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导航 |
≡ 页面菜单 | ▶ 播放
| ♥ 收藏
1 「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祂撕裂我们,也必医治;祂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2 「过两天祂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
3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祂。祂出现确如晨光;祂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既然神宣告:「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自觉有罪,寻求我面;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五15 ));因此,北国以色列的一些百姓就用「归向耶和华」(1-3节 ))来回应神。他们已经知道,北国的伤病(五12-13 ))是被神「撕裂、打伤」(1节 、五14 ))的结果;他们也知道,投靠亚述并不能「医治」(五13 ))自己。所以他们相信,只要自己「归向耶和华」,神必然会「医治、缠裹」(1节 ))他们。 「两天、三天」(2节 ))代表很短的时间。「苏醒」(2节 ))和「存活」(2节 ))原文是同一个词,意思是「复苏、存活」。 「春雨」(3节 ))原文是晚雨。「甘雨、春雨」(3节 ))对于以色列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以色列的农业完全倚靠合适的降雨;秋雨(早雨))在阳历十至十一月间降下,春雨(晚雨))在三至四月间降下,及时的雨水意味着丰收、富裕。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祂」(3节 ))原文是「让我们来认识、竭力追求认识耶和华」。既然神已经宣判北国以色列「无人认识神」(四1 )),这些百姓就回应:「让我们来认识、竭力追求认识耶和华」。 这些百姓乐观地认为,只要他们决心「归向耶和华」,神的忿怒很快就会过去,神的拯救很快就会如「晨光」(3节 ))带来光明,像「甘雨、春雨」带来恩典,使北国能重享昔日的繁荣。 这首「归向耶和华」的忏悔诗在急难的时候「切切寻求」(五15 ))神,但却缺少了一样神最关心的东西:百姓没有「自觉有罪」(五15 ))。而何西阿呼吁百姓「归向耶和华」(十四1 ))则完全不同,他没有让百姓祈求恩典,而是让百姓求神「除净罪孽」(十四2 )),并且求神带领自己用实际行动来回转(十四3 ))。今天,有些传福音的人也喜欢用人爱听的「耶稣爱你」,来代替扎心的「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 )),在认罪悔改的事上轻轻忽忽,以致「行事虚谎」(耶六13 )),「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六14 ))。
4 「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做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
5 「因此,我借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
6 「我喜爱良善(或译: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当何西阿发出「归向耶和华」(十四1 ))的呼吁时,神应许了医治和复兴(十四4-8 ));但百姓回应「归向耶和华」(1节 ))的时候,神的回应却是责备和审判(4-5节 ))。实际上,北国以色列被掳已经过了两千七百多年,神确实没有让他们很快就重新「苏醒、兴起」(2节 ))。 百姓完全不认识自己全然败坏的光景,还以为可以努力「归向耶和华」(1节 ))、「认识耶和华」(3节 )),却不知道「他们归向,却不归向至上者」(七16 ))。所以神发出了沉重的叹息:「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做呢?」(4节 )) 「良善」(4 、6节 )),原文是「良善、守约的忠诚和慈爱」,可译为「坚定的爱」(英文ESV译本))或「忠心」(英文NASB译本))。「甘露」(4节 ))原文是「露水」。早晨的太阳一出来,「云雾」和「甘露」都会很快消失。比喻百姓一时的后悔、忠心肤浅而短暂,就像「云雾」和「甘露」一样不能持久。 百姓盼望神「出现确如晨光」(3节 )),既带来光明的盼望,又不像中午的日头那么难以忍受;就像今天一些人只想要神的恩典、祝福和安慰,却不愿接受神的管教和约束。但神要带来的,却是「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5节 )),彻底显明百姓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4节 ))。因为百姓的罪若不被彻底对付,就不可能得着真正的复兴;人「在急难的时候」(五15 ))所产生的一时忠心,并没有能力持守。今天,人靠着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也可能暂时归向神,但若里面的生命没有被圣灵改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认罪悔改;靠着肉体装出来的「信心」并不能持久,「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二十三27 ))。 「砍伐」、「杀戮」(5节 ))原文都是过去式,表示神已经借着先知发出了审判的信息。 「喜爱A,不喜爱B」(6节),是一种文学手法,意思是「喜爱A,胜于喜爱B」。正如撒母耳所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 当时外邦人拜偶像的观念是:人只要在正确的时候用正确的方法将祭物献给偶像、满足偶像的需要,偶像就能满足人的一切要求。因此,「祭祀」(6节 ))和「燔祭」(6节 ))实际上是人操纵偶像、利用偶像的工具,百姓一时的悔改(1-3节 ))只不过是为了贿赂神。但神宣告,祂不会被百姓当作金牛犊来糊弄,祂所要的是百姓真正忠诚守约、真正认识神。今天,神在教会中要得着的是真正认识祂、「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 ))的「儿子」(来二10 )),并不是用忏悔、敬拜、奉献、事奉来贿赂神、利用神的「私子」(五7 ))。
7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8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9 「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
10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基列」(
8节 ))位于约旦河东,「示剑」(
9节 ))位于约旦河西;因此,「亚当」(
7节 ))很可能指位于雅博渡口、横跨约旦河东西大道上的亚当城(
书三16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7节 )),可译为「他们在亚当城背约,在那里向我行事诡诈」,具体事件不能确定。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可能指基列人帮助比加篡位(
王下十五25 ))。
「示剑的路」(
9节 )),指从「基列」经过亚当城经过示剑前往撒马利亚的道路。「祭司结党」(
9节 )),「在示剑的路上杀戮」,可能指祭司与基列人一起参与了比加的流血政变(
王下十五25 ))。
上图:亚当城附近有许多横跨约旦河的桥梁,史上被反复破坏、重建。河对面就是基列地、摩押平原和疏割,雅博河在亚当城附近汇入约旦河。这里是古代通往大马士革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贸易路线上重要的约旦河重要渡口,亚当城(书三16)遗址(Tell Adam)就在河东疏割的南面。雅各从亚兰回到迦南的时候,先是渡过雅博河(创三十二22)、住在疏割(创三十三17),然后在这附近渡过约旦河、来到示剑(创三十三18)。亚伯拉罕来到迦南,很可能也是从这里渡过约旦河,然后到达示剑(创十二6)。
上图:疏割、基列、亚当城都位于约旦河东。
11 「犹大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本节原文是「犹大啊,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英文ESV译本)),「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应该连到七1。 「收场」(11节 ))原文是「收割」,比喻神的审判。神警告南国犹大不要沾沾自喜,因为他们和北国同样不倚靠神(王下十六7-8 ))、投靠亚述(五13 )),所以将和北国一同受罚,「也必与他们一同跌倒」(五5 ))。「神不偏待人」(罗二11 )),公义的标准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能指出别人错误的人,自己不会因此变得更加公义;相反,「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二1 ))。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何西阿书第六至七章 ii. 略显悔意的忏悔诗(六1~3) 这是召唤民众归向耶和华的呼声,也是祭司本当带领民众做的,神可能在引用他们的原话,如同在二章7节 中引用以色列的原话一样。使用“让我们”这样的集合形式,说明这首歌不是何西阿本人呼吁人回归,书中别无他例证实何西阿用这种方式对民众说话。这段话中有几个动词是在回应五章12~15节 ∶ (1) 来(希伯来文 hlk )这个动词令人想起以法莲往亚述求援(13节),和耶和华的转离不见(14~15节); (2) 撕裂与第14节中撕裂的威胁相对应; (3) 必医治我们是对亚述无能为力之事的确实把握(13节); (4) 在他面前(2节)与我面(15节)并列; (5) 苏醒(1节)与第15节中寻求的字根相同。这些相似点表明,忏悔之歌是根据五章15节 神的条例精心作成的。另外,其中突出“归向”(1节)和“认识耶和华”(3节)的重要,让我们断定祭司现在正催促民众弥补对圣约(四1、6 ,五4) 所缺欠的忠心。 然而这样还远远不足,最关键的要求“承认己罪”(15节)被忽略了。他们已面对自己的伤痛(2节;参五12~13) ,却未正视他们的偏离正道。他们寻求医治,甚至寻求复活,却没有特别提到任何罪。这段忏悔诗中没有悔改之意,并未提名认罪,与何西阿最后所做的忏悔诗(十四1~3) 相比大不相同。神在后面的谴责(4~5节)似乎表明祂驳回这首有所欠缺的忏悔诗,以色列最后的忏悔之歌带来的,则是耶和华慈爱和医治的应许,以及祂的一首情歌(十四4~7) 。第1节中的第二和第三句话,应该看作让步副词子句,都用“虽然”开始(希伯来文 kl 的最佳意思),因为神撕裂和重击的刑罚妨碍了他们回归(Andersen, p. 418)。以色列倚靠神救助的信心,不是从祂施行的审判中产生的,而是从祂提出要救拔他们而产生的(五15 ,参∶伯五18 ;结三十21) 。 这伤痛是致命的(2节),在这期间身体已开始彻底衰败分解(参∶拿二1 ;约十一39) 。动词使我们苏醒(参∶撒上二6) 和使我们兴起(参∶赛二十六19) ,在圣经中常用来表达苏醒和复活。这些语言预示以色列整个民族行过流亡生活的死荫幽谷,或经历以西结书三十七章和但以理书十二1~2 中所描绘的压制逼迫之后,将有复活兴起的光明前景。有人认为保罗谈论复活时(林前十五4) 曾引用了何西阿书六2 的概念∶“又照着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然而我们没有在特土良(Tertullian)以前的使徒,或早期教父著作中找到任何第一手记录资料,证实这一点符合圣经原文(Wolff, p. 118)。如果这里的恢复是疾病的康复,而不是从死里复活(沃尔夫亦持此观点,117页),那时间架构就显得微不足道。三天就能痊愈的疾病,在远古时代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人们翘首以待的全民复活的结局,就是在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诗十六11) ,并且时常以颂赞报答祂(诗六5 ,三十9 ,八十八10~12) 的生活。第3节中的第一个词很可能应该紧接第2节,作为谈论结局的第五部分∶“并且我们将要认识耶和华”(BHS;Andersen, p. 422)99 。这句话与二章20节 类似,把前面一节推向令人欢欣鼓舞的高潮。 忏悔歌(3节)呼吁民众要追求(加紧关注,希伯来文 rdp )认识耶和华,以弥补他们所严重缺乏的(参四1、6 ,五4) ,并取代对巴力的狂热追求(二7) ,以及政局动荡变迁导致人沮丧的追风之举(十二1) 。孜孜不倦的追逐者相信诉愿必将成功,因为他们不顾神在五章15节 已定意转回原处,仍指望神会伸手干预局势的发展,这一点的准确意义还模糊不清,不过却表达于具有双重意义的比喻∶恒常的“日头”(黎明,参∶玛四2) 和春雨(参∶珥二23 注释)的滋润。对于何西阿,后一个比喻显得更重要,因为审判的形式之一就是旱灾(参二12 ,五7 ,七14 ,九2 ,十四7) 。
