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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马可福音

马可福音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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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序

  原先的丁道尔圣经注释是为了帮助一般的圣经读者而编,着重经文的意义而不涉入学术性的钻研,尽量避开“过度专业性及蜻蜓点水式两种极端”。许多使用过这套注释书的人都认为它达到了编写的目的。

  然而,时代改变了,这套品质优良、造就多人的注释书,似乎已不如以往贴切了。新知识陆续发现,对圣经批判的讨论不断进行,一般人读经的习惯也改变了。在编写原先的丁道尔注释时,一般人普遍使用钦定本圣经,因此我们可按钦定本来注释;但是目前情况不复当年。

  重修这全套注释并不是项轻易的决定,然而就目前来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新的需要得由新书来提升服务品质,至少需要全然重修旧书。所以我们保留了原先注释的目标,新的注释不致太精简或太冗长,其解经性重于讲道性。我们不含括全部的圣经批判问题,然而作者对新约学者们一般注意的问题也都加以留意。当他们觉得某些问题必须正式提出时,就会在引言或小注中予以讨论。

  新的注释书其意不在于作批判式的研经,而在于帮助非专业的读者明白圣经。我们假设读者未必都具有希腊文的知识,所以书中讨论的希腊文都有音译;每位作者都必须使用希腊原文圣经作他们注释的根据,但作者可自由选择他使用的现代译本,我们也要求他们在选用的译本之外注意现行通用的各种译本。

  我们谨推出新丁道尔圣经注释,希望它和原先此套注释书一样,蒙神赐福使用,帮助一般读者更完满、更清楚地明白新约的意义。

主编 莫理斯

(LEON MORRIS)

第一版作者序

  这本小书不能自命为学术作品,但它至少试着要成为神学作品。目前坊间已经有许多出色的马可福音注释书,但对那些太过忙碌而不能阅读大部头著作;或那些自觉装备太少,不能在那丰富得令人不知所措的书籍中享受学术丰富的人,这本小书或许可以在他们的书架上得到一席之地。本书希望能成为一本在日常生活上实用的注释书,以供应那些在较低微岗位上服事的基督徒使用。就这方面,本书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笔者自己也是这样的人。许多业经证实为极有价值的著作,并未列在参考书目中,这并非蔑视它们的内容,只是笔者蒙召与东南亚教会的信徒一同服事,参阅的书籍因此受限。若在某些地方不慎未予致谢,作者愿谦卑致歉。这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完全溶入书中的结果,以致这些内容不自觉地已成了作者的一部分;而且,正确地说,对于那些被遗漏的原作者,再也没有比这更真诚的致意了。现在,随着本书的出版,笔者的祷告是:但愿本书能让那些同样用心研读经文的读者,享受到和笔者一样丰富的祝福。若要加上一段献词的话,笔者愿将本书献给东南亚教会的弟兄们。笔者给予他们的实在微乎其微,而从他们所学的却多而又多。

柯勒

(R. A. C.)

第二版作者序

  能为出版了二十五年的书进行修订的工作,并不是许多人可以有的福气;为此,笔者要特别感谢英国校园团契出版社(Inter-Varsity Press)给我这个机会。但,问题是:今天还要写相同种类的注释书吗?在方法上,是否有任何重大的改变呢?凡是将本版与第一版作过比较的人,将会发现答案!至少就笔者目前所关切的,主要的改变是在彻底重写的导论部分,而不是在注释本身,虽然后者也纳入了许多的增补与其他作者的观点。希望这能够证明:笔者虽然没有改变原作者的立场,但这并不是因为忽略了那些持不同看法的人。事实上,本书从头到尾,都曾审慎地将他们的观点纳入考虑。笔者也不是自以为解经方面已经无懈可击了,但就有限的篇幅,以及业经锁定的读者而言,本书整体而言似乎还是遵循着正确的方向。基本的方法(对此,笔者愈来愈深信是明智之举)是让经文以其目前的形式为它自己说话,而且从经文本身的角度来研读它。对于某些人而言,这种方式可能有点过于简化,但或许马可福音的整体方式与其他后期的福音书相较,就是简洁扼要。如果它是代表彼得见证的编纂(今天采这种看法的学者已经不多了)或初期一般基督徒传统的记录(这似乎是较为合理的),或是这两者的结合,就更是如此。马可福音的这种“简洁性”,广为早期的释经学者所接受,如:杜纳(Turner),巴特莱特(Bartlett),与戴乐(Taylor)等;但,正如我们将会看见的,这看法已普受后来的释经学者质疑,这些人乃是受到“编纂批判”学派在某些方面的影响。对于他们而言,这卷福音书是高度神学性、诡辩性、论战性,甚至宣传性的;但是,不管是哪一个特性,其证据都是非常值得怀疑的,本注释书的作者也不能同他们的观点。

  我们若不与他们持相同的观点,就意味着我们应该试着不透过传统的眼光(甚至不是透过其他福音书作者的眼光),来看马可福音书,而是照着它现有的形式来看它,从而评估其证据。这是贝罗(Belo)所提的一个非常强烈的呼吁,不过他不是从保守派的立场着眼,而是基于“结构主义者”的理由。此外,也有许多“新文学批判”学派为了其他理由,提出此一呼吁。然而,这两群人既然都不在乎本书记事的历史性,那么,他们对于一本从保守派观点写成的注释书而言,乃是值得怀疑的盟友。

  如果说,注释部分的正文基本上仍然是相同的(虽然每页都作了些许增补,以及除掉不相关的部分),那么导论部分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它业经彻底重写,并不是因为可以用来研究的基本材料、古抄本,或其他文献有重大的改变或增加,而是因为圣经学术的方法,以及(特别是)新约鉴别学持续地改变,我们只要参考一下亨德(Hunter)、廖超凡(Neill)、马学而(Marshall),以及最近的泰福德(Telford)的作品,就可以轻易发现他们对于近来的观点作了极佳的撮述。事实上,过去三十年有数百份论马可福音的书籍或专文出版,泰福德恰当地称这三十年的“写作引爆”与早年少量的论述正好相反。改变的不单单是学术方法而已,连学者们的兴趣也都变了。既然有不同的问题,自然也就有不同的答案。

  所以,本书稍微详细选择并研究了三类典型的现代学者以及他们的研究方法,以对照早期福音批判学简史的背景。其中有两类是广为人知的,而且也会被任何释经学者视为重要的。但第三类就不是这么为人所知了(传统的西方学者尤其感到陌生),可是,笔者仍然选出来讨论,以作为现代释经学一个学派的典型,这个学派盛行于第三世界,特别是在“铁幕”或“竹幕”里面,在那里可以找到数量不容小觑的基督徒。

  基督教的基本问题永远是相同的:耶稣是谁?救恩是什么?好消息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传扬它?我们若仔细查考马可福音,就会发现其中有些问题的答案更为清晰,因为它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没有经过后来的神学解释的(虽然这些解释绝对有确实根据),如我们在其他福音书中所见的。所以我们将会思考这几点,以及现今炙手可热的几个新问题。我们也要充分探讨所谓马可福音的“缺陷”,并试着找出其理由来。我们将会看见:若是领会得正确,这些“缺陷”本身正是早期可靠证据最确切的保证。事实上,马可福音的极其简洁与直率,这特性仍是一个重要的神学保障;我们若是不辞辛劳地重建某种复杂的弥赛亚理论(容我们如此说:那种理论在马可福音里面是得不到支持的),那我们显然就误入歧途了。毫无疑问的,这就是最早期的基督徒所相信的,没有一个人可以予以否认,甚至连那些将本福音书视为早期基督徒信仰的记录,而非耶稣自己的教训之记录的人也不能否认。无论马可福音是彼得的讲道,或是一般初期传统的记录,或是马可自己根据这两者而编纂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它自然是最早期基督徒对于耶稣基督之信仰无价的见证,而且理所当然地,他们相信这些事,因为他们认为那是真实可靠且千真万确的。

  这一切问题今天都冲击着教会,其中最急切的问题是:什么是好消息?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并非福音的文学形式,或是它的来历,而是它那具有决定性的内容。我们将会在这里试着明白,“好消息”对于马可和他当初的读者们究竟是什么意义。

  一方面,福音派人士在过去短短几十年间,越来越发现(这种发现是正确的)福音的果子与果效不能局限在纯粹属灵的领域中。“左翼”的释经学者如贝罗,对此会感到心有戚戚焉。在所有福音书中,路加特别清楚地向我们显明了这一点;但贝罗说:如果我们接受马可的表面价值,而不刻意将它“属灵化”;那么马可福音也同样清楚地显出了这一点。“福音”若没有影响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层面,即便不是死气沉沉的正统信仰,也是肤浅的信仰。

  另一方面,将救恩完全物质化,将神的国看作全然是属于今世的,并且将之视为全然是人类努力所缔造的,这与整本新约圣经的信息极为不合,与马可福音尤其不合,尽管它具有非常明显的“属地性”。我们必须与贝罗及他同伙的释经学者有所区隔的正是在此。将福音私有化、个人化与属灵化(用现代术语来说),很可能是危险的;但将福音物质化与政治化,也同样危险,而且对我们今日为害尤烈,因为它们与今日时代的精神正好是不谋而合的。

  然而,在我们所面对的一切危险中,最大的或许是误将福音的两个层面两极化(有点像信心与行为的两极化一样),而非将这两个层面看作是不可或缺且必然相关的。今天在某些地区(或许在北美与东亚部分地区尤烈)有种倾向,就是将国度的福分与物质财富和“资本主义”的繁荣连在一起,我们认为这是肤浅且是人文主义的看法,应当拒绝之。但近代另一个同样肤浅且错误的趋势,是将神的国度与某种乌托邦社会主义世界观联想在一起。圣经是极其公平的,它将罪视为普世人类的现象,所以也认为每一种政治制度(无论“左翼”或“右翼”)本身都带有它自己衰败的种子,而且正受到神的审判。基督徒不能对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抱持毫不存疑的忠贞,因为基督徒的盼望并不在于政治制度上。马可福音的确提到耶稣关怀贫穷、患病,与受苦难的人,但绝不像近代某些学者所说的,神“偏袒贫穷人”。不管贝罗如何努力,都不能证明耶稣在马可福音中攻击富有的人,并且鼓励“阶级斗争”。马可福音确实非常清楚地指出财富的危险、影响与势力,并且强调国度的价值观与今世的价值观之间的分歧,但那与前面所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换言之,马可福音的写成,是要向我们显明一条救恩的道路(这条路基本上是属灵的),而不是要为新的社会次序勾勒一幅经济或政治的蓝图。我们甚至可以说,马可福音所描绘的“好消息”,可以稳当地形容为“非政治的”。但它的确包含重大的原则,是任何社会政治体系都必须体现的,所以它在这个领域上并不是“中性的”。“解放神学家”有时会转向(或对或错地)路加福音寻找灵感,但很少就马可福音这么做。如果马可福音是最早写成的,那么这就富含深意了,因为我们在马可福音中可以看出最早期的基督徒是如何看待福音的。耶稣并非奋锐党徒,甚至连贝罗都承认,基督拒绝以暴力作为达到祂目标的手段;但他坚称,耶稣以他所谓的“平静的颠覆”来为着与奋锐党徒相同的目标而奋斗。

  再者,我们绝对不可忽略马可福音明显的末世论,也就是他对于“末事”的教义。在末日终于以大能引入神的国度的,并不是人类的奋斗,而是神自己(在马可福音中,有时是藉着祂的“代理人”人子)。这并不代表基督徒在今世就不需努力在每一方面顺服基督,也不需要在这物质世界中,尽所能地实现国度的某些方面。有人说得好:“将临的国度在它前面投下它的影儿。”好种一旦种下了,就稳定地、不知不觉地成长,直到收割的时候来到()。这两方面在本福音中是同样强调的。但我们终极的盼望与得胜(如果我们根据马可福音来看),并不是在于这个世界,而是在它之上。那正是我们有勇气在此时此地为神国做工的原因;纵使我们在这里有时好像失败,但最后我们却是不能被打败的,因为神终必赢得胜利()。这类的末世论,我们可能会认为是典型的保罗观点,但它显然也是马可的观点。附带一提,我们无需假设马可是直接从保罗,而不是从基督自己得到这种末世论的(无论这种知识是经由彼得,或是,如江森(Johnson)认为较有可能的,经由基督徒共通的传统而得的。

  最后,马可福音从未将这好消息看为自我了解、自我发挥,与自我实现的某种过程。这些观点颇切合于经常被称为“自我时代”者的口味;但与马可福音所记载的耶稣的福音却是全然不同的。譬如,书中倘若提到达成自我的愿望(),那也只是向己死的另一面罢了()。在马可福音中,这乃是耶稣走的路,也是跟随祂之人必走的道路()。书中告诉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但马可福音从未告诉我们要爱自己,虽然他不像路加一样()记载耶稣说,要恨恶自己(此处当然得从闪语的角度来理解“恨”这个字,它乃是“爱”的强烈对比)。他与摩西的律法一样,认为我们应该像所有人一样“爱自己”,但却是按闪族的意思,是在照料上,而不是在情感上。他同时也告诉我们,要以同样的方式来关照我们的邻舍()。直率的马可当然不会鼓励我们耽溺在情感中。但是,他实际上也会不加解释地记录人类的情感,也就是耶稣所彰显、流露出来的(如:)。对他而言,爱是显明在行动与牺牲上(),正如基督自己所确切显明的()。这些话可能有些难解,却是极为鲜明且富挑战性的:这乃是第一世纪的殉道者教会向第二十世纪的殉道者教会发出的声音。

柯勒

(R.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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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Ⅰ “马可”是谁?

  乍看之下,这看起来可能是个简单的问题,但事实绝非如此。在现代其他释经学者中,我们只须读一读江森、施维策(Schweizer)与安德生(Anderson)简明却极有帮助的撮述,立刻就可窥出端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是根据我们所拥有的这些证据,提出一点尝试性的答案。

  就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所提出的答案并不很要紧,虽然它是我们极感兴趣的。这卷福音书本身并未声明是马可写的,书中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一个名叫马可的人。虽然所有的抄本上都以马可为卷名,可能是后来附加的,不过仍属初步看法。其实,此书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任何作者,当然也不像路加福音()或保罗书信()那样“冠上名字”。马可福音甚至没有像约翰福音一样(),说它是直接根据某位特别的、众所周知且可靠的目击证人的见证,也没有像路加福音一样(),宣称它是根据所有能够得到的第一手证据,仔细编纂而成的二手著作。

  其实,这两点都是作者自觉的考虑,理当不是早期福音书作者会有的态度;它们乃是一个迹象,说明福音的真实性多少已经受到挑战,无论是来自批评者或假福音。事实上,稍早的学者甚至说,“马可的匿名”是因为他只是记录彼得的讲道,或某一特定教会共通且一致持守的传统,根本不是以个人的身分来写的〔如:狄比留(Dibelius)〕。然而,自从马尔逊(Marxsen)以降,多数近代学者都拒绝这个观点,并认为马可无论如何应身为该福音的编者或作者。

  客西马尼园中,赤身逃跑以避免被捉之少年人的故事(),有时确实被人认为是作者含蓄附加的“个人手法”,以这种匿名的方式表明自己的身分。这很可能是正确的;但如果是这样,既然没有详细说明这人的身分(不像),这个秘密就只有那些“通晓内情”的人才清楚了。然而,根据其他证据,我们可发现这年轻人隐匿的原因。马可福音没有说明受伤的大祭司仆人,或那位出手伤人的门徒的身分(),理由大概也是一样的;因为提名道姓在当时并不安全。约翰福音可能是很久以后才写的(我得向那些相信约翰福音写成日期甚早的人致歉了)因此才能没有顾忌地指明这仆人与门徒的身分()。可惜约翰并未提及园中那年轻人的事件,不然,可能会说出他的名字,而解除这个秘密了。

  不管是什么人所写的,这一切都证明马可福音写作的日期甚早。此细节当然显明了一点:本福音书的作者,确实目睹了最后这几天在耶路撒冷所发生的事;但即便如此,其亲眼目睹却比较可能是偶然的,而不是刻意的;对于一件无关紧要之事生动而文不对题的回忆,乃是其真实性的一个正字标记。然而,就算能够证明园中的这个年轻人就是马可(这是无法肯定的),仍然不能证明,如今挂着他名字的这卷福音书就是他写的,它只能证明当这些事发生时他在场。

  从可靠的证据而言,留给我们的这卷书可说是“孤儿福音”。不过,第一卷福音书不需要有作者的名字来分辨或作保证,因为当时尚未有其他福音书,无论是正统的或异端的。但是,有一小群人依然拒绝马可福音的居先地位〔如:柏特勒(B. C. Butler)与法莫(W. R. Farmer)〕,但这种看法已日渐败落了;我们如果也附和这种说法,那么问题仍然存在,因为我们必须假定已有其他福音书(如马太福音)存在了。

  我们在后面将会探讨这卷福音书与其他福音书的关系,而且要详细探讨传统的证据,因为这么做是值得的。在此只需简单提一下就够了:内证的比较使多数学者认为,这可能是最早写成的福音书,而且传统观点毫无异议地将这卷福音书归于马可,并且一致认为,这个马可就是新约圣经中数次提及的称呼马可的约翰(如:)这或许不足为奇,因为圣经并未提到别的马可,虽然这个名字是极其普遍的。这位马可在圣经中不算是重要人物,因此我们很难明白,有关他的经文内证既付诸阙如,为什么还要把这卷“孤儿福音”归到他名下。倘若本卷是由一位像彼得那样家喻户晓的使徒所写,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我们可以明白这么做有极佳的理由。容后我们将看见,既然同一教会传统认为,马可福音所包含的资料,其终极来源乃是彼得(姑且不论其对错),那么没有直接将这卷福音书归于彼得,就更引人注目了。后来次经福音书的作者就无此顾忌,欣然将另一卷福音书归于彼得。在此后这么做的惟一解释,必然是有一非常有力之早期传统否定这个可能,所以不应该轻易拒绝这个传统。

  然而,我们暂且把这点撇下不谈。如果这卷福音书是马可所写或编辑的,那我们对他有何认识呢?他的表兄( anepsios 的意思可见 BAGD 与 MM)巴拿巴,是个“希利尼人”,一位富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来自居比路,属于利未支派(),所以马可也非常可能有这种说希腊话的海外背景。如众所公认的,称呼马可的约翰,他的母亲马利亚(可能是个寡妇,因为负责掌理家务)住在耶路撒冷,那里的教会有时候在她家里聚会()。但是,富有而敬虔的希利尼寡妇于后半生移居耶路撒冷,好在圣城离世,也不是不常见的事。在耶路撒冷有许多“说希利尼话”的寡妇,我们可以参考早期教会两群寡妇希伯来人与“说希利尼话的”失和的情形()。居比路的巴拿巴出现时,也是住在耶路撒冷(),像古利奈人西门一样(),证明犹太侨民在城内定居乃是司空见惯的事。所以称呼马可的约翰可能是在耶路撒冷长大的;无论如何,他一定很熟悉这座城,以及那里教会中的使徒,虽然他显然不是直接跟随耶稣的门徒。然而,本福音书对于巴勒斯坦地理环境显然缺少认识,是一个问题。

  巴拿巴显然将他所有家产奉献给初生的教会()。马利亚可能也这么做过,所以信徒才会在她家里聚会;有一个纯出于臆测的想法主张,也许这个家就是举行最后晚餐的那间“大楼”()。正如马可福音的其他记载,最后晚餐的地点也是隐匿的,这可能是出于相同的原因面对逼迫的时日必须保密。当然,马可的“读者群”不若今人对地点极感兴趣,而不是因马可本人也不知道地点。

  居比路人一向都会向安提阿的外邦人传福音(),这项工作形态或许是他们在很久以前就已养成的习惯,因为在居比路的外邦人归化犹太教所致。无论如何,巴拿巴与马可都有分于安提阿向外邦宣教的工作(),巴拿巴从很早就已开始(),而马可则是相当久以后,巴拿巴把他从耶路撒冷带来之后才开始的()。马可甚至在第一次宣教之旅时与巴拿巴和扫罗同行了一段路程(,至居比路),直到别加()才离开,回耶路撒冷去,大概就此留在那里。后来巴拿巴为了马可而与保罗决裂,然后巴拿巴就带着马可同往居比路去(),而且可能也往别的地方去,进行他自己的“第二次宣教之旅”。无论保罗那时对于马可的离开作何感想(),多年以后,马可出现时,又与保罗同工(),而且也是彼得亲密的后辈同工(),两者可能都发生在罗马。

  所以,无论称呼马可的约翰是否写了这卷书,他至少与三位重要的使徒(保罗、巴拿巴与彼得)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也与早期基督徒传统的几个中心有关系(耶路撒冷、安提阿与罗马),而且从一开始就已参与外邦宣教的工作。所以,称呼马可的约翰一定已经接触了许多早期福音传统,而且很显然有兴趣写一本“外邦人的福音书”。

  从新约圣经中,我们可以稳妥地论到称呼马可的约翰的就是这么多;至于他与如今具有他名字的这卷福音书之间较明确的关联,我们就必须转而看看早期教会的传统了。

传统看法怎么说?

  我们在此所列举的证据已经由戴乐(Tylor)在他的注释书,以及柯兰斐(Cranfield)在 IDB 中清楚简明地提过。早期的传统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但查验并评估它们总是明智之举。当然不应该即时拒绝这些传统,因为它们纵使没有详细重述事实真相,却可能指出真相的概括范围。由另一面看来,如果能够明白这些传统何以兴起,不论它们是否为真,至少明白它们所要解释的问题我们都能有许多领受。如此态度更应用于任何只有一个传统说法的情况中。因为,倘若这个解释未能解决重要的问题,其他传统自然会存留下来或杜撰出来。再者,一致的传统说法存在,虽然未必代表它是正确的,但却意味着,大家都接受此一传统是已知现象的一个合理解释。这一点的另一面是:若有某个传统的存在不能从事实推演出来,或者甚至在与事实相对照时便呈现问题,这个传统更有可能是真的;要不然,为什么会杜撰出这样的传统呢?同样地,生动但不切题之细节的保存也是如此。如果这些细节不合实用,为什么还有人不厌其烦地杜撰它们呢?现代的小说家可能会故意穿插虚构的“地方色彩”,但第一世纪之福音书的作者几乎不可能会这么做尤其是马可。

  就概略的大要而言,马可福音在传统的说法上有十分显著的一致性。之所以会如此,很可能因为该传统说法似乎只有一个基本来源:第二世纪希拉波立的主教帕皮亚 (Papias, 约主后60~130年 )。他有一本书,分成五册 , 名为《主的语录》( An Account of the Lord's Sayings ),虽已佚失 , 却有不少片断保存下来 , 尤其是在优西比乌(Eusebius)的《教会历史》( History of the Church )中。这些片断以及其他教父所提供的许多相关资料,都可以很方便地在艾伦(K. Aland)著作中的附录找到。本书为方便读者参考,将以意译的方式引述,并注明在艾伦附录中的段行数。然而,既然帕皮亚是马可福音之起源仅有的主要权威,无论我们是否相信他,完整地引述他的话可能极有帮助。保留这些片断的优西比乌,在知性上对帕皮亚显然不是十分有见地。

这也是长老素来常说的:马可成了彼得的诠释者。他的确是正确地就着他所记忆的,写下了主所说的话或所做的事;只是没有按着次序写。因为他既不曾听过主讲道,又不曾亲身跟随过祂;但正如我所说的,他在后来的时期跟随了彼得。彼得的教训常是针对当时的需要,但不是用一种引述主的谕命的方式来教训人。所以,马可照着他所记忆的写下某些事,其著作并未有误。因为他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不容他所听见的事有任何遗漏,并且不将任何错误的陈述纳入其中。

  帕皮亚提及某位他称之为“长老”的人,可能是“长老约翰”(Aland 3),此人被形容为“主的门徒”,但显然与使徒约翰不是同一个人,因为提到后者时有相当的分别,但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同意这一点。引述中,这位“长老”说马可是彼得的“诠释者”(Aland 15)。帕皮亚在此显然是在讨论马可福音传统说法的来源。“诠释者”的意思绝不可能是指亚兰原文的“翻译者”,因为彼得绝不可能不会说希腊话,而且倘若他无论是在罗马,或在其他地方向任何外邦人讲道,就一定必须使用希腊语。我们毋宁将此字理解为“诠释者”之意,帕皮亚在他的前言中亦曾将此含义用在相同字根上,该段引言亦由优西比乌保存了下来(Aland 2)。帕皮亚在此谈到他自己从长老们所学到的主的话,“连同诠释”按上下文看来,一定是指“连同解释”之意一起记载下来。然而,就在下文中(Aland 16),谈到马太福音的来历时,帕皮亚说,这长老将同一个动词“诠释”用在较字面、较严谨的含义上。他说,马太以希伯来文(大概是指“亚兰文”)起草他的“语录”,而每一个人则尽其所能地“诠释”它们。但这里明确提到涉及另一种语言,这点在彼得的讲道词中从未提到。所以,如果马可与彼得在这传统上有关联的话,马可并不是把彼得的话从亚兰文翻译成希腊文的人,而是作为彼得话语的解释者。如果我们接受彼得为彼得前书的作者,那么该书中西拉与彼得的关系,就略如马可与彼得在此的关系(),因为彼得大概不大可能使用我们如今在该封书信所见,那么优雅的希腊文。马可的希腊文其实并不优雅,所以马可若在彼得书信上进行任何“编辑”的工作,那就要当另一件事来讨论。

  帕皮亚接着说(或者不如说是帕皮亚引述约翰长老的话),马可“仔细,但不按次序地,照着他(彼得?)所记忆(或可能是“叙述”)的,尽量写下了主所说的话和所作的事”(Aland 15)。这可能是为马可辩护,以反驳当时认为他的资料不正确、量少,或缺少严谨之年代次序的指控。有趣的是,这样的批判今天大部分仍然存在。然而,它们似乎不大像在古代就已兴起的;而是等到其他福音书问世之后,马可福音才遭受激烈的比较。

  帕皮亚接着非常简略地说明这些明显“缺陷”的成因。他指出:因为马可既未听见过主讲道,也未亲身跟随过主自己,而只是后来才跟随彼得的(Aland 15)。言下之意,如果说马可福音有缺陷的话,那纯粹是因为作者并未直接参与这些事。我们当然必须记得:帕皮亚所作的一切,无非是要证明这一点写成的文件(如福音书)其实并不像第一手的口头传统那么有价值,而口头传统正是帕皮亚所拥护的。

  然而,就算彼得确实是马可的资料来源,而马可也真的跟随过他,仍会产生问题:同样的三种批判为何不能更恰当地用在彼得身上?这位长老的回答是:彼得不是只列举主的讲论而已(Aland 15),而是按着听众的需要来决定所用的教导材料这正是“编纂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所说,是每位福音书作者后来所做的。所以,长老约翰说:不应该责怪马可,他所关切的既非故意删除材料,亦非乖觳牧希马可只是“照着他(大概是彼得)所记忆的(或提及的)写下来”。当然,这位长老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另一回事。

  后来的教父传统对此少有增加,只是在细节上略为修缮。然而,马可福音的古拉丁文序言(Aland, p.532)确实补充说:这卷福音书是在彼得死后,于义大利写成的。它也补充一个不相干(所以,可能是真实)的细节,说马可因为身体的特征而有一个绰号,叫“短指”。有个荒唐的故事,说他把自己的拇指砍掉〔此故事见于 Monarchian Prologue to Mar祂,Aland, p.539〕,我们可以将它看作是后来对于该绰号所作的解释,而予以拒绝。这个绰号原来是否按着事实而取,那是另一个问题。也有其他教父对于这主要的传统略作不同的增补或修正:有人说此书是彼得在世时完成的,而非在他死后;有人说是经彼得认可的;另一些人则说他既未反对,也不推荐等等〔亚历山太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mdria),Aland,p.539〕。然而,这些相异点并不影响此书以彼得为资料来源,并出自罗马的主要传统。惟一的主要歧异(认为此书是在亚历山太写的)来自后期,可能与马可后来成了亚历山太主教(Monarchian Prologue, Aland, p.539),甚至最后在那里殉道的传统有关。我们在此差异中所得的,可能只是某些名字上的混淆罢了。

  所以,早期教会普遍存着一致的观点,认为马可福音是在义大利写成的(几乎可以肯定是在罗马),而且就着某种角度来说,是根据彼得的资料写成的,而当时已接近彼得生命的终点,或在他去世后不久;彼得大概是死于主后六十四年的大逼迫(见 Guarducci and Kirschbaum)。随此而来的,是早期教会充分察觉到福音书中的“瑕疵”(这些瑕疵不仅在古代被批判家察觉,在现代批判学者眼中也无法遁形)。这也容许彼得和马可挑选写作材料以应教导之需。

  然而,还有两个问题存在。首先,马可福音本身所含的证据,与以彼得为资料来源的解释是否一致。第二,以彼得为资料来源的证据是否如此强而有力,因此只能有这个解释,而不作他想。每一个细心的读者在此都应该运用自己的心思。多数人会同意头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为“不”。所以我们虽然会谨慎地采用以彼得为来源,以罗马为出处的可能性(当然这两者未必不可分),以帮助我们明白、解释这卷福音书,但我们不可当它是释经时必不可少的要素。无论它们的可能性有多大,甚至多么诱惑人,其中之一,甚或两者都可能是不正确的,而解经绝不可奠基于一个未经证实的假设。此外,马可纵使有部分依据彼得的资料,他一定也使用了其他的资料来源,让彼得的资料不致成为惟一的依据。可能也值得一提的是:马可福音的资料来源,纵使只是早期罗马教会一般性的传统教导,却也几乎可以确定,这传统依据彼得的份量必不在少数。所以,如果我们认为直接根据使徒彼得的说法证据不足,而予以排除,那么其他一些间接根据彼得的说法,就不单有可能,而且应该是最妥当的说法。因为就我们所知,十二使徒当中并没有其他人与西方有过直接的接触。毋庸置疑,根据自教父以降,代代相传的传统,是有高度价值的;然而,多数近代学者所偏好的看法是:马可所依据的,并不是彼得,而是早期的传统。至于“本福音书作者是谁”,学者的兴趣已由此转移到他处理材料的方式上。争论至此并未结束,只是战线改变罢了。

Ⅱ 马可在对观福音中的居先性

  就我们所知,在古代世界从来没有人持守这个观点;但这种形式的问题并不是古代学者的兴趣所在。所以,它是比较近代的一个观点,但至今仍未获得一致认同。欲得现代拥护者所持之有利证据的摘要,可参考史戴乐(Styler)在毛勒(Moule),以及聂爱恩(Neirync祂)在 IDB Sup 里的专文;反对观点的理由,则可见于柏特勒(Butler)与法莫(Farmer)。

  奥古斯丁可能是头一个真正著述、详细讨论四福音之文学关系的人〔On the Harmony of the Evangelists,为裘慕尔(W. G. Ku/mmel)书中所引述〕,他认为四本福音书的产生和写作次序,其实就如同今天我们所见的(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对我们而言,这观点似乎太过简化。他进一步主张:每本福音书的作者都知道在他之前的作者是谁,并且使用他的资料,这个观点大致上为多数当代学者所赞同;除了涉及约翰福音的部分可能有异议之外。论到马可福音,奥古斯丁特别苛刻:“马可就像仆人一样附随在他(马太)后面,简缩他的著作。”当然,如果马可福音果真在马太福音之后写成,这是绝对合理、可以接受的一个观点,而且确实为柏特勒或法莫等学者接受(不过态度不若奥氏苛责)。这些近代学者当然同意,马可时而将其他福音书的材料删减,或扩增;但不容否认的是:整体而言,马可所含的材料比其他福音书少了很多。

  然而,在我们视奥古斯丁的观点过于幼稚,只是简单根据当今福音书的次序而发,而予以摒弃之前,且先来推敲一下,福音书最初为何会以现今所见的次序排列。这或许是因为在早期教会中,除了奥古斯丁之外,还有别人(甚至比他更早)同样认为马太福音居先(姑且不论对错)。事实上,就如我们稍后会介绍的,今日仍然有人持同样观点。但无论如何,就罗马教会日渐高涨的保守主义而言,奥古斯丁的观点一旦发出,就广为接受,至终成为罗马天主教会的教条之一,直到本世纪。然而,在更正教方面,自从十八世纪以来,有愈来愈多的人相信马太与路加都知道,并且都使用马可福音,不管他们曾否引用其他书面或口头的资料来源。经过几番修正,这几乎是今天公认的观点。这观点通常(但并非总是)被认为是“双底本说”(two document hypothesis)的一部分,一份底本是马可福音;另一份则是耶稣的语录,就是众所周知的“Q”。这两份底本,连同其所附加的特殊材料,被认为是马太与路加福音的基本来源。如此之下,马可福音的居先性则为理所当然。

  这个观点的理由既简单又具吸引力。马太与路加都依循马可的大概次序。当它们在次序上与马可不同时,不同的只是它们两者之一,却从来不曾两者同时与马可有出入。这三卷福音书的材料,在遣词用字上非常类似,而且经常类似得令人惊讶。当马太或路加在遣词用字上与马可所用的有所不同时,通常都有明显的理由例如,为除掉一个困难,或是为润饰一些他们认为后来有学养的信徒会觉得碍眼的地方。举例来说,马太与路加的神学较为深思熟虑且练达;相较之下,马可的陈述就稍嫌简略。至于内容方面,马可福音中的材料,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出现在马太或路加福音中;精确地说,马可福音约有百分之九十的内容可在马太中找到相似材料,而有百分之五十的资料与路加相似。既然另外这两卷福音书都比马可福音长很多,它们显然包含许多另外的材料,有时是几大段,其内容取自两者共同的来源(所谓的 'Q' ),也有各自依恃的其他来源;但只要可以在马可福音中找到合用材料,它们大体上是依赖马可的。

  虽然整体考虑来说,马可福音所含的材料确实比马太少很多,但我们无法完全同意奥古斯丁的看法,认为马可只是马太的简缩版。他若果真只是浓缩马太的著作,那么当马可与马太叙述同一故事时,马可所包含的细节经常比马太多很多,我们又如何解释呢?在这些地方,他是扩充,而不是简缩了;而马可说故事的明快风格,似乎说明那是不可能的事。这些统计数值虽然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呈现(如柏特勒与法莫),而且将福音书之间的关系过度简化,乃是最不智之举(如史戴乐在毛勒著作中所显出的),但多数学者似乎都同意:马太与路加是部分依据马可,或是依据在形式上,与现今马可福音非常相似的其他来源,以致于若否认该来源为马可福音,就显得太过吹毛求疵了。所以,我们可以安心地在其他对观福音书之外,单独来考虑马可福音,因为他不曾使用它们为资料来源。这当然不代表马可自己未曾使用更早的来源(无论是书面的或口头的),而这些资料当中,有些马太与路加可能也知道,且采用过。然而,就我们的理解,马可似乎是最早写成的福音书;而这个观点如今似乎已经确立,无庸再论。

  有关对观福音的问题,较详尽之论述,笔者建议读者参考本系列中莫理斯(Morris)所写的路加福音注释,或裘慕尔或其他人所写的标准本新约导论。近代学者大力辩护马太福音的居先性,可见柏特勒与法莫的著作。他们主要的论点是:马太福音(当然是比马可长很多)几乎涵盖了马可福音的所有材料(除了大约四十节经文以外),还加上了许多其他的材料;马太与路加在许多地方是一致的,却与马可不同;马太保留了巴勒斯坦人的风格,马可福音却似乎有保罗影响的迹象,并且调整传统以顺应希腊、罗马读者。然而,这些论点无一能令人信服,且大多数都可从另一角度予以推翻。毛勒著作里面的(Excursus Ⅳ)是很有助益的论述。近年来,也有更早之“格里斯巴赫假说”(Griesbach hypothesis)的复苏,这个理论假设马太与路加有直接关系,而马可则是两者的异文汇编(便于参考的资料有聂爱恩与符尼施在 IDB Sup ,以及史戴乐在毛勒中的专文),但这理论并未获得广泛的同意。然而,它毕竟重新出现了,这是略含深意的。在“双底本说”兴起之前,它曾经是独占鳌头的观点。假如它已重新出现,那肯定是因为有些学者不相信“双底本说”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Ⅲ 福音批判小史

  这个部分就和上部分一样,是在所有新约圣经专家面前野人献曝。其唯一目的是要向本书的一般读者介绍,了解一般见解的基本知识,蓝恩与安德生俩人对此均有简短而明晰的撮述。

  早期研究新约文献(在此就是指福音书)的方法,通常被形容为“前批判法”(Precritical),或更不当的“无批判法”。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初代教会教父当中就有许多人尽己所能地、就着所得的亮光处理手上已有的事实资料。他们都堪称精明而观察力敏锐的圣经学者,即使他们所关切的通常与我们大不相同。有数百年之久,这种“非批判”法(这么称呼它较为允当)一贯的主张是就地处理明显摆在面前的经文,而正如安德生所提出的,这种类型的研究,纵然在今日已无法恢复如同往昔,但它能引人进入深邃灵命的果效仍是受肯定的。然后则出现了日渐发展之“经文”(或“低等”)批判学,其目的是经由严格比较现有之早期古抄本与译本,以确立新约圣经“原初的”经文。此一值得赞赏,但十分艰巨的探索,很自然地就进入“文学”(或“高等”)批判。学者很早就已体认到“古抄本必须经过衡量,不能草率信之”。这公正的“衡量”也包括比较,不只比较整份古抄本,也比较其文学单元(如福音书),企图解释其间的类似、差异点,以及可能的关系。学者也试图说明福音书如何形成,以及使用哪些不同的资料来源,这又引致“形式批判学”把蕴含于福音书(想必亦是其背后结构)的各种“形式”或“不同的传统来源”挑出来,研究、分类。每一句话,或每一个故事,都是按人所推定的,当时该有的“实际生活处境”,或它之所以被保存下来的原因来仔细斟酌。就像所有的研究一样,这个研究法也曾有其价值。它对每个单元都严密审视,但这么做,却容易使福音书变成支离破碎。每卷福音书都变成只是一只“弹珠袋”,包含许多互不相干的单元,每个单元好比弹珠,圆滑而且因久用而陈旧,但是乱七八糟,没有顺序的放在一起碰撞作响;而福音书作者只不过搜集、记录这些留存下来、已经教会传统琢磨过的各单元。

  所以,无怪乎下一个兴起的乃是“编纂批判学”,它所根据的信念是:这些独立的单元,一定曾经由最后某一位作者(或“校订者”)为了某一特殊目的而收集、塑造、排列而成。随之而来的是,学者企图找出该校订者在校订编辑过程中,对于原始资料可能作过的改变(如果有的话),及改变的原因。由此,学者就进行研究,企图精确地找出最终的校订者、他的读者,或他的教会之“生活处境”。下节,我们将要介绍,对马可福音之研究有所贡献的三位近代学者,其中,马尔逊(W. Marxsen)即属于此一学派。事实上,我们可以说他就是此一学派的开路先锋,因为发明此一术语的就是他。另一位是特罗美(Trocme*),大致说来,他是追随马尔逊的脚踪,虽然他并不完全与马尔逊一致,而且事实上还对此一理论作了不容忽视的发展。

  由于过度解析,原来的叙事形式日渐远退、消失,就有所谓“新文学批判”兴起。这种新文学批判只视圣经为文学作品,而非历史或神学,且寻求以文学的规则来处理它。这个学派的学者,受惠于语言学、语意学,与社会学之近代理论者良多这意味着他们的作品有时非常复杂而艰深。这种“新文学批判”的一个重要分支(虽然不是唯一的)乃是“结构主义”,贝罗(Fernando Belo)就是其中一个例子,我们也会简略地探讨他的作品。简略而不加修饰地说:“结构主义者”将任何经文看作是一个整体,并且按照它的最终形式来研究它。对他们而言,与整体有关时,部分才有意义和重要性。但是,在我们面前这单一化的经文底下,还有潜藏的“结构”(这个学派即因此而得名),只有这个结构才能解释经文。这里“结构”是以“密码”表明的。结构主义所一直关注的,乃是朝向大而又大之整体迈进,所以单独的现况就只有在足以说明其大整体时才有价值。对此难以亲近之理论,读者不必费时熟悉它(甚至不必接受它的有效性),但,还是可以了解一下,欣赏它的见解。

Ⅳ 应该如何看待马可福音?

A 近代对马可福音的观点

i. 马尔逊

  如前所述,形式批判若是雷厉奉行,那么圣经学者所拥有的,就只剩下无数孤立的传统残篇,彼此之间毫无关联,于是,留待由马尔逊所引入的编纂批判去解释,这些孤立的单元是如何密接成一个整体。这只能出于一个明确的作者,为了确定的目的来完成(如前述)。纵使现存孤立的传统单元,是作者刻意连贯地串接在一起,像一串珍珠一样(而不是像一袋随意摆在一起的弹珠,记载散漫,毫无连贯),福音书的作者仍然只是收集或机械式复制传统单元而已,而早期的学者们确曾如此看待他们(如:狄比留)。有些人甚至假定福音书的作者发现的原始资料时,是“已经串好的珍珠链”,因此,他们只是把“尚未串接的珍珠串”连接起来罢了,这么一来,就更没有创新性了。但编纂批判纵使在较概括的轮廓上是正确的,就着现代人对于“作者”一词的解释而言,福音书的作者仍是十足的作者。马尔逊认为,他们不只是把这些单元收集起来,还细心编排,并且重新塑造成形(有些人甚至说是“创作”),以符合作者心目中期待的特定目的。由一位作者为了特定目的而将言论收集、编排,保守派学者会同意;但若超过这个范围,他们通常是不愿意附和的,因为他们当然不同意写作资料是为此目标而被创造出来的。学者们特别关切的,是编纂者对于传统所作的改变,以及修改的原因,也就是以当时的“生活情境”解释或验证这些改变。马尔逊是编纂批判主义的开路先锋,虽然这个观念本身并非全新。在马可福音的研究上,他的《福音使者马可》(Mark the Evangelist)因此代表一个转捩点。对于他的观点,方便查考(但相当简略)的摘要,可见蓝恩的著作或蒲灵(Perrin)在 IDB Sup 中的专论。在此之前,马可福音曾被认为是有点平凡而单调的作品,不过刻板地复制了早期的传统,无论它们是否得自彼得。然而,根据马尔逊的研究,却非如此。

  马尔逊眼中的马可福音是本精密镶嵌的杰作,不是一袋互不相干的弹珠,或一串相连的珍珠;而是镶嵌出一幅图画,虽然其中有些细片仍然无法嵌入。原始单元的作者可能是无名之辈,但最后的编纂者却不然;他成了一个真实的人物,带有真实的观点、目标,甚至偏见。根据马尔逊的看法,这个编纂者的目标是在某个特定地点和时间,从某一特殊处境而产生。

  至于现今是否能比重建各单元的背景更有把握地重建这特殊处境,确实是个问题。然而,马尔逊却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可以找到大量的连续性证据,再辅以细心比较后来的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如果能由此比较确立马可特别关切之事,我们就能(至少按马尔逊的观点)找出马可所据以编纂的资料之“原始”形式了。

  这种“景况”显然是越来越具假设色彩了。在一方面而言,编纂批判学派当然有其价值:它把福音书看作一个整体,而不只是孤立单元的随意堆砌。它对于探寻福音书为何以这种形式写成并保留作者的风格,助益良多,可是它似乎无可避免地会把福音书的事实“剥除历史性”(dehistoricisation)。福音书如果不能确实告诉我们,耶稣做了什么或说了什么,那么它今日对我们而言又有何价值呢?

  毕竟,我们在研究的,可能只是作者的见解,或是他所属教会的见解。就着这个观点的极端说法而言,我们可能根本就不是在研读耶稣与祂的福音,而只是其他人口中所宣称的耶稣的言语罢了!因为马尔逊所接受作为陈述之决定因素的“真实生活处境”,并不是只有一个层次,而是三个:耶稣在世的原初时代、口头传统仍盛行的时代,以及福音书作者自己的时代。所以,我们充其量也还差事实两级,除非我们预备好要和保守派学者一起主张:在经历这一切的变迁之后,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本,而且是同一本福音书虽然是在不同景况的背景中所传下来的(这种情形十分有可能)。不然的话,原先的故事就会越来越从眼界消失。

  然而,拒绝马尔逊的观点,未必代表拒绝所有形式的编纂批判。细查马可,把耶稣的言行(我们接受其为没有作假)汇集编排的方式,我们对于他写本福音书时的目的就可略有概念,而这可能对我们的研究非常有帮助。举例来说,这大致就是蓝恩的立场,他用较正面和较保守的方式,运用编纂批判法了解我们所见的马可福音。

  马尔逊提出许多相当有趣的建议(虽然未必能令人信服)。他认为这本福音书不是在罗马写成的,而是在加利利,时间可能在主后七十年以前。对他而言,本书乃是要劝勉当地的基督徒在主后六十六至七十年之犹太战争遭逼迫与患难期间坚守信仰。这看法有个优点,就是为本福音书定了较早的日期与巴勒斯坦的背景。和其他福音书比较起来,他认为马可福音是直接受到保罗的影响;这可由他所用的字“福音”(euangelion)看出来。这一点是有可能的,但并非必然。他的观点中较难令人信服的是:马可福音的结尾不是对观福音的标准结尾,就是有关主复活后显现的记载。这显示出主所说要在祂门徒以先到加利利去,并在那里与他们相会的应许(),只不过是预言自己的再来(或 'parousia' )。对马尔逊来说,马可着重加利利与加利利人,散见通卷福音书;结尾只不过其一罢了。但是,他从神学的角度,而非地域的角度来解释“加利利”(意思是:“外邦人当中的事工”,相对于“犹太人当中的事工”),这并不具有我们可能会预期的意义。

  马尔逊当然不是在写一本完整的马可福音注释书;他的目标只是从自己的看法指出福音书的作者如何塑造、编辑别人所传给他的传统素材。为要说明这个理论,他选出马可福音下列片断探讨:马可对于施洗约翰的记载、书中地名的意义、马可对于 'euangelion' 一字的用法,以及马可处理第十三章启示文学材料的方式。自其他福音书处理这些材料的不同方式上,马尔逊做成他自己的结论;但并非每个学者都同意。同样无法令人信服的是:他假设马可把“过去的”与“现在的”耶稣混淆了,把其实是教会所相信的耶稣“复活后”所发生的事,解释为耶稣仍活着时的事。尽管如此,它确是一本重要的书,它的重要性在于其对马可福音本身所提出的问题方面胜过它所提出的解答,也是因为它介绍了编纂批判法研究马可福音,成为自马尔逊的时代起绝大多数圣经注释家一致使用的工具。黎弗(R. H. Lightfoot)、倪恩瀚(D. E. Nineham)与蓝恩的思想都在不同方面显出马尔逊的影响来,安德生也是,但安德生对之有一些极具洞察力的批判。

ii. 特罗美

  特罗美对于马可福音研究的影响,由近代注释书中提到他的次数就可见一斑。甚至吾人可以大胆地说:如果马尔逊研究马可福音的方法是德国式的“钜细靡遗”(即使是缺乏灵感的),那么特罗美就是法国式与富想像力的。就某方面而言,特罗美乃是马尔逊的追随者,因为在他看来,马可福音也是一本结构缜密的作品,个人主义色彩浓厚;而且对他而言,它在本质上确实具争议性。他和马尔逊一样,也认为作者就是该福音书形式的原创作者。但他却更进一步,因为他认为马可是一个“大胆的基督徒,企图以陈述耶稣之真正教会论来对抗传统,以及那些传递传统的人”(85页)。贝罗激烈地反对这个定义(容稍后介绍)。摆在细心的读者面前的问题是:这真是马可福音的一幅真实图画吗?或者只是特罗美的一幅图画呢?特罗美所作的重构,无疑极具想像力又精采,但说服力不够。当他说马可福音是“诉诸历史以对抗制度”时,他很可能是借用后人的观念,投射在其中。他认为,马可是对耶路撒冷教会的传统发出高度的批判,而且其写作是以神学辩证的方式来对抗耶路撒冷的某些人(如彼得和雅各),藉以声援教会的宣教工作尤其是外邦宣教。他认为这工作为耶路撒冷教会忽略。我们虽可以承认马可对于外邦宣教的火热,却无需引入驳斥耶路撒冷的看法,否则,就形同把过时的“杜平根理论”翻新,认为彼得与保罗是彼此冲突的,但此理论并无圣经根据。在外邦宣教工作上,耶路撒冷教会或许不如“说希腊语的犹太”基督徒那么积极主动,但却没有圣经资料证明,耶路撒冷全体教会都反对外邦宣教工作(见徒十五章),虽然当中主张“犹太化”的基督徒可能也曾主张限制其果效。

  特罗美认为,马可福音第一至十三章是一份“教会论小论文”(这又是一个特别刺激像贝罗那般学者的字眼),而不全然是耶稣的传记(就我们的了解,它也显然不是)。所以他认为,马可福音这一部分本身就是最早的福音书;但我们很可能会问:以这种留首截尾的福音书,会有什么作用呢?对于特罗美而言,受难故事并非福音的巅峰,却只是后来“无聊的罗马教会人士”利用一本现存的圣周圣句集(Holy Week lectionary)所附加的。如果这位“罗马教会人士”经证实为马可自己(当然不是“无聊的”),那么特罗美会满意吗?因为这本福音书,当然是在某个像罗马这么拉丁化的环境中产生的,而绝大多数的学者都会同意,在马可福音出现以前,就已经有某种形式的受难故事存在了。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以接受马可一至十三章为源自巴勒斯坦,甚至可能是加利利(尤其是倘若彼得真是其中一个来源的话),而十四至十六章则是罗马附加品,但未必是由特罗美的推论而来的。我们大可同意,特罗美所说的,马可福音对宣教有极强烈的关注,甚至是全然关注外邦宣教,而无须附合他所主张,加利利基督徒与耶路撒冷教会有嫌隙。

  特罗美大力着墨于马可福音中对彼得的“贬抑”。但这不一定是后期的人刻意从神学立场攻击彼得。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因为在整本福音书中,十二个使徒普遍受“贬抑”。这可能是由于彼得的谦卑(如果我们主张以彼得为其来源),或是作者直言不讳(若不以彼得为其来源的话)。有人说得好:直到第一世纪过去好久以后,使徒们才获得超凡的地位。马可或他的资料来源,可能只是照着使徒们的真实面目来描写,可是后世信徒读来却怵目惊心,就想办法淡化这些严苛的记述,正如他们在马可福音其他方面所作的一样。有些编订者主张,马可乃是出于强烈的“教诲”意愿,而由这个角度来描绘使徒(Schweizer),旨在警诫我们提防所有基督徒都会面对的危险。这很可能是实情。但除了照实显出使徒们一切的软弱之外,他有无更好的方法达到这个目的呢?

  虽然马可不若其他对观福音作者,通篇连续地记载耶稣的伦理教训;但是特罗美的马可福音“在伦理教导上不足”亦非公允之见。这类语录可能在早期即已收入“教训语录”中个别保存。然而,我们应该感谢特罗美,把本福音书的资料定在较早的日期,因而较接近它所描写的事件。虽然他也同时稍微贬低了马可福音的历史与传记价值。他眼中的马可是个粗野的个人主义者,而非具有才干的作家,如此观念颇为有趣而具挑拨性。但,难道马可不能够只是一个典型的初期基督徒吗?纵使我们接纳他所描绘的马可异于耶路撒冷观点,也很少有人会同意他将马可形容成“既非寻常,亦非可亲之基督徒”。而且我们当然还得问:是哪一种的耶路撒冷观点?使徒行传清楚说明:耶路撒冷至少有三群不同的人雅各的支持者()、法利赛人(),与希腊化的人()。其中最后一群人以司提反为代表,他当然会对马可深表同感;而彼得的观点也和马可非常接近()。然而,特罗美的评述,大致上强调马可的保守主义,这可从马可保留了耶稣早期的称呼(如“主”或“人子”),而不用后期基督论中所发展出的名号看出来;这一点是既正确且可喜的。但这只表示,马可忠实地保留其资料来源中的名称用法,而不代表他对后来的用法一无所知他怎么会一无所知呢?即使起源地经证实为不在罗马,特罗美的基本命题:“马可福音的‘真实生活背景’是一个具有重大问题的教会,包括受逼迫以及会众中有退后不认主的人”很可能还是正确的。因为在第一世纪,基督教尚未得到宽容,甚至被罗马帝国接受之前,这类问题非常普遍。

  总而言之,特罗美充满想像力的历史重构法,总是饶有趣味而富挑战性,也值得深思。他的主要贡献,或许在于更进一步发扬马尔逊的观念,即马可福音作者的个人性,以及该作者实为一整理传统资料的编辑者等。特罗美也为该作者的动机提出解释,但这些解释并不是都很圆满。

iii. 贝罗

  我们之所以选择贝罗作为马可福音的第三位注释者,并不是因为他有名气(传统新约圣经学者中少有听闻其名的,更遑论读他的书了),而是因为他是流传甚广的一个现代运动中的典型人物。他确曾在泰福德书中的一个注脚里,惊鸿一瞥地被提到,但这已是不寻常了,因为纵使我们拒绝贝罗,及他那一派学者的观点和解释,还是不能草率待之。

  贝罗和马尔逊与特罗美一样,都代表马可福音的新研究法典型,只不过对贝罗而言,他的新研究法不单是在于某个方向上(社会─政治指向),也在其他几方面。今天,传统“西方”解经学的整体架构愈来愈受到攻击,尤其是在所谓的“东边集团”与中国。在这些地区以外,压力主要是来自第三世界的神学家,尤其是中南美洲,其次则是来自一群人数渐增、受到第三世界观点影响的西方年轻学者。首先,他们认为圣经解释不知不觉为解经家的生活背景与文化感染,因此他们以方向错误为由,摒弃传统的西方解经法。这个学派一个坚定的信念是:圣经是由贫穷人和受压迫之人并为同样的人写的,所以只能从他们的观点来理解、诠释。对他们而言,这就足以把以往的一切解经法排除掉,而要求有一个新的开始。

  使这更为错综复杂的是:贝罗既是一位社会学者,也是一位“结构主义者”。这一切结合起来,就使得他的注释书格外难懂,但也同时极具挑战性,为多数传统西方学者可能盲目无知的事,投入了极具洞见的亮光。我们要鉴赏这些洞见,并不需要接受他的政治或哲学术语;而这也正可保守我们免于对马可福音作“敬虔派的”与“过度灵意式的”解经。当然,贝罗也像他所攻击的“传统派学者”一样,是从自己既定的(而且是免不了有错的)前提立论,将来的学者一定也很快就会看出这一点。

  但是,就贝罗而言,他所使用的参考术语是极基本而必要的。有些学者解释马可福音时,专注邪恶与苦难等形而上的问题(贝罗说,对这些我们无能为力),而忽略了贫穷与压迫等实质问题(他说我们在这些事上大有可为,而且应致力于此),贝罗对他们大加挞伐。“形式”与“编纂历史”的研究,同样被他视为“资产阶级作风”(这是他过度滥用的形容词),而予以拒绝。他的政治背景和“结构主义”观点,在此表现无遗。他关切的是摆在面前的经文成品,而不是它过去的历史。这样的强调是有益的;但是,他也因此对研究耶稣言行中的“历史性”感到不耐烦,这就没什么好处了。他无法忍受“不属这世界的国”,就是忽视他称之为有福音的“经济因素”的国度。对他而言,救恩的“内在化”与“个人化”是无可宽宥的罪;而“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学者,在他看来,都犯了和过去同样的这些罪。他说,渊博的解经学知识下,人常轻易忽略了经文中浅显的意思。他指正的没错,为此,特罗美与其他释经学者就遭到严词批判。贝罗正确地强调,马可福音所记载,基督许多“大能作为”的物质性医病、喂饱人等等。他说:我们在注释书中太容易就会忽略或“灵意化”这些事迹,只注意经文里某些推想而得的“形上意义”。对于“贫穷人”一词在圣经中的意义,一般神学家的解释是“不单是一个社会阶级,也是那些以宗教期待的态度来涵盖其委身、信靠和喜乐的人”,但贝罗对此绝不同。对他来说,这就是“资产阶级式解经”的最极端说法,是全然错误的,虽然对许多学者而言,这是圣经极浅白的道理。贝罗对于他认为的滥解经的情形,常有如此过激的反应,形成错谬的反论。

  对于这一切,我们该如何自处?贝罗的方法又有何正面的价值呢?当代的福音派学者会欣然同意贝罗所说的:无论马可福音或其他福音书,福音一直有抽离其现实环境之影响的危险(在马可福音方面,指的是抽空“贫穷”一词的任何真实意义)。但同样真实的一点是:这危险在早年要比今天大得多了。不必硬把神迹或救恩划为物质层面(贝罗有时似有此倾向),我们也能够与贝罗一样看出,马可福音所记载,基督所行的神迹中有许多是属于物质性质。

  然而,如此的着重“现实”,也导致贝罗坚定的拒绝,将耶稣的神迹(或甚至耶稣的复活)予以“剥除神话”或理性搪塞,虽然他是谨慎地将之视为一个“没绝对答案的”问题。这当然是针对其他某些学者的怀疑论调而发的健全反应。但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对于耶稣的身分,贝罗把公认的正本“弥赛亚主义”与后期“神学化”下的耶稣区分开来;这点对于贝罗而言,纵使不包括编者马可在内,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与保罗也都是这么做的。如此,基督论与救恩论都可以如此解释,但没有一位保守派学者会在这一点上赞同他。无论如何,如果保罗是在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一两年内归主〔欧格(Ogg)与韩盖尔(Hengel)二人皆如此认为〕,而且是在二十年内写信给教会,那么就绝对不能被控以“后期”观点的罪名。

  虽然如此,贝罗仍然具有其他许多看法,也是极有价值而且令人耳目一新。他正确地强调,第一世纪的小型“教会群体”(ecclesial communities)为马可福音的背景,而不是后来正式的大型“教会”(Ecclesia)。以这种小群体或家庭教会为背景,来思考马可福音的来历,是极为重要的。有太多现代释经学者,对于早期教会的观念犯了时代上的错误。早期教会一定比较接近今日中国大陆上的教会,而不是高度组织化的西方教会。他提醒我们研究“耶稣之弥赛亚故事”,并且呼吁我们这些解经学者要置身于经文里面,而不是置身其外(对此,我们都会表示赞同),纵使“弥赛亚”对他的意义并不相等于“基督”之于我们的意义。此外,他也是一位“结构主义者”,所以呼吁我们将马可福音当作一个整体,并以现存的经文来探讨。这是极为可喜的转变,脱离了过去那种片断的研究法,代之以专心致力于资料之起源与发展的研究。

  最要紧的,保守派的学者应该感谢贝罗的是:他警告我们提防一种自私而个人化的敬虔主义,以免忽略了耶稣在马可福音中所交代的务实命令,或漠视祂对财富与贫穷之明言教导。然而,很少有人能够赞同贝罗所说的,耶稣传讲“阶级斗争”或耶稣不容富人等。倘若贝罗因其热情而对错误过度反弹,我们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指责他,因为他的言论带着信心、热情和纯真,且是出自他自己痛苦的经历。

iv. 我们可以从近代研究方法,学到什么?

  研讨近代对马可福音的观点与研究方法,若不是采有趣的神学考古公式,就一定会影响今时的解经与研究方法。那么,以上所介绍的三个学者,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呢?马尔逊与追随他的编纂批判学者的积极洞见,有许多可具体见于蓝恩、安德生与施维策的著作。编纂批判学正确地教导我们:解经时要考虑福音书作者,他的写作来源,以及受众三者的性格与时代背景。当然,每一种新理论都会有“矫枉过正”的倾向,编纂批判学也不例外。然而,编纂批判学的主张:福音书是由某个个体,依其特定的目标,塑造现成资料而成,将是其恒久的遗产。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地说,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由该作者选取、编排,或许甚至亲自解释那些既存的材料。但我们既然没有比马可福音日期更早的福音材料,这一点难以证明,而以此与马太和路加福音做比较,却只能误导人。至于“马可是为了某个地方教会的需要而编写他的作品”一说,似乎也颇有道理;然而,如此一来,我们对马可福音除了能对那个地方教会的位置、环境与问题,作些揣测、通常的结论外,若再有其他推论就会有危险了。

  然而,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不愿臆测过度;对于“编者为了推展其预想之神学目的而创造出材料来”的这种理论,我们当然没有必要接受。但是,说了这么多之后,我们还必须秉公指出:这种“编纂”过程,大致说来,只见于早期教会对马可与他的福音书,甚至对马可的素材来源彼得的一贯看法(不过可能是较粗略的看法),我们不必接受马尔逊较极端之观点以示赞成这类编订法。

  至于特罗美,如果马尔逊将马可福音的编著者塑造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那么特罗美替他平添了更多个人色彩,而其解经方式在某些人看来可能过于主观,且凭空臆测。他的理论令人着迷,但是在知性与神学上却难以令人信服。他的错误在于把繁复的思维加进第一世纪的基督教界里面;姑且不论保罗如何,这种情形是最不可能出现在马可身上的。马可与保罗是同时代的人,甚至是同工,但这绝不能证明他们具有相同的神学分量。如特罗美所宣称,教会及其“牧者”的地位和使命,很可能是马可福音的两大主题。但就算是这样,这两个主题可能只是早期外邦教会生活中很自然产生的两个主题,而马可不自觉地采用罢了。马可福音中没有蛛丝马迹显示,这两个主题中有哪个是引人争论的。特罗美虽然说马可是一个“大胆的基督徒,胆敢质疑耶路撒冷教会传统”,却正确地指出,我们万万不可流于近代浪漫的观念,以为马可是独自一人抗衡全体。他认为马可比较像是弱势团体的代言人。但是,为什么马可不能是早期教会整体的代言人呢?尤其是他的方法与使徒行传开头几章所见,在保罗以前的耶路撒冷讲论风格极为类似。特罗美要证明他的论点,首先就得证明,很早以前,耶路撒冷曾盛行一些与马可福音所载相冲突的观念。的确,保罗的书信,有几封在马可福音之前就已在各处传诵;虽然它们在神学上可能较为圆熟,但却是与马可福音绝无抵触的。尽管特罗美期待自己“细心围绕着(耶稣的)问题”,而且,“已经打好了根基准备迎头痛击”的希望,可能落空;我们可以从他身上学到,研究者必须敏锐而富想像力地,深入探讨马可福音所含之材料;纵使特罗美自己独特的推论有时似乎过于牵强而不可能,不过后来的释经学者、甚至那些拒绝他观点的人,也详细探讨他的观念,其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论到贝罗,情形就大不相同。因为他较不为正统学术界所熟悉,他的影响较为有限。然而,他的挑战可能是这三个人当中最深入的。在最无法赞同的同时,最能给我们一些教导的也是他,虽然不是照他所料想的那样。他代表一种严肃的(纵使有时可能是错误的)尝试,想要逃避现代西方的假设与臆测,透过新的眼光,以崭新的方法来看福音书的材料。因此,虽然我们未必附和他所坚称的:他的方法正是早期基督徒看待、诠释福音事件的方法,但是我们从这一切都可以有所学习。其实,贝罗自己也承认,若谈到分析第一世纪巴勒斯坦社会,他的指涉架构,毕竟也就像二十世纪其他任何思想形式一样,是“近代的”与“西方的”。就着这个范围而言,我们双方同样都是把外来的和外在的“坐标方格”套在福音材料上;但我们至少从他得到真切的警告,提防使用自己特有的“坐标方格”的危险。当他劝我们用福音本身作为阅读福音事件的“坐标方格”,我们只能由衷地说“阿们”。最重要的是:在基督徒的生活或在解经学上,我们都得致力以公允态度来研读福音书,并且避免将福音“属灵化”到一个地步,甚至抽离今世的任何具体需求。贝罗可能矫枉过正而倾向一边;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矫枉过正而倾向另外一边的藉口,如同我们在过去有些时候所做的一样。

  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因为没有基督徒把神爱里的永生之道传给他们而灭亡;但是,世界上同样也有千千万万的人仍然在挨饿受苦,因为基督徒没有以行动显出神相同的爱。对于今日的基督徒而言,圣经上的这种信心与爱的行动之间的平衡,正如数世纪前的先贤描述因信称义的教义时所说的一样,很可能就是“教会屹立或倾圮的条件”。贝罗(虽然强调得太过火)向我们提出:这是马可这卷初期教会第一本、也是最重要一本宣教福音书中所主张的平衡。我们不能把这本福音书所记载之耶稣的神迹,或祂教训的实际含义给“灵意化”,同样地,我们也不能把救恩和福音给“物质化”(或“政治化”)。这是我们今日必须不计代价持守的平衡,绝不容许偏向其中任何一边。

B 彼得影响的痕迹

  较早的释经学者诸如杜纳,大概根据教父的传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如今大部分释经学者,并不认为如此明显;其实,正如耶路撒冷圣经(Jerusalem Bible)所说,现在“普遍认为,传统太过简化马可福音与彼得讲道词之间的关系;其间的关联顶多也是遥远而细微的”。我们已经说明过,这里基本上涉及两个问题,首先就是马可福音中所见的材料,是否容许有以彼得为其来源的可能性存在;其次则是其证据是否如此有力,以致于一定得作出这样的结论。头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的”,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却是“不”。我们当然不应该如这本注释书的初版一样,把彼得的影响假定得太过广泛,那是不妥当的。但有鉴于以彼得为来源的传统说法早期就盛行,而且书中内证肯定不排除这种说法,我们就不应该立刻在每一方面都予以拒绝。

  蓝恩(Lane)提出一个极佳的论点,说明马可福音的大纲密切依循彼得讲道的“骨干”,如徒十36~41所保存的。但陶德(Dodd)的看法可能更为正确;他认为这是一般使徒讲道的模式,而不只是彼得的,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假设,彼得的讲道与其他使徒有任何重大差异。事实上,我们已经能够证明:马可的神学与早期耶路撒冷使徒团队的神学是完全一致的,而彼得乃是后者的代表。我们本来就可以根据其他理由,预料得到这种结论,特别是马可早年若还曾居住在耶路撒冷的话();但这确实能反驳特罗美的观点,说马可的(特罗美的意思大概是指“加利利的”)教会与耶路撒冷教会两个群体之间,有极深的神学罅隙。然而,至少在这有限的范围之内,证据却符合以彼得为来源的传统说法,不过我们还必须在轮廓与细节上有所区别。

  当我们来看本福音书实际所包含的材料时,证据同样是概括性的,并不具体。彼得在马可福音的某些故事中当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但是,如果我们接受马太的证据(),彼得在门徒当中就都扮演着领导的角色。无论是谁写了这卷福音书,他若要据实以报,不管他自己的资料来源为何,都必须承认彼得的领导地位。也有一些事件的记载,如耶稣变像(),或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只有“入室三弟子”在场(彼得、雅各和约翰),而这些事件的记载,也必然是来自这三个人当中的一个,至少在开头的时候是如此。然而,却未必是直接从他们当中一个而来的;这三个人当然必定已经告诉了他们的使徒同伴(但见)。有人可能会辩称:马可福音背后的来源乃是耶稣自己,因为本福音书包含了一些事件的记载,如耶稣受试探(),这些事在起初只有耶稣才有第一手资料。然而,这些可能性没有一个是与彼得来源相抵触的,而且还很可能可以证明它呢!

  但当我们把马可福音中生动的细节(可见于马可自己不可能在场时之事件的描述)归诸于彼得的时候,我们的根据就很薄弱了。这类的细节当然出自当时在场的某位目击证人,但未必是彼得。有一个多少有点主观的意见认为:如果本福音书,以十分人性的角度来呈现彼得,那么彼得自己必须是藏身在故事的背后。事实很可能如此;但这也可能只是表示日期较早罢了,因为那时门徒的思想离理想化还甚远。而且,这些现实的层面,有许多在后来的福音书中,或是被省略,或是被“淡化”处理了,这可能是因为使徒们愈来愈受人尊敬了;当我们想起这一点时,就更能加强我们前面的看法。所以,这里的立场是完全相同的,以彼得为来源的论点是可能的,甚至颇吸引人,但并非令人无法抗拒。

  或许如许多释经学者所提出的:在马可福音的所有故事中,最有可能来自“彼得”的,就是耶稣医治彼得岳母的记载()。但即使是这个故事,若试图(如蓝恩)将此轶事改写为第一人称,以作为彼得讲道的一个实例,似乎也是全然错误之举。我们毕竟可以在有彼得出现的所有事上同样这么作,特别是当他是主要角色时。这并不代表马可在此不可能依据(部分或多半)彼得为来源;然而,我们不应该将解经建立在这个假说上。更有可能的是:此处与其他地方一样,马可是在记录一个地方教会的传统,这传统大半(但并非完全)是来自彼得的讲道。如果这卷福音书的确是在罗马写成的,这说法就非常自然了,但这也只是未经证实的臆测罢了。

  对于接受彼得为彼得后书作者的人而言,他之所以在自己去世以前写该卷书,显然是想要记录他自己的传统脉络()。他到底是否真的这么记录了,我们并不知道;纵使他这么做了,我们也无法证明马可就是其执笔人,虽然这显然是早期教会的信念,或许是从彼得后书的这节经文而来的。这虽然无法作为一个证据,但至少是在同样一致方向上的一个“指标”。

C 早期的某些批判学说

  我们切莫以为,马可福音在早期教会时,即被普世一致推崇为一卷福音书。相反地,马可经常因为某些明确的理由,受到批判,或为人忽略,而这些理由至今仍见于学界。针对其中某些论点为马可福音有力辩护的,请见江森与安德生的著作;然而,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应该略加探讨。

  为什么有人要阅读马可福音呢?这正是最初几世纪许多人的反应。只要比较其他对观福音书之注释书的数量,就会发现,马可福音的注释书几乎完全付诸阙如。这卷福音书之所以如此受人忽略,原因很简单,马可福音的素材在其他篇幅较长的福音书中大量重现,而且后者还加上许多额外的材料。我们大概还记得:奥古斯丁曾经以压倒性的口吻说,马可福音只是马太福音的后随与浓缩,所以马太福音自然迅速成为教会最爱的福音书,从它在早期教会经课中被使用就可见一斑。现代学者不会如此低看马可福音的价值,事实上,他们还极其推崇马可福音,以之为对观福音的首要来源。但他们也会率先承认,马可在某些层面上是有限的,就是早期教会所经常注意的。

  然而,姑且不管如何解释这些限制,若非直接将马可福音与其他福音书比较,就不能看出所谓限制的程度。举例来说,马可没有耶稣降生的故事,也没记载复活后的显现;就着这一方面来说,马可福音乃是一卷没头没尾的福音书。明显地省略耶稣复活显现的记载,可能有极佳的神学理由;但是,在降生的故事上,若不是马可不知道童女生子一事(这依我们看来是颇奇怪的),就是他不认为需要像马太和路加那样,记录在他的福音书中。马可对重要事件的参考日期也不若路加详尽;事实上,整卷福音书,对日期时间的交代非常通泛模糊。此外,他对地理名称的交代也经常是同样的模糊。所以,他看来并不曾在意要像路加一样,把耶稣稳固地安放在历史里面。再者,马可虽然经常提到耶稣教训人(),而且必然也知道教训的内容,却从未长篇记载基督的相关教训,一如马太的登山宝训(太五~七章)、路加的平原讲章(),甚至约翰的“讲论”(约十四~十六章)。是否对马可而言,耶稣教训的内容不若对其他福音书作者那般重要,或者如此省略有其他解释?

  就教义方面来看,整卷福音书中提及圣灵的次数只有六次,通常是与耶稣连在一起(等),而且都以神能力之含义呈现,而非神圣的位格()。圣灵的位格这个教义,在马可福音中好像未曾充分说明似的。

  若与后来的福音书中所见之较广的范围相比较,耶稣的称号在马可福音中显得非常有限。举例来说,在马可福音中,耶稣接受人用“先知”名衔来称呼祂()。祂也经常被人称为“拉比”或“夫子”(),而且经常用“人子”这个名称来形容自己()。但除了别人用作客套的称呼外(如:),“主”这个新约圣经中称呼基督的伟大名衔,却未曾用来称呼祂。而此字客套的意思可能只是“先生”,如现代希腊文的用法一样(或许应该译作“主人”,而不是“主”)。至于“基督”或“弥赛亚”这个名衔,在马可福音中,耶稣似乎故意避免用来称呼自己,也阻止别人这么用();直到祂在大祭司面前受审之前(),都是如此。这个“弥赛亚玄机”('messianic secret' 如过去的神学家所称呼它的)可能有很好的理由存在;但顽硬的事实仍然存在不可解。此外,如福音书中主体部分用“神的儿子”,似乎也有同样情形。鬼魔()与外邦人()可以用它来称呼耶稣;但门徒却不可以。事实上,看来仿佛是耶稣自己主动阻止门徒使用它的()。这种状况很可能也有极佳的理由,但事实还是一样。到底如何解释呢?

