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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
2 「『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3 「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4 「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祂,」
5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6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
7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
8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
9 「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
10 「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12 「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做的。」
13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
14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
15 「说:『我把祂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16 「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17 「除酵节的第一天,门徒来问耶稣说:『你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在哪里给你预备?』」
18 「耶稣说:『你们进城去,到某人那里,对他说:“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
19 「门徒遵着耶稣所吩咐的就去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20 「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坐席。」
21 「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22 「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的问祂说:『主,是我吗?』」
23 「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
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5 「卖耶稣的犹大问祂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26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27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
28 「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29 「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30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31 「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32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33 「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34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35 「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36 「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上图:客西马尼园现在有八棵巨大的橄榄树,可能在主耶稣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37 「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38 「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39 「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
40 「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警醒片时吗?」
41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42 「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祢的意旨成全。』」
43 「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困倦。」
44 「耶稣又离开他们去了。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45 「于是来到门徒那里,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吧:或译吗?)!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46 「起来!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
47 「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48 「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祂。你们可以拿住祂。』」
49 「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祂亲嘴。」
50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51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52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
54 「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55 「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
56 「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
57 「拿耶稣的人把祂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58 「彼得远远的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59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祂。」
60 「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61 「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62 「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祢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祢的是什么呢?』」
63 「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祂说:『我指着永生神叫祢起誓告诉我们,祢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64 「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65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祂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
66 「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祂是该死的。』」
67 「他们就吐唾沫在祂脸上,用拳头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说:」
68 「『基督啊!祢是先知,告诉我们打祢的是谁?』」
69 「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70 「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71 「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72 「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73 「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74 「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75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接近悲剧最后一幕(二十六1) 这是神圣悲剧最后一幕的开始,耶稣再一次警告祂门徒那将要来到的事。在最近的几天,耶稣的行动曾带着如此庄重和主动,门徒可能以为祂打算要公然反对犹太的权威人;可是祂在这里又一次很清楚的表示祂的目标是十字架。在同一个时候,犹太的权威人士正在策划他们的阴谋。该亚法全名是Joseph Caiaphas,他是大祭司。对于该亚法的事我们知道的很少,只知道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实。在古代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的终生职位;但是罗马人占领了巴勒斯坦以后,大祭司的换职十分迅速,因为罗马人按照他们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废。从主前三十七年,到主后六十七年圣殿被毁以前最后封立一位大祭司为止,至少有二十位大祭司。值得注意的是该亚法担任主后十八年至三十六年间的大祭司。他的任职竟会如此长久,真是一件罕有的事;该亚法一定在与罗马人合作的技巧上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难处也就在这个地方。罗马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内乱,若有任何暴动,该亚法一定会丢掉他的职位。在逾越节的期间,耶路撒冷总是充满了爆炸性的气氛,城里面挤满了人。约瑟夫告诉我们一次实际人口统计的情形(约瑟夫着、犹太战争六卷九章三节 )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当时候的总督是西斯丢(Cestius )。他认为尼罗王不了解犹太人的人数,以及他们对任何总督所造成的难题。因此西斯丢要大祭司计算那一次逾越节宰杀献祭羔羊的数字。约瑟夫接下去说:‘每只祭物不得少于十人(因为单独献祭是不合法的? ),有很多是二十个人合献一只祭物。’结果发现在那一次被杀羔羊的数字竟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照约瑟夫的估计,逾越节在城里约有二百七十五万人之多。怪不得该亚法要设法暗暗不动声色地把耶稣带走,因为有许多朝圣者是加利利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其实按照该亚法的阴谋,是要把这件事耽搁下来,等逾越节过去,城里面比较安静以后再动手;可是犹大给了他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爱心的耗费(二十六6) 福音书之中,马可与约翰也记载了伯大尼浇香膏的事件。马可所写的跟这个故事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约翰另外加上一点,说膏耶稣的女人是拉撒路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路加并没有提到这个故事,但是他却提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里(路七36) 浇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浇香膏在耶稣脚上,又用头发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坏女人。那么,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马太、马可、约翰所说的同一个故事?在两种记录中,主人都是西门,不过路加说他是法利赛人西门,而马太与马可说他是长大痲疯的西门。约翰根本就没有提到主人是谁,只不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门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至少有十个西门;在约瑟夫记载的历史中,西门的名字竟有二十个以上。认为路加的故事与其它三本福音中的故事是同一件事,这看法最困难之处,就是在路加的故事中,这女人是声名狠藉的罪人,而就我们所知,伯大尼的马利亚是那样的人。可是马利亚爱耶稣的热诚,很可能是由于她曾从极深的堕落中蒙拯求而感恩的结果。总之,路加的故事究竟是不是跟其它的同一的故事,还不确知:我们只能说它作为同一件事情,并不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这故事的确像耶稣所说的,是一件美事,并且在其中蕴藏十分宝贵的真理:(一 )这件事向我们显示爱心的耗费 。那女子拿了宝贵的香膏来,把它倒在耶稣身上。犹太的妇女十分喜爱香膏,她们常在颈子上挂一个玉石的小瓶子盛着香膏。这种香膏十分珍贵,马可与约翰都记载门徒说这香膏可卖三百个第那流(可十四5、 ,约十二5) 。第那流是一种银币,当时一个人一天的工资大概只有一个第那流,按这个标准来衡量这香膏代表将近一年的工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想,当耶稣与祂的门徒谈论如何使聚集的群众吃饱,腓力的回答是:两百第那流的银子,才勉强可以买饼使他们吃饱。这香膏的价值相当于五千人饱吃一餐的价值。这位女子给耶稣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把这香膏献给了耶稣,因为这是她一切所有之中最珍贵的。爱永不计较,爱永不考虑他所能给的是太多;爱惟一的愿望就是最大限度的给予,而且当给了一切所能给,还是认为礼物太小。如果我们尽可能灭少给予基督和祂教会的奉献,我们简直还没有开始成为基督徒。(二 )这件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照普通常识来判断事情是不对的。在这一次,常识的声音说:‘何用这样费呢?’这当然是不错;可是常识的经济学,跟爱的经济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常识听命于慎重的考虑,可是爱却听命于心灵。在人生之中常识占有很重要地位,但是有的时候只有爱的耗费才能满足爱的要求。一件礼物若是们很容易得到的,就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惟有在这件礼物中带有牺性,而且达超乎我们能给的限度,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三 )它表示有些事情必须抓住时机,否则根本就做不成。门徒热诚要去帮助贫穷的人,但是拉比们有话说:‘神许可穷人常与我们同在,使我们行善的机会永不至于消失。’有的事情我们随时都可以做,有的事我们只能做一次,一旦失去机会,就永远错失良机。我们常常受到慷慨的感情冲动,但常常没有实行。如果我们不去实行,那种环境、人、时间和冲动,大概都永不返回。许多人生的悲剧,就是坐失‘实行美事’良机的历史。(四 )它告诉我们爱心行为的香气可以留存到永远。人凭爱心做的事是如此的少,以致若做了一件,就会像明光照耀在黑暗的世界之中。在耶稣生命的末期那么多的苦毒,那么多的背叛,那么多的阴谋,那么多的悲剧之中,这个故事彷佛就是沙漠中的绿洲,在黑暗世界中光耀的明灯。在这个世界上,人所能够做的,少有比一件被人纪念的美事更大的。背叛者生命中的最后时刻 我们不该祇从本福音书片段的记载中来看犹大的故事,却要从事整个的研究,一段一段地来念他最后的轶事,以及背叛者最后自杀的经过。背叛者的交易(二十六14) 我们已经看到犹太人的权威人士希望找出一个不使民众生乱的方法来逮捕耶稣,而现在犹太正是把这个方法提供给他们。犹太的出卖主,可能有三个原因;所有其它的见解都是从这三个原因中变化出来的:(一 )可能是由于贪心。按照马太与马可的记载,就在伯大尼香膏膏主以后,犹太即想到这椿可怕的交易。当约翰描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犹太反对香膏膏主,因为他是个贼,常取袋中所存的(约十二6) 。假如这是真的,犹太所进行的实在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交易,他同意出卖耶稣的代价是三十块钱,一块钱(编者注:这里钱的单位用arguria )就是一个舍客勒,约叁一先令。如此说来犹大卖主的代价,不到五英镑。如果贪心是犹大背叛行为的理由,这就是历史上贪爱金钱所造成的最可怕的例子。(二 )可能是由于完全失望而产生的极度憎恨。犹太人始终有权力的梦想,因此在他们中间有一些急进的爱国主义者,准备以谋杀和暴动的行为把罗马人从巴勒斯坦赶出去,这些爱国主义者称为‘凶徒’(sicarii )──带着短刃的人,因为他们采用暗杀的政策。犹太可能就是这样的人,他认为耶稣是神差来的领袖,要以祂神奇的能力来领导叛乱。可是到后来他发现耶稣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走向十字架的路。他在痛苦的失望中有了憎恨,这恨促使他要将他原来殷切寄望的耶稣置于死地。犹大可能憎恨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基督并不是他所盼望的基督。(三 )可能犹大并没有故意要耶稣受死。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看出耶稣是一位神性的领袖,也许他认为耶稣的进程过于缓慢,他想要催促耶稣及早下手。他出卖耶稣,为的可能是要逼着耶稣采取行动。这是与事实较为相符的假定,并说明了为何犹太发现他的计划错误,震惊而自杀了。不过在我们看来,犹大的悲剧是他不肯接受耶稣的本身,反而想要使耶稣变成他所要的样子。其实不是耶稣能被我们改变的,而是我们一定要被耶稣所改变。决不能利用耶稣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而必须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让祂来使用我们以达到祂的目的。犹太的悲剧,是一个自以为比神知道得更多的人所遭遇的悲剧。爱心最后的恳求(二十六20) 在福音故事最后的数幕中,耶稣似乎与犹大有好几次独处,没有别人在场。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犹大必定完全秘密地进行他的残忍买卖。他对自己的行踪一定保持高度的机密,否则其它的门徒要是知道他正在做的事,他就无法逃命了。犹大虽然不向其它门徒透露他的计划,他却无法向基督保密。同样,一个人可以向他的同伴隐瞒他的罪,他却瞒不过耶稣基督的眼睛,祂洞察人心灵深处的隐密;别人虽不知道,耶稣却知道。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对待罪人的方法。耶稣可以用祂的能力来摧毁犹大,使他瘫痪,使他无助,甚至将他杀害。可是耶稣所用的惟一的武器,就是爱的恳求。人生伟大的奥秘之一,就是神对于人自由意志的尊重,神不勉强,也不压制,祂只是恳求。当耶稣想要阻止一个人犯罪的时候,祂做两件事:第一,他使人面对他的罪。祂要使人停下来,思想他是在做甚么?彷佛祂在对罪人说:‘你看你正想要做的事──你能够真正去做这件事吗?’有人曾说,使我们不犯罪的最大保证,就是我们被罪所震惊。耶稣一次又一次吩咐人停止、查看、了解真像,这样也许会使人因震惊而回复清醒。第二,祂使人面对祂自己。祂吩咐一个人看祂,彷佛在说:‘你能够望着我吗?你能够望着我的眼睛,然后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吗?’耶稣的恳求,要使使人了解他所要做的事之可怕,和那渴望阻止他做这件事的爱。在这里我们才看到罪恶真正的可怕的处,就是在它的明知故犯。犹大不顾爱心最后的恳求,还是执迷不悟。他虽然面对他的罪,也面对过基督,犹大还是不肯回头。罪可以有两样的。有一种由欲念而来的罪,是人受到一时的冲动所犯的罪。但愿无人轻视这样的罪;它可能有极可怕的结局。但是那有豫谋,故意刚硬冷漠的罪,是更为不好的罪,因为冷血的人知道他在做甚么,他虽面对可怕的罪行,并面对耶稣眼中的爱,仍旧要走自己的道路。我们内心要激烈反对那以冷酷刺伤父母之心的儿女──这就是犹大对耶稣所行的,这也是我们时常在行的。背叛者的亲嘴(二十六47) 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的行动可能是由于两个动机中的一个。也许他实在是由于贪心或失望,盼望见到耶稣被处死;他也可能是迫使耶稣采取行动,并不盼望祂被处死。因此这件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如果犹大的心中只有憎恨与发狂的贪心,那么这就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亲嘴──一张出卖的亲嘴。在有关犹大的事件中,再也没有比这件更为可怕的了。但是有一些事情暗示着犹大的心意并不止于此。当犹大告诉武装的暴民,他要用亲嘴的暗号,指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他所用的希腊字是philein ,这是亲嘴的通常用字;可是当犹大真正与耶稣亲嘴的时候,所用的字是kataphilein 是一种爱人的亲嘴,表示重复、热情的、强烈的意思,犹大为甚么要如此呢?况且何须指出那一个是耶稣呢?权威人士所要求的,不是有人指出谁是耶稣;而是一个便于捉拿祂的机会。那些来捉拿耶稣的人,是从大祭司和长老那边来的,这些人一定是圣殿中的警卫,是惟一可以任凭大祭司指挥的武装力量。这些圣殿中的警卫不可能不认识在数日之前洁净圣殿,并赶出外院中兑换银钱与贩卖鸽子的耶稣;他们也不可能不认识这个每天在圣殿的走廊教训人的人。他们并不需要指证,只要把他们带进园中,他们就会认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很可能犹大走前来与耶稣亲嘴,就像门徒与他的夫子亲嘴一样,他实在就是这个意思;然后他退到后面去,骄傲地等候耶稣最后采取行动。奇怪的是犹大自从亲嘴以后,就从园中消失,一直到他自杀才提起他。他在耶稣受审的时候,也没有出来作证。犹大可能在一种痴呆、盲目、惊讶、麻木的顷刻之间,看到他的估计是何等错误,他只得带着永远破碎和深感内疚的心,蹒跚地消失在黑夜之中。如果这是真的,犹大就进了他自己所创造的地狱,因为最坏的地狱就是充分认识到罪恶可怕的结果。背叛者的结局(二十七3) 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展示了犹大最后的一幕悲剧,不论我们如何说明犹大的心意,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马太告诉我们,犹大把钱扔在圣殿里面。他用来说明圣殿的字,不是普通用的hieron ,而是圣殿本身的用字naos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区别。我们一定会记得,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犹大的自杀一定是他计划错误的一个最后的表白。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十字架,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在这里有两件关于罪的重要真理:(一 )犯罪最令人畏惧的,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不能挽回!十二世纪的波斯诗人奥玛关严(Omar khayyam ),曾经有一首诗,悲叹事情一旦作成就不能更改或取消。他说:--《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Ⅴ耶稣的死和复活(二十六1~ 二十八20) 下面所要讨论的事件是耶稣传道活动的顶峰,又是祂传道的主要目的,这与全书,尤其是与自十六21 起一再预言的事完全相符。这段记罹不应视为全书的“附记”或“跋”(“五书说”将马太福音从结构上分为五段讲论,而把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章视作“跋”,见导论Ⅴ“马太福音的结构”第 (iii) 段);还是柯勒(Martin Ka/hler )的说法正确,他将全书的重点放在这最后一段,而认为四部福音书均属“附有长序的耶稣受难记”(未免有几分夸大!)。 从这里开始,马太在运笔上紧紧遵循马可的记事(路加与约翰则只保留马可记事的基本顺序,在内容上吸收了不少重要的口传材料)。事实上,马太福音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等于是马可福音第十四至十五章的重述,除若干无关宏旨的细枝末节,和马太特有的钍孪肮咭约罢饕旧约经文外,几乎没有增删。最明显的一点区别,便是马太福音二十七3~10 记犹大之死的这几节,在马可福音中没有,还有就是马太的故事仍是结构上以“公式化引文”为中心,并扩展内容为应验旧约预言的故事,像他第一、二章中的写法一样。这一段最显著的特点是已不见耶稣的教训,除了几句关键的话之外,耶稣一直保守缄默。耶稣教训人的时刻,或者说,回应耶稣呼召的时刻已成过去。余下的只有祂来到世上最后要做的事了。 这三章中贯穿着两个相辅相成的重点。其一是耶稣的毅然从命,这“命”是为应验旧约经文而“必须”发生的事。神的儿子并没有因为压力太大而被迫作出牺牲,祂欣然成就父的预定计划,祂是去履行自己的职任。其二是那些极欲除掉耶稣的人(主要是犹太宗教领袖,还有犹太群众,尤以卖主的犹大为最)久经密谋,因而无法推卸罪行。这样,神的救世计划和人的悖逆罪行便交织成了一出气势磅礴的伟大戏剧,以第二十八章耶稣被提为万有之主的伟大胜利为剧终。 A受难的准备(二十六1~46) i. 引言(二十六1~2) 马太最后一次使用公式(参七28 ,十一1 ,十三53 ,十九1) ,在其中加上一切 二字是为了强调耶稣教训的终了。如果和申命记三十二45 标志摩西申命已毕的那个公式互相对照,便不难发现马太是有意重复该公式的。耶稣在此重提祂先前所作的关于自己受难的预言(十六21 ,十七22~23 ,二十18~19) ,是为了说明即将发生的事是神所预定的,(早在第3~5节众人的策谋之前!)耶稣已预知且坦然接受。耶稣受难在逾越节 期间并非巧合;纪念以色列人得救出埃及的日子,正是作出终极救赎行动的最合适的时刻290 。到第17~30节,逾越节预表意义的重要更清楚的显示出来。“过两天是逾越节”的过两天 ,可能就是“后天”的意思。“逾越节的正日”是尼散月十四日,以傍晚宰杀羔羊的时候为开始,不过这个词在整个节期内都没有准确指明,特别是吃逾越节晚宴的时刻,因为那已经是尼散月十五日了(犹太人计“日”以日落为始)。所以,耶稣说那话的时间可能是尼散月十二或十三日。关于时间的问题在第17节还要涉及。
290 参看巴勒斯坦 Targums 对出埃及记十二42 的注释。那里确定要记念“四夜”,其中逾越节之夜是第三夜,第四夜便是弥赛亚救赎夜。详见 B. D. Chilton 之着文,载于 GP , Ⅰ, pp.28~32.
