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P. Lamarche 引用于 Zacharie IX ~ XIV . Structure Litte*raire et Messianisme (Gabalda, Paris, 1961), p.7 '...obscurissimus liber Zachariae prophetae, et inter duodecim longissmus...'.
42 P. Lamarche 表列出以赛亚书四十至五十五章和撒迦利亚书九至十四章引用之言的比较(9页)。
43 P. Carrington, The Meaning of Revelation (SPCK, 1931), pp. 268~271.
47 Baba Bathra 14b; Vayyiqra Rabba xv. 2; T. B. Maccoth 24b. W. H. Lowe 引于 The Hebrew Student's Commentary on Zechariah (Macmillan, 1882), p. 16.
48 ICC , p. 236.
C 批判观点综论 (1) 日期。撒迦利亚书九至十四章作者的问题,是在为新约的准确度作辩护时首次被提出的;这事颇有意思。一位专门研究先知的剑桥学者与作者米德(Joseph Mede, 1586~1638),注意到马太福音二十七9提到,以下所引的话是来自耶利米。而该段话是撒迦利亚书十一13的意译。他由此下结论道,九至十一章是耶利米的作品,因此应当属于被掳之前49。十八世纪初期,有些英国学者支持这个观点,不过齐德(Richard Kidder)主教于一七○○年写道,后面六章全出自耶利米,而惠斯顿(William Whiston)于一七二二年撰文赞同。该世纪末,纽康姆(William Newcome)大主教注意到,九至十一章中以法莲似为分别之民,而所提到的仇敌包括亚述与埃及在内,因此将这三章归于第八世纪,撒玛利亚陷落之前。最后三章只提到犹大,而十二第11章回顾了约西亚之死,所以被列为六○九至五八七年之间的作品。纽康姆的文章于一七八五年出版,于十九世纪在德国产生很大的影响。柏守德(L. Berthold)主张,九至十四章是第八世纪所写,他认为作者可能是以赛亚书八2所提,耶比利家(七十士译本∶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 早在一七九二年,另一位德国学者柯罗底(H. Corrodi)就向被掳前的说法提出挑战。他是头一个认为九至十四章在撒迦利亚之后许久才写的人;不过艾克宏(J. G. Eichhorn)在他所著《旧约导论》(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的第二版(1787)中,已经暗示九章1~8节与亚历山大的征服有关。在其后的版本中(1824),他将九、十两章归为希腊时期,并将十四章订为马喀比革命之前的时期。有两位德国学者,马尔提(K. Marti, 1904)与杜姆(B. Duhm, 1911)大力倡导马喀比时期的说法,使这观点在二十世纪盛行一时。到一九三五年之前,无人提出异议。 以马喀比时代为写作日期,有三个主要的论点∶语言学、神学、历史;这三者结合起来,力不可挡。其中的用语属于晚期,因为比一至八章用了更多亚兰文50;而启示文学的风格,学者认为到主前第二世纪才盛行;最令人折服的,是马喀比的领袖和其命运,似乎成为十一章4~17节与十三章7~9节牧人比喻的灵感,十二章10节的谋害亦然。例如∶欧特里(W. O. E. Oesterley)将这几章的七段分别划入主前二一八年至一三四年之后的时期51。近日有两位作者继续为马喀比日期辩护,即拉撒尔(S. Lasalle)和崔飞斯(M. Tre&ves)52。 虽然到一九三五年,似乎马喀比日期已经站稳脚步,但学者的意见不久又转往另一个方向。艾斯斐特在他所著《旧约导论》德文版第一版(1934)中接受这看法,后来却又为第四世纪的日期辩护。“目前最有力的观点,是将九至十四章归入波斯时代末期,或希腊时代初期。”53魏瑟(A. Weiser)自一九三○年之后也同样修正了他的看法,不再坚持马喀比日期54。