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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1节 )),指告到世俗的法庭;「在圣徒面前求审」(
1节 )),指按照主耶稣指示的原则与程序在教会内部处理(
太十八15-20 ))。
保罗不是说世俗的法庭腐败、不公,而是说它并不按神律法的原则行事,神的儿女之间的纠纷根本不应该到那里求审。这个原则当时的犹太人守得很严,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
上图: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I,主后527-565年在位)和他所编撰的《查士丁尼法典 Code of Justinian》(又称《民法大全 Corpus Juris Civilis》,1581年版)。罗马帝国以法制闻名于史,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罗马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世界最早的大学最初往往只有神学和法律两个专业,而法律学习的就是《民法大全》。
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属肉体的信徒没有看见教会在神计划中的地位,没有认识主把我们升到何等荣耀的地位,竟然让我们在祂将来执行审判的时候,参与「审判世界」(2节 ))、「审判天使」(3节 ))。属肉体的信徒既看不见这些大事,就把自己的小事看成大事,把自己在地上的利益看成天大的事,以致糟蹋了神儿女的身分,显不出教会的功用。圣徒若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在永恒里就要管理许多的事(太二十五21 )),「审判世界」便是许多的事之一。「审判」在希伯来语中也意味着「统治」,是圣徒将来「与基督一同作王」的一部分(启二十4 、二十二5 ))。 天使若犯了罪,将来也要接受审判(彼后二4 、犹6 )),而神将「审判天使」的权柄交给信徒(3节 ))。 「教会所轻看的人」(4节 )),指那些「不信主的人」(6节 ))、与神国无分的人。信徒接受基督为主,就已立定心志抛弃世界的准则,完全顺服在神的权柄之下。若弟兄之间不但不能合一,反而起了争端,并且按照世界的准则向「教会所轻看的人」求审,就糟蹋了神儿女荣耀的身分。
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第5节是讽刺,因为哥林多教会有很多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有智慧(三18 ))。「审断」(5节 ))意思是作决定、一同谋求协议。 保罗并不是说信徒不可寻求国家法律的保护,因为保罗自己也曾上告于凯撒。保罗所定罪的乃是信徒之间不肯「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3 )),以致「弟兄与弟兄告状」(6节 )),甚至要借助于世俗的法庭讨回公道。
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信徒之间「彼此告状」(7节 )),就违犯了主耶稣「彼此相爱」的命令(约十三34 )),无论谁是谁非,都破坏了基督身体的合一见证。裁判结果已经无足轻重,「彼此告状」就已经失败了。 神的儿女若真正认识神的恩典,就知道我们本来一无所有,一切都是主的恩赐,「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四7 ))?因此就不会觉得「受欺、吃亏」(7节 ))。神的儿女若真正认识神恩典的丰富,一心以得着基督为至宝,就会把地上的事物看为小事、看为粪土、看为淡泊,因而「情愿受欺、情愿吃亏」(7节 、太五39-40 ))。 属肉体的信徒高举自己,所以看不见基督的身体、也看不见基督里的丰满,结果就会把基督以外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宝贝,因此「欺压人、亏负人」(8节 ))。信徒之间的许多问题,都是因为高举人、看不见身体,不但损害了基督身体的见证,也损害了自己的属灵生命。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不义的人」(9节 )),只顾满足自己,不愿顺服神的权柄、活出神的性情,所以没有资格「承受神的国」(9节 ))。有些信徒以为可以今生做满足自己的「财主」,来世做承受神国的「拉撒路」,这只是「自欺」(9节 ))而已。 9-10节所提的都是当时异教偶像崇拜中常见的事情。「作娈童的」(9节 ))就是男妓,「亲男色的」(9节 ))就是男同性恋者。 信徒在重生得救之前都是「不义的人」,完全是「属血气的」(二14 )),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但现在因着圣灵的内住(罗八9 )),已经被「洗净,成圣,称义」(11节 ))了,有了不犯罪的自由,可以用自由意志选择「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罗八4 )),靠着圣灵的大能,不再体贴肉体而转回到不义的生活中。 「洗净,成圣,称义」原文都是简单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的行动。「洗净」指被洗除罪恶,「成圣」指被分别出来归给神,「称义」指被神宣判无罪。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经得着了「真自由」(约八36 )),超越了犹太教的律法主义, 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须遵从一套规条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 )),不能让我们的自由影响我们接受基督的权柄。许多「可行」的事并非坏事,但「凡事」在属灵上是否「有益处」,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坏,而在乎是否影响我们接受基督的权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会「辖制」我们,使我们不能完全顺服基督的权柄,我们宁可不做。 信徒已经是「基督的奴仆」(七22 )),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辖制,不管这件事有多好。连「属灵的事情」,如果不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的(罗十一36 )),也会「辖制」我们脱离基督的权柄。
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14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13节 )),可能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他们认为「肚腹」是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饭是天然的活动,而「淫乱」和吃饭一样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计划里,「肚腹」和「食物」都是暂时的,「身子」却要复活得荣耀(十五42-44 ))。因此,「身子」与「淫乱」的关系,和「肚腹」与「食物」的关系并不一样,神预备「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13节 )),身子是我们事奉主、荣耀神的工具。「主也是为身子」(13节 )),指只有靠着主的能力和供应,我们的身子才能功能正常,活出当有的样式。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两者的结局都是废坏;身子「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13节 )),两者都必复活(14节 ))。基督徒的身体将来都要复活得赎(罗八23 )),所以不可让身体成为犯罪的工具。
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哥林多的「娼妓」(
15节 )),通常是指异教偶像崇拜仪式中与人行淫的庙妓。「二人要成为一体」(
16节 )),是男女之间性行为的属灵实际。性犯罪的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
15节 ))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为「娼妓的肢体」(
15节 )),与娼妓及其背后的偶像联合。
保罗用「联合」(
16节 ))来指与娼妓「成为一体」(
16节 ))的性行为,又用同一个「联合」(
17节 ))来指信徒与主「成为一体」的属灵连结,表明「淫行」绝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
18节 )),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8节 )),也得罪了「基督的肢体」,直接影响到信徒与基督在灵里合一的生命关系。
上图:哥林多古城遗址。这是当时著名的商业中心,以道德败坏著称。远处的巨石上是哥林多卫城Acrocorinth,顶峰是爱神阿芙洛狄蒂(Aphrodite)庙,庙中有上千称为Hetaira的庙妓,山下的哥林多城里也有许多公开揽客的妓女。古希腊的哥林多庙妓非常有名,是哥林多城重要的收入来源,船长、商人和士兵们在此挥霍金钱。
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是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信徒对魔鬼要「抵挡」(
弗六11 、
13 、
雅四7 、
彼前五9 )),但对「淫行」(
18节 ))却要「逃避」(
18节 ))或「远避」(
帖前四3 )),绝不可高估自己抵挡「淫行」的能力。
保罗已经指出,教会是「神的殿」(
三16 )),是团体的殿;在这里又指出,每一个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价买来」(
20节 ))的「圣灵的殿」(
19节 )),所以每个信徒心里都有圣灵居住(
罗八9 ))。圣灵是我们身体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举神、与「圣灵的殿」不相配的行为,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我们的身体是神用祂怀里的独生子作代价「重价买来」的「圣灵的殿」(19节),所以信徒没有权柄随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应当为主而活,「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20节 ))。「逃避淫行」(
18节 ))只是消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是「荣耀神」、高举神、体贴神,让圣灵更多地占有、充满我们,让肉体的成分越来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来越兴旺,直到神儿子的生命在我们的身子上完全彰显出来。
上图:从哥林多卫城(Acrocorinth)上向北俯瞰哥林多湾,过往的船长、商人纷纷上到卫城找庙妓买欢。
