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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列王纪上 第21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这事以后,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个葡萄园,靠近撒马利亚王亚哈的宫。」

2「亚哈对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作菜园,因为是靠近我的宫;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或是你要银子,我就按着价值给你。』」

3「拿伯对亚哈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

4「亚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说『我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就闷闷不乐地回宫,躺在床上,转脸向内,也不吃饭。」

「撒马利亚王」()),就是以色列王。
为了买下拿伯的葡萄园,亚哈出的价钱很公道,但却被拿伯拒绝了。因为神是应许之地的主人,所以神宣告「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每个支派、家族所分得的土地,并不是根据自己的品德、功劳或努力,而是「拈阄所得的产业」()),完全是根据神的恩典和权柄,是与神立约所得的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只是神所托付的土地的管家,必须遵行与神所立的约,才能「在那地上长久」())。因此,以色列人「要按着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为业」()),代表维持与神的立约关系,继续在神面前蒙记念。
在北国属灵最黑暗的时代,仍然有一位拿伯「敬畏耶和华」()),不肯出卖葡萄园,再次回答了以利亚「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抱怨。
「闷闷不乐」()),原文是「愠怒、恼火」。亚哈之前因为被神谴责而「闷闷不乐」()),现在又因为权力欲不能满足而「闷闷不乐」。经过了迦密山的神迹,亚哈现在不敢向神放肆;但神把拿伯这样一位「敬畏耶和华」的榜样放在亚哈面前,他却只会「闷闷不乐」,仍然不能苏醒、回转。
上图:耶斯列遗址(Tel Jezreel),位于耶斯列平原东南角的一座小山上,是一个主前9世纪的要塞。

5「王后耶洗别来问他说:『你为什么心里这样忧闷,不吃饭呢?』」

6「他回答说:『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我给你价银,或是你愿意,我就把别的葡萄园换给你”;他却说:“我不将我的葡萄园给你。”』」

7「王后耶洗别对亚哈说:『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只管起来,心里畅畅快快地吃饭,我必将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给你。』」

以色列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以色列王的王权也是受限制的;但来自西顿的耶洗别却不这么想,因为外邦君王的权柄是不受限制的。
「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这句话是讽刺亚哈的软弱。耶洗别不但把外邦的偶像带进了以色列,也把外邦的王权带进了以色列。亚哈从外邦娶来这样一位王后,自然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

8「于是托亚哈的名写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给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

9「信上写着说:『你们当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

10「又叫两个匪徒坐在拿伯对面,作见证告他说:“你谤渎神和王了”;随后就把他拉出去用石头打死。』」

「信」())原文是复数,表明耶洗别写了几封信,安排了许多党羽来配合。「托亚哈的名写信,用王的印印上」()),表示耶洗别已经轻车熟路、惯于干政。
「宣告禁食」()),意思是城中发生了危机,所以需要全民禁食认罪。律法规定「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在禁食认罪的时候控告拿伯「谤渎神和王」()),更容易激起民愤、被判死罪。
安排「两个匪徒」())作见证,是因为摩西律法规定,当死的罪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魔鬼比信徒更熟悉圣经,耶洗别信中的安排,表明她熟悉律法,所以能根据律法,确保谋杀拿伯的过程在程序上完全合法。律法并不能使耶洗别归向神,反而让她能研究如何钻律法的空子;人若没有被圣灵「心意更新而变化」()),无论是新约还是旧约,都只是用来钻空子的律法,并不能让人活出生命来。
上图:1964年在以色列发现的耶洗别印章。这个印章是普通印章的两倍大,雕刻很复杂,顶部的损毁部分原来可能和写着Yzbl(属于耶洗别)。印章上包含着来自腓尼基和埃及的王家元素:戴着女王冠的带翅膀狮身人面像,代表埃及女王的两只眼镜蛇和猎鹰,代表埃及女王的莲花。这枚印章显示,耶洗别最后基本上篡夺了亚哈的权柄,完全控制了以色列。

11「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得了耶洗别的信,就照信而行,」

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

13「有两个匪徒来,坐在拿伯的对面,当着众民作见证告他说:『拿伯谤渎神和王了!』众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头打死。」

14「于是打发人去见耶洗别,说:『拿伯被石头打死了。』」

迦密山的神迹并没有使所有人的「心回转」()),救恩「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耶洗别所安排的「长老贵胄」()),就是那些「顽梗不化的」。
虽然信是用亚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长老贵族都知道命令是来自耶洗别,所以直接去向耶洗别汇报())。可见,耶洗别的擅权行为经常发生,亚哈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王。

15「耶洗别听见拿伯被石头打死,就对亚哈说:『你起来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为价银给你的葡萄园吧!现在他已经死了。』」

16「亚哈听见拿伯死了,就起来,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

拿伯和他的众子都被杀害了()),土地无人继承,亚哈就可以毫无顾忌地霸占无主的葡萄园。
亚哈对亚兰王「仁慈」()),对拿伯却残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无论是对仇敌的「仁慈」、还是对百姓的残忍,动机都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利。
上图:耶斯列位于基利波山麓、耶斯列平原的东南角。

17「耶和华的话临到提斯比人以利亚说:」

18「『你起来,去见住撒马利亚的以色列王亚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园,现今正在那园里。」

19「你要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吗?”又要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

耶洗别「听见拿伯被石头打死」()),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得到顺利的执行。她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以色列的神根本不管这事,所以让亚哈立刻去得那葡萄园())。不料,神虽然没有阻止拿伯被害,但正如神在该隐杀了亚伯之后立刻说话()),神也在亚哈「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园,现今正在那园里」())的时候,立刻吩咐以利亚前去宣告审判。神的旨意并不是在这个世界完全阻止罪恶,而是允许罪恶暴露自己,让人体会罪的可怕,好「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
「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指拿伯在城外被害());而亚哈则死于基列的拉末,尸体运回撒马利亚后,狗也在城外舔他流在车上的血())。

20「亚哈对以利亚说:『我仇敌啊,你找到我吗?』他回答说:『我找到你了;因为你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21「耶和华说:“我必使灾祸临到你,将你除尽。凡属你的男丁,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从以色列中剪除。」

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的家,又像亚希雅的儿子巴沙的家;因为你惹我发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

23「论到耶洗别,耶和华也说:“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

24「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

亚哈「卖了自己」()),意思是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完全是出于自己的选择,无可推诿。若没有神的干预,人的天性都会「卖了自己」,「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
过去,因为耶洗别的一句话,以利亚就「起来逃命」());现在有了神的话()),以利亚却能刚强壮胆,宣告神对耶洗别的审判())。耶洗别自以为得计,结果不但害了亚哈,也害了自己,最后死于耶户之手,尸体被野狗吃了())。
以利亚向亚哈所宣告的审判()),与亚希雅向耶罗波安所说的())、耶户向巴沙所说的相似()),因为神对罪的刑罚都是一样的。

25「(从来没有像亚哈的,因他自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别的耸动;」

26「就照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亚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恶的事,信从偶像。)」

27「亚哈听见这话,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

28「耶和华的话临到提斯比人以利亚说:」

29「『亚哈在我面前这样自卑,你看见了吗?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不降这祸;到他儿子的时候,我必降这祸与他的家。』」

