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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 ))之后的「活祭」(十二1 ))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 ))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十二3-21 ))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十三1-14 )),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十四1-十五13 ))。 本章所说的「信心」(1 、22 、23节 )),并非指得救的信心或对神的信靠,而是指在神面前确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信心也不同。「信心软弱」(1节 )),就是对某些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没有把握。 神留给人一些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1节 )),在这些事上,神所注意的不是对错,也不是各人信心的强弱,而是肢体之间能不能「彼此接纳」(十五7 ))、「彼此建立」(19节 ))。 保罗完全地享用在基督里的自由,不受犹太教饮食、节期禁忌的捆绑,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都能愉快地入乡随俗,但也能接纳那些还不能完全得释放的信徒。因为人若在基督里越享用更多的自由,也就越能接纳、体谅软弱的肢体,除非涉及基要真理,并不辩论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而一个人越是缺乏基督里的自由,越是受传统、礼仪的捆绑,也就越容易坚持自己,论断、轻看弟兄。 既然我们的得救和成长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是神在恩典里「收纳」(3节 ))了不配的自己,就应当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无知、无有和无能,不可彼此「轻看」、「论断」(3节 )),而应当靠主「彼此接纳」,学习肢体彼此相交的4种态度: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当时在罗马市场上贩卖的肉食大都不符合摩西律法的洁净条例,很可能还被用来拜过偶像,因此有些拘泥于律法的信徒避免吃肉,「只吃蔬菜」(
2节 ))。而有些信徒则相信「百物都可吃」(
2节 )),因为主耶稣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
可七15 ))。
「信百物都可吃」(
2节 ))的人可能会「轻看不吃的人」(
3节 )),认为他们在恩典之下,却仍被律法捆绑;不吃的人反过来也可能会「论断吃的人」(
3节 )),认为他们不遵行律法,与世人没有分别。
信徒无论在非基要真理的认识上有什么领受,无论在灵命上是刚强还是软弱,既然「神已经收纳他了」(
3节 )),并且「基督已经替他死」(
15节 )),我们就不应当在救恩之外设置比神「更高」的标准作为接纳肢体的条件,比如:洗礼方式、敬拜形式、文化习俗、穿着打扮、戒烟戒瘾、婚姻历史、工作性质、政治立场等等。肢体之间应当学习「彼此接纳」(
十五7 ))、「彼此建立」(
19节 )),而不是互相轻看、互相论断。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或站住或跌倒」(4节 )),指仆人是否蒙主人喜悦。神既然「已经收纳他了」(3节 )),就一定会负责使他成长为更蒙悦纳的仆人。因此,信徒的得救和成长,既不是倚靠自己、也不是根据别人,而是他「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4节 ))。肢体之间应当「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 )),但灵里的工作最终应当等候圣灵动工,「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三16 ))。我们既不可越俎代庖、「拔苗助长」,也不可「论断别人的仆人」(4节 )),随便给人贴上「挂名、冷淡、不长进……」的标签。「劝勉人」的方法不是「论断」,「为主」(8节 ))的方式不是代替主;「热心」的信徒最容易犯的罪,就是代替神来定罪人。 假先知也喜欢断章取义地引用「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来作自己的挡箭牌。主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 ));但同时也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七15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 ))。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圣经来分辨传道人的教导,不可把任何人当作权威全盘接受。这不是「论断」,而是「试验」:「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 ))。而作神话语出口的人,更应当柔和谦卑、谨慎言行,「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
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这日」(5节 ))可能指旧约律法的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日子。「这日比那日强」(5节 )),指把神所指定的日子看得比一般日子重要。「有人看日日都一样」(5节 )),指把每天都同样献给神、服事神。 「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5节 )),指有了足够的理由,清楚知道这样行是神所悦纳的。在非基要真理的事上,当我们「意见坚定」、清楚知道合乎神的心意了,自己就应当去行,但不要去论断与我们有不同领受的人。 「为主守」、「为主吃」(6节 ))是为着向神持守圣洁,与万民有分别;「为主不吃」(6节 ))是要显明神给我们在恩典里的释放。主所看重的是我们里面的光景,只要里面的存心对了,外面的做法即便不同也没关系。但许多时候,教会中的争执都不是「为主」,而是为着人的意见或传统。
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为自己」(
7节 ))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为了自己的荣耀;「为主」(
8节 ))就是按照主的意思、为了主的荣耀。信徒「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8节 )),因此,凡事都应当「意见坚定」(
5节 )),清楚认定是「为主」去行。既是「为主」,就应当体谅基督身体里的其他肢体,不能以自己为中心、只顾自己的想法。
保罗不是说「要为主而活」,而是说「是为主而活」(
8节 ))。这不是人的选择,而是因着基督的受死与复活,祂已经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
太二十八18 )),成为一切「死人并活人的主」(
9节 )),每个信徒已经在祂的管理之下,「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
8节 )),将来都要在「神的台前」向祂交帐。「神的台前」(
10节 ))就是我们将来向主交帐的「基督台前」(
林后五10 ))。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我们怎样「论断弟兄」、「轻看弟兄」(
10节 )),神也要怎样按着我们「论断」、「轻看」别人所根据的道理来追讨我们。因为神的审判不是看我们知道多少道理,而是看我们是否遵行这些道理。因此,人越被圣灵光照,就越认识自己,也就越不敢用道理「论断」人,而越肯用恩典去接纳人。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12节 ))。软弱的弟兄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刚强的弟兄交帐;刚强的弟兄也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其他更刚强的弟兄交帐。因此,我们若从神那里对某件事领受了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
22节 ))、自己照着去行,而不是用来勉强别人。
11节引自赛四十五23。
上图:古哥林多城废墟中的演讲台,于主后四十四年由蓝白大理石造成,是一又高又宽大的四方形平台,被称为Bema。一般认为这就是保罗在迦流面前受审的Bema,中文译为「公堂」(徒十八12)或「台」(罗十四10;林后五10)。保罗所说的「站在神的台前」(罗十四10)和「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五10),就是指接受神和基督的审判。
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我们今日「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 )),免得将来基督用我们论断别人的标准来追讨我们(太七1-2 ))。「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3节 )),就是勉强别人效法自己,结果却有意无意地导致别人犯罪。刚强的信徒应当帮助软弱的弟兄进一步蒙光照,但过程却急不得,应该多体谅弟兄,因为真正改变人心的是圣灵。除非是真理原则问题,否则即使是勉强别人去做一件「对」的事情,也可能会绊倒人(21节 ))。 在新约时代,食物的本身并不分洁净或不洁净(徒十五28-29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 )),但信心软弱的人仍旧持守律法对食物的规定,如果他们的观念没有改变,却勉强吃他们「以为不洁净的」(14节 )),就是存心不顺服神,成为影响他与神关系的罪。
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18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15节 )),为什么神允许他继续「信心软弱」(1节 ))?因为「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五8 、约壹9-10 ))。而神允许这些「信心软弱」的弟兄活在我们周围,正是要我们学习「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5节 )),「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节 )),而不是坚持自己、「败坏」弟兄(15节 ))。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我们为什么还要叫他因信心动摇而「忧虑」(15节 ))? 即使是正确的「善」事,也不可成为「被人毁谤」(16节 ))的话柄。即使是传福音、关爱人、劝勉人,如果只为着完成任务,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也不能荣神益人。「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 ))。 当时犹太人认为,将来「神的国」(17节 ))降临时,神会与人同在,所有的人都能和平共处。但主耶稣却指出,祂所成就的工作已经引进了「神的国」,「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十七21 ))。因此,已经活在「神的国」(17节 ))里、接受神管理的信徒,外面「吃喝」的形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里面追求神的性情:「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 ))。
