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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士师记 第17章


圣经综合解读

1「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

「以法莲山地」())指从伯特利向北到耶斯列平原的山区,包括玛拿西支派地业的西部。米迦的家乡很可能是伯特利,后来北国的耶罗波安也在以法莲山地的伯特利设立偶像())。
十七至二十一章的两个故事,是士师记的结论。当我们看够了神百姓七次失败的循环,心里充满了叹息和疑惑以后,圣灵就在最后五章里向我们揭示百姓不肯顺服、以致陷入失败循环的属灵根源。
这五章所记录的两个故事不是在参孙以后发生的,而是追述到士师时代起初的源头,那时摩西的孙子())和亚伦的孙子())都还活着。百姓承诺「我们定要事奉耶和华」())之后才十多年,新的世代就「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信仰迅速混乱,成为「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堕落根源。正如保罗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以色列人也很快离开真神,去跟从别的假神。
这两个故事就像两面镜子,让历世历代的信徒都看到自己不顺服的肉体本相:即使是信了主,我们旧人的本相也不是要敬拜神,而是想利用神来为自己服务;我们真正的难处并不是外面的逼迫,而是里面的全然败坏。因此,我们不但需要十字架一次的救恩,也需要十字架不住地破碎,才能「顺着圣灵而行」()),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以致能「行祂所喜悦的事」())。
上图:士师时代的大致年表。

2「他对母亲说:『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并且告诉了我。看哪,这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3「米迦就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

4「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

5「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意思可能是「比一千还多」()),相当于当时一个雇工100年的工钱。米迦的母亲很有钱,她的儿子却成了盗贼;正如进迦南的那代人事奉神()),他们的下一代却「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事奉诸巴力」())。
米迦并不敬畏神,所以敢偷窃;他只是害怕咒诅,所以只承认「拿去了」())银子,却不承认是「偷」,既没有认罪、也没有悔改。这也是今天世人的心思:不怕公义、圣洁的真神,不肯认罪悔改,但却害怕冥冥中的报应,所以总想制造一位符合自己心意的神,利用偶像来安慰自己、服事自己。
米迦的母亲想利用咒诅来逼出小偷,一旦发现自己的儿子是贼,又赶快利用祝福来抵消咒诅的力量());为了更加保险,她继续捐钱贿赂神()),想利用神来抵消咒诅。
十诫严禁雕刻、敬拜偶像,既不可以敬拜代表假神的偶像,也不可以用偶像来代表真神())。米迦的母亲把这偷来的银子「献给耶和华」()),制造神所恨恶的偶像,「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这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今天有些人出钱出力所建造、所从事的,实际上也是各种偶像,想借着偶像来操纵、利用神。
圣灵并没有评论这些事情,却两次重复「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提醒我们百姓当初在以巴路山上所宣布的咒诅:「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米迦的母亲想用这偶像去抵消人的咒诅,却使自己落在神的咒诅里;神的百姓刚过了一个世代,灵里就昏暗到了极点。
米迦的母亲明明说已经「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但在赃款归还之后,却只捐出了不到五分之一。这表明她只是想利用神的名义,用更严重的罪状来逼小偷还钱。
「安置在米迦的屋内」()),原文的动词是单数,表明「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是指同一个偶像,可能是先用木头雕刻一个偶像,然后用银子包在外面。「二百舍客勒银子」())折合2.28公斤,可以包一个不小的偶像。这偶像的形象可能是牛犊,古代中东许多神明的坐骑都是牛,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铸造的金牛犊可能是代表坐在上面的不可见的神())。后来耶罗波安铸造的两个金牛犊()),可能就是仿照米迦的偶像。
「神堂」())原文是「神的殿」。律法只允许在「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敬拜,此时「神的殿」设在以法莲山地的示罗()),离米迦的家乡可能只有16公里;米迦却在更方便的家中私自设立了一个冒牌的「神堂」。
「以弗得」())是大祭司圣服的一部分()),上面的决断胸牌里有用来求问神的「乌陵和土明」())。米迦仿造以弗得,是想用以弗得来求问凶吉())。
十诫严禁敬拜别神;米迦却敬拜「家神」。「家中的神像」())原文是「家神 Teraphim」,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迦南人都有许多「家中的神像」,代表祖先或家族的守护神,可以用来占卜,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权的凭证())。
神只允许亚伦的后裔做祭司());米迦却「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
「米迦」())是「米该亚」())的简称,意思是「有谁像神」,与希西家王时期的先知「弥迦」())同名。米迦的父亲可能是进迦南的那一代,还记得西奈山的金牛犊事件()),知道不能用偶像来代替神()),所以给儿子起名叫「米该亚」——「有谁像神」。但这个名字却成了一个讽刺,因为米迦的母亲并不介意为神「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而米迦更不介意多敬拜一个「家中的神像」,反正都是为了利用神来为自己服务。当百姓「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的时候,就会迅速走向败坏。
上图:主前8世纪亚述的风暴之神Hadad(巴力的别名)石雕,出土于叙利亚北部的From Arslan-Tash,现藏于卢浮宫。石雕中的巴力手持闪电,站在一只公牛上。迦南地也出土了许多青铜的公牛小像,代表站在牛背上的巴力。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可能也是用金牛犊来代表站在牛背上的众神。
上图:以色列出土的家神(Teraphim),现藏于耶路撒冷圣经之地博物馆(Bible Lands Museum)。

