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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玛拉基书

玛拉基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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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先知在说预言时,都身处于政治动荡不安的时期;然而玛拉基和他同时代的人,却生于风平浪静的等候时期,似乎神已经忘记祂的子民,任凭他们在小小的犹大省,忍受贫穷与外国势力的欺压。哈该与撒迦利亚曾暗示,所罗巴伯和约书亚是神为新时代所拣选的人,然而他们已经过世。尽管圣殿已经完成,可是没有重大的事件发生,可显示神的同在已回来,要以荣耀充满它;以西结所指的事并没有发生()。神迹的时代已随以利亚和以利沙成为过去。宗教仪式仍然周而复始,却缺乏热忱。列祖的神在哪里?事奉祂与否真有那么重要吗?一代一代凋零,都未得着应许(参∶),许多人失去了信心。

  人类历史有许多段等候时期,每个人的生命中也是如此,而玛拉基的预言正是针对这种状况。他让我们看出,这类时刻的压力与引诱∶信心在不知不觉中耗损殆尽,成为怀疑的心态,因为与永生神失去了联系。更重要的是,他指出归回于神、维持真实信心之路;因神不改变(),祂要人转向祂(),并且永不忘记那些回应的人()。

Ⅰ 先知

  玛拉基是谁,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也可以译为“我的使者”,或“我的天使”,如撒迦利亚书一9、11等;不过第二个意思在本处可不予理会。所以,玛拉基可能是笔名,或是一本匿名书编辑的称呼,从三章1节随手拈来。不过先知并没有将自己与那位要来的使者认同,由此观之,这个理论不尽让人信服。再说,既然该句其余部分为第三人称,意思应为∶“耶和华的话……藉祂的使者说”,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便如此修改,将这个字视为一般名词。不过,这个事实反倒使 MT 显得更合乎原文。

  虽然玛拉基(Malachi)之名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过,却有类似用 i 结尾的名字,如伊特尼(Ethni,“我的礼物”,),比利(Beeri,“我的井”,)。有时候,一个名字的两种形式若以 i 结尾,必须加上 'jah',如∶王下十八2的亚比(Abi)“我父”,在代下二十九1则成为亚比雅(Abijah)“耶和华是我的父”。不过伊特尼和比利却没有这类加长形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玛拉基是否为“雅是我的使者”之缩简形式;有些注释家指出,这种名字的意思并不恰当291

  现代学者多半不认为玛拉基是名字,理由如下∶ (1) 旧约其他地方找不到这个名字(但约拿和哈巴谷也找不到); (2) 缺乏对他准确的描述,如,“某人的儿子”,或“先知”(但俄巴底亚也是如此); (3) 撒迦利亚书九1,十二1∶“耶和华话语的神谕”,一般解释为匿名的记号。但如果按照本注释的理论,撒迦利亚书后六章真是他所写之书的一部分,而非匿名者所写,这个论点也不成立。

  他尔根的证据显示,亚兰文译者认为,玛拉基是文士以斯拉的别名或头衔;耶柔米和拉比拉实(Rabbi Rashi, 1040~1105)接受这观点。加尔文认为玛拉基是以斯拉的姓292。玛拉基即以斯拉的说法并没有证据,不过传统强烈认为玛拉基是个人的名字;反对的理论既然不充分,接受玛拉基是先知的名字应当是合理的293

  虽然编辑没有指出玛拉基的日期,不过从内证可以推测出大致的预言时间。一章8节提到省长(希伯来文 peh]a^),可见是被掳归回时期;哈该书一1用此字指所罗巴伯,尼希米记五14用它指尼希米的官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被掳归回时期。书中没有提到圣殿的重建,而敬拜已经堕落至例行公事,显示距重建已经有相当时间。社会状况令人想起以斯拉、尼希米时期的光景。当时人民不甘愿为圣殿出基金(;参∶);穷人与弱者被剥削(;参∶);最大的特点,则是与非犹太人联姻,威胁到圣约信仰的延续(;参∶、23及下)。这些类似的证据相当充足,所以学者一致认为玛拉基与以斯拉、尼希米大约属同一时期。

  要进一步定准玛拉基的日期,则意见出现分歧;以斯拉抵达耶路撒冷的时间,和他与尼希米的关系,都是引起困难的因素。玛拉基书没有提到新近的立法,如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制定的(~27),显示玛拉基可能在他们之前。如果以斯拉于主前四五八年来到耶路撒冷,玛拉基也许比他再早十年。这就可以解释以斯拉那天为何还没有讲道,大家都已悔改、禁食(),否则这种反应未免太令人讶异。玛拉基的话已经敲醒大众的良知。有些人认为以斯拉是在尼希米之后来到,因此他们将玛拉基书的日期订在晚一些,约在四四五年之前,或在尼希米两次到来之间,亦即,主前四三三年之后。准确的日期无法得知。

291 如 W. Neil IDB , III, p. 229,他称这种名字为“不可能的观念”。
292 J. Calvin, Twelve Minor Prophets , V (Edinburgh, 1849), p. 459.
293 这是 Chary 的结论(223、233页),他提到 A. van Hoonacker, H. Junker 和 A. Deissler,说他们的看法相同。
Ⅱ 他的书

  这卷书的合一性没有可疑之处,因为一些特色贯穿全书,最明显的是辩论方式,每一个大段落的起头皆用此笔法。这并不是新方式。有些人认为阿摩司书五18~20就曾使用;弥迦书二6~11也有此踪影,先知引用了对手的话;耶利米经常提到他和当代人之间的对话(、29及下、35及下,)。以赛亚书四十27、28,和以西结书十二21~28也都是如此294。玛拉基洞悉他周围人士的想法和感觉,就像他的前辈一样。他所列举反对者的言论,很可能他们并未说出口。诸如“你在何事上爱我们?”()“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事奉神是徒然的”(),这类话极少会在辩论中公然宣讲。玛拉基看出百姓的态度,把他们的思想付诸言语,以引起他们的注意,然后才用他从耶和华领受的话出击。

  玛拉基不是偶然使用这方法,乃是经常用,而且有系统地用。他先记录一句正面的话,再针对听众的反应予以抗辩;有时他们再提出问题(如),然后他才责备或应许。玛拉基书的句子简短、直接,是口语的标志,因此虽然可能经过编辑的编排,但给人的印象仍是先知亲口说的话。

  玛拉基书和撒迦利亚书不一样,其中没有运用特殊的文学结构来表达含义。他所谈的题目看来是随手拈来的,不过仍有合逻辑的进展∶从拣选与蒙恩宠(),到不可避免的审判()。最后三节是旧约很合适的结尾,引进新约的盼望;然而许多人认为,这是在玛拉基之后才加进本书的。在先知书收集成册、编辑完成之前,没有一个人会知道将以玛拉基书结尾;何况,七十士译本对这几节的安排也不同,顺序为5、6、4节。可是,如果这几节是后来加上去的附录,却也很能配合全书的精简笔法和劝勉口吻。因此这未尝不可能出自玛拉基之手。七十士译本不同的顺序,最可能的理由是∶有人试图以威胁性较弱的话来结束本书;并非原文的顺序有问题。

  对摩西的律法()和以利亚()的强调,总结了历世历代以来神仆人所代表的事。当律法与先知书被收集成为一卷圣书,这对孪生材料便一同望向那终极目标的成就它们便是为这缘故而赐给人类的。

  有人质疑二章11~13a节、三章1b节是后来加入的经文;摩法特在他的翻译中,用双括号将这两小段分别出来,以示他认为这是编辑或后人加入的。还有人将一章11~14节的部分或全部也视为插入的经文,因其中教导普世论,而全书其他部分都专注于一个地方(如295。不过,这几节并未教导普世论,也未与玛拉基的信息冲突(见这几节的注释)。至于其他疑似后人插入的经文,证据太弱,主观的意见太强,所以最好接受我们译本现有的经文。

  有两节经文()似乎有早期润饰的痕迹在翻译本之前要使文意更畅顺(参注释)。除此以外,希伯来经文似乎保存得很好。德国学者曾尝试将玛拉基书译为诗体,认为原来的神谕是以诗体写成,应当可以研究出诗体的原文296。不过所有英译本,包括摩法特与 NEB 在内,都将全书译为散文,以配合希伯来经文。

  昆兰抄本中对希伯来经文没有提供直接的亮光。七十士译本大致而言非常接近希伯来经文,当希腊文有合适的字时,甚至完全直译,因此便支持希伯来经文;而古拉丁译本和七十士译本有差异时,它则更接近希伯来经文。

294 C. Westermann, Basic Forms of Prophetic Speech (Lutterworth, 1967), p. 201,包括有一段谈“争论”。

295 K. Elliger( ATD , p. 189)与 F. Horst( HAT , p. 261)认为,11~14节为其他人所写;Chary 只对第14节质疑(226页)。
296 如 K. Elliger, ATD , p. 189; F. Horst, HAT , pp. 264~274; H. Frey, BAT , pp. 140~180.
Ⅲ 他的信息

