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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太福音 第15章


圣经综合解读

1「那时,有法利赛人和文士从耶路撒冷来见耶稣说:」

2「『祢的门徒为什么犯古人的遗传呢?因为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洗手。』」

3「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

4「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5「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

6「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

7「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

8「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9「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0「耶稣就叫了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

11「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

12「当时,门徒进前来对祂说:『法利赛人听见这话,不服(原文是跌倒),祢知道吗?』」

13「耶稣回答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

14「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眼领路的;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

15「彼得对耶稣说:『请将这比喻讲给我们听。』」

16「耶稣说:『你们到如今还不明白吗?」

17「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

18「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

19「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20「这都是污秽人的;至于不洗手吃饭,那却不污秽人。』」

21「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

上图:罗马帝国时代的推罗城遗址。历史学家们认为紫色颜料是在腓尼基人统治下的推罗发明的。

22「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

23「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祂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

24「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25「那妇人来拜祂,说:『主啊,帮助我!』」

26「祂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27「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28「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29「耶稣离开那地方,来到靠近加利利的海边,就上山坐下。」

30「有许多人到祂那里,带着瘸子、瞎子、哑巴、有残疾的,和好些别的病人,都放在祂脚前;祂就治好了他们。」

31「甚至众人都希奇;因为看见哑巴说话,残疾的痊愈,瘸子行走,瞎子看见,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

32「耶稣叫门徒来,说:『我怜悯这众人;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我不愿意叫他们饿着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

33「门徒说:『我们在这野地,哪里有这么多的饼叫这许多人吃饱呢?』」

34「耶稣说:『你们有多少饼?』他们说:『有七个,还有几条小鱼。』」

35「祂就吩咐众人坐在地上,」

36「拿着这七个饼和几条鱼,祝谢了,擘开,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

37「众人都吃,并且吃饱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

38「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共有四千。」

39「耶稣叫众人散去,就上船,来到马加丹的境界。」

--圣经综合解读 ©版权所有

每日研经注释

洁净与不洁净

不论这段经文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困难与不清楚,它仍是整个福音书中最重要的段落之一。它代表着耶稣正宗派犹太教的领袖间正面的冲突。第一句就很清楚的表明文士和法利赛人从耶路撒冷专程来到加利利,要向耶稣发问。这次的问题不一定带有恶意的。文士与法利赛人这一次并不是恶意的要找机会与耶稣纠缠,他们的确是感到困扰与詑异。因为这段经文的重要性不是在于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有个人的冲突,而是更进一步地指出在宗教上两种观点,以及对于神要求的不同看法的冲突。

在这观点之间并没有妥协的可能,也不能设法周施和解。一个存在,另一个就非除灭不可。因此在这段经文中孕育了历史上最重大的宗教竞争。要明了这件事,我们首先必须了解犹太的法利赛人与文士的宗教背景。

我们在本段经文中看到洁净与不洁净整个的观念。我们一定要十分清楚,所谓洁净与不洁净的观念,与身体的清洁卫生无关,这完全是礼仪方面的事。一个人在洁净的条件之下,方能敬拜、接近神;不洁净的人就不可能敬拜,接近神。

这种不洁净是由于触摸某种人或物传染的。例如一位妇人若有血漏就算为不洁净,即使在正常的月经期间她也是不洁净的,她在生了小孩以后的一定时期是不洁净的。每一具尸体都是不洁净的,摸到尸体的人也成为不洁净。每一个外邦人都是不洁净的。

这种不洁净可以传递,也就是所谓有感染性。例如:一只老鼠碰到了一件陶器,这件器皿就不洁净,若非按礼节洗濯并使其洁净,凡盛在其中的东西都是不洁净的。结果是任何人摸了这件器皿就不洁净,吃或喝其中所盛的东西也成为不洁净。凡与这样吃喝过的人接触的人,也成为不洁净。

这不仅是犹太人的观念,其它的宗教也有这种看法,在印度的高阶级认为凡不属其阶级的人都是不洁的,若有人皈依了基督更是严重的不洁。伟大的印度基督徒披雷曼奈德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他的遭遇:他作了基督徒,他的家庭驱逐了他,有时他回去探望他的母亲,她虽然为了他的叛教而伤心,但仍然爱他。披雷曼奈德告诉我们:‘父亲一知道我在他白天上班的时候去看母亲,他就吩咐看门的兰罗布,他是一位健壮的内地人……不准我进到屋子里面来。’兰罗布被说服放松他的戒备。‘最后我的母亲说服子看门的兰罗布,才准许我到她面前。他们的偏见是如此之深,即使家里用的印度仆役,也不愿洗濯我母亲给我吃东西的盘子。有时我的姑母把恒河的水,或掺了牛粪的水洒在我所坐过的座位上,以求洁净。’披雷曼奈德是一个不洁的人,每一件他所摸过的东西都变为不洁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种不洁与道德无关。触摸到某些对象就会产生不洁净,这种不洁净使人与人类社会及神隔离。好像是一种特别的力量或病菌,如同邪气那样挂在某些人或物上。为了使我们了解得多一点,可以记得即使在西方的文明之下,这种观念还没有完全绝迹,不过多半是相反的说法。有的人认为四叶的苜蓿(编注:一种植物 ),或一些金属或木头的咒诅物,或是认为一只黑猫,会带给人好运。

所以这是一个宗教上的观念,认为在宗教的立场要避免与某些东西接触,因为它们是不洁净的。如果已经有了接触,就必须依照洁净的礼仪,除去不洁。但我们还要更进一步地来看这个问题。

进到人里面的食物(续 )

这些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具有更广泛的范围。它们规定了人可以吃与不可吃的东西。广义的说,所有的食物与蔬菜都是洁净的,但是律法对于有生命之物,规定得格外严格,利未记第十一章就是记载这些律例。

扼要地说来,动物类祇有分蹄与反刍倒嚼的是洁净的,这就是犹太人不吃猪肉,兔肉或野兔肉的原因。凡自死动物的肉就不能吃。在任何情形之下,血必须要从尸体流尽,正宗派的犹太教徒,一直是从合乎犹太人律例的屠夫那里买肉,因为只有在这种地方才买得到经过这种处理的肉。普通的肥肉是可以吃的,但肾脏、肚腹与内脏的脂油,就是我们所谓的板油,不可以吃。至于海味方面,只能吃有翅有鳞的鱼,也就是说贝甲壳类,如龙虾等都不可以吃。所有的昆虫,除了在东方常吃的蝗虫以外,均属不洁。我们在动物类和鱼类中,有可吃与不可吃的标准。鸟类却没有这种标准,所以不洁与禁食的鸟类名单,记载于。对于这一切,有一些可认出来的理由,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纳如下:

(一 )拒绝摸尸体或吃自死动物的肉,可能与邪灵的信念有关。人们很容易相信,鬼就是住在这样的身体里面,并且可以从口中进入吃肉者的身体。

(二 )在某些宗教中,认为有的动物是神圣的;例如埃及的宗教以猫与鳄鱼为神圣。犹太人以其它宗教所崇拜的动物为不洁净,倒是很自然的一件事。那种动物可能会当作是异教敬奉的偶像,所以是危险而不洁净的。