6「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这是圣灵第一次指出百姓败坏的属灵根源:「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各人任意而行」()),原文是「各人行他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英文ESV译本))。人若「行他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自然就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与神立约,归神「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从神那里接受了律法,接受了神的管理;所以神就是以色列的王()),律法就是百姓生活、敬拜的根据。但圣灵却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因为士师时代的百姓不肯以神为王,不肯「谨守遵行写在摩西律法书上的一切话」()),自然就「各人任意而行」。当每个人都不顺服神的权柄、都活在自己里面的时候,结果必然是离神越来越远,不断地掉到失败的循环里。

7「犹大的伯利恒有一个少年人,是犹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里寄居。」

8「这人离开犹大的伯利恒城,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时候,到了以法莲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这个利未人是摩西的孙子约拿单()),说明这件事发生在士师时代开始不久,所以摩西的孙子还是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少年人」())。
摩西的孙子属于「哥辖其余的子孙」()),他们「从以法莲支派、但支派、玛拿西半支派的地业中,按阄得了十座城」())。但以法莲支派并没有攻取其中的「基色」()),玛拿西支派也没能攻取其中的「他纳」()),所以摩西的孙子可能不够地方住,利未人又不像其他支派那样可以靠着分得的土地自给自足,只好跑到犹大支派打工,成了「犹大族的利未人」())。
「伯利恒」())的意思是「粮食之家」。士师记里的最后追述的两件事都与「伯利恒」())和「利未人」())有关,两个「利未人」都来往于犹大的伯利恒和以法莲山地,都是由一个家庭的悲剧导致了一个支派的危机,进而影响到全以色列,最后都结束在会幕的所在地「示罗」())。「伯利恒」是供应物质粮食的地方,「利未人」是负责供应属灵粮食的支派())。此时物质粮食的供应没有问题,但属灵粮食的供应却出了问题,因为下一代的百姓已经「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所以很快就离弃神、拜偶像,在恩典中失落了。
「犹大的伯利恒」())并不是利未人的城,摩西的孙子只是「在那里寄居」());但伯利恒的人并没有善待利未人,所以他再次离开,「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这表明当时百姓已经不肯按照神的吩咐献上「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所以连摩西的孙子都要奔跑在路上,不能专心教导律法,米迦一家的信仰混乱也就不足为奇了。
上图:以法莲的山地。

9「米迦问他说:『你从哪里来?』他回答说:『从犹大伯利恒来。我是利未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

10「米迦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

11「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

12「米迦分派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里。」

13「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

主前1930年左右的苏美尔伊施嫩纳法典(Laws of Eshnunna))泥版第11条记载,雇工每月的工资是1舍客勒银子加口粮。因此,每年「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是米迦故意压低了工价,而失业的利未人没有什么选择,所以不得不接受。而神的律法是百姓献上「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给利未人,既不允许百姓和利未人讲工价,也不允许利未人把事奉当作宗教的职业。
米迦的母亲有「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可以被偷,但米迦只肯给利未人每年「十舍客勒银子」,表明他「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并不是对他像儿子一样好,而是把他当儿子一样使唤。
摩西的孙子说「我是利未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目的是表明自己是正在寻找雇主的有用之才,可以利用宗教知识来为雇主服务。连摩西的孙子都在利用神来为自己服务,百姓的堕落速度实在是惊人。
米迦知道自己的儿子没有资格作祭司()),现在摩西的孙子自己找上门来作祭司()),他就以为是神「赐福」的印证。实际上,这只是个自欺欺人的巧合,因为摩西的孙子也没有资格作祭司,神只允许亚伦的后裔作祭司())。
祭司的职份是「蒙神所召」,不是人「自取」的宗教职业())。米迦固然是信仰混乱,而急于谋生的摩西的孙子也乐得糊涂;既然双方都想「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利用神来为自己服务,自然一拍即合、顺利成交,成功地创办了一间利用宗教来为人服务的「教会」。这间「教会」的特点是:

多元包容:既有「耶和华」()),又有「家中的神像」());这正如有些教会只谈爱心、包容,不必认罪、悔改,可以一面事奉神,一面事奉名利、欲望、事业、慈善或文化。
有形可控:神化身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偶像()),可以被人控制、利用;这正如有些教会用建筑、艺术、声光电效果和「灵修」方法来带起肉体的感觉,当作圣灵的感动或教导的手段。
方便快捷:不必去远处的会幕,「神堂」就设在家中());这正如有些教会不讲付代价,也不讲背起十架跟随主,通过电视、网络就可以敬拜,让大家都感觉舒服。
提供服务:有用于占卜的以弗得()),可以方便地让神来提供趋吉避凶、追求福气的「宗教服务」());这正如有些教会推崇各种「属灵的技巧」,让神来服事人的学业事业、夫妻关系、亲子教育、心灵空虚,使人在现实生活中自尊自信、迈向成功。
明星效应:有摩西的孙子作祭司,神通广大());这正如有些教会看重名门、名校、名牧,利用明星效应来带旺人气。
代价不高:祭司的工资比雇工还低,代价不高,还可以当儿子一样使唤;这正如有些教会不讲奉献,不敢给人压力,牧师就像一位随叫随到的社会工作者。
职业牧师:摩西的孙子不是蒙神所召的真祭司,却可以有模有样地提供宗教服务;这正如有些教会按着自己的利益、需要和喜好来聘请传道人,而能用钱雇佣的「职业宗教人员」也不必神的呼召,就可以把各种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福气印证:米迦承认偷钱,不但得着母亲的祝福()),还建成了一个神堂()),不但有摩西的孙子上门作祭司()),还祷告很灵、给但支派带来了福气()),所以他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这正如有些教会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见证来宣讲成功、健康、财富的福音,证明神对他们的恩典和祝福。