法庭告状的愚拙(六1) 保罗所提出的问题,特别与希腊人有关。犹太人平常绝不会上法庭的;他们解决问题是在村子的长老或是会堂里的长老面前;有关公正的事应当以家的精神,不以法的精神去处理。事实上,犹太的律法,明文规定,禁止往告于非犹太人的法庭;这样做是亵渎神神圣的律法。希腊人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有好争讼的天性。法庭是他们一个主要获得偷快的地方。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雅典的律法,我们看见法庭在任何雅典人民的生活中,占着一个重要的地位。在哥林多的境况也不会有甚么不同。在雅典,如果发生甚么争执,最初求助于私人仲裁者。双方各请一个仲裁者,再由双方同意拣选第三位仲裁者作为公正的仲裁者。如果仲裁失败,则向一称为四十人法团(The Forty )的法庭投诉。四十人法团把这件事交给一个公众仲裁者和包括所有六十岁以上的雅典公民所组成的公众仲裁者;凡是被选上作仲裁者,不管他喜欢与否,必须担任,否则要受惩罚,被取消公民权。如果这案件还不能了结,则诉诸于法庭,如果这案件牵涉少于五十英镑,则法庭陪审员人数要有二百零一位公民,如果超过这数字,则人数当有四百零一位。有的案件,陪审员人数可以多到一千至六千位公民。陪审员由三十岁以上的雅典公民组成。做陪审员的,每天接受三个欧包(Obols希腊古代之小银币 )作为酬劳,一个obol约等于半便士。公民有权做陪审员,在早上聚集在一起,然后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谁被选上担任审案。很明显的,在希腊的城市中,每一个人多少是一个律师,用他大部分的时期决定或是聆听案件。希腊人是著名的,或是名声不太好的人,因为他们喜好争讼。很自然的,某些希腊人把他们好争讼的趋向带入了教会;保罗受到很大的震惊。他的犹太的背景使整个事件对他看来好似一种叛乱;他的基督徒的原则更使他有这种想法。他向他们质问:‘人怎样能够采取这种矛盾的方式,在不义的人面前,寻求公义?’这件事使保罗觉得更是可笑的就是黄金时代即将来临,弥赛亚要来审判列国,圣徒要同祂一同施行审判。所罗门智训上说,‘他们要审判列国,治理万民。’(三8) 。以诺书上说,‘我要使爱我名的人穿上闪耀的光辉,我要把每个人放在他尊荣的宝座上。’(八12) 。所以保罗提出要求说,‘如果有一天你们要审判世界,即使是天使,受造中最高的,也要受你们的审判,你们,如有理性,怎样能把你们的案件向人投诉,而且向像这样的外邦人投诉?’他说,‘如果你们必须这样做,那么在教会里,把这判断的工作交给你认为最小的人的身上,因为没有一个将来要审判世界的人,愿意牵涉到这些微细的日常的争吵。’于是保罗即刻抓住最紧要的原则。向法庭控诉,特别是把弟兄向法庭控诉,距离基督徒行为的标准太远了。好久以前,柏拉图说,好人时常自愿承受冤屈,不愿冤屈人。如果基督徒在他心袅只有玤一少的基督的爱,他会宁愿自己承受侮辱,损失,伤害,不愿加在别人身上──对弟兄,更是如此。复仇不是基督徒所当做的。一个基督徒与人交往,并不要求报酬,或计较得失。他是以爱的精神与人交往;爱的精神要他与弟兄和睦相处,并且禁止他贬低自己身份,做出向法庭控诉的这一类事来。从前正是这样(六9) 保罗展开一系列可怕的罪,说明当时哥林多教会,生长在腐化的文化中。有些事讲的时候,令人觉得不愉快的,不过我们必须要看这一系列的罪,以了解最初教会的环境;并且知道人类的本性没有改变多少。有的是淫乱,奸淫的人 。我们已经看见性的放荡是当时外邦生活背景的一部分,贞洁的道德几乎消声匿迹。淫乱的人 尤其是令人作呕;这是指男妓。在哥林多为罪所污染的气氛中做一个基督徒,必定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是拜偶像的 。在哥林多最伟大的建筑物是亚富罗底特(Aphrodite、爱之女神 )庙。在这里,拜偶像和不道德双管齐下。拜偶像乃是人想把宗教看作较为轻易的一个可怕的例子。偶像并不以神开始;它以神的象征开始;其功用乃是要把神放在一个指定的地点,使崇拜较为容易。没多久,人所敬拜的不是在偶像后面的神,而是偶像本身。这是人生经常的危险,人所敬拜的只是象征,不是在象征后面的实在。有的是作娈童的人 。原文 malakos 这一个字是指那些柔弱,带有女子气的人。他们已经失去了男子的气概,度着隐藏的豪华的生活?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耽溺于娱乐中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子已经失去了峻拒声色娱乐的能力。悠力息斯(Ulysses )和他的水手们来到了骚西(Circe )的岛屿,那地方长满了莲花。凡吃那花的,会忘了他的家,他的爱人,希望永远居住在那地方。那里常似‘下午的优闲’。他并不需要努力奋斗,获得喜乐享受。作娈童的人希望一生犹似‘下午的优闲’。有的是偷窈的人 。古代的世界十分的憎厌他们。房屋很容易被他们闯入。他们特别喜欢二种地方──公共的浴室和公共的运动场。在那里,他们偷窃洗澡的人或运动的人的衣服物件。他们有特别的本领诱奴仆成了常见的事。法律的条例显明这问题的严重。有三种判决死刑的偷窃案:(一 )凡偷窃超过五十drachmae(古希腊银币、总值约为二英镑 )者;(二 )凡在浴室,运动场,港口偷窃值十drachmae(总值约四十便士 )者;(三 )在晚上偷窃者。基督徒是住在窃盗充满的人民中。有的是醉酒的人 。这一个字的渊源出于methos ,指毫无节制的狂饮。在古代的希腊,就是小孩也是饮酒的;早餐称做akratisma ,吃的是略浸酒中的面包。饮酒的普遍,当然是因为供水缺乏。一般的说来,希腊人是饮酒有度的人,他们饮的是三份酒,二份水相混的酒。不过在喜爱放佚生活的哥林多,放纵狂饮的也是很多。有的是贪婪,勒索的人 。两个字都是很有趣。贪婪 的在希腊文是pleonektes。他的意思是‘欲壑难填,攫取他无权得到的东西’。这是一种侵略性的获得。这并不是吝啬的心,因为他的目的,有了以后就要用,以获得较大的娱乐,较大的享受;他们损人利己,不管受损害者是谁,只要他们自己获得。勒索的 在希腊文是harpax 。它的意义是搜刮 ,贪得无厌。很有趣的,这一个字也用于一种凶狠贪婪的狼;也用于在海战时,夺取敌舰的钩篙。这是一种用野蛮残酷的手段,攫取非份的东西。我们把那最不合自然的罪放在最后──有的是亲男色的人 (巴克莱译为同性恋的人──译者注 )。这种罪犹如癌症一般蔓延在希腊的生活中,又从希腊侵入罗马。我们很难了解,在古代的世界里,为甚么有这些丑事。伟大如苏格拉底也犯这种毛病;柏拉图的对话集(Dialogue )中,有一篇名叫‘谈丛’(The Symposium )的,称誉为全世界讨论爱的最伟大作品之一,不过他讨论的论题,并非是自然的爱,乃是不自然的爱。在罗马皇帝最初的十五个人中,有十四人犯这种恶习。当时的皇帝是尼罗。他把一个男童,名叫斯波洛斯(Sporus ),经阉割后,和他举行盛大的婚礼,作为他的妻子,游行到他的王宫。更有不可信的伤风败俗的事,尼罗自己下嫁给一个男子,名叫毕达哥拉斯(Pythogoras )的,称他作丈夫。尼罗被消灭以后,鄂图(Otho )登基。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斯波洛斯接过来。隔了一段时间,哈德良王(Emperor Hadrian )的名字和一个俾斯尼亚(Bithynia )青年安提努(Antinous )的名字连在一起。两人住在一起,形影不离。他死后,被尊为神,各地都立了他的像,他的罪和用他名称呼的那颗星,同垂不朽。在早期教会的时候,世界堕落在这种羞耻的恶习中;无疑的,这是衰落的主要原因,最后导致文化的崩溃。在这一系列的罪恶之后──包括自然的和不自然的,保罗喊出胜利的呼声:‘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基督教的证明在于它的力量。它能够把人类中的糟粕,转变成为正直的人。在哥林多及全界,有许多基督再造力量的活见证。基督的力量仍是这样。没有人能够改变他自己,只有基督能改变他。当时的基督教文学和非基督教的文学有强烈的对照。辛尼加(Seneca ),保罗同时代的人,喊出人所要的是‘伸出援助的手把他们提起’。他宣告说,‘人在必需的事上,深深的觉得他们的软弱。’他以失望的语气说,‘人喜爱他们腐败的生活,但同时又憎恨它们。’他称自己是一个homo non tolerabilis ,一个不可容忍的人。人觉得有一股不能阻挡的萎靡的浪潮侵入这一个世界,却来了基督教四围发光的力量,它能得胜一切,将一切都变成新的。重价买来的(六12)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反对整个一系列的问题。到了最后,他呼召人,‘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这是保罗在这里的战斗呼号。希腊人轻视肉体。有一句谚语说,‘身体就是坟墓。’伊比克德(Epictetus )说,‘我是被尸体锁住的可怜的灵魂。’重要的是灵魂,一个人的精神;肉体却不重要的。这样会产生下列两种态度之一。或是严酷的刻苦主义,以种种方法抑制身体的欲望与本能;或是因为肉体无关紧要,因此可以任意为之──在哥林多流行的就是采取这种态度,你可以任意满足你的肉欲。这种态度使问题复杂,因为这与保罗所传的基督自由的教义混在一起。如果基督徒是在全人类中最自由的,那么他是否可以有自由依照他喜欢的去做,尤其是他那无关紧要的肉体?因此,哥林多信徒论说,他们觉得已得到了启迪,让肉体任意放纵。不过放纵肉体是甚么一会事?他们继续往下去说,肚腹是为食物,食物是为肚腹。食物与肚腹,自然的并且不可避免的,连在一起。完全一样:肉体是为本能;它是为性的行为,性的行为是为它;因此让肉体任意放纵。保罗的回答很是清楚。肚腹和食物都是要过去的东西;那日子要到,两样都要废坏。不过身体,人格,人的整体不会过去;他为的是在这世界里与基督联合,并且将来更要亲近。那么如果他犯了淫行,又怎样呢!他将身体交给妓女,圣经说,男女相通,成为一体(创二24) 。那就是说,身子原是应属于基督的,现在却因淫行归于别人。记得保罗并不是写一篇系统的论文;他是讲道,带着一颗火热的心,想说服人,以各种他所知道的论证,用舌头说明。他说,在所有的一切罪中,淫行是唯一影响人的身体,并且凌辱它。这一句话未必严格的正确──酗酒也能这样凌辱身子。不过保罗这样写的原因并不是得到逻辑考试的满意,他要拯救哥林多信徒的身体与灵魂;因此他说,其它的罪只是在人的外面,只有这种罪影响他与基督联合的身体。于是他作出最后的恳求。只因为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使成了神的殿;因此,我们的身体是神圣的。更进一层──基督为人死,并不是拯救他的一小部分,乃是整个的人,身体和灵魂。基督牺牲自己,拯救我们的灵魂,洁净我们的身体。因着一个人的身体不是属于自己,可以依照自己喜欢的去做;这是属于基督的,他不可以用于满足自己的欲望,乃是用于荣耀基督。在这里,有两个伟大的思想。(一 )保罗坚决主张,虽然他有自由做任何的事,但是他不可让别的事来控制他。基督教信仰的伟大事实是它不叫人有自由去犯罪,乃是叫人有自由不犯罪。这是很容易让习惯控制我们;不过基督的力量能使我们控制它们。当一个人真有基督能力的经验,他不再是他肉体的奴仆,他成为肉体的主人。一个人往往说,‘我做我所喜欢的,’而事实上,他却任由习惯和肉欲掌握住,沉溺在罪中;只有一个有基督力量的人,他才真能说,‘我做我所喜欢的’,而不是‘我要满足那些有力量控制着我的东西。’(二 )保罗坚决主张,我们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依靠己方而自立的人。基督徒乃是一个不想反权利,乃是一个总想及亏欠于人的人。他从不做他自己喜欢的,因为他不属于自己;他总是做基督所喜欢的,因为基督用牺性祂自己的重价,把他买来。在第七章至第十五章的书信中,保罗回答哥林多教会写信给他,请求他指示的一系列问题。他开始说,‘论到你们信上肵提的事……’。也可以说,‘来函知悉,信上所提各事……’我们要渐次将问题大纲列出。第七章所讨论的是一系列有关婚姻的问题。以下是哥林多教会所提出的有关这范围内的问题,及保罗所给的答案。一及二节:给那些以为基督徒不应当结婚的人的指示。三至七节:给敦促即使是已经结婚的也要分房的人的指示。八及九节:给没有嫁娶的和寡妇的指示。十及十一节:给有的人认为已经结婚的应当分开的指示。十二至十七节:给有的人认为在婚姻中,一个是基督徒,另一个是非基督徒,就应当离婚的指示。十八至甘四节:劝告基督徒,不论其情况怎样,要度基督徒的生活。二十五节,三十六至三十八节:给童身的人的指示。二十六至三十五节:劝告不要让任何东西妨碍事奉基督,因为日子不久了,他很快就必再来。三十八至四十节:对有的有意再嫁的人的指示。在研究这一章的时候,我们必须在我们心里,坚定的存着两桩事实。(一 )保罗写信给哥林多──那是世界上最不道德的城市。住在像这样的环境中,宁可严格,不可放松。(二 )保罗所给与的答案是根据他的信念,基督第二次再来是迫在眉睫了。这种盼望却没有实现;不过保罗所给的指示却是根据他的信念,纯粹为着临时性质。我们可以十分的确定,有许多的事,他所给的指示,会有极大的不同,如果他所看到的,不是临时的,而是此较有永久性的时候。现在让我们细致的分析这一章。--《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B告状(六1~11) 有哥林多人在彼此告状,保罗为此斥责他们(1~6),又指责他们彼此欺诈(7~8);接着他指出一连串行径,是天国所不容的(9~11)。 