  这一切令初期教父多少都感到困窘,但更糟的还在后头。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公开承认祂不知道末日的确切日期(),虽然知道快要来临()。在马可福音的一些古抄本中,耶稣被形容为“那木匠的儿子”(;一般都公认这是那些不相信祂的加利利人所说的),这是后来的正统人士所无法忍受的一个字眼。其实,或许这正是其他古抄本在此作“那木匠”的原因。在马可福音中,马利亚自己似乎也像耶稣的弟兄们一样不相信祂();她在书中也从未被推崇为信心的榜样。在马可福音中,耶稣自己则表现出极为强烈且非常具有人性的情感,如:愤怒()与哀伤()。在其他福音书中经常出现的撒玛利亚人,对马可福音而言,仿佛根本不存在似的;马可也甚少记载耶稣对于外邦人、妇女或孩童的关怀。至于门徒,他们在马可福音中的表现全都是可怜兮兮的,他们的过错都极为明显,包括彼得在内()。若与路加的记载()相比较,他们只是略为参与耶稣传道的事工()。事实上,除了六30以外,马可甚至不曾用“使徒”这个尊贵的名字称呼他们(这个名字后来在新约圣经中频频使用),虽然他也形容他们为“那十二个人”(等;译注:和合本译作“十二个门徒”)。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确实曾经谈到神的国度(),但祂根本不曾加以定义,更遑论由关怀贫穷人与受压迫之人的角度来谈论神国了(如:所记载的)。马可曾提到施洗约翰(),却非常简略,读者从其中几乎无法料想约翰真正的伟大。马可很少像马太一样,引述旧约圣经以证明耶稣如何应验了这些经文。反之,当马可记载耶稣对末日的描述时(十三章),全都是用一般性的词语,并且用旧约启示文学的意象来表达;书中也从未提及我们在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中所见,末日的历史事件。

  马可论到“信心”与“得救”时,第一个字眼通常指相信一位属地的耶稣,而第二个字眼则指身体的某种疾病得着医治(),或从危险的情况中被救出()。而马可所谓的“跟随”耶稣,也是指字面意义的跟随()。这些字眼不像后来的福音书中所用的那样,有直接而明显的神学含义。在马可福音中,从未清楚吩咐为人施洗(除了卷末非马可所写的结尾以外,);最后晚餐似乎被描绘为逾越节的筵席(),而且门徒并未受到具体的嘱咐要重复遵守。虽然耶稣在马可福音中肯定是专心于祷告(如:),但却不曾给门徒留下可依循的“模范祷词”。然而,马可所处的教会必然经常举行洗礼和圣餐,而这类的祷告也一定常有听闻。

  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一切呢?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事。他是否不太注重这些事呢?他是否为了自己的某些目的而故意从略?这一切似乎都不大可能,但还是可能有一个解释。马可福音中所描绘的耶稣,于今时并不广为认同,理由很简单:现代基督教所关心的许多神学问题,并未出现在此书中。但这并不证明马可所描绘的,是一幅不真实的图画,虽然它很可能并不完整,没有后来的福音书中所见的额外资料。举例来说,一位积极参与社会行动的基督徒,若要在书中寻找证据,以证明神的统治乃是指一个重新建构的社会,必徒劳无功。马可福音哪里有为贫穷人要求公平的呼吁呢?由于这些理由,看来似乎是一卷“私人化的”福音书。至少它不是一卷“属灵化的”福音书,因为对那些将约翰福音视为真正“属灵”福音书的人而言,它又太“属地”了。基督徒女性主义者,若要在马可福音中寻找我们在路加福音中所见,基督对于妇女的深切关怀,也必然徒劳。那么,马可是否接受父系社会的“现状”呢?灵恩派的基督徒在马可福音中,也找不到任何一处强调圣灵的位格和工作,也看不到使徒行传所著重的神迹奇事(除了颇具争议性的第十六章经节以外)。若与保罗书信相比较,神学家在马可福音中所能看到的基督论非常有限〔哪里有提到基督的先存(pre-existence)呢?〕;神秘主义者也找不到约翰福音中所见的圣礼含义。但是,纵使我们承认这一切,我们仍然可以在马可对于福音的观念中找到解释。

D 答案:马可对福音书的看法

  当马可写这卷福音书时,他想要做的是什么呢?他到底有何目的呢?马可可能根本不认为,他所遗漏的这些资料是福音书必要的部分。由于他可能是头一个写作福音书的人,没有任何现存的标准,可用来支持他,或用来评断他。他可能认为福音书的功用,只是以当代真实的语言来记录耶稣的工作与言论,而不包括后来名份正当的神学解释(虽然他肯定是知道这些解释)。若是如此,马可处理资料的方式,与路加处理使徒行传开头几章的早期材料的方式颇类似。如此一来,我们一直询问有关马可的问题,可能是问错了。或许马可是对的,或许他是正确地看待了福音书基本的范围与功用,尤其是一本宣教福音书。他也可能是从他的处境中,假设他的听众(读者)对于某些事实已相当清楚,其中有许多是后来的福音书不得不详加解释的,因为那个时候,传统的口述材料已经不再存在:就如帕皮亚(Papias)向我们证明(至少根据他的评估),口传的材料比起文字的记录有更高的价值。

  马可福音乃是现存最早写成的福音书,可能还是最先写成之名副其实的福音书,与其他各种较短的耶稣言行录(参:),或受难故事有别。所以,若只是因为后来福音书的作者,将马可福音的形式精炼并修饰(这似乎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便将马可与这些后继者作相对比照,是不公允的。例如:马可显然认为,一本福音书必须是“附有大量引言的受难故事”,但他很可能是头一个看见这一点的人。也很有可能(通常只是臆测),因着受难故事的中心性与重要性,在马可之前那些不知名的先辈,只看见单单写下受难故事的必要性,却不加上任何引言(虽然没有这类单独存在的受难故事存留下来)。其他的都可以藉言语相传教导,所以就没有记录在作品中。在这种情况下,马可就从这“既定的故事”开始“回溯”,直到完成他完整的“既定福音”。他显然不认为有任何理由,要以降生或婴儿期的故事作为这卷福音书的序言;但是,很久之后才写福音书的约翰,也不认为有这种必要。对于马可来说,“耶稣基督的福音”显然是以耶稣公开传道开始的(),而以十字架为极致(十五章)。马可福音稍嫌突兀的结尾,以及缺少耶稣复活后显现的记载,则是较为困难的问题,这点在注释部分讨论较为恰当。但即使假定马可福音原先确实是以十六章8节作结束(“他们害怕”),那也还包括了一次由天使所报的复活信息();虽然很明显的,它没有充分记载耶稣复活显现的故事,但信息中也应许稍后会在加利利发生此事(;参耶稣在所作之应许)。可能在第一代的基督徒当中,觉得复活的见证由使徒亲自以口头传讲较为妥当。毕竟,他们曾经蒙拣选成为这件事的重要见证人(,尤其是)。并不是每个寻常的基督徒都真正见过复活后的主,甚至在教会早期也是如此。可能甚至连马可自己都不曾见过,虽然保罗记载耶稣有次曾向五百个门徒“大规模显现”,地点可能在加利利()。

  至于耶稣的教训,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可能省略了更详尽的额外记载,因为他认为,这些教训在当时的教会,为了慕道友已经采命令条例的形式留传,而在古时,通常藉口传,甚至也采固定的形式,传述这些教训(见 Carrington,并比较在大部分书信中所列举的类似“家庭责任”)。毕竟,在马可福音中,我们乃是站在口传与成文之间的转接点上。在这样的时代,如果所有的口头传统都同时被写成文字,那是很奇怪的。我们可以大胆揣测:因为后来出现了所谓的耶稣“秘藏教训”;诸如所谓的“秘藏马可福音”(见 IDB Sup 中 Furnish 的文章)。他认为那是马可福音的一个版本,而不是稍早的作品。这类作品纵使不见诺斯底色彩,也带有异端性质,因此才觉得有必要把耶稣真正的教训以较为充分的、也较为明确的形式记载下来,有别于单纯的叙事形式。后期的福音书记载较为充分,还有一个明显的理由:从尚在人间的使徒而来的口头传统正日渐消逝,而在海外的许多外邦教会根本无从获得如此来源。即使是那些不接受彼得后书确实是彼得所写的人,也必须同意:该书将这一点当作是众所周知的原则(),可见作者清楚知道那个需要。然而,如果我们接受彼得为彼得后书的作者,那么马可福音本身可能就是这编纂口头传统的第一步。

  至于其他许多省略的题材,马可可能不认为它们与他主要的宣教目的有关。如果他的福音书确实多少(直接或间接)根据彼得的讲道而写成的话,这一点就格外真实了。据推测,彼得的讲道(至少在早期)是福音性的讲道。如果马可福音是一卷“布道者的福音书”,有许多问题立刻就可以得到解决。布道者通常不是谨慎的教义神学家;保罗是个大例外。布道家的工作,是清楚而有力地将福音的“骨干”呈现出来,并不需要完全而精确地按照年代顺序。简言之,布道家自己有许多的假定,却不需要详加说出口,因为在那个阶段,这么做只能令他的听众更糊涂。福音的教导与神学化尚须留待以后,正如我们从其他福音书所见的。

  让我们回到我们的假设上马可福音是按着其目的所需要的,在尽可能松散的年代与地域架构中,对这类事件作简单而确实的叙述。他知道约翰的洗礼、耶稣受试探,与十二门徒的蒙召等发生在耶稣事奉开始,耶稣受难的故事则在末了。其他的事迹则粗略地在这头尾之间归纳在一起。他知道,加利利事工与耶路撒冷事工是以十字架为其颠峰。这并不是说:他这么做,是刻意采取与他人相对的立场;那时根本还没有他可以反对的人,而他的抉择可能是十分直觉、无自我意识的,是在圣灵的引导之下(如果我们愿意这么说的话)。事实上,他的脑海中可能根本从未想过别的作法。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马可福音的证据乃是无价的。他让我们看到的是第一代基督徒尚未经过反思、有时甚至可说是粗浅的见解,并藉此进入那可回溯至耶稣在地上事奉那段岁月的口头传统。正如陶德敏锐的见解,使徒行传开头几章记载的使徒讲章的梗概,也是如此。路加在使徒行传忠实地保存了这种风格,一如他在这些章卷也保存了其他早期犹太基督徒的资料一样,虽然他自己对于福音的了解,是更成熟,这得感谢保罗带出了福音的神学深度。如果马可福音果真是由耶路撒冷的称呼马可的约翰所写,那么他当然也不可能会对保罗的福音神学化一无所知。但为忠于他的编纂原则,并未出现在他较早期的资料中。但马尔逊在马可对于 euangelion (福音)的用法中,找到了神学化的证据,其他人则在他对 lytron (赎价,)的用法中找到证据;但我们毫无理由认定这两个字起初不是出自耶稣自己。

  如果马可限制自己,只使用耶稣的少数几个简单的名号,很可能是因为耶稣在地上事奉期间,真正使用的名号就只有这几个。也可能这些乃是当时马可写此书之地、与其对象所在之小“教会群体”(Belo)仍在使用的名号。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使徒行传开头几章看出,那时的用语虽极简单,但较为丰富。后来福音书的作者,即使是在描述耶稣的生平与时代,也很自然会使用自己的时代所盛行的基督的名号,这与他们“去除”马可的一些他们认为不周密的神学论述异曲同工。如此的用法在时代的顺序上会有稍微的偏差,但都是非常自然。所以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依假设之“有限的基督论”来批判马可。

  如果马可不若其他福音书那样,直接以具有位格的词语说到圣灵(特别是在论及门徒生活时),乃是因为马可福音在资料上,显然是属“五旬节前”的(纵使在写作日期上不是如此),就如同约翰福音是属“五旬节后”的一样。但,这也不表示,后来的福音书作者,杜撰了一些属于“五旬节后”性质的、有关圣灵的言论,并将其安插在他们所写的福音书中,以与马可有别。以五旬节的角度来看,很可能是因为后来的福音书作者,以五旬节后的语言来理解,并解释这些古老的言论,以此充分说明它们的意义。耶稣无疑说过许多论到圣灵的话,而其真实意义只有在五旬节以后才能明白(参:,并在出现于不同的经文背景)。就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怪马可不周,他只是忠实地传达早期的资料罢了。毕竟,除了约翰福音之外,没有一卷福音书对圣灵多作着墨的:新约圣经神学的分水岭是使徒行传第二章,之后才发展出极丰富的叙述圣灵的语汇,特别是在保罗书信。

  如果说,马可福音第十三章的“末世论”,是概括性的,完全以旧约启示文学的语言来表达叙述,那很可能是因为这段资料原来就是以这个格式传下来的无论是以文字的方式(参:),或口传的方式而日期是在部分应验于主后六十五至七十年犹太战争的前一世代。若是如此,我们可以合理地相信,它保有了耶稣所用之原来的谈话形式〔毕斯理─慕瑞(Beasley-Murray)原来即持这种看法,现在已经大幅修正了他的立场,见 NTS , 29, July 1983, pp. 414~420, Second thoughts on the composition of Mark 13' 〕。如果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从罗马军队攻击耶路撒冷的角度,来解释相同的象征,其理由可能在于路加想要在事发之后,更清楚地向他的读者解释其意义(但参 Morris)。这可能是因为路加注重的是把事件安排在历史背景里,但这却不是马可主要关心的。如果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假定,耶稣向使徒们就着这段预言,作了一个“内幕的解释”(无论是在当时或在后来),正如祂向门徒们解释撒种的比喻一样(),当然不一定要这样假定。无论如何,如果马可就耶稣该次的末世教导记载正确,我们还要怪他守了个“缩水版”的末世论,就失之公允了。

  所以,我们若根据马可的观念来看何谓福音的话,大部分设想存在的困难都消失了;而我们若认为,马可是将题材以原貌呈现于福音书(而非以后来较完整之基督信仰的知识,来加以诠释),且有选择性地挑选内容,以切合他特别限定、关切的题目,那就更没有什么疑难了。

Ⅴ 马可福音的亚兰文色彩

  这里所讨论的“亚兰文色彩”,不是指文体风格的问题,或甚至翻译上可能出现的暧昧不明,而是指实际保留在马可福音希腊文经文中的亚兰文字和片语,如大利大古米()、以法大()、拉比()、拉波尼()、阿爸(),以及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马可福音如果是一卷为了外邦人而写的宣教福音书,流传于外邦教会中心(如:罗马),那么纵使在每一保存的亚兰字之后加上翻译,岂不是与其向外邦宣教的目的相矛盾吗?如果我们接受马可福音是直接取材自彼得的话,当然可以辩称这些字乃是彼得生动的回忆,将原来的亚兰文传统带进了后来的希腊文福音书中。但即使没有这个可能的假设,还是可以解释,因为马可不自觉地重述了那些在希腊文福音传统中已经“生根”的亚兰字。即使是为外邦人而写,本福音书作者虽然可能认为有必要把这些字翻译出来,但却没有练达到觉得必须除掉不为人知的“外国”字,如后来福音书的作者所可能采取的作法一般。对于马可的大部分读者,这些是“外国字”。但对他却不然,而对于那些把这传统传给他的第一代犹太基督徒来说,必定更不是如此。有些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的字汇或片语,实际上已经埋入福音的根基中,成为外邦基督教会敬拜中普遍使用的语汇,如我们今日所见,在敬拜中使用的“哈利路亚”、“阿们”与“和撒那”等。保罗使用“阿爸”与“Maranatha”(译注:和合本直接译出意思:主必要来),可见这两个用语亦是他同代之外邦基督徒所熟悉的()。

  所以,马可保留这些亚兰文色彩,既不是在用词上矛盾的作法,也不是刻意要保留古语的韵味(如出现在路加福音中就可能有此意图),而是无意中保存了早期原有的特色,不管是直接来自彼得本人,或间接经由一般传统而来。所以,如此的保存,并没有违背他福音书的整体性,反倒是完全一致。然而,这并不表示,支持马可福音较早的草稿是以亚兰文写成的说法;不过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耶稣的许多教训(如果不是全部)原来都是以亚兰语传讲的,以及在巴勒斯坦,流传过亚兰语口传传统,在加利利肯定是如此,而在耶路撒冷也可能有。如果马可福音是一卷“翻译的福音书”,那么这些字句当然也会一开始就和其他字句一起被译成希腊文了。因为它们在神学上并不特别重要或引人关注(十字架上的呼喊可能例外)。事实上,我们很难用逻辑的方式来理解,为什么这些亚兰字句保留下来,而在类似情况下,耶稣说的其他话却没有。但是,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回忆所具有之随意采撷(近乎机会性)的特质,在所有语言的真正口传传统中皆然。我们再一次看见,马可福音具有的保守与简洁的特性,正是它的资料的早期性最强而有力的证明,所以也证明它的写作日期较早。

Ⅵ 根据马可福音,耶稣是谁?

  为着这里的讨论,我们将只照着目前摆在我们面前这卷福音书现存的字面来探讨,正如它早期所有的读者那样,不越过经文本身,也不借助于后来的神学定义。

  让我们假设自己是马可福音的头一批读者,手边除了受难故事,或者少数记载耶稣言论或神迹的集子,没有其他基督徒论及耶稣的书面资料。我们的教会可能收过保罗早期的一封书信,不过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就算我们真的收过,信中对于耶稣的地上生涯也说得很少。不过,我们若仅局限于福音书的资料,就不太妥当,因为我们首先接触的应该是一群相信耶稣的人。否则我们无缘读到福音书,或者更可能的是听到别人诵读福音书,因为只有钜富才有自己的“私人藏卷”(),多数基督徒只能倚赖“教会藏卷”。最可能的情形是,福音书经其他基督徒介绍给我们(参:)。所以,我们其实是在早期基督徒传统的大环境中阅读这本福音书,这些传统亦收录于今日的新约圣经。很显然,初世纪探寻信仰的人,并没有新约圣经的其他资料;但是有一部分,经由口传或文字,他们已经知道。如众所周知,当时已经有数卷保罗书信,可能也有使徒行传。不过流行的范围不会太广。所以我们研讨马可福音,要像该卷的第一批读者,只以该卷经文为依据。我们若依然认为马可福音包含了基督教“最粗浅”的论述,那么答案既会饶有兴味,也具启发性。神学的定论可能还付诸阙如,但是已见基督论的粗略架构;我们只要查考马可在福音书用于耶稣的几个数得出来的名字,即可见一斑。

  马可开宗明义地形容他的书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福音”()。所以我们可以取“基督”或是“弥赛亚”,作为考查的第一个名号。虽然这里的“基督”没有前置定冠词,但无论如何,它似乎不只是个人名或是别名(在新约书信确实是这种情形)。因此,虽然没有定冠词,还算是名号,相当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神的受膏者”,姑且不论马可的非犹太读者是否明白这个字的全备意义。事实上,可能也因为早期的外邦读者不明白“基督”这个名号独特的犹太含义,后来就成了“耶稣”的同义词(若不是用来作尊称)。在马可的主要叙述,耶稣的确未被称为“基督”,于是就有人据此假设,这是所谓的“弥赛亚玄机”;有些论点非常极端〔见瑞德(Wrede)的主张〕,有些比较温和。受难周以前,耶稣似乎刻意避开,也不准别人对祂用此称号。但是,当彼得以基督弥赛亚称呼祂,耶稣却接受了(),不过祂立刻吩咐门徒不要告诉别人。因此,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就是弥赛亚,不管我们怎样理解这个字眼。马可福音诚然认为,对“弥赛亚”的理解与民族主义的犹太教,主张弥赛亚是“得胜者”的观点,应该截然不同。这种犹太教的观点近年来备受质疑,但是理由似乎都站不住脚。耶稣受审时,大祭司控诉耶稣的罪证是带政治意味的,其一就是祂自称为“弥赛亚”()。其实,耶稣根本无意作政治上的弥赛亚。“大车亩子”(译注:和合本作“子孙”)这个名号也暗指弥赛亚的身分()。不过下文会提到,不一定每一处都有这种意思。虽然耶稣没有真的说出弥赛亚必须受苦,然而一旦彼得敬颂祂为基督(),祂就立刻告诉门徒,祂即将被人弃绝、受死,并复活(),并且以“人子”一词(不是弥赛亚)形容自己。这个弥赛亚也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以及“以色列的王”();拥有超然能力(见),所有人都等候祂在末日降临(、21~22),所以弥赛亚的受苦与荣耀,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

  有些古抄本略去了一1的“神的儿子”,然而即便在此处应该略去,也没有什么差别,因为这个名号后来还是用在耶稣身上(如,并“神的圣者”),最后以外邦百夫长在十字架旁的宣告达于极致();从多方面来说,那却是这卷“给外邦人的福音书”的“巅峰”。无论百夫长作如此信仰告白,究竟意何所指,马可完全了解它的神学含义。“神的儿子”乃是天上来的声音,在耶稣受洗()、改变形像()之际赐给祂的。它也是鬼附之人称呼耶稣的名号()。他们知道弥赛亚的真义,尽管耶稣禁止他们宣扬,还是说了出来()。这也是大祭司于耶稣受审时,用来作神学诱饵的名号(),然而耶稣却直认不讳()。祂一定知道,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会立刻招致“亵渎”的罪名(),而事实确是如此。耶稣在十三32虽然坦言不知道末世来临的精确时间,然而“子”与“父”这两个字在本节相提并列,指明了两者的独特关系。没有犹太人会以含义不严谨、受希腊文化影响的“半人半神”( theios ane{r )这个词语理解“神的儿子”一词,如某些人所主张。犹太人可能会认为这个词语意指以色列(),或以色列王(),或天使(),但是在马可福音用于耶稣,这个名号显然远远超过上述用法,展现了完全的神性。犹太教显然不将“神的儿子”用作弥赛亚的名号,这是基督教的特有用法(见莫理斯着,周天和译,《认识新约神学》,校园)。

  人子:此处不便深入探讨此词的来龙去脉;这方面可参考库尔曼(Cullman)与其他人的著述。起初我们会跟许多解经学者一样,注意到早期基督徒有三种用法,不论它们的起源如何。第一是指末世的角色,第二是指受苦的角色,第三只是用来描述耶稣。有些学者试图把这三种角色,特别是第三种用法,与历史的耶稣分开。我们在此关切的问题范围较小,就是福音书里面的实际用法,以及读者,甚或听者,单从这卷福音书的用法可以得到什么印象。因为在马可福音,“人子”的确是唯一耶稣用以自称的名号。所以我们认为在福音书中,这个称号除了用于耶稣,不用于任何人(不过参:),就更见合理,当然历史准确性也就毋庸置疑。但是耶稣用“人子”描述自己,倒给我们出了个难题。当耶稣说“人子”必须受苦、受死,并从死里复活(等),祂的意思是死与复活原本就隐涵于“人子”的观念吗?还是自称为“人子”的耶稣必须受死、复活?在犹太背景,“人子”以往从没有受苦的含义,那么第二种看法必然正确了。若是如此,我们则要假定,受苦以及后来验正的思想毋宁源出于“受苦的仆人”观念,后文将个别探讨这一点。当耶稣说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或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我们的假设是:祂原本拥有这些权能,而不是因为祂的人子身分,因为犹太人也从未认为,人子有这种权能。

  当然,“人子”可能就是“人类”的意思,而耶稣是人的代表;言下之意,似乎是说“人性有赦罪的力量”,“人性是安息日的主宰”。然而这似乎又失之陈腔,除非这个字单指耶稣自己为人性独一无二的代表。如此理解这个名词,更合乎它的闪族背景,因为其背景似乎支持一般性意义过于特殊意义。

  马可福音还有一类经文,描绘人子带着能力与荣耀,在地上代理神施行审判。这显然是直接来自但以理书七13,与后来两约之间就此主题发展的观念毫无关联。“人子”在此指的是个超自然的神秘人物(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性的),与神有特别关系,是神的代理。姑且不谈但以理或其他作品,马可福音从无暗示,“人子”是个集体名词,而非指单独一人。当人子在父的荣耀中与天使同降临,那些生前以神为耻的,人子也要以他们为耻()。在如此缜密的文脉里,硬要将“耶稣”与“人子”划分为两个人物,似有错解之嫌,更何况“人子”在马可福音一直都是耶稣自选的称号。如果耶稣是那将要从死里复活的“人子”(),祂也必定是在末日那满有能力、威荣、驾云降临的“人子”();祂的使者从四方召聚祂的选民,这与但以理书尤为相近。耶稣在十三6提到“冒我的名来”,直接提到自己;由此可见,硬要把“耶稣”与“人子”划分为二,是曲解的作法。那些败坏的大祭司将要看见,正是这位人子坐在神宝座的右边,得到验正()。这是一段非比寻常的经文,因为“人子”与“弥赛亚”和“神的儿子”有意义上的关联。所以,我们认为“人子”这个称号有超自然的含义,是有道理的。马可坚信不移地将它归诸耶稣。我们固然不能明确指出这个名号的具体神学含义,但是“人子”与但以理书“亘古常在者”()有格外的密切关联,在马可福音想必也是如此。

  大车亩子(译注:和合本作“子孙”,下同):对犹太人来说,这大体上是个弥赛亚的称号,但是未必指属天的王权。当乞丐在马可福音以此称呼耶稣,我们不敢确定,这对乞丐有什么要义,但是我们确知它对马可的意义()。耶稣进城时,群众既然用了这个称呼,一定是有完全的意义,盖按照希伯来思想,弥赛亚与神国的彰显,也就是重建的大彻度具体相关。马太在同一情况也用了“大车亩子”,但是马可没有直接说出来()。犹太人心目中,或许只是地上的大持子,但是就耶稣来说,“大车亩子”也有超自然的地位,这可从著名的争论故事得见一斑(),并且以祂的地位同等于弥赛亚的地位。这项证据更令人信服,因为这个话题是耶稣刻意引发的,而不是仅因争论而起,也不是祂的仇敌设下的“圈套问题”。这是耶稣想要提出的重要议题,以矫正人对“大车亩子”有限、属人的理解。

  仆人:在马可福音,耶稣虽然从未完全以以赛亚书五十二13的含义自称“仆人”;但祂确实说过,人子来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这显然是双重地自比于以赛亚书五十三10~11,仆人之歌描述的仆人(10节提及为别人舍命,11节同时提及“仆人”与“许多人”)。此处的“仆人”是个捉摸不清的人物,但肯定是神的代理,但是以赛亚书未提此“仆人”具神性,而“仆人”到底是指一个人还是集体代表,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耶稣在马可福音引述以赛亚书的“仆人”受苦、得胜的预言,解释弥赛亚的事工();耶稣当然认为弥赛亚是具神性的人物(),而祂自己也接受了这个称号,因此弥补了差异。

  简略地研究马可福音中耶稣的称号,叫我们清楚看见耶稣是超自然的;不过马可对这么一位人物如何进入这个世界并不感兴趣,而且对祂的先存(pre-existence)也不多作推测。同时,马可笔下的耶稣为具有十足人类感情的性情中人(如);相形之下,更衬托出耶稣的超自然面。马可既然认为施洗约翰就是以赛亚预言的使者、先锋(),那么耶稣必然与神同等,因为原先以赛亚形容的耶和华的来临,在马可福音变为耶稣的来临。与此一致的是约翰形容耶稣为“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而且声称自己虽为先知,却是连给祂解鞋带也不配。这未必意指耶稣的神性,但确实与此相关。所谓的“自然界神迹”,如平静风浪(),在水面行走(),都证实了耶稣的神性;因为这些行动显出祂是创造神。同理,喂饱五千人()与四千人()也是造物主之举,因为是神的作为(不是摩西),在旷野用粮食养活祂的百姓()。至于对与祂为敌的人,耶稣宣称赦免人的罪()、干犯安息日()、自称为弥赛亚和神的儿子()足以指证耶稣自称为神。他们激烈抵拒这些宣称,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明,耶稣说的这些话的确包含了神性的宣称。他们绝不敢凭空杜撰这些“亵渎”的主张,不过他们毫不迟疑地藉机利用这些话,以遂自己的目的。

  即使马可的基督论稍嫌浅薄,我们也不能嫌它残缺不全。或许深入的神学反思只能留待保罗或约翰。马可的神学观可能受到保罗影响(这一点有争议)。保罗在耶稣钉十字架后的二十年中著述,照理说早于马可,但是马可的写作“原料”并没有受到影响,而且由他忠实保留了下来。

Ⅶ 什么是国度的福音?

  施洗约翰的见证在马可福音有简略的记载。他认为耶稣的工作直接源自祂的位格与身分(),并且以“洗礼”为隐喻形容祂的工作是圣灵的赐予。若按照白高伦(Brown)的观点,将“用圣灵施洗”指作耶稣对困苦者施行的爱与大能的工作,就是曲解了;不过这些工作正如耶稣其他的话语、事工一样,的确是以圣灵的能力作的。“用圣灵施洗”这个隐喻用在约翰施洗的背景,而约翰施洗亦伴以悔改赦罪之信息(),耶稣的工作也必须置于类似的悔改、赦罪的背景来看。相较于约翰施洗的象征意义,马可福音中的“以圣灵施洗”非形容进深的属灵生命,而是指属灵生活的实际开始。

  耶稣的主要工作,也就是祂自己宣称所蒙的呼召,乃是宣讲神的治权临近(有人喜用“来临”),这观念在马可福音并未进一步演绎,可能是因为原来的听众已经从旧约圣经熟悉其含义。听到的人需要悔改、信福音(),意即相信耶稣,跟随祂()。祂的教训在人听来满有权柄();只凭一句话,就把鬼赶了出去();祂医治病人(),洁净长大q疯的(),叫死人复活();这些都是国度来临与撒但挫败的征兆()。耶稣赦免人的罪(),令车廊耸可罡姓鹁;其实祂说过,自己来是要召罪人,而不是召义人()。这一切想必都是祂所宣扬的国度“福音”。祂宣告说:遵行神的旨意,能建立最亲密的关系,远超乎家庭与血缘的情份()。所以,祂呼召所有人遵行神的这项心意,作神国度的子民。虽然马可福音从未界定“神的治权”,却以隐喻的方式来描述。国度慢慢地、安静地、不为人察觉地成长,如同田里的庄稼成长、成熟,以待收割()。以此脉络来看,耶稣传讲国度,只是撒种的工作(),末世的时候则由神收割庄稼()。对马可来说,神的治权一方面已经呈现于耶稣与追随祂的人中间;另一方面,则有待神来实现。由后者看来,国度属末世终结(如启示录所见):在今世永远无法完全实现,不过还是能略尝其果实,略见其征兆。这也是天国的福音。

  然而,要使这天国的福音普及万民,耶稣必须付上代价。当彼得称祂为弥赛亚(),耶稣接受了,并且立刻告诉门徒祂将被弃、受死,并从死里复活;这是神预定的,无从避免()。在马可福音清楚可见,这是神为耶稣预备的道路,至于究竟是为着什么原因,则不明显;不过下文的赎价隐喻却是个提示(),因为基督的死是救赎神子民的代价。从耶稣对雅各与约翰说的话()以及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可知,这不是一条易路。但是,耶稣只有在预言祂的死与复活这个背景(),告诉门徒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我们认为在马可福音,耶稣的死是为要引进神“大有能力”的治权,并且只能经由十字架的道路通往掌权之路;这该是公允的立论。

  天国降临与引进天国的盟约,这两个思想很难划分。我们可以比较十四24,耶稣在最后晚餐,将自己面临的死亡比作约的印记,有如一般以血为立约的牺牲(至于古抄本有无“新”字,没什么差别)。二者的关联亦见于耶稣说,在未来的国度里喝那杯(),并且与“犹太人的王”这个嘲讽字眼有关(、26)。“犹太人的王”是个外邦政治用语。犹太人本身即便否认耶稣是王的主张,也会用宗教意味的“以色列的王”()。因此,耶稣在十架受死,必然是“作多人赎价”的方式()。耶稣在最后晚餐()说,祂的血是为多人而流,再次提到以赛亚书的仆人工作()。不论外邦人对这种论点了解多少,罪得赦免与耶稣受死的关联清楚可见。耶稣在马可福音讲到“进入永生”(),以此为福音的目的:祂将“进入永生”与“进入神的国”()相提并论,与“落到地狱”()截然相反。“地狱”一词原指耶路撒冷的垃圾场(;和合本译为“不灭的火”),为其逼真写照。这种解释最近虽受到质疑,应当还是站得住脚的说法。耶稣在此讲的“生命”,依照上下文来看,绝对是指未来世代的生命;是那财主寻求不果的“永生”()。他忧忧愁愁地离开耶稣(),亦即舍弃了永生,因他进不了神的国,成为“财主难进天国”的例证()。但是顺服耶稣、为祂撇弃一切的门徒,“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与“永生”()。耶稣来,带给人永生、来世的生命。这生命是藉着悔改、顺从、相信祂而得着;不过这信心与耶稣的死究竟有何关联,马可并没有详细明说。他身为福音使者,探讨这些问题毕竟不是最要紧的目标。

  马可是宣扬福音的“好消息”,传给早期外邦听者;至于神学与诠释的问题,则留待保罗与后世的基督徒。对于一个福音使者,宣扬福音信息,看见有人回应,于愿足矣。

传福音

  我们看见马可称他这卷书为“耶稣的福音”(),意思可指“有关耶稣(或以耶稣为内容)的好消息”或“耶稣传的好消息”。所以这整卷福音书可说是藉话语与行为传讲这福音。如前所述,耶稣的工作就是传扬这福音(),呼召所有的人悔改、信福音,也包括相信祂()。祂一定要竭力广传福音();其实,这就是祂清楚表明的整个目标。耶稣医病、赶鬼、使人吃饱,作为国度的记号与权柄的证据;祂也传讲这信息()。我们也知道这信息就是罪得赦免的信息();对象是知罪的人,而不是自义的人();它也发出悔改和跟随耶稣的呼召()。但是,并非只有耶稣自己传讲这个信息。祂特别任命了十二个人,作同样的工作()。他们要像耶稣一样,赶鬼、医病、传道()。他们传道也要与耶稣一样,满有权柄();这十二人的权柄来自基督对他们的呼召(),正如基督的权柄是从神的委任而来(有这个含义)。至于传福音的范围,耶稣起初限定于神的子民以色列人(),但是祂并未因此拒绝需要帮助的外邦妇人()。除了祂的门徒,其他人也能藉着宣扬耶稣的名,彰显国度的权柄();他们不得受拦阻或抵挡()。为耶稣的缘故撇下一切,就是为福音的缘故撇下一切;基督与福音是如此密切相连()。福音的广传必须要付上昂贵的代价,甚至要抛下最亲近的人(),但是这样的牺牲甚至在今生也要大得赏赐,在来世得到永生()。凡为耶稣和福音的缘故而丧失生命的(这两个概念又再次结合在一起,密不可分),必要“救了”生命()。所以传扬福音就是马可福音的核心。再没有比这更重要、更急切的工作,值得我们作任何牺牲,正如配得基督所作的任何牺牲一样。十字架毕竟是祂传福音的代价,而我们所付的代价不会少于此()。

  设立十二门徒传福音一事,记载于三13~15。后来在马可福音更详细说明他们的使命()。他们要传讲内心改变、远离罪恶,并且归向神(),这些都是旧约先知的信息常见的主题。他们要像耶稣一样,藉着医病和赶鬼,显明国度能力的外在记号()。他们传的福音是如此沉重,以致于若受到拒绝,就要在不愿悔改的地方,作出近乎圣礼的动作跺下该地的尘土以为志()。这表示传福音的人不再为将来的审判负责,因为只有悔改、回应福音才能免除审判。拒绝福音就是自定己罪,因为拒绝基督的使者,形同拒绝基督自己()。

  然而耶稣清楚看见,有一天福音不单传给以色列人,也必要传给“万民”()。门徒也要为此付上重价():受鞭打、逼迫、捉拿。但传讲福音要靠着圣灵的大能方得完成(),这也是人子降临前的末世征兆()。不单如此,无论福音传到世界哪一角落,都要纪念伯大尼妇人所献的礼物()。她的举动象征性地预示了膏抹、安葬耶稣的身体(),由此可见,福音的核心必定是耶稣的受死。福音还有另一不可或缺的部分,见于三处预言受难的记载(),但是马可没有实际记载这些预言的应验。这是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讯息,天使为此作见证()。讯息中也有复活的主在加利利与门徒会面的承诺。这也是几个妇女奉命带给彼得与其他人的好消息(),不过马可以其一本率直、据实的笔触,道出刚开始由于害怕、震惊,这些妇女没能克尽其职()。所以,马可不需要像马太一样(),额外记载耶稣最后吩咐门徒的大使命,作为福音书的高潮。不过,这个记载也可能包含在原来的结尾,后来佚失,然后再由早期一位编者附加于马可福音()。往普天下传福音的命令,在整个马可福音神学处处可见暗示,而且也有多处明言()。因此,马可福音最主要是一卷宣教福音书;它对今人的信息是:对马可而言,基督教信仰首要是有关耶稣基督的所有好消息,而这好消息一定要与人分享。

Ⅷ 罗马是写作背景吗?

  这个问题有必要提出,因为许多现代注释书,上自学术性的,下至一般性的,都以推测的第一世纪前半段罗马或罗马教会的“实况”,来解释马可福音的一些细节(见 Lane 和 Minear)。有些注释学者则认为背景在加利利(Marxsen)、安提阿、亚历山太,或其他地方,不过这些地点比罗马的可能性更小。诸般解释或有参考价值,也很有趣;可是这些看法的基本立论扎实吗?为了产生令人满意的解经方式,有必要去证实这些理论吗?以比较通泛的假设也能获得相同的结果呢?还是随着一个特定的假设成立或瓦解?这个问题对我们比起对前人更为重要,因为如今每一卷福音书,每一个事迹都要从推测的“生活实况”来研讨,因为学者认为福音书就是在这“实况”下,或者为这“实况”而保存传述的(极端自由派会说是“创作”的)。这些学者若是认为福音书中的事件或言论在形式与内容有改变,他们又会以“生活实况”为其理由。如果这种看法合理(它可能不过是个循环论证),那么建构原初的景况就更重要了,可是我们真的有把握做得到吗?就新约书信来说,我们还有点希望,因为即使没有直接的指涉,也还有些线索可循。可是福音书呢?尤其是“第一卷福音书”,没有早期资料对照,又该怎么办呢?

  这么说似乎有点奇怪,但乍看之下,在马可福音作这方面研究,远比其他福音书可为。传统看法一致认定马可福音是在“义大利一带”产生的,而且通常指明就是罗马。如前所见,以亚历山太为著作背景是后期的另一传统说法,而且也有其解释。马可福音一定是很早阶段即为某个“大教会”采用,否则就不会留传,也不会成为其他福音书的根据。至于使徒为写作来源,传统说法勉强算是提到彼得。我们可能会觉得没有足够扎实的证据,支持这个传统说法;但是若从表面来看,彼得去世前身在罗马的可能性很高(),从同一节经文来看,我们也几乎可以肯定称呼马可的约翰当时也在那里(参:)。当然还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彼得是在耶路撒冷(徒一~六章),在安提阿(),或在各“大教会”。如前所见,马可福音有两个一再重复的主题:信徒受逼迫与耶稣被出卖(不管后来像彼得一样悔改,还是像犹大就此了结)。它们都很适合罗马的背景。无论在帝国疆界内有无逼迫,在罗马是一定有的,因为教会就在皇帝眼前,人多势众就会引起注意。

  语言上,我们只能说,马可福音的希腊文的确有些拉丁文色彩;但是根据最有权威的学者判断,这只不过像罗马帝国的“军用希腊文”一样,特别是帝国的西部与地中海地区的大城 [ 方柯(Fun祂)]。至于罗马的钱币(如 kodrantes ,“大钱”)是否在帝国的东部版图通用或为人所知,证据本身并不足以令人信服。对于所谓“马可福音的拉丁文色彩”的详细研讨,可见蓝恩或其他学者篇幅较长的诠释。

  令人气馁的是,探索的路线到此就结束了。坦白说,这条路线可能通往罗马,但也可能行不通。我们有把握的是:这卷福音书出于像罗马这样的地方,因此大概也是以这地方的需要为目的。别人以完全相同的圣经证据,也能同样有力地主张加利利是该福音书的发祥地。既然能出现这么分岐的意见,那么这些证据或许不如我们想像的那么有力。没有错,马可确实将他保留的亚兰字词逐一译出,并且说明书中的每一犹太习俗;但这只说明他的受众是外邦人,而未必是罗马人。

  如果彼得是资料来源之一(甚或是间接的),他就是个家喻户晓的布道家。那么罗马一定会是福音布道的重镇,也会是传统说法中,彼得度过晚年的地方。如果马可是为外邦人写一卷宣教福音,那么罗马这个城再适合不过了。不过我们还是把起源地的问题列为“未经证实”,即使罗马为背景的推论吸引人,我们绝不可以此为释经基础,但却可以谨慎地用来作为说明之用。

Ⅸ 妇女的地位

  由于新约圣经的妇女地位今日受到细密的检视,我们应该查看马可福音,这卷最早的福音书中的证据。他的证据应该很有价值,因为他不是针对这个问题抒发自己的观点,所以其证言并非出于设计或勉强。那么,记载于马可福音中,耶稣对妇女的看法为何?我们不只是对马可的观点感兴趣。

  马可没有记载天使通报马利亚受孕之事,童女生子,或是耶稣婴孩时期的故事,因此几乎没有提及主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她的名字只出现一次()。马可也不像路加一样,深切关怀妇女,但这不代表妇女在他的福音书中只是小角色。例如:马可一开始就记载了西门彼得的岳母得医治的经过(),卷尾又有天使向一群妇女显现,宣告耶稣复活(),其间也有记载许多妇女扮演重要角色的事迹。

  因此,马可福音描述的两性关系是很自然,而且是“互补”的,这远超过我们这个自我为主的现代世界面对的问题与解决之道。例如,在马可福音,如众所周知,耶稣拣选了十二个有名可查的男性作为祂的伙伴(),但是祂也有一群紧紧跟随祂的妇女,其中几位还名列于马可福音: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与约西的母亲马利亚,还有撒罗米()。在古代世界,即使单单列出妇女的名字,已经是极不寻常,更遑论初世纪的犹太教了。耶稣在马可福音的确拒受马利亚认定祂的身分,因为那纯粹是根据人的血缘关系(),不过祂也宣称,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都是祂的母亲、兄弟、姐妹()。这段话同时选用了不同的字眼,以隐喻的方式表明出最亲密的关系。

  耶稣第一个记载下来、叫死人复活的神迹,是行在一个小女孩,睚鲁的女儿身上();就在往睚鲁家的路上,祂又医治了一个长久患血漏的女人()。这段经文与路加的记载一样,满有细致温馨之情:祂称那境遇尴尬的女人为“女儿”(),称女孩为“大利大”,“孩子”(和合本译作“闺女”,)。耶稣特意提说这患病妇人的得救信心,加以称赞();马可也特别记道,女孩的妈妈被叫进来,与父亲睚鲁一同见证女儿的复活()。这也显出古时对妇女罕见的细心与顾念,只不过马可单单记载下来,并未加以评论。

  不信的加利利人称耶稣为“马利亚的儿子”,再自然不过了。我们不需要揣测,这里是否有嘲讽童女生子的意味;即使有嘲讽之意,也是指马利亚像个寡母。福音书也以同样自然的笔触提到耶稣的两个姐妹,像祂兄弟一样,仍旧住在附近()。马可确实记载了两个女人希罗底和她的女儿是约翰被杀的罪魁祸首(),但是马可也记载是一个腓尼基妇人为女儿求耶稣医治,格外蒙主称赞她的谦卑和信心()。这是马可的典型作法,既不隐善,也不藏恶;若是一般人遇见这种情况,恐怕做不到。

  耶稣论及婚姻的神圣持久性,语气比任何人都强烈。祂认为女人与男人一样,是神所创造的();祂要求女人应该像男人一样,在婚姻中受到保护,不同意时下对摩西律法的解释(),因为拉比容许丈夫以一些微不足道的藉口休妻。事实上,祂也根据相同的神学理由,严禁离婚与再婚,男女都一样();男人也像女人一样,应该受保护。这是“互补”的另一面。有些释经学者(见 Anderson)主张,在当时的犹太律法之下,妇女并没有这认定的法律权利与丈夫离婚,但是在希罗律法之下,就有这种权利,而且可能有些妇女也动用了。马可是为外邦信徒写福音书,而耶稣在巴勒斯坦教导,该区不全是正统犹太教徒,尤其是加利利,更有许多外邦居民。

  有些母亲带着孩子,来找耶稣为他们祝福,却受到门徒责备、驱赶;耶稣看了非常生气()。祂完全了解作母亲的想为孩子求祝福的愿望,而使徒觉得主似乎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认为无关紧要的人身上。耶稣以真知灼见看舍弃母亲、妻子、姐妹,与舍弃父亲或弟兄一样,都是很大的牺牲():没有哪一边的层次更高。当撒都该人带着结婚七次的妇人那卑劣的例子来见耶稣,目的是要讥嘲复活的教义,主却轻描淡写的带过,也没有贬抑妇女的地位。

  马可记载假冒为善的文士的主要罪状,根据耶稣,乃是侵吞寡妇家产();一个受贫穷所困的寡妇,在圣殿的奉献为耶稣用以作所有人的教训()。耶稣一向特别关心那些在末日灾祸仍需照料幼儿的母亲();马可在此不厌其烦地说明清楚。

  在长大q疯西门家举行的筵席上,是一个妇人用香膏膏抹了耶稣的头()。这个牺牲的行动遭人批评,却得基督为她辩解()。结果是个妇人,比任何人更知道基督将要受死、埋葬的奥秘();而以后福音传到世界各地的时候,受人记念的,是这个妇人的爱的洞察力()。

  当其他所有跟随基督的人都远避十字架,马可清楚记载,有些妇女门徒仍然站着观看,不过也是按着亚洲文化的规矩,远远的看()。这些妇女不仅包括小撮“榜上有名”的亲近门徒(),也包括了人数更多、“无名的一群”,从加利利来跟随耶稣。我们也从该段经文得知,这群门徒实质支持耶稣和祂的门徒,无疑也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女门徒也亲睹了基督受死()、埋葬():请注意,按照犹太律法,这两件事都记有至少两个目睹证人;但是犹太律法不承认妇女的证词。

  所以,如前所述,在复活节清晨,自然是一群妇女带着香膏来到墓地();天使显现,首次宣布耶稣复活的消息()。第一篇传讲的复活信息,也是托付给这群妇女(),但是马可至此嘎然而止,记道:“她们……什么也不告诉人,因为她们害怕”();令人若有所失,不过却是实言。但纵使她们害怕,以致无法领会并分享这好消息,她们的主内兄弟起初也是同样的反应,一如其他福音书所记()。

  马可福音的力道尽在于此:女性与男性并肩,自然地跟随耶稣,经马可平实的笔触,记载于这第一则耶稣与祂初期门徒的故事里。马可有时被称为“原始”的福音,但这种态度亦显出真正基督徒研究方法的成熟与自然,如今我们依然难望其项背,虽然我们也尽力想要达到这个境界。我们今天常见争论的两方各持复杂的神学论调,再加上各自“特别的诉求”;相形之下,圣灵的单纯或许更能显出持衡的观点吧。

Ⅹ 神迹与奇事

  “神迹与奇事”在今天常被视为圣灵在教会持续、不可或缺的现象,而人们格外关注圣灵在新约时代或是现代,在福音工作上的彰显。有鉴于此,研究马可福音记载的神迹奇事,在耶稣的事工中扮演的角色,应该很切题。经过研究,我们会得到一些暂时的结论,然而我们要强调:这些结论只能应用在马可福音,未必适用于其他新约经卷,或是今天的情况。很遗憾,还没有哪位圣经注释学者对此提出严肃的看法;一般性的研究可见于温约翰或白高伦的著作,当然他们不单单探讨马可福音。

  若是按这层意义,把耶稣受洗的经历(鸽子与声音,),或在旷野受试探,有天使伺候()当作“神迹”,就失之公允。尽管这都是真实的神迹,却只是个人、私下的经历,完全没有人目睹(受试探),或只有约翰在场(洗礼)。耶稣变相时经历的异象与声音()则完全不同,因为现场有三个使徒亲眼看见,不过耶稣严禁他们,到基督复活以后才可以说出口()。这里已经显出使用神迹的一些限度了。

  一26在会堂赶污鬼,所有的会众都见到,并且成了大家的话题(),因此属于不同的范畴,也就是公开的神迹。在这开头的神迹,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耶稣的教导先于神迹的施行(),而且众人都认为祂的教导带着崭新的权柄()。实际上,神迹本身似乎主要被视为祂教训的权柄外在的记号与证据()。这是个一般原则,也说明了何以用“sign”(“记号”,和合本译作“神迹”)这个字来形容这类作为。所以“神迹”不是孤立、自足而存的;它们也不是无从解释的奇幻作为,因为目标并不在于行为,而在于耶稣。

  医治西门的岳母(),是为了已经相信耶稣的人,并且回应请求而行的神迹。日落时分的医治()规模大得多,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回答一些问题,如:这些神迹是否为回应信心而施行?但是,没有信心,这些人会来求医治吗?我们知道的仅仅是,在赶鬼的当时,耶稣不许鬼提说祂的神性(),后来就退去祷告()。事实上,当彼得告诉耶稣,每个人都在找祂,想必是因为祂最近的“灵医”美名;耶稣立刻退到加利利的其他地区()。

  根据这些早期记载,我们当然可以说,耶稣有能力医病、赶鬼,这毫无疑问,连祂的敌人也承认;而根据我们所知,祂从不拒绝上门求医治的人;但是祂却不希望众人都只知道祂是个“会医病的”。祂以四处传讲(应该是指传讲神国的好消息,),作为祂真正的使命。从祂后来在加利利各会堂传道(),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祂也赶鬼。祂也医好一个长大q疯的(),却警诫他不要把痊愈的消息告诉任何人(),只是他没有遵守(),其结果可想而知。这成了后来常见的模式;耶稣禁止得医治的人把痊愈的消息告诉别人(),一如早先祂禁止污鬼出声()。与此原则相违的情形非常罕见,以致特别在文中提及(),想必有特别的理由。

  除了祂以传福音为优先,祂不愿广行医病神迹的另一理由是,结果无可避免会招致群众聚集;不管这些人真有需要或只是好奇,如此一来,根本无法讲道或教导人()。耶稣从不求美名或恶名,祂也没有打算以神迹奇事令不信的人信服(),即使别人要求祂以神迹印证祂的话,祂亦不改初衷。

  即便如此,祂并未拒不医治一个瘫子,以应允他友人的信心();但是在此优先必要的“医治”,显然是瘫子的内心(“你的罪赦了”,)。经文特别提到,肉身得医治是耶稣有赦罪权柄的“记号”,祂也已经这么作了()。在赶鬼的事例,这更重要、更深刻的“灵里医治”想必也是存在的。至于“肉身得医治”是否也如此,我们则无法肯定,不过经文特别记载,有些得医治的人后来跟随了耶稣。

  到目前为止,马可清楚地向我们展现,耶稣拥有,也使用医病和赶鬼的超然能力。绝大多数的例子中(可说是所有的例子),神迹的施行是回应人的信心当事人的信心,或他人的信心。至于这信心是只相信基督是医治者(像今日年资浅的教会),或是更深层次的信心,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判断。但是这些神迹多半在耶稣传道或教导的背景下发生,因此是从属,居次的;是用以确认耶稣教训的权柄()以及荣耀神()。

  不论是友、是敌,显然都没有质疑耶稣行神迹的能力。祂的敌人只有一个疑问:祂的权能来源(),一如他们质问祂,在其他事上运用的权柄源出何处()。质疑耶稣的权能来源,总是激起祂的忿怒,如三29所见,因为对那些没有故作视而不见的人,答案已经是不辩自明了。

  第三章记载了耶稣医治了一人手枯干的故事,不过这也不只是痊愈的神迹,更是说明安息日正当用途的“记号”(),这是法利赛人也完全体认的事实(),所以才有如此激烈的反应()。

  接下来的“医治行动”()似乎不是出于基督自愿,或自己招来的。事实上,我们可以说:马可福音中的耶稣从未主动发起什么医疗宣教事工,但是有需要的人来,祂也有所回应。这次是由于群众听见祂早先医治的结果,即蜂拥而至()。结果与前没什么不同:首先,耶稣退到一艘小船(可能是为了向大众讲道,),然后退到山上,可能是为了要祷告(,比较)。下一步则是拣选十二门徒()分担基督的工作。六9~12对他们的行动有更充分的记载,但两处的景象基本上相同。

  他们担任使徒的条件也很清楚:除了与基督同行外,他们也要讲道、医病、赶鬼()。我们应该注意两件事:传道是他们的首要之务,而且与另外两件事工分开讨论,所以想必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不论其他的事工居何地位。其次,马可并没有提示,在当时的特别时刻,除了十二人以外,还有谁得到医病赶鬼的权能,所以我们可以合理推断:这些权能只赐给那十二个人,以确保他们的基督特使身分。这一点与主的神迹极其类似,因为神迹也是证明基督说话含有的权柄()。马可并没有像路加一样,记载了较多的“七十个人”蒙拣选,也享有这些权能();不过由于这个数目的象征意义,他们可能是整个群体的代表。我们当然在马可福音他处读到有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却不属十二使徒,甚至也不属人数较多、公开追随耶稣的那群人(),但是他们的行动也受到耶稣认可。因为这件事是耶稣作教导的范例,只能算是单独的例子。

  至于那十二人以外的门徒所行的医病、赶鬼,并没有记载于马可福音,而九28更提醒我们,十二门徒行神迹也不见得一定或自动成功。不过,他们对这次的失败很惊讶,可见这不是常有的经历。

  当耶路撒冷的文士指控耶稣靠着黑暗权势赶鬼,我们从耶稣对他们的责难,得知祂赶鬼的最深目的:曝显撒但的国度败落()。由此看来,每一次赶鬼,有如医病,也是个“记号”,即使耶稣拒受随神迹而来的口头见证()。

  耶稣与十二使徒共有医病与赶鬼的权能,但十二使徒却无分于行“自然界奇迹”的权能,值得深思。只有耶稣能平静风和海()。有一次,十二使徒与耶稣一起在船上,立刻看出耶稣与他们的区别()。在马可福音,只有耶稣在海面行走(),只有耶稣为众人使饼变多(),十二使徒只是参与分饼,因此于神迹有分()。在马可福音的记载,只有耶稣叫死人复活(等),十二使徒从来没有。只有耶稣能咒诅无花果树,令其枯萎();虽然经文上下文暗示,跟随祂的人也能得到同样大的能力,无论是字面意思还是喻意()。最后,只有耶稣自己能从死里复活(十六);没有一个使徒能令自己复活。

  所以耶稣赐给十二人的权能,与耶稣与生俱来的权能之间,有极明显的差别,不单是能力多寡的问题而已。马可并未暗示,这些能力,无论是耶稣的或使徒的,可以在当时或后来扩延到更多人。我们若考量使徒行传与使徒书信的证据,这一点乍看之下的确有个难题。

  如何解释这教义上“略而不提”的情形,端赖于我们是否认为马可福音十六8是“残缺的结尾”。如果我们认为目前残缺的结尾只不过是经文流传中的意外,那么我们总可以主张:遗失的原有结尾,如今已经找到,亦即后期所谓的“长结尾”(),里面有将灵力赐更多人的应许。我们若相信目前的“短结尾”是刻意如此,也是原来的结尾,当然就有难题了;不过没有因马可福音没有记载耶稣复活显现引起的问题重大。马可当然一定知道耶稣复活后的显现(),他一定知道使徒行传头几章记载的神迹;奇怪的是,该处言载的神迹都是出自十一使徒或其他使徒级的人物,诸如司提反、腓力、保罗;与新约他处记载,成员范围较广的团体行神迹相比,迥然有别(如:林前十二章)。如果马可与保罗互相往来,就一定知道圣灵恩赐普及众人的现象;不过保罗本人能说神迹是“真使徒的凭据”(,RSV)。因此如前所述,马可必然是将他的记载局限于当时确实发生的事,不提后来的事情进展。

  马可福音没有提到耶稣复活后显现,也没有提到在基督教会广为施行的“神迹奇事”,对于早期教会以及今天的信徒,都是个重大问题。这从早期编者附加的内容,或是补在马可福音的“长结尾”(最为人知的是)以弥补空隙,即可见一斑。然而,这个“长结尾”不是原经文的一部分;尽管其内容比其他新约经文有相同之处,我们要谨慎,不视其为原有之经文;因此,这段经文可说是单独存在的。其中明明提到,必有“神迹随着”那些相信的人(),这些似乎是使徒行传里记载的经历,想必早期教会已经知道这些事了。门徒“拿蛇”不受伤(),圣经只有一个例子,就是保罗在米利大岛的经历()。至于是哪些人可以行这些神迹,经文只是泛指“他们”,但是对一个闪族人的想法,一个保罗的例子就可以合理解释这个神迹了。圣经没有喝毒药未受伤害的例子(),但传统的确流传这么一件事(参注释部分);不然也不会列于这段早期的记录。

  不过,用这两个特例,不见得一定能“放诸四海皆准”,而事实上,只有少数零星的基督教宗派这么照做过。不过其他的“神迹”的确常出现于新约其他处(如使徒行传、哥林多书信等);然而,我们是不是能“放诸四海”,主张何时何地的信徒都能行神迹,则仍有争议。按照上下文,这里的遣词用字似乎是描述性的,而不是强制意味的文字。若是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以后也可能会发生),那么就是千真万确的。有意思的是,马可并没有提到使死人复活,但是彼得()与保罗(),广义来说都是“使徒”,他们都行过这件神迹。或许,早期的福音书编者只知道这两件例子,因此不认为这是普遍的恩赐。

  但是我们要注意两点:第一,即便在晚期的“长结尾”里面,这些神迹奇事也是稳当地置于传福音的“大使命”脉络里();“大使命”虽不见于马可福音正典经文,却由“长结尾”的作者补充。第二点是,这些“神迹”记于已有的基督教信仰背景()。这些“神迹”,无论是广为众人施行,或只经由选出的人如使徒施行,都是为了验证、说明所传的道(),不应该看作是单独的事情。不管我们对这位早期的编者有什么其他想法,他至少是个优秀的神学家,因我们看见,这正是马可自己在福音书所强调的。

  我们必须再提醒自己,即使不按日期,单单按内容,马可也是“五旬节前”的福音书,严谨忠实记录早期的素材。只有当圣灵在五旬节浇灌下来的时候,属灵的恩赐才“普及化”(),不过这只是意指每一恩赐都分赐予每一信徒()。至于神是否想要这些神迹,在后期能经常、普遍地施行,我们若不接受“长结尾”,马可就不能帮助我们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查考使徒行传与使徒书信找答案。目前我们只能说:“神迹”伴以传讲使人相信的话语,和马可记载的耶稣与十二使徒的活动一致;单独描述神迹,或以神迹为最终目的,既不见于马可福音,也不见于长结尾。

ⅩⅠ 马可福音的结构

  有人说过,所有的福音书,每一卷基本上是由受难故事加个详细漫长的前言所组成。这么说当然过于简化,但也确实有几分真实。从马可福音最能清楚看见这种说法的由来,因为受难故事占全书的三分之一,而且可以很容易地分为四个段落(往耶路撒冷,十章;在耶城的事工,十一~十三章;受难,十四~十五章;复活,十六章),看来是经过精心编排的。比较起来,马可福音的前半部,乍读之余似乎结构松散,很不容易分析。有人提出近乎刻薄的主张,那就是马可找到的受难记载是已经整理好的,而前半部是马可本人用他找得到的资料,口传或文字的,自己写就的,这是两部分不同的原因。

  要反驳这种主张,我们首先要说的是:即使已经有文字记载的受难故事,却从没有人认真地主张,马可是原封不动地照抄。其实后半部的风格与前半部一样,可见马可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两部分的素材。第二,我们必然记得,即使在头一部分,马可处理的原始资料,大致都有深厚的传承背景(有些事迹经过“润饰”即为证明它们被用来作教导材料,由来已久,毋庸置疑)。马可挑选、排列了他的写作题材,这毫无疑问,但是他可能觉得自己不可以随意删除传统上已知的事迹或言论,纵然有些与他的写作目的并没有关联。第三,我们在头一部分可以看出写作的计划与目的,不过由于主题的复杂与涉及的议题太多,不像第二部分那么清楚。所以我们若要看出这个计划,从后面开始向前探讨,会比较容易:或许这正是马可写作的方式呢!

  对于所谓“外在结构”说明得最清楚的是倪恩瀚的著作。他指出马可福音在八26后有一明显的转折。之前,记载了很多神迹故事:事实上,有人计算过,本福音书的三分之一篇幅是由这些神迹故事组成,长度相当于整个受难的记载。这些神迹多数行于加利利,其中常常提到耶稣教导人,对象通常是大批群众,教训则覆以比喻方式婉言叙述,主要是关于神国的降临。在此,耶稣从未自称是弥赛亚,而且阻止魔鬼见证祂的位分,其理由将于“隐密动机”为题的篇幅再讨论。祂有时会刻意退避,以求和那些前来求医治的群众分隔:祂显然不希望别人只把祂当作行神迹的。

  但是从八31,马可陈述耶稣的教训,迥异于前。耶稣的行动现在出了加利利地区,移至外邦人地区或是普遍怀有敌意的犹大地;几乎不再记述任何神迹,也不再教导群众,基本上只专心教导门徒。批判意识较重的注释学者,可能会认为这是马可硬套在原有资料上的模式。但是更明显、也较令人满意的解释是:这大致上与耶稣采取的计划相吻合。以此看来,马可福音的结构一般而言,是取决于写作题材,一如受难前后的经过。马可只是“顺水推舟”罢了。

  在这两段分野明确的经文之间,八27~30可说是整卷书的分水岭,亦即西门彼得认耶稣是弥赛亚的经文。虽然,马可确实没有直接道出,这是耶稣的门徒第一次认出祂的真正身分(例如:约翰即早已认出来),但却是这几节经文最明显的解释。无论如何,耶稣一旦被认明为弥赛亚,就要加强谈论弥赛亚的真貌,特别是祂的被弃、受苦、受死,以及祂看来失败,其实在复活时由神得到验正。马可记载,耶稣向门徒复述了三次。如今不再需要行神迹了:与祂的位格有关的功课,他们已经学会了。行在往十字架上的步伐正加速,而沿途的敌对益见激烈时,所需要的是加强教导那些已经认耶稣为弥赛亚的门徒。因此,不论这到底是不是耶稣第一次愿意别人承认祂是弥赛亚(相对于出自被鬼附之人不情愿的承认),重点都同样清楚。如今所有的教导都是“对内”而不是如前的“对外”。如今要紧的是,明白弥赛亚的职分对耶稣具何意义,以及弥赛亚的道路对那些跟随祂的门徒有何意义。如今一切比喻,以及何为天国的真义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显明;然而,即使在此之前,马可也强调,使徒有耶稣给他们的“内幕知识”()。

  这一切固然没错,不过基本上都在探讨马可福音的第二部分。该部分的结构算相当清晰,而且有一“支点”从第一部分引往第二部分。那么第一部分又如何呢?显然在马可的心目中,第一部分是彼得作关键性宣告的“引线”。所以,他的福音书可以说是斗胆地以宣告耶稣的真貌为开始()。即便是祂的门徒(他们在马可的笔下显得鲁钝愚昧)都得花这么长的时间才认识,而对于大多数人,甚至那些祂曾喂养过、医治过的群众,恐怕终其一生都是个谜。施洗约翰的主题很早就引入(),不仅把耶稣的使命与旧约勾勒的神的计划连接起来(),也是因为施洗约翰在许多方面都是耶稣的原型(prototype)被人拒绝、受苦、受死;这些是弥赛亚的道路。从这角度而言,约翰不仅是弥赛亚的先锋,也是一个模范门徒。

  从耶稣立刻争取别人献身于相同的使命来看(),这不单是祂的道路而已。耶稣立刻(典型的马可用语)就在会堂里教训人,祂的权柄也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样的权柄也显在赶鬼和医病上():耶稣的真实身分彻底显明。正如马可福音开头部分所记载的,这诚然是耶稣行神迹的目的。它们不单是同情之举,也是要显明祂的神性位格,这一点没有比祂赦罪的宣称说明得更清楚()。敌对态度步步升高():这新酒不能装在重视仪文的犹太教的旧皮袋里面()。宗教权威人士一旦认清这一点,十字架就无可避免了。鬼魔认识祂,而且不得不承认祂,但是它们的口要被堵住():得医治的人也受警诫,不可向人说起他们得医治之事()。甚至连耶稣的朋友都认为祂疯了():耶路撒冷的文士说祂是被鬼附的(),但是那些明白的入室门徒,就是祂的弟兄、姐妹,和母亲()。

  本福音书的所有主题都已经出现了:耶稣的弥赛亚职分之隐藏(那些有信心眼目的除外);祂与门徒必须踏上的受苦道路;所有的人领悟迟钝;耶稣的真实身分神的儿子()。祂的门徒可能尚未充分明白这一点,但在平静风暴后,连他们也对祂的超然性有所领悟()。耶稣在喂饱五千人()和四千人()时,已经充分行了神迹,但门徒仍然不明白(),而法利赛人因为不信,根本就拒不承认()。最后,耶稣治好了一个瞎子(),而在马可的安排下,下一个记载就是彼得的表白(),这不可能是偶然的。盲目的门徒,眼睛终于开了,但是就像故事里的瞎子(),他们看得还不完整。紧接下来的经文是一段教导过程,将会带给他们充分的属灵视力,就像耶稣给那个瞎子的。

  由此看来,马可福音的第一部分是整全的一部分,也是引进第二部分所不可或缺的。我们从中看到的,不是信手拈来的轶闻掌故,而是为了下文而小心建构的预备工作。当我们思考马可福音中一些典型的着重点,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清楚。这些重点加强、连缀了书中的主题,可见这是一本结构紧密的著作,虽然未必是现代数学式的精密。

ⅩⅡ 重要主题

  泰福德(IOM)以七个标题(有一些或许可以附属在其他标题下)扼要的提出这些主旨:玄机主题,马可对耶稣受难之关注,神的国度与人子的再来,马可对加利利的关切,他对 euangelion (福音)一字的用法,他对外邦宣教的注重,以及对作门徒的真正窍门受逼迫与受苦的注意。或许我们可以附加一点,马可也特别注意门徒与群众的鲁钝,甚至那些最优秀的门徒,也不免流露出属灵的愚蠢。在本书简短的导论,没有篇幅可以详细考查所有的主题,但是略览其中几个主要的题目,也是很有帮助。

A 玄机主题

  一般称此为“弥赛亚玄机”,指在马可福音的前半部,耶稣自己没有宣扬祂的弥赛亚职分,也不接受别人加给祂的这个称呼。第二部分则截然不同。耶稣接受并承认彼得的表白(),并且从此花许多时间专心向祂的门徒解释弥赛亚职分的性质。它不再是秘密,已经启示给少数人,虽然多数人还是蒙t不明。简言之,这同时可以解释跟随祂的人显而易见的愚钝(他们领悟得慢),以及敌人不间断的敌意(他们是故意视而不见)。这两个主旨是附属在玄机主题下。正如彼得的告白是马可福音中的分水岭,外邦百夫长在十字架旁的告白也可说是本福音书的顶峰:“这人真是神的儿子”()。

  有些圣经批评学家认为整个“弥赛亚玄机”出于马可杜撰,为要辩解耶稣生平大部分时间为什么不自称为弥赛亚,却在祂死而复活后,被教会普遍拥戴为弥赛亚。但是这种看法是不当的,不单忽视了马可清楚的见证,也忽视了其他福音书作者(包括约翰在内)的清楚见证。此外,耶稣有个深思熟虑的计划,要藉着祂所作的和所说的,一步步引导祂的门徒,最后终能无比清晰地明白祂究竟是谁。针对这一点,传统的理由似乎还是最佳解释:犹太人的弥赛亚观具有根深蒂固的得胜与“今世”的想法,因此耶稣若不解释祂的弥赛亚职分的性质,而单单接受这个称呼,一定只能误导百姓于爱国主义的幻想,不能启示出神的计划。纵使彼得宣告以后,耶稣还是很仔细地向门徒解释。事实上,他们在受难周期间的言行举止,在在说明只有耶稣复活后,他们才真正明白弥赛亚职分对于耶稣的意义。

  此“玄机主题”,或者说福音的隐藏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马可福音的其他文脉中,而不是个单独现象,只见于耶稣的弥赛亚职分这个文脉中而已。这与耶稣用比喻教导的“隐晦”相呼应(第四章),也相当于神国的隐藏性;在这个阶段,也只能以暗喻的方法描述,大概也是为了怕引起群众误解。君王、国度与弥赛亚,在当时全属爆炸性的字眼,满了政治上的弦外之音,与耶稣的使命和工作大相径庭。甚至祂自己选用的称呼“人子”,也是刻意地不明朗,个中深义只有信心之士明白;这又是“隐藏”的另一个例子,但有一天会向所有的人显明。

  所以,只有在认耶稣为弥赛亚之后,才有变像的荣耀,耶稣也显出祂的真正光辉(),而且只有那些对信心已经具有焕然一新的看法的人,才得见这荣耀的一幕。马可在九1提及的,很可能是直接想到变像;果真如此,国度的真实性质只有那时候才显明出来。耶稣不再使用比喻,祂要明明地对那些心领神会的人说话。

  从另一角度来说,已经在耶稣与跟随祂的人身上出现的这个国度,将会由神引进它的一切丰盛,这就是第十三章的信息。这方面的真理可以说明马可对于人子以神的代理引进神国()的关注,同时也再次实现了隐藏的真理至终变为启示的真理这个模式()。这是马可的基本模式,因为他认为这是神的计划的基础。耶稣在今生是卑微、受人藐视的地上人子(因为耶稣说,祂必须以人子的身分,而不是以弥赛亚的身分受苦,),但是祂也一定以得胜凯归,凌驾一切的人子身分再来,叫所有的人看见并相信。

  马可是否想到当时在罗马的小教会(无疑也是受藐视的)?真理的“隐藏”是否提醒他们,身为神拣选的器皿,他们也将凯旋荣归呢?

B 马可福音中的苦难

  这个题目与前一个有密切的关联,因为耶稣的受苦、见弃、受死,全都是构成祂的使命的特色“隐藏性”的一部分。耶稣三次预言受难(),语气一次比一次强烈,细节一次比一次详尽的说明,祂的受苦不是意外事件,而是属天的必经过程,是不可免的呼召。较具批判态度的学者坚称,这苦难与罪得赦免在马可福音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一如保罗书信与其他的新约经卷,两者肯定有关联。但是十45清楚提到,人子降临的整个目的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而在十四24,耶稣祂的死(“我立约的血”)是“为多人流出来的”。从这两处经文,以及多处提及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或是与其神似的经文来看,并不足以主张在马可心目中,耶稣的死与罪得赦免的关联极其含糊、隐晦。在以赛亚书,“许多人”得赦免,显然是藉着“耶和华的仆人”的受苦与受死(),而耶稣既然将这幅景象应用在祂的死,那么祂的死也必然有相同的果效。马可对耶稣受苦的注重,即是他的福音书的重点,两者不可分。同样的,马可必须以复活的宣告作结束,虽然他的福音书没有复活显现的记载(至少我们现存的福音书有),只有祂将来的应许()。如果这仆人没有得辩正与最高的荣耀,不仅真理依然“隐藏”,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的模式也不得应验。

  仆人受的苦难如此之多,因此是马可福音注意的一个中心主题,也就显而易见了,因为它是福音的精髓。马可也同样注意到记载耶稣开始即向跟随祂的人显明,门徒的道路必然是受苦的道路。在撒种的比喻中,耶稣已经警诫,信徒将受“遭了患难,受了逼迫”的试炼()。施洗约翰的死是另一警讯(),因为约翰纵然名义上不是耶稣的门徒,却肯定是祂的见证人()。彼得宣告耶稣是基督后,耶稣解释人子必要受苦(),也直截了当地解释,任何跟随祂的人一定要“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彼得突然迸出的劝阻()显出这项道理,即便是委身的门徒,也觉得这道理有违人之常情。但是耶稣却一再复述这不受欢迎的信息。那些撇下一切来跟从祂的人(如那富有的人不愿意去作的,),要“得百倍”,但是“要受逼迫”()。雅各与约翰虽有不当的野心,耶稣却说:他们既然跟随了“受苦之仆人”,就必要喝我所喝的杯()。但这个题目最清楚的教导却是在十三章,从9~13节,指出基督徒受逼迫、受苦,甚至受死是无可避免的。所说明的唯一理由是“为我的名”():跟随耶稣,必然意味着踏上祂所走过的道路,因为那正是跟随的整个意义。

  但马可为什么强调基督徒受苦的必然性呢?为什么本福音书从头到尾都对此深表关注呢?基本上说,无疑是因为耶稣曾经强调过,或许也是因为人对这种不合常理的教义发出的自然反应,所以有必要重述。然而,另一个理由肯定是由于马可自己的教会在当地的处境,到处都遭蹂躏、受逼迫,教会信徒一定会质疑何竟如此。如前所主张,倘若马可是在罗马为当地教会而写这卷书,这就特别贴切了,过去教会所遭受的残酷逼迫,都只不过是零星爆发的;但到了尼禄(Nero)皇帝统治时代,罗马城大火以后,尼禄找代罪羔羊,这些逼迫即于主后64年达于极致;马可福音却有着最强烈与最令人鼓舞的再一次的确据:这是他们的主已经走过的路,也是他们这群基督徒所蒙的召。马可可能不像彼得那么直率地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但他却以别的方式清楚说明了同样的意思。

C 马可对于加利利与外邦宣教的关切

  柯兰斐认为马可在为罗马教会写本书时,有两个特殊的目的:是要“在面临殉道的威胁时坚固她的信心,并为宣教的传道人提供材料”;如果这种看法是正确的,那么主耶稣论苦难的教训(如马可所记载的)当然切合头一个需要。本段则要试着指出马可如何尝试满足第二个需要,这是为了加利利而预备的,因为它的位置正处于外邦人环绕之处(不像犹太地),不得不面对宣教的问题。为了另一个理由,它也强调耶稣的呼召是给今世的贫穷人与受藐视的人。

  但除了所说的这些以外,我们务要体认下列几点,这是很要紧的。头一点,马可并没有创造出他的资料来。耶稣可能是生在伯利恒(这是马可没有记载的一个事实),但都是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受洗的();根据马可的记载,祂头一次的讲道是在加利利,而不是犹太地(),祂的头一批门徒是在加利利蒙召的()。我们在此所探讨的乃是历史的事实:纵使是祂的敌人,都知道耶稣是“拿撒勒人”(),而彼得也曾一度被认出是跟随祂的人,因为旁边站着的人说:“你是加利利人”()。这不单是马可福音的特质,在使徒行传一11,也有一个天使称使徒们为“加利利人”;而使徒行传二7则是五旬节时在耶路撒冷“集体归主”之前,记道:“这说话的不都是加利利人么?”这大概是指初期的整个基督徒群体。根据来自奋锐党的某个资料显示:在安提阿人想出“基督徒”一名()之前,“加利利人”可能是早期蔑视门徒的称呼。如果是这样,耶稣在加利利显然是有很多的跟随者,而同样明显的是:可见祂在那里有不少的事奉,证实了马可所描绘的图画。从约翰的描述来判断,马可很可能是把所有加利利的资料安排在他这卷福音书的头一部分,而把大部分具有犹太背景的资料摆在第二部分。如果是这样,我们应该体会到:它纯粹是为了编辑上的便利或只是神学上的安排,因为约翰肯定记载了耶稣早期数次访问过耶路撒冷;而且耶稣的公开事奉如果超过三年以上,也是意料中的。但马可记载耶稣的加利利事奉,并非不正确,因为那当然也是历史事实,而且毫无疑问会在他的原始资料中发现这一点,特别是这些资料如果是来自加利利,而不是来自彼得的话。

  然而,他为何如此强调这一点呢?马可似乎并不是要假定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春风得意”,受欢迎又成功;并且以此对照,日后在耶路撒冷却受到越来越激烈的反对,看来是失败了。法利赛人反对耶稣,在加利利与在犹太地是如出一辙的(、18、24)。事实上,最初决定要将祂置于死地,就是在加利利()。这种批判有时确实是来自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但其日期似乎较晚。甚至是在祂“自己的家乡”(,可能是拿撒勒),马可都说“他们就厌弃祂”。马可笔下的加利利,并不是一番粉饰、虚幻不实的情景。

  但马可如此凸显加利利的分量,除了该地在耶稣的事奉上无疑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理由呢?马可在十四28记载说,耶稣应许祂的门徒,在祂复活之后,将会在他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在十六7有位天使重述这个应许,更是引人注意,因为其他福音书并未记载,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的任何一次的显现(但见)。除这两处之外,黎弗(Lightfoot)指出:加利利在马可福音共提到九次,其中有四次是在开头的二十五节经文;从一开始就强调加利利,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马尔逊与他的追随者认为“加利利”一词在马可福音中的用法具有高度象征性。对他们而言,“加利利”乃是象征较广阔的外邦基督徒世界,正如“犹太”或“耶路撒冷”是代表犹太人的世界一样。这一点与马尔逊一个略嫌天马行空的观点有关他认为马可福音是劝告耶路撒冷基督徒,要他们在主后七十年逃到加利利去,或者是为了应付当时在加利利之教会的处境而写的,因为该地的教会正等候并企盼基督的显现或再来;所以,加利利就代表外邦的宣教,而我们在这卷书中所见的,便是鼓励多为外邦人的罗马教会参与这项事工,耶路撒冷与犹太教官方是否拒绝了弥赛亚,并且实在也拒绝了基督教呢?这并不足为奇;他们始终都是这样。耶稣在地上时,是在加利利开始祂的宣教工作,祂的头一批门徒全都是加利利人,而不是犹太人。最后,祂最终应许要在祂复活之后的显现地方,也是加利利,因为这是极不可能指祂第二次降临说的。诚如黎弗正确指出的:“读者的思绪在本书开头几章就转向事奉的故事了”,而加利利同样是那几章注目的焦点。

  加利利确实被称为“外邦人的加利利”,但这似乎更有可能是因为它在天然环境上是被外邦人所环绕,而不是因为其居民的性质。在巴勒斯坦,没有任何地区比加利利更具有激烈的爱国心,正如它在罗马帝国的漫长纪录中所显明的;虽然就着历史而言,它的居民中有极大的比例是非犹太人的伊图瑞尼部族(Ituraeans),在玛喀比战争的余波之后,被迫接受犹太化。加利利人确实受耶路撒冷居民藐视,但那似乎是因为耶城的人认为他们愚昧无知、粗野无礼,而不是由于他们的种族来历(如:)。所以,加利利之事奉本身并不能鼓励教会投入外邦宣教工作,但却可以加强说明耶稣的信息是给贫穷人、遭蹂躏的人、被藐视的人,也是给税吏和罪人的()。耶路撒冷骄傲的文士自认为是“康健的人”和“义人”,觉得自己“用不着医生”(),所以不能接受福音。尤有甚者,加利利之宗教生活的中心是会堂,而不是主掌耶路撒冷的圣殿;它至少在这一点上是与散居海外的犹太教更为接近的。会堂有时也欢迎耶稣,固守立场的圣殿却从未如此。当马可写这卷福音书的时候,这个思想或许也出现在他脑海中:加利利人的表现更具接纳性,相形之下,耶路撒冷人的表现却冷漠、无动于衷。或许这也是本福音书的“隐藏性”的另一面(参:)。

  但加利利的第二方面,确实与外邦的宣教使命有关。它既受外邦人所环绕,与外邦人的接触就在所难免了。将马可福音所记的两次喂养群众的神迹(分别在第六章与第八章),看作一次是喂饱外邦人的,另一次则是喂饱犹太人,就是错解经文;但是,在大批聚集要听耶稣讲道的犹太人当中(等),若说没有外邦人在场,是很难以令人置信的。格拉森被鬼附而蒙医治的那个人,可能是个犹太人,虽然“至高神的儿子”这个称号带有外邦人的口气()。但他受耶稣吩咐要去传道的低加波利的居民(),肯定是有非常多的外邦成员。有些人认为挑选该撒利亚腓立比作为彼得认信之处(),是富含深意的,因为拉比认为这座城正是犹太与外邦之间的分界,在七24,耶稣故意进到推罗西顿境内,并且在那里医好了一个外邦男孩。

  然而,马可尽管喜欢他所爱的外邦宣教使命,却没有曲解传统,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他记载耶稣说“让儿女们先吃饱”():外邦宣教的时机尚未成熟,但在十一17,由于图利的买卖充斥着外邦人院,使得圣殿不再可能成为神心目中的“万国祷告的殿”,这一点格外激起耶稣的忿怒。所以神要把祂的葡萄园赐给别人(),除了外邦基督教会之外,几乎不可能指别人了。最要紧的是,在第十三章所谓的“小启示录”中,耶稣告诉祂的门徒说:“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那将会是末日临近的迹象之一。如果最后晚餐的杯代表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我们很难相信,在马可心目中,这只局限于那些在犹太教里面的人,从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的上下文看来更是如此。最后,与犹太人彼得在八29所作的伟大认信遥相呼应的,是外邦的百夫长在十字架旁所作之同样伟大的认信:“这人真是神的儿子”()这是所有外邦宣教追求的果子与目标。

  纵使所谓的“长结尾”并非出自马可手笔,但当它记载复活的主颁布此一命令“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马可必定会对这句话说阿们因为这的确表达出基督的心思与福音的信息。如果外邦基督教会从这里还不能找到外邦宣教工作的激励,又夫复何言?

