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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可福音 第3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耶稣又进了会堂,在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

上图:哥拉汛会堂主后3世纪的遗址。主耶稣时代,加利利地区有很多这样的会堂。

2「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

上图:哭墙晨祷。左边的男人披着祷告巾(Tallit Shawl),右手缠着经文匣(Arm Tefillin)。右边的男孩前额头上戴着经文匣(Head Tefillin)。经文匣里面藏着「示马」经文(申六4-9;十一13-21)。

3「耶稣对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

4「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作声。」

5「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

在主耶稣的眼里,不是「行善」())就是「行恶」()),不是「救命」())就是「害命」()),没有中间的道路。因此我们不肯「行善」就等于「行恶」,不肯「救命」就等于「害命」。「他们都不作声」())他们若回答说可以,就不能控告主耶稣,若回答说不可以,则违背良心。因此故意不回答主的问题,「心里刚硬」())。
那人勇敢地伸出本不能动弹的那只手,就是信心的表现。「怒目周围看」())指忿怒地向四周瞪目,主耶稣这些细微的感情很可能是被彼得注意到的。这是马可福音中头一次提及耶稣遭到有人「心刚硬」,自以为义的人比税吏和罪人更容易「心刚硬」。

6「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7「耶稣和门徒退到海边去,有许多人从加利利跟随祂。」

8「还有许多人听见祂所做的大事,就从犹太、耶路撒冷、以土买、约旦河外,并推罗、西顿的四方来到祂那里。」

9「祂因为人多,就吩咐门徒叫一只小船伺候着,免得众人拥挤祂。」

10「祂治好了许多人,所以凡有灾病的,都挤进来要摸祂。」

11「污鬼无论何时看见祂,就俯伏在祂面前,喊着说:『你是神的儿子。』」

12「耶稣再三的嘱咐牠们,不要把祂显露出来。」

13「耶稣上了山,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他们便来到祂那里。」

14「祂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

15「并给他们权柄赶鬼。」

主耶稣可能是到加利利的丘陵区,而不是迦百农附近的小山。主耶稣「整夜祷告神」()),才慎重地挑选了「十二门徒」,这「十二门徒」都是经过神的手安排的,包括卖主的犹大。
主耶稣带门徒的榜样,是「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把自己生命和生活都开放在他们面前,让他们与自己有密切的交通,并且有机会与祂同工。我们如果要与主同工,必须先常和主同在。
主耶稣在地上的服事扩展了,从一个人服事,变成十二个人服事。主所差遣的,祂必然会「给他们权柄」())。主的差遣与托付,从不会超过祂所赐的恩典和能力。

16「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

17「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又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18「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罗买、马太、多马、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并奋锐党的西门,」

19「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20「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祂连饭也顾不得吃。」

21「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祂,因为他们说祂癫狂了。」

22「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祂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祂是靠着鬼王赶鬼』;」

23「耶稣叫他们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

24「若一国自相纷争,那国就站立不住;」

25「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立不住。」

26「若撒但自相攻打纷争,牠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

27「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28「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

29「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

30「这话是因为他们说:『祂是被污鬼附着的。』」

31「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祂。」

32「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祂说:『看哪,祢母亲和祢弟兄在外边找你。』」

33「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34「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

--圣经综合解读 ©版权所有

每日研经注释

意见上的冲突

这是耶稣生命上关系重大的一个遭遇。祂和正统犹太人宗教领袖的对立形势已很明显的摆了出来。这时耶稣重返会堂,必须具有很大的勇气才敢这样做的。祂的行动,不顾及自己的安危,面对凶险的环境,竟然若无其事挺身而出。另一方面,犹太人的‘公会’也派出了代表,侦查耶稣的行动,他们身在会堂的时候,总是坐在首席第一行,所以没有人不会不注意到他们的。公会的职责是卫护他们的正统宗教思想和习惯,对付一些可能煽动人民在思想上走入歧路的反动者;现在公会的代表到来,就是要注视查察耶稣的举动,他们不是来崇拜和学习。

在会堂里,有一个人患了手臂瘫痪症,这个病症的希腊字是指一种非与生俱来的病,通常患者是会手足无力的,根据一本已经失传的福音书,希伯来福音,现在我们只能看到存留的几片残页,这个人原来是一个石匠;苦苦央求耶稣医治他的双手,因为他必须用手操劳谋生,而不想向人求乞。当时倘若耶稣是个审慎小心的人,祂也应设法避免见这个人的,因为在这日施行医治,必会招致麻烦。

当天是安息日;一切日常工作,包括医治在内,都禁止不准做的。同时这点,犹太人的律法已把禁例清楚的列明,除人的生命处于非常危险的情况当中,否则医病是触犯条例的。我们现在可以看看这些例子──妇人在安息日临盆,则可以援手帮助;喉部的传染病可以医治;倘若遇到墙塌下来,只可以清除泥堆,查究有没有死伤;遇有生还机会者可以施救,死者则留待翌日才动手去料理。手足折断的意外,则不能处理;不能用冷水浇在扭伤的人的手脚上面;手指割伤的只可以用普通的硼带扎裹而不准搽上药油,它的主要原则就是可以防止病情恶化;改善病情的救治则不可。

这些古怪的条例在我们的思想中,是很难明白的。但当我们看见那些严谨的犹太人,曾经在安息日,为遵守定下的规则,而不肯去保卫自己的生命时,我们也许明白他们那种墨守成规的刚愎态度了。在马克比的革命时代当中,犹大起来反抗而逃入山中的洞穴里,叙利亚军不断的跟踪搜索,根据约瑟夫(Josephus )的历史记载。‘本来他们有机会投降的,但是他们坚决持守着信仰的立场,仍躲藏在洞中,叙军特别在安息日的一天向他们进攻,活活的把他们烧死,因为他们在安息日绝不会采用任何反抗的行动;他们遵守安息日的规则,虽在苦难当中,也一字不易的依足去做。’此外当庞培大将军(Pompey )攻打耶路撒冷时,犹太人的防卫军,退守在圣殿的境域内,于是庞培在周围筑了一个土墩,居高临下而攻击他们。庞培知道他们守安息日的习惯便定了在安息日行事,命令士兵堆筑那个土墩,犹太人明知这是攻击他们的战术步骤,但竟然不予还击,任由敌人摆布,犹如替自己写下了一张死亡状。本来罗马人规定所有平民必须服兵役的,后来却因为犹太人守安息日的缘故,于是也免他们服兵役的义务了。由是观之犹太人守安息日的精神是不屈不挠的。

耶稣清楚犹太人的观点,同时也清楚当时那个病人不会有生命的危险。若果留待翌日去医治,他的病情也不会恶化。耶稣知道要面临一个非常重大的考验,于是堂堂皇皇的依循自己的意志去做,祂命令那个病人站起来,行前让人看过清楚。这个做法可能存着两个用意的。第一,祂希望别人看见这个人的可怜情况而引起怜悯心的共鸣;第二,祂可能希望每一个在场的人都能看见这次医治的经过。

现在耶稣问那些专家两个律法上的问题:在安息日可以行善,抑或行恶?其实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问题。他们照理应该回答行善的,若是行善的话,耶稣便可以照原意去做,把那病人治好。他们应该否定行恶,这就是不能看见这个可怜的病人处于困境而不加援手。跟着耶稣问第二个问题:可以救生命抑或杀害生命?这是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了。祂实在想救回这人的生命,让他脱离患病的痛苦;他们的立场实在是见死不救,犹如出尽办法去杀死他。但从这个问题去看,任何人都应该回答,救生命是必需的。所以这班专家对这两个问题,不能作答,唯有默默无言的注视着耶稣。

那时,耶稣说了一句有力的话,把这人医好了;那些法利赛人立即跑了出去,和那些‘希律一党的人’商量杀害耶稣。这就是法利赛人当时尽其所能而行的事。他们对不守律法的外邦人,和不洁净的人,是无可奈何的!希律一党的人就是指当时希律王的侍从;他们经常和罗马人接触的。在平时来说,法利赛人也视他们是不洁净的人;但现在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被迫与他们连手,这是一个非神圣的联盟,但他们存心置耶稣于死地而后甘心。

这段经文基本上可以看见两个宗教上冲突的意见:

(一 )在法利赛人的立场来看,宗教就是仪式和礼节;叫人遵照一定的规则和条文去做。耶稣触犯了律法,所以是一个坏人,这样的态度,正如一些外表热心的信徒,以为宗教只是包括守礼拜,读圣经,饭前祈祷,举行家庭礼拜,做出外表上看来十分神圣的行为;而自己永远不替别人服务,全无同情心,不肯作自我牺牲,以为自己思想纯正,洁身自爱,企求能获得心境的宁静,对别人的需要掩耳不闻,对世人的凄惨流泪,掩目不看。

