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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可福音 第5章


圣经综合解读

1「他们来到海那边格拉森人的地方。」

2「耶稣一下船,就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祂。」

3「那人常住在坟茔里,没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铁链也不能;」

4「因为人屡次用脚镣和铁链捆锁他,铁链竟被他挣断了,脚镣也被他弄碎了;总没有人能制伏他。」

5「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

6「他远远的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祂;」

7「大声呼叫说:『至高神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指着神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8「是因耶稣曾吩咐他说:『污鬼啊,从这人身上出来吧!』」

9「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

10「就再三的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

11「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猪吃食;」

12「鬼就央求耶稣说:『求你打发我们往猪群里,附着猪去。』」

「猪」())在律法中是不洁净的()),所以犹太人不养猪,这一大群猪是外邦人养的。
鬼被赶出人身,就需要一个住处()),猪是不洁的动物,是鬼最喜欢的去处之一。

13「耶稣准了牠们,污鬼就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猪的数目约有二千。」

上图:格拉森(今 Kursi)的山崖,传统认为这就是二千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的地方。

14「放猪的就逃跑了,去告诉城里和乡下的人。众人就来,要看是什么事。」

15「他们来到耶稣那里,看见那被鬼附着的人,就是从前被群鬼所附的,坐着,穿上衣服,心里明白过来,他们就害怕。」

16「看见这事的,便将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都告诉了众人;」

17「众人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

18「耶稣上船的时候,那从前被鬼附着的人恳求和耶稣同在。」

19「耶稣不许,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

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里传扬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众人就都希奇。」

21「耶稣坐船又渡到那边去,就有许多人到祂那里聚集,祂正在海边上。」

22「有一个管会堂的人,名叫睚鲁,来见耶稣,就俯伏在祂脚前,」

23「再三地求祂,说:『我的小女儿快要死了,求祢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愈,得以活了。』」

「管会堂的」())是在犹太会堂里主持崇拜秩序的人,在犹太人中有相当高的地位。管会堂的睚鲁不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众人面前俯伏拜主,表明他的谦卑与信心。
「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表明睚鲁对主的认识还不够,不知道只要主的「一句话」就能治好他的女儿())。
上图:迦百农的会堂遗址。

24「耶稣就和他同去。有许多人跟随拥挤祂。」

25「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26「在好些医生手里受了许多的苦,又花尽了她所有的,一点也不见好,病势反倒更重了。」

「血漏」())就是漏掉生命,因为肉身的生命是在血里()),这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那个死了的女孩刚好是十二岁()),这两个神迹都指向生命的丧失。
血漏「花尽了她所有的」()),她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枯干的人。

27「她听见耶稣的事,就从后头来,杂在众人中间,摸耶稣的衣裳,」

28「意思说:『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愈。』」

按照律法,「血漏」是不洁净的,凡接触患血漏的女人的,也会成为不洁()),可能因此这女人不想让人知道,而偷偷来摸主耶稣的衣裳。
「摸祂的衣裳」())是她信心的行动,但是这个信心是在暗中的。

29「于是她血漏的源头立刻干了;她便觉得身上的灾病好了。」

30「耶稣顿时心里觉得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就在众人中间转过来,说:『谁摸我的衣裳?』」

31「门徒对祂说:『你看众人拥挤你,还说谁摸我吗?』」

32「耶稣周围观看,要见做这事的女人。」

33「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惧战兢,来俯伏在耶稣跟前,将实情全告诉祂。」

34「耶稣对她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灾病痊愈了。』」

35「还说话的时候,有人从管会堂的家里来,说:『你的女儿死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

36「耶稣听见所说的话,就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

主耶稣回过头去医治群众中的一个妇人,试炼了睚鲁的耐心。血漏的女人「痊愈」())了,睚鲁的女儿「痊愈」())的机会似乎已经消失了。「劳动」())意思是「麻烦」。
当人绝望的时候,在眼见里已经没有可能的时候,主耶稣说:「不要怕,只要信」())。这「信」不是自信,也不是相信自己的意愿一定能实现,而是单单信靠主耶稣自己。主耶稣服事人不是根据人的意愿、人的信心,而是根据父神的旨意,祂应允人的请求不是因为人的要求迫切,而是因为神本来就要做那件事。所以有时人带着意愿来寻求主,主反而离开()),有时人根本没有意愿,主却主动给他们解决难处())。那个被污鬼附着的人根本就没有意愿、没有信心,没有主动寻求主;血漏的妇人有意愿,却没有胆量表达信心,不敢公开寻求主;睚鲁的女儿在人看已经绝望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没有必要再寻求主。但主耶稣在地上所有的服事都是根据祂自己的方式、祂自己的时间,为要显明祂生命的权柄、能力和丰富,显明祂是谁,好叫人认识祂、接受祂、寻求祂,背起十字架来跟随祂。

37「于是带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同去,不许别人跟随祂。」

38「他们来到管会堂的家里;耶稣看见那里乱嚷,并有人大大地哭泣哀号。」

39「进到里面,就对他们说:『为什么乱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着了。』」

许多人「乱嚷」()),是受雇在葬仪中为死者哀悼、哭叫的女人。
眼见的事实是真实的,但主耶稣说「不要怕,只要信」()),叫人只要认定主是谁,就不要再看眼见的环境。因为在神儿子生命的大能里,只有「睡着」()),没有「死」())。

40「他们就嗤笑耶稣。耶稣把他们都撵出去,就带着孩子的父母和跟随的人进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41「就拉着孩子的手,对她说:『大利大,古米!』(翻出来就是说:『闺女,我吩咐你起来!』)」

42「那闺女立时起来走。他们就大大地惊奇;闺女已经十二岁了。」

43「耶稣切切地嘱咐他们,不要叫人知道这事,又吩咐给她东西吃。」

--圣经综合解读 ©版权所有

每日研经注释

放逐魔鬼

这是一个很生动,但十分恐怖的故事,整个故事的内容细节和思想背景对当时的巴勒斯坦人来说,是十分熟悉的;但我们却是门外汉,因此读者必须从字里行间仔细去读,慢慢体会出它的意思。

倘若这件事和上一段的记载有连带关系的话──这点应该是马可的记述目的──这件事的发生时间是在黄昏后,夜幕低垂的时候了。在黑夜进行驱魔的行动,可以想象,是一个骇人的故事啊!

第三十五节告诉我们,耶稣和门徒启航时,已经是黄昏过后。整个加利利湖,最长之点有十三哩,最阔之处有八哩。现在他们渡过对湖的距离约有五哩之遥,而且途中又遇到了风浪,在湖边近山旁的地方,掘有许多洞穴,用来埋葬死人的,这地带都是石炭岩土,墓穴自然也很多,平时这些偏僻地区是十分幽静,到了深夜,漆黑恐怖的感觉更使人毛骨悚然。

当时从墓穴里,跳出来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人们相信这些污鬼喜欢住的地方包括丛林,花园,葡萄园和肮脏的地方,而那些偏僻荒芜的墓穴,自然是他们极爱好的栖身之所了。当时正值深夜,而鸡还未啼之前,污鬼在这段时间是非常活跃的。人若深夜单独在屋中睡觉是十分危险的;在路上和人打招呼,随时会招惹麻烦的,因为来人可能是一只污鬼啊!他们深信若在夜间外出,不带灯笼或火炬,必定会有危险的事发生的,总之当时是一个十分恐怖的时刻,四围的环境险象环生;耶稣遇见的人是一个危险的人物!

从这个人的说话,便知道那污鬼完全附着他的深度了,有时用单数;有时又用复数名词去描写那污鬼的,它们在这个人里面,飘忽不定,来去无踪,但这个人知道这些污鬼在他身上所说的话。当问及它的姓名时,污鬼回答说,群。它说出这个名字的原因可能有两个。

一群军队,在罗马的军队制度来说,一个军团共有六千人。可能这个人见过成群结队的罗马士兵路经此地,感觉他们人数众多,犹如体内的污鬼,故亦以群来呼叫它们了。根据犹太人的信念,当人知道自己附着这么多的污鬼时,根本是没有机会生存的了,正如‘四面楚歌,不可救药’了。他们相信人的右手有一千魔鬼,左手亦有一万。魔后的侍从小鬼共有十八万个。此外又有一句惯常爱说的话:‘经常有一群爱伤害人的魔鬼,留意着人的举动,而当人跌进它们任何一个的圈套里,很难翻身的。’现在这个可怜的人自己受尽了它们的折磨,他的心情恍惚,只知道有一大堆污鬼缠绕着他。

还有,当时的巴勒斯坦是一个罗马占领区。当整群军队驻守的时候,经常滋事生非,或流无辜人的血,或肆意破坏别人的财物。这个人可能曾经目击这一切的伤天害理惨剧,于是把自己体内的污鬼看作那些军队,为非作歹,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或者他曾经历过这些伤天害理的残暴而致神经失常,也未可料的。所以群这个名字,在他看来,是自己幻想中的强暴,死亡和残害,他知道体内的群魔就是用这些手段来对付自己的。

除非我们先明白魔鬼在他体内所产生危害的情况,否则是很难明白这个故事的,耶稣曾尝试用不止一种方法去医治他,第八节首先引述耶稣想用普通发号施令的方式去驱除它。富时,似乎没有生效;然后,再问它的姓字叫甚么,当时的人相信,若能道出魔鬼的名字,便有能力去征服它了。古代驱魔者的一句咒语是:‘各位邪魔快报上名来!’。通俗的信仰认为,当人知道了魔鬼的姓名之后,便可破除魔力了,但现在这办法也行不通!

