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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西结书 第44章


圣经综合解读

1「他又带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了。」

2「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必须关闭。」

3「至于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1-3节是第二个分别为圣的措施:永远关闭的东门。
「圣地朝东的外门」()),指外院的东门。
当神的荣光从东门进入圣殿之后()),外院的东门就「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以免被玷污。百姓只能从北门和南门进入外院,目的就是分别为圣。
「王 נָשִׂיא/naw-see’」())原文也被译为「族长」())、「王子」())、「官长」())、「首领」()),既可以代表国度里以色列人的首领,也可以象征头一次复活的得胜信徒「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指「王的本分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那时他要代表以色列家、坐在外院东门洞西边的门廊里,在神面前享用平安祭的祭肉。但「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并不能穿过东门洞,直接离开外院。
主耶稣基督是国度里的王,但这里的王并不是弥赛亚,所以在逾越节和住棚节还要为自己预备赎罪祭())。
上图:以西结异象中,王在圣殿敬拜时的路线。王和百姓一起从外院的北门入、南门出,在内院的东门槛敬拜,在外院的东门洞里吃平安祭。百姓则在内院的东门口敬拜,在外院四围铺石地上的三十间房子里吃平安祭。

4「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5「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则,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殿宇和圣地一切出入之处。」

6「你要对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

7「你们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8「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

9「『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4-9节是第三个分别为圣的措施:出入圣地的法则。
以西结从内院的北门来到殿前()),再一次与神的荣耀相遇。这一次,神宣告:只有内心顺服神的人,才是真正与神立约百姓,才能进入祂的圣地())。
神用「割礼」())作为与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立约的证据」()),表明人与犯罪的旧生命隔绝,单单信靠神、「不靠着肉体」())。以色列男孩在出生后第八天行割礼())。
「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包括耶何耶大把外邦雇佣兵迦利人带进圣殿())。在国度的圣殿里,「四围的全界要称为至圣」()),进入圣地的人自动分别为圣归给神。而归给神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另一种是被神「尽行毁灭」())。
「一切受过割礼、心却未受割礼的」()),指那些身体行过割礼、心却没有归给神的人,他们并没有敬畏神、顺服圣约的实际,心里并没有「立约的证据」())、没有「肉心」())。
在千年国度里,还有一些「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他们还没有「将心里的污秽除掉」()),并不是「新造的人」())。当「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这些人很可能就是被迷惑的对象。
神在开始启示国度圣殿的事奉之前,首先提醒百姓的失败:「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今天,每个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但我们岂不也常常推卸责任、急于脱身,雇佣各种「属灵的专业人士」替我们看守神所吩咐我们的吗?我们岂不也常常不问生命、不查来历,就把「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请上讲台吗?
神从来都不担心事奉祂的人会疲劳过度,反而责备他们缺乏对神真实的爱, 体贴肉体、敷衍了事,变着花样地偷懒。「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工作的主人是神,凡是神要我们做的工作,都是祂在背负重担、绝对不会让人过劳。人的问题永远都不是过劳,而是不肯顺服;永远都不是主的工作太多,而是心中杂草丛生。当一个事奉的人身心疲惫、无法安息的时候,就应当立刻放下重担、求主鉴察:我们肩上所负的是主的轭,还是自己的重担呢())?我们事奉的是神,还是自己的事业心、成就感、攀比欲和其它各种偶像呢?

10「『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就是走迷离开我、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11「然而他们必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为民宰杀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们。」

12「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所以我向他们起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3「他们不可亲近我,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圣物,就是至圣的物;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14「然而我要使他们看守殿宇,办理其中的一切事,并做其内一切当做之工。』」

10-14节是第四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资格的法则。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些担任祭司的利未人不但没有站对位置,用律法教导、劝勉百姓,反而和走迷的人一同走迷,「随从他们的偶像」())。所以「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不可再「供祭司的职分」())。但神对他们仍有恩典,还是给他们保留了普通利未人「仆役」())的事奉。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所以神就安排他们在人和殿面前事奉()),却不能在神面前事奉())。

15「『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6「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17「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19「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

20「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

21「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22「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23「他们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24「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要按我的典章判断。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条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

25「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只可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26「祭司洁净之后,必再计算七日。」

27「当他进内院,进圣所,在圣所中事奉的日子,要为自己献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5-27节是第五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要分别为圣。
在国度里,曾经迷失的祭司只能在殿和人面前事奉()),只有忠心到底的祭司才能在神面前事奉())。
「撒督的子孙」())忠心站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神就允许他们在国度里「亲近我,事奉我」()),直接事奉神。「撒督」是亚伦的孙子非尼哈德后裔()),在大卫的时代和所罗门的时代都担任忠心的大祭司()),他的后裔在第一圣殿和第二圣殿一直担任大祭司,直到主前171年的希腊化时代,安提阿哥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将大祭司的职分转授与便雅悯人门尼老斯(Menelaus、))。
律法规定,大祭司不可娶寡妇,「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但国度里的祭司却可以娶「祭司遗留的寡妇」()),表明他们都不是大祭司。因为已经有基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
在神面前事奉的祭司必须分别为圣,包括:

服装分别为圣()):祭司「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事奉时「不可穿羊毛衣服」()),因为「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以免不洁净,而不是根据衣料的高级与否。「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是因为供职的衣服都是至圣的,至圣的物品会使「凡挨着的都成为圣」())。普通百姓若是接触了这些圣衣,就必须把自己赎出来()),否则就要归神所有。
生活分别为圣()):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发型())、吃喝())、婚姻())、丧事())来使百姓「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作为百姓学习分别圣俗、遵行律法的榜样())。

28「『祭司必有产业,我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

29「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

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

31「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28-31节是第六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凭信心生活。
祭司的产业不是土地,而是神自己())。他们不需要有自己的土地,而是享用祭物()),完全仰望神的供应。
「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这个禁令同样适用于所有的以色列人()),但对祭司却有更加特别的意义:因为即使百姓属灵光景失败、祭物不够生活,祭司也照样不能吃这些不洁净的食物。真正凭信心生活的人,既「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都能倚靠那加给我们力量的。因此,「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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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进入圣地的许可

