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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神。」
2 「但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奸淫,行强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
3 「因此,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兽、空中的鸟必都衰微,海中的鱼也必消灭。」神首先借着何西阿的婚姻经历,让百姓体会到神毫不妥协的审判和坚定不移的爱(一至三章));然后就登上审判的宝座,一一指控北国的罪行(四至十三章))。从本章开始到结束,原文的形式都是诗。 「争辩」(1节 ))原文是法庭术语「指控」,神向北国以色列提出了以下指控: 「无诚实」(1节 )),原文是「无真理、诚信」,就是没有真理(英文KJV译本))。 「无良善」(1节 )),原文意思是「没有良善、没有守约的忠诚和慈爱」,这里也可翻译「没有忠诚」。 「无人认识神」(1节 )),原文是「没有人有神的知识」,也就是没有人认识神的性情,也没有人把神当作神来对待,实际上是违反了十诫的第一诫(出二十3 ))。 「起假誓」(2节 )),就是妄称神的名,违反了十诫的第三诫(出二十7 ))。 「不践前言」(2节 )),原文是「欺骗」,违反十诫的第九诫(出二十16 ))。 「杀害」,违反了十诫的第六诫(出二十13 ))。 「偷盗」,违反了十诫的第八诫(出二十15 ))。 「奸淫」,违反了十诫的第七诫(出二十14 ))。 「行强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10节 )),原文是「罪恶横行,血连着血」(英文ESV、KJV译本))。 这些恶行的结果导致了神的审判,使「这地悲哀」(3节 ))。正如人堕落之后,「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八22 ))。百姓希望通过拜巴力偶像来提升大地的生产力,结果却毁掉了大地的生命(3节 ))。同样,今天世人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给自然界带来的灾难也越来越大。
4 「然而,人都不必争辩,也不必指责,因为这民与抗拒祭司的人一样。」
5 「你这祭司必日间跌倒;先知也必夜间与你一同跌倒;我必灭绝你的母亲。」「因为这民与抗拒祭司的人一样」(
4节 )),可译为「祭司啊!要指控的正是你」(英文ESV译本))。
南北两国分裂以后,北国以色列把神拣选的祭司利未人都驱逐到南国犹大(
代下十一13-14 、
十三9 )),北国的「祭司」(
代下十三9 ))都是拜金牛犊和外邦偶像的假祭司。而官方的「先知」(
5节 ))也都是说假预言的假先知(
王上二十二12 )),只说人爱听的好话(
王上二十二13 ))。
「我必灭绝你的母亲」(
5节 )),可能指北国以色列必然灭亡。
上图:但的邱坛。耶罗波安在这里设立金牛犊(王上十一29-30)。
6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虽然北国以色列已经离弃神,但神仍然坚定不移地称百姓为「我的民」(
二3 、
17 、
18 、
23 、
25 、
四6 、
8 、
12 、
十一7 )),不住地显明祂的慈爱和怜悯。
「知识」(
6节 ))原文有定冠词,特指对神的知识,也就是「神的律法」(
6节 ))。百姓属灵黑暗到一个地步,只知道「耶和华」的名字,却完全不认识祂的性情,结果北国的百姓「因无知识而灭亡」(
6节 )),南国的百姓「因无知就被掳去」(
赛五13 ))。
「弃掉」(
6节 ))原文也被译为「厌弃」(
利二十六15 ))、「藐视」(
士九38 ))。「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
6节 )),这原则与神对扫罗的审判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
撒上十五23 ))。神可以不计较不认识神的世人「蒙昧无知」(
徒十七30 )),但却不能原谅自己的百姓厌弃祂的话语。今天,信徒若不肯在圣经上下功夫,满足于掺杂了各种调料的「属灵鸡汤」,其实就是「厌弃圣经」,神「也必弃掉你」。
自从南北分裂以后,北国的祭司表面上是神的祭司,实际上都是金牛犊的祭司(
王上十二26-33 ))。按照律法,只有亚伦的后裔才能作祭司,职责是照着「神的律法」事奉,也要教导百姓「神的律法」。但耶罗波安却「将那不属利未人的凡民立为祭司」(
王上十二31 )),他们本身就是违背律法的产物,当然更不会教导正确的「神的律法」;结果百姓的宗教热忱越高涨、就越得罪神,最终「因无知识而灭亡」。因此,神要使他们「不再给我作祭司」(
6节 )),不允许他们继续虚假的事奉,并且「忘记你的儿女」(
6节 )),让他们不能代代相传。
神首先审判假祭司,因为神的百姓「因无知识而灭亡」的原因,是因为跟随了这些「弃掉知识」的假祭司。今天,网络上也充满了许多「弃掉知识」的假祭司,引诱不读圣经的信徒「因无知识而灭亡」。因此,教导的人一定要战兢事奉,「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
雅三1 ));守望的人「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
徒二十28 )),因为神说:「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
结三十三6 ))。
上图:但的邱坛。「耶罗波安在邱坛那里建殿,将那不属利未人的凡民立为祭司」(王上十一31)。
7 「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
8 「他们吃我民的赎罪祭,满心愿意我民犯罪。」金牛犊的「祭司」(7节 ))不是把人带到神面前,而是阻挡人回到耶路撒冷的圣殿,把人带到似是而非、以假乱真的金牛犊面前,所以神说:「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7节 ))。今天,普世教会里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假祭司,高举「大爱恩典、自由民主、美好人生、和睦家庭」,实际上是把人带离真神,以肉体的需要为金牛犊;这样的「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神。 「他们的荣耀」(7节 )),可能指这些祭司所敬拜的金牛犊(耶二11 、诗一百零六20 ))。 赎罪祭的祭肉归祭司 (利七7 ))。如果百姓的罪恶增多,献赎罪祭的人便增多,祭司可得的祭物就越多,所以神谴责这些假祭司「吃我民的赎罪祭,满心愿意我民犯罪」(8节 ))。今天,信徒的属灵光景越软弱,教导自我肯定、自我释放、挽救婚姻、教养儿女的市场也越兴旺。其中有许多人否定人的全然败坏、回避彻底的认罪悔改,引用几句圣经,教导自我改善的方法,实际上都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 ))的假祭司。
9 「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
10 「他们吃,却不得饱;行淫,而不得立后;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祂的命。」「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9节 )),指当管教北国的时候,也照样要管教这些假祭司。今天,如果教会里的群羊被神管教,失职的守望者、牧人也不能躲过神的责罚,「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 「吃」(10节 ))指吃祭肉(8节 ))。「行淫」(10节 )),表明这些祭司也参与偶像崇拜中的淫乱活动。这些假祭司敬拜丰收之神巴力、结果却是「不得饱」(10节 ));拜多产女神亚舍拉,结果却是「不得立后」(10节 )),因为他们离弃了真正赐下恩典和生命的神。
11 「奸淫和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
12 「我的民求问木偶,以为木杖能指示他们;因为他们的淫心使他们失迷,他们就行淫离弃神,不守约束,」
13 「在各山顶,各高冈的橡树、杨树、栗树之下,献祭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或译:儿妇;下同〕行淫。」
14 「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行淫,我却不惩罚她们;因为你们自己离群与娼妓同居,与妓女一同献祭。这无知的民必致倾倒。」「酒 yayin/יַיִן」可以指一切经过发酵的葡萄汁(创九21 )),也可以指尚未发酵的葡萄汁(赛十六10 、耶四十八33 、哀二12 )),又被译为「清酒」(民六3 ))。「新酒 tiyrowsh/תִּירוֹשׁ」意思是「新榨出的酒」(民十八12 、创二十七28 、申七3 )),只用来指未经发酵的葡萄汁,又被译为「葡萄」(弥六15 ))。「酒,并新酒」(11节 ))代表肉体的享受。当祭司忘了「神的律法」(6节 ))之后,淫乱和肉体的享受就会「夺去人的心」(11节 )),让人心被别的事物占据,不再「昼夜思想」(诗一2 ))神的话语,而是「昼夜思想」肉体的满足。 「木偶」(12节 ))就是偶像,「木杖」(12节 ))是用来占卜的。神的百姓离弃了神的话语(10节 )),自然就会寻求偶像,然后就是「不守约束」(12节 ))。但神还是称他们为「我的民」(12节 )),对他们不离不弃。 当时偶像的祭坛都是在「各山顶,各高冈」(13节 ))的树下,同时伴有淫乱的活动。「树影美好」(13节 )),可以挡住炎热的阳光,也可以为淫乱提供隐密的地点。 第14节是一种文学手法,不是说神不惩罚祭司女儿、儿媳的淫行,而是指这些假祭司带头淫乱,用假属灵的知识导致「无知的民必致倾倒」(14节 )),所以要先受到神的惩罚。 「离群」(14节 ))指祭司自己在邱坛旁挑选了庙妓,离群寻欢。「与妓女一同献祭」(14节 )),指与偶像的庙妓行淫。
