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11 | 12 | 13 |
内部的威胁(尼五)
本章中敌人与城墙退下舞台,显出一个更诡谲的危机。这里的问题是饥饿与剥削,社区本身的构架受到威胁。本章也许有些离题,却是为以后更大问题精心的预告,不将重点完全放在军事威胁与它们引起的忠贞上,显示尼希米另一方面的负担以及他的领导才能。最后一段带我们去到十二年以后之事。 可是1~13节不仅按标题写,也按年份写。短短几星期的修建城墙,该不至于造成这些事情的发展(整个修建工程才花了五十二天的时间,,犹大被掳归回的历史不是从尼希米回到祖国之后才开始,也不是从他在书珊城听到「遭大难、受凌辱」的消息开始。他将种田的劳工调来建造城墙,也许会增添一些经济问题,但应当不是这些问题的肇因吧! 极大的哀哭 在全民同舟共济I卫家园的局势下,社区中潜伏着一个隐忧(它们若单属这时期的问题,见上段),应当像早期教会的问题一样(例:,将它亮在台面上。如同在别的事上,这件事该归功于尼希米的卓越领导能力。揭发此事只会带来益处。顺便提一下,此次示威的功劳应归给那些妻子们(1节)。 这些是实际的问题。第2节显示人们自然会争论说,为尼希米的计画付上了太大的代价。28市民们能说:「城墙毕竟不能当饭吃阿!」第3和4节中,事情潜在的严重性已浮现出来因为当小户农民必须将土地所有权状拿去抵押,以换取买种子与缴税之钱时,他的前途可说是完蛋了。第5节暴露了更令人震惊的,不仅是有些人走到穷途末路需卖儿女为仆婢的地步,并且是强迫他们走上绝路之人的身分(我们的弟兄)。 矫正错误 尼希米治下之民算是有福的,因他绝非铁石心肠之人。他的忿怒显出他的关怀或慈爱,一如我们的主在;以下,或保罗在一般。可是这关怀也让他能自制且做出建设性的行动,这段后面会显出此点。 NEB 这句的翻译相当令人惊奇,它写道:「我控制自己的感情,说服贵胄……」,可是 RSV 或许较正确些:我心里筹画,29就斥责……。第二个动词与司法程式有极大关系。招聚大会30能给这控诉增加强大的压力。 但第7节的控告到底是什么?收高利贷(RSV)?加重负担(JB,参 GNB)?这节没用一般用的「利息」这字(参:及下),且「加重负担」31与第10节的希伯来原文不配合。在第7与10节,这字最简单的意思是「借给」(不是「榨取」)与「贷款」(不是「利息」)。可是这两字含着强烈的商业味道(参:的希伯来文),而尼希米的控诉是债主挂着一副当铺老板的样子且是刻薄寡恩那种一点都没手足之情。他们以最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借钱给人(参:NEB),且怀着最坏的念头。向欠债人要个当头做抵押是很合法的事(参:,尼希米本人或许也用过此权利(见10节的注解),但在经济萧条时,合法权益虽非错事,但也可能带给人致命的打击。 8.当事情被抖出来(参:及下),且与疏财仗义的举止一比,再精明的交易现在都显得卑鄙可耻,连债主自己也觉得羞愧万分无地自容。尼希米在这节喋喋不休、毫不留情地数说买卖人口之事。他是否在说自己与别人所做从外邦人手中赎回犹大奴隶之事,并非重点,只是现在外邦人所卖的32奴隶,是当初被犹太人卖给外邦人的。 9.他们的羞愧使尼希米能做更进一步的说服,不仅加重他们的罪行(使神受到轻视),还请求他们有较崇高的动机。他的斥责也夹杂着请求的意思,你们不当……么?甚或简单地说「你不肯么?」 10.现在为了消除他们的戒心,尼希米将自己也包括在控诉中。33显然(从他在第6节中的惊讶来看)他借给人的贷款与别人有极大差异,可是现在他认为极度的贫穷应得到馈赠,而不是贷款。他并不否认自己做过的事但照着事实真相,他将本节所用的「我」和「我们」,在下节时改为「你们」。 11~13.尼希米是个实事求是的人,绝不容许有半点耽延或改变主意,且将应许提升为誓言,规规矩矩地在祭司面前发誓。这样做还嫌不够,还用了一个较视听教材更精彩的做法:若反悔,必遭天谴,这与先知们的做法相当一致(例:;及下)。请参考新约中保罗在相似的做法,以及主耶稣在以下教导门徒该做之事。我们或许认为13b节的热烈反应,是指会众中反对那些少数债主之行为的人(参7c节),但最后一句是说百姓都顺从地去做,也许暗示除了主要犯错者发现自己该做些调整外(参10节),其余民众也和尼希米一样(10节),终于发现做正确的事会带给自己喜悦。 注解:11节中的百分之一,是极低的利润回收,但它或许指月息(年息将是百分之十二)。这节是叫他们退还所收的贷款利息(参 RSV),或(照我的看法)将从没收的抵押品得来的收入还给他们(参 NEB:「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并从银钱、粮食所得的收入……都归还他们。」)