学者现在都承认,从语言获得的证据太少,不足以定出一卷书的日期55;而从前以为神学思想是循序演进的,可以辨识出其模式,现在大家都知道事实并非如此56。启示文学的特色也不一定晚至第二世纪才出现。第一至六章内也有启示文学的成分,但一般公认这是第六世纪的作品。甚至牧人是否隐指马喀比领袖,亦众说纷纭(见,的注释)。 到目前为止,一般的意见比较偏向希腊时期。开头的诗()被视为反映亚历山大大帝在三三二年的快速发展57。后来有些段落提到埃及(,,),根据这个看法,这些反映出主前第三世纪的情形,当时巴勒斯坦是由多利买(Ptolemies)王朝管辖。九章13节提到希腊(雅完),意指希腊大帝国当时已经存在,且被视为未来末世的仇敌。亚历山大死于三二三年,而多利买.拉吉(Ptolemy Lagi)到主前三○一年才成为巴勒斯坦的主人,其间有二十年的战争、动乱,这些便构成这几章军事行动的背景,并引出对弥赛亚的渴望。赞同九至十四章全部或一部分为希腊时期作品的,有柏克斯(G. H. Box)、伊里格、费弗(R. H. Pfeiffer)、汤玛斯(D. W. Thomas)、查锐(Th. Chary),以及耶路撒冷圣经的众编辑58。 最后还必须提到最近的一些学者,他们虽不认为这几章是撒迦利亚所写,但却将九至十四章的全部或一部分归入第五世纪,可能与这位先知同一时期。比克(M. Bic%)59认为,这几章大约属于撒迦利亚的时期。钟斯(D. R. Jones)把九至十一章订在主前五○○至四五○年之间;拉玛赫(P. Lamarche)建议,这几章既然交织着弥赛亚的盼望,可能是所罗巴伯还在的时候写成,所以主张整段写于主前五百年60。 (2) 合一性。当米德将九至十一章归于耶利米之手,九至十四章的合一性便遭人质疑;从以上对日期的各种看法,甚至不同的段落有不同的日期,便可知道从那以后,有更多细分的建议。 最简单的分法,是分为两段∶九至十一章、十二至十四章,每一段的开头皆为“耶和华话语的担子”(和合本∶耶和华的默示),这个开场白与玛拉基书相同。很多人认为,这个形式是指此三段皆为不知名的预言,是三卷小书,两卷变成撒迦利亚书的附篇,而玛拉基则变成“十二先知书”的第十二卷书61。但是虽然撒迦利亚书的两段有许多类似之处,而玛拉基书则相当不同,却从来没有人质疑它为何会与它们放在一起。 这两段中皆出现牧人的主题,成为最明显的关联。伊沃德(H. G. A. Ewald)于一八四○年写道,十三章7~9节应当挪到十一章17节之后,以形成完整的主题,他认为它们的拆散是偶然的错误。有些学者支持伊沃德,包括 NEB 的译者,他们将经文重新安置。然而,反对这看法的意见很强。伊里格认为这些经文各有特色,因为十三章7节的牧人既不是那位好牧人,也不是十一章4~17节的愚昧牧人62。艾斯斐特指出,伊沃德的建议无法证明为正确63,傅瑞(Fohrer)也同意这观点64。这三位作者都视这两卷为独特的小书,称之为第二和第三撒迦利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两位作者。例如∶傅瑞说,最后三章“很可能是一位或多位作者写的补充,而不像单独的作品”65。十四章有些特性,因此好几位作者认为,它的来源与其他几章均不同。 还有另一种看法,是视这几章为集锦,许多人都有分。这是欧特里66和几位近代作者的主张。JB 撒迦利亚书的序言中说∶“这可能是远古时期经文的收集,并无顺序可言。”67 欧参(B. Otzen)认为,九至十四章皆出于犹太人,九至十章为约西亚时期,十一章是在五八七年之前,十二至十三章出自被掳初期,十四章则出自被掳的最后几年68。布莱特(J. Bright)认为这几章是先知神谕的集锦69。接受集锦理论的人认为,这几章内有秩序的安排乃是出于编辑之手;事实上这个理论导致对各个段落分别而详尽的研究,并假设各段彼此没有关联。 最近十年内,至少有两位注释家脱离了集锦说。钟斯辩称,至少九至十一章是出于同一位作者70。他认为这是住在靠近大马色的一位先知自传式的架构;他负责牧养分散在北部一带地区的以色列人。拉玛赫则为九至十四章的合一性辩护,他指称这几章展现出经过深思、刻意安排的结构。 日期与合一性的问题,观点既然如此分歧,读者必定非常迷惑,不知应当相信哪一种说法。这种分歧的事实,使人对研究方法的信心大打折扣。阿克诺观此现象,说∶“究竟订定日期是否为研究这些材料最有用的方法,很值得怀疑。”71 历史的引述其实很不清楚,若要试图指认为某个人或某件事,常会失败。