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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神啊,我犯了罪孽,过失和罪恶,我和本家都犯以上的罪。求祢掩盖这些罪孽,过失和罪恶,是我和我的本家在你面前所犯的,因为祢的仆人摩西,在律法上写清楚:“在那赎罪日,神会掩盖你的一切过失,使你成为圣洁,你的一切过犯在神面前都可以洗清。”’
那时公牛仍放在坛前。这个祭礼即开始进入一个特别的阶段。接着送上来的是两只站着的公山羊。随即为那两只公山羊拈阄,一阄归与神,一阄归与阿撒泻勒(英文圣经钦定本翻它为‘代罪的羊’ )。然后用一条形像似舌头的朱红色织巾缚住那‘代罪的羊’的角。此时,大祭司转身在坛旁宰那公牛。血从喉头泻出时,有一祭司在旁用盆盛着牛血,并且不停搅动着,以免血浆凝结成硬块。祭礼最重要一刻就是大祭司那时在盛满火灰的坛上取一块炭又拿一棒捣细的香料,带入至圣所中,在神面前烧香。律法上清楚告诫他不准久留,否则立即死亡而以色列民亦会受灾祸。所以旁观的众子民在这个时候紧闭呼吸,待大祭司安然走出来时,才松一口气。大祭司从至圣所走出来,拿取公牛的血再返回至圣所,向上洒七次向下又洒七次。再走出来,宰那只献给神的公羊。携同羊血入至圣所,将羊血浇洒一次。接着大祭司立即离开至圣所,把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混合,又把这混合的血浇洒在香坛和祭坛上七次。剩下来的血则放在燔祭坛脚。那至圣所和祭坛若有任何地方玷污时,则用血去抹干净。接着的仪式是最生动的一幕了。那只代罪的羊被带到前面。大祭司把手放在羊头上,为自己和众子民认罪,然后把这羊牵到旷野去,它在“无人之境”担当了他们的一切罪孽。那只在旷野的羊随即被宰杀。那时,大祭司把那已经宰了的公牛和山羊预备献祭,仍然穿着细麻布衣服,读出,二十七至三十二几节,自己用心念出,并为祭司职任和众子民代祷。做完后,沐浴一次,然后穿上华丽的礼服。为众子民献上一只幼山羊作赎罪祭;素常的晚祭;再献上余下已预备好的公牛和公羊各部份作燔祭。大祭司再沐浴一次,脱下外袍,披上白麻布;作最后的一次,即第四次,进入至圣所,挪开那仍烧着的香料。出来后再沐浴一次,穿回那光彩的礼服;烧晚祭的香料,修剪金灯台上的灯火,便做完整日的献祭仪式了。晚上的宴会是祝贺大祭司能够到过神的面前而能庆幸生还回来。这就是赎罪日的大概,赎罪日的目的是洁净一切所有的事物和所有人的罪,这当然是希伯来书作者心目中的情景,而他的大部份信息也是从这景象中产生出来的。在整个祭礼中有几项事情是作者当时特别联想到的。这个祭礼每年都须重复一次;除了大祭司之外所有的人都不能走进至圣所;甚至大祭司自己也是战战兢兢的走进去而不能久留;沐浴用的水是洁净身体的;祭礼则用公牛公羊和动物的血;这些水和血却不能把罪洗去,所以整个制度都是注定失败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意会到这只不过是基督真祭礼反映出来的依稀样本,是那个真祭礼的复制品而已。利未祭司职任的仪式的确是华丽庄严,但始终是一个幻影而不是真实的。所以那唯一可靠的祭礼,能为所有的人打开通往神的路的,就是耶稣基督自己了。通往神之路的祭礼我们若要明白这段经文,必须掌握希伯来书作者的三个基本思想原则。(一 )宗教的功能是引人通往神的面前。(二 )这个世界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幻影;真体的世界仍在彼处。所有崇拜的功能是带领人与永恒的真体接触。会幕崇拜的本意也是如此;但地上的会幕只不过是那真体的一个影像。只有那个真正的会幕和真正的崇拜才可以领人到真体之中。(三 )若果没有祭礼就没有宗教。洁净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它是通往神的一个条件;人犯了罪就需要赎罪,人必须洁净污秽。归纳这三点来说,希伯来书作者就认为耶稣是唯一的大祭司,能献上那个祭礼,开通往神的路,而祂所献上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作者首先引述犹太人在旧的约下惯常献上的几个重大祭物。(一 )公牛和公羊的祭。刚才在上一段作者已提过,在赎罪日那天大祭司先献上公牛为自己赎罪。那代罪的公羊是被牵到旷野之地,替众子民担当一切的罪孽(二 )红母牛的灰祭。这个怪异的祭礼详细记载在民数记第十九章内。根据犹太人的俗例,人若触摸了死人,就是不洁净,不能崇拜神,而且经他所触摸过的东西也同样视为不洁净。洁净的方法必须遵律法所定的指示,把一只红母牛在会幕之外宰杀,由祭司将血浇洒在幕外七次。牛身连同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烧,然后收起灰来,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象征完全的洁净。这个祭礼的起源已不可考究,而它的意义也随着岁月消逝,犹太人有一个传说,一个外邦人问拉比约南堪(Jochanan ben Zakkai )这个祭礼的意义何在,因它听来有点迹近迷信,拉比约堪南回答说:‘神订立的神圣祭礼,任何人都不可以提出质问的,我们亦无须要去替祂解释。’但无论如何这是犹太人遗留下来很旧的一个重要祭礼。希伯来书作者扼要的引述这些祭礼之后,随即说耶稣的献祭比这些更伟大和更有效。作者所指那非用人手做的会幕更伟大和更有效,到底意义何在?这个问题没有肯定的答案。差不多所有的圣教伟人都一致承认作者只不过是想指出这个新的会幕就是耶稣自己的身体,犹如约翰所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旧的会幕崇拜的目的是把人带到神面前,但它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影像,没有真实的价值。耶稣的来临,自己成了那个真会幕,可以真的引带人到神的面前,因为神在祂里面,而进入这个世界的空间和时间,神是以人的形体出现,而我们见了耶稣,就是看见神的形像了。耶稣的献祭比其它的献祭更伟大,这点可以从三方面去找出来。(一 )古时的献祭需要沐浴洁净身体,除去礼仪上一切的污秽;耶稣的祭礼能洁净灵魂。我们必须谨记这点──在理论上所有的祭物都能洗洁一切礼仪上的污秽和过犯;但内心的骄傲和欺诈的罪却不能洗净。试举那红母牛祭为例,触摸死人构成的污秽是可以藉着这个祭礼洗净仪式上的污秽,但却不能把不道德的罪污除去。人的身体可以说是在礼仪上洁净了,但人的心仍充满着愤恨。人认为自有资格可以进到会幕去,但实际上却与神远远的隔离。耶稣的祭礼能把人良心上的罪污除去。旧约献上动物作祭礼,但却使人与神的关系更加疏远;耶稣的祭礼展示给我们一个充满爱心的神。这位神常常张开双手迎接我们的。(二 )耶稣的祭礼带来永恒的救赎。人时刻在罪的阴影笼罩下生活,我们在罪中被释放出来成为自由的人,好像一个奴隶被主人买赎了而得自由一样。(三 )基督的祭礼能使人离弃那引致死亡的劳役,而变成活的神的仆人。这就是说,基督不单止饶恕我们过去的罪孽,并且我们将来也能过一个圣洁的生活。祂不单止为我们还清债务,并且给予我们胜利。耶稣的事奉是叫人与神复和,使人与神有恢复正常的交往。十字架的功能就是把神的爱带到人间,除去人类一切的恐惧。那活的基督与人同在,把神的力量赐给他们,叫他们能够每天都能战胜罪恶。韦斯科(Westcott )指出四点,解释耶稣把自己献上的祭礼和把动物献上的祭礼,两者不同之处。(一 )耶稣的祭礼是自愿的。动物的生命是被取去,但耶稣却献出自己的生命,祂甘心情愿为朋友舍命。(二 )耶稣的祭礼是顺其自然而来的。献上动物的祭礼是律法的产品;但耶稣的祭礼是完全从爱心产生出来的。我们向店主人还债,这是一件“必须”的事情;但我们致送一件礼物给亲爱的人,因为我们“自愿”要这样做。所以基督的祭礼是出于爱,而不是律法所规定的。(三 )耶稣的祭礼是合乎情理的。献上的动物,本身是不知道发生些甚么事;但耶稣献上自己,祂清楚知道祂所做的是甚么。祂的死不是一个无辜者的牺牲,或无能为力而被人陷害,或者死了而毫不知情。祂是甘心情愿,睁开双眼接受这个苦杯的。(四 )耶稣的祭礼是有道德意义的。动物的祭礼是机械式的,但耶稣的祭礼是藉着那永恒的灵而做成的,祂在各各他山上的牺牲不是遵照律法豫定的步骤;祂是遵行神的旨意,为了人类的缘故而献上自己的。在整件事的背后,清楚反映出爱的选择而不是受机械式的律法所控制。