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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色列人哪,当听耶和华的话!要起来向山岭争辩,使冈陵听你的话。」
2 「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因为耶和华要与祂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弥迦的第三段信息是以「当听」(1节 ))开始。本书三次提醒「万民」(一2 ))、「首领」(三1 ))和「以色列人」(六1 ))「要听」(2节 、三1 ))、「当听」(六1 )),不断加深听众的印象。 「向山岭争辩」(1节 )),原文是「在诸山岭前陈述案情」(英文ESV、NASB译本))。 「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2节 )),原文是「要听耶和华的指控」(英文ESV、NASB译本))。 「耶和华要与祂的百姓争辩」(2节 )),原文是「耶和华要控告祂的百姓」(英文ESV、NASB译本))。 本章是神在天地之间设立法庭,神是控方,百姓是被告,「山岭、冈陵」(1节 ))是陪审团。 七百多年前,摩西在百姓进迦南之前「呼天唤地」(申四26 ))作见证,宣告百姓若违背圣约,「必在过约旦河得为业的地上速速灭尽」(申四26 ))。现在,神召唤「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2节 ))再次来作见证,证明百姓违背圣约的事实。
3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
4 「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我也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5 「我的百姓啊,你们当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和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并你们从什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好使你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明明是「耶和华要与祂的百姓争辩」(2节 )),但神却两次动情地呼唤「我的百姓啊」(3 、5节 ))。因为神的指控是为了挽回百姓,而不是败坏百姓。 第4节的「领出来 עָלָה」原文与第3节的「厌烦 לָאָה」谐音。神用谐音对比出埃及(4节 ))和进迦南(5节 ))两次逾越节的历史,是引导百姓反省自己对神恩典的不感恩、不认识(3节 ))。 神提到祂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4节 ))作出埃及的领袖,是谴责现在失职领袖的败坏(三1-12 ))。 「什亭」(5节 ))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之前的最后一个营地(书三1 )),「吉甲」(5节 ))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之后的第一个营地(书四19 ))。神让百姓所追念的「从什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5节 )),包括: 在百姓还不知道的时候,神将巴兰的咒诅化为祝福(民二十二1-二十四25 )),这是神的慈爱和保守。 百姓与摩押女子行淫被罚(民二十五1-18 )),又蒙神赦免,这是神的公义和怜悯。 神分开约旦河、带领百姓进入迦南(书三1-17 )),这是神的信实和大能。 神让百姓追念这些历史,是让百姓借着「耶和华公义的作为」(5节 ))来认识神的性情,并思想作为圣约的百姓所应当有的回应。但百姓却作出了错误的回应(6-7节 ))。
6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
7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6节 )),原文是「我应该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英文ESV、NASB译本))。燔祭可以用鸟(利一14 ))或羊(利一10 )),若献牛犊为燔祭,满八天就可以了(利二十二27 ))。因此,「一岁的牛犊」(6节 ))是所有的祭物中最贵重的一类(利九3 ))。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7节 )),原文是「耶和华会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英文ESV、NASB译本))。实际上,神所看重的不是物质的供物,「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 「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7节 )),原文是「我应该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英文ESV、NASB译本))。当时的犹大王亚哈斯曾经效法外邦恶习,用火「焚烧他的儿女」(代下二十八3 ))。在出埃及时,神宣告「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十三2 )),但百姓必须献祭牲赎回长子(出十三13 )),而不是焚烧儿女献祭。 神用白白的恩典领百姓出埃及、进迦南(4节 )),又用「公义的作为」(5节 ))显明了祂的性情,但百姓不但没有用爱和顺服来回应神奇妙的救恩,反而把西奈圣约当作商业契约,以为神救赎自己所图的是祭物。6-7节是假设一个人不断地提高出价,以寻求能满足神要求的价格:是普通的燔祭,还是比较昂贵的一岁牛犊呢?是千千的公羊,还是万万的油河呢?最多是献上长子为祭,出价可不能再高了。 这个人好像很属灵,不断地寻求如何讨神喜悦,但是实际上,他的每个问题都是在侮辱神,用人的败坏来忖度神,把神当作可以收买的偶像。他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讨价还价,希望成本越低越好。今天,我们奉献、事奉的心思是否也像这个人一样,只不过是想用奉献和事奉来贿赂神呢?
8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公义」(8节 ))原文又被译为「公平」(三1 、8 、9 ))、「典章」(申四1 ))、「正直」(申十六19 ))。「行公义」(8节 )),原文就是神向亚伯拉罕所要求的「秉公行义」(创十八19 ))。「公义」是神的性情,「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十八25 ))? 「怜悯」(8节 ))原文又被译为「慈爱」(七20 ))、「施恩」(七18 ))、「良善」(何四1 、六4 、6 ))。「חֶסֶד/checed」这个词与「守约」有关(申五10 、七9 、12 )),神所要的「怜悯」、「慈爱」、「施恩」或「良善」,都是圣约的义务,而不是天然肉体的感情。「好怜悯」(8节 )),原文可译为「爱良善」(英文ESV、NASB译本))。 神从出埃及开始,对百姓一路的看顾和带领(4-5节 )),都是为了指示他们「何为善」(8节 )),好让百姓认识祂「公义」(创十八25 ))和「怜悯」(出十五13 ))的性情。「公义」和「怜悯」是圣约的两个基本义务,百姓归神「做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 )),就应当谨守圣约,在地上活出「公义」和「怜悯」的见证。 「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8节 )),就是放下自己、完全顺服神的心意,日常生活反映神的荣美。这才是「行动正直的人」(二7 )),正如以诺(创五22 ))和挪亚一样(创六9 ))。 创造宇宙万物的神并不缺少任何东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徒十七24-25 ))。那么,「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8节 ))? 神向人所要的,并不是人给得起的。天然人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何六4 )),出于肉体的「公义」和「怜悯」,很快就会变质、消失,最终变成「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神」(何四1 ))。因此,从肉体里出来的任何东西,都是神看不上的;神向人要什么,就会先赐给人什么:祂向人要「行公义,好怜悯」(8节 ))的行为,就会先赐给人「行公义,好怜悯」的能力,而不是要人靠自己「行公义,好怜悯」;祂要人成为神的儿子,就先会赐给人神儿子的生命,而不是要人努力进步改善、变成神的儿子。 「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并不是劝人倚靠肉体来满足神,因为百姓已经努力了七百多年,结果是「地上虔诚人灭尽,世间没有正直人」(七2 ))。这个问题是对亚当生命的彻底否定,是要百姓承认自己全然败坏、不能「行公义,好怜悯」的事实(9-12节 )),然后接受神的「击打」(13节 ))。这样,律法才能成为「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弃绝肉体,心意被圣灵「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 ));这样才能「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活出神「行公义,好怜悯」的性情。 今天,我们也常常和以色列人一样,肉体越是软弱,越想倚靠肉体来挽回:以色列人是用更多的献祭来交换恩典(6-7节 )),我们是用更多的聚会、事奉、奉献和祷告来讨好神。神也同样问每个新约信徒:「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加三3 ))?
