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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斯拉记 第2章


圣经综合解读

1「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2「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

主前586年圣殿被毁之后,犹大沦为巴比伦帝国的行省,被称为「犹大省」()),由巴比伦王任命的省长管理())。被掳的百姓回归之后,波斯王任命设巴萨为犹大省长())。此时的犹大省可能隶属于河西行省()),或者刚从河西行省分离出来。
「所罗巴伯」())是主耶稣的养父约瑟的祖先()),大卫王的后裔,被掳巴比伦的犹大王约雅斤(即耶哥尼雅))的孙子())。所罗巴伯在圣殿重建期间担任犹大省长()),可能与「设巴萨」())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是继任者。
「耶书亚」())是约撒答的儿子、西莱雅的孙子())、文士以斯拉的侄子())。西莱雅是圣殿被毁时的大祭司,被巴比伦王处死())。耶书亚继承了祖父大祭司的职分,是犹大被掳回归以后的第一位大祭司())。亚兰文「耶书亚」的希伯来文是「约书亚」,希腊文是「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拯救」。
「尼希米」())并非尼希米记中的省长尼希米,「末底改」())也不是以斯帖记中的末底改,这些都是当时常见的名字。
被掳者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可能先沿着幼发拉底河向西北走到哈兰附近,然后顺着沿海大道转往西南,全程大约一千六百公里,通常要走四个月()),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信心、有体力踏上这段艰苦的旅程。所以神照着祂的时间,分三次让「一切被神激动他心的人」())归回耶路撒冷:

第一批余民于「波斯王古列元年」())、即主前538年,跟随所罗巴伯归回重建圣殿;
过了80年,第二批余民于「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即主前458年,跟随以斯拉归回重建百姓;
又过了13年,第三批余民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即主前445年,跟随尼希米归回重建城墙。
上图:所罗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回归耶路撒冷的路线。

3「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4「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5「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6「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7「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8「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

9「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10「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

11「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

12「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13「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

14「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名;」

15「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

16「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17「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

18「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19「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

20「吉罢珥人九十五名;」

21「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22「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23「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4「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25「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26「拉玛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27「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28「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29「尼波人五十二名;」

30「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31「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2「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33「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34「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5「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3-19节、31-32节的名单,是按家族来划分的,这些人可能知道自己的族谱。
20-30节、33-34节的名单,是按祖居地划分的。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以宗族为单位分配土地()),同一宗族的土地形成一个行政区。因此,这些人只要记得自己祖先的老家,就能证明自己属于哪个宗族。这些城镇大都在耶路撒冷附近,属于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最南面是伯利恒()),最北面是伯特利())。
「西拿」())不是地名,「西拿人」可能指耶路撒冷城中的贫民阶层,他们在回归的人中占多数。

36「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37「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38「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39「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第一批回归的祭司共有4289人,约占回归人数的十分之一。
在大卫的时代,祭司共有二十四个家族()),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四个家族。犹太传统认为,这四个家族采用了大卫原初设计的名称,重建了二十四班的轮值制度(《陀瑟他》、Tosephta、 ii. I、))。

40「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41「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

42「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

在大卫的时代,诗班有「亚萨、希幔并耶杜顿」())三大家族、四千人()),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人())。
在大卫的时代,守门的利未人有四千人()),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一百三十九人())。
在大卫的时代,其他的利未人有三万人()),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七十四人())。第二批回归的时候,文士以斯拉也只找到三十八个利未人())。可能因为普通利未人的事奉繁重,地位却不如祭司高,所以宁愿留在被掳之地经营世俗事业。

43「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44「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45「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46「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47「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48「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49「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赛的子孙、」

50「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51「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52「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53「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54「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55「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56「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57「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米的子孙。」

58「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尼提宁」())是在圣殿里服役的外邦人,包括基遍人的后裔())。「所罗门仆人」())可能是所罗门时代服苦的外邦人())。与祭司的人数相比,「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人数并不多,但却比普通的利未人多得多())。
「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在圣殿所做的都是粗重的工作。他们在被掳之地的社会地位更高,也没有人再强迫他们回来服役。但是,他们竟然比利未人更愿意回到耶路撒冷事奉神。因此,他们在神面前大大蒙记念,与神的百姓一起被数点,有资格参与国度和圣殿的复兴。

59「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0「他们是第来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

61「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62「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63「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都是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镇。这些地方的人可能是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也可能是与外邦人通婚的犹太人。
「省长」())指波斯王任命的犹大省行政长官设巴萨())。
「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指大祭司。此时可能还没有大祭司,耶书亚后来才成为大祭司())。
「乌陵和土明」())是放在大祭司决断胸牌里的两块石头()),用来求问神的旨意())。59-61节的这些人虽然有热心,但生命的来源却含糊不清,所以「不准供祭司的职任」()),必须由大祭司用「乌陵和土明」寻求神的旨意,才能判定这些人的事奉资格。没有生命,就谈不上事奉、更谈不上重建,神绝不接受只有热心、却没有生命事奉祂。
《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一再罗列回归百姓的名单,表明非常重要:这些名单一面表明百姓是活在神所带领第二次出埃及())的旨意中,一面表明重建的根基是拣选和生命。在第一次出埃及的时候,神两次数点百姓,生命不清楚的人,既不可参与争战,也不可承受产业。而第二次出埃及的时候,神也照样数点百姓,即使利未人的数目远远不够()),神也绝不允许没被拣选的人参与事奉。
同样,人若没有重生得救、没有基督的生命,也没有条件事奉神、见证神。基督的教会从来都是「因人设事」,而不是「因事找人」;因为凡是神所要的事奉,神一定会负责「激动」())人心,赐下异象和同工。一项事奉如果缺乏同工,宁可暂时放弃,也不能用生命含糊的人来凑和;否则一定不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的事奉,而是建造满足人、高举人的巴别塔。

64「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65「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66「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67「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这个数字多于前面各节人数的总和()),可能包括了犹大和便雅悯两支派以外的「以色列众人」()),也可能前面各节的数字只计算成年男人。
「歌唱的男女」()),指民间的乐师,并非圣殿的歌手。
66-67节所列的牲畜都是运输工具,并没有包括牛羊。平均每个家庭都有一名仆婢和一样运输工具,可见他们在被掳之地蒙神祝福,生活并不缺乏。

68「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

69「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达利克」())是波斯帝国通用的金币,每枚达利克重约8.4克。
「弥拿」())是重量单位,每弥拿折合60舍客勒()),大约684克。
这些族长甘心献上这么多的礼物,表明他们在被掳的七十年里饱得神的恩典。但他们并没有被恩典所捆绑,而是「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然后「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有了这样的奉献,神所要的「重新建造」())才能开始。
上图:达利克(Daric)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发行的一种金币。主前546年,古列王借鉴了被征服的吕底亚王国(Lydia)的铸币经验,发行了达利克,重约8.4克,正面是古列王半跪射箭的形象,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戳印。达利克的含金量一直维持在95.83%左右,所以在两百年里一直是商贸领域最基本的流通货币,一直到主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希腊帝国的亚历山大所灭。代上二十六7提到「金子五千他连得零一万达利克」,表明《历代志》的成书时间在主前546-330年之间。

