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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罗马书 第13章


圣经综合解读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之后的「活祭」())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
「天上的国民」())在地上的国度寄居的时候,对地上的权柄的态度是「顺服」()),对地上的邻舍的态度是「爱」()),对地上的自己的要求是「行事为人要端正」())。要做到这些,秘诀就是心意被圣灵「更新而变化」()),用基督的眼光来「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然后才能「披戴主耶稣基督」())来活。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每一个政权的存在都仰赖神,地上的权柄不过是表明神的权柄。任何政权,无论形式是民主、共和,还是专制、独裁;无论成因是选举、任命,还是革命、侵略;无论信仰是敬虔、顺服,还是抵挡、悖逆,若没有神的允许,没有一个能够存在。因此,「人人当顺服他」,实际上是顺服允许这些权柄存在的神,目的是「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顺服」())原文重在指态度上的「服」,而「顺从」())原文重在指行为上的「从」。信徒应该遵守政府的法律、命令,如果政府的法律、命令触犯了神的权柄,我们在行为上便不能「顺从」,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但在态度上还是要「顺服」。
虽然世俗的政府和法庭「都是神所命的」()),我们承认那些「在上有权柄的」())背后是至高的神,但信徒也不应当在世俗的法庭上彼此控告()),以免在世人面前失去见证。因为世俗的权柄在教会中并没有地位,他们都是「教会里没有地位的人」(、英文ESV、NASB译本))。
「权柄」())主要指有权「佩剑」())、征税())的政府。天使也是有权柄的()),但圣经没有要求信徒顺服天使,相反,天使是「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
保罗劝勉信徒顺服掌权者,并非因为当时的政权善待教会。实际上,正是犹太公会和罗马帝国两大权柄合作将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主后49年,罗马皇帝克劳第还下令将犹太人驱逐出罗马())。但掌权者的不公义自有神来对付,克劳第死于主后54年,大约一、两年后保罗写本信时,许多犹太人已经陆续回迁罗马了()),本信的罗马读者们正在经历此事。
当时的罗马帝国是奴隶制,没有民主、自由和人权,在位的罗马皇帝尼禄())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恋者,死后甚至被罗马元老院宣布为人民公敌,施以除忆诅咒(Damnatio memoriae))。保罗写完本信后大约七、八年,尼禄残害基督徒,保罗和彼得都在此期间殉道。但在尼禄开始逼迫前夕,保罗仍教导「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彼得仍教导:「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罗马教会认真地实践了使徒的教导。第一世纪末期,经历了尼禄皇帝和多米田皇帝的逼迫以后,罗马教会领袖革立免在书信中仍继续为统治者祷告。此后二百五十年间,罗马帝国对教会有十次大逼迫,但教会始终遵守使徒教导, 没有以暴力抗拒、用血气对付血气,最后温顺的教会却「徒手征服了罗马帝国」。因为在一切「掌权的」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
上图:亚里士多德所总结的6种基本政府类型。所有的政体都是不完全的,即使是普选(Universal suffrage),也不过是赶走一批罪人,换上另一批罪人。正如丘吉尔(Winston S Churchill,1874-1965年)所说的:「在这个充满罪恶和灾难的世界上,许多政体已经被尝试过了,并且将继续被尝试。没有人假装民主是完美或全智的,民主的确被称为最坏的政体,除了那些已经被尝试过的其他政体之外」。然而,「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当神要彰显公义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应得的政府;当神要彰显怜悯的时候,祂就赐给我们需要的政府。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神所命的」())权柄,职责都是赏善罚恶,「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若是违背了这个原则,神必然会叫这个权柄站立不住。因此,我们最应当关心的是自己如何「行善」而不「作恶」()),注意自己如何在神面前交帐,而不是只关注在政府的腐败、专制或不公义上:「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实际上,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人的「正义感」是很不稳定的,「正义感容易波动,并且,除了极少数一般性和纯形式的公理以外,很难表达。至少就我们目前所知而言,各国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可能从『正义感』中推演而出。『正义感』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因而不足以保持规范的稳定性。可以说,它是导致非理性判决的诸因素之一」(《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因此,「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
地上的任何权柄和执行权柄的人都不是完全的。虽然各级罗马官员都认为自己的权柄是来自凯撒皇帝,罗马凯撒奥古斯都(Augustus、))和卡里古拉(Caligula、))甚至自命为神,但保罗却指出,他们只不过是「神的用人」()),是神手中有用的工具。
历史证明,虽然罗马帝国后来开始长期逼迫教会,但从主前30年开始长达两百年的「罗马和平 Pax Romana」,却是福音广传的最好时机,实在「是与你有益的」())。当时罗马法律保护犹太教,犹太社团具有「合法协会 collegia licita」的地位。犹太人与外邦人种种不同的习俗,也都可以保存。当教会的成员主要是犹太人的时候,罗马政府把基督徒视为犹太教的一个派别。主后51-52年,哥林多的犹太人向亚该亚方伯迦流控告保罗,迦流不予理会()),拒绝干预犹太人的宗教事务,这个判决后来成了各地巡抚和方伯援用的先例,在主后50-60年代对刚刚建立不久的教会起了保护作用,保罗在罗马法庭中也基本得到了公正的待遇。「剑」象征罗马官员的统治权,罗马法官都佩着剑。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世人是被迫「顺服」()),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信徒是主动「顺服」,因为对神、对人当有「无亏的良心」())。神借着各种人、事、物来显出祂的权柄,当我们的眼睛不再看人、看环境,而是单单注目一切权柄的源头的时候,就能在生活中看到神的权柄、接受神的权柄,甘心乐意地顺服在神的权柄中。
重生的信徒「良心」())的功用被圣灵恢复了,当我们的心思言行顺服圣灵的管理时,「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否则就会被里面的「是非之心」())控告:「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如果我们连自己的「良心」这一关都过不去,怎么能过得了神这一关?
「粮」())原文是「贡物、税金」,指罗马帝国的税收,包括土地税、所得税和人头税。「税」())原文是「关税」,指地方政府的税收,包括关税、进出口税、路税、过桥税、港口税等等。这些税收不但被用来维持政府和军队、修筑公共设施,也被用来建造敬拜凯撒的庙宇,所以有许多犹太人不愿意向异教政府交税。但连苛捐杂税也能被神使用:拿撒勒人耶稣,却出生在大卫的老家伯利恒,正是因为主耶稣肉身的父母要回老家报名上册预备交税。因此,基督徒不可偷税、漏税,我们对地上的权柄都不肯诚实,怎么能向天上的权柄诚实呢?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这原则正如「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我们在「黑夜」())里学习顺服地上的权柄,到「白昼」())才能「审判世界」())。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天上的国民」())活在地上,不但不可亏欠政府()),而且「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不但不可逃避该负的责任,并且对肢体之间的「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永远都不要以为已经尽到责任了。肉体的生命总是喜欢「占便宜」,但神儿子的生命却让我们喜欢「被人占便宜」;地上的国民人际关系的原则是「利益」,「天上的国民」人际关系的原则却是「爱」。因为神对我们的慈爱和怜悯「每早晨,这都是新的」()),「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我们对基督的爱体会得越多,就越肯在彼此相爱上「常以为亏欠」()),不是去想对方该不该得、配不配得,而总是觉得自己爱得不够、关心得不够,就像永远都还不清的债。
「彼此相爱」())是基督对门徒的命令,新约其他地方提到「彼此相爱」的时候,都是指主内肢体之间的「彼此相爱」())。因此,这里也不是指与世人之间「彼此相爱」。
「爱人如己」())原文是「爱邻舍如同自己」()),一切我们可以帮到的人,不管有没有信主,都是我们的「邻舍」())。「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就是十诫的第七、第六、第八和第十条()),都被包含在「爱人如己」之中,所以「爱人如己」())被主耶稣称为「其次」最大的诫命()),也被雅各称为「至尊的律法」())。「爱」不是代替律法,而是满足了律法的最高要求,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这是「基督的律法」()),超越了政府的律法())。
正如教会历史上的一句格言:「在基要的事上合一,在非基要的事上自由,在所有的事上有爱。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charity」,在真理的基础上「彼此相爱」和「爱人如己」,是神要我们在地上用一生之久去学习的功课。如果我们觉得「爱」很容易,可能我们还不懂什么是「爱」。「爱就完全了律法」()),这是让我们警醒,而不是让我们自夸,因为「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所以真正的「爱」绝对不是一件容易行出来的事。当我们觉得自己有「爱心」恩赐的时候、当我们被称赞「有爱心」的时候,更要提醒自己:「爱」())和「顺服」())一样,都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都是我们一生最难学习的功课:

