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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尼希米记 第10章


圣经综合解读

1「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和西底家;」

2「祭司: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

3「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

4「哈突、示巴尼、玛鹿、」

5「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

6「但以理、近顿、巴录、」

7「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

8「玛西亚、璧该、示玛雅;」

9「又有利未人,就是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希拿达的子孙宾内、甲篾;」

10「还有他们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毗莱雅、哈难、」

11「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12「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13「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14「又有民的首领,就是巴录、巴哈·摩押、以拦、萨土、巴尼、」

15「布尼、押甲、比拜、」

16「亚多尼雅、比革瓦伊、亚丁、」

17「亚特、希西家、押朔、」

18「荷第雅、哈顺、比赛、」

19「哈拉、亚拿突、尼拜、」

20「抹比押、米书兰、希悉、」

21「米示萨别、撒督、押杜亚、」

22「毗拉提、哈难、亚奈雅、」

23「何细亚、哈拿尼雅、哈述、」

24「哈罗黑、毗利哈、朔百、」

25「利宏、哈沙拿、玛西雅、」

26「亚希雅、哈难、亚难、」

27「玛鹿、哈琳、巴拿。」

2-27节签名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的首领,可能是代表他们的家族签名。
签名的人中有两个「米书兰」()),他们并不是与多比雅结亲的「比利迦儿子米书兰」())。其中的祭司「米书兰」())有可能是与以斯拉一起站在台上宣读律法书的「米书兰」())。
在签名的人中间,并没有提到多比雅的岳父「亚拉的儿子,示迦尼」())、亲家「比利迦儿子米书兰」()),也没有提到与多比雅结亲的管理圣殿库房的「祭司以利亚实」())、与参巴拉结亲的「大祭司以利亚实」())。这些有身分、有地位的人并没有「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而这个看似小小的破口,十二年后几乎颠覆了本章所有誓约的内容())。

28「其余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尼提宁,和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的,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凡有知识能明白的,」

29「都随从他们贵冑的弟兄,发咒起誓,必遵行神借祂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

30「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31「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

立约的第一个内容,就是立志「必遵行神借祂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完全顺服神的权柄。
百姓立约不与「这地的居民」())通婚,并不是因为种族歧视,而是因为「这地的居民」信仰掺杂,甚至公然抵挡神,一定会把百姓的儿女带去随从他们的神())。百姓在波斯帝国的统治之下,若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与外族联姻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门路()),所以屡禁不止());但神的旨意是:「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第七年」()),指安息年())、也就是豁免年())。
神所说的一切话都是重要的,百姓并不是挑一些人认为重要的律法来遵行,而是起誓遵行「一切诫命、典章、律例」())。但这里特别强调了与外族联姻、安息日和安息年()),因为人要谨守遵行「一切」律法,首先就要在属地的感情和利益上有所撇下、有所放弃。而十二年以后的破口,也正是从这两处开始的())。

32「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银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为我们神殿的使用,」

33「就是为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节期所献的与圣物,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以及我们神殿里一切的费用。」

34「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签,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将献祭的柴奉到我们神的殿里,照着律法上所写的,烧在耶和华——我们神的坛上。」

35「又定每年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

36「又照律法上所写的,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

37「并将初熟之麦子所磨的面和举祭、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新酒与油奉给祭司、收在我们神殿的库房里,把我们地上所产的十分之一奉给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们一切城邑的土产中当取十分之一。」

38「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时候,亚伦的子孙中,当有一个祭司与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当从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们神殿的屋子里,收在库房中。」

39「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将五谷、新酒,和油为举祭,奉到收存圣所器皿的屋子里,就是供职的祭司、守门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这样,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

「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指这个规矩并不属于律法的一部分())。虽然波斯王曾经资助了重建圣殿的费用()),但并没有提供圣殿使用的经费,所以神的百姓需要奉献「神殿的使用」())。
「一舍客勒三分之一」()),意思是「三分之一舍客勒」(英文ESV译本))。波斯帝国的金币「达利克」())大约是8.4克,与巴比伦的「舍客勒」重量相等。所以波斯帝国的「一舍客勒三分之一」大约是2.8克,也就是半个波斯银币(Silgos)),相当于当时一个波斯士兵每月工资的四十分之一。百姓每年这么少的奉献,表明他们并不富有。但若有神的恩典,信徒「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
「不离弃我们神的殿」()),直译是「不忽略我们神的家」。以色列人若忽略圣殿,信徒若「不照管神的教会」()),就是从心里离弃神——「你若离弃祂,祂必永远丢弃你」())。
百姓经历了更深的恢复,就从圣经的历史里发现了一个事实:当人与圣殿的关系出问题的时候,与神的关系就会出问题。人若不想再与神的关系出问题,就必须在圣殿里活得对。因此,他们立约的第二个内容,就是立志「不离弃我们神的殿」,在神面前站稳奉献的地位。
「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为什么神还在乎圣殿呢?「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神为什么还要百姓奉献呢?神曾经「震动天地、沧海,与旱地」()),让外邦君王出资重建圣殿,为什么不再次使「万国的珍宝必都运来」())呢?因为人给圣殿奉献的实际,就是承认神是配得的、渴慕神的同在,承认神比一切受造之物更加宝贵,因此就没有什么事物可以阻挡人去顺服神。人若没有奉献的心意,心思一定会被属地的事物捆绑;人若不寻求「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就一定会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只有不住地活在奉献的心意里,才能从肉体和世界里得着释放,自由地去做神所喜悦的事。
无论是不与外邦人通婚()),是谨守安息日和安息年()),还是向圣殿奉献()),在人看来,都会带来感情和利益的减少。属地的感情和利益,是捆绑人的两大枷锁,也是我们能否真正遵行神旨意的试金石。人若要舍己跟随主()),首先就要拒绝属地的感情和利益的捆绑。因为主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但主耶稣又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亲、母亲、 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人只有承认自己的「全然败坏」()),彻底否定肉体、拒绝自己的时候()),才有可能不再执着属地的感情和利益,而是注目那「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才有可能从里面真正顺服神的权柄,被神带进更深的恢复里,「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上图:大流士一世时代的波斯帝国银币锡格洛斯(Siglos),重约5.4-5.6克,含银量是97-98%。正面是大流士王拿着弓和箭,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戳印。1达利克金币折合20锡格洛斯银币。
上图:达利克(Daric)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发行的一种金币。主前546年,古列王借鉴了被征服的吕底亚王国(Lydia)的铸币经验,发行了达利克,重约8.4克,正面是古列王半跪射箭的形象,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戳印。达利克的含金量一直维持在95.83%左右,所以在两百年里一直是商贸领域最基本的流通货币,一直到主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希腊帝国的亚历山大所灭。代上二十六7提到「金子五千他连得零一万达利克」,表明《历代志》的成书时间在主前546-330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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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起誓(Ⅰ )