D 重要主题总结

  在我们开始详细研读这一卷书之前,提醒自己留意一下马可福音中值得注意的重要主题,是有帮助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在经文中找出它们来。泰福德将它们撮述如下:

  1. 玄机主题,与作者对于耶稣之真实却隐藏的身分的关注;

  2. 对于耶稣的受难(祂的受苦、受死与复活)与它对基督论之意义的关注;

  3. 对于神国之性质和降临,以及耶稣以人子的身分再来之问题的关注;

  4. 对于加利利的关注;

  5. 他对“福音”( euangelion )一词的用法;

  6. 对于外邦人与外邦宣教使命的关注;

  7. 对于受逼迫、受苦,和殉道,以及门徒之真实性质的关注;

  8. 他对于犹太领袖族群、耶稣的家人,尤其是祂起初的门徒的严峻。

  学者们对于这些问题的解释,当然会有所出入;但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却是毫无疑问的;若领会得正确,它们只有强化本福音书的信息。

大纲

Ⅰ 预备道路:福音的预备(

 A 书名(

 B 先锋(

 C 耶稣受洗(

 D 受试探(

Ⅱ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早期在加利利事奉(

 A 神的国在加利利(

  i 初次在加利利讲道(

  ii 呼召门徒(

  iii 耶稣在迦百农(

  iv 彼得的岳母(

  v 在晚上医病(

  vi 从迦百农到加利利(

  vii 洁净长大q疯的(

 B 冲突的开始(

  i 医治瘫子(

  ii 耶稣的事奉(

  iii 呼召利未(

  iv 有关禁食的争论(

  v 有关安息日的争论(

  vi 那枯干一只手的人(

Ⅲ 凡接待祂的:呼召并训练门徒(

 A 冲突渐增(

  i 与宗教领袖决裂(

  ii 呼召十二门徒(

  iii 对立渐增:别西卜的争论(

  iv 耶稣的真亲属(

 B 国度的比喻(

  i 撒种者的比喻与用比喻的理由(

  ii 另外两个生长的比喻(

  iii 比喻的总结(

 C 加利利湖四周的事奉(

  i 耶稣平静风浪(

  ii 被鬼附的格拉森人(

  iii 另外两个医病的神迹(

  iv 祂自己的城弃绝祂(

  v 差遣十二门徒(

  vi 希律给耶稣的评价(

  vii 施洗约翰的殉道(

  viii 喂饱五千人(

  ix 在水面上行走(

  x 在革尼撒勒医病(

  xi 与犹太教更深的冲突(

 D 在巴勒斯坦北部的事奉:回到加利利(

  i 叙利非尼基妇人(

  ii 又聋又哑的人(

  iii 喂饱四千人(

  iv 法利赛人求神迹(

  v 酵的危险(

  vi 伯赛大的瞎子(

Ⅳ 坚定面对往耶路撒冷之路(

 A 认信与变像(

  i 彼得的认信:首次预言受难(

  ii 门徒的代价(

  iii 变像(

 B 再次预言受难(

  i “以利亚已经来了”(

  ii 癫痫的男孩(

  iii 二度预言受难(

  iv 国度中最大的(

  v 赶鬼之人(

  vi 绊脚石(

  vii 世上的盐(

 C 离开加利利(

  i 地理背景(

  ii 耶稣论婚姻的教训(

  iii 让小孩子来(

  iv 富有的人(

  v 第三次预言受难(

 D 西庇太的儿子(

 E 瞎子巴底买(

Ⅴ 为痰牡钚睦锝辜保阂路撒冷的事工(

 A 进入耶路撒冷(

  i 进城(

  ii 返回伯大尼(

  iii 咒诅无花果树(

 B 洁净圣殿(

 C 劝勉与争论(

  i 枯干之无花果树的意义(

  ii 仗着什么权柄?(

  iii 凶恶的园户(

  iv 论纳税给该撒(

  v 撒都该人的问题(

  vi 最大的诫命(

  vii 大车淖铀铮浚ㄊ二35~37)

  viii 要防备文士(

  ix 寡妇的奉献(

 D “小启示录”(

  i 圣殿的噩运(

  ii 末期的预兆(

  iii 灾难的起头(

  iv 那“行毁坏可憎的”(

  v 假基督与假先知(

  vi 人子的降临(

  vii 无花果树的比喻(

  viii 降临的日子(

  ix 讲论的结尾(

Ⅵ 受难故事(

 A 最后晚餐(

  i 决定要杀死耶稣(

  ii 在伯大尼受膏(

  iii 被犹大出卖(

  iv 楼房的主人(

  v 被卖的预言(

  vi 主的晚餐(

 B 在客西马尼的伤痛(

  i 往客西马尼之路(

  ii 园中的伤痛(

 C 耶稣被捉拿(

 D 彼得跌倒(

 E 在彼拉多前受审(

  i 预作准备(

  ii 彼拉多定耶稣的罪(

 F 钉十字架(

  i 讥诮(

  ii 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iii 十字架(

  iv 受死(

  v 安葬(

Ⅶ 第三天:复活的主(

 A 复活(

 B 长结尾(

柯勒


01
马可福音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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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预备道路:福音的预备(1

A 书名(

  “起头”:就跟创世记中一样,神正要开始新的创造工作(Minear)。头一个子句除了作为本书的书名(我们应该要注意的是:这书名是耶稣基督的福音,而不是我们惯称的“马可福音”)之外,也是其内容之撮要。福音是“消息”或“音信”。第一世纪的读者对于希腊文 euangelion 所含之“好的”意义有多少的了解,我们无法确定;有些旧约圣经证据显示出:这个字在早期通常应该作“给带来好消息的奖赏”。但是,无论如何,从其内涵的性质看来,福音很快就具有这种“好消息”的意义,这是早期教会如何塑造它自己的语汇来表达新观念的一个范例2

  这个好消息的主题是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这个名字相当普遍;在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字形是约书亚( Joshua );在新约世界的这个希利尼化字形则是从亚兰文的耶书亚( Jeshua )而来的3。就一般语源学或历史前例看来,这个名字的意义都是“雅威(Yahweh,即中文圣经之耶和华)是救恩”。神所任命、差遣,在神的百姓有需要之时拯救他们的那个领袖,就获赐这个名字()。摩西不能做到的,约书亚会继续完成;在这一点上,“耶稣”这个名字更适合于即将要出现的这位救主。

  然而,耶稣不单是要成为救主,祂也要成为神在地上所指派的代理。这种为了特殊的任务而被挑选出来的身分,是从“受膏”的角度来描述的,就像旧约时代的君王或祭司都必须受膏一样。这种观念与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都非常普遍,偶尔会以闪语字形弥赛亚出现,但更普遍的乃是基督(Christ),或带有冠词的“这基督”(The Christ),这个字是从希腊文字根 Chrio{ 而来的,其意义与希伯来文字根 ma{shah] 相同,都是“膏抹”的意思。

  神的儿子这个子句究竟应不应该包括在这一节经文里面,是颇有争议的,抄本证据也无法确定4。但无论如何,它都是耶稣的一个名称,这在马可福音其他地方有大量的证据(如),事实上,耶稣即是因为自称为神的儿子,被犹太公会定了死罪()。对于早期的基督徒而言,这种儿子的身分并不是属灵的隐喻,也不只是意味着一个必朽坏之人被收纳进神格中。在耶稣由童女所生的记载中,可以找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神的儿子之意义(虽然这个词语并非原创性的),然而马可并没有特别提到这个记载。马可很可能是将这个教义视为理所当然,所以无需明确地详细解释。他大概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他很可能认为这不是最初传福音的基本要素。

  马可福音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漏洞,就是它绝口不提耶稣的先存性(Anderson);一直要到约翰福音(),这个教义才有清楚的说明。或许马可又想当然耳,没有记述。这一类的“抽象问题”并不似神在耶稣里彰显的作为,更能牵动早期基督徒的心思。如果马可的主要身分是福音使者,所关切的是教会在外邦人中的宣教使命,那么这种省略就更容易理解了。除非是面对回教徒,否则,基督的先存性通常不是传福音时的重要成分,甚至在今日也是如此。

1 以第1~13节为马可福音的“引言”,见黎弗(Lightfoot);乘垢穑Westcott)与侯特(Hort)认为1~8节是导论,而达德则认为是第1~15节。但黎弗正确地将第14~15节视为基督之讲道撮要,而且将之与路加所记载之拿撒勒讲道相比较()。
2 关于 euangelion (福音)这个字的不同意义,无论是在马可福音中或新约圣经他处,见柯泰吉(Kertelqe,在 IOM)。它从口头与宣教的讲道变成一卷书。关于马可福音是最早成文的福音书,以及它的写作形式与模式,见蒲灵(IOM)。舒兹(Schulz)在同一本书中指出,马可福音与伪经和异端所谓之“福音”有巨大差异。
3 施维策指出:福音书的作者们对于拿撒勒人耶稣的细节没有多大兴趣。对于祂的外观完全未作任何的描述,直到次经福音书出现的时代之前都是如此。他们甚至没有指出祂没有结婚(事实显然是如此),虽然这个特点在犹太教中是最不寻常的。若是认为迦拿婚筵的记载(约二章)与此有任何矛盾,乃是愚不可及的。
4 由于和合本、RSV、NEB、JB 与 NIV 在译文中都有“神的儿子”这个子句,衡量其证据可能是有所助益的。反对将它纳入之重要的大写抄本是西乃抄本(Sinaiticus;原来的读法,而不是修正的)与柯瑞迪抄本(Koridethi),第28号与其他几个小写抄本,一些东方译本与大部分早期教父著作。支持这个子句(无论有没有定冠词)的大写抄本是亚历山大(Alexandrinus)、梵谛岗(Vaticanus)、伯撒(Beza),与费瑞(Freer),此外还有几个重要的小写抄本系列。从教父们没有提到这个子句看来,这实在是个奇怪的问题;但我们很容易便可看出后来会加上它(从新约圣经其他地方的上下文来判断)的理由,却不易明白教父们为什么会将它删除(如果他们知道有这个子句的话)。姑且不谈其神学真理问题,这个子句在这里或许可以看作是早期的附加品,然而塔斯克(Tasker, Greek New Testament )却接纳它为经文的一部分。
B 先锋(

  2~3. 再者,这个好消息与神在过去给祂百姓的整个启示有直接的关系。对于马可而言,新约圣经并没有违背旧约圣经,反倒是它的应验(2节),虽然他在引用旧约圣经的次数上并不像其他福音书的作者那么频繁。这可能是因为他写作的对象可能与马太有所不同,并不是为了有犹太背景的基督徒而写的。

  然而,非常奇怪的是:这里所引用来提供必要“环结”之圣经预言5,主要并不是论到耶稣,而是与施洗约翰有关。马可仿佛是要我们明白:福音时代是由约翰引入的。马可并没有像其他福音书一样充分记载施洗约翰的事,但是这节经文把约翰的重要性表现得同样清楚、明显。施洗约翰乃是神的使者,也是弥赛亚的先锋;他的地位虽然不被犹太当局所承认,在这里却很清楚地说明了。他的任务是要为神预备道路,而他的方法乃是传道;他讲道的内容是严厉而毫不妥协的,呼召所有人为着神的来临而预备自己,转离他们邪恶的道路,回头归向神。

  4. 约翰的洗礼并不是奉耶稣的名而行的,也不像弥赛亚将要施行的洗礼那样,与圣灵的恩赐有直接的关联(8节)。所以,约翰的门徒后来都又接受保罗施洗,因为他们不知道圣灵的降临,也不曾“奉耶稣的名”受洗()。但是我们也得注意:马可福音并没有记载,先前曾经是约翰的门徒(所以我们可以假设他们已经受过约翰的洗),后来成为耶稣门徒的那些人,有重新受洗。所以约翰的洗礼,只是后期犹太教的一种入门的、洁净的仪式,乃是他所传讲之信息外在的一个记号与象征。他呼召他的听众,要在内心与目的上有所改变,这将会使他们的罪恶可以蒙神赦免;而且从一般的福音传统也可以清楚看见:约翰也要求人的生活要有改变,作为内心真实改变的凭据。到目前为止,他所传的信息虽然满有能力,却了无新意。

  5~8. 群众们开始的时候对于约翰的信息表现出的反应,显明他实在是列在旧约圣经的先知行列中;群众立刻认定他是带着神的命令而来的。衣着与食物6,以及生活的地方,同样将他标明是属于以利亚与其他沙漠先知的行列(参:),他那具有末世论与“前瞻性”意义的讲道也是一样。但是,约翰的讲道有着弥赛亚式的急迫感与逼切感,是古时候那些先知所缺乏的。所有的先知应许神要介入,并藉此建立祂在地上的治权;如今近在眼前了。不但如此,约翰同时还强烈地意识到:就是当他将自己的工作和职事,与他所说之“要来的那一位”相较之下,就发觉自己这一面是比较不重要的。

5 这里所引用的预言,以较不严谨的说法提到是出自以赛亚书,但事实上却结合了玛三1与赛四十3,或许是取自早期犹太教某份论到弥赛亚的经文集。这样的结合在新约圣经其他地方并不罕见,这也是犹太解经学上的一个常见的手法。施维策(在 IOM 中)正确地指出这个旧约引句的深长意味,因为马可很少回溯到旧约圣经,这点恰好与马太相反。这当然并不是否认旧约圣经思想构成了马可整个神学的基础,尤其是在他对基督的认识上;事实上,就如施维策(GNM)所提出的:这个预言是引入了整卷书的。
6 正如施维策所指出的:约翰所吃的是沙漠游牧民族素常所吃的食物,并不是后来修道院中之苦修士所吃的。旷野时期经常被视为以色列与神之间的“蜜月”期(),这些食物也使我们想起将来的弥赛亚时代()。
C 耶稣受洗(

  9. 耶稣来要接受约翰的洗礼:马可并没有说明耶稣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当然不是由于任何的罪恶感〔这是异端之“希伯来人福音书”(Gospel of Hebrews)所认为的一个难题〕;从马太福音看来,这乃是出于祂想要“尽诸般的义”(),也就是说:要履行神为祂百姓所定的每一个命令。马太福音前一节经文也清楚地说明:就连约翰自己也不同意耶稣需要这种悔改的洗礼的观点。然而,这两个解释在马可较简洁扼要的叙述中都省略了,当时这种神学上的误解可能还没有产生。耶稣接受洗礼,很可能是祂完全与人类认同的一部分;但即或如此,马可也没有强调它,他只是照着他的习惯,毫不修饰地记载了这个事实,却没有解释。克莱恩(Kline)认为这洗礼是“犯人裁判法(译注:古代条顿民族试验嫌犯的方式,将犯人的手插入热水中,如不烫伤,便算无罪)的记号”,在这种意义下,耶稣的洗礼,就代表着祂接受了神对人类罪恶的一般性审判。这是有可能的,但在上下文中却没有这样的提示。

  10~11. 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三一论”经文之一。圣灵与圣父在此都为圣子作见证。正如神在创世记中是藉着祂的话、透过祂的灵来创造(),在神重新创造的新工作伊始,同样也是整个神格的运作。在这里,就在约但河畔,神再次说话,圣灵也再次运行在水面上,7一如在创世记中一样()。马可并未表示,圣灵只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祂身上,然而,他也未曾表示,耶稣是因此才成了神的儿子。马可很清楚,耶稣原本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他在此处描述的是洗礼之后,耶稣或约翰所见的异象,确认耶稣既存的位格与身分。

  有声音从天上来(11节),结合了论及弥赛亚的诗篇二7与论及受苦仆人的以赛亚书四十二1。这样将两种概念融合在一起甚有创意,完整地说明了耶稣工作的双重性质。译作爱的希腊字 agape{tos ,用在孩子身上时也有“独生”之意,这在这里格外恰当。希腊文中用来指儿子的另一个字是 pais ,可以有儿子与“仆人”两种意思,所以用来描写耶稣更是加倍贴切,马太福音()与使徒行传()虽然将它用在耶稣身上,马可却根本没有用过这个字,不管其理由为何。

  安德生与黎弗说得好:经文并没有要我们对所描述的现象,或耶稣内心的心路历程作番临床的或心理的检验:这些完全是现代人的兴趣。马可所关切的就只有在受洗时发生的事实,以及在那里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在随后的篇章中将会逐渐证实这个见证的真确。

7 黎弗认为:这里的天裂开了,与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圣殿的大幔子裂为两半之间有相似之处,因为两个地方都是用同一个动词。对他而言,神的同在像鸽子一样降在耶稣身上,乃是马可对于道成肉身的描述,但除非将它视为纯粹是个象征,就倾向“嗣子论”神学,马可将福音的“起头”置于洗礼之前(Anderson)。
D 受试探(

  12. 圣灵在这里得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祂乃是那运行在洗礼之水面上驯良的“鸽子”(10节),就像挪亚的鸽子飞翔在救恩的方舟与审判的洪水之上(及下)8;但祂也是那满有大能之创造的灵,运行在洗礼的面上,神将要从这水中召出祂新造的人()。正是这大能的灵以无可抵挡的方式将耶稣催到旷野里去,远离人群居住之地,旧约圣经中有众多先知最初都是在那里领受了他们的托付与启示。对于一个澳洲人而言,今天的“内地”就有相同的含义。对于马可的听众来说,他们正受到逼迫,受洗、圣灵,与紧接而来之试验,这样的次序非常切合他们自己的处境,就像今天归正之人时常经历的一样。

  13. 在寂寥的旷野中,耶稣停留了四十天。时间的长短可能与以色列人四十年的试验有关,这些神的儿女也曾在旷野忍受了试验()。对于希伯来人而言,旷野是个恐怖的幽暗,鬼魔与不洁净之兽类的居所。所以对于马可的听众而言,与野兽同在一处,并不像今天许多厌倦于都丛林的人所想像的那么具有浪漫的气氛。这里可能还有进一步的思想,就是神的保护,正如神关闭狮子的口,以拯救祂的仆人但以理一样(),祂也要照样保守祂的仆人耶稣,使祂免受野兽的伤害。另一个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经历相似的(尤其是在后期犹太正统人士眼中看来),是有天使来伺候k9。在其他福音书中,关于这次试探的记载较为详尽(太四章与路四章),而且明确地指出耶稣在旷野这个时期的目的是:在开始执行祂的任务之前,耶稣可以面对祂蒙召成为弥赛亚所涉及的特殊试探,而且得胜。马可再一次表现出简洁而直接的风格。他只是记载了受试探这件事,对它的内容却丝毫未作任何诠释或解释。但若是像黎弗一样说马可的记载是“如此简短,几乎无法理解”,则必定不正确。其意义相当清楚,尤其是从随后的叙述看来更是如此:以色列神的儿女在旷野中虽然失败了,神的儿子耶稣却得胜了。马可知道这些试探的基本内容,似乎是可以确定的()。

8 有人假设仿佛鸽子的希伯来文 shekeyo{na{h 原来可能是 shekinah (神的同在);但施维策正确地驳斥了这种误解。这些人误用了他们的巧思,解释也是凭空幻想的。
9 倪恩瀚与施维策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他们认为“伺候”是指供应食物,好像以利亚的情况()。但这一点并不成理由否定耶稣先前的“禁食”,虽然马可没有提及此事,但其他福音却有提及。施维策也指出:当弥赛亚来临时,和平将要在动物世界掌权()。这种思想是否指有一位“新亚当”站立在乐园的动物当中,但这一次天使是来伺候祂,而不是要将祂逐出乐园()。
Ⅱ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早期在加利利事奉(

A 神的国在加利利(

i. 初次在加利利讲道(

  马可在这里只是顺便提到,约翰为了希律的罪恶公然抨击他,以及约翰因之而招致下监和死亡的下场这整个故事(详尽的记载,见于)。这件事在这里只是作个参考日期,因为从这个时刻开始,耶稣开始传讲好消息。传讲的起点是陷于窘境的、具有顽强之国家主义的加利利,四围被外邦人环绕着,永远都是任何从北方入侵之人的头一个目标;马太认为这一点不是偶然的()。加利利在众先知的话语中如何,在耶稣早期的职事中也是如何,都是适切地表征了神的百姓在捆锁之中,救恩之光首先临到他们身上(10。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像马尔逊一样贬低了实际的地理位置,而偏爱神学上的象征,这么做是不对的。

  14. 神的福音:有些抄本作“国度的福音”,这当然是第15节的含义。

  15. 耶稣现在在加利利传讲的消息是:神的时候已经来到,这正是旧约时期所有人都仰望的时候。神即将要开始(近了)在地上掌权,这是众先知极为熟悉的一个信念。所以所有人都蒙召要在内心上有所改变(悔改),而且要相信这个好消息,约翰已经为这好消息预备了道路。这是马可福音中使用 pisteuo{ en (信)的唯一例子,见 BAGD 第660页,那里说“信靠”似乎是比“根据福音而相信”更好的译法。所有人尚未学会的、也是耶稣的门徒将要学习之最艰难的功课,乃是神的掌权并非此时此地,由一位属地的弥赛亚所带来之钜变式的外在得胜,而是和平地治理那些回应这信息之人的内心,虽然没有一个阅读旧约圣经的人可以将之想成是纯属内心的事。福音诚然与国度有关,但它却也改变了当代所有的国度观(见 Schweizer)。近了:根据所假设之闪族原文的含义,或可以译作“已经来了”。在某种含义上,国度已经藉着耶稣来到了,祂正要完全地实现神的旨意。另一方面,它乃是逐渐临到在生活中降服于神的人。第三种含义是:神将要在“末日”普世性地引入它。

10 时常有人说到:这卷福音书可以粗略地区分成两个部分:较早期的“加利利”或“接受的”时期,与此相反的是后来在耶路撒冷的“犹太”或“拒绝的”时期。这当然不是绝对的划分:拿撒勒人要拒绝耶稣(),而到耶路撒冷朝圣的群众却欢迎祂()。然而,我们却不能以此为根据,而主张“加利利”有某种喻意的或“神学的”用法,仿佛是与字面意义截然不同的;加利利既然是半外邦之地,所以在宗教上具存疑态度,可能一直都是比僵硬之正统的耶路撒冷更能接受新观念。
ii. 呼召门徒(

  耶稣呼召西门与安得烈成为得人的渔夫(17节;和合本作“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虽然耶稣所用的隐喻,可能是由于他们当时职业的特殊情况;但这却也是适用于耶稣每一个门徒的普世性呼召11。渔夫、农夫、建造者、收割者、牧人、管家、仆人:这一切全都是耶稣在福音书中常用的隐喻,每一个隐喻都描述了我们一般基督徒对我们的主,与对我们的同伴之义务的不同层面。

  这两对兄弟都发现到,顺服耶稣的呼召要付上很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抛弃他们所喜爱的一切人事物,所有属地的安全感,单纯地交托给耶稣。我们也不能说那些撇下父亲、雇工、船只的人,所舍的比那些只撇下渔网的人更多12,因为两者都是撇下了他们一切所有的;那永远是对基督徒的最低要求()。舍与跟从(18节)与耶稣在第15节的双重呼召“悔改、信”相呼应(Minear)。

  学者们已经恰当地指出,对于古代的人而言,他们并不像现代的行人一样自然地并肩走在宽阔的路上,用现代人的惯用语来说,跟从这个字的意义是“同行”。为了要与耶稣同行,像以诺与神同行一样(),这些渔夫放弃了地上的一切前途。然而在新约时代,“跟从”这个动词的确增加了伦理方面的意义,因为走在前头的永远是老师,学生则是跟在后面;所以,它至少暗示着拉比与门徒的关系。

11 有人(如:柯兰斐与倪恩瀚)曾说:虽然这在旧约圣经中是个常见的隐喻,却只有用在不好的含义上;但是耶十六16渔夫至少是神所打发的,是在神为以色列的计划中有一席之地。目前这节经文的上下文看来,显然是用在“好”的含义上。
12 施维策试着要证明西门与安得烈是贫穷人,因为他们在这里只使用一个抛网;但这样的解释可能太过了。其他福音书提及彼得的船(),那暗示他至少拥有某些资本。打鱼在加利利是个兴隆的行业,加利利湖本身就是个丰富的鱼场。
iii. 耶稣在迦百农(

  耶稣素来习惯于同时参与圣殿与会堂中的聚会;但是,与祂的听众先前所曾听过的其他任何一位教师不同的是:祂从未引用或依恃任何一位伟大拉比的名字作为祂的教训之先例。祂的听众感到希奇的,不仅是祂教训的内容,更是在于祂施教态度中所展现的个人权柄13。这更是与文士们慎重地探讨琐碎的律法问题形成直接强烈的对比;对于他们而言,耶稣处理律法与传统的新作法,说起来至少也是傲慢的。安德生恰当地指出:马可所著重的是在于耶稣施教的程序,虽然他并未详述祂教训的内容。

  23~26. 耶稣的讲道所造成的即时结果,不是和谐,而是分裂与争斗,正如祂后来所警告的一样()。这样的争斗可能蕴藏在会众的内心中,却显明在被鬼附之人的喊叫声中。他至少为耶稣的位格和工作作了非出于本意的见证,虽然他出于本能地对于耶稣的洁净工作感到畏缩,体认到在这里有一个传道人,是与他没有任何相通之处的,因而喊叫说: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24节)14。这个神迹发生在迦百农,这是一座骄傲、不信的城,与之相较之下,推罗与西顿在审判之日所受的还比较容易()。一个被鬼附之人竟然能够在会堂里崇拜,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直到他遇见了耶稣,而且他最初显然根本不愿意从他的痛苦中得着释放;这实在是迦百农的属灵情境一个特异的诠释。耶稣的立即反应,是叫这个非出于自愿的“鬼附见证人”闭嘴,而且释放这个人脱离他的梦魇。译作不要作声的希腊文( phimo{the{ti ,25节),更好的译法是“住口”。这个字是既强烈又率直,就像我们在现代中文的俗话中所用的“闭嘴”一样。主要的着重点是在于使鬼魔安静下来,以维持所谓的“弥赛亚玄机”,见导论ⅩⅡ A 玄机主题:耶稣不愿接受邪恶的权势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

  27~28. 耶稣所显出的大能,只有更加证实祂的听众内心中所留下来的印象:这里有一个带着权柄的人。但是,神迹虽然时常叫人感到惊奇,却未必都会领人相信。这似乎就是耶稣所以如此慎重而有选择性地施行医病神迹的原因,而且似乎只将这样的神迹施行在那些已经有了信心的人,无论信心是多么微小()。当然,在赶鬼的例子中,释放被鬼附的人之前要求这样的信心是无济于事的。但无论如何,信心如果只是由壮观而反常的现象所产生的,是不足够的(Minear 和 Schweizer)15

13 至少在马可福音中,神迹的主要功用似乎是要确证耶稣教训、行事的权柄(27节)。这当然不否认这样的神迹同时也是慈爱与怜悯的工作(41节),也是国度来临的兆头()。
14 贝斯特(Best)正确地指出(IOM):从马可福音看来,被鬼附之人口中常用的片语不是“神的圣者”,而是“神的儿子”。由于在上下文中看不出这种转变的任何理由,我们只能推论说:我们在此所看见的,乃是保存了原初的传统。倪恩翰认为这是弥赛亚的一个头衔,虽然在新约圣经中找不到平行经文。罗宾逊正确地将马可福音视为是一部宇宙性争战的历史,一边是神与圣灵,另一边则是撒但。耶稣的来临,标示出撒但的倾覆,这是在驱逐邪灵的事上显明出来的;然而,这种正确的解释却导致罗宾逊贬低马可福音的基本史实,是误导人的看法。
15 有鉴于对神迹奇事之兴趣在现代的复苏,今天经常有人尝试要援引统计数字来说明神迹在马可福音中的地位。统计数字并不可靠,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柯泰吉(在 IOM)指出:马可福音的内容大部分是叙事题材,而不是言论;在这些叙事题材中,神迹故事占了156节经文,相对之下,受难的叙述只占了119节。从卡勒(Kahler)有名的定义马可福音是“一份受难故事的记载,附带有延长的引言”看来,这个统计是很有趣的。温约翰(John Wimber)的统计数字有些出入,也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解释,但他坚称这卷福音书的经文有远比这个更高的百分比是关于神迹故事的。施维策正确地指出:我们若把神迹抽离而单独处理,是“非常模棱两可的作法”。
iv. 彼得的岳母(

  这个“家庭神迹”使我们得以一窥少见的使徒家庭生活。西门的妻子后来甚至在她丈夫宣教旅行时同行,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5特别提及的16。这件事经常被人称为“彼得的痕迹”(Petrine touch);当然了,当时在场的使徒只有彼得、雅各与约翰(和安得烈?)。

  就如这卷福音书的叙述中经常显出的,耶稣的触摸带来即时的痊愈(31节);病人在察觉自己得医治之后,也向祂表达感谢的挚爱,表达的方式则是服事,或“侍候”。施维策(安德生引述)将之与十五41相比较,认为这是妇女作门徒的服事模式,是不正确的看法。这样谦卑的服事,是耶稣的每一个门徒的典范(),但一个严谨的拉比甚至会禁止让妇女侍候他吃饭。

16 然而林前九5所用的希腊文动词 periagein (带着一同往来)在意义上稍弱,仅仅指彼得的婚姻状态,而不是指他在旅行时有妻子随行在侧,如 RSV 之译法所显出来的。
v. 在晚上医病(

  在会堂里所行的神迹与在家中所行的神迹,自然地引入这几节经文所描述之一般性的医治。那两个独立的神迹事实上是在安息日行的;而现在,在日落之后,随着安息日的结束,七日第一日的开始,群众聚集前来寻求医治。福音书的作者可能有意让我们看见:在教会所称之“主日”,这样施行一般性的医病与祝福乃是恰当的。耶稣在安息日治病的问题,似乎还没有引发为争辩的焦点,大概因为医治被鬼附之人非出于本意,而医治彼得的岳母则是在私人的住宅内进行的,所以没有被正统派看见、得悉。在正统犹太教中,只有在有生命危险时,才准许人在安息日治病,而我们没有证据显明这里正是这种情形。然而,由于法利赛人一直到二16之前都没有出现,他们不在场也可能是由于尚未引起争辩。对于激进的犹太人而言,干犯安息日是必须处死的()。

  34. 主再一次拒绝接受鬼魔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所有这类的见证皆非出于自愿,黑暗的权势在不情愿之下承认一个经验上的事实,所以是与道德上或属灵上之改变的发现无关的。耶稣准备要等候神亲自所作的启示,只有那样,每一个门徒才能够与彼得一起说:“淌腔督”()。雅各书二19指出:鬼魔如此不情愿的接受神为不称心的实情,绝非真基督徒的信仰:虽然鬼魔也都承认神,它们却不信靠k17,只有“战兢”。那并不是圣经上所说之“敬畏耶和华”(;和合本作“耶和华的道理”)。

17 然而,耶稣拒绝接受鬼魔的见证,只是祂在这个阶段一直都不愿显露自己之态度的一部分(见 Kertelge,在 IOM 中)。这就是所谓的“弥赛亚玄机”,是马可福音中极为常见的,有时也被称为“隐藏与启示之间的张力”。但我们却无需假设这是福音书的作者强加在他的题材上的框架,更遑论以之为刻意的杜撰,这与耶稣之生活和教训的整个样式一致,一如马可福音的记载所显明出来的。耶稣与魔鬼权势之冲突不是偶然的,乃是祂的弥赛亚职事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引入神的国度所必须的,但那并不代表祂就不得不接受鬼魔为祂所作的见证。
vi. 从迦百农到加利利(

  这里所提到的各种不同的医治,必然是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发生的。我们知道:至少在一些场合中,施行神迹时,耶稣同时察觉到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流出()。所以,医治可能是相当消耗心力的经历,虽然这一点在圣经上其实并没有说明。若是如此,这一定是耶稣在这类场合之后经常隐退的另一个理由;祂在这里也是这样。

  安息日可能是别人寻求安息与松弛的时间,但耶稣却是在会堂里忙碌地敬拜并服事,然后才在私人的祷告中寻求神(35节)。祂习惯这个方式来度过祂的“传道人的星期一早晨”。时间是那么早,耶稣却费心地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不受干扰地祈祷,这给门徒们留下了持久的印象。耶稣从迦百农的喧闹与发展机会退到孤寂之处安静,西门与其他人似乎对祂这种“不切实际”的策略感到彻底的失望(37节)。当耶稣的医病工作终于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兴趣时,祂却认为这就是离开、到别的村庄传道的征兆(38节),门徒一定大惑不解。祂解释说:这是在履行祂的使命,这使命如今变成普遍性的传道与医病,性质是巡回各地的,根据地则是加利利的各会堂。黎弗提示说: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特别提到耶稣在祷告(),三次全都是在夜间,也全都是在紧张的时刻,但如此早起祷告,肯定是耶稣一贯的作风。

vii. 洁净长大q疯的(

  在耶稣没有记录的事奉中,有一类的事件必然是重复多次的,这些事显然()比我们手中非常有限的记录要多很多;这个医治长大q疯之人的故事,只是这类事件的一个例子。马可以他一贯的简洁笔法告诉我们:这个神迹涉及两个人物,头一个人乃是那不可触摸的病人,他深知自己的光景,热切渴慕得着洁净,而且极其谦卑地求洁净,相信耶稣有能力医治他。另一个人则是满有慈爱怜悯的耶稣18,祂毫不畏缩地将手按在那令人恶心的大q疯病人身上。无论在哪里,当慈怜的基督与渴慕的罪人相遇,就会出现立即而完全的洁净。在消毒干净的现代医院中,我们无法看见耶稣这比喻性的动作何等奇妙,祂屈身触摸我们丑陋而发出恶臭的罪,全都是为了要带来医治与赦免。在古代世界中,人们对大q疯的态度,与今天一般人对于疑似爱滋病患的态度差不多。对于敬虔的犹太人而言,由于意识到大q疯在礼仪上的不洁净(),他们的诧异甚至会变为惊吓过度:耶稣正甘心遭受玷污(就如他们眼中所见的),以致那个污秽的大q疯病人可以得着洁净。简言之,整个的福音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缘故来到咒诅之下,救赎我们脱离咒诅()。

  43~44. 耶稣的命令再次与所有人类天然的思想背道而驰19。对于这个大q疯得医治的人而言,自发自如地表达感恩之情,告诉别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耶稣却以最明确的词语严禁他如此做,这当然是因为耶稣从来都不希望人们只是由于盼望从祂得着物质上的好处而被吸引来跟从祂,不明智地为身体得医治公开见证,很可能会引起别人产生错误的动机。这就是耶稣服事中的吊诡性(paradox)。祂看见饥饿的群众,怜悯他们,喂饱他们;然而祂却责备那些只是为了吃饱而就近祂的人(),以及那些没有从中学到功课的门徒()。祂怜悯患病的人,当他们前来寻求医治,祂并没有轻视或不理他们;但祂从未努力去寻找病人来医治。相反地,当寻求医治的群众越来越多,祂反倒退去,因为这会使祂无法尽教导的职事,但又只有教导的职事能够解释祂医病的职事(38节)。祂首要的目的是“宣传神的福音”(14节)。耶稣当然行过神迹、医过病人;但若像某些人一样说祂使疾病与死亡在以色列消声匿迹达三年之久,却是过了圣经所说的,也忽略了祂的目的。

  另一方面,得医治之人去给祭司察看,同时献上必要的供物,两者都是为了得痊愈而向神表达感恩的恰当方式,也是律法上的义务这律法一度是以色列人在医药上、成上与礼仪上的法典(参:,强化了的命令)。这乃是他已经得医治的一个证据。它同时也是向祭司显明耶稣医病大能的一个证据(44节),但是这里并没有广为宣传的危险。

  45. 若不顺服耶稣明确的命令,即使是出于最好的动机,也只能对于祂的工作造成困扰与拦阻。或许这正是耶稣在43节那么强烈地警告他的原因,但是一切的警告都是徒然的。

18 但是就如安德生提醒我们的,少数古抄本读作“动怒”,而不是“动了慈心”。如果这是真正的读法,那么温约翰认为主是因着撒但使这个人长大q疯的举动而发怒,安德生则认为祂是因着犹太人对于长大q疯之人的态度,与犹太人的律法面对大q疯时绝望无助的光景而动怒。
19 施维策正确地指出这命令中所用的字眼是多么强烈,虽然它在这个阶段未必具有它原来的意思:(像匹马一样)“喷鼻息”,然而,它的确是一个强烈的字眼,在旧约圣经中用来形容神的怒气。 柯勒


02
马可福音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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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冲突的开始(

i. 医治瘫子(20

  福音书的见解是:无论何时,耶稣若进到屋子里面,这件事就不能隐藏(),祂的同在是如此具有蔓延的力量。群众很快又一次聚集在迦百农,自从祂离开拿撒勒之后,此地就成了祂的家(这次的迁移,见)。但群众此番前来,不仅是为了使身体的疾病和痛苦可以得着医治,更是为了要听神的道(2节)。耶稣在一38暂时退去,与一39的加利利巡回传道之旅,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目的,在耶稣的听众当中,麦子已经与糠缜分开来了。

  然而,由于那些在迦百农之人的需要多而且繁复,但无论多么纷繁,耶稣总是愿意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祂仍然继续医治;毕竟,医病乃是弥赛亚的另一个记号()。这里所提的房子无论是马利亚的新居,或西门岳母的家,或耶稣另一个不知名之朋友的家,群众将门口挤得水泄不通,渴慕听神的道;因此,贫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了(),这是弥赛亚最后的、最大的兆头。

  3~5. 他们的信心。这四个带着信心前来的人,急于想要使他们的朋友身体痊愈,这个渴慕得着了应允。从耶稣处理此事的过程看来,这个瘫子自己对于他肉身的需要似乎不像对他属灵的重担那么关切,所以耶稣除了医治他之外,更将赦罪的恩典赐给了他。只有那些傲慢自恃的文士才不感觉自己有任何需要,所以也就一无所得。第17节是耶稣后来对这件表面看来反常的事所作的一个解释,不无嘲讽的幽默。

  就像素常一样,耶稣以医治来回应人的信心。圣经在这里并未清楚说明病人自己的态度,他也很可能有信心,但也有可能太过在意自己的罪,因而对于就近耶稣没有任何把握。最简单的假设是:耶稣施行神迹,是回应那四个朋友积极的信心;他们把一个绝望无助的朋友带来,将他放在耶稣脚前。他们极为坚强、执着,拒绝放弃希望,因而显出信心的实际来。这可以作为解释雅各书二26那节经文的一篇真实的讲章,证明了这个真理:信心除非是藉着行动显出其实际,否则是虚假、自欺的信心,所以也就不能指望达到任何果效。

  6~7. 这些文士(NIV 译作“教法师”,较为模糊,但却正确地界定了他们的身分)是在神学上相当敏锐的人。他们并非迦百农当地的会堂职员,而是一个寻找事实之委员会的成员,这类的委员会已经详细地盘问过施洗约翰了()。他们立刻就看穿了事情的神学根源。当然,除了神之外没有一人能够赦罪;耶稣只是一个人,祂怎么敢宣称自己拥有这样的权柄?在耶稣的生平中,这种两难局面将会一次又一次地重现。如果祂不是神,那么祂的确是个亵渎者,因为就如一句古话所说的,祂一定“是神,不然就是疯子或歹徒”,不可能再有别的解释了。如果文士们不承认祂,那么他们就必须定祂的罪。他们当中至少有些人明白这个逻辑(),所以他们将会开始冷酷无情地置祂于死地。十字架的道路已经决定好了。

  8~9. 然而,一些文士仓惶失措的神态可能是真情的表露,就像十二34那个诚实的文士一样。耶稣为了要帮助这些不知所措的人在祂的人性与神性之间取得平衡,就在无人要求的情况下给他们一个兆头,证明祂有神的大能,当着他们的面医治了那个瘫子。

  说出经文中那两句话,当然是同样容易的;对于神的大能而言,要证明这两句话中所含之权威的语调也是一样容易的。但是却没有一个外在的记号可藉以试验赦罪的内在实际,然而所有人却立刻可以知道一个瘫痪的人到底能不能行走。换言之,在物质界,能够最迅速地看出耶稣所具有的权柄究竟是正当的或不正当的。而耶稣这时就像祂常做的一样,采用祂敌人的话语来反驳他们;第8节说明祂的行动是完全清楚他们的思绪。事实上,医治身体远比恢复心灵容易,因为连先知都能够医病;但却绝对没有一个先知可以赦罪。但这些文士由于不断要求可见的证据,未必能明白这一点(见)。无论如何,耶稣这一次是医病又赦罪,使他们哑口无言。他们若是有眼可看,这就是他们所要的证据;但没有人像那些拒绝看的人那么盲目。

  10~11.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我们有两个方式可以明白这句话;若是探究得够深入的话,这两种解经法都非常有益处,而且至终汇合为一。头一个解法是:我们可以将耶稣的话意译为:“你们说只有神能赦罪吗?但我要向你们证明:这里有一个人具有同样的能力”,如此引导深思的听众将耶稣这个人看作是与神同等的。这包括将人子这个词语理解为仅仅是普通闪语对“必死之人”的意译(等)。第二个解法是:将这里的人子看作是耶稣自选来称呼祂自己的一个头衔,就如八31等处必然有此意一样21。若是照着这个方式来解释,那我们就应该意译为:“要叫你们知道我本身就具有这种赦罪的能力……”。无论是哪一种解法,这神迹都具有明显的价值,可以证明耶稣拥有神的权柄。这卷福音书中所记载之医病的神迹,若不是全部,也有大部分似乎是具有这个目的,同时也显出神的爱来;对于那些不愿盲目不见的人而言,它们当然会产生这个结果。

  12. 耶稣的话语再次证明为极有功效的,是带有能力与权柄的话。正如神在创世记中是用祂的话从无变有(),神的儿子也照样能够用一句话从软弱中产生能力,以致原本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使瘫子拿着褥子走回家了。部分没有成见的群众自然的反应,是赞美神,因祂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参:),证明了耶稣先前施行这个神迹的理由是正确的。群众至少体认到:有个全新的因素已经进到当时的处境中,这就是“神的指头”(参:;和合本作“神的手段”)。然而他们只是对于这样的权柄竟然会赐给一个人感到惊讶,以此为足,却没有进一步追问这个人究竟是谁。完整的答案一直都没有出现,直到该撒利亚腓立比(),而且连耶稣最亲近的门徒都还没有准备好去面对这个问题。

20 安德生偏好称这个段落的标题为“带来神的赦免之人”;但他说耶稣这么做“只是神的代表而已”,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文士们愤怒的反应,显示出他们将之理解为由耶稣的位格直接赐下的,祂因而有涉及自称为神的嫌疑。
21 以人子作为一个头衔,主要似乎是来自但七13的用法,在间约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弥赛亚的这个头衔,意指祂能够“代表人类”,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特别是当最后由神亲自证明,并且在审判中回来时。在太二十六63~64,这个头衔特别与“基督、神的儿子”连在一起。这样将“人子”与“神的儿子”相提并论,使耶稣最后被公会定以亵渎罪而处死()。这个头衔将会经常出现,但此处是马可福音头一次使用(Anderson),在此上下文中可能意味深远。
ii. 耶稣的事奉(

  圣经经常描写耶稣在露天场合讲道,尤其是在加利利海边,在人口密集的加利利,有许多的村庄成群环绕湖岸而立〔见约瑟夫(Josephus)〕。祂之所以选择此地的一个理由,可能是因为倾斜的海岸提供一个阶梯状的场地,便于容纳大量的听众,特别是当耶稣在停泊于离岸不远之浅滩的船只上讲道时更为适合(像,显然就是这种情形)。除了加利利的地理因素之外,或许也是为了相同的实际理由,使得主也喜欢在山坡上施教。祂曾经在多山的拿撒勒长大(),甚至在祂自己移居湖边()之后,祂的妹妹们(大概已经结婚了)仍然继续住在那里()。迦百农在后来数年中成了祂的家,见二1注释。圣经也特别提及祂有几个门徒是来自湖岸的()。一旦祂积极从事为期三年的服事,环绕加利利海的区域立刻就成了祂的根据地,甚于加利利中部的山区。然而“登山宝训”很可能代表了祂在这些中央高地施教的摘要(太五~七章),由于路六章代之以非常类似之“平原宝训”,我们大可合理地假定这是耶稣在湖岸平地上之主要教训的撮要。另一种可能的情形是:“平原”可能是指加利利山上的一块平顶,如布隆柏格(Blomberg)所提议的(见 Carson and Woodbridge, Hermeneutics, Authority and Canon , p.147)。在这种情形下,这里所提及的教训,很可能是这份路加纲要的一部分(但马可并未特别说明其内容),因为我们可以假设耶稣在加利利服事期间一直有一般类似的模式。

  马可用不同的希腊文词语来解释耶稣的服事。祂“宣传”好消息(),祂“教训人”(),祂“讲道”()。或许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粗略将祂的服事区分为传福音、系统的教导,与非正式的教训,全都是耶稣轮番采用的方式。福音书中记载了这三类的范例,然而马可福音最少记录的题材是系统性的教导。

iii. 呼召利未(

  利未,通常都认为就是马太(),是一个税吏,而且由于他的工作地点是在加利利,无疑是那众所恨恶,有一半以东血统的希律的手下(参:22。这使得他就像一40那个长大q疯的人一样,极度受到正统犹太社会的排斥。这类的税吏经常(如果不是毫无例外的话)都是贪婪而不道德的,也难怪民族主义份子会对他们有成见,因为他们直接为罗马人或希律而效命。然而,耶稣怎样按手在那长大q疯之人的身上,使他洁净,祂也照样呼召利未成为使徒一员,奠定祂的新社会之根基(参:),身列十二“新族长”祂的新以色列的首领(参:)。在人看来,利未的祖先在被神改变之前(),是不可能有希望蒙神拣选的();同样的,利未本人也是不可能有希望被选为使徒的,但耶稣如今也要改变这个利未。

  15. 这个筵席的性质似乎是利未招待他过去事业上的老伙伴,要使他们能够会一会他新近遇见的这位主。这一节经文,与法利赛人在第16节尖锐的批评,似乎证实主已经将许多这类的税吏纳入祂的门徒行列中23。所以,与利未一同坐席并非绝无仅有的例子,但为马可选载,说明耶稣之使命的一个典型范例。

  16. 耶稣对于罪恶从不通融,也不轻易宽贷,从来没有一个文士或法利赛人曾经像祂那样义正词严地谴责罪恶。但是法利赛人这样批评耶稣乃是不当的,原因如下:第一,当一个人成为耶稣的朋友或跟随者,那么他(或她)就不再是个罪人,而是被耶稣改变了。第二,耶稣之所以如此任意与这种人为伍,即是因为他们的需要非常大,而且他们也察觉到自己的需要(不像那些“宗教家”一样),所以对祂的信息有回应。耶稣与其他拉比不同,祂在挑选朋友上不是那么慎重,遭多人不满。耶稣自己必然知道一般法利赛人认为祂是一个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与罪人的朋友(见)。然而,尽管有这一切的批评,法利赛人反对与这一阶层的人来往(不论是他们自己或是耶稣),最主要的原因不真正是道德上的顾忌,而只是害怕惟恐自己会因为与那些礼仪上不洁净的人接触而沾染礼仪上的污秽(参:)。所以耶稣乐意触摸那大q疯病人(),但祭司和利未人却因着职务的缘故甚至不敢向路旁那个受伤流血的人施以援手(),因为他们害怕招致礼仪上的污秽。(关于耶稣的“餐桌交谊”问题,见 Joel B. Green, How to Read the Gospels and Acts , pp.48~57。早期教会有可能认为这段经文是论及主的晚餐。)

  17. 耶稣非但没有否认他们的非难,反倒宣称祂以这种方式来行动,是有意要找出罪人,这正是祂使命的整个目的,事实上也是祂的弥赛亚职分无可反驳的一个证据。就像撒该的故事一样,人子来,是特别为了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见:)。祂的整个使命是直接针对有罪的人,或按照这节经文的意象来说,就是那些有病的人,祂的意思并不是说真的有任何一个人是义人或康健的人,所以不需要属灵的医治。祂的意思是:意识到自己的需要,乃是必要的先决条件;若没有这一点,这些人就不可能得着医治,因为他们不愿来就近祂这位独一的医治源头,寻求医治(参:)。

22 施维策说得好:马可是用“木刻艺术的简约”描述引介利未;而那正是马可的典型笔法,他总是寥寥数笔就把一个人物勾勒出来。
23 柯兰斐认为这个字只是多少有点含糊不清的说词,乃是泛论主的门徒之数目,而不是特别指着税吏说的;但是就着句法看来,传统的解释似乎还是比较可取的。
iv. 有关禁食的争论(

  约翰的门徒小心翼翼遵守礼仪律法,我们也可推论约翰自己也是如此。法利赛人甚至在批评耶稣的时候,也吝于承认约翰的这种正统作风;所以约翰并非异端的创始者,反倒是正统犹太教的一个堡垒,虽然他在评论祭司体系时像他以前的许多先知一样尖锐。在耶稣的门徒当中,至少有几位原来是施洗约翰的跟随者,由于他为耶稣所作的见证,他们才离开他而去跟随耶稣(),所以使徒们这种严谨正统的背景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法利赛人而言,这些门徒跟随耶稣,在表面看来是选择了一条比较容易的道路,有时连约翰自己也都不免有这样的看法。虽然每周例常禁食并不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但是在第一世纪左右,这种禁食已经成了犹太教的习俗中重要的一环,而且也传到早期基督教,只有在施行的日子上有改变24。对于正统犹太人来说,禁食这件小事引发了耶稣对于整个礼仪律法究竟抱持何种态度的问题。祂已经在安息日治过病(),虽然这一点尚未引起争论;祂的门徒在吃饭以先,没有遵守犹太教洗手礼仪的习惯(),他们甚至还在安息日搓麦穗吃()。整体看来,这是非常令人怀疑的:这位拉比难道拒绝这些传统吗?

  19~22. 耶稣一如往昔,从两个层面来回答法利赛人的非难。首先,祂从表面的层次来答覆,而这些吹毛求疵的问题也经常都是从这个层面发出的。然后,祂既然已经在逻辑上用法利赛人自己的前提推翻了他们的抗议,就继续从更深入的神学层面来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将这个问句意译成:“在喜乐交通之时,谁会想到要禁食呢?”25禁食在圣经中乃是悲惨的一个记号,或表示悔改,或是哀悼,或是自愿降卑的灵。当门徒与耶稣的团契中断时,禁食所要表达的那种忧伤很快就顺理成章地临到26,那时,门徒就要因着祂离开,往父那里去而忧伤了()。这个类比与人类的情形如此切合,我们在应用上可说:耶稣与祂的门徒同在地上的时间,在许多方面都是过渡时期,对于教会而言并不是正规的情形。所以,我们不能援引祂的门徒当时的习惯作为一般化的原则,而没有仔细将之与新约教会后来在耶稣升上高天、圣灵浇灌之后的习惯作番比较,就轻易应用。

  但是有一个问题远比这个更为深邃,甚至连门徒们都没有看出来,直等到他们在使徒行传中被迫脱离正统犹太教。犹太礼仪的整个结构(禁食自然包括在内)真的是与跟随弥赛亚之人的新精神一致吗?新的精神必定得找出新的表达方式,那就是这个比喻所要教导的功课。事实上,使徒行传这卷书愈来愈清楚地显示出:虽然在使徒行传中连一般外邦教会都熟悉禁食这件事(),新起的基督信仰仅以“改革派”自居,留在犹太教,是根本行不通。不只是犹太教徒,甚至连优西比乌(Eusebius)所知之非异端的犹太基督教会(这两类团体都致力遵守律法)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消失,实是意料中事,因为他们徒然想要把新酒装进旧皮袋里面。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那更新生命的灵在教会中吹起时,而教会不肯割断与老旧形式的接续,却寻求以合适的形式来维持并表达这个新生命,就会出现相同的问题。然而,从外在一切悬殊的差异看来,基督教绝非犹太教的一支,而是它的应验(见注释)。

24 该处提的一些幼稚的禁食论据,参《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8:1。保罗在罗十四5所说的话也可能是论及这个习惯,尤其是因为当上下文在探讨禁食的问题时,但它也同样有可能是谈到归主之犹太人守安息日的问题。
25 当然,如米尼尔所指,法利赛人也相信在举行“婚姻的筵席”时,是不必再禁食的。但对于他们而言,那是指着不久的将来要出现之弥赛亚的婚筵说的;他们无法领会那喜乐在此时此地就已经与耶稣一起临到了。关于婚姻的筵席在希伯来文化中的重要性,见施维策:一个拉比甚至要放下教席去参加庆祝活动。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说法的话,耶稣的论据就是无可反驳的。
26 有种观点说得蛮像回事的,认为约翰的门徒当时甚至可能正在为着他们的拉比之殉道而哀恸禁食,这一点连同 aparthe{ (被〔暴力〕取走)这个字,为这整句话加上阴森的色彩,的确使它成为受难的一个预告,见 Cranfield。
v. 有关安息日的争论(

  法利赛人对于门徒没有禁食的“一时的”理由与“必要的”理由都没有答覆,事实上,我们很难看出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结束这一章,又开启下一章的两个事件,仍然显示出在遵守礼仪的另外两点上更进一步的冲突;所以很明显的,正统的法利赛人在较广泛的问题上仍然感到非常不满意。他们这次所找到的毛病,是门徒的行为,而不是耶稣自己的。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宗教领袖无法找到任何把柄可以反对耶稣本人,甚至连最微小的礼仪律法的破坏也挑不出来。针对祂而提出的指控,唯一可以获得证实的是在安息日治病。这个指控在公会的宗教法庭上无法成为真正破坏安息日的案件;当他们在耶稣受审判时,竭尽全力找出所有鸡毛蒜皮般的事要证明祂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却没有把这件事提出来,就可以知道这个罪名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就像彼拉多一样,竭尽所能,就是在耶稣身上找不到任何的错();他们用来达到目的的唯一手段是作“假见证”()。

  门徒们被控在安息日“作事”,可能是根据几个理由。掐麦穗是“收割”,而那是在安息日特别禁止的三十九种行为之一(Anderson)。施维策也指出:除非严格限制距离,否则连“走路”都是破坏安息日律法。有人也可能会感到奇怪:这些法利赛人自己在麦田里做什么呢?他们唯一的目的可能是想要批评耶稣的门徒。除了“收割”之外,门徒不仅掐了麦穗,根据路加的记载(),他们还用手掌搓它们。至于吃东西本身,甚至在法利赛人眼中看来都当然是无可厚非的。门徒们做这件事,似乎根本是无意识的动作,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他们那时还不曾在拉比学校的细节上受过训练。我们知道法利赛人是多么刻薄地鄙视“乡土人”( a*m ha{-a{retz ),就是对律法一无所知的普罗大众,因而认为他们是可咒诅的();甚至连主自己都被他们怀疑为没有学问的拉比(),也就是说:没有在公认的宗教导师门下接受过律法上的训练。门徒无视于律法上的细节,而表现出这种怠慢疏忽的行为,必然会使他们的夫子遭受拉比们更进一步的定罪,使这些以色列神学家最后用来将耶稣置诸死地的手段,乃是他们在职业上的嫉妒心。没有一个人,像那些以自己的神学睿智自夸的人更为盲目。

  耶稣的回答又是双重的。首先,祂告诉他们:圣经的证据证明,需求的律法优于礼仪的律法27,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大潮旧怼T僬撸祂告诉他们:在大车睦子中,问题还不只是掐起麦穗来搓了吃而已,而是远比这个更为严重的罪名吃了陈设饼,这陈设饼在庄重而神圣的献给神之后,就已经是从世俗的用途上分别为圣了,只有祭司才可以吃。

  法利赛人当然必须承认大车恼飧鲂卸是个历史事实(无论它是否发生在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28),也必须承认这行为在圣经上并没有受到责备;然而,他们可能极为赞同,充其量只是视之为为耶稣的门徒开脱之不甚高明的辩解,尽管两者之间非常类似。耶稣必须更进一步证明他们的行为是正当的。

  27. 所以耶稣现在就作一个更深邃的宣告。祂宣称:法利赛人所有防堵性的束缚,原来是计划用来避免任何干犯安息日的可能,他们却使安息日成为无法忍受的重担,所以他们与他们的这些规定都已经完了(参:)。他们现在已经彻底忘记:安息日原初乃是神为怜悯祂所造之物而预备的。人类之所以受造,当然不只是为了要证明并遵行一个不可改变之守安息日的神学原则,但有些极端的拉比却极力坚持是如此,为了要正确地遵行,这些极端主义者宁可在安息日被杀也不愿敌挡敌人(Schweizer),所以他们极少是前后一致的。但是最后,却是这个食古不化的“一致”使他们不能对耶稣有所回应,他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面,灵里盲目,心里刚硬。

  28. 安息日是为人预备的,这个原则甚至连一些法利赛人都可以接受,但耶稣却更进一步。如果安息日真是为了我们属灵上,与身体上的益处而预备的,而不是反过来的话,那么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也就可以照着祂所看为恰当的来解释安息的规条。事实上,这也正是拉比们自己曾经努力要做到的,可惜的是方向不对。如果耶稣是再一次在这里将人子用作祂自己的一个名衔,如果祂的敌人也了解祂是这么用的(这两点都无法确定),那么这个宣告甚至是更为尖锐的。它意味着:耶稣非但没有否认他们的指控,反倒坦然承认,却宣称自己有绝对的权利推翻安息日,因为祂的位格与工作,都代表神,这样的宣称自然会引致第三章开始时在安息日治病一事上的大冲突。这一点至终使他们相信:耶稣在安息日治病()绝非偶一为之,而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祂认为安息日当然是属于祂的。所以他们定意要为祂设下一个陷阱,故意制造一个机会来试验祂;但就像新约圣经中经常出现的一样,当问题追究下去,却使他们从审判席移到被告席。

  另一个可能是,耶稣在此只是将“人子”用作“必死之人”的同义词,那么意思就成了:“人比安息日重要”;但这个可能性较低。

27 有些释经学者不同意这一点,但这似乎就是这段经文最浅显的意思。大秤辛巳狈Γ耶稣的门徒也是这样。辩称这些门徒还不到饿死的地步,可就离题了,就我们所知,大骋不姑挥械侥侵值夭健
28 在这里有个众所周知的难题,就是亚比亚他成为祭司(“大祭司”这个头衔在他那个时代似乎不用),在他父亲亚希米勒因着大车恼飧鲂形而被扫罗杀害之后才发生的。有许多古抄本将这个子句全部或部分地删掉了,差不多可以确定是因着这个难题。我们可以像耶柔米(Jerome)一样大胆地将这个难题抛开,辩称我们所关切的不是名字等类的事(,那里出自先知以赛亚书上的话其实也涵括了玛拉基书),或者说 epi 应该译作“论及……的经文”;参 epi tou batou (“荆棘篇”上所载的”,)。关于亚比亚他的整个问题,见布隆柏格的解释,收录于 Carson and Woodbridge, Hermenentics, Authority and Canon , pp.147~148。 柯勒


03
马可福音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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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那枯干一只手的人(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知道这是特指哪一个会堂,只知道是在加利利;但很可能是迦百农会堂,因为从耶路撒冷来的代表团显然还在进行它的观察任务。这个神迹是说到有一个人无力工作,直到他接受了耶稣医治的触摸。一个颇有趣的早期传统29,说他是一个泥水匠;对这样的人而言,能够使用双手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保存在这类正典外之文献中的这些细节或许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这些事情如果证实是没有神学真理的话,我们就很难明白为何要杜撰它们。在巴勒斯坦一定流传着许多有关耶稣的口头传说材料,历久不衰;至少一直到主后七十年的灾祸把传统的生活轨道给破坏掉为止(就像主前五九七年的被掳一样)。然而,这个细节比较像是后来一个“传道人”对经文的“详述”,过于是真实的回忆。

  2. 法利赛人令人诟病之处,在于他们完全看不出这个人的需要,他们眼中所见的,就是有可能趁此机会控告耶稣如果祂利用这个安息日的场合医病的话。甚至在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之前,就已经在这种道德的盲目上定了自己的罪了。

  3. 如果这人真的想要得医治,他一定得愿意承认自己的需要,同时当在所有会众面前站立起来,说明他的需要,藉此显出他对耶稣的大能有信心。对于一个敏感的人而言,这样当众露出伤残的肢体诚然是极为羞耻的,有如难以下咽的苦杯一般,但耶稣却经常要求人付上这样的代价承认自己的需要(之“血漏”或出血不止的妇人)。在以色列,即使是一只动物,若是要奉献给主,都必须是完全、没有瑕疵的,瞎眼或有缺陷的都不蒙悦纳()。没有一个残废的以色利人可以担任耶和华的祭司(

  4. 耶稣这一次的质问,就像十一30论到约翰洗礼的源头之问题一样,是法利赛人无法直接而诚实回答的问题之一,除非他们立刻放弃自己的神学立场。马太福音十二11那个家常的比喻有只动物掉到坑里去,立刻就被它的主人救起来,不管当天是不是安息日甚至更明白地说明了这一点。加利利的农夫若听到这个比喻一定会会心的笑起来,它毕竟就像耶稣在此所提出的问题一样,是诉诸普通人的常识。闪族惯用语行善行恶的意思经常都只是“做任何事”,但这里的两个部分显然是形成强烈的对比,各自保持其原来的意思30,就像救命害命一样。然而,每个人都承认耶稣的问题是很恰当公允的,所以也都承认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因为医治一个绝望无助的残障者无疑是行善。而且,若弃这无助之人于不顾,势必使他继续残障度日,这显然是行恶。无论采取哪一种行动方式,都必须在安息日做点什么;唯一可以自由选择的是行善或行恶,救命(较好的译法是“医治”)或害命。用他们自己的术语来说,恶行远比他们有所顾忌而不去行的善,更严重地“亵渎”了安息日。马可在此并没有记载马太福音十二1所说的结论:“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但无论有没有明言,这显然就是耶稣的意思。马可经常让他的读者自行引出这类的结论来。

  5. 这是马可福音中头一次提及耶稣遭到有人心刚硬,或“拒绝回应”;而且硬心的不只是本节与十5提到的法利赛人,也包括普通百姓(),甚至祂自己的门徒()。当祂发现祂的敌人“心里刚硬”时,令祂甚感愤怒;若是祂的门徒如此,则是令祂痛心、诧异。“硬心”对我们而言,通常意味着无情或残忍,但对希伯来人而言,它的意思是指顽梗敌挡神的旨意,正好与神所要求之柔和谦卑的受教心相反,它是骄傲的一种表现,而且就像不信一样,至少有部分是意志的态度;所以,如果故意维持这种态度,至终会变成得罪圣灵而不得赦免的罪()。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圣经来判断,神学家与笃信宗教人士比税吏和罪人更容易表现出这种罪来;我们当中若有人惧怕这个罪,这证明我们还没有犯此大错。希伯来文的“心”字,非常接近中文的“心思”,主要不是有关情感方面,而是关系到思想与意志。

  6. 这人的信心与顺服(如果这两个观念可以截然区分),导致了完全的医治(5节)。在福音书作者中,只有马可告诉我们:从这一刻开始,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31开始计划要置耶稣于死地。这同样也是这个神迹的结果,因为恩典可以柔软人心,也可以叫人心刚硬,却不容人不受它影响。

  法利赛人认为耶稣显然是故意破坏律法,因而勃然大怒;但很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在杀害耶稣的计划上,竟然已经得着耶路撒冷之当权者大祭司的支持,耶稣此时尚未成为他们不容忽视的敌手。希律一党的人何以会卷入这个计谋里面,我们无法确知,无论他们是什么人(见前述之注解),他们绝不可能是为律法大发热心之人。从他们的名字来判断,他们的焦虑可能纯粹是政治上的。

29 耶柔米在太十二13注释中引用的“希伯来福书音”(The Gospel of the Hebrews)。所讨论的这节经文,见安德生的译文。
30 第二个子句“行恶”有可能只是一个典型之文体附加语,用来平衡第一个子句。那么,整个片语的意思就与简单句“行善”是相同的。但是注释中的诠解似乎比较自然、比较令人满意,因为它对子句的前后两半都有较恰当的处理。另一种方法是,我们可以将“行善行恶”当作是一般的闪族惯用语,意思是泛指“行动”或“作任何事”。因为其中也包括了所有的可能意思。无论如何,这个问题是属于语意学上的,过于是神学上的;所要教导的功课是一样的。
31 希律党人的正确身分仍有争议。马可在三6与十二13肯定是提到他们,八15可能也是一样(不同古抄本的读法)与法利赛人联手反对耶稣。除了太二十二16例外,其他福音书根本都没有提到他们,大部分时间反倒是将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并论。因为这样,有一些释经学者遂怀疑他们的存在,甚至认为他们就是撒都该人,但这纯属臆测。马可也知道有撒都该人(),而且将他们与希律党人、法利赛人相提并论。然而,在新约圣经,与根据新约圣经而写成的作品之外,没有提到希律党人。
这个名称可能指那些将以色列的希望寄托于希律安提帕,与其王朝的以色列人。安提帕虽是个血腥残虐的暴君,但至少是个本国人统治者,他并且令半边江山免于罗马直接管辖。这些人多数是皇族祭司,撒都该人亦属他们的阶层。希律人先前与希律家族誓不两立(参 Josephus),现在已经好不容易有所共识:但法利赛人还是不能被称作希律党人。

Ⅲ 凡接待祂的:呼召并训练门徒(

A 冲突渐增(

i. 与宗教领袖决裂(

  这几节经文似乎标示出在耶稣与组织化犹太教之间首次决定性的决裂。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早在耶稣的服事开始不久就已发生了,在对观福音书与约翰福音中相当引人注目而具有决定性。耶稣现在刻意采取分离的行动,离开那些已经成为祂的敌人之人,而祂的门徒则接受这种分离的结果,跟随祂离去(7节)。不仅如此,还有大批群众蜂拥而至,他们如今不单是来自加利利,也有来自南方的以东、北方的推罗,与东方的约但河外(所以可能包括外邦人在内);他们聚集到祂这里来,渴望得着医治,耶稣在安息日于会堂中治病的行动,仿佛被普罗大众所拥护,虽然犹太教官方拒绝接受。圣经明确地强调:在属灵的事上,一颗简单的心浅显的判断是比有学识之人的争辩更为真实的指引。向聪明通达人隐藏的事,却向婴孩显明出来了()。在马可福音中, ochlos (众人、群众)普遍喜爱耶稣,这种态度见米尼尔的解释。然而,至终在大祭司“挑唆”之下,而在耶路撒冷回过头来反对祂的,似乎同样是这批“众人”()。

  9~10. 福音书另外还有几个地方记载着,耶稣坐在停在岸边不远的船上,向岸上的群众讲道,因为普通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这么多群众的需要了。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祂的门徒从前作渔夫时的生活与训练才证实是没有白费的,虽然他们已经抛下这个工作来跟从祂了。耶稣经常利用他们的技术与力量,乘船渡海;然而他们必须学习知道:甚至是在他们感到最为在行的领域里,耶稣仍然是主()。福音书中至少有一次记载:耶稣命令彼得去“钓鱼”();在复活的故事中,也有一次看见门徒在耶稣的指导之下捕鱼,这一次用的是渔网()。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门徒们的技巧可能经常可以使他们饱餐一顿;神并不是永远都用超然的神迹来供应我们的需要,那乃是例外,而不是常例。这一次,坐在船上可是个好主意,但并不是一个神迹;这艘船本身也不是用神迹得来的,而是一个门徒以绝对“自然的”方式提供的。然而在上下文中的确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耶稣医病赶鬼,因着这些神迹而吸引来的大批群众,导致耶稣需要用到这艘船。

  11~12. 注意耶稣一直都坚定地拒绝接受鬼魔对祂的位格或工作所作的见证,虽然这一类的见证是无法反驳的。32马可并未说明耶稣之所以要拒绝的理由,但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设:耶稣希望别人是因为倾听祂的话语、观看祂的作为,而发现祂是谁。这一点清楚显明在祂给被囚禁之约翰那些困惑的门徒的答覆中(约翰打发他们来见耶稣,直率地问祂究竟是不是基督):“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这里充满了弥赛亚的兆头,但却需要信心的眼睛来诠释它们。

  文士与法利赛人是钻研旧约的人,因此弥赛亚来临,他们一定认得出来。但是他们看见耶稣大能的作为非但没有受到感动,事实上他们反倒把祂赶鬼的能力归诸于鬼魔的权势();这是故意曲解了真理(或事实),使得耶稣必须慎重地警告人提防这类得罪圣灵的危险,因为这类的罪在本质上是不能赦免的(),因为它已经预先拒绝了神所预备、通往赦罪的唯一途径。

32 就如安德生所解释的,鬼魔的宣传当然不是教条或教义式的告白。它乃是鬼魔在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不得不说出的,因为它们当时正屈服在神更大的能力之下,这能力是在耶稣的工作中彰显出来的。
ii. 呼召十二门徒(

  紧接在与以色列神职人员决裂之后,耶稣开始设立祂自己的神职人员。祂从湖岸退到中央加利利的丘陵区去(这比较可能就是 oros 这个希腊文的意思,而不是指迦百农附近某座特殊的山)33,花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祷告(),然后才从跟随祂的一般同伴中拣选出经过特别教导和训练的十二个人来34。江森敏锐地指出:马可并不特别看重教会的体制,或后来的使徒地位;对于马可而言,这十二个人是典型的门徒,要去传布好消息。

  14~15. 设立十二个使徒的首要目的,是为要使他们可以继续与他们的“拉比”同在,祂同时是这一群人的教师与领袖。所以,他们将要接受正式与非正式的教导,将祂随时所说的话珍藏在心,其态度就像家喻户晓的苏格拉底和孔夫子的门生一样,也和耶稣的时代与后来之普通拉比的习惯一样。次要的目的是:祂要差遣他们出去,代表祂自己,为祂去宣道。在这个阶段,他们的使命局限在传扬神的治权将要建立起来的消息。为了这个使命,他们也得着了权柄,就是耶稣所授与他们的,要把从前辖管人的魔鬼权势从他们的生活中赶出去(15节)35

  16~19. 马可所列举的使徒名单,比其他福音书包括了更多人的别名,这些自然是亚兰文名字36。如果就像我们在导论中所提议的,马可福音即使不是直接从彼得而来,也必定直接依据早期的巴勒斯坦传统,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西门(16节)就是彼得,或亚兰文的矶法(磐石)37。雅各与约翰是一对性情刚烈的人,他们又被称为半尼其,马可将它译作雷子。达太(18节)可能就是其他门徒名录所说的利拜乌(Lebbaeus),在一些古抄本中特别说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无论是哪个名字,可能都可以译作“宽宏大量”,然而,如果这是一个别名,那么这个名字的正确意义(勇气?智力?)就无法确定了。然而,也有些人认为这位使徒就是“利未”,俄利根(Origen)似乎就这么认为,这大概是根据“利未”与“利拜乌”相近所致;但这可能只是想要确定第十二位使徒之身分的一个尝试。所有的使徒名单有十一个名字是一致的,虽然在启示文学作品与犹太资料中可以找到额外的名字(Schweizer)。迦南人西门(18节)译作奋锐党的西门(如和合本,见 BAGD)或“活跃者”较佳,像路加福音六15一样。这也比较可能是个别名,而不是说他真的是稍后之奋锐党的成员;如果我们把这名字译作“热心份子”,就可以在字的含义之外再捕捉到原来的双关意韵。或许迦南人也未必就是假设之亚兰原文字形 qan~a{n 的误译,而像是刻意预防招惹叛逆罪之嫌。马可福音写成日期较早,难保它不会被人误用。我们在十三至十四章还会提到马可的用词中类似的谨慎作法。同样的,加略人( iscariot ,19节)至少有可能意味着“匕首人”(与现代之“枪手”同义),来自希腊─拉丁混合字 sikarios ;也可能是“来自加略(Qeriyo{th)的人”之意(Qeriyo{th 是泛指“乡村”,或一个特殊的地名)。即使我们将它译作“带刀的人”,它也可能纯粹是个别名,或是暗示着与在这个名义底下笼统归纳一处的不同极端团体有直接的政治关联。另一个提议是以这个名字为 sheqarya (欺骗者),见十四10的讨论。多马(“双生子”,见)究竟是不是一个别名,我们无法确知,他很有可能是因着出生时的情形而得到这个名字的。

  然而,即使我们将最后少数几个名字解释成别名,也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它们乃是耶稣所取的,像“彼得”与“半尼其”,根据马可福音,当然是耶稣所取的了(16、17节)。但毫无疑问的,从这些名字后来在教会内为人熟知判断,起先也只是沿用于使徒之间。他勒目(Talmud)里面包括了许多的例子,是我们今天所谓之“别名”、“别号”,以兹区别名字相同的拉比。举例来说,“职业名”是很常见的(,“那木匠”,指耶稣),或“出生地”(“拿撒勒”),或父母的名字(,“马利亚的儿子”),而耶稣毕竟是广泛使用的一个名字(见注释),即使是“约瑟的儿子耶稣”这个组合名字都不是不常见的,甚至在一座坟墓里都有发现。

  在拣选门徒这件事上,有一点可能只会令现代人感到神秘。耶稣随自己主权的意思来拣选,而祂所拣选的那些人也回应祂的呼召(13节),这在马可福音中记载得非常清楚。但为什么特别拣选这十二个人呢?或是说:当我们把这个问题应用在神主权的恩典时,是否有任何意义呢?我们可以很轻易地说:耶稣所拣选的那些人已经证明他们自己是对祂的教训最有反应的人,因为祂乃是从大批已经追随祂的人当中拣选十二个人,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是已经经过筛选和考验的了。我们甚至可以谨慎地说:分银两的比喻有助于支持这个一般性的论证方法,但这样仍然无法透彻地了解其中的神秘性,因为神完全的预知(),仍然拣选犹大(19节)。或许这是因为耶稣认为甚至连犹大里面都具有回应神的真理之能力,也或许拣选犹大就像最后晚餐时将饼递给犹大一样,乃是爱的记号(虽然有些人反对这个意义,见 Morris, NICNT, John , p. 627, note 27),可以赢得他回转,或定罪他。然而,马可通常并不关心抽象的问题,他只是记载耶稣拣选这十二个人这件无争论余地的事实,虽然它在有些时候可能会给早期教会带来绊脚石。事实上,马可非但没有避开这个难题,反倒强调它,加略人犹大被形容为卖耶稣的。马可并没有记载耶稣在晚餐上将一块“饼”递给犹大这件事;然而他绝不可能不知道,这乃是他的作风:宁可保守陈述,不愿夸大其词。

33 对于圣经作者而言,“高地”若不是指中央加利利的丘陵区,就是指犹太的高山地区,和其他地方的“低地”尤其是沿海岸或湖岸地区相对。但是这个字或许只是反映出亚兰文的 tu{ra{ (“开阔的乡村”,安德生引用布莱克的说法),没有论及该地区的高度。
34 旧以色列如何有十二位“创立者”,新以色列也是如此;其中有些创立者的名字甚至是相同的。在新旧以色列中,都有西门(缅)、利未和犹大。此外可能也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关联,因为安得烈与腓力几乎可以确定在他们的希腊名字之外还有一个希伯来文的“宗教名字”(见 Cranfield)。旧以色列怎样有一个蒙爱的便雅悯支派,如今照样有一个蒙爱的门徒约翰。而且在新以色列中,所有人都是祭司与君王(),像旧以色列的理想一样()。
35 现在出现一个问题是:赶鬼仍然是今天普通基督徒之呼召的一部分,但是究竟到什么样的程度?驱魔祛鬼显然是耶稣所赐给使徒的一个属灵的恩赐,在可十六17的“长结尾”中有所提及,虽然在十六15的“大使命”中并未提到;它也出现在徒五16等处。现在,“释放事工”之概念再次出现在教会内部,又再次成为最热烈的争论。虽然我们绝不应减低彼时或此时,人会被魔鬼完全或部分附身的事实或可能性,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福音书对赶鬼的观念与其相关词语的使用,远较使徒行传不拘,而新约书信虽提及撒但的反对,却根本没有提到赶鬼是个属灵的恩赐或工作,提示出这个问题是属语言学上的,过于是神学上的。在所有的福音书当中,马可最接近希伯来人的用法,将许多类的疾病直接归诸于魔鬼,丝毫没有提及任何“次要的原因”。这应该可以警告我们,切勿将“被鬼附”的概念太过于概而括之,并且除非有一些明显的个案外,我们要审慎界定对赶鬼需要的看法,并且小心实行。
36 耶稣与祂的门徒无论是在互相谈话之时,或是在与其他人谈话时,都习惯用亚兰文,至少在加利利是如此的,这一点大概没有太大的疑问。虽然学者对于正确的方言种类和发音仍有争议。布莱克的论述仍然是最可靠的指引。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持陶瑞(Torrey)的极端观点了,见奥伯莱(Albright)。除了在死海古卷中一些著作之外,这个时期几乎完全找不到亚兰文的作品看来,福音书有成文的亚兰文资料(与口头的亚兰文资料有别)大概愈来愈少了。然而,口语的亚兰文事实上仍然是方兴未艾,尤其可以从马可福音中看得出来;所以说,如果马可拥有一份或多份巴勒斯坦资料也是非常自然的。关于亚兰文的完全“老化之语词”,也见五41与七34。
37 倪恩瀚指出:从现开始,这卷福音书不再用老名字“西门”(例外),而喜用“彼得”,就是“矶法”的希腊文。可比较在使徒行传,外邦宣教使命开始后,不再用旧名“扫罗”,而偏好用罗马名“保罗”()。
iii. 对立渐增:别西卜的争论(

  21. 连耶稣在地上至亲至近的人都误解祂是祂天父之儿子的地位;其结果:祂的亲属相信祂癫狂了,所以出来要拉住祂(21节)。当祂在地上服事的这段时间,祂自己的弟兄显然也不相信祂(),虽然使徒行传一14显示出其中至少有些人后来名列教会,而加拉太书一19更特别提到耶稣的兄弟雅各,说他在耶路撒冷占有重要地位。

  在三31,“耶稣的母亲和弟兄”似乎试着要利用他们“天赋的”家庭关系,却受到耶稣温和的责备38。当祂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见)时,祂很可能是发自痛苦的经历而说的。祂的朋友或亲属为什么会说无疑是带着不愉快的善意,尽管他们显然极为愤怒祂癫狂了(即“神经错乱”)呢39?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那些最认识祂的人如此确信祂已经疯了,甚至准备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保护祂起见,要强力拘管祂?这显然不是因为祂讲道的内容,而是因为祂的讲道所造成之始料未及的结果:有那么多人来要听道,或得医治,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腾不出来(20节)。对于他们而言,这乃是忍受的极限;就像彼得在通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听见耶稣将要付的代价()时候的反应一样,他们决定要拯救祂,免受祂工作的后果。他们也像彼得一样,认为自己所作的是身为朋友的分内事;但这样的朋友对祂来说可比敌人更为危险。就像在撒玛利亚井旁的那些门徒一样,他们对于耶稣赖以维生的真食物时时刻刻顺服父的旨意毫无概念()。