ii. 杀害耶稣的预谋(二十六3~5) 3~4. 由大祭司 主持,有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 参加的会议,至少是公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召开的半官方性质的会议了,因为这后两种人已构成公会的主要成员。然而在这正式决策的紧要关头,反对耶稣最力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未见提及,在二十七62 之前根本未见法利赛人之名,而直到二十六57 和二十七41 才再见文士之名(马可福音十四至十五章中数次提到文士,均被马太略去),其原因恐怕是,虽然他们也有代表参加公会,但耶路撒冷却是祭司和贵族集团的天下。马太自此强调那两个集团的积极参与是为了说明,正是这些以色列民最终弃绝了弥赛亚。该亚法 这名字在马可福音没有提及,他任大祭司职的时间是公元十八至三十六年。 5. 惧怕民间生乱 ,是因为二十一8~11 、15~16记载民众曾夹道欢迎耶稣。犹太宗教领袖策画捉拿耶稣的时间不能待到节日宴席 之后,因为耶稣很可能悄然离开耶路撒冷,可又难以在宴席前动手,因为民众已到达耶路撒冷,数天聆听耶稣“煽动”的教训。据耶利米亚的看法( EWJ , pp.71~73)认为,希腊文 en te{ heorte{ 之意并不是“当节的日子”,而是“当着喜庆欢腾的众人的面”,这说明当权者绝不想大张旗鼓地逮捕耶稣。耶利米亚的译文未必恰当,但却正确地揭示了犹太宗教领袖的两难之境:捉拿耶稣非当节的日子 不可,可又必须不惹麻烦,因此只能施以诡计 (4节)。此时此刻恰有犹大出来卖主请赏,使宗教领袖的难题迎刃而解(14~16节)。 iii. 在伯大尼受香膏的事(二十六6~13) 马太在写犹大为宗教领袖们解围一事之前,先插盍艘欢味人的故事,以压倒弥漫于第3~6和第14~16节阴谋敌对的气氛(马太在讲述这故事时,采用马可的习惯写法,于大钍鲋写┎逍→钍觯使之彼此映衬,相得益彰)。这个浇香膏的故事毫不隐晦地指出,耶稣负有弥赛亚的使命(“弥赛亚”原义即“受膏者”),也道明耶稣已准备为完成这一使命而去赴难受死。祭司和犹大之流设计谋害耶稣,祂却大义凛然地面对弥赛亚的苦难。 四部福音书均记载有某妇女为耶稣浇香膏的故事。马太、马可和约翰均指出事情发生在伯大尼,离耶稣受难的日子不远,不过约翰记述的与他们在细节上有些出入(包括事件的日期他说是在耶稣入耶路撒冷之前)。然而路加福音七36~50 则不仅在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不同,内容上也有出入(所记之事发生在加利利一个法利赛人家里,向主献香膏的是一个“罪人”,从而引出耶稣关于爱和赦罪的教训)。可以推断,路加所记的是另一件发生较早的事,这个为耶稣浇香膏的女人(唯独约翰记其名),显然是有意仿效那次爱的献礼。 6. 耶稣在伯大尼有不少挚友(约十一1~2 ,十二1~2 ;参,路十38~42) ,至少逾越节的第一夜,耶稣和祂的门徒是在这里共同度过的(见二十一17 注释,也见下面第30和36节注释)。我们对长大q疯的西门 知之不详,他可能是当地的一位知名人物。他的病早已被耶稣治好了(否则他没有可能设宴待客),只是人们仍按习惯呼他“长大q疯的西门”,这差不多已成了他的诨名。 7. 所谓极贵的香膏 ,马可和约翰均记为“真哪哒”,一种由印度进口的甘松香油,价极昂贵,专用来为死者膏身(NBD, p.855)。这一事实是耶稣说出第12节的话的基础,但该妇人并未如此理解,她这样做是来表示她诚恳地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在宴席间以香膏涂抹贵宾固然是古中东的习俗,不过使用如此昂贵的香膏未免显得奢侈。 8~9. 对这一举动表示不满的,据马可记载,“有几个人”;据约翰记载,只是犹大一人;而马太则说是众门徒 。马太这样记,显然是想藉此告诫读者,即使最虔诚的基督徒也难免受世俗价值观的左右,而将奉献给基督这样的“美事”视为“枉费”。他们惦念穷人之心固然可嘉,但本末倒置却是不可取的。 10~11. 耶稣的回答确立了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孰轻孰重的原则。这是一件“美”事(若译“佳行”、“懿行”或能更确切的表达希腊语的 kalon ),因为那时耶稣依然在世,这一行动正把握了这珍贵时刻。这里毫无贬低Q济穷人 这一长期义务的意思;且第11节实际上是申命记十五11 的重申,说明济贫是耶稣的门徒永须承当的义务。然而这义务不应成为刻板的规定,以致把发自内心向耶稣奉上爱礼(即使奢侈一点亦无妨)的机会都放弃了。 12. 按葬俗的规矩,是在人死后入殓之前才用香膏膏身,而绝不是活着就膏身 以为安葬 之用(见可十六1 ;路二十三56~ 二十四1 ;约十九39~40) 。耶稣对该妇人的佳行所作的解释,似乎已在暗示祂将被视作罪犯处死,故不会为祂行葬礼,当然也就说不上为祂膏身了。马太也遵照这个逻辑,在记述耶稣安葬时未再言及为耶稣膏身的事。 13. 济贫的善行或会很快被人遗忘,但这爱主的“枉费”却要永远纪念。耶稣在此上下文中用的这福音 是很关键的,此语在二十四14 即已出现(“天国的福音”),两处均指要进行普及“天下”的传道活动(此处的 kosmos 意即普天之下,较二十四14 的 oikoumene{ 的概念更广);然而,如果说二十四14 的“天国的福音”尚只理解为耶稣的教训的话,这里就显然还包括祂的一生,特别是祂受难的大事。 iv. 犹大参与密谋(二十六14~16) 14. 此处是第5节的继续,述说祭司长 的难题是如何解决的。加略人犹大 之名只在十4 的十二使徒名单中提过一次,而从现在起,他则要成为耶稣受难事件中的主要角色(二十六14~16 、21~25、47~50,二十七3~10 诸节皆以他为钍龅闹行模。犹大的参与纯属自觉自愿,从第15节可见,他纯粹是在做一笔冷血交易。他卖主的动机只有凭我们自己来推断了。约翰福音十二6 告诉我们他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且所涉金额(相当于120得拿利,为此请看二十2 的注释)也不算小,但仍难令人相信只为这区区银价,他就背信弃义。就算他是十二门徒中唯一的犹大人(见十4 注释),平时对几个加利利渔民的领导地位愤愤不平,这种文化上的优越感也不足以使他遽然叛卖他所崇信的人。很可能是耶稣对弥赛亚使命的看法(第12节正说得明白)令他大失所望,与他当初加入的目的全然不同,加之看到他所企冀的以色列人复兴统治尚遥遥无期(参十九28) ,近在眉睫的倒是坐牢受刑的威胁,所以决计尽早脱身。他甚或真以为耶稣归根结蒂是个假先知(如大数的扫罗之所想),迟早非身败名裂不可。总而言之,不论他卖主的动机为何,在马太笔下,他不是一个被迫的告密者。欲知他的所为在神的计划中占什么地位,请看第24节的注释。 15. 在这种情况下,把他交给你们 是指犹大利用与主朝夕相处之便,窥寻能避开过节群众耳目的机会,以及时通报犹太当局来秘密捉拿耶稣,犹太宗教领袖利用内奸,无非是为了避免民众骚乱。三十块钱 (舍客勒)是古代一个奴仆的身价(出二十一32) ;然而马太特记这个数目,是与撒迦利亚书十一12 相呼应,那里“付给”那见弃的牧者的“工价”便是这个数额,有嘲弄的性质;那牧者正是弥赛亚的象征291 。 16. 从那时候 的公式与用于四17 和十六21 的公式一样,标志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它表示船缆已经解下,船已顺流而行,只等寻找机会 了。 大局已定,“一方面耶稣平静坦荡地期待,另一方面犹太宗教领袖却鬼祟狡诈地预谋。一方面忠贞信女对耶稣奉上爱礼,为祂的死作准备,另一方面犹大却横心背叛,伺机行动……。马太福音二十六1~16 确为耶稣受难的故事和主题奏出了壮烈的序曲”(Senior, p.50)。 v. 最后的晚餐(二十六17~30) 不管犹太宗教领袖们如何密谋暗算(3~5、14~16节),形势却一直在耶稣的掌握之中。祭司们的计谋未定,耶稣已预先知道(2节),犹大参与的角色也早在祂的明察之下(21~25节)。现在他就要开始这事件的进程,下面几章中的受难故事将会一气呵成,直达被钉十字架的顶峰。我们不应忘记,整个事件是在逾越节的环境下展开的,并以耶稣的“逾越节”筵席为发端,并赋予这熟习的礼仪崭新的意义。 17. 严格地说,除酵节 摆设筵席的日子是尼散月从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但往往将十四日的逾越节也算在内(尼散月十四日当晚,一切发酵之物便已开始从房内清除:参 Mishnah Pesahim 1:1~3),由此可见,除酵节的第一天 就是尼散月十四日了292 。 按正规,吃逾越节的筵席 的时刻应在尼散月十五日开始的傍晚(请注意,犹太人计日是从日落算起,不像我们从子夜算起)。但按约翰福音的记载(尤其是约十三1 ,十八28 ,十九14) ,耶稣最后的晚餐明显地是设在尼散月十四日开始的夜晚(即较正规设宴的时间提前一天),这样算起来,耶稣的死日便是尼散月十四日将尽的午后时分,正是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刻。保罗曾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 ,此其一;犹太独立的口传材料说耶稣被处死于“逾越节的前夕”293 ,此其二;天文考察计算证明,公元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之间所有的尼散月十五日均非星期五( Finegan , pp.292~296),此其三以上三点均支持约翰所记的耶稣最后晚餐的日期。 那么,马太(跟着马可的记载)称耶稣的晚宴为逾越节的筵席,并说在尼散月十四日着手准备,这是否是一个错误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在此难作全面的讨论,它已经引出了许多的理论观点,多半都基于一种毫无根据的臆断,说耶稣自有一部与犹太历不同的历书作为祂行事计日的依据。本书愿采纳一种极简单的解释,即耶稣已知祂的死期将落在正规的筵席之前,所以便有意将筵席秘密地设在前一日的夜晚。路加福音二十二15~16 表明,耶稣有与门徒共进此最后一餐的强烈愿望,且清醒地知道时日已近了。固然“逾越节的筵席”应严格地设在尼散月十四日与十五日之交的傍晚,不得更改,但当时情势紧迫,耶稣做事又岂是凡规常俗可以限制的呢!这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耶稣的筵席只字未提羊羔肉;羊羔肉是逾越节宴上必备的主菜,可是宰杀羊羔必须在圣殿之内奉行如仪,宰杀仪式又不能早于十四日进行;这就是为什么逾越节筵席是有的,但是没有羊羔。 按马太所记,备宴及聚餐的时间均是尼散月十四日(即十四日开始的傍晚,宰杀羊羔也在同一个“日子”,但已是第二天下午日落之前,恰如马可十四12 所示),而不在一般摆宴的正日,即尼散月十五日。一些释经家由于对犹太计日法不熟悉,致误以为马可和马太所记的尼散月十四日是宰杀完献祭羊羔之后 的“十四日”而不是杀牲之前的“十四日”。按犹太人的计日法,杀牲在十四日午后,吃逾越节的筵席是在当晚,但已经是“十五日”了294 。 18~19. 马太略去了马可生动的细节描述,仅以某人代替马可笔下关于“跟着一个拿着一瓶水的人”的话;希腊原文中的片语就如我们的“某某人”,表示耶稣所说的细节马太不打算赘述了。特别从马可的钍鲋锌芍,似乎耶稣与房主早有约在先,使用他的一间大屋(在逾越节期间的耶路撒冷,如不事先定妥,临时是找不到这样的大房子的)。时候 ( kairos )一词通常指一个大限之期,大成之日,表示一个功成事遂的时刻(请看如:八29 ,十三30 ,二十一34 等处)。约翰福音里也用耶稣的“时候”(约贰一4 ,七30 ,十二23 ,十三1 等处;马太在二十六45 中的用词也同),说明耶稣正在有意识地实现一项预定的计划。 20. 到了晚上 较易被理解为日落之后不久,可是希腊文的 opsias genomene{s 则可指更晚的时刻。如果马太所说的预备筵席的时间是尼散月十四日的话(必然是在日落之后),那么开宴的时间自然就会更晚了。(参看十四15 和23两节,都用了 opsias genomene{s ,后者的“到了晚上”已是比前者“天将晚的时候”更后的时刻了!)坐席 原意“斜倚”,这是新约时代每逢逾越节一类的重大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见 Jeremias, EWJ , pp.48~49)。 21~22. 耶稣的话在马可的版本中还加有“与我同吃的”几个字,一般认为这是诗四十一9 的暗示。我们本来以为马太一定会将这两节经文联系起来,以证明旧约预言的应验,但马太却作了删节,大概以为话不必说得那么透。第21~25节(特别是23节)的故事足以使人记起那篇诗。这是耶稣预言他的受难时,第一次明确指出背叛祂的是你们中间的一个 。希腊语中表示出卖 的词在十七22 ,二十18 和二十六2 等处均译作“交给”,那时并未清楚指出那人是谁。门徒听了这话就甚忧愁 ,这三个字实不足以表达马太原文所指门徒们情绪翻腾、震惊(同一词在十七6、23 ,十八31 ,十九25 ,二十七54 等五处均用过)。总之,众门徒听了耶稣的话之后,战栗得甚至失去了自信当然他们的问句在形式上稍改译成“你不是指我吧?”就显得好一些了。 23. 食物均盛在一个公用的大盘子 里,坐席者都会不断地从中取食,即所谓“蘸手”。既然如此,耶稣的回答丝毫也不比第21节的话更具体。至少门徒们从这个回答中仍不得要领,否则犹大未被立即逐出宴席就难以想像了(除非门徒们以为耶稣是在谈什么发生于未来遥无定期的事)。耶稣的语焉不详又一次证明祂希望事情顺势发展,不愿意刻意干扰(约十三21~30 已经提示得再清楚也没有了,但是十一个门徒对犹大的用心仍茫然若迷,见十三28) 。 24. 这里是整个受难故事中矛盾的集中表现这一切事必如经上所写 那样发生;但这又绝不能为有意叛卖耶稣的行径开脱罪责。早期基督教会传讲十字架之道时,神至高无上的定旨和人所要负的责任这两个方面,始终是吊诡地贯穿在讲道之中(见徒二23 ,三13~19 ,十三27~29) 。参十八6~7 ,那里吊诡的范围更广。 25. 福音书中只有马太记载了耶稣和犹大的这段直接问答。鉴于直到第23节众门徒尚不清楚所指的是谁,故可以设想,这段对话是私下进行的。犹大必是独自到耶稣跟前,假惺惺故作不解地问了同样的问题(见22节注释)。值得注意的是,犹大在本节和第49节对耶稣的称谓一反门徒惯用的“主啊”( kyrie 见七21 注释),而用了拉比 (即先生 ),一个普遍适用于一切犹太教师的称谓,在马太福音中任何别的门徒也不用它来称呼耶稣。所以他的问题同其他门徒的问题相比显得虚伪做作,耶稣只须轻轻回他一句“你说的是 ”,便使他原形毕露了。在二十六64 和二十七11 里,耶稣均以同样的形式作了回答,它表示一种认定(不是回避);即使根据他的回答作出判决,不管对与不对,词语并非耶稣亲自选用说出的;故而它是一种“不想提及事情内容的肯定法”295 。总之,以上所言的情况都是利用对方问题中隐含的答案来答覆对方,即肯定并接受其答案(很像美国人惯用的“你说对了!”) 26. 耶稣的逾越节筵席虽抢先举行,但进餐的程序却与正常的一样(唯缺羊羔肉),这一点我们从耶利米亚着的《耶稣的圣餐甘言》 (Jeremia, EWJ , pp.84~88)中可大致了解。第26和27节所记的擘饼和祝酒,应是圣餐的主要部分(即逾越节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耶稣所讲的祝谢辞也必是遵循传统的规矩进行的。耶稣拿起饼来,祝福 ,当然是指向神祝谢,而不是对饼祝福;全文是“感谢蹋主我们的神,宇宙的王,因堂大地生出粮食,为我们享用”。马太在记述时,显然是略去了这些当时人尽皆知的词句,只录下了耶稣另加的人们诧异陌生的话;这些话后来则取代了旧辞而成为基督徒新圣餐仪式的基础。逾越节的旧仪和祝辞,从饼到酒都与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的往事有关;而现在耶稣则有了新解,指的是更伟大的新的拯救296 。 耶稣指着擘开的饼说,这是我的身体 297 ,这一象征等于清楚确实地宣布祂将被残酷地处死;如果说在这以前,祂的门徒尚抱有希望,以为耶稣原来说到耶路撒冷受死的话不致成真,那么此时此刻这线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这饼 和第27节的酒 无疑是万难下咽的,于是耶稣便命令他们:“你们拿着吃”和“你们都喝这个”(只有马太用了这命令式的动词,把哥林多前书十一24~25 的“如此行”的意思更清晰表明了),继而引入一个与祂同死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约翰福音六48~58 阐明得更为有力。如果说逾越节的筵席标志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那么这里的“吃”和“喝”就代表耶稣亲身作为逾越节的献祭,从而使与祂同席的人得享神的福气。 27~28. 祝酒辞把这一思想补充完备了。血……流出来 无疑是指牺牲,为多人 (见二十28 注释)“流血”使人想到以赛亚书五十三12 的话,那里讲的是神的义仆“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以作为多人的“赎罪祭”(赛五十三10) 。所以耶稣祝酒辞的基础,就是贯穿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全章的自身受苦,为民赎罪的思想。马太加上使罪得赦 一语,使得这一思想表达得更明确。这一句话再加上立约 一词,又与耶利米关于立“新约”的预言(三十一31~34) 相呼应,那里说,立了新约,神民的罪孽将必得赦,且不再被记念298 。立约的血 (回应出二十四8 的话)使人想到,历史上神与其子民的关系向以祭牲之血为保障,而今这新约之订立也不能例外。 所以,耶稣的祝酒辞同旧约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足以表明,耶稣的死必将奠定神与其子民的新关系,这种关系正是以往先知所盼望的。立约意味着建立一个属神子民的群体。这群体是因耶稣的牺牲而诞生的,它的成员就是那些因耶稣献出生命而得享福祉(“吃”与“喝”)的人。这就是贯穿马太福音全书主题的神学基础,成为神的子民得靠耶稣舍生这新条件。逾越节于当年曾造就了一个与神订立西乃之约的以色列民族(参,出二十四8) ,现在则标志着一个新的救赎时代的开始,这时将产生一个真以色列民,与旧约的那个以民族属性为限的群体已全然不能同日而语了。 29. 耶稣祝饼和祝酒的话均集中在死上面,然而超越死亡的就是生命,是在我父的国里 。从今以后 的原词语是马太十分看重的 ap~ arti (见二十三39 注释);它“用来表示‘现在’和‘那日’在时间上的分界”(见 Trilling, pp.86~87);现在那日子的曙光已在前面。葡萄汁 一词应包括在祝谢辞里,耶稣应在祝酒时(27节)说,关于这点请参看米示(Mishnah Breakoth 6:1)。下一次团聚“坐席”时,将要共饮弥赛亚筵席上的新 酒(见八11 注释)。马可关于这段的记述里似乎只提到耶稣自己将来的欢乐,而在马太同你们 三个字说明,下一次的筵席不是私人的欢庆,而是团契共喜。耶稣与门徒们目前朝夕相处的关系,很快将被死亡割断,但在我父的国里 (多么异乎寻常的美好词语,那将是父神与耶稣及其门徒的家庭大团聚)必将重新实现。所以前面强调死亡并未引起毫无希望的悲伤情感,反而使门徒透过死亡看到了新生,并产生欢乐的盼望。 30. 他们唱了诗 ,这诗必是赞美诗 的后几篇,即诗第一一五至一一八篇,是逾越节筵席结束时必唱的诗歌。橄榄山 就在出耶路撒冷去伯大尼的路上(见6节注释),但耶稣已无意回伯大尼去过夜了。照路加福音二十一37 和二十二39 记载,他们常常在橄榄山坡上露宿,这夜他们也没回伯大尼,像许多远地的朝圣者一样,就在橄榄山上过夜了。
291 进一步请看二十七9~10 的注释,那里对马太使用这段旧约经文有详释。
292 约瑟夫也称尼散月十四日为“除酵节”( BJ v. 99);另见 Gundry, p.524,那里讲到 Josephus 时常混淆逾越节与除酵节的情况。
293 Sanhedrin 43a;另见主后二世纪的彼得福音2(5)。
294 详见 H]okhma 9(1978), pp.9~14;我在那里对日期的理解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