70「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此时耶路撒冷已经是一片废墟,除了必要人员住在城中,大部分人都住在附近「自己的城里」())。
正如神在百姓被掳之前的应许:「你们要盖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种田园,吃其中所产的;娶妻生儿女,为你们的儿子娶妻,使你们的女儿嫁人,生儿养女。在那里生养众多,不致减少」())。百姓在被掳之地果然安居乐业。但人若被恩典所捆绑,不能摆脱物质的辖制,甚至不愿为主降低一点生活水平、改变一点生活习惯,就谈不上真正的属灵复兴。因着神的「激动」()),一小部分余民甘心放下生活的安逸,回到一片废墟的耶路撒冷;甘心放下属地的富足,转而追求属天永恒的丰富。这表明神所要重建的,是为着神的满足而活,而不是为着自己的满足虚度年日的族类。主耶稣也这样呼召每一个跟随祂的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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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人名录(Ⅰ )

(一 )

我们的作者,记载了古列的上谕准许犹太被掳的归回之后,他提供了一张归回的名单。此张名单,重现于(此单用于城墙修完、庄严的聚会之时 ),只有稍微不同。此单重复应用,显示它存放在回归社体的档案保管处,成为建立身分的重要因素。称它‘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可见这张名单上的人,是第一批接受呼召回归的人。我们可以相信,其后数十年,有人继续回去。自古列上谕将及百年,以斯拉自己带着一大批的人上耶路撒冷

第一批的领袖为所罗巴伯和耶书亚(2节 )。所罗巴伯是大卫后裔。撒迦利亚把它引入弥赛亚的盼望,但是以斯拉记毫无此意。这两位领袖和好几位可注意的人物一道被指名,是因为在以后的记载中,新圣殿的建设和最后的完成,他们都有卓越的功勋。从此时起,社体有了雏型,与新回来的,一同定居在犹大城镇,那是为尼布甲尼撒所荒废、很可能大部分无人居住的。他们在巴比伦居留了一两代的时间,很明显的,对于在犹大的出处,还没有完全忘记。很有趣的,有些记忆是有关地方的(例如:21节中的‘伯利恒人’、说明他们渊源的地方 )。其他是家庭的谱系(主要在3-20节中 )。因为人与地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种区分并不是十分严格的。无论怎样,我们无法找到他们归国后的安置问题,有甚么冲突,或有甚么困难。他们细心追寻与过去连续,那是我们的名单上所体现的,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人名录(Ⅱ )(续 )

(二 )

若是在被掳归国的人之中起初融洽和谐,并非意味跟着回归这事没有摩擦争论。迨以后发生的事,显明在犹大及更遥远的地方,确有不愉快的事,他们觉得宁愿古列没有这样的上谕还好。或许他们就是那些尼布甲尼撒带走以色列民的地方尚留着的人。我们知道有些最穷的民未被带走。在这被掳的时期中,他们的生活或许已经改善。在神学上,似乎把他们排除在获得神将来应许的权利之外;这可不会鼓励他们伸开双臂,欢迎回归者。我们这张名单的用意,可能是把‘从前被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人’(1节 )和其他在这省分内留下的人,分别开来。这说明只有苟拉(Gola、摒挡一切归回的以色列人 )才是‘以色列人’(2节 )。这张名单又有附带的律法功用,重建承继家属自古传下来的遗产的权利。

(三 )

接着以上所论,本章中心问题是:谁属于‘以色列’?从某一方面看,这名称只是古代名称。严格说,‘以色列’指完全组成十二支派的人;或从狭义说,是指北国而言。从历史来说,自主前七二一年,北国灭亡,居民分散,以上所言,不复存在。但是在这里(2、59节 ),一如历代志,以色列的观念还是保留,以便指出被掳归回的是合法以色列的后裔,是立约的社体,是神应许的承继者。‘以色列’不再具有它经典的外在表达方式。但它继续存在,含有更灵巧精深的意义。从政治界来说,以色列不再是一个强权的国家,它只是一种历史上的回忆。神使人觉醒更具重大的事,因为这属于灵性方面的事。

以色列这名词需要加以阐释,解释了在本章中许多详情细节。第五十九至六十节指出这宗族谱系,有些地方出了毛病。有些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在这里可见存在着可能的危险,因为从我们知道有些非以色列民,要渗入作为以色列人。由于五十九至六十节中所列的人名,似乎已经接受入以色列的社体,必然有人为他们保证。一个社体的权力,不在军人的手中,而在认识神及事奉神的人手中,我们不可能仔细的指出,谁可以作这样的保证。

这问题最着眼的是主持崇拜礼仪的人。他们依照代上二十三至二十六章的类别,列举在三十六至五十八节中。祭司(36节 )乃亚伦的后裔,亚伦和他儿子们负责祭坛献祭的职务(出二十八至二十九章 )。利未人(40节 )属于利未族,他们非亚伦的后裔,作协助祭司的事。歌唱的(41节 ),守门的(42节 )来自利未族的家庭,由大卫王派他们担任特别的事工(代上二十五至二十六章 )。殿役(或尼提宁 )四十三节,及‘所罗门仆人的后裔’(55节 )可能是战争中掳来之人的后裔,被安排在崇拜中作劳役的工作。

六十一至六十三节的一班人,称有祭司的职分,却不能加以证明。在此有使这社体不洁的危险,又加上触犯崇拜错误的恐惧。(触犯误称祭司职分的严重性、参阅民十六章 )。就是设巴萨,原为巴比伦省长,现为波斯服务,牵入这问题里。而解决的办法是要求真正的祭司使用乌陵和土明,不论如何它们是古代以色列发现神旨意的方法

以色列古代的宪章,是这样在各方面都受到尊重的。首批归国的犹太人,存最大的决心,要使这社体成为纯粹没有杂质的‘以色列’,进入这新的阶段,有新的机会,获得神的赐福。

(四 )

一个具有崇高动机的社体,至少从一些族长承担起责任、慷慨解囊、捐献建造圣殿上(68节 ),可以看出来。这是出埃及事迹的回响,因为那一代的人,也被要求大量捐献,以建造第一座圣所,而他们甘心乐意地响应。由于神同在的具体象征,是从一开始就授与他们的,因此,他们发挥了甘心乐意自我牺牲的精神。

与这画面平衡的一点,这第一个社体,决不贫穷(64-67节 )。这些都是财富的点缀。追求神的人,蒙祂赐福。旧约圣经肯定这一原则(虽然有时也有困惑、例如、约伯记 诗七三 。在以斯拉记中,这社体很早就关心到纯粹的重要,并与之相称的所享有的神福分,这福分在这新处境的新机会中再一次受肯定。把这段经文(64-67节 ),和并列一起,似乎是一种讽刺。不消几年工夫,哈该书描写这百姓为贫乏所困,正好是因为他们忽略神的事(神的殿 )。或许在以斯拉记中已有伏笔,它说,有些族长,没有说全部族长,甘心奉献。我们的作者继续清楚说明,先知预言的应验和享有神福分,往往是有条件的,必需以全心的顺服为粮。不然的话,得着的很容易变成失去的。

本章一直到结尾,为一种新的机会造成的兴奋气氛所笼罩──这种机会存在,是因为神的怜悯、恩惠‘每早晨这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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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以斯拉记第二章