19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神的工程」(20节 ))就是基督的身体教会。 真信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约八32 ));但真信徒也是众人的仆人,要服事所有的人(太二十28-28 、加五13 ))。因此,神给我们操练真自由的机会:人越是自由,就越应当体谅别人、自由地放下自己的坚持,为了不「毁坏神的工程」(20节 ))、不「叫弟兄跌倒」(21节 )),宁可限制自己,绊倒人的事「一概不做才好」(21节 ))。
22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本章的「信心」(1 、22 、23节 )),是指在神面前坚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所以可以「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22节 )),这信心并没有「强」和「弱」的区别,只有「有信心」(22节 ))和「没信心」的区别。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所以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的信心也不同。但神所赐的信心不是用来要求别人、论断弟兄的,而是让我们自己「在神面前守着」的(22节 )),顺服圣灵去做有把握的事、避免没有把握是否正确的事。 我们若「不是出于信心」(23节 )),在神面前勉强去做什么,实质不是存心不顺服神、就是在神面前装假。因此,「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3节 ))。
尊重踌蹰的人(十四1) 在这一章里,保罗所论的是在罗马教会中,当地的问题,但这也是教会继教会面对并冀求解决的问题。在罗马的教会中,很明显的,有二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有的:他们相信在基督的自由中,一切旧的宗教禁令 已经消除了;他们相信旧的有关食物现在已经不合时宜了;他们相信基督教并不需要遵守特别的日子或节期。保罗很清楚的说,这是基督教信仰的观点。不过在另一方面,有的人踌躇不定。他们相信吃肉类是不可以的;他们相信必须严格的遵守安息日。保罗称这些极端踌躇的人为‘信心软弱的人’。他作这样的称呼,有甚么意义呢?这种人是信心软弱的,有二个理由。(一 )他还没有发现基督徒自由的意义;他在心里还是一个律法主义者,并视基督教是一个律法和条文的宗教。(二 )他还没有从善工的信仰上获得解放。在他心里,他相信藉着他行某些事,不行某些事,得神的青睐。基本上,他还想藉自己的善工,与神和好,还没有接受恩典的道理,还是想他为神所做的,没有想神为他所做的。保罗吩咐比较刚强的弟兄要欢迎这样的人,不可用继续不断的批评去围攻他。这问题不只是在保罗的日子有。到今天,在教会里也有两种观念。有的比较自由开放的,有许多事认为没有损害的,有好多无害的娱乐在教会中进行,也没有关系。有的采取此较狭窄的观点,有好多比较自由的人认为无害的,在他们看来,却有极大的损害。保罗乃与较广观点的人表示同情;不过,同时,他说如果有软弱的弟兄来到教会,必须以弟兄的爱接受他。如果我们面对任何采取较狭窄观点的人,我们必须避免三种态度。(一 )我们必须避免激动 。不耐烦的不快对于这种人是无补于事的。我们之间虽然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对方的观点,并且尽量的追求去了解它。(二 )我们必须避免揶揄 。没有人,在他认为宝贵的遭受讥笑时,不受到创伤的。讥笑另外一人的信仰,不是一件小罪。它们或许似乎只是成见,而不是信仰,但是没有人有权去讥笑有人认为是神圣的。无论怎样,讥笑永远不会改变人采取较广的观点;它只能使他后退,更坚决不移握住他的主张。(三 )我们必须避免篾视 。这完全是一种错误,把观点比较狭隘的人认为是老式的愚夫,轻视他的观点。一个人的观点属于他自己的;我们必须加以尊重。站在我们的立场上,我们不能赢得他;除非我们先尊重他的立场。在一切对待我们周围的人的态度中,没有比蔑视更不像基督徒。在我没有往下讨论以前,我们应当注意,这一节经文有另一种完全可能的译法。‘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是不要即刻引入讨论引起疑惑的事。’有的人,信仰很是坚强,不论怎样辩论提问,总不能摇动。有的人,信仰却是简单脆弱,受不了机智辩论的搅扰。我们自己的一个时代,太爱为讨论而讨论。基督教给人一种致命的印象,其内容空洞,只是一系列在争论之中的问题。哲斯脱敦(G. K. Chesterton )说:‘我们已经得到所能找到的一切问题。现在停止寻找问题的时候已经到了。现在应当开始寻找答案。’哥德(Goethe )说,‘请告诉我你所确知的。我自己所有的怀疑,已经太够了。’有一条很好的规律,可为讨论行进中的借镜。即使讨论混乱,或是讨论的问题没有实在答案,应当用确凿肯定的话加以结束。或许有许多问题,留着不能解决,不过总有几件不可摇动确实的事。在这里很肯定的,在罗马的教会里,有一种争执之点。有的人没有任何有关食物的法律,或宗教上的禁止,他们甚么东西都吃;有的人受良心的驱使,不食肉类,只食蔬菜。在古代的社会里,有许多的宗教及教派,严格的遵守食物的律法。犹太人自己就是这样。在利未记十一章里,记载着可食及不可食的动物。犹太人最严格的宗派之一是爱色泥派。他们有一种集体聚餐,必先沐浴,穿上特别衣服,食物由祭司特别预备,不然不食。毕他哥拉派的人有他特殊的食物律法。毕他哥拉教导人说,人的灵魂,乃是堕落的神明,被关住在躯壳内,好似坟墓一般。他相信投胎的说法。灵魂不停的以轮回的方式,投胎住在人,动物,或是植物中。要脱离这轮回,他必须藉着绝对的纯洁及自我的操练。这种操练包括静修,专研,自省,不食一切肉类。在基督教的团体里,也有遵守特别食物的律法及禁止的事。容忍别人的意见(十四2) 今天也有相似的问题。在教会里,有一般狭窄保守的人,另有一般此较自由开明的人。保罗毫无错误的指出像这样的情况带来的危险。几乎一定的,此较自由一派的人要轻视此较狭窄一派的人踌躇不敢去做的事;更确定的,此较狭窄一派的人要非难的判断他们相信那些自由派的人松弛的事。在今天的教会里,这种情况的实在与危险与保罗的时代完全一样。为了应付这问题,保罗定下了一条重要的原则。没有人有权论断别人的仆人。仆人只是向他的主人负责。众人都是神的仆人。因此我们不可以批评他们,更不可定他们的罪。这权柄只属于神。我们不能批断人的站住或跌倒,只有神。保罗继续的说,如果一个人能忠诚的按他的原则而活,在他看来,神能使他站住。许多教会分裂为二,因为比较自由的人怒目卑视一般认为固执不化的保守派人:比较严正保守的人非难那些认为他们有权做那些保守的人以为不可的事。我们不可以互相定罪。克伦威尔(Cromwell )对当时刚硬的苏格兰人说:‘我以基督的心劝你们,请你们思想,或许可能你们是错误的。’我们必须从教会的团契中,驱除非难与轻视。我们必须让神去审判,我们只是追求同情与了解。殊途同归(十四5) 保罗提出另外的一点,为较狭窄的与较自由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较狭窄的人很是注意遵守一特别的日子。这正是犹太人的一个特点。保罗不止一次,忧虑到有人会把遵守日子成为一种偶像。他写给加拉太人:‘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四10、11) 。他写给歌罗西人:‘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17) 。犹太人把安息日作为暴君,在他周围订立各种规则与禁令。保罗无意于除去主的日子──保罗毫无此意。不过他怕养成一种态度,认为基督教只是遵守一个特别的日子。基督教有很多,很多超越遵守主日的礼仪。史兰色(Mary Slessor )有三年孤单的住在丛林中。因为没有日历,常把日子混乱。‘有一次她发现在星期一做礼拜,再一次在星期日他发现在屋顶上敲敲打打,以为是星期一。’没有人会说史兰色的礼拜是无效的,因为这是礼拜一;也没有人会说史兰色犯了诫命,因为她在星期日做工。保罗从不否认主日是宝贵的日子,不过他同样的坚决主张不要把那日子成为一个暴君,更不可以成为一个偶像。我们所崇拜的不是那日子;我们所崇拜的乃是一切日子的主。尽管如此,保罗请求较狭窄及较自由的人要相互抱着同情的态度。他的观点是他们所行的尽管不同,他们的目的却是一样。他们对于日子态度有所不同,不过两者相信他们都是为主;当他们坐下来吃扳,有的吃肉,有的不吃,但是两者都说感谢神的话。我们都当记得这一切。我要从格拉斯哥往伦敦去,我可以采用好几条路线。事实上,我可以不经过另外一人所经过的一哩半哩路。这是保罗的要求;我们同一的目的,应当把我们联合起来;不应当因着所行的不同,把我们分裂。不过他坚持一件事。一个人不论他所选择的路线为何,必须在他心里,有完全的信念。他的行动并不是由于惯例,更不是由于迷信,乃是完全出于信念。他行事,不可以只是因为人那么说,也不可以因为宗教半迷信的禁令;他行事,乃是经过思考,达到这样的信念,至少对他说来,他这样的去做,是对的。保罗又另外加上一件事──没有人可以把他自己本人所实行的事,作为一切其它的人,普遍的标准。这是教会中最容易犯的通病。人往往会这样想,他崇拜的方式,是唯一的方式。格洛佛在有一处引用剑桥的一句名言:‘你手所做的任何事,都当尽力而为──不过记住有的人会和你有不同的想法。’很好,我们当记得,在许多事上,这是一种责任,有我们自己的信念;不过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责任,让人家有他们的信念,不以他们为罪人及为社会所不齿的人。孤独的不可能(十四7) 保罗写下了一件重大的事实,在自然界中,没有一个生命是孤独而活的。在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完全离群独居的人。事实上,这是一件两重的真理。狄克逊(Macneile Dixon )说,‘人与神有关,也与人有关。’没有人能解脱他与人,或与神的关系。一个人有三方面不能脱离与人的关系。(一 )他不能脱离过去 。没有一个人,他的自己完全凭借己方而造成的。悠力息斯(Ulysses )说,‘我乃是与我一切遭遇的人的一部份。’人接受传统。他是先辈所留下来的一切所造成的混合物。当然他自己也参与一些在此混合物中,但是他不能赤手空拳,从无开始。是祸也好,是福也好,他从过去的开始。看不见的如云彩般的见证人不只是环绕在他周围,并且住在他里面。他不能脱离由其所出的原祖,也不能抛弃由其所凿成的原石。(二 )他不能脱离现在 。我们现有的文化,使人类日益接近。人所行的不只是影响自己,也影响别人。人有庞大的力量,藉着他的行为,使人快乐,也能使人痛苦;更重要的,他有庞大的力量,使人为善,也能使人为恶。每一个人都会发出一种影响力,有的帮助人行高尚的道路,有的却帮助人行卑贱的道路。每一人的行为多少能对他人带来所当有的果效。一个人的生活与其它人的结集在一起,他没有方法可以逃避。(三 )他不能脱离将来 。一个人怎样接受生命,他也照样把生命传递下去。他传给他的儿女承受肉体的生命,以及灵性的品德。他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独立的个体;他乃是锁炼上的一环。有一个人请到一个青年,他的生活很是随便。他开始研究生物学。在显微镜下,观察某些活的小东西。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看到它们的生生死死,并把生命传继下去。他从看显微镜的座位上,跳起来说,‘现在我知道了。我是锁炼上的一环。我不可再随便了。我不再做软弱的一环了。’这是一种可怕的责任,我们在世界上留下一些我们自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却能影响别人。罪不怎么可怕,如果它只是祸及他个人自己。罪的可怕是在世界上开始新的一系列的罪恶。一个人更不能脱离他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一 )在今世,基督常与我们同在。我们不用说,我们的生活,应当似祂看见我们一样;祂是看见我们的。一切生活,祂都看见。一个人不能逃避这一位复活的基督,好像他要逃避他自己的影子一样。没有地方,他可以留下基督,他所做的一切事,没有一件不为所见。(二 )就是死也不能离开基督。在这世界上基督的同在不是我们目之所能见;在下一世界里,我们要目睹祂的同在。死亡并非消声灭迹而生的隔离;它乃是引入面对基督的门户。没有人可以追随孤独的政策。