米迦的神堂不但服事自己,也提供公开服务,受到以法莲人的欢迎())。在信仰混乱的末世,世界也充斥着各种在「耶和华」名下的「米迦的神堂」,有漂亮的建筑、兴奋的敬拜、安慰的讲道、丰富的节目、专业的服务,既能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又能广受大众的欢迎,只是没有圣经的真理,更没有神在其中。
人若不肯以神为王,不把真理的基础扎根在圣经上,自然就会「各人任意而行」()):用自己发明的方法来代替山上的样式,用拜偶像的方式来利用神为自己服务;有似是而非的宗教形式,却没有真理敬虔的属灵实际;违背律法、还自以为热心,得罪了神、还自以为蒙福。神现在任凭他们,将来必让他们「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祂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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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米迦与伯利恒的利未人

(一 )

这个短短的第十七章带我们进入士师记的最后一部分。十七至二十一章本身不是文学上的单元,其中有两组故事:十七至十八成一组,十九至二十一是另一组。它们有某些共同的主题,至少在组织上有一点相类似,即是重复地提及‘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

这五章之中有共通的动机及主旨,与士师记的导论之间有许多有意义的连系,其中有一部分我们在讨论第一章时亦已提及。但是第一章与这五章之间的最重要连系是隐藏不露的。在这几章之中,既没有‘士师’也没有‘拯救者’,也不谈及任何外在的敌人。

常常认为最后的几章属于古代的资料,就像士师故事中的许多资料一样(二至十六章 ),为了种种原因,这些原有资料在申命记历史学者的手里,避开了重编处理。根据我们所知道的,士师记的编者只是将以色列中没有王时代的一些传统以及王权发展中的士师传统并排而已,后期旧约圣经的编纂者也用类似的归档法(即现在基督教的圣经的形式 );将路得记插在士师记与撒母耳记之间(请比较我们在这几卷经文中的导论 )。

笔者在第一章己提及,如果后面这几章的安排只属于无可避免的结果,它们对于整卷书来说,会比外表看来更重要。部分近代学者企图以各不相同的方法,解释在这几章中也出现了申命记作者的手笔。这些研究之一,是很着重‘各人任意而行’这一件事实,是彻底的申命记作者的笔法。我们将很快的回头来讨论这一点。这位学者认为士师在对抗外敌方面有一定的任务,在解决士师记十七至二十一章所谈的内部争论方面却不负责任。我们一定会立刻留意到,我们对有关底波拉及士师的名单的讨论,都说明这位学者的看法未必可靠。笔者在此提供与前面不同的方法去研究这几章经文。

(二 )

本章从一开头便满有幽默感。写故事的人几乎是一有机会便拿米迦开玩笑。一个人怎可以为自己安顿神堂?至于说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5节 )更属荒谬。(甲 )已有神特别选定的祭司族;(乙 )儿子又怎能够合适做你的‘父’(10节 )?一个多么愚蠢的北方人!一个多么胡涂的以法莲人!我们不必花时间去推想这故事是为谁写的,而这故事认为这个出身于‘大卫之城’属利未族的他,至少是公正的,况且这个失了业的少年人也同意做米迦家的祭司。(无可否认的、聘用这位年轻的利未人、可以说是令情况恶化的 如果他不属于承担祭司职的利未族、他将会因为能够在任何圣所里担任辅助性的职务感到满足。 )

开头的四节经文可能是较早期故事的片断,接下去的故事乃根据这片断发展而成。第四节的‘雕像’和‘铸像’,可能就是第五节所用的‘以弗得’和‘神像’两个新名称。米迦的名称在希伯来文第一及第四节的写法较长较旧式,目的在引起对原文的涵义加以留意:‘谁像耶和华?’就目前故事的形式看,它是一个含有恶作剧意味的名称,指这个人负责一种令人怀疑的祭礼。

米迦的母亲,像任何爱护儿子的母亲,也像耶稣的譬喻中浪子的父亲一样,儿子认罪令他感到不知所措,且立刻将他对偷钱者的咒诅改变为祝福(2节 )。从下一章的记载看,这位母亲是失败了。

(三 )

这一章里面充满了幽默与嘲笑。但这类乐趣就像那专爱私下倾谈有关丑闻的事一样。米迦有了钱又可从母亲的榜样得到帮助与鼓励,他也就越变越坏。第四及五节中用于崇拜对象的名词令希伯来文圣经的读者感到心惊胆颤,毛骨耸然。

笔者怀疑这故事在旧约圣经中是属于较后的作品,其中实际引用了两三段读者所熟悉的经文。‘雕刻偶像’是十诫所禁止的,‘铸造偶像’按的记载也是严禁的事。事实上,‘铸造偶像’的败坏行为并不下于铸造金牛犊

但是雕刻偶像与铸造偶像,只在另外两处经文中以成双的姿态出现。一处是在那鸿书一章故事的巅峰,那里记载着对亚述的尼尼微城的痛责与毒咒──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

记载的公然出现于尼尼微城的行为,已遭受耶和华谴责,私下出现于以色列的,也必受严重的咒诅。这一切事操在一个妇人手上,她咒诅暗中拿了钱的贼,却祈求耶和华赐福与她的儿子。

制造以弗得和制造神像的情境一样。这里指的不是普通的以弗得──祭司服饰的一部分,而是裹了银的像。铸像是家里供奉的神像,在一些圣经故事中对此加以取笑。大卫的妻子米甲把家中神像放在上骗过他父亲派来的杀手。拉班设法找回他的女儿和雅各偷去的神像,拉结把神像藏起来且坐在神像上面,说‘现在我身上不便’,不能在拉班面前站起来。

圣经中还有一件类似的事,为这一章投下一线曙光──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丁道尔注释