朝圣者(拉二)

这章圣经乍看之下是很不起眼的,然而,它对上帝的照顾及以色列人丰沛的生命力倒作了相当忠实的记录。(从圣经的典型风格来看)这批成千的返乡者并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与当地的家族紧密相连,一起构成了一个有人性的社会,同时也为他们个人找到了定位。这乃是神一向做事的方法,「神叫孤独的有家」,AV、RV)。从人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可说:这些人对土地和人际关系的记忆力还是那么坚固。以致在被掳了两代之后,仍不愿让他们的过去与未来之间有任何的断裂。

这些记录乃是以色列人活生生的一部分,是他们重新安身立命的本源,是他们的一切。但如何把他们编组成一个个小群,最根本的动机并不是社会的而是宗教的因素。因为他们乃是一个圣洁的国度,要抓住每一个机会去为他们的呼召而活。在整个预备的过程中,没有一项是敷衍了事的。不只祭司要具备资格(61~63节),每一个以色列人也必须如此(59节及下)。无论这个人一出生就是以色列人或是外来的仆婢(65节),或殿役(参43~58节),甚至是改信犹太教者都需如此(我们在后面就会读到,。虽然尼希米在将近一百年后,也用了这份长长的名单去重新编组群众队伍,又在他的回忆录中重新制作了一份完整的清单,但是以斯拉记这一章的价值绝不是仅供古物研究而已。

本章最后一段,我们还可以看到以色列人丰富生命力的另及下),同时也可以稍微窥视一下这个结构井然有序的社群,其实乃是由许多不同的份子所组成的(70节),而神自己则是他们团结的中心点

众领袖a)

以下这个段落我们会看到井然有序的叙述,作者一组接一组地介绍这些返乡的群众。通篇主旨我们已经在上一段说明过,以下所言多是比较次要的细节。

1.这个有问题的省( meḏînâ )是犹大,属于「河西」这个较大的行政区的一小部分,其中也包括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之地(。犹大可能刚从邻近的地区分割出来,而拥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并有设巴萨回来就任省长(。如果这样说无误的话,我们即可明了:为什么这些旧有的官员因着统治区域被大大削减,而产生了愤怒的情绪,这必然会让他们和其继任者一直产生敌对的张力。此外,当地的人称这些被掳归回的人为 gôlâ ,实在是一个很刺激人的说法。这种称呼表示:这群在巴比伦受到极大痛苦的人和那群逃离那些试炼的大多数人,是有所区别的。

2a.这里我们只看到十一个名字,但在尼希米记却多保留了一个名字,就是拿哈玛尼,这很明显是在传抄的过程中遗漏掉的。数字十二,就像十二个使徒一样,是在默默的宣告说:他们所领导的这个群体绝不是一群乌合之众或残兵败将,他们乃是以色列人民的具体代表(注意下一节的头几个字),也是应许之约的团体继承人。请比较所提到与出埃及记的类似情境,以所说「为以色列众人献公牛十二只」。

所罗巴伯是约雅斤王的孙子,30不论他具有的是正式官方的职位或是非正式的,31至少在这个阶段他自然地成为这群人的领袖。

大祭司耶书亚,他的名字(希腊文是「耶稣」)在哈该书及撒迦利亚书里都是拼作约书亚,与所罗巴伯同为领导人。他们两人的伙伴关系是这么亲近,所以在撒迦利亚的眼中是未来政权最完美的表征:集祭司与君王于一身,即是「那名称为苗裔的」。32

剩下的这些名字对我们来讲好像都很熟悉,但查考一下他们的时间和空间就明了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位有名的尼希米或末底改,也不是以斯拉的父亲西莱雅,或尼希米记中的比拜33他们只是在这段时期中一群名字相同的人而已。34

以色列的平民百姓b~35)

这里有两种方法以资辨认身分及「安置」人民。有些以色列人有文件证明他们的家族或族谱(3~19节或20节),有些则记得他们祖先的老家在哪儿(20节或21~35节)。名单之后的附录则提到那些身分不明的人(59b节),即使是这样,这些人还是一群群地根据在被掳之地定居的区域和家族来处理。对以色列人而言,没有祖籍或不知姓氏是他们最不想见到的事情。

如果我们拿这份名单和尼希米记的那份副本b及下)来对照的话,我们会很惊讶地发现他们在人名和数目上的转变两份名单的名字只有些微差异35,但人数却有一半不同,而且之所以会这样全属巧合。同一份档却有相当不同的两份内容,这个事实让我们可以有个谨慎的推论,并且能进一步应用在旧约其他的例子上,那就是:数字常常是文士误抄的祸根。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所有意外发生的记号:一下是这份名单,一下是另一份名单,会出现较大的数字,而差距会有个位数到百位数之多。36总数请见64节。

祭司

这些人的数目加起来是4,289,相当于回归的朝圣者十分之一的人数。大卫王曾经将这些祭司编成二十四个家族轮番担任勤务。但这些返乡的人群只有四个家族,而且一直到已经过了好几代,还是只有提到这四个家族而已。根据多司福大(Tosephta, ii. I, 216)的记载,就是这四个家族仍然采用了大卫原初设计的名称去重建二十四班的轮值勤务。37

威尔浩生(Wellhausen)很大胆的假设这里所提到有九七三位子孙后裔的耶书亚(36节),也是这几章中所提到的同一位大祭司耶书亚(但是,这里并没有这样说,而且40节也有一个未证实身分的耶书亚)。那么按照这样的看法,这个故事的作者就是从非常晚期的名单中去找到他要讲述的人物,38而且还不能看出他自己的破绽。其实,这一节最自然的读法还是要像40节一样:这些家庭或宗族的分支名称,乃是采用早期历史中那些重要的人物来命名,以资区别。

巴施户珥(38节)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历代志上二十四章中,但如果所讲的就是里的玛基雅,那么这个人可能是属于玛基雅家族中存活下来的一支。不过,巴施户珥与玛基雅都是很普通的名字,我们很容易把他们真实的身分搞混了。参:两个名字都出现在;另有两次在

利未人

利未人和祭司一样,在这个阶段都只有少数人回来。这三节中所提到的人都属于利未支派,只是40节所提到的利未人可能指那些直接襄助祭司工作的人,以便和41节以下那些在圣殿供职的人有所区分。但后者仍可在找到他们的起源。

有一个很有趣的观点值得一提,就是摩西律法中一项古老的规定被沿用到后代很久而不受影响。对于现在这些利未人来讲,适用十分之一这项条文的人数本当远超过祭司的人口,但因着人数突然间减少而变成了一小群人。其实他们只需接受从前全体人民供给他们的数量中的一小部分就够了。但律法的规定还是要给他们全部,「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都要给他们。然而,他们仍只要交出其中的十分之一给祭司即可,亦即「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假如这部律法像某些人所说正在制订或修改,那么到目前为止也还没能成形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要引库夫曼(Y. Kaufmann)的话来提醒读者注意:

「假如我们认为摩西的律法书在被掳归回之后还有所加添或修订,这将是一个非常错误的看法。……被掳归回后建立犹太教的人们并不等于是律法书的作者,他们只是搜集者罢了。他们不但没有把那部『寻得……记着』的书作丝毫更动,更不会在其上加添些什么。」39