(二 )在耶稣的立场来看,宗教就是事奉,就是叫人爱神和爱全人类。宗教的礼仪比起爱心的行动,只是一条毛发而已。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丁道尔注释

马可福音第三章

vi. 那枯干一只手的人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知道这是特指哪一个会堂,只知道是在加利利;但很可能是迦百农会堂,因为从耶路撒冷来的代表团显然还在进行它的观察任务。这个神迹是说到有一个人无力工作,直到他接受了耶稣医治的触摸。一个颇有趣的早期传统29,说他是一个泥水匠;对这样的人而言,能够使用双手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保存在这类正典外之文献中的这些细节或许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这些事情如果证实是没有神学真理的话,我们就很难明白为何要杜撰它们。在巴勒斯坦一定流传着许多有关耶稣的口头传说材料,历久不衰;至少一直到主后七十年的灾祸把传统的生活轨道给破坏掉为止(就像主前五九七年的被掳一样)。然而,这个细节比较像是后来一个“传道人”对经文的“详述”,过于是真实的回忆。

2.法利赛人令人诟病之处,在于他们完全看不出这个人的需要,他们眼中所见的,就是有可能趁此机会控告耶稣如果祂利用这个安息日的场合医病的话。甚至在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之前,就已经在这种道德的盲目上定了自己的罪了。

3.如果这人真的想要得医治,他一定得愿意承认自己的需要,同时当在所有会众面前站立起来,说明他的需要,藉此显出他对耶稣的大能有信心。对于一个敏感的人而言,这样当众露出伤残的肢体诚然是极为羞耻的,有如难以下咽的苦杯一般,但耶稣却经常要求人付上这样的代价承认自己的需要(之“血漏”或出血不止的妇人)。在以色列,即使是一只动物,若是要奉献给主,都必须是完全、没有瑕疵的,瞎眼或有缺陷的都不蒙悦纳。没有一个残废的以色利人可以担任耶和华的祭司

4.耶稣这一次的质问,就像论到约翰洗礼的源头之问题一样,是法利赛人无法直接而诚实回答的问题之一,除非他们立刻放弃自己的神学立场。那个家常的比喻有只动物掉到坑里去,立刻就被它的主人救起来,不管当天是不是安息日甚至更明白地说明了这一点。加利利的农夫若听到这个比喻一定会会心的笑起来,它毕竟就像耶稣在此所提出的问题一样,是诉诸普通人的常识。闪族惯用语行善行恶的意思经常都只是“做任何事”,但这里的两个部分显然是形成强烈的对比,各自保持其原来的意思30,就像救命害命一样。然而,每个人都承认耶稣的问题是很恰当公允的,所以也都承认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因为医治一个绝望无助的残障者无疑是行善。而且,若弃这无助之人于不顾,势必使他继续残障度日,这显然是行恶。无论采取哪一种行动方式,都必须在安息日做点什么;唯一可以自由选择的是行善或行恶,救命(较好的译法是“医治”)或害命。用他们自己的术语来说,恶行远比他们有所顾忌而不去行的善,更严重地“亵渎”了安息日。马可在此并没有记载所说的结论:“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但无论有没有明言,这显然就是耶稣的意思。马可经常让他的读者自行引出这类的结论来。

5.这是马可福音中头一次提及耶稣遭到有人心刚硬,或“拒绝回应”;而且硬心的不只是本节与提到的法利赛人,也包括普通百姓,甚至祂自己的门徒。当祂发现祂的敌人“心里刚硬”时,令祂甚感愤怒;若是祂的门徒如此,则是令祂痛心、诧异。“硬心”对我们而言,通常意味着无情或残忍,但对希伯来人而言,它的意思是指顽梗敌挡神的旨意,正好与神所要求之柔和谦卑的受教心相反,它是骄傲的一种表现,而且就像不信一样,至少有部分是意志的态度;所以,如果故意维持这种态度,至终会变成得罪圣灵而不得赦免的罪。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圣经来判断,神学家与笃信宗教人士比税吏和罪人更容易表现出这种罪来;我们当中若有人惧怕这个罪,这证明我们还没有犯此大错。希伯来文的“心”字,非常接近中文的“心思”,主要不是有关情感方面,而是关系到思想与意志。

6.这人的信心与顺服(如果这两个观念可以截然区分),导致了完全的医治(5节)。在福音书作者中,只有马可告诉我们:从这一刻开始,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31开始计划要置耶稣于死地。这同样也是这个神迹的结果,因为恩典可以柔软人心,也可以叫人心刚硬,却不容人不受它影响。

法利赛人认为耶稣显然是故意破坏律法,因而勃然大怒;但很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在杀害耶稣的计划上,竟然已经得着耶路撒冷之当权者大祭司的支持,耶稣此时尚未成为他们不容忽视的敌手。希律一党的人何以会卷入这个计谋里面,我们无法确知,无论他们是什么人(见前述之注解),他们绝不可能是为律法大发热心之人。从他们的名字来判断,他们的焦虑可能纯粹是政治上的。

29 耶柔米在注释中引用的“希伯来福书音”(The Gospel of the Hebrews)。所讨论的这节经文,见安德生的译文。
30 第二个子句“行恶”有可能只是一个典型之文体附加语,用来平衡第一个子句。那么,整个片语的意思就与简单句“行善”是相同的。但是注释中的诠解似乎比较自然、比较令人满意,因为它对子句的前后两半都有较恰当的处理。另一种方法是,我们可以将“行善行恶”当作是一般的闪族惯用语,意思是泛指“行动”或“作任何事”。因为其中也包括了所有的可能意思。无论如何,这个问题是属于语意学上的,过于是神学上的;所要教导的功课是一样的。
31 希律党人的正确身分仍有争议。马可在肯定是提到他们,可能也是一样(不同古抄本的读法)与法利赛人联手反对耶稣。除了例外,其他福音书根本都没有提到他们,大部分时间反倒是将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并论。因为这样,有一些释经学者遂怀疑他们的存在,甚至认为他们就是撒都该人,但这纯属臆测。马可也知道有撒都该人,而且将他们与希律党人、法利赛人相提并论。然而,在新约圣经,与根据新约圣经而写成的作品之外,没有提到希律党人。
这个名称可能指那些将以色列的希望寄托于希律安提帕,与其王朝的以色列人。安提帕虽是个血腥残虐的暴君,但至少是个本国人统治者,他并且令半边江山免于罗马直接管辖。这些人多数是皇族祭司,撒都该人亦属他们的阶层。希律人先前与希律家族誓不两立(参 Josephus),现在已经好不容易有所共识:但法利赛人还是不能被称作希律党人。

Ⅲ凡接待祂的:呼召并训练门徒

A冲突渐增

i. 与宗教领袖决裂

这几节经文似乎标示出在耶稣与组织化犹太教之间首次决定性的决裂。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早在耶稣的服事开始不久就已发生了,在对观福音书与约翰福音中相当引人注目而具有决定性。耶稣现在刻意采取分离的行动,离开那些已经成为祂的敌人之人,而祂的门徒则接受这种分离的结果,跟随祂离去(7节)。不仅如此,还有大批群众蜂拥而至,他们如今不单是来自加利利,也有来自南方的以东、北方的推罗,与东方的约但河外(所以可能包括外邦人在内);他们聚集到祂这里来,渴望得着医治,耶稣在安息日于会堂中治病的行动,仿佛被普罗大众所拥护,虽然犹太教官方拒绝接受。圣经明确地强调:在属灵的事上,一颗简单的心浅显的判断是比有学识之人的争辩更为真实的指引。向聪明通达人隐藏的事,却向婴孩显明出来了。在马可福音中, ochlos (众人、群众)普遍喜爱耶稣,这种态度见米尼尔的解释。然而,至终在大祭司“挑唆”之下,而在耶路撒冷回过头来反对祂的,似乎同样是这批“众人”

9~10.福音书另外还有几个地方记载着,耶稣坐在停在岸边不远的船上,向岸上的群众讲道,因为普通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这么多群众的需要了。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祂的门徒从前作渔夫时的生活与训练才证实是没有白费的,虽然他们已经抛下这个工作来跟从祂了。耶稣经常利用他们的技术与力量,乘船渡海;然而他们必须学习知道:甚至是在他们感到最为在行的领域里,耶稣仍然是主(。福音书中至少有一次记载:耶稣命令彼得去“钓鱼”;在复活的故事中,也有一次看见门徒在耶稣的指导之下捕鱼,这一次用的是渔网。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门徒们的技巧可能经常可以使他们饱餐一顿;神并不是永远都用超然的神迹来供应我们的需要,那乃是例外,而不是常例。这一次,坐在船上可是个好主意,但并不是一个神迹;这艘船本身也不是用神迹得来的,而是一个门徒以绝对“自然的”方式提供的。然而在上下文中的确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耶稣医病赶鬼,因着这些神迹而吸引来的大批群众,导致耶稣需要用到这艘船。