士师记第十七章

Ⅲ附录

士师记最后一部分的内容及特征与先前的章节大不相同,其中除了但族迁徙(十八章)与非利士人的欺压有关外,没有任何有关外族欺压的记载,也没有记载士师事迹。前半部常常重复出现的编者评语,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在后半部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将当时混乱局面归咎于没有一个有力的中央政权,而非如前半部为宗教性评注,将之归咎于离弃耶和华。这并不表示,这些经文是由不同的人在士师记初稿完成后才加上去的。67附录中所记载的事件,自有其对全书详实程度高低之贡献。原编者很可能仅仅将之纳入,不作任何评解,让这些事件本身传达自己的资讯(参考编者评语最少的参孙叙事)。但是,不论我们对士师记之成书采取何种立场,都会认同本书末了几章记载的情况虽然混乱,却极为重要。藉此,可清楚看到当时道德水准的低落,变了质的宗教观,以及混乱的社会结构。然而,也不须太过紧张,因为支派架构本身仍得存留,在他们对付便雅悯支派的混乱情况中可以略窥一二,支派同盟虽不完全,却仍发挥作用。就算是在可怕内战当中,其他支派对濒临绝种危机的便雅悯支派仍流露怜悯情怀,显示支派间团结一致的心态依旧存在。

67请参阅本书导论:Ⅱ. C. 〔书版21页〕。

A米迦的家、但族迁徙

此二附录中之第一个附录,记载了米迦的家中事务及宗教事务,并述及其与迁徙中之但族的关系。很有可能这些事在时间次序上发生于附录二(第十九至二十一章)所记载的事件之后,但是因其与第十三章至十六章(参孙事件)之记载中,与非利士人对但族之欺压相关,因此被记录在前面。旧约中,常见主题的相关比时间次序更受到优先考虑。

.米迦及其母。以法莲的地界主要位于山区,但是以法莲山地(RV、RSV)一词似乎是指伯特利及以斯德伦谷之间的一大片山区,其中包括玛拿西支派地业的西部。我们对米迦之家的地点所知仅限于此,此外只知道其位于但支派及极北部的拉亿城之间的通道上。米迦为「米迦雅」(Micahyahu;「有谁像耶和华?」)之简称,希伯来经文之第1及第4节记载其全名。米迦一出场已经给人不好的印象,因为他是个贼,偷了他亲生母亲的一大笔钱。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之解释,可参看之注释。米迦之所以会认罪及将此赃款退回,无疑是因为他母亲对贼所发出的咒诅所致。由他母亲发咒诅时他听到了这个事实看来,可能她也有些怀疑是否儿子偷了钱。古时对咒诅的能力深信不疑;咒诅「绝不只是空口说白话,而被视为是一个媒介……可以积极进行伤害的媒介」。68然而,咒诅乃是可以由发出咒诅的同一个人口中的祝福,加以中和;这就是米迦的母亲祝福他的原因。因他归还赃款,以致她将咒诅取消。这妇人的诚意也值得怀疑,在米迦归还赃款以前,她说她已将之献给(AV、RV旁注)耶和华。但是,当米迦交还赃款后,她只拿出总数的五分之一献给神(参:。可能她的动机是要加重贼的罪状,以便增加他归还的可能性!当时的人视献给神只的钱为禁忌,不可以用在任何其他用途上。

当时以色列人对敬拜规则之无知也令人叹息,因为律法明文禁止制作任何雕刻的像。以色列的信仰应当是没有偶像的信仰;以色列的神也不能用任何受造之物的形像来代表。雕像( graven image )可能是由木或石所雕刻而成;铸像( molten image ;此字源自动词「倒出」〔to pour out〕)可能是用纯银制成。然而,经文中有证据显示只有一个像,因此第4节结尾之处的代名词应当不是复数的他们( they ,AV),而是单数的它( it ,RV、RSV),而且、31节只提到一个像。可能先用较古老的名词来泛指雕像,接着用铸像来解释其造成的方法。有人认为这雕像可能是一只牛的形像,在古时有许多地区都用此作为神只之代表。众神常被视为站立(偶然是坐在)牛背上,牛的力量及生育能力充分代表自然宗教之本质。当摩西在圣山上之时,亚伦便制了一个牛的像,后来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在但及伯特利的邱坛那里设立金牛赎。多数学者认为这并非是要代表耶和华,而是一个可见的宝座,认为眼不可见的耶和华乃坐在其上。但是将对耶和华的敬拜与迦南人多产宗教的牛相提并论,其危险后果明显可见。若米迦的雕像属于此类,显示他对亚伦此举为以色列人带来之灾难后果,不是过度无知,就是太过健忘。

本叙事中,还有另一件不合规矩的事发生。准许人在神显现的地方筑坛,米迦却在他自己最方便的地方他的家中建立神堂(5节)。他在那里摆放他的铸像、一个以弗得(ephod,参看之注释〕,以及一个家中的神像(和合本: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旧约时代,神像( teraphim ,此字为复数形式,其意义却为单数)常与家庭有关,无疑乃是家庭中的神,与以弗得一样与占卜有关,可能在族长时期以前,原先为家族先祖木乃伊式的人头像,后来为陶像所取代。每当旧约提到这些神像时,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谴责。

米迦最后的逾越举动乃是设立他自己的儿子为祭司。在律法规定整个利未支派要分别出来承担祭司职位及下)以前,可能长子是可以运行祭司工作的(犹太拉比传统按此解释。米迦罔顾利未人作祭司之规矩的原因,有可能是利未人在各地区分配上的失调,也可能是因为他有意或无意地不守律法之规定。当一个利未人出现时,他立刻拣选利未人作祭司。分派( consecrated ,AV、RV),按字义解为「使其手充满」(fill the hand of),是承担祭司职位的标准礼节。此象征用语颇不平凡,其背景乃是用一个牺牲祭物的一部分塞满在祭司手中,特别以摇祭为然等)。编者并未责备这些越矩举动,而只是以当时的世代没有王,以致各人偏行己路来解释。但是,如果说各人任意而行与无政府状态是一样的,其结果无可避免的将是混乱不堪的灾难。