15 「以色列啊,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亚文,也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
16 「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现在耶和华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当南国犹大可能是乌西雅王执政期间,属灵的光景还算正常,但神警告他们:「犹大却不可犯罪」(15节 )),不要效法北国以色列。因为神知道南国犹大虽然有利未人作祭司,但将来的祭司也会向罪恶妥协(王下十六11 、16 )),所以神预言:「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五5 ))。 「吉甲」(15节 ))是以色列进入迦南地后全民补行割礼的地方(书五9 )),可能此时已经成为拜偶像的中心。「伯特利」的意思是「神的殿」,是雅各与神立约的地方(创二十八19 )),但现在却成为北国拜金牛犊的地方(王上十二32 )),所以先知讽刺地将伯特利改称「伯·亚文」(15节 )),意思是「罪恶之家」。 「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15节 )),可能因为当时北国以色列已经习惯随便起誓,或者把对巴力和金牛犊的起誓混淆了,所以神禁止南国犹大指着耶和华起誓。 「现在耶和华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16节 )),可译为「现在耶和华怎能喂养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英文ESV、NASB译本))。
17 「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
18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他们时常行淫,他们的官长最爱羞耻的事。」
19 「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他们因所献的祭必致蒙羞。」「以法莲」(17节 ))是北方十个支派中的领导支派,常被何西阿用来代指北国以色列。「亲近偶像」(17节 ))原意是「与众偶像联合」。「任凭他吧」(17节 )),是警告犹大远离北国。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他们时常行淫」(18节 )),原文可译为「他们的酒已经喝尽,但他们仍然不断行淫」(英文ESV、NASB译本))。 「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19节 )),意思可能是「淫荡的灵完全控制了他们」。 「所献的祭必致蒙羞」(19节 )),指百姓所拜的偶像不能保护或拯救他们,以致他们必然被掳蒙羞。 神在本章所谴责的北国祭司,并不是神所拣选的亚伦后裔,而是北国君王出于政治需要,「将那不属利未人的凡民立为祭司」(王上十二31 ))。他们起初只是用似是而非的金牛犊来代表神,结果越走越偏,最后不但「为自己铸了两个牛犊的像」(王下十七16 )),而且「立了亚舍拉,敬拜天上的万象,事奉巴力」(王下十七16 ))。今天,普世教会中也充斥着许多「北国祭司」,他们并没有从神而来的呼召,只是出于各种动机「转换人生的跑道」,以敬虔作为博取名利的门路,阉割圣经来支持自己的理念,用「大爱恩典、自由民主、美好人生、幸福家庭」等各种金牛犊来代替神。神对这些假祭司的警告,也是「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6节 )),「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9节 ))。
神抱怨以色列人(四1) 先知在这几节经文中的简短晓谕,可以看作是何西阿书第二部分的绪论。前三章构成这本书的第一部分,这一部分藉着讲述先知的家庭生活,带出了一个统一的主题。第二部分在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它收集了何西阿所有的言论,没有提供一种故事式的顺序,来把它们统一起来。然而,第二部分(从第四至十四章 ),也有一定程度的统一和连续性,这可以从先知晓谕神的话之要旨看到。先知的这些晓谕相当准确地浓缩在第四章前面这三节里。最好把何西阿书中这第二部分,看作是第一部分的补充和说明。在第一部分里,我们看见先知在某个时期的思想进程,从晓谕以他早期的布道为特征的审判,到用他晚年的生活表明的救恩。在第二部分里,我们也能看到大致相同的进程。而且,正像在第一部分的绪论中提到了‘耶和华的话’(一1) ;在第二部分的绪论中,也提到‘耶和华的话’(四1) 。这是何西阿书唯一被用来表达它们的联系的两节经文。第二部分开头的晓谕,简明地写出神对以色列整个国家的主要斥责;稍后,先知将要对这个国家里的个别民族或团体,讲述神的话。先知的讲话是带着一种法律上的语气:耶和华与这地的民争辩(1节 )。好像是一种在法庭上宣布的正式诉讼。这个诉讼首先提到他们消极的一面(一节下半 ),然后进一步正面指出他们的罪状(2节 ),接着再提出由于整个国家的失败而导致的判决结果(3节 )。在否定他们方面,何西阿指出了三点:以色列整个的国家该被谴责,因为他们(一 )无诚实,(二 )无良善,(三 )无人认识神。前二点谴责关联到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神,另一部分是对人。诚实是关系稳固和持续的基础,而良善描述其深切和亲密;这两者都是神与以色列人建立关系的特征,也都是以色列人与神、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所缺乏的。第三点谴责他们不认识神,这不是指他们神学知识或者宗教教育方面的缺欠;这是指他们对神的律法和旨意所要达到的高峰,这方面知识的极端无知。正是缺乏对神的认识,这才导致在第二节中谴责的各种罪状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中的正面谴责,是对以色列人的行为的骇人听闻的控诉。所有的十诫都被破坏了!‘起假誓’,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说坏话,这是以耶和华的名字去咒诅邻居,这样做犯了第三诫(申五11) 。‘说谎’(中文圣经译为‘不践前言’──译者注 )不只包括一般的说假话,也包括由于法庭上作假见证,以致暗中伤害了整个审判体系。‘杀害’指有预先计划的谋杀。这里译为‘偷盗’的这个词,也不是指一般的偷窃,而是有绑架,公开抢夺和肆意侵犯别人生命财产的意思。‘奸淫’毫无疑问也包括两者:肉体的淫乱行为和拜巴力的淫乱行为。这些所有大规模的破坏社会的秩序和令社会衰败的罪恶,都是由‘无人认识神’引起的。在英文的修订标准本中,第三节开始时,好像是简单地描写由于以色列人的罪恶,在自然界造成的结果。但措词更为强烈,有审判的语气;所以在第三节开头的‘因此’,很清楚是指这一节所述的内容,是直接对以色列所犯的罪恶的审判结果,包括大规模的干旱,引起大地的悲哀,以及对所有生物的威胁。这些在自然界的悲惨结局,可以看出来是由于人类社会道德结构崩溃的直接结果。何西阿书的第二部分开头的这几节,建立起一个基本的主题,这个主题在随后的章节中将在许多方面加以发挥。以色列最基本的缺点,是在所有关系上的失败。藉着信心,关系使所有的生命得到建造;与神的关系使人生充满意义,并且藉以去形成各种人类彼此间的关系。反过来,人类彼此之间的美好关系,也加深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但是在这各方面,以色列人都失败了;他们无诚实、无善良,也不认识神,这使得他们失去所有人类彼此之间的正常模式。尽管这一段只是简单的三节,但却是发人深省的。以色列只有继续维持神的选民一直以来和神的亲密关系,才能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的爱和正义的关系。教会也是这样,认识神和我们彼此之间适当的互相对待,这两者是紧密相关。想使神学理论与实践分开,又要使信心真正显示出来,这是不可能的;当尝试这样做时,干旱必然跟着而来,教会也必衰弱下去。对祭司的谴责(四4) 何西阿书的开始三章,只说明先知生活的一方面;也就是用何西阿的家庭生活,来比喻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但是除了在家庭里,成年累月的精神创伤和沮丧以外,先知还有另外的生活和布道工作。他是一位先知,他要藉着他的言论和行为,对那个时代发表信息。前面这是一段很长的篇幅,从中我们见到先知和当时的祭司阶层斗争的一个小影。从字面上分析,四至十九节是第一次出现单独对祭司的讲话或训斥。但是进一步考察它的形式和风格,发现整个的叙述是很简练的;先知本人或者他的忠实门徒,把一些与祭司的辩论和讲话,摘要地收集在一起,就形成这篇对祭司的谴责。要抓住这些话的中心,我们必须细读上下文,了解实际的冲突和对抗。整篇讲章和陈词在这里是用摘要的形式发表的,它可能是对伯特利的祭司的一篇公开的宣告。(伯特利当时是北国以色列的主要圣殿所在地。 )虽然这里没有提供详细的资料,但我们可以设想,这些对祭司说的话,必然激起他们的仇视和敌对。记住这样的处境是很重要的。何西阿并不是写论文,他不能在安全的象牙塔中作文章,他必须准备去面对公开的和痛苦的冲突。