亚哈的行为,是表示降卑自己()),后悔自己所行的恶。因着这一点的「自卑」()),神就怜悯他,缓期执行部分刑罚())。这是要向所有的罪人宣告:「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
亚哈是典型的亚当后裔,他的「自卑」只是表面的后悔,心却没有彻底回转。所以耶洗别「耸动」他,他就行恶;以利亚责备他,他也「自卑」,但不久又固态萌发())。亚哈的这些表现,并不是因为他的意志不坚定,而是因为亚当后裔的灵性早已「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所以无法靠着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来自我救赎,明明知道「耶和华是神」()),也无法脱离罪。因此,律法的知识和先知的谴责,都不能使全然败坏的人彻底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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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拿伯的葡萄园

(一 )

我们现在才明白为甚么以利亚离开迦密山,奔在亚哈前头,直到耶斯列:王在那里有的宫殿也有一个难以应付的邻居,这人是个坚持原则的人。

继续保有先人留下的产业是极为重要的事。这也是在以色列地的生活中,犹太人继续强调的重要部分。家族的土地与国家的土地,家族命运与国家命运在阿摩司对亚玛谢的可怕咒诅中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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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列王纪上第二十一章

h. 拿伯的葡萄园

解经家们对于本章的来源众说纷纭,然而均视其为完整的个体。他们认为原来的故事(1~16节)加上以利亚记录的补充(17~21、27~28节),最后加上的是作者的评语(22~27节)。希腊文版本将此事件置于十九章及二十章之间。本章的预言(如在下一章得到应验;参:

以利亚被描述为勇敢戏剧性地介入,指责亚哈王不行神的律法。他的罪被揭露,神宣告对他的审判,要将整个王朝终止(21~22节)。在他悔改后,这个审判被延迟了一阵子(27~29节)。亚哈曾经公开的恩待亚兰人,现在却暴虐地对待他自己的百姓,前后形成明显的对照。

(1)王与平民之纠纷

亚哈提出买地的要求时,可能一直都是采取合法、直接的方式买(2、3、6节“卖”,而非如 AV 所译之“给”)或交换拿伯的葡萄园,这在当时的叙利亚乃是常事(亚拉拉克及乌加列经文),他的要求却可能在拿伯的脑海中忆起撒母耳警告君王没收田产的可能性。按理想来说,以色列的王权应限于保护人权

拿伯奉耶和华的名强烈拒绝亚哈的要求(3节),有学者解释为拿伯若出卖祖产(3~4节)后将要倚靠王室维生。没有清楚证据显示以色列及迦南人有关地产的观念不同,以色列人认为土地属于神,祂分配给王或家庭作祂的住户,因此是不可以转让的。出让土地却也不是滔天大罪(Whitelam 之立场,与 Andersen 相反)。当然在古代的东方许多种类的地土转移都需要经过王室的批准、合法的手续及严格的控制。一块土地没有现有住户时被王室充公(15、16、18节,希伯来文 yrs% )并非罕见的情况(参:。一块叙利亚碑文记录到,一个人变节被定罪治死后,他的产物为王室所没收293

2.御花园常是位于王宫及水源附近,种有“绿色植物”、青草树木以增颜色及荫凉294(这是 ya{ra{q 的意思,并非“菜园”、NEB 的“葡萄园”,或 AV 的“芳草园”)。

3.万不敢。这引进指着神的名发一个宗教上的重誓(参:撒上二十四),是绝对不可以轻率而发的(参:。安德生(Andersen)认为耶洗别将这句话重新解释为允许的说话,拿伯终于同意出让土地,这个立场极为不可能,因为拿伯认为一个人若出让家族产业是亵渎神的表现295

4.亚哈的反应显示出他真正的性格。闷闷不乐(NIV、Vulg.;“愁眉不展”,NRSV、REB)暗示希伯来文的原意是“转脸向内(面向墙)”

(2)耶洗别之计谋

她是一个无耻狡猾的人,强以她腓尼基人一贯的暴君作风鱼肉百姓,使用亚哈的印下令给城中的长老贵胄(8节)。若使用王的王朝、行政甚至私人印以取得权柄都需要有亚哈的共谋。考古学发掘出耶洗别有自己的名为印296。这些信(复数)是写给得王授权行使审判权柄的长老及贵胄(RSV;NEB 作“有名的人”),拿伯,不像一个受信任的居民一样的住(lived)或“居住”(RSV)在他们中间。而是“坐”在他们中间(开会)并没有召开审议庭。

9.王才有权柄宣告禁食。这次禁食的目的不详,可能与大干旱或与地方性/全国性危机有关。导致需要禁食的灾祸通常被视为是由神而来,任何人若被指证出是造成神审判的始因者会被刑罚,一如亚干、约拿单的例子。接着王的命令(9~10节)而来的便是执行信上的吩咐(11~13节,LXX 省略此处)。耶洗别完全按照申命记律法的吩咐,在死刑的案件中找到两个见证人,并要求按亵渎罪名判处拿伯死刑

10、13a.拿伯的罪状是他谤渎神和王。此乃耶洗别故意歪曲拿伯拒绝王的要求时所说的“我不将我的葡萄园给你”(6节)。

控诉拿伯的两位假见证人是“彼列之子”(AV),希伯来文意义为“败类”或“匪类”,因此 NIV 译为“无赖”;参:REB 译为“无法无天的恶棍”),RSV 译为“下流人”或“自甘堕落者”,亦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者”,这种人很容易便被收买作出假见证(参:。彼列后来被用于指撒但,是不法及邪恶的代表。有解经家认为希伯来字“祝福”在此用作“咒诅”的婉语表达法(如:,以免人读到或听到不敬虔的表达。NEB 边注“诅咒”便是假设此(参:希伯来文“祝福”直译为“向……告别”)为分别时的祝福语,暗示拿伯向神及王告别。虽然有些希伯来文的表达包括其反面意义在内(藉着两极法),然而这个解释却较难成立。

12.很有可能耶洗别是设计了一个陷阱要陷害拿伯。他“受命”(9节)坐在高位(RSV; NIV 作“显著的位置”;希伯来文作“百姓的领袖”),而非坐在“前面”(Andersen)。这可能是指认的过程,当假见证人控告拿伯咒诅神及王的罪名,该当死刑时,他被指为是罪魁祸首。地方法院乃在王的威势下被迫同意。

13b~14.执行死刑之处乃在城外的垃圾堆上,以避免进一步的污染;参:

(3)以利亚预言亚哈家的灭亡

以利亚又一次迅速地执行神的命令(17节)。神的吩咐十分精确。

18.“下去”(新译)是典型的详细记录,因为耶斯列(海平线以上一一五公尺)比撒玛利亚(四一二公尺)低很多。“谁在撒玛利亚?”(AV、REB)太局限了,因为那时亚哈在耶斯列(17节),NIV 及 NRSV 的译法较好:“统治撒玛利亚者”,以利亚来到亚哈犯罪的原地责备他。亚哈可能以为他来的目的是要宣称自己为土地的合法拥有者,除去死人之名,代表神报复血仇(因此称他为我仇敌,20节)。因为当一位暴君行不义欺压时,惟一可以约束他的,可能只有诉诸永远行公义的神了。