赦罪的唯一方法这是全书中最难明白的一段。但首次看这封书信的读者,因为熟识作者的辩论方法,思想的表达和类型,不难明白书中的大意的。约的观念事实上对作者的思想起了一定的基本作用。作者心目中的约就是人和神的关系而已。第一个约的关键是视乎人是否遵守律法;因为不遵守律法,于是解除了这是约的关系。作者的宗教观念把宗教纯粹看作人到这神的通路。所以耶稣带来的新约,主要的目的是带领人到神面前。换句话说,就是要使人和神结合在一起。现在产生的问题是:人在旧约时期已犯的罪孽进入新约的时期又怎样办呢?因为先前已经证实了旧的献祭已无法替人赎罪了。所以希伯来书作者引进了一个重要的思想来,就是耶稣基督的献祭可以追溯补救以前的罪过,祂的牺牲可以一并替他赦去昔时的罪和领他们进入新约的领域,建立那应许的团契。这一切的说法似乎很复杂,但其中我们看见两个永恒的真理。第一个是耶稣的献祭对以前的罪仍能产生效力。祂同样可以饶恕他们。本来他们是应该被摒弃在门外而受惩罚的,但因为耶稣的救赎,我们的债已代偿还,祂已代我们弥补破裂的关系,清除阻隔的障碍。第二个是耶稣为将来的新生命铺了一条路。使人与神能够直接交往。原来我们因为犯了罪与神隔离,成为陌生的人,但现在因着基督的祭礼,我们重新再成为朋友了。祂为我们所做的事已将旧事擦去,我们今后便得着与神同在的生命了。作者辩论的第二点使人觉得难于接受。他要解释的问题是为甚么这个与神交往的新生命,必须牵涉基督的死呢?他从两方面去回答这个问题。(一 )这一点也是我们难以接受的。因为作者借用字义的变化作为他的解释立场。我们已说过,约这个字是基督徒专有的名词,因为照原来希腊文的字义去解,它是代表遗嘱的。在第十六节之前,作者一直用diatheke作约解释,但在这节之后,作者突然不加任何解释,将约这个字义转变为遗嘱。遗嘱的生效日期是立遗嘱的人死后才正式开始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把握这个意思,指出新约的生效与否,全视乎基督有没有为我们牺牲,所以基督必须替我们死,然后这个约才能生效。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利用这个字义上的变化,作为辩论的根据是不合逻辑的,但这是作者当日的亚历山太学者辩论的一贯作风,而作者能够利用字义的改变而达到他要解释的目的,亦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了。(二 )第二个答案可以追溯犹太人的献祭制度。根据:‘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而且希伯来人坚持一个特有的原则:‘不流血,则不能赎罪。’因此希伯来书作者引述摩西昔日接受神的约,和当时子民接受律法作为立约的条件。摩西献祭时,‘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然后读出律法书,众子民都表示愿意接纳这条件后,摩西‘拿血洒在众子民的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神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希伯来书作者,只凭记忆去描述这件事,同时他又牵连赎罪日的情景‘拿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公牛犊和山羊的血,洒在帐幕’,放在这件事上。这点是不对的,因为在摩西的时代,会幕还未正式设立;当然我们可以解释在作者的心目中,一切的事物都和祭礼相关,如影随形般依附着。其实作者苦心孤诣所要证实的就是,倘若不流血就不能洁净任何事物,同时也不能补过了。但原因何在呢?作者则认为无须解释。因为圣经既然如此说过,就是最好的解释了。其实最贴切的,解释就是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血和生命是互相混合,而生命就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人必须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神。这些列举的理由可以归纳在一个很古旧的祭礼原则来解释──而这个原则亦有一个真理存在的──饶恕必须付出代价。人的饶恕当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当儿女们做错了事,父母当然会饶恕他们,但同时带来的眼泪,增添的白发和面上忧伤的皱纹,心如刀割的忍受,不是很大的代价吗?神神圣的饶恕亦同样付出很大的代价。神是爱,也是圣洁。祂不会把支持这个宇宙运行的道德原则打破的。罪的结果就是惩罚,否则生活的制度便会解体了。人犯了罪之后,只有神自己才付得起这么大的代价来饶恕人。饶恕不是简单说一句话:‘算了吧,这是不要紧的。’饶恕是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若不是从心里流出血来,罪就永远不会得到赦免。人犯罪的结果,常使关心亲爱的人和永远爱他的神,忍受辛酸苦楚。他若果真能觉悟,痛改前非的话,必须真诚体验到别人和神对他的饶恕,所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而肯自我痛悔承认这些代价。凡有饶恕的地方,就必须有人被钉十架。完全的洁净希伯来书作者仍然带领读者思想着耶稣的祭礼带来重要的后果,但开始时,他的思潮又突然飞驰高升。以这么资深的作者来说,真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但我们必须记着,这书信的中心思想是认为这个世界的崇拜,只是那个真正崇拜的依稀复制样本而已。希伯来书作者指出在这个世界里利未祭礼的目的是用来洁净崇拜的工具。举例来说,赎罪日所献上祭物可以洁净会幕,祭坛和圣洁之地。但基督的救赎工作不单止洁净地上的一切,同时包括天上的一切在内。作者有一个广泛的景象,它的范围是属于一个宇宙性的救赎,是包括整个宇宙在内,就是看见和看不见的东西,都同被基督的救赎洁净。于是作者再强调基督的救赎工作和祭礼,是何等高超伟大。(一 )基督能进入那非用人手做成的圣洁之地;祂到了神的面前。所以我们想象中的基督教是不应该以教友的人数去衡量,而是以她和神亲密的程度去判断。(二 )基督进到神面前不单止为祂自己,并且为我们的缘故而要这样做的。祂替我们开路并且代我们祈求。在基督的一生当中,我们可以看见世界上几个重要的相对真理:祂有至崇高的尊贵,也同时又作出最大的事奉;世界为祂而存在,而祂亦为这个世界而活;祂是永恒的君王,也同时是众人永远的仆人。(三 )基督的祭礼是一次过的献上,而比后永远不需要再献任何的事物了。‘赎罪日’照着习惯是每年举行一次的,它要移去阻隔人与神之间的障碍,但基督的祭礼能够把门永远开启。人时刻都容易犯罪,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但既然基督已将门永远打开,我们时刻可以进去,而不需要基督时常为我们献祭。这样好比外科医学界对某一项手术迟迟未找到正确的途径。但后来有某一位外科医生在这方面突破了技术上的困难,以后的医生则可依循这新发现的方法去做,而不致受困了。所以我们确信耶稣基督已为罪人打开那直接通往神的爱的门了,从此以后,人再不需要办任何麻烦的手续。就可以和神交往了。最后,希伯来书作者以人类的生活和基督的生活两者作一比较。(一 )人死后要面对审判。这个思想对希腊人来说,是很难接纳的,因为他们相信“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结。所以爱斯区罗(Aeschylus )说:‘当大地吸吮了人最后的一口血,人即撒手尘寰,又何有于身体复活的事呢。’,欧里披蒂(Euripides )说:‘人死了岂可复苏重见光明。富贵易求,生命希罕,必朽坏的躯体随死而消逝。’诗人荷马(Homer )引喻阿溪理(Archilles ),临到阴间的时候说:‘在此阴沉之地我宁愿做个雇工,无忧无虑,孑然一身,总比身负重的财主倒好,人死后一切都化为乌有。’免拿麻斯(Mimnermus )同样抱着失望的态度深深感叹:‘别矣,媚丽(Melite )的墓,妳是最清高的妇人,妳将永远在此躺着,妳曾爱妳可倾慕的夫婿阿尼亚姆(Onesimui )。但生离死别,留下只有相思之情,你是最贤德的妻子啊!夫妇永诀道别,唯寄望夫婿悉心爱护骨肉的儿女吧!’