  22. 亲属和密友可能会误解耶稣;甚至连跟随祂的人都对祂大惑不解。但是受委托前来询问的神学代表团却故意曲解k40。他们的判断中含有刻意的恶毒,是连祂的朋友或亲属无礼的言语中也没有的;祂癫狂了(21节),与祂是被别西卜附着〔原来的希伯来文字形 ba`alz#b[u^b[ (苍蝇之主)可能是 ba`alz#bu^l (意思是“巴力王”)另一个讽刺性的写法〕,两者意义极为悬殊。这个神学委员不关切说真话,只顾得说尖刻的话。我们可以比较“祂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

  在宗教复兴,或神的灵明显作工的任何时候,即有奇异的吊诡现象:最激烈反对神的工作的,经常都是宗教领袖,而且他们似乎尽其所能地刻意曲解。这是因为当人以自认的长处而骄纵,即有在属灵上“绊倒”之危。保罗说:神使智慧人陷在他们自己的智慧中()。这节经文所记载的文士,就是这个真理活生生的例证:他们充满恶意的批评不是忽然爆发的怒气,而是一贯的态度。

  这些犹太教会人士,无法否认耶稣的确把鬼赶出去了。然而,就如耶稣用一个简单的例证指出的(23~25节),他们与所有的常识背道而驰,竟然会将这个善工归诸于邪恶的力量。这种说法将邪恶截然分成两个部分,认为黑暗的国度本身里面发生内战;这不仅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神学上是极其荒谬可笑的(26节)。他们先入为主的判断产生了很深的偏见,使得他们连单纯的心灵以为明显不过的事也看不见。

  23~26. 然而,耶稣却满有恩慈地对待他们,尽管他们是那么顽梗盲目。祂首先用比喻指出:他们认为在邪恶境界内部有了毁灭性的分裂,等于是撒但的自杀一样;这种立场显然是极其荒诞不经的41。另外两卷对观福音书补充说,祂也问了一个切中要害的问题,公认之正统犹太赶鬼者在施行类似的工作,也带来类似的结果时,究竟是用什么能力;难道那也是鬼魔的能力吗?(见)我们可能会注意到:马可福音不经意地提及有一个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却不是正式“跟随”祂的人(),以及使徒行传十九14所记载之士基瓦的七个儿子赶鬼的故事,这些都证明赶鬼在第一世纪犹太教中本来就极为盛行。赶鬼在犹太教中绝对不是新兴的零星现象,以致文士们会如此误解它。若有新事,可能是耶稣赶鬼是普遍成功的;相对的,其他人赶鬼偶尔会有失败的时候,即使是祂自己的门徒(42,以及使徒行传中士基瓦的儿子们。

  27. 所以就只有一个可能的推论;如果耶稣的确赶逐了鬼魔,唯一的原因必然是祂拥有比撒但更强大的能力和权柄;对于任何犹太人而言,这能力如此之大,除了神的能力之外无他()。换句话说,这意味着撒但对于罪恶与死亡的权势已经结束,神已经开始执掌王权在耶稣从撒但权势底下买赎出来之人的心中掌权。撒但绝对不能再次得胜而归;壮士已经被捆绑了,就如这些赶鬼的事迹所显示出来的。

  28~30. 这引致了新约圣经中一个最严肃的宣告与警告,但也如时常见到的一样,伴随着一个最大的应许。所有的罪与亵渎都可以在神那里得着赦免,只有一个例外,这可能就是约翰在约翰壹书五16如此慎重提及,那至于死的罪。这就是故意视而不见的罪,持续不断地拒绝圣灵的光照,抵挡圣灵的工作,故意对祂作错误的陈述,藉此来证明他们自己为是。这样的人,是不能得着赦免的,因为他们已经拒绝了神所预备之唯一可得赦免的道路;事实上,他们已经重重将门关上了(30节)。安德生解释说: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在耶稣的言论中极少用形容词“圣”来修饰“灵”,所以马可此处所用的是后期的字汇;但这并不就此证明耶稣不会偶尔使用它;不然的话,它在后来几乎广为所用就十分难以解释了。再者,这种用法已经见于旧约圣经中,见诗篇五十一11。这问题纯粹是语言学上的,而不是神学方面的。

38 世界上的非改革教会(译注:指天主教),由于高举马利亚,并不常体认到这个原则的重要性;与道成肉身之主有暂时的血肉之亲,并不能对祂有特殊的要求。林后五16甚至延伸得更大,应用在耶稣整个道成肉身的生命。
39 然而, elegon 非常可能应该像 RSV 一样译作语焉不详的“有人说”(参现中),或“据说”,那么主词就是泛指众人,而不是特别指耶稣的亲属。那么祂家人的举动,就是要回应那流传甚广,到达他们耳中的传闻而采取的,而不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判断;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相同的。
40 说耶稣是与鬼魔联盟的这种指控,在坦乃英仪式书 [Tannaitic formulation;译注:坦乃英(Tannaim)指犹太教律法遗传集米示(Mishna)之作者,以主后头两个世纪最盛 ] 中反覆述说,这仪式书可能是出自公会的官方记录 [蓝恩引用史徒法(Stauffer)的说法 ]。当然了,他勒目对于巫术是有所责备的。但即使是这样,值得注意的是:当耶稣受审时,却没有人以行巫术的罪名来指控祂(Lane),除非是拙劣地指控祂应许要重建圣殿一事。经常有人注意到:对于耶稣的敌意,其核心乃是来自耶路撒冷的宗教当权者(Schweizer),而这是另一个例子。
41 蓝恩认为一家自相分争这句话是侧面提及耶稣的家庭,这很可能是正确的。
42 那些在成立不久之教会中生活或作工的人,将会发现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基督徒经历与教会生活中从经历得着的事实,虽然有人或许会对其解释采取一种虔诚之不可知论的态度,即使是在玩世不恭的欧洲,两次世界大战已经将这种鬼魔的权势表露无遗了,以致西方基督教界如今比较容易接受鬼魔的权势乃是一个严肃的事实,即使外在形式大相径庭。心理学的解释只能解释心理的过程,而且到此为止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却无法穷尽其意涵,因为他们无法解决在这些事情之下与其背后之驱动力的本质。在这些事上,圣经从来都不鼓励人作无谓的揣测;我们的心思意念应该是以基督为中心的,而不是以鬼魔为中心的。当然了,在基督的时代,撒但的活动似乎大量涌现,而圣灵的大能也同样倾注下来,彰显在医病的神迹中。
 这在今天究竟是否真实呢?在世界各处都有人见证之圣灵的浇灌,是否也伴随着逐渐增加之鬼魔的活动呢?这是另一个问题,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对此有相同的答案,但是无论答案为何,现代基督徒对于鬼魔和被鬼附过度有兴趣,似乎不合圣经,也似乎是不健康的。然而,承认我们的确是在打属灵的仗,既合乎圣经,也于我们有益()。

iv. 耶稣的真亲属(

  这里提到祂的母亲与弟兄到来,大概还是要放在21节的背景中来了解;祂的亲属在那里因为误解了祂的服事性质,已经准备强力捉住祂。彼得在八32对于弥赛亚的道路,包括受苦与受死在内这个消息所作的反应,也同样是出自于这种完全错误的理解,这两次的误解,理由是相同的,神的意念和计划与人的一切天生倾向正好相反()。

  仍然有群众来就近耶稣,而祂也依然在教导他们,而且从第32与34节的动词坐着看来,祂是以有系统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因为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坐着乃是暗示教导的关系。比较四1,耶稣在那里有如拉比的作风,在一只船上坐着教训众人。另一方面,讲道通常似乎是站着进行,从旧约圣经中先知的模式可以看得出来,那乃是一个传信人的工作,其信息通常是比较简洁的。

  32. 棠盖。那些穿过群众前来向耶稣报信的人,显然认为像母亲或弟兄这种外在的家庭关系对耶稣具有正当的优先要求权43。他们的言语中甚至带有轻微的责备口吻,非常有把握相信当耶稣知道事情的真相后,祂会承认这个要求合理,中断祂的教训而出来见他们。但这样的要求所根据的这种肉身的、天然的关系,耶稣在圣经中证明祂自己是完全不在意的。即使是马利亚,她的这个儿子对她而言都形同陌生人,直到她认识到必须有一个新的关系将她和祂连结在一起。因此,耶稣首先打破祂的母亲和弟兄恃以前来之错误凭藉,然后就指出:他们可以遵行神的旨意,凭着一个新的、更深入的关系前来,并且的确如他们所说,成为祂的母亲,祂的兄弟姐妹(35节)。然而,这个新关系是属灵的、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天赋的”,后者正是耶稣时代的以色列人通常所依恃的,他们认定弥赛亚当然是属于他们的。所以,马利亚与耶稣之弟兄的态度,只是举国人民典型的态度;他们满有把握地自称对于神的国度有优先权,因为他们乃是亚伯拉罕在肉身上的后裔()。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将会是福音的大绊脚石。

  但是,像耶稣这样充满爱心的人,可不容易说出这么严厉的话来,这些话只能根据福音的严格要求来理解():这要求甚于所有天赋的人伦关系,无论它是多么的亲近。

  35. 要得着这种与耶稣特别亲密的地位,就只有一个条件;在遵行神(的)旨意上,要像祂一样的去追求、参与。新约圣经一向强调:单单认识教义,甚至在理智上赞同并鉴定其真理,却不遵行它,乃是不够的()。就着这一点而言,现代人常用的“实践神学”(而不是“研究神学”)包含了圣经上的一个真理:“好土”乃是那结出果子来的()。只有在理性上赞同,至终只能导致我们的自欺与沦亡。

43 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耶稣在此所传讲的教训多么具有革命性,尤其是在犹太背景中;对于犹太人而言,自己的家庭乃是一个人首要的义务,而孝敬父母更是律法强制要人遵守的()。今天在第三世界任何一个“旧式”的社会中也同样是如此。然而,施维策说这个教训是计划要用来禁止后来耶路撒冷教会推选“哈里发”(Caliphate,译注:原指回教国王哈里发的职位,而哈里发系穆罕默德的后嗣;故在此引伸指耶稣的血亲居教会要职),这一点可能失之太过了;事实上,主的弟兄雅各虽然是耶路撒冷教会早期的一位领袖(),而优西比乌则说耶稣的其他亲属则是后来的领袖(Schweizer),但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他们是众教会公认的领袖。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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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马可福音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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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国度的比喻(

i. 撒种者的比喻与用比喻的理由(

  我们若是强调这一节希腊文的 palin (又,“第二次”)这个字,那么它必定像三7一样,意味着耶稣断然转离那些误解祂的人,以致祂的神圣使命能重新被人接纳44。但是祂在三7转离的那些人,乃是祂的敌人,这里却是祂自己的亲属与朋友。就如希伯来书十三11~13清楚说明的,耶稣的道路乃是一条孤单的道路。祂必然“在营外”受苦,被祂自己的社会所弃绝;但这里也和希伯来书中一样,另有一些人甘冒触怒犹太教官方的危险,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事实上,有这种反应的人如此之多,以致耶稣不得不采用一个方式,而这方式如今显然已经成了祂教训人的一个普通模式45。就如我们已经见过的,祂坐在一只船上教训人,那只船可能是停泊在浅滩上,而听众则是坐在周围的海岸上。祂用比喻教训他们,或者我们可以说是“例证”,特别用来将麦子与糠绱拥祂的听众中筛分出来。其他教师若有大批的群众前来跟随,可能会非常高兴,但耶稣却不是这样;因为祂太清楚人内心中不纯正的动机()。这是一个非比寻常的教师,祂的比喻是设计来试验,甚于启发;而所要试验的,不是智力,而是听众的属灵反应。再者,在属灵的事上,有一种的等差级数。对于一个已经有了一点东西的人,要再给他更多(25节),因为对于一个比喻的意义具有属灵的洞见,将会使人进一步地洞悉其他比喻的意义(13节)。反过来说,没有明白,将会使我们愈来愈深地地入五里雾中,直到完全受到迷惑(12节)。在这一点上,就像在其他所有属灵的事上一样,我们要不是听见就是听不见(9节)。看见属灵的真理(听),就证明我们已经领受了圣灵的光照,只有祂能开启我们原本受到蒙蔽之属灵眼睛,认识神的真理。

  2. 撒种的比喻,并非这卷福音书所复述之耶稣所用的头一个“例证”。在别西卜的争论中,祂对批评祂的人所作的答覆就特别说明是个比喻(),新郎的同伴,与旧瓶装新酒,显然也同样是比喻()。但这却是头一个得着确认的比喻,我们可以在其中看见耶稣亲自向门徒所作的解释。在三卷对观福音中,它全都列于一系列比喻之首,这些比喻显然与耶稣所用之一定的教导模式有关。而且,在这一系列比喻中,这个比喻也是解开其他一切比喻的钥匙,因为它所探讨的,正是我们对祂一切教训的领受问题()。这一种教导方式对于希伯来人而言当然不会陌生,旧约圣经里面也有用类似的比喻来施教的一些实例()。事实上,从巴勒斯坦他勒目看来,这似乎是拉比表达他们的教训时爱用的方式之一46。一个颇为有益之一般性的诠释原则,是要记住:比喻所意图表达的通常只有一个中心真理。所以,我们不应该试图要在每一枝微末节上找出属灵的意义来,要知道有些细节只不过是比喻的“背景”。不然的话,它就变成寓言,而不是比喻了,新约圣经中没有什么寓言,在耶稣的教训中更是完全没有用过。

  3. 这个比喻的主题,很有可能是真的看见有一个撒种之人在湖畔的山坡地上工作引发出来的。然而,上下文对于当时的年代季节毫无提示(比较,耶稣在那里命令门徒举目向田观看,这与当地户外听众所见的景观显然有关系)。耶稣教训人,不是在某个远离尘世的拉比学校,而是在日常生活的熟悉环境中;为着这个教训,祂也使用直接取自生活的普通例证,因为耶稣的榜样与话语,并不支持那些与日常生活脱节的教训,就如安德生所指出的:比喻不是寓言,故事永远是一个可能之真实的生活环境。这很显然就是群众之所以喜爱听耶稣讲道的原因。

  4~8. 对于深思熟虑的心灵而言,这个比喻所探讨的是所有问题当中最大的问题:文士与法利赛人怎么能够如此误解耶稣呢?甚至连祂的亲属和门徒又怎么可能如此全然无法认识祂呢?为什么聆听教义不能在每一个人的内心中产生相同的结果呢?就如耶稣自己所说的,答案就在于神的话语在人心中运行,并不是机械式的,而教义虽然不变,回应的本质却取决于接受者内心的本质。

  今日的解经学者有时盛行怪罪故事中的撒种者,因为收成是如此贫乏;同时指出,不分青红皂白地撒种正是其原由;但采取这种态度,除了忽略了一个伟大的神学真理之外,也误解了比喻的整个目的。神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祂的话临到所有的人,无论他们愿意听,或是不愿意听()。我们在这个比喻中,不是为著称赞或责备这个人的撒种方法。这个比喻所关切的,乃是从经验得来的事实;就是种子会落在不同种类的土地中。刚硬的心、肤浅的心、过度杂乱的心,与善良的心,事实上是全都存在的,不管神的话是在什么时候传讲。这不只是论及福音的初次传讲,或信心的起先反应,也是论到后来的所有传讲。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就是持续而渐进地对新鲜之属灵启示有回应的生活。这也说明了以撒种的比喻放在开头作为一长篇教训信息的引言是多么恰当,因为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比喻。

  9. 就应当听:这个神秘的片语是给听众的一个警告,要求我们以思想和行动来回应这个比喻,以免我们轻率地疏忽,没有把它的真理应用在我们自己的心上。那毕竟是比喻中所描写之三种人的写照,耶稣当时的听众中,大多数人无疑也是如此。

  10. 当我们知道这个比喻的解释以后,可能会觉得很简单,但它却令门徒们十分困惑,所以他们一逮到机会,趁着与耶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立刻询问它的意义。马太福音十三10补充说:他们诧异地问祂为什么要用比喻的方式来教训众人。马可没有记载这个问题,却记了答案。很显然的,连门徒们都发现这种比喻的方式是很令人费解的。然而,只有使用比喻,才可能有属灵的筛选过程若非得着永远的赏赐,就是永远的困惑,取决于那些听众到底是不是有耳可听,也就是说,他们究竟是不是热切想要明白神的道理。如果他们的意志导向正确的方向,那么他们在理智上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11. 耶稣以严肃的话语来回答,目的是要使他们体认到身为耶稣的门徒,他们的地位是多么得天独厚:它同时也介绍了整本新约圣经中一些最深邃的属灵奥秘。神喜悦将那自然向其他人隐藏之“神国的奥秘”启示给这小群。只有他们可以面对面与耶稣交谈,让祂解释那些令他们困惑之事;然而,对那些外人,唯一的解释就是用另一个比喻,重新试验他们。对于那些听见却无法明白的人,已经作了清楚的审判了:他们明白和鉴别属灵真理的能力正一步一步地变为无用,至终消失无踪。反过来说,我们愈是吸收神所启示的真理,我们吸引进一步之真理的能力也愈滋长。而且,理解神的真理的属灵能力是具有危险性的:除非我们遵行它,否则它就只会定我们的罪。渐增的认识,只有带给我们渐增的责任()。神拣选我们,绝对不是偏爱,而是非常严肃的,正如旧约圣经中之以色列历史所清楚表明的。

  12. 属灵的真理不是一套有待我们钻研各不相干的智识立论,而是要藉着顿悟的属灵洞察力,视其为整体来了解;这种属灵洞察力乃出于神把耶稣的真貌启示给我们();因此,对那些外人,凡事都用比喻,因为在他们熟悉基本层面之前,教导他们深邃的属灵真理是无益的。但是任何的比喻都足以引导那些深思的、探究的心灵往前,就如耶稣在第20节所说的,那些撒在好土上的,就会听道,并且领受,而且将那真理转化成生命。用这比喻中的话来说,他们将会结实,虽然多少有异。

  叫:有几种方式可以解释这节经文。其中一种方式是说:在新约圣经希腊文中,语助词 hina 在文法上的意思应该是“为了要”,所以应该是表达目的;至少有时候是“以致”之意,只是表达结果47。若用这个方式来翻译,就可把一个可能的神学问题完全除掉。第二个方式是:将这个强烈的对比看作是惯用但却典型的希伯来语法,有意要以一个比原意更激烈的形式来说明其立场;这与前述之文法上的解决方式获致相同的结果。第三个可能是:从这段严厉的话的旧约背景来看:以赛亚书六9~11说得很清楚,是以色列对神的呼声充耳不闻,闭眼不见。所以,以色列人瞎眼的光景是该受责备的,而且也是他们为自己所招致的审判,所以他们不能明白乃是无可避免的。这可能是我们应该采取之最佳的解决方式。除此之外,我们可以补充一个神学真理:神已经定意要那些如此拒绝接受祂的真理之人继续瞎眼;在这含义上,一切都在祂的旨意中,我们可以证明这个叫乃是正确的。第四个可能的解释甚至已把第三个更向前推进一步,就是采取一个强烈的神学立场,说神喜悦向一些人启示祂的儿子,却不向其他人启示,所以对一些人是启示的,对其他人只是大惑不解。这再次引入了神拣选的奥秘,就是耶稣在第11节所提及的。一如惯例,马可并不试着解释这个奥秘,他只是把它记录下来。

  13. 耶稣对这个比喻所提出的警告是:它其实乃是“比喻中的比喻”,因为它以生动的图画语言描绘出祂的听众对于比喻式教训之整个方法的反应。它不单是比喻中最简单的,它因而也是一切比喻之钥,正如这一节经文所说的。

  14. 撒种的比喻之所以占有特殊的地位,乃是因为就在耶稣传讲这个比喻的同时,祂自己正在撒好种祂的话,所以,祂透过传讲比喻,其实就是在举例说明这一点,至于一些释经学者所认为的,听众当时究竟是否看见田里的农夫正在撒种,没什么关系。

  15~20. 我们还得问另一个问题:人自己真的应该为着他们内心中的光景受到责备吗?今天,大家都否定这一点。但是,他们自己是否事先已有各种的抉择,藉此决定了他们听福音的时候,心田究竟是刚硬的,或肤浅的,或过度壅塞着思虑和宴乐,或“好土”呢?圣经并未回答这个问题,比喻中所陈明的唯一一点是:我们的心的确是形形色色,而这种多样化就支配了我们对所传讲之话语的反应。虽然圣经并未吩咐我们要效法那撒在好土里的种子,这显然就是这个比喻所要教导的功课,正如第9节是要我们来听一样。

  21~25. 这个比喻在新约圣经中出现多次,但在这个特殊的例子中,这比喻的主要教训可能不像其他地方所说明的(如:“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由于耶稣所用的比喻,或许门徒也像现代的任何读者一样感到困惑,而问祂说:“比喻中的这个教训是刻意要将真理向那些外人蒙蔽起来吗?”耶稣说:“不!”而且像素常一样照着他们的层面来回答:有谁会点上一盏灯,然后故意把它藏起来呢?如果真理暂时隐藏在比喻中,乃是为了要在后来可以将它启示出来;所以,一个比喻的终极目的,不是要隐藏真理,乃是要启示它。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必须留心我们所听的,记得“属灵的浪费”与“属灵的成长”这一体两面的定律乃是取决于我们是否有所回应。对于那些学习,然后将他们所学的传给别人的人,将会赐给他们更多(24~25节)。这种从“小”到“大”的论据,是犹太拉比所爱用的。如果连我们人类都不会傻到把所点上的灯藏起来,更何况是神呢48?在耶稣身上也可以看见相同的吊诡:神同时隐藏在祂里面,又在祂里面启示出来49,但终极的目的是要使祂可以向所有人启示出来(),“弥赛亚玄机”只是暂时性的。

44 大部分现代的评论者(如 Cranfield)都认为紧接着这一段材料是集成性质的,但即使这看法属实,也不会削弱这个论据的力量:耶稣从祂肉身的亲属转向祂属灵的亲属,并且教导他们。这一章与第十三章,乃是保存在马可福音中仅有之长而连续的教训(Lightfoot)。
45 施维策(IOM)指出:虽然马可将 kerussein (传扬)这个字用在耶稣身上,他也把它用在施洗约翰与十二门徒身上。但 didaskein (教训连同其同源字),出现了二十次,却总是用在耶稣身上。所以,马可乃是将“教训”视为耶稣之使命的典型与核心,即使这卷福音书本身甚少记录教训的详细内容。
46 已经有人指出: ma{sha{l (比喻)对希伯来人而言比希腊文 parabole{ 的意义范围更广(见 BOB 与 KB 中这个希伯来字一栏)。然而,较少获得普遍承认的是:在圣经希腊文中, parabole{ 逐渐扩充其意义范围,以涵盖它所翻译的希伯来字之较广的范围。在古典希腊文中,它的意义要窄得太多了。
47 见 BAGD 这个字的讨论,这个解释可能是根据闪族的惯用语,以及原先之亚兰文语句(Schweizer)。然而,Moulton 在 Prolegomena (vol. 1 of Moulton and Howard's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中所提出的原则虽然古老,在此仍是极有份量的。
48 米尼尔对此有不同的说法:即使外人似乎是聋Z的,我们也不应该打断将我们的道传给他们的念头,因为点灯的唯一目的是要照明。

49 柯兰斐以长篇大论讨论这个福音吊诡,为它提出一个可能的理由。
ii. 另外两个生长的比喻(

  头一个在其他福音书中没有平行经文(施维策),乃是撒种比喻进一步的解释,同时也详细叙述了属灵成长的定律,而它本身也是一个比喻。就这样,它以例证说明了神在人类内心中掌权的本质:它提示出基督徒“在恩典上长进”()的教义,它也谆谆教诲人继续不断信靠神,祂要在所定的时候赐下收成()。撒种者日复一日的睡觉、醒来,以及他不晓得种子如何生长,都只是这个比喻的“背景幕”的一部分,无需加以灵意化50。属灵成长的过程在神国里面是自动自发的,但它对于凡人而言仍然是个完全的奥秘。关于“结出子粒(或果子)”的比喻,比较约翰福音十五章(经常提及),路加福音六43~45与加拉太书五22~23,这几处经文所著重的,都是自动的成长,只要给予必要的属灵条件。最后一个句子(29节)似乎是这个世代即将结束的一个警告。当时机成熟时,神将会明确地介入人类的事务(),建立祂的王权,好叫所有人都可以看见。收割的隐喻,以及麦子与稗子()、子粒与糠纾ㄌ三12)无可避免的分开,是旧约圣经中常用来描写末日的一幅图画。它总是包括了审判与拯救的概念:糠缬氚拮颖换鸱偕眨麦子则得救。这将会是神的治理之终极的实现,是已经在耶稣里面开始的了。

  30~32. 门徒们仍然不明白神作王掌权的观念,他们似乎都一直不断期盼着弥赛亚的国度能在他们有生之年建立起来,从雅各和约翰自私的要求(),以及门徒们甚至在耶稣复活之后都热切问耶稣究竟是否要在这个时候建立祂的国度(),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度微不足道的开始,以及缓慢而遍及各处的成长,似乎是过于门徒所能忍耐或明白的,但他们全都非常熟悉的小芥菜种的成长,却是说明这两点的上好例证。有人说芥菜种最后长出来的只是一棵大灌木,而不是一棵树,这乃是避重就轻的论调;重点是:它从一颗微不足道的种子开始成长,直到它远超过其他类似的植物。读所有的圣经都必须要有明智的判断,即使是在阅读任何其他俗世书籍时,也都得拒绝这种避重就轻的遁词。

  这里提到天上的飞鸟(32节),其正确的用意不是十分清楚;这句话可能只是要说明芥菜树的大小,因为小鸟的确可以栖息在这种灌木上51,但这未必能道尽其中所有的意思。有些释经学者认为这是论及教会搀杂的性质,但这似乎是作了过度的解释,虽然“天上的飞鸟”在圣经中有时候的确有祸害之意。我们最好是从一处旧约经文来解释它,这是该处经文的引句()。在那处经文中,枝子上的飞鸟,就像树下的动物一样,都是先知所见之异象的“布景幕”的一部分,只是说明所说之树的大小与重要性。那些喜欢将“鸟”字解作有害之意的人,必定非常倚重一些经文,如创世记四十19,约瑟向王的膳长解释他所作的梦,但这些乃是肉食鸟类,正如上下文中特别提及的。至于芥菜树的大小,有个故事说到一位拉比爬上他园子里的一棵芥菜树(见 Schweizer),但这必定是个例外。

50 这个实例说明了安德生的论点:比喻不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寓言。贝罗对于所提及之“不晓得”,在科学论点上大肆发挥,仿佛意味着甚至连耶稣自己都不晓得国度至终会采什么形式化的。但这显然对经文作了太多的解释,即使所表达的科学与圣经其他部分是一致的。安德生较接近这段经文的重点,他说这个片语是描写一个天天发生在地上的神迹,是相当不受人类影响的。
51 见 BAGD, Kataske{noo{ 字的讨论:尤其是从但四21看来,该书所译之“筑巢”似乎比平常所译之“宿”更为可取。但在这个特殊的例子中,或许飞鸟是在吃种子(如一些释经学者所指出的),而不是在上“筑巢”。
iii. 比喻的总结(

  马可已经列举了耶稣所用之比喻式教训的上述实例(显然不是毫无遗漏的记载),他现在用照他们所能听(或明白)的这句话,同时为使用比喻提出一个理由,也对比喻的使用分了仔细的等级。在基督的学校中,除非在基础性的功课上能够驾轻就熟,就没有一个人能移到更进深的功课。对于外人而言,总是有比喻方式这个绊脚石有待跨越;只有对门徒才会私底下解释(34节),正如马可在几个地方清楚说明的。

C 加利利湖四周的事奉(

i. 耶稣平静风浪(

  在一系列的比喻结束之后,我们进入一个新的段落,耶稣在此将会被显明为大自然的主。这在马可福音中是一个新的启示,然而,如果耶稣是神,这却是非常必要的启示;因为在律法与先知书中,神都被认为是自然界与自然现象的掌管者。神曾刮起一阵东风,在祂的子民以色列人面前将红海的水吹干(),祂现在即将要为门徒“神的新子民”在革尼撒勒的风浪之上开一条道路。马可已经显示出耶稣看见天开了、圣灵降在祂身上,对圣灵的引导有所回应,享受天使的侍候,接受鬼魔对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带着新权柄讲道、教导人。祂医治病人,赶逐鬼魔,赦免罪恶。如今,只有在起初创造风和海的那一位,才敢照样斥责风浪(39节),它们立即顺服了,显示出祂完全的神性;祂既是创造者,又是救赎主。门徒在第41节所发出之惊奇的问题,显示出他们至少体会了祂这个行动的部分含义。马可福音中没有记载使徒们所行之“自然界的神迹”,这是意味深长的,虽然(正如安德生恰当指出的)马可并没有像我们今日所做的一样,在自然界的神迹,与医治赶鬼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除了平静风浪(此处和)之外,马可也记载了耶稣使饼变多(),以及叫无花果树枯干(),所以,他乃是完全接受耶稣对自然界所拥有的大能,接受祂是神的儿子。

  36 马可是唯一一本福音书,告诉我们有别的船与耶稣同在这里;所以,平静风浪就成了范围更广的怜悯神迹;其拯救对象不仅是一般快要下沉、饱受惊吓的门徒而已。我们或许也可以比较约拿书末了的话,“并有许多牲畜”(),强调了神的无限怜悯。其他船只同行的这个细节,当然也可能只是实事求是的马可写进来的一个琐碎而不相干的回忆,这使我们能够确定这件事的历史性。

  37~39. 渡到湖那边去的航行,是出自于耶稣的提议,而门徒则是带着毫不疑惑的信心顺服了。对于门徒而言,这更使得风暴的来临显得匪夷所思,而耶稣轻松自在的态度则是相当令他们费解。他们的话语不只是带有责怪的暗示而已:夫子!我们丧命,滩还嗣矗(38节)52祂为什么会让他们落入这种处境呢?约拿的暴风毕竟是不顺服的刑罚(),但他们却是顺服的,难怪他们会为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而感到不满。

  主在睡觉,不只显示出祂为人自然而有的疲惫,也显示出祂平静的信心(38节)。信心与惧怕,在圣经中是互不相容的;门徒之所以害怕即将要下沉,正是因为缺少信心(40节),所以他们因为缺乏信心受到责备,在圣经中,再没有一个命令比简单的“不要惧怕!”更常被反覆提说的了(见:等)。

  40~41. 他们虽然没有信心,耶稣仍然用一句话就把暴风平静了。但很不合情理的,门徒此时仍然害怕53;他们所要的耶稣,乃是一个友善的、熟悉的人,而不是一个超自然的神的儿子。他们在变像山上的反应(),乃至在复活时的反应(),在在都是一样的;比较启示录一17。

52 我们大可不必像魏顿(Weeden;IOM)一样,认为马可以贬抑的笔法描绘门徒,也是“辩证”的一部分。神学上站得住脚,也比较可能的解释是:在这些“基督教奠基者”没有被理想化之前,马可精确地报导实情是众所周知的。谭内希(Tannehill,也是在 IOM 中)则从“文学”的角度来着手,是个比较健全的作法。他认为这是马可所采用的一种“劝勉的”方法,要使我们与这些犯错的门徒认同,因而可以有一个较好的思想架构:马可藉此“鼓励读者……与门徒联合”。
53 然而,这也可能是第三人称复数一个不定词片语用法,相当于法文中不定词 on ,见 Moule,p.180。那么,这里所论到的乃是一般人,而不是特别论到门徒,指一般人对于刚刚所启示出来之耶稣的神性普遍的反应。 柯勒


05
马可福音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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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被鬼附的格拉森人(

  在用比喻教训人的段落之后,紧接着是一些医病的神迹,头一个就是医治那在格拉森(Gerasa)或像另一些古抄本一样读作“格格森”(Gergesa)或“加大拉”(Gadara)地区“被鬼附的”人。难处在于格拉森离湖有四十哩,而加大拉只有六哩远,但与湖之间却有深谷横亘。然而,马可并没有说神迹是发生在这几个城镇中的任何一个,而只是在它们所在的一般地区。古抄本在地名上有所混淆,只是因为马可福音抄写者疏忽所致,并不能成为理由来责怪马可自己缺少巴勒斯坦的地理知识(Schweizer)。耶稣从前经常赶鬼,先前已经提过最初一个特殊的例子(),然后则是一般性的争战(),而赶鬼也是耶稣所交托给使徒们的能力(),就像传扬好消息的工作一样确实。但这次赶鬼的特殊例子具有几个特色,值得将它纳入这卷福音书中。因为这是一个长久处在“治疗中”的人(就像第25节所提及的血漏妇人一样)。在人的一切方法都无效时,耶稣的行动一举奏效。所施予这个人身上的医学治疗,至今仍然普遍用在世界的许多角落;他被人用铁链捆锁起来,试图用外在的束缚来限制他里面的烦乱,却是徒劳无功。这种方法已经证实是非常不足取的(4节),这也不足为奇。将他从人群聚居之处赶出去,可能也是“治疗”他的部分方法,要他在杳无人烟的山上墓园中寻找他的“隔离区”。但与世隔绝,无论是自己选择的或被别人强迫的(就如长大q疯之人的情形一样),都只代表着邪恶的摧毁力量,非但不能将里面的暴虐之气发泄出来,反倒是将它施加在病人身上,使他作出伤害自己的举动而不自觉,就如此处所说明的(5节)。

  6~8. 邪灵对于耶稣之本性的认识竟然是如此清楚而迅速,而一般人却是如此缓慢才认识祂的神性,这是相当奇怪的54。但这乃是事实,正如雅各告诉我们的:“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因为对它们来说,这些真理不单是抽象的原则,更是必须与之周旋的力量。鬼魔立刻认出耶稣来,因为惧怕就像爱一样可以叫眼睛明亮。它们完全不是出于自愿地承认耶稣的地位,立刻承认在祂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显示出良善使邪恶凋蔽的果效。法利赛人指控说: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与邪灵基本上乃是同一个灵(;这是一些东方宗教常见的情形);我们几乎再也找不到更好的答辩了:邪灵在这里亲自否认耶稣与它有任何一丁点的关联。极为有趣的是:在福音书中,鬼魔自己经常对于耶稣的临在采取主动而强烈的反应,甚至是在祂还没有说出一句话来责备或驱赶之前。

  9~10. 在这一次事件中,耶稣显然已经说过一句带有权柄的话(8节),或许就是因此而引起这个被鬼附之人的发作(7节)55。接着,耶稣问这个人叫什么名字(9节),要将他的需要显明在周围的所有人面前,也或许是要使这人有如乌云笼罩的心思能以醒悟过来,明白自己正置身在何等可怕的境地。在圣经中,名字就代表“本质”,所以耶稣其实是要求这个人承认他所受到奴役之邪灵的本质。他的回答同时承认了人的软弱,也生动地表达出辖制他的鬼魔权势具有多么大而毁灭性的力量。辖制他的是一支名副其实的邪恶“军团”56,难怪“没有人能捆住他”(4节)。

  11~13. 这里有几个令人困惑的地方:耶稣这一次为什么容许鬼魔将它们毁灭性的力量发泄在那一大群猪身上呢?在福音书中,被赶逐的鬼有时会倾尽全力,对病人作最后一击(如:,患癫痫病的孩子),有时候则没有记载鬼离开人身时有任何特殊的现象。我们对于这个领域所知如此少,所以最好是采取谦卑谨慎的态度。这一次之所以需要这种外在的记号,可能是要使旁观之人确信鬼真的被赶了出去。这一大群猪的数目使所有人明白,此人曾经遭受无数邪灵的冲激与折磨,他甚至还没有在他的恶上“被整合”呢!在我们无法明白的某种方式上,这很可能是某种属灵的“安全活门”,转移出自病者的恶力。也有人半带幽默口吻提议说:如果这群猪的主人是犹太人,大概是将他们在礼仪上认为不洁净的猪肉卖给该地区的外邦人,那么这就是在惩罚猪的主人。但耶稣似乎不大可能会如此费心去惩罚一个破坏礼仪律法的人,因为祂自己也都一直在面对着违背律法的指控()。即使是在今天的以色列,“基布兹”(Kibbutz;译注:以色列之集体农场)养猪也不是一件新鲜事,虽然正统人士一直在大声疾呼;不过,为了尊重良心的指责,它们不称为 hazirim (猪),而是称为 h]ab[erim (同志)。

  注意圣经清楚区分不同程度之被鬼附的情形。经文中经常只提有“一个鬼”,较糟的程度是“七个鬼”,见于抹大拉之马利亚的经历中()。但相较之下,这个人却是名副其实地充满了一大军团的好战鬼。熟悉圣经上的象征的人,没有一个会按字面来强调这个数目。在圣经中,“七”一向是完整和总数的一个隐喻和象征(如:),而不是像一些人常说之“神圣的完全”57。然而,结论十分明显:人类被撒但辖制是有不同程度的,就像他们被圣灵管治也有不同程度一样。这个格拉森人是完全被撒但捆绑的,虽然人所加诸在他身上的铁链与脚镣从来都绑不住他。所以,当他得着医治时,神的大能也同样激烈地彰显出来,这是无需讶异的。值得一提的是:圣经从未用被鬼“占有”(possession)这个字,人有可能会被鬼“缠磨”(troubled),或“在鬼魔的权势中”(in the power of a demon),或“被鬼附”(demonized;温约翰的佳译)。既然这里用的是分词,就应该像 RSV 一样意译作那被鬼附着的人(the demoniac),但这在现代英文中已经失去它的语力了。也要注意的是:马可非常仔细地将病人与被鬼附的人区分开来(如:),这两种情形是不一样的。

  14~17. 放猪的人对于这种超然能力之明显彰显的直接反应是害怕(,门徒们对于耶稣平静暴风也有类似的反应)。他们似乎一哄而散,逃之夭夭;邻近的城与乡下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亲自来看看所发生的事。当地的人一旦确信那被鬼附之人已经真的得了医治,他们也都同样害怕。当他们从亲眼目睹之人(16节)听见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福音书的作者,只有马可附加了这生动的细节),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他们除了害怕之外,如今脑海里更想到经济上的损失,可能也混杂着不安的良知,如果这些养猪之人真的是犹太人的话。在整个故事中最可悲的是:耶稣照着他们所求的离开他们了。有的时候最糟之事可能莫过于主答应了我们的祷告(,“祂将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格拉森人只希望这个惊人而超然的耶稣离他们远远的。耶稣的确离开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至少在马可福音中,没有耶稣后来在这个地区服事的任何证据),这就是他们的审判。

  18~19. 格拉森居民的态度,与从前被鬼附、而今得医治之人的态度之间,有个刻意凸显的对比。格拉森人请求耶稣离开,而祂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得医治之人请求与耶稣同在,却被耶稣拒绝。还有另一个吊诡:耶稣曾经严严嘱咐那得医治之大q疯病人,不可将他得医治的事告诉任何人(),却吩咐这个鬼附得医治的人回家去,见证神为他做的事(19节)。这一点乍看之下似乎是率性而为,前后不一致,但却是有很好的理由。因为耶稣自己现在已经明显不可能继续在格拉森地区传道;所以,祂拒绝那人与祂同行的要求,乃是要确保在有需要的地区仍有人继续作见证58。当一44那个长大q疯之人得着医治的时候,已经有无可遏抑之无数群众拥挤着耶稣,想要得着医治,根本不需要再散布任何消息,尤其是因为耶稣的主要工作不是医病,而是传讲神的国()。

  20. 这个得着医治的人,蒙召去承担一个特别孤单而艰钜的任务,他却忠心地完成了,而且极为成功,我们从这里的简述就可见其梗概。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对福音一无所知,不足以担负此项工作;但他已经知道耶稣是谁(即使最初是透过鬼魔的告白而得知的),而且已经经历了祂拯救与洁净的工作;他已经知道神(“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19节)即是耶稣,(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20节)二者同等,而且亲身领受了神拯救的慈怜(19节)。除非透过圣灵的启示(),没有人可以视耶稣等同于神,所以,即使他没有真正地追随耶稣,他的确也是个门徒。

54 鬼魔经常认出耶稣乃是“神的儿子”()。这里所用的名称“神的至高者”乃是外邦人所用的名称,适用于外邦地区(Anderson)。
55 施维策解释说:在对付鬼魔时,耶稣没有呼求神作工,像祂有时候在医病神迹中所做的一样;祂乃是直接用祂自己的权柄来作工。
56 当日在外邦与犹太人中之驱魔祛鬼者,普遍存着一个观念:就是必须知道鬼的名字,以便能得到胜过它的力量,因而将它赶出去;这里当然不是暗示这种观念。这样的观念对于圣经而言是极其陌生的(在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例子),应该归于魔术与咒语的领域。耶稣直接向那个人提出祂的问题来,而不是对任何鬼魔;不然的话,第9节经文就应该是“它”,而不是“他”,因为 pneuma (鬼、灵)在希腊文中是中性字。所以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可能只是那个人的一个别名。在徒十六16,有些译本作“巨蟒灵”(Pytho),RSV 正确地译作“占卜的灵”,并没有暗示特殊鬼魔的名字,纯粹是邪灵工作的性质。
57 有一个理论认为我们应该计算在特殊情形下“住”在一个人里面的鬼的数目,在赶逐它们的时候则是一次赶一个。但根据注释所说的,并不支持这种论调。圣经只有提到单数的“污鬼”,或是“七个污鬼”,或这里的“群”;在其他地方从未提及两个、三个、四个,或五个,如果我们认为要仔细计算数目的话,后者的情形一定会出现。如果我们只是刻意用“鬼”来指一个隐喻,描写某一种弱点或试探,我们当然可以计算其数目,但那却不是圣经上的用法。
58 柯兰斐进一步指出:低加波利地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外邦人,在这地区比较不需要隐瞒神迹的消息,因为他们比较不会以希伯来人民族主义的角度误解弥赛亚的危险。
iii. 另外两个医病的神迹(

  下两个神迹仍然接续这个主题:人的绝望和无助与神在耶稣里面的大能相遇。

  22. 名叫睚鲁:我们看不出这个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马可福音,除非是因为它已经在叙述的传统中根深蒂固了。所以,它显示出马可用来处理他的资料之保守的作风。“睚鲁”当然是旧约圣经中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中译“睚珥”),意思是“祂(即神)赐亮光”。我们可能乐于见到它用在此处之属灵适切性,但没有证据可以显示马可是有此意,更遑论他的外邦读者事实上是对希伯来文一无所知的。

  25~29. 患血漏病的妇人,是一个较小之神迹的中心,被“括在”睚鲁的女儿得医治的上下文中,这是马可的笔法。马可以最露骨的语句(在路加医生的叙述中稍微缓和了一些,参:),清楚说明地上的医生与治疗根本就无力帮助她59。就像渔夫一样,医生也必须学习知道:离了耶稣,他就不能做什么。在我们的“弱点”上,在我们没有别的盼望时,还容易信靠神;我们必须知道:在我们自认为的“长处”上,我们同样需要倚靠神。

  这妇人听见耶稣的事(27节),就照着她所听见的采取行动,来到祂这里。她表现出极大的信心,不仅是在于相信耶稣能医治她,也在于她所要求的只是那么微微的接触:只要摸着祂的衣裳就够了。这妇人的这种信心立时就得着赏赐,立刻察觉自己已经得医治了(29节)。但耶稣在答覆中清楚说明:使她得着痊愈的乃是她的信心,不只是摸祂的衣裳。不然的话,那必定是迷信或魔术(施维策即如此主张)。类似的例子见使徒行传十九12(保罗的手帕)与使徒行传五15(彼得的影子),毫无疑问地也有类似的解释:病人是因着他们对基督的信心而得着医治的,无论这个信心是用什么方式显明出来。后来流行一种说法,说那妇人是以得撒(Edessa;译注:米所波大米西北古城)的公主白尼斯(Bernice),我们可以不理会它,虽然非常早期在以得撒王室中就有基督徒(与犹太人)。

  30. 这一节经文极为有趣,显示出耶稣至少会在一些时候感觉到有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流到病人身上。这样的医治很可能耗费祂许多的属灵能力,因为我们看见祂有时会避开众人,以便得着恢复并祷告(等)。马可与马太()或路加()不同的是:他对于耶稣医病的神迹未作神学上的解释,只说它们是权柄的记号(),以及耶稣动了慈心()。对于务实的马可而言,那已经够了;对向外邦人宣教,只需要讲这么多。

  31~33. 这里又是门徒为着他们认为耶稣是不可理喻而告诫祂的另一个例子,比较六37愤慨的口吻:“我们可以去买……给他们吃么?”但耶稣在这两个地方都无视于他们的告诫,因为祂的问题的意义至少立刻向一个听的人那女人本身(33节)显明出来了。她光是在心里相信是不够的,她也必须用口承认()。在众目睽睽之下,她首先必须承认她多么需要得医治,接着承认她得着拯救的大喜信息60。那是必须付上代价的宣认,我们从恐惧战兢这几个字就可以看出来(33节)。对于一个亚洲女人而言,要当着众人面前说话,尤其所说的又是如此个人性的事,是非常有失身分的;但是在神的国里,谦卑乃是必要的。

  34. 她已经因着她的信心得医治了,但公开承认却使她得着耶稣证实的话语,所以也更完全地认识她自己方才的经历。这又使她体认到她是凭着什么(你的信……)得到这经历、神所应许的平安,以及对将来的安然无虞。所以,承认带给她的不只是医治,更是确据。这个女人身体的痊愈,是她的心灵得着医治的一幅极佳的写照61。对于犹太人而言,她受的病会使她成为不洁净的人(就像大q疯一样),也像大q疯一样妨碍她来到神的殿亲近神,与神的会众一起在敬拜中交通。她察觉了自己的需要,就付上极大的代价去补救,她寻求人的帮助,而且人也都诚挚地帮助她,却全都枉然事实上,只有使她的病情更加恶化。她的需要感、连同耶稣的好消息(这两个因素一定都得存在),带领她前来,虽然最初只是群众中默默无名的一员。她立刻运用她的信心,表现在接触耶稣上。这种接触的真正性质似乎是无关紧要,使她采取这种表现方式的,乃是信心的大小。小信的人(如的乃缦,或的多马)一定坚持要有密切的亲自接触,但这妇人的信心之大见于她所要求的是如此微小的接触。她原先一定是打算在她身体的需要得着满足之后,立刻混在群众中溜走,但耶稣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她,是只有透过公开承认才能得到的。

  35. 这节经文又把我们带回到睚鲁,他的故事从第22节就开始了。他也是一个有需要的人,不以公开陈明他的需要为耻(俯伏在祂脚前,22节)。他的信心可能不像患血漏的妇人那么大,但仍然是能够拯救人的信心。睚鲁相信:只要耶稣来按手在女孩子身上,一切就都好了,虽然她可能已经濒临死亡。众人拥挤耶稣,使得行动迟缓、耽延,必定使睚鲁非常苦恼,但却是有其目的的;耶稣回过头去医治群众中的一个妇人,必然更进一步试炼睚鲁的耐心,但仍是有其深意的。第35节似乎显示出这种急不容缓的态度是合理的;经过这么一阵折腾,痊愈的机会似乎已经消失了,他们说:女孩子死了,所以就不需要再劳动拉比了。但人的尽头正是神的机会。耶稣曾经显明为大自然的主,祂在此还必须显明是生命与死亡的主。这是神性的一个重要证明;因为甚至在罪与死还没有进入世界以前,祂就创造了生命,所以祂显明自己是死亡和坟墓的主宰,乃是极为恰当的。而且,这也是祂自己的复活一个重要的初步证据:祂这位曾经为别人征服死亡的主,有一天要亲自冲破死亡的锁炼。所以,圣经的核心神迹乃是耶稣的复活,因为它乃是当时与后来所有基督徒经历的中心事实。这正是复活在福音书中从来都不是无关宏旨的原因,而且,也可以说明马可福音为什么甚至在“较短的”形式中都以复活的宣告结束(),虽然没有描写复活后的显现。

  36. 所以耶稣命令睚鲁(就像命令门徒们一样)不要害怕,只要信。神作工的一个条件是我们要信靠祂,这不是专横的要求,而是从神与人之关系的性质必然产生出来的要求。我们受召来信靠(这信靠是附属于爱和顺服的),因为这正是信心在圣经上的意义,不只是理性上的赞同而已。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表明我们无助的光景;也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认识神的大能。所以,它乃是得救所不可或缺的,但只是神作工的凭藉,而不是来源。这一点使耶稣的神迹有别于单单使用机械化的心理学方法导致的“信心治疗”,也有别于那些没有道德或宗教内涵的法术。

  37. 彼得、雅各和约翰(偶尔也加上安得烈,见的例外)被挑选出来,在这一次与其他场合中承受更进一步的启示,就像在耶稣改变形像时一样()。他们之所以能够得着更多的托付,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于已经领受的信息有积极的回应。这当然是神的一个属灵法则,并且在四25已经确立了。所以,马可记载了雅各和约翰自私的请求(),连同约翰狭窄的心胸(),以及彼得的否认主(),就更值得注意了。然而,尽管有软弱,这三个人在使徒行传中全都以教会领袖的身分出现(如:)。在后来,我们最少听见的乃是雅各,或许是因为他很早就死于希律手下(),意即他的地位显然是由主的弟兄雅各所取代了()。

  38~40. 哭泣哀号(38节)的,未必全都是所雇来之职业哭丧者,虽然也一定包括他们在内。这么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定有许多朋友会来与他一同哀恸62。但是他们听见耶稣的话时用嘲讽的笑声回应之(40节),显示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哀伤,所有的就只是哄嚷之声而已。这是不信,而这种不信就使他们无法像孩子的父母获允得见神迹。可悲的是:他们优越的“知识”将他们排除在外(参:,加上“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事实上,从我们人间的标准看来,那女孩子的确已经死了;但耶稣知道自己要使她从死里复活,正确地描述她的光景为“睡着了”,因为她将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63。所以,早期教会往往也将死者形容为“那已经睡了的人”(),也是基于相同的理由。马可在这里并没有用动词 Koimao{ 来指“睡着了”〔现代英文的 cemeterg(墓园)就由此字而来〕,而是用动词 katheudei ;然而,意思却是相同的。

  41. 拉着孩子的手:耶稣对于触摸长大q疯的人,或血,或死者而沾染礼仪上的不洁,从来不会犹豫不决,主要是因为祂的触摸正可以带来洁净与复活,所以就如一个犹太人会说的:把“污秽之母”除掉(这是他们用来称呼污染起源的术语)。在旧约圣经中,礼仪上的“圣洁”与礼仪上的“污秽”是会传染的,就像传染病一样;同样的,其他人也从耶稣这里“感染”生命与洁净,祂却不会从他们感染不洁。祂随时愿意与“税吏和罪人”(即那些在道德上是污秽的人)一同吃喝,原因也是在此()。

  祂对那女孩子所说的话大利大古米是用她的母语亚兰文说的〔有些古抄本将古米(cumi)作古(cum),这大概是比较可能的发音〕,只保存在马可福音。如果按照传统的说法,而且又至少有部分内证支持的,彼得是提供资料给马可的人,那么这幅景象必然留给这三个使徒相当深刻的印象,以致在很久以后,仍然可以记起耶稣当时所说的话。马可也照例为他的外邦读者将这个亚兰文片语译成希腊文。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无法在此充分讨论当时在巴勒斯坦使用语言的概况。不过每个地方似乎都懂希腊文;但亚兰文才是犹太人的家常语言,特别是在加利利地区。希腊文乃是文学与文化的语言,而希伯来文是所有犹太人的宗教语言。口语希伯来文很可能在耶路撒冷四围地区历久不衰,可说是近乎矫揉造作之宗教的或民族的遗风;在后来的岁月中,它当然也是以一种残缺不全的形式为奋锐党人所采用。种种迹象都显示出耶稣与祂的门徒都是使用两种语言,虽然他们是来自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加利利地区,环绕在四围的乃是低加波利与叙利亚腓尼基的外邦人,他们的母语可能是加利利的亚兰文。从“矶法”与“半尼其”这些别名就可见一斑,尤其马可还特别说明这两个名字是耶稣所取的,两个名字也都是亚兰文64。这卷福音书中所保存其他的古老亚兰文有给那聋哑之人的命令“以法大”(),以及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称呼父神时所用的“阿爸”则同见于福音书与书信()。耶稣在教训人时是否用希腊文仍有疑问,虽然这是早期学者所持的观点,近来又有复苏的迹象。即使祂有时真的是这么做,在对这女孩子说话时使用她的母语也是格外恰当的,就像复活主对马利亚说话时显然也是用她的母语一样(),因为她肯定是用母语回答的。这几个特殊场合中使用亚兰文,提及这一点或许暗示着:亚兰文并不常用。那些在说两种语言之地区长大的人,必然知道这样用听众的母语说话具有充分的情感价值,虽然用另一种语言也是一样可以理解的。

  42~43. 耶稣立刻证明祂自己比死亡更强。其他类似的神迹包括拿因寡妇的儿子(),与伯大尼的拉撒路(),虽然这两个神迹都没有记载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爱心的眷顾显在祂吩咐人给那女孩东西吃上。祂一如往常般小心谨慎,免得那些游手好闲凑热闹的人把祂当作是个行神迹的人而一窝蜂地拥到祂这里来,所以祂又切切嘱咐孩子的父母不要把这个神迹告诉任何人:比较祂在一44对那得医治之长大q疯的人所说之类似的话语,当时的情形也颇为相似,群众也是像现在一样拥挤在祂四周(31节)。

59 他勒目说:“最好的医生都该下地狱”(Anderson),无疑反映出早年医术不足,导致大众信不过医生。见《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译注:又名《传道经》或《耶数智慧书》,次经中的一卷)三十八15,语意多少有点模棱两可。然而,在使徒圈子中,似乎没有一个人对路加有恶感()。
60 因为“得救”与“痊愈”在希腊文是同一个字;正如安德生所说的:她已经被带入与耶稣有个人而密切的关系,从使用女儿这个字就可看得出来。所以,对她而言,身体的医治已经进深到灵里的得救了。
61 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耶稣的一切神迹:正是因为这样,约翰才会从中挑出七个神迹来,称之为“兆头”(Signs;中文圣经仍是译作“神迹”)。但贝罗相当正确地指出:教会这么做的时候,经常都忘记:神迹原初都是因着怜悯病人和穷人而施行的身体行动;事实上(虽然他没有明说),这正是它们之所以成其为“兆头”的理由。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种神迹除了显明基督的爱之外,一个基本功用就在于确立祂传扬神信息的身分与权柄。所以,它们乃是祂传讲福音的一个附属品,并不是单独存在的。
62 然而安德生却引用他勒目指出:“在以色列,即使是最贫穷的人,都应该雇来至少两个笛手与一个哭丧的妇女”,藉此说明巴勒斯坦的一个习俗,约瑟夫对此也有提及。
63 施维策说:马可那个时代的人要比我们更容易相信这个神迹,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从死里复活(就像洁净大q疯一样)是被拉比视为不可能的事。但他正确地说尸首复苏与复活得着新生命是不同的。
64 我们不清楚闪语别名“多马”(希腊文 didymos ,“双生子”)究竟是耶稣所取的,还是这位使徒与生俱来的,我们也无法确定这是哪个地方的人名;从叙利亚文来判断,它可能是犹大地区的人名。但无论如何,这个别名或绰号乃是亚兰文,再次说明了这群使徒所用的母语。有人曾试图将“双生子”这个绰号与耶稣打发使徒两个两个出去这件事连在一起(),但这未免想像太过了。另一种可能的提议是:古时候若有人生下双胞胎,头一个生出的就取个名字,第二个就只叫“双生子”。然而,在旧约圣经时代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如:创二十五25、26。 柯勒


06
马可福音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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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祂自己的城弃绝祂(

  从地形上的不同细节来判断,睚鲁乃是加利利湖西岸一个傍湖小镇的会堂长老。如今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从湖边移往内陆之加利利高地,因为祂的教导显然是在拿撒勒的会堂里进行的(虽然马可没有提起地名),那里永远是祂自己的家乡,祂在这座城镇里面度过了孩提生涯,虽然祂后来居住在迦百农,也在那里工作();祂至终是“拿撒勒人耶稣”(),即使祂生在伯利恒,又以迦百农为根据地。认为这一点乃是先知预言之应验的,是马太,而不是马可(65

  2. 即使是在拿撒勒,祂的教训果效也是令人惊奇的;凡是听见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否认其中所展现出来的智慧。他们也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否认祂在别的地方所行的神迹,但他们却也没有把这些事存记在心,只是关切它们的来源。事实上,他们更为关切的乃是技术上的问题“如何”,而非神学上的问题“为何”。然而问题本身的确是个好问题,它其实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后来所操心的问题():耶稣的权柄是从哪里来的呢?就像约翰的洗礼一样,祂的权柄只能是“从天上来的或从人间来的”。因为文士虽然提出第三个可能从鬼魔来的;但从耶稣严厉的答覆看来,那是很值得怀疑的,虽然他们认真地考虑这个恶毒的提议。所以拿撒勒会堂里的会众所提的问题方向是正确的,只要他们能预备好接受那显而易见的答案。从一22开始,耶稣的权柄对于一切尚未被自己的神学成见弄瞎心眼的人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所剩下的就只是认识它的源头,而那将会在八29由彼得明确而直率地宣告出来。

  3. 他们拒绝以耶稣属地的背景和关系作为祂能力的来源,乃是正确的。祂做这类的事,不是以马利亚的儿子,或约瑟家庭中长兄的身分,也不是以乡下木匠身分做的66。读者可以感受到他们逐一列举祂弟兄的名字时的困惑。但是他们在正确拒绝任何从人而来的可能之后,却迟疑不将祂的智慧与神迹归于属天的源头。他们对于将耶稣等同于神这件事踌躇不前,正如圣经所说的,他们就厌弃祂,或“因祂跌倒”。关于耶稣,拿撒勒人“知道一切的答案”,他们不准备领受任何新的启示。引一句英语格言来说:熟识生轻视;甚至在祂自己的弟兄当中也是如此(见注释)。耶稣自己在第4节也悲痛地引用一则类似的闪族格言:唯一不认拿撒勒先知的地方,正是拿撒勒()。

  4~6. 所以,就在耶稣度过童年时代的地方,祂属天能力的彰显,也就只是医治几个生病的乡下人;他们是因着病痛和需要,而谦卑地相信祂(5节)。这一位即将因叙利亚非尼基妇人的信心而欢欣的主(),对于祂自己的同乡所表现出来之不信的程度感到不可思议(6节)。他们可能会对祂感到诧异,但马可在这里却说祂也对他们感到诧异67

65 江森引述黎弗的话,后者指出:这是被弃绝之过程的肇端,至终引致耶稣在耶路撒冷受死。
66 在那个时代,“木匠”的工作当然也包括“建筑工”的工作在内。耶稣很少使用源自木工的隐喻(但见),然而祂却经常使用那些来自建筑的隐喻 [ 参安德生引述罗灵生(Rawlinson),将木匠译为“建筑工”。] 耶稣的职业只有在这处经文与马太福音的平行经文中提及。
67 柯兰斐在此指出:其实只有这两个地方是以耶稣为动词 thaumazo{ (诧异、惊奇)的主词;但是在马可福音的其他地方,耶稣对人的不信的反应乃是忧愁,甚至愤怒()。
v. 差遣十二门徒(

  耶稣在地上的职事,似乎可以粗略分成两个时期:集中之地区性教导的时期,与比较一般性之巡回传福音的时期。差遣十二个门徒出去,乃是祂自己传福音事奉合理的延伸。事实上,这也正是祂最初呼召他们的部分目的(),祂的目的就是要他们与祂同在(密集的教导),然后打发他们出去(向外广传福音)。

  在这里和别的地方(如),耶稣似乎从来不曾打发一个门徒单独出去过,他们去的时候通常是以俩人为一组的68。门徒常以小组形式来往,或许可以说明何以留传下的门徒名单都是固定的模式,而不仅是为了教会在教导的需要上较为便利而已。这十二个人获得制伏污鬼的权柄(7节),所以他们就赶鬼,“传道,叫人悔改”(12节),用油“抹了”病人,治好他们(13节)。在这几节经文中,这三种功用全都“以行动”证明出来69。而这三种功用也全都是与神国的宣扬结合在一起,这国度已经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上临到了。

  8~9 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可能是在加利利几个较大之人口聚集的中心断然拒绝耶稣之后,所进行的一次“乡村布道”计划(见6节)。这个工作要求所有人员分散到各处去,是一种巡回的服事,是一种刻苦、专注于简朴的生活方式,为的是要激励人信靠神,并且将这种信靠彰显出来。这种简单的解释要比试着找出每一刻苦项目的微妙意义来得好。除此之外,所列举的项目在不同的记载中似乎也有差别。所以,重点是在于刻苦,而不在于其细节、目的或程度。圣经从未将刻苦这件事的本身视作一件好事,而是只有在某些环境之下必须的。我们没有理由可以主张这种特殊的克己模式一定要成为一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施加在任何时候的所有门徒身上;然而他们这种单纯的信心的确是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无论是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中,耶稣首次确定门徒已经彻底学会了不倚赖物质上的援助,就吩咐他们可以带着所拥有的辅助品:钱囊、口袋,甚至刀剑()。这绝不是代表他们缺乏信心,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知道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那些单纯地信靠、顺服神的命令而前行,仰望神供应一切需要的人所不可或缺的70。在圣经中,贫穷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然而,若是有需要,在服事神的时候却必须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欢喜接受。

  10~11 门徒的使命可以从谦卑坚毅标明出来:他们要用尽一切的方法得到听众,但绝对不能强迫那些不愿意的人来听;然而,他们不把这样的拒绝看作是件小事,知道那拒绝福音之人会遭到什么样的审判。所以,传讲福音永远是一件喜乐的事,但是福音的教训关乎永恒,因此也绝不可等闲视之。RSV 与 NEB 根据重要之大写古抄本,将第11节后半略去(“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受呢”),这句话无疑是从马太福音十15加在这里的,它在该处当然是原来的经文所有的;虽然如此,它听起来的确像是耶稣的教导方式。正统的犹太人从外邦地区回到圣地时会“跺下尘土”(Anderson)。那些拒绝耶稣藉着祂仆人所传信息的人,不是“神的百姓”,但就神的国而言,他们同样使自己在律法所要求之“两个见证人”()面前成为“外邦人”。

  12~13 我们经常说到“属灵的”与“医治的”工作,仿佛是基督徒的见证中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样。早期的教会是否作如此的区分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他们虽然未必将疾病看作是与个人的罪有直接的关联(比较),却是把所有的疾病看作是撒但权势的伸张。在这种情形下,抹油不是药物治疗,而是一个属灵的象征,虽然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那个撒玛利亚人用“油和酒”倒在那个受伤之人的伤处,的确是当作药物来使用。门徒在这里所进行的抹油,似乎正是雅各书五14所说的抹油,伴随着祷告,可以使疾病得着医治。油是圣经用来表明圣灵同在的一个象征(),所以,抹油本身就是一个“比喻性的动作”,象征神藉着圣灵的大能所施行的医治。在新约圣经中,似乎有两种医治。头一种是戏剧性的用法,把医病用作一个“兆头”,经常是为福音的传扬预备机会;第二种乃是没有壮观场面之牧者的医治,正如雅各书中所说的,在教会的“肢体生活”中自有一席之地,与圣灵许多其他的工作并列。

68 米尼尔认为这是顺服摩西律法与其规定,因为律法总是要求有“两个见证人”(),这个看法很可能是正确的。在这里,他们要去见证神的国已经近了;如果国度的信息被人拒绝,他们也要作定罪的见证。

69 今天的一个问题是:这些恩赐在门徒当中普遍到什么程度?因为在福音书中,它们似乎限于十二个使徒和那七十个门徒,除非我们简单把这些人视为全体的代表。在五旬节以后,这些恩赐似乎的确是普及开来了;然而,甚至在使徒行传里面,它们的运用似乎也是局限在比较广一点的“使徒”或“拓荒宣教士”圈子里面(包括司提反、腓利、保罗与巴拿巴)。学者们的意见有所分歧,有些人相信这类恩赐在使徒时代结束或不久之后就终止了(理由是不再有这样的需要了),另一些人则认为它继续传下来,一直传到今天的教会生活里面,而且实际上乃是福音的一个基要部分。在这一点上,马可福音无法帮助我们,除非我们将所谓的“较长的结尾”()看作是圣经正典的一部分。
70 孟逊以拉比在圣殿山上不准携带收取⑿子和钱袋的禁令来解释,柯兰斐引述了他勒目上讨论这件事的语句;但这种解释似乎不如我们在正文中所说的。

vi. 希律给耶稣的评价(

  耶稣这一次在加利利巡回传道之旅,头一次引起希律的注意,当时加利利人就是在他的司法管辖权下()。马可上一次提及施洗约翰只是简略()说到他被囚,意味着他传道服事的结束,与耶稣之传道服事的开始。第17~29节将会以插句的方式说明约翰被捕,至终被杀的原因,但在这里,只是陈述他已死去的事实71(施维策与安德生都解释说:这是整卷马可福音中唯一一个不是以耶稣为中心的故事)。主要的重点,同时也实在是在此介绍这件事的理由,乃是在于希律听到耶稣的消息,立即有的罪咎反应。事实上,他已经把约翰杀了;但他却不能使自己的良心默不作声,所以他认为耶稣是约翰“回来了”从死里复活了。有一些古抄本的确暗示这是一种流传甚广的观点;但那并不改变希律自己对这一点深信不疑的事实。奇怪的是:虽然约翰终其一生从未行过任何神迹(),然而希律却对所有神迹中这个最大的神迹死人复活,发生在约翰身上的毫不怀疑。即使希律也具有足够的神学洞察力可以明白:如果约翰真的从死里复活,那么其他的神迹就像有关耶稣的报导不单是可能的,更是合乎逻辑的。比较耶稣一贯的态度,祂从来都不给祂的仇敌任何神迹作为“证据”,除了预言最大的神迹祂的复活之外()。希律显然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想要看看耶稣,希望能看祂行个神迹()。希律的这个希望原先可能是真实的宗教情怀,后来却变成只是一种对感官上壮观的场面之渴望而已。这种渴望绝对不是神所创造的,所以祂也不会去满足它;然而这一点有时候的确是教会一个危险的试探。属灵的生命是不能单靠情绪激荡来喂养的;真实的信心,却能够藉着神迹而更多创造出来。

  15~16 正如耶稣后来在该撒利亚腓立比问祂自己的门徒时一样(),当时对于耶稣的本性与工作已经盛行着几种不同的解释;但直到该撒利亚腓立比以前,却没有一个人充分明白这个真理。但希律却阴郁地死守着他不安的良心所引起的看法;而我所斩的这几个尖锐的字眼更强调出他的自我折磨。事实上,希律家族的个性确实怪异:冷酷残暴,又具有宗教狂热。这个家庭的背景乃是以土买人,而不是以色列人;但希律在希伯仑环绕着亚伯拉罕的坟墓建筑了一道巨大的石造围墙,刻意要表示亚伯拉罕也是他们的祖先。事实上,希律这么做,出于迷信居多,并非出于由衷的信仰,他对于与耶稣有关之消息的反应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71 就如安德生所说的,马可把约翰殉道的故事“夹”在差遣十二门徒(7~13节)与他们回来的记载(30节)之间。这是不是马可针对作门徒的代价所提出的警告呢?他也同样把洁净圣殿的故事“夹”在咒诅无花果树之故事的前后两半之间,使那个“神迹”(兆头)的含义更为清楚;所以,这乃是他的笔法中一个典型的特色。
vii. 施洗约翰的殉道(

  与耶稣有关的这个不安的推论,与希律在道德上的认知是完全相等的。希律家(参:的亚基帕)对于宗教是一知半解的,但是这位分封王充分认识约翰的属灵声望(20节),对于他崇高的道德甚为畏惧。他不只乐意听约翰讲道,而且留意他所说的。第20节最好的读法是游移不定(和合本小字),暗示出约翰的讲道已经把希律逼到进退维谷之境,所以他就什么也不做,以避开这个问题。但约翰不屈不挠的态度却迫使他作个决定,先是将约翰下在监牢里,然后再将他杀害。第20节的“多照着行”(和合本),说明希律真的对约翰的教训有所反应,这是较不可能的读法,没有证据显出这一点来。同样的,本丢彼拉多也逐渐被迫违背自己的意思而对耶稣作个决定(),将祂钉在十字架上。RSV 在第20节却加上保护他,并无新意。

  18~22. 约翰大肆抨击希律的乱伦,因而被囚;希律身为分封王,绝对无法容忍别人在他自己的领土内如此公然批评他;但约翰的抨击也带来一个更大的危险,就是希罗底那绝不死心的怀恨。约翰虽然已经身系囹圄,但对希律而言,约翰的生命可能没有太大的危险,这从第20节可以清楚看见。希律只希望堵住约翰的嘴,就算没有约翰的定罪,他所离弃之前妻的父亲亚哩达(Aretas)所施加予他之屈辱的打击,无疑已经是对他的淫行的一个痛惩。但对于希罗底而言,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不过是等待机会要杀约翰,她恨不得立刻就动手,却苦无机会(19节)。现在,机会终于来了,那是安提帕(正如希律家族通常称呼这个成员的名字)的生日宴会。浏览一下这个家族的家谱,就可以看出其中所含一连串之杀人犯与近亲相奸的名字,现在再多一个谋杀者也不足为奇72

  22~25. 希律将约翰下在监牢里,乃是出于他对希罗底的迷恋;所以,甚至是对于伴侣的热爱也可能使人误入歧途。就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使得希律的朝臣得以看见他冒冒失失地向一个跳舞的女孩许诺,还自以为是慷慨大方;向错误的要求妥协,还自以为是言而有信。在这件事情上,甚至连女儿对于母亲的顺服都变成了罪恶;所以,若是离了基督,甚至连“天然的”美德也会被扭曲而变成恶行。在旧约圣经中,耶洗别()是另一个例子,她恶毒地反对神的仆人,由于对她忠诚,她的配偶也同样难辞其咎。同样地,在使徒行传中,亚拿尼亚似乎将她的妻子撒非喇引入欺哄圣灵的罪(),神的国度所要求的,乃是更深的忠诚,越过了地上一切最亲密的人伦关系()。

  26~28. 毫无疑问的,希律的确对这个要求感到忧愁(26节),但他已经落入圈套,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使自己受到这种草率许下的诺言束缚,乃是错误的;照着去做更是大错特错;但若不照着去做,则会在他的贵族面前“有失颜面”,因为他们都已经听见王的誓言了。所以约翰就这样孤伶伶地丧命在死海(Dead Sea)边岸的玛盖耳斯堡(Machaerus)的阴暗地牢里。读者会很诧异:希律那些无情的朝臣面对盘子上的这一道菜究竟会不会大为震惊(28节);但马可并未强调道德层面,他只是让这个悲剧故事自己说话。约翰的门徒满有爱心地将他的尸首葬在坟墓里(29节),就这样结束了他一生的志业。马可是否认为亚利马太之约瑟的举动()与此类似呢?

