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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耶和华指示我一件事:为王割菜(或译:草)之后,菜又发生;刚发生的时候,主造蝗虫。」
2 「蝗虫吃尽那地的青物,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祢赦免;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
3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可以免了。』」七1至九10用五个异象来表明神的审判,一个比一个严重。 第一个异象是蝗灾(1-3节 ))。「主造蝗虫」(1节 )),表明蝗灾不是自然灾害,而神主动发起的审判。 「为王割菜」(1节 )),可能指第一批收成,用于纳税。「菜又发生」(1节 )),指首次收割之后,晚春所种的菜,这是旱季来临之前的最后一次收成。 「雅各」(2节 ))指北国以色列。虽然北国的首领们骄傲自夸(六1-2 、13 )),对审判的警告无动于衷。但南国先知阿摩司却知道实际上「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2节 )),所以为北国以色列祈求神的怜悯。 「后悔」(3节 ))原文是「怜悯、反悔、遗憾、悲伤」,可译为「动了怜悯」(英文ESV译本))。神暂时推迟祂的审判,不是因为百姓的祷告或悔改,而是回应先知的代求。
4 「主耶和华又指示我一件事:祂命火来惩罚以色列,火就吞灭深渊,险些将地烧灭。」
5 「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祢止息;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
6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也可免了。』」第二个异象是火灾(4-6节 ))。「祂命火来惩罚以色列」(4节 )),表明火灾不是炎热干旱的夏季发生的自然灾害,而是神主动发起的审判。 阿摩司第一次求神「赦免」(2节 )),神只是免了第一灾,但还要继续审判。因此,阿摩司第二次不是求神「赦免」,而是求神「止息」(5节 ))。
7 「祂又指示我一件事:有一道墙是按准绳建筑的,主手拿准绳站在其上。」
8 「耶和华对我说:『阿摩司啊,你看见什么?』我说:『看见准绳。』主说:『我要吊起准绳在我民以色列中,我必不再宽恕他们。」
9 「以撒的邱坛必然凄凉;以色列的圣所必然荒废。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第三个异象是准绳和墙(
7-9节 ))。「准绳」(
7节 ))就是铅垂线,用以测量建筑物是否垂直,检查新墙是否合格,勘察老墙是否需要拆毁。神主动问先知:「你看见什么」(
8节 )),是提醒他注意:神要用公平和公义的标准来衡量以色列的行为。
「一道按准绳建的墙」(
7节 )),指北国以色列。这堵墙曾被神用公平和公义的标准正确地建造,现在过了七百多年,神「要吊起准绳在我民以色列中」(
8节 )),用起初建造时的标准,检查这墙是否还保持正直。先知看到,这墙已经被百姓破坏无遗、过于歪斜(
五7 、
24 、
六12 )),若不拆毁、也将倒塌,所以神「必不再宽恕他们」(
8节 )),不能再给他们机会了。因此,先知没有继续求神「赦免」(
2节 ))或「止息」(
5节 )),只能等待墙被拆毁。
「以撒」(
9节 ))是雅各的父亲,代表以色列(
16节 ))。阿摩司提到以色列人的祖先「以撒」与「雅各」(
2 、
5节 )),是提醒百姓:他们破坏了先祖与神所立的圣约。
「邱坛」(
9节 ))指建筑在山上的祭坛,是北国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犊和外邦偶像的地方。「耶罗波安的家」(
9节 ))代指以色列。当时的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
10节 ))由于文治武功而如日中天(
王下十四23-28 )),执政四十一年,但儿子继位六个月后就被谋杀(
王下十五8-10 ))。
上图:一位非洲人吊起准绳筑墙。
10 「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打发人到以色列王耶罗波安那里,说:『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图谋背叛你;他所说的一切话,这国担当不起;』」
11 「因为阿摩司如此说:『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
12 「亚玛谢又对阿摩司说:『你这先见哪,要逃往犹大地去,在那里糊口,在那里说预言,」
13 「却不要在伯特利再说预言;因为这里有王的圣所,有王的宫殿。』」从宗教中心伯特利到首都撒马利亚,往返大约要两天。阿摩司宣讲的信息使亚玛谢坐立不安,一天也不能再等了,所以他打算先把阿摩司吓走。 「先见」(12节 ))可能是当时对南国先知的称呼(弥三7 、赛二十九10 、三十10 ))。而「先知」(14节 ))是对北国先知的称呼。 亚玛谢以为阿摩司像他一样,以宗教为谋生的职业,所以劝他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返回南国,不要在北国自找麻烦。在教会两千年的历史上,也出现了许多为了「糊口」(12节 ))而「事奉神」的人。 「这里有王的圣所,有王的宫殿」(13节 )),意思是以色列王随时可能会来。阿摩司的信息得罪了王,若不赶快逃走,恐怕会受严重的逼害。
14 「阿摩司对亚玛谢说:『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原文是儿子)。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
15 「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阿摩司宣告:他并不是倚靠「说预言」(
15节 ))谋生的职业先知,而有其他职业维生(
14节 ));他向北国「说预言」,只为一个原因:神的呼召和差遣(
15节 ))。
凡是「全职事奉」的传道人,都应当像阿摩司一样,清楚知道神对自己的呼召,而不像亚玛谢那样为了「糊口」(
12节 ))。真先知的特点是:
并非出于自己的热心——「原不是先知」(
14节 ))。
并非倚赖自己的背景——「也不是先知的门徒」(
14节 ))。
并非根据自己的选择——「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
14节 ))。
清楚知道神的呼召-——「耶和华选召我」(
15节 ))。
甘心顺服神的差遣——「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
15节 ))。
「桑树」(
14节 ))指西克莫无花果树(Sycamore fig tree)),树叶像桑树叶,果子像无花果,没有无花果甜。「修理桑树」(
14节 ))是将果子划破或刺洞,促使乙烯增加、加快成熟。
虽然神要先知「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
15节 )),宣布祂「要吊起准绳在我民以色列中,我必不再宽恕他们」(
8节 )),却四次用「我民以色列」(
8 、
15 、
八2 、
九14 ))来称呼悖逆的百姓,显明了神坚定不移的爱。祂管教的目的,乃是为了挽回自己的百姓。
上图:耶利哥的撒该的桑树(Zacchaeus’ sycamore fig)。传说个子矮小的税吏撒该为了能看见耶稣,爬上这棵桑树(路十九1-10)。桑树指西克莫无花果树,是一种桑科榕属聚果榕亚属的榕树,是广义上的无花果,树叶像桑树叶,果子像无花果,味道不同于普通的无花果,甜度一般但香味浓郁。
上图:西克莫无花果(Sycamore fig),与无花果很像,但没有那么甜。需要将果子划破或刺洞,促使乙烯气体增加,加快成熟。
16 「亚玛谢啊,现在你要听耶和华的话。你说:“不要向以色列说预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预言。”」
17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儿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绳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秽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敬拜金牛犊的假祭司亚玛谢阻拦先知说预言(16节 )),就是挑战神的权柄(三7-8 ))。因此,阿摩司宣布神对他的严厉刑罚(17节 ))。「死在污秽之地」(17节 )),是预言亚玛谢将客死外邦。 在第三个准绳与墙的异象之后,插入了亚玛谢的打岔,正好证明北国这堵墙已经彻底歪斜、不拆不行了。不管百姓如何掩耳盗铃、威胁利诱(二12 )),拒听真话,神的预言必然成就,假祭司「必死在污秽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17节 ))。 「亚玛谢」(16节 ))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是强大的」,他的名字很属灵,职分似乎也很属灵,却努力去禁止宣讲真理,因为真理损害了他在北国宗教体系中的舒适生活。今天,人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压制、抵挡真理,也将受到神同样的审判。
