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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Ⅰ 书名 历代志上下的英文名称,其由来有段不寻常的历史渊源。(尽管「历代志」这个英文字,确实是来自希腊文 chronikon )但原来的书卷名称,既不是根据希伯来文圣经,亦非来自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事实上直到主后第四世纪,著名的圣经翻译学家耶柔米,才首先将历代志的名称加诸圣经的书卷。在他所翻译的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拉丁文圣经的前言中,曾在使用一般所通用的希腊文名称 Paraleipomena (请参阅下文)时,建议「我们称呼这整个神圣的历史为历代志( chronikon ),会更合适」。纵使耶柔米没有写下任何一本关于历代志的注释书,而且在他所翻译的拉丁文圣经中,他还是保持原来传统上的希腊文名称,不过他的建议,到后来竟成为今日英文圣经卷名的基础。居间影响的是马丁路德。改教时期产生大量的圣经译本,他所翻译的德文圣经即采用 Die Chronika ,后即为英译本所采用。 这名称出现的年代虽然比较晚,不过历代志这译词与希伯来文圣经所用的书名 diḇerê hayya ̄mîn ,倒是非常相称。这个词的字义是「日子当中所发生的事件」,即「年代记录,编年史」。纵使这字词只在此书卷中出现一次(),但在列王纪中此字词却曾多次出现,因而与此书卷相关(参:,、31)。若从大致同时期其他旧约圣经书卷对这片语的类似用法看来(参:;,,),可能它很早就被用作是历代志的名称。只是,把旧约圣经翻译为希腊文的学者,却采用 Paraleipomena 这个极为不同的字词为书名,其原意是指「被省略的事件」,即在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被省略的事件。此字词与希伯来原文名称的含义,有非常不同的解释。然而这希腊文的字义,却大大影响了后来几个世纪教会对历代志的观念。不幸地,历代志因而被广泛地忽略,以为只是补充或是附录而已,对整个旧约圣经没有多大价值。 历代志之所以分为上下卷,是受到七十士译本的影响,不过证据显示不会早于主后第三世纪,希伯来文圣经版本首次付梓是主后一四四八年,所以希伯来文传统应该不会晚于此日期。分为上下的原因只是方便阅读,并无其他特别因素。反向地,从希伯来文圣经的经文监别史或是从其内容、意识形态来说,历代志上下都是前后连贯,互为整体的一本书。基于此原则,历代志的篇幅与内容对整个旧约圣经而言,其价值更是不可或缺。历代志的内容涵括整个以色列历史,从创造()到作者著书的时间()。历代志的章数在整本旧约中,仅次于诗篇与以赛亚书,位居第三。 历代志之所以分为上下卷,是受到七十士译本的影响,不过证据显示不会早于主后第三世纪,希伯来文圣经版本首次付梓是主后一四四八年,所以希伯来文传统应该不会晚于此日期。分为上下的原因只是方便阅读,并无其他特别因素。反向地,从希伯来文圣经的经文监别史或是从其内容、意识形态来说,历代志上下都是前后连贯,互为整体的一本书。基于此原则,历代志的篇幅与内容对整个旧约圣经而言,其价值更是不可或缺。历代志的内容涵括整个以色列历史,从创造()到作者著书的时间()。历代志的章数在整本旧约中,仅次于诗篇与以赛亚书,位居第三。 Ⅱ 历代志的性质 本卷经文不同的书名,会对这书的性质与目标有迥然不同的定位。这问题必须先解决,否则会影响读者阅读的方向。如果误解作者的心意,则会带出截然不同的后果,也错失作者原本想要表达的含义。在众多见解中,归纳四点如下: (a) 首先,历代志可被视为历史书。从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名称,就可以看出端倪,虽然这两种书名,表达了截然不同的历史著作的看法。举例来说,如果本书实在是一部编年史,则读者会期待是记录以色列国家这段时期实际发生的事件。基于此原则,历代志便是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平行或另一个版本的历史记录。长期以来,直到十九世纪末叶,犹太人和基督徒都持相同的看法,历代志经常被认为是以色列被掳前的附加历史记录。1虽然在近代,历代志作者已经被视为一历史学家,但他的贡献有时候仍被解释为对整体历史架构提供诠释,而不是客观性地描述史实;不过把历代志归类为历史著作,仍是一般通用的看法。2 然而这样的描述是否恰当,仍受质疑。尤其是以不同的态度,将圣经的历史著作与近代的作品相比较。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在王国时期已有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并且许多先知书也常常提到此段期间发生的事件,那么为何还需要另一本历史记录呢?更重要的,从历代志作者所选择的内容和全书的架构来看,并不支持此种说法。举例来说,冗长的人名和家谱,就显出历代志和撒母耳记-列王纪是截然不同的著作,况且在重要的历史作品中,以这样的开头是极其不妥的。若将历代志与申命记式历史书(对圣经书卷从申命记到列王纪下的一般称呼)详细比较,就更确定此点;因为历代志作者所关注的焦点较为集中。对以色列王国时期的历史,历代志作者专注在南国和其中个别的君王,如大卫、所罗门、希西家;即使他看起来对北国的态度要比列王纪的作者来得好些。他心中所在意的特别事件,如圣殿、祷告、敬拜、利未人,这些特色也表明他真正的兴趣,是在纯粹的历史范围之外。 如果历代志并不是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另一本历史记录,则它也不是七十士译本所采用的书名「被省略的事件」(从撒母耳记至列王纪),意指补充这二本历史记录不足之处。3希腊文的圣经译本认为,历代志是依附于早期的旧约圣经,虽然这看法是正确的,但认为它只与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有关,则是太受限制了。而若视历代志为补足早期其他经卷的一些缺漏之处,也是错误的,好像历代志只提供来自不详来源的额外资料。事实上,历代志作者省略不提的,与他所增添的事件一样多。他取代而且重写事件内容,重新编排整个历史架构,4他所引据的材料来源更广,不只限于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而已。他也有特定的目标,强调的重点,整卷历代志,有作者自身拥有的目的、风格、背景和神学观。 这些评论意思并非暗示,历代志作者对以色列中实际发生的历史不感兴趣;不过他的历史可靠性经常被质疑倒是真的。5虽然作者主要关切的,并不是记录以色列过去的历史,但以此来批评他写作历史事件有问题,则是不合理的。因为历代志的作者,对于旧约其他经卷中所记载的,态度非常严谨,而他的书中又尽量以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作为史实依据。他着重历史的方法,可以从他明显引用别处史料中得知,这样的引用方式,次数非常频繁,而且各式各样的来源都有,他还保留原作者的风貌,有时甚至造成他自己著作中的不协调。历代志作者提供的史实,比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记载更富全貌,他所采用的额外资料,已被证实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诚如所言:「因为我们得以从圣经额外的资料,来考证这些事情的真实性,进而获得作者写作严谨的结论」。6此外还可加上两项建议:第一,当历代志的资料,与其他古代的圣经史实,或经外记录有些出入时,我们这些近代的读者应该心存谦卑,因为我们对浩瀚古代历史的知识,极其不足。事实上有为数不少的经文,是历代志的作者清楚地从早期的圣经发展中得来的观念,但这些经文在当时并不太受重视。第二,无论古代或近代的所有历史著作,在写作过程中,无疑的都加入了作者的诠释。从历代志中,更可看出作者浮现全书的注解观比起圣经的其他历史著作还要明显,也不必因此苛责他的历史笔法有问题。 (b) 如果历代志的历史特色不是他的首要之务,那么我们更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他的神学强调上。举例来说,狄拉德(Dillard)就对此著作下一总结:「一篇接一篇的神学文章;……篇篇精简扼要」,7历代志作者甚至被形容是「第一位旧约神学家」。8这个取向会引人注意,起源于两个特别的因素。第一,历代志作者似乎视历史材料为达到目的之媒介,而非以其本身为目的。事件背后的意义,大过于事件的本身,这可从他所关注的题材看出。例如,许多谈话和祷告、重复出现的主题、对社会基本制度的注意,诸如崇拜的体系或王国的体制、对神直接干预人类事件的关注。虽然这些事情,也同样出现在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不过神学的角色就大不如历代志显著。 然而,历代志作者的写作内容也同等重要。甚至他太专注过去所发生的经过,而竟然没有直接引证任何属于当代发生的事情。最有意思的是,作者强调以色列先前的岁月,其光彩甚至盖过他自身世代的一切成就。所罗门建造的荣耀圣殿,和被神拣选的王国,虽然已不复存在,但其精神意义仍然鲜明。作者完成本书著作时,先前存在独立的以色列国或南北国,已经是灰飞烟灭,而神子民数目的锐减,仅仅是帝国浩瀚汪洋中的一叶扁舟罢了。 归纳这些因素,更可看出作者真正关心的,是如何解释以色列的历史,而非只是向读者叙述过去的历史。不幸的是,历代志作者准确的心意,并没有在书中明白地指出,只留待读者能否慧眼见之。一个明显的线索,比方,他凸显圣殿的重要,正是要让大家都能明白,惟有耶路撒冷才是神子民正统的敬拜地方。9不过,这也使人忽视了他对大卫王朝过多的注意;虽然注释家对这种凸显的解读众说纷云。其中有一说法是s「大卫与大卫的王朝」是「历代志神学观的精华所在」,虽然另有一说法是,历代志作者之所以重视大卫的王朝,乃是因为他是「弥赛亚传统的守护者。」10其他的注释家却对历代志作者特别强调神学,有极其不同的看法。其中一些较为重要的提议,认为此书为关于寻求神之重要性的延伸比喻,11并且表达神对以色列根深蒂固的罪孽所用的代赎方式,12或者它指出以色列的被掳和审判是一条通往复兴的途径。13有些取向较为谨慎的,则辩解历代志的主题都同样重要,没有必要区分何者优先,14另有人认为,历代志作者对于能承袭先前的价值观并能延续至今日,已心满意足,并不主张大幅的改变。15 以上的说法都对本卷书的目标,没有一致的见解;可能是因作者本身没有表达清楚,或者本书的性质和目的是在其他地方。因此,即使接下来的两种说法,同意历代志有神学的特性,但仍更侧重本卷书的其他部分上。 (c) 由于历代志中常常出现的演说或讲道,有些人就下结论说,作者是以百姓的历史作为「讲道」,或者他是「一个教牧神学的讲道者」。16更准确地,是说「他整本的著作就像带有长辈特性的『利未式讲章』,警诫并勉励他的同侪对神要有信心,期能再次得到神的怜悯。」17「利未式讲章」这观念的产生,是因为所观察到的许多言论在风格上都是教训性质的,即使这些言论大部分是透过君王和先知的口说出来的。18历代志下十九8~11所提到利未人教导的角色,也获确认有特殊的意义。 虽然这些讲论对本书的架构很重要,但要形容它们为讲章或讲道,这是否正确或有帮助,仍待商榷。其一,因为历代志作者的写作风格,和今日的讲道模式是大不相同的。其次,困难的是,缺乏清楚的标准来定义历代志作者对于一篇讲章的概念为何,并且这些假设的讲章在形式上有很大的差异。虽然相关的经文显示作者熟悉先前的经卷,但举例来说,又很少是出自一个特定的经文。不过,这个理论最大的致命伤,是这些假设的「利未式讲章」几乎不曾出自利未人的口!19所以称它们是「讲论」和「演说」,可能比讲章来得恰当。只因这些言论在书中出现的次数频繁,就说历代志全书是「讲章」,这种根据也显得薄弱。20 (d) 最后,历代志作者经常被形容是「一位与经文互动的人」,换句话说,他做了注解或解经的工作。21虽然这种说法和先前的说法有一些相同,但根据较为广泛。先前认为历代志作者为讲道者的观念,只是来自讲论的根据,现在这说法则以整个著作来考虑。 虽然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地提供历代志主要历史段落的架构(代上十~代下三十六),不过作者更广泛地使用目前我们称为旧约的经卷。历代志的起头和结尾都是这个用法的好例证。历代志以亚当开始,是旧约圣经第一卷书所提到的(;参:,);而以古列王的口谕作退出,这事件记载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大约和历代志作者同时期(;参:)。在此范围中,作者频繁地引用和提及旧约圣经的其他部分。举例来说,摩西五经的部分经文如创世记四十六9~10、12和民数记二十六5~6、12~13、19~22可在历代志上一至九章的家谱中找到(参:,,)。家谱也包括摘自历史书,如约书亚记二十一4~40()定居得业之地;或概述列王纪下十七7~23被掳的原因(;参:)。诗篇在历代志里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历代志上十六8~36,用到部分的诗篇九十六、一○五和一○六篇,和在历代志下六41~42的关键点采用诗篇一三二篇的一些经节。先知书也常被提到,例如引用以西结书第十八章的一部分,来组成约阿施生平的架构(代下二十四),和约坦、亚哈斯及希西家的统治(代下二十七~三十二)。历代志的关键字句,几乎都是引自旧约圣经,例如:历代志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无论何人若专心寻求神,就会寻见,这原则是在律法书和先知书中都找得到的(;;参:;;)。其他的例子包括历代志下二十17和二十四20两部分的重要预言,是分别引自出埃及记十四13~14和民数记十四41;而历代志下十六9则是引用撒迦利亚书四10。 上面抽样的例子清楚地表明,整个旧约圣经在历代志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事实上,本注释书的结论是:历代志作者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以他所了解的来注解圣经。更准确地说,他的导引方针是要向他的第一批读者阐明:神向大卫所立的约不仅对当时的人是信实且有果效的,纵使距离他所记载的这些事件已经几个世纪了,神的约定仍然有效。这个主张所根据的证据,我们将会更详细地查验。 1这个取向的代表例子是十八世纪的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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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g, ' "Seeking Yahweh" and the purpose of Chronicles', Louvain Studies 9, 1982, pp. 128~141; 参G. E. Schafer, 'The significance of seeking God in the purpose of the Chronicler', Th. D., Louisville, 1972. 12Johnstone, 'Guilt', pp. 113~138. 13P. R. Ackroyd, 'The Theology of the Chronicler', in The Chronicler in his Age , JSOTS 101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1), pp. 273~289. 14参Williamson, p. 24; Japhet, Ideology , p. 7. 15Coggins, p. 6. 16Ackroyd, p. 27; Allen, p. 20. 17Williamson, p. 33; 参J. M. Myers, 'The Kerygma of the Chronicler', Interpretation 20, 1966, p. 268. 18G. von Rad, 'The levitical sermon in 1 and 2 Chronicles',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Edinburgh: Oliver & Boyd, 1966), pp. 267~280. 19如Mason, Preaching , pp. 133~144; 参Throntveit, Kings , p. 127. 20参Mason,同上。 21Dillard, p. xviii; 参 Willi, CA , passim ; P. R. Ackroyd, 'The Chronicler as exegete', JSOT 2, 1977, pp. 2~32; K. Strübind, Tradition als Interpretation in der Chronik, BZAW 201 (Berlin: De Gruyter, 1991). Ⅲ 历代志的作者是注释家 要明白历代志作者的目的,应先掌握本卷经文独特的架构。作者的思维井然有序,文笔流畅,全书上下连贯、一气呵成。本卷书藉由作者自身的写作、圣经中的旁征博引和其他来源,交织成一连串定义清楚的文学单元,借着复杂、多样的形态呈现在读者面前。 本卷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区分为三大段落s
这些小段落能以两个独特的文学笔法来区分。其一,是重复使用关键的字和片语,如代下十三~十六,「寻求(神)」共出现九次,「信靠(神)」五次。其二,用在记载分裂王国的事件上,根据三个君王他们独特的行为模式为一组,而以不同的方式来强调每个人对罪负责的重要性,及个人悔改的价值(代下二十四~三十五)。约阿施、亚玛谢和乌西雅都在表明信心的证据之后跌倒(代下二十四~二十六),约坦、亚哈斯和希西家故意拒绝遵循敬虔列祖之所行(代下二十七~三十二),而玛拿西、亚们和约西亚表达与悔改反向的态度(代下三十三~三十五)。这种模式支援以下这个看法:历代志作者的目标,是指出属灵和神学的原则,而不是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另外一个历史的记录。 (b) 第二个特色是历代志作者偏好把历史分成几个时期。以色列的历史被分成三个时期,大卫之前,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及所罗门以后,而历代志下二十四至三十五章把君王分为几组来看。相同的现象也出现在个别君王的统治里。举例来说,大卫的统治被分作四段,标志出他被确认为国王,和他为圣殿预备的不同时期。另一例子是亚撒的统治,在蒙福(代下十四)和改革时期(代下十五)之后,于生命之终却完全反道叛逆和离弃神(代下十六)。约阿施(代下二十四),和乌西雅(代下二十六)也是令人惊讶的例子。约阿施在大祭司和导师耶何耶大过世之后,整个改变先前的作风(),而「乌西雅强盛」之后(),从前为人所知他蒙受的福气,却因心高气傲而被神的惩罚所取代。 (c) 另外的模式是作为他人之楷模或监戒的人物或事件。最明显的例子是大卫被视为第二个摩西,地位与受尊敬的列祖同等。大卫如同摩西领受神的启示(例如:),补充摩西的律法以因应后来世代的环境(例如:)。不过这并非是拘泥不变的,因为所罗门时代也依循摩西的传统。所罗门圣殿的许多细节都是按照摩西的蓝图,根据原始的帐幕或会幕而建(代下三~四),圣殿中敬拜的基本模式也是忠于摩西的原则()。约书亚也作为大卫和所罗门的楷模。所罗门与大卫形成一种团队事奉,就像是约书亚完成摩西的遗志(、11~13、16,~10、19~20),而大卫效法约书亚的脚踪完成攻克应许之地的大任(参:代上十八~二十)。在相同主题上稍有差异的是,所罗门紧跟在大卫之后(参:,,),好像他们二人不过是同一时代紧接的时期罢了。 其他类比也相当明显,如以希西家作为几处比较的焦点。举例来说,他重新组织圣殿和其中的敬拜,足以辉映大卫-所罗门时代的光彩(代下二十九~三十)。希西家和亚撒王是最接近的比较(代下十四~十六,二十九~三十二),他们两位都因专心寻求神且遵行神的律法而国势兴盛;也都邀请以色列人从北国前来参与约的更新(,,、10~11)。另一方面,希西家和以色列国王耶罗波安一世(诚如亚比雅所形容的,)和他自己的父亲亚哈斯(),却是截然不同的对比,特别在拜偶像的态度上。其次,有些行为模式乃是引以为戒,如亚哈斯追随耶罗波安一世(、16~17,、22~25),而玛拿西又步上亚哈斯的后尘(、25,)。甚至约西亚的死亡就是亚哈的翻版,因为二者都不听从神的话语(,)。 不同的事件彼此间也能有所相关,为笼罩着被掳乌云的整本历代志提供饶富意义的例子。被掳他乡一直被视为北国和南国对神不忠心的惩罚(;)。另一方面,与被掳形态反向的惩罚,也发生在扫罗(代上十)、亚哈斯(代下二十八)身上,这显示:即使最坏的事情发生仍然不是全盘皆输(;)。如此景况之下最好的例子,是从大卫的身上看出悔改的宝贵价值。使大卫遭灾的数点百姓,历代志指出是叛逆神的举动(参:撒下十一~十二,撒下二十四;代上二十一),但在著名的拔示巴事件之后,他一再真诚地忏悔s「我有罪了」,(,;),表明了犯罪得蒙赦免的途径,这成为历代志作者经常的原则之一()。 另外几种模式都是与圣殿有关。所罗门继承大卫,成为圣殿的建造者,乃是根据摩西委派约书亚承担重任的模式。这事重要的特色是,无论建圣殿或占领应许之地,都不是一人单独的功勋,乃是团队努力的成果。祷告的价值,在所罗门的生平事迹中,由所谓的「祈求-应允」之模式而被强调出来,也确定神应允祷告常是超乎凡人所能想象的(,,、12~22)。这样的类比甚至延伸到所罗门与希兰王来往的信件中提及供应材料的事()。最后,以色列敬拜的模式,是借着「节期的庆祝」彰显出来。其中,重要的庆祝,都是根据共同的形式。每次作者都详细记下日期、参加者、仪式的细节和每次敬拜时所带来的喜乐(,,,)。22 这些例子显明这个模式的用法,都是广阔且详细,而个别的类比,有时候也有五六种相同特色。它们整体所造成的影响,是凸显出虽然几个世纪过去了,神对待祂百姓的原则仍然一致,使得历代志的读者从中得着安慰。其中有一个例子超越其他之上,就是大卫、所罗门和圣殿,在神的计画中占一席之地,与摩西、约书亚和会幕一样重要(参:,,,)。大卫王国延续神在摩西之时就开始的事工,所以前后的品质水准必须维持相当。其中的资讯似乎是,如果以色列民要对未来怀抱盼望,他们就必须持续相同的传统。 (d) 另一个架构上的特色是,不同种类的讲论或演讲,包括预言和祷告,以强调该事工。23举例来说,通常在段落的开始是一些王室的言谈,作为像是政策档或宣言的功能。24一个好例子是大卫在历代志中的第一次演讲(),大卫计画把约柜运回正确的地方,是以色列人生活的重心之处;这谈话成为接下来的段落整个的重点(代上十三~十六)。同样的例子如大卫对所罗门之劝勉,形成一种关于神对圣殿之目的的理想蓝图(即:,、20~21)。在分裂的王国时期,一些「好」王的谈话,也扮演类似的角色。历代志作者资讯的中心要点,可藉由亚比雅对耶罗波安一世的劝诫中总结得知,例如(),那里很清楚地指出对跟随亚比雅的众君王的期望。同样的主题回响在希西家面对祭司、利未人和广大群众的谈话中,特别在他强调耶路撒冷圣殿的敬拜为第一优先(,)。当时以色列国家正处在危急之秋,导致二位君王发出这样策略性的呼求。希西家的犹大国受到亚哈异教之风的侵袭,而北国又已经灭亡;因此亚比雅的犹大国弱小、手无缚鸡之力,耶罗波安一世轻而易举就可打败它。亚比雅和希西家的演讲,欲把神的百姓从悖逆的后果中拉拔出来,使百姓回转走在讨神喜悦的道路上。演讲的重要性,最后一个例子在历代志下末尾,以古列王扮演的角色,辑入他的口谕作退出,()。虽然就像是希西家的书信()以书写的形式来传达,但实际上却是神的百姓进入下一个历史舞台的王室宣言。古列邀请被掳的人回到应许之地,也是一种呼唤,要百姓转回到神的道路,而显明若有神的同在,未来必无绝路。25 预言和祷告与君王的演讲同等重要。二者经常重复出现在策略性的要点上。26历代志上十七4~14和历代志下七12~22其预言字词的主要意义曾被提及过,然而预言的重要性,更可以从其他例子看出。有时候,某些结局更因为某一特别的预言而改变,如亚撒的更新之约或约西亚王的改革(,)。但反向的,若拒绝不听先知的话语,则相继而来的预言便是神的惩罚(,,)。在约沙法统治的时代出现过此类的预言,极富教育性。当预言由非先知的普通人来传达时,就暗示出预言的恩赐,在原则上是赐给对圣灵的感动持开放心怀的人()。因此,在历代志中预言是相当民主化的,不过在圣经里,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或仅发生在这里而已(参:;;)。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段经文中,信靠先知的话语等于是信靠神(),预言的重要性再也没有比这例子表达得更清楚了。27 祷告和预言在历代志的写作架构上占有同等地位。举例来说,对大卫和所罗门的叙述经常涵括重要的祷告。28大卫借着一连串的感恩,显示出他对神的话语和作为发出回应的重要性,他为约柜得以平安运回耶路撒冷()、为神应许建立一个永远的王朝(),也为圣殿积蓄许多不可或缺的材料()而献上感恩。祷告通常是与圣殿紧密相连的。在大卫的忏悔祷告之后(),建造圣殿的工作一一展开。大卫的赞美中优美的表白,是建殿基金的真正资源。所罗门在圣殿建成时的祷告,得着神双重的应允;有火从天降下,和神计画性地应许将来的复兴(、12~22)。从历代志作者的观点看来,圣殿确实是祷告的殿(参:;等)。分裂王朝时期记录下来的所有祷告,说明了在历代志下七12~22的原则。29此类的祷告诚如国王的演讲和预言,都倾向在国家紧急状况下发出的,例如约沙法时外敌的入侵(),玛拿西在急难时的转变()。 毫无疑问的,这各种的演讲、预言和祷告,是总括和阐明历代志作者的重要主题不可或缺的因素。除了其他架构上的特色,它们倾向集中在大卫之约和圣殿上,因而强调出它们在神的目的和以色列人的国家生活中的优先次序。 (e) 最后,历代志作者喜欢以交错平行或交错文体来写作。在希伯来文学中这是相当普通的文学架构,以稍微的变化来重复意义或形式。在交错平行的文体中,一个文学单位的周边和内圈彼此平衡,经常其核心资讯是在中间部分。不过,也有可能在数位部分或平衡的性质上相当有变化,并且在历代志中没有两个交错文体是一模一样的。事实上,作者这种匠心独运的文笔,常让读者读得津津有味。 交错文体有时涵括的范围很广,例如在所罗门的故事中(代下一~九),或小一点的范围如大卫的一个祷告()。各个交错文体类型的主要意义,可根据内围部分的彼此关系(),或一对一对次要单元的关系(,),或根据一个大的中间段落(),甚至是内含在一个大的交错文体中的另一个小的交错文体()。交错文体的架构甚至能够产生一种向前移动的感觉,例如历代志上十一1~十二40;藉由周边部分的动力(,),到核心部分之演进(、16~18)来肯定大卫逐渐受到支持。所罗门统治的交错文体,则以献殿圣礼的高潮为它推展朝向的目标(参:和在所罗门故事中的角色)。 历代志上下明显的是两卷经过谨慎裁剪的文学作品。不过,作者的写作技巧,与他所引用的其他文献不相上下,他把许多已经提及的外在资料,部分是取材于圣经中,部分则来自圣经之外的文件,融会贯通重新写出。为了更能准确地欣赏作者之笔法,本书所采取的下一步骤是逐一分析这些外来的取材、探讨作者如何转换成他的文字写作。当然这些材料仅能从圣经中着手,因为不幸的是没有任何一处圣经之外的材料可供考查,故也无从比较起。 此过程必须以两个步骤进行,显然应该从历代志叙事体裁的架构着手,这架构是作者从圣经经卷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衍生来的。扫罗之死(代上十;参:撒上三十一)到被掳的基本故事,在这两卷著作中是相同的,但若是仔细斟酌,则会发现历代志作者有更多改编的部分。 (a) 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的有些重要段落,在本卷中被省略了,最值得注意的两个例子就是,作者不重视北国,以及省略了大多数君王的细节。现在广泛被确知的是,第一个例子并非因作者对北方人无论是北国以色列或是撒玛利亚团体心存偏见所致。而是,他这样正呈现出作者心中惦记的:统治耶路撒冷大卫王朝的代表才是神长远的目标。基于同样的原因,许多犹大君王的私人事件,特别是大卫和所罗门的,也被省略不提。包括大卫起起伏伏的家庭生活(撒下九~二十),如大卫的犯奸淫和谋杀(撒下十一~十二),或是所罗门登基含糊的细节、他在经济和婚姻上的挥霍无度(王上一~二,十一);当然也有许多正面的事件被省略,如大卫早期的受膏和崛起(撒上十六~撒下四),及大卫见证神的良善()。 省略这些材料的原因之一,是假设读者已经熟悉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内容,以及圣经许多他处的记载。采用足够的早期经文是为了凸显特别的事件,但有的时候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整段故事,作者却简单一语带过。举例来说,扫罗没有遵守「神的话」(),其实是指:给以色列第一位国王一系列的资讯,但是只有详知撒母耳记上扫罗故事的读者,方能明白作者言简意赅的涵括。至于省略大卫的犯奸淫和谋杀(撒下十一~十二),则和其他的例子有所不同,作者是假设读者从撒母耳记已知其中经过,而且在历代志中作者也保留足够的暗示,显出他深知原来事件的始末,在此前提之下,作者希望以新的方式来对此事重新下注解。拔示巴原始故事的本末毫无错误地出现在历代志上二十1~3;但是原先事件结构上其他要紧的因素或是重要的辞汇,则被交织到大卫得罪神的数点人数事件里(代上二十一;参:撒下二十四)。如此方式下,知道撒母耳记下一些事情的读者,都能看出作者不仅是融和两种叙述重新表达,并且大卫的罪也被作者强调而非压抑不提。 (b) 其他的情况,历代志作者曾广泛地概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经文。举例来说,大卫军事上的胜利,曾取自撒母耳记下的许多部分,但其形式却浓缩成单一的段落(代上十八~二十)。作者的用意是选择与他目的最相关的事件,但刻意保留原有经文的次序,以尊崇这些历代相传的圣经经卷(参:代上十八的注解图表〕。所罗门的故事在历代志的记载也比列王纪短得多;任何与圣殿主题不相关的事件,对作者来说都是多余的,纵使是所罗门的诸多成就,如他的智慧、行政体系、众多妻妾、许多战功(,)。作者总括事情的独特笔法,在被掳之前(代下三十六)的末后阶段派上用场。其中四王的治理方式如出一辙,对于他们的描述愈来愈简洁,成功营造了被掳前那种风雨欲来、惊心动魄的情况。 (c) 把早先的材料作些微改变,可凸显其中某些事项。一个重要例子是把「你的(即大卫的)家和你的国」改为「我的家和我的国」(;参:)。有一系列相关的变动,显示出神对大卫的应许()经过一些发展后,如何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新环境。这些也包括所罗门身为建殿者的角色(),在历代志上二十八2~8的主题如安息、拣选和神的国度,及在历代志下六4~11对圣殿完成的感恩。一个重要但轻微的改变,是在历代志下十16~19(参:)中所提到的「以色列」。纵使列王纪里没提,但依历代志的观点,大卫的家在罗波安统治时期,已经和南方及北方的以色列人决裂了,这与大卫时代众支派的合一情形不同。 (d) 有大段经文加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里。最著名的是大卫为圣殿所作的预备工作(代上二十二~二十九),这在列王纪上二1~12只是一简短的经文,但历代志作者却扩充其篇幅,包括对利未人和祭司的详细指示,对所罗门和百姓的勉励。其他重要的增添包括对约沙法的好行为和亚哈斯的恶行详细的描述(代下十七,十九~二十;参:;;参:),特别是关于约西亚王早期年日的资讯(),而在列王纪中却无此事件的记载。这些经文各自引起注解上的重要问题,但从来没有一个会像历代志下七12b~16a所包括的那么重要,这段是历代志作者神学的核心。它提及罪得赦免,与在列王纪上九3的平行经文顺服方蒙福相当地不同。而了解这种类型改变的原因,是准确解释历代志作者的关键要素。 历代志作者额外的材料,有时看来竟然与旧约圣经早期的记载相冲突,例如玛拿西的悔改,无疑的最是难题所在(代下三十三)。先前已经被形容是大卫后裔中最为恶劣的国王(),但在历代志中玛拿西却出人意料地足以作为悔改者的楷模。对于这问题我们常会忽略,其实历代志中并不缺乏类似的例子。例如罗波安,根据列王纪他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但在此描写到他自卑显出悔改的功效(代下十一~十二)。同样地,历代志作者也强调亚比央对神的忠心,一反先前「行他父亲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恶」()。不过,若仔细检察这三个例子,显然作者也参考了先前的记载,但他的重点是,虽然这些领袖曾经严重的跌倒过,但神总是以恩惠来对待悔改的人。没有一个人是不配悔改的,即使那些公开犯下严重过犯的人。虽然这样的解释并不是尝试回答所有历代志中与旧经文明显不一致的地方,但至少可以表明作者敬重早先的经文,即使在他刻意地作出更改之处。 虽然历代志作者是以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来建立他基本的架构,但他也以旧约圣经的来源为其组成的范围。这些广泛的参考被用作两种不同的方面。其中一个微小但重要的部分,是用来提供外在的骨架,而大多数的部分则是全卷经文内在的材料。两个取向一起采用,使得历代志的观点绝对广于撒母耳记和列王纪。 外在的骨架包括创世记的节录(代上一),和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一个引句()。这个安排的意义比乍看之下的更为深刻。