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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2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上图:古代罗马妇女的服装。贫富之间的服装差别很悬殊。
3 「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我们也许不会故意「按着外貌待人」(1节 )),但内心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教会有时因为事工的方便,组成「工商团契」、「文化人团契」、「大学团契」、「艺术团契」等等,这时更要谨慎,不可脱离基督的身体,因为我们的肉体总是不愿意与「层次低」的弟兄姊妹互为肢体。 「偏心待人」可译为「刻意区分」,意思是区分阶级。 「用恶意断定人」可译为「用罪恶的思想断定人」,不但骄傲地判断人,而且是根据属世的标准来判断人。
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雅各并不是说神特别厚待「世上的贫穷人」,而是说「世上的贫穷人」也照样蒙神「拣选」,贫穷的信徒和富足的信徒都同样蒙神赐给信心,一样「在信上富足」,「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所以我们不可「按着外貌待人」(1节 ))。 人无论贫富,本性都是拒绝神的,「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1 )),所以并不是越穷越容易接受福音、越穷越不会依靠钱财。我们的得救完全是根据神在「万世以前」按着祂自己主权的「拣选」(林前二7 )),与我们的贫富状态无关。 虽然财富会成为作门徒的绊脚石(可十23 、路十二34 )),但只要是出于神的「拣选」,「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 ))。
6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
7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译被称)的尊名吗?」
8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11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而「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五1 )),把这律法写在我们心上(耶三十一33 )),所以这律法是「使人自由」(一25 )),是「自由的律法」。 「受审判」指信徒将来在基督台前「按着本身所行的」受审判(林后五10 、彼前四17 ))。
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 )),但真正使人称义、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弗二8 )),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五6 )),必定会产生顺服神旨意的「行为」。 人常常把自己的理性、情感、意志当作「信心」,但只要不是神所赐的真「信心」,都不能叫我们得救,比如:1、鬼魔式的信(19节 ));2、不能在心里生根的信(太十三20-21 ));3、根据眼见神迹的信(约二23-25 ))。 「这信心」指不能产生行为的假信心,「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所以这种假信「有什么益处呢」?
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
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信心」和「行为」不可以分割,「没有行为的信心」并没有得救的功效(14节 ))。 「你有信心」,意思是「你自称有信心」。 「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意思是「你自称的信心根本不是信心,因为没有证据」。 「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意思是「行为」是「信心」的证明。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神只有一位」(申六4 ))是犹太教徒每天诵读两次的「示马 Shema」的一部分。 「鬼魔」也相信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牠们甚至比十二门徒更认识基督(可一24 、五7 )),但并不顺服神的权柄。神所赐的真信心不是知识上的相信,而是对神的信靠和顺服,必然会「生发仁爱」(加五6 )),产生与信心相称的行为。
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认为「信心」可以不必带出「行为」的人,是「虚浮的人」,「虚浮」意思是「空洞的」。 「死的」根据更好的抄本译为「无效果的」。
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17 、20节 )),没有信心的行为也是死的(来六1 )),而亚伯拉罕的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 「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指神使我们的信心「经过试验」(一4 )),臻于成熟。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应验」指印证了之前神「算为他的义」的果效,因为亚伯拉罕活出了神赐给他的信心。 「朋友」指亚伯拉罕与神关系亲密,被称为「神的朋友」,这是人能得着的最高荣誉。本节引自创十五6、代下二十7、赛四十一8。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在基督里,「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 )),这种真信心是「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罗十9 ))。 「单因着信」,指单单因着那种不能产生行为的死的「信」(17节 )),只是口头上的承认,并无信靠和顺服(18-19节 ))。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按外貌待人(二1) 新约圣经以‘按外貌待人’这句子来表示不合理的偏袒;特别是指讨好、奉承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新约圣经毫不留情地攻击这不合理的现象。正统犹太人也赞赏耶稣不徇情面,不按外貌待人的美德(路二十21 ,可十二14 ,太二十二16) 。彼得在异象中,看见一块大布,里面有洁净与不洁净的牲畜。从这异象中,他了解神是不偏待人的(徒十34) 。保罗深信在神面前,犹太人与外邦人都会受同一样的审判,因为神不偏待人(罗二11) 。保罗曾多次劝勉信徒应服膺这真理(弗六9 ,西三25) 。这词在希腊文的结构中很特别──prosopolempsia 名词是由prosopon lambanein 而来。Prosopon 的意思是面孔,颜面或脸面;而lambanein 则是仰起来的意思,这希腊文的词句是按希伯来文字面直译过来的。某某仰起其脸面表示其赞赏,相反地,垂下脸面则表示厌恶。这词起先并不带消极的意味,只不过表示向某人表其宠爱而已。但玛拉基先知曾如此说,若百姓将有残缺的祭物送给省长,他怎么会接纳,怎么会看情面呢?(玛一8) ,自此之后,这字便染上了消极的色彩。它不再是表示恩宠某人,却变成了徇情面、偏袒,及受他人的社会地位、声誉、势力或财富所影响。玛拉基又严责百姓犯了这罪,因为神指控他们不遵守其律法,又在执行律法时徇情面(玛二9) 。神有一显著的性情,就是祂绝不徇私,摩西律法曾有如下的声明:‘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十九15) 这节经文中有一重点,即某人或可能因对方乃富户而在审判时徇私;相反地,某人又可因同情穷人,而作出偏袒的判断。便西赫说:‘主是绝不徇情面的审判者。’(传道经三十五章十二节 ) 新约和旧约圣经都一致严责因对方的社会地位、财富、或势力,而作出徇私、偏袒的判决。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触犯这律例,正如箴书所说:‘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耶和华所造。’(箴二十二2) 便西赫也曾如此说过:‘蔑视通达的穷人固不合宜,高抬满身罪孽的富户也同为错误。’(传道经十章二十三节 ) 我们应该明白,谄媚民众与迎合暴君皆为瞻徇情面的表现。教会中谄上傲下的弊病(二2) 雅各深深地恐怕谄上傲下的恶习会祸害教会。他在这段经文里描写两个人同时进入教会聚集的地方,其中一个人身穿华服,手指上戴满了戒指。古代一些招摇过市的富户,为了夸张其财富,除了中指之外,每个手指上都戴一个或以上的戒指。有时为了标榜其特别的财富,他们甚至租赁戒指以抬高身份。辛尼加曾说:‘我们以戒指及珠宝玉石为装饰。’亚历山太的革利免曾如此推介,谓每一个基督徒只可戴一个戒指,而且还要戴在最末的小指上。不单如此,戒指上应有某些宗教的标记如:鸽子、鱼或锚等,戴戒指只为了作图章而已。故此,教会里充满了手上戴满戒指及身穿华服的富户。另一个进入会堂的则是一个穷人,他穿着寒酸,因为可供更换的衣物不多。不单如此,手上也没有任何珠宝饰物。富户则被热诚地招呼,且坐在上好的位置上;而那穷人则被吩咐站着,或坐在地板上,或坐在富户位置旁的脚凳下。这描述并不过份,也没有夸大,因为早期的崇拜秩序须知中,确有如此的记述。罗斯曾引述一埃塞俄比亚文(Ethiopic )写成的使徒法规(Statutes of the Apostles )一书的记载:‘若有任何衣着华丽的绅士淑女进入会堂,无论他们是本地或外来的弟兄,你这身为长老的,或正在宣讲神的信息,或正在聆听,诵读经文,绝不可瞻徇情面,更不可步离讲台为他们安排座位,只可保持缄默,因为其它主内的弟兄们会招呼他们;若他们找不到座位,那么,那些有爱弟兄姊妹之心的应让座给他们……若有由本地或外地来而家境清贫的人士进入会堂,找不到座位,你身为长老的,应尽力为他们找座位,这可能意味你或者要坐在地板上。总而言之,你不可向任何人徇情面,只要敬畏神。’这里所记述的与雅各书所记的相仿,但上述的记载中甚至认为当富户进入会堂时,若领会者停止聚会程序,为富户安排座位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无疑的,早期教会一定面对着某些社会性的难题,在古代世界中,教会应该是唯一没有因社会地位而生隔阂的地方。但当主人进入聚会场所,发觉其家奴却与他并排而坐;或者当主人进入聚会场所时,发觉其家奴是领会者,或是圣礼的主持人,这一定会使双方都产生一种局促不安的情绪。主人与奴隶间的距离与分别相去何止千里;以法律的观点来看,奴隶只不过是一个有生气的工具而已。因此,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解决这问题都是非常棘手的。再者,早期教会中的信徒多属家境清贫之辈,故此,当一个有钱人成为基督徒并参与信徒团契行列之后,他一定被视为特殊人物,是向外界标榜基督的绝佳表记,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诱惑。教会应该是一个没有因社会地位而生隔阂的地方;在崇拜荣耀之王的聚会中,人们不应再存有地位或声誉等区分。在至高圣洁之主的面前,功德善行不再是可能的隔阂。在神的面前,所有属世的区别都如尘土,所有属世的公义皆为破烂的衣服;在至高的神面前,人人皆平等。在第四节中有一翻译上的难题,diekrithete 一字起码有下列两个意义:(一 )‘若你如此行的话,那么,你的判断就如墙头草一般,随风两边倒。’意思是:‘若你对富户给予特殊优惠待遇,那么,你便在属世与属神的标准中飘来飘去,无所适从,你根本不可能作出公平的判断。’(二 )‘你犯了画分阶级的错误,这在基督徒团契中乃不应存有者。’我们认为后一个意义比较合理,因为在下文中雅各接续说:‘若如此行,你岂不是用恶意断定人么?’这也是说:‘你犯了神的诫命,因为神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 贫之乐·富之忧(二5) 已故美国总统林肯曾如此说:‘神一定是很爱平凡的人,因为祂创造了很多这类人物。’基督教向穷苦大众有一特别信息,耶稣在拿撒勒地方的会堂中所传的一篇信息中曾有如下的宣告:‘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路四18) 当施洗约翰差门徒去问耶稣祂是否即神所差来的那一位时,耶稣说出了下列的言论:‘……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十一5) 八福中的第一福是:‘承认自己灵性贫乏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是天国的子民’(太五3) ,路加的口吻则更为肯定:‘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六20) 。当耶稣的事奉遭遇挫折时,如被逐出会堂等,祂便在大道上,山坡旁及海岸边向那些平凡草民宣讲神的信息。在早期教会时代,街头上的群众都是街头宣道者的宣讲对象。事实上,基督教的重要信息乃是:‘人所蔑视的,神却看为宝贵。’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如此说道:‘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 这并不意味神及教会不欢迎伟人,富足人,智者及有权势的人;但我们必须提防那谄上傲下的反常状况。无可否认的,福音向贫者所给予的福份是何等的多;但向富者的要求是何等的大,因此,贫者便大批地加入教会。相反地,贫者非常乐意听从耶稣的吩咐,而那富有的少年人却因财富太多而忧忧愁愁地离开了耶稣。我们千万别以为雅各将救恩的门向富户关闭,他的意思乃是:基督的福音对贫苦大众格外亲热,使那些不被世人看重者,有被热烈完全接纳的感受;被世人看为毫无价值者,透过福音的缘故,有崭新无比的价值。在雅各所居住的社会中,富户欺压贫苦大众乃司空见惯的现实状况。他们拉贫者到公堂,无可疑问的,这是钱债官司。在社会的最低阶层,穷苦大众的生活艰苦,连餬口也成问题,但以放贷为生的却比比皆是,且勒索敲诈的手段至为卑下。在古代的世界中,债主若在街上遇见其债户,他可拉着其衣领,力度之大几可使其窒息,且立即可将他送官究治。这是富户向贫者的所作所为。那些富户毫无恻隐之心;他们只以金钱为重。在这段经文中,雅各所针对的并非财富本身,他所攻击的乃是那些富者毫无恻隐之心的冷血行动。富户是使基督徒这高尚的称谓蒙上污垢的罪人,外邦人最先称安提阿那些跟随基督的人为基督徒,这名称带有讥讽的意味;也许是基督的名字,当他受洗时被宣告之故。雅各所用‘被称’(epikaleisthai )一词(译注:和合本的小字有如下的解释:‘所敬奉’或作‘被称’ )有以下特殊的意义,如在结婚之后,太太可用先生的姓氏,或由其所生的孩子也可跟父姓。基督徒可以用基督的名字,就好像他与基督成婚,或生在基督的家庭中一般。富户或奴隶主有许多理由作为他们毁谤基督徒这名字的借口。当一个奴隶成为基督徒之后,他便有了新的自立身分;他不再畏缩主人的权威,刑罚也不再使他恐惧,他以一崭新的身分面对其主人。他也有一新的真诚感;这使他成为一个更好的奴隶,这也表示他不能再成为主人诡诈行径的工具。他也有新的崇拜感;在主日时,他坚持应放下工作而与信徒们一同敬拜神。由此可见,奴主们毁谤基督徒这名字及咒诅基督尊名的借口可谓随处皆是。至尊的律法(二8) 这段经文的思路与上文紧密地连接一起,雅各严责那些向进入教会的富户徇情面的人。这些人或会反驳道:‘但律法要求我应爱邻舍如同自己,因此,我们有责任欢迎那进入教会的人。’雅各会回答道:‘这作法当然是好,只要你真诚地爱别人如同自己,以你欲别人如何热烈地欢迎你而欢迎他。但是,若你因为他是富户而给予他特殊的招待的话,那么,你就是徇情面,是错误的。你这样做并没有在遵行律法,事实上,你却是在破坏律法。若说你是爱你的邻舍的话,那么,你绝不会忽略穷苦的人。事实上,你只是贪财富而已──这根本不是律法的要求。’雅各称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要求为至尊的律法 。这句子有几个意思:这或许是指最超然的律法 ;或指由万王之工所颁的律法 ;或指全律法之王;又或许是指那能使成为王者的律法,及切合为王者的身分 而言。若能遵守这至伟大的律法,人可作本身的王,而且在众人中也是王者的身分。这律法只适合王族人士,同时又能成为人渐达尊贵之境。雅各继续指出有关神律法的伟大原则,只要触犯律法中的一小条,人就成了罪人。犹太人总以律法为一各自独立的个体,若能守其中任何一条律法便可获优点;若破坏其中一则即如负债一般。因此人可以将其所实行的律法与其所破坏者相抵销,以决定其优点或负债。有一位拉比的谚语谓:‘无论何人,只要实行一条律法,他便可获福份;寿数加增,承受土地。’同时,有许多其它拉比则抱如下的想法:‘守安息日与遵行律例同等重要’,故此,守安息日即与遵守律例相同。以雅各的立场来看,律法全部是神旨意的彰显;只要破坏律法中的一条,就是抵触神的旨意,换言之,他就是犯了罪。这说法是绝对真实的,因为你若触犯律法的任何一部分,那么,你在原则上已经是一罪人了。在日常的社会法律制度下,若有人触犯了任何一则律法,那么,他就是一名罪犯。故此,雅各驳称谓:‘无论你在生活其它方面如何地安逸,但若你偏待人的话,你就抵触了神的旨意,那么,你就是一个罪人。’这段经文中包含着一则非常切身及实用的真理,简言之:某人或许是一大善人,但若他触犯了一条律法,那么,他的善行即于事无补。他或许德行高超,言语清洁或是努力追求长进的人;若他心地刚硬,自义;性格严苛,缺乏同情心;如此,他的善行则被污染无遗了。我们应将这真理存记于心,即我们或许广行无数善事,又或曾无数次地抗拒罪恶,在我们心里仍可能存在一些那污染善事的恶毒。自由的律法与怜悯的心肠(二12) 在经文将告一段落的时候,雅各再次提醒其读者以下两则基督徒生活要诀。(一 )基督徒都活在自由的律法之下,他亦会按这自由的律法受审。他的意思乃是:基督徒与法利赛人及正统的犹太人迥然不同,因为基督徒的生命并不受外加律例之束缚及管制。他乃被内在炽热的爱所指挥。他按正路而行,即以爱神、爱人之心行事;他之所以如此行,完全不受外在律法之控制,也并非恐怕某种刑罚的结果,乃是因为基督的爱在他心内促使他如此行。(二 )基督徒应紧记怜悯人者必蒙怜悯。经文中到处都记载这原则。便西赫曾如此写道:‘宽恕那伤害你的邻舍,如此,你的罪也会被饶恕。