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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2 「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记着说(有古卷无以赛亚三字):『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
3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4 「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上图:犹大旷野位于犹大山地和约旦河谷之间。从橄榄山东面不远处开始就是绵延的山坡,草木稀疏,人迹罕至,从海拔900多米的犹大山地向东一直下降到海平面以下400多米的死海,南北约长100公里,东西宽约20-25公里。犹大旷野的地势由西至东下降约1300米,开始是许多平滑光秃的白垩山头连绵起伏,溪谷与沟壑纵横交错,靠近死海时逐渐变成陡峭的峡谷,到死海边成为嶙峋的悬崖。犹大旷野位于中央山地分水岭以东,地中海的雨云由西吹来,大部分雨水落在分水岭西面,分水岭东面的犹大旷野非常干旱,又有干燥的东风吹刮,雨季才偶尔有阵雨。在雨季的几个星期,干涸的旱溪(Wadi)中会激流奔涌,旷野中会长出少许植物。大卫曾在犹大旷野躲避扫罗和押沙龙的追杀(撒上二十三14,24;二十四1;撒下十五23),他将犹大旷野描述为「干旱疲乏无水之地」(诗六十三1)。每年赎罪日,「归于阿撒泻勒的山羊」从圣殿被放到犹大旷野(利十六10)。以西结在异象中看见一条溪流从圣殿流出,经过这片旷野,灌溉两岸繁茂的树木(结四十七1-10)。施洗约翰在死海北面的那片犹大旷野开始传道(太三1-6),主耶稣很可能也在犹大旷野受魔鬼引诱(太四1)。
5 「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6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7 「他传道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祂解鞋带也是不配的。」
8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祂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
9 「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
10 「祂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裂开了,圣灵仿佛鸽子,降在祂身上。」
11 「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祢是我的爱子,我喜悦祢。』」
12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上图:从死海盆地向西看犹大旷野边缘的悬崖。犹大旷野大多地方是「干旱无水之地」(结十九13),几乎寸草不生,是「沙漠有深坑之地,和干旱死荫、无人经过、无人居住之地」(耶二6),但也有许多旱溪有「草场」适合游牧(耶九10),能牧放耐旱的山羊和绵羊。旷野之名Midbar就是「牧放」的意思,大卫少年时就在犹大旷野牧羊(撒上十七28),摩西内兄的后裔「基尼人」也住在犹大的旷野(士一16)。疲乏的旅客走过「旷野中一切净光的高处」时(耶十二12),也许会在枝条细长如棒的「罗腾树」下遮阴(王上十九4,5),或者在枝叶浓密的「杜松」下歇息(耶四十八6),看到「野驴」(伯三十九6;耶二24)在疏落的草木间寻找食物,也会遇见「野山羊」在死海西岸隐·基底附近的悬崖出没(撒上二十四2),还可能看到鹈鹕(诗一百零二6)、鸵鸟(哀四3)。今天的犹大旷野人烟稀少,只有贝都因人游牧于此,至今仍保持古代的生活方式。
13 「祂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祂。」
14 「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
15 「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16 「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
上图:加利利海位于海平面以下212米,周长53公里,南北长21公里,东西宽13公里,面积166平方公里,最深43米,是以色列最大的淡水湖。
17 「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18 「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祂。」
19 「耶稣稍往前走,又见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在船上补网。」
20 「耶稣随即招呼他们,他们就把父亲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从耶稣去了。」
21 「到了迦百农,耶稣就在安息日进了会堂教训人。」
22 「众人很希奇祂的教训;因为祂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文士。」
23 「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牠喊叫说:」
24 「『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吗?我知道你是谁,乃是神的圣者。』」「污鬼」(23节 ))就是邪灵,是跟随撒但背叛神的堕落天使。「被污鬼附着」(23节 ))的人与精神病不同,因受邪灵的操纵,往往有异常的力量和行为。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竟然能在犹太人的「会堂里」(23节 ))敬拜神,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直到他遇见了主耶稣。 「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24节 ))原文是「这跟我们与你有何干」,是希伯来成语。污鬼虽然认识耶稣基督是「神的圣者」(24节 )),但却拒绝接受祂做主,所以仍与祂没有相干。这个态度代表了今天许多人,他们承认宇宙中有神,却不愿意让神来干涉他们的人生。「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 )),因为鬼魔的知识并未伴随着信、望、爱,这种客观道理上的认识,若没有加上信而顺服的心,仍与我们无益。污鬼先自称「我们」(24节 )),后来自称「我」(24节 )),可能那人里面有许多污鬼,由其中一个污鬼代表牠们说话。「神的圣者」(24节 ))指「分别为圣归于神的那一位」,是神儿子的别称(路四34 、约六69 ))。
25 「耶稣责备牠说:『不要作声!从这人身上出来吧。』」
26 「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疯,大声喊叫,就出来了。」
27 「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啊!祂用权柄吩咐污鬼,连污鬼也听从了祂。』」
28 「耶稣的名声就传遍了加利利的四方。」
29 「他们一出会堂,就同着雅各、约翰,进了西门和安得烈的家。」
上图:从彼得的家遗址看迦百农会堂遗址,彼得的家离会堂很近。
30 「西门的岳母正害热病躺着,就有人告诉耶稣。」
31 「耶稣进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她就服事他们。」
32 「天晚日落的时候,有人带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
33 「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门前。」
34 「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祂。」
35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
36 「西门和同伴追了祂去,」
37 「遇见了就对祂说:『众人都找你。』」
38 「耶稣对他们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邻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主耶稣拒绝众人的寻找,因为祂奉差遣来服事的目的是要传神的道,而不是为了医病赶鬼。主耶稣甘心服事人,但祂的服事并不是根据人的需要,而是根据神的心意。人都是看重肉身的需要、眼前的好处,主耶稣却要让人看重神的心意过于肉身的需要,注意永恒的事情过于眼前的好处,把人带回到神永远的计划里。 同样,今天我们也不能用扶贫济困、慈善福利、社会公义、民族解放等「社会福音、解放福音」来代替悔改得生命的「神的福音」(14节 )),或者把福音当作社会改良、道德教育的手段。
39 「于是在加利利全地,进了会堂,传道,赶鬼。」
40 「有一个长大麻风的来求耶稣,向祂跪下说:『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41 「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律法规定大麻风病人必须隔离,主耶稣本可以只用一句话就医治他,但主却「伸手摸他」,表明祂愿意与污秽的罪人联合,因为人的洁净不能传给人,但救主的洁净却能传给人;也表明祂「肯」怜悯我们,对我们的痛苦感同身受:「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祂要从里面医治我们。 「我肯」原文「我是肯」或「我确实肯」,「能」不是问题,「肯」更是救主基督到地上来的目的,主巴不得所有的人都认识祂心中的「肯」,也经历祂慈手的「能」。 「你洁净了吧」,表明神的儿子话中有权柄,祂的服事工作大部分是用话语命令来成就的。
42 「大麻风实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
43 「耶稣严严地嘱咐他,就打发他走」
44 「对他说:『你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45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祂来。」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虽然「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34节 )),却没有医治当时所有的疾病,也没有赶出所有的污鬼;虽然「动了慈心」(41节 )),却没有解决当时所有人的需要。因为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地上服事人,目的并不是医病赶鬼、解决人肉身的需要,而是「宣传神的福音」(14节 ))。因此,主耶稣吩咐那人「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44节 )),因为主的时候还没有到。 那人没有顺服主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虽然是出于好心,结果却是好心办坏事:「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不能再自由地在城里传道。同样,我们若有意无意地把主耶稣传讲成一位医病赶鬼的慈善家、教人行善的道德家,实际上就是「另传一个耶稣」(林后十一4 )),叫人「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个福音」(林后十一4 ))。这种「别的福音」(加一6 ))会妨碍「神的福音」(14节 ))自由地在人心中扎根,让人以自己为中心,看重肉身的需要过于神永远的计划,注意眼前的好处过于永恒的生命。传讲福音必须「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 )),动机、过程、结果都根据基督,才能真正传扬「神的福音」。
故事的开端(一1) 马可写耶稣的故事,追溯历史以前一段很悠长的日子作开始的。他没有描写耶稣诞生的故事;也没有用施洗约翰在旷野传道作开端;而是引述年代相隔甚远的先知,从异象中所渴望的理想。这就是说,耶稣福音的开始,老早已存在神的心里了。希腊的斯多亚派(Stoics )哲学深信一切事物,全在神掌握之中。罗马的一位贤君,马可·奥热流(Marcus Aurelius )曾说:‘神封一切事物,早有先见之明。一切事物都是从天上倒流下来的。’这里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教训。(一 )有人曾说:‘少年人的思想,像山长水远,漫无止境似的。’这恰好描写神的思想,也是多么长阔高深的啊!神的特征就是祂能够把自己的计划,逐步实现出来。历史的演变并不是像一个万花筒,从杂乱无章的事件,编写而成的,神亲自指导整个历史的进行;从开始的时候,祂就见到它的结局是怎样的了。(二 )我们是整个历史过程当中的一份子;我们可以援手协助或者拦阻拖延。但我们能够连手推动整个历史的巨轮,并且能够有机会看见它的至终目的,这实在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啊!我们不是站在远处叹息和观望那个不能达到的目标,而是亲身加入神的行列,尽自己的力量,向看那个目标,移近一步。那么我们的生活就充满着意义了。日积月累,我也长出人生智慧的花朵, 我为何不替人设想,给人分享我的劳力, 我可以植树;别人去浇灌; 我可以写歌;让别人去唱。’
真的,除非我们有人肯出力,彼此事奉,否则那个目标是没有办法达到的。马可所引述先知的话是含有提示性的。‘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这是从玛拉基书三章一节 引录出来的。原文在当时是一个恐惧的警告,责骂他们献祭不洁,侮慢主名,他们把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视整个圣殿崇拜为烦琐的事。所以那位使者必须洁净圣殿的崇拜,等待神的受膏者降临在地上。同样,基督降临的目的是要洁净人的生活,而这个世界实在有许多地方需要大扫除的啊!辛尼加(Seneca )描写当时的罗马犹如‘一个充满罪孽的漩涡’。犹文拿里(Juvenal )心中的罗马‘好像是一个肮脏的阴沟,堆满叙利亚人和亚该亚人流出臭气熏天的渣滓。’而事实上基督教所到之处随即产生一股强大的洁净力量。这不是空泛之言;我们可以列举事例来证实的。巴顿(Bruce Barton )是一位采访新闻记者,他叙述从业工作中头一件重要的任务是要写关于布道家辛地比利(Billy Sunday )的事迹。他拣了三个市镇作为采访目标。他所写的经过是:‘当我和那些商人谈论时,他们异口齐声说,在布道会期间和结束之后,许多市民都走到柜面来,清理他们以前欠下的旧账。’然后巴顿再采访一位厂商会主席的意见,这个小市镇是辛地比利三年前曾到过举行布道会的。这位主席说:“我不是一信徒,也从来没有到过礼拜堂,但我可以见证一件事。倘若有人建议辛地比利再前来讲道:倘若我们确知他能带来的工作后果,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话;倘若教会未有经费请他来布道,我会在半天的时间内,向那些从末到过礼拜堂的人,筹足金钱去请他来。他前次只花了一万一千元。这个数目只能够支持一个马戏班来表演一天的费用,但马戏班却没有留下甚么给我们。而辛地比利留下的道德气氛是截然不同的。”巴顿所报导的,无非想指出基督教的信息是可以带来洁净的力量的。当葛培理(Billy Graham )在路易斯安那(Shreveport, Louisiana )布道时,卖酒的销量减了百分之四十;而圣经却增销百分之三百。当他在西雅图(Seattle )布道的时候,当地的人所受的影响非常巨大,当时‘有几对正要办理离婚手缋的夫妇都把纠纷化解了。’当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州举行布道会时(Greensboro, N. Carolina )所得的报告是:‘整个城巿社会的每一阶层都受到重大的影响。’我们在叛舰喋血(the Bounty )的一个历史事迹中,亦可以看见一个伟大的基督教故事。当时这些叛徒被放逐毕嘉岛(Pitcairn Island ),他们当中九人是叛徒,六个男土著,十个女土著和一个十五岁的女童。其中有一个人成功地制酿出土酒来,于是可怕的事情随即发生了,他们全部相继死亡,只剩下一位斯密夫亚历山大(Alexander Smith )。