99 Gordis, pp. 114~115.
iii. 神抱怨约民变化无常(六4~6) 如果以色列人的悔改是诚心实意的,我们就会看到神救赎的应许(参十四4) 。期待忏悔之歌(1~3节)能起作用的想法,随着耶和华对以法莲和犹大的抱怨(参五10~14) 而落空∶耶和华伸手干预的比喻(3节),远远不及表达以色列人违约行事的比喻更有力他们像早晨(渐消)的云雾和速散的甘露(4节),谨守忠于圣约和竭力追求认识神(3节)的高谈阔论一文不值。当异教邪淫之风横行,争斗敌对之事日益升温时,以法莲和犹大的行为乏善可陈∶他们不再像耶和华爱他们那样(参二19 注释)以“圣约(永远)的爱”彼此相待,也不再爱惜他们的同胞手足。对于这片倚赖春雨按时降下,常得甘露滋润的土地,这样的比喻大有能力。第4节中尖锐的设问,是直到十一章8~9节 才结束的一长串责备中的主要环节。 因此(5节)后面的话是解释已透过神的代言人传达的审判(开始的两个动词用的是过去式),这些人就是忠实并放胆传达神口中所出毁灭信息的先知。这些先知和神之间的关系如此亲密,以致他们口中发出的审判信息,竟构成以色列该得的“砍伐”和“杀戮”的报应行为。 何西阿的话语寓意深广,涵盖从摩西和撒母耳(参十二章注释),贯穿以利亚和以利沙,直到阿摩司和何西阿的所有先知。第6节相似撒母耳责备扫罗的话(撒上十五22) ,提醒人想起以色列的第一位先知兼士师。希伯来文中的后置词他们紧跟在动词我已经杀戮之后,应看作是我已经砍伐的受词,大多数的译本都如此处理。简略概述审判的历史,显明以法莲和犹大的变化无常并非新事,而是历世历代先知反覆攻击的主要重点。最后一句话(5c 节)严正警告审判将延续不断。原文的词语应重新划分,使“你的审判”的最后一个字母 k 与光连在一起,使原文的子音,变成我的审判如同日光(或“日头”,参∶士五31 ;哈三4 ;Andersen, p. 429)发出,这句话比第3节中他出现确如晨光更有力。富有讽刺意味的是∶以色列以一首软弱无力的悔改之歌指望倚靠神医治之能;耶和华反击说∶“如拂晓日日来临的,是我的审判”。 第5节是回应第3节,第6节则是第4节的延伸。耶和华永远(圣约)的爱和对神的认识是如此重要,说明了神为什么要施行严厉审判(注意第6节开始的因为一词,希伯来文 ki^ )。礼拜仪式再次成为我们关注的中心。五章6节 何西阿指明通过供奉动物祭牲博取神悦纳的作法徒劳无益,他告知我们如下理由∶以色列人缺少对神圣约恩惠的忠诚,也不顺服约中的要求,而这些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参二19~20 ,四1、6 注释)。献祭本身并不是罪恶,但其价值不及顺服圣约重要(希伯来文 min ,胜于的含义),后者才是神所喜爱的(喜爱希伯来文为 h]ps] ,在诗五十一17 ;赛一11 ;玛一10 有悦纳祭祀的意思)。任何其他将献祭转为神奇活动,试图操纵神的想法都会遭神厌弃。社会的每一层面都罪有应得(六10~11 a)∶犹大曾攻打以法莲(五10) ;以法莲和犹大都向亚述阿谀奉承(五13) ;祭司践踏神圣约的条例,设谋杀害无辜,破坏社会安定(六7~9) 。 iv. 背弃圣约的标记(六7~11 a) 这些经文引出两个基本问题∶ (1) 这里描述的三种罪行,是指在这三个地方发生(Wolff, pp. 121~122持此观点),还是波及这三个地方的一系列相关罪行(Andersen 持此观点,pp. 435~436)? (2) 代名词他们(7节)的先行词是什么?这些杀戮残害的行为是谁干的?第二个问题似乎比较容易回答∶是祭司,因为在四章4节 (单数形式)和四章7节 (复数形式,参五1) 中,他们都是先知信息攻击的对象,理当为六章6节 谴责的虚妄献祭活动承担责任,六章9节 中又被指名提到。至于第一个问题,书中的描写简单明快,除非它们之间有关联,否则极难理解。这种简单扼要的风格,表明这些事件是发生在当代而非远古,何西阿认为听众知道他所指的,而且在以色列的早期记载史料中,也没有符合这些情形的事件(Wolff, p. 121;参五1 b ~2中有我们不知的史实)。 差不多所有释经者(除了 NASB 、 NIV 、 Vulg. 保留“像亚当一样”的译法)都把“亚当”(7节)理解为一个地名,把介系词“像”(希伯来文 k )修正为在(希伯来文 b ,晚期手抄本中形状很像 k )。亚当在约书亚记三16 中是指一个靠近约但河的城(诗七十八60 b 可能也是指这个地方。RSV 译作“在人间”),通常认为它是位于雅博河口的 Tell ed-Damye(Wolff, p. 121)。安德生(436页)对第7~9节地理位置的解释比较有道理∶杀戮的暴行首先集中在亚当城,后来认定亚当城位于基列境内,在通往示剑的路上,靠近客旅和朝圣者前往示剑时渡过约但河之处,朝向西边或北边。 三个地点紧密排列,与精简的恶行记录相称∶ (1) 这种行为首先以背约的罪名出现,是在亚当(那里)犯下的罪行,然后被控向耶和华行欺骗或诡诈的事(7节;参五7 ,这里所用的希伯来文 bgd ,更特指婚姻关系中的不忠);这节的行为与第6节相关,显示以色列人违背盟约,和对神无知的可怕程度; (2) 在亚当城犯罪的地点和事实在第8节都清楚交代“基列的一个城”(原文应为位置格的词,后紧接基列),“充满作孽行恶的人”(“作孽的人”在箴三十20 指淫妇,在赛三十一2 指政治上愚蠢的人,这一段帮助我们理解何西阿的原意),并被血沾染; (3) 犯罪分子被揭露是祭司结党(9节),继而被称为匪徒(字义为强盗或“抢劫犯”;参七1 ,这里将这个词与盗贼并行),他们埋伏在去示剑的路上,杀人行恶; (4) 他们的恶行在第9节末总称为“邪恶”(Wolff, p. 122),丑恶(RSV),“确实令人触目惊心的行为”(JB)这句话是对第7节践踏圣约和行事诡诈,以及第8节罪恶暴行的总评100 。 这些此起彼落的谴责,反映出当时祭司袭击并抢劫旅客的常情。这里很可能隐藏有祭司阴谋联合,蓄意抗拒王家的重大事件。基列地至少发生过一起这样的阴谋∶在背叛比加辖的政变中,比加得到“基列的五十个人”的帮助(王下十五25) 。如果我们主张五章8节 ~七章16节 是何西阿回应叙以大战和有关事件的观点正确,那么前面这种说法是我们对六章7~9节 能得出的最好解释。这样,七章3~7节 那个令人费解的烤饼比喻,可能是对同一事件的平行记录,为的是反映这场阴谋在撒玛利亚最终的结局。这种解释方法使书中这部分更加连贯,各小段更明白易懂;如果截然分开,则艰涩难懂。祭司既隶属君王皇室,又甘心倚赖他们的庇护支持,使他们成为支援背叛行动最可能的人。何西阿的信息遍满证据,证实祭司只要弃绝神的律法,就无法防御任何堕落败坏浪潮的侵袭,连杀人流血的罪恶也不例外(四2 ,五2 ,七7) 。 神这位抱怨者在这部分的结尾总括了全民族的恶行(10~11a 节)。以色列家应包括三大组成部分∶以法莲是围绕撒玛利亚的一小片领土,尚未完全为亚述军队践踏;以色列主要指已完全隶属亚述殖民统治的约但河东岸地区;而犹大在亚哈斯统治时,迫于叙以两国的进攻,已拱手屈服于亚述的殖民统治,以求取援助。神亲自见证(我见了,10节;参∶传三10、16 ,四1 等)他们淫行的“可憎”(参∶耶五30 ,十八13 ,对祭司和先知错谬领导的结局,作类似的描述)。 淫行首先集中在以法莲,后来污秽蔓延到以色列(参五3) ,这里不仅指上下文所述在异教邱坛崇拜巴力的淫乱;第10节的场景表明,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导致其首领与亚述狼狈为奸,共同针对他们的首都撒玛利亚煽动人反叛,这也是淫乱的一种含义。他们没有依靠神求得保护,也没有尊重为维护社会安定而设立的律法(参6节)。 犹大的收场(11a 节)包含了审判的宣告收场(即“收割”,与太十三24~30 、39同义),审判不仅针对犹大,也针对以法莲和以色列,它们在这时同样受到谴责,却未受到审判的威胁。三个平行句的排列如下∶ 以法莲的淫行在那里, 以色列被玷污, 至于你,犹大,已为你命定一个收场。 我们明显看见这三者都有分于政治上堕落的淫行。在五章10~14节 和六章4节 ,以法莲和犹大都是有足够自由主动采取愚蠢的政治策略;东岸的以色列则深受亚述的辖制,丧失自主权力,被以法莲的淫乱玷污。这三者要一同承受神所预定的审判。 100 见 Nicholson, pp. 179~186,关于何六7 的论证包括∶ (1) 约 不是一个邦国的盟约〔不同于 L. Perlitt, Bundestheologic im Alten Testament , WMANT, 36 (Neukirchen-Vluyn, 1969), pp. 135~152的观点〕,也不是王和北国民众所立的约(不同于 G. Fohrer, 'Der Vertrag Zwischen Ko/nig und Volk in Israel', ZAW , 71, 1959, pp. 1~22的观点),而是耶和华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圣约; (2) 这里的罪行既不是指远古时代的邪恶行为,又不是指目前随从异教的不忠表现,而是指“在何西阿时代……政局起伏动荡时的暴力行动”(p. 186)。