三个异象(七1) 阿摩司书的最后三章组成这本书的第三部分。就像第二部分一样,这个第三部分也包括不同类型的、通常是浓缩性的内容,它们可能反映先知在不同情况下的传道机会。其中最突出的是关于先知提供的五个异象。三个记载在第七章开头这几节中,第四个异象在八章一至三节 中,第五个在第九章开始。在这些异象中,阿摩司都是以第一人称自称,可能是他自己把它们记在日记中,或者是他口授给门徒的记录。我们不知道到底这些异象是先知直接在公开传道中讲出来的,或者是他自己在灵里拓展的。但是当我们连续地读这些异象的时候,我们能感觉到先知的一种逐渐发展起来的、关于神对以色列将来采取的行动的了解过程。我们不能精确知道这些异象经历的时间。然而,如果以为这本书的第三部分是先知在另一个新时期传道时讲的,那也是错的。这一部分的内容看来和前一部分(三至六章 )出自同一个时代背景,也就是我们前面已经熟悉的,阿摩司在撒玛利亚城和崇拜之城伯特利的传道中所提供的。(一 )蝗虫的异象 (1-6节 )。先知观察到耶和华预备的一场蝗虫的灾害。如果我们假设这个异象是阿摩司真正看见的,发生在他旅行于以色列的时候,那么时间将是春天的后期。早春的蔬菜已经收成,第二茬庄稼正在成长。这样,这个异象是一种应许和灾难的异象。第二茬庄稼预表应许,但是被可怕的蝗灾毁坏掉。(关于巴勒斯坦和他们全境的蝗灾的可怕情景、请参阅约珥书绪论和注解部分──蝗虫的灾害。 )接在异象的内容后面,随即是先知的祷告(2节 )。他十分清楚地看到,蝗灾不是自然界的不幸,而是神审判的行动,以色列人犯罪的后果。所以他祷告说:‘求你赦免。’在他的祈求中,他直接求神怜悯:‘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响应先知的请求,神改变了祂的主意,取消了蝗灾。(二 )火的异象 (4-6节 )。在第二个异象里,阿摩司看见神叫火的审判临到这块地,他看见火开始烧燃。火的强势,先知用‘吞灭深渊’来说明。这样的火是不能用水来除灭的,在异象中它已经开始烧毁这地。如果说第一个异象发生在春天晚期,那么第二个异象反映仲夏的月份;在这几个月期间,迅速点着的草,火焰是高的。阿摩司再一次求神停止火焰的弥漫,神也再一次垂听他的祷告。(三 )准绳的异象 (7-9节 )。在第三个异象中,阿摩司看见主站在一道墙的旁边;也许这道墙就是撒玛利亚的城墙,在祂手里拿着准绳。准绳被建筑的人用于两种情形:建造城墙时,看看它是不是垂直;对于古旧的老墙,为了安全的缘故,看看是否要毁掉它。主站在墙上(英文圣经译作‘墙旁’──译者注 ),说明这堵墙曾被正确地建筑,祂用准绳量度看墙是否还保持正直。在这个异象里接着有对话:主问阿摩司看见甚么,他说‘准绳’。这点象征着神用准绳量祂的选民,看看他们是否还‘正直’,但是发现他们不正,正像一堵危险的斜墙,为了安全之故,必须毁掉它。故此以色列因为她的歪斜,也必被毁灭,邱坛凄凉,圣所荒废,被刀攻击(参9节 )。这三个异象在形成和内容方面,有许多共同点,然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其思想的演变和发展,这在第三个异象结束的时候可以看到。前两个异象代表典型先知代求的情形。神的威严即将施行审判,但是因为先知的祷告,呼吁神怜悯,于是审判避免了。前两个异象说明神和祂的先知之特性。神是圣洁的,因此祂必定要审判罪人;另外一方面,神是有怜悯的,藉着祂的先知的祷告,祂动摇了祂的行动的决心。而先知在异象中看到灾祸要临到,立即祷告求怜悯,先知同样也是被同情的心感动。在第三个异象里,当灾祸过去以后,以色列的行为毫无改变;以前的审判避免了,但以色列人没有改邪归正。(也许还可假设经过一定时期的先知传道、就像在第一至六章中所记载的那样、在第一与第三个异象之间、存在一个中间时期。 )因此,当阿摩司觉察到毁灭的第三个异象来临时,他不再祷告祈求避免;而神的怜悯已经在前两个异象中显明,现在第三个异象再也不指示审判停止。异象的连续出现表明神和祂的先知怜悯和同情的基础:已经赦免两次,他们还不悔改,迫使神的审判终于来到。这是一幅清晰的图画,恰当地表明先知关于神审判的模型。审判是在长期的怜悯最终已经耗尽的情况下才来临的;审判永远不会是一种反复无常的行动,不会是偶然发怒产生的;而是怜悯被拒绝、同情遭反对的最后结局。换一句话说,审判常常是被审判者自取其咎的结果。当它最后出现时,它带给它的接受者恐怖,它是满有怜悯的神最后灰心失望的结果,也是先知阿摩司灰心失望的结果。阿摩司迎战亚玛谢(七10) 先知的异象现在被一个描绘阿摩司和伯特利以色列王室大祭司亚玛谢相遇的场面所打断。这对峙的场面,是阿摩司在以色列简短宣讲的最后插曲;它在阿摩司书中的位置,却是和第三个异象的内容和它所带来的信息有关的。在准绳的异象中,阿摩司代表神说出:‘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这句话很明显是特别指着以色列的王室说的,为这场冲突留下伏线。这段记述在整本书中是独特的,这是唯一的一段清楚提供我们详细历史背景,和先知传道的个人遭遇的经文。然而它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提供我们历史背景,也不是为了提供我们先知事迹的数据;如果从传记的角度看,这样叙述的确令人失望,因为它使我们不得不去猜测这两个大人物相遇的最终结果(经文中没有详细提供资料 )。从整本书的角度来看,这段经文叙述的目的,是要说明十七节针对大祭司及其家人的一段晓谕的背景,以及这样晓谕的意思。无论如何,我们从两方面:既从经文正面的叙述,又从最后的信息来学习这一段,是合理的。(一 )先知和亚玛谢相遇 (10-15节 )。在实际相遇之前,阿玛谢打发一个信差送消息给耶罗波安王。这个大祭司可能听到,或者有人告诉他,关于先知宣告审判将要临到以色列王的家。阿玛谢是伯特利的大祭司,是王的仆人,因为伯特利长期以来就是王的圣殿所在地。(在本文里、阿玛谢只是简单被称为‘伯特利的祭司’ 伯特利虽然有很多祭司、但在英文中用定冠词表示这个祭司是大祭司。 )阿玛谢送给王的信息暗示阿摩司有阴谋反叛,甚至是叛国的罪。他的预言被解释为‘图谋作叛’王;他的行动被说成煽动百姓危害国家。这样讲有一部分是事实,有一部分则是诬告。事实部分是阿摩司的确对王室说了话(9节 );但是他并没有特别讲出耶罗波安要被刀杀死,像阿玛谢的宣称的那样(11节 )。百姓将被先知的信息所激起,这也是事实;但是先知激起百姓,并不是叫他们反叛王,而是希望他们能忧虑即将来临的审判,积极去对待审判。阿玛谢是希望以此做为理由,把先知下到监狱里去。他在伯特利有崇高的地位,很大影响力,和很多的财富。他是王的代表,在伯特利城镇中享有特权。但是阿摩司那样传道,不但把事情搞坏,并且损害了他的美梦。先知推翻了提供阿玛谢奢侈生活的基础,这就是为甚么他要对阿摩司进行攻击。这个外国来的先知变成如香膏一般清静生活中的一只苍蝇,所以他必定要把阿摩司除掉。既要除掉,还有甚么方法比藉用从撒玛利亚王来的权力更好呢?为了达到这样的结果,他只有这样做。因此如果阿摩司讲的真是神的话,阿玛谢也因为这些话威胁到他的事业而只好不听。接着的经文(12-15节 )记载这两个人实际相遇的情形。我们可以假设此时阿玛谢得到一些从王而来的权柄,因此他命令先知回到犹大;暗示只有那样他才获得自由,免去被捕入狱。这个祭司毫无疑问还在那里暗自盘算着:也许阿摩司的目的只是简单地为了弄到钱。因为当时的确有职业先知,他们为了生活而工作。所以阿玛谢对阿摩司说,叫他‘逃往犹大地去,在那里餬口,在那里说预言。’这样,阿玛谢不但阻止阿摩司在伯特利传道,而且指责他的动机,他暗示阿摩司只是为了个人获利的目的。阿摩司并不是一个对自己缺乏信心的人,所以他首先对大祭司的指示中关于他的动机作出反应:‘我原不是先知……。’他的意思是他并不是职业先知,为吃饭而服务的;他的父亲也不是先知。就正常的生活而言,他是一个牧人,水果农,及买卖牛羊的商人(参考前面的绪论──阿摩司其人其事 )。这个响应表示阿摩司的生活非常之好,他不需要靠做职业先知赚钱。他所以在伯特利作先知,只有一个理由,且是唯一的理由,那就是耶和华曾对他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15节 )阿摩司因此顺从了神。(二 )给大祭司的信息 (16-17节 )。反驳了阿玛谢的命令,接着阿摩司宣告了神特别对大祭司和他的家的晓谕。针对着阿玛谢对他所说:‘不要向以色列说预言,’但是神已经讲了,所以人的禁令不能使他静默,使他逃避不讲。给阿玛谢的信息是不能令他高兴的。大祭司的妻子将要变成城中的妓女;他的儿女将在战斗中被杀;他所拥有的土地将被分,并送给他人;他自己将死在异乡。所有这些上下文中的判决,都说明他们将在随后的军事行动中失败,并且被掳到外国,就像十七节最后清楚表明的那样。在城市被攻击以后,阿玛谢将被掳,并在被掳时死去。他的妻子虽然留在伯特利,但因为没有甚么方法可以支持她以后的奢侈生活,因此只得可耻地卖淫求生。他们的孩子也将被杀。这一段的结论提出关于阿玛谢处境一个可怕的事实。在大冲突后面,我们看到阿玛谢一个基本的愿望。他不希望神的真理被宣扬。他努力去禁止宣讲真理的理由,是因为那样做损害了他在‘教会’中建立起来的舒适生活。从在时间上相隔有一段距离的今天看起来,有人也许会不明白:为甚么阿玛谢禁止宣讲耶和华的话?为甚么当他自己的名字和职分均表明他是神的仆人时,他会对此加以排挤?(阿玛谢的意思是‘耶和华是强壮的。’ )然而在别人身上看起来似乎是疯狂的生活,很容易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了建立自己在教会中的舒适生活,我们也抵制所有威胁它的每一样事,每一种言语。--《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阿摩司书第七章 Ⅵ对以色列的五个审判异象(七1~ 九10) 这一部分经文的主干是五个异象叙述(七1~3 、4~6、7~8,八1~2 ,九1) ,一步步记载神显示了祂审判北国是确定、无从避免的,而且极其惊恐。其中穿插了一系列的简短神谕(七9 ,八3、4 ~14,九7~10) 、阿摩司与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争辩的记述(七10~17) ,以及礼赞耶和华无上权柄的诗歌片段(九5~6 ;参四13 ,五8~9) 。 五篇异象叙述的体裁是自传性的,由阿摩司以单数第一人称叙述:“主耶和华指示我”(七1、4 ,八1) ;“他又指示我”(七7) ;“我看见”(九1) 。头四篇叙述很相像: (1) 都以神向阿摩司指示异象的模式作开场白,如此更确立先知的经历是有权威的,也是启示性的; (2) 都有一段耶和华与先知的对话,强调了先知是亲身经历的,而不仅是听觉或视觉上的经历而已。听与看两者之结合见于书的题旨:“阿摩司……所见的异象,就是有关以色列的话”(一1 ,新译)。 进一步分析,前四个异象可以再分为两组: (1) 第一与第二异象把事件(蝗灾与烈火般的旱灾)当作异象的目标来描述,第三与第四异象则是描绘东西:准绳与一篮夏果; (2) 第一与第二异象中的对话是阿摩司恳求神赦免或止息,因为以色列靠着耶和华与祂的应许来消灾; (3) 第三与第四异象是耶和华问阿摩司的问题:你看见什么?(七8 ,八2) ,以及阿摩司针对异象的中心目标所作的简洁回答; (4) 在前两个异象,审判的威胁非常清楚,耶和华用不着解释;在后两个异象,耶和华解释了象征的意义:简单地解释准绳代表不再赦免(七8) ;夏果的异象则以谐音字宣告以色列的结局近了(八2 ;与耶利米书的两个异象相似:“杏枝”也是谐音字,一11~12 ;从北而倾的锅是象征物,一13~14) 。 最后一个异象(九1) 则有显著的不同: (1) 对象是耶和华,而不是事物; (2) 没有对话,先知只是沉默的观者与听者; (3) 内容几乎是以听为主;先知没有行动,只是听耶和华发命毁灭圣所,并且定意要追杀所有逃跑的人(2~4节)。 我们也不要错过异象的进程。前两个异象的重点是在于虫害与熊熊烈火造成的荒芜;这是赖以农业为生的两大敌人,如今来势汹汹,而原先务农的阿摩司(七14~15) 不禁触目惊心。无怪乎阿摩司先要求神赦免,然后又求祂止息,因为软弱的北国根本无法承受。两次耶和华都听了先知的恳求,并且应允这种审判不会发生。 第三个异象不仅有审判的警告,也有审判的依据。阿摩司回应神,说出异象是准绳,象征被以色列的领袖破坏无遗的神的公平与公义标准(五7、24 ,六12) 。用这么正确精准的方式衡量以色列的政治与信仰,就是要表示已经无药可救,必须要拆毁。这里的文学形式改变,正好与气氛的改变呼应:第三个异象没有先知代求的话语,似乎因为准绳量过歪斜的墙,证据确凿,所以先知相信怜悯的时机已经过了。 