何况,作者乃是自由使用他的资源,因此,不论来源为何,都只成了他表达不变真理的工具。如果必须先了解历史背景,才能明白他的信息,那么只能将这几章丢在一旁,因为谜题永远无法解开。但这些信息的意义是希望被人了解的,而即使我们无法知道激发作者的事件,也可以解释这些历史的引述。 最后,至少我们应当提出一个问题∶究竟撒迦利亚是否可能写了九至十四章。巴尼斯(W. E. Barnes)认为,这卷书的前后两部分不可能出于同一作者,但却辩称,后面的部分与前面只相隔很短的时间72。他指出耶路撒冷的中心性、对以法莲的同情,以及对大卫地位的看重,是前后两部分的联系,并说∶“两位作者在立场和目标上都相同,所以有密切的合一关系”,他称俩人为“先知撒迦利亚”,和“门徒撒迦利亚”。米其尔甚至宣称,十三章7~9节(他认为应当接在十一章17节之后)与三章7节的声韵很像,此一用法“较支持撒迦利亚为作者的主张”73。 以上谈了许多本卷前后的不同之处,但它们也有类似之处。两部分都常提到早期的先知,引用他们的话。一至八章特殊的片语也出现在九至十四章。例如∶试比较二章10节与九章9节,九章8节与七章14节。最后一例尤其值得重视,虽然和合本译为“无人来往经过”和“不得任意往来”(RSV 亦用不同的字),但希伯来文却完全一样,而这个片语在旧约别处从未出现过;最接近的是以西结书三十五7。两部分相同的文学形式设计,也必须列入考虑。两者都具专注于一个想法的特质,如∶六章10、11、13节(要取、取、冠冕、在位上、在位上),八章4、5节(街上、街上),十一章17节(他的膀臂、他的右眼,都重复两次),十四章5节(你们要逃跑,你们逃跑),十四章9节(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其中有些可能是边注,或许应删除,但已有充分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另外一个文学形式的设计为∶藉先讲整体再谈部分来强调,如∶五章4节(家……他家……房屋带木石)或十二章11~13节(一家一家的,12、13节再细论)。比喻之后是解释其意义,如十章4节。一个思想用五重发展的独特形式,六章13节和九章5、7节同样出现。前后两卷都爱用呼格。有些想法也类似,包括洁净的需要(,,,);从列国归回的应许(,,);以色列的仇敌被推翻、被改变(,,,,,);弥赛亚来作救赎主、作王的盼望(,)。 凡主张第二部分为撒迦利亚之门徒所写的学者,都承认这些类似之处的分量;更有些学者,如莱特(C. H. H. Wright)、普西(E. B. Pusey)、罗以(W. H. Lowe)、胡纳克(A. van Hoonacker),认为整卷书都出于撒迦利亚74。近日这些论点能强有力支持本卷书的合一性的看法,又为奥伯莱(W. F. Albright)、杨以德(E. J. Young)、李德柏斯(J. Ridderbos)和哈利森(R. K. Harrison)等学者承认75。就这个问题的本身而言,究竟九至十四章是谁写的,无法绝对下定论;但在思考过所有的论点之后,必须考虑一项事实,即这十四章传到我们手中乃是同一卷书,所有目前的抄本皆然。甚至在昆兰发现的一小片希腊抄本,乃是第八章末与第九章开端,没有显示这两部分之间有任何断隔或空间76。又如阿克诺的评语∶“九至十四章与一至八章相连的事实,使我们必须承认,两部分之间必定有某些相同的想法或共同的关注。”77 如果这卷书被分割成细微的片断,锱铢必较地研读,就会忽略了对整体的关注。本注释书尝试视这卷书为整体的刻意设计,有贯穿前后的安排和一致的信息。这种一体性究竟是出于一位先知的聪慧心思,还是一位或多位编纂者的笔法,分析到最后,实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这整卷书过去被割裂太久,现在应该再次对教会发挥它最强的影响力。
108 不少人认为“耶和华的使者”是编辑所改,意在增加经文的神圣性,原文只是“人”(10 节)。见 Chary, p. 60,及 H. G. Mitchell, ICC , p. 87. D. Winton Thomas( IB , VI, p. 1062)认为经文应读为“与我说话的使者”。不过,这些改动都属猜测。
109 见 H. G. Mitchell, ICC , p. 116.