耶稣知到唯一的办法,就是这个人必须自己亲身体验到这群魔离开了他,便可以救他了。我们信与不信被魔鬼附着,是不关重要的;但当时那个人却深信自己的确被鬼附着,单从他的心烦意乱的情形来看,最低限度,他自己就以为是魔鬼的作祟了。索恩度医生曾经解释,有人相信月亮和邪恶的影响力彼此有关连的,所以英文字中有‘月狂病’(Lunatic, Moonstruck )一个名称:‘现代的科学不能证明月亮可以带来伤害人体的力量,但许多人都相信月亮可以影响人的心理……但我们知道我们主能够把一切真的和想象中的危险除去;人往往对想象的危险,比真的危险更难应付的。’

这个人急需救治,脱离魔鬼操纵,或者是自己幻想中的威胁。这时适值有一群猪,朝着前面走来。它们是在山边畜养的,那个人听到体内的污鬼哀求,不要把它们全部消灭,希望准许走进那些猪群中。这个人一直不停的尖声呼叫,这是病证突然发作时的体外象征。当他的叫声达到最高的频率时,那些猪群全部着了迷似的,向着山崖窜跑,在此惊慌之际,从崖顶跌进海去。那个患病的人所需要的证明,就是这一点了,只有这个事实方可以告诉他,污鬼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而在这一剎那,他便康复了。当然耶稣是一个很明智的医治者,他知道这个人的心理上的需要是甚么,祂用了十分仁慈的,和同情的态度去体察实情,救回了他的生命,使他重复过着安宁的日子。

有些特别爱吹毛求疵的人,于是会埋怨这个医治的方法,把猪的生命牺牲了。真的,有些人会很倔强的只看单方面的事实,于是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批评和猜疑。其实那些猪的生命又怎样能够和人不朽的灵魂互相比较呢?我们杀猪只以充饥既然是一件常事,那么,牺牲了猪只而挽救了人的心意和灵魂,为甚么又不可以呢?我们不应该为了失了猪只而生出一种廉价的感情论,对动物所受的痛苦而忧伤;却对千百万神儿女所遭遇的不幸安然自若。我们并不是轻看神的造物,因为猪也是神所创造的,但我们必须有分寸的去理解和分析孰先孰后,和孰轻孰重。在神的眼中,没有任何一件东西比人的灵魂更加宝贵,和更加重要的。

请求耶稣离开

那些养猪的人到了城巿和农庄后,很自然的把这件奇事的始末向人描述一番,人们于是带着好奇心涌到现场看个究竟,而发现这个所谓痴呆的人已经神智清醒,穿好衣服,坐在一旁。一个曾经是野性癫狂,赤身露体的人,现在已经回复理智了。但意想不到的事随即又发生。本来一个人得了医治,应该大家欢天喜地才对的;但当时的人竟然把它视为一件骇人的事件。人们害怕耶稣的力量,而要求祂立即离境。为甚么呢?一个人康复了,但他们的猪只尽毁,正常的生活遭受了打击,这些打击他们生活的事,是不受欢迎的,他们必须立刻制止。

人的内心时常争战而呼喊:“不要骚扰我。”他们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们自己有一个安静的生活。

(一 )人的天性总是说:不要骚扰我的宁静,倘若有人来向你说:‘我会给你一个美丽的世界,使大众的生活能够过得舒服,但你自己必须忍受暂时的麻烦,你的生活会因别人生活改善的缘故而稍作牺牲。’,大多数人都会回答说:‘我倒愿意维持现状。’其实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社会改革的时代,我们的生活应该彼此均匀分担和分享,在富裕的国家如是,在落后和发展中的国家更应该如是。我们的生活正面临这些重大的改革,让大众的生活过得舒适些,但许多人却宁愿保持着自己目前的安乐,一点也不肯让步,一点也不愿意损失目前的享受而使别人受惠。

众人都以为社会欠了自己的债。其实社会甚么债也没有欠他们。相反的,他们欠了社会许多债务才对。我们应该把白白得来的丰盛,尽量与别人分享才对。我们所跟从的主耶稣,不是牺牲了天上的荣华富贵,而愿意来到这个狭窄的世界里;愿意牺牲了神的欢乐而在十架上受苦。真的,人性就是这样,不愿意坐失目前的享受和欢乐;但神就不同了,基督愿意牺牲自己的享受去服务人群。

(二 )人的天性总是说:不要干扰我的财富。这点和刚才所述的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另一面的写实而已。人很难会放弃自己所拥有的财富。人越老,则越想抓紧自己的财富,一点也不肯放松。博罗(Borrow )对吉卜赛人素有研究,他说‘吉卜赛人的星相算命原理,就是想满足年青人的盼望,预测他们得着各种享受;对老年人则答允有更多的财富;他们知道人的心底里的一切欲望;最强烈的就是贪爱金钱。’我们若想测验人信仰的真假,只要看他能否肯为别人而过着稍作牺牲和吃苦的生活,便可以看得出来了。

(三 )人的天性总是说:不要骚扰我的宗教。

(甲 )有人说过:‘不要让任何事情拆毁宗教为我而设的安乐窝。’爱敏哥薛(Edmund Gosse )指出泰勒(Jeremy Taylor )的讲道是十分动听的,但是他继续说下去:‘这些讲章,在英语的措词表达来说,是最佳的杰作,但它的内容却从来不曾提过贫穷这个题目的,也没有涉及受苦的问题。而当时他讲道的地方是在英国南韦尔斯,贫穷的情况是很显明的。受苦和饥饿的人,衣衫褴褛的和无依无靠的,随处可见,但这些神圣的讲章竟然只字不题,好像对人生现实的问题不闻不问,他住在周围受苦的人当中,而竟然良心上,全无发现他们存在的痕迹,这是使人难以置信啊!’

讲道的题目,只注重神学信仰和理论,比宣讲关于人的需要和滥用生活的权利,是容易得多,而且亦不会引起听众的反感。我们听过有些教会通知牧师们说,他们被邀请来讲道,指定有些题目不准讲出来的。当我们反观耶稣,也不是一样的吗!祂若只讲关于神的题目,祂断不会有危险的事发生的,但祂讲出人的需要,指出人的过错,所以招致祸端来;因为骚扰了当时的宗教领袖。

(乙 )有些人会说:‘不要让个人的关系干扰我们的宗教。’朋斯雅各(James Burns )描写一位闻名意大利的宗教圣人霍尼迦士(Angela di Foligras )。她能够过着完全脱离世俗的生活和思想而与神灵交,当她与神交往之后,又能够述说这一切的甜蜜经历,她曾说:“那时,神的旨意叫我的母亲死去,因她阻止我和神灵交;我的丈夫也如是的死去了;跟着而去世的便是我自己所有的儿女;因为我决心和神来往,我也祈求这些阻碍我的人快些离开世界,让我可以不受限制随着这个呼召而行,因此他们的死使我得到安慰,虽然心里有些难过。”在她来说,她的家庭生活和人际关系成了她的宗教信仰的绊脚石。

这是一种特别的宗教心态,把个人的静修高高放在服务人群之上;牺牲了家庭日常的责任而去参加会议,以为单止事奉教会和灵性的长进便代表了宗教的一切──事实上,我们的神叫我们所做的事刚好相反的啊!

(丙 )有些人会说:不要骚扰我们的信仰。这种宗教信念叫人相信:‘我们祖先所信的如是,我也照旧的去信,有何不可呢?’他们这样的态度自然是不肯去学习新的事物了,他们也许怕绞脑汁,去思想问题和面对新的结果。这种懦弱的思想,涣散的心志和打盹的灵性,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住在格拉森的人要把耶稣赶出去,因祂带来麻烦和干预,直到今天,仍然会有人如此去做的。

为基督作见证

这段经文中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它的发生地点,刚好在低加波利。这个地名的意思就是“十个城巿”──它们大多数是靠近约但河东边,居民生活情况亦相若,而且大家都是充满着希腊文化色彩的城市,它们的名称是:西土波利(Scythopolis──唯一在约但河西边的一个城市 );培拉(Pella ),低昂(Dion ),格拉撒(Gerasa ),北才拉铁非(Philadelphia ),加达拉(Gadara ),拉斐纳(Raphana ),迦尼达(Kanatha ),希布斯(Hippos )和大马色(Damascus )。

这十个希腊城巿的设立有着共同独特的地方,它们都是位于叙利亚的境内;有广泛的独立自主权。各有自己的议会和发行自己的钱币;享有本地行政权,不止城巿还包括周围的境地;互相团结守卫,并有商业的来往。直至马加比革命之前,(即主前二世纪中叶 ),它们都是处于半自治的状况中。当马加比以犹太人统治者的姿态出现后,它们便受犹太人的辖管了。

在主前六十三年,罗马皇帝庞培从犹太手中解放了它们,但它们的地位仍旧是十分独特的──一方面是独立自主,但另外又必须向罗马政府缴税和服兵役;它们不是罗马军的卫戍区,但时常在东征的军事行动中,作了罗马军队的总部所在。罗马帝国惯常分派藩王去治理疆土内各地区的;因此,罗马政府给它们很少的军事保护,它们需要团结一致,守望相助,以免被当时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欺凌和霸占。这些城市的居民对希腊文化坚持拥护的态度,城市的建筑是美奂美轮的,居民祟拜希腊人的神;城中有不少希腊神庙和半圆形的剧场。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见一件十分有趣的事,耶稣果真到了低加波利的话,我们便可以找出一些线索,关于耶稣传道经历的地方。这些地区充满着希腊文化的气氛,而犹太人也和他们混杂一起聚居;由此可见当耶稣踏足在这些城市的时候,也同时意味着这是基督教冲破了犹太教的桎梏,伸展向全世界的第一粒种子了。我们强调了它们的希腊文化,这并非是空乏之谈的。单从其中一个城市加达拉(Gadara )来看,已有数字历史著名学者来自这个地方──如腓罗底米斯(Philodemus )是著名的以彼古罗派哲学家,与西色柔(Cicero )同时代的;还有米利迦(Meleager )是希腊讽刺短诗的大师;米列毕斯(Menippus )是著名的讽刺文学家,和当时的雄辩家提阿多罗斯(Theodorus ),他同时也是当时罗马皇帝提比留(Tiberius )的私人教师。当耶稣和这些居民接触时,从那一天开始,发生的事情随即扩展了。

耶稣为甚么差遣这个康复了的人,返回自己的地方传道,是很有理由的。

(一 )他要为基督教作见证,基督既然在他身上作了如此奇妙的事,他也必须藉着自己的生活言行,活生生地把这些作为展示出来。其实我们传道的光荣,不在乎我们可以为耶稣作些甚么,而是基督在我们身上可以作些甚么。一个‘再造’的人往往可以替基督教作了一个无可辩驳的好见证。

(二 )他成为第一粒能结出最丰盛果子的种子。基督教首次和希腊文化接触就是在低加波利。凡事都是有一个开端的;基督教在希腊文化的肥沃土壤中能结出灿烂的花朵,也是归结在一个被污鬼附着,但耶稣把他医治好了的人的身上。基督的爱若要传扬出去的话,必须要透过人而去做的。那么,在我们自己的社会和自己的群体生活中,为甚么我们不可以同样作一个好的开端呢?