295 D. R. Catchpole 之着文,戴于 NTS 17(1970/71), p.217.
296 耶利米亚在其著作 EWJ 中提供了对不同形式的耶稣祝辞的记载,同时也提出了一份希伯来文或是亚兰文的原版形式,请看该书第138~203页;此外在 NTT , pp.288~292还有他的概述。
297 对本节和第28节的动词是 自然不可作粗浅的直义理解;在十三19~23 和第37~39节都用了这同一动词,全是来象征两者之间的相等同。
298 若干早期版本中在约字前面加有新 字,即“立新约的血”,在路加福音二十二20 和哥林多前书十一25 中均同此,不过对前者的原文尚有争议,对后者没有争议。马太福音即使原本无此“新”字,从为罪得赦 的说法亦可证明其与耶利米书三十一章的呼应关系。
vi. 耶稣预言彼得不认主(二十六31~35) 去橄榄山途中的简短谈话,充分表现了耶稣对祂精选的一小群门徒的切切关心。耶稣在临危之时仍时刻想到,即将来到的考验,对祂的门徒来说会是太过严峻,所以便尽量利用时间不厌其烦地告诫、解释,预备他们的心志。这样,即使起初他们仍茫然不解,但事后回顾所经所历,必能领悟所得的指教。彼得凡事总是充任领头的角色,忠心事主,当仁不让,虽然跌跤在先,爬起来也快。 31. 跌倒 如直译可作“被绊倒”,五29~30 ,十一6 ,十三21、57 ,十五12 ,十八6~9 ,二十四10 都用过这个动词(见这些章节,特别是十一6 和十八6~9 石(十八6~9) >注释)。它是“闻道则信”的反面。为我的缘故 是说耶稣所受的苦难会“使门徒跌倒”,他们的动摇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更是因为对耶稣受苦的根由领悟不了。弥赛亚及其门徒那种集苦难凌辱于一身的遭遇,早为先知所预言而记在 撒迦利亚书十三7 里了,其含义隐晦,可视为撒迦利亚书第九至十四章描绘那卑微被弃的弥赛亚世人之牧者君王的其中一个景象299 。撒迦利亚书十三7~9 说神的牧人受神刀剑的击打,祂的羊群便分散了,但在这之后,他们之中有三分之一经炼净,将要成为神的新子民。由此可知,弥赛亚的受难对其门徒(即群羊 ;参,路十二32 ,另看拙着 JOT , pp.208~209)的打击实在是非同小可,但总有一天他们会建立起自己的弥赛亚群体300 。 32. 这又是一句对复活的预言(参十六21 等处),也是第一次提出受难之后将和门徒重见。在二十八7、10 ,这句话还要重提,到二十八16~20 离散的羊群重新聚集在加利利,这话应验了。要在……以先去 可能仍被理解为牧人率领羊群的形象(参二9 同一动词);不过希腊文中的动词 proago{ 还有先去的意思(如十四22 ,二十一31) ,第二十八章的故事中用的正是这后一个意思。门徒离开耶路撒冷往加利利去的时候,耶稣的身体已不是一具死尸,待他们到加利利,他们将要看到死而复活的主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33~35. 关于认不认 耶稣的思想,请参看十32~33 注释。弥赛亚被钉在十字架上,对于跟从祂的门徒来说,面前摆着两条选择:或守己而不认主,或舍己 而认主(十六24) 。彼得(并其他门徒,35b节)尚未认识到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但是耶稣更清楚祂的门徒将要承受的内外压力,祂第31节的话便是根据这点而说的。马太谈到鸡叫时略去了马可的鸡叫“两遍”(路加、约翰亦然),这是马太行文不求过细的一贯风格。大家知道,公鸡报晓是有固定时刻的,第二遍鸡叫(大约凌晨一点半)对人们计时来讲是最为重要的,这里说的就是那遍鸡叫301 。
299 布鲁斯(F. F. Bruce)对此主题有精辟的论述,请看他着的 This is That (1968), pp.100~114.
300 关于该引文的重要意义请进一步看 JOT , p.65, 107~109, 154,同书第241和246页上有该段经文的原版影印本。这里使用了动词的第一人称我要打击 ,来代替旧约经文中神对其刀剑的命令式,并不改变它的实际含义;无论哪种情况下,神都是动作的主体。
vii. 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二十六36~46) 这段精湛的记述大概与约翰福音十二23~28 和希伯来书五7~10 ,以及其他福音书中的相应记载同出一源,它不仅深刻表达了耶稣与父神的关系,且真切生动地显示完成弥赛亚使命的沉重代价。它把耶稣身上真实的人性和作为神子的独特身分结合起来表达,又把门徒的软弱揭示在我们面前,使我们预知他们即将跌倒。 有人说这段记载有失历史真实,其理由是,门徒处于酣睡状态,怎么可能记录下耶稣那时说的话呢?邓恩对此观点的探讨很有价值(Dunn, pp.17~20),甘德里对此也有论述(Gundry, p.533)。我们不妨再补充一点:据路加记载,耶稣于复活之后尚作了整整四十天的布道,所以有充分的机会把祂在那关键之夜的经历讲给门徒。总之,这段钍鐾耆出自耶稣之口,与其他从门徒观点所作的钍觯ㄈ纾菏七1~8) 不尽相同。 36. 客西马尼 (希腊文,意为“油榨”)是一座“园子”(约十八1) ,显然是橄榄山上的一座橄榄园,是耶稣平时和门徒常聚之处(约十八2 ;参,路二十二39~40) ,逾越节时,他们露宿的山坡可能就是这里(参6、30节),所以犹大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他们。其实耶稣若想搞垮犹大的计划,只须另选一处过夜即可,但耶稣无意这样做,请看23节的注释。 37~38. 昔日随耶稣上高山见耶稣改变形像(见十七1 注释)的就是这三个门徒,这次耶稣仍要他们三个陪同。耶稣作这一选择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三人曾宣布决心与祂共患难(二十22 ,二十六35) ;现在他们只是被召来与祂共同准备,但已经承受不住了。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这个翻译未能充分表达希腊原文中这个动词包含的大悲大戚。我心里甚是忧伤 (也不足以表达希腊词 perilypos 悲伤之深重;参,可六26) 是诗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篇副歌(一位苦难中的义人仰望神的哀歌)七十士译本的重复,那里说“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几乎要死 自然是表示祂伤痛之烈(如:拿四9) ,但也可能暗指祂之所以如此悲伤是因为祂的死期近了。在此悲痛哀伤之时,耶稣十分愿意有门徒陪伴(马太特加上和我一同 几个字以表达祂这种心情);神的儿子竟然需要三个渔民小子的“精神支持”(尽管至终失望,40节)这真是“道成肉身”所形成的矛盾现象中最重大的例证了。 39. 人们常常在耶稣面前俯伏在地 (十七6 ;参,路五12 ,十七16) ,而这是圣经记载中耶稣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这表示他强烈需要向父神祷告。“我父啊 ”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呼叫(参六9 ,十一25~27 注释)将前面的描述所给人产生的卑怯感完全驱散,代之以神子对父的感情上的亲密交流和子愿时时遵父旨意的驯顺。问题不在于耶稣是否应该接受神的旨意,而在于神的旨意是否要求必须承受这令人战栗的苦杯 (见二十22 注释),抑或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所以,这节祷告辞里交织着两种心情:明确的祈求和这祈求不被应允时的顺从。我们在祷告中往往只知一味要求,真应效法耶稣的榜样。关键在于要认清神的旨意的范围。耶稣的祷告是在探索神旨意的范围,绝对无意超出祂旨意之外。 40~41. 儆醒 即“保持清醒”,在这里和第38节里都是这个意思。三个门徒面临的迷惑 就是不认耶稣(31~35节),而他们现在不能随耶稣一同准备迎接苦难,就是他们将来经不起考验的原因。耶稣每次都“见他们睡着了”,这自然是直义。然而,试比较儆醒 一词在二十四42~43 和二十五13 中的转义,便可以肯定马太在第41节也是告诫大家,这儆醒 二字的意义远不只是在此关键时刻保持清醒。肉体 的软弱是基督徒的一个难以克服的问题,因此需要时刻警惕,并按照耶稣在六13 所教诲那样认真祷告302 。 42. 耶稣第二次的祷告比第一次“更进一步”,第39节的探问式的请求“倘若可行”,已转变为坚定的愿痰闹家獬扇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有三处与主祷文一致,这里重复六10 的话是第三处的重复(前两次为第39节与六9 用词一致:“父”,和第41节与六13 的一致)耶稣实践出祂对门徒的教训! 43~44. 马太在此记耶稣三次祷告,似有意拿它与第69~75节记彼得三次不认主的后事相呼应:在关键时刻跌倒正是彼得未能与耶稣一同祷告的结果。 45~46. 大多数现代圣经版本都将第45节耶稣的话当作问句,与第40节的一致。如果像旧版本那样作命令句处理,则可能有两种理解:其一是该句必带有浓重的讥讽口吻;其二是须认为在“睡觉安歇”与第46节的起来 之间必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对时候 的理解,请看第18节注释。准备的时间已经结束,是开始行动的时候了。我们走吧 或许有人以为是要逃跑的意思,但原动词表示行动,指前进而非后退。耶稣现在要主动迎着罪人走去,因为父的旨意注定要藉他们的手去完成。耶稣在祂整个受难的预言中使用了罪人 一词,可看出祂如此厌恶承受“这杯”的某些原因(37~39节)。
301 请看 H. Kosmala 之论文,载于 Annual of the Swedish Theological Institute 2(1963), pp.118~120;6(1968), pp.132~134,那里谈到耶路撒冷公鸡报时之准确;同时参看 Senior, p.96 n.5. 企图用如此简单的方法把历史解释得天衣无缝,未免太学究气了:H. Lindsell 的书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 (1976), pp.174~176就有一个明显的例子。
302 马太在此用心灵 和肉体 来表示“人的意愿和他肉身的软弱”,这种说法在福音书中颇为罕见;请看 D. Hill, Greek Words and Hebrew Meanings (1967), p.242.