他偶尔拿出圣经来读,后来决心与当地的土人共同建立一个遵守圣经教训的社会,一直到了二十年后才有一艘美国帆船经过这个小岛,但他们已经变成一个基督化的社团了,他们没有设监狱,因为没有人犯罪;没有医院因为没有人患病;没有神经病院,因为没有癫狂的人;也没有文盲;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像他们如此安享太平的。这个十足路不拾遗的社会,是经过基督教的陶冶和洁净的洗礼而产生出来的。只要人能让基督进来,基督教信仰的防腐消毒力量必会清除社会的一切毒素,而建立一个纯洁的社会。约翰到来是宣讲悔罪的洗礼。犹太人对礼仪上的洗洁是十分熟识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 )说:‘犹太人每天都例行沐浴,因为每天都受外界玷污’。所以象征性的洗洁已成为犹太人礼仪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外邦人本身从来没有遵照犹太任何的律法,必然是不洁的了。故此当外邦人希望成为一个慕道者(Proselyte ),企图皈依犹太教时,必须遵行三件事。第一是行割礼,这是立约子民的记号;第二是为自己而献上祭礼;他需要赎罪,而只有用血才可以赎人的罪的;第三是洗礼,象征着他过去污秽的生活因此而获得洁净。所以这个洗礼很自然的不是把水浇洒这么简单,而是用水把整个身躯浸透的。犹太人是认识洗礼的;但奇怪的就是约翰以一个犹太人的身分,催促犹太人接受这个原来为外邦人而设的洗礼。约翰这个发现,认为犹太人在种族的意识上来说,并不是神的选民,是十分重要的;犹太人的地位从这个观点来看,简直与外邦人没有差别的。所以只有清洁的生活,而不是与生俱来的犹太人生活,才是属于神的。悔罪和洗礼两者是相连的。人若要返回神的地方,就必须要向三方面认罪。(一 )人必须向自己认罪,人的本性通常对自己的行为掩目不看,特别是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是不想去理会的。这个故事叙述一个人承受神恩宠的第一个步骤;当他早上望着镜子剃须,面对着自己的脸孔而突然有所感触:‘你真是一个丑陋可恶的家伙。’从这天开始,他立即痛改前非。当那个浪子离开家庭的时候,他必定毫无疑问,自信自己是一个高尚而富冒险精神的人。当他尚未走第一步,返回父家之前,他先仔细看清楚自己是何等样子的人,然后自忖道:‘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路十五17) 。在这个世界上,人向自己认罪比任何一个人更加艰难。但悔改和神建立正常关系的第一步,就是必须先向自己认罪。(二 )人必须向受害的人认罪。我们单是向神表示自己的懊悔是没有用的,除非我们肯诚恳的向那受害和受委屈的人认错。我们想把那神圣的阻隔挪开之前,必须先设法移去人与人之间的离笆。有一对东非洲夫妇,两人都是教会的信徒。他们两人在家里经过一场争吵之后,当中的一位立即跑到教堂,找牧师认罪。但牧师回答说:‘现在你不应该来认罪啊!你应先和对方和解,然后来认罪。’人向神认罪易,但向人认罪却耻于开口,但人的心若未经过这个耻辱的阶段时,那么就很难得到饶恕的。(三 )人必须向神认罪。当人的傲气全消时,那就是饶恕的开始了。富人先讲:‘我得罪了妳。’神然后才有机会说:‘我饶恕你了。’人不可以用平等的身份到神面前寻求饶恕;人必须谦卑忏悔,跪在神面前,用谦卑羞耻的心,对神细声诉说:‘神啊!求你开恩饶恕我这个罪人吧!’作王的先驱(一5) 约翰的宣教很显明的收到重大的效果,因为群众蜂拥前来,听他讲道和接受洗礼。为甚么约翰能够深深的感动了他自己的同胞呢?(一 )约翰是个能够活出自己所传的道的人。他不止用语话,而且用整个生命去提出抗议。他指出同时代的生活的弊端。我们可以从三方面去看约翰,如何以身作则,表达他的信息出来。(甲 )他住在旷野的地方。这是位于犹大与死海之间,世界上最难抵受的沙漠地带;它是一个石灰石的沙漠;表面是崎岖曲折和凹凸不平的;太阳的热力晒在地面,使蒸气冒腾上升;岩石是炽热的而呈焦裂的形状,当人走在地面,犹如在热锅上爬行,下面烧着一个大火炉似的;整个沙漠地带向横伸展至死海,陡然泻下海岸时形成凶险垂直而不可攀登的峭壁。旧约圣经有时称这个地方为废墟,Jeshimmon。约翰不是一个城市的居民;他来自与人烟隔绝而荒僻的沙漠地区;他甘愿离群独处,让自己有机会能够静听神的声音。(乙 )穿着的衣服是一件用骆驼毛编织成的外衣,并以皮带束腰,一如昔日先知以利亚的装束(王下一8) 。从他的外表来看,他完全不似一位当时能言善辩之士,而像一个旧约先知的打扮,以衣着简陋见称。真的,过度豪华奢侈的生活,是会伤害人的灵魂的。(丙 )他吃的是蝗虫野蜜──这两个词都有两个不同的解释。倘若照着利未记十一章二十二、二十三节 的解释,蝗虫是律法规定可以吃的昆虫;但它也可以视为当时最贫穷的人所吃的一种豆类,Carob “蜜”可以解作富时蜜蜂做成的野蜜;或者是一种树皮流出的甜液汁。这两个词的真正意义并不要紧;它们所指的就是当时最简单的两种食物。这样,约翰突然出现在他们当中,而人亦愿意来听他讲道。卡莱尔(Carlyle )说:‘约翰是用了二十卷缄默的福音来讲道的’。许多讲道人,自己本身不愿实践自己所讲的信息的──多少讲道人自己的银行储存大量款项,而宣讲积财于天的道理,叫人不要屯积财富在地上;多少讲道人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而宣讲贫穷的人有福了。但反观约翰,他的生活就是一篇好讲章,所以群众爱来听他讲道。(二 )约翰的信息是大有效能的,因为他能道出人们深处的心声,满足人们心灵所渴望的事物。(甲 )犹太人有一句格言:‘若果以色列民能够在一天内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天国自然就会降临在地上。’当约翰宣讲悔改的道时,他要求每一个人立即作出抉择,当时每一个犹太人心底里都清楚知道应当作出的抉择。许久之前,柏拉图说过,教育并不一定要把新知识教导人,但它必须要把人们以前可认识的事物,从记忆当中,再翻新出来。一个最有效的传递信息方法就是能够向人的良心说话。而当一个有适合资格的人,讲出这样真心的话时,人就没有办法可以抗拒他的信息。(乙 )当时的以色列人清楚知道,神的先知,经过三百多年一直沉默着。他们焦急等待着信而有征的神的话。当他们听闻约翰的宣道时,上下阶层的人立刻辨别出来,这是一个来自神的声音。有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说过,当杜斯加尼尼(Toscanini )登上指挥台时,整个管弦乐队都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的权威感召力量。一位有实学的医生,我们一看便可以立刻辨认出来的;一个对专题素有有研究的学者,我们一听就能认识得出来的。同样,约翰来自神,当人们听他讲道时,自然体验出来的。(三 )约翰的信息是有效能的,因为他能完全谦卑自己。他对自己所作的判词,就是连一个仆役所做的事,自己也不配去做。当时的凉鞋是用一块革皮作底,然后以绳穿过脚趾间,连系缚在足上的。富时的路满布沙泥,所以在干旱的季节走路时,满脚都会堆积沙尘;在潮湿的雨季时脚上常沾附路上的烂泥。所以移去脚上的凉鞋,是一件奴仆所做的卑贱工作。约翰没有为自己要求些甚么;但却要求愿意为他所介绍宣讲的耶稣做任何的事情。约翰能够完全的忘我,存心顺服和舍己,在信息中完全表现出抹掉自己的态度,所以能够产生一种力量,驱使人听他讲道。(四 )约翰的信息是有效能的,因为他所指的人和事都是超越他自己范围之外的。他对人说,他的洗礼是用水来施行的,但那位将要来的,是用圣灵给人施洗的;水只能洗洁人的身体;但圣灵能够洁净人的生活,和整个心灵的。桀弗利博士(Dr. G. J. Jeffrey )讲过一个很好的比喻。当他打电话时,先联络接线生驳线,要等候片刻,然后那个接线生便会说:‘请等片刻,当我把线驳好,你便开始讲话。’当通话线驳接后,那位接线生再不会说任何的话,而他能直接和对方通话了。所以,约翰没有存心在台上占了中心主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的目的是要把人和那位比他更强更大的耶稣连接起来;人之所以愿意来听他讲道,因为他来,不是介绍自己,而是指向一位人人都需要倚靠的主耶稣基督。作抉择的日子(一9) 任何一位有思想的人都会质问,为甚么耶稣要接受洗礼!因为约翰的洗礼是‘悔改的洗礼’,也就是为那些愿意痛改前非的人而设,让人有机会决心除去以前的罪行。但耶稣本身却没有犯罪,实在不应该接受与祂毫无关系的‘悔改洗礼’的。现在我们或者可以从四方面来看,指出耶稣受洗的相关重要性。(一 )这是一个抉择的时刻。耶稣三十年来在拿撒勒城长大和居住。每天过着忠诚劳动工作和在家里伺候的生活。在祂的心坎里,一直等候着那个要祂出外工作的时刻来临,祂所等候的是一个“征兆”,而约翰的出现,就符合了那个‘征兆’。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耶稣毅然接受呼召,展开祂的神圣使命。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圈子里,都经常面临抉择的时刻;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人若能提起勇气去接受就是成功,气馁而拒绝就是失败。正如罗威尔(Lowell )所说:‘世事如烟,有如潮水急流勇退, 随着潮水高涨,则会运气亨通; 人生的旅途不要坐失良机, 否则会在浅水污泥中凄惨叹息。’
人生若犹疑不能作出决定,往往会变成挫败的,苦闷的和不满足的,而至终必会以悲剧收场,好像奥克逊汉约翰(John Oxenham )所描写的话:‘从那轮子的边缘,到轴心的推动当中, 神啊!我清楚看见你的手, 当那轮子向前转动时,你已预先安排好一切, 叫那连接的车轴,不停的移动。’
神充满在这个世界。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过祂的注意。(三 )我们必须注意,耶稣怎样去呼召他们。耶稣的呼召是:‘来跟从我’。耶稣并不是第一次站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必定曾经站立在群众中而且听耶稣讲道;他们也必定在群众离开之后,仍留下来,大家议论过耶稣到底是谁;他们必定深深被耶稣的伟大所感染,祂的眼睛好像磁石般,吸住了他们。耶稣没有对他们说:‘我有一套神学理论,你们来和我一起研究;我有崇高的人生哲理,你们来和我共同分享;我有一套道德学说,你们一齐来和我讨论。’耶稣只说:‘来跟我!’这是耶稣要求人对祂作出个人的响应;它在人的心弦上重重的敲击,要他们建立起不可动摇的忠心。我们并不是说,从来没有人藉着思想上的挣扎而信奉基督教;而是强调在我们当中,大多数人信奉基督教时的心情,都有点像热恋的人,堕入爱河似的。有人说过:‘我们景仰别人,一定有特别的原因:但爱别人的时候,那么就全无原因可言了。’事情的发生有时是很出奇的,他们仍旧是他们;我们仍旧是我们,但却能大家吸引住了。耶稣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 。直到现在,大多数人之所以来跟从耶稣,并不是因为祂所讲的说话,而是因为耶稣的为人,祂整个生命的完全表现把人们吸引住。(四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到,耶稣能给予他们甚么。祂赐给他们工作任务。祂呼召他们不是承受安逸的生活,而是以事奉作人生的目标。有人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一些东西,让自己的生命可以投资和发展的。’耶稣就是如此的去呼召人,舍弃逸乐和苟且偷安的生活;祂要人参加事奉的行列,为别人而活,甚至焚烧己身,为祂的缘故,也为别人的缘故,愿意牺牲而达成这项使命。整个呼召的要求就是:若要为自己赢得甚么,必须先献上自己的一切给祂和所有的人。耶稣展开祂的运动(一21、22) 马可所记载的故事过程,是很有逻辑性和很自然的。首先耶稣认为约翰的出现,是象征神叫祂采取行动的时候已到。祂的受洗,代表神默许了祂的决心行动和装备祂去担当这项使命。祂受魔鬼的试探,是自己选择好了工作的方法和厘订工作的方针。祂选召门徒,和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相处,并能把自己的使命信息写在他们的心里。现在轮到祂展开工作的运动了。一个人若果接受了神的信息而必须传扬出去的话,他当然会拣选神的子民聚会的礼拜堂作传道的开始的。这恰好是耶稣所想做的事情了。耶稣于是在犹太人惯常聚会的会堂,作宣教运动的开始。昔日的会堂和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礼拜堂是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一 )会堂的主要功能是一个教导的地方。它的崇拜,包括三件事:祷告,宣读神的话,和解释神的话;并没有播音乐,歌唱和献祭等程序。所以犹太人的圣殿才是真正崇拜和献祭的地方;会堂是教训和指导学习的场所。圣殿只有一个,会堂则设在各地,所以会堂的影响力较圣殿为大。根据律法,凡有十户犹太人家聚居的地方就必须要有一个会堂。倘若有一个人觉得有一项信息要讲出来的话,会堂就是他宣讲的理想地方了。(二 )会堂可以作为一个传达信息的好地方。通常的会堂是有数字职员的。会堂的主管负责一切关于会堂的行政事务,和安排崇拜。会堂的慈善司库每天收集各人捐输的金钱或按各人能力所能献上的物品;然后分派给穷人;最穷的犹太人可以在一周内受赠十四餐粮食。会堂的仆役(原文是Chazzan )负责拿取和收藏律法经卷,清理和打扫会堂的地方;吹响号角,宣告安息日的来临;负责当地儿童初级教育。但是会堂却没有固定受聘讲员或教师之类。故此当他们聚会崇拜时,任由会堂的主管意思,邀请会中有资格担任解经的人向会众解经讲道。会堂从来没有受职受薪的传道人,所以耶稣可以在会堂,不受禁制而传讲福音,并且在祂传道的初期,当反对祂的人,尚未开始和祂作分庭抗礼,耶稣尽量利用了会堂传祂的信息。当时的人都认为祂所讲的信息十分动听。所以祂每到一个会堂的时候,耶稣就利用了会重作为讲解福音和呼吁人们接受天国的讲道台了。耶稣在会堂里教训人时,祂的整个传递方法和气氛都给人一个新启示的感觉。因为祂的教导并不像那些律法专家──文士。然则文士又是谁呢?犹太人认为全世界最神圣的东西就是律法──Torah 。律法的核心就是十诫;律法是指旧约首五本经典称为‘五经’(摩西五经 )。犹太人深信律法是完全神圣的;它是由神直接交予摩西,而传给以色列民的。律法的‘神圣’和‘规范’是绝对的。所以他们有两句警告的说话:‘人若否认律法来自神,这人对将来的世界便断绝关系了。’;‘人若说摩西用自己的智慧书写任何一句律法,这人就是否认和蔑视神的话了。’倘若律法是如此的神圣,于是人便有两件事情必须遵守。第一,律法就是生活和信仰最高的准则;第二,它的内容必然包括指导人如何生活的一切细则。同样律法要求犹太人遵行两件事。第一,必须小心和准确的研究律法。第二,律法所表达的,只是大原则,倘若要利用它来指导人怎样在生活上去遵守时,它的内蕴含义必须解释出来。换言之,必须把伟大的律法解成生活细则和遵守的条例。犹太人于是产生了一班学者,专门学习解释和发展律法。这班学者就是‘文士’,也就是犹太人律法的专家,而领导文士者的尊衔就是‘拉比’──Rabbi。文士的工作责任,可分三方面来说。(一 )他们从律法的道德大原则,再定出则例,以备现实生活每一种情况都能适用。这项职责其实是永无止境的。所以犹太人的宗教是从道德律法作开始,分散而成无数繁文缛节的日常守则作终结的。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宗教;结束的时候是以守法去束缚人。(二 )他们负责传递,教导和发展律法。他们推论和分析律法的细则而且不是用文字记载的;所以又称为口传的律法。虽然没有用文字写出来,但他们认为口传的律法比文字的律法更须遵守。文士是以传袭的媒介把这些口传的律法细心学习和背熟的。一个好学生必须有好的记忆力,一字不漏的全部记在心里。遇到律法有个别的难题时,文士的职责就是当众给人一个决断。而且往往在每一个别问题当中,又必然产生另一条新的律法出来,所以律法便演变繁杂了。那么,耶稣和文士的教导方法有些甚么不同呢!耶稣是从祂的个人权威去教训人;从来没有一个文士敢用自己的意见去下判语的,文士通常的一句口头禅是:‘这是一项教训,它教人……’于是引经据典去解释。倘若他要讲出一个意见时,他往往要引述从前伟大的律法师和拉此学者的话,以作左证的,文士到了最后,迫不得已时,才表示自己独立的意见;耶稣的表现与普通的文士截然不同。当祂说话时,祂不引述任何权威的话来左证;祂每一句话,都具有独立性的。祂没有列举以前拉比的例子和任何辩证过的事,来建立自己的话。祂的声音就是神最高权威的声音。所以当群众听闻耶稣讲道时,好像天空吹来的凉风,带着爽快而清新的感觉。耶稣每一句话都有肯定性的,充满威严的,和那些文士小心翼翼引经据典去立论和辩证,真是有天渊之别。耶稣个人的权威深深打动了他们的心,祂每一句话都能扣着他们的心弦──他们因此不约而同地叫出来:‘这是新的教训吗?’首次战胜邪恶的力量(一23) 倘若耶稣的教训在会堂里使人希奇,祂的行为更加令人震惊。当时观众的感受,好像触雷似的。当时在会堂里,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时刻受到干扰,不能安宁。于是耶稣把他医治好了。