以西结所见圣殿恢复的异象继续延伸,但在下面的几章圣经里面,异象的成分开始缩减,大部分的经文,都是关乎圣所使用的定例。有许多学者认为,这几章圣经有一种次要的成分,作为这位先知原来的叙述的增补。以西结在异象中见到一个理想的圣殿,接着的许多经节,列出定例,反映关于圣殿实际使用的功能;当那些被掳的人归回以后,这种敬拜仪式,便可立即再度开始。这一段圣经是以异象的延续开始(1-3节 ),然后为外邦人(4-9节 )和利未人的服事工作(10-14节 ),提出一些定例。

(一 )东门的关闭(1-3节 ):这位先知依然是停留在异象的状态,由他的向导带回外院的东门;经过这个门,他看见耶和华归回,并进入圣殿。神告诉这位先知说,这个门要继续关闭;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这门的关闭提醒我们,神已经通过这里归回圣殿中。只有国王容许坐在门口,在神面前吃饭;他要经过外院的走廊,进入圣殿。

这个门的关闭在许多方面有意义。当那些由南门和北门初次进入圣殿的人,询问东门为何关闭的时候,便可对他们说,从前离开圣殿的耶和华,已从东门重新归回。但是真有意义的,也许是这个门的关闭,显示耶和华将永远不再离开祂的圣所。从前祂曾一度离去,这是祂的百姓犯罪的后果。重建的圣殿,乃为一个更新的民族,作敬拜之用,神的同在将是永久性的。因此,这个关闭的门,并不是一个凶恶的象征,乃是一个希望的豫兆;一个民族因她罪恶的行为,曾使神离开,现在再度体认神的永远同在。

(二 )关于外邦人的定例(4-9节 ):从前雇用外邦人(尤其是外邦的奴仆 ),作各种圣殿低贱事务的工作,已经成为习惯。外邦人固然并不一定邪恶,但对于以色列人的信仰和敬拜,却很陌生,因他们的‘身心未受割礼’(7节 ),就道理和情感两方面来说,他们都不是立约团体的一部分。

按照神对这位先知所说,这些异象的定例部分,是对以色列人的批评,而不是对外邦人。外邦奴仆,他们在圣殿里面,被指派各种工作:就是守卫、看门、清洁、帮助献祭事务等,他们的工作本身,并没有甚么特殊,过去那些在圣殿负有责任的人,毫无疑问喜欢用外邦奴仆作代替。然而,雇用外邦人已经出卖立约团体心目中对于圣殿功能的理解。可能只有少数人喜欢挥动扫帚,或做看门的工作,然而这等工作乃是虔诚而有价值,是整个圣殿的功能的一部分。不论是古时的以色列国,或是现代的教会,如果‘下贱’的工作,不如考虑地指派别人去做;‘尊贵’的工作即予保留,乃是误解服事神的特权。在圣所服事的各个角色,都是重要的,清洁的工作并不低于祭司的工作;只是在人的评价方面,往往并非如此。然而这几节经文,代表神的评价。

(三 )利未人的服事(10-14节 ):在圣殿中不能指派外邦人工作,必须由另外一群人来承担:利未人要承担这一类的工作,特别是那些过去曾离弃真正的信仰,去服事古时犹大地各种偶像的神坛的,这些偶像满山遍野,俯拾即是。他们过去的行为是如此,以致这些利未人不能直接站在神面前,作祭司的工作,然而他们可以参加圣殿中的全部敬拜,承担帮助聚集的会众。在这些经节里,虽有一个审判的主题,但也包含着一个恩典和怜悯的主题贯穿着。由于过去的行为,看来不能参加所有神圣敬拜的人,将来在新的圣殿中,可以参加以色列人的敬拜。

撒督子孙作祭司的责任

关于圣殿服事的定例,现在是论到祭坛前的敬拜,而祭司的责任,来自撒督敬拜的行为。开头的几节经文非常奇异;在本书先前的部分,这位先知曾强烈的谴责那些祭司,现在似乎显示,他们仍然保持忠心(15节 ),或者这些话为后人所补充(可能是撒督的一位后裔 ),或者它是反映一种拣选的意义:有一些撒督后裔的祭司,在以往背道的日子,依然保持对于神的忠心。

下面对于祭司定例和职分的说明,与出埃及记和利未记所提供的原则相似。在服饰,外表和个人卫生方面,作祭司的人必须洁净。在实际上和礼仪上,都应当保持洁净,在婚姻和接触死人的事情上,也要保持同样的洁净。他们负责宗教教育,司法的咨询,并在圣殿的祭坛实行敬拜。他们整个的人生就是服事神,在服事生活中,一切都已满足;不必再以承受产业,或拥有土地作为补充

首先,这几节经文,对于旧约圣经其他的部分,作了些微增补,尤其是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关于祭司的行为和责任,已经提出详细的定例。然而,尽管有重复的性质,这几节经文可以用作强调一个重要的问题,祭司在神面前,代表全体百姓,他们必须严谨,保持礼仪的洁净;这种礼仪便是外面衣服和内心道德的洁净。他们在圣殿中敬拜行为的严谨,将作为我们经常的提醒:参加聚会敬拜的人,必须在道德方面保持洁净,才能前来敬拜神。过去的失败,不论是在祭司中间,或是在百姓中间,都是在道德方面的失败。把宗教和神视为理所当然,他们漫不经心的来参加敬拜,道德污秽,任意妄为,在圣殿外的生活,与圣殿内的生活,并没有基本的区别。凡是敬拜一位圣洁神的人,必须力求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诚然,追求圣洁的生活无法完全达成,因此,需要神的赦免,使敬拜变得更为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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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以西结书第四十四章

ii. 神职人员,他们的责任和他们的权利

.关闭的东门。内院是以西结站在那里领受关于祭坛事宜的地方,从那里他被他的向导带回外院的东门,但发现已经关了。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已经从这里进入,所以没有人可以再用它,否则就会有一定程度的污秽。只有那位首领可以被容许进入(从门廊,即西端),在那里吃他的祭牲筵席(3节)。这个特权可能反映了被掳以前神权君王的痕迹,当时君王被认为是神的代表,在祭祀礼仪中有特殊的地位。无论这样的解释有多少实在性,这种特权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个微弱的慰藉而已,因为先前君王们的祭司特权已经从被掳后的王位继承者身上剥去了。所罗巴伯和希律时期的圣殿东门没有证据证明它是关上的,但是可能只限于祭司使用,214现在耶路撒冷东墙那个用砖封闭的金门反映了一个后期的传统,与这里的经文不应该有甚么关联。