11~12.注意耶稣一直都坚定地拒绝接受鬼魔对祂的位格或工作所作的见证,虽然这一类的见证是无法反驳的。32马可并未说明耶稣之所以要拒绝的理由,但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设:耶稣希望别人是因为倾听祂的话语、观看祂的作为,而发现祂是谁。这一点清楚显明在祂给被囚禁之约翰那些困惑的门徒的答覆中(约翰打发他们来见耶稣,直率地问祂究竟是不是基督):“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这里充满了弥赛亚的兆头,但却需要信心的眼睛来诠释它们。

文士与法利赛人是钻研旧约的人,因此弥赛亚来临,他们一定认得出来。但是他们看见耶稣大能的作为非但没有受到感动,事实上他们反倒把祂赶鬼的能力归诸于鬼魔的权势;这是故意曲解了真理(或事实),使得耶稣必须慎重地警告人提防这类得罪圣灵的危险,因为这类的罪在本质上是不能赦免的,因为它已经预先拒绝了神所预备、通往赦罪的唯一途径。

32 就如安德生所解释的,鬼魔的宣传当然不是教条或教义式的告白。它乃是鬼魔在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不得不说出的,因为它们当时正屈服在神更大的能力之下,这能力是在耶稣的工作中彰显出来的。
ii. 呼召十二门徒

紧接在与以色列神职人员决裂之后,耶稣开始设立祂自己的神职人员。祂从湖岸退到中央加利利的丘陵区去(这比较可能就是 oros 这个希腊文的意思,而不是指迦百农附近某座特殊的山)33,花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祷告,然后才从跟随祂的一般同伴中拣选出经过特别教导和训练的十二个人来34。江森敏锐地指出:马可并不特别看重教会的体制,或后来的使徒地位;对于马可而言,这十二个人是典型的门徒,要去传布好消息。

14~15.设立十二个使徒的首要目的,是为要使他们可以继续与他们的“拉比”同在,祂同时是这一群人的教师与领袖。所以,他们将要接受正式与非正式的教导,将祂随时所说的话珍藏在心,其态度就像家喻户晓的苏格拉底和孔夫子的门生一样,也和耶稣的时代与后来之普通拉比的习惯一样。次要的目的是:祂要差遣他们出去,代表祂自己,为祂去宣道。在这个阶段,他们的使命局限在传扬神的治权将要建立起来的消息。为了这个使命,他们也得着了权柄,就是耶稣所授与他们的,要把从前辖管人的魔鬼权势从他们的生活中赶出去(15节)35

16~19.马可所列举的使徒名单,比其他福音书包括了更多人的别名,这些自然是亚兰文名字36。如果就像我们在导论中所提议的,马可福音即使不是直接从彼得而来,也必定直接依据早期的巴勒斯坦传统,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西门(16节)就是彼得,或亚兰文的矶法(磐石)37。雅各与约翰是一对性情刚烈的人,他们又被称为半尼其,马可将它译作雷子。达太(18节)可能就是其他门徒名录所说的利拜乌(Lebbaeus),在一些古抄本中特别说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无论是哪个名字,可能都可以译作“宽宏大量”,然而,如果这是一个别名,那么这个名字的正确意义(勇气?智力?)就无法确定了。然而,也有些人认为这位使徒就是“利未”,俄利根(Origen)似乎就这么认为,这大概是根据“利未”与“利拜乌”相近所致;但这可能只是想要确定第十二位使徒之身分的一个尝试。所有的使徒名单有十一个名字是一致的,虽然在启示文学作品与犹太资料中可以找到额外的名字(Schweizer)。迦南人西门(18节)译作奋锐党的西门(如和合本,见 BAGD)或“活跃者”较佳,像一样。这也比较可能是个别名,而不是说他真的是稍后之奋锐党的成员;如果我们把这名字译作“热心份子”,就可以在字的含义之外再捕捉到原来的双关意韵。或许迦南人也未必就是假设之亚兰原文字形 qan~a{n 的误译,而像是刻意预防招惹叛逆罪之嫌。马可福音写成日期较早,难保它不会被人误用。我们在十三至十四章还会提到马可的用词中类似的谨慎作法。同样的,加略人( iscariot ,19节)至少有可能意味着“匕首人”(与现代之“枪手”同义),来自希腊─拉丁混合字 sikarios ;也可能是“来自加略(Qeriyo{th)的人”之意(Qeriyo{th 是泛指“乡村”,或一个特殊的地名)。即使我们将它译作“带刀的人”,它也可能纯粹是个别名,或是暗示着与在这个名义底下笼统归纳一处的不同极端团体有直接的政治关联。另一个提议是以这个名字为 sheqarya (欺骗者),见的讨论。多马(“双生子”,见究竟是不是一个别名,我们无法确知,他很有可能是因着出生时的情形而得到这个名字的。

然而,即使我们将最后少数几个名字解释成别名,也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它们乃是耶稣所取的,像“彼得”与“半尼其”,根据马可福音,当然是耶稣所取的了(16、17节)。但毫无疑问的,从这些名字后来在教会内为人熟知判断,起先也只是沿用于使徒之间。他勒目(Talmud)里面包括了许多的例子,是我们今天所谓之“别名”、“别号”,以兹区别名字相同的拉比。举例来说,“职业名”是很常见的(,“那木匠”,指耶稣),或“出生地”“拿撒勒”),或父母的名字,“马利亚的儿子”),而耶稣毕竟是广泛使用的一个名字(见注释),即使是“约瑟的儿子耶稣”这个组合名字都不是不常见的,甚至在一座坟墓里都有发现。

在拣选门徒这件事上,有一点可能只会令现代人感到神秘。耶稣随自己主权的意思来拣选,而祂所拣选的那些人也回应祂的呼召(13节),这在马可福音中记载得非常清楚。但为什么特别拣选这十二个人呢?或是说:当我们把这个问题应用在神主权的恩典时,是否有任何意义呢?我们可以很轻易地说:耶稣所拣选的那些人已经证明他们自己是对祂的教训最有反应的人,因为祂乃是从大批已经追随祂的人当中拣选十二个人,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是已经经过筛选和考验的了。我们甚至可以谨慎地说:分银两的比喻有助于支持这个一般性的论证方法,但这样仍然无法透彻地了解其中的神秘性,因为神完全的预知,仍然拣选犹大(19节)。或许这是因为耶稣认为甚至连犹大里面都具有回应神的真理之能力,也或许拣选犹大就像最后晚餐时将饼递给犹大一样,乃是爱的记号(虽然有些人反对这个意义,见 Morris, NICNT, John , p. 627, note 27),可以赢得他回转,或定罪他。然而,马可通常并不关心抽象的问题,他只是记载耶稣拣选这十二个人这件无争论余地的事实,虽然它在有些时候可能会给早期教会带来绊脚石。事实上,马可非但没有避开这个难题,反倒强调它,加略人犹大被形容为卖耶稣的。马可并没有记载耶稣在晚餐上将一块“饼”递给犹大这件事;然而他绝不可能不知道,这乃是他的作风:宁可保守陈述,不愿夸大其词。

33 对于圣经作者而言,“高地”若不是指中央加利利的丘陵区,就是指犹太的高山地区,和其他地方的“低地”尤其是沿海岸或湖岸地区相对。但是这个字或许只是反映出亚兰文的 tu{ra{ (“开阔的乡村”,安德生引用布莱克的说法),没有论及该地区的高度。
34 旧以色列如何有十二位“创立者”,新以色列也是如此;其中有些创立者的名字甚至是相同的。在新旧以色列中,都有西门(缅)、利未和犹大。此外可能也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关联,因为安得烈与腓力几乎可以确定在他们的希腊名字之外还有一个希伯来文的“宗教名字”(见 Cranfield)。旧以色列怎样有一个蒙爱的便雅悯支派,如今照样有一个蒙爱的门徒约翰。而且在新以色列中,所有人都是祭司与君王,像旧以色列的理想一样
35 现在出现一个问题是:赶鬼仍然是今天普通基督徒之呼召的一部分,但是究竟到什么样的程度?驱魔祛鬼显然是耶稣所赐给使徒的一个属灵的恩赐,在的“长结尾”中有所提及,虽然在的“大使命”中并未提到;它也出现在等处。现在,“释放事工”之概念再次出现在教会内部,又再次成为最热烈的争论。虽然我们绝不应减低彼时或此时,人会被魔鬼完全或部分附身的事实或可能性,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福音书对赶鬼的观念与其相关词语的使用,远较使徒行传不拘,而新约书信虽提及撒但的反对,却根本没有提到赶鬼是个属灵的恩赐或工作,提示出这个问题是属语言学上的,过于是神学上的。在所有的福音书当中,马可最接近希伯来人的用法,将许多类的疾病直接归诸于魔鬼,丝毫没有提及任何“次要的原因”。这应该可以警告我们,切勿将“被鬼附”的概念太过于概而括之,并且除非有一些明显的个案外,我们要审慎界定对赶鬼需要的看法,并且小心实行。
36 耶稣与祂的门徒无论是在互相谈话之时,或是在与其他人谈话时,都习惯用亚兰文,至少在加利利是如此的,这一点大概没有太大的疑问。虽然学者对于正确的方言种类和发音仍有争议。布莱克的论述仍然是最可靠的指引。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持陶瑞(Torrey)的极端观点了,见奥伯莱(Albright)。除了在死海古卷中一些著作之外,这个时期几乎完全找不到亚兰文的作品看来,福音书有成文的亚兰文资料(与口头的亚兰文资料有别)大概愈来愈少了。然而,口语的亚兰文事实上仍然是方兴未艾,尤其可以从马可福音中看得出来;所以说,如果马可拥有一份或多份巴勒斯坦资料也是非常自然的。关于亚兰文的完全“老化之语词”,也见
37 倪恩瀚指出:从现开始,这卷福音书不再用老名字“西门”例外),而喜用“彼得”,就是“矶法”的希腊文。可比较在使徒行传,外邦宣教使命开始后,不再用旧名“扫罗”,而偏好用罗马名“保罗”
iii. 对立渐增:别西卜的争论