若某甲憎恨某乙,你想神会赦免某甲吗?若某甲不怜悯某乙,他怎能求神赦免其罪呢?’(传道经二十八章二至五节 )。耶稣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五7) ‘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太七1) 耶稣也曾在一比喻中说及一个不蒙饶恕的仆人,并以如下的话结束这比喻:‘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十八22) 经文一致承认:凡怜恤人的必蒙怜恤这真理。雅各甚至进一步说:怜恤原是向审判夸胜。意思是:当审判的日时,那怜恤人的,其罪恶必被其所施的怜恤所删除。信心与行为(二14) 在还没有将这段经文分段讨论之前,我们必须仔细思考整段经文的整体意思,因为有人经常以这段经文为例证明雅各与保罗之间的歧异。毫无疑问的,保罗的重点是:人的得救全赖信心,行为在得救的过程中无丝毫地位。‘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二16) 某些学者曾驳称谓雅各的意见不单与保罗的相异,且是与之相矛盾的,这论点正是我们应小心思考的。(一 )首先,我们应了解雅各的重点意见与新约的相符。施洗约翰的信息乃是向那些悔改的罪人挑战,要他们以行为来证实他们悔改的实在(太三8 ,路三8) 。耶稣的信息乃是要人活出善行,使世人看见便把荣耀归给神。(太五16) 。祂强调应以人所结果子来衡量其人,同样地,那只有外在空谈的信仰,绝不能取代那以实行神旨为依归的信仰(太七15) 。保罗的思想中也充满这相同的论点。事实上,在早期教会中,并没有太多的教师如保罗一样,那么着重基督在伦理上的影响。无论保罗在其书信中所讨论的是多么教义化或神学化的理论,他总以教义在生活中的表现作书信的结束。除了这通常的作风以外,保罗经常不断地提醒信徒们有关信仰在基督徒生活中表现的重要性。他提及神会按各人的行为施报(罗二6) ;他也说明我们各人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十四12) ;他也劝人应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罗十三12) 。每一个人将会按其工作得赏赐(林前三8) ;我们都要站立在基督审判台前,按各人所行的得赏或受罚(林后五10) ;每一个基督徒应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9) 。基督教必须藉伦理行为表达其真实可行性。这是整本新约圣经所看重的基督教信仰。(二 )虽然我们提出了上述的论点,但事实上,雅各与保罗的思想仍似针锋相对,互不协调;保罗着重恩典与信心,雅各则强调行为。但有一件事实我们必须澄清的,就是──雅各强烈反对及严责的对象并不是保罗的神学思想,乃是歪曲了的保罗思想。假如我们要用一简短的句子来表达保罗思想中心的话,那么,以下的一节经文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十六31) 。上述要求的中心点全在乎我们如何解释‘信’的意义,简言之,信起码有以下两类:第一类是理智的信。比方说,在直角三角形中,两股的平方和相等于斜边的平方;假如有必要的话,我可以证明这公式──但这与我的生平、生活毫无关系。我完全接纳这定理,但这定理对我一点影响也没有。另一类信仰的表达有如相信五加五等于十,故此,两块各值五角钱的巧克力糖共值一元,我除了付一元之外,绝不会多付一分钱。换言之,我不单接纳此定理,而且用之于我的生活中。雅各攻击的乃是第一类的信仰,只在头脑里相信,但在生活中毫无信仰的表现,信仰与其生活似两独立部门,各不相关。连鬼魔也在理智及头脑中相信有神的存在,他们却在神的面前战惊不已;这信仰一点也没有改变他们。保罗却赞同第二类的信仰,对他来说,相信耶稣的结果乃是要将这信仰实行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中。人很容易曲解保罗的思想,将信仰的正确有效意义东诸高阁;雅各所针对的乃是被误解及歪曲了的保罗思想,他指控那些只标榜信仰而毫无见证的人,老实地说,保罗也衷心赞同这指控。(三 )就算我们接纳上述建议,雅各及保罗的思想之间仍有歧异──各人以基督徒生命不同的阶段为起点。保罗以最早阶段开始,他强调人绝不能赚取神的救恩,最早的一步是以神白白的恩典为始;人只能白白地接纳神藉着耶稣基督所赐的赦免。雅各则以人成为基督徒那一剎那间开始,即那人已被赦免,且与神有新的关系。正如雅各所言,此等人既是新造的人,则应有新的表现,过一新的生活。他已被称为义;他必须过着成圣的生活。这些都是保罗完全同意的。归根到底,人绝不能靠行为得救;但另一方面,人得救后也不能没有生活的见证,若不然,这人的得救与否也成问题。人类爱的天性可作此论点的最佳例证:被爱者明晓自己是不配的;但他却知道他必须穷其力以配得上那爱。雅各与保罗的歧异点乃是在于以基督徒生活的不同阶段为出发点。保罗是以人绝不能靠行为来赚取神的赦免为立论的开始点:雅各则以人成为基督徒以后为立论的开始点,且强调人必须以行为来见证其信仰。我们并非靠行为得救,但得救后却应有生活上的好见证,这是基督徒生活的两则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真理。保罗重前者,而雅各则以后者为立论重点。事实上两者并不互相矛盾,而是相辅相成;两者皆为基督教信仰的不可或缺部分。以下的诗句是一绝佳的综合描述:哦!英伦诚为一绚烂的花园, 它绝不是单以口头上的祝颂, 更不是以树荫下的静坐而筑成; 而是由无数伟人, 以粗陋的器具, 拔除杂草, 努力耕耘的成果。
同样地,敏于行动的人,若没有伟大原则作其行动的基础,那么,他的行动必定没有深远的影响。(二 )在平衡的生活中,祷告与行动必须相辅相成。再说,将人分为两等的倾向是很普遍的错误。即将人分为只在膝头上下功夫,长期以读经祷告为重的圣人;或在烈日下拼手胝足,挥汗如雨的辛劳者,但这是错误的。以下一逸事可以为例,马丁路德与另一僧侣是知交,他深深地相信宗教改革事在必行,乃一无可避免的现实。因此他们便约法三章,路德到人群中,在前线上为宗教改革而奋斗;而这僧侣则留在自己的斗室中,为路德的成功不断祷告。有一个晚上,这僧侣作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看见一个人在一片广大的禾田上收庄稼;这人形单影只,孑然一身,根本无法完成收割的工作,当这孤单的收割者抬头远视时,这僧侣骇然发觉这人竟然是其知交路德;他突然醒悟过来,深知他必须离开其斗室与祷告,而到前线去与路德并肩作战。我们固然了解有些人因为年纪,身体健康等原因,只能作代祷勇士;他们的祷告固然是工作的强心针。若一个正常的人,以为可将祷告代替工作的话,无疑地,他的祷告只是逃避的借口。祷告与行动必须相辅相成。(三 )在平衡的生活中,信仰与行动是相辅相成的。信仰必须透过行动来证明其效用;行动也必须透过信仰来表达。真信仰一定会在生活中流露出来;当人面对着神给他的托付而充满信心的时候,生活中的行动便自然应运而生。信心的凭据(二20) 雅各用两个例子来说明他所强调的论点。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当神要求他把以撒献在祭坛上,而他又顺服地遵行时,他的信心在此则表露无遗。在犹太人的传说中,喇合是一位非常出名的人物。她接待那些被派去窥探迦南地的探子(书二1) ;后期的传说更有记载她改奉犹太教;并与约书亚结为连理,成为许多祭司与先知们的先祖,其后人中甚至包括了出名的先知以西结及耶利米等人。由于她接待探子,这行动使成了她信心的凭据。保罗与雅各都说了这一点;除非亚伯拉罕已经具备了信心,若不然,他绝不会听神的吩咐。除非喇合充满了信心,若不然,她绝不会冒险,将自己的生命前途,与以色列的国运互相契合。再说,除非亚伯拉罕已经准备向神顺服到底,若不然,他的信心全是虚的;除非喇合已准备为了帮助探子而冒险到底,若不然,她的信心也毫无作用。这两则例子清楚表示信心与行为并不是互相对立的;事实上,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信心的人绝不会有行动;真信心也必须以行动来如以证明。信心与行为皆是人在经验神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雅各书第二章 三、公平与爱的律法(二1~13) 这段经文是雅各书中首次申论一个思想。第一节对偏袒的禁戒清楚掌握了全段。2~4节描述雅各关心的问题,特别提到对穷人的歧视,这种歧视行为归咎于“邪恶的思想”(和合本:恶意)。至于为何基督徒应规避此类偏袒行为,则在这段经文的下半部提出说明。首先,偏袒富人与神的态度正好全然相反,神选择穷人“在信上富足”(5~7节);其次,任何 偏爱的表现都被那吩咐我们爱邻舍(8~13节)的“至尊的律法”所定罪。由雅各讨论此问题所花的篇幅,可见此问题是读者所面对的真实、切身问题,显然他们受富人压迫(参6~7节)后,不但没有报复,反而造成对有钱有势之人过度阿谀,对穷人则轻看贬低。这类行径表示,他们虽听到那至尊的律法,却未能行出来。 1. “偏袒 ”( partiality ,和合本:按着外貌)这字译自一字义为“接受面子”的希腊字。以这个字来按字面译旧约希伯来文“偏袒”一字,最早的使用是在新约中。“接受面子”是指以外在考虑作判断及分别,如外在面貌、社会地位或种族等。旧约壹再重复说明,神从不以外貌待人(亦参罗二11 ;弗六9 ;西三25) ,而神的百姓应在这方面仿效祂。有一段经文,在旧约中曾引起多次回响,也谈到雅各在一21、 二26 所关心的许多问题,摩西在该处提醒以色列人:“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祂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十17~18) 。更接近的则是利未记十九15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看重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因雅各在第8节引用利未记十九18 爱的命令。对那些“信奉我们……主耶稣基督 ”的人,所要求的基本上与此旧约之吩咐并无差别。依外貌取人的偏袒,与相信那一位为打破国籍、种族、阶层、性别及宗教藩篱而来的基督,是不一致的。正如保罗所说:“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1) 。 雅各书二1 是此书信中唯一另外一处明白提到耶稣之处(亦参一1) 。我们在导论已说明,这一情况导致某些学者认为此书信是一犹太文件,在加上这两处之后被“施浸”进入基督教文学。然而,虽然雅各可能不常提及耶稣,但正如我们所说明的,本书信处处m漫着耶稣的精神及教导。雅各固然没有将基督论发挥得淋漓尽致,但他在此对耶稣的形容,充分显出他基督论的深度。对雅各而言,耶稣是“基督 ”,是神所应许以色列人带来拯救与审判的弥赛亚。祂是“主 ”,高居神右手边的超越地位,正在使所有神的仇敌都降服(参诗一一零1) 。更甚者,“主 ”这头衔在希腊文旧约中一贯指耶和华,因此意指耶稣具有神的地位。耶稣不但是“主 ”,祂更是“荣耀的主 ”,这个译法将 doxe{s 用作“主”的所有格形容词,可能是正确的翻译,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8 以相似的方式形容耶稣,而雅各喜好这一类所有格结构。不过,另一可能是以 te{s doxe{s 作为耶稣另一个头衔(说明性所有格 an epexegetic genitics p.89):“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是荣耀”。然而新约没有这种用法,所以这项建议不足取。将耶稣形容为“荣耀的主 ”,特别是指祂升上去的属天境界,在历史末了之时,祂还要从那里回来,施行拯救与审判(参雅五9) 。这项提醒在基督徒过份将“荣耀”归于人时特别恰当。 2~3. 雅各继续描述他所定罪的态度,他所形容的情形似乎是假设的,而且几乎过于夸张,但从雅各关心的程度看来,此种行为绝对存在,从6~7节很清楚出的可以看出,他乃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这个例子描述两个外表相差甚远的人进入“会堂”,一个全身都是财势的标记:他戴着金戒指,好像罗马“骑术”阶级人士戴的;他穿着“华美 ”衣服,即“闪亮发光”( lampros )的衣服。另一个是穷人,穿着肮脏 ( rhyparos )衣服。富人受到注目,被礼貌的引到自己的座位,穷人则仅被一句话打发:“站在那里”,或如腓力浦意译本所言:“如果你要坐,就坐在地上”( hypo to hypopodion mou )〔字义为“在我脚凳下 ”〕,可能意为在我脚凳旁的地下〔梅尔〕。这两个人可能都是会堂的访客,因为这里以外貌形容他们,且说他们被引到座位上去。但“会堂 ”是指什么? Synago{ge{ 在新约别处(启二9 及三9 是例外)指的是犹太人敬拜的所在,然而在此可能不是此意义,因其中的活动似是由基督徒带领的。这个字一般指为各种不同目的而有的聚会,雅各可能是以此一般意义使用它。近来有人建议,雅各特别是指基督徒聚在一起,要断某些事务的场合(如保罗在林前六劝勉基督徒的作法)93 ,但由经文本看来,这两人应为访客,他们不可能出席基督徒议事的聚会。所以雅各想的可能是任何一个基督徒聚会的场合,所有出席的人均受到欢迎94 。 4. 雅各用一连串的条件子句(“若……若……”)描述他认为与基督徒信仰无法匹配的行为,现在他则用两层“那么”子句,来标明来斥责那种行为。这个子句是问句形式,但雅各所使用希腊文结构(质词 ou )显明,他期待读者同意他的判断。这节经文的头一个动词( diakrino{ 很难翻译,多数译本与 RSV 一样,将之解释为指“刻意区分 ”的行为(和合本:偏心待人)。这动词当然可有此意(参徒十一12 ,十五9) 并且“在你们自己当中 ”(和合本:你们)是 en heautois 合理的译法。但雅各在一6 已使用同一个动词,指那缺少信心之人分裂的、冲突的思想,且这动词在此的被动式形态,通常的意思是“被分裂”。既然1节已提到信心,从目前上下文看来,此动词若指内心的冲突也很合宜。所以雅各可能在此将2~3节那罪恶的行为追溯到它罪恶的动机。对来访会堂之人不恰当的分野,反应出信徒心中存留的“分裂”心态( en heautois “在你们每个人心中)”。前后一致的“基督徒 ”行为,只能来自前后一致的“基督徒 ”心思意念。 雅各在写此篇经文时,可能想到利未记十九15 ,那里的上下文是审判,而定偏袒有罪。雅各很可能基于这个联想,更进一步描述那偏袒之人是用“罪恶的思想 (和合本:恶意 )断定人 ”。他们不但高傲地视自己为判断人的,更糟的是,他们的决定是根据非基督徒属世的标准。 5. 从神拣选穷人得救一事上,可以看这些标准完全与神的看法相左。雅各与其他新约书卷的看法一致,追溯基督徒的救恩自神超然独立的拣择。既有许多穷人接受福音,就可以有力的证明神的态度。这些每日生活在穷困 边缘的人,在神眼中事实上是富足 的,他们的产业是“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 ”。神的国是耶稣讲道的焦点,祂介绍自己为实现神统治的那一位(太十二28 ;可一15 ;路十七21) ,但是神国能力之完全彰显及祝福之丰富倾倒还有待未来:“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忠心的仆人要“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二十五31 ,34)。基督徒的物质条件无论多贫乏,仍然在今世拥有属灵的财富,并期待将来更大的祝福。基督徒该从这属灵的再度来断定他人,而不从物质来看,不论对信徒或非信徒,基督都不该根据世上的标准作评价。 那位应许国度的人“k ”最自然指的是神,此句子的主词。但是也可能雅各想到了耶稣的八福:“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六20 ;参太五3) 。耶稣和雅各都不是说,穷人得着国度的应许只因他们是穷人。我们早先已指出(看一9~11 的注释,及导论中雅各的“神学”),“穷人”几乎已成为一个术语,指那些经济遭压迫灵性却敏锐的人。因此,它是一种通称;我们不能认为包括每一个穷人,或排除所有的富人。耶稣虽然曾严肃警告说,财富会成为作门徒的A脚石(参可十23 ;路十二34) ,但祂及雅各都没有将富人排除于国度之外。雅各没有说“只有 ”穷人才蒙拣选,他的要点是提醒读者,“许多 ”穷人蒙了拣选,这项事实清楚的责备那些歧视他们的基督徒。 6~7. 与神仁慈的原则对比( de ,意即“但 ”),雅各痛斥“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 ”。雅各如此直截了当的语气显示,不论2~3节有多少假设的成份,他的某些读者的确犯了偏袒的罪。此种态度更令人吃惊之处,是全不合互惠原则。这些信徒不但不是以爱来回报爱,反而是将尊贵加给那些积极欺压、迫害小小信徒团体的富人。他们的欺压包含了经济剥削: katadynasteuo{ (欺压 )在七十士译本经常出现,形容穷人(参摩四1、 孤儿寡妇(参结二十二7) 受富人的剥削,这些富人的行为与“真虔诚”的要求恰好相反,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将穷基督徒拉进公堂。 这节经文显示,雅各的读者多数是贫穷的信徒。这并不令人吃惊。早期教会历史中,那些世上财物不多的人发现,福音的属灵应许十分吸引他们。保罗提醒哥林多人:“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 。巴勒斯坦的信徒,至少是耶路撒冷的信徒,特别受贫穷之困:安提阿教会在主后四十六年饥荒时,曾致送救济金给他们;后来保罗亦从外邦教会中收集金钱,送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参罗十五26) 。雅各书中所暗示的社会经济阶级的强烈分化,与我们所知第一世纪巴勒斯坦的状况相符。一小群富有的地主和富人不断积增财势,而大多数百姓被迫抛离家园,更加穷困。雅各大多数的读者是属于此穷困的农工阶级。 雅各的读者不但像他们许多同胞一样,经历经济迫害,更受到宗教的迫害。此两者也可能相互关联以经济理由控制基督徒的人,其动机可能掺杂了对他们信仰的讥讽。 Blaspheme (和合本:亵渎 )这字意为言语的滥骂,如保罗在哥林多遭反对,被犹太人“毁谤 ”( blasphe{mounto{n 徒十八6 )。这些言语上的诽谤是冲着“尊 ”( kalon ,美善)“名”(参彼前四14) 而来可能是指“基督”。“你们所敬奉的 (或所被称的 )”乃是译自希腊文一个很难解的组合: to epikle{then eph~ hymas 字义为“你们被称的 ”。这是将一希伯来成语过份字义化的翻译,值得注意的是,雅各于使徒行传十五17 引用阿摩司书九12 ,也用了这成语。这片语含有亲密关系的意思,甚至有占有之意,经常在旧约中出现,以形容耶和华和祂百姓的关系。现今对信徒而言,耶稣,弥赛亚,居于这地位;凡声言效忠祂的人,就挂上祂的名字简言之,他们是“基督徒”。