(三 )萧特博士(Dr. Rendle Short )在他最能帮助人的一本书圣经与现代医药中,提及从健康与卫生的观点来看,有些律例实际上是很有智慧的安排。萧特博士写道:‘不错,我们常常吃猪肉,兔肉和野兔肉,但是这些动物容易有寄生虫,除非把它们煮得很熟,吃就是危险的。猪是一种吃不洁的食物者,体内常有两种寄生虫,就是旋毛虫与条虫可以传入人体。按照英国目前情况,这一类的危险性自然很少,但在古时候的巴勒斯坦却十分危险,最好不要吃这种食物。’禁止吃有血的肉,由于犹太人认为血中有生命。这想法是很自然的,因为血流光了生命也衰微了。他们认为生命属于神,单单属于祂。这同一的观点也可以说明不吃脂油的原因,脂油是身体中最丰富的部分,而最好的应当归给神,因此有少数的禁止食物的律法尚属有理。

(四 )但是有许多东西,野兽和动物为不洁的规定是毫无理由的。禁忌常常是无法解释的,他们简直是无法说明的迷信,认为有些活物与好运、恶运,或洁净、不洁净有关系。

这些事本身并没有甚么关系,但是最大的困难与不幸乃是文士与法利赛人把它们当作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要服事神,要作虔诚的人,就要遵守这些律法。如果我们用以下的方式来说明,就可以看到这件事所发生的效果。禁吃兔肉或猪肉与禁止奸淫同为神的诫命,所以吃猪肉或兔肉,与勾引女子从事不合法的性交犯了同样的罪。宗教与外面的条例和规定混杂在一起,既然遵守外面的规条、律例,以及核对人是否做到都很容易办到,这些律例就变成正宗派犹太人的宗教了。

洁净的方法(续 )

现在我们到了研究这段经文特别有冲突的地方。避开一切礼仪上的不洁是不能做到的事。一个人自己可以不沾染不洁,但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在街上所接触的人,到底洁净还是不洁净?只要碰一碰就会使他不洁净,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不洁净是传染的。因为在巴勒斯坦有外邦人,凡是外邦人脚底下新踏到的尘土都是不洁净的,因此这件事变得更为复杂。

为了抗拒这种不洁,便做出一套繁复的洗涤办法。这种洗濯方法是越来越复杂。首先要在早上起床时洗手,然后产生出一套圣殿内祭司所用的洗手方法,他们在吃自己的一份祭肉以前,必须如此洗手。后来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要求自己要与所有真正虔诚的教徒遵守这繁复的洗手方法。

厄德赛恩(Edersheim )在他所写的弥赛亚耶稣的生平与时代的书中,列出这最繁复的洗濯仪式。在餐前就要把使用的水瓶预备好,至少需要一圆形木筒四分之一的水,也就是足够灌满一个半鸡蛋壳的水。首先把水倒在手指正面掌心向上的双手上,必须流到手背,直至腕关节;从腕关节滴下来,因为这水已为了接触过不洁的手变为不洁,如果这水再流回手指,就使手指再成为不洁了。这套过程还需要再重复一次,双手背向上,手指往下,最后每一只手指用另一只手的拳头擦过以后就就是洁净了。一位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餐前遵守这些仪节,甚至每一道菜都要来一遍。

所以犹太正宗派的领袖向耶稣所提出来的问题是:‘你的门徒为何不遵守我们传统洗濯的礼仪?’

他们论到古人的遗传。犹太人认为律法有两部分,成文的律法记载于圣经之内。口传的律法,包括历代的文士与专家们所增添的,如洗手的规定之类;这些增添的就是古人的遗传,他们认为与成文的律法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个显著的特点──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认为所有这些礼仪就是宗教,他们相信这是神对他们的要求。做到了这一切就是讨神的喜悦,成为一个善人。换而言之,这些洗手的礼仪被当作与十诫有同样的重要。宗教已经跟一批外在的条规合成一体。用某种方式洗手好像遵守‘不可贪婪’的试命一样。

为遵守人的律法而违背神的律法(续 )

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耶稣是用一个口传礼仪律法的例子,来说明遵守这样的律法,决非顺服神的律法,实际上倒是会与神的律法发生冲突。

耶稣说神的律法规定人应当考敬父母;然后祂接下去说,如果一个人说:‘这是献给神的礼物’,他就不必遵守孝敬父母的责任。我们若在马可礼音看到与这件事情相同的记载,就会看到‘各耳板’三个字。这模糊不清的经文是甚么意思?其实它可以有两种意思,因为‘各耳板’具有两种意义:

(一 )各耳板可以作为供奉献给神的意思。如果一个人的父母在贫穷与需要之中,如果这贫穷年老的父母前来要求儿子的帮助,这个人有一个办法可以逃避帮助父母的责任,就是正式地把他所有的金钱、产业奉献给神的圣殿,他的产业就成为各耳板,专门奉献给神;然后他就对他的父母说:‘真是对不起,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我所有的都奉献给神了。’这人可以利用遵守礼仪的形式,来逃避孝敬父母的责任。他可以用文士的规定来废除十诫中的一条诫命。

(二 )各耳板还有另一个意义,在此地发生问题的可能就是这第二个意义。‘各耳板’被用为一个誓言。一个人可以对他的父母说:‘各耳板,我要是有甚么东西,一定会用来帮助你。’现在假定这个人的良心忏悔,假定他在忿怒,发脾气或激怒的剎那间拒绝了他的父母,假定他在这件事过去以后,较有善心与孝心,感到帮助父母终究是他的责任。在这种情形之下,任何一个有理任的人都会说这个人已经真实的悔改,他的回心转意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现在准备要做一件正当的事,遵守神的律法。

但严格的文士会说:‘不行’‘我们的律法说,不可背誓。’他会引证:‘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文士会根据律法辩称:‘你既起了誓,绝不可以背誓。’也就是说,文士把一个人束缚在一种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在不留意之间所说的誓言上,实际上就是强迫一个人去破坏神与人类间更崇高的律法。

这就是耶稣的意思,祂意思说:‘你利用你们文士的解说和传统,竟强迫一个人不去孝敬他的父母,即使他自己悔改,并且看到更好的办法时,仍旧不放过他。’

当日的文士与法利赛人最奇怪与不幸的,就是他们实际上所作的与犹太人最伟大的教师的言论相违背。以利以谢拉比说:‘一个人为他父母的缘故,门是敞开的。’他的意思是说,若有任何人起了不孝敬他父母的誓言,后来反悔了,即使违反了他的誓言,改变他心意和采用另一种方式的门,依旧是敞开的。耶稣从不给人以不知道的真理,总是把神已经告诉人类的事来提醒他们,使他们可以明白祂的真理,这些事神早已告诉他们,他们早已知道却又忘记了,因为他们宁愿接受自己人为的繁文缛节,却不要神伟大单纯的律法。

这就是发生冲突与顶撞的地方,就是两种宗教与两种崇拜的较量。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宗教就是遵守一些外表上的规条、律例与礼仪,例如在餐前正确的洗手方式等;这就是在人生的各方面严格地遵守一种外表的规条。而耶稣认为,宗教是一件内心深处的事,它是发自超乎律法的同情与仁慈的事。

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崇拜就是仪式和礼仪,而耶稣认为崇拜就是洁净的心灵与爱心的生活。这就是冲突。这种冲突今天依然存在。崇拜是甚么?即使在今天还是有许多人说,若不是一位具有使徒所承继的权柄,并经封立的祭司,在一所成圣的建筑物中主持的仪式,单单按照教会定规的仪式所举行的,并不是崇拜。而这一切都是外表的东西。

