民族的祖先()。每个名字都会唤起听众的回忆,想到神在祂百姓生活中作工的重要时期。

  这里另外列举了欢喜的两个原因。头一个是∶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祂百姓(5、17节;参∶)中间(AV、RSV、JB,参 NEB;现中、NIV 作“跟你同在”)。耶和华不像一些人所说的不在,或无能(),祂乃是与以色列立约的、至高无上的神。祂是在他们当中的神。因着祂有福的同在,他们不再需要惧怕(7、16节)129。先前令人关注的“邪恶”(AV、RSV、JB;中文译本皆作灾祸),现在在耶和华面前必显为软弱无力。仇敌(参∶)必被逐退,神对百姓的刑罚也必除去(参∶,那节经文的原文用了同一个动词,其上下文是神与大卫和锡安所立的永远之约)。

  16~17. 先知现在又把百姓带到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前面曾将这日子描绘成审判与毁灭的日子(参11节的注释,以及那里列举的经文)。现在,因着神所赐给那谦卑跟随祂之人(12节)的恩典,他们可以不再经历惧怕,及它对肉身的影响软弱无能(手软,字面意义是“无力的手”;参∶)。

  之所以有如此不惧怕的信心,是因着耶和华的同在;此处将耶和华形容成以色列的神,与她的王(15节)。祂大有能力地运行,有如英勇的救主(;参∶)。神圣的战士过去如何引导以色列脱离捆绑、征服应许之地(参∶),现在以色列人有需要时仍然可以得力于祂同样的大能,对教会也是如此(参∶)。耶和华的反应也像一个被遗弃的父母,或被抛弃的情人见到所爱之人回到身边一样。祂的反应是喜乐的(参∶)。这喜乐包括两方面∶高声欢呼(14节;参∶),以及因着祂的爱而安静、静默(默然爱你,吕译注“祂必静默无声于祂爱中”,参现中注;参∶)。审判大日争战的喊叫声(),将要被两个相爱之人复和时深沉的静默所取代。

127 见 J. Bright, Covenant and Promise (SCM Press / Westminster, 1977),尤其是49~77、94~110页。
128 见 NBD , pp. 566~572.
129 “你必不看见”的译法(参吕译、思高)虽有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的支持,却不够说服力。如果修正这个字,下一节的马索拉经文动词“惧怕”,就会失去它在中心平行句(见101页)中的意义。
iv. 神的应许(

  预言并非结束于神的百姓喜乐地回应神的良善(14~17节),而是神应许更进一步的祝福。他们将要得着释放,脱离压迫、隔离与苦难,这一切都要被归国、欢呼与丰富所取代。

  18. 这节经文意义含混不清,这从各种不同的译文可以看得出来。头一句话与“节期”(吕译、思高、今圣、RSV、JB;和合本作大会)有关,这是希伯来人宗教历法中固定节期的特别日子(参∶)。七十士译本将这词与第17节连在一起(参吕译、思高、现中、RSV、JB 皆是如此,尤其注意标点符号),反映出经历神喜乐同在的礼仪场合。这种解法恢复了第17~18节希伯来经文每行分两部分的结构,和合本的分节将这结构破坏了〔如果第14~17节之交错或中心平行句(见101~102页)的假设是正确的,这节经文就不是该单元的一部分,因为它是在这结构之外的〕。这解法似乎也忽略了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字,这字显然是指为着这些节期而愁烦(参∶130。这种悲哀与第17节的喜乐气氛不调和,但在现存这节经文较阴郁的气氛中,却是适得其所。

  这节经文最后两个名词是与“重担”(AV、NIV;和合本作担当;参∶,AV)有关,或指神的百姓所遭受之羞辱(所有中文译本、AV、RSV、NEB、NIV;参二章8节的注释及所列举的经文)或“不名誉”(JB)所引起的种种艰难。这可能是因着前面提及忽略节期的条例而来的,就如刚刚提及的建立圣日习惯。

  这节经文由两个动词分成两部分。头一个动词最可能的意义是∶神聚集(AV、NASB;参第8节注释及列举之经文)那些愁烦之人,但是在这种欢欣处境中采取这种行动,其目的并无说明,所以也不清楚。有些译本的译法有另一个动词形式,意思是挪走(吕译、现中、今圣、RSV、JB、NIV;参一章2节的注释及列举的经文)愁烦与羞辱。这译法将本节经文与在神里面的喜乐连接起来,因此它所牵涉的上下文范围就更广了(译注∶其上文必须上溯至第14节)。这里说神要使这些愁烦“离开你”(吕译、现中、今圣)即离开神自己的百姓,因为这些话都是对他们说的(15、17、19~20节)。这鼓舞了那些忠诚、真实敬拜耶和华的人∶这些有意义的礼仪习惯将要得着恢复。(译注∶作者对本节经文的注释,与和合本的译法出入甚大,请读者务必参考其他译本,尤其是吕译、现中、今圣。)

  19~20. 神恩典的干预极急切,副词“就在此时”(JB;和合本作那时;现中作“时候快到了”;参∶)表达出这种即时性,神要对付〔参∶结二十二14,二十三25;弥五15(原文第14节)〕到那时为止一直在迫害(参∶)属神百姓的人。无论是国内反对神和祂百姓的人(参∶),或是在国外的仇敌(参∶、7、11,),都要发现自己是在耶和华的掌握之中。

  这里提及特别的福分,是那时要临到神立约之民的。那些处境不顺利的人,无论是身体上的软弱,如瘸腿的(;参∶),或地理上及社会上遭放逐的政治难民,如被赶出的(现中作“流亡的人”;今圣作“被掳的人”;参∶),都要经历神的祝福∶祂主动地拯救(17节),祂要聚集(8、20节;参∶)他们到祂面前,受祂眷顾。受排斥之人得以恢复地位,瘸腿的人得着眷顾。这些不幸之人在不同处境中都曾蒙羞(5节)受辱,他们的命运终于改变了。他们不再作人笑柄,反而成为得称赞的对象(20节)及有名声的人(、20;参∶)。这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善行,而是因着神的作为。

  结束预言的经文重复述说神召聚和赐尊荣给他们,并且延伸其祝福层面。在那同时,耶和华要领祂的百姓进来,恢复他们先前的地位。这片语有时也用来指自被掳之地归回(参∶),这也适合这段经文上下文的语句。(参归回;今圣作“重回故国”)。但较适合这段经文的,可能是一般的概念“恢复你们的故业”(吕译;见;参∶)。整段经文关切的是恢复产业,而不是被掳的得释放。

  这些福分是确切的,这些应许能应验,并且也必要应验,因为那赐下祝福、发出应许的,是耶和华自己守约的神。这样,悔改与盼望的信息于结束和开始时都一样,都以耶和华为其神圣的源头。

130 同一字根的不同形态可能出现在撒下二十13,意义是“挪开,丢掉”,在此用来指那些丢弃或忽略这些节期的人。这个提议出自 R. L. Smith, p.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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