  29. 在巴勒斯坦,这件事似乎标明了那群颇有凝聚力之“约翰的门徒”就此告终;他们在礼仪上的习惯曾经被人引用来反对耶稣的门徒()。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约翰的门徒就逐渐离开他,跟从了耶稣,而约翰对此甚表赞同,认为理当如此()。而今,约翰死了,他们回来安葬他,马太福音十四12加上一个意味深长的词句,说他们“就去告诉耶稣”,这可能是强调更进一步的联合,虽然马可没有提到这一点。然而,从使徒行传十八25与十九3看来,在巴勒斯坦以外,约翰的门徒仍然自成一群,那里说他们仍然是在等候弥赛亚来临的一个“小教派”。所以,约翰的门徒乃是十足的正统犹太人(),具有弥赛亚的盼望,但仅此而已。他们当中那些没有被逐渐茁壮之基督教会吸收的人,可能已经回头投身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之爱色尼(Essene)派的活动,因为他们与这个团体有许多相似之处;或是投向异端群体,像曼底安派(Mandaeans;译注:起源于巴比伦之混合宗教),施洗约翰在此派著作中有极显著的地位。

72 见 Johnson:甚至连希罗底的女儿撒罗米那时都是嫁给她的叔父。她乃是希罗底的第一个丈夫所生的女儿。
viii. 喂饱五千人(

  使徒们不仅向耶稣报告他们所做的事,也包括他们所说的;这段记载流露出清新可喜的气息。耶稣甚至在提议有段安息时间之前,先让门徒有时间向祂吐露心意,这实在是耶稣的真智慧。经过宣教行程的疲惫、忙碌,接触陌生的面孔之后,门徒们渴望能够与耶稣独处,共享安息。祂虽然不在乎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然而祂却没有要求那些疲惫的门徒作同样的牺牲。先前在加利利也有过一趟类似的巡回传道之旅,但有耶稣作伴;这次是那十二个人头一次单单倚靠祂的话语外出传道。

  33. 在风尘仆仆之后,经由简短的湖上航行,回到熟悉的环境,这对于加利利渔夫们而言已经就是安息与松弛了。但加利利海面积很小,使得群众相当容易沿着湖岸步行,甚至超过小船,因为当时可能不顺风。现代的许多深水港都比整个加利利海来得大,今天普通的渡船也比他们这次所用的船只大得多73。在圣经上从来都找不到“大即是美”的理由,神经常在卑微不起眼的地方工作。与罗马或安提阿的规模相比较,基督徒这个小群诚然相形见绌,而这一点对他们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34. 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想像到当这群筋疲力尽的门徒在距离岸边尚远,看见这批难以摆脱的群众已经抢先抵达,一定会发出绝望的怨声。他们理所当然是极其疲惫的,这可以说明他们在第37节所发的问题何以含有恼怒的语气,此外他们在第36节显然是在暗示说群众已经多得无法教导了。耶稣虽然跟门徒们一样疲惫不堪,也像他们一样看见了这批群众,但祂怜悯他们(34节)74。要注意的是:祂亲自向群众讲道,祂如今并没有叫门徒参与这工作。祂急于想要使他们在疲惫的传道旅程之后可以得着适当的歇息,而祂却毫不顾念自己的困乏。

  35. 门徒们所提出的抗议绝对是合理的。天色的确已经晚了,而那个地方也真的是野地。如果一定要让群众有饼可吃,就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买,而且当然要花费很多的钱,最保守的估计,也要二十两银子才能喂饱所有人。所以,他们的估计是相当正确的,只不过遗漏了耶稣这个无可估算的因素。由于耶稣似乎“不讲道理”,他们压抑着的怒气逐渐滋长,因为神的道路对于“天然”人而言永远是愚拙的()。所以,这个神迹乃是基督教最具关键性之绊脚石的一个例证,所有的人都与这些门徒一起遭受谴责;这是马可将他的材料用在“劝勉”方面的一个例子,而他从未特别引人注意这种用法,就更值得我们注意了。

  36~38. 这里的顺序十分有趣。先是门徒们看见群众的需要(35~36节),然后耶稣把供应这个需要的工作加诸他们身上(37节)。他们既愤怒亦羞愧地承认自己不足以承担这工作。然后,耶稣提醒他们:他们能够应付任何一个不是他们自己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因为我们不能“试探”神,)。虽然他们所拥有的完全不足以应付,但只要先把它完全献给耶稣,让祂使用,他们就能够用所仅有的来满足这些需要。神不常引我们看见一个需要,除非祂的心意是要供应那个需要,而且是透过我们来供应,虽然我们自己可能不愿意。

  39~40. 门徒们有信心,相信耶稣能够,而且一定会使用他们的不足,而这个信心一定得显在叫群众按着耶稣所希望的次序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坐下。我们若说这个细节暗示神是一位有次序的神也不为过。祂在时间破晓之时从混沌中产生出次序(),祂甚至在崇拜中也喜爱次序(),以防人滥用属灵的自由而引起混乱;哥林多与罗马教会的信徒可能面临过这个危机75。但门徒们光有信心还是不够的,信心必须以某种与他们有关的行动彰显出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群众企盼的眼神注视之下,如果喂饱众人的神迹没有发生,门徒们这个时候看起来的确是愚昧的;但这信心必须冒险,才能显其真伪。“没有冒险,就没有信心”,即或太过简单,仍是一条极佳的经验法则。

  41. 耶稣把饼拿起来,祝福了76,就擘开,最后又递给门徒,分给众人。这么作的时候,门徒们几乎是不情愿地被拉入有分于神迹的施行。所以,在较深的层面上,耶稣自己在成为肉身之时也取了人的身体,而且祝福它,虽然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其实没有提到这一点。但马可的读者一定会记得:在最后晚餐时,耶稣如何拿起饼来,祝谢、擘开,然后才递给祂的门徒吃,说:“这是我的身体”()。只要我们把生命交在祂的手中,祂也能够照样拿起我们的生命,祝福、使用,使我们四围之世界中渴慕神的群众能够蒙福77。然而,我们灵意解释这件神迹固然合理,但是如贝罗所坚称的,一定不可忘记,很久以前那一天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五千个人的确吃饱了。由于长时间聆听神的话语,他们的确已经饿了,但那并不能降低这件事的真实性。

  42~44. 神的供应有一个标志:它永远是够用的,而且超过我们的需要而有余;然而神也有一个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绝对不可以浪费(43节),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习成为神丰盛恩赐的好管家。十二个门徒大概每个人都收集了一个篮子的零碎,而且我们也可以确定这是他们往后几日的食物。他们不能够随便将耶稣已经预备的食物扔在一边,然后期望祂每一天都再施行类似的神迹。虽然那么做一定会非常令人振奋。我们必须注意:神保证要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但未必会满足我们所有愚昧的愿望:湖畔的那一餐使人饱足,但食物却很简单。总是会有一些人埋怨神的供应。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很快就对“天使的食物”(;中译“大能者的食物”)感到厌烦,要求更多属地的食物()。当门徒们第二天,或第三天嚼着鱼干和不新鲜的硬面包时,许多人无疑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神的经营中,我们所谓的超然逐渐变为自然;祂透过这两种方式来满足我们的需要,但就着祂的供应而言,这两种方式并没有分别。

73 葛伦伯(Grollenberg)收集的加利利海照片是最佳说明。
74 我们要留意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有多少最初都是源自怜悯人的物质需要,无论它们也同时具有什么神学目的。然而,这又是耶稣的神迹与旧约先知(如以利亚和以利沙)的神迹另一个连接的环结。耶稣之工作在属灵上乃是承接这些“先知的神迹”,而不是承接希利尼人之所谓的 theioi andres (“神圣的人”)所行的奇事。而这种希利尼人的群体是否存在,近来已经受到质疑,见 Craig Blomberg, The Historical Reliability of the Gospels (IVP,1987), pp. 81ff;也见 Kee, IDBS ,在 'Divine Man' 项下。Kee 正确地指出:“在主后第一世纪之基督教或异教作品中,没有这方面的可靠记载”。所以他认为马可福音中之耶稣的神迹与犹太人末世盼望的观念一致:神迹是国度降临的征兆。
75 姑且不论对错,初期教会常认为这些喂饱群众的神迹是圣餐的预示,这种观点必然不会被忽略,而这种解法也就不像乍看之下那么离题。但它也可能只是目击证人所留下来的一个栩栩如生的细节,以示记载的确凿。
76 柯兰斐认为 bera{ka{h (祝福)主要对象是神,而不是饼;这是正确的。然而,对于犹太人而言,在神的名被尊为圣之时,擘开的饼也连带着一起被分别为圣。这一点阐明了新约圣经中许多的经文,或许“陈设饼”()也是一样。
77 后来有些人读马可福音,或认为这件神迹与喂饱四千人的神迹有主餐的含义:约翰无疑作如是想(约六)。但是这种解释却令当代注释学者如贝罗等甚为恼怒,他们认为这种说法无异要推辞使人饱足的责任。倪恩瀚则认为这件神迹明显与弥赛亚的筵席相关,也指涉以色列人在旷野以吗哪饱足的神迹。初期教会的主餐也是爱( Agape )的表现。
ix. 在水面上行走(

  耶稣打发那些疲劳过度的门徒到更远的地方去,更显出耶稣善体人意的慈爱;而祂自己则留下来叫众人散开,或许是给他们临别的忠告。然而,甚至在完成这件事之后,祂到山上去,却不是去休息,而是去祷告;事实上,只因为看见门徒们的船被暴风摇荡,才使耶稣停止祷告,前去救援他们(48节)。这里未必是暗示超然的异象,虽然那也不无可能。从耶稣正在祷告的高山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船,特别是在有月光的夜晚。超自然的因素将会在稍后出现,就是在海面上走(49节)78。笔者回想起曾经在天黑以后在加利利海上观看这类的船只,在银白色的水面衬托之下,可以清楚看见其黑色的轮廓。

  这整件事是门徒生活的一个很好的例证,那是不断接受试验,并得拯救的经历;门徒们再次发现到(),他们之所以陷入险境,不是由于自己顽梗的意志,而是由于直接顺服耶稣的命令。起了暴风,并不代表他们偏离了神的旨意所命定的道路;相反的,神为他们所定的路是经过暴风,而到达湖的对岸。而且,耶稣这一次仿佛又把他们给遗忘了似的,他们在夜间独自在海面上摇橹,与恶劣的天气搏斗。然而,这场暴风,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像先前平静风浪之前的那场暴风一样();而是一阵讨厌的、持久不断的逆风,需要非常辛苦地摇橹,才能使船稳定。然后,就在黑夜最深、他们最需要的时候,耶稣以他们完全预料不到的方式来拯救他们。在这两场海上风暴(参4节)上,门徒们起先必定觉得耶稣好像对他们漠不关心:头一次,祂在船尾睡觉;第二次,祂根本就不在现场,而是在山上祷告。在这两个场合中,祂仿佛对他们的危险毫不在意;然而,结果证明事实并非如此。马可为什么会说耶稣意思要走过他们去(48节)呢?或许是要试验他们的信心,就像祂前一次在船尾睡觉一样()。他们若有充分的信心,即使耶稣不在场,他们也必定能够安心。另一方面,耶稣或许是在帮助他们之前,要门徒充分体认他们何等需要祂;马可并未告诉我们答案是哪一个。

  49. 门徒们的喊叫只不过是害怕,甚至未必是祷告的呼喊,更遑论是直接向耶稣发出之信心的呼喊了;但那已足以获得祂即时的回应。神乐意回答我们,并不受到我们贫乏的祈求所限制;有些初步对神的回应,我们自己都嫌不足(),却常令耶稣满意。

  50. 一如往常,耶稣所彰显神奇的能力只有令门徒们更为害怕与困惑。所以,耶稣开始进入他们的处境中,却徒增他们作困兽之争(,医治那被鬼附的孩子),不过很快就会平息。米尼尔指出:耶稣回答时所说的是我,可能是刻意使用神的名字()。这只有增加门徒的敬畏之心,然而它也可以给门徒们一点线索,使他们认识耶稣真正的本性,如果他们心里尚未刚硬的话(52节)。

  51~52. 就像前一次在湖面上的暴风一样(参第四章),耶稣的同在带给门徒平安与宁静。但福音书的作者却说他们没有从先前喂饱五千人的神迹学到功课,显露出他们的惧怕与惊讶。在马可福音中,甚至是在门徒身上,小信与心硬都是持续出现的两个罪。心硬乃是缺少属灵的知觉力,没有预备好要学习,至终我们只能怪自己;而更严重者如文士,最后犯下冒犯圣灵的罪。小信则是不能记住神过去的作为,不能将我们对祂本性的认识应用在目前的问题上。如果早期的基督徒,尤其是居住在像罗马这些重镇的,将这些暴风看作是他们必须经受的逼迫,那么这就是一个必须学习的重要功课了。

78 在这段上下文中,把海面解释为“浅水”,或者“沙滩”,或者更糟的是把在海面上走这个片语译作“在湖畔行走”,在解经学上真是荒谬绝顶。而且这些景象根本不会让这些熟稔的加利利渔夫如此害怕,甚或惊讶。无论我们是否喜欢,马可都是将它描绘成另一个“自然界的神迹”,为耶稣的神性作见证(参51节的风就住了)。在福音书中,没有一个门徒曾经在水面上行走,只有彼得例外,他是在基督直接邀请之下才得以如此(),而且甚至连他也失败了。耶稣将某些能力分赐给祂的使徒(如:医病和赶鬼),但绝非祂的位格神中与生俱来的那些能力(所谓之自然界的神迹)。在伯九8,神自己被描写为行走在水面上(Schweizer);在创一2,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x. 在革尼撒勒医病(

  马可福音中这段简洁的记载,一定是在许多类似场合中所发生之事的撮述。耶稣在一个地方医病,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自然而然就传开来。正是因为这样,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宣称身体得医治乃是全备福音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种说词似乎越过了圣经上的说法),或者至少是它一个重要的附属品79。群众对耶稣有了认识,对于自己的需要有所体认,相信耶稣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且决定要把握有祂同在的机会:在身体或心灵得着医治的每一个例子中,这一切的因素全都存在。群众的反应既率真又不自私。一定有很多病人由朋友用褥子抬来(55节),而病人只求能摸摸耶稣衣裳的Z子,这样的信心也使我们回想起患血漏的妇人()。就像她得着痊愈一样,叫这些人得着医治的,不是摸衣裳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而是他们对穿着那件衣裳的人抱持的信心。

79 动词 So{zo{ 在新约圣经中的意思既是“医治”也是“拯救”(原先之闪语动词也是如此),这是圣经所用的一种简易的关联用法,从物质的意义衍生出属灵的隐喻。但属灵方面的得救乃是那些信靠基督之人必定可以得到的,而身体得医治却未必然,因为它乃是取决于神的全权旨意。 柯勒


07
马可福音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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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与犹太教更深的冲突(

  这里所叙述之法利赛人和文士,大概是耶路撒冷差来之另一个委员会,是官方派来搜寻事实的神学家(1节),要详细查究耶稣医病与传道的工作,这些工作目前显然已经引起了骚动。甚至连世俗的统治者希律都已得知耶稣的事(),更遑论这些当权的宗教人士了。类似的委员会以前来过,正如三22附带提起的。在那段经文中,从耶路撒冷来的文士恶言指称,耶稣是靠着别西卜的能力赶鬼。既是如此,吹毛求疵的批评有关遵守安息日,可能也是出自同一班人。他们从前也曾派遣一班人,对于约翰讲道和施洗的权柄作过类似的调查(),耶稣在十一30可能就是指着这件事说的。所以,这章圣经里面的神学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存有偏见与怀疑,也就不足为奇。这从他们拘泥小节、在鸡蛋里挑骨头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攻击耶稣,不是直接攻击祂个人,而是针对祂的门徒(5节),一如他们在二24攻击祂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在二18批评祂的门徒没有禁食。他们在此又是以礼仪上的问题,而不是信心的问题来攻击祂的门徒,而且这种礼仪的问题也不是直接出自律法的,而是从律法衍生出来的解释传统发出的,这些传统后来编纂成米示与革马拉(Gemara),也就成了现代犹太人的他勒目。当然,如果门徒被人发觉忽略了“口传律法”,他们的拉比显然也一样是忽略的。马可认为有必要向他的外邦读者详细解释整个洗洁礼仪的体系(3~4节),虽然他认为他们对于安息日已经极为熟悉了80。法利赛人这么问,本身就已经违背了他们自己的立场,因为他们感到愤怒的问题是局限在破坏古人的遗传(5节)上,而不是破坏摩西的律法,所以法利赛人扫罗能够将他自己悔改归正之前的情形描写成“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6~8. 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质疑法利赛人在遵守这些传统规条上的热心,也没有人会怀疑这类的习惯在历史传统上的真实性,也没有人会否认它们原初的目的是要尊崇神,乃是已经藉着启示赐下之圣经原则的延伸(或许也是恰当的)。那么,耶稣在这里论到文士和法利赛人时81,为什么会用假冒为善之人或“那些扮演一个角色的人”(6节)这么强烈的字眼呢?在他们空洞的、不真诚的态度里,祂看见了一段圣经预言的应验,所以也就印证了圣经的权威;他们自称是倚靠圣经的,但其实都是以自己的遗传来取代它(7节)。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此不仅引用圣经,此外更加上了第8节的话,藉此来诠释它。事实上,整本新约圣经都是这一点之更广泛的例证,因为耶稣的话语总是与旧约圣经中所见之任何“耶和华如此说”同等,而早期教会也是如此看待耶稣的话。接着,耶稣首先指出法利赛人乃是那些扮演虚假角色的人,与他们的真相不符。他们在外表上表现出一副很尊敬神的样子,这一点倒没有争论余地;但他们内心的态度却是直接而完全地与此背道而驰。外在的敬虔本当是内在实际形诸于外的记号,但是他们表里不一致;我们可以比较先知对于以色列王国时代那些没有意义的、空洞的宗教仪式所作的抨击。

  这就是耶稣用来攻击的头一个“利器”。但出现在第7节的第二个“利器”更为严厉。即使法利赛人在内心上是认真的,他们的整个立场却是无效的,因为他们所教导的完全是倚赖人的权威,而不是神的权威。凭良心说,这已经是够糟,但问题还不仅如此。这样倚靠人的传统,其实反倒使他们忽略了神明确的命令。我们再次注意到耶稣如何从两个层面来回答那些攻诘祂的人。首先,祂是从他们的层面、用他们的前提来回答;然后,既然已经推翻他们的立场,祂就把整个论据推向更深的层面上。

  第8节后半不见于最好的古抄本中82。这很可能是效法马可早先在第4节为外邦读者所作的解释而加进去的,以作为人的遗传之解释。无论如何,这是对他们的立场甚为公允的撮述。

  9~13. 这样直言无讳的批评可能会招致杀身之祸,所以耶稣立刻举出一个实例,说明顺服拉比的遗传何以违背神的诫命。然而,祂提醒他们,这只是从许多例子中挑选出来的一个罢了(13节)。在整个律法的核心,是孝敬父母的命令;但根据拉比一贯歪曲价值观的手法,一个人可能会许愿把将来要奉养父母的所有金钱全部献给圣殿,因而免除了律法明确要求的责任,而这个责任甚至连外面的异教徒都知道83。这真是一个明智的忠告,提醒我们:必须从基督徒以真心爱家为己任这个背景,来理解为耶稣的缘故撇下父母这件事()。人伦关系虽然可以被耶稣超越,却绝不能废弃。或许,当今天的圣经学者想要用曲解新约圣经的方式,来证明一个与经文明显含义相反之自我得意的理论时,我们也应该像这里所说的拉比一样为了相同的罪而受到责备。

  14. 耶稣这样责备他们,似乎暂时叫这些文士哑口无言,但礼仪律法的有效性这个主要的原则仍是个问题。事实上,耶稣的门徒的确是没有洗手吃饭;所以,如果传统的律法在这一点上有效的话,他们仍然是受到定罪的。因此,在这一回的论证中,法利赛人虽然狼狈败下阵来,却未必代表着门徒们已经无罪开释了,除非这个口头遗传背后的整个原则被推翻掉;而它在这个小比喻中也的确被推翻了。对于早年的许多法利赛人而言,一定会觉得耶稣是个危险人物,因为祂似乎是拥护撒都该人的主张,坚定地拒绝“古人的遗传”。当然,没有一个撒都该人会同意这样的评价;就撒都该人而言,耶稣拥护复活的教义,即成为他们的敌人(84。耶稣接着要谈论的,实在太重要了,不能单单对文士或法利赛人说,所以在开讲之前,祂刻意把群众一起叫过来,要宣布一个新的原则。

  15. 耶稣这个大胆的宣告,与所有拉比的教训完全是背道而驰。对于他们来说,若有任何的污秽出现,就必定有个“污秽之母”,透过身体与外在之污秽源头的接触,而沾染污秽。换句话说,他们认为人刚开始是在一种洁净的状态中;耶稣却不这么认为。对祂来说,污秽的来源不在外面,而是在里面,并且已经存在。这两种神学与罪观可说是天壤之别85。对于法利赛人而言,缺少了礼仪上的洁净(就像耶稣的门徒一样),无疑就是罪,然而耶稣在此所列举的罪,却只局限在思想上或行动上的道德错失。

  RSV 与 NEB 根据最好的古抄本将第16节略去(中文圣经保留为小字),但这段话很可能是原有的,因为耶稣常把“应当听”这个寻常的嘱咐加在祂的比喻里()。

  17. 福音书多处记载比喻的解释,都亏得门徒因为一开始无从明白比喻的适切性与应用,结果就去请耶稣事后解释。第四章对于撒种比喻充分的解释即是典型的例子。如果没有办法明白,一个未经解释、毫无意义的比喻自然对早期教会的教导课程毫无价值,因此也就不会被纳入福音书。所以,即使我们无法明白一个比喻,也不能推断早期教会也一样不明白;不然,那个比喻就不会被保存下来。如果门徒们没有要求解释,而耶稣也未作解释,那么门徒们必定是立刻就明白那个比喻,而早期教会也是如此。当然,耶稣有一些言论,只有在祂复活之后,门徒们才能充分明白()。

  18. 门徒们的不信令耶稣感到忧伤;他们在属灵方面的迟钝更令祂感到惊讶(),因为法利赛人令祂忧心的也正是这个特点()。现代读者一眼即看出,门徒们甚至连祂最简单的话也无法明白。他们一直不断愚钝地误解祂,按照粗浅的字面意思,来领会祂的话()。众所周知的是:这一切全都是在圣灵伟大的诠释者()降临之前的情形;根据保罗的说法,在“天然的”、未归正的人身上,仍然可以看见这种瞎眼的情形()。

  19. 耶稣这句坦率的话可以意译为“人的危险乃是在于他的内心,而不是他的身体”。这节经文的最后一个子句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英译:祂宣告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最好看作是福音书的作者对耶稣的话所作的诠释,我们可以将它意译为:“祂这么说,是要废除礼仪上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之间所有的区别。”86这种概括性的解释是从马太福音十五20那个附加的否定子句而来的,那个子句并未出现在马可福音中:“至于不洗手吃饭,那却不污秽人。”我们若是将马可福音中解释性的评论看作是从彼得的讲道而来的,那么彼得往哥尼流家之前所见的异象(及下),就具有新的意义。神曾经教导彼得:不守礼仪律法的外邦人在神眼中仍是蒙悦纳的(),所以也是“洁净的”。即使是这样,这并非从彼得传统而来的,它显然也适合罗马教会与外邦的宣教。

  20~23. 耶稣在此(正如更明确述说的)并未区别思想的罪与行为的罪;这与摩西律法不同,后者就像其他任何法典一样,只能对外在行为采取审判管辖权,却不能针对那些以这类行为表现出来之内心态度。一个可能的例外是第十条诫命,它禁止人贪婪。当然,从摩西律法的中心原则是爱看来(“爱我……的”),律法至终所关切的基本上也是态度的问题。见十二28~31,耶稣从爱神与爱邻舍的角度而说的律法纲要。

80 姑且不论马可福音的来源如何,但这是几段可以用来证明这是一卷“外邦人的福音书”的经文之一;所谓“外邦人的福音”,乃是说它与马太福音有所不同,主要是写给外邦读者。对于这种洁净礼仪的诠释,见 Johnson。这乃是法利赛人的一个习惯,远超过律法的要求(律法只要求祭司这么做),但却普遍被人采纳,所根据的原则是“为律法树立一道围墙”,也就是说,用更多的规条来确保律法能够被人遵守。
81 这个片语可能是个修辞学上的用法,应该译作“属于法利赛党之文士”,而不是指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更令人惊奇是:耶稣显然是将“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严谨之正统主义者与反超然主义者一起看作是有过失的。他们当然是两个不同的群体,却受到相等的责备;然而,就我们所知,撒都该人在马可福音中从未被耶稣指控为假冒为善,而是不信、不能明白圣经(,与之法利赛人成为对比)。
82 译注:中文圣经也没有译出,这句话是“洁净杯盘,以及你们作的许多其他这样的事。”
83 对整个各耳板问题所作的讨论,见 Anderson。后来有一些比较具有慈怜心肠的拉比一定会同意耶稣在这里所说的,但当时显然寥寥无几。律法的问题乃是誓言之神圣的问题。
84 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间的战争,整个悲剧在于每一个群体都急于想要宣称神是站在他们那一边的;他们从没有想过,属灵上两派人都是错误的。所以他们对于耶稣真正感到兴趣的,只是想要找出祂究竟是站在哪一边(就像约书亚遇见天使的时候一样,)。当他们发现祂根本不支持自己的群体时,他们的兴趣立刻就消失了,并且认为祂是必须去之而后快的危险敌人。那也就是他们双方在新约圣经中都被定罪的原因:双方都没有接受耶稣的余地。注意耶稣同时驳斥这两群人,祂本来可以使这两群人相争,而“坐收渔翁之利”,可是祂却没有这么做。保罗在徒二十三6虽然这么做,后来却对此举动感到懊悔()。
85 柯兰斐指出拉比的重大缺陷。正如保罗在罗十1~3所说的,拉比非但不接受律法判决他们为罪人,反倒急于用律法来证明他们自己的义;要这么做,他们就得用人的律法主义代替神的律法。但根本的原因在于不愿接受人从一开始本来就是有罪的。“人之初,性本善”,只不过是后来被环境所败坏;持这种论点的不是只有儒家而已,这乃是“自然宗教”一个普世的信念,而且甚至很容易不知不觉地渗透到“启示宗教”里面。
86 正如米尼尔指出的:如果马可福音的确是为了在罗马之外邦基督徒而写的,那么这个子句就有极大的实际价值。
D 在巴勒斯坦北部的事奉:重返加利利(

i. 叙利亚非尼基妇人87

  耶稣的前一个活动是在加利利湖畔,现在祂更进一步退往西北方,到地中海岸的非尼基境内。祂可能是想要有一段休息与预备的时间,因为祂希望能保持行踪隐密(24节),然而这却证明是不可能的。当地已经有群众前来求祂医治();若能知道他们当中是否有任何人是个外邦人,必定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25. 叙利亚非尼基族妇人的女儿得医治的故事记载在这里,使我们回想起先知以利亚也曾在这个区域附近为另一个寡妇大概也是个异教徒行了神迹(及下)。马太可能回想起以利亚的事迹,促使他在地名“推罗”之后加上“西顿”88),有些古抄本在马可这段经文中也有这个地名,即出自马太。“推罗、西顿”这两个城镇,在新约圣经中时常都是随意连在一起出现(比较)。这个故事显示出,至少该地区的犹太人已经认识耶稣,因为祂在此匿居的地方一定是某个犹太门徒或朋友的家中。路加福音四25~26记载耶稣在拿撒勒受人厌弃,就用撒勒法的寡妇为例证,警诫犹太人,福音事工将临到外邦人。由此可见,耶稣也想到了以利亚的神迹。我们必须从这个背景来解读耶稣最初给这个妇人的回答,因为马可虽然没有像路加一样提到撒勒法的寡妇,但是当他记录这个故事的时候,也会很快联想到她。

  26. 这妇人是个希利尼人,也就是外邦人,列王纪上十七9那个撒勒法寡妇几乎也可以确定是外邦人(参,所用的字眼:“我指着永生耶和华你的神起誓”)。圣经并没有说这里的这个妇人是个寡妇,但既然没有提及她的丈夫,她大概也是;而且就像撒勒法的寡妇一样,乃是她的孩子有极大的需要,促使她来就近神。两个寡妇从一位特别看顾孤儿寡妇的神得着帮助,乃是极为恰当的(等)。

  27. 首先,我们务要记住,耶稣在此可能只是引用当时流行的论及行为合宜的谚语。其次,祂所引用的贬损人的字眼狗,有时候是用来指“外邦人”[ kynaria ,小狗,所用的指小词字形(diminutive form),但是丝毫没有亲昵的感觉,并且也没有缓和攻击的语调89],并不代表祂认为这个形容是正确的。祂可能是想要看看这个妇人是否准备好要为了得着医治而采取这么低的姿态。马太的确强调耶稣深深体认到,祂的在世生涯,最要紧的使命限于对以色列人作工(),以致祂的确禁止祂的门徒在这个阶段向外邦人或撒玛利亚人传道()。马可并没有记载这类直接的陈述,但耶稣在此所说的这些话,连同儿女与狗的尖锐对比当然暗示了这一点,而这妇人显然也是如此理解这段话的(28节)。在钉十字架与复活之后,则又另当别论;那时,福音必须“传给万民”()。马可的兴趣是在向外邦人宣教,所以他没有提及早期这些向外邦人传福音的限制也就不足为奇,特别是因为这些限制后来都除去了;但他却记载这件事,显示出他知道这些限制。所以,在这个阶段,一个外邦妇人没有像犹太妇人一样的请求权利。她必然体认到她唯一的盼望在于神那与立约无关的怜悯。她若还没有认识自己自仍然是个外邦人,与旧约无分无关,预备好以这种身分来就近犹太人的弥赛亚;否则她得医治的日子就尚未来到。在十字架之后,当“隔断的墙”被拆毁之后,可又是另一个世界(),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基督里合为一。

  28~30. 这个叙利非尼基族的妇人欣然接受“圈外人”这个卑微的地位,而且显示出,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她仍然为她的女儿求医治。神为祂儿女所预备的供应是如此丰富,甚至连“圈外人”都可以分享。旧约圣经中有一个伟大的真理是:万民至终都必因亚伯拉罕,也因以色列而蒙福();而她所宣告的就是这个真理。有些释经学者企图避开难题,而说狗只是比喻之“舞台背景”,因为整个重点是在于,家里的儿女享用食物,乃是天经地义的;这种解释虽然正确,但都只有强调那些没有这种权利,不是“儿女”之人的苦境。在绝大多数的比喻中,的确有些“背景”是不能解释的,但如此解释却忽略了这个明确的陈述:她是个外邦人(26节)。另一个更为肤浅的解释是把这个医治当作只是耶稣因着她的机伶感到欣悦而赐下的奖赏;但马可福音中丝毫没有暗示这一点。对于耶稣而言,她的回答所流露出来的,不是她的机伶,而是她信心的深度()。正如旧约圣经中常见的,今天觉得是句机伶话的,当时具有严肃的宗教意义。对于马可和他的读者而言,最要紧的是这妇人的女儿真的痊愈了(30节)。她既是一个外邦人,这显然对马可时代之教会向外邦人宣教的使命有切身的关联。

87 这当然是要使这里之“叙利亚的非尼基人”与其他族的非尼基人有所区别,后者是犹太人与希腊人都知道的,就是指迦太基的西非尼基人与其殖民地说的。无论如何,当时他们所用的语言或许是希腊文,虽然是闪族的背景,但他们在宗教上却是非犹太人。
88 有许多古抄本删去了第24节的西顿,虽然亚历山太、A、B 与其他甚佳之古抄本都包括有这个字。这可能是后来受到第31节同化而无意间被纳入经文中,或是受到马太福音之平行经文影响所致。但“推罗、西顿”似乎是泛指整个地区的用语,至少在一般谈话中是如此。
89 这一点见 BAGD,列于此字下的最后一项。比较新约圣经与一般希利尼文献中共通的语言学现象:“指小词的退化”,在任何一份通用的希腊文( Koine{ )文集中都可轻易找到这些例子,如 Wikgren 所编的。江森认为这句话“很突兀”,提议说这可能是“耶稣对于祂的使命的了解的发展”;但是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的这种自我了解从最开头即一清二楚()。
ii. 又聋又哑的人(

  低加波利虽然大致也是以外邦人为主的地区,却也住有相当可观数量之犹太移民,事实上,那个被鬼附得医治的人正是在此忠心见证耶稣为他所成就的奇事()。甚至在很早的时候,就有犹太人由此渡海去听耶稣讲道()。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假设这个人是个外邦人,何况耶稣是以亚兰文向他说出权能的话语90。在整个叙利亚地区,当然有许多外邦居民都是说亚兰文的,只在表面上受到希利尼化的影响。在这些乡下地区不大可能有很多正统的希腊人,虽然新约圣经中常用“希利尼人”相对于“犹太人”,提示出他们至少在语言上有希腊的影响()。然而,即使在今天,正统的犹太人仍然以这个方式使用“希利尼人”来形容“外邦人”。对于马可的外邦读者,医治一个来自外邦人占多数之区的人,很可能是将来所要发生之事的一个兆头,不管那个人本身到底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但是即便第八章的背景仍然在低加波利,我们若主张喂饱四千人是喂饱低加波利的“外邦”群众,而第六章则是喂饱“犹太”群众,恐怕是解经过当了。

  32~35. 在这里,首先将这聋哑之人带到耶稣这里来的又是朋友的信心;然而,就像瘫子的故事一样(),耶稣似乎也期望这个人本身至少能有某种回应。第33与34节的所有动作,全都是在以默剧的方式呈现出此人目前的需要、医治的过程,以及这个医治的唯一源头。这种方式甚至连聋哑之人也能明白(封闭的耳朵开了,吐唾沫象征把舌头说话的障碍除去,望天叹息则是象征祷告)。所以我们无需假设这里纯粹只是别人的信心代替了他的,这里与二3瘫子的故事是完全一样的。得救的信心无论多么微小,都必须由得救之人亲自表现出来;但是指出最先看见的乃是他朋友的信心并无不当之处。关于使用亚兰文以法大(34节)的解释,见五41的讨论。有些人感觉从耶稣用这个命令的突兀形式来看是赶鬼事件(Anderson);但其中并没有提到鬼,所以这个说法不大可能。

  36. 耶稣吩咐这个人不要张扬,大概是不希望众人只把祂看作是个施行神迹的人,像他勒目上早期的一些拉比一样。施行奇事本身与魔术一样,未必具有道德或属灵的含义。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他们反倒将消息张扬出去,使之成为众所周知的事,正好与耶稣的命令和明示的愿望相反(越发……越发……)。这足以辅证保罗所说的人性之忤逆(),而奥古斯丁从他自己的经历中感触良多地证实这一点。这当然不能证明耶稣禁止人宣扬此事时已经想到了这种结果,就像有些人所提议的一样。这种走江湖卖膏药的心理学与马可福音中的耶稣是完全不一致的,也会破坏“弥赛亚玄机”的整个目的。

  37. 群众所说的话与创世记一3类似,原先说话的这些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但却绝不可能逃过早期教会的注意。神一切创造的工作都是完美的,祂儿子之权能的彰显也是如此。不仅神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在这个故事中,甚至连人也是这么认为的。然而,这件事虽然叫他们觉得希奇,却没有令他们将耶稣当作是与神同等的,只有启示和信心可以做到。

90 见前面五41的注释。然而,由于这个人当时仍然是聋的,这里可能只是显示出亚兰文是耶稣的母语而已,未必是那个病人的母语。有些人坚称这命令之严峻形式提示出这次的医治可能也是一次的赶鬼,但这似乎是没有必要的解释。 柯勒


08
马可福音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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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喂饱四千人(

  喂饱四千人这件事,绝不能以任何想像的方式看作只是喂饱五千人故事的“相同版本”91,或同一故事的不同叙述。这两个故事的细节有太多差异,以致我们根本不可能采取这种观点;而马太与马可都各自包括了两个极为接近之神迹的记载,也证明早期教会没有这类的疑虑。有人提议说这两个故事,一个是喂饱“外邦人”,另一个是喂饱“犹太人”,见七31的讨论;这十之八九是不可能的,在马可福音的上下文中当然也没有这样的暗示。稍加思索就可发现,在口头传统,两个原先截然不同的叙述后来被“同化”,远比同一事件的两个平行叙述后来被“异化”的可能性要高太多了。更深一层的思考将会显示出:我们若是发现有两个故事的神迹大致相似,也没有必要假设它们一定是同一个神迹之不同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有很多都没有记录下来,这是早期教会众所周知的()。很多时候,一定有几个类似的原始事件,其中一个保存于一系传统,另一个则保存于另一系传统。经文鉴别学上的一个理论(多重来源理论)与此大致一致,这是极为有趣的;这个理论假定早期有许多不同的来源,只是后来被“溶入”往后几个主要的传统。

  2~3. 今日有个趋势,就是将神迹过于灵意化,以致我们无法看出其主要的意义当耶稣看见任何人饥寒痛苦,祂的心都充满了慈爱与怜悯(2节)92。换句话说,虽然耶稣施行的神迹当然是要用作“兆头”,以指明属灵的信息,但却不是让接受的人单单成为一个属灵的“掩蔽物”(译注:即虚有其表的,在物质上根本没有从神迹获益的)。所有的服事,不管是物质的或属灵的,根源都在于这种纯内在的催逼,新约圣经的作者们一致同意这催逼就是基督的爱运行在我们身上(93。但耶稣并未企图以神迹医治以色列的所有病人,也没有以神迹喂饱所有饥饿的人,在祂的服事中有一个令人好奇的“选择性”,可从旧约中的例子找到因由,显出它与神的计划是一致的。然而,第1节的这群人,有特别的权利要求祂满有恩慈地供应他们的需要,因为他们不是像约翰福音六26那些人一样单单要祂赐给他们食物而已。这批听众先是有三天之久渴慕地倾听耶稣讲道(2节),证明他们的属灵价值观。他们不单单是饥饿的,更是在服事神的时候成为饥饿的,所以他们将要经历到:“先求祂的国……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就像耶稣在祂的服事中一样(),他们渴望认识并遵行神的旨意,几乎没有察觉到他们自己身体的饥饿。耶稣要向这样的人施行神迹,把他们起先没有寻求的食物赐给他们。

  4~7. 这一次,门徒们问到食物从哪里来(4节),他们这么问是因为他们甚觉错愕。他们自己的资源那么少,甚至他们根本不敢想像自己可能就是供应的来源;他们再一次没有把耶稣纳入考虑之中。他们从喂饱五千人的神迹中所学到的功课是那么少;他们将要从这个新神迹中学到的也同样少,正如我们将要在本章21节看见的。没有办法从第二个神迹学到功课,是最能够证明下面这个陈述的真实性:头一个神迹没有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的态度从始至终都是一致的。的确是还有困惑,但现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他们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这样一直认为自己的资源是缺乏的。谦卑而不自恃,甚至从工作上退却,是所有基督徒在服事上必然会有的初步反应;但是,一旦我们确信已经蒙了神的呼召,再坚持这样的态度就流露出对神的大能缺乏信心了,所以是该受责备的()。喂饱群众的位置在这野地如米尼尔指出,是饶有深意的。以色列曾经在旷野中接受神用吗哪喂养他们,而且在弥赛亚的时代,旷野将要开花繁盛()。

  8~9. 经常有人指出:这里用来指筐子的这个字( spuris ),与前一个神迹中用来储存剩下之零碎的 kophihos (或旅行用的筐子;)是截然不同的。事实上, spuris 似乎是个有弹性的袋子,而不是用细枝编成的硬筐子(见 Morris 之 'John' , NICNT, p.345, note 25)。语汇上这些细微的差别必须回溯到原初的传统;不然就难以说明在两处经文中固定使用相同语汇的原因了。我们从罗马人的记载中可以看见, kophinos 基本上是犹太人的“旅行袋”,普遍为旅行的商人,或古代世界的“行商”所用。在今天第三世界的许多地方,用细枝编织成的硬旅行箱,仍然是标准的用品,因为既便宜又轻便。

  我们没有必要认为这些数目有任何属灵上的象征。十二个“小贩的篮子”无疑是那十二个使徒平常所带的,所以会有这个数目。这次所借用的七个筐子(巡回各处讲道之人不大可能会随身携带这些东西)只不过使这个故事的历史性更为可靠而已,就像群众的数目“四千”一样。像这样的数目,绝不可能在象征意义或隐喻上用来指极大的数目,五千或一万或许还有可能这么用。

91 就某方面而言,这是更广泛的问题的一部分,亦即:出现在马可福音中之“平行”事件经常都极其相似,这个特点频频出现,甚至可说是他的写作风格。但若是根据地理因素而宣称一次喂饱的是外邦人,另一次则是犹太人,藉以证明主的使命之“普世”性(这是教父的观点),却又着墨过度了。在这一个阶段,根本看不出耶稣刻意将其使命向外延伸至外邦人的迹象。我们也不能说,门徒们若已经目睹过前一个神迹,那么他们的态度就太“不可思议”(Anderson),而认为第二个记载不属实。他们的态度与本福音书从头到尾的记载是一致的一直都是愚昧不明。
92 如前所述,这是贝罗的注释书的重要主题,虽然他作了太过极端的发挥,甚至根本否定了福音书的属灵意义。
93 见柯兰斐对六34的解释,他认为耶稣对于群众的这种热望,乃是了解祂的使命之关键。拉比对这种爱的一个定义,见 Pirqe Aboth 5:19(Singer, p.206)。
iv. 法利赛人求神迹(

  这是往大玛努他(或马加丹,)境内宣教的记载,此地显然是在湖的对岸(10节)。它本来可以像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结满了属灵的果子,但似乎没有达成任何属灵的果效,因为从一开始就遭遇到从好辩而不信之法利赛人顽强的“神学”对抗。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拿撒勒人的态度,耶稣的能力在那里不能施行神迹,因为他们顽梗不信()。令人注目的是,在这两处的记载中,信心的绊脚石都是自视过高的知识,无论是这里的神学知识,或拿撒勒人知道耶稣是本地人。知识当然没有错,但就如保罗所说的,它能“叫人自高自大”(),而且产生骄傲之心,而骄傲乃是属灵生命的障碍;能“造就人”的乃是爱。

  11~13. 法利赛人求神迹这件事是如此重要,以致在四卷福音书中全都有记载。耶稣的反应(心里深深的叹息,12节)可能是不耐烦,祂总是向那些预期可以拥有信心,其实却是缺乏之人表露出这样的态度。比较祂在变像山下对那些小信而无能的门徒的反应()。法利赛人的态度在根本上显然也是不信。对于那些处在这种不信状态的人而言,即使真的给他们神迹也无法置信;因为这些法利赛人一定听闻过许多的神迹,至少是在加利利所行的那些神迹,就如才发生的喂饱四千人。约翰福音正确地说:相信耶稣的神迹,难处在于意志,而不是智力(94

  但是,除了不可能单凭神迹便折服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相信之外,这种求神迹的态度更是打击了圣经上之信心本质观的根基。在理论上,将信心建立在神迹奇事上是有可能的,但这种的“相信”(belief)并不是“信心”(faith),只不过是逻辑推论而已(Schweizer)。或许这也就是耶稣如此吝于使用祂那不容置疑之神奇大能的另一个原因;祂的大能只有在回应那已经存在的信心时才彰显出来。所以耶稣拒绝了法利赛人在大玛努他境内提出的要求,就离开那个地方(13节)。

  相反地,对于基督徒而言,“相信就是眼见”。希伯来书十一1,更进一步强调这一点:信心的眼睛在此时此地就已经看见了将来才能实现的事物,因而获得忍耐的力量95。彼得即将无视于外界的因素,表达出这种信心()。

94 许多现代学者指出:约翰对 se{meion 神迹)的用法与对观福音书作者的用法不同。关键当然是在于, se{meion 在约翰福音中乃是神所赐给信心的一个兆头;而在对观福音中(就如此处),都是不信之人所要求的神迹。
95 这正是约翰用 'signs' (兆头)来描写他从耶稣生平中挑选出来之七个神迹。它们是“兆头”,因为对于信心的眼睛而言,它们向我们启示出神的样式。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地说:所有的神迹对信心的眼睛来说都是明澈的,因而成了“兆头”。对于不信的人而言,神迹永远不会是个“兆头”,什么事也证明不了。事实上,这样的人甚至根本就不相信它,因为看见却不一定相信。信心也有其他的解释,因为信心原是阐释事实的体系,由其定义来看,信心一定有其他的阐释。
v. 酵的危险(

  这个段落再次说明了门徒们缺乏属灵的悟性;然而当我们明白这个故事之所以能保存、记录,至少得归功于这一群人当中的一个人的回顾,我们就了解何以责备的语气不若先前那么严苛。因为我们所看见的不单是耶稣对门徒的责备,更是门徒们在回忆时的自责。我们没有必要如倪恩瀚所说,将这段插曲看作是马可凭空杜撰的,他只是照例直言不讳,把门徒的本相包括他们的缺点和一切述说出来。

  14. 他们到底有没有带饼,耶稣并不是非常关心,祂已经证明祂可以供应他们的需要;但门徒们当然会为此而伤脑筋了,他们可能还会因着自己的疏忽而良心自责!从所用的字眼忘了(14节),以及耶稣一提到酵(15节)时他们的心思立刻转到这一点上都可以看得出来。就心理学而言,这是非常真实的,他们预期会为了缺少深谋远虑而受责备,其实根本没有人在责怪。耶稣责备他们,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深谋远虑,而是因为他们缺乏信心。我们在祂的门徒中找精明的实业家,神却是找圣徒,当然他们当中若有人具有办事才能也会受到鼓励()。

  15. 耶稣在此以祂所用的酵字,作为只字却有力的比喻,来说明看不见之渗透影响力。圣经中之宗教节期使用无酵饼(见等),保罗说“应当把旧酵除净”(),指的是古今皆知的希伯来习俗,就是在庆祝逾越节之前要清除家中的酵。对照这两处,酵所比喻的是不适于神的工作上的影响力。在这种背景中,酵显然是圣经上罪的一个象征,而酵具有罪的含义,在这处经文非常明显,是因为直接与“法利赛人”和“希律”有关联。“酵”的象征,本身只是代表那看不见之渗透力的扩散而已,正如国度的比喻中一样(),有一些解经学者出于错误的理念,认为两个比喻的解释要一致,而不得不将马太的比喻看作是邪恶势力在教会内部的扩散,但它较为自然的意义,似乎是指教会逐渐在世界上扩散说的96

  那么,摆在这一群门徒那时的雏型教会面前的潜在危险是什么呢?就是容让他们的思想被周遭的世界所吸引、所同化的危险,那是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世界,他们分别是那个时代的两个宗教与政治上的集团97

  旧约圣经曾经提醒以色列人,神的意念与他们自己的意念之间有一道鸿沟(),在新约圣经中,耶稣责备彼得的话更是强调了这一点()。法利赛人的酵是假冒为善(),而希律(有不同的读法作希律党人)的酵可能是优柔寡断,虽然良心交战不已,还是先将施洗约翰逮捕下狱,继而将他杀了()。马太福音十六6以“撒都该人”代替这里的希律或希律党人,他们乃是一群精明、富有的贵族阶级的祭司,具有广泛的影响渗透力。至少像法利赛人之刚硬的宗教形式主义一样危险。但是在教会历史的每一阶段,虽然危险一直都存在,但危险的真正来源与性质却一直在改变。永远都需要儆醒()。

  16. 希腊文的 hoti ,RSV 都未译出(和合本、AV 作因为),在此可能只是用作引入一个直接引句的语助词。这样,生动的译法是“他们议论说:‘但我们根本没有饼!’”。和合本与 NIV 的译法较温和:“这是因为我们没有饼罢。”

  17. 你们为什么……议论呢?希腊文的 dialogizomai 是表示一种心智活动,在福音书中经常有不好的含义,就像 meteo{rizomai (疑惑)或 tarassomai (忧愁)一样。受责备的不是他们的讨论,而是缺少信心和属灵的悟性,当初引发讨论的正是这两个因素。他们仍然像过去一样是盲目、灵里迟钝;这就是叫耶稣伤心的原因。巡回传道期间经历神供应他们物质需要(第六章,特别注意第8节:不要带食物),都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什么印象。

  18~21. 门徒们相信耶稣具有属灵的洞察力,而且的确在祂先前的讲论中看出超然灼见来,但局限在属物质的层面,以为祂是指着他们没有饼说的。由于他们当时在身体上的需要,他们变得如此盲目,忘记凭信心先求神的国;这么做,他们身体的需要就会得着满足,正如那些饥饿的群众两次得着饱足一样(19、20节)。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还是不明白(21节);再参见六8,耶稣在那里禁止他们为自己的需要预作准备,然而那些需要显然已经由神供应了()。

96 然而,这的确是在新约圣经中具有好的含义之仅有的一处经文(连同它在路加福音中的平行经文,Cranfield)。这可能是因为或“酵母”在旧约圣经中被视为败坏的象征,就像酒的发酵一样,所以不能献给神。对于拉比而言,酵永远是邪恶的象征(Schweizer)。
97 法利赛人在这里特殊的罪乃是求神迹(11节)。如果这种不信的灵蔓延到这群门徒身上,而且得逞,那就会摧毁所有属灵的生命,就像酵遍及面团各处一样。
vi. 伯赛大的瞎子(

  门徒由于只顾得为当前身体上的需要担心,无视于属灵的真理。下一个神迹真是恰到好处;伯赛大这个肉身之瞎子的眼睛得开,仿佛就是神将要作在他们身上之工作的写照。紧接在下面,八29包括彼得的眼睛被开启、认识耶稣的弥赛亚职分,以及第九章包括了耶稣变像的故事也是极为恰当的。当然,圣经也特别告诉我们说:耶稣在祂服事期间医治了许多瞎眼的人(),但是这件神迹只见于马可福音;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彼得的故乡伯赛大(),而马可又是依据彼得的传统(即使是间接的),那就更自然不过的了。除了巴底买()之外,没有记载这些瞎子的名字,这类人物在福音书(尤其是马可福音)通常是没有记下名字的。

  22. 从这节经文中的带和求这两个字可以看出:这件神迹与其他神迹一样,除了受苦的当事人,其他人的信心也起作用。这是为了别人的缘故无论是为着肉身的疾病或心灵的目盲而向神代求之人的大好消息与保证。

  23. 拉手是面对面的接触,尤其适合瞎眼的人,把这个看不见的人领到村外去也是如此,在那里,远离了群众的喧嚣,有个安静的所在,可以听耶稣说话,而且明白这位他尚未能看见之耶稣的话。耶稣所吐在这人眼睛上的唾沫,大概不是因为像一些人所以为的具有疗效。这只是一个动作性的比喻,吸引这人注意耶稣所要做的事。耶稣的按手大概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对于瞎眼的人来说,触摸比声音更具有意义,而且耶稣的意思也只有藉着触摸才能传达。在耶稣的行动变成启示之前,此人必须先明白耶稣在做什么。未加解释的神迹,与神慈爱的目的无关,乃几近魔术了,而我们在圣经中见不到魔术的例子,除了在一处非基督徒的背景中出现,而受到严厉的定罪以外()。

  24. 这个人的回答似乎是:他能够看见,而且真的看见了,但却模糊不清。在圣经之外找不到类似这种的词句(见 BAGD),但是与第25节的副词 t e{laugo{s (清楚)对照之下,使得意义非常明显而不含糊。我们毋需为了这个兴奋之人所作不正确的描述而责怪他;毕竟这之前,他根本从未见过人或树木,虽然他无疑已透过触摸而熟悉这两者。英文使用 'trunk' 这个字来指树身与人身(参中文的“树干”与“躯干”),的确说明两者看来有相似点。这个答覆不寻常的性质(我们所期望的答覆是“是”或“不”),以及生动的细节,使我们确知我们正在探讨的是大家记得非常清楚的传统。

  25. 圣经并未清楚说明耶稣在此为什么必须两次按手在那人身上,难道是接受按手的人缺少信心吗?圣经其他地方从未记载过耶稣这样用两次的行动来医病98。但要紧的神学重点不是在于医治多么困难,也不在于这个困难具有多么独特的性质;重点在于耶稣并未就此打住,直等到那人完全得到痊愈(参保罗在所表达的确信)。耶稣按手在那人身上之后,问他是否“看见什么”(23节);由此看出,祂察觉到这个瞎子缺乏信心。对其他的人不需问这样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完全得着医治。耶稣在拿撒勒不能行许多神迹,因为他们不信(),这里或许也是小信的一个例子。

  26. 耶稣并不愿意以“行神迹的人”为众人所知,因此告诫此人不要告诉别人(如在)。他必须直接回家去,甚至连自己的村子也不要进,恐怕消息会散布开来,在村子里面是无秘密可言的。有份不同的古抄本则写说,耶稣告诫他不要向村子里的任何人谈论此事,但意思还是一样的。不论这个人是否顺服了耶稣的命令,这次医病的经过一定给门徒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而且得以保存,或许是因为紧接在下面的这件事。

98 这一点本身就是本故事之真实性的积极证据。这种不寻常的细节一定不会是凭空杜撰出来的(柯兰斐引述戴乐),因为它可能会被看作是对耶稣医病的能力有所批判。时下这段经文,有时会被看作是鼓励人为了得医治而持续不断地祷告,虽然主在头一次的祈求中没有完全应允。米尼尔认为这是象征属灵医治的两个阶段,但这似乎是异想天开的说法。
Ⅳ 坚定面对往耶路撒冷之路(

A 认信与变像(

i. 彼得的认信:首次预言受难(

  接着发生的,是彼得在通往“该撒利亚腓立比”99的路上对于耶稣的弥赛亚职分所作之伟大的认信,以及耶稣初次清楚向祂的门徒预言祂即将要受死。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当然不是偶然的。如果门徒认识耶稣就是弥赛亚,那么他们必然要认识祂乃是神的基督,而不是人所以为的基督,明白神所定之弥赛亚职分的道路。天然的心思永远不会反对弥赛亚的概念,倘若他是投合天然心思之弥赛亚。耶稣如此慎重地解释是格外重要的,不仅是为了要使门徒免于民族主义式或其他错误之弥赛亚观念,更是因为耶稣的道路也就定规了他们的道路,正如耶稣很快就会向雅各和约翰解释的()。当安提阿城那些脑筋灵活的人,颇有先见之明,以新创的名字“基督徒”就是“弥赛亚的子民”来称呼“信奉这道的人”(),因为门徒必定要走与基督相同的历程。耶稣新近才开了肉身瞎子的眼睛,显出其大能,如今启迪这群在属灵方面瞎眼的门徒,是极为恰当的。

  28. 对于耶稣的本性,以第三者的身分来回答、提出别人的观点永远是轻而易举之事。我们已经看过希律认为耶稣是“约翰回来了”(),从这节经文看来,希律似乎不是唯一有这个信念的人。其他人则认为祂是“以利亚回来了”,这是当日犹太人一个盛行的观念,源自玛拉基书四5,耶稣证实那是指着施洗约翰说的()。有趣的是:众所周知,以利亚与约翰都只是基督的先锋,而不是基督本身。所以外面的世界还没有人推测耶稣真正的本性就是弥赛亚。另一些人无法像希律一样作明确的指认,但却同意耶稣显然是个先知。以马忤斯路上的对话,可以证实当时甚至在基督徒当中,对祂的位格与本性仍存有这种“低微”的观点()。可兰经中的 nabi lsa (先知耶稣)也证明在穆罕默德时代,衰微的阿拉伯基督教会中尚存有这种观点。这么肤浅的基督论至终必定引致更严重的异端,因为它难免将耶稣本身也当作是个先锋,而不是神所给悖逆人类末了的话。外面这些旁观之人,到底在耶稣身上看见、注意到哪些属灵的素质,以致会作出这样的指认呢?猜测一下是颇为有趣的。每个先知说话都带着权柄,奉神的名传讲主的话,而且用神迹印证那些话;约翰是严峻之末世审判的先知;以利亚是那大无畏、施行奇事的先知,出没于旷野,是新约圣徒祷告能力的伟大典范()。这些先知全都各异其趣,然而都见于对耶稣的描述。如常,我们若要明白祂的位格与工作,必须诉诸旧约圣经不同的启示线索,因为所有的启示都在祂身上融会贯通。所以,这些观点虽然不完全恰当,但绝非完全错误的。事实上,黎弗正确地指出:它们的错误在于,这些人全都是预备的角色,而不是应验与完成。

  29. 有个切身的问题:将安乐椅上的神学讨论变为令我们不安的神人对话,一直浮现于我们的思绪:祂自己的门徒仍然像其他人一样盲目吗?其他人可能如此,但彼得却不然,他立刻回答说:“淌腔督”,也就是“受膏者”或“弥赛亚”。古抄本证据的分量似乎显明这就是马可的完整陈述,附加之“永生神的儿子”的古抄本证据较弱,几乎可以肯定是受到马太福音十六16之经文的同化,它可能是属于那处经文的100。我们可以比较西门彼得在约翰福音六69所作之类似的宣告,虽然那似乎是在不同的场合中所说的。如此认耶稣为基督,显出此人乃是一个真基督徒,因为若是没有圣灵在里面光照,没有一个人能够作这样的等同宣告。在这一点上,马太福音十六17~19继续记载彼得所蒙受的福分,宣告这不是别的,乃是圣灵的启示,接着就是给彼得的应许;这些在马可福音全都没有的记载,虽然马可肯定知道这些事,特别是彼得若是提供他资料的人。根据常识判断,我们似乎可以说:彼得因着谦卑而没有发布这件事,然而却仍旧保留了紧接着的责备。若是马可把它们给删除的,是因为他不认为这些事适合这里。如果马可福音真的是早期罗马教会的福音书(事实上似乎也是如此),那么这样的删略必然富含深意。我们若是要找主给彼得的应许,就必须转向构成马太福音基础的巴勒斯坦传统;这些应许唯一没有被传扬的地方是在罗马。马可在此所关切的只是弥赛亚秘密的启示,因为只有这一点才符合他此刻的目的。

  30. 门徒为什么受到禁戒,不得将耶稣的弥赛亚职分告诉别人呢?大概是因为他们现阶段尚未真正明白弥赛亚职分的内涵(甚至连彼得也是如此,见32节),所以圈外人必然会误解这样的宣称。虽然耶稣的弥赛亚职分是每一位使徒像彼得一样,都必须各自去发现的,然而在每一个人身上,也都必须像彼得一样有圣灵的启示。但耶稣之弥赛亚职分的性质,却是一个更深邃的启示,仍未临到他们。简而言之,这正是福音的奥秘:得救的那一刻,我们很清楚自己在这寻见的过程扮演什么角色;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却在虔敬惊奇中知道一切全都是神启示的工作()。

  31. 耶稣三次向十二门徒详细解释弥赛亚职分的代价与意义。这是头一次101,比较九31与十33,那两处经文逐渐勾勒出一幅更为详尽的图画,大概是因为门徒们较能承受这个启示。这一点本身显示出:后来在耶路撒冷所发生的事,无一令耶稣感到意外102。事实上,祂一旦接受了弥赛亚的使命,同时也就接受了受苦的使命。“受苦”在新约圣经中应用在弥赛亚身上时,乃是祂死在十字架上的“速记法”(等)。但是受许多的苦(像这里一样),所涵盖的范围无疑比祂真正受死要广得多,因为希伯来书五8清楚说明十字架是耶稣一生受苦的极致与顶点。我们只有在认识基督的位格之后,才有可能明白祂的工作;这是一个极重要的神学功课,而且解释了耶稣之所以直到现在之前都不曾谈到十字架的原因。 Apodo Kimasthe{nai (被弃绝,31节)是个有趣的字,字面意义似乎是“无法通过细查”。其中所含的思想是:公会(就是以色列人的祭司法庭)将会仔细审查耶稣的宣称,然后故意弃绝祂。但正如保罗所说的:所有人真正的危险是通不过神的细查(,用的是相同字根的一个字)。复活的意义门徒还不能明白,而且很久以后仍对此感到困惑(103。或许就像马大一样(),他们的困扰在于:他们虽然乐于接受“在末日”要复活的说法,对于在今世的复活却感到犹豫不决。在犹太教里面,只有撒都该人彻底拒绝复活的观念,但那正符合他们普遍反对超然事物的偏见(),却不为神学上正统法利赛人与广大以色列人所接受。

  32. “开始责备祂”(中文圣经译作劝祂),这是马可典型的笔法,只有记载事实,而没有像马太一样引述彼得劝戒基督时所用的词句(见)。对于马可而言,显露出彼得无法明白十字架的必要性就已足够,彼得实在太清楚了解耶稣话语的意义了(Minear)。

  这个时候似乎所有使徒都在场,每一个人都会对此事有自己的回忆,有些人的回忆会比其他人完整。“转过来看着门徒”(33节)说明所有人可能都有分于彼得的受责(Anderson)。

  33. 任何法利赛人所受到的责备,没有比耶稣这位门徒、这位初期的基督徒所受的更为严厉。彼得这么做,不是说出神藉着祂的圣灵所启示出来的心意,而是“天然的”意思,就是仇敌的意思,所以耶稣才会直称彼得为撒但104。逃避十字架,是耶稣曾经在旷野面对、胜过的一个试探,这可以从其他对观福音书较完整的试探记载看得出来(如:)。所以,彼得有这样的提议,乃是从人的角度来思想,不是从神的角度。亚兰文 sa{ta{na? 可能是遗留的另一处耶稣原先用的语言();不然应该像其他地方一样用希腊文 diabolos (魔鬼;参:)。这两个字的意义似乎没有任何阶段性的区分,只是两种不同语言所用的同义词罢了。要注意的是:撒但的提议不是亵渎神的,也不是很明显的邪恶;它是圆滑的、吸引人的、“理所当然的”,诉诸于一切“天然”人的本性。那正是它之所以如此危险的原因。

99 这个名字是为了要与其他也叫“该撒利亚”的城镇有所区别,是为了尊崇皇帝而命名的。只有马可提到彼得认信的所在位置。施维策认为这地点是恰当的,因为拉比将此地视为圣地与外邦领域交界之处。
100 无论是哪种形式,这个宣告长久以来都被认为是本福音书的“分水岭”,足可媲美十五39之外邦的百夫长在十字架旁所作的认信(Kertelge,见 IOM)。这是一个恰当的观察,至于我们若将百夫长的认信视为彼得否认主的“衬托”(),是否得体,则是另一个问题。然而,在那处经文中,祂自己的人弃绝祂,而外邦世界却承认祂。
101 然而,很令人讶异的是,耶稣在这里并没有说“弥赛亚必须受苦”,却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可能就是“我必须受苦”。关于耶稣自选的这个名衔的意义,见 Cranfield, pp.272~277对各种观点所作的撮述。也见蒲灵(IOM);由于这里所用的“人子”,更赋予“基督”和“神的儿子”这两个名衔一个新的“概念内容”,因为“人子”可以解释为“受苦的”,然而这个思想在另外两个名衔中却不是固有的。这当然有别于“人子”的另外两个用法,无论是用来指眼前一个“有吸引力的”人物,或是未来一位“末世的”人物,见谭纳(Tanner, IOM)。这一切不同的层面全都结合在耶稣这位历史人物的身上。
102 对于自由派学者而言,这当然是个大阻碍,他们很难承认耶稣会预见祂自己的死亡,更遑论祂曾三次详细预言此事了。这些学者认为这三次的预言是门徒们在基督死后刻意杜撰的。但我们若是承认旧约与新约的先知都知道他们未来的命运,那么为什么神的儿子却不可以呢?(参:)。
103 有些古抄本加上一句话:“祂明明的说这话”,见 Lane。这句话无论多么真实,读起来都令人怀疑可能是后来对当时的实际情形所作的解释。
104 贺尔(为安德生所引述)说得好:“在初代的教会中,有谁胆敢称这位受人敬重的矶法为‘撒但’呢?”这一点清楚证明耶稣的确说了这句话,至于这是否证明彼得,而不是别人保存下来的,则又另当别论。
ii. 门徒的代价(

  现在我们可以看见,为什么彼得必须明白耶稣之弥赛亚职分的景况是如此重要的原因了:因为若非如此,彼得就不能明白自己作主门徒的真实光景了。我们若接受彼得在罗马钉十架殉道这广为流传的说法,主仆二人相同的遭遇竟然照字面如实应验了。关于彼得在罗马殉道的考古学证据,见科尔实邦与郭尔杜齐。他去世的地方当然与后世加诸于他的地位毫无关系,正反两方人士似乎都忘了这一点。

  所以主就提醒所有的群众(不只是祂正式的门徒)说:跟随祂,意味着要舍弃一切天然的爱好105,并“背起自己的刑柱”。现代英文的“刑柱”(Stake)比十字架更能保有羞辱之死的联想。比较十39,耶稣以同样严肃的话语向雅各和约翰说到作门徒的代价。这种思想连孩子们在玩“跟从领袖”的游戏时都能明白,这游戏只有一个规则:没有一个跟随者可以逃到领袖没有先到的任何地方去。对于基督徒而言,这样跟随耶稣至终必成为天上的盼望,因为我们的领袖已经到那里去了();但首先面对的乃是十字架。“没有十字架,就没有冠冕”,是言简意赅的神学,早期罗马与其他受逼迫之处的基督徒必定一直牢记在心。

  35. 凡想要一生“为自己”而活的,凡尽心保护、自私积存生命的,必要失丧它。这是真的,是所有人都必须面对的,不单是死时终于要面对的,更是时时刻刻都得面对,因为这种自私的生命并非真实的生命,只是动物性的生存。生命就像沙子一样,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在我们的指缝间流逝,手握得越紧,流失得越快。所以拒绝这种“向己死”也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祂乃是属灵的死亡;而属灵的生命只能藉着这看似矛盾的属天道理,藉着向己死而得着()。

  和福音这几个附加的字,只有马可保留着,清楚说明为基督而“失丧”生命的正确道路,就是要事奉祂,向外广传福音。所以,基督徒的目标不是两个,而是一个:基督与祂的福音至终乃是一体的(类似的相联,见)。施维策恰当地比较了路加福音十八29,那里所用的“为神的国”也是类似的。

  36~37. 赚、赔、益处乃是商业上的隐喻,而不是司法上的。耶稣时常从人的层次回应或坐待我们的异见,所以在此诉诸这些加利利商人的生意头脑,就像在别处诉诸渔夫()或农夫()的常识一样。这些精明的生意人若能够明白,国度其实是一桩好“买卖”,值得付上任何代价。

  38. 但是,当我们受挫于自己较低的思想层次时(这事时常发生),耶稣就把论据推向更深的层面,这次是从末世论的角度说的。祂先前已经自选人子为祂的名衔(如31节),但是现在,透过彼得的告白,“人子”已经明确与“弥赛亚”等同了。耶稣已经指出:圣经对受膏者的解释,至少起初不是指犹太人热切盼望之得胜的君王,而是被弃绝之受苦的仆人()。然而,尽管如此,身为“人子”,祂仍然是神所拣选,再来时施行审判的器皿(参:)。门徒们最大的困难,是如何将这一切不同的层面融汇为一,连于眼前这位耶稣。历史上这位卑微的基督永远是人的最大绊脚石,不单对祂自己那一代是如此,对我们这一代亦然106。神在基督里是启示出来了,但只有向信心的眼睛;向其他人,神是隐藏在基督里的,他们无法看见祂。这就是最大的“弥赛亚玄机”。在马可福音中,变像的故事紧接在这一段后面,不是偶然的,因为在那个故事里面,基督真实的荣耀稍微向那些已经在耶稣的卑微中认祂为基督之人启示出来了。

105 在这处处以“我”为主的时代(me generation)高唱“自我主义”(即实现自我之类)的论调,迥异于福音书,与马可记载的耶稣的教导更大相径庭。参十二31;该处不是叫我们爱自己,而是实际地看出人其实总会为自己着想。
106 若是我们将 genea 解释为世代的话,从它在马可福音其他经文中类似的意义(如)看来似乎是如此。见 BAGD 第二段对此所作的讨论。后期犹太人将 do{r (世代)用在 do{r hammabbu{l (生活在洪水时的世代)是很切合这一点的。较不可能的是 genea 的意思可能是犹太“人、国”;但主要的信息仍然是一样的。施维策指出:“这世代”这几个字,常紧接于“人子”的上下文(如)。
柯勒


09
马可福音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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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变像(

  第1节的预言是指什么呢?答案有赖于我们对于门徒们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之正确时间的理解。这里涉及两个清楚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门徒们最初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问题:耶稣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关于第一点,我们知道,早期教会有许多人,都期待着主会在使徒第一代的见证人有生之年再来。那么,最初之使徒时代的人很可能认为耶稣这句话是直接论到祂的 parousia 基督再来,施行审判,建立王权。今天我们当然可以持这种看法,只不过要将没尝死味解作玄秘的“必永不灭亡”;这是有可能的,但事实似乎不是如此。在闪族的惯用语中,尝死味只是诗歌体的语句,直言不讳地说就是“死”,使徒们本身大概也是如此解释。但假设之第一代的观点现在对我们只有已过的历史。在马可福音写作的时候,可能连彼得都已过世,所以这种照着字面解释为主的再来之看法,一定是不再有可能。不过,马可当然不会记下一句对他没有意义,也对教会没有益处的话。所以,这句话必定是指紧接在后的变像事件(似乎是合理的);或指稍后的一些事件(仍然是在一个人有生之年发生的),诸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胜,由复活加以证实();或指圣灵的降临;或指国度的福分在后来向外邦人扩展,一如使徒行传概略叙述的。在上述的解释中,若是我们拒绝变像的解释,或许十字架与复活的解释是最好的。但我们若是照着人类用词的含义,将这预言绝对地联于任何一个独立的时间定点,可能就错了;法兰士(R. T. France)在他的《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马太福音》中认为这是泛指耶稣的印证。不论变像是应验此处的预言,抑或耶稣的应许,都是预尝耶稣的最后胜利。

  2. 马可福音的六天可能没有神学上的理由,虽然有人试着将它连于神在创世记中之“六天”的工作,然后在安息日歇息。它可能只是一个目击证人的回忆中无关紧要的一点,但却向我们保证这故事的时间和地点是确实的,虽然我们并非永远都能根据所留下这些区区的资料而重新建构整个故事的细节。如前所述,马可对于记录正确的时间、日期,或地理位置不大有兴趣。出埃及记二十四16说摩西为了领受启示而等了“六天”(Anderson)可以与此处平行参照。但马可说六天,路加说“八天”(),可能都只是记载大约的天数,就如我们今天所说的“大约一周”107。只有在受难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时间附记(Schweizer)。耶稣照例又带着彼得、雅各、约翰与祂同行;祂如此拣选可能的理由请见睚鲁故事的注释(第五章)。马可述说这个故事的方式,使人回想起约书亚被摩西带到启示山上的情景(),以及摩西在山上不自觉地因神的荣耀而面容放光的情形();然而,正如圣经清楚说明(),摩西只是一个渐渐退去的、返照的荣光而已。相反地,基督在山上的荣耀乃是祂自己原有的荣耀,祂只是重新取了祂在创立世界以前与父同享的、神的荣耀()。就某种含义来说,我们称这件事为“这变像”是错误的,仿佛它是独一无二似的;真正伟大的变像( metamorpho{sis )早已在伯利恒发生过了,就是当神取了人的形状的时候,正如腓立比书所说的()。在变像山上,耶稣只是重新取了祂自己真正的形状,虽然那只是短暂的;对于那三个门徒而言,信心在顷刻间化作眼见。

  3. 这个异象令人难忘的一点是非属人间的纯洁。在圣经上,任何一个人看见神的属灵仆役时,他们也同样是穿着白色袍子显现的()。不管时下的圣经图解怎么画,白色在圣经时代并非一般工作服的颜色;在镇日忙碌的世界,它太容易弄脏了。穿着发光的白袍若非对一般人是极不寻常的,此细节也就不会记录下来;因为圣经与大多数其他古代文献一样,是很少提到颜色的。

  4. 以利亚与摩西,与耶稣同在山上显现;我们经常太过随意将此事看作是律法与先知为基督作见证;这事的确是如此,但不止于此。摩西自己曾经在预言中论到基督108),而文士和法利赛人以玛拉基为权威根据(),同样等候以利亚来作弥赛亚的先锋()。事实上,正如耶稣所暗示的,这个预言的确在施洗约翰来时应验了一部分();然而,以利亚本人出现在这里,是特别适合的。安德生说:以利亚直接升到天上,而摩西埋葬在哪里则无人知晓,这里是否也暗示耶稣也要被接到天上去呢?不过这似乎太过天马行空。

  5~6. 路加则补充一则细节(),说门徒们都睡着了,像在客西马尼园一样,这一点说明变像可能是在晚上发生的。马可简洁的记载完全没有提到这些事,但它们却适合他所叙述的故事。彼得忽然从睡梦中醒来,及时看见当时的荣耀,在恐惧中不由得喋喋不休,正如我们有些人也会如此一样。他们既然看见了那曾经覆庇在以色列古时会幕上之舍吉拿荣耀(shekinah-glory),彼得心里想:另一个这类的帐幕,或者甚至三个这类的帐幕,很适合于此情此景(5节)。彼得不知道:舍吉拿荣耀,就是神同在的彰显,已经藉基督的身体在地上“住在帐幕”里()。安德生认为彼得的提议是论到希伯来人的“住棚节”()。彼得在此所用的拉比( rabbi ),是另一个有趣的笔触,可能是原始的材料。马太()用的是较平常、较客气之 K yrie (“主啊”或“先生”)、路加()则是用外邦人的称呼 epistata (“主”或“监督”);但马可保留了原始的闪语用字,就是彼得所用的,这是使徒圈子当中用来称呼他们老师的常用头衔。

  7~8. 云彩或亮光,曾经是神在旷野中临在的表征();而且,这一次还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这也是真正之旧约圣经的风格(参:)。耶和华的声音从西乃的云彩中出来,也是“六天”以后,这至少也是个颇令人惊讶的巧合109。然而,这一次所带给听者内心的惊恐比那次小(参:)。正如在耶稣受洗时一样,父神再次从天上为祂的儿子作见证()。希腊文 agape{tos (爱,亲爱的)在这里几乎可以肯定是带有“唯一的”儿子之意,正如在耶稣受洗的时候一样。

  9. 只有在耶稣复活之后,这个异象的意义才会完全显明出来110。所以在那之前,这些事是严禁告诉别人的。或许,甚至包括禁止与其他门徒分享。安德生指出:马可福音只有该处明确设限,复活之后才能自由传扬“弥赛亚玄机”。然而,只有在复活以后,耶稣所说的许多话才能被人了解,这一点都是福音书中极为平常的(如:)。

  10. 这节经文颇为有趣,顺便证实了门徒们从来不曾真正明白耶稣所说有关祂不久之后复活的话,所以当事情真的发生,他们当然会诧异了()。奇怪的是:在其他许多的事情上,他们所表现的正好相反,误解耶稣的话,总是以最愚钝的方式照着字面的意思来解释(比较)。这个问题唯一的答案先前已提过了:他们缺少信心之钥()。就如正统的犹太人一样,末日复活对他们而言当然不是问题();但耶稣在此所说的话显然是指稍早的另一个事件,而这一点令他们大为困惑,就像耶稣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令马大困惑一样。在旧约圣经中当然曾经记载从死里复苏之事(如:);但为了某种理由,他们不可能认为这些话也适用在耶稣身上。

107 然而,柯兰斐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他认为这类明确的日期证明马可至少在变像之事上看见耶稣在八38之应许的应验。正如祂所预言的,耶稣已经在祂父的荣耀中向三个使徒(“有人”,)显现了。
108 所以,该处莫非暗示此即应许要在末日偕同以利亚降临,引进末后世代的“像摩西的先知”?施维策就这么主张。
109 柯兰斐引述 Oepke 一个有趣的提议,后者认为 episkiazein 的意思是“隐藏”,而不是遮盖。当摩西上西乃山,在以色列民眼前没入云层()。即使是在启示的时刻,也必须有所隐藏()。然而,这似乎是一个太过错综复杂的观念,不可能是马可想要表达的,不过或许与所谓之“弥赛亚玄机”有所关联。
110 在福音书中,那要从死里复活的总是“人子”,蒲灵(IOM)指出:无论“基督”或“神的儿子”,在马可福音中不常见,然而当这两个词语出现时都具有极度重要之神学意义。另一方面,“人子”却出现得非常频繁(总计14次);然而,这一个特殊的头衔后来似乎并没有从犹太环境移植到外邦环境而存留下来,因为它在福音书之后几乎从未出现过(然而见),或许它鲜明的闪族语气正是原因所在。
B 再次预言受难(

i. “以利亚已经来了”(

  以利亚在山上显现,在他们心中激起另一个问题。以利亚岂不是还要出现不是只在异象中,而是带着身体以引入弥赛亚的时代吗?当他们从山上下来时,就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这至少证明他们现在全都相信耶稣的弥赛亚身分,无论他们是怎么理解的。不然的话,“教法师的解经方式究竟是否正确”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了。

  12~13. 耶稣不仅同意文士对于玛拉基书四5所作的解释宣告它在施洗约翰身上已经应验了而且也指出约翰与祂自己之间类似之处。现在的问题不是“以利亚”到底是不是会再来(因为他已经来了),而是人子(“以利亚”已经为祂预备道路)为什么会被人弃绝。在拒绝约翰时,法利赛人与文士就已经废弃了神为他们所定的旨意(),而且更加肯定地证明,当弥赛亚来时他们必定会弃绝祂。这一点丝毫不会令神诧异,因为一切都是跟圣经上所记载的一样(12~13节)。这必定代表着耶稣乃是将“人子”和“以利亚回来”与以赛亚书五十三3之“受苦的仆人”连在一起。约翰的来临怎样是弥赛亚即将来临的先声,约翰的被拒也照样是弥赛亚被人弃绝的先声;而这两件事同样都是圣经的应验。标准的解经法会说:耶稣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向祂的门徒预言受难之事,因为的确是有那么三次。但这是第四次,虽然它通常不被承认,因为这只是向三个“入室弟子”说的,无疑还有其他的记载也是如此。

ii. 癫痫的男孩(

  在山脚下等着这一小群人的不是抽象的神学研讨,而是比较严肃的工作;在那里,属灵的失败已经叫另外九个使徒蒙羞,而且吸引一大群人围观,失败与成功总是都会造成这样的结果。站在最前线的,照常是那些神学批评家,就是文士们;面对这次的失败,他们毫无疑问会再次质问门徒或他们拉比的神学资格。读者会诧异:这些文士与其在群众前给这些沮丧的门徒难堪,何不亲自动手赶鬼,以证明他们的正统?有些正统的犹太人从事赶鬼的工作,大概是奉耶和华的名;事实上,耶稣在其他地方曾经诉诸这一点,来证明祂自己的行动是合法的()。其他人,包括士基瓦的儿子们在内(),似乎没有成功,是不入流的骗子;然而还有一些人则合乎正统地奉耶稣的名赶鬼,虽然没有实际跟随耶稣(38节)。所以,这个行为在第一世纪似乎比较普遍。

  16. 耶稣所问的头一个问题,未必表示祂不知道所发生的事;这句话似乎是刻意要转移注意力,将眼目从垂头丧气的门徒挪到祂自己,正如第19节清楚说明的。这么做,也不只是要安慰门徒,使他们脱离难堪的感受,更是与一个深邃的属灵原则有关。首先,那些有需要的人必须承认他们自己的不是,然后他们必须被带领来看耶稣的大能如何应付他们的需要。正如施洗约翰在一7~8已经声明的,将注意力集中在祂的仆人身上是不恰当的。耶稣所问的一个类似的问题,而且可能也是为了类似的理由,是在往以马忤斯的路上提出的(见)。

  17~18. 这个男孩外在的病症当然是癫痫的症状,但在被鬼附的事上,我们总是要提防一种虔诚的不可知论111。这个父亲坦率的回答,本身就强调了他焦急、绝望的光景。作父亲的把这男孩带到门徒这里,期望能得着医治,但他们却是不能,直译为“不够刚强有力”来做这件事。

  19. 耶稣的回应有一半是引述诗篇九十五10,提到神在古时候忍耐那些“漂流世代”之以色列人的不忠,而那一个世代最后终于受到神的审判。当我们体认到耶稣所服事的世代也是要受到神审判的世代这审判大约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三十五年临到那地()时,我们会对此有深刻的体会。现代人极不愿意看见神在历史事件或社会事件上的审判;但是,虽然我们在诠释上确实会有不正确的时候,但这却显然是圣经的原则:在神所创造的世界中,祂透过因果律在做事,要在个人与列国的生活中执行审判或赐福。因着这不定的结果,它绝非一种肤浅的“成功崇拜”(prosperity cult)。事实上,在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十年被毁之后,除了已经逃到约但河外之彼拉(Pella)的基督教会之外(112,当初听耶稣讲道的人几乎没有多少人存活下来,有许多人,他们的身体将会倒在旷野,正如他们不信的祖先一样()。罗马军团将会是一个可怕的媒介,使神的忿怒临到一个顽梗悖逆的世代(),老百姓的死伤也将会极其惨重。

  但这一次,哪些人该为了缺少信心而受责备呢?是门徒?还是那个父亲?从第23节的话看来,因着缺乏信心而受到责备的似乎是那个父亲,然而门徒们也因着没有祷告而受到责备(29节)。但祷告当然是信心的表现,所以两方面最后受的责备是一样的。

  20. 鬼在这个哑吧孩子身上发动的攻击极为猛烈,与其他地方被鬼控制之人口中所迸发出之宣认性的喊叫有关()。这乃是受到挫败之敌人无力的烈怒,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耶稣的地位与权柄。

  21. 耶稣并不是只对这孩子的“病历史”感到兴趣,祂乃是在帮助这个作父亲的承认他的需要是多么迫切,同时也指示他,使他知道自己除了耶稣之外,别无帮助之源。

  22. 这真是一个可怜的故事,但述说它却能达到期望的目的;因为这人的信心虽是如此小;他虽怀疑耶稣的能力,却从未怀疑祂的爱心。他正好与一40那个长大q疯之人刚强的信心成对比,那人说:“缛艨希必能叫我洁净了”,他没有怀疑耶稣的能力,他只是怀疑耶稣是否准备要帮助一个像他一样被人藐视的q疯病患。

  23. 耶稣温和地责备这个人缺少信心。你若能可以更好地意译作“你所说的这句‘你若能’”(耶稣在此是引述那人自己的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对于信的人,每一件事都能作”(这是所宣告之圣经上的一个大原则)。但耶稣这话却不是要我们作不负责任之“相信的祷告”,求那些可能只是出于我们自己的欲望,而不是祂的旨意里的东西,因而“试探神”。这不是纯属神学上的遁词,它乃是以另一个方式说明我们里面需要有“基督的心思”,就是由圣灵所赐的。这也是提醒我们勿将圣经上的一句话断章取义,而把僭妄的祷告建立在其上。

  24. 这个父亲呼求帮助,诚实地承认他信心的贫乏;而耶稣也应允,但不是照着那人贫乏的信心,而是照着祂丰富的恩典。这个人与第七章那个外邦妇人所做的完全一样:谦卑地接受耶稣对他的评价,而且就根据这一点而请求神的怜悯,而不是他应得的报酬。因信称义的真理,再也找不到比这个父亲在此所说的话更好的例证了。从他用了他在上面用过的同一个动词帮助( boe{theo{ )就清楚看出这一点(22节)。他先前说:“倘裟堋…求獭…帮助我。”耶稣责备了那句话,所以这个父亲现在就流泪地(有些古抄本有这几个字)喊着说:“那么就照着我的本相一个怀疑的人来帮助我吧!”换句话说,这个人所求的,不是让他的不信能够得着“帮助”,好让他的信心能够大到配得过从神赐下的应允。我们不需要求神加添我们的信心到配得救恩的程度,仿佛一种“适合的信心”似的;那仍然是藉着行为称义,而不是因信称义。相反地,这个父亲正在向耶稣祈求的乃是实际的帮助,在他儿子的得医治上彰显出来的,而且深受感动地承认他没有足够的信心配得这样的帮助。他来到耶稣面前,这一点就显出信心来,而那就够了。这才是因信称义。与此类似的乃是所谓十字架上“被弃绝的呼喊”()。甚至在那个时刻,一个看似绝望的呼喊在另一个含义上其实是信心的表达,因为它是向神发出的。

  25~27. 对于那些袖手旁观、急于想要看聋人听闻的好戏的群众,耶稣从来都不加以鼓励。当祂认为群众的动机不恰当时,祂会故意避开他们(参:),而且祂也会拒绝为希律行神迹()。人数众多未必就说明在属灵工作上的成功。耶稣显然将群众的光景看作一个记号,以决定是否应该移往他处(),或更清楚地向肤浅的门徒解释跟随祂的真实代价()。对祂而言,真正成功的试验乃是当群众背弃祂时,祂的那一小群门徒仍然跟从祂。我们思想“教会增长”的原则时,也必须考虑这些角度,以平衡那些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可福音前半极为普遍的神迹,在后半却比较罕见;原因似乎是:一旦耶稣被人认出就是弥赛亚,这些神迹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从现在开始,神迹可能只会混淆人的耳目。