殿役

我们看到是大卫和众首领建立了尼提宁的制度以帮助利未人。希伯来文里尼提宁( neṯînîm )的意思,就如 RSV 的旁注所说的:是指那些经常「付出」或「献身」的人。这些人和利未人是有所不同的,因为论利未人,神说:他们乃是一群「全然给我的」( netu ̄nîm )人。40

很显然许多粗活的工作是落在这些人身上。他们当中有些看来像外国人的名字,41但无论这些人是移民或战俘,可能都是因大卫打仗征服而加入以色列国的。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大卫的军队中有些是外籍兵团。而且在更早(因着另一个不同的原因),基遍人也成为以色列人的劳动部队

在本章的事件发生不久之前,以西结曾经发言批评以色列人让那些「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担任圣殿助手,有些人认为这个批评的物件也包括了尼提宁。以西结讲话时,当然也会想到尼提宁,但不是特指尼提宁这群人,而是指那些拒绝履行盟约之责、顽固的外族人。很清楚的指出:一个非以色列族的外人如果接受割礼,立约之福也会降到他们身上(参:及下)。假如尼提宁在原则上就是有问题而不能被接受的,那么他们就不会出现在这一章了。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

这一组与前一组的人有密切的关联,58节则把这两组合并计算。这表示所罗门可能征召他们去代替大卫时期的尼提宁,只不过他们所担任的是世俗性的工作。到底他们做的是哪些工作,或他们的祖先是谁,可能就保留在某些字,像琐斐列(「抄写员」55节)和玻黑列‧哈斯巴音(「看守羚羊的人」57节)之中。42这个群体另一次被提及是在其他平行的经文及下),以及,两处都名列尼提宁之后。

不能确定是否出生为以色列人

这些地名是那些被掳之人的住处,不过他们的身分尚不能确定。43族谱的重要性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要分配财产;另一方面是要确定这个重建的社区的确与原来的以色列国有不能分割的关系。但以下这一点也须守住:那些未能有效地证明自己身分的人并没有被遣返,但会被暂时以已受割礼的外邦人来对待。在43~54节的那段注释中,我们曾讨论到他们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但要这样去保持选民的价值,强调正统以色列人的重要性,也潜伏了相当大的危机,新约圣经就毫无保留地攻击那些:以纯正以色列人的血统而自夸的犹太人。同样地,基督徒也会有他们的试探,所以应从保罗的警告中学到教训:「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44

未能确定身分的祭司

可拉和他的同党想要强求祭司的职位而遭攻击的命运,对以色列人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提醒,以免落入这个危险的陷阱中:「使亚伦后裔之外的人不得进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所以接下来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实不为过,是平时就应采取的措施。

61.如果以斯拉同时代的人「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两节里「哈哥斯的孙子、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是同一人,那哈哥斯的子孙很明显地为了坚持他们的身分而一直奋战到底。但反对的意见也会说:里的米利末跟17节以下的利未人是有所区别的。问题是,利未人的名单到底讲到何人为止?并没有说明。而米利末的同僚无论属于哪方,都是祭司。以下的注释。

巴西莱是个很有份量的人,这个人曾经是大卫的忠实拥戴者,又是个富有的人。这些来申诉的人,可能是他们的祖先接受了这个家族的姓氏(以致成了他的后代?),结果放弃了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就是做祭司的权利,而造成了这个可以被质疑的空间。做为一个祭司(就如神对亚伦说的),是要放弃一些利益的但这也是一种报偿「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63.省长这个字,是一个波斯字提下沙(Tirshastha)。AV 和 RV 在本节中都保留了这个字,另外四次出现在尼希米记中45这里应该是指设巴萨(,那里用的是一个亚述的字, ʾpeḥâ )。他的身分会在附录二中再讨论。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是他,而非大祭司在管宗教的事物。到底乌陵和土明(两种可以用来决定事情的东西46)是在被掳期间弄丢了,还是人们使用它们的能力退化了,完全不清楚。但根据句子的描写方式,好像偏重在后者。参考:「我们不见我们的标帜,不再有先知;我们内中也没有人知道这灾祸要到几时呢!」在马喀比一书中也提到,因着没有启示,许多事情迟迟未定,上天似乎缄默不语。不过,这回的沉默很快就要被预言所打破了

总数

64.会众总数共42,360人,和及以斯拉续篇上卷所记的相同。但是,把名单中每一项加起来,这三卷书的总数就不一样了:以斯拉记29,818人;尼希米记31,089人;以斯拉续篇上卷30,143人。有些人尝试解释这几千人的差距:有的说是指那些北方部落,有人认为是女人,有些则认为是青少年。47不管怎么说,正文的叙述是没有任何暗示可供指引的。关于北方支派的问题,在上述的分类名单中,他们和犹大支派似乎没有任何区别,因为那些返乡的人也被看作是「以色列人」b、59),而不只是一个支派的少数人而已。48至于妇女的问题,是否男人以二比一的比例超过女人?而以斯拉续篇上卷当中会提到十二岁以上这个年龄,应该是为要和名单中另外列举的那些成人有所区分(正如 Keil 所指出的)所致,因为以斯拉续篇上卷的作者想要插入这句话以便让数字吻合。不过,大多数人都同意这里之所以会有一些出入,主要是因为抄写错误所致,因为人们想要了解和复制这些名单上的数字,常会有特殊的困难。有关此点,请参考2b~35节的那段注释,也请参考下两节的说明。

65.这里,奴隶的数目不合理的多(不是「仆人」,参 NEB),与自由人的比例大约是一(奴隶)比六,证实了当时的人是很富有的(69节)。不过,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哈该就说他们又变得贫穷起来了,这是一个物质不可靠的活生生例子。就算那时没有敌人入侵(拉四),光是收成不好加上物价高昂及下,,就很快地使他们除了这些昂贵的房子外,什么都没有了,这必定会让他们回想起以前曾经享受过的富足生活。

这里所出现歌唱的人,和41节圣殿里的诗班是有所不同的。这些歌唱的人只是在富足的生活中,为人们增添一些多余的娱乐享受罢了(参:49

礼物

甘心献上一词在也被提及。无论在哪种情境,这都是一种很健康的作法。尤其当政府也提供金钱资助,让人可以高枕无忧,但他们还愿意如此行,实在难能可贵(如果我以为的「资助」一词在是正确的翻译。和合本:「允准」)。他们量力一词的确表明了他们是自愿捐献的,所以保罗在交代哥林多人要按所得的一定比例捐献时,这句话很可能也出现在他心里,也许在这次服事中,有些人不但是量力,可能还「过了力量」呢

这段平行的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细节的记载。那里提到了许多不同的捐献者,有省长、族长,及其它的人。而且捐献的细目中有些不是货币而是对象。50值得注意的是:在中与尼希米记相关联的一种物件的价值「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

住在城里

住在耶路撒冷和(译注:中文遗漏了几个字)自己的城中,这几个字系 RSV 及多数现代的译本从以斯拉续篇上卷里借过来的,他们假定文士是在意外状况下遗漏了这些字,就如我们已经指出过的,这一章的抄写工作实在非常艰辛。这里提到耶路撒冷是祭司、利未人及其它人的家是很有意义的说法。因为在这里很快就会恢复日常的献祭活动,很多敬拜的人就要到这里来,也有很多的工作就要展开监督和引导了及下)。