  轻视玛拉基、小看他的信息,已经成为惯例;他们说,富创意的预言时期已过,他不过像一位文士,或诡辩家,而不像先知;他只注意礼仪的细节,和律法的字面要求。相形之下,阿摩司、以赛亚、耶利米则属于第一流的先知297。这种判断的尺度并没有准则,而将先知互相比较究竟是否有意义,也值得怀疑。不错,玛拉基属于先知时代的末期,但每位先知在自己的历史舞台上,都有特定的角色;重要的是去看他如何尽上他的使命,并且从中学习、思考,将信息应用在这个时代,而不是为先知列排行榜。方柯(R. W. Fun祂)说得好∶“神的话就像一幅伟大的艺术作品,不是让人拿来品头论足的。”298

  玛拉基的教训有一个基础,即约的观念。全书一开始谈的题目,便为神对以色列的爱(),而结束时则呼召百姓,要尽上约的义务,正如律法所记();由此可明显看出。那位主动立约的耶和华约建立在祂的可靠性上是本书的主要人物和发言人。总共五十五节中,四十七节是以第一人称发言,为耶和华向以色列说的话(只有、17,例外)。第一人称的用法,生动表达出神和百姓的面对面抗争,这在先知书中是绝无仅有的。

  因着约的关系,耶和华称自己为父,意即以色列是祂的儿子()。祂的期望是以一切美物来祝福祂的儿子()。祂希望他们真正满足,并能像二章5~7节理想祭司的样式,每天接受祂所赐的生命与平安,因着蒙恩归祂的事实心存敬畏,并将自己所享受的美物分享给他人。如果以色列要得着约中所说美好的命运,就必须与耶和华有活泼的关系。

  雅各最根本的罪,就在破坏这种关系。玛拉基有两次明白指出,罪就是违背神的约∶祭司废弃了利未之约(),百姓则背弃了列祖之约()。神向他们彰显亲密的爱,但祭司与百姓不但没有热心回报,反倒冷漠无情,厌烦敬拜(),吝于给予()。总而言之,他们藐视耶和华(),起誓不履行,又抢夺祂的分()。他们既不爱神,也不爱邻舍。与神的关系破裂,必导致社会上人际关系的破裂;与外族通婚、离婚,成为玛拉基所引不忠的例证。反对与外族通婚的理由不在种族,而在宗教。周围列邦敬拜“外邦神”(),按照事实,与他们结亲便是对自己立约之神不忠()。同样,离婚也为神憎恶,因为是约的破裂。玛拉基形容婚姻是视幼年之妻为终生伴侣(),因此便见证家庭生活的重要性,一夫一妻终生相属,是这种生活的基础。妻子的价值在于她的性格,而非外貌的吸引力。养育子女是共同的责任(),孩子也当孝敬父母()。因此,家庭生活成为爱与忠诚的写照,让人能体会神的约;而相反的,离婚则成了信仰破产、关系损坏的样板。

  玛拉基唯恐人滥用神是父的观念,因此又列出神是主、是王的权柄()。这样的组合,一方面避免过分熟悉的放肆,另一方面又避免过度隶属的屈从。审判的观念意在警告每个人,不要依赖错误的自信,以为必定得救,而要预备面对试炼的火,甚至忠诚之人也不可免()。祂的干预会令万国来敬拜祂();祂将来到自己的殿中(),在祂面前必有开路先锋;祂有两件事要做∶炼净与审判()。最后,凡反抗炼净过程的,都要被焚烧()。玛拉基写末日的展望并不像在遥远的未来,似乎是随时会临到的事,因此能激起悔改的心,带来生活上的更新,以预备迎见“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

  玛拉基没有讲论列国受审判。他只注意让以色列保持活泼的信心;列国不在他的训示范围()。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广大的世界漠不关心。他知道耶和华的王权超越以色列(),万国都要来见证耶和华的作为,承认祂的名,敬畏祂()。他们还会向祂献上洁净的供物,超过利未人所献,因他们没有献过那么好的(见的注释)。但目前他的负担是激励以色列人,要他们向约尽忠,否则历史的高潮将是毁灭,而不是祝福。

  玛拉基并没有教导靠善行得救,从他对“事奉神为徒然”()的抗辩中,便可看出。未被审判的人并不是因为配得恩宠,而是因为他们“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有人认为,本书“非常强调教条与宗教仪式,……因此玛拉基根本上只是后来犹太主义的先驱”299,如果这段话是指,玛拉基只重视律法的字义,而不注重那当守住的精神,便是极大的误解。玛拉基绝对不是死守律法的人,他直探律法与先知书的核心。他所提出的惟一伟大恳求,就是要百姓与永生神建立亲密的关系,因为神要人“与祂同行”()。

  玛拉基在伦理方面的争论激烈而可贵,时间虽然流转,其锋锐仍未消。他的教训,无论是正面的、反面的,对于挂名、马虎的基督徒仍然一针见血,正如当年对犹太教徒一样。若有人轻视本书,岂不是因为“人好像过滤器,滤过神的话,又好像仲裁者,判断这话语的意思;他自然会滤去他不想听的,只听见他心中爱听的话”300

297 见如 W. Neil, IDB , III, p. 231; R. C. Dentan, IB , VI, p. 1120.
298 R. W. Funk, Language, Hermeneutics and Word of God (Harper and Row, 1966), p. 11.
299 C. Kuhl, The Prophets of Israel . R. J. Ehrlich 与 J. P. Smith 合译(Oliver & Boyd, 1960),p. 169.

300 R. W. Fun祂,前书,11页。
玛拉基书大纲

Ⅰ 标题(

Ⅱ 蒙恩的子民(

Ⅲ 蒙恩的祭司(

 A 控诉(

 B 审判(

Ⅳ 家庭生活的重要(

Ⅴ 耶和华将在公义中临到(

Ⅵ 耶和华渴望祝福(

Ⅶ 神的审判将成定局()(希伯来经文

Ⅷ 最后的劝勉()(希伯来经文


01
玛拉基书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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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标题(

  这句简短开场白的每个字都需要说明。耶和华话语的神谕,希伯来经文第一个字 mas*s*a{~ ,在撒迦利亚书九11、十二1中,RSV 以它为标题,但在这里却前后不一致,将它当作句子的一部分(希伯来文句型形态),因此把“一则神谕”改为“的神谕”(JB、NEB 则不同,在三处都保持“一则神谕”)。( mas*s*a{~ 的意思,见“增注∶耶和华话语的担子”,173页。)以赛亚书十三至二十三章也用这个字,引介指责列国的神谕,特色为末日的审判。撒迦利亚书最后六章都是讲末日的事。虽然玛拉基书在写作范畴上与他们不同,但却同样确信神随时会来审判世界。使先知感觉沉重的“担子”,是要让人的良心沉重不安,直到预备好面对“那日”。

  以色列,一度曾为北国的名字,不过一直可作全国的代称;如今归回犹大的少数人则代表全国。玛拉基,一般英译本均视此名为专有名词,只有摩法特译为“藉他的使者”。导论已陈列出匿名说的正反论点(224页及下),拒绝以玛拉基为先知的名字,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可是多数人仍然接受这卷书的作者名字不详的说法;这几章所受到的重视不足,部分原因难免与此有关。

Ⅱ 蒙恩的子民(

  玛拉基的任务是向以色列说话(1节),所以一开始便肯定神对这个立约之国的爱。百姓对这句宣告的回应却是怀疑,由此可见这篇信息确为当代人的需要。这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爱衰退(),以致人对神的爱也失去信心,甚至对神使他们能够回到耶路撒冷、重建圣殿,也并不领情。

  2. 一般人以为,神的爱到了新约才开始启示,其实绝非如此。从创世之初,这爱就隐约可见;与亚伯拉罕立约之后,又更明显()。申命记则明文昭示,这卷书记载对出埃及与立约事件的神学反思,揣摩出动词爱(希伯来文 ~a{he{b[ )之中的拣选意味(),而教导以色列人应当用爱来回报神()。“神爱人”必定是最难领悟的真理之一,否则就不会需要如此反覆叮咛。以色列的回答∶淘跹爱我们?若不是讽刺,也是怀疑。现代人则声称,“神爱世人”这句话,经过千百个批判已经死透了。不用哲理深思的人,更认为这是人的绮想,纯感性的话。

  先知明白历史的证据对信仰的重要性。他问道∶以扫不是雅各的兄弟吗?预期听众会回答,不但是兄弟,还是孪生兄弟,强调他们同有机会,凭以撒儿子的身分进入亚伯拉罕蒙福之约。以扫既是哥哥,按自然法则享有优势。然而我爱雅各。旧约从未教导说,雅各比以扫更可爱,或比以扫更讨神喜悦;不过以扫轻视他的长子名分,将它卖给诡计多端的弟弟,乃是事实()。神拣选雅各,找不到更多的解释,圣经只说神喜悦爱他(),虽然他微不足道()。雅各(以色列,)为这项恩宠付出很高的代价。神对雅各向祂的回应从来没有满意过,因此他们经历到被掳的惨剧;而以扫以东人的祖先()却免受此苦。在耶路撒冷被巴比伦征服时,以东人站在侵略者的一边,提供情报,抢夺战利品,切断逃亡路线(俄10~14节)。犹大地区人去楼空后,以东人迁入,显然得到不少利益。

  3. 我却恨以扫。动词“恨”要从神拣选之爱的亮光来解释。雅各被拣选,被“爱”的事实,就意指以扫被撇弃,被“恨”;在拣选时必定会有所撇弃。这并不是对以扫个人的恨恶。不过,因以扫和他的后裔对雅各怀恨不散,世代为仇,终于招致神的审判。