崇拜最伟大的定义之一,是由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 )所定规的:‘崇拜是藉神的圣洁来苏醒良心,以神的真理来喂养人的头脑,以神的美善来洗濯人的想象,使人的心向神的爱敞开,把意志奉献给神的旨意。’我们若因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盲目而吓一跳,若因他们对外在礼仪的坚持而震惊,就必须留意,免得我们在自己的方式之下犯了同样的罪。宗教决不能建立在任何的礼仪或仪式上,必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个别的关系上。

真正的良善与真正的邪恶

耶稣所说的话中,使犹太人最为惊骇的,就是这一番话。因为它不但定了文士与法利赛人的宗教为有罪,实际上也是扫灭了大部分的利未记。这不但违背了古人的遗传,而且也违背了经典的本身。耶稣的话取消了旧约中一切食物的律例。这些食物的律例仍然可能是合乎健康、卫生、常识与医学的智慧,但却没有法子把它们当作是宗教上的事。自此以后、耶稣定规,一个人遵守礼仪到甚么地步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内心的情形。

无怪乎文士与法利赛人惊异万状,耶稣的这番话等于就是把他们宗教的根本,从他们脚下连根铲除,不但是足以惊讶,也是革命。如果耶稣是对的,他们整个的宗教原理就是错了。他们把宗教与守律例、条规讨神的喜悦混为一谈,把信仰和那些所谓的洁净与不洁、进食与餐前洗手的礼仪等混为一谈。耶稣是确定宗教和人的心合成一体,而且坦白地说,那些文士与法利赛人的规例,与宗教毫无关系。耶稣说法利赛人是不知神道路、瞎眼的领路者,人要是跟随了他们,只有偏离正道,掉进坑里。耶稣的见解实在是再正确没有了。

(一 )宗教若在于外表的条规与遵守仪式,就是包含着两种意思。它实在太容易了。不吃某种食物,以及在某种方式之下洗手,比之与饶恕那不可爱与不能爱的,牺牲自己的时间、金钱、安逸与娱乐去帮助那需要的人等等,实在是容易得多。

我们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个教训。经常上教会,慷慨地奉献给教会,参加查经班都是外表的事,它们是走向宗教的道路,但它们并不是宗教。

我们总要常常提醒自己,宗教在乎个人的关系,在乎对神和待人的态度。

而且假如宗教只在乎外表的遵守,就完全领人走入迷途。许多人在外表上毫无瑕疵,但是在他的心里存有最恶毒与败坏的意念。耶稣的教训是说,一切世上外表条文的遵守,并不能救赎一颗充满了骄傲、恶毒与情欲的心。

(二 )耶稣的教训是说一个人重要的部分就是他的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他们必得见神。’伯仁斯(Burns )在‘致大卫的信’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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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马太福音第十五章

vi. 与法利赛人和文士辩论污秽的问题

耶稣和许许多多的普通人接触,还被那因病而为人视作不洁净的人摸过,这些事例恰成了马太福音对污秽问题的主要态度的前奏了。辩论是从吃饭前按礼仪规定洗手这样一件具体的事情引起的,但由此而产生的议论则涉及很广,甚至触及根本性的问题,即神要求的纯净是什么。马可直言道出了耶稣讲解旧约洁净法时所作的结论(“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太则比较谨慎,他避免直截了当地讨论洗手的问题,因为那是后来犹太人的一种传统做法,并不是旧约律法的规定。尽管如此,耶稣对文士的口传法令“哈拉卡”(halakah)还是表示了大胆而尖刻的反对。当时旧约洁净法的影响仍很深远,使徒时代的教会曾就这个问题争论不休,说明耶稣始终未明确表态,起码马太没有记载,马可那语法上与上下文中的教导无关且像谜一样的句子,又是作者自己的话。即使问题尚未开门见山地提出讨论,耶稣在第11节和第17~20节的话所立的原则,已足以使教会最终摒弃旧约饮食法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1.法利赛人和文士的理解,请看的注释。这两种人并不一样,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态度是一致的。本节的说法,表明他们是官方派来了解耶稣遵行律法的情况的。从耶路撒冷几个字更说明首府对此事的关注,那边的法律标准要严格得多,不像在加利利非正统派的活动时起时伏。

2.马可说,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由于他们看见了耶稣门徒的行为。一位拉比要对他门徒的神学修养和实际生活表现全面负责,所以,他们这样做,自然被理解为是耶稣告诉他们去犯古人的遗传。古人的遗传指的是口传的律法,即以旧约律法为基础,但已大大超出了它的有关生活规定的繁文缛节,最后发展成为一部各种法规条例纷繁琐细的米示。对法利赛人(大部分文士都是法利赛派)来说,口传律法与旧约律法有同等的权力。本节的前一半,便集中表现这两种权力加在一起的份量有多大。旧约要求在行一定的祭祀或礼拜时,须按照礼仪的规定洗手(如:以下;,但饭前洗手的固定做法似乎是耶稣时代之前不久才实行的,对平民百姓或许尚不能要求,但耶稣是“拉比”,不能不知道吧!

3.就像一样,耶稣对这种责问并不规避,只不过通过反问削弱了责问的份量。门徒确实违犯了古人的遗传,可是那遗传又有何价值?有关污秽的问题,实质到第11节才第一次提出,在此之前先要解决权柄的问题。本节把诫命遗传尖锐地对立起来,指出诫命来自,而遗传则是你们的。耶稣的反驳既不采取全盘否定“遗传”的立场(那是撒都该人的立场),也不站在绝对否定法规条例的非律法主义者的立场,祂提出以何为先的问题。如果遗传要压倒神的诫命的权威,这种遗传不屑一顾。

4~6.(参,(参,的这两条诫命,都清清楚楚是的诫命(马可说是“摩西”说的),更加强了耶稣反驳的严肃性。请注意,耶稣所说的孝敬父母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由于文士对旧约有关誓约的规定作了“引伸”,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便被轻而易举地除掉了。和各耳板(见;这里译作了供献)或各拿有关的法律条文,已发展得占了米示中的整整一部书( Nedarim )。在约瑟夫的书中( Ant . iv. 73)各耳板用于一个人宣誓事奉神的时候(基本思想来自,那时这个术语尚未出现),也用于一种简单的誓言格式里,也就是马太在所批评的( Apion i. 167)。耶稣在这里指责的,属后一种情况,即:如果一个人宣誓(各耳板)说他不能对父母尽赡养之责,他必须恪守誓言。但是事情往往是这样:他把自己的财产宣布作了各耳板,即供献给神,这样他的父母便无权动用了。事实上,这轻而易举的宣誓,保护的是宣誓者本人的财产仍由他本人支配,只是剥夺了他父母动用的一切权利而已。后来,为了更好地遵守第五条诫命,拉比口传的法规允许这种誓言可以作废(Mishnah Nedarim 9:1),不过耶稣在世的时候,显然还常常生效。如此虚假欺人的孝敬父母,与第五条诫命中的神的旨意直接违背。废了神的诫命的遗传对耶稣又有何权威可言呢?