第四个异象是基于两个相似的字: qa{yis] ,“成熟的夏果”,以及 qe{s] ,“结局”。认定准绳的判决合理,不过没有说到审判的依据,单单讲到审判的临近与无可避免。 第五个异象省略了固定形式与对话,焦点放在耶和华是如何鄙视以色列变质的敬拜。耶和华犹如爆破小组的队长或是入侵敌军的首领,发出摧毁圣殿的号令,并亲自监督负责,把所有犯罪的人绳之以法,一个也不放过170 。 由阿摩司这些第一手的异象叙述来看,当他领受这些异象时已经投入先知事工了,所以不能轻易就当作是他的蒙召经历。阿摩司的异象与以赛亚(六章)、耶利米(一章)、以西结(一~三章)的差派记录不同。阿摩司的异象没有神发命令,没有对他的信息与事工作什么指示;没有先知的反对,也没有耶和华提出保守与供应的确据。焦点不在阿摩司,而全部在于召聚蝗虫、呼唤烈火、矗立墙上、解释夏果、盘据祭坛上命令将其摧毁的耶和华。阿摩司藉着前两个异象中的代求,提醒耶和华的盟约责任,同时也让我们更敏锐地觉察到审判的惊恐;然后阿摩司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中心对象,也就是后两个异象的准绳与夏果。 就体裁而言,这些异象与撒迦利亚的异象相近,因为后者的先知功能已经很清楚,而不是与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的蒙召异象相近。其实,阿摩司的代求就是个迹象,看出他已经在发挥先知的事工,与其最相近的例子是亚伯拉罕为所多玛代求(创十八22~23 ;参二十7 ,神在梦中对亚比米勒如此说到亚伯拉罕:“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有人甚至认为阿摩司在头两个异象中的角色是盟约中保。他的呼求根本就是在责怪耶和华破坏了与雅各所立的约,而雅各完全倚赖属天的保守才能存活下去171 。 这些异象没有包含先知的蒙召经过,而是在与亚玛谢争辩的时候略略带过(七15) ,那么这些异象的背景,我们有什么可说的吗?很少。因为经文本身没有详述,仅仅以公式语的形式简单扼要记录下来。这些异象叙述是阿摩司早期的先知经历,因此影响了他的信息以暗淡的结局为主吗?或许。不过,我们没有坚定的理由,认定异象的发生只限于先知事工开始的时期。异象有可能在先知的整个生涯中不断发生,一如以西结与撒迦利亚。不然亚玛谢怎会用“先见”称呼阿摩司(七12) ?从经文的一些线索来看,异象的地点应该是伯特利: (1) 将准绳异象扩增的神谕,中心放在圣所以及耶罗波安家室被毁(七9) ; (2) 刻意穿插于第三与第四异象之间的与亚玛谢的对峙,发生在伯特利; (3) 解释夏果异象的神谕重点在于圣殿里的歌唱者与哀挽者(八3) ; (4) 最后一个异象描绘耶和华在祭坛上(九1) 。作者全神贯注于圣所,并特别提及伯特利。由此而言,异象应该是在伯特利的圣所领受的,一如对朱门酒肉臭的权贵发出的祸言是在撒玛利亚宣告的(六1~4) 。 阿摩司这段经文充满了丰富的神学洞见。耶和华的全权是最重要的主题。文中每一片段就像最后的一则异象,处处可见祂昂然挺拔地笼罩着祭坛,发出圣殿倒塌的呼叫。耶和华的全权是以这段经文不断出现的神的名字作为象征主耶和华(希伯来文 ~@d[o^na{y yhwh] ;七1 ,二4~6 ,八1、3 、9、11,九8) 。其含义在耶和华与描述的审判行动紧密的关联中表达出来。我们已看到耶和华的临在是每一异象的要素。而且,在大多数的神谕里,都是祂亲自发出审判的警告:“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七9) ;“我必不再宽恕他们”(七8 ,八2) ;“他们的一切行为,我必永远不忘”(八7) ;“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悲哀”(八10)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八11) ;“我必向他们定住眼目,降祸不降福”(九4) 。 神的全权是阿摩司与亚玛谢辩论的基础:阿摩司自己不能随意迁到南方,停止在伯特利说预言。他是接受命令的人,而征召他的是把他从务农的工作拉出来,要他说预言的耶和华(七14~15) 。然而,不只是先知,整个造物界,不论是太阳(八9) 、大水(九6) 都服在祂的全权之下。这权柄是如此之大,可以移动所有的民族,而不仅是以色列人而已(九7) 。从阴间到天上、从迦密山巅到大洋深处,人都逃不出神的临在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耶和华是主(九2~4) 。 然而,神的全权却揉和着祂的慈爱。甚至在必要的审判临头之际,神还是顾念到以色列与祂的特别关系:祂不断称他们为“我民以色列”(七8、15 ,八2 ;参九14) 。神两次发出审判异象,却因为先知的恳求而收回成命。我们在神怜悯的首肯“这灾可免了”(七3、6) ,可以看出神的慈爱与权柄如何交织在一起。甚至准绳的异象在先知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正义气息,却依然从中看出神的慈爱:虽然“我民中的一切罪人必死在刀下”,“我却不将雅各家灭绝净尽”(九8、10) 。 在神的全权与慈爱之间斡旋的是先知的话语,亦即耶和华自己的话语,它同样受到阿摩司与亚玛谢的敬畏。阿摩司求神减缓祂话语那令人惊惧的能力;亚玛谢向王报告神的话语,且尝试使以色列国不再听到神的话语;但是先知代神宣告的话语依然是这段经文的重头戏。阿摩司一定要亚玛谢听这番话,即使内容讲的是祭司与他的家人与国家灭亡的结局(七16~17) 。拒听或拒绝传讲这些话语都是违背良心的行为,而以色列学到惨痛的教训耶和华的话稀少,他们急切寻找,却毫无结果(八11~12) 172 。
170 见 Motyer, pp. 151~167对异象所表达的进程有不同的结论。
171 参 W. Brueggemann, 'Amos' Intercessory Formula', VT , 19, 1969, pp. 385~399.
172 有关这些异象叙述的文体结构与神学主题,详论见于 G. Bartczek, Prophetie und Vermittlung: zur Literarischen Analyse und theologischen Interpretation der Visionsberichte des Amos (Frankfurt am Main: Peter D. Lang, 1990).
A异象叙述:蝗虫(七1~3) 1. 神主动发起审判似乎是这里的重点。祂正在使……成形(参吕译、RSV、AV、NASB、NIV;和合:“造”)的译法比“一群”(例:NEB、JB)要可取。两者的主要差异在于希伯来文的母音(MT 读为分词 yo^s]e{r ,并且为 Vulg 采纳;LXX 读为名词 yes]er ,译作 epigone{ ,意谓“群”或“后代”)。五个异象中有四个都在开头以分词描述神的作为,惟一的例外是“一筐熟夏果”,该处神的临在不是直接的。这里虽没有具体指出是耶和华作创造成形的工作,但分词的主词是神却毫无疑问,因为第二异象中具体说到是耶和华发出呼声,而第二异象的形式与第一异象一模一样。再者,阿摩司极力恳求赦免(2节),似乎暗指蝗虫是耶和华的作为。(他处以“成形”或“模塑”描述神的创造行动,见创二7 ;摩四13) 。 蝗灾因其发生的时间更显得悲惨。这里应该是指成群结队的蝗虫(参:摩四9 ;珥一4) ,并且在以色列地谷物最容易受侵害的时候蜂拥而至。后来的收成(JB,“第二批谷物”)一字(和合:“菜又发生”),源于意谓“迟延”(希伯来文 lqs% )的字根,指的是晚春生长作饲料用的谷物。经文还说是替王收割之后(新译)的收成,显然是指王室从农夫的出产抽税,用来饲养宫廷的家畜(参:王上十八5) 。如果第一次收割归给王宫,第二批收成又被蝗虫吃掉,以色列就真的没粮食了。四月的雨季这时该已过去,通常为期半年的旱季更无法使谷物生长。 2. 此处描述蝗虫吃尽了地上的植物(草,和合:“青物”;希伯来文 `e{s*eb[ ,在申十一;诗一零六20 指牛的饲料),凸显得审判更加厉害。在阿摩司眼前,整个乡下地区被吃得一干二净(参:珥一4、7 注释)。 阿摩司看到被肆虐的景象,震惊不已,于是大力恳求神赦免;文法是祈使句,再加上表达急迫感的希伯来文不变化词( na{~ ,意思是“请”或“现在”,更加强了语气。阿摩司知道蝗虫是对不顺服的以色列执行的审判,即使异象中没有记述罪行,他还是呼求神赦免。该希伯来文( slh] ,其亚喀得文同语根词意谓“喷洒”,衍生出“洁净”)专门用于神的赦免(参:民十四20 ;王上八30、39 ;赛五十五7 ;哀三42) 。 阿摩司请求的根据是以色列太脆弱(此处被称为雅各;参三13 ,六8 ,九8) 。百姓受这种猛烈的攻击,根本站立不住。阿摩司的怜恤心是如此之深,还没有等耶和华回答他的修辞性问题,自己率先提供了答案。这个答案与前一章以色列常夸耀自己的强盛与军事力量形成尖锐对比(六1~2 、13):雅各其实很渺小。阿摩司的立论值得注意。他并没有直接诉诸神的名声会受损(参:出三十二11~13) ,或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的盟约(参:诗七十四20) ,或是在阿摩司书他处吃重的两者间的历史渊源(二9~11 ,三2) 。神已经提醒阿摩司,盟约关系是严苛审判,而非大施恩典的根据。所以在蝗灾临头之际,他诉诸神垂怜软弱的子民,单单诉诸神的慈怜。但是,盟约的诉求依然可见:以色列被称为雅各,令人想起在以撒家中,雅各比以扫年幼;神刻意拣选了雅各,所以在他无助之际有义务扶持他173 。 3. 先知几乎得到他希冀的结果,不过并不全如他所愿。阿摩司求罪得赦免,耶和华只应允收回审判:这灾可以免了。耶和华的转变在圣经里称为“后悔”(参:创六6 ;出三十二14 ;撒上十五35 ;珥二13~14 ;拿三10 ,四2) 。虽然这可以说是拟人化的笔法把原不是神属性中的人类情感归之于神但神的后悔不止于此,也是提醒我们旧约从没有把耶和华塑造成“专制蛮横的君主,反而常常描述祂是体恤人的神”174 。那么,神学上而言,神的后悔是表达祂的慈爱、祂对盟约的承诺,以及祂的自由行事。 当神要在历史中展开救赎工作、呼吁人遵守与祂所立的约,祂会完全看人过去的行为,或是归向祂或是离开祂而定。“按照圣经的看法,神随时都可以后悔,不降灾予尼尼微(或以色列!)……因为每一人的悔改与恳求怜悯的呼声,都发自一种观念,那就是神可以随己意赦免人,并且救他们脱离律法的审判。”175 这段经文更不寻常的是(一如摩西在西乃山为以色列代求;出三十二11~14) ,神收回祂的震怒,不是因为百姓呼求怜悯,而是回应独自一人的先知,好像神可以为任何一个微小的理由延迟审判。
173 W. Brueggemann, op. cit. , pp. 386~390.
174 Th. C. Vriezen, An Outline of OT Theology (E. T., Newton, Massachusetts; Charles T. Branford Co., 2 1970), p. 316. 亦参从系统神学讨论的观点,J. Moltmann, The Trinity and the Kingdom (E. T.,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81), pp. 21~60.