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虽然信徒应当「爱邻舍如同自己」()),但却不可与「邻舍」一同活在「黑夜」())之中,而应当「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
当时的希腊人普遍认为,历史会持续下去,或者是一种循环;但是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相信,历史终将有结束的那一天。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刚刚发生以弗所的骚乱()),且「犹太人设计要害他」())。主耶稣曾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所以在逼迫面前,保罗说「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因为「黑夜已深,白昼将近」(12节),那时「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事实上,主后64-66年尼禄皇帝对基督徒的残酷逼迫即将到来。
「得救」())指基督再来,信徒的身体得赎,救恩全部实现。
「趁早睡醒」())就是「警醒谨守」()),不再对罪不敏感。而我们在黑夜之中赖以胜过罪恶的「光明的兵器」()),就是从我们里面神儿子的生命所活出来的属灵美德())。
「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都是外邦人在晚上常见的活动。在主再来之前,虽然「黑夜已深」()),「天上的国民」())还是要顺服地上的权柄;但我们的「行事为人」却应当「好像行在白昼」()),警醒地活在神的权柄管理之下,随时「预备迎见你的神」())。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既然「黑夜已深」()),我们就知道「白昼将近」()),所以不能和世人一样继续在黑夜中「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而应当「披戴」好白天的衣服,就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前夜「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随时准备神的命令到来。「主耶稣基督」就像我们在「白昼」当「披戴」的衣服,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穿上新人」()),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让基督的性情显明在我们身上,以致世人看见我们,就像看到基督一样。罗马文学里也用「披戴」())一词比喻「扮演某个角色」(如:《Roman Antiquities》用「披戴塔奎 having put on or clothed themselves with Tarquin」来形容扮演塔奎的角色))。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但人在十字架上通常还能坚持两三天。我们若「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让肉体有机会坚持得越久,我们就越受痛苦。而当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若基督在我们里面兴旺,肉体就会渐渐衰微。
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年轻时非常博学,但却生活放荡。主后386年的一天,奥古斯丁正在内心挣扎之中,忽然听到隔壁一个孩子哼唱着:「拿着,读吧!拿着,读吧」,他立刻翻开他朋友留下的保罗书信,看到的第一段圣经就是:「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他在自传中说:「我不想再读下去,也不需要再读下去了。我读完这一节,顿觉有一道恬静的光射到心中,溃散了阴霾笼罩的疑阵」(《忏悔录》卷八第十二章))。神用这段话语找到了奥古斯丁,他从此悔改归主,后来成为影响教会历史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
上图:描绘奥古斯丁听到「拿着,读吧」(拉丁文Tolle lege)之后,读罗马书罗十三13-14时悔改的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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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基督徒与国家

初读这段经文,或许觉得十分惊异,因为这似乎劝告基督徒绝对的服从政府。不过在事实上,整本新约,贯串了这一条命令。在,我们读到:‘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在,对传道人的劝告是:‘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在我们读到:‘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胡涂无知人的口。……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或许我们会辩论说,这些经文都是在罗马政府还没有开始逼迫基督徒的时候写的。譬如正如吉本(Gibbon )指出我们常常在使徒行传中看到外邦人的法庭,往往为基督徒躲避犹太暴民的避难所。保罗一再受到罗马政府的保护。不过饶有兴趣并且也是重要的一件事,在许多年以后,基督教遭受疯狂的逼迫,基督徒成为法外之徒的时候,基督教领袖对于政府所说的话还是一样,丝毫没有更改。

游斯丁在其名著护教书(Apology l:17 )中写着说:‘我们都遵守主耶稣的教训,无论在甚么地方,我们比其它一切的人更随时准备缴付给你所指定的官吏,一切普遍及特别的税项。我们敬拜唯一的神。在其它的一切事上,我们乐意的侍候你,承认你是众人的君王和统治者,并且祈祷除了你君王统治的权柄以外,更有明智的判断。’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 )为基督徒的安全请求写着说(第三十七章 ):‘我们应受你的袒护,因为我们为你的政府祈祷,你是最合法承受全国,父传与子,并求国疆日益扩大,直至众民都在你统治之下。’特士良在其护教书(Apology 30 )中有一段较长的文字:‘我们向永恒、真实、活的神祷告,为我们的君王的平安祈求。他们必须超乎其它万物,邀祂的恩宠。……我们不停为我们的君王献上祷告。我们祷告祈求:生命寿长,国家安全,王室保障,勇敢的军旅,忠心的议院,道德的百姓,世界的安宁──不论甚么人或该撒,一如君王意愿的。’他继续往下说,基督徒必须尊崇君王,因为‘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最后他结束说:‘该撒更是属于我们的,因为他是我们的神所指派的。’亚挪比乌(Arnobius 4:36 )宣告说在基督徒集会时,‘为一切在位的祷求平安赦免。’

这是基督教会一贯的教会的教训,我们必须顺服政权并为它祈祷,即使政权是掌握在尼罗一样的人的手中,也是如此。

在这后面,到底有甚么思想与信仰呢?

