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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士师记 第14章


圣经综合解读

1「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

2「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3「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参孙的家乡琐拉和「亭拿」())都是梭烈谷附近的城邑,相距大约8.5公里。琐拉在梭烈溪的上游,「亭拿」在梭烈溪的下游。梭烈谷是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边界,参孙往来于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间,结果是迷上了非利士女子;就像许多信徒在天国和世界之间游离,结果必然是爱世界过于爱天父。
参孙用来称呼非利士女子的「女子אִשָּׁה」,原文指「女人、妻子」()),与士师记中形容未婚女孩的「女子 בַּת」不同()),可能指离过婚的或寡妇,这个字也用来称呼大利拉())。
「割礼」())是割除男性包皮的礼仪,神把「割礼」作为与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立约的证据」()),表明人与犯罪的旧生命隔绝,单单信靠神、「不靠着肉体」())。以色列男孩在出生后第八天行割礼());埃及、以东、亚扪、摩押和阿拉伯人也行割礼,但不是出生后第八天;而非利士、迦南、亚述、巴比伦人则不行割礼。
神不允许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并没有禁止他们与非利士人结婚。但参孙的父母知道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所以不愿意参孙娶非利士女子,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来提醒参孙与神立约、分别为圣的身分。但参孙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不但不愿意受拿细耳人的条例约束,也不愿意受父母的约束。
「因我喜悦她」())原文是「因她在我的眼中是可喜悦的」(英文ESV译本)),表明参孙坚持娶这位非利士女子,并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作为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参孙,应该放下自己的喜乐,单单以神为乐。但他一生却被自己眼目所喜悦的吸引;分别为圣的以色列人也和参孙一样,不肯以神为乐,而是「各人行他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今天的信徒若不肯接受圣灵来改变自己的生命,也无法摆脱「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的辖制。
上图:梭烈谷地图。这里是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经常争战的地方。
上图:蜿蜒的梭烈谷是从沿海平原前往耶路撒冷的重要通道,谷中的梭烈溪是犹大山地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流域,从中央山地穿过示非拉丘陵流向地中海。这个地区很适合种葡萄,在士师时代是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的分界线。

4「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祂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既然参孙坚持自己的选择,神就借着他的软弱来对付仇敌,所以说「这事是出于耶和华」())。正如神任凭约瑟的哥哥把他卖到埃及,也任凭犹大出卖主耶稣,无论人怎样软弱、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结果都能被神用来成就祂美意。
神的目的是「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而不是让百姓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神的计划是借着参孙的经历和失败来唤醒百姓,而不是用他来制服仇敌。这个秘密参孙父母不知道、参孙不知道、非利士人也不知道。参孙一生都随心所欲地活在自己中,从来都不知道神对自己的计划。当一个人与神失去正常关系的时候,虽然也能像参孙一样在痛苦和失败中被神使用,但却不再能明白神的心意()),也不再能享用与神同工的喜乐。

5「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

6「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7「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

8「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9「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参孙离开大路,「转向道旁」())的葡萄园,是主动靠近试探、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因为拿细耳人应该远离一切葡萄制品())。「少壮狮子」())指已经长大、可以独立捕猎的狮子。狮子过去在迦南南部山区和约旦河谷十分常见,十字军东征之后才逐渐消失。
「感动」())的原文是「冲击」,「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表明一股巨大的力量临到参孙身上,所以参孙「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但旧约时代的圣灵只是暂时降在人的身上,完成工作之后就会离开,所以并不能改变人的生命。因此,参孙虽然可以「将狮子撕裂」,却无法抵挡美色的诱惑,也不能遵守拿细耳人的条例。
蜜蜂通常不会接近腐烂的尸体,可能死狮已经被秃鹰、胡狼等腐食动物吃得只剩下一付枯骨,所以蜜蜂可以在里面筑巢。参孙「用手取蜜」()),毫无顾忌地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还给他父母吃,让他父母也违反了食物洁净的条例())。
上图:梭烈谷的下坡是非利士人的地区,亭拿位于这一带。所以说「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士十四5)。

10「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11「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可能指参孙在筵席上随众饮酒,违反了拿细耳人远离清酒浓酒的条例())。
当时的婚筵为期七天()),七天过了才正式完成嫁娶。这个婚筵不是在新郎家举行,而是在新娘家中举行,表明参孙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后仍住在娘家,丈夫带礼物去探访,所生的孩子算为妻子家族的成员())。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习俗,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
这三十个人是「众人看见参孙」())后才请来陪参孙的,很可能是他们害怕参孙的力量,想防备他,所以七十士译本把「众人看见参孙」译成「当他们害怕他的时候」())。而参孙可能是看出了他们的敌意,所以故意出了一个谜语挑战他们())。

12「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13「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

14「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15「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16「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

17「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18「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里衣」())是一大块长方形的亚麻布;「衣裳」())则是质地较好的外衣,一般人只有一套()),所以三十套里外衣的赌注很高。
参孙的谜语原文是两节三拍的诗歌()),非利士人的回答和参孙对非利士人的反驳也采用了同样的形式())。他们都是有文化的人,但做出来的事情却非常粗鲁。
「母牛犊」())指没有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会用来耕田。参孙指责非利士人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如同用不应该耕田的「母牛犊耕地」,很不公平。
非利士人为了在打赌中获胜,就用死亡来威胁参孙的妻子())。而参孙的妻子为了救自己,就使出女人本能的武器,用七日的「啼哭」())套出了谜底。参孙能够撕裂狮子,却抵挡不住女人的泪水。参孙婚礼上的一幕完全没有拿细耳人的圣洁,而是与世界掺杂的结果。但神却允许这些事一步步地发生,使得参孙与非利士人彻底决裂,好让甘心顺服非利士人辖制的以色列人从昏睡中惊醒。