21.连耶稣在地上至亲至近的人都误解祂是祂天父之儿子的地位;其结果:祂的亲属相信祂癫狂了,所以出来要拉住祂(21节)。当祂在地上服事的这段时间,祂自己的弟兄显然也不相信祂,虽然显示出其中至少有些人后来名列教会,而更特别提到耶稣的兄弟雅各,说他在耶路撒冷占有重要地位。

,“耶稣的母亲和弟兄”似乎试着要利用他们“天赋的”家庭关系,却受到耶稣温和的责备38。当祂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见时,祂很可能是发自痛苦的经历而说的。祂的朋友或亲属为什么会说无疑是带着不愉快的善意,尽管他们显然极为愤怒祂癫狂了(即“神经错乱”)呢39?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那些最认识祂的人如此确信祂已经疯了,甚至准备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保护祂起见,要强力拘管祂?这显然不是因为祂讲道的内容,而是因为祂的讲道所造成之始料未及的结果:有那么多人来要听道,或得医治,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腾不出来(20节)。对于他们而言,这乃是忍受的极限;就像彼得在通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听见耶稣将要付的代价时候的反应一样,他们决定要拯救祂,免受祂工作的后果。他们也像彼得一样,认为自己所作的是身为朋友的分内事;但这样的朋友对祂来说可比敌人更为危险。就像在撒玛利亚井旁的那些门徒一样,他们对于耶稣赖以维生的真食物时时刻刻顺服父的旨意毫无概念

22.亲属和密友可能会误解耶稣;甚至连跟随祂的人都对祂大惑不解。但是受委托前来询问的神学代表团却故意曲解k40。他们的判断中含有刻意的恶毒,是连祂的朋友或亲属无礼的言语中也没有的;祂癫狂了(21节),与祂是被别西卜附着〔原来的希伯来文字形 ba`alz#b[u^b[ (苍蝇之主)可能是 ba`alz#bu^l (意思是“巴力王”)另一个讽刺性的写法〕,两者意义极为悬殊。这个神学委员不关切说真话,只顾得说尖刻的话。我们可以比较“祂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

在宗教复兴,或神的灵明显作工的任何时候,即有奇异的吊诡现象:最激烈反对神的工作的,经常都是宗教领袖,而且他们似乎尽其所能地刻意曲解。这是因为当人以自认的长处而骄纵,即有在属灵上“绊倒”之危。保罗说:神使智慧人陷在他们自己的智慧中。这节经文所记载的文士,就是这个真理活生生的例证:他们充满恶意的批评不是忽然爆发的怒气,而是一贯的态度。

这些犹太教会人士,无法否认耶稣的确把鬼赶出去了。然而,就如耶稣用一个简单的例证指出的(23~25节),他们与所有的常识背道而驰,竟然会将这个善工归诸于邪恶的力量。这种说法将邪恶截然分成两个部分,认为黑暗的国度本身里面发生内战;这不仅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神学上是极其荒谬可笑的(26节)。他们先入为主的判断产生了很深的偏见,使得他们连单纯的心灵以为明显不过的事也看不见。

23~26.然而,耶稣却满有恩慈地对待他们,尽管他们是那么顽梗盲目。祂首先用比喻指出:他们认为在邪恶境界内部有了毁灭性的分裂,等于是撒但的自杀一样;这种立场显然是极其荒诞不经的41。另外两卷对观福音书补充说,祂也问了一个切中要害的问题,公认之正统犹太赶鬼者在施行类似的工作,也带来类似的结果时,究竟是用什么能力;难道那也是鬼魔的能力吗?(见我们可能会注意到:马可福音不经意地提及有一个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却不是正式“跟随”祂的人,以及所记载之士基瓦的七个儿子赶鬼的故事,这些都证明赶鬼在第一世纪犹太教中本来就极为盛行。赶鬼在犹太教中绝对不是新兴的零星现象,以致文士们会如此误解它。若有新事,可能是耶稣赶鬼是普遍成功的;相对的,其他人赶鬼偶尔会有失败的时候,即使是祂自己的门徒42,以及使徒行传中士基瓦的儿子们。

27.所以就只有一个可能的推论;如果耶稣的确赶逐了鬼魔,唯一的原因必然是祂拥有比撒但更强大的能力和权柄;对于任何犹太人而言,这能力如此之大,除了神的能力之外无他。换句话说,这意味着撒但对于罪恶与死亡的权势已经结束,神已经开始执掌王权在耶稣从撒但权势底下买赎出来之人的心中掌权。撒但绝对不能再次得胜而归;壮士已经被捆绑了,就如这些赶鬼的事迹所显示出来的。

28~30.这引致了新约圣经中一个最严肃的宣告与警告,但也如时常见到的一样,伴随着一个最大的应许。所有的罪与亵渎都可以在神那里得着赦免,只有一个例外,这可能就是约翰在如此慎重提及,那至于死的罪。这就是故意视而不见的罪,持续不断地拒绝圣灵的光照,抵挡圣灵的工作,故意对祂作错误的陈述,藉此来证明他们自己为是。这样的人,是不能得着赦免的,因为他们已经拒绝了神所预备之唯一可得赦免的道路;事实上,他们已经重重将门关上了(30节)。安德生解释说: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在耶稣的言论中极少用形容词“圣”来修饰“灵”,所以马可此处所用的是后期的字汇;但这并不就此证明耶稣不会偶尔使用它;不然的话,它在后来几乎广为所用就十分难以解释了。再者,这种用法已经见于旧约圣经中,见。这问题纯粹是语言学上的,而不是神学方面的。

38 世界上的非改革教会(译注:指天主教),由于高举马利亚,并不常体认到这个原则的重要性;与道成肉身之主有暂时的血肉之亲,并不能对祂有特殊的要求。甚至延伸得更大,应用在耶稣整个道成肉身的生命。
39 然而, elegon 非常可能应该像 RSV 一样译作语焉不详的“有人说”(参现中),或“据说”,那么主词就是泛指众人,而不是特别指耶稣的亲属。那么祂家人的举动,就是要回应那流传甚广,到达他们耳中的传闻而采取的,而不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判断;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相同的。
40 说耶稣是与鬼魔联盟的这种指控,在坦乃英仪式书 [Tannaitic formulation;译注:坦乃英(Tannaim)指犹太教律法遗传集米示(Mishna)之作者,以主后头两个世纪最盛 ] 中反覆述说,这仪式书可能是出自公会的官方记录 [蓝恩引用史徒法(Stauffer)的说法 ]。当然了,他勒目对于巫术是有所责备的。但即使是这样,值得注意的是:当耶稣受审时,却没有人以行巫术的罪名来指控祂(Lane),除非是拙劣地指控祂应许要重建圣殿一事。经常有人注意到:对于耶稣的敌意,其核心乃是来自耶路撒冷的宗教当权者(Schweizer),而这是另一个例子。
41 蓝恩认为一家自相分争这句话是侧面提及耶稣的家庭,这很可能是正确的。
42 那些在成立不久之教会中生活或作工的人,将会发现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基督徒经历与教会生活中从经历得着的事实,虽然有人或许会对其解释采取一种虔诚之不可知论的态度,即使是在玩世不恭的欧洲,两次世界大战已经将这种鬼魔的权势表露无遗了,以致西方基督教界如今比较容易接受鬼魔的权势乃是一个严肃的事实,即使外在形式大相径庭。心理学的解释只能解释心理的过程,而且到此为止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却无法穷尽其意涵,因为他们无法解决在这些事情之下与其背后之驱动力的本质。在这些事上,圣经从来都不鼓励人作无谓的揣测;我们的心思意念应该是以基督为中心的,而不是以鬼魔为中心的。当然了,在基督的时代,撒但的活动似乎大量涌现,而圣灵的大能也同样倾注下来,彰显在医病的神迹中。
这在今天究竟是否真实呢?在世界各处都有人见证之圣灵的浇灌,是否也伴随着逐渐增加之鬼魔的活动呢?这是另一个问题,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对此有相同的答案,但是无论答案为何,现代基督徒对于鬼魔和被鬼附过度有兴趣,似乎不合圣经,也似乎是不健康的。然而,承认我们的确是在打属灵的仗,既合乎圣经,也于我们有益

iv. 耶稣的真亲属

这里提到祂的母亲与弟兄到来,大概还是要放在21节的背景中来了解;祂的亲属在那里因为误解了祂的服事性质,已经准备强力捉住祂。彼得在对于弥赛亚的道路,包括受苦与受死在内这个消息所作的反应,也同样是出自于这种完全错误的理解,这两次的误解,理由是相同的,神的意念和计划与人的一切天生倾向正好相反