正如狄勤生(G. Lowes Dickinson )所指出,希腊人的墓志铭,首末两句都是写上‘别矣’,因此死亡就代表一生的完结了。当塔西图(Tacitus )为那伟大的罗马大将雅其科拉(Agricola )写传记时,在他生平颂赞的结束前,只能用‘倘若’的态度来表达他的愿望:他们关切的是礼拜的条例。条例(dikaioma )这个词,在新约圣经里有多种用法,例如律法(所要求 )的义,或“义行”──满足被认为对己事的行为等。而这节经文所指的,显然是所记载下来,有待人们去遵守的规条而言。但主要关注的是崇拜的处所。这一点紧跟着就谈论到了。这里将崇拜的地方称之为属世界的圣幕(to hagion kosmikor ),这个词的前面有个定冠词(这 )而不是不定冠词(一个 )。两者的区别不可等闲视之,因为这是个很重要的圣所,是祭司执行礼仪的会幕。圣幕(hagion )这个词包括了圣所(2节 )和至圣所(3节 )。Kosmikon 这个字(属世界的、世俗的 ),在新约圣经里,只另外出现在,用来指世俗的情欲。在这节经文里,并没有蕴含道德意义,而是指与天相对的地,这是活动的范围。
──《丁道尔圣经注释》
【圣幕与各样的物件有何表意?】
答:在这异端经文内,提到「属世的圣幕」,就是指在摩西在旷野所支搭的帐幕,因这是人手用属世的金、木、布、皮所建造的,这种帐幕随时可以移动,能被毁,表明教会在世界上不能久存,将来必要被提。从预表方面看,这帐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对象(参出二十五至十四 )的制造,皆有一些属灵的表意。
①帐幕Tabernacle——预表新约教会是神的家,为圣灵的居所,。预表信徒的身子是永生神的殿,。预表天上之事的影像,永存的真帐幕,,,参三九一题 )。
②圣所Sanctuary,至圣所Holyof Holies——圣所是为人与神交通之所在,代表圣善的基督。至圣所是帐幕内最神圣最隐秘的地方,是神临在最明显的凭据。这是帐幕分为两层的名称,亦为代表教会前进与得胜,为基督的人性与神性最显著的预表,。
③灯台Lampstand——灯台里面有清橄榄油,常被点着,因为圣所内没有窗户,外幕全靠灯光照亮,这照亮发光的灯台和油,预表基督是属灵的生命之光与圣灵,亦为教会之预表,约壹4,,,。
④桌子Table——这桌子在灯台的正对面,用以放常设的饼,表明我们应在生命的光中,来到基督的桌前,认识祂的身体,和祂相交,并彼此相交,也是表明与主同席的一种属灵的团契,,,。
⑤陈设饼Showbread——这饼共有十二个,代表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饼是常摆在桌子上,称为常设的饼,,,这饼是七日更换一次,七是完全数,表明主的恩典丰厚,足够人人的需用,,这饼是预表基督是教会唯一的生命之粮,是信徒得生命灵力来自天上的灵粮。
⑥幔子Veil——在圣所和至圣所中间有幔子相隔,人不配进入,因神是圣洁的,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这幔子预表在基督的身体,当基督断气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预表基督之死,又地入天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
⑦金香炉Golden Censer——希伯来书作者说,至圣所有金香炉,意即这金炉为作至圣所之用,是属于至圣所的,它的位置本是在圣所内,或称香坛altar of incense,这香炉的烟,预表基督在神前为人的代求者,,,这里坛表明基督为圣徒代祷所放生的功效,香坛的全部,预表基督为神人之间的中保。
⑧约柜Arkof the Covenant——这柜连同上面的施恩座,是帐幕及嗣后圣殿内最荣耀,最神秘的器皿,乃为神本性的丰盛居住在基督里,最显著的表像,这柜是用皂荚木与金子作的,从不朽坏,预表基督无罪的人性和神性,与属天的荣耀。
⑨盛吗哪的金罐The golden pot that had Manna——放在约柜里的吗哪,是神在旷野从天上赐下来的食物。金罐代表荣耀,吗哪藏在金罐内,表明信徒的生命隐藏在荣耀的基督里。吗哪预表基督是生命的灵粮,从天降下,赐生命给这世界,。
⑩亚伦发芽的仗Aaron’s Rod that budded——在约柜里的仗,表明亚伦是神所选立的大祭司这仗是预表基督为耶西结果的枝子,是大卫的苗裔;也是预表神的公义。因摩西用仗击打盘石,便有活水涌出;照样神也击打灵盘石基督,叫生命活水从主流出来,,。并且这仗会发芽结果,预表基督的复活,是神所拣选的大祭司。
⑾法版the tables of the Covenant——在约柜内有两块用石头凿出来的石版,神用指头写的十条诫命在其中,,。这法版预表基督的圣经和公义,被放在法柜内,表明基督保守律法,为人完全律法,并成就了律法的义,,。
⑿基路伯Cherubims——像人而有翅膀,以表明天使的像,牠们被称为荣耀的基路伯,象征神自己荣耀的临在,亦即为基督的荣耀与我们同在。此物之用处就是遮掩,以影照着,保护施恩座的,,。
⒀施恩座Mercy—Seat——希腊原文( ),意即「赎罪所」,此字在新约中只用过两次,按译为「换回祭」(参一八一题 ),英译为Propitiantion,意即「求和之事」。「施恩座」在旧约希伯来问愿意为「盖上」to Cover,或「抹上」Pitch over,「施恩亦作蔽罪」,,系有挽回、宽容、解恨、赦免和止息愤怒之意,故亦可译为「遮罪盖」,或「赎罪座」。这字在旧约共享了二十七次,基督是为这施恩座的代表,「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这施恩座是又用纯精金作的,其长宽与盛放法版之约柜等,表明基督完全公义,正与律法的义相称,足以遮盖人的一切过犯,脱离律法的咒诅,,,,凡在律法上所要有的义,基督都已成全了。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
有预备的帐幕这个词追溯到最初建造会幕的情景。这个会幕有两个部分,首先提到头一层(prote 按字义是“第一”的意思 ),称之为头一层,想必是因为它靠近外院的出入口。在这部分有三件物品,分别是灯台、桌子和陈设饼。这里并没有对这些物品的意义多加解释,因为作者假定所有受信人都熟稔这些对象。出埃及记二十五、三十七与四十章对其细节有明确的叙述,灯台竖立在圣所的这一边,桌子放在另一边。在这两者之间还有个香坛没有在此节提及,直到第3节才提及此一对象,似乎它是在隔开的布幔之后(详阅第3节的注释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第二幔子很显然是分开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幔子。这个幔子在曾经提过一次,它的内部仍然被称之为会幕或帐幕。作者使用同一个字来讲述帐幕的内外两部分,就好像有两个会幕似的。因为会幕一般被视之为神的居所,这个字尤其适用于内部的圣地。用至圣所来表示这个地方,说明这是一个特别神圣的地方,以及为什么一般人禁止靠近它。
──《丁道尔圣经注释》
【,4会幕的全香坛,到底是在“圣所”内抑在“至圣所”内?】
一、根据圣经各处经文所记载的情形如下:
①“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对着法柜上的施恩座”。中文圣经清楚说这香坛是在“法柜前的幔子外”,是外面,即圣所范围内,不是在至圣所里面。
但英文圣经似乎是根据七十译及拉丁文旧约而决定它的位置说:“THO:SHALT PUT IT BEFORE THE VAIL THAT ISBY THEARK OF THE TESTIMONY”。意即“放在幔子前”靠近“约柜”,似乎是说在“至圣所内的幔子前”,不是在圣所与至圣所之间的“幔子前”。到底是在那里,下文有解释。
②“把烧香的金坛,安在法柜前,挂上账幕的门帘”。所谓“安在法柜前”,但不说明在圣所的慢子内,抑幔子外。因为如果香坛隔着一层幔子对着幔子后的法柜,也能称为在法柜前也。
③“把金坛安在会幕内的幔子前”。所谓“幔子前”可有两个解释,幔子这一面和那一面都可以解释为“幔子前”。
④“内殿,就是至圣所”,“内殿,好安放耶和华的约柜”,“内殿……又用香枯木作坛,包上精金”。这是所罗门的圣殿内的情形,似乎香坛是属内殿,即至圣所的范围。
⑤“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有金香坛,(或作坛 ),有包金的约柜”。似乎是说,金香坛是在至圣所范围内。
我曾就此难题,翻阅许多家的注释,但多数的注释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我们在此要冷静的细心研究,便可确定,那金香坛一定是在圣所的范围内,它是隔着约柜前的幔子与约柜正相对的,但它是属至圣所的物业。
二、金香坛不能在至圣所之内,它必须是在至圣所之外,即圣所的范围内的理由如下:
①至圣所内的范围,大祭司每年只进去一次,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赎罪。如果金香坛是在至圣所内,大祭司便不能“每日”在坛上烧香。因为神吩咐亚伦每早晨要在该坛上烧香。所以这金香坛必须在至圣所之外,即在圣所范围内,以便祭司可以每天在坛上工作。这一理由是最主要的。
②希伯来书作者所说:至圣所“有”金香炉,意即这金香炉是属至圣所的物业,在属灵的教训上它是与约柜有关连的。并非说“金香炉”是在至圣所“内”。
比方,某一商店有一大招牌,悬在店门外,占据街道上的上空,但这招牌是属这商店的,不是属街道的。其理相同。
所以希伯来书作者并没有作错误的报道。
③中文译得合乎原文(希伯来文 )的说话口气,金香坛是在法柜前的幔子“外”,不是在幔子“内”。英文的译法则含糊,而且不是照希伯来文旧约直译的。
④所罗门圣殿并没有把金香坛放错位置,而放在至圣所即内殿中,只是说至圣所有金香坛,其理由正如上述,金圣坛是属至圣所的物业,不是属圣所的。
因此,我们不必怀疑希伯来书作者有错误的记载。圣经本身并无错误,错误多属解经者本身。
在主耶稣的时代,大希律王所增饰的圣殿内,仍有金香坛,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得进主殿烧香”。罗马将军邦贝在纪元前63年攻占耶路撒冷城时,曾进圣殿参观,发现在至圣所内空无一物,约柜已不存在。所以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一切,只是追忆摩西时代的会幕情形,与当时耶路撒冷的圣殿无关。