v. 神抱怨约民虚谎诡诈(六11 b ~七2) 神恩惠的意图再次(参六4) 与以法莲悖逆的现状相抵触,神急切彰显怜悯的心情,通过祂热切渴慕复兴以色列而表达出来,因以色列人是祂遭受猛烈攻击和层层围困的子民(五10~14) 。祂亟愿使以色列全地(参一9~ 二1 ,二23 ,四1、6 、8、12的注释)恢复社会、精神和物质的圆满健康状态∶“重振命运”是先知常用来表达此意的一种方式(参∶珥三1 的注释);“医治”是何西阿最喜爱的用语之一,指以色列从因悖逆而饱受审判的厄运中逆转(五13 ,六1 ,十一3 ,十四4) 。六章11 b 节和七章1 a 节是两个平行句,虽然章节的分段使它们分开(Vulg. 、 AV 、 JB 、 NASB),但它们实在应连在一起理解(参 RSV 、 NEB 、 NIV)。 神恩慈的心意环绕着整个民族,却因集中在以法莲的罪恶行为而受拦阻。作者首先用一些常见的术语指控这些罪行“罪孽”(堕落,希伯来文 `a{wo^n ;参四8 ,五5 ,八13 ,九7、9 ,十二9 ,十三12 ,十四1~2) 和恶行是何西阿表达罪恶的词汇中意义最广的术语之一,既指有害的行为(希伯来文 ra{~o^t[ ,字义为“罪恶”),又指它们毁灭性的后果(参七2、3 ,九15 ,十15) 。这里的谴责又特别重提六章7~9节 中,祭司的杀戮和抢劫行为,这两处的措词有共同之处∶ (1) “作孽之人”(六8) 本质上与“行事虚谎的人”或“虚假”(七1 ;希伯来文 po{~@le ~a{wen 和 pa{`@lu s%a{qer )同义; (2) 强盗(六9) 是七章1节 中以单数形式作集合名词的强盗成群的复数形式(希伯来文中分别为 g#d[u^d[i^m 和 g#d[u^d[ )。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恶行简言之,就是祭司的残暴行为,他们是行事虚谎(七1) 和并不思想(七2) 的主词。神想重振整个民族,但什么妨碍了祂的手脚?是其中部分地区的罪恶,指以法莲和她堕落败坏的首都。又是什么使以法莲和撒玛利亚堕落?是其中一群人的恶行,即那群本该彰显和教导圣约公义内涵的祭司(参四4~6) 。 祭司热中恶行的激情和手中的权柄,使他们丧失正常的判断能力,以致胡作非为,仿佛神不再会追究他们。他们作为欺诈虚谎的专家(六7 ,七1) ,也轻易地欺哄了自己。思想(七2) 的字面意思是“对他们的心说”,这节经文令人想到他们的心本应有能力作出正确的选择,却纵情放荡于异教(参四11) 而变得如此昏昧。祭司错谬的严重透过以下一些措词表现∶ (1) 一切他们所做的任何一点都难逃神的察验; (2) 恶事(参“罪恶”,七1 希伯来文用同一个词)这种用词很笼统,足够涵盖他们恶行的各方面; (3) “我曾记念”(希伯来文 zkr ,二17 ,八13 ,九9) 这个动词生动显示神重温他们的恶行。 结果,他们被自己的恶行缠住,仿佛被他们罪恶的本性层层围困。这位被他们不断弃绝的主,亲眼观看了他们玩火自焚的败局。这些描绘以色列罪恶盈溢,并有神亲自见证(七1 用显露;参二10 注释;在我眼前,参∶伯二十六6 ;诗三十八9 ;箴十五11) 的经节,似乎是两幅圣经审判画面的组合∶罪恶生出恶果“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民三十二23) ;神要亲自审判罪“(甚至连我)必撕裂而去”(何五14) 。这些观念中不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为神是创造大工中掌管万物秩序的主宰,其中的部分规律就是审判和报偿。 vi. 明喻审判∶烧热的火炉(七3~7) 有四条线索可帮助我们理解这段疑难的信息。首先,祭司仍然是从事这些行为的人,好像四章4节 和六章7节 (参六9) 以后的信息一样。文中的他们、他们的和他们(受格)都一致指向祭司,他们是阴谋暴行的核心力量。 其次,按字面解释(3、5、7b ~ d 节),火炉与烤饼的比喻,即掌握了解释这个比喻的关键。它们表达了以下几点∶ (1) 一个新王和他的朝廷(曾废除先王的祭司,以虚谎使首领喜乐,3节); (2) 在王加冕的日子醉酒淫逸,使整个朝廷昏昧愚妄,王与那些轻慢王权的人随伙结伴(5节); (3) 谋反者从未寻求耶和华的旨意和帮助,以残暴废除一个又一个首领(7b ~ d 节)。 第三,比喻的关键要素火炉(4、6、7节),说明祭司的背信弃义(4节中把他们称为行淫的,以示政治和宗教的不忠行为;参∶耶九2) 和权力欲望(6~7a 节),使他们的内心激荡火热。烤饼之人的身分极难确定(4、6节),后面的经节里,一些注释家和版本把希伯来文加上不同的母音而把它解释成“他们的怒气”,因此他的存在并不明显(安德生却持不同意见,见447、449~454页)。两次提到烤饼之人的工作都有闲懒渎职、没有果效的意思,使谋反叛乱得以成功。如果闲懒有消极、忽略己任的意思,则烤饼之人指王宫中保护君王安全的重要官员;如果闲懒是指恶毒的蓄意阴谋,则可能指大祭司(参四4 注释),他们利用自己的职位骗取君王的信任,内心却隐藏谋反背叛的实意。这些经文的意思模糊不清,任何解释都不是定论。 第四,这段信息从君王欢喜(3节)转变为君王败落(7节),这种骤然急变因为有酒(5节)的因素而顺理成章;酒是以色列人背叛的成因与标志,最终导致政治谋反的阴谋得逞。这种变迁又是从某个特定事件开始一个君王因虚谎的祭司而欢喜,末了却是更大范围的败落所有的君王都仆倒而死(7节)。这寓意深刻的譬喻描绘的是某个特别的事件,却又喻指许多类似的情形∶沙龙谋反,击杀在位仅六个月的亚撒利雅(王下十五8~12) ,米拿现一个月之后又背叛沙龙(王下十五13~15) ,两年后比加推翻比加辖的统治(王下十五23~26) ,而八年以后何细亚发动政变,背叛比加的独裁统治(王下十五30) 。有些学者认为比加在基列曾称王执政十二年,那时正值米拿现和比加辖在撒玛利亚统治约主前七五二至七四○年101 。这段信息开始讲到的事件(3节),通常被认为是指最后两次政变之一,结束时描绘的普遍堕落情形表明,祭司与王室一同堕落,是一种根深柢固的恶习,而不是偶然的过失。 3. 虽然在五章1节 中王室连同祭司和人民是何西阿信息攻击的对象,但以色列的君王首次从这里开始成了何西阿信息的焦点上下文都在强调祭司的罪恶(是一个重复强调,把第3节和第1~2节联系起来)和虚谎(再次突出第1节中的行事虚谎,希伯来文用的却是不同的词),以及“君王的幼稚愚蠢”。如果六章7~10节 所讲的亚当基列示剑阴谋,就是指七章3~7节 所讲的背叛事件,则比加辖是其中的受害者,比加连同祭司是同谋(王下十五25) ;如果这两处经文指说不同事件,那么就是祭司反对比加的罪恶虚谎行径,使得何细亚及其王朝满心欢喜(王下十五30) 。这两种说法都缺乏足够的证据证实,但无论怎样,七章3~7节 描述的场景,使祭司的狡诈和君王皇室的轻信无谋显露无遗,终究无一人真正得胜。 首领(希伯来文 s*a{ri^m ;参三4 ,五10 注释)在这里首次提到,在先知后面的谴责信息中继续占有一定地位(参七16 ,八4、10 ,九15 ,十三10) ,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是君王的随从,实施君王的愚蠢外交政策,并兼任军事指挥者,执行那些受何西阿猛烈攻击的徒劳无益的战略(十13~15 ,十三9~11 ;参后面几段中有关原文难题的解释)。王室的罪恶愚顽,使我们重新关注何西阿早先有关管教性审判(三4) 和复和前景(三5) 的预言。那些喜欢祭司虚谎残暴恶行的王室乌合之众,都应被束之高阁,代之以合神心意的新王102 。 4. 行淫(参六10 中以法莲的淫行)一词将祭司玩弄权术的虚谎诡诈描述得淋漓尽致。他们心中熊熊燃烧的私欲,使他们竭力践踏冒犯他们从祖宗沿袭,本应遵行的圣约,这在火炉和烤饼人的比喻中就很清楚。烤饼人没有看好火炉,以致正在发面时也任凭它燃烧,结果令人难以容忍∶本应好好监护看顾君王的人却让他毫无防御能力,直至叛乱的阴谋犹如炙烈的炉子将他烧焦灭尽。 5. 这里暂停使用比喻,先知回顾第3节中所述君王和祭司的关系。