7~9.假冒为善的人的注释。在这里主要是指其虚伪的表现,表面上要求得神的喜悦,实际上做违反神旨意的事。的话本是指先知以赛亚时期的人,不过耶稣从中看到了以赛亚时代的虚伪崇拜与耶稣时代的人并无二致(“预表现象”),这就使得以赛亚的话也成了对他们的“预言”188。七十士译本的这段引文,强调这样的信仰是空虚的(枉然的),加重了耶稣的谴责,希伯来文本就说得很清楚:那纯粹走形式的宗教崇拜仪式,和对规章条例分毫不差的遵守都毫无用处,因为他们的心远离我189。耶稣反对律法主义的宗教信仰,祂这特有的思想是始终一贯的,在等处均有表露,到第二十三章发展到了顶点。

10.众人一词、36中的一样。那几处众人所听到的只是比喻,没有解释,因为解释只讲给门徒听。这里情况不同了,虽然他们听的教训(11节)仍然是个“比喻”(见15节注释),对门徒才作解释,可是在耶稣眼中,他们的地位是在宗教领袖和门徒之间,他们已能听到新的教训。

11.耶稣向众人讲了一个问题,即基督教会有一天定会以内心崇拜的原则,来代替旧约和以后犹太教煞费苦心制订的、礼仪上纯净的整套体系,祂将这个问题归纳在本节的这个警句里。这句话的含义还很隐晦,目的是不让其崭新的内容为人们立时彻底领悟,而要先解释给门徒们听。这句话的用词使人联想到出口的言语正与入口的污物形成对比。耶稣在里讲述了什么是一个基督徒的顺服,祂所关心的不是一个人外表的行为和对法规条例的恪守,而是那“从心里发出来的”(18节)。祂的话表明祂认为罪是发自一个人的内心,而不是产生于他四周的环境,这也就是所谓的“原罪”。

12~14.听了这种从根本上否定他们宗教观念的说法,法利赛人不服是不足为怪的。耶稣理直气壮地宣告说,作为神子民的领袖,他们的表现是一种背叛。以色列被描写为神所栽种的,这在均有据可查,昆兰古卷中的大马士革文献(CD)1:7、纪律手册(1QS)8:5,11:8和写所罗门的法利赛作家也都用过同样的比喻。耶稣这话的意思是说:法利赛人自称是神的真正子民,这是不对的,真以色列不是他们。这和施洗约翰在里对他们的痛斥是一致的。保罗在里记载了,犹太人自称是“给瞎子领路的”,这里称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对比是何等的鲜明啊!他们不能领悟神的真实旨意,所带来的惨重损失不仅殃及他们本人,也害了那些跟从他们,与他们抱同样态度来对待信仰的人。

15~16.这比喻就是指第11节的话。希腊字 parabole{ 还用于马太福音中的其他地方,比英语中“比喻”一词的含义要广一些,还包括希伯来词 ma{s%a{l (格言、警句)的意思在内,一般指需要智者才能理解并应用的话。这里的比喻与第十三章里的的各个比喻一样,也需要给属耶稣“内圈”的人们作进一步的解释。耶稣的回答中流露出一丝诧异,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耶稣就此问题已给他们讲解过了;更有可能是与耶稣相处的时间已不短,且耶稣在教训中不断谈到对宗教礼仪应持的一般态度,他们应该十分清楚,故理解这个比喻应不再有问题。

17~18.凡入口的,其自然结果是什么呢?这里表达得通俗易懂(排泄出来是一种委婉说法,字义就是“落在茅厕里”)。反之,才是一人的实质所在,故而是分别其洁净抑或污秽之根源。请看的注释。我们常说一个人的心地如何,因为心最能代表一个人的真实本性,不光是他一时的情感意气,也不光是他外表的表现(中对该词的使用;“心为人之本”是也)。

19.这里毫不隐晦地道出人的七情六欲(见11节“原罪”的注释),部分是取自十条诫命的后半部,加进了恶念一词,再次说明耶稣关注的是隐藏在一个人言行背后的思想。就是诽谤(见注释),加进了这个词,说明这里也涉及对神和对人的态度,也就是说把十条诫命的前半部也包括其中了;第11节里提及的,在里详述的污秽问题,在这里通过具体的列举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

20.这句话在马可福音里没有,因此有人认为,马太之所以把问题最后仍归结到饭前洗手(是文士的口传律法而非旧约的律法)的问题上,是有意避免广泛地涉及耶稣教训中有关旧约饮食法,而引起更为激烈的言论。有人指出,马可的记载中有“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这句话,而马太在第17节却偏偏将其略去,更可证明马太的这一倾向。然而,马太谨慎地将问题局限在第2节所提的范围之内,正好是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耶稣时期辩论的实况,虽然原则上是要废弃食物律,但尚未明确地宣布。马可的句子正确无误地指出了耶稣的话必将产生的结果,不过议题还未直接提出。

188 拙着 JOT , pp.68~70还有一些这类的例子。
189 请进一步看拙着 JOT , pp.248~250,以了解原文的表达形式。
vii. 一个外邦妇人的信心

拿这段话与比较,便看出马太把这个赶鬼的故事作了极大程度的压缩,可是又同时把他认为代表故事主线的对话作了相当详细的钍觥9适陆驳乃渲皇且桓錾窦#但与百夫长仆人的故事一样,其中对话部分压过情节本身,关键是耶稣如何对待一个外邦人的信心的问题。这两段钍鲈诙啻ο嗨疲不只讲述远距离医治,而且涉及民族问题,涉及到耶稣本来不太愿意回应一个外邦人的请求,但是那人坚持不减的信心终于引出了耶稣的回应。其实从在耶稣斥责犹太人对洁净的态度时,这个问题便已经出现了,那时已严肃地表示出对外邦人有使命的意思,现在紧跟着便出现了一个外邦妇人,她强烈要求分享犹太弥赛亚所带来的恩惠,这真是个实际的考验啊!

21~22.请看的注释,以理解耶稣的“退去”。耶稣这次暂时到外邦人的区域,目的不是去传福音(24节表示得很清楚),而是在欢迎和反对的双重压力之下不得不“隐退”190迦南人的字眼多少显得古旧,在新约里这是唯一一次使用,可能是为了强调说那妇人是属于旧约时期反以色列人的异教民族的。喊叫用的是未完成式,表明不断求告的意思(23节门徒的反应证实了这点)。在这里以及第25、27节里的主啊的称呼等处一样,仅仅是一种礼貌的表示,但是求告耶稣时称祂为大卫的子孙,且是出自外邦人之口却是鲜见的。恐怕她已经隐约听到过犹太人对耶稣是不是弥赛亚的种种推测和议论(见注释),所以想,这样称呼这位犹太来访者,祂必高兴;往下的对话(尤其是27节)表明,她已经意识到耶稣这位犹太人的弥赛亚的作用不凡了。

23.请看的注释,那里耶稣明显地表示,不愿答应去给一个外邦人治病。这里耶稣的沉默不答已很令人胆怯了,在第24和26节里所说的话所表现出的消极态度,更加重了当时勉强的气氛。门徒们请求说打发她走吧,显然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平和安静的环境(?),他们认为答应她的请求是摆脱她的最好办法,所以并不阻挠用的是同一个动词,指在满足了一个人的愿望之后释放他去的意思。参,。耶稣在门徒们表示支持妇人的请求之后说出了拒绝的话(24节),这比门徒们也同样反对她的请求更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因为这里有个原则急待阐述清楚,不能简单草率地置于一边而不顾。

24.这个原则便是所说的原则,即传道的使命要限制在以色列人的范围之内。是耶稣对门徒们的吩咐,这里是说耶稣本人的工作方式。请看的注释,以理解耶稣在世期间传道的局限,与以后基督教对世界万民广泛传道之间的关系。耶稣在这里是向门徒解释,为什么祂对妇人的请求作出如此令人意外的冷淡回答;这话本不是说给那妇人听的,在第25节才说她走到了耶稣的面前。