在需要的时刻

这是一件生活中悲痛的事。当孩子们生病时,整个家庭的人都会闷闷不乐的。这个故事叙述当时的会堂总管的女儿,刚好是十二岁了。根据犹太人的习惯,一个女孩子满了十二岁后,便是一个成长的‘妇人’了。这个女孩子正当踏入一个生命的新开始,便撒手麈寰,实在是一件非常惨痛的事。

这个故事同时描写这个管理会堂的人,他的地位十分重要,是受当时的人所尊敬。管理会堂就是负责一切行政事务,他在一班长老当中作会长,督导崇拜的程序,虽然不是每一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但必须分配行政工作,和监督每个程序作有条理的进行。所以在当时的团体生活中,会堂的总管是最受人尊敬的人。现在他的女儿患了重病,而在此情急之际他立即想起耶稣来。

(一 )他当时忘记了自己的偏见。耶稣曾经被拒于会堂的门外,作为一个会堂的总管,一定曾经以为耶稣是个不守律法的人,也是一个危险的异端煽动者,他要维持自己的纯正犹太信仰时,他可能出于无奈,而必须如此去对待耶稣。但在最需要的一刻,他能摒弃前嫌向耶稣求助。‘偏见’就是预先在任何事物未发生之前,已作出的一种判断;不愿查究事物的真相或任何证据,急急的确定了自己的意见,便是‘偏见’了。有了偏见的人,很难推动事工进行的。工作的进展的第一步往往是先破除‘偏见’,然后可以发动的。当雅各詹逊爵士(Sir James Simpson )未发现哥罗仿(chloroform CHCL3编者注 )能作麻醉药之前,被视为魔鬼的诱惑工具,但当它用在妇人临盆的麻醉过程当中,却可以减少人的痛苦。所以坚持‘偏见’的人往往会坐失了许多应得的福气的。

(二 )他可以忘却自己的尊严。这位会堂总管,竟然双膝脆跪耶稣的面前恳求,他肯在一个流浪汉似的拉比面前不把哀求看为羞辱。真的,许多人都曾尝过这样的经验,当自己能及时忘记了自己的尊严地位,便可救回自己的生命和灵魂的。

古时的乃缦将军(王下五 )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了。他请求以色列人先知以利沙给他洁净大痲疯。而以利沙命令他在约但河沐浴七次便可以痊愈,对一个叙利亚大国的首相来说,这条药方根本是岂有此理!况且以利沙只吩咐一个使者传达这个信息,而不是亲口对这位将军说,初时乃缦仍把持着自己的尊严,认为叙利亚的大河比那条肮脏的约但河更伟大。但最后他能够自己忍受一切的耻辱,接受指示而做,结果痲疯病得到洁净了。

这里还有一个很动听的故事,讲述一个爱讥讽世人的哲学家名叫丢革尼(Diogenes )的事迹。有一次他被海盗捉拿而在市场中出售给人作奴隶。这个人的傲气真是不可一世的,他在拍卖台上,指着一个贵族,大声说:‘把我卖给这个人吧!这个人需要的是一个主人啊!’结果这个人竟然出价买了他,而且后来还让他当了家庭管理,并作他的儿女们学习功课。后来他赞赏丢革尼,说:‘自从他踏入我的家之后,我的日子日渐好过了。’这个出身贵族的果能摒弃自己的尊严实在得福不浅啊!

人若硬着自己的心,坚持自己的尊严时,往往会带给自己不少的耻辱,这也是常见的事啊!

(三 )他可以忘记自己的骄傲。他必定下了很大的决心向拿撒勒人耶稣求救;必需忍受良心上的耻辱然后可以这样做的。人往往自己欠了别人的人情,宁愿自己担当一切的责任,维持自己的立场和面子。但是走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步,就是认识自己亏欠了神的盛情,否则我们的信仰仍旧是很幼稚的。

(四 )最后一点,这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一个推测而已,就是他可以忘记他的朋友。因为‘他们’可能反对他邀请耶稣前来医病。在这个故事中,使我们觉得出奇的,就是为甚么他自己一定亲身去请耶稣呢!女儿的病况到了死亡的边缘,尚且会离开而去见耶稣!这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家人,不同意他的做法,因此不肯代他去求耶稣。照这情况来看,他根本失去了一切的援手,或者这个人坚决的反对众人的意见,不接纳他们劝导,下决心,一定要去找耶稣。人有时能够否定了所谓自己的朋友的建议,作出独立而果敢的判断,实在是明智之举!

这样人能够把一切都忘掉了,只剩下一件事,我是诚心的请求耶稣帮助;而且他能当机立断,把一切的阻力都忘掉了,于是能够永远牢记着,耶稣是他的救主。

受苦者的最后希望

故事中的妇人所患的病症是十分普遍,而又很难医愈的。根据犹太人的经典文献。他勒目(Talmud )的记载,提供医治这病的药方不下十一种之多──有些是滋补剂,有些是收敛剂;但有些纯粹是一种世俗的迷信方法,诸如指示患者在夏天把鸵鸟蛋的灰放在麻布袋,随身挠带,而在冬天则用棉布袋装着;或者从白驴粪堆找出大麦粒,随身携带。这个妇人已尝试过一切医治的方法,却没有效用。这种病不单止对她的身体健康有影响,而且因为她经常身体不洁净,而致不能参加崇拜,和朋友共同分享团契

马可的提示有多少是讥讽当时的庸医的。那病人曾医治过多次,但痛苦却没有减少,而且把家产耗尽作医治费用!但病情却每况愈下,一点也未曾好过。在犹太人的文学中,经常都有提及医生的行状的。这里记载着一个病人的苦情:‘我时常到医生处求医,他们用多种药油擦我的眼睛,但眼中的鳞片却没有脱下,最后我双眼都变盲了。’在犹太人的米示拿经(Mishnah ),有一段是叙述教导儿子选择职业的,拉比犹大曾说──‘他们当中最狡猾的就是掌骡车的人;骑骆驼的人是十分正派;而船员的品德也很纯品;做医生这一行,最好的人也可能注定要进入地狱的;屠场中最驯的一位只配作亚玛力人的同伴。’但另一方面,却有许多文学记载,称赞医生的,其中最显明的,见诸‘次经’便西拉智训(The Book of Sirach )

医生的技术高明,能抬高他的头,
站在达官贵人的面前,
神从土壤中赐人药物;
凡有见识的人,不要拒绝它。

必须让医生保留他的地位;
不要远离医生,因你们时刻都需要他的;
医生的能力,可以救治你的身体,
他们也向神呼求救助,
让他们有正确的诊断能力;
有优良的治疗方法,使人早日康复。’

但对这个妇人来说,一切医治的方法都无效了,而她现在听闻耶稣的大名;目前的难题就是自己患上了暗病,怎好意思当众开口求诊治呢!于是她决定静悄悄地,用手触摸耶稣。每个敬虔的犹太人的外袍四个角尖都缝着繸结的。这些繸结是遵照的规定而缝制,是向人表示,和提醒自己是神的选民;它也可以说是一个敬虔犹太人的徽号;现在这个妇人溜进人堆中,所触摸到的是耶稣外袍的禭结;同时,她的病也霍然而愈。

这个妇人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把病医好,于是最后孤注一掷而求助于耶稣。世上不少人都是这样的,他们曾经拼命去寻找解决的办法,用尽了一切智囊法宝,终归求助无门,而求助于耶稣;他们曾经自力更新和一切试探争战,最后不能再支持下去时,而伸出求援的手:‘主啊!求你救我吧!我快要被毁灭了!’。人可能面对一些筋疲力竭的工作,自己负担过重而受不住,因此需要外来的力量去协助;他可能努力向善而得来的结果就是苦闷和烦恼。人并不一定因环境所迫而去见耶稣的,但往往人肯自愿去请求耶稣,他必不会空手而回:

‘我的心充满着震颤的感受,我的热望再不能抵受下去,
这是号角传来的尖锐声,使我战栗瑟缩;
快快拯救他们,我愿自己全毁,只要能够拯救他们──
为他们的生命而死,为他们而献上自己。’

耶稣的伟大,就是时刻准备为帮助别人而献上自己,把整个人生付出作代价。我们如果真愿意跟从耶稣的话,就必须要把自己献上,不是物质,而是我们的灵性和生命力量,为别人而事奉。

(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关于门徒的事。它告诉我们人的理智是有限度的,这些门徒只照着常识去推测,而作出评论。在人堆中,耶稣又怎能避免碰撞的事呢?我们必须用理智去看事物。但门徒很明显的表现出自己的短见来,他们看不见耶稣若想帮助和救治人,就必需付出代价和力量的。

人生的痛苦悲剧往往是人因失去敏锐的同情心而产生的。我们不能体会别人的痛苦经历,因为我们没有这样的经验,自然不会替别人设想,也不会付出任何代价去帮助别人了。我们自己的事有时很易办妥,但别人的遭遇可能完全不同啊!因此我们所爱的人,时常被我们所创伤。我们祈求神加添我们的理智,但至要的,还是一颗敏锐的同情心,有想象力的悟性,能够体察别人的处境和需要。

(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关于这个妇人的事。她肯认罪而得到拯救。这点有时是很难做到的;因为此举自己必招致羞辱。但一旦当她能够坦诚的向耶稣讲出全部真相时,一切惊惶恐惧便会挪开,心里回复一片宁静的平安。而当她凄惨坦诚的认罪时,她发现耶稣对她十分仁慈。

‘神啊!你是赐福之源,是我们的主,宇宙的君王,我们列祖的神,我们的创造者,我们的救赎者,我们的洁净者,雅各的圣者,生命的王,你本为善又能行善;真理的神,能秉行公义的审判者;在审判时,查验人的灵魂;在宇宙中单独治理万有;在审判中,依照你的旨意和你的一切方法行事;而我们是祂的子民,也是祂的仆人,并在一切事物中,我们应该赞美祂,祝颂祂,祂遮挡以色列一切的灾祸;并在这个死亡哀悼的灾祸中,保护了我们,又在此刻当中带给我们生命与平安。我们的神,我们的主,安慰全耶路撒冷一切举哀的人。当他们在哀悼的时候,求你安慰他们;当他们在忧伤悲痛时,赐他们喜乐,如同母亲安慰儿子们一样。神啊,愿妳得福,你锡安的安慰者;妳又能够重建圣城耶路撒冷。’

这个祷文是在新约稍后期间才写成的,但它的背景却较新约的时代为早;从这些情感奔放的忧伤字句中,我们可以想象当这个女孩子去世时悲伤的大概情景了。

信心产生不同的反应

这里有一句十分亲切的说话──‘大利大古米’,原文是亚兰语,意思是‘女孩子,站起来吧!’为甚么在这本希腊文写成的福音书中竟然有一句亚兰语呢?唯一的解释,就是马可从彼得处搜集资料。当彼得离开巴勒斯坦之后,大部份时间都是用希腊语交谈和讲话的。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彼得是在场目击的,他是三个亲密门徒中的一位;而他对耶稣所讲的话印象最深刻。从耶稣亲口讲出来的字句,特别在这个紧张的一刻,彼得一生都能记在心里──‘大利大古米’。耶稣表示的爱心与温柔,时刻能够存留在他的思想中。当他复述这句话给马可听时,竟然想不出希腊文的字句,仍旧把他当时所记得的,由耶稣亲口所讲的,一字不易的传达出来。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见几件‘相对’的事来。

(一 )看见哀悼者的失望,与耶稣带来的希望之对比。他们叹息道:‘还需要劳烦那位老师吗?人已死了,任何人也做不出甚么事来了。’然而耶稣说:‘不要怕,只要信。’这就是一个相对的声音──人们充满着失望的态度而讲话;但耶稣的声音却充满了希望。

(二 )哀悼者无限的悲痛;与耶稣的镇静和安稳之对比。举哀的人不停的哭咷、啜泣,拉扯头发和扯破衣服,完全处于消极的悲痛当中;但耶稣的安详、严肃和镇静,完全能够把整个局面控制着。