经文背景可能是一次节庆、王的生日,或更可能是王加冕的周年纪念日。这句经文如果要与其他经文(3、7节)对应一致,则主要动词“使他们患病”(希伯来文用使役形式)的主词必定是祭司,这里还被称为亵慢人,生动表达他们对王权轻慢嘲弄的态度,这种态度也曾不只一次刺伤过先知本人(参∶赛二十八14 ,君王被称作“亵慢的人”)。还有谁会讥诮说“作先知的是愚昧,受灵感的是狂妄”?首领因酒的烈性昏睡跌倒,君王也因欢宴纵情,丧失清醒的判断力,与那些心怀阴谋诡计的祭司拉手(即表示志同道合的亲密关系)。所有这些都表明首领是轻忽职守的烤饼人,贪饮杯中之物而昏睡不醒,暗中隐藏的叛乱暴动之火已愈烧愈烈。他们的君王已软弱无力,立时便会列入那些跌倒而永无翻身之日的君王之中(7节)。 6. 火炉的比喻被炙热的火焰推至高潮。这里剧情的主角仍是祭司,这节难解经文可逐字直译成∶ 当他们(祭司)靠近的时候 他们的心热如火炉。 他们整夜埋伏, 他们的烤饼人却睡卧直到早晨。 它(他们的心)是燃烧的烈焰。 “他们靠近”〔不将“靠近”(希伯来文 qrb )判读为“燃烧”(希伯来文 qdh] );参 LXX 、 RSV 、 NEB 、 Wolff〕暗示他们在执行谋杀计划。这句话应该从连接词“当……时”开始,原文 ki 可以译成这种意思,且更符合上下文理。至此他们的心被罪恶的意念猛烈烧灼,完全达到火炉的高温极限。当他们整夜忙于策画阴谋诡计时(字义是“埋伏”;参∶士十六2 迦萨人设计谋害参孙),他们的烤饼人(参照 Vulg. 理解 MT 、 AV;Andersen;与大多数其他译本不同,改变了希伯来文在这里的断句,读作“愤怒”或其他意义相近的词)却睡卧到早晨。他们的昏睡烂醉使王权岌岌可危,完全听从谋反者的摆布,谋反之人的心是“犹如烈焰一般燃烧着”这句话所隐含的主词(参 Andersen, pp. 447~461,我选用并认同这段话)。另一处与这里类似的先知信息在以赛亚书二十八1~4 、7~13,反映首领官长昏醉痴迷的情形。 7. 第三次(参4、6节)用火炉的比喻描述祭司野心勃勃的热望,第4节中称他们都是行淫的。但这里他们爆发出猛兽般咆哮的怒气,吞噬(字义为“吃掉”;参二12 ,五7) 了他们的“士师”(和合本译作“官长”)。士师(即统治者)是描述君王的一个更贴切的词,因为“君王”的职责就是秉行公义,实施公正裁决(参五1) ,在急难时寻求神的帮助,像古时以色列的士师那样带领民众信靠神。但在这段信息中,“士师”这个词更可能指首领,即那些执行君王公义命令,以此加强圣约效力的朝臣。那些未能在信仰或人身安全上保护君王免受亏损的人,也照样成了叛军的牺牲品(另一处讲到他们被杀身亡的经文是七章16节 )。他们的君王是参照他珥根译本中第5节的译法,这些君王被反叛集团拥立在位,后又靠支持他们以博得他们的拥戴。无论神还是先知本人,都无意对这种任意妄为的独裁政权尽忠效力(参八4) 。跌倒是轻描淡写十二年间四次谋杀篡位的历史接二连三的君王坟墓,标志着君王无力开创和平、安定、稳妥的社会局面。 “然而”一词导出的内容,是从五章8节 以来一直酝酿、呼之欲出的谴责信息,没有一位祭司向耶和华呼吁,寻求真正的解决办法。所有其他权宜之计都尝试过,而大受挫败阻挠军事侵略(五8~12) ,依附权势的外交应变(五13) ,虚张声势的悔改(六1~3) 和诡诈的谋杀暴行(六7~9 ,七3~7) 。从七章2节 起尚未直接发言的神,面对这种极端的轻慢羞辱,发出了道明内心剧痛和愤怒的怨声。当宗教领袖依靠连续犯罪,而无能的愚妄人期望获得拯救,随而梦想破灭,杀机顿起,民众会变得如何?只会变得“罪大恶极”,就是“他们离弃耶和华偏行己路”103 。
101 此处以及别处采用的列王执政年表,都引自 E. R. Thiele, A Chronology of the Hebrew King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7), pp. 76~78.
102 通过调换希伯来文起始两个字母,而将欢喜 变更为“膏抹”的建议( BHS )可不考虑,以便切合第5节所述放荡狂欢景象。
103 M. E. W. Thompson, Situation and Theology, p. 72. vii. 暗喻审判∶没有翻过的饼(七8~10) 这段内容仍沉浸在叙以大战的阴影中,虽然犹大已不在我们的视野之内,但以法莲仍是关注焦点(8、11节)。更为醒目的是,从四章4节 以后一直占中心地位的祭司,在这里悄然消失,将一直隐藏直到十章5节 〔即便那时也被称为喜爱牛犊的祭司(希伯来文 k#ma{ri^m ),而不是常言所说的祭司,希伯来文 ko{h#ni^m 〕,九章4~6节 已宣告他们惨遭挫败阻挠,那时耶和华将剥夺他们的节期事奉,并使他们流离失所,客死他乡。因设谋背叛王室而双手沾满鲜血的祭司不再出场,信息内容从描述以法莲内在混乱迷茫的状况,转为描述其模棱两可、妥协让步的外交事务。他们这些外交行为显得如此愚拙,以致何西阿采用一系列讽喻夸张的手法表达∶没有翻过的饼(8节)、发霉的饼(9节)、愚蠢无知的鸽子(11节)、翻背的弓(16节)、绝收的农业(八7) 、无用的器皿(八8) 、野驴(八9) 、追赶东风(十二1) 。先知借用这些令人忍俊不已的日常生活经历或事物,充分展示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不仅不符合神的旨意,还违背常理。 8. 我们认为以法莲指北国,因为当时以色列的剩余领地,已成亚述帝国的殖民地。只有位于撒玛利亚附近的山地,从前约瑟的儿子以法莲支派的部分领土,还在名义上拥有政治上的自由(参增注中的“历史背景辅参”及六7~11 注释)。以法莲的余民已完全与外邦民族混杂,其中与亚兰人、埃及人和亚述人的混杂尤为突出(11、16节;参五13 注释中对此的描述),以致他们作为神选民的独特身分渐渐失去。在第3~7节的烤饼譬喻中,神可能暗示以法莲是搀杂在外邦面粉中的油脂,但事实上这个譬喻应该从这节经文的第二个子句开始,而第一个子句字义更直接,解明后面譬喻的含义。第9节也采用这种写作方式,而第11节的句子顺序则相反∶譬喻在前,含义的解释在后。 第8b 和3~7节一样,都是借用烤饼的譬喻展开论述,但这里直接提说的是饼,而不是炉子。紧贴炉壁放着烘烤的饼,没有被烤饼的人翻过来,结果饼的一面仍是生面层,而另一面却是被烤焦的硬壳。我们不能牵强地主张这个譬喻表达以法莲转去附和外邦的那一面已经烧焦,而标志着对耶和华忠诚的另一面尚未烤好。 9. 以法莲的愚拙显露无遗,“他也不知道”∶ (1) 他的农业和经济力量其实已被外邦人(外人,五7 用来描述在邪淫异教活动中生出的私生子)以纳奉贡礼的方式蚕食耗尽,因祭司们已吞灭了以法莲的士师(7节); (2) 他的整个生活已腐化堕落,犹如过期的食物生发霉烂,长出令人厌恶的灰白茸毛(和合本译为“头发斑白”)。这样解释这譬喻(参 Andersen, pp. 467~468)可以保持其食物暗喻,并能避免白发的消极含义,因为在圣经里,白发通常是一种蒙福的表记(箴二十29) 。沃尔夫(126页)将白发当作恐惧的同义词。用来描述白发初长(希伯来文 zrq )的动词通常被译为“喷洒”,很可能是从“变得花白M明亮”,或“爬上M偷偷上到”的两个阿拉伯语字根中的一个衍变来的104 。后面这个意思在这里更贴切,着重表现以色列的愚蠢无知,令人羞愧难当(参二8 所论不知道 的情况)。可能荒宴醉酒使他们的知觉愚钝(参四11) 。 10. 这一节中先知概括的谴责显得强劲有力,第一句与五章5节 字字对应(参注释),最后两句重申以色列仍不归回(参三5 ,五4 ,六1 注释)和寻求(参三5 ,五6 注释)那称为耶和华他们神的主,这是两个非常熟悉的话题。这较长的名字(参一7 ,三5 ,十二9 ,十三4 ,十四1) 提醒人应向谁持守忠心。这部分信息的重要主题,就是以色列人没有对神作出恰当的反应∶ 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7节), 他却不知道(9节两次), 虽遭遇这一切,也不寻求祂(10节), 他们却向我说谎(13节), 他们并不诚心哀求我(14节) 他们仍然悖逆我(14节), 他们竟图谋抗拒我(15节)。 毋怪乎神要不断提高祂要审判的声浪,审判的刑罚隐含在为(在)这一切遭遇这句话中,直到审判刑罚的强度足以引起以色列的关注。只有当审判使整个国家遭受令人恐惧战兢的巨大毁灭,人民也饱受流离失散之苦时,寻求和回归神的美好景象才可能出现(三5 ,十一10 ,十四1~2) 。
104 前一种意见可参考 KB,依照 G. R. Driver 的观点;后一种参考 J. Blau, VT, 5, 1955, p. 341.