那些亵渎此“尊名”之人,竟在教会中得着上好的礼遇,是多么不相称啊! 8. 8~13节提供了有力、连贯的论点,反对所有形式的偏袒。这论点的要点是:基督徒将受律法审判,而此律法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是爱众人。第8节与其前面经文精确的关系不够清楚,如果引介此节的希腊字 mentoi 译成 really (RSV;“indeed”,NIV;和合本:“若”),那么雅各的建议是,“至尊的律法”惟排除偏袒之后才能真正实现。但 mentoi 在新约其他七处出现时,意义为“然而”(however),在此也该采用这译法才对。按这个解法,第8节乃是与上文成对比,特别是与第6节上半成对比:“你们羞辱贫穷人是行恶;……然而,你们若遵行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参 NEB, NASB)。 “至尊的律法 ”是什么?既然10~11节的“律法”包括十诫的诫命,此处可能指的是全部旧约律法,它之被称为“至尊的”,乃因是天上的君王所赐95 。这种说法的困难在于此同一律法于12节被形容为“自由的律法”,而一25 将这用词指为福音的诫命,特别指耶稣的教导。“至尊的”( basilikos )这称号似乎根据第5节的“国”( basileia )而来,因此应含有基督徒的观念。既然雅各后来在第8节引用利未记十九18 “爱的诫命”,我们或许也该将基督所特别挑选出来作律法总结的这项吩咐(太二十二34~40) ,看作是“至尊的律法”,不过,在新约中一项诫命被称为 nomos (律法 )是不寻常的,而雅各用“根据 ”( kata ,和合本未译出)来引介旧约引用句,可见这条诫命不是“至尊的律法”。从以上多方考虑来衡量,我们最好是将“至尊的律法 ”视为神对基督徒的一切旨意的另一种形容方式。这个旨意特别在耶稣的教导中启示出来,祂要求门徒全然顺服神,以配称为“国度的继承人”(5节)。但是雅各与耶稣和保罗一样(罗十三8~10 ;加五14) ,刻意的说明,“神国的律法”不是取代旧约中神的要求,而是将它纳入其内。 倘若雅各说,至尊的律法必须“根据 ”爱的诫命来实现,他可能用意不在于形容守此律法的方式(“藉 爱他人来实现”),而在于此律法本身的本质这律法的中心吩咐是基督徒必须“要爱人 ”。在旧约中“人 ”(英译: neighbor )( re~a )特指以色列同胞,但耶稣将其扩张,包括我们所接触的每一个人,外邦人(路十25~37) 、敌人(太五44) 都在内。雅各指出,爱邻舍,这“至尊律法”的中心诫命,严禁教会歧视任何走进其大门的人;他的看法与耶稣的教训一致。 9. 雅各引用爱的诫命,令他更能斥责那些“蓄意偏袒”的人是“犯罪”。不论依据衣着、国藉、社会阶层或种族而歧视他人,都显然违犯了耶稣呼召我们去遵行的“不受约束 ”的爱。且既然爱的吩咐是“至尊律法”的中心,我们若表露偏袒,就违犯了那律法。因此8~9节正成对比,我们顺服律法去爱时,便“是好的 ”,但当我们偏袒,违背律法,就“被……定为犯法的 ”。 10. 10~11节解释( gar ,因为)第9节最后的子句,说明只犯一条即是犯了众条。因此这些经文构成一连串的推理,导致11节末了的斥责,这是雅各在第9节就同样指出的偏袒的基督徒是“犯罪”之人。不错,他们“只”犯了一条,但雅各的回答是,“律法”即神对祂百姓的旨意是看不见的整体,违犯其中一部分,即与其全部相左。律法的整体性是公认的观念,其自然的推论即是全部都应遵守。马喀比书四卷记录,虔诚的以利亚撒拒绝接受吃不合律法之肉的命令,他回答说:“不要认为我们吃污秽的肉是微不足道的小罪,在大事或小事上违犯律法,其严重性是相等的,因为在两种情况中,律法同等受到鄙视”(五19~21) 。耶稣也表明了相似的看法,祂警告说:“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太五19 ;亦参加三10 ,五13) 。这样的警告有其必要,因为人们通常认为遵守“较重”的诫命,可以遮盖未遵守“较轻”之律法的失败。但雅各同意那标准的看法:在“一条上 ”失败,人就有罪。何况,雅各的读者未做到的那“一条”爱的要求根本不是“较轻”的要求。正因如此,雅各的论点就更加有力了。他在11节中更进一步说明为何会这样。 11. 这节经文解释为何律法必须被视为一整体。只要律法被视为不过是一条独立的诫命,那么很可能我们会认为,违背某一特定的诫命,只是犯了那一条的罪。但事实上,个别的诫命组合成为一不可分割之整体,因它们反映出同一位赐律法者的旨意。违背一项诫命就是不顺服神自己,在神面前便为有罪。 这些经文的逻辑全然是犹太式,但此处雅各“犹太化”的程度有多少?若我们以其逻辑结论来看,雅各显然主张顺服律法的每一条诫命,包括礼仪律法在内。雅各的用意真的如此吗?他的这封信没有一处建议他对律法的看法是如此严格。他在10~11节中也暗示我们,他的看法不是如此。一般说来,当犹太神学家要说明像雅各在11节中的论点时,他们会在一“重”的诫命之外再引用一条“轻”的;好比以利亚撒在以上提到的马喀比书四卷经文中说,吃污秽的食物(一件“小”事)与违背一“大”的诫命同样严重。但雅各所引用的,却是份量相等的十诫中的两诫,这就表示他在10~11节中所想的,只是旧约律法的某些部分而已。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爱的诫命与早期教会所著重十诫中第二部分有关“爱人”的诫命关系紧密(看太十九18~19 ;罗十三8~10) 。因此虽然雅各采用了旧约及犹太教的逻辑,他的应用却是在一新的情况中;他并不催促人完全服从“旧约律法”,他所提倡的乃是“至尊的律法”(8节),“自由的律法”(12节)一个内部包含旧约律法,但要从耶稣已使之成全的角度去明了了律法。耶稣在马太福音五19 的话中,“成全”也是其基础;祂说,律法连“最小的”一条都要遵守,这要求已假定祂成全了第17节才提及的律法。 雅各在11节引用“不可杀人 ”这条诫命,是否有特殊的理由?耶稣教导说,不可杀人可以延伸包括怒气(太五21~26) ,约翰也坦白的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三15) 。根据以上教导看来,雅各可能认为,偏袒的态度也被包括在此诫命的范围之内。雅各的读者别以为他们没有犯某些诫命好比奸淫就无罪了,他们的偏袒表现是犯了不可杀人的诫命。虽然这种解释相当可取,我们仍要小心,不要太重视它。雅各可能只是因为这两条诫命一向被用来作神在律法中要求之例子,而引用它们(参太十九18 ;罗十三9) 。 12. 10~11节在雅各论证中好似插入句。他现在已准备好,要就8~9节所说明的要点来下结论。雅各已经辩明偏袒触犯了爱的诫命,而此诫命是管辖基督徒的“至尊的律法”的试金石,因此也成了审判信徒言行的标准。雅各将相关副词 houto{s (照)各放在动词“说话 ”和“行事 ”的前面,以强调其重要性。这两种动词用的是现在式,强调这种“说话”和“行事”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虽说这节经文可应用至任何行为,毫无疑问的雅各想的则特别是:要用不偏袒的态度向众人表达爱。 这节经文中对按律法受审判的强调,为某些人带来困难。举例来说,何特说:“……这意思似乎不是说,自由的律法将是他们受审判的标准或工具,而是说,他们将受的审判,是按他们曾生活的气氛,就是那自由的律法……。”96 但是这说法将介系词 dia 在 RSV 中译成“ under ”)指仅含自由的律法之“气氛”,令人难以接受。 Dia 通常具有媒介的意思(“by”),而这层意义在此节中非常合适:就是信徒的行为将按着自由律法中定规的标准来评估(参罗二12 ,该处与这里密切平行)。基督徒的“审判 ”将依据他们对福音所表达的神的旨意顺从了多少,这真理亦贯穿于新约之中。耶稣警告说,在祂回来时,祂将审判“列国”,并奖赏那些同情他人之人(太二十五31~46) 。保罗亦证实:“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约翰说:“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约壹三24) ,神以恩典接纳我们,但这不是我们从祂之义务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神的律法不再是恐吓人、约束人的重担,因神的旨意成为我们生命中“自由的律法 ”我们喜欢知道,祂不但“释放”我们不再受罪的刑罚,并且在圣灵中赐给我们能力去顺服祂的旨意,因此甘心乐意接受这个义务。用雅各自己的形容来说,这个律法是“栽种的道”,“写在我们心上”,有能力拯救我们(雅一21) 。 13. 这节的警告强化12节的吩咐:那不怜悯人 的别想在受审判时蒙怜悯。雅各指出,“怜悯”是自由的律法一部分,也是读者特别该知道的。事实上“怜悯”正是爱的诫命所要求的(8节),也正是他读者在“羞辱贫穷人”时所没有做到的。撒迦利亚书七9~10 很清晰的表达出怜悯与关心穷人之间的关系:“万军之耶和华曾如此说,要按至理判断,各人以慈爱怜悯弟兄。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假若雅各的读者继续歧视穷人,他们就将自己陷在严厉审判的危险中。耶稣曾重复提到人的怜悯与神的怜悯之间的互相关系,最令人震惊的是无怜悯的仆人的比喻(太十八21~35 ;同参太六14~15) 。 如果在怜悯上失败会受到严重的惩罚,那么其反面亦同样真实:“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这句话可以解作神两种性情的相对份量,其要点为,神欢喜以祂的“怜悯”胜过祂的“审判”。但更好的解法,是将“怜悯 ”看作是人这方面的:我们的怜悯能为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辩护,以致向神的审判“夸胜 ”。何特如此形容此情景: kriseo{s (审判 )在神的法庭中是起诉者,而 eleos (怜悯 )毫无畏惧的站起来大胆的抵挡其控诉97 信徒靠自己永远应受神的审判:我们对“至尊律法”的顺服总不完全,不如应有的完美(10~11节),然而我们怜悯的态度及行为可以算为基督在我们里面的证据。而因着我们与那一位替我们完全实现律法的基督合而为一,我们在受审判时便有不致定罪的信心。
93 R. B. Ward, "Partiality in the Assembly: James 2:2-4" HTR 62, 1969, pp.87-89。他根据拉比记录法庭中衣着标准,及对待诉讼当事人的资料,而强力主张此看法。第4节中的“断定”似乎很配合他的理论。
94 Synago{ge{ 在 Hermas, Mandates 11.9.用指“基督徒”(“公义之人”)的聚集。
95 Philo 以寓意解释民数记二十17 “至尊大道”(royal highway),他经常称引至神和祂的话语的道路为“至尊的道路”,(参,如The Posterity of Cain, 102; The Unehangeableness of God, 144, 145)
96 Hort, p.56。
97 Hort, p.57。
四、使人得救的信心(二14~26) 此段经文是雅各呼吁藉行为辩明自己有“清洁信仰”的高潮,这段经文从头到尾只有一个神学论点。 这一段很清楚是雅各关切之事的中心。他深深的受“信心”只是口头承认的态度所困扰好比承认“神只有一位”(19节)。这种信心“没有”行为(20、26节),雅各认为这种 信心是“死的”(17、26节,“不结果子的”(20节,按 RSV);没有能力拯救(14节),也无法使人称义(24节)。雅各当然认为信心是必要的,他宣称自己有信心(18节)。但他有的信心是“有行为”(14、17节)的“真信心 ”,并藉行为来“成全”(22节),是“与行为并行”(22节)。它是受人景仰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21~23节)及妓女喇合所表现的那类信心。雅各这项论证的重点表达了三次(17、20、26节),他所重复强调的不是行为必须外加 在信心之上,而是真实的信心包括 了行为。这才是信心的本质。 此封书信这部分雅各是用“辩论的”风格来写,有时称作“争议”。雅各引入一“假设的反对人物”,藉他所陈明的立场以衬托出自己的辩论(18节),他攻击那些相信只信不行之教导的人,好似他们就在眼前一般(“虚浮的人哪”20节);而且他直接诉诸读者,要他们判断他所说的是对是错(“你们知道”22、24节,和合本译“可见”22节,“这样看来”24节)。这类风格强烈表示,雅各所对抗的是教导错误信心观念的假教师。我们几乎可以确定,这些教师熟悉保罗对“单单因信心称义”的坚持,但也同样清楚,他们对保罗的看法不过是一知半解。雅各在这段经文中所抗议的看法,绝对不是保罗的观念。如果我们解释得合宜,便可发现保罗和雅各对信心和行为的了解,及对这两者与称义之关系的看法,并无二致。他们之间表面 的冲突,乃是因他俩赋与“信心”和“称义”不同的定义,以及因他们的论点是针对不同的错误而来。 14. 雅各强调“怜悯”及其在审判之日的结果(12~13节),自然会导致以下的问题:“怜悯的行为在审判时怎么会有帮助?”“难道信心不是一切吗?”雅各对此问题的回答,是指出信心和行为之间不可稍分的联合。他以向读者提出两个反语来开始,但乃是针对那提倡“只要信心”之观点之人而发。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明显是否定的(事实上第二个问题的希腊文结构自然意指否定的答案):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益处 ”的;那种信心无法“救 ”人 。以上最后一句强调了信心的特殊本质,值得重视。在 AV 中,此句子译成“信心能救他吗?”意思是说雅各否认信心能救人。但是希腊文信心 ( pistis )这字在此子句中有冠词,表示它指刚才提到的那种信心;即那人宣称自己有的信心。所以雅各不是说信心无法拯救;他乃是说,这人声称自己所拥有的信心,那“没有行为 ”的信心,是无法救人的。因此,雅各自己对信心的看法与保罗及新约其他著者无异 (参一6 ,二1 ,5;五5) ,但在二14~26 的“信心”常是指“伪”信心,保罗和雅各都不会承认那是真正的基督徒信心。 雅各说这种伪信心是没有行为 的。有人根据这个字指出保罗和雅各之间仍有差别。一方面,雅各以正面意义使用这个字,指基督徒为实践爱的律法而有的爱及怜悯的行为(参二8~13) 。另一方面,保罗争论反对“律法的行为”,即律法主义式地遵行摩西律法,有人说这词特别是指礼仪方面的规条。然而在保罗书信中,“律法的行为”一词是否严格的限于摩西律法的礼仪规条,还值得怀疑。大致说来,保罗和雅各对“行为”的定义是相同的:行为是顺服神的行动;他们的差别是在任何情况下有此行为。保罗否认在我们与神建立关系之事上行为有任何价值;雅各的坚持则是,一旦那关系建立了,行为乃是必要的(看此节后附记:保罗及雅各中的“行为”)。 缺乏这些行动的信心无法“拯救 ”。虽然“拯救 ”(so{zo{)有时描写人最初如何进入神的国度(“转而相信”),它也经常形容在末日最终从罪、死亡及审判中得释放的意义。这字在雅各书中似乎为此意义(参一21 ,四12 ,五20) ,既然13节提到最后的审判,所以这里也最好如此解。因此当雅各说某些人声称自己有信心无法救他,他可能指在神公义的审判时,这种信心一无用处。 附注:保罗及雅各中的“行为”(二14) 为了减低保罗和雅各对称义这件事明显的差异,经常有人主张他俩给予 erga “行为”这字十分不同的意义。他们说,保罗排除“律法的行为”为称义的依据,这“律法的行为”可解释为某些特定的行为像旧约的礼仪规条,或以“律法主义”精神而有的行为。另一方面,雅各所要求的“行为”则清楚的是实践爱之律法的慈善行为。尽管这种区分广被采纳,我们仍有理由质问其正确性。因一方面,保罗对“行为”的观念比以上之解释要广泛得多,罗马书九10~11 是保罗书信中最接近“行为”定义的经文:“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在这些经节中,“行为”很清楚的包括人行的任何事 ,“或善或恶”。在罗马书四章中,亚伯拉罕无法夸口的“行为”显然是“好行为”,但罗马书四章与三20~28 的议论紧密相联,而那儿用到“律法的行为”一词。由此看来,保罗认为“律法的行为”是一种特定的“行为”,就是顺从摩西律法的行为。此一词的类似说法,在犹太作品中只出现两次,其意义亦是如此。( mas*e^to{ra in 4Q Flor. 1:7;参 1QS 5:21; 6:18)。因此保罗的目的是在称义的依据上,排除所有 的行为不仅是某些行为,或出于某种精神的行为98 。 另一方面,我们不清楚是否可将雅各的“行为”限定于慈善的表现。当然,他方才刚提到实践爱之律法的活动,在15~16节中引用慈善的表现为例子。然而他所用的特殊例子,就是取自亚伯拉罕及喇合(21~25节)生平之例,并不明显地与慈善行为有关。特别在亚伯拉罕的例子中,焦点乃集中在他对神的顺服,一点没提到对他人表现出慈善的行动。因此可见保罗和雅各使用的“行为 ”一词,基本上是相似的:指任何为顺服神、事奉神而作出的事。保罗和雅各的差别在于行为与悔改的“顺序 ”:保罗否认悔改之前的行为有任何功效,但雅各恳切呼吁,悔改之后行为绝对有必要。 15~16. 从15~16节雅各所使用的例子中,我们看出他对那信心只在口头上的人特别关心。他对此人的描述,显示他至少表面上与教会有关,因为那有缺乏的是他的“弟兄 ”或“姊妹 ”。所缺乏的是基本维生的必需品:够用的衣物(希腊字 gymnos ,“赤身露体 ”,即穿的不够,经常指缺乏外衣, chito{n 及“日用的饮食 ”。这位“信徒”如何回应?他用虔敬的话语将那有需要的人打发走:“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平平安安的去罢 ”是犹太人散会常用的句子,NEB 和腓力浦译本颇能捕捉其意:“祝你幸运”。 thermainesthe (穿得暖 )和 chortazesthe (吃得饱 )这两动词可以是关身式也可以是被动式。如是关身式,则此“信徒”在鼓励那有需要的弟兄自己想办法,“自找出路”:“使自己得以温饱”(NEB)。如果此两动词是被动式,则此打发之语就是祷告的形式:“愿你穿得暖吃得饱”。这两种情况的要点是相同:面对自己弟兄姊妹的需要,这位“信徒”除了表示好意之外,其他一概不做。雅各问:“这有什么益处呢? ”从这例子的意思来看,这“益处”主要指的是缺乏照顾的情况:言语,不论用意多好,都没有使这些缺乏令人受益。但是用心的读者决不会错过雅各在14节所用相同的句子,这位信徒空洞的话语不但对他人无益,也同时不给他自己属灵的“益处”。 这个例子,正如二2~3 的一样,是假设的情况,雅各并不是指某一特定的事例。但另一方面我们很清楚知道,此例子反映出雅各深切、真实的关怀。供应穷人是胜过审判的怜悯行为之一(13节 ),在这一点上,雅各的立场与历史悠久的圣经传统一致。以赛亚呼吁他那时的百姓“把饼分给饥饿的人”,“将飘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给赤身的遮体”(赛五十八7~9) ,藉此把真正的意义注入宗教仪式中,“然后 ”神才应允他们的求告。耶稣将国度应许给那些照顾“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之人(太二十五31~46) 。