19~20.预言的应验有时是逐步成就的。这里的预言在亚哈的尸体被暴露于撒玛利亚时部分应验。其次,正如神应许会延迟降祸(29节),亚哈的儿子约兰身亡于拿伯的田间。以利亚向犯罪的一方宣告预言性的审判。亚哈破了十诫中的两条,就是禁止杀人,“不可杀人”)及贪心(“不可贪图人的……田地”,的诫命。亚哈卖了自己(LXX 及 Versions 在此加上“无缘无故的”)行恶事,显示他行恶乃出于自己的选择,结果便是不可避免的“灾祸”(21节,“邪恶”,AV;参:NIV 的“灾难”),亦即神施报行毁灭(见:

21~22.以利亚宣告神的话语时使用第一人称的说法,这非比寻常,现代人也不应以此为榜样。然而,我们也不需要因此认为这部分是作者藉此将暗利王朝及前朝的耶罗波安及巴沙王朝相提并论的评语,即便这的确是一个多次出现的主题也不例外(。第25、26节的评语使亚哈成为以色列二十位王中最邪恶的一位。

23.耶洗别的命运在有交代,作者特别注明她的下场是死无葬身之地,这在当时乃极大的羞辱。耶斯列墙的圆形外郭(RSV 作“壁垒”;MT 作 h]e{l )意指何处,各解经家所指不同,有些抄本读作“田里”( h]lq ),一如

(4)亚哈悔改

本段经文解释因为亚哈真心悔改,显出哀哭的人特有的(27节)、忏悔自卑的态度(29节,RSV 作“忧郁的”;他举止温柔;希伯来文: ~at] ),以致有关亚哈结局的预言被延迟应验。悔改可以使刑罚暂时延后,希西家、11)及尼尼微便是一例。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这事以后,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个葡萄园,靠近撒玛利亚王亚哈的宫。」

◎「这事以后」:表示这是亚哈纵放亚兰王之后发生的事情。

●「拿伯」:字义是「结实累累」。应该是一个以萨迦支派的人(祖业在耶斯列 )。拿伯的葡萄园位于耶斯列,而非撒马利亚,而亚哈有个行宫在耶斯列。

●「撒马利亚王亚哈的宫」:亚哈在耶斯列的王宫于1990年初被挖掘出来。「撒马利亚王」等同于是「以色列王」的意思。

◎七十士译本将本章放置于20章之前,让亚哈与亚兰的战争合成同一段。――《蔡哲民查经资料》

耶斯列在以革伦平原上。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耶斯列」:见注。

――《串珠圣经注释》

本节叙述拿伯事件的时间,空间,背景。亚哈在两次与亚兰的交战中获胜之后,建造野营,过着极其放荡奢侈的生活。就是这时,亚哈贪婪地要抢夺拿伯的葡萄园使之成为自己的娱乐场所。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耶斯列的王宫】

有关耶斯列的一般讨论,可参看。耶斯列的王宫于一九九○年代初叶出土,长方形的宫殿范围占地约十一英亩,绕以夹壁围墙,四角有城楼,并建有六室城门、护城壕、土制护堤。护城壕是从岩石凿出,平均宽度三十呎,在好几处地方深度几达二十呎。巴勒斯坦的护城河都是无水的(称为护城干壕〔fosse〕 ),用意大概是防止敌军在城墙之下开凿隧道。耶斯列距离撒玛利亚约有二十三哩。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亚哈王贪图拿伯的葡萄园:虽然提出合理的交易条件,但仍遭拒绝。

――《串珠圣经注释》

亚哈统治的过失: 在前一章记载关于亚哈对外政策的失策,而本章记载他对内政策的过失。尤其,本文中登场的三位人物的个性形成鲜明对照:①亚哈作为一国之君,却贪婪一个平民的葡萄园,当他被拒绝时如同小孩表露出不快乐(4节 )。亚哈在坚持自己主张上既懦弱又迟钝,只能受他妻子耶洗别的影响;②拿伯不顾王的请求拒绝交出他的土地是因为深信耶和华的律法。也就是说,对以色列百姓而言,土地成为个人所有之先,是先祖的产业,但最终还是属乎神。于是,严禁买卖土地并规定尽量返还买卖的土地耶洗别为满足自己的贪欲,使无罪的拿伯流血,显示出耶洗别和亚哈极恶的奸诈。总之,通过拿伯的事件,亚哈的邪恶已达到高潮,护卫律法的以色列王反而利用霸道的权势掠夺百姓的财产和生命,践踏律法之公道。于是,神通过以利亚向亚哈和耶洗别,及属于亚哈的所有人宣告了威严的审判(20-26节 )。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亚哈对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作菜园,因为是靠近我的宫;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或是你要银子,我就按着价值给你。”」

●「菜园」:原文是指「植物, 水果, 香料的花园」。不一定是种菜的园子。

◎ 21:2 显示由于律法的影响 申 17:14-20撒上 10:25 ,以色列王的王权受限制,不像迦南诸王对私人土地拥有绝对的权力,需要用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此处显示符合圣经的制度,到了没有信仰的年代,还是能发挥其正面影响力。而亚哈其实一开始不是要强占葡萄园,他要用换的或市价购买,而且应该是给一个优渥或至少合理的价格。而他买葡萄园的动机、主要是为了「近」。――《蔡哲民查经资料》

御花园常是位于王宫及水源附近,种有「绿色植物」、青草树木以增颜色及荫凉294(这是 ya{ra{q 的意思 并非「菜园」、NEB 的「葡萄园」 或 AV 的「芳草园」 )。

──《丁道尔圣经注释》

】「拿伯对亚哈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

●「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原文只有一个感叹词,意思是「绝不是那样」、「但愿神不容此发生」、「神不允许」。

● 21:3 拿伯根据 利 25:23-38民 36:7-8 ,拒绝出卖祖产。――《蔡哲民查经资料》

「万不敢」这引进指着神的名发一个宗教上的重誓(参撒上二十四 ),是绝对不可以轻率而发的。安德生(Andersen )认为耶洗别将这句话重新解释为允许的说话,拿伯终于同意出让土地,这个立场极为不可能,因为拿伯认为一个人若出让家族产业是亵渎神的表现295

──《丁道尔圣经注释》

拿伯拒绝出售,因为那是神赐给他的产业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拿伯根据摩西的律法拒绝出让他的葡萄园,因为以色列人依法不可把祖业卖断给人。耶洗别陷害拿伯,用的也是照律法的规定而作成的圈套,陷拿伯于罪,将之打死。神也依照律法上的公义来审判亚哈和耶洗别及全家(参13节注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敬畏耶和华」」:原文或译作「因耶和华的缘故」。拿伯不肯将园地给亚哈,是根据摩西的律法(参串3 )。

――《串珠圣经注释》

拿伯不顾亚哈所提供的极好的报酬,坚决拒绝交出土地,因为此土地是从先祖得到的基业。撒但的诱惑就是如此刺激人最弱的部分。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葡萄园是遗产的一部分】

亚哈所出的价不但公道,甚至可称慷慨。拿伯拒绝不单是因为「这是祖业」等传统的感情因素,他更有神学上的理由。得地为业是盟约的赐与。这是按支派、宗族、家庭分配的世袭性地业,代表每个家庭在盟约应许和利益之上的分。马里和乌加列的典籍都反映了土地永有的惯例,又有严格的规条管制财产转让──只是没有提出宗教性的解释。此外,又有可能因为耶斯列是王居所在,因此具有特殊地位,城中居民亦享受某些利益。这些利益包括土地免受王室征用,甚至可以交换地业。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亚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说:“我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就闷闷不乐地回宫,躺在床上,转脸向内,也不吃饭。」