(一 )

我们看见在古代社会,建立正式的关系,很是普遍,先回想过去获取的教训,再设定将来的责任。我们现在来到回归的以色列民‘立确实的约’,或立志忠信的时刻。他们正式以书面立约,并由省长尼希米为首的社体领袖签名──正如作国际条约的有效及遵守的见证人一样──接着公开宣读告知整个社体。这庄严郑重的誓言,以强有力的词句,表现在,百姓‘发咒起誓……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意思就是如果他们违背现在所立的誓言,必受上天的怒责。(参照咒诅──选择其中一种福祉──申命记二十八章、旧约经典范例。 )

旧约虔敬的外在记号和集体行动,有这样一个更远的重要的例子。两千年教会的历史教训我们,只是把誓言献给神,是不足够的。它还有一个价值,我们可能很容易轻视它。庄严而公开的许诺,可能更说服我们去承担责任,那是已托付在我们身上的,正如托付在神子民身上。缺乏纪律,宗教精神可能变质,而要恰当的坚持。并再次认识敬虔的价值,它因团体分享而加强。

(二 )

所立誓约分为两类──一般的和特殊的(28-29节、30-39节 )。一般的与整个社体有关,如以斯拉记九章、十章所言。主的子民当保守自己与‘这地的居民’分隔。我们以前也曾提过,实际上是宗教的分隔。凡决心要向雅巍忠的,都欢迎守节、吃羊羔。由于同样原因,‘这地的居民’敬拜的是别神,他们引诱以色列民敬拜偶像。需要分隔,只是第一条诫命,逻辑的推论,‘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参照,复述这勿拜别神的基本原则,如我们刚已指出的,随即禁止与本地居民通婚。这样,我们知道这种禁止,对以色列民的信仰,是非常重要的。

这点显得特别重要,如经上所云,‘一切离绝邻邦……归服神律法的’。那就是说,神的子民和异族分别出来成为不同的社体,其标志即是以顺服神的律法,作为整个人生的路线。(我们在尼五章已有详细的讨论。 )拥护律法绝不是像有些地方一样,变成迂腐呆板、吹毛求疵,而没有真正注意到是非。拥护律法乃是专心致志,刻意学习像主一样,在社体中指示神的子民应当怎样。如果有人会想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是排外的话,我们应当反思犹大其他百姓中间分隔开来,乃是神计划的一部分,最终还是其他百姓的益处。在这里的宗教因素是‘凡有知识能明白的’。这,和‘这地的居民’分开的事实,明显为投入意志的行动,表明只是家族血统关系,有别于对神的忠信。

起誓(Ⅱ )(续 )

(三 )

百姓的誓言继续着(30-39节 ),涉及他们自己负起的责任义务,特别有关离婚(30节 )、安息日(31节 ),提供圣所的保养及圣职人员的生活费(32-39节 )。在这里没有一条一条很清楚地把整个律法(五经的 )列出。在某一方面来说,在这里反映的却代表整个律法。百姓所宣信的一切要素有的明显,有的暗示,都是在摩西五经里的。他们并不是随便的选择;也不是把律法条文组织起来。他们是面对当时社体发生的问题。他们往往会修改,并有意重新应用议论中的律法。

关于前述之点,毋须多加证明。在这里大部分篇幅是有关圣殿的;这是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所特别关心的(后者一如前者、重建圣城的冲劲、完全出于那是崇拜以色列神的地方 )。在起初的阶段,古列王及亚达薛西王在经济上予以大力的支持,现在对于供养及维修,财政上逐渐出现困难。百姓为着继续维持崇拜,须作出准备,与以前所说增加耶路撒冷户口的问题类似。对神忠信,需要献身,向前展望,表现在社体及社体中每一个人的生活上。因此圣殿乃是一个火急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与异族通婚,也是急待处理的。破坏安息日,也是在以下被提出的问题。

(四 )

比只是指出问题更有趣的,是他们怎样面对这些问题,也就是说怎样重新应用他们所知的律法。读者如果对犹大这誓言的各方面,想知道得详细一些,可以参考比较专门性的解经书籍。我们只能很笼统地把观察他们怎样重新应用律法所得,写下来。

律法的基本要点,在于它的精神。按字句遵守律法,并不意味可忽视其背后的含意,否则便会出现漏洞。在安息日决意不购买,严格来说,不是安息日律法所要求的。不过那些律法主义者,在争论激烈的会议上,为自己在安息日购物辩护,因为做生意的人是外邦人(31节 )。百姓看出这是欺骗的遁辞,所以加以反对。同样地有关与异族通婚:他们可以争辩说,所禁止的只是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这些名称,现在已经失去了意义,我们不复能正确的描述主前第五世纪,在巴勒斯坦的人口,为甚么不与亚实突人联婚?这种思想照样受到斥责,还有‘迦南人’等。尼希米的社体读成‘这地的居民’,很正确地觉察到律法的本意

相同的原则应用在供养圣殿的条例上。圣殿半舍客勒的奉献(这里重行计算为一舍客勒的三分之一、是以另一方法估计舍客勒的价值 ),成为第一次向全体百姓每年固定征收的税银。为满足圣殿所需,导致这样急迫的要求,而谋求新名目,显然是人民不可逃避的。相同的,在律法上从来没有征收木柴的,但是在献祭上需要木柴,就当定期献上木柴(34节 )。还有三十五至三十七节是律法所提出范围最大的要求。基本上共有五类;初熟的果子(35节 ,头生的(36节 ,上选的或‘初熟’(37节 ,举祭(37节──主要是自愿的、如感恩……等 ,以及十分之 。在五经里,有关奉献的各项律法──尤其是与原先实施的时间相隔许多世代──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究竟怎么一回事,有好多地方不太清楚。为着避免任其自然发展,尼希米的社体把他们都列出来。各样十一奉献集结在一起,成为制度化,利未人是主要受益者──容许他们采取主动十一奉献,而非只是听任捐献的人捐献。