175 J. Daane, The Freedom of God: A Study of Election and Pulpi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3), p. 95.
B异象叙述:火(七4~6) 第一个异象(七1~3) 徒留我们假定耶和华是使蝗虫成形的主始者。此处则毫无疑问是耶和华命令降火;审判是出于祂、单单出于祂的行动。不过经文是否真的提到这次审判行动,则不一定。MT、LXX、Vulg、AV、RSV、JB、NASB、NIV 都认为经文有说,将 la{rib[ 译为以火审判(和合:“命火惩罚”;“审判”字面意思为“争论”)。多年来注释学者都观察到,与其平行的第1节并没有直称是审判,而且在分词之后只有“蝗虫”为直接受词。所以有两种不同的译法值得我们注意: (1) NEB 作“火焰”(把希伯来文修改为 laheb[et[ ~e{s% ;参:诗二十九7 ,或是 lahab[ ~e{s% ;参:赛二十九6 ,三十30 ;珥二5) ,或是 (2) 作“雨般的火”,并不需要更动经文里的子音,只要更动字的分法(沃夫将希伯来文 la{ri^b[ ba{~e{s% 读为 lir#b[i^b[ ~e{s% , pp. 292~293, n. 1)176 。雨的意象不仅保留了经文的子音,并且颇为符合景象里的超自然意味:火不仅吞没了可耕地(字面意思是:分出来种田用的地),并且也吞没了深渊。渊可能指滋润农作物的地下水,通常在火灾后用来补足谷物水分,如今也枯竭了。此处可能也隐涉迦南与米索不达米亚宗教中把深渊神化:神的权能审判无远弗届,甚至囊括了提供避难所的异教神o。 神发出审判的火是阿摩司书士1:6 耶和华如此说:“迦萨三番四次犯罪,掳掠全体百姓交给以东,我必不撤销对它的惩罚。1:7 我要降火在迦萨城内,吞灭它的宫殿;' })">(一4、7、10、12、14,二2、5 ,五6) 与何西阿书(八14) 常见的一幕。在阿摩司书,蝗虫与火分为两个异象,有公式前言与同样的文体模式,是两则不同事件,但是两者重叠处正加强了审判的威胁。相形之下,约珥书中火的异象凸显蝗虫的焦土方式,不留任何绿物或水分,而且它们所肆虐之处犹如历经一场旱灾(珥一19~20 ,二3) 。 阿摩司第二次呼吁(5节)刻意加了一个第一次(2节)所没有的字。他第一次请求赦免,神没有应允,仅仅搁置了审判的执行。这一次,他只不过寻求神继续搁置祂的行动,发出紧急的“求讨瓜!”(参:出九29、33 ~34,另一处中止审判与咒诅的例子,也用了相同的希伯来字根 h]dl 。)赦免似乎已经无望了。耶和华的回答提到自己第二次应允阿摩司的呼吁:“这灾也可免了”。
176 见 J. Limburg, CBQ , 35, 1973, pp. 346~349,立论令人信服,支持 MT 版本,认为描述火的审判是“圣战”之举,而圣战又常常与“宇宙性大战”,亦即与深渊相关。
C异象叙述:准绳(七7~8) 本异象的中心点是准绳,两节间提说四次。并没有事件神所成形的蝗虫,或是吁天而降的火只是一个简单的金属物( ~@na{k[ 的亚喀得文同源字根意谓铅或锡)成为景象中的主角。该希伯来字在旧约仅出现于此处,有时被解释为审判的工具,或是以锡所铸的一把剑,或是一桶融化的铅。不过这里提到墙,以及用手握住那金属物,因此注释学者与几乎所有的译本都认为是一件用来测量、建造用的物件,因此译为准绳。 这样的解释,把异象的重点从审判的事实转移到审判的根据与必要。先知亲自示范并且宣告:神是那最大的建筑家;准绳是盟约的标准,看子民是否顺服祂行公平与公义的呼声177 。墙就是“我民以色列”;他们的生命受测试,看是否合乎准绳标准。阿摩司在第一与第二异象中作代求者、求神赦罪或至少中止审判,如今受召亲眼目睹见证准绳的信息:以色列的行事为人已经过于歪曲,不能再豁免或是解救了。 异象叙述的形式改变,表示强调重点会有极大的改变。如今耶和华先发主动:阿摩司,你看见什么?由耶和华主导讨论,设定议题。祂不必再答覆阿摩司的问题“雅各怎能站立得住呢?”,如今阿摩司要回答耶和华的问题。形式改变,让神可以在第8节随意向先知宣告准绳代表什么意思,而不是像前两个异象一样,留待先知自己来理解是什么意思。耶和华要以色列接受准绳的考验,不能再宽容了。当初神出于慈爱或约的义务而后悔、改变心意,如今以色列的离经背道已经太过分,审判已经无从避免了。神的应许我必不再放过他们(和合:“我必不再宽恕他们”),似乎就是这个意思,意即不再视而不顾以色列的罪,或是给他们额外的悔改机会(参八2) 。177 A. Szabo', VT , 25, 1975, p. 507,要我们注意 ~@n{ak[ 与 ~a{no{ki^ 人称代名词“我”相似,可能是谐音用法。阿摩司在七章14节 已经用了三次。不过作者结论说“先知可能认为自己是那‘准绳’,被神从养羊的工作里拉出来,受差传讲以色列人的弯曲悖谬”则纯属臆测。
D审判言词:宗教与政治结构瓦解(七9) 这节简短的神谕探索神收回赦免的机会有什么含义。毁灭的主要两个对象,当然是阿摩司谴责的两种目标:圣所与王室。该节的头两句平行子句以交错的动词作为开始与结束,更凸显了毁灭的描述。(有关邱坛与其宗教含义的讨论,见何四13 ,十8 注释。)要毁灭的物件有廊柱的邱坛,有墙、庭院、走廊的圣所,与建筑庄严、装饰豪华(三15 ,六4、11) 的王室之家(不过此处是喻意用法,指皇族)将由耶和华亲自交付予刀剑。准绳断定这些地方不适合作属神之用,对人也没什么益处。 旧约只有在这里(亦参16节)用以撒代表他的后裔所建立的国家,而不是代表族长本人。阿摩司可能考虑到北国对以撒的敬意:他们往南到别是巴(参五5 ,八14) ,那是以撒的出生地(创二十一31) ,以及以撒为了记念神显现建造了一座祭坛(创二十七23~25) 的地方去朝拜。阿摩司提及族长以撒与雅各(参七2、5) ,言下之意似乎是在宣布,并且心痛以色列破坏了盟约历史。 E阿摩司与亚玛谢对立的记载(七10~17) 对耶罗波安家发出的审判言词(9节)引进了本段的散文体叙述,记载了阿摩司与以色列政治与宗教层峰蓄势待发的敌意终于爆发出来。阿摩司书的编纂者通过记载对国王直接发出的威吓,反映出先知的信念与勇气。王室与祭司人马抵拒属天话语,是无可否认的证据,准绳异象句句属实:以色列的领导核心被消灭的时机成熟了。 这段异象叙述从目前的文意脉络来看,与其说打断了异象的连续,不如说是确定了第三异象说明审判的必要是正确的,同时也确定第四异象显出审判已到了最后地步。从形式而言,这段叙述(与耶利米书二十八、二十九章一 样,旨在记录先知与祭司、祭司与祭司的冲突)揉和了不同的文体: (1) 以散文体叙述亚玛谢对耶罗波安传达的讯息,讲到亚玛谢控告阿摩司策反(10节),并直接引述先知的诗体审判言词,好像亚玛谢是替先知传信的人(11节); (2) 以散文体叙述亚玛谢责怪阿摩司,要赶他到犹大国,并且禁止他在伯特利说预言(12~13节); (3) 以散文体叙述阿摩司的回应,否认自己在工作上有任何索求物质报酬的动机,并声称他的先知使命具有属天权柄(14~15节); (4) 以诗体向亚玛谢发出审判言词,因为他禁止先知作工,并且也向祭司与他的家人宣告审判(16~17节)。 i. 亚玛谢向耶罗波安报告(七10~11) 阿摩司谴责百姓到吉甲(四4 ,五5) 与别是巴(12~13节)朝拜,而先知最猛烈的攻击炮火却落在伯特利(四4 ,五5~6) ,因为它是以色列最主要的圣所,也是五章21~24节 大力谴责的宗教仪式执行地点。先知的话语与以色列变了质的宗教两相冲突,在此没有前言说明,但以个人对立的形式出现。亚玛谢(“耶和华大有能力”,是旧约常见的名字: 1. 犹大王、约阿施的儿子,王下十四1 ; 2. 西缅的后代,代上四34 ; 3. 一个利未人,代上六30 ; 4. 阿摩司的敌人)是伯特利圣所的祭司,打小报告给想必是在撒玛利亚的耶罗波安,说阿摩司要造反。希伯来文 qs%r 的字面意思是“绑束”,如创三十八28 (和合:“栓住”);喻意则是“联手”、“策反”,常见于旧约历史书,如撒上二十二8、13 ;王上十五27 ,十六9 ;王下十9 ;后三处经文里,策反不是团体行动,一如其字源所示,而是个人计谋,这也是亚玛谢对阿摩司的指控。 由亚玛谢的信息可见,他有王室圣所大祭司的权益,可以随时与国王联系(13节)。但是他的信息更衬托出先知的话是何等有能力,已经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参:珥二11) ,说得更白,已经“不见容于”那些人了。同样的希伯来文型式也用来描述铜海的容量(王上七26、38) ,可见阿摩司的话已经深入全国,要以行公义的呼吁与审判的警告席卷全地。 亚玛谢一成不变运用传信者公式用语,引述阿摩司宣告耶罗波安会受到刀的审判、以色列会被掳,作为阿摩司策反的具体证据。我们有很多阿摩司以被掳作警告的记录(四2~3 ,五27 ,六7 ,七17 ,九4) ,但是鲜有提及刀的记载(四10 是记载过去的审判,而不是未来的威胁)。刀的审判只有在七章9节 出鞘,不是直接对付耶罗波安本人,而是他的家室。不过,我们不需太过着墨于耶罗波安(11节)与耶罗波安的家两个用词有何差异。就希伯来人把人与他的家庭视为紧密不分的想法,各用词应该是两者兼指的。刀一旦抽出,持续在书中发出森冷的光影:刺向亚玛谢的子女(七17) ;切断逃亡者从倒塌的圣所逃脱的生路(九1) ;在流亡中也寻索他们(九4) ;处决活在错误的安逸感中的罪人(九10) 。所谓的阿摩司神谕的第一句(11节)是改写第二句将要被掳甚至可说是夸大的笔法。但是这句话正确无讹,阿摩司最后又讽刺性地对亚玛谢说一次(17节)。 ii. 亚玛谢企图驱逐阿摩司(七12~13) 经文没有提到耶罗波安对亚玛谢的信息有什反应。至于祭司下令要阿摩司离开家园到犹大,是否反映了撒玛利亚传达的命令我们也不知道。如果是,那么10~11节就一定会有几天的间隔。如果亚玛谢真的收到国王的反应,我们很难想像他不会诉诸王的权柄。不过,没有诉诸王的权柄,可能间接反映了大祭司在政治与宗教事务上扮演的举足轻重的角色。反对阿摩司在伯特利工作的最终论点在于圣所属于国王,是用来符合他的王国需要(13节),而最大的责任是在祭司,因为是他对先知说出这番话。 亚玛谢称阿摩司你这先见哪,不一定就有讽刺的意思。这个称谓符合书的题旨(参一1 的 hz]h ),以及阿摩司在一连串异象中发挥的功用(不过异象中一直用另一个意谓“看见”的动词 r~h )。亚玛谢的作风并非出于对先知不敬,反而因为敌手发出的神谕具有令人不安的大能,存有极大的敬意。 这段经文描述先知事工的用字先见(12节)、先知(14节)、预言(12~16节)可能还有其他含义。最近有份研究显出,意谓“先见”的 h]o{zeh 是南国道德先知的专用名称(参:撒下二十四11 的迦得),因为用这个名称的先知书经文皆出自犹大先知阿摩司、弥迦(三5~8) ,与以赛亚(二十八15 ,二十九10 ,三十10) 。根据这种看法,北国的道德先知被称为 n#b[i^~i^m ;注意阿摩司在二章11~12节 使用这个名称;他责备北国的支派,神出于怜悯,差遣先知到他们那里,他们却笼住先知的口。 h]o{zeh 与 na{b[i^~ 如二章1~12节 与七章12~15节 所示,都说预言。这两个头衔的差别在于 h]o{zeh 形容宣述时下道德议题的南国人, na{b[i^~ 则形容做同样事工的北国人。 有关先知的角色与职分的资料既复杂又隐晦,不过以上的解释应该颇符合这段经文,也对经文提出一些线索: (1) 亚玛谢称阿摩司作先知,阿摩司并没有反对; (2) 提到 h]o{zeh 的头衔,接下来并不是停止说预言的命令,而是回到犹大继续在那里作先知事工,才是 h]o{zeh 合宜的事奉(12节); (3) 阿摩司承认自己不是 na{b[i^~ ,但是他在北国事奉的权柄,乃直接出于神要他在北国说预言的命令(14~15节),因此他的事工绝不会只限于犹大; (4) 阿摩司似乎谴责任何对先知职分的恋栈,更特别的是他也不认可在这职位上领收入,也就是亚玛谢一言以蔽之的糊口,意即在犹大作正式的先知赚钱维生178 。