4~9.外邦人被禁止的地方。以西结从北面的内门回到内院(为的规例铺路?),再一次在耶和华的圣殿中与祂的荣耀面对面相遇。这一回,神告诉他谁可以和谁不可以进入祂的圣所(参:的道德规范),条件在乎那人是否为盟约群体的成员。外邦人没有在心灵和肉体上受割体(7节),他们不是盟约群体的成员,因此出现在圣所中会污秽圣所。以色列人容许这事发生,就是犯了约法(读作你们已经犯了,7节,RSV;不是他们,AV),使他们自己献给神的祭无效。这个错误可以追溯到过去容许外邦人作殿役的事情上,例如,护卫圣殿的迦利人,现在这是严格禁止,被看为污秽我的圣物的(8节)。这些禁例,加上重新看重圣洁、约法和割礼的事,都是被掳后期犹太教的特征,也被哈该、以斯拉和尼希米进一步看重。希律的圣殿立有一个警告牌,禁止外邦人越过某一个界限,否则处死。215我们可以参考以下的经文,作为对照。

10~14.利未人的责任。利未人代替了外邦人,要作圣所的执事和守门的。他们的责任被形容为(11节)(a) 看顾殿门,一方面作守卫,另方面作员警,控制人群;(b) 在圣殿中服务,包括的工作如宰杀带来作祭牲的动物和帮助厨房的事情;(c) 服事百姓,在百姓应尽的礼仪责任上提供帮助。因此,他们要站在民前(11节,AV),祭司则站立在耶和华的面前(15节)。这些都是卑贱的工作,他们的地位降低了,因为在上一个世纪,约西亚改革以前的年代里,他们有敬拜偶像的行为(10、12节)。然而,这些都是必须做的工作,而一般的百姓是不准做这些工作的,因此,我们必须提防贬抑利未人在以西结圣殿中的责任。今日教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互相呼应的工作,无疑地,今日亦有人认为,能够在平凡的宗教细务上服事神的百姓,实在是一项权利。毕竟,他们所尽的责任仍然是神所分派的(14节)。

15~27.撒督祭司的责任。只有撒督的子孙才可以作祭司,在圣所中服事。根据的家谱,他们最终还是从亚伦传下来的,但撒督是大卫时期与亚比亚他一同作祭司的及下),后来成功支持了所罗门作大卫的继承者,因而取代亚比亚他作了大祭司等等)。以西结书提名撒督一系,因而清楚地限制了祭司的权利,必定带来祭司中其他系别的敌对。无论如何,撒督一系在整个第二圣殿时期都维持了它的超越地位,继续作大祭司直到西元前一七一年,当时安提阿哥四世将大祭司的职分转给了一个名叫门尼老斯的便雅悯人。有趣的是,昆兰的立约者都期望撒督一系可以在耶路撒冷复位。

17~19.祭司袍是用细麻布做的,不是用羊毛做的,前者轻爽(参:,后者容易使身体流汗,造成礼仪上的不洁(18节)。祭司出去外院与百姓混合在一起以前,需要除去外袍,避免令人怀疑圣俗之间有甚么沾染(19节)。也有同样的问题,只是结论不同。

20~27.其他关于祭司行为的一连串规例包括修理头发(20节)、喝酒(21节)和结婚(22节)。每项条例的目的都是要教导我人民圣与俗之分别(23节,吕译;RSV)。祭司的生活要成为分别的例子;他们圣礼上的圣洁是要鼓励他们所服事的百姓中有道德上的圣洁。这里的规例与拿细耳人的许愿相似,那里关于接触死人所带来的污秽也有很多顾虑(25~27节)。我们在也可以找到相似的祭司规例。祭司有责任成为百姓当中的圣洁榜样,为此,他们也有一个仲裁角色的责任,又是节期和安息日的督导,使它们的运作合宜(24节)。

28~31.他们的产业。AV 开头的话,这要成为他们的产业,暗示27节的赎罪祭是这里的主词。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将马索拉经文的意思理解为:「他们的产业是我要成为他们的产业」,这是很别扭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必须跟从武加大译本和 RSV,将经文修改为他们不会有产业。因为耶和华透过祂的百姓供应他们,不需要有自己的土地,在以色列中无产业(该字的表面意思是,一个产业的「持有」)。他们有可以自己用的素祭 minḥâ ;AV 在这里有误导),赎罪祭 ḥaṭṭa ̄ʾṯ 赎愆祭 ʾa ̄s ̌a ̄m ;AV 作过犯祭;实际上不可能与赎罪祭有分别),和所有上等的(即最好的)初熟果子(参:。第31节的禁例同样适用于所有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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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他又带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了。」

〔暂编注解〕「他」:再指那使者(43:6)。

带我回到。就是从内院带回

圣地朝东的外门。或“圣地的外门”。这里指整个地界。

1~3朝东的外门关闭了,没有人能使用它。即使“王”也不能使用这门,但他可以在那里吃献祭的祭物。有人认为这王就是弥赛亚,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需要献赎罪祭,而且他有儿子。他显然是王国政府里一个代表弥赛亚的人。

1-3 关闭东门:当神的荣光由东门进入圣殿之后,东门就关闭了,除了君王外,没有人能再由门出入。

1~3以西结在内院听了关于祭坛的说明之后,被带到外院的东门外。那门被永远关闭了,为的是不致于因人玷污那门,因为耶和华的荣光就由此进入。这也意味着新圣殿里的神,将会不再离开那地永远与百姓同住。内住在我们心中的圣灵也不会离弃我们,将永远内住,4:30)。