  28~29. 注意:失败的九个门徒中,并不包括与耶稣同在变像山上的那三个门徒。所以我们若说这九个门徒在属灵感应上不如那三个门徒,可能也是正确的。但如果所缺乏的是热切的“祷告”,那么那三个门徒虽然有较大的机会,但他们却在那些机会临到时睡着了在变像山上可能是如此,在客西马尼园里则肯定是这样()他们是否比那九个门徒更为长进呢?有些好的古抄本证据支持在这里加上禁食二字(29节小字)113。对于这类自愿的自我操练帮助祷告的行动,圣经并不定罪()。圣经所定罪的是:与内在属灵实际无关之表面禁食,这类禁食只成了骄傲与炫耀自己的机会罢了()。然而,马可却很少提到禁食,这在外邦教会中似乎是很自然的。暗暗就与进了屋子一样,都是马可福音典型的用词:他强调了门徒们完全缺乏悟性,因而需要远离群众,在私底下受教导(施维策)。

111 我们就这题目已有过解释,在此要补充的是:读者可能会注意到,马可福音有许多次提到赶鬼之事,包括耶稣自己与祂所委派的权柄祂的使徒们所行的(如)。但这绝不是说福音书中的所有疾病都归咎于鬼魔(如就是“普通的”疾病),疾病也未必都是与病人的罪有关联(然而见)。事实上,似乎只有在病人的心思受到影响,因而不可能与神相交时,才可用到“被鬼附”的观念。所以,除了赶鬼之外,耶稣与使徒们都有纯粹医病的服事()。被鬼附的人通常都被形容为“被污鬼(的权势)附着”(如,直译为“在污鬼中”),正如后来在新约圣经中,基督徒可以被形容为“在(圣)灵里”();或更常见之“在基督里”(如:)一样。虽然耶稣称这个故事中的鬼为聋哑的鬼(25节),这似乎纯粹是描述病人的情形,而不是鬼本身。在圣经中没有证据可以说明有一大群的邪灵,每一个邪灵负责某种特殊的疾病,也没有任何地方提示出这类邪灵有独立的位格:它们只是邪恶权势在当地的显露罢了。
112 优西比乌提到:基督徒因着回应一则神谕而逃脱;他所提到的会不会就是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三章所说的那些话呢?或者是教会内部某个像亚迦布一样的先知带给他们一个新的警告呢(参:)?
113 然而,柯兰斐却对此不加考虑,理由在于这非常可能是早期教会所加入正文中的。但对于犹太人而言,禁食乃是祷告一个自然的附属品,见旧约圣经与拉比作品;而《十二使徒遗训》( Didache )八章显示出这一点如何进入基督教中(见 Lightfoot)。马可在二20似乎是要指出:耶稣想到祂的门徒将要在祂死后禁食(如果不是祂在世的时候),而使徒行传与书信中的门徒们的确是这样的。
iii. 二度预言受难(

  第30节明显的意思是:耶稣希望能够不令人发现这次的加利利之旅,因为祂有一些重要的真理要教导祂的门徒。事实上,这是另一个密集而非广泛地教导的时期,其间的区别我们已经解释过了(见的注释)。这是耶稣何以能够对事工机会有所取舍,却没有属灵的罪咎感。祂安静而有目的的作了拣选,这是祂的门徒在激昂冲动之行动主义中时常欠缺的,所导致的苦果之一就是崩溃。耶稣()与保罗()有时候也都处在极大的压力之下,但那却是另一回事。

  31. 这节经文一般都称作“受难的第二次预言”,在三卷对观福音书中全都出现。正如先前所述,从变像山上下来的路上,在回答三个使徒所问有关以利亚回来的问题时,就已经作了第二次“私下的”预言(见12节),然而还有另一次“私下的”预言,将会在十38向雅各和约翰发出,无论他们二人是否明白。那么,这一次就是第三次预言了,但对整群门徒说明则只是第二次。这里所用之被动语态的被交,在闪族惯用语中暗示出神在这件事上是被视为主动的(Schweizer)。

  32. 门徒们不明白什么呢?耶稣自己选用的名衔“人子”此时大概已经是他们所熟悉的了;“被卖”与“受死”或许难以接受,但在概念上却容易了解。令他们感到困惑的必然是祂提到过三天祂要复活一事,正如它在前面曾经令他们困惑一样(10节)。在闪族惯用语上,“第三天”的确可以含糊地用在隐喻上,指“后来”,因此他们虽然不能照字面来理解它,却不应为此而受到责怪。在起初的含义上,旧约圣经经文()在此没有帮助114,虽然基督教会后来可能将之视为先知对于复活的预示。当耶稣特别用到约拿的类比时,意义就比较明显了(),因为祂在那里说明:那神迹乃是在于人子三天之后从地下再次显现,但马可并未记载耶稣这句独特的话。

114 所有现代旧约圣经学者都同意,原来所论及的是含糊而一般性地指着以色列国说的。但早期基督教会却将这类经节看做是受灵感的“提醒”,使人想起神有一天在基督里要做的事。那就是他们用“应验”一词所代表的,要表明一个全新、更深入的意义,是在写作的时候不明显,或者甚至是不合适的。那就是他们所用的方法以强调这末后事件之重要性并且是由神引起的,并且与神先前所作的启示一脉相承。
iv. 国度中最大的(

  因着耶稣这句仿佛未被明白的话,而引发的这敬畏之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当他们走在路上时,落在他们拉比后面很长一段距离。没有一位古代学生敢与他的老师并肩行路,而且当时狭隘的小径也不容许他们这么作。他们沿路争辩不休(虽然 dialogizomai 有时也可用作只是指在心里嘀咕,如),而且毫无疑问地,偶尔有些气话会飘到耶稣耳中,虽然祂是走在前头()。所以祂的问题听起来无疑是极为自然的,但祂所用的动词 dialogizomai (议论)就已经有责备的暗示了,这个字经常暗示辩论与讲理。祂并没有公然责备门徒,他们在群众面前已经抬不起头来了;相反地,祂一直等到夜晚休息时、直到他们在屋里的时候(33节),才私下责备他们。很自然地,门徒们都不愿回答祂的问题,其实耶稣已经知道答案了。

  35. 耶稣坐下:这不只暗示一个疲倦的旅客安静坐下,乃是代表着施教的拉比再次准备要指点他的门徒。耶稣下面这句话,有人解释说是一个属灵的原则:就是那些想要或已经攫取属灵高位的人将会因此而在国度里定自己的罪,落到最卑微的地位,以作惩罚。这个解释没错,而马利亚之歌()也清楚说明神做事的法则是“叫有权柄的失位”,也“叫卑贱的升高”。但马可使用未来式 estai (他必作),可能又是重现原始传统的闪语色彩,因为未来式在闪语里也可以作命令或祈使语气。若是如此,更深的属灵原则乃是:如果我们羡慕属灵的高深境界,那么我们真正羡慕的乃是服事他人的工作,所以我们就必须刻意选择最低微、最谦卑的地位。这正是耶稣一生的整个答案,因为祂来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作仆人()。然而,谦卑并非“天生的”美德,而且在我们这个自我伸张的世界中,谦卑恐怕是最不受欢迎的素养了。

  36~37. 耶稣随即以另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那时已是夜晚,家中的晚餐也已结束;耶稣叫一个小孩子到祂这里来,而且抱起他来(希腊文 enagkalisamenos ,直译为“将他抱在祂的臂弯中”),开始教导他们。这句话(37节)与前面第35节真正的关联在马可福音中并未清楚说明。平行经文()较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解释说:“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那么,这就清楚说明了谦卑的功课:它不仅是基督徒事奉的法则,也是进入天国的法则(,那是马可福音中一处非常类似的经文)。这个谦卑乃是天国的基本法则,所要求的与我们从前的价值观完全相反,而有一天神将要证实这种相反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在这谦卑里面,我们会接待一个孩子,仿佛是接待国度的君王自己,对待那个孩子仿佛是君王的使者一般(为我名),而不是照着我们所看的外观115。同样地,甚至连耶稣自己,我们都必须从差祂来之神的角度来看祂,而非祂显在这个世界之错误的价值感受之前的外貌(37节)。

115 对于构成这段经文中之为我名之基础的闪语片语的适切性,近来有诸多的探讨。这类的某种观念可能也形成了林后五20之类似片语“替基督”的基础,那里若对拉比使用 beshe{m (奉……的名)的方法作番比较研究,必定大有斩获。
v. 赶鬼之人(

  接着,正如摩西忍受约书亚那热心过度的党派心态(),耶稣也必须忍受约翰的热心他乃是那两个容易激动之“雷子”()中的一个116。从这些事件来看,约翰有一天将会被称为爱的使徒是颇为奇怪的。这一次,他想要禁止一个人奉耶稣之名赶鬼的举动,因为那人不像他们十二个人一样是耶稣正式的门徒。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大橙淌芟绰逞诺牧礁龆子那不得当的热心(),同样也带有热情之忠诚,却无法明白他们主人真正的性情与目的。耶稣立即的反应是撤消他们的禁令(这禁令显然是其他门徒一致同意的),而且说明了那伟大之“最低限度”的试验标准: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从常识而得的原则更强化了这一点:那些奉耶稣的名行神迹的人,大概不会是祂的敌人,或是毁谤祂的。整个圣灵神学乃是这里的问题:文士已经看见了圣灵的工作,然而却故意曲解、反对,将之贬抑为别西卜的行径();但在这里,却是祂自己的门徒,他们看见,而且承认圣灵的一个工作,而且是奉耶稣的名行的,却仍然为了神学上的理由而禁止它。门徒与文士虽然为了截然不同的理由,却同样都反对圣灵的工作,那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116 安德生指出:在整本马可福音中,只有此处是约翰单独扮演主要角色;但雅各与约翰的确一起出现在一次同样不名誉的处境中()。约翰距离后来极负盛名之“爱的使徒”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事实上,对于马可而言,约翰若算得上一号人物,充其量也只是如影子一般的,虽然他是耶稣所拣选之“三人”小组中的一员,这个小组中似乎只有彼得是最为显眼的。
vi. 绊脚石(

  耶稣在下面所说的这段话如果仍然是在同一经文脉络,那么话题一定又会再回到站在耶稣前面的这些孩子;而第41节就是转折的桥梁,环结就在“因你们有属基督的名”(41节,吕译;和合本作因你们是属基督)这句话。当然,我们大可将第41节与第40节密接在一起,而把给一杯水喝看作是支持基督的一个证明。如果这“属基督”是如此重要的一个契合,那么,为要保有它,就没有任何事物是太宝贵而不能牺牲(甚至手、脚或眼睛也不例外)。在国度里,一切道德行为的规范都是建立在神学原则上。所以,即使是一个外面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但却享有与基督之间这种密切关系的人,绊倒他或妨碍他都是一个极其可怕的罪,而且当得如此恐怖的刑罚。第42节附带提到之这信我的一个小子117,说明耶稣当时可能是住在一位信徒(门徒)的家里。“小子”可以完全解作“低微的门徒”之意;但在这段经文中,最好是按照字面意思解作“小孩子”。我们也不敢如此妨碍这样的人,因为结果是如此严厉。与进入神的国(47节)或“永生”(44~45节)相较之下,就没有任何牺牲是太大的了。所以,若是需要的话,手、脚,或眼睛这些是最重要的肢体,也是试探藉以临到的肢体也都必须为了整个身体的益处而牺牲。正如八36~37,耶稣是在强调灵魂的无限价值,其他事物与之相比都是不重要的。这里所论及的,并不是身体上的自我,那对犹太人而言是绝对禁止的,虽然早期教会中可能有些教父是如此解释的;那又是耶稣的门徒可能会犯的错误(),就是愚钝地照字面意义来解释耶稣所说的话。耶稣所说的,大概也不是指必须将“基督身体”上之异端的肢体给排除掉,免得整个教会都受到伤害,正如纽文(Edward Newing)博士所提议的(在一次与笔者交谈时);马可不会想得这么错综复杂。我们在此所见的乃是一个生动的隐喻,用极端的词语来暗示,使我们确知它的性质的确是属于主的,因为这似乎是祂典型的作法。

  43、45、47. 我们毫无理由怀疑耶稣在此所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两个明显与末世有关的抉择。一个叫作永生,所以此字并非如有时所见指救恩之纯属约翰的词语。另一个选择在此不是称为“死亡”,而是地狱( Gehenna ),而且解释为不灭的火(希腊文 asbestos ),马太福音十八8使用后者来代替形容词 aio{nios ,在 RSV 译作“永远的”118 Asbestos 的主要意义的确不是指时间长短,但它的确好像是指绝对不灭的,而且这两个观念并非彼此相隔甚远。关于这个最后的抉择,没有任何人曾说过比这位慈爱之神的儿子更为强烈的话119;但祂论及这一点时所说的话,对象乃是祂自己的门徒(像这里一样),或是众所公认之宗教领袖(如:)。我们从未听见祂向税吏和罪人详述这个主题,虽然施洗约翰可能已经使众人对这一点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耶稣是向公开告白过之圣徒讲论地狱,却向公认之罪人讲述天堂,这是与其他许多传道人不同的。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当耶稣讲论审判时,祂也为此而哀哭()。

  48. 本节的旧约背景()有助于解释这个严肃的表象。这句话在以赛亚书中是指着“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说的。Gehenna 是耶路撒冷城外永远在冒烟的垃圾堆,是悖逆神之人最终命运的象征,耶稣警告我们,除非我们进入神的国(47节),也就是永生(45节),否则我们也可能侧身在那些人的行列中。RSV 在此正确地根据较好的古抄本,将第44与46节删去(与第48节完全相同,该处是所有古抄本都有的),和合本亦同(但将43与45节分别作为43~44与45~46节);但这么作并不减弱这个警告的严肃性;马可对于取巧的普救主义或死后“第二次的机会”,甚至有限之刑罚期毫无所悉,尽管这刑罚是因为拒绝回应神的恩典,自己招来的。

117 “小子”当然不必局限指小孩子;它同样可以指基督徒群众中卑微、看来比较不重要的肢体(江森与安德生即如此解释)。但在这段经文中,它似乎应该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即使后来可能会衍生出其他意思。正如施维策所解释的,耶稣即习惯称祂的门徒为“小子”(见)。
118 有些学者急于削弱耶稣这些话的严重性,经常指出: aio{nios 的意思其实是“属于(将来)那世代的”,是形容性质,而非时间长短;这的确是真的。但是首先,同一个形容词在约翰福音中也用来指(永远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观念是若非同时并存,即皆不成立。其次,在这段经文中,耶稣也用 asbestos 不灭的)来表明永远持续的观念。但祂在此所关切的,与其说是要发展一个永刑的教义,不如说是要强调进入“永生”的重要性(Anderson)。本字消极方面的意义在三29表达得更为清楚:永远的罪
119 这段经文的确是以闪语之诗歌体形式表达的,就如山上宝训中的绝大部分一样;但柯兰斐明智地提醒我们:虽然诗的细节不能悉数按字面解释了解,我们也不能藉故抹消原有的含义。 'Gehenna' (“地狱”)是个强烈措词,与“阴间”(Hades)不同,后者的意思只是指与躯体分离之亡魂所在之处(希伯来文作 'Sheol' )。
vii. 世上的盐(

  第49节是个衔接,同时包含了火与盐两个思想;有一天,一切都要被火试验、炼净(参:120。炼金之人的火,这个观念已出现在旧约圣经中()。这样,在此引入动词 halizomai (当盐腌),似乎提示出与 halas (盐)有关之更进一步的言论。当然,我们目前不能说这些言论究竟是耶稣在同一次所说的,或者只是后来为了早期之教导模式便于记忆而连贯起来的。早期的传统(如帕皮亚)肯定地认为后面这个解释是马可福音之结构的计划,而不是适合于现代西方心灵之年代模式。

  50. 那些生活在第三世界的人,可能不能作出化学方面的解释,但他们必然知道盐是经常掺有劣质物的,就像糖与其他许多日用品一样,都是当地无耻的零售商搞的鬼。但若问劣质物如何搀入的过程,以及最后怎么会失了味,却不是重点,虽然在科学上是极为有趣的。真正的重点是:这类的盐只不过在名义上是盐而已,现在已是无用的了;用来使别的物质具有美味的事物,本身如果都是淡而无味的,那么它的味道如何能够恢复呢?这些跟随耶稣的人,本身都彼此争论,又怎么能够作“和睦之子”呢(这是基督徒的一个术语,见121?基督徒应该是这个世界在道德上的防腐剂,他们必须“用盐腌”生命,洁净它,阻止它彻底腐败;但如果他们自己都已失去了基督徒的一切特色,那么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盐在旧约圣经中用作立约的记号(),这个可能是构成此处之用法的基础。这与马可福音的“公开诵读”(无论是在罗马或其他地方)是否有任何特别的关联,我们现在无法确知;但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却显示出在一些外邦教会中相争的程度,而他写给罗马人的信可能也显示出类似的危机。

120 这里的思想大概与保罗书信中一样:神的圣洁之“火”将要在“那日”试验一切;对于基督徒而言,他们的永远得救既已确定,这试验就只是像加在以色列人祭物上的盐一样()。毕竟,盐是以色列人与神所立之约的一个表征。然而,对于神的仇敌而言,这将会是毁灭的火。无论是这里或新约圣经其他任何地方,绝对都没有“炼狱”的思想,虽然今生所受的苦难经常被视为是在炼净人的(等)。
121 贝斯特(IOM)认为在此引入这句话的整个理由,是在最后一个子句:你们……应当……彼此和睦;这看法可能是正确的。引起这整件事的毕竟是门徒之间的争论,引入这句话的也是一样。 柯勒

10
马可福音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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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离开加利利(

i. 地理背景(

  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在第一至九章中看见了一份基本上是属于耶稣在加利利事奉的记录122。现在,从第十至十五章,马可记载了犹太地的事奉;最自然的假设是:这是紧接在后面发生的。但与此观点相反的是:在这两个部分之间,路加有大量的材料,大约涵盖了他福音书的九至十八章,通常称作“路加的旅行叙述”,马可似乎完全将之略去了。然而,马可从未宣称要记录“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像路加一样(),而且连早期基督徒传统都说马可福音只是一份选择性的记载。马可在此的编排可能是神学性的与浓缩性的,而非按照严谨之年代次序:他急于要立刻指出耶稣毅然转向耶路撒冷,因而导致十字架上的事件。虽然马可福音是“历史的”记载,我们都不必按照现代的含义将它看作是一份编年史;他心目中有个不同的目的。

  耶稣现在要进入之犹太的境界,在每一方面都与北方的加利利高地截然不同123。崎岖的加利利,连同它那些单纯而具有强烈之国家主义的农夫,与南方那些久经世故的城居民截然不同。加利利永远是最顽强之犹太革命的中心,可能是因为“加利利环形区”(这是它的全名)四围都是被外邦人与恶毒之反犹太居民环绕所致;正如约瑟夫指出的:即使是主后七十年的革命,加利利都是罗马人难以攻击的一个坚垒。支配犹太地的是耶路撒冷,而支配耶路撒冷的则是圣殿与其撒都该贵族与公会;既得之宗教利益与呆板之宗教正统在那里比北方强烈得多。

122 丝毫不容置疑的是:马可在此是贴着寻常之地理含义来理解“加利利”一词,不管现代学者会怎么想,也不管他的地理有时可能会是含糊不清的。将这个词语的用法看作是具有神学上的意义,在解经学上是歪曲的,除非将此神学含义局限为:加利利人可能比他们在南方的同胞单纯,没有那么多“神学上的心思”,所以后者由衷地轻视他们()。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很可能是把所有与加利利有关的材料汇集在一起,而与和犹太地有关的材料分开来;但那完全是另一回事,纯粹是编排上的问题。
123 浏览一下出色的地形图(如 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 )就可看出。
ii. 耶稣论婚姻的教训(

  法利赛人问了这个有关离婚的问题,他们的用意究竟何在?他们在第4节回答耶稣的话显示出:他们对于这个问题在律法上的规定已经非常清楚,这是很自然的。从第2节的用词要试探祂看来,这显然只是一个“圈套问题”,不是要获得指引,而是要使耶稣危及自身。他们若是能够使祂落入某种轻率的声明,那么就可以指控祂违背摩西律法或解释律法的遗传124。撒都该人质问复活的问题(),而希律党人则诘问纳税的问题(),同样都是想要使耶稣负罪的花言巧语,而这些方法却都无效()。由此看来,耶稣答覆的智慧就更为明显了。所以,这段经文并非耶稣向祂的门徒所作之“纯理论之”有关离婚的完整教训,虽然像祂所有的意见一样,变成施教的机会。祂主要是回答一个试探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无论祂发表什么意见,某个群体都可以抓到把柄。这位加利利拉比的门徒如此轻看安息日(),法利赛人可能预期祂对于性关系也采取宽松的看法,所以才会问祂这个问题,为要得着另一个攻诘的把柄。约翰福音八1~11记载了耶稣赦免行淫妇人的故事,显示出人很容易就将放纵的罪名加在祂身上;虽然这个“插曲”可能不属正典所有,不过这个故事已经广为流传。此外,耶稣素有与税吏和不道德之人为友的声名(),而且将妇女(如抹大拉的马利亚)列在祂的门徒行列中(),在他们眼中看起来一定是极为可疑的。如果这是他们所希望的,那他们就只有大失所望了,耶稣在此丝毫没有放纵之嫌。其实,我们从第10节可以看出:祂强烈的看法甚至连祂的门徒都很诧异,以致他们后来会私下要求耶稣解释。这个私下解释的记载,又是马可的典型作法(Schweizer)。另一方面,法利赛人可能不像门徒那么诧异,他们可能已经预期耶稣在婚姻问题上是个“严格主义者”,正如昆兰社团似乎也是如此一样。在那种情形下,他们可以指控祂在这个问题上拒绝摩西的律法。

  3. 一如往昔,耶稣首先按照法利赛人的层次来回答他们,把他们带回到摩西,那无疑也是他们所期望的,并且不管严格或宽松,至少他们不会怀疑耶稣的看法是异端。耶稣藉此清楚说明祂的教训是要给律法注入一个新而深入的意义,而不是要把它看作是无用的而抛诸脑后()。

  4. 然而,耶稣在祂的问题中所用的字 eneteilato (吩咐,3节)变成法利赛人答覆时所用的字 epetrepsen (许,4节),如果是刻意的(事实上可能也是如此),那么法利赛人已经被迫在立场上有所退让了。他们自己不敢说律法中曾经吩咐人离婚,虽然那是许可的,由此可见,他们对于自己立场的弱点有些许察觉了。

  5. 接着更进一步地打击文士们。耶稣说:摩西的这条律法,不只是像他们所承认的,乃是允许的,而不是命令的;它其实更是让步的,因为人心对神毫无回应(心硬)。我们可以意译作:在律法的时代,轻易离婚比公然犯奸淫与违犯所有婚姻法规来得好。这是在以色列的两件恶事中较轻的一种,但它的存在却显示出人性的致命缺陷,耶稣要我们注意这一点。旧约时代对于一夫多妻制采取容忍的态度,或许是同一个原则之运用的另一个例子,正如早期所允许的一些事一样,但圣经却从未称许这些事,也从未将之视为神对人类的计划125

  6. 但一如往例,耶稣现在从更深之神学层面来反驳,超越摩西的律法(这律法是在特定的时间颁布的),而诉诸于神在创造中所显明之无时间限制的旨意。祂只是诉诸妥拉( torah )或律法的另一个记载,而不是废弃它;保罗同样清楚知道,摩西律法只不过是神稍早之计划与恩典之约的一个“插曲”,后者才是永远的()。耶稣当然不是只把婚姻的神圣不容破坏单单建立在创世记二24那番话上;该处只不过是评述神的行动。婚姻之神圣乃是建立在神最初的心意与作为():祂创造了男女,并且显出两性的结合乃是祂的计划。耶稣当然假定法利赛人这一面充分认识创世记这处经文的上下文,乃是在解释神为什么要设立婚姻,以便相互作伴,彼此扶持()。

  7. 一个人甘愿离开已知最密切的社会结合(就是父母与儿女),与一个先前不认识的人形成一个新的、更密切的结合,这个自然现象是全然无法解释的,除非将它看作是神的这个计划实现的一个例子。一如往例,耶稣也是诉诸一般人的常识,来反对专业神学家的故弄玄虚()。

  8. 所以,婚姻乃是已知最密切之人类的结合(一体);虽然它包含了肉体的结合(因为是人),而且身体层面不能在死亡之后仍然存留();然而,这是如此密切的结合,而且在神的旨意中是如此深邃,以致保罗能够用它来描绘基督与祂的教会之间的属灵联合()。只有“父子关系”可为神与祂百姓之间的联合作出类似的描绘()。

  9. 这个密切的结合是神所创造的,其实,它乃是神创造两性的目标;而任何离婚的事纯粹都是人这一面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利赛人不需要再说别的。他们是垂头丧气地走开呢?或是当中有些人离去时对此深加思量,如十二32及下一样?耶稣诉诸历史上之摩西律法背后,神那没有时间限制的心意(如神在创造时所显明的,无论是关于婚姻,或关于安息日,或其他任何事),可能不会使法利赛人满意,但他们却不能对它的合法性或祂的正统性提出异议。

  10. 但我们就像那些门徒一样,在这事上还需要更详细的解释与指导;这是那些宗教谋士法利赛人得不到的,因为他们的问题并不是真的想要获得答案。所以马可说:到了屋里,门徒就问祂这事(这是典型的马可用词)。门徒的发觉有必要请耶稣再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事实说明可能是祂头一次谈论这个题目,而且祂的教训至少在某些方面与连门徒也接受的一般观点有所冲突。这位似乎宽大放纵的耶稣,都根据神完全的旨意与目的,作出令人难以置信之更高的要求。

  11~12. 耶稣论离婚之教训也只是概括性的,所以它绝对不是对一难题所作之充分探讨。为这缘故,我们必须回到马太福音五32更充分的陈述与它所谓之“例外子句”(姑且不论这句话如何解释),以及保罗书信(直率的性质在其中多少经过教牧式的缓和了)。但是,就因为这段话极为直率,它显然是耶稣当初亲口所说的。早期基督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没有一个人胆敢作出如此严峻的声明,虽然昆兰社团似乎也诉诸相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圣经原则(Anderson 和 Schweizer)。而且,马可这段经文,是为希腊─罗马外邦教会所写的率直的教导套语,那些地方的不道德行为无疑乃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过于婉转的话对他们起不了作用。耶稣不是在创造一个新律法主义,祂乃是在恢复神绝对的标准与心意。第一世纪,乃是离婚极为容易、极为盛行的时代,无论是在犹太教或异教都一样。值得注意的是:耶稣认定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各自再婚是必然的,祂以奸淫这个恶名加诸其上的,正是这种故意离婚之后的通婚行为。但无论我们如何解释,绝对不可把耶稣强烈的措词给稀释掉,虽然它们对我们而言是极不受欢迎且极不流行的,正像祂当初说这些话时祂的门徒们所感受的一样(见)。

124 这问题或可能出于法利赛人工作上的关注,因为“严厉的”煞买(Shammai)学派与“宽松的”希列(Hillel)学派对此有众所周知的不同看法,在其他许多问题上也是一样。但两个学派都将离婚看作是正常的,他们所争辩的只是在于必须为它辩护之方法的性质罢了。所以,主的话是将他们的根据从这两个党派的最底部割除掉。耶稣在此不是作出新的法律规定,而是宣告神的旨意与目的(Anderson)。祂不是像法利赛人一样关切我们的“权利”,以及我们可以做到什么地步(Schweizer)。
125 承认这是“让步”,并不足以佐证施维策所说“离婚可以是悔改的征兆”的说法是对的。不过施氏也说“离婚是万不得已的方法”。这么说无异于推翻耶稣所立的原刖,而且上下文根本没有提到“悔改”。
iii. 让小孩子来(

  从九36那个行动式的比喻中,我们已经明白:我们在国度里面一定不可轻看小孩子;事实上,我们已经看见,因耶稣的名而接待小孩子就是接待耶稣自己。这是国度里面全新之价值观范例之一。现在,这段经文更告诉我们:要进入国度,我们自己必须具有像孩子一样的特质(15节),虽然耶稣并没有说所有的孩子因为他们是孩子就已经在神的国里面了。那正是为什么一定不可拦阻小孩子就近耶稣的原因,因为国度就是由那些同有这些孩子之态度的人所组成的126。这可能是指孩子的卑微,但这处经文的意思似乎不只是指卑微而已。更广的解释是孩子的信靠,对于他所爱之人诚实的信心127

  除此之外,我们在这段掌故中也可看见那些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带到耶稣这里来,要耶稣摸他们(13节),为他们祝福(16节),可见这些父母对耶稣的信心。这些孩子究竟是 paidia (小孩子,13节),或 brephe{ (婴孩,正如所说的),我们无法确知,事实上在这里也无关紧要。有些人认为这些父母的举动几近迷信;但是,既然触摸耶稣的衣裳、希望因而得着医治()是信心而不是迷信,那么此处也是信心的表现。对于当时的犹太拉比而言,按手祝福显然是很平常的事。不因这些孩子的年龄问题而受影响的,是那些无疑已经疲惫不堪之门徒们的直率,显在他们对那些父母的责备上。或许他们这么做也是出于私心,想要保护他们的拉比,使祂的时间不被他们依然认为无关紧要之人所干扰。门徒们当然使耶稣变成绝非随便就可靠近的人,或许他们也是出于私心保护他们自己特权的地位吧?(

  同样不受孩子年龄影响的,是耶稣对祂的门徒这种举动的愤怒(14节),显示出他们全然不明白祂爱的目的128,以及国度的整个性质,在这国度里,没有一个人是神眼中看为不重要的。强烈的希腊文动词 aganakteo{ (恼怒),显示出耶稣的感觉是多么强烈。

126 柯兰斐拒绝接受这一点,他说这会把信心变成“行为”;对他而言,重点是在于孩子的软弱与无助。这一点无疑也包括在内,但并不能道尽孩子的样式。单纯可能也包括在其中。
127 然而,这并不是像西方国家中一些人所认为的,意味着孩子已经“归正”了,除非他们后来又故意远离神。这种观点在第三世界当然是行不通的,因为那里的孩子已经属于非基督教的信仰。我们在此,乃是受召效法孩子的态度,而不是他们的信仰。一个孩子没有要求权,孩子的态度必须是完全的倚靠(Minear),在犹太律法底下,他们的地位是次要的,用圣经上的话说,他们是“最小的”。
128 安德生指出:这是福音书中唯一可以确定耶稣恼怒之处;至少对祂而言,国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包括接待孩子。
iv. 富有的人(

  这个富人的故事,在三卷对观福音中都有记载,各自加上不同的细节,因为不同记述者在回忆时想到不同的重点。我们从马太()得知他的年轻,而路加则记载他是一个“官”()。他的产业很多(22节),与门徒们所过“福音的贫穷”生活如此不同,给这些纯真的加利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正如后来见到那金碧辉煌的希律圣殿一样()。他可能是属于福音仍然极少接触的一个社会团体,然而已经归主之税吏(如利未)毫无疑问也曾经是富有的(),其余的“罪人”也是如此。从最开始,这个圈子中有些妇女就已列在跟随耶稣之人的行列中(,并参:),使用她们的财富来推进祂的目标,正如亚利马太的约瑟末后所做的一样()。耶稣并未定财富本身为错误的,但这个故事对于财富的危险提出严厉的警告。

  17. 如果我们照着字面意义来理解希腊文动词 gonupeteo{ (跪),而不是解作隐喻之“祈求”(这是有可能的意思),从此人公然在路上奔跑、下跪,就可显出他的恳切来。从他将形容词良善的应用在耶稣身上,可显出他的属灵洞察力;从他非常切慕永生,可显出他属灵的饥渴。他急急忙忙地将他视为理所当然之正统犹太人的意见永生的道路是藉着遵守诫命而得的一语带过,显示出一种远胜过一般文士所表现出来的属灵理解力(但)。但他的属灵洞察力并未配上预备委身(包括牺牲在内)的态度,所以他忧忧愁愁的离去了。在他的例子中,妨碍乃是在于他的财富;与其放弃财富,他宁可放弃耶稣。所以,他变成一个持久的警告,提醒耶稣的所有门徒,财富是危险的(23节)。

  18. 一如往昔,耶稣试着让这人从他自己的话中引出它充分的含义来。他来到一位教师面前寻求帮助,承认祂是良善的;但他是否仍未体认到这个属性最深层的含义呢?他是否尚未将耶稣与神等同,使他能够认出这位良善的夫子的真正本性,像彼得()一样呢?因为只有这样一位属天的弥赛亚,才能够赐给他口口声声渴望、却尚未得到的永生。施维策说得好:这不只是在寻求幸福安然的生活,而是寻求更深远的事物;这个人是真切的,而且他的寻求也是正确的。

  但他犯的根本错误却远比不能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更为基要,虽然这也是绝大部分犹太教徒共犯的一个错误(施维策比较诗十五篇与诗二十四篇)。他仍然认为救恩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除非他准备好视救恩为自己完全不应得、也不配得的,而以信心来接受,否则不能享有。

  耶稣回答这个人的话,在马太福音十七17稍有不同,但主要的含义仍然不变,而两者很可能都是原来相同的一句亚兰语松散的希腊文意译。当然没有一个基督徒会杜撰出马可在这里所记录的这句突兀的话(Anderson);那么这种突兀的形式或许正是耶稣的特色,因为我们在其他几个场合中已经见过。不过,另一些人却将它看作是马可典型的风格,而不是耶稣的。

  19. 耶稣为此人概述了律法上关于如何对待邻舍的诫命;但祂尚未引入更严厉的问题对神的责任。如果他在这个较低层面上能够产生一种不足感,那可就好得多了。针对这人热切的问题:“我当作什么事?”耶稣在回答时仿佛是在说:“作?如果这就是永生之道,那么你就必须作到律法上所有的诫命。”耶稣举这些诫命,大概不是想要激发这人的良心,仿佛他若是真的爱邻舍如同自己(),他必定已经以不同的方式来运用他的财富了(21节)。

  20. 这人的属灵经历尚不及保罗深。他只想到外在的遵守,却未想到内在的违犯,但那却是耶稣视为同样重要的();但是当他说自己外在已经遵守这一切的诫命时,无疑是存着无亏的良心说的。然而,他虽然外在感到对自己很满意,但至少在内心中体认到自己仍然缺少些什么;不然他就不会到耶稣这里来寻求永生,问这个问题。

  21. 从 emblepsas auto{ (看着祂,或“凝视着祂”)看来,耶稣在那一刻显然看见此人里面有着引人的气质129。会不会是他的自动自发与诚挚热切的态度呢?这种素质也出现在被神形容为“合我心意”、心志专注的大成砩希ㄍ绞三22)。但即使是对祂所爱、希望能作祂门徒的人,耶稣也不降低祂作门徒的要求,得着一个轻易归正的人。这不是一件任意抉择的事:凡想要跟随耶稣的人,都必须舍己,背起十字架()。

  动词 hystereo{ (缺少,或“需要”)包含一个更深层面的探询。这里有一个人,他在物质上从未缺少任何事物,这一点无疑就是他之所以从未像穷人般受试探,去杀人或偷盗的原因()。对于这么一个人,外在的遵行诫命很容易,但他仍然有内在的缺乏。耶稣正想要使他明白:“贫穷的富人”也有一个极大的、看不见的需要,是隐藏在他的财富里面的。他若要满足这个需要(参:),他就必须以具体的方式表现出他的门徒职分来(Schweizer),就是撇下他的财富。

  舍弃地上的物质财富基本上是对每一门徒的要求,而且有些人确实受命在某段时间,或永远撇弃他们的财富。耶稣要求所有跟随祂的人从一开始就必须全然舍弃一切()。然后,祂所交还给我们的,乃是完全听凭祂的旨意;我们只是以祂管家的身分持有它罢了;一切都是祂的,祂可随己意赏赐或收取()。但耶稣接着所应许之“有财宝在天上”,却是永远属于我们的。不像今生不定的财物一样随时都会消逝。

  “分给穷人”:为了穷人舍弃,是这个命令的核心?或者,命令这人舍弃的中心点乃是在于那已经成为属灵的障碍?从前的释经学者都强调第二个解释,但近代的释经学者却强调第一个解法。但这两者之间可能并没有矛盾,因为新约圣经虽然并没有说“神是站在穷人这一边”,但耶稣总是对穷人显出特别的关怀。在新约圣经中,财富未必是被视为有罪的;然而,它却是被视为具有高度的危险(23节),也是件极大的责任。耶稣并未责备此人牺牲穷人以获取自己的财富,但税吏几乎可以肯定是会那么做的。对于旧约时代的犹太人,诚实获得的财富乃是神赐福的一个记号(),但是我们绝不可以将这一点渲染至“成功时尚”的地步,因为“贫穷人”经常都是与“义人”等同的。

  22. 在整本新约圣经中,就只记载这个人是忧忧愁愁地离开耶稣的。有许多人忧伤地来到耶稣这里,却充满喜乐的离去。但是,除了放弃他的财富之外,他再也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接近耶稣(Schweizer)。就着定义而言,他不能作耶稣的门徒();祂自己已经舍去了祂的一切()。他的反应再清楚不过地显示出:耶稣已经触及他的痛处。那拖住他、使他不能进入神国的,的确就是他的财富,不然他一定会像其他门徒一样立刻欢欢喜喜地撇下。次经之“拿撒勒人福音书”(Gospel of the Nazarenes)加上了极其生动的描绘,说这人听见耶稣的话时“抓抓他的头”;然而,这读起来比较像是一个讲道的人附加于经文之上的,而非早期传统原有的。

  23. 耶稣这句话字面直译为:“那些有东西(希腊文 chre{mata ,和合本与 RSV 皆译作钱财)的人……是何等的难哪!”“东西”与“财产”经常在门徒生活中占据了优先位置,尤其是在一个讲究财产、物品昂贵的时代,极其容易成为进入神国的拦阻。读者可能会好奇想知道这里的 dyskolo{s (“几乎不可能”或“难”)原来的含义究竟为何;有些人心知自己富有,却不知恩典为何物,想要进入天国,却发现代价是如此巨大,是何等的无望!第22节记载这个富人变了脸色,忧忧愁愁地离去,更加强了这个可能性。

  24. 门徒们听见这句话,吓坏了130;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世界上其他任何事对富人而言(“那些既得利益者”,一如我们有时会圆滑地说的)都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富人进入天国也必然比他们容易才对。这是“自然宗教”的一般观点。这显然也是门徒所抱持的观点,因此他们会惊讶地看这个他们眼中的理想天国成员,身影渐渐消逝。但门徒职分是一视同仁的,要进神的国,没有一个人是天生的宠儿。只有谦卑人“小子”适合进入神国,财富即使不是障碍,也会是个绊脚石。

  但在更深的层面上还有一个问题,至少会掠过一些门徒脑海。我们所有人在某些事物上(如果不是在钱财上)是“富足的”,那么谁能得救呢?这是第26节有力地发出的真正困惑;如果它对财主而言是难的,那么对所有人也都是难的。

  倚靠钱财的人这句解释性的话无论是不是真是耶稣所加上的(古抄本有无此句之证据不分轩轾),这显然就是祂的意思。简短的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含义较佳,因为它立刻就除掉了把“财主”当作一个阶级的可能性,显示出进神的国对他们是难的,不单因为他们是富有的,更是因为进神的国对所有人而言都是难的。然而,这样一般化或许在此并非如此适合,因为紧跟着的第25节又再继续财富这个“特殊”主题,而“一般的”题目要直到第26节起才会再出现。那么,在第24节较为可取的似乎是较完整的读法: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我们要再次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受到指责的并不是“钱财”本身,而是倚靠钱财,一如倚靠其他任何事物也会受到指责一样。

  25. 在这句生动的话中,很容易有人在通用的希腊文中以发音相似的字 kami{los (绳索)代替 kame{los (骆驼),但如此改变找不到较好、较早之古抄本支持。同样的,这也使得一句用来表达“不可能”之极易明了的谚语变得乏味。到目前为止,骆驼是巴勒斯坦最大的动物131。有人认为针的眼是指城墙上的一道旁门,因此骆驼必须跪下,卸掉所负之物,才能被人用力从门中推过;但这个观点似乎也找不到任何较早、较好的证据。施维策所能找到的这个解释的最早记载,属于主后第九世纪,所以可能是后期一位敬虔之人所乖斓摹W詈媒它看作是一个表明全然不可能的隐喻。而是否因为这个财主忧忧愁愁的离开耶稣,引发作者选用了传统认为兽类中最郁闷的骆驼?

  26. 门徒问题开头所用之愤慨的 kai (“而”,在此译作这样)几乎不容翻译,它暗示出盛怒与愤慨之意;而门徒因耶稣表现的“不切实际”而发出这种不耐反应,绝非第一次。这里的“得救”就等于“进神的国”(Anderson);它听起来的确是有点保罗的风味。

  27. 耶稣的回答含有另一个神圣的吊诡。得救不只是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但神是不可能之事的神;所以,对祂而言,不可能可以变为可能。除非相信这一点,否则没有任何人有望成为门徒,至少耶稣所拣选的那十二个门徒就是这样,而马可就是如此坦率地描写了他们的软弱。或许这就是耶稣何以看着他们的原因:他们是这个原则活生生的实例,虽然他们自己觉察不到()。

  28. 彼得或许有点嫉妒那个财主如此引起耶稣注意,而且这嫉妒可能是为着他们这一群门徒,过于为他自己。面对一个来自“更高”经济阶层的人,门徒圈子有股本能的凝聚力。他们不能忘记他们在加利利所撇下的船和渔网,他们的牺牲真的受到认可了吗?那些撇下较少的人,经常比那些撒下较多的人更多意识到自己作的牺牲,这在心理学上是一个事实。然而彼得所说的并没有错。每一个跟随基督的人至终都作了相同的牺牲,因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撇下他们所有的一切,而基督并不是根据所撇下之数量的多寡来衡量门徒的牺牲,而是根据他们为自己保留的数量。这也就是穷寡妇的奉献所教导我们的功课()。所以耶稣并未责备彼得,因为彼得所言不虚,这些渔夫在蒙耶稣呼召时的确撇下了网和船来跟从祂()。由于这个年轻人的富有,以及他不肯付代价舍弃钱财来跟从耶稣,门徒当中有些人不免伤感地回想起他们自己起初所作的牺牲,极其需要耶稣再向他们保证,祂的确已经看见并珍惜他们的牺牲。

  29. 在福音书的作者中,马可在此记载了较完整的经文:为我和福音,或者说“因为我,并因为福音”;如此,使得牺牲的目标更为清楚。门徒是为他们的主而牺牲,好叫主的福音得以广传;牺牲的可能范围则郑重地一一列于此。倪恩瀚认为在此不提“妻子”是意味深长的,特别是根据上面第7节看来;这个看法很可能是正确的。除了殉道而死之外,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破坏婚姻的结合。例如彼得就与他的妻子一同巡回传道(Schweizer),如果哥林多前书九5的确是这个意思。

  30. 对于每一个基督徒工人而言,这一节经文听起来都有如得胜的乐音;但对于从事跨文化宣教的宣教士,无论在哪一种族中工作,更是如此。他们割舍了故乡中爱的牵系,但是在服事的异地重得无数的爱的牵系。但是受逼迫一语提醒作门徒的,还是要警觉:十字架的重担不仅是起初一时的,而是一直持续下去的。最后,在今生固然有补偿,但门徒的盼望基本上要注目于来世(参:)。

  31. 这句话可能也是重新向门徒们保证:神的观点与我们不同。富人可能在今生是在前的,但是在来世,那些撇下一切来跟从耶稣的人将要在前,而富人却要在后。寡妇所奉献的两个小钱,比任何富人奉献的更多()。当富人拒绝舍弃任何事物,门徒已经撇下了他们的网()和一切。

129 柯兰斐不同意这一点。他认为动词 agapao{ )的意思是表现出舍己的爱来,不管对象是否配得。但这似乎不能从新约希腊文语意学上得着证明,见 BAGD 该字项目。而且,这么解释,前一个子句就没什么意义(耶稣看着他就爱他),这个子句肯定暗示出某种特殊的理由。
130 虽然耶稣与祂的使徒过着“福音式的贫穷”生活,但福音书中从未说财富是邪恶的,然而,它们却可能是危险或阻碍,这整个故事正是这一点的一个例证。在马可福音中,耶稣显露出祂对贫穷人的关切,以及祂对他们的注意();如果我们正确解释十四7,祂显然不会把穷人看作是社会上不可避免的一个部分而漠视他们。但是将贫穷人看作是弥赛亚子民,这种观念对马可而言是一无所悉的,他也不曾把富人看作是个对立而剥削贫穷人的“阶级”(虽然贝罗持这种看法)。正如马可福音所表明的,耶稣虽然不忽视物质的贫穷与财富的问题,但是祂所关切的远深于此。
131 在 Strack Billerbeck 之拉比言论中,“大象”的确幽默地用作相同的含义(为柯兰斐引用);但后来大象只在传闻中为人所知,在普遍之犹太格言谚语中毫无地位,而骆驼却不然,一如今日在亚拉伯一样。
v. 第三次预言受难(

  这是第三次预言受难,但如果我们将耶稣从变像山上下来的路上,私下对那三个门徒所说的话也算在内,这就是第四次132。这第三次是最详尽的警告;但从马可福音后来所记的事件看来,门徒显然还是无法明白,如前所述,这可能是因为它论及耶稣的复活。他们若不能明白这一点,那就更没有线索明白其他的难解之谜了。

  32. 这一次,耶稣的行动或态度为什么叫门徒希奇又害怕呢133?不可能只是因为祂正要上到敌对的耶路撒冷去,因为祂从前就去过了;也不是因为祂走在前头,虽然在较不重要的时候祂可能会打发他们走在祂前面()。这大概也不是因为他们想起先前两次的受难预言,因为门徒们根本就不明白,甚至不记得这两次的预言,以致耶稣判断出此时必须另外再作更清楚的提醒。必然是由于隐约的预感,或是耶稣的脸上或态度中所流露出来的其他因素,立刻叫这群吵闹不休的门徒肃然。跟从的人:指较广泛的一群人?

  33. 最令人心痛的,甚至不是以色列拒绝她的弥赛亚,而是这次预言中所补充的:以色列弃绝她的弥赛亚时,竟然将祂交给外邦人、圈外人。弃绝与恨恶,莫此为甚;但这就是通往十字架的道路。可能提及这一点的另一处经文则见使徒行传二23,那里用的是“无法之人”(即外邦人)。

  34. 最后这次受难预言的细节之所以能够保存下来,可能是彼得传统的另一片断。对于这位曾经否认主的人,主的忍耐受苦当然会给他留下不可抹灭的印象();而马可提及:当耶稣受难时,使徒当中就只有彼得在场()。当彼得看见耶稣所受的戏弄、唾弃,与鞭打,这次受难预言的细节必然历历在目。若是如此,那最后的应许过了三天,祂要复活在耶稣受死与复活之间的幽暗日子中竟然好像完全被所有门徒遗忘,这是颇为奇怪的。

132 见九31的注释。从山上下来时在路上所说的话,是私下给那三个“入室”弟子的指示。
133 柯兰斐试着在此区分两群人:那十二个希奇的门徒,与“其他”害怕的人;但这样的区分似乎靠不住。然而,NIV 的译法似乎也依从这种解法,而施维策也支持这种解法。
D 西庇太的儿子(

  虽然门徒们可能不明白受难预言的意义,然而耶稣的态度中有某个因素已经使他们深信,建立祂的国的日子近了。或许就是这一点叫他们分外希奇或震惊()。但十二个门徒当中至少有两个人迅速从中取利。然而讽刺的是:这两个“雷子”的请求虽然是不当的,但它至少表明他们相信耶稣有建立祂的国度的能力134。所以耶稣温和地对待他们,远比那十个门徒更为温和,正如我们从下面第41节可以看见的。在这么一个时刻,耶稣念念不忘的是摆在祂面前的、在耶路撒冷将要遭遇的一切事情,而跟随祂的人竟然如此自私可鄙,必然深深刺痛耶稣的心,正如他们早先争论他们当中谁为大一样()。

  35. 他们要求耶稣将显要的地位赐给他们,好像这是祂的恩典的一张空白支票。然而,一个有智慧的君王一定会为这种空幻的承诺加上上限;就如狡猾的希律对给他跳舞之女郎的承诺,也有个限制:“我国的一半”(),虽然这是一个传统的片语(参:)。毫无疑问的,他们一定会如此解释耶稣回答时所提出的问题,将之视为自然的保证,而非属灵的洞察力。

  36. 一如往昔,耶稣首先让这两兄弟说出他们所企求的目标,以暴露他们自己的属灵深度或肤浅;因为我们受审判乃是根据我们的目标,而不是我们的成就。在下面的第38节,耶稣将要向他们指出:他们一旦明白自己的请求的真实意义,必然会抑止自己提出这个请求。

  37. 驱使他们提出这个请求的,不是想要在得胜的时刻在耶稣身边;他们只是希望自己能在新建立的国度中居至高位。他们的动机乃是野心,而不是忠诚。雅各与约翰毕竟不只是那“十二个门徒”的成员,也是那“三个人”的成员()。大称癫皇且灿兴的“三个”勇士,是最接近他宝座的吗()?而且,这两个弟兄是祭司长所认识的(),而且可能是祭司长的亲属,所以他们无疑是“有良好关系的”,所以(他们自觉)是适合于高位的。

  38. 他们的请求有着双重的讽刺,因为当耶稣得胜的重大时刻,在祂两边的却是两个被钉十字架的恐怖份子(),清楚地说明了有分于主的杯和祂的洗其实代表着何等冷酷的现实。就着这个含义而言,日子将到,无论是在耶路撒冷或在拔摩海岛,这两个兄弟的确要在耶稣的左右两边135。杯长久以来在旧约圣经中是苦难的象征,尤其是指受神的忿怒与经受喜乐(比较)。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明显是用第一种含义()。洗也是旧约圣经中用来描绘经历神的忿怒(见),经常从洪水或海浪的角度来描写。我们已经说过:耶稣接受约翰的洗礼,可能就是象征祂为了罪人而接受这个审判()。虽然新约圣经中的受洗“归入基督耶稣”观富含多面的意义,但它总是指受洗“归入祂的死”()。所以洗礼与主餐时所喝的杯,都有力地以其象征提醒人跟随基督的代价;仆人所经历的也要像他的主人一样(45节)。

  39. 他们简短的答覆我们能(在希腊文只有一个字)究竟是代表未经思索的自恃心态,或是受到耶稣的话语影响,不约而同作出的认真答覆,我们无法确知。但无论如何,都得着从耶稣而来的确据:他们一定得付上这个代价,因为这不是成为信心伟人的代价,而是跟随耶稣的代价。跟随耶稣的人对此代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作基督的门徒没有两种不同的层次,只有一种。

  40. 这节经文是个提醒:甚至连子自己都在爱中降服于祂的父;能以随意赐下这类尊荣的不是耶稣,这是只有父可以做的。连“末日”的时辰也是照样深藏在父心中,不为耶稣所知()。然而这并不是神学上所谓的“次位论”136,因为乃是子自愿接受这个地位的。谦卑与降服并非受欢迎之基督徒美德,但却是基本的美德,因为它们乃是建立在耶稣自己的“仆人”典范上(45节)。

  41. 现在轮到那十个门徒表露他们肤浅的光景了。他们对于那两个门徒的野心与企求高位甚为愤怒,那两个人极有技巧地抢在他们前头。他们毫无疑问地会自认为是在发“义怒”,而事实上,这里所用的动词 aganakteo{ ,正是门徒们驱散那些在耶路撒冷的母亲时,用来描写耶稣对门徒的反应的那个字()。但我们基本的性格乃是由那些激起我们最为强烈之反应的事物显明出来,而那激起耶稣愤怒与那十个人愤怒的原因有天壤之别。所以耶稣公正地同时责备了那两个门徒与这十个门徒,指出他们同样都不认识基督徒领袖的真正性质()。所有这类的领袖全都只是谦卑地事奉,因为那是效法耶稣的榜样,而祂虽是超越一切,却是作众人的仆人。所以,与耶稣有密切的关系并非可以轻率攫取的事。这类的“地位”只是那些对其本性与代价无知之人争相竞逐的对象(38节);基督甚至连祂自己合法的“地位”都拒绝了()。

  42~44. “做主治理他们”(吕译)是希腊文 katakyrieuo{ “运用主权”的极佳译法。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样的态度却变成自相矛盾的陈述,因为我们对此动词的了解是从相关名词 Krios (主)对于我们之意义而来的,而这名词本身是特属于基督的一个头衔137。所以,我们对于主权之性质的整个概念都随着万有之主的基督的降卑与虚己而改变了。这段话主要的论点与前述之九35相同(那时门徒们正争论谁为最大),但决定性的词句却要到第45节才会出现。

  45. 这是耶稣在福音书中常用的“更何况”式论证。连耶稣来都不是为了要享受别人的服事,而是要接受一个卑微之仆人的地位,更何况是祂的仆人呢!但祂来了,也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最后这句话意义极为丰富,人子的概念(见于诗、以西结书与但以理书)已经与以赛亚书中之仆人的概念连结起来,而这两个概念又都与旧约时代之赎价极重的主题连在一起()。甚至连多人这几个字的次序都是以赛亚书五十三11~12的复述。耶稣把旧约这些不同的线索合而为一(其实本来就是合一的),将它们结合起来,用来解释祂弥赛亚职分的完满意义。这种赎价的隐喻乃是早期教会极其爱用的一种,也是圣经对于赎罪之目的与果效,以及基督为此受死为代价所作之伟大宣告之一()。当然没有任何单一的解释方式足以穷尽其意义,也没有任何一个隐喻可以恰当地说明圣经上的所有证据138

134 正如米尼尔所说的,他们是够明白这一点,才会要求坐在祂旁边的两个特别座上。但这个愿望本身显示出他们根本不明白整个国度性质较广的关键,正如耶稣所指出的。
135 虽然雅各在耶路撒冷殉道而死(),而根据传统的说法,约翰从被放逐到拔摩岛之后(),在以弗所寿高年迈而死。但俩人都为了他们的信仰而受苦,而且耶稣并未说两个人都要死。这个预言以这个形式保存下来,就是最确凿的证据,证明这是原作者的记录,因为它并没有在事件发生之后被教会更改以符合环境。
136 译注:subordinationismi 此为神学上对三一论的一种说法,谓圣子、圣灵在本质与功用上皆次于圣父。
137 见 BAGD 在此字项目下极有助益的专文,以及其广阔的意义。这是旧约时代神的一个头衔,在新约时代则是耶稣的一个头衔,是它最深邃的神学意义。
138 施维策宣称马可福音中将耶稣之死形容为赎价的经文,除此处外就只有十四24(虽然那里其实并没有用\b 赎价这个字),但提前二6则是新约圣经其他地方的一个例子。
E 瞎子巴底买(

  46. 一个人有需要时来找耶稣,即使所有门徒从中拦阻,还是能想出办法。巴底买即是最佳写照(,他们对于把孩子带到耶稣这里来之母亲的反对态度;以及,他们反对那不是门徒,却仍然赶鬼之人的态度)。尽管受到这一切拦阻,巴底买仍有坚忍的恩典,而他的信心也得了赏赐。但是,他虽然成了一个属灵的例证,我们却一定不可忘记:巴底买主要乃是一个瞎子,而耶稣使他能够看见,以回应他的信心,这就是他后来为什么会在路上跟随耶稣的原因(52节)。

  47~48. 用听见这个字来形容这个瞎子,说明他的洞察力;这个瞎子无法看见耶稣,但他的耳朵必然是极其灵敏的。在四卷福音书中,只有本书记载了瞎子的名字,这是一个目击证人之极为有趣的笔触。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一个极不重要的人,我们只能从他父亲的名字来认识他;但他对于耶稣却是重要的。他得了医治,也成为跟随耶稣的人。

  拿撒勒的耶稣乃是当时用来形容耶稣之用词一个吸引人的证据;比较“拿撒勒的先知”(),“木匠的儿子”(),甚至“约瑟的儿子”()。最后这两个名称被后来的教会废而不用,可能因为它们不正确而容易误导人,虽然在叙利亚译本保留了它们的痕迹,但未必是异端的用法,而只是初期教会之用法罢了。严格来说,“那木匠”与“马利亚的儿子”()才称得上是头衔,也是拿撒勒的耶稣(如此处),与“拿撒勒人耶稣”()之外,马可福音中仅有的两个称呼。

  大车淖铀(原文为“儿子”)与其说是耶稣的一个名字,不如说是弥赛亚的一个头衔139(旧约的观念,参:;并参朝圣群众的呼喊,)。这个头衔的意义很快就会出现在耶稣与法利赛人的争论中()。但巴底买身为一个犹太人,至少有权利来向大车亩子吁求,而外邦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了。以这个名字来求告耶稣,这件事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现。而且,这个瞎子祈求耶稣可怜他,全心信靠耶稣的怜悯;他只求能得医治,也就是大车亩子在祂国里要带给人的弥赛亚的祝福。除此之外,他没有其他的要求。

  49. 拦阻人来到主面前(就像十二使徒先前所作的),是与门徒的名分背道而驰的;但若像这里一样,对那有需要之人说:放心,起来,祂叫你喇!这样的门徒是忠于他或她所蒙的恩召。

  50. 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说明了巴底买满怀企盼的信心:把妨碍走路的外衣弃于路旁,跃奔向前。当一个人的心灵忽然向着耶稣的呼召有所回应时,总是充满了无可抑制的喜乐,以及不顾一切的反应;西门与安得烈撇下他们的渔网(),雅各与约翰撇下他们的船(),利未则是撇下他的税务()。

  51. 这里有一个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在祷告中不会心怀二意()。他用来称呼耶稣的头衔是拉波尼(rabbouni),译出来就是夫子,这字与耶稣的门徒和其他人常用以称呼耶稣之“拉比”、“夫子”若有什么不同,乃在其表示了更高的敬意。

  52. 这人的坚毅(48节)证明了他的信心,而救了他的正是他的信心,同样的信心如今也使他成为一个跟随耶稣的人。希腊文片语 he{ pistis sou seso{ken se (你的信救了你了)中重复使用齿音子音经常为人提及;然而,这可能是起源于后来将之译为希腊文,以及在教导时反覆使用,而不是耶稣原先所说的话,因为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耶稣说的是亚兰文。如果巴底买是个犹太人(所以他才会称耶稣为“大车亩子”),那么他根本不可能用希腊文与耶稣交谈。但耶稣在这个时机揭开祂耶路撒冷事工的序幕,再恰当不过了:大车亩子将要进入大车某抢铮受难的故事即将展开。也可以说,从前所发生的一切,无非是为此预备罢了。

139 这似乎是极其清楚的,虽然有些编纂学者认为它在此只是称呼大澈笠岬囊桓隹吞壮莆剑坏是与此一用法相近、类似的就只有“亚伯拉罕的儿子(或女儿)”。在完整的含义上,“大车亩子”所代表的是长久以来众所企盼之得胜、为王的弥赛亚,要给以色列人带来他们的黄金时代。所以在此没有受苦或受死的暗示。或许这就是耶稣不曾用这头衔来称呼祂自己的原因;而且事实上,在马可福音其他地方,也不曾用这个头衔来称呼祂(Anderson)。 柯勒


11
马可福音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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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为痰牡钚睦锝辜保阂路撒冷的事工(

A 进入耶路撒冷(

i. 进城(

  第十一与十二章记载了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日子。马可栩栩如生地叙述了耶稣昂然进城,这件事留给使徒群体不可磨灭之深刻印象,这一点从三卷对观福音与约翰福音()都有记载此事足见一斑140。弥赛亚得胜进入祂的京城,是旧约圣经许多预言的应验;这件事至少没有任何一点会叫门徒们困惑。但在这之前,那两个门徒的使命依然是信心的使命,因为他们乃是信靠、顺服他们主的话而进入无法预知的处境。而且,就像所有这一类的使命一样,它也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因为当他们发现每个细节都照着耶稣所说的发生时(4节),他们对于未来的信心必然会大大加增。耶稣似乎总是要打发祂的门徒结队出去,就像这里一样,即使只是“两个两个的”()。孤立的基督徒绝非圣经的理想; monachos (“独自”或“修士”)与 ere{mite{s (“隐士”,即“住在旷野的”,除他以外没有别人住在那里)乃是后来基督教时代的产物。

  2~5. 耶稣多次表现出祂的超然知识,知道后来所要发生的事,或是在另一个地方可以找到什么,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可比较祂对那两个预备逾越节筵席之门徒所说的话()。在这两个例子中,门徒被耶稣打发去见的人,大家都公认他们必然早就已经是主的朋友或跟随者了;不然,耶稣藉着门徒所说的话,在这些人耳中必然不知所云。但是在这两件事上,耶稣向门徒描述的实际环境,仍然需要有先知式的先见,旧约时代的先知有时也拥有这类的恩赐(参:)。我们在此所读到的,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先知式之先见例子,只是事前安排的证明;有些学者的确持有这种观点,它也的确可以适合于这段经文,但可能性似乎不太大。

  6.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当门徒们奉主的名而行动141,并遵主命而提出要求时,所赐给他们的能力。就凭祂的话,门徒可以为了主的服事而向另一个人提出要求,如以利亚所要求于以利沙的()。所需的唯一理由是主要用他(3节);即使我们把 ho kyrios 译为“他的主人”而不是“主”(这么做在这段经文中似乎是陈腐的作法),仍然可以显出这一点来。与耶稣所作之主权的宣告相较之下,所有居于“主人”地位的人的权利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对于蒙耶稣呼召来服事祂的人而言,即使是亲如父母都没有权利制止。

  7~8. 门徒们最初搭在驴背上的几块布,将就用作鞍具,无疑是非常实用的;但是群众不顾一切而铺在路上的衣服,就像那些带叶的树枝一样,纯粹是为了尊祂为王的142。所以当祂以凯旋的姿态骑驴进入祂的京城时,应该如此受到大呈街征服者的迎迓。在那一天,所有的人在耶稣骑驴进城这件事,都作了些牺牲,无论是多么微小的牺牲;一个人舍了驴子,其他人则牺牲他们的衣服;而且至少在那一天,没有一个人说这样的牺牲是枉费的。在舍己中所表现出来之豪阔的爱,从未受到耶稣的责备,虽然有时的确可能会受到别人的责怪(),一如伯大尼的那妇人所付的代价一样。其理由从耶稣为我们舍己()上可见一斑,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9~10. 朝圣的群众(未必就是几天之内在耶路撒冷高喊将耶稣钉十字架的那一批乌合之众,)所唱的歌,更清楚地说明了以耶稣为大持子的意义,对群众而言,耶稣乃是“那将要来的”(参施洗约翰的措词,),众所企盼之大臣业耐酰在彼时彼地要建立起祂在地上的国度。甚至在耶稣复活以后,门徒们仍然存着这样的盼望(见)。如果和散那这几个字不只是当时的一个敬虔之礼拜仪式的感叹词(参“阿们”与“哈利路亚”),那么即是向这位大臣业耐鹾艉埃请求祂立刻施行拯救:“求求滔衷诰驼救我们吧!”巴底买曾经称耶稣为“大车亩子”,并且请求帮助,这些群众是否也正在这么做呢?但历史将会证实:他们仍然是瞎眼的,不像巴底买一样。

  从其他福音书(如),可以清楚看见有几个法利赛人对于众人对耶稣的这种看法提出非常严峻的抗议。然而,在马可福音中,我们还没有看见这样的反对意见,这必须等到洁净圣殿时才会出现(18节)。

140 耶稣要让人知道:祂乃是撒迦利亚书九9那和平之君,而不是得胜凯归之大呈降恼鞣者(Schweizer),这一点似乎极为明显,虽然这里不如其他福音书记载的那么显著。所以,此处的原文并未明确指出这动物的类别,英译为小马(colt),但应该如和合本的翻译,是匹驴驹(在巴勒斯坦,驴子总是比马匹普遍)。我们可能没有必要像早期教父一样,将拴与创四十九11连想在一起。
141 这是假定 ho Kyrios (3节)直接指耶稣(或者至少是指神),因此我们译作主要用它是正确的。若将这句话解释成“他的主人要用它”(如戴乐的见解,为柯兰斐所引述),似乎有点陈腐,正如安德生所认为的。无论如何,驴驹的主人不可能是耶稣,虽然他有可能是祂的朋友。然而, kyrios 若是指耶稣,那么如此用作祂的一个头衔,却是马可福音中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子,虽然这种用法后来极为普遍。
142 安德生认为:挥动树枝看来是庆祝住棚节,所以当时可能是秋天;但另一方面,戴乐与倪恩瀚却认为是献殿节,时于十二月。但逾越节却是春天的节期,在耶路撒冷四周到处都是长满叶子的树枝,虽然棕树枝()可能是朝圣者从耶利哥与约但河谷携来的。将衣服铺开,以作为“宝座”的代用品,可参耶户王的登基()。
ii. 返回伯大尼(

  只有马可福音说到:耶稣进入耶路撒冷的那天傍晚,曾经先对圣殿作了初步的视察;但是可能是因为天色已晚,在第二天以前耶稣并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这又是一个小小的事实资讯,可能源自彼得的回忆,在其他的传统中却失落了;在其他传统中,第二天洁净圣殿的行动是如此耀眼,这件事相形之下就黯然失色了。它也记录了耶稣日常生活的一个小小细节:耶稣没有睡在耶路撒冷,那里挤满了上来过节的朝圣旅客,也到处充斥着祂的敌人;祂乃是住在伯大尼一个热忱接待祂的人家里143(大概是马利亚和马大的家,)。但即使是伯大尼,连同其他所有在城四围的“郊区”,在节期当中可能也都挤满了朝圣的旅客,所以耶稣与十二使徒的出现并未引起特别的谈论。以色列人的弥赛亚在耶路撒冷里面找不到地方,却必须寄宿在城墙外的伯大尼,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呢(Minear)?

143 柯兰斐指出:这与路二十一37并没有矛盾,因为可以将伯大尼看作是座落在橄榄山坡上(见 Grollenberg)。但是像这样的故事,要在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上要求丝毫不差的精确,是不恰当的作法。
iii. 咒诅无花果树(

  这一群从加利利来的渔夫和农夫到了伯大尼,因着这一群不速之客的莅临,一个家庭的存粮可能不能应付,因为在早晨的这个时候饥饿,是十分不寻常的。除非我们把这整件事看作是个行动式的比喻,不然我们必然会因各式各样不恰当的问题而感到困扰。树的外表让人满心期盼可以找到果子,但却一无所获;所以它的刑罚就是永远无法结果。在某种含义上,树的枯萎只是它现今不结果子之状态的永续。无花果树与葡萄树长久以来一直是以色列的象征(葡萄树的象征);神的儿子如今临到以色列,寻找果子,却找不着,虽然到处遍布着专业的宗教人士。从此,以色列将要枯萎,不结果子;主后七十年在所受的实质审判,只是这一点的外在记号。紧接着这段论无花果树之经文底下的,又出现另一个行动式的比喻,就是洁净圣殿(15~19节)。神来到祂的殿,寻找属灵的果子,却找不到;所以宣告十三1~2的审判就在所难免了圣殿尽管极其辉煌荣耀,却没有一块石头会留在另一块石头上144。树如何,殿也如何;殿如何,国也如何。其间相似之处极为吻合。但马可的外邦听众并不能因此而欢欣,因为保罗警告我们说:这是要我们战兢自省(),免得神也照样对待我们这些外邦人。

  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13节)。原来的希腊文意思显然是“不是无花果树盛产的时候”;译作“它收无花果的时候”并不恰当,因为仿佛单指这一棵树说的,这种作法只是要避免难题罢了。较妥当的说法是:耶稣大概是希望能找到几粒与叶子一起成熟的,小小突出的“早熟的”无花果(此时大部分的无花果都还没有成熟),被认为是人间美味()。倘若说像耶稣这样的乡下人都不知道无花果何时成熟,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无花果树的叶子乃是夏天来临的一个记号,事实上,乃是头一个记号,见十三28。

  希腊文语助词 ara (或者)说明寻找无花果只是耶稣所期盼的一个不大可能会发生的事。所以祂对于树上没有果子一点也不讶异;倘若这是平常收无花果的时候可又另当别论了。这个“自然界的神迹”是极不寻常的,因为耶稣所行的神迹中,只有这是毁灭性的,除非我们把淹死加大拉猪群的也包括在内。在无花果树这件事上,如果要作为审判临及神的百姓的一个“记号”,就必须如此。就像本福音书中其他一切这类“自然界的神迹”一样,这并非假门徒之手,而是耶稣亲自施行的,一如医病或赶鬼的神迹。

144 除了其他人之外,黎弗也指出:本福音书将洁净圣殿的记载置于无花果树事件的前后两半之间,清楚说明了其间的关联,所以其含义就极为明显了,它必然意味着以色列受到审判,此外无他。施维策说得好:这显然不是“事后的预言”,因为圣殿在主后七十年只是遭到焚毁;要一直到主后135年的革命才彻底被夷为平地。
B 洁净圣殿(

  在这一类的经文中,要注意那激怒法利赛人和祭司的处境与激怒耶稣的情境之间的不同,这是极重要的。两方都对圣殿有极崇高的概念,但两者的概念在基本上乃是不同的。法利赛人因着孩童们在圣殿里面喊叫的声音而大感震惊,至少从其他福音可以看见这一点();但却丝毫不受商人与兑换银钱之人的喧嚣声所扰乱。他们毕竟可以提出理由来,说这些服务有助于礼仪上的崇拜,也使之更为便利;这个外在的宗教仪式对他们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也有许多早期证据可以说明,祭司们很可能因着这些交易而在经济上受益;特别是大祭司,似乎在圣殿区内还有他自己的店铺,大概位于“外邦人的院”周围,这是非犹太人可以进入的唯一地区。毫无疑问的,他们也会因着耶稣有关圣所被拆毁的预言()而大为震惊,他们想必已经听到这些令人议论纷纷的话,也当然会因着耶稣三日内要重建圣殿的预言而大为愤慨()。但对耶稣来说,最大的亵渎乃是在于:这个地方在神的旨意中乃是要成为万国的非犹太人祷告的地方,而不是只作犹太人的国家圣所;但竟然变成了作生意的地方,何况还是不诚实的生意()。熟悉这类集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想像得到,就在这象征神同在的圣殿中所发生之欺骗与讨价还价的情景。马可福音这么一卷为外邦人而写的福音书,自然应该记载耶稣对于外邦人可以在圣殿里敬拜的深切关注145

  15~16. 耶稣对待这些先前受姑息的零售商与金融商的气势,不单给法利赛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会令祂的门徒永难忘怀;对于他们而言,“羔羊的忿怒”乃是一个全新的经历(146。但是,如果连祂自己的门徒都感到惊异,整个群众更是如此;就他们所知,这乃是新的教训,尤其是在像逾越节这种犹太人的大节期时。然而,没有证据显示出他们有所异议;对此大为不满,而且从此刻开始计划要杀害耶稣的,乃是祭司长和文士(18节)。他们是否已经看到:将外邦人也包括在敬拜中,乃是对于排外之犹太教的一个威胁?