viii. 明喻审判∶愚蠢无知的鸽子(七11~12) 尽管譬喻从日常生活中的厨房用语变为鸟类学和捕猎的用语,但传达的信息却一样∶以法莲倚仗外交关系寻求安定稳妥的举动,足显其愚拙无知。他们举棋不定的矛盾心理,促使他们从米所波大米飞奔往尼罗河岸寻求盟国的援助,不论是因为恐惧难当还是轻信无知(希伯来文 pth ,意为愚笨,意思是轻易受诱惑,参二14 注释),或两者皆有(有关心中迷惑,申十一16) 。这种作法都是“轻浮草率之举”。无知字义为“无心”,即缺乏作出正确选择的能力和判断力,容易受到一些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参四11 关于心 的评析)。他们求告埃及的作法,与“不求告神”(7节)的作法对比强烈,而他们投奔亚述的行为,使他们无法回归神(10节)。沃尔夫(127页)认为这些经文以叙以大战为背景,且先知传达这些信息的时间是主前七三三年(参增注∶历史背景辅参)。 不能食用的食物(未翻过的饼,8~9节)的生动画面,表明审判是一种因果关系∶愚蠢的行为带来灾难的后果(参∶加六7) 。和第7节一样,耶和华在第12节中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发言,宣称神将以灾难直接干预子民的悖逆行径。如果以法莲是鸽子,耶和华将是机敏的猎手。如果以法莲将与外邦缔结盟约,照神所宣告的,“我将根据他们的盟约的叙述严惩他们”(安德生的译文,461页)。 第12节最后一句话可能在直接解释捕鸟譬喻,虽然譬喻的准确意思令人不解。很多注释家(如 Wolff, p. 107)将最后一个词修订为“他们的罪恶”(用希伯来文的 ra{`a{t[a{m ,代替 MT 的 `ad[a{t[a{m ),并且将动词理解为惩罚或“管教”(希伯来文 ysr ;参五2) 。这种解释使这句话有威吓的意思,再次提到前面重点强调的罪恶一词(1、2 、3节),反覆强调在五章2节 以后神意图以审判刑罚来施行管教。安德生的注释(471页)清楚阐明五章13节 和七章11节 所提到与外邦建立盟约的具体背景。他以“他们的盟约”取代 MT 译本中“他们聚众”(希伯来文 `e{d[u^t[a{m ,字根是 `wd ,取代了字根为 y`d 的 `ad[a{t[a{m ),强调以法莲用与外邦订盟约的具体形式叛逆神,这种罪在十二章1节 受到直接抨击,在该处何西阿再次回到七章8~16节 的主题。 ix. 悖逆抗拒的双重责备(七13~16) 第13节和15节中神明显发出怨责,这是四章16节 开始的连串责备中的一部分,到十一章8~9节 为最高潮(参六4~5 和六11 b~七2 注释)。这些责怨之声都表明神的心意是训练、坚固和挽救,而偏行己路、虚谎(13节)和悖逆(14节)却是以色列的一贯作风。以色列愚蠢的外交政策仍是这段经文的主题(注意这部分信息在第16节以谈论埃及告终,而五章13节 却以亚述开始),并且继续成为其公开冒犯羞辱神的实据。“离弃我”、“违背我”、“向我说谎”(13节),“不诚心哀求我”、“悖逆我”(14节)和“图谋抗拒我”(15节)等众多词汇,都一针见血地揭示出这一点。 13. 用祸(参∶民二十一29 ;赛三9 ;耶十三27 ;结十六23 ;何九12 ,其中的祸是指向别人而非说话人本身,所以有“恐吓、警告”之意,BDB,17页)和毁灭(希伯来文 s%o{d[ ;参十二2 ;摩三10 ,五9) 的形式表达审判的危机,感叹语气强烈,显示神急切施行审判。指控以法莲和犹大的案件,因着接连不断的控诉和指责而渐渐明朗,真凭实据数不胜数。南北双方的邪恶争战(五8~12) ,向亚述妥协求和的劣迹(五13) ,虚情假意的悔改(六1~3) ,祭司聚集图谋暴行(六7~10 ,七3~7) ,以法莲模棱两可的愚蠢外交政策(七8~12) 这些使耶和华神别无选择,只好强忍内心极度的伤痛和悲哀,宣告祂公义审判的来临。 以色列忘恩负义的行为可用以下三个词概括∶ (1) 离弃或“逃离”更确切(希伯来文 ndd ;参∶耶四25) ,指故意和定意尝试逃避耶和华神的主权; (2) 违背(希伯来文 ps%` )可用来指政变、兵变和少年犯罪(王上十二19 ;赛一2) ,以及违反伦理常情士1:6 耶和华如此说:“迦萨三番四次犯罪,掳掠全体百姓交给以东,我必不撤销对它的惩罚。' })">(摩一3、6、9、11、13,二1) ,同样也可指对抗神的圣约规定(参∶何八1 ,十四9 ;摩二4、6 ,四4) ; (3) 说谎(希伯来文 k#za{b[i^m ,意为“虚假”,参十一12) 突出以色列行为中欺诈虚谎的成分(参五7 行事诡诈;七1 行事虚谎;七16 翻背的弓)。追根究柢,这可能指以法莲的偶像崇拜(参∶摩二4 ,这里的虚假就指偶像),这是对神终极的谎言;从这种虚假中衍生出其他更多虚假虚假的悔改(六1~3) ,坚持依靠自己的努力维持国内安定的政局(六7~10 ,七3~7) ,并深信神不能帮助他们抵御强大的敌人(七8~11) 。这段从神发出的怨责信息,生动透彻地对比出耶和华乐施拯救(希伯来文 pdh ,指“赎金”,“支付代价赎回”)的热望,与以色列屡次拒绝神一切努力的顽梗。这种对比因着希伯来文中代名词我和他们的强调使用,而更加强烈突出∶“在我这方面,我要……;而在他们那方面,他们却……”。当耶和华再次提及救赎时,却有一个悲哀消极的诘问句出现∶我要救赎他们脱离阴间吗?(十三14) 其中隐含的答案是“不”。 14. 向耶和华神缺乏诚意的祷告“呼求”祂本是完全合宜的(参八2 ;珥一14) ,但他们的心却不在其中(参六1~3) 。“心”是他们作出全心全意选择并完全忠心的地方(参11节,这里讲到他们无“心”,〔丧失理智〕),这可媲美他们做任何其他宗教活动的那种热心∶他们在悲痛或绝望中哀号(参∶赛十四31 ;耶四8 ;珥一11、13 、15;摩八3) ,是异教活动中的一部分内容,因为他们遭受较长时期的干旱,加上贪婪凶猛的入侵者对他们收成的五谷劫掠蹂躏(参9节),他们有可能声嘶力竭地哀悼巴力之死。这里清楚暗示了哀求呼号的异教背景∶ (1) 在床上或“寝处”,这些是在山顶邱坛躺下,行邪淫、乱伦生育活动的地方(参∶弥二1) ; (2) 提到五谷和新酒(参二8、9 、22注释;特别是四11 注释,那里讲到新酒夺去人的心),这两者是巴力赐福的主要象征,也是异教活动中向巴力或耶和华神供奉的礼物(参∶珥一10) ; (3) 行使有自残行为的宗教礼仪来增强祷告的效力(参∶王上十八28 ;耶十六6 ;律法禁止这种自残行为,申十四1) ;LXX 在这里提到“砍伤”或“割伤”(参 RSV 、 NEB 、 JB),并且认为这动词是希伯来文字根 gdd 衍生而来,而不是从 MT 译本认为的 grr 而来,这很显然是一种手抄的笔误,在希伯来文字母中 r 和 d 在很多发展的阶段中极相近。 最后一句话他们仍然悖逆我,理解成“他们仍转离我”更好,将介系词 b 看成描述一种分离状况,相当于介系词“从”的含义;参考 NEB 、 NASB 、 NIV;而且阿摩司书六7 用到意为“转离”的希伯来字根 swr ,也是以赛亚(赛三十11) 和耶利米(耶五23 ,六28 ,十七5) 用来描述背道的一个关键字。这段针对以色列人向耶和华神顽梗悖逆的概述,不仅是第13~14节的总结,更是五章8节 以后的整段信息的总结。 15. 对以色列的第二重责备针对她的过去(参十一3) ,而第一重责备则针对她的现在(13节)。这时的用语极像父母在告诫儿女∶神曾孜孜不倦想藉着管教(希伯来文字根为 ysr ,参五2 ,七12) 来磨炼以色列,使她具有坚强的属灵和道德力量坚固他们的膀臂不仅是指身体的健康;但他们用尽所有计谋,包括倚靠自己的势力和诡计(希伯来文 h]s%b 的加强语意字干意为图谋,即“算计”的意思,利二十五27、50 、52,或作“设立计谋”,鸿一9) ,尽行违背神旨意的恶事,最终招致更大亏损,使神徒添许多忧愁。罪恶(希伯来文 ra{` )是对所有“带来痛苦的错误”的总称∶可以指人所犯的罪(参七1、3) ,或因犯罪给他们自己带来伤害(参∶摩三6) 。当神是遭受这种悖逆不忠行为的对象时,这两种意思都交织在一起∶人类犯罪使这位被何西阿喻为丈夫和父母的神遭受巨大的伤害。第14和15节之间以一对谐音字紧密相关∶第14节用希伯来文 swr 表达悖逆的意思,第15节用希伯来文 ysr 讲述神的恩惠的锻炼。这对谐音字提示我们,以色列的所作所为,与神心目中合情合理的期盼恰恰相反。 16. 解脱这种悖逆行径的惟一措施就是“回归”(参三5 ,六1 注释),然而以法莲的回归和她在这一章中的其他行为一样,都是错误的。第一句话的含义稍嫌模糊,会让人产生许多不同的解释;但仔细查考上下文却很清楚,这里是在指控以法莲的错谬∶以法莲好似“松弦的”或“翻背的”弓(诗七十八57) 一样不可靠。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希伯来字 `al 令人费解。一种处理方法是把它修正为“巴力”∶他们转向巴力(RSV 、 JB);另一种方法则将它理解为“至上”,指耶和华神而言∶“他们归向,却不归向至上者”(AV 、 NIV);第三种更佳的可能,是将 lo{~ `a{l 解释为“非神”,可指巴力(参八6) ,也可指其他任何迦南人崇拜的神灵(参∶申三十二17、21) ,安德生(477页)也持这种看法,把 `a{l 与 `eli^ 和 `elyo^n 的含义看作等同,指那些被尊崇或高举的神灵,这种解释得到 LXX 的支持,后者将这个子句译为“他们归向虚无)(参 Jeremias,将此译为“无能无为之辈”,91页)。 