.米迦及利未人。米迦私人的神堂设备齐全,由他自己的儿子管理,使他十分满意。但是当一个真正的利未人出现后,情势改观了。根据摩西律法规定,利未人分得四十八座城供居住所用及下;书二十一及下)。这些城市乃平均分布在应许地上,以保证最高效益,但是士师时期政治及社会等方面的混乱,导致此制度瘫痪。米迦显然仍未找到任何祭司可提供宗教上的服务。他在那里寄居(7节)明显错误,因为利未人已经离开犹大伯利恒城,却尚未获邀在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家中居住。离开( sojourned )一字,与摩西二子之一「革舜」(Gershom)一字的子音完全相同,因此称此利未人为「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约拿单」,可能这里的原意也是这个意思(参看之注释)。似乎是偶然介绍此利未人,可见上面的解释更加可能。第7节后半原来的意思可能是:「他是革舜的儿子」,或是「他是革舜的儿子约拿单」,可能指革舜之后裔,并非儿子。

此少年人以前一直住在犹大族的犹大伯利恒。不须混淆,也不须拘泥于重复事件的理论(一事件中此人乃真的利未人,另外一事件中他是犹大人)。有人认为利未人一词乃指运行某一特定职务的人,不一定是利未支派的人。主张此说者常说撒母耳乃出生于以法莲支派,却名列于利未支派中。撒母耳是「被献归与耶和华」,在示罗的圣所中按祭司的教养长大,受训作为一个祭司,这事实使他成为一个特别的人物;因此他被包括在利未人的名单之中。另一种更简单的解释是,犹大伯利恒实际上是一个复合地名,将之与另一地区的伯利恒区别,因此重复犹大之名并无他意,只不过是要指出那个利未人的住处。

我们不清楚那个利未人为何无法在伯利恒找到安居之处。可能是因为利未人所赖以生活的支持并未送到。米迦听到他的情况后,便邀请他住在家中并服事他。邀请的条件包括「住宿」、一套新衣、及一年十舍客勒银子(约相当于2英镑),乍听之下,与现代人的优越生活及工作条件相去甚远,不过从可以看出这条件的相对价值。

米迦及他的利未人约拿单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约拿单原应被他视为父亲及祭司,然而米迦却待他如自己的儿子一样(10、11节)。许多传道人和会众的关系,也应当如此;比如说,在有关神的事务上,前者对他的羊群应如同父亲一样,而后者在供应传道人生活需要上,则应如同父亲供应家人需要一样;如果如此行,则传道人及会众之间的关系必定大有进步。因此米迦分派(参看之注释)此少年人,并且多少带着一些迷信心态,觉得现在既然有一个适合的人处理宗教事务,未来必定是一片光明。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

余下各章是没有按年代次序来记载的附录,那些事件可以让我们瞥见以色列人在士师时期的生活。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以法莲山地」:指由伯特利至耶斯列谷之间的高地,包括玛拿西支派在河西的领地。

──《串珠圣经注释》

按年代计算,参孙是本书最后一位士师。本章至21章所记的两个插曲,很难确定发生在士师时代中的那个时期(很可能在早期 ),只可算作《士师记》的附录。读这几章可以略窥以色列民在此时期宗教、道德生活的败坏堕落。

米迦所设的利未人祭司(17~18章 )是按己身利益,而非依神所定的亚伦祭司体系。十九章所记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反映以民在整个旧约时代道德最没落的悲惨光景,为二十章所记内战和便雅悯支派险遭消灭的原因作了解释。

撒母耳是以民历史上最后一位士师,也是一位伟大的先知,象参孙一样自母腹便献给了神;但他的出现不仅挽回了当时社会道德、宗教的忝堕,且力挽狂澜,为大卫复兴以色列民族奠下基础。

17~18两章以但族北迁为背景。“以法莲山地”包括以法莲支派和部分玛拿西支派的业地,也是但族从南迁往北方必经之地。

米迦一名的意思为“谁象耶和华?”,他的住所不知在何地。他自己设立偶像,这偶像被人带到北方的但地,为但支派的人所敬拜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讲述米迦铸神像敬拜的背景和过程。以法莲山地距以色列政治、宗教中心示罗颇近。可见当时以色列百姓宗教混合非常严重。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米迦立像】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 ),这句话在下面几章会再三出现。本来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王,摩西律法成为王的治民法典,可是以色列民背弃耶和华,喜欢甚么就做甚么。米迦偷去母亲的钱,后来招认了(他是怕受咒诅! ),母亲也不追究,但他竟然还用银子去铸造偶像,在家中设起神堂,米迦更分派自己的儿子作祭司。名义上他是敬拜耶和华,实质上他是拜偶像,用私意崇拜神,我们是否像米迦一样,在教会中执掌大权,安设亲属居于要位,名义上是服侍神,实际上是树立自己权势,夺去神的荣耀。