B耶稣的被捕和受审(二十六47~ 二十七26) i. 捉拿(二十六47~56) 自从耶稣晓示犹大祂清楚他的打算之后(二十六25) ,到现在才又记录犹大的行动。犹大一直没有停止积极活动,现在他的计划快要付诸实行了。表面看来,事情的进程似乎全操纵在犹大的手中,不过这几节的信息不断地告诉我们,是耶稣在掌握着整个的事态。如果耶稣不允许,祂就可以轻而易举地阻挡事情发生;事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耶稣有意不去拦阻。 47. 本节指出犹大是十二个门徒里的 那个犹大,不只是为了标明他的身分(14~16、25节等已显示得够清楚),而是要强调耶稣在第21节中的预言惊人地应验了。与犹大同来的许多人 有什么身分,可看布林兹勒的论着(Blinzler, pp.61~70),他认为这些人是听公会调遣的待命的“警察”支队(据约十八3、12 等节,后面是随着“一队兵”,实际上是犹太圣殿的卫兵),对他们的人数不应估计过高,所谓的“许多”是与手无寸铁的门徒数目相对而言的何况本来也只是打算秘密进行(3~5节)。 48~49. 一个拉比的弟子见面时亲吻他的老师(无论是吻手还是吻足),不是常见的习惯,只有表示特别的敬意时才这样做。弟子更不敢主动有此表示,因为那可能成为“蓄意侮辱”老师了( AB , p.329)。在这段上下文中,犹大上前来称耶稣为拉比 ,并用亲嘴的方式给祂请安,实在是令对方啼笑皆非的(见25节注释,马太福音中另外唯一的一处称耶稣为拉比的,也是出自犹大之口)。犹大的举动当然是向捉拿的人暗示谁是他们的目标,但同时也当众表现了他个人蔑视耶稣的权柄。 50. 人们往往在围桌共餐时互称朋友,耶稣在回答中先称朋友 ,可能是要提醒犹大他也曾出席了耶稣的晚宴;不过,在马太福音中使用此种称呼的另外两处(二十13 ,二十二12) ,均含有一定的指摘口吻。下面一句话(“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过于简略晦涩,故究竟应如何理解,难以断定:有人解释为命令(见 RSV 边注),有人说是祝愿(“让你要来作的实现了吧”),有人说是一声惊呼(“你要干的是什么事啊!”)。RSV 所采纳的疑问句式不具说服力;耶稣已很清楚犹大来做什么,祂只不过不想阻挡,甚至还在促进其实现。 51~52. 约翰福音中提供了双方的人名,一个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另一个是大祭司仆人马勒古,路加福音中还记录了耶稣使马勒古的耳朵还原的事,而马太则只提与中心思想密切有关的情节,强调耶稣阻止用武力来抵抗,并引出了第53~54节,耶稣如果愿意本可用神助来抵挡的话。耶稣表面好似一个可怜无助的受害者,但祂统掌全局的权柄却由此而大大地凸显出来了。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恐不是一句格言(笼统地说此话并不确实),但它和他尔根对以赛亚书五十11 的解释相符,那里把“点火”解释为动刀。耶稣正是身体力行地贯彻祂在五39~42 里要求门徒实行的不抵抗主义原则。不抵抗主义正是耶稣说出这句话的思想背景;不过要说明祂全盘肯定和平主义,还要提出更多的例证。 53~54. 试图用武力抵抗的那个门徒错误地理解了当时的情况。耶稣并不是个可怜无助的受害者,急待周围人们保护。祂之所以被捕是出于自愿,如果祂需要帮助,祂能召来的兵力何止几把刀剑。(一营 由六千士兵组成。所谓差遣十二营 来,是不是以一营保卫耶稣,把其他十一营分配给其十一个门徒呢?)祂面对敌人的阴谋,既不退却逃遁,亦不使用神力去挫败,只是基于祂曾不断言及的信念,祂的使命就是要受苦和被害(见十六21 ,十七22~23 ,二十17~19 、28等注释)。不难看出,经上所说 的是耶稣这些话的根基,只不过现在被言明罢了。耶稣只会一心使经文应验 ,不会再作他谋。祂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已经这样立志了。 55~56. 耶稣的不抵抗态度使犹太宗教领袖们的刀棒显得愈加不伦不类。为理解强盗 一词,请看二十七38 同一词语的注释。耶稣从未领导暴动,祂终日坐在 殿里教训人 ,与其他拉比一样,把祂这样的人当强盗对待,真是荒谬绝伦。但即使如此,耶稣仍从中看到先知书上的话应验,祂这里特指以赛亚书五十三12 “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应了另一先知撒迦利亚的话(亚十三7) ,耶稣在第31节里也已作了预言。 ii. 犹太公会对耶稣的“审讯”(二十六57~68) 当夜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那里,次日早晨又从那里解到罗马巡抚的官邸(二十七1~2) 。对这点四部福音书是一致的。至于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事,各书则有不同:约翰福音只提到了彼得不认主一件事;路加福音二十二66 表明,法律程序是拖延到清晨,即在彼得不认主的事发生了之后才开始的;马太则与马可一致,诉讼在夜晚,即彼得不认主发生之前,而最终的决议是在清晨才作出。后来的米示律法规定,对死刑犯的审讯不得在夜晚进行,所以这次“审讯”可能分两段,先匆匆召集一个非正式的会议,决定对耶稣进行控告,而后在早晨公会全体会议上正式宣布决议。不过,照马太和马可的说法,这还是很像一次拖得很长的会议,直到天光大亮才作出了最后的决议303 。 犹太公会的这次审讯究竟是不是一次正式的“审讯”,或他们是否打算把它当成一次正式的审讯,都很难说。若是犹太宗教领袖的意图是以判处耶稣死罪为终了,那么这场审讯只能是罗马巡抚正式宣判前的一次预备会议(见二十七1~2 注释)。在这段简短扼要的记载中,有几处与米示《散合俊》(Mishnah Sanhedrin )第4~7章中对死刑犯审讯的规则不相符合,不过我们不清楚主后二世纪晚期的那个规定是否在耶稣的时代就已经生效。公会正式开会一般不在大祭司的家里(见 Blinzler, pp.112~114),所以,尽管二十七1 表示(至少在审讯的末尾),公会的代表成员均已到齐,我们还是不能把它看成是一场正式的“审讯”,而应看成是个临时召集的特别会议,目的是在以下几方面统一犹太官方人士的思想:第一,必须将耶稣处以极刑(这关系到犹太律法的问题);第二,必须制定一条最有效的策略去促使罗马巡抚宣判死刑(当然指控必须在罗马法律有裁判权的范围之内);这是德瑞特(Derrett)的观点,请看他的文章,第407页注。无论这次会议的正式地位如何,几位福音书作者的记述都令我们深信这次特别召集的审讯蓄意图谋,为要“治死祂”(59节)! 不过,马太除了揭露祭司们的卑鄙手段之外,显然还要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这是耶稣在以色列的最高领导面前,再一次宣告祂弥赛亚使命的机会。这位遭官方镇压的可怜无助的受害者,实质上是新圣殿的建造者,是神的儿子,弥赛亚基督,又是那即将被尊封在神的右边的主。读者有目共睹这个场面,“审判大员们”才是真正受到审判的人,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在这个场面之外坐着沮丧的彼得,一方面耶稣毫无惧色地答辩,另一方面彼得却畏缩地否认,二者形成了醒目的对照。详情见下面第69~75节注释。 57. 请看第3~4节注释;此处与那两节的用词接近,表明进行活动的是同一群人,他们已经在聚会 表明现在他们正在照着上次聚会的决定行事。即使公会的七十一个成员中只有少数人参加也无关紧要,因为只要有三分之一出席便达到了法定的人数。 58. 现在两位主角均已出场,耶稣在先,彼得 在后。作者所以提出彼得,是让读者不要忽略这第二条线,同时对这两位“见证人”不断比较对照304 。院子 里聚着的是那些与审讯无关的仆人和食客们;院子周围圈有围墙,想要进去并不容易,对此可参看约翰福音十八15~16 。 59~60. 判处死刑按法律规定起码要有两个证人 同意(民三十五30 ;申十七6 ,十九15 ;这是所有犹太律法中的一条基本规定),就算犹太宗教领袖们处置耶稣的目的已十分清楚,他们也不得不考虑怎样才能使这项讼案成立。最重要的是,不管呈交罗马巡抚的对耶稣的正式指控是什么,它必须名正言顺地符合犹太的律法,所以犹太宗教领袖们才到处寻找 假见证。寻找一词用的是未完成形式,表示这一行动进行了一段时间。马太说他们寻找假见证 ,这话有待进一步说明:他们并非故意要 一些假的见证,他们需要的是任何可以证明他们的假话站得住脚的见证。但是,马太并未说第61节所指控的话是“假的”(不像马可福音中那么明确),而且马太特别提出两个人 ,似乎是要我们相信,虽然他们的“见证”曲解事实并含有恶意,但确是来自耶稣真正说过的话。 61. 各福音书中没有一处记载耶稣说过这句话,但显然他曾不止一次说过一些令人产生这种印象的话。与这句话最接近的,要算是约翰福音二19 的记述(照约翰的解释,那是耶稣预言祂复活的事),那里耶稣对圣殿毫无“威胁恐吓”的意思,但是马太(在谈到它应受的惩罚时)曾记载了耶稣关于圣殿被毁的预言(二十三38 ,二十四2) ,也描述过耶稣“反对圣殿”的态度(十二6 ,二十一12~13) ,而使徒行传六13~14 记述司提反曾被宣称说过类似的话,更令人相信耶稣很可能曾被人理解为恐吓要毁坏并重建圣殿,从神学和民族精神的角度来看,公会必须慎重对待祂这番话。“号召(即使是有条件的)毁坏‘这所圣殿’,不仅是损及圣殿的石头和金子,破坏它庄严肃穆的外貌,而且是毁掉民族的历史、希望,否定民族的价值、自我意识和自尊”(Meyer, p.183)。这本身就是亵渎和背叛。 从上面提到的章节中可以看到,耶稣深信祂使命的后果之一便是神与其子民交往不再以圣殿为中心,圣殿将要由一个“比它更大的”来代替(十二6) 。耶稣的教训中从没提到圣殿必将重建(马可十四58 说得清楚,新殿将“不是人手所造”)。请看前面十二6 和十六18 的注释以理解那“比它更大”的是什么意思,神的子民组成的新会众,是全心集中在耶稣身上而不是一所建筑物。三日之内 是表示短期(Jeremias, NTT , p.285),不应照字面理解;但是耶稣的门徒却马上从这话里听出是祂对复活的预言(约翰福音二21~22 对此有所记述),这令人毫不奇怪,也或许是因为他们用心思想这话(十二39~40 被看作是同样含此隐义的说法)。 耶稣先被问及祂“威吓”圣殿被毁,后又被问是否曾宣称自己是弥赛亚(63节),这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讲出来,但是凡了解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待者都清楚这之间的联系。撒迦利亚书六12 说,这个(弥赛亚)苗裔将要“建造耶和华的殿”,把这话和以西结书四十章及以下几章所描述的异象放在一起来理解,就形成了人们普遍的期待,认为现存的圣殿被毁,而代之以一个新的尽善尽美的殿,将是弥赛亚时代的特征(见 Senior, pp.170~171; Meyer, pp.200~202)。所以说,大祭司在第63节提的问题是由第61节的话自然而然引出的推论。 62~63. 耶稣的沉默可看作是祂不愿阻挡事件进程的又一例证(参23、36、53~54诸节注释),因为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迹象看来,耶稣满可以否认祂曾说过那些威吓圣殿的话。但是,除这点之外,马太还从耶稣的沉默中看到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 的应验。耶稣的沉默令大祭司以为祂是接受了对祂的控告,因而进一步坚持这一说法的神学含义。我叫你起誓告诉我 是一种不常用的正式说法(参,王上二十二16 ,那里有类似的旧约定式),是以神的名来迫使一个人作出诚实的回答时使用的。这样,审讯就达到了高潮,耶稣将以自己的回答作出具有决定意义的证言。即使(按照在五34~37 中所阐明的原则)耶稣并不同意用“起誓”的方式来逼人回答问题,现在祂也很难拒不作答了。 其实耶稣已不打算再保持沉默,因为大祭司的问题一针见血地触及到祂本人正要重申的使命宣言,并且为祂的重申提供了极为适当的基础。耶稣是不是(弥赛亚)基督,这个问题在第61节当众控告祂之前,就已经成了公开讨论的题目(见十二23 ,二十一9~11 、15,二十二41 以下等),而且犹大肯定早已向官方领导人汇报过,究竟门徒私下里就此问题说过些什么话。神的儿子 虽不常用来称呼弥赛亚,但此处并不代表什么新概念,撒母耳记下七13~14 曾说大卫的子孙“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他要作我的子”等;基于这些经文(再加上诗二7) ,至少昆兰社团的成员都有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的概念(4Q Florilegium 1 QSa 2:11~12),何况这一概念也是耶稣公开传讲的内容之一,虽然有时说得并不十分明确(见二十一37 注释)。该亚法的问题的用词(特别是马可福音的记述)使人觉得简直不像一句冷冰冰的审问:“你 就是弥赛亚吗?”(你,这令人厌弃的罪犯、可怜虫!)罗梅耶(Lohmeyer)305 将这提问贴切地描写为“充满怒气或讽刺挖苦”。 64. 大祭司的话虽极尽讥讽之能事,却正好符合了耶稣所要自宣的话,故耶稣用你说的是 几个字肯定了大祭司的话,固然显得“有些勉强且不那么直截了当”306 。耶稣的回答之所以勉强,其原因之一可能是耶稣不赞成这种起誓的形式(见63节注释),另外还因为大祭司对祂所用的词句的理解(特别是对其中政治含义的理解),与耶稣心中弥赛亚基督的角色相距甚远。所以,耶稣一方面并不拒绝他们授予祂的称号,但同时又进一步对其含义进行解释:然而我告诉你们…… 。祂的解释使整个弥赛亚的概念超出了犹太人在地上搞政治的范畴,而升华为在天上掌握大权,而且将“基督”的称号悄然代之以人子 (请看导论ⅣB“基督论”第 (ii) 点)。坐在右边 的说法是诗第一一○篇1节 的重复,在二十二41~46 里已经谈到,但在这里指明此即耶稣。那权能者 一词是犹太人为避免直接呼神圣名而用的一种虔敬的表达法(这就是用来揭露耶稣说僭妄话的关键词语,65节就说出祂正是因此而被指控)。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的说法(且与“人子”相联)正是但以理书七13 的重复,在本福音书二十四30 里已说过;请看前面十23 ,十六27~28 和二十四30 的注释以理解这用语的含义。从旧约的材料看,那句话实际上是说人子在天上得到权柄和荣耀,并非降临在世间。因此在这里把它与“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并提,两个短语说明同一个荣耀而尊贵的境界,并不是说一前一后的两种情况或两件事。“后来”(应为从今以后 ,表示一个新阶段由此开始,二十三39 和二十六29 均同此,后来 并不是希腊文 ap~ arti 的好翻译)一词更是上述理解无误的佐证。审问耶稣的人确实将要亲眼看见 这些事件的发生(可会是回应撒迦利亚书十二10 的话,像二十四30 一样?),因为就在几个星期之后(更不必说以后教会的成长壮大了),他们即将看到,他们原以为已被除掉了的“那个说僭妄之言的人”,竟然坐在最高的位置上掌握最高的权柄307 。 于是,耶稣在此第一次当众声明祂是谁,祂这次的自宣与人们一般理解的“基督”的宣告,是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耶稣的话等于“给了大祭司梦想不到的更有力的把柄”308 。 65~66. 在旧约里,凡亵渎神名的要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10~23) ,所以犯了严重罪行而被处以死刑,在犹太律法中是有坚实基础的。撕开衣服 的仪式(见 Mishnah Sanhedrin 7:5)表示事情十分严重,否则绝不许可大祭司有此举动,即使为表示个人的深切悲恸也不行(利二十一10) 。至于耶稣的话怎么亵渎 神了,看法则有不同。耶稣本已十分小心不去提神的名(见64节注释),后来米示给亵渎下的严格定义就是随便提神的圣名( Sanhedrin 7:5)。自宣为弥赛亚怎么是亵渎神呢何况说的本是真情!但是,当时的形势十分恶劣(既遭神子民的领袖唾弃,又与门徒隔离,孑然一身,孤立无助),在那种情况下自宣是神的受膏者,很容易被指责为亵渎神名,特别是宣言中还有“神的儿子”的称号,再加上第64节的话(坐在神的右边且有荣耀),整个宣言确实像是“侵犯神的特权”309 当然如果所说属实,就不能这样看了。所以,耶稣的话给那些官方首领只留下了两种选择的可能,或承认耶稣的自宣,或控告祂“亵渎之罪”。他们显然毫无困难便作出了选择。 67~68. 严格地说,他们 应该是指那些刚刚为耶稣定了罪的官方人员(马可则提到,“差役们”,即“仆人们”也参加了)。有人认为那些举动恐怕不合祭司的身分,但德瑞特(Derrett, pp.407~408)解释说:第一,他们如果不作出如此外在的行动,便不足以表明与耶稣的“亵渎行为”划清了界线;第二,他们叫耶稣说预言 :打痰氖撬? (可十四65 解释说耶稣的脸被他们蒙住了),本身就是要测验耶稣的宣言,因为耶稣若是弥赛亚,应该能说出来。至此我们应该很清楚,他们本是一群包藏祸心的乌合之众,进行的根本不是什么正式的“审讯”。马太从他们对耶稣的虐待及耶稣的缄默中(63节)看到神仆预言再次应验(请看,赛五十6) 。此外,耶稣又再一次以行动示范祂在五39 中告诉门徒的原则。
303 请特别看 Sherwin-White, pp.44~46;也请参看 Blinzler, pp.145~148.
304 为了更好地理解马太的戏剧性手法,请看下面69~75节的注释及 B. Gerhardsson 的着文,载于 JSNT 13(1981), pp.49~51.
305 Das Evangelium des Markus , p.328.
306 见 D. R. Catchpole 之着文,载于 NTS 17(1970/71), p.226;另见前面本章25节的注释。
307 关于本节与但以理书七13 的重要关联,请进一步看拙着 JOT , pp.140~142.