9 「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你们当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
10 「恶人家中不仍有非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吗?」
11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岂可算为清洁呢?」
12 「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这城」(
9节 ))指耶路撒冷城,此时可能将近亚述围攻耶路撒冷的时候,神即将「派定刑杖的惩罚」(
9节 ))。
9-12节是神宣告对耶路撒冷的定罪。并不是只有「恶人」(
10节 ))、「富户」(
12节 ))不行公义,而是全城都已经败坏:「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
12节 ))。
上图:主前1150-586年古代以色列的铜制天平和砝码。商人把银子放在左边的盘子上,砝码放在右边的盘子上。砝码上标着重量,但现在出土的标着相同重量的砝码石,很少重量是完全一样的。
13 「因此,我击打你,使你的伤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恶荒凉。」
14 「你要吃,却吃不饱;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所救护的,我必交给刀剑。」
15 「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却不得酒喝。」
16 「因为你守暗利的恶规,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顺从他们的计谋;因此,我必使你荒凉,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们也必担当我民的羞辱。」13-16节是神宣告对耶路撒冷的刑罚。神已经给了百姓七百多年的时间,证明人是不可能做到「行公义,好怜悯」(8节 ))的,因此,神现在要「击打」(13节 ))、拆毁百姓。 神并不是只「击打」(13节 ))不义的「恶人」(10节 ))和强暴的「富户」(12节 )),而是「击打」全城,因为「其中的居民」(12节 ))都犯了罪。 神「击打」耶路撒冷,使她的「伤痕甚重」(13节 )),但还有挽回的余地,并不像撒马利亚的伤痕已经「无法医治」(一9 ))。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的中间」(14节 )),意思可能是「你的肚子仍然空着」。 「挪去」(14节 )),可能指把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暗利的恶规」(16节 )),指北国的暗利热衷敬拜金牛犊(王上十六25-26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16节 )),指北国的亚哈不但敬拜金牛犊、还引进外邦偶像(王上十六30-33 、二十一25-26 ))。 当时南国的经济繁荣、贸易繁忙(10-11节 )),神的警告好像是危言耸听。但一旦亚述入侵,这些盛世危言就全部应验了。 百姓无论是拜偶像,还是不肯「行公义,好怜悯」(8节 )),都是因为看重地上的利益,所以神必使这城「荒凉」(16节 )),惩罚是:「你要吃,却吃不饱」(14节 )),不得满足;「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15节 )),枉费工夫。这些都是律法早已预告过的背约结果(利二十六16 、申二十八33 、38-40 ))。 今天,神也不允许祂所拣选的人长久地停留在神以外的事物上,因此,神管教信徒的原则也是如此:我们在神之外看重什么,神就会取走什么。即使是追求貌似「属灵」的事物或事奉,只要是高过了神的地位,结果也会不得满足、枉费工夫。
神与以色列争辩(六1) 弥迦在这篇突出演辞的开端所用字眼,一定会即时令听众联想起法庭审判室的情景。他应用正规的律法语言:‘起立,为你的案情作辩!’(1节 )但是他不是在一个普通的法庭讲话。其法官是神,而弥迦是律师,作祂的代表去宣讲。在被告被召出来站着聆听控诉前,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经提名的见证人被召唤出庭。按比喻来说,法律顾问召唤山岭和冈陵(小山丘 ),以及‘地永久的根基’,来聆听这件呈上法庭的案件。只有当法庭的成员正式集会,才宣召被告出庭:神要控告以色列!在法庭的成员面前,神提出有关祂选民的案件。实际的控告是暗示的,而不是明显地陈述出来:以色列已经对神厌倦,选择去走她自己的路。但是为甚么呢?神问道。祂是否令他们失望呢?祂建议法院考虑历史的证据。当以色列在埃及为奴的时候,祂使他们得自由;当他们没有领袖时,祂给他们摩西、亚伦、米利暗和其他人;当他们的生存面临着摩押王巴勒的威胁时,祂再次使他们安全;当他们渡过约但河,从什亭到吉甲时,祂又一次与他们同在,保护他们、领导他们。很清楚,被提到法庭的证据充分证明,不管以色列的失败出自何种理由,都不能责怪神。接着被告向法庭申诉。以色列不为他们所犯的罪答辩,也不否认控告她的证据;被告只简单地向法庭提出一个问题,简言之:‘我必须怎样做,才能把事情弄妥呢?’但是这个问题的措辞显露了被告一直没有真正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以色列以为要纠正他们所犯的罪,可以在某些仪式的活动中找到方法;但是神真正喜欢甚么呢?弥迦在这里讽刺他的国家,而正像大多数的讽刺漫画一样,他的讽刺是基于事实的。神果真喜欢他们献燔祭、献一岁的牛犊吗?这些东西确实能使祂受伤害的尊严复原吗?或者以色列人能藉着献这些成千上万的公羊,和无数的油脂赎罪吗?这真是孩子一般的天真!以色列还说,如果这些还不够,我可以献上我的长子!不,绝没有甚么东西可以满足神的要求。弥迦觉察到他的国家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心。礼仪本身已成为行动的目的,而不是显示国家与神基本关系的外在表征。整个献祭制度和圣殿敬拜的礼仪,已经贬降到变成一种国家的保险政策:我们可以照我们所希望的去犯罪,只要我们直到今天还一直能够在圣殿中缴交保险费。被告可谓大胆至极,竟向法庭提出,这项假冒为善的罪可以用更大范围而更严重的虚伪来补赎!法庭以神的律师的话作结论(8节 )。神的要求并没有甚么神秘,也与献祭和奉献无关。弥迦肯定地指出,神要求以色列三件事,而正如在弥迦那个时代,这三件事对今天也是适切的。(一 )行公义 。没有任何狂热的圣殿活动能够填补公义的真空。一旦让不义统治了以色列,所有圣殿里的敬拜,都成了对以色列人信心的讽刺。神是公正的,并且时常向祂的百姓行公义;反过来,祂要求他们也生活和活动在公义之中。而正如弥迦早期宣讲所指出的,公义已经显著地从以色列中消失。然而公义是最主要的德行,没有了它,人类便不能依据神指定的样式生活在一起。(二 )好怜悯 。怜悯,也常翻成爱心的怜悯 ,也是旧约所述神基本的属性之一。正像神经常以爱心的怜悯对待祂的百姓,所以祂也要求他们以爱心的怜悯对待他人。爱心的怜悯虽然与公义有密切的关系,但比行公义的德行更进一步;它在不要求赐予的地方赐予,在不配得到帮助行动的时候作出行动,而且同时见诸态度与行动。它是使徒保罗在他那独特的爱颂中所赞扬的美德之一部分(林前十三1) 。(三 )谦卑与神同行 。信仰的中心在于与神保持关系,每天跟祂同行;圣殿中的礼仪可以表达这种同行的生命力,但是绝不能用它取代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心。而且谦卑地与神同行和实行公义与好怜悯齐手并进。这种美德的三角关系形成信仰生活的基础;这是神对以色列人的要求。虽然我们可以从先知信息的这三部分的每一方面深入地学习,但是只有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才是最重要的。当我们在反省的时候,要在神的法庭中省察自己,并询问祂对我们要求甚么,我们就必须回到这三个基础去。我们有一种人性的倾向,当我们像以色列人一般面对着自己的缺点时,很容易转向强烈的宗教狂热。我们将会更频密地参加教会聚会;更多用时间痛悔地祷告;更多奉献我们所有的给神;一直等到在我们产生一种盲目的狂热,但心中仍然没有真正的信仰。‘耶和华向你们所要求的,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这话初时听来好像没有甚么了不起,但其实是一生也受用不尽的。罪孽与刑罚(六9) 在古代耶路撒冷,集市的日子是喧闹和繁忙的。居住在城里的商人会作好准备,整天忙于作买卖,而乡下人将要成群结队从他们乡村的居所来到城里。货物将有卖有买,而小农民将出售他们的土产,或用它们交换简单的乡村生活之必需品。城市的街道会十分挤拥,假如那时也有收款机,一定会整天响个不停。这是一个作买卖的日子,一个忙碌的日子。就在这样的日子里,弥迦宣讲了这篇简短而有力的说话。他熟悉这个城市──他当时的居所,但是他也熟悉他的老家,和在那里诚实的农民及劳动者。弥迦明白耶路撒冷的集市日子对当地的经济和那里人们的生计是重要的,但这也是一个无耻商人可能为他们自己不法谋利的日子。因为集市的日子是有钱的人变得更为富有的好机会,却也是软弱和单纯者受到剥削的时间。因此,对着在城里作买卖集会的人,弥迦宣讲从神那里来的信息。他以他作先知的角色,直接宣讲神的行动(‘耶和华向这城呼叫’9节 );他的话是向着‘支派和聚会’讲的,也就是所有犹大的百姓,耶路撒冷居民以及居住在乡村的,凡聚集在城里作生意的人,他都一样对他们讲说。正像其他这一类的神谕,先知的信息有两个基本部分:首先,他指出在听众中犯了那么多的罪孽;其次,他宣告从神来的一句审判的话。(一 )商业上的罪恶 (10-12节 )。商业就其本身不是一种坏的活动,但是人的本性,使这种人类最基本之一的交往形式很容易被滥用。精明的商人可赚取大量财富,但是弥迦描写这些在耶路撒冷赚得的钱财为‘非义之财’(10节 )。人们用各种阴谋诡计只为得到不义的利益。称量的秤被改装过,这样,商人可以从农民买到货物而少付钱。在商人袋中的称量石码标明‘十六安士’(或者古时的相等重量 ),可以重于或者轻于实际的重量,视乎商人是买家或者卖家而定。如果顾客埋怨,有钱的商人则威胁采用暴力(12节 )。而老实作生意的最基本原则──货真价实!已被抛弃;如果说谎能帮助赚钱,则说谎就成为那天的规则。这就是弥迦时代在耶路撒冷作生意的本质。商业上时常有陷落在这种腐败状态的倾向,但是正常情况下,它应被其他社会监察机制所监管。如果法律受到维系和法庭不腐败,弥迦所描写的这种买卖是不会盛行的。如果政府履行他们的责任,而神职人员持守他们的职责,国家的社会和道德健康应可维持。