为甚么会有这么大的分别呢?完全是因为耶稣对神交往时,对人生的一切灾祸都会有果敢的精神去应付的。他们当时竟然耻笑耶稣,认为祂的希望是毫无根据的,祂的镇静是错误的。基督徒生活最伟大的一个事实就是在人看来,完全不可能的事,在神眼中,却是可能的。在人的立场来看,这是似是而非的;但当神亲临其境时,一切都似非而是了。他们开始时,说出的嘲笑话语,霎时之间,便变为神奇的事迹了。因为那时,他们知道这是神的作为。摆在面前,就是铁一般的事实,不需要辩证,也不需要克服他们的信念;神的爱连死亡也克服了。这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神已经成就了一件神奇事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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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马可福音第五章

ii. 被鬼附的格拉森人

在用比喻教训人的段落之后,紧接着是一些医病的神迹,头一个就是医治那在格拉森(Gerasa)或像另一些古抄本一样读作“格格森”(Gergesa)或“加大拉”(Gadara)地区“被鬼附的”人。难处在于格拉森离湖有四十哩,而加大拉只有六哩远,但与湖之间却有深谷横亘。然而,马可并没有说神迹是发生在这几个城镇中的任何一个,而只是在它们所在的一般地区。古抄本在地名上有所混淆,只是因为马可福音抄写者疏忽所致,并不能成为理由来责怪马可自己缺少巴勒斯坦的地理知识(Schweizer)。耶稣从前经常赶鬼,先前已经提过最初一个特殊的例子,然后则是一般性的争战,而赶鬼也是耶稣所交托给使徒们的能力,就像传扬好消息的工作一样确实。但这次赶鬼的特殊例子具有几个特色,值得将它纳入这卷福音书中。因为这是一个长久处在“治疗中”的人(就像第25节所提及的血漏妇人一样)。在人的一切方法都无效时,耶稣的行动一举奏效。所施予这个人身上的医学治疗,至今仍然普遍用在世界的许多角落;他被人用铁链捆锁起来,试图用外在的束缚来限制他里面的烦乱,却是徒劳无功。这种方法已经证实是非常不足取的(4节),这也不足为奇。将他从人群聚居之处赶出去,可能也是“治疗”他的部分方法,要他在杳无人烟的山上墓园中寻找他的“隔离区”。但与世隔绝,无论是自己选择的或被别人强迫的(就如长大q疯之人的情形一样),都只代表着邪恶的摧毁力量,非但不能将里面的暴虐之气发泄出来,反倒是将它施加在病人身上,使他作出伤害自己的举动而不自觉,就如此处所说明的(5节)。

6~8.邪灵对于耶稣之本性的认识竟然是如此清楚而迅速,而一般人却是如此缓慢才认识祂的神性,这是相当奇怪的54。但这乃是事实,正如雅各告诉我们的:“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因为对它们来说,这些真理不单是抽象的原则,更是必须与之周旋的力量。鬼魔立刻认出耶稣来,因为惧怕就像爱一样可以叫眼睛明亮。它们完全不是出于自愿地承认耶稣的地位,立刻承认在祂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显示出良善使邪恶凋蔽的果效。法利赛人指控说: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与邪灵基本上乃是同一个灵;这是一些东方宗教常见的情形);我们几乎再也找不到更好的答辩了:邪灵在这里亲自否认耶稣与它有任何一丁点的关联。极为有趣的是:在福音书中,鬼魔自己经常对于耶稣的临在采取主动而强烈的反应,甚至是在祂还没有说出一句话来责备或驱赶之前。

9~10.在这一次事件中,耶稣显然已经说过一句带有权柄的话(8节),或许就是因此而引起这个被鬼附之人的发作(7节)55。接着,耶稣问这个人叫什么名字(9节),要将他的需要显明在周围的所有人面前,也或许是要使这人有如乌云笼罩的心思能以醒悟过来,明白自己正置身在何等可怕的境地。在圣经中,名字就代表“本质”,所以耶稣其实是要求这个人承认他所受到奴役之邪灵的本质。他的回答同时承认了人的软弱,也生动地表达出辖制他的鬼魔权势具有多么大而毁灭性的力量。辖制他的是一支名副其实的邪恶“军团”56,难怪“没有人能捆住他”(4节)。

11~13.这里有几个令人困惑的地方:耶稣这一次为什么容许鬼魔将它们毁灭性的力量发泄在那一大群猪身上呢?在福音书中,被赶逐的鬼有时会倾尽全力,对病人作最后一击(如,患癫痫病的孩子),有时候则没有记载鬼离开人身时有任何特殊的现象。我们对于这个领域所知如此少,所以最好是采取谦卑谨慎的态度。这一次之所以需要这种外在的记号,可能是要使旁观之人确信鬼真的被赶了出去。这一大群猪的数目使所有人明白,此人曾经遭受无数邪灵的冲激与折磨,他甚至还没有在他的恶上“被整合”呢!在我们无法明白的某种方式上,这很可能是某种属灵的“安全活门”,转移出自病者的恶力。也有人半带幽默口吻提议说:如果这群猪的主人是犹太人,大概是将他们在礼仪上认为不洁净的猪肉卖给该地区的外邦人,那么这就是在惩罚猪的主人。但耶稣似乎不大可能会如此费心去惩罚一个破坏礼仪律法的人,因为祂自己也都一直在面对着违背律法的指控。即使是在今天的以色列,“基布兹”(Kibbutz;译注:以色列之集体农场)养猪也不是一件新鲜事,虽然正统人士一直在大声疾呼;不过,为了尊重良心的指责,它们不称为 hazirim (猪),而是称为 h]ab[erim (同志)。

注意圣经清楚区分不同程度之被鬼附的情形。经文中经常只提有“一个鬼”,较糟的程度是“七个鬼”,见于抹大拉之马利亚的经历中。但相较之下,这个人却是名副其实地充满了一大军团的好战鬼。熟悉圣经上的象征的人,没有一个会按字面来强调这个数目。在圣经中,“七”一向是完整和总数的一个隐喻和象征(如:,而不是像一些人常说之“神圣的完全”57。然而,结论十分明显:人类被撒但辖制是有不同程度的,就像他们被圣灵管治也有不同程度一样。这个格拉森人是完全被撒但捆绑的,虽然人所加诸在他身上的铁链与脚镣从来都绑不住他。所以,当他得着医治时,神的大能也同样激烈地彰显出来,这是无需讶异的。值得一提的是:圣经从未用被鬼“占有”(possession)这个字,人有可能会被鬼“缠磨”(troubled),或“在鬼魔的权势中”(in the power of a demon),或“被鬼附”(demonized;温约翰的佳译)。既然这里用的是分词,就应该像 RSV 一样意译作那被鬼附着的人(the demoniac),但这在现代英文中已经失去它的语力了。也要注意的是:马可非常仔细地将病人与被鬼附的人区分开来(如,这两种情形是不一样的。

14~17.放猪的人对于这种超然能力之明显彰显的直接反应是害怕(,门徒们对于耶稣平静暴风也有类似的反应)。他们似乎一哄而散,逃之夭夭;邻近的城与乡下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亲自来看看所发生的事。当地的人一旦确信那被鬼附之人已经真的得了医治,他们也都同样害怕。当他们从亲眼目睹之人(16节)听见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福音书的作者,只有马可附加了这生动的细节),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他们除了害怕之外,如今脑海里更想到经济上的损失,可能也混杂着不安的良知,如果这些养猪之人真的是犹太人的话。在整个故事中最可悲的是:耶稣照着他们所求的离开他们了。有的时候最糟之事可能莫过于主答应了我们的祷告,“祂将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格拉森人只希望这个惊人而超然的耶稣离他们远远的。耶稣的确离开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至少在马可福音中,没有耶稣后来在这个地区服事的任何证据),这就是他们的审判。

18~19.格拉森居民的态度,与从前被鬼附、而今得医治之人的态度之间,有个刻意凸显的对比。格拉森人请求耶稣离开,而祂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得医治之人请求与耶稣同在,却被耶稣拒绝。还有另一个吊诡:耶稣曾经严严嘱咐那得医治之大q疯病人,不可将他得医治的事告诉任何人,却吩咐这个鬼附得医治的人回家去,见证神为他做的事(19节)。这一点乍看之下似乎是率性而为,前后不一致,但却是有很好的理由。因为耶稣自己现在已经明显不可能继续在格拉森地区传道;所以,祂拒绝那人与祂同行的要求,乃是要确保在有需要的地区仍有人继续作见证58。当那个长大q疯之人得着医治的时候,已经有无可遏抑之无数群众拥挤着耶稣,想要得着医治,根本不需要再散布任何消息,尤其是因为耶稣的主要工作不是医病,而是传讲神的国

20.这个得着医治的人,蒙召去承担一个特别孤单而艰钜的任务,他却忠心地完成了,而且极为成功,我们从这里的简述就可见其梗概。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对福音一无所知,不足以担负此项工作;但他已经知道耶稣是谁(即使最初是透过鬼魔的告白而得知的),而且已经经历了祂拯救与洁净的工作;他已经知道神(“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19节)即是耶稣,(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20节)二者同等,而且亲身领受了神拯救的慈怜(19节)。除非透过圣灵的启示,没有人可以视耶稣等同于神,所以,即使他没有真正地追随耶稣,他的确也是个门徒。

54 鬼魔经常认出耶稣乃是“神的儿子”。这里所用的名称“神的至高者”乃是外邦人所用的名称,适用于外邦地区(Anderson)。
55 施维策解释说:在对付鬼魔时,耶稣没有呼求神作工,像祂有时候在医病神迹中所做的一样;祂乃是直接用祂自己的权柄来作工。
56 当日在外邦与犹太人中之驱魔祛鬼者,普遍存着一个观念:就是必须知道鬼的名字,以便能得到胜过它的力量,因而将它赶出去;这里当然不是暗示这种观念。这样的观念对于圣经而言是极其陌生的(在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例子),应该归于魔术与咒语的领域。耶稣直接向那个人提出祂的问题来,而不是对任何鬼魔;不然的话,第9节经文就应该是“它”,而不是“他”,因为 pneuma (鬼、灵)在希腊文中是中性字。所以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可能只是那个人的一个别名。在,有些译本作“巨蟒灵”(Pytho),RSV 正确地译作“占卜的灵”,并没有暗示特殊鬼魔的名字,纯粹是邪灵工作的性质。
57 有一个理论认为我们应该计算在特殊情形下“住”在一个人里面的鬼的数目,在赶逐它们的时候则是一次赶一个。但根据注释所说的,并不支持这种论调。圣经只有提到单数的“污鬼”,或是“七个污鬼”,或这里的“群”;在其他地方从未提及两个、三个、四个,或五个,如果我们认为要仔细计算数目的话,后者的情形一定会出现。如果我们只是刻意用“鬼”来指一个隐喻,描写某一种弱点或试探,我们当然可以计算其数目,但那却不是圣经上的用法。
58 柯兰斐进一步指出:低加波利地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外邦人,在这地区比较不需要隐瞒神迹的消息,因为他们比较不会以希伯来人民族主义的角度误解弥赛亚的危险。
iii. 另外两个医病的神迹