308 Gerhardsson, JSNT 13(1981), p.57.
309 D. R. Catchpole, The Trial of Jesus (1971), p.126;欲详则请看该书第126~148页。
iii. 彼得的过失(二十六69~75) 格哈森写了一篇宝贵的论文310 ,把这段故事与前面的情节对比解释,他认为这两个例子正好相反,一个承认,一个否认。耶稣在最高统治者的面前大胆承认,而彼得在他们的仆人面前却畏缩后退。耶稣以前已经说过,在人前认祂是很重要的(十32~33) 。 马太戏剧性的写作技巧可以进一步在他如何描述彼得的罪上面看到,彼得的罪是一步步地加重,由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彼得越来越公开地不认主(先是对一个使女,再是对一个使女和周围的人,最后是对旁边站着看热闹的一群人),一是彼得不认主的口气不断加重(先是回避不答,再是起誓不承认,最后是发咒起誓骂主)。 69~70. 一个使女 即“一个女仆”,是故意用来加重嘲笑讥讽口吻的:一向身先士卒的彼得竟被一个小女子随便的一句话吓破了胆!一个犹大人口中称耶稣是加利利人 ,倒不表示他视耶稣为“革命者”(官方人士若这样称耶稣倒可能有此含义),相反,这里带有轻蔑之义(Vermes, pp.46~48)。彼得第一次的“不承认”(虽尚不明显)已是在众人面前 ,照十33 的话来看,这就加重了他的罪。 71~74. 加利利人的乡音 很重,因而犹大社会的人常引以为笑料(见 Vermes, pp.52~57)。彼得在第72节里起誓显然是为了强调他的话不假(然而与耶稣在五34~37 的原则相悖),可是在第74节他赌咒 起誓可就不同了。在希腊原文中没有“指着自己”(赌咒)的字样,而且所用的动词( katathematizo{ ,与马可用的 anathematizo{ 同义,参,林前十二3 ,十六22) 若不加上“指着自己”的话,通常便不能理解为咒自己。那么彼得赌咒起誓是咒谁呢?真的咒耶稣吗(正像后来要求叛教的基督徒必须咒骂耶稣那样)311 ?马太和马可若真是有意隐讳其义,正说明他们的话里暗含着肯定的意思了。 75. 其他福音书都多少提到彼得后来恢复名声的情况(最清楚的记录就是约翰福音二十一15 以下),只有马太从此以后不再提彼得的名。他可能认为,彼得以后的经历便是最好的明证,毫无疑问他希望自己的读者能常常想起十六17~19 和十九27~28 的话,更有意暗示他们思考十二32 以及十四28~31 那个故事的真义。无论如何,彼得的内疚与悔恨是无法缓解的,耶稣在第31~34节的惊人预言充分应验了。
310 JSNT 13(1981), pp.46~66.
311 莫克(H. Merkel)的文章对此有具说服力的论述,载于 E. Bammel 编篡的 The Trial of Jesus (1970), pp.66~71;Gerhardsson 亦支持此说,见该书第54~55页的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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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二十六1~2 】
马太最后一次使用公式(七28 ,十一1 ,十三53 ,十九1) ,在其中加上一切二字是为了强调耶稣教训的终了。如果和申命记三十二45 标志摩西申命已毕的那个公式互相对照,便不难发现马太是有意重复该公式的。耶稣在此重提祂先前所作的关于自己受难的预言(十六21 ,十七22~23 ,二十18~19) ,是为了说明即将发生的事是神所预定的,(早在第3~5节众人的策谋之前! )耶稣已预知且坦然接受。耶稣受难在逾越节期间并非巧合;纪念以色列人得救出埃及的日子,正是作出终极救赎行动的最合适的时刻。到第17~30节,逾越节预表意义的重要更清楚的显示出来。“过两天是逾越节”的过两天,可能就是“后天”的意思。“逾越节的正日”是尼散月十四日,以傍晚宰杀羔羊的时候为开始,不过这个词在整个节期内都没有准确指明,特别是吃逾越节晚宴的时刻,因为那已经是尼散月十五日了(犹太人计“日”以日落为始 )。所以,耶稣说那话的时间可能是尼散月十二或十三日。关于时间的问题在第17节还要涉及。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4 】
由大祭司主持,有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参加的会议,至少是公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召开的半官方性质的会议了,因为这后两种人已构成公会的主要成员。然而在这正式决策的紧要关头,反对耶稣最力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未见提及,在二十七62 之前根本未见法利赛人之名,而直到二十六57 和二十七41 才再见文士之名(马可福音十四至十五章中数次提到文士 均被马太略去 ),其原因恐怕是,虽然他们也有代表参加公会,但耶路撒冷却是祭司和贵族集团的天下。马太自此强调那两个集团的积极参与是为了说明,正是这些以色列民最终弃绝了弥赛亚。该亚法这名字在马可福音没有提及,他任大祭司职的时间是公元十八至三十六年。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
惧怕民间生乱,是因为二十一8~11 、15~16记载民众曾夹道欢迎耶稣。犹太宗教领袖策画捉拿耶稣的时间不能待到节日宴席之后,因为耶稣很可能悄然离开耶路撒冷,可又难以在宴席前动手,因为民众已到达耶路撒冷,数天聆听耶稣“煽动”的教训。据耶利米亚的看法(EWJ- pp.71~73 )认为,希腊文en te heorte之意并不是“当节的日子”,而是“当着喜庆欢腾的众人的面”,这说明当权者绝不想大张旗鼓地逮捕耶稣。耶利米亚的译文未必恰当,但却正确地揭示了犹太宗教领袖的两难之境:捉拿耶稣非当节的日子不可,可又必须不惹麻烦,因此只能施以诡计(4节 )。此时此刻恰有犹大出来卖主请赏,使宗教领袖的难题迎刃而解(14~16节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
耶稣在伯大尼有不少摰友(约十一1~2 ,十二1~2 ,参 路十38~42) ,至少逾越节的第一夜,耶稣和祂的门徒是在这里共同度过的(二十一17 ,也见下面第30和36节 )。我们对长大痲疯的西门知之不详,他可能是当地的一位知名人物。他的病早已被耶稣治好了(否则他没有可能设宴待客 ),只是人们仍按习惯呼他“长大痲疯的西门”,这差不多已成了他的诨名。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7 ;约十二3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所载膏那稣的女人,与约翰福音十二章所载是否同一女人?何以马太说她膏耶稣的头,约翰说她抹那稣的脚?】
这两处福音书所载的是同一女人,不过约翰说出她的名字是马利亚,马太则隐其名。
马太福音描写主那稣为犹太人的王,所以只记载马利亚膏那稣的头,因为按照犹太人的规矩,古时君王就位时,是需要被膏的,而巳膏油要从头上浇下(诗一三三篇2节 )。约翰福音因为描写那稣为神,所以只记载马利亚用膏抹那稣的脚,表示对神的谦卑崇拜,俯伏在神脚下。其实马利亚一定是膏那稣的头也抹耶稣的脚。
请注意这两处经文所记载女人膏那稣的故事,和路加福音七章末段那个抹那稣脚的另一女人,不是同一人,不可混为一谈(请看该处的难题 )。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六6~13 】
福音书之中,马可与约翰也记载了伯大尼浇香膏的事件。马可所写的跟这个故事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约翰另外加上一点,说膏耶稣的女人是拉撒路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路加并没有提到这个故事,但是他却提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里(路七36-50) 浇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浇香膏在耶稣脚上,又用头发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坏女人。
那么,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马太、马可、约翰所说的同一个故事?在两种记录中,主人都是西门,不过路加说他是法利赛人西门,而马太与马可说他是长大痲疯的西门。约翰根本就没有提到主人是谁,只不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门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至少有十个西门;在约瑟夫记载的历史中,西门的名字竟有二十个以上。认为路加的故事与其他三本福音中的故事是同一件事,这看法最困难之处,就是在路加的故事中,这女人是声名狠藉的罪人,而就我们所知,伯大尼的马利亚是那样的人。可是马利亚爱耶稣的热诚,很可能是由于她曾从极深的堕落中蒙拯求而感恩的结果。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6~13 用香膏浇在耶稣头上的女人是谁?】
答①当耶稣在伯大尼Bethany(意痛苦之家 位于橄榄山旁 离耶路撒冷约六里 今名拉撒路里 约十一1) 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浇在他的头上,这件事在马可福音也同样的记载,并且说明是真哪哒香膏(何十四3-9 ,注 ),这个女人就是约翰福音所说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她曾经坐在主的脚前听过道,为人安静,受到主的称赞(约十二1-8 ,路十38-42) ,不过马太福音没有说出其名字来,马太所描写的耶稣为犹太人的王,按照犹太人的规矩,古时君王就位时是需要被膏的,而且膏油是从头上浇下来(诗一三三2) ,所以只说到马利亚用膏抹耶稣的脚,表示对神的谦卑敬拜,俯伏在他的大能脚下,其实是耶稣的头和脚,皆被马利亚膏抹了。圣经注释家说,约翰所记的,是耶稣第一次受膏于逾越节前六日,在伯大尼的拉撒路家里(约十一1-2 ,十二1-3) ,马太所记的,是耶稣第二次受膏于逾越节的前二日,是在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太二十六2-6) ,从这两处所记的人物,地点,时间都不相同的情形看来,咸认为马利亚所行的,是同样的两件事,但也有人认为这两处经文所记的筵席地点同在伯大尼,同是一个女人,同被门徒看见,很不喜悦,都的提这香膏价值三十两银子,耶稣也都责备他们,并且称赞那女人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因此,就显明这未必是两次行事,乃是同样的一件事情,不过笔者仍以为是同样的两件事情,较为确实而合理。
②在路加福音另外记载一个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的事,那是当一个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去他家里坐席的时候,这个女人就拿着盛膏的玉瓶,站在耶稣的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用香膏抹上他的脚,她因谦卑服事主爱主,他的罪便蒙主赦免了(路七36-50) ,这是一段较长记述的情形,是耶稣第二次在加利利传道时的事,而马太、马可、约翰所记述的,是耶稣最后一周,在耶路撒冷对面伯大尼村庄时的事,尤其不同的,是路加福音七章的西门,是一个长大麻风的病人,并没有说他是法利赛人,也未曾表现对耶稣无礼,而且那个抹膏的女人,前后印证就是马利亚,因此,这里路加所记载的又是另一件事,其人物、地点、时间、都与前者不同,许多人因不熟悉这福音所记不同之点,时常容易张冠李戴,混为一谈,是以在此加以分辨解释,使读经者应有清楚的认识。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六7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
所谓极贵的香膏,马可和约翰均记为“真哪哒”,一种由印度进口的甘松香油,价极昂贵,专用来为死者膏身(NBD- p.855 )。这一事实是耶稣说出第12节的话的基础,但该妇人并未如此理解,她这样做是来表示她诚恳地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在宴席间以香膏涂抹贵宾固然是古中东的习俗,不过使用如此昂贵的香膏未免显得奢侈。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8~9 】
对这一举动表示不满的,据马可记载,“有几个人”;据约翰记载,只是犹大一人;而马太则说是众门徒。马太这样记,显然是想藉此告诫读者,即使最虔诚的基督徒也难免受世俗价值观的左右,而将奉献给基督这样的“美事”视为“枉费”。他们惦念穷人之心固然可嘉,但本末倒置却是不可取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0~11 】
耶稣的回答确立了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孰轻孰重的原则。这是一件“美”事(若译“佳行”、“懿行”或能更确切的表达希腊语的 kalon ),因为那时耶稣依然在世,这一行动正把握了这珍贵时刻。这里毫无贬低赒济穷人这一长期义务的意思;且第11节实际上是申命记十五11 的重申,说明济贫是耶稣的门徒永须承当的义务。然而这义务不应成为刻板的规定,以致把发自内心向耶稣奉上爱礼(即使奢侈一点亦无妨 )的机会都放弃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2 】「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做的。 」
按葬俗的规矩,是在人死后入殓之前才用香膏膏身,而绝不是活着就膏身以为安葬之用(可十六1 ,路二十三56~ ,二十四1 ,约十九39~40) 。耶稣对该妇人的佳行所作的解释,似乎已在暗示祂将被视作罪犯处死,故不会为祂行葬礼,当然也就说不上为祂膏身了。马太也遵照这个逻辑,在记述耶稣安葬时未再言及为耶稣膏身的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3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 」
济贫的善行或会很快被人遗忘,但这爱主的“枉费”却要永远纪念。耶稣在此上下文中用的这福音是很关键的,此语在二十四14 即已出现(“天国的福音” ),两处均指要进行普及“天下”的传道活动(此处的kosmos 意即普天之下 二十四14) ;然而,如果说二十四14 的“天国的福音”尚只理解为耶稣的教训的话,这里就显然还包括祂的一生,特别是祂受难的大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4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 」
加略人犹大之名只在十4 的十二使徒名单中提过一次,而从现在起,他则要成为耶稣受难事件中的主要角色(二十六14~16 ,二十七3~10) 。犹大的参与纯属自觉自愿,从第15节可见,他纯粹是在做一笔冷血交易。他卖主的动机只有凭我们自己来推断了。约翰福音十二6 告诉我们他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且所涉金额(相当于120得拿利 二十2) 也不算小,但仍难令人相信只为这区区银价,他就背信弃义。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5 】「“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
在这种情况下,把他交给你们是指犹大利用与主朝夕相处之便,窥寻能避开过节群众耳目标机会,以及时通报犹太当局来秘密捉拿耶稣,犹太宗教领袖利用内奸,无非是为了避免民众骚乱。三十块钱(舍客勒 )是古代一个奴仆的身价(出二十一32) ;然而马太特记这个数目,是与撒迦利亚书十一12 相呼应,那里“付给”那见弃的牧者的“工价”便是这个数额,有嘲弄的性质;那牧者正是弥赛亚的象征。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6 】「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
从那时候的公式与用于四17 和十六21 的公式一样,标志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它表示船缆已经解下,船已顺流而行,只等寻找机会了。
大局已定,“一方面耶稣平静坦荡地期待,另一方面犹太宗教领袖却鬼祟狡诈地预谋。一方面忠贞信女对耶稣奉上爱礼,为祂的死作准备,另一方面犹大却横心背叛,伺机行动……。马太福音二十六1~16 确为耶稣受难的故事和主题奏出了壮烈的序曲”(Senior- p.50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7 】「除酵节的第一天,门徒来问耶稣说:“你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在哪里给你预备?” 」
严格地说,除酵节摆设筵席的日子是尼散月从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但往往将十四日的逾越节也算在内(尼散月十四日当晚 一切发酵之物便已开始从房内清除参 Mishnah Pesahim 11~3 ),由此可见,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尼散月十四日了。
按正规,吃逾越节的筵席的时刻应在尼散月十五日开始的傍晚(请注意 犹太人计日是从日落算起 不像我们从子夜算起 )。但按约翰福音的记载(约十三1 ,十八28 ,十九14) ,耶稣最后的晚餐明显地是设在尼散月十四日开始的夜晚(即较正规设宴的时间提前一天 ),这样算起来,耶稣的死日便是尼散月十四日将尽的午后时分,正是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刻。保罗曾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 ,此其一;犹太独立的口传材料说耶稣被处死于“逾越节的前夕”,此其二;天文考察计算证明,公元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之间所有的尼散月十五日均非星期五(Finegan- pp.292~296 ),此其三──以上三点均支持约翰所记的耶稣最后晚餐的日期。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18~19 】
马太略去了马可生动的细节描述,仅以某人代替马可笔下关于“跟着一个拿着一瓶水的人”的话;希腊原文中的词组就如我们的“某某人”,表示耶稣所说的细节马太不打算赘述了。特别从马可的述中可知,似乎耶稣与房主早有约在先,使用他的一间大屋(在逾越节期间的耶路撒冷 如不事先定妥 临时是找不到这样的大房子的 )。时候(kairos )一词通常指一个大限之期,大成之日,表示一个功成事遂的时刻(八29 ,十三30 ,二十一34) 。约翰福音里也用耶稣的“时候”(约贰一4 ,七30 ,十二23 ,十三1 ,二十六45) ,说明耶稣正在有意识地实现一项预定的计划。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0 】「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坐席。 」
到了晚上较易被理解为日落之后不久,可是希腊文的opsias genomenes则可指更晚的时刻。如果马太所说的预备筵席的时间是尼散月十四日的话(必然是在日落之后 ),那么开宴的时间自然就会更晚了。(十四15 ,都用了opsias genomenes 后者的“到了晚上”已是比前者“天将晚的时候”更后的时刻了! )坐席原意“斜倚”,这是新约时代每逢逾越节一类的重大筵席上的落座方式(见 Jeremias- EWJ- pp.48~49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1~22 】
耶稣的话在马可的版本中还加有“与我同吃的”几个字,一般认为这是诗四十一9 的暗示。我们本来以为马太一定会将这两节经文联系起来,以证明旧约预言的应验,但马太却作了删节,大概以为话不必说得那么透。第21~25节(特别是23节 )的故事足以使人记起那篇诗。这是耶稣预言他的受难时,第一次明确指出背叛祂的是你们中间的一个。希腊语中表示出卖的词在十七22 ,二十18 和二十六2 等处均译作“交给”,那时并未清楚指出那人是谁。门徒听了这话就甚忧愁,这三个字实不足以表达马太原文所指门徒们情绪翻腾、震惊(十七6、23 ,十八31 ,十九25 ,二十七54) 。总之,众门徒听了耶稣的话之后,战栗得甚至失去了自信──当然他们的问句在形式上稍改译成“你不是指我吧?”就显得好一些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3 】「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 」
食物均盛在一个公用的大盘子里,坐席者都会不断地从中取食,即所谓“蘸手”。既然如此,耶稣的回答丝毫也不比第21节的话更具体。至少门徒们从这个回答中仍不得要领,否则犹大未被立即逐出宴席就难以想象了(除非门徒们以为耶稣是在谈什么发生于未来遥无定期的事 )。耶稣的语焉不详又一次证明祂希望事情顺势发展,不愿意刻意干扰(约十三21~30 ,但是十一个门徒对犹大的用心仍茫然若迷 十三28)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
这里是整个受难故事中矛盾的集中表现──这一切事必如经上所写那样发生;但这又绝不能为有意叛卖耶稣的行径开脱罪责。早期基督教会传讲十字架之道时,神至高无上的定旨和人所要负的责任这两个方面,始终是吊诡地贯穿在讲道之中(徒二23 ,三13~19 ,十三27~29) 。参十八6~7 ,那里吊诡的范围更广。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5 】「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
福音书中只有马太记载了耶稣和犹大的这段直接问答。鉴于直到第23节众门徒尚不清楚所指的是谁,故可以设想,这段对话是私下进行的。犹大必是独自到耶稣跟前,假惺惺故作不解地问了同样的问题(见22节注释 )。值得注意的是,犹大在本节和第49节对耶稣的称谓一反门徒惯用的“主啊”(七21) ,而用了拉比(即先生 ),一个普遍适用于一切犹太教师的称谓,在马太福音中任何别的门徒也不用它来称呼耶稣。所以他的问题同其它门徒的问题相比显得虚伪做作,耶稣只须轻轻回他一句“你说的是”,便使他原形毕露了。在二十六64 和二十七11 里,耶稣均以同样的形式作了回答,它表示一种认定(不是回避 );即使根据他的回答作出判决,不管对与不对,词语并非耶稣亲自选用说出的;故而它是一种“不想提及事情内容的肯定法”。总之,以上所言的情况都是利用对方问题中隐含的答案来答复对方,即肯定并接受其答案(很像美国人惯用的“你说对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6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
耶稣指着擘开的饼说,这是我的身体,这一象征等于清楚确实地宣布祂将被残酷地处死;如果说在这以前,祂的门徒尚抱有希望,以为耶稣原来说到耶路撒冷受死的话不致成真,那么此时此刻这线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这饼和第27节的酒无疑是万难下咽的,于是耶稣便命令他们:“你们拿着吃”和“你们都喝这个”(只有马太用了这命令式的动词 书十一24~25) ,继而引入一个与祂同死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约翰福音六48~58 阐明得更为有力。如果说逾越节的筵席标志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那么这里的“吃”和“喝”就代表耶稣亲身作为逾越节的献祭,从而使与祂同席的人得享神的福气。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6~29 圣餐饼是主的身体么?何谓喝新的那日子?】
答①圣餐是耶稣在逾越节晚上的筵席时为门徒所设立的,当[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 ,可十四22-24 ,路二十二17-20) 这里的饼是无酵饼(表示圣洁 参二十九题4 项甲条 ),表明主的身体,杯中之葡萄汁,表明主约的血(路二十二22 ,林前十一26 ,来八6-13 ,出二十四8 ,耶三十一31 ,亚九11) ,为要纪念他将被钉在十字架上,他的身体是为我们舍了,宝血是为我们流。所以今日教会信徒,在每周或每月一次,于主日举行圣餐礼拜,或擘饼聚会(杯是可以分着喝的 路二十二17) ,如此纪念而行,直等他的再来(林前十一23-26 ,徒二42-46 ,二十7-11) 。
②罗马天主教以「这是我的身体」一句话,即认为饼就是主的圣体,杯中之葡萄酒既是主的肉和血了,而看圣餐本身有赐福的功效,甚至帮助人能得救,在临死前,最后要领一次圣餐。他们说,饼既是主的身体,自然也包含了祂的血,所以只让教徒吃饼,不许喝葡萄酒,惟独神父才可以喝(主后一四一五年定的规条 )。他们守圣餐礼,系于主后一四一五年,由教皇最高权所产生定规的。这是不合圣经的意思,我们晓得,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的时候,祂的身体还是活着,与门徒一同吃喝(路二十二15) ,可知这饼与酒代表祂的身体和血,正如祂说,我就是门(约十7-9) ,我就是道路(约十四5) ,我就是真葡萄树(约十五1-5) 等,皆是代表性的语法一样,何以能变成真的主的身体和血呢!所以天主教这种定规是荒谬的,是违背主命和使徒初立教会惯例的。
③主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太二十六29 ,可十四25) 本节暗指圣餐礼,不但使人将要纪念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宝血成就救赎的恩功,同时也是预兆祂未来的二次降临时,与圣徒在神的国里一同坐席吃喝,享受福乐,那就是一个喝新的日子,所以祂说此话用之比喻也(太八11 ,路二十二30 ,启十九9) 。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六27~28 】
祝酒辞把这一思想补充完备了。血……流出来无疑是指牺牲,为多人(二十28) “流血”使人想到以赛亚书五十三12 的话,那里讲的是神的义仆“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以作为多人的“赎罪祭”(赛五十三10) 。所以耶稣祝酒辞的基础,就是贯穿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全章的自身受苦,为民赎罪的思想。马太加上使罪得赦一语,使得这一思想表达得更明确。这一句话再加上立约壹词,又与耶利米关于立“新约”的预言(三十一31~34) 相呼应,那里说,立了新约,神民的罪孽将必得赦,且不再被纪念。立约的血(出二十四8) 使人想到,历史上神与其子民的关系向以祭牲之血为保障,而今这新约之订立也不能例外。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28 「这是我立约的血。」】
第一个圣约必须是用血立的。当摩西说每条诫命的时候,他必取公羊公牛的血,洒在百姓面前说:这是立约的血(希伯来书九章十九、二十节 )。所以新约也必须以血来立定。那不在是公牛公羊的血,而是主自己的宝血,祂以自己的血来立圣约,所以我们可有坚强的确据。
主拿起杯来,这杯是象征着祂的血,递给我们,要我们喝。在晚餐时,我们提起杯要放在我们嘴唇,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是纪念主的约吗?我们不是信靠主为我们作成的工吗?我们不是再奉献自己为主所有,让祂与我们相连,使我们在有福的事奉中感到满足吗?