但是正如弥迦已经清楚指出的,腐败是广泛的,已经渗透司法部门、神职人员群体、以至国家的政府。所以难怪整个商业社会都已经沦入绝望的腐败之中。(二 )商业罪恶的刑罚 (13-16节 )。弥迦一开始便将所有正在进行中的勾当,描述为‘罪’;这里没有中间地带,‘标准商业守则’不能放松半点,也不会顾及被谴责者的感受。罪就是罪,必须照实宣判。而且罪在神对世事的计划中有它的后果,先知现在详尽地指出这种后果,听来相当可怖。非法获得的食物,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饥饿。从非法交易赚取的利润,也将要放进账户中;但存款却总会遭浪费和失去。播种的种子撒出去,但却没有收成。橄榄虽然在槽中挤压,但劳碌后却没有橄榄油产生出来。葡萄也要在榨中处理,但不会挤出酒来,劳动完毕时却没有一样使心里欢喜。有关暗利和亚哈的暗喻(16节 ),可能指这两个王一度在撒玛利亚城中兴起繁盛商业;但是撒玛利亚已经因为她的罪恶而遭毁灭了,而耶路撒冷的商人也在引导他们的城走上同一条灭亡的路。先知的这一篇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前面信息的一种注释,在前一篇信息中,神要求以色列人要‘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8节 )市场上的活动已经被不义所蔓延。贪婪无餍的商人,对待他们的顾客存着铁石心肠,毫无良善。如果还有甚么人与神同行的话,他们的神就是玛门。弥迦的信息在二十世纪不失当初的迫切性。商品交易一直与我们经常接触,而它的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则所管制。但归根结柢,完善的商品交易,必须倚靠从业者的实践而非法律管制。当公义和良善成为买卖活动的美德时,当要求利润和消费获得平衡时,像弥迦这样的人最终会无事可做。假如商业社会以造成这种失业为目标,则将为一大幸事。--《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弥迦书第六章 Ⅲ黑暗中的希望(六1~ 七20) A如何存活(六1~8) 71 弥迦在此以一行首额外音节,呼吁百姓聆听本书的最后一部分(1a 节)。之后,弥迦代表耶和华发表了一篇诉讼讲词,指出以色列不再受圣殿的保护,因为以色列并未依照她与神所立的约履行义务。这则神谕虽然形式复杂且颇为戏剧化,但很容易可以依照圣经内、外的条约所记载的其他官司分析如下(参∶申三十二1 ;士二1~5 ,六7~10 ,十10~16 ;诗五十,八十,八十一;赛一2~3 ;耶二4~13) 72 ∶ Ⅰ形容审判的情景 (1b ~2) A耶和华召唤弥迦向山岭争辩 (1b)。 B弥迦召唤山岭聆听 (2)。 Ⅱ原告的演说 (3~5)。 A简要的控诉∶以色列并无理由不回应神的爱 (3)。 B控诉的理由 (4~5)。 1. 耶和华以大能拯救他们离开埃及 (4)。 2. 耶和华带领他们经过最恶劣的景况,并进入应许之地 (5)。 a. 祂将巴兰的咒诅化为祝福 (5a)。 b. 祂带领他们渡过约但河 (5b)73 。 C反驳以色列民的说词 (6~8)。 1. 仪节的纯正不能讨耶和华的喜悦 (6~7)。 2. 耶和华要的是道德的纯正 (8)。 这篇讲词藉着重复运用“什么”而发展。耶和华以问他们觉得祂有什么错来开始控诉(3~5节)。一位代表全以色列的敬拜者问,要献什么祭耶和华才会喜悦(6~7节)。最后一句话是耶和华说的∶祂已指示世人,祂要的是什么(8节)。辩论同时依上面的大纲所述成对发展。这法律的控诉并非以判处百姓刑罚为目的,乃是旨在恢复神与以色列所立的约74 。 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被入侵的亚述人围困在耶路撒冷城内的百姓,想要进入圣殿的范围,以讨耶和华的喜悦并求得保护。也就是这些遭困的百姓,引发了这场诉讼。大祭司透过祂的代理“祭司”弥迦,赶走违约的民以保圣殿的圣洁。但同时祂也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指出若百姓履行约中所述的责任便会有转机。弥迦在此取代了祭司,因为就是那些惟利是图的祭司,诱导百姓误信谬误、以仪节为主的神学思想(参三11) 。 1a. 先知在此以行首额外音节,呼喊以色列聆听本书的第三部分,因为它来自于神(见一1) 。弥迦书的重点,现在由以色列未来的蒙救赎(四~五章),转回到以色列的罪和目前的危机。1b ~2节正是这场诉讼的开场白。 1b ~2.审判的情景包括原告(耶和华)、代表原告的使者(弥迦)、证人(山岭),以及被告(以色列)。起来(阳性单数动词)此一命令,是向弥迦所发的。先知将此呼召写出,目的在证实其任务乃神所授与。辩护意即“重申权利”75 。你的案情(NIV;参吕译),其实应作“我的案情”,因为弥迦被任命代表耶和华,而非代表他自己。据此,1b 节应以引号起首并结束,来表示那是神对弥迦所说的话。山岭的拟人化是一文学手法。耶和华禁止以色列前往圣殿,先知要求山岭为此案作证人,表明耶和华这么作,是按照祂藉着摩西所立的约。反而是以色列对神有未履行的责任。 弥迦以庄严的态度,实行他的任务。他点召证人,介绍原告,最后才带着戏剧性的悬疑气氛,指名被告以色列。山岭在此被称作永久的(应译为“久远的”较佳)根基,以强调它们是地最古老的部分,故而最具资格担任证人。“提出控诉”(NIV;和合∶与……争论)意即“树立正义,什么是公义和不公义”76 。如前,第2节的起始和末了应以引号标出,以清楚表明弥迦正在代表神发言。 3. 耶和华以两个问句开始祂的官司。第一个问句是,“我向你作了什么呢?”,这是个用以保护祂自己清白的辩护性问句。第二个问句“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旨在取走以色列的主动权,让她处于防卫的地位。以色列以为她大可以埋怨耶和华,因为祂将不能忍受的苦难加诸她,而后又拒不接受她为了讨祂喜悦而献的祭。以色列还以为她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控诉神,但事实上是她偏待了神,故而祂要控诉她。神命令以色列向祂“证明”(AV、NIV、新译∶回答)(也就是准备要在审判台前提出的控词;参∶民三十五30 ;撒上十二3 ;撒下一16 ;赛三9) ,是一大讽刺。 4. 耶和华带着悲伤和温柔,两度称呼以色列人“我的百姓”(3、5节),希望能打动他们的心。这篇充满了恩典和实情的讲词,旨在斥责以色列并劝服她回到与神所立的约中,而非以令人战栗的话来宣判。耶和华指出以色列偏待祂,因她没有回报神的爱。祂并列举祂对以色列的恩典,来证明祂有充分的理由指控以色列,始自神为以色列预备领袖,带领百姓出埃及;直到结束旷野飘流及渡过约但河,所发生的神迹奇事。神在列举祂的恩典,一开始即提到祂所赐的多位出色领袖。也许祂是藉此提醒以色列,如果祂打击以色列现在那些恶劣的领袖(参三章),必然是她有过错。救赎的意思是“释放在法律或信仰责任上,必须付出代价的某人”(Mays, p.134),这和以色列试图讨神喜悦之举,成为很戏剧化的对照。耶和华既然曾如此白白地、有恩典地救以色列脱离埃及人之手,以色列又怎能认为,昂贵的祭物可以买得她蒙拯救、脱离亚述人的攻击? 5. 神在此提及发生在什亭的巴勒和巴兰一事(参∶民二十二1) ,以及以色列人渡过约但河到达吉甲(书二1 ,三1 ,四19) ,藉此唤起以色列的回忆。以色列当记得,她如何与法老王和其行法术的臣属对抗,渡过红海;也当未忘记她如何无视于巴勒王和他的先知巴兰,而渡过约但河。如果以色列的神从前可以排开江河,并征服以色列政治和属灵的敌人,那么祂今日为何不能再度运用自然界的力量,拯救以色列离开西拿基立和西拿基立在信仰上的自以为是?问题很明显不在耶和华,而在以色列身上。上述两事件均发生于同样的季节(参∶出十二1~3 及书四19 ;参∶申六21~23 ,二十六6~9 ;书二十四2~13) ,而且当弥迦提出此控诉时,圣殿也许已有人在纪念庆祝这两件事了。 6 ~7.以色列人对这样奇妙的耶和华,不仅没有以爱和顺服的心回应,弥迦那一世代的以色列人,反而还将与神立的约变为商业的契约。在此,一位具有代表性的“敬拜者”,以一连串由疑问开始的相应词句,不断提高出价以寻求能讨神喜悦的价格。燔祭吗?一岁的牛犊吗(已经比较昂贵了)?千千的公羊?还是万万的油河呢?或者,最高的代价,残忍地献孩子为祭?他不能再出更高的价了。从外表上看来,他俯伏在至高的神前,手中还捧着所献的祭,好像很属灵。但是他一连串侮辱神的问话,暴露了无可救药邪恶的心。他不昧于神的良善和属性,而竟以自己腐败的心来忖度神。他认为自己不需要改变,而是神必须改变。他拒不悔改已经是罪了,现在又罪上加罪地以为神像人一样,是可以买通的。他愿意提高出价并非反映了他的慷慨,而是暗藏了“神要求得太多”的埋怨。在他的讨价还价的背后,是他希望能买通神,越便宜越好。对这样一位伟大有恩典的神,竟如此厚颜无耻! 8. 先知以世人来称呼此粗俗可鄙的人,并非一般地认同他是人类,而是把他和所有这样的敬拜者一并处理。在此之前,弥迦已控诉了以色列的领袖;现在,他又指控了百姓。弥迦在回答以色列民傲慢的反驳之前,先阻止了他们以无知作为敬拜者粗鄙问话的藉口。当神拯救了以色列,祂同时与她立约并指示祭司将约的条款传给下一代。先知则负责将流失的部分传讲清楚。然而,弥迦在此仍再度复述了这些条款,为的是要打开希望之门,在一切都太迟之前,把以色列带回到与神立的约和神所赐的平安中。先知们提到约的道德要求时,或是用简短的善字,像8a 节一样(参∶赛一17 ,五20 ;摩五14~15 ;弥三2) ;或是像8b 节,大略概述耶和华的心意,有时包括两要点,有时则如同本节,包括三个要点(参∶赛五7 ;何四1 ,六6 ,十二6 ;摩五24) 。在神这样的爱面前,以色列不能予取予求,也不能漠视他人之存在。相反地,首先她必须行公义,就是说在社会上居较优越地位者,应该扶助弱小、被偏待的人,并惩处欺压者。以色列的领袖们,所行的却正相反(二1~2 ,三1~3 、5~7、9~11)。其次,好怜悯是更进一步的要求。若有人因不幸或其他原因,而处于软弱需扶助的景况,那么帮助他的人应该是出于慷慨、慈悲和忠心,而非不情不愿。以好怜悯为出发点的公义和援助的行为,可以确保神与人立的约能够坚实长久。第三,存谦卑的心……同行应该译作“存谨慎的心……同行”77 。此一顺应神的命令(和前二者顺应人的命令不同)并非指的是要人谦逊,而是要将自己的生命顺服在神的心意之下。先知并非否定礼仪之重要,他只是重申道德律比礼仪律法更重要。道德律的这些细节,有永恒的时效性。如果神的拯救,在以色列建国时引领一人归向神,那么祂显示在耶稣基督身上的爱,要何其多,才能感动人们成为祂的门徒呢?今日的基督徒,就和弥迦同时代的人以及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一样,陷于相同的危险之中。这危险就是以金钱的祭和死气沉沉的道德主义,取代基督所要求的彻底、不断的悔改。
71 此标题采自 E. R. Achtemeier, 'How to Stay Alive', Theology and Life 6/4 (1963), pp.275~282.