百分之一( meʾaṯ )这字,或许指这个收入,且规定应当如何估价。但有人认为是抄漏了 s 这字,应指 maśśʾ aṯ (负担,税;这里是指从没收的农田与葡萄园所得的农产量),34或该是 mas ̌s ̌ʾ aṯ (「贷款」),因此是「债」的意思(参 JB:「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立即都归还他们,并且免去你们借给他们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的债。」) 翻译者主要的任务,是将第7、10与11节中息息相关的「取利」、「利息」、「借贷」等字,在这段经文里前后一致地翻译出来。见第7与10节的注解。 一个领导模式 刚才所提的这个危机故事,特别是尼希米本人在其中以身作则的榜样(10节),使他觉得这是个适当的机会该稍停一下,转而描述他的治理风格。 从这节(14节)我们才知道他正式的省长35身分,以及他第一任省长的任期,是从主前四四五至四三三年。有关他第二任期或探访时发生的一些事件,在有生动的描述。 俸录(14、18节)虽是皇上赐给他的,但对当地人民却是个负担,到底是多大负担,可从17与18节叙述的热情款待看出。尼希米愿意自己承担这笔庞大费用,证明他看这整个工程是个爱的付出,其实他并不需用任何东西来证明。 他写出他的双重动机:第一,敬畏神,这使他不能「辖制百姓」(15b节),也十分看重上天对他的看法(19节)。第二,手足之爱,「因为百姓服役甚重」(18节)。他以自己直率的方式示范十诫中最大的两条诫命,并且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章所阐释的,甘心乐意放下自己应有的权益。 28JB、NEB 都认为在「众多」( rbym )之前抄漏了一子音,因此他们翻译成「我们当掉( ʿrbym )儿女,要去得粮食」。这似乎相当合理,但没有经文的支持。 29「筹画」对字根 mlk 的处理较合乎亚兰文的用法。「控制」将动词解释为「统治」,可是这是那动词以此同字根排列惟一出现的一次。:「……治服己心」,用的是另一动词。 30NEB 认为希伯来原文中没有这字,但它的理由不够充分,在中, qehilla 清楚显示是「会众」的意思。 31这翻译将第7节中的两个希伯来字做了些改变(将 s ̌ 改为 ś ),但在10节时又照原文出现,这是前后不一致的作法。(Ruolph 指出)另一问题是第7节的 maśśa ̄ ... no ̄śʾîm ,应是担负重担,而不是加重负担的意思。 32RSV 翻译为他们被卖回给我们,是忠于原文。GNB 将「我们」改为「你们」。 33有些解经家认为尼希米仍在将自己的慷慨与别人的苛薄相比。可是他用在自己身上的字眼与第7节中指责别人的是同一字,他在10b节的请求中用的免去「利息」,与同节前面所用的是同一字。这名词与动词出自同源,我认为两者都是借款的意思(见7节注解〕,是有抵押品的借贷。 34NEB 就是以此法得到「收入」这字,但并不需要对原文做如此的猜测。 35在这段及其它地方用的这字都是 peḥâ ,源自阿卡得文(Akkadian)。与它相等的波斯字,RV 翻译为 Tirshatha,出现在,;(见注解〕;(希伯来文为69)中。【】「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
〔暂编注解〕呼号出于极深的悲痛。发出哀怨的是百姓中的穷人,被指控的他们富裕的弟兄。
1~5我们不能确定本章的事件发生在建造城墙期间(当时正常的收入必受到影响 ),还是较后期(第7节的招聚大会和第14节可能暗示较后期——第16节却暗示那是修筑城墙期间 )。没有田地的人缺乏粮食(2节 );地主因饥荒而被迫典押田产(3节 );他们又因纳税给波斯人而必须向外借贷。这些存在的问题因修筑城墙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而加剧和爆发。关于高利贷和奴隶制度,参看至6节、至27节、至46节和至13节的脚注。
1~13抵御外敌的措施刚安排妥,内部又发生了问题。本节至13节所记的民间贫困现象与建城无关(建城只用了52天 ),但尼希米不准工人离开耶城,可能加剧了某些农家的困苦。
饥荒造成粮食短缺(3节 ),因而粮价飞涨。有的人为了活命,被迫抵押土地、房屋或者鬻儿换粮。有的因须缴交赋税,债抬高筑(4节 )。抵押了的田地、房屋,因债项未依时清还,有的已为债主取去,儿女作人仆婢,自己也无自由。越来越少人能到城里建城墙,怨声随之而起:同是人,同属一个民族,何以有的为奴,有的作主人?