下两个神迹仍然接续这个主题:人的绝望和无助与神在耶稣里面的大能相遇。

22.名叫睚鲁:我们看不出这个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马可福音,除非是因为它已经在叙述的传统中根深蒂固了。所以,它显示出马可用来处理他的资料之保守的作风。“睚鲁”当然是旧约圣经中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中译“睚珥”),意思是“祂(即神)赐亮光”。我们可能乐于见到它用在此处之属灵适切性,但没有证据可以显示马可是有此意,更遑论他的外邦读者事实上是对希伯来文一无所知的。

25~29.患血漏病的妇人,是一个较小之神迹的中心,被“括在”睚鲁的女儿得医治的上下文中,这是马可的笔法。马可以最露骨的语句(在路加医生的叙述中稍微缓和了一些,参:,清楚说明地上的医生与治疗根本就无力帮助她59。就像渔夫一样,医生也必须学习知道:离了耶稣,他就不能做什么。在我们的“弱点”上,在我们没有别的盼望时,还容易信靠神;我们必须知道:在我们自认为的“长处”上,我们同样需要倚靠神。

这妇人听见耶稣的事(27节),就照着她所听见的采取行动,来到祂这里。她表现出极大的信心,不仅是在于相信耶稣能医治她,也在于她所要求的只是那么微微的接触:只要摸着祂的衣裳就够了。这妇人的这种信心立时就得着赏赐,立刻察觉自己已经得医治了(29节)。但耶稣在答覆中清楚说明:使她得着痊愈的乃是她的信心,不只是摸祂的衣裳。不然的话,那必定是迷信或魔术(施维策即如此主张)。类似的例子见(保罗的手帕)与(彼得的影子),毫无疑问地也有类似的解释:病人是因着他们对基督的信心而得着医治的,无论这个信心是用什么方式显明出来。后来流行一种说法,说那妇人是以得撒(Edessa;译注:米所波大米西北古城)的公主白尼斯(Bernice),我们可以不理会它,虽然非常早期在以得撒王室中就有基督徒(与犹太人)。

30.这一节经文极为有趣,显示出耶稣至少会在一些时候感觉到有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流到病人身上。这样的医治很可能耗费祂许多的属灵能力,因为我们看见祂有时会避开众人,以便得着恢复并祷告等)。马可与马太或路加不同的是:他对于耶稣医病的神迹未作神学上的解释,只说它们是权柄的记号,以及耶稣动了慈心。对于务实的马可而言,那已经够了;对向外邦人宣教,只需要讲这么多。

31~33.这里又是门徒为着他们认为耶稣是不可理喻而告诫祂的另一个例子,比较愤慨的口吻:“我们可以去买……给他们吃么?”但耶稣在这两个地方都无视于他们的告诫,因为祂的问题的意义至少立刻向一个听的人那女人本身(33节)显明出来了。她光是在心里相信是不够的,她也必须用口承认。在众目睽睽之下,她首先必须承认她多么需要得医治,接着承认她得着拯救的大喜信息60。那是必须付上代价的宣认,我们从恐惧战兢这几个字就可以看出来(33节)。对于一个亚洲女人而言,要当着众人面前说话,尤其所说的又是如此个人性的事,是非常有失身分的;但是在神的国里,谦卑乃是必要的。

34.她已经因着她的信心得医治了,但公开承认却使她得着耶稣证实的话语,所以也更完全地认识她自己方才的经历。这又使她体认到她是凭着什么(你的信……)得到这经历、神所应许的平安,以及对将来的安然无虞。所以,承认带给她的不只是医治,更是确据。这个女人身体的痊愈,是她的心灵得着医治的一幅极佳的写照61。对于犹太人而言,她受的病会使她成为不洁净的人(就像大q疯一样),也像大q疯一样妨碍她来到神的殿亲近神,与神的会众一起在敬拜中交通。她察觉了自己的需要,就付上极大的代价去补救,她寻求人的帮助,而且人也都诚挚地帮助她,却全都枉然事实上,只有使她的病情更加恶化。她的需要感、连同耶稣的好消息(这两个因素一定都得存在),带领她前来,虽然最初只是群众中默默无名的一员。她立刻运用她的信心,表现在接触耶稣上。这种接触的真正性质似乎是无关紧要,使她采取这种表现方式的,乃是信心的大小。小信的人(如的乃缦,或的多马)一定坚持要有密切的亲自接触,但这妇人的信心之大见于她所要求的是如此微小的接触。她原先一定是打算在她身体的需要得着满足之后,立刻混在群众中溜走,但耶稣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她,是只有透过公开承认才能得到的。

35.这节经文又把我们带回到睚鲁,他的故事从第22节就开始了。他也是一个有需要的人,不以公开陈明他的需要为耻(俯伏在祂脚前,22节)。他的信心可能不像患血漏的妇人那么大,但仍然是能够拯救人的信心。睚鲁相信:只要耶稣来按手在女孩子身上,一切就都好了,虽然她可能已经濒临死亡。众人拥挤耶稣,使得行动迟缓、耽延,必定使睚鲁非常苦恼,但却是有其目的的;耶稣回过头去医治群众中的一个妇人,必然更进一步试炼睚鲁的耐心,但仍是有其深意的。第35节似乎显示出这种急不容缓的态度是合理的;经过这么一阵折腾,痊愈的机会似乎已经消失了,他们说:女孩子死了,所以就不需要再劳动拉比了。但人的尽头正是神的机会。耶稣曾经显明为大自然的主,祂在此还必须显明是生命与死亡的主。这是神性的一个重要证明;因为甚至在罪与死还没有进入世界以前,祂就创造了生命,所以祂显明自己是死亡和坟墓的主宰,乃是极为恰当的。而且,这也是祂自己的复活一个重要的初步证据:祂这位曾经为别人征服死亡的主,有一天要亲自冲破死亡的锁炼。所以,圣经的核心神迹乃是耶稣的复活,因为它乃是当时与后来所有基督徒经历的中心事实。这正是复活在福音书中从来都不是无关宏旨的原因,而且,也可以说明马可福音为什么甚至在“较短的”形式中都以复活的宣告结束,虽然没有描写复活后的显现。

36.所以耶稣命令睚鲁(就像命令门徒们一样)不要害怕,只要信。神作工的一个条件是我们要信靠祂,这不是专横的要求,而是从神与人之关系的性质必然产生出来的要求。我们受召来信靠(这信靠是附属于爱和顺服的),因为这正是信心在圣经上的意义,不只是理性上的赞同而已。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表明我们无助的光景;也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认识神的大能。所以,它乃是得救所不可或缺的,但只是神作工的凭藉,而不是来源。这一点使耶稣的神迹有别于单单使用机械化的心理学方法导致的“信心治疗”,也有别于那些没有道德或宗教内涵的法术。

37.彼得、雅各和约翰(偶尔也加上安得烈,见的例外)被挑选出来,在这一次与其他场合中承受更进一步的启示,就像在耶稣改变形像时一样。他们之所以能够得着更多的托付,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于已经领受的信息有积极的回应。这当然是神的一个属灵法则,并且在已经确立了。所以,马可记载了雅各和约翰自私的请求,连同约翰狭窄的心胸,以及彼得的否认主,就更值得注意了。然而,尽管有软弱,这三个人在使徒行传中全都以教会领袖的身分出现(如。在后来,我们最少听见的乃是雅各,或许是因为他很早就死于希律手下,意即他的地位显然是由主的弟兄雅各所取代了

38~40.哭泣哀号(38节)的,未必全都是所雇来之职业哭丧者,虽然也一定包括他们在内。这么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定有许多朋友会来与他一同哀恸62。但是他们听见耶稣的话时用嘲讽的笑声回应之(40节),显示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哀伤,所有的就只是哄嚷之声而已。这是不信,而这种不信就使他们无法像孩子的父母获允得见神迹。可悲的是:他们优越的“知识”将他们排除在外(参:,加上“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事实上,从我们人间的标准看来,那女孩子的确已经死了;但耶稣知道自己要使她从死里复活,正确地描述她的光景为“睡着了”,因为她将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63。所以,早期教会往往也将死者形容为“那已经睡了的人”,也是基于相同的理由。马可在这里并没有用动词 Koimao{ 来指“睡着了”〔现代英文的 cemeterg(墓园)就由此字而来〕,而是用动词 katheudei ;然而,意思却是相同的。

41.拉着孩子的手:耶稣对于触摸长大q疯的人,或血,或死者而沾染礼仪上的不洁,从来不会犹豫不决,主要是因为祂的触摸正可以带来洁净与复活,所以就如一个犹太人会说的:把“污秽之母”除掉(这是他们用来称呼污染起源的术语)。在旧约圣经中,礼仪上的“圣洁”与礼仪上的“污秽”是会传染的,就像传染病一样;同样的,其他人也从耶稣这里“感染”生命与洁净,祂却不会从他们感染不洁。祂随时愿意与“税吏和罪人”(即那些在道德上是污秽的人)一同吃喝,原因也是在此

祂对那女孩子所说的话大利大古米是用她的母语亚兰文说的〔有些古抄本将古米(cumi)作古(cum),这大概是比较可能的发音〕,只保存在马可福音。如果按照传统的说法,而且又至少有部分内证支持的,彼得是提供资料给马可的人,那么这幅景象必然留给这三个使徒相当深刻的印象,以致在很久以后,仍然可以记起耶稣当时所说的话。马可也照例为他的外邦读者将这个亚兰文片语译成希腊文。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无法在此充分讨论当时在巴勒斯坦使用语言的概况。不过每个地方似乎都懂希腊文;但亚兰文才是犹太人的家常语言,特别是在加利利地区。希腊文乃是文学与文化的语言,而希伯来文是所有犹太人的宗教语言。口语希伯来文很可能在耶路撒冷四围地区历久不衰,可说是近乎矫揉造作之宗教的或民族的遗风;在后来的岁月中,它当然也是以一种残缺不全的形式为奋锐党人所采用。种种迹象都显示出耶稣与祂的门徒都是使用两种语言,虽然他们是来自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加利利地区,环绕在四围的乃是低加波利与叙利亚腓尼基的外邦人,他们的母语可能是加利利的亚兰文。从“矶法”与“半尼其”这些别名就可见一斑,尤其马可还特别说明这两个名字是耶稣所取的,两个名字也都是亚兰文64。这卷福音书中所保存其他的古老亚兰文有给那聋哑之人的命令“以法大”,以及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称呼父神时所用的“阿爸”则同见于福音书与书信。耶稣在教训人时是否用希腊文仍有疑问,虽然这是早期学者所持的观点,近来又有复苏的迹象。即使祂有时真的是这么做,在对这女孩子说话时使用她的母语也是格外恰当的,就像复活主对马利亚说话时显然也是用她的母语一样,因为她肯定是用母语回答的。这几个特殊场合中使用亚兰文,提及这一点或许暗示着:亚兰文并不常用。那些在说两种语言之地区长大的人,必然知道这样用听众的母语说话具有充分的情感价值,虽然用另一种语言也是一样可以理解的。