首先要谨记在心的,是创世记及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分别涵盖了以色列历史最早和最晚阶段;除去历代志不算,是现今希伯来文圣经中第一本和最后一本经卷。30其次,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引出的一个句子也出现在家谱之末,这是全书第一主要段落的结尾。换句话说,历代志下三十六22~23摘录自以斯拉记一1~2;与历代志上九2~17、22引自尼希米记十一1~2的用法类似。虽然以斯拉记一1~2与尼希米记十一3~19分别指被掳后的不同重点,但从旧约同一卷书的引用,却出现在历代志作者的著作中,三个主要段落的其中二个结尾,这情形绝非偶然。第三,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借来的两个段落彼此密切相关,两者都是指以色列人归回以色列地。事实上,历代志下三十六22~23邀请以色列人上耶路撒冷,参与家园重建,似乎是历代志上九2~17、22中,借着那些恢复圣殿敬拜的人而应验。换句话说,神对圣殿的心意透过古列王的下诏(),在被掳归回后借着利未人,和其他向往敬拜神的人来完成。 到目前为止,这外在的骨架暗示着在历代志作者的著作,和紧接他本身的先前时代之间可能有关,而历代志上九2~34似乎就是指这个阶段。是否这关联能有其他的方法作更进一步的阐明?如果比较家谱的开始和退出,或者可得着一线曙光。从这两处经文可看出,家谱是从人类之始祖亚当开始,而以圣殿恢复崇拜作结,也正是把历代志的开头与结尾相连结。换句话说,从家谱和这卷书的外在架构来看,显示重建圣殿在某些方面乃是神在创造亚当之后一直延续的工作。因此,圣殿并非是额外的选择,反而是神对以色列和人类本身计画的核心。当我们从此角度来看历代志作者时,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所占的虽不超过一章,却是重要的一章,在作者所处的时代,故事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被纳入历代志内容的部分材料,与其外在骨架同等重要。它也作为是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注解,但此次却是建立在律法和先知所表明的原则上。这个取向使得作者能以表达:当王国时期,神所说的和做的,是与其余的旧约经卷相一致的,并且两者都没有因为被掳的灾难而模糊不清。这样的资讯是借着多种方式来传达,因此从其笔法更证明了作者高明的创作能力。 (a) 就如他对于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处理,历代志作者常常摘要圣经的其他部分,或是借着引句,或是把圣经整段的经文浓缩成一句话带出。例如创世记中以「这些是……的后代」作为开始的段落(,、12~16等),经筛选后组成了历代志上第一章主要段落的架构。作者以此方式将全部的创世记精简成一章。即使他曾将原有的资料整个化为家谱的名单,但神拣选的爱所强调的资讯在与有关的创世记叙述中,仍被历代志作者清楚地保留。例如:在约沙法的勉励「信祂的(即是神的)先知,就必亨通」()中,就可看到到一个引句,但浓缩了更广泛的圣经范围。虽然约沙法王所指的先知究竟是谁,我们并不很确定,但此处所能理解的,就如同其他地方,乃是作者总括先知的资讯为一整体(参:,,)。 (b) 历代志作者喜欢用比喻的方式,提到其余的旧约圣经。他丰富的旧约圣经知识,旁征博引,融会贯通于他的书中;历代志作者使我想起司布真先生(C. H. Spurgeon)称赞《天路历程》的作者本仁‧约翰说:「戳他身体任何地方,你会发现圣经流在他的血液中」。31单一的经文可能涵括自圣经中不同的经卷,如大卫的数点百姓(代上二十一)。纵使这一章综合了撒母耳记下十一至十二章和二十四章,但也加入了许多圣经典故。这些包括在埃及逾越节降灾的天使(15节;参:),亚伯拉罕购买墓园(22~25节;参:创二十三),基甸遇见天使(20~21、26节;参:),亚伦的时代火从天降(26节;参:)!另外从圣经引的例子是大卫的感恩和赞美的祷告()。在此,作者同样采用诗篇的观念,如神的百姓「是客旅,是寄居的」(15节;参:),和在世的日子如影儿(15节;参:),焦点都是在人所熟知的神处理人心的方式。虽然神察验人心(17节;参:),但祂是在寻找内心对祂忠诚的人(18节;参:)。 (c) 直接的引句也同等重要,虽然,用法上没有比喻来得多,但有两个明显独特的方式。有时候一个特殊的片语或一节经文,就能作成一整段的总结;例如出埃及记十四13~14于历代志下二十15、17;及民数记十四41在历代志下二十四20的用法。这样的笔法通常以一篇讲章作为松散的类比;不过历代志是文学上的表达,和一个口头传讲的讲章,其间有性质上、功用上的不同,这种类型的比较不宜过度演绎。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从旧约他处借来极有意义的片语,作为表达他自己资讯的工具。其中有两个例子特别出众。第一个例子,是指凡寻求神的必寻见神,但凡离弃神的为神所拒绝。这是作者神学的基要宗旨,藉律法或先知的片语稍作改变,再表达出来,(;;)。作者两次以衡量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来表达这清楚的神学标准(和),且经常以神对待祂百姓的例证来对照说明。第二个例子,是摩西对约书亚的勉励,「当刚强壮胆」(参:;)。同样的片语在历代志中也由大卫(,)和希西家()的口中、借着三种不同情况所发出,而较早的经文并无相平行的出处,其他类似的表达法是约押(;参:)。摩西的话语成为后人的楷模,被勉励者当坚持信心到底。 (d) 有时候历代志作者应用从旧约他处的经节或观念,成为他自身形容事件的范例或类型。主要例子无疑的是以摩西的帐幕或会幕,作为建造圣殿的蓝图。这样的用法出现几次,包括大卫得着建殿计画的启示(;参:)、建殿基金的储备(;参:,、20~29)、职任分别为圣的需要(;参:;)、建殿构造的程式(代下三~四;参:),和献殿之礼时神的荣光显现(;参:)。以西结教导个人悔改之必要,也提供两个相同过程的例子。第一,描述义人如何弃绝先前的正道而转去犯罪(),正适用于约阿施、亚玛谢和乌西雅王的情况(代下二十四~二十六)。第二个例子是犹大之后的三王事迹,约坦和希西家敬虔地治理国家,是与拜偶像的约哈斯有别的(代下二十七~三十二),这情形准确地与以西结书十八1~20所提的原则相符,三个连续的世代拒绝效法受尊敬的列祖行义,或不行其列祖之恶。整个历代志下二十四32是对先知话语的鲜活注解。 (e) 作者能融和圣经他处不同的经文,他的才能令人叹为观止。由圣殿的预备工作中的几个例子,就可看出此特色。例如,当圣殿完成时约柜运入其中,正是融汇了大卫运约柜到耶路撒冷,以及摩西会幕建完时的献礼这两件事(代下五;参:;代上十三~十六)。同样的,圣殿的地点与神对亚伯拉罕,以及神对大卫的显现相关(;参:;)。如此的事例正暗示出:神对建造圣殿的心意是持续的,这个议题是作者极其重视的。相同的,被掳的年日长短也有类似的重点提示,七十年是应验律法和先知所要求的事实(;,),被掳的终结和被掳本身都在神的计画中。这对历代志作者时代的第一批读者,已昭然若揭。 所有的这些例子非常清楚地表达,整本圣经对历代志作者注解工作的重要性。虽然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提供初步的材料,但作者所用的内容其实是全本圣经。他的事工事实上是成为众人所知的「以经解经」之楷模。当然作者在篇幅上不能与旧约的广度、详细内容成对等分量。32以较早的材料作为发展,在旧约中是相当普遍的,如在敬拜中更常提到以色列先前的历史事实(即,诗七十八,一零五,一零六),或应验律法书(参:)和先知书(;参:)两者的经节,历代志与众不同的,是尝试从旧约圣经的开始到退出来下注解。所以历代志作为旧约正典最后的一卷书,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它是旧约其余经卷的总结。那些负责按年代作为次序排列希伯来文圣经的人,可能比一般人认为的程度还更了解这些经卷的特色。不过一般对待历代志的取向,仍与这观点有些出入;现代的基督徒(不是犹太人)过度依靠希腊文圣经的经卷次序,以致忽略历代志真正的性质,没能得着此中真义。因此,现代的读者,更不能因所用的圣经翻译版本,无论是英文或其他语言,把历代志放在列王纪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间而受到过度的影响。希伯来文的圣经无论是就次序、架构和内容上,都是较为可信靠的导引。 若对作者解经的取向详加剖析,则会发现作者的步骤有次要和首要之分。次要的范畴包括文法和语句上的变化,并不影响全书整体的资讯。33它们包括符合当时代的名字称谓(例如:阿珥楠取代亚劳拿,以下,亚比雅取代亚比央,以下),或语言学的发展如名词转为动词的倾向(如「修理,为动词」,在;参:;「罚款」为动词,在;参:)。34在相同的范畴中自然会比较着重于润饰原来经文上难以理解或过时的语言。范围之广,从简单的改变,例如难懂的字「柳树」()改为一般较为人知的「橡树」(),对无法解释的出处做可能的改正,罗波安与耶罗波安一世及亚比雅之间连续的战事(;参:)。 这些较早经文的修改,对于适切了解历代志作者全面性的解经,固然非常重要;然而它们并不是作者着力所在,他不是对古老经文专精的一名文士或校正者而已。他的努力最重要的是在神学解经,乃是采取让圣经本身解释圣经的原则。这工程的重点是了解「神的话是永远立定」(;)。神的话是作者所提及的主词,也是他藉此所用到的方法。 被神的话所充满的思想,引导作者凸显两个显著的特色。第一,神的话是终极的准则,祂对待每一个世代祂的子民都以此为基础。神的话语永不改变,但能够适用于各种的新情况,其适用性远超人所能料。在律法和先知书中,都有很好的例证。例如,纵然运送约柜的工具前后不相同(代上十五;参:,)或守逾越节的日期改变了(;参:)但神的律法仍然有效。神话语的有效性,一个特别令人深思的例证,便是约西亚一生中两个极为不同的经历。其中一个事件是,王刚刚发现的一卷律法书,里面有关于神圣审判的威胁。他以非常严肃的态度面对先知所证实的审判,这个威胁是真实的,但结果审判竟得以延缓()。但后来,约西亚王却刻意忽略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描述,「神藉尼哥(法老)之口所说的话」(),他的疏忽,付上自己生命的代价。历代志作者的观点是,神的话语无论是古代或现今,书写的或口说的,都不是死的历史遗迹,反而是持续活泼且有功效的(参:)。 第二个特色是特别强调从神来的两段「话语」,而且已经被确认是历代志作者写作的核心。他的写作时机正值以色列处在极度窘状的环境之下,神的话看起来显得失去功效,而这两段经文以一个崭新的方式来注解历代志作者的世代。作者表明:纵使以色列人处在应许之地愈来愈渺茫的时期,圣殿又被忽略,他们也没有自己的王,但神应许的大卫之约仍有新鲜的意义。借着几个虽小但却有意义的、对于第一段「话语」较早期版本的修正,历代志作者显出神对于t约的应许,和对大卫的继承者及圣殿的建筑者所罗门,永远负责(;参:)。第二段「话语」,集中在圣殿对于历代志读者潜在的意义,虽然经文在这例子上范围扩张得比较广泛(;参:)。原先,列王纪里面有关圣殿和顺服神话语之间的关联性,在历代志则以强调神复兴的应许,是透过祷告蒙应允和t在圣殿中的同在取代之(参:)。这新的资讯是建立在所罗门的祷告与神的回应直接的相连上(参:与= ),并且也建立在融入许多关于神赦免的圣经应许上(;参:;,)。在它们之间,这两段「话语」重点提示出神会继续对以色列负责,和圣殿所扮演的核心角色,是祷告的殿及神永远愿意赦免的象征。 历代志里这两段「话语」的重要性,是以中心主题的一再出现,和关键片语的重复提及(通常是在与较早期的经卷没有平行的经文里)为记号的。大部分提及大卫之约是在历代志上二十二6~13,二十八2~10,历代志下六4~11、14~17,十三5、8,二十一7,二十三3,三十六23,而复兴的应许以某一或其他的形式,出现在历代志下十二5~12,十三13~18,二十1~30,三十二24~26,三十三10~23;反向的情况则出现在历代志下十六12,二十四17~26,三十三22~25,三十六15~20。复兴的应许在历代志下十~三十六章以有计画的方式来处理,用各类例子表明这基本的原则如何能够被应用。特别著名的范例出现在南国第一位君王罗波安()的个案,和根据列王纪是最坏的犹大王玛拿西(;参:)。这两个字词的主题通常也是合在一起的。举例来说,大卫之约与圣殿的意识形态就比列王纪中更加密切地相连,就如在大卫圣殿宣言里(,),或是历代志作者对于将来的观点。不过神最后对以色列宣布一个判决,(字义上)「没有医治」(,参:),意思是他们明显的无法可救,但借着古列来提及大卫之约和一个新圣殿,使一个崭新的开始仍然有可能。对神的话语再次注解,这策略上的重要性十分清楚。 22De Vries, pp. 264~265。虽然De Vries对历代志形式批判的取向,在文学设计、派别和形成公式上,提供更多的例子,但是只有少数能被接纳。 23参前注,23页。 24由犹大君王的讲话如下s代上十三2~3,十五2、12~13,十七1,二十二1、5、7~16、17~19,二十三25~26,二十八2~10、20~21,二十九1~5、20;代下二3~10,六3~11,八11,十三4~12,十四7,十九6~7、9~11,二十20,二十八23,二十九5~11、31,三十6~9,三十二7~8,三十五3~6。讲话也藉由外邦君王(,)、大祭司(,),和以色列的领袖()来说出。 25对王室演讲架构意义上的不同看法,参考Throntveit, Kings , pp. 113~120. 26接下来的可能被认为是预言,但不总是如此s代上十二18,十七4~14,二十一9~12;代下七12~22,十二5、7~8,十五1~8,十六7~10,十八7~27,十九1~3,二十14~19、37,二十一12~15,二十四20,二十五7~9、15~16,二十八9~11,三十四23~28。预言也以总括的形式被形容(如:,,;,,、22),并且作为更进一步消息的来源。 27历代志中的预言,参R. Micheel, Die Seher- und Prophetenüber-lieferungen in der Chronik , BBET 18 (Frankfurt: P. Lang, 1983); I. L. Seeligmann, 'Der Auffassung von der Prophetie in der deuteronomistischen und chronistischen Geschichtsschreibung', SVT 29, 1979, pp. 254~284. 28大卫和所罗门的祷告分别在:代上十四10、13,十六8~36,十七16~27,十九13,二十一8、17,二十九10~20;代下一8~10,六1~2、14~42。 29分裂王国时期所记载的祷告分别在:代下十四11,二十3~13,三十18~20、27,三十二20、24,三十三12~13。在家谱中所描述到的祷告也依循这些相同的原则(参:,)。 30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原先是一卷而非两卷经文。 31C. H. Spurgeon, Autobiography, 2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73), p. 159. 32见,如M. Weiss, The Bible from Within (Jerusalem: Magnes Press, 1984); M.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5). 33对历代志作者可能采用的抄本,见81页。 34更进一步的例子,见,如Willi, CA , pp. 78~91; Polzin, Typology , pp. 28~69。相同的现象,在从美国英文借来的英国英文里也是明显的。 Ⅳ 历代志作者的资讯 A 约 根据历代志,大卫之约清楚地表明,它是以色列继续作为神子民的因素。不过这个约的形式,却只有在三处经文(,,)明白地提到,经常是与神对大卫的应许特别有关(如:、26,,、42,,)。它也是一条主流,分成两个主要支流,就是大卫的王朝(,,,,),和所罗门的圣殿(,,,),贯穿历代志全书。因此,从它的根基和看得见的描述,大卫的约显然是历代志思想的中心。 历代志表达大卫之约的主要特色,就是其真正的存在端靠神的应许。每一件事情和神的目的、说话和行事息息相关。举例来说,大卫要建造圣殿的好意,也必须搁置一旁,因为神的方式和神的时间,才是首要之务。神必须先为大卫建造家室(),并且也将选择圣殿的建造者(,)。当约的连续性受到威胁,甚至发生在大卫为王,神惩罚的刀惊心动魄地攻击耶路撒冷的时候(),神也是抢救和恢复这约的那一位。诚然,若不是神「不肯灭大卫的家」(),在大卫的王朝和亚哈招灾的联盟之际(代下十八~二十三;特别是),大卫的后裔即处在危急之秋,面临被铲除的命运。神持守这约,即使经过被掳时期,就如历代志作者所述,古列的口谕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殿宇」,其背后的主导仍是神()。 神是这个约的主事者和维持者的观念,借着神主动拣选而强化,这在旧约圣经除申命记之外是没有平行记载的。神对百姓和地方的选择,直接出现在九处经文,只有三处与较早期的经文来源有某种形式的平行。35除此之外,拣选的观念清楚地在家谱的神学中得到支持(代上一~九),纵使「拣选」这动词并没有出现过。神有目的的拣选,从某些支派的家谱有上溯记录而得知,并且特别突出犹大和利未支派。类似的,支派的家谱和被掳归回后的时代(参:)两者之间的直接相连,是神对t原始拣选负责任的一个清楚记号。 在历代志中,就如申命记中,拣选是与约紧密地联合,旧约圣经其他地方不曾如此强调。但与较早期经文反向的,就是历代志中,神所拣选的物件,几乎完全是与大卫的约而非摩西的约相联合。不同于申命记作者对拣选以色列,和「耶和华所曾拣选的地方」之兴趣,历代志作者所关心的是大卫家族的拣选,特别是大卫和所罗门(如:,;),耶路撒冷城和其圣殿(、38,,,),祭司和利未人(,)。大卫和耶路撒冷的蒙拣选,与大卫继承者及圣殿建筑者所罗门的蒙拣选,特别地突出。甚至祭司和利未人的蒙拣选,也是与大卫从他们原先职责所调整的角色非常相关(参:)。拒绝扫罗家(,)和亚哈家(,),也是确认大卫王朝的蒙拣选。专注在拣选及约,不仅有意强调他们对以色列在本质上的重要性,也是对历代志的读者,确定大卫家的延续和圣殿对他们的重要性。 神对以色列负责任的保证,也是透过有力的强调这约之永久性和不可破坏性而表达出来。举例来说,诗篇中著名的反复句,「因为t的慈爱永远长存」,虽然在列王纪里没有一个类似的引句,但它经常地出现在历代志(如:,,,),就是表示这个约的延续性,是端靠神的慈爱而不是以色列的成就。历代志作者对「永远」这个片语的用法,也是富有教育性的。在一些地方,如历代志上十七23或历代志下三十三4,曾经被用在较早期的经文,来确定神计画的不变性。历代志作者本身的材料,常提到这约永恒性的本质,或者神目的的不变性。神有意永远居住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在那里祭司和利未人将要永远服事t(,)。这块地曾被应许永远赐给以色列人(),只要他们顺服神的命令()。应允给大卫家的王权也是不能变更的礼物,是神亲自保证的应许(,;)。亚比雅的引句「盐约」这片语(;参:)特别显著地表明,神总是保存和护卫t与以色列民的关系。 亚比雅也提到历代志中神委身参与的重要概念,就是神的国度。除了诗篇和但以理书之外,历代志是旧约圣经里,惟一详细处理神国度这观念的书卷。这个国度的实在性,在历代志借着大卫的王朝和耶路撒冷的圣殿启示出来,很清楚的就是一个约的概念。这个关联的紧密性借着神对大卫的应许从「你的家和你的国」,改变成「我的家和我的国」(;参:)得着确认。这个重点不是这些国度在历代志作者的眼中有所不同,乃是一个国度透过另一个来表达。大卫和他的继承者所坐的宝座,实在就是神的宝座,而他们所掌管的国度也是神的国度(特别见,;,)。作者重复地把圣殿与神的国度相关联,就如大卫在确定完成对新建筑的预备工作时说,「耶和华啊,国度,是祢的」()。就如对拣选的关注一样,对大卫之约永恒性和神国度实在性的崭新强调,正表明这个约和国度,纵使在被掳的灾难当中,仍然是非常活泼有力的。 这并不是说,历代志忽略了西乃之约的要求,或是忽略了人类需要认知到他们对罪应付的责任。绝对不是的;尽管历代志作者广泛被认为没有直接提到出埃及,也没有重复要求以色列人顺服西乃之约。这个颇令人诧异的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在历代志作者的思想中,西乃之约乃是神对大卫应许的基础。历代志作者事实上在许多关键的经文上,仍然保留出埃及的资料,更别说在大卫之约原始的应许里(,二十一;,,,)。他也保留较早期的经文中有关于顺服神赐给摩西的律法的要求(,,),并且在历代志独有的经文里强调需要持守神的标准(,,)。 历代志作者也看见约法的正面价值,如其延续的相关性和有效性,而不是过去所留下的遗物而已。这个律法有各式各样的形容,如「耶和华的律法」(;)、「摩西的律法」(,),或是「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的话」(,参:等等),通常出现在没有平行的经文中,并且一致地被当成神在以色列中所拥有的至高权柄。虽然大卫和其他的君王行使权柄,但是他们的权柄是靠着神的赏赐,并且仍然受制于律法的要求,就如同一般人一样。它也是一个有限的权柄,在此许可权内,大卫对于神律法的解释,仍受限于特殊的范围,就是:组织圣殿的礼仪和人事,并且在圣殿中建立音乐敬拜。36这样作虽然导致大卫被看成是第二个摩西,但其实是为了强调摩西律法本身的卓越性。摩西的律法才是改革运动延续的基础,而历代志记载这些相关事件的延续比列王纪显著得多。虽然约西亚的改革非常有名(代下三十四~三十五=王下二十二~二十三),但历代志另外记述了在约沙法统治下,一个全国性的运动,就是教导百姓「耶和华的律法书」(,),以及在亚撒王时,植基在传统西乃之约的一个立约更新的庆典()。在希西家统治下也立了一个约(),恢复摩西律法所要求的敬拜型态(),和大卫关于利未人的补充教导(、30)。这些不同的事件清楚显明,在历代志作者的眼中,律法成为一种有生命的观念,这观念需要一阶段一阶段的恢复,成为以色列人生活中正确的首要之务。37 相等的,对于神向大卫不改变的计画,历代志作者存有信心。不过此信心由于忽视了大卫和所罗门的软弱而未获成全。不过通常的陈述是,他所呈现的这两个王是无缺点,他们都没有做错事。38那些指出历代志作者遗漏了大卫如此明显的错误如奸淫和谋杀,或是所罗门的多妻和金钱上挥霍的人,完全不了解作者更大的兴趣是在:神约的目的如何展现在他们的生活当中。历代志作者对于大卫和所罗门,最主要优先的观点,是神赐下王权给他们家庭为礼物,并且借着所罗门服从建造圣殿来确定这样的赏赐。从这样的上下文,作者所叙述到大卫失败的经历反而是更严重的,因为它们牵涉到大卫对于神正进行的作为没有辨明的能力。他误解了神约柜圣洁的真正本质(代上十三),并且他自私的骄傲,拦阻他了解以色列是神百姓的真正意义(代上二十一)。因此圣殿对大卫来说,更是他犯罪的代赎,也是神约信实的一个记号。至于专注在所罗门与圣殿的关系,只是确认这观点而已。虽然圣殿是神持守t的应许,和所罗门对神顺服的一个记号(;、14~17),但对于一切需要得着赦免的人来说也是必要的,因为「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 历代志作者对于约有兴趣,在于他对以色列人真正的身分非常有兴趣,虽然他明显地以专注于大卫的约过于摩西的约来表达其意。出人意料的是在旧约圣经中的摩西之约,最主要的关心是整个以色列的百姓;而大卫之约却经常只是关注以色列的一个家庭而已。历代志之所以应用大卫之约在百姓身上的理由,并不是因为摩西之约的不足,而是因为后者在历代志里占有独特的角色。比较可能的解释是,由于被掳的来临,把这个王朝体制带入退出,所以开始以一个崭新的方式来解释大卫之约。这个新的解释在以赛亚书五十五3中特别的突出,在那里对大卫永远之约的应许,很明显的是延伸到整体的百姓,在片语当中的你(「我与你们立永约」)是复数。而历代志作者在历代志下六42一个非常重要的经节里,直接用到以赛亚的这一个经节,似乎很影响他了解神的约对于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以色列与神关系的事实和品质,比他们当时的政治情况更为重要,并且他们有神百姓的身分,也比作为波斯或希腊帝国的公民,更有伟大的价值。无论过去在以色列人身上发生甚么事,都不能够改变他们与神存有关系的事实,并且历代志作者一定也会同意保罗所说,就是没有任何事情「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纵使这个约的观点与先知书或是申命记式历史的作者,强调的程度不同,其中的差别,是因为历代志作者不同的写作内容所导致的。早期经卷的作者所强调的,是这个约可能会破裂,并且以色列人也会因为不顺服神的律法而受到惩罚,历代志作者完全赞同这观点(如:),然而现今有一个新的强调也是必要的,因为被掳所受到的惩罚已经成为过去了。虽然神的标准从来没有改变,不过现在比过去更加清楚的,就是以色列人在这约的参与有分,只能够透过神对他们爱的付出方得以保存。以色列人必须开始学习,与神立约的意义。 B 身为约民的以色列 到底与神立约的关系,有甚么实际上的含义呢?历代志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确定与大部分他的同辈,并且也是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著作有所不同。当时被掳后的以色列人,多半灰心丧志,心虚吝啬,浪荡自怜;而历代志作者却是一个乐观的神学家,要带给他的百姓新的盼望。 历代志读者最关键的议题,是他们对于古今其他以色列人的态度。作者首先提醒他们,他们的祖先并不是只上溯到大卫,乃是可以追溯到亚当()。这个被掳归回后的团体乃是神所计画的一部分,不只是为了以色列人,也是从创造人类就开始的。他们在世界列国中享有一个特殊地位,并且至终不会被外国的政治和军队势力所辖制。不过,同样重要的就是,以色列人要认识到他们真正的广度,因为他们不仅限于被掳归回的主干犹大和便雅悯人。根据历代志上二1~九1的家谱,他们是雅各所有十二个儿子的后代。事实上,历代志作者不厌其烦地强调,这古时的南北国分裂其实是因为所罗门滥权,一个短暂惩罚的结果,但是应该善用各种机会来重建这整个团体。举例来说,古列吩咐被掳之人归回,宣告了「你们中间凡作t子民的人」(),就是对每一个以色列人的后代,提供回到以色列地的机会(参:,,;,,,,)。 历代志作者从来没有忽视以色列人合一的重要性。这个片语「所有的以色列人」比他所采用的来源出现的次数更频繁,并且带有新的意义,强调北国和南国两者其实都是以色列人(如:)。39本是同根生,以色列重复地被称作「弟兄」,而在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并没有出现平行的经节,特别是在各种团体之间,有真实的紧张情势存在的上下文里面(如:,;,、15)。北方支派的代表在合适情况时也被提出(如:;,),并且也提到许多通婚而没有任何的责难(如:、34~35,;)。然而,也不能为了合一,甚么都不顾。就如强调王国的分裂是神的旨意(),历代志也拒绝以下任何形式的重新合一,包括暴力和贪心所造成的结果(,,,),或是建立在不圣洁的联姻上(,,)。真正合一的基础,在于南国和北国齐聚神的祭坛前,一同更新对主的敬拜。当然这意味着要禁绝一切拜偶像(如:,、、22~25),并承认耶路撒冷圣殿是神选为地上的居所。这才可能有真正合一的敬拜,特别是在特殊的时节,如立约的庆典(),或者是逾越节(,)。40 历代志几乎没有任何反撒玛利亚人的迹象,虽然先前的主张与此反向。41这样的观点是根据接受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之间有紧密的关联来考虑的,不过近年来的学者已经辨明这两本着作之间,对于这个和其他许多议题,有实质上的不同。事实上,历代志作者对于北国的忽略,不是因他有任何先天上的偏见,而是由于他更加确信大卫王朝和耶路撒冷圣殿。 历代志对于以色列的观念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所谓「民主化」的趋势。42虽然这个精准的描述可能会被质疑,但很清楚的是:历代志作者一直加强百姓的角色过于君王。在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发生于王和一群他的帮手的事件,在历代志中,通常都归到整体的百姓(如:,,;)。在历代志作者本身的材料里,有许多的事件是集中在百姓所扮演的部分,包括对于圣殿的奉献参与(;),耶何耶大反对亚他利雅而造反(),和希西家为反对拜偶像而改革()。甚至当百姓没有如同历代志作者所期望的支持君王的改革时,仍维持着这样的关注特色,就如在约坦()和希西家的统治之时()。不过,最值得注意的,可能是提到百姓定期的聚集,和经常召开君王谘商会议的行动。大卫特别喜欢群众聚集的活动,不论是属于领袖或者整体百姓参与的各种类型(,,,,),并且有几个追随他榜样的君王(如:,、26,,,)。同样的,这些君王也向他们的臣仆谘询意见,包括大卫()、所罗门()、约沙法(),和希西家(,),不过有一些君王却与此正好反向,他们只向怀有偏见的少数支持者谘询意见,以致陷入极大的麻烦中(,)。对群众有兴趣,不可置疑地是反映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景况里(参:、7~15;b~),不过这也提醒:贯穿以色列人的历史来看,百姓对国家的命运可能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当复兴的呼吁主要是针对「我的百姓」()而发时,也就不足为怪了。 以色列身为与神立约的百姓,会被期待有些特定的表现,在历代志作者的用辞当中,最重要的期待是他们必须不断地「寻求」神。这个字所出现的经节,多有一个特点,通常是在一个君王统治的开始,以便立下风行草偃上行下效的榜样(如:;,,,)。这词是大卫诀别演说中的关键字(,),而在罗波安(,)和亚撒(;,)的事件里,就成了一个相对照的主题。不愿寻求神,招来神的审判(如:,;,),不断地寻求神的面,乃是迈向复兴()。这个辞汇不只是形容寻找神,更是整个的生活型态朝向神而行。特别是反映在对神忠心的敬拜上(;,,),也可能是包括在建筑的活动里(;),和军事胜利当中(如:,)。不过,尽管这个辞汇使用如此频繁并有其深意,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它就是历代志作者著作的总结。43 那些在他们的生活当中养成寻求神习惯的人,会期待来自神各式各样的祝福(,;,),甚至是在情况不利时(,,)。这好处可能是包括神与百姓的「同在」(;,,),神的「帮助」或支持(;,),亨通(;),「医治」,是指灵性和身体的完全(,;参:),家室兴盛(;,),和平与安息(,,),和外邦人认知到神能力的事实(;,)。另一方面,当敬虔的君王在几次情况中,仍遭受到严重的麻烦时(,,),显示出:对神忠实并不必然保证成功。祝福总是被历代志作者当作原本是不配得着的礼物,虽然神总是随时预备对那些正面朝向t的人慷慨对待。那些祷告特别强调,是因为倚靠了神的恩典。甚至当百姓慷慨捐输时,也是因为神先赐给他们,他们才能给予()!同样的情形,当大卫认知到是「t(就是神)的作为」()时,才运约柜到耶路撒冷;所罗门的宝座和祂的圣殿,也特别强调是因神公然信实的应许所带来的结果(,参:)。被掳归回后的以色列人也特别被提醒,他们本身的存在就是神信实的爱,当他们寻求神和神的方法之后,祝福将会再次地临到。 历代志特别显著提到约所带来的两个祝福,第一个祝福是以色列人生活在应许之地。作者报导那些在尼希米之下重新定居耶路撒冷的人,这个最新详情的事实,乃是确定这地对于被掳归回后团体的重要性。其中的意义也是以色列占有这地和享受在其中的「安歇」,乃是每一个世代不断要更新的经历。44这地的整个议题,可以追溯到神对亚伯拉罕立约的应许(;,参:),可看到以色列生活在这地,从开始就是一个礼物而不是权力。此外,支派的延伸扩展,进到这应许之地不同的地方(特别是)这点也值得注意。纵使这地已经赐给了以色列,也还是要有神的帮助才能占领,如同雅比斯优美的简单祷告中表达的「甚愿祢赐福与我,扩张我的境界」()。同样的,大卫完成约书亚占有这地的任务,也很重要,因为这是建造圣殿的先决条件。另外一方面,对于以色列立足于这地的威胁,被视为是对神所宣布之计画的一个挑战(参:,)。这最大的威胁当然是被掳,但可以借着悔改()和活泼的信心()来逆转。 第二个祝福是神与祂百姓的同在。以色列人特别清楚这点,当他们处在军事的攻击之下,就如希西家自己发现到,耶和华是会介入拯救和释放t百姓的神(,)。这个绝不会是惟一的例子,因为神的同在确保以色列的军队多次意外得胜(如:;,,、22~26)。不过,神的百姓也不能够理所当然地认为,神总是会站在他们的一边。有些情况之下,神却是敌对以色列()和犹大(),亚比雅给予耶罗波安坦率的警告:「不要与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争战,因为你们必不能亨通」()。然而神从来没有抛弃t的百姓,扔给那些烦扰他们的人,即使以色列没有一直尊重神,他们的命运至终却是神所关心的。甚至连被掳的灾难,也是一样。 C 圣殿是以约为中心的敬拜之处 耶路撒冷的圣殿和其敬拜体系,清楚地主导了历代志大部分的篇幅。大卫大部分的统治生涯,是为了圣殿的预备工作,而所罗门的一生也是环绕在圣殿的建筑上。圣殿也在亚比雅、乌西雅的统治,特别是希西家中,占了一席之地,而这并没有记在列王纪中(参:代下十三,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并且利未人,他们是圣殿的供职人员,也经常被提到。 然而历代志作者对圣殿所关注的,较少牵涉到其外观,而是侧重其意义,这可从他仅摘要列王纪中的圣殿建造事件(代上三~四),却大幅报导献殿庆典(代下五~七)而得到证明。