──《新旧约辅读》

以法莲人米迦犯了偷窃罪,后更擅立神像。

──《串珠圣经注释》

前文以士师为中心,描述士师时期以色列反复的犯罪、悔改,神怜悯兴起拯救,参孙的故事结束了士师的记录。本章开始采用不同的叙述模式,以贴近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角度,反映当时宗教、社会的代表事件,刻画以色列百姓在立约之地迦南的堕落;利未人的堕落尤为突出。利未人被神分别为圣,领受最高尚的呼召,如今竟然成为以色列的绊脚石。据推测,本文事件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20:28)。赤裸裸地描述可憎的拜偶像和形式主义宗教(17-18章 )、同性恋(19章 )、手足相残(20章 ),这种事竟发生在立约百姓身上,令人难以置信,也为今天教会敲响警钟。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充分展示士师时代的宗教情况,腐败如下:①出于己意的崇拜: 米迦的母亲崇拜雕刻的偶像,以为是对耶和华迫切的信仰。“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②只有宗教形式,没有实意: 米迦铸雕像、造神庙、设立祭司(17:5,。只注重外表的形式,无疑是神严厉警诫的对象;③商业主义信仰:利未人以“每年得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为条件,作了米迦神堂的祭司。当别人提出更好条件,就“心里喜悦”,跟随但支派(17:10,18:19-20)。他把祭司的职分当作事业发达的手段,是职业宗教家,按报酬服务;④求福的信仰:但支派攻打拉亿之前,派五名勇士窥探,他们偶然遇到祭司米迦,祈求神谕(18:5)。不久,他们发现如祭司所说拉亿果真容易攻占,承认祭司“神通广大”,想立他为自己的祭司(18:14-19)。这无疑是把敬虔当作获利的错误事奉观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他对母亲说:“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并且告诉了我。看哪,这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米迦的母亲给儿子祝福,撤销先前的咒诅。

──《串珠圣经注释》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 米迦母亲被盗的金额,与大利拉诱惑参孙所得的价银相等(16:5)。米迦应许每年给利未少年十舍客勒银子(10节 ),可知这是一笔巨款。米迦偷了母亲的巨款,却毫无悔改的念头,直到听见母亲的咒诅,才承认自己的罪过。圣经多次记录,神曾借着人说出祝福或咒诅的话,并且如实成就,27:27-29,。但不少人歪曲圣经祝福和咒诅的真正意义,赋予咒术意义。米迦或母亲可能就是这类人。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米迦的母亲一个利用神的人】

米迦的母亲是首先建议制造偶像的人。他对神的态度也是充分的“利用”。经文对她的形容也是同样满了讽刺。她失去了银子“利用”咒诅逼使犯人出来,他的咒诅却讽刺地落在了自己儿子的身上。当她知道那犯人是自己的儿子时,便立刻“利用”祝福企图抵消那咒诅。他还特意将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分别出来,奉献给神,为她的儿子制造了一个偶像,目的也是要为他赎出那咒诅,哪知那偶像正好成为他儿子的咒诅。他许愿将全部的一千一百舍客勒的银子奉献给神,却只用了其中的二百舍客勒去制造偶像,其余大部分的银子可能被她收回自己使用了。这就充分显示她是一个“利用”神的人。她企图用金银购买她自己的救恩是可笑的,他的咒诅最后还是临到了他的儿子。其实,一切制造偶像,企图利用宗教获得属灵好处的人最终会适得其反。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米迦偷了母亲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至于银子的价值 参看的脚注 ),因为害怕盗贼的咒诅临到自己身上,便承认银子是他偷的。他母亲想解除咒诅,便要把钱奉给耶和华,并“雕刻一个像”(银子包在木头上 ),又“铸成一个像”(用纯银铸造 )。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米迦害怕母亲的咒诅应验,才把银子归还母亲;米迦的母亲想减轻咒诅,才把银子归给耶和华,造了两个偶像。他们心目中的耶和华神已受异族观念污染,变成了神所严禁的偶像

这两个像,一为雕刻,一为铸造。前者或为木雕,外镶银子;后者或为铜铸,贴上银。有的圣经学者认为这两个偶像都是牛形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米迦就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

】米迦的母亲明明说将全部银子分别为圣归给神,但结果她只拿部分(二百舍客勒 )出来制造银像。雕像与铸像原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艺,不过在此所制的像只有一个。
(18:20-) ──《串珠圣经注释》

】「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

“二百舍客勒银子”。五磅,或2.3千克。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 米迦母亲造了两个神像。一个用木头雕刻,用银包裹;另一个用银子铸成。用木头雕刻的神像,一直留在但支派,蕴育出各种偶像崇拜(18:31)。本文未形容形状,推测形状如同亚伦在旷野造的金牛犊(出32章 )。旧约时代,人们敬拜雕刻的偶像,现今很多人崇拜无形的偶像,如金钱、名誉、权力或运动。爱这些超过爱神就是拜偶像。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

“ 以弗得” 。参看至1 4 节的脚注。“ 家中的神像”(teraphim )。参看的脚注。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以弗得」:参8:27注。

「家中的神像」:圣经中始见于列祖时代,直到百姓被掳至巴比伦和归回的时候,仍间有所闻。在列祖以前,先民在家中供奉的神像有先人干瘪了的头颅,后来改用陶像代替。像有大小,用以祈求神谕。求问时,有时亦一并使用其他据说具有法力的对象, 如箭和动物肝脏等

米迦派儿子当祭司这种做法,起源于家长有委派祭司权的风俗。不过,神拣选利未人中的亚伦子孙作祭司后,便取替了这风俗。可能利未人散居各支派中,这制度当日受动荡的局势影响而崩溃了,以法莲境内难得有利未人作祭司,故此米迦复用旧习。