1~8奉献祭坛的礼结束之后,以色列百姓可以给神献祭。此时,就必须规定有关事奉之人的典章及进入圣殿之人的资格。因此本文记载了关于如何使用圣殿圣洁的原理。须知,将“圣洁”用在人身上的时候,意味着完全的委身。

东门永久关闭】巴比伦城的圣门是玛尔杜克(巴比伦城的主要神祇 )和其他神明游行之时进出的城门。这门和以西结所描述的东门一样,显然也是打开给神明经过,在其他时间关闭的。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必须关闭。」

关闭的原因,只是因耶和华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人不再被准许进入了。神要永远居住在其中。祂不再离去,如所记述的。关闭的门表明神的信实。这门只为耶和华开的,正如诗二十四篇所说的,荣耀的王将要进来。祂进来之后,门就关了,不再打开。祂进入的门,是不为人开放的。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这门必须关闭”:理由是神从朝东的外门进入圣殿,此门已成为圣洁。同时也表示神不会再离开,所以不必再用此门。东门现称“金门”,迄仍关闭,可能与此传统有关。

。这里因神的显现而成为圣地。该门也不供百姓平时为俗事而出入。

】「至于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王既为百姓之首要人物,是代表人民的。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王就成为选民的代表,他就有特权。这里「王」不是统治者,与其说他的权威,不如说他的身分。在用字上原意是贵冑或王子(Prince:n-sh-~ )。王既有位分,他可以坐在其中,其中是指门廊那里,面向着西边的殿。他们在那里,是为吃祭物,这祭物大概是指平安祭。但是平安祭是祭肉,不是饼,参照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从四十四~ 四十六章看这位王所作的事情,他不会是弥赛亚;他奉献赎罪祭,他有儿子

王的特权可能出自大卫,他曾在某种殊情况下,扮演祭司的角色,代表百姓献祭,为百姓祝福, 并径入置有约柜的帐幕内,坐在耶和华面前

唯有王可进入廊子,但因东门已被关闭(1-3节 ),他也要与一般人一样,从其他门出入。他在神面前(41:22)吃饼,意味他作为百姓的代表献祭之后吃饼(45:17-25)。王之所以能够享受如此的特权,是因为他与过去的堕落之领袖不同,在新的秩序中为神和百姓担当圣洁之职份(40:1-42)。有些学者根据这位王的特权和职能特性的特点,认为他象征着将要到来的弥赛亚是大卫王权的继承者,也是神人之间的中保

王。指未来国度的统治者。拉比们说这是指弥赛亚。但耶稣基督不可能是这里的王。那个王要为自己预备赎罪祭(45:22),有儿子(46:16),并献祭敬拜(46:2)。

吃饼。无疑是指祭物,有些祭物是可以吃的

王】

本节所形容的王是个宗教性的人物,负责于圣门之处,在耶和华面前食用祭筵。以西结于上文用同一个字眼(不是一般的「王」字 )形容大卫家的某位人物。但这人在本节却不扮演任何王族或政治性的角色,其角色只局限在圣殿范围之内。他没有权利穿过神明专用的东门,他在此只有一件工作需要执行。他很明显没有祭司的功能,因为他不得涉足内院。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这门的廊】

这位王可以经门廊进入门的建筑,表示他已经循别的门户进入外院。然后再由院中进入东门。他站在门柱边,可以看见祭司执行的祭仪活动。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这里再复叙述耶和华的荣耀充满这殿,他也同样俯伏在地。四十三章内,先知还在外门看见耶和华的荣耀,现在他看见神的荣耀,是在内殿。他俯伏在地,因为他知道神在那里,神的同在使他感受,使他敬拜。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北门。既然在“殿前”,那就是内北门。

耶和华的荣光。见

4-5 序言:这可说是一连串吩咐(44:6-46)的开场白。先知被带入圣殿,他由北门进入,因为东门已关闭,神的荣光使他伏倒在地不敢正视,跟着是耶和华的吩咐。

4~5看完东门以后,以西结被带到北门,他看到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圣殿就俯伏在地。这是因被圣洁和惧怕所驱使,而真的敬畏神的最谦卑态度(1:28,3:23,9:8,11:13,43:3)。神就命令以西结,去遵行五节下半节的话语。以西结就这样领受了将所见所闻教导给百姓的使命。凡传讲神话语的人,均要铭记自己的使命,不可因自己的属灵经验略胜于别人,而轻举妄动,犯下过失。神仆人所有活动的终极目标就是彰显神的荣耀

4~9阐明了对外邦人的态度。只有圣约共同体的成员才能自由出入圣殿,禁止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出入圣所。若有人允许未受割礼的人进入圣殿,那就等于废弃神的约。在此要特别注意的是,属灵的割礼远比肉体的割礼更重要,所以肉体受了割礼,但其属灵生命与割礼不相称,就不能进入圣殿。这清楚无误地表明神的旨意,即神的判断标准不是外在的行为,而是内在信心

4~14外邦人可能是一些战犯,从前一直担任圣所的低微工作(8节 )。他们必须由利未人来取代,利未人要为宗教上的倒退负责任,而且他们不能执行更重要的祭司职务(10~14节 )。

4-31 有关祭司的律例。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则,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殿宇和圣地一切出入之处。」

】「你要对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

「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仍再指责他们敬奉偶像的罪恶,实在是无可容忍的了。「当够了吧」,直译可作「一切已经够了。」这就可以联想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悖逆,可拉以利未人身分煽动众人来攻击摩西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这里称子民为「悖逆的以色列家」

,此词组在以西结书前半部常使用(2:5,3:9,12:2) , 这里再度采用可能是要与前半部维持连贯性。

6-16 祭司供职的资格。

】「你们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暂编注解〕身心未受割礼的: 对以色列百姓而言,割礼是立约的标志,受割礼的人意味着他属于立约共同体。割礼是切除男子生殖器的包皮,象征:①宗教上的洁净;②对罪的痛苦审判;③含有对种族繁衍的应许。进入新约时代割礼就由洗礼所代替,预表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成就的救赎事工。因此,在旧约时代若轻视割礼,就视为无视基督代赎之死的非信仰行为