他的话部分反映出他的勇气;另一部分表明他反对当时被异教徒同化的倾向,是多么坚决和深刻。虽然在论战进行过程中,以色列百姓作为一个整体,曾再一次出现过;但是何西阿在这里批评的重点,是国家内部的祭司阶层。讲话的声调在一开始时就带着一种语气:‘我和你对抗,祭司!’(第4节、英文直译 )这种语气在全篇中贯穿着。任何一个自称为神的仆人和亲密朋友的人,必须不和时尚同流合污,且要以它们为敌。祭司在这方面极为失败,虽然他们还一直占有这种衔头,但实际上他们已失去真正成为神的祭司的职分。祭司的失败从以下几方面可以看到:(一 )他们在教导上失职,做成百姓不认识神和祂的律法,从信心的道路上堕落下来(6节 )。(二 )他们不是去谴责国家的背信弃约,反倒去鼓励它,使之昌盛起来,为谋私利而不顾国家的耻辱(8节 )。(三 )他们虽然比其他人更认识真正的信心,但是他们却喜欢实行他们那个时代虚假和混合的宗教仪式,并诱导以色列人也这样做(11-13节 )。这些可怕的行为必招致神的审判,有这种行为的祭司,其结局必是十分悲惨的,并且扩大到整个国家,使得以色列‘如倔强的母牛’(16节 )。祭司固执的引导,使得百姓放纵地亲近偶像,任意去爱醉酒的羞耻,用它来代替往日的真心信靠神的光荣(17-19节 )。先知所说忧郁悲伤的话,既是对正式从事传道工作的人讲的,也是对其他所有的人讲的:(一 )祭司是负有重大责任的,他们的失败是更加影响全局的。那些被给予领导特权的人,他们不但要对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对那些跟从他们的人负责。那些扮演向神的百姓传道的人,常常更加有特权,同时也更加有危险。他们有特权在神的工作有分,去把神的怜悯扩展到那些不知道神的人身上,去教导他们当走的路,去领导公众的事奉和敬拜;但是,这也是一项危险的任务,因为作为领导者,他们必须知道把众人领往何处,并且知道有许多因素会改变他们前进的方向。以色列的祭司已经看不见他们先决的任务,并且和他们那个时代的思潮同流合污了。一个人一旦离开了正直的窄路而偏行己路,他必然变得更加习惯于以后新的和更加放任的道路。他们觉得老的信仰是太狭窄,太坚定不移,它不随一般的时代趋势所改变。何西阿书向教会的领导揭示,宗教的某些新形式,实际上已废弃了他们古老信仰的核心。(二 )除了祭司和传道者应负的责任以外,神的众百姓也不能不对社会性的信仰危机负责。领导者必须有人跟从,而跟随者也必须对自己选择跟随谁负责。在以色列,百姓选择容易走的路,他们被异教徒的信仰勾引诱惑,使自己相信容易走的路是正路,因为领导者也都走在这条路上。无论对于国家或者教会,这段经文在某种意义上,写出了某些民主过程的困局。人民需要真诚的和有勇气的领导人,因为他们会愿意跟从他。但是领导者害怕单独行动,所以他们常常倾向于大众的意见,以寻求他可以领导大家走的方向。其结果经常是在群众中造成混乱,而领导者则成为众人的尾巴。当目标或目的清楚明确而客观时,领导必然坚强有力。在教会里,衡量领导的标准是把福音放在优先地位,使得全教会的成员都能清楚知道并跟随。作为神的选民,我们有责任知道我们必须努力的方向,并且跟随那些能带领我们实现目标的人。但是当领导选择错误的道路,背离福音的方向时,我们也有责任拒绝去跟从。无论领导或跟随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何西阿书第四章 Ⅱ何西阿的信息∶第一部分(四1~ 十一11) 这部分仍是从审判到希望,从以色列悲哀的现状到光辉未来的历程。这次作者用更长的篇幅向我们详细展现以色列邪淫堕落的黑暗光景(一2 ,四1~ 十一7) 。只有当我们清楚查明以色列的罪恶行径,发现罪孽深重远超我们所能容忍承受后,才会看到一小段盼望的独白(十一8~9) ,并且明白它对于以色列未来的意义(十一10~11) 。 如果我们对这段复杂的信息划分纲要,可用下列的思路理解∶ 引言(四1~3) (1) 圣约被毁(四4~ 五7) ; (2) 胡作非为的政治(五8~ 七16) ; (3) 必遭毁灭的异教(八1~ 九9) ; (4) 尚未成全的呼召(九10~ 十一11) 。 每一部分的主题思想和风格,将在后面依次讨论。虽然每一部分的历史背景不尽清楚,我们仍有较好的理由认为,这些信息的大多数都是在何西阿事奉后期(约主前735~730年)传达的,而他自己的家庭经验(一2~ 三5) 却早于二十年前发生,时间一定是在耶罗波安二世统治后期。 A引言∶对国家的一般控告(四1~3) 这一段显然是全新的∶ (1) 有一句引起注意的召唤“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参五1 ;摩三1 ,四1 ,五1) ; (2) 直接指说以色列,而三章4~5节 则以他们间接论说; (3) 文体是诗歌而非散文; (4) 直说以色列目前的罪恶,没有提到未来的拯救。这部分是全面的审判,是全球的(3节)。在开头用到争辩一词(希伯来文 ri^b] ;参二2 注释)以及谴责的法律口吻,都表明这是立约案件的格式(Wolff, p. 66)。其中欠缺几个要素召唤见证(参∶弥六3~5) ,及针对神所定条款的诘问和应答(弥六6~8) 。比较可能的解释是,用文学手法简练地呈现耶和华与以色列的辩论和争吵,过于真实的法律诉讼78 。 第1节中争辩的重点,是以色列丧失圣约的一切美德,并且践踏了圣约的条例(2节),这正呼应了一章2 b 节的谴责∶“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以及二章2~13节 所述对诸巴力的贪恋及其后果。她与诸巴力行淫,使得以色列偏离持守圣约所需最基本的忠诚之心∶ (1) 无诚实,表示没有人讲说真理,也没有人行在真理中,其结果就是政局动荡、社会淫乱和不可信靠; (2) 无良善,讲说以色列人不再关心有需要的邻舍,这一点正是圣约反覆强调的;对神永恒不变的爱所作的回应,就是能关心爱护他人; (3) 无人认识神,总括圣约启示的主题,包括认识神是谁,祂对祂子民的救赎之工,以及祂对他们的要求。以色列丧失这些特性,并“在这地”对神缺乏认识(神赐给以色列佳美之地,是为了使他们有美好的行为);订婚誓言的细目于是由此而起,它们又用来立定以色列与耶和华的未来关系。神最终将这些美好特性带入婚姻,并藉此唤起以色列的这些美好性情〔参二19~20 注释;四2 中的 ~#met[ 和 ~#mu^na^ (“信实”)在意义和形式上有关联〕。 民众一旦丧失美德,道德必败坏。本段每一方面都是从以色列的律法中逐字引用的∶ (1) “起誓”(希伯来文 ~lh ),指违反不可妄称神的名来咒诅人(出二十7 ;申五11) ,或将耶和华的名与任何咒语连用(参十4 ;出二十一17、20 ;士十七2) 的律法; (2) 不践前言(希伯来文 kh]s% ),指侵犯了他人本身和法律权力,特别是在法律程序、经济交涉,或宗教誓言中作假见证(七3 ,十13 ,十二1 ;利十九11 ;参∶出二十三1~3 、6~9); (3) 杀害(希伯来文 rs]h] ),指在没有适当法律程序认可的情况下,任意剥夺人性命的行为(六9 ;出二十13 ;申二十七24) ; (4) 偷盗(希伯来文 gnb )本意是指绑架,后延伸到指占有别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出二十15、17 ;利九11 ;注意出二十一16 中对这种行为处以死刑的惩罚); (5) 奸淫(希伯来文 n~p ,参一2 ,二2 ,三1 注释)位居这些条目之首,指以色列属灵和肉体的淫乱(参四13~14 ,七4 ;出二十14 ;利二十10) 。 第2节后面的几句话比较难解∶ (1) 行强暴可能是指以前面五种恶行为主体的行为(希伯来文用的都是独立不定词,强调行为本身而不关注行为主体或时间),这五种行为全都是违法乱纪的行为; (2) 如果这个动词(希伯来文 prs] ,参四10 ,指分娩;代下二十四7 ,指闯入毁坏房子;弥二13 ,指闯过城门)是独立并存的,它的意思应是指一般外在和精神上恶毒侵犯人的行为; (3) 如果它与后面一个子句联系杀人流血(希伯来文 da{mi^m )接连不断,可指肆无忌惮的杀戮行径,也可特指武装的部队闯入民宅,为崇拜巴力的神龛掳掠祭祀的人口(Andersen, pp. 338~339),正如诗一○六37~39 所描绘的,这是公然践踏神圣律法。因为一般的杀害行为应使用前面 rs]h] 这个词,所以第三种解释比较符合上下文,为后面主要篇幅,即控告祭司的四章4节 ~五章7节 ,特别是五章1~2节 铺路。 这公然践踏圣约的罪恶行径,必招致相应的惩罚。因此(3节)将听众的思路引向他们始料未及的广泛审判领域。审判似乎是以旱灾的形式出现与寻求巴力偶像赐丰收所犯的罪相配(参二3~13 注释),正如第二个动词“消灭”(参∶赛十六8 ;珥一12) 所预示的,和第一个动词“衰微”(希伯来文 ~bl mourns ,在耶十二4 ,二十三10 ;摩一2 指“枯干”)所提示的一般。旱灾如此横行全地,以致“地和其中所充满的”(诗二十四1) 和整个动物王国走兽、飞鸟和鱼,全都灭尽。这样的剥夺刑罚不仅仅针对自然界,以色列全地的恶行(1节)将使全球(3节中这地可指此)招致审判,正如耶和华也定意藉着以色列的忠实赐福全世界(赛二1~4 ;弥四1~4) 。言语之间透露出对动物王国灭绝净尽的可怕情景,已远超过还给每种动物留余种的洪水时代(创六18~22) 。何西阿笔下剪除灭绝的景象,与西番雅(番一2~3) 的极相似,并且与创世记一30 首尾呼应,对以色列罪孽的审判,无异于“逆转创造之工”79 。这样,耶和华在二章15~23节 应允的复和,必然包括与整个动物王国再立盟约(18节)。78 M. Deroche, 'The Reversal of Creation in Hosea', VT, 31, 1981, p. 400. 至于立约案件的详情,见 Kirsten Nielsen, Yahweh as Prosecutor and Judge , JSOT Supplement 9 (Sheffield: 1978).
79 见 M. Deroche, 'The Reversal of Creation in Hosea', VT, 31, 1981, pp. 400~409.