19「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20「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亚实基伦」())是位于地中海边的非利士人城邑,距离亭拿约36公里,来回要走两天。参孙大老远跑到这里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可能是为了避免城中的居民报复。但参孙「夺了他们的衣裳」()),却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
在「七日筵宴」())结束之前,参孙的妻子出卖了他()),所以参孙发怒离开,这个婚礼可能并未真正完成。参孙的岳父以为他放弃了妻子,这对新娘是一个奇耻大辱,所以立刻把女儿嫁给了「参孙的陪伴」())。
「感动」())原文是「冲击」,「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临到参孙身上。其他的士师最多只有一次提到「耶和华的灵降在」他们身上()),唯有参孙四次被「耶和华的灵」())感动。但作为拿细耳人的参孙,蒙了神这么特别的恩典,生活却没有分别为圣的实际,完全活在自己里面,这正是当时神百姓的失败写照。人的生命若没有被圣灵改变,不管有多少事奉的能力、有多少事奉的工作,也永远不可能脱离肉体。
在旧约时代,圣灵暂时降在人的身上,是为了赐给人特殊的事奉能力,完成工作之后就会离开,所以并不能改变人的生命。而到了新约的时代,圣灵就「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不但赐给我们事奉的能力,也能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的「心意更新而变化」())。今天,许多信徒的生活也没有神儿女的实际,完全根据自己来决定生活的内容。虽然神怎样管教参孙、使用参孙,也必然会怎样管教、使用那些活在自己里的人。但神并不希望我们像参孙一样在痛苦和失败中被神使用,而是盼望我们顺从圣灵、活在基督里,享用与神同工的快乐())。
上图:亚实基伦距离亭拿约40公里,来回须走两天。参孙大老远跑到这里击杀非利士人,可能是避免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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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参孙的谜语

(一 )

在开始另一个场面之前,应谈一谈第十三章结尾几节的记载。标准修订本将少见而且有趣的希伯来句子译成:‘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他’。耶路撒冷版圣经用‘感动他’(中文和合本也译作‘感动他’──编注 );新英文圣经译本用‘催促他’。士师记的古希腊译文用的动词含‘伴随’的意思。这个少见的希伯来动词只在其他三段经文中出现,都与‘灵’有关,但常是指我们自己的灵。其中两处说及梦境是那么的咄咄迫人,令人焦虑不安,以致法老要召见约瑟,而尼布甲尼撒要召见但以理,为他们解释来自神的机密。诗七十七篇也反映了诗人在夜里为未来的类似的苦恼与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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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士师记第十四章

.参孙的初恋。亭拿位于琐拉西南四哩之处,在梭烈谷的另一边,为非利士人所占领,由此可见他们深入以色列人之境。参孙显然能够自由来往,同时他们并未拦阻参孙的婚事,可见当时乃太平时期。然而不论如何太平,第4节下半仍然称之为非利士人的辖制,此有考古证据之证明,因为「非利士人制的」器具乃此时期特有的陶器成品,在示非拉及南地广为分布,时间约为西元前一一五○年以后。亭拿及琐拉极为相近,中间只隔着一个钟头的步行路程。有些解经家颇觉费解,例如第5节记载参孙的父母造访亭拿,却未记载他们的回程。然而,若考虑到二地之间相隔如此之近,便会发现实在不值一提。

参孙在亭拿邂逅第一个情人,尽管她是一个非利士人,不合他同胞的传统及律法禁止异族通婚的规定;参:,但这些都未影响到参孙对她的迷恋。他父母对这宗婚事的悲伤可想而知,特别是他们知道他不寻常的出世及特别的使命。参孙对这件人生大事却十分草率鲁莽,也不顺服他的父母。在以色列人的社会中,父亲是一家之主,拥有对全家成员的权柄,其中包括为儿女娶妻(例:。无论在婚姻或其他大事上,儿子违背其父母心愿而行都是很少见的,因为当时是以家族为单位,个人的喜好不能超越家族的规矩。参孙对这位非利士女子的爱慕,使他对父母的悲伤视若无睹。

这宗婚事可能是较为下等的婚姻,因为女方不但没有加入男家,反而留在她的同胞中间,由她的丈夫定期来探她;参看之注释)。德富(R. de Vaux)认为:「参孙的婚姻与当时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婚姻形式很相似,这是一宗真实的婚姻,但没有永久同住。女方是她自己家中的主妇,她的丈夫被称为 joz musarrib ,即『访客丈夫』,好像一位客人,带着礼物来拜访。」60希伯来经文中所使用的女子一字,并不是通常用来形容未嫁女子的用字,反而是指一般妇女的用字,这个用字的选择显示出对参孙所选择的结婚物件带有鄙视之意,可能她是个寡妇或是离过婚的妇人。对大利拉有类似的描述。未受割礼这个形容词(3节),在旧约中有许多次用来描述非利士人,这是很恰当的形容词,因为以色列及其四邻中,除了非利士人之外,都遵守割礼。然而其他民族的割礼与以色列人的割礼有显著差别。例如,以色列以外的割礼通常与男子成年(puberty rites)或婚前礼仪有关,在埃及则限于祭司,甚至祭司的领导阶层才能领受。

4.这显然是编者的注解,写于非利士人之欺压已完全过去之时。若果如此,则可能是在大卫王朝之中期。编者相信参孙虽然破坏了家族规矩以及国家宗教法规,但大局仍然控制在耶和华的手中,因为神要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61