约翰认为,任何一位不供给有缺乏弟兄的人都不可能有真正的爱,因为爱不是“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7~18) 。这个警告是教会不断需要听的。我们经常满意于只提供言语,但神可能呼召我们去行动。言语讲章、祷告、信心宣告、智慧的忠告、勉励是真实基督教所不可或缺的,但雅各提醒我们,人们惟有看见与这些言语相配的行为,才会觉得它真具意义。 17. 雅各从以上例子绘下结论说:“信心自己(和合本未译“自己”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自己 ”一词( kath~ heaute{n ),正如梅尔所说,似说这种信心“……不但外在无法运用,内在也是死的99 ”。这类信心“从里到外”都是无用、不活跃、无生命的在这类上下文中,“死 ” nekros 有此意义,参罗七8 ;来六1 ,九14 。因此雅各在此对照的不是信心与行为,而是“有行为”的信心与“没有 ”行为的信心。后者好似没有“灵魂”的身体(参二26) ,没有生命,在审判之日对人一无用处。 18. 雅各藉着另一个人表达意见,将他的议论推至新的阶段:“必有人说 ”。这人的身份及他的意见内容不容易决定,主要的困难在于古代抄本缺乏标点,所以我们必须自己决定此人的意见到底延伸到多远。以下是三个可能: a.这人是雅各的“同盟”,他藉质疑14~17节所提那人信心的真实性,来延续雅各的论点:“你(前例中的“假”弟兄)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100 这项解释法的好处在于对代名词的处理自始至终都一致。“你”总是那称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的人,“我”总是雅各或他的同盟,称自己有行为。但反对此看法的理由更强:它将此节的开头句子“但必有人说”作为引介与雅各相似的看法。 alla “但 ”这字当然可以作强调用(“是的”,“确定”),但一般而言,在希腊文学里,这片语一致是指引介一个与已经提出的看法相对或反对的看法(参看林前十五35 及“争议”文体中无数的例子)。再者,这样的引言需要将开场白读成“你称自己有信心”,但雅各并没表明清楚这种含意。 b.这人是持异议的人,怀疑雅各信心的真实性。根据此看法,反对者的话被局限在引言后的前三个字,而是问句形式:“你(雅各)真有信心吗?”雅各然后回答说:“我有行为,你既然没有行为,就无法将你的信心指给我看,我却可以藉着那些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101 有些人同样主张那位反对者是在怀疑雅各的信心,却走到另一个极端,认为18~19节完全是反对者的话:“你(雅各)说你有信心,我也一样可以说我有行为。但你在行为之外,就无法将信心指给我看,而我,如果我愿意,可以从我的行为将我信心指给你看。你的(雅各的)信心比鬼魔的好不了多少!”雅各的回答则从20节开始102 。这种看法保留了开场句子自然的力量,但在解释“我有行为”这一词上过分勉强。何特认为“我有行为”是雅各对反对者质问的回答,但 kago{ (“and I”,而我)一般不是用来引介回覆问题的句子,而且这样使整个片语似乎成了冗赘。另一种可能,即18~19节全是反对者的话,其对18节末了部分的解释更是牵强。 c.因为前两种看法遭诸多困难,或许采纳第三种解释比较好。根据第三种看法,18节前部分的“你”和“我”并不是指争论的双方,只是用来分辨两个不同的人。NEB 在翻译时采纳了这种解释:“但某人会反对:‘这人称自己有信心,而那人却指向他的行为’”(亦参 GNB)。那么这“那人”是反对雅各论点的人,他说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恩赐”:一人可能有信心而另一人可能有行为。保罗不是说圣灵随己意分赐这些恩赐吗(林前十二)?他是不是说信心也是恩赐之一吗(林前十二9 ;参罗十二3) ?那么雅各怎么能要求所有的基督徒同时有信心 和行为 ?雅各对此论点的回答是,信心和行为并不是基督徒或有或无的特别恩赐,也不是任何一个基督徒可以“挑选”的。只有行的表现才能证实那真正、能救人的信心的确存在。这项看法的难题在于,此节开头的“你”和“我”无法用以指特定某人,而在此节其余地方则似乎是指特定人物。罗培士回答此难题,指出犬儒学派哲学家德勒斯(Teles)的某一论证中,同样有代名词力量转换的现象。分析到最后,这项解释较其他说法问题较少,所以可能该采纳103 。 因此,雅各乃假想一反对者,来推进他信心与行为不可分的论点。若说这两者间有裂隙,是无法想像的,事实上也不可能。真实的信心无法没有行为而仍存在。当雅各向反对者说:“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 ”,他不只是向他提出信心证据的挑战,乃是指出,那反对者说自己有的信心根本不是信心。 19. 这种“没有行为”的“信心”能成就什么?雅各将它与鬼魔有的信心相类比,显出其空洞之处。他们相信神只有一位 ,正如犹太人或基督徒一样。神只有一位的宣告是从申命记六4 取出,犹太人一天诵读两次,为他们的认信祷告(示马 Shema ,原意为 “听 ”)中的一部分。正对许多外邦人的多神信仰,基督徒也坚持神只有一位(参林前八4~6 ;加三20 ;弗四6 ;提前二5) 。所以难怪雅各会赞扬他们对信仰的认同:“你信的不错”。但雅各立刻将此同一信仰也归给“鬼魔 ”,由此可见他的赞扬带有一点嘲讽的意味。他提到鬼魔对此信仰反应,也带有嘲讽的用意。“战惊”( phrisso{ )这字在某些古老魔术文章中,指“魔术师希望利用魔术带出来的效果”(MM)。何特说,它“比敬拜一词表达的关系更疏远,却又有更重的俯伏的含意”。但至少它是一种回应某些自称相信神只有一位之基督徒显然还没有这种回应! 这节经文非常平白的指明,雅各在这几节经文中讨论的信心,与他及保罗所宣讲的信心相差甚远。按正确教义而言,早期教会根本不以为这种信心足以令人得救。真实的信心必须超过理智,进入意志,不单影响我们的“信仰”,也必须影响我们的态度及行为。正如米顿所说:“拥有正确的神学是件美事,但这还不够,除非那美好的神学也拥有我们。” 20. 雅各对“信心可以没有行为”的看法,自这节经文引入一新的阶段。他在19节已指出,这种“空的”信心只不过是对 神的知识而已,鬼魔也有这种知识,而除了导致对神赤裸的恐惧之外,它一无所成。现在雅各将从旧约证明,“真 ”信心素来都有行为,这种“有行为的信心”导致神的接纳。雅各称那提倡信心和行为可以分开的人为“虚浮的人 ”。“虚浮 ”( kenos ,字义为“空洞的”)很少用以指人,它可能意指不但道德邪恶,而且知识不足。我们不需假定雅各针对某一人而言(某些学者急于找出雅各和保罗间的冲突,甚至认为雅各在此指的是保罗!),责备一假想的对手是古代辩证中习惯的特色(亦参罗二1 ,九20) 。雅各问他假想的对手,是否愿意“知道 ”( gino{sko{ )信心没有行为是“无效果的 ”?(AV及和合本译为“死的 ”,是根据另一种较差的抄本)译成“无效果的 ”( barren )那字是 agros ,其字义为“没有作用”或“闲荡的”耶稣用此字形容那些一天没有受雇工作的工人(太二十3 ,6),雅各在此选用这字,刻意玩弄字眼:“信心没有行为是不行的!”这节再一次陈明全段的重点: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拯救”(14节),不能使人“得益处”(16节),是“死的”(17、26节),且一无用处。 21. 再有,没有行为的信心无法“称义”,这是21~25节的主题。雅各在24节用神学为读者说明,在21~23节及25节用亚伯拉罕及喇合的生平为读者举例说明。很可能雅各引证亚伯拉罕,是因他的对手已经使用创世记十五6 来证明信心的重要性。亚伯拉罕是以色列历史中最受景仰的人物之一,常被犹太人借来支持他们各种各类的看法。他顺服神“难解”的吩咐献上儿子以撒,自然是神学及灵修注解广受欢迎的资源。斐罗称“献上以撒”是亚伯拉罕最伟大的行为( On Abraham, 167);马喀比书二52节 将亚伯拉罕在“受试炼中”表现的信实,与创世记十五6 “这就算为他的义”的宣告相连。雅各辩称,亚伯拉罕顺从神的吩咐,愿意杀死自己的儿子,是他“行为”的证据,根据此证据亚伯拉罕就被“称义”。 雅各的辩证就是在这点上最令人议论纷纷。因他宣称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 ”,这显然与保罗冲突,因保罗明明宣称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罗四1~3) 。虽然许多学者称此冲突无法解决,存细查考他们对关键字 dikaioo{ (称义 )的用法,还是可以表明保罗和雅各没有冲突。这字是保罗的招牌,他在加拉太书及罗马书中使“因信称义”成为辩证的中心。我们必须了解的是,保罗给予“称义”一非常特殊的意义,与他整个神学观点密切相关。这字的意义是指一个人首次从罪及死亡的境界串转移到圣洁和生命的境界,这项转移藉罪人凭信心与耶稣基督那“公义者”认同而产生。因此对保罗来说,称义是一至尊的法庭式行动,神在此举中不看人的任何“行为”,声明罪人在祂面前无罪(罗四5) 104 。 至于雅各给予 dikaioo{ 的精确意义为何,学者的意见稍有不同。不少学者认为,雅各是以证明的意义使用这字。亚伯拉罕及喇合“藉行为称义”是指他们藉好行为证明了他们公义的地位。如此,与保罗的冲突便不存在了;因保罗强调信心是“宣告 ”称义的唯一条件,雅各乃是辩称,行为是“证明 ”公义地位的唯一方式。将此意义附于 dikaioo{ 虽有某些前例(参创四十四16 ;路七29 ,35及 G. Schrenk 在 TDNT, 2, pp.213~214中的参考),但此意义却不是它通常的意思。更重要的是,这意义与雅各书第二章并不相配,那儿的问题不是“公义如何可证明出来?”而是“何种信心能保障公义?”因此雅各可能是以宣告的意义使用 dikaioo{ ,但是他与保罗不同的是,他将这字应用在神对一个人“最后”宣告的公义,而非人“首度”凭藉信心获取的公义。换句话说,雅各说的“称义”是保罗说的“审判”,这一分野,即卫斯理所说“首度的称义”及“最后的称义”,能将保罗和雅各表面的差异解释开来105 。 以此意义使用 dikaioo{ ,在旧约、犹太教及耶稣的教训中有许多前例。在旧约里, dikaioo{ (希伯来文 sa{dag )一般指无罪的判决,根据“公义”的表现,或“对约的忠贞”(参以下附注,旧约及犹太教中的“称义”),而这判决自然与最后审判相连。在耶稣的教训中t可清楚找到 dikaioo{ 的这层意义,祂在某一场合警告听众:“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十二37) 。雅各通常运用耶稣的教导,特别是马太福音中所记,因此这一资料更具份量。对如此解释雅各书第二章,有一个的反对意见不可忽视;根据 RSV,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当”他献上以撒之时,但那简单过去分词 anenegkas 可以同样译成“已经献上”(having offered),即是在许多有助于亚伯拉罕“最后称义”的行为中,特地指出一件来。 假若我们如此来了解雅各的教导,就不能说他与保罗的教导有冲突。雅各肯定亚伯拉罕有好行为,这些行为成了神最后审判亚伯拉罕一生的标准。他也已假定亚伯拉罕有信心,这信心是他蒙神接纳的基础(22~23节)。但雅各强调,已经蒙神接纳之人,必须藉好行为彰显这关系的美果。保罗全力要说明的,乃是那在这些行为之前,并促成这些行为的事。保罗要清楚阐释,“进入”神的国惟藉信心,雅各则坚持,神要求那些在神国之“内 ”的人有行为。
98 对这一问题,请看 D. J. Moo, "Law", "Works of the Law" and "Legalism in Paul" WTJ, 1983, pp.73~100。O. Weber 观察到伯拉纠试图将罗马书三28 中“律法的行为”局限于礼仪律法,而回答说:“倘若将罗马书三28 的对照限制于礼仪,大门就为道德的‘义行’而开;这种“单凭信心”(“相信十字架的”)绝非宗教改革家们所提倡的”(Christian Dogmatics, 2zEerdmans, 1983{, p.311)。
99 Mayor, p.99约瑟夫使用同一词汇说及律法“内在的功德”吸引了许多人去研究它,遵守它(Contra Apion 2.284)。这字汇另一个意思是“本身”、“独自”(参徒二十八16) 。但约瑟夫的用法与雅各最近。
100 Mayor, pp.99-100; Adameon, pp.124-125, 135-137; Musener, pp.136-138.
101 Hort, pp.60-61。
102 参 C. E. Donker,“Der Verfasser der Jak. und sein Gegner.Zum Problem der Einwandes in Jak. 2:18-19”,ZNW, 72, 1981, pp.227-240; Z. C. Hodges,“Light on James Two from Textual Criticism”,Bib Sac 120, 1963, pp.341-350,他用一证据不甚充份的读法来支持他的解释。
103 多数学者现在采纳此看法,虽然大多数带着勉强。特别可参 Ropes, pp.208-214。
104 对此点及全部讨论,参看 L.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Inter-Vasity Press, 1955),pp.251-298;以及他的 The Atonement: Its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Inter-Vasity Press, 1983)pp.177-202。
105 Minutes of 1744(J. Wesley, Works, VIII, p.277)。
附注:旧约及犹太教中的“称义”(二21) dikaioo{ 这动词在七十士译本中出现四十四次,其中二十八次是根据希伯来文同义字,二十二次是根据动词 sa{dag 的相关形式。这字最常与“法庭”有关联,形容法官宣告的无罪判决。 sa{dag 通常的用法并不直接涉及法律的背景,但其法庭含意仍然存留(创三十八26 ,四十四16 ;耶三11 ;结十六51~52) 。神经常被形容成法官,人在他面前申诉自己的案情(撒上十二7 ;赛四十三26 ;弥七9) ,而祂将对众人的一生作判决。特别重要的是,此项神圣的判决通常依据实在的行为而定。举例来说,弥迦书六11 ,耶和华警告说,祂不会视用“诡诈法码”的人为清洁( dikaioo{ );列王纪上六31~32 ,所罗门祈求说:“人若得罪邻舍,有人叫他起誓,他来到这殿在你的坛前起誓,求你在天上垂听,判断你的仆人,定恶人有罪,照他所行的报应在他头上,定( dikaio{sai )义人( dikaion )有理,照他的义( dikaiosyne{n )赏赐他。”在这类案例中,公义并不是指无罪的行为,而是对约尽忠。神对那些遵从约中标准的人宣告无罪。随之而来的,是人认知靠自己绝对无法配得神宣告无罪:“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一四三2) 。保罗所强调称义的本质完全是恩典(罗三20 ;加二16) ,在这里有一个清楚的先例。长话短说,不过,旧约壹般的说法,是“人被宣告公义乃依据事实 ,即在一般的事或某件特殊的事上,他们是正直的,无辜的。”106 这个宣告自然与最后的审判密切相关(赛四十三9 ,四十五25 ,五十8 ,五十三11) 。 犹太教持同样的基本观点:“公义”与正确的行为相关,即神的律法所定义行为;而称义的判决是向那些忠实遵行旧约规条的人而宣告107 。马太福音反映出此犹太教的用法。虽然进入国度有赖于对耶稣的委身(“跟从耶稣”),但主对门徒行为的期望(太五20) 则主要是(若非全然是)公义;而 dikaioo{ 也用在最后的审判,那时“行为”,即我们所说及所行的,将被列入考虑(太十二37) 。 22. 雅各仍然针对18节中的“反对者”说话(“你可见 ” You see ,和合本未译“你”),此处希腊文动词是单数,他现在声明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 。如果21节给我们的印象以为雅各只对亚伯拉罕的行为有兴趣,那么这节经文证实雅各一向肯定亚伯拉罕有“信心 ”。我们必须记得,雅各要描绘的,是亚伯拉罕信心的本质,一种不是“没有效用的”信心(20节)。再有,创世记十五6 对亚伯拉罕信心的强调,可能一直存记在雅各的脑海中。雅各从亚伯拉罕的行为谈起,是因他需要强调这位族长生平中的这一要素。或许雅各的某些读者抓住创世记十五6 ,为要强调亚伯拉罕的信心,而且根据某些犹太传统,将这信心解释为他离弃偶像去“敬拜一神”108 但是这种信心当然不比魔鬼的信心好多少(19节),而雅各要表明,亚伯拉罕的信心远超过此。 雅各使用另一双关语来强调亚伯拉罕的信心与行为间的密切关系:信心与他的行为( ergois )“并行 ”( synergei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个“有行为”的信心,活跃的信心,不仅是行为的资源,更是行为的良伴。这种信心与行为不断的合作,藉一不完全时式动词表现出来,这时式含有持续的或重复的行动的意义。“信心”不是亚伯拉罕在某一场合才用上的,它激发、引导他的行为,并与它合作。亚伯拉罕的信心不但产生行为,或与行为同工,他的行为也对信心有贡献:“成全 ”了信心。这里使用的动词 teleioo{ ,意为“使全备”或“使臻成熟”,正如“全备的”基督徒是藉忠心忍耐试炼(一3~4) 而产生,“全备的”信心也是藉持续顺服的行为而产生。经过一连串的“试炼”就是神要他前往的呼召,亚伯拉罕的信心得以强化、成熟及加深。雅各这样说,并不是指没有行为信心就无法存在(因为垂死之人可能真正信主,但却没有机会表现出“行为”),也不是说信心只能藉“行为”来“成全”,而是说行为是真正使人得救之信心不可缺少、无法避免的结果,并且可将信心带至“成熟”的地步109 。如果我举起铁槌一挥,穿过一张玻璃桌子,自然的结果是玻璃桌子碎了,破碎并不等于铁槌的挥动,但却是其无法避免的结果。同理,信心是导致称义“决定性的”动作,但“动作”留下其痕迹就是“行为”。我们不要将信心与行为混淆,但信心绝无法与行为分开。 23. 信心与行为在亚伯拉罕生活中积极合作,特别表现在他顺服神献上儿子以撒一事,结果他蒙神的接纳:他得着“义 ”,并被称作神的朋友。一直隐藏在雅各亚伯拉罕的讨论之后的经文,创世记十五6 ,现在被引用了,但雅各声言这段“经文 ”因亚伯拉罕的顺服而“应验 ”。他的意义究竟为何呢?我们都知道创世记十五6 并不是预言。它直截了当的声明,神“算”,或“考虑”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义”,此处上下文乃指他相信神应许赐给他一亲身的儿子及许多后裔。“义”应以公议会或法庭的意义来看,意为神认为他在祂面前是“对的”,这很可能是原文的意义110 。那么,这项宣告如何能“应验 ”呢? 有一个重要的诀窍,是明白动词 plero{o 不一定 必须严格的意指“应验”。这字基本意义是“装”或“装满”,用来形容鱼网(太十三48) 或房子(十二3) 上。