B圣约被毁(四4~ 五7) 在这部分信息中,焦点从全体子民缩小到与祭司特别是与大祭司的争辩。这些人主持宗教活动,并将其条例传达给民众(参四4、6 、9,五1 注释中对祭司的详述)。这里所提及的罪行,完全与祭司的职责有关∶ (1) 不再教导神的律法(四6) ; (2) 藉宗教仪式填饱自己的肚腹(四7~10) ; (3) 求问木偶,通行占卜(四12) ; (4) 在高冈处烧香献祭(四13 a); (5) 参与行淫的礼仪(四13 b ~14); (6) 鼓励与拜偶像有关的醉酒淫乱活动(四17~19) ; (7) 愚顽地倚靠向神龛所献的牲畜(五6) ; (8) 异教邪淫仪式生育私子(五7) 。 i. 弃绝律法(四4~10) 这一段把四章1~3节 所述以色列犯罪的根源直接归咎于祭司和他们的首领,这一点曾引起激烈的争辩(4节)。整段信息可分为两部分,即4~6节和7~10节。两部分都是审判信息,其中反覆交织着谴责和宣告。第一部分是指责祭司违背律法,对他们的判决便是废弃他们祭司的地位。第二部分中,祭司的罪恶是在异教的欢庆活动中表现的贪婪享乐之心;随之而来的审判便是剥夺他们喜乐的泉源。 4 ~6.原文中第4节是比较让人困惑的一节,可有以下任何一种解释∶ (1) 是耶和华神亲自说话,责备(4a 节)一些企图辩驳四章1~3节 控告的不知名团体,阻止他们反驳(希伯来文 ri^b ,参二2 ,四1 注释)或“指责”耶和华对其子民的控告不公正; (2) 大祭司是发言人,4a 节引用他指责耶和华的话,耶和华在4b 节开始反击,将谴责的矛头直指向祭司本人。这两种可能的解释之间没有太多冲突,两者都假定这一节的耶和华与一位申辩者对话,并且都主张耶和华有判定祭司为被告的最终权力80 。 如果我们手头有关辩论的记录原则上正确,进行这番争论的地点可能是主要圣地之一,可能在伯特利(十二4) ,这是撒玛利亚朝廷所设立的圣所(参∶摩七10~13) 。这样推测地点,就可以把“先知”也纳入受审的对象,因为那些协助宗教崇拜,并向朝拜者传达盼望或厄运信息的先知,都身居在这些朝拜中心圣地的神职人员中间81 。 跌倒(5节)是何西阿书中常常使用的词,用来描述那些不行在神道路中而饱受灾难侵袭的情形。他们因偏邪而重重跌倒,需借助外力才能站起(参五5 ,十四1、9) 。跌倒的时间祭司在日间,先知在夜间,并非要明确界定他们跌倒的时间,而是表明二者都可能在“夜间”(常人都有所警觉)或“日间”(人往往觉得平安无事)任何时候跌倒,这种表达方式将相反的时间概念都罗列出来,以便涵盖所有的可能性。 我必灭绝你的母亲的威胁(5c 节),显然表明这部分的发言人是神而非何西阿。这句话与6a 节是并列的(Anderson, p. 352持反对意见),应该如此理解∶母亲不是指大祭司的母亲(Wolff, p. 78持相反意见),而是指整个以色列民族,所有个体的母亲(参二2、4 ~5),在6a 节称她为“我的民”。第5~6节的结构是四对平行句∶ 5a 你这祭司必日间跌倒5b 先知也必夜间与你一同跌倒; 5c 我必灭绝你的母亲6a 我的民因(对神)无知而灭亡; 6b 你弃掉(神的)知识6c 我也必弃掉你; 6d 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6e 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 这种卓越的文学表达方式,不仅是结构上的平行手法,而且反映作者思想的演进。祭司、先知、律法和传神话语的人堕落,无可避免地会带来灾难性的毁灭。 知识在原文中特别加上定冠词,只能理解成四章1节 中“对神的认识”,祭司都没有履行传讲圣约教训的职责。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败,正如后面弃掉知识和我必弃掉你(希伯来文 m~s ;参九17 “弃绝”;摩五21) 的宣告一般。注意知识很清楚与你神的律法(“律法”希伯来文用 to^ra^ ,相当于“教训”)并列。祭司的深重罪孽在于忽略而不再教导律法,其严重性可由恐怖的后果中看出祭司败落(4、6c 、6e 节),民族灭亡(5b ~6a 节)。耶和华律法与祭司的儿女作类比,使它的重要性更加突出(6d 、6e 节)。忘记一词的强烈内涵可参二章13节 的注释。 7 ~10.这一段承袭了上一段∶ (1) 他们,他们的和他们(受格)(7~8、10节)的先行词,很可能指大祭司的儿女(6节); (2) 希伯来文中的代名词到第9节改为单数形式,焦点仍集中在大祭司身上(LXX 和 Vulg. 保留单数形式,大多数英文译本 AV 、 RSV 、 NEB 、 JB 、 NASB 、 NIV 将代名词译作复数,单数的祭司仍代表祭司的全体,他们的前行代名词是民∶我将惩罚他们……报应他们,8节); (3) 根据以上推测,第7~10节讲说神将为什么和怎样忘记祭司的儿女(6节)。 第7节所描述的祭司数目在增多,数目增多罪恶也愈发增多,因为所有祭司都弃绝律法(6节)。整个民族罪恶倍增,显然与耶罗波安二世统治下全国的兴盛成正比,以色列人不仅没有加增自己对神的忠心,反而更加倚靠诸巴力偶像,最后一句经文引来很多的评论。如果我们不加修正地翻译原文,这句经文传达着由上述罪恶行径而生发的审判危机。神亲自说话∶“我必改变”(LXX 、 Vulg 、 AV 、 RSV 、 NEB 、 NASB 、 Mays 、 Jacob)。根据这种思路,我们把“荣耀”看作是∶ (1) 祭司侍立在神前的特殊职责和关系(Jacob, p. 41),这种关系已因他们弃绝神的知识而丧失(6节);或是 (2) 用讽喻口吻指说巴力的荣耀,因为荣耀只能单单归于耶和华(参∶耶二11) 。如果我们将动词改为“他们改变”(参 Targ 、 Syr 、 JB 、 NIV 、 Wolff 、 Andersen 、 Jeremias),那么荣耀就指神的荣耀(参∶耶二11) ,而“羞辱”则指巴力(参四18) 。由于没有修正过的原文同样有道理,并且延续前面警告危机与谴责罪恶交织的形式(参6、9~10节),故此保留原样比较好,仍是我必改变。由于人缺乏对神的认识,祂将使国民的昌盛富裕变为羞辱。 祭司与以色列民众同谋共犯的本质,没有比第8节讲述得更有力的。动词喂饱(字义为“吃”,比较何西阿用希伯来文 ~kl 表达疯狂地消耗,常指审判吞灭以色列,二10 ,五7 ,八14 ,十一6 ,十三8) 和满心愿意(字义为“引颈张喉”,急欲吞噬,参∶申二十四15 ;诗八十六4 ;耶二十二27) ,突出了祭司的邪恶热情。这些受膏的领袖变得如此放荡不羁,追求罪恶(希伯来文 h]at]t]a{~t[ ,八13 ,九9 ,借用打猎或战争用语,指偏轨或不中靶)和罪孽(希伯来文 ~awo^n ,五5 ,九7 ,十二8 ,十四1 ,使某人偏离正道,好像一位引路人有意使人陷入困境一样)。吃字面上指祭司习惯于吃赎罪祭,希伯来文 h]at]t]a{~t 指罪恶的行动,或为此献上的挽回祭〔利六25~26 (希伯来文18~19节)〕。他们鼓动民众犯罪,又靠随后所献的赎罪祭来满足自己的胃口。 第9节中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的警句,宣告祭司也不能幸免神的愤怒而遭惩罚(参一2~9 ,二2~13 ,四1~3) 。他们所行的道路(或“路径”)不是神的道路,他们的行为大逆不道,正如罪恶和罪孽(8节)所描绘的。第9节的第三、四句是同义平行句,清楚讲明适当的审判必定临到,纵然语句中没有用到任何特定的术语。惩罚的意思参一章4节 和二章13节 注释;报应(希伯来文 he{s%i^b[ ,意“导致回归”)可参十二章2、14节 注释,耶和华神也是行动的施行者。 第10节使审判宣言由广泛的意义变得更具体,内容是神的忿怒,甚至到了要将犯罪的人消灭尽净的地步。祭司贪得无厌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参∶弥六14) ,淫乱的恶行遭致绝后的咒诅。立后(希伯来文 prs] ,“违法乱纪”、“破坏纪律”)在第2节译作行强暴。无力繁衍的惩罚更正了因人数增多而罪恶增多的局面(7节),并成就了一个沉重的应许∶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6节)。整段的结尾和开头一样,以控诉陈明审判的缘由。他们离弃表示祭司支持并参与民众陷入最严重的罪恶(参一2 ,二13) 。根据一些译本(RSV 、 NEB 、 JB 、 NIV),我们看出第11节(参一2 ,二2、3) 的淫乱是珍爱(希伯来文 s%wr ,意“保持”、“持守”、“遵行”的受词,本意为“热中实行”,通常的受词是在律法中神明文的规定,如申十三18 ,十五5 ,十七19 ,三十二46) 的内容。这一点是补充第4~6节∶跟随异教邪淫之风,已取代了对神的认识和神的律法。
80 为了使这里的论证集中在这两方面,我特别省略掉第三种译法∶认为是民众在与祭司争辩(MT 、 LXX 、 Vulg. 、 AV 、 NASB 、 NIV)。它的好处是不必修正 MT 版本,近来支持这种译法的论述,见 M. Deroche, 'Structure, Rhetoric and Meaning in Hosea Ⅳ 4~10', VT, 33, 1983, pp. 185~198. 争论的焦点有部分在于一个令人质疑的前提,即认为第5节中的先知 和第6节中的祭司 指以色列本身,她没有完成神呼召她所要完成的职分(参∶出十九6 ;民十一29 ;珥三1~2) ;因此得到的结论是∶整段信息是在攻击民众,并且是第1~3节的延续。注释中提出的译法似乎更切合整段的思路,但需要修正“你的民”一词的一个母音(读成“于你”),并把另一个词拆成两个( kimri{b[e^y 〔拆为 ki^ma{ 〔的确〕 ri^b[i^ );见 Andersen, pp. 344~351,他这样建议,并深入探讨原文不同的译法。
81 关于宗教的先知,见 A. R. Johnson, The Cultic Prophet in Ancient Israel (Cardiff: University of Wales, 1962), Ibid., The Cultic Prophet and Israel's Psalmody (1979).