30他被认为是撒拉铁的儿子,而撒拉铁是约雅斤王的长子(。但在的希伯来经文中,所罗巴伯是毗大雅的儿子,而毗大雅则是撒拉铁的弟弟。如果这段经文是对的,那么它暗示毗大雅继承了撒拉铁的遗孀,他所生的长子就被算作是撒拉铁的儿子,以延续其家族的命脉(参:及下;。既然是撒拉铁的后裔,他就有优先权去继承王位。

31在哈该的时代,他当然是有官方的职位。有关他与设巴萨之间的关系,见附录二〔书版第171页及下〕。

32。AV本与RSV都有最忠实的翻译。见《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包德雯着,校园;及上引前书)。,苗裔或根都是弥赛亚的头衔。

33另外一个同名的人,拼法不太一样,叫做八国阿司(Bagoas),是犹大的省长(主前410年),见于艾勒芬亭蒲草古卷。参附录三,〔书版179页及下〕。

34有些注释家认为我们在这儿所见到的人物像尼希米等,就是那些人们所熟悉的人,为此,这份名单暴露了一件事实:这可能是后来的编纂者自己所发明的产物,所以我们颇感困惑(见:Kellermann, Nehemia: Quellen, Überlieferung und Geschichte, Beihefte zur ZAW 102 (1967), p. 99;令人不解的是以斯拉续篇上卷,那里尼希米被看做是一位审判官或省长),也可能是它把连续几波的移民潮合并在一起来叙述。也有人指出:的西莱雅就是亚撒利雅,一个很像以斯拉的名字。这些假说的证据都很薄弱,即使再加上另外一个假设说:这儿的末底改就是以斯帖的叔父,他们属于最后一批的回归朝圣客,仍然构不成强有力的支持。

35惟一最大的不同是末必的名字(30节)没有出现在尼希米记第七章之中。其他则有两个地方的名字排列顺序改变:一个是和19在b的位置变了,另一个是以下的名字在以下也改变了。此外,约拉变成了哈拉;吉罢珥(20节)在变成了基遍(这些名字也引发了一个问题:究竟这些人名代表本章中一系列宗族名的最后一个,还是另一串城镇名的开头)。

36个位数的差异见于第6、10、11、13、17、33节,而相差1100的见第12节,其他差异介于两者之间的还有很多。有关于当时代的记号被用作数位的大量讨论,参 H. L. Allrik, 'The list of Zerubbabel (Ne. 7 and Ezra. 2) and Hebrew numeral notation ', BASOR 136 (1954), pp. 21~27.

37这些人名记在。有些还延续到新约,参:

38J. Wellhausen, 'Die Rückkehrd. Juden a. d. Bab. Exil', Nachrichten der königl. Gesellschaft der Wissenschaften zu Göttingen (1895), p. 177.

39Y. Kaufmann, The Religion of Israel (Allen & Unwin, 1961), p. 193.

40

41有些人名也出现在旧约其他的经文中,例如利汛(48节;参:和西西拉(53节;参:;有些则明显是部落名称,例如:米乌宁和尼普心(50节;:以实玛利的儿子拿非施)。其他还有好几个名字,因着其字体或因着他们出现在别国的文献纪录中,都说明了他们的原籍不是以色列。相关细节可参考其他较大本的注释书。

42这两个职称在字体上都是阴性的,但就像传道者这个字(传道书的作者),它是和阳性的述词连用的。阴性的形式代表这是一个官职或政府官员。

43首码词 Tel- 意思是土丘,这是因为一个城市在前一个城市的遗址上去建造成长所形成的。以西结所去过的,被掳之人在巴比伦的所在地就是 Telabib(提勒亚毕;。不过,Tel-这个字也用在巴勒斯坦地区,参:

44AV:;参:及下。

45从字源学来看提下沙(Tirshatha)这个字也有不同的意思,包括阁下(从波斯文的一个动词「使颤抖」衍生而来的「使人惊惧的启发者」),或者宦官、受割礼者(这两者皆来自现代波斯文的一个动词「切除」)。参 W. Th. In der Smitten, '"Der Tirschātā" in Esra-Nehemia ', VT 21 (1971), pp. 618~620. 但比字源学更安全的解释是参考同音字(参 peḥâ ,指设巴萨,见及指尼希米,和上下文;这些方法都指向我们所熟悉的译法:省长。

46参:。从这段比较长的经文来看(见 RSV、NEB 等等),乌陵和土明是一副小对象,在正面刻有代表神说「是」,而反面刻有神说「否」的记号。当大祭司从一个容器中把它们摇出来时,如果两者都呈现相同的一面,那是最好的答案。神拒绝回答可能表示无法出现相同的一面。约瑟夫( Ant . iii. 8. 9)认为神的答复会奇迹般的闪现在大祭司的护胸甲或肩带上的那些珠宝上面。但这也已经消失很久了。

47以斯拉续篇上卷似乎支持这样的说法,它把十二岁以下的孩童都排除在这些总数之外。

48在这群返乡的人中,有些人并不是犹大支派的(参:,但我们知道他们并不在这份清单内。

49尼希米记第七章抄录了此处的名单,正好对文士抄写笔误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说明例证( 'homoioteleton' )。抄写者的眼睛从两百名(在希伯来文里是紧跟在歌唱的一词后面)跳到下一行里的同一个字,其后就紧跟着「四十五」。所以,在希伯来经文里里那些插入字全不见了(但在 MT 的旁注中还是有插入),结果是歌唱的人数是245,却缺漏了马匹和骡子。见 RSV 的旁注。这些例子在在地说明这些目录充满了需要读者提高警觉之处,我们在上面已经提过了。

50这些不同的物件总数记载如下:

及下

以斯拉续篇上卷

金子达利克

61,000

41,000

1,000

银子弥拿

5,000

4,200

(4,700?)

5,000

50

礼服

100

597

(97?)

100

以上两个在括弧内的数字是表示在(希伯来经文在里很奇怪地多了「五百」这几个字,这显示有一个物件(银子弥拿?)在经文中遗漏了。结果,500这个数字被附加在另一个不相干的物件上。

darkemônîm 这个字有被译作达利克(darics)或得拉和玛(drachmas)。如果「达利克」(RV、RSV)是对的,那么作者很明显是用他那个时代的钱币在表达。这种钱是大利乌王一世(即古列王之后的那一位)所制订的。而希腊文的得拉和玛(JB、NEB)并没有在当代的两百年中于巴勒斯坦地区通行。还有另一种解释(见 H. Hamburger, IDB, s.v . Daric)认为这个字的希伯来文来自一个更古老的字型,即亚述文的 darag mana (=1/60的弥拿)。不过这个字并未见于亚述文的字典中,因此很有疑问,而且1/60的弥拿是一个舍客勒。

达利克的金子是少数还可以查询的价值单位,约比从前的一英镑金币稍稍重些。银子弥拿(希伯来文 ma ̄neh )在 AV、RV 中被译成重量单位,约为一「磅」,亦即是重500克(1.1 lb),价值60舍客勒。但这些单位还是有「平民」与「皇家」或「轻型」和「重型」等不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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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犹大省】犹大省(叶胡德 )原属巴比伦行省(satrapy 或译「总督辖区」 是波斯最大之行政区域单位 由总督〔satrap〕管辖 ),亚哈随鲁年间则成为「大河西」(直译「河外」 指幼发拉底河以西地区 )行省的一部分。因此经文的意思是:原本被掳自犹大的人如今回到耶路撒冷。考古学家按照钱币的分布,推测波斯国的犹大省南达伯夙(希伯仑以北六哩 ),西邻基色,北至米斯巴,东临约但河。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回来的。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

{命题2}为何在以斯拉记第2章记载的以色列子民回归耶路撒冷的人数与尼希米记第七章记载的人数不一样?