在新约中更典型的用法,是指旧约因耶稣的降临而“装满”或“达到顶点”,其形式可能是“应验”一预言,或带出某历史事件终极意义(太二15) ,或旧约的律法解释及应用的巅峰(太五17) 。因此我们不需要认为,雅各将创世记十五6 看为一预言,后来在亚伯拉罕的生涯中“应验”。他所建议的乃是,这一经文最终极的重要性及意义在于亚伯拉罕顺服的一生中。当亚伯拉罕“相信”神,神就在当时、当地,给了他与祂之间正确关系的地位:是在他有行为“之前 ”,在他受割礼“之前 ”。保罗将这点有力的提出来(罗四1~17) 。但亚伯拉罕的信心及神对他无罪的宣判“被装满”,即达到最终的意义,是亚伯拉罕用行为“成全”他的信心之时,而主的使者再一次确定神的判决:“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创二十二12) 。雅各并不否认,早在亚伯拉罕顺服神献以撒之前,他就已经凭信心得着所赐的公义地位,但他所要强调的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有力的、带出行动的信心,而因着其信心的行为神的判决再一次被肯定。那最被根据信心而作的称义宣告,其最终之意义及功效藉最后的称义宣告而达成了,而这最后宣告的根据,是“很有信心的行为”。因此保罗所注意的是创世记十五6 时间上的位置,用它作为亚伯拉罕最初单单依据信心而被称义的证据;雅各引用同一经节则好似“座右铭”的用法,作为亚伯拉罕一生的写照,以它作神对亚伯拉罕公义的最后宣告。 雅各又介绍亚伯拉罕有行为之信心的第二个结果: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RSV 将这句话与创世记十五6 的引用分开,暗示它不是第二段圣经经节。这是恰当的,因这句话在旧约中找不到。然而旧约有两节经文称亚伯拉罕是“神所爱的那一位”(代下二十7 ;赛四十一8 ,译注:此两处经文和合本译“朋友”;亦参赛五2 及但三35 七十士译本,参 JB),且这称呼是两约之间文献对亚伯拉罕普通的称呼111 。雅各引用它,按明亚伯拉罕因其深厚的信心及实际的顺服,而获赐予殊荣的地位。 24. 雅各现在直接针对读者而写( you see “ ho{rate ”是复数;和合本仅译:这样看来”,从亚伯拉罕的生活撷取出一神学原则:“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这项陈述使雅各及保罗间的差异达于高潮。因保罗的说法不是正相反吗?“所以我们看完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 。在14及21节的注释中,我们已针对关键性的要点讨论过,但在此重复也有点帮助。首先,我们必须认知,保罗的“信心”及雅各的“单因着信”是完全不同的观念。保罗对信心的观念是强而有力的,信徒凭藉此信心与他的主基督亲密的联合,此信心也包括对主绝对顺服;因此保罗可以谈“信心的顺服 ”(罗一5) ,并说“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在基督里才有功效(加五6) 。换句话说,对保罗而言,信心包括绝对顺服;信心的真实内容为承认耶稣是主,这种信心能带来救恩及称义(罗十9~10) 112 。雅各对信心的观念或许与此并不相远,但他在14~26节一直提到某些人称自己有的“信心”(14节),这种“信心”只有言语而无行动(15~16节),是口头上的承认而无信靠及献身(18~19节)。雅各在24节所讲的“单因着信”乃是指这种死的,无效果的信心。保罗会是第一个责备认为此种信心可以称义的人。 另一方面,我们也很难想像保罗会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正如罗马书四2~8 (并参罗九10~12) 所说明的,保罗排除“行为”为称义的基础。但我们必须记得,保罗在此讲的称义是信徒初次被赐予公义的地位,而雅各,如我们已讨论的,赋与 dikaio{o 不同的意义,用它指神最后对我们一生的判决。假若人与神的最初关系只建立在信心的基础上(保罗),则对此关系的最后认可必须将真信心无可避免产生的行为纳入考虑(雅各)。如加尔文所说:“……保罗认为我们不需行为的帮助而得称义,雅各则不允许那些缺乏好行为的人被算为义。113 ”雅各加于信心前的小字“单”(英译:only),是一切差别所在:它表明雅各并没有将信心从称义的过程中排除之意。然而他所担忧的,是那种对生活毫无作用的信心。我们所称的“廉价信心”。面对这种倾向,雅各不得不强调信心的积极本质,并言明最后行为的关系重大。保罗则面对相当不同的问题,他犹太教的对头和力主犹太化的对手。认为顺服神的行为是充份的基础,足以保全他们在圣经中的地位;为了敌挡他们,保罗明言他们所依赖的约事实上已被毁,只有相信基督才是与神和好的唯一途径。 一旦有人欲倚赖其宗教活动而得救恩,我们就必须竭力传扬保罗强烈的呼吁,要求全人归向基督。但若有人以“信心”只不过是对某些救义的口头承认,我们就必须再度大力肯定雅各对信心的诠释,指出它是活泼的顺服114 。 25. 雅各加进一最后的例子,以防万一读者错过重点。若有反对雅各的说法,说亚伯拉罕的行为不过是一丰富经历神的恩惠的人自然的表现,那么“喇合 ”可不是如此。喇合没有任何信仰的基础,只是确定“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书二11) ,根据这“信心”,她“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 ”。当然,雅各并没有特别提到她的信心,但从他整体讨论中很清楚的可以看出,他认定了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希伯来书十一31 将她挑出来作为信心典范之一。因此,雅各在这里的论点,与他在21节类似的话语相同:神最后的审判将会考虑一个人藉行为表彰的实际的义。接待 ( hypodexamene{ )及放出去 ( ekbalousa )这两个分词是简单过去式,说明这些行为是神最后判决的依据。 为何雅各挑选喇合作因行为称义的范例?或许他受了将亚伯拉罕和喇合相连的传统的影响,这点有革利免壹书十、十二章作证。该段称赞亚伯拉罕和喇合,因他们“有信心和好客”。谈到亚伯拉罕是指创世记十八章所记他接待三位使者的事,这事迹犹太传统经常提及。有些人认为,这好客的动机解释了为何雅各提到亚伯拉罕和喇合,因他们的“行为”正是那些信心肤浅之人所没有的(15~16节)115 。不过,这个理论有一大困难,即雅各没提及创世记十八章的事迹。另一个可能是,亚伯拉罕及喇合两人同时被提到是因他俩都是从异教归信的,他们的行动是因着他们相信那位“独一的神”,但雅各似乎显然更强调的是喇合与亚伯拉罕的不同,他称她为“妓女 ”。以色列的英雄及“父亲”亚伯拉罕,在此与声誉败坏的外邦女人相提并论;然而族长与妓女两人都因信产生的行为被称为义。 26. 雅各再一次重复其主题,作为此段经文的结束:“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正如身体没有赐其活力的灵,或生命的“气息”(参创二7) ,只不过是一具尸体而已,信心没有带来活力的行为也是死的。我们再度看见,雅各所关心的不是将行为“加”在信心上,而是人必须拥有正确的“信心”,一种“有行为的信心”。没有这种信心,基督教就变成无效的正统主义,再没有资格被称为信心。 有点反讽的是,没有一人像路得那么强有力的捕捉到雅各书二14~26 的基本信息(摘自其罗马书序言): 哦,这信心是活跃的,忙碌、积极而有力。它不可能不经常行善。它不问这好事是否该做,在问问题之前,它已经完成了,并且做个不停。而无论何人,若不如此行,就不是信徒。这种人东张西望,寻找信心和好行为,但却不知信心为何物,或行为是什么;可是他用许多话说了又说,空谈信心和好行为。
106 J. A. Ziesler, The Meaning of Righteousness in Paul: A Linguistic and Theological Inqui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 p.18。Ziesler 对旧约及犹太教对公义观念的讨论特别有价值(看 pp.17-127)。
107 B. Pryzybylski, Righteousness in Matthews and His World of Though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pp.37-76。
108 参 Philo, The Virtues, 216; Josephus, Antiquities, 1, 154~157; Jubilees, 11~12; 及 Davids, pp.128-129。
109 与雅各用语的一平行用法,可见于 Philo, On Husbandry, 42,那儿他说雅各是“因管教而得以成全”(to teleio{thenti ex askeseo{s; Confusion of Tongues, 181是平行之处)。
110 参 L.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p.263;及 The Atonement, p.187。
111 参 Philo, On Sobriety, 5b; On Abraham, 273; Jubilees, 19:9。
112 这点请特别看 G. Eichholz, Glaube and Werke bei Paulus und Jakobus(Kaiser, 1961), pp.24~37。
113 Calvin, Insititutes, III, xxvii, 12。
114 路德若活在另一个时代,很可能会更强调雅各的信息。当他面对过多的行为要求,在寻求平衡中,遂坚持保罗信心的信息。这点请看 D. O. Via“The Right Strawy Epistle Reconsidered: A Study in Biblical Ethics and Hermeneutic, JR 49, 1968, pp.253~267; J. Reumann, Righteousness in the New Testament (Fortress, 1982), pp.156~157; Dibelius, pp.179~180。
115 特别看 R. B. Ward,“The Works of Abraham: James 2:14~26”, HTR 61, 1968, pp.28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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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二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偏袒”(partiality 和合本按着外貌 )这字译自一字义为“接受面子”的希腊字。以这个字来按字面译旧约希伯来文“偏袒”一字,最早的使用是在新约中。“接受面子”是指以外在考虑作判断及分别,如外在面貌、社会地位或种族等。旧约壹再重复说明,神从不以外貌待人(罗二11 ,弗六9 ,西三25) ,而神的百姓应在这方面仿效祂。
对雅各而言,耶稣是“基督”,是神所应许以色列人带来拯救与审判的弥赛亚。祂是“主”,高居神右手边的超越地位,正在使所有神的仇敌都降服(参诗一一○1 ) 。更甚者,“主”这头衔在希腊文旧约中一贯指耶和华,因此意指耶稣具有神的地位。耶稣不但是“主”,祂更是“荣耀的主”,这个译法将doxes用作“主”的所有格形容词,可能是正确的翻译,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8 以相似的方式形容耶稣,而雅各喜好这一类所有格结构。不过,另一可能是以tes doxes作为耶稣另一个头衔(说明性所有格 anepexegetic genitics p.89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是荣耀”。然而新约没有这种用法,所以这项建议不足取。将耶稣形容为“荣耀的主”,特别是指祂升上去的属天境界,在历史末了之时,祂还要从那里回来,施行拯救与审判(雅五9) 。这项提醒在基督徒过份将“荣耀”归于人时特别恰当。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 信奉主和偏待人】
不要把信奉耶稣基督和偏待人连在一起。为何不要?因为这两件事是完全相反而绝不能调和的。偏心简直不能和诚实与活的信心并存。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1 信奉主和偏待人】
『按着外貌待人』这词在希腊文的结构中很特别──proso{pole{mpsia名词是由proso{pon lambanein而来。Proso{pon的意思是面孔,颜面或脸面;而lambanein则是仰起来的意思,这希腊文的词句是按希伯来文字面直译过来的。某某仰起其脸面表示其赞赏,相反地,垂下脸面则表示厌恶。这词起先并不带消极的意味,只不过表示向某人表其宠爱而已。但玛拉基先知曾如此说,若百姓将有残缺的祭物送给省长,他怎么会接纳,怎么会看情面呢?(玛一8-9) ,自此之后,这字便染上了消极的色彩。它不再是表示恩宠某人,却变成了徇情面、偏袒,及受他人的社会地位、声誉、势力或财富所影响。
――《每日研经丛书》
【雅二2 会堂】
注意雅各所说的『会堂』,不是『礼拜堂』。何故?因为在雅各之时,犹太基督徒仍和非基督徒的本国人在一块礼拜。后来因有许多犹太人仇恨基督,毁谤祂,他们只得分开另在自己的地方礼拜。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2~3 】
雅各继续描述他所定罪的态度,他所形容的情形似乎是假设的,而且几乎过于夸张,但从雅各关心的程度看来,此种行为绝对存在,从6~7节很清楚出的可以看出,他乃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这个例子描述两个外表相差甚远的人进入“会堂”,一个全身都是财势的标记:他戴着金戒指,好像罗马“骑术”阶级人士戴的;他穿着“华美”衣服,即“闪亮发光”(lampros )的衣服。另一个是穷人,穿着肮脏(rhyparos )衣服。富人受到注目,被礼貌的引到自己的座位,穷人则仅被一句话打发:“站在那里”,或如腓力浦意译本所言:“如果你要坐,就坐在地上”(hypo to hypopodion mou )〔字义为“在我脚凳下”〕,可能意为在我脚凳旁的地下〔梅尔〕。这两个人可能都是会堂的访客,因为这里以外貌形容他们,且说他们被引到座位上去。但“会堂”是指什么?Synagoge在新约别处(启二9 ,三9) 指的是犹太人敬拜的所在,然而在此可能不是此意义,因其中的活动似是由基督徒带领的。这个字一般指为各种不同目的而有的聚会,雅各可能是以此一般意义使用它。近来有人建议,雅各特别是指基督徒聚在一起,要断某些事务的场合(如保罗在林前六劝勉基督徒的作法 ),但由经文本看来,这两人应为访客,他们不可能出席基督徒议事的聚会。所以雅各想的可能是任何一个基督徒聚会的场合,所有出席的人均受到欢迎。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3 】
『重看』的原意是『怀好感地看』,『投入地注视』,甚至有企图获益的意思。
── 周贵发《雅各书──听行并重》
【雅二3~4 ,8造成人为的界限】
中文所译『偏心待人』一语,原文只有一个字diakrino,意即『造成界限』、『画分类别』。转意则为『无所适从』、『疑惑』,再转意则为『分别是非』或『详细审判』。
在犹大书一22节 所说『有些人存疑心』,亦可译为『有些人造成界限』或『无可适从』。徒十五9 的『并不分他们我们』一语,亦可译为『我们与他们之间并无界限』。
至于林前六5 则可译为『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在弟兄中间分别是非么?』
雅各是一个『实行主义者』,他所写的书信是写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散居在罗马帝国亚欧非三洲四十二个城市的犹太人。那些信了耶稣的犹太人却有阶级观念,『人为的界限』甚深,因此雅各在此严厉责备他们,不应重富欺贫,不可以外貌待人,不可以恶意判断。
今日教会『人为的界限』并不浅于当日,种族、国籍、宗派、言语、乡别、姓氏、贫富、学识深浅等,仍然使信徒之间不能彼此相爱。雅各说:『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但今日教会中,犯这种罪的人太多了。我们应当悔改,在基督的爱中消灭一切人为的界限,彼此相爱的过在地若天的生活。
―― 苏佐扬《原文解经》
【雅二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雅各用一连串的条件子句(“若……若……” )描述他认为与基督徒信仰无法匹配的行为,现在他则用两层“那么”子句,来标明来斥责那种行为。这个子句是问句形式,但雅各所使用希腊文结构(质词ou )显明,他期待读者同意他的判断。这节经文的头一个动词( diakrino很难翻译,多数译本与 RSV一样,将之解释为指“刻意区分”的行为(和合本偏心待人 )。这动词当然可有此意(徒十一12 ,十五9) 并且“在你们自己当中”(和合本你们 )是en heautois合理的译法。但雅各在一6 已使用同一个动词,指那缺少信心之人分裂的、冲突的思想,且这动词在此的被动式形态,通常的意思是“被分裂”。既然1节已提到信心,从目前上下文看来,此动词若指内心的冲突也很合宜。所以雅各可能在此将2~3节那罪恶的行为追溯到它罪恶的动机。对来访会堂之人不恰当的分野,反应出信徒心中存留的“分裂”心态(en heautois--“在你们每个人心中 )”。前后一致的“基督徒”行为,只能来自前后一致的“基督徒”心思意念。
雅各在写此篇经文时,可能想到利未记十九15 ,那里的上下文是审判,而定偏袒有罪。雅各很可能基于这个联想,更进一步描述那偏袒之人是用“罪恶的思想(和合本恶意 )断定人”。他们不但高傲地视自己为判断人的,更糟的是,他们的决定是根据非基督徒属世的标准。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4 】
『断定』是一项判断的工作,是一项司法的结果。
── 周贵发《雅各书──听行并重》
【雅二4 】
『偏心待人』diekrithete可解作犹疑不定,毫无主见。意指阶级歧视,重富轻贫。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5 应许的国「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 并承受……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么?」】
神的应许真是太大太宝贵了,祂不是应许给我们一点好处,乃是应许将全世界给我们都不够。因为我们享受不多久,而且世界也没有什么好的东西。若比起神所应许的国,就是那天上永远的国来说,全世界简直如同粪土、世上所有的快乐都是一场美梦,何况其中常有惊险,痛苦的情节呢!