在福音书中,我们经常碰到许多被污鬼附着的人,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呢?当时的犹太人,包括整个旧时代的思想在内,是深深相信邪灵和魔鬼的。教会历史学家哈那克(Harnack )说过:‘那时整个世界和它周围的气氛都是笼罩着魔鬼的势力;它们不单止被视为偶像;人们的生活每一个层面,都是由魔鬼所统治的;魔鬼高高坐在宝座上,同时也可以围绕着婴儿的摇篮而跳跃;整个大地简直就是一个地狱似的。’索恩度医生(Dr. A. Rendle Short )举了一个例证,指出古代之信邪魔的惊人程度。从古代的坟墓里,他发现许多头盖骨曾被钻孔的──这是一项精细的外科手术,在头骨上钻上一个小孔。他曾研究过一个坟堆,在里面一百二十件头盖骨中,竟发现六件接受过这项手术。以当时的肤浅医学常识来说,这实在是一项惊人的手术。而且是在生前做的。索医生又指出这些小孔钻术的目的并不是用来医病的;而且有些人取出骨片小块挂在颈项上,作为治邪之用。这些小孔的用意就是让魔鬼从身体中溜出去的。当时的人竟肯冒生命的危险,接受这种外科手术,由此可见他们畏惧邪魔的可怕程度了。然则魔鬼是从何而来呢!这个问题则有三个答案。(一 )有人相信它们从创世的开始已经存在了。(二 )有人相信它们是恶毒的人死后的灵,继续在人间作祟滋事。(三 )大多数人相信魔鬼和创世记六章一至八节 (参彼后4-5 )有关的。犹太人在这些故事中再加上渲染。当初神有两位天使受了地上的美女所迷惑,于是逃离神,住在麈世间,他们是亚沙尔(Assael )和沈慕世(Shemachsai )。后来他们当中一个觉悟而返回神身边,但另一个则留在地上,尽情享受和满足他的欲念;他所生下的儿女便是魔鬼了。魔鬼的群性名词是:mazzikin ,意思是‘为非作歹的’。他们在神与人之间活动,作出种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根据犹太人的习俗信仰,魔鬼是可以吃、喝和生育的,而且数目极多;有人指出它们一共有七百五十万个;每一个人的左手有一万个魔鬼,右手又有一万个。它们通常住在不洁的地方,例如坟墓和污水积存的地方;它们也住在沙漠,经常咆哮嘶叫;所以他们有一句话用来形容沙漠──咆哮的沙漠。它们经常危害别人,特别喜欢残害独行的旅客,临盆的妇人,刚行婚礼的新娘和新郎;夜间出外的小孩子;深夜在路上行走的旅客。它们最活跃的时候就是中午,日出和日落的时刻了。它们还有瞎眼的魔鬼,患痲疯的魔鬼和患心脏病的魔鬼,而且还可以把自己的病症加诸人的身上。例如当它们的邪恶眼睛转动时便可以把人的幸运转变为恶运。它们许多时候藉着一些动物而作恶的──如蛇,公牛,骡子和蚊等──男性的称为‘舒甸’──shedim ;女性的称为‘尼连’──lilin 。女的常束长发,专门和小孩子作对。所以孩子们必须有护身天使(太十八10) 。我们相信和不相信这些魔鬼观念,根本是没有关系的;它们的真实与否也是无关宏旨的,但我们必须清楚的,当时新约时代,人们是深信不疑的。直至今日仍然有人用:‘可怜鬼’去描写处于凄惨情况的人,当人相信自己是被污鬼附着时,他自己一方面是知道本身的感受,同时又知道有另一种力量在他的体内控制着他的。这样便解释了当时耶稣在巴勒斯坦传道时,每逢遇到魔鬼附着的人它们总是叫过不停的。他们知道耶稣被人称颂为弥赛亚;他们又知道弥赛亚的权能可以终止魔鬼的作恶活动;那些被污鬼附着的人遇见耶稣的时候,是以污鬼的身份讲话的。当时,有许多自称有法力躯魔的人。到了主后三百四十年的时候,教会仍设立一个‘驱魔教士制’Order of Exorcists,他们和耶稣所用的方法是有很大的分别的──普通一般犹太人和邪教驱魔者是用画符,诵经,作法和各种仪式去驱魔;但耶稣只用一句有权柄,简单而有威严的话去驱魔,这是从来未有人试过的。耶稣的力量不在乎符咒,作法和仪式;耶稣本身就是力量的源泉,所以人们见了极之惊奇。然则我们对魔鬼可以作些甚么解释呢?杜尼耶(Paul Tournier )在他所写的一个医生的档案(A Doctor's Casebook )中,讲过一句话:‘我深信有许多医生,在医病的争战当中,和我的感受一样,必然感觉到有一股阻挡的力量,不是被动的,而是带有智慧和精力充沛的。’索恩度医生曾经作了一个临时性的结论:‘在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事情当中照事实来说,包括所有的道德病态;残酷的战争;恶毒的败德行为和一切外界的惨剧,真的和约伯记所描写的两股力量,互相争战,十分相似,一边是由那邪恶的魔鬼操纵;另一边则由神全权的掌握着。’对这个问题我们是不可能作出任何的武断。但我们可以看见三个不同的观点。(一 )我们可以把整个被魔鬼附着的观念当作一个旧时社会的幼稚思想,当时的人只能够用这些方法去解释人的身体和心灵所发生的事情。(二 )我们接受这些事情真的在新约时代中发生了,而且直到现在,还真确的仍然存留着。(三 )假若我们接受了第一个观点的话,我们必须指出当时的耶稣到底对魔鬼采取甚么态度和行动。倘若祂的认识只是和当时的人一样,我们就可以解释耶稣本身不是一个科学家,而祂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并不是教导人认识科学知识的。但是若果祂真的知道他们患病的根源,祂就必须依循医治的方法去做,否则不能把他们医好了。关于这点我们很难作出一个结论,我们只有承认有些问题没有肯定的答案的。一个非公开的神迹(一29) 耶稣在会堂里的讲道和行动使人惊讶异常。当会堂的崇拜完毕后,祂和门徒一同去彼得的家里,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他们在会堂崇拜后当天的第六时,便吃安息日的正餐。(圣经中的第六时、便是正午十二时、因为他们一天的开始是从早上六时起作计算的 )。当时耶稣经过在会堂的讲道和医治赶鬼的辛劳工作,应该感到疲倦而需要休息的;但现在别人再提出一项请求,祂便立即答允,而替别人出力。从这个神迹来看,我们可以看见有关三类人的感受。(一 )这是关于耶稣的。祂不需要有观众,才肯施展祂的力量;祂可以在会堂,也可以在一间小屋子里,随时准备替人医治;对接受祂的帮助的人来说,祂从来不会感觉厌倦的;祂先替人的需要着想,然后才想及自己的需要和休息。正如在会堂所表现的一样,耶稣的医治方法是很独特的。在耶稣当时的生活圈子里,有许多专职替人驱魔的人,会分别用诵经,念咒,施展各种法力,仪式和道具去驱邪的,但耶稣在会堂里,只讲出一句有力的话,便完全医治了那个人。现在耶稣同样把彼得的岳母医好了。根据犹太人的‘他勒目’法曲──Talmud的见解,当时她患了‘高热症’,是当时加利利的一种常见的病症。按照‘他勒目’的方法,要解除这种病,必须用一把铁刀,并以一束头发缚在荆棘的树上;然后经过数日,每天都须按照出埃及记第二章二至五节 所记述的规条去做。最后讲一句有法力的话,便可以把病人医好了。但是耶稣完全没有依照这个方法去做,祂只是说一句有无比权威和力量的话,便医好了这个妇人。权柄一词和上一段所用的希腊文是相同的─exousia ─ 它的定义就是有独特的知识和独特的威力;这种权柄是耶稣所特有的。祂在这小屋子里,就是用这种权柄去医好彼得的岳母。杜尼耶医生写过这样一段话:‘我的病人时常对我说: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耐性,去听我对你所讲的每一句话。其实这不是耐性,这不过是我的兴趣而已。’耶稣施行神迹,不是希望加强自己的声誉;祂帮助别人,从来不觉得厌烦;耶稣帮助别人纯粹是出自祂的怜悯天性。凡对一切需要祂帮助的人,祂都充满着极大的兴趣。(二 )这是关于门徒的。他们认识耶稣的时间,并不太长,但是已经知道,举凡有困难的事,都带到耶稣的面前。现在彼得的岳母病倒了,整个家庭都闷闷不乐;所以门徒很自然的,要求耶稣替她医病。杜尼耶医生又讲述自己在生命旅程中的一个重大发现和转变。他经常去探访一个年长的牧师,但每次那位老牧师都会先和他一齐祈祷,然后让他离去。他被老牧师的简单祷告说话所感动,虽然这些祷告只不过是这位老人家,习惯和耶稣作出亲切的交谈,但是‘当我回到家里,和内子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们两人就恳切的祈求神,希望神也能赐我们有这个与耶稣亲密的团契经验;从此耶稣便成为我的生活中心,是我灵修和旅程的好朋友。祂对我的工作都会悦纳和感到兴趣(传九7) 而且能关心。耶稣便成为我的一位密友,彼此可以讨论事情,祂分享我的喜乐和痛苦,分担我的希望和疑惧,当病人从心中对我说话的时候,祂也和我一起去听,比我自己所听到的更清楚。而当病人离开之后,祂又能和我交谈。’这就是基督徒生活的至要质素了,如同一首诗所写的话:‘带我到主座前求。’这就是初期门徒所学会的一个习惯,一生也受用不尽──把他们的一切困难和烦恼带到耶稣的面前,请求祂帮助。(三 )这是关于彼得的岳母。当她康复后,立刻起来照顾他们的需要。她利用了自己的康复作为更新的事奉,替别人工作。苏格兰有一句家喻户晓的格言:‘患难而得救的人必须替别人服务。’我们既得耶稣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同样去帮助别人。群众开始涌来(一32) 耶稣在迦百农所做的事是不能隐藏的。祂所展示的新力量和新权柄,来得非常突然,是不能保密的。因此到了黄昏的时候,群众蜂拥前来,重重围住彼得的屋子,请求耶稣用手触摸去医治他们。他们要等到黄昏的时刻才到来,因为照安息日的规矩,当日任何人都不准背负重?载?走路的(耶十七24) ,所以携带病人都算是一种工作,而安息日是不准做工的。他们当时没有时钟;安息日的计算是从下午六时起到翌日下午六日止,依照他们所定的安息日规则,当天空出现三颗星的时候,就是白天的结束,安息日便算完结了。所以当时迦百农的群众必须等到黄昏太阳落山,才携带病人前来找耶稣;而耶稣也同样替他们医治。我们见到耶稣一连三次替人医病。第一次是在会堂,第二次是在彼得的家里;而现在则在街旁。庄信博士(Dr. Johnson )曾说过,当人处于不幸的情况时,自然就会得到别人的友谊和同情。无论在甚么地方出现了麻烦,耶稣就准备在那里运用祂的力量给予帮助和拯救。祂没有选择地点和对象;祂只认识到全世界人类的需要和发出的呼求。群众涌来见耶稣,因为他们知道祂可以替他们做些事情。许多人只会用口讲道而行不出来;但耶稣不单止用口讲,并且以行动表达出祂的信息。有人曾说过:‘若果有人晓得做捕鼠器,比任何人都做得更好的话,那么四周的人无论走多远路,甚至住在深山里的人,都会跑来向他请教。’群众所需要的,是有效能的人。耶稣能够产生极大的功效,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但同时,这些群众又使我们想到另一个暗淡的开端。不错,群众来了,但这些群众前来的动机,完全是想从耶稣获取一些东西,他们前来,不是因为爱耶稣;他们前来,不是因为看见一个新的异象;他们最终的目的,无非是想利用耶稣。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都曾试做过的事,渴望利用神和祂的儿子替自己做些事情。若果人在享福的日子会向神祈祷一次的话;那么在灾难的日子,他会祈祷一万次呢!许多人在太阳普照的时候,不想到会去祈祷的,但当冷风吹来时,就急忙的去祈祷了。有人曾说,大多数人看宗教‘犹如紧急救护车,而不是生命的战线’。宗教于是成为他们临时救急的必需品。许多人把自己的生命弄得一团糟时,或受了创伤时,才肯转向神。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须转向耶稣请求援助,因为只有祂才能赐给我们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但是若果我们既接受了这一切的恩赐而自己不作出任何爱的响应,或没有常存感恩的心时,我们必会招致悲惨的结局。千万不要留待在那不幸的日子临到时,才去利用神;我们必须在每天的生活中,时刻记念着祂和爱祂。默祷的时刻和行动的挑战(一35) 迦百农所发生的事情,给我们最简单的印象,就是耶稣忙个不停,东奔西跑而替人服务和传道,而自己却不能稍作片刻的休息。耶稣深知不能撇下神而生活;倘若祂毫无保留的去帮助别人,祂亦应该抽出时间补充自己灵性的需要。祂深知祷告是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比顿医生(Dr. A. D. Beldon )在祷告的实践一书中,给祷告作过一些卓越的定义。‘祷告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向神呼求。’人若疏忽了祷告,便会错过了一个机会,这就是‘没有让神增添我们生活的原动力。’‘在祷告的时候,我们给神一个最好的机会,让神完全的心意,补充我们心灵所需要的力量。’耶稣清楚知道,在未出外应付人的问题之前,先要和神交谈。耶稣尚且需要藉着祷告来作祂的生活力量,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岂不是更需要吗?虽然祂在僻静的地方作灵修,但人们仍然来找祂,耶稣没有法子关上自己的门,著名的小说家,麦考来(Rose Macaulay )曾说,我所盼望和需要的就是‘我自己有一个静室。’这就是耶稣所缺乏的地方了。一个很出名的医生有一次说,医生的责任‘有时是用来医治,许多时可以帮助人脱离受苦,但必须常常能够安慰人。’耶稣时刻肩负着这个事奉的职责。又有人说,一个医生的职责‘是帮助人生存,和面对死亡。’──‘生’和‘死’就是人生的大事啊!人的天性,爱为自己建立一道围墙,使自己可以享受宁静的生活时刻;但耶稣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一方面祂知道身体上的筋疲力竭,但另一方面祂又听闻人类的需要,不停的呼喊着,所以当他们到来找祂的时候,祂就毫不犹疑立刻站起来,去应付一切的挑战了。单靠着祷告,我们的工作不会得到进展的;祷告只是给与我们力量,装备好我们去完成前面的任务。现在耶稣周游加利利各会堂,开始作传道的工作了。马可只用一节经文来描写整个时期,它可能延展到三数星期或三数个月的。祂的工作包括医治和讲道。祂的工作范围可以用三对很有意思的词表达出来,而每对词的内含意义也是密切相连的。(一 )祂永远没有分开话语和行动。祂从来没有把讲完一些话,就算做完一件事,祂没有只用口去劝勉人归向神和行善,就算完成自己的职责;祂经常把所讲的话行在日常生活当中。富司冻冻迪(Fosdick )引述一个学生,买了最好的书籍,装置最好的设备,又买了一张特别设计的书台和书架,以为可以藉着一个舒适的环境便可以学习,但当他坐下来时,很快的便睡着了。人只晓得讲话而不晓得去实践,往往都是如此的。(二 )祂永远没有分开灵性和身体。不错,有些基督教学说,主张身体并不占重要的地位,但人是个整体,由灵性和身体合并而成的,基督教的救赎工夫是对整个人,并不是一部份。当然,人类能够有这样的福气,可以处在饥饿、恶劣环境,抵受极大的苦楚,仍能保持与神过着甜蜜的交往关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主张应该让自己的身体无故而受苦的。向未开化民族传道的人,不单止携带圣经;他们同时把教育和医药带给他们;他们设立学校和医院。人若把‘社会的福音’当作多余的,一种可有可无的,或者甚至是基督教信息中可分割的一部份,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了。基督教的信息是完整的,它的宣讲和实际工作应该包括人的身体和人的灵性,整个共同增长的。(三 )祂永远没有分开地上和天上,有许多人只顾及天上的事而忽略了地上的责任,所以他们的远象是不切实际的。有些人却只顾及地上而看不见天上的远景,于是一切唯物质居首位。耶稣的异象是‘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天上和地上是应该视为合一的,而不是分开的。洁净患痲疯的人(一40) 痲疯是新约圣经中最可怕和最可怜的一种病症。当耶稣差遣十二门徒出外工作时,祂特别吩咐他们:‘医治病人,叫长大痲疯的得洁净。’(太十8) 痲疯患者的命运也是非常凄惨的。根据马斯达文(E. W. G. Masterman )在基督与福音辞典中所写的一篇关于‘痲疯’的论文当中,指出‘从来没有一种病症,像痲疯一般,使人长年累月遭受折磨,恐怖和毁灭的威胁’,而以下的内容大部份是参考那篇论文而写的。痲疯可以分开三类。(一 )小瘤状和杆棒状的痲疯。开始的时候,四肢瘫痪酸痛而无力。然后在身体,特别在背后,呈现对称褪色的块状,圆球的小点开始时是粉红色,然后变为褐色的,皮肤相继结成厚块,小圆点伸延而结合在脸部、鼻、唇和前额,于是人的整个脸孔逐渐变样,犹如古时人的描写,像一个狮子头,或半似野兽的怪物。那些小瘤再生长变大;而至溃烂,便流出恶臭的液体;眉毛脱落;眼睛凸出呆视;声音嘶哑而呼吸哮喘失声,因为整条声带都受到腐蚀;手足又开始溃烂。那时,整个患者都受病菌侵蚀。整个病症的过程历时差不多约九年左右,在受苦的终止前,心灵已经全毁,呈现昏迷状态而死亡。患此痲疯症的人,不单止别人厌恶而不敢与他为伍,连自己也会产生自卑的感觉。(二 )第二种是失去知觉的痲疯。初期的病况和第一种相若,不过它能直接影响神经中枢,病者于是失去所有的知觉。患者起初可能完全没有发觉染上的,直至他感觉身体某部份突然炽热像烫伤似的,而且失去任何痛的感觉。当病症扩展时,褪色的斑块呈现在身体,并且生出脓疱。于是肌肉消失,筋部收缩,双手弯曲如爪,指甲的外型受到腐蚀,相继手足溃烂而脱落。这个病症有时伸延二三十年之长,实在是一种慢性的死亡病。(三 )第三种痲疯是首二两种的合并,也是最普通的一种。