首领必死(倾倒)于刀下的断言,是对他们势必消亡的独裁统治(七3~7) 的补充。他们任凭他们的君王都仆倒而死,他们也必遭此厄运;未必是死于宫廷阴谋中,可能死于敌国来进攻的战场上;他们心高气傲的舌头迎来神夺取他们性命的预告(五10、12 ~14,六5 ,九8) 。埃及(参11节)看到以法莲亲善亚述的政策一败涂地,将对这些政治投机分子极力嘲笑讥讽(讥刺,参∶结二十三32 ,三十四7 ,三十六4) 。由于何西阿珍视出埃及时神所彰显的丰盛恩典(十三4~5) ,并且期盼以色列重新回应神的呼召,再次开始新出埃及记的经历(二14~15) ,这部分信息(五8~ 七16) 的结尾是重提埃及地,必然让他痛心疾首。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何六1 】「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他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这里有四项动作:撕裂、医治、打伤、缠裹,完全是神自己的动作。这是祂的方法。若不破坏,就没有改造与创新,神必须作彻底的工作。但是耶和华的刑罚,决不将人们置于死地,何况祂的目的不是毁坏,而是医治。祂打伤,不会使人受了致命伤,而是要在伤处缠裹,使人完全得?痊愈。──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神愿意等待,希望百姓能彻底改过转向祂,本章说明他们的悔改如云雾、露水般短暂(4节 ),目的无非想逃避想刑罚(2节 ),然后犯罪如故(七1) 。因此神一定要刑罚他们。本节至3节为作者记下百姓之间说的话。
来吧。第1-3节与何5:15 的关系,要比与何6章其余部分加密切。
祂撕裂我们。神爱我们,所以把对我们的惩罚看作“奇异的事”(赛28:21) ,是祂所不愿意做的。祂管教的主要目的是要造成生命的改变(诗119:75 ,哀3:31-33 ,来12:5-11) 。
必医治。真正的医师是神,而不是亚述人“耶雷布”(何5:13) ,或其他任何人(申32:39) 。
●1~3这应该是一首用在崇拜中的忏悔诗。本诗中只有22个希伯来字,却有12个动词。这首诗邀请百姓归向耶和华、认识耶和华。
◎这首忏悔诗说明只要悔改归向神,他很快就能让饱受处罚的百姓复兴。只要认真的追求认识神他一定会如朝阳赶走黑暗般的出现,也会有如春雨、秋雨滋润土地般的赐福给追求认识他的人。我们享受到这种快乐了吗?
◎也有人认为这首诗放在这里是一种讽刺,表明以色列人以为只要表现出悔改的样子,神就会给予他们复兴。
【何六2 】「过两天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苏醒」是救活的意思,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死亡,只是受了重创,无法再振作,所以祂的生命的恩典与力量使我们重新起来。「苏醒」不是完全「救活」,但是保持我们一直存活着,不致死亡。这是保存性命的意思(民三十一15 ,书九15 ,赛七21) 。
第三天比两天长,仍是很短的时间。两天与三天其实不是论时间,而是运用特殊的文体,所谓同语反复法(tautological method )。「在神面前」是蒙福的,得神眷佑的。所以我们得在祂恩惠的面前,享受生命的福分,必得寻见祂的面。──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过两天……第三天”。即在短时间之内(路一三32-33 ,彼后三8) 。
过两天。“过两天……第三天”,似乎是文学手法,并不表示确定的时间(王下9:32 ,摩4:8) 。何西阿曾预言神会“医治”(何6:1) 。现在他补充说,医治发生在将来一个不确定的时候,但很有可能是不远的将来。在圣经中没有证据证实这是一段关于弥赛亚基督复活的预言,虽然许多人是这样认定的。
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活在神面前就要与神完全和谐,并亲密交往(民6:25-26 ,诗11:7 ,17:15,27:8-9,51:11,67:1,119:135)。
●「两天...三天」:表示「短时间之内」的意思。
●「兴起」:「使之活过来」的意思。
2~3“过两天”、“第三天”:喻时间之短。以民认为只要口头上认一下罪(1节 ),神的忿怒很快就会过去。神的恩典会如黎明,如春雨一样来到,他们可以重享昔日光辉。3节“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亦作“我们来认识耶和华吧”,表面上听先知的呼吁,实质上不具诚意。
【何六3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祂的出现实际是出来或出发,神在行动中。甘雨也许指秋天入冬的雨,春雨使地面滋润,可以种植蔬菜谷物。但这决不是指迦南宗教中大地回春时的敬拜。耶和华是自然的主宰,祂赐雨水,使大地滋生与繁荣。祂的祝福是使人物质丰富,没有匮乏。这里还不只是物质的,更是心灵的,使人们被神的恩典润泽与滋生。──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以色列的复兴将会在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出现(罗一一26) 。
「晨光」:即黎明。
务要认识耶和华。见何4:6 注释。
祂出现。该段贴切地描写了将来弥赛亚的工作。
晨光。我们的救赎者主耶稣基督确是晨光,或来自高天的“清晨的日光”(路1:78) 。黎明悄悄地降临大地,驱散夜晚的黑暗,唤醒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与活动。照样,也会“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作翅膀 )有医治之能”(玛4:2) 。基督没有以外表的光彩使人眼花缭乱。祂给人的,是他们得救所需要的亮光。
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甘雨(早雨 )是秋播后(犹太民事年历和农历之始 ),从十月底到十二月初(申11:14 ,珥2:23) 所下的大雨。春雨就是晚雨,降在三,四月间收获之前,促成了收获。何西阿用形象生动的比喻向他的同胞保证,神有丰富的福惠,能奋兴和滋养他们的属灵生命。
●「出现」:直译是「站出来」。
●「晨光」:原文是「晨」(没有「光」 )。意思是耶和华站出来就赶走黑暗。
●「甘雨」:直译就是「雨」,对照下面的春雨,这里可能是秋雨的意思。
【何六3 冬雨、春雨】因着中东的地中海型气候,以色列一年有两次降雨期。冬雨从十二月至二月,主前第十世纪基色历法所记,这波水气使地土松软,预备犁地和小麦、大麦、燕麦的播种。春雨在三四月来到,提供粟、蔬菜作物播种所需的生命之水。这些降雨的时机,决定了丰收或饥荒。将雅巍与降雨相连结,取代了巴力作为雨水、丰饶之神的角色;将雅巍与太阳连结,取代了常与正义相关联的太阳神。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4 】「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作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
主自己在挣扎中,祂一方面有慈怜的同情,一方面却有公义的忿怒。良善或可译作「信实」,是圣约的义务。以色列必须恒久地信守神的约,不可只是一时敷衍塞责的应付。这一用词也可译为真诚或热心,他们对耶和华也必这样忠心与热忱。「速散」或可译为匆促地消逝。这些都不够实际,没有充实的内容,只是短暂的存在,很快就不见了(雅四14)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巴勒斯坦有一些地方土地很肥沃富庶,有一些地方炎热干燥,雨水、露水都很快蒸发。先知借用此现象来比喻以色列民的义不能持久,如同“早晨的云雾”和“速散的甘露”。
以色列自我改革的尝试象“早晨的云雾”那样虚假,晨雾扩散得很广,但瞬间便消失了。
「良善」:原指慈爱。
「云雾」和「甘露」:象征百姓悔改的肤浅和短暂。
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神已千方百计规劝以色列和犹大悔改,却是徒然。所以祂伤心地问道,除了惩罚,祂还能做什么呢(赛5:4) 。
甘露。神的问题是因百姓太缺乏虔诚而发的。神选民的历史充分说明他们不能时常保持虔诚。我们都需要学习这个教训,因为良善如果不在生命中持久存在,就没有真正的价值。
●「良善」:「圣约中的爱」,在这里也可以翻译成「信实」。
●「甘露」:原文没有「甘」,就是「朝露」的意思。
◎说起来以色列与犹大人也不是没有良善,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持守他们的良善。我们有能力持守我们的良善吗?我们能够持续对神的忠心与承诺吗?