72 研究此形式的著作极多,在此提出一本具有完整书目的近代作品便已足够∶ G. W. Ramsay, 'Speech-Forms in Hebrew Law and Prophetic Oracles', JBL 96/1 (1977), pp.45~48.
73 NIV 在此用的是“旅途”,但见书三1 。
74 Ramsay, 'Speech-Forms'.
75 J. Limburg, 'The Root RIB and the Prophetic Lawsuit Speeches', JBL 88 (1969), pp.291~304.
76 THAT 1, pp.730~731.
77 D. W. Thomas,在 'The Root s]n~ in Hebrew and the Meaning of qdrnyt in Malachi 3: 14', JJS 1 (1949), pp.182~188. 中指出,传统的译文“谦卑”,是这个罕见的希伯来字的次要意思。他依据同语根的阿拉伯文及亚兰文,主张该字根的主要意义是“留心”、“加强”,并认为经文的意思是“人和神同行、实行神的旨意时,应当小心谨慎”。H. J. Stoebe, THAT 2, pp.567~568,则依弥六8 和旁经《便西拉智训》(Sirach)十六25 ,三十五3 的同一字,,,和三十四22 ,二十二8 的相关字,而提出反驳。他表示,该字根的意思是“熟虑的、通晓事理的、深思的、谨慎的”,或是“运用判断力”。他说,该动词用于此处,整句的意思是“面临既定情况时,运用清楚、客观的判断力”。其实,两位学者所获致的结论相同。
B咒诅应验(六9~16) 弥迦现在关上了复兴的那扇门(六1~8) ,并公开宣判耶路撒冷城将毁灭。以色列人已吃了太多从忘恩负义的树枝上摘下来的、不道德行径的死亡之果,所以必须灭亡。这则神谕可以很典型地分析如下∶向耶路撒冷城讲话(9节);指控以色列人用变造的量器(10~11节)、说谎言(12节);大致上判决他们害病没落(13节);更具体地,遭受身体的苦楚(14节)和b物被掠夺(15节)。第16节再重述信息的要点∶指控(16a 节),判决(16b 节;注意“因此”)。留意第10~15节的指控和判决各占三节经文,而且结构十分相似。有人认为这段各行的前后次序应重新组合,但它的对称已予这种想法有力的驳斥(参 JB)。 9. 此节经文遭到相当严重的损坏。被译为“敬畏你的名便是智慧”(NIV;和合∶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的希伯来文子句,意思过于含糊,因此无法论述。RSV 的9节下半作“听啊,支派和城里的会众”(参∶新译)。以“支派”来和“城”对应比以刑杖来对应要合适,虽然此处讨论的希伯来字( mat]teh )是刑杖的同音异义字。此外,既然谁必须是个疑问代名词而非关系代名词(与 AV 、 NIV 不同),那么谁派定最好修改为“城里的会众”。整节经文应作“听!耶和华向这城呼叫……‘听啊,支派和城里的会众!’”总而言之,在9a 节,弥迦攫取了耶路撒冷城的注意力,而在9b 节,他又将说话的对象扩展为整个支派,很可能就是涌向首都来敬拜和以物易物的犹大支派。这则神谕的内容,指责他们行诡诈的交易,并宣告他们将蒙受经济的损失,显示先知写作时想到集交易。 10 ~11.神指责祂所拣选的民用不公道的量器(10节)和法码(11节),向自己的同胞行欺诈,而没有行公义、好怜悯(8节)。第10节上半的经文仍然严重受损而无法评述。一伊法等于二十二公升〔即约半蒲式耳(bushel)〕。这种短少斤两的行径,是会遭到天谴的。耶和华“并不像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巴斯神般,不问世事”(Allen, p.378),祂要求的是公道的法码与升斗(利十九35~36 ;申二十五13~16 ;结四十五10) 。事实上,王和他的臣仆必须订下度量衡的标准(参∶撒下十四26) 。然而,这些大臣却不愿将他们的生命及国中的政事,依循耶和华公义的标准;他们藉自己身处高位和缺乏专门技术,趁机欺诈自己的同胞。古代的量秤误差可达百分之六,且考古学家所发现刻有同样记号的重量单位,很少是一样重量的。所以,它们究竟等于现代的重量若干,只能作一大略估计78 。如果耶和华坐视商人这种无耻的商业手段,那么祂便无异于帮凶。 12. 耶路撒冷城里的富户,包括王室、军事领袖,以及地主(参∶摩六1~3 ;弥二1~3 ,三1~3 、9~11)。行强暴(希伯来文作 h]a{ma{s )和说谎言这一对相互呼应的词显示,富户们将律法扭曲为对己身有利,藉此欺凌软弱无权势的百姓。海格(H. Haag)指出∶“有人认为被告应在法庭上经历 h]a{ma{s (强暴),这比被告的行径还要不法,因为法庭应该是保障他们免于受 h]a{ma{s 的地方。”79 海斯契尔(Heschel)则写道∶“对我们而言,不公义伤害了人们的福祉;对先知而言,它是对于生存致命的一击。对我们来说,它是一则插曲;对他们来说,它是一场灾难,是对世界的威胁。”80 13 ~15.素来被忽略的那审判人的主,此时要依罪施罚(注意因此)。祂将以各样的疾病和苦难击打他们。NIV 此处作“因此,我开始击打你”(参∶吕译)其中的我开始,在西马克斯(Symmachus)版本和旧约亚兰文译本,都作“我将使你患病”(参 AV)。荒凉的意思是“身体荒废”。NIV 很正确地指出,译成“你的肚子仍虚空”(参∶现中、吕译;和合∶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的希伯来文,意义并不明确。尔曼(Ehrman)主张采取叙利亚文译本,即他们将为“痢疾”所苦81 ,而其论调获得强纳生(Johnathan)和拉西(Rashi)两位学者,以及旧约亚兰文译本之支持。被译作救护的动词,也含有“给予生命”之意(参∶伯十12) ,而 NIV 将希伯来文 tasse{g 译为你将积存,显然极为牵强。该字较可能的意思是“临到”(同二6) ,亦即如德莱弗(G. R. Driver)所说的“子宫口”82 。总而言之,较佳的译文应是拉丁文、亚兰文、艾居拉(Aquila)、 NEB 等译本的译文,也就是照拉比们所解释的∶“你将临盆但不得生产,即使生产了,我也要将婴孩交给刀剑。”(参∶新译)此一译文恰到好处地与前后文相吻合。正如奚勒斯(Hillers)所说的,这句经文实现了神和以色列所立之约提到的“徒劳的咒诅”83 (参∶利二十六16 ;申二十八18) 。约中的咒诅并警告以色列,若违命则将遭到农作物被掠夺之命运(15a 节,参∶利二十六26 ;15b 节,参∶申二十八40 ;15c 节,参∶申二十八51) 。先知在此重提这些咒诅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了解,眼前创造秩序(亦即14节的天灾)以及历史秩序(亦即15节的地被敌人蹂躏)逆转的惊恐与惨祸,都是出于曾经警告过以色列的耶和华。 16. 耶和华再度指控(16a 节)并审判(16b 节)这城。这节经文是弥迦全书中,惟一提及以色列王名字的经文。恶名昭彰的暗利和亚哈,虽然年代比弥迦早了一世纪有余,但他们所犯的罪,在此却被当作离弃神(参∶王上十六30~33) 、奸恶、贪婪和不义(参∶王上二十一)的代表。弥迦时代仍到处充斥着亚哈勒索、骗取他人产业的行径。因此意味着耶和华别无选择。罪的工价乃是死,无论是谁犯了罪都一样。约中的咒诅同时也警告以色列,将有来自外邦的羞辱(申二十八37) 。