26.比尔(F. W. Beare)将耶稣的回答形容为“冷酷的话”,“难以置信的蛮横无理”,出自“最恶劣的大民族主义”。是当时犹太人骂外邦人用的;有人说希腊语的 kynaria 是个昵称,就像现代西方文明中人们视狗为爱畜、宠物,故用这种昵称来表示对狗的感情。要知道,犹太文化中全然无此概念,亚兰文里也没有所谓的昵称形式,故而这种看法实在站不住脚。所以说,耶稣所表达的正是犹太人对外邦人的轻蔑态度,以此说明她的请求不在其对以色列人传道的范围之内。可是书面的记载往往表达不出微妙的观念或语气,耶稣可能以戏谑的口吻,故意用她常从犹太人口里听到的话语来和她说话,以观察她的反应。局限在以色列人的范围内传道是个严肃的原则,但并不妨碍用幽默的口吻谈话。

27.主啊,不错,这句话不应看作是对耶稣刻薄话的逆来顺受,而应看作是一种不同意(“对,是这样……”或“行,帮助我吧”这样的口气);但是意思是“因为”,这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不准备接受耶稣那“不好……丢给狗吃”的说法。她的论据是狗至少还能吃到碎渣儿。这一方面驳回了对她的拒绝;另一方面接受了耶稣的基本态度,即耶稣的使命主要在以色列;但这并不排斥别人也能与以色列人分享救恩,即或可能是居于第二位。就算她只是只“狗”,那么至少让她得到狗应得的那份吧!如果说耶稣的语言尖酸,那她的回答也够刻薄的了。

28.你的信心是大的!再无第二人受到耶稣如此的表扬(仅次于她的,要算是那位百夫长了,见。仅仅表扬她不畏挫折而坚持得到(“靠信心而不是凭外观”)耶稣应允的精神吗?还是也包括灵性上的感知所赐给她的认识呢?她具有两方面的认识,一是认识耶稣以色列使命这个基本范围,二是也认识这并不是耶稣使命的最终局限。由此看来,这位妇人和那位百夫长一样,都预言将有一天真以色列会打破民族和文化的界线。

190 从那地方出来并不说明耶稣未进入外邦人的地区,因第21节已说他“退到……境内去”;她“出来”或指她从自己家里出来迎见耶稣,或指她从偏僻的地方来到耶稣那里。
viii. 在外邦人中间治病

耶稣又回到加利利的海边,去的并不是犹太人的地区,而是沿北岸东行到了外邦人的地方(31节,归荣耀给以色列神的只能是外邦人;马可福音中的对观部分说得很清楚:耶稣来到外邦人居住的低加波利境内)。有关的解释,请看的注释,那里用的是同一希腊词。马可只有一次耶稣在这里治病的记载,马太则不然,他先述耶稣如何回答了一个外邦妇人的信心,又概述耶稣给各种各样的病人治病(这种概述在马太福音里不只一次,等),最后结尾时说聚集在周围的外邦人都希奇,并归荣耀给全能的以色列的神。马太的写法显得似乎他急于冲淡耶稣表现出来的、对外邦妇人的勉强态度,生怕读者因而见不到故事的全部。其实,若照的原则,耶稣整个这次的治病活动都应看作例外情况,无论是这次活动,还是下面钍龅墓适拢都不说明耶稣曾在外邦人中间讲道,不,祂在那里只是解决他们的实际需要罢了。这里罗列的耶稣治好的病痛反映的话(参,,说明弥赛亚带给以色列人的福份,这些外邦人也有分享的特权。

ix. 第二次喂饱众人

根据马太和马可的两份记载,这次事件与所记述的是两回事,从就看得更清楚了。两个故事大同小异,一是数字不同,再是神迹前的对话有异。马太和马可的意图就是让我们知道,这样的神迹有过两次。既然包括于概述中的各类神迹如此多,他们有什么必要要强调这点呢?至少口头传说中有这么两次已很不简单,况且这样的神迹实在奇异非凡,与大量“常规式”的治病活动不一样,发生两次就值得对两次都做详细的记录。这就是原因。此外,还有一点,第二次喂饱众人的神迹,发生在给外邦人行过两种不同的治病神迹之后,这里的众人正是刚刚“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31节)的那些外邦人,这是要显示,以色列人的弥赛亚所施予以色列的恩惠,犹太人以外的人也可以享受。所以说,可以把整段看作基督徒向非犹太世界进军传讲神道的精湛“宣言”了。

如欲了解本段钍龅淖芴氐愫椭匾意义,请看的注释。

32~33.与耶稣在野地里(即远离文明城的地方)待了三天的群众,必是为祂的权柄和“神力”所折服。他们是否同里的犹太群众一样,也在期望着这位受人爱戴的领袖,引领他们做出什么惊人的壮举呢?(见注译。)这次与上次不同,是耶稣主动提议给这些人弄些吃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门徒们已有了上次的经验,却还只会从提供食物的正常管道去考虑问题(或许门徒回答中的我们是强调他们自己没办法,提供食物的问题还得留给耶稣来解决)。或许他们把耶稣在说的话理解得太死板了,因而对耶稣的建议并未认真对待,也根本没有指望耶稣会为这群外邦人行使祂弥赛亚的权柄。

34~38.这次事件与前次事件之间有几个很重要的不同: (a) 饼的数目、筐的数目和人的数目均不同,不过神迹之奇并不稍逊; (b) 这次用的是 euchariste{sas 祝谢了),进一步预示主的晚餐; (c) 在这个谈外邦人的语言环境中恰当地使用了筐子一词,这是一种柔韧的筐子,用途颇广把保罗从城墙上缒下去的也是这种筐!),而所说的柳条篮子是犹太人所习惯的(见 BAGD, p.447 b)。其他用词细节请看的注释。

39.马加丹是什么地方,无人知晓说的是大玛努他),所以一些早期文本用“抹大拉”,即人们设想的抹大拉的马利亚的家乡来代替,也是情有可原的了。抹大拉在湖西,位于犹太人境内,这正与以后的情况相符了。马加丹究竟是抹大拉的别名,还是它的邻区,还是文本抄写的错误,这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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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那时,有法利赛人和文士从耶路撒冷来见耶稣,说: 」

法利赛人和文士这两种人并不一样,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态度是一致的。本节的说法,表明他们是官方派来了解耶稣遵行律法的情况的。从耶路撒冷几个字更说明首府对此事的关注,那边的法律标准要严格得多,不像在加利利非正统派的活动时起时伏。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的门徒为什么犯古人的遗传呢?因为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洗手。” 」

古人的遗传指的是口传的律法,即以旧约律法为基础,但已大大超出了它的有关生活规定的繁文缛节,最后发展成为一部各种法规条例纷繁琐细的米示拏。对法利赛人(大部分文士都是法利赛派 )来说,口传律法与旧约律法有同等的权力。本节的前一半,便集中表现这两种权力加在一起的份量有多大。旧约要求在行一定的祭祀或礼拜时,须按照礼仪的规定洗手,但饭前洗手的固定做法似乎是耶稣时代之前不久才实行的,对平民百姓或许尚不能要求,但耶稣是“拉比”,不能不知道吧。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 」