这是新约时代巴勒斯坦的痲疯患者经常染到的病了。从利未记第十三章的描述来看,新约中所用的‘痲疯’一词是包括另几种皮肤病的,例如‘白鳞点’(psoriasis )遍体长出小白斑点,所以有人说‘患痲疯的人,体白如雪。’,有时也包括皮肤病中的‘圈状癣菌’,也是东方民族常染上的病。在利未记用来描写‘痲疯病’的希伯来字是─tsaraath 。而这个字同时用来形容其它的东西,包括衣服和房屋(利十三47、 ,十33) 。这些都是指出它们的腐蚀和玷污,是由一种菌或腐叶土所引起的。所以‘痲疯’一词,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是一个概括性的皮肤病。我们必须了解他们当时的医学常识有限,诊断中不能分开各种皮肤的病症,所以‘痲疯’所指的,包括有不能医愈,引至死亡的皮肤病,也可以指一些没有伤害性的皮肤病。但凡患上这些皮肤病的人都一概被视为‘不洁净’的人了。他必须与普通人断绝来往;单独住在营外;穿着撕破的衣服,不准用衣帽盖头,用布遮盖至自己的上唇,当他行过人的面前,必须发出警告:‘不洁净!不洁净!’我们仍然可以在中世纪,遵守摩四律法的人当中,发现他们依着这些传统去做的。一位教士身披圣带,手持有耶稣像的十字架,带着患痲疯的人进到礼拜堂去,为他举行一个‘丧礼’,意味着这些仍然有呼吸的人,象征已经死了。患者必须穿上黑色的衣服,聚居在‘痲疯窟’内,他们不准到礼拜堂守礼拜;但在崇拜的进行当中,他们可以偷偷的在墙外,专为他们而设的一个小孔瞥视而已。他们不单止忍受身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接受心灵上的创伤:与群体的生活完全隔绝,过着孤单放逐的生涯。当一个患痲疯的人医愈后──其实痲疯病是不能医得好的,他可能只是患上别的皮肤病而已,他必须按照利未记第十四章的规矩接受一个康复的仪式。首先让祭司检查清楚;拿两只鸟儿作祭,当中的一只用流动的水先宰杀,然后把那只活的,连同香柏、朱红色线和牛膝草蘸染那宰了的鸟血,再把它放生。那人经沐浴,洁净身体和衣服,剃了自己的毛发。经过七日再受查验。然后再剃去头发胡须和眉毛,再献上祭物,是取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和一只母羊;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为素祭,并油一罗革,一同取来行洁净之礼。穷人可以将份量减少,那时痊愈的人再走前来,祭司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祭司再检查最后的一次,认为完全痊愈时,便给他一张证明书,让他离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见耶稣几件很明显的事:(一 )对一个没有遵守律法的人,耶稣没有避而不理。因为按照律法,那人根本不应该和耶稣交谈的。由此可见祂先把人类急迫的需要事情,放在一切事情之上,尽量给予同情怜悯和关心。(二 )耶稣将手伸开,触摸他,祂要触摸一个不洁净的人。这个患病者在耶稣的眼中,不再是一个不洁净的人;他只是一个极其需要援助的人。(三 )耶稣洁净他之后,命令他照着律法的仪式规矩去做。耶稣也照着人的法则和人的公义而行了,祂没有未经考虑而随便摒弃任何成规;祂是察看当时的需要情况,同样依照俗例而做。因此耶稣把一个患痲疯的人洁净了,而我们亦清楚看见祂的怜悯,力量和智慧,三者同时呈现在这件事当中。--《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马可福音第一章 Ⅰ预备道路:福音的预备(一1~13) 1 A书名(一1) “起头”:就跟创世记中一样,神正要开始新的创造工作(Minear)。头一个子句除了作为本书的书名(我们应该要注意的是:这书名是耶稣基督的福音,而不是我们惯称的“马可福音”)之外,也是其内容之撮要。福音是“消息”或“音信”。第一世纪的读者对于希腊文 euangelion 所含之“好的”意义有多少的了解,我们无法确定;有些旧约圣经证据显示出:这个字在早期通常应该作“给带来好消息的奖赏”。但是,无论如何,从其内涵的性质看来,福音很快就具有这种“好消息”的意义,这是早期教会如何塑造它自己的语汇来表达新观念的一个范例2 。 这个好消息的主题是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这个名字相当普遍;在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字形是约书亚( Joshua );在新约世界的这个希利尼化字形则是从亚兰文的耶书亚( Jeshua )而来的3 。就一般语源学或历史前例看来,这个名字的意义都是“雅威(Yahweh,即中文圣经之耶和华)是救恩”。神所任命、差遣,在神的百姓有需要之时拯救他们的那个领袖,就获赐这个名字(书一1~2) 。摩西不能做到的,约书亚会继续完成;在这一点上,“耶稣”这个名字更适合于即将要出现的这位救主。 然而,耶稣不单是要成为救主,祂也要成为神在地上所指派的代理。这种为了特殊的任务而被挑选出来的身分,是从“受膏”的角度来描述的,就像旧约时代的君王或祭司都必须受膏一样。这种观念与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都非常普遍,偶尔会以闪语字形弥赛亚出现,但更普遍的乃是基督(Christ),或带有冠词的“这基督”(The Christ),这个字是从希腊文字根 Chrio{ 而来的,其意义与希伯来文字根 ma{shah] 相同,都是“膏抹”的意思。 神的儿子这个子句究竟应不应该包括在这一节经文里面,是颇有争议的,抄本证据也无法确定4 。但无论如何,它都是耶稣的一个名称,这在马可福音其他地方有大量的证据(如三11) ,事实上,耶稣即是因为自称为神的儿子,被犹太公会定了死罪(十四61~62) 。对于早期的基督徒而言,这种儿子的身分并不是属灵的隐喻,也不只是意味着一个必朽坏之人被收纳进神格中。在耶稣由童女所生的记载中,可以找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神的儿子之意义(虽然这个词语并非原创性的),然而马可并没有特别提到这个记载。马可很可能是将这个教义视为理所当然,所以无需明确地详细解释。他大概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他很可能认为这不是最初传福音的基本要素。 马可福音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漏洞,就是它绝口不提耶稣的先存性(Anderson);一直要到约翰福音(约壹1),这个教义才有清楚的说明。或许马可又想当然耳,没有记述。这一类的“抽象问题”并不似神在耶稣里彰显的作为,更能牵动早期基督徒的心思。如果马可的主要身分是福音使者,所关切的是教会在外邦人中的宣教使命,那么这种省略就更容易理解了。除非是面对回教徒,否则,基督的先存性通常不是传福音时的重要成分,甚至在今日也是如此。 1 以第1~13节为马可福音的“引言”,见黎弗(Lightfoot);乘垢穑Westcott)与侯特(Hort)认为1~8节是导论,而达德则认为是第1~15节。但黎弗正确地将第14~15节视为基督之讲道撮要,而且将之与路加所记载之拿撒勒讲道相比较(路四18~21) 。
2 关于 euangelion (福音)这个字的不同意义,无论是在马可福音中或新约圣经他处,见柯泰吉(Kertelqe,在 IOM)。它从口头与宣教的讲道变成一卷书。关于马可福音是最早成文的福音书,以及它的写作形式与模式,见蒲灵(IOM)。舒兹(Schulz)在同一本书中指出,马可福音与伪经和异端所谓之“福音”有巨大差异。
3 施维策指出:福音书的作者们对于拿撒勒人耶稣的细节没有多大兴趣。对于祂的外观完全未作任何的描述,直到次经福音书出现的时代之前都是如此。他们甚至没有指出祂没有结婚(事实显然是如此),虽然这个特点在犹太教中是最不寻常的。若是认为迦拿婚筵的记载(约贰一章)与此有任何矛盾,乃是愚不可及的。
4 由于和合本、RSV、NEB、JB 与 NIV 在译文中都有“神的儿子”这个子句,衡量其证据可能是有所助益的。反对将它纳入之重要的大写抄本是西乃抄本(Sinaiticus;原来的读法,而不是修正的)与柯瑞迪抄本(Koridethi),第28号与其他几个小写抄本,一些东方译本与大部分早期教父著作。支持这个子句(无论有没有定冠词)的大写抄本是亚历山大(Alexandrinus)、梵谛岗(Vaticanus)、伯撒(Beza),与费瑞(Freer),此外还有几个重要的小写抄本系列。从教父们没有提到这个子句看来,这实在是个奇怪的问题;但我们很容易便可看出后来会加上它(从新约圣经其他地方的上下文来判断)的理由,却不易明白教父们为什么会将它删除(如果他们知道有这个子句的话)。姑且不谈其神学真理问题,这个子句在这里或许可以看作是早期的附加品,然而塔斯克(Tasker, Greek New Testament )却接纳它为经文的一部分。
B先锋(一2~8) 2 ~3.再者,这个好消息与神在过去给祂百姓的整个启示有直接的关系。对于马可而言,新约圣经并没有违背旧约圣经,反倒是它的应验(2节),虽然他在引用旧约圣经的次数上并不像其他福音书的作者那么频繁。这可能是因为他写作的对象可能与马太有所不同,并不是为了有犹太背景的基督徒而写的。 然而,非常奇怪的是:这里所引用来提供必要“环结”之圣经预言5 ,主要并不是论到耶稣,而是与施洗约翰有关。马可仿佛是要我们明白:福音时代是由约翰引入的。马可并没有像其他福音书一样充分记载施洗约翰的事,但是这节经文把约翰的重要性表现得同样清楚、明显。施洗约翰乃是神的使者,也是弥赛亚的先锋;他的地位虽然不被犹太当局所承认,在这里却很清楚地说明了。他的任务是要为神预备道路,而他的方法乃是传道;他讲道的内容是严厉而毫不妥协的,呼召所有人为着神的来临而预备自己,转离他们邪恶的道路,回头归向神。 4. 约翰的洗礼并不是奉耶稣的名而行的,也不像弥赛亚将要施行的洗礼那样,与圣灵的恩赐有直接的关联(8节)。所以,约翰的门徒后来都又接受保罗施洗,因为他们不知道圣灵的降临,也不曾“奉耶稣的名”受洗(徒十九5) 。但是我们也得注意:马可福音并没有记载,先前曾经是约翰的门徒(所以我们可以假设他们已经受过约翰的洗),后来成为耶稣门徒的那些人,有重新受洗。所以约翰的洗礼,只是后期犹太教的一种入门的、洁净的仪式,乃是他所传讲之信息外在的一个记号与象征。他呼召他的听众,要在内心与目的上有所改变,这将会使他们的罪恶可以蒙神赦免;而且从一般的福音传统也可以清楚看见:约翰也要求人的生活要有改变,作为内心真实改变的凭据。到目前为止,他所传的信息虽然满有能力,却了无新意。 5 ~8.群众们开始的时候对于约翰的信息表现出的反应,显明他实在是列在旧约圣经的先知行列中;群众立刻认定他是带着神的命令而来的。衣着与食物6 ,以及生活的地方,同样将他标明是属于以利亚与其他沙漠先知的行列(参:王下一8) ,他那具有末世论与“前瞻性”意义的讲道也是一样。但是,约翰的讲道有着弥赛亚式的急迫感与逼切感,是古时候那些先知所缺乏的。所有的先知应许神要介入,并藉此建立祂在地上的治权;如今近在眼前了。不但如此,约翰同时还强烈地意识到:就是当他将自己的工作和职事,与他所说之“要来的那一位”相较之下,就发觉自己这一面是比较不重要的。
5 这里所引用的预言,以较不严谨的说法提到是出自以赛亚书,但事实上却结合了玛三1 与赛四十3 ,或许是取自早期犹太教某份论到弥赛亚的经文集。这样的结合在新约圣经其他地方并不罕见,这也是犹太解经学上的一个常见的手法。施维策(在 IOM 中)正确地指出这个旧约引句的深长意味,因为马可很少回溯到旧约圣经,这点恰好与马太相反。这当然并不是否认旧约圣经思想构成了马可整个神学的基础,尤其是在他对基督的认识上;事实上,就如施维策(GNM)所提出的:这个预言是引入了整卷书的。
6 正如施维策所指出的:约翰所吃的是沙漠游牧民族素常所吃的食物,并不是后来修道院中之苦修士所吃的。旷野时期经常被视为以色列与神之间的“蜜月”期(耶二2) ,这些食物也使我们想起将来的弥赛亚时代(赛七15) 。
C耶稣受洗(一9~11) 9. 耶稣来要接受约翰的洗礼:马可并没有说明耶稣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当然不是由于任何的罪恶感〔这是异端之“希伯来人福音书”(Gospel of Hebrews)所认为的一个难题〕;从马太福音看来,这乃是出于祂想要“尽诸般的义”(太三15) ,也就是说:要履行神为祂百姓所定的每一个命令。马太福音前一节经文也清楚地说明:就连约翰自己也不同意耶稣需要这种悔改的洗礼的观点。然而,这两个解释在马可较简洁扼要的叙述中都省略了,当时这种神学上的误解可能还没有产生。耶稣接受洗礼,很可能是祂完全与人类认同的一部分;但即或如此,马可也没有强调它,他只是照着他的习惯,毫不修饰地记载了这个事实,却没有解释。克莱恩(Kline)认为这洗礼是“犯人裁判法(译注:古代条顿民族试验嫌犯的方式,将犯人的手插入热水中,如不烫伤,便算无罪)的记号”,在这种意义下,耶稣的洗礼,就代表着祂接受了神对人类罪恶的一般性审判。这是有可能的,但在上下文中却没有这样的提示。 10 ~11.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三一论”经文之一。圣灵与圣父在此都为圣子作见证。正如神在创世记中是藉着祂的话、透过祂的灵来创造(创一2~3) ,在神重新创造的新工作伊始,同样也是整个神格的运作。在这里,就在约但河畔,神再次说话,圣灵也再次运行在水面上,7 一如在创世记中一样(创一2) 。马可并未表示,圣灵只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祂身上,然而,他也未曾表示,耶稣是因此才成了神的儿子。马可很清楚,耶稣原本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一1) :他在此处描述的是洗礼之后,耶稣或约翰所见的异象,确认耶稣既存的位格与身分。 有声音从天上来(11节),结合了论及弥赛亚的诗二7 与论及受苦仆人的以赛亚书四十二1 。这样将两种概念融合在一起甚有创意,完整地说明了耶稣工作的双重性质。译作爱的希腊字 agape{tos ,用在孩子身上时也有“独生”之意,这在这里格外恰当。希腊文中用来指儿子的另一个字是 pais ,可以有儿子与“仆人”两种意思,所以用来描写耶稣更是加倍贴切,马太福音(十二18) 与使徒行传(三13) 虽然将它用在耶稣身上,马可却根本没有用过这个字,不管其理由为何。 安德生与黎弗说得好:经文并没有要我们对所描述的现象,或耶稣内心的心路历程作番临床的或心理的检验:这些完全是现代人的兴趣。马可所关切的就只有在受洗时发生的事实,以及在那里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在随后的篇章中将会逐渐证实这个见证的真确。
7 黎弗认为:这里的天裂开了 ,与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圣殿的大幔子裂为两半之间有相似之处,因为两个地方都是用同一个动词。对他而言,神的同在像鸽子一样降在耶稣身上,乃是马可对于道成肉身的描述,但除非将它视为纯粹是个象征,就倾向“嗣子论”神学,马可将福音的“起头”置于洗礼之前(Anderson)。
D受试探(一12~13) 12. 圣灵在这里得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祂乃是那运行在洗礼之水面上驯良的“鸽子”(10节),就像挪亚的鸽子飞翔在救恩的方舟与审判的洪水之上(创八8 及下)8 ;但祂也是那满有大能之创造的灵,运行在洗礼的面上,神将要从这水中召出祂新造的人(林后五17) 。正是这大能的灵以无可抵挡的方式将耶稣催到旷野里去,远离人群居住之地,旧约圣经中有众多先知最初都是在那里领受了他们的托付与启示。对于一个澳洲人而言,今天的“内地”就有相同的含义。对于马可的听众来说,他们正受到逼迫,受洗、圣灵,与紧接而来之试验,这样的次序非常切合他们自己的处境,就像今天归正之人时常经历的一样。 13. 在寂寥的旷野中,耶稣停留了四十天。时间的长短可能与以色列人四十年的试验有关,这些神的儿女也曾在旷野忍受了试验(诗九十五10) 。对于希伯来人而言,旷野是个恐怖的幽暗,鬼魔与不洁净之兽类的居所。所以对于马可的听众而言,与野兽同在一处,并不像今天许多厌倦于都丛林的人所想像的那么具有浪漫的气氛。这里可能还有进一步的思想,就是神的保护,正如神关闭狮子的口,以拯救祂的仆人但以理一样(但六22) ,祂也要照样保守祂的仆人耶稣,使祂免受野兽的伤害。另一个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经历相似的(尤其是在后期犹太正统人士眼中看来),是有天使来伺候k9 。在其他福音书中,关于这次试探的记载较为详尽(太四章与路四章),而且明确地指出耶稣在旷野这个时期的目的是:在开始执行祂的任务之前,耶稣可以面对祂蒙召成为弥赛亚所涉及的特殊试探,而且得胜。马可再一次表现出简洁而直接的风格。他只是记载了受试探这件事,对它的内容却丝毫未作任何诠释或解释。但若是像黎弗一样说马可的记载是“如此简短,几乎无法理解”,则必定不正确。其意义相当清楚,尤其是从随后的叙述看来更是如此:以色列神的儿女在旷野中虽然失败了,神的儿子耶稣却得胜了。马可知道这些试探的基本内容,似乎是可以确定的(八33) 。