  在玛拉基写此书时,耶路撒冷已经复原,圣殿已盖好六、七十年(见导论)。那段时间,从沙漠入侵的拿巴丁人(Nabateans;《马喀比书上卷》)掠夺以东地区,他们不得不迁居到犹大南方的尼吉夫(Negev)。后来他们的国家称为以土买(《马喀比书上卷》),以希伯仑为首都301。拿巴丁人何时入侵,无人知道,但可能早在第六世纪302,意思是可能在玛拉基的时代之前。拿巴丁人建了彼特拉城,位于峭壁上;这城似乎自主前第四世纪就开始兴建。

  时间已经证明,以东人趁火打劫犹大,结果自己也受罚。神对世事的护理,显出祂的公正。

  4. 如果以东人自信满满,认为可以回到老家、重建城邑,好像犹太人一样,先知要破碎他们的美梦。神可以赐下这种恩典,也可以不赐下;以东就是不会得到。犹大应该注意到这件事,庆幸自己的蒙恩,不要怨叹自己的命运。以东地要被人称为罪恶之境,和撒迦利亚给犹大的名字“圣地”()形成强烈的对比。犹大会得到洁净(),以东却成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是极可怕的审判;犹大因此更当谦卑,为神对她的爱献上感恩。玛拉基一定知道以西结对以东的预言(结三十五),其中以“荒凉”(希伯来文 s%#ma{ma^ )为主弦律。玛拉基在第3节用了同一个字,“使他的山岭荒凉”;而“永远荒凉”()与本节末的“永远”斥责相互呼应。万军之耶和华,见增注,第43页。

  5. 为证明神的爱,玛拉基选择的证据,是以色列人可以亲身验证的,就在他们眼前发生。他们应该更早就看出来,但是因为专注于内部的困难,他们未能放眼观看神如何对待另一个国家。玛拉基带讽刺地说,耶和华的疆界不限于以色列。如果以色列会向外观察,就更能领会神的爱;和其他国家比较起来,神对待她何等奇妙。如果神钟爱的对象不能看出神爱她,她对其他国家就没有见证可言()。因此,玛拉基盼望看到百姓“转向”,从冷漠变为满有新的把握;他很可能期待即将发生末日事件,一次而永远地彰显出耶和华是宇宙的主宰。

301 大部分专家认为如此,不过 M. Noth 暗示拉吉是首都。 The History of Israel , S. Godman 译(A. & C. Black, 1958),343页。
302 S. Cohen, IDB , III, 'Nabateans', p. 491.
Ⅲ 蒙恩的祭司(

  玛拉基很勇敢,竟向大有势力的祭司阶级直言,指出他们事奉的缺失。既然祭司已经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他又是谁,有权柄奉万军之耶和华的名说话?从他向祭司发言的方式()显示,他并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而他若是“平信徒”,敢如此说话,惟有对神所赐给他的权柄具十足的信心,才有可能。神既让一位“外人”来批判以色列家的权贵,包括王室、先知、祭司都在内,就显明祂在运用属祂的终极权柄,以免以色列因权势绝对化而堕落,就像其他的团体一样。

  先知在向全国发言之后,便转向专职事奉神的人,他们的责任重大,要交的帐也大()。以西结的执刑者以圣殿为起点,他也从这里开始()。

A 控诉(

  6. 玛拉基很有技巧。他先赢得听众的同意,才举出他们的罪状。大部分祭司都有儿子,而摩西的律法也已家喻户晓,所以当他提出第一道命题∶儿子尊敬父亲,大家必一致支持。把第五诫提出来,就等于将神之约的条件摆列在众人眼前。仆人敬畏主人,因为是买回来的,就属于主人,必须服从,没有选择的余地。问题是,祭司是否以万军之耶和华为他们的父亲或主人。无论如何,责任难逃。

  在出埃及拯救之初,就已暗示神与以色列之间有父子关系∶“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何西阿视以色列为不知感恩的儿子();以赛亚的预言一开始,即为天上的父埋怨祂儿子的背叛()。玛拉基和从前的先知一样,看出他所探究的问题,核心乃是与神关系的破裂。对神的性情和旨意,不是关爱与信任,倒是一片反感。这就是祭司未用上好的祭物尊敬祂的原因。玛拉基并不是讲究礼仪的细节,而是在意他们拒绝尊敬天父、敬畏主人,就是那位“在以色列境界之外”显为大的。

  我们在何事上藐视痰拿呢?犯罪心态常是“隐藏的过失”,所谓隐藏,就是罪人感觉不到;但这却不能成为理由。

  7. 将污秽的食物献上(RV∶面包),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第8节便是证明;动词献上(希伯来文 niggas% )是玛拉基形容献祭的特殊用字()。污秽(希伯来文 m#go~a{l )主要是指礼仪而言(,“算为不洁”);可是这些祭物的不洁,首先是因献祭之人的心态,其次才是因礼仪的不完全。我们怎么污秽了它(RV∶)?以色列人提到神的名,就是指神本身;如果神的名被藐视或污`,就是神被污`。希伯来经文为“污`獭保ㄓ行鹄亚和武加大译本的支持),这很可能是原文;但此种尖锐的表达,希腊人受不了,所以七十士译本读为“污`它”,旧的拉丁译本也跟进。

  耶和华的桌子(参12节),旧约中惟独玛拉基用过这一词汇,不过诗篇二十三5、以西结书四十四16,都有这概念。先知不是指在圣所摆圣饼的桌子(),因为他所想的是流血的祭牲;他是指以西结所提到的桌子()。这些桌子放在内院的门旁,为要宰杀祭牲;但撒督祭司则进入圣所,接近“我的桌子”()。难怪先知视这些桌子都为“耶和华的”。是可藐视的,祭司显然绝不会说∶耶和华的桌子可以藐视;但玛拉基指出他们不当行为之含义,藉以暴露他们潜意识里的态度。

  8. 虽然我们看不见自己的心态,但由此产生的动作,却是人人都看得见。每一头祭牲都应当完美无瑕(等),律法明文禁止献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动物()。只要稍微思想,就知道有瑕疵之物是不能送给省长的(),更何况是神。玛拉基喜欢以这种日常生活的例子,说明献祭的合理作法。

  9. 先知语带讽刺地要人恳求神,这是撒迦利亚的用语(见的注释),祂好施恩与我们。东方人送礼,不单是感激对方的善待,也盼望将来能得好处();但若送的礼物不得体,则是自找麻烦。这种礼物经由你们的手送出,是对希伯来文一个难明之词的解释(直译为“从你们的手是这个”),依据主体“祭物”来解。NEB 比较概略∶如果你们这样作;而 JB 把它当括号处理(这是你们自己的错),并在注脚中将它解释为插入的边注,不把责任归给先知(参 RV∶这曾是透过你们的作为)。有些注释家把第9节解释为一个真诚的呼吁,要百姓悔改303,但讽刺的解释最符合上下文。献祭并不是争取神恩宠的方法()。

  10. 玛拉基很认真地说,关上门还比持续举行无用的敬拜更好。这种仪式让人误以为有价值,而产生虚假的信心;因此他十分愤慨。最好让大家清楚∶耶和华不喜悦(希伯来文 h]e{p{es] )这些。圣经有时会说耶和华喜悦( h]e{p{es] )一个人(;参∶),或一块地(;参∶);但古列,那位外邦王,竟也能成就神的旨意( h]e{p{es] ),令人惊异。以色列不肯顺服,而在圣约以外之人倒做神喜悦的事,这种对比或许出现在先知心中(参12节)。

  门可能是指通往祭司院的门,处理祭牲的桌子就放在那里()。如果这些门关上,就无法献祭。事实上没有人胆量够大,做到这一步。在我坛上烧火指祭司在敬拜上的工作,不是杀牲畜,那是献祭之人要做的()。先知在这整段中所想的,全是祭司的责任。昆兰团体曾引用这一节,以它为依据而拒绝耶路撒冷的献祭制度,视之为无效304

  11. 这几句话常被引用,但却不容易解释;有几位学者否认它们属于原书305,理由为∶这一节否定了在圣殿敬拜的必要性,与先知刚说过的话相反。郝斯特(Horst)认为,一章11~14节是对平信徒讲的,用责备祭司的话再来责备他们。为了反对这些论点,必须举出一个事实,即引介的字“因为”,将这一节与前面连在一起;而“外邦”和“你们”(12节)的对比,将它与下文相系306。这一节的合法性并没有推翻的理由;而祭司不再是发言的对象,也说不通。