但神应许将祂的国给我们,那该是何等的荣耀,有福,是超过我们所想的(林前29 )。那里的一切才是真的,永不失去的,是我们永远居住的地方,和我们的关系是极密切分不开的。所以主耶稣和使徒们都是传神国的福音和真理(可115 徒13 812 2025 2823-31 ),教训我们要先求神的国(太633 路1231 ),经历任何艰难苦楚都不怕(徒1422 帖后15 )。
要想承受神的国,不但要弃绝罪恶(加521 弗55 林前611 )。 并且要爱神,像这里所说的,国是给那些爱祂的人,这要求 并不难,不大,而祂的应许却是太大。对于这样爱我们,应许赐福给我们的父神,我们怎能不爱祂呢。
──《每日天粮》
【雅二5 】
重富轻贫是与神的心意相反,因为神的计划是把我们贫穷的人提高,使贫穷的人富足。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5 】
基督徒的物质条件无论多贫乏,仍然在今世拥有属灵的财富,并期待将来更大的祝福。基督徒该从这属灵的再度来断定他人,而不从物质来看,不论对信徒或非信徒,基督徒都不该根据世上的标准作评价。
──《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
【雅二5 】
神和人对贫富的看法不同。当人看到自己在灵里是何等贫穷,又愿意在神面前降服,这人必蒙祝福,神看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富有。至于那些自以为富有的自大的人,看不到自己是何等贫乏,也不愿降服在主的根前,他们其实是很贫乏的。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5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
人最怕的是穷苦,情愿干犯十诫中每条,也不愿挨受贫穷。但是神所拣选的是穷人,主只有一次机会成为人,祂愿生在穷人的家庭,穷得只能在圣殿行礼时献上两只鸽子。祂的一生都在穷人中间,祂所拣选的使徒和朋友,除少数的例外,都是穷人。祂靠人的周济,入城骑的驴驹,也是借别人的。祂与门徒用最后的晚餐,是借别人的地方,祂埋葬在别人的坟茔中。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为什么贫穷对神是那么亲切呢?
贫穷符合福音的精神——世界的精神强调家道的丰富,人们都要夸耀奢华;基督的精神在另一方面却要低微、谦卑、默默无闻,这些与贫穷就十分接近了。
贫穷引发单纯的信心——富翁也许会相信主,但穷人必须信赖主。环境富裕的人容易重视财富,因为他们不受日常需用所压制。但是穷人没有堡垒可以隐藏,只有神两个坚强的手臂。祂是我们寻求日常饮食的来源,我们可以收集天上降下的吗哪。
贫穷多给事奉的机会——富人是受服事的。付给服事的代价,可以随心所欲,穷人却是要服事别人,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别人。于是他们就更像祂,祂也曾服事人,又成为穷人,因祂的贫穷,我们就成立富足。
【雅二5 会堂是什么地方?】
答:会堂Synagogue是犹太人聚会和敬拜的地方,在其国内外皆有建立的(路七5 ,徒十三42) 。基督教最古之会堂,亦依照犹太人会堂之样式。犹太人视会堂为重要的宗教制度。自摩西以来,历世遵行而不替。但于被掳至巴比伦时(B.C.606-536年 ),则更为重要。因当时一般敬虔的犹太人寄居异国,远离圣殿祭坛,他们必须立一聚会之地,宣讲神的律法而敬拜神(结十四1 ,二十1) 。此处说到有长老数人,则可知已有聚会之地了。迨有太二年归国后,此制度更为振兴。以后他们散居各地,其聚会更为重要。聚会时以讲律法、训诲众人,与祈祷为目的。主耶稣曾到会堂讲道教训人,医治病人(太四23 ,可六2 ,路四15-33 ,六6 ,十三10-11 ,约十八20) 。保罗在传道的时候,亦经常利用犹太人的会堂证道之所(徒十三14 ,十四1 ,十七1-2) 。至于古时犹太人的会堂,建筑样式不详,但据古书记载,亚力山太的会堂,系仿照圣殿之样式而建造的。关于会堂之职员,首乃民间的长老(路七3) ,为综理堂内之庶务,有斥退会友之权(拉十8 ,约九22 ,十二42) 。另设有司会堂者一人或数人(可五22-35 ,徒十三15 ,十八8-17) ,为管理集会之事。堂内又有执事者,专供一切杂役,或执行鞭责,及教训儿童初步学习律法之事(路四20 ,太十17 ,二十三34 ,徒二十二19) 。其他尚有译者及赈济员等,不必详述。总之,雅各在这里所提到的会堂,很可能就是指着使徒传道的初期,其所利用之会堂。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雅二6~7 】
与神仁慈的原则对比(de 意即“但” ),雅各痛斥“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雅各如此直截了当的语气显示,不论2~3节有多少假设的成份,他的某些读者的确犯了偏袒的罪。此种态度更令人吃惊之处,是全不合互惠原则。这些信徒不但不是以爱来回报爱,反而是将尊贵加给那些积极欺压、迫害小小信徒团体的富人。他们的欺压包含了经济剥削:katadynasteuo(欺压 )在七十士译本经常出现,形容穷人( 参摩四1、 孤儿寡妇(结二十二7) 受富人的剥削,这些富人的行为与“真虔诚”的要求恰好相反,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将穷基督徒拉进公堂。
这节经文显示,雅各的读者多数是贫穷的信徒。这并不令人吃惊。早期教会历史中,那些世上财物不多的人发现,福音的属灵应许十分吸引他们。保罗提醒哥林多人:“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 。巴勒斯坦的信徒,至少是耶路撒冷的信徒,特别受贫穷之困:安提阿教会在主后四十六年饥荒时,曾致送救济金给他们;后来保罗亦从外邦教会中收集金钱,送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罗十五26) 。雅各书中所暗示的社会经济阶级的强烈分化,与我们所知第一世纪巴勒斯坦的状况相符。一小群富有的地主和富人不断积增财势,而大多数百姓被迫抛离家园,更加穷困。雅各大多数的读者是属于此穷困的农工阶级。
雅各的读者不但像他们许多同胞一样,经历经济迫害,更受到宗教的迫害。此两者也可能相互关联──以经济理由控制基督徒的人,其动机可能掺杂了对他们信仰的讥讽。Blaspheme(和合本亵渎 )这字意为言语的滥骂,如保罗在哥林多遭反对,被犹太人“毁谤”(徒十八6) 。这些言语上的诽谤是冲着“尊”(kalon 美善 )“名”(彼前四14) 而来──可能是指“基督”。“你们所敬奉的(或所被称的 )”乃是译自希腊文一个很难解的组合:to epiklethen eph~ hymas──字义为“你们被称的”。这是将一希伯来成语过份字义化的翻译,值得注意的是,雅各于使徒行传十五17 引用阿摩司书九12 ,也用了这成语。这词组含有亲密关系的意思,甚至有占有之意,经常在旧约中出现,以形容耶和华和祂百姓的关系。现今对信徒而言,耶稣,弥赛亚,居于这地位;凡声言效忠祂的人,就挂上祂的名字──简言之,他们是“基督徒”。那些亵渎此“尊名”之人,竟在教会中得着上好的礼遇,是多么不相称啊。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6~7 欺压你们、亵渎尊名】
这里也暗示富人是统治阶级,或与统治阶级有勾结,而且利用权势欺压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有权柄的人可滥用或妄用权柄的试探是大的!但这一富有的阶级最大的罪,不是得罪贫穷的信徒,乃是得罪他们所信仰所事奉的主。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6~7 】
照这一章看,藐视贫穷的弟兄就是杀人。(二3-11) 这就是不怜悯弟兄。倘若我们不怜悯贫穷的弟兄,主再来的时候,就要对我们施行无怜悯的审判,结果我们就会受苦。如果我们要得救脱离这样无怜悯的审判,我们对弟兄就必须有怜悯和爱的行为。── WL
【雅二7 被称之美名】『尊名』是指基督;『敬奉』一字是epikaleisthai直译作『被称』(called )。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8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本节与其前面经文精确的关系不够清楚,如果引介此节的希腊字mentoi译成really(RSV “indeed” NIV 和合本“若” ),那么雅各的建议是,“至尊的律法”惟排除偏袒之后才能真正实现。但mentoi在新约其它七处出现时,意义为“然而”(however ),在此也该采用这译法才对。按这个解法,第8节乃是与上文成对比,特别是与第6节上半成对比:“你们羞辱贫穷人是行恶;……然而,你们若遵行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参 NEB- NASB )。
“至尊的律法”是什么?既然10~11节的“律法”包括十诫的诫命,此处可能指的是全部旧约律法,它之被称为“至尊的”,乃因是天上的君王所赐。这种说法的困难在于──此同一律法于12节被形容为“自由的律法”,而一25 将这用词指为福音的诫命,特别指耶稣的教导。“至尊的”(basilikos )这称号似乎根据第5节的“国”(basileia )而来,因此应含有基督徒的观念。既然雅各后来在第8节引用利未记十九18 “爱的诫命”,我们或许也该将基督所特别挑选出来作律法总结的这项吩咐(太二十二34~40) ,看作是“至尊的律法”,不过,在新约中一项诫命被称为nomos(律法 )是不寻常的,而雅各用“根据”(kata 和合本未译出 )来引介旧约引用句,可见这条诫命不是“至尊的律法”。从以上多方考虑来衡量,我们最好是将“至尊的律法”视为神对基督徒的一切旨意的另一种形容方式。这个旨意特别在耶稣的教导中启示出来,祂要求门徒全然顺服神,以配称为“国度的继承人”(5节 )。但是雅各与耶稣和保罗一样(罗十三8~10 ,加五14) ,刻意的说明,“神国的律法”不是取代旧约中神的要求,而是将它纳入其内。
倘若雅各说,至尊的律法必须“根据”爱的诫命来实现,他可能用意不在于形容守此律法的方式(“藉爱他人来实现” ),而在于此律法本身的本质──这律法的中心吩咐是基督徒必须“要爱人”。在旧约中“人”(英译neighbor )(re~a )特指以色列同胞,但耶稣将其扩张,包括我们所接触的每一个人,外邦人(路十25~37) 、敌人(太五44) 都在内。雅各指出,爱邻舍,这“至尊律法”的中心诫命,严禁教会歧视任何走进其大门的人;他的看法与耶稣的教训一致。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8 要爱人如己】
我们对神的爱借着祷告与颂赞达到神面前,借着我们待人的态度与行为而达于人。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8 】
『至尊』就是属于皇帝的意思(royal )。这字有两个意思,一方面指我们机督徒都是君尊的祭司,所以『爱人如己』既是基督徒的律法,当然也就是至尊的律法了。这字还有第二个意思:至尊就是至上至重要的意思,也就是诸律法中最重要的,是律法的总结。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雅各引用爱的诫命,令他更能斥责那些“蓄意偏袒”的人是“犯罪”。不论依据衣着、国藉、社会阶层或种族而歧视他人,都显然违犯了耶稣呼召我们去遵行的“不受约束”的爱。且既然爱的吩咐是“至尊律法”的中心,我们若表露偏袒,就违犯了那律法。因此8~9节正成对比,我们顺服律法去爱时,便“是好的”,但当我们偏袒,违背律法,就“被……定为犯法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0~11 】10~11节解释(gar 因为 )第9节最后的子句,说明只犯一条即是犯了众条。因此这些经文构成一连串的推理,导致11节末了的斥责,这是雅各在第9节就同样指出的──偏袒的基督徒是“犯罪”之人。不错,他们“只”犯了一条,但雅各的回答是,“律法”──即神对祂百姓的旨意──是看不见的整体,违犯其中一部分,即与其全部相左。律法的整体性是公认的观念,其自然的推论即是全部都应遵守。马喀比书四卷记录,虔诚的以利亚撒拒绝接受吃不合律法之肉的命令,他回答说:“不要认为我们吃污秽的肉是微不足道的小罪,在大事或小事上违犯律法,其严重性是相等的,因为在两种情况中,律法同等受到鄙视”(五19~21) 。耶稣也表明了相似的看法,祂警告说:“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太五19 ,加三10 ,五13) 。这样的警告有其必要,因为人们通常认为遵守“较重”的诫命,可以遮盖未遵守“较轻”之律法的失败。但雅各同意那标准的看法:在“一条上”失败,人就有罪。何况,雅各的读者未做到的那“一条”──爱的要求──根本不是“较轻”的要求。正因如此,雅各的论点就更加有力了。
在11节经文解释为何律法必须被视为一整体。只要律法被视为不过是一条独立的诫命,那么很可能我们会认为,违背某一特定的诫命,只是犯了那一条的罪。但事实上,个别的诫命组合成为一不可分割之整体,因它们反映出同一位赐律法者的旨意。违背一项诫命就是不顺服神自己,在神面前便为有罪。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否有特殊的理由?耶稣教导说,不可杀人可以延伸包括怒气(太五21~26) ,约翰也坦白的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三15) 。根据以上教导看来,雅各可能认为,偏袒的态度也被包括在此诫命的范围之内。雅各的读者别以为他们没有犯某些诫命──好比奸淫──就无罪了,他们的偏袒表现是犯了不可杀人的诫命。虽然这种解释相当可取,我们仍要小心,不要太重视它。雅各可能只是因为这两条诫命一向被用来作神在律法中要求之例子,而引用它们(太十九18 ,罗十三9) 。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0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犯了众条。』这好像一条铁链,只要断了一环,就是全炼都断了。也好像电灯泡,只要破了一点,或其中的电丝断了一点,就没有用了。律法所要求的『行』,必须是十足完全的,不可有丝毫的残缺。
【雅二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雅各将相关副词houtos(照 )各放在动词“说话”和“行事”的前面,以强调其重要性。这两种动词用的是现在式,强调这种“说话”和“行事”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虽说这节经文可应用至任何行为,毫无疑问的雅各想的则特别是:要用不偏袒的态度向众人表达爱。
这节经文中对按律法受审判的强调,为某些人带来困难。举例来说,何特说:“……这意思似乎不是说,自由的律法将是他们受审判的标准或工具,而是说,他们将受的审判,是按他们曾生活的气氛,就是那自由的律法……。”但是这说法将介系词dia在 RSV中译成“under”)指仅含自由的律法之“气氛”,令人难以接受。Dia通常具有媒介的意思(“by” ),而这层意义在此节中非常合适:就是信徒的行为将按着自由律法中定规的标准来评估(罗二12 ,该处与这里密切平行 )。基督徒的“审判”将依据他们对福音所表达的神的旨意顺从了多少,这真理亦贯穿于新约之中。耶稣警告说,在祂回来时,祂将审判“列国”,并奖赏那些同情他人之人(太二十五31~46) 。保罗亦证实:“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约翰说:“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约壹三24) ,神以恩典接纳我们,但这不是我们从祂之义务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神的律法不再是恐吓人、约束人的重担,因神的旨意成为我们生命中“自由的律法”──我们喜欢知道,祂不但“释放”我们不再受罪的刑罚,并且在圣灵中赐给我们能力去顺服祂的旨意,因此甘心乐意接受这个义务。用雅各自己的形容来说,这个律法是“栽种的道”,“写在我们心上”,有能力拯救我们(雅一21) 。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2 】
爱人如己是积极的,是自由的,乃是出于爱心的动机,自己乐意地去爱人及帮助人,这就叫作自由的律法。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12 】
雅各认为『偏爱』最大的问题是一种『审判』的态度,而不是『怜悯』和爱心的态度。律法不是教条,不是捆绑人的条文,而是使人自由的。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这节的警告强化12节的吩咐:那不怜悯人的别想在受审判时蒙怜悯。雅各指出,“怜悯”是自由的律法一部分,也是读者特别该知道的。事实上“怜悯”正是爱的诫命所要求的(8节 ),也正是他读者在“羞辱贫穷人”时所没有做到的。撒迦利亚书七9~10 很清晰的表达出怜悯与关心穷人之间的关系:“万军之耶和华曾如此说,要按至理判断,各人以慈爱怜悯弟兄。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假若雅各的读者继续歧视穷人,他们就将自己陷在严厉审判的危险中。耶稣曾重复提到人的怜悯与神的怜悯之间的互相关系,最令人震惊的是无怜悯的仆人的比喻(太十八21~35 ,太六14~15) 。
如果在怜悯上失败会受到严重的惩罚,那么其反面亦同样真实:“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这句话可以解作神两种性情的相对份量,其要点为,神欢喜以祂的“怜悯”胜过祂的“审判”。但更好的解法,是将“怜悯”看作是人这方面的:我们的怜悯能为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辩护,以致向神的审判“夸胜”。何特如此形容此情景:kriseos(审判 )在神的法庭中是起诉者,而eleos(怜悯 )毫无畏惧的站起来大胆的抵挡其控诉97 信徒靠自己永远应受神的审判:我们对“至尊律法”的顺服总不完全,不如应有的完美(10~11节 ),然而我们怜悯的态度及行为可以算为基督在我们里面的证据。而因着我们与那一位替我们完全实现律法的基督合而为一,我们在受审判时便有不致定罪的信心。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在 AV中,此句子译成“信心能救他吗?”意思是说雅各否认信心能救人。但是希腊文信心(pistis )这字在此子句中有冠词,表示它指刚才提到的那种信心;即那人宣称自己有的信心。所以雅各不是说信心无法拯救;他乃是说,这人声称自己所拥有的信心,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法救人的。因此,雅各自己对信心的看法与保罗及新约其它著者无异(一6 ,二1-5 ,五5) ,但在二14~26 的“信心”常是指“伪”信心,保罗和雅各都不会承认那是真正的基督徒信心。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4 这信心】
『这信心』是一种由言语所表现的信心。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14 】
本节的『信心』在原文中出现的位置先于『说自己』,按原文文法,首先出现的词是作者要强调的,换言之,雅各在这里要突出的是信心。
── 周贵发《雅各书──听行并重》
【雅二14 】
十四节的『救』字与十三节所说的审判有关:『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照上下文看,这一章的得救乃是脱离无怜悯的审判。十三节所题的审判不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那个审判要断定人是得救还是灭亡。这一节的审判乃是基督再来的时候,在空中审判台前的审判。所有的圣徒被提之后,都要显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永远救恩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然而,主还要按着自由的律法,就是照着整本新约来审判圣徒,而不是按摩西的律法。这个审判不是要断定我们是否永远得救,而是断定我们要得赏赐,还是要受无怜悯的审判。── WL