历代志作者对于圣殿的观点与列王纪不同,在列王纪里,圣殿是耶和华选择作为以色列人敬拜的地方,对比出遍布这地偶像敬拜的神坛。历代志作者虽然也强调了这个,但更重视列王纪亦出现的另一个主题,就是圣殿和大卫之约的关联。这样的关联,在一系列的经节当中重复的被提到,但在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却没有关于神应许大卫两个「家」的平行经节(,;、14~17,)。所罗门的见证也确认这一点,就是神信守t对于两个「家」的应许()。大卫的王朝和所罗门的圣殿一起代表了「神的国度在地上的中心」。45 圣殿和皇室的关联,透过大卫的王朝不断关心圣殿和其内的服事而持续下去。除了大卫无微不至地为建殿工作预备之外(代上二十二~二十九),还假设他的继承者,也会忠实地护着对耶和华的敬拜。举例来说,亚比雅对神计画的委身,是借着他对圣殿和其忠诚的敬拜来证明()。诸王如约沙法、约阿施和希西家都因举行宗教的改革而受到嘉许,纵使这些事件在列王纪里没有详细的记载(,)。 历代志作者特别关心圣殿的服事人员、其活动,和敬拜者的态度。在所有的描述中,特别侧重利未人在「服事」或「供职」中,各种类型的角色(如,、28~32),甚至超过对祭司活动的描述。在这个背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要强调赞美和献祭至高的重要性。献祭在历代志里比列王纪里更显著,从被掳之后形容圣殿是「祭祀的殿宇」(;参:)的用法可得知。历代志作者对于圣殿祭祀礼节的总括,记载了好几次,适与列王纪中同主题却只有单一经节的记载反向,他是在强调经常敬拜的重要性(;,,,;参:)。利未人对于这个敬拜模式的贡献非常重要(,;,)。他们不止一次被称赞,是因为他们在意耶和华所要求的(参:,)。 然而利未人在敬拜中音乐方面的角色,才是他们最为突出的贡献(,,、37~42,;,,,)。书中重复提到大卫把利未人分成三组乐手(,,;,),来参与以色列人的赞美(参如:、37~42;,)。他们主要的作用事实上是带领百姓来赞美,若缺少他们,则以色列各种生动的祭祀礼仪,将会只是对于这个约一种沉默的见证而已。利未人是「被拣选名字录在册上的,称谢耶和华的」(),而诗篇熟悉的重复句「因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经常在他们所领导的赞美中找得到(;,,);好像是利未人式主题诗歌的一种。但这种颂赞不是为利未人自身的利益,乃是关乎百姓的(;,)。而利未人的职责是使百姓能够自己成为敬拜者,并且清楚认知神能够透过他们所做的事,以及能为他们做些甚么。借着利未人的鼓励,百姓把约柜运回耶路撒冷(),庆祝节期(),同心抗敌()。音乐的赞美也保留了一种预言的形式,有一经节甚至用「利未人」,而在早先的经文却发现是用「先知」(;参:)。如同在圣经的其他地方,预言在历代志中也是一种涵括性的辞汇,包括利未人对神的赞美(),和他们能够指出方向的特殊话语能力(;参:)。 这些例子说明了对每个世代的以色列人,圣殿都处于核心的重要性。他们对圣殿的敬拜态度,是他们委身于神的属灵温度计,也是神重新祝福他们的机会(,,)。历代志作者所接纳的敬拜观念,包括献祭,伴随着祷告和赞美。两者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一个人想敬拜神的心态,和礼仪律法的要求之间起冲突时,在神面前,一种对的心态,明显地更加重要()。历代志作者一定会认同耶稣的教训:「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虽然恰当地遵守礼仪律法,能提供正确敬拜的模式,但历代志作者最深的关怀,是敬拜必须来自一颗完全向着神的心。神寻找以色列中「诚心事奉祂的人」(;参如:;,,,),正如众支派前来带着「诚心」和「一心」,认知到是神拣选大卫当他们的君王()。神回答那些向祂「倾心吐意」之人的祈求(),甚至罪人,当他们的悔改是全心和全人的时候(,)也被接纳。 全心的敬拜在历代志中,是以喜乐、慷慨,及合一为特色。对喜乐显著的强调,表示出作者不是冷酷、刻板的礼仪主义者,乃是站在耶稣教训传统上的,喜乐是顺服父而带来的自然结果(参:)。这样的欢喜在历代志中,经常是一种群体的经验,典型地表达于大部分节期的庆祝中,无论是经常性的,或是在特殊的场合里(,,;,,,)。有的时候也伴随着慷慨捐输的例子,百姓得到激励,而更进一步见证神的良善(如:;)。 历代志作者对在圣殿中的敬拜,视为是以色列人能恢复为神选民身分的最好盼望。这情形在希西家和约西亚推动下的逾越节庆祝中,特别真实(,),但是相同的强调,也强烈地流露在其他的场合(,,)。圣殿表达出:以色列人本质上乃是一群由敬拜者(也包括外邦人)所组成的团体,这群人确知耶和华是与他们立约的君王(;)。 D 约是归回的基础 纵使历代志作者刻意加强以色列人是约民的身分,这国家却向来没有尽到她的责任。以色列人的不忠,是历代志里重复最多的主题之一;归回时,大卫之约和圣殿一再被强调,因为这两个词,在神所赐下的归回中扮演关键的角色。会再次注意从神来的这两个字词,除了它们的焦点是在这约的神圣不可侵犯之外,也再次确定神会赦免和更新t的百姓。 以色列的失败,特别借着两个相关的希伯来文字词, ma ̄ʿal 和 ma ̄ʾal 来表达,分别的意思是「行事不忠」和「不忠」。这两个字散布在历代志里,表示以色列从开始到末了,在神的面前是有罪的(;)。因为不忠实,南北两国都承受到被掳的惩罚(;)。而那些行事不忠于神的国王,也同样遭受到各式各样命运的折磨,就如个人的被掳()、他们的国土被入侵(,),或者甚至失去他们的王权()。 显然不忠是历代志的关键用语。有学者曾尝试从摩西五经的律法关于犯罪和赎罪祭里(),来追寻精确的意义,在那里此字词有夺取原本是属于神的东西之含义。46在历代志的用法,好像比较接近利未记二十六40的意思,而和以西结书则较少关联。在以西结书里是指整个团体的犯罪,而非只是个人的。就其影响到历代志的关键经节,如历代志下七14和三十六21看来,利未记二十六40~45特别有意义。 ma ̄ʿal 也不只是受限在利未记第二十六章各种罪的形式,更是指一般性的犯罪违背神而言。这是历代志作者的用法,经常以一个同义词「离弃(神)」(希伯来文 ʿa ̄zaḇ )来表达。47在历代志中个人拒绝神,比只是没有达到神的要求来得更严重,这种强调可从 ma ̄ʿal 这字出现在不忠于婚姻的上下文(),得到确定。 以色列的背信和拒绝神的例子,重复出现的次数如此多,以致好像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转移神的惩罚。每一个世代都包含在内,甚至那些所谓的好王。大卫败在没有认出约柜(代上十三)和神百姓的真正本质(代上二十一),所罗门在百姓身上放下沉重的轭(~11、14),亚撒一反他先前的好政策(代下十六),约沙法陷入与亚哈家损失惨重的联盟关系(,)。约阿施不再受监护人耶何耶大的约束影响后,转去拜偶像()。希西家耽溺在自我成就的骄傲中(),而约西亚败在没有认知到:神的引领是借着一个外国君王所给予一般常识的忠告()。除了那些恶行昭彰的王之外,历代志中以色列的罪恶,甚至也来自所谓的好王(;,;参:,)。他们的恶行招致神的愤怒(,;,,;参:,,,),严加惩罚(参:;,,)。其中最为严重的是被掳,它看起来比耶路撒冷在主前五八七年失陷的单一事件大得多。北国在主前七二二年亡国,导致被掳,如今南国的百姓也得同尝这滋味(;,)。尽管希西家和约西亚王心存正直,这经验却从来没有完全地挪去,而且至终被掳的威胁,在犹大续存的后来几十年中,逐渐酝酿成势在必行,直到没有任何期限可缓的那时刻到来(,、28,、10、20)。后来犹大终于沦亡的这整个经验,对以色列造成刻骨铭心的影响,并且在一些已归回很久的人身上,仍然感受其影响力()。 这个对以色列的境况所下的总结,显然不同于一般与立即报应的解释;自从威尔浩生(1878年)的时代以来,48立即报应的观念被认为是历代志作者思想的中心因素。根据这个观念,「奖赏和惩罚并没有延缓,乃是紧随其后」。49比起大部分旧约圣经的作者,历代志作者确认在个人的一生中,顺服和祝福、不顺服和惩罚之间有强烈的相关;但是这个原则不是一成不变或机械化的。惩罚是会累积的,例如在被掳的事件,或诸王拒绝先知整体的教训(参:,)。在另外的情况里,原本要临到个人和国家的惩罚,通常也会因为他们对于先知的警告起了悔改的回应,而没有发生(参:;,,)。50神常常发出这样的警告,尝试阻止t的百姓免得陷入更大的麻烦。此外,历代志作者确定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指出每个人都该受到惩罚。这个结论虽然常被人弄得模糊不清,他们形容大卫是「没有污点的圣洁国王,只是传讲严肃的演说」,或所罗门「在与耶和华的关系上,完全没有错误」51,但是这种讲法,既不符实情,也非历代志原意。 因此,立即报应这个术语,若要适当地表达历代志作者的审判和祝福之神学,似乎是过于狭隘。若能好好修订这个字词的用法,会是比较聪明的作法。至少需要从三个不同的方面来重新思考。第一,历代志作者之所以把罪和审判关联起来,是因为他着重审判的方式多过于审判本身。他强烈地相信著名的圣经原则,审判应当与罪行相等,就如「你们若离弃祂,祂必离弃你们」(;参:;),还有实际的例子(,,)。果真要审判时,必然与原先犯的罪直接有关。第二,有人注意到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并没有因他们的肇事招来审判。有人以为「对于历代志作者来说,犯罪必带来审判和灾祸」,但是与此反向,52历代志作者的资讯,显然从大卫的话语得到比较好的结论,「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祂有丰盛的怜悯」()。大卫的几个后裔比在列王纪中得到更正面的对待,并不是因为历代志作者较为仁慈,乃是他看见在他们的生活当中,说明了神对于不配的人显出仁慈的证据。事实上更准确地说,是因为历代志作者并不相信自动化的报应,并且他所记载的君王就如所罗门、罗波安(代下十一~十二)、亚比雅(代下十三),特别是玛拿西(代下三十三),更是与列王纪里的大不相同。 第三并且最重要的,历代志作者最要强调的是复兴的盼望,而不是悲惨报应的事实。这关键经文毫无疑问的是在历代志下七12~16,在那里圣殿成为神的赦免和复兴之管道,这是根据大卫之约的原则。这必须是借着悔改和祷告才行。历代志作者必定相信祷告的真实能力,并且他举证:神会回应那些把困难带到神面前的人,与所罗门基本的祈求相符合()。那些在各式各样困难当中,甚至是被掳的人,只要回应神的呼吁(),都能够得到神的赦免,及需要之时的帮助(如:;,,,;)。但历代志作者并不相信没有行动的信心,认罪必带来谦卑悔改(如:,,,)。有的时候甚至带出整个国家立约更新的庆典,而历代志作者比列王纪更有兴趣凸显此点(,=;,=)。这样的时节提供百姓机会,以全国一起来更新他们的信心,特别是恢复圣殿正确的功用(参:,,,,)。约沙法也根据神话语的教训,主导了一个类似的改革,即或未记载正式立约的更新。 以上均显示,神常常被形容是赦免和复兴的来源。是神将圣殿安排成为赎罪的地方(),并且t以火从天降来回答罪得赦免的祷告(;)。t也有最高权责,任命亚伦家的祭司,在至圣所为以色列所犯的罪献上赎罪祭,包括经常性的(),或是在特殊的场合(,)。再者,神从来没有远离t的百姓,因为圣殿是t在地上的居所。这是t「居住的所在」(等),t的荣光显现于此(,),这也是祷告的殿,祂在这里靠近所有求告t的人。圣殿有t的名字,这是在申命记的历史中经常出现的辞汇,历代志作者也大量地借用(如:;,,,)。任何向t祷告的以色列人或外邦人,都能够确信神正等待聆听,即使他们并非身处圣殿中(如:;,,)。有一节圣经甚至应许,神的心常在圣殿中()。 这个事件指出,圣殿主要是为那位在此受到敬拜的神作证。借着圣殿的敬拜,t被认知是住在天上(),也是住在地上的一位()。凡天上地下的都是t的(),因为t不能被任何事所限制,无论是高处的天或是圣殿本身(,)。t是独特的(;),并且至高超过一切可能的对手,包括一切其他的神明()。t的伟大甚至是为外邦人所知道(,;,),因为t能从人类各种形式的权势中拯救t的百姓,无论这些权势看起来多么地庞大可怕(、22)。 在这样的上下文中值得注意的是,历代志作者关心神国度与以色列的同在,更甚于未来的降临。因为在历代志中并没有任何的证据显示,有一个强烈的弥赛亚盼望;虽然有一些注释家强调大卫之约的意义,并且理想化地描绘了大卫和所罗门。53事实上,历代志作者并没有集中在未来,反而是专注在遥远的过去和现今(或不久前)之间的延续性。有三处的经节是历代志作者的记载中,最靠近他自身的时代,都强调这样的连接,而不是在唤醒任何对于未来的明显盼望。大卫的后裔在被掳后的延续()、耶路撒冷再次有人居住的事件(),和古列口谕的摘要(),都指出神仍然在建造t的家,并且t呼吁t的百姓继续参与这个重责大任。 然而若因此而总结说,历代志作者除了对现今之外都没有兴趣,将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54被掳之后的世代并不只是延续过去,乃是在一个继续不断的洪流当中占有自己的位置。不管以色列人现今限缩的环境,并且失去了大卫的王朝,但圣殿的重建是神仍然在工作的明显记号。因此,在圣殿中敬拜的团体,扮演了把他们的信心交棒给未来世代的重要角色。他们必须把占领这地当成是严肃的,并且敬拜这位曾经应许给大卫后裔永远王权的神。神的目的仍然没有完成,而未来是开放给凡相信神动了工必不放弃的人(参:)。t仍然会持守t的应许,设立大卫后裔的其中一个人,「他的家和他的国永远存在」()。 35见:代上十五2,二十八4~10,二十九1;代下六5~6(参:),六34、38(= ),七12、16;代下十二13,二十九11,三十三7(= )。 36参 Japhet, Ideology, pp. 234~239. 37参 T. Willi, 'Thora in den biblischen Chronikbühern', Judaica 36, 1980, pp. 102~105, 148~151. 38如 Dillard, pp. 1~5; Michaeli, pp. 143~168; 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 (London: SCM Press, 1962), pp. 350~351. 39参「所有的以色列人」是指对北国(,)和对南国(,,)的应用上。进一步请见,Japhet, Ideology , pp. 270~278; Williamson, IBC , pp. 87~131. 40对于圣殿被表达为全以色列的焦点之观念,见H. G. M. Williamson, 在. W. Horbury (ed.), Templum Amicitiae , JSNTS 48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1), pp. 15 ~31. 41如 von Rad, GCW , p. 24; Rudolph, p. IX; J. A. Soggi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 SCM, 21976), p. 418。反向的观点,参考Williamson, IBC , pp. 87~140; Braun, pp. xxxv-xxxvii; R. J. Coggins, Samaritans and Jews (Oxford: Blackwell, 1975). 42Japhet, Ideology , pp. 417~427. 43反对 C. Begg, ' "SeekingYahweh" and The purpose of Chronicles', Louvain Studies 9, 1982, pp. 128~141;参G. E. Schafer, 'The significance of seeking God in the purpose of the Chronicler', Th.D., Louisville, 1972. 44参 Japhet, Ideology , pp. 386~393. 45Myers, 1 Chronicles , p. LXVIII. 46Johnstone, 'Guilt', pp. 113~138. 47如:代上二十八9;代下七19、22,十五2,二十四20、24,二十八6,二十九6。 48参 J. Wellhausen,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ET, Edinburgh: Black, 1885), pp. 203~210; 参如R. North, 'Theology of the Chronicler', JBL 82, 1963, pp. 369~381, 特别是pp. 372~374; 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I (London: SCM Press, 1962), pp. 348~350; Dillard, pp. 77~81. 49Dillard, p. 77. 50参 Japhet, Ideology , pp. 176~191; Williamson, p. 32. 51G. von Rad, op. cit. , p. 350; R. Braun, JBL 92, 1973, p. 512. 52Dillard, p. 77. 53如 von Rad, GCW , pp. 119~132; A. M. Brunet, ' La thélogie du Chroniste: thécratie et messianisme ', in J. Coppens (ed.), Sacra Pagina (Louvain: Universitaires de Louvain, 1959), pp. 384~397; W. Stinespring, 'Eschatology in Chronicles', JBL 80, 1961, pp. 209~219. 54反向如:Rudolph, pp. xiii~xxiv; O. Plöer, Theocracy and Eschatology (Oxford: Blackwell, 1968); Japhet, Ideology , pp. 493~504. Ⅴ 历代志的起源 A 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之间的关系 大部分关于历代志起源的主要文学批判问题,都看这人对历代志与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间的关系所持的观点而定。自从一八三二年,不同神学立场的学者们就已接受这假设,就是历代志和以斯拉记 尼希米记,原本是同一本着作,涵盖了以色列从亚当到尼希米时代的历史。55甚至有人主张,以斯拉本身就是历代志的作者。56这个标准的观点风行了许多年,只有有时会受到像威克(Welch,1935年)这样的人挑战。直到约法特(Japhet)对这议题有新的主张(1968年)之后,学术界整体意见才开始有转变。57事实上,在最近二十年间有很多的变动,纵使仍有人护卫传统进路,但现在学者多认为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是分开的作品。58 这个辩论中主要的因素如下s (a) 历代志最后的两个经节(),也出现在以斯拉记的开头(),虽然,这情况由于希伯来文圣经中,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是在历代志之前,这两本书之间的相连性较不明显,情况因而变得复杂。对这个重迭,通常的解释是,把这两个著作的编辑,和把他们包括在正典中的议题分开处理。虽然英文和希腊文圣经的次序显示一种可能,即,历代志只是继续在以斯拉记中延续下去,但希伯来文圣经里反向的次序经常被解释成,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先被接纳在正典中,作为撒母耳记-列王纪历史的恰当延续。然后再把历代志加入,以补充这主要的记录,就如希腊文书名「所省略的事情」所暗示的。然而,这种重新建构缺乏说服力,且难免给人一种印象: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圣经中的经卷,次序不同之事实,一向就很方便被用来说明不同的难题,却没有对整体的情形作合适的考虑。既然关于历代志及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为何及如何被接纳为正典一事,缺乏直接的证据;则合宜的方法论会建议把重要的注意力,放在希伯来文圣经而非希腊文圣经的编排上。显而易见的,支援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是历代志的延续,和把历代志视为一个补充的记录,这都是属于希腊文而非希伯来文的传统,并且不一定是最原始的资料。再者,强烈的存在证据显示,可能以斯拉记并不是延续历代志的故事,历代志下三十六22~23事实上是依靠以斯拉记一1~3。历代志突然的退出,「凡……都可以上去」(),当作是一种节录,比视为是最初的版本更为合理。并且,在历代志下的希伯来文( bpy )「藉耶利米口」和以斯拉记一1( mpy )的不同处,更容易被解释为,历代志下三十六21影响了历代志下三十六22,因为这两处经节用词相同。59 (b) 七十士译本中有本着作叫做以斯拉续篇上卷,衔接这两本书而没有中断,并且也没有重复前述的重迭材料。这本书是一个历史的叙述,以历代志下三十五至三十六章为开始,并且跟着的是整个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七72~八13a,但是也包括少数的额外材料。以斯拉续篇上卷是否为历代志书加上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原始形式的一个较古老翻译之一部分,或者它是一本次要的著作,学者们意见纷纭。多数的意见都比较赞成后者的观点,因为有证据显示以斯拉续篇上卷是一个衍生的编辑作品,并且在性质上是意译式的。60虽然持古老翻译片段档的观点仍然有其护卫者,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斯拉续篇上卷的贡献似乎是另外的一个议题,比起这些著作的希伯来文形式,它与希腊文经文的发展更为有关。61 (c) 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语言之间有许多类似,学者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把相同条目编成详尽清单。62然而,较晚近的研究,却是从相同的证据作出结论,赞成这两本书都属于一种独特的方言,也就是现在经常称作是「晚期圣经的希伯来文」。但更多的复杂问题随之而来,因为这个方言文学作品的数量非常少,并且因为历代志中的非对照性材料,构成晚期圣经希伯来文最大的文学单位。因此主张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应该归属于单一作者的证据,实际上非常薄弱。甚至,波尔金(Polzin)认为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回忆录的语言之间,「语言学上惊人相似」,也只是说到类似而不能确认作者的身分。63或许更有意义的是桑维特 ( Throntveit ) 的观点,他接受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都是属于晚期圣经希伯来文,但同时也相信,有强烈证据反对它们是出于共同的作者。64 (d) 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显然有许多相同的兴趣。这些包括圣殿和其敬拜、摩西的律法、约的更新,及以色列被掳之前和之后两者的连续性。不过,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这个共同的意识形态够接近,足以作为证据,来看待它们是不是相同著作的不同部分。仅是认出类似处是不足够的,从全面理解来看,也必须检视它们之间反向的地方。事实上,这两本着作在广度和深度里,展现极为不同的兴趣。不只是两者涵盖不同的主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同样的主题上却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处理。所列出来的例子多得令人讶异,包括大卫和大卫之约、异族通婚、安息日和利未人,历代志作者的兴趣是在族长雅各/以色列(相对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着重出埃及和征服)、北国的亡国和其居民的命运、与北方人的冲突、对预言和历史编纂的取向。这些不同处已被广泛地承认,其重要性也被恰当地认知。65 这两本着作性质上的差异过去较少被注意到。部分原因在于认为历代志是一本历史书,乃是撒母耳记-列王纪的补充,同样也是作为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预备。然而,倘若像上面所讨论的,历代志实际上是较早先圣经(也包括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在内)的注释,那么他们比较不可能有共同的目的,或共同的作者。从「再次定居这地」受到不同的对待得到证明,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这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后者花了很多的篇幅,回答谁从应许之地归回,以及将如何付诸运行,而历代志似乎将归回视为差不多已成的事实。他关心的是这个归回,如何符合神对以色列人整体的目的,特别是在神处理雅各和大卫的相关事情上。他整个的着眼点是十分不同的。以斯拉记-尼希米记谈到的以色列仍然是在捆绑之中(;),而以一个尚未实现的盼望之附注作为退出(尼十三),历代志作者却强调神的心意如何持续实现,无论是透过古列的邀请或是那些再次定居在耶路撒冷的人(;)。66 所有的这些因素,特别是在不同的主题事件上,都显出有很好的理由视历代志是不同的著作,也没有妨碍到关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来源和性质之结论。在任何情况下,视历代志是一本完整的著作,带有自身的特性和结构,这很重要。本注释书里,以此独特性为起始点,如同历代志在希伯来文经文中的最后形式。虽然历代志编辑采用许多材料,我们也不知历代志编者的确实日期和真正贡献其中有多少,本注释仍以希伯来文完整经文为注释的客观标准。 B 历代志的日期和作者身分 任何对历代志日期的主张,免不了与这著作的编纂和发展之议题密切相关。举例来说,历代志被假设是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相连接,那么历代志的日期,就不能够比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最晚发生的事件来得更早。换句话说,如果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议题被放置一旁,并且另外历代志上一至九章的家谱,大多被视为比历代志作者较晚期之写作的一个补充,则历代志其余部分可以被认为,是早在归回时期到主前第六世纪末叶。 因此,历代志日期的主张有极大的不同是不足为奇的,最早如主前五二九至五一五年(Newsome)到最晚如主前二○○年(Noth、Gressmann)。67甚至当这些看法被缩减为主要的选择之一时,这范围仍然是非常广泛的。它们包括归回阶段(就是 Freedman、Cross 的初版)的四种选择,后期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阶段(就是 Myers、Albright、Cross 的三版),晚期波斯的阶段(就是 Ackroyd、Williamson),和希腊的阶段(就是 Rudolph、Curtis 和 Madsen、Welten)。68历代志本身几乎没有提供可能成书时间的线索。最为清楚的证据,都出现在历代志上一至九章一开始的家谱中,不过这个段落有多少原本就属于这本着作,还有争议。有两段经文特别的有趣。第一处与那些再次定居在耶路撒冷之名单有关(),明显地是根据尼希米记十一3~19类似的名单。根据一些名字的改变,和历代志作者稍微增加一些定居在城市中的数目,历代志的版本似乎是属于大约比尼希米的名单要晚半个世代的阶段。历代志上九2~34是否比尼希米在主前第五世纪末稍微晚些,或者它是根据尼希米两个同世代人的曾孙(从玛他尼后裔的乌西,;和大祭司耶何耶大,),因此是属于主前第四世纪上半,则较不确定。第二段经文是历代志上三17~24,被掳归回后大卫子孙的名单,其注解也还是不确定的。这个名单可能最少延伸至五个,或者最多是在所罗巴伯之后十个世代,他在主前第六世纪退出时是耶路撒冷的首长。因此时间可以到第五世纪末,或到第四世纪末叶。在这两段经文的证据上,历代志的日期较可能是在大约主前四百年,但是任何在第四世纪的日期也是十分合理的。 一个很早的日期最近吸引新的支援,部分是因为历代志作者对于圣殿的兴趣和圣殿的重建之间有明显的相连,也因为所罗巴伯的领导可能曾唤醒对大卫王朝再一次的注意。然而这个观点的确遭受到许多的困难,更别说对历代志上一到九章的质疑了,因为它所指的诸事件是一个较晚的时代,是一个较晚的增添。还有,历代志作者是否也该像哈该书和撒迦利亚书,对于圣殿有同样的关怀呢?这两个先知所萦绕在心的,是看见第二圣殿终能盖成,而历代志作者表明他更大的兴趣却是在圣殿的使用和工作人员。类似的,历代志作者对大卫王朝的关注,未必意味着他特别对所罗巴伯有兴趣,或者他寻找在所罗巴伯的领导下,政治的复兴。另外一个难题是:认为历代志下十六9的用法,是从同时代的经文撒迦利亚书四10而来,但当与历代志中先知其他频繁的引句比较之下,却显为不可能。最后,对于历代志最早的日期,是与提到波斯的达利克钱币有关(),这钱币是纪念大利乌一世(主前522~486年),并且还不知道在主前五一五年前是否已被铸造成的。这个因素特别使得在第六世纪末的日期,令人难以信服。 至于历代志的作者是谁,没有任何确定的结论。有可能他是利未人,而历代志上十六34~35改写部分诗篇一○六篇,可能会反应出他身为利未人的活动,如参与领导赞美和注解圣经的事奉。身为利未人,他非常可能有管道得到一些资料的来源,也展现在本书中。然而就像是大部分的圣经作者,他还是应该维持无名氏,为后人所知的只是他神秘的头衔「历代志作者」。 C 历代志的发展 历代志作者显然是取材不同的来源,合并组成他著作的最后形式。纵使这个过程的事实毫无争议,但这个材料的范围和性质及方式,被组成在整体上的写作,却是广泛地受到争论。因此必要在这些历代志作者所用的来源,和他使用它们的方法上表示意见,以了解历代志如何达到其目前形式的途径。 首先的职责是把历代志的来源分类。它们可被分成三个范畴:圣经的引句和典故、历代志作者引述中所描述到的来源,和其他非圣经的材料。既然已经解释过历代志主要的圣经材料是采用撒母耳记-列王纪,和从其他旧约圣经的部分,则其用法也就不用再多作说明了。 明显来自引述的来源是,有意提供最初的读者,关于各个君王的详细资料。书中提到两个不同种类的公式,一些是带有先知的特性,而一些是有政治上的特性。政治上所熟悉的引述是从列王纪而来的,尽管在字词上有许多的改变。这些是某种官方的记录,是与列王纪圣经的书卷有别,它们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是否仍然可得着,这些问题也待查证。 这两个种类的引述,显露了关于历代志作者的方法和兴趣上,几个重要的特性。首先,所有政治上的引述都包括了「以色列」这头衔,即使这个辞汇从来没有用在列王纪中犹大的君王身上。在「犹大君王的记录」之处,历代志作者有以下几种变化:「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如:),「……以色列和犹大诸王」(如:),或者甚至「……以色列诸王」(如:)。69历代志作者用来强调以色列百姓的重要性,所用的方法之一是:无论神的百姓遭受怎样的分裂或灾害,他们还是被视为以色列民。第二,历代志作者曾介绍先知性的引述,是列王纪中所没有出现的。它们反映出历代志作者对预言独特的兴趣,并且根据引述,他至少用到两种不同先知文学的类型。有些的参考来源是在撒母耳记-列王纪先知的材料里(如:;),暗示出:历代志作者看待后者基本上是先知性的而非历史的著作。不过,其他处是涵括在政治上的来源,为人所知的「犹大和以色列诸王的记事」等(如:,),显示出这些也被认为是先知的历史。是否所有先知的引述都能够归属于这两个来源,或者其他独立的先知文集也包括在内,则不是很清楚。偏爱前者,是因为所有历代志作者引述的经节,只有一个先知性的来源,是与列王纪中一个政治性来源的引述资料相平行的(除了大卫之外,)。另一方面,乌西雅故事所提到的「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却未必就是圣经书卷中的列王纪、以赛亚书或者一般非圣经记事的资料来源。列王纪和以赛亚书,都没有包含太多关于乌西雅的事情,特别是后者,因为它还提到先知的蒙召是在乌西雅驾崩的那年()。因此,从「犹大诸王记事」()转变到这个先知性的来源,表明它可能是一个独立的材料。第三,这些引述显示出历代志作者是依靠外在的来源,并且对这些来源仔细地辨认。虽然这些外在来源只有几个分别在这些引述中提到,诸如几封信件(,,),但许多其他的来源,都可借着与圣经其他部分作比较,或由显著的风格和内容的迹象辨识出来。这些非圣经的来源包括:家谱和其他名单,军队(,),和支派的记录(,)、圣殿的记录(、37~42)、法庭的来源(),和先知性的来源()。虽然这些非圣经来源尚待求证,但不同种类的风格和内容,特别是经文中呈现出与历代志作者本身所处的时代完全不同的见解,这一点,对它们的真实性,是强烈的佐证。 另外,历代志作者本身对于材料当然也有重要的影响。他独特的文学风格,他的架构和形态,他特殊的用字经常容易被辨别,特别是在他如此喜爱的多种言论、预言,和祷告方面。