仍然有群众来就近耶稣,而祂也依然在教导他们,而且从第32与34节的动词坐着看来,祂是以有系统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因为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坐着乃是暗示教导的关系。比较,耶稣在那里有如拉比的作风,在一只船上坐着教训众人。另一方面,讲道通常似乎是站着进行,从旧约圣经中先知的模式可以看得出来,那乃是一个传信人的工作,其信息通常是比较简洁的。

32.棠盖。那些穿过群众前来向耶稣报信的人,显然认为像母亲或弟兄这种外在的家庭关系对耶稣具有正当的优先要求权43。他们的言语中甚至带有轻微的责备口吻,非常有把握相信当耶稣知道事情的真相后,祂会承认这个要求合理,中断祂的教训而出来见他们。但这样的要求所根据的这种肉身的、天然的关系,耶稣在圣经中证明祂自己是完全不在意的。即使是马利亚,她的这个儿子对她而言都形同陌生人,直到她认识到必须有一个新的关系将她和祂连结在一起。因此,耶稣首先打破祂的母亲和弟兄恃以前来之错误凭藉,然后就指出:他们可以遵行神的旨意,凭着一个新的、更深入的关系前来,并且的确如他们所说,成为祂的母亲,祂的兄弟姐妹(35节)。然而,这个新关系是属灵的、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天赋的”,后者正是耶稣时代的以色列人通常所依恃的,他们认定弥赛亚当然是属于他们的。所以,马利亚与耶稣之弟兄的态度,只是举国人民典型的态度;他们满有把握地自称对于神的国度有优先权,因为他们乃是亚伯拉罕在肉身上的后裔。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将会是福音的大绊脚石。

但是,像耶稣这样充满爱心的人,可不容易说出这么严厉的话来,这些话只能根据福音的严格要求来理解:这要求甚于所有天赋的人伦关系,无论它是多么的亲近。

35.要得着这种与耶稣特别亲密的地位,就只有一个条件;在遵行神(的)旨意上,要像祂一样的去追求、参与。新约圣经一向强调:单单认识教义,甚至在理智上赞同并鉴定其真理,却不遵行它,乃是不够的。就着这一点而言,现代人常用的“实践神学”(而不是“研究神学”)包含了圣经上的一个真理:“好土”乃是那结出果子来的。只有在理性上赞同,至终只能导致我们的自欺与沦亡。

43 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耶稣在此所传讲的教训多么具有革命性,尤其是在犹太背景中;对于犹太人而言,自己的家庭乃是一个人首要的义务,而孝敬父母更是律法强制要人遵守的。今天在第三世界任何一个“旧式”的社会中也同样是如此。然而,施维策说这个教训是计划要用来禁止后来耶路撒冷教会推选“哈里发”(Caliphate,译注:原指回教国王哈里发的职位,而哈里发系穆罕默德的后嗣;故在此引伸指耶稣的血亲居教会要职),这一点可能失之太过了;事实上,主的弟兄雅各虽然是耶路撒冷教会早期的一位领袖,而优西比乌则说耶稣的其他亲属则是后来的领袖(Schweizer),但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他们是众教会公认的领袖。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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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 」

法利赛人令人诟病之处,在于他们完全看不出这个人的需要,他们眼中所见的,就是有可能趁此机会控告耶稣──如果祂利用这个安息日的场合医病的话。甚至在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之前,就已经在这种道德的盲目上定了自己的罪了。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对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

如果这人真的想要得医治,他一定得愿意承认自己的需要,同时当在所有会众面前站立起来,说明他的需要,藉此显出他对耶稣的大能有信心。对于一个敏感的人而言,这样当众露出伤残的肢体诚然是极为羞耻的,有如难以下咽的苦杯一般,但耶稣却经常要求人付上这样的代价──承认自己的需要。在以色列,即使是一只动物,若是要奉献给主,都必须是完全、没有瑕疵的,瞎眼或有缺陷的都不蒙悦纳

没有一个残废的以色利人可以担任耶和华的祭司──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做声。 」

他们都不作声窥探者的不作声,实际上已经给问题作出了一个无声的回答了。那就是说,这些人自己也知道在安息日行善和救命是可以的。

──《中文圣经注释》

】「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

“硬心”对我们而言,通常意味着无情或残忍,但对希伯来人而言,它的意思是指顽梗敌挡神的旨意,正好与神所要求之柔和谦卑的受教心相反,它是骄傲的一种表现,而且就像不信一样,至少有部分是意志的态度;所以,如果故意维持这种态度,至终会变成得罪圣灵而不得赦免的罪。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圣经来判断,神学家与笃信宗教人士比税吏和罪人更容易表现出这种罪来;我们当中若有人惧怕这个罪,这证明我们还没有犯此大错。希伯来文的“心”字,非常接近中文的“心思”,主要不是有关情感方面,而是关系到思想与意志。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

这人的信心与顺服(如果这两个观念可以截然区分 ),导致了完全的医治(5节 )。在福音书作者中,只有马可告诉我们:从这一刻开始,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开始计划要置耶稣于死地。这同样也是这个神迹的结果,因为恩典可以柔软人心,也可以叫人心刚硬,却不容人不受它影响。

法利赛人认为耶稣显然是故意破坏律法,因而勃然大怒;但很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在杀害耶稣的计划上,竟然已经得着耶路撒冷之当权者──大祭司──的支持,耶稣此时尚未成为他们不容忽视的敌手。希律一党的人何以会卷入这个计谋里面,我们无法确知,无论他们是甚么人(见前述之批注 ),他们绝不可能是为律法大发热心之人。从他们的名字来判断,他们的焦虑可能纯粹是政治上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福音书另外还有几个地方记载着,耶稣坐在停在岸边不远的船上,向岸上的群众讲道,因为普通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这么多群众的需要了。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祂的门徒从前作渔夫时的生活与训练才证实是没有白费的,虽然他们已经抛下这个工作来跟从祂了。耶稣经常利用他们的技术与力量,乘船渡海;然而他们必须学习知道:甚至是在他们感到最为在行的领域里,耶稣仍然是主。福音书中至少有一次记载:耶稣命令彼得去“钓鱼”;在复活的故事中,也有一次看见门徒在耶稣的指导之下捕鱼,这一次用的是渔网。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门徒们的技巧可能经常可以使他们饱餐一顿;神并不是永远都用超然的神迹来供应我们的需要,那乃是例外,而不是常例。这一次,坐在船上可是个好主意,但并不是一个神迹;这艘船本身也不是用神迹得来的,而是一个门徒以绝对“自然的”方式提供的。然而在上下文中的确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耶稣医病赶鬼,因着这些神迹而吸引来的大批群众,导致耶稣需要用到这艘船。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一直都坚定地拒绝接受鬼魔对祂的位格或工作所作的见证,虽然这一类的见证是无法反驳的。马可并未说明耶稣之所以要拒绝的理由,但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设:耶稣希望别人是因为倾听祂的话语、观看祂的作为,而发现祂是谁。这一点清楚显明在祂给被囚禁之约翰那些困惑的门徒的答复中(约翰打发他们来见耶稣 直率地问祂究竟是不是基督 ):“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这里充满了弥赛亚的兆头,但却需要信心的眼睛来诠释它们。