  这一节很重要,因为表面上它似乎同意二十世纪盛行的看法,即所有敬拜,无论是献给什么神o,实际上都是献给那位全地之神。已过世的首席拉比讲评说∶“甚至敬拜天象的异教国家,也是向一位超越者献礼物,如此便等于尊荣我的名;他们所献给我(非直接)的贡物,是出于单纯的心灵;神鉴察敬拜者的心。这个奇妙的思想经由拉比斯(Rabbis)进一步推展,成为犹太教普世观的重要特色。”307 基督徒主张同一论调的代表,可推尼威廉(W. Neil)∶“我们应该感谢这位不知名的作者……因为他够大胆,在这样的时候能作出令人惊愕的承认,即∶无论是在哪一种宗教的名义下,只要是真心实意的敬拜,实际上都是献给那位独一真实之神(参∶)。”308 倘若这是对玛拉基话语正确的解释,那么,圣经中就只有他一个人表示∶异教献祭也可当作是献给神。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范围没有比这更广的。类似的语句在诗篇中出现两次(),在以赛亚书中出现两次(),每一次都是描述神在全地掌权,祂随时会向列国彰显祂自己为创造主、大君王、救赎主。查锐注意到,这种用法使玛拉基的经文有瞻望未来的意味309。如果先知是想到分散各地的犹太人或归化犹太教者310,他不太可能会用这个词汇,因为他们并没有遍布全世界,就连当时有限的地理范围也未布满。

  我的名在外邦中被尊为大。本章中先知四次形容神为大(5、14节,两次在本节),因为他希望这个真理能深入人心。希伯来文不需要动词,究竟是现在式还是未来式,要看下一节子句中的动词。在各处,“处”(希伯来文 ma{qo^m )可能有“圣所”之意(参∶等)。献香,希伯来文很难了解,这字由两个分词组成,但所有英译本都将前者当作名词“香”311(即∶“造来产生烟的”),以解决问题。第二个分词,也是被动式和使役式,意为“被拿来献”;不过时态有弹性,不一定指现在式(参 AV、RV 小字∶将被献上)312。上下文才是定夺的因素。但即使是未来式,也有“快要被献上”之意,表示这件事近在眼前,必会发生。所以这一节有末日的成分在内。

  先知说,耶和华的名在外邦中为大,这种讲法很有意义,因为圣经作者很看重名字,特别是神的名字。旧约的名字代表该人物的特质。“认识堂的人要倚靠獭保ㄊ九10)。改名字意味着特性有所改变(如∶)。巴力之名意思是“我主或丈夫”,何西阿不容人使用这名(),因为它与低级的异教有关。因此,若说一位先知会主张,当时的列国所敬拜的对象,名字虽不同,仍然是耶和华,实在令人难以想像()。他应该是在宣告∶外邦各国将来必会认识圣经所启示的神。

  这一节所用的献祭用语,也需要查验。前面曾提过,先知用一个不寻常的方式来说“献香”。严格来说,“造来产生烟的”不但可以指香,也可以指燔祭;不过这里使用这动词的分词,而它只在此处用过;它的形式与 miqt]a{r 很像,这个字用于出埃及记三十1,指香坛。由此观之,先知乃是想到烧香的圣礼,这是大祭司的特权(民十六);他并不是指动物的祭。洁净的供物,供物一字(希伯来文 minh]a^ )泛指任何一种礼物,与其他祭并列时,常指素祭(如∶)。形容词洁净的是 t]a{ho^r ,其他地方从未用这字来形容祭物。平常用的形容词是 ta{mi^m “无瑕疵的”,亦即在礼仪上合格,而 t]a{ho^r 则不单指礼仪,还指道德与外貌的纯全。利未人最好的祭也没有用这个字来形容(何况玛拉基当代的祭司献上有缺陷的祭);如果主张,外邦人向神可以献纯净的祭,而神所赐的祭礼还不配这样来形容,实在说不过去。有人主张,玛拉基是用夸大的形容法,而外邦人的祭虽然不足挂齿,但相对而言可算纯洁;这种观点令人难以接受。先知对以色列邻国的道德水平,毫无虚幻的美感()。

  经过以上相当详细的探讨,可得如下的结论∶ (1) 先知期待神的名在外邦中受尊崇;他们将会认识神。这不是新观念,以赛亚也曾预见这种归信(),以西结在归回的预言中,经常重复说∶“列国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2) 玛拉基比他的前辈更进一步看见,这种全球性的敬拜,不限于耶路撒冷的利未人之祭(对照)。 (3) 由上下文看,分词“被献上”(全句惟一的动词),必须视为随时会临到的未来式。玛拉基期待耶和华会突然驾临圣殿。在这里他也想到,目前不完全的祭,将来会以纯净的祭为其高潮,那个祭在价值和功效上,都超越先前所有的祭。他没有说谁会献此祭,只用被动式说∶“它快要被献上”。因此,这有缺欠的献祭制度,就是长久以来令先知头痛的制度,在玛拉基看来,会被另一种祭超越;事实上,耶稣基督的祭便超越了该制度。透过这一个祭,原本在应许之约上为局外人的,现在也能与神和好()。

  12. 在与未来即将发生的事对比之下,玛拉基又回头看当时祭司所献的祭;你们是强调语。玛拉基剥除一切自欺,直率地指出他所察觉的动机∶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更好的译文为可以被污秽(NEB);这子句与其上的食物可以被藐视平行。这是耶和华对他们动机的评鉴。

  13. 祂注意到他们对仪式厌烦(基督徒对敬拜厌烦的理由更少),这便意味着你们对我嗤之以鼻,亦即“用轻视的眼光看我”。正如一章7节,“我”可能是原文,因“它”的文意较弱(RSV 小字)313。英文表示被藐视,会说∶“你用鼻尖对着我。”倘若一个人假定神应当恩待他,就会产生这种结果。这是“廉价恩典”的观念;而在这个词汇还没有成形之前,海恩(Heine)已界定了它的含义∶“神必会赦免我,那是祂的工作。”314

  在无效的祭牲榜中,玛拉基首先列举被抢夺的(希伯来文 ga{zu^l ),即∶被野兽抓去分尸的(,那里首先提到瞎眼的)。被撕裂的动物不可以给人吃,要扔给狗吃()。把这样的肉献给神,等于公开羞辱祂。何况,牲畜是用来替罪的,有瑕疵便无效,不会被接纳()。惟有代表悔改与信心的祭物,在神面前才有价值,对人也才有功效。有人辩称,错误当归那些带祭牲来的人,但祭司有责任拒绝他们。

  14. 这一节以甘心祭为例,即在面对压力时许愿,若神施恩拯救,将献祭感恩()。利未记二十二19规定,这种祭必须献公的牲畜。祭司、百姓和寄居的外人都可以来还愿(),因此他们都会受试探,到时候拿一只便宜货来充数(∶“你们许愿,当向耶和华你们的神还愿”)。利未人的城四围有牧场可养牲畜(),所以祭司与利未人自己有牲口315。行诡诈的在还愿时想要欺骗神,他们会受咒诅。约书亚记八34记载,每逢在更新圣约的典礼中,都要覆诵祝福与咒诅的话(参∶申二十七,二十八;)。咒诅(希伯来文 ~a{ru^r )一字,用于申命记二十七15~26仪式的咒诅中;它们实现的方式,列于申命记二十八15~68。因此,咒诅并不是空洞的威胁,乃是会致死的;而祝福则是赐下生命()。蔑视神的人不会不遭惩罚;他们将发现,祂不单是父、是主(6节),也是大君王;祂绝不放过嘲笑祂威严的人。

  在知道耶和华之名的国家中,总有些人敬畏它。喇合便是敬畏神的见证();摩押女子路得承认祂是她的神();尼尼微人回应约拿的信息(),和那些受惊的船员一样();巴比伦和波斯的统治者,以及从前的法老,都发现耶和华是万神之神(;参∶316。相形之下,玛拉基在这里,以及11节,乃是指外邦随时会有的信仰转变;他们将会前来朝见大君王也许是列队而来。

303 包括犹太注释家 Abraham Ibn Ezra(1092~1167)和 David Kimchi(1160~1235)。
304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1962), 'The Damascus Rule', VI, p. 103.“凡进入这约的人,进入圣殿,绝不能在坛上徒然烧火。他们要闩上门,因为神曾说∶‘你们当中谁来闩上殿门?’又说∶‘你们不当在我的坛上徒然烧火。’”

305 F. Horst, HAT , pp. 265~267; K. Elliger, ATD , pp. 194, 195; C. Kuhl, The Prophets of Israel , R. J. Ehrlich 和 J. P. Smith 合译(Oliver & Boyd, 1960),pp. 167, 168.