  耶稣对于圣殿的态度是个有趣的课题,虽然我们必须查阅其他福音书才能见到其中的细节。圣殿(犹太教亦然)其实并不是马可福音关注的中心,一如马太福音。本书所关切的范围,乃是会堂以及教会在外邦人当中的海外宣教使命,其焦点是外邦人而不是犹太人;马尔逊至少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

  无论按照什么标准来评断,在圣殿院子里进行商业交易的规模都是极为惊人的。根据施维策的说法:曾有一个商人在一天之内提供三千只羊以供贩卖。这个规模使得有些释经学者提议说:耶稣可能只是在某个特定地区进行象征性的洁净行动。但马可福音所描绘的景象却不是如此;而且若是如此,绝不可能会把当权者激怒到这种地步(18节)。

  耶稣在此对圣殿所表现出来的看法,主要似乎不是看作献祭的所在,甚至更不是神静态的居所,而是祷告与教导的所在,以及神的本性在人间的外在反映。耶稣既未蔑视,也未轻看圣殿,因为圣殿的沦落引起祂震怒。正是从祂这出乎意料的一面,我们可以看见当时有些人何以认为祂就是“以利亚回来了”();洁净圣殿的预言见玛拉基书三1~4,而以利亚的回来可见玛拉基书四5。

  耶稣所教导的这种圣殿观,继续成为早期门徒的观点,这是不足为奇的。他们在他们“祷告的时候”到殿里去(),虽然那个时刻实际上乃是献晚祭的时刻。圣殿的廊子也成了这个新“派别”之教师们坐着阐释这条“道路”的地方,正如耶稣先前所做的一样(),直到他们被“母会”犹太教逐出为止。说得更恰当一点,这种圣殿观其实更接近于会堂观;因为在定义上,会堂乃是祷告()与教导()的地方。但非犹太人仍旧等候能够在圣殿里面找到可以被接纳的地方()。另一方面,在会堂里面,非犹太人的皈依者总是受到欢迎。因此,虽然圣殿在神学上可能可以描绘出教会的情景;但地方教会几乎可以肯定是根据会堂的模式而组织起来的,这一点具有极重要的神学内涵147

  17. 希腊文动词 edidasken (教训,即“继续教训”)所暗示的,乃是耶稣刻意采用的一种教导方法,而不是祂置身于残破的圣殿摊子当中怒气犹存、不经意的发言。在这件事发生之后,耶稣正要引圣经来证明祂自己的举动是正当的,这也是任何拉比都会做的。祂所引用的经文是以赛亚书五十六7,说明有一天外邦的归正者如何在圣殿里受到欢迎148。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此所引用的,只是以赛亚书中有关祷告的那个子句,与献祭有关的句子则略而不提,因为祂自己即将要被献上为祭,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合而为一()。在此与以赛亚书五十六7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耶利米书七11,这节经文原是针对耶利米时代之犹太人所提出的严肃控诉,因这些人的生活与他们外在的敬拜完全背道而驰。耶利米也曾在祂那时的圣殿中讲道,这个事实使得此一引句更为有力。该预言发出示罗毁灭的警告,而神如何在那时离弃示罗,祂也同样弃绝耶路撒冷与祂的圣殿()。

  18. 祭司长与文士如今开始策画要置耶稣于死地,这是不足为奇的;祂的意思实在是太清楚了,而且他们都怕祂。朝圣的群众听见耶稣的教训时除了希奇之外,也不是没有惧怕,这从使用极为强烈之希腊文动词 exeple{sseto (希奇)可以看得出来。自从第一座圣殿被毁之前的那个时代以来,他们就不曾听见如此明确的宣判话语;读者会讶异:到底有多少人活着看见大约四十年后(主后70年)这些大石头一个接一个崩落、陷于火海的情景。曾经听见耶稣讲道的那一代,很少有人能够活得那么长命,除了那幼嫩的教会之外;她听从了主的劝告,逃到约但河外的彼拉()。今天在某些圈子中流行的看法,否认有这次的逃亡;不过我们就很难明白耶路撒冷教会在遍及全城的混乱中如何能幸免于难。

  19. 如今,在城里有那么多人积极图谋要置祂于死地,在城里过夜是极不安全的;但伯大尼仍然安全无虞,所以祂大概是回到那里去了(参12节)。

145 对观福音中,只有马可有也不许人拿着器具从殿里经过(16节)这子句。贝斯特(IOM)虽然也承认这是原着所有的,却认为这是不必要的保留。但这句话当然凸显出耶稣对于外邦人可以在圣殿外院敬拜的深切关怀,因为外邦人只允许在那里敬拜。然而,贝斯特说“我们一旦看见注释书有所困惑之处,就正是保留了传统的一个记号”,这的确是个犀利的观察。拿着器具从圣殿经过,其实是拉比所禁止的;然而这个禁令显然经常都受到忽视。因为圣殿乃是许多住在附近之人的“捷径”。
146 黎弗说这是记录中仅有的一次耶稣的暴力举动;这是不恰当的说法。我们根本不需要将它解释为暴力举动。这当然不是一样“粗壮的加利利人”的暴力表现,这种表现是现代某些政治化之释经学者所推崇的。见卡麦哥的说法,为安德生所引述,洁净圣殿,并不是一个政治性或革命性行动,正如喂饱五千人不是一次“奋锐党”的行动一样(Manson,见 Anderson)。
147 详细探讨圣殿的整体问题,以及它在基督教思想中的地位,可见本注释书作者的 The New Temple , IVP, 1951。
148 “对于马可而言,最具有决定性的乃是给外邦人的启示”(Schweizer, IOM)。马可福音如果真是为外邦人而写的福音书,这就极为自然了;但我们毫无理由猜想当耶稣施教时祂内心不是这么想的。关于祂在最后这一周的教导,见安德生:“耶稣在祂受难前夕所佩戴的兵器,当然不是那些自由斗士或政治革命分子的兵器,而是那位独一具有权柄之教师的兵器。”
C 劝勉与争论(

i. 枯干之无花果树的意义(

  耶稣并未向门徒们解释祂为什么咒诅那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以致我们必须从上面的经文来推断(12~14节)。但祂却利用这个事件为例来说明祷告的功效。只有马可的记载说明是彼得注意到无花果树枯干,这一点可能显出彼得是本书的来源。马可把圣殿毁灭的预言“夹”在咒诅无花果树故事的两个部分之间,这是他典型的文体风格,使他的读者可以彻底明白这比喻的含义。

  在咒诅无花果树的问题上,今天的我们可能会发现有道德上的难题,门徒们则不然;事实上,如果把它看作是论及以色列的一个行动比喻,立刻可以看出它是适得其所的。门徒唯一的反应,是惊讶耶稣的咒诅竟是如此有效()、如此立竿见影。祝福()与咒诅(14节)都可以很恰当地出自耶稣口中,但却不能恰当地出自我们口中()。我们人的咒诅微不足道,并且不加思索而出;但祂的咒诅在本质上却是严厉的审判,是必要应验的祷告。这提醒我们:祷告不只是为了我们所羡慕之某些可悦的事物而向神祈求,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与别人,而切慕并进入神的旨意,无论是苦是甜。耶稣在客西马尼的祷告就是如此(),而且这类的祷告是永远会蒙神应允的。

  22~24. 此外,耶稣也在责备他们缺少信心,因为他们对于耶稣咒诅无花果树竟能造成如此迅速而强烈的结果深感惊讶。叫一棵无花果树枯干?倘若有信心,他们可以移山(拉比常用的一个用语),将它们投到海里去。那么,祷告的时候需要有信心,显然是耶稣在不同的场合中,以不同的形式反覆教导门徒的一贯重点。信心并非被任意选为祷告的一个条件,它乃是我们与神的所有关系的基本条件(),包括祷告在内。然而,即使是在这信心的根基上,我们还是不能千篇一律地以为我们可以随意移动任何的“山”,或叫任何的“无花果树”枯干。山的确可以被移动,但却是照着神的旨意,而不是我们的()。这个隐喻当然不应该照着字面来解释;我们从未看见耶稣移动物质的山;虽然祂曾以创造之神的身分平静暴风()、喂饱群众(),以及在这里叫无花果树枯干()。

  25. 耶稣在此说明祷告的另一个“条件”,那就是饶恕别人。这也不是任凭己意的;我们并未拥有与生俱来之蒙神垂听的权利;一切全都是祂的恩典,而且是我们不配得的恩典。但是,除非我们白白饶恕人,否则就证明我们对于自己已经接受,而且需要的恩典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我们正希望因着我们自己的功德而蒙垂听,那是不可能的。马可并未记载所谓的“主祷文”();但不管是什么理由,这里当然是复述了其中的一个子句。

  26. 几份重要的古抄本中都省略了这一节经文,它可能是从马太福音六15那句非常类似的话引入这里的。无论如何,不管它是否适合这里,这节经文不仅表达了自第25节之合逻辑的演绎,也表达了一个严肃的神学真理。神并非蛮横地拒绝饶恕我们。因着我们自己不肯饶恕的心态,我们已经使自己不可能接受神白白赐下的赦免,因为我们不肯采取唯一恰当的态度。

ii. 仗着什么权柄?(

  即将来临之暴风的隆隆声愈来愈响。正当耶稣继续在圣殿里面教训群众时(见17节),权威人士来了,愤怒地要知道这个加利利拉比是“奉谁的名”教训;祂是谁的门徒,或者有什么官方的委任?只有这类拉比的权柄或委任,可以向他们保证、证明祂对待圣殿摊贩的傲慢方式是正当的149。耶稣的确是奉祂自己的名教训人;不像那些文士一直引用前辈的话来教训人();但祂也宣告,并且明确地显露出这么做是具有直接从神而来的权柄。门徒是体认到祂的属天权柄,而受吸引追随祂()。法利赛人被谴责,正是因为他们无法明白这一点,或更恰当的说法,是他们不愿承认。所以,耶稣非但没有直接回答他们,反倒告诉他们说:祂的权柄与施洗约翰的权柄乃是出自同一个源头。他们最该定罪之处在于:他们似乎并不认为这个问题是个道德上的探询,纯粹只看作是个心智上的陷阱。他们期待的不在于“真或假”,而是“安不安全”。同样地,大家普遍都深信约翰的权柄是从神而来的(32节),但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向智慧人隐藏起来,却向愚拙人启示出来之真理的实例;反倒只想到:如果他们表示异议,可能会有危险。所以,最讽刺的是:他们厚颜无耻地说他们不知道(33节);因此,耶稣说:我也不告诉你们,显出祂对于这样故作不知的看法。困扰的根源,不在于他们的心智,而是在他们顽梗的意志;他们自己受到了良心的责备。耶稣问他们的问题不是一个陷阱,乃是给他们另一个机会,来领悟并承认他们的盲目,并祈求能看见。他们所犯的乃是不得赦免的罪,持续不断、有意地敌挡与盲瞎,这就是干犯圣灵的罪()。如果真如本仁约翰(Bunyan)所说:从天堂之门有一条路通往地狱,那么从地狱之门也照样有条路可以通往天堂,然而这些人却傲慢地拒绝接受这条路。

149 柯兰斐认为:他们的问题并非局限于拉比的授权,这个看法或许是正确的。但是,从官方对于这位来自加利利之“没有学问的拉比”的嘲蔑看来(),问这个问题当然是极为自然的。 柯勒


12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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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凶恶的园户(

  紧接在法利赛人不肯认真考虑耶稣权柄的来源之后的,乃是恶园户的比喻,这是非常自然的。他们这么做,乃是承认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已经知道祂权柄的源头。因此,下一个比喻乃是审判的比喻。这是恶园户的比喻,但更恰当的说法是:这是园主的儿子被弃绝的比喻;虽然祂被弃绝乃是他们的罪恶合乎逻辑的直接结果与最重要的证据。

  1. 耶稣一开讲,听见这个比喻在旧约的“幕后背景”乃是以赛亚书五1~7,每个人都知道祂所指的是以色列事实上,乃是指他们而且这又是另一个审判的比喻。园主对于葡萄园的照顾与预备,所有的细节都是从以赛亚书沿用来的,然而园户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150。无论这些法利赛人犯了什么错,他们并没有犯下我们普遍会犯的一个错误。他们大为愤怒,就证明他们知道耶稣这段话是直接针对他们而说的(12节),而不是无关痛痒地针对第三者。他们不需要有人告诉他们说这样的比喻是“教诲性”的,他们立刻就明白这一点。

  2~5. 后来的以色列人甚至坦承不讳,众先知受到他们祖先的苦待(),因为这不会危及他们。事实上,他们还以自己具有超卓之属灵洞察力,为这些古代殉道者修筑华美的坟墓以显出自己的敬虔为傲!正如耶稣以讽刺的口吻所说的,这只证明他们与他们的祖先认同而已:一代杀害了先知,另一代则埋葬他们,仿佛认可此一罪行()。每一代总是能看出祖先的属灵盲点,却永远看不见自己的。

  6~8. 一如新约圣经中常见的, agape{tos (爱,亲爱的),在此可能具有“唯一的”之意;在这段经文中,由于使用 hena (一位),更明确显出这个含义来。耶稣独一无二的地位,以及神差遣祂这件事的非凡恩典表现,也同样在这个字上显明出来。主人所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这句话,带有悲怆的意味,但也包含一个真理,因为凡要接受父的,不单愿意,也必须接受子()。耶稣的地位与祂以前临到以色列之众先知的地位,是既类似又截然不同,因为祂的降临具有决定性。事实上,神不能再做什么了。基督乃是神在末了所给人类的话,所以审判立刻临到这些恶园户;然而,就某方面而言,审判的执行可能会延缓(在现今这个世代仍是延缓的),虽然暂时性的审判临到那一代的耶路撒冷。从现在开始,神的要求乃是要我们为着有分于那个罪行而悔改(参:)。这与从前的“仆人”众先知所带来的信息大不相同,他们所要求的乃是属灵的“果子”,只有这个可以在“园主”的眼中证明“园户”是对的。他们之所以杀害祂,不是因为认不出祂是园主的儿子,那是可以赦免的。正如这个比喻所说的,这正是因为他们认出祂的身分来(7节);事实上,他们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祂,产业就归我们了。”(见7节)我们拒绝基督的宣告,不是因为我们不了解,而是因为我们太了解了,虽然我们所说的硬是与此相反。

  9. 马可在这里只记载了耶稣对恶园户的审判。马太福音二十一41还有一个生动的附语,清楚说明所宣布的“判决”乃是群众发诸自然的裁决,因为他们因这生动的比喻而陷入忘我之境。对于第三世界而言,这是非常真实的:在露天讲道的时候,讲员很快就学会不问一些营造效果的问题,不然他们一定会从当地口无遮拦的会众得到夸张的回答,像这里一样。思想简单的人发诸自然的判断再次证明是正确的,与那些自称“智慧人”的盲瞎相反。

  在这定罪中有一项似乎使他们怒不可遏,就是耶稣说要把葡萄园给别人。这对以色列的“最蒙恩宠的国家”地位迎头痛击;别人显然是指着外邦人说的,令他们无法忍受,从第12节的反应可以看出这一点来。

  10. 此一引句出自诗篇一一八22,先前当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群众所呼喊的“和散那”()也是出自同一篇诗篇151。主来是为了拯救,以及“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也是为了审判,这些园户将会发现这乃是他们必须付的代价。

  耶稣自己就是那被弃绝的石头;现在在神美好的旨意中,却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房子就是新的圣殿、基督的教会,也就是祂的身体。但在某种含义上,外邦人也曾被以色列人藐视,但如今却在神的计划中得着一席之地,成为“活石”(),因此,他们也可能包括在这节经文较广的意义里。虽然他们曾经被人蔑视、弃绝,却是蒙神拣选的。这就是主所施行的神迹,的确在外邦人眼中看为希奇(11节),马可的读者必然也名列其中。

  11. 我们所能做的,永远只有低头敬拜、叹服神的计划,一如诗人在此所做的。从诗篇引用的这段话,是要告诉我们:这个计划绝不是新的,乃是神作工的永恒法则,在神对待我们的方式上,有神圣的一贯性()。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具有讽刺意味,是针对那些完全致力于研读旧约,而且以此为专业的人说的。

  12. 从现在起,法利赛人将耶稣视为一个危险的革命分子,刻意要激起群众来敌对他们。后来祂的门徒也遭受相同罪名的指控(),其理由与正确性根本站不住脚。在罗马,这些外邦的基督徒在主后六十四年的大火后成了代罪羔羊,而遭受尼禄皇帝逼迫时,是否看见自己的处境与此有任何相似之处呢?

150 正如安德生所认为的,篱笆可能是道不松散的石墙。但可能不是他所提议的“守望台”,而是一座“别墅”(此希腊字的后期意义),是由不在当地的园主所建的。关于这一类人的不受欢迎(尤其是在肥沃的加利利,因为他们拥有很多地产),见 Schweizer。
151 既然这是逾越节定规用的诗篇,节期间当然回荡在人心中;但是,当耶稣凯旋进城时,群众惊叹的另一个有趣而可能的理由,见 Cranfield。关于这个字的语言学,见 BAGD 与该处所引述的专文。
iv. 论纳税给该撒(

  现在开始进行可怕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了,这是法利赛人无休无止的计谋,务必将耶稣置于死地而后已。头一个问题是关于耶稣权柄的来源,令他们束手无策(),但他们或许能以同样的方法找到耶稣的把柄,并控以政治罪名。耶稣曾经把他们逼到进退维谷的死胡同,无论他们如何回答,由于群众的缘故都是不安全的;他们如今也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希律党人似乎不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党派,像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一样,他们可能是政治上的压力团体,越过了其他的派别;这些人支持无耻、但外表看来却属正统之希律,以他为以色列的希望,也就是说接受罗马政权为最高主宰。然而,由于在新约圣经以外,没有提及希律党人,我们也不能确定他们详细的情形。对于马可与提供他资料来源的人而言,希律党显然是个可以辨认的团体,而他们反对耶稣的态度也很明显,除此之外,我们就无法肯定地说什么了。

  14. 再没有比巧言令色的态度更为可怕的了,他们仿佛以为自己可以奉承耶稣,使祂放弃所有的戒心而妥协。重点在于:任何一位宗教教师若是看人的外貌就是看人外在的表现而非内在的实际当然会害怕说或做任何一件可以被构陷成为辱及该撒之罪名的事。他们想要把祂引入这个政治陷阱;但祂若避开这个陷阱,以祂的权柄来支持纳税给可恨的罗马人,那么由火爆之加利利人所组成的奋锐党当然会与祂不和;而且,耶稣岂不是将至少一位这样的人纳入祂的门徒中吗(见)?再者,从犹太地以外而来的这一大群朝圣客,曾经如此慷慨激昂地伴随着他们那位来自拿撒勒的先知,一起进入耶路撒冷(),可能就是加利利人,他们常被怀疑在节期时()会有暴动。如果他们的支持被除掉,耶稣就会被孤立,得不到外来的帮助。

  15. 这样的假意或演戏,并没有使祂上当,而且祂也没有向他们隐瞒实情。神的儿子必然会极其不屑这类装模作样的人;祂对这些教法师与法利赛人所提出之最强烈的指控,就是他们全然是不真实的()。所以,耶稣从一开头就知道他们的骗术。

  16. 以钱币的铸造作为例证,是典型的拉比教学法;但在此使用钱币的方法却是全新的。耶稣穷到一个地步,竟然自己没有任何钱币,还必须向别人要一个,意味深长。罗马帝国的钱币上面就铸有统治皇帝的头像与名号;犹太人接受这个钱币,就已经表明他们接受了帝国的统治,虽然是不情愿的。他们自己的答覆在原文只有一个字:是该撒的;在这简略的回答中却藏着怨恨,甚至连法利赛人或希律党人都不愿选择这个地位。

  17. 因此,耶稣以不容辩驳的逻辑回答道:钱币既然是属于该撒的,那么就还给他吧!若以神学上的说法来讲,就变成:基督徒接受国家,因为它乃是神所设立的一个机构,保罗()与彼得()后来也就这一点作了强而有力的发挥。如果我们享受了国家的好处法律与次序,而国家发行的钱币与其他东西代表这些好处那么我们就没有权利想要逃避国家加诸的义务。但是耶稣把这功课留待祂的听众自己去推敲。如果祂在这里如此公然地说这些话,法利赛人一定会利用,作为反对祂的把柄,以挑拨奋锐党人。奋锐党人此时可能还不是个巩固的团体(各方的证据并不一致),但是奋锐党份子至少可以肯定是从主前第六年就已存在。耶稣一向拒绝匕首党(sicarii)或奋锐党人所选用的暴力手腕,虽然祂可能也是为着相同的目标而奋斗,却是采用和平的方法(贝罗采此看法)。

  对于在场聆听的任何一个奋锐党人而言,头一个子句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乃是耶稣的回答中最刺痛他们的152。但真正刺痛法利赛人的,还在后面:神的物当归给神,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把神所当得的完全归给祂了。甚至连那些老练的律法师,也都被这样的回答给难倒了,他们得不着任何把柄可以反对耶稣,所以他们就很希奇祂。然而,我们在此或许可以看见,加利利的朝圣群众后来为什么没有想办法援救他们这位先知;他们是否怀疑祂终究是支持罗马的?但即使如此,在节期当中公开逮捕耶稣,祭司长仍然害怕会引发暴动(),可见祂还没有完全失去群众的同情。

  这里很可能也有一点责备的味道,是针对那些热中政治的希律党人,或是其他任何一个汲汲营营于当地之小“该撒”世俗的权势以致全然忘记神和祂的优先权的群体而说的。在这种情形下,正如新约圣经中常见的,这里的 kai (而,文中圣经未译)与其说是一个连接语助词,不如说是一个副词用法的语助词,意思是“但是:因着你们做了头一件事,还得照样做第二件事”。

152 现代有许多释经学者想要抹消这句话显而易见的含义;但它与新约圣经中整个的神学模式有太密切的关系了,不容我们随意拒绝,见彼前二13~17。我们不能只是因为一个圣经教义不受欢迎就拒绝接受。见安德生的讨论,他认为使用这句话替政治颠覆找理由是荒唐的作法;事实上,我们甚至可以加上一句:把任何特殊的政治哲学套在耶稣身上根本亦是如此的。无论如何,第二句话优先于第一句却是无可置疑的(Schweizer)。
v. 撒都该人的问题(

  所以,企图诱祂入彀的政治陷阱已经失败;但或许可以继续试试一个神学问题。因着不同的理由,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153同样认为耶稣是个危险的敌人;虽然因着他们剧烈的对立(参:),他们在此似乎不可能是有意串通的行动。在这个地方,撒都该人是企图要以最死板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属灵的真理,使之看起来荒谬可笑。他们希望能藉着这么做,而使人对复活的整个概念嗤之以鼻。他们所提出的案例却更荒谬,因为他们自己根本就不相信这种事。对某个观点嘻笑怒骂一番后,再推翻它,是个老把戏;然而,他们却像其他任何以色列人一样强烈地固守摩西的律法,所以他们以摩西律法中娶亡故之兄弟的妻子来开始他们的议论154。就某种含义而言,撒都该人是以色列最“保守”的群体,只接受律法,却拒绝先知书与圣卷希伯来文圣经后面两个部分。他们已经拒绝了神在旧约圣经中更进一步的启示;而今,他们更要拒绝接受神在耶稣身上最终的启示。

  撒都该人以慎重其事的态度提出的案例显然只是一个假设的例子。象征性的数目字七(20节)本身就暗示了这一点,虽然“七个儿子”在新约圣经时代比现代的小家庭似乎更为普遍(如:)。我们要告诉那些有兴趣的读者:法利赛人早已决定这样的妻子在复活时是属于她头一个丈夫(Schweizer)。

  24~25. 耶稣的答覆所显露的耐心与宽容实在惊人,然而祂也为两件事责备撒都该人:首先是他们引述摩西,声称是凭着神的启示说话,其实他们并不明白;其次是他们不明白神的大能,藉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及最终众人的复活()巍然显明给圣经作者。耶稣将要从他们所根据之摩西律法来证明这一点。

  接着,耶稣首先指出这个假设的案例显而易见的荒谬性,指出这些撒都该人以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婚姻在天上将不再具有任何性方面的意味155。耶稣指出,复活的观念与整体的“信仰宇宙”是不可分的,而撒都该人拒不相信这宇宙,因为包含了“天使”在其中的属灵世界,遑论相信复活,实在是个讽刺。换句话说,只有撒都该人才会问这种问题。对于法利赛人而言却不是问题,而且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事先拒绝了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根据。所以,耶稣说那些复活的人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25节),这措词是极为巧妙的,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几乎不可能会对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不起作用的,虽然理由有所不同。第28节似乎显示出:至少有一个法利赛人的文士听见这话而表示赞同的。

  26~27. 既然已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对付了撒都该人的问题,耶稣又一如往例,开始为复活提出一个远为深邃的证明,而且是不可能被人拙劣模仿的。祂已经解释了祂所说“你们……不明白神的大能”之意,现在祂要解释“你们……不明白圣经”的意思,而且祂所根据的正是他们援引的摩西,但他们认为复活是后来加添的教义,而耶稣却否定了这种看法。当神在焚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时(),形容自己乃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此时若说祂自己乃是这些人在过去所经历的神(现代西方哲学家可能会如此形容祂),对于希伯来人的思想而言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离了人又谈何经历呢?这个经历肯定不是在神自己里面的;不然的话,神必然一如在他处只形容自己为“我是”(中文圣经作“自有永有的”;)。但是将祂自己形容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与雅各的神,显然是要加上更进一步的启示。所以,在这三个人离世几个世纪之后,神既然仍可向摩西如此形容自己,就表示他们的属灵经历必定仍然存在。若是如此,这三位族长必定还存在;而且,他们“永生”的保证不是在于他们对神的经历是何性质,而是在于他们所经历的这位神的本性156。祂乃是活人的神,因为祂自己就是永活的神()。照样的,即使是在肉身的领域中,叫死人可以得着新生命的,也是在于与耶稣有接触();而认识神,并祂所差来的基督,就是永生的定义()。这是福音与保罗神学之间一道重要的桥梁(参:),虽然未必如一些释经学者所认为的,是保罗直接影响马可的一个迹象。

153 江森提出,撒都该人在马可福音中只有此处提及,在其他福音书也非常少见。在新约圣经之外,他们也不大为人所知,因为他们在主后70年耶路撒冷陷落后已经绝迹了,所以任何拉比文献都是出自他们的对手法利赛人。圣殿一旦被毁,祭司贵族就再也没有容身之地了。
154 娶亡故而无儿女之兄弟的妻子,当然是摩西所定下的条例();所以,撒都该人绝对无意攻击这个习俗。但是他们援引了一个极端的例子,以破坏复活的教义。
155 正如米尼尔恰当指出的:复活乃是改变生命,不只是重获生命。保罗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156 倪恩瀚在此引用罗西(Loisy)的话,说:在二十世纪,复活最有力的论据之一,就是与神相交的经历。
vi. 最大的诫命(

  诫命中何为最大的问题,或许是发自真心。头一个问耶稣的人似乎是个法利赛人或希律党人(13节及下),第二个人则是撒都该人(18节及下)。马可只告诉我们第三个问耶稣的人是个文士;但从他赞同耶稣方才的答覆看来,这大概是一个法利赛人的举动。当然,在这三个质问者当中,这个文士是最诚实的,也只有他得到耶稣的称赞。从第28节看来,他似乎已经察觉耶稣给撒都该人的答覆所具有的神学力量;而且从他在第32节所说的话看来,耶稣在此给他的回答甚至对他造成更深的冲击。后来在基督教会里面,并不是没有“基督徒法利赛人”(),但早期教会“犹太化者”显示出这种暧昧的立场潜存的危险。

  27~31. 耶稣对于以色列人之责任的撮要,结合了有名之申命记“示马”( Shema ;译注:原意为“听”,系犹太人的认信祷告,多于早晚诵读)申命记所记载之以色列人“与神有关”的诫命()与利未记所记载之“与人有关”的诫命(157。常有人说,耶稣最生动有力的言论(如洁净圣殿时所说的),有许多都是极富新意地结合了旧约圣经中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经文,这里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在这撮要中,真宗教的核心并不在于消极的诫命,而是在于积极爱神、爱人的态度。这就是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所说的“自由”(或“释放”,158。这也就是圣奥古斯丁说“爱,并且照你喜欢的去作”的意思,因为这样爱神,并爱别人,即会保守我们免于放肆。我们若爱别人,就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而我们若爱神,我们的喜好、抉择就必定遵行神的旨意,讨祂喜悦()。这也就是保罗何以说“爱就完全了律法”()。

  32~33. 律法、圣殿,与以色列蒙恩宠的地位,乃是犹太教的三大“纲要”,从他们对早期基督徒的讲道中,对此所作的任何挑战所表现出来的剧烈反应就可见一斑()。从耶稣抵达耶路撒冷开始,第二点与第三点都已经受到祂的挑战,这个文士想要在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律法上试验祂的正统性。毫无疑问的,这也就是耶稣从早期的争论以来最受法利赛人怀疑的一点。读者几乎可以在这两节经文里面听见这位老练的律法师以几近于卖弄学问的覆诵,逐字逐句地衡量主的答案。他同意这是“一个好答案一个真实的答案一个合乎圣经的答案”,或许不无对这神学门外汉表赞许的意味。他终于作出了他的裁决;在圣经中,顺服的确是比献祭更美(),所以爱神与爱人也就比遵行律法所有的规定更为重要。这当然不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乃是先知给以色列之信心的核心。

  34. 这位律法师斟酌并评估了耶稣所作的回答;但叫他希奇,也令旁观之人张皇失措的是:他竟然发现,正当他在回答的时候,耶稣也正在评估他。当人类胆敢坐在审判席上判断基督的宣称,他们反倒发现耶稣也正坐在审判席上判断他们;他们站着接受定罪或被称义,皆凭他们对祂的态度而定。在这件事之后,再没有人敢问耶稣任何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圣经中从未告诉我们,这位离国度如此近的文士是否进到国度里面;但我们知道,甚至连耶路撒冷的公会成员都有些人信了耶稣(),后来在教会里面也有些祭司和法利赛人。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似乎是唯一受到称许的“教法师”(Schweizer)。

157 当今一个盛行的作法是将“大诫命”与“大使命”()并列,说明教会的社会责任(要爱人如己)与福音责任是并行的。没有人会否认福音的社会含义;但就恰当之圣经解经而言,应该记得这里所记载之“第一要紧的诫命”乃是全然爱神,爱人如己这个“第二大诫命”则是由此而出,必须置于此一神学脉络里面。我们若是失去了这个平衡,所剩下的就只有肤浅的人道主义,而没有任何深邃的神学根源,正如安德生清楚看见的。
158 安德生引述祁克果的佳言:“我们若爱邻舍如同自己,那么这条诫命就仿佛带着一把万能钥匙,打开我们自爱的锁,将我们救出。”
vii. 大车淖铀铮浚ㄊ二35~37)

  接着是一连串“难题”中的最后一个。这一系列问题以耶稣就约翰权柄来源向祭司长问了一个不解的问题(),现在也同样就大车淖铀锓⒊鲆桓霾唤獾奈侍庾鹘崾159。在马可福音的上下文中,这个问题是直接针对“教法师”的,把他们当作是提出最后一个难题的人,“文士”当然不是指一个独立的“群体”,像法利赛人一样,而是一种职业;但是这些“书写者”当中至少有些人肯定是法利赛人。可能是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者的喊叫声(),与“我祖大持国”这片语,把这个特殊的弥赛亚头衔凸显出来。众人普遍同意,那位命定要重新引入大彻度的弥赛亚君王乃是“大车亩子”,但是按照他们的理解,仅是指大橙馍淼暮笠幔足以担任属地的拯救者,是所有犹太人都期盼的,而且至少有些急进主义者为此积极活动。

  36~37. 然而,一个属地的弥赛亚君王不可能是这个名衔之完满的神学意义,正如耶稣以一个他们无法有效反驳的问题所证明的。照惯例,祂首先向他们指出:即使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前提,他们也是自相矛盾的。每一个正统的文士都接受诗篇一一○篇为大车氖篇与弥赛亚诗篇。但若在这篇诗篇里面说话的是大常而且是论到将来的那位弥赛亚,那他怎么可能称祂为我主呢?使用这么一个头衔,怎么能与大匙约旱谋卜荸ぉと馍淼淖嫦认嘟嫌谟肴馍淼暮笠岍ぉひ恢履兀柯砜芍患窃厮狄稣提出这个问题,但上下文却清楚显出这些学者找不到答案,而且这也就标明他们企图逮住耶稣话柄的结束,至少到祂受审问之前是如此()。根据新约圣经他处,我们今日可以清楚看见:基督何以又是从大橙馍硌脉生的,却又仍然是大车闹鳎因为祂就是神自己;但是耶稣并没有作此解释,甚至对祂的门徒也是一样。祂受人欢呼为“神的儿子”(),或“子”(),这就够了。这篇诗篇究竟能否有另一个历史解释,那不是重点;前面的解释是每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所接受的,所以就文士们所知,耶稣所问的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160。大批在旁聆听的群众似乎乐见文士的窘状(37节);其实更窘的场合还在后头!

159 由此看来,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假设这是最终之冲突故事的结束〔柯兰斐根据奎格(Cragg)的观点,持这种看法〕,而不是耶稣自己刻意引入的一个新鲜主题。
160 蓝恩说:“在耶稣的言论中,只有这里追溯一处旧约经文的灵感”;但这里的重点肯定只是要更明确地使耶稣的问题更不可能回答(就文士们所知道的)。所有正经的犹太人都毫无疑问地接受旧约圣经乃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是有权威的,这不只是耶稣自己的看法。
viii. 要防备文士(

  你们要防备文士161:文士或“书写者”如今已经哑口无言了,正如那些关心政治的撒都该人先前也无言以对一样()。如此直言不讳的谈论,无疑会加增宗教圈对耶稣的敌意,但耶稣似乎还没有失去群众的欢迎(参37节末了的喜欢)。马可在对西方的外邦听众传道时,在此略去了马太所记载的许多细节。整体而言,大概只有保留那些明显具有实用之教训价值的细节,而这就只包括主要的原则在内。

  这些文士教法师无疑对圣经知识极为娴熟,这也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名声与外在的尊荣,他们都非常喜欢。在那个时代,他们乃是专业的圣经诠释者与释经学者,像他们那样献身于圣经经文的人并不多见;在研究圣经的方法上,他们保守而敬虔。但福音书却经常警告人要提防他们,就像这里一样。倘若他们拒绝了圣经的权威,他们的行为就很容易解释;事实上,他们是无可原谅的。对于那些接受圣经为信仰与行为之规范的人而言,不顺服是不可原谅的。

  40. 这些教法师不单喜爱外在的表演与遵守宗教规条的虚浮荣耀(这乃是骄傲的罪)162,他们也贪爱钱财(这乃是贪婪的罪)。然而,他们每一次这么做的时候,都是以冗长的祷告来掩饰,使得他们其他的罪也充斥着前所未有、假冒为善的可怕气息。寡妇与孤儿理当成为他们同情与代祷的主要对象,因为这些人乃是神特别关心的对象(),但他们反倒抢夺这些人。很显然的,因着他们祷告的缘故,他们被定的罪就更为可怖,远甚于公然抢夺,却没有以祷告或宗教来掩饰的歹徒。耶稣向罪人传讲爱,向宗教人士却传讲审判,何其讽刺。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虔诚,而是因为他们表里不一,假冒为善。更大的知识与更大的机会,只带来更重的责任;若是拒绝履行这责任,则可能带来更大的罪责。


13
马可福音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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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小启示录”(

i. 圣殿的噩运(

  我们在第十三章见到了所谓的“小启示录”163,就是启示录一书中所详释之题材的福音精髓(一段类似的经文可)。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此并不是单单要满足人的好奇心;相反的,祂的目标是实用性与伦理性的。事实上,每当门徒表现出这种无益的好奇心时,祂立刻就明确地阻止他们(4节)。本章目前的内容很适合作为受难故事的引言(Lightfoot)。这整个段落,可参考下面注脚所引用之温翰的书(David Wenham, The Rediscovery of Jesus* Eschatological Discourse )。

  开头这一段所处理的是圣殿的毁灭。整个“小启示录”似乎都是要警告门徒提防四大属灵危险。第一是依赖外在的宗教象征,虽然这些象征可能是庄严美好的(2节)。第二是假弥赛亚的欺骗(5、6节);第三是受到我们四围纷乱的世界影响而分心(7、8节);第四则是为了我们的信仰遭受意外的严厉逼迫而“跌倒”(9节及下)。在每一种情形中,预先得着警告,就是要预作准备,我们必须谨慎(5节)。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进入暴力愈演愈烈,灾难迫在眉睫的感受里(Lightfoot)。

  1~2. 这里这位不知名的门徒所说的话,有着爱国者骄傲的口吻。这座“第三圣殿”,尽管是由可恨的希律所建的,却是罗马世界的建筑奇观之一,直到它被毁之日都未完工。得助于外来之罗马工程师,这个“狐狸”()把圣殿建得相当好,希律的砖石建筑工程卓越,声名响遍巴勒斯坦。所以,在耶稣的回答里也有着悲叹的语气,因为在整个耶路撒冷里面,竟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圣殿的辉煌和悠久相匹配(Minear)。耶稣在此是在预备祂的门徒,以面对他们所熟悉的一切外在的信仰辅助被夺去的日子,那时基督教这个新“教派”将会从她在耶路撒冷的母体被逐出。当时的危险是如此巨大,以致这幼嫩的教会受到动摇,或者甚至退回到他们所深爱的犹太教制度里面(见)。再过不久,地上的圣殿将被掠夺、焚毁,无异于敲响了巴勒斯坦犹太教的丧钟〔最终的打击则于主后135年巴柯巴(Bar Cochba,犹太领袖名,意即“星子”)革命之后不久临到〕,但是对于基督教会却有非常重要的“证据”价值,因为它应验了耶稣的话。在那之后,就不大有回到犹太教之外在形式的危险,因为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让他们回去了。在以色列再也没有献上任何祭物;没有圣殿,又怎么能献祭呢?有些拉比在何西阿书十四2找到了答案,大概是指赞美的祭说的;但一个基督徒很容易就可以像犹太人一样献上这样的祭物,也就没有回到犹太教的试探了。

  3. 这是马可独有的一节有趣的经文,安得烈在此与那三个经常从耶稣领受特别教导的同伴一起出现。但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安得烈这次为什么会与这三人并列(他们本来就是四个人一起去找耶稣),而是在其他场合为什么把他漏掉了。约翰福音比马可福音更多提到安得烈(见),所以,我们若想更多认识安得烈引人的个性,就必须研读约翰福音,而非马可福音。由于安得烈甚少被提及,他在性格上似乎不像他的兄弟彼得那么强势,正如雅各似乎也不如约翰那么强势一样。但是他们在神的旨意中全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且也同样都是蒙耶稣呼召的。

  4. 这四个门徒问到将临之审判的日期,这个问题或许就是上面提及不健全的属灵好奇心的一个例子。下面这章经文是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耶稣如何立刻把所有这种抽象的问题转化为个人的与道德的领域。没有一个神学问题是可以抽离而单独考虑的,因为它不能单独存在,与我们目前的立场、信念,和行为都有直接而实际的关联。对于神的道路,若只有纯属理智上的兴趣,就是病态,不自然的,也是与实际剥离的。

163 使用这个便于描述的名称,当然并不代表不相信其内容在性质上是属于主的教训,虽然有许多现代学者是采取这种立场。但是柯兰斐的看法比较健全。毕斯理─慕瑞所留给我们的仍旧是最佳的指引,认为这一章乃是耶稣一篇或多篇可靠的讲论之“附注”,在马可福音写作之前就已到处流通了;虽然他最近修改了他的立场。当然,记忆得很好的口头传统,极适合用作写作的来源。然而,它并不是如一些人所说之“但以理书的默想”,但毫无疑问的,其中有许多意象是取自旧约的启示文学,这些启示文学必定是耶稣所熟悉的。今天仍有许多人议论纷纷的是:这段言论到底是主的教训的一个主干,或者只是枝节(Pesch,引用于 Telford, IOM)。答案似乎是前者。不然的话,马可福音的结尾就无法解释而且不完整了;这一章已经至少勾勒出未来的轮廓。这整个问题,可参见最近的作品:Wenham, The Rediscovery of Jesus' Eschatological Discourse ,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4, 虽然布伦柏格对于温翰重构的所有细节并非悉数同意( The Historical Reliability of the Gospels ,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87, p.143)。
ii. 末期的预兆(164

  在答覆时,耶稣的确给了门徒们末期的一些预兆,虽然这些预兆并不能使他们或我们作出详细的年代预测。然而,这些预兆当中,有些都是明确地足以使耶路撒冷教会存活下去,因为根据传统的说法,当罗马的铁蹄于主后七十年把这座悲惨的城围得滴水不漏之前,城里的教会已经正视了这个警告,而逃到约但河外的彼拉去了165。作为末期的预兆,耶稣提出第二项警告,要他们提防假属灵教师,无论这些人是否真的自称为基督(冒我的名),而下一个世纪,果真有些按此字面的应验;至少巴柯巴就自称为弥赛亚。但在广义上以及在后来的世代中,若对基督抱持错误的信念,而以此来敬拜基督,就等于是敬拜假基督,无论我们用什么名字来称呼祂都一样。门徒们切莫受此迷惑。甚至早在新约圣经时代结束以前,诺斯底异端的浪潮,连同它与基督有关的假教训,就已经冲击着教会,要将她吞没。

  那么,有许多的假教师,显然也是末期的一个预兆,正如世界的政治局势持续恶化也是一个预兆。这就引入了第三个危险,以及第三个警告:我们不要像非基督徒一样,因着国际危机而惊慌。基督徒的心不要忧愁(见),因为这些灾难只是一个必经的阶段。这一切乃是世界生产之难的起头;但 telos (末期)世界历史的目标与终点,神的治理终于建立还没有来到。保罗也有类似的概念,他形容一切受造之物都劳苦叹息,等候神的成就()。保罗显然认为这些生产之难乃是持久的、目前的、今世的经历,然而却朝向时间座标上未来的一点;这个解释有助于明白此处这节经文。

  8. 如果要找一个地区性、一时性之“最初的”应验,而不是持久性的,甚至终结性的应验,那么最适合的是“四皇之年”(主后69年),罗马的帝位改朝换代的速度惊人,同时,加利利的坚固城陆续陷落。在广义上,这是一幅持续性的图画,描绘出今世的动乱,而教会就必须生活在这样的动乱中,作主的见证人。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是“最初的”或“持续的”解释,都不排除最终的末世性应验。如果马可福音原来的读者大多位在罗马,那么这些经文就非常有意义了,而且的确是极其激励人心。

164 有心人士在此找到了七个预兆,而且可以找出与启示录第六章广泛的关联(Schweizer)。然而,这些细节关联可能有点牵强,我们只需要看见两者之间一般性的关联即可。
165 这个传统的说法今日时常受到质疑,但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派西(于 Telford, IOM)如今认为这就是优西比乌所提及的导致基督徒逃到彼拉去的“神谕”;虽然他认为这段启示在性质上是属于主耶稣之后的。
iii. 灾难的起头(

  最大的危险是:恐怕有基督徒会被迷惑(5与22节)或“绊倒”166,因为他们必定要为他们的信仰而遭受厉害的逼迫。对第一世纪的罗马教会而言,这又是一个特别的字眼。这一次,当门徒们看见敌对他们主的势力愈见高涨,他们一定会开始明白所要发生的事,虽然一直到使徒行传(),全面的逼迫才临到教会。这些“试验”一个比一个更为切身,因为这就是神考验祂儿女的方式()。最后这个试验也不例外;这个逼迫厉害到一个地步,甚至破坏了人间所知最亲密的自然关系(12节)。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可跌倒,因为耶稣已经事先警告过我们,就是为要使我们可以避免跌倒()。

  9. 提到公会与会堂,必然会在早期基督徒当中引起回应,他们记得大数的扫罗所加诸教会的严厉逼迫()。倍为切合的是:保罗已经不知不觉地藉着他的敌对应验了这节经文的前半,也会有意识地藉着他在当权之人如腓力斯、腓斯都、亚基帕,甚至该撒自己()面前的见证而应验了后半。然而,若是因此而认为这段经文是根据保罗的经历而写成的,可就十分荒谬,因为这节经文没有如此具体细微。希腊文 he{gemon{on (诸侯)在新约圣经中是用来指罗马官员的术语,官阶从各省的巡抚到较低之犹太行政长官(或提督,有份铭文用这个字)本丢彼拉多。 Basile{on (君王)则涵盖了所有的皇室统治者,从地区性之小分封王到皇帝。这里所给的命令“要谨慎”乃是典型的马可用语(Schweizer)。

  给万民这个译法并未充分表达出原来的意思167:更好的译法是“给所有非犹太人”。这又是对以色列人“最受宠爱的国家”之地位予以重击:普世的宣扬对于马可而言是最重要的(施维策),而且他在此从耶稣自己的话语得着证实。所有的国家都必须有机会听闻国度的好消息。

  11. 说话的不是你们,乃是圣灵168,在使徒行传中,有无数基督徒即席辩论的例子,马可福音中当然没有;彼得在公会前的讲论只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及下)。但我们不得利用这一点来试探神()。这一个应许是特别赐给那些不期然被逼迫者拖进法庭之人的,而不是给那些有时间为了前头某个已知的作见证机会而祷告、预备之基督徒的。

  12~13. 这是伟大之 hypomone{ 圣经教义的扼要说明,此教义在神学上有时称为“圣徒的坚忍”: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13节)。得救的意义不可能只是“蒙拯救免于肉身的死亡”,因为第12节已经警告过:可能会因着为基督受苦而死的。这里所应许的“得救”必然意味着更深邃的,超越坟墓之外的。所以,在启示录二10也有着相同之末世论的吊诡:“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耶稣说:门徒必须坚守到底,以便能够得救;但是,正如保罗所说的,真基督徒事实上必会坚守,因为神必使他们能坚守()。这是圣经中的另一个吊诡,我们最好是以虔敬的态度来坚信。就像其他类似的神学吊诡一样,其解决方法不是用数学的方式在无限中寻得,而是在永恒中也就是在神里面得到。马太福音十22将耶稣所说的这一句话放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所以,这不只是在某一次特殊场合中随意说的,而是祂的教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166 这是平行经文太二十四9~10所用之希腊字 skandalizo 的意义,和合本译作跌倒,RSV 作 fall away (背道)。马可福音用的迷惑 planao{ ),较为可取。
167 虽然柯兰斐如此认为,它即使不是指反应的范围,也是说明传讲的范围;在某个含义上,这是马可版的“大使命”,即使我们认为十六15是后来才加入马可福音的。但是像派西(Pesch,引用于 Telford, IOM)等人可能是正确的,他们认为它基本上乃是针对教会预期末期很快来到而提出的一个警告,而不是往普世传福音的策略。
168 马尔逊说:“事实上,说话的不是受逼迫的人,而是圣灵把传讲的内容赐给他们。”关于圣灵在马可福音中的角色,以及圣灵对于耶稣的确是神的使者所作的保证,见 Weeden(由泰福德引述)。这是“圣灵”完整地在马可福音出现的少数几次(Anderson)。路加在平行经文中,并没有说是圣灵供应这些话语,而是基督自己();由此可见基督与圣灵在早期教会如何密切相关()。
iv. 那“行毁坏可憎的”(

  在此那行毁坏可憎的,更好是意译为“那亵渎的偶像”,虽然这个译法比较不严谨。正如所有启示文学,尤其是在患难时期产生的(绝大多数启示文学自然是如此),这里的遣词用字刻意慎重,免得遭人误用;《启示录一书》就有无数这种例子。但以理书()显示出此一片语的旧约背景。最初,这个字可能是指安提阿哥(Antiochus)在圣殿中所设立以亵渎圣殿的雕像,以及在祭坛上所献的猪肉。在这段经文中,它十分肯定是指耶路撒冷遭罗马军队围困(即如此理解)。罗马军团的旗帜是“鹰”,被奋锐党人视为是亵渎的“可憎之物”、“偶像”,正是十诫中所严禁的。在主后七十年,罗马的旗帜(经常绣有该撒像)竖立在倾圮之圣殿遗址上。后来在主后一三五年的革命以后,当宙斯的雕像与庙宇竖立在 Aelia Capitolina(外邦人重建后之耶路撒冷的称呼)之圣殿废墟上时,这可憎恶的事就完成了:对于正统犹太人而言,最终的荒凉已经来到了。

  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这句话显然不可能是耶稣原来言论的一部分。对照常见之“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等),按其形式与其拉比的口吻,必然属于耶稣原来所说的话。但“读这经的人”当然说明可能是一个编者在一份相当早的文集中所作的注释,或许是由马可自己所加的。附加这类解释性的词语乃是必须的,因为马可是所有福音书中最为隐秘的,只说站在不当站的地方,而马太却直说“站在圣地”,也就是在圣殿()。如果这卷福音书是很早就在罗马写成的,那么这种隐秘就可以理解了,特别是当时仍然在进行犹太战争的话。

  这几节经文为预言性的“前缩法”(forshortening)历史提供一个极佳的例证。基本上,预言乃是宣告或“说出”(forthtelling)神的道路与心意,这是现代学者一直提醒我们的。但除此之外,它无疑也包括预告(foretelling)神的旨意在内,虽然这对今日的科学反超然主义是个障碍169。这种预言是以“二度空间”的方式进行的,时间的因素在其中经常都是缺乏或模糊不清的。这很可能是因为时间在我们今世的秩序之外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但是这个议论却是属于哲学范畴的。这种先知性的“前缩法”陈述一连串的事件时,对事件之间漫长的时间分隔略过不提,因此将相隔甚远的诸事件,紧密地结合起来。

  这里,神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间即时审判祂的百姓,几乎是不着痕迹地与祂在末日要对全人类进行的宇宙性审判相吻合。既然两者都是彰显神持续对人类的罪与悖逆进行审判,整体是有意义的。那么,这里首先是描绘罗马军队的蹂躏肆虐;也描绘了当罗马军团有计划地延迟对耶路撒冷发动攻击,希望能迫使这座坚固的大城自动投降,耶路撒冷教会逃到彼拉。事实上,当战争到最后进行扫荡工作时,仿佛巴勒斯坦的所有居民都要被根除;但是,神必为主的选民而减少那日子。罗马帝国此时有更大的利益要争取,因为在罗马忽然发生了建立新夫拉维亚王朝(Flavian)的争夺战,有许多军队迅速撤回。基督教会如今对祂所拣选的(20节,中文圣经未译)这个词的用法具有一个新而深邃的看法,这个词现在不能指以色列,因为此处宣告的是神的审判。在约但河外彼拉幼嫩的教会得以存活下来,这才是神的新选民,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

169 预言在使徒行传时代的再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这种新约的“预言”当然包括劝勉在内,或许也就是它主要的功能(),然而像亚迦布必要时当然也同样预言了未来的事(),有些其他无名的先知显然也是一样()。哥林多教会里面“说预言”的恩赐到底是否包括未来的层面,我们不得而知;而今日信徒是否仍能领受这引人注目的恩赐,则有不同的看法。大部分现代的“先知”似乎都是对于神的作为提出一般性的保证,而不是详细地预言明确的事件,但是绝大多数新约圣经里的先知或许也是如此。当然,在属灵恩赐与功用的列单中,“先知”与“教师”有最密切的关联(),这可能是了解先知事工的关键。
v. 假基督与假先知(

  假基督、假先知(22节)将要出现。这其实是回到第6节的主题,而提到神迹可能是取自申命记十三1~3,严肃地警告人提防那些误导人之先知们所行的神迹奇事。这段经文最初可能是指主后七十年前后所出现之无数的“宗教”,与伪弥赛亚派犹太人的叛变。但对基督教会而言,这段经文同样适用于第一世纪的许多犹太基督教异端(尤其是诺斯底派),虽然其应用的范围可以广泛至涵盖所有的时代170

  22. 神迹奇事(22节)。这是提醒我们:就像在旧约圣经中一样,除了真先知之外,假先知也能行神迹奇事()。体认这一点,在今天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今日对于这些表现又燃起新的兴趣。在使徒行传里面,神迹无疑是由使徒们施行(见的例子)。保罗将它们列在圣灵的恩赐里面,虽然不是列在众恩赐之首()。即使是由真先知所行,“神迹奇事”只是神在基督里所行之更大工作的“兆头”,我们必须凭信接受这更大的工作,不然神迹就算不得什么。

  倘若能行,就把选民迷惑了。正好第20节,我们又看见“选民”,而且使我们想起“约翰式”的提醒:选民若是也上当受迷惑,这个名词就自相矛盾了()。第23节同样是“约翰式”的提醒:在这些事以先,主已经警告祂的门徒(参:)。马可比其他两卷对观福音较少出现“约翰式”的笔触;但足以显出实事求是的马可也与约翰从同一资料“银行”里取用素材。


14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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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受难故事(172

A 最后晚餐(

i. 决定要杀死耶稣(

  在第十四与十五章,我们直接就读到马可福音中的受难故事;然而马太与路加两卷福音书却先记载了另一些比喻。这可以用来说明:耶稣在最后那几天在圣殿里面与周围的教训,比我们单单从马可福音收集而得的更为详细,范围也更为广泛。依惯例,马可使用“速记法”,省略了那些对于他写作宗旨无关宏旨的素材。马可也像在其他例子中一样(如:咒诅无花果树),把耶稣在伯大尼受膏的故事,“夹”在首次提及设计捉拿耶稣与诡计的施行之间(Anderson)。这不只是为了悬疑紧张的戏剧性笔法,虽然在伯大尼显露出来的爱,更凸显出在耶路撒冷所显露的恨;在伯大尼的膏抹可以说是耶稣之死的一个解释。

  第1节引出了宗教领袖到目前为止最明确的决定。耶稣一定得死,而且越快越好;祭司长现今所缺少的就是机会而已。甚至连他们反对在逾越节期间进行这项司法谋杀,都不是因为这项行动与宗教礼仪的本质相抵触,而在道德上犹豫不决,纯粹是基于精明慎重的考虑,免得引发情绪高昂的逾越节群众起暴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正确时间,长久以来都迭有争议,近年来亦有重新热烈讨论的迹象。但我们至少清楚知道:钉十字架大致是发生在逾越节期间,无论它是否与实际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时间完全吻合173

172 正如导论中所提及的,虽然大部分学者(至少直到近来以前)都认为“一组”受难故事素材传到马可手中,而且被编入他的福音书中,但是“马可福音的所有重要主题其实都聚合在第十四至十六章中”(Kelber,引用于 Telford, IOM),这肯定是正确的。但这未必代表是马可建构了受难的故事;可能只是显示出,他沿着在受难故事中已经呈现出来的主题来建构他的整本福音书。
173 从约翰仔细记载的日期看来,他无疑是有此意。无论是否有些犹太教的教派(诸如在昆兰的爱色尼派),根据不同的历法,而在不同的日期守逾越节,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绝不可能会这么做。由于逾越节的日期是根据月亮而定的,似乎不大可能有太大的差距,虽然前后可能有个一两天之差是不难理解的。
ii. 在伯大尼受膏(

  我们在十一11就已看见:耶稣每个晚上都是与伯大尼一群不知名的朋友度过的。约翰福音十二1~8的记载,可能指出这是以利亚撒(“拉撒路”是这个名字的亚兰文缩写)、米利暗(“马利亚”)与马大的家。那么谁又是长大q疯的西门呢?根据马太与马可的记载,那是此人的家。有人认为他只是这个房子从前的主人,后来房子虽然过户给别人,还是与他的名字连用;我们可以不理会这种解释。另有人说耶稣那天晚上在另一个人家里“用餐”,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可能是这一家人的父亲虽然还活着,却长了大q疯,所以为了一切现实的考量,把管理家庭的责任交付给他的儿女。乌西雅也曾如此独居在他豪华的王宫地下室,代替他治理国事的乃是他的儿子约坦(174

  若是认为伯大尼的这次受膏,就是路加福音七36~50记载受膏,所引起的问题并不少于它所解决的问题:首先,从这个举动引出的教训全然不同,更遑论时间上的差别。我们最好是像处理耶稣的几个神迹,假定我们在此所见到的个别记载乃是不同事件(虽然有诸多相似之处)。施维策指出这女人的举动有多么不寻常;但是,倘若她乃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就能说得通了。约翰非常明确地指出那女人就是马利亚,虽然马可很可能忽略了这一点。不过马可一向很少记载人名。

  4~5. 有几个人:其他福音书的作者()的记载比马可这句话更为明确,指出抗议那妇人奉献之举为浪费的乃是门徒们,而约翰更特别提起门徒当中的犹大。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从他直接从这件事转到犹大将他的主出卖给圣殿当权者一事(10~11节)可以看得出来。犹大显然认为耶稣对金钱的态度相当矛盾而不切实际:首先是称赞寡妇的奉献(),现在又接受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献,这么做毫无道理可言。

  然而,耶稣对此重价之礼物,与寡妇菲薄之奉献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祂认为这两个人的奉献都是无价的,但却接受这样的奉献(无论是直接向神献上,或间接经由祂而献给神的),以之为合宜而理所当然的。这正好与属地的价值观相反,是人所看为奇怪的;而马可虽然对于犹大是使徒当中的司库,并且是个不诚实的人()都没有记载;但我们却藉此可以理解,犹大何以对她们的奉献颇不以为然。世人瞧不起寡妇微薄的奉献,认为太少了,却又批评伯大尼膏主之举是浪费、好出风头而不切实际的行为。关于香膏的价值与穷人的需要,门徒们所说的并没有错;但耶稣所寻求的是对祂不计代价的奉献,而不是精明干练与精打细算的施舍。正如保罗说的:主所爱的是捐得乐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细算的人()。然而,香膏的价值约为一年的工资(Anderson);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许门徒的贫困更加增他们的愤怒,此举对他们而言乃是毫无心机地浪费了宝贵的金钱。

  6. 他们尖锐的批评一定像条条鞭笞,刺痛了这个女人。马可在第5节用的动词是 enebrimo{nto (他们就“责备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耶稣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扰,她一定会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那些因着要服事基督而将自己献上,却遭受批评的人,有许多都经历过类似的责难,但也像这妇人一样,得到主安慰的话。耶稣至终所看的,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有多少属人的智慧,而是激励我们如此作的爱。注意祂并未因实际的智慧称赞她,而是迅速为她反驳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骂。

  7. 这是基督徒的优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许多急迫的需要中,选出神要我们在某一特定时刻去填补哪个需要。我们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实上,神的旨意也没有要我们这么做。耶稣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祂许许多多的活动中仍能显出平静安稳的特色来。神经紧张毕竟只是对神缺乏信心的一个症状,因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们自己做点什么,神根本就什么也不做。但圣经上所描绘的情景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栽种,另一个人浇灌,但使它生长的乃是神()。耶稣在第7节提到他们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引自申命记十五11。这当然不是说贫穷既无从避免,只好接受,丝毫不努力去消除贫穷,因为整个律法的目标就是在此。这只是承认实际情形:无论我们做什么,在这堕落的世界中总是有些人会有需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这些人,亦正如申命记中指出的。

  8~9. 这两节经文未必代表她已经充分了解耶稣即将受死的整个秘密,虽然她可能已经听闻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郑重其事。耶稣这段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时,爱祂之人的手将会像马利亚一样,毫不吝惜地用贵重的香料来膏祂,而那时所做的若不是浪费,这次也不能说是浪费。在耶稣生平的开头与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将贵重的珍藏奉献给祂(),有些人无疑会认为这两次所献上的礼物都是浪费的。

174 耶稣在这礼仪上不洁的人家里,而不是洁净的人家里过夜,米尼尔认为有重要的属灵意义。但是,耶稣虽然肯定是愿意接触长大q疯的人,因而使他们的污秽得以洁净(),但这种说法在此似乎是解释得太过度。无论长大q疯的西门是谁,他一定是初代门徒所熟识的,不然一定会更清楚地指出他的身分来(Anderson)。或者,他会不会曾经长大q疯,而后来蒙耶稣医治?若是如此,此事在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未提及,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确有此事。
iii. 被犹大出卖(

  犹大(Judas),或作 'Judah' (我们经常忘了这个名字在旧约圣经的尊贵含义)就抱着这种态度去见祭司长,决定要出卖耶稣。今天在某些地区盛行着一种看法,认为犹大只是要迫使耶稣动手,使用祂那神圣的大能,因为若是没有受到刺激,祂是不愿这么做的;但圣经丝毫没有这样的暗示。在第11节提及所承诺之银子的数量,清楚说明犹大的动机乃是出于贪爱钱财。他显然已经看清,倘若耶稣继续鼓励人像马利亚一样“浪费”,他若再跟随耶稣,就没有钱可捞了。从那时候开始,犹大也像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出卖耶稣(参1节)。在世事上聪明的祭司长一定会点头,证实他们的信念:即使是在这位属于另一个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门徒当中,金钱的力量仍然难以抗拒。“加略人”一名如果真是从亚兰文 sheqarya (欺骗者)而来的(见 Anderson),再想到他这种变节的行动时,就特别切合。令人讶异的是:税吏利未悔改归主之后并未在金钱上受到试探,而犹大却受到了这样的试探;或许利未在撇下钱财来跟随耶稣之时,早已体会了财富的虚空。

iv. 楼房的主人(

  寻找这栋楼房的故事,与寻找耶稣凯旋进城用的驴驹之间,有许多雷同之处。耶稣一定有很多不为人所知的门徒或朋友,祂可以在这样的时刻信赖他们会毫不迟疑的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只有微小的或平凡的恩赐之人而言就是一个鼓励:主也需要他们()。在这个福音故事中,我们只看见各记载一次耶稣使用驴子或房间,但那一次的使用都是极为重要的,在那个时刻对神的整个计划而言是绝对必要的。

  12. 若纯是读经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杀并吃逾越节羊羔;但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特别是从约翰的记载来看175。在这两卷书的记载中,最后的晚餐与钉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节,那就是神学上唯一的重点,无论最后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13. 耶稣在此的表现,结合了超然的知识与实际的预备,正如为凯旋进城所发生的事一样。第15节说这间楼已经为他们摆设整齐了,由此看来,耶稣可能早已在事先作了安排,要在耶路撒冷的这个居民家中守逾越节。这显然是从乡下来的朝圣者普遍的习俗。但是,要告诉祂的门徒引他们到正确之房子去的记号,却是需要超然的预知,正如撒母耳和其他先知所表现的一样()。或许甚至在马可写作此书时,将房主的名字公诸于世仍然是不安全或不明智的;如果作者真的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凭他在耶路撒冷的关系,一定会知道此人的名字。第13节说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认为这是门徒的记号;或是将这是瓦器作的水“瓶”,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个“记号”(Anderson),这都是过度的解释。瓶子只不过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罢了。无论如何,这人只是一个仆人,是往正确的房子去的记号与指引。门徒要交涉的是那家的主人;而且不管那个仆人是不是耶稣的门徒,这个主人却一定是。

  14~15. 主吩咐门徒对那主人说的话极其简单,夫子说(希腊文 didaskalos ,“老师”,即“拉比”),显出这人对耶稣非常熟悉,所以无需进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认得祂的门徒。同样有可能的是:这其实就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为后来基督教传统声称最后晚餐是在那里举行的。这样,从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惯例看来,这也可说明马可福音的记载中没有说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后来门徒也用这间房子作为聚会的场所,见使徒行传十二12;但是,由于那里说是马利亚的房子,我们必须假设马可的父亲(大概就是那家的主人)在使徒行传的时代已经过世了。逾越节原来是个家庭的节庆(),但至少从约西亚作王的时代开始(),就必须在耶路撒冷城守这节,为要在圣殿区内宰杀逾越节的羊羔。约在新约时代,更是在严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范围内举行,举例来说,不能在伯大尼举行,不然的话,伯大尼与那里友善的主人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16. 正如系着的驴子那一次,读者几乎可以听见门徒的惊讶声,因为这节经文说: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但是神的属天供应并未豁免他们实际该尽的责任,诸如预备羊羔、苦菜与酒,如果那是逾越节筵席的话,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这一节经文的前后之间并无矛盾,耶稣按着祂至高的旨意,同时用“自然的”与“超然的”方式来作工。

175 近来对此记载的最佳撮要可见于柯兰斐的著作,但仍不能说问题已经解决了。约翰福音的写作日期较晚,在此似乎像他常作的一样,刻意要矫正早期文献的一个不经意的误解。在马可福音中,这是唯一一处与逾越节有关之晚餐的经文,但我们不能想当然耳地将之画上等号。
v. 被卖的预言(

  所有福音书都指出耶稣知道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要出卖祂;第18节所引用的诗篇四十一9,清楚显示出这件事在祂内心中造成何等的伤痛。倘若我们留意耶稣所引用或改写的旧约经文,就可以看见祂藉着什么样的圣经预表与类比来理解祂自己的经历,因此,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领会。

  18~20. 你们中间有一个。马可已经让我们有了心理准备,知道犹大将要卖主(10节),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卖主的人,并未特别指明(18节)。虽然耶稣知道谁要卖祂,祂的门徒却都不晓得。奇怪的是:他们似乎都没有料到那会是犹大,不然他们就不会问第19节的问题了。在马可的记载中,耶稣并未进一步指出出卖祂的人,祂只是重复提出警告,强调此人与祂有亲密的交通(20节),更显露出这事极其可怕。如果这真的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甚至可能是指将饼或肉 [拉葛蓝基(Lagrange)就如此认为] 蘸在“苦酱”中,那是逾越节筵席的一个特色。这是否指约翰福音十三20的那“一点”饼说的呢?

  21. 人子必要去世。这又是一个吊诡。人子必要去世,被一个密友出卖,应验了圣经的预言;然而祂的假门徒却也必须为此举受到充分的责备,必须为他所做的事负责,一点也不能逃避他个人的责任。这样如谜的难题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解决,但那并不代表就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但是,门徒们未必被要求来解决这个神学难题,不过他们却要作第19节严肃的鉴察内心之举,“是我么?”(NIV 作“当然不会是我吧?”)。这“教诲式”或“教牧式”的问法,是马可福音极典型的笔法,以致我们很难相信马可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见谭内希(在 IOM)就文学批评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这整件事就是罗马书五8的一个例证,“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因为耶稣是为这些既软弱又有罪的门徒设立了最后的晚餐(18~21节)。

vi. 主的晚餐(

  主的晚餐实际上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我们无法确知;那取决于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纵使真正的逾越节是在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举行的,那么主的晚餐只是一个 qiddu{sh ,就是宗教团体寻常会餐之前延伸的“恩典”;但在门徒的心目中,逾越节的思想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176。然而,第12~14节似乎清楚说明:在马可的心目中,这的确是逾越节的筵席。

  22. 这是我的身体。见安德生的提醒:亚兰文并没有是这个字,所以并没有在实质上将身体与饼等同的思想177。那么,制定圣餐的用词对于门徒是何意义呢?纵使他们在当时无法明白,他们后来当然会回想起来,而且将之记载下来。他们若深思,肯定会认为这是指着吃“逾越节”说的,特别是当时若正好是真的逾越节筵席。颇为有趣的是:注意耶稣实际上并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来象征祂的身体,却只是用擘开的饼。如果那不是逾越节的筵席,当然就不会有羊羔,从头到尾就只有饼和酒,也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只有约翰福音形容耶稣为“神的羔羊”(),虽然,“我们的逾越节基督”(;和合本与 RSV 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这种译法是正确的)绝对是保罗用语,并且是后来的教会所熟悉的。

  在某个含义上,拿起饼、祝福、擘开,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稣在喂饱群众之神迹中常见的动作(),但它也描绘出耶稣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并且为了人类,让人将它“擘开”。对于贝罗而言,它主要是描绘基督(所以当然也包括基督徒在内)对世人之饥饿的关切;但这一点虽然是正确的,却绝对没有道尽它所有的意义,其实反倒失落了更深的意义。

  23. 如果这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擘开无酵饼( matzo{th ),乃是逾越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没有解释擘饼的表征,但至少在现代的仪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样也是不可少的,虽然这两个动作并无直接的关联,像它们在这里的关联一样。如今,在举行仪式时,一杯酒要喝四次,饼要擘三次,所以要将耶稣的举动与这几次当中任何一次相连是毫无根据的。有鉴于紧接着就唱“赞美”( Halle{l )诗(26节),这似乎是筵席即将结束的时刻,但我们对于第一世纪之犹太人礼仪所知有限,因此解释不能太武断。无论如何,耶稣之动作的意义,并不受到它在仪式中的地位所影响。

  24. 我……的血。酒代表耶稣流的血,在此形容为“立约的血”,也就是在神与人之间郑重协议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到底这里的读法是否有新字,作为修饰“约”的一个形容词,乃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这个约虽然与摩西所设立的约相似,却显然不是同一个约。所以,无论“新”字在经文上到底是不是属于这里,在神学上而言当然属于这里。这个“新约”乃是旧约时代一个熟悉的预言观念(的“新心”与“灵”)。“立约的血”在概念上已经与“逾越节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创造性之观念的融合。

  根据以赛亚书五十三12,为多人这三个字是直接与弥赛亚之工作和职分的解释有直接关联,尽管倪恩瀚认为这只是闪语的一个日常用语。但倪恩瀚强调“多人”在希伯来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实与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这一点却是正确的。

  在此乃是从逾越节的角度来看基督的死,将之视为新约的创立,而且也视为是个祭物,大概是赎罪祭()。这三者迥然有别,但全都是藉流血得印证;然而,在学术上虽然可以为了研究上的目的而分隔这些观念,但若要对基督的工作有一幅清晰的图画,我们却必须把这三个观念结合为一。

  25. 这是主的晚餐中具有末世性的、前瞻性的着重点。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为它已经在羔羊的婚筵中“应验”了(),用犹太人的说法,是弥赛亚的筵席,这也是我们从比喻中所熟知的()。在现代犹太教中,甚至连逾越节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论的背景中,虽然它大半已经成了世俗性的与物质性的末世论。然而,我们很难看出以色列国的实际历史与此有任何关联;神国的实现在于永恒,而不在于时间中。

176 柯兰斐否认在这种环境下举行 qiddu{sh 的可能性,但这一点似乎犹有可议之处。
177 亦见 Anderson 与 Cranfield。他们都认为耶稣在原来之亚兰文所用的字眼可能不是 bisri (肉),而是 gu{phi (身体),其含义为“自己”:耶稣是为世人的生命舍己。这个看法颇为有趣,而且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还是必须根据目前所有的希腊文来探讨,虽然所有的经文都读作 so{ma (身体),而不是 sarx (肉;与相反),然而 so{ma 在希腊文并无这种衍生的含义。
B 在客西马尼的伤痛(

i. 往客西马尼的路(

  用餐后,他们照着习俗唱了诗,就是赞美诗( Halle{l ),或诗篇结束的部分,这一群人就出去,但这次不是往伯大尼。大概是因为时候已晚,而且他们想要留在耶路撒冷附近,来度过正式的逾越节期。所以他们就在橄榄山的树丛间露宿过夜,其他的朝圣者无疑也是这样。此时,耶稣预言了彼得将会否认主、门徒们都要逃走,正如先前预言犹大卖主一样,这段对话很可能是从耶路撒冷城往客西马尼途中进行的。施维策说这显示出,即使是在这次的背叛中,神仍然掌管一切,一切都在祂的预知中,一切都应验了圣经的话。

  27~28. 耶稣在此引用撒迦利亚书的另一句话,来说明门徒们将要因着祂的受死而四散()以及他们立刻就要在园中弃祂而去。祂认为这种分散不是逼迫的结果,而是因着他们自己的“跌倒”。尽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们的信心仍将因着发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动摇。但撒迦利亚书的同一章经文,却是以应许向经过试验的余民施怜悯作结束;这里也是如此,在第28节,耶稣也以祂复活的另一次预言,以及应许在熟悉的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作结束。在十六7,耶稣复活之后,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的话也将提及这个应许178

  29. 我总不能。所有福音书都描绘了鲁莽的彼得,误以为自己刚强而骄逞,并且嘲笑其他人的软弱。他相信耶稣的话对于其他门徒而言是真实的,他在这一点上毫无困难。但是我们务须切记:其他所有的门徒也都提出异议,力言自己的刚强(31节),他们也都是骄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但他并没能如愿使得自己有别于他人。

  30. 彼得怎样夸口自己与众不同,也照样因自己的失败而与众不同;他与别的门徒都要学习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稣加上了一个预言的“兆头”,因为鸡叫虽是时间的记号,却不仅于此。耶稣赐下这个兆头,无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发生时想到耶稣事前的警告(见72节)。只有马可记载了第二次的鸡叫(Schweizer)。“鸡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鸡叫两遍)”是清早的一个时间定点,与午夜时分头一次昏沈的鸡叫迥然有别。但耶稣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连续两次鸡叫,是无益的揣测。根据施维策的说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养鸡;若是如此,这个规定显然有名无实了。

  31. 彼得所犯的错在此并未被低估,但马可清楚说明这是整个使徒团队所共犯的错误:众门徒都是这样说。一如我们常见的,彼得在此只是门徒的代表,整群的发言人,可能因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无讳。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曾如此(),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发现使他成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种含义上,成为整体的“代表”()。这一节经文是个提醒:彼得不仅代表了门徒的属灵力量,也代表他们的软弱。今天每个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个队伍蜿蜒而下,穿过城内黑暗的街道,凡是参加这个行列的人都知道:从旧城走到客西马尼园大约费时二十分钟。我们猜想上述的对话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178 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很少提及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显现(然而见),所以这必定是出自可靠的传统。没有一个人会在事后杜撰此事,因为绝大多数有记载之复活后的显现都是发生在耶路撒冷或该城附近。但若将这里的“加利利”灵意化,或认为这应许是指基督在祂门徒心中属灵的显现,或甚至指预料中祂将在加利利“再来”( parousia ),如某些编纂学者所做的一般,却是错误之举。在马可福音中,加利利并不等于是“外邦基督教”,虽然后来很可能有许多外邦基督徒居住在那里。
ii. 园中的伤痛(

  他们现在进入客西马尼园里面;耶稣在这园中,其实有两队支持者环绕着祂,与祂共度此一艰难时刻。在外面,靠近园子的入口处,是那八个门徒,因为犹大不再与他们同在一处;往里面走,则是另外那三个蒙拣选,与祂最亲近的门徒。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33节)。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在下一节经文中(34节),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圣经并未将祂描绘成一个不能受苦的斯多亚派人士(Schweizer)。异教哲学家可能会嘲笑这一点;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却是十字架的荣耀。基督的苦难不是“幻影式的”与伪装的,它乃是真实且付上重价的。

  34. 出自诗篇四十二5或11的引句格外贴切。这篇诗篇不仅表达了心灵深处对神的渴慕,同时也表达出这两节经文中,每一节的最后一个子句都包含的信心宣告,以及神拯救的应许。所以耶稣即使是在似乎最为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刻,仍然因着相信神最终的辩白而满有把握。

  儆醒。这里所用的动词 gre{goreite 可能会叫门徒回想起祂不久前讲的看门的比喻(),因为看门的工作就是要儆醒,而耶稣在结束那个比喻时也以这一点作为一般性的命令来吩咐祂所有的门徒。米尼尔提醒我们:逾越节应该是“儆醒之夜”(;和合本作“这夜……当……谨守”),而此时正值这犹太节期,门徒一定会想到这一点。

  35. 在古时候,祷告常见的姿态乃是站立,将双手朝天举起();在祷告时俯伏在地,乃表示灵里极度的伤痛(如:)。倘若可行:在此又是一个神圣的吊诡,可从下一节重复使用的形容词 dynaton (能)看得出来。就定义而言,一切的事对于神的全能来说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耶稣来说,要成为基督,却又要避免喝这杯,是不可能的。言辞上说是可能的,但其实却是不能,因为那乃是矛盾的。同样的,祭司们在十五32向耶稣挑战:祂若是基督,就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祂若真的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就不可能是基督,因为基督的真义在于祂一定得受苦。

  36. 只有马可福音在此保留了原来的亚兰文祷词的亲密用语阿爸!父啊179!罗马书八15与加拉太书四6显示出,这个半礼仪用词一直留存到早期教会。正如雅各和约翰的话中所用的(),杯在此乃是苦难的象征,而不是喜乐的象征,虽然这两种意义在设立最后晚餐之用语中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是这里的思想很可能更为深邃,不只是苦难的一般性象征,也是指旧约圣经中神的忿怒之杯的观念,是为了神的仇敌命定的(),耶稣在加略山要喝的正是此杯。最后一个子句,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痰囊馑,是基督在地上顺服的一生之撮要;这样的顺服只有在“以至于死”时才得完全()。这并非一个无助、遭受命运玩弄的牺牲品,而是竭力向着神的旨意直奔的那一位(Anderson)。

  但到底是什么因素令祂如此伤痛呢?若说这只是凡人对于被出卖、受嘲弄、受鞭打与受死的畏缩,同时因着完全的预知这一切而益发沉重,这样的答案太过肤浅了,虽然这一些无疑也是其中的因素。耶稣不仅预见了这一切,而且也预先告诉了祂的门徒(如:)。在祂在地上的一生期间,祂都感受到益见加增的压力,直到祂在十字架上发出得胜的呼喊,才终于得着释放(),耶稣已经用过类似之受洗与饮杯,来描写这种内在的压迫感(),正如祂与雅各和约翰的对话中所说的()。我们必须从十五34,与神分离的感受,来寻找祂伤痛的理由。这就是那“杯”,这就是那“洗”,若是可能,祂宁可避而不受。

  37~39. 耶稣在此所说的责备话,虽然适用于全部的人,却是直接对彼得说的,而且耶稣用的是他“天然的”旧名西门(),而不是他“在恩典中”的新名“矶法”(彼得,)。但这段话不只是责备,也是为祂要在审判厅中接受的试验作好准备。但彼得与他的同伴却是徒受这个警告,因为他们无法采取那能拯救他们免于试探的唯一步骤:恳切祷告并时刻儆醒(38节)。这也不是我们可以任意而为的,这样的祷告乃是承认我们肉体的软弱(38节),而同时又表现出我们心灵的愿意(38节),并且伴随着对于我们向祂祷告的这位神之大能的体认。所以祷告乃是基督徒信心的一种表示方式,而顺服也同样是另一种方式。彼得从耶稣所受的责备是:即使是一个小时(和合本“片时”),彼得也没有力量可以“儆醒”。希腊文动词 ouk ischusas (不能)与九18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那里是形容门徒们在变像山脚下无力医治那个男孩,而且正如耶稣所说的,也是因着没有祷告所造成的()。

  40. 这里的语句再次令人回想起在变像山上用来形容那三个人的语句(),甚至话最多的彼得在那里也终于不知该说什么话了。在园子这里,满面羞惭的门徒们极其局促不安,找不到什么话可说了。

  41~42. 这里提到耶稣第三次回到门徒那里,带出了终极与完结的意思;祂对门徒们所说的话: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和合本小字)180,也照样有着适切的终结意味。他们的失败已经完结,危机已过,卖主者近了。耶稣在此所说的话语,并无苦毒的暗示,却有悲伤的意味。耶稣说:时候到了;祂的意思不只神的时候到了,而且祂所祷告的事情也已经确定了(Lane),神至高无上的权已经启示出来。

179 然而,有些人认为这个众所公认之口语词汇乃是一个“婴儿用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除此之外,耶稣还能用哪个亚兰字来指“父”呢?大约在这个时期,“强调”字形如 Abba{ 者在亚兰文中用得非常自由,其意义与“独立”字形如 Ab 者的差别微乎其微。亦见五41的注释。然而,第一世纪的正统犹太人似乎真的避免在祷告中使用熟悉的语汇(Anderson),正如许多保守的基督徒今日在祷告中仍然避免称神为“你”(You)一样(译按:有许多英语世界的信徒仍以尊称的 'Thou' 代替 'You' )。
180 除非我们将之译作一个命令: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如和合本与 AV 的译法。下一个字 apechei 是个难题;和合本与 RSV 译作彀了!这颇切合上下文;至于其他较难令人信服,但也有可能的译法,见施维策。
C 耶稣被捉拿(

  43. 犹大来了。自从第10节开始,一直都没有特别提及犹大,但第20节显示出晚餐时他仍在场。我们的猜测是:他那天晚上一知道他们当晚要在耶路撒冷露宿,立即从餐桌溜出去了。然后,他就一直等到这群门徒大概已经安然入睡了;而上一节经文证明犹大的这个判断有多正确。他并不缺少属世的智慧;事实上,除了贪婪(11节)之外,犹大就是因着属世的智慧而失败的。所以,他也照样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圣殿差役和年轻祭司,分别带着刀棒(而不是如安德生所说的:城里“无法无天”的暴民),准备在逮捕行动遭遇抵抗时可以派上用场。犹大太了解他这群性急的同伴了;而彼得的暴力举动也证明犹大这么做是多么聪明(47节),虽然马可在实际上并未指名彼得就是那个攻击者。

  44~45. 由于园中橄榄树丛的关系,光线并不明亮,无法确定人的身分;但犹大甚至已经与圣殿的差役约定好了确认耶稣的记号。他将要以一般用来表示平安的亲嘴与问候的话拉比(夫子),向官方指出耶稣来,这两者都是门徒与老师之间常见的记号。在此证明了犹大在道德上已经彻底瞎眼了,他并未看出他使用这么具有情感的记号作为卖主的媒介,将会为他招致永远的刑罚;他唯一关切的是:逮捕行动必须顺利进行,而他的智慧与工作能力再次成为他的网罗。令人称奇的是:犹大与耶稣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竟然还能如此铁石心肠地对待祂。

  46. 拿住祂。一如往常,马可只报导了大略的事实,其他福音书则较详实地记载了园中所发生的事。柯兰斐说得对:卖主之人的亲吻在门徒们的记忆中留下如此不可磨灭的印象,甚至马可在重述此事时也极为详尽,与他对其他事情“零碎片断”的记载方式相反。但是在叙述中只呈现出“骨架”却是马可的典型作法,他正尽快地将焦点移向十字架。

  47. 拔出刀来。此外没有提出这个门徒的名字来。但路加福音二十二38提及带着“两把刀”的是哪个门徒呢?彼得、那两个“雷子”,与奋锐党的西门似乎都是可能的人选,所以这个门徒一定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只有约翰福音十八10提及彼得的名字181,该书可能是在彼得死后所写的,所以不会危及彼得的安全();他也是福音书作者中唯一提及耳朵被砍掉之仆人的名字()。在较早期的福音书(如马可福音)中,这类详细的记载可能有危险。马可没有提及耶稣医治那人的耳朵与责备彼得,然而却记载祂责备那些人全副武装来捉拿祂(48节)。以暴易暴不是耶稣的原则,即使这对祭司长与彼得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手段182

  48~49. 这个应得的责备必定踩到祭司的痛脚。他们没有在白天时于圣殿里逮捕祂,并不是因为害怕门徒,而是害怕群众,这些群众并未因神学训练所造成的成见而弄瞎了心眼,一定会反对这样的暴行()。

  以这样的暴力方式逮捕弥赛亚,应验了经上的许可预言(49节)。在此特指的经文可能就是路加福音二十二37所引述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尤其是因为那也是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12。凡是曾经在世上任何角落看过秘密警察之所作所为的人,必然能深入明白这段经文。逮捕行动通常在夜间进行,理由有二:受害人易于慌乱而较少抵抗,邻人也较不会聚集来抗议。数千年来,世界并未有多少改变。

  50. 逃走了。同样应验了耶稣论及他们“跌倒”的预言()。他们若接受神的道路而不跌倒,或许会忧伤,但是当他们的主被人捉拿时,他们一定会忠心地站在祂身旁,但这么做却不是“理所当然的”,那也正是基督的道路总是叫天然的人跌倒的原因()。彼得可能是所有门徒的代表,而且绊倒他的妨碍也比较大,因为他总是鼓吹基督应走天然的路()。用圣经的话来说:“在基督里绊倒”、“因祂跌倒”,意思是因祂的道路而彻底动摇,缺少属灵的钥匙,只有那钥匙才能开启我们的悟性,这只有神的灵才做得到()。