〔难题〕在以斯拉记第二章记载与所罗巴伯回归的子民, 有三十二个家庭和每家的人数。其中有18个家庭其记载的人数与尼希米记所记载的人数相符。然而另外 14个家庭的人数就有不同的记载。其间的差异从1 到1100人不等。为何这两卷书会有不同的记载?

【解答】

(1 )首先要注意的,这些数字的差异可能是由于手抄的笔误。犹太经文在抄写上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数字的笔误。可以想象的这些庞大的数字抄写必定会有失误。

(2 )有可能以斯拉和尼希米他们在不同的时候收集这些回归的家庭人数。以斯拉所记载的人数可能是那些与所罗巴伯一起离开巴比伦的子民,而尼希米所收集的是那些最后回到耶路撒冷的子民人数。有些原本要想回归的人他们离开巴比伦后改变心意又折返回巴比伦;有些人在回归途中死去的。有些家庭为了增加人数而征召家人加入。也可能有些在外地的家人听到回归的消息,在中途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名字记录的意义】

大部分解经家均认为作者之所以详述回国之人数、各族、各家之登记,其中意义深长:

1. 是表示各人皆被重视,皆为神所记念,如信徒之名被记在生命册上一般。

2. 是有产权的表征,得着耶路撒冷土地的产业。

3. 是可享有宗教的利益,谱系是用来鉴别以色列民的身分。

──《新旧约辅读》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

】“耶书亚”。大祭司即哈该书和撒迦利亚书里面的约书亚。“尼希米”。不是著名的省长;他在八十年之后才回国。“末底改”。不是以斯帖记里面的末底改;他留在波斯没有回国。
──《雷氏研读本》

现时有关众首领的资料】

所罗巴伯是大利乌王时的省长,上一任的省长则是设巴萨。比革瓦伊是个波斯语的名字,尼希米执政之后由他作省长。至于其他的人,耶书亚(哈该书和撒迦利亚书称他为约书亚 )在所罗巴伯时担任大祭司之职。有趣的是尼希米和亚撒利雅(以斯拉一名的另一个写法 )的名字在同一个名单中出现,但这些大概是很普通的名字。本节的末底改不可误以为是以斯帖的亲属。必珊和米斯拔没有再在别的记载中出现。提到利宏是上奏亚达薛西王,投诉有关耶路撒冷之活动的官员(「司令」 和合本「省长」 )之一。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第一次的归回】

他们在所罗巴伯的领导下回来的。所罗巴伯这名字的意义是「生在巴比伦」或「巴比伦的后裔」。换言之,这个年轻人是生在巴比伦的。他从来没有看过耶路撒冷和旧的圣殿。为什么他要回去呢?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自己的故国。他从没有见过旧的圣殿。巴比伦是他的家。为什么他要回去呢?我们记得所罗巴伯是约雅斤王的孙子。约雅斤被掳到巴比伦地;值是你若读列王纪下二十五章的最后几节,你看见在他被掳后三十七年,巴比伦王使他抬头,提他出监,使他成为王的朋友。所以在他的晚年,约雅斤实际上住在宫里并且成了王的朋友。因此,理所当然所罗巴伯出生的时候,虽然是被掳的,却必定是生活在很好的环境里;而在宫廷里,他一定见过一个人,就是但以理,因为但以理是在宫廷里。很显然的,但以理在那时一定是个老人了;可是他必定与这个青年的王子,所罗巴伯,分享过神的目的,神的心意,神的名,神的家和神的荣耀。当但以理和这个年轻人分享这些事的时候,这年轻人的心在他里面焚烧起来。他为着神和他的荣耀有一个火热的渴慕。因此,常诏书颁布之后,他成为领导百姓回到耶路撒冷重建神家的那一位。

── 江守道《神说话了──旧约各卷精华》

以斯拉记有那些与别处同名的人?】


答: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与以斯帖记这旧约末后三卷的历史书中。有些名字相同而非指同一个人,使读经者往往分辨不清。现将同名的人列记于左,以免缠误。

1 尼希米Nehemiah(意主是安慰 )。有三个人——一为随从所罗巴伯回国的一首领。二为作过波斯王的酒歧,哈迦利亚的儿子,后封为犹大省长,乃重建圣城者,亦即尼希米记之作者。。三、是押卜的儿子,曾为助修圣城一段的人。

2 末底改Mordecai(意微小之人 )。有两个人—一为随同所罗巴伯回国的一首领。二为住波斯国书珊城的犹大人,曾收养以斯帖为自己的女儿,后因功被亚哈随鲁王擢升为宰相。, 15

3 以斯拉Ezra(意帮助 )。有三个人—一为从巴比伦返国的一首领,是祭司,又是文士,通达神的律法,乃以斯拉记的著作者,。二、为随从所罗巴伯返国的一祭司,。三,为犹大的后代,迦勒的子孙。

4 亚达薛西Artaxerxes(意大王 )。有两个人——据神学家说,一为禁止犹大人建造圣殿,重修耶路撒冷城墙的另一位波斯王,。但也有神学家说这二者是指为同一个王,就是波斯王亚达薛西第一,觉得近是。按照希腊文的亚达薛西,就是希伯来文的亚哈随鲁王。

5 亚哈随鲁Ahasuerus(王 )。有两个人—一为波斯的一王,是禁止犹大人重建圣殿的亚达薛西,就是亚哈随鲁,乃为以斯帖的丈夫,。二、为玛代族的一人,就是迦勒底王大利乌的父亲,

6 大利乌Darius(意司令 )。有三个人—一为波斯的一王,曾准许犹太人重建圣殿的,并拨取贡银作修殿的经费,。二是波斯的末一位王,这王的国被希腊王大亚历山大所灭,。三乃是攻取迦勒底国的玛代王,

7 亚达薛西,亚哈随鲁,大利乌都是当时波斯和玛代君王的称号。正如同古时候埃及的法老之尊号一样。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为何等人?他们的行事如何?】

答:1.所罗巴伯--意即在巴比伦生的,系犹大支派的一首领,为波斯王古列的一个臣子;又称为设巴萨,意即拜火者,乃是巴比伦文的名字。他是撒拉铁的儿子约雅斤王(即耶哥尼雅 的孙子。在古列生(参上册115题 )元年,即主前五三八年,他与大祭司耶书亚等,奉主之命率领犹大人同回耶路撒冷,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歌唱的男女二百名。到了耶路撒冷第二年,即开工修造神的殿,后因仇敌的拦阻而停止工作。过了十六年,主的日子到了,得先知哈该与撒迦利亚的帮助;及至主前五一五年,圣殿始告完成,人称为所罗巴伯地圣殿,所罗巴伯双派祭司和利未人,到圣殿里办事,并且核修回国人的普系