本节把诫命和遗传尖锐地对立起来,指出诫命来自神,而遗传则是你们的。耶稣的反驳既不采取全盘否定“遗传”的立场(那是撒都该人的立场 ),也不站在绝对否定法规条例的非律法主义者的立场,祂提出以何为先的问题。如果遗传要压倒神的诫命的权威,这种遗传不屑一顾。

──《丁道尔圣经注释》

无论人的遗传与补充,如在神的话上,等不多时,必变作遗传而废掉神的诫命。有二种供献:(一 )直接献神(捐钱于桶中 )。(二 )耶弗他。(如许愿、个人奉献。人生病向神许愿不吃肉、不用钱 于是父母不能吃肉、无钱可用。 )耶弗他之许愿,是各耳板,犯不可杀人之诫命。这就是因人的遗传犯神的诫命,是违背神的断案。犹太人宁守各耳板,而废掉神的诫命。我们常说,“圣经虽是如此说,然而……。”(此然而出事实 乃遗传也。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 」

假冒为善不是真坏,乃是假善;假善比真坏更坏。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就叫了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 」

众人一词、36中的一样。那几处众人所听到的只是比喻,没有解释,因为解释只讲给门徒听。这里情况不同了,虽然他们听的教训(11节 )仍然是个“比喻”(见15节注释 ),对门徒才作解释,可是在耶稣眼中,他们的地位是在宗教领袖和门徒之间,他们已能听到新的教训。

──《丁道尔圣经注释》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 」

耶稣向众人讲了一个问题,即基督教会有一天定会以内心崇拜的原则,来代替旧约和以后犹太教煞费苦心制订的、礼仪上纯净的整套体系,祂将这个问题归纳在本节的这个警句里。这句话的含义还很隐晦,目的是不让其崭新的内容为人们立时彻底领悟,而要先解释给门徒们听。这句话的用词使人联想到;出口的言语正与入口的污物形成对比。耶稣在里讲述了什么是一个基督徒的顺服,祂所关心的不是一个人外表的行为和对法规条例的恪守,而是那“从心里发出来的”(18节 )。祂的话表明祂认为罪是发自一个人的内心,而不是产生于他四周的环境,这也就是所谓的“原罪”。

──《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比喻就是指第11节的话。希腊字parabole还用于马太福音中的其它地方,比英语中“比喻”一词的含义要广一些,还包括希伯来词masal(格言、警句 )的意思在内,一般指需要智者才能理解并应用的话。这里的比喻与第十三章里的的各个比喻一样,也需要给属耶稣“内圈”的人们作进一步的解释。耶稣的回答中流露出一丝诧异,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耶稣就此问题已给他们讲解过了;更有可能是与耶稣相处的时间已不短,且耶稣在教训中不断谈到对宗教礼仪应持的一般态度,他们应该十分清楚,故理解这个比喻应不再有问题。

──《丁道尔圣经注释》

凡入口的,其自然结果是什么呢?这里表达得通俗易懂(排泄出来是一种委婉说法 字义就是“落在茅厕里” )。反之,心才是一人的实质所在,故而是分别其洁净抑或污秽之根源。我们常说一个人的心地如何,因为心最能代表一个人的真实本性,不光是他一时的情感意气,也不光是他外表的表现,“心为人之本”是也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

这里毫不隐晦地道出人的七情六欲(见11节“原罪”的注释 ),部分是取自十条诫命的后半部,加进了恶念一词,再次说明耶稣关注的是隐藏在一个人言行背后的思想。谤讟就是诽谤,加进了这个词,说明这里也涉及对神和对人的态度,也就是说把十条诫命的前半部也包括其中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上帝所关心的并不是我们如何行,而是我们为何要行;并不是在乎我们实际所行的,而是我们内心盼望的。正如阿奎那(Aquinas )曾说:『人是看行为,上帝是看内心。

』──《每日研经丛书》

】「这都是污秽人的。至于不洗手吃饭,那却不污秽人。” 」

这句话在马可福音里没有,因此有人认为,马太之所以把问题最后仍归结到饭前洗手(是文士的口传律法而非旧约的律法 )的问题上,是有意避免广泛地涉及耶稣教训中有关旧约饮食法,而引起更为激烈的言论。有人指出,马可的记载中有“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这句话,而马太在第17节却偏偏将其略去,更可证明马太的这一倾向。然而,马太谨慎地将问题局限在第2节所提的范围之内,正好是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耶稣时期辩论的实况,虽然原则上是要废弃食物律,但尚未明确地宣布。马可的句子正确无误地指出了耶稣的话必将产生的结果,不过议题还未直接提出。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这次暂时到外邦人的区域,目的不是去传福音(24节表示得很清楚 ),而是在欢迎和反对的双重压力之下不得不“隐退”190。迦南人的字眼多少显得古旧,在新约里这是唯一一次使用,可能是为了强调说那妇人是属于旧约时期反以色列人的异教民族的。喊叫用的是未完成式,表明不断求告的意思(23节门徒的反应证实了这点 )。在这里以及第25、27节里的主啊的称呼等处一样,仅仅是一种礼貌的表示,但是求告耶稣时称祂为大卫的子孙,且是出自外邦人之口却是鲜见的。恐怕她已经隐约听到过犹太人对耶稣是不是弥赛亚的种种推测和议论,所以想,这样称呼这位犹太来访者,祂必高兴;往下的对话(尤其是27节 )表明,她已经意识到耶稣这位犹太人的弥赛亚的作用不凡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 」

这里耶稣的沉默不答已很令人胆怯了,在第24和26节里所说的话所表现出的消极态度,更加重了当时勉强的气氛。门徒们请求说打发她走吧,显然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平和安静的环境,他们认为答应她的请求是摆脱她的最好办法,所以并不阻挠,指在满足了一个人的愿望之后释放他去的意思。参 。耶稣在门徒们表示支持妇人的请求之后说出了拒绝的话(24节 ),这比门徒们也同样反对她的请求更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因为这里有个原则急待阐述清楚,不能简单草率地置于一边而不顾。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却一言不答。」

一个受苦的神的孩子,当你正在渴望主安慰的声音,可是等了许久,一点得不着甚么,或许会觉得希奇、失望。但主的不答,并非是拒绝,乃是表示祂的默许和顶深的同情。祂是在「默然爱你」,因为祂爱你的心不是言语所能表达的,也不是人心所能领会的。── 选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这个原则便是所说的原则,即传道的使命要限制在以色列人的范围之内。是耶稣对门徒们的吩咐,这里是说耶稣本人的工作方式。耶稣在这里是向门徒解释,为什么祂对妇人的请求作出如此令人意外的冷淡回答;这话本不是说给那妇人听的,在第25节才说她走到了耶稣的面前。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

狗是当时犹太人骂外邦人用的;有人说希腊语的kynaria 是个昵称,就像现代西方文明中人们视狗为爱畜、宠物,故用这种昵称来表示对狗的感情。

──《丁道尔圣经注释》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

主啊,不错,这句话不应看作是对耶稣刻薄话的逆来顺受,而应看作是一种不同意(“对 是这样……”或“行 帮助我吧”这样的口气 );但是意思是“因为”,这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不准备接受耶稣那“不好……丢给狗吃”的说法。她的论据是狗至少还能吃到碎渣儿。这一方面驳回了对她的拒绝;另一方面接受了耶稣的基本态度,即耶稣的使命主要在以色列;但这并不排斥别人也能与以色列人分享救恩,即或可能是居于第二位。就算她只是只“狗”,那么至少让她得到狗应得的那份吧!如果说耶稣的语言尖酸,那她的回答也够刻薄的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