(一 )在保罗当时的情况下,有一个实时必须注重顺服政权的急迫原因。犹太人是有名的反叛者。巴勒斯坦,尤其是加利利,不停的发生反抗的运动。最利害的就是奋锐党;他相信除了神是他们的君王以外,没有别人;除了献金给神以外,不给任何人。他们对于消极反抗,不感满意。他们相信除非他们自己起来,暴动起义,神不会来帮助他们。他们的目的要推翻政权。他们出名是‘随带匕剑者’。他们是立誓采取恐怖手段对待罗马政府;他们也毁坏房屋,焚烧庄稼,行刺纳税给罗马政府自己同胞犹太人的家用。

保罗看不见有任何理由可以这样做。事实上,这与基督徒的行为,适得其反。不过至少在全国有一部份认为这是犹太人的正常行为。在这里或许保罗正好说得斩钉截铁,把基督教与反抗的犹太主义分离,并且清楚说明基督教与良好公民必须二者兼有。

(二 )基督徒与国家不是暂时的关系。当然是的,保罗写这段经文是由于当时犹太人的不安,不过还有其它的事情。第一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和他居住在里面,并且成为它一部的社会,分开。没有人在良心里对于国家漠不关心。他是国家的一份子,享受某些利益;如果没有国家的话,是不能得到的;不过他不能只是享受他应得的权利,而拒绝他应尽的义务。他是教会身体的一部份,他也是国家全体的一部份;在世界没有一个孤立的个人。一个人对于国家有他的责任,即使尼罗当道,他仍然要尽他的责任。

(三 )一个人受国家的保护。这是柏拉图的观念,国家的存在是为着公正、安全,并保护抵御野兽及蛮夷的攻击。他这样写着说,‘人们群集墙后以求安全。’一个国家主要的是一群人相互立约,共同遵守订立的律法,以保持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法律,并且同意遵守,那么不良的、自私的强人,要占尽便宜,无力的弱者,都要碰壁了;人生之间就要毫无法纪可言了。每一个平民都从国家获得安全,因此他也当尽他的责任。

(四 )一般人民都从国家获得各种服务。不然的话,只凭自己个人,是不能得到的。例如:水电、沟渠设备、交通系统等。这些只有在人们同意一起生活时才能得到。一个人只是享受国家所供给的一切,而拒绝担负任何责任,完全是错误的。这是一个有压倒性的理由,为甚么一个基督徒,以义理而言,非为一个良好公民不可,并且要尽公民的责任。

(五 )不过保罗对于国家的主要看法是罗马帝国是神所用的工具,将世界从混乱中拯救出来。如果没有了那个帝国,世界要分裂成乱飞的碎片。罗马的太平(Pax Romana )给基督教宣教工作良好的机会。按照理想,基督教的爱应当把人类结合在一起;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使大家结合在一起的,却是国家。

保罗看见国家乃是在神手中的工具,免致世界混乱。国家的执政者从事于这项重大的工作。他们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们所做的是神的工作,基督徒的责任是帮助,并不是阻碍。

必须偿付的债与永不能偿付的债

上面的一段经文可以称做一个人的公共债务。第七节中提起两种公共债务。一种保罗称它为,另一种保罗称它为。保罗用字指属国的百姓所当付的税。罗马帝国向属国征收的标准税项有三种。有一种叫做土地税,是一个人必须付的,可以用现款付,也可用物资付,谷类的十份之一,酒的五分之一,及其它在其土地上所出产的果子。有一种叫做所得税,是一个人入息的百分之一。还有一种种叫做人头税,自十四岁至六十五岁,每人都当付的。保罗因字指当付的本地税。它们有关税,进口税,出口税,路税,过桥税,进入市场及港口税,动物所有权税,驾驶车辆税。保罗坚持基督徒必须纳粮付税给国家或本地政府,无论那税是怎样的苛刻。

于是保罗把笔锋转到私人的债务。他说,‘不可亏欠人。’这似乎是当然的,不需要再赘言的。不过当时有人弩曲了主祷文‘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认为有理由免除一切债务。保罗提醒人基督教并不是向人推托逃避责任;它乃是竭尽所能完成责任。

他继续说到有一种债务,一个人每天都须偿付,但是同时每天又欠上了,那就是相爱的债务。俄利根(Origen )说:‘爱的债务,永远在我们身上,离不了我们;这种债务每天都在偿付,每天又都欠上了。’保罗认为如果一个人忠诚的寻求偿付这爱的债务,他自然的会自动遵守一切诫命。他不会犯奸淫,因为当两人失去控制,让肉欲泛滥;这不是两人相爱,而是两人不够相爱;真正的相爱乃是双方尊重对方的人格,节制不去犯罪。他不会杀人,因为爱永不会毁灭,乃是常常建立;爱常是仁慈,并不以杀戮消除仇敌,只以化敌为友的方法,破除仇恨。他不会偷盗,因为爱所关心的不在乎求得,乃在乎赐予。他不会贪婪,因为贪婪(epithumia )是不可控制的欲望,试尝禁脔;爱却洁净内心,除去欲望。

有一句名言说:‘爱神──你可以随你的意思去做。’如果一个人心里所流出来的主要动机是爱,如果他的整个人生为神的爱所统治,而且爱人,他就不需要任何其它的律法了。

时间的催迫

保罗,像其它的许多伟人一样,觉得时间的匆促。马味尔(Andrew Marvell )常听见‘长了翅膀的时间的战车火速的接近’。济慈(Keats )常受困恼,恐惧在他的笔还未完全收集头脑中丰富的累累佳果之前,即行去世。史蒂芬逊写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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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罗马书第十三章

Ⅳ信徒与政权

论到基督徒对信徒团契之外的人应有的行为,必然会涉及基督徒与世上权柄的关系包括国家、省与市。本书信写成之后的十年间,这关系变成非常敏感的问题。

教会的成员主要是犹太人的时候,这一方面的问题虽然存在,但不如后期困难。犹太人在罗马帝国的地位,受到一连串皇帝喻令的规范。其实,以这帝国的附属国而言,他们已经享有相当多特权。犹太社团具有 collegia licita (“合法协会”)的地位。犹太人与外邦人种种不同的习俗,也都可以保存。罗马人或许认为这些作法荒谬、迷信,可是仍以帝国的法律加以保护,包括安息日律法,食物律法,以及禁止“雕刻偶像”等。皇家的政策禁止犹太地的官长带军旗进耶路撒路圣城的城墙内,因为上面有皇帝的像。按照犹太律法,外邦人踏入耶路撒冷圣殿的内院就是亵渎神,要处以死刑,罗马政府同意这个犹太律法,即使(很少有此例子)这个违规的人是罗马公民,他们也可以将他处死。

在基督死后的第一代时期,罗马律法即或辨认出基督徒,也不过把他们视为犹太人的一个派别。公元五十一或五十二年,哥林多的犹太人在亚该亚方伯迦流面前控告保罗,说他宣传非法的宗教,迦流却不予理会。对他而言,保罗显然是个犹太人,与告他的人一样,他们之间的辩论,在迦流看来,只是对犹太律法解释的不同,而他到亚该亚来,不是要审问这一类的事。

迦流的决定成了一则重要的先例;约十年之后,保罗运用其模式所提供的保护,继续进行使徒的服事,不但在罗马帝国的各省中,也在罗马市内

他在罗马法庭中的经验相当愉快,因此可能造成他在这里坚持说,掌权者他称之为“神的差役”(第6节)“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第3节)。然而,即使掌权者对基督徒的态度,不像迦流(在实际上)对保罗那么有利,这里所列的原则仍然有效。

不过,基督徒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有另外一面。从罗马法的观点,基督教的开始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其创始人是因煽动叛乱的罪名,被罗马审判官定罪、执法,这个理由就绰绰有余了。基督的罪名被简要地写在板上,钉于祂的十字架:“犹太人的王”。不论耶稣对祂的王权怎样解释,对罗马法律而言,祂惟一的记录是:曾经领导一个运动,向该撒的王权挑战。多年之后,泰西塔斯(Tacitus)想要他的读者了解基督徒是怎样的人,他认为只要这样说就够了:“他们的名称来自基督,他在提庇留任皇帝时,被当地的官员本丢彼拉多处以死刑”209。这一点已足以表明他们的特色。在本书信写成之前七年,帖撒罗尼迦城内反对保罗的人,尽量想给他和当地跟随他的人找麻烦,他们到该城的官府去,提供不利的资料:“那搅乱天下的,也到这里来了……这些人都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这个对真道诡谲的曲解,目的在将宣教士与当时罗马世界中,各犹太社区内带头引起骚乱的人连在一起;因为耶稣本人被彼拉多定罪,视为煽动者,暴动的头目,所以这种控告就更有凭有据了。