在以西结书所记,主耶稣再来前要重建的圣殿,也题到“坛”,这坛并不是献祭的祭坛,因为祭坛是记载在。这香坛被称为“耶和华面前的桌子”。同时,以西结也将香坛与至圣所相提并论,表示这香坛是属至圣所的一部分物业,正如上述。
── 苏佐扬《圣经难题》
【】「有金香炉(注“炉”或作“坛” ),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如果金香坛(中译小字 )是对 thymiaterion 这个字的正确了解,那么它的置放地点与安放在至圣所入口前的圣所内之记载有所出入。有人说应该把这几个字解释作大祭司的香炉,但这也不太可能,因为出埃及记的记载并没有说这个香炉要用金子打造。因此我们必须在这里退一步想,thymiaterion 这个字主要是香炉的意思,七十士译本圣经亦如此译。然而,斐罗和约瑟夫都曾经使用这个词的衍生意义“香坛”,很显然希伯来书此处亦是这个意思。这里若没有提到金香坛,是会令人费解的。
有人认为分词有(echousa )是要说明“属于”,而不是“立在里面”。
在会幕,在所罗门王的圣殿,约柜都是置放在至圣所内,但所罗巴伯以后的圣殿就没有约柜了。的确,后来的至圣所除了有个凸起的石台外就空无一物。当作者说到有包金的约柜时,他是指约柜的里外。覆盖着约柜的是众所周知的施恩座,有两个金基路伯装饰(参5节 )。此时,我们所注意的焦点是约柜里面的对象。此处说到三样东西,第一是金罐。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提到会幕内的器具,作者有三次提到金子。很显然这几种亮晶晶的对象令人印象深刻。关于罐子,希伯来文旧约并没有说到是由哪种贵重物质打造而成,此处所提乃出自七十士译本旧约。存放着吗哪,提醒以色列人想起,神在祂的子民流浪旷野时奇妙的预备,亚伦发过芽的杖则提醒他们,神曾经用祂大能的手干预人类的事物。当圣殿建造起来时,约柜里只有两块约版,上面写着摩西律法条文。在基督教信仰里,这些都有相对的属灵意义,但此处提及这些象征性的对象对作者和受信人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作者的目的是为了承认会幕崇拜礼仪的荣耀,以引进基督独特的职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注“施恩”原文作“蔽罪”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荣耀基路伯这个词很发人深省,因为说“基路伯的荣耀”(原文直译 ),比“荣耀的基路伯”更有意思。荣耀(doxa )这个字象征神的同在。所以,基路伯使我们想到神。影罩着施恩座的位置说明他们是神的威严之守护者。施恩座(hilasterion )的意思是“用来掩盖人的罪的物件”,但它还有更深一层的,与赎罪有关的神学意义,因为每年的赎罪日,罩在约柜上的施恩座就被洒上赎罪的血。用这字的引申意思,论到基督的死。但本书作者并不把他应用在属灵或神学的解释上。在这个节骨眼上作者所关切的主要是在旧约的荣耀。他本来可以说得更多,但是在这里,他却停住不说(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因为他还有许多要说明的,尤其是它的有限。
──《丁道尔圣经注释》
【译作“施思座”的名词,是否合原文和神学意义?】
“施恩座”,原文是HILASTERIOS,此字在新约圣经中只用过两次,另一次中文译为“挽回祭”。
这两个译法均不合原文:
一、“施恩座”,在旧约圣经中首次发现此名词,是在,在该处有小字注明说“施恩或作蔽罪”,下同。意即“施恩座”亦可译为“蔽罪座”(请记得中文圣经每次在大字之有小字 表示不同的译法 乃是数十年前中文译经的中外专家曾为此争辩 常常是大字派得胜 但小字派不屈服 所以大小字并列。其实数十年前那些主张小字的译法更合原文 实在是有先见之明 而且对真理的认识较正确。 )。
因为“蔽罪座”比“施思座”更合原文,但译为“赎罪座”则较美。
旧约圣经这字原文为KAPPORETH,意即“遮盖之处”,即“遮盖罪恶之处”,所以正确的译法应为“蔽罪座”,而不是“施恩座”。“蔽罪”是消极方面的动作,“施恩”是积极方面的动作。古时人有罪,到神面前,用牛羊的血遮盖人的罪,神才赦免人。
等到罪得赦免后,才能谈到施恩。所以先要“蔽罪”以后才“施恩”;这是神学方面的程序。
因此,旧约共甘七次用过这字,均应改为“蔽罪座”。
英文“遮盖”一词为COVER,与希伯来文的KAPPORETH近似,英文圣经译为“MERCY SEAT”(即施恩座 ),亦不合原文。
二、所说的“施恩座”下亦有小字,谓“蔽罪”。表示翻译新约圣经的长者们亦主张“蔽罪”较“施恩”更合原文。
三、但此希拉文在中文译为“挽回家”则使人摸不着头脑,因为旧约摩西律法的各种祭礼中并无“挽回祭”,何以在这里竞制造出一个古时所无的“挽回祭”来呢?
此“挽回家”与的“蔽罪座”原文同字,为何在此不译为“蔽罪座”或“施恩座”以求划一呢?英文在此处不译为MERCY SEAT却译为PROPITIATION,意即“求和之事”。英文司可福圣经的小注中则谓原文意即“和好处”,“求和祭”。
事实上,将的话照下文如此译,亦无不可。
“神设立耶稣作蔽罪座,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旧约至圣所内约柜上的“蔽罪座”,乃是预表新约的主耶稣,神立他作人神之间的“求和者”,合乎事实,合乎神学观点。
不过,有人问,”旧约至圣所内,约柜上的“蔽罪座”并无生命,本身亦无血;每年一次大祭司带着牺牲的血进入至圣所,将血洒在蔽罪座上,为自己和众百性赎罪。这样看来,旧约的蔽罪座怎能预表新约的主耶稣呢?
是的,旧约各种预表中,凡预表主耶稣的,都是部分的预表,旧约中没有一件事物或一个人,能完全预表主耶稣的。有时,旧约中几件事物,或几个人合起来,才能在较多方面来预表主耶稣。
因此,至圣所内的“蔽罪座”、“大祭司”与“牺牲的血”三者合起来,才能预表主耶稣为“求和者”。大祭司带着牛羊的血必须洒在“蔽罪座”上,才能完成为众人向神求和的赎罪手绩,所以蔽罪座比大祭司与牛羊的血更重要。
保罗在启示中写罗马书时,他用“蔽罪座”来代表主耶稣,是正确的,因为该罪座在神的眼中比大祭司与牛羊的血更大也。
四、在玛客比时代(MACCABEES纪元前165至63年 ),曾设有“免死座”,“免”字亦为希拉文的HILASTERIOS,与“蔽罪座”一字同。玛客比家族统治犹太人时,审判官坐在此“免死座”上赦免应判死刑的人。
这样看来,这“免死座”,也可代表神因人信耶稣之故而赦免世人的恩了。
── 苏佐扬《圣经难题》
【】
在会幕里,人照着神所命定的方法亲近神的活动从未间断过,整个情景证明他们渴望朝见神,同时也强调旧礼节不合时宜。当然预备是指祭司被允许进入至圣所前,必须要进行的礼仪,预备是指他们个人必须做的事,以及神为着让他们进入所作的供应,进这个动词是现在式,且用副词常(dia pantos eisiasin )加重语气,说明摩西律法必须一再重复的特性,并以此来和新方法的最后果效作比较。正如第2节,再次用头一层帐幕来叙述圣所,也就是首先接近的地方。这一种持续性在历史上因着会幕的消失而破坏,但是却在接续会幕的圣殿里继续,直到作者的时代。
拜神的礼,包括献香,整理并点燃灯台等任务。任何在犹太教背景长大的人,对于这种任务都是格外尊重的,当这样的人成为基督徒之后,并不会立即失去对这些职责的尊重。一年一次的赎罪日尤其使人不敢等闲视之,因为不常举行,故特别重要。因为每一年赎罪日将近,大祭司对此一庄严神圣的节期就会有很重的心里负担,尤其当他先预备为自己献上赎罪之血,以作为为百姓献上之前奏。根据以后的记载,大祭司必须用公牛的血在施恩座上弹七次,再用公羊的血重复弹七次,但作者并不想用太多的时间和篇幅讨论这些细节。他只要提供了足以引进他神学探讨的数据就够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每年一次的献祭是为百姓的过错,原文是 agnoemata,“无知”之意。
──《丁道尔圣经注释》
【】「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
【】有一件事,要特别注意的,惟一能够带到神面前去的是血。神将血放在我们手里,还得要我们拿给祂。牺牲是摆在祭坛上烧掉了。那一个也许会出问题,有的人烧不掉。但是血总是带到至圣所里去。那一个是不会摇动的。你甚么时候要把肉带进去,立刻出事情。不是说,祭牲在祭坛上不被悦纳;神说是馨香的祭。但是实在拿到神面前去的是血。惟有血满足神的心,满足到一个地步,我们不能再作甚么。―─ 俞成华
【】「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圣灵用此指明其真正意义。这说明作者对默示的一些看法,因为圣灵继续的指明(是现在时态 )如今应如何解释这些仪节。圣灵这种解释性的职事,符合了耶稣在约翰福音的应许。
这里明确说明,进入至圣所、进到神面前的道路还有拦阻。进入至圣所的路一定是指穿过头一层帐幕进入圣殿最内部的道路。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似乎是说以“利未条例为基础的献祭制度仍存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得入内,只有大祭司可以亲近神,而且一年只能进入一次。“仍存”(echouses stasin )这个词有很重大的意义,译成“有其位分”比较接近原文意思,也就是指位置或位分。在新约之下,这个位分就中止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作现今的一个表样这个插入句,表现了作者对整个利未祭司体系的看法。它是一个表样(parabole )。也就是说,还有更深的真理,超越它所能传达的。而且,表样的目的似乎只限于当时的世代,而且作者似乎藉此将它与将来的世代相比对。在本节经文的思想脉络中,“现今”就是预备基督显现的世代(详见11~12节 ),之后这表样就应验了,所以不再有任何功能。
照此安排这个词(kath~ hen 和合本未译 吕译作“按这制度” ),应该是指以上所说的一切。在利未体系下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引人到神面前,只具有暂时的果效,但是不能使人得完全。祭司等次的真正试金石是决定于它是否能使人得以完全。不管它的礼仪多耀目,如果不能使人完全,任何的体系就是不足的。作者又一次想到基督显著的优越,这在第14节有更清楚的说明。利未等次一再重复这些礼仪的主要原因是:诸般不完全仍然存在。这里明显提出的另一点:敬拜是与良心有关的事,使人对自己,以及在神面前担负的责任有所认识。它使人感到罪的重担。当一个人良心顽梗不化,或是因着罪的重担过重,就不能有真诚的敬拜。无论利未条例的献祭多么不完全,其宗旨无非是为礼拜的人提供洁净良心的方法。再次提到基督徒有一条更美的道路可以亲近神。在那里为我们预备了良心得洁净、脱离死行的方法。在下一章更提供了洁净心中天良亏欠的方法。