百姓的誓言并不是冗长的口头事奉而是要接受沉重的负担。当他们宣称:‘我们绝不会不顾我们神的圣殿’(39节──现代中文译本 ),他们开始行在一条新的道路上,用新约的词语,作主门徒的道路。作为现代基督徒──事奉神,并非只是供应圣殿崇拜所需──而是当付上作主门徒的代价。我们是否把我们的至好──无论物质的财富,或是天赋的才智──归属于神?我们是否追求把我们所有,尽力依照神的标准,应用在今天实际的情景之中?有些人以为圣经上,有许多地方已经过时,这只是不愿听圣经的话一种推宕。那些愿意遵照神旨意而行的人,最重要的是能应用这一本古书在今天的情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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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尼希米记第十章

签名者

1.在尼希米与西底家之间有个「和」字(RSV 将它省掉了),但在接下来的2节名字之间与之前都没有,表示这两名字自成一组,显然代表行政人员。

2~8.这里有二十一个祭司名字,其中至少有十五个是家族著名祖先之名。十二章将记录首批从巴比伦归回祖国之人的名字,其中许多名字也出现在此(西莱雅、耶利米、亚玛利雅等),然后接着提到一些个人的名字,他们在历史某些阶段上是「家族」的族长(见的注解〕。64顺便提一下,以斯拉的名字并没出现在这签名册上,是因为他属于西莱雅家族,就是签名册上的第一个家族(大祭司也属这家族)。参:以斯(~5)与14。

9~13.在这十七个利未名字中,有些是古老家族名(例:头三个名字与a,和所罗巴伯一同归回祖国之人名相同),65但有几个是当代个人。其中六位或七位都是协助以斯拉宣读律法书的助教,示利比不仅出现在这里,也是以斯拉头一次归回祖国时队伍中的一重要人物,若是同一人)。哈沙比雅也与以斯拉在一起,若这些名字是指同一人,则也是尼希米修建城墙的人

14~27.民的首领主要(也许全都)是以家族著名祖先之名记录,其实最前面的二十一个名字(巴录到抹比押,14~20a节),与以斯的名单非常相似,只有一点点次序或字母上的不同。请别忘了尼希米是用那档做为户口登记的根据。剩下来在20~26节的二十三个名字中,有些也出现在尼希米三章城墙建筑者的名册中。66自从所罗巴伯归回祖国(拉二)之后,又增加了许多新家庭,有些或许是从老家族中分出来的支系,有些则是新近从国外搬回来的。

表示会众顺服的誓言

这里将所提的会众立的、且有首领签名的约,写得更完全一些。它清楚表明每个人,大人到凡有知识能明白资讯的小孩(28c节;与注解〕,都参与这誓言中(还以发誓赌咒来强化这誓言,若违背誓言,则天打雷霹)。

这名单不仅强调同心合一,也描绘这民族是个井然有序的社区,再度按照以斯以下所示范的传统家族来登记(第一批归国者坚决要恢复真正的以色列生活,,且意识到神呼召他们从外邦人中分别出来。宣读完律法书(例:后,让他们对此事再也没有任何怀疑。

特别誓言

全体会众都愿遵行全部律法(29b节),但其中有些部分特别冲击他们的心。

30.异族通婚。律法严厉禁止这事(不是基于种族歧视,而是基于宗教的不同,;因此他们才能轻易接受摩押女子路得)。但在异族统治下的艰难时代,想在社会上升迁的诱惑太大,异族通婚就变成格外吸引人的晋升阶梯。玛拉基、以斯拉及下)与尼希米都面对这问题,且以不同但坚决的方式处理。最后,免得基督徒认为这已不是个问题,保罗就在,以无法反驳的逻辑和激动阐释这事。

31.安息日。住在当地的外国商人,使有关安息日的律法起了漏洞,因为有人可争辩说,买东西并没让与神立约的以色列人工作。可是人民现在可看到它能威胁安息日的气氛与精神。后来当他们食言时,很快就显出它能带来何等严重的威胁(见中历历如绘的报导)。

有关第七年,见、20~22(「这第七年我们……吃甚么呢?」);

32~33.圣殿税说到,凡是年满二十的男子,都要交半舍客勒的银子,做为「自己的生命赎价」,而这钱是「作为会幕的使用」。但它只是在全民户口调查时才征收,现在这段经文却应许一个较少的数额,但每年缴交一次(到了新约时代增为半舍客勒:。布洛庆登指出,虽然古列王、大利乌王与亚达薛西王都下了诏命,从国家预算中固定拨出一部分钱做为敬拜的费用(例:,但不能期望能无限期地做下去,并且长此倚赖外国人的资助,对犹太教并非健康之举。

34~39.各式祭物。这里有些细则是新定的,有些则早已记录在律法书上。经验告诉我们,「公家的事必定没人做」,因此就需派定谁该将柴献到殿中(34节)。清楚规定利未人当得农村产量的十分之b节),并且需有人监管此事(38a节),这是明智的行政管理。

从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指的命令。利未人接受民众所交的十分之一,然后将他们得到的拿出十分之一,交给祭司。在摩西时代,利未人的数目远多于祭司,因此两者得到合理的收入。可是现在利未人的数目比祭司多不了多少,就让祭司的生活较辛苦。但祭司仍然接受自己的职分,就表示律法书对他们是何等的神圣不可侵犯。库夫曼指出,这命令引起一些人对摩西五经发出批判,在的注解对此做了些讨论。

最后一个誓言,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39节),不仅总结这段经文,也是被掳之后的先知哈该、撒迦利亚与玛拉基深切关注之事。以色列人被掳到异地之前,常认为圣殿是避凶趋吉的护身符,这多人争相赞助的活动可以做为良心的麻醉剂(见上述所言,耶七)。现在的情形却反向,人们抱怨圣殿花费太多的时间与金钱。玛拉基书将此态度捕捉的极好,并且严加谴责。本章的气氛与那些情绪大不相同,这该归功于以斯拉与尼希米精明的领导,以及神的话语对专心听道且能明白的会众产生的影响。及下、12节及下、18节,

62希伯来原文圣经第十章,是从我们的开始。

63原文圣经在(希伯来文是真正的表达方式是「在这封蜡的档上之人是……」(我们的首领等等)。意即,「这些名字就盖上印」或只是「档在他们监督之下封蜡」(参:NEB)。