──《串珠圣经注释》

米迦铸偶像已是大错,将自己的家当作圣所,也是大错,因为以色列人只可以在耶路撒冷敬拜。

“神像”一词为多数,可能指一些家神。“以弗得”:注。

米迦更立自己的儿子为祭司,又是大错,因为只有亚伦的后裔才可担任祭司。此时,利未人的祭司制度或已解体,利未人已不能按常规供职。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圣经用“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来解释这些倒行逆施、杂乱无章的情况。从本节可推知《士师记》当写于以色列人建立王朝之后。看书前。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 17-19章出现三次(本节 18:1,19:1),包含对王政制度的肯定和否定:①否定: 当时,以色列虽然没有政治领袖统率全民族,却拥有律法,立法者是耶和华神。这意味以色列的最终统治者是耶和华神,以色列应该顺服神的律法,并听从神的统治。这样,全民自然会凝聚一体,神也会时常保守。但以色列却不顺服神的律法,只想通过外邦的王政制度,解决当时的问题;②肯定: 随着时间流逝,以色列人口俱增,各种问题也随之增多,的确迫切需要一位能代神施行统治的领袖。神很清楚,以色列不可能自发顺服神,凝聚在一起。因这些需求,神允许以色列建立王政制度。但正如神所担忧的,以色列王政史被许多过犯玷污。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犹大伯利恒有一个少年人,是犹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里寄居。」

一个名叫约拿单的“利未人”,是摩西的孙子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伯利恒在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五英里 )。这利未人属犹大族,因为他原在犹大境内事奉。

──《串珠圣经注释》

这个利未人可能是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名叫约拿单。果尔,则本章所记的事当发生在士师时代早期。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犹大族的利未人: 利未人不可能属于犹大家族或支派。因利未人没有产业,他住在犹大支派的地域。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那少年利未人何以出外谋生?】

以色列人显然不再以十一奉献来供给祭司和利未人了,因为许多人不再敬拜神。这段经文说一个少年利未人离开伯利恒的家,到别地去寻求机会。以色列人道德上的衰败,甚至影响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这个少年利未人不按照神的律法行事,却接受米迦所给的金钱、偶像与地位。米迦的行为显明个别的以色列人在宗教上的堕落,少年人的行为则说明祭司与利未人在宗教上的败坏。

──《灵修版圣经注释》

米迦分派一个儿子作祭司(5节 ),但他知道这与律法相抵触,因此一有机会马上立利未人作祭司。他对律法的认识很肤浅,误认为有了形式,就能解决问题。然而,这种可憎行为不仅是米迦一个人的问题。他背后有堕落的利未人,及默认的大众。利未人正在为生计,到处流离。这事暗示,人们无视有关利未人的律法,结果导致许多利未人忘记自己特有的使命。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米迦的祭司观】

本段经文在“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这句话 第一和第二次出现的中间。“各人任意而行”的谴责意思自然也落在这里。这里要谴责的是米迦的祭司观。他在第五节分派了自己的一个儿子作为祭司,现在他有了利未人作为祭司,便说:“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给我。”他以为人在宗教的事上只要规规矩矩就可以得到耶和华的赐福了。换言之,神的福分是可以运用“方法”得到的。所以他设神堂,制造以父得和家中的神像,乃至分派自己的儿子作祭司,都是运用宗教传统上的方法得到神的祝福。现在他有了利未人代替自己的儿子,心里便更加高兴,因为他以为神的福分可以更容易得到了。可是往后的故事告诉我们,这些设施不但没有给米迦带来神的祝福,反而带来神的审判,使他的家遭受了灾难。所以米迦这种“利用”宗教的态度是讽刺的。这也是今天一切企图利用宗教之人的警戒。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利未人的祭司观】

这里对利未人的描述也有讽刺的地方。他离开自己的地方,咋异地做客,目的只为寻找更好的物质生活。说以,。米迦问他从那里来的时候,他除了说他来自犹大的伯利恒之外又补充说他是“利未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目的当然是向米迦表示,他是一个等待雇主的有用之才。当他听到米迦给他的待遇时,便很快答应下来。我们在下一段经文里看到这个利未人更是唯利是图的表现。如果一个受过特别训练要侍奉神的人也在“利用”宗教,当时以色列社会的道德堕落情况是不难想象的。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这人离开犹大伯利恒城,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时候,到了以法莲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米迦问他说:“你从哪里来?”他回答说:“从犹大伯利恒来。我是利未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

】「米迦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

中。

“十舍客勒”。四安士(或110克 )。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每年给: 米迦提议每年付年薪维持生计,使流浪的利未少年感到非常满足。事奉神的人,当以事奉本身为乐,不可贪爱报酬。神赋予的使命,不论报酬,应以喜乐的心顺从。利未少年是堕落的圣职人员,不关注自己的使命,而只关心酬劳。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

】「米迦分派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里。」

】除了自足自负的迷信之外,米迦也拥有融合宗教一切的外在特质。

――《士师记雷氏研读本》

米迦自创了一个融合以民和异教信仰的宗教,借利未人来增加地位和声望。

――《启导本圣经士师记注释》

从米迦歪曲的信仰,可看出迷信敬拜耶和华的典型:①把制造的偶像当作耶和华敬拜,祭司却默认并参与;②随心所欲设立祭司。祭司不是人立的职分;③误认只要设立祭司,神的祝福就会借着祭司浇灌,这与祭司的人格无关。米迦是宗教混合主义者,既相信耶和华又拜偶像。

――《圣经精读本──士师记注解》

】「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

米迦以为聘得一符合资格的人负责宗教事宜,神必定更多赐福给他。

──《串珠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17章 )】

1你对米迦之母所作的奉献有何评价?她有守约的精神吗?她的做法和参孙的(14:19)有何不同呢?

2你认为米迦在家中立像及制以弗得和家神的做法有何不妥呢?; 32:4, 35。你对家神、神像、祖先神位等应当抱什么态度呢?