你的信心是大的!再无第二人受到耶稣如此的表扬(仅次于她的 要算是那位百夫长了。仅仅表扬她不畏挫折而坚持得到(“靠信心而不是凭外观” )耶稣应允的精神吗?还是也包括灵性上的感知所赐给她的认识呢?她具有两方面的认识,一是认识耶稣以色列使命这个基本范围,二是也认识这并不是耶稣使命的最终局限。由此看来,这位妇人和那位百夫长一样,都预言将有一天真以色列会打破民族和文化的界线。

──《丁道尔圣经注释》

「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

这是主特别许可的,祂并不轻易从腰间解下钥匙来交给人,任他支取,祂却让那妇人得着心愿的事。

我们必须为别人代求——这位妇人来为她的女儿求,有时我们只多为自己祈求,恐怕有些只是出于自私的意图,如果我们求能力、智慧与学效基督,目的为使我们能说明人。使徒约翰说:基督使我们脱离罪恶……作祂父神的祭司 ),我们需要得着释放,成为代求者。

我们必须尊重主权势——迦南妇人前来求大卫的子孙,祂却一言不答。她不应这样称呼,因为如果基督是犹太人的弥赛亚,就无法帮助她这个外邦人。她对祂的称谓是听来的,这样称呼也是礼貌的。但是当主沉默时,她就觉悟过来,她就以普世的人对神的称呼:主啊。她求主帮助,跪倒在祂脚前,她就进一步蒙受主的福分。

我们必须承受主恩惠——祂告诉她是什么身份,她是外邦人,在选民的家中她是无份的,她必须承认她真正的地位。她承认说:主啊,不错。你若能完全接受神的旨意,甚至自觉卑微,好像桌子底下的狗,那么你的祷告必得应允,神会照你所要的成就,这原是祂的旨意。

──迈尔《珍贵的片刻》

】「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罢。」

这位迦南妇人,在她亟感痛苦的需要中,如此喊着说:「主阿,大卫的儿子(原文 ),可怜我罢!」她的祷告岂不是很恳切吗?那么,这样恳切的祷告,岂不是应该实时得着答应吗?我们的想法常是这样。然而,希奇得很,主「耶稣却一言不答。」(太15∶23 )主对她似乎无话可说。但当门徒因着那妇人的呼喊而向主求诉时,主却回答他们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 )这一句回答的话,好像给了那妇人一个正确亲近主的提示:因为耶稣是「大卫的儿子」,这称呼只适用于以色列人,外邦人却没有权利应用这称呼。既明白了这点,她立即改变了她请求的地位,而只称耶稣是主了。

主耶稣最初对她的反应,好像是一个拒绝,但实际上祂是在帮助她去寻求祂,不让她站在没有权利要求的错误地位上,而要她站在一个白白蒙恩的地位上。现在她的信心已经得着实时的反应(主的回答 ),她已经找到那个祈求的钥匙了。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与耶稣在野地里(即远离文明城巿的地方 )待了三天的群众,必是为祂的权柄和“神力”所折服。他们是否同里的犹太群众一样,也在期望着这位受人爱戴的领袖,引领他们做出什么惊人的壮举呢?这次与上次不同,是耶稣主动提议给这些人弄些吃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门徒们已有了上次的经验,却还只会从提供食物的正常管道去考虑问题(或许门徒回答中的我们是强调他们自己没办法 提供食物的问题还得留给耶稣来解决 )。或许他们把耶稣在说的话理解得太死板了,因而对耶稣的建议并未认真对待,也根本没有指望耶稣会为这群外邦人行使祂弥赛亚的权柄。

──《丁道尔圣经注释》

何以主那稣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以后用七饼数小鱼只叫四千人吃饱(似乎饼少则能叫多人吃饱 饼多反叫少人吃饱 )?】

看完这两段经文之后,我们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五个饼两条鱼会叫五千人吃饱,后来七个饼却只叫四千人吃饱,为什么七个饼不能叫七千人吃饱,或说四千人只要四个饼就够了,为何浪费七个饼?

在这两次神迹之后,有一次耶稣与门徒一同乘船渡加利利海门徒忘了带饼,船上只有一个饼,于是有人为食物不足而担心。主那稣乘机给他们一顿教训说:

“我擘开那五个饼,分给五千人,收拾多少篮子零碎呢”?

他们回答说:“十二个篮子”。

又擘开那七个饼,分给四千人,收拾多少筐子零碎呢”?

他们回答说:“七个筐子”。

我们可以在这里列出一个表,把既成的事实和可能的事实一同列出来:

七个饼 四千人吃 剩下七筐 饼多人少 剩下少

五个饼 五千人吃 剩下十二篮 饼少人多 剩下多

一个饼可能二万五千人吃剩下六十篮。

没有饼可能给无数人吃,剩下的也无限量说门徒忘了带饼 可能一个饼也没有 )。

在属灵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解释:

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多,主表现能力的机会越少,而成就也越小;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少,主表现能力的机会越多,而成就也越大,假如毫无依靠,则主将完全负责,效果更奇妙。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这次事件与前次事件之间有几个很重要的不同: (a )饼的数目、筐的数目和人的数目均不同,不过神迹之奇并不稍逊; (b )这次用的是eucharistesas(祝谢了 ),进一步预示主的晚餐; (c )在这个谈外邦人的语言环境中恰当地使用了筐子一词,这是一种柔韧的筐子,用途颇广,而所说的柳条篮子是犹太人所习惯的(见 BAGD- p.447 b )。

──《丁道尔圣经注释》

有一点希奇的小差别,在五千人吃饱以后,收拾零碎的篮子称为kophinoi;在四千人得饱的事上,他们称篮子为sphurideskophinos是一种犹太人时常携带的窄颈而呈水壶状的篮子,因为犹太人惟恐勉强去吃外邦人的手摸过的食物,他们常常带着自己的食物。sphuris很像一只有盖的大篮子,甚至可以把一个人装在里面,这是外邦人所用的一种篮子。

──《每日研经丛书》

】「耶稣叫众人散去,就上船,来到马加丹的境界。 」

马加丹是什么地方,无人知晓,所以一些早期文本用“抹大拉”,即人们设想的抹大拉的马利亚的家乡来代替,也是情有可原的了。抹大拉在湖西,位于犹太人境内,这正与以后的情况相符了。马加丹究竟是抹大拉的别名,还是它的邻区,还是文本抄写的错误,这就不得而知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例证

任何人摸了这件器皿就不洁净,吃或喝其中所盛的东西也成为不洁净。凡与这样吃喝过的人接触的人,也成为不洁净。这不仅是犹太人的观念,其他的宗教也有这种看法,在印度的高阶级认为凡不属其阶级的人都是不洁的,若有人皈依了基督更是严重的不洁。伟大的印度基督徒披雷曼奈德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他的遭遇:他作了基督徒,他的家庭驱逐了他,有时他回去探望他的母亲,她虽然为了他的叛教而伤心,但仍然爱他。披雷曼奈德告诉我们:『父亲一知道我在他白天上班的时候去看母亲,他就吩咐看门的兰罗布,他是一位健壮的内地人……不准我进到屋子里面来。』兰罗布被说服放松他的戒备。『最后我的母亲说服子看门的兰罗布,才准许我到她面前。他们的偏见是如此之深,即使家里用的印度仆役,也不愿洗濯我母亲给我吃东西的盘子。有时我的姑母把恒河的水,或掺了牛粪的水洒在我所坐过的座位上,以求洁净。』披雷曼奈德是一个不洁的人,每一件他所摸过的东西都变为不洁了。