  51~52. 希腊字 neaniskos (少年人)可以指正值青春期晚期的人,即年仅十余岁的青少年。这个人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称呼马可的约翰,最后晚餐可能就是在他家中举行的(正如后来的传统所主张的),而后来基督徒的确是在那里聚集祷告、敬拜()。这一点本身使我们想起,福音书的世界与使徒行传第一至十二章的世界之间,有密切的实质关联,这是我们今日时常忘却的一个要素。这个关联一直要到后来教会在外邦世界大有扩展之后才中断,而直到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十年被毁,真的告一段落。无论这个人是谁,他是一个少年人,从睡梦中仓皇起身,披着一块布;大概是受惊的门徒中有一个人冲回举行最后晚餐的屋子去报信。这个细节当然可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生动回忆,留在脑海里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其本身并不重要,要紧的是环绕在它前后的事件。如果这个少年人的确是称为马可的约翰,他在此处匿名就绝对可以解释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任何一个年轻人,而不是马可;但若是如此,就很难明白提及此事的理由,而这个人又是谁。无论如何,这一定是个年轻的门徒,与耶稣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可能也与最后晚餐的屋子有密切关联。把这样的一件事灵意化似乎没有必要,而且不恰当;它只是叙述一个明显的事实,而且我们也应该如此接受,不管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什么属灵的教训183。诺斯底派的某些分支为了他们自己异端的目的而大肆利用这件事,但我们可以大胆地拒绝他们的解释,因为这些解释与福音本身完全矛盾。对此事有兴趣之人可以参考 IDBS 。任何同性恋的暗示都是不可能的()。

181 拉葛蓝基(为柯兰斐所引述)主张马可所用的 heis tis 内中有一个人,“某个人”,暗示了这一点;虽然马可很清楚是哪个人动手,然而却为了他自己的理由而没有指出名字来;这种看法似乎是正确的。
182 虽然马可在这里并未提及记载于太二十六52的那句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但他同样清楚知道耶稣拒绝以暴力作为建立祂国度的途径。耶稣不是暴力的“奋锐党”,即使左派释经学者如贝罗亦公然承认这一点。如果祂连天使都拒绝,不要他们来救祂脱离敌手(),祂为何还要用地上的武力来达到这个目的呢?
183 举例来说:谭内希(IOM)就要我们将这少年人特别可耻的逃逸看作象征所有门徒可耻的逃跑,并将他的“细麻布”看为象征他预备殉道。这种解释太过牵强附会了,赤身逃跑若是在圣经中有任何象征性,也不是象征羞耻,而是惧怕(),正如经常为人所指出的。认为这个故事具有礼仪上的(特别是洗礼的)含义,同样也是离题太远,因为这是将现代人对于礼仪论的兴趣强加于早期教会。至于这个人与空坟旁那个少年人是否有关联(),也是令人不解的附会,见 Anderson。
D 彼得跌倒(

  53. 在彼得否认主的这个记载中,我们无法确定审讯的精确时间;甚至无法确定到底记载了多少次听讯。然而,由于这并不影响整件事的重点,我们将留待篇幅较长之注释书来处理。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耶稣最少在大祭司面前出庭一次,在彼拉多面前又出庭一次。

  表面看来,时间似乎仍值深夜,第54节提到的火更加深了这个印象。即使是在今日,在任何纯朴的社会中,火除了取暖之外也供照明。但耶路撒冷位在海拔近一千公尺处,春天的早晨仍然可能很冷,所以火本身并不能作为决定时间的最终证据。彼得的确是在火旁取暖(54节),但他似乎也是因着火光而被人认出(67节),所以两种解释都是可能的。要紧的是(像安德生一样)注意到:马可又把彼得失败的故事“夹”在耶稣受审讯的故事之间,因此,生动地比照了耶稣的忠心至死与彼得的不忠。

  54. 远远的跟着耶稣。为什么呢?是否仅仅出于好奇(),或者是彼得有以武力援救耶稣的卤莽念头?他在院子里对使女说的谎言,未必是全然出于胆怯,也可能是出于他荒唐的计策;不过圣经显然无此暗示。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念头自然是属人的(像在一样),所以仍然受到耶稣的谴责()。然而,这样的解释方式似乎太过不可思议,就如有人解释犹大卖主的动机,虽然是不正当的,却是往好处着想,同样的匪夷所思。彼得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计划,而只是惊惶不知所措。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动机而跟着,他在圣经中仍然受到罪责,因为他在夸口之后仍然否认了耶稣。但他却也是蒙神大爱拣选,得以听闻复活的好消息()。甚至连彼得都还有回头的路,这一点也给后来在遭受逼迫时否认主的基督徒带来盼望。

  55. 寻找见证。这似乎是公会初步寻找事实的职权184。虽然他们很久以前就已决定要将耶稣置于死地(),他们仍然必须正式提出一个法律上的罪名,足以证明应以死刑来处置耶稣。他们不愿把祂暗杀,以免激起流血动乱并因而引起罗马人的镇压行动。这也证明了他们在道德上是瞎眼的,因为他们竟然无法看出:“匕首党徒”的利剑(这些人在节期时间到处都是,见),与他们图谋进行的司法谋杀,在神眼中根本没有两样。但是,纵使祭司长可以找出耶稣显然干犯了律法,在犹太人眼中足以判处死刑,他们的工作仍然只完成了一半。他们还必须制造出政治罪名,好在罗马人眼中证明执行死刑乃是正当的。彼拉多()与迦流()俩人都证明:罗马人不愿仅仅为了宗教理由而定人民的罪,特别是当他们认为那宗教乃是由不受欢迎之民众所奉行的讨厌的东方宗教。米示经常充满苦毒地提及:罗马人把犹太法庭判处死刑的可贵权利给剥夺了,甚至在他们审判自己的同胞时也是一样(参:,那里清楚说明了这一点)185。特别是在耶路撒冷,在逾越节期间容易暴动,充斥着无法计数之犹太爱国主义者,气氛极其紧张,罗马人更是留心戒备。犹太领袖很清楚,这样司法性的谋杀,特别可能会激起暴动(),容或对整个犹大国没有影响,但是对他们自己,后果则不堪设想。

  56. 关于这整个段落针对耶稣提出之指控,请见拙着《新殿》,那里对此问题有相当深入的讨论。这一次的困扰不是缺乏证据,而是证据太多了;用来收买犹大的金钱,无疑也收买了这些甘心助纣为虐的人。正如今天在许多城的法庭处仍旧发生的。然而,也正如我们常见的,要使谎言能够前后一致,可比单纯地说实话困难多了。早期针对耶稣干犯安息日所提出的指控显然站不住脚,否则他们立刻就会提出来了。按照犹太人的规矩,不允许因着在安息日治病而将某人治死,正如不会因着一个人在安息日给动物喝水而将他治死一样;而法利赛人尽管发发牢骚,却太了解这一点而不会以此来作为控诉的手段。

  57~59. 在所有对观福音中,马可对这个罪名之内容的记述最完整186。这个指控至少在实质内容上乃是一句真话(即使是误解的),马可没有详细记载,却保留在约翰福音二19。事实上,若是没有约翰的记载,我们一定会误解这个罪名,认为它是纯属乖斓摹H欢,马可确实保存了耶稣论及圣殿之毁灭的一般性预言(),虽然没有记载祂要“重建”圣殿。

  从约翰福音中,我们可以看见这句话只有在耶稣复活后门徒们才了解,乃是指着主身体的死,以及三天之后的复活;而整个“新殿”的概念皆是源出于此。这个隐喻在早期教会中显然随意用在基督徒教义问答中,由于篇幅所限,不容我们在这里详加讨论(如:)。

  但我们若照着字面意义来解释他们针对耶稣提出的这个指控(那是不可能的),就只能解释为祂拥有超然的,甚至魔法式的能力,但却不能单凭这个罪名便将耶稣定为有罪,因为祂能力的来源仍然可能是善的或恶的。他勒目里面满了行神迹之拉比的故事。恶毒的法利赛人可以说耶稣是靠着别西卜赶鬼(),但普通百姓不大可能会相信,更遑论控告祂要靠着魔鬼的能力来拆毁并重建圣殿了。但这样荒诞的罪名不能用来作法律上判处死刑的根据,更何况耶稣这句话里面含有重建的预言187。我们也难以明白怎么会有人照着字面意义来理解这句话。希律已经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进行这个庞大的工程,将所罗巴伯的圣殿夷为平地,然后历经艰辛地用希律之砖石工业的大石块来重建他们现在所看见的这座圣殿;任何一个法利赛人怎么可能当真相信耶稣想要在三天之内重现这个过程呢188

  60. 甚至连这些控诉,他们的意见都无法一致(59节),也无法证明;但或许耶稣会受刺激而说出可以陷祂于罪的事。但祂却保持沉默,祂根本不需要否认这类不堪一击的控诉。这些指控除了加些莫须有的罪名,对祭司法庭也毫无价值。基督的沉默本身就是预言中的一个兆头(),正如彼得后来所明白的()。

  61. 大祭司必然已经知道:纵使耶稣因着“弥赛亚玄机”,避免在祂敌人面前公然作这样的宣称,直到神的时候来到,祂至少已经从祂四周的人接受了基督(弥赛亚)这个名号()。马太福音二十六63清楚说明:大祭司问这个问题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起誓”,也就是奉神的名问的问题。

  但耶稣是否要灵巧地脱出这个陷害祂的问题,正如祂曾脱出他们精心设计有关纳税给该撒那个陷阱一样呢()?耶稣若自称为弥赛亚、受膏者、神的先知,对于一个现代的回教徒而言并不算是亵渎神,虽然它可能会遭受剧烈的反驳,而且要求祂行个神迹。但若自称为那当称颂者的儿子,那对他们而言可就是个无可宽赦的亵渎;而且,为了这样的亵渎罪名,祂可能会被公会定罪而处死,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尽管安德生怀疑这个罪名到底有没有足够的份量(64节)。他们在十字架旁恶毒地讥诮(),再次证明弥赛亚的身分乃是耶稣为众所周知的一个宣称,无论祂曾否以一模一样的字眼来宣布。在十字架旁,他们所提及的乃是祂弥赛亚的身分与以色列的王,而不是神的儿子,最后这个名称得等到百夫长来宣称(),虽然马太福音二十七40有这个名称。

  62. 耶稣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来答覆,可能是意味极其深长的,祂这么做,就是以自己与神同等,我们知道这已经是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抱怨的()。在路加福音中,祂的答覆较为隐晦不明,虽然耶稣接受了“神的儿子”这个名称()。但记载这个片语的却只有马可;即使是多注重犹太事物的马太也没有记载189。所以,这句话的形式可能是无意间记载的,在神学上并无深意,虽然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似乎在另一个场合发挥了同一点()。

  耶稣虽然接受了大祭司所提出的这个名号,更进一步以祂自己选择的名号神的儿子来界定,由诗篇一一○1与但以理书七13所作的另一个“富新意的融合”来解释。但是,大祭司若是有耳可听,所选用的这个名号乃是严重的警告,因为这乃是经过证实而登上宝座,并且在审判时再来的人子,正如司提反在被石头打死之前所看见的()。祭司体系在那日也要接受审判(虽然尚未实际执行),就是在主后七十年那可怕的日子,那时祭司一直坚持他们献祭直到最后,要在祭坛旁被罗马士兵砍倒。

  63. 撕开衣服,这其实乃是以色列宗教领袖对他们自己所定的罪;大祭司所要的不是资讯,只是要陷害耶稣,因为在他问这问题之前早已知道耶稣的这个宣称。当然了,这样的宣称倘若不是真的,那么祂不是疯了()就是亵渎神。但大祭司的罪不单在于他不相信这个宣告,而是在于他甚至不曾自问这宣称到底是真是假。他的盲目乃是故意而可恶的,因为他在得见真理之前即已紧闭双眼。

  按当时的传统,撕裂衣裳如今是听见亵渎神的话语时的象征行动,原来是悲哀的记号,这从旧约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如:)。在这里,却扭曲为顺利达成邪恶目的时的快乐象征。欣喜之余,大祭司把那些没有用的见证人打发走,迅速地宣布说: be^th di^n (法庭)就是见证人了,而且还正式询问他们的意见(64节)。他们也同样正式地回答说:拿撒勒人耶稣是应该为了亵渎而被处以死刑。令人伤痛的是:倘若祂的宣称是假的,那祂的确是大大地亵渎神,应该判处死刑,但若祂所说的是真的呢?

  65. 随着罪名的判决,所有的顾忌都消失了;审判官甚至连形式上的司法公正都不再费心保持。至少,彼得永难忘怀耶稣置身于辱骂与殴打时所表现的坚毅忍耐(),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6。“你说预言罢!”这个嘲讽的要求是对祂自称弥赛亚所作的更进一步的嘲弄,因为那样的宣称至少包括先知的职分在内,而且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也包括自称为神的儿子在内。但无论如何,“先知”总是广为大众使用来形容耶稣的一个名号(),甚至不承认祂是弥赛亚时亦然。

  66~71. 彼得失脚的整个记载,随着故事一步一步的进展,徒令读者爱莫能助,直到彼得走上不归路。他卤莽的自恃与对别人的嘲笑(29节),他在客西马尼园中无法自制(37节),他的惊慌逃脱(50节),他的远远跟随(54节),他与耶稣的仇敌如此接近(54节),这一切都使得他实际的否认主成为必然的,而且是无可避免的结果。毫无疑问,彼得最初的心愿与抗议的确是由衷而发的(31节),早在大祭司宅院里面对试探交战,彼得就已败阵了;基督徒与试探争战,是要在遭逢试探前即当开始(38节)。

  这个使女(66~67节)可能从前见过彼得与耶稣在一起,所以认得他是耶稣的门徒;旁边站着的耶路撒冷人(70节)断定他必然是他们一伙的,因为他有加利利口音。逾越节期间,在京城有许多加利利人,但大祭司的仆人当中可没有这样的人。悲剧在于下沉的一步也可能是上升的一步,而每一次,彼得都被迫必须公然表白自己。这是头一次,正如安德生所说的,他大可对那使女说“是”而不需冒太大的危险。但彼得三次都刻意地选择说“不”,所以这些恩典的绽发都成了定罪的时机,这是拒绝恩典的必然结果。

  今天的潮流是为彼得找些藉口,正如某些人为犹大找藉口,这么做若是为了在他身上看见我们自己的软弱,就无可厚非;但除非我们看见他的罪的严重性,就不能明白他为何如此痛苦地自责(72节),也不能明白他悔改的深度,以及他回转的恩典。我们的工作不是分析彼得是如何轻易地失脚,而是领会其失败可怖的性质。

  72.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见30节注释):“第二次鸡叫”乃是一个明确的时间定点,而不只是一个预言的记号。它是指黎明真的来了,与第一次鸡叫时的午夜成对比;十五1的“一到早晨”支持这种说法。但即使真是如此,“第二次鸡叫”仍是一个应验的记号,使彼得回想起耶稣所说的话来;于是他懊悔的苦杯满了。思想起来的希腊文 epibalo{n (见 BAGD),也可以译作“再思”、“认真想”,或只是“他开始想”190。然而,“开始哭了”当然是整个片语最佳之“动力对等词”。“拉起外套遮住他的头”也是可能的译法,但可能性大概较低。

184 持这种观点的一个理由是:如果这是“审讯”,就在许多方面都破坏了“公会”所定的条例(如审讯不可在夜间进行,也不可在大祭司家里进行等)。但是,有些学者出于好意,想要洗脱犹太教当权人士于耶稣的死有份的罪名,完全怪罪于罗马人,反而把问题搞得更糟。过去几个世纪中基督教会的反犹太主义是不可宽赦的(见导论),将这种心态建基于基督的死更是对福音的曲解;但四卷福音书的作者全都清楚说明:将耶稣交给罗马人的,乃是祂自己同胞的领袖(参:)。否认耶稣出现在公会之前的历史性,也就否认了圣经显而易见的证据。
185 这一点略有争议,其详细的讨论见 Johnson 与 Anderson。新约圣经所记载之实际或企图实施的私刑,都没有证明上述论点为误。
186 见 Cole, The New Temple , IVP, 1951,那里有详尽的讨论与解释。
187 所以黎弗是相当正确的,他说:对耶稣提出控诉,不是因祂应允要毁坏圣殿,而是应许要改变它,即使我们是根据字面意义而误解了这个“重建”。
188 见 Cranfield,但他放弃了发现这句话之原貌的所有希望,这可又失之太过了。
189 见 Stauffer,在 ego{ 项下(TDNT)。魏顿(IOM)说得好:“我是”不仅是神的一个名号,在基督徒群体中,更是基督的一个特殊身分;后面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中耶稣所作的七次“我是”宣告当然说得更为清楚。
190 J. H. Moulton,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 Vol. 1 (Edinburgh: T. & T. Clark, 1906), p.131, 即引用托勒密时期的一份蒲纸文献,支持这种译法,这份文献在 BAGD 中亦有提及。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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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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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在彼拉多前受审(

i. 预作准备(

  这节经文读起来,前一天晚上的诉讼程序好像只是“程序委员会”想要与法律专家一起厘清罪名。现在,一个正式的公会法庭正式将耶稣捆绑起来,把祂带到巡抚面前。因而展开的,不是在彼拉多前的审讯,而是彼拉多受审,因为他先是要避开问题,继而逃避下决定的责任,徒然费力,并且暴露出自己的光景。但就像彼得的情形一样,彼拉多被人冷酷地推入下裁决的处境中,而每一次当我们覆诵信经中“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这个子句时,他的裁决就再次被定罪。公会的决定早已作好了,彼拉多只不过是被迫将它付诸实行,正如犹大被迫出卖耶稣一样191

191 许多近代释经学者(如安德生之流),在研究这个审讯故事时采取极端批判的方法;但这个记载者照其现存的情形看来,绝对是首尾一贯的。
ii. 彼拉多定耶稣的罪(

  审讯正式开始(正如我们从其他福音书可以看见的),是一连串混乱之一般性的指控(许多的事,或这么多的事,第3、4节),是设计要在政治上将耶稣抹黑成革命分子、惹麻烦的人、禁止人纳税给该撒、自称为地上的统治者。在这个时期, basileus (王)这个字通常是用来指分封王、藩王与皇帝(),虽然后者也可以称为 sebastos ,在意义上与拉丁文 augustus (“亚古士督”)相对应。这次开庭所指控的罪名是反叛罗马,所以其他任何薄弱的罪名都只是用来加重此罪名罢了;但是当他们提到祂自称为蕞n小国犹太的君王时,彼拉多忽然采取行动192。这个罪名可能有几分是真的;若是如此,那罗马帝国一定会注意到。除非经过罗马的同意,“附庸王”才有治权。对于彼拉多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耶稣平静地予以答覆,充分地承认(2节),而不是如一些译本所暗示的含糊其词。在马可福音中,对基督王权的性质并没有界定,一如约翰福音十八36所作的,但它却正是钉十字架故事的核心论题(9、12、18、26节)。

  3~5. 他们继续列举控诉的项目,而主也仍然不回答他们,令彼拉多觉得希奇。路加在此处加入将囚犯递解给希律的插曲,因加利利是直属希律司法管辖()。这段插曲在马可福音中省略了,却不影响审讯的主要进展。事实上,马可福音的整个记载都是既简洁又“叠缩”的,倘若没有其他福音书,我们很可能多少会忽略掉复杂的事件顺序。但马可福音尽管非常简洁,却涵盖了所有的重点;彼拉多仍然不置可否,仍然知道犹太人之所以控告耶稣只是出于嫉妒心(10节),仍然想要取悦他们(15节)。动荡的巴勒斯坦曾经是许多雄心勃勃之政治人物一生志业的坟墓;大祭司在罗马仍有影响力。最后,彼拉多心知肚明地把罪犯开释,却定了无辜人的罪(15节);那就是他自己该受定罪之处。

  6. 此时仍有最后一个可能的机会,能以逃避最后裁决的责任,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习俗,就是在举国欢腾之际释放一个政治犯。今日仍然有许多新成立的国家以类似的方式来庆祝他们战后的独立,就是大赦政治犯。然而,第6节的“释放”(译按:原文用过去不完成式,表过去时间内持续进行的动作)说明这个习惯在写作的时候可能已经停止,或者更有可能是马可福音的外邦读者不知道,所以需要解释。最不可能的解释是:这是彼拉多独有的一个习惯,随着他的调职而废止了。

  7. 有份古抄本的证据,支持罪犯之全名叫作巴阿爸“耶稣”,或可能是“巴拉巴”。耶稣,或约书亚,是第一世纪普遍的犹太人名,所以这个读法可能是正确的。如果这两个人同样都有这个名字193,那么更强化了这两个人之间的对比。有些释经学者进一步就巴阿爸,“父亲之子”的可能意义作文章,视之为俩人又一对比之处。但是新约次经,希伯来福音(耶柔米在解释与本节平行的对观福音经文时引用)有“巴拉巴”(“伟大者之子”)的拚法,这种对比无论在灵修上多么有帮助,在语言学上似乎站不住脚,除非其中的第二个字元代表神的名字(译按:即“至大者”)。当然,无论如何,这个罪犯似乎曾经是个奋锐党徒,在某次与当权者冲突后被捕。而且在那次作乱中有多人死亡(7节),也因而决定了他的下场,但他受到爱国主义者的欢迎却也是必然的。甚至从一开始,这种选择的结果就已昭然若揭,但祭司长却使此结果加倍确定,因为他们在此时公开为巴拉巴奔走(11节)。

  8. 彼拉多原先可能以为这个请求可以让他趁机逃脱艰困的处境。但马可却以第7节作为本节的开端,以显明这条路已经是行不通的了;祭司长心目中已经有另一个特赦的人选了。

  9~12. 经常有人将耶稣凯旋进城时欢呼喝采的群众()与此刻在审判厅中怀有敌意的群众相比较,注意群众的变化无常。但是,这样快速的改变是十分可能的,然而,直到受审讯时,耶稣在群众当中所受的欢迎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上,正是因着耶稣如此受欢迎,宗教领袖才不敢公开逮捕祂()。答案很简单,这里牵涉到两批不同的群众:耶稣凯旋进城时的群众是由敬虔的朝圣者所组成的,其中有许多人无疑来自加利利;此外,迎接祂的还有一批来自耶路撒冷的同样敬虔的群众(及下)。最后这一批人可能是先前抵达的朝圣客。但是,正如路德所发现的,当他前往罗马进行那有名的朝圣之旅时,在圣城以外远比在其中更能滋养敬虔之心;而许多住在耶路撒冷里面的人无疑是谈不上敬虔的。我们从其他福音书中知道:即使是在耶路撒冷的普通百姓当中,对于耶稣的看法也有许多争议()。在审讯时的这批群众至少有部分是由祭司长的跟随者与仆人组成的,因为他们显然是一起由大祭司的府第移往彼拉多的宫殿来的。所以我们在此所见到的可能只是耶路撒冷群众中的一部分,第11节特别说明这是祭司长刻意煽动的一群人。敬虔的朝圣者在逾越节期间有比在罗马人的审讯中瞪眼呆看更重要的事要做;事实上,甚至连祭司长自己在这种时节也顾忌会沾染礼仪上的污秽()。正如施维策所说的:马可福音将耶稣被钉十字架归咎于当权之人。罗马与犹太当权者同样包括在内。

  9~10. 人性的乖曲在此明明可见。一方面,彼拉多真的想要释放耶稣,藉以逃避一个困难的景况;另一方面,他又不能“触怒”独太人的领袖,他们已经把他放在如此困难的处境中。他那微弱的报复方式,是以耶稣所承认之王权的罪名来嘲弄他们(9、12节),虽然他一定知道这么做会令他们多么难堪(10节)。然而,彼拉多微弱的表现只有更加确定他最希望的事不可能会发生,反倒徒增他们对耶稣的怨毒。我们不能说这样的刚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乃是每日经历的一个要素;除非我们采用这种常识的解释,否则第10节的语助词原(英译“因为”)就没有意义了。彼拉多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他也是一个人,在许多方面都与其他所有人一样。这正是他的故事之所以如此具有警惕性,同时又如此确实可信的原因。

  13~14. 即使巴拉巴这位“爱国志士”的获释是个理所当然的选择,我们却很难明白群众当时为什么要喊着以罗马的死刑方式处置耶稣,除非祭司故意煽动他们,或许是以传说中之亵渎的故事(参11节)。斩首是罗马为其公民规定的死刑方式,如传统中所说保罗的死法;钉十字架则是为了奴隶或外国人,如传统中所说彼得的死法();从最早的时候开始,用石头打就是犹太人正规死刑方式()。被石头打死后,罪犯的身体挂在一棵“树”上示众,直到日落()。对于犹太人而言,乃是象征如此而死的人是在神的忿怒与咒诅下()。所以,在神的全旨中,十字架除了具有罗马人的羞辱与奴隶之死的联想,还具有更深邃之希伯来意义,就是神的咒诅()。

  15. 这个人知道耶稣是无罪的(14节),然而,只因为想要迎合犹太人,却将神的儿子鞭打,并钉十字架(15节),全然无视真理与公义,再没有比这更讽刺的事了。一如惯例,马可并未替彼拉多开脱或论断他,来“凸显”这场面;他只是陈述事实,但定彼拉多的过犯已经是绰绰有余。毫无疑问的,马可的读者可以从他们自己遭遇逼迫的时刻,找到同样的经历。

192 释经学者经常将犹太人的王解释为只有外来之人才会使用的头衔(18节)。以色列的王才是希伯来人在自己人当中所用的,而他们在讥诮耶稣时也确实这么说了(32节)。
193 柯兰斐对于彼拉多的态度作了一个有趣的解释,是根据这个名字上的巧合;但其假设性太高,无法令人信服;该抄本证据可能是人为乖斓摹
F 钉十字架(

i. 讥诮(

  接着是士兵们无情的讥诮(祭司们的讥诮见)。我们在此可能会像许多释经学者一样,注意到马可描述钉十字架的语汇极其含蓄而精简。耶稣肉身所受的苦虽然极大,马可却丝毫没有描写,亦没有强调;他知道在十字架上有更大、更深的苦难要去忍受。

  16. 兵丁。即使是我们这些已经对于战争中的残酷暴行司空见惯的人,都可能会对彼拉多的手下在此所表现的恶毒深感震惊,他们可能不全是罗马公民,但在心态上当然偏向罗马。如果“义大利营”(见)当时驻扎在犹太地,他们当中必定有一些义大利居民,具有半途赋与之“拉丁权利”。这些长期服役的正规军,没有一个是在巴勒斯坦当地长大的,有许多人无疑是从帝国其他边境省分征集而来的野蛮补助部队;约束他们共同效忠的力量,乃是罗马士兵向着该撒与鹰旗所起的誓言。他们对于犹太人这个受藐视的居民,是不会有任何同情的。

  据他们所了解,这个犯人的罪名(在罗马人的眼中看来,耶稣可能就是因此而被定罪的),是自称为王,所以是该撒的一个可能的敌人,虽然他们看不起这个人。所以,他们以粗鄙无情的方式嘲谑祂给祂穿戴紫袍,或罗马骑兵的深红色斗篷、冠冕、权杖,像总司令本身所穿戴的一般;他们只向总司令屈膝致敬(和合本作拜;19节)。所有被定罪的罪犯,都被视为用残忍方式嘲弄的对象,但这里我们更看见士兵在发泄压抑已久的怨毒。正如安德生所认为的:在俗世文学作品中与这种讥诮相同的记载,并不能废除此处记载的历史性;我们若正确地看待它们,它们只有证实此历史性。

  罗马军队对第一世纪犹太主义之“地下工作的”爱国者的愤怒加剧,直到主后七十年爆发了可怕的屠杀,当时为人随和的提多将军想要拯救囚犯脱离军团士兵的忿怒,却是徒然。那些看见过“正规”部队长久受到这类“定点”出现之平民游击活动所苦的人,就能明白它如何使正规军的愤怒加剧,所以残酷的暴行才会如此频频出现。

  犹太爱国主义导致耶稣被逮捕,而罗马爱国主义者则导致祂被人讥诮,并钉十字架;人类“老旧的天性”是如此深入所有事物中。光有爱国心是不够的,终于发现这一点的爱国者不只一人;它太容易将疑似基督徒的意义加在爱国的或阶级的斗争上。

ii. 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古利奈人西门,可以象征性地用来描绘每一个门徒,为主背起祂的十字架194。他的希腊名字意思可能是“狮子鼻的”( simos 这个字形当然是此意),但若是与使徒彼得一样,它可能代表希伯来名字“西缅”(完整的字形;译按:英文分别为 Simon 与 Simeon,但和合本并未作此区分,一概译作“西门”)。若是如此,他可能是住在古利奈的一个犹太人,他们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会堂()。他可能是为了过逾越节才来耶路撒冷的,虽然他这么早就从乡下来,可能说明他是耶路撒冷的居民,而且他的儿子亚历山大和鲁孚可能为早期基督徒所认识(21节),纵使他本身并不为人所知。希腊文的不定语助词 tina (“某个叫西门的人”)当然不表示当时的基督徒群体与西门熟识195

  传统的看法认为马可福音原来是在罗马写成的;有鉴于此,有人试着将这里所提及的鲁孚看作是罗马书十六13所提及罗马教会中的那个鲁孚,虽然那里只提到鲁孚的母亲,而没有提到父亲。这样的指认证据太过薄弱,不宜过度强调;至于亚历山大,我们不能多说什么,因为新约圣经中其他三个具有此名之人似乎无一与之为同一个人(;以及)。总而言之,无论西门自己是不是一个门徒,都是被罗马巡抚“强征”(勉强)来服这非比寻常的国家劳役,这劳役在乡下人当中更容易触动众怒。

194 当然,其中也有重大的差别:西门并非心甘情愿地背起基督十字架的 patibulum 或“横木”,而是出于被迫(Anderson)。诺斯底派(以及后来的某些回教团体)更进一步宣称,在各各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就是西门,而不是耶稣(Schweizer)。这是曲解了圣经的记载,所源自的信念是神不会容许一个无罪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但这个吊诡正是福音的精髓,也是它最大的绊脚石。
195 见 Best(IOM),他认为这是“不必要之保留名字”的一个例子,由此可见是原封未动地完整保留了原先的资料。即便如此,他儿子的名字想必对早期教会群体,亦即马可的写作资源,是有意义的。
iii. 十字架(196

  无论钉十字架的正确位置在哪里, Golgotha 的意义恰当地由拉丁文 Calvarium 一字译出,说明该处可能是一处缺少植物、光秃的圆形小山顶,外观上有如光秃无毛的头颅或头盖骨,有些地形学者显然将耶路撒冷的“哥顿的加略山”(Gordon's Calvary)里面两个瞪视的“眼窝”作为辨认的证明;他们的尝试固然可敬,但是从语源学判断,“头盖骨”在希伯来或希腊人的心目中所留下的印象主要是光滑圆顶。无论如何,在“哥顿的加略山”这地方有两个“眼窝”,可能只是后来凿进岩石的水池墙壁陷没或崩塌所造成的。钉十字架的正确地点,目前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圣墓教会(Holy Sepulchre Church)座落之处,不过现在已经改换得无法辨认了(见 Smith 在 IDB Sup 的专文)。

  23. 他们给祂当地土产的酸酒,以没药调和,使它尝起来有苦味,却有催眠的效果,这是个怜悯的举动。然而,耶稣却不愿接受任何麻醉,祂所有器官的机能都必须不受麻醉药影响而面对前面的一切痛苦197。传统告诉我们,这样的药酒是由耶路撒冷的敬虔妇人为了被定罪的罪犯而预备的,为了要减轻受刑时的痛苦,无论用“香料”(根据他勒目的记载)或没药,并没有差别。

  24. 虽然马可在这节经文没有特别提到预言的应验,然而他所选用的字眼却显示出,他与其他福音书的作者都认为兵丁为基督的衣服拈恚是应验了诗篇二十二18。所以,神的预言不单适用在耶稣的死,也适用在死的方式,甚至也在相关的事件上。这个预言的适切性,门徒们显然无法明白,直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或许这正是马可在此没有提及的原因,虽然其他福音书的作者将会提及。有些人拒绝拈绲墓适拢理由是我们找不到如此瓜分罪犯衣裳的证据,这衣裳传统的作法总是属于行刑之人的;但这种看法毫无道理,士兵们若不这么作的话,又如何分配价值并不相等的物品呢?即使是在今日,如此做亦是在所难免的。

  25. 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是个难题;第三小时(和合本作“巳初的时候”),通常都解释为上午九时。这样,三个小时的黑暗就是从正午到下午三点(33节)。如果一天是从九点开始算起,那黑暗当然就是从三点至六点,这一点较充分的讨论,请见释经学者对于约翰福音记载的解释。

  26. 犹太人的王:这块钉在十字架上的身分木牌,具有反讽意味,而且无疑是极尽讽刺,这是彼拉多对于那些将他迫入两难之境的人所进行的最后报复。对于门徒而言,它并不是反讽,而是神自己为祂的儿子辩护,甚至在祂受死的时候。后来写作圣诗的人,喜欢使用这至终在十字架上得着冠冕、作王掌权的观念。有一些碎片显然就是这种身分牌的残留遗物(见 IDB Sup 'Crucifixion' 项下),考古学上所发现的一个被钉十字架之人的骨骸证明了许多点,这一点也包括在内。

  27. 这说明执刑是势在必行,耶稣只是取代巴拉巴的位置成为第三个被处死的人罢了,这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无罪的代替有罪的而死()。马可只是作一般性的陈述,说甚至连那两个犯人也讥诮耶稣(32节),更详细的情节,我们必须参考其他福音书。

  正如“博士们”的情形一样,古拉丁经文也保留了这两个罪犯的名字,在几个抄本中,有份抄本的读法是 ' Zoathan ' 与 ' hammatha ' ,两个名字都有闪语的格调,这是有可能的。在这两个名字上,古拉丁译本与古叙利亚译本保存了几个类似的传统,无疑都是早期的,但真实性究竟如何,就没有独立的证据了。然而,根本没有必要乖煺饬礁鋈说拿字,就像不须乖觳┦棵堑拿字一样();所以,这些名字存留于古抄本,就是真实性的一个论据,纵使正确的拚法不能确定。次经福音书中所保留这两个罪犯的名字是 Dysmas 与 Gestas;但按照释义来看,这两个名字较不可靠。

  28.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这节经文,连同它所引用之以赛亚书五十三12,在许多古抄本中都没有。我们很容易就可明白:它可能是后来才加上,以解释那两个罪犯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事实,因为它除了是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之外,也采用了耶稣在与门徒们尚未往客西马尼园之前,在楼房里提及以赛亚书五十三12的话(:为多人)。到底是否应该在此处的原文中读入这节经文,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它与十四48~49也曾论及的一个深邃的神学洞见一致。耶稣被当权者当成作恶之人来对待,这是真的;但这只是一幅外在的图画,更深入的事实是:在十字架上,为了我们罪人的缘故,祂也被神当成作恶之人来对待()。而且,这一切都在神的旨意里面,是圣经的“应验”,正如这节经文所说的。

  29~30. 就像为祂的衣裳拈硪谎(24节),在辱骂时摇头,与亵渎所用的语句,全都是以诗篇的语汇来描写的。而且,它所用的,又是先前所用的同一篇诗篇(),藉此解释这些事件的意义。其高潮则是“离弃”之大声喊叫(34节),又是直接引自诗篇二十二1的。这次再度引用诗篇二十二篇,显示出不仅门徒们使用这篇诗篇作为解释他们的主的受苦,连耶稣自己也是如此使用它,门徒大量援引这篇诗篇,其原因无疑正是在此。在十字架旁,群众,尤其是祭司们的讥诮,可能是耶稣所作之不同宣称的真实性的最强而有力之心理证明。举例来说,它们确实证明了有关“圣殿”之拆毁与重建之言论的真确性(29节);也证明祂说过要拯救别人,也就是说,祂刻意用了“救”这个字,论及为他们成就的事工(31节);也证明祂确曾自称为弥赛亚,和以色列的王(32节)。毫无疑问的,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一切的宣称;但是,如果耶稣从未如此宣称的话,那么这些讥诮就失去意义了。正如施维策所说的,他们的基本错误,是认定耶稣的主要目的是要救自己的性命;他们要的是某种“超人”式的能力表演,但耶稣的整个目的却是要死在十字架上。

  31. 在这段恶毒的话语中,有着预言性的真理。如果基督要拯救别人,祂就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在旷野的时候首次拒绝了这个试探()。然后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然后则是在客西马尼园()。从十字架上下来,其实在身体上并非不可能的;但它对于弥赛亚的道德与灵性而言,却是不可能的。祂若这么做,就践踏了神为弥赛亚职分所定的道路,不再是神的基督了;事实上,祂这么做也就只能成为人间的基督,而这样的基督永远不能拯救世人。要拯救别人,唯一的途径是拒绝拯救祂自己;就他们全然不曾料想到的一种方式而言,祭司们是正确的。

  32. 他们的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看见就信并不是神作工的次序,而是我们的次序。这与信心的律则正好相反,这律则是“在信的人,凡事都能”()。这个要求之所以不可能,也是因为:纵使神把这个神迹赐给他们,他们仍然不会相信。抗拒神,乃是在于他们顽梗的意志,而不是他们的心智;他们必定不会相信,因为跟彼拉多没有两样,他们所关切的并不是真理。神对于这种反抗的审判,是显而易见的()。那和祂同钉的人:马可并未告诉我们说这两个恐怖分子当中有一个最后终于归向神,但他确实说到,属于公会一员的亚利马太的约瑟真的相信了(43节)。

196 关于许多细节上的比较与厘清,见 IDB Sup 里面由 Strange 所撰写的专文“钉十字架的方法”( 'Crucifixion, method of' ),该文系根据在耶路撒冷发现被钉十字架之人的骨头而写成的。
197 柯兰斐认为还有第二个理由:它会破坏耶稣在最后晚餐时所许的愿(记载在),就是祂将不再喝酒,直到在神国里喝的日子。但耶稣后来在十字架上确实接受了一口酸酒(36节),所以这个理由是值得怀疑的。
iv. 受死(

  正如上述(25节),一般对于此处提及的时间所作的解释是:黑暗就像埃及的灾祸一样,是神咒诅的一个兆头()从正午直到下午三时笼罩地上。马可只记载了黑暗,却没有说明原因;如果当时是逾越节满月的时候,就绝不可能会有日蚀(见莫理斯着,潘秋松译,《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路加福音》,校园)。神所使用的真正肇因,当然是非物质的;而重点在于黑暗的象征。在正午时分黑暗笼罩,有违自然律,却是造物主神所给予那些拒绝世上的光之人的一个恰当的兆头。对于米尼尔而言,黑暗象征“耶和华日子”的黑暗(),这是相当可能的。在阿摩司书八9确实有日头在午间落下的预言,以彰显神的审判。这黑暗会不会是场沙暴呢?

  34~35. 就语言学来说,大部分古抄本的读法撒巴各大尼( sabachthani ),并非旧约圣经中所见的希伯来文字形,而是保存在他尔根中的亚兰文字形;而两份古抄本所保存的匝弗大尼( zaphthanei )才是真正的希伯来文字形。我们在此必须以虔敬的心来处理。正如安德生所说的,福音书的作者们并未提供我们用以研究基督心理的材料,但耶稣此刻似乎可能专注在圣经上不是神圣的希伯来文圣经,而是祂自己的亚兰文母语之口语意译经文198。所以,这节经文是少数保存了耶稣亲口说的话的经文;因为祂虽然可能以口语化希腊文谈话自如,但与祂的门徒交谈时大概是用加利利人的亚兰文199。在引句头一部分的神字,所用的字形亦有类似的语言学上的差异,但是除非读作以利( Eli )字形,而不是以罗伊(Eloi),否则就很难明白如何可以证明 yahu (以利亚,35节)粗略的双关语意。关于以利亚与弥赛亚在文士传统中的关联,见九11;以利亚与耶稣一同出现在变像山上(),证明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的误解200

  但这样喊叫的意义何在呢?神是否真的离弃祂了呢?不!显然没有,因为这是神的道路,因为若不是神的旨意,神子不会为自己选择这条路;这就是在客西马尼园之伤痛的所有意义()。而且,这条路从神子的事奉生涯最开头就已向祂显明,正如祂三次向门徒预言祂的受死所清楚说明的(见)。有人说得好:这呼喊的开头所用的字眼我的神,本身其实就是信心的证实201。既然这句话所引用的诗篇二十九篇是以得胜的呼喊结束,那么假设耶稣选用它时已期待于此,亦是合理的看法。不然,有许多合适的经文(如:耶利米哀歌)都表达了忍受苦难而没有任何最终之得胜的意识,耶稣大可自其中引用。所以我们在此所见到的,乃是忍受遭神弃绝之经历的痛苦,然而却凭着信心肯定,最终必得胜利与辩明。但是,祂受弃于什么?又为何受到弃绝?受弃于背叛、嘲笑、鞭打与受死是的,但将解释限定在这几件事,是肤浅的解经,因为祂经年面对并预告了这些事。耶稣在黑暗中独自忍受的伤痛,远深于我们所能测度,而且,幸亏祂在十字架上忍受了伤痛,所以现在就永不再有一个受造之物需要如此的经历。传统的观点认为,在这黑暗的时刻,神的忿怒倾倒在祂身上;除此之外,别无更恰当的解释。因为忿怒并非抽象的原则,而是切身彰显,这意味着祂从永世就享有的与父毫无遮蔽的联合暂时中断了。有些释经学者主张基督那时忍受了地狱所有的苦痛;倘若地狱的根本是与神分离,那么祂的确忍受了这些痛苦。但圣经对于这类的奥秘却缄默不语,而马可在此也丝毫不曾提及。如果那个时刻在父与子之间有任何阻碍,唯一的可能是因着罪的缘故;而子是不知罪的(),所以那使祂遭受如此苦痛的唯一可能,乃是我们的罪。这就是十字架的精义,这也正是所有画家与雕刻家永远无法以受到痛苦扭曲之面貌来表达的奥秘,因为我们无法明白为罪受刑罚的真实性质乃是与神隔绝,所以也无法明白祂所背负之苦痛的真正性质与深度。属灵的刑罚与赏赐,至终都必须从神和我们与祂之关系无论是全然与祂隔离,或是与祂有最亲密的联合的角度来理解;其他的一切全都是后续的定义。这并不是要缩减永远刑罚与赏赐的严肃性;相反地,它乃是把它们投射在更宽广的布幕上,并且赋予它们道德的深度,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可以想像得到的。

  36. 醋(希腊文 oxos ,拉丁文 posca )是酸酒,不单是士兵所配给的食粮,也是每天生活中所用的202。那些在乡间旅行或生活的人都很熟悉,这种廉价的酒是非常普及的土产饮料,到处都有贩售。这与钉十字架之前人拿给祂的药酒大不相同。此举尽管伴随着粗鄙的戏谑,却也有点善心的意味,特别是如约翰福音十九28所说的:这是因着回应耶稣的要求而拿来的。这节经文的醋是取自诗篇六十九21,另一篇以忧愁开始,却以得胜结束的弥赛亚诗篇。所以这篇诗篇一定也是耶稣当时心中所想的,并且有助于我们明白祂当时的思想。

  37. 大声喊叫。不管旁边站着的人拿这饮料给耶稣的动机为何,耶稣当然不会只为了想要应验圣经的字句而要来喝,而是为了要提振祂的力量,以能在死前的一刹那大声呼叫。马可并未特别详述这呼喊,只说明它如何发出(37节),以及对那负责行刑的罗马百夫长所造成的影响(39节)。事实上,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马可详细记载的就只有“弃绝的呼喊”(34节),这符合他一贯的精简作风。施维策指出:最终的这个喊叫若未加解释,将令人费解;但对百夫长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其他福音书的证据,都显示出这是得胜的欢呼。一个垂死之人以如此的力量来喊叫,当然是极不寻常的,特别是受了钉十字架这种酷刑。关于呼喊所用的字,请见其他福音书。

  38. 这一大片织成的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让每个人都可随意看见“至圣所”;三卷对观福音书皆记载了此事。这个象征后来在新约圣经中用来证明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因着基督裂开的身体而拆毁,藉此废掉了神与人之间所有的拦阻()。犹太人的祭司制度与圣殿,将来都不再有任何宗教意义,正如这个幔子的裂开所显明的,因为现在所有人都可藉着基督直接进到神面前。耶柔米教导说“希伯来人福音书”并未提及裂开的幔子,却说圣殿的巨大门楣断裂落下203。地震可以造成这两种结果,马太在这个事件的上下文中特别提到地震()。马可一如往常,只提到幔子裂开的事实,却未作任何解释,无论是物质上或神学上的。

  39. 对于这位困惑的罗马百夫长,或士官而言(他正与属下在十字架旁当差),证据是令人无法抗拒的。到目前为止,他一定一直都在观察,并且感到诧异;现在,他终于深信不疑了。他这么一位异教徒,使用神的儿子这个名号204,其真实意义究竟是什么,有许多的争议。但无论如何,这个名号可能没有像它所传达给基督徒的那种独一无二的地位。但是对于为着外邦群众而写本书的马可而言,这是他整本福音书中两个高峰之一。身为犹太人的彼得已经承认耶稣是基督(),现在,一位外邦的百夫长也照样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彼得怎样否认过祂,现在这百夫长也照样承认祂。

  无论别人抱持什么看法,后来的基督教会当然认为百夫长这句话是个信心的表白,无论是有意或无意的。对于那些初次就近耶稣的人,祂在起步阶段所要求的知识不多,但信心却是最要紧的,所以这位百夫长后来很可能成为一位真基督徒。基督徒的传统是如此假定的,因为关于这位百夫长的详细故事,或真或假,后来都流传甚广。然而,有个传统说他与那也出现在这段经文中之亚利马太的约瑟(43节)一起周游海外,却不无可疑之处;然而,那并不影响这位百夫长悔改皈依基督教的可能。

  40~41. 还有些妇女,……观看。马可在此特别提及这群女门徒,其中有些是富有的人,从加利利跟随耶稣而来,而且显然是用她们在地上的财富支持使徒团队(41节)。她们远远的观看十字架(40节),一面是为了安全,另一面也符合犹太习俗的要求。她们可说是与十二门徒同等的“入室弟子”,在观念上有别于数量较大的“跟随者”(或男或女),因为后者仍然留在家里生活。这同一群妇女也将一起目睹耶稣的安葬(47节),带着她们爱心的礼物香料到坟墓那里去(),最先听见复活的消息()以及作见证的命令()。教会近来对于基督徒妇女的事奉有争议,看这群可说是与十二使徒同等的妇女,脚踏实地投身于她们特有的服事,值得我们寻思。马可照着他的习惯,并未将此事理论化,他只是记载了这些妇女当中至少有两个人是基督受死、埋葬与空坟墓的“目击证人”,虽然犹太教官方不接受妇女的证词为合法的(Lane)。但神却接受,而且已经拣选了她们成为最重要之历史事件的见证人,这绝非出于偶然。

198 关于耶稣所用的亚兰文,亦见五41注释。
199 关于第一世纪巴勒斯坦的语言情况,仍有诸多争议,因为很少有文字的证据,而就像帝国东半部其他地方一样,希腊文乃是写作时所用的正式语文。但巴柯巴信函(Bar-Cochba letters;译按:巴柯巴为犹太领袖名,意即星子,自称弥赛亚,于主后135年反抗罗马,其失败招致耶路撒冷被毁)证明:希伯来文除了是学者所用的语言之外,也是爱国份子与奋锐党徒(或许是故意的)所用的语言,而且在耶路撒冷周围可能仍通用。在加利利,虽然所有的人会写希腊文,而且可能是许多外邦人所用的语言,但在犹太人圈子中显然说亚兰语,而且在许多闪族人当中可能也是如此。
200 群众心目中所想的,可能是类似后期的传统,即以利亚会在敬虔的以色列人有需要时出现,行神迹,这是后期拉比的共同看法,但在此显然只是嘲讽的用法。
201 安德生绝不这么认为。对于他来说,这个呼喊除了是执着于神的呼喊之外,也“测量疑惑……的深度”。他认为它与信经上所说基督“下到阴间”( Hades )是相似的。但这却是心理学上的解释,而不是神学上的,尽管安德生自己也警觉到这一点了。 Hades (阴间)也不是 Gehenna (地狱),基督是降到死人的领域,而不是受刑罚之地。“阴间的痛苦”是后来的神学观念,大概是根据彼前三19。
202 不过安德生提出有趣的解释,认为罗马士兵普通所饮用的,乃是酸酒、水与蛋混合的。
203 祭司长可以嘲笑耶稣说拆毁圣殿的预言并未应验;但这至少是将来之毁坏的一个象征。施维策在 IOM 显然即持这种看法,虽然并未明确论述。其他的犹太人传统提到圣殿的大门自行砰然大开,地震也有可能造成这个结果。
204 毛勒讨论这句话时,依循柯域(Colwell)的说法,似乎是正确的作法;因而使我们可以同时将此片语译作“神的儿子”(the Son of God)与“神的一个儿子”(a Son of God)。对于一个外邦人而言,“神的一个儿子”当然是非常一般性的意义,但仍然有可能会被基督徒认为是不知不觉地表达了真理,因而赋与较深邃的意义。然而,这个一般性的含义,当然不是马可所要表达的(Schweizer)。
v. 安葬(

  在客西马尼园的伤痛已经过去,在各各他的受苦也已经结束;接着在这几节所描写的,是安葬在坟墓。直到坟墓变成空的以前,复活节的故事确实还不完全;但伟大的赎罪祭已经献上,隔开的幔子已经撕裂,那就是十字架上所发出的最终得胜呼喊的意义(37节)。现在,暴风雨之后有阵间歇的平静;从客西马尼到各各他,一连串的事情间不容缓的发生,现在在这一切紧张气氛之后,故事的叙述似乎也要暂歇一下。

  42. 马可为了他的外邦读者着想,解释道现在是星期五的傍晚。不管主的受死与逾越节的时间如何,耶稣肯定是在犹太人的安息日前一天死的()。所以目前的时间刚好是在星期五的日落时分,对于犹太人而言其实就是安息。刚要开始的时候,因为他们计算日子的方法是从日落到日出的。这就可以说明何以急于把耶稣的身体从十字架上取下,以免因为把尸首留在那里而干犯了安息日。无论如何,敬虔的犹太人一定会在黄昏时将尸首取下(),尤其是众人视为罪犯的人。

  所以,耶稣的尸首既是以权宜之计匆匆安葬的(46节),在安息日日落(星期六晚上)之前,就不可能有恰当的安葬。事实上,一直到星期六清早以前,妇女们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各种预备工作的进行,既需要时间,又需要天光。在星期六日落之后,可以购买香膏与细麻布(),因为除了富有阶层外,不可能随时备有贵重的香膏;至于实际涂抹香膏的行动,妇女们一定得等候星期天黎明才能进行()。

  马可虽然没有记载“约拿的比喻”(),但确实曾三度记载耶稣预言祂“过三天”要复活(见注释)。如果一个人已经准备好要接受神的大能更大的彰显,就是真实的复活所显明出来的,那么谈论时间上的“巧合”将是滑稽可笑的。马可福音的“过三天”(根据较佳的经文),与其他福音书的“第三天”之间,其实并无不同;若以闪族惯用语来说,两者都可以指相同的时间。

  但是,除了预言的“必须性”(因为显然被早期教会视为一个复活的预言),还有其他不同的层面使第三天复活成为合宜的时机。“三”这个数字,在圣经中从头到尾显然都是象征完全。因此,“第三天”可以指完全与极致,在神的工作中是必然如此。

  现代的释经学者有时会故意重提一些人一直有的猜疑,以为耶稣只是昏厥,因为坟墓的阴冷而复苏过来;但时间是这么长久,这种猜疑也就不攻自破了。

  据说犹太人相信灵魂会在身体附近徘徊两天,但在第三天或之前终必消失;这一点只有加强复活这个神迹的证据,断然证实这的确真是从死里复活。耶稣的复活,不只是徘徊的灵魂与等待的身体复合,而是大能的行动()。

  43. 亚利马太的约瑟在此只是顺便提及,在我们眼中,他经常受到同为议士的尼哥底母的锋芒掩盖,后者与他一起出现在约翰福音的记载中()。然而,似乎只有约翰知道尼哥底母的事,而所有对观福音书的作者都知道约瑟这位富有之公会成员的事,虽然他只出现在安葬耶稣的经文中。这里的经文读作 eusche{mo{n (尊贵的),说明他是一个有影响力且极受尊敬的人,用俗话来说,它除了意味着有影响力以外,也指“有钱人”205。他切慕,并期盼神在地上的王权得以建立(无疑是经由这位在地上的拿撒勒人耶稣)。像他这种地位的人,公开承认与一位已经没落,而且显然不可能再给他任何益处的人有关系,这个行动显出真实的勇气。但是,约瑟纵使出于爱心照顾耶稣的尸首,却也明显他并不指望祂立刻就会复活。“细麻布殓衣”,以及辊来挡住墓门的石头再明显不过了(46节)。然而,在彼得的否认主与约瑟的承认祂之间,可能有隐含的对比。

  注意,即使是现在,当一切都已结束,门徒们还是不敢现身。唯一的例外是这群妇女(47节),她们将要为基督的安葬预备香膏,她们也是此时观看安放尸首工作的一群(47节)。彼拉多几乎可以肯定是不会把尸首像其他任何被定罪并处死刑的犯人一样,交给这群卑微的门徒,它乃是罗马政府的财产;若是交给像约瑟这么富有又有地位的人,则可以乘机示惠。关于被处死之人的尸首常见的处置方式,见 Schweizer。科学的研究目前已经获得决定性的结论:所谓的“杜林殓衣”(Turin Shroud)不可能是这里所提及的殓衣。

  44. 彼拉多对于耶稣死亡的消息由衷感到讶异;因为在十字架之刑罚的折磨下,在无情的太阳底下曝晒、干渴,因着紧绷的悬挂而昏厥,受刑之人可能拖延数日之久才断气,而且时常都是如此。当彼拉多答应约瑟的请求时,是否出于一丝天良呢?他迅速询问受刑之人是否已经死亡(RSV),这么做是否企图将注意力转离他自己呢?注意不同的读法,一如和合本的翻译“耶稣死了久不久”。

  45. 读者可能会对于百夫长如何回答彼拉多的问题感到好奇;虽然我们会禁不住想要猜测,它可能只是纯军事性的问题与回答,证实耶稣确实已经死了。一个罗马军官看过的死亡太多了,对于这种事情绝对不会有任何不确定,事实上,这正是一个负责任的军官与一班士兵在刑场值班的原因。为要确保死刑可以照着命令执行,普通士兵在这种场合会无法胜过接受贿赂的试探()。

  46~47. 埋葬是必须的,免得有人会说基督并不是真的死了;所以信经以断然的语气说“受死,埋葬”。然而,这里的安葬只是暂时性的;约瑟必然匆匆忙忙将刚刚买来的精致薄纱制成的细麻布殓衣(希腊文 sindon )包裹耶稣的尸首;然后将尸首放在坟墓里面,这坟墓是从钉十字架之处附近的磐石凿出来的;并且把堵住墓门的石头辊过来,以保障尸首的安全。然后,他一定又匆匆忙忙地离开,因为此时想必离律法规定的安息日之始不远了。

  犹大列王也是以这种方式用香料安葬在花园的坟墓里(如:),虽然现代学者所认为在耶路撒冷之磐石凿出的古坟是王室所有,但这一点是绝对无法确定的。然而,有不少第一世纪末存留至今之从磐石凿出的坟墓,可以使我们对于马可描写的坟墓有正确的观念,靠近“哥顿的加略山”之所谓的“花园冢”(Garden Tomb),虽然几乎可以肯定不是此处所记载的坟墓,事实上还远比传统的,而且可能是正确遗址的“圣墓”更能重现出原有的气氛与外观。无论正确的墓址在何处,这两个马利亚都看见安放祂的地方(47节),然后就回家去预备香膏(),准备在安息日之后回来完成为尸首涂抹香料的工作;在以色列人的习俗中,这绝对是妇女的工作,而不像埃及一样是男人的工作(如 Hero dotus 所记载的)。她们绝对必须亲眼目睹安葬耶稣的所在,免得后来被人指控为在复活的清晨跑错了坟墓,这是从古至今反对者会提出的指控。犹太律法不可能接受妇女的见证,但它对于神的计划却是不可或缺的,门徒们自己不可能是见证人,因为他们全都逃走了206

205 在希伯来人心目中可能会有这种想法,因为旧约圣经早期的部分普遍将敬虔与富足相提并论。这观念慢慢被旧约时代的先知所矫正(或者更好说是“平衡”),指明财富非常容易是经由不义与欺压穷人而获得,并且说明“公义的受苦者”未必在今生得赏赐(见)。近代基督教里面兴起了所谓的“成功神学”是耐人寻味,却又令人忧心忡忡的现象。这种“神学”应许跟随基督的人有属世的富足。毋庸赘言,这对新约圣经的教导而言是相当陌生的。当耶稣告诉祂的门徒说,凡是他们为祂而牺牲的一切,必“得百倍”的回报(),祂并不是从数量或物质的角度说的,然而每一个基督徒一定都会同意其中的属灵真理。
206 我们没有必要像施维策一样,假设他们已经全部逃回加利利去了,虽然在他们接受天使在十六6~7所报给妇女们的信息之后可能会回到那里。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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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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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第三天:复活的主(

A 复活(

  1~2. 这是星期天一大早的事,在太阳还没有完全出来以前(2节)。安息日以及其令人束手无策的焦虑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妇女们终于可以做点事了,纵使只是为尸首涂抹已经买好了的香膏(1节)。倪恩瀚正确地强调她们对于摆在前头的事全然没有任何准备;这是故事之真确性的有力证据。这是爱与深挚的奉献,但只是敬拜一位已死的基督,还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妇女们寻找她们过去所熟悉、所爱的人,所以这位新而神圣的基督复活的信息,在她们里面所造成的头一个结果只有惧怕(8节)。神在以往与她们交往的一段历史已经结束了,而她们就像我们一样,是那么的胆怯,宁可墨守熟悉的过去,而不愿大胆地与神一起跨入新而未知的境界;然而,这正是凭信而行在现今、且持久不断的意义,一如亚伯拉罕所发现的。她们不愿失去以往所认识那位在地上的耶稣,然而保罗却认为这种信心的转变从道成肉身的主转到复活的主()是必须的。每当主耶稣彰显祂超然的大能,甚至祂在人世间的时候,门徒们也总是对于他们所爱且熟悉的主感到害怕();这只能证明,他们虽然与祂极为亲近,却仍未充分认识祂(),事实上,一直到祂从死里复活以前,他们也不能充分认识祂,正如福音书反覆说明的。

  3. 约瑟所安放的那块石头(),已经从滑槽辊到定位,显然是要防止像她们这种不速之客进入,所以这些妇女们的忧虑是有道理的。祭司们可能害怕耶稣的尸首会被门徒偷走(),但约瑟也同样害怕那些猖獗的盗墓者,古时候有许多的坟墓咒文就是针对这些人而写的。有无数的坟墓都被别人重新使用,在把最初安葬在里面的尸首或骸骨抛弃之后,第二度“霸占”埋葬。但是,当她们承认自己完全无助时,就已踏出了必要的第一步;神必作工,而且,也确实已经作工了。对于施维策而言,妇女们的问题描绘出“人的”方法,我们人类的整个窘境就在这短短几个字里面撮述出来。

  4. 她们若是知道主复活的话,她们一切的忧心与挂虑全都变成杞人忧天;她们自己永远无法做到的事,神已经为她们做了,因为那石头(很大)已经辊开。马可并未提到地震与天使的降临,根据马太福音二十八2,是天使把石头辊开的;它只是照常单单记载故事所需要的事实。这当然不代表他不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他提及那位“穿着白袍”的少年人,就说明他反倒是知道的(5节),因为天使在马可的故事中已经扮演过重要的角色()。

  6. 要把基督复活后各次的显现,或者甚至是门徒们一早探视坟墓的次序接合在一起,并不如乍看之下那么容易,虽然福音书的记载一般说来大略是一致的。然而,要对这一点作充分的讨论,在新约圣经其他书卷的注释中较为适切,因为眼前的这段经文相当直截了当,至少在头八节里面是如此。后续经节的记载,似乎只是企图调和其他福音书中所包含的材料。马可福音中,此处与其他地方同样明显有许多省略,或是因为觉得不适合于故事的主要“节奏”,所以也不适用于直接传扬福音,或是因为作者本身不曾与复活事件的任何一位重要目击证人有所需要的密切接触;不过如我们已经说明的,作者若是称呼马可的约翰,这一点很难以令人置信。

  无论如何解释,一个仍然引人注目的事实是:马可并未直接记载基督复活后向祂门徒的显现207。这是“马可的省略”之一,令早期教会大为困惑,也令我们困惑不解;而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也根本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但无论这个省略有何理由,都一定得考量第7节一笔带过彼得的再起,同样省略了充分的记载。从作者对于彼得否认主的强调看来,这有点奇怪,但可能也是因为马可“精简扼要”的叙事风格所致。

  如果马可福音的长结尾是作者原有的话(见下面的B段),那么上面句子中有几点要改写。其他姑且不谈,第14~18节对于整个使徒团队的重新振作一般性的记述,彼得也包括在其中。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马可如何将彼得摆在较广阔的背景中,以致他可以在“神学的速记”上代表整个团体。彼得的否认主与再回头,成了门徒的代表,所以在此不需要特别再提他:所有人都逃走了,所有人都否认了他们的主,所有人都重新再起,只有犹大例外。

  5. 马可并未直接说那少年人就是天使,然而从后续的记载明显可知他超然的特性208。我们通称为“天使”之属灵实体的领域,在圣经中是以不同的形式向人类显现。有时候,他们以非人的活物显现();另一些时候,却是以抽象的数学形式显现()。但最常见的显现方式却是身为属天的物体,取了人的形状(至少是暂时的)。年轻与发光的白袍,可能是象征属天的完全与荣耀(,耶稣在变像山上,衣服也改变了)209。这虽然是迁就了人类视觉与理解力的权宜之计,妇女们在这些纯灵物之前仍然大为震惊,正如新约圣经记载中其他人常有的反应一样()。

  6. 就像圣经中其他的地方一样(如:),天使在此处的首要工作,也照样要向妇女们保证:这次显现的目的是怜悯,而不是审判。在此不仅有天使所宣告的好消息,同时那空的坟墓也明显是可见的凭据:拿撒勒人耶稣(一个熟悉的称号),曾经被钉十字架,已经从死里复活了,马可再次强调祂已死去这令人难受的事实的真实性。然而,即使是天使的显现,以及看见那曾经安放耶稣的地方,都还不能令妇女们完全信服,这从她们后面的举动可以看得出来。马可在此所用的是普通的字眼 neanislcos (少年人),而不是特殊用字 angelos (“天使”或“属天的使者”),可能只是暗示:除了他所激起的敬畏之情以外,这位天来访客的外貌并未令人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天使只向信心的眼睛显现,因为不信的人不看他们;而且,照实诠释天使们,也是信心的眼睛。无论什么时候,当神有所行动时,如果我们想要看出所发现的事乃是神的行动,永远有足够的隐晦不明之处,需要有信心的解释才能看明。在其他方法都无法明白时,最后的办法就是基督徒的信心,这信心可以明白每一件事都是神的作为,祂永远是全爱、全圣与全能的神。所以,倘若没有信心之钥这个解释的凭藉,即使是复活的消息也是隐晦不明的。但信心并非主观的自欺,因为它并不创造它所解释的事实。只有神才能创造事实或事件,在此就是耶稣复活的事件。信心本身乃是接受神的行动,把握住真实的事物,即使是目前尚未看见的(210

  7~8. 如果妇女们充分相信这信息,我们可以料想得到,她们将会立刻勇敢无畏地作见证。但是,事实上,妇女们只是曾经与一个天使有短暂的会面,到目前为止,她们尚未遇见主自己。那些曾经亲自面对面遇见过复活主的人,就“不能不说”他们所听见所看见的(),正如我们从其他福音书中可以看见的,亦撮述在下面“长结尾”中的第9~12节。但即使是目击证人可信的见证,也未必能引导听见的人相信。

  再者,从马可福音中也不能明显看见使这些可以为复活作见证的人闭口不言的只是出于不信。她们当然害怕,但她们也惊奇(8节),而且 ekstasis 除惊奇之外可能也会有喜乐之意;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敬畏充满她们(Lightfoot)。这个消息太重大、太奇妙了,不是一时之间可以领略的,而且可能只是因为马可福音突然在第8节中断,才使我们无法听见她们接着向十一个使徒报告的事,一如其他福音书中所记211

  无论她们有否顺服,带消息的使命当然是托付给妇女们,而且特别将彼得(7节)包括在接受这信息的人之列。关于主曾应许要在门徒以先往加利利去,见十四28的应许,并该节的注释。其他福音书提及主复活后在耶路撒冷显现,当然也不排除在加利利显现,事实上马太还特别提到()。马尔逊认为这是指着后来在加利利之外邦基督教会说的,我们不需附和这种看法;如米尼尔所说的,主只是把先前在客西马尼园被赶散的“羊群”聚集在加利利罢了!

207 关于这件事的一个极佳的讨论,见 Anderson;这两方面的看法都可以提出同等数量的论据来。
208 所以,将这位超然的使者,与在客西马尼园中逃跑的那个卤莽的“少年人”()视为同一人,是十分没有理由的,甚至在这两个“少年人”之间似乎也没有暗示任何神学对比,正如这件事在约翰福音中的情形一样。学者对于这件事,提出不同的理论,见 Telford(在 IOM)。
209 蓝恩在此指出那在变像之故事中所明确说明的():所谈论的乃是明亮,而不是颜色。但这对于古代世界所有颜色的形容词而言大致是正确的,见 IBD,在“颜色”( colours )一项。
210 纵使马可福音原来是在第8节结束(这一点尚无法确定),仍然没有一点可以怀疑马可相信耶稣的肉身复活确曾发生过,就像其他所有早期的基督徒一样。这正是目睹天使,以及看见空坟墓(8节)的整个关键,马可极讲求事实,不容我们灵意化而抹消其实际。有些现代神学家认为基督教可以建基于纯“灵意的”复活上,这对新约圣经是陌生的观念,无论是在福音书的叙述中(正如此处),或是在书信中(如:)。
211 谭内希(IOM)认为:妇女们没有作见证,与马可福音中门徒们一直无法明白是相同的;即使是在复活之后,这种情形也没有改变。他认为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古利奈人正好与此情形成为对比;但这是一个错误的对比,因为他们二人无一对复活具有任何信心。只有五旬节来临,才使得门徒有实质的改变,而愿意随时作见证。
B 长结尾(

  这个段落形成了所谓之马可福音的“长结尾”,在某些古抄本中付诸阙如,而且也被最早期的某些权威人士(如优西比乌和耶柔米)视为楸径予以拒绝。本段的文笔风格当然与马可福音其他的部分大不相同;这形成一个问题,可略述如下:(1) 第8节结束本福音书,在语言学或神学上来说,都太突兀212。然而,这段所谓的“长结尾”未见于一些重要的古抄本,而且似乎是有意删除的。此外,有些早期的古抄本和古译本,在第8与9节之间有一句:“他们将受嘱咐的一切事简洁地向彼得和同伴报告。这些事以后,耶稣自己向他们显现,并藉着他们,从东到西,把那圣洁而不毁坏的永世救恩宣扬传送出去”(译按:吕振中与现代中文译本皆有收录)。这一段话读起来很像是早期对这松散结尾所作的修饰;尤其是最后一个子句,不大像是马可的表达方法。有份古抄本其实还是以这段撮要作结束,而把第9~20节全然删除,这段作法是更值得怀疑的。

  至于这段长结尾本身,可以恰当地说其内容显出对于约翰福音二十1~8(抹大拉之马利亚的故事)、路加福音二十四13~35(以马忤斯路上的故事),以及马太福音二十八18~20(大使命)之主题的认识。若是如此,它必然比其他这些福音书为期更晚,所以也比马可福音更晚。

  事实上,这乃是一个简短之复活显现的合参,作为骨架梗概,可以很容易地把其他福音书的记载补充进去。但第9节的引言本身,似乎没有顾到前面的第1节,实际上是作个新的开头,这是值得怀疑的。的确,这整段撮述的撰写,似乎不曾参考马可福音,没有考量前面的任何经文。

  所以,我们似乎可以很合理的将长结尾视为一个尝试(据我们所知至少早从爱任纽),想要将一本原来结尾会让人觉得不恰当,或已经轶失之福音书“弄得完满”;从流传的几种不同版本,明显可以看到不同的尝试。有人在第14节加上另外一句较长的话,更进一步显出这段经文一般的不确定性。耶柔米从当时的几份古抄本知道其存在;但由内容看来,显然是不属于正典的,除了用来证明马可福音在此处经文的脱位之外,将不会再进一步提及。

  那么,这段长结尾有何神学价值呢?它可以与行淫时被拿之妇人的故事(在)相比较,作为一个实例,以说明一个很可能是真实的、而且日期无疑是很早的基督徒传统,其实不属于福音书之真正经文的。在马可福音的结尾方面,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说明;纵使它是取自其他福音书,其内容无论如何都是货真价实的;而且这极有可能是早期教会在“第二版”的马可福音加上的“正式结尾”。对于本福音书的原始编排与最初的作品形式所知甚微,武断地下定论是不智的。所以,即使它只是从其他福音书取材、编排的,我们将会略作解释。然而,单独根据这几节经文来建构神学立场,乃是不智之举;也从来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基督徒群体这么做过。

  9. 基督这次的复活显现,显然不是天使在墓园中向马利亚与另一位马利亚的显现,如前面第5节所提过的()。这或许是指着约翰福音二十16说的:马利亚二度探视坟墓,那时才遇见了主自己。路加大概是此处的另一个资料来源,也提及与抹大拉的马利亚有关的“七个鬼”213),这可能是个象征的数字,指完全被邪恶的权势所掌握。有些人认为这位马利亚就是在法利赛人西门家里膏主的脚的那位无名女人(),因为她在该处被形容为一个“罪人”;无论如何,此处要表达的是:马利亚得到的赦免多,所以“她的爱多”()。

  10~11. 虽然其他的妇女们因着害怕,什么也不告诉人(8节),抹大拉的马利亚此时却把这个好消息传扬出去。但是,甚至在她如此说时,门徒们都还拒绝相信(11节),虽然他们极其忧伤(10节)。尽管这样的见证正是他们问题的答案,门徒们却拒绝接受,再没有比这更为可悲的了。门徒们的不信,是马可福音中持续的主题,即使是在耶稣复活之后,他们还是一样,证明作者对他们的描绘是真实的。

  12~13. 所以,这些门徒当中那两个人,在往以马忤斯路上遇见那陌生人时,最初并不知道祂就是复活的基督(),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似乎就是此处变了形像所说明的故事;在耶稣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期间,通常立刻会被他们认出。当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告诉其他门徒说他们遇见了主,却发现自己的见证不被他们相信,而他们自己起初也不相信妇女们的见证,可谓因果相循。

  14. 这一定是指基督向全体门徒显现说的,依时间顺序记载在约翰福音二十19下半节。门徒们在他们的忧愁、顽梗中,仿佛已经真的宁可不信、沮丧,也不愿接受神所给他们这喜乐的复活事实。不信与刚硬的心,是过去一直缠绕着门徒的罪(),而且再没有比他们这样拒绝相信复活更明显的了。马可从头到尾,对门徒们所作的描绘都是一致的,这是非常引人注目的。然而,按照神的定律,这两宗罪也将是使徒们向别人传讲福音时所遭遇的两个最大的障碍。若要明白在基督以外那些人的瞎眼与刚愎,他们只需检视自己的内心,就能明白,并且谦卑下来。

  15~16. 这是“大使命”的一个形式,根据马可福音二十八16~20,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颁布的,基督早期的许多教导都是在那里进行的214。这次的显现实现了祂所说要在门徒以先往加利利去的意图(7节)。直到门徒们亲自遇见了复活的主,并且真正相信祂的复活以前,他们并没有福音可传,所以当然也只有现在才能领受大使命。事实上,耶稣在地上的事工,离福音的使命普及化尚远,虽然祂医病与教训的工作传布甚广,其范围却刻意局限在以色列人身上,祂对外邦人的事工也不是出于刻意的寻求()。在马可的这卷“外邦人”福音中,虽然并未记载耶稣曾经禁止祂的门徒向外邦人传福音()这是极其自然的却同样也没有记载祂在地上服事期间曾经命令他们要把福音“传给万民”。由于马可对外邦人有极强烈的关切,这乃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事实,证实其他福音书的描绘属实。如果确是如此,那么在基督的十架与复活之后,传福音的范围就发生了极引人注目的扩展,虽然充分的果效还必须等到五旬节之后才能见到。

  施维策认为,宣教的使命紧接在责备不信之后颁布,是格外恰当的。信心必引致宣扬,不信则会封住门徒的口。

  16. 正如神在与人类交往时常见的情形一样,使人称义的总是信心,使人受定罪的也总是不信,而从此以后,基督徒的信心将要以受洗来表征并证明。马可福音他处并没有提及信徒的洗礼,不过约翰福音四1~2记载耶稣的事工有提及。在长结尾的这个命令中,也没有详细说明受洗的方式或应该照什么规矩。这可能是因为这两件事不是极为重要,或是因为在写作当时,大家对这两件事极为熟悉,因此觉得无须在此详述。

  17~18. 这里又有一个属灵生活的重要法律;神迹乃是赐给那些相信之人的,主要的并不是为了要叫人相信。这乃是法利赛人与耶稣之间永无止境的争论:法利赛人一再反覆要求神迹,而耶稣同样斩钉截铁地声明不会把神迹赐给不信的人()。附带一提的是,这里所用的“神迹”一字,马可从未用来指耶稣所行的神迹,虽然约翰确是如此用的(Anderson);这也可能显示出其年代较晚,当然也说明这段长结尾的作者可能不是马可。

  这个应许是赐给教会的,是给教会里面之人的,而不是给教会以外的人。这些用作证据的“神迹”,除了喝毒物以外,每一个都在使徒行传所记载之初代教会历史中出现过。例如,说新方言从五旬节开始就经常见到()。至于其他的神迹,保罗在使徒行传十六18赶出一个鬼;在使徒行传二十八5将蛇抖进火里;在使徒行传二十八8按手在病人身上,医好了他们。这类引人注目的彰显,到底是要在教会生活中不断延续下去,或是局限在这个时期,或是在教会历史中偶尔零星出现,必须根据新约圣经其他部分来决定。由于这段长结尾在经文鉴别证据不够确定,其正典地位也因而值得怀疑,所以不应单独根据这段特殊经文来设定教义215。如果如我们所主张的,这几节经文是使徒之后,尝试想要恢复马可福音失落的结尾,那么我们就必须假设:在圣经以外一定有某些基督徒喝了毒物而不受伤害的例子是为人所知的;不然,将这种现象与其他有充分证据之神迹在此相提并论就毫无意义了216

  19. 这节经文显然是描述升天(),语汇取自旧约圣经,虽然很难精确的说是哪一处。本节似乎结合了列王纪下二11(以利亚的升天)与诗篇一一○1(弥赛亚诗)。早期基督徒解释主的升天清楚易见;这是得胜凯归的升天,随后是“登上宝座”,等候神最后为祂的基督作证。诗一一○是重要的弥赛亚诗篇,应许要将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赐给主;当主耶稣向文士们问到有关大车亩子,同时也是大车闹髡飧觥澳烟狻笔保祂所引用的也正是这篇诗篇()。

  20. 这是平静的结尾经文,一如路加福音二十四53;但路加是以门徒们在圣殿里敬拜作结束,而马可福音的长结尾却说明教会向四方扩展。其原因可能是路加的福音只是他的教会历史的上卷,其后续的发展将会记载在使徒行传中。但在此却不是这样,作者以这单单一节经文就涵盖了整卷使徒行传;而最后这节经文的写作风格非常接近使徒行传,可能并非偶然。教会不可能走回头路,必须与主一起向前进。这位无名的作者在此道出了真理,即使他不是马可,也配得过成为这卷最早福音书作者的后继者,因为他与马可有完全相同的目标与关注。最后,神迹并不构成信息,而只是证实信息;就此我们也要附和本卷的结尾说:阿们。

212 说到黎弗与其他近代学者,他们所已经证明的,只是这种突然中断的结尾的可能性 ,未必是其似真性。然而,我们只能公允地说:今日大部分的释经学者都接受原有的经文以第8节作结束,除了那些加上第16~20节为原始记载的一部分人以外。现在已经少有人会辩称第9~15节为原来经文的一部分了,纵使他们相信其内容是正确无误的。
213 赶鬼在福音书中经常提及,在使徒行传中就较少提到,在书信中则根本不曾提起过。书信中也没有提到任何特殊的赶鬼“恩赐”,却有几次提到医病的恩赐(如:)。虽然“被鬼附”无疑是描写一个神学实际,但有时也可能是隐喻的或通用的语言。其情形似乎完全与受圣灵影响,或被圣灵拥有相类似,各种影响的“程度”,包括从抗拒圣灵()这一端到被圣灵充满()那一端,似乎都有可能。
214 有些学者 [ 如林纳门(Linnemann)与史密塔(Schmithals),引用于 Telford, IOM],虽然拒绝前面几节经文,却接受第16~20节(但不接受第15节),作为马可福音原来的结尾;然而,这似乎是个武断的判断。
215 上述三种观点,全都有同样可敬,且同样保守之圣经学者采用;但那些采纳第二种或第三种立场的人,至少应该认真考虑:这些神迹很多在今天的教会仍不时出现。安德生明智地指出:这段长结尾的作者们,显然是主张这些“神迹”是教会生活持续的特征的一群人。
216 优西比乌(3:39)确实提到:此事曾发生在犹士都巴撒巴身上(参:),但他只是根据帕皮亚(Papias)的权威而论及此事,他并不是十分敬重帕皮亚的。但它仍然很可能是代表早期的一个传统;若然,这件事很可能就是此处所提及的根据。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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