尼希米置身危局,处理极有分寸。他晓谕债户归还抵押了的田地与房屋(11节 ),甚至劝他们把债项一笔勾销;后来且订立了法规,要民遵守。
本章内容从以上1章的记载岔开 , 提到犹大的富者剥削穷人。当时的贫穷情况可能早已存在,而尼希米动员修城的行动使情况恶化,因为穷人协助修建而无暇种植,引致粮食缺乏,他们又无法缴税,负债累累,只有把产业给别人作抵押,儿女们也给了别人作仆婢。
不知本章所描写的一些事件发生在什么时候。它们不都发生在修造城墙期间,因为第14节所记录的是尼希米当省长十二年末的事。最多只能确定第1-13节发生在修筑城墙期间。修筑城墙的无偿劳动的确会使许多人失去正常的生计。但另一方面,这项工程很快完成了,不会导致本章所描述的严重经济困境。本文并没有暗示困境与修造城墙的工程有关。哀怨的根源要深得多,而且已发展很久了,到修造城墙的时候形成了危机。在第14-19节,尼希米记录了他当犹大省长期间的个人行为。
【】我们不能确定本章的事件发生在建造城墙期间(当时正常的收入必受到影响 ),还是较后期(第7节的招聚大会和第14节可能暗示较后期——第16节却暗示那是修筑城墙期间 )。没有田地的人缺乏粮食(2节 );地主因饥荒而被迫典押田产(3节 );他们又因纳税给波斯人而必须向外借贷。这些存在的问题因修筑城墙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而加剧和爆发。关于高利贷和奴隶制度,参看至6节、至27节、至46节和至13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有的说:『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要去得粮食度命;』」
〔暂编注解〕这是第一类的债户,没有田地,为了取得生活所需,将儿女卖给人为奴婢。
发出哀怨的,首先的家庭人口多的人。多子多孙带所来的,并不是东方人一般所认为的福气,而是重担和深深的困惑。
【】「有的说:『我们典了田地、葡萄园、房屋,要得粮食充饥;』」
〔暂编注解〕这是第二类的债户,他们有田地、房屋,但因粮食歉收,被迫抵押换取现款。大麦在四、五月间收割,小麦在五至六月间收割,而造城墙则在八、九月,饥馑的阴影笼罩乡间,影响建造工程。
得粮食。七十士译本为“给我们粮食”。他们所要的,不是白白的赠予,而是希望改变导致他们困境的经济格局。
充饥。一些人要求救济,因为已经过去的饥荒迫使他们典了自己的田地、葡萄园和房子。哀怨的人属于住在城外,曾经拥有很多产业的人。这种情形类似于的描述。土地落入富人手中非不是一件新鲜事。
【埋怨的性质】这些百姓因为参与重建耶路撒冷的工作,不能生产足够的五谷维生。他们要籴粮充饥,却苦无积蓄,惟有典当地业(田地、葡萄园、房屋 )。再者,波斯人显然亦承袭了迦勒底人强征地税的制度。大利乌一世(主前521~486年在位 )更以田地的收成作为课税的对象。以色列和古代近东其他地方,都有父母出卖子女为奴,以满足他们身体上的需要(不致捱饿 ),希望以后能将他们赎回的例证。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有的说:『我们已经指?田地、葡萄园,借了钱给王纳税。』」
〔暂编注解〕和波斯的其他省份一样,犹大每年都要纳税,部分是金钱,部分是实物。在正常的年代,这个负担似乎并不沉重,但是在贫乏的年代里,收税者的出现往往带来很大的不幸。为了缴税,他们欠下了债务,又无法偿还。
4~5第三类债户是为了缴付赋税而把田地、葡萄园等抵押,借款偿付。缴税急如星火,清付之后,已无余钱,也迫得卖儿鬻女。
【】「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
〔暂编注解〕我们的身体。这些穷人和他们富有的弟兄一样都是人,有着同样的生活需求。他们的儿女和富人的儿女一样,都是父母所珍爱的。
一些人抱怨家庭人口太多,无法供应他们粮食;另一些人因为饥荒而典当了自己的财产;还有一些人为了缴纳税金不得不去借钱;第四种人落入放高利贷者的手中。他们所遭受的不是外国暴君的压迫,而是同胞的勒索。
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关于父母出售女儿的合法权利,见。许多回归者摆脱了巴比伦的囚掳,却落入了兄弟的奴役。后者似乎比前者更难忍受。在巴比伦,家庭尚能保持完整,现在儿女却要从父母手中夺走,成为同族犹太同族的奴隶。
【】「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
〔暂编注解〕重建城垣是为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要是民怨沸腾,建城有何用处?尼希米发现社会有此不平现象,比城墙荒废,更令他难受。
除了牟取利息以外,表面上似乎没有违犯律法的条文(第11节 )。百姓所抱怨的也不是这些。出售女儿是依据。男仆的服役期限于六年,如果禧年在第六年结束以前开始,他们就自动得到自由,。土地也是可以“出售”(租赁 )的,但不是永久性的。然而富人即使不是在字句上,也是在精神上违背了律法。在经济困难的时候,富人有责任帮助贫穷的弟兄,而不应压迫他们。尼希米,他的亲戚和随从都是尽量这样做的。可是富人们却乘人之危,牺牲同胞的利益。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尼希米发现这些丧尽天良,肆无忌惮牟取暴利的人,很自然会义愤填膺,怒火满腔。
【应付危难】尼希米可以说是一个基督教的领袖人物,领导着一种属神的事工,他面对工作上所遇到的内部危机,他并不躲避面对事实,他立刻招聚大会,纠正错误,使修造城墙的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尼希米对付此种局面,表面上看,好像是借着组织和说服,实际上,他是凭着他自己绝对无可指责的生活,让那些营私取利的贵冑、官长,自觉羞愧,无话可答。基督的教会从事任何一种荣耀神的工作,她所受的攻击,总是内部纷争比外面进攻更加可怕;而问题的发生,常常是因为大家容忍某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存在的缘故。