在那时候,帖撒罗尼迦城并不是惟一产生这问题的地方。公元四十九年,罗马城内也有暴乱,是由“基利斯督所教唆的”210,革老丢因此下令,将犹太社团驱逐离开首都,有些读保罗这封书信的人,或许心中还对那次驱逐的艰难经历,感到忿忿不平。至于保罗本人,甚至他最好的朋友也无法否认,他每到一个城市,往往就是骚扰即将出现的讯号。虽然责任并不在保罗,但维护律法与秩序的官员当然会注意此事,而自下结论。因此,基督徒对自己在公众面前的行为更要谨慎,让诽谤他们的人得不着把柄,对官府则要十分恭敬、顺服。其实,耶稣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他们的榜样,正如在许多其他事上一样。虽然祂所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是指一个很微妙的问题住在圣地的神的子民,向异教统治者纳税的事,但其原则可以更广泛地应用。

保罗将整个问题带到最高的层面。神是一切权柄的源头,在地上执掌权柄的人,都是祂所授权的;因此违背他们就是违背神。人的政府是一种神的法令,它所执行的刑罚与褒扬是神所托付的,目的是要压制罪恶,奖励公义。因此,在所有的人中,基督徒更应该遵守法律,缴纳税金,尊重官员不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就会有恶果,乃是因为这是一种服事神的方式。

但如果掌权者本身不公义,又如何呢?倘若该撒不满意自己应得的一切,而要求“属神的物”,又加何呢?保罗在这里没有讨论这个问题,可能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生这种状况;但是在后来的几代中,这件事在罗马帝国中成了最棘手的问题。该撒逾越了神所赋予的审判权,自称为神,并且攻击圣徒。约翰形容有一个兽“从海中上来”,从大红龙领受了权柄,强迫世人都敬拜他,并杀灭一切不敬拜的人,从这兽身上,我们仍然能认出保罗所提的官员“神的差役”来吗211?还是可以,因为保罗自己已经预先看见,在律法的拦阻被除去之后,必定会有这种局面出现。奥古斯丁说:“若没有公义,国度岂不是成了大强盗窝?”212

然而,有证据显示,基督徒在面对极大的压力之下,仍然对政府适度地效忠,连对罗马也不例外。“圣徒的忍耐和忠心”克服了逼迫的烈焰。可是,若政府官员的命令与神的诫命相违,基督徒便会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若该撒要求人将他尊作神,基督徒必须回答:“不!”。因为该撒若这么做(无论他是采独裁者的形式,或是采民主的形式),便是越过了神给他的权柄,踏进了不属于他的领域。顾尔曼(Oscar Cullmann)说:“对于国家要求敬拜该撒之像的问题,保罗看法不会与约翰启示书(译注:即启示录)的作者有何差别。”213但是,基督徒若对该撒在权限范围之内的命令,能先说:“是!”对他越逾权限的命令说:“不!”时,声音才更响亮。

几年之后,从罗马一篇写于猛烈逼迫前夕的文件中,我们听见这些话,仍然回应着保罗的看法:“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再晚些时候,到第一世纪的末期,罗马教会的一位领袖,虽对三十年前尼禄残暴无比的逼迫仍记忆犹新,又刚经历了多米田的迫害,却同样为统治者祷告,说他们从神永恒的君王领受了“荣耀、尊贵、能力”,可以管理地上的事,“愿他们能以敬虔、和平与温柔,执行所托付与他们的权柄”。214这一类话语显示,罗马教会何等认真地接受了保罗论基督徒对掌权者之义务的劝勉。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艾伦(J. W. Allen)说:“罗马书第十三章所写的,也许是历代以来对政治思想史最重要的话。然而”,他继续道:“若假定曾有人采纳过圣保罗的政治观,就大错特错了。”215可是,有些人的确曾经作过这方面的努力。

有人曾问,这里“在上有权柄的”是指有权柄的天使,还是人,或兼指天使与人216。圣经一般的观点是,世上权柄不但受“在地上……地上的列王”支配,也受“在天上……天上的众军”支配,“天上”和合本作“高处”)。何况,保罗也曾用复数的 exousia (“权柄”)。指天使的权柄(。我们可以参照他在所说“世上有权( archontes )……的”,就是将“荣耀的主”钉十字架的;在那里他似乎不单指人而言。然而从这里的上下文看来,最好将“在上有权柄的”解释为掌权的官,他们用“剑”刑罚恶人,保护良民,因此有权下令,要人顺服,人民也当缴合宜的税金及其他当纳的物给他们,并要对他们表尊敬。保罗在别处提到天使的权柄时,从来没有要求基督徒顺服他们;相反的,因着与基督联合,信徒已经脱离了他们的审判,因为基督是这一切权柄的创造者与元首,若他们与祂和祂的子民为敌,基督便是他们的征服者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个原则与的论证并不冲突;那里是劝基督徒不要在世俗的法庭上彼此控告、起诉。承认政府的权柄,对基督徒家丑不宜外扬的事实,没有任何差别。虽然官府或法官是神所指派的,这种法令在教会中并没有地位:他们是“教会不算数的人”,NEB)。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顾尔曼说:“新约中很少有一句话像这句一样,被大大误用。”217他特别是指人误用这句话,来要求人对极权政府绝对服从。从这里的上下文,以及从使徒著作的大范围来看,政府能要求人服从的限度,只在神所托付它的目的之内而若它要求唯有神才配得的尊崇,我们不单可以抗拒,而且必须抗拒。

“基督徒对政府的顺服从来不是绝对的,最多只是部份的、有条件的。因着两种互相竞争的要求,基督徒总是活在压力之下;在某些状况中,违背政府的命令,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这个历史悠久的教义,自从使徒宣称,应该顺从神,而不顺从人之后,就已经成立了。”218

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他们“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刑罚,只能怪咎自己”(NEB)。

3.作官的原不是叫好行为惧怕,乃是叫坏行为惧怕。(按英译)。摩法特译为:“作官的不会令诚实人惊惧”(译注:与和合本相似),是根据一种抄本,其支持的证据弱,但本身很引人注意,即读作如 agathoergo{ ,而非 agatho{ ergo{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参彼得前:“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紧接着这段之后的话,即,设想到情况可能有所转变:“你们就是为义受苦……”。

4.他不是空空的佩剑。剑象征罗马官员的统治权;参腓罗斯特拉图斯(Philostratus)所著博学之士的生平( Lives of the Sophists )1.25.2 :“法官佩着剑”。”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后半句英译为:“将祂的怒气倾于作恶的人”。)因此,政府受托的职责,正是基督徒被禁止不可去行的事上、19)。后代的基督教国家,当然不包括在保罗的这段训勉之内;基督徒统治者或法官,并没有得到特别的指令,告诉他们身为基督徒要将冤情“听凭主怒”,和身为官员要负责“倾倒祂的怒气”,集这两者于一身之时,当如何协调。这不是说,他不能从本段以及类似的经文中,摘取原则作为指南。但是此处显然假设了两种“服事”神的范畴。