178 有关对 na{b[i^~ 与 h]o{zeh 所作的结论,是根据什么证据,见 D. L. Petersen, The Roles of Israel's Prophets , JSOT suppl. 17(Sheffield: JSOT Press, 1981), pp. 51~69. 与此相对的解释,亦即阿摩司对自己的身分为何,内心有很大的冲突与复杂的感受,见 Y. Hoffmann, VT , 27, 1977, pp. 209~212.
iii. 阿摩司驳斥禁令(七14~15) 阿摩司对亚玛谢的回答集中于两点:他从来就不是靠事工维生的职业先知,将来也绝不会,而是有其他职业支持(14节);他探入以色列国境发预言,只为一个原因:他被神从自己的职业拉出来,置他于目前的使命岗位上(15节)。如果以上对两人交锋的解释(见12~13节注释)还算正确,解决第14节时态的麻烦问题,最好的方法是读为现在式。句子只有名词,译者必须决定是否要加现在时态的“是”(例:Vulg、RSV、NEB、NASB、Wolff、Cripps),或是过去时态的“以前是”(例:LXX、AV、JB、NIV、Mays、Rowley)179 。从文法角度,现在式最自然,也最符合整个经文脉络:阿摩司凭着属天权柄说预言,而不是凭着先知职位,并且依旧以农人自居。他根本不是亚玛谢所了解的先知:就是礼仪先知,以及自以利亚与以利沙时代在北国发挥功能,四处游走的先知门徒(“儿子”;例王上二十35~43 ;王下二3、5 、15,六1 ,九1) 180 。 阿摩司到底是作什么的,很难决定。我们若以“牧羊的”( no{qe{d[ ,一1) 与“羊群”( s]o{~n ,15节)为线索,那么牧人或“牧羊人”( bo^qe{r ,14节,源自 ba{qa{r ,家畜)的意思很可能是“繁殖牲畜的人”,其中也包括养殖大型家畜(牛类)与小型家畜(羊类;Wolff, pp. 306~307, n. e.)。修理桑树的,更是难以定论。桑树(参:王上十27 ;诗七十八47 ;赛九10) 适合在濒临非利士边界、气候温暖的犹大西岸低地西坡拉生长。桑树结出一种果实,修树的人会在上面划一刀,熟得更快。从希腊文翻译来看,阿摩司称自己作 bo^le{s ,是这种意思,与闪文的“无花果”相近,但是旧约仅在此处出现。犹太教的解释则各有不同:他尔根记载阿摩司说:“我在西坡拉有桑树”,而拉比秦慕奇(Rabbi David Qimchi)则将 bo^le{s 解释为“找桑树果实(来吃)的人”181 。不过,基于对阿摩司的园艺事业没有具体资料,因此 NIV 的一般性译法更为可取:“我也照料桑树。”有人以此推论出“阿摩司照料桑树,是为了替他所照管的动物提供饲料”182 。因为这双重职业183 ,使得阿摩司不时要离开提哥亚,所以有充裕的时间判断他家乡以外的那些地方的属灵与道德气候。 阿摩司记载他农业方面的工作,比起先知使命是次要的(15节)。在异象叙述中,耶和华的主动愈见吃重,到了本节已是最高主题。动词取(和合:“选召”)强调的也是这一点,不管这“取”是指神的拣选(例:申四20 ;王上十一37) ,或是更严厉的用法,例如:诸王联手掳掠俘虏,重挫亚伯拉罕(创十四12) 。取隐含力量与惊奇的意思。随之而来的命令形式刻意要显出,亚玛谢与耶和华就阿摩司在哪里说预言,立场截然不同。亚玛谢与耶和华的话,在原文都以去为开头。二者都命令阿摩司说预言(12、15节)。耶和华差派的使命以我民以色列为目标;亚玛谢的目标则是地点,犹大地。这个差异成了阿摩司回覆亚玛谢的最高点:单单说预言不是他的呼召;他乃是要向北国神的子民说预言。说预言的呼召与指定的预言听众是一回事。亚玛谢就是因为不相信“正宗的先知是回应神差派的先知”184 ,竟然危及自己的性命。
179 H. H. Rowley, "Was Amos a Nabi?", Festschrift Otto Eissfeldt (Halle: Niemeyer, 1947), pp. 191~198.
180 就句子的时态辩论,有时会让我我们忽略,其实重点不在时间,而在于“发生了什么事,以及耶和华呼召、差派阿摩司,发出了祂的作为与言语。”G. M. Tucker, 'Prophetic Authenticity: A Form-Critical Study of Amos, 7:10~17', Int , 27, 1973, p. 432, n. 23,引束 R. Knierim 未发表的结论。
181 有关 Qimchi的解释,见 J. J. Gluck, 'Three notes on the book of Amos', in Studies on the Books of Amos and Hosea: Papers read at 7th and 8th meeting of the O. T. Werkgmeenskap in Suid-Afrika , 1964~65, pp. 119~121.
182 T. J. Wright, 'Amos and the Sycamore Fig', VT , 26, 1976, p. 368.
183 L. Zalcman, VT , 30, 1980, pp. 252~253,将阿摩司的职业减至一项“照管、刺戳桑树的人”,将七章14节 的 bo^qe{r 修改为 do^qe{r ,将 no{q#d[i^m 改为 no{q# ri^m ,“穿洞的人”或是“刺戳的人”。 184 G. M. Tucker, 'Prophetic Authenticity: A Form-Critical Study of Amos 7:10~17', Int , 217, 1973, p. 434. 这篇文章对研究阿摩司书这部分经文的背景与写作宗旨极有价值。 iv. 阿摩司对亚玛谢的审判言词(七16~17) 这是阿摩司惟一对个人发出的审判言词(参王下一5~6) 。他与祭司,甚至与王室抗衡,可说是拿单(撒下十二章)、以利亚(王上二十一)、米该雅(王上二十二章),与以利沙(王下九)的继承人而当之无愧。呼吁对方注意听之后(参三1 ,四1 ,五1) ,先知以极严厉的措词发出主要控诉:你命令我不可说预言。这项指控把亚玛谢打入与先知已经谴责的古以色列人同一阵营(二11~12) 185 。发预言的行动与听众再次显出其关键作用,因为与亚玛谢的争论是在于阿摩司的事工“对谁”。禁说预言的命令,在此以平行动词加强。该动词通常译为讲传(RSV、NASB、NIV)。从希伯来字根看( nt]p ),有激动之余说出一连串字眼的意思(NEB,“去说废话”),是贬抑的用法(例:结二十46 〔MT二十一2 〕,二十一2 〔MT二十一7 〕)。以撒再次用来作为北国以色列的同义词(参9节)。 审判的宣告(17节),全力以传信者公式语作后盾,令我们从惩罚的彻底与绝断,想到亚玛谢的滔天大罪。他的罪有两方面: (1) 打压先知的话语,无异于挑战耶和华的权柄(二12 ,三7~8) ; (2) 身为耶和华的仆人却有失祭司职守,因为他已成了王的傀儡。所列的惩罚也很符合这些罪: (1) 亚玛谢的妻子要作城中的妓女(参:申二十二23~24 ,在城中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女方可以呼叫求救;在野外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强暴,而非通奸;两者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她绝对不适合嫁给祭司(利二十一7) ; (2) 亚玛谢的后代被杀,意即他的祭司传承、职分都因此要消声匿迹; (3) 亚玛谢死于礼仪上不洁净的地方,对身为祭司的他是奇耻大辱。 从审判可隐约看出,亚玛谢的罪是破坏盟约(参:玛二1~9 ,对祭司没有守约所发出的控诉)。阿摩司的审判方法与亚述的藩国条约中的处置方法极为相似作妓女、处决儿童、瓜分土地186 更证明了亚玛谢的罪确实是毁约。耶和华看重祂的话语,因为表达了祂的属性,就像人疼惜自己的子女一样;弃绝祂的话,惟有弃绝罪人的子女(参:何四6) ,或是完全收回有生命力的话语(摩八11~12) ,才算妥当。 宣告以讽刺性的结语收场。祭司亚玛谢会被掳、死于异地,王赐给他的土地拥有权也被剥夺;但是不止于此。阿摩司的重要字眼虽然令祭司大为惧怕并且激烈反驳(11节),不过依然会应验的:以色列被掳好比是前一天的头条新闻:已经发生、真切无比。祭司有什么下场,百姓也有什么下场(参:何四9) 。亚玛谢与以色列的下场息息相关不可分,命运相同187 。不留意神差派的先知传述耶和华的话,罪大恶极,莫过于此!追随阿摩司,并且知道这件事的人,也知道无论在何时何地,当正宗的先知受到怀疑,会有什么巨大的冲击与影响。
185 见 T. W. Overholt, CBQ , 41, 1979, pp. 517~532,讨论百姓就命令先知发言的内容与时间,可能扮演的角色。作者援引其他宗教的同样例子有些过了头,不过文章让我们可想而知,百姓若不接受先知的权柄,像阿摩司这类先知会遭遇很大困难。
186 D. R.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 OT Prophets. Biblica et Orientalia 16 (Rome: 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 1964), pp. 58~59.