――Alan Redpath《基督徒胜利的工作――尼希米记的讯息》
【】「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冑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
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
〔暂编注解〕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律法禁止向希伯来人牟利,但是准许从外邦人取利,,。
我招聚大会。尼希米的责备显然没有什么效果。贵族们没有保证要改变他们的做法。他只好把这件事情向百姓公开,不是依据司法的权限,而是一旦贵族们受到行政首长的公开斥责,就会羞于或害怕继续压迫人。
【有息贷款】有息贷款是借钱给人时收取利息。但以色列人是禁止向同胞取利的,,。向外国人放债图利却是可以的。巴比伦的汉摩拉比法典(主前十八世纪 )虽容许利息,所指的却是商业贷款,这是以色列所无的。在以色列,贷款是济贫方式之一。其目的是说明有需要的同胞,不是说明商人立业营利。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
〔暂编注解〕尼希米曾亲自赎回一些卖了给外邦人为奴的犹太人。
「卖与外邦的犹大人」:可能是指以前在外地或本处作外邦人奴隶的犹大人。
“我们”可能指最近回来的人,不是早年回来的人。或指尼希米和他的亲属,而不是富裕的压迫者。指尼希米等人的可能性大一些。他的话的暗示他和具有同心的人赎回了被外邦人奴役的犹太人,给他们自由。他尽自己的财力这样做。
【】尼希米曾亲自赎回一些卖了给外邦人为奴的犹太人。
──《雷氏研读本》
【】「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神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
〔暂编注解〕尼希米认为仅仅使贵族们静默不语,感到羞耻还是不够的。他还必须说服他们改变自己的做法。
【】「我和我的弟兄与仆人也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
〔暂编注解〕律法要求富人借银钱粮食给穷人,但不可放高利贷。尼希米遵守了这些规定,现在呼吁别人也这样做。借贷是一种美德,但富人向穷人放高利贷则是罪恶的。
10~11尼希米催促债主把用来抵押的房产交回欠债者,并且免去他们的利息,以至他们可以开始缴还本金。“百分之一”。利率为每月百分之一,或每年百分之十二。
【,11】尼希米催促债主把用来抵押的房产交回欠债者,并且免去他们的利息,以至他们可以开始缴还本金。“百分之一”。利率为每月百分之一,或每年百分之十二。
──《雷氏研读本》
【】「如今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并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
照着权利说,买主理当享得所有权可以取利,但他们为着共同的目标修造城墙,愿牺牲自己统统归还他们。这是舍弃合法的权利,是十字架深的经历。有了十字架深广的度量,才能甘心乐意舍弃合法的权利。
把利息归还,从属灵意义说,就是赦免他一切亏欠。利息本来像债务一样,你退还了就算是免他的债,赦免他一切亏欠。
―― 郑天福《末时见证的恢复》
〔暂编注解〕学者认为「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很低的利率,但假如他们以月利计算,利息就十分重了。事实上摩西的律法禁止以色列人向同胞索取利息,包括向借贷者直接索取利息,或是从所押田产获得收入。
归还。尼希米斥责了压榨的行为,说明了相关的原则以后,强烈呼吁采取行动。他要求持有穷兄弟所抵押土地的人,尽快归还原主。
百分之一。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可能的,如同西塞罗时代罗马人的百一息,要理解为按月支付的。与古代东方的惯例相比,每月百分之一算不上高利息。在巴比伦和亚述,银子的利率通常是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粮食是三分之一。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泰勒哈拉夫(Tell Halâf )的公元前七世纪文献表明,那个地区银子的年利率是百分之五十,粮食是百分之百。埃及在托勒密时代(公元前最后三个世纪 )是百分之十二至二十四。我们只有那段时期的这类方面记录。但犹大的穷人仍不堪利息的重负,尽管与其他国家的利率相比,百分之十二的年利率不能算高的。
【解决方法】
所有因无力还债而被没收的土地如今都无条件归还。在古代近东,没收无力还债之人的财产(包括子女 ),是很常见的作法。这个案例似乎亦包括收取利息,这些利息都要归还给债务人。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众人说:『我们必归还,不再向他们索要,必照你的话行。』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必照?所应许的而行。」
〔暂编注解〕我们必归还。尼希米雄辩的呼吁,他对摩西律法原则的重申,以及他自己的榜样,获得了大家的认同。贵族们不仅都同意豁免已收的利息,今后不再收利息,并依照律法借钱物给他们的穷弟兄,而且愿意归还所收的土地和房屋。这是一笔不小的价值。按照律法的规定,他们是可以保留到禧年的。