64参:(巴施户珥),39(哈琳)。

65参:(耶书亚和甲蔑的子孙)。

66例中的米示萨别和巴中的哈琳中的哈罗黑。在这两名册中还有一些相同的名字,但请记得同一个名字可指不同之人或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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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和西底家。」

〔暂编注解〕省长。系波斯官员。尼希米的影响无疑隐藏在上一章利未人长篇讲论的背后。现在所要签的约,在属灵上可能就出于他的指导。他带头首先在档上签名。

西底家。可能是一位高级官员。但其他情况不详。根据与,17的对照,他可能是省长的秘书。

「签名的」:应该翻译为「盖印的」。

「西底家」:可能是省长尼希米的书记,一般的正式文件,书记的签名会紧随于领导人之后。

1~27本节至27节为立约签名者的名单,表明9章所作的认罪祷告是全民一致的,全体在此立誓,遵守与神所立之约,与外邦人断绝关系(29~30节 )名单中一共有84个人,包括尼希米在内,称他为“省长“,且为第一个签名的人。继尼希米之后是西底家(又名撒督 ),此人可能是记录此事的书记,所有祭司的家族首领,从大祭司西莱雅家(可能由现任大祭司以利亚实代表 )开始。

】「祭司: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

〔暂编注解〕排在尼希米和他的秘书后面的是二十一位“祭司”(第2节 )。大祭司西莱雅自然排在最前面。在二十一个名字中,有十五位是在里随耶书亚和所罗巴伯从巴比伦回来的祭司长,并在里为祭司家庭的族长。这二十一个人签约,显然是代表他们各自的家族和班次

「西莱雅」:大祭司和以斯拉都来自这个家族(7:1-5),所以这份名单中没有以斯拉的名字。

2~8这里列出的人名有一半再见于.

2~8这里的名单,几乎全部与 12:1-7 12:12-21 一样。这二十一个名字是家族或族长的名字。这些祭司应该是代表他们的族长或家族盖印。

】「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

】「哈突、示巴尼、玛鹿、」

〔暂编注解〕「哈突」:从 12:2 看来,他应该是祭司中的族长。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

】「但以理、近顿、巴录、」

】「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

】「玛西亚、璧该、示玛雅。」

】「又有利未人,就是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希拿达的子孙宾内、甲篾,」

〔暂编注解〕耶书亚,宾内和甲篾代表随所罗巴伯回来的三个利未人的主要家族。在这里,宾内似乎插到甲篾前面排在第二。在剩下的名单中,哈沙比雅和示利比代表随以斯拉回归的家族。其余的名字也可能代表家族。

「宾内」:又称「巴尼」 8:7 9:4-5 ,曾修葺两道城墙 3:18 。以斯拉向百姓宣读律法书时,他教导他们明白律法 8:7 ;团体认罪当天,他是带领群众认罪的领袖之:4-5 。

「甲篾」:和耶书亚、宾内在团体认罪当天是同工,这三人的名字分别列在带领祷告与称颂的名单上 9:4-5 。

9~13大部分人名见于的名单中。

9~13这些名字中,有些是古老的家族名字,有些则是当代的人名。

】「还有他们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毗莱雅、哈难、」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暂编注解〕「示利比」:跟以斯拉一起回归拉 8:18 ,宣读律法书时与以斯拉一起同工,在名单上排名:7 ,和上文提到的耶书亚、宾内、甲篾与下面提到的示利比,在团体认罪当天都是带领祷告与称颂的领袖。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又有民的首领,就是巴录、巴哈摩押、以拦、萨土、巴尼、」

〔暂编注解〕从第14节到第20节的抹比押,是随所罗巴伯回来的平民家族;前十八个是人名,其中亚特和希西家(17节 )应该用连字号连起来,因为显然是指“希西家的子孙亚特”。见。后三个是地名:尼拜(第19节 )就是尼波;抹比押(第20节 )就是末必;还有亚拿突。剩下的(从米书兰到巴拿 要么是这些家族不同家庭的家长,要么是便雅悯和犹大一些小镇的长老。拉2章家族的名单没有全部列出。有些可能已经消失,但这些年间显然也增加了新的家族。

14~27几乎有一半的人名见于的名单中。

14~27这里的名单,主要也是以家族著名的祖先之名为记录。前二十一个名字与 拉 2:3-30 的名单相似。 10:20-27 的其他名字散见于尼希米记第三章 ( 尼 3 ) 的建城墙工匠名单之中。

】「布尼、押甲、比拜、」

】「亚多尼雅、比革瓦伊、亚丁、」

】「亚特、希西家、押朔、」

】「荷第雅、哈顺、比赛、」

】「哈拉、亚拿突、尼拜、」

】「抹比押、米书兰、希悉、」

〔暂编注解〕「希悉」:字义是「猪」的意思。

】「米示萨别、撒督、押杜亚、」

】「毗拉提、哈难、亚奈雅、」

】「何细亚、哈拿尼雅、哈述、」

】「哈罗黑、毗利哈、朔百、」

】「利宏、哈沙拿、玛西雅、」

〔暂编注解〕「玛西雅」:与以斯拉站在木台上诵读律法书 8:4 ,他的儿子参与修造城墙 3:23 。

】「亚希雅、哈难、亚难、」

】「玛鹿、哈琳、巴拿。」

】「其余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尼提宁,和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的,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凡有知识能明白的,」

〔暂编注解〕“尼提宁”。参看的脚注。

其余的民。列举的阶层和一样,没有缺一类,说明整个民族一致同意约书的条款。

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上帝律法的。指离开留在被掳之地的以色列人,加了新的群体的人

凡有知识能明白的。有意思的是,女人和少年也在约书上签了名。这不符合东方惯例。所有已能明白约书意义的人,都被准许参加这神圣的仪式。不可能像一些注释者所认为的那样,只包括受过教育的人。

「守门的、歌唱的」:过去都算在利未人之内,但回归以后自成一种组别。

「邻邦居民」:指「迦南地的居民」。

「凡有知识能明白的」:显出以色列人非常重视百姓对律法的内涵之理解。

这些人是用他们能够使用最强烈的保证方式--「公开发誓」,来表达他们的心愿。当然,人是软弱的,许多解经书提到13:7-30 又记载了以色列人的堕落,但这时他们应该是真心希望遵守律法的。

28-31 与外邦人断绝往来:不与外邦人通婚,并严守安息日和安息年。

】“尼提宁”。参看的脚注。
──《雷氏研读本》

“咒”。违反要遵守神律法的誓言所带来的惩罚。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咒”。违反要遵守神律法的誓言所带来的惩罚。