1.保罗知道总会有争执的了,可是该在弟兄中间寻求解决。他用一个很强的字怎敢( dare )(参 He{ring 作“厚颜无耻”);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该出现的。相争( pragma )在古卷中常代表“诉讼”(MM)。不义的人( adikoi ,“无道义”或“未称义”)是指教会以外的人。保罗不是说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败的,而是说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组成的。这样的法庭并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说外邦的法庭会对信徒审判不公,他乃是说他们根本不该在那里。这个原则犹太人守得很严,《他勒目》(Talmud)有这话,“R. Tarfon 曾这这样说:无论在哪里有外邦的法庭,即或他们的律法跟犹太人的律法一样,你们也不要求助于他们”( Gitt. 88b;昆兰集团的人也有同样的律例,见 Millar Burrows《死海古卷》( The Dead Sea Scrolls )(Secker & Warburg, 1956,p.235)。保罗说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了。 2.保罗在这一章用岂不知……?共六次之多;这句强调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圣徒有分审判世界这句话,出自耶稣的教训(太十九28 ;路二十二28 以下);在旧约中当然也有出现于先知书(但七22) 。耶稣并没有明明地说所有信徒(圣徒)有分于审判,但保罗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3节提到天使,可见这世界( kosmos )也是四9 同样广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个体。有人认为审判是希伯来“统治”的意味。这也有可能,不过,上文论的是法律控诉,不是政府。事( krite{rio{n ),这字“表示审判、试验、准则”,也解作“判审所、法庭”(AS 对解作“案件”表示“存疑”)。蒲纸卷(MM)中,“Court of justice”此字常作“法庭”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这样:“你们在最无关轻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审判么?”(布鲁斯、巴勒特及其他也作同解)。 3.天使是没有冠词的,叫人留意他们的品质与性格。他们本性上是受造个体中最高层的。但圣徒却将要审判他们。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该明白,他们大有能力可以审判今生的事了。这里用的希腊字 bio{tika ,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何况( me{ti ge )是个很强的字眼,新约只有在这里出现,结论就是无可避免的了。 4.若字的句法( ean 假设式,对比2节直述式的 ei )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这样的控诉案是不该出现的。事 Disputes 也是 krite{ria (见第2节),意思是“若你们果真有讼案”(巴勒特)。不过好几个译本与 NIV 同。NIV 在句末把动词当作命令式,派作法官;这就变成吩咐当地人要从他们中间立审判官,并且选一些教会所轻看的人充任。这作法是对裁判事务的轻蔑连那被“厌恶”的人(一28 的译法)也可胜任!不过,保罗是否真会这样看裁判官,则大有可疑,况且也很难想像保罗会称任何弟兄为“厌恶”的。这句最好当作问话来读:“怎能把裁判权交付外人,在社区内毫无身分的人?”(NEB;RSV 及康哲民等亦同)。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抛弃世界的准则。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标准诉之于法,受“无足轻重的人”所判决,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质的。 5.“我对你们说:‘羞耻啊!’”(Orr 和 Walther)。先前保罗说他写这信,并不是要叫他们羞耻(四14) ,但这里不同了。信开头时,保罗谈论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这时,保罗却问他们中间到底有没有智慧人。审断是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作决定”(而不是“开庭审问”)。这字不是争讼的意思,乃是“一同谋求协议”(Grosheide)。弟兄们的事是指“弟兄之间的事”,NIV 删略了“弟兄之间”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该合一,却有了争端”这一重意思。 6.一连串的追问,是保罗典型的手法,这里是其中一串:“弟兄告状……?”(NIV 的 instead 是希腊文没有的)。这问句在而且截断了。弟兄要告弟兄状,已经够不寻常了,还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没有冠词表示保罗强调他们没有信仰的本质。 7. 与弟兄告状,不论裁判结果如何,根本就已是败诉的了。你们彼此告状,可译作“你们获得审判( krimata )”。事情的判决如何已无关轻重,信徒告状之举,已经失败了。“彼此”(among yourselves)暗示了那伤害的影响;基督的身体受了伤害,不是外人。接着来的是更尖锐的问句,说出真正的胜利是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耶稣教门徒要转过脸来让人打,人抢里衣,连外衣也给他(太五39~40) ,而且祂亲自作榜样(彼前二23) 。但是,哥林多信徒则离开这基本信徒原则甚远。不但如此,连希腊的超卓哲理也谈不上,因为柏拉图也说吃亏胜于亏负人( Gorgias 509C)。 8.他们离开这些教训甚远,不但不愿受欺,更主动欺负人,欺压弟兄。社会上互相欺诈,原没有什么希奇,但在信徒之间就不该存在。加上亏负的就是弟兄,并不表示可以亏负不信的人;不管是什么人,都同样严重。可是作为信徒,不但要爱众人,更要实行“爱弟兄”。在基督里的人,有种独特的彼此关顾。因此,哥林多人犯了双重的罪,犯了道德的准绳,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 9~10.保罗再一次引用常理来说话(见2节)。不义的人在希腊文中没有冠词,就把重点放在这种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义的人作为一个类别。在希腊文,神字紧接不义的人;成为强烈的对比。不义的人不能在神的国里(见四20) 。承受,在新约里常常不用它严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属于”的意思。保罗接着开列十种罪恶,是天国不容的,其中六样出现于五11 。他加上了奸淫的,和同性恋被动(作娈童的)和主动的(亲男色的)两方。把拜偶像的加在强调性欲罪恶的清单上,表示当时异教崇拜中充斥着邪淫。清单的下半段是侵犯别人的罪。偷窃的( kleptai )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盗。其他罪恶参五10~11 。保罗指出,这样的罪人在神国中无分。 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这一句话把福音所带来那急刻的转变,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来了。初期传道者所面对的人群,并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而是标准低下的人,必须神的灵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们转离罪恶,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保罗三次用强烈的但( alla ),强调他们从前的旧生命,与如今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对照。第一个动词译作已经洗净,是关身语态,有人认为它与被动式相当(NIV),但保持原来的关身更好,意思是“你让自己被洗净了”(正如徒二十二16) 。不少近代解经者认为这是指浸礼,若真是指浸礼,也必然是指内在的转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动。可是,在这段经文中全没有指浸礼的含义,保罗可能用来作喻意式的洗濯(参“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洗去)罪恶”启一5) 。 apo 这字头表示“完全”洗除罪恶。时态是不定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决定性的行动。成圣也是同一时态,说明神的行动,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已。称义也是简单过去式;追溯昔日他们蒙神悦纳,称他们为义。这是个法律上宣判无罪的用语。保罗用这字眼说明神的作为,因着基督代赎的死,宣告相信的人为义,接纳他们归自己。这里把称义放在成圣之后,有点不寻常,也许这里想强调成圣某一方面的品质。又或如加尔文的看法,三个动词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事奉的主的尊贵表明出来。此外,加上我们神的灵。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种神圣的大能,是神的灵所赐的。留意这句话里出现了所谓“三位一体观念的隐现”,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从这类经文中发展而成的。 C奸淫(六12~20) 保罗前面已提及一宗乱伦的事件(第5章),现在论到一般性欲的原则。首先,他指出信徒对身子的看法,决定于神为人所成就的事(12~14)。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各种不同的性欲罪恶上(15~20)。 12.凡事我都可行,这里出现了两次,在十23 又出现两次。看来这句话是哥林多人的口头语,用来维护自己的行为的;大概是保罗在他们那里的时候,从他的教训中引伸出来的。可能当时保罗为强调信徒的自由,超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等等,曾说过类似的话。其他宗教总有一套规条,信奉的人必须遵从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条例),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赎的必须条件。基督教却不是这样,信徒要避免行恶,但这并不是赚取教赎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信徒并没有篱笆四面封锁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过,这自由必须在奥古斯丁的格言下实行:“必须爱人,此外你做什么都可以了。”只要按着新约圣经的爱去爱人,这样,就再不用别的法则。不过,哥林多人却没有把信徒的自由,当作无止境的爱,反而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良机。 保罗也同意信徒自由这话,但随即加上重要的说明:但不都有益处。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过由于事情的结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还有一个要留心的理由: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重点在于“不是我”,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仆”,怎能再受制于别的(七22 ;罗一1 ,等)?