他与人,与基督结合在一起,无论时间或永恒,都不能分开。没有一个人能只是为自己活,为自己死。人都在审判之下(十四10) 我们无权可以论断人的基本理由是我们都是在论断之下的人。人类基要的本质是:我们不是审判官,我们都是受审判的人。保罗引用赛四五23证明此点。这一个思想任何犹太人都会同意。有一句拉比所说的话:‘你不要让你的幻想使你安心,坟墓乃是一个避难所;因为你必然成形,你必然诞生,你必然生活,你必然死亡,你必然在万君之君,至圣的神面前算账。’只有一位有权审判──他就是神;站在神台前受审判的无权审判人──他也是在神台前受审的。就在此以前,保罗想孤独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不过有一种状况,人是孤独的,那就是站在神的审判座前。往昔,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在神堂远处,公所的一角;有裁判处 ,市长在那里,执行律法。在保罗书写书信的时候,罗马律法规定,审判的地方必须在一个以上。因此在巿集中,公所周围的柱廊,有官吏执行审判。罗马人对于一个人站在审判官的审判台前,知道得很清楚的。这是每一个人必须遭遇的事。他必须单独的面对审判。在这世界上,有的时候因着别人,得到好处。有许多青年因着父母,豁免刑罚;有的丈夫因着妻子孩童特别得蒙怜悯,减轻发落;不过在神面前,他单独的受到审判。有的时候,一个大伟人死了,他的棺木置放在哀悼的群众之前,上面盖了他以前获得的学位衣袍,或国家荣耀的勋章。这些东西,他都不能带了同主。我们赤裸的到这世界上来,也赤裸的离开世界。我们,我们的灵魂孤零零的,站在神面前;我们不能带甚么,只有我们一生所构成的自己。不过这并不是整个的真理。我们并不孤独的站在神的审判座前,因为有耶稣基督和我们站在一起。我们并不需要剥去一切,我们可以穿上主的成就。勃鲁克斯(Collin Brooks )是一位作者及新闻记者。在他所著的一本书中说:‘或许神会比我们所想的更仁慈。如果祂不能说,“做得好!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或许祂至终会说,“不要忧虑,我那又不良善又不忠的仆人;我并不是完全的不喜欢你。”’这是一个人用怪诞的方法来说明他的信仰;不过中间倒也有些道理。神并不一味的不喜欢我们;我们是罪人,为着耶稣基督的缘故,祂爱我们。真的,我们那赤裸孤独的灵魂,必须站在神的审判座前;不过,如果我们生活时与基督在一起,死后也必与祂站在一起,在神面前,祂要为我们代求。一个人和他邻舍的良心(十四13) 斯多亚派时常教导说,有许多的事他们称为adiaphora ,就是‘无可,无不可’。它们属于中性:既无善,也无恶。斯多亚派的人这样说──所谓善恶,都在于你怎样处理它。其中有很深的真理。对一个艺术的学生看某一幅图画乃是艺术品,对另外的一个学生是一幅淫画。对有一组的人,某一讨论是一种有趣,刺激,促进思考的经验;对另一组的人,这是一种异端,甚至亵渎。一种娱乐,一种游乐,一种游戏,有的人认为是可以的,另外的人认为应当禁止的。尤有进者,有的游乐,对于某一个人是毫无损害,可是对于另一个人却受到可怕的毁坏。事的本身,无所谓清洁与不清洁;这一切都视乎人怎样的看或怎样的行。这是保罗在这里所要说的。有某几件事,在信心坚强的人看来,去行是没有损害的;不过一个比较狭窄的人看见他在做,他的良心受到很大的震惊;如果这样的人被人说,自己也照着去做,他的真心会感到不安。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的人看在星期日作户外运动是没有甚么损害的,他或许是对的;有的人对于这样的事,良心会有谴责。如果有一天被人说服去做了以后,他终日会有一种感觉,他做错了一件事。保罗的劝告是很清楚的。这是基督徒的责任,应当考虑周到,迫不只影响我们自己,也会影响别人 。注意,保罗并没有说我们必须常常依照人家告诉我们的去做;有些有关原则性的事,我们必须照着去做,不过有许多的事是中和性的,无可无不可的;有许多的事是无所谓善,无所谓恶;有许多的事并不是人生行为的要素,它们属于我们所称人生的额外。这是保罗的信念,对于这些事,我们不可随意的去做,以损害比较较弱的弟兄,也不可以要他们也照你的样去做。生活必须受爱的原则控制;如果这样,我们不会想我们有权依照我们所喜欢的去做,我们会想到我对别人所有的责任。我们无权在不重要的事上,使人的良心受苦。基督徒的自由,不可用为在人家真诚的情感上,掀起风波的推托之词。没有那一种游乐是这样的重要,可作为使人不快,忧虑,甚至毁坏的口实。奥古斯丁常说,整个基督教的伦理,可以归纳成一句话:‘爱神,你可以随你的意思去做任何的事。’。依某意义言,这是真实的;不过基督教所包含的,不只是爱神,也包含,爱邻舍如同自己。基督徒自由的危险(十四16) 保罗在这里主要的是论及基督徒自由的危险与妄用。对一个犹太人说来,基督徒的自由有其危险。他的一生惯于受许多规则条文的约束。那许多东西是不洁净的,那许多东西是洁净的。那许多动物是不可食的;那许多洁净的条例是必须遵守的。当他接受基督教后,他发现一切不足道的规则条文都一笔勾销。它的危险是他会以为在基督教里,他可以有自由做任何他喜欢的事。我们必须记住基督徒的自由与基督徒的爱是携手同行的;我们必须掌握这端真理,基督徒的自由与弟兄之爱是捆在一起的。保罗提醒他的百姓,基督教并不是拣选一个人自己喜欢的东西,吃喝。它有三件重要的东西,都是不自私 的东西。公义 。这是把当给人的,给人;当给神的,给神。现在,在基督徒的人生中,第一件当给人的是同情与体恤;当我们成为基督徒的一剎那,我们觉得别人此自己更 重要;基督教把人放在前面,基督徒自由的危险把自己放在最后。我们不能把当给人的给他,同时还是做我们自己喜欢的。和好 。在新约里,和好并不只是没有苦事;这不是一件消极的事,而是一件非常积极的;这包括每一件使人达到至善的事。犹太人自己常以和好为人与人间的良好关系。如果我们坚持基督徒的自由是做我们所喜欢的话,我们就永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基督教完全包括在与人及与神的关系之中。基督徒的自由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基督徒的责任,与人和好相处。喜乐 。基督徒的喜乐永不是一件自私的东西。它不是只求我们自己的喜乐;它也顾及人家的喜乐。有一种所谓喜乐使人家不快的不是基督徒的喜乐。如果一个人追求喜乐,刺伤了人家的心,损害了人家的良心,其追求最后得到的不是喜乐,而是忧伤。基督徒的喜乐并非是个人的;这是相互的。喜乐只有当他带给人家喜乐的时候,即使他自己要付上受到限止的代价,也欣然承受。当一个人跟随这原则,他成为基督的仆人。这里是这一件事的要点。基督徒的自由是我们有自由可做,不是我们所喜欢的,而乃是基督所喜欢的。没有基督,他是他自己的习惯,他自己的喜好,他自己的纵恣的奴仆。他不是真正的做他所喜欢的。他所做的,乃是抓住他的,要他所做的。只有当基督的力量一进入他里面,祂成为他自己的主人。在那时,只有在那时,真自由进入他的人生。于是他有自由,不受其自私的人的本性辖制,去生活,去待人。他有自由向众人显示,基督所显示的爱。保罗以在这团契内基督徒的目的作为结束。(一 )和好的目的。团契内所有的人,相互之间,和好相处。一个教会,里面有明争暗斗,相怨恨,分裂不和,已不再可以称为教会了。它不再有天国的气息;它只是地上的一个社会团体。(二 )建立的目的。在新约中,到处可见,把教会比作一个建筑物。信徒是建成那建筑物的石块。任何东西损害教会结构的是反对神;任何东西帮助这结构更坚固的是出于神。可惜有许多微不足道的事扰乱弟兄们心里的平安,如那些律法,手续,先例,及面子的事。如果我们记得我们的责任远较我们的权利重要,如果我们记得我们是有基督的自由,可是这自由并不是使我们可以使别人心里忧愁或良心责难,那么在教会里新的时代发现曙光了。教会除非是一群互相亲爱,互相体恤的人,就算不得是一个教会。尊重 弱的弟兄(十四21) 我们又回到这一点,对一个人说来是好的,可是对另一个人说来,却是受到损害的。保罗所给的劝告是很切合实际的。(一 )保罗对于信心刚强的人的劝告。他知道吃喝是没有甚么关系的。他已把握了基督徒自由的原则。好,让他的自由只是在他和神之间。他已经达到了那信心的阶段;神知道得很清楚,他已经达到那阶段。但是他没有理由,在还没有达到这阶段的人面前,炫耀他的自由。许多人坚持他自由的权利,当他看见了他如此行所得到的后果,竟使他万分的悔恨。一个人或许得到一个结论,基督徒的自由完全给他一种自由,饮适量的酒,对他说来,或许是一种安全的享受,毫无一点危险。不过,或许有一个青年人非常的敬佩他,把他当作模范。很可能这一个青年人属于酒能使他败坏的一类的人。这一位年龄较大的长者,他是否应用基督徒的自由,立了一种榜样,使敬佩他的青年人堕落?或许,他是否应当限制他自己,不是为他自己的缘故,而是为了那愿跟随他足迹的人?真是这样,为别人的缘故,有意识的自我限制是基督徒当做的事。如果一个人不这样做,他会发现,有的事他真诚的觉得可以做的,却有损于人!经过深思熟虑以后的自限,远较以后知道为求自己的快乐而造成了人家死亡的悲剧所生的内疚为佳。一次又一次,在人生的各方面,基督徒面对着这一事实,他必须加以细察,它们不只影响他自己,也会影响别人。他是一位看守他弟兄的人,负责,不只是为他自己,也为每一个和他接触的人。勃恩斯在欧文(Irvine )学习整理亚麻纤维的方法时,他遇到一个年龄较长的人。他谈到他的时候说,‘他的友谊为害于我。’求神帮助我们,不要因为我们不善用基督徒的自由,有人这样的说我们。(二 )保罗对信心软弱的人,就是良心过虑的人的劝告。他或许对于踌躇的事,保持缄默,有时没有顺服良心里的话。他或许有时看见人家这样做,他也这样做了,因为他不愿意与其它的人不同。他或许有时做了,因为他怕被人家讥笑,或不为人家欢迎。保罗的答案是这样,如果一个人违背自己的良心,他就犯了罪。如果一个人相信一件是错误的,而他还是去做,对他说来,这是罪。一件无可无不可的事,只有在一个人的真实信念中,认为可行的时候,才成为一件可行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另外一个人的良心的看守者。每一个人在无可无不可的事上,其本人的良心就是裁决是非,可行或不可行的人。--《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罗马书第十四章 Ⅶ信徒的自由与相爱(十四1~ 十五6) A信徒的自由(十四1~12) 保罗能完全享受他作基督徒的自由。从来没有一个基督徒像他一样,完全从非基督徒的禁忌与避讳中得着释放。他在灵里的释放是那样完全,以致他甚至不受自己所得释放的捆绑。他在犹太人当中,就愉快地按犹太式的习俗而行,在外邦人当中,则同样愉快地采用他们的习俗。他最关心的,乃是福音的传扬与人最高的福祉,在这些事面前,其他都属于次要。 但是他很清楚知道,许多基督徒不像他那样完全得释放;他强调说,对这些人,必须十分温柔。基督徒的“信心”,在许多方面可能都有软弱、不成熟、未受教之处,但是其他人应该热情的接纳他为信徒的一份子,而不应向他挑战,辩论那些他还未完全得释放的生活问题。 保罗提到两个可能发生这种状况的生活问题,然后详尽探讨其中之一。食物是一项,遵守宗教节日是另一项。有些基督徒(像保罗自己)吃任何食物都不会良心不安;另一些人则对某些食物有所顾忌。有些人(又像保罗)认为日子没有神圣与否的区别,另一些人则感觉,某些日子较其他日子神圣。怀着这样不同见解的基督徒同在一个团契里,应当怎么办?是否应研讨解决这些事,某一方定意要改变另一方?保罗说,不必如此;只要每个人对自己的看法、良心能意见坚定就好。享受较多自由的人,不应当轻视别人,以为他们在灵里不成熟;顾忌较多的人不应当批评同为基督徒的,指摘他们做自己所不做的事。每个基督徒都是基督的仆人,各自向基督负责,今生如此,来世亦然。基督曾死过,因此祂是死人的主;祂现在活着,因此是活人的主。 任何基督徒都不可论断其他信徒在此我们岂不是听见了对主话语的回应:“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 ?因为所有的人都要在神的审判台前向祂陈述,从祂得判断。 保罗以这些话毫不妥协地坚持基督徒自由的原则。“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马丁路德)223 。 1.信心馊醯。这些人不够成熟,不能体会所有食物都同样 kosher (“合适”),所有日子都同样神圣。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NEB 作“不要尝试去解决疑惑之事”。 2.那馊醯模只吃蔬菜。也许是素食主义,但更可能是为了避免吃向外邦神明献过祭,或未按照犹太律法宰杀的肉类(参申一8、12) 。 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参马太福音七3~5 ,路加福音六37、41 ~42,尤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3~5 所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此处译为“仆人”的字是 oikete{s ,“家仆”,而不是 doulos ,“奴隶”。 