.参孙及狮子。第5节的动词下( down )及到( came )均为单数形式,加上参孙并未告诉他的父母他杀死狮子一事,因此导致许多解经家认为他的父母可能没有和他在一起;事实上,他去谈论娶妻之事是未经父母同意的。但是这种假设不但忽视了经文中提及他父母的同去,同时也是不必要的。在下到亭拿的途中,有许多情况可能造成他们暂时分开。就这次事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他杀死那只狮子,其他一切都是次要,因为杀狮一事与参孙后来在婚筵所出的谜语有关。一如上述,62有些细节未清楚交代,可能是因为琐拉及亭拿十分邻近的关系。

参孙受到一只少壮狮子的攻击,却突然得到一股不可抗拒的能力,因为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神的能力降在参孙身上,惟一的效果似乎是异乎寻常的力量(19节;;并参阅有关扫罗之叙述)。本叙事之重点在于他轻而易举地成就此事,并未强调他如何成就此事。然而,此处的动词撕裂( rent ,AV、RV)显示他是将此狮子从中间撕开裂为两半,也许是从的后腿处把一撕,使它成为两片。所记载的献祭,也是用同一个动词。古代英雄式的神话中有许多像这样的故事,据说吉加墨斯(Gilgamesh)之友隐基度(Enkidu)便是这样将一只狮子由后腿处撕成两片;海克力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英雄)赤手空拳地扼死狮子尼米恩(Nemean);波里达玛斯(Polydamas)也效法海克力斯,赤手空拳地在奥林巴斯山杀死一只狮子。经文提及参孙手无器械,未带武器的情况,显示非利士人可能已经实施不准以色列人拥有武器的策略;更有可能的是,要强调参孙胜利的特别之处。之杀戮,却不可能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成就。

.在狮子死尸中的蜂蜜。我们无法确定过了些日子是指多久的时间,但既然参孙将蜂蜜与他的父母分享,则有可能是他由亭拿往琐拉的回家途中,并且因为有一个蜂窝形成了,显然这是他上一次去亭拿的回程。既然他转向道旁,可见上一次杀狮是在大路以外的小道上。他发现狮子的死尸中有一群蜂子。在巴勒斯坦那样极热的夏天里,死尸通常很快开始脱水,不致腐烂,便于蜜蜂筑巢,因蜜蜂通常不会接近腐烂的尸体。也有可能自然界择食腐肉的动物(如蚂蜣、秃鹰、狐狼等)已经开始啄食,自然留下一个空穴给蜜蜂筑巢。希罗多德(Herodotus)记述过一个相似的事件,亦即在奥尼希留斯(Onesilus)的骷髅中发现一个蜂巢。值得注意的是,这节经文形容参孙取了蜂窝(此取蜜的动词显示他是用手拿取;RSV),接触了尸体,破坏了拿细耳人的许愿,而且他故意这么做的;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告诉父母那些蜜的来源之原因。

.参孙设筵。我们又一次看到参孙之父令人费解的举动,我们不清楚他为何要去亭拿,因为摆筵的人是参孙。婚筵乃设在新娘的家中,显然这并非一般的犹太人婚筵。可能参孙之父无法认同这桩婚事,惟力阻未果。但我们无法确定,因为显然有些细节未包括在此处。婚筵的风俗以铺张而著名,这个婚筵中的一些细节也在后来的庆典中出现,甚至到现在都仍保有此种风俗。通常这种庆典为期七天,而嫁娶则是到七天过了才告完成。有三十个人陪伴参孙,他们是「陪伴新郎之人」;RV),他们可能源于婚筵中的保镳,为了避免婚筵被强盗趁机打劫而设立。经文显示出这次的安排有一些特别,因为这三十个陪伴之人乃是后来才选出来的。七十士译本将之翻译成「当他们害怕他的时候」(11节),亦即这些保镳是为了防备参孙而设立的!但是,在此时,似乎没有明显理由导致他们应当怕参孙;毕竟,参孙经常造访亭拿,可能使他们早对他非比寻常的体格习以为常了。

.参孙的谜语。本段经文有一些关于时间的问题很难解决。婚筵长达七天(12节),这些少年人三天之久都无法猜出(14节);第七天时(15节,AV、RV),他们威胁参孙之妻帮助他们;她在参孙面前啼哭七日,直到第七日时参孙才将答案告诉她(17节)。七十士译本译为第四天时(15节,参 RSV、RV 旁注),使问题稍微减少,解决了第14节的问题。但是,第17节前半句的难题仍然无法解决;显然经文应当是「她在丈夫面前啼哭,直到第七日婚筵之前」,或是诸如此类的意思。这段经文虽有难题,但是其重点为参孙之谜语却是无庸置疑的。古代世界极重视谜语,不过,由旧约可以看出,在希伯来人的生活中,对那些芝麻蒜皮般的琐碎谜语并不重视。在示巴女王请问所罗门王时,此字译为「难解的话」(hard saying;;在,以及中,亦译为「谜语」(dark saying)。

在婚筵这种节庆的气氛之下,参孙所提出的挑战很快便获接纳,这三十个陪伴的人认为集三十人之智慧及时间,他们占尽优势。其实,他们的赌注是很高的,因为里衣(12、13节,AV)是指长方形之布,通常是日夜都贴身穿着的内衣。衣裳(AV;参:RV)则可能是节期的礼服(RSV),与现代「主日的最好衣服」同义。这些衣裳的质料及装饰都比较高级,不是日常便服,乃是在像婚筵等特别的日子才穿着的。一般人只有一套这样的礼服,这种衣物通常也是打仗时的主要战利品之一(。参孙的谜语是用对句的形式作出来的,每一句有三拍,英文或中文翻译的节奏并非原来的节奏:

吃的从吃者出来,

甜的从强者出来。

除非有人知道这些参孙自己才知道的事,否则几乎没有人可以答出这个谜语的答案。难怪这三十个伴郎发现他们不可能解答时,开始为将要负担的昂贵费用担心。他们对参孙之妻的恐吓(15节),使得婚礼蒙上一层丑恶的、暴力的色彩,他们控告参孙之妻设阴谋来抢夺他们的财物。的事件显明他们的恐吓并非虚言。妇人为了救自己及她父家的性命,使出女人本能的武器,(这种武器曾为无数男女带来无数的苦难!)泪如雨下,向丈夫撒娇,说参孙根本不爱她,否则不会不告诉她谜底。参孙面对她的指控,惟有回答连自己的父母(那是他最应负责的对象)都不知道谜底(16节);但是他却无法忍受三至四天的泪水攻势。虽然一直到最后一天都保持这悬疑的情势,然而参孙在等候婚礼真正圆房之前,却亟于停止他妻子的泪水,终于将谜底讲出,导致那场婚礼从未真正完成。因为当七日期限将届之时,陪伴之人将谜底讲了出来,以致参孙因怒从未真正进入洞房。因此,这个婚礼并未完成,应被视为无效。他对那三十个陪伴之人的反驳也是采用与他的谜语同样的形式,是一个三拍的对句,并在名词之后,形成一个透过重复第一人称单数字尾的节奏,这在希伯来文诗体中是比较少见的。伯尼成功地将之译为:

你若是以我的小牝牛犁田,

你不会解开我的谜语。63

.参孙在亚实基伦的事迹。参孙显然对他妻子之泄密极感愤怒,因为她没有理由隐瞒不告诉丈夫她所受到的威胁,因此他亦恨造成此威胁之非利士人。在这次危机中,他又一次得到由神而来的能力,一如其他经文所说的,突然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心中只记得要偿还赌注,加上报复之心如火般炽烈,以致将婚事置诸脑后,一心要非利士人自作自受。亚实基伦位于海岸距离亭拿二十三哩处,是非利士人五个主要城市之一。参孙选择亚实基伦施行报复,可能是为了避免任何人将这件事与婚礼联想到一块儿。若参孙在亭拿附近的城市或村镇里击杀了三十个人,毫无疑问地,这笔帐马上会追究到他头上去,他在琐拉的家人将会遭受残酷的报复。参孙付了赌注之后,便忿忿不平隐退到琐拉的家去了,他对妻子的迷恋暂时冷却。对于新娘而言,在婚筵即将完成之时如此被冷落是极大的羞辱,因此她便归了参孙的陪伴( best man ,RSV),就是作过他朋友的(参:。对现代读者而言,仍有许多待解的疑点。例如,往返亚实基伦最少需要两天的路程,参孙回到亭拿时显然带了许多的衣裳。他的新娘是在他回来以前,还是在他返回琐拉以后被归给他的陪伴的?值得注意的是,叙述士师记的人对令我们费解的细节并未多加着墨,只是强调杀死非利士人此一事实。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

“亭拿”,虽然由非利士人占领,但只是位于参孙琐拉的家乡西南面约四英里(6.4公里 )以外。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亭拿」:在琐拉西南约六公里(四英里 ),原属但支派,后属犹大,曾数度落入非利士人手中,当时似为非利士人所有。以非二族虽经常于战争状态中,仍有和平接触,甚至通婚的例子。

──《串珠圣经注释》

亭拿在参孙的家乡琐拉西南约6公里,位于伯士麦西的梭烈谷中。其地住有非利士人,可见非利士人已渗入以色列人的地方居住(4节 )。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参孙的父母听到他要娶外族女子为妻,当然十分不悦。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亭拿: 以色列征服迦南地,将亭拿分给但支派,但不久就被亚摩利人夺去(1:34),之后又被非利士人占领。王国初期,犹大合并了一直被非利士人所占领的亭拿,除了亚哈斯王在位期间,亭拿暂时被非利士人夺去,一直属于犹大。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参孙下亭拿】

神的灵催逼参孙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亭拿去,要从那里取一个非利士人为妻。“亭拿”原来是犹大混乱家庭关系和性欲的地方,这里的“下”也表示参孙有堕落的意思。究竟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这就是神的灵催逼参孙的结果吗?人往往在男女的关系上堕入混乱而深受其害,而忠与不忠又是男女婚姻关系的中心问题。圣经也常以男女的婚姻关系来比喻神和以色列人的关系。这里神也许要接着参孙的经历来启迪以色列人吧。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虽然参孙为拿细耳人,但他一生却作了许多连一般以色列人都不当作的事情,不过,神仍然用他的弱点去拯救以民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串珠圣经注释》