306 Chary, p. 241.
307 J. H. Hertz, The Pentateuch and Haftorahs , 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9), p. 474.
308 W. Neil, IDB , III, 'Malachi', p. 232.
309 Chary, p. 242.
310 J. M. P. Smith, ICC ,结论道,先知可能意指散居各地的犹太人团体(31页)。D. R. Jones, TBC 也持此观点。W. E. Barnes, CB ,则认为是指归信犹太教的外邦人。
311 见 BDB, muqt]a{r , p. 883.
312 Hoph~al 分词含有未来之意,最明显的例子是撒下二十21∶“将丢出”。参 GK,§116页。亦参 William F. Steinspring, 'The Participle of the Immediate Future and Other Matters Pertaining to Correct Transla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之文,在 H. T. Frank 和 W. L. Reid 所编 Translating and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ment (Abingdon, 1970), pp. 64~70.
313 “这一段是 Rabbis 所举出十八则 Tikkune/ Sopherim 之一,即,犹太文士修改过的经文,以免原文接近亵渎的表达方式。”E.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 , p. 341.
314 Princess della Rocca, Souvenirs de la vie intime de Henri Heine (Paris, 1881), p. 125. 'Dieu me pardonnera: c~est son me*tier.'
315 利未人城的历史性,大部分学者均能相信。见 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Johns Hopkins Press, 1942), pp. 121~124; G. Henton Davies; IDB, III, 'Levitical Cities', p. 116.
316 无论对这种承认的表达方式持何种看法,都必须接受一个事实∶这些外邦的首领成全了神的旨意,因此“顺服”了祂;尽管他们并不知情。


02
玛拉基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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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审判(

  1. 以上的控诉或许包括祭司以外的人,不过审判却是特别针对他们。称谓的方式,哦,祭司们,有不祥之感,让人想起被掳前先知审判的信息(如∶)。这命令(希伯来文 mis]wa^ )意味着即将宣布的审判绝不会减轻。

  2. 你们若不听从,虽然审判是以条件子句开始,但本节的结尾显示,避免受刑的可能性已经消逝,缓刑的时期已经结束。这句的结构可能是受申命记二十八15的影响,先知在提到耶和华将使咒诅临到时,可能是想到这节经文。动词临到是强化形式,因此可以译为“投出”或“放松”;咒诅必会临到,不会撤回,一旦宣布,立刻生效;就像祝福一样,不会改变()。我要咒诅你们的祝福,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一方面,“祝福”可以解释为物质资源、先决条件;对祭司而言,便是接受百姓的十一奉献();另一方面,可指祝福的话,这是祭司有权宣告的()。无论是哪种情况,祝福都会反弹成咒诅,临到他们。事实上,玛拉基声明,耶和华已经执行这个威胁了,因为他们不把命令放在心上。这个讲法与哈该的“省察”类似()。

  3. 玛拉基现在进一步指出咒诅的内容。我必斥责你们的后裔(直译,种子),AV、RV 认为这是指收成减少,因此十一奉献与其他祭物也会减少;而 RSV 以“种子”指子孙(参∶)。有些解经家改变母音的记号,结果就如 JB 的翻译∶“现在注意我将如何瘫痪你们的膀臂”,NEB 也相仿∶“我要砍断你们的膀臂”,意思是∶使你们没有能力作祭司的工作(;参∶)。不过希伯来经文可以有这两种解法,相当合适。人数与收入逐渐减少的事实,虽然戏剧性不强,却亦为有效执行神审判的方式。

  又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祭牲的粪。祭牲的排泄物要从圣所清除,拿去焚烧(等);献低贱祭物的人令神非常厌恶,所以他们和祭物都会被丢到粪堆去,离开神的面。他尔根不直接写出这比喻,而译为∶“我会让你们脸上显出你们犯罪的羞耻”。这种作法并不让人意外,因为这个意象大大冒犯了生来就受训要从事圣职的人,难怪他们会起反感。相较之下,第八世纪的先知们对祭礼的斥责()文雅多了。

  4. 希伯来经文和所有的直译本都同意,这个命令的目的是要使我与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亦即∶它要带来悔改,以致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圣经的警告一向都有积极的目标()。不过,JB 和 NEB 却译为消极性∶“是我给你们这个警告,我的目的是要废除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JB);“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垮台了”(NEB)。这种“修正”乃是变动了一个字母(希伯来人 mih#yo^t[ ,取代了 lih#yo^t[ ;参∶317。不过,这里的意思很难确定就是如此。主张此说的人,举撒母耳记上二31作支持以利家受到审判;他们又认为,撒迦利亚书三章与六章9~14节有高举祭司职的意图。如果原来的希伯来文曾被改动,就必须在所有古译本翻译之前,目的在除去对祭司权柄的威胁。

  旧约并没有正式记载与利未人所立的约。事实上,在创世记的故事()和雅各的诗中(),对利未都没有什么好评。但摩西与亚伦都属利未支派(及下,),所以这支派随之出名;在金牛犊事件后,利未人执行了摩西的命令(;参∶)。民数记二十五11~13提到的“平安之约”,是与亚伦的子孙非尼哈所立,并不是整个利未支派;最早提到这个约的,是耶利米书三十三21(参∶),那里假定这约很早就存在。摩西给利未支派祝福时(),吩咐他们要以乌陵和土明指引百姓,教导他们,并主持敬拜,但并没有称这是约。随着时间过去,因为不断经历神的救恩,并感激利未人的事奉,“使神对利未的应许提升起来,超过原来针对他们的有限范围,而成为立约之神眷顾祂所有子民的一个例子”318

  在评估这节经文的含义时,关键乃在∶玛拉基是否有可能宣告神会背弃祂的约,无论是亚伯拉罕、大卫,或是利未之约。先知书经常提到约被破坏,但每一次都是人没有守约(如∶);神起誓永远不背弃祂的约()。耶利米书三十三20、21就必须从这种背景来理解。虽然表面看来,大卫之约似乎已破坏(),但先知却知道绝不致如此,因为神的约必定会实践,就如自然律一样()。整个旧约都肯定神永远不会背弃祂的话,所以此处最好还是维持 MT 的意思,如 AV、RV、RSV。所有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否则便会从圣殿被清除,以便利未之约能够立稳。

  5. 神拣选利未的目的,是要立生命和平安的约,这词汇只在这里使用过。申命记特别强调,委身于神的法则会使人尽享生命(∶“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参∶);诗篇(等)和箴言(,生命与平安会随着顺服的心而来;等)更是奉为圭臬。赐给利未人的这些福分,是使他存敬畏的心()。玛拉基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对神的赐福若认识而震惊,就必会心生对神深刻的敬畏。那些傲慢的人献上不花代价的祭物(),对敬拜不耐烦(),还自信满满(b);他们绝不会对神的名感到惧怕。

  6. 凡是敬畏神的人,必会看重敬拜外在的细节;这样的人才具备基本资格,能教导真实的律法(希伯来文 to^ra^ )。这种教导显然不只是传授知识;其实即使是传授知识,老师也需要是正直的。神所拣选的祭司不但熟悉神的律法,并且要亲身遵行(参∶)。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圣经的主题之一为∶话语是人格的指标(及下,),新约尤然()。他与我同行,这词汇代表与神亲密沟通,但用得不多();以平安和正直,亦即,不但守约,而且享受这约。这种人不但藉着言教,也透过身教,带出好的影响,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7. 按照传统,祭司的装备之一应该是律法的知识();何西阿埋怨道,他那时代的祭司忘了律法();另一方面,约沙法时代派遣臣子、祭司和利未人去巡回教训百姓();在以斯拉的时代,利未人帮助他解释律法(、11)。玛拉基认定祭司具个人辅导的角色,当有人遇到状况,需要引导,就会去找他;为这缘故,他与神的亲密关系和对律法的了解,都非常重要。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活在祂面前,因此能从祂得到信息。“使者”的头衔加在祭司身上,这是头一次;不过先知哈该曾被如此形容过(;参∶)。玛拉基自己的名字或许让他想到这个描述法。撒迦利亚的第四个异象刻画大祭司进到神面前,得到装备,能成为使者()。

  8. 玛拉基又回到当时的情形,追查如何从崇高的呼召堕落到现今的地步。失败始于祭司个人的生活,他们偏离正道,由这句话可看出,敬虔必须为生活全面的委身(参∶等)。一旦放弃如此生活,他们在众人当中的事奉必受亏损,不但不能使多人离恶向善,反而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因为他们错解神的话(希伯来文 to^ra^ )。他们先用腐败的生活,后用错误的教导,作了神的负面代表。这种会误导别人走错路的可能性,令耶稣发出极其严厉的指责();而站在领导地位的人,最具误导别人的危险性。因此雅各幽默地劝勉道∶“不要多人作师傅”()。

  最后,玛拉基看见利未之约已经腐败了;这个动词意味着“道德腐败”()、“破坏”(),只在这里用于约上。前面曾提出神从不背约的论证,因此尽管祭司违约,玛拉基绝不是指利未之约已经废除。正如与全国所立的约一样,以色列违约,审判便临到背约之人,但神的约却永远立定。

  9. 藐视神名的人()遭到报应,因为他们被藐视。为了讨好一些人而削减神的要求,结果自己却被看为下贱,受到羞辱。一般人对敬虔立刻能辨视,对妥协祭司的假冒为善,也不会太慢蔑视。这种辨别能力和反应,至终都来自神,祂曾说∶我使你们被藐视(参∶)。先知在这段的结尾再次重复神的代表们所犯的两项错误∶未能与神同行,并且企图讨好人。

317 这个修改是 Budde 所提出,为 Bulmerincq 采纳,F. Horst 引用于 HAT , p. 266. ha{ya{ 偶尔在 niph~al 形式,可有“到结尾”之意(),但此动词此处不在 niph~al 形式,因此 MT 不会采用这个翻译。
318 W. Eichrodt,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 I., J. A. Baker 译(SCM Press, 1960),p. 65.
Ⅳ 家庭生活的重要(

  这一段可能包含来自三次讲道的题目,因为先知一开始(10节)的问题,是视全国为一个家庭;接下来(11、12节)则视全国为属灵的家;最后四节转而谈国内个人的家庭生活。另一种看法则为∶这里的主题是约的忠诚;这篇讲章是先知看到不忠诚的个案,有感而发。