5.有人看日日都一样。希腊原文中没有译为“一样”的字,但加上可使意思更完整。这里不必视为“有人”认为每一天都是俗日;最可能的意思,是他认为每一天同样应当献给神,服事神;这正是保罗的态度。 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因此,“不拘在……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 。保罗在这段中没有再论守特别日子的事,可能因为当时在罗马的基督徒中间,这并不是他们的问题;而几年之前,加拉太教会却有这个问题(加四10) 。 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此,“在饮食上……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 。 不吃的人,……也感谢神。这乃是说,他为自己良心所允许的食物感谢神(不是为他所不吃的感谢)正如良心强壮的基督徒不特别区分食物,而为他所吃的一切感谢神。在这两种情况中,食物都因感恩而成为圣漯(参林前十30 ;提前四3~5) 。 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保罗的意思,正如18节所显示,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在基督面前生活,是基督的仆人;但是其自然的结果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都影响其他同为基督徒的人,或所有其他同胞;因此,他应当考虑对他们的责任,不能只顾自己的看法。 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主。因着祂的死,祂成了死人的主;因着祂的复活,祂成了活人的主。所以祂的子民或活或死都属于祂;祂是一切的主(腓二11) 。 10.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基督徒尤其是“热心的”基督徒,最容易犯的罪,莫过于论断的罪。使徒的这句话用意很严肃。“一个人在批评弟兄之前,岂不应当以手捂口?若我们轻易批评别人,没有充份的资料,缺乏爱心与宽容,我们岂不是忘了,这样数落他们的不是,就等于数落主,因为他们是在祂的名下。”224 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这台前是 be{ma ,或作法官席。它与“基督台前”(林后五10) 没有分别。早自第二世纪初期,就有一种趋势,要将我们目前的经文与哥林多后书五10 一致化(参 AV)。 11.“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引自以赛亚书四十五23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这段经文亦应用在腓立比书二10~11 ,指普世至终都将向基督下拜。此处则是强调,到最后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2节)。
223 'Christianus homo omnium dominus est liberrimus, nulli subiectus'( On the Liberty of a Christian , sentence 1)。
224 H. St. John, in A New Testament Church in 1955, ed. P O. Ruoff(1955), p.91。 B信徒的相爱(十四13~23) 马丁路德在其论述“论基督徒的自由”( On the Liberty of a Christian )中,以前文所引的句子作卷首语(“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但他立刻接着说:“基督徒也是众人的仆人,顺服所有的人。”225 他将这两句肯定的话并列之时,最合乎保罗的教训,也效法了保罗与他共有的主。 保罗在竭力阐明基督徒的自由之后,接着便解说,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自由可能(也应该)受到限制但却是出于自愿。他的方式是扩大讨论前面用来肯定基督徒自由的题目食物的问题。 那些食物可吃,那些不可的问题,在初期教会中产生几方面的困扰。其中之一特别影响到犹太基督徒。犹太人的食物规条,从古以来全国一向遵守,是犹太人与外邦邻舍区分的最主要特色之一。不仅某些动物的肉类绝对不可吃,所有动物的血也都不可吃,连“洁净”的动物在宰杀时,也必须将血放干净。既然他们很难确定非犹太人所吃的肉没有触犯任何律法,所以一个严谨的犹太人就不可能与外邦人一同进餐。这样的犹太人甚至发现,若另一位犹太人在这些事上不够慎重,他也很难与他们共餐。 耶稣有一次对食物的事发表了一段话,后来的人思想起来,觉得其中有废除犹太食物规条的含意:“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 。彼得在约帕硝皮匠西门的家里,从中午在屋顶上所见的异象,学到不可将神所洁净的人或物,当作不洁净的;这个功课使他愿意去拜访在该撒利亚的外邦人哥尼流,并接受他的招待。但是大多数犹太信徒,却在许久之后才开始考虑效法他的行动其实,很可能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如此做。有一次,约在本书信写作的前十年,彼得到了叙利亚的安提阿,与那里的外邦信徒无拘无束地享受交谊,然而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来看他,就劝他不要与外邦人同席,只与犹太人一起吃饭。他的行动带来的影响极具破坏性,甚至像巴拿巴这样开放的基督徒,也有意效法。保罗公开指责彼得的“装假”所行与他内心的确信不符(加二11~14) 。 不久之后,耶路撒冷大会同意,外邦人只需要相信基督,便可以进入教会的团契,就像犹太人一样;可是加上一则但书,要外邦信徒禁戒冒犯犹太弟兄的食物,并要遵守犹太的婚姻规条(徒十五20 ,29)。即或保罗同意这项决定(使徒行传的记载说他同意),在他的书信中论到此决定所涉及的个别事项时,他却没有依赖其权威,而以伦理原则作他辩论的基础(这里正是如此)。 保罗所认定的基本原则,若濒临存亡攸关,他绝对不会妥协;然而一旦这些不成问题,他是最能配合环境的人。外邦人为教会所接纳,唯一充份的理由是相信基督,这原则一旦确立,他自己第一个会提醒他的外邦信徒,为了与犹太基督徒保持团契,在无关紧要的事上限制自己的自由(出于自愿,而非碍于要求)是明智之举;因为他们不能期待所有犹太人都像保罗,在思想上如此释放。如果外邦基督徒与犹太基督徒相处,能存着爱心禁戒一些令后者厌恶的食物,这两组人之间的团契情谊便能增进。事实上,耶路撒冷大会的食物规条,在某些教会中持续了许多代仍然有效。 耶路撒冷大会所订的食物规条,有一则是禁止吃祭过偶像的肉。住在外邦社会中的基督徒,必定会提出这个问题。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曾详加讨论,因为该教会送一封信给他,请他为这件事订一个原则。 在异教城中向肉店买肉,令某些基督徒良心不安。市场上卖的肉,大部份来自已向异教神明献过祭的牲畜。神明得着象征性的一部份,其他的肉就由庙中负责人卖给零售商。当地的基督徒,有些人良心比较坚强,知道这些肉虽曾献给一位神o,本身却不会变得更好或更坏,所以他们认为可以吃;但有人却感到不安,觉得这些肉既献过祭给神o,多少都受到了“影响”。 保罗回覆哥林多人这个问题,一方面同意那些认为异教神o不具实质的人,认为基督徒完全有自由,可以吃这种肉。但另一方面,他提醒他们,知识并不是最重要的,爱的要求才是应当考虑的。如果因为坚持自由会绊倒一位良心软弱的基督徒,保罗自己情愿放弃自由。如果有基督徒认为,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是错的,而因看见良心坚强的弟兄这样做,也就吃一些,结果对他良心产生的伤害,就要归咎于那位良心坚强的,因他缺乏爱心,考虑欠周到。 这个问题在罗马教会似乎并不严重,保罗在罗马书不像哥林多前书谈得那么深入。这里所面对的状况,是犹太与外邦基督徒当如何共处;耶路撒冷大会的决议,也是针对这种状况而发。 在罗马的家庭教会成员,有些可能多半是犹太人,有些则可能多半是外邦人,也有些两种人都有。问题不只是犹太基督徒约束自己,只吃 Kosher 食物,并继续守安息日等圣日,而外邦基督徒在这两方面都采取自由的看法。情况可能比这更复杂。许多犹太基督徒已经多少脱离了他们祖先的宗教规条。我们可以相信,百基拉和亚居拉,以及“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十六5) ,在这些事上采取保罗的观点。但另一方面,有些外邦基督徒,在他们的圣经(希腊文的旧约圣经)中发现食物的规条是神所命定的,于是辩称,这些规条仍然有效,必须遵从。至于圣日,我们知道,现代仍有一些基督徒认为,一周的第七日是神圣的,因神创世之时与西乃的律法上都有定规,所以必须守为圣日。在使徒时代的外邦教会中,并非没有这类趋势,从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信,便可得到证明;那些外邦信徒不仅遵守犹太的神圣日历,甚至受了割礼。 因此,我们不妨拟想,在罗马的家庭教会中,各种观点与作法都有,从严守犹太祖宗的习俗,直到与这些习俗毫无瓜葛的外邦看法,都同时并存。从这两个极端中间来分,有些犹太基督徒可能属于自由的一边,而有些外邦基督徒却属于“律法主义”的一边。明尼尔(P. S. Minear)曾区分出,罗马的基督徒对这些事情有五种不同的看法226 。这一类歧见很容易助长分裂的精神。保罗希望防止罗马的基督徒落入这种状况,便鼓励他们,视这些分歧为表达爱心、容忍、与了解的机会。信心坚强、良心得释放固然很好,但基督徒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团契的成员;因此所有的人都有责任,较坚强、较成熟的人更应该关心整个团契的益处。 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论断”与“定意”出于同一个希腊字( krino{ )。 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亦即,绝不立下榜样,以导至别人犯罪。一个基督徒若效法另一个更得释放的基督徒,去做他自己真心不赞许的事,就是“跌倒”了(参21节)。得释放的基督徒若能帮助他“软弱”的弟兄,使他良心更蒙光照,是最上乘之举;但是这个过程是急不来的。 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对保罗而言,所有食物都是 kosher 。他不一定知道主对这件事的声明(我们从可七14~19 得知),但是“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的意思,比这种知道更深:表达出在他考虑信徒团契的生活与益处时,既然他也是基督的肢体,他就有如此的把握。 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这个看法完全与基督的教训相符(参可七20~23) ,而且含意非常深远。污秽座落于人的心,而不在外面的物质。见提多书一15 。 15.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这句话的前半表达出神对人价值的衡量。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NEB 作:“你认为对的事,不可成为别人毁谤的话柄。” 17.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喜乐(按英文)。参马太福音六31 与33节:“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与最重要的相较之下,外在的物品,像食物与饮料,在伦理上是中性的。“公义……和平……喜乐”的顺序,参罗马书五1~3 ;及马太福音五6 ,9,12:“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哥林多前书四20 与本节的结构类似:“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当然,这权能是属圣灵的)。 