◎ 21:4 亚哈对于拿不到一个离自己行宫比较近的葡萄园就郁闷到躺在床上赌气不吃饭。一个大人表现得跟小孩一样真是幼稚得让人觉得可笑。现在我们遭遇挫折时是否也会有一样的幼稚行为?――《蔡哲民查经资料》

亚哈的反应显示出他真正的性格。闷闷不乐(NIV、Vulg. 「愁眉不展」 NRSV、REB )暗示希伯来文的原意是「转脸向内(面向墙 )」

──《丁道尔圣经注释》

亚哈在位二十二年,怙恶不悛,一意孤行,一遇私欲不能满足,就可以不理朝政,连饭也不吃。这种自恃、自私、自怜,以及因而产生的焦虑、悲观、失望(“闷闷不乐” ),都不可以进入信徒生活中,以免为恶者利用,象亚哈一样行恶招祸。人生虽多苦难,但圣经里有的是解除的途径,让我们可以战胜坏环境,得到主里的大喜乐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转脸向内」:或作「发脾气」。原文并无「向内」二字,有学者解作「向墙」,希腊文译本则作「蒙着脸」。

――《串珠圣经注释》

此部分表露出亚哈因未得到想要的而耍小孩子脾气。因着人的占有欲使亚哈要害死拿伯,表明了贪婪的欲望带来可怕的结果。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王后耶洗别来问他说:“你为什么心里这样忧闷,不吃饭呢?”」

●「王后」耶洗别:原文是「他的妻子」。

――《蔡哲民查经资料》

心里这样忧闷,不吃饭呢: 残忍而淫乱的女人耶洗别,在本节却象似表现出担忧亚哈的多情妻子的形象。但是,耶洗别的这种态度正是她双重的性格的表现。也就是说,与其说她是为丈夫,不如说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顾施展各种娇态,而懦弱又迟钝的亚哈最终败在她手里而陷进毁灭的境地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耶洗别以毒计谋害拿伯,替亚哈夺得葡萄园:她利用摩西律法所订下的途径,借着两个证人定了拿伯亵渎神的死罪,然后把他拉出城外用石头打死(参串珠经文 )。

――《串珠圣经注释》

】「他回答说:“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我给你价银,或是你愿意,我就把别的葡萄园换给你’,他却说:‘我不将我的葡萄园给你。’”」

】「王后耶洗别对亚哈说:“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只管起来,心里畅畅快快地吃饭,我必将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给你。”」

●「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原文是「你现在可以行使王权治理以色列」或「你现在是掌王权管理以色列的不是」。大部分译本是选择后者(疑问句 )。

◎ 21:7 「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这个讽刺的话显出耶洗别所熟悉的迦南王朝跟以色列王朝的差距。迦南君王说要就要,绝对不可能有半点犹豫。事实上耶洗别还是关心亚哈的利益,只是她的观念与手段正好把亚哈王朝推入深渊。而这个迦南公主表现,也提醒我们在找终身伴侣时,要好好考虑对方的成长过程与文化,毕竟这些信仰深刻的内涵不容易传递给对方,而我们个人的想法,又很容易被枕边人左右。

●「心里畅畅快快地吃饭」:「吃饼,让你的心畅快吧」。――《蔡哲民查经资料》

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 希伯来原文并非疑问型。而是一种讽刺语,即“你作为有坚固基础的以色列国王,当行使其权力,怎么不向天下示展你的威容?”总之,本节如实地表现出耶洗别对权力的狂热。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王的权利】

学者相信本段反映了以色列君王所得的权利,与当代腓尼基人的想法的真正分歧。两者间的分别包括了(一 )土地至终属于谁,和(二 )君王有否绝对权力等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上,以色列人相信所有土地都是耶和华的地,腓尼基人则视土地为王室封赐之物──所有土地都是王的给予。就第二点而言,以色列王权的专制程度,单在设计上已经比大部分王国为低──因为君王也在法律之下。耶洗别当然不习惯这些细微的区别。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洗别之计谋】

她是一个无耻狡猾的人,强以她腓尼基人一贯的暴君作风鱼肉百姓,使用亚哈的印下令给城中的长老贵冑(8节 )。若使用王的王朝、行政甚至私人印以取得权柄都需要有亚哈的共谋。考古学发掘出耶洗别有自己的名为印296。这些信(复数 )是写给得王授权行使审判权柄的长老及贵冑(RSV NEB 作「有名的人」 ),拿伯,不像一个受信任的居民一样的住(lived )或「居住」(RSV )在他们中间。而是「坐」在他们中间(开会 )──并没有召开审议庭。

──《丁道尔圣经注释》

】「于是,托亚哈的名写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给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

●写「信」:原文是复数,表明这是数封信,可能是个别写给不同的收信人。

●「用王的印印上」:「用他的印封上」。

●「长老贵冑」:原文是「长老和贵族」,这是当时的统治与管理阶层。――《蔡哲民查经资料》

】耶洗别的奸诈: 本文记述了耶洗别为强占拿伯的葡萄园而编造的周密又奸诈的谎言。她动员一切可能的谋略,欺哄百姓,但却无法逃过耶和华的眼睛(17-18节 ):①发送印有玉玺的信:古代使用的印章有多种多样的用途,即维护身份,保障财产证的可靠性,在协议书上盖章等,但此处是为了保证公文书的权威而使用;②宗教性规例(用于宣布禁食及亵渎神的罪名时 ):在此宣布禁食的目的是为了使人明白因着隐藏在内里的可憎之罪,神要咒诅整个共同体;③审判的规例(招集长老们-立假证人 )。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信上写着说:“你们当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

●「宣告禁食」:当时只有赎罪日是法定的禁食日子,此处特别「宣告禁食」,是表示统治阶层认为城中发生严重的危机需要宣告全民禁食。

●「民间的高位」:原文是「国民高处」、「国民顶点」、「国民前面」。――《蔡哲民查经资料》

王才有权柄宣告禁食。这次禁食的目的不详,可能与大干旱或与地方性/全国性危机有关。导致需要禁食的灾祸通常被视为是由神而来,任何人若被指证出是造成神审判的始因者会被刑罚,一如亚干、约拿单的例子。接着王的命令(9-10节 )而来的便是执行信上的吩咐(11-13节 LXX 省略此处 )。耶洗别完全按照申命记律法的吩咐,在死刑的案件中找到两个见证人,并要求按亵渎罪名判处拿伯死刑

──《丁道尔圣经注释》

「宣告禁食」:表明他们中间发生了严重的事故,须要慎重处理。

「高位」:原作「首席」。有学者认为这是被告的席位,放在当眼的地方。

――《串珠圣经注释》

宣告禁食】

君王有宣告禁食的权利,理由通常是为某种重大事务祈求。例如为了应付当时所面对的旱灾,可以禁食一天来求雨,或省察犯了什么罪行会带来旱灾。大卫在撒母耳记下二十一章安排扫罗家人的死亡,来弥补扫罗家的罪行。同样杀死拿伯,也被视作解决导致禁食之困境的办法。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又叫两个匪徒坐在拿伯对面,作见证告他说:‘你谤渎神和王了’;随后就把他拉出去用石头打死。”」