──《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我们更进一步地看到利未等次的有限,因为这些条件只能尽其外在功能;那就是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这里会引发一些困难,因为摩西律法除了对许愿为拿细耳人之记载外,并未立下有关饮食的禁忌。这些禁忌和礼仪上的洁净,虽然被视为重要,却只是关乎一些外在的事物。它们和前面所提到的礼物和祭物并不相同,而是和礼物与祭物并存的。这里确实称它们为属肉体的条例。这里和下一段(13~14节 )相似,似乎都论述良心和肉体的对比、属灵的内在和属物质的外在之对比。这些短暂的条例是命定的(英译作“强加的” ),然而在基督里,是用属灵的方法,不是藉律法达到更有效的结果。毫无疑问的,某些规限对身体有好处,但却不能带来灵里的自由,而且它们也只是暂时的,到振兴(diothoseos )的时候为止。这种不寻常的表达方式,希腊文圣经未曾再出现过,但是有些类似的表达方式,像的“复兴”(palingenexia ),以及的“万物复兴(或恢复原状 apokatastaseos )的时候”。
──《丁道尔圣经注释》
【】「振兴的时候为止,」
原文是到更正的时候,即主被钉十字架立定新约的时候为止。―─ 牛述光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作者提到基督已经作了大祭司。这不是一个异象或探讨的主题,而是一个事实(已经来到是个简单过去分词 paragenomenos )。不用多加赘述,因为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基督做一位已实现的美事之大祭司(吕译 )这样的特别叙述方法,说明旧约和新约的另一个区别。旧约预表将要来到的更美之事,而新约是以已经成就的事实为基础,当耶稣基督成为大祭司,祂立即执行了许多“美事”。虽然这许多美事已经在祂里面实现,但在我们身上却是尚未完成的,这些美事代表着我们属天的大祭司所赐的一切属灵福分。这句话的另一读法(“将来美事” 和合本 ton mellonton )有很好的证据显明可能是原来的写法,也较符合希伯来人普遍的等候观念。但吕振中译本的译法较适合上下文的意思。
其次,作者把他的焦点放在基督职事的地位上,旧约再次预表新约。旷野中的旧会幕已经过时,但与之相对的,是作者所称更大更全备的帐幕。此处对这个帐幕的明确说明,意义很重大,用定冠词来说明这惟一的帐幕,那就是“更大的”,没有任何对象能与这个属灵的帐幕相比拟,这帐幕也无需改良。经过(dia )这个词的语力,我们应该多注意,因为它影响我们对帐幕的解释。它的意思是“经过”以这大祭司为帐幕;或“借着”以耶稣的人性为凭借,或“借着”以帐幕为属天的圣所。
这节经文的最后一句话是要解释这帐幕不是字面的,而是属灵的。司提反预见不是人手所造的殿宇,他会更了解作者思想的转移。教父时期的作者解释基督的肉身就是更美的帐幕,但似乎还有更深的意思。不是属乎这世界的,这句解释性的话的确排除了这样的看法,事实上,作者似乎是要把受信人的注意力从属地的预表转移到基督属灵的工作上,而不对“更全备的帐幕”下定义。他在第12节说到圣所时,他所想的大概是人如何亲近神。有人认为帐幕是基督事奉的所在,就是属灵的团契,意思是:祂的“身体”就是属灵的殿,但这种观点似乎太偏离上下文。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如果我们要欣赏基督宝血的价值,我们必须接受神对宝血的估价。因为这血首先不是为着我,乃是为着神。旧约时代的赎罪日,很清晰的解释这件事。利未记十六章告诉我们,在赎罪日,大祭司要将那献为赎罪祭牲的血带进至圣所,并在神面前洒了七次。这个祭物,当然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公开在会众面前宰杀而献上的。但只有大祭司一人单独的带着血进入至圣所。在那些需要赎罪之人的眼睛所望不见的至圣所里,大祭司单独的将赎罪的血洒在神面前。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非常的清楚,基督的宝血首先是为着要给神看的,不是要给人看的。这位圣洁而公义的神既接纳了宝血,并且承认祂自己已经满足了,所以我们对宝血的估价,也就应该扎根于这个神圣的事实。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译为“成了”(heuramenos )这个分词说明基督进入幔内以后的结果。救赎是献祭的必然结果。这个分词的另一个可能的用法是指进入的附带行动,但似乎前者比较恰当。新约圣经中“赎罪”这个字(lytrosis )只另外在,出现过(两处都译成救赎 ),但这个字和“赎价”系出自同一个字根(lytron ,;对观福音书记载,当耶稣论及祂将受死,祂经常用到这个字眼。毫无疑问的,这种理念给人深刻的印象,因为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时常强调,,,,,,不过他用的是复合名词(apolytrosis 救赎 )。作者在第15节也使用这个复合名词,但是本卷书信中的救赎观念,不像保罗书信那么完全地发挥出来。而复合形式的观念是付上赎价,以拯救或释放,其字根(lytron ),相当于支付价钱,尤其是指付赎金叫奴隶得自由。用永远这个词来形容赎罪,因为这是完全的,无须再重复的赎罪。
──《丁道尔圣经注释》
【】
『一次…成了永远的救赎』(原文 )。主不是昨天替他死,今天替你死,明天替我死,乃是一次将在祂受死以前,和在祂受死以后,所有属乎祂的人的罪,都赎尽了。祂在十字架上,是一次受死,成功了永远的救赎。
【】三个『永远』连在一起非常有意思。主所要成就的是永远的救赎,所以祂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上给神,因此就叫我们得着永远的产业。主耶稣所成就的是永远的救赎,所以无论何时,人若相信祂,都能得着这救赎。── 倪柝声
【】第一个是山羊和公牛的血──很可能是指赎罪日(参利十六章 )的献祭。第二个是母牛犊的灰──可能是特别场合所献的母牛犊(参民十九章 )。这些都是外在的预备,献上洁净之礼,为叫“身体”的不洁得着洁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身体”和第14节之“灵”的对照。其中最重要的对照是,利未条例下献祭的外在特质,与实质上基督献上自己的属灵特质之不同。利未条例下的献祭,只能达到暂时礼仪果效上的洁净,但基督所献的祭却可以洗净你们的良心(和合本小字 ),也就是内在的、属灵的洁净。作者并没有要说明,根据利未条例的献祭方法如何使人获得罪的洁净,即使只是暂时的洁净。
关于基督献祭的第二个事实是借着永远的灵,再次说明基督的献上自己与利未条例下所献的祭牲不同。基督献上自己,理性上对他所做之事完全了解,是牲畜无法达到的。这里还有更深的意义,因为永远的灵这个词,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定冠词,作者必然是想要以耶稣的灵和祂的肉身相对照。但毫无疑问的,也是指着圣灵说的,因为耶稣的工作是与圣灵相关联的(如洗礼 )。很可能这个观念背后乃是以赛亚书中所记之耶和华的仆人,尤其是,“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只有基督的灵配得被称为永远的灵,这个灵不受献祭的死所影响。因为赎罪是永远的(12节 ),祭物也必须由拥有永远的灵之人献上。
事奉这个字(latseuo )特别被用来指服事神,,,与也用在敬拜神的意义上,这里当然也是此意真实的敬拜必须全心委身于神,远胜于只是礼仪上的修正。
──《丁道尔圣经注释》
【】「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
注意小字是说『良心』。全部圣经没有一处说,血洗净人的心,惟独说洗净我们的良心。主的血只能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洁净,除去良心的控告;主的血并没有洗我们的心,使我们心里清洁,不再有罪藏在我们里面。主的血不是主观的,乃是客观的;不是洗人的心,乃是洗人的良心。
这一节圣经,是讲基督能救我们的良心到甚么地步。祂的血,能洗净我们的良心,能除去我们的死行。如果你的良心,仍不时的有控告,你所得的就没有完全。主拯救我们,祂的血,是洗净我们良心的。我们的良心,能被祂的血洗净,再无自责。── 倪柝声
『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主的血不是洗净我们的心,乃是洗净我们的良心。良心是我们灵里面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灵是我们接触神的机关。良心在我们的灵里,使我们能听神的声音,晓得神的意思。主的血洗净我们被罪玷污的良心,使它清洁,明亮,恢复它原有的功用,好叫我们能借着它事奉神。
这里乃是说主耶稣的血洗净我们的良心――心中的天良,而不是洗净心的本身。主的血乃是洗净我们的罪。是因为罪被洗净,就使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不再控告我们。所以,血乃是洗良心,不是洗心。我们的心不是用血洗得干净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圣经中对于心的教训,乃是将人的石心除掉,给人一个肉心;乃是给我们一个新的心,不是洗去旧的心。―― 倪柝声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这一节经文所要解释的,关于基督献祭的果效,有赖于前面几节经文所论述的,因而有为此(k?哫/span>i dia touto )这个词。事实上基督成为中保,是因为祂献上自己。新约的中保这句话在又出现一次,几乎成为耶稣的称号,但是有一个不同。这里的“新”(kaine )是指与旧相反,而则用了另一个字(nea ),提醒这是最近的事(对受书人而言 )。在本节这个词句的重点在约(diatheke )这个字,因此在希腊原文置于句首。事实上,这整段圣经的主题是约,而不是中保。