较困难的是,如何区分这些在他手边找得到的材料,与他自己的创作。关于历代志作者对这材料来源的用法,没有外在的帮助,我们只能全盘性地猜测,但是历代志作者常刻意细心地,对读者指出其他资料的来源,这暗示出他是小心谨慎的根据合宜的历史,建立他自己的写作基础。 近代新的证据显示,历代志作者所能用到的希伯来文经文,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以前,历代志和其主要的圣经来源之间任何的不同,经常被假设是由历代志作者本身所造成的结果。然而更近代的研究已经指出,除了希伯来文马索拉经文,历代志作者还受到其他版本的传统所影响,包括七十士译本路西安版(L)和在死海古卷中发现到的部分撒母耳记的手抄本(4Qsama)。虽然历代志和 4Qsama 之间准确的关系仍然在研究当中,但撒母耳记的情形是已经清楚的,历代志作者所倚靠的书写来源上,他经常相当紧密地跟随它们,无论是马索拉经文的传统或是4Qsama 所代表的传统。因此,要解释历代志和其已知的来源之间的差异,就要把版本的因素考虑在内,以及确定作者是小心地处理他可使用之材料的证据。70 至于这著作如何发展至目前的形式,这问题也已经产生诸多的假设。诚然,这些差异可能是因为学者们分由不同的起始点来作出多种的提议,就像任何其他的事情。这些提议可浓缩成三个基本类型:接纳这著作为一个整体,是历代志作者本身所写作的观点(如 Myers、Michaeli),或认为有少数加添的(如 Williamson、de Vries),或相信是后来大幅度重写的(如Rudolph、Cross)。大部分主要的辩论环绕在历代志第一至九章家谱的角色和来源,以及在历代志上十五至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章关于利未人的材料上。确实这个材料是非常的不同,并且有时候编辑宁可对于他个人的来源保持忠实,而不是消弭表面冲突之处(参:、42~55,,对于迦勒的混淆家谱,或者在,,,对于邱坛反向的记载)。然而,就像迪瑞斯(de Vries)所指出的,许多的学者把大部分的家谱斩除,这决定是一种「轻易弃械的投降者」,作出这决定,常是因为他们的主张没有受到赏识。71事实上,各种的名单和家谱,正是为读者预备接下来叙述的段落。72举例来说(参:代上十五~十六,二十三~二十七;),这些经文充分证明了大卫或希西家的行动,是多么忠于摩西的律法,或对神拣选、保存t百姓的事多么忠心。它们也经常是作为历代志作者叙述重要主题的补充,例如以色列国、圣殿的敬拜、利未人、有效的祷告,和以色列人的不忠,不论是借着特别名单的选择,或是借着所包括的注解。如果名单和家谱是以这个方式来研读,那么要接受:本着作为一整体,是历代志作者本身的写作,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障碍了。 55就像是历代志上下,有证据清楚地显示: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最初时是同一本书卷(参考H.G.M. Williamson, Ezra, Nehemiah , WBC(Waco: Word Books, 1985), pp.xxi~xxiii.历代志和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是同样著作的两个部分这观念,首先被L. Zunz, ‘'Dibrehajamim order die Bücher der Chronik', Die gottesdienstlichen Vorträge der Judea historisch entwickelt (Berlin: Asher, 1832)所提议, pp.13~26. 56如 W. F. Albright, 'The date and personality of the Chronicler', JBL 40, 1921, pp.104~124. 57S. Japhet, 'The supposed common authorship of Chronicles and Ezra-Nehemiah investigated anew', VT 18, 1968, pp. 330~371; 参 A. Welch, Post-Exilic Judaism (Edinburgh: Blackwood, 1935). 就特别参看 Williamson, IBC , pp. 5~82; R. Braun, 'Chronicles, Ezra and Nehemiah: theology and literary history'. SVT 30, 1979, pp. 52~64; 和Braun, Dillard, and de Vries的注释书。 58那些仍然未被Japhet和其他人之辩解所说服的人,包括 Manson, Preaching , p. 9; McKenzie, Use , pp. 17~25; Polzin, Typology , pp. 70~75。另一方面,若比较 P. R. Ackroyd对历代志作者较早和较晚之间的文章,可看出他自己的立场已经明显的更为谨慎了(参 P. R. Ackroyd 不同的文章, The Chronicler in his Age , JSOTS 101,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1). 59参Williamson, IBC , pp. 9~10. 60参同上,12~36页;de Vries, p. 9. 61对档观点的一个护卫,参 K. F. Pohlmann, Studien zum dritten Esra (Gö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70); R. W. Klein, 'Studies in the Greek text of the Chronicler', unpubl. Ph. D. thesis, Harvard, 1966; McKenzie, Use , pp. 18~25. 62特别是 S. R. Driver,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Edinburgh: T. & T. Clark, 91913), pp. 535~540; Curtis and Madsen, pp. 27~36. 63Polzin, Typology , pp. 70~75. 引句是引自第75页。 64M. A. Throntveit, 'Linguistic analysis and the question of authorship in Chronicles, Ezra and Nehemiah', VT 32, 1982, pp. 201~216. 65如 Williamson, IBC , pp. 60~69; R. Braun, 'Chronicles, Ezra and Nehemiah: theology and literary history', SVT 30, 1979, pp. 52~64. 66见 J. G. McConville, 'Ezra-Nehemiah and the fulfilment of prophecy', VT 36, 1986, pp. 204~22, 和参W. J. Dumbrell, 'The purpose of the books of Chronicles', JETS 27, 1984, pp. 257~266. 67J. D. Newsome, 'Towards a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 Chronicler and his purposes', JBL 94, 1975, pp. 201~217; M. Noth, The Chronicler's History , JSOTS 50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87), pp. 69~75; H. Gressmann, Die Schriften des Alten Testaments (Gö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25). 68D. N. Freedman, 'The Chronicler's purpose', CBQ 23, 1961, pp. 436~442; F. M. Cross, 'A reconstruction of the Judean restoration', JBL 94, 1975, pp. 4~18; W. F. Albright, 'The date and personality of the Chronicler', JBL 40, 1921, pp.104~124; Myers, 1 Chronicles ; Ackroyd; Williamson; Rudolph; Curtis and Madsen; P. Welten, Geschichte und Geschichtsdarstellung in den Chronikbüchern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3). 69例外的是「列王的米大示」(,和合:「列王的传」)。 70特别见 F. M. Cross, 'The history of the biblical text in the light of the discoveries in the Judean desert', HTR 57, 1964, pp. 281~299; idem ,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Qumrân discoveries to the study of the biblical text ', IEJ 16, 1966, pp. 81~95; W. E. Lemke, 'The synoptic problem in the Chronicler's history', HTR 58, 1965, pp. 349~363; McKenzie, Use , pp. 49~73; Braun, pp. xxi~xxiii. 71De Vries, p.12. 72亦参 M. Oeming, Das wahre Israel , BWANT 128 (Stuttgart: Kolhammer, 1990), 第7章. 大纲 Ⅰ 以色列的支派() A 亚当到以扫() B 以色列的支派() C 再次定居耶路撒冷的人口() D 扫罗家族的家谱() Ⅱ 大卫和所罗门的王国() A 王国转移到大卫() B 大卫运约柜到耶路撒冷() C 神与大卫的约() D 大卫的王国() E 大卫为圣殿的准备() F 所罗门为圣殿预备() i. 所罗门的荣华() a. 所罗门王位的建立() b. 所罗门的敬拜() c. 所罗门的智慧() d. 所罗门的财富() ii. 所罗门的预备工作() a. 建造的指示() b. 劳工人数的统计() c. 所罗门写给希兰的信() d. 希兰写给所罗门的信() e. 非以色列人劳工的人数统计() G 所罗门建造圣殿() i. 开始建造圣殿() ii. 根基和廊子(a) iii. 精金的圣殿(b~13) iv. 幔子() v. 柱子() vi. 圣殿的器具() a. 铜坛() b. 海(、10) c. 十个金灯台和十张桌子() d. 院子() e. 铜器(b~18) f. 金器() vii. 圣殿的完成() H 所罗门献殿() i. 约柜和云彩() a. 所罗门聚集以色列众人() b. 约柜最后的旅程() c. 约柜最后停息之处() d. 神的荣耀和以色列的赞美() ii. 所罗门的赞美和祷告() a. 所罗门对神荣耀的反应() b. 所罗门见证神的应许() c. 所罗门献殿的祷告() iii. 神应允祷告() a. 神的火和荣耀() b. 以色列的献祭和赞美() c. 神的应许() I 所罗门完成圣殿() i. 所罗门其他的建筑工程() ii. 所罗门王国中的外邦人() iii. 圣殿的典礼和服事人员() iv. 圣殿完工() J 所罗门的荣华() i. 所罗门的国际关系() a. 所罗门和推罗王(,) b. 所罗门和示巴女王(、12) ii. 所罗门的智慧、名声和财富() a. 所罗门的金子() b. 所罗门国际上的卓越() iii. 对所罗门的结语() Ⅲ 犹大的王国() A 罗波安() i. 以色列从犹大分裂() a. 罗波安加冕礼的计画失败() b. 给罗波安出的主意() c. 以色列和犹大的分裂() ii. 罗波安的国势() a. 以色列和犹大之间的和平() b. 犹大的边防() c. 维持真实的敬拜() d. 王室家庭的扩张() iii. 罗波安的悔改() a. 埃及王示撒的攻打() b. 犹大谦卑的悔改() iv. 结语() B 亚比雅和亚撒() i. 亚比雅() a. 引言(a) b. 犹大和以色列之间的内战(b~19) c. 亚比雅的国势() d. 结语() ii. 亚撒() a. 亚撒寻求神而兴盛() b. 亚撒信靠神而胜利() c. 亚撒顺服先知的话语() d. 亚撒与神的约() e. 亚撒与便哈达的约() f. 亚撒拒绝先知的话语() g. 亚撒没有寻求神() h. 结语() C 约沙法() i. 序曲() a. 约沙法巩固国家() b. 约沙法的祝福() c. 约沙法的军力() ii. 约沙法、亚哈和众先知() a. 为战争联盟() b. 众先知和战争() c. 米该雅预言的应验() d. 耶户的预言() iii. 约沙法的司法改革() a. 宗教的更新() b. 设立审判官() c. 设立其他的官长() iv. 约沙法的信心() a. 犹大的入侵() b. 约沙法的祷告() c. 雅哈悉的预言() d. 犹大相信() e. 耶路撒冷欢喜() v. 结语() D 犹大和亚哈家() i. 约兰() a. 神存留大卫的家() b. 神处罚约兰() ii. 亚哈谢() a. 亚哈谢和亚哈家() b. 亚哈谢的败落和死亡() iii. 亚他利雅() E 三个衰落的君王() i. 约阿施() a. 约阿施在耶何耶大领导之下登基() b. 约阿施在耶何耶大活着时忠心() c. 约阿施在耶何耶大过世后叛逆() ii. 亚玛谢() a. 亚玛谢的国势() b. 与以东的战争() c. 与以色列的战争() d. 亚玛谢的结局() iii. 乌西雅() a. 乌西雅寻求神而成功() b. 乌西雅的骄傲和败落() F 三位轮替的君王() i. 约坦的顺服() a. 约坦与他父亲的对比() b. 约坦效法他父亲的作为() c. 约坦与他列祖同睡() ii. 亚哈斯的不忠() a. 亚哈斯的离经叛道() b. 大屠杀和怜悯() c. 错误的帮助() d. 亚哈斯变本加厉的离经叛道() e. 亚哈斯的埋葬() iii. 希西家的改革() a. 呼吁洁净圣殿() b. 更新圣殿的敬拜() c. 呼吁守逾越节() d. 庆祝逾越节() e. 再次组织十一捐和奉献() iv. 神借着希西家的信心拯救犹大() a. 希西家的抵御() b. 西拿基立的进攻() c. 耶和华的拯救() d. 希西家的成功和失败() G 三位君王和悔改() i. 玛拿西() a. 玛拿西空前绝后的罪恶() b. 玛拿西的悔改和神的恩惠() ii. 亚们不悔改() iii. 约西亚() a. 约西亚忠心的寻求神() b. 约西亚因神的话悔改() c. 约西亚庆祝逾越节() d. 约西亚的死亡() H 四位君王和王国的退出() i. 约哈斯的败落() ii. 约雅敬的败落() iii. 约雅斤的败落() iv. 西底家和王国的败落() I 开始重建神的家()
第一至九章的特色是把关键人名尽量放在最后,且把注意力放在每一个世代的最后一个名字上。这个并不总是与出生的次序相同,因为有的时候长子首先出现(如闪),有的时候则是较年轻的一个(如以撒、以色列)。那隐藏的朱红色线将这些不同的名字,编织得天衣无缝的,则是神拣选的爱,由此带出两个重点。首先,所有的国家都呈现在某种的世界地图上,清楚地把它们放置在神整体计画的里面。75第二,甚至更为重要的,以色列处于这个计画的中心位置。历代志作者时代的以色列,不只是与首先的以色列相联合,也是属于一个整体的列国,并且也是第一个人类的后裔。 适与第二至九章的家谱反向的,许多的支系在本章最多只有被追溯一个世代而已,惟有以色列的支系仍持续不断。但是纵使这些非连续的支系不能够传送神的应许,它们仍然在神统治的计画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历代志中一个典型的主题,是对列国的关注,并且从这当中能够看出两个暗示。其一是,被掳时期和后来的这些强大帝国,被看为是神在亚当创造的作为之直接子孙。他们因此仍然隶属于t掌权的旨意中(玛代和希腊〔玛代和雅完,5节〕明显地提到,不过不是巴比伦和波斯)。其次,就是外邦人也繁茂兴盛,无论是间接回应神的命令「要生养众多」()或是与神约的应许相关(以实玛利,29~31节;参:;以扫,35~37节;参:,以下)。 i. 亚当到挪亚(a) 参:创五1~32 这十个世代的名单是从创世记第五章所精选的。亚当除了创世记之外只出现在这里。追溯以色列的祖先,不只是回到亚伯拉罕,更上溯到创造本身,这是一个勇敢的神学陈述。试想,历代志作者是在伟大的以色列式微之时代写作,因此,要构思一个比他记载的开头更为宏伟的关联,这不简单。路加也追溯耶稣基督的家谱到相同的来源()。 ii. 挪亚的后裔(b~23) 参:创十1~29 这一串人名主要是根据列国的名单(),提供了挪亚三个儿子的后裔,闪(17~23节)、含(8~16节),和雅弗(5~7节)。如同本章寻常的情形,他们是以反向的次序排列的,虽然这个例子,是从长子来看其延续性。名字是有所选择而非照单全收,有许多的支系根本就没有发展。似乎是盖括已为人所知的世界但不提供细节。雅弗的子孙基本上是以色列北方和西边的邻居(如雅完=希腊人,5节;基提=赛普勒斯,7节),含的子孙包括非洲北部(古实=依索匹亚;麦西=埃及,8节)和叙利亚/巴勒斯坦(参13~16节),和闪族人,或者是闪的子孙,居住在东边(如:以拦=古代的波斯,亚舒=亚述,17节)。 4. 历代志作者没有说明挪亚是闪、含、雅弗的父亲(见RSV、JB)。这十分可能是由于篇幅所限而非不小心所致,况且同样的情形发生过两次(17、36节),表明作者预料他的读者对他的来源已有某种熟悉的程度。但大部分的英文译本则加上挪亚的子孙,和LXX一样。 7.罗单。可能是罗得,在创世记十14是「多单」,是许多很小的经文变化之其中一个。76从创世记而来的几个附注曾被保留(10、12、19节),不过关于宁录是简短很多。它们表明当时代兴趣的要点,但也显示历代志作者对他的来源忠实的程度。 17.亚兰的儿子是另一个例证,在MT(及和合本)未说明他是谁的父亲,但经常在英文译本中则补上(参4节,新译)。「玛施」(NEB,参:)应该采纳MT的「米设」(RSV、NIV、和合及新译等)。借着增加一个子音来扩充一个名字(在希伯来文)在本章中没有其他类似的例子,而MT在这里可能也是受到第5节的影响。 iii. 闪到亚伯拉罕() 参:创十一10~32 这些名字是从创世记十一10~32所摘录的,并且如同1~4a节,也提出了十个世代。历代志作者对他来源的细节原貌,维持忠实,即使会与先前的段落有部分重迭(参24~25节与17~19节)。 iv. 亚伯拉罕() 一29~31,参:创二十五12~16 一32~33,参:创二十五1~4 历代志作者在本章的这个部分比起任何其他的段落,对他的来源表现出更大的自由。不管开头(28节)还是结语(34节),都与创世记里的平行段落不全相同,并且大幅重组有关以实玛利的后代之来源(29~31节)。在基土拉的段落(32~33节)也是独特的。它以亚伯拉罕的妾,而不是他的儿子为根据,打断了原始家谱的次序,并且也不像起初那些以「这些是……的后代」(看上面)为开始的经节。所有的这些特色指出一个事实,纵使亚伯拉罕(27、28、32、34节)或许不是这些篇章注意的核心,他仍然值得给予特殊的确认。详细记载以扫和以东后代(35~54节),可能也是有意表明对亚伯拉罕大家族的祝福。 v. 以扫和以东() 一25~37,参:创三十六10~14 一38~42,参:创三十六20~28 一43~54,参:创三十六31~43 四份个别的名单合在一起,同列在以扫的名下。以扫的子孙(35~37节)后面跟随的是他们的邻居,西珥的儿子(38~42节,参:),还有两个以东统治者的名单、他们的君王(43~51a节)和族长(51b~54节)。这些名字出人意料的详细,部分可从他们与亚伯拉罕的关系得到解释,但也更因为他们与以扫的弟弟以色列的后代相平行之故(34节和二~八章)。以扫的确生养众多,不过比起神在他弟弟的家庭所行的神迹就不算什么了。 亭纳(36节)是另一个缩略的例子。事实上她是亚玛力的母亲(参39节,),正如NIV所建议的(译注:和合本及新译本均无)。以东(43、51、54节)和以扫的相联,是本章中个人和国家之间互用的好例子(也参11~15节)。哈达也死了(51a节)是对创世记三十六40的加添,可能是历代志作者把名单的这个部分作为自然退出的方式。 73引用 C. Kraft,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 (Maryknoll: Orbis, 1979), p. 229. 74名单的来源上,见例 J. P. Weinberg, 'Das Wesen und die funktionelle Bestimmung der Listen in 1 Chr 1~9', ZAW 93, 1981, pp. 91~114. 对旧约家谱有帮助的一般简介,见 Braun, pp. 1~12. 75参 M. Kartveit, Motive und Schichten der Landtheologie in 1 Chronik 1 ~9 , CBOTS 28 (Stockholm: Almqvist & Wiksell, 1989), pp. 110~117. 76大多数这些变化牵涉到两个类似写下来的字母之一的选择,例如 d 和 r 选其一,如此处(6节的利法,NIV 版本和,哈默兰,41节和;哈达,50节和),或者 w/o/u 和 y/i/e (以巴录,22节和;洗玻,36节和;荷幔,39节和;亚勒文,40节和;示非,40节和;巴伊,50节和;亚勒瓦,51节和)。
42耶拉篾的兄弟迦勒的众儿子:长子是米沙,米沙是西弗的父亲,还有希伯伦的父亲玛利沙的众儿子。43希伯伦的儿子是可拉、他普亚、利肯和示玛。44示玛生拉含,是约干☛“约干”:原文另译“约甸”;参书15.56。之祖。利肯生沙买。45沙买的儿子是玛云;玛云是伯.夙的父亲。46迦勒的妾以法生哈兰、摩撒和迦谢;哈兰生迦卸。47雅代的儿子是利健、约坦、基珊、毗力、以法和沙亚弗。48迦勒的妾玛迦生示别和特哈拿,49又生麦玛拿的父亲沙亚弗,又生抹比拿和基比亚的父亲示法。迦勒的女儿是押撒。50这些都是迦勒的子孙。以法她的长子户珥的子孙:基列.耶琳之祖朔巴, 51伯利恒之祖萨玛,伯.迦得之祖哈勒。52基列.耶琳之祖朔巴的子孙是哈罗以和一半的米努哈人☛“米努哈人”就是“玛拿哈人”;参54节。。53基列.耶琳的宗族有以帖人、布特人、舒玛人、密来人,又从这些宗族生出琐拉人和以实陶人。54萨玛的子孙有伯利恒人、尼陀法人、亚他绿.伯.约押人、一半的玛拿哈人、琐利人。55住雅比斯的文士的宗族有特拉人、示米押人和苏甲人。这些都是利甲家之祖哈末所生的基尼人。 B 以色列的支派() 犹大()是支派家谱的首领,并且比其他任何支派占了更大的篇幅。如此特别受重视的原因,能够在本章大卫家谱中心位置看得出来(,),历代志重视大卫之约(代上十七等)有关。这条线追溯神的计画从亚当到以色列(一章),再缩小到大卫家。换句话说,透过大量不为人所知的名字,历代志作者指出神拣选的计画仍然在运行,不受犹大的历史变迁(如)和被掳(如)的影响。 要了解历代志作者在这个段落的方法和资讯,则必须把它当作一个整体来研读。犹大整个的家谱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这个框架其思想的模式和字汇,周边和内圈的段落彼此对等。77这个模式的功能有两个层面,第一个是关于从犹大到希斯仑的时代,如下列: a. 犹大的五个儿子() b. 犹大双生子,法勒斯和谢拉的后裔() c. 法勒斯的儿子,希斯仑的后裔() b1. 法勒斯更远的后裔() a1. 犹大的儿子示拉,更远的后裔() 第二个交错文体则是以希斯仑的儿子来发展的() a. 兰的后裔,到大卫() b. 迦勒的后裔,到比撒列() c. 耶拉蔑的后裔() c1. 耶拉蔑更远的后裔() b1. 迦勒更远的后裔() a1. 兰更远的后裔,从大卫() 头一个交错平行结构的焦点是落在中心的段落,第二个交错平行结构的焦点在两个外框的段落上,两者都是直接指向大卫。这并不是用人为来区分大卫的传承脉络,就如同某些人所主张的,而是使得大卫成为他的家族之分水岭。因此与其它的支派相较之下,他成为一个比被掳还更为重要的区分点。 这个段落的来源大部分仍然不为人所知。一些关于支派和大卫家庭较早期阶段的更短经节,曾经从旧约圣经其他部分直接借来(请看每个段落的开头)。除了这些和王室的脉络之外(),似乎也曾借用不同阶段和带有不同特性的名单,结果造成不够流畅。第四章中这些补充的名单与作为整体的名单,其间的关系并不总是清楚的,较多的变化是存在于形式和名词的特性上,部分是个人的,部分是支派的,部分是地域环境的。只有在这里能够注意到这更为重要的变化,为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可以参考更大本的注释书。然而,这些细节并不会因更宏观的看法而受到减损,它也能从一个全体性的观点来获得。 i. 以色列的众子() 二1~2,参:创三十五23~26 这个简洁的名单,追随第一章的模式,并且与以扫的众子相平行(),是第二至八章的一个开头,而不是第一章的一个总结,因为类似一章4、28、34节,在性质上都是简介。历代志作者从更广的角度来思考,历史的、神学的,并且也在于文学的别出心裁。事实上,这一小段经文是第一章国际性的观点,和以色列支派的发展之间,两者的主要连接。名字的次序是按照创世记三十五23~26,只有一个例外。但,本来应是在便雅悯之后,然而这改变并没有明确的理由(亦参:)。在接下来的篇章中又用了一个不同的次序。 ii. 犹大支派() 二3b,参:创三十八7 二10~12,参:得四19~22 三1~4a,参:撒下三2~5 三4b,参:撒下五5 三5~8,参:撒下五14~16 a. 犹大到希斯仑() 这个段落有犹大五个儿子的名单(3~4节)和他最小儿子谢拉的后代(6~8节),是根据旧约圣经中,犹大仅有的两个其他家谱(;),两者都停在希斯仑和哈母勒(5节),这强调出神参与在犹大支派的审判和拣选之中。珥、俄南、亚干(3、7节,参:)突然的退出就是神的审判很好的证明。历代志第一次提到「耶和华」,是表明甚至在一个被拣选的支派里神也不能容忍罪:「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使他死了」(3节,RSV=)。它也反映出历代志特别的兴趣,是在透过贬抑长子来应验神的目的(3节,更进一步见的注解,以及)。提到双生子法勒斯和谢拉(4节),暗示出神对一个特殊家庭的拣选或选择。他们不寻常的出生(4节,参:),和保留法勒斯的脉络,象征神的护理,会透过人类的行为来完成,包括好的、坏的,或是毫无差别的。历代志忠实地记载了几桩异国联姻中神的作为,是值得注意的(3节,亦、34~35,)。 根据列王纪上四31,谢拉众子的最后四个(以探……达大/大拉,6节)是著名的智慧人(「以斯拉人」,,可能是「谢拉的儿子」之另一个讲法)〔译按:或作异文〕。迦米(7节)是心利的儿子(6节,参:),有些英译本会加上注明(如NEB)。「迦米的众子」(7节,MT,参RSV、JB)有点出人意料,因为只提到一个儿子的名字。这是在家谱中一个普遍的问题,并且古代和现在的翻译都有出入(另外一个例子是「以探的众子」,8节)。这个公式「……的众子」可能纯粹是约定习俗,而与所列出儿子的数目无关。本例中的这个儿子则是著名的一个,看「亚干」(参:书七),在这里叫作连累(=「麻烦」)。用双关语乃是约书亚记七24~26有意的发展,并把亚干放在如同亚哈的相同传统上,都是「以色列人的连累者」(7节,NRSV等,参:)。 亚干也是担负「不信实」的罪,「不信实」在历代志里是一个关键的字词(希伯来文 ma ̄ʾal ),在这里翻译作违犯(NIV、JB,参NEB)或是「犯罪」(RSV)。这个字词带有的含义是夺取神所拥有的,并且是历代志对被掳的灾祸最喜欢用的说明。这个例子放在支派家谱的开头,并与叙述的段落一开始对扫罗的描述相似(),并且作为比较的情形也出现在家谱()和叙述()两者的结尾。很清楚的,以色列的「不信实」是难辞其咎,从他们进入应许之地直到被巴比伦人毁灭为止。78从以色列家谱这败坏的开始,惟一真正复兴的盼望是系在大卫身上,他乃是下一个段落居领导的名字 b. 兰的后裔() 二章10节至三章24节整个段落,以希斯仑的三个儿子来区分,兰(,)、迦勒(在9节叫做「基路拜」,如RSV、JB,、42~55),和耶拉蔑(、34~41),和第9节都是作为一个开头。虽然不是长子,兰仍被摆在最先,乃是与第一章反向,把最重要的儿子放在最优先的次序。 兰的重要性是从他的后裔大卫衍生而来,大卫形成这个段落的高峰(15节)。第10~12节直接建立在路得记四19~22,加上有关于拿顺的身分这额外的陈述(10节,参:)。为什么大卫在这里会被视为是第七个儿子并不清楚,但是在撒母耳记上十六10~13,十七12,他是第八个儿子。大卫的姐妹(16~17节)也只有在这里被如此的形容到,不过洗鲁雅和她三个儿子在其他地方都是非常有名的。以实玛利在这个家庭的出现(17节)是另外一个异族婚姻的例子(参3节),假设这是一个对撒母耳记下十七25更好的解释法。 c. 迦勒的后裔() 迦勒的难题在于两方面。他的家谱散在几个部分中(、42~55,),而这个名字可以指一个或是两个人物。实际上,希斯仑的儿子迦勒并不为人所知,可能是与耶孚尼的儿子基尼洗人迦勒有别,后者经常被描述为「专心跟从耶和华」(如:,;~14)。后者看起来的确是被分开列出(),虽然在某个段落当中有些重迭(a)。提到比撒列(),会幕(或是帐幕)的建造师,似乎也支持有两个迦勒的存在。比撒列至少是希斯仑的儿子迦勒的曾孙,但是与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在旷野时期同时代的一个人。希斯仑的儿子耶拉蔑,和他的兄弟迦勒差不多(、33、42),否则也无更多资料,除了一次简短的地理资料外(,在「迦勒地的南方」可能与耶孚尼的儿子有关联,因为离希伯仑地区不远)。 迦勒家谱是由他妻妾所构成。她们至少有四个人,他的妻子阿苏巴(18~19节),和可能是他父亲的遗孀(看24节的注解)以法他(、50,),并且他的妾以法(46节)和玛迦(48节)。除此之外,在第42~45节没有列出迦勒众子的母亲的名字。耶略(18节)可能更像是他的女儿(NEB、现中)而不是他另一个妻子(NIV、RSV)。7918-20. 家谱的第一部分是关于会幕的建造者比撒列(参:,)。虽然他是活在与大卫非常不同的时代(15节),这两个家谱并列在一起,来强调大卫的王朝和早期会幕之间的关联,为大卫和所罗门建造圣殿作预备。 21-23. 下一个段落是出乎意料的,论及犹大和一些住在外约旦北方基列人之间的关联,可能暗示在族长时代后期的一桩婚姻,或大卫和一个亚兰公主的婚姻(参:=),或是一些犹大人在被掳之后定居在基列地。基列的父亲玛姬(NEB,「创立者」)是首次出现这个常用公式,「个人的名字,『的父亲』+地方的名字」。这个片语是联合家谱和地域的资料,并且能够反映出对被掳归回后时代的著名地区之兴趣。哈倭特睚珥(NIV、RSV、NEB)最好译作「睚珥的村庄」(GNB;「扎营」,JB)。它是一个独特的区域,包含三十个()和六十个城市或村庄(;,参23节)之间。 24. 这里经文的不确定模糊了亚施户的身分(),但是他可能是迦勒和以法他的儿子(RSV、NEB等,LXX、Vulg.),而不是希斯仑和亚比雅的儿子(NIV,如MT)。亚比雅应译作「他的父亲」,此外没有其他资料了。 d. 耶拉蔑的后裔() 这个段落实际上是包含了两个名单(25~33、34~41节),就如第33节结尾的摘要,和特别在第36~41节不同的风格所指明的。这些名字没有一个是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被提到,不过有两次一笔带过时,是以一个群体出现(,)。亚希雅(25节)可能是耶拉蔑第一位妻子(26节),而不是他第五个儿子(如AV、NIV)。把第31、34节合起来看,亚莱应该是示珊的女儿。 e. 迦勒更远的后裔() 这个段落是延续二章18~24节。至少包括两份名单(42~50a节,50b~55节),一个以第50节作退出和另一个以第50节作开头,把这两个名单分开。许多名字是独特的,但是那些能够被辨认的人,是混合了一些个人和地理区域的细节。比方在第42a~50节中的几个人,是在希伯仑区域(如:西弗、玛利沙,42节;伯夙,45节),虽然在第50b~55节的几个人,似乎是被分散在整个的犹大。伯夙在被掳之后是在犹大南方的边界上,由于还有一些南方人的名字,这个名单可能是被掳之前的。希伯仑(42~43节)和迦勒的女儿押撒(49节)是与耶孚尼的儿子迦勒有关联的,显示出,有两个迦勒的传统说法,是交织在第42~50a节里。玛利沙(42节)可能是米沙的孙子(GNB、JB)或者是他的兄弟(NEB,参Rudolph),或者可能是迦勒惟一的儿子(RSV,参LXX)。哈罗以(52节,=「先见」)有的时候是与利亚雅()同等。文士家族(55节)是一个可能但却不妥当的翻译。他们也可与四章14、21、23节的行业作为比较,但是其他人却认为这是一个外邦人的形容,或者是「示非拉人」(NEB、JB)或是赛非拉人,就是从基列耶琳-示番而来的(Rudolph)。