本章参孙开始他的活动。当时,以色列屈服在非利士的欺压下,像奴隶一般。参孙的崛起与斗争,为他们敲响了警钟。参孙的故事中,女人占较大比重(16:1-4),本文是亭拿的非利士女子。与当时大多数以色列人一样,参孙也渴望与外邦女子结婚。他的父母非常清楚他的身世,极力反对。但参孙固执己见,终于得到允许。为了完婚,参孙与父母一起下到亭拿,旅途中杀死雄狮,由此想到一个谜语。婚礼进行较为顺利,但参孙的谜语,导致三十名亚实基伦非利士居民被击杀。由此点燃非利士和以色列之间的战火,直到后来,非利士才被撒母耳、约拿单、大卫等人击败,14:22,17:49-54)。据推测,以利治理以色列时,非利士人入侵以色列抢走约柜,似乎发生在参孙之后。参孙的生活极具冒险性,他用人的方法作了不符合伦理的事情。这截然不同于拿细耳人或以色列救赎者当采取的态度。但这罪恶行径背后,隐藏着神要拯救以色列的计划(4节 ),因此,当神的灵与参孙同在,他就成为实行神旨意的伟大器皿(19节 )。通过这事,可以知道本书并非要介绍士师超凡的力量或德性,乃要明确 彰显神的恩典与权能,虽然人有无数弱点,神却依然用来拯救百姓。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禀告他父母……愿……: 与父母商讨婚姻问题,现代社会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当时以色列社会,得不到父母允许,不能完婚。当时新郎父亲拥有选择新娘的权力。本节的“娶来”一词,同时用于参孙和父亲身上,这可以支持上述观点,6:2,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以色列人用“未受割礼的”名字来称呼非利士人,含有鄙视的意思,因为他们不是与神立约之民。注。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参孙在娶妻之事上一意孤行】

参孙的父母曾尝试阻止他与异教的非利士女子结婚,但是没有效果。因为参孙一意孤行,不理会约法的要求,只求满足自己眼中的情欲。他是一个反叛的角色,要摆脱父母的束绑,好像以色列人要摆脱神的约法一样。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显明参孙的人性欲望及作为以色列拯救者的自我意识。因我喜悦她: KJV和RSV皆译为“她取悦我”。参孙强硬坚持与她结婚,似乎那女子能满足他肉身与眼目之欲,却不注重她的信仰。这是极为轻率的举动,无视婚姻具有的深奥意义。另外,参孙行事如此轻率,自有原因。当时参孙一直伺机报复侵扰以色列的非利士人。绝色的非利士女子,既可以满足其情欲,也能制造攻击非利士的借口。这是他要那女子的目的,下文所叙,清楚表露了参孙的意图(12-19节 )。本文具有的教训:①神完全可以用超然的权能,倾刻间摧毁非利士,却把此任务交给极不成熟的参孙。因为神定意要使人参与其旨意的成就当中;②为达到目的,不可不择手段。虽然击退非利士是神的计划,但不可为此事,坚持与外邦女子进入不讨神喜悦的婚姻。因着所用的不纯手段,参孙最后结局悲惨(16:21-30)。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这段遭父母反对、与非利士人联姻的婚姻,最终被神使用去完成祂的计划。本节的“因为他”是指神。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不是说神的旨意要参孙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既作了这个选择,神就藉他的坏行为来成就神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神容许约瑟的哥哥卖他到埃及为奴,预备他后来拯救全家;也可让犹太人把耶稣钉十字架来完成祂救赎的计划。依神的旨意决不会宽恕参孙犯罪的行为,去娶异族女人,亲近妓女,与大利拉同居。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为何神使参孙与一位信奉异教的女子堕入爱河,从而借着这事情来挑起以色列与她邻邦的争端呢?】

参孙似乎安于与非利士地主保持友善的关系;当时,非利士人以地主的身份,控制着以色列的但支派。非利士人来自克里特岛(即圣经的迦斐托 ),是好战而富侵略性的民旅;他们辖制着以色列人,历时多年。神定意使非利士人奴役以色列人,在撒母耳和扫罗的时代都维持这个局面,直至主前一千年左右,大卫王最后战胜非利士人为止。在士师时代,参孙可以击溃非利士人的势力。然而,他太关心自己个人的喜好,过分渴求一己的快乐了;参孙不肯负起击退非利士人的责任。参孙的惊人勇力,实难与他向神呼召的回应相称。在婴孩时期已被奉献与神作细拿耳人,参孙却发展出任性、自我中心的态度。因此,要刺激他起来反抗那些压迫他同胞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从他的个人兴趣着手,使他基于个人利益而与压迫者起纷争。敬虔的双亲劝诫参孙,无论非利士人的女子如何吸引,也不要和他们发生任何关系;但参孙不理会父母的忠告,一意孤行。

当时的情况正是如此,告诉我们:「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一位新英雄应该在这时候出现了,他要拯救以色列人脱离信奉异教者的压迫,正如俄陀聂、以笋和基甸曾施行拯救一样。然而,参孙太专注于自己喜悦的事情了,以致他不能察觉神的呼召。因此,必须有一次强烈的打击,才可引发参孙起来反抗非利士人的动机。为着非利士人用恶毒手段对待他,参孙便愤而报仇,神甚至藉参孙的欲念来成就他那仁慈的目的——减轻压迫者加诸以色列的重担。参加婚筵的宾客恐吓参孙年青的妻子,迫她说出谜底。结果,参孙愤然攻击亚实基伦附近的年青人(他们可能是民兵组织的成员 ),抢夺他们的衣裳来缴付他曾承诺的奖品

这件事情的余波未了,参孙厌恶自己的新娘子,便将她抛弃了。后来,参孙发觉妻子已被送给另一个男人,便无名火起三千丈,把这城的全部禾稼都烧掉!事后,非利士人当然会组织起一队卫队,拘捕参孙,为他所干的恶事而惩罚他。但这个策略令非利士人自食其苦果,惨败于以坦及拉末利希(14-17节 )。一连串事故,令非利士人长久以来对以色列的辖制,现在松弛下来了。后来,虽然参孙愚蠢地向非利士情妇大利拉泄露他得勇力的秘密,这却导致非利士领导阶层的精英份子死于大衮庙的倒塌事件中。「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本节记载参孙的婚姻乃「出于耶和华」