78 D. J. Wiseman, 'Weights and Measures', NBD, pp.1245~1249.
79 TDOT 4, p.483.
80 A. J. Heschel, The Prophets: An Introduction (Harper Colophon Books, 1962), p.5. 81 A. Ehrman, 'A Note on Micah VI, 14', VT 23 (1973), pp.103~104. 82 G. R. Driver, 'Linguistic and Textual Problems: Minor Prophets, II', JTS 39 (1938), pp.267~268. 83 D. R. Hillers, 'Treaty 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Biblica and Orientalia 16 (1964), pp.28ff.;参 F. C. Fensham, 'Common Trends in Curses of the Near-Eastern Treaties and Kudurru - Inscriptions compared with maledictions of Amos and Obadiah', ZAW 75 (1963), pp.155~157; K. Baltzer, The Covenant Formulary (Basil Blackwell, 1970), pp.1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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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六1 】「以色列人哪!当听耶和华的话。要起来向山岭争辩,使冈陵听你的话。」
先知呼吁以色列人来听耶和华启示的话。这是神的命令,开始审断的过程。有见证者,就是山岭与冈陵,在别处经文中可以找到(申三十二1 ,诗五十4) 。在自然的景象中,无论是生物或非生物,都参与神的工作,有时充见证者,有时报行神的刑罚,表明神公义的治权。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本节的“争辩”指被告的答辩。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弥迦蒙召在无生命的大自然,就是“山岭”和“冈陵”面前,为自己的同胞辩护。它们曾默默地见证了神对以色列人的恩典,以及他们的忘恩负义。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1~5在这宇宙法庭内担任公诉者的神作出陈情:(1 )祂从“埃及”拯救以色列;(2 )祂为他们立了“摩西、亚伦和米利暗”为领袖;(3 )祂逆转“巴兰”的咒诅(民二三 二四 ) ;(4 )祂带领子民进入应许之地(“什亭”是在约但河东的最后一个营地 “吉甲”是河西的第一个营地 )。
1-5 控诉选民忘恩偏离神:本段以法庭的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听审讯的见证人(申32:1 ,赛1:2) 。
◎1~5本段以法庭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听审讯的见证人。
本章以法庭的背景,描写神对以色列人的指控,并邀请长存的山岭和冈陵作证人。本节和次节的意思是要以色列人准备在听了神的控词后当着证人的面答辩。
【弥六1~2 违背圣约的讼案】
此处使用古代近东地区的条约句法跟词汇,就像兰塞二世与哈图西利斯三世所议定的,多数希伯来先知都用过这种 rib 形式,或圣约的讼案(赛一2~4 ,耶二4~9) 。此处,所有的受造物都受召来见证以色列违背与雅巍的圣约(赛一2) ,而所宣布的审判是与神缔约者罪有应得的惩罚。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2 】「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因为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
「山岭」原意为「被建立的」(The established ones ),因为神建立山岭,作为地的根基,山有深根,植于大地以为支持(拿二6) 。「山岭」也有人将经文改为「侧耳听」:「地的根基阿,你要侧耳听……」,将这句话表达得更加活泼。
争辩的话是神对祂的百姓,这是圣约的语句,是选民以色列人(何四1、6 ,十二2 ,赛一18 ,耶二十五\cs1631 )。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争辩”在这里指神的指控。
山岭起了陪审团的作用。
【弥六3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作了甚么呢?我在甚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
「我的百姓」,仍有亲切的语气。如果是「这百姓」(赛六9) 就带着憎恨的口吻了。这里虽然是责备,却有无限的关切与慈怜。神发问的口吻,不是以君王或审判官的立场,而完全是父母的话。神对以色列的要求从来没有苛刻或过分严厉(赛四十三23) 。祂让以色列人说出厌烦的话,但是祂的问题没有答复,因为以色列人实在无话答。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本节显示神受到选民无理对待,包括埋怨及不信任。
参赛5:3 ,4;耶2:5 ,21;约10:32 。
3~5神追述祂过去为以色列民所作的事,问他们可还记得,是不是厌烦神的恩典。“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看《民数记》22~25章。“从什亭到吉甲”:看《约书亚记》3~4章。
【弥六4 】「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我也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领出来」(he`#liti^ka_ )与上节「厌烦」(hel~e_ti^ka_ )是谐音,可能作者特别的用意,是以恩惠与不感恩两件矛盾的事提出来,促使以色列人注意。
神引导以色列人出离埃及,为他们豫备引道者,在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及撒母耳记上第十二章,出埃及的事必与摩西亚伦有关,因为神差遣他们,完成这样重大的使命。但是加上米利暗,更有特别的用意,可能与出埃及记第十五章的诗歌有关。米利暗是领导以色列人歌唱,她是有女先知的身分。但在早期的记载中,米利暗却没有与摩西亚伦一同提出,尤其是论出埃及的事。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神为自己辩护,提到祂施恩给祂子民的几个显著的例子。出离埃及就是祂关爱和照料祂子民的特别证据之一(赛63 :11-13,摩2:10) 。
摩西。是神赐给祂子民的特别有资格并受到圣灵感动的领导人(诗77:20 ,何12:13) 。
4-5神引述昔日救赎百姓出埃及、经旷野进迦南的历史(见串 ),证明的慈爱和公义,同时亦显出百姓的忘恩。
【弥六5 】「我的百姓啊!你们当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和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并你们从什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好使你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
「你们当追念」,追念历史的往事,这是救恩历史的意义,提到巴勒,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十节 ,「救你们脱离巴勒的手。」这使巴勒要巴兰咒诅的话完全失效(参阅民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
从什亭到吉甲,是指他们过约但河,在过河之前,以色列人先在什亭。过河以后,先在吉甲安营(书三1 ,四19) 。这是神迹的地方,使他们以后从这地名想到耶和华的恩惠与能力。这里有神公义的作为。公义实则是「救恩」,是神救赎的恩惠。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但河一事;什亭、吉甲分别为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前后所到之地(书3:1- ,4:19)。
设的谋。希伯来语是ya`as (“劝告” )。巴兰应巴勒的要求咒诅,反而变成祝福。关于巴勒和巴兰,见民22-24章。
从什亭。这似乎是一个新的分句。什亭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之前的最后一个宿营地(书3:1) ;吉甲是进入迦南后的第一个宿营地(书4:19) 。以色列人从什亭出发,经过约旦河,来到吉甲,一路上目睹了神为他们所进行的奇妙干预(书3 4章 )。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旦河一事,什亭和吉甲分别是以色列人过约旦河前后所到之地。此处提到的什亭,应是约书亚记中的事情,非关于以色列人第一次在那里犯罪的事。
【弥六5 巴勒∕巴兰】
先知提醒他的听众一个无人不晓的例证:有个异国与其著名的先知遭到阻挠。他们祈求诅咒,以色列却反而受到祝福。民数记二十二6 形容巴兰是祝福与诅咒皆有效力的人。他来自上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接近迦基米施,是个享誉国际的真先知。巴勒是出埃及记时期的摩押国王。他对于巴兰的兴趣,似乎是基于后者发出祝福或诅咒的能力──不管他所呼求的神是谁。
一九六七年,由法兰肯(H. J. Franken )所领导的荷兰考古队伍,于约旦地区的代尔阿拉挖掘到一些雕刻过的石膏碎片,年代约是主前八五○年,显然是以亚兰文写成,并且提到比珥的儿子巴兰,就是民数记二十二至二十四章所描述的那位先见。虽然这些文字残破不全,但可确定(1 )巴兰是先知;(2 )他在当晚的确收到神的讯息;(3 )他的讯息不是那些邻人想听的。至于这份文献指的是不是圣经中说的事件还不能确定,不过确实提供了经外传统,在弥迦之前的一个世纪,有个名为巴兰的先知。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5 什亭到吉甲】
见约书亚记二1 与四19 注释。什亭是约书亚在约但河东的营地,吉甲是以色列人以神迹渡过约但河、建立基地营,开始争战之处。像这样的简略行踪,常见于美所不达米亚皇家年表,包括了一份国王凯旋之旅的城市名单。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6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甚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
神在天上,是至高的。敬拜者要对神有敬畏的心,因为神是超越的。一岁的牛犊确实是尊贵的祭品(利九3 ,创十五9) 。牛犊可以献的,生下第八天都够规定了(利二十二27 ,出二十二30) 。但是以色列有罪,他们应献的是赎罪祭,而不是燔祭。燔祭固然重要,全部献上,不可如别的祭可以保留祭牲其他的部分。敬拜者若真以谦卑的态度,必须有实际省察的内心。赎罪祭比燔祭更为重要。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献一岁...... 燔祭」:燔祭是将整只牲畜完全焚烧献给神,牛犊满八天即可献为燔祭,而一岁的牛犊则为较贵重的供物(利9:3 ,22:27)。
至高神。参赛33:5 ;赛57:15 ;66:1。
当献上什么呢?要么是新段落的开始,要么是第6,7节中的一系列问题,描述了百姓对揭露他们忘恩负义响应。如果是后者,有人认为这表达了自以为义的精神,也有人认为这表达了谦卑的精神,承认自己的罪,真心希望知道和解的必要步骤。不管怎样,他们对神的品性,和祂唯一所能接受的事奉方式缺乏了解。
一岁。一岁的牛犊要比更小的牛值钱(利22:27-28)
燔祭。在仪文的崇祀中有各种形式的祭。其目的都是为了说明救恩计划的不同特征。至于祭祀本身,献祭的人如果没有真诚的心,祭物就毫无价值,仪式也成了可厌的了(赛1:11)
●「一岁的牛犊」:牛犊满八天即可献为燔祭,而一岁的牛犊则为较贵重的供物。
6~7这是以色列人说的话,问他们可否藉献祭得神悦纳。“一岁的牛犊”是贵重的祭物。以人为祭乃异教风俗,献长子尤其虔诚。作者强调无论所献如何贵重,数量多么大,若无顺服的心,神不会悦纳(8节 )。
6-7被神指责的百姓大概愿意与神复和,乃向询问:献上贵重和大量的供物是否会蒙喜悦?