都随从。百姓对签名的领导者表示支持。他们以这种方式赞同和认可这些人所做的事。

发咒。宣读的律法可能包括申27章和28章的咒诅和祝福。每次重申上帝和祂的子民的圣约时,百姓可能都要宣誓

祂仆人。这个称呼单属于摩西。上帝称呼他为“我的仆人摩西,他是在我家尽忠的”。从那时起,这就成了他的特殊称号

「发咒」

:立约双方起誓,毁约者要按誓约规定的受罚,天打雷劈。创 26:28 亚比米勒与以撒立约时,「起誓」一词就是同一个字。

「发咒起誓」:因为这些人没有章可以盖(当时只有有地位的人才有印章 ),所以就用发誓代替。

】「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暂编注解〕显然以斯拉所进行的改革(拉9-10章 )没有得到延续

禁止异族通婚的理由是「宗教不同」而不是民族主义。百姓们将律法的规定读成「不可与这地的居民通婚」而非「与迦南地的原居民通婚」,是为了抓住整个律法的本意:维持信仰的纯正。

摩西以前的时代并未禁止与外邦女子通婚,就连信心伟人也有娶外邦女子的例子,如亚伯兰 创 16:3 、约瑟 创 41:45 、摩西 出 2:21 民 12:1 。

30~39众民同意(1 )不与外邦人通婚(2 )在安息日和圣日停止一切商业活动(参看(3 )守安息年(4 )支付圣殿的开支。

内族通婚的条款】这条款的法律背景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律法一直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女子结婚。如今以色列人与四周的列国混杂,因而被他们的宗教行为所污染。古代近东社会都普遍有只与本族之人(内族通婚 )结婚,或与友善的民族和亲的习惯。以色列人亦受命在他们的「属灵宗族」(即崇拜耶和华的人 )之内通婚。但这时代在属灵的一致性以外尚有另一个问题。拣选和盟约使土地的产权平添了神学上的意义。与外族通婚是能够危害土地拥有权的因素之一,随之受影响的包括了盟约上的益处。伊里芬丁文献(与以斯拉、尼希米相隔不及五十年的犹太文献 )描述土地重新分配,家族失去土地,是外族女子嫁入犹太家庭,得以承受产业的结果。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众民同意(1 )不与外邦人通婚(2 )在安息日和圣日停止一切商业活动(参看(3 )守安息年(4 )支付圣殿的开支。

──《雷氏研读本》

】「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

〔暂编注解〕在安息日。第四诫虽然没有明显提到禁止经商,但含有这样的意思,所以当然包括在这一日的规范里。里都表达了这方面的禁令。关于犹太人每周守安息日的最早圣经外证据来自公元前五世纪的埃及厄勒番丁岛。在陶片上提到了安息日。这是一些用作普通书写材料的陶瓷碎片。

圣日。百姓决心不在安息日或其他任何圣日从事商业活动。

第七年必不耕种。这里简述了安息年的律法。依据律法这一年土地要休耕。在列王时代这条律法经常被忽略,构成了囚掳之罚罪孽之一。回来以后看来又违背了这条律法。

欠我们债。见注释。

31~33这几条可能是尼希米为了匡正所记犹太人作的恶事而立的定例。

这种年捐乃供圣殿每日献早、晚祭及其他支出之用。古时以色列男丁的捐额为半舍客勒,新定捐额较少,当为依照实际需要和百姓经济能力来决定,凡年满二十岁的男丁都有捐献义务。

安息日的规例】安息日的规例禁止以色列人在一星期的第七日执行业务。开始时这主要是指农务和畜牧的工作。到王国时代以色列发展商业经济时,禁令亦加诸贸易的业务上,售货归入遭禁之列。如今在被掳归回时代提出的问题,是向不受禁令约束的人(外籍商贾 )购物,在安息日是否可行?理由是买东西算不上是执行一己的业务,这一点仍有商榷的余地。然而社群的领袖将安息日的禁令延伸,将买、卖都包括在内。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第七年的规例】

本节中的「第七年」很可能是所讨论的安息年和豁免年(其讨论 见该处经文的注释 )。按照学者的臆测,尼希米可能是将两者合而为一,甚至加以管制,好使所有人都同时奉行两者。此举肯定能使这法律更易于执行。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银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为我们神殿的使用,」

〔暂编注解〕三分之一舍客勒的税款显示他们重新遵守早期的命令(虽然金额比从前为少 参看的脚注 )。从降低税率可见,当时百姓确实十分贫穷。

一舍客勒三分之一。没有说由谁做出这样的奉献,来维持圣殿的工作。这是众所周知的惯例,显然是恢复了摩西的规定,即每一个20岁以上的人,都要向上帝奉献半舍客勒的银子。在基督的时代,依然要求作这样的奉献。考虑百姓中有很多穷人,这个税降到每人三分之一舍客勒。中世纪著名的犹太解经家.伊本以斯拉认为,三分之一舍客勒是加在依法缴纳的半舍客勒之上,这是与本文不符的。

为我们上帝殿使用。不是用于圣殿的建造和修复,而是为了维持圣殿的正常工作。据33节,这个税是用来提供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以及安息日,月朔和其他节日的祭物

32-33 为圣殿需用奉献:三分之一舍客勒比原定的为少(参串 ),可能是因为当时百姓经济拮据之故。

】三分之一舍客勒的税款显示他们重新遵守早期的命令(虽然金额比从前为少 参看的脚注 )。从降低税率可见,当时百姓确实十分贫穷。

──《雷氏研读本》

殿税】

每年收取用以维修圣殿的税,本来是不存在的。指定要在人口统计之时,缴纳半舍客勒给圣殿,但这是不同一回事。波斯王大利乌一世和亚达薛西一世虽然都承诺资助圣殿的建筑,却没有捐增运作的经费,亦可能是指继续的援助 )。钱币在大利乌和亚哈随鲁年间成为经济的标准。货币贸易在这期间成形,圣殿的运作亦因而需要金钱上的支持。本段三分之一舍客勒大概是对照当时波斯帝国货币系统的数额。当时波斯帝国的基本货币是达利克,重八又五分之二克,价值与巴比伦的舍客勒相等。亚兰的朱兹(zuz )币值是它的一半,相等于希腊的德拉克马。然而以色列的舍客勒长久以来都是十一又五分之二克(与亚述的舍客勒相同 );此外,还有王室舍客勒(乌加列文献称之为「重」舍客勒 ),按照出土的例证其重量是十二又二分之一至十二又五分之四克。因此重量是四又五分之一克的朱兹,大约就等于传统王室舍客勒的三分之一。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就是为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节期所献的与圣物,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以及我们神殿里一切的费用。」