在圣灵中(按英文)。正如八9~25 ,圣灵在今世带领信徒品尝未来产业的美好滋味。对保罗而言,“神的国”(与目前基督的国度有别)是未来神儿女的产业(参林前六9~10 ,十五50 ;加五21 ;弗五5 ;帖前二12 ;帖后一5) ;但是“在圣灵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其祝福。 18.在这几样事上服事基督。“这几样事”( en tovto{ ,“在这方面”)可能指“追求公义、和平、喜乐”。 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按上下文的意思, aio{ko{men 应作假设语,而不是直述语“我们追求”(参五1 ,该处可能应作直述语)。 彼此建立。NEB 作:“建立所共有的生命”。 20.神的工程。祂恩典在人心中的工作,使信徒的灵命成长。这份工作成就在每一个信徒身上,将会对整个团体的成长都有益处。 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一概不作才好。参保罗自己的作法:“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 尽管他确知深信,没有任何食物本身是不可吃的。通常在食物和习俗方面,他总是迁就与同在一起的人(林前九19~23) 。 22.你有信心。这种“信心”是一种在神面前的坚定信念,相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与为自己所做而自责的感受,成为对比。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换言之,他有美好的(并非麻木的)真心。参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三1 ,二十四16 的辩护。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若一个人做了令良心不安的事,他的心便受到责备,产生罪恶感,“因为他的行为不是出于确信”(NEB)。但是若一个人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不仅是可以做的,而且十分正确,就是出于信心而做。伯撒抄本(Bezae),在路加福音六4 之后,加插了一段伪造事件,说我们的主“看见一个人在安息日工作,便对他说:‘先生,如果你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就有福了;但如果你不知道,就是干犯了律法,当受诅咒。’”这段记载颇有道理。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这句话的含意似乎是,凡违背良心之声的行为绝不会是对的。 有一种早期的罗马书版本到此即结束,这个看法的证据请看导论:“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
225 'Christianus homo omnium servus est officiosissimus, omnibus subiectus'。
226 The Obedience of Faith (1971), pp.8-35。但是他的分类可能太细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罗十四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信心软弱的。这些人不够成熟,不能体会所有食物都同样kosher(“合适” ),所有日子都同样神圣。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NEB作“不要尝试去解决疑惑之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 】「所疑惑的事」
乃是圣经未明文规定的事。―― 谢模善
『接纳』的意思是毫无保留地去喜爱,正如百基拉和亚居拉接受亚波罗(徒十八26) ,及保罗请求腓利门接收那逃奴阿尼西母一般(门17 )。
【罗十四1~3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有的人要吃素,你们看他是非常的软弱。但是接纳的根据,不是这个弟兄是刚强或者是软弱,乃是根据神已经接纳他或者没有接纳他。甚么叫作教会?就是我们在一个地方的接纳,像神那么大,也像神那么紧;神所接纳的我们都接纳,神所不接纳的我们也都不接纳。
【彼此接纳(十四1~3) 】在罗马的教会中有两个难处──主张吃蔬菜,和主张守安息日。主张吃蔬菜的人,坚持人在堕落以后才开始吃肉,所以吃肉是错的。从人的食物中除去肉是无害的,但这样作不会带来救恩。吃蔬菜是该隐派;这一派没有血。主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5) 。我们若不吃肉,就不能得救。主张吃蔬菜,就是认为人没有罪。亚当在园子里的食物是植物,但那里没有罪。罪进来了,神就更改了人的食物。人需要赎罪,所以必须流血;人需要来自神的力量,所以必须吃肉。
按?吃蔬菜的含意而言,保罗也许可以争辩说,这些吃蔬菜者根本不是基督徒。他也可以清楚的争辩说,守安息日者根本不是基督徒。如今面临这样的光景,我们会作甚么?今天有那一个基督徒团体会允许一些人守安息日,一些人守主日,另一些人两个日子都守,还有一班人完全不守特别的日子?保罗怎么作?他有没有试图把他们都带到行动一致?一点也没有。他没有说不许吃肉的人是刚强的基督徒;他承认他们是软弱的,但他说他们要被接纳。他们是软弱的,他们的软弱该被较刚强的人所考虑,较刚强的人必须只与他们讨论基本的事。只要一个人「有信心」,我们当然该「接纳」他,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罗十四1) 。
我们不可轻看他(3节上 )。我们天然会以为:哦,他是何等软弱的基督徒!他是吃疏菜者!他好像佛教徒!但这态度完全错了。你以为那人软弱,称他为属肉体的,但你若以为你是刚强的,你不也是属肉体的么?我们若轻看别人,就必定高估自己。另一面,吃蔬菜者很容易说,「哦,这些人沉迷于属世的情欲,也们是『贪食好酒的人』(太十一19) 。我们比他们属灵,因我们的身体受到管制。」彼此定罪是同等容易!所以保罗劝勉一方不要论断另一方,原因是「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下 )。我只在这基础上与别人交通,就是他们已经与神交通。神若接纳任何人,那么我也接纳这人。所以若有任何基督徒进到我们的聚集里,问题不是他是否也相信我所相信的,或者与我有同样的经历,问题乃是:神接纳了他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他就属于我所属于同样的教会。
这里保罗不是说,主张吃旒菜是对的。他不是对付对错的问题,乃是对付基督徒交通的问题,他清楚指明这样交通的基础是甚么。所要强调的点不是人的见解对或错,而只是──神接纳他了么?我若遇见罗马天主教徒,我不是问,他对或错?乃是问,神接纳他了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我就承认他是我的弟兄。我若遇见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会友,我也只问,神接纳他了么?若是神接纳了他,我也就接纳他。我接纳他不是说他对,乃是说他与神有生命的关系。在对或错的事上,我们该寻求在爱里对待与我们同作信徒的,但我们必须先接纳他们,而不提起任何争论的点,因为在神的话里显然禁止这事。
可惜基督徒聚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是讨论他们不合的点。我们有好些共同的事,但我们没有在积极的立场上聚会,反而常常在消极的立场上,讨论我们的不同。属肉体的方法绝不能产生属灵的结果,而争论就是属肉体的。我们该爱我们的弟兄,并为他们祷告:神若给机会,我们就能对他们说话。―― 倪柝声
【罗十四1~6 】圣经在这里的话,非常清楚。即使有人吃素、守日,圣经仍要我们接纳。连有人吃素或守安息日,作这些在新约之下不合真理的事,圣经都要我们接纳,何况有人有别的主张见解?所以一切因道理见解而与人分开的,都是神所不许可的。
这里给我们看见,使徒怎样在食物和日期的事上让人自由。如果是我们,也许要以为这样外表的不同太厉害了,是不该容人自由的。如果我们知道在我们当中有人吃素或守安息日,我们心里要如何焦急呢?但是,基督徒的合一和交通,是太深的一件事,并不是这些外表的事所能摸得到的。
【罗十四1~6 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四章所辩论有关饮食问题,其背景为何?】
保罗提及有人认为“百物皆可吃”,但有人“只吃蔬菜”,是因为当时在罗马有一种“素食主义”流行在其他宗教集团中。这些人相信了那稣之后,仍然遵守素食的习惯,而且批评其他吃肉、喝酒者为放纵。
这些主张仍然素食的基督徒,特别反对基督徒吃“祭过偶像之物”(见哥林多前书保罗为此书的辩论 八章与十章 )。因此在罗马城的教会内无形中分为“素食基督徒”与“肉食基督徒”两种,以致大家不和睦,不能和衷共济,同心事主。
保罗在本章内定下几个原则,今日仍然适用。
一、勿因食物而论断他人(3节 )。
二、勿因食物使他人跌倒(13、15、21节 )。
三、饮食应凭信心,毫无疑惑(23节 )。
四、饮食并不重要,属灵的生活较重要(17节 )。
五、凡事按爱人的道理而行(15节 )。
今日的安息日会与天主教会中也有许多素食的规例,他们应该仔细研究保罗在本章所揭示的饮食原则。
(参阅哥林多前书的难题研究有饮食的事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十四1~11 】这里有几样不同:(1 )信心多有不同――我们信百物都可吃,但软弱的只吃蔬菜;(2 )看法多有不同――我们看日日都是一样,但软弱的却看这日比那日强;(3 )意见多有不同――一个信心刚强的人他自己是有定见的,但他也尊重别人的信心、看法和意见,并不是固执己见,非叫别人服从自己不可。他不肯得罪别人的良心,就是不肯得罪弟兄为主活、为主死的那颗心,也就是不肯得罪基督。――谢模善
【罗十四1~13 不要判断】圣经在许多地方严重警告我们,不要坐在审判席上来批评弟兄的错误及失败。而在信徒中最常见也是最具破坏的罪之一即为:在不知道全部事实、动机、及事情所牵涉的环境之前就下结论。上帝提醒我们注意以下作者佚名的作品:
「求主叫我们不要批评路上走路一颠一跛的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或肩负他所负的重担,否则我们不知道也许他的鞋子的钉子冒出来刺到他的脚,但外面看不见,或是他的重担在背后,使他驼着背行走。不要嘲笑在今天失败的人——因为只有他才知道何以失败以及他所承受的打击。今天你虽然强壮,但别人的打击若落在你身上,你可能失败得比别人更惨更重。看见别人做错时,不要很快的投石在他身上,除非你知道(非常确实的知道 ),你这样做是对的。也许试探若正在你耳边轻柔地向你耳语,你也会遭遇同样的失败。」
马太七章一节 说,不要判断,以免被判断。当你心里论断某人的时候,最好也同时用这个尺度来量一量你自己。你要为对方加上五十分(因为对方有某些是你看不见的长处 ),同时为你自己扣五十分(因为某些自己的缺点往往自己不清楚 ),这样你就不会随意批评别人了。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罗十四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那软弱的,只吃蔬菜。也许是素食主义,但更可能是为了避免吃向外邦神明献过祭,或未按照犹太律法宰杀的肉类(申一8、12)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 】「但那信心软弱的,只吃蔬菜。」
这里并不是说吃素是对的,是说我们不愿意因为食物的问题叫他们有难处。因为要顾到他们的软弱的缘故,所以不要批评他们。不过,基督徒的立场是说,光是菜蔬不够;要得着生命,就要死。吃荤是表明我们的生命是靠着死来维持的。
外邦人一向的习惯是对任何食物都没有禁戒,不管是菜蔬或肉类。犹太人受过教导,有些动物在仪文上是『洁净』的,所以能吃;其他的动物在仪文上『不洁净』,所以不能吃。因此,敬虔的犹太人信主后发现很难放弃这些旧约律法上的禁例(参利十一章 )。彼得自己在这事上也遇过困难――虽然神曾藉异象给他清楚的启示(徒十章 加二11~13) 。在当时罗马的教会中,这洁净与不洁净的分别可能伸延至认为所有的肉都是不洁净的。结果,有一群人提倡只吃蔬菜,而另一群人则认为凡物都可吃。