“圣经常准许以强制的方法约束罪恶,这些经文令现代许多基督徒感到困扰,因为似乎与基督的爱和祂不抵挡罪恶的观念背道而驰。但这种看法是由于未能辨明保存世界与拯救世界乃两回事。其实,圣经既肯定那‘惹动忿怒’的律法,又肯定那‘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即对基督特殊的工作与正常的工作都予以肯定。”219

5.也是因为良心。基督徒顺服官长的动机更高,超过因恐怕不顺服会带来不愉快的后果。基督徒知道,这种顺服合乎神的旨意,如此服从便能向神保持清洁的良心。“良心”一词参看的注释。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RSV 将这个子句译为直述句,而不作命令句,或许是正确的;希腊文并不清楚(此处动词可解作命令,亦可能作直述语)。“因为外邦官长是执行神的工作,所以你们理当付税给他们(这件事令许多犹太人良心不安,可能有些基督徒也有同感)。”爱任纽引用这一节,反驳唯知识论(诺斯底派)的解释,证明保罗在这一段“不是指天使或眼不能见的掌权者,好像某些人对这段经文大胆的解释;他乃是指真实的掌权之人”220

他们是神的差役。希腊文此处“差役”一词为 leitourgos (非第四节的 diakonos ),这个字在新约与早期基督徒文献中,特别用来指宗教方面的工作。的注释。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或许是回应耶稣的命令:“该撒的物,当归给(或“交还”, apodote ,与此处的形式相同)该撒”。但是接下去的经文却显明,顺服世俗掌权者的义务是暂时的,只适用于目前“黑夜”的时期(12节);在那“将近”的“白昼”,将会有新的治理状况,“圣徒要审判世界”221。世上的政权都将消亡(这一点保罗与马克斯的看法相同);“神的城将永远长存。”

209 acitus, Annals l5.44 。
210 见导论:“Ⅱ罗马的基督教第四至七段”。
211
212 City of God , 4.4。
213 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 (1957), p.83。
214 Clement 60:2~61:2 J. B. Lightfoot 问道:“如果罗马教会一向如此祈祷,谁还会嫉妒她的优越地位呢?”( The Apostolic Fathers , 1.1 2 1890, p.384)。
215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1928), p.132。

216 根据 O. Cullmann,这里“有权柄的”是“政府背后那看不见的天使的权柄( Christ and Time , E. T., 1951, p.195; his italics)。
217 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 , pp.55f。
218 Sir T. M. Taylor, The Heritage of Reformation ,(1961), pp.8f(结尾所提是指
219 A. R. Vidler, Christ's Strange Work (1944), p.28. 也见 C. E. B. Cranfield, 'The Christina's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according to the New Testament', SJT 15(1962), pp.176-192。

220 Against Heresies 5.24.1。
221 这段话背景是、27。有人认为,这种启示性的观点与互相矛盾(J. Kallas, Romans XIII. 1-7: an Interpolation', NTS 11, 1964~65, pp.365-374),但我们不要忽略,在同一本但以理书中,如尼布甲尼撒等外邦君王,其权柄乃是从至高的神而来,而他们对权柄的运用,也必须向祂负责。
Ⅴ爱与责任

所有当付的钱都要付清;你们惟一特殊的债务只可以是爱的债,因为这种债永远还不清。从“爱人如己”的引文,可以看出保罗与耶稣的说法相同;主耶稣曾以这段话作为第二大诫命,列于“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之后,并且又说:“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保罗在此只提第二诫命,未提第一项,因为他是在谈基督徒对邻舍责任问题十诫第二块约版诫命的主题。这些诫命禁止人以任何方式伤害邻舍;既然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

8.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译注:“人”英文作“他的邻舍”)。“他的邻舍”原文直译为“另一人”。此句可以译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另一项律法”即的“第二条”诫命,或“基督的律法”(,超越了1至7节所吩咐信徒要顺服的政府的律法。但是原来的译法要好得多。

9.“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即十诫的第七、第六、第八,与第十条;此处显然没有按照次序,乃是随意选择。

“爱人如己”。耶稣称之为“其次”大的诫命称之为“至尊的律法”(NEB 作“圣经中至高无上的律法”)。,“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就完全了律法。“完全”所译的字是 Ple{ro{ma ,此字意义很广译作“丰满”,译作“数目添满”,译作“丰盛”)。注释所引奥古斯丁的话。

Ⅵ面对关键时刻

保罗看出时代的关键性。他对目前传福音机会的持续性,并不乐观,但是他定意要把握时机,尽力而为。他没有再用启示性的比喻,因为他知道,那拦阻黑暗、混乱势力浮现的约束,可能随时会被除去;因此基督徒应当有所戒备。可是这种情势应当令他们感到鼓舞,而非绝望;耶稣曾经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保罗回应他的主,说:“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公元六十四与六十六年的事件罗马皇帝开始逼迫基督徒,与犹太人爆发革命,结果造成犹太人第二度联盟(the 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的崩溃事前的阴影已经开始笼罩了。这些事件并非主第二次再来,及所有信徒最终救恩的先驱,保罗对这方面不可能预先看明;如果那日子、那时辰连人子都不知道,祂的仆人就更无从知悉了。但是耶稣说:“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祂的子民通过这些危难时,便亲身经历了这句话;在这些之后的危难,也成就了这句话。患难之中必有拯救),“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但同时,光明的子女必须在生活中有所预备,等候神眷顾之日,弃绝一切“暗昧时的行为”。保罗在其他地方论及穿上“新人”;此处他更直接吩咐读者,“披戴主耶稣基督”。保罗劝勉他们要展示基督徒的美德,“光明的兵器”,不要耽溺于可耻的情欲中;这些美德岂不是在他们的主身上已经完美的流露出来?保罗对历史的耶稣有深厚的知识与兴趣,远超过一些人对他的看法;他们误以为保罗说“以外貌认基督”,就是否定对基督这方面的知识或兴趣。因为保罗所详细列举他期望罗马与其他地方信徒“穿上”的美德,正是基督在世上的特色。

11.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使徒的教导中,时常吩咐信徒要保持儆醒;

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里的得救是以将来完全实现的观点来看,即所说,信徒所等候的“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根据那段经文,信徒是“因信蒙……保守”的。这件事将与基督在荣耀中的显现同时实现(

12.暗昧的行为……光明的兵器。NEB 作:“因此让我们扔掉暗昧的行为,拿起我们的兵器,好像光明的军人”。保罗的作品中经常出现光明与黑暗的对比(,约翰亦是如此。新约与昆兰经典,在这一个观念和用词上显然相通;昆兰经典说,人类或是被光明之君治理,或是被黑暗的天使辖制,末世最大的冲突则被称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战争”222。“光明的兵器”,在描述得更详尽。

13.好像行在白昼。“白昼”是清醒的时间,因为“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

14.披戴主耶稣基督。“披戴”的这种用法,在文学上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哈利卡那撒斯的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所著“罗马古迹”( Roman Antiquities )中,用“披戴达昆(Traquin)”形容扮演达昆的角色。