  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这个问题的意思,必须由上下文来决定。既提到我们列祖的约,就表示一位父很可能为列祖之一,或是亚伯拉罕,或是雅各(以色列)。圣经有“你们的父亚伯拉罕”()之先例,耶柔米与加尔文偏爱这个解释;玛拉基经常提到雅各(),十二支派(列祖)都由他而出。玛拉基所谓的我们,无疑是指犹太同胞,所以即使他是以神为那一位父,他也不是在想“四海之内皆兄弟”。他所关注的,是以色列国内应当有兄弟忠诚相待的现象。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将父与创造当作孪生观念,可参申命记三十二6和以赛亚书六十三16,六十四8(参∶);不过这观念总是特指以色列而言,因为这个国家必须反映出父的本性,因祂已将祂的法则教导她()。

  我们为什么竟不忠诚……?显示不重视约定、协议的风气,已遍及商业、婚姻及社会各种事情()。然而,一个正直的人是绝不会亏负他邻舍的(b)。不负责任的行为玷污了国家之约。这个动词与第8节不同,但意思类似;另一个约遭到破坏。

  11. 镜头从群众转至个人,先知指向一种风俗,历代以来以色列的灵性都受它的亏损,即与宗教文化不同的人通婚。反对通婚的理由不是基于种族。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有一大群混杂的人也随着他们出来(),他们愿意行割礼,守逾越节,向以色列的神效忠()。波阿斯娶了摩押女子路得,但她已经放弃了基抹神o,选择以色列的神()。玛拉基说∶娶外邦神的女儿为妻,这句话直指反对的最大理由。“的女儿”意指具备某神o“的特性”,她的整个性格完全与以色列之神的公正相反。一对夫妻若要愉快地生活,必须有共识,在宗教上必有一方需要妥协。以色列的经验证明,实际上总是要求比较低的一方获胜(),而背道很快就蔚为风气。既然被掳的罪魁是背道,这个群体竟会甘冒同样的风险,实在匪夷所思。

  用犹大和以色列之名,显示先知认为回到犹大的人,是古老应许的现代传人。然而他们行了可憎的事,这个词十分强烈,用于偶像和与偶像崇拜相关的事()。甚至埃及人也不与和他们文化不同的人往来(),而拜自己手所造之神的人,亦不会离弃这些神明(),但犹大亵渎耶和华的圣殿,因他们既去敬拜偶像,又来到祂面前。在以斯拉时代,祭司和利未人中有与异族通婚的情形(),而玛拉基既提到圣殿,似乎是将这些人包括在内。不过,有些人认为圣殿(希伯来文 qo{d[es% ,“圣洁”)是指百姓,“圣洁的种类”(),耶和华的产业()。祂所爱的当然是他们。权衡之下,这个解释比 RSV 的意思较好。

  12. 玛拉基祷告,要耶和华不让犯罪者有后代,以从这地除灭邪恶。任何作见证或回答的人是一句成语,其意义无法确知,有一些建议如下∶有人认为这比方是指学生死背老师的教导(参 Vulg.;AV∶专家和学者);另一说法,如 RV∶睡醒的和回答的,是指游牧民族晚上轮值巡行帐棚守夜;这说法可配合雅各的帐棚;而游牧者或定居者(NEB)则是根据阿拉伯译本。他尔根不是翻译,而是解释,意译为“儿子与孙子”,这是先知想要说的意思。拜偶像的人,年老时无后人,显然不蒙福,其他人看在眼里,就不会去效法他;他将没有孩子延续他的罪。

  13. 先知又注意到另一个明显不忠诚的事,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不过,他首先批评过分夸大表现的感情,其目的显然是想感动神,要祂回答长期以来的祷告。有人辩称既然平民没有资格就近祭坛,这是比喻的说法;但如果是祭司犯的罪,就没有问题。他尔根推测,这里是指被抛弃之妻子的哭泣;耶柔米也跟随这主张;但这解释说不通,因为文中尚未提到她们。

  14. 流泪哭号也没有用,因为道德的过失婚约破坏切断了亲近神之路。汉摩拉比法典规定,婚姻是一法律契约,要签文件为凭319,但以色列人认为这是一种盟约,有耶和华作见证(),因此约束力更强。这种灵性的层面有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双方各自对立约之神的忠诚,形成一种结合力,使俩人能终生相伴。伴侣一字通常用于形容男人的亲密伙伴,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人(;AV、RV;),只在这里用于妻子。藉此玛拉基平静地指证美满婚姻关系的模式∶虽然幼年即结,俩人的情谊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当然,只一味坚持法律上婚礼的约束力,不容许离婚,并不能造成这种伴侣关系;而忠诚与信实的个性,与彼此信赖的建立,才是稳定婚姻的要素。玛拉基控诉他的同胞,就是违背了这种信赖。

  15. 此节经文有困难,也许是某些文士觉得这教导很特别,而将其改动。解释的指标之一,是必须符合玛拉基清楚的用意,就是本节末所言,鼓励丈夫对元配忠诚。按照现今的希伯来文,实在无法成意,所以每一种翻译,包括最早的译本在内,都有解释的成分在内。问题的一部分为∶“一”字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它可能是“造”的主词,代表一位神(RSV、NEB);它也可能是该动词的受词,主词(神)不言自明∶祂不是造了一吗?(RV;参 AV、RSV 小字),亦即∶一体(320。下一子句的解释∶“得到生命(或灵命)的继承”,要看第一个子句如何定位;不过没有一个建议令人满意。有人主张修改,将一个母音变动( s%#~e{r 取代 s%#~a{r ),使“继承”变成“肉体”,不过创世记二24不是用这个字(ba{s*a{r)。JB 采用这个修改∶祂不是造了单一个体,有肉体和生命的气息吗?NEB 作∶有肉体与灵命吗?这个文意甚佳。神造俩人成为一体,有特别的目的,是的,是要赐他们敬虔的后裔。当双亲忠于婚约,孩子才有安全感,这乃是敬虔生活的基础。家庭乃是学习神法则的学校,和操练的地方()。这个神设立的组织受到威胁,所以玛拉基极力劝勉∶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然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耶和华说∶因为我恨恶离婚。英文译本都同意这是先知的意思,不过希伯来经文读为∶“如果他厌恶,送(她)出去”,古译本亦如此。显然经文被某个人改动过,他想将玛拉基的教导与申命记二十四1配合,那里容许离婚的事。这种读法完全贬抑了先知要传达的意思。以色列的神,玛拉基只在这里用这名字,用得很恰当,因为这题目与这被拣选之族未来的命脉有关。他认为离婚好像用强暴盖住人的外衣,这是比喻,指各种不公平的事,就好像无辜被杀之人的血,在衣服上留下记号给众人看。

  JB 使最后一句显得意义非凡∶因此,尊重你们自己的生命,不要这样破坏信任。无论是为个人或为团体的好处着想,家庭最好不要因离婚而破坏。玛拉基的恳求,为耶稣的教导铺了路()。

319 ANET , p. 171, No. 128. 参 Elephantine* 蒲草纸抄本中记载的婚约, ANET , pp. 222, 223.
320 还有一个可能性,为犹太注释者所偏好∶“一位”或许指亚伯拉罕();然而有人抗议,因他娶了夏甲,成为娶第二房的先例。那么,先知就会回答,亚伯拉罕的动机不一样。他是想要得到敬虔的后裔。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 ,推出这观点,及其他观点。这些解释的弱点为∶使先知的主要论点显得不够强。
Ⅴ 耶和华将在公义中临到(

  恶人事业发达的老问题,在玛拉基的时代也困扰人心。神似乎恩待坏人。耶利米()和哈巴谷()都质问神,祂公义的护理何在,但同时他们仍然坚信,神的公义至终必要彰显。然而玛拉基的同胞却失去信心,并且对神冷嘲热讽,完全放弃分辨善恶的用心,所以先知以未来的审判来警告他们。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尝试举出神义论,来为神的作法辩护。那样作或许能说服人的头脑,但先知明白,他需要震撼人的良心。

  17. 圣殿重建之后,失望随之而来,因为几十年过去了,并没有超自然的事显示耶和华回到锡安。从表面评估,犹太人已经尽上本分,但神却没有实践应许(参∶)。祂的耽延被无神论拿来作藉口。公义的神在哪里呢?这问题等于怀疑祂的存在。由于这种信心的失败,他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祂绝不会对人的祷告和问题感到厌烦,只对人的罪厌倦()。


03
玛拉基书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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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1.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隐含的挑战,耶和华亲自说话。看哪,直译为“看我”,“我在这里,预备要差遣我的使者”。到了最后,没有一个人可以避免面对神,祂出于好意,警告人这件事。王家出巡必定要先作准备,同理,耶和华的来临也将有先锋开路(),并呼召百姓铺平车辙,移去石头(),亦即预备道路。玛拉基让听众去揣摩这比喻的意思。我的使者,身分没有说明。玛拉基既在推动百姓悔改,他应当明知自己正应验这角色;但所有的先知皆是如此,认为他是在讲自己的说法不可置信。那位使者的特殊任务是作先锋(),他和立约的使者是不同的人物。