【罗十四2~3 】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吃素是对的,是说我们不愿意因为食物的问题叫吃素的人有难处。保罗指出一件事,就是只吃蔬菜的人是软弱的人。因为要顾到他们的软弱的缘故,所以不要批评他们。我们要知道,基督教的立场是说,需要流血、死,才能得着生命。所以我们不光吃蔬菜,我们也吃动物的肉。
【罗十四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参马太福音七3~5 ,路加福音六37、41 ~42,尤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3~5 所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此处译为“仆人”的字是oiketes,“家仆”,而不是doulos,“奴隶”。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4 】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因此我们不可论断弟兄,免得侵犯主在他身上的主权;也无须论断,因为主能在我们所看为不行的弟兄身上,作无限恩典的工作;将来如何,谁也不能断定;妄下判语,岂非愚昧。
――《读经指引》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凡有过跌倒的经历的人都要说,主阿,跌倒不由得我,站住也不由得我。你越有属灵的经历,你就知道,你在神的手中是由不得你的。有的时候主让你站住,有的时候主让你跌倒。
保罗曾提到信徒是神及义的『奴仆』(罗六16~22) ;在这里他用的是另一个字,意思是『家仆』,也是主耶稣曾用过的同一个字(路十六13) 。除了主人外,没有人具有管制和论断他仆人行为的资格。所以,信徒没有权利去彼此论断;只有神具判断的权柄(林前四3~5) 。
【不干涉主的事(4节 )】这里保罗非常刚强。他问:「你是谁?」(在希腊文里 代名词「你」是强调。 )保罗实际上是说,「你有甚么权柄论断别人的仆人?你不是他的主人。」保罗说我们论断别的信徒,不仅仅是在论断我们的弟兄,乃是在论断主的仆人,而他只对主负责,并不对我们负责。我们把这样的事抓在自己手中,乃是越了分,扮演教皇的角色,要规律教会一切门事务。
请记得,保罗一点不是为吃蔬菜争辩,他的争论乃是:你不要干涉主的事,乃要将这事留给祂。神若能开启你的眼睛,难道祂不能开启别人的眼睛么?你只要将他们交给祂。你必须对别人忍耐,正如主对你忍耐一样。
「主能使他站住」(4节 )。所以,要信靠神,并且将这种情况交在祂手中,表明你信靠祂。我相信我里面的圣灵,我也相信我弟兄里面的圣灵。我不需要试?作叫有圣徒的主,并设法使他们行得正确,好像神没有我就不能照顾祂的教会一样。―― 倪柝声
【罗十四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有人看日日都一样。希腊原文中没有译为“一样”的字,但加上可使意思更完整。这里不必视为“有人”认为每一天都是俗日;最可能的意思,是他认为每一天同样应当献给神,服事神;这正是保罗的态度。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5 】犹太信徒自小就在守安息日和年中其他圣日的传统上受过教导,外邦人却完全不晓得这些习俗;结果,又引起了争论:那些日子该被奉为圣日,并且分别出来,举行特别崇拜?
这个争论或许不是源于犹太或外邦的传统,但似乎极有可能。
【罗十四5 对持不同意见的人要能容忍】英国伟大的传道人,卫理公会的创办人约翰韦斯利,一次被问及对那些与他持不同意见之任的态度时,他回答说:『我没有权利反对那与我持不同意见的人,正如我没有权利反对一个人,只因他戴假发,而我有自己的头发。然而,他若除下假发,并且把污垢撒在我眼里,那我便有责任尽快驱逐他。』
他的回应帮助我们明白保罗在罗十四章所提倡的那种基督徒容忍的态度。对圣经没有清楚教导的行事习惯,经常会有人与我们持不同的意见。我们不应当批评他们或找对方的错处;也不应该强迫他们接纳我们的观点。让我们谨守圣经有明确教导的;但继续以爱心与那些『戴假发』的信徒交往,绝不免强他人在一些无关重要的事情上同意自己的见解。
【罗十四5~9 「为主」
乃中心】现在我们要作甚么?我们要坚持守主日么?我们要写书攻击我们中间的守安息日者么?当然我们必须对此作些事!我们若不处理这些事,岂不危及教会的合一么?但这不是保罗的作法。他说,我们不干涉别人的心思;我们只要自己心里意见坚定。我们总是想要藉?法则和规条来维持秩序,但保罗并没有企图规律事情。他不是强调事情,乃是强调主。
「为主」(6~7节 )。倘若一个吃蔬菜者寻求与我交通,我应当问:「你禁止吃肉,只因为这是你的观念,或者你这样作是要讨主喜悦?」他若说,「要讨主喜悦,」我就该回答:「若是你这样更能好好的服事主,赞美祂的名,你就继续作。」我们总是要强调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就是活?的人是为主而活,死了的人是为主而死。无论在那里,只要我们看见中心点是对的,我们就该赞美主,不该强调外面的形式。绝不要强调基督教技术的一面,总要强调「为主」作一切,这是基本的事。我们绝不可寻求带领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和我们一样的思想、行动,只要寻求带领他们与主更亲近。主要的点不是我们吃不吃肉,乃是我们有没有为主而活。我们只须帮助圣徒看见仿们对主的责任;他们与主的关系若是对的,其他一切都会自行调整。唉,许多人不是在寻求带领别人与主有更亲近的关系,乃是带领别人在某些事上更一致。他们乃是为?外面的正确而作工,那是法利赛派。法利赛人有许多外面的形式,他们有许多外面的正确,但他们与神没有关系。即使我们改变并调整,直到我们在外面的事上达到完全正确的地步,在神看来仍一无所得,除非我们与祂的关系是对的。奥古斯丁说,「在基本的事上合一,在非基本的事上自由,在凡事上仁爱。」我们天然喜欢每个人都像我们,但别人若与我们不同,那是我们背十字架的机会。我们若使主成为生命的中心,即使在外面的事上有些相异,一切仍会很好。大?进了帐幕,吃了陈设饼,这样作的刑罚该是死,但神并不在意这事。为甚么?因为大?为?主;他的心向?神是对的。我们必须一直铭记,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乃是耶稣基督为主。若耶稣是你的主,耶稣也是我的主,那么我们之间的事情就都对了。整个问题乃是:「主在你我的生命中是一切的中心么?」
「为主……,为主……总是主的人」(8节 )。我们不要带领我们的弟兄到外面完全正确的地步,乃要到一个地步:我若活?,是「为主」而活;我若死了,是「为主」而死。这点该一再强调。例如,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坚决反驳水浸,我不要与他争辩,乃要服从保罗在第一节的命令,并「接纳」他,「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这不是说,我要保持静默,我只要这样说,「你『为主』而活么?你想不受浸是荣耀祂,或是你在这事上与祂有争执?你不受浸是抵挡祂,还是讨祂喜悦?我只关心一件事,就是你与主的关系必须是对的。」你若不受浸,我就问你:「你不受浸是因惧怕人,还是要讨主喜悦?」你若受浸,我就问你:「你受浸是要讨人喜悦,还是要讨主喜悦?」我们所要强调的,不是技术的正确,乃是属灵。当然,我们也要在技术上正确,因为我们要事奉主,作「在神面前得蒙喜悦」的人(提后二15) 。
九节说因为祂死了,所以祂是死人的主;又因为祂活了,所以祂是活人的主。我既不是死人的主,也不是活人的主,所以我不敢自己照?我所相信对的或错的,规律人外面的行动。我唯一的责任,就是寻求带他们与主有更亲密的交通。―― 倪柝声
【罗十四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因此,“不拘在……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 。保罗在这段中没有再论守特别日子的事,可能因为当时在罗马的基督徒中间,这并不是他们的问题;而几年之前,加拉太教会却有这个问题(加四10) 。
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此,“在饮食上……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 。
不吃的人,……也感谢神。这乃是说,他为自己良心所允许的食物感谢神(不是为他所不吃的感谢 )正如良心强壮的基督徒不特别区分食物,而为他所吃的一切感谢神。在这两种情况中,食物都因感恩而成为圣漯(林前十30 ,提前四3~5)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保罗的意思,正如18节所显示,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在基督面前生活,是基督的仆人;但是其自然的结果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都影响其它同为基督徒的人,或所有其它同胞;因此,他应当考虑对他们的责任,不能只顾自己的看法。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7~10 】
我们死活都为主,才是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只有这样,主才作了死人并活人的主。―― 谢模善
【罗十四8 活着目的「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
我们已经得救了,神仍留我们在世上,是有我们当负的使命和责任。不但为着我们能长大成熟,路能跑完,仗能打好,道能守住,将来能得到奖赏,冠冕,荣耀,而且还有别的目的,那就是为救别人的灵魂,传主的福音,领人信主,完全归给神,能成为基督的配偶,为祂而活,为祂作证。
因此我们应当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主,余下光阴不再为自己,一切都是为这个目的,再没有分心的事,不能事奉两个主,不能同时爱神又爱世界,随从圣灵又随从肉体,乃是借十字架钉死与神不合的,在主以外的,不是出于圣灵的那一切。这样我们和人的关系也完全改变了,不是直接的关系,只有在基督里的关系。将万事也都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那也是让基督完全得着我们。
时候不多了,不能再迟疑,退后,随便地度日,主可能就来了,机会一去不再来,赶快吧!一切献给主,让祂作主。
──《每日天粮》
【罗十四8 为主而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每一个信徒都当如此,活着为主而活,死了为主而死。因为已经是主用死所替换的人(林后514 ),用宝血所买赎的人,是不再属自己(林前619-20 ),既是主的人,就当为主而活,除非不信主,不属主,不接受主的救赎,那就不是得救的人。主救赎我们的目的,原不是叫我们再为自己活,仍然犯罪,贪爱世界,体贴肉体,乃是叫我们完全归给神,属乎主,作祂的仆人。祂成为我们的主,来管理,使用,享有我们的一切。这当然也是我们永远的福分和荣耀。
许多信徒不明白这一点,觉得信主,不过是从主那里得些好处,不但来世得永生,今世也利用主使自己活得好些,快乐些,更能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是大大地错了,祂是我们的主,不是我们的仆役,祂是我们当事奉的,不是我们利用的对象。
这一个基本的观念不改变,是作不好基督徒的,总觉得与主有矛盾,心中不平安,活着也没有意义。因为这不合乎神的旨意,不为主活,仍为自己,结果两样都为不了。神不会长久容许人这样违背主,辜负主,侵夺主的。
──《每日天粮》
【罗十四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我们不要太强调基督徒生活的技术问题,但却要注意到我们是「属于基督的」这一基本的事实。我们所做的,乃是为着祂。我们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我们绝不可企图去勉强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来与我们有共同的想法或做法。我们唯一的目的,是要带领他更多的亲近基督。因为我们所做的,不是为着表面上的正确,也不是模仿一些美好的事物,而是为着叫人与神自己有更密切的关系。是否有弟兄在见解上和我大不相同呢?让我首先记牢:他所做的,和我做的,都是为着主!只要我们都有「为着主」的共同目标,那么纵使外面有分岐,我们彼此之间也能和睦相处。主耶稣基督的主权是基督徒的中心。如果祂实实在在是你的主,也实实在在是我的主,那么其它的问题,祂都会亲自调整的。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8 】