8 有人假设仿佛鸽子 的希伯来文 shekeyo{na{h 原来可能是 shekinah (神的同在);但施维策正确地驳斥了这种误解。这些人误用了他们的巧思,解释也是凭空幻想的。
9 倪恩瀚与施维策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他们认为“伺候”是指供应食物,好像以利亚的情况(王上十九4~8) 。但这一点并不成理由否定耶稣先前的“禁食”,虽然马可没有提及此事,但其他福音却有提及。施维策也指出:当弥赛亚来临时,和平将要在动物世界掌权(赛十一6) 。这种思想是否指有一位“新亚当”站立在乐园的动物当中,但这一次天使是来伺候祂,而不是要将祂逐出乐园(创三24) 。
Ⅱ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早期在加利利事奉(一14~ 三6) A神的国在加利利(一14~45) i. 初次在加利利讲道(一14~15) 马可在这里只是顺便提到,约翰为了希律的罪恶公然抨击他,以及约翰因之而招致下监和死亡的下场这整个故事(详尽的记载,见于六14~29) 。这件事在这里只是作个参考日期,因为从这个时刻开始,耶稣开始传讲好消息。传讲的起点是陷于窘境的、具有顽强之国家主义的加利利,四围被外邦人环绕着,永远都是任何从北方入侵之人的头一个目标;马太认为这一点不是偶然的(太四12~16) 。加利利在众先知的话语中如何,在耶稣早期的职事中也是如何,都是适切地表征了神的百姓在捆锁之中,救恩之光首先临到他们身上(赛九1~2) 10 。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像马尔逊一样贬低了实际的地理位置,而偏爱神学上的象征,这么做是不对的。 14. 神的福音:有些抄本作“国度的福音”,这当然是第15节的含义。 15. 耶稣现在在加利利传讲的消息是:神的时候已经来到,这正是旧约时期所有人都仰望的时候。神即将要开始(近了)在地上掌权,这是众先知极为熟悉的一个信念。所以所有人都蒙召要在内心上有所改变(悔改),而且要相信这个好消息,约翰已经为这好消息预备了道路。这是马可福音中使用 pisteuo{ en (信)的唯一例子,见 BAGD 第660页,那里说“信靠”似乎是比“根据福音而相信”更好的译法。所有人尚未学会的、也是耶稣的门徒将要学习之最艰难的功课,乃是神的掌权并非此时此地,由一位属地的弥赛亚所带来之钜变式的外在得胜,而是和平地治理那些回应这信息之人的内心,虽然没有一个阅读旧约圣经的人可以将之想成是纯属内心的事。福音诚然与国度有关,但它却也改变了当代所有的国度观(见 Schweizer)。近了:根据所假设之闪族原文的含义,或可以译作“已经来了”。在某种含义上,国度已经藉着耶稣来到了,祂正要完全地实现神的旨意。另一方面,它乃是逐渐临到在生活中降服于神的人。第三种含义是:神将要在“末日”普世性地引入它。
10 时常有人说到:这卷福音书可以粗略地区分成两个部分:较早期的“加利利”或“接受的”时期,与此相反的是后来在耶路撒冷的“犹太”或“拒绝的”时期。这当然不是绝对的划分:拿撒勒人要拒绝耶稣(六3) ,而到耶路撒冷朝圣的群众却欢迎祂(十一9) 。然而,我们却不能以此为根据,而主张“加利利”有某种喻意的或“神学的”用法,仿佛是与字面意义截然不同的;加利利既然是半外邦之地,所以在宗教上具存疑态度,可能一直都是比僵硬之正统的耶路撒冷更能接受新观念。
ii. 呼召门徒(一16~20) 耶稣呼召西门与安得烈成为得人的渔夫(17节;和合本作“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虽然耶稣所用的隐喻,可能是由于他们当时职业的特殊情况;但这却也是适用于耶稣每一个门徒的普世性呼召11 。渔夫、农夫、建造者、收割者、牧人、管家、仆人:这一切全都是耶稣在福音书中常用的隐喻,每一个隐喻都描述了我们一般基督徒对我们的主,与对我们的同伴之义务的不同层面。 这两对兄弟都发现到,顺服耶稣的呼召要付上很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抛弃他们所喜爱的一切人事物,所有属地的安全感,单纯地交托给耶稣。我们也不能说那些撇下父亲、雇工、船只的人,所舍的比那些只撇下渔网的人更多12 ,因为两者都是撇下了他们一切所有的;那永远是对基督徒的最低要求(八34) 。舍与跟从(18节)与耶稣在第15节的双重呼召“悔改、信”相呼应(Minear)。 学者们已经恰当地指出,对于古代的人而言,他们并不像现代的行人一样自然地并肩走在宽阔的路上,用现代人的惯用语来说,跟从这个字的意义是“同行”。为了要与耶稣同行,像以诺与神同行一样(创五22) ,这些渔夫放弃了地上的一切前途。然而在新约时代,“跟从”这个动词的确增加了伦理方面的意义,因为走在前头的永远是老师,学生则是跟在后面;所以,它至少暗示着拉比与门徒的关系。
11 有人(如:柯兰斐与倪恩瀚)曾说:虽然这在旧约圣经中是个常见的隐喻,却只有用在不好的含义上;但是耶十六16 渔夫至少是神所打发的,是在神为以色列的计划中有一席之地。目前这节经文的上下文看来,显然是用在“好”的含义上。
12 施维策试着要证明西门与安得烈是贫穷人,因为他们在这里只使用一个抛网;但这样的解释可能太过了。其他福音书提及彼得的船(路五3) ,那暗示他至少拥有某些资本。打鱼在加利利是个兴隆的行业,加利利湖本身就是个丰富的鱼场。
iii. 耶稣在迦百农(一21~28) 耶稣素来习惯于同时参与圣殿与会堂中的聚会;但是,与祂的听众先前所曾听过的其他任何一位教师不同的是:祂从未引用或依恃任何一位伟大拉比的名字作为祂的教训之先例。祂的听众感到希奇的,不仅是祂教训的内容,更是在于祂施教态度中所展现的个人权柄13 。这更是与文士们慎重地探讨琐碎的律法问题形成直接强烈的对比;对于他们而言,耶稣处理律法与传统的新作法,说起来至少也是傲慢的。安德生恰当地指出:马可所著重的是在于耶稣施教的程序,虽然他并未详述祂教训的内容。 23 ~26.耶稣的讲道所造成的即时结果,不是和谐,而是分裂与争斗,正如祂后来所警告的一样(太十34) 。这样的争斗可能蕴藏在会众的内心中,却显明在被鬼附之人的喊叫声中。他至少为耶稣的位格和工作作了非出于本意的见证,虽然他出于本能地对于耶稣的洁净工作感到畏缩,体认到在这里有一个传道人,是与他没有任何相通之处的,因而喊叫说: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24节)14 。这个神迹发生在迦百农,这是一座骄傲、不信的城,与之相较之下,推罗与西顿在审判之日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太十一23~24) 。一个被鬼附之人竟然能够在会堂里崇拜,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直到他遇见了耶稣,而且他最初显然根本不愿意从他的痛苦中得着释放;这实在是迦百农的属灵情境一个特异的诠释。耶稣的立即反应,是叫这个非出于自愿的“鬼附见证人”闭嘴,而且释放这个人脱离他的梦魇。译作不要作声的希腊文( phimo{the{ti ,25节),更好的译法是“住口”。这个字是既强烈又率直,就像我们在现代中文的俗话中所用的“闭嘴”一样。主要的着重点是在于使鬼魔安静下来,以维持所谓的“弥赛亚玄机”,见导论ⅩⅡA玄机主题:耶稣不愿接受邪恶的权势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 27 ~28.耶稣所显出的大能,只有更加证实祂的听众内心中所留下来的印象:这里有一个带着权柄的人。但是,神迹虽然时常叫人感到惊奇,却未必都会领人相信。这似乎就是耶稣所以如此慎重而有选择性地施行医病神迹的原因,而且似乎只将这样的神迹施行在那些已经有了信心的人,无论信心是多么微小(九24) 。当然,在赶鬼的例子中,释放被鬼附的人之前要求这样的信心是无济于事的。但无论如何,信心如果只是由壮观而反常的现象所产生的,是不足够的(Minear 和 Schweizer)15 。
13 至少在马可福音中,神迹的主要功用似乎是要确证耶稣教训、行事的权柄(27节)。这当然不否认这样的神迹同时也是慈爱与怜悯的工作(41节),也是国度来临的兆头(三26) 。
14 贝斯特(Best)正确地指出(IOM):从马可福音看来,被鬼附之人口中常用的片语不是“神的圣者”,而是“神的儿子”。由于在上下文中看不出这种转变的任何理由,我们只能推论说:我们在此所看见的,乃是保存了原初的传统。倪恩翰认为这是弥赛亚的一个头衔,虽然在新约圣经中找不到平行经文。罗宾逊正确地将马可福音视为是一部宇宙性争战的历史,一边是神与圣灵,另一边则是撒但。耶稣的来临,标示出撒但的倾覆,这是在驱逐邪灵的事上显明出来的;然而,这种正确的解释却导致罗宾逊贬低马可福音的基本史实,是误导人的看法。
15 有鉴于对神迹奇事之兴趣在现代的复苏,今天经常有人尝试要援引统计数字来说明神迹在马可福音中的地位。统计数字并不可靠,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柯泰吉(在 IOM)指出:马可福音的内容大部分是叙事题材,而不是言论;在这些叙事题材中,神迹故事占了156节经文,相对之下,受难的叙述只占了119节。从卡勒(Kahler)有名的定义马可福音是“一份受难故事的记载,附带有延长的引言”看来,这个统计是很有趣的。温约翰(John Wimber)的统计数字有些出入,也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解释,但他坚称这卷福音书的经文有远比这个更高的百分比是关于神迹故事的。施维策正确地指出:我们若把神迹抽离而单独处理,是“非常模棱两可的作法”。
iv. 彼得的岳母(一29~31) 这个“家庭神迹”使我们得以一窥少见的使徒家庭生活。西门的妻子后来甚至在她丈夫宣教旅行时同行,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5 特别提及的16 。这件事经常被人称为“彼得的痕迹”(Petrine touch);当然了,当时在场的使徒只有彼得、雅各与约翰(和安得烈?)。 就如这卷福音书的叙述中经常显出的,耶稣的触摸带来即时的痊愈(31节);病人在察觉自己得医治之后,也向祂表达感谢的挚爱,表达的方式则是服事,或“侍候”。施维策(安德生引述)将之与十五41 相比较,认为这是妇女作门徒的服事模式,是不正确的看法。这样谦卑的服事,是耶稣的每一个门徒的典范(十43~45) ,但一个严谨的拉比甚至会禁止让妇女侍候他吃饭。
16 然而林前九5 所用的希腊文动词 periagein (带着一同往来)在意义上稍弱,仅仅指彼得的婚姻状态,而不是指他在旅行时有妻子随行在侧,如 RSV 之译法所显出来的。
v. 在晚上医病(一32~34) 在会堂里所行的神迹与在家中所行的神迹,自然地引入这几节经文所描述之一般性的医治。那两个独立的神迹事实上是在安息日行的;而现在,在日落之后,随着安息日的结束,七日第一日的开始,群众聚集前来寻求医治。福音书的作者可能有意让我们看见:在教会所称之“主日”,这样施行一般性的医病与祝福乃是恰当的。耶稣在安息日治病的问题,似乎还没有引发为争辩的焦点,大概因为医治被鬼附之人非出于本意,而医治彼得的岳母则是在私人的住宅内进行的,所以没有被正统派看见、得悉。在正统犹太教中,只有在有生命危险时,才准许人在安息日治病,而我们没有证据显明这里正是这种情形。然而,由于法利赛人一直到二16 之前都没有出现,他们不在场也可能是由于尚未引起争辩。对于激进的犹太人而言,干犯安息日是必须处死的(民十五35) 。 34. 主再一次拒绝接受鬼魔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所有这类的见证皆非出于自愿,黑暗的权势在不情愿之下承认一个经验上的事实,所以是与道德上或属灵上之改变的发现无关的。耶稣准备要等候神亲自所作的启示,只有那样,每一个门徒才能够与彼得一起说:“淌腔督”(八29) 。雅各书二19 指出:鬼魔如此不情愿的接受神为不称心的实情,绝非真基督徒的信仰:虽然鬼魔也都承认神,它们却不信靠k17 ,只有“战兢”。那并不是圣经上所说之“敬畏耶和华”(诗十九9 ;和合本作“耶和华的道理”)。
17 然而,耶稣拒绝接受鬼魔的见证,只是祂在这个阶段一直都不愿显露自己之态度的一部分(见 Kertelge,在 IOM 中)。这就是所谓的“弥赛亚玄机”,是马可福音中极为常见的,有时也被称为“隐藏与启示之间的张力”。但我们却无需假设这是福音书的作者强加在他的题材上的框架,更遑论以之为刻意的杜撰,这与耶稣之生活和教训的整个样式一致,一如马可福音的记载所显明出来的。耶稣与魔鬼权势之冲突不是偶然的,乃是祂的弥赛亚职事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引入神的国度所必须的,但那并不代表祂就不得不接受鬼魔为祂所作的见证。
vi. 从迦百农到加利利(一35~39) 这里所提到的各种不同的医治,必然是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发生的。我们知道:至少在一些场合中,施行神迹时,耶稣同时察觉到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流出(五30) 。所以,医治可能是相当消耗心力的经历,虽然这一点在圣经上其实并没有说明。若是如此,这一定是耶稣在这类场合之后经常隐退的另一个理由;祂在这里也是这样。 安息日可能是别人寻求安息与松弛的时间,但耶稣却是在会堂里忙碌地敬拜并服事,然后才在私人的祷告中寻求神(35节)。祂习惯这个方式来度过祂的“传道人的星期一早晨”。时间是那么早,耶稣却费心地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不受干扰地祈祷,这给门徒们留下了持久的印象。耶稣从迦百农的喧闹与发展机会退到孤寂之处安静,西门与其他人似乎对祂这种“不切实际”的策略感到彻底的失望(37节)。当耶稣的医病工作终于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兴趣时,祂却认为这就是离开、到别的村庄传道的征兆(38节),门徒一定大惑不解。祂解释说:这是在履行祂的使命,这使命如今变成普遍性的传道与医病,性质是巡回各地的,根据地则是加利利的各会堂。黎弗提示说: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特别提到耶稣在祷告(一35 ,六46 ,十四32) ,三次全都是在夜间,也全都是在紧张的时刻,但如此早起祷告,肯定是耶稣一贯的作风。 vii. 洁净长大q疯的(一40~45) 在耶稣没有记录的事奉中,有一类的事件必然是重复多次的,这些事显然(三8~12) 比我们手中非常有限的记录要多很多;这个医治长大q疯之人的故事,只是这类事件的一个例子。马可以他一贯的简洁笔法告诉我们:这个神迹涉及两个人物,头一个人乃是那不可触摸的病人,他深知自己的光景,热切渴慕得着洁净,而且极其谦卑地求洁净,相信耶稣有能力医治他。另一个人则是满有慈爱怜悯的耶稣18 ,祂毫不畏缩地将手按在那令人恶心的大q疯病人身上。无论在哪里,当慈怜的基督与渴慕的罪人相遇,就会出现立即而完全的洁净。在消毒干净的现代医院中,我们无法看见耶稣这比喻性的动作何等奇妙,祂屈身触摸我们丑陋而发出恶臭的罪,全都是为了要带来医治与赦免。在古代世界中,人们对大q疯的态度,与今天一般人对于疑似爱滋病患的态度差不多。对于敬虔的犹太人而言,由于意识到大q疯在礼仪上的不洁净(利十三3) ,他们的诧异甚至会变为惊吓过度:耶稣正甘心遭受玷污(就如他们眼中所见的),以致那个污秽的大q疯病人可以得着洁净。简言之,整个的福音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缘故来到咒诅之下,救赎我们脱离咒诅(加三13) 。 43 ~44.耶稣的命令再次与所有人类天然的思想背道而驰19 。对于这个大q疯得医治的人而言,自发自如地表达感恩之情,告诉别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耶稣却以最明确的词语严禁他如此做,这当然是因为耶稣从来都不希望人们只是由于盼望从祂得着物质上的好处而被吸引来跟从祂,不明智地为身体得医治公开见证,很可能会引起别人产生错误的动机。这就是耶稣服事中的吊诡性(paradox)。祂看见饥饿的群众,怜悯他们,喂饱他们;然而祂却责备那些只是为了吃饱而就近祂的人(约六26) ,以及那些没有从中学到功课的门徒(八17) 。祂怜悯患病的人,当他们前来寻求医治,祂并没有轻视或不理他们;但祂从未努力去寻找病人来医治。相反地,当寻求医治的群众越来越多,祂反倒退去,因为这会使祂无法尽教导的职事,但又只有教导的职事能够解释祂医病的职事(38节)。祂首要的目的是“宣传神的福音”(14节)。耶稣当然行过神迹、医过病人;但若像某些人一样说祂使疾病与死亡在以色列消声匿迹达三年之久,却是过了圣经所说的,也忽略了祂的目的。 另一方面,得医治之人去给祭司察看,同时献上必要的供物,两者都是为了得痊愈而向神表达感恩的恰当方式,也是律法上的义务这律法一度是以色列人在医药上、成上与礼仪上的法典(参:申二十四8 ,强化了利十四2 的命令)。这乃是他已经得医治的一个证据。它同时也是向祭司显明耶稣医病大能的一个证据(44节),但是这里并没有广为宣传的危险。 45. 若不顺服耶稣明确的命令,即使是出于最好的动机,也只能对于祂的工作造成困扰与拦阻。或许这正是耶稣在43节那么强烈地警告他的原因,但是一切的警告都是徒然的。