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肚腹和食物是暂时的(Wilson 作“神对肠肚没有永恒的计划!”到了时候,神会把这两样都废坏(废坏见一28 “废掉”)。但是身子却不废坏,乃要改变,得荣耀(十五44、51 ;参太二十二30 ;腓三21) 。身子与情欲,肚腹与食物,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神设计身子不是为放纵情欲,有如肚腹是为了食物。反之,身子是为主。多数人都同意肉体( sarx )一字,保罗是用来指人的软弱,罪恶,堕落的景况;而 so{ma ,“身子”,却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 sarx 是人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与神的距离;而 so{ma 则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人归属于神”(J. A. T. Robinson, The Body 〈SCM Press, 1952〉, p.31)。我们不能把身体视若等闲,身体是为主的。是我们事奉主的工具,是我们荣耀神的途径。主也是为身子,表示正如肠胃要功能正常,必须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须有主。只有靠着主赐的能力,我们才能活出当有的样式。 14.复活在早期信徒思想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从使徒行传头几章可见,其实整卷新约也是一样。父神叫儿子从死里复活,并非只叫祂的灵魂在腐朽的身体中超脱,可见肉体也有它的尊贵。肉体的生命成为永恒事物的圣地,复活的真理,不容我们对肉身嗤之以鼻。这里与新约其他经文一样,说明复活是出自父神的作为(虽然有时也说耶稣复活过来)。与此紧连的,就是信徒的复活,保罗在15章会详细讨论。这里他唯一要提及的,是用复活来指出身体的重要性。身体既然要复活,就必不可归入可朽坏的类别里。用自己的能力一句,是要强调神主动作这事。这里有个十分贴切的呼应,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两者的结局都是废坏。身体是为主,主是为身体,而两者都必复活。顺道一提的,保罗论到主再来时,把自己与已死的人同列(如林后四14) ;但他也把自己与活着的人同列(帖前四15) 。我们没有必要从这些经文推断,到底他以为自己会不会活到主再来那日。 15.岂不知……?在本章第四次出现,是保罗按读者已有知识的宣告。肢体( mele{ )是身体各部的普通名词(参罗六13、19) 。信徒是基督身体这道理,在别的经文说明得更详尽(十二12 以下;弗五23 以下)。这里针对的,是信徒与基督联结得非常紧密;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是祂身上的肢体。正因如此,性欲罪恶更显可怖。将( airo{ )是“取去”之意;这罪恶之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正当的功能(事奉基督)挪掉,反成为“娼妓的肢体”(又是 mele{ )。当然,犯罪的人并不真是娼妓的“肢体”,如同基督的“肢体”那个意思。不过,用同一个字眼,能把与娼妓亲密相连的契合描绘出来。那本该只归基督用的肢体,实在蒙受了无比的谤渎。若那哥林多妓女与寺庙有关系的话,情形就更甚了,因为这样就与假神扯上了。保罗强烈的说断乎不可!避之则吉。字眼是 me{ genoito “但愿不是”。新约中除了保罗书信外,只有其他一处用这字。哥林多前书则只出现了一次。这是对上述的话激烈的指斥,他绝不容自己有分,“摒诸脑外”! 16.保罗再一次向读者已有的知识入手。他从性行为的本质申述,并非他个人的见解,而是哥林多人所接纳,又是出自圣经的(创二24) 。D. S. Bailey 说保罗应用这段经文,以第一世纪的尺度看来,“他对人的性行为的心理体会,实在非常不寻常”。他还继续描写性行为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开敞与委身”(布鲁斯引用)。哥林多人对他们性欲的放任,并未仔细思量透彻。谁与娼妓联合,就与她合为一了。“随便的性行为”,其实并不等闲,乃是神圣之举。称为殿的身体,绝不是为谤渎而设的。 17.正如16节一样,保罗用联合 kallao{ ( unites )这强力的动词,是专用来表示各种紧密的联系的。字面解法是“胶黏”;也有形而上的含义,不过都是指很紧密的联系。16节保罗用来指与娼妓的肉身联合,性行为把二人连成“一体”。这里用同一动词,表示信徒与主属灵的连结。在灵里结合的,就成为“一灵”。信徒与主合而为一,有“基督的心”(二16) ,行动也像主。 18.保罗说要逃避淫行,现在命令式的动词表示一种惯性的行动,即“逃避已成了习惯”。除此之外,任何轻缓的手法,都不能着实地处理它。信徒绝不能暂时表面解决它,必须在思想上摒除。保罗继续说,这罪直接击打人本质的根源。他没有说这是最严重的罪,但指出它对身体的影响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罪也会影响身体,只有这罪是把“基督的肢体”与别人联合,“把自己的身体摧毁”(Way)。其他伤害身体的罪,如醉酒荒宴,是滥用外面的东西;性欲却是发自内里的,别有其目的,就是要畅快。除了满足情欲,别无其他目的,是罪的泛滥,本身就是罪。哥得说奸淫是人“一种贬格的肉体结合,与信徒属灵上与基督联合绝不相配”。性欲罪恶是得罪自己的身子。Moule 说人所犯的(NIV 插入 other ),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号,意思是“肉体性欲不会摇动发动者稳固的‘性格’”。保罗反驳说:“正好相反,犯淫乱的人正是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质”( IBNTG , pp.196以下)。J. Murphy-O'Connor 不同意把“身体”当作“个性”解,他认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体与罪无关……罪发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层面里”( CBQ , 40, 1977, p.393)。不论你同意哪一个见解,保罗的回答是:身体是神圣的,又因有复活,身体有它永久的价值。 19.保罗在这一章里第六次用岂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该熟知的,来告诫他们。前面他提及教会整体是神的殿(三16) ,这里的身子却是单数的,每一个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 naos ,意思是圣地、圣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 hieron ,包括整个场地。这就把生命的尊贵全然提升,无以上之。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带着圣灵同往,是神喜悦住的殿。因此,一切与神的殿不相配的行为,都该摒除。这道理应用在淫行上,就显而易见了,但原则的应用却可更推广,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这一节使我们明白保罗对圣灵的观念。圣殿是神的居所;这是它独特的本质。如今,住在圣殿的圣灵,因此圣灵是神。这圣灵是从神而来这话,也表明了这点。人里面的圣灵是神所赐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经历的结果,又因圣殿属于神,信徒又是圣殿,那末,信徒就属于神了。 20.理由是你们是重价买来的(顾思壁作“你们已被买过来,又已付清价钱”)。这里可能有个背后的意思,指付给娼妓的价钱(Ruef 认为这说法“似乎不甚文雅,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动词用简单过去式,指向过去某一特定的时刻。保罗没有提时间与价钱,也不用多说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买赎罪人而言。这喻意是说明救赎,也许正是学者所谓“圣礼的解放令”(Sacral Mannmission)。奴隶可以藉这手续,留起自由的身价,放入神庙的财库去,然后被神所买回来。依规而言,他就属于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戴斯曼说这里用的字眼,“正合历史记载中的形式”( LAE , p.324)。当然,保罗并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与圣礼的解放令完全相等;重要的是所用的词句,而不是详细的步骤。而且,为罪人所付的代价,并非虚构的虔诚,而是真正的代价,基督的受死。结果,把我们领入自由的境地(参“凡事我都可行”,12节)。不过,我们是神的奴仆,祂因自己把我们买赎,我们属于祂。He{ring 对于我们是神的殿,该行事相称,有这样的介说:“人类道德历史进程里,指斥放任主义而不用律法克己或实用主义道理的,这是首创的理论”。因此,我们对保罗论点的始创性与强烈性,都绝不可忽略。 如今,责任就在我们了,我们务要荣耀神(参罗十二1) 。“逃避淫行”是消极的,荣耀神是积极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动机,不是要达成个人的兴趣目的,而是为神的荣耀。所以 de{ ,是 e{de{ 的缩写,是“已经”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语气更加逼切。“尽快做,立即完成!”用简单过去式而不用现在命令式,也与此相合。话里有逼切的语调,不容耽延。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林前六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他用一个很强的字怎敢(dare )(参Hering作“厚颜无耻” );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该出现的。相争(pragma )在古卷中常代表“诉讼”(MM )。不义的人(adikoi “无道义”或“未称义” )是指教会以外的人。保罗不是说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败的,而是说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组成的。这样的法庭并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说外邦的法庭会对信徒审判不公,他乃是说他们根本不该在那里。这个原则犹太人守得很严,《他勒目》(Talmud )有这话,“R. Tarfon曾这这样说:无论在哪里有外邦的法庭,即或他们的律法跟犹太人的律法一样,你们也不要求助于他们”( Gitt.88b;昆兰集团的人也有同样的律例,见Millar Burrows《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 )(Secker & Warburg- 1956 p.235 )。保罗说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7 】
按『真理』说,弟兄彼此相争,不可告于外邦,乃应告于教会所重看的圣徒面前。然而按基督的灵说,弟兄之间根本不应相争,不应告状,乃该『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这正是基督的彰显。
――《读经指引》
【林前六1~8 读经拾遗第二题圣徒们中间处理纠纷的原则】
【问】
林前六章1 至8节说,弟兄们不可在不信主的人前彼此告状。但是行传二十五章11节 ,却有保罗上告于该撒的记载。所以有人引用此节,教导信徒可以告信徒。两处的教导是否互相抵触?甚么是圣经教训的真义?