我们蒙恩以后,就完全属乎主了,无论是活是死,『总是主的人』。所以我们若活着,该为主而活,该为主而死。
――《读经指引》
「为主而活。」
我们基督徒所有的职业或事业,都是副业。惟有事奉主,是我们的正业。我们该以事奉主为我们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们所以作职业或事业,不过是带手而作,藉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并供给主工作的需要。
【罗十四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主。因着祂的死,祂成了死人的主;因着祂的复活,祂成了活人的主。所以祂的子民或活或死都属于祂;祂是一切的主(腓二11)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在罗马书十四章四节 ,保罗很严厉的责问:「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上面「你」字 在希腊文中是加重的语气。 )我们若论断一个直接向主负责的祂的仆人,这是何等放肆的一件事!你我在行动上都不该像是指挥圣徒的统领,企图在凡事上更正他们,也不要以为没有了我们,神就不能管理祂的众仆。我们并没有为他们死。我也不是死人或活人的主,这样,我怎敢以管辖别人生活为己任呢?让我对他们忍耐,正如神对我宽容忍耐一样。因为无论如何,我总相信圣灵在我心里是不断的工作。既然如此,我岂不是应该同样的相信,圣灵在我那位在基督里的弟兄心中,也是这样工作吗。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基督徒──尤其是“热心的”基督徒,最容易犯的罪,莫过于论断的罪。使徒的这句话用意很严肃。“一个人在批评弟兄之前,岂不应当以手摀口?若我们轻易批评别人,没有充份的资料,缺乏爱心与宽容,我们岂不是忘了,这样数落他们的不是,就等于数落主,因为他们是在祂的名下。”
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这台前是bema,或作法官席。它与“基督台前”(林后五10) 没有分别。早自第二世纪初期,就有一种趋势,要将我们目前的经文与哥林多后书五10 一致化(参AV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在这节经文里,神禁止我们两件事,就是:「论断」和「轻看」弟兄。前者是外面的行为,后者是内心的态度。我或者尚未达到公开论断弟兄的地步,这是很好的,但我是否一直在心里计算他的恶呢?我是否因他尚未看见我所看见的,而暗地可怜他呢?我是否以他为软弱或怪僻而心里轻视他呢?如果我是这样,我就已经落在危险中了。因为在下一步,我就会认为自己比他更好。如果我轻视他,我一定是自视太高了。让我小心提防,不要把自己看作属灵的强人,因为这在神面前只显出我是如何的属肉体。当然,神愿意我清楚的分辨是与不是,但我永不可将别人当作我分辨是非的牺牲品。审判的宝座永是属于基督的,何况这还是将来的事。我们是谁,竟敢现在就篡夺这审判权呢。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10 】
『台』是运动会发奖的台子。―― 牛述光
「在神的台前。」这里所说『神的台』,应该翻作『神的审判台』。神的审判台,就是基督的审判台(林后五10) ,因为神是把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基督负责(约五22) 。
【罗十四10 ,12】「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这话清楚说明,我们随然蒙恩得救了,却不可因此放松、放肆,乃应存敬畏神的心,在世度日;因为当基督再来时,我们还要在祂台前受审判,向祂交账。
――《读经指引》
【罗十四10~12 】我们自己尚在神面前战兢,怎敢轻看别人呢?―― 谢模善
【罗十四10~13 不论断、不轻看】「这里有两件事在神的子民中间是被禁止的──「论断」
和「轻看」。前者是外面的行动,后者是里面的态度。有时候我们没有论断,但我们心里想,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受浸;他必定有甚么错,我必定比他好。我们常常私下可怜那些没有和我们一样看见的人!但有一天我们都要受审判,所以今天我们不要审判人。「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神的审判台还在将来,所以我们不要现在就将它设立。我的弟兄要受审判,但我也要受审判。我们若真相信神的审判台,就不敢审判别人,因为我们若喜欢审判别人,主就要严厉的审判我们。我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主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我们(路六38) 。我若能清楚分辨对错,能审判别人,那么我就要比他们受到更严厉的审判,才是公平的。
十二节说我来到神的台前时,是要将自己的事说明,不是将我弟兄的事说明。
「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 )。要避免「绊脚之物」(公开的攻击 )和「跌人之物」(隐密的陷阱 )。―― 倪柝声
【罗十四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引自以赛亚书四十五23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这段经文亦应用在腓立比书二10~11 ,指普世至终都将向基督下拜。此处则是强调,到最后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2节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2 】「自己的事说明」
原文是交自己的账。―― 牛述光
【罗十四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论断”与“定意”出于同一个希腊字(krino )。
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亦即,绝不立下榜样,以导至别人犯罪。一个基督徒若效法另一个更得释放的基督徒,去做他自己真心不赞许的事,就是“跌倒”了(参21节 )。得释放的基督徒若能帮助他“软弱”的弟兄,使他良心更蒙光照,是最上乘之举;但是这个过程是急不来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对保罗而言,所有食物都是kosher。他不一定知道主对这件事的声明(可七14~19) ,但是“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的意思,比这种知道更深:表达出在他考虑信徒团契的生活与益处时,既然他也是基督的肢体,他就有如此的把握。
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这个看法完全与基督的教训相符(可七20~23) ,而且含意非常深远。污秽座落于人的心,而不在外面的物质。见提多书一15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NEB作:“你认为对的事,不可成为别人毁谤的话柄。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喜乐(按英文 )。参马太福音六31 与33节:“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与最重要的相较之下,外在的物品,像食物与饮料,在伦理上是中性的。“公义……和平……喜乐”的顺序,参罗马书五1~3 ;及马太福音五6 ,9,12:“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哥林多前书四20 与本节的结构类似:“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当然 这权能是属圣灵的 )。
在圣灵中(按英文 )。正如八9~25 ,圣灵在今世带领信徒品尝未来产业的美好滋味。对保罗而言,“神的国”(与目前基督的国度有别 )是未来神儿女的产业(林前六9~10 ,十五50 ,加五21 ,弗五5 ,帖前二12 ,帖后一5) ;但是“在圣灵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其祝福。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7 】「神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神的国既不在乎吃喝,我们就不必因吃喝轻看批评别人;神的国既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就让我们彼此接纳,彼此交通,以增进圣灵中的喜乐吧!――谢模善
公义,是对自己;和平,是对别人;圣灵中的喜乐,是对神。信徒对自己要公义,要严格;对别人要和平,要宽恕;对神要在圣灵中喜乐。你何时顺从圣灵,活在圣灵里,何时在神面前就有喜乐。有喜乐,就证明你在神面前的生活是对的。
【罗十四18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这几样事”(en tovto “在这方面” )可能指“追求公义、和平、喜乐”。一5) ;但是“在圣灵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其祝福。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8 「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这节经文有意译如下:「凡以基督奴仆的身份这样生活的,必得神的喜悦,也不会被人责备。」(Dean Howson译词 )所以我们有两个法则需要遵守,使我们在光与暗的界限上知道怎样分辨与取舍。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习惯与旨趣,以及娱乐的倾向,生活的方式,这些可能不符合神的律法,且有问题。但这一切都应在两大法则之下。
我们是服事基督的,作为基督的奴仆——我们要时刻心中尊耶稣基督为我们的主。我们常常要以主为亲爱的,不住的默念祂为乐,祂的话常在心智与志向,深入我们生活的两大法则。每次有新的问题发生,总要靠近祂,注意祂的表情,问祂的意愿,以祂的旨意为遵守的法则。没有人为自己而活,我们或活活死,总是主的人。
我们也常常牢记着,关怀别人的需要——我们不可成为绊脚石,使人跌倒。如果对弟兄有什么妨碍,就不吃肉也不饮酒,然我们各人总要讨神喜悦,建立他们,因为基督也不讨自己喜悦。
【罗十四19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按上下文的意思,aiokomen应作假设语,而不是直述语“我们追求”(五1 ,该处可能应作直述语 )。
彼此建立。NEB作:“建立所共有的生命”。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0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神的工程。祂恩典在人心中的工作,使信徒的灵命成长。这份工作成就在每一个信徒身上,将会对整个团体的成长都有益处。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1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一概不作才好。参保罗自己的作法:“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 ──尽管他确知深信,没有任何食物本身是不可吃的。通常在食物和习俗方面,他总是迁就与同在一起的人(林前九19~23)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2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你有信心。这种“信心”是一种在神面前的坚定信念,相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与为自己所做而自责的感受,成为对比。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换言之,他有美好的(并非麻木的 )真心。参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三1 ,二十四16 的辩护。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2 】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我们得救后,良心复苏过来,又有圣灵住在里面,稍有不妥,就会有责备的感觉。所以我们若能在一切言行上,不感自责、定罪,不觉可疑、不妥,就证明神已喜悦,也必蒙福。