文士与法利赛人是钻研旧约的人,因此弥赛亚来临,他们一定认得出来。但是他们看见耶稣大能的作为非但没有受到感动,事实上他们反倒把祂赶鬼的能力归诸于鬼魔的权势;这是故意曲解了真理(或事实 ),使得耶稣必须慎重地警告人提防这类得罪圣灵的危险,因为这类的罪在本质上是不能赦免的,因为它已经预先拒绝了神所预备、通往赦罪的唯一途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设立十二个使徒的首要目的,是为要使他们可以继续与他们的“拉比”同在,祂同时是这一群人的教师与领袖。所以,他们将要接受正式与非正式的教导,将祂随时所说的话珍藏在心,其态度就像家喻户晓的苏格拉底和孔夫子的门生一样,也和耶稣的时代与后来之普通拉比的习惯一样。次要的目的是:祂要差遣他们出去,代表祂自己,为祂去宣道。在这个阶段,他们的使命局限在传扬神的治权将要建立起来的消息。为了这个使命,他们也得着了权柄,就是耶稣所授与他们的,要把从前辖管人的魔鬼权势从他们的生活中赶出去(15节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

西门(希腊文 Simon )便是一个很普遍的希腊名字。彼得(希腊文 Petros )是石头的意思。还有另外一个希腊字 Petra 是指盘石。然而,Petros 和 Petra 这两个希腊字在一般的用法上并没有很明显的区别。按照约翰福音的记载,耶稣在呼召西门的时候,称他为矶法。这是一个亚兰文的名字。在约翰福音被翻成彼得或石头(约壹42)。除了富有争论性的经文如马,其它福音书并没有给予彼得这个名字清楚的意义。因此,释经或读经者都不应该将任何重要的神学意义勉强加在这名字上面。那些过分注重彼得在教会中个人地位的,曾将他比喻为教会的盘石。这显然是对马的误解。因为在整个新约神学里,只有耶稣自己是教会的盘石,是教会唯一的根基,和房角石

──《中文圣经注释》

耶稣十二使徒出身重要行事殉道情形如何?】

答:耶稣有一次上山整夜祷告神,到了天亮的时候,叫祂的门徒来,就从他们中间拣选了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差他们去传道,给他们权柄医病赶鬼。这十二个人中有四个是渔夫,一个是税吏,一个是奋锐党,其余各人职业未知,除了卖主犹大之外都是加利利人,在,16节等四处皆有记载他们的名字,其中同名的有两个称为西门,两个雅各,两个犹大,依这四处圣经记载名录次序看来,可能分为三班,每班人数相等,领袖相同,惟每班中的其他三位班员次序不同。我们根据经文的记述与古殉道史之传说,将这十二人的出身,重要行事,以及殉道经过情形分别论列于后,借着勉励吾辈今日信徒,能以激发爱心,热心爱主,以受苦之心志为兵器作基督之精兵。

①西门——是他所用亚兰语的本国名字,意思是听者(约壹41),耶稣给他起名叫彼得——是他希腊语的外国名字( ),又称为矶法——也是亚兰语(约壹42),都是盘石的意思,他又名巴约拿——意即约拿之子,他是约拿或称为约翰的儿子,约壹42),安得烈电脑长兄,是加利利省的伯赛大人,以捕鱼为业,约壹40-41),在迦伯农有他的住处,取了妻子,耶稣曾为他的岳母治好热病。彼得为人个性急躁,直爽,易冲动而有热心,精力充沛,作事胆大而果敢,具有天然的领袖人才,通常是代表十二门徒的发言人乃主最爱的一门徒,曾同雅各,约翰三次蒙主的带领,得到特别的经历,那是使睚鲁的女儿复活,见到主的登山变像,坐在客西马尼园等候主的祷告等事。他虽然曾因惧怕不敢承认主,和一度在安提阿装假,但事后悔改蒙主赦免,更为刚强,当主复活后曾向他显现,主升天以后,他曾被圣灵充满,放胆宣讲主道,带领数千人归主,医治病人,行神迹奇事,他为主名受辱,遭遇逼迫,被打下监,总被天使救了出来

据遗传说,彼得晚年最后到了罗马,巴比伦——有人以为是罗马在寓意上的别名 ),其实保罗也在罗马,在主后六四年,尼罗王为要观看罗马城焚烧为娱乐,就下令放火烧城,却故意归咎于基督徒,以致许多人被害。当时在罗马有一个行邪术的人西门马革,他扬言自己有飞行之能,行了一些神迹,使众人围观惊奇钦佩,适逢彼得保罗在场,二人见他迷惑众人,为害不浅,于是跪下奉主的名祷告,求主拦阻恶人任意妄为,当时马革扑倒在地,两脚扎断,尼罗王原很喜欢马革,看见此事就向使徒发怒,将他们二人下在监里,他们仍然为主作证,结果有两位守狱官并四十七人悔改归主。九个月后,彼得被提出监,要把他钉十字架,他央求说我不配与基督用同样的方式被钉,愿将我倒头钉死,彼得就这样地为主殉道了,是应验了主所向他说的预言。据说他的妻子名为康可第亚(Concordia )因这彼得的鼓励,要她壮胆,并说:「亲爱的要纪念主」的缘故,也就为主殉道了。

②雅各——意篡得者,乃西庇太儿子,约翰的长兄,伯赛大人,耶稣给这两个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大概是因他们性情的激烈而得名。他们是以捕鱼为业,与不得安得烈同伙伴,这四个人都成为使徒,其中有三个为耶稣所亲密的友伴,当主登山变像时,他们与主同在一起;雅各,约翰曾和母亲同来拜求耶稣,将两个儿子在神的荣耀国里,坐在主的左右,如此出于盲目自私妄求,为主所不许,被其他十个门徒所恼怒;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也带雅各,约翰同去;主复活和约翰也在场观看。其他关于雅各的事所知甚少,他是十二门徒中之第一个殉道者,于主后四十二年希腊王下手苦害教会时,他首先被刀杀死,按古遗传说,当他被解赴刑场时,有一个假见证人随行,这人以为雅各面临死刑,必是惊惶惧怕,痛哭求赦,不料见他面貌发光,态度从容,满有喜乐,如同得胜的勇士凯旋回归一样,因此大受感动,深知雅各所信之主乃真活神,能将喜乐,平安,能力赐给他的门徒,结果悔改信主,并与雅各同愿,同时死于刀下,一同为主殉道了。

③约翰——意神的恩赐,是西庇太的儿子,参22项 ),他的母亲似乎是撒罗米,再与对照,可能看出她是主母马利亚的一位姊妹,若然,约翰便是耶稣亲近的表兄弟,他在迦伯农以捕鱼为业,请了雇工,可称为富有之商人,在耶路撒冷还有一所房子接待主母,他原是施浸约翰的门徒。如果他真是主的表兄弟,那也是施浸约翰的亲戚,当施浸约翰为主所见证的时候,他即作了耶稣的门徒(约壹35-51),且为耶稣所爱三个门徒中最亲密的一门徒。耶稣给他起名叫雷子,似乎表示他有激烈的性情,曾经禁止别人奉主的名赶鬼,和要求天上降火烧灭撒玛利亚人,他和彼得是十二门徒中之领袖,当主升天以后,他们同在耶路撒冷作工,又去撒玛利亚传道。按遗传说,他晚年到了以弗所,写下约翰福音和一、二、三书,主后九五年,罗马暴君豆米仙下令将他拘到罗马受审,定罪要将他下在烧滚的油锅里,但因他的工作尚未完毕,蒙主施大能拯救,不至遭殃,后来被处流刑,放逐充军至拔摩海岛(为爱琴海中一荒岛 位以弗所城西约四十五里 ,在那里得住启示,为了启示录书(启示1-4-9。及豆米仙王死后,尼法王善待基督徒,释放约翰返回以弗所,活一百岁安然去世,惟据他的门徒波利克拉底斯(Polycrates )说,他是在年迈时为主殉道的,古代教会以每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为纪念殉道的使徒和他为殉道日(参一O四题 )

④安得烈——意刚毅的,是伯赛大渔夫约翰之次子,彼得的弟弟,约壹40-42),为人作事谨慎小心,他和西庇太的儿子约翰是耶稣最先改变的人,曾领其兄彼得来到主前,约壹41-42)。引介小孩与主见面,引导外邦人同腓力去见也耶稣。据古遗传说,他曾往小亚细亚,希腊,和西古提(Scythia 即俄国 )各处传道,当他在希腊传道时,该地首领曾用死刑来恐吓他,不许他反对偶像,但他毫不惧怕,继续为主作见证,因此被定死罪,将他绑在横直两根等长木头十字架上慢慢受死,他看到十字架时,面无改变畏惧,而能放胆说:「哦!十字架,最欢迎的十字架,时常仰望的十字架,我用最甘心乐意切望的态度来到你面前,因为我是那位为我被钉在你上面的主耶稣的门徒,哦!十字架是我所爱渴望拥抱的。」安得烈挂在十字架上三日三夜,他虽全身剧痛,却仍不断的向旁观人群讲说主爱,众人受感相信福音,并央求官长释放他,官长因不愿推却民众的要求,就下令割断捆绑安得烈的绳索,在最后一根割断时,他的身体坠落于地,却已经死了,时为主后六十年,古代信徒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开会纪念安得烈,称为圣安得烈日。