【何六5 】「因此,我借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审判」也可译为「公义」。神的公义必如晨光从幽暗中突破而出,或阳光夺云而出。神的公义由仆人的口中发出,宣布救恩(赛四十二1) 。神的公义在耶和华的日子发出,该是审判与拯救的时候(摩五18-20) 。「光」也可译为「太阳」,是黎明初升的旭日,成为复活的清晨,除去死亡的黑夜(弗五14) 。神的砍伐与杀戮不是要除灭,而是要施恩,正如六章一节 所叙述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砍伐”、“杀戮”都有谴责的意思,神遣忠信的先知谴责他的罪恶。“口中的话”:神藉先知宣布的刑罚。“光”:闪电。
「砍伐」:有雕琢或开凿的含意。
「光」:指闪电。
砍伐他们。希伯来人为建筑目的而开采石头,象征天国的雕刻家按“神形像”(雅3:9) 塑造人的心灵。
我施行的审判。七十士译本和亚兰语文本均译为“我的审判”。无论如何翻译,都是指神的惩罚。
●「砍伐」、「杀戮」:原文都是过去式,表示已经做过的事情。
●「光」:「日光」,与 6:3 「他出现确如晨光」相对。
【何六6 】「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良善(或信实 )是立约的关系,是道德伦理的基础。认识神也是指与神的关系,与神相交。神的话语与作为使人能够认识神(二8 ,四1-6 ,十一1-3 ,十三4) 。认识神,就是与神相交,在体验神的时候,有信靠顺服的心。燔祭原含有顺服的意思,但是在礼仪方面表现还不足够,更应在内在的属灵的经历中。──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良善”包括对人发自爱的行为,和对神的忠心。向神献祭而无内心的诚实,神决不接纳(撒上十五22~23 ,太十二7) 。
“良善”。希伯来文是hesed。参看第二章19节 的脚注。
「不喜爱祭祀」:或解作「胜于祭祀」(见下半节平行句 )。
不喜爱祭祀。见何5:6 注释。
认识。仁慈是宗教的实际表现;知识是正确行为的指南。若没有这两个要素,宗教就成了空洞的形式,为神所厌恶(撒上15:22 ,箴21:3 ,赛1:11-17 ,提后3:1-5) 。
●「祭祀」:原文就是「宰杀」,把祭物宰杀献给神。
●「燔祭」:可参考 利 1:1-17 ,将祭物焚烧献给神。
●「喜爱....不喜爱」:这是文学上的用法,意思是「喜爱....胜于喜爱....」的意思。
◎当时迦南人的献祭观念是:认为神是一个有需要的神,人的责任就是满足神的要求,在正确的时候用正确的方式将祭物带来献给神,并且守着一切正确的崇拜礼仪,这样就会满足神的要求。而神也就会因此满足人的一切欲求。这种观念,跟目前的民间信仰相当近似。献祭与礼仪是一种「摆布神的工具」,生活、道德与内心的真实信仰都变成无关紧要的了。
◎在此神表明他真正要的不是这些祭祀、仪式,而是持久的良善与真正的认识神。在今天的教会中,神找得到他要的良善、信实与对他的认识吗?还是只找到「准时礼拜」、「定期奉献」呢?
【何六7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他们」是指以色列公民,好似五章五节 以色列、以法莲及犹大。他们背约,是背弃耶和华的约,必指摩西所谛结的圣约(四6 ,二18) 。他们显然干犯神的律法(八1) ,破坏了圣约的关系。
「诡诈」似指他们对神的不忠,好似婚姻关系的不贞一样,以致因邪淫而有私生子(五7) 。所以这里所指的是信奉偶像而为身心的邪淫。「诡诈」另一种涵义,是自欺的想法,认为神不致因他们迷信而惩罚他们。──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如亚当背约”:意难确定,因旧约并无亚当与神立约的记载。有人认为“亚当”可解作“人类”,译为“如人背约”。有的解释认为亚当在此非人名,乃一在约但河边的城(书三16) ,因接上不但有“在境内”的话,且提到的基列、示剑等都是地名。或因百姓在此城拜偶像,遂有“背约”的话。
“亚当”。可能普遍指人类,他们违反了神的诫命;或特别指亚当的原罪。
「亚当」:或作「人」。但较合理的解释是以它为地名,因为8-9所提及的基列和示剑均为地名,而且本节下半的「在境内」原为「在该处」,可见「亚当」应指某地(书3:16) 。亚当城被指背约,可能因为该城当日设有拜偶像的邱坛。
「行事诡诈」:见5:7注。
如亚当背约。或“如人背约”。神本着祂对儿女的崇高爱心,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中,担任祂在地上的代表,享有地球的统治权(创1:26) 。但我们的始祖违犯了神禁食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创3:6-22 ,赛59:1-2) 。神曾给以色列和犹大一个居住的地方,像给亚当一样。但他们也像亚当那样因犯罪而违背了神的圣约;所以他们要像亚当那样,被赶出应许之地。
由于“诡诈”、“背约”,以色列不再是神的子民,如“罗阿米”这个名字所暗示的(何1:9 ,2:23)。圣经用多种方式表述以色列的诡诈(何6:4 ,7:8-11)。
●「他们」:原文指的是 6:9 的「祭司」。
●「亚当」:城名,位于雅博渡口,连接示剑与以色列其他重要中心之处。
●「如亚当」:可能是抄本问题,作「在亚当」比较适当。「境内」就是指亚当城境内。
●「背约」:「践踏」。
●7~9何西阿到底指责这些地方发生的什么事件,现在我们并无法考证。不过当代的人应该能够清楚理解。
【何六7 亚当】由于本节的末尾指出一个地方「那里」(和合本「境内」 ),又与吉甲相对称,大多数现代解经家假定这指的是一个城市,而非第一个人类。这个地点一般认为是外约但的达米叶遗址(Tell ed~Damiyeh ),就在雅博河南边、法尔阿干河北方,控制着约但河的浅滩。此处提到,是在法老示撒于该地区主前第十世纪战争中所占领的城市之一。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8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基列在约但河东的北部山区地带。「作孽」是一个普通的用词,可指任何的罪恶,大概是说以色列人背逆神,而行拜偶像的一切可憎的事,而且也与不道德的行为有关。作孽也可译为诡诈,与上一节所说的可能是相似的。
「被血沾染」,或可译作「血迹可寻」,流血是指凶杀或战争,指他们社会道德方面的恶行,或政治的阴谋,军事的暴行。──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基列在约但河东,属北国领土。“作孽”:可指当年基列人击杀以法莲人几至灭族的事(士十二1~6) ,更可能指助比加叛乱弑以色列王比加辖的事(王下十五25) ,因此事发生在何西阿侍奉的时期内。
「基列」:通常指北国境内约但河东的地区,非城市名。基列人的「作孽」可能是指他们帮助比加谋朝篡位(王下15:25) 。
基列指约旦河以东到亚幕河和雅伯河之间的整个地带(创31:47) 。这里说基列人凶恶成性(王下15:25) ,怪不得他们列在北方王国中第一批被亚述人俘掳的人中间(王下15:29) 。
●「基列」:位于约但河东的北部多山地带,这里指的应该是基列高地中央的「基列拉末」,位于雅博以南9公里、约旦以东21公里处。
●「作孽之人」:指「专与耶和华作对的人」。
【何六8~9 基列与示剑的暴力】这里所记录的事件,可能是主前七三六年比加反抗以色列王比加辖(王下十五25) ,战争显然从亚当这个地方开始,借着一群基列人的协助,向西沿着法尔阿干河扩散至以色列,远达示剑城。比加的支持者在试图消灭王的官员时,获得伯特利祭司的协助。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六9 】「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
强盗成群,埋伏在路边,为向行路的人行劫,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贪婪,甚至杀害。现在以他们与祭司并列,可见祭司的罪大恶极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示剑为从撒玛利亚去伯特利献祭必经之地,本节所指何事难确定,或为祭司堕落到抢掠,劫杀行人。
“在示剑的路上”。那是前往偶像膜拜中心之伯特利的路。
「示剑」:为利未城邑之一(书21:21) , 也是一个逃城(书20:7) ,是从首都撒玛利亚往伯特利祭坛必经之地。本节指败坏的祭司在路上抢掠及杀戮逃难者或上伯特利献祭的人。
强盗成群。描绘邱坛上祭司邪恶的可怕状况(何4:13) 。
在示剑。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译为“去示剑”。
●「示剑」:是敬拜耶和华的中心之一,位于撒马利亚东南方12公里,位于基利心山北边。以色列进迦南之后在此立约。参考: 书 24:19-27
●「邪恶」:这是希伯来文形容罪恶最严重的词语。
◎祭司带头犯杀人流血的罪,难怪整个以色列都会有邪恶的行为。
【何六10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这里是总括以上的罪行。在那里可能是示剑与亚当城等地,有异教邪淫的礼仪与举动,所以整个以色列都在这不良之影响之下,失去洁净的环境,完全被玷污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暂编注解〕●在「以色列家」:指所有神的选民,包括以色列与犹大。
【何六11 】「“犹大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犹大却因以色列北国受严责而同受警告。但是这里是神给予复兴的应许。「收场」是收获,是指末事的,正如耶利米书五十一章三十三节 所描述的。当神命定审判的时候,救恩并非是不可能的。神还要使犹大从苦境中转回(伯四十二10) ,即使他们被掳,仍可归回,恢复他们原来的境况。──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何六11 】「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直译是「当我改变我民的回转」,指的未必是「被掳归回」,也可能是指当时代的以色列人回转寻求耶和华。译为「当我要改变我民的命运时」可能比较达意。
── 蔡哲民《何西阿书查经资料》
〔暂编注解〕“收场”原意为“收割”,指神的审判(太十三39) ,先知在此警告南国犹大,不要沾沾自喜,神也要刑罚。
“使被掳之民归回”也就是“医治以色列(七1) ,恢复其家园和名声的时候(番三20) 。
审判的“收场”。
「收场」:原指收割,这里象征报应──神的审判。
「犹大啊...... 必有 ...... 收场」:指犹大亦将受罚。