●「两个」:律法规定死刑的判决必须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民 35:30申 17:5-719:15

●「匪徒」:「无足轻重的人」、「卑鄙的小人」。

●「谤渎神和王」: 利 24:15-16 记载「亵渎耶和华名」是死罪,至于亵渎王的,在当时被判死罪应该不令人意外。――《蔡哲民查经资料》

控诉拿伯的两位假见证人是「彼列之子」(AV ),希伯来文意义为「败类」或「匪类」,因此\cs16 NIV 译为「无赖」,参REB 译为「无法无天的恶棍」 ),RSV 译为「下流人」或「自甘堕落者」,亦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者」,这种人很容易便被收买作出假见证。彼列后来被用于指撒但,是不法及邪恶的代表。有解经家认为希伯来字「祝福」在此用作「咒诅」的婉语表达法,以免人读到或听到不敬虔的表达。

──《丁道尔圣经注释》

关于“匪徒”的意思和特征,参看的脚注。耶洗别要确保杀拿伯的程序在技术上是合乎律法的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按摩西律法,凡审理故意杀人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里作见证的“匪徒”亦作“恶人”,是耶洗别安排来入拿伯于罪的人。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匪徒」:原作「无用的人」,乃指卑鄙奸恶的歹徒。

――《串珠圣经注释》

用石头打死: 律法规定拜偶像者,交鬼的,或行诬术的,亵渎神的人,淫乱的女人等,都要用石头打死。实行刑法的程序是先扒掉受刑者的衣服,捆住双手,拉到城外。其次,拉到刑台,让第一证人把受刑者压倒,让第二证人先用石头打他。最后,让围着的众人一起用石头打,并且禁止为死者哀悼。疯狂于逼迫耶和华信仰的耶洗别假装维护律法,迦密山事件之后,百姓开始惧怕耶和华,耶洗别暂时停止一切的公开逼迫,使用表面上相信耶和华信仰,实际上逼迫真先知,利用假先知迷惑民心(22:6)。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得了耶洗别的信,就照信而行;」

长老贵胄……照信而行: 长老和贵胄是为维护百姓的权益,当以身作则遵守律法。但当他们明知耶洗别可憎的捏造之后,也毫无忌惮地率先实施其阴谋。可能,他们已熟知王妃耶洗别的残酷。所以丝毫没有要对抗的想法。而且,他们之中有许多向耶洗别阿谀奉承而得某种权力的奸臣。如此看来,以色列王室的腐败不仅引起各地域官吏的腐败,而且倒把全以色列推向黑暗之深渊。尽管如此,先知们仍然刚强壮胆地宣布耶和华的公义,斥责不义,乃是神对选民的至大恩典(王下1-2-9-13章等 )。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拿伯的罪行】

咒诅(和合本「谤渎」 )王等于是直接放弃对王的效忠,将困境完全归咎于王。咒诅神亦同样是表示不忠,包括中伤、怀疑,有时则是归咎于神。是咒诅神和王的例子,将自己所面对的艰难和危机归咎于他们。在这个带领全体社群同心寻求目前危机始因的聚会中,两名冒充的见证人宣称他们听见拿伯把危机归咎于神和王。此举被判为叛逆,拿伯被已经暗中教唆过的官员处以死刑。阿拉拉赫一个文献表示因叛逆罪处死之人,其财产被充公归王宫所有。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

◎拿伯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将会被定罪,很可能禁食聚会到了认罪(禁食通常是跟认罪有关 )的时候,有人就起来指控拿伯。在那种撇弃罪恶的情绪下,拿伯在几乎无法辩驳的状况下被拉出去杀死,是很可能的。

――《蔡哲民查经资料》

很有可能耶洗别是设计了一个陷阱要陷害拿伯。他「受命」(9节 )坐在高位(RSV NIV 作「显著的位置」 希伯来文作「百姓的领袖」 ),而非坐在「前面」(Andersen )。这可能是指认的过程,当假见证人控告拿伯咒诅神及王的罪名,该当死刑时,他被指为是罪魁祸首。地方法院乃在王的威势下被迫同意。

──《丁道尔圣经注释》

圣经中的审判制度: 以色列民族具有系统化的审判制度,最早开始于进入迦南之前在摩押平原摩西的讲论中,17:8-13),但是可能到了犹大王约沙法时,才具有较完备的制度。在此介绍一下关于审判官、审判程序,法庭等历史变迁过程:①审判官:旷野旅途中,摩西一人难以承担管理众百姓的工作而选拔一些德才兼备的人来参与审判工作。从此以后,通常各地区有资格的长老或祭司,或专业审判官都具有审判权,19:12)。而且王担当了最高审判官的作用(3:16-28),此制度一直延续到约沙法统治时;②审判程序:一般诉讼事件始于某一个诉讼者,诉讼大部分用口头陈述,极特殊情况下才用书写形式。出席法庭的人为审判官和原告、被告、证人,证人包括证明被告有罪的证人,及解除被告罪名的证人等。开庭后,先由原告和被告各自提示物证,人证,审判官仔细审察告发事项及辩护事项之后,最后判决。宣告判决前此刑至少要求有两名证人,被审为假证人者反而要担当试图加害被告的刑罚;③法庭:主要在城门周边的广场,圣殿东门口,其他较便利的地方进行,所罗门时在王宫里专门建造了设有审判座位的廊,到了约沙法时以耶路撒冷为首许多城邑新设了审判庭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有两个匪徒来,坐在拿伯的对面,当着众民作见证告他说:“拿伯谤渎神和王了。”众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头打死。」

◎比较 王下 9:25-26 ,耶洗别其实是设计害死拿伯和拿伯的众子,援用亚干的判例 书 7:24-25 直接把葡萄园的主人和继承人全部铲除。并且拿伯是在自己的葡萄园中被石头打死。――《蔡哲民查经资料》

他的两个儿子也要被杀,这样他便没有继承人了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亚哈所杀的不只拿伯一人,连他的众子也同遭杀害,这样,财产继承无人,才可以把他的葡萄园霸占过来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于是打发人去见耶洗别说:“拿伯被石头打死了。”」

●「于是打发人」:原文是「他们派人」。指的应该是受命的长老和贵族派人回报。

◎虽然命令是用亚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 21:14 显示长老与贵族知道命令是来自耶洗别。由此我们也大略可以看到这对夫妻的关系。君王幼稚没有太多主见,王后专权而君王任凭。百姓是很清楚邪恶的计谋是来自王后。――《蔡哲民查经资料》

】「耶洗别听见拿伯被石头打死,就对亚哈说:“你起来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为价银给你的葡萄园吧!现在他已经死了。”」

●起来「得」:「占有」、「继承」、「得为业」。

◎叙利亚的古碑文证实因叛逆罪被处死之人,其财产将被充公归王宫所有。而拿伯的田地根本没有继承人,因此不管如何,亚哈是可以取得无主的田地。

――《蔡哲民查经资料》

得: 意味着“得基业”,“占领土地”等。在此,耶洗别怂恿王亚哈毫无顾虑地占领谋返者的基业。当时拜偶像者的城邑或从那里所掠夺的物品都归耶和华,同样被征服之地或谋返者的土地理当归王所有。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根据的记载,当时耶洗别不但把拿伯处死,并杀死他所有的儿子,以致无人继承他的产业,使亚哈能把他的葡萄园据为己有。