。假如信徒不应与非信徒结婚,为什么参孙的婚姻是出于神呢?】

清楚地解释了参孙当时所做的错事——与亭拿的一个非利士女子结婚;他的父母也曾加以劝诫,忠告他不要因着婚姻而舍弃自己的信仰。然而,这个被爱情冲昏脑袋的年青人却坚持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到了第四节,圣经显示了神使用参孙,在未来的数十年内,令参孙成为抗拒非利士人的富有侵略性的战士,「他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

若我们只基于上述记载就下结论,说神喜悦参孙破坏摩西的律法(律法严厉地禁止这种通婚的事情 ),就犯上错误了。然而,上述记载的含意,却是神意图使用参孙,使他成为一个战士,拯救神的子民脱离不敬虔的非利士人的暴虐。因为在那时候,参孙仍乐于与非利士人保持良好关系,他似乎不会拯救同胞脱离信奉异教的地主的辖制。要使参孙成为以色列的战士,就必先令他与非利士人决裂。事实上,参孙与亭拿的非利士女子从未正式维持夫妻关系,但这段不愉快的经历却将参孙带回正路,攻击非利士人。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

古时迦南南部山区常有狮子出没。亭拿所在的梭烈谷,沿河一带盛产葡萄。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当时巴勒斯坦南部和约但峡谷周边常有狮子出没。狐狸等野兽穴居在葡萄园,狮子可能为捕捉狐狸下到葡萄园。参孙赤手空拳打死百兽之王狮子,暗示他将大大击杀非利士人。参孙的巨大力量是神特殊的恩赐,不是与生俱来。神将各样恩赐给为他作工的人,将超常的力量赐给参孙。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危险的非利士人】

第五节说参孙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这就是表示参孙已经进入危险的地方了,因为葡萄园对做拿细耳人的参孙构成了极大的试探。狮子的出现表明参孙有生命的危险。就在这个危险的时刻,神灵大大地感动参孙,使他撕裂了那头狮子。这是神对参孙的奇妙拯救,代表参孙最后要撕裂非利士人。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参孙力足撕裂狮子,道德的力量却不足自拔于女色,且完全不理拿细耳人的神圣盟誓。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

参孙与非利士女子】我们上面说过,参孙故事的背景是但支派被逼北迁的混乱时期。本节经文表示,参孙与非利士女子的关系在参孙的思想中也是一个挣扎的过程。经文说:“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他。”前面第三节已经说参孙喜悦那女子,为什么这里又重复重述呢?因为前面的“喜悦”是针对父母的反对意见说的,有故意站在相反方向的可能;这里却完全是参孙自己的评估了。参孙在父母的反对之下可能怀疑自己是否真正喜欢那女子,本节经文表明他真的 喜悦他了、这是参孙经过挣扎后的抉择—他仍然以满足眼目的情欲为原则。我们知道,最后参孙的眼睛被挖去不是没有原因的。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死狮的尸身显然已腐化,骨头也枯干了,所以蜜蜂才会在尸身内筑巢。

──《串珠圣经注释》

巴勒斯坦夏天酷热,狮子的尸体很快晒干,又给苍蝇吃剩骨架,蜜蜂可在里头营巢造蜜。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过了些日子: 蜜蜂不会生活在腐烂的尸体上。狮子的死尸似乎已完全腐烂,只剩下骨头。蜜蜂可以在其中聚蜜,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参孙与父母一同下到亭拿,为了订婚(5节 )、完婚(本节 )。在女方家举行仪式,意味参孙随从非利士的风俗。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在夏日太阳的曝晒之下,尸体很快就干了,那空壳很适合蜜蜂筑巢。触摸死尸是违反拿细耳人的条例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参孙触犯了拿细耳人不可触摸死尸的条例 ; 不过这禁例可能限于触摸人类尸体的情况。

──《串珠圣经注释》

起誓做了拿细耳人的不可接触死尸,免玷不洁。参孙不但从死狮身上取蜜,而且边吃边走,还给父母吃,完全不理洁与不洁的规例。他不敢道出真相,可见心中海存善念。他后来承认神才是他力量的来源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筵宴”。为期七天(12节 ),期间会喝酒,参孙那样做也是有违他作为拿细耳人的身分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在新娘家举行婚筵是不同习俗的婚礼。新娘婚后仍住在娘家,丈夫只经常来探望她

──《串珠圣经注释》

摆设筵席七日(12-17节 ),参孙一定随众饮酒,违背拿细耳人的规例。作拿细耳人的三条禁例:不沾死尸不喝酒、不剃头发,参孙只遵守了最后一条。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三十个”陪伴的人。陪伴新郎的人,他们负责防止任何人进行干扰。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众人看见参孙」:可意译为「当他出现的时候」。婚礼中新郎通常有陪伴的人;不过,这三十个陪伴的人似是来监视参孙的。

──《串珠圣经注释》

婚筵在女子家中举行,妻子也留在父家,可能为当时流行的一种“夫访式”婚娶,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注。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新娘的父母亲戚、特意选出的三十名朋友,前来迎接新郎。据宴客人数、宴期及规模看,女方家很有势力。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里衣”。长方形的布,当内衣或睡衣来穿。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里衣」:是大块长方形的亚麻布,供人日夜穿着;至于「外衣」,则质地上乘,留待隆重的节日(如婚筵 )才穿上。