⑤腓力——意爱马者项 ),系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耶稣要往加利利去时,遇见他,蒙召跟从主,他立即带领拿但业到主面前(约壹43-44),同作主的门徒。他的性情较为缓和,曾经被主试验,求过主将父显给门徒看,也同安得烈引导外邦人见主,他的思想只求实际不重空想,据古遗传说,他曾到亚洲各处异邦人中为主作见证,在弗吕家的希拉波立传道,见当地黑人迷信至极,并愿将蛇神毁灭,因此祭司首领们失去得利的机会,就起来抓住腓力将他下在监里,又把他钉死,他的朋友巴多罗买,据说就是拿但业,约壹45,见6项 ),冒险去取下尸体埋葬了,腓力死与雅各殉道后八年,即主后五二年。

⑥巴多罗买——这四字不是名字,乃是称呼,原是亚兰语,意即多罗买之子(多罗买乃希腊假神名 ),如巴约拿,巴底买,巴拿巴,巴耶稣一样,,在十二使徒名录中巴多罗买与腓力相连,记载于前三福音上,其所占的地位和位次,与拿但业(意神的礼物 )记载于约翰福音上所占的相同(约壹45),因此确认此系一人有二名字,巴多罗买就是主所召选的门徒拿但业,他是加利利的加拿人,与腓力为友,原被腓力引领与主见面而信主,主称他为真以色列人(约壹45-51),当主被钉死从死里复活以后,曾在提比哩亚海边(参一一八题 )向彼得和他同几个一同打鱼的门徒显现。据古遗传说,巴多罗买曾到亚米尼亚和印度传道,引领多人归主,并将马太福音译为外国文,使外邦信徒可以阅读,但为邪教人所嫉恨,用棍子打他,再剥其皮,钉了十字架,而后用刀将他杀死了。

⑦马太——意神的恩赐,亚勒腓的儿子,又名利未,意即联合,系属加利利省的犹太人,其人其事,蒙召经过,在前三福音书中皆有记述项 )。他的职业为税吏,为人人所恨恶,但被主所呼召为使徒,他的性格果敢,用于认罪悔改,明明认主,态度谦恭。关于马太其他事,圣经未有记述,我们几乎一无所知,惟传说马太曾先后到过中东各地,甚至非洲去传道,在那里使全城人信主,于主后六十年被人用刀杀死了。

⑧多马——是希伯来,又称为低土马(Didymus )——是希腊话,为亚兰人的土音,这二名字是双生子的意思。多马为人谨慎,富思想,多疑善愁,曾经三次发言,都是显出他的信心疑惑而软弱,尤其对于耶稣复活后的显现不信,受到主的教训而释疑。多马信从主后,还与彼得,拿但业等几个门徒同过打鱼的生活,主又曾向他们显现,同进早餐。据古遗传说,他曾往叙利亚,帕提亚,波斯,印度和中国各处传道,因惹起异教祭司们的疑忌,就用枪把他刺死,他在印度传道时拯救的信徒,曾成立一所教会以纪念多马,该堂至今已有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之久矣。

⑨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与马太父亲同名,他可能是称为小雅各的这个人,大概是因他的身躯矮小的关系,有人以为他和的雅各兄弟犹大(据想又名达太 也是弟兄,在新约圣经中关于这个雅各的行事未有多提,无从详知。据遗传说,小雅各曾在巴勒斯坦和埃及传道,以后被人用石头打死。

⑩达太——意怀中之子,据想他是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 )犹大同是一人,在圣经有些古卷抄本中称他为勒比(Lebbaeus ),这人对于主的显现曾经发出一个问题。据古遗传说,他曾到叙利亚,亚拉伯以及波斯国传福音,广行神迹,引领多人归主,热起官长的愤怒,与主后七二年被他们钉死。

⑾奋锐党的西门(Simon The Canaanite )——直译为迦南党的 西门,迦南党大概是由亚兰文误译而来,亚兰文(Canna )有热诚之意,因此中文译为奋锐甚合,此党就是犹太犹太国反对罗马最激烈的一党名称,是一种极端国家主义的集团,和税吏直接作对,耶路撒冷的毁灭,多受此党影响。耶稣拣选这个奋锐党的西门,和税吏马太,他们各自从极端敌对的党派中出来,成为使徒一同作工,成为主内弟兄,城为可贵。惟关于西门的行事,圣经没有记述,据古遗传说,他曾到埃及传道,也曾到过不列颠,引领多人归主,在那里被邪教人钉死,时在主后七四年也。

⑿加略人犹太——意敬拜,英文译为以斯加略犹太,根据亚兰语「以斯加略」是谋杀者的意思。加略Kerioth原是犹太的一城,所以犹大是犹太人,是唯一加利利人的使徒,他是西门的儿子,其为人贪财,极不诚实,曾经背叛主,自知犯罪,出卖了耶稣,心中不安,就上吊死了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又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半尼其这个希腊字(Boanerges )很可能是按字音从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翻译过来的。有学者认为半尼可能是指(某某人的 )儿子。其者,也许是出自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的忿怒或雷字。经文并没有说明耶稣为这两兄弟取名的意义。福音书大概只有一次显示雅各和约翰这两兄弟有像雷一般猛烈的脾气

──《中文圣经注释》

奋锐党的西门,耶稣的十二门徒中竟有一位是奋锐党的分子。这一点倒是耐人寻味的一件事。根据犹太历史家约瑟夫以及其它历史资料的考证,奋锐党顾名思义是激烈或狂热分子之谓。这一党是在主后六年左右,由一位反罗马政权的极端犹太民族主义者,加利利人“犹大”所发起者。在以后的六十年左右,这一党不断地保持激烈反罗马的精神。在主后六六至七三年,犹太人与罗马人的大战中,这一党曾扮演了很基要的角色。他们最后的一个堡垒马沙大(Masada )于七四年五月,在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生死争夺战以后,终于被罗马军队攻下。

──《中文圣经注释》

】「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

屋子经文并没有指定耶稣在这里所进的是谁的家。众人不断地向耶稣有所要求,使他的工作极端的繁忙,最终连饭也顾不得吃。这应该是一个不难想象的情景。

──《中文圣经注释》

】「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

拉住他这一个希腊文字(kratesai )是一个强有力的动词,在不少地方被译成“捉拿”或“拘捕”的意思。这也包括敌人“捉拿”耶稣的行动在内。可见耶稣的亲属将这件事看得何等严重。亲属们这一种消极的反应和判断,也正好说明了他们对耶稣原有身分的无知。

──《中文圣经注释》

】「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 」

别西卜是直接音译希腊文而来的。其实,在希腊文中这个字最少有两个不同的写法。就字源的分析来看,这个希腊字很可能是从baa!l(别 )及Zbul(西卜 )两部分组成的。意思就是“土地之神”或“土地之主宰”。在犹太人的观念中,“撒但”并没有正式被称为别西卜。但是从耶稣的辩答中,别西卜很明显地也就是指撒但了

──《中文圣经注释》

耶稣满有恩慈地对待他们,尽管他们是那么顽梗盲目。祂首先用比喻指出:他们认为在邪恶境界内部有了毁灭性的分裂,等于是撒但的自杀一样;这种立场显然是极其荒诞不经的。另外两卷对观福音书补充说,祂也问了一个切中要害的问题,公认之正统犹太赶鬼者在施行类似的工作,也带来类似的结果时,究竟是用甚么能力;难道那也是鬼魔的能力吗?我们可能会注意到:马可福音不经意地提及有一个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却不是正式“跟随”祂的人,以及所记载之士基瓦的七个儿子赶鬼的故事,这些都证明赶鬼在第一世纪犹太教中本来就极为盛行。赶鬼在犹太教中绝对不是新兴的零星现象,以致文士们会如此误解它。若有新事,可能是耶稣赶鬼是普遍成功的;相对的,其它人赶鬼偶尔会有失败的时候,即使是祂自己的门徒,以及使徒行传中士基瓦的儿子们。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

如果耶稣的确赶逐了鬼魔,唯一的原因必然是祂拥有比撒但更强大的能力和权柄;对于任何犹太人而言,这能力如此之大,除了神的能力之外无他。换句话说,这意味着撒但对于罪恶与死亡的权势已经结束,神已经开始执掌王权──在耶稣从撒但权势底下买赎出来之人的心中掌权。撒但绝对不能再次得胜而归;壮士已经被捆绑了,就如这些赶鬼的事迹所显示出来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引致了新约圣经中一个最严肃的宣告与警告,但也如时常见到的一样,伴随着一个最大的应许。所有的罪与亵渎都可以在神那里得着赦免,只有一个例外,这可能就是约翰在如此慎重提及,那至于死的罪。这就是故意视而不见的罪,持续不断地拒绝圣灵的光照,抵挡圣灵的工作,故意对祂作错误的陈述,藉此来证明他们自己为是。这样的人,是不能得着赦免的,因为他们已经拒绝了神所预备之唯一可得赦免的道路;事实上,他们已经重重将门关上了(30节 )。安德生解释说: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在耶稣的言论中极少用形容词“圣”来修饰“灵”,所以马可此处所用的是后期的字汇;但这并不就此证明耶稣不会偶尔使用它;不然的话,它在后来几乎广为所用就十分难以解释了。再者,这种用法已经见于旧约圣经中,见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作亲属的条件】

耶稣在这段经文指出,作真正亲属的条件是甚么,这个条件并不是单以血统关系作标准的。许多时候,志同道合的人比自己的骨肉,关系更加亲密。那么真正亲属的条件是甚么?