187 亚玛谢被放逐与以色列被放逐的关系,见 A. J. Bjorndalen in Werden und Wirken des Alten Testaments , Fs. C. Westermann. Ed. By H. R. Albertz, et al .(Go/ttingen: Vandenhoeck and Ruprecht, 1980), pp. 23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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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七1 】「主耶和华指示我一件事:为王割菜之后,菜又发生;刚发生的时候,主造蝗虫。」
为王割菜,是一种人民纳税的方式,为供给军队所需要的粮草。所以第一批的收获要缴纳国库。第二批才归农民,大约在春季三、四月,正有雨水,农作物再可成长,就在那时,蝗虫飞袭,农田全都毁坏,蝗灾看来似乎是突然的,其实是有很长的酝酿期。第一次收割时,幼虫就靠吃食这些得以生长,现在已经造成灾殃。当然如果神不允许,无法成灾。主不但造蝗虫,而且容让牠们增长,所以蝗灾是神降下,作为刑罚以色列人的工具。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为王割菜”:田地的首造为王家赋税收入。“菜又发生”:首造收割之后二造长成。
为王割菜(或作草 )。由此可见,某些农田上的第一批庄稼要被国王征走享用。
刚发生的时候。可能指同一块农田的第二批庄稼开始生长的时候。这时蝗虫的侵害最具破坏性。
●「指示」:原文是「看见」。
●「为王割菜(草 )」:首批的收成纳入王库,做为人民的税项。
●「菜又发生、刚发生的时候」:春季较晚种的菜,以色列的夏季(干季 )来之前最后一次收成,若失收则没有食物撑到下次收成(要等明年雨季 )。
●「蝗虫」:此字在旧约中只有在 鸿 3:17 中出现过,是指某一种特定种类的蝗虫。
1-2「为王割菜 ...... 青物」:首批收成纳入王库,作为人民的税项。但当第二造农作物刚长成之际,神却使蝗虫形成,要灭尽地的收成。
1~3阿摩司在异象中看见王割了第一轮的菜(或草 )喂饲牲畜之后,一群蝗虫正在毁灭再次生长出来的菜。
☆7:1-8:3内容包括四个异象和一个记载。
☆7:1-8:3异象:用「主耶和华指示我一件事」开始,以阿摩司与耶和华之对话结束。
7:1-9:10五个异象:先知在此记载了五个异象,内容都与神的审判有关,所描述的灾祸一个比一个严重;前二个灾祸因先知的祈求得免去了,其余的则必定临到悖逆的以色列民。
从本章至 九10 记有先知阿摩司看见的五个有关审判的异象。三个记在本章1~9节:蝗灾、旱灾、准绳。第四个为夏天的果实,见八章。第五个是耶和华施行审判,看九1~10 。所记灾祸一个比一个厉害。前二个为全国的毁灭,因先知恳求而免除;后三个不可免,一定来临。
【摩七1 王的草】
虽然圣经中别处皆没有记载,这里指出王得以收取所割之草的一部分,作为租税的一种。
这可能是确保王的战车马匹与骑兵有足够草料的方法。亚述王亚述巴尼帕对一名部下的赏地谕令中,则有反例。该条命令豁免这位官员新得土地,不需缴交草、谷物或一部分牲口。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2 】「蝗虫吃尽那地的青物;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你赦免,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
青物是一切的植物,包括野草与树木,但也一定包括葡萄树与蔬菜水果。牧草没有,牛羊无法生存,蔬菜缺少,人的生计也都失去了。这就成为十分严重的灾情。
「主耶和华啊」这是祷告的呼声,也带着悲戚的哀叹。先知的恳求,是求神的赦免。「赦免」(Salah )很可能溯源于亚甲文(Salahu ),原意为「洒洗」、以求洁净,所以「赦免」有「洁除」的涵义。雅各的微弱是由于他道德的失败而遭致的刑罚。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雅各”:北国以色列。
青物(`eseb ),不是一般的青草,而是比较成熟的草本植物,其种子十分重要(创1:11) 。
赦免。希望这个预言不要实现。阿摩司恳求神宽恕以色列。先知所依赖的不是神的公义,而是祂的慈爱。
站立得住。先知问道:“如果以色列必须经受异象所展示的严厉惩罚,他怎能幸存呢?”
【摩七3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可以免了。”」
耶和华垂听先知的呼求,应允不降所说的灾。「后悔」一词,原意为忧伤的叹息。耶和华爱怜以色列人,舍不得他们受苦。但是公义必须罚恶,如不赦免,灾殃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耶和华公义的原则永不改变,只是人的悔改与恳求,能得?神公义的拯救。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后悔”是神听了先知的恳求后,怜悯百姓,不施蝗灾。但没有宽恕其罪。
神撤销这次惩罚,却没有赦免百姓的罪。第6节也一样。
「耶和华就后悔」
:神的原意并无错误,只是祂满有恩慈地改变初衷,不将审判付诸行动。
见民23:19 注释。当罪人悔改自己的罪时,神就会“后悔” 祂惩罚和消灭他们的旨意(耶18:8 ,42:10,珥2:12-14 ,约拿3 )。神的警告实际上是有条件的预言,其应验,还是不应验,取决于我们或对或错的行动。
关于异象中的虫灾,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真的是指过去或将来的蝗虫侵犯。也有人认为是指神过去的惩罚,以便引导祂的子民悔改,或是指敌人,如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代上5:26) 的侵犯。详见摩7:4 注释。
●「后悔」:圣经用拟人法描写神的心意变化,此字原文没有「错误」或「没有意料到」的意思。与中文的后悔不同,请特别注意。
【摩七4 】「主耶和华又指示我一件事:他命火来惩罚以色列,火就吞灭深渊,险些将地烧灭。」烈火是否指盛夏的炎热,阳光好似烈火一般?地土晒干龟裂,甚至连有水的溪流河道等地都干涸了,包括深渊。在古代人的思想,一切水源都来自深渊,足以灌溉田地,使百物都可滋生。深渊被吞灭,地也必全部烧毁了。这是可怕的旱灾。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深渊”可指水源。“地”可指迦南地。
“火”吞灭“深渊”(就是使水源干涸 )。
火。就像对蝗虫一样(见第3节注释 ),对火也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指灼热的旱灾。也有人认为指敌人的侵犯。前者认为这里描述的惩罚与摩4:6-9 相对应。在另一方面,这些表号也可以象征国家最后崩溃以前敌人的入侵。这个异象表明神本来愿意减轻原来警告要降临的惩罚。但百姓现在已经超过神忍耐的界限。准绳必要吊起(第8节 ),百姓将遭囚掳(第9节 )。
深渊。可能指地下水(创7:11 ,49:25),将会在干旱中枯竭。
险些将地烧灭。如果火象征敌人入侵,这很可能是预言亚述国王的入侵。他征服了以色列的东部和西部,并将一些百姓当作俘虏带回亚述(王下15:29) 。
●「火」
:可能指干旱之夏季所发生的火灾。
●「深渊」:太古的水泉。
●「命火来惩罚」:是法庭上的用语。
4-6 火灾的异象:有学者认为这是指旱灾(1:2,4:6-8)。
【摩七5 】「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你止息,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这次先知所求的,不是求耶和华赦免,而是「止息」,耶和华能不再命火降下,现在若可止息,损害与丧亡还不算严重。可能烈火之灾比蝗灾更加毁坏,因为蝗虫只吞食现有的,田地仍可再生产。但是火灾烧毁全地,连供水的泉源都干涸,没有水分,植物全部枯死,不能有新的草木与蔬菜。这样的饥荒会是长期的,复原更加困难。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先知这里的祈求与第2节相同,只是用“止息”代替“赦免”(见第2节注释 )。
◎阿摩司两次用「以色列微弱」
来代求,都蒙神应允。先知肯为不友善国家代祷,表示他真是深爱此国国民。
【摩七6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也可免了。』」
〔暂编注解〕神撤销这次惩罚,却没有赦免百姓的罪。
「耶和华就后悔」:神的原意并无错误,只是祂满有恩慈地改变初衷,不将审判付诸行动。
【摩七7 】「他又指示我一件事:有一道墙是按准绳建筑的,主手拿准绳站在其上。」这个异象继续强调神公义的审判,重点在准绳,是神公义的原则与手段。
祂手拿准绳,其实不是绳,而是绳所系着的铊,是铅做的,使准绳垂直而下。古代虽有重刑,将烧熔的铅倒在罪犯口中,将他烧死。但是此处铅铊不会是执行的重刑,却是量度之器具,算的千真万确。这铅也不会是刀剑,作杀戮之用,好似第九章一节 所提说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准绳」:即铅垂线,用以测度建筑物是否垂直。
准绳。是建筑者的工具,可使工程平整垂直。“准绳”显然象征神以色列行为的测试。
●「准绳」:即「铅垂线」,用以测量建筑物是否垂直。这里引伸为上帝公义的标准。
●「一道按准绳建的墙」:指以色列,以色列本是神依照其公义标准所建立的(如今已偏差 )。
7~8将北国比作一道依准绳建筑的墙。“准绳”代表神的子民应该遵行的事,是衡量他们行为的标准;但是测量的结果,完全不合标准。
【摩七7 准绳】
这个传统的翻译已经不再被接受,因为现在认定希伯来文 'anak 是与亚喀得语 annaku 同源,意思是「锡」。一条准绳会附铁或铅的重块,在建筑过程中,用来确定墙是铅直的。
学者包尔认为这里指的是一面锡墙,象征以色列的防卫是多么脆弱、易碎(耶一18 ,结四3) 。到目前为止,这个词的确切意义依然不明。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8 】「耶和华对我说:“阿摩司啊!你看见什么?”我说:“看见准绳。”主说:“我要吊起准绳在我民以色列中,我必不再宽恕他们。」