2.耶书亚--意即拯救者,按原文与约书亚是同一个名字,在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中,称为约书亚;但此名在希腊文与耶稣是同一的意义。耶书亚系大祭司约萨达的儿子,热心重建圣殿,因此于圣殿之根基未立之先,与他的弟兄一同起来,建筑神的坛,在坛上献燔祭(拉三全 )。后因敌人设谋阻建圣殿之工,待十余年才修成,遂率领百姓奉行献殿的礼。先知撒迦利亚曾以耶书亚为犹太人的代表,因他的品行端庄,工作宏大;且以他为弥赛亚的预表

在圣经中尚有与耶书亚同名的人,如由巴比伦回国的二人,利未人中的一家长,约撒拔的父亲,同以斯拉宣读律法的一人,以谢的父亲,以及立约签名的一利未人等。

――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这些可能是家族名字,其中有些成员在主前536年与所罗巴伯一起回归,其它人稍后与以斯拉一起返回(比较○ 尼一○ )。

──《雷氏研读本》

以斯拉记第二章的数字,与尼希米记第七章不吻合,我们如何能解释这个问题?】

,都记载三十三个从被据之地归回的家庭,两段记载都由巴录的子孙开始(巴录的子孙有2-172人 )。这三十三个家庭的人数,其中有十四个家庭的人数在尼希米记及以斯拉记的记载不相同:有两个家庭相差了一人(亚多尼干之子 比赛之子 ):相差四人的有一个家庭(罗德人、哈第人及阿挪人之子-725相对于721 ):相差六人的有两个家庭(巴哈摩押的后裔 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2-812相对于2-818 巴尼之子-642相对于648 ):至于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是179人,是188人,相差了九个;比革瓦伊之子,是2,056个,是2,067个,相差了11个;萨土之子,以斯拉记有945人,比的845多了整整100个;伯特利及艾城的人,是223个,是123个,亦相差100个,亚丁之子,记载有454个,有655个,相差201人;哈顺之子,有223人,有328人,相差105人;西拿之子,有3,630人,有3,930人,相差300人;相差最大,是押甲之子的数目,有1,222人,但则记载2,322人。除上述有歧异的数目,其余十九个家庭的人数,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的记录中是相同的。

我们如何解释两份名单里的十四处歧异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先谨记两个因素,其中一个已由詹麦臣等人提出来(参Jamieson Fausset and Brown Commentaryl289 ):

经文提及的人数,可能是那些在惯常聚会地方集合在一起的人,或是那些准备归回的人,将自己的名字记下。但准备归回需要有一段时间,有些人在这时去世了,有些因病或遇某些障碍而不能参与归回者的行列,因此,到了最后就只有652人(亚拉的子孙 回到耶路撒冷。稍后,詹麦臣等继续指出:

对于两段名单所录的数字之差异,可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两位编者在不同环境写成这两份名单;以斯拉记的名单写成于巴比伦,尼希米的名单则在耶路撒冷的城墙建成后,才写成于犹大。既然写成时间有一段差距,在这段期间可能有人去世,又或是基于其他因素,使两段名单出现了歧异(前书1297 )。

无论尼希米在何时写成这份名单(约主前四四五年 ),经文已显出他的目的,就是将那些随从所罗巴伯及约书亚于五三七或五三六年到达耶路撒冷的人数记下。以斯拉记也有记述这批人的数目(显然是在四五O年 。但以斯拉所采集的,极可能是较早期的资料,该份资料记载了在巴比伦宣称自己愿意回家的人的数目;而尼希米记的名单所记载的,是由米所波大米长途跋涉,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数。

此外,还有一些家庭最初是准备与大伙儿一起返耶路撒冷,而事实上,他们也从提勒亚毕出发了,在所罗巴伯带领下,离开巴比伦。但有某些因素呈现了,令他们改变主意。他们可能不再愿意听从指示,与大伙儿一起进发;另一些人可能发觉有事务待他办理,于是便延迟出发了。另外,还有些人生病或去世了,正如上文引述雅密臣的意见一样。还有另二个情况,就是有些人临时加入;他们可能被归回者的热诚感染了,便放弃定居巴比伦的原意,而跟随大队启程;那时候,领导者可能已经计算好归回者的数目了。无论如何,这些后来才加入的人安全地回到耶路撒冷,甚至可以返回先祖所居住的犹大城邑;他们的数目,被加在旅程完结时所写成的那份名单里。

将尼希米记与以斯拉记的名单相比,只有四个家族或原居于某城的人数减少了(就是亚拉、萨土、伯特利及艾城 罗德人、哈第人及亚挪人之子 )。至于其他家族,后来才加入的成员有一个(亚多尼干及比赛家族 )至一千一百个不等(押甲的家族 )。究竟是什么因素令这些人在最后一刻决定归回呢?是情绪激动、经济抑或某些特别因素?其实,两份名单在人数上的差异,实不足以使我们过分诧异;在人类历史上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过程中,人数岂不都是渐渐增加吗?

要解决本条问题时需要考虑的第二项因素就是,依照原稿抄录经文时,很难就原稿的里数字抄录得百分之百准确。记载数字的符号是极难识别的;假如原稿已有污损,被弄污甚或被虫蛀(有很多昆兰古卷都被虫蛀坏 )。原稿受了损毁,再加上抄写员偶不专心,我们就不难理解抄本上的数字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出错了。(抄录不大常见的专有名词时 亦容易出错 尤以非希伯来名字为甚。 )

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抄写员所犯的这类错误;这些证据可见于各种异教文献里,我们可参看这些文献,以资比较。例子之一是大利乌一世所立的贝希斯敦石刻文(Behistun Rockinscription )’第三十八行记载着大利乌杀死了弗拉大(Frada )的军队55,243人,俘掳了6,572人(根据巴比伦文的一行 )。但在巴比伦发现了一份抄本,记载俘抢有6,973人。此外,在埃及伊里芬丁发现了这份刻文的亚兰文抄本,记载俘抢的人数是6,972人。这些歧异与以斯拉记二章和尼希米记七章的冲突差不多是相同的(参F.W.Konigs Reliefund Inschrift des Konigs Dareios I am Felsen von Bagistan [LeidenBrill-1938] p.48 )。此外,这刻文第三十一行的巴比伦文栏指出,在法华提斯(Frawartish )军队中,被杀的叛乱者有2,045人,并且有1,558人被擒;但亚兰文抄本却记载被擒的有1,575人(ibid-P.45 )。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百姓的阶级】

主要的回归者有些是宗族或家族团体(2~19共17族 ),有些照地理区分,其中大部分地名都在耶路撒冷以北(20~35节共22个地名 ),此外,还有四个祭司家族的成员(36~39节 共4-289人 ),和一小群的利未人(40节 只有74人 )。名单余下的部分则包括在圣殿工作或服事祭司的人:歌唱的、守门的,以及三十五族殿役(43~54节 );后者可能本来不是以色列人(这些人或者可以和乌加列或新巴比伦指定为殿役的行会相比较 )。称为「所罗门仆人」后裔的人(55~58节 )也是非以色列人,他们可能是在人力的需要增加时被调归圣殿团体。最后一组人(59~63节 )的族谱不够古远,未能证实为祭司的一份子,但仍成功地避免受巴比伦文化所同化。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