起誓。见注释。贵族们答应以后,尼希米召集了祭司,并要求债权人发誓:信守他们的承诺。尼希米要祭司们参加,一方面是为了增强起誓的严肃性,就像在上帝面前发誓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在必要时证明这个誓约的合法有效性。
【】“我也抖胸前的衣襟”。一个象征性的动作,表示完全拒绝任何违反这协议的人。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尼希米要债主发誓归还田地等等之后,还把胸前的衣襟(古人藏钱的地方 )抖空,表示凡不依应许行的,神也必将他的一切抖空。许多誓的都说“阿们”,增强了决定的力量。
“我也抖胸前的衣襟”。一个象征性的动作,表示完全拒绝任何违反这协议的人。
「衣襟」:原文可能是指有口袋的腰带。
「抖着胸前的衣襟」:是一种象征的行动,意即抖空一切所有的。
“衣襟”有时可以装东西。该词只在这里和里出现。为了强调承诺的约束力,尼希米做了一个象征性的动作。他先收拢外衣,好象在里面装东西,然后再抖搂出来,发出第13节的咒诅。在古代的国家中,受咒诅的事物是最可怕的。的咒诅也是这样表达的,为了给想要冒犯律法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刻在亚述和波斯国王墓口的咒诅,是为了吓走将来的盗墓者。古代的契约也以咒诅来保护,避免违犯。尼希米的咒诅是不寻常的,但其目的很清楚。
【】
尼希米在担任省长的整整十二年任期期间,并没有象从前的波斯省长那样从百姓收取俸禄或津贴。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尼希米在担任省长的整整十二年任期期间,并没有象从前的波斯省长那样从百姓收取俸禄或津贴。
我奉派。尼希米在这里首次说明他是以犹大省长的身份回来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正式任命可能要稍晚一些。他的十二年省长任期始于亚达薛西第二十年尼散月,即公元前444年4月2日。结束于亚达薛西第三十二年。按照尼希米的年历,可能始于433年9月25日,终于公元前432年10月13日。然后又被召回到亚达薛西的宫廷。他可能在这段时期写下了,也许还有第1-13节和本书其他章节。
省长的俸禄。他在任职期间,没有向百姓收取作为省长所应享有的正常工资。他还得为自己支付个人的开销。“弟兄”指他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家里的人。
14~19本节至末节记尼希米怎样牺牲省长应得权益,舒解民间疾苦。百姓本来“服役”甚重(18节 ),他当省长12年(主前445~433年 ),做省长的有权抽税支付个人开支(他以前的省长便是如此 );他不但不要“俸禄”,豁免捐税,还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钱来招待各地来的宾客。
14-19 清正廉洁:本段是尼希米的自白,是十二年后加上去的。
【尼希米的省长任期】
尼希米在主前四四五至四三三年被任命为省长。这是他第一任的省长任期。部分学者相信隔了一段时间以后,他还有第二次的任期。然而有关尼希米以及他任职省长,却没有现存的经外证据。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省长的俸禄】
波斯的省长和总督一样,不但有权利为王室向百姓征税,也可以课税充实自己的库房。所收的税款是用来支付地方性的工程,以及支持行政机关的运作。粮食和酒则供应给省长及其家人。波斯波利斯出土的同时代以拦文献(「库房文献」 )在记录王库的支出时,也反映了这个惯例。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
“ 四十舍客勒” 即一磅( 0 . 4 5 千克 )。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 四十舍客勒” 即一磅( 0 . 4 5 千克 )。
「以前的省长」:可能是先前撒玛利亚的省长,这些人兼管犹大。
以前的省长。以前的省长,我们只知道有所罗巴伯。不知以斯拉有没有被任命为省长,或是否担任特别专员。尼希米所指的可能是从所罗巴伯到以斯拉之间五六十年间在犹大省长。
加重百姓的担子。原文的语气较强。有“压迫”之意。
每日。有译本为“而后”。大多数注释者认为这是指尼希米的官府每日开销四十舍客勒(按轻舍客勒计算 就是334.8克 或108盎司 ),而不是每年向每人收取四十舍客勒。
仆人也辖制。东方官府的家臣和低级官员一般都会利用职权向谋求官方优惠的人勒索高额的费用。特别是在古代,太监和其他内臣往往是专横跋扈的。薛西斯手下的哈曼,提庇留手下的塞扬努斯,革老丢手下的那西塞斯,都是典型的例子。
【四十舍客勒】
上几任的犹大省长虽然有可能是犹大人,本节所指的大概是当地总督所委派的非犹大籍省长。圣经提到的省长,除尼希米以外只有七十年前的所罗巴伯。至于四十舍客勒所指的,究竟是每个百姓每年缴交的数目,还是维持政府运作每日所需的数目,经文却没有说明。无论怎样,这都是一大笔的金钱。考古学家挖掘到一些储物坛子,相信是波斯省长用来收集税款的器皿。部分学者亦相信这时代省长的名字,在印章的戳记中得到保存。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并且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
十字架如果在人身上作过深的工,就会叫人不求自己的利益。今日的基督教团体不仅是无心要主,贪爱世界,自私自利的基督徒,就是表面爱主热心服事主的信徒也不例外,也常利用敬虔作得利的门路。
―― 郑天福《末时见证的恢复》
〔暂编注解〕我恒心。尼希没有压迫百姓,生活费用自负。他和他所供养的仆人还不倦地修建城墙。,13,15,17描述了尼希米和他仆人的劳动。
并没有置买田地。尼希米没有像贵族们那样靠追债而攫取土地(第3-11节 ),他在当省长期间也没有积攒任何财富。他任职十二年,非但没有发财,反而更穷了。他担负这些责任,意味着个人的牺牲。