──《丁道尔圣经注释》
【】祂作「新约的中保」
,乃是根据于祂赎了前约的人的罪。神在旧约许多牲畜的血中,远见祂儿子的血和这血的效力,所以主耶稣的死,就除去了前约的罪,就结束了前约,而开始了新约。本来人已经有永远产业的应许,然而因为人的罪,人不能得着它。现在因着祂死了,罪已经赎了,蒙召的人就可以得着永远的产业了。所以,主耶稣因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作了中保,一方面结束旧约的罪,一方面开始新约的福。── 倪柝声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注“遗命”原文与“约”字同 )。」
把约转移到遗命,希腊文的表现方法比英文更易于了解,一如和合本小字所示,diatheke 这个字包含了这两个意思。虽然这个字在七十士译本圣经通常是指约,但是它较基本的意思的确是“遗命”。只有立遗嘱的人死了,遗嘱才生效。所以作者看到基督的死在这个约里面的第二个功用,不但对付了过犯,也建立了这个约积极的属灵利益。( 遗嘱必须有“死”的“成立”(pheresthai ),就是“提出来”或“恳求”之意(和合本未译 新译本译为“证实” 吕译作“提证” )。遗嘱是否有效力,要看立遗嘱的人是否已死,若是死了,遗嘱就生效了。以基督为立遗嘱者的思想,是前一节圣经有关继承产业思想的延续。这是主要的继承物。这个遗嘱(或约 )有个重要特性是,它必须经过适当的确认,这就是作者要证明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遗命,」
在原文就是『约』。遗命的意思,就是留遗命的人定规他死后将他的产业一概归与受遗命的人。为了赎人的罪过,祂应当死;为了要人受遗命,祂也应当死。(因为人若活着 他所立的遗命就不生效力 必须等到他死了 遗命才有效力。 )没有祂的死,旧约就不能完全;没有祂的死,新约就不能发生。── 倪柝声
「约,」有两个意思:一是合同,乃是二人共守的约;二是遗嘱,是单方面的、是无条件的应许。主藉死坚定了新约,叫新约成了不可更改而生效的约。―─ 牛述光
【】「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卫斯葛(B. F. Westcott )认为这背后的意象是古代用祭牲作为立约凭据的习俗,作者这么作是要说明他心目中所想的仍然是约,而不是遗嘱。但是,如果这个字在这里最主要的意义是遗嘱,那么这声明乃是:立遗嘱的人死了以后,遗嘱一经确立就再也不能更改了。立遗嘱的人尚未死以前,遗嘱还可加上附加条款,以改变效力。但下一段经文又把主题从遗嘱转到约上,摩西律法又再次出现在经文中。
──《丁道尔圣经注释》
【】「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立(enkekainistai )这个字照字义解释是更新,用来指那条又新又活的路。在这节经文的意思似乎是重新立定约的条件与规章。这在摩西之约中是以祭牲的血为记号和保证。作者就是为了要扩大此一主题,所以暂时不提基督是更美的祭物,直到第23节起才再提起。
──《丁道尔圣经注释》
【】「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
这里提到朱红色绒和牛膝草还有水,也不是引自出埃及记,但似乎是将摩西律法中两件不同的事一并提出说明,。这里附带说明此一重要问题的附增条件,也就是说,旧约是以血为立约的凭据。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这句话说明了约是需要人的协力,而人必须经过特别的洁净才能与这个约有份。出埃及记二十四章并没有提到把血洒在书上,但是读该书是立约不可或缺的。或许是这个事件的响应,那里说到基督徒是“蒙祂(基督 )血所洒的人”。
──《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这里说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则是:“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句子开头的这(touto )字使得这两句话有了重要的意义,因为很可能是受到最后晚餐仪式中的话所影响。这句话的形式在初期教会时代必是很普遍的。将“耶和华”改为“神”,将句子其余的部分缩简,则并不重要。毫无问题的,这两处记载的关联是别具深意的。就如胡斯所指,摩西律法中流血之礼是个影儿,预表永恒的实体。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
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是作者的进一步说明,非但出埃及记里没有这个记载,并且在整个摩西五经中也没有。神与以色列百姓立约时,帐幕尚未安置,而且并没有说到帐幕曾经洒血,只在说到摩西用膏油抹帐幕。作者很可能是说明当代的教义,因为约瑟夫提到帐幕洒血抹油的记载(Antiquities 3.8.6 )。作者在本节经文的宗旨显然是为了引导受书者将注意力的焦点集中在“血”在旧约等次中的重要性。
──《丁道尔圣经注释》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差不多(schedon )这个词修饰了整段说明,意指“其实几乎可以说”(吕译 ),以之为应用在大部分例子中的一般声明。某些犹太教的洁净礼仪是借着水或火来进行,但是最隆重的方法还是借着祭牲所流的血来进行。值得注意的,用血(en haimati )这个词,具有“在血中”之意,以血作为进行洁净之礼的范围。凡物(panta )虽然是中性,却包括了人与物、祭司和全会众。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是个结论,以为根据。它将律法下流血之祭的目的总结起来。流血是指出祭牲的死,以及倒出祂的血的仪式。它所蕴含的意义不只是付出生命,还有血的使用所带出来的果效。作者用这方法来界定基督为什么必须受死的解释基础。我们必须知道,以下说明了对特别贫穷者的特例,可以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赎罪祭。这虽然是个让步,但不是要废除神的原则。
虽然,在 RSV版本圣经里用的是罪得赦免,希腊原文却只有赦免(aphesis )没有附带其它词句,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这是新约圣经中惟一的例子。这个字的绝对用法使它的应用范围更广泛。它是某种罪的得赦免与拯救。祭牲的目的是为了使罪得消除,但是 aphesis 这个字的意义,直到新约时代来临之前,未曾完全显明,但新约时代一来,它立刻成为初代教会基督徒信息的一个特点。也可以比较马太对于设立主的晚餐时,主所说话语的记载。
──《丁道尔圣经注释》
【】「照着天上样式做的对象,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作者对于旧约等次下洁净之礼的必须印象深刻。他接着继续说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hydeigmata 新译本作“天上对象的副本” )所需要的,也同样要求于天上的本物,否则就不必谈基督献祭工作的需要。本已经告诉受信人说,地上的事物本是天上事物的形状,这很显然在作者的整个论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可以说明他对“更美”事物的持续强调。这些照天上样式作的“对象”,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希腊原文只有“这些” toutois 这个字 ),其原因是外在的事物必须用外在的方法(祭牲的流血 )去洁净。
作者所称天上的本物可能是指与地上圣所并其器具相对应之天上的对象。他惟恐遗失了犹太传承中的荣美,反倒以属灵的意义强调它更荣美的应验。他视圣所中的副本与天上的本物为相等(24节 ),这事实显然说明他心目中所想的并非字面上所表达的。这些副本所要教导我们的,必须在神的同在中才能看出它原初的意义。不要误以为更美的祭物(复数形态 )是指有一种以上的祭物,因为本书的主题是基督献上自己为惟一的、至高无上的祭物是全然恰当之举。这里的复数是用来说明此惟一的祭完全履行了旧约时代各种不同的祭。这也是说明了基督的祭是多方面的,故需要多种不同的祭来作为相称的副本。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天上的本物是什么?何以也要去洁净?】
答:这是读经者难以判定的一个问题,有人认为在这里所谓「天上的本物」,乃指神与基督荣耀的所在,亦即指天堂(参下一题 ),因为自从天使犯了罪,把天堂污秽了,必须等着主的血去洁净;但在主未来的数千年以前,神已经把牠们赶出天上,,天上应是早已洁净无污的,所以这个说法不切实际。有人说:「天上的本物」,乃指为属灵的事,亦即是指人的灵魂与良心说的,因为人的灵魂是从属天的神所造的,也是从天上来的,人因肉体与灵魂里污秽有罪,所以在本章14节,就提到要用基督的血来洗净人的良心,除去人的死刑,这一种的说法,是作者本人所同意的。我们就前后文观之,那「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是指摩西所制的会幕,与各样的物件而言,这会幕乃为教会的预表,而所述影像之预表与实体的关系,更可以看出天上的本物,就是指教会与信徒肢体而言,由于教会与肢体内在的污秽不洁,故当用更美的祭物,即主耶稣基督一次为罪的献祭,用祂的宝血去洗净,而使之成为圣洁,,,,。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何以天上的本物,也要去洁净?天上一切岂非圣洁无罪的么?】
希伯来书作者说:“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指牛羊等祭物 ),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许多读经的信徒读到此处,未免在心中打一问号,何以“天上”也需要去洁净?