】「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名;」

】「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

】「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

】「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

】「吉罢珥人九十五名;」

】「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拉玛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尼波人五十二名;」

】「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主持崇拜礼仪的人。他们依照代上二十三至二十六章的类别,列举在三十六至五十八节中。祭司(36节 )乃亚伦的后裔,亚伦和他儿子们负责祭坛献祭的职务(出二十八至二十九章 )。利未人(40节 )属于利未族,他们非亚伦的后裔,作协助祭司的事。歌唱的(41节 ),守门的(42节 )来自利未族的家庭,由大?王派他们担任特别的事工(代上二十五至二十六章 )。殿役(或尼提宁 )四十三节,及『所罗门仆人的后裔』(55节 )可能是战争中掳来之人的后裔,被安排在崇拜中作劳役的工作。

──《每日研经丛书》

】「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只有七十四个利未人选择回国,祭司则有四千二百九十七人(36~39节 )。以斯拉发现那时的利未人都不愿意回国,这可能由于跟祭司相比,利未人处于较次等的地位。

──《雷氏研读本》

】「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

】“亚萨”。大卫时期一位出色的乐师,被委任为圣殿的圣乐总监,而他的后裔也是官方的乐师。诗第五十篇、七十三至八十三篇注明作者是亚萨。

──《雷氏研读本》

】「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

】“守门的”。他们负责阻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圣殿的禁区。

──《雷氏研读本》

】「尼提宁(就是殿役 ):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尼提宁是什么人?】

答:尼提宁Nethinims原意是「充作」或「给与」,就是殿役。乃分别为圣归于会幕圣殿作劈柴挑水服事利未人的外族人。。这等人在圣经中共享过十八次。首次是在,其余的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多次提及。他们都是被掳来充作圣殿中服役当差的仆人。但至选民自巴比伦返国后,尼提宁人虽属仍旧当差,然都被视与犹大利未人的平等对待了。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

“尼提宁”。殿役,是基遍人的后裔(书九 )。

──《雷氏研读本》

】「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基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赛的子孙、」

】「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基德的子孙、」

】「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米的子孙。」

】「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所罗门仆人”。所罗门的战俘。

──《雷氏研读本》

】「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他们是第来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乌陵和土明”。参看的脚注。

──《雷氏研读本》

】「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

】「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达利克”。波斯人的厚金币,每个重四十六安士(130克 )。这样,礼物的总数就有金子一万八千一百二十五安士(1-133磅或514千克 )。“弥拿”,每一弥拿相等于一又四分之一磅,总数就是银子十万安士(6-250磅 ),或大约叁一吨(2.9公吨 )。

──《雷氏研读本》

礼物的数量】

达利克约等于半舍客勒,巴比伦的舍客勒重约八又五分之二克。由大利乌年间(古列之后几十年 )开始,铸成称为达利克的波斯钱币。在此供重建使用的大约有五百六十五磅金子,三吨银子。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例证

众民同心合意】

以斯拉记第二章是篇很难读的经文,全是人名数字,但细心阅读时便看出一个重要的真理。百姓之所以能回到耶路撒冷,重新建造,再次为神作见证;这不是单属于所罗巴伯、或耶书亚、省长设巴萨某一个人的功劳,乃是全体百姓合作起来的工作。所有属神的人一齐被神感动,蒙神呼召,顺服为神工作;也许他们中间有许多是不知名的人物,但因着同一的事奉便把工作做完了。

── 鲍会园《以斯拉记信息》
谨慎的决定】

「寻查察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

有些事可以不必太认真计较,有些事却必须要认真。对于今世的事,只是短暂的,不必过分注意;对于属神的事,是关于生命敬虔的事,不能不认真,因为是永恒的事。对于能以价格估算的事,可以不必太看重;对于只能以价值衡量的,则不能不看重。
古人的智慧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在事奉神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择其人。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率领四万二千余名被掳的人回到犹大。人力那么单薄,要建造的事情很多,谁都该想得到的,人多好办事,应该是来者不拒,合力参与复兴运动。但他们却在清查人数,寻究谱系!特别是作祭司的,必须要查明白。结果,发现有哈巴雅,哈哥斯,和巴西莱的三家子孙,谱系有问题: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这些人,长途跋涉,从巴比伦回来,却受到这样的冷遇!如果看他们的劳苦牺牲,奉献的精神,真不该拒绝给他们服事的机会。这岂不给有心奉献的人失望?
何况遇到存疑的事,总该从对人有利的方面想:为甚么不算为洁净,等到有证明不洁的把柄,再行查究?
再说祭司家族,在政治上有影响力。特别是巴西莱家族,代表约但河东的基列人,又是出身望族,他们的外祖是对大卫忠心支持的人,在这用人孔亟的时期,绝对得罪不得,以免失去团结。
虽然这些都应该考虑,但神注重的是生命的问题,不能马虎。在王国分裂的时候,耶罗波安创设的金牛犊宗教,“照着外邦人的恶俗为自己立祭司”,只要出得起牛羊的代价,又自己志愿出来服事,“就可作虚无之神的祭司”;但神的旨意是只有利未支派亚伦的子孙,可以作祭司
人是看天才,重才干;神所要的是生命。教会必须要求事奉的人有重生的新生命,自然神会装备他们属灵的恩赐,而且蒙神选召,在神面前作圣洁的事奉。谨慎从事,才有复兴。

── 于中旻《以斯拉记笺记》

「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这些人不能吃至圣之物,一定十分失望。他们的名字没有在册子上,只有等到祭司来决定他们的资格。只是凭理还不能决定,要等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在我们的生命中也不是只凭理可以解决问题,必须有凭证才可以确定我们属灵的身份。我们必须寻求圣灵直接的见证。多少基督徒没有经历,不明白使徒所说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重生得救的人。他们时常推论,并凭别人见证,于是感受各异,不能吃神至圣之物。神的灵借着乌陵与土明启示,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给我们白石,其上有新名,提示我们里面有基督居住。于是我们立刻放胆进入至圣所,吃至圣之物。

神赐给我们一切,我们必先有确据,然后才敢大胆支取。有谁不能从个人的经验中证实呢?如果我们还怀疑自己的儿子名分,怎能在父亲的桌子享用呢?但是当我们在大祭司前等候,有信心的确据,圣灵必启示我们,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迈尔《珍贵的片刻》

不顺服的原因】

根据历史记载被掳到巴比伦的百姓,有四十万至六十万之间的数目;但回到耶路撒冷去的至多只有五万人,那表示有大部份的人不肯回去。其中的原因,圣经没有明说,我们不敢评论。但犹太历史家约瑟弗在犹太古史中曾说过:「当时在巴比伦的百姓,因不肯离弃在巴比伦的家业,而不肯回耶路撒冷去。」又记载说:「当时在巴比伦的百姓,因惧怕耶路撒冷严紧的生活而不肯回去。」这两句话非常重要,显露出当时留在巴比伦的百姓,正因这缘故不肯回耶路撒冷。

── 鲍会园《以斯拉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