〔暂编注解〕“陈设饼”用细面粉烤成,每安息日摆在耶和华面前,一共十二个

可能指“摇祭”和“平安祭”,因为这些是“献与耶和华归给祭司的”。这个税还包括,22,30;29:5,11,16,19所规定的赎罪祭,及其他必要费用。设立这样的税并不一定意味着亚达薛西的谕旨所承诺的拨款已经停止,会众需要用自己的财力来支付费用。除了国王的拨款以外,现在需要满足圣殿增加了的需求。

】“献祭的柴”。需要保持坛上的火不灭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祭坛上的火要终年不熄,供献早、晚祭等之用,故需要大量木柴。但这是首次,列为经常奉献项目,可能圣殿财政状况不及从前,故硬性规定由各族抽签决定,轮流供奉。

《犹太律法遗传集》列有祭坛用柴规定,除葡萄藤与橄榄树外,任何木柴都可以。

“献祭的柴”。需要保持坛上的火不灭

摩西的律法只规定在坛上要不断地烧柴,每天早晨祭司要添柴,但没有提到木柴的来源。这个圣约要会众提供必要的柴火,由各个家族轮流负责,其顺序由抽签来决定。据约瑟弗斯说(《战争史》ii.17.6 ),一年所需的木柴须在一个规定的日子奉上,那就是五月十四日。这一日要守为节日,叫做“献柴日”。

供应木柴】

在王国时代圣殿有足够的员工,来收集所需的木柴。劈柴是分派给基遍人的职务之一。但这个时代圣殿人手严重缺乏,因此需要设法另觅木柴来源。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初熟的土产】

把「初熟果子」(牲口、农作、人丁 )献给神明是基于丰饶崇拜的宗教原则。远古以来的假定,是神明创造各种各样的生命,并且要求收取农作物和人畜母腹的初熟果子,作为回报。以色列的信仰消除了这部分,容许将部分牲口和人类的全部长子赎回。此外,献上初熟果子也可能有政治上的用途。亚述王西拿基立(主前705~681年 )的年表记载,他命令被征服的民族将羊、酒、枣的初熟之祭,献给亚述的神明。在以色列农作物的收获传统上是祭司供养的一部分。具体提到五谷、酒、油,本节更将果树的收成包括在内。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又定每年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和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

〔暂编注解〕“初熟的土产”和“初熟的果子”用以供养祭司和利未人

关于土地的出产,见;34:26;;关于水果,见

35~39本节至39节是关于百姓实物奉献的定例,供圣殿献祭及祭司和利未人生活所需,其中大部分已见摩西五经。最显著的不同处是着重条例的全面遵守,因为百姓过去长久疏忽应尽的本分。另一特色为利未人收什一奉献时须有祭司在旁。这是因为利未人须从收入中提出十分之一给祭司,祭司有权知道利未人的实际收入。

】「又照律法上所写的,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

〔暂编注解〕奉献“头胎的儿子”:看及注。

要按祭司的估价赎出来,包括不洁净的牲畜。头生的牛羊须献在坛上

头胎的奉献】人类的儿童和不洁牲畜都要赎回,此举因而为圣殿经费提供了一些现金的入息。有关头生儿子律法的资料,可参看:的注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奉给祭司和利未人之物】

崇拜者不论是否可吃牺牲的一部分,好几个祭都为祭司提供了食用的机会。巴比伦的惯例亦然。按照他们的规例,君王、祭司,和其他庙宇的人员都可获配给部分的祭物。早至苏美文献,食用分别为圣之物已被视为弥天大罪。在大部分其他古代近东的宗教传统中,百姓亦须用类似的方法维持庙宇。食物虽说是被神明「吃尽」,真正食用的当然是庙宇人员。有关什一奉献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并将初熟之麦子所磨的面和举祭、各样树上初熟的果子、新酒与油奉给祭司,收在我们神殿的库房里,把我们地上所产的十分之一奉给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们一切城邑的土产中,当取十分之一。」

〔暂编注解〕初熟之麦子。见

举祭。见,17。

库房。圣殿的仓库

土产中当取十分之一。许多人似乎忽略了十分之一,结果祭司和利未人无法在圣殿里任职,只好另谋生计。人们现在庄严地承诺恢复缴纳十分之一。预言到这个时代的玛拉基也讨论过同样的问题,并提醒人们扣留十分之一的坏处和忠心缴纳的福气。关于在农业经济中支付十分之一的律法,见

一切城邑。农产的十分之一似乎不要送交耶路撒冷,而是储藏在原产地等待利未人来提取。不知道这是指专门提供仓库的城市,还是指利未人的城市。

土产。直译为“工作”。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时候,亚伦的子孙中,当有一个祭司与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当从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们神殿的屋子里,收在库房中。」

〔暂编注解〕利未人在收取十分之一的时候,要有一位祭司在场。这不像一些注释者所认为的,是为了保证利未人得到他们的份,而是为了让祭司得到他们的份,就是利未人的十分之一。根据本节经文,十分之一要送交到耶路撒冷,费用由接受者负担。让祭司参与运送工作比较公平。这条规定也是为了保证正确使用圣款。接受和分配十分之一的时候有两等圣职人员的代表在场,可以避免资金的误用。

38~39关于什一奉献,参看至33节和的脚注。利未人必须在什一奉献里取出十分之一,藉以支持供职之祭司、守门者和歌唱者的生活。

,39】关于什一奉献,参看至33节和的脚注。利未人必须在什一奉献里取出十分之一,藉以支持供职之祭司、守门者和歌唱者的生活。

──《雷氏研读本》

“不离弃”(忽略 )。他们一直忽略神的殿,各人建造自己的家园,却不修建神的殿

──《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本节综述百姓和利未人给祭司的奉献收存的地方。百姓所献的均为土产(37节 ),利未人的则为十分之一收入中的十分之一。这些奉献都存放在“收存圣所器皿的屋子”里,给供职的祭司、守门的和歌唱的生活之用。

百姓若能为圣殿踊跃输将,尽32~39节所规定的本分,圣殿当可运作自如。

“不离弃”(忽略 )。他们一直忽略神的殿,各人建造自己的家园,却不修建神的殿

【思想问题(第10章 )】

1作者为什么记载了禁食与签名立约之后,旋即记载有关婚姻、安息日、金钱奉献等等的问题?9-10两章的记载有什么关连呢?「禁食」这个属灵操练和生活上实际的见证应有什么关系?