【答】
一 林前六章的教训
(一 )圣徒中间彼此相争的事,应该由圣徒来审断:「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么…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林前六1) 。
(二 )应该由教会中的智慧人(即活在灵里 明白何为神的善良 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之人 )审断:「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林前六5) 。
(三 )审断的目的,是为着挽回弟兄,不至于落在不义的里面,好叫彼此都可以承受神的国:「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林前六9) 。「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 。
(四 )审断的原则,是根据主耶稣的教训:「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5~17) 。
注:「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是为要唤起他良心的感觉,使他悔改蒙恩,不是要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林后二1~8) 。
(五 )被得罪的弟兄该有的态度和精神:「为甚么不情愿受欺呢?为甚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六7) 。「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要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2) 。
(六 )得罪人的弟兄该有的态度和精神:「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监里 )出来」(太五23~26)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林前六8~9) 。「撒该站着,对主说,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十九8)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罢,将来我必还清」(太十八2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不义」(约壹一9) 。
(七 )审断的精神:依照律法怜悯人的本意(利二十五35~42) ,即主耶稣无限宽恕人,和怜悯的心肠(太十八21~35 ,约十三1) ,体会主耶稣临别之前赐给我们的一条新命令「彼此相爱」(约34~35 十五17) ,以及随从恩膏的教训,活出弟兄相爱的生活(约壹二27 ,三11~20 ,四7~21) ;另一面也要顾到「神的国…只在乎公义」(罗十四17) ,要挽回弟兄,使他离开不义,而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19-22) 。
(八 )要顾到主赐给我们的尊贵身分:「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么。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林前六2~5) 。
圣经的话已经够清楚了。为着将来与主同作王,一同显现在荣耀里,审判世界,审判堕落的天使,圣徒们不该自甘丧失尊贵的身分,先沦落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的地位;那是羞辱主的名,也亏缺了神的荣耀。总而言之,为要保持正常的基督徒身分,信徒的生活,处世待人,应该遵照林前六章的原则纔是正确的路。
二 保罗上告于该撒的案件
此案件之性质和内容,跟林前六章所说的情况截然不同,不可引用作圣徒们可以彼此告状,且告到不义之人面前的依据。我们若详细读使徒行传第二十三章至二十八章的记载,即可一目了然,不容置疑。
(一 )保罗是蒙了主的指示而作的:「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罢,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二十三11) 。
(二 )此案件中,保罗是被告,不是原告:「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甚么该死该绑的罪名」(徒二十三29) 。「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徒二十四1)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徒二十五2) 。
(三 )保罗的原告是犹太教徒,不是基督徒,所以不是信徒们彼此告状。
(四 )保罗后来上诉于该撒,是为要脱离犹太人加害他的秘谋,是想要保护自己性命的权宜措施,并非控告弟兄,定罪别人;因为保罗知道,他若被送回在耶路撒冷受审,势必被埋伏在路上的犹太教徒杀害(徒二十三12~16 ,二十五1~3) ,因此当非斯都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么」(徒二十五9) 。这时保罗别无选择,只好说,「我要上告于该撒」(徒二十五11) 。正如,后来被护送到罗马之后,对犹太人的首领所说的,「他们审问了我,就愿意释放我,因为在我身上,并没有该死的罪。无奈犹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于该撒;并非有甚么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徒二十八18~19) 。当看完了这些经节之后,人人都应该非常清楚,保罗是上诉保命,是自救,并非控告弟兄;我们绝对不可为自欺又欺人,误用经节,作为控告信徒的凭借,把非法的事,粉饰企图合法化,既误己又误导别人。
三 结论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 。我们引用圣经,切忌断章取义,更不可恶用圣经,掩饰自己错误的行为,或误导别人。若有人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教会 ),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多一11) 。
保罗说,「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林后四1~2) 。人若想引用保罗的话,就得有保罗的灵,清洁的心志,和无亏的良心。若有人引用,「保罗也曾经上告于该撒」,作为借口,把弟兄告到不义的人面前去求审,或是教导人如此作,乃是与保罗所传给我们的不同,这人应当被咒诅(加一8~9) ,因为他这样说,不但是对保罗公然的侮辱,并且也是谬讲神的道理。
谬讲神的道理,一则误导信徒,再则使信徒和世人误解了神的心和作为,因此是一件得罪神且羞辱神名的事。切莫以为误导信徒是小事;不!它乃是非常重大且严肃的事。主说,「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太十八6) 。至于使人误会神,羞辱神名的,不祇违犯了十诫中的第三诫,神必不以他为无罪(出二十二7) ;甚至像摩西这样,是神的大仆人,尚且,只因有一次被以色列百姓惹动他的灵;他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让以色列人误会了神的心意,他竟因此不得进入迦南地(民二十2~13 ,七32~33) ,我们岂可等闲视之。
感谢主耶稣,「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十三7) 。祂受冤屈,并不上告于该撒。祂宁愿,「不要照我的意思,只照你(父神 )的意思」(太二十六39) ;且在十字架上临死之前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 。我们的主,如此成就了救恩。祂的美丽生命活在圣徒里面,在凡事上教导我们。我想,这纔是林前六章的灵,也是圣经正确的正意。这样的解释,就是保罗所说的,「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
── 黄共明《读经拾遗》
【林前六1~8 基督徒可以在不信的人面前彼此告状么?】
答:原来希腊人的天性好事争讼,有传统的辩才,在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希腊人是居多数,他们彼此告犯时表现其口才,未能除此相争之流弊,其告状的原是是不情愿受欺压和吃亏,反倒要欺压人和亏负人为目的(林前六7-8) ,所以受到保罗的责备和禁止,并且说明其不应告状的理由,指示告状的原则要点如下:
①基督徒是有审判世界和天使的尊荣与地位,是被称为义人的,若在教外不义不信的人面前与同道告状,这是被属灵的教会所轻视的人,是污秽教会的事,所以不应把案子送到属世的法庭法官面前去求审讯,以免失去属灵的荣耀。
②基督徒既是配审判将来的那样大事的权柄,自然是有资格来审判今生这样的小事,如此应当在教会内选几位长者,或虔诚的弟兄和有智慧的人来做审断这事,调停争端,使之和平解决而已。
③基督徒彼此告状,乃是大错之事,这种行为已是不合彼此相爱的精神,与失去相互包容忍耐的美德,与其要亏负人,倒不如要受人的亏负为好,若是要亏负,就是将自己的地位降低了,归人那些不能承受神国的不义者之列,如此的行事,实已丢弃其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而退到外邦人的地位了(林前六9-11 ,罗十二9-21) 。
由上观之,基督徒无论是受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之欺负或争执,都应当存谦卑顺服的心,把问题带到公义的主面前解决,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 主必为我作祂公义的判断和处置,施行报应,所以一个基督徒不可随便主动到法庭法官面前去告状,须知无论胜诉或败诉,他在神面前总是一个罪人,没有可取之处,若是基督徒被动受人连累,被人诬告,或因特别事故的处理,要到法庭去声诉,对证,受审讯,那又另当别论呢。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前六1~8 保罗吩咐信徒不可在不信主者面前告状,为何今日的基督徒不守此经训,随便告状?】
哥林多人是希腊民族,有传统的“辩才”,他们往往在彼此告状时表现自己的口才。但这里所说,他们彼此告状的原因是不情愿受苦与吃亏,另一方面,他们的目的是要欺压人和亏负人(一8) ,所以保罗禁止他们告状。
保罗在此指示关于打官司的几个原则:
一、许多审判官是不信主的,以属灵的眼光看,是不义的人,是被属灵教会所轻视的人。基督徒是信主的,被称为义的人,有属灵地位的人,不应在那些不义的法官面前求审。
二、基督徒彼此间的争执,应在教会由教会长者、虔诚的信徒和有智慧的人共同在爱心与正义上解决,不必把案件呈到属世的法庭中去求审。
三、存心欺压弟兄和不情愿忍耐而吃亏,两者都非基督徒应有的动机与态度,大家应在爱心中彼此谅解相助。保罗斥责那些存心欺压人的是不义的人(9节 ),并警告他们不能承受神的国。因此,希望打官司打赢别的基督徒的人,亦可称为“不义的人”,因为他们
的动机不正。
四、基督徒有权将来要审判天使(可能指犯罪的天使而言 ),地位高贵,则不应受不义的法官审讯,失去属天的荣耀。
五、彼此告状,乃是大错,一进入属世的衙门,已经踏上“大错”之路。“大错”二字亦可译为“过失”或“失败”(原文HETT EMA-6rrnI1a ),这就表示一进法庭,原告及被告两边的基督徒已经都是失败的人,这是何等大的耻辱?