――《串珠圣经注释》

】「亚哈听见拿伯死了,就起来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

◎ 21:16 又显出亚哈的幼稚,他根本不在乎拿伯是怎样死的(相信他知道耶洗别怎样处理的 ),就是要取得那块葡萄园。――《蔡哲民查经资料》

】「耶和华的话临到提斯比人以利亚说:」

】警告审判: 本文记载以利亚再一次向亚哈王宣告神的审判的场面。大部分群众见亚哈王的随从去夺拿伯的葡萄园而心怀疑惑。根据拿伯素日的行为,他们确信拿伯的死是个可恶的阴谋。如果恶人的所作所为被隐藏,流无辜者的血,那么敬虔之人就可能陷于怀疑和挫折中。通过以利亚的出现和由他所宣布的神之道,不仅揭露了可恶的罪行,而且向众人见证了以色列有真正的先知,有神的同在。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以利亚责亚哈之罪:以利亚奉神命令斥责亚哈犯了第六条(不可杀人 )及第十条(不可贪恋别人所有的 )诫命(19 ),并宣告神会追讨亚哈的罪,亚哈全家(包括耶洗别 )将会被铲除,且没有好的收场 (20-24 )。 除上述罪行外,亚哈亦在拜偶像之事上得罪神(25-26 )。

――《串珠圣经注释》

】「“你起来,去见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王亚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园,现今正在那园里。」

】「你要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吗?’又要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

●「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吗」:「你杀人又占产业吗?」――《蔡哲民查经资料》

“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所指的是城外。拿伯在耶斯列城外被处死(13节 ),而亚哈的血洒在撒玛利亚城外,有野狗来舔,那“池”位于城外 )。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以利亚预告亚哈的血会在耶斯列的城外(见13 )被狗所,但后来这事发生在撒玛利亚的池旁

先知的预言实际上应验在亚哈的儿子约兰身上,这是因为亚哈后来悔过的缘故(29 )。

――《串珠圣经注释》

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么: 除了拿伯事件之外,亚哈所行的罪有拜偶像(16:32),娶淫乱的女人(16:31),逼迫先知(19:1-3),放走神要除掉的人(20:42)等。作为耶和华神的王,而且曾经历许多神迹和恩典,亚哈必受到加重的惩罚。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血被狗餂】

狗是在街头流浪,以垃圾为生的食腐动物。只有死得不名誉,甚至得不到妥善埋葬的人(王就更不用说了 ),尸体才会暴露到这个地步。通俗的观念认为埋葬不得体,能够危及死者来生的幸福。以色列人认为人的身躯(「肉体」 )和灵魂基本上是不可分的。人是灵也是肉体。因此死尸既然仍是人存有的一部分,就必须小心处置。主前第一千年纪的亚述记录也反映了这种对死尸的态度。亚述巴尼帕惩罚反对者的办法,是将他们的尸首丢在街上,四处拖拉。同时代的亚述咒诅宣称:「愿狗把他不得埋葬的尸体撕为碎片。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先知以利亚在耶斯列预言狗会舔亚哈的血,这预言是否在撒玛利亚的池那里应验了】

记载:「耶和华如此说,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么……耶和华如此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定在何处舔你的血。」但在记载这段审判的预言应验时,有如下记述:「王既死了,众人将他送到撒玛利亚,就葬在那里。又有人把他的车,洗在撒玛利亚的池旁(bere-ka-tsomeron )……狗来舔他的血,正如耶和华所说的。」从上述经文可知,狗舔亚哈的血是应验了。然而,其中的细节——「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又是否应验了呢?希伯来经文所强调的是「必在何处」。这一点需要我们作深入的研讨。

拿伯在何处被那两个假见证人并群众用石头打死呢?是否在撒玛利亚城旁的一个池子?勉强可以这样说。但当我们参看,了解当时的情境,亚哈希望以耶斯列城外的一块地换取拿伯的葡萄园而遭拿伯拒绝,我们便知道上述说法不可能正确。耶洗别托亚哈的名传命令给「那些与拿伯同城的长老贵胄」,于是,拿伯便被人捏造证据诬告了,地点极可能是耶斯列城的广场。之后,拿伯被带到耶斯列的城墙外,被石头打死,流了无辜的血(拿伯被打死的地点 并非与耶斯列相距极远的撒玛利亚 )。然而,经文没有详尽地描写当时的情况。

假如控告拿伯的人将拿伯带到「耶斯列城之外」,那么,他们便可能带拿伯到以色列首都——撒玛利亚——的城外,就在城墙外的池子处决拿伯,用石头打死他。无论如何,依照旧约的律法,将犯人带往别处处决,是较为例外的特殊情况。一般来说,都是在犯罪者进行勾当的地方,在那地方的长官管辖范围内将囚犯处决。但旧约圣经也有记载例外的情况。根据,亚干在耶利哥城偷取了这城的当灭之物,却不在耶利哥城旁被石头打死,而是被带到亚割谷行刑(亚割谷似乎是Wadi Qilt的一部份 离开旧约时代的耶利哥「即今之Tell el-Sultan]有一段路程 )。

研究这段经文时,还有另一个可能会引起我们的好奇。当亚哈在基列的拉末大败而死,亚哈的亲信落荒而逃,返回撒玛利亚所经的路线,差不多可以肯定是在伯善下面越过约但河,之后便会向西北偏西前进,直奔亚哈的夏宫耶斯列,而耶斯列就在大道的旁边,亚哈的亲信会沿着这条大道穿过以斯得伦山脉的峡道,到达撒玛利亚后,便会在那里的墓地埋葬亚哈。当亲信来到耶斯列时,可能会先在那里洗净亚哈的战车,才进入撒玛利亚。因为,当一行人等到达耶斯列时,沾满了战车的血已经变得恶臭了,而且战车污秽不堪。这辆皇家战车极可能要在稍后撒玛利亚的殡仪行列中出现,于是,耶斯列城外的水池正好洗净这辆战车。不过,在耶斯列的水池又怎会被称为「撒玛利亚的池」呢?我们可以作如下解释:计划在耶斯列建设夏宫,并使周围的境物配合起来,使夏宫更加优美。那时,亚哈和耶洗别可能认为有一个水池会令景色更佳。他们可能称那个水池为「撒玛利亚的池」,以尊崇首都撒玛利亚(这城由亚哈的父亲暗利建立 在较凉快的季节 政府人员于此城办公 )。