(一 )有共同的经验。特别是两人曾经共同遭遇过的经历,使他们彼此连结在一起,人的友谊常常是从一句问话作开始的:『你曾否记得当时……?』于是大家追忆旧事,共同的经历是非常宝贵的。

(二 )共同的兴趣。基督徒是有一个共同的兴趣,因为大家都渴望更深的认识耶稣基督。

(三 )共同的服从。门徒富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团契,他们的背景和信念都是不同的,马太是个税吏,而奋锐党人的西门是个极端民族主义者,两人曾经是势不两立的,但现在竟能互相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共同认耶稣基督是主。

(四 )共同的目的,人有共同的目的,自然能够紧密的结合了。这里有一个很好的教训献给教会的。

──《每日研经丛书》

】「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

耶稣的回答,很自然地会令人感到极其不安和惊讶。然而,在深一层的分析之下,读者们便会发现,耶稣绝对不是在此否认他与自己母亲及弟兄之间的亲情。相反的,耶稣却是借着亲情的关系作比喻,给人在观念上一个极大的突破。这一个伟大的观念,与华人传统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精神,可说是很接近。

──《中文圣经注释》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

要得着这种与耶稣特别亲密的地位,就只有一个条件;在遵行神(的 )旨意上,要像祂一样的去追求、参与。新约圣经一向强调:单单认识教义,甚至在理智上赞同并鉴定其真理,却不遵行它,乃是不够的。就着这一点而言,现代人常用的“实践神学”(而不是“研究神学” )包含了圣经上的一个真理:“好土”乃是那结出果子来的。只有在理性上赞同,至终只能导致我们的自欺与沦亡。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例证

「祂就设立十二个人。」

这是教会三重工作,也是每个信徒要从事的。

我们与祂一起——主愿意我们与祂一起。我们还要更多的福分,还不只是祈求、赞美与学习,更是安静地与祂一起。据说一位圣徒(MonsdeRents ),他的灵修经验实在太好,用了几个小时,到时他还觉得这只是开始,还要再继续下去,最后他确到达属灵的顶峰,完全在内心中充满着享受神的情怀,这种榜样值得我们效法,我们也要多亲近神,生命会在祂的荣耀秩序之中。

祂差我们传道——祂不是只从永恒的隐秘处出来,这不是祂所作的,祂要先教导我们怎样以祂的声音、见证、口舌的方法来讲道,碰到祂的火炭,祂差你出去,不是只口头命令,而是以生命见证祂的爱。你要像撒拉弗,用两对翅膀表现谦卑与敬虔,只用一对翅膀飞翔。然后祈求说:请差遣我。

祂使我们赶鬼——撒旦的能力很强,能制服亚当,也足以对付信徒,但是我们有基督的性情,就有能力制服仇敌,没有什么可伤害你,你也能将别人从被掳的境地救出来。

——迈尔《珍贵的片刻》
国度之争──若一国自相分争,那国就站立不住。】

自从人犯罪以来,世界就沦陷为黑暗掌权的地方;主耶稣称撒但为“这世界的王”,生活在它统治下的人民,是“幽暗之子”。不幸,这包括所有的人。
主耶稣道成肉身,就是“光来到世间”。祂拯救信祂的人,“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成为“光明之子”,建立了光明的据点;起初虽然显得微小,但这是光明的国度,是黑暗中唯一的希望,就像茫茫黑夜中的灯塔。祂并且差他们出去,传扬福音,扩展这光明的国度。
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祂“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祂同在。”祂并且拣选了十二个人,设立他们为使徒,“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并给他们权柄赶鬼”
因为需要救恩的人多,祂的工作很忙,但工作极有效果。因此,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派人下去调查祂。当那些文士看了之后,因为心里嫉妒,虽然明明的知道是“神的国临到”他们,却不肯接受而进入光明的国度,竟而反对亵渎,说主是“靠着鬼王赶鬼”。他们这样说亵渎的话,正因为是属于黑暗的权势。因此,耶稣说:

“若一国自相分争,那国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分争,那家就站立不住。若撒但自相攻打分争,它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

主耶稣告诉我们,撒但不仅是一种恶势力,而且有位格,有一个实际的权力系统,统辖着一个有组织的国度,其所以存在,是因为能维持着这个权力系统。只有主耶稣的大能,可以胜过撒但的权势,把原来被撒但任意掳去,所霸占,所奴役的人,从它的魔掌下拯救出来。这就是“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这都是出于祂莫大的能力和奇妙恩典。所有得救的人,是归属于主耶稣基督的,我们不必再受那恶者的辖制,而且要对主效忠,站在主一边,以撒但为仇敌,与它的国度争战,得人归于基督。
我们既蒙受这么大的恩典,就当常常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

── 于中旻《圣经研究》

耶稣从来没有解释过邪恶的力量从何而来;但祂却切切实实地应付它们。我们常常也会犯上这个毛病,花了许多时间去讨论邪恶的来源,但却没有用同样的时间去想出实际的办法去克制邪恶。有人设一比喻来引述──假如一个人睡醒,发现自己的屋子起了火,他一定不会安详的坐在椅子上,阅读一篇「室内起火的缘故」的论文。他一定立刻想尽办法先去救火。耶稣认为人生就是一场善恶的争战;祂没有详细揣测这些缘故;但祂全力发动,把罪恶克服,并且赐给门徒权柄,医病赶鬼。

──《每日研经丛书》

当一个杀人罪犯石井(TokichiIshii )第一次读到福音的故事时,他说:『我停下不读。我心被刺痛,犹如把一根五吋长的鑯钉打进我的心房里!我能否说这是耶稣的爱吗?这是祂的怜悯吗?我真的不知怎样去叫它才好。但我深知,由于我相信了,我的铁石心肠也就改变了。』他的第一个反应,是心如刀割──这些自以为配不上耶稣,和刀割的感受是内在发出的痛悔,而痛悔是饶恕唯一的条件。但是当人硬了心,拒绝听圣灵的指引和责备,他便会看不见耶稣的美善,那么,耶稣的临格,不能帮助他看见自己的罪行;既然失去了知罪的感觉,自然不知『悔改』为何物了,这样又从何而来馋恕呢。

──《每日研经丛书》

另外有一个魔鬼路西非尔(Lucifer )的传说。有一天,一个教士在会众中看见一个极其俊美的青年。在崇拜后,这位青年走上前来认罪,当他说出自己所有的罪行时,那位教士听了也为之发指,说:『你做了这么多的罪恶,年纪应该不小了吧!』那青年回答道:『我就是路西非尔,从亘古时间开始的一刻,我便从天堕了下来。』那位教士道:『不怕,只要你肯悔改,一样可以蒙赦免。』但那位青年,定睛望了教士片刻,便掉转头,大步走开了。他永远不会讲出悔改的话来;他仍继续作恶,而至沉沦,结果被定罪了。

──《每日研经丛书》

有一个人碰见一个黑人,刚好她的一位旧相识去世。他便说:『你知道某人刚去世吗!』她答道:『我知道。』但她好像无动于中似的。他便接着说:『你们两人上星期不是大家有讲有笑的吗?你们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吗?』她说:『我们是朋友,大家都常常讲笑;但真正的好朋友是能够大家一齐哭泣的。』这是一个十分真确的见解。真正的亲属是用共同的生活经验互相维系的,而基督徒之间的共同经验就是彼此都是获得饶恕的罪人。

──《每日研经丛书》

卓云(A.M.Chirgwin )在他所写的圣经在普世福音的使命一书中,讲出许多宝贵的经验,售经员和负责分派圣经的人所遇到的困难,并不是倾销圣经,而是怎样引起他们的注意去读经,他再讲出一个售经员在中国的经验,他经常逐户人家造访,但很失望的一件事,就是那些新读者懒得去读圣经,于是,他为他们建立起一个读经团契,后来相继组织成一间礼拜堂,他们的读经兴趣才培养出来。用共同的兴趣把分散的小组维系起来,他们便成为紧密的亲属了。基督徒是有一个共同的兴趣,因为大家都渴望更深的认识耶稣基督。

──《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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