外邦人如果行了割礼,就可以参加逾越节,并允许他们献祭

7-9 被掳前圣殿里许多仆役的工作由外邦人担任,如基遍人,迦利人,尼提宁人;以西结指出这是一种亵渎的行为,在新殿中须加以禁止。

】「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

看守神的圣物,是利未人特有的责任,反而派别人来作这圣工。「别人」是指外邦人。这上半节在七十士译本中是省略的。外邦人在圣殿中担任杂工,在被掳之前似乎是可接受的事,被掳归回后,这种情形仍旧存在。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利未人没有按吩咐看守圣殿,却雇用外邦人看守,不管他们是否真正敬拜神

派别人看守】

可能从玛拿西和亚们年间开始,已经有招募外邦人在圣殿服务之事。他们大概是圣殿的守卫。再者,新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记录,似乎证实了聘请外族人担任这一类圣殿任务的可能性。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暂编注解〕这个警告是为了防止以后对圣殿的亵渎。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就是走迷离开我,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暂编注解〕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虽然利未人得到在圣殿供职的职份,但因率先犯了拜偶像的罪而被取消担当职分的资格。即他们现在的工作就是看守殿门和宰杀祭牲。如此看来,在小事上忠心的人将会管理大事;相反在大事上不忠的人,就只能管理小事

10-14节描述了利未人在新国家的职责。利未人如果背道和拜偶像,就会被剥夺在圣坛前供职的崇高特权。

10~14本文以责备的口吻论到利未人的责任。他们的任务是:①看守圣殿之门;②宰杀祭牲物;③帮助献祭的百姓。虽然他们也犯罪(10-13节 ),但神饶恕他们的罪,并继续委任他们

10-14这些仆役将由曾经失职的利未人担任,他们不得执行祭坛前的圣工,只能担任圣殿其他杂役。按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改革时,曾将各乡村邱坛的祭司调迁至耶路撒冷的中央圣坛,但这些一度因拜偶像而走迷的乡村祭司不准分担坛前圣职。利未人担任的职责,包括在圣殿大门口作护卫,并伺候祭民,为祭民宰杀祭牲(11- 14 )。他们不准挨近圣物及圣所(13 )。

】这些仆役将由曾经失职的利未人担任,他们不得执行祭坛前的圣工,只能担任圣殿其他杂役。按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改革时,曾将各乡村邱坛的祭司调迁至耶路撒冷的中央圣坛,但这些一度因拜偶像而走迷的乡村祭司不准分担坛前圣职。利未人担任的职责,包括在圣殿大门口作护卫,并伺候祭民,为祭民宰杀祭牲(11- 14 )。他们不准挨近圣物及圣所(13 )。

──《串珠圣经注释》

】「然而他们必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为民宰杀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们。」

利未人在圣殿中供职,是当仆役的。首先,他们有看门的责任。照管殿门,不只是看门,事实上是照管整个圣殿的。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供职」

原文是『事奉』。── 倪柝声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所以我向他们起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 这是指北以色列的耶罗波安王(B.C.931-910 )让百姓疯狂拜偶像时,利未人与他们同流合污

】「他们不可亲近我,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圣物,就是至圣的物,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他们不可挨近我的一件圣物。」一件圣物,也可译为一切圣物,包括祭物与献祭的对象与用品,因为这些都是分别为圣的。

至圣之物也可译为「至圣所」。这是七十士译本的用词:「我的至圣所」。本来大祭司也只能在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先为自己赎罪,又为百姓赎罪。但是利未人更无这福分了。这里可能将祭司利未人一并的定罪,认为他们必需担当自己的羞辱,并且承受因迷信虚妄,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堕落的利未人失去了祭司的职分与中保职能,变得与一般以色列百姓毫无区别。今天的教牧人员若在神面前失去圣洁,没有担当神所交托的使命,就不具备作为教牧的属灵资格。

】「然而我要使他们看守殿宇,办理其中的一切事,并作其内一切当作之工。”」

圣殿事务】看守殿宇并不限于圣殿本身,整个圣殿复合建筑都包括在内。利未人亦需负责照管圣殿及其场地。监察整个圣殿场地中的活动。有关这任务之重要性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的注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侍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关于撒督担任祭司的历史背景,见

15-16至于祭坛前的事奉,仍由撒督的子孙担任。撒督是所罗门王时取代亚比亚他的大祭司, 虽然他的子孙曾渎职(参结8章 ), 但对维持表面正规的耶和华崇拜仍有不可抹煞的功续。

15~27关于撒督子孙的祭司职份的典章,指出唯有撒督的子孙才能在圣殿委任祭司职份。撒督是亚伦的子孙,大卫王时与亚比亚他同任过祭司职份,15:24-29)。押沙龙叛逆时,撒督忠于大卫之后。亚比亚他支持亚多尼雅时,撒督帮助大卫的继承人所罗门为王。也就是说,亚比亚他被流放,撒督成为大祭司长。之后,一直到本书祭司长职分只局限于撒督的后裔,这充分引起其他后裔对祭司的反感。尽管如此,直到B.C.171,安提阿古斯4世把祭司职分委任给便雅悯支派为止,撒督的后裔一直在第二圣殿独占祭司职分。值得注意的是,库木兰团体一直祈愿撒督的后裔能够在耶路撒冷恢复祭司职分。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侍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撒督的子孙曾忠心维持圣所的事奉,所以他们可以继续进入神的圣所,站在神的面前,献上脂油与血。这桌子仍指祭坛,神的食物,不是陈设饼的桌子。他们经常从事献祭的事。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祭司进入圣殿的范围,尤其到圣所,即圣殿的内院里的内殿。那就是圣屋。他们的衣着只限于细麻衣

细麻衣是洁净的衣袍,可以在供职的时候穿着。但是不可穿羊毛衣服,并非因羊不洁净,而是动物的,就不合适。羊为献祭之用,不是为供给衣服的材料。祭司应穿细麻布的以弗得,这在。细麻衣是基本的祭司衣饰。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穿毛衣容易出汗,汗是堕落与犯罪的表号,是悖逆所招致的咒诅与刑罚的一部分。细麻不含脂油,常用以表征脱离罪的恩典。要「进入幔内」,住在神的同在中,就必须弃绝与这黑暗世界的联结,并脱下「老自己」(旧人 ),而穿上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基督新妇的袍子