110 ICC , p. 117.
111 Th. Chary 则有另一种看法,57页。他认为“洼地”有神话背景,他将此与“深处”相连(等)。在吉尔加密施的神话( ANET , p. 90)和乌加利经文的一段中〔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4 (Johns Hopkins Press, 1956), p. 72〕,它是神o的宝座所在。根据这种解释,撒迦利亚是被带到神的住处。
112 H. G. Mitchell, ICC , pp. 128, 129.
113 如 H. G. Mitchell, ICC , p. 121∶“在主前五一九年二月,大利乌的仇敌不可能已经都臣服,波斯帝国也并未到完全平静的地步。”见 J.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 (SCM Press, 1960), p. 351注脚,那里列出不同观点的资料来源。
114 同上,122页。
115 E. Lipinski( VT , XX, 1970, 38, 39页)引用实际话语的翻译,并提供资料来源的细节。
116 C. F. Whitley('The Term Seventy Years Captivity' VT , IV , 1954, pp. 60~72)宣称,此外“这七十年”,和七章5节的这几个字,是后来编者的解释;这主张缺乏根基。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亚并没有说“七十年被掳”,这是 A. Orr 指出的, VT , VI , 1956, pp. 304~306. 亦见 P. R. Ackroyd, 'Two Old Testament Historical Problems of the Early Persian Period', JNES , 17, 1958, pp. 23~27.
117 欧陆的学者大半认为,原初的信息只有14b节与15节,其他则来自别处。参如∶K. Elliger, ATD , 116页及下。他以15节作段落结尾,指出16、17节的引介语可意味,这两节是后来加入的神谕。F. Horst( HAT , pp. 218~222)采类似看法。P. R. Ackroyd, PCB 2, p. 647f.,也大同小异。A. Petitjean 辩驳道,14b~17节和八1~8有多处平行,因此他的结论为,这是同一预言的两种版本(73~88页),前一个较精简,但两者仍为一体。反对将这一小段视为一个言论的理由,似乎并不扎实。
119 有些学者争辩道,这正是此处的意思。文意为∶“我的诸城美物仍遭剥夺,然而……”。持此看法的学者,如 H.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a (Lund, 1950) p. 53,和 Th. Chary, p. 63. 叙利亚译本支持此意;J. Calvin 感到有困难,不过仍译为“然而诸城将在丰盛的祝福后倾家荡产”(Calvin Translation Society, 1849), p. 50.
124 J Mellaart, Catal Hu/y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78.
125 当时流行的看法,四角为亚述、巴比伦、玛代、波斯,不过 Mopsuestia 的 Theodore 认为,这看法过分理想( Commentarius in XII prophetas minores , PG66, col. 513); Th. Chary 引用到他的话,64页。耶柔米主张为巴比伦、玛代并波斯、希腊、罗马。见 E. B. Pusey, The Minor Prophets , VIII, p.65.