3为什么那位少年利未人四处流荡呢?由此看来,当时的以色列人有否按神的吩咐来待利未人呢?; 。今日教会的传道人有否因为信徒疏忽神的话而经济拮据呢?

4为什么米迦乐意让这个少年人在他家中担当祭司职分?他的话(13 )反映他对神有何错误观念?你有否类似的想法。

──《串珠圣经注释》

以色列人宗教上的败坏:本书17章以后的记载与前面的不同:除了提到非利士人压逼但支派之外,绝口不提其他外族的压迫;没有提及士师秉政,更没有从宗教角度(2:11)去判断以民的败坏。作者只反映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败坏的情况,并将当时混乱的局势归咎于民中没有王的缘故。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米迦和他母亲的行为说明了──】

米迦和他的母亲从表面看来似乎是正人君子,也可能真正想敬拜神,但是他们并不依照神的吩咐,而是随自己的心意去行,所以实际上是不顺服神。在米迦的时代,以色列人一般的态度是:“各人任意而行”(17:6)。这与现代人的一般态度极其相似,大家都不理会神。但是神赐给我们行为标准,祂并没有听任我们随自己的意思去行。我们可以认真的顺从神的命令,并将之用在生活中,而不去随从社会的低级标准。独立独行、倚靠自己,都是人类明显的特点,但惟有按照神的标准,在祂规定的框架之中才不会越轨。

──《灵修版圣经注释》

“各人任意而行”,亦是当今的普遍现象,在享受自由时不该忘记……】

现在和米迦的时代一样,各人似乎都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间并没有改变人类的天性,大多数人仍然不肯按神的正道而生活。米迦时代的以色列人,用自己制造的敬拜方式代替对神的真正敬拜,结果,报复与混乱就取代了公义。不理神的指示使他们产生混乱与败坏。凡是不顺服神旨意的人,都在做当时看似对的事。现在这种倾向普遍地存在我们众人心里。要想知道甚么是真正当做的事,以及想得到做这事的力量,我们就必须更追求神和祂的真道。

──《灵修版圣经注释》

那少年利未人何以出外谋生?】

以色列人显然不再以十一奉献来供给祭司和利未人了,因为许多人不再敬拜神。这段经文说一个少年利未人离开伯利恒的家,到别地去寻求机会。以色列人道德上的衰败,甚至影响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这个少年利未人不按照神的律法行事,却接受米迦所给的金钱(17:10-11)、偶像(18:20)与地位(17:12)。米迦的行为显明个别的以色列人在宗教上的堕落,少年人的行为则说明祭司与利未人在宗教上的败坏。

──《灵修版圣经注释》

「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

人们需要祭司。历史见证帐篷与祭坛的需要。帐幕有人居住,祭坛对神之仰慕。祭祀时引人进到神面前。人们都在寻求同伴中有人较为圣洁,分别出来从事祭司的工作,维持人们高尚的生活。作祭司帮助我,代我向说陈说与呼求,这些却是我不会表达的。由你献的祭物往往为神所喜悦。

祭司是必需的——世上有许多宗教的制度,没有祭司的设置。这是我们要严加谨慎的。这样会将敬拜神的事论为高尚的思想系统而已。我们人是有罪的意识,也需要有平安。

祭司是不足的——神将祭司分别为圣,成为仆人。但祂要将他们放在一边,使我们仰望主祭司的职分。我们有一位大祭司,坐在高天之上尊荣宝座的右边,在圣所任职。这帐篷是主支搭的,不是人所搭成的。太阳出现,星星就不需要了。当主进入高天,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人为的祭司就不需要。我们除主以外,再没有祭司。但是我们每个信徒都是祭司。

──迈尔《珍贵的片刻》

人工宗教:亦父亦子亦祭司】

「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

有些作事的人,很有自信,却不一定正确。很多信奉宗教的人,以为热心就可以蒙福。对吗?这值得思考。

来源

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偷了母亲的银子。有一天,他因为惧怕母亲的咒诅,就承认了,交还银子。母亲因为溺爱儿子,不谈罪的问题,反更增加了另一项罪:作了两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子里。米迦也该年纪不小了,儿子到够被他立作“祭司”的年龄,母亲却是不让他长大,老少三代,都同伙作儿戏,造出宗教,真是“任意而行”。不明白神爱真义的母亲,不知道悔改的宗教领袖,必然是以盲引盲,越走越差。

组合

有一天,来了一个旅人,是来自犹大伯利恒城的利未人,也许,他看出米迦初创的宗教需要助手,声明自己正“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米迦看到发展增长的机会来了。他们立即进行谈判合作。米迦提出条件:“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虽然不能算是最优厚,但生活总算安定,衣食无缺。少年利未人衡量之下,依自由意志接受了合约:“就进了他的家,利未人情愿与那人〔米迦〕同住。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米迦怎么样爱其他的儿子们,也照样看待少年利未人,可算待他不薄,劳资关系很过得去。

动机

这一家的宗教动机,是问题的所在。以无原则的溺爱,代替真理;以外表的敬虔,代替合神旨意的敬拜,制造偶像;以人为的组织,代替肢体的配搭,以为有了利未人作祭司,就符合了宗教的要求。少年利未人呢,则以事奉肚腹为事奉神,竟然“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作职业的传道度日。更严重的后果,是使参与这种活动的人,有虚假的安全感;教头米迦有把握的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是真的吗?“任意而行”还想得神的赐福!“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说得那么肯定,可惜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而这样的宗教并没有绝种,谬种流传,为害不浅。求主怜悯,赐人悔改的心。

── 于中旻《圣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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