── 贵钩利曼德尔《十字架的道路》

〔暂编注解〕「细麻衣」:轻便而看来洁净,16:4)。

「羊毛衣服」却容易引致身体出汗,有违洁净的要求。

不可穿羊毛衣服: 作为完全委身于神的人,祭司当走出以自己为本的生活,过圣洁的生活。要以神的荣耀为念,而不追求自己的品位或嗜好。为此,献祭的时候,祭司不能穿昂贵却行动不便且易出汗的羊毛衣服。因为在仪式上,汗水被视为不洁净的。神要求我们持守身心灵的纯洁

;39:27-29;

17-31 有关祭司的条规:大致与; 相同。祭司的生活,婚姻、起居、衣着、行为各方面都必须洁净神圣。他们的职责范围更包括宗教教育,法律裁判,祭坛前的崇拜等;他们的整个生命都须投于事奉神。

必穿细麻衣,不可穿羊毛衣服】

羊毛遭禁可能是基于实用上的理由。羊毛较有可能使人出汗。由于人体很多排出物都能导致污秽,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它在圣殿复合建筑中出现。这似乎是埃及人这样做的理由。按照希罗多德和罗马时代作者卢西安(Lucian )的记载,埃及祭司以细麻为衣料。希罗多德又指出埃及祭司不断洗濯他们的细麻衣物。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祭司要戴细麻布裹头巾,在提到先知的服饰,那时先知似有祭司的装扮。也提到这种头饰。祭司也必须腰穿细麻布裤子,原因是上台阶的时候,不致露下体,以免失去虔恭的态度,可参考

他们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可能这是不可穿羊毛衣服的另一个原因。羊毛衣服容易使身体出汗。出汗是身体的排泄,是被目为不洁的。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

〔暂编注解〕参42:13-14。

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 百姓当严格地区分圣俗。尤其是祭司,他当维护神的荣耀,视圣洁为生命,甚至在衣服上。若没有如此,他是破坏神的圣洁,而且使接近圣洁的人犯罪

祭司只有在圣殿中参加崇祀时才穿上圣服。圣殿旁边在专门的房间,供他们在坛前敬拜开始以前或结束以后更衣(42:13-14)。

】「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

不可剃头,因为这是异教的习俗,尤其为吊丧而行的。在另一方面,如果头发任意长长,也不正常。这也可能是异教的习俗,一种吊丧的礼仪,盼待死者返回。剪发是为避免剃头或蓬头这两种极端。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剃头”和“容发绺长长“都是为死人哀哭的表示

剃头和长头发都是哀悼的表示。祭司必须避免极端的做法而“只可剪发”。

祭司不可剃头,或不能留长发,乃要整齐地剪发。这是为了不致误认为是拿细耳人。祭司要亲自担当所有百姓的罪孽,剪发是祭司所当拥有圣洁和分别为圣的标志。

。剃头是异教的埃及人的做法。这可能是禁止祭司剃头的原因之一。他们也不可以象野蛮人那样留长发,而是要理发,长短适宜。只有在拿细耳人的誓言下,才可以留长发,21:10)。

20-25祭司的外表、起居、婚姻务必洁净,以身作则的教导子民圣俗之别。至于「不可剃头」(20 )、「不可喝酒」(21 )和「不可挨近死尸」(25 )则与拿细耳人的愿相似

剪发的规条】

剃光头发或蓄长头发被禁的原因,最有可能是和迦南死人祭仪的异教习俗有关。是这禁忌的根据(见该节的注释 )。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暂编注解〕正在供职的祭司不能“喝酒”,这样他们才能充分发挥事奉的能力

酒。;约瑟弗斯《古代史》 iii.12.2。

禁酒】这禁令的对应经文是。仪式性的醉酒在巴比伦的创世史诗《埃努玛埃利什》等著作中虽然普遍,圣经禁止的原因据信是保证祭司能够控制自己的各项官能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寡妇与被休的妇人是在外界的,有危险成为不洁净。所以为保持圣洁,不可娶。如果是祭司的寡妇,既在圣工人员的范围内,圣洁不致被破坏,祭司的女儿仍在这圣洁的范围内 )。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祭司在两性关系中也当清白,不可被人误会。同样,祭司的妻子也当得众人的好评。本文与摩西律法的差异是,祭司可以娶其他祭司遗留的寡妇

根据摩西的律法,关于大祭司和普通祭司的婚姻和娶寡妇的条例是不同的。普通祭司不可以娶被休的女子为妻,但显然可以娶寡妇。而大祭司既不可娶被休的女子,也不可娶寡妇。他只能娶以色列中的处女。本节中连普通祭司也不可以娶寡妇。

婚姻的规条】

有关祭司婚姻的明文禁令来自~14(见该节的注释 )。以西结虽然没有提及禁令的理由,该处经文所关注的似乎是维持祭司家系的纯净。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们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暂编注解〕祭司的主要工作是将真理教导百姓

祭司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责是教导百姓。参看的脚注

祭司要成为百姓的教师,使他们明白真理,免得背道。教育对于基督徒的成长是很重要的。只有在知识上不断进步,属灵上才会有进步。以色列过去曾因“无知识而灭亡”。这不可以在新的国家中重演。今天每一位基督徒都要通过研究圣经和圣经的教导来获得这样的教育。他要每天积累属灵的知识,遵行新的亮光。认清基督徒的职责就一定会伴随着内心的改变。

23~24祭司作为神与百姓之间的中保,要向百姓传达神的旨意,替百姓向神献祭。因此在神政体制下,祭司要行使宗教管辖权和司法权。其职能有:①教导以律法为基准的生活和教义;②裁判;③遵守各种节期和安息日等。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安息日制度是创造的律例。是所有人都当遵守的义务。安息日在救赎史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以色列是在要纪念解放的层面上守安息日。安息日在耶稣基督的再创造事工中,升华为“主日”的概念。当神的子民与基督一同复活时,就可获得永远的安息,那就是救恩完全得到成就的时候