ii. 堕落的宗教生活(四11~19) 这部分内容穿梭于第4~10节的中心人物祭司(参13b~14节,特别突出祭司的儿女)和那些甘心跟从祭司的偏邪民众之间(参∶我的民,12节;民,14节;以色列和犹大,15节;以法莲,17节)。既然那以求问木偶、占卜(12节)、拜偶像(12~13、15、17~19节)、淫乱(13~14、18节)等行径为标志的异教堕落之风,是主要的问题所在,祭司就要承担所有罪责,即使这里没有直接提到他们,并且在五章1节 要求他们要回到审判席,执行公义。 这段信息是一系列的责备,不像四章3、5 ~6、7、9~10节那样明确说出审判的危险。他们这些愚行妄为的后果,是以箴书的形式表明的82 ∶ (1) 以新酒象征他们对异教的贪婪,夺走他们的认识(字义为“心”,11节;参二15 注释); (2) 他们在各树荫下的邱坛拜偶像的淫行带来罪恶的后果所以他们的儿女也在那里尽行道德沦丧之事(13节); (3) 缺乏这些认识的民众无需任何外力干预,便会自行毁灭(14节); (4) 他们的敬拜成为羞辱的根源(19节)。 第11~19节是内在连贯一致的,将异教的邪恶和无益显露无遗,但文学表达方式却有所不同∶ (1) 箴书(11、14节); (2) 劝诫(15、17节); (3) 誓言(15节); (4) 诘问(16节); (5) 对祭司(13~14节)和以色列(15节)的谴责; (6) 以第三人称口吻责备以色列(12~13、16~19节)。这段信息风格手法变化万千,表明这是在法庭上向被告或证人所作的指控。 11 ~14.开头是箴式语句(11节),结尾也是箴,将内容包裹其内83 。夺去人的心(“夺去我民的认识”,在 BHS 、 LXX 、 NEB 、 NIV 中第12节的 `ammi^ ,是第11节的结尾;Andersen 、 Wolff 、 Jeremias)与我的民无知同义。第一句话讲述他们在异教秋收喜庆时贪图葡萄树的果子(希伯来文 ti^ro^s% ,指各种谷物,本是耶和华恩赐的象征,却被归功于巴力偶像,参二8、9 、22,七14 ,九2) 84 ;最后一部分讲到他们将遭致毁灭(字义为“倾倒”,箴十8、10 ,此处是旧约中这用法另外的惟一出处)。 中间的内容是显明以色列狂妄无耻的三个实例。首先,他们向木偶寻求启示(12节)。木偶可能是一根柱子(或许有男性生殖器的象征)或一棵献祭的树(13节);木杖可能是削来作骰子或签子的小木块,或是用来旋转或扔掷的稍大一点的木杖,以其落地的方向代表神谕信息一种称为棍卜的活动。这些活动都涉及巫术和偶像,引发神的烈怒(申十八1~14) ,事实上,他们需要求问(希伯来文 s%~l ,参∶士一1 ;撒下二1 ;结二十一26) 神,惟有祂知晓未来,并能够指示(希伯来文 ngd )。这些举动是在弃绝真正的启示(参九7 的详解)。 其次,以色列人如此沉迷于偶像崇拜,甘心情愿地接受邪灵(其本性就是要使他们最终迷失在淫乱的行为中,12节)的统治,而不愿接受那位被他们离弃(希伯来文使用介系词 mittah]at[ ,有“脱离某一主权”的意思,相当于另一个词 me{~ah]r@re^y ,“脱离所跟从的”,一2) 的耶和华的统治。邪灵接近于鬼魔的势力,表明以色列与诸巴力行淫的行为罪责难逃(参四19 ,五4) 。这部经文遍布“淫行”一词,与主题经句一章2节 ,以及二章2~13节 和三章1~2节 中所述歌篾/以色列淫乱的行径紧密相连(参四10、12 、13、14、15、18,五3、4) 。 第13a 节把以色列人奉行异教的方式和地点,作出最清晰的交代。他们最主要的两大宗教活动,是宰杀和吞吃祭物(希伯来文 zbh] ,何西阿总是用作贬意,象征异教活动的堕落;参四14 ,八13 ,十一2 ,十二12 ,十三2) ,以及烧香和献祭(有关希伯来文 qt]r 的资料,参二13 ,十一2 的注释)。举行这些活动的地方都在看似更接近天堂的高处,和以色列人分别为圣的树影下面。橡树(希伯来文 ~allo^n )可能有表示从这种异教崇拜中能获取能力的意思(参∶赛二13 ;摩二9) ;杨树(希伯来文 lib[neh )只在这里出现(虽然十四5 也许也提到),另外雅各也曾用它来提高羊群繁殖力(创三十37) ;栗树(希伯来文 ~e{la^ )的特点不太清楚,旧约中常用这个词描述高大树木(参∶传二十四6) ,有宗教方面的含义(参∶创三十五4 ;士六11、19 ;赛五十七5 ;RSV 在这些地方都译作橡树;但以赛亚书六13 中橡树和栗树同时出现)。这些树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树影美好,何西阿是否在借此讽刺这些行为,我们不大清楚。在炎热的地方,高大的树木很早就会被砍伐作建房材料,树影美丽的树林就显得特别珍贵(参十四7) 。何西阿极力嘲讽在这些地方进行的异教活动,他们敬拜惟一显著的好处,便是可以躲避夏天太阳的炽热85 。 第三,祭司对神不忠的一个悲惨结果(注意13e 节所以),就是自己的女儿和新妇(希伯来文 kalla^ ,“新娘”的意思,既可指女儿,也可指儿媳,直到结婚前仍保持童贞的人;参 Wolff, pp. 86~87)也深陷各种肉体的淫乱中86 。邪荡的异教已将他们玩弄在手,在上面所描绘的这些美好的树影下,他们全都在行淫通奸。对于另一个平行词汇“淫乱”和“奸淫”,可参二2 注释。 第14节中神大大谴责祭司团体中的男性成员,因为他们为民众树立败坏的榜样,脱离(希伯来文 prd ,“分离”)人群来到树荫的空地,与娼妓交媾,与殿里的妓女狂欢,并将此视为神恩赐他们的厚礼。在那里他们可以享受人拿来献祭的食物(仍用 zbh] ,另见八13 ;关于异教妓女,参一1~ 三5 引言中的前提三)。如果连祭司都缺乏属灵的领悟和智慧(希伯来文 byn ,用于智慧文学中,参∶伯二十八23 ;箴一2、6 ,八5 ,十四8) ,就很容易理解民众如何无法分辨他们当代生活的真正目的,以及遭致灾难的原因。 15. 信息由以民众为中心(14e 节)转为对包括以色列和犹大在内的整个民族的一系列劝诫。要理解这段难解的经文,最简单的方法是跟从 RSV 的译法,将重点集中在犹大国,劝诫犹大国远离异教崇拜的中心,不要效法以色列肉身和灵性淫乱的邪恶榜样87 。阿摩司在伯特利的经历,以及书中提到位于别是巴最南端的圣地(摩五5 ,七13 ,八14) ,都证明到圣地朝圣的行动吸引南方人前往北方,北方人前往南方(Jacob, p. 43)。劝诫犹大的话语另也具讽刺意味∶敦促犹大远离以色列污秽的罪孽,以此显示以色列崇拜异教罪大恶极(Mays, p. 77)。从一章11节 以来都未提到犹大,如今提到,预示着犹大在下面这一主体部分中(五8~ 七16) 是一个重要角色。 祈使命令不要进入、不要上、不要起誓,希伯来文用的都是复数形式,表明这些命令或是针对犹大(15a 节中用单数形式)的每个个体,或者是针对南北两国的全体居民,催促他们摒弃异教朝圣的传统风俗。进入(希伯来文 bo^~ )是朝圣的一个典型动词(赛一12 ;摩四4 ,五5 ;参∶何九4、10) ;上去(希伯来文 ~lh )与伯特利高山地形相符(参后面);起誓是何西阿攻击异教的一个新点以色列人惯于轻忽神的名字,常指着它发出他们不能或不打算守的誓言和承诺(参四2 ;摩八14 ;番一5) 。何西阿这段痛斥宗教朝圣旅程的内容,显然受了阿摩司以斥责圣地为主要事奉的〔摩二8 ,三14 ,四4~5 ,五4~5 (最贴近何四15) ,五21~27 ,七9、10 ~17,八3、14 ,九1 〕影响。阿摩司和何西阿都针对以吉甲和伯特利为代表的以色列88 ,攻击他们热中到圣地朝圣的习俗,其言词在当时定被看作旁道邪说。