神将准绳吊在以色列中。这样衡量起来,以色列人是经不起考核的。「我民」原是神对以色列人亲切的称呼,但是以色列人切实辜负神的恩典,怎能再得着神的宽恕呢?这次连先知都不敢祈求,事实上,耶和华已经清楚说明祂的态度与决定:我必不再宽恕他们。「宽恕」原意为「逾过」,神不能容让他们犯罪,祂必干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当神用律法来衡量以色列的时候,她并不合乎准绳。
「吊起准绳...... 中」
:神要衡量以色列民是否合乎标准,不及格者将被毁灭,所以准绳变成审判的象征。
你看见什么?提问是为了有解释异像的机会(耶1:11-13 ,24:3)。
吊起准绳。看看墙壁是否合格。以色列当然达不到神的要求,将要被抛弃。
必不再宽恕。不再宽恕北方王国(摩8:2) 。以色列坚持犯罪,失去了悔改的希望,所以先知不再代求。北方王国必须被亚述征服和囚掳(王下18:9-12) 。
◎神特别借着问答来提醒先知神公义的标准。
◎神吊起准绳乃言明他要以他的公义与公平来衡量以色列人,藉以审判以色列人。所以先知也会意不再代求。因为神已经提出关乎他公平、公义标准的象征来了,先知自知无权要神放弃其属性。
【摩七9 】「以撒的邱坛必然凄凉,以色列的圣所必然荒废。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邱坛原为异族敬拜神明的地方(申十二2 ,赛十五2 ,十六12) 。以撒的邱坛是专指北国的,因为北国的人常去别是巴朝圣献祭,他们自承是以撒的后裔。这里提到「以色列」是指约但河西(七16) 。
以色列的圣所,可能指那在伯特利的,因为那是被称为「王的圣所」(七13) 。当然这圣所以后也遭焚毁。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以撒的邱坛”:以色列人建在山邱上拜偶像的坛。“耶罗波安的家”:北国当时的统治者耶罗波安第二。
“丘坛”。建筑在山上或人工堆砌的土墩上的祭坛,以色列人在其上进行偶像膜拜(何四13) 。
「以撒」
:指以色列(参本章16 )。
以撒。指以色列。
邱坛。见耶2:20 注释。
圣所。指在但,伯特利(王上12:26-30) 和吉甲(摩4:4) 等地偶像崇拜的中心。
用刀。耶罗波安二世由于成功的征战和对亚兰人的胜利(王下14:23-28) 名声大振。但当沙龙谋杀了他的儿子撒迦利雅以后,他的王朝就被“用刀”推翻了(王下15:8-10) 。
●「以撒」:指「以色列」。以撒是雅各的父亲。
●「邱坛」:以色列郊外山邱上所设立的宗教圣地,作为献祭与崇拜用途(崇拜耶和华 )。有一部份的邱坛原是迦南人的宗教崇拜之处。
●「耶罗波安家」:也是指「以色列」人,耶罗波安是当时的以色列王。
【摩七10 】「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打发人到以色列王耶罗波安那里,说:“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图谋背叛你:他所说的一切话,这国担当不起。」亚玛谢提到阿摩司所说的一切话,这国担当不起。「担当」原意是「容纳」,容器有限量,无法超过容量。所以阿摩司的话,是他们容纳不下的。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伯特利的祭司”:侍奉金牛犊的祭司,是北国的宗教领袖。既得利益受到挑战,诬告阿摩司图谋叛变。当时南北国在敌对状态中,告以政治罪难容于当朝。
阿摩司因宣讲对国家不利的信息而被视为叛徒。
祭司亚玛谢。先知直言不讳的信息,抨击了以色列百姓中的罪恶,自然会引起反对。伯特利的祭司(王上12:31-32 ,13:33)在国王面前指控阿摩司。亚玛谢可能是拜偶像的祭司长。他狡滑地把阿摩司针对王家的预言说成是叛逆,从而止息先知针对以色列的信息。
图谋背叛。恶人在仇恨神的子民之余,经常控告义人要推翻政府(耶37:11-15 ,38:4,徒16:20-21 ,17:6-7)。
●「亚玛谢」:意思是「耶和华是强壮的」。
●「伯特利的祭司」:事奉「金牛犊」的祭司,北国的宗教领袖,其既得利益受到挑战,因此告先知叛变。在当日南北国对立的政治情势下,告以此政治罪名将使先知难容于当朝。
10~13王室的祭司亚玛谢控告阿摩司图谋背叛王(10-11节 ),控告他是一个“有幻觉的人”(“先见”-12节 ),是异地的入侵者(12节 ),又控告他侵扰伯特利的圣地(13节 )。他扭曲阿摩司的预言(比较11节上与9节 ),为的是引起耶罗波安更激烈的反应。
10-17 亚玛谢控诉阿摩司:先知在五个异象的描述中加插了祭司亚玛谢的控诉和自己的答辩。这大概是因为先知所宣告的审判愈趋严重,甚至涉及圣殿和王室的命运(本章9 ),以致朝廷不能再容忍下去。
【摩七10 先知预言被当成叛国】
在整个古代世界里,一般相信先知不只是宣讲神的信息,同时也发出行动。亚述王以撒哈顿在对附庸国的指示中,要求他们报告任何人不恰当、负面的陈述,特别是先知、狂热份子、解梦者。因此,必须控制先知对王负面的话,以免造成各种混乱,也就不足为奇。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何国王想要把那些说出煽动叛变、带来毁灭一类话语的先知监禁起来。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11 】「因为阿摩司如此说,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
亚玛谢引阿摩司的话,似乎不算诬告,因为阿摩司的确提到耶罗波安,但不是单指他个人,而是指他的家。第七章九节 说: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这清楚指王家,既治理国家,国民犯罪,是政权必须负责而且担当的。提到耶罗波安的家,耶罗波安为一家之主,责无旁贷,当然无可推诿。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亚玛谢总结阿摩司的信息为:王必被杀,民必被掳;但无一语及先知悔改的呼唤。
亚玛谢可能歪曲了阿摩司预言的信息。先知阿摩司确已预言过攻击“耶罗波安的家”的刀(第9节 ),但不一定指国王本人会被刀杀。按正意的理解是:如果国王和百姓执迷不悟,就一定会有惩罚临到。
●「耶罗波安被刀杀」
,是亚玛谢故意曲解阿摩司信息的控词,目的是让此控告更能影响当权者。
【摩七12 】「亚玛谢又对阿摩司说:“你这先见哪,要逃往犹大地去,在那里餬口,在那里说豫言。」
祭司亚玛谢是差别人去禀告耶罗波安王,从伯特利至撒玛利亚大概有五十公哩,但王家未必立即采取行动来干预。所以亚玛谢可能自作主张,向先知下警告。他一方面仗着王家的势力,但另一方面也不能不对耶和华的仆人有畏惧的心理。如果先知给他赶走了,也算是息事宁人。所以他在这样矛盾的情况下,设法自行处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在亚玛谢眼中,阿摩司像他一样,只是为了有碗饭吃(“糊口” )而作先知,所以劝他回犹大找饭吃。
「先见」
:是先知的别号。阿摩司本是南国人,却走到北国作先知。亚玛谢劝他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返回自己的地方,不要再在北国若麻烦。
「糊口」:指阿摩司是职业先知,以这工作谋生(撒上9:7) 。
要逃往。有人从祭司的这句话中推断,耶罗波安二世并没有采取响应亚玛谢指控的行动。国王也许认为不必把空穴来风的话当真。他可能像希律一样害怕百姓(太14:5) 。他推测阿摩司的信息已给百姓留下深刻的印象。于是背道的祭司亚玛谢,只好运用他自己的所谓权威,试图威胁阿摩司,逼他离开国家。
犹大。阿摩司在犹大也许会受到欢迎,因为他是从在那里来的。
糊口。他也许暗示阿摩司说预言是有工资的,是用自己的虔诚谋利。亚玛谢可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先见」:可以翻译为「幻想家」,是嘲讽之话,将阿摩司看为江湖术士一类的人。
【摩七13 】「却不要在伯特利再说豫言,因为这里有王的圣所,有王的宫殿。”」伯特利是相当于犹大的耶路撒冷,为圣殿的所在地,这里自有祭司与先知,不必有人来自南方,作先知的工作。王的圣所不但是王敬拜之处,也是他权力的掌管下督导。王自己也可经理献祭礼拜的事(王上十二31-33) 。
这里还有王的宫殿,王的居所,他常来此,权力所在,可以有生杀权,众人就不可得罪他,更何况南国人如阿摩司,说些可怕的话。若不及早逃走,恐怕会受严重的逼害。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王的圣所。即一个由国王所设立或资助的会堂(王上12:26-33) 。在神的指引下,勇敢的先知甘心在背道的崇拜中心传达神的信息(摩7:10) 。
王的宫殿。直译是“王国的殿宇”,无疑指王家的圣所。亚玛谢和阿摩司显然都把伯特利视为国家的宗教中心。伯特利意为“神的殿”;耶罗波安篡夺了这个“神的殿”,把它变成“王国的殿宇”。
【摩七13 王的圣所】
伯特利是耶罗波安王所建立的两个皇家圣所之一,用来给北国的人民作为替代的敬拜中心(王上十二26~30) 。亚玛谢的职位是政治指派的,因为伯特利的祭司是由国王设立,而不像利未人,来自支派的后裔(王上十二32) 。他自然就效忠国王,觉得任何对国王或是伯特利圣所的批评都是严重的冒犯。该座官方圣所就是王自己参与仪式活动的地方。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14 】「阿摩司对亚玛谢说:“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
阿摩司对亚玛谢的答语中,解释他的身分与动机。首先他否认亚玛谢对他的估计与看法。阿摩司既不以先知的身分来豫言,也不以豫言的方法来谋生。他唯一的动机是顺从耶和华的命令,执行祂的使命。「先知的门徒」原意为先知的儿子,「儿子」或指门徒,也可能专指这一行业的人。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阿摩司答复他,说他原不是先知,意思是说他不是依传统正规训练出身的先知( 当时已有先知学校之设(撒上十九20 ,王下1~2章 )。他只是个普通农夫,为神所召本正义说话,忠实传达神所吩咐的。
“桑”可译为“野无花果”因果子似无花果。“修理桑树”为季节性工作,阿摩司主要是个“牧人”,兼做农夫的事,以维生计。
“修理桑树的”。修剪树枝是使果子成熟的必须过程。
阿摩司辩称自己不是职业先知,乃是受神所托,传讲祂的话。
「桑树」:原文指无花果树的一种,果子可作食物。
我原不是先知。阿摩司断然否认了亚玛谢的暗示(见12节注释 ),宣布自己不是职业的先知,以此为生,而只是因响应神的呼召。
先知的门徒(原文作儿子 )。在先知学校中长大的学生,被称为“先知的儿子”(王上20:35 ,王下2:5) 。阿摩司没有在任何人间的机构中受过训练。有一种普遍的误解,即认为没有按公认标准接受教育的人,就是没有受过教育的。神在犹大的荒野,河谷和山间单独指教了阿摩司。那时他正在照看羊群,采集桑果(路19:4) 。