】「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要按我的典章判断。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条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

争讼的事在圣所谋求解决,利未人有教导律法的责任。在,祭司利未人与审判官,一同来理司法的事。在起,祭司利未人必须直接处理法律的事。在被掳之后,以色列再没有君王的政体,司法的责任落在祭司利未人身上,才有本节有关守法司法的事。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充任判官时务必追求至善和公义。

站立判断。这是他们在以前制度下的职责

】「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只可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

祭司的家人若是丧亡,就有可能有沾染自己的可能。根据起,这种沾污不洁必须避免,只是家人有血缘关系,算是例外的,因为实在出于不得已。最主要的参考经文是在。在规定更加严格,连父母的丧亡,都不可因此沾染,这是对大祭司有这样的限制。但在以西结书四十至四十八节不提大祭司,所以这限制不必应用。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暂编注解〕除了近亲外,任何人都不能为祭司举哀。

律法将尸体视为不洁净,19:13)。因为死亡是使神人隔绝的罪所带来的刑罚。但是,对新约信徒而言,肉体的死不再是恐惧和不洁净。因为那只不过是为荣耀的复活而暂且“睡着了”而已。圣徒所当惧怕的是属灵的死亡,(18:23-32,33:11)。

这个规则与以前的律例相似

】「祭司洁净之后,必再计算七日。」

〔暂编注解〕26~27在原则上,祭司不可摸死尸,只有近亲是例外。即便是那种时候,他还是沾染了不洁净,因此本文提到洁净的方法。 要为自己献赎罪祭: 赎罪祭是人为了代赎在神面前犯的所有罪而献上的,所以其罪绝不能是故意犯的罪。献的祭物因人的地位而有所差异,若祭司犯了罪就当献无瑕疵的公牛犊。

26-27祭司如不经意沾污自己,则必须献上赎罪祭。

】「当他进内院、进圣所,在圣所中侍奉的日子,要为自己献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祭司必有产业;我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

产业(n-h-l-h )与基业(~-h-z-h ),在用词上可能有作者的用意。产业是迦南地早先的,都不是属迦南人的。所以耶和华赐给以色列的,并非以色列从外邦夺取的。这地原是属神的,所以神赐给,没有什么不合理的情事。基业是合法的所有权,是以色列众支派在分地时获得的。以色列人承受地业后,认为这是耶和华的地土,应十分珍贵,不可转让或买卖。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祭司必有产业」:这产业便是神自己。有古译本作「祭司必无产业」。耶和华本身就是祭司产业的来源,透过子民的奉献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他们可以吃素、赎罪祭、赎愆祭以及一切虔诚奉献的祭物(29 ), 但有些食物却不能进口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祭司必有产业」:这产业便是神自己。有古译本作「祭司必无产业」。耶和华本身就是祭司产业的来源,透过子民的奉献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他们可以吃素、赎罪祭、赎愆祭以及一切虔诚奉献的祭物(29 ), 但有些食物却不能进口

献祭的制度也古代的律法相似。关于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见;6:25,29;7:6,7。关于奉献的土地,见;关于初熟的果子,见;34:26;关于举祭,见;18:19。新殿的祭司将得到一块住地,称为“一份” (terumah )或“圣供地”

例证

东门何故要关闭着。

一、这是神进入圣殿的门,没人能走神走的路

二、这紧闭的门说明神不会再离开圣殿

三、当太阳从东边升起的时候,这扇门会挡住它,阻止圣殿内的百姓去拜太阳──《灵修版圣经注释》

亲近神的人】

「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事奉神必须有正确的心志,才可蒙神的悦纳。历史上教会兴旺蒙福的时候,青年人都以事奉神为优先的选择。
以色列宗教衰落了,他们厌倦于事奉,各人选择奔自己的事业,事奉神成为他们生活中不方便的节目,实在觉得勉强,却又有些不好意思,不便或不敢完全离开,那公然违反神的吩咐。怎么办?他们不问神是否接受,想出了一个方法。神说:

“你们…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

因为对神没有真实的爱,事奉变成了很苦的重担,只是勉强应付,敷衍了事。最后,连因循形式也不胜其烦,就雇用别人来代替他们作应作的事奉工作。不过,他们因急于脱身,不惜降格以求,不问资格,不管质量,甚么人都可以应差。结果引进了许多外邦人,来圣殿看守圣物。谁相信圣事沦落至此!
这不仅是历史的故事,岂不也是今天教会的情形吗?教会发达了,建造华美堂皇的教堂,却没有爱主的人肯来事奉:大家来参加聚会已经不错了,再奉献点钱,更是好事;至于要他来事奉,那简直是奢望!于是,只要有人肯来应征,就来者不拒,让他们看管圣物,作甚么都可以,只不要我作就行。在选长执,聘教牧的时候,从来不尊重圣经教牧书信的规范,而自定标准。那些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既不认识主,也没有爱主的心,进入教会只求温饱,既可以得好处,慢慢又可以抓权柄,自然皆大欢喜。可能有人看出情形不对,但“外邦人”有内幕支持,当家作主起来,谁也动他不得,只得由他去!
为甚么有这种现象?都是因为从起头就轻忽主的话,不在意耶和华说的:“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这正是教会传统的问题。与外邦人的“团契”,只是无原则的混合,是神所不悦纳的。“义和不义的”不能相交,也无法同负主的轭。必须有重生的新造,除去罪恶和污秽,才可以谈团契和事奉。
圣徒当知道:事奉是蒙恩得救的人的特权,不要以为是难负的重担,要忠心去作,而且要以为最优先,才可以得主喜悦。

── 于中旻《以西结书笺记》

「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在外院子,是亲近百姓;在圣所里,是亲近主。『远远的跟着』主,可以;远远的事奉主,不可以。事奉主,就必须亲近主。亲近主的祷,能得力量,亲近主的祷告,也用力量。

「并且侍立在我面前,」侍立,是等命令。凡不会在主面前侍立等候的人,就不会事奉主。我们有两种罪︰(1 )听见命令而不作——悖逆;(2 )没有命令而作——妄为。许多时候,好事情是神旨意定大的仇敌。在外院子,是听献祭者的命令,在圣所是听神的命令。