42~43.耶稣立刻证明祂自己比死亡更强。其他类似的神迹包括拿因寡妇的儿子,与伯大尼的拉撒路,虽然这两个神迹都没有记载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爱心的眷顾显在祂吩咐人给那女孩东西吃上。祂一如往常般小心谨慎,免得那些游手好闲凑热闹的人把祂当作是个行神迹的人而一窝蜂地拥到祂这里来,所以祂又切切嘱咐孩子的父母不要把这个神迹告诉任何人:比较祂在对那得医治之长大q疯的人所说之类似的话语,当时的情形也颇为相似,群众也是像现在一样拥挤在祂四周(31节)。

59 他勒目说:“最好的医生都该下地狱”(Anderson),无疑反映出早年医术不足,导致大众信不过医生。见《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译注:又名《传道经》或《耶数智慧书》,次经中的一卷),语意多少有点模棱两可。然而,在使徒圈子中,似乎没有一个人对路加有恶感
60 因为“得救”与“痊愈”在希腊文是同一个字;正如安德生所说的:她已经被带入与耶稣有个人而密切的关系,从使用女儿这个字就可看得出来。所以,对她而言,身体的医治已经进深到灵里的得救了。
61 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耶稣的一切神迹:正是因为这样,约翰才会从中挑出七个神迹来,称之为“兆头”(Signs;中文圣经仍是译作“神迹”)。但贝罗相当正确地指出:教会这么做的时候,经常都忘记:神迹原初都是因着怜悯病人和穷人而施行的身体行动;事实上(虽然他没有明说),这正是它们之所以成其为“兆头”的理由。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种神迹除了显明基督的爱之外,一个基本功用就在于确立祂传扬神信息的身分与权柄。所以,它们乃是祂传讲福音的一个附属品,并不是单独存在的。
62 然而安德生却引用他勒目指出:“在以色列,即使是最贫穷的人,都应该雇来至少两个笛手与一个哭丧的妇女”,藉此说明巴勒斯坦的一个习俗,约瑟夫对此也有提及。
63 施维策说:马可那个时代的人要比我们更容易相信这个神迹,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从死里复活(就像洁净大q疯一样)是被拉比视为不可能的事。但他正确地说尸首复苏与复活得着新生命是不同的。
64 我们不清楚闪语别名“多马”(希腊文 didymos ,“双生子”)究竟是耶稣所取的,还是这位使徒与生俱来的,我们也无法确定这是哪个地方的人名;从叙利亚文来判断,它可能是犹大地区的人名。但无论如何,这个别名或绰号乃是亚兰文,再次说明了这群使徒所用的母语。有人曾试图将“双生子”这个绰号与耶稣打发使徒两个两个出去这件事连在一起,但这未免想像太过了。另一种可能的提议是:古时候若有人生下双胞胎,头一个生出的就取个名字,第二个就只叫“双生子”。然而,在旧约圣经时代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如:。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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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他们来到海那边格拉森人的地方。 」

「格拉森」这个地名在符类福音的古卷中,共有三个不同的写法。马可和路加都以格拉森为准。马太却选择了“加大拉”。无论如何,这地方几乎肯定是在加利利湖的东岸。路加特别指定格拉森是在“加利利的对面”。有学者认为昔日的格拉森极可能是现今的克撒(Kersa )。猪群以及坟茔的出现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是外邦人的地方。因为对犹太人来说,这两者都是不洁净的。其次,在犹太人的境内,坟墓常是在山洞里的。

──《中文圣经注释》

【马及路(格拉森被鬼附者 ),与马(加大拉被鬼附者 ),如何能和谐一致?】

上述两段记载(马可及路加的记述 基本上是相同的 ),但有两项重要差异。首先是事件发生的地点:究竟是加大拉、格拉森,抑或是Gergesa(参sinaiticus Coridethian the Bohairic Coptic.Family l of the minuscules )?参看巴勒斯坦加利利海以东的地图,便可知格拉森(现称为Jerash )远在加利利海东南方,在约但河谷以东二十哩之处。圣经记载这段事迹在革尼撒勒湖东岸发生,那么,实难以将格拉森与此事连在一起。

至于加大拉,但Wa-shingtonensis Family l-Family 13 Of the Minuscules.BohairicCoptic均写为“Gergesenes” ),则位于革尼撒勒湖东南面,与此湖的最南端相距不过八哩。因此,加利利海东南岸地区的政治中心,极可能设于加大拉,而成为地区的首府。因此,经文称耶稣等人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纵使加大拉远在雅姆克(Yarmuk )河的南岸。由此看来,虽然马可及路加都记载是格拉森,但加大拉似乎更为可取,因后者比较接近革尼撒勒湖。

除上文提及的几份抄本外,三卷符类福音都不大支持此事发生于Gergesa,纵使这城就在革尼撒勒湖的东岸,大约是由湖的北端向南走三分一路程之处。单从位置来看,Gergesa当然最为可取,但考虑抄本上的证据时,加大拉更像三卷符类福音原来录下的地名。只不过当后来格拉森较为人所熟悉,文士抄传圣经时,就把加大拉误以为格拉森。在此可能值得一提,希伯来字母的D(daleth )与R(resh )非常相似,因此,由希伯来或亚兰文翻译成希腊文时,GaDaRa’可能被误读为GaRaRa [Da]。Gergesa亦以G-R-开始,于是可能亦被误读以为是G-D-。无论如何,加大拉具最有力的证据,是三卷符类福音原本录下来,真实无讹的地名。

马太的描述,还有一点与路加、马可不同。根据马太的记载,当耶稣到了加利利海东岸,离船上岸时,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来见耶稣。然而,马可及路加都记载只有一个被鬼附的人。这个问题严重吗?假如有两个被污鬼附的人来见耶稣,那么,最低限度不是有其中一个吗?马可与路加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较为多言的那一个——附上这人身上的污鬼,自称为「群」。 我是神学院的教授,偶然会教一些选修课程,当中只有两个学生。有些时候,我只能记起两者之一;原因很简单,他比较精明,肯主动发问。假如我要写一套回忆录,只提及其中一个学生(他是选修某科的两个学生其中之一 );我这样做,不能说是与历史事实相违背。符类福音的另一段记载,也与这情况相似,就是治愈瞎子巴底买那段事迹。根据马,当时巴底买有一个同伴,也是瞎眼的。路加没有提及任何名字,亦只记载一个瞎子。马可则将巴底买此名的亚兰文(Bar-Tim'ay )与希腊文(huios Timaiou )都写出来。注重巴底买,忽略他的同伴,只因为巴底买较多发言。

走笔至此,要返回我们要探究的问题那里。在驱逐污鬼的这段记载里,细节上纵使有所不同,但三卷符类福音都记载加大拉污鬼的结局:他们被赶到附近山崖上的猪群那里,使猪群(在礼仪上是不洁的 )冲下山崖死了;这些污鬼本来想这样的结局发生在被它们所附的人身上。那群不幸的猪冲下山崖,在革尼撒勒湖里淹死了(参太30-34

──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耶稣一下船,就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

「被污鬼附着的人」这一个被污鬼附着者的反常性,可以明显地从他的生活习惯和行动中看出来。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人在耶稣一下船以后便立即出来迎着他。这一个行动很可能是污鬼主动采取的。因为从整段的经文看来,被污鬼附着的那个人似乎完全失去了自己的自主权。有不少数据显示这是鬼附了人身以后一个很普遍的现象。

──《中文圣经注释》

这一些有关背景的资料,很可能是当地的人告诉耶稣和门徒的。被污鬼附着的人常有超人的气力以及狂野的性情,可说是一般曾经身历其境的人的共同见证。在一般的情形之下,一个污鬼已经够难制伏了,何况整群。第九节记载这污鬼是成群地附在这人身上。若是这样更没有人能制伏他了。在山中喊叫,又用石头砸自己这种反常而可怕的现象,更加清楚说明这个人是完全失去了理智的事实。

──《中文圣经注释》

邪灵对于耶稣之本性的认识竟然是如此清楚而迅速,而一般人却是如此缓慢才认识祂的神性,这是相当奇怪的。但这乃是事实,正如雅各告诉我们的:“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因为对牠们来说,这些真理不单是抽象的原则,更是必须与之周旋的力量。鬼魔立刻认出耶稣来,因为惧怕就像爱一样可以叫眼睛明亮。牠们完全不是出于自愿地承认耶稣的地位,立刻承认在祂与牠们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显示出良善使邪恶凋蔽的果效。法利赛人指控说: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与邪灵基本上乃是同一个灵,这是一些东方宗教常见的情形 );我们几乎再也找不到更好的答辩了:邪灵在这里亲自否认耶稣与牠有任何一丁点的关联。极为有趣的是:在福音书中,鬼魔自己经常对于耶稣的临在采取主动而强烈的反应,甚至是在祂还没有说出一句话来责备或驱赶之前。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这一次事件中,耶稣显然已经说过一句带有权柄的话(8节 ),或许就是因此而引起这个被鬼附之人的发作(7节 )。接着,耶稣问这个人叫甚么名字(9节 ),要将他的需要显明在周围的所有人面前,也或许是要使这人有如乌云笼罩的心思能以醒悟过来,明白自己正置身在何等可怕的境地。在圣经中,名字就代表“本质”,所以耶稣其实是要求这个人承认他所受到奴役之邪灵的本质。他的回答同时承认了人的软弱,也生动地表达出辖制他的鬼魔权势具有多么大而毁灭性的力量。辖制他的是一支名副其实的邪恶“军团”,难怪“没有人能捆住他”(4节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即使是在今天的以色列,“基布兹”(Kibbutz 译注以色列之集体农场 )养猪也不是一件新鲜事,虽然正统人士一直在大声疾呼;不过,为了尊重良心的指责,牠们不称为hazirim(猪 ),而是称为haberim(同志 )。