初期教会对信基督的人实际生活的教导(诠释),为了便于记忆的缘故,似乎采用一些抢眼的字,“披戴”(或译“穿上”)便是其中之一。信徒应当“穿上”基督徒的美德,好像穿上新衣服(;这些美德既然是他们信主之时所领受的,包括新的基督徒个性的每一方面,就不妨说他们应当“穿上新人”,或生活要像已经穿上新人的人。既然这个“新人”是基督的性情复制在祂子民身上,因此只要稍微改一下,便可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或者,像在这里一样,劝勉信徒“披戴”基督,亦即将他们内在所经历的,表现出来。保罗在当时并没有我们所见写成文字的福音书,因此,他推荐给读者,要他们培养的美德,正是福音书作者对我们主的形容,而他所吩咐的话是“披戴耶稣基督”,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3、14两节的话,曾在奥古斯丁心中燃起神圣之爱的烈焰(见导论:“Ⅷ罗马书的影响”)

222 参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 pp.75-78, 1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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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有人曾问,这里“在上有权柄的”是指有权柄的天使,还是人,或兼指天使与人。圣经一般的观点是,世上权柄不但受“在地上……地上的列王”支配,也受“在天上……天上的众军”支配,“天上”和合本作“高处” )。何况,保罗也曾用复数的exousia(“权柄” )。指天使的权柄。我们可以参照他在所说“世上有权(archontes )……的”,就是将“荣耀的主”钉十字架的;在那里他似乎不单指人而言。然而从这里的上下文看来,最好将“在上有权柄的”解释为掌权的官,他们用“剑”刑罚恶人,保护良民,因此有权下令,要人顺服,人民也当缴合宜的税金及其它当纳的物给他们,并要对他们表尊敬。保罗在别处提到天使的权柄时,从来没有要求基督徒顺服他们;相反的,因着与基督联合,信徒已经脱离了他们的审判,因为基督是这一切权柄的创造者与元首,若他们与祂和祂的子民为敌,基督便是他们的征服者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个原则与的论证并不冲突;那里是劝基督徒不要在世俗的法庭上彼此控告、起诉。承认政府的权柄,对基督徒家丑不宜外扬的事实,没有任何差别。虽然官府或法官是神所指派的,这种法令在教会中并没有地位:他们是“教会不算数的人”,NEB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世人顺服地上掌权的,是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我们基督徒顺服掌权的,乃是由于敬畏神,因为权柄都是出于神主宰的许可和安排。

――《读经指引》

神的儿子,从不在外面顶撞地上的权柄,不论这权柄是对是错,是好是坏。这是因为:(1 )尊重父神主宰的安排;(2 )接受环境的遭遇;(3 )神儿子的国度是属天的、属灵的,不须与属地权柄正面冲突。主耶稣的顺服肉身父母,不反对纳税给该撒,接受彼拉多的审问,承认他的权柄;以及保承认辱骂大祭司是错,大卫绝不敢稍微为害扫罗,都是这个原则;他们这些光景,都是神儿子的见证。

――《读经指引》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顾尔曼说:“新约中很少有一句话像这句一样,被大大误用。”他特别是指人误用这句话,来要求人对极权政府绝对服从。从这里的上下文,以及从使徒著作的大范围来看,政府能要求人服从的限度,只在神所托付它的目的之内──而若它要求唯有神才配得的尊崇,我们不单可以抗拒,而且必须抗拒。

“基督徒对政府的顺服从来不是绝对的,最多只是部份的、有条件的。因着两种互相竞争的要求,基督徒总是活在压力之下;在某些状况中,违背政府的命令,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这个历史悠久的教义,自从使徒宣称,应该顺从神,而不顺从人之后,就已经成立了。”

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他们“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刑罚,只能怪咎自己”(NEB )。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作官的原不是叫好行为惧怕,乃是叫坏行为惧怕。(按英译 )。摩法特译为:“作官的不会令诚实人惊惧”(译注与和合本相似 ),是根据一种抄本,其支持的证据弱,但本身很引人注意,即读作如agathoergo,而非agatho ergo。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参彼得前:“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紧接着这段之后的话,即,设想到情况可能有所转变:“你们就是为义受苦……”。

——《丁道尔圣经注释》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他不是空空的佩剑。剑象征罗马官员的统治权;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后半句英译为“将祂的怒气倾于作恶的人”。 )因此,政府受托的职责,正是基督徒被禁止不可去行的事。后代的基督教国家,当然不包括在保罗的这段训勉之内;基督徒统治者或法官,并没有得到特别的指令,告诉他们身为基督徒要将冤情“听凭主怒”,和身为官员要负责“倾倒祂的怒气”,集这两者于一身之时,当如何协调。这不是说,他不能从本段以及类似的经文中,摘取原则作为指南。但是此处显然假设了两种“服事”神的范畴。

“圣经常准许以强制的方法约束罪恶,这些经文令现代许多基督徒感到困扰,因为似乎与基督的爱和祂不抵挡罪恶的观念背道而驰。但这种看法是由于未能辨明保存世界与拯救世界乃两回事。其实,圣经既肯定那‘惹动忿怒’的律法,又肯定那‘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即对基督特殊的工作与正常的工作都予以肯定。

”——《丁道尔圣经注释》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

也是因为良心。基督徒顺服官长的动机更高,超过因恐怕不顺服会带来不愉快的后果。基督徒知道,这种顺服合乎神的旨意,如此服从便能向神保持清洁的良心。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RSV将这个子句译为直述句,而不作命令句,或许是正确的;希腊文并不清楚(此处动词可解作命令 亦可能作直述语 )。“因为外邦官长是执行神的工作,所以你们理当付税给他们(这件事令许多犹太人良心不安 可能有些基督徒也有同感 )。”爱任纽引用这一节,反驳唯知识论(诺斯底派 )的解释,证明保罗在这一段“不是指天使或眼不能见的掌权者,好像某些人对这段经文大胆的解释;他乃是指真实的掌权之人”。

他们是神的差役。希腊文此处“差役”一词为leitourgos(非第四节的diakonos ),这个字在新约与早期基督徒文献中,特别用来指宗教方面的工作。

——《丁道尔圣经注释》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或许是回应耶稣的命令:“该撒的物,当归给(或“交还” apodote 与此处的形式相同 )该撒”。但是接下去的经文却显明,顺服世俗掌权者的义务是暂时的,只适用于目前“黑夜”的时期(12节 );在那“将近”的“白昼”,将会有新的治理状况,“圣徒要审判世界”。世上的政权都将消亡(这一点保罗与马克斯的看法相同 );“神的城将永远长存。

”——《丁道尔圣经注释》

】「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惧怕』也可译作『敬畏』。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就是不敬畏神、不畏惧人的人。『惧怕』多着重内心,而『恭敬』偏重外貌。―― 牛述光

爱的亏欠「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就完全了律法。」】

人都是自私的,只知道爱自己,求自己的好处,人人如此。所以都成为心地狭小,心情苦恼的人。因为既不爱人,也就得不到人的爱,即使得到一点物质的东西,内心仍不会满足,只有爱能满足人的心,使人得到真正的快乐和安慰。神就是爱,所以宇宙才充实。

世人缺乏爱,信徒却不该如此,要以爱人不够为自己的亏欠。因为蒙神的爱太大太多,也有责任去爱人;这是神的命令,也是人对我们的希望。一个信徒没有爱人的心,就失去基督徒的特点,缺乏基督的生命,他心中必定没有平安,喜乐。因为他一直在那里亏欠人而不想去补还,但爱人的人却充满生命,活力,甘甜。生活就有了新的意义,有所给的人才是真正富足的人。