「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血』是为赦罪,满足神的公义和圣洁,使我们亲近神。『肢油』是为神的荣耀,荣耀是神的自己;肢油是为满足神的自己。『血』对付了旧造,『肢油』是为新造。主的血是完全倒出,是说主倒出了我们一切天然的生命;主今天有骨有肉,却没有血。我们该学习拒绝天然的生命——血,而奉献上复活的生命——脂油。── 倪柝声

祭司的职务】

撒督的子孙,得以进圣殿事奉神,因为他们既受割礼,又没有走迷路,肯为神牺牲自己,约束自己,所以神选中了他们可以亲近神、事奉神,可以就近桌前事奉他。

事奉神应当注意的一些事:

一、要将脂油与血献给神──象征基督的宝贵与赎罪,也就是基督的身位和他的工作。

二、进院内必须穿细麻衣──信徒靠圣灵在基督的宝贵与赎罪,也就是基督的一种生活行为。

三、不可穿羊毛的衣服,使身子出汗──出汗是人受咒诅后,为了糊口,才必得出汗。象征自己的力量,靠天然生命来事奉神,只能使自己出汗带来的咒诅。

四、每逢到外院时,必得脱下供职时的衣服,放在圣殿里,穿上别的衣服──象征要圣、俗分别,不可混淆。

五、不可剃头,也不可让发绺长长──不能不服神的权柄,也不能求自己的荣耀。

六、进院内时不可喝酒──指世俗的娱乐、享受,要作祭司,就不能求自己有这些。

七、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象征和人发生关系,来往必须单独,不能再错。

八、要使民知道圣与俗,洁与不洁的分别──要能讲、教导民众圣与俗之别。

九、在神前,按神的判断来判断争讼的事──象征公平判断,照神的旨意断定人,不可徇私情,有偏见,判断是非。

十、在神的一切节期,守神的律法、条例──象征一个事奉神的人,必得按次序、守规矩,行为端正,敬虔,守着在神面前的地位。

十一、以神的安息日为圣日──靠神接受神所作的,以神的成功为圣安息日。

十二、不可挨近尸首沾染自己──要逃避死亡,要时刻活在灵的生活里,不要受死人沾染。

十三、一旦偶然沾染了,要洁净七天──要恢复一个时期,为着一点失败,进内院、圣所、至圣所,为要圣洁,丝毫不能马虎。

十四、进内院、圣所、至圣所,要为自己献祭赎罪。

十五、要以神为业。

十六、可以享用百姓献的祭物和供物──指着完全的基督。

十七、不可吃自死的或撕裂的鸟或兽──自死是没有生命的;撕裂是不能复活的。

以上是一个亲近神、作祭司的人该有的情形与生活。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 李慕圣《晨光》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

在圣所里,是在主面前。我们要追求事奉主,不是事奉殿。── 倪柝声

】「他们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这个命令虽然令人惊奇,但其中的解释却很有意义。那些在异象的殿内供职的必须穿细麻布衣服,而不可穿羊毛衣服,因为在将来事奉的环境里,任何使人出汗的工作,都不能蒙神悦纳的。这里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认为这个出汗的表号,使我们回忆创世记第三章所记人类的堕落。因着堕落的结果,咒诅便临到地上。因此,人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神并且告诉亚当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

今日神的工作却不是这样出汗劳苦,乃是带有来世那种毫不费力的性质,换句话说,神的工作是应该这样,因为它该带着神祝福的标记。只有当神的祝福受拦阻时,那属肉体的努力才成为必需的。请容忍我说一句话:属灵的职事,就是神自己的工作,当神亲自做工时,人就不需要消耗那么多的努力而为此流汗了。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出汗,是受咒诅的情形;出汗,是没有主的祝福,而肉体用力。在外院子杀牛、杀羊,可以出汗;在圣所里事奉主,却不可出汗。在主面前用属灵的力量,却不出汗。── 倪柝声

】神要人保守祂的圣所,从那里发出亮光,分别圣和俗的,洁与不洁的。── 倪柝声

】「我是他们的产业……我是他们的基业。」

这是对祭司与利未人的鼓励,他们看守圣所,就有这样的特权,对我们作父亲祭司的,也是这样。我们进入圣所,在祂桌子边来事奉父神,守他的命令(十六节 ),当要记得我们需要赎罪祭,才可亲近神(二十七节 )。一个人无论怎样圣洁,在神彰显完全的圣洁之中,若见自己的污秽,需要在祂的宝血下得以遮盖。

我们讲清事奉的特性之后,也要仰望神成为我们的产业与基业。我们与神相交,就得着神的帮助,这是何等的恩典,正如巴勒斯坦的农人在地上丰收农作物,我们也可以祷告,以信心来从神的心中得着生命一切的需要。

我们得着神,好像花卉得着阳光,婴孩得着母亲,祂一切的资源都在我们的手中,种子一撒出去,就从空气与地土吸取生命的营养,我们也同样从神无量的丰富中,得着一切恩惠,使我们纯洁、温和与坚强。我们有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我们也因父神的丰富,得以充实,因为祂住在我们里面,祂在高天之上统管万有,一切恩赐都为我们,可惜我们没有享受祂的产业。

──迈尔《珍贵的片刻》

【结四十四章】

作工和事奉主,是不同的。利未子孙所作的事,和撒督子孙所作的事,是不同的。利未人是在外院子,事奉圣殿,在民前宰祭牲,伺候百姓。撒督的子孙是在圣所事奉主的桌子,献脂油和血,事奉主。利未人在院子的工作是明显的。祭司在圣所的工作是隐藏的。在外院子是伺候百姓,在圣所是事奉主。

许多人喜欢在外院子用武,帮助人抬祭牲、宰祭牲——喜欢在外面奔跑、拯救罪人、建立信徒、服事弟兄,却不喜欢在圣所里事奉主。肉体的兴趣和吸引,也能存在在神的工作里。多少人在表面上,好像是拯救罪人,服事弟兄,其实是服事自己的肉体,服事自己里面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