圣经从未用被鬼“占有”(possession )这个字,人有可能会被鬼“缠磨”(troubled ),或“在鬼魔的权势中”(in the power of a demon ),或“被鬼附”(demonized 温约翰的佳译 )。既然这里用的是分词,就应该像 RSV一样意译作那被鬼附着的人(the demoniac ),但这在现代英文中已经失去它的语力了。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放猪的人对于这种超然能力之明显彰显的直接反应是害怕,门徒们对于耶稣平静暴风也有类似的反应 )。他们似乎一哄而散,逃之夭夭;邻近的城巿与乡下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亲自来看看所发生的事。当地的人一旦确信那被鬼附之人已经真的得了医治,他们也都同样害怕。当他们从亲眼目睹之人(16节 )听见鬼附之人所遇见的,和那群猪的事(福音书的作者 只有马可附加了这生动的细节 ),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他们除了害怕之外,如今脑海里更想到经济上的损失,可能也混杂着不安的良知,如果这些养猪之人真的是犹太人的话。在整个故事中最可悲的是:耶稣照着他们所求的离开他们了。有的时候最糟之事可能莫过于主答应了我们的祷告,“祂将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 )。格拉森人只希望这个惊人而超然的耶稣离他们远远的。耶稣的确离开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至少在马可福音中 没有耶稣后来在这个地区服事的任何证据 ),这就是他们的审判。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格拉森居民的态度,与从前被鬼附、而今得医治之人的态度之间,有个刻意凸显的对比。格拉森人请求耶稣离开,而祂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得医治之人请求与耶稣同在,却被耶稣拒绝。还有另一个吊诡:耶稣曾经严严嘱咐那得医治之大痲疯病人,不可将他得医治的事告诉任何人,却吩咐这个鬼附得医治的人回家去,见证神为他做的事(19节 )。这一点乍看之下似乎是率性而为,前后不一致,但却是有很好的理由。因为耶稣自己现在已经明显不可能继续在格拉森地区传道;所以,祂拒绝那人与祂同行的要求,乃是要确保在有需要的地区仍有人继续作见证。当那个长大痲疯之人得着医治的时候,已经有无可遏抑之无数群众拥挤着耶稣,想要得着医治,根本不需要再散布任何消息,尤其是因为耶稣的主要工作不是医病,而是传讲神的国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里传扬耶稣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众人就都希奇。 」

这个得着医治的人,蒙召去承担一个特别孤单而艰巨的任务,他却忠心地完成了,而且极为成功,我们从这里的简述就可见其梗概。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对福音一无所知,不足以担负此项工作;但他已经知道耶稣是谁(即使最初是透过鬼魔的告白而得知的 ),而且已经经历了祂拯救与洁净的工作;他已经知道神(“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19节 )即是耶稣,(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20节 )二者同等,而且亲身领受了神拯救的慈怜(19节 )。除非透过圣灵的启示,没有人可以视耶稣等同于神,所以,即使他没有真正地追随耶稣,他的确也是个门徒。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有一个管会堂的人,名叫睚鲁,来见耶稣,就俯伏在他脚前, 」

“睚鲁”当然是旧约圣经中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中译“睚珥” ),意思是“祂(即神 )赐亮光”。我们可能乐于见到它用在此处之属灵适切性,但没有证据可以显示马可是有此意,更遑论他的外邦读者事实上是对希伯来文一无所知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患血漏病的妇人,是一个较小之神迹的中心,被“括在”睚鲁的女儿得医治的上下文中,这是马可的笔法。马可以最露骨的语句(在路加医生的叙述中稍微缓和了一些 ,清楚说明地上的医生与治疗根本就无力帮助她。就像渔夫一样,医生也必须学习知道:离了耶稣,他就不能做甚么。在我们的“弱点”上,在我们没有别的盼望时,还容易信靠神;我们必须知道:在我们自认为的“长处”上,我们同样需要倚靠神。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深知与确知】

她的『觉得』二字,原文是『深知』ginosko,译作『觉得』,意义太轻。而耶稣的『觉得』二字,原文是epiginosko,是一个拼合字,由epi(在上 )与ginosko(深知 )合成,意义比『深知』更深知。有『由上而知下』、『洞察』、『确知』、『详知』之意,译为『觉得』,淡而无味,应译为『确知』。

保罗曾对哥林多教会信徒自辩:『似乎不为人所深知的,却是人所确知的』,他把这两个字列在一起。

神不但『深知』我们一切的需要、困难、道路,祂也『确知』、『详知』这一切。这就是我们的力量与信心。

这两个『知』字,用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上,变成『敬重』,一切为主劳苦的人,我们都应该欣赏他们与敬重他们,我们为爱主而事奉主的劳苦,主耶必『敬重』我们。『知道』二字,原文是『深知』也。该处也可译为『敬重』。你为甚么灰心呢。

―― 苏佐扬《原文解经》

】「耶稣顿时心里觉得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就在众人中间转过来,说:“谁摸我的衣裳?” 」

耶稣至少会在一些时候感觉到有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流到病人身上。这样的医治很可能耗费祂许多的属灵能力,因为我们看见祂有时会避开众人,以便得着恢复并祷告。马可与马太或路加不同的是:他对于耶稣医病的神迹未作神学上的解释,只说它们是权柄的记号,以及耶稣动了慈心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里又是门徒为着他们认为耶稣是不可理喻而告诫祂的另一个例子,比较愤慨的口吻:“我们可以去买……给他们吃么?”但耶稣在这两个地方都无视于他们的告诫,因为祂的问题的意义至少立刻向一个听的人──那女人本身(33节 )──显明出来了。她光是在心里相信是不够的,她也必须用口承认。在众目睽睽之下,她首先必须承认她多么需要得医治,接着承认她得着拯救的大喜信息。那是必须付上代价的宣认,我们从恐惧战兢这几个字就可以看出来(33节 )。对于一个亚洲女人而言,要当着众人面前说话,尤其所说的又是如此个人性的事,是非常有失身分的;但是在神的国里,谦卑乃是必要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对她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灾病痊愈了。” 」

她已经因着她的信心得医治了,但公开承认却使她得着耶稣证实的话语,所以也更完全地认识她自己方才的经历。这又使她体认到她是凭着甚么(妳的信…… )得到这经历、神所应许的平安,以及对将来的安然无虞。所以,承认带给她的不只是医治,更是确据。这个女人身体的痊愈,是她的心灵得着医治的一幅极佳的写照。对于犹太人而言,她受的病会使她成为不洁净的人(就像大痲疯一样 ),也像大痲疯一样妨碍她来到神的殿亲近神,与神的会众一起在敬拜中交通。她察觉了自己的需要,就付上极大的代价去补救,她寻求人的帮助,而且人也都诚摰地帮助她,却全都枉然──事实上,只有使她的病情更加恶化。她的需要感、连同耶稣的好消息(这两个因素一定都得存在 ),带领她前来,虽然最初只是群众中默默无名的一员。她立刻运用她的信心,表现在接触耶稣上。这种接触的真正性质似乎是无关紧要,使她采取这种表现方式的,乃是信心的大小。小信的人一定坚持要有密切的亲自接触,但这妇人的信心之大见于她所要求的是如此微小的接触。她原先一定是打算在她身体的需要得着满足之后,立刻混在群众中溜走,但耶稣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她,是只有透过公开承认才能得到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还说话的时候,有人从管会堂的家里来,说:“你的女儿死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 」

他是一个有需要的人,不以公开陈明他的需要为耻(俯伏在祂脚前-22节 )。他的信心可能不像患血漏的妇人那么大,但仍然是能够拯救人的信心。睚鲁相信:只要耶稣来按手在女孩子身上,一切就都好了,虽然她可能已经濒临死亡。众人拥挤耶稣,使得行动迟缓、耽延,必定使睚鲁非常苦恼,但却是有其目的的;耶稣回过头去医治群众中的一个妇人,必然更进一步试炼睚鲁的耐心,但仍是有其深意的。第35节似乎显示出这种急不容缓的态度是合理的;经过这么一阵折腾,痊愈的机会似乎已经消失了,他们说:女孩子死了,所以就不需要再劳动拉比了。但人的尽头正是神的机会。耶稣曾经显明为大自然的主,祂在此还必须显明是生命与死亡的主。这是神性的一个重要证明;因为甚至在罪与死还没有进入世界以前,祂就创造了生命,所以祂显明自己是死亡和坟墓的主宰,乃是极为恰当的。而且,这也是祂自己的复活一个重要的初步证据:祂这位曾经为别人征服死亡的主,有一天要亲自冲破死亡的锁炼。所以,圣经的核心神迹乃是耶稣的复活,因为它乃是当时与后来所有基督徒经历的中心事实。这正是复活在福音书中从来都不是无关宏旨的原因,而且,也可以说明马可福音为甚么甚至在“较短的”形式中都以复活的宣告结束,虽然没有描写复活后的显现。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听见所说的话,就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 」

耶稣命令睚鲁(就像命令门徒们一样 )不要害怕,只要信。神作工的一个条件是我们要信靠祂,这不是专横的要求,而是从神与人之关系的性质必然产生出来的要求。我们受召来信靠(这信靠是附属于爱和顺服的 ),因为这正是信心在圣经上的意义,不只是理性上的赞同而已。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表明我们无助的光景;也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适合用来认识神的大能。所以,它乃是得救所不可或缺的,但只是神作工的凭借,而不是来源。这一点使耶稣的神迹有别于单单使用机械化的心理学方法导致的“信心治疗”,也有别于那些没有道德或宗教内涵的法术。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于是带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同去,不许别人跟随他。 」

彼得、雅各和约翰(偶尔也加上安得烈被挑选出来,在这一次与其它场合中承受更进一步的启示,就像在耶稣改变形像时一样。他们之所以能够得着更多的托付,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于已经领受的信息有积极的响应。这当然是神的一个属灵法则,并且在已经确立了。所以,马可记载了雅各和约翰自私的请求,连同约翰狭窄的心胸,以及彼得的否认主,就更值得注意了。然而,尽管有软弱,这三个人在使徒行传中全都以教会领袖的身分出现。在后来,我们最少听见的乃是雅各,或许是因为他很早就死于希律手下,意即他的地位显然是由主的弟兄雅各所取代了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哭泣哀号(38节 )的,未必全都是所雇来之职业哭丧者,虽然也一定包括他们在内。这么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定有许多朋友会来与他一同哀恸。但是他们听见耶稣的话时用嘲讽的笑声响应之(40节 ),显示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哀伤,所有的就只是哄嚷之声而已。这是不信,而这种不信就使他们无法像孩子的父母获允得见神迹。可悲的是:他们优越的“知识”将他们排除在外,加上“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 )。事实上,从我们人间的标准看来,那女孩子的确已经死了;但耶稣知道自己要使她从死里复活,正确地描述她的光景为“睡着了”,因为她将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所以,早期教会往往也将死者形容为“那已经睡了的人”,也是基于相同的理由。马可在这里并没有用动词Koimao来指“睡着了”〔现代英文的 cemeterg(墓园 )就由此字而来〕,而是用动词katheudei;然而,意思却是相同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就拉着孩子的手,对她说:“大利大,古米!”翻出来就是说:“闺女,我吩咐你起来!” 」