在新约最宝贵的应许中,神不再纪念我们的罪。神赦免我们是白得的恩典,因为流血为多人赎罪,无限的公义之要求得以满足,律法破坏的也得以补偿。一切的阻碍已经除去,神的仁爱得以彰显,现在我们坐在神的天国中,与主一起坐席,不再是叛徒,而是受欢迎的宾客。
在新约的应许中,神应许我们要成为祂的子民,祂是我们的神,我们在谦卑的盼待中,知道神必照祂所说的为我们成全,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盼待这福分。
【太二十六29 】「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
耶稣祝饼和祝酒的话均集中在死上面,然而超越死亡的就是生命,是在我父的国里。从今以后的原词语是马太十分看重的ap~ arti(二十三39) ;它“用来表示‘现在’和‘那日’在时间上的分界”(见 Trilling- pp.86~87 );现在那日子的曙光已在前面。葡萄汁一词应包括在祝谢辞里,耶稣应在祝酒时(27节 )说,关于这点请参看米示拏(Mishnah Breakoth61 )。下一次团聚“坐席”时,将要共饮弥赛亚筵席上的新酒(八11) 。马可关于这段的记述里似乎只提到耶稣自己将来的欢乐,而在马太同你们三个字说明,下一次的筵席不是私人的欢庆,而是团契共喜。耶稣与门徒们目前朝夕相处的关系,很快将被死亡割断,但在我父的国里(多么异乎寻常的美好词语 那将是父神与耶稣及其门徒的家庭大团聚 )必将重新实现。所以前面强调死亡并未引起毫无希望的悲伤情感,反而使门徒透过死亡看到了新生,并产生欢乐的盼望。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0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他们唱了诗,这诗必是赞美诗的后几篇,即诗第一一五至一一八篇,是逾越节筵席结束时必唱的诗歌。橄榄山就在出耶路撒冷去伯大尼的路上(见6节 ),但耶稣已无意回伯大尼去过夜了。照路加福音二十一37 和二十二39 记载,他们常常在橄榄山坡上露宿,这夜他们也没回伯大尼,像许多远地的朝圣者一样,就在橄榄山上过夜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1 】「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
跌倒如直译可作“被绊倒”,五29~30 ,十一6 ,十三21、57 ,十五12 ,十八6~9 ,二十四10 都用过这个动词(见这些章节 十一6 ,十八6~9) 。它是“闻道则信”的反面。为我的缘故是说耶稣所受的苦难会“使门徒跌倒”,他们的动摇不是因为贪生怕死,而更是因为对耶稣受苦的根由领悟不了。弥赛亚及其门徒那种集苦难凌辱于一身的遭遇,早为先知所预言而记在撒迦利亚书十三7 里了,其含义隐晦,可视为撒迦利亚书第九至十四章描绘那卑微被弃的弥赛亚──世人之牧者君王的其中一个景象。撒迦利亚书十三7~9 说神的牧人受神刀剑的击打,祂的羊群便分散了,但在这之后,他们之中有三分之一经炼净,将要成为神的新子民。由此可知,弥赛亚的受难对其门徒(即群羊 参 路十二32 ,另看拙著 JOT- pp.208~209 )的打击实在是非同小可,但总有一天他们会建立起自己的弥赛亚群体。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2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
这又是一句对复活的预言(十六21) ,也是第一次提出受难之后将和门徒重见。在二十八7、10 ,这句话还要重提,到二十八16~20 离散的羊群重新聚集在加利利,这话应验了。要在……以先去可能仍被理解为牧人率领羊群的形象(二9) ;不过希腊文中的动词proago还有先去的意思(十四22 ,二十一31) ,第二十八章的故事中用的正是这后一个意思。门徒离开耶路撒冷往加利利去的时候,耶稣的身体已不是一具死尸,待他们到加利利,他们将要看到死而复活的主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3~35 】
关于认不认耶稣的思想,请参看十32~33 注释。弥赛亚被钉在十字架上,对于跟从祂的门徒来说,面前摆着两条选择:或守己而不认主,或舍己而认主(十六24) 。彼得(并其它门徒-35b节 )尚未认识到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但是耶稣更清楚祂的门徒将要承受的内外压力,祂第31节的话便是根据这点而说的。马太谈到鸡叫时略去了马可的鸡叫“两遍”(路加、约翰亦然 ),这是马太行文不求过细的一贯风格。大家知道,公鸡报晓是有固定时刻的,第二遍鸡叫(大约凌晨一点半 )对人们计时来讲是最为重要的,这里说的就是那遍鸡叫。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6 】「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
客西马尼(希腊文 意为“油榨” )是一座“园子”(约十八1) ,显然是橄榄山上的一座橄榄园,是耶稣平时和门徒常聚之处(约十八2 ,参 路二十二39~40) ,逾越节时,他们露宿的山坡可能就是这里(参6、30节 ),所以犹大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他们。其实耶稣若想搞垮犹大的计划,只须另选一处过夜即可,但耶稣无意这样做,请看23节。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6~46 令朋友伤心】
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前一些日子,门徒们的表现必然增加了基督内心的伤痛。在日常生活中,主耶稣称门徒为朋友(太二十六50) ,但在急难的时候,门徒的表现不配接受这样的称呼。当主在客西马尼园因内心的熬煎而伤痛欲裂时,彼得、雅各、约翰不但没有用祷告来托住祂,反而若无其事地睡着了。另一个门徒加略人犹大正准备把救主交给敌人。当一大群人进到花园来捉拿耶稣之际,门徒怕得都离开祂逃走了。几个小时之后,耶稣受侮被送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府邸去时,彼得否认他曾经认识耶稣。
我们读到主耶稣被祂的朋友伤害的经过,实在感触甚深。然而我们今天这些跟随主的人,岂非也不断地陷于罪中,没有全心顺服主,以致使主的灵忧伤吗?我相信弟兄姊妹在主日若不到教会聚会,而寻求自己的享乐,是使主忧伤的事。我们若以基督为耻,而不敢为主作见证,这也是令主痛心的。但使主最伤心的,莫过于见到基督徒不用爱心彼此相待,而在信徒之间制造纠纷或挑拨离间的事实了。
我们的主为救赎我们,而走过了伤痛的死荫之地。祂这样爱我们,盼我们在祷告中和祂交通,认真研读祂说的话,然后在生活中表现出祂的恩典和圣洁来。我们应当不可让这位为我们舍命的「朋友」伤心才是啊。
——H.V.L.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太二十六37~38 】
昔日随耶稣上高山见耶稣改变形像(十七1) 的就是这三个门徒,这次耶稣仍要他们三个陪同。耶稣作这一选择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三人曾宣布决心与祂共患难(二十22 ,二十六35) ;现在他们只是被召来与祂共同准备,但已经承受不住了。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这个翻译未能充分表达希腊原文中这个动词包含的大悲大戚。我心里甚是忧伤(也不足以表达希腊词perilypos 悲伤之深重 参 可六26) 是诗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篇副歌(一位苦难中的义人仰望神的哀歌 )七十士译本的重复,那里说“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几乎要死自然是表示祂伤痛之烈(拿四9) ,但也可能暗指祂之所以如此悲伤是因为祂的死期近了。在此悲痛哀伤之时,耶稣十分愿意有门徒陪伴(马太特加上和我一同几个字以表达祂这种心情 );神的儿子竟然需要三个渔民小子的“精神支持”(尽管至终失望-40节 )──这真是“道成肉身”所形成的矛盾现象中最重大的例证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
人们常常在耶稣面前俯伏在地(十七6 ,参 路五12 ,十七16) ,而这是圣经记载中耶稣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这表示他强烈需要向父神祷告。“我父啊”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呼叫(六9 ,十一25~27) 将前面的描述所给人产生的卑怯感完全驱散,代之以神子对父的感情上的亲密交流和子愿时时遵父旨意的驯顺。问题不在于耶稣是否应该接受神的旨意,而在于神的旨意是否要求必须承受这令人战栗的苦杯(二十22) ,抑或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所以,这节祷告辞里交织着两种心情:明确的祈求和这祈求不被应允时的顺从。我们在祷告中往往只知一味要求,真应效法耶稣的榜样。关键在于要认清神的旨意的范围。耶稣的祷告是在探索神旨意的范围,绝对无意超出祂旨意之外。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39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
由于主耶稣来也要遵行神旨,所以我们对祂这个祷告可能会感希奇。然而,这个祷告给我们看见一个很重要的分别,主祈求父,叫那杯离开祂,这显然是可能的。但祂绝对不是祈求要逃避父的旨意。那杯在神的旨意上,可以说是次要的。但神的旨意是要借着那杯表现出来,因在主耶稣身上,这杯乃是指着十字架的死。主耶稣所全心关注的,不是为苦难而去受苦难,而是通过苦难来成全神的旨意。主耶稣喝尽那杯,不是因着那是一个苦杯,乃是因着那个苦杯,乃是父神的旨意。
对于主耶稣,「那杯」是祂随时可以放下的,但对于我们,「那杯」却往往是我们企图想抓牢的。我们属灵上最大的危险,可能就是在神给我们定规的计划上,教条化的去紧握一些有关及此的事物。每一种的杯,无论怎样被神使用,都不应该凭自己去抓牢它(应该很放松的交在神手里 )。在我们身上的最高要求,不是那杯,乃是父神现在在我们身上的旨意。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二十六40~41 】
儆醒即“保持清醒”,在这里和第38节里都是这个意思。三个门徒面临的迷惑就是不认耶稣(31~35节 ),而他们现在不能随耶稣一同准备迎接苦难,就是他们将来经不起考验的原因。耶稣每次都“见他们睡着了”,这自然是直义。然而,试比较儆醒一词在二十四42~43 和二十五13 中的转义,便可以肯定马太在第41节也是告诫大家,这儆醒二字的意义远不只是在此关键时刻保持清醒。肉体的软弱是基督徒的一个难以克服的问题,因此需要时刻警惕,并按照耶稣在六13 所教诲那样认真祷告。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2 】「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 」
耶稣第二次的祷告比第一次“更进一步”,第39节的探问式的请求“倘若可行”,已转变为坚定的愿祢的旨意成全。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有三处与主祷文一致,这里重复六10 的话是第三处的重复(六9 ,六13) ──耶稣实践出祂对门徒的教训。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3~44 】
马太在此记耶稣三次祷告,似有意拿它与第69~75节记彼得三次不认主的后事相呼应:在关键时刻跌倒正是彼得未能与耶稣一同祷告的结果。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5~46 】
大多数现代圣经版本都将第45节耶稣的话当作问句,与第40节的一致。如果像旧版本那样作命令句处理,则可能有两种理解:其一是该句必带有浓重的讥讽口吻;其二是须认为在“睡觉安歇”与第46节的起来之间必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准备的时间已经结束,是开始行动的时候了。我们走吧或许有人以为是要逃跑的意思,但原动词表示行动,指前进而非后退。耶稣现在要主动迎着罪人走去,因为父的旨意注定要藉他们的手去完成。耶稣在祂整个受难的预言中使用了罪人一词,可看出祂如此厌恶承受“这杯”的某些原因(37~39节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6 】
「耶稣说,起来,我们走罢!看哪,卖我的人近了。」
路是人走出来的。因为只有走,才能绝处逢生。「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今天十字架与苦难,不再是绝路,因为主耶稣已经奠定了根基,开启了人类新生之路,祂是伟大的先驱。
── 桑安柱《这时候》
【太二十六47 】「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
本节指出犹大是十二个门徒里的那个犹大,不只是为了标明他的身分(14~16、25节等已显示得够清楚 ),而是要强调耶稣在第21节中的预言惊人地应验了。与犹大同来的许多人有什么身分,可看布尔兹勒的论著(Blinzler- pp.61~70 ),他认为这些人是听公会调遣的待命的“警察”支队(约十八3、12 ,后面是随着“一队兵” 实际上是犹太圣殿的卫兵 ),对他们的人数不应估计过高,所谓的“许多”是与手无寸铁的门徒数目相对而言的──何况本来也只是打算秘密进行(3~5节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8~49 】
一个拉比的弟子见面时亲吻他的老师(无论是吻手还是吻足 ),不是常见的习惯,只有表示特别的敬意时才这样做。弟子更不敢主动有此表示,因为那可能成为“蓄意侮辱”老师了(AB- p.329 )。在这段上下文中,犹大上前来称耶稣为拉比,并用亲嘴的方式给祂请安,实在是令对方啼笑皆非的(见25节 马太福音中另外唯一的一处称耶稣为拉比的 也是出自犹大之口 )。犹大的举动当然是向捉拿的人暗示谁是他们的目标,但同时也当众表现了他个人蔑视耶稣的权柄。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49 】
当犹大告诉武装的暴民,他要用亲嘴的暗号,指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他所用的希腊字是philein ,这是亲嘴的通常用字;可是当犹大真正与耶稣亲嘴的时候,所用的字是kataphilein 是一种爱人的亲嘴,表示重复、热情的、强烈的意思。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50 】「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
人们往往在围桌共餐时互称朋友,耶稣在回答中先称朋友,可能是要提醒犹大他也曾出席了耶稣的晚宴;不过,在马太福音中使用此种称呼的另外两处(二十13 ,二十二12) ,均含有一定的指摘口吻。下面一句话(“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 )过于简略晦涩,故究竟应如何理解,难以断定:有人解释为命令(见 RSV边注 ),有人说是祝愿(“让你要来作的实现了吧” ),有人说是一声惊呼(“你要干的是什么事啊!” )。RSV所采纳的疑问句式不具说服力;耶稣已很清楚犹大来做什么,祂只不过不想阻挡,甚至还在促进其实现。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1~52 】
约翰福音中提供了双方的人名,一个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另一个是大祭司仆人马勒古,路加福音中还记录了耶稣使马勒古的耳朵还原的事,而马太则只提与中心思想密切有关的情节,强调耶稣阻止用武力来抵抗,并引出了第53~54节,耶稣如果愿意本可用神助来抵挡的话。耶稣表面好似一个可怜无助的受害者,但祂统掌全局的权柄却由此而大大地凸显出来了。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恐不是一句格言(笼统地说此话并不确实 ),但它和他尔根对以赛亚书五十11 的解释相符,那里把“点火”解释为动刀。耶稣正是身体力行地贯彻祂在五39~42 里要求门徒实行的不抵抗主义原则。不抵抗主义正是耶稣说出这句话的思想背景;不过要说明祂全盘肯定和平主义,还要提出更多的例证。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2 新约圣经是否主张不抵抗主义,或不赞成死刑?】
在耶稣被捉拿的一刻,彼得拔刀想护卫耶稣;但主对他说:「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太二十六52) 这节圣经可被解释为反对以武力来竭止罪恶,特别是令引致犯罪者或侵略者死亡的刑罚或手段。持这个论调的人,通常会援引哥林多后书十4、5 ,保罗于此段圣经描写基督教传道者所面对的战争:「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的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们顺服基督。」这段经文无疑是指出了,基督的福音比世界上的任何攻击人的兵器都厉害,可以为神去寻找掳获失丧的灵魂。然而,是否可以将这段经文套用在关于死刑的争论上,而政府是要维持社会安宁及公义才实施死刑。
基督徒作为社会的一份子,登山宝训陈明了信徒应有迥异于世人的生活准则。信徒的德行,应秉承及行出神的慈爱及怜悯。在控诉者上告于法庭之前,基督徒就要与他和解(太五25) ;被人打了一边脸,就将第二边脸也让他打了(39节 );却不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一般而论,基督徒不可抱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态度;不能因维护己身权益而以恶报恶(罗十二17) 。秉承着基督的教训,信徒就会行在光明中,而他因神的爱所作的见证,也可将别人带入基督的光中(太五16) 。