6~8以色列给神的答辩是以献祭来弥补她的罪。但神的回复是,祂先前已经告诉他们(申一○12 ) ,祂宁愿他们作顺服、属灵的子民(8节 )。“行公义”。对比于第三章2节 。“怜悯”。参看何西阿书二章19节 的脚注。
6-8 神看重行善之心过于贵重供物。
【弥六6 一岁的牛犊】
满一岁的动物比甫出生的价值更高。因此要献上一岁的牛犊为燔祭,是真正在财务上牺牲,代表一个重大的洁净、启蒙仪式。
在这献祭的中心,却是对于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公式化的宗教仪式的指责,因为在这些异教礼仪,程序超越了真意。先知试着提出雅巍确切所要求的,和撒母耳一样(撒上十五22) ,确定是顺服与爱,并非单单完成献祭的动作。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7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
甚么祭品是神所悦纳的呢? 他们不但献上动物祭牲,而且更加夸张,竟献长子。这是异教的习俗,摩洛宗教就有献人祭的举动。
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心与身作尖锐的对比。但是神怎会要那样的献祭?杀害幼儿,岂非罪上加罪吗?我们知道神实在爱惜生命!只是人想以献祭大量的方法,来换取神的福分,尤其是救赎的生命。其实这是不可能的。神真正需要的是人信心的生活。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油」:在数种献祭中使用,但所需分量极少(出29:2 , 利2 )。
「献我的长子」:将儿女烧给偶像是当时迦南风俗之一,犹大王亚哈斯曾仿效此做法(代下28:3) 。献长子更表示敬拜者的诚意(王下3:27) 。
千千。以为数量越多就越蒙神悦纳,越多得到祂的饶恕。
油。与素祭有关(利2:1-4 ,利7:10-12 ,民15:4) 。
长子。指古时常见的一种异教习俗。这在以色列是禁止的,但有些国王明知故犯(利18:21 ,20:2,王下3:27 ,16:3,23:10,诗106:37-38 ,耶7:31) 。这种习俗的理念是以为神会接受人最珍爱的东西,以为上天是依照供物的成本来估算其价值的。尽管神已宣布人生命神圣性(创9:6) ,和赎出长子的规定(出13:13) ,异教之风依然盛行。这是一个反问句,需要否定的回答。
●「油」:在数种献祭中使用,但所需份量极少(29:2,2:1-16)。
●将儿女烧给偶像是当时迦南的风俗之一,献长子更表示敬拜者的诚意。不过圣经明令记载禁止此行为,此处作者故意讽刺的语气来说明这些都不是神真正喜欢的。
●「罪过」:指众多的叛逆行为。
【弥六7 夸饰法】
弥迦所列出的祭物,大小和珍贵程度逐渐增高。只有所罗门能够献上成千的献祭动物(王上八63) 。油是用作浇奠的(利十四15) 。以人献祭是以色列人所痛恶,将之认为是迦南与腓尼基宗教习俗(创二十二1~2) 。事实上,虽然雅巍要求每个家庭中头生的儿子,律法其实要求他们赎回儿子,以动物祭牲代替(民三12~13) 。神并不是要以过分奢侈的祭品来取悦。人所能献上给祂最为奢华的祭品乃是顺服。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8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世人」不是指世上一般的人,虽然也并不摒弃普世的人,这里只是指集体的个人。「个人」是单数的,却为众人的代求。第六、七节的敬拜者是单数,不是指着以色列的个人,而是以色列整体。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是道德的行为,信心的生活。首先是社会生活的关系。公义是维护社会中彼此的关系。
「好怜悯」是第二要项。公义与怜悯原为圣约的两大义务,神以公义与怜悯为怀,不仅是祂的性格,也显明在祂的作为。「怜悯」一词可译为忠实、忠诚、忠信,神是信实的,我们也要信实或诚实,这是神对人的,也是人对神的,也是人对人的。
「谦卑」原意为朴素无华,沉静庄重,是贤淑的女子必备的条件,是新娘在出嫁前应有的美德。这就是敬畏神应有的气质。道德必基于神的性格与旨意,与神同行,就是在道德生活上符合神旨意的要求。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这是先知劝谕信息的中心,要求贪得无餍、为非作歹的以色列领袖和随着他们犯罪的百姓,照着神的吩咐,实行公义,怜悯贫苦,谦卑神前。
神要求的是人的善行,不是一面犯罪一面献祭的表面功夫。
「世人」
:暗示百姓在神面前十分卑微,处于服从的地位。
「存谦卑的心 ...... 同行」:即留心遵行神的旨意。(弗5:15-17)
耶和华已指示你。弥迦的答案不是新的启示,没有改变神的要求。拯救的计划是要在人心中恢复神的形象。这个计划已向亚当清楚地显示,并且代代相传,通过出于圣灵的个人见证得到了确认(罗8:16) ,又有众先知后来启示的详述。在弥迦的日子,人们已拥有摩西五经和其他经卷的文本,以及同一时代先知,如以赛亚和何西阿的见证(赛1:1 ,何1:1 ,弥1:1) 。
然而,百姓似乎忘记了如果没有真实的虔诚,表面的遵守是豪无价值的。先知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要教导百姓,外表的宗教礼节代替不了内在的品性和顺从(撒上15:22 ,诗51:16-17 ,赛1:11-17 ,何6:6 ,耶6:20 ,7:3-7,约4:23-24) 。神所要的不是他们的物质,而是他们的精神;不单是他们的敬拜,而且是他们的意愿;不单是他们的事奉,而且是他们的心灵。
行公义。希伯来语是mishpat ,源于词根shaphat (“判断” )。其名词复数形式是mishpatim ,通常译为“典章”,用来阐述遵守十诫的细节(出21:1) 。行公义(mishpat ),就是按神的“典章”生活。
怜悯。希伯来语是chesed ,含义的范围广泛,分别译为“恩慈”,“恩惠”,“慈爱”,“怜悯”等。
同行。当人与神同行时(创5:22 ,6:9),他们的生活就会与神的旨意和谐。
谦卑。希伯来语是sana`,只出现在这里。还可译为“审慎”,“小心”,和“周详”。
真宗教的目的是品格的发展。外表的仪式只有与它结合才有价值。但是由于外表的事奉,往往比改变内心的邪恶倾向容易,人们一般都喜欢表面上的崇拜,而不愿意培养心中的美德。耶稣所斥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是如此。他们在十分之一的问题上小心谨慎,谨防违背,却疏忽了“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太23:23) 。
“行公义、好怜悯”,是与人有关的品行,是十诫第二块石扳的内涵和总括(太22:39-40) 。“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就是要遵行十诫第一块石板的原则(太22:37-38) 。这是与神有关的品德。对神和同胞表达爱心就是“善”;这是神所要求的。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
◎神要求的是人的好行为,而非一面犯罪一面献祭的表面功夫。
【弥六9 】「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们当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
「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似与上下文不甚连贯。七十士译本作:「敬畏祂名的必蒙拯救。」可能只为补充或解释希伯来经文。这是一句附加语,(敬畏祂名的应该可以意会 )
「刑杖的惩罚」是意译的,因为原意只为「杖」字,因单数,可译为「支派」,「派定」可译作城中聚集的,所以这里是呼叫聚集的支派与市民。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本节中“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因原文意思难确定,有一些不同的译法。有的作“留意那杖和施惩罚的人”(指神 )。“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一句可加上括号,强调听神呼叫的人是有智慧的。“城”指耶路撒冷。
本节可根据古译本译作:「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敬畏你名的是有智慧的 ),这城的支派和议会阿,你们当听。」
向这城。可能指耶路撒冷。9-16节列出以色列的罪,以及落在百姓身上的惩罚。
智慧人。含义不明。有人提出各种改动原文的建议,使意义明朗化。七十士译本译为:“祂将拯救敬畏祂名的人。”
刑杖。希伯来语是matteh ,指杖,棍(出4:2-4) 或“支派”(民14等 )。。如果是“杖”,那就可能指亚述人。他们的“杖”是神的“恼恨”(赛10:5) ;如果是“支派”,那就是指耶路撒冷的居民(见英RSV版 )。
●第九节可根据古译本译为:耶和华向这城呼叫(敬畏你名是有智慧的 ),这城的支派和议会啊,你们当听。
9~15神列举以色列的罪(9~12节 )和给他们的惩罚(13~15节 )。
9~16神以控方的身分提出以色列人的具体罪状,和应受的刑罚。
【弥六10 】「恶人家中不仍有非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吗?」
可恶的小升斗,就是阿摩司所提说的(八5) 。一种是量液体的,另一种是称干货的,重量相同,却以诡诈的方法欺骗。这是律法所禁止的,利未记第十九章三十五、三十六节 指明天平法码必须公平。申命记第二十五章十三至十六节 禁止人用两样的法码或升斗。所以商业道德必需以一种量器为标准。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小升斗”:做生意时欺骗顾客的量器。
「可恶的小升斗」:指不足斤两的秤。
以不正当手段所获得的财富(摩8:5) 。
10-12列举百姓的罪行:以不正当手法获得财物,于买卖中花样百出、欺诈顾客。
【弥六10 不义之财】
弥迦谴责那些败坏的商人,欺骗客户以自肥。虽然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就会被谴责,而在战争时期为害犹深,因为投机商人藉物资短缺的机会来哄抬物价(王下六25) 。这也是阿摩司书(八5~6) 与何西阿书(十二7~8) 都出现的议题。汉摩拉比法典与埃施嫩纳法典都有公平经商的法律,立下行为与价格的标准。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0 小升斗】