所以保罗绝对不赞成基督徒打官司,彼此告状,因为退一步而言,这种行为是缺乏“爱心”与“忍耐”的记号。
但有人认为基督徒受非基督徒无理的欺负,是可以打官司,请求律法保障的。因为人人均有受律法与正义保护的权利。不过基督徒不应存心去欺负人,不论对方是否基督徒。
然而有些虔诚人,力主不应进法庭,不论是受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欺负,都应把事件呈到公义的主面前,他们所根据的圣经原则乃是: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章19节 )。上主必定向欺负人的人施行报应
保罗在9与10节中列出一连串犯罪的人,表示蓄意欺负人者和这些犯罪的人无什分别。
“基督徒随便告状,表示他的灵性幼稚及不守经训。那些欺负人的基督徒不论他胜诉、抑败诉,在神面前已经是罪人。一个爱主的基督徒不愿取此途径的。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前六1~11 】诉讼问题:(1 )诉讼不合乎基督徒顺服的精神,这样作是得罪教会、反对教会、藐视教会。因为教会是有权柄、有智慧,足以判断这小事的。(2 )诉讼不合乎基督徒忍耐的精神,基督徒素来是舍己爱人的,绝不当欺压人。(3 )诉讼不合乎基督徒将来的荣耀,将来我们要审判天使,今天怎么竟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呢?若真的藉不义的权柄欺压人,也必要失去将来的国度。(4 )诉讼不合乎基督徒洁净的地位;已经洁净成圣的人,又怎么可以去告状呢?―― 牛述光
【林前六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用岂不知……?共六次之多;这句强调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圣徒有分审判世界这句话,出自耶稣的教训(太十九28 ,路二十二28) ;在旧约中当然也有出现于先知书(但七22) 。耶稣并没有明明地说所有信徒(圣徒 )有分于审判,但保罗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3节提到天使,可见这世界(kosmos )也是四9 同样广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个体。有人认为审判是希伯来“统治”的意味。这也有可能,不过,上文论的是法律控诉,不是政府。事(kriterion ),这字“表示审判、试验、准则”,也解作“判审所、法庭”(AS对解作“案件”表示“存疑” )。蒲纸卷(MM )中,“Court of justice”此字常作“法庭”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这样:“你们在最无关轻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审判么?”(布鲁斯、巴勒特及其它也作同解 )。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2 ,3基督徒将来要审判世界和天使么?】
答:保罗在这两节经文中,说到基督徒要行审判的,是世界和天使,以及教会中最小的事,这最小的事是指今生的事,如前面二O六题已经叙述过了,那审判世界和天使的事,乃是在将来耶稣复临实行审判之大日时所要审判的事,如情形如下:
①审判世界(林前六2) 一是当主再来之日,祂是教会的元首,施行大日的审判,基督徒要与基督一同作王,而行审判之权(提后二12 ,启二十4) 。耶稣曾亲自预言,到复兴的时候,祂坐在荣耀宝座上,使徒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十九28) ,这样是属神的儿女,是与基督同得国权,同作后嗣,同得神的荣耀(罗八17) 。
②审判天使(林前六3) 一照圣经清楚的预言,惟有那些犯罪不守本位的恶天使,被丢在地狱里,交在黑暗的坑中,等候大日的审判(二4 ,犹6 ),所以此处无非是指犯罪的天使,无非是指恶天使,但有人认为是指善天使(善恶天使 参十六题 )(注 ),若然,则这「审判」二字,在圣经里须按广义的解释,常有为「管理」之意,因为善天使无需受审判,此解未尝不合圣经,但前面解释较为合理,天使原是服役的灵,为承受救恩之人效力的(来一14) 。按马太福音十三章39-42 ,49节,善天使要将善人和恶人分别出来,使恶人被焚烧,合而言之,即善人要审判恶天使,善天使要审判恶人,不无道理也。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二七题——二二页。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前六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天使是没有冠词的,叫人留意他们的质量与性格。他们本性上是受造个体中最高层的。但圣徒却将要审判他们。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该明白,他们大有能力可以审判今生的事了。这里用的希腊字biotika,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何况(meti ge )是个很强的字眼,新约只有在这里出现,结论就是无可避免的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3 基督徒将来要审判天使,如何解释?】
保罗在这里提到基督徒要审判三个对象:一是世界,二是天使,三是教会内最小的事。
关于审判世界,主那稣曾豫言十二使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十二支派的以色列人(太十九章28节 )。启示录也描写基督徒有审判的权柄(启二十章4节 )。基督徒既然将来要与基督一同作王,当然拥有审判之权(提后二章12节 )。
至于天使受审,圣经有清楚的豫言。那些犯罪的天使,被丢在地狱,或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后二章4节 )。又说,那些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被锁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节 )。这两处经文没有提及这些犯罪的天使将来交由谁人去审判,是否将来要由基督徒去审判呢?天使在地位上,比人为低,他们是为信徒服务的(来一章14节 ),天使也因着教会而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 ,天使也愿意研究救恩(一12) ,证明天使在某几方面不及人类。所以犯罪的天使(可能指那些不顺服神所指定的工作而服务的天使们而言 ),将来受审于基督徒,并不足为奇,但保罗没有进一步解释这奥秘。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前六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若字的句法(ean假设式 对比2节直述式的ei )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这样的控诉案是不该出现的。事Disputes也是kriteria(见第2节 ),意思是“若你们果真有讼案”(巴勒特 )。不过好几个译本与NIV同。NIV在句末把动词当作命令式,派作法官;这就变成吩咐当地人要从他们中间立审判官,并且选一些教会所轻看的人充任。这作法是对裁判事务的轻蔑──连那被“厌恶”的人(一28) 也可胜任!不过,保罗是否真会这样看裁判官,则大有可疑,况且也很难想象保罗会称任何弟兄为“厌恶”的。这句最好当作问话来读:“怎能把裁判权交付外人,在小区内毫无身分的人?”(NEB RSV及康哲民等亦同 )。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抛弃世界的准则。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标准诉之于法,受“无足轻重的人”所判决,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质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我对你们说:‘羞耻啊!’”(Orr和Walther )。先前保罗说他写这信,并不是要叫他们羞耻(四14) ,但这里不同了。信开头时,保罗谈论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这时,保罗却问他们中间到底有没有智慧人。审断是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作决定”(而不是“开庭审问” )。这字不是争讼的意思,乃是“一同谋求协议”(Grosheide )。弟兄们的事是指“弟兄之间的事”,NIV删略了“弟兄之间”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该合一,却有了争端”这一重意思。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一连串的追问,是保罗典型的手法,这里是其中一串:“弟兄告状……?”(NIV的instead 是希腊文没有的 )。这问句在而且截断了。弟兄要告弟兄状,已经够不寻常了,还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没有冠词表示保罗强调他们没有信仰的本质。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你们彼此告状,可译作“你们获得审判(krimata )”。事情的判决如何已无关轻重,信徒告状之举,已经失败了。“彼此”(amongyourselves )暗示了那伤害的影响;基督的身体受了伤害,不是外人。接着来的是更尖锐的问句,说出真正的胜利是情愿受欺,情愿吃亏。耶稣教门徒要转过脸来让人打,人抢里衣,连外衣也给他(太五39~40) ,而且祂亲自作榜样(彼前二23) 。但是,哥林多信徒则离开这基本信徒原则甚远。不但如此,连希腊的超卓哲理也谈不上,因为柏拉图也说吃亏胜于亏负人(Gorgias509C )。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7 】
『为甚么不情愿受欺呢?为甚么不情愿吃亏呢?』弟兄彼此为着地上的财利告状,这正违犯了主最后的命令:『彼此相爱』(约十三34) 。所以若争论谁是谁非,都不蒙主喜悦;只有情愿受欺并肯吃亏,才合主的心意。
――《读经指引》