爱的人生才是不虚度的,有今生和永远的价值。在神面前受到重视也为人所喜悦。爱人是不会没有机会的,因为天天都有机会遇见人,爱有许多表现的途径和方式。真正有爱,会自然流露出来,人也会感觉到的。

──《每日天粮》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基督徒的生活是以义为基础的,是凡事不亏欠人;有一个清洁的手和无亏的良心;基督徒虽凡事不亏欠人,但在他自己却仍以为亏欠,就是在爱上的亏欠,爱是无穷的,没有一人能还清了这笔债。我们欠邻舍福音的债。我们作完一切,只有向神说:免我们的债;我们尽量爱了邻舍之后,还得向邻舍说:我们亏欠你们。―― 谢模善

】「凡事不可亏欠人,」我们原有堕落的天性,总是喜欢占人便宜,而使人受亏。但主住在我们里面的新生命,却常使我们觉得对人有亏,因此凡事都不敢亏欠人。

――《读经指引》

】「凡事不可亏欠」

(原文 ),「爱人如己」和「不加害于人」这两处的人是邻舍,或译为临近的人。邻舍彼此间不是生命的关系,只是住户的关系,所以不称弟兄。―― 牛述光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即十诫的第七、第六、第八,与第十条;此处显然没有按照次序,乃是随意选择。

“爱人如己”。耶稣称之为“其次”大的诫命称之为“至尊的律法”(NEB作“圣经中至高无上的律法”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爱就完全了律法。“完全”所译的字是Pleroma,此字意义很广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诫命有许多条,但其总纲乃是『爱神』,并『爱人如己』。所以我们只要得着基督的爱,并向神、向人流露出这爱,就不须逐条遵守诫命了。

――《读经指引》

「爱是律法的完满」(直译 )。这话说出:(1 )神一切律法的本意,原是爱。神赐律法,非仅以此定罪人、刑罚人,乃为显明人的本相,领人归顺而蒙恩,这就是爱了。(2 )这爱就是基督,惟有爱的基督才完满成全了神的律法,使神一切律法的要求不致落空。(3 )我们只须活在基督的爱里,自然能够符合神的心意,也就包括了,甚至超出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无须活在法下,向律法负责,逐条遵行律法的定规。

――《读经指引》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使徒的教导中,时常吩咐信徒要保持儆醒;

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里的得救是以将来完全实现的观点来看,即所说,信徒所等候的“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根据那段经文,信徒是“因信蒙……保守”的。这件事将与基督在荣耀中的显现同时实现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这里所说的得救,是指着我们身体的得救,不能是指着我们灵的得救。因为我们灵的得救,是在我们信的时候就得着的。只有我们身体的得救,是在主再来时得到的,所以越过越比我们初信的时候更近。

,12趁早睡醒「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黑夜已深,白昼将近……」】

大地幽暗,世人沉睡(赛602 )。许多信徒也在朦胧之中,过着梦幻的生活, 并未清醒过来,在光中行走,仍然随从肉体,留恋世界,为今生的思虑所累(路2134 ),度着虚空的年日,整天闲站,白占地土,没有清楚遵行神的旨意,为主而活,作一个属灵的人, 并不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而是天天只想吃什么,穿什么,以地上的事为念,与世俗为友,顺着情欲撒种。像浪子一样,远离父家和朋友一起玩乐,却没有看见灾难将临,人不可靠,好景无常,世事多变。也像无知的财主一样,只知为今生打算、积蓄、享受、却不知今夜将失去灵魂,一切归谁呢?自己到那里去呢?

的确,「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514 )应当听到半夜呼声,「新郎来了,你们出去迎接他。」(太256 )你是否像聪明的童女已经预备好了油在器皿里;像良善忠心的仆人,为主作了工赚了利,或是像愚女恶仆一样,没有预备好,将被关于门外,丢在黑暗里!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预兆已经应验,晨星已经出现(彼后119 )。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太433 ),还有这最后一点点的时候,那要来的就来,绝不迟延(来1037 )。所以应当趁早睡醒起来,脱去暗味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

──《每日天粮》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暗昧的行为……光明的兵器。NEB作:“因此让我们扔掉暗昧的行为,拿起我们的兵器,好像光明的军人”。保罗的作品中经常出现光明与黑暗的对比,约翰亦是如此。新约与昆兰经典,在这一个观念和用词上显然相通;昆兰经典说,人类或是被光明之君治理,或是被黑暗的天使辖制,末世最大的冲突则被称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战争”。“光明的兵器”,在描述得更详尽。

——《丁道尔圣经注释》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好像行在白昼。“白昼”是清醒的时间,因为“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

——《丁道尔圣经注释》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披戴主耶稣基督。“披戴”的这种用法,在文学上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哈利卡那撒斯的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ofHalicarnassus )所著“罗马古迹”(RomanAntiquities )中,用“披戴达昆(Traquin )”形容扮演达昆的角色。

初期教会对信基督的人实际生活的教导,为了便于记忆的缘故,似乎采用一些抢眼的字,“披戴”(或译“穿上” )便是其中之一。信徒应当“穿上”基督徒的美德,好像穿上新衣服;这些美德既然是他们信主之时所领受的,包括新的基督徒个性的每一方面,就不妨说他们应当“穿上新人”,或生活要像已经穿上新人的人。既然这个“新人”是基督的性情复制在祂子民身上,因此只要稍微改一下,便可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或者,像在这里一样,劝勉信徒“披戴”基督,亦即将他们内在所经历的,表现出来。保罗在当时并没有我们所见写成文字的福音书,因此,他推荐给读者,要他们培养的美德,正是福音书作者对我们主的形容,而他所吩咐的话是“披戴耶稣基督”,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3、14两节的话,曾在奥古斯丁心中燃起神圣之爱的烈焰。

——《丁道尔圣经注释》

例证

法兰克林承认神在国家事务上的权柄】

便雅悯法兰克林不是个福音派基督徒,他的日常生活也不是完全符合圣经的原则;然而,他相信『承认神』是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必要因素。在一七七八年一个立宪的会议上,他作出以下的声明,并要求议会每天的程序以祷告作开始。

『我已经活了一把年纪,随着日子的过去,我越发看见一个真理的明证,就是神管理人类的事。若一只麻雀没有神的许可也不能跌在地上,难道一个国家的兴起可以不用祂的帮助吗?我们从《神圣的文献》(圣经 )中得着保证说,「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我肯定地相信这个,也相信若得不着祂协力帮助,我们在这政治大楼所进行的,也不会比巴别塔的建筑者好。』