「我使...... 的时候」:可译作「我想使我的民从苦境转回的时候」(伯42:10) ,这句应属7:1, 该节意思是当神要复兴以色列民时,他们却露出恶行来。
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可能用于褒义,指报赏;或贬义,指报应。许多学者倾向于后一种的解释,因为犹大像以色列一样陷入背道之中,必然收获被掳的悲哀(代下36:1-21) 。
● 6:11 很难解释,比较适当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归到 7:1 去,该节就只剩下「还有犹大啊,必有为你所命定的收场」。
●「收场」:「收割」的意思,也就是犹大也会有审判的结局。
●把 6:11 的「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与 7:1 合并,就变成「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的时候,我想医治以色列的时候」。
●「我使被掳之民归回」:直译是「当我改变我民的回转」,指的未必是「被掳归回」,也可能是指当时代的以色列人回转寻求耶和华。译为「当我要改变我民的命运时」可能比较达意
【何六1 神必管教「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神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世上有谁真正无条件的爱我们,有谁像神那样的爱我们?真是没有。人的爱不是因别人爱自己,就是因为对方有可爱之处。但我们在神面前没有什么可爱的,也没有爱神。相反地,像以色列人一样,离弃神,拜偶像,别有所贪恋,满有罪恶污秽(何31 41 )。然而神还是爱他们,收纳他们,恩待他们,应许赐福给他们(何214~23 144~8 )。
所以一个信徒无论犯罪,跌倒,退后,远离神到什么地步,神仍是爱他,不必灰心失望,以为被神丢弃了,再不能蒙神恩惠了,就自暴自弃,任凭自己失败下去!这是不对的,因为神所爱的祂必责备管教,绝不会任凭他(来127 8 启319 ),即或你想一直堕落下去也不行。神必加以管教,而且可能是非常严厉的,如同对以色列人那样(何23 9~12 )。
遭受神的管教,若不悔改,所遭受的就可能更利害,更严重。不过神的心仍是爱他,目的仍是好的。所以不可顽梗悖逆到底,也不要灰心,乃要像这里所说的,「来吧,我们归向耶和华,祂撕裂我们,也必医治,他打伤我们,也必缠裹。
」──《每日天粮》
【何六3 】
在认识神的事上,我们应当竭力追求,这就是说,我们对神的认识太浅太少;这也就是说,照着我们所应该认识的,我们明显不够,因此非竭力追求认识神不可。
神太伟大了,我们在神的事上,这里一点,那里一点,我们便如获至宝,岂知我们认识的实在太不够,求主怜悯我们。
── 吴恩溥《没药汁》
【何六3 追求识神「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祂。」】
无所追求会使人生缺乏活力和兴趣,也没有目的和效果。许多人因力所不及,环境限制,衰老病残,而无所追求,仅仅苟延活命而已,但也有许多人,具有雄心大志,奢欲,拚命追求,可是那只是世上的一些名利,福乐而已,不仅不易得,得到也容易失去,反而变为痛苦,浪费宝贵的一生。
最有意义的追求,是认识神,祂是宇宙的创造者,万有的主宰,祂管理人类的命运。祂对我们的关系太大了,今生的祸福,永远的赏罚全在乎祂。所以必须追求认识祂和祂的性情,思想,目的,要求,才能得到祂的喜悦,这比什么都宝贵,也比得到万有更快乐。
所以,每一个人,都当追求认识神,越多认识祂,就越能明白祂的意思,越能讨祂的喜悦,蒙祂的恩惠,越深认识祂,就能与祂有越亲密的交通。享祂的慈爱、能力、荣耀、智慧,怎样追求认识祂呢?只有借着读经、祷告,圣灵的启示和与祂同行才能更认识祂。
──《每日天粮》
【何六3 】
「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
你该常常依靠神。如果你与神的关系不好,这是你的错失,不是他的,你只要回到他那里去,会发现他跑来迎接我们。
追求认识主——如果根据天文学的基本知识,是饶有兴味的,我们居住的地点在转动着,在傍晚我们逐渐转离阳光的一面,时光随着逝去,我们也趋向黑暗,在半夜,我们从太空望去,感到正在太阳系的背面。但是我们再转岌的时候,才开始转向光明与荣耀。当我们的心似乎更远地离开神,其实可能是该回转的机会了,我们应该回转,竭力追求认识他。
主必迎接我——我是否仍被主迎接呢?不必质疑,看黑夜,就知道我们没有离开本位,再转就会气着神了。祂等待着我们,预备出来迎接,我们不必留在外面,在黑暗与寒冷之中。我们只要进入祂的光中,祂时刻照耀着。祂总是等着我们,祂仍在我们离去的地方,在祂毫无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子,我们怎样对时光有把握,也对神有确信,虽在幽暗中,仍向着神。在第三日,复活的日子,祂就使我们都看见了。
──迈尔《珍贵的片刻》
【何六3 竭力认识神】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
基督徒一蒙恩之后,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竭力追求认识基督。因为认识主就是我们的力量;就是我们的长进;就是我们的得胜。一个不认识神的人,永也不会舍弃离开罪恶,且生不出敬畏神的心来。一个不认识主的人,想叫他爱神是非常困难的,叫他肉体舍弃世界,胜过撒但,那简直就不可能。
认识神的功课,是天天、事事、时时都要学的,越认识神,我们就越知神的可信、可靠、可跟、可爱;我们一认识神,就不会太多的受撒但辖制,被世俗人情牵制。
如何认识神呢?
一、顺服圣灵,保守心中的平安。
二、忍耐等候,看神为我们行大事,行奇事。
三、借着失败中受的管教,我们就不敢任意、放纵,渐渐敬畏神。
四、从诵读圣经中,预言的真实应验。
五、借着神迹奇事。
六、更大的是凭着信心。
相信主的话及主的应许,这一切是要促使我们与主联合,使我们回到里面去,与主相交通,将我们的生命倾注融化在他里面,直到能把他活出来。认识神是我们今生的功课,到了永世里,我们与主面对面了,就用不着再去追求认识他了;一切的顺服、舍弃,都是今生的事。所以说:我们今天应当努力追求认识主,因为愈认识,我们就愈要爱他,愈要消灭在他里面。
我们不必单注意自己,只要多注意认识神,只要认识主,这一切都会迎刃而解了。让他来充满我们,占有我们,那一切的失败都会自行消失。
—— 李慕圣《晨光》
【何六4 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阿,我可向你怎样作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
这是神的叹息,因为祂的子民的良善在祂面前就像早晨的云和速散的露。‘早晨的云’(原文无雾字 )是非常美丽的,呈现出各种的彩色。早晨的露是非常可爱的,在日光映照之下,晶莹炫耀,犹如钻石一般。可是好景不常,那些美丽和可爱,只是昙花一现,转眼之间,云消露散,化为乌有。以色列的百姓在神面前就是这样,他们在患难中悔改、认罪、寻求神,等到神允许他们的呼求,向他们施怜悯,给他们拯救;但过不多久,他们又离弃神,事奉外邦的偶像。君王像所罗门、耶户等,开始都是很好的,但到了后来就犯罪堕落,到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基督徒也是这样,往往在大复兴之后,热心、追求、敬虔、爱主…一切都是顶好的;可是过了一月、半年或是一年,就冷淡、退后、贪恋世俗、放纵肉体,情形和以前大不相同。这些例子都说明了人的良善在神面前如同早晨的云和速散的露。
他们的良善所以不能持久的原因,可能是:(一 )骄傲;(五5 , )(二 )舍不得对付的罪;(五5 , )(三 )属灵的奸淫-事奉偶像;(五3 ,四17 , )(四 )没有翻过来的饼-偏重真理的一端;(七8 , )(五 )弃掉知识;(四6 , )(六 )顺服人而不顺服神;(五11 ,四10 , )(七 )倔强;(四16 , )(八 )与外邦搀杂;(七8 , )(九 )诡诈、欺骗;(十二7 , )(十 )寻求人的帮助。(七11) …本书中历举以色列失败的原因,我们只要有其中的一个,已经足够使我们在神面前像晨云朝露了。真愿意神怜悯我们,从祂的话语中多学习接受教训。
── 倪柝声《圣经提要》
【何六6 神所喜爱的】「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
被贿赂文化熏陶的人,以为“人的礼物为他开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箴一八16) ,就把这公式,也应用在对神的事上。他们在崇拜假神的时候,可以用得上;因为那些假神是人照着自己形像造的,人的弱点,人间事务的方式,都完全反射出来。但如果要用同样的方式寻求神,就显得不合辙了。
归向神的必要(何六1-3) 先知看见以色列人,陷在极大的痛苦困难中,寻求人的帮助,却是徒劳无功,有时发现治疗比疾病更痛苦。问题在于他们不寻求神,所以发出呼召: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祂;祂出现确如晨光,祂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何六3)
没有神的情形,是漫漫长夜,不能分别是非,甚至不知安危;因为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不知道往哪里去,所以没有正确的方向。惟独有了神,就有了晨光,能看得清楚。同样的,农作的人,违背天时耕种,辛苦劳力浇灌,终没有收成;仰望人的帮助,常是应许了而实惠不至,如同无雨的云雾,甚或从开始就没有诚意帮助。只有神的恩惠,是及时的春雨。
归向神的道路(何六4-6) 寻求神与崇拜偶像不同,必须遵行神的旨意,绝对不是献祭换得福分的交易行为。耶和华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所以不能把拜偶像的观念带进教会事工:无论多少的宗教虔诚,都不能代替顺从神旨的良善行动。人一面善颂善祷,另一方面压榨贪污,“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一15) ,是神所不能接受的。
归向神的拦阻(何六7-11) 先知正直的指出,以色列人对神有了问题,就求祭司给他们献祭赎罪,却不知那些宗教人,正是问题的根源:“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讲道的变成了强盗,引路者变成了拦路虎,拯救生命的变成了杀人害命的。虽然他们不至于公然聚集杀人越货,但不传真道,误人灵魂,使人灭亡,就是杀人了。 愿神的子民能不看人而受阻,按正路归向神而蒙恩。
── 于中旻《何西阿书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