30亚设的后裔:音拿、亦施瓦、亦施韦和比利亚,还有他们的妹妹西拉。31比利亚的儿子是希别和玛结;玛结是比撒威的父亲。32希别生雅弗勒、朔默、何坦和他们的妹妹书雅。33雅弗勒的儿子是巴萨、宾哈和亚施法;这些都是雅弗勒的儿子。34朔默的儿子是亚希、罗迦、耶户巴和亚兰。35朔默的兄弟希连的儿子是琐法、音那、示利斯和亚抹。36琐法的儿子是书亚、哈尼弗、书阿勒、比利、音拉、37比悉、河得、珊玛、施沙、益兰和比拉。38益帖的儿子是耶孚尼、毗斯巴和亚拉。39乌拉的儿子是亚拉、汉尼业和利写。40这些全都是亚设的子孙,都是族长,是精壮大能的勇士,也是领袖中的领袖。登记在家谱中,能上阵打仗的共有二万六千人。 vi. 约但河西边的支派() 七1,参:创四十六13;民二十六23~24 七13,参:创四十六24~25a;民二十六48~49 七30~31a,参:创四十六17;民二十六44~46 这六个或七个支派被处理得十分简短,适与对利未支派反向(六章)。除了便雅悯之外,所有的支派都是属于旧的北国。就像在第五章,注意力放在历代志作者时代已不再属于以色列人的那些应许之地的历史和地理。或许是受到诸如以西结书三十七15~28预言的影响,历代志一直保有以色列众支派联合的意识。在书中稍后,联合的行动也出现在支持大卫作王(代上十二)和所罗门圣殿的预备(代上二十七)。似乎历代志作者对未来联合的盼望,是根据以色列接纳神对大卫家的计画和以圣殿敬拜为核心(参:代下三十)。 对那些在以色列旧王国北边远方的支派,耶路撒冷中可使用的记录或许较少。有一些例子(以萨迦、拿弗他利、亚设),历代志的记载,清楚根据较早的圣经材料创世记四十六章和民数记二十六章,但是对于其他的支派(便雅悯、玛拿西、以法莲)这依据未被采用,只能够根据正确资料来猜测。在第二至六章中这类型地理方面的资料,经常也只提供给约瑟的支派(28~29节),并且一些用法明显是来自征兵资料。 a. 以萨迦支派() 这四个基本的区分(1节)是根据创世记四十六13和民数记二十六23~24,但是接下来只提到陀拉的后代。其中的一些名字再次出现在士师记十1,但那经节仅仅是证实其支派祖先的名声不辍。第2~5节似乎是来自大卫统治时代的征兵资料(2节,),无论是在撒母耳记下二十四章 = 历代志上二十一章(参:)大卫数点军队遭罚,或者是勇士投奔在希伯仑的大卫(参:)。在大卫治下以萨迦的领袖米迦勒的儿子暗利(),也可以是与第3节的米迦勒有关。这个关于大卫的资料显示,这支派名单是为了指出,他才是真实联合以色列的人物。这名单明显的是不完全的,因为在第5节的总数比那些在第2和第4节的人数还要多。五的这个数目字(3节)应该包括伊斯拉希还有他的四个儿子。他们的家庭可能是以色列一个大家族(,、9、11、40的数目字),因为还有这个附注:他们的妻和子众多(4节)。 b. 便雅悯支派(a) 这些便雅悯后裔的名字,或许来自第1~5节相同的征兵资料(参:大能勇士重复的数字),与创世记四十六21;民数记二十六38~40极少相关。若真是如此,它们或许是来自大卫,而与第八章关于便雅悯和扫罗一边的家谱,在地域上的资料不同。如果人口普查是根据大卫希伯仑的会众,则当时大部分便雅悯人仍然是归顺扫罗家的(参:),若与先前的经文作比较,就能够解释,在这里便雅悯家族人口少的原因。这家谱在结构上是规律的,列出比拉(7节)、比结(8~9节)和耶迭(10~11节,只见于此处),是与第6节的次序一样。书品和户品(12节)或是「书频」和「户频」(RSV,参GNB),在创世记四十六21和民数记二十六39以稍微不同的形式出现,并且也可能是与历代志上八5的示孚汛和户兰相同。 c. 但支派(?)(b) 大部分的注释家承认在这里是有关但支派的简洁陈述(REB、NEB、GNB)。因为:创世记第四十六章和民数记第二十六章,在便雅悯之后都有但支派的记载,而辟拉的子孙(13节)暗示在拿弗他利之外还有另外的支派,并且「户伸」(户筛,NIV)是创世记四十六23里但的独子(参:书含,)。而追随葛罗士特曼(Klostermann,1898)以改正经文来支持这个观点的主张,是不必要也不具说服力的,亦即以珥的子孙(NIV,参RSV、JB)改为「但的儿子」(NEB,参GNB),和亚黑的后代(NIV,参RSV)改成为「他的儿子,一个」(Myers、Rudolph,参GNB)。但支派被省略(和在)比较像是在抄写传送上的意外,而不是故意冷落这个最北方的支派(参,特别出现在;也在,)。94d. 拿弗他利支派() 拿弗他利四个主要家族,正如在创世记四十六24;民数记二十六48~49,只有以沙龙(NIV注脚)代替示冷。他们的邻居西布伦整个被排除,不过按照早期经文次序,他可能在以萨迦之后。辟拉是雅各的妾(参:)。 e. 玛拿西半支派() 玛拿西的家谱有点杂乱,并且只有借着民数记二十六29~33和约书亚记十七1~2的帮助才能重建(亦见,)。即便如此,在基列之父玛姬(14~17节)和其他家族之间的关系,仍然不清楚。亚斯列(14节)的祖先明显地是基列后代(),但是在这里真正关注的是他的母亲(或妻子?)是外邦人。如此的异国联姻(,)为以斯拉和尼希米所不准。玛迦似乎是玛姬的妻子(16节)和姊妹(15节),但是「姊妹」或许是带有亲戚的意思,而不是其他任何更特殊的含义(相同的情况在哈摩利吉也可能如此,18节)。户品和书品(15节,参12节)更像是玛迦的亲戚(NIV)而不是玛姬的儿子(NIV、GNB、JB),因为这些支派在其他地方并不是属于玛拿西的。西罗非哈(15节),是希弗的后代(,;),而示米大(19节)是这支派之内更远的家族。这些都是基列的子孙……(17b节)看起来非常像是一个作为结论的句子。它或者能够指第16~17节,甚至指整个支派。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第18~19节似乎都是一个补充。 f. 以法莲支派() 20-27. 这是一个家谱的两部分(20~21a、25~27节),和一个历史上的附注(21b~24节)。家谱的第一部分对于历代志是一个独特的设计,把兄弟们(书提拉、比列、他哈,参:)摆在一个垂直的关系上(、33~38,哥辖后裔的家谱)。这个关系是否应用在家谱里的其他地方,现在已无法判定。第二个部分提到约书亚的祖先(27节)。即使在历代志中只有此处提到,但在征服和占领应许之地(如,、18~22,),和大卫后来完成的任务上(如,,十八~二十),他的名字与家谱所要强调的相一致。95 这历史的附注或许也是指征服时期,或是稍后在迦南地定居的时期。这种日期优于族长时期,原因有二:下去(21节)较不适合描述从埃及到迦南的旅程,并且建筑两个伯和仑(24节),对一个已经定居在这个区域的家族,是一个自然的作为。迦特(21节)可能是基他音而不是著名的非利士城市(参:),因为后者是靠近伯和仑,但是一个以法莲人要袭击这两者之一都是十分可行的。以谢和以列(21节)与家谱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而以法莲(22节)在我们的注解应该是约瑟的儿子的子孙。比利亚的名字(23节)与听起来类似希伯来文字词的「灾难」(NEB)、「麻烦」(GNB),或是「不幸」(NEB、JB)有关联。 28-29. 这地理上的细节是有关于以法莲和玛拿西两者的,可从约瑟的子孙这一句而判定。即使这材料是松散地根据约书亚记第十六至十七章,但把先前迦南人的城市,就像基色和米吉多,也包括进来,这便暗示出他们在大卫治理下归降了以色列人。 g. 亚设支派() 这些名字是根据一个征兵名单(参40节),合并创世记四十六17和民数记二十六44~46基本家族的名单(30节),并且和以萨迦一样,只有一个家族(比利亚)追溯到底。这家谱有几个对称均匀的模式,并且结构是环绕在两组各自有四个子孙的后代上面,请看希别(32节)和他的子孙希连(35节)。希连大概是与何坦同一人(32节),而朔默(32节)就是「细默」(34节,RSV),希别儿子的每一个后裔便出现在第33~35节。头两子的每一个都有三个儿子,这里的亚希(34节,NIV、NEB)意思是「他的兄弟」(GNB、RSV)。希连更远的后代出现在第36~39节,可能是根据第35节的模式。琐法再次出现在第36节,并且同样的方式可应用在音那/音拉(36节),示拉/施拉(37节),和阿马/乌拉(39节)。益兰(37节)另写作益帖(38节)。这些名字有一些似乎是与以法莲山南边部分相连的,扫罗的驴子就在这个区域走失了(参:)。这可能适当地解释,为什么在以法莲之后还出现了亚设的原因(这次序却是与不同的),否则难以解释,为什么远在加利利西边的一个支派,也被涵括在内。96
35在基遍住的有基遍的父亲耶利,他的妻子名叫玛迦;36他的长子是亚伯顿,还有苏珥、基士、巴力、尼珥、拿答、37基多、亚希约、撒迦利雅☛“撒迦利雅”:代上8.31称“撒迦”。和米基罗。38米基罗生示米暗。这些人在他们弟兄的对面,和他们的弟兄同住在耶路撒冷。39尼珥生基士;基士生扫罗;扫罗生约拿单、麦基.舒亚、亚比拿达和伊施巴力。40约拿单的儿子是米力.巴力;米力.巴力生米迦。41米迦的儿子是毗敦、米勒、他利亚和亚哈斯☛原文没有“亚哈斯”;参代上8.35。。42亚哈斯生雅拉☛“雅拉”:代上8.36称“耶何阿达”。;雅拉生亚拉篾、亚斯玛威和心利;心利生摩撒;43摩撒生比尼亚;比尼亚的儿子是利法雅☛“利法雅”:代上8.37称“拉法”。,利法雅的儿子是以利亚萨,以利亚萨的儿子是亚悉。44亚悉有六个儿子,他们的名字是亚斯利干、波基路☛“亚斯利干、波基路”:七十士译本是“他的长子亚斯利干”。、以实玛利、示亚利雅、俄巴底雅和哈难;这些都是亚悉的儿子。 viii. 支派名单的退出() 本节是支派名单的退出,是与二章1~2节平行的,(不属于第九章的余下部分)。所有的以色列人()是包括所有的支派,不只是那些出现在形成历代志作者本身的团体而已(那些列名在的人)。事实上透过这些名单,历代志作者强调神对这地的应许,已经表明他对当时情况合理的不满,(因此强调从雅各以及从他的众子,直到被掳的延续性)。提到被掳就指出现今的情况并不是偶然的,乃是对神不忠实的结果(见,的注解)。扫罗王国()和北国()及南国()的倾覆,全都可以追溯到相同的原因。这经节所内含的性质暗示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属于那些被掳的,这与历代志对北国和南国的形容相当一致。99因此,「以色列和犹大列王的记录」(参JB和,,)应该优于「以色列诸王的记录」(参:),而不必理会MT的标点。100这个来源指出:人口普查的名单可能被部分家谱所采纳,也可能是包括以色列家谱和历史的一个较长的官方来源。 77H. G. M. Williamson, 'Sources and redaction in the Chronicler's genealogy of Judah', JBL 98, pp. 351~359. 78详见 Johnstone, 'Guilt', pp. 116~138. 79「她的儿子们」(18节)这单数词尾,暗示只有一个妻子。 80N. Avigad, Bullae and Seals from a Post-Exilic Judean Archive , Qedem 4 (Jerusalem: Hebrew University Press, 1976), No. 14; 参H. G. M. Williamson, 'The Governors of Judah under the Persians', TB 39, 1988, pp. 59~82, 特别是 pp.69~77. 81参 M. Dijkstra, 'A note on 1 Chr. IV 22~23', VT 25, 1975, pp. 671~674; Williamson, p. 61; 也见 NEB. 82M. D. Johnson, The Purpose of the Biblical Genealog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p. 62~68. 83把几个地方-人名与约书亚记十九章作比较可看出不同。最为有趣的是沙拉音(31节;沙鲁险,;参实忻,),以坦、陀健(32节),可能是以帖的对等字(参:,)和巴力(33节,RSV、NEB)或者是巴拉特(NIV、GNB、JB),一个巴拉比珥较短的形式()。 84译成「含的百姓(字义:帐幕)」(参NIV、NEB),第41节MT作「他们的帐幕」(如RSV)。 85参 Williamson, pp. 293~294. 86更完全的讨论和其他的例子,请看M. J. Selman,'Comparative customs and the patriarchal age', 在A. R. Millard and D. J. Wiseman (eds.), Essays on the Patriarchal Narratives (Leicester: IVP, 1981), pp. 113~114, 126. 87REB和NEB采纳Rudolph,尝试将出生权归给犹大,这是严重的败笔。虽然它部分是根据LXX,却引发一个在第2节极端不确定的加添(「他的,不是」)和在第1节的结尾一个(隐藏的)矛盾。再者,旧约圣经没有任何其他地方认为犹大是长子继承权权的拥有者,特别是身为以色列第四个儿子。 88参 H. Donner, in J. H. Hayes and J. M. Miller (eds.), Israelite and Judean History (London: SCM Press, 1977), pp. 425~432. 这个事件一般是与亚述的非利士人的战役相关联在主前七三四年,而不是他与大马色在主前七三三~七三二年的战役。 89参 ANET , p. 283. 90T. N. D. Mettinger, Solomonic State Officials (Lund: Gleerup, 1971), p. 39. 91这个使得第23~26节不像是后来的加添(反对 Williamson 的意见)。 92A. Lefèfre, 'Note d'exégèse sur les généalogies des Qohatites', Recherches de Sciences Religieuses 37, 1950, pp. 287~292; 参 M. D. Johnson, The Purpose of the Biblical Genealog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p. 71~73. 93对这个议题的讨论和奥伯莱(Albright)观点的一个护卫,认为这名单是从大卫时代的一个历史记录,参 C. Hauer, 'David and the Levites', JSOT 23, 1982, pp. 33~54. 94第12b节是指便雅悯人,参H. G. M. Williamson, 'A note on 1 Chronicles VII 12', VT 23, 1973, pp. 375~379. 95对这个家谱更进一步的讨论,参 N. Na’aman, 'Sources and redaction in the Chronicler's genealogies of Asher and Ephraim', JSOT 49, 1991, pp. 99~111, 特别是 pp. 105~111. 96进一步见 D. Edelman, 'The Asherite genealogy in 1 Chronicles 7:3~40' Biblical Research 33, 1988, pp. 13~23; N. Na'aman, art. cit., pp. 100 ~105, 109 ~111. 97Wilcock, pp. 44~45. 98「希约」(14节,NIV、RSV、NEB、GNB)几乎肯定应该写成是「他的兄弟」(JB,带有轻微母音的改变)或者是「他们的兄弟」(与路西安校订本,LXX【L】)。 99参 Williamson, IBC , 特别是 pp. 102~109. 100这个观点在 W. Johnstone, 'Guilt', p. 138, n. 25. 是被独立采用的,也参Braun, p. 130. C 再次定居耶路撒冷的人口() 历代志上第九章是由两份名单所组成的:第2~34节,那些再次定居耶路撒冷的人;以及第35~44节,扫罗的家谱。前者主要的主题事件是耶路撒冷居民的名单,因为后者的段落实际上是介绍扫罗王朝(十章)。占据耶路撒冷在以色列的被掳归回上是一个关键,因此在历代志二1~九1强调地理的自然结果,特别是在犹大和便雅悯的段落。这名单几乎肯定是有意写成一个完整段落,即使其内容是不平均的,并且与尼希米记第十一章有很大的不同(请看下面)。特别有意义的是,除了三章17~24节之外,它是历代志惟一接近作者本身时代的部分。 第2~17节与尼希米记十一3~19有几个类似点,但是有何关系并不十分清楚。有许多的注释家(如Curtis、Madsen、Ackroyd)相信,历代志和尼希米记,两者为了他们各自的计画,都用到共同来源,但也有可能历代志及尼希米记是彼此的来源。为了显示出其困难,迈尔斯 ( Myers ) 曾经注意到大约有八十一个人的名字在尼希米记的名单,而七十一个是在历代志里,但是只有三十五个人在两个名单中是相同的。事实上,最有可能的解答就是历代志是借用者,有以下四个考虑因素。首先,在历代志的数目一直是比较多,虽有不同处也不是很多。举例来说,比较九百五十六个便雅悯人(9节)对比在尼希米记十一8的九百二十八人,和七个有名字的利未人(14~16节)对比在尼希米记十一15~18的六个人。第二,尼希米记十一1~2描述的是尼希米开始在耶路撒冷定居的政策,而在历代志人名数目比较多,是它们对那政策延续的反映,会比较合理。第三,第2节提到圣殿的仆人(希伯来文 neṯînîm ;和合:尼提宁)在历代志只出现这一次,后来的名单中未再出现,但是却经常出现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如:,;,)。最后,第2节(= )在尼希米记十一章已经是编辑结构上的一部分,而不是名单本身(Rudolph、Williamson等学者)。 至于两个名单之间的关系,我们有可能定位得更为准确一点。历代志上第九章的数目,只比尼希米记第十一章中的稍微增加,而许多个别的人名则相同,暗示有一个新的世代已经部分地取代早先家族的首领(参9、13、34节),而且历代志上第九章或许是比尼希米记十一2~17晚半个世代。 不过,这个结论只能决定这两段经文彼此关系的性质,却无法确定历代志上九2~34的日期。关于日期的议题,有两个主要的选择,即,历代志上九2~34,一是衍自耶路撒冷再次有人定居,可能发生在尼希米管理之下()大约再晚半个世代,二是属于尼希米记十一至十二章的名单最后编辑之后。若属后者,则至少是在尼希米之后三个世代,而且一个与尼希米同时代的音乐家名字叫做玛他尼的,应该会被提到(;),因为玛他尼()和在尼希米之下当大祭司的以利亚实(),他们的曾孙都曾被提到。前者较可能,因为它容许这样的结论:历代志上九2~34实在是编辑者在形容他本身时代的改变。或许一些新的名字,特别是在守门者之中,其变化更加被凸显,甚至他本人就认识其中的人。当你观察到:这编辑者对早先的经文材料,在此处比在家谱中其他明显之处,运用更大的自由时,你就更能同意这观点。不幸我们无法确定,也没有办法知道,这个编辑者是否就是历代志作者本身,或是一位较早的文士,而历代志作者把他的工作接手过来。 无论赞成哪一个观点,最要紧的是,第2~34节是一个确定的记号,就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复兴是一个继续进行的过程。此处在家谱(代上一~九)和叙述(代上十~代下三十六)的会合点上,显明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是赶上神对以色列仍然发展中的计画。他们是从亚当(代上一)和十二个支派(二~八)后裔而来的家谱继承者。以法莲和玛拿西(3节)被加添到尼希米记十一4,确定是没有错误的,即使关于他们的定居没有最新的资讯。他们回到应许之地(2节),特别是耶路撒冷(3~34节),是一个清楚而看得见的记号,就是以色列在被掳当中存活了(参1节)。神因以色列的「不忠」而降下审判(1节,;),结果并没有完全终止以色列的历史。家谱虽一度看似断绝了,现在却又再次存续(参:),并且历代志作者和他的社群,活生生地见证了根植于人类受造的盼望。 这一切意味着历代志把以色列人的历史,比列王纪上下更向前推进一步。虽然列王纪下是以一个真诚的盼望作退出(),但它却受到限制,因以色列人仍在被掳中。但现在严冬已尽,而这些名单又是一个肯定的记号,说明春天已经翩然降临了。历代志上第九章的以色列人,对预言性的盼望,是一个看得见的应验(参:)。虽然这些名字现在大部分不为人知,但一种共同看得见的历史却带来一种真实的兴奋感,而这部神所干预的历史,正在他们眼前展开。然而,并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已经完成了,历代志作者必然很痛苦地了解到这点。但他对圣殿的人事和活动的强调(10~34节),自然会显露出他对圣殿无比的关心(代上二十一~代下七),和他盼望:因圣殿所激发的祷告,会为以色列人的土地,带来更完全的医治和复兴(参:)。历代志的作者,因此看见他自己的世代,在神计画要实现的作为中,绝对不是无助的目击者。只要存着信心,借着继续迁徙到耶路撒冷定居(3~9节)和在圣殿中,全心全然地敬拜(10~34节),他们就有机会成为神计画实现的参与者。 i. 再次定居城市() 九2,参:尼十一3a 本节准确的意义,端视希伯来文 ha ̄riʾs ̌o ̄nîm 的意义。较早的注释家(如 Zöckler、Curtis和Madsen)根据第一至八章的内容,认为它是指被掳前的居民,因此有「先前的」这个意思。另有人把它翻译为「首先」,是指那些在主前五三八年回应古列口谕而归回的人(Noth、Myers),101或是根据尼希米记十一3类似的字而译作「首领」。不过最可能是一个一般性的陈述,指那些被掳归回的人(1节),在大规模正式迁居耶路撒冷之前(3~34节,MT与第3节的开头作出一个强烈的对比,「但是居住在耶路撒冷那里……」),首先定居在他们自己的城镇(参JB、NIV)。 「他们祖先的地」(NEB,他们本身的产业)是一个很少在历代志中出现的辞汇(只有在;,)。在这里的出现令人想起摩西(如:及下;)和约书亚(如:,)时代其频繁的用法,确定了与早期以色列人的连接。102「以色列」(RSV)在这里所代表的是「以色列的百姓」(GNB,参NEB),就像是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的一般用法(如:,)。圣殿的仆人(「仆役」,和合)是一个经常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被提到的群体,但是他们却没有出现在历代志其他的地方,甚至在其他的旧约圣经。他们可能是代表守门者(17~26节),因为圣殿的仆人在接下来的名单中被省略,而守门者也在第2节中被省略,或者更有可能的,他们在其他地方是与守门者有所区分的,他们是圣殿助手的另一个团体,其出现让人想到尼希米记十一3。 这个段落其余的部分(3~34节)是耶路撒冷再次有人居住。这个名单似乎与历代志作者本身同时代,或者是紧接在尼希米的政策施行之后,他下令至少有百分之十的人口应该是居住在耶路撒冷的(,及上文)。历代志分成如下几部分: ii. 耶路撒冷的百姓() 九3~9,参:尼十一4~8 这里提到四个支派的代表(3节),作为对比尼希米记十一4~9的两个支派。虽然那里似乎没有关于以法莲和玛拿西更进一步的资料,他们肯定被包括在第二至八章十二个支派的代表(,),来指明以色列逐渐的扩张和联合(包括这两个支派的相同例子,参:,)。犹大的后裔(4~6节)是根据犹大所生的三个儿子来归类的,法勒斯(4节,,)、示拉(5节,示罗的子孙,和合、NIV、RSV、JB,,),和谢拉(6节,~8)。这些名字是那些家族的领袖(参9、34节)。耶乌利没有在尼希米记十一章被提到,乌太应该是就是亚他雅(),而亚帅雅可能是与玛西雅同一人()。 即使两个版本中犹大后裔的家谱有一些不同,便雅悯人的情况其分岐点更凸显(7~9节)。尼希米记十一7~9似乎是列出一个家庭的族长和四个其他的官员,而历代志则有四个(或者是五个?)领袖。只有撒路是明显相同的,不过何达威雅,哈西努的儿子(7节)应该与犹大的儿子哈西努亚是同一个人(,在希伯来文的差异甚微)。而犹大和便雅悯,比在尼希米时代在数目上小有增加(便雅悯人从九百二十八个增加到九百五十六个)。 iii. 耶路撒冷的祭司() 九10~13,参:尼十一10~14 这里有六个家族领袖的名字(13节),就是耶大雅、耶何雅立、雅斤(10节)、亚撒利雅(11节)、亚大雅(12节),和玛赛(12节 = 亚玛帅,)。头三个是古老传统的家庭(参:;),而其余两个是属于巴施户珥和音麦家族,他们和耶大雅,属于第一批从巴比伦归回的团体(= )。亚撒利雅属于大祭司撒督的后代,并且与历代志上六11~14、以斯拉记七1~2的家谱几乎相同(亚撒利雅可能不是与的西莱雅同一人,而;都分别的看待他们)。管理神殿的官员(11节)几乎肯定的是指大祭司(参:)。 祭司的数目大量增加,超过尼希米记十一12~24(一千七百六十人对照一千一百九十二人),但是他们比起最初回来的四千两百八十九人仍然相当少数。至于其余的犹太人,在接受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定居的呼吁时,有些祭司似乎与其余的犹太人一样,保持了沉默(举例来说,哈琳的家庭,= ,似乎就没有参与)。玛拉基抱怨不是所有的祭司都严肃地对待他们的职责,也似乎是反映这里的情形(参:)。在历代志的名单中,这富有意义的数目增加,也可以反映出对这些善于作工的祭司的双重赞赏(NIV、RSV;「负责的人」,NEB),他们投入「服事」(RSV、NEB)或是事奉(参NIV)圣殿(13节,注意到「事奉」也是中,祭司职责的一个重要关键)。 iv. 耶路撒冷的利未人() 九14~15,参:尼十一15、17 这里提出了七个名字,以对照在尼希米记十一15~18的六个,并且有一些变化。他们可能被分成四个领袖,是有家谱的,就是示玛雅(14节)、玛探雅(15b节)、俄巴底和比利家(16节),以及三个没有祖先名字的助手(15a节)。这可由拔巴甲被指派为(=八布迦?)「副」而得证明()。就如在尼希米记第十一章所指出的,这些是歌唱家,可由玛探雅是从亚萨、俄巴底是从耶杜顿衍生来的而作此推测。他们的祖先在大卫时期是唱诗班的领袖(,,),并且这个名单中的领袖在尼希米的时代,领导以色列人来赞美()。 16. 比利家没有在尼希米记十一章提到,或许也是一个歌唱家。尼陀法人住在靠近伯利恒处,包括许多的歌唱家(),并且以利加拿的出处也可能与比利家与希幔的后裔有关,因为他的后代并没有被包括在被掳归回的歌唱家当中(参:)。只有亚萨的后裔似乎已是最先从被掳归回(= ),所以其他团体在这里的出现是一个见证,就是越来越渴望看见歌唱家在他们传统的团体里,再次被建立。 v. 耶路撒冷的守门者() 九17、22,参:尼十一19 对于耶路撒冷的守门者,尼希米记十一19只有简单描述,本段则大幅记载。历代志作者多少偏离他列出耶路撒冷人口的主题,这引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守门者受到如同这名单上其他的团体那般多的注意?一个颇合理的可能,就是守门者清楚代表了历代志作者的渴望,就是看见利未人扮演一个更突出的角色。虽然他们人数少,但许多人似乎回应呼召,返回耶路撒冷和其周围村庄定居(22、25节)。他们也是历代志里以色列人彼此「帮助」活生生的见证(25节,参:及下,的注解),并且他们表明一个真实的意愿,就是承担额外的职责(26~32节)。后者的情形可能已经造成,因为在被掳之后,以色列人中的利未人普遍不足(参:;)。 这个段落处理守门者三方面的「服事」(19、28节):他们的权威(17~23节)、他们的领导(24~27节),和他们额外的工作(28~32节)。在历代志中,权威的问题经常是诉诸传统,无论是家谱方面或属灵方面。由四个当时的家庭(17节,只有两个出现在)透过他们的「领袖」来追溯他们的祖先(17节,GNB)。沙龙可上溯到可拉(19、31节),就是利未支派()103哥辖子孙(参32节)中一个最早的领袖。沙龙的领导角色可从他被安排守东门来确认,这职分在被掳归回之后,又被称作王门(18节,参:)。这是一个重要的官职,护卫圣所的门户(19节)。104 他们成为守门者的正式体系,是出于大卫指派(22节,代上二十六),时值米施利米雅的儿子撒迦利亚担任此职(21节,)。但是同样重要的是他们属灵上的继承,在此以曾经奋力防卫圣所圣洁(及下)的祭司非尼哈(20节),以及年轻时是一个守门者()的撒母耳(22节)作为代表。这个诉诸历史的主张,可由与摩西时代的用词相关联而获得支持。「营」(18节,RSV,也在19节)和会幕(= 帐幕,19、23节)各出现两次,而会幕的门(21节)是直接来自非尼哈的故事()。105「耶和华与他同在」(= 非尼哈,20节,RSV、NIV)显示出,耶和华也与那些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仍然对神保持同样活泼的敬拜传统的守门者同在。他们已经进入紧要的职任(22节,参RSV,也在26、31节),也是一个翻译成「信实,值得信赖」意思的字词(参JB、NEB、Braun)。 第24~32节主要的议题是,所有的这些经节,或部分经节,究竟是指守门者,或是全部的利未人呢?许多注释家赞成指所有利未人,在第23节(Braun)、26a节(Williamson),或是第27节(RSV、NIV)之后分开这个段落。这是根据片语「他们是利未人」(26b节,参31节),和在第26~32节职责的扩张。但事实上,守门者似乎一直萦绕在编辑者的心中。在提到的四个额外角色中:「看管仓库者」(26节),传统上是由守门者充任的(、20及下),而夜班守门的职责(26~27节)也不是不妥当的。当然,看管圣殿设施(28~29a节)和预备祭牲(29b~32节)的任务就出乎意料了,但是这些工作也落在守门者和他们的亲戚身上。玛他提雅(31节)是沙龙的长子,首要守门者(17、19节),而哥辖人的弟兄(32节)包括可拉后裔沙龙家。而守门者参与在其他活动,特别是财务方面,也出现在历代志下三十一14~17,三十四8~13。106 这四个主要守门者(24~27节)就是第17节所列名的人。圣殿的门每个晚上关闭,不过一支钥匙(27节,译按:中文和合本未列)未出现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早晨(27节)是赞美(参:)和献祭(如:;;;)的时刻。二章28~29a节完全是指圣殿的「器皿」(NEB)或是「器具」。第30~32节提到在准备祭牲时某种特殊的职责。混合香料(30节)仍然是祭司专司的职责(参:),但是沙龙的子孙烘烤一般性的「薄饼」(?)(31节,NRSV)或是献祭的饼,而守门者最近的亲属则是管理陈设饼(32节,,;)。 vi. 耶路撒冷的歌唱家() 这个经节所指的人是谁不清楚。或者他们与在第14~16节中是相同的团体,但是存在于一个不同的来源(17b~33节),或者这些是带有音乐天分的守门者。第14~16节的一些歌唱者在尼希米之下担当守门者的职责,这或许可支持后者的解释,附注也是关于从其他职责的豁免。 vii. 结论() 本节几乎是与八章28节一模一样,只增加了利未人。它重新以定居在耶路撒冷的早些名单为主题,与第3节前后呼应,虽然利未人直到第14节才出现。其作文的特性暗示出它是从第八章改编而来的。 101Rudolph也改变「那些定居的人」(希伯来文 hayyôs ̌eḇîm )为「那些归回的人」(希伯来文 has ̌s ̌a ̄bîm ),明显地Myers也是,但是在古代的经文中并不支持。 102相同的字词(希伯来文 ʾaḥuzzâ )也经常出现在以西结书(如,及下)。 103沙龙或许与尼希米记十二章24(?25)节的米书兰同一人,但是却没有理由,如同一些注释家所主张的,认为他是与大卫同时代的米施利米雅/示利米雅(,)同一人。 104参 J. W. Wright, 'Guarding the gates: 1 Chronicles 26:1~19 and the roles of gatekeepers in Chronicles', JSOT 48, 1990, pp. 69~81, 特别是第74~76页。 105提及大卫同时代的人撒迦利亚(21节,参:),事实上能够意味着所提到的「帐幕」可能是在基遍的圣所()或者是大卫起先停放约柜的地方()。 106参J. W. Wright, art. cit., JSOT 48, 1990, pp. 76 ~79. D 扫罗家族的家谱() 这名单几乎是与八章29~40节一模一样,只有八章39~40节没有重复,详见第八章的注解,重复这名单的理由似乎是在于其不同的功用。第八章的强调是在于三个便雅悯的主要后代的居住地,此处扫罗的家谱是预告第十章他的王权之记载。历代志作者运用叙述体材的经文,附带着合适的名单为开始,在此处与扫罗王朝的倾覆()形成强烈的对比。这家谱在扫罗之后连续十二个世代,因此尽管他的王朝崩毁且王权被转给大卫,并没有挪走他的家族在以色列历史所占的位置。他们也是住在耶路撒冷(38节),我们虽不知道在被掳之后是否仍继续居住,但对他们来说仍有盼望的记号。