主因其子民的不忠而伤痛,何西阿深被这情感所震动;为了能重伸公义,这些不义的传统定要消声匿迹。 16 ~19.这部分结束了对祭司和被诱偏邪之民众定罪的信息。这里没有新添的信息,而是用生动的语言概括前面所说,以法莲愚蒙沉迷于偶像(17节),和异教狂饮淫荡(18节)的情形。它就像第11和14节一样,勾画出以色列所行所为招致的不可避免的悲惨结局(19节)。 整段开始(16节)用的是动物/家畜的比喻以色列像倔强的母牛(参十11) ,定意要违抗主人的命令(申二十一18 用顽梗),却指望得到受宠羊羔的待遇。何西阿用农业景象和野外生活讽喻以色列的愚顽∶她是“愚蠢无知的鸽子”(七11) ,是“野驴”(八9) ,是“驯良的母牛”(十11) ,将被击杀,直到变成战兢恐惧的“雀鸟”(十一11) ,最终回应神的呼召。第16节的第二部分最好理解成修辞疑问句(RSV 、 NEB 、 JB 、 NASB 、 NIV 、 Andersen, p. 377。将此译为陈述句,其中的牧人和“喂养”是作反语用法),是为一句未作记录的申辩作反问(参4节注释),申辩的人企图不理会何西阿的指控,强调以色列的清白和耶和华对她的偏爱(Wolff 持此看法,90~91页)。修辞疑问句是旧约辩论中常用的一种,能迫使听众提出合理的答案(参∶摩三3~8 ,六12) ,何西阿在此处的回答是“不!”。任何对动物略有了解的人都会赞成,倔强的母牛不能受到和良善的羔羊同样温和的待遇,抗拒轭的限制便无法得到更多饲料(关于以色列的顽梗,参∶亚七11~12) 。无论神怎样乐意用智慧带领以色列,由于她长久的顽梗悖逆,神必须待她像不配合主人的蠢笨动物那样。 以法莲(17节)是何西阿最爱用来称呼以色列的名称之一,这里第一次出现。严格地说,以法莲也是北国支派中最有影响力的(参∶书十六5~10 ,这块地最初是划分给约瑟这个儿子的后裔为业,创四十八1~7) ,它所占据的山地领域很可能是何西阿家庭所在地。“以法莲”这个词在单独使用,或与以色列并用时,看来都是指全体北国民众(参十一1、3 、8、9,十二8) ;其他时候则专指这个重要支派本身(如十三1) ,当以法莲、以色列、犹大并列时(如六10~11 a,十一12) ,则可能指她自己的疆域。在段落的结尾处(如七8~10 ,十二1、14 ,十三1、12 ,十四8) ,以法莲成了指全体民众的最常用名词,用来指称政权设在撒玛利亚的残存王国,她在亚述国吞噬吉甲和北国其他地方之后(参七8~10 注释),仍能保持一点自主权。 以法莲实际与偶像崇拜(参二8 ,三4) 的关联情况我们不得而知。联合(RSV 、 NASB 、 NIV;和合本译作“亲近”)表示一种“联盟”或“伴侣”关系(希伯来文 h]br ,六9 译为“结党”),当然这种解释在语言学上欠妥,并且使人觉得以法莲与偶像地位平等,而不像四章12、19节 ,五章4节 所言,以法莲完全被偶像辖制掳掠。安德生(378页)提示我们原文 h]br 的另一层意思,是“以缠结或交织的方式联结在一起”,从上下文来看,指施行巫术的咒语或符咒〔申十八11 ;诗五十八5 (希伯来文6节)〕,以法莲被偶像用咒语或符咒所牵制(参十三1 ,同一个词与偶像连用),才是四章12、19节 ,五章4节 的心字( spirit )的准确意思。 任凭他吧(17b 节)是对顽梗、深陷巫术的以色列人的明智反应。这句命令是复数形式的,可能是何西阿对那些同样因民众执迷不误而大感伤痛的忠信同伴发出的(Wolff, p. 91)。另一种可能的解释认为,这句话是何西阿喝令祭司停止误导民众的呼声。的确,第18b~19节中用第三人称阳性复数,这是从第4节开始向祭司争辩(参 Andersen, p. 379)的整部分信息的终结。这种解释对五章1节 能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接着就又提示祭司当洗耳恭听。 NASB 将前半部分译作∶“他们的酒喝尽了,却仍在不断行淫”(希伯来文用独立不定词表示强调,这是较贴切的译法)。醉酒与性放荡之间的关联;从以西结书二十三42 中可以看出。当以色列人酒醉心迷、热情高涨,便尽行淫乱、拜偶像的恶事,正如爱字所揭示的。这里和前面(三1) 所讲的一样,他们所喜爱的是羞耻的事,或者用沃尔夫(91页)的翻译,是“忝不知耻之人的羞耻”,相当于第7节中祭司崇拜诸巴力的羞耻(参 NEB 和 JB 的翻译,对原文作了修正,使之更贴近第7节)。这种解释是将这句话最后一个字的字根,看作是源自意为“不顾别人的诋毁指责”的阿拉伯文词汇。在旧约中,这个词曾用来解释另一个包括 mgn 这三个子音的一个字〔诗四十七9 (希伯来文10节);箴六11 ,二十四34 ;何四18 〕,译作“忝不知耻”或“无耻”(参 KB, mgn Ⅱ , p. 494)。NASB 及 NIV 将最后一个字译作“他们的首领”(字义为“盾牌”),并将此当作全句的主语∶“他们的首领最爱羞耻的事”(或“羞耻之道”,NIV)。这些翻译的作用相同∶巴力崇拜是以色列抵挡不住的热情所致,这种热情被祭司大肆鼓动渲染。 第19节中“她”和“他们”交替使用(在 RSV 中不太分明),最好的解释方法是将“她”当作裹的受词,即指以色列/以法莲倔强的母牛,整段信息从对她的论述开始。他们的“祭”(或祭坛)的所有者是指祭司,他们最终的分就是在这些发泄邪情私欲的淫行中彻底蒙羞。这一节的另外两种解释值得注意,其中几个词影射性方面的含义∶羞耻可能代表女性生殖器官(耶十三26 ;鸿三5) ;“灵”可能指情欲;翅膀用来指隐蔽的情爱(得三9 ;结十六8) 。整个场景是扩充描述四章13~14节 宗教礼仪的纵情淫乱89 。这里令人不解的阴性代名词,可能是隐指一位未提名的生育女神,她的淫荡成了神审判攻击的题目90 。 根据上下文(参四12 ,五4) ,我们更倾向于将原文 ru^ah] 译作灵而不是风,这个词的原意既指风又指灵(用作风,参八7 ,十二1 ,十三15 ,这些四19 毫无关系),然而在前(四12) 后(五4) 两处原文中,淫乱都用来修饰灵(和合本译作“淫心”),像第6节和第1节一样,“神”用来修饰认识。在各段中淫乱的灵的用法略有不同使他们失迷(12节),在他们里面(五4) ,把她(以法莲)裹在翅膀里(19节),即完全控制并荫蔽了她(这个译法看来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虽然希伯来文中“灵”是阴性名词,而动词裹却是阳性形式)。总而言之,这些语句所要极力传达的中心思想就是∶以色列已完全被异教偶像牢牢辖制。 我们不必一定把“祭”理解成“祭坛”(MT 、 Vulg. 、 AV 、 NEB 、 NASB 、 NIV),这些祭就是何西阿在第13节所特别攻击的(参该节注释,这些祭物在何西阿书中的重要地位)。祭司和民众都离弃认识神,陷入虚妄崇拜人手所造偶像的羞耻中。
82 见 D. A. Hubbard, 'Proverbs, Book of,' ISBE, rev., Ⅲ , p. 1019.
83 研究这些经节的内涵形式的,见 J. R. Lundbom, 'Poetic Structure and Prophetic Rhetoric in Hosea', VT, 29, 1979, pp. 300~308.
84 这种译法得自 Wolff(p. 72)以下的见解,即奸淫 和酒 希伯来文是同一个词( z#nu^ni^m ,而不是 MT 中的 z#nu^t ),是第10节“珍爱”(希伯来文 lis%mo{r )的直接受词。只把新酒 作第11节惟一的主词,这样正好顺应后面所用的动词单数形式\b 夺去(希伯来文 yiqqah] )。
85 关于树丛和树,见 King, p. 122.