──《串珠圣经注释》

古代中东一带,宴会中流行猜谜。“里衣”是贴肉的衣服,用细软布料缝制。“衣裳”为穿在外面的礼服。当日普通人家只能制备一套这样的衣服。对参孙来说,三十套里外衣是一笔可观的奖金。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 参孙与非利士人之间的敌意逐渐公开、加剧,冤冤相报接踵而起。婚筵有各种娱乐以使气氛喜庆,参孙想藉此机会击杀非利士人,想出一条绝妙的谜语。里衣: 长方形麻衣,轻薄、质量优良。衣裳: 特殊的场合或庆典之际所穿礼服,并非普通衣裳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谜语】

谜语的基础通常是所用字眼含义双关。表面是字眼一般的用法,但要解谜却须猜到字义较不常见的一面。有学者提出参孙谜语的表面,可能含有粗鄙(描述筵宴中饮食过度的结果 )或淫秽(形容即将进行的洞房 )的意味。但这两个理解,本身似乎都是过于隐晦,不足以构成谜语的表面意思。在同时代的希腊传说中,莫普苏斯(Mopsus )在特洛伊城被掠后,以谜语挑战率领亚该亚大军离开的领袖之一卡珥赫斯(Calchus )。引人入胜的一点是后来创立亚实基伦城的,据说就是莫普苏斯。

──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

】「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吃的”即食物。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吃的……甜的……: 三十个非利士人满有把握地等待参孙说出谜语,他们自信群策群力便可解谜。但参孙的谜语却使他们束手无策。因为此谜语来自参孙个人经验,不是出于民间故事。于是他们断定参孙欲藉此迷语抢夺自己的贵重衣服,从而威胁参孙的妻子(15节 )。参孙的谜语是希伯来特有的对偶平行诗,使用图表,可轻易得出谜底。此谜语讲到,捕杀其他动物的勇武之兽、最甜的食物(18节 )。

吃者 = 强者 → 狮子

吃的 = 甜的 → 蜂蜜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第七天】问:士帅记:「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人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又十七节:「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此两节如何相合?

答:当作「到第四天」。内证:十四节说:「三日不能猜」,则此处必是「第四天」。否则第十四节当作六日不能猜。又外证:(七十土译本 )及(叙利亚译本 )均作「第四天」。若是,则不难解了。这是圣经「抄本」之误,并不涉及默示问题。

―― 倪柝声《圣经问答》

】「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

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 据此看来,参孙抵达新娘家之前就已下定决心要惩戒非利士人(4-6节 )。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母牛犊”。参孙妻子的谑称。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母牛犊」:指自己的妻子。

──《串珠圣经注释》

母牛犊是未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用来耕田。以色列男子喜用母牛、母鹿等来称呼自己的爱人和妻子。参孙指责他们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有同用不应耕田的小母牛来耕田,非常不公平。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谜语的意思来: 参孙看出30名非利士人,借着威胁妻子探出答案,于是用比喻指责他们违规的行为。与14节谜语一样,本节也使用希伯来诗的三节拍对偶句。“母牛犊”通常用于生殖、劳动、服从。当时希伯来人认为,女子结婚生子、料理家务、彻底顺服丈夫。这种背景,参孙很自然把妻子比作“母牛犊”。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参孙说这话的意思是──】

“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是指“如果他们没有利用我的妻子”而言。假使他们没有恫吓他的妻子,就不能猜出谜语的答案。

──《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亚实基伦”,一个非利士人城市,距离地中海沿岸约贰一十三英里(37公里 )。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亚实基伦」:沿海城市,离亭拿三十七公里(二十三英里 )。参孙老远跑到这个非利士人的城市,击杀三十个人,夺取他们的衣服,是要避免城中居民向他还击。

──《串珠圣经注释》

亚实基伦为地中海旁一个重要的非利士人城邑,距亭拿约40公里,来回须走两天。参孙故意选择一个较远的地方夺取衣服,也许是避免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报仇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亚实基伦】

地中海边的亚实基伦位于特拉维夫南面差不多四十哩。其遗址占地一百五十英亩,由于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有大规模的城防设施。亚马拿时代(主前十四世纪 )统治这城的迦南人名叫伊德雅(Yidya ),亚马拿档案中有好几封信都出自他的手笔。非利士人于主前一一七五年左右开始在此定居。参孙的事业开展的时代(铁器时代一期 ),亚实基伦至少在北坡设有防御工事、护坡(城墙外防止敌军逼近的斜坡 ),和泥砖建筑的高塔。从亭拿到亚实基伦约有二十五哩的行程。至于他为什么不前往比较接近的以革伦、迦特,甚至亚实突,却不清楚。

──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非利士人既然违反规则(12节 ),参孙也就可以不履行约定。参孙去亚实基伦不是为了衣服,而是因他恨恶非利士人。据观测,参孙可能打算杀死非利士人,夺来的衣服,交给其他非利士人,借此侮辱他们。参孙的愤怒符合神要击打非利士人的旨意,所以“耶和华灵”的权能与他同在。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最后完成这段婚姻的是参孙的男傧相,而不是参孙。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婚礼过后,参孙不顾而去,这对新娘是奇耻大辱。参孙岳父以为他就此弃妻而去,立刻把女儿嫁给参孙的陪伴兼朋友,一洗女儿的羞辱。

──《串珠圣经注释》

“朋友”指婚礼的伴郎。按风俗,七天婚筵结束时,新郎才可完婚。参孙因忿怒弃妻而去,还未入洞房,女子的父亲以为这段婚姻已完结,把女儿给了其中一位伴郎,免得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丈夫,也无人供养。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思想问题(第14章 )】

1耶和华神曾吩咐百姓不可与异族通婚,为什么参孙却要求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呢?4节是否表示神嘉许他的选择?