──《每日研经丛书》

崇拜最伟大的定义之一,是由汤朴威廉(WilliamTemple )所定规的:『崇拜是藉上帝的圣洁来苏醒良心,以上帝的真理来喂养人的头脑,以上帝的美善来洗濯人的想象,使人的心向上帝的爱敞开,把意志奉献给上帝的旨意。

』──《每日研经丛书》
天父栽种的──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

农作是很艰难的事,要辛勤耕耘,长久的劳碌照顾。但也有一些植物,没有谁去种,它自己会生出来;你用不着怕它不生,生得太多才是问题。所以农作的基本,是种你所要收的。
在一片土地上种作的时候,必须要先开垦,除去那些杂物莠草。
我们的思想也是如此。在“心田”里,并不是一片空白。原来在很早的年龄,就开始了学习的过程,生长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不难推想得到,人类文化也是这样的情形,没有甚么纯净的文化可言。
当耶稣在世的时候,犹太人的宗教中,有了许多的历代累积的传统。起初,传统只及于圣经〔旧约〕没有备载的细节,与律法的实施有关。不过,渐渐走了样,许多人凭着理智,随己意任意解释,延伸律法的“精意”,竟然会到公开与律法抵触的地步,把传统代替神的诫命。
信仰如果不纯粹,是很大的危机。从神来的信心,是无价的珍宝,可以引我们到神那里;人的传统是毫无价值的渣滓。
信仰影响行动,错误的信仰产生错误的行动。
我们必须“拔出”错误的传统。不仅是修正,不仅是芟除果子,削掉枝叶,而是要连根拔出不是天父栽种的东西。
看到当时的宗教,成了徒有其表的空壳,耶稣说:

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主耶稣看出了他们的问题,不是对于教义的了解不够深,不是对真理的体行不够彻底,而是心离主太远,只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敬虔的实意。这种自欺欺神的宗教,可能有许多表面的活动,甚至看来伟大的建树,甚至叶茂花繁,闹好一阵眼前欢,他们自己非常得意,到处向人宣扬夸耀工作的成功;但神却不感兴趣,因为不是天父栽种的,再热闹也不过是莠草,是稗子,到了时候,必要连根拔出来,丢在火里焚烧。
愿我们向主诚实,从心里遵行祂的旨意,顺圣灵栽种,可以在神面前蒙记念,存到永远。

── 于中旻《圣经研究》


你之所想? “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


如果把你过去六个月当中,在脑海所经过的每个想法用录像带的方式放给你所认识的朋友、邻居或者教会的朋友看看,结果会怎样?你可能会觉得再也无脸见人。但我们必须明白,或许你我能够彼此隐藏起真正的想法,但却无法瞒过神(诗9411 )。
我们应当极度注意自己的意念与想法,并非是怕神知道,而是它会影响到我们的人格。主耶稣曾说我们的言行是由心里发出来的(太1518~19 )。
我最近曾到美国肯德基州的一个旅游景点――马摩斯巨洞(MammothCave ),在洞内有许多巨大的钟乳石,它们是由一滴滴水不停地滴下凝结而成。首先,一滴水珠在石洞的顶层开始滴下一微小的沉积体。第二滴继续滴下,接着滴、滴……先是小小的岩柱,渐而形成了钟乳石。
同样的过程,也会在每个人的心中出现。我们的每个小小思想都会融入内心,发挥作用制造出我们人格的“钟乳石”。你内心的想法将塑出你的性格特征,最后呈现出一个真正的“你”。
你的内心思想如何?
我的举止和言行
会告知我是何人
主啊,引导我,让你的旨意
充满我的思想与灵魂!
高尚的思想构成圣洁的人格。


──《生命隽语》

耶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必须唤醒这妇人心中真实的信心。

因此耶稣最后转过身来对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给狗吃。』称一个人为狗是一种极度的侮辱。犹太人以骄傲、侮慢的态度说:『外邦的狗』,『异教的狗』;后来又说:『基督徒的狗』。在那些日子,狗是街上肮脏的吃腐物的动物──瘦弱,野蛮,常患疾病。可是要记得两件事;第一说话时的声调与表情是最有关系的。即使一件很困难的事也可以在说的时候带着缓和性的笑容。我们可以笑称一位朋友为:『一个老坏蛋』,『一个无赖』,那充满了情感的语调可以除去一切的恶意。我们可以十分确定耶稣脸上的笑容与祂眼中的同情消除了这句话中的苦毒与侮辱。

第二、所用的狗字是(kunaria ),并不是街上的狗,是家庭中所宠爱的小狗,跟在街道上徘徊、在粪堆里打转的最低级的狗大有区别。这妇人是一位希腊人,从她希腊人的急智中,她马上就看出来了。『不错,』她说:『但是狗也吃她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渣儿。』这不屈不挠的信心,使耶稣的眼中闪耀着喜乐的光彩,祂给她祝福并将她所切望的医治赐给她。

──《每日研经丛书》

「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

这是主特别许可的,祂并不轻易从腰间解下钥匙来交给人,任他支取,祂却让那妇人得着心愿的事。

我们必须为别人代求——这位妇人来为她的女儿求,有时我们只多为自己祈求,恐怕有些只是出于自私的意图,如果我们求能力、智慧与学效基督,目的为使我们能说明人。使徒约翰说:基督使我们脱离罪恶……作祂父神的祭司 ),我们需要得着释放,成为代求者。

我们必须尊重主权势——迦南妇人前来求大卫的子孙,祂却一言不答。她不应这样称呼,因为如果基督是犹太人的弥赛亚,就无法帮助她这个外邦人。她对祂的称谓是听来的,这样称呼也是礼貌的。但是当主沉默时,她就觉悟过来,她就以普世的人对神的称呼:主啊。她求主帮助,跪倒在祂脚前,她就进一步蒙受主的福分。

我们必须承受主恩惠——祂告诉她是什么身份,她是外邦人,在选民的家中她是无份的,她必须承认她真正的地位。她承认说:主啊,不错。你若能完全接受神的旨意,甚至自觉卑微,好像桌子底下的狗,那么你的祷告必得应允,神会照你所要的成就,这原是祂的旨意。

——迈尔《珍贵的片刻》

「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罢。」

这位迦南妇人,在她亟感痛苦的需要中,如此喊着说:「主阿,大卫的儿子(原文 ),可怜我罢!」她的祷告岂不是很恳切吗?那么,这样恳切的祷告,岂不是应该实时得着答应吗?我们的想法常是这样。然而,希奇得很,主「耶稣却一言不答。」主对她似乎无话可说。但当门徒因着那妇人的呼喊而向主求诉时,主却回答他们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这一句回答的话,好像给了那妇人一个正确亲近主的提示:因为耶稣是「大卫的儿子」,这称呼只适用于以色列人,外邦人却没有权利应用这称呼。既明白了这点,她立即改变了她请求的地位,而只称耶稣是主了。

主耶稣最初对她的反应,好像是一个拒绝,但实际上祂是在帮助她去寻求祂,不让她站在没有权利要求的错误地位上,而要她站在一个白白蒙恩的地位上。现在她的信心已经得着实时的反应(主的回答 ),她已经找到那个祈求的钥匙了。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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