86 关于 Wolff 主张何西阿在这里所描述的,是在圣地树林里进行首次性交活动的说法,其评论见导论中论到一章1节 至 三章5节 的前提三。
87 Andersen(p. 343)把第15节的第一部分理解为两个誓言,这正是神禁止以色列人发出的他们起誓为以色列的淫行辩护,试图开脱犹大的罪责。希伯来文确实认同这样的解释,但它急剧的转变显得突然。Wolff(p. 89)认为整节经文指以色列,而非犹大。Emmerson(pp. 77~83)则认为犹大这节经文是在约西亚的时代添加的,并把第15节当作是一连串拦阻以色列人靠近北方邱坛的命令,原因不在于邱坛的污秽堕落,而在于以色列本身的淫行使她失去朝圣和使用耶和华名字起誓的资格。
88 关于伯特利,见 W. Ewing, R. K. Harrison, ISBE , rev., Ⅰ , pp. 465~467. 有人主张伯亚文在何五8 ;书七2 ,十八12 ;撒上十三5 ,十四23 这些经文中指另一个城镇,其名由原本为“避难之地”( bet[~awwan ) 的词而来,见 E. A. Knauf, Bib ., 65, 1984, pp. 251~253.
伯特利 (早先名为“路斯”,创二十八19) ,位于耶路撒冷正北19公里的山地中,海拔超过七百公尺(在1934年到1957年间曾被 W. f. ALbright 和 J. Kelso 挖掘出来,遗址在 Tell Beitin),在族长时期极为昌盛(创十二8 ,十三3~4 ,二十八18~22 ,三十五1~15) 。它显然连同艾城一起被约书亚攻占,后划分给便雅悯支派(书十八22) ,位于便雅悯和以法莲的交界处(书十八13) ,大多数是在以法莲的统治下(代上七28) 。它在信仰生活上的显著地位,持续到士师(士二十18) 和撒母耳(撒上七15 ,十3) 时期。耶罗波安一世曾在伯特利设立邱坛,委派祭司在那里献祭,使用不同的宗教历法,并铸造金牛犊(王上十二29~33) ,与耶路撒冷分庭抗礼。所有这些引起了神人愤怒,并且预言邱坛要遭到审判(王上十三章),后来在何西阿事奉结束后一个世纪,约西亚的改革中彻底毁灭(王下二十三15~18) 。从阿摩司的谐音用法“伯特利将化为无有”(希伯来文 ~a{wen ,有“麻烦”、“悲伤”、“邪恶”,甚至“拜偶像”的意思,何十二1 ;赛四十一29) 这句话,何西阿创造出“伯亚文”(Beth-aven)这个谚语(参五8 ,十5、8) ,这样,“拜偶像带来麻烦”替代了从雅各起神赐福伯特利的名字。 吉甲 的显赫历史可追溯到约书亚的日子,以色列人走过约但河进入迦南之后,在这里扎营(书四19~20 ;参五13~15 ,九6 ,十6~7 、15、43,十四6) ,在向这地发起进攻,最终攻克全地的战役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随后就成了以色列最重要的圣所(书九23、27 ;撒上十8) ,直到摩押王伊矶伦攻占吉甲,约柜挪移到伯特利为止(士三15~23) 。示罗被攻陷以后(撒上四章),吉甲又重新成为以色列灵性生活的中心。撒母耳曾在这里审判以色列人(撒上七16) ,民众曾聚集此地(撒上十8 ,十三4、7 、15~18,十五10~33) ,扫罗在此被拥立为王(撒上十一14~15) ,且押沙龙的背叛平息之后,民众曾在这里向大卫王欢呼庆贺(撒下十九15、40) 。吉甲最可能位于耶利哥北部两公里,在靠近 Khirbet-el-Mefjer 的约但河西九公里处。见 W. H. Brownlee, ISBE, rev., Ⅱ , pp. 470~472,这里提到在吉甲可能举行过的异教活动。对何西阿而言,吉甲现今因异教而来的堕落(十二11) ,是从前拥戴扫罗为王的悖逆行动的延续(九15) 。他和阿摩司(摩五5) 都将吉甲的毁灭当成是清除其污秽肮脏的必要之举(十二11 ;希伯来文 galli^m ,“石头堆”,既与吉甲有点谐音,又叫人想起约书亚从约但河取出的石头,书四19~22) 。 89 A. Szabo*, 'Textual Problems in Amos and Hosea', VT, 25, 1975, pp. 511~512. 90 G. I. Emmerson, 'A Fertility Goddess in Hosea Ⅳ 17~19?', VT, 24, 1974, pp. 492~497. Andersen(p. 373)所作的结构分析与 Emmerson 不同,断定这里是指一个名叫“耻辱”的偶像,根据就是把 ~o^t[a{h 她加上不同的母音,成 ~awwa{t[a^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答:吉甲--意即滚开、转离,此地在耶利哥东方九里,离约但河十三里,为以色列他渡约但河头一次安营的地方。约书亚将军曾自河底取十二块石头立于吉甲,作为永久的纪念。那时约书亚并制造火石刀,第二次给以色列人行割礼,将埃及人的羞辱,从他们身上辊去了,因此那地方名吉甲。于是众人守逾越节,吗哪停降(书四全 五全 )。关于此地事迹记载甚多(书六-十七全 撒上七16 ,十8 ,十一14-15 ,十三12 ,十五21-32 ,撒下十九15-40 ,何九15 ,十二11 ,摩四4 ,五5 ,弥六5) 。此外与吉甲同名者,有在伯特利北边的一村名(申十一30 ,王下二1 ,四38) ,及约帕北边的一国(书十二23) 。伯亚文--音即空虚之家,拜偶像,系一镇名,位于便雅悯之北界,靠近艾城及旷野,在伯特利的东边,密抹之西(书七2 ,十八12 ,撒上十三5 ,十四23) ,为伯特利之绰号。以色列人妄奉偶像于伯特利,受到先知何西阿的深责与警诫:「以色列阿,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亚文,也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何四15) 试想他们曾大吉甲除去羞辱,又在吉甲、伯特利(音即神的殿 创二十八19) 犯罪崇奉偶像(何五8 ,九15 ,十5-8) ,所以神不要这些污秽不洁之民( 何四16-19 ,再上到那些地方去犯罪,起假誓,蒙羞受罚。
――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何四16 】「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现在耶和华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
以色列始终不肯回头离开巴力的祭坛。他们不听劝说(6、14节 ),不仅顽固不化,而且刚愎自用,失去了驯良的心(十11) ,不肯负轭。「倔强」确可译作「顽梗悖逆」(申二十一20) ,应处以极刑。
耶和华放他们,是指驱散他们,正如撒迦利亚书七章十四节 ,神必以旋风吹散他们到素不认识的万国中。「牧放」也许可译为「管辖」。至于宽阔之地,也可解释为荒废的野地,是「放牛之处,为羊践踏之地」(赛七25) ,那不是牧野的草原。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要放」
:或作「怎能放」。
倔强的。即“顽固的”或“悖逆的”。北方王国的百姓决心自行其是,如同一头难以驾驭的母牛,不肯接受训练,用来耕田。
放他们,如同放羊羔。有人认为这是指神将公正合理地让以色列自行其是,就像让小羊到田野间漫游,没任何防护。她不受神诫命的控制和管辖(太11:29-30) ,任意进入沙漠,没有保护的树篱。在这种情况下,小羊失去牧人的小心照看,很容易被虎视眈眈的野兽所吞噬。没有什么动物比离开牧人的小羊更无助的了(路15:3-7) 。以色列的情形也将如此。
其他人认为这是一个疑问句,而不是陈述句,故可译为:“神现在将会放任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吗?”