23以下是来到希伯仑见大卫,要照耶和华的话把扫罗的国位归给大卫的武装士兵的数目:24犹大人,拿盾牌和枪的武装战士有六千八百人。25西缅人中,能上阵的大能勇士有七千一百人。26利未人中,有四千六百人。27耶何耶大是亚伦家的领袖,跟从他的有三千七百人。28还有大能的青年勇士撒督,同他本族的二十二个军官。29便雅悯人中,扫罗同族的弟兄也有三千人;直到现在他们大部分仍然效忠扫罗家。30以法莲人中,在本族中著名的大能勇士有二万零八百人。31玛拿西半支派,册上有名来拥立大卫作王的,有一万八千人。32以萨迦人中,通达时务,知道以色列所当行,同族弟兄也都听从他们命令的族长有二百人。33西布伦中,能上阵用各样作战的兵器、不生二心帮助打仗的有五万人。34拿弗他利中,有一千个军官;跟从他们、拿盾牌和枪的有三万七千人。35但人中,能摆阵的有二万八千六百人。36亚设中,能上阵打仗的有四万人。37约旦河东的吕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拿各样兵器打仗的有十二万人。38以上都是能列队上阵的战士,他们都全心来到希伯仑,要拥立大卫作全以色列的王。以色列其余的人也都一心要拥立大卫作王。39他们在那里三日,与大卫一同吃喝,因为他们同族的弟兄已经为他们预备好了。40他们附近的人,以及以萨迦、西布伦、拿弗他利人,都将食物,许多面饼、无花果饼、干葡萄、酒、油,用驴、骆驼、骡子、牛驮来,又带了许多的牛和羊来,因为在以色列中充满了欢乐。 d. 在洗革拉时支派的支持:便雅悯人()121 大卫停留在洗革拉,第19~22节也论及,属于他与非利士人同在十六个月的时期(见:撒上二十七~撒下一)。大卫的随从因增加了二十三个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扩展,他们来自扫罗的支派(也参16、29节),不过相同支派的其他人仍然对扫罗的家室忠诚,甚至在扫罗过世之后亦是(参29节和)。以实买雅得以加入三十个勇士(看十一章的注解〕,乃是大卫对他先前的对手信靠的表示(4节)。以下可辨明的地名是便雅悯人的:即基得拉(4节)、哈律弗(5节)、可拉(6节),而基多(7节)仍然是不确定的,不过有人主张是位于犹大地。 e. 在山寨时支派的支持:迦得人() 这个段落与第16~18节是指大卫早先被扫罗逼迫的时期。山寨可以是亚杜兰()或是隐基底(,),不过大卫用到许多类似的地方()。十一个从迦得支派来的英勇官长加入大卫(9~14a节),迦得在外约但的基列南方(8、15节)。第14节或许是描述他们的领导特质(就像是NRSV和古译本,特别是Vulg.、LXX),122不过更常被视作表明他们的勇气(NIV、REB、NEB等)。他们与一切住在河谷的人打仗(15节,参NRSV、RSV),最好翻译为「他们阻挡所有的河谷」(例如Rudolph)。 f. 在山寨时支派的支持:便雅悯人和犹大人() 就像是第8~15节,这个段落与山寨相关的,不过是尖锐地处理从犹大和便雅悯来的人(17节)不确定的忠诚,而不是处理他们支派的起源。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一直深受内部分裂所苦。这问题延续到大卫的统治时期,特别因押沙龙背叛,并且最后王国分裂,北方支派的口号()直接反对亚玛撒合一的预言(参Ackroyd、Williamson)。然而在这里,百姓是如此地与神同心,甚至是一个军人也说到预言(18节)。亚玛撒应该是与押沙龙军队的元帅亚玛沙同一个人(),他后来被大卫复职(),而较不可能是亚比筛(参:)。这预言是肯定神对大卫已经宣告过的目的,灵(希伯来文没有冠词,参NRSV、REB、NEB)可能是由神所差派来的灵或者就是神自己(即圣灵,RSV、NIV)。「神的灵感动亚玛撒」是一个按希伯来文字义的翻译,但也是颇惊人的翻译,这个片语出现在旧约圣经,只有在士师记六34和历代志下三十四20。然而,它有一个强烈的回响,就是耶稣对初代基督徒的应许:将会「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平安」的资讯(或是成功,NIV、GNB)和帮助是本章的关键,不只是这些士兵,也是所有支派的希望。123 g. 在洗革拉时支派的支持:玛拿西人() 七个领导玛拿西的人,在扫罗最后即将战败之前投效大卫。历代志假设读者已经知道:非利士人在战争之前拒绝大卫的协助(19节,参:撒上二十九),和关于大卫接下来胜过亚玛力人袭击部队(20~21节,参:撒上三十,特别是8、15节,在那里「部队」这个字,RSV;「袭击的团体」,NIV,再次出现)。帮助的主题在第18节之后,是特别地显著(19、21,22节)。在这个上下文中,大卫从非利士人军队的撤退可视作是神的眷顾。第22节可能是摘要整个第1~21节,不过也可连到第23~27节。根据撒母耳记上二十七2,在他迁移到洗革拉之前,大卫个人军队的数目是六百人。八年之后在希伯仑,应该有相当的增加,就像是成了大军(NIV、NRSV、RSV;参GNB、REB、NEB),特别当扫罗出征的军队是如此地小撮。希伯来文最后的片语字义是「像神的营/军队」,或许暗示从神而来肉眼不能见的支持,就如同这个片语在其他的惟一出处一样(,MT,3节)。 h. 在希伯仑时支派的支持() 这段经文列出了从各个支派来到希伯仑士兵的数目,并且补充了十一章10~47节首领之名单。王国从扫罗转移到大卫的叙述(23节)确定了十章14节(归与,和的「转移」是相同的希伯来文动词),并且看这些支派的行动为对神已宣称的目的之回应(「根据耶和华的话」,23节,NRSV、RSV)。这个名单的真实性,从一些出乎意料的因素可见一斑:犹大投诚部队的弱小(24节)和对十三个支派的描述,包括利未人(26节)和两个约瑟的支派(30、31、37节)。北方支派的(29~37节)数目庞大和犹大(24节)及利未(26~28节)的数目微小形成强烈的对比。历代志特别重视犹大和利未支派。或许这个名单排除那些已经对大卫公开宣称效忠的人,就像在他早先受膏成为犹大君王的时候(),因为甚至犹大自身也是逐渐地才对大卫表明效忠(16~18节)。北方的支派一般而言至今仍效忠扫罗的家室,就如几个评注所显示的(29、31、33节)。所以这个名单主要的目的乃是:在这随着扫罗死亡而犹豫不决的时刻,确认转移到大卫的外来支持有多少。有些附注,特别是第27~28、29、31、33节,出自历代志作者本身。 26-28. 尽管利未人有宗教职责,他们从来没有被禁止参与军事行动。根据历代志上二十七5,耶何耶大是比拿雅的父亲(;及下)在此他被称作大祭司(参REB、NEB),虽然他与大卫的祭司亚比亚他(;,等)的关系并不清楚。撒督,在这里是一个年轻人,在亚比亚他加入亚多尼雅反叛计谋之后(及下),至终取代了亚比亚他,并且成为所罗门的大祭司(及下)。 32. 关于以萨迦的附注模糊不清,不过没有证据可以把这个支派与占星术相连(驳Williamson、Rudolph等)。在上下文中,这个附注是指他们为自己的年日来寻求辨明神的旨意。124 i. 在希伯仑庆祝大卫为王() 这是对第十一至十二章的总结,并且紧紧地与十一章1~3节相呼应。它扩大这个百姓的贡献(以色列众人,38节),特别是军人(参23~27节)和以色列其余的人(38节)。后者的片语(希伯来文 s ̌e ̄rîṯ ,「剩下」),可能是指先前依附扫罗国度的人,也可能包括对余民的一个引述,而因此指向被掳归回团体合一的可能性(也参:;)。这个段落整体显明,神的百姓乃是本章真正的英雄。不过,这些以色列人成为后世的表率,就是当神的百姓彼此委身、顺服(参考遍及本章之中帮助的用法)服事神所拣选的君王时,他们就得着合一和喜乐(参:)。 三日的节庆(39~40节)是这个约的高潮()。所有种类的立约,素以一同用餐来庆祝(如:;),其中包括主的晚餐,也是庆祝新约的宴席。大卫王权的节庆被丰盛和喜乐所凸显,是百姓对彼此和对他们君王实际关心的例证。它简单的描绘出神、君王,和百姓之间真正合一的可能性,或许是旧约圣经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107Willi 以超过历代志的证据,提倡说,在被掳归回后,以色列中的主要议题,是以色列丧失政治上的独立( CA , pp. 10~11)。 108可能是「因害怕而颤抖」(参Tg.),但是目前的翻译较吻合上下文。 Rudolph 假设说取消一个尼法(Niphal)的形式(如NEB)是不必要的,因为MT或许能够被读成是一个字尾音消失的哈法(Hophal)。 109Mosis, UTCG , pp. 24~26; P. R. Ackroyd, 'The Chronicler as exegete', JSOT 2, 1977, p.6. 110对这些表达的细节,参 Williamson, pp. 94~95; P. R. Ackroyd, art. cit., JSOT 2, 1977, pp. 7 ~9. 111亦参 Zalewski, 'The purpose of the story of the death of Saul in 1 Chronicles X', VT 39, 1989, pp. 449~467. 112特别见Williamson, pp. 96ff.; idem , 'We are yours, O David', OTS 21, 1981, pp. 164~176. 这个注释书对Williamson架构作出一些的修正,特别在第十一章。 113参Rudolph, p. 97. 这个指出:代上十至二十九章的主要主题,是大卫的王权,而不是约柜( contra Mosis, UTCG , pp. 44ff.)。 114K. M. Kenyon, Jerusalem (London: Thames & Hudson, 1968), pp. 50~51. 接下来的片语, weʿaḍhassa ̄ḇîḇ ,是可疑的,因为 sa ̄ḇîḇ 没有在其他地方以名词出现,并且在这里的意义是不肯定的。根据撒下五9,似乎宁可认为它是一个重复的误写,而接受一般的改正为「和宫殿一样地远」。 115参N. Na'aman, 'The list of David's officers ( s ̌a ̄li ̄s ̌îm )', VT 38, 1988, pp. 71~79; D. G. Schley, 'The s ̌a ̄li ̄s ̌îm ( sic !): officers or special three-man squads', VT 40, 1990, pp. 321~326. 116与撒下二十三8 ~ 39的名单比较下,显出有大量的变化,特别在名字的拼音上。经文上的差异出现在很多的方面,包括抄写的错误,相同名单存在其他可能的版本,以及在古代时候对名字没有标准的拼法。对名字比较的名单,见Myers, 1 Chronicles , p. 80, and Braun, pp. 161~162. 117参Rudolph, pp. 99f.; Hertzberg, pp. 406f.; 两人都采纳K. Elliger. 撒下二十三24~39三十个勇士的名单,包括整整三十个人的名字,却没有亚撒黑。 118MT不清楚他们到底是属于那一个团体,NIV在第20、21节的翻译,更是混淆扩大的一个例证(「亚比筛……是三个中的首领……并且成为他们的元帅,纵使他并没有包括在他们当中」)。 119见十一章介绍的注解。 120Ginsberg提议把「那些帮助的人」(希伯来文 ʿzr ,1、18节)译为「战士」('A Ugaritic parallel to 2 Sam. 1.21', JBL 57, 1938, pp. 209~213, cf. pp. 210f., n. 4), 虽然经常被采纳,却可能是不必要的。它是根据在一个乌加列文的同音异义字,但是这两个字根可能是属于同一个,因为它们的语义族类重迭(参,Williamson,p. 106, 更进一步的出处,参考J. Barr, Comparative Philology ,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8, p. 139, n. 332)。一些人也已经对这相同的动词找到一个亚兰文的拼音,「来帮助」,在33、38节( ʿdr ),虽然这个在33节可能是合适的(参LXX、Vulg.),但是却不适合在38节(与Rudolph不一致)。适合这两处经文的翻译可能是「勇敢」(NEB)或是「聚集」(Bertheau, p. 209)。 121MT的第5节,在英文翻译版本的第四节以「耶利米」做为开始,自此,在本章中,希伯来文的节数因而比英文的翻译版本多出一节。 122他尔根在这里的意思比起有时候所假设的较为模棱两可,参 TC , 1, p. 69. 12318节是历代志惟一的诗歌,没有与撒母耳记-列王纪或诗篇直接平行的。这个可以充分佐证这经节也是借来的,但却是从一个不知名的来源来的(G. E. Schafer, 'The significance of seeking God', Louisville Th. D., 1972, p. 22)。 124这个被J. P. Weinberg所间接确定('Der Mensch im Weltbild des Chronisten, seine psyche', VT 33, 1983, pp. 295~316, especially pp. 307, 311),他作结论说:历代志作者对人类理智能力,一直是从实用性的角度,通常适用于像政治上的决定和活动。纵使他认为十二章32节的「知道」是惟一的例外,但事实上并没能构成历代志作者对知识和智慧实用取向的好例子(MT yôḏeʿê ḇînâ ,字义是「那些知道明白的人」)。
36大卫把亚萨和他的弟兄留在耶和华的约柜那里,经常在约柜前事奉,天天尽本分供职,37又有俄别.以东和他的弟兄六十八人;耶杜顿的儿子俄别.以东,以及何萨作门口的守卫。38还有撒督祭司和他弟兄众祭司在基遍的丘坛、耶和华的帐幕前,39在燔祭坛上,每日早晚,照着写在耶和华律法书上所吩咐以色列的,经常献燔祭给耶和华。40与他们一同的还有希幔、耶杜顿,和其余被选、名字录在册上的,为要称谢耶和华,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41希幔、耶杜顿同他们吹号、敲钹,声音响亮,并用其他乐器配合,歌颂神。耶杜顿的子孙作门口的守卫。42于是众百姓各自回家,大卫也回去为家人祝福。 iv. 祝福、敬拜和赞美() 「愿人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 十六1~3、43,参:撒下六17~20 十六8~22,参:诗一○五1~15 十六23~33,参:诗九十六1~13 十六34~36,参:诗一○六1、47~48 第十三至十五章主要是约柜抵达耶路撒冷(1节)。约柜象征神的同在并回到百姓生活的中心,以色列即将重新受到祝福(2、43节),而他们整个敬拜形态也将完全改变。 本章是交错平行结构,中心是简短的诗篇来庆祝耶和华在列邦中作王: a. 十六1~3,神祝福每一个以色列人 b. 十六4~7,利未人被指派在耶路撒冷的敬拜 c. 十六8~36,赞美的诗篇 b1. 十六37~42,利未人和祭司被指派在基遍的敬拜 a1. 十六43,祝福大卫的家眷 这个交错平行结构的周边段落(a、a1)取自简短得多的撒母耳记下第六章。两组利未人的名单(b、b1)围绕着诗篇(c),这是第十六章惟一无法得知其来源的部分,但是大概是从官方圣殿的记录得来的。 a. 为每个以色列人祝福() 约柜的到达更新了献祭的敬拜,百姓也得到祝福和食物(有关帐幕,请看十五1的注解〕。这各种的祭物(1~2节)是百姓带来的,而不是如撒母耳记下六17只由大卫提供,这与十五章25~29节对集体的强调一致。为百姓祝福(2节,参43节)通常是由祭司运行(参:;),但是偶尔也由其他的领袖运行,最著名的是摩西()。除了大卫之外,所罗门是其他的以色列君王惟一曾行使这个特权的(;参:)。大卫因此表现出半祭司的角色、属地的(3节)以及属灵祝福的媒介。第二项食物(只有这里和得知)或者是枣类的饼,或者是「一块肉」(REB、NEB、NRSV、RSV;参GNB、AV),如果后者是正确的话,则是特别慷慨的举动,因为肉类是很少出现在古代以色列人家中餐桌上的。 b. 指派利未人在耶路撒冷() 这两组利未人被指派的名单(在这里和37~42节),讲到由于约柜放置在耶路撒冷(请注意这个字「常常」,NIV、NRSV;「继续地」,RSV,在6、37、40节),所以需要为敬拜作更长久性的安排。这些经节描述了在圣殿还没有完成之前,一个转接的阶段。从这个时候开始,以色列人的敬拜活动和人事安排,被分为在耶路撒冷的约柜(4~7、37~38节)和在基遍的祭坛(39~42节)。曾经有人认为,这样的分开证实了会堂敬拜的由来(Rothstein、Myers等),但是第十三至十六章整个的大意是朝向集中敬拜,而不是分散的,使得这个假设不太可能。事实上,比较有可能的,历代志乃是强调:在赞美的献祭伴随着必须的礼仪时,使用圣经的价值(参8~36节)。 利未人(4节)在亚撒之下的名字,来自那些列在十五章17~21节中的人名;那个名单中并没有在这里列出的那些人,都分派到基遍(41节,和其余被选名字录在册上的)。利未人的职责是在约柜前事奉(4节;「服事」,REB、NEB;参37节和)并领导赞美,特别是有音乐伴奏的(4节,参二十五章)。这三个语词「颂扬」、「称谢」和「赞美」(4节,NRSV、RSV)应该是被视为敬拜活动的整体描述,根据希伯来文的习惯,用一系列相近的同义词来表达一个概念全面性的含义(参:对智慧,诗一一九篇对律法),而不是分开的仪式活动(Michaeli、Curtis和Madsen),或是诗歌的类型(Ackroyd)。有人主张第一个动词(希伯来文 hazkîr 可能是「宣告」)是指祭司的吹角(参:),也是不太可能,因为大卫已经清楚地指派利未人新的职责。149祭司有另外论及(6节),因为他们应该要吹号的指示()是长久以来就确立的(~10)。他们在耶路撒冷的角色主要是呼召百姓来敬拜,特别是在节庆时(参:;),不过他们也可能伴随在第1节所提到的献祭(也参39~40节)。号筒在新约圣经确定是有双重的功用,用来宣告最后的复活(),并且参与在天上的敬拜(;注意到在提到天上的约柜)。 c. 耶和华是王() 在这里所插入的诗歌是在信心里庆祝,当约柜成为以色列人生活的中心时,耶和华来到(33节;或者可能是「已经来到」)t的百姓当中。神会来到百姓当中,这样的信念,是整本旧约圣经一再确认的(即:,;,)。因此,神以基督成为人来到地上,不是完全超乎意料的,即使许多人不能接受。这里神以君王(31节)和士师(33节)身分来到。在过去神因对t的约民所表明的信实被人颂赞(8~22节),也给予诗人新的信心,祈求神使我们脱离外邦(35节)。 MT对这诗歌的介绍,强调这是大卫「首先指派」(NRSV、RSV)、「任命」(REB、NEB)利未人向神所唱的赞美,而不是这个诗歌实际上在约柜抵达的时节所唱的(NIV的这个诗歌不是在希伯来文里,而且这样的翻译更加的误导)。这诗歌的形式几乎确定是历代志作者本身的编辑,这样的建议乃是因为:他有习惯为了本身的目的从诗篇中改编材料(如:;,),也因为出现许多有历代志特色的主题。150当然是根据三篇诗篇,就是第一○五篇、九十六篇,和一○六篇,但是有一些小的改变,使得我们几乎能确定:早期的经文曾经被重新注解过,并且应用在历代志作者时代的环境。因此若像RSV尝试以诗篇为根据,来「改正」这经文,则是错误的。 这诗歌的架构是建立在三个组成的部分中。然而原始的材料,却已经被融合成为一有组织的整体,形成一个新的赞美诗歌,这主张至少有两个明显的理由。第一,每一个段落都有一个规律的引言,加上重复的命令式,就如要称谢!(8、34节)和要歌唱!(23节、参9节),其次,三个段落之间则以神的名(8、10、29、35节)、神的圣洁(10、29、35节),151和列邦(20、24、31、35节)这样的话语自然地连结起来。 1. 约的应许实现了()。这开始的段落(8~13节)是一系列,邀请以色列赞美耶和华。包括了三个要寻求神的出处(10b~11节),这是历代志重要的主题(如:,;),是指在敬拜上一个依靠和期待的态度,而不只是简单地寻求生活的方向而已。在诗篇一○五篇有关约的主题陈述,出现在第14~18节,特别注重神对这地的应许。那应许最后借着约柜的抵达而成为看得见的应验(18节),也是神在应许之地永久居住在以色列当中的记号。因此以色列必须要纪念那个约(15节,GNB、NRSV,保留MT的命令式是正确的,但是NIV、REB、NEB、RSV,不必要地把「他纪念」「标准化了」)。纪念,在旧约圣经中,意味着在回忆的事情上有所行动,而不只是脑海里的运作。把「亚伯拉罕」()改变成以色列(13节),是与「历代志喜爱以色列这族长超过亚伯拉罕」,以及「他喜爱选择以色列这个名字而不用雅各这名字」一致的。对族长们的描绘人丁有限,和在外邦权势下容易受欺负(19~20节),会刺激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但是神的同在和保护,构成另一个不会失败的应许之约(21~22节)。我的受膏者和我的先知(22节)是对族长们描写的重点,因为他们被拣选是透过约,也因亚伯拉罕先知的身分()。 2. 神在全地是君王()。这段提到神的保护,很自然地导入关于神宇宙性王权的诗歌(31节)。就像先前的段落,这里也以邀请敬拜作为开始,但这主题太大,因此需要极其宽广的扩展。赞美是由诸天(31节)和全地(23节)来呈现,包括了海、田和树木(32~33节),以及民中的万族(28节)。神以t救赎的行动(23节)、创造(26节),和审判(33节)证明祂的王权,并且特别与当代以色列人相关的是,t超越所有列邦的神明(26节)。因为在古代的世界中,列邦的命运是与他们主要的神明命运息息相关的,这个经节直接挑战以色列人在帝国统治下那份无价值感,是直接的挑战。鼓励百姓这位现在正成为国民生活中心的神,借着尊崇祂的伟大,可以更新信心和盼望。152 这个段落出现几个重要的经文的差异。最主要的是第30~31节中几个片语次序的改变(参:),不过意思上影响很少,并且可能只是一个经文的变体。更有意思的是「t的圣所」()和「进入t的院」(),以t居住的所在(27节)和到t面前(29节)来取代。这些改变通常被解释成:为了避免犯下时序错乱之误。因为此时圣殿尚未建造,但是也可能只是简单地反映上下文的语言。约柜的「所在」已经预备了(;),而重复的片语「到神/耶和华/t面前」(1、27、33节)则与「在约柜前」(4、6、37节)的敬拜密切相关。当历代志作者引导他的读者来赞美时,约柜所立之处,比起它所代表同在的这一位神,就不那么重要了。153 3. 求拯救的祷告()。这个最后简短的段落有一个代求,影响了对整篇诗歌的解释。在第35节两个关键的希伯来文字词,被加添到这原始的诗歌,就是 yis ̌‘e ̄nû (=「我们的拯救」,NRSV、RSV、JB;我们的救主,NIV、REB、NEB、GNB)和 haṣṣîle ̄nû (=「拯救我们」,NRSV、RSV、REB、NEB;「救拔我们」,GNB、JB;使我们脱离,NIV)。当这些词与采用自诗篇一○六47的命令式相组合时,拯救我们(NIV、GNB、JB;「使我们脱离」,RSV、REB、NEB)和聚集我们,第35节就能够看得出已经扩大成为对于拯救或救赎的恳求。 带领历代志作者作出这个重复祈求的原因,是在第8~33节和在第十三章至十五章的事件里面。他一开始就因赞美神奇妙的作为(9、参8~12节)而受到鼓舞,从上下文里应该是指运约柜到耶路撒冷这个伟大的工作(十三~十五章)。这主要不是大卫的成就,乃是祂(即:神)的作为(8节)。祷告的第二个原因,是诗歌中强调神超越列邦之上(24、26、28、33节),借着祂的审判(12、14节,参33节)或祂为以色列的胜利表现出来。在上下文里,这应该主要是指最后打败非利士人()。历代志因此是以信心来了解:约柜运回的事件(十三、十五章)和以色列人的胜利(十四章),都是神拯救的证据(23节)。 这些过去神救赎的奇妙作为,形成了以色列现今得以被神认识的基础。百姓所求告的是两件事。首先,历代志作者要求神再次来拯救,救赎祂的百姓,和从列邦中聚集他们(35节;参:)。历代志作者心目中确切的想法是甚么,仍然不清楚。坦率虽然并不是政治上聪明的作法,但是更有可能这祷告的重点,是以色列人能够再次找回失落的身分。历代志的读者非常清楚他们受制于外邦人帝国的权势,他们最需要的,是能够再次确认他们是神的百姓,而祂是管辖列邦的神(31节)。这是否包括从巴比伦(参:拉一~二,七~八),或是从犹大星散的村庄(参:;,)来的聚集,还不能确定。最重要的是,以色列人应该对其身分,也就是他们是神的约民(参14~18节)有一个新的认识。 第二个要求就是愿以色列人能对神有一个新的了解;以赞美祢为夸胜(35节)。救赎只有神的介入才会发生。虽一再无法获知细节,但是历代志作者恳求神确切表明自己是至高的救赎主、拯救者,并且能如此地显明,以致赞美和荣耀都能够归给t。 因此,这整篇诗歌不只是被掳归回后崇拜仪式的例证(Michaeli、Myers),或是确认耶路撒冷礼拜仪式的属性。154这更是充满感情的呼吁,求神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借着带出新的救赎行动,重建t自己和t百姓的身分。 这诗歌对历代志作者当代的读者的关联性,也凸显在另两方面。一个是使用了诗篇一○六1、47~48(=这里的34~36节),祈求神信守在耶利米书三十三11的应许,就是以色列的地在被掳之后将会充满赞美。155第二,第35~36节中暗示出历代志作者的诗歌,实际上被用作在被掳归回后的敬拜中。不同于诗篇一○六48的呼唤式(「愿众民都说」)和命令式(「要赞美」),在此有一个新的命令式,「要说」(35节;NRSV、RSV;参JB、GNB;呼求,NIV;参REB、NEB)之后紧连这陈述(36节),众民都说并「赞美」(GNB、NRSV)。因此似乎百姓实际上已经有所回应,并且把历代志作者的祷告作为他们自己的。再者,利未人似乎是其中的带领者。应当称谢(34、35节)和「赞美」(36节,NRSV、RSV),是特意回应第4节,并且对利未人在此所形容的功用,作实际的示范。如果历代志作者真是这个诗歌实际上的编辑者,(看起来像是,)那么他也是有可能被算在利未人之列。 最后,这诗歌对接下来的篇章提供了坚定的基础。神既已持守t对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应许(参15~22节),就为第十七章大卫之约铺路。把这些应许与约柜相连,历代志作者便藉此表明这位神与t的百姓相近,离他们不远。更何况,把约柜与神的同在相连也能带出信心,相信约柜未来被放置(参:代上二十一~代下七)的圣殿,神也会同在。因此以色列能够对于神的应许有信心,可以把祷告和欢喜的赞美带到神在地上的居所。在新约圣经中,是圣灵带出神同在的感觉,并且给予通路进到天上圣殿的父那里()。基督徒也应该得着鼓励,透过耶稣,他们自己的大祭司(参:;;)献上赞美和祷告。 d. 利未人在耶路撒冷的职务() 本段以一个总结摘要在耶路撒冷按常例的敬拜,确认第4~7节。第38节强调俄别以东的角色,最好看他为有乐师和守门者双重的身分(、24),纵使MT是模糊和不肯定的。字面上读来,是「俄别以东和他们的弟兄」,可能耶希亚()或是何萨在俄别以东之后被去掉了,或者另一个可能,「他们的」是指第37节亚撒的弟兄。 e. 利未人在基遍的职务() 此一小段文字是关于大卫对在基遍例常献祭的安排(见4~7节的注解〕。提到基遍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因为在被掳前的经文,只有所罗门与那里的敬拜有关(,;参:)。然而献给耶和华的祭,无论在联合王国时期或是后来,都是在不同的祭坛上,最有趣的是在离基遍几哩远的挪伯,并且是以「祭司的城」闻名的(,参:;,)。如要较完全地讨论,见Williamson,130~132页。会幕(或是帐幕)的历史也是模糊的,因为旧约圣经在摩西时代之后,明确提到放置的地点只有示罗(;;参:),也有可能放在挪伯(撒上二十一)。历代志因此在这里,借着大卫对律法的忠诚(参40节),而强调摩西的会幕和这个会幕(;)之间的连续性。 有几个翻译上的问题使得细节模糊不清,特别注意第37节在「派,留下」之后缺少任何主要的动词,并且在第41~42节有一些重复,但是这经节明显是论到派定祭司(39~40节)、乐师(41~42a节)和守门者(42b节;关于在耶路撒冷的利未人,见4~7、37~38节)的职责。这祭司(39节,编按:即指和合本「祭司撒督」)在被掳前是常用的词,就是后来的「大祭司」(参:;及下)。撒督,是大卫忠诚的支持者(以下;以下;,),也经常与亚比亚他(如:;)为工作伙伴,可能在此亦然。 这个看来很繁琐的职责名单,却有重要的神学含义:t的慈爱永远长存(41节)。这个语词也出现在诗歌里(34节),在历代志里是一个常用的反复句(如:,,),表明旧约圣经赞美的中心主题就是神的爱。历代志作者并没有把神描绘成一个严苛的和多所要求的仪式主义者,乃是以永不止息的慈爱包围了全民生活的一位神。他一定会同意保罗的昭告:「爱是永不止息」()。 f. 大卫为家眷祝福() 这是引自撒母耳记下六19b~20a的简洁句子,可能其功用是总结从第十三至十六章约柜的整个事件。全部的活动以祝福每一个以色列人的家(参3节)来作为退出。大卫的妻子米甲,这不愉快的插曲(b~23),完全不重要了,因为扫罗家的不名誉,已不需要再进一步的证实(,,)。神的国度现今在大卫的手上得以坚固,也准备好要被永远地确认(十七章)。 125对这个忽略一个可能的例外是撒上十四18。不过LXX读成「以弗得」经常被选择为马索拉版本的「约柜」(如R. W. Klein, 1 Samuel , WBC, Waco: Word Books, 1983, p. 132),这个议题仍待探讨(如H. W. Hertzberg, pp. 113~114; P. R. Davies, 'Ark or ephod in 1 Sam. XIV 18?', JTS 26, 1975, pp. 82~87). 126参Mosis, UTCG , pp. 44~81. 127 希伯来文 qa ̄ha ̄l (「会众」),出现在第2、4节,也是第一次在历代志中(在第5节带有一个动词的形式),而总共在历代志上下超过三十次以上,历代志中的用法是一种代表的意思(参L. Coenen, NIDNTT , I, p. 293)。 128希伯来文字词 wayyiwa ̄ʿaṣ (1节)在这个经节中关于约沙法和希西家以一模一样的形式出现,并且成为历代志作者对于「王权」之技术性辞汇的一部分。 129C. Begg, ' "Seeking Yahweh" and the purpose of Chronicles', Louvain Studies 9, 1982, pp. 132~134. 130不过L. C. Allen 认为LXX只是MT的一个改写( SVT 25, I, 1974, p. 128.)REB、NEB「如果耶和华我们的神开一条路」,是尝试来保留希伯来文在条件子句中通常的意思。 131在历代志只有两个引用(只有被掳后期的写作这个片语才出现),而作者或者显明他南方人的倾向,独特的首先摆出南方的边界,就如这里(「别是巴到但」,;,也参:)。 132K. A. Kitchen, IBD , pp. 430~431; or the Wadi el-Arish (M. Noth, etc.). 133对所参与的历史上议题,看如J.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 , rev. ed. (London: SCM Press, 1972), pp. 200f.; J. H. Hayes and J. M. Miller (eds.), Israelite and Judean History (London: SCM Press, 1977), pp. 349~352. 134在这个段落经文上的议题,请看更详尽的注释书。即使MT的十三章,一般被接纳作为其同文在撒母耳记下较好的版本(特别在8、10节),也无法准确地清楚当约柜滑落之时到底那头牛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为什么禾场的名字是与早先的经文如此的不同(9节)。 135另一选择,「迦特人」曾被认为是指靠近示剑的利未人村庄迦特临门(;),但是因其与基列耶琳距离遥远,使得这个地点比起非利士的迦特更不可能(参R. K. 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 London: Tyndale Press, 1969, p. 1166.)。 136也见 P. Welten in A. H. J. Gunneweg and O. Kaiser (eds.), Textgemäss ( Göttingen :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79), pp. 174f. 137参A. R. Green, 'David's relations with Hiram', in C. L. Meyers and M. OʾConnor (eds.), The Word of the Lord Shall Go Forth (Winona Lake: Eisenbrauns, 1983), pp. 373~397. 138Barthélemy, CTAT , pp. 240f. 139这首先的冲突很可能是非常小的边界袭击,参N. L. Tidwell, 'The Philistine incursions into the Valley of Rephaim', in J. A. Emerton (ed.), Studies in the Historical Books of the Old Testament , SVT 30, 1979, pp. 190~212. 140撒下五21有「大卫和跟随他的人拿去了」。对这议题的一个详细讨论,包括历代志作者是用到一个不同的经文之可能性,请参 Williamson, p.118. 141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主要团体的名单和家谱在历代志中,就是代上一到九章和二十三到二十七章,也是有一个预期的作用,以至于本章中的4~10节、16~24节,看来像是被历代志作者持续广泛使用的方法。 142民数记(特别是)中,对利未人的训示强调出他们扛抬的角色。这个强调与历代志作者对他们在敬拜中的角色是十分不同的,故而与被掳后期的时代不对等。 143对于利未人在被掳前期可能的非祭司角色,见例,M. Haran, Temples and Temple Servi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8), pp. 92~99; R. Abba, IBD , pp. 876~889; D. A. Hubbard, IBD , pp. 1266~1271. 144这个对百姓的命令,仅有一次以对比的方式出现在历代志里,并且也只有那一次是负面的意思()。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这全国性的洁净圣化是更加重要(如:,;;参:;),暗示了:历代志认为,领袖对于全国人民生活的复苏有特殊的责任。 145虽然「寻求」可能会是「约柜」而不是「神」,以作为直接受词的另一个选择(也在;就如NRSV、RSV在两者的例子上),但「寻求」在遍及历代志里的用法是与这个注解反向的。在13节上希伯来文的表达,翻译成「因为你没有在场」在REB、NEB(参GNB),有点突兀,并且一个动词应该被加添在英文中。REB、NEB的翻译乃是最为普通的解决方法,但是意义能够是对等于「因为你没有扛抬它」(NRSV、RSV;参RV、NIV)或者甚至是「因为你们没有洁净你们自己」。 146对第20、21节音乐上的辞汇,见诗篇和历代志更详尽的注释书。 147见 KB; 亦见 Rudolph, Keil. 148也有人建议,第17 ~24节反映出由基拿尼雅领导的利未人诗班,是暂时组成的队伍,伴随约柜进到耶路撒冷,参 Kleinig, Song , pp.47~51. 149参 Kleinig, Song , pp. 35~37. 150参 T. C. Butler, 'A forgotten passage from a forgotten era (1 Chr. XVI. 8~36)', VT 28, 1978, pp. 142~150, 特别是146页以下。 151参 A. E. Hill, 'Patchwork poetry or reasoned verse? Connective structure in 1 Chronicles XVI', VT 33, 1983, pp. 97~101. 152有人提议:第23~26节的架构是反映在启十四3、6 ~ 7中,而整篇诗篇在字汇上(LXX)的各种要素,在启十四7中都强调了(W. Altink, '1 Chronicles 16:8~36 as Literary Source for Revelation 14:6~7', Andrews University Seminary Studies 22, 1984, pp.187~196)。但即使这样的根据被确定,新约中的经文,透过与旧约其他来源的材料相联合,也已被广泛地转变了。 153NEB「他已经坚定」(30节)是根据 LXX(L),与MT「坚定站立」(RSV等)相异,但并无此必要。这片语,也出现在诗九十三1;九十六10,与LXX对其之处理十分不一致,在希伯来文的字根(有时候 tkn 是MT的, kûn ),和动词的语态(参 barthélemy, CTAT ,p. 456)两方面皆然。 154T. C. Butler, 'A forgotten passage from a forgotten era (1 Chr. XVI 8~36)' , VT 28, 1978, p. 149. 155W. Beyerlin, 'Der Nervus rerum in Psalm 106', ZAW 86, 1974, pp. 56~64. 注意到在耶三十三11和这里第34节(=)密切的相关。