【林前六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他们离开这些教训甚远,不但不愿受欺,更主动欺负人,欺压弟兄。社会上互相欺诈,原没有甚么希奇,但在信徒之间就不该存在。加上亏负的就是弟兄,并不表示可以亏负不信的人;不管是甚么人,都同样严重。可是作为信徒,不但要爱众人,更要实行“爱弟兄”。在基督里的人,有种独特的彼此关顾。因此,哥林多人犯了双重的罪,犯了道德的准绳,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林前六9~10 】保罗再一次引用常理来说话(见2节 )。不义的人在希腊文中没有冠词,就把重点放在这种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义的人作为一个类别。在希腊文,神字紧接不义的人;成为强烈的对比。不义的人不能在神的国里(四20) 。承受,在新约里常常不用它严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属于”的意思。保罗接着开列十种罪恶,是天国不容的,其中六样出现于五11 。他加上了奸淫的,和同性恋被动(作娈童的 )和主动的(亲男色的 )两方。把拜偶像的加在强调性欲罪恶的清单上,表示当时异教崇拜中充斥着邪淫。清单的下半段是侵犯别人的罪。偷窃的(kleptai )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盗。其它罪恶参五10~11 。保罗指出,这样的罪人在神国中无分。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这一句话把福音所带来那急刻的转变,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来了。初期传道者所面对的人群,并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而是标准低下的人,必须神的灵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们转离罪恶,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保罗三次用强烈的但(alla ),强调他们从前的旧生命,与如今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对照。第一个动词译作已经洗净,是关身语态,有人认为它与被动式相当(NIV ),但保持原来的关身更好,意思是“你让自己被洗净了”(徒二十二16) 。不少近代解经者认为这是指浸礼,若真是指浸礼,也必然是指内在的转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动。可是,在这段经文中全没有指浸礼的含义,保罗可能用来作喻意式的洗濯( 参“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洗去 )罪恶”启一5) 。apo这字头表示“完全”洗除罪恶。时态是不定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决定性的行动。成圣也是同一时态,说明神的行动,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已。称义也是简单过去式;追溯昔日他们蒙神悦纳,称他们为义。这是个法律上宣判无罪的用语。保罗用这字眼说明神的作为,因着基督代赎的死,宣告相信的人为义,接纳他们归自己。这里把称义放在成圣之后,有点不寻常,也许这里想强调成圣某一方面的质量。又或如加尔文的看法,三个动词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主耶稣基督,把我们事奉的主的尊贵表明出来。此外,加上我们神的灵。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种神圣的大能,是神的灵所赐的。留意这句话里出现了所谓“三位一体观念的隐现”,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从这类经文中发展而成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凡事我都可行,这里出现了两次,在十23 又出现两次。看来这句话是哥林多人的口头语,用来维护自己的行为的;大概是保罗在他们那里的时候,从他的教训中引伸出来的。可能当时保罗为强调信徒的自由,超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等等,曾说过类似的话。其它宗教总有一套规条,信奉的人必须遵从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条例 ),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赎的必须条件。基督教却不是这样,信徒要避免行恶,但这并不是赚取教赎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信徒并没有篱笆四面封锁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过,这自由必须在奥古斯丁的格言下实行:“必须爱人,此外你做甚么都可以了。”只要按着新约圣经的爱去爱人,这样,就再不用别的法则。不过,哥林多人却没有把信徒的自由,当作无止境的爱,反而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良机。
保罗也同意信徒自由这话,但随即加上重要的说明:但不都有益处。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过由于事情的结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还有一个要留心的理由: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 )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重点在于“不是我”,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仆”,怎能再受制于别的(七22 ,罗一1 ,等 )?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2 】
基督徒的生活为人,并不在于外面的行动;没有甚么是一定不可行的――『凡事我都可行』,也没有甚么是非行不可的――『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是否该行,乃看其中有否基督的成分、基督的意义,也就是那真实的『益处』。
――《读经指引》
【林前六12 】『凡事我都可行,』这句话必须受到两个原则的限制:(1 )必须有益;(2 )必须不作奴仆、不成习惯、不受辖制。―― 谢模善
【林前六12~20 】淫乱问题:(1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体自由的原则(12 );(2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功用的原则(13 );(3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体改变或复活的原则(13~14 );(4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为基督肢体的原则(15~18 );(5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体圣洁的原则(18~19 );(6 )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子贵重的原则(19~20 )。―― 牛述光
【林前六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肚腹和食物是暂时的( Wilson作“神对肠肚没有永恒的计划!”到了时候,神会把这两样都废坏(一28) 。但是身子却不废坏,乃要改变,得荣耀(十五44、51 ,太二十二30 ,腓三21) 。身子与情欲,肚腹与食物,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神设计身子不是为放纵情欲,有如肚腹是为了食物。反之,身子是为主。多数人都同意肉体(sarx )一字,保罗是用来指人的软弱,罪恶,堕落的景况;而soma,“身子”,却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sarx是人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与神的距离;而soma则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人归属于神”(J. A. T.Robinson- The Body〈SCM Press-1952〉- p.31 )。我们不能把身体视若等闲,身体是为主的。是我们事奉主的工具,是我们荣耀神的途径。主也是为身子,表示正如肠胃要功能正常,必须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须有主。只有靠着主赐的能力,我们才能活出当有的样式。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3~14 】
食物、肚腹──两样都废坏。主与身子──两个都复活。―― 倪柝声
【林前六13~20 】使徒题到要逃避淫行,而保守身体的圣洁,他就给人看见身体的属灵地位:(1 )乃是『为主』而用的(13 );(2 )神要使之『复活』,成为不朽坏的(14 );(3 )乃是『基督的肢体』,是『与主联合』的(15-17 );(4 )是『圣灵的殿』,是神圣之灵居住的所在(19 );(5 )是主宝血的『重价买来的』(19 );(6 )是『荣耀神』的凭借(18 )。在此我们看见,正当带领人的途径,不是仅仅在外面纠正人的行动,乃是先在里面带人有强的、丰富的属灵认识。人若真是里面被开启,在某一件事上有了认识,他就会在那一件事上,受了认识的影响,而自然产生正确的行动。
――《读经指引》
【林前六14 ,20重价买来「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一个人一信主就与神发生了新的关系,极密切的关系,而不只是自己得了什么好处。神本来是可以也应当将我们这些罪人灭绝的,但祂差祂的儿子来为我们的罪死了,救我们。这固然是祂爱我们,不愿意我们沉沦。另一方面是因为祂原来创造人也是为祂的旨意(启411 )。当人犯罪堕落失去神造人目的的时候,是应当加以毁灭的。于是神另有一个计划,就是救赎人,将人重新找回来归给祂,以成就祂的旨意。
所以神这次不是用一句话来救人,而是用极大的代价,就是祂儿子的宝血、将人买来归给神(启511 )。这样,本来是已经沉沦灭亡的人,就从死里得生。不过我们不再是自己的人,乃是完全属神的人了,每一个信徒都应当牢记这个事实,守住这个地位,献上整个生命,连我们的身子也不再是自己的,乃是属神的,是神买来的,只能为神所用。主权完全在神的手里,我们身子应当作什么呢?就是要荣耀神,遵行神的旨意(罗121-2 ),所以我们自己不能再随意使用自己的身子。为着别的目的,只能为着事奉神,使神在我们身上得荣耀,不荣耀的事一概放弃。
──《每日天粮》
【林前六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肢体(mele )是身体各部的普通名词(罗六13、19) 。信徒是基督身体这道理,在别的经文说明得更详尽(十二12 ,弗五23) 。这里针对的,是信徒与基督联结得非常紧密;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是祂身上的肢体。正因如此,性欲罪恶更显可怖。将(airo )是“取去”之意;这罪恶之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正当的功能(事奉基督 )挪掉,反成为“娼妓的肢体”(又是mele )。当然,犯罪的人并不真是娼妓的“肢体”,如同基督的“肢体”那个意思。不过,用同一个字眼,能把与娼妓亲密相连的契合描绘出来。那本该只归基督用的肢体,实在蒙受了无比的谤渎。若那哥林多妓女与寺庙有关系的话,情形就更甚了,因为这样就与假神扯上了。保罗强烈的说断乎不可!避之则吉。字眼是me genoito“但愿不是”。新约中除了保罗书信外,只有其它一处用这字。哥林多前书则只出现了一次。这是对上述的话激烈的指斥,他绝不容自己有分,“摒诸脑外”。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5 】食物与肚腹是合而为一的;我们的身子与主也是这样合而为一──作祂的肢体。―― 倪柝声