139 许多欧陆学者,诸如 F. Horst( HAT , p. 210),K. Elliger( ATD , p. 103),Th. Chary(p. 73),都认为原初只有七个异象,而这第四个异象与其他均不一致,是后来加入的。不论是否如此,但没有证据可显示本段属于其他地方;其实可以将它视为与第五异象互补,而大多数英语系学者都持此观点。
140 见 JB 小字,1533页。
141 有些抄本为另一种读法“他又说”,看来像是为配合应有的文意,所以可能并非原文。
142 R. S. Ellis, Foundation Deposits in Ancient Mesopotamia , Yale N. E. Researches (2) (New Haven-Londor, 1968), pp. 26~29. E. Lipinski 引用,前书,31页。
143 见 C. H. H. Wright, p. 73. A. Petitjean, p. 185页. W. E. Barnes ( CB , p. 43)。虽然它是根基石,但没有证据显示,根基石上会刻字。
144 H. G. Mitchell( ICC , p. 157)与 P. R. Ackroyd ( PCB 2, p. 648)喜欢这个解释。
145 VT , XX, I, 1970, pp. 25~29. 至于这字的性别,他引用 G. H. Dalman( Arama/isch neuhebra/isches Handwo/rterbuch , 1922, p. 311b)为证,显示用于“泉源”时,这字通常为阳性,如在撒迦利亚书。
173 K. A. Kitchen,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Tyndale Press, 1966), 140页,举了一个准确度的例子,埃及文士“抄写、修正、比较、一字一字求证”。他评论道,希伯来人对自己的文学注意的程度,不会更差。
174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 Ⅱ (SCM Press, 1967), 343页注脚。
175 PCB 2, p. 649; TBC , p. 92。亦见 P. R. Ackroyd, Exile and Restoration (SCM Press, 1968), pp. 196f.
176 J. G. Baldwin, ' S]emah] as a Technical Term in the Prophets', VT , XIV, 1964, pp. 93~97.
177 Petitjean, p. 289.
178 早期希腊译者将“在他右边”改为“在他的宝座上”。
179 这个解释来自 L.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ja (Lund, 1950), pp. 231, 232. 同意者有∶P. R. Ackroyd, PCB 2, p. 649; D. R. Jones, TBC , p. 92; A. Petitjean, p. 293f.
216 见 H. G. Mitchell, ICC , p. 282. 理由如下∶“(1) 它干扰了韵律; (2) 它在这时候加入了一个不自然的思想; (3) 它很容易可解释为创三十七24,或为耶三十八6的回忆,因为犹太人将 bo^r 解释为埃及,所以前者的可能性较大。这只是一个误用拉比教导的例子。”
217 T. Jansma 认为希腊文错译了希伯来文(73页)。
218 见 H. G. Mitchell, ICC , p. 279. 相反的意见,参 R. C. Dentan, IB , VI, p. 1097.
219 见 D. R. Jones,'A Fresh Interpretation of Zechariah IX~XI', VT , XII, 1962, p. 248. “在这种辩论文体中,雅完成为锡安的对头是相当合宜的,因它乃是作为列国的代表。这幅图画与以赛亚书四十九22相似,在那里耶和华向列国喊话……(参∶)。”
220 即可能在第二世纪中期,绝不会超过第二世纪末;根据 J. W. Wevers( IDB , IV, p. 276)的研究。
221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Lutterworth, 1957), p. 65, 66.
232 视这几章写于希腊时期的注释家,强调在希腊时期犹太人在埃及担任重要的职位。他们指出,多利买三世(主前247~222)时犹太人时来运转,“这是此段预言传讲的时期”(H. G. Mitchell, ICC , p. 293)。文中虽提到亚述,但对希腊日期无碍,因为这名字常代表后来占领原先为亚述帝国版图的强权。在第三世纪,它就是指西流基。见 H. G. Mitchell,同上,294页。
233 JB、RSV 按照希腊译本∶“他们将荣耀”。
234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 p. 220.
235 ICC , 296, pp. 297.
236 这些灌木的照片,见 D. Baly,前书,200页。这一带丛林的范围,见 L. H. Grollenberg, Atlas of the Bible (Nelson, 1956),第17页的图示,那里现在还有野猪藏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