18 但是就如安德生提醒我们的,少数古抄本读作“动怒”,而不是“动了慈心”。如果这是真正的读法,那么温约翰认为主是因着撒但使这个人长大q疯的举动而发怒,安德生则认为祂是因着犹太人对于长大q疯之人的态度,与犹太人的律法面对大q疯时绝望无助的光景而动怒。
19 施维策正确地指出这命令中所用的字眼是多么强烈,虽然它在这个阶段未必具有它原来的意思:(像匹马一样)“喷鼻息”,然而,它的确是一个强烈的字眼,在旧约圣经中用来形容神的怒气。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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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1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
“起头”:就跟创世记中一样,神正要开始新的创造工作(Minear )。头一个子句除了作为本书的书名(我们应该要注意的是这书名是耶稣基督的福音 而不是我们惯称的“马可福音” )之外,也是其内容之撮要。福音是“消息”或“音信”。有些旧约圣经证据显示出:这个字在早期通常应该作“给带来好消息的奖赏”。
这个好消息的主题是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这个名字相当普遍;在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字形是约书亚(Joshua );在新约世界的这个希利尼化字形则是从亚兰文的耶书亚(Jeshua )而来的。就一般语源学或历史前例看来,这个名字的意义都是“雅威(Yahweh 即中文圣经之耶和华 )是救恩”。神所任命、差遣,在神的百姓有需要之时拯救他们的那个领袖,就获赐这个名字(书一1~2) 。摩西不能做到的,约书亚会继续完成;在这一点上,“耶稣”这个名字更适合于即将要出现的这位救主。
耶稣不单是要成为救主,祂也要成为神在地上所指派的代理。这种为了特殊的任务而被挑选出来的身分,是从“受膏”的角度来描述的,就像旧约时代的君王或祭司都必须受膏一样。这种观念与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都非常普遍,偶尔会以闪语字形弥赛亚出现,但更普遍的乃是基督(Christ ),或带有冠词的“这基督”(The Christ ),这个字是从希腊文字根Chrio而来的,其意义与希伯来文字根mashah相同,都是“膏抹”的意思。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3 】
这里所引用来提供必要“环结”之圣经预言,主要并不是论到耶稣,而是与施洗约翰有关。马可彷佛是要我们明白:福音时代是由约翰引入的。马可并没有像其它福音书一样充分记载施洗约翰的事,但是这节经文把约翰的重要性表现得同样清楚、明显。施洗约翰乃是神的使者,也是弥赛亚的先锋;他的地位虽然不被犹太当局所承认,在这里却很清楚地说明了。他的任务是要为神预备道路,而他的方法乃是传道;他讲道的内容是严厉而毫不妥协的,呼召所有人为着神的来临而预备自己,转离他们邪恶的道路,回头归向神。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3 马可福音一章2~3节 的话是以赛亚先知说的呢?还是玛拉基先知说的呢?】
一、有许多古卷是没有“以赛亚”这名字,英文圣经便是根据那些古卷。中文圣经也有几个小字注明“有古卷无以赛亚三字”。同时原文“先知”一词是多数字,表示马可所引用的先知豫言不只一位,因此“以赛亚”一名是译经者所加,不是马可所写。
二、这两节圣经中第2节是引用玛拉基书三章l节,第3节是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 ,但玛拉基豫言所说“预备道路”一句,在马可心目中认为中引用以赛亚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两句话的思想,因此玛拉基的话也可说是以赛亚的话。至于先知一词为多数字,这是犹太人说话的一种习惯,“正如先知们所说”。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4 】「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约翰的洗礼,只是后期犹太教的一种入门的、洁净的仪式,乃是他所传讲之信息外在的一个记号与象征。他呼召他的听众,要在内心与目的上有所改变,这将会使他们的罪恶可以蒙神赦免;而且从一般的福音传统也可以清楚看见:约翰也要求人的生活要有改变,作为内心真实改变的凭据。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4 ;太三13 ;约壹28;三23 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 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 )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 )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 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 )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 )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 ),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 )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 ),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 )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纪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5~8 】
群众们开始的时候对于约翰的信息表现出的反应,显明他实在是列在旧约圣经的先知行列中;群众立刻认定他是带着神的命令而来的。衣着与食物6 ,以及生活的地方,同样将他标明是属于以利亚与其它沙漠先知的行列(王下一8) ,他那具有末世论与“前瞻性”意义的讲道也是一样。但是,约翰的讲道有着弥赛亚式的急迫感与逼切感,是古时候那些先知所缺乏的。所有的先知应许神要介入,并藉此建立祂在地上的治权;如今近在眼前了。不但如此,约翰同时还强烈地意识到:就是当他将自己的工作和职事,与他所说之“要来的那一位”相较之下,就发觉自己这一面是比较不重要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9 】「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 」
耶稣来要接受约翰的洗礼:马可并没有说明耶稣为甚么要这么做;从马太福音看来,这乃是出于祂想要“尽诸般的义”(太三15) ,也就是说:要履行神为祂百姓所定的每一个命令。马太福音前一节经文也清楚地说明:就连约翰自己也不同意耶稣需要这种悔改的洗礼的观点。然而,这两个解释在马可较简洁扼要的叙述中都省略了,当时这种神学上的误解可能还没有产生。耶稣接受洗礼,很可能是祂完全与人类认同的一部分;但即或如此,马可也没有强调它,他只是照着他的习惯,毫不修饰地记载了这个事实,却没有解释。克莱恩(Kline )认为这洗礼是“犯人裁判法(译注古代条顿民族试验嫌犯的方式 将犯人的手插入热水中 如不烫伤 便算无罪 )的记号”,在这种意义下,耶稣的洗礼,就代表着祂接受了神对人类罪恶的一般性审判。这是有可能的,但在上下文中却没有这样的提示。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0~11 】
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三一论”经文之一。圣灵与圣父在此都为圣子作见证。正如神在创世记中是借着祂的话、透过祂的灵来创造(创一2~3) ,在神重新创造的新工作伊始,同样也是整个神格的运作。在这里,就在约但河畔,神再次说话,圣灵也再次运行在水面上,一如在创世记中一样(创一2) 。马可并未表示,圣灵只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祂身上,然而,他也未曾表示,耶稣是因此才成了神的儿子。马可很清楚,耶稣原本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一1) :他在此处描述的是洗礼之后,耶稣或约翰所见的异象,确认耶稣既存的位格与身分。
有声音从天上来(11节 ),结合了论及弥赛亚的诗二7 与论及受苦仆人的以赛亚书四十二1 。这样将两种概念融合在一起甚有创意,完整地说明了耶稣工作的双重性质。译作爱的希腊字agapetos,用在孩子身上时也有“独生”之意,这在这里格外恰当。希腊文中用来指儿子的另一个字是pais,可以有儿子与“仆人”两种意思,所以用来描写耶稣更是加倍贴切,马太福音(十二18) 与使徒行传(三13) 虽然将它用在耶稣身上,马可却根本没有用过这个字,不管其理由为何。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2 】「圣灵立刻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直译 )
这个「立刻」是发生在主从水里上来,看见天裂开了,圣灵彷佛鸽子降在祂身上,父神公开宣布「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之后。为甚么祝福之后,就有这「立刻」呢?原来祝福是手续,「立刻」是目的。「立刻」就是祝福的下文。神赐福给你,原是要使你能经过前面的荒漠─客西马尼、各各他。神光照你、高举你、给你力量,原是要你冲过前面可怕的阵地;神给你亮光,原是要你经过黑夜;神给你帮助,原是要你帮助那些无助的。你并不是随时可以到旷野受试炼去的,你必须先有约但河的祝福,然后纔配到旷野去。── 马得胜
【可一13 】「他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他。 」
对于希伯来人而言,旷野是个恐怖的幽暗,鬼魔与不洁净之兽类的居所。这里可能还有进一步的思想,就是神的保护,正如神关闭狮子的口,以拯救祂的仆人但以理一样(但六22) ,祂也要照样保守祂的仆人耶稣,使祂免受野兽的伤害。另一个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经历相似的(尤其是在后期犹太正统人士眼中看来 ),是有天使来伺候祂9 。在其它福音书中,关于这次试探的记载较为详尽(太四章与路四章 ),而且明确地指出耶稣在旷野这个时期的目的是:在开始执行祂的任务之前,耶稣可以面对祂蒙召成为弥赛亚所涉及的特殊试探,而且得胜。马可再一次表现出简洁而直接的风格。他只是记载了受试探这件事,对它的内容却丝毫未作任何诠释或解释。但若是像黎弗一样说马可的记载是“如此简短,几乎无法理解”,则必定不正确。其意义相当清楚,尤其是从随后的叙述看来更是如此:以色列──神的儿女──在旷野中虽然失败了,神的儿子耶稣却得胜了。马可知道这些试探的基本内容,似乎是可以确定的(八33)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6~20 】
耶稣呼召西门与安得烈成为得人的渔夫(17节 和合本作“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 )。虽然耶稣所用的隐喻,可能是由于他们当时职业的特殊情况;但这却也是适用于耶稣每一个门徒的普世性呼召11 。渔夫、农夫、建造者、收割者、牧人、管家、仆人:这一切全都是耶稣在福音书中常用的隐喻,每一个隐喻都描述了我们一般基督徒对我们的主,与对我们的同伴之义务的不同层面。
这两对兄弟都发现到,顺服耶稣的呼召要付上很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抛弃他们所喜爱的一切人事物,所有属地的安全感,单纯地交托给耶稣。我们也不能说那些撇下父亲、雇工、船只的人,所舍的比那些只撇下渔网的人更多12 ,因为两者都是撇下了他们一切所有的;那永远是对基督徒的最低要求(八34) 。舍与跟从(18节 )与耶稣在第15节的双重呼召“悔改、信”相呼应(Minear )。
用现代人的惯用语来说,跟从这个字的意义是“同行”。为了要与耶稣同行,像以诺与神同行一样(创五22) ,这些渔夫放弃了地上的一切前途。然而在新约时代,“跟从”这个动词的确增加了伦理方面的意义,因为走在前头的永远是老师,学生则是跟在后面;所以,它至少暗示着拉比与门徒的关系。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3到 底有没有鬼?人死后是否会变鬼?】
马可福音所记有关“鬼”的事最多,也最生动。下列是一连串的鬼故事:
一、在迦百农赶鬼,一2 l一28 。二、日落的时候赶鬼,一32 一34 。三、在加利利全地赶鬼,一39 。四、给门徒权柄赶鬼,三15 。五、鬼王与鬼,三22 一30 。六、猛鬼的故事,五1 一20 。七、赶出女儿的鬼,七24 一30 。八、赶出儿子的鬼,九14 一27 。九、赶鬼的原则,九28-29 。十、赶出七个鬼,十六9 。十-、奉主名赶鬼,十六17 。此外,十二、门徒以为耶稣是鬼怪,六49 。十三、门徒禁止别人奉主的名赶鬼,九38 。似乎马可对于鬼有关事,特别发生兴趣。
到底有没有鬼?当然有,否则福音书所记的这些生动的鬼故事便是虚构。这些鬼,是魔鬼的使者们,可称之为“魔鬼”。他们跟从魔鬼背叛神之后,便成了这些扰害人的“污鬼”(一27) 。他们并非是人死后所变成的,正如中国人及东方人所相信错误见解。其实人死
后不会变成扰害人的鬼。
人死后便有两种不同的归宿:
①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天家去,在该处与众圣徒一同享受快乐,为何要变鬼去搅扰人呢?②至于那些不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恶人的阴间在火焰中受苦(一26) ,他们也没有自由到“阳间”来变成鬼搅扰人。因为他们在阴间的善人区域与恶人区域两者之间尚且不能自由来往(路十六章26节 ),因为其中有深渊限定,他们怎能到阳间来作怪呢?圣经也没有一节经文告诉我们,死后的人会变鬼搅扰人。因此我们可以证明人们所谓看见的鬼,或任何在鬼的故事中所出现的鬼,都不是死后的人变成的,乃是魔鬼的使者们作祟而已。
或者有人说:他看见鬼出现,像他的祖父或任何出世的人,那些都是鬼魔们作怪,因为魔鬼会伪装成为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章14节 ),他们也会伪装成任何去世的老人。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23~26 】
耶稣的讲道所造成的实时结果,不是和谐,而是分裂与争斗,正如祂后来所警告的一样(太十34) 。这样的争斗可能蕴藏在会众的内心中,却显明在被鬼附之人的喊叫声中。他至少为耶稣的位格和工作作了非出于本意的见证,虽然他出于本能地对于耶稣的洁净工作感到畏缩,体认到在这里有一个传道人,是与他没有任何相通之处的,因而喊叫说:我们与你有甚么相干?(24节 )。这个神迹发生在迦百农,这是一座骄傲、不信的城巿,与之相较之下,推罗与西顿在审判之日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太十一23~24) 。一个被鬼附之人竟然能够在会堂里崇拜,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直到他遇见了耶稣,而且他最初显然根本不愿意从他的痛苦中得着释放;这实在是迦百农的属灵情境一个特异的诠释。耶稣的立即反应,是叫这个非出于自愿的“鬼附见证人”闭嘴,而且释放这个人脱离他的梦魇。译作不要作声的希腊文(phimotheti-25节 ),更好的译法是“住口”。这个字是既强烈又率直,就像我们在现代中文的俗话中所用的“闭嘴”一样。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7~28 】
耶稣所显出的大能,只有更加证实祂的听众内心中所留下来的印象:这里有一个带着权柄的人。但是,神迹虽然时常叫人感到惊奇,却未必都会领人相信。这似乎就是耶稣所以如此慎重而有选择性地施行医病神迹的原因,而且似乎只将这样的神迹施行在那些已经有了信心的人,无论信心是多么微小(九24) 。当然,在赶鬼的例子中,释放被鬼附的人之前要求这样的信心是无济于事的。但无论如何,信心如果只是由壮观而反常的现象所产生的,是不足够的(Minear和 Schweizer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9~31 】