2愿意归服神律法的,除了有祭司、利未人、尼提宁人之外,还包括有什么人呢?参28节下。由此看来,百姓立约是以什么为单位呢?职分?本族外族?家庭?教会的复兴若没有家庭的复兴可行吗?

3本章30节所针对的是否只是异族通婚的问题而已?。这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与未信者缔结婚盟在实际生活上往往会引起什么问题?

4有一位作者曾用一句话论及安息日,他说:「我们若没有平安、喜乐、满足,就是违背安息日的意义」。你除了理智上了解安息日的目的之外,在实际生活上是否可以体验到安息日的意义?

5教会要得复兴,除了要从家庭开始,建立纯全的婚姻关系之外,信徒也要特别注意那一方面的实践?参32, 37节。这样做会否使基督徒大大损失?

6奉献给圣殿的事项中(32-38 ),那一项是律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呢?参34节。今日教会中,什么奉献和此处的献柴有相似之处?你有否注重这方面的奉献?

7据学者的了解,以色列男丁每年献给圣殿的税是每人半舍客勒。这数目和此处所记的(32 )有何不同呢?为什么有此差距?。律法的规定是给人作生活的准则,还是加添人愁苦?

8本章记载奉献的过程中(参32-38 ),特别强调供职人员的收益。他们的供职应有什么赏赐?你是否以同样态度对待教会中的全职人员呢。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生活见证的重要】

属灵追求固重要,我们却不能忘记生活上正面的教导,以及生活上实际的见治。我们虽有心在灵里面进到水深之处,愿意在信仰上有更深的追求,但无论如何,总不可忘记回到我们该有的基本生活里。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家庭的重要】

那些签名的人,以行动配合,发咒起誓,谨守遵行的都是全家性的──『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凡有知识能明白的』(28节 )。家庭若不复兴,教会就不能复兴。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没有一件事影响基督徒比婚姻更大】

以斯拉与尼希米对家庭的教导,特别强调恢复属灵血统的纯一。而血统纯一的主要关键是婚姻。要让家庭成为基督化的家庭,婚姻是非常重要的。以扫的婚姻,使得利百加心中十分难过。违背神心意的婚姻,也必然影响到儿女。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在基督里才有真安息】

今天我们最主要的安息,是在基督的死、埋葬及复活的里面,我们得到安息是在基督得胜的工作里面;神满意基督的工作,因此祂安息了。同样,神也要我们在基督里面安息、喜乐、敢恩、满足。有人说,我们若在基督里面没有平安、喜乐、满足,就是违背安息日的意义。今天我们应当看重『主日』。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恢复安息日的属灵意义】

尼希米记中十四次题到安息日。尼希米起来恢复安息日,不准外邦商人在安息日来城门卖东西。安息日是基督的预表。基督在新造的里面,已经完成了神一切的工作,使神心满意足,因此神进入祂的安息。现今基督和祂已完成的工作,就是我们的安息日。因此安息日不是一个日子,乃是一个活的人位。如果你把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抹杀一点,你就触犯了安息日的原则。

―― 史百克《恢复神儿子丰满的见证》

尼希米为自己定例,每年捐出多少银,作圣殿使用。因为看他的好榜样,大家便都照着行。

为自己定例,一方面看出各人的虔诚和热爱,他们自愿在圣殿的工作上有奉献;一方面却照着各人的力量,不勉强、不作难,捐得乐意,使神家有粮。

今天的信徒们需要自己定例,在教会的需要上,传福音的圣工上有奉献,这是馨香的祭品。

── 吴恩溥《没药汁》

十分之一的奉献】

奉献是一条蒙福的路,是一条使我们从贫穷变为富足的路。奉献不是律法,乃是心甘情愿,所以在摩西的律法中,未曾题到十分之一的奉献。

── 周神助《异象与使命》

『可以荣耀主…在人面前』,21 )。这里他强调教会中财务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原则运用在今日教会里。我记得救世军刚成立时,有许多人批评它的创办人卜威廉(WilliamBooth ),说他将一切财产纳入他的名下,他可以随时占为己有。卜威廉非常谨慎,他从一开始就将所有账目公开。几年之后,批评之声终于沉寂下来。如今我们再也听不到有人批评救世军账目不清,或者藉事工之名中饱私囊。「在人面前」一切事都要正直,清白。这是教会应秉守的原则。

──无名氏《哥林多后书》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将祭奉到。」

这一次在相近的日期,玛拉基写出富有纪念的话:「将十分之一的奉献带来纳入我的仓库,使我家有粮,在这事上试验我,看我是否可将福分倾倒下来。」这是耶和华说的。当人们将自己分别归神,神的家必无缺乏,也常有供应。个人的情形也是如此。所有的人必须将自己分别出来,每年都应誓约,进入神殿的事奉。分别出来之后再行献上。

我的朋友,这对你有什么意义?在你收入中留出少为事奉神呢?人按比例事奉,无非表明他属灵生命的深度,以色列人奉献总共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年俸,我们有否达到这个标准?但有时我们说到犹太人还有些不屑的态度。他们其实是可成为我们的榜样。以神的理想来说,次序应该颠倒。神要我们计算,将应有的维持费用除去,家庭费用也除去,再将捐献奉给神,但是我们为自己打算,算来算去,奉献就很微小了。我们必须照收入的比例奉上,尽力为之,不可忽略神的殿,天必敞开,福分必倾下。凡奉献的必越来越多,这种乐捐的恩必可帮助贫穷者,也使家人获益。

── 迈尔《珍贵的片刻》
不离弃神的殿】

「这样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

归回的以色列民,当然是心系残破的故国,为了爱国的热诚,愿意放下一切。想不到归来后所经历到的是,困难多于鼓励,四围是惧怕,加上不息的劳力。有的人则把贪婪的饥渴,带到这创痕未复的土地上,丑恶的嘴脸,真使人憎厌。
以斯拉把神的话带到他们面前,当人面对律法的镜子,知道了自己的亏欠,由领袖们签名,全民乐意悔改,遵行神的旨意,形成了普遍的复兴。