拉着孩子的手:耶稣对于触摸长大痲疯的人,或血,或死者而沾染礼仪上的不洁,从来不会犹豫不决,主要是因为祂的触摸正可以带来洁净与复活,所以就如一个犹太人会说的:把“污秽之母”除掉(这是他们用来称呼污染起源的术语 )。在旧约圣经中,礼仪上的“圣洁”与礼仪上的“污秽”是会传染的,就像传染病一样;同样的,其它人也从耶稣这里“感染”生命与洁净,祂却不会从他们感染不洁。祂随时愿意与“税吏和罪人”(即那些在道德上是污秽的人 )一同吃喝,原因也是在此

祂对那女孩子所说的话大利大古米是用她的母语亚兰文说的〔有些古抄本将古米(cumi )作古(cum ),这大概是比较可能的发音〕,只保存在马可福音。如果按照传统的说法,而且又至少有部分内证支持的,彼得是提供资料给马可的人,那么这幅景象必然留给这三个使徒相当深刻的印象,以致在很久以后,仍然可以记起耶稣当时所说的话。马可也照例为他的外邦读者将这个亚兰文词组译成希腊文。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大利大·古米”何意?主那稣当时说的是什么语言?】

这是亚兰语(ARAMAIC ),是闪族言语的一支,属北方语,又称为叙利亚语(SYRIAC ),其实亚兰是古民族名,叙利亚则为国名。这种亚兰语与迦勒底语及古希伯来语均为姊妹语言,像中国南方的广东语、汕头语及闽南语一般,有许多地方相同,但又有许多地方不同。以色列人从巴比伦释放归国后,完全讲亚兰语,希伯来语只是祭司、先知在诵读旧约圣经时才用它。

主那稣当时传道,是用亚兰语,并非讲希腊语,但写圣经的人则用希腊文。

“大利大·古米”(TALITHA·KOUMI )意即闺女,起来。“大利大”即女孩子,“古米”即命令口气的“起来罢”。

马可喜欢记录当时人们所用的亚兰语加插在他的福音书上,下列是一个表:

①大利大·古米(闺女 起来罢 )TALITHA·KOUMI。

②各耳板(供献或奉献箱 )KORBAN。七章l节。

③以法他(开了罢 )EPHPHATHA。

④拉波尼(夫子 即拉比 )RABBONI。

⑤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ELOI,ELOI,LAMASABAcHTHANI?

⑥还有,半尼其(雷子BOANERGES )。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耶稣立刻证明祂自己比死亡更强。其它类似的神迹包括拿因寡妇的儿子,与伯大尼的拉撒路,虽然这两个神迹都没有记载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爱心的眷顾显在祂吩咐人给那女孩东西吃上。祂一如往常般小心谨慎,免得那些游手好闲凑热闹的人把祂当作是个行神迹的人而一窝蜂地拥到祂这里来,所以祂又切切嘱咐孩子的父母不要把这个神迹告诉任何人:比较祂在对那得医治之长大痲疯的人所说之类似的话语,当时的情形也颇为相似,群众也是像现在一样拥挤在祂四周(31节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从可五章看鬼的特点】

鬼是与主对立的,牠的特点是:(一 )「总没有人能制服牠」:没有人能制服牠,主却能除灭牠;鬼的能力比人大,但主的能力却比鬼大多了。(二 )「我与你有甚么相干?」:鬼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牠们不但有这知识,有时也肯来拜祂,但牠们却与主不相干,没有相交,没有来往,没有分。(三 )「不要叫我受苦」:鬼自己怕受苦,牠却专门叫别人受苦,并且牠因着躲避自己的苦,就叫别人受更多的苦。(四 )「就再三的求耶稣」:鬼就是诡诈,牠会看风使船,牠能欺压的就欺压,在牠力不能胜的时候,牠就求,并且是再三的求;鬼没有怜悯的心,牠的一切都是为着自己。(五 )「于是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鬼没有平安,也不能平安;牠不是哭,就是叫;鬼附着人,人就不平安;附着猪,猪也不平安;牠所到之处,只有损失,而无平安。(六 )「众人就央求耶稣离开他们的境界」:鬼怕耶稣,牠看耶稣是可怕的,牠也叫人觉得耶稣是可怕的,同时这可怕又是魔鬼自己造成的,牠就借着怕,叫人拒绝耶稣。

── 谢模善《新约全书释义补编》

例证

格拉森人──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

耶稣率门徒冒着风浪,渡过加利利海,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释放一个被鬼附着的格拉森人。
那个人被鬼附了很久,起先住在小区,给大家很多麻烦;他不穿衣服,昼夜喊叫,上流社会的人自然讨厌他,孩子们害怕他,妇女们更是远远避开他。后来,他离开小区,住在坟墓里,大家倒觉得平安了。他仍然痛苦的喊叫,日夜喊叫,又用石头砍自己;当然那纯粹是他自己的事。他既然扰害不到甚么别的人,格拉森人当他不存在就是了。实际上他已经不在人的圈子里面,格拉森算是从来没有这么个人。
宗教人士对他根本就缺乏兴趣,他们连他的名字是甚么也不知道,只称他作“那人”。因为他平常对宗教捐献很少,对会堂说不上甚么贡献。不过,他们听说他被鬼附了,作了许多反常的事,最后,决定把他用铁链捆锁起来。会堂的人表示同意,认为是对于小区有益处的事。他们看到他被铁链锁上;但后来他挣断了锁链,逃到山中的坟墓里,人就懒得理他,以为让他自生自灭算了。这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有一天早晨,耶稣和祂的门徒们来到了格拉森岸边。他们在船上,经过了一夜的风浪颠簸,才疲倦的来到那里。没有人知道,耶稣为甚么会来这个鬼地方。但耶稣知道,那个被鬼捆绑的人,是多么困苦,特地要来释放他。
耶稣和门徒一到岸上,那个凶恶鬼附的人,就喊叫着跑过来。彼得紧张的预备拔刀;犹大抓紧钱袋。但那人,披着长头发,全身赤裸肮脏,几乎看不出是个人,来到耶稣面前,俯伏拜祂,呼叫说:“至高神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我指着神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耶稣问他的名字叫甚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原来那人里面有那么多鬼!他恳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耶稣准了他们的请求。污鬼就离开那人,进入二千猪群里;那群猪就一同狂奔,冲下山崖淹死了。被鬼附的人,却清醒过来,穿上衣服。
放猪的人就去,把所发生的事告诉附近的人。格拉森人不为那人痊愈欢喜,虽不敢驱逐,却求耶稣快离开他们的境界。
格拉森人不接待生命的主,只怕淹死猪,损失钱财。这就难怪污鬼舍不得离开那好地方。

── 于中旻《圣经研究》


最好的证明“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都告诉他们。”】


当我和一位怀疑论者谈论有关圣经的道德标准时,我能感受到他没有被说服。后来我问他是否认识一些原本残酷又贪婪的人,因为相信基督而变成有爱心、不自私的人。这时,他的态度突然改变了,他承认他的确知道有这样的人。我可以察觉到,那些人对他所造成的冲击,远远超过他愿意承认的程度。
多年前,伦敦的一个求援机构的领袖,接受了一位著名的怀疑论者的挑战和他辩论。不过他提出了一个条件,他要带一百个人和他一起去作见证;告诉人们信耶稣是如何改变了他们的生命。他请求他的对手当面告诉那些见证人没有信仰的好处。到了约定的日子,这位基督徒带着他的一百位同伴出席,但是那位怀疑论者却一直没有出现。
即使没有辩论的对手,我们也应该准备好回答任何询问,告诉人们我们在基督中所拥有的希望(彼前315 ),我们像基督的性格和行为将为我们的信仰作最好的证明。在马可福音第5章中,耶稣叫那个被鬼附的人回家,给他的朋友们看,耶稣为他成就了何等大的事(19节 )。
你曾告诉过他人,耶稣为你所做的一切吗?
你也许想要去辩论
去改变别人的观点,
但是说什么都比不上
基督在你身上的成就。
当你认识主基督时,你也会希望别人认识他。


──《生命隽语》

要摸主】

圣经记载说,有一个患了十二年血漏症的女人,看过许多医生,受尽许多痛苦,也耗尽了她所有的一切家产,可是怎样,她的病好了没有?圣经说,「可是她的病不但没有起色,反而一天比一天沉重。」

后来这个女人听到耶稣的事,当耶稣从她住的村子经过时,她就杂在人群中,走到耶稣的背后,心里想:「我只要摸到他的衣裳,就一定会得到医治的。」她一摸到耶稣的衣裳,血漏立刻止住了,她也觉得自己的病已经好了。这时耶稣本来是要到睚鲁家去医治他的小女孩的,却停下脚来问:「谁摸了我的衣裳」,因为耶稣感觉到有能力从他身上出来。

这名妇女为我们留下一个千古不移的典范,对!我们应该去「摸耶稣」,就能得着基督的能力,在许多难题困扰我们的时候,我们是靠自己有限的智力去找名医(专家 ),去耗费大批的财力从事某一项运动,而忘记了去摸耶稣。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圣经明明摆在我们面前,指出这是不对的,今后我们不能再继续错下去了。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他可以忘却自己的尊严。这位会堂总管,竟然双膝脆跪耶稣的面前恳求,他肯在一个流浪汉似的拉比面前不把哀求看为羞辱。这里还有一个很动听的故事,讲述一个爱讥讽世人的哲学家名叫丢革尼(Diogenes )的事迹。有一次他被海盗捉拿而在市场中出售给人作奴隶。这个人的傲气真是不可一世的,他在拍卖台上,指着一个贵族,大声说:『把我卖给这个人吧!这个人需要的是一个主人啊!』结果这个人竟然出价买了他,而且后来还让他当了家庭管理,并作他的儿女们学习功课。后来他赞赏丢革尼,说:『自从他踏入我的家之后,我的日子日渐好过了。』这个出身贵族的果能摒弃自己的尊严实在得福不浅啊。

──《每日研经丛书》

「你的儿女死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

这是多么无望的话。他们看着甜美的花凋谢了,以致脸颊上没有血色,欢乐的声音止息。他们想起加利利的教师:为什么花费祂的时间与力气呢?现在祂来也没有什么用!现在来也白费了,祂愿意来实在好心,好心却无济于事。

我们找神,只求些小事,以为祂只能帮小事。有时我们说起来,认为不必劳烦祂,还是自己来担当,祂也帮不了我们。那已经失去的爱还能恢复吗?婚姻的破裂祂能补救吗?长期的瘫痪还会痊愈吗?生命已经逃去,名望也已告终,光掉落在地平线下。这时不必麻烦神与人,我们没有什么选择,只有受苦到永远,将来在永世才会明白。

但是耶稣知道出路。祂说:不要怕,只要信。祂有死亡的钥匙,祂永不会让事情这样过去。虽然情况越来越坏,但是结果却是好的,祂好似故意耽误,为的有机会表明神有能力作成。不要怕,大能的救主的手握着你,你与祂一起走在黑暗的楼梯,决不会跌倒的,只要信,信服祂。一切的事现在看来很奥秘,但到时你会看出祂的智慧来。你心中或为所爱的逝去而伤心,但是他将在复活的秀美中。

——迈尔《珍贵的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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