【雅二14 ;弗二8 雅各的因行称义】
问:以弗所书二章八节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和雅名各二章十四节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是否一指救己,一指救人?若两节都是同指一个目的,不就矛盾得很了吗?乞指正。
答:以弗所书二章八节 和雅各书二章十四节 都是指?我们自己说的。我们得救是因?信,这是全部所证明的,是毫无疑议的了。我们应当知道保罗所说的称义,和雅各所说的称义是不同的。我们叫得?的称义共有「两个」。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说因信心称义的道,雅各在雅各书第二章说因行为称义的理。
有一件事可作我们明白这两个称义的秘钥,就是保罗和雅各都引证亚伯拉罕的历史。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所引的亚伯拉罕历史以证明因信称义的道,是记在创世记第十五章里。雅各在雅各书第二章所引的亚伯拉罕历仗丈史明因行称义的理,是记在创世记第二十二章里。保罗所引的是亚伯拉罕还未生子以前,他信神要叫他生子;雅各所引的是亚伯拉罕顺服神把以撒献上为祭。信神赐子是亚伯拉罕的第一次称义:献上以撒是亚伯拉罕的茀一一次称羞;秬伯拉罕共计称义「两次」。信徒亦然。我们先得?因信的称义;然后再得因行的称义。所惜的,就是许多基督人只得?第一次的称义而已!但是,不得?第二次的称义者,并不取消他第一次的称义。第一次的称义是完全倚靠主耶稣得来的;第二次的称义是我们得?第一次称义之后,因?支取主的善行而得?的。
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和以弗所书第二章将行为完全取消;雅各在他的书信里,乃是将信行并重,并不取消信心;可知信实是得称义的根基。并且,雅各书二章十四节 等所说的得救和称义,并不是说在神前的得救或称义;乃是说,从人看来,基督人若没有好行为,只在口头上以万事归于信神,则人必不直之。请看第十八节,雅各并不是说神不救人,不称之为义;因为人一信了主耶稣,神即救之,即称之为义(弗二8~9 ,罗三22、24 ,四4~5) ;不过,世人(雅二18) 要批评其信心而已。所以,雅各书第二章这一段不过是说人的眼光如何看而已。
雅各书的目的是在于劝人「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雅一22) 。加之他所提起的,不过是人的品评而已;所以里面所说的「能救他么」,「信心是死」等等,不过只就信徒身上而言,只就道理在人眼中的效力而言,并不涉及圣灵的问题。我们应当知道,我们是先得救,后行善;不是先行善,后得救。得救后,我们自会行善。单行善的人永远不会得救。「信主耶稣……得救!」(徒十六31) ―― 倪柝声
【雅二14~17 】真信心必附带好行为;那就是说,行为隶属于信心,行为是信心的一部分。因此,行为并非附加于信心的,或并非必要的补充物,它乃是信心的重要部分。换言之,却少了行为,信心根本不存在。
──《浸信会主日学教材》
【雅二14~17 信心必须表达在行为上】真正的基督徒教义总是教导人说,救恩是单单靠信心,但我们若忠于神的整个话语,就必须在加上路德一向习惯说的,『我们是单单因信得救,但不是被一个孤零零的信心所救。』(We are saved by faith- but not by a faith that isalone )。一个活信心必须表达在行为上,也就是说,耶稣基督的荣耀必须彰显在我们的生命里。── 博爱思《雅各书的信息──我信!然后呢。
》
【雅二14~17 】
对弟兄或姊妹急切之需,全不加援手,只为他们作口头上的祝福和祷告,这就称为『没有行为』『死的信心』。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4~17 】
这段经文往往被误用来支持异端之说,即认为我们是因信心加上行为而得救的,即所谓的「神人协作论」(synergism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相信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但这并不足够。在衪的救赎工作之外,还要加上我们的善行和敬虔。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雅二14~26 】
这段经文往往被误用来支持异端之说,即认为我们是因信心加上行为而得救的,即所谓的「神人协作论」(synergism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相信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但这并不足够。在衪的救赎工作之外,还要加上我们的善行和敬虔。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雅二15~16 】从15~16节雅各所使用的例子中,我们看出他对那信心只在口头上的人特别关心。他对此人的描述,显示他至少表面上与教会有关,因为那有缺乏的是他的“弟兄”或“姊妹”。所缺乏的是基本维生的必需品:够用的衣物( 希腊字 gymnos,“赤身露体”,即穿的不够,经常指缺乏外衣,chiton及“日用的饮食”。这位“信徒”如何回应?他用虔敬的话语将那有需要的人打发走:“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平平安安的去罢”是犹太人散会常用的句子,NEB和腓力浦译本颇能捕捉其意:“祝你幸运”。thermainesthe(穿得暖 )和 chortazesthe(吃得饱 )这两动词可以是关身式也可以是被动式。如是关身式,则此“信徒”在鼓励那有需要的弟兄自己想办法,“自找出路”:“使自己得以温饱”(NEB )。如果此两动词是被动式,则此打发之语就是祷告的形式:“愿你穿得暖吃得饱”。这两种情况的要点是相同:面对自己弟兄姊妹的需要,这位“信徒”除了表示好意之外,其它一概不做。雅各问:“这有什么益处呢?”从这例子的意思来看,这“益处”主要指的是缺乏照顾的情况:言语,不论用意多好,都没有使这些缺乏令人受益。但是用心的读者决不会错过雅各在14节所用相同的句子,这位信徒空洞的话语不但对他人无益,也同时不给他自己属灵的“益处”。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自己”一词(kath~ heauten ),正如梅尔所说,似说这种信心“……不但外在无法运用,内在也是死的99 ”。这类信心“从里到外”都是无用、不活跃、无生命的在这类上下文中,“死”nekros有此意义,参罗七8 ;来六1 ,九14 。因此雅各在此对照的不是信心与行为,而是“有行为”的信心与“没有”行为的信心。后者好似没有“灵魂”的身体(二26) ,没有生命,在审判之日对人一无用处。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这种“没有行为”的“信心”能成就什么?雅各将它与鬼魔有的信心相模拟,显出其空洞之处。他们相信神只有一位,正如犹太人或基督徒一样。神只有一位的宣告是从申命记六4 取出,犹太人一天诵读两次,为他们的认信祷告(示马 Shema 原意为“听” )中的一部分。正对许多外邦人的多神信仰,基督徒也坚持神只有一位(林前八4~6 ,加三20 ,弗四6 ,提前二5) 。所以难怪雅各会赞扬他们对信仰的认同:“你信的不错”。但雅各立刻将此同一信仰也归给“鬼魔”,由此可见他的赞扬带有一点嘲讽的意味。他提到鬼魔对此信仰反应,也带有嘲讽的用意。“战惊”(phrisso )这字在某些古老魔术文章中,指“魔术师希望利用魔术带出来的效果”(MM )。何特说,它“比敬拜一词表达的关系更疏远,却又有更重的俯伏的含意”。但至少它是一种回应──某些自称相信神只有一位之基督徒显然还没有这种回应!
这节经文非常平白的指明,雅各在这几节经文中讨论的信心,与他及保罗所宣讲的信心相差甚远。按正确教义而言,早期教会根本不以为这种信心足以令人得救。真实的信心必须超过理智,进入意志,不单影响我们的“信仰”,也必须影响我们的态度及行为。正如米顿所说:“拥有正确的神学是件美事,但这还不够,除非那美好的神学也拥有我们。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真”信心素来都有行为,这种“有行为的信心”导致神的接纳。雅各称那提倡信心和行为可以分开的人为“虚浮的人”。“虚浮”(kenos 字义为“空洞的” )很少用以指人,它可能意指不但道德邪恶,而且知识不足。我们不需假定雅各针对某一人而言(某些学者急于找出雅各和保罗间的冲突 甚至认为雅各在此指的是保罗! ),责备一假想的对手是古代辩证中习惯的特色(罗二1 ,九20) 。雅各问他假想的对手,是否愿意“知道”(ginosko )信心没有行为是“无效果的”?(AV及和合本译为“死的” 是根据另一种较差的抄本 )译成“无效果的”(barren )那字是 agros,其字义为“没有作用”或“闲荡的”──耶稣用此字形容那些一天没有受雇工作的工人(太二十3-6) ,雅各在此选用这字,刻意玩弄字眼:“信心没有行为是不行的!”这节再一次陈明全段的重点: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拯救”(14节 ),不能使人“得益处”(16节 ),是“死的”(17、26节 ),且一无用处。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20 】
『虚浮』是空的,没有实质。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20~26 信念与行为】雅各书二章二十节到二十六 街那里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可见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单是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么?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使徒保罗最爱讲「因信称义」的道理,雅各却在这里特别强调除了信之外,人是因着行为称义。表面看起来,他们两个人的论调,似乎互相矛盾。其实,他们一点也不矛盾,乃是相辅相成。只是他们两个人的着眼点不同罢了。
原来因信称义是在「神」的面前称义;因行为称义则是在「人」的面前称义。因信称义是只要相信「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作成了救赎的大功」这个事实;因行为称义是要以生活言行来见证所信的救恩。因信称义是「生命」的问题,信心使不义的生命变成义的生命;因行为称义是「生活」的问题,要以行为证明你的生活已经随着生命由不义而变为义了。因信称义犹如根;因行为称义犹如果子。
苹果树上一定要结出苹果,才能够证明它真是一棵苹果树。橘子树上一定要结得出橘子,才能够证明它真是一棵橘子树。照样,一个真正蒙恩得救的人,因信称义,得着永生,在神生命上有分的基督徒,一定要活得出与他重生的生命相称的生活来,才能够证明他真正是一个基督徒。他必须结出圣灵的果子,在他日常生活言行上,随时随地都要显出光明、圣洁、公义、正直、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等属神的性情来。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雅二21-24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与因行为称义有何分别?】
答:雅各在论到信心与行为并行的道理,首先是以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为例证,来说明其重要性。原来保罗引证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在以撒出生之前。他凭信心相信神的应许,他的后裔将来多如众星(创十五1-6 ,罗四3) 。在他得着这称义的经历,大约十多年后,又得着神定立割礼的约,作为他称义的凭据(创十七9-11) 。保罗说:「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罗四11) 。这是亚伯拉罕因信而得的义,神以他为义作为因信称义的表样。但雅各印证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是在以撒出生以后。他因顺服神的旨意,遵行神的命令,就把以撒献在坛上(撒上二十二1-14) ,神是以此事要试验他那因信心称义的如何(来十一17) ,结果是他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已经证明了他因信称义的真实性,实在是完全的。所以雅各在这里说,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行为称义」的意思。是将他的信心因着行为,在人面前显明出来。因此,我们可以看见信心与行为的并行,是互相配合和成全的,前后并无矛盾和冲突的。保罗和雅各先后所论这「因信」与「因行为」称义,他们虽然各人持定一种不同的角度说法。但其目的皆为证实称义为人的见证,是无可置疑的。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雅二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雅各仍然针对18节中的“反对者”说话(“你可见”You see 和合本未译“你” ),此处希腊文动词是单数,他现在声明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如果21节给我们的印象以为雅各只对亚伯拉罕的行为有兴趣,那么这节经文证实雅各一向肯定亚伯拉罕有“信心”。我们必须记得,雅各要描绘的,是亚伯拉罕信心的本质,一种不是“没有效用的”信心(20节 )。再有,创世记十五6 对亚伯拉罕信心的强调,可能一直存记在雅各的脑海中。雅各从亚伯拉罕的行为谈起,是因他需要强调这位族长生平中的这一要素。或许雅各的某些读者抓住创世记十五6 ,为要强调亚伯拉罕的信心,而且根据某些犹太传统,将这信心解释为他离弃偶像去“敬拜一神”108 但是这种信心当然不比魔鬼的信心好多少(19节 ),而雅各要表明,亚伯拉罕的信心远超过此。
雅各使用另一双关语来强调亚伯拉罕的信心与行为间的密切关系:信心与他的行为(ergois )“并行”(synergei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个“有行为”的信心,活跃的信心,不仅是行为的资源,更是行为的良伴。这种信心与行为不断的合作,藉一不完全时式动词表现出来,这时式含有持续的或重复的行动的意义。“信心”不是亚伯拉罕在某一场合才用上的,它激发、引导他的行为,并与它合作。亚伯拉罕的信心不但产生行为,或与行为同工,他的行为也对信心有贡献:“成全”了信心。这里使用的动词teleioo,意为“使全备”或“使臻成熟”,正如“全备的”基督徒是藉忠心忍耐试炼(一3~4) 而产生,“全备的”信心也是藉持续顺服的行为而产生。经过一连串的“试炼”就是神要他前往的呼召,亚伯拉罕的信心得以强化、成熟及加深。雅各这样说,并不是指没有行为信心就无法存在(因为垂死之人可能真正信主 但却没有机会表现出“行为” ),也不是说信心只能藉“行为”来“成全”,而是说行为是真正使人得救之信心不可缺少、无法避免的结果,并且可将信心带至“成熟”的地步109 。如果我举起铁槌一挥,穿过一张玻璃桌子,自然的结果是玻璃桌子碎了,破碎并不等于铁槌的挥动,但却是其无法避免的结果。同理,信心是导致称义“决定性的”动作,但“动作”留下其痕迹──就是“行为”。我们不要将信心与行为混淆,但信心绝无法与行为分开。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雅各现在直接针对读者而写( you see“horate”是复数;和合本仅译:这样看来”,从亚伯拉罕的生活撷取出一神学原则:“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这项陈述使雅各及保罗间的差异达于高潮。因保罗的说法不是正相反吗?“所以我们看完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 。在14及21节的注释中,我们已针对关键性的要点讨论过,但在此重复也有点帮助。首先,我们必须认知,保罗的“信心”及雅各的“单因着信”是完全不同的观念。保罗对信心的观念是强而有力的,信徒凭借此信心与他的主基督亲密的联合,此信心也包括对主绝对顺服;因此保罗可以谈“信心的顺服”(罗一5) ,并说“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在基督里才有功效(加五6) 。换句话说,对保罗而言,信心包括绝对顺服;信心的真实内容为承认耶稣是主,这种信心能带来救恩及称义(罗十9~10) 。雅各对信心的观念或许与此并不相远,但他在14~26节一直提到某些人称自己有的“信心”(14节 ),这种“信心”只有言语而无行动(15~16节 ),是口头上的承认而无信靠及献身(18~19节 )。雅各在24节所讲的“单因着信”乃是指这种死的,无效果的信心。保罗会是第一个责备认为此种信心可以称义的人。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24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我们得救的时候,在神面前所得的称义,是因着信心,丝毫不是因着行为。但我们得救以后,在人面前所得的称义,却是因着行为,不是因着信心。我们在得救以后,必须靠着神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和圣灵,在人面前结出悔改的果子,过义的生活,有义的行为,作一个行义的义人,我们才能在人面前得著称义。
【雅二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接待(hypodexamene )及放出去(ekbalousa )这两个分词是简单过去式,说明这些行为是神最后判决的依据。
──《丁道尔圣经注释》
【雅二26 】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一个人可能用尽力量,以美丽的辞藻述说他的信仰;不过,那信仰若仅是不结果子的虔诚言辞,就没有活的行为伴随着,那么,它仍然是死的。
──《浸信会主日学教材》
【雅二1 信奉主和偏待人】『按外貌待人』是指偏见之罪行,亦即俗与所谓『戴上有色眼镜看人』。希腊文是prosopolempsia,这字由两个字组成,即prosopon(面或面色 )和lambanein(提起 ),意即『提起面色』,对某些人提起某种面色,对另一些人又提起另一种面色。渐渐,这字引申解作『偏见』或『偏爱』(Favouritism ),即看高这些,看低那些。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一天微服出游,忽然遇见大雨,她连忙跑到一间小屋子里去避雨,并向那家的女主人借伞。那女主人刚买了一把新伞,但她怕有借无还,就进房取一把又旧又破的雨伞,并嘱咐要把伞归还。次日,女王差一个使臣,送还这破伞,并颁赐她许多礼物。这时她才知道,昨天借伞的是女王,不禁羞愧懊悔得无处藏身,终生引为憾事。