【】「除了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以外,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
〔暂编注解〕尼希米所做的还不止这一切。他不仅要负担个人的生活开支,还要表现人们对于省长所期望的好客。他每天要供养150名住在耶路撒冷的家长。除了这些常客以外,尼希米还招待了从犹大的乡镇和周围国家因事来到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尼希米以这种方式在耶路撒冷生活了十二年。他一定是一个相当富有的人。在尼普尔发掘的“穆拉舒儿子们”的商务文件,证实一些住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已变得非常富裕。
【】「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
〔暂编注解〕尼希米为全体百姓树立一个无私的榜样。
飞禽。虽然《旧约》从未明确地提到家鸡,但它们当时在巴勒斯坦的存在,已为1932年在泰勒拿什比(Tell en-Nasbeh )所发现的雅撒尼亚印章所证实。印章的画面是一只斗鸡。埃及最早提到家鸡,是公元前十五世纪的图特摩斯三世时代。那是从叙利亚(亚兰 )引进尼罗河国家的。鸽子和鹅可能也包括在“飞禽”的范围内。
省长的俸禄。见第14节注释。
【】尼希米为全体百姓树立一个无私的榜样。
──《雷氏研读本》
【每日的供应】
每日供给一百五十名犹大官员的食物,大概是他们俸禄的一部分。尼希米和其他省长一样,都是必须定期招待本地官员和外邦显要。开支这么大,而他竟然没有课税来补偿自己库房的所需,是更加令人诧异的一点。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为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与我。」
〔暂编注解〕尼希米敬畏神(15节 ),了解百姓的艰难(18节 ),他为百姓做了不少事,现在谦卑求怜悯人的神纪念这些事,照他应得的施恩给他。只有公正的神信实可靠。他后来求神纪念参巴拉和多比雅所行的事,也是请求神作出公正的惩罚。
尼希米最后献上了赋有他自己特色的祈祷,13:22-31)。
【思想问题(第5章 )】
1十七世纪著名牧师亨利马太曾说:「有些人有财产但却没有子女承受;有些人有子女却没有财产承受。那些两样都有的人理应谢恩;那些两样皆无的则较容易满足。至于那些子女多,物业少的,则应全心依赖上帝的供应和应许 ...... 」本章1-5节所记的问题对当时犹大人的心灵有何影响?这是否你今日所处社会的写照?
2旧约中有讨论借贷的问题吗?。就律法而言,当时犹大人问同胞收取利息是否已抵触了律法呢?。照人之常理,收取利息能否构成一项罪行呢?圣经的法律和社会的法律有什么不同?
3箴的作者说过:「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由此看来,他是否和尼希米一样直接指斥借贷的赚钱手法?基督徒今日可否经营「以本赚利」的生意?
3尼希米本人也有借钱粮给百姓,为何他要大力指责其他人的行径呢?参4-5节。他在众人面前指责借贷之事表现他那一种堪当领袖的气质。
──《串珠圣经注释》
那与神的工作相敌对的恶者是个残酷的仇敌,牠从不同的角度攻击──从来不让神的儿女空闲着,而尼希米在这里所抗拒的,实际上并不是甚么外来的攻击,乃是百姓中内部的纷争;这件事几乎毁坏了全部的工程,是尼希米在工作中所面对的最困难的问题。
由于下列四种原因,导致那时的耶路撒冷地区,发生了严重的粮食恐慌:(一 )许多犹太人相率归回,使那地方人口大为增加。(二 )当他们分散的那些年间,无人耕种田地,以致当地所出产的粮食,原本就不够供应许多人的需要。(三 )也许那时候大家热心修造城墙,而忽略了耕种的事。(四 )百姓仍须向王缴纳重税。
很不幸的,少数有钱有势的犹太人同胞,竟利用这种机会渔利。他们不顾别人的死活,放债索取高利息;以苛刻条件借钱给人,收他们的抵押品;把别人的儿女收进来作奴隶,使他们父母无法赎回。他们这种营私取利的不正当行为,在神的百姓中造成误会、扰乱、摩擦、不信和猜忌。百姓们先前是同心协力共赴事工,如今在感情上形成分裂。
有一件事最足以危害神的工作的,就是属神的人彼此不和睦。你如果要破坏神的工作,只要挑起彼此间的误会、灰心和猜疑就够了。虽然许多人有共同的目标,他们在感情上若不能合一,工作就无法维持下去。
――Alan Redpath《基督徒胜利的工作――尼希米记的讯息》
【生命的问题】
从表面看,好像是一个民生的问题,一个生活的问题,可是如果更深一层来看时,问题的根本或症结,还不是外在的,却都是讲到在生命上,或是我们和主的关系上出了问题。这些贵冑和官长,明明弟兄们已经这么辛苦了,生活这么贫困了,他们不但没有在爱心里对弟兄扶持和帮助,就连借贷还要取利,甚至取很高的利,让他们根本无力还债,后来就越欠越多。这个问题就表明神儿女中间,缺少了那种真实,同为一体,同是一家人的那种真实的爱和关怀。这是官长和贵冑在生命里出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这个建造的工作里,这些事慢慢被显明出来。我说过 神永远是积极的 神, 神的目的是要为了要改变我们,针对我们的生命,祂要来医治我们。这件事情发生,尼希米就起来对付。尼希米实在是一个非常好的领袖,在这样的局面里,他用两件事情勇敢的对付。。
―― 于宏洁《同心合意恢复见证》
【内部的争战】
戴德生牧师讲:当环境发生的时候,如果我们生命里面所盛装的是基督荣美的性情,那么所有的环境,所有的打击,所有的刺激,不过溅发出基督馨香之气,不过溅发出基督美丽的生命;同样的,如果我们里面所装的,是肉体、情欲、自私,是败坏的生命,那么环境发生,不过是让我们的丑陋被显明出来,让我们认识原来我是这样一个败坏的人。所以我们一定需要从外在,从内部这两个角度来看这一切的遭遇。