――《读经指引》
【罗十四22~23 】不出乎信心,就自责;自责还去行,就是犯了罪。―― 谢模善
【罗十四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若一个人做了令良心不安的事,他的心便受到责备,产生罪恶感,“因为他的行为不是出于确信”(NEB )。但是若一个人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不仅是可以做的,而且十分正确,就是出于信心而做。伯撒抄本(Bezae ),在路加福音六4 之后,加插了一段伪造事件,说我们的主“看见一个人在安息日工作,便对他说:‘先生,如果你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就有福了;但如果你不知道,就是干犯了律法,当受诅咒。’”这段记载颇有道理。
——《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3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人在神面前,凡事都应当凭信心而行,都应当因相信神而作。凡不是出于这样信心的,都是不相信神的,都是得罪神,所以也都是罪。
这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原则。这里所说的信和圣经其他地方所说的信不一样。别的地方所说的信,是指相信神的信;这里所说的信,是指着你相信自己错不错说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意思就是说,你如果定你为罪,神比你的心大,怎么能定你为义呢?你的心定你为罪,所以你必定有罪。如果我们所作的是对的,神就给我们有信心,叫我们相信是对的。如果我们作得不对,我们就没有这个信心。
【罗十四章】使徒在本章论到吃荤吃素的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两面:不吃的人不可因自己的老观念而论断吃的人;吃的人也不可因自己的新认识而绊倒不吃的人。虽然这件事是有它的『真理』,使徒自己也很清楚,『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 ),但使徒在这里,既不为『真理』争辩,更不拘泥于外面的行动,他所求的,只是基督的实际――只要是神所收纳的就好(3 ),只要是为着主的就好(6 ),正如十七节所说,『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外面的行动 ),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里面的实际 )。』若是我们为要固守『真理』的绝对,拘泥行动的正确,因而损伤了基督的实际――『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叫他败坏』,『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因食物叫人跌倒』,这反而是我们的『罪』了(15-20 )。所以我们看见,有一个东西,比对的『真理』更高,比正确的行动更高,那就是基督的实际;这才是神所最看重的。在此我们可以得到基督徒的生活和事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读经指引》
【罗十四1 利或弊?】
虽然成长需要鼓励,但却勉强不得。我们强迫一个人成长或进步,结果反使那人遭遇挫折或失败。譬如说,某人忽然决定让他二岁的儿子穿他的衣服去做礼拜,这岂非笑话!或某人讨厌他六岁儿子的娘娘腔,要求他的孩子马上要表现出成人的样子,或者不许再把牛奶打翻在地上,玩过玩具后,把玩具收拾整齐,或在上床时不吵不闹……俨然成为一个「小大人」
的样子,这是不合理的。
同样的道理,上帝也不会过份强求我们。我们如果要求教会里的初信者应当这样那样,对他们要求或期望过高,也同样是一件伤害他们的事。当我们勉励一个人,我们知道他的信心软弱时,他一定不会像属灵的弟兄成长得那样快!在教育上,我们都知道有「个别差异」存在,在属灵的事上,同样也有等级之别。因此保罗劝我们时刻要想到的一个问题是:「上帝把知识交托我们是希望我们做些什么?我是否用这些知识去辅助别的弟兄,抑或反而使他感到受挫折之苦呢?」
一个好的灵性的操练是低下身来,去扶助别人站起来。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罗十四4 ,10偏行己路】
经文:“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l ) 洋澄湖里有一对一老一小的螃蟹,一天老螃蟹带着小螃蟹爬上沙滩,小螃蟹因初次上陆,高兴得就往前爬动。“瞧你的!走得歪歪斜斜,这有多难看,为什么只会横行而不会直走呢?”老螃蟹以不满的口吻责问着。小螃蟹停住步,转过身来说:“请你走走看,也好让我学学。”老螃蟹迈开八条大腿费劲地往前爬动。小螃蟹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你走得也不见得高明,和我也没有什么两样。” 世人都是亚当的后裔,生来就是罪人,在神面前都是如羊走迷了路,各人偏行己路。古人说得好:“己不正焉能正人”。我们若明此理,就不会轻易去论断他人,而不反躬自省。 "人贵有自知之明”可惜我们常是犯严以待人,宽以律已的毛病,以致常瞧不起别人的言行,不是吹毛求疵,就是横加挑剔,以致于产生了不是这个不顺眼,就是那个不称你的心。从而背地里论断,恶意中伤,这种现象发生在社会中并不奇怪,可是在教会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太不相称了。 主耶稣当日在世时也强调:“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我们只会光看到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已眼中有梁木。正是由于自己眼中有粱木,所以对人对事的看法,就有局限性和片面性。有人说得好:我们对一事物的观察,只了解到一面,即令了解了三面,还是没有了解到第四面。终于把第四面全部了解了。那知这东西不是一个个平方图,而是一个立方体,却总共有六面。由此可知,正因为我们只有片面的了解,对人的论断,自然是容易偏差,不是实事求是的。 论断与责备是大不相同,前者是背后,出自害人之心,后者乃是当面,出于爱人之心。主耶稣从来就没有过暗地里论断人的不是。他曾当面责备过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和文士有祸了。这不是定他们的罪,乃是希望他们悔改。 神并没有赋予我们有权利随意去论断主内弟兄姊妹们,我们自己尚且管不好自己,哪有资格去管别人的事? 且听保罗的话:“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必要站着,因为主能使他站住”(罗14:4) 。又说:“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
因我们都要站在主的台前”(罗14:10) ──《为甚么要用比喻》
【罗十四12 你的日记】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马书十四章十二节 )
你是否记日记?日记的目的是记载我们个人的活动及生活。我想我是不曾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是有一天我发现在过去几年当中,我对过去的活动是曾记下一笔的。我在很偶然的机会中发现到我的日记本,那就是我过去几年所用的收支簿。收支簿可以说是我的人生素描,上面所列的每一笔开销说明了我怎样动用我的钱财。收支簿上面也约略可以看出我较重视什么——从我开支较多的项目看到。不错,我们家中的收支簿正是我们整个家庭生活的剪影。有一笔钱我们是用来支付医药的账单——使我们勾起当时我们在病榻前照顾亲人的一幕。另一项钱是用来支付姨母葬礼所用的花——使我们又追忆起那沉痛的一刻。另一笔钱我们用来购置新屋——显示出我们经过长期的努力使收支达到平衡的成就。另一项是买一只新表——当作查理在毕业礼物。其中也有一笔钱是用来购置冬天用的汽车胎,使我想起一九六五年严冬的情景。此外,尚有捐给教会、慈善机关、宣道会、福音广播工作等等。从收支项目上,很清楚可以看出我们用在物质生活上及精神方面的一个对比。
你的精神现状可以由你支配上帝的事物及用在自己身上的数目来决定。我建议你不妨抽空去翻阅你的收支簿,看看你的钱大体是用在那里,那个项目便是你所最重视的!我们花多少钱在寻乐上?我们花多少钱在推广福音造就别人的事上?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在主的审判台前摊开你的收支簿,你会觉得难为情吗。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罗十四14~18 不将自己观念强加别人】
我们若只读到十三节,可能会推断保罗认为信徒只吃蔬菜是对的。他自己心里意见坚定,正如他劝别人一样(5节 ),但他没有将自己所坚信的强加在他们身上。他说,「我……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节 )。他清楚表明自己的地位,但他加上:「你若以为一样东西不洁净,那么在你就是不洁净的,你若吃了,就是得罪你的良心。」保罗自己在对与错之间有敏锐的分辨,但他不愿专制,也不愿强调形式,所以地一直强调信徒与主的关系这基本的事。我们在任何不同的点上面对我们的弟兄时,总能说,「在我是……,但我不愿将我所坚信的强加在你身上。我必须『为主』而活,我对你唯一的愿望就是你『为主』而活。」今日教会中许多的分裂,乃是由于基督徒忽视罗马书十四章十四节 的训谕。
许多基督徒不仅藉?争辩,更藉?行动,大胆的教导别人。例如,有一位弟兄,良心非常软弱,他的良心不允许他吃肉,于是我就在他面前尽可能的吃肉。我想,我要教导他甚么是基督徒的自由!我不与他争辩,但我把肉放在这里,把肉放在那里,为要向他证明基督徒自由的性质。这里主的话不是说,「不可因你的争辩叫他败坏,」乃是说,「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5节 )──就是说,不可因实际的事物叫他败坏。所以我的弟兄和我若在看法上有所不同,我就该把那不同之处留在背后,不让他感觉得到。我必须不作甚么伤害他。为甚么?因为基督已经替他死了。
在十六节,保罗承认我们吃肉是善的,但我们不可叫我们这善被人毁谤。毕竟,吃喝算甚么?
我们顶多摸?外面的事。这里的吃喝代表一切外面的事,而神的国是里面的(17节 )。我们必须强调事物属灵的一面,并非事物技术的一面。
我们服事主并讨祂喜悦,是在公义、和平,并喜乐等事上,不是在吃喝的事上(18节 )。我们自己在对错之间必须分辨清楚,但我们绝不可使别人成为我们分辨的牺牲品。―― 倪柝声
【教会生活的原则(罗十四1 ,十五7) 】除了以地方为范围这一种分法以外,神不认可祂的教会有任何分裂,所以在一个地方,必须只有一个教会。但所有在这一个地方的人,他们的经历、见解和道理如此不同,如何能真正合一?一个相信受浸,另一个相信洒水;一个相信灾前被提,另一个相信灾后被提。地方上的基督徒中间有许多不同的信念,这些不同的信念导致不同的实行。现在的人坚持行动一致,想要藉此解决问题。我们要别人都模成我们的思想模式,和我们的行动方式。我们信我们有主的引导,但我们拒绝让别人也有祂的引导。我们信靠那灵在我们自己心里作工,但我们不信靠那灵在别人心里作工。这不是保罗在罗马书十四、十五章论到关于教会生活顶重要的原则时所启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