在古代近东,并非所有与某城相连的水池都以该城命名,特别是此城早已有另一个水池。那么,新的水池便要另起名字了。例如在耶路撒冷,就有西罗亚池、毕士大池及王的池。因为妓女通常在撒玛利亚池洗澡,所以它并非耶斯列唯一的水池,可能是后来由那些负责兴建夏宫的设计师修筑加建的。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出,此城应另有一池名叫耶斯列池,储水供应耶斯列居民的日常饮用。因此,假如亚哈的夏宫有水池,就不可取名为耶斯列池。于是,以国家首都的名字来命名这个水池,就最适合不过了,因为在一年里的大部分时间,亚哈都在撒玛利亚的象牙皇宫中渡过。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预言的应验有时是逐步成就的。这里的预言在亚哈的尸体被暴露于撒玛利亚时部分应验。其次,正如神应许会延迟降祸(29节 ),亚哈的儿子约兰身亡于拿伯的田间。以利亚向犯罪的一方宣告预言性的审判。亚哈破了十诫中的两条,就是禁止杀人,「不可杀人」 )及贪心(「不可贪图人的……田地」 的诫命。亚哈卖了自己(LXX 及 Versions 在此加上「无缘无故的」 )行恶事,显示他行恶乃出于自己的选择,结果便是不可避免的「灾祸」(21节 「邪恶」 AV 参NIV 的「灾难」 ),亦即神施报行毁灭

──《丁道尔圣经注释》

】「亚哈对以利亚说:“我仇敌啊,你找到我吗?”他回答说:“我找到你了,因为你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卖了自己」:「自己把自己卖掉」、「出卖自己」。以利亚责备亚哈等于为了拿伯的葡萄园出卖自己。――《蔡哲民查经资料》

「找到」:可作「追获」。

「卖了自己」:指亚哈以自己的性命换取他的恶行。

――《串珠圣经注释》

我仇敌啊: 这句话表现出亚哈王对以利亚的惧怕。虽然,亚哈王具有率领千军万马的权威,但是在以利亚超自然的权能面前,却不得不屈服。于是在以色列中,亚哈惟一的仇敌就是以利亚。其实,亚哈更是要毁坏神政王国以色列的仇敌。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耶和华说:‘我必使灾祸临到你,将你除尽,凡属你的男丁,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从以色列中剪除;」

●「男丁」:直译是「向着墙小便」。――《蔡哲民查经资料》

】以利亚宣告神的话语时使用第一人称的说法,这非比寻常,现代人也不应以此为榜样。然而,我们也不需要因此认为这部分是作者藉此将暗利王朝及前朝的耶罗波安及巴沙王朝相提并论的评语,即便这的确是一个多次出现的主题也不例外。第\cs1625、26节的评语使亚哈成为以色列二十位王中最邪恶的一位。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的家,又像亚希雅的儿子巴沙的家,因为你惹我发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

◎ 21:22 可以参考 王上 15:29-3016:11-13――《蔡哲民查经资料》

关于“耶罗波安”的惩罚,参看;关于“巴沙”的惩罚,参看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论到耶洗别,耶和华也说:‘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

●「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原文是「也会在何处舔你的血和你」。意思是拿伯的尸体最后有人处理,所以只有流出来的血被舔,但亚哈的尸体至少有一段时间无法处理,所以会被狗舔。

◎「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亚哈儿子约兰被抛在约拿的田间 王下 9:25-26 ,亚哈则死于基列的拉末,尸体运回撒马利亚后有狗来舔血 22:29-38 。

●「必吃耶洗别的肉」:原文是「必吃耶洗别」(没有「的肉」 )。

◎「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耶洗别死于耶户的手中,尸体也的确是被野狗吃了 王下 9:30-37 。――《蔡哲民查经资料》

耶洗别的命运在有交代,作者特别注明她的下场是死无葬身之地,这在当时乃极大的羞辱。耶斯列墙的圆形外郭(RSV 作「壁垒」 MT 作 h]e{l )意指何处,各解经家所指不同,有些抄本读作「田里」(h]lq ),一如

──《丁道尔圣经注释》

一群群流浪在野外的狗是吃腐肉的动物。关于这预言的应验,参看至37节。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耶洗别死于神吩咐以利亚所膏的耶户手中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外郭」:或作「城墙」,有古卷则作「田地」。

――《串珠圣经注释》

】「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

亚哈悔改】本段经文解释因为亚哈真心悔改,显出哀哭的人特有的(27节 )、忏悔自卑的态度(29节 RSV 作「忧郁的」 他举止温柔 希伯来文~at] ),以致有关亚哈结局的预言被延迟应验。悔改可以使刑罚暂时延后,希西家及尼尼微便是一例。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从来没有像亚哈的 因他自卖 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受了王后耶洗别的耸动 」 ●「自卖」「自己把自己卖掉」、「出卖自己」。此处的出卖自己 变成指责亚哈随着耶洗别去拜偶像。 ●「耸动」「煽动」、「引诱」、「唆使」。 ◎此处对亚哈的责备是超越过去以色列君王 用「出卖自己」来形容亚哈的罪恶。我们是否也会出卖自己?――《蔡哲民查经资料》 受了王后耶洗别的耸恿: 亚哈被淫乱女子所迷惑。倒在疯狂贪欲权力的女人耶洗别的石榴裙下。虽然亚哈有些愚昧-但若没有娶耶洗别为妻子-也不致遭受那么悲惨的结局。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就照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亚摩利人 行了最可憎恶的事 信从偶像。 )」

●「亚摩利人」:字义是「山居者」,泛指以色列人进迦南以前住在迦南地的民族。――《蔡哲民查经资料》

这里的“亚摩利人”应指以色列人未入迦南前住在其地所有的人。亚摩利人本为十分著名的民族,曾分布米所波大米和叙利亚一带,后为赫人逐来迦南,占有迦南大部分土地。圣经上描写此族异常邪恶,曾与摩西、约书亚率领的以色列人多次战争。在所记一役中,亚摩利人大败,始未再为患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亚摩利人」:泛指住在迦南地的外邦人。

――《串珠圣经注释》

】「亚哈听见这话,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

“缓缓而行”。即悲伤地行。亚哈的悔改并没有行动来配合(如把拿伯的葡萄园归还其家人 或拆除巴力的祭坛 ),不能证明那是真心的悔改。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亚哈的行为乃表示哀痛或忏悔。

「缓缓」:原指「肃静」或「顺和」,是蒙羞、自卑的表现。

――《串珠圣经注释》

根据本节和29节来看,亚哈的悔改绝不象假装的。也就是说,他不顾王宫官吏或拜偶像者的讥诮,真诚而公开悔改。然而,从后来的行为来看(22章 ),他悔改虽是真诚的,但只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所以未能结出真正的果实。

――《圣经精读本──列王纪上注解》

亚哈的响应】

身穿麻布和禁食在古以色列被视为忏悔和哀悼的要素。在圣经以外,古代近东没有什么禁食的例证。禁食通常是在哀悼之时进行。旧约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与向神恳求有关。其原则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个地步,恳求者集中精神于属灵景况上,肉身需要则退居幕后。如此,禁食是为使人净化,在神面前谦卑而设的。这些所谓麻布其实是用山羊或骆驼毛织造,十分粗糙,穿着起来很不舒服。很多时候这麻布仅是腰布而已。阿希兰的石棺上绘画了正在哀恸的女子,她们的裙子上束着似乎是麻布的腰巾。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和华的话临到提斯比人以利亚说:」

】「“亚哈在我面前这样自卑,你看见了吗?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不降这祸,到他儿子的时候,我必降这祸与他的家。”」

●「自卑」:「自谦自卑」。

◎亚哈算是一个意志不坚定的君王,耶洗别讲一讲,他也受影响,以利亚责备他,他也愿意悔改,可惜悔改不久,立刻又回复原状。或者就是他的意志不坚,加上在他身旁的又是深受邪恶巴力文化影响的耶洗别,才导致这些悲剧。――《蔡哲民查经资料》

刑罚没有完全降在亚哈身上(19节 );有部分是降在约兰身上

――《列王纪上雷氏研读本》

神所宣布的对亚哈的刑罚,有的要到下一代约兰为王时才临到

――《启导本圣经列王纪上注释》

【思想问题(第二十一章 )】

1在拿伯被杀这一件事上,亚哈王、耶洗别和与拿伯同城的长老分别扮演了什么角色?参4, 8, 11节。你认为他们全部都有罪吗?你认为「缄默」是不是一种「忽略的罪」呢?