16于是大卫王进去,坐在耶和华面前,说:“耶和华神啊,我是谁,我的家算什么,你竟带领我到这地步呢?17神啊,这在你眼中还看为小,你又说到你仆人的家将来的情况。耶和华神啊,你看顾我好像看顾尊贵的人。18你加于仆人的尊荣,大卫还有什么可以对你说呢?你是知道你仆人的。19耶和华啊,因你仆人的缘故,也照着你的心意,你行这一切大事,为了显明这一切伟大的事。20耶和华啊,照我们耳中一切所听见的,没有可比你的,除你以外再没有神。21世上有何国能比你的百姓以色列呢?神亲自去救赎世上的一国☛“世上...一国”:七十士译本是“世上没有另一国能比你的百姓以色列,是神亲自去救赎”。,作自己的子民,又行大而可畏的事,显出你的大名,在你从埃及赎出来的子民面前驱逐了列国。22你使你的百姓以色列作你的子民,直到永远;你-耶和华也作他们的神。23现在,耶和华啊,你所应许仆人和仆人家的话,求你坚定,直到永远;求你照你所说的而行。24愿你的名永远坚立,被尊为大,人要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以色列的神。’这样,你仆人大卫的家必在你面前坚立。25我的神啊,因你启示你的仆人,要为他建立家室,所以仆人大胆在你面前祈祷。26现在,耶和华啊,惟有你是神!你应许将这福气赐给仆人。27现在,你喜悦赐福给仆人的家,可以永存在你面前。耶和华啊,因你已经赐福,还要赐福到永远。” C 神与大卫的约() 本章位居历代志作者所呈现的历史的中心点。作者整个写作的架构是环绕在历代志上十七3~15与历代志下七11~22这两段「神的话语」。在这里,大卫接受了神的「家」的应许,(事实上是成为一体的两个家)。第一个就是神要为大卫建立的王朝(10b、14节),而第二个就是大卫的儿子要为神所建的圣殿(12节)。神谕的意义,端视希伯来文 bayiṯ (「家室」)不同的含义,意思可以是「王朝」、「圣殿」,甚至是「家庭」()。 神的应许是因着t婉拒大卫建造圣殿而起的(4节)。这拒绝不是因为圣殿不重要,因为预备圣殿,正是余下来大卫统治记载(二十一~二十九章)的主题。也不是因为偏爱大卫的儿子是「太平、安静之子」,而大卫却是「战士」(,)。重要的乃是优先次序,因为人所造的圣殿必须次于神所造的家,这个家甚至是人所未能想象到的。两个家都应该立基于神的应许,而非大卫那用意良善却心思受限的想法里。换句话说,历代志作者的兴趣不在圣殿本身,而是表达某种更为持久的东西。历代志作者绝不是仪式主义者,乃真的是重视上帝话语的神学家。 神在这里的应许,有的时候称作是王朝的神谕,是大卫之约的房角石。盟约在古代近东是非常神圣的,具约束性的协议,表达了双方的信任和委身,并且也用在各种不同的关系上,如结婚(),和国际条例()。不过,任何有神参与的约,常常是以神主动的心意和行动为其基础。例如神与亚伯拉罕和大卫立约,神应许的因素是如此的显明,以致它们通常被称作应许之约。虽然「约」这个辞汇,没有出现在撒母耳记下七章或是历代志上十七章,但以这个神谕为基础的几篇诗篇(如:)和先知资讯中(如:)都有这字。撒母耳记下七11b~16(=本章10b~14节)整段的经文解释了盼望,不只盼望从大卫后裔而来的永恒国度,更盼望整个宇宙由神以平安和公义来治理(如:;;;,,)。这是旧约圣经中弥赛亚盼望的背景,虽然历代志对于未来有关弥赛亚的发展所持的态度,不那么明显。 在这里对于约的注解在两方面特别有意义。首先,在历代志里的大卫之约,比在撒母耳记或是列王纪里更显著,从更大篇幅的经文可以看出,诸如:历代志上二十二6~13,二十八2~10;历代志下六4~11、14~17,七17~18,十三5、8,二十一7,二十三3,当中大部分都没有在早期的书卷中出现过。第二,撒母耳记下七章一连串微小的改变,正好强调出对个别或集体的意涵。就短期而言,显明的聚焦在大卫后裔所罗门身上,他要建造圣殿(12、14节;在,明显地提到他)。在被掳归回后,这个盼望在所罗巴伯身上短暂的重新燃烧,他是大卫的后裔(),建造了第二圣殿(,;参:;)。但是历代志作者也重视这个约在集体层面的意涵。他虽然安静不过却毫不犹疑地肯定,神在地上的国度要透过这个约得以建立(14节),并且历代志作者最关心的,就是纵使被掳和被外国统治,神的国度仍然在运作(参:,;)。不过,本章最重要的,不只是些个别的和集体的应用,更是二者合并。对于历代志作者来说,真正地了解这约,应包括:确认神国度的存在,以及神透过大卫的后裔,所要展现的作为,他要建造神的家/圣殿。因此,虽然所罗门的软弱,和被掳归回后以色列人景况的凄惨事实,使任何想恢复大卫王朝的真实盼望似乎沦为笑谈,历代志作者却相信,神给大卫的应许仍然有效,神的统治暂时受到阴影遮蔽,并没有耗尽神对约的应许之活力。历代志清楚地指出所罗门的重要意义,以及热切盼望大卫的另一个子孙最终会重建神的家,并且永远的建立神的国度(这个词在历代志上十七章出现了八次)。 难怪新约作者看见整个大卫之约,和尤其撒母耳记下七14=历代志上十七13,都借着耶稣而完成和转换。从耶稣的诞生(),到耶稣的复活()、升天和被高举(,引用=),最后建立神的国度,他们看见神的国度和大卫的国度合而为一。然而,耶稣不只是大卫的后继者而已。大卫就像是摩西,只是神家中的仆人(;),但耶稣却是忠心治理神全家的儿子(),并且是神的新圣殿之建造者(;)。因此,圣经的思想是指出,撒母耳记下七章=历代志上十七章这两个家的延续,不是在乎其原始的形式,乃是在乎复活的耶稣基督。现今神的国度在基督里仍然面对历代志作者当日的困难,神的百姓仍然必须顺服这些仍不承认耶稣是主的统治者。然而,无论如何,信心不是倚靠政治的权力或荫庇,或甚至宗教体制。信心是建立在神对大卫应许的永恒真实性,如今这应许是在基督里并且透过基督来领受。神仍然在建造t的家(;;)! i. 大卫的好意() 十七1~2,参:撒下七1~3 大卫想要建造圣殿(1、4节)是许多古代君王的典型,他们想要适切表露自己的敬虔,同时公开证明自己的成就。156想要得着拿单的支持是自然的,他是大卫主要的宗教顾问,不过就算是王和先知的心意相联合,仍不符合神自己的计画(4节)。拿单最初的反应(2节)颇发人深省,即使勇敢的先知(参:),或敬虔的君王,仍难免误解神的旨意。 撒母耳记下七1中,「安靖」的子句被省略了(参10节与一个类似的改变)。学者认为有三个主要的理由: (i) 可强调在约柜的抵达(十三~十六章)和圣殿之间密切的相连; (ii) 对关于大卫在第10节和第十八章至二十章更多战争的参考资料,可避免发生时序上的困难;并且 (iii) 可避免历代志对大卫是一个战争的人,而所罗门是最伟大的「太平和安静之子」()产生不必要的冲突。这些讲法都有道理,但最后一个最有说服力,因能反应出历代志本身对大卫的正面陈述。大卫的「安靖」是真的(参8节),不过最多只是局部而已。 ii. 大卫之约的应许() 「耶和华必为你建立家室。」() 十七3~15,参:撒下七4~17 a. 引言(a) 除了这个引言和结论(15节)这两段各自提到了拿单的话语是神所赐的预言之外,这神谕自然地成为两个预备性的段落(4b~6,7~10a节),然后在第10b~14节达到高峰。 b. 大卫不得建造圣殿(b~6) 这开场白,你不可建造殿宇给我居住,为首先两个段落设置了场景,并且为第三个段落开始的语句,组成一个有力的衬托(「我必为你建立家室」。10b节)。历代志对这个禁令有更直接的形式(参:),表明神对一个圣殿的认可,但大卫却不是其建造者。这里一共提出三个理由。首先是自从以色列立国以来,从出埃及到士师时期,157神从没有要求要有如此的敬拜场所。耶和华是一位走动的神,以帐幕式的殿堂为满足,158祂的特点便是t与百姓同在()。甚至在示罗的建筑,纵使有门和门框(,),并且也被称作圣殿(,),但比起大卫心目中「香柏木的房屋」设备,显然是简陋多了(1、6节)。 c. 神持守t早先的应许(a) 第二个延迟建殿的理由,是提醒大卫他自己身为以色列之君的角色(7节;),乃是要符合神的目的,而不是他自己的目的。一连串第一人称动词的过去式(7~8a节,我曾经……),和未来时态(8b~10a节,我将……),确定了大卫过去的成就和他未来的兴盛,都是神过去对待以色列从未有过的梦想的延伸。特别是这两个对大卫再次确定的应许:亚伯拉罕的大名(8节;参:;),以及为亚伯拉罕和摩西后裔的一个地方(9节;参:,;,;),这里被称作我民以色列(7、9、10节)。换句话说,大卫的约,代表了亚伯拉罕和摩西之约应验的一个新阶段。 d. 神将为大卫建立家室(b~14) 第三个和最后修订大卫的提议之理由就是,目前神对t赐下的应许优先的是王朝,而不是一个属物质的圣殿建筑(10b节)。159这个王朝有五个主要特色: (a) 神将为大卫的后裔建立一个国和一个国位(11、12、14节)。这是这个约的主要应许。在希伯来文字词 zeraʿ (11节)本身就是模棱两可,就像后裔,既能适用在整个王朝,也能用于其中个别的成员(参:同样的字词在,,之用法)。 (b) 大卫后裔中的一位将要建造所渴望的圣殿,这也将成为大卫的国位或国度被神所建立的一个记号(12节)。就像割礼是在亚伯拉罕之约下施行的(创十七),建造圣殿是人类顺服的举动,藉此,就接受和确认了神约中之应许。所以圣殿将会荣耀神的名而不是大卫的名。 (c) 大卫的后嗣将会享受神的嗣子这权益的身分,耶和华本身是收养他们的父亲(13节)。这个应许原本是赐给以色列的(;参:),但是现在却集中在大卫家(参:,)。最终它将会引至耶稣,在t身上这个应许会完全实现。早期教会不断地从耶稣复活和升天看见,这就是旧约圣经关于耶稣是神儿子的最极致的应许,经常引用这段和类似的经文(例如:,、33~34;;~9,)。也借着耶稣,奇妙地延伸到每一个信徒,故信徒也进入了这样的收养关系,所以耶稣是「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参15~17节)。 (d) 大卫的家室将存到永远,始终安稳在神的爱中。大卫国度的未来,将会与临到扫罗统治下的不确定和灾难(13节)完全不同。乍看之下,在撒母耳记下七14b的子句,关于人的犯罪和神的管教在历代志上的经文中被取消了,令人有些惊讶。但这原因并不是无视于大卫后裔中、属于人方面的失败,或者王室的顺服不再是首要之务。大卫和所罗门仍然被要求来顺服神的律例(,),并且历代志作者并没有遮掩他们的失败(见:,,~8、17为大卫;,~11、14为所罗门),反而揭露得比对那些后继坐上宝座的还要多。反向的,大卫后裔一再地失败,无法履约,只有更强调出:神无条件信守对大卫家的承诺。这个正是历代志作者的焦点,确信即使人类的罪,至终也不能破坏或转移神所宣告的目标。 (e) 大卫之约在历代志里最引人注意的发展是,它与神的国度明显地相关联(14节)。这个证据乍看之下似乎是十分薄弱,在撒母耳记下七16中,两个字词各别单一希伯来文的子音,「你的家和你的国」,在本卷中变成了我的家和我的国。虽然这也可以被解释为,在历代志作者来源中经文上的异文。但这个经节其他的改变,显然和历代志其他的经文有相同的概念(特别是,;;参:,;),在这角度之下,如此的解法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纵使旧约圣经中经常提到耶和华是王(如:;;,),不过很少提到耶和华的国度,倘若有,几乎完全是在诗篇、历代志和但以理书(如:,,;参:;俄21)。但是只有在历代志,(也许还有)看见神的国度直接地表达在大卫的国度里。这对于神国度观念之发展有重要的贡献,特别是当我们了解到:福音书认为这国度是在大卫的子孙耶稣身上彰显出来(如:;,)。160 这些不同的因素,都是与这个约在长程上的含义有关。但在第14节,约的应许却是直接地应用在个人的身上,再一次根据撒母耳记下七16作小小的改变,把「你的家必坚立」和「你的国位」改为「我……要将他……坚立……他的国位」(NRSV、RSV)(参他……必要建造,12节和)。但是另一方面,许多英译本中第11节中对这个人的强调,你本身的后裔之一(NIV、REB、NEB、NRSV;参GNB;字义是「将从你的众子中的一位」),可能不够周延(见Williamson,p. 135)。虽然弥赛亚的因素不是完全没有(请见前面),但确实是十分有限(驳Keil、von Rad、Curtis、Madsen)。这神谕看起来主要是对所罗门个人而言的,透过他这个约得以建立,这也是大卫所祷告的(23~24节)。 e. 结论() 见十七3~4a节。 iii. 大卫的祷告() 「耶和华阿,祢所应许仆人和仆人家的话,求祢坚定,直到永远。」() 十七16~27,参:撒下七18~29 大卫的反应阐明出历代志作者对祷告有两方面的观点。首先,神无条件的应许并不是随便就可领受,好像它们的好处是会自动发生,而是要带有顺服的信心和感恩来领受。第二,对历代志作者来说,信心通常是透过祷告来表达的,特别注意到大卫()、所罗门(,)、约沙法(),和希西家(,)的例子。祷告在历代志里通常是策略性的,特别是在大卫和所罗门统治下那些作为介绍和退出圣殿建造之叙述中。较之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历代志把祷告和建造圣殿之间,更密切地连接(没有平行经文),似乎对被掳归回后的时代,圣殿成为「祷告的殿」(参:)之思想,有特别的激励作用。就像在第十六章祷告的诗歌和主祷文,求告式的祷告都放在最后(23~27节;参:)。而最前面是赞美神奇妙及慷慨的恩赐。 a. 赞美神的独特性() 祷告的第一部分的主体是三个修辞的问题,我是谁?(16节)「我的家算甚么?」(16节,NRSV、RSV等),有何民能比祢的民以色列?(21节)和一个信心的声明,耶和华啊!没有可比祢的,除祢以外再无神!(20节)这祷告不只是宗教上对于好消息的惯性反应而已,乃是神的话语让大卫的眼光明显地改变。他对自己所依靠的有一个新的看法(参1节),类似的问句也在二十九章14节的祷告中,显出它不是一瞬即逝的感受,乃是更重要的,显出对神的认识,t不但是独特的,更是无可匹敌的(20节)。第20节的两个声明都重现在其他地方-耶和华啊!没有能比祢的,在亚撒(,EVV;10节,MT)、约沙法(),和耶利米()的祷告中;惟有祢是神出现在两个祷告(;),和神的话语中(;)。旧约圣经中朝向一神论的发展,分布并不是很均衡,但是参考这些相关的资料,可知大卫之约与神在出埃及记当中拯救大能的行动()及被掳归回()是摆在均等的地位,是耶和华无与伦比的主要证据(参24节)。 这个祷告确定了:新的约的应许,也是神在摩西之约对t百姓永恒应许的一个延续(21~22节,参7~8节)。借着回应这个约的公式,祢使以色列人作祢的子民,直到永远;祢耶和华也作他们的神(22节),过去得以再重新开始(,),被掳的刑罚得以赦免(;),并且前瞻在基督里的未来(;)。当比较第17、19、21节不同译本时,就可清楚地证明了这些经文翻译上的困难。这个情形并没有因着撒母耳记下七章相对应经节有类似困难而改善,学者也没有一致同意的解答,不过整体的意思影响不大。对这些困难的讨论,见Rudolph、Curtis、Madsen、Michaeli。161 b. 求神坚定t的应许() 这个祷告的最后部分有两个祈求。第一是神「话语」(NRSV、RSV)的应许(NIV、GNB)会坚定直到永远(23节)。虽然从现在开始,约的成功与否,与大卫的后裔所表现的信心和顺服密不可分,但大卫更知道,这应许的赏赐和未来全在乎神。大卫之约经常在本章里被形容是话语/应许(3、23节;参6节),但也被称作这大事(19节)、「这福气」(26节,NRSV、RSV),和神所启示的(25节,参15节)。第23节有一个关于祷告的好例子,祷告不总是改变情况,但却是改变祷告者的态度,「照 所说的而行」(GNB)或者照祢所曾经应许的(NIV),与拿单原先给王的建议(你可以照你的心意而行;2节)是正好反向的。 第二个祈求是神的名(「名声」,GNB、REB、NEB)将永远被尊为大(24节,NRSV、RSV)。大卫关心神话语对他自己和他家的含义(16~19、23节),这是人之常情,但是祷告的总结,正如下文所要显示的(),乃是关心神的名誉。对大卫来说,神的名之伟大是透过两个「家」显示出来,至终比他自己的大名之应许(参8节)更为重要。 最后,这些祈求是因着信心,相信神已经开始应允大卫的祷告。神约的应许两度被看为是神祝福的证明,并且让人可以盼望在未来不会失去这祝福(祢喜悦赐福……,祢已经赐福,27节,注意这过去的祝福比还要强烈)。第27节的最后片语,现在是指耶和华而不是大卫的家,应该被翻译成:「只有祢,耶和华啊!已经赐福,还要赐福到永远」。只有神至终配得赞美。 156见例S. Lackenbacher, Le roi bâtisseur (Paris: Éditions Recherche sur les civilisations, 1982); A. R. Grayson, Assyrian Royal Inscriptions , 2(Wiesbaden: Harrassowitz, 1976), ## 54~58, 139, 163, 437等。虽然为这样建筑的计画来寻求神的许可是很寻常,并且的确有像这样的请求不被应允的例子,但「圣经的记载仍属独特,因是它明显地要解释,对一个从各方面看都被正面看待的王,为什么神却给一个负面的回复。」(V. Hurowitz, I Have Built You an Exalted House , JSOTS 115(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2), p. 165. 157对LXX和大部分的注释家而言,「领袖」(6节;字义:「士师」)是比「支派」更好()。对各经节MT不同异文的写法之辩解,见 Barthélemy, CTAT , pp. 245~246. 158MT在第5节的退出处有点混淆,不过整体上的意思是清楚的。最好的解法,是回溯到中世纪的注释家Saadya,认为其完整的意思是暗示而非写下来的,就是,「我从会幕到会幕和从居所到居所走动」(参 D. K. Reid, 'The fragments of the commentary on Isaiah by Saadya Gaon', unpubl. Ph. D. thesis, University of Wales, 1990, p. 188; 也参 Tg.)。这也比加添到MT更为容易(如Rudolph、Dillard)。 159在10b节的改变,从撒下七11「耶和华宣告」,改为「我宣告」,可能最好的解释是作为在7~10节和11~14节,用了第一人称动词,这样可以比较连贯(参,Mosis, UTCG , p. 82)。NEB「我将使你成为伟大」是跟随LXX合并在MT中的两个字词,但因无法与第8节下相呼应,宜被扬弃(参Rudolph)。 160参M. J. Selman, 'The Kingdom of God in the Old Testament', TB 40.2, 1989, pp. 161~183. 161对于19节经常的建议是以:「因你的仆人,也是你的狗」来取代「你的仆人,和照你的心意」(即Myers、Rudolph、Braun;参O. Margalith, ' Keleb : homonym or metaphor?' VT 33, 1983, pp. 491~495),却无法成立。虽然这成语是根据在迦南人和圣经以外的希伯来文献,也出现在旧约圣经里(即,;),但如果应用在本段经文所引用的撒下七21的来源中,则没有任何意义。
4后来,以色列人在基色与非利士人打仗。户沙人西比该杀了巨人族的后裔细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5他们又与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机的轴。6又有一次,他们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手指脚趾都是六根,共有二十四根;他也是巨人族的后裔。7他向以色列骂阵,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就杀了他。8这些人是迦特巨人族的后裔,都仆倒在大卫和他仆人的手下。 c. 最后的胜利() 这一小段的经文记载亚扪人战役,就是撒母耳记下十一和十二章的浓缩版。撒母耳记下的这两章,是以拔示巴的风波为主。对这个重新组合的暗示,可从第 1节和第 2节之间奇怪的转接看到,接下来是谜一样的片语,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1节;参:)。历代志作者的版本中可以找到两个目的,都是根据撒母耳记。首先,虽然历代志作者不是不清楚大卫犯了大罪(),他却希望加强撒母耳记里的结论,强调乌利亚和拔示巴悲剧里大卫的悔改、赦免,和复兴(~25;参:)。因犯罪不会使得这个人在神国度中失去当领导者的资格,对于被掳归回后和新约圣经的信徒,这都需要继续被提醒(参:,;)。 第二,那些与大卫分享领导权的人之贡献被强调出来,就如在非利士人战争的事件上()。在这里是约押而不是大卫来「率领军兵」的(1节,GNB),并且,接下来所记载的,是大卫的手下打败了非利士人。这件事是发生在「到列王经常出战的时候」(GNB),因此这例子显得十分讽刺。这显然不只暗示,在神百姓当中,多头领导很重要,更是为了要能够互相帮补他人的不足(参:;;)。 这冠冕(2节)是属于亚扪人国王的(NIV、NRSV、RSV),或者有一些古代的译本(LXX、Vulg.),认为是亚扪人神明米勒公的(GNB、REB、NEB)。其主要的特色是出众的宝石和重量(大约三十公斤)。从希伯来的句法来看,可能是这冠冕而不是珠宝(驳GNB、REB、NEB)戴在大卫的头上,不过它的重量可能会使得任何加冕典礼都非常简短!许多亚扪人被派做苦工(3节),179并且有一些被纳入大卫的军队中,就像其他臣服的国家(,特别是39、41~47节)。 大卫对亚扪的统治,似乎是帝国在以色列地之外,复杂的四个阶层体系行政工作的一部分。180琐巴是一个附庸国(),但是为了加强掌控,强迫摩押进贡(,参6节),在大马色和以东设立营房或治理者()。亚扪是所有附庸国中最受严格控制的,明显地被贬为一省。非利士人的角色并不清楚。虽然迦特比其他非利士人的城市遭受到更严重的摧毁,却容许保留他们本族的统治者()。非利士人整体上臣服于所罗门(),并且此后一百年之久没有再来骚扰以色列人()。 iii. 对非利士人的胜利() 「非利士人就被打败了。」(,GNB) 二十4~8,参:撒下二十一18~22 大卫战争的故事,包括三次与非利士人精彩而突出的争战。这三次可能都和大卫袭击迦特有关(),因为他的三个对头中,有两个是来自于那个城市(5、6、8节)。非利士人的战士也被叫做「利乏音人」(RSV)或是利乏的后代(「巨人」,NRSV),他们是在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就在迦南的族群(如:),并且以身材高大闻名(参6节)。这些人民在其他地方以「亚卫人」(或是亚围)为人所知,是首先被非利士人赶逐出去的(,在那里迦斐托人,即克里特人,也就是非利士人)。此外,还有「亚纳人」(或亚纳金),他们大概也被非利士人蹂躏过,因为约书亚曾把他们赶走,只留下三个非利士人的城市,包括迦特()。 这个段落与其它的经文有几点相关。例如:与二十章1~3节一样,说到大卫的军兵而非大卫本身才是真正的英雄。强调联合领导权是最有意义的,因为非利士人是以色列几十年来以来最顽强的敌人。此外,与大卫之约有关。在第4节(参:)加上就被制服(「打败」,GNB),更强烈地暗示,打败非利士人,正是实现了神在十七章10节的应许,因本节用了相同的希伯来文字词。甚至与约书亚的时代相关联。描述非利士人是利乏音人或是伟人的后裔(4、6、8节),就等于说他们就是那些曾经使摩西的探子惊慌害怕的人(参:;,)。只是这些害怕现已转成信心,因为大卫和他的勇士,至终已圆满完成约书亚的征服,这成就只有在神持守t应许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达成(,)。 然而对以色列军事上的最高成就,应该从未来来展望。因为旧约圣经里面对大卫和他王朝的盼望,还未攀上高峰(参如:,「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如此的盼望,只有在大卫的后裔耶稣里才能实现。t要征服每一个反对势力和成为每一个国家的主,并不是透过军事上的势力,乃是因为t被钉在十字架上(,,;)。 伊勒哈难打败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5节),这引起一个重要的难题。根据撒母耳记下二十一19,「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兰」,他本人也胜过歌利亚,明显地是与大卫在撒母耳记上十七章著名的胜利相矛盾。学者们常常假设:历代志作者为了改正这个混淆,因此发明拉哈米是出自撒母耳记下二十一章的「伯利恒人」。虽然没有简单的解答,(因为撒母耳记上清楚地纪录了歌利亚的两个结局),但有一些特点,的确是支持历代志作者的版本,就如早先的注释家有的时候所理解的(如Keil)。撒母耳记下二十一19一定是文士抄写的错误,以「雅雷俄珥金」的名字为例,应该是像此处的睚珥。这关键的字「伯利恒人」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这个形式在其他地方只有用来形容过耶西(;;MT bêṯ hallaḥmî ;伯利恒人伊勒哈难,= ,可能是另一个人,用了一个不同的形式),因此可能比写成拉哈米更不好。而伊勒哈难和拉哈米之间有敌对也是十分可能的,可能是大卫因为歌利亚的死亡而攻击迦特。 这二人在迦南和非利士人爱琴海的原始家乡的殊死战,都被确认是一种战斗的方式。其好处是能够摆平这个冲突,而不必对阵激战和造成更多的死伤。181最后,拉哈米的武器,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也是得知真有其物,不是如一些人所主张的非历史上的虚构。它事实上是一把枪,枪杆上有环结和绳索,可射得更远更稳,并且在主前十二世纪于爱琴海区域就有。甚至在旧约圣经的记载中,曾有一人从另一个非以色列人的身上夺取过它()。182162根据 Michaeli, p. 107. 163代上五9报导说,流便人占领幼发拉底河区域的土地,但并不知道是哪一时段和多久发生这事的。除非它是与大卫和/或者所罗门的统治相关联,否则与百姓或是以色列国度的建立都无关。 164见A. Malamat, in D. J. Wiseman (ed.), People of Old Testament Tim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3), pp. 141~143; idem , in T. Ishida (ed.), Studies in the Period of David and Solomon (Tokyo: Yamakawa-Shuppansha, 1982), p. 196.以书十一6~9为基础,也曾经有人主张,砍断蹄筋(4节)是一种对佣兵军队夺来的马匹所施以的处罚(McCarter, p. 249). 165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London: Wiedenfield & Nicolson, 1963), p. 285; Y. Ikeda, in T. Ishida (ed.), Studies in the Period of David and Soloman (Tokyo: Yamakawa-Shuppansha, 1982), pp. 215~238. 166根据11节和撒下八11的「这些也是」(NRSV、RSV),Rudolph主张第8节所增添的最后语词,是撒母耳记下第八章所用到的来源。 167见 R. Borger, ‘Die Waffenträger des Königs Darius', VT 22, 1972, pp. 385~398.纵使这字的意思也能够作「弓盒」,但这个用法是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环境才有,而不是叙利亚-巴勒斯坦中。 168D. J. Wiseman('"Is it peace?"- 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32, 1982, pp.311~326, 参 p. 319)曾提议陀乌的使命只是一个初步的外交行动,以迈向缔结合约,成为藩属国的身分。 169进一步见J. Begrich, 'Sōphēr und Mazkīr. Ein Beitrag zur inneren Geschichte des davidisch-salomonischen Grossreiches und des Königsreiches Juda', ZAW 58, 1940~41, pp. 1~29; G. W. Ahlström, Royal Administration and National Religion in Ancient Palestine (Leiden: Brill, 1982), pp. 27~31. 170对指派某人的儿子和一个利未人,作为共同的个人祭司,参:士十七5~13。亦参G. J. Wenham, 'Were David's sons priests?' ZAW 87, 1975, pp.79~82. 171虽然在第3节中,三个不定词的次序(「来详察和来倾覆和来窥探」(NRSV、RSV)严格来说是不合逻辑,但MT认为,最后一个不定词是把前两个不定词的意图再重述一次,这说法是可接受的。(与「倾覆」相关的连接词 "来",可能是强调用,参GK ## 114p, 154a1)。Michaeli「做一趟旅游」或是Rudolph修正的「来详察」( welaḥpo ̄r for welahap̱o ̄ḵ )似乎没有必要。 172E. C. Ulrich, The Qumran Text of Samuel and Josephus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8), pp. 152~156. 173B. Mazar, 'The kingdom of David and Solomon in its contact with Egypt and Aram Naharaim', BA 25, 1962, pp. 96~102, 特别是102页。 174有人提议「城邑」的另一选择是「约柜」(Curtis and Madsen, following Smend)和「祭坛」(REB、NEB边注),但缺乏适当经文上的支持。 175参L. C. Allen, The Greek Chronicles II, SVT 27 (Leiden: Brill, 1974), p. 142; Rudolph, p. 138. 176或是「从幼发拉底河的区域」(参REB、NEB,「从幼发拉底河最大的弯道」)。因为 beʿe ̄ḇer , me ̄ʿe ̄ḇer , 「在这区域的,地方的旁边」,见J. P. U. Lilley, 'By the river-side', VT 28, 1978, pp. 165~171. 177这非人称的动词,「他们差派……他们带来」(16节,NRSV)可能是比被动式较好的表达,就像在亚兰文的用法,参:撒下十16,「哈大底谢差遣和调来……」。 178可能性的位置,请看 IBD , 2, p. 633. 179MT可能会读成「他割锯」(参AV),但是撒下十二31,和古代近东普遍的怜悯战囚的条例上,却支持这里的注解。 180在以色列境内的阶层也是复杂的,因迦南城邦国家没有完全被征服,而北方支派仍保存他们自身独立的传统。 181A. M. Snodgrass, Early Greek Armour and Weapons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1964), p. 189; T. Dothan, The Philistines and their Material Culture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19. 182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London: Weidenfield & Nicolson, 1963), pp. 354~355; idem , 'Goliath's javelin and the ! ygra rwnm', PEQ , 1955, pp. 58~69; T. Dothan, op. cit. , pp. 19~20.