  预备工作完成后,主(希伯来文 ~a{d[o^n )必忽然进入他的殿321。由这个应许看来,尽管有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鼓励(等),百姓对第二座圣殿的失望挥之不去;其实想望神作出超过他们眼见的事,原本是健康的。等到主莅临时,以西结在异象中所见,荣耀回来充满这殿()的情形便会实现,这座重建的圣殿也就达到目标了。但立约的使者是指谁?这个头衔只在这里出现,因此除了上下文,别无其他帮助可作解释。他与耶和华同时来到即使不认为他就是耶和华(AV、RV 却认为如此)的话;而按新约的亮光,从弥赛亚的角度来解释,他就是耶和华。不过,先知的想法或许为∶摩西之约是经耶和华的使者立定的(;参∶),因此在立新约的时候,也有此需要()。犹太学者认为,他是被指派去报复违约者的使者,或是以利亚322

  你们所仰慕的可能语带讽刺。过去阿摩司必须指出,耶和华的日子黑暗没有光明(),同样,立约的使者来到时,从他来的用意看,他们不见得会欢迎他。他会忽然来的事实,有不祥之感,因为突然常与灾难相连(如∶等)。

  2. 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这个问题意指将有严格的考验;第二个问题,谁能立得住呢?借自战争的意象(),意为“谁能站在他的地上?”先知认为,没有一个人能通过耶和华将实施的严厉考验。不过,炼金之人的目的不是要毁灭,而是要炼净;漂布之人的肥皂,或碱(我们所谓的肥皂,当时还未发明),是用来漂白布匹的。根据这些比喻,苦难为神计划中的一环,旨在除去个性中的渣滓。炼金者的描绘,许多先知都曾使用()。“当炼金之人从火炉口望进去,看见自己的影像清楚反映在融化的金属面上,他就知道已经大功告成,所有的渣滓都烧净了。这就是此比喻的美丽之处。”323

  3. 炼金之人坐在那里,全神贯注于锅炉内的金属,刻画出耶和华对祂子民圣洁的关注。祂从圣殿开始(参∶),先熬炼利未人之子,直到他们献上正确的祭,直译则为,凭公义献祭(AV、RV)。两种意思都需要。品行若得到更新、洁净,祭物(希伯来文 minh]a^ )就有价值,且能配合正确的态度献上。

  4. 到那时候,其余的百姓他们也必定经过熬炼所献的供物,才能够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最后一个片语为不定式,可用来指摩西之时()和大卫之日()。几乎可以肯定玛拉基视摩西的时期为理想纪元(),因当时以色列人直接倚靠神。

  5. 灾难对一些人是熬炼,对另一些人则是审判。整个群体受到熬炼,正如金属一样,低劣的元素必被除掉。对那些拒绝改正,所以“在那日”遭审判的人,在法庭上,耶和华既是见证人,也是审判官。不需要别的证人,因为没有人够资格(;参∶)。速速一字,较好的翻译为“老练”,速度是由训练而来,参以斯拉记七6那里的“敏捷”出于同一字根。玛拉基是位忠心的牧者;尽管他的同胞可能会完全拒绝,但他仍一直盼望赢得他们的心。

  行邪术的,是持续自古流传的迷信;除了这一项外,其余所列皆为社会性罪行。在以上论不忠诚的讲章中(),玛拉基曾特别对付起假誓的人;而休妻者也被他算在犯奸淫的之内。玛拉基的时代,领工资的被“亏负”,或是少付工钱,或是迟迟不发(参∶);寡妇孤儿没有人保护,以致受到缺德者的欺压(参∶)。耶和华一直很注意这类事()。寄居者,在当时应为外地迁入者,或移民。这种人也有权利,神会审判剥夺他们权利的人。这些用铁蹄践踏别人的人,显示他们不敬畏万军之耶和华,但当祂“临近,施行审判”时,“公义的神在哪里”()的问题,就会得到答案。

321 a {d[o^n 与耶和华(Yahweh)可以互通,参∶亚四14,六5;‘全地的 ~a{d[o^n ’.

322 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 , p. 349.
323 J. Neil, Everyday Life in the Holy Land (Church's Ministry among the Jews, 1913), p. 163.
Ⅵ 耶和华渴望祝福(

  这几节和前一段有密切关系,二者形成一段括号,夹在两篇论神审判的讲章中间。思想的顺序为∶以色列所以有机会质问神是否公义,是因为祂没有改变,仍然在耐性地提供悔改的机会。先知建议用一个方法让百姓试试,看事实是否如此。他的作法会摸到他们的钱袋,让他们的悔改付出代价,才显出是真的。对这样的悔改,耶和华也会用可测量的物质来回应,等接下来几次的收成便见分晓;凡将自己的财物交给神来支配的人,必会发现有明证显示,祂已接纳,且祝福了奉献者。

  6. 这一句的前后两半互相平衡。希伯来文读为∶“因为我耶和华不改变,而你们,雅各之子,才没有断绝。”英译本大半将最后一个动词译为消灭殆尽,原因很简单,因这个字也有此意;而 NEB 的译文也可理解∶我是耶和华,不改变;而你们也没有停止作雅各的儿子;这是很自由的译法。事实上,神和以色列都没有改变。神待人的原则也贯彻始终。祂曾爱雅各(),也继续爱他的儿子,虽然他们效法父亲欺骗、排挤的作风(;参∶)。这里对立的平行句,是要凸显神的美善。

  7. 玛拉基并没有将过去的时代美化(参∶)。神的典章启示祂的旨意(),但所有的人都同样持背逆的态度。这里用撒迦利亚的词汇呼吁悔改(),但却得不着回应,因为百姓不觉得自己有错。

  8. 玛拉基用一个方法来唤醒良心,让人自觉有错。他指出一个大家公认为不好的态度。人岂可抢夺神呢?译为“抢”的动词(希伯来文 qa{b[a` ),旧约很少出现,不过犹太文学中可清楚查明其意为“用暴力夺得”324。现代学者多尝试调动子音,变为动词 ~a{qab[ ,“欺诈、狡猾地攻击”,即“雅各”一字的字根。JB 译为∶人岂能欺骗神?NEB 译为人可以诈欺神吗?都是接受这种修改,七十士译本也支持。虽然这翻译以雅各的名字作双关语,相当具吸引力,但希伯来经文有武加大(Vulg.)译本支持,优点为直截了当,比较真实,应当保留。

  英文字 tithes 译为“十分之一”。将十分之一的财物给在上者的作法,显然渊远流长,创世记中便有例证,亚伯兰把掳获之物的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雅各也在伯特利这样起誓()。律法规定,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为要给利未人(),他们再将十分之一给祭司()。从申命记的规定可以看出,受益者还有别人;每三年一次,在收十一奉献时,要办团体筵席,除了请利未人,还要请有需要的人()。倘若不交纳十一,孤儿、寡妇、寄居者也会连带受苦(参5节)。

  供物是祭物中留下来给祭司的部分(),以及为特定目的献的甘心祭()。尼希米的任务之一,就是设法让支持圣殿事工的供物今后不至于匮乏,不再像他不在任期间所发生的状况()。如果没有供物,利未人就不得不放弃事奉,去耕田维生。

  9. 有一则箴言教导∶愈施舍,愈有钱;愈吝啬,不肯付出该给的,愈会缺乏()。这便是对吝于给予之人的咒诅,因为无论个人、教会或国家,若不肯留给神,神也不能祝福。此外,神与祂的仆人认同,不给他们就是抢夺祂。

  10. 凡是怀疑神存在的人,不妨从祂的要求开始来尝试,以货真价实的礼物尊荣祂(因为十一至少等于现代人薪水袋的十分之一),使我家有粮。倘若神的贮藏室空了,就要怪祂的百姓;这样,他们便是让祂的仆人失去可喜悦的权利,就是分享祂的分。而神会倾福,大大超过人献上礼物的比例;不献上的人则无法经历到。天上的窗户曾打开,降雨成大洪水(),但在神的命令下,会将神丰厚的礼物浇灌下来。

  11. 先知在传统上是以土产作为神祝福的应许(参∶)。玛拉基补充说,不会有吞吃者侵害,也许属蝗虫类,不过“吞吃者”(devourer)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很常用。毁坏农作物的蝗虫有三种325,因为破坏力很强,所以令人惧怕()。田间的葡萄树果树中的代表也会结葡萄,不致掉落(参∶)。

  12. 然而,单有好收成,还不足以使一个国家成为喜乐之地。虽然先知是用物质方面来形容,但与土产相对,必有属灵方面的出产。这并不是要将物质的福分灵意化。神应许要赐福给乐意施舍者,是按字意而言的(),但是对给予者个性上带来的益处,则是无价之宝()。不仅个人如此,团体亦然。相形之下,获取的态度,就是想得到全部而分毫不给的心态,必会导致贫困()。

324 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 , p. 351.
325 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 Lands (Paternoster Press, 1970), p. 240f.