●「倔强的母牛」:此处用的图像,是拉车的牛执意不听指挥的状况。
●「放」:「放逐」、「驱散」的意思。
●「宽阔之地」:指的是「阴间无边无际的土地」或「不毛之地」、「旷野」。
●「放羊羔在宽阔之地」:小羊在不毛的旷野,当然是不能存活的。
【何四17 】「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以法莲与偶像相连,因「亲近」原意是关连,原是航海船只组队相护的用意。
「偶像」是多数位,不仅是多种的偶像,也指不同的偶像。他们不仅拜牛犊(八4 ,十三2 ,十四9) ,也敬奉家中的神像(三4) 及其地的木偶(四12) 。「任凭他吧!」神似乎完全放弃他们,任凭他们刚硬不肯回头(出三十二10) 。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译词:他必自趋毁灭之途,在意思上更清楚。──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以法莲”是在以色列国居首的支派,代表北国以色列。
“任凭他吧”。神警告犹大远离北国(太一五14) 。
「以法莲」:是北国主要支派,常作整个北国的名称。
「亲近」:原文作「与之结合」。
以法莲。以法莲是北方王国的主要支派,常用来指整个王国(耶7:15) 。正如用犹大来指南方王国一样。
任凭他吧。罪恶与无知使以法莲陷入偶像崇拜之中,难逃厄运。十个支派陷于偶像崇拜甚深,故没有向他们发出完全复兴的应许。在流亡的十个支派中,后来显然只有极少数与犹大人一起,在被掳后回到巴勒斯坦。
神不强迫人的意志。祂劝人接受生命之道(结33:11) ,但“他们或听,或不听”(结2:5) 则由他们自己。那些顽固拒绝仁慈恩赐的人,则要收获自己所选择的果实(创6:3 ,诗81:10-16 ,箴1:25-33 ,启22:11) 。
●「以法莲」:就是指「以色列国」。何西阿用了36次。
●「亲近」:原意是「联盟」、「关联」。指以色列与偶像们(复数 )立约结盟,背弃了与耶和华的盟约。
●「任凭他」:直译是「把他留给他自己」。就是「不管他」的意思。
【何四18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他们时常行淫,他们的官长最爱羞耻的事。」
这是描述他们醉酒的情形,他们在一些醉酒的人群之中,「发酸」原意是「过度」,他们喝得太多,使酒发酸吗?但是他们在这样放荡的行为中,酒与色必连在一起,发酸有人译为「转离」,神离弃他们。他们在醉酒中,行淫乱的礼仪,敬奉偶像,就更加愚妄了。这些官长是指宗教的领袖,更强调祭司。──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发酸”亦作“消失”,酒已喝尽,行淫如故。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更可作:当他们的酒已经喝光了。他们喝完酒便转向行淫。
「发酸」:原文作「离开」或「消失」。全句的意思是──虽然酒已经喝尽,他们仍继续行淫。
他们的官长。直译为“她的盾”,即作为国家保护者的首领(诗47:9) 。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意义不明,只知道跟「醉酒」有关。
●「时常行淫」:指的是「不断的行淫」。
●「他们的官长最爱羞耻的事」:七十士译本译为:「他们甚爱羞辱胜过他们所夸耀的」。
【何四19 】「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他们因所献的祭必致蒙羞。」风可作两方面解释,或指淫心,使他们随之失落。或指旋风,将他们卷入其中,随之消散。这些异教之风使他们飘动,完全失去方向,被吹散了。他们向偶像献的祭本身就是可耻的事,带给他们的也是蒙羞的遭遇。先知最大的失望,是人民无法摆脱祭司恶劣的影响,使他们完全陷在罪中。──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这里用“风”来比喻刑罚突然来到。他们向偶像献祭,希望得保护,赐昌盛。但神的刑罚将使他们在列国中丧尽颜面。
审判的“风”会突然和猛烈地吹来。
「风」:象征外来的侵略。本节上句指敌人把以色列民掳到外地。
「所献的祭必致蒙羞」:指百姓所拜的偶像不能保护或拯救他们,以致他们被遂出国土,蒙受羞辱。
喻指神惩罚的风暴将临到以法莲,使他们遭到囚掳。与此形成醒目对照的是,“鹰”的“翅膀”把希伯来人背出埃及,飞到那应许之地(出19:4 ,申32:9-12) 。神恒久地忍耐和宽容罪人,呼吁他们悔改。就是十个支派被掳的预言也是慢慢应验的(何7:9) 。
●「风」:原文应该翻译成「心」或「灵」,指的就是以色列人淫荡的心或淫荡的灵。
●「裹在翅膀?」:意思是完全控制并遮蔽了他们。
◎以色列民族既然已经被酗酒与淫乱迷失了心性,救无可救,那神也只好算了,只好任凭自己去了。以色列将有如小羊被丢在旷野,中就是蒙羞灭亡罢了
【何四1 】
「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
在旧约中,人们的罪与国家的衰亡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他们得神喜悦,必有丰收,并补充歉收之年,且丰硕的收获必不中止,如果人民退后,地土也必荒废。也许这种情形比我们现象的更甚。实在国家的兴亡与道德情况有关,在列国的历史中却有这样的因果,是不容我们否认的,在社会罪恶增多的时候,必有大的灾殃,所以神与这地的居民争辩的时候,实在看见罪恶可怕的报应。
旧约的先知很明显地有两个特别的性质,一方面他们对神十分热爱,始终忠贞,另一方面我们有热切的爱国的情怀,他们不忍看见自己的国土因罪而荒废,他们又不得不宣告那必有的结果,他们指责罪恶是必然的事。先知何西阿转向祭司,要他们看见,国家的衰败在他们要负很大的重责。
从较广的范围来看,受造的却因罪所遭致的痛苦中呻吟受苦,他们真正是得着自由要等到基督再来,众圣徒一起显现的时候(罗马书八章二十一节 ) 。
──迈尔《珍贵的片刻》
【
何四6 因无知灭亡】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
独裁者要使人民容易被辖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愚民政策,把知识从他们夺去。虽然“知识就是能力”的话未必对,但没有知识就没有力量,确是不错的。 在以色列民中,神设立祭司和利未人,他们的职责是教导神的百姓,遵行真理。“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二6-7) 可见他们的事奉是多么重要。 但事实上他们大大辜负神的托付,没有善尽自己的责任,所作的刚好相反,从神的百姓夺去知识: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吃我民的罪,满心愿意我民犯罪。(何四6-8)
祭司是众民之首,神给他们有极高的荣耀。他们的口,有两项功能:用口吃进食物,得到营养,可以有力量;还要开口把律法知识传播给人,手里有天国的钥匙,可以使百姓明白神的旨意,敬畏神,免陷于罪恶中,也就不至于灭亡,而得神的赐福。最可耻的是,他们的口只吃喝满足肚腹,却看中了人民的罪咎感,认为是可利用的弱点,满心愿意百姓犯罪;不但不纠正百姓,离罪归向正路,反而只要向他奉献就满意了,口腹饱足,就宣称平安。 这不也是现今宗教界的情态吗?教会成了商业化,只要争取得顾客就满足。责备人的罪,不仅是不合时宜,也不合他们的私下利益,因为会影响生意。这就如医生不向求诊的人提起“病”字,患者既无知识,哪能警觉于病的危险?律师不对其顾客说出罪刑,当事人既无知识,哪知悔罪求赦?结果必然延误了救治,趋向灭亡。传福音也是如此。如果不说明人的罪,主耶稣基督又何必在十架受死代赎?没有灭亡的危险,怎能有出死入生得救的福音,岂不是太不合理了吗? 神的仆人们,当有属灵的知识,使会众得生命。
── 于中旻《何西阿书笺记》
【何四6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
这话对基督徒含有重要的教训。许多时候,我们专一追求生命,而忽略知识。固然,光是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 , )叫人发沉发死;可是知识还是我们在追求生命的事上所必需的。生命是主要的,但它不能缺少知识;知识是需要的,但它必须先有生命。生命必须以知识作扶持,知识必须以生命作根基。有知识而没有生命是死的,有生命而没有知识是危险的。经上说,‘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彼后一5) 德行就是生命的结果;有了生命的结果,不能算完全,还得加上知识。经上又说,‘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一9~10) 爱心是生命最高的表现,可是它必须有知识和见识作它的扶持,否则基督徒就不能分别是非,也不能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让我们不轻视知识。当初以色列的百姓,就因为弃掉律法的知识,离弃神事奉偶像,作恶犯罪,以致被神所弃而遭灭亡。‘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 倪柝声《圣经提要》
【何四6 以色列人所缺乏的是经历上的知识】
我到泰国,得到很好的招待。吃一种叫榴连的生果,初时觉得味道很不好,但勉强吃一些,渐渐不觉得难吃。
后来有人问我榴连是怎样味道的,我虽然可以解释说,又甜又软,像软糖。但你不明白我所说的,便再问,但我无法再作介绍,只有请你尝尝,你才明白这味道儿。这种知识是无法传授的,用尽方法也不行,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
可以用别人传达这知识给你,记下,思想,就算想通,但未亲身经历,仍无法得这知识,这就是第六节所说的「知识」。以色列人,不认识神,不明白神,可能听过神的话,思想过,且有高深的教育,但未亲身经历耶和华。
── 鲍会园《何西阿书信息》
【何四6~7 离弃神的结果会令属灵感觉麻木】
「你弃掉知识,我也弃掉你。」(6节中 )因百姓不认识神,他们弃掉知识。一次弃掉,再次弃掉,没有属灵的感觉。赤足走路不惯,遇有沙石,痛苦不堪。但有人随意走在沙石上,不觉痛苦,因他习惯了,硬皮生厚了。这硬皮,是死皮,没有知觉的。属灵的事也如此,因一次,再次拒绝,属灵的感觉便麻木了,不再领略神的知识,这是不顺从最可怕的结果。
久犯罪,便不觉得罪是罪;多次不顺从,便不觉得不顺从的难过,因为与神的关系麻木了。
有一对夫妇,感情十分融洽,得罪对方,即道歉认错。但不久,情形不同了,感情渐破裂,甚至公开对骂,故意说些使对方难听的话。其实这些话,对人对己都没有好处。问她为何讲这些话,她说目的叫他难过,她说目的叫他刺心,因为他们的心已麻木了。
── 鲍会园《何西阿书信息》
【何四10 不遵神命令的意思】
比方,有一天,有位妈妈要外出,吩咐她的小孩不要到外边去同那些野孩子玩耍。她的孩子果然为了答应过妈妈,所以没有到门外去玩耍,但他想出一个很好的方法,乃是招请那些孩子到家里玩耍。他说妈妈只说不要出去,但没有说不可以让他们进来。各位,这小孩果真遵守了妈妈的命令了吗?他遵命了,但不照妈妈的旨意行事。
有人可以将圣经列成条文,一点不违背,但可能不按天父的心去行,可能遵守命令,但没有体贴父的旨意。
── 鲍会园《何西阿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