这个“家庭神迹”使我们得以一窥少见的使徒家庭生活。西门的妻子后来甚至在她丈夫宣教旅行时同行,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5 特别提及的16 。这件事经常被人称为“彼得的痕迹”(Petrine touch );当然了,当时在场的使徒只有彼得、雅各与约翰(和安得烈? )。
就如这卷福音书的叙述中经常显出的,耶稣的触摸带来实时的痊愈(31节 );病人在察觉自己得医治之后,也向祂表达感谢的摰爱,表达的方式则是服事,或“侍候”。这样谦卑的服事,是耶稣的每一个门徒的典范(十43~45) ,但一个严谨的拉比甚至会禁止让妇女侍候他吃饭。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34 】「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 」
主再一次拒绝接受鬼魔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所有这类的见证皆非出于自愿,黑暗的权势在不情愿之下承认一个经验上的事实,所以是与道德上或属灵上之改变的发现无关的。耶稣准备要等候神亲自所作的启示,只有那样,每一个门徒才能够与彼得一起说:“祢是基督”(八29) 。雅各书二19 指出:鬼魔如此不情愿的接受神为不称心的实情,绝非真基督徒的信仰:虽然鬼魔也都承认神,牠们却不信靠祂,只有“战兢”。那并不是圣经上所说之“敬畏耶和华”(诗十九9 ,和合本作“耶和华的道理”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一35~39 】
这里所提到的各种不同的医治,必然是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发生的。我们知道:至少在一些场合中,施行神迹时,耶稣同时察觉到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流出(五30) 。所以,医治可能是相当消耗心力的经历,虽然这一点在圣经上其实并没有说明。若是如此,这一定是耶稣在这类场合之后经常隐退的另一个理由;祂在这里也是这样。
安息日可能是别人寻求安息与松弛的时间,但耶稣却是在会堂里忙碌地敬拜并服事,然后才在私人的祷告中寻求神(35节 )。祂习惯这个方式来度过祂的“传道人的星期一早晨”。时间是那么早,耶稣却费心地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不受干扰地祈祷,这给门徒们留下了持久的印象。耶稣从迦百农的喧闹与发展机会退到孤寂之处安静,西门与其它人似乎对祂这种“不切实际”的策略感到彻底的失望(37节 )。当耶稣的医病工作终于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兴趣时,祂却认为这就是离开、到别的村庄传道的征兆(38节 ),门徒一定大惑不解。祂解释说:这是在履行祂的使命,这使命如今变成普遍性的传道与医病,性质是巡回各地的,根据地则是加利利的各会堂。黎弗提示说: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特别提到耶稣在祷告(一35 ,六46 ,十四32) ,三次全都是在夜间,也全都是在紧张的时刻,但如此早起祷告,肯定是耶稣一贯的作风。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43~44 】
耶稣的命令再次与所有人类天然的思想背道而驰。对于这个大痲疯得医治的人而言,自发自如地表达感恩之情,告诉别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耶稣却以最明确的词语严禁他如此做,这当然是因为耶稣从来都不希望人们只是由于盼望从祂得着物质上的好处而被吸引来跟从祂,不明智地为身体得医治公开见证,很可能会引起别人产生错误的动机。这就是耶稣服事中的吊诡性(paradox )。祂看见饥饿的群众,怜悯他们,喂饱他们;然而祂却责备那些只是为了吃饱而就近祂的人(约六26) ,以及那些没有从中学到功课的门徒(八17) 。祂怜悯患病的人,当他们前来寻求医治,祂并没有轻视或不理他们;但祂从未努力去寻找病人来医治。相反地,当寻求医治的群众越来越多,祂反倒退去,因为这会使祂无法尽教导的职事,但又只有教导的职事能够解释祂医病的职事(38节 )。祂首要的目的是“宣传神的福音”(14节 )。耶稣当然行过神迹、医过病人;但若像某些人一样说祂使疾病与死亡在以色列消声匿迹达三年之久,却是过了圣经所说的,也忽略了祂的目的。
另一方面,得医治之人去给祭司察看,同时献上必要的供物,两者都是为了得痊愈而向神表达感恩的恰当方式,也是律法上的义务──这律法一度是以色列人在医药上、卫生上与礼仪上的法典(申二十四8 ,利十四2) 。这乃是他已经得医治的一个证据。它同时也是向祭司显明耶稣医病大能的一个证据(44节 ),但是这里并没有广为宣传的危险。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44 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一个长大麻疯的人,得到耶稣医治洁净以后,耶稣嘱咐他要把身体给祭司先察看,其目的是在定他为洁净(可一40-44 ,太八4 ,路五14 ,利十四2-3) ,免得众人因嫉妒而不承认主所行的奇事,并且显明主是不废弃律法(太五17) ,要使他有谢恩的心,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就是所当献的祭物——无残疾的公羊羔,母羊羔,以及调油,细面,或是斑鸠,雏鸽等(利十四10-21) ,献在祭坛上,求祭司为他行洁净之礼,为他赎罪,对犹太人作证据(约五36) ,使他们知道耶稣所作的是真情实事,合乎摩西的律法,出于主的慈心怜悯,显明祂的神能,叫污秽的热闹倒成圣洁(太一1-3) ,使卑微的倒能升高(路一52 ,撒上二8) ,而无法拦阻祂所行神的道。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一45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他来。」
若不顺服耶稣明确的命令,即使是出于最好的动机,也只能对于祂的工作造成困扰与拦阻。或许这正是耶稣在43节那么强烈地警告他的原因,但是一切的警告都是徒然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 预备.跟从.效法──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神的儿子降临,给这世界有一个新的开始。神是全知全能的神,祂在时间之上,是时间的主。祂要作甚么事,立即可以成就,并不须要预备。但在时间之内的人,须要预备。神预备人的心,人的环境,好成就祂的旨意。
预备 施洗的约翰,是主的先锋,为福音预备道路。正如古代君王出巡,使者在前面所作的预备工作。约翰照先知所说的,作福音预工,来在犹太的旷野施洗,叫人认罪悔改,“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是要人心清洁,可以让主住在心里。(可一1-8) 耶稣没有罪,所以不需要悔改。祂受约翰的洗,是为了顺服神,尽诸般的义;神从天上为祂作见证:“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显明在世人面前。(可一9-13)
跟从 主耶稣在神定的时候,传神国的福音。祂清楚知道,最有效的方法,是由基层作起。因此,祂在加利利,就地呼召门徒跟从祂。 跟从主的人,必须先舍弃。西门和安得烈兄弟,雅各和约翰兄弟,听到了主耶稣的呼召:“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立刻离开多年的旧业,开始走上了新的路程。(可一14-20)
效法 跟从主耶稣,不是受教法师的教育,而是“跟随祂的脚踪行”(彼前二21) 。 在他们跟随主的短时间之内,就看到了主有权柄的教训方式,赶鬼医病;更看到祂不扬声,不喧嚷,他不需要鬼广告:责备污鬼,叫它“不要作声”;祂治病赶鬼之后,“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祂”。(可一22-34) 祂在天未亮的时候,就到旷野祷告。祂热心神的工作,往各地传道。(可一35-39) 祂有怜悯的心,不但“肯”使长大痲疯的洁净,祂也能,而且更“伸手摸他”。(可一40-45) 在医治的效果上,伸手摸长大痲疯的病人不是必要的;但流露的爱,治好病也治好了心。若不是神的爱,谁能亲近祂呢?我们当效法慈爱的主。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可一1 】
巴顿(BruceBarton )是一位采访新闻记者,他叙述从业工作中头一件重要的任务是要写关于布道家辛地比利(BillySunday )的事迹。他拣了三个市镇作为采访目标。他所写的经过是:『当我和那些商人谈论时,他们异口齐声说,在布道会期间和结束之后,许多市民都走到柜面来,清理他们以前欠下的旧账。』然后巴顿再采访一位厂商会主席的意见,这个小市镇是辛地比利三年前曾到过举行布道会的。这位主席说:「我不是一信徒,也从来没有到过礼拜堂,但我可以见证一件事。倘若有人建议辛地比利再前来讲道:倘若我们确知他能带来的工作后果,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话;倘若教会未有经费请他来布道,我会在半天的时间内,向那些从未到过礼拜堂的人,筹足金钱去请他来。他前次只花了一万一千元。这个数目只能够支持一个马戏班来表演一天的费用,但马戏班却没有留下甚么给我们。而辛地比利留下的道德气氛是截然不同的。」巴顿所报导的,无非想指出基督教的信息是可以带来洁净的力量的。
当葛培理(BillyGraham )在路易斯安那(Shreveport-Louisiana )布道时,卖酒的销量减了百分之四十;而圣经却增销百分之三百。当他在西雅图(Seattle )布道的时候,当地的人所受的影响非常巨大,当时『有几对正要办理离婚手缋的夫妇都把纠纷化解了。』当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州举行布道会时(Greensboro-N.Carolina )所得的报告是:『整个城巿社会的每一阶层都受到重大的影响。』
我们在叛舰喋血(theBounty )的一个历史事迹中,亦可以看见一个伟大的基督教故事。当时这些叛徒被放逐毕嘉岛(PitcairnIsland ),他们当中九人是叛徒,六个男土著,十个女土著和一个十五岁的女童。其中有一个人成功地制酿出土酒来,于是可怕的事情随即发生了,他们全部相继死亡,只剩下一位斯密夫亚历山大(AlexanderSmith )。他偶尔拿出圣经来读,后来决心与当地的土人共同建立一个遵守圣经教训的社会,一直到了二十年后才有一艘美国帆船经过这个小岛,但他们已经变成一个基督化的社团了,他们没有设监狱,因为没有人犯罪;没有医院因为没有人患病;没有神经病院,因为没有癫狂的人;也没有文盲;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像他们如此安享太平的。这个十足路不拾遗的社会,是经过基督教的陶冶和洁净的洗礼而产生出来的。
只要人能让基督进来,基督教信仰的防腐消毒力量必会清除社会的一切毒素,而建立一个纯洁的社会。
──《每日研经丛书》
【可一5 】
一对东非洲夫妇,两人都是教会的信徒。他们两人在家里经过一场争吵之后,当中的一位立即跑到教堂,找牧师认罪。但牧师回答说:『现在你不应该来认罪啊!你应先和对方和解,然后来认罪。』人向上帝认罪易,但向人认罪却耻于开口。
──《每日研经丛书》
【可一5 】
有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说过,当杜斯加尼尼(Toscanini )登上指挥台时,整个管弦乐队都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的权威感召力量。一位有实学的医生,我们一看便可以立刻辨认出来的;一个对专题素有有研究的学者,我们一听就能认识得出来的。同样,约翰来自上帝,当人们听他讲道时,自然体验出来的。
──《每日研经丛书》
【可一7 】
桀弗利博士(Dr.G.J.Jeffrey )讲过一个很好的比喻。当他打电话时,先联络接线生驳线,要等候片刻,然后那个接线生便会说:『请等片刻,当我把线驳好,你便开始讲话。』当通话线驳接后,那位接线生再不会说任何的话,而他能直接和对方通话了。
所以,约翰没有存心在台上占了中心主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的目的是要把人和那位比他更强更大的耶稣连接起来;人之所以愿意来听他讲道,因为他来,不是介绍自己,而是指向一位人人都需要倚靠的主耶稣基督。
【可一7 先锋的品德】
「他传道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了解鞋带也是不配的……。”」
我们在属灵的道路上或工作上,应当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在我们追求或服事的时候,万不可存有唯我独尊之心态,决不可以为前无古人,更不可为后无来者;这种意念非常危险。我们只有存谦卑的心,谨慎服事,既要多思慕效法前行之人的好榜样,还要注意后来者的新秀,比我们更大的能力,我们应当弯腰接受新的启示、新的亮光;只是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跟从与事奉达到美好的地步;只有这样的谦卑时,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作出“看哪!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这美好又正确的见证,只能先弯腰,然后才会有“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的信息,才能使我们所做的工引出基督来。
多少时候,不是神不印证我们的工作,而是因为我们站得太高,腰弯不下,所下才看不出主那有能力的作为。
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乃是为主作见证的;我们不是那光,乃是为那光作见证。能照亮人的乃是在我们后面发现的真光,这光要跟在我们的后面出现,可是我们必须把腰弯下来,我们必须得让后来者显示他的能力,不要一身包揽;诚然一身包揽的作风,实在不是为主作见证的好态度。
我们当认识自己,要会站在自己的地位上服事神。不要强站后来者的地位,这样的作工,时常愈作愈狭窄、愈枯干、愈没有工可作了。
所以你们要自卑,像约翰所说:“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约壹8)—— 李慕圣《晨光》
【可一10 是奉献、是事奉】
「他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开了,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他身上。」
受浸是我们作基督徒必有的礼仪,但也是我们生命转变必当有的经历,受浸的意义,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总的来说,是脱去旧人的束缚,活出新人的样式。
所以,受浸确实是个重要的真理,我们万不可草率对待。一个人灵程走的好、坏,虽不能说在乎受洗,但是却与受礼有关。若是对受浸的真理领受的深,就能使我们在灵性长进上多蒙恩,有了主的特恩大爱,自然长进的就快。
主从水里上来时,看见天开了,圣灵仿佛鸽子降下,又听见天上的声音,从此他就开始了天国的工作。
我们虽不能与主相比,也可得同样的经历(因主是无罪的 他又是救人之工 ),如果我们准备的正确,走的好,当我们从水里上来时,也必要有生命释放的经历。
可惜!人多是活在仪文里,只能够进水里,却不能从水里上来。肉体是从水里出来了,可是心灵却仍在水里,所过的乃是被大水淹没的生活。像大卫所说:“我的罪孽如洪涛漫过我的头顶,罪如狂浪时常侵击我的灵魂。”这都说明是没有从水里上来。
一个没有从水里上来的人,怎能看见天为他裂开呢?天对他总是封闭的,如经上说:“载你的地如铁,覆你的天如铜。”一点也不透缝,因此更得不着圣灵的浇灌;没有圣灵的感动和启示,又怎能被开通灵耳,听见上面的声音呢?没有天上的差遣、印证,又如何传出天国的福音呢?可见受浸从水中上来,这件事是何等的重要。
从水里上来是什么意思?就是彻底的奉献。罗六章说,因为旧人已经与主同死,出来的不再是旧我了,乃是新人,这新人的诞生,是在我们被圣灵感动立志接受十字架的救恩时。但新生活的开始,岂不就是在我们有彻底奉献时吗?看来受洗就是事奉,只有外面的洗礼,而没有内心的真诚奉献,那是蒙不了大恩的。
受洗必须伴随奉献,才能得着受洗真正的益处,所以说,真的洗礼的开始,就在于我们有彻底奉献时,否则就算不得真正的洗礼了。
圣灵在我们里面工作的开始,也就在我们有了彻底的奉献时,才明确、才清楚,一个没有奉献的人,圣灵就没有法“降”,更没有法“住”在他身上。没有圣灵的感动、光照、启示,我们又何以能听见天上的声音呢?