―― 于宏洁《同心合意恢复见证》
【城墙的倾覆反应出神百姓当日的情形】
【敬畏神与爱邻舍】神愿意祂的百姓享受丰盛和自由,而他们的儿女却作人的仆婢,说出当日以色列百姓在捆绑之下为人之奴,且已破产。所以城墙的破损正是神百姓破产光景的写照。
城墙的重建,表明基督来要叫我们在圣灵里得以自由,祂来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如今,城墙成为我们的稳固、安全,使我们脱离了为奴的惧怕。
―― 史百克《恢复神儿子丰满的见证》
「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
爱邻舍是神的命令,对神的子民来说,是当行的事。在强敌环伺的境况下,也是智慧的事。因为爱邻舍,可以彼此同心合力,与个别的安全有关。
建造耶路撒冷城墙的人,同时要面对仇敌攻击的危险,现在还有了后顾之忧: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问题。说来很不属灵,但却是实在的:“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经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自己在作主的工作,却生活困难:为主工作而借债,没有信心;儿女给外邦人作仆婢,岂不羞辱主名?修造了城墙,并不防止借贷契约的合法性。就算城墙修好了,享受安全和保护的,只限于富人,并没有把我们圈在里面,有甚么意义?难怪其发怨言,说不属灵的话了。
尼希米怎么说?他可以推说:“我只管属灵的事,这些事我不管!”他可以责备那些发怨言的人:“爱主不能后人!有力应该出力!”虽贫穷人没财没势,但神的仆人为他们说话,公正的敢说富人也会有错,不是有钱有理。他责备借钱的人: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的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神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
尼希米为此召集大会,向他们指出:不要怪人发怨言,要追究造成的原因。弟兄缺乏应该帮补;你们倒乘人之厄,放债取利,压榨穷人。他更看深一层:肢体不关心肢体,是与元首出了问题;因此,不关心肢体,是不敬畏神的表现;我们对弟兄没有爱心,外邦人看见了,就会毁谤,说我们的的信仰是假的,没有价值。他要求大家遵行神的旨意,不向弟兄收利息。
神的仆人说话有力量,不在他有权势,而在于有美好的榜样。他不把作领袖为发财的途径,而是自己牺牲,“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
主耶稣教训门徒彼此相爱:祂自己先作了榜样,“我怎样爱你们”;门徒能有爱心而实行出来,“众人因此就认出”我们的信仰。这是“圈内人”的实际。── 于中旻《尼希米记笺记》
【】「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
弟兄被卖是豫表失败的信徒,神的话将犯罪比喻作卖给罪,因此弟兄被卖了,是说有的弟兄失败了,要怎么办呢?应该『赎回』来,意思是属灵的人要用温柔的灵把他们挽回过来。
谁来赎回被卖的弟兄呢?就是那些有财富的人,才能赎回他们。有财富的人,属灵意义就是指着有属灵份量的人,也就是有十字架度量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把他们赎回来。你我若有十字架深广的度量,就有办法把一个失败的弟兄挽回过来。
―― 郑天福《末时见证的恢复》
【,15不要效法世俗】有一个初信主的人到跳舞厅跳舞,与初识的舞伴在谈话间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对方很讶异地说:「天哪!你在这里作甚么呀?」
可见世上的人眼中基督徒的标准比许多基督徒所定的还更高。这世界盼望看到一个与众人有分别的男人或女人。但是今天太多基督徒,一直切望要每个人看出他在道理上与众大不相同,但在实际生活上却是一点分别也没有。
大家都知道,今天有许多不道德的事情,在二十年前在基督教国家中为人所不齿的事,但在今天不但人不以为怪,甚至还有人鼓励去做。男女之间于结婚之前不应有之关系,在今天竟被认为正当的事情。在美国、英国等所谓基督教国家,道德水平的低落,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在二十年前被认为非常错误的事情,在今天竟被认为「不要紧」。好些事情因大家都如此,而变成了司空见惯;我怕在你的道德生活,你的思想,也不知不觉中降了标准。但尼希米说:「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
许多男女青年从学校出来,父母为他们祷告,教会对们关心,盼望他们行事正直,成为生活圣洁的基督徒。然而,曾几何时,他们竟被罪恶的潮流所吞没,作了不道德的事情,他们的一生就这样毁坏了。
许多中年人,他们接触一些肮脏污秽的事,头脑中充满着情欲不洁的思想,因此他们不祷告,也不读经,并且失去生活的见证。任何人若不是他的生活可以面对大众无可指摘,绝不敢担任教会事工的领袖。他必须是能说:「我不这样行」的人。
人非圣洁不能见神。我们必须存感谢的心仰望主,因为耶稣基督的血使我们的生活成为清洁。我们把尼希米所说的话,换用新约的话说,就是「我因为爱主耶稣,不这样行。」这是唯一使我们的生活成为圣洁和得胜的基础,也是可以使人和神有正常关系,使他有清白洁净生活的唯一动机。
许多人说「我信圣经」,但你若细察他们的内心,仍会发现有罪恶的渊薮。无论你所信的是那一种教义,若不是你所信的能领你的品德到一个地步,和今天世界上许多人所行的完全相反,那么你的灵性经历仍是没有价值的。
――Alan Redpath《基督徒胜利的工作――尼希米记的讯息》