盼望今日的国家领袖能这样清楚地承认神在国家和世界的事务中。

圣法兰西的故事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
孟特开遂修道院,座落于群山深处,弗朗西斯就是这个修道院的院长。
一天,他与其他修道士们都出去了,最后只留下一个小孩安该娄。
“安该娄,留下你一个人不害怕遇见强盗吗?”一位修道士问。
“不怕,一点也不怕。”安该娄心中虽有几分胆怯,但仍紧紧裤带表示勇敢。“弗朗西斯也把我当一个大人呢!”他觉得弗朗西斯的信任就是他的力量,修道士们唱着诗歌出去了。
事情来得突然,急促的敲门声,粗暴的喊叫声不禁使安该娄吓了一跳。但弗朗西斯的信任使他大胆地去开门。那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强盗。“快给我们吃的和喝的东西!”强盗瞪着眼咆哮着,安该娄挺起胸,装作大人的样子,努力保持自己的声音不颤抖:“你们这些强盗,这些残忍的凶手,不去作正经事业,还不觉羞愧,去吧!再不要到这里来。”他顺手将门嘭的一声关上了。
强盗们咕噜了几句,他们本可破门而入,但又何必与这小孩子找麻烦呢?于是顺着小路往别处去了。
几分钟后,悠扬的诗歌声由远而近传来了。听,这是弗朗西斯的声音。安该娄高兴得不得了,赶忙开门迎接这位瘦黑而和善的院长,弗朗西斯放下背袋,里面装着牛奶和面包。安该娄怎么能忘记今天这么重大的胜利呢?他迫不及待地将今天一切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弗朗西斯。讲完以后,安该娄等待着对方的称赞。可是出于意料之外,弗朗西斯的脸变得越来越愁苦,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我的孩子,你今天作了一件大错事。”
“啊!错事!我今天这件事什么地方错了呢?”
“你想以恨来胜恨,其实只有爱能胜恨。”
“那我该怎么办呢?”安该娄有些慌乱了。
“你还有一个机会,对那些不知道仁慈的人,表示你——基督的仁慈和和善。你今天所给他的是他们已经到处经受的怕和恨。”
“那我下次要好好留心。”
“不能再等下次,小孩子,要追回机会。”弗朗西斯将那个盛牛奶和面包的袋交给安该娄,“追上他们,给他们吃喝,叫他们回到孟特开遂,革面洗心。不再作恶事,作我们的朋友,愿神与你同在。”
安该娄顺着小路,穿越崎岖的山径,好不容易来到一个大石穴中,见那三个强盗正在这里休息。“先生们,我给你们送来吃和喝的。”他鼓起勇气。
三个满是胡须的面孔上现出了十分惊奇的神色,三张嘴张得合不拢来。安该娄把面包和牛奶一一分给他们。“我很对不起你们,因我说了那些使你们伤心的话。和善的圣弗朗西斯请你们到孟特开遂的弟兄家中去。那里可供给你们的吃喝,圣弗朗西斯愿与你们作朋友。”
在跟从弗朗西斯的人中,以后再没有比这三位更忠心,更坚定了。他们永远不忘记孟特开遂的经历——以爱胜恨。

── 佚名《喻道小品》


现在是什么“……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世人有几种方法计算时间,让我们来看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叫作“世界时间”,这就是多年来世人定时间的方法,靠着地球和太阳的关系而决定的。它能使人借着天体的运行来计算时间。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1972年所作的改变,就是所谓的“原子时间”。这种方法计算:时、分、秒,不但是靠着天体的图像,更借着原子极精确的震动。
第三种方式,那就是以我们和神的关系为基本准则,用来计时完美无瑕。请让我来解释:当我们了解我们对神有责任时,就知道现今正是我们要以耶稣基督的价值观念、思想方式和态度来生活的时候了(罗1314 )。我们也察觉到永远得救的时候,比以前更近了(11节 )。由于我们与主的关系,应该注意到这世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的警告(12节 )。如果我们想要生活得端正而可喜,就必须从现在开始。
今天当你看钟的时候,别忘了也要算算,用你和神的关系所衡量的时间。
神设立一个目标,
却也赐人类如何运用时间的选择权。
我们应该警戒的是时间所完成的价值,
而不是时间的长度。
计算时间不如让时间过得有价值更重要。


──《生命隽语》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的意思是,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要像是基督已经回来了,我们是活在祂同在的光明中。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拜访学校的人宣布说,当他再回来时,会把一份礼物送给全校书桌最整洁的同学。『你甚么时候回来』学生问。

『我不告诉你们。』访客回答说。

一个向来不是整洁的女同学说她要赢取这份奖品。(你﹗ )同学们嘲校地说,『你的书桌一向是乱七八糟的﹗』

『是的,但由现在起,每周开始时我都要把它整理干净。』

『但是,他若在周末回来怎办?』有人问。

『那么,我每天清早清理一次。』

『或者,他会在放学的时候回来。』

女孩子想了一想,然后说:『我知道该怎样了――时刻保持清洁。』

这也是神儿女等候主回来时应有的态度。我们要持守清洁的人生,以致祂回来市我们不会羞愧。

】奥古斯丁是因本段经文悔改的。―― 牛述光

第五世纪的圣徒奥古斯丁,实在是个蒙神大恩重用的人。他原是浪子,一生与两个女人休戚相关,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的情妇;他母亲非常虔诚,那情妇却是极度放荡。他一生受这两个女人的影响很大,母亲非常爱主,天天为他流泪祷告,求主得着他、释放他;他的情妇则天天败坏他的德性,诱惑他放纵情欲。当他被罪恶捆绑得动弹不得,有一天在他朋友的花园中正为他败坏的生活极其悲恸时,听见有小孩子在唱:『那起来念!拿起来念!』于是,他随手拿起一本圣经,他把圣经一打开,就看到这段经文:『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段经文对奥古斯丁实在是当头棒喝,他知道这话是神对他说的,他立刻仆伏下来认罪悔改,因此得救。

「总要披戴基督。」

这节经文有奥古斯丁的见证,因为他曾叙述他的经历:「我心中十分痛楚,又控告自己,在捆锁中扭转挣扎,直到最后完全支持不住。」他从花园里冲出来,心中哀叹说:「我的骨头在喊叫,心中在悲吟。我对自己说:算了吧!算了吧!就是那时有一个声音:你自己无法支持,为什么不想主的支持呢?投靠主!不必怕,祂必不离开你,而让你堕落下去。祂必接纳你,要医治你。你不能注意你不洁肢体的动作,这是在地上必定败坏的。」

那时有一阵大风,泪水好像大雨降下。我在无花果树下,不住地流泪,眼中所涌出的泪水好像洪流涌出。为什么我不在这时结束我不洁的生命呢?就在那一刻,听见邻居一个孩童柔和而反复地唱出一句诗词:拿起读!拿起读!我忍住泪水,认为这是神的命令,要我翻阅圣经来读我所翻出的经节。我立即抓住圣经,翻开来看,我的眼光落在这里:「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我不再读下去,也不需要再读了。立即我的心就充满着平安的光辉,一切怀疑的悲哀都熔化了。

── 迈尔《珍贵的片刻》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凡是罪的事,是不能安排的。譬如骄傲、偷东西等,绝对是罪,我们不可因怕到处骄傲、到处偷东西,就安排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骄傲,让我们偷东西。但『性』不是绝对的罪,婚姻不是神为肉体安排。乃是因为罪进来,婚姻能防止罪的产生,所以要有婚姻。这不是为肉体安排,这里面有相当清楚的分别。

「不要为肉体安排。」比方说,有一个人会犯骄傲的罪。为了不让他到处骄傲,就安排让他在家里骄傲。如果有地方骄傲,就不骄傲了。这个就叫作为肉体安排。神从来不这样作。

神儿子生活的总论,就是『披戴基督』。披戴基督,一面说出我们在基督里的客观地位,我们以祂为义袍,以祂为遮护;另一面也说出我们活出基督的实际光景,我们以祂为彰显,以祂为夸耀。

――《读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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