正如阿摩司批评不诚实的商人,让升斗「过小」而收银用大戥子(摩八5) ,弥迦亦警告他们不要用假升斗量谷,欺骗顾客。伊法与欣是主要的固体与液体单位,容量等于半蒲式耳(bushel ),或一加仑(利十九36) 。古近东的舒尔普(shurpu )咒语中有一项罪行是用大量器购买,以小量器贩卖。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1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岂可称清洁呢?」
耶和华要以色列人自己省察,是否失去商业的良心,用欺骗的方法,而竟可消遥法外。神不能算他们清洁,就是定他们的罪、神是公义的,断不能以有罪为无罪。
「算为清洁」,或可译为「我算他们为义」,也有译为我可容忍吗?耶和华容忍这样的度量方法,照拉丁文译词,还是容忍作恶的人,或者两者的涵义都有,神不能容忍罪恶存在,祂必须干豫。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法码”:计算重用的用具。
「不公道的天平」:不准确的天平。
「囊中诡诈的法码」:指用两样法码作买卖,见箴20:10 注。这些行为都是律法所禁止的(申25:13-14) 。
对申25:13 ,15注释;见摩8:5节 。
【弥六11 不公道的天平∕诡诈的法码】
公平的社会中,政府会规定标准化,担保足量的法码和度量。吾珥第三王朝吾珥南模国王(主前2112~2095年 )的法典序文中,有一张度量衡清单,确保他的统治领域内有公正与诚实,所有商业使用的铜、石法码都标准化。埃及《阿曼尼摩比的教诲》警告不要窜改买卖使用的天平或法码。
巴比伦一篇给沙马士的赞美歌中,描述沙马士为正义之神,惩罚采用与天平、法码有关欺骗手段的商人。弥迦控诉假法码的这个情形,显示当时是无法无天的时代,没有强力的政府或对于遵守圣约义务的顾虑(箴十一1 ,二十23) 。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2 】「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
强暴的原意为不法,他们违反律法,破坏以色列社会的秩序。强暴与诡许,破坏了人们的关系,彼此在猜忌与怀疑的情况中,没有信托互尊的态度。这样玩弄权术的人更多,欺骗的事必增加。以伪乱真的情形使人无法辨认,是非不分,更使人无所适从,莫衷一是。社会的结构必无法维持,必濒瓦解的现象。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这里指责富户的残暴,也指责所有的人都不诚实和欺诈。遭到践踏的人一旦有了机会,就可能与压迫他们的人一样残忍。
【弥六12 】
耶路撒冷城里的富户,包括王室、军事领袖,以及地主(摩六1~3 ,弥二1~3 ,三1~3) 。行强暴(希伯来文作 h]a{ma{s )和说谎言这一对相互呼应的词显示,富户们将律法扭曲为对己身有利,藉此欺凌软弱无权势的百姓。海格(H. Haag )指出︰「有人认为被告应在法庭上经历 h]a{ma{s (强暴 ),这比被告的行径还要不法,因为法庭应该是保障他们免于受 h]a{ma{s 的地方。」79 海斯契尔(Heschel )则写道︰「对我们而言,不公义伤害了人们的福祉;对先知而言,它是对于生存致命的一击。对我们来说,它是一则插曲;对他们来说,它是一场灾难,是对世界的威胁。
」80 ──《丁道尔圣经注释》
【弥六13 】「因此,我击打你,使你的伤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恶荒凉。」
「你」单数实际是指整体的以色列人。他们实际受了极大的损伤,而且无法得?医治(耶三十12 ,鸿三19) 。耶路撒冷因以色列众人犯罪而致陷落,直至荒凉,毁灭的事,是神公义的审判。在主前701年,亚述侵略者确将城破坏,人民大受苦害。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13-15百姓的刑罚:徒然劳碌,毫无结果。
13-15节描述百姓因公然犯罪和冷酷心肠而遭遇的惩罚。
【弥六14 】「你要吃,却吃不饱;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所救护的,我必交给刀剑。」
这里咒诅的形式,表明损害丧失徒劳的感受(所谓Futility Curses )。虚弱可能是指瘟疫,再加上刀剑,是在无助之中。战争的状态是在围城的困境里,粮食的供应断绝(王下六25、28 ,十八27 ,耶五十二6) 。
「虚弱」也许是指生产的苦楚,子女原是神的祝福,但现在不仅有生产的艰难,而且有怀孕的艰难,甚至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纵然养大儿女,仍有丧子之患,再加上战争刀剑,更有极大的丧亡率(何九11-16 ,申二十八18) 。─ 〔暂编注解〕“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亦作“你的肚腹仍是空空如也”。“你必挪去,却不得救护”亦作“你虽积蓄,却无储存”。“交给刀剑”指毁于战祸。
“虚弱”可能指“空虚”(肚腹的空虚 )。
「你的虚弱...... 中间」:原文意思不详,可译作「你的肚子仍然空着」。
「你必挪去...... 交给刀剑」:指敌人入侵时,受害者虽带物携眷,但至终难保;即使救出亦难逃敌人的刀剑(耶50:37) 。
吃。见利26:26 ;何4:10 ;该1:6节 。
虚弱。希伯来语是yeshach ,只出现在这里,词义模糊。原文平行结构所提示的可能含义是“空虚”或“饥饿”(见英RSV版 )。
挪去。希伯来语是sug 。百姓想带走贵重物品,却是枉然。
●你的虚弱必显在你的中间:原文意思不详,可译做:「你的肚子仍然空着。」
●「挪去」:可能指搬移所看重的东西到安全的地方避难。
【弥六14~15 惩罚】
这些对于贫瘠和破坏的咒诅,近似于埃及的碎陶咒诅文献以及坟墓中棺材上所见。这些代表雅巍对以色列违反圣约的公平审判(申二十八15~44) 。其他几位先知也使用这种「徒劳无益」的咒诅(何四10 ,番一13) 。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15 】「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却不得酒喝。」
种耕耘是极辛劳的事,但努力无非期待日后的收获。如果这希望落了空,是很悲哀的遭遇。压榨橄榄是十分费力的事,但用途大,需要量也多。在炎热的气候中,人们在沐浴之后,必须在皮肤上涂橄榄油,才可保持清洁与健康(十二20 ,十四2) 。
关于最后的咒诅,有关葡萄的收获,也有阿摩司的论述:「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五11) 。踹葡萄是在节日,为保存酒类,供来年所用,但这也不能自行享用了。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见申28:38-40 ;该1:6 。
【弥六16 】「因为你守暗利的恶规,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顺从他们的计谋;因此,我必使你荒凉,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们也必担当我民的羞辱。」
北国的厄运,在于暗利亚哈的败坏。暗利有十二年的政绩,在撒玛利亚建都,又多加建树,使他儿子亚哈继承,有繁荣与和平。但他与推罗商业大城结盟,以儿子的婚姻作为外交之途径,娶了推罗公主耶洗别。他又能将摩押财富之国征服,这些都说明他建立了繁荣的经济。但是由于耶洗别带来之腓尼基巴力假神的宗教,与先知以利亚有极大的冲突,再加上拿伯葡萄园事件(王上二十一章 ),亚哈任意争夺,破坏宗教的传统,建立新的王朝,做了这些得罪神的事。
现在南国的王朝虽不若北国暗利亚哈王朝的腐败,但有北国同样的社会商业罪恶,所以也会面临同样的厄运。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暂编注解〕“暗利的恶规”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看《王上》十六25 ,30。北国这二王拜偶像,导民犯罪远超过以前各王,为以色列史上一段黑暗时期。“担当我民的羞辱“:受人耻笑。
百姓堕落的程度低至“暗利”和“亚哈”日子的状况,这段时期已成为背叛神的俗语说法(比较王上一六~二二 )。
追溯百姓受罚的根由。
「暗利的恶规」:主要指他无羁束的邪恶和鼓励以民敬拜偶像的罪行。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和杀害先知的罪行。
「我民的羞辱」:古译本作「众民的羞辱」,暗示羞辱来自外邦人(结36:20) 。
圣经中没有提到这个以色列国王的特别“恶规”。可能指暗利设立了拜偶像的规则(王上16:25-26) 。暗利是包括亚哈和亚他利雅在内的不义朝代的创立者(王上16:29-33 ,王下8:26 ,11:1)。
●暗利的恶规:指他无羁束的邪恶和鼓励以色列民敬拜偶像的罪行。王上 16:25-26
●亚哈家一切所行的:指他拜偶像、杀害先知、贪图财物的罪行。王上 16:30-3321:25-26 。
◎此章先说明神对百姓的好,既然神如此的好,百姓该如何回应呢?献祭吗?不!神要的是善行。再回头看看你们的行为,神审判这种以恶报善的子民岂不应当?
【弥六16 暗利的恶规】
如同「耶罗波安的罪」常被用来形容国王邪恶之深(王下十三2、11) ,暗利与亚哈的名字也作为统治者犯下拜偶像之罪的标签(关于亚哈的罪行 王上十八4) 。暗利王朝随着撒迦利亚的死,结束于主前七五三年,只比弥迦早了一代。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弥六3 神在何事惹你厌烦?】厌烦就是讨厌的意思,因神的恩典太多,我们不但不感谢神,反而厌烦神,这是合理的吗?
每个小孩,总是爱找她的父母。我们学校有些老师,夫妇都是教书的,所以上课时,他们的孩子因为没有人照顾,常常在课室门口走来走去,等到一下课,虽然只有几分钟,但孩子们总爱妈妈抱一抱,这是天性。正如向日葵朝向太阳一样。可是当他们长大之后,就不要父母了,拒绝父母对他们的爱心,而且讨厌父母。结婚之后,更与父母疏远,不常回到父家,但父母的心,总爱看看儿女。我小时,每天晚上,定要与胡教士和石医生亲嘴问安。但长大,有时就不愿去。今天我们的灵性也是如此,我们知道要感谢神,但不愿去,或去一次,以后就讨厌神了。圣经叫我们要长大像基督耶稣的身量,如不愿朝见祂,怎能效法祂,怎能像祂呢。
——蓝如溪《弥迦书信息》
【弥六3~5 不可忘恩负义】巴兰是贪爱钱财的先知,但神却改变他想咒诅以色列人的话,成为祝福的话。这些都是神向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是忘记,乃是忘恩负义。
今天在座各位,个个都比以前好。这不是神的恩典吗?先讲伯特利,一九四七年我们回到嘉林边道,因为被日军占住,电线没有留下一条,卫生设备全无,只剩下一扇门。我们入去第一晚,不能关门,我们十几人,睡在地板上。但今天,我不是夸口,只是见证神的恩典,有学生一千九百多人,以前的可怜,今天的丰富,这不是神特别的恩待吗?