2作者在本章和上章中分别突出了亚哈统治期间人民宗教生活两个相反的情况,究竟是那两个呢?参3, 9, 10节; 20:34。你认为拿伯是否过于固执?;

3有什么使先知以利亚与众不同?参21-25节。先知这种精神是否也是你对社会不平事的一贯反应?

4若比起巴沙(15:27-29)、心利(16:10-11)等王,亚哈并没有下手杀人。到底他最大的错误是什么?见25-26节。你有否受人怂恿,以致对神三心两意?

5亚哈知错悔改的表现是否真诚无诈?参28节。照理亚哈应遭耶和华的击杀(参22-23 ),为何神又改变心意?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位高权大,就可以强人所难,以至怀恨报复吗?】

亚哈听到神将施审判的信息后,怏怏不乐地回去。在拿伯不肯把自己的葡萄园卖给他的时候,他的怒气和对神的悖逆驱使他报复。他想紧握权力,遂使烈怒变成仇恨,进而谋杀。拿伯本想持守神的律例,在家族之中尽本分保守祖业,却遭报复。以色列历史中,两个最邪恶的首领亚哈与耶洗别的残忍以及同恶相济,通过这件事暴露无遣。

――《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用法律漏洞,使好人蒙冤的事,古已有之……】

耶洗别想出一个似乎合法的计谋,好使她的丈夫得到拿伯的地。那时要定人的罪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对犯亵渎之罪者的刑罚是用石头打死。那些曲解法律,利用法律漏洞谋利的现代人,也许手段比亚哈、耶洗别更为高明,但所犯的罪跟这两人是一样的。

――《灵修版圣经注释》

对狼狈为奸的恶人,必定要执行公义的审判──】

这段经文的应验,请参看22章38节,说到狗舔亚哈的血;另外 10章28节讲到耶洗别与亚哈家的人被耶户除灭。

――《灵修版圣经注释》

「亚哈对以利亚说:我仇敌啊,你找到我吗?」】

亚哈抢了果园,但是他必须面对以利亚,站在园门口好似现身的良心,人想随心所欲,得着他的珍宝。但是如果手段错误,良心会苛责他,将他的兴趣与喜乐完全除去,最后会一败涂地。

当我们将最好的朋友转变为仇敌,就是亚哈的情形,因为他当以利亚为仇人。云彩对以色列是亮光,对埃及的法老是黑暗。天使是保护耶路撒冷的,却击杀西拿基立的军队。温和的爱膏抹救主的,却引发犹大嫉恨而终于卖主。神对怜悯别人的施以怜悯,对烟气祂的厌弃,我们内里也有两种可选择的可能,阳光可使蜡溶化,却使泥土硬化,因为质地不同。以利亚从撒勒法的寡妇是光明的使者,对亚哈却是仇敌,主要的在与内心不同的状态。前者是圣洁可爱的,后者是暗淡而混乱的,你本身怎样,就能决定以利亚是仇敌还是朋友。

「出卖自己」是悲惨的,这是歌德的「浮土德」所描绘的,将灵魂卖给魔鬼,无非是想要些俗世的逸乐。我们若不守约,必自趋厄运。金银的贿赂足以烧毁那接受的手,无异在出卖自己。我们怎样可以与魔鬼交易呢?他一旦把握你的生命,就将以前的诺言置之一笑,然后将灵魂置于死地。

──迈尔《珍贵的片刻》

亚哈知罪了吗?】

亚哈仍然不肯承认他得罪神,反而怪责以利亚与他作对。我们被嫉妒与仇恨蒙蔽的时候,几乎不可能看到自己的罪。

――《灵修版圣经注释》
仇敌或朋友】

「我仇敌啊,你找到我吗?」

没有谁愿意作找人麻烦的人,特别是专与王作对。跟王作朋友是值得夸耀的事,很多人愿意作;与王作仇敌,则是聪明人不肯作的事。以利沙跟着以利亚的最后一段,就是学习与王为敌的功课,但也是认识神的功课。从此,这个耕地的农夫,蒙召穿上了先知以利亚的外衣,真的学会了不向权贵低头。
在罪恶猖行的时代,以利亚成了以色列的良心,是亚哈夫妻俩所不欢迎的。但他不但回来了,而且跟定了亚哈,知道在甚么时候,甚么地方,可以找到他。亚哈宁愿没有他来烦扰。
亚哈最不愿意见的人,就是先知以利亚了,特别是作了不可告人的事,良心有麻烦的时候。上次见到他,是在迦密山;以利亚求神降下雨来,纾解了遍地旱灾,当然是好事;但代价很大:损折了会迎合王心意的四百五十名巴力先知。这个以利亚的毛病,是不能容忍罪恶,甚至不惜得罪王。后来,能干的王后把他给吓跑了;谁想他不肯长住国外作寓公,竟又卷土重来!在这个最不方便的时候:先知总是拣人不方便的时候。
亚哈希望扩张王宫的菜园,实在是想扩张自己,没有人限止他。近邻拿伯的葡萄园,成了他想占有的目标。偏偏园主拿伯不惧怕权势,坚持律法的原则,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
王后耶洗别相信王的权势大过律法,她是介绍西顿的巴力和亚舍拉偶像崇拜进口以色列的,并不敬畏神,神所禁止的,她有办法可以得着;结果也真的得着了。她所用的方法,是设计陷害拿伯,作成假见证,诬指拿伯谤渎神和王,用石头打死他。亚哈王装病休假,让王后代理;代价是“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亚哈王一向是最英武的,杀个把人算不了甚么,何况杀自己的人,没有抵抗力的平民?但先知奉神的命来责备他,而且就地抓住他的证据!
不过,这不讲人情的先知,并不会比神更严厉:先知以利亚宣告了神的审判之后,亚哈真实的悔改了,拿伯葡萄园所出的酒再好,他尝着都是苦的。本来杀人的罪不能献祭赎罪,必须以命偿命;但恶人悔改,有恩典有怜悯的神,竟开恩赦免了他,只刑罚他的后代和耶洗别。人犯罪是与神为敌,也必是神仆人的敌人,因神的仆人不能与罪妥协。

── 于中旻《圣经研究》

恶人亚哈,神也怜悯;我们罪纵大,只要悔改定蒙赦免……】

亚哈作恶,虽然比以色列的其他君王严重(16:30,21:25),但当他真的谦卑、痛心悔改的时候,神也看到并减轻了对他的惩罚。对亚哈施怜悯的这位神,也要对你施怜悯。不管人曾多么邪恶,只要现在肯谦卑、回转归向神,求祂赦免总为时不晚。

──《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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