对于此难题,有数解释:
一、庆堂不洁说。世人犯罪,神差独生子到世上来为救主,流血为人赎罪,洁净人心。但主耶稣所流的宝血,也把天上的不洁除去了。原因是从前的天使长犯罪,背叛了神,带领着许多天使一同背叛,因此天上有了“污点”,必须用耶稣所流的血去洁净它,使天堂恢复圣洁。所说,“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一语,可能是指魔鬼叛变的结果而言。
二、旧约时代信徒得救说。主耶稣在世为人流血赎罪,使在地上及新约时代一切信徒均得救赎。但在耶稣以前的以色列信徒,他们的灵魂已在“天上”,也因为主耶稣的血而得洁净,而不是因为他们在地上时曾用牛羊的血使罪得赦免。
三、罪恶滔天说。世人在地上所犯的罪,因罪大恶极,以至影响天上。所以在所多玛、蛾摩拉被毁灭以前,因罪甚重,以致”声闻于天”。在洪水灭世前,世人所犯的罪甚大,以致影响天上,使耶和华在天上极其难过。
因此,天上的完全圣洁被地上的人们的罪恶所破坏。主耶稣在地上为人流血,不但使地上信他的人获得洁净,也使天上因地上人们的罪恶滔天所产生的“不洁影响”获得清除。
以上各说,虽被人采用,但有许多不合神学的观点,下面一说,请细心思想及采用。
四、“天上的本物”即“基督的教会”说。这一说是作者本人所认为正确的。许多人读圣经,时常因为读得太快,而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正如以前曾提及多次的。这节圣经也容易被人误解,其理相同。因为我们以为“天上的”三字是指“在天上”而言。请注意,这一节圣经是将“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与“天上的本物”作比较。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指摩西所制的会幕与一切对象而言,旧约的会幕是预表新约的教会。
“天上的本物”,则指教会与教会内的信徒而言。所谓“天上的”本物;并非“在天上”,乃是“天上的”。教会是“天上的本物”,是神老早在天上计划好要设立的,这教会是包括地上生存的信徒,和己回到天家去休息的信徒。
牛羊的血在旧约时代洁净会幕中一切的对象,但主耶稣的血则洁净教会。所以在本章14、15节提及“洗净你们的良心?和“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这是“天上的本物”的最好注解了。
至于上面所列各种说法,其中有许多点不合神学观点之处如下:
①魔鬼带着许多天使一同叛变,已经被神把他们赶出离开天上,。他们既已被赶出天上,天上便不会不洁。主耶稣的宝血为是洁净“人”的罪,天上不需要主耶稣的宝血去洁净。
②所说的话有不同的解释,其中一主要解释乃是:因魔鬼背叛,成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所以天上的三光也受影响而成为不洁。所谓“天”也不洁净,是指此而言,但主耶稣的血不必去洁净天上三光,因三光将来定必毁灭,但蒙主耶稣宝血洁净的信徒,则永久长存。
③至于古时世人罪恶滔天,声闻于天,也不会使天不洁净,他们的罪孽使神极其忧伤,但并不需要主耶稣的宝血去洁净天上。神的宝座安定在天,他的“天”是绝对完全、圣洁、不会被玷污或破坏的,主耶稣的宝血只洁净由天上计划去设立在地上的教会,不需要去洁净那圣洁的天。
── 苏佐扬《圣经难题》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 ),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基督进入圣所已经在本章12节提过一次。这里用希腊文简单过去式动词(eiselthen )来指明这是个具有决定性的举动。
影像(antitypa 新译本作“副本” )这个字在这里的用法与前一节所用的不同,但关系却很密切。在此,影像并不是那个真实事物,而只是预表的那个真实事物的副本。有时这个字是以一种反面的意义出现的,这时,影像乃是预表的更完全应验,。
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这是用不同的字句来诠释基督的代求工作。此处值得我们注意的特点包括:指明基督的工作是特别与如今(Nyn )有关的,这是与他在受难时之大祭司工作的终结性相比的。但是,这里所使用希腊文法中简单过去式不定词(emphanisthenai 显明 ),说明了显在是一个已经成立的事实。基督的工作是在神面前的。基督和神之间再也没有其它中间人,这与稍后诺斯底派所主张的论点迥然不同。我们的大祭司直接进到神面前,这比一年只有一次可以进入至圣所的亚伦职任下的大祭司(25节 )更加超越。面前这个字(prosopon 直译为“脸面” )很有启示性,因为用“脸面”表达神的同在,只有有类似用法。但也可参照(引自诗十六 )与。和合本译为“面前”,比 RSV的 presence(同在 )更亲切,而且含有交流的暗示。大祭司的职任是代表性的,是为我们的(hyper hemon )。作为人类完全的代表,祂把所有的人性集中在祂个人身上。而“我们”这个词将祂的行动对象限定为单指那些献身给祂的人。祂为我们做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天堂何意?在什么地方?】
答:天堂一词原文为( ),意即指「天」字heaven而天堂字,,,在新约中用过二百多次,译成复数字「诸天」有十九次,在旧约圣经亦均用「诸天」之称,,,,共有三九八次,或称「天和天上的天」,,,。至于「天堂」二字,在中文圣经里,只有新约两处用过,,见官话本 ),此词系有佛教背景,按照愿意应译作「天」或「天上」为宜(见吕译本 )。不过国人对于用「天堂」之称比较习惯,易于领会所指的境界。总之,不论是「天堂」或「天上」,这里所所乃是神的所在之处,为耶稣进入之所,亦即祂为人所预备要去的地方,或称乐园,参一百题 ),也就是保罗所谓之「三层天」,参二四九题 )。希伯来书作者,形容此处为有根基之城,是更美的家乡。使徒老约翰说是一个新天新地,那里是神与人同在,不再有忧伤死亡和痛苦的美好地方,,,这不是人用肉体的眼睛所能看到的,乃是神的属灵境界,是属神的儿女死后灵魂的归宿,要往天家与神同住同在的地方。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天堂”一词何意?新纳圣经中题过几次天堂?原文此字何意?】
“天堂”一词,在中文新约圣经曾用过两次,其实这两次天堂,在原文与其它经文的“天”同字,不知为何中文圣经早年译经先生们却要在这处经文,不谨慎地改译为“天堂”。
除本节外,另有一处是在,说:“耶稣已经进入天堂”。
“天”字在新约用过二百多次,人人都很容易明白“天”是什么,其实不必在这两处改译为“天堂”,如一律译为“天”或“天上”,意思一样明显。原文“天”字为OURANOS。旧约圣经用天字时,则均用多数字,即“诸天”,新约圣经也有十九次说“诸天”(层天的研究 )。
至于“天堂”一词,最初见于道教经典中,后被佛教经典采用,既称为“堂”,有物质观念,不适宜于基督教采用也。
── 苏佐扬《圣经难题》
【天堂与天上】
中文圣经只有两次用『天堂』,这个名词,其实这两次的天堂和新约圣经所有的『天』字原文是一样的,我不明白为何早年译经者偏要在这两处改用『天堂』二字。这是中国道教与佛教都采用过的名词,迎合他们信教者来世的『地域观念』的一个名称,以为天是有『堂』的。所以基督徒如果采用同样的名称,便会产生同样的观念,以为『天堂』是一个有限度与界限的『地方』,作为死后的信徒居住与享福之处。
但,这是错误的,原文只有『天』字,ouranos,可译为『天上』,意即『非地上』。其实『天』是包括为人所未完全了解的『宇宙群』,并非说在天上有指定的一块地方被称为『天堂』。天是伟大、奇妙与难测的,即使我们离开世界回到天上主的面前,再经过若干『地上的年日』,也无法明白天的伟大与奇妙。但主耶稣已在天上,我们将会与祂一同在天上,由祂的教导,继续明白地上所不明白的事。
主耶稣被接升天时,马可记载说『主耶稣被接到天上』,,这里『天上』与上文两次的『天堂』原文同字,而『天上』的情况与秘密,却是详载在,那里两次题到天上,其中第一个天上,原文是『天之上』(epouranios ),基督徒的心应在『天上』而非『天堂』,我们应轻看世界,活出天上的人生。
―― 苏佐扬《原文解经》
【,26,28三种显现:荣显,自显与普显】
这里题及主耶稣有三种显现,第一种是『在这末世显现过一次』(26节 ),指第一次降世,道成肉身而言,原文该字为phaneroo,可译为『荣显』或『明显』,因此字的字根乃是『照耀』。
第二种显现乃是『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指主耶稣升天后在神面前为大祭司而言,该字可译为『自显』,原文是emphanizo,有报告、述职、会见之意(24节 )。
第三种显现乃是『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原文是ophthesomai,此字字根是『发现』,因此可译为『普显』,普遍的被发现,指主耶稣再来时被全世界的人看见而言。
主耶稣第一次『荣显』时是作先知,现在神前『自显』是作祭司,将来要『普显』作君王,而且是普世之主,万王之王,祂的救恩完全,祂爱我们到底。
但是我们在世人面前如何『自显』呢?别人在我们身上发现甚么呢?我们的生活是充满属天的荣耀呢,还是耻辱呢?求主向我们显现,使我们能反照祂的光辉,光照这个黑暗的世界。
―― 苏佐扬《原文解经》
【】
基督的祭礼是一次过的献上,而比后永远不需要再献任何的事物了。『赎罪日』照?习惯是每年举行一次的,它要移去阻隔人与上帝之间的障碍,但基督的祭礼能够把门永远开启。人时刻都容易犯罪,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但既然基督已将门永远打开,我们时刻可以进去,而不需要基督时常为我们献祭。这样好比外科医学界对某一项手术迟迟未找到正确的途径。但后来有某一位外科医生在这方面突破了技术上的困难,以后的医生则可依循这新发现的方法去做,而不致受困了。所以我们确信耶稣基督已为罪人打开那直接通往上帝的爱的门了,从此以后,人再不需要办任何麻烦的手续。就可以和上帝交往了。
――《每日研经丛书》
【】
『死后且有审判。』死是罪为人带来的,审判是死把人带到的。
【355.“人人都有一死”一语真意如何?为何以诺与以利亚可以不死?基督徒对于“死”的态度应如何? )】
一、“人人都有一死”一语,只有希伯来书作者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原文并非如中文这样说“有一死”,乃是说“要死一次”,人人都要死一次。意即这有限度的生命,必定有一个结束的时候。
新约圣经中曾有三个人,死过一次,后来主耶稣叫他们“还魂”,再活几十年。但最后仍然要结束他们的生命,那就是“身体的死”。他们虽然“死两次”,但仍以死为生命的结束方法。这三个人乃是睚鲁的女儿,拿因寡妇的独生子,和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
二、以诺和以利亚不受这条死的定律所约束,竟然不必死。以诺被神取去,就不在世了。以利亚乘旋风升天,也不在人间了。这两人何以享受这种特权呢?神为何偏爱他们呢?