【】
【所有债务都已清偿】这种没有利息,没有条件的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其属灵意义是指着爱的扶持,或代祷,或供应说的。这也是十字架深的工作,有了十字架深广的度量之经验。我们所以在事奉上缺少爱的扶持、代祷和供应,就是因为让十字架作工不够深的缘故。
―― 郑天福《末时见证的恢复》
城墙的重建说出所有的债务,因着恩典的丰盛,已经完全清偿,这是主自再架上为我们成就的。祂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也就清偿了所欠律法的债。
―― 史百克《恢复神儿子丰满的见证》
【】
「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
这些话表露尼希米伟大的心胸。他完全有权来收取这种款项。如果他这样做,也没有话可以批评。他正从事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工作,只有些维持费用而已。但是在另一方面,百姓们很贫穷,如果他站在他们的水平,与他们分享,那种影响就会很大。这正是试图保罗在哥林多属九章所说的。从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学到重要的功课,我们应该牺牲我们显著的权利与自由,为的要影响别人,是爱吗归向主。不要常争取你的权利,要为别人活。为救别人,自己得牺牲一点,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己。
尼希米为敬畏神而有很多的作为,我们该作什么来表达我们的爱呢?爱远胜律法,多值得我们思考审察。我们不能只尽本分来表达爱。我们若只有外表的形式来事奉,没有好好向主奉献,那比其他的宗教徒有什么强处呢?我们必须有爱,才使事奉有无限的甘甜。
在你四周的人们,自以为行事端正。他们说你狭窄与固执,因为你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时常辩论,说话错误。但是你至高的标准要以爱主的态度为前提:「为爱主,我不能作别的。
」── 迈尔《珍贵的片刻》
【】
【教会中也有不公义的事】尼希米一面宰杀自己的公牛、肥羊、飞禽,却没有拿省长的俸禄,这是说出他如何的牺牲自己。另一面提供一百五十人的酒席给大家丰富的享受,这是说出他如何供应别人。十字架深广的度量,乃是牺牲自己供应别人。
―― 郑天福《末时见证的恢复》
法院里有的案件,原告是牧师,被告也是牧师。林道亮牧师说,传道人常只一心想得学士、硕士、博士,但却没有人想为神作勇士、烈士。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仇敌诡计多端】
【不怕,只怕】在尼五章里,仇敌那多元性的策略,那波浪式的诡计,不停的攻击着为神工作的尼希米。今天仇敌那丑化、软化、退化、分化、腐化、同化的工作仍不停止的演出。当初教会,仇敌就借着各种方法,阻止使徒们传福音:控告、讥笑、监禁、杀害;仇敌也分化教会,让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埋怨希伯来人(徒六章 )。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实在说来,不怕人口众多,只怕贪心太多;不怕粮食不够,只怕爱心不够。在爱心与牺牲中,需要永远不会不够;但在贪心与自私中,却永远不会足够。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尼五章:神真正要作的是我们内在的生命】
《尼希米记》第五章强调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神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或是 神在我们身上所有的建造,我们常常是从外表去领会,但是 神真正要作的是我们内在的生命,是我们里面真实的情形。外在的居所不是 神要得的, 神要得的是属灵的居所, 神要建造的,是属灵真实的建造,是在生命里面的。──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
【方面,尼希米自己的榜样与见证】
因为他自己从来不借贷、取利,而且他也从来不利用他省长的职权,向百姓索粮、要钱。圣经上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的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每日索要粮食和酒,并银子40舍客勒,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但我因为敬畏 神不这样行。」(尼514-15 )这是尼希米的榜样。尼希米素来是一个充满爱,把神家、神儿女摆在心中,有很具体的见证和榜样。
【第二方面,尼希米勇敢的把准绳拉在百姓中间】
他起来责备他们,甚至招集大会攻击他们。他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人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 神吗?不然, 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尼58-9 )尼希米起来对付这件事,甚至他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 神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
」(尼513 )──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