基督徒是神国度里的一员,他生活于堕落并因罪受咒诅的世界 里,要以圣经作他行事为人的指引。但话说回来,在维护社会法纪以确保市民的权益这事件上,身为市民的基督徒,却毋须负多大责任。罗马书十三1、3 及4指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却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毋须言明,也可了解经文里的「剑」并非坐牢的象征,而是指死刑。参阅使徒行传,可知当保罗在非斯都面前,受犹太人公会中人的质询,他也说:「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上述经文的意思至为明确,使徒保罗得到圣灵的提醒、光照,他承认地上的政府负责维护公义,操生杀之权。正如当挪亚的日子,神将这个责任交付于人类的政府,「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
假如要地上的政府持守马太五39 的原则——「不要与恶人作对」,就意味着法律条文都被摒弃了;毋须要警察、法官,亦不用设立监狱。于是,社会秩序被破坏,全无法纪可言,罪恶充斥,国家就落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就在这种充满暴力的混乱状态中,撒但便得着荣耀。进耶路撒冷之前,耶稣说了关于交银与十仆的比喻,向那些反对他作王的人宣告审判:「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路十九27) 主这句话似乎是要向他的仇敌宣判死刑。此外,在路加二十14-16 ,耶稣为凶恶园户的比喻作结论时说:「不料园户看见他(园主的儿子 ),就彼此商量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我们杀他罢,使产业归于我们。于是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样处治他们呢。他要来除灭这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从这段经文看来,基督或门徒都没有否定神所赋与政府的权力,要保护市民,用死刑来维护社会上的公平。
民数记三十五31、33 清楚指出,要怎样处治杀人的罪犯:「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受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要被治死……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这段经文记载了一项严肃的谕令,新约圣经从未加以否定。现在社会惩罚杀人犯,通常是终身监禁(甚至会因在狱中有良好行为而获特赦出狱 ),又或是以金钱赔偿给受害人的至亲;但从圣经所列的准则看来,犯杀人罪者,必须被处以极刑。根据圣经记载,耶路撒冷在经历玛拿西的长期统治后,「……又流了许多无辜人的血,充满了耶路撒冷,从这边直到那边。(王下二十一16) 。玛拿西不守神的律法,更领导国民拜偶像(用现代的观念来看 就是根据人道主义而出现的所谓刑罚学 );于是,神就宣布向犹大所发的审判,并使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作为施审判的工具。
至于维护国土,抵抗人侵这个问题,究竟「基督徒」政府是否有权征召国民作战,以御外敌呢(现在是否有「基督徒」政府 则是定义方面的问题 )?又或者国防部应否调派先头部队,在侵略者未进侵国境之前,就粉碎他们的攻击计划。旧约时代,以色列无疑是被赋与这种权力。神加力给约书亚及大卫,可算是确凿的证据。不过耶稣及新约圣经又有何指示呢?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斥责彼得(「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太二十六52) ,上文已清楚指出,这句话可应用在基督徒救人灵魂的事情上;但基督徒身为社会的一份子,对社会安宁及护卫国家是有责任的,在这方面就不可引用马太二十六52 了。耶稣还指出,身为统治者的,在形势所逼之下,应不惜一战;路加十四31 所暗示的,正是这个意思:「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么。」在合理的情况下,国家领导人应决定上阵作战,经文丝毫没有不抵抗主义的意思。耶稣向彼拉多所说的话,更清楚地点明了这方面的意思:「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十八36) 因为在末世之前,基督的国度也不是属这个世界的,所以当耶稣正被犹太当权者捉拿时,他也禁止彼得用刀来抵抗。然而,这件事却肯定了一个含义:世界上的政权,完全有权诉诸武力以抵抗入侵。
在娶亲筵席的比喻里,耶稣似乎亦允许那王(显然是代表神自己 )的警诫行动:「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太二十二1-14) 耶稣在橄榄山上的讲论,也曾预言在他以权能荣耀的身份重临世界,带来普世和平之前,这世界将充满战争(太二十四5-7 ,二十五31 ,可十三7、8) 。由此看来,不抵抗主义似乎是个梦想;不实行死刑,姑息罪犯,建立无战争的社会,只不过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罢了。
此外,圣经亦无命令信徒反对组织军队。事实上,耶稣也曾对百夫长的信心大大赞赏(他在迦伯农医治了百夫长的病人 太八10) 。那百夫长毋须放弃官衔不参与战事,才被耶稣应允。该撒利亚的百夫长哥尼流,也有相同的际遇:彼得甚至前往他的家里,哥尼流更成为外邦归信者当中第一位被接纳入神家里的信徒(徒十47、48) 。圣经没有记载,哥尼流受洗之前必须放弃自己武将的地位,改任文职工作。保罗述说信徒敬重神,为神而活时,也常常用战士为喻,这些战士有服从、敬业以及自我牺牲的特质:「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提后二3、4)
在哥林多前书九7 ,当兵与种葡萄及牧羊的并排而列:「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从这节经文看来,不抵抗主义者若要责难当兵的人或储存军备,那么,他亦应责难农夫、牧人,因为上述经文将这几种人并排而列。
若采取不抵抗主义者的立场,实难以与希伯来书十一32-34 协调一致。这段经文嘉许旧约的战士:基甸、参孙、巴拉、耶弗他、撒母耳及大卫,连同众先知等,备受赞扬。这段经文指出:「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圣经作者对他们赞赏有嘉,绝无责难之意,综览整卷新约圣经都找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不抵抗主义者是没有圣约经根据的。
──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二十六53 +二营天使有多少?】
主那稣被捕的时候,曾表示可以求天父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救他。这就证明天使与天军是有组织的,可能比人世问任何国家军队的组织更良好更严密。不过主那稣在这里是引用罗马军队的组织说法,使听的人明白而已。
罗马军队每一营分十队,一队是六百人(约十八章3、12节 。犹大带了一队兵来 而且是由千夫长带领的 ),一营即六千人,十二营即七万二千人,当然可以把那些捕捉那稣的一队人打败,何况是十二营多!不过主耶稣是利用这个机会来教训彼得不要动刀罢了。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六53~54 】
祂之所以被捕是出于自愿,如果祂需要帮助,祂能召来的兵力何止几把刀剑。(一营由六千士兵组成。所谓差遣十二营来 是不是以一营保卫耶稣 把其它十一营分配给其十一个门徒呢? )祂面对敌人的阴谋,既不退却逃遁,亦不使用神力去挫败,只是基于祂曾不断言及的信念,祂的使命就是要受苦和被害(十六21 ,十七22~23 ,二十17~19) 。不难看出,经上所说的是耶稣这些话的根基,只不过现在被言明罢了。耶稣只会一心使经文应验,不会再作他谋。祂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已经这样立志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5~56 】
耶稣的不抵抗态度使犹太宗教领袖们的刀棒显得愈加不伦不类。耶稣从未领导暴动,祂终日坐在殿里教训人,与其它拉比一样,把祂这样的人当强盗对待,真是荒谬绝伦。但即使如此,耶稣仍从中看到先知书上的话应验,祂这里特指以赛亚书五十三12 “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应了另一先知撒迦利亚的话(亚十三7) ,耶稣在第31节里也已作了预言。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7 】「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
此处与那两节的用词接近,表明进行活动的是同一群人,他们已经在聚会表明现在他们正在照着上次聚会的决定行事。即使公会的七十一个成员中只有少数人参加也无关紧要,因为只要有三分之一出席便达到了法定的人数。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8 】「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现在两位主角均已出场,耶稣在先,彼得在后。作者所以提出彼得,是让读者不要忽略这第二条线,同时对这两位“见证人”不断比较对照。院子里聚着的是那些与审讯无关的仆人和食客们;院子周围圈有围墙,想要进去并不容易,对此可参看约翰福音十八15~16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9~60 】
判处死刑按法律规定起码要有两个证人同意(民三十五30 ,申十七6 ,十九15 ,这是所有犹太律法中的一条基本规定 ),就算犹太宗教领袖们处置耶稣的目的已十分清楚,他们也不得不考虑怎样才能使这项讼案成立。最重要的是,不管呈交罗马巡抚的对耶稣的正式指控是什么,它必须名正言顺地符合犹太的律法,所以犹太宗教领袖们才到处寻找假见证。寻找一词用的是未完成形式,表示这一行动进行了一段时间。马太说他们寻找假见证,这话有待进一步说明:他们并非故意要一些假的见证,他们需要的是任何可以证明他们的假话站得住脚的见证。但是,马太并未说第61节所指控的话是“假的”(不像马可福音中那么明确 ),而且马太特别提出两个人,似乎是要我们相信,虽然他们的“见证”曲解事实并含有恶意,但确是来自耶稣真正说过的话。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1 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何意?】
答:当耶稣被犹太人捉拿在公会受审的时候,他们作见证控告耶稣说:「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这两句话大耶稣被钉十字架时,在十字架下面过路的人辱骂祂,曾经也引用过(太二十七39-40 ,可十五29) ,以后当司提反讲道被捉拿时,控告他的人又引用过(徒六13-14) ,可见这两句话给当时的犹太人作为讥笑的话柄,起了很大的反应,但看约翰福音二章十九节 ,却是「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并非是主拆毁这殿,犹太人是以这殿要四十六年才造成的,祂怎么会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呢?岂不是主是以祂的身体为殿说明的,乃被他们陷害钉于十字架上,三日后从死里复活了,这事的譬喻,不但犹太人当时不明其意,即连跟从主三年的门徒也是不能领会,直到祂复活了以后,才相信了圣经和明白主所说的话了(约贰一20-22 ,路二十四44-46) 。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六61 犹太人控告那稣说,他说能拆毁圣殿,又在三日内建造起来。到底那稣在何时何他说过这样的话?】
请看约翰福音三章19节 ,主那稣是说:“你们拆毁这殿”,并非说“我拆毁这殿”。犹太人却控告他说能拆毁这殿。当耶稣被钉十宇架时,过路的人也引用同样的话来讥笑他(太二十七章39-40节 )。等到在使徒传道的时候,司提反因证道而被捉拿,控人他的人也再引用这些话,说拿撒勒人那稣要毁坏圣殿(徒六章14节 )。足见主那稣所说的那两句话,当时曾给犹太人一个非常深刻难忘的印象。
约翰解释得好,“但那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约贰一章21节 )。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六62 】「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
耶稣沉默不答(赛五十三7 ,诗三十八12~14) ,但大祭司似乎在提醒他法律赐予被告辩解的权利。。
──《中文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3 】「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
我叫你起誓告诉我是一种不常用的正式说法(参 王上二十二16 ,那里有类似的旧约定式 ),是以神的名来迫使一个人作出诚实的回答时使用的。这样,审讯就达到了高潮,耶稣将以自己的回答作出具有决定意义的证言。即使(五34~37) 耶稣并不同意用“起誓”的方式来逼人回答问题,现在祂也很难拒不作答了。
神的儿子虽不常用来称呼弥赛亚,但此处并不代表什么新概念,撒母耳记下七13~14 曾说大卫的子孙“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他要作我的子”等。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4 】「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
坐在右边的说法是诗第一一○篇1节 的重复,在二十二41~46 里已经谈到,但在这里指明此即耶稣。那权能者一词是犹太人为避免直接呼神圣名而用的一种虔敬的表达法(这就是用来揭露耶稣说僭妄话的关键词语-65节就说出祂正是因此而被指控 )。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的说法(且与“人子”相联 )正是但以理书七13 的重复,在本福音书二十四30 里已说过;从旧约的材料看,那句话实际上是说人子在天上得到权柄和荣耀,并非降临在世间。因此在这里把它与“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并提,两个短语说明同一个荣耀而尊贵的境界,并不是说一前一后的两种情况或两件事。“后来”(应为从今以后 表示一个新阶段由此开始 二十三39 ,二十六29 ,后来并不是希腊文ap~ arti的好翻译 )一词更是上述理解无误的左证。审问耶稣的人确实将要亲眼看见这些事件的发生(书十二10 ,二十四30) ,因为就在几个星期之后(更不必说以后教会的成长壮大了 ),他们即将看到,他们原以为已被除掉了的“那个说僭妄之言的人”,竟然坐在最高的位置上掌握最高的权柄。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5~66 】
撕开衣服的仪式(见 Mishnah Sanhedrin75 )表示事情十分严重,否则绝不许可大祭司有此举动,即使为表示个人的深切悲恸也不行(利二十一10)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7~68 】
严格地说,他们应该是指那些刚刚为耶稣定了罪的官方人员(马可则提到 “差役们” 即“仆人们”也参加了 )。有人认为那些举动恐怕不合祭司的身分,但德瑞特(Derrett- pp.407~408 )解释说:第一,他们如果不作出如此外在的行动,便不足以表明与耶稣的“亵渎行为”划清了界线;第二,他们叫耶稣说预言:打祢的是谁?(可十四65) ,本身就是要测验耶稣的宣言,因为耶稣若是弥赛亚,应该能说出来。至此我们应该很清楚,他们本是一群包藏祸心的乌合之众,进行的根本不是什么正式的“审讯”。马太从他们对耶稣的虐待及耶稣的缄默中(63节 )看到神仆预言再次应验(请看 赛五十6) 。此外,耶稣又再一次以行动示范祂在五39 中告诉门徒的原则。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9~70 】
一个使女即“一个女仆”,是故意用来加重嘲笑讥讽口吻的:一向身先士卒的彼得竟被一个小女子随便的一句话吓破了胆!一个犹大人口中称耶稣是加利利人,倒不表示他视耶稣为“革命者”(官方人士若这样称耶稣倒可能有此含义 ),相反,这里带有轻蔑之义(Vermes- pp.46~48 )。彼得第一次的“不承认”(虽尚不明显 )已是在众人面前,照十33 的话来看,这就加重了他的罪。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69~75 】
或者彼得以为与其认主而丧生(? ),何如否认以保命,留此有用之身,以待他日!岂知此是可痛哭的事呢(75节 )。
―― 倪柝声《读经心得》
【太二十六73 口音显露「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人里面的情况,不会不从外面显露出来的。人可能隐藏、假冒、欺骗、蒙混一时,但终久要被人发觉,的确什么样的人讲什么话。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人生长在那里,必带着那地的口音,这是无可置疑的,除非真是哑吧,否则总是要发言,出声的。