Ⅶ 神的审判将成定局(;希伯来经文

  先知现在转回来谈审判的题目,但这次比二章17节至三章5节更有深度。他指出,事奉神的人和不事奉祂的人,根本上有巨大差异,不仅现时如此,更重要的是,在神审判大日时,结局大不相同。要从那最后的审判来看一切不公平之事;那时善与恶要曝光,悔改的机会不再有。实际上玛拉基所说的是∶当活在那日的亮光中。

  13. 玛拉基以同样的方法开始∶神指控那些对事奉失望的人,他们用强硬(NEB∶难听)的话顶撞祂;这些话,显然是无心之言。然而口无遮拦会导致士气低落。

  14. 这里先知是在对“守道者”说话,还是对“背道者”假定两者之间界线分明?注释家对此意见不同。这里所形容的态度,是神的仆人很容易会有的,尤其是局势艰难,而他们已失去年轻的冲劲之时。玛拉基心目中的这群人遵守神所吩咐的,也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这个词汇用于约的一般规定(),不过有时特指祭司的责任()。如果这里的对象是因十一奉献不足而受苦的利未人,就更容易了解了()。他们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好似在哀恸,惟恐自己犯罪而表悔改,仍然经历短缺。

  “好似在哀恸”一词(希伯来文 q#d[o{ranni^t[ ),准确的意思没有把握,因为在旧约只出现这一次。翻译者通常将它与动词“黑暗”(希伯来文 qa{d[ar )相关,因此有哀恸之解;但另外有一个动词(希伯来文 qa{d[ad[ ),意思是“弯腰”,可能代表尊敬的姿态,不过这却需要修改经文,虽然只改一点。汤玛斯(D. Winton Thomas)326则以阿拉伯文 qadara (“量过的”)为其字源;正如拉丁文 modeste 是来自 modus ,“衡量”意为“谦和地、节制地、谨慎地”;这个意思也与前一说类似。NEB 所译恭敬地行事,即采用此意;JB 的哀恸地行走则保持一般的解释。这里既是“肯定德性”,应当选择措词较强的说法。

  15. 那些蔑视神,狂傲的人,似乎享有保障,实在令人气馁。诗人也曾面对同样的困难(),他“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3节),这些人问道∶“‘神怎能晓得?’”(11节)。恶人大行其道,神似乎包容他们犯罪,令人愤慨。他们试探神,看可以犯多少罪而没事。可与第10节对照,那里神邀请人试试祂会赐下多少祝福。

  被掳前的先知确知被掳事件必会发生,因而苦口婆心传道,要人悔改。诗人对神公义的护理有把握而心得安慰,又以与祂沟通为乐()。玛拉基则有他独特的方法,表明神给他的答案。

  16. 简言之,他的把握便是∶神知道,祂在意。敬畏耶和华的不一定与发怨言的为两批人,乃是听进了责备之言,开始互相鼓励,更新信心之人。这种追求信心的努力,耶和华侧耳而听。记念册不是记好行为,如一位波斯王的编年大事记(),而是记那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的人的名字。他们像亚伯兰一样相信神(),并发现因这样行,自己被称为义(18节)。

  耶和华用册子记录祂子民之名字的观念,早在出埃及时便有(;参∶),但惟有玛拉基称它为“记念册”。他的想法为∶凡相信的人,神一个也不会忘记。

  17. 神要赏赐这些信徒的最高特权,就是成为属祂的人;属我在希伯来文为强调语,特特归我更进一步予以背书。这些话引自立约用语(),后来也在相关场合提到(),让人注意以色列原先蒙拣选的事实。这先知中的最后一位说明,神首先拣选一个民族的目的,即将实现了。父子之类比,强调神对这些不配仆人的怜恤()。

  18. 这里的平行语,把义人与事奉神的人相等,而恶人则与不事奉的人等同。义人并非自己有何善行,而是“被宽恕的人”(17节)。审断最终极的关键,在人与神的关系,而这关系取决于他对神“转向”之邀请的回应()。


04
玛拉基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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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1. 玛拉基已经用过炼金之火的比喻(),现在他则是讲毁灭之火。那日将如热带燠热之日,枯竭的菜蔬突然起火,干燥的田园成为大火炉,甚至植物的根都化为灰烬。狂傲的和行恶的,就是拒绝悔改的,都无处可逃。

  2. 现在意象改变了。耶和华亲自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说话,也就是那些已经悔改,并渴慕见到祂得胜、公义伸张的人。对他们而言,那造成烈火的太阳(1节)却成为公义的日头,为喜爱公义的人带来健康与医治()。他们将像牛犊从圈中被放出来,享受阳光;他们会跳跃,心中释放,为公义的得胜而欢欣。

  “公义的日头”一词,在圣经里只出现这一次,翅膀的意象代表太阳的光线,让人想起近东纪念碑上如翅的太阳光轮327。当万军之耶和华带着全能,彰显自己为审判之主时,这幅图画是最适合不过了。

  3. 从前因为行义而遭痛苦的人,最能激赏这里的大翻身;恶人烟消云散。他们不可自己报复(),在没有盼望下咬牙忍受。每一个时代受逼迫的信徒,都渴望戏剧化的终局出现,神永远的治理如日高升。先知则渴望先有普世悔改的情形出现;若是不然,不悔改者的灭亡,便是惟一选择,无法避免。

326 'The Root s]n` in Hebrew, and the meaning of q#d[o{ranni^t in Malachi III: 14', JJS , I (1948~49), p. 182~188.
327 ANEP 中至少有十六块版,取自埃及、叙利亚和亚述,上面有展翅的碟形太阳,覆盖所记载的事。有时是特殊设计,如 Stele of Merneptah(342)和 Shalmaneza's Black Obelis祂(351),但有时是写实,如来自 Byblos 的477图。
Ⅷ 最后的劝勉(;希伯来经文

  玛拉基书的最后三节是很恰当的结论,而本卷书亦成为“十二先知书”的结束。希伯来文圣经是以书卷(Writings)为结尾,而非先知书,但我们的旧约圣经是依据希腊和拉丁文译本的顺序,亦显得相当合宜。此处提到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以利亚,耶稣在变像山上曾和这两位人物谈话(,及平行经文),一方面是回顾过去之约,一方面则是瞻望未来将成全一切的约。要来的“以利亚”之应许,保证在末日来临之前,还将有一次先知之声。

  这几节尾语虽然很美妙,但常有人指称,这是后来两次加入本书的(见导论,231页)。然而,这里同样强调伦理,写作风格也与全书一致,显示作者仍可能是玛拉基。

  从早期就有人尝试,避免本书以如此尖锐的话作结束。希腊抄本将第4节置于第6节之后,而希伯来仪文中将第5节在第6节之后又重复一次。希伯来圣经后来便将第5节在全章最后再印一次。

  4. 这一节特指整个摩西五经,用申命记的词汇表达。当记念的劝勉,在申命记用过十三次,要人注意他们被神拯救的经历;这里则呼吁所有以色列人要遵行摩西的律法。这个名词主要是指立约时当尽的义务(),后来则概指摩西五经()。律例典章,狭义是指原则性的法则与个案类法则,不过常用来指神的律法(等;)。何烈是西乃的另一个名字,常有人说是专属申命记的,但出埃及记三1,十七6,三十三6也出现,而西乃则出现于申命记三十三2。如果以色列人不听玛拉基的预言,让他们记住∶神的律法乃是命令,而一位大君王的命令若被忽视,必遭惩罚。

  5. 谈完过去的命令,玛拉基便瞻望那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这是约珥书二31的用语。不过,那时之前将先有警告。用以利亚预表未来那位先知,或许与刚才提过何烈有关,因为他也像摩西一样,在那里从神领受了启示();而以利亚成为全国道德的催化剂,没有一位先知能像他,如此戏剧化地改变同胞的态度,影响了全国的命运。或许作者认为以利亚就是三章1~3节的使者;他可以叫火从天降下(),在何烈山看见耶和华的狂风、地震与烈火(),又被火车火马从以利沙身边接走;他既没有经过死,就表示他还活着,可以执行他的任务(参∶)。

  6. 这位未来先知的使命,被形容为在两代之间架桥梁。第五诫意味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学校。在这个“小世界”里,可以学到权柄与服从,爱与忠诚,顺服与信任,远超过在别处的学习;倘若神的话成为家庭的指南,整个社会都会改变。玛拉基最后的话为另一项恐怖的抉择∶神的咒诅(希伯来文 h]e{rem )。“咒诅”一字与“圣”的概念有关,指一种禁忌,专用于毁灭,只要有人敢动原本起誓要献给神的因此是“圣”的,不让世俗来用就会遭灭绝()。迦南人的城与人口都属于其他神o,所以受到咒诅,要全然灭尽(及下)。这种凄惨的命运后来成为最后审判的恐怖写照;能够逃脱的人乃是蒙了大恩()。

  这一节的话,西拉赫(Ben Sirach)在形容以利亚时曾引用过(《德训篇》),路加记载,天使传话给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时,也曾提到。耶稣指认玛拉基书三1的使者即为约翰(),以利亚也是约翰();不过约翰曾否认他是以利亚(),依罗秉逊(J. A. T. Robinson)的看法,约翰认为耶稣即如火之人(328

  无论约翰对他自己的角色有何认识,他相信弥赛亚时代被引进了,而且若要逃避最后的审判,就必须先经过试炼之火()。他显然非常熟悉玛拉基的信息,并且深受其影响。约翰的期待,在耶稣一生中并未实现。主第一次来临与第二次降临之间有一段间隔,恩典的时日延长,最后审判延后了。然而这不是说,审判已经取消。旧约结束时的警告,在新约的结尾亦未消失();不同的是,新约的最后一句仍以恩惠作结语(21节)。

328 J. A. T. Robinson, Twelve New Testament Studies (SCM Press, 1962), p. 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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