进入水里与主同死同埋葬,这是藉信而实行的,但从水里出来,却需要靠着顺服才行。信是交给主,顺服是接受主的信,来到主前,受主支配,听主的差遣。但是承认主所成的,顺服则是接受神,在我们身上要作的,我们不能只承认一方面而忽视另一面。
有了信,紧跟着的就是顺服,不能有问题,否则就有死在水里的危险,必须得随即上来。因信走入水中,接受救恩,代死的事实,但随后要立刻顺服圣灵的引导,这才能使我们活起来,实时进入活的生命里,使生命借着我们的顺服,从我们的生活彰显出来,我们怎能在罪中,叫恩典一直显多呢?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六4) —— 李慕圣《晨光》
【可一12 直译】「圣灵立刻把耶稣催到旷野去。」
这似乎是很可怪的一回事。“立刻”。在什么事情发生了之后,才有“立刻“呢?在主从水里上来,看见天开了,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他身上,父神公开宣布︰“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可一︰10 ) 之后。这并不是反常的经历。你有否这样的经历?岂不是山峰一程之后,立刻就是山谷的一程么?也许昨天你曾飞翔天空,歌唱赞美;今天你的翅膀下垂,歌声全止了。早晨你曾享受父神的欢笑;晚上你会在旷野中说︰“我的道路向耶和华隐藏”(赛四十︰27 ) 。 可是,信徒们啊,事情突然转变,并非出乎偶然,乃是有神的美意在其中。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祝福之后,就有这“立刻”呢?原来祝福是手续,“立刻”是目的。“立刻”就是祝福的下文。神给你祝福,原是要使你能胜任前面的荒漠——客西马尼,各各他。神光照你,高举你,给你力量,原是要你冲过前面可怕的阵地;神给你亮光,原是要你经过黑夜;神给你帮助,原是要帮助那些无助的。 并非随时有资格到旷野去受试炼的,你必须先有约旦河的祝福,然后才配到旷野去。唯有圣子的启示,才能使你承担圣灵的重负;惟有洗礼的荣耀,才能支持沙漠中的饥饿。——马得胜 祝福之后就是战争。 一个人的精神修养,将因试炼而充实,而有显著的进步。但试炼时期是不平常的。在这个时期,地狱好象张开了口的门户,我们的灵魂如入罗网之中,神并且让我们落到魔鬼的手掌中去。但这个时期,对于永远把灵魂依赖他的人,迟早必会结束于胜利之中,不管这试炼时期有多长,总有神奇的功用,无穷的后效。—— 考门夫人《荒漠甘泉》怀特
【可一12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 」
圣灵在这里得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祂乃是那运行在洗礼之水面上驯良的“鸽子”(10节 ),就像挪亚的鸽子飞翔在救恩的方舟与审判的洪水之上(创八8) ;但祂也是那满有大能之创造的灵,运行在洗礼的面上,神将要从这水中召出祂新造的人(林后五17) 。正是这大能的灵以无可抵挡的方式将耶稣催到旷野里去,远离人群居住之地,旧约圣经中有众多先知最初都是在那里领受了他们的托付与启示。对于一个澳洲人而言,今天的“内地”就有相同的含义。对于马可的听众来说,他们正受到逼迫,受洗、圣灵,与紧接而来之试验,这样的次序非常切合他们自己的处境,就像今天归正之人时常经历的一样。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2~13 】
试探是我们人生不可避免的事,但我们必须认定一点,试探不叫人跌倒;而是锻炼我们的心思和意念,和加强我们的决断力,它们不是要毁掉我们,而是在好的一方面,替我们作好准备,希望我们在试探完毕之后,变成上帝更勇敢刚强的战士,和更优秀的运动员。
举例来说,当一个乙组足球员表演得很出色时,他的球会经理人也认为他极有前途的时候,断不会放他在丙组中出赛,使他不用出力而容易取胜;反之,他会放他在甲组比赛中一试身手,让他在一些从未试过的场面中,尽量表现技能。这就是试探的真正意义──叫我们能够证实自己长成的人性,更加坚强的准备为将来去争战。
──《每日研经丛书》
【可一13 「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伺候祂。」】
末后的亚当与头一个亚当处境多么不同。亚当起初是在主神所建立的花园里,因他的罪,使花园变为荆棘满地的旷野;但是这末后的亚当要将旷野变为花园。在人心中是这样,在世界也是如此,那里要开放玫瑰花。
亚当为走兽命名,但是末后的亚当,那些兽类已变得野生的了,祂与野兽在一起,但对祂却十分柔驯。祂管理神手中的工作,在祂额间带着冠冕,但是祂为失丧的人类而悲痛。历代的圣徒仍关切较低的动物,它们竟受它们管理,弗朗西斯就能驯服一切的动物。将来孩童们也有类似的经验,与森林中野兽同玩,也不受伤害。
我们都要像主那样,在野兽与天使之间。一方面我们接触低等的生命,另一方面接触较高的,我们常在两者之中选择。肉体促我们趋向禽兽,但心灵要我们像天使,我们要攻克己身,管制它们,要在你心灵中管理,以致那些肉欲只像但以理在坑中的狮子,无法动弹。我们要靠主来克服它们。我们要靠近天使,它们四围安营,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劳。主也以祂生活无定来比拟这些野兽的生活,祂的家不在地上,而在天上。
【可一15 救赎的开端“…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布道家爱得恩·奥说:“福音的第一个字是悔改”那是离罪回转向神。先知撒迦利亚向以色列百姓呼叫要悔改,回转向神:“你们要回头离开你们的恶道恶行。“(亚14 ) 救赎始于悔改,包括心中对罪的改变,将我们导向相信耶稣基督且带来神的饶恕。然而悔改不是一劳永逸的,那是一个继续不断的抉择,一个心志的改变,认识到罪是错的,而且会认罪,并拒绝它,这样才能得到救赎。 马丁路德将此列为钉在威德堡教堂门上九十五条信条的第一条:“当我们的神和主耶稣基督说‘悔改’,定意要信徒的整个生命的悔改。”这是一个继续不断地对付罪的心志。 重点在这里。心意的改变,即悔改的心,应该变成一种新的思想模式;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虽然我们在基督里很安全,我们必需继续从神的眼光中来看罪,且认识它是恶的。当我们犯了罪,让我们悔改、认错,并且从神那里得到饶恕。 我触摸到他温柔的怜悯, 因我是有罪且软弱, 哦,饶恕!那甜蜜的字眼, 我听到他是如此愿意地说出来! 悔改表示恨恶罪到极点而转身离开它。
──《生命隽语》
【可一15 悔改信福音】
「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悔改是进神国的必要条件,但只悔改还不能进神的国,有了悔改以后,接着的是信福音。悔改是入门,信福音是走上得救的路。
世上有许多悔改的道理、宗教、道德、哲学、教育、团体、家庭等等都教育人悔改,但也都缺少以信福音为后继,所以仍是摸不着得救的门路,进不到神的国里去。
我们得救是因着信,信什么?就是信福音,但在真信之前,必有悔改。信福音的人必定要悔改,但悔改的人则不一定信福音。可是要进神的国、要得救,则必须在悔改后。所以信福音,这是不可缺少、不可含糊的。
回忆过去的年日,检讨一下在走过的征途上,曾经作过多少错误的事,跑过多少错误的道路,实在疚憾万分!这些错误有多少是明知故为的,有多少是不知不觉而为的?细查起来真正明知故为的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而铸成的;或在过后,或在当时突然察觉,但已晚矣。
铸成这些错误的原因,慎思起来,可有以下数类:
1、是因要应付人情的需要,只知道外表,没看实质,等到作过以后才发觉。人所说的需要,并不是他们内心真实的需要。因此,所想要供给人的也成了供不合需,这就使自己无意识的陷入在主旨以外的错误里。
2、是由于自己的热情过度,失去冷静,没有察觉究竟是否,或能否着实的帮助人,因此又铸成了无的放矢、话语碰壁的错误里。
3、因错估当时情景而造成的错误,便使所供应不合时宜。因而得不到预期之效果,而落在错误中。
4、也有极少是由于自己动机不纯、肉体作崇,想以亚当之规成就基督之工,这
必然的要显出破坏来。
总结一切失败错误的原因,都是没有谨慎的活在圣灵里,离开了灵命之规,从人情、从己意,所以才铸成了许多错误,这该是何等的羞渐啊!
所以,我们宁肯顺从圣灵说一句,作一件;也强如在圣灵以外,说千句、作千百件自以为好的、善的、对的、义的事。
我们一切的工作、生活、言语若不是在圣灵的引导下行的,都要被显出是错误的。必须得回到圣灵里面去,顺从他而活,才是正确的,才有永存的价值。
—— 李慕圣《晨光》
【可一16~20 】
耶稣对这样几个普通人,竟然有如此的信心,真是天下间再难找到第二个例子了。萧伯纳(BernardShaw )有一次说:『我对工人阶级很难有同情的心;但愿他们全部消失,而由一班有知识的人去代替他们。』高尔斯华绥(Galsworthy )在他的一本小说(ThePatrician )中描写书中的一个主角,米顿(Miltoun )所讲的话:『这些群众,是多么的讨厌啊!我憎恶他们的愚贱和顽劣;我憎恶他们发出的声音;他们的脸孔是多么的丑陋,而又细小得可怜!』有一次卡莱尔大发脾气,并且愤怒的喊道:『在全英国二千七百多万人当中,大多数都是蠢材!』可是耶稣的看法却完全不相同。林肯总统有一次说:『上帝必定爱世上的平民,因为他们的数目实在多得很。』这就是耶稣召门徒时所讲的真心话:『只要给我十二个普通平民,假若他们真肯把自己献给我,我就会改变整个世界了。』所以一个人不必介意自己是甚么样的人,只要他肯让耶稣基督使用他,那就有很不寻常的事在他身上发生了。
──《每日研经丛书》
【可一23 】
索恩度医生(Dr.A.RendleShort )举了一个例证,指出古代之信邪魔的惊人程度。从古代的坟墓里,他发现许多头盖骨曾被钻孔的──这是一项精细的外科手术,在头骨上钻上一个小孔。他曾研究过一个坟堆,在里面一百二十件头盖骨中,竟发现六件接受过这项手术。以当时的肤浅医学常识来说,这实在是一项惊人的手术。而且是在生前做的。索医生又指出这些小孔钻术的目的并不是用来医病的;而且有些人取出骨片小块挂在颈项上,作为治邪之用。这些小孔的用意就是让魔鬼从身体中溜出去的。当时的人竟肯冒生命的危险,接受这种外科手术,由此可见他们畏惧邪魔的可怕程度了。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22 ;约壹43;可一36 守、跟、追】
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徒十四22)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约壹43)
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可一36)
我们在属灵的道路上,求得长进的秘诀有三点:
一、坚守(启三11) :恒守所信的道是站稳了我们的脚步,或说立场,这也就是前进的起点。守者,即是坚守、坚持、站稳、认定、持守真道。“守”就是认定了所信的道,承认主名,持守规则,按例遵行,这样的信心才算稳固了。守道者就是持住不放,我们的谈话、祷告、承认主名,不都是守道的具体表现吗?“持守”是指教义、礼仪以及条文仪节方面的,也是带有点律法性的,如守晨更、守什一捐、守主日、守婚姻等等。
二、“紧跟”(约壹43):这是奔走灵程的开始,要学跟,要会跟,只有跟的人才会达到主同住的境地,也只有紧跟的人才有被主带上高山或带入密室的可能。
跟者是要背十字架。其实背十字架也是跟,没有十字架,不背十字架,就无从跟。没有十字架的跟,都算不得跟。因为主曾说:“不背着十字架跟从我的,就不配作我的门徒。”所以跟从主的另一个含意,就是背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意义就是舍己,这是我们一生一世都要追求的,一天都不要放弃;何时我们肯背十字架,何时我们就要看见主,就要找着主,或说听见主的声音,我们就是在十字架里与主同行的。
“跟”者是要会顺从圣灵的感动、引导,接受神的造就、光照,舍弃自己的意见、喜好、爱慕等等。
但跟从也有几种光景,有的是巴底买式的跟从,在路上的跟从(可十46-52) ;有的是马可式的跟从,披着一块麻布赤身逃跑了。为了活命什么舆论也不管了,只顾保全自己的生命(可十四51) ;还有一种是彼得式的跟从,真是很热心,可一到十字架临到时,就离主远远的了,至终却失败在使女面前(路二二31-62) ;还有几个姊妹是不声不响,却是至死忠心的跟,一直跟到十字架底下,众人都散了,她们还在那里哭;最好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不但跟到主钉死,还要在天黑的时候去坟墓找耶稣,这个跟是变成追了,追求主到坟墓,这是何等高贵的跟从(路二三43 ,50-56 二四1-10) 。
三、“追”(可一36) :有时我们似乎是赶不上了、落后了、失去了主。这时就应当赶紧追上去,把发酸的腿和下垂的手挺起来,急起穷追,然后才能找到主。
追者是在落后时才出现的。当我们有了一点失败,而失去主的同在时,就应当赶紧求复兴,万不可再继续打盹下去。当良人来敲我们的心门时,我们没有及时去为他开门,他走了;这时我们才会有所醒悟,一醒悟就应该马上起来到街上去追找良人。
追者即已发觉失去了主的恩典,就得自我省察,赶快离开现状,去追求灵性上的长进及复兴。追之前必先有舍、放弃,否则就追不上去了。但在追时,是需要受点对付的,要付点痛苦的代价,但不可灰心,只要急追,必能再遇见主,那时我们就满足了。
“追”就是追求主,这是内心主动的要求,不满足自己的现状,要更多满足主的心。但追求主的人都要得着一种反应,即受苦,为主受苦,并为主甘心丢弃万事,看为粪土,竭力追求。
持守与跟从都是受着客观的促动,而追求却是出自内心的自愿,愿背十字架、愿奉献、愿爱主,这也就是爱主的真实表现。真正爱主的人,就必须追求主。
持守、跟从、追求,这是灵程上的三种态度。
—— 李慕圣《晨光》
【可一35 晨更的灵交】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的地方去,在那里祷告。」
生活的第一个表现,就在于如何使用早晨的时间。如你在一起床就充满了事务人情,那就别想把生活带入敬虔的环境里去。
我们万不可忽略了早上起来亲近神、敬拜神、把事奉神的事放在第一位,然后主才会多帮助我们,在一切事上胜过试诱、保守正直,持守纯洁在神面前,过一个与神同行的生活。
许多信徒都不会使用早晨灵交,一睁开眼、一起身就是思想、忙乱着世务、人情,人的工作充满了他的心,哪还能进到敬虔的地步?要尽心的寻求神,持守晨更吧!
守晨更,早起拾取吗哪,这是一个维持灵命永不变的属灵方式。神在一创造时,就给人类安排了这个规律。有早晨、有晚上。晚上是我们休息的时间,早晨却是应当开始工作的时候。但在开始之前,若没有与主的灵交,从主得着属灵的亮光和力量,我们怎能在一天的生活中,显出得胜的能力呢?所以说,神吩咐摩西在旷野(即预表我们属世的征途上 ),叫百姓拾取吗哪,可作一天的粮食,并且是天天早上,要早起去拾,一天不拾,一天就要受饥、挨饿。
这明显的指示我们,当我们还活在肉体中时,还在这属世的旷野中时,就得每天早上去到主前拾取我们灵性所需要的力量和亮光。一天不灵修,一天就得不着供应,这是谁也无法代替的。
所以守晨更拾吗哪是非常重要的真理,连主在世时,都是次日早晨天未亮时就去旷野,在那里祷告,何况我们呢?
诗人曰:“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语。
”(诗一一九147) —— 李慕圣《晨光》
【可一35~36 脱去缠累,追上恩主】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
当主在天未亮时,就去到旷野。西门因为没赶上,发觉后,即追了上去。这个追是我们蒙恩的门经,要想灵性长进,跟得上主的脚步就得会追随主。很多时候,我们是落在主的后面了。一旦发觉后,就得追,否则就要被丢弃。
如何追?追是以快步的姿态;追是以寻找的心情急速前进。
落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贪睡。
二、贪玩。
三、另有所慕。
四、心不单纯、不专一。
我们对主的追求要操练,使自己的心绝对专一,完全的倾向主,就必蒙大恩,得启示。
我们先开始当有专一时间,最好在清晨。渐渐学习在生活中,工作中,更多的倾向,直到整个生活、工作都活在全心的倾向中。这并不会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工作。
可是我们太容易被生活、工作(即世务、世界、肉体、人情 )所摸着了。这虽都是指正常人、事、物,但当我们一被这些摸着时,就会带进罪来。
只要我们真能全心、不时的倾向主,必须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出现奇迹,使我们更认识神,并藉此更荣耀见证神。
一个正常的基督徒的灵生活,神迹奇事的出现,也是正常的,且是很普通的。所谓神迹奇事,都是神所作的事,只要与主有联合,一切事物都是主在作了,那还会有啥不能作的,在必要时是会有神的大能出现的,否则,在你的生命中,若没有经历过神迹奇事,那才是不正常,是没有让神在你生命中作工。
正当的神迹奇事,并不是求来的,乃是与主联合、倾心爱主,而发出荣耀的光辉的。
主的生命岂不就是超然的吗?其实神赋于亚当的生命,也是超自然的。就是因他失去了,因他不与神联合,叛离了神,就失去超然的权力,而陷落在被造的束缚和痛苦中。
—— 李慕圣《晨光》
【可一37 你无法独自全揽“……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团体中少了你,相信还是可以正常运作!这个看法大家都同意,但往往我们的表现却不尽如此。我们抱怨“我无法独揽这一切”,可是,却又想尽办法去完成全部工作。 圣经四福音书的作者之一,马可记载耶稣开始传道时,面对许多的期待与要求的情形。耶稣需要去传福音,招募及训练门徒,还要医病、驱鬼,并且还有个人传道,以及大布道。 这么多事,耶稣如何一一去完成呢?首先,他订出优先次序以决定时间的安排。他每天必定有一段时间,离开群众的包围,单独亲近神。那时他祷告并安歇在主里。有一次,门徒告诉他:“众人都找你”,耶稣却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邻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可137~38 ) 每当耶稣面对天父所交托的任务时,他与我们的处境相同,必须有些取舍;然而他没有让那无法满足的需求所夹带的压力来决定他的方向;相反地,他根据神的旨意而行。他每日固定地单独与神相通,这是耶稣明白天父心意的方式。这样的亲近主,正是我们所欠缺的。 试着从神那里领取优先次序,当你再发现无法全部自己完成时,你就不再感到挫折。 想一想:路加福音10:38~42 启示我们如何制订优先次序呢? 主耶稣面对群众许许多多的要求时,他又如何处理呢? (参考马可福音135 646 路加福音612 928 ) 当你千头万绪,不知如何着手时, 让主为你走第一步。
──《生命隽语》
【可一章中三等不同的见证】
本章中有三位为主作见证,见证主是基督,主是圣者;但主对他们却有不同的反应。施洗约翰的生活有见证,所以主欢喜他作见证,约翰的见证是可以叫人因他而相信主。污鬼虽说认识主,知道主是神的圣者,但这知识并未与牠有益,牠仍污鬼,牠仍是与主无分、无关、无交通,因此主不许牠为自己作见证。古哲学家苏格拉底,闻匪徒称赞他则忧,他说:「我作了什么恶事,竟叫匪徒们欢迎我呢?」患大痲疯的人虽然洁净了,但在人中间还没有生活的见证,他还未由祭司察看证明其洁净,在对神、对人和自己心中仍有罪存在的时候,就冒然作见证,这个见证就没有用。但愿主叫我们看见,为主作见证也是有资格的,必须圣洁、生活上有见证。自然这不该作我们懒惰的借口,只能做我们追求圣洁的激励。
── 谢模善《新约全书释义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