这是很实际的问题,一个基督徒不可能装假,假冒为善不行,随伙装假也不行,你不能随从别人走得太远,到了一个限度,你没有法子再随从下去,除非甘心堕落。所以从起初还是不要随伙装假,不要想遮掩你是基督徒。想假冒为善,像文士和法利赛人,有敬虔的外貌,装作属灵的样子,混在圣徒中间,说些道貌岸然的话语,一时可能未被人察觉,但善听口音的人,感觉敏锐的人,或日子稍长一些,就会被人发现,这个人不像他所愿意叫人认为的那样,真实的情况 并不如此。将来在神的面前,要有更完全的显露,所以要从里面改变,作一个真实的人。
──《每日天粮》
【太二十六73 彼得的口音何以显露出他是加利利人?到底彼得所讲的方言与犹太人有何不同?】
彼得是加利利人,当时被称为北方人,犹太人被称为南方人。南方人时常轻视北方人,说他们粗野,无甚学问,发音也粗野。所以很容易听出他们是加利利人。耶稣是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城长大的,所以他们认为彼得是与那稣同党的。
在旧约圣经中可以找到一个方言不同的例子。那是在士师记十二章5-6 *。基列人是北方人,以法莲人是南方人,基列人很容易说“示播列”SHIBBOLETH,像中国北方人说卷舌音一样容易。但以法莲人只能说“西播列”SIBBOLETH,正像中国的南方人不容易说出北方人的卷舌音一样,以致把“示”SHI字音说成平舌音“细”或“希”Sl或HSI。这就可以猜得到当时的加利刮人说话像中国的北方人,犹太人说话则像中国的南方人。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六75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
其它福音书都多少提到彼得后来恢复名声的情况(二十一15) ,只有马太从此以后不再提彼得的名。他可能认为,彼得以后的经历便是最好的明证,毫无疑问他希望自己的读者能常常想起十六17~19 和十九27~28 的话,更有意暗示他们思考十二32 以及十四28~31 那个故事的真义。无论如何,彼得的内疚与悔恨是无法缓解的,耶稣在第31~34节的惊人预言充分应验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六5 】
当时候的总督是西斯丢(Cestius )。他认为尼罗王不了解犹太人的人数,以及他们对任何总督所造成的难题。因此西斯丢要大祭司计算那一次逾越节宰杀献祭羔羊的数字。约瑟夫接下去说:『每只祭物不得少于十人(因为单独献祭是不合法的? ),有很多是二十个人合献一只祭物。』结果发现在那一次被杀羔羊的数字竟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照约瑟夫的估计,逾越节在城里约有二百七十五万人之多。
怪不得该亚法要设法暗暗不动声色地把耶稣带走,因为有许多朝圣者是加利利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其实按照该亚法的阴谋,是要把这件事耽搁下来,等逾越节过去,城里面比较安静以后再动手;可是犹大给了他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7 ;路二十二6 两个“趁”的不同】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太二十六7) ;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路二十二6) 」
一个爱主的人总是正大光明,从不避讳人群,且极愿在众人面前为主作见证,好让主得着荣耀。但一个卖主的人,他的行动总是鬼鬼祟祟的怕见人,喜欢在暗处,怕见光明,更不敢向人作见证了。
我们与神的关系最重要的是爱的联合,一个向神一失去爱,无论怎样劳碌、热心(没有爱 热心也不可能有 )、工作忠心(没有爱的忠心 既不可能又无方向 )等等都会失去价值。
一个人向神失去了爱,不但堕落,并且还要逐渐陷入罪中。实际在神看来,没有爱的工作,就是可弃可诅的。因为我们与神的关系是基督(丈夫 )与教会(妻子 )的性质。这种关系完全是爱的联合,失去了爱一切都不能得着主的称许。
“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约壹四17) —— 李慕圣《晨光》
【太二十六8 】
什么叫作枉费?枉费的意思颇多,基要的一点乃是额外多给,例如一块钱便可以了,你却付十块,这是枉费。又例如给五十克(格兰姆 )就够了,你却给一千克(格兰姆 ),或者说三天可以完成的工作拖延至五日或七日,这都是枉费。枉费的意思,就是你为很小的事物,付上很大的代价。如果有人接受了超过被认为该得的,那是枉费。对于马利亚用香膏浇主这件事,十二个门徒都认为是做得过度了,那个从不称呼耶稣为「主」的犹大,当然更有感觉。因为以他来说,任何东西倾倒在主身上都是枉费。这正如今日世界对我们的估计,以为我们献身事奉神,是全然枉费的。但当我们的眼睛一被开启,看见我们主耶稣的真正价值时,那就没有一件事是配得上祂的。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二十六10 一件美事──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那是主耶稣在世的最后几天了。 主告诉祂的门徒们,再过两天,祂就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门徒中间,有的人以为自己够资格继任作领袖,有的更已经跟敌人达成了协议,得便就出卖主。这些暗流,主早已知道,并且改正他们的思想。但主的内心感受又是如何? 当这时候,伯大尼长大痲疯的西门,在家里给耶稣预备筵席。作邻居的马大,总是爱帮忙,自然也去了,拉撒路也在被请的人中。马利亚并不是主人,竟然拿一瓶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来膏主耶稣。卖主的犹大表示不同意,认为值三十两银子的香膏,就这样用了,香气随风而逝,未免太浪费,不如用来赒济贫困;有别的门徒也觉得言之有理。主耶稣却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是为我安葬作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太二六6-13 ,约壹二1-8) 主耶稣要我们所述说的美事,却不是要宣扬人的名字。可见是这件“事”,有更重要的意义,值得记念。 为谁而作?是作在主耶稣身上的。人可以把极多的财物,极难得的才能,用在别的方面,致力于荣耀自己的目的,甚至可以得人称赞,却没有作在主身上,在神面前没有永久记念。 为何而作?是为主安葬作的,为被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她看得出主为世人的罪受死,流血成就救恩的价值。 何时作的?时间的恰当,是非常重要的。主被钉十架,葬在墓中,第三天一大早,几名爱主的妇女,带香膏去墓地膏尸体(马利亚不在其中 );主已经复活了!徒然跋涉,虽然有心,却是无效,因为晚了好几天。马利亚作得恰合其时! 因何如此?因为马利亚在主面前,留心听主讲道,所以明白主救恩的计划,“选择那上好的福分”(路一○42 ) 。 如何记念?主耶稣自然不是命令门徒,每到一地,都必须讲膏主的事迹;而是要我们传讲,当知道主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十字架为人的罪受死,并且复活;应当效法马利亚及时爱主,作在主身上,在天才有永远的记念。 今天,我们也须要有这样的智慧,为主投上一切,要作在主身上,要作得及时。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太二十六21~25 】
我们的责任就是时刻听取上帝的警告和对上帝爱的呼吁作出反应,若掩耳不闻时,则咎由自取,责无旁贷,到了最后,人必须向自己所犯的罪过负责。
古希腊有一个神话,描写两个著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经过海上暗礁的方法;据说『海妖们』坐在(Sirens )礁石上唱出悦耳的歌声,引诱船员,朝着礁石驶去而自取灭亡。第一个是悠力息斯(Ulysses ),当他驶近这些暗礁时,用绳索把船员紧缚在船的桅杆旁边,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心里虽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诱人的甜美之声,也不能作出反应,他用强迫手法制止船员而渡过危险。另外一个是俄斐乌(Orpheus ),他本身也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驶近暗礁时,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乐,唱出更悦耳的歌声,使船员全神贯注,而不受海妖的音乐所诱惑。他用更大的呼吁力量去阻挡外来的引诱力,结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采用后者的方法,不论我们喜欢与否,上帝决不会强硬阻止我们犯罪。祂用温柔和悦耳的声音向我们呼吁和请求,只要我们肯去听时,便不会受周围的引诱声音所迷惑,我们便会爱主更深,决心舍弃邪恶的行为了。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26~28 】
我们每一个人的家里,都有一个抽屉,盛满着一些全无用途的东西,但我们却舍不得把它们丢掉,因为每当我们触摸着这些,都引发起怀旧的幽恩。它们都是些普通的东西,但所寓有的意义,却远远在它们本身之外。这就是圣礼了。
巴栗爵士(SirJamesBarrie )的母亲去世后,在他们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她竟保存着她那个声名显赫的儿子寄来的所有信封,这些信封是她儿子以敬爱之心来寄支票给她的。这些只不过是些残旧的信封,但对做母亲的却是意义深长。这就是圣礼。
当纳尔逊(Nelson )在圣保罗大教堂下葬时,他手下的水手抬着棺木到墓前。一个目睹此情此景的人写道:『以高度的效率和以敬畏之情,他们把世上最伟大的海军上将的遗体,放进墓穴里去。跟着,好像奉了舰上的急令似的,他们抓着覆盖在棺木的英国国旗,撕成数片,各自的执在手里,作为对这一代名将的纪念。』终他们的一生,这些绚烂的布幅,都使他们怀念他们所挚爱的将军。这就是圣礼了。
在圣礼中,我们所吃的饼只不过是普通的饼,但是,对于能够明白体会的人来说,这就是基督不折不扣的身体。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28 】
「这是我立约的血。」
第一个圣约必须是用血立的。当摩西说每条诫命的时候,他必取公羊公牛的血,洒在百姓面前说:这是立约的血(希伯来书九章十九、二十节 )。所以新约也必须以血来立定。那不在是公牛公羊的血,而是主自己的宝血,祂以自己的血来立圣约,所以我们可有坚强的确据。
主拿起杯来,这杯是象征着祂的血,递给我们,要我们喝。在晚餐时,我们提起杯要放在我们嘴唇,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是纪念主的约吗?我们不是信靠主为我们作成的工吗?我们不是再奉献自己为主所有,让祂与我们相连,使我们在有福的事奉中感到满足吗?
在新约最宝贵的应许中,神不再纪念我们的罪。神赦免我们是白得的恩典,因为流血为多人赎罪,无限的公义之要求得以满足,律法破坏的也得以补偿。一切的阻碍已经除去,神的仁爱得以彰显,现在我们坐在神的天国中,与主一起坐席,不再是叛徒,而是受欢迎的宾客。
在新约的应许中,神应许我们要成为祂的子民,祂是我们的神,我们在谦卑的盼待中,知道神必照祂所说的为我们成全,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盼待这福分。
——迈尔《珍贵的片刻》
【太二十六36 】
「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在一个危急的时候,被遗留在后面,是一件非常难堪的事情。在客西马尼园里,十一个门徒里面,有八个被留在后面不做甚么。主耶稣往前面去祷告︰彼得、雅各、约翰在中间儆醒,其余的在后面等着。照我想来,在后面的门徒必定会抱怨。他们虽在花园里面却不过只在花园里面罢了;他们对于花园里面花草的耕种,无分无关。那时正是一个危急的时候,一个紧要的关头;可是他们又不能擅自妄动。 你和我也常有这种经历、这种失望。也许现在正有许多机会给基督徒工作。有的弟兄姐妹已经到前方去了;有的弟兄姐妹已经到中间去了,只有我们仍留在后方伏着。或者因着疾病;或者因着缺乏;或者因着诽谤;无论因着什么,我们受到拦阻,心中非常悲痛。我们不明白为甚么我们不能有分于主的工作。这似乎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既然允许我们进了花园,又不在花园里分派我们工作。 我的魂哪,应当安静,事情并不照你所想的那样悲痛!你并不是无分于主的工作;你想主的花园里只有走的地方、立的地方么?不,里面来有一个地方,是专为那些不得不坐的人预备的。 一个动字,有三个位格(Voices )——施事格(Active ),受事格(Passive ),不及物格(Neuter )。为基督活着的“活”字,也有三个位格。施事格——往前方去奋斗。受事格——站在中间报告前方战事的进展。不及物格——既不能打仗,又无能看仗,只能伏在后方。 如果今天你正伏在后方的话,请你记得,对你说︰“你坐在这里”的,是主。你所坐的地方并不是“摔跤处”,也不是“儆醒处”,乃是“等候处”。有许多人神把他们放在世上,并不是要他们成功伟大的事业,也不是要他们背负重大的担子,乃是要他们单单活着;他们是不及物动字。他们是没有使命的花。他们用不着包扎花圈,他们用不着点缀食桌。他们虽没有彼得、雅各、约翰看见,他们却已经叫主耶稣喜悦了。他们的香气、他们的美丽,已够叫主喜乐了。亲爱的,如果你正是这一朵花,请你不要抱怨。—— 考门夫人《荒漠甘泉》选
【太二十六37~38 】有一位名钢琴家谈及肖邦(Chopin )的升C小调幻想曲说:『我一定要告诉你。肖邦曾跟李斯特说(Liszt ),而李斯特又对我说。在这乐章里头,一切都是哀伤愁烦。啊!多么的哀伤,多么的愁烦!──一直到他开始向上帝说话,开始祷告:然后一切尽皆安然。』耶稣的情形也是这样。祂在黑暗中走进客西马尼园;出来的时候却是一片光明──因为祂已与上帝对话。于忧伤中祂走进客西马尼;出来时却已是全然得胜,并且得着了灵魂的平安──因为祂已与上帝倾诉过了。
──《每日研经丛书》
【太二十六39 】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
由于主耶稣来也要遵行神旨,所以我们对祂这个祷告可能会感希奇。然而,这个祷告给我们看见一个很重要的分别,主祈求父,叫那杯离开祂,这显然是可能的。但祂绝对不是祈求要逃避父的旨意。那杯在神的旨意上,可以说是次要的。但神的旨意是要借着那杯表现出来,因在主耶稣身上,这杯乃是指着十字架的死。主耶稣所全心关注的,不是为苦难而去受苦难,而是通过苦难来成全神的旨意。主耶稣喝尽那杯,不是因着那是一个苦杯,乃是因着那个苦杯,乃是父神的旨意。
对于主耶稣,「那杯」是祂随时可以放下的,但对于我们,「那杯」却往往是我们企图想抓牢的。我们属灵上最大的危险,可能就是在神给我们定规的计划上,教条化的去紧握一些有关及此的事物。每一种的杯,无论怎样被神使用,都不应该凭自己去抓牢它(应该很放松的交在神手里 )。在我们身上的最高要求,不是那杯,乃是父神现在在我们身上的旨意。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二十六41 总要儆醒祷告】
「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的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犹20 )
儆醒祷告实在是得胜的秘诀,是不受迷惑的秘诀。但究竟怎样才算儆醒祷告呢?只凭头脑、凭己劲、凭志向、凭仪文,虽然肉体在祷告、在祈求,而心灵可能已经在沉睡。
只有顺着圣灵的引导祷告,才算是儆醒,因为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有圣灵用说不出的叹息为我们祷告,因为那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八26-27)
怎样顺从圣灵学祷告呢?
一、在平时要注意圣灵在我们心中所有的感动和引导,即将心举起来,为着所受感的人(弗二18) 等向主祈求,赞美或恳求。
二、在我们去到神面前时,不要光用头脑想了一大堆,要用光明清洁、单纯的心仰望主的怜悯,等候圣灵感动中引导为何事、何人、何工而祈求,这时必得着感动,祷告得合乎主的旨意,安静等神指出,连我们自己也从此而受造就、蒙灵恩。
要记住,祷告不是光凭自己的感觉思想、仪文、习惯,要学会活在圣灵的引导中,才会不软弱、不胡涂、不落空。因为: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或,你们心灵里虽是愿意的(是能行的 ),但在肉体中就软弱了(是不能行的 )。
—— 李慕圣《晨光》
【太二十六73 勒住舌头“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当医生论断病人时,第一步要做的往往就是“让我看看舌头。”单看舌头的症状,可做粗略的诊断。有些病症甚至单单通过看舌头就可得知病因。 同样,舌头也可以反应出一个人的属灵健康状况。因为由人口里所说出的话,便可显示其内心的想法。主耶稣说:“……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太1234 ) 使徒彼得在主耶稣被抓的晚上,在开口说话时露了马脚。当他回答时,有旁观者认出他的口音:“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太2673 )虽然彼得竭力否认他们的指控,然而,他的口音显露了他真正的身分。 人们可以通过我们所说的语言,了解我们大致的思想。我们的口音也能告诉人们我们的国籍以及我们从哪里来。一个人的用词习惯也显示出其教育程度及文化素养,能显露出我们优秀或肤浅的一面。因为我们谈论的话题,往往会与我们生命中所关心的事物有关。我们最爱谈论的事情,往往就是我们最关心和喜爱的事。因此,由对话中,可看出每个人的终极目标,“天路旅行”所说的是“荣耀的语言”;而“地狱之客”所谈的多是关乎“沦丧的话语”。 你所说的话,能道出你是何等人物。 拿去我的舌,好好约束它, 让我的口只说善言真话; 拿去我的心,在源头的深处, 洗净并永远保守它。 语言是心灵的镜子。
──《生命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