2参孙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所持的是什么理由?参3节。你是随从眼目喜好作你选择事物的标准,抑或凭意志坚守原则为标准呢?

3参孙提亲的步骤是不是合乎以色列民的一般做法呢?; 38:6。你对参孙的性格有什么进一步的了解呢?

4参孙的婚姻和常人的有分别吗?参15:1。夫妻不同住是否合乎圣经原则?

5你对世俗潮流抱什么态度呢?入乡随俗?自成一格?参孙接受非利士人的风俗是否导致他失败的原因之一呢?

6参孙既然知道非利士人串通他的妻子,为什么还要守约呢?

从他出谜语及守约看来,他的性格怎样的?

7参孙为什么不在亭拿附近击杀三十人,而要下到亚实基伦下手呢?

8你怎样评估参孙击杀三十人这件事呢?19节的内容能否说明你解释这事?参孙一名(13:24)与他这次的表现是否相符。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参孙择偶的标准有甚么问题?他父母为甚么反对?】

参孙的父母反对他娶非利士的女子,是因为:(1 )违背神的律法;在3章5至7节之中可以清楚看到,以色列人与异教人通婚的后果。(2 )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敌,娶他们所仇恨的非利士人女子,对他的家庭是种耻辱。不过,他的父亲虽然有权拒绝,还是依从他的要求,答允了这宗婚事。

──《灵修版圣经注释》

参孙徒手撕裂狮子,这可能吗?莫非……】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也可以直译为“耶和华的灵带着大能临到他” )指耶和华的灵赐给他不寻常的体力。他似乎只是因圣灵的临到而增加了体力,其他方面未受影响。

──《灵修版圣经注释》

「吃的从吃者出来。」

少壮狮子向圣徒吼叫。地狱的狮子无法对他们有什么扰害。牠无法走到圣洁的大道上,它只能走近,却不能常在那里,只可遍地游行,吼叫。试探好似在亭拿的狮子,攻击参孙。

参孙杀了狮子之后,那死的狮子里面就成了蜜蜂窝。以后他回来,用手取蜜。这可作为一个比喻。每一次试探一经克服,就产生力量与甘甜。我们可以得胜有余,不仅制胜仇敌,也可分享胜利的后果。

试探产生力量——每次我们克服罪恶,就在内心中有了力量。印第安人打仗,以为他们如果制胜敌人,就有力量进入战士心中,我们若能克服急躁的罪,就产生忍耐,足以抵御试探。「忍受试探的人有福了,因为他经过试探,就必得着生命的冠冕,就是主应许凡爱祂的人。」

试探产生甘甜——凡受过试探的人就有温和的心,于是谦卑以及敬虔,体会神的同在,都使他得胜。他对神的话更有爱慕的心,刚到甘甜无穷,比蜂房的蜜甘甜。我们的生命藏在主里面,必满有甘甜与温良。「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温柔。

──迈尔《珍贵的片刻》

出于耶和华】

「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

人可能行愚昧错误的事,至终却成就神的旨意。从在母腹中,神就拣选参孙作拿细耳人,但他行事却完全违反分别为圣的条例。他从未想到拯救以色列人的使命,只为了自己肉体的私欲。虽然如此,“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人虽然有软弱败坏,神的计划却必然成就。不过,这是事后的观察,不能作为临事选择判断的原则。
参孙下亭拿去,看见一个非利士的女子,就强要他的父母给他娶来为妻。明显的,他只凭外面看,不寻求神的旨意。其实,不在本民中找婚姻的对象,而要未受割礼的外邦女子,是错误的。但参孙唯一的理由是:“我喜悦她!”人执意行自己的意愿,必然将陷入试探罪恶。参孙不知分别,下去与那女子说话,只凭耳朵,而不重心灵,就喜悦她。也许,从人的方面看来,跟文明优越的统治民族结合,是高攀;但在神的子民,却是自卑自贱的低就。
在下去的路中,看见一只狮子。参孙有神的灵感动,徒手撕裂狮子。后来死狮的体内有了蜂蜜。他又无视于拿细耳人不可摸死物的规例,只要吃甘甜的蜂蜜。人肉体的倾向是惟求甜的,而不惜违背神的旨意。
下去的结果,是与外邦人联婚。接着是联欢,摆设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这是说,既然联婚,就必须照他们的风俗,不能不牺牲真理。这是神子民的严重损失。于是参孙违背了从母胎就不可喝酒的吩咐,与外邦人欢饮,放弃了拿细耳人的身分。
在欢宴中,参孙出了个谜语,给那三十个陪伴的非利士少年人来猜:“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天猜不出,就利用参孙的“母牛犊耕地”,藉他的妻子问出谜语的意思。这显出异族女子,虽同床而异梦,也暴露了参孙的弱点,在于耽迷女色,没有道德原则。
今天教会必须谨慎,选择领袖不仅须要有才能,更须要有属灵品德,敬虔圣洁,有猷,有为,有守,才可以为教会带来赐福,美好的声誉,长远的复兴。参孙型的领袖,虽然一时得胜仇敌,他的私欲就是自己的仇敌,终究非神子民之福,另一次的羞辱挫败,将随之来到。

── 于中旻《圣经研究》

神给我的恩赐我是如何运用的?有没有用来谋私利?】

参孙把神给他的特别恩赐,任性地作自私的用途。现在神也将能力与技巧分给全教会。使徒保罗说,这些恩赐是用来“建立基督的身体”,也就是建立教会的。把这些能力用作自私的目的,就是削夺教会与同道信徒的力量。在你使用神所赐的这些能力时,一定要明确你是在帮助别人,而不单单是为着自己。

──《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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