再讲我自己吧,我三岁丧父,六岁丧母。我三岁时便成为孤儿。几十年前,我国重男轻女。要不是神感动我母亲,留下遗嘱,要家人不可从胡教士与石美玉医生领回两个女儿(因我还有一个姊妹。 )我怎能在伯特利的创办人胡教士与石医生手中养大成人。我一回想这些,心里便存感恩的心。
当日军入香港,我们分三队返内地,当时有位三十岁的太太,有五个儿女,她的丈夫在菲律宾,父母则在大陆,因此要求我们带领她与儿女一同入大陆,其实我们没有帮助她作什么,只答应她和我们同行。但以后她因为常存感恩的心,不住恩待伯特利同工,那知她这样作,神也大大赐福给她和她的儿女。可见感恩是蒙恩的先决条件。
——蓝如溪《弥迦书信息》
【弥六6~7 我当献上什么?】我们朝见神,不可空着双手。那么我们当献上什么!纔能讨神喜悦。若我们所献上的,是照人的方法,是不能讨神喜悦的。「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七节 )神只有一法,我们要赎罪,单靠神的羔羊,不是靠千千万万的公羊。神要的是主耶稣的宝血,不是要我们的油河。我们献上的,不在乎量多,也不在乎价值高贵,乃是在乎神所要的,才蒙神喜悦。
有时我们以为将功赎罪,劳劳碌碌,东奔西走的传福音,目的不是拯救灵魂,而是要减少良心不安,这不是神所喜悦的。有时我们又以金钱去买平安,献上金钱,如千千万万的公羊,以为可以买平安。从前我们有位同工,每月将收入的十分之二献给神,我以为他是为爱神,轻看金钱。但不久他便要离开,后来我查明他行了不义的事,心中不平安,想用金钱贿赂神,来求平安,这是人的方法。
神所要的只有一件就是听命、顺从。顺从是基督徒在生活上对神存着永不改变的态度。时刻对神的旨意有敏感。
——蓝如溪《弥迦书信息》
【弥六8 】
「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献祭的事不仅在以色列,也在列国,邻邦献祭有牛羊、油河甚至幼童,实在令神憎恶。外在的礼仪确没有圣洁的目的,正如孩童对父母外表的顺从,只是并不长明孝敬的心,如果他们只有外表的礼仪,实在是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巴兰所发出的,也是神的灵放在他心中的,值得我们深思。我们要有仰慕与感谢的心,因为神从无限中出来,指示我们何为善,看祂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
行公义是保持公平的均衡,雇主与工人间要有公平。制造者及销售者应以公平将货品售与消费者,符合他们的需要。工人也应付以时间与精力,换取应得的工资。
好怜悯是关怀一切不幸者,有疾病与忧苦,我们应帮助他们,济助他们,或其他的方法,在乎我们的作为。
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包括警醒祷告,有单独的时间,不容任何事物阻碍我们与祂灵交。我们与神交往,不是独语、自言自语,而是对谈,与神同行交谈,你要求问祂,使这些事成为你生活的常例。
──迈尔《珍贵的片刻》
【弥六8 神所要的】「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先知弥迦的信息,不是打空气,而是要求听受的人实践。他的对象,是广泛的社会各层面,所以能带来全国的复兴。 这卷书传出神的信息分为三段,开始时都是:“听啊!”地上的万民,官长和首领,神立约的全体选民(弥一2 ,三1 ,六1) ,都要听,接受,遵行。 人对所敬拜的,有不同的认知,所想象取悦于神的方法,也各有不同。结果,宗教行动像市场上的礼品,五光十色,样式繁多。这反映出各人随己所好,没有是非的标准。错误可以有许多种,常可以变化动人,不过最后还是错误;真理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自然会显得单调。
以色列人哪,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1-8)
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并不缺乏宗教热情,而且常是太热心了些。不过,他们的信,他们的奉献,敬拜,甚至纯正的信仰,并没有带来纯正的行动,所以仍然是死的信条:六百十三条律法,只是理想的宗教文字,却没有宗教文化。 神藉先知提醒他们:从祂引导以色列人出埃及以来,他们在宗教礼仪上,所犯的错误并不广泛,问题是出在行动上。当摩押王巴勒,召术士巴兰咒诅以色列人的时候,巴兰说了些冠冕堂皇的好话,但心却追随财利;他给巴勒设计,用摩押女子引诱以色列人行邪淫,拜偶像。他们口中的信条还是对的,只是行动错误了,证明心已经偏邪,所以受神刑罚(弥六4-5) 。 如果以为神只爱人的奉献,就保证换得赐福,那是荒唐的想法。其实,神并不缺少甚么(徒一七24-25) 。这是信神与拜偶像基本上不同的地方。祂喜悦人“与神同行”,不是需要和人结伴,也不是游行,而是要人顺服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人首先要存心谦卑,不要自己代替神领头,也不是各行其道。与神同行也不是飘飘然作属灵人,或有甚么奇事特行;而是实实在在脚踏实地的作人,行公义,好怜悯。这就如施洗约翰所说的,结出与悔改的心相称的果子(太三8) 。今天我们祈求教会复兴,就是要多有与主同行的人,有美好的见证。
── 于中旻《弥迦书笺记》
【弥六8 按神的标准生活】在今天混乱的世代中,我们听见很多意见和声音,我们很易把世人的生活,成为我们生活的标准。弥迦说:世人不论怎样说和怎样作,如果他所作的不合乎神的标准和神的话语,我们便有责任不去遵行。我们应当行正直的话语,按神的标准生活。
一九七七年美国总统卡特就职宣誓的时候,卡特总统把手放在这节圣经上,在宣誓前他说:「我靠着神的恩典,在未来四年中行事正直,能真正行出神要我们行的标准。」在他离职时,一本杂志报导他与内阁的谈话,他表示很失望。他说:「有些事情我们知道应当怎样做,但在这种环境和社会中却行不通,是非常可惜的事。」在一个不尊敬神的社会里面,没有可能照神的话行得通。
一百年前英国大主教汤普威廉,他见当时的首相时,首相表示应按登山的宝训来治理国家,但汤普威廉说不可能,怎么一个主教说用圣经治理国家不可能呢?汤普威廉说,登山宝训是神给属神的人生活的标准。今天我们国家的人不全都属神的,你不能用神的话来治理一个不属神的社会,这说话是很普遍。但最可惜的今天许多属神的人也不能用神的话来生活,这是多么大的悲剧和可惜的事!
今天在教会和基督徒圈子里,许多时候也不能按神的标准来过生活,有许多不正义的行动,我们看见有某教会与某教会打官司,教会里有欺骗的行为。神责备百姓说:「在你们中间有可恶的小升斗么,你们仍然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法码。」在社会诡诈欺骗非常普遍,但可惜在基督徒圈子中也常常发现这样。最近我与一位在市政局图书馆工作的弟兄谈话,他工作了两年多,而每周平均失书三十多本;甚至在基督教学校也有失书,为甚么如此?有一位在超级市场工作的人表示,在他们营业额的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三是被人所偷窃成了很普遍的事情,故此他们订价钱时也把这损失列入预算之内。有很多方面有时不是很明显的,但却有许多方面却显明是不公平的。现时地产市道较好,他们不是按成本和利润定价钱,而无理将价钱提高,除非你不买。
专利的大机构,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可以定出很高的利润,这都是不公道的天平和法码;——鲍会园《乱世中的呼召──弥迦书的研究》
【弥六8 走路胜于工作,长进胜于忙乱】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主要我们更多注意本身能力的成长,以致长成基督的身量。有不少的人有了圣灵的充满,就有能力作工,连他自己也莫明其妙。工作是好的,也是圣灵的,因此别人也蒙恩;但他自己因为生命不能够丰富,扎根不深,对主的认识不够清楚,就会使自己倒下来,软弱下来,这就是因为只看重恩赐能力,而忽视了生命长进。
我们不要只希望大能力、大果效,应当求主叫我们多有生命的长进,因为能力就是为着生命长进的。
我们应当求主叫我们不只看到工作,才是讨主喜悦的工作,因为作工的不一定都能讨主喜悦。
你是希望主使用你呢?还是希望主爱你呢?在这两点上可以分开信徒追求的两条路。
要将圣灵充满的能力运用在爱主爱人、去恶存善的生活上,照着主的话去实行,你就要看见主恩日好、灵力倍增了(申十12) 。
我的心哪!要十分谨慎,千万别因为工作而影响了走路,因为你的目的是要遵行神的旨意,走主的道路,并不是要作一番大事业。要注意在基督的道路上作工,万不可为了工作而去工作,那是很危险的。保罗对提摩太说:“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前四16)
我们应当明白走路胜于工作,在道路上的工作才是真工作,才算工作,才是得主喜悦的工作。在道路上作工的人,是致力于遵行主道,是生命的表现,是真实的见证,不是只有话语而没有行为;只注意话语上、恩赐上的证道,而却忽略了守道上的真实表现。
说一万句话,也不如一次行为感人至深,我们求圣灵的能力应当是为了守道,生命得胜不是只为了工作,否则就有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的危险。
主啊!求你施加怜悯,使之与你亲密交通,在和你亲密中工作,阿们。
—— 李慕圣《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