真的,我们不要以外貌待人,重富轻贫,免得我们犯那女人的错误,得罪了人,自己抱恨终身。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1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有一位弟兄,为人非常节俭,以致旁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吝啬的人。后来人才知道,原来他的妻子病了很久,他的一个儿子又是残废,环境逼得他必须非常节省才能维持生计,结果以前批评他的人都深感惭愧,这就是凭着外貌判断人的错误。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1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在雅各时代,很多人为了炫耀财富,除了中指之外,每只手指都带上金戒指,有时甚至超过一只戒指,以示财富过人,所以革利免教父(ClementofAlexandria )曾劝告基督徒不要跟随这风俗,若真想戴戒指,只能戴一只,而且是戴在『尾指』上。雅各在这里所描写的情形,正是当时的一种风尚。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 以貌取人】我有一个朋友嗜好集邮,和我一样,闲了时就捧出那些宝贝欣赏。有一天,他的放大镜找不到了,上天下地的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他疑心是邻居的孩子晓文偷了。他对我说:『你看,他走路的样子畏畏缩缩的,活像一个贼。』『听他说话,吞吞吐吐的,简直就是一个贼。』『我只要瞪得久一点看他,他的脸色就会变,更是一个贼胚子的样子。』『没有错,一定是他!尤其有一次他借了我的放大镜在地上照火柴头,他那一种爱不释手的情形,假如不是我盯得紧,马上要了回来,说不定那一次就被他摸走了。』总之,在我这位朋友的眼中,晓文的一切动作,都活像一个贼。但是,没有证据,也只好背地里和我发发牢骚而已。
第二天,他换西装裤子,无意间发现他的放大镜竟在裤子的表袋里,他好高兴的跟我说:『找到了!找到了!』恰巧,晓文这孩子正来我这里还书,他冷˙眼看到晓文走了,跟着说:『我真是错怪了他,你看,他走路都带着谦逊和蔼像;说话也慢斯条理的,即使盯着他看,他也是一脸小心恭顺的模样。总之,他的一切动作态度,都是光明正大的。』
人很容易怀疑人、藐视人,人容易以貌取人。
── 施达雄《迈向成熟──雅各书之精致讲章》
【雅二2~4 社会上的势利眼竟也进到教会中】
名作曲家TennesseeWilliams在小的时候,全家迁居至新的住处,他和妹妹想参加教会诗班,却因为家境贫寒而被拒,所以他们觉得『教会是社会上不可接触的一群』。他的音乐、戏剧天份,如果在教会中发挥那该多好?一个被拒的经验,使人远离了教会,实在让神太痛心了。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2~4 人们总是喜欢有小圈圈】鲁益师(c.S.Lewis )在他一篇名为『内圈(TheInnerRing )』的小文章中,分析了我们想要结交『益友』的欲望。他指出,每一次我们处身于一个团体中,所关心的不仅是融入这个团体,而且还不约而同地想要接近那些能够提供团体活力,或具有领导地位的人。一旦达此目的,我们又会很快发现,原来在这小圈圈里,还有另一个更小的圈子。于是我们又企图打入那个圈子。如此接二连三,没完没了。鲁益师认为,这种努力是徒劳无功的,因为不论你打入那一个冤子,总是有另一个冤子看起来更吸引人;而在那个圈子之上,又总是有另一个更固若金汤的圈子。
鲁益师把这种错误的意遇与神的态度作对彼。神从未设立任何高不可攀的小圈圈,祂跨越了三一神的『内圈』,将所有人囊括进来,否则人类永远没有机会被纳入祂的圈子。神在主耶稣基督里将祂的恩典延伸给我们,好叫我们能与祂相交。── 博爱思《雅各书的信息──我信!然后呢。
》
【雅二3 】
当我们把注意力放置在物质和人身上时,我们的瞳孔也自然扩大,一些不起眼的东西也变成像几卡的钻石!这就像眼科医生把瞳孔放大作检验后,眼睛很难睁开,少许光线都会感到非常刺眼。
── 周贵发《雅各书──听行并重》
【雅二5 】
已故美国总统林肯曾如此说:『上帝一定是很爱平凡的人,因为祂创造了很多这类人物。
』――《每日研经丛书》
【雅二5 我们因基督成为富足】
英国有位大富翁,是五间银行的老板,他有一子,题婚的人很多;但他儿子要自己物色一位心上人,于是化装成工人,入厂作工。那时工厂许多女工,嫌其贫穷,不愿嫁他为妻。最后他选中一位信主的女工,交往一年,娶她为妻。婚后约同回家,女工惊问说,『你还有家吗?』于是收拾铁床木盆,预备返里。丈夫对她说,甚么也不要带;她说不带这些,回家用甚么东西呢?丈夫买了头等火车票;女工以为上了天堂,往弹簧椅上一坐,凹下半身,吃了一惊,对丈夫说,何必买头等车,二等就行了。到了伦敦,更是五光十色,美不胜收;汽车进入大花园,女工对丈夫说,我们回家为何逛公园?丈夫说,这是我的家呀!上了一所宫殿式大厦,换了少奶奶的贵衣,丈夫把五间大银行的支票交与她说,『我爱!我是五大银行行长的儿子,这些支票你可随便填写,随意支用,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翌日报载:『最穷的工厂少女,一日变为全国最富的夫人。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5 神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神拣选了穷人信祂,在穷人之中信主的比在富人之中信主的多得多。林肯说:『因为主造了这么多的穷人,主必定是喜悦穷人。』耶稣成为穷人,当过木匠;『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路九58 ,林后八9) 。
── 申乐道《雅各书注释》
【雅二5 叫信的人承受祂所应许的】一个人可能因着父亲的死所遗留下的财产而得物质上的富足。信的人接受属灵的富足,是因神的儿子死了,使人有权利可以接受这些祝福(罗八17 ,加四7) 。
── 申乐道《雅各书注释》
【雅二7 被称之美名】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么?』下有小字『所敬奉或作被称』。小字直译原文,其所用的一个被动式字,音是epiklithen,意是被称呼;常用作描述女子出嫁后,改用丈夫的姓氏。信徒悔改归入基督,如童女献给丈夫,加入被称为主尊名的大家庭内。浅文本按原文译为『非谤渎尔见称的美名乎?』见称或比较意译敬奉为佳。本节『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与林前十二3 『说耶稣是可咒诅的』,同为教训我们时要以言行尊主的名称为圣。
── 李启荣《圣经小字解》
【雅二7 『所敬奉的尊名』】
富户是使『基督徒』这高尚的称谓蒙上污垢的罪人,外邦人最先称安提阿那些跟随基督的人为基督徒,这名称带有讥讽的意味;也许是基督的名字,当他受洗时被宣告之故。雅各所用『被称』(epikaleisthai )一词(译注和合本的小字有如下的解释『所敬奉』或作『被称』 )有以下特殊的意义,如在结婚之后,太太可用先生的姓氏,或由其所生的孩子也可跟父姓。基督徒可以用基督的名字,就好像他与基督成婚,或生在基督的家庭中一般。
――《每日研经丛书》
【雅二7 『所敬奉的尊名』】
当一个女子嫁给她丈夫时,便改用了丈夫的姓氏,生儿育女后,儿女也跟随父亲的姓。在雅各时代,当基督徒受洗归入基督时,也跟随了基督的名字,所以使徒行传称这些信徒为基督徒正是这个意思。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8 要爱人如己】
一个女人说到某一个女人很难相处,另一个妇人就建议去拜访她一次。她们去了以后,却发现那个女人有很好的品德而且很友善。可见去跟人作朋友就是得到朋友的方法。
── 申乐道《雅各书注释》
【雅二8 爱人如己要体谅别人】一个寒风凄雨的晚上,一位医生家里的电话响了。打电话来的人说,他太太现正需要紧急的治疗。医生很有爱心地乐意前往,接着说:『不巧车子进厂修理,你是否能开车来接我?』对方听了,马上愤怒地回答:『甚么!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人们容易体谅自己的立场,却常会忽略别人的困难,儿的儿女不可不注意噢。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8 爱人如己要欣赏别人】山中高喊,必有回声,且忠实地响应喊者的声调、语气和内容。爱与恨都能产生回声,你所种的是甚么,必然收取甚么,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基督信仰开启我们的心胸,激发我们的心智,常祷告,亲近神,就必然更懂得自爱,也懂得爱人。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8 要以神的爱爱人】读者文摘曾刊载一则故事,标题是『父亲的乐歌』。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这个父亲抱起惊吓哭泣的小女儿,并且唱着不太成调的歌曲,女儿从哭到笑,很有安全感地躺在父亲的怀里。同样地,天父的儿女必蒙格外地看顾,像保护眼中的瞳人一般!无论何人伤了神的百姓,就如伤了神眼中的瞳人。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8 爱心的称赞鼓励】曾有一个主人,非常喜欢吃北京烤鸭,仆人便常为他预备这道菜。但是,每次烤鸭端出来总是缺了一只脚。主人觉得奇怪,有一次随同仆人去看他们养的鸭,竟然每只鸭真的只有一只脚。当时他便不太相信,于是仆人举起双手一拍,原本收起来的那只脚便都伸出来了。仆人藉此对主人说,如果在我作菜时,你都为我鼓掌的话,端出来的烤鸭便是两只脚了。多少时候,我们对周遭的人,舍不得一句鼓励的话,听不到一句称赞的话,真是减少了许多互动响应,激发爱心和不断成长的机会呢。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8 及时施爱 】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雅28 )
慕迪一次讲道时,下面忽然混乱起来,原来一个人酒性发作,大声吵乱,慕迪被迫停止了讲道。
大家很讨厌这个酒徒,便将他推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慕迪见了很忧伤地说:“我们的弟兄出去啦,他的道路非常危险啊! 他独自行路,没有人顾念他的灵魂吗?”
他的话感动了人,有信徒跟着这放荡的酒徒一起走了,慕迪继续讲道。
第二天晚上,在讲台前有两个人跪着痛哭,一个是昨晚的酒徒,另一个搂着酒徒的人就是慕迪。
── 佚名《喻道小品》
【雅二10 背景注解】当时犹太人,以为神为每人记下守法的事,以数算记录,守一律法便抵销了所冒犯的一律法。因此,守法较多于违法的人,也算是好人。有些拉比教导人说:第四条诫命为众律法之王,比其他律法重要。完整地遵守安息日的人,即使干犯任何或全部其他的律法,神亦赦免他;冒犯安息日者,即使他全守其他律法,仍是罪人。
──《浸信会主日学教材》
【雅二10 背景注解】
当时律法主义者的观念,好像得失分数一样。若犯了三条律法便扣除番分,但守了七条律法便得七分,得失对比之下,这人还可算为义。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2 爱慕且遵行神的律法(话 )】
爱德华六世行加冕礼时,有人献上三支宝剑,以作英国、法国、及爱尔兰的王。他接过来以后,说道:『还有另一支剑呢?』爵士们都不知何意,他说,『我的意思是圣经,那是圣灵的宝剑。没有那支,我们就算不得甚么,更不能作甚么。』
在比利时有一和尚,责备一青年少妇及其弟,不该读那坏书(圣经 )。她答道:『和尚!前些时我兄弟好吃懒作,饮酒赌钱,无所不为,自从他看了圣经,就安分守己,酒也不喝,钱也不赌,赚钱养活他的老母,我们家庭的生活是极喜乐安静的。一本坏书怎能结这样的好果子呢。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14 问题在于『信心』的解释】
中心点全在乎我们如何解释『信』的意义,简言之,信起码有以下两类:第一类是理智的信。比方说,在直角三角形中,两股的平方和相等于斜边的平方;假如有必要的话,我可以证明这公式──但这与我的生平、生活毫无关系。我完全接纳这定理,但这定理对我一点影响也没有。
另一类信仰的表达有如相信五加五等于十,故此,两块各值五角钱的巧克力糖共值一元,我除了付一元之外,绝不会多付一分钱。换言之,我不单接纳此定理,而且用之于我的生活中。
――《每日研经丛书》
【雅二14~26 信心与行为】
你的口腔里有一根舌头,而你的一双鞋子里有两根舌头,无论你口腔里的舌头说甚么,只有你鞋子里的舌头说出你在作甚么,和你要往那里去。而事实上只有你鞋里的舌头才有最后的决定权。
── 巴勒《践信于行──雅各书注解》
【雅二14~26 得救前后不同】你是单靠着信心得进入光明,而不需要其他的条件,因为这是神的恩典。
但你现在靠着信心接受你的主,从黑暗中踏进光明,你已经身在光明中,这边的基本规则是不同的。你在跨进了这一步后,便甚么也不作,那就好像一个棒球员使劲地向邻近击出一支全垒打,然后只站在本垒原封不动一样。
── 巴勒《践信于行──雅各书注解》
【雅二14~26 光说不练】每个人生来大多数是懒惰的。美国人的文化认为人本来是这样。他们愈来愈多为他们的孩子设想,而对孩子的要求却愈来愈少。那个膏广告中的母亲,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令她的孩子刷牙,但他们却把这些看作是正常的事。在那个特约广播节目中,那个家庭的孩子各有自己的主意,他们一是不吃午餐,一是把午参的钱拿来买香蕉片,而他们那个母亲只懂得向着电视观众哭叫:『一个母亲应该怎样作呢。
』── 巴勒《践信于行──雅各书注解》
【雅二15~17 爱的行为】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二15-17)
某教友是个富翁,信主倒也热心,某天下了大雨,他的穷邻舍没有柴米,只好挨饿。这位富翁很同情他,对自己的孩子们说:“我们为没有饭吃的穷邻舍祷告吧!”他祷告说:“求天父怜恤我们的穷邻舍,赐他们够用的饮食。”刚祷告完,孩子们若有所悟似的对父亲说:“我们看这点小事,不用麻烦天父吧!我们家中有的是柴米,送给他们一点,就可以解决他们的难题了。” 我们看到肢体有困难的时候,是无动于衷?或口头的同情?或实际的爱心表示呢? 约翰说:“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8) ──《为甚么要用比喻》
【雅二16 爱心的行为】有一位姊妹去探访的时候,常见有贫苦的教友,她就把慈善款夹入单张之内送给他们。在外面用餐时,把小费夹在单张内送给伙计。我觉得这位姊妹这样作是很有意思,因为单张是代表信心,小费是代表行为。信心加上爱心的行为,才是健全的信心,并且是受欢迎的。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16~17 信心须有善行】
曾有一位神学生,被乞丐拦住要钱吃饭。招待一顿后还将自己的鞋子送给他,并分享福音、带领信主。当这位神学生离开餐厅时,又被人拦住了:这次是一位年长的女人,看见整个过程而深受感动,愿意接受基督。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17 】
像一株有生命的树能够开出鲜花结出美果,一颗活泼的信心或说有生命的信徒,自然也有良好的行为表现出来。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17 】
『死的』指没有生命的表现。一棵死了的树,没有果子,没有花朵,没有任何生命的象征;没有行为的信心也是一样。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7 ,26】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死海是有进无出,在海中没有生命,没有活动,没有生产。但是在约但河的上游,有一个加利利海,它有入有出,它的生命有活动,有生产。它的面积比死海少,但它海产丰富,产鱼一百多种。
美国有一派的浸信会,名叫Hard Shell硬壳浸信会,换言之,是死硬派,他们不赞成向外活动,向外布道,他们只有固守自己的信仰,结果这个宗派逐渐萎缩了。
── 张有光《雅各书讲章》
【雅二17 ,26】
信心加零等于零。
── 巴勒《践信于行──雅各书注解》
【雅二17 ,26】
如果现在有人跑进我们聚会的地方,大声宣告说:『礼拜堂后面着火了!』如果我真相信礼拜堂着火了,就会立刻跑出去;可是如果你听了,毫无动静,还是安然的坐着,这就证明你没有相信那个人所说的话,因为真相信不只是『听见』、『知道』、『明白』,信心必然以行为来回应。
── 施达雄《迈向成熟──雅各书之精致讲章》
【雅二18 信心藉行为表现出来】
根据古老的传说,有一位著名的走绳索者,来到一处小镇,那地方靠近一个广阔的深谷。他来到不久,便发布消息,说他要表演走绳索,越过那深谷。表演的日子快到,镇上人人引为话柄,因为以往从未有人作过这样大胆的尝试。一时之间,理发店、饭馆、餐桌上、办公厅、杂货店、街头巷尾,都谈论着这个话题。
大日子到了,群众很早便麕集一起。相信者与狐疑者,都想找一处有利地位,观看这人冒生命危险表演的绝技。那人准时到达,向观众说了几句充满信心的话,便开始他的表演。
观众屏声息气的看着表演者,小心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踏着摇晃着悬空绳索,逐步前进。等到他抵达深谷的另一边时,群众欢声雷动。待他走回来的时候,观众更赞赏不绝。
但观众的眼福还在后头呢!那人找了一辆独轮手推车,问众人相信不相信他推着车子,在绳索上往返一次。有几个人表示不信,大部分相信的人欢呼得更起劲。转瞬间,他已推着车子,走上绳索。这一遭,他的往返好像毫不费劲,如同在一个闲暇的下午,逍遥地漫步于行人道上一般。彻一趟表演,使观众更瞠目结舌了。
『现在,』那表演者问:『你们相信我能把一个坐在手推车里的人,送过深谷那边吗?』众人都异口同声地回答:『相信!』于是那人问:『哪一位自愿作乘车者呢?』观众四处张望,交头接耳地低声谈话,却始终无人敢应征而出。
──《浸信会主日学教材》
【雅二18 不可小看行为】不久以前我在哥斯达黎加,听到李斯(PaulRees )博士有关『世界观』的眼讲。他在其中一篇信息里说到,有一位牧师和会众中的一位妇女犯奸淫。他们教会的一位长老听说之后,就去质问那位牧师,想要知道传言是否属实。牧师坦然承认,但又加上了一句惊人的话,『我犯奸淫又怎么样呢?至少我的讲道必以前大有进步阿!』
那人的意思是,只要我相信并且教导圣经的教训,我如何作人并不要紧。但好行为确实攸关重大。── 博爱思《雅各书的信息──我信!然后呢。
》
【雅二18~19 】
假若你今天要乘飞机从香港前往旧金山,但你又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人,预先作了个详尽的研究,看看飞机性能是否可靠,飞机师是否富有经验等安全问题,最后给自己这样的一个杰论:『我非常相信这飞机可以安全把我载到旧金山。』然而,你头脑虽然相信,却没有行动,整天只坐在启德机场,不踏上飞机,这样你永远也不能抵达旧金山,而这『信』也与你无关。所以我们若说有信心,却没有行动,这只是死的信心,没有功效的信心。
── 苏颖睿《从挣扎到成长──雅各书小组查经资料》
【雅二19 那一条路离地狱最近的】
一个爱说笑话的人,在汽车里面这样问他信主的车夫。车夫说:『你开那个门跳下去,地狱就在面前了;但是,你应记着,你若不信神,你就不会在那里;因为在地狱里面没有一个不信神的!』
在地狱里面都是信神的。雅各书第二章十九节 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倪柝声《造就故事(卷一 )》[译]
【雅二21~23 】亚伯拉罕对神的顺从是信心的大行动。在那个行动上他的信心有了最高的表现,达到了最高的发展。一粒种子已经含有一棵树;当种子发芽,生长,隐藏的树渐渐现出来时,大家都可以看见了。活的信心就是如此。
── 安保吾《雅各书的研究》
【雅二22 信心和行为是一体的两面】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有一群伞兵空降到葛那答岛上,敌人的炮活从四面八方打来,部队下令运用『亲密战法』,就是两个两个背对背的作战,一直到消灭敌人为止。信心与行为是一体的两面,是属灵战场上的『亲密战法』,我们不但有信心,我们还要有行为,好使我们的信心能拯救、能供应、能称义。有行为的信心才是活的。
── 柳健台《雅各书的信息》
【雅二22 信心和行为是一体的两面】
『并行』一词来自一个图象,是指放在牛肩膀上的轭。我们可以想象信心和行为是在耕田的两头牛,牠们同负一轭,一头牛走时另一头必须随着走。可能也会有一先一后的现象出现,但不过多久,较慢的牛必须赶上,因为牠们同负一轭。信徒的信心和行为也应当这样,像两头牛一同耕耘才有果效,单是靠一头牛是很辛苦的!单有信心或单有行为也是同样叫信徒吃力和迷惘的。
── 周贵发《雅各书──听行并重》
【雅二26 】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人人接受这件事实。无论你怎样作,身体没有灵魂总是死的。整容师和化妆师竭尽所能,用人工修饰的尸体仍是死的。
──《浸信会主日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