由领袖开始

古时的法律,都是由统治者颁定的,但他们自己常不受限制,为所欲为。如华人社会,则以不守法为光荣,以善走法律漏隙为智慧。神是最高的颁定律法者,祂是信实守约的,愿意人照祂的旨意行事,而且对领袖要求特别严格,希望他们作百姓的表率。所以复兴是由领导阶层开始的,其余的民“都随从他们贵胄的弟兄”)。人民性格如羊群一样,看到领袖那样作,才相信是真实的,爱主需在于领袖的表现。

有相应行动

复兴不止是喊一阵子口号,唱唱诗歌,也不止于情感的表露,而是有相应的实际行动。教会历来的复兴,都在历史上留下深切而长久的痕迹。以色列民的复兴,先改变了身边的生活习惯,分别为圣;再有更新的宗教生活,“照律法上所写的,将我们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们神的殿,交给我们神殿里供职的祭司。”

使神得荣耀

复兴与一般社会运动不同,是在于人心灵的觉醒,更新了对神的敬畏,有爱主的具体表现。奉献不是仅为了供应日常的开支,维持一些专业人员的生活需用,更是表现尊荣神。“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尼希米没有规定,不奉献十分之一就关在监里,圣经也没有这样的记载;但那是表明敬畏神:人为了吃饱而事奉教会是羞耻,教会不给事奉的人吃饱是罪恶。要大家不离弃神的殿。
今天教会需要复兴,我们也祷告求复兴;但我们当思想:是否遵行神的话,从领袖,到个人,尽上自己的责任。

── 于中旻《尼希米记笺记》

【尼十章-复兴的第四原则──重新顺服】

在第十章中,你可以看到百姓和神所立的约。可惜他们竟背弃所立的约。虽然如此,不要以为立约等于无用。在旧约中,神的子民乃受律法的驱使而对神服从,而今天我们乃是因主的爱激励而顺服祂。

顺服不止是情感方面的一次奋发──它要产生行动。它使人的心中开出爱的花朵;它使久旱的属神的河流有水奔流;它使沙漠之地有花盛开。请注意,神的子民的顺服,是关系到他们生活的各方面:他们的家庭生活,他们的社会生活,以及他们的宗教生活。

「都随从他们贵冑的弟兄,发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在此他们重新表示顺服──「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这就是说,他们重修已经倒塌了的家庭祭坛。今天有多少家庭正急切需要重修祭坛呢?复兴应自家庭开始。当我重修耶和华的祭坛,使家庭生活恢复正轨,使我和妻子及家人重新再有家庭崇拜,我就是荣耀神。

复兴也影响到社会的生活(30节 )。它要做到在友谊方面分清界限,凡事以神的旨意为第一,而其他的一切都放在其次。

此外,复兴也影响到宗教生活。第十章结尾一句话是说:「...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这包括两件事,就是:第一,尽心奉献财物。「...将我们地上初熟的土产...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第二,忠心的敬拜。所谓「不离弃我们神的殿」,不止是说我们只要来做礼拜,而是说我们不要使敬拜归于徒然。忠心的奉献,必须加上忠心的敬拜。我们的敬拜并不能使神增加甚么,然而若我们不与祂的子民一同敬拜祂,我们就是剥夺祂应得的荣耀。若是这样,我们自己的灵命会变成枯干,而不能合乎主用。

奋兴家芬尼(C.G.Finney )说:「复兴的来临,是因着把明显定规的方法好好地实行出来。」而神所明示的方法不外:我们重新破碎心灵(心要化为柔软 使祂可把灵的种子撒在其中 );回想神的恩典和慈爱(用功夫默想 );深切认识自己的罪孽(诚实的自我省察关于罪的问题 );再一次完全顺服(这使复兴付诸行动 )。愿神的话在你我心中成为祝福,领我们得到真正的复兴。

――Alan Redpath《基督徒胜利的工作――尼希米记的讯息》

【尼十章 重燃爱火】

第十章定的题目是“重燃爱火 — 爱神、爱殿、爱神仆”。他们在主面前得着复兴以后,在 神面前悔改、认罪、归向 神,然后与 神立约,更新他们对 神的奉献和顺服、遵行 神旨意的心志。

本章一开始就记载这些签名的人,带头的是省长尼希米,接着是祭司、利未人,民间的首领,第28节讲到其余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尼提宁(就是殿役 在殿里面服事的 ),还有一切离绝临邦居民,归服 神律法的,还有他们的妻子、儿女等等。首先他们借着立约,给神家带下祝福。

第九章尼希米的祷告,他们的悔改,在《以斯拉记》第九章也有一次类似的记载:他们发现神的百姓跟外邦女子结婚,或是女儿嫁给外邦人,与异族通婚的事,以斯拉知道时,心中痛苦,然后带领神百姓归向 神。这两章可以对照着看,但是《以斯拉记》第九章和《尼希米记》第九章所记载的不是同一个时候,虽然处理的事有一些类似,特别是讲到与异族的通婚。

──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

【尼十章 恢复对 神的爱】

一、在事奉上的分别:他们发咒起誓、立约,要归服而且要遵行 神的律法。

二、在生命上的分别:他们立约,绝对不再跟异族通婚。

三、在生活上的分别:他们要守圣日及安息日,不再容许作买卖的事情。

──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

【尼十章 恢复爱神的居所】

一、恢复正常而稳定的奉献:他们的奉献有两方面,一个是钱,就是银子的奉献,是为了神殿的使用。另外一个方面的奉献,是在第35-36节,他们将地里初熟的土产、果子,还有照着律法上所写的,把头胎的儿子和首生的牛羊牲畜,奉献到 神面前。

二、恢复正常的献祭生活:就是早、晚献燔祭,在节期、定期的时候,他们也在 神面前献各样的祭。

──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

【尼十章恢复爱神的仆人】

众民都立约,要将他们的十分之一奉献给利未人。因为利未人没有产业,他们的产业就是 神。神百姓所献的平安祭、举祭,就是指十分之一的奉献。在旧约里,神的百姓把十分之一奉献到神家来,成为利未人生活的供应。利未人收到各个支派给他们的奉献之后,从他们的所得再分出十分之一献给祭司,祭司就根据利未人所奉献的十分之一成为他们生活的供应。这样,这些祭司、利未人,他们就可以专心的在神的殿中事奉 神。

── 于宏洁《尼希米记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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