修理桑树。有文本为“采集桑果”。要么自用,要么为别人种植。桑果次于无花果,必须在采集以前刺穿,方可食用(路19:4) 。这种树一年中多次结果子,给培植者提供稳定的工作。
●「桑树」:原文指无花果树的一种,果子可做食物。
【摩七14 牧人】
没有任何一个犹大中部山丘地带的村庄可以进行单一的经济活动。每一个家庭自己的土地上都有小麦和大麦田,以及小葡萄园,几棵无花果树、橄榄树。如此他们能够期望至少某些农业方面的努力有所成就。同样的,一些绵羊、山羊和牛犊可以作为经济上的保障。让这些动物放牧在山丘上非常容易,只要有个小孩看管(见大卫的职业 撒上十六11) 。关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同样工作,见于亚喀得文单字 naqidu ,指的是饲养牛、绵羊、山羊的人。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14 修理桑树】
这种白桑树(学名 Ficus sycomorus L. )源自中非东部,在铁器时代散布到埃及与近东地区。这些树每年可六获。因为这种树的果子较一般无花果树(Ficus carica L. ) 为差,主要是穷人在吃。椰枣园最多需要二十年才能够达到最大产能。他们需要极多的照料,因为必须以人工授粉。照料白桑树需要用手将果子划破或刺洞,促使乙烯气体增加,加快成熟。用来划破果子的刀,描绘于底比斯地区的埃及墓画。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七15 】「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豫言。’」
耶和华选召阿摩司,「选召」原意为「抓取」,把他提取出来,可见这完全是神的权能。他既受命作这职事,就决不犹豫或退却,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人们的反对怎样激烈,他都不必介意与顾忌,因为他蒙召的经验是十分清楚而且确实的。「我民」是亲切的,「这民」是忿恨的。这里神的心意是无尽的,虽然信息是审判的,但是仍为以色列的前途而关念,命令先知急速地说豫言,表达神公义的审判与救恩。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见撒下7:8 ;诗78:70 。神的任务十分紧迫,阿摩司只能服从。他绝不会仅仅因为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的反对而退缩。
【摩七16 】「亚玛谢啊!现在你要听耶和华的话。你说,不要向以色列说豫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豫言。」
「说豫言」与「滴下豫言」是同义的。「滴下」原意是口沬横飞,说话十分激动,情绪非常兴奋,因为耶和华的信息紧急。这是亚玛谢想加以拦阻与禁止的。以色列家与以撒家也是同义的,专指北方,这是亚玛谢特别提出的。阿摩司是南方人,不应在北方,尤其是在伯特利来说豫言。亚玛谢显然有狭窄的省城偏见,又存地盘主义的观念。所以阿摩司不留情地指责。他警告亚玛谢,现在不是个人的存见,而是耶和华的旨意。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现在你要听。阿摩司意识到自己所负神圣的使命,就以圣洁的勇气大胆表白。神所差派的人不必害怕人试图止息他们的信息。
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预言。就是要先知不说预言(结21:2-7 ,弥2:6-11) 。七十士译本为“不要引起骚乱”。
16-17 亚玛谢的下场:阿摩司所宣告的刑罚,都要临到亚玛谢自己和家人的身上。
【摩七17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儿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绳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秽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
这里是指亚玛谢的家,祭司的结局,都是神公义的审判。当然不仅指他们的家,也指以色列全家。
妻子在城中作妓女,是敌人进城肆意奸淫掳掠,一幅战败的惨况,青年儿女倒在刀下,更是十分悲惨的现状。
「你的地」必指以色列全地,由敌人占据后来瓜分。这也指亚玛谢的地,因为祭司也有分得的田业(耶三十二6-15) 。
以色列的地业虽是耶和华所赐的,却因他们的罪恶,以及战争流血,而成为污秽之地。现在更落在外邦人的手而玷污了。祭司亚玛谢无法逃脱,必死在那里。许多以色列人也必遭受同样的命运。如果没有遭害死亡的,也定被掳去,离开本地。——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阿摩司宣布神对祭司亚玛谢的刑罚:亚玛谢被掳,子女被杀,财产土地被夺,妻子只有卖淫苟活。亚玛谢贵为祭司,养尊处优,将死于污秽中,“圣洁”扫地。
北国的民被掳的预言在主前722年应验,以色列亡于亚述。
妻子作妓女便干犯祭司的圣洁,违背了神对祭司的要求。(利21:7-)
「污秽之地」:指因拜偶像、行淫、谋杀等罪恶而被玷污的地(利18:24-25 ,耶3:9 ,结36:18) , 这里可能是指外邦人的地方。
你的妻子。亚玛谢作为被俘的丈夫和父亲将会蒙受惨痛。这一预言并没有说他的妻子自愿作“妓女”,而只是说她在城市被侵略者攻占时受到胜利者的强暴(赛13:16 ,哀5:11) 。
污秽之地。可能指一个“外邦”国家。圣经常用污秽土地来表述一个民族的犯罪和拜偶像(利18:24-25 ,耶2:7) 。
被掳去离开本地。阿摩司一再重申关于以色列被掳的预言(第11节 ),说明神的旨意是不变的。作为神的一个真先知,他不能在外部的压力下更改自己的信息。不肯悔改的以色列必遭遇被掳的命运。这事确实发生了(王下17:1-9) 。
●「污秽之地」:是指拜异教神明之处或外邦人的地方。指因拜偶像、行淫、谋杀等罪恶而被玷污之地。(18:24-25,3:9,36:18)
◎即使假先知威胁逼迫,神的话语仍然必定成立
【摩七1 】
「为王割草之后,草又发生。」
我们的王常在我们内心中割草,除去一些花朵,是我们引以为荣的。这些高的草茎以及开花的草木,如果祂保罗着,可能会长的杂乱,不能使用,祂喜欢走的草地必须十分柔软,不能长得太杂。
割草表明将草割掉死去。许多草叶割下之后就变成枯黄,只有扫去放在垃圾堆中。这些无数的小花,在春日轻柔的威风中,终于在最后的叹息中死亡。我们也要准备向「自满」死,使得意的感觉逝去。我们也要除去怨言或安慰,如果这会影响我们与王的关系。
在为王割草之后,还有善后工作。草地上的嫩枝多汁的树芽必须出现,这些是羊所喜爱的,是她们爱吃的草。如果神的镰刀爱惜这些,就没有嫩草了。我们的健康、友朋、钱财、顺境有时也会剥夺。但是这样我们的爱、祷告与奉献的嫩枝才会长出。所以不要怕镰刀,王爱你太深,实在舍不得使你受损。你的内在心灵不要感伤,以后必有嘉果。
有一个不信神的怀疑论者,经过二十年的病痛,终于信靠神,因为他感到神赐他平安。他的痛苦真的有美好的结果。
──迈尔《珍贵的片刻》
【摩七2 神仆人的心】「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你赦免!」
神的仆人指责罪恶,有时非常严厉,看来似乎全无爱心,惟希望人早受灾祸。其实,人看不见,也不知道,正是因他在神面前的恳切代求,灾祸才得以松缓。老但以理的固执,坚持向神祷告,使敌人恨透了;哪知,他为自己一无所求,只是为了国家人民,在神前屈膝,宁愿自己被人恨恶。 先知阿摩司,指责人的罪,叫人离弃偶像和混合宗教,悔改归向神。神指示他将要临到的事:蝗灾和火的刑罚。阿摩司在神面前祷告,求神顾念“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神就免了所降的灾难(摩七1-6) 。这样的爱心,没有人看见,却保全了以色列人,真是堵住破口的忠心守望者。显然的,没有谁给他工价;是奉神的差遣,他从南方的犹大国,孤单的来到北国,传神的信息。 阿摩司的身影,在伯特利的城门口出现。过了没有多久,就引起了当地的宗教领袖注意;特别是他为了穷人说话,责备不义的富人的信息,使他不安。这个可憎可鄙的宗教人,尖头锐面,专讨人喜悦。他派人去王宫,向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告密:指阿摩司所说的话,是企图挑起阶级斗争,激动人民造反,会使国家混乱。然后又加上几句重话:“阿摩司如此说: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其实,阿摩司是传达耶和华的话说:“我必兴起,用刀攻击耶罗波安的家。”(摩七8-11) 后来,果然照他所说的成就了:耶罗波安的儿子撒迦利雅继位作王只六个月就被弒(王下一五8-10) 。 那个地盘主义的亚玛谢,是受雇推行混合宗教的,他不责备人的罪,不能引导人归向神,只是个宫廷的太监神学家,所看见的是“王的圣所,王的宫殿”。他以为阿摩司也是与他同类,就假惺惺的劝他:老兄啊,哪里不能混饭餬口?逃命吧!回老家去说甚么都好,不要在这地方再多说话了!(摩七12) 这正是雇工的想法,教棍的声口。阿摩司说:
“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摩七14-15)
神所拣选差遣的仆人,作甚么工作,在哪里工作,如何工作,都是一定的,不是随从自己的意见,只遵行神的旨意。
── 于中旻《阿摩司书笺记》
【摩七2~5 负起祷告的责任】主耶和华指示我一件事,为王割菜之后,菜又发生,刚发生的时候,主造蝗虫。蝗虫吃尽那地方的青物,我就说主耶和华阿,求你赦免,因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得住呢。耶和华就后悔,就,这灾可以免了。」(摩七1-3) 蝗虫是非常危险的一种灾害。阿摩司看见异象,他为百姓担忧,随着又为他们祷告。
有一次,我在美国,那时天旱,我们刚从礼拜堂出来,每一个人都抬头望天,原来是一大?蝗虫飞过,弟兄姊妹立刻祷告,求神不要让那些蝗虫落下来。因为蝗虫一到,地上一切农作物和树木都要吃光,那时,正是庄稼快成熟的时候。阿摩司在异象中看见这件事情,他为百姓?忧,马上为百姓代求,他说:「主耶和华阿,求你赦免。」我们是基督徒,是神的守望人,世人看不见将来的审判,我们因为研究圣经,知道将来一定有审判和刑罚临到,所以我们要为那些愚昧无知的人祷告。
── 包忠杰《阿摩司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