为要找到一个适宜的答案,解经家认为启示录十一章所说,那两个“见证人”,就是以诺和以利亚。因为他们在大灾难期间忽然出现,向人传道,并且施行神迹异能,但后来也被仇敌所杀,死后三天半复活,驾云升天,这样,历史中未曾死的这两人,也经过死的程序,顺服了这条“人人都要死一次”的定律了(关于那两位见证人 到底是谁 在启示录十一章的难题研究中 将有详细的讨论 )。
三、对于死,东方人与西方人均有不同的见解,以下是这些见解的一二:
⑴ 中国人说:人死如灯灭,死后一切均完结。
⑵ 中国人也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司马迁语 ),表示死有不同的价值。
⑶ 罗马皇帝、该撒犹流说:死是必然的结束,它要来就来(莎士比亚诗句 )。
⑷ 斯多亚派哲学家说:“生是神所予人的恩赐,死是神所予人更大的恩赐”。
这是乐观者的看法。
⑸ 英国哲学家贝肯(BACON )说:人们怕死,不过像小孩怕黑。
⑹ 苏格兰大作者巴锐(BARRIE )说:死是最大的冒险。
⑺ 苏格兰大诗人布思(BURNS )的诗句说:
“死是不合时宜的寒霜,
催促我美丽的花朵早亡”。
许多人不喜欢早死。
⑻ 纪元前的罗马大诗人加都鲁(CATULLUS )的诗句说:
“短暂的生命将飞得遥远,
我们必须进入无限期的长眠”。
死之如睡,与保罗的思想近似。
⑼ 拉丁诗人革老丢(CLAUDIO )说:
“死是可怕的东西,生命中最坏、最苦之事乃是死亡”。
⑽ 上述第六人巴锐的美国好友思想家傅罗曼FROHMAN说:死是美丽的冒险,同时也是多年来人们获得人生最佳答案的冒险行为。
⑾ 美国大诗人郎费露(LONGFELLOW )说:
所谓死亡,不过是“生命城市”的郊外,死是踏进此极乐世界的大门。
⑿ 英国大作家米列滴(MEREDITH )说:
死亡是使人们升高的一种呼召,是由黑暗进入光明的梯阶。
⒀ 英国作家威廉慕理(WILLIAM MORRIS )说:
人们憎恨死亡,但不明白死亡是什么。
⒁ 巩固戏剧家罗威(N.ROWE )说:
死是人类本性的自然利益,死是人生的大释放。
⒂ 保罗说,有人为义人死,有人为仁人死,死得有崇高的意义与价值。惟有基督为罪人而死。
基督徒对于死,应该根据圣经的指示来表示态度。
A.死是睡眠。
B.在主里死的人是有福的。
C.活着就是基督的人,死了就有益处。
D.离世与基督同在,那是好得无比的。
E.诗人说:耶和华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
F.基督徒不必怕死,因为工作未完,死不会来临。
G.一个重生的基督徒,生与死是一样的重要,生时要尽荣神益人的本份,则死时亦能安然去世。
H.我们不怕死,其实“死”怕我们,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永生在心中,死对我们乃是一个失败者,基督已经为我们战胜死亡了。
── 苏佐扬《圣经难题》
【候主显现「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 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有的信徒感觉到爱世界不应该,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爱的,因为它不久将要过去。但另一方面好像没有什么事可作,对于属灵的追求摸不到路,为主工作也找不到门,闲着时心里感到空虚。所以可能到一个地步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作什么都感到没有意思。这时撒但就会来引诱,不是叫人重新回到世界里去,随从肉体活着,就是灰心丧志,凡事不作。
这时,应当谨慎,千万不能退后,放任自流,甚至犯罪,那后果是极严重的,那并不能解决心中的痛苦。当你感到无路可走的时候,还有一条出路,那就是等候主的再来,这似乎不是一条路。等候与闲着,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叫人难以忍受的,但等候主的显现却比走路更直接,更近目标,比作工更积极,更讨主喜悦。
等候对于肉体是难受的,对心灵却有益处。因为等候主的缘故,就除去邪情杂念,无益言行,因而成为圣沾,敬虔,这包含盼望、忍耐、安静、自守,而且是不住的等候。在等候之中当然可以作主所指示的工作,但以等候为主,成为一个等候主的人。主就要向这样的人第二次显现,来拯救他们,脱离罪恶痛苦的世界,而进入神国的荣耀里去。
──《每日天粮》
【「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
】
主第一次显现与第二次有显著相同之处,尤其我们的看法是这样。在主第一次显现的时候,许多人却急切地盼待那日子,西面盼待以色列的安慰,亚拿说这婴孩耶稣是以色列盼望的救赎,寻求安慰与盼待救赎是早期信条的两大要项。现在这安静忍耐的等待,已经成为欢悦的「主降之歌。」
但是所有犹太人所盼待的,不是那有福的盼望,神恩惠的显现,当主来到世界,犹太教教师腓罗(Philo )他自己就没有弥赛亚盼望,且叫别人不要相信。他以为那只是指犹太人恢复民族的生命,并不想在基督的领导之下。
对主再来的盼望,却是有生命的教会明显的表现,使徒曾劝导说,「你们要转弃偶像……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他又说:「有公义的冠冕,就是公义审判的主必在那日赐给我,不单是赐给我,也赐给那些爱慕祂显现的人。」。
有第一次显现,必有第二次,神的儿子来的时候,是人没有预备队,只有那些蒙拣选的人,是世人所厌弃的,却认得祂,且将空中与祂相遇。
── 迈尔《珍贵的片刻》
有一次,我听见一位犹太的老太太作见证:祂说从小就学会犹太教的规矩,她以为拉比所讲的都是真的,就是说按照犹太人的规矩和遗传可以进到神的面前,但她看见圣经说:『……神看见血,就越过去……。』又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她就去问拉比说:『血可以赎罪,为什么我们现在不献祭呢?』拉比说:『神吩咐只有一个地方可以献祭,就是耶路撒冷。如今耶路撒冷在外邦人手中,无法献祭,我们又不敢在别的地方献祭,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依赖祖宗的功劳和守律法了。』这个答复不能使她满意,她三十多岁的时候到了土耳其,她心中仍旧不平安,因为找不到赎罪的血。有一天,她在路上看见一个牌子,上面写?:『向犹太人传福音。』她就进去坐下。听见传道人说:『……耶稣基督神儿子的血,洗净我们的罪。』传道人又用圣经来证耶稣基督就是神的儿子,祂来到世上为我们献上自己,成为赎罪的羔羊,所以祂的血能除我们的罪……。她那时就明白了,并且信了主。。
── 艾喜德《希伯来书略讲》
【,14】
圣经是一本跨越时代和文化的书,这一点从它记述基督为我们流血,及藉此我们的罪得洁净一事上,给我们明确的例证。对古代的人来说,血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常接触的东西,它也跟宗教圣礼和契约有很密切的关系。
现代医学也给我们看见,血不仅是身体的生命来源,它也具有清洁的作用。血供应我们身体细胞的生命滋养和燃料,它也同时带走一切废物和毒物。我们越多认识血,就会越赏识基督所流的宝血,并且更领悟神为我们所预备的安典。
──《影子的背后》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生命的限度】这是一条定例,是无法更改的。在属灵的事上,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犯了罪之后,心中觉得可怕,就明白犯罪是多么危险的事。有些人,他们以犯罪为玩意,有一次,我在瑞典与一个工人谈论罪的问题,他说自己无罪。我就指证他说,你是犯过罪的。我知道他曾经做过这么一件事;当时有一个女孩子,从乡下来工厂做工,老工人常常欺负她,迫她喝酒,她不肯喝,就用力张开她的嘴巴灌她饮,这女孩子从来没有喝过酒,所以一喝就醉了,醉了之后,乱叫乱跳,这班人就在旁边哈哈大笑,当她醉得倒在地上的时候,他们就欺负她。我说,你还可以说未犯过罪吗?那工人哈哈大笑说:『这不是犯罪,不过是玩意吧了。』今天多少人都是这样,犯罪而不知道罪的可怕。。
── 艾喜德《希伯来书略讲》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美国约翰逊总统曾在一次演说中宣布他的伟大计划,包括:①消除贫穷;②克服疾病;③延长人的寿命为一百五十岁或甚至于二百岁;④彻底消除战争。但耶稣说过:①穷人将永远与你们同在;②瘟疫及饥荒将存在世上直到末日;③死亡的情形永远不会改变;④世上的战争在主再临之前将无可避免!约翰逊总统虽然有远大的抱负,但我宁愿相信耶稣所说的每一句话。约翰逊和我们一样,必须加倍勤读圣经,始能在工作上有更好的表现。但我对约翰逊的一句话特别感到兴趣,他预言借着科学的进步及生物原理的发现,人的寿命可以增长到一百五十岁,甚至于二百岁。但为什么我们知道二百岁是人寿数的极限呢?
在上述这些理想的构成背后,我们听到上帝真实可靠的话语。在诗九十篇里,摩西(约在三千五百年前 )写道:「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
摩西后来活到一百二十岁,但这是一个例外,他预言,一般的情形,人的寿数是七十或者八十而已。这是一个鐡的事实。虽然人的平均寿数显有增加,但这是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减少婴儿出生时的死亡率,而非人的实际寿数的增加。今天婴儿平安出生的情形比十年前多得多,这是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因此也就有更多人成长或成为老人。但摩西在所说的有关人的寿数的限度仍是一个鐡律,虽然也有例外,如摩西本人,但这种情形终究太少。圣经说:「人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
自亚当的时代开始,人的死亡率总是一成不变——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
慕?先生曾有一次经历,使他明白审判这件事。有一次美国支加哥城发生大火,在历史中有记录。这一次大火全城三分之一被烧光了。慕?先生在火灾发生时也在其中,他说当时人们惊慌逃走,无论是那一等人,有钱的贫穷的,甚至上至市长也是如此惊慌逃走。将来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当预备,今天要把主的义袍穿上,使能在主审判的时候无所惧怕。
── 滕近辉《希伯来书七讲》
【是吉语﹑还是凶言﹖】
“以色列王对约沙法说﹕‘我岂没有告诉你﹐这人指着我所说的预言﹐不说吉语﹐单说凶言么﹖’”“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一个有钱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得很﹐满月时抱出来给客人看﹐自然想听到一些吉利话。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的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也讨主人喜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挨了大家一顿痛打。
其实﹐孩子将来要死﹐是必然的事﹐只是说出来却挨痛打﹐至于发财做官﹐都是渺茫无定的奉承话﹐反而得人欢喜。自古以来﹐人不论贫富贵贱﹐都须低头走进坟墓。“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只有在基督里﹐才能获得罪的赦免﹐罪得赦免的人才能向死亡夸胜得享永生。── 佚名《喻道故事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