【林前六16 】与娼妓联合的──像食物与肚腹联合一样,乃是成为一体。―― 倪柝声
【林前六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保罗用联合kallao(unites )这强力的动词,是专用来表示各种紧密的联系的。字面解法是“胶黏”;也有形而上的含义,不过都是指很紧密的联系。16节保罗用来指与娼妓的肉身联合,性行为把二人连成“一体”。这里用同一动词,表示信徒与主属灵的连结。在灵里结合的,就成为“一灵”。信徒与主合而为一,有“基督的心”(二16) ,行动也像主。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性欲罪恶是得罪自己的身子。Moule说人所犯的(NIV插入other ),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号,意思是“肉体性欲不会摇动发动者稳固的‘性格’”。保罗反驳说:“正好相反,犯淫乱的人正是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质”(IBNTG- pp.196以下 )。J. Murphy-O'Connor不同意把“身体”当作“个性”解,他认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体与罪无关……罪发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层面里”(CBQ- 40- 1977- p.393 )。不论你同意哪一个见解,保罗的回答是:身体是神圣的,又因有复活,身体有它永久的价值。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保罗在这一章里第六次用岂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该熟知的,来告诫他们。前面他提及教会整体是神的殿(三16) ,这里的身子却是单数的,每一个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naos,意思是圣地、圣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hieron,包括整个场地。这就把生命的尊贵全然提升,无以上之。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带着圣灵同往,是神喜悦住的殿。因此,一切与神的殿不相配的行为,都该摒除。这道理应用在淫行上,就显而易见了,但原则的应用却可更推广,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这一节使我们明白保罗对圣灵的观念。圣殿是神的居所;这是它独特的本质。如今,住在圣殿的圣灵,因此圣灵是神。这圣灵是从神而来这话,也表明了这点。人里面的圣灵是神所赐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经历的结果,又因圣殿属于神,信徒又是圣殿,那末,信徒就属于神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住在你们里头的。」】
这句经文值得深思,因其中的意义重大,我们应该切实体验,这确是我们圣洁信仰的要则,还不只是从理性推论,更是心灵所能领会的真义。
圣殿——我们的身体原是地上的尘土所造的,却是最荣耀的结构,阳光照耀在其上的尘土所造的,却是最荣耀的结构,阳光照耀在其上,更加金碧辉煌,因为这是神的居所。耶稣说祂身体是殿,祂为父的家热心,赶出不洁的买卖人,不准器具随意携带着经过院宇。我们是否也该同样谨慎吗?我们是神居所的看守者,要小心不可触犯天上的主人。
居所——在里面居住的神常常担忧,因为祂常因我们不信与失败而隐蔽起来,不居那最圣洁的座位。我们的罪不能把祂赶出去,却使祂更进入内里隐藏。我们若除去罪,行在光明中,如果神在光明中,幔子裂开,敞开我们的心向着祂——祂必以权能在我们内里占据每一部分,以致无一处是阴暗的,身体完全变了形象。
重价——我们好似奴仆一般,原站在街市上标卖。我们被卖,属于亲爱的主。这重价不是金银等物,而是宝血。从此我们的生命不再属自己的,而是属于祂的,成为祂的居所。
【林前六19 ,20 基本地位「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世人在神面前是罪人,是灭亡的人。若不是基督的救赎,人是不能存在的。连整个的世界都要毁灭,只是因为基督的救赎,人才能在祂里面得救,重生,在神面前能永活下去。这样,我们信主的人就是被主救赎,属神的人,只当为神活着,按着神的旨意活着,而不能再站在原来的地位上。如果仍站在原来的地位上活着就是犯罪,背逆神。
我们应当时时站在新的地位上,即在基督里蒙救赎的地位,作神儿女的地位,新人的地位,不再属世界和肉体,乃完全属神,当完全为主而活,不再是自己的人,有自己的主权,支配自己的一切,也不能自己决定,寻求自己的前途和目的,一切要让神作主,让神的旨意行在我们身上。这样,我们不仅不是失去自由,成为废人,而正是成为从罪里得释放的自由人,而且是最有用的人。
总之是一离开在主里的地位,一切都不对了,灵性也堕落了,想要维持下去是不可能的。只有重新回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背离,而再次奉献,把自己完全交出来放在祭坛上。
──《每日天粮》
【林前六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理由是你们是重价买来的(顾思壁作“你们已被买过来 又已付清价钱” )。这里可能有个背后的意思,指付给娼妓的价钱(Ruef认为这说法“似乎不甚文雅 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 )。动词用简单过去式,指向过去某一特定的时刻。保罗没有提时间与价钱,也不用多说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买赎罪人而言。这喻意是说明救赎,也许正是学者所谓“圣礼的解放令”(Sacral Mannmission )。奴隶可以藉这手续,留起自由的身价,放入神庙的财库去,然后被神所买回来。依规而言,他就属于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
如今,责任就在我们了,我们务要荣耀神(罗十二1) 。“逃避淫行”是消极的,荣耀神是积极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动机,不是要达成个人的兴趣目的,而是为神的荣耀。所以de,是ede的缩写,是“已经”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语气更加逼切。“尽快做,立即完成!”用简单过去式而不用现在命令式,也与此相合。话里有逼切的语调,不容耽延。
——《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六12 】这是基督徒生活为人重要的原则:(1 )要求有属灵的益处;(2 )不可成为嗜好,欲罢不能。所以凡不能叫我们的灵命得着造益,又会养成嗜好而捆绑我们的,都不可去作(例如抽烟、看戏等都是 )。
――《读经指引》
【林前六12 享受还是沉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由于计算机和连络服务的使用愈来愈频繁,有愈来愈多的人沉迷于计算机空间中。不管眼和手腕的过度使用,以及家人和雇主的抱怨,他们继续每日花数小时在国际网络(Internet )上浏览公布栏和做小组讨论。 如何分辨有的正事已从必要变成沉溺?一位马萨诸塞州的内科医生约瑟夫·戈斯汀(JosephGerstein )博士说:“当人专注于某些活动而无视于其负面效果时,那就是沉溺的行为。” 使徒保罗提到基督徒在这自由的伪装下,会有借口犯罪之危险,他写道:“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林前612 )他的话能指导我们帮助我们判断那些圣经没有明确指为罪的灰色地带。 最近我们身旁的人有否对我们说,我们生命的某些部分已经沉溺罪中了?如果你有所警觉,就应该回头想一想,并根据那些爱我们的人对我们的看法来检讨自己。 必须具备谦卑的心才会承认我们的享受已经成为沉溺,才会寻求神的帮助来挣脱。 想一想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6章12至 20节所提的罪是哪些? 正当的活动是怎么变成有罪的呢?(12节 ) 你生命中有没有一些美好的事物变成罪呢? 想得到自制,就让基督掌权。
──《生命隽语》
【林前六17 神的灵和人的灵调成一灵】
「那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在这一个灵的里头有神的灵,也有我们的灵。这就像茶水一样,茶在水里头,水在茶里头;你说它是茶也对,你说它是水也对,不过讲得详细一点,就说是茶水,其实两个是调在一起。神的灵像茶一样,我们的灵像水一样,神的灵调在我们的灵里,二灵就成为一灵了。
【林前六19~20 主的工人乃是奴仆】克拉克医生(Dr.AlexanderClarke )当年在比利时治下的刚果作医疗宣教士。有一天他和医院的同事到森林中打猎,走到一片空地时,适巧看到一个当地人正被狮子攻击;克拉克医生马上举起来复枪射杀那狮子。他们把受伤的人带回宣教团办的医院,给他施行紧急外科手术治疗和照应;几个礼拜后,那人就康复,回到山的另一边家里去了。
又过了几个礼拜;有一天,克拉克医生坐在小屋的前廊,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嘈杂的声音──山羊、绵羊的尖嚷、鸡鸭的啼叫,夹杂着响亮的人语声。跟着一个蛮有身分气派的人领着一队队家禽家畜,还有些孩子,和头上扛顶着东西的男男女女。
客拉客医生认出那人正是从狮口救出来的那位。这人走到医生面前俯伏在地,说:『按我们族里的惯例,一个自野兽口里抢救而生还的人,不再是自己的人,他要归属那救他的人。』他站起来跟着说:『我所拥有的一切,现在都是你的了。我的鸡和鸭、山羊和绵羊、我的仆婢、我的孩子们、我的妻子们和我自己──都归你了。你是我的bwana(酋长 ),我是你的奴仆。』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
── 蔡伟贤《学习领导──属灵领袖典范》
【林前六19~20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今天我们对于这句话还不大懂得,但是当时哥林多的人,罗马时代的人,他们相当清楚。当时罗马帝国是实行奴隶制度的。在当时你对于牛羊如何有完全的权柄,照样你对于人也有完全的权柄。你到买卖人口的市场,谁出的价钱最重的,谁就买回去。我们的主是把自己的性命都付上,这是大的代价。今天我为着救赎的缘故,我再不是自己的人,我是属乎主的人。―― 倪柝声
【林前六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千百个帐幕形成了以色列民的营地,但其中有一个,却与众不同。在其它普通的帐幕里,你可以为所欲为,进食或禁食,工作或休息,欢愉或谨肃,出声或缄默。但那与众不同的帐幕,却令人产生敬虔和敬畏的心。当你走近那帐幕时,你自然的格外轻步行走,当你站在它面前时,你自然会在肃静中低头下拜。这个帐幕为何如此的特别?在外表上,它也是以普通材料来支搭的,可是它的里面,却充满了永生神的荣耀!「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林前6∶19 )当我们重生得救的时候,神就将我们的心作为祂的居所,我们有没有开始明白这个严肃的事实呢?
神把圣灵赐给我们,住在我们里面,是要我们与神相交的。圣灵把天上的快乐给我们,把主的爱浇灌我们,这就是预先尝到天上的滋味。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