26耶西的儿子大卫作全以色列的王。27他作以色列王的时期共四十年:在希伯仑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28他死的时候年纪老迈,日子满足,享尽荣华富贵。他的儿子所罗门接续他作王。29大卫王自始至终的事迹,看哪,都写在撒母耳先见的书上、拿单先知的书上和迦得先见的书上,30包括他治国的一切和他英勇的事迹,以及他和以色列与世上列国所经历的事。 d. 大卫呼吁以色列百姓奉献() 这最后的聚集,包括整个百姓(1、9、10、20、25节;其他人,参二十三2的附注〕,持续了两天(参21节)。它有双重的目的,一为圣殿接受礼物(1~9节),其次是确定所罗门的王权(21~25节)。 1-2. 大卫首先回顾了圣殿预备工作的早期阶段(二十二,二十八章)。所罗门已被拣选(,),但是他没有经验(),然而这职任是大的()。大卫已经预备(希伯来文 haḵînôṯî ,也在,)大量贵重的材料(、13)。现在更详细列出这些礼物,特别是宝贵的金属,不过一些专案的翻译是不确定的;如红玛瑙可能是「红玉髓」(NRSV、REB、NEB),蓝玉可能是「锑」(NRSV、RSV),「彩石」(NRSV、RSV)正常是用在布料上,只有这里是用在石头上,而汉白玉有时候的意思是「雪花石膏」(JB)。「我为我神的殿已经尽力」(2节,GNB;「我已经尽力」,NRSV)可能是有意回应「我在困难之中」(,GNB;「在极大困难当中」,NIV、NRSV、RSV)。「宫殿」这个不寻常的字词(1、19节,RSV、GNB、NEB;宫殿的建筑,NIV)是一个被掳归回后的用字(希伯来文 bîrâ ,正常的意思是「山寨、营楼、首都」,但是在尼希米记二8是指圣殿(亦参:)。在这里或者是指被掳归回后圣殿入口的防城,及整个建筑的重要部分( pars pro toto 代表整个的部分),或者也可能是象征圣殿是神君王的居所(参11节)。 3-5. 大卫现在从他个人的府库奉献更多的礼物(「私人的储藏」,REB、NEB)。以现代的标准来说,这数量是非常庞大,虽然不如二十二章13节那种史无前例之多。不过我们别忘了,大卫是以色列以来最成功的勇士,大部分他的财富是来自于战利品(也看下面的7节)。240俄斐金是纯金的同义词,所罗门大量进口(=;=;参:,;;)。大卫如此慷慨献上,导致他呼吁每一个人奉献自己(「慷慨地奉献」,GNB)。历代志用到这不寻常的希伯来文语词,是根据在设立祭司时的用词(如:;),在旧约圣经中特别自我分别为圣奉献给神(亦在;自我分别为圣另一个非常不同的形式,见:)。它提供一个奇妙的深邃洞见,就是:历代志将其意义扩展到寻常百姓有一日亦将承担起祭司的角色。 e. 圣殿的礼物() 首领和百姓(参17节)都留心这呼吁。首领就是那些列名在第二十七章的(特别是1、16、31节),而耶歇掌管府库是在二十三章8节,二十六章21节提到。所奉献的质(6、9节)和量(7~8节)都是可观的,金子和银子的总量再一次几达大卫礼物的一半。包括的金子达利克(7节),是在大利乌一世时首次铸造的铜币(主前522~486年),不会早于主前五一五年,是一个明显的被掳归回后的用法,假设是等同一个古老计量单位。这个数量(一万达利克大约等于八十五公斤)明显的比五千他连得(大约等于十五万公斤或是一百五十吨)是少太多了,却较为合理,但是我们不可能从现在来了解久远的历代志里大数目的完全含义。 为圣殿筹募基金经常被认为,得自建造会幕的灵感(参:,,;参如Braun,pp. 279~280),不过几个显著的不同点,表明出两事件各自独立。举例来说,这些礼物是由领袖所奉献而不是全体百姓,礼物的范围也比较小,也没有出埃及记三十六2~7那种奉献超过所需。他们「乐意奉献」(9节,NRSV、RSV)在本章是一个关键字(希伯来文 hiṯnadde ̄ḇ ,5、6、9、14、17节)。如此的甘心乐意也是对会幕(如:、22、29)和第二圣殿(如:,,)奉献的特色,但在这里,一个人奉献自己,和奉献物质的东西,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区分,这点非常令人注意。如此慷慨的牺牲是从「诚心」而来(9节,RSV;,是一模一样的片语),因为这个奉献是直接对神的(参:)而不只是对一个计画(参5、17节;)。当他们看见如此的一个回应时,百姓和君王一起欢喜快乐(参17、22节)。241f. 大卫的祷告() 这个波澜壮阔的祷告,毫无争议地证明了历代志的优先次序是敬拜的心而不是其形式。其兴趣不是在大卫或是在圣殿上,乃是在于神本身和祂的国度。这个祷告主要是在赞美和祈求,因此难以归类,比较像是诗篇一四五篇神国度的诗篇。242神的国度不只是赞美的物件(10~13节)也是财富的来源,为圣殿的基金奉献也是来自于此的(14~16节)。甚至大卫的呼求(17~19节),将来的世代也能够对神常存相同的态度,正是对神统治的呼求(耶和华,亚伯拉罕、以撒,和以色列的神啊,18节)。祷告用语充满旧约圣经的引句和引述的,反映出历代志作者的时代和大卫时代的用法,但无法确定其精确的出处和每个语词的日期。 这个祷告自然的分成三个段落:24310~13节,14~16节,17~19节。 10-13.耶和华,国度是祢的(11节)。这个开头是诗歌体的段落,非常类似诗篇一四五篇的部分(参:、11~12),赞美神因为t是如此的一位神。有一个简单的交叉平行架构: a. 赞美(10b、13节); b. 神的拥有和礼物(11a 、12b节); c. 神的国度(11b~12a节)。 中心的焦点是(11b~12a节)神在祂的国度为无上的领导和统治者。神的特性就像是王室所拥有的,难怪这语词能力和荣耀……是祢的(11节)是与主祷文中的「国度」直接相关联。这种确认,是以两个陈述来支持,形容什么是属于耶和华的(11a节,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祢的),而什么是神所乐意给予的(12b节,「在祢手里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强盛都出于祢」,JB)。神拥有万物并且也乐于赐给万人,对于每个读者来说这都是很大的激励。接下来,所有的都以赞美为背景,特别是对神的信实(10b节)和t的名(13节)。纵使这主题不是新的(10节),却不断地被每一个世代所念诵。 14-16. 「万物都从祢而来,我们把从祢而得的献给祢」(14节,NRSV)。这不是第一次提到,对神的本性和计画的领悟,所带给自己和本身行为的认知(问题:我算什么,我的民算什么?14节,几乎是与那些在较早的祷告中一模一样的,)。每一件美好的事,包括物质上的成功和人性的仁慈作为,都是神的礼物,能如此体认,是一种成熟的记号,就如耶稣这礼物所带出的最极致的彰显(参:)。甚至以色列的慷慨也是被神的恩典所激发的(14、16节)。大卫借着两个特别的例子肯定这个要点。首先(15节),他从诗篇的引句来提醒他的读者,他们对于应许之地没有权利,因为他们仍然是客旅和寄居的(;参:和!),甚至在世的年日,就像是影儿飞逝(参:)。再者,这些不只是社会政治的状态,或是对一般信徒身分的暗喻,更是认知到: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和属灵的情况,都是神慷慨所赐的。244其次,甚至在圣殿礼物的所有丰富中(16节),也不能够被认为是一个自发的奉献,因为那也是从祢手中而来的。 17-19.求祢使祢的民常存这样的心思意念(18节)。最后这个祷告转成恳求,虽然前面是对神更进一步的描述(17节),这一次是根据耶利米书十二3。为百姓(18节)和为所罗门(19节)的两个请求,针对一个单独的目标,一种正确的心态(这字在第17~19节出现五次)。「给得甘心乐意」(17节)是来自一颗「诚实的心」(19节,RSV,,),但是如此的态度也只能被神保守,因为t也察验人心(17节)。有意思的是,「心思意念」(18节,NRSV、RSV;愿望,NIV)在希伯来文是与创世记六5,人内心「终日所思想的」一模一样(RSV,参:)。不过,倘若不是神,人内在的动机是「充满邪恶的」,然而这样的内在动机尚且能够透过祷告变成讨t喜悦的(,一模一样的语词)。神所赏赐的这种态度,是手中事工致胜的基本要素(19节)。 最后(20节),全体会众回应大卫的命令,应当称颂耶和华你们的神。就如先前的情况(),他们纷纷颂赞神的名(参13、16节,),使圣殿不致沦为沉默的见证。 祷告在历代志扮演一个关键的角色,特别在大卫的记载。这个祷告是一系列三个伟大祷告的最后一个(,);三个都有共同的文辞、神学和结构。每个祷告都强力赞美神的本性和守约的信实,而每一个也都以祈求神继续持守t的应许作退出。这些与大卫的认罪祷告()和祈求(),共同强调:在王权中成为一个祷告的人,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他们也强调:身分和成功都是神的礼物。更强调:祷告应更多赞美及仰慕,过于个人的祈求。 耶和华啊,国度是祢的(11节),是这祷告的核心,并衬托出历代志作者的整个神学。历代志很少直接提到神的王权(,;),但是这种观念清楚地在其他地方传达出来,特别是在祷告里(如:,)。在这些经文中所表达的观念,对了解历代志解释大卫之约和大卫王朝都很重要。只有神的国度和能力是绝对的。所罗门,坐在「耶和华所赐的位上」(23节),并且「列国」(30节)都同等是隶属于神的统治管理。另一个要点是,神的国度不会局限在人类或被人类的代表所限制。其根基是神本身,t的特质、属性,和行动,并且其自由和名声,也不因大卫和他后裔的失败或不存在而受束缚。既然万物都从神而来(14节),人的成功和兴盛至终也都从t而来。 适切地理解这个真理,对于以色列在被掳归回之后的幸存是非常重要的。这阶段的其他文学作品都有相同的要点,有的时候明显地提到波斯皇帝,如:以斯拉记六14「遵着以色列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古列、大利乌、亚达薛西的旨意」(参:;)。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也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参3、34~35节)。 在新约圣经,这主题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耶稣是神国度的拟人化启示,在人和神的层面上联合。现在t坐着「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并且「教会是t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教会,就像是大卫的以色列国,也必须信靠神的国度,即使这个世界上的国似乎是更为明显和更为切实的。但是神的国度也有其属地的特性,诸如t百姓慷慨的奉献(、17~18;林后八~九)。因为这个国度是更为永存的,基督徒蒙召就像历代志作者同时代的人物,是与那些「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的人作同伴的()。他们也是有信心地等候神的介入,无论是在今生(;)或是主第二次再来(;)。历代志作者和新约圣经的作者都证实,顺服神国度的真实性,会对整个的生活提供一个稳妥的架构。根据大卫,如此的醒悟绝大部分是透过祷告和赞美得着的(,)。 g. 所罗门受膏立为君王() 第二天聚集(21节)的重点在所罗门的膏立(22节)。根据MT,这是第二次(22节),表明是比在列王纪上一28~40(参:)所形容匆匆忙忙的典礼,更为正式。然而「第二次」却被LXX(A),P和 Vulg.所省略,大部分的注释家假设,在MT的语词,是根据在错误注解历代志上二十三1所致。245然而,这个观点却没有解释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差异。这么多的出席会众和数以千计的献祭(21节),若是在基遍的典礼当中显然不太可能。历代志作者并没有忽略较早期的记载,有好几个引自其中的叙述,包括所罗门被指派为君王(22节,「王子」,NRSV、RSV、REB、NEB;参:王上一35;参:代上十一2的注解〕,并且大卫的众子宣誓忠诚(24节,NRSV、RSV)。历代志上二十二至二十九章的骨架也是根据列王纪上二1~12的,并且第23节是仔细根据列王纪上二12。最后,所罗门不可能投注在大卫为圣殿的预备工作,除非他已经稳稳继位(见二十二章介绍的附注〕。在所有这一切的参考资料之下,似乎更有可能的是,所罗门确实有两次受膏立(参:大卫三次的受膏,;,)。历代志按其典型的作法,把列王纪中比较个人的事件,改为强调所有以色列人在接续大典上的角色(21、23、25、26节)。 撒督的受膏立(22节)也是问题。因为他在大卫的内阁当中已经是祭司了(),他或者是升迁为大祭司,或者是在新王之下再次被指派。亚比亚他在参与亚多尼雅的叛变之后不能再被信赖,并且他最后的被废(、35)也只会更确定撒督的职分。第23节把列王纪上二12作了重大的改变(所罗门坐在耶和华所赐的位上,接续他父亲大卫作王,改为「坐他父亲大卫的位」,并且他万事亨通,以色列众人也都听从他,改为「他的国甚是坚固」),表明历代志的兴趣超越列王纪上一至二章的喧闹骚动事件,而在其神学意义上(参:)。如此对神国度超越性和实在性的认识(见导论的注解和,),导致这非比寻常的结论(25节),就是前王尚未驾崩之前就已写下新王的成就。 vi. 对大卫的结语() 历代志把对大卫在列王纪上二10~12统治的结语扩大,虽然只有列王纪上二12可与之比较(27节,被修正如以上的23节)。大卫在希伯仑统治以色列七年(27节),是根据列王纪上二11,而不是根据在撒母耳记下五5,历代志上三4以更为准确的细节记载他对犹大七年半的统治。大卫的财富和尊荣(28节)和所罗门的威严(25节),必须被解释为:从神的信实所兴起的约的祝福。 提到以先知的写作当作更进一步消息的来源(29节),在历代志下二十34,三十二32的参考资料之下,可能是指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历代志记载大卫的主要阶段都可看到这些神人先知的介入,就是:撒母耳处在扫罗的国度转移到大卫的时刻(参:,),拿单在应许大卫一个家室(参:),以及迦得在选择圣殿的位置(参:,18-19)。以色列与其他土地上的列国之接触(30节,是历代志独有的语词,参:,,)也是先知话语的主题(,,),第29~30节暗示历代志作者叙述的大卫事件,是根据神对先知启示的权威。 183撒下二十四章,显然是尽可能界定在接近所罗门事件的位置,因为在所罗门的圣殿中,接着就要建立一个常设的献燔祭的祭坛(参,Hertzberg, pp. 410~411, 415~416; McCarter, pp. 516~517)。 184参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I (London: SCM Press, 1962), p. 350; O. Kaiser,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Blackwell, 1975), p. 177. 185比较下列的叙述,所达成的是十分不同;「就像大卫与拔示巴的奸淫是撒母耳记下陈述大卫统治中的关键,在历代志上二十一章中大卫的数点百姓,这放肆数算神百姓的举动,便是在历代志上陈述大卫统治中的枢纽」(Johnstone, 'Guilt', p. 123)。 186「再一次」在撒下二十四1是指回到撒下二十一1,并且是在撒下二十一章和二十四章之间的几次相连之一。两章都有一个类似的架构,包括神的忿怒和审判,大卫因为以色列人而悔改,且祷告得应允(特别参:和)。撒下二十四1没有直接指出原因,因为神的忿怒并不是指神行事专横和缺乏道德的意思(见A. Schenker, Der Mächtige im Schmelzofen des Mitleids , Gö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82, pp. 19~20, 67~68)。 187撒上二十六19和撒下二十四1包括了动词「激动」(希伯来文 he ̄sît )惟一的两次用法,带有负面的内涵和以神为主词。当 he ̄sît 有正面的用法且也带有神作主词时(;),有拯救或救赎的反向意思。 188也见A. Schenker, op. cit. , pp. 19~21,但与这里所提出的注解意义不同。 189A. Schenker, op. cit. , pp. 16~18, 64~67. 190亦参:拉九6,7、13、15一个类似的用法。其他出处的主要群体是在利四3,五24、26,二十二16(也参:)会要求赎罪,和/或补偿的含义,然而没有提到神的忿怒。 191「所有的以色列人」(,简单地是「以色列人」)不必然会包括南国。虽然这个出现只是惟一的一个出处,历代志作者在记载联合王国时用这个辞汇指到北国,但他在记载大卫的王国时也有几次这样的用法(如:,)。既然「所有的以色列人」在代下十章到三十六章(Williamson, IBC , pp. 102~110),是分开地用来指北国和南国,我们便很难看见能够以甚么立场,来否认在大卫统治当中如此的弹性用法,尤其是在这个事件上,历代志作者特别是受到他的来源所影响的。 192「三年」在第12节是正确的读法(与MT在的「七年」不同)。也没有必要修订「败走」(希伯来文 nispeh )来与在撒下二十四13「逃走」(希伯来文 museḵâ )相吻合,因为 sa ̄p̱â 的被动式(Niphal)常常是用在军事方面。 193参在《公祷书》( Book of Common Prayer )这书中对神的形容,「……t的本性总是有怜悯的」。 194见F. M. Cross, The Ancient Library of Qumrân (London: Duckworth, 1958), p. 141; E. Ulrich, The Qumran Text of Samuel and Josephus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8), pp. 156~158. 195这个主题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出现的,是在4QSama的碎片中,它提出无法令人信服的P. E. Dion 的论证,为要解决祭坛分歧这个被掳后期神学上的议题('The angel with the drawn sword [1 Chr 21, 6]', ZAW 97, 1985, pp. 114~117)。在任何情形,关于祭坛在以色列的辩论一定包括被掳后期时代。 196更完全的详情,参Williamson, pp. 148~149; Willi, CA , pp. 157~158. 197「摩利亚山上」()和「摩利亚地」()之间的不同是否有意义,则不是很清楚。 198对二十一28~31的句子构造和文学的历史,参Williamson, p. 151. 199 He ̄ḵîn ,带有「坚定、确认」的意思,也用在第9节,指大卫的国,但这是根据十七章11、14节,与第二十二章其他经文无关。 200特别见H. G. M. Williamson, 'The accession of Solomon in the books of Chronicles', VT 26, 1976, pp. 351~361; D. J. McCarthy, 'An installation genre?', JBL 90, 1971, pp. 31~41; R. L. Braun, 'Solomon the chosen temple builder', JBL 95, 1976, pp. 586~588. 在指派其他领袖,也包含私下和公开的指派(摩西,和;扫罗,和;和大卫,和,),并且被百姓完全地接纳(见:;,;)。 201欲知更多的细节,看R. L. Braun, 'Solomon the chosen temple builder', JBL 95, 1976, pp. 581~590. 202在王上十一14~28所描述边境上的小冲突,明显地是不算的,推测是因为它们并没有在以色列境内发生。 203见本章的引言。 204对这个共同摄政的详情和背景,请看E. Ball, 'The coregency of David and Solomon (1 Kings I)' , VT 27, 1977, pp. 268~279. 205代上二十二1~3可能属于较早期圣殿预备的阶段,不过肯定性是不可能的,二十二5清楚地是大卫在第二十二、二十八至二十九章言论的摘要。 206对这功用在代上二十三至二十七章一个类似的观点,参J. W. Wright, 'The legacy of David in Chronicles: The narrative function of 1 Chronicles 23~27'; JBL 110, 1991, pp.229~242. 207对此持谨慎态度的例子,参H. G. M. Williamson, 'The origins of the twenty-four priestly courses', SVT 30, 1979, pp. 251~268. 208就是这个因素导致Williamson来辩论这「校订者」,他认为负责第二十三至二十七章中几个部分的这位元「校订者」,比历代志作者只晚一个世代(同上引书,266页)。 209参J. W. Wright, 'The legacy of David in Chronicles', JBL 110, 1991, pp.229~233. 210参Kleinig, Song , pp. 40~41. 211关于搬运会幕(26节)而非约柜(,)的出处,不能够简单地解释成是依附在P上的不同作者(民三~四),以藉此反对历代志作者是更常根据申命记(Rudolph、Williamson,参von Rad, GCW ,pp. 107~109)的说法。改变的理由肯定地在上下文里找得到。然而二十一到二十九章是关于整个的圣殿和其中的一切,会幕也是直接地与此来作比较的,十五到十六章集中在约柜上,而没有提到圣殿。 212在NEB中的一般修订,是不必要的,如在MT也能够有分配的含义(参Keil)。 213Barthélemy, CTAT , pp. 463~464,根据MT;Rudolph,则修订了MT。 214亚比亚他的父亲也被称为亚希米勒(),但以色列人有的时候孙子与祖父有相同的名字。 215除了约瑟夫( Antiquities VII: 365~367, Life 2)提到二十四个班次体系的出处之外,主后第三或第四世纪,从该撒利亚的一份残简中也出现其描述(Y. Avi-Yonah, 'A list of priestly courses from Caesarea', IEJ 12, 1962, pp. 137~139),同样也在几个拉比的文章里面。在昆兰(Qumran),或许是与耶路撒冷的运作反向,共有二十六个班次。这个是建立在太阳年历共五十二星期之上(Y. Yadin, ed., The Scroll of the War of the Sons of Light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pp. 204~206; P. Winter, 'Twenty-six priestly courses', VT 6, 1956, pp.215~217)。拉比的来源证明:班次的数目在最后被确定之前,不只一次被改变过。 21631节最后的片语不能够被准确地翻译,不过一般性的意思是清楚的。最简单的解答是对「家族」的母音做了一个细微的改变,读成「较大的家族伴随较小的」(参REB、NEB、JB)。NRSV、RSV(参GNB)把这个片语首先的两个字对调了。 217如Rudolph; H. G. M. Williamson, 'The origins of the twenty-four priestly courses', SVT 30, 1979, pp. 251~268, 特别是第255~257页。 218希伯来文 ṣa ̄ḇa ̄ʾ 在民四3、23、35、39、43,八24、25也用到利未人上。 219对于第1节读成「先知」有一些较少数经文上的支持(参JB),但这个并不被第2、3节类似的字词所支持。 220亦参 J. Kleinig, Song , pp. 153~157, 184~185. 221D. L. Petersen, Late Israelite Prophecy , SBLMS 23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7). 222不过 ʾaḇîhem (6节)曾经被用为「分配」的意思(「父亲」;NIV也是,Keil),这个字是单数,并且除了从MT最后三个字词,第6节只有指到希幔的家庭。 223「颂赞他」字义是「抬高他的角」。这个是指所加添的力量和身分之俚语(如:;),从来不是用来指吹奏一种乐器而言(反向于JB、Dhorme)。 224对不同的翻译,见如:Curtis and Madsen; D. L. Petersen, op. cit. , pp. 64~66. 225参 Barthélemy, CTAT , pp. 467~468. 226米施利米雅的祖先(1节)可被追溯到「亚比亚萨」(REB、NEB、JB)而非「亚萨」(NIV、NRSV)。虽然后者是MT的读音,但这是受到与「可拉族」有关联(参1节)和在诗篇的篇名「亚萨族」的影响。支持这种改变是来自出六24(亚比亚萨);和代上六37(EVV;MT,22节),九19。 227在二十六8(62)和十六38(68)之间数目的改变,可能是因两个不同的世代。有趣的是,这数目代表一种轻微的降低,意在不想强调神的祝福会自动增添于每一个世代中。 228关于守门者辅助正规军的角色,参J. W. Wright , 'Guarding the gates: 1 Chronicles 26: 1~19 and the role of gatekeepers in Chronicles', JSOT 48, 1990, pp. 69~81. 229也看M. J. Selman 在A. R. Millard 和 D. J. Wiseman (eds.), Essays on the Patriarchal Narratives (Leicester: IVP, 1980), p. 126. 230J. W. Wright, op. cit. , p.76. 231特别看W. Zimmerli, Ezekiel , Hermeneia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3), vol. 2, pp. 416~418; G. C. Heider, The Cult of Molek , JSOTS 43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5), pp. 392~394. 232参J. Maier, The Temple Scroll , JSOTS 34(Sheffield: JSOT Press, 1985), pp. 35, 90~91.另外,第17节第一个片语,按照LXX,把MT的「利未人」改为「每日」(NRSV、RSV)可能也较合适。反向的,Barthélemy 的辩解没有说服力( CTAT , pp. 469~470)。 233RSV、REB、NEB、JB曾仿效LXX,省略包括密基罗名字的子句。 234英译本正确地采纳LXX「在……记上」(in the boo祂),取代MT明显是重复的误写「在数目上的」。 235进一步见R. L. Braun, 'Solomon, the chosen temple builder', JBL 95, 1976, pp. 581~590, 特别是588~590页。 236请比较对于「渴望」的正面注解(),与希伯来文中其对等的意思「思想背后的动机」。也比较J. G. McConville对于神的寻找在历代志上二十八9中的正面观点,不过他没有区分「寻找」的不同意义,而他对于诗篇一三二13;申命记十一12的用法更是牵强('1 Chronicles 28:9; Yahweh "seeks out" Solomon', JTS 37, 1986, pp. 105~108)。 237第19节直接谈话的用法有点突兀(11~18节以报导式的言谈)。既然问题在二十三章5节再次出现,人物的改变很可能是原始的,因此需要再加上「大卫说」(NIV、GNB)。这个选择会协调词尾加词「对他」(JB,参RSV),或是在y加上一个罕见第三人称单数的词尾加词(W. G. E. Watson, 'Archaic elements in the language of Chronicles', Bib . 53, 1972, p. 202)。MT分开这经节在希伯来文 hiśkîl 之后,就是「他赐我明白写下来的每一件事情」(计画),因为耶和华的手在我身上,(包括)所有计画的实现(参RSV)。这比把 hiśkîl 降为到第二个子句(NIV、GNB)或是修改它(读为不定词 haśkîl ,NEB、JB)更好。 238这罕见的字 kepôr (17节)翻译成「碗」(RSV、JB)或是「盘子」(REB、NEB、GNB,参NIV)也曾经与在亭拿地方一个主前十二世纪字母楔形文字版上面的 kprt 相连。可能是指一个棕榈纤维所编再涂上沥青的篮子(W. G. E. Watson, art. cit. , Bib 53, 1972, p. 195; D. R. Hillers, 'An alphabetic cuneiform from Taanach [TT 433]', BASOR 173, 1964, pp. 45~50). 239R. E. Clements, The Prayers of the Bible (London: SCM Press, 1985), p. 81. 240为作一比较,所罗门的年收入是六百六十六他连得的金子,不含贸易税收和其他王室的礼物,示巴女王也曾带来一百二十他连得的金子(=)。 241类似的观点,请参J. G. McConville, 'Ezra-Nehemiah and the fulfilment of prophecy', VT 36, 1986, p. 223, n. 36,他也辩论说既然所有 hiṯnadde ̄ḇ 的出处,除了士师记五2、9之外,都出现在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这些后来的经文,是对首领在士师记五章奉献自己的一种应用,而不是仅仅给出财物的奉献。 242诗篇一四五篇神国度的意义性,看M. J. Selman,'The kingdom of God in Old Testament', TB 40.2, 1989, pp. 174~175; B. Lindars, 'The structure of Psalm CXLV', VT 39, 1989, pp. 23~30. 243对这祷告一个不一样的分段法,见M. A. Throntveit, Kings , pp. 93~96. 244驳 D. J. Estes, 'Metaphorical sojourning in 1 Chronicles 29:15', CBQ 53, 1991, pp. 45~49. 245如L. C. Allen, The Greek Chronicles , 2, SVT 27(Leiden: Brill, 1974), p. 145; R. Braun, p.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