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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太福音 第8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耶稣下了山,有许多人跟着祂。」

2「有一个长大麻风的来拜祂,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3「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风立刻就洁净了。」

4「耶稣对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5「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祂说:」

上图:耶稣时代迦百农渔村的想象图

6「『主啊,我的仆人害瘫痪病,躺在家里,甚是疼苦。』」

7「耶稣说:『我去医治他。』」

8「百夫长回答说:『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

9「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做这事!”他就去做。』」

上图:百夫长是罗马军团中最重要的职业军官,平时负责训练,战时负责指挥。普通百夫长相当于今日的中尉,领导一个百人队,首席百夫长则相当于今日的上校。要想成为百夫长,必须获得数位重要人物的推荐信,年满30岁,具备读写能力,所以百夫长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丰富的经验,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因此那位寻求主耶稣的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非常特别。百夫长会拿着一根藤制的短权杖作为其权力象征,并在训练时用以鞭打士兵,以严格的训练和严厉的惩罚确保罗马军队的军纪和战斗力,战时则身先士卒,因此他们对权柄的理解非常深刻。百夫长最显著的标志是头顶上的马毛或羽毛装饰,与普通士兵不同,他们的饰板是横排而不是纵列。

10「耶稣听见就希奇,对跟从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

11「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12「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13「耶稣对百夫长说:『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那时,他的仆人就好了。」

14「耶稣到了彼得家里,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躺着。」

15「耶稣把她的手一摸,热就退了;她就起来服事耶稣。」

16「到了晚上,有人带着许多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祂只用一句话就把鬼都赶出去,并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17「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祂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

18「耶稣见许多人围着祂,就吩咐渡到那边去。」

19「有一个文士来,对他说:『夫子,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

20「耶稣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21「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

22「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

23「耶稣上了船,门徒跟着祂。」

24「海里忽然起了暴风,甚至船被波浪掩盖;耶稣却睡着了。」

25「门徒来叫醒了祂,说:『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啦!』」

26「耶稣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于是起来,斥责风和海,风和海就大大地平静了。」

27「众人希奇,说:『这是怎样的人?连风和海也听从祂了!』」

28「耶稣既渡到那边去,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极其凶猛,甚至没有人能从那条路上经过。」

29「他们喊着说:『神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

30「离他们很远,有一大群猪吃食。」

31「鬼就央求耶稣,说:『若把我们赶出去,就打发我们进入猪群吧!』」

32「耶稣说:『去吧!』鬼就出来,进入猪群。全群忽然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

33「放猪的就逃跑进城,将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诉人。」

34「合城的人都出来迎见耶稣,既见了就央求他离开他们的境界。」

--圣经综合解读 ©版权所有

每日研经注释

在行动中的爱

马太是所有福音书的作者中,最有次序的一位。他决不会随便安排他的数据。假如在马太福音之中,某一件事的记载跟另一件事相联贯,这个连续一定是有理由的是;马太在五、六、七章的安排就是如此。其中记载着登山宝训,也就是耶稣的教训;到第八章他告诉我们耶稣所行的事迹。第五、六、七章我们看到祂话语中神性的智慧;第八章是在行动中,向我们显示神性的爱。

第八章是神之章,在我们尚未仔细研究以前。先来看这些神迹。本记记载着七件神迹:

(一 )大痲疯病者得医治(1-4节 )。我们在这里看到耶稣摸了那不许摸的人。长大痲疯的人被社会所驱逐;触摸他们,甚至接近他们都是犯了律法。我们从这个神迹中,见到各人与耶稣接近,而祂也以神的怜悯、慈悲和大爱待他们。

(二 )百夫长的仆人医治(5-13节 )。百夫长是一个外邦人,严格的犹太正宗派教徒会说,他只是地狱之火的燃料;他是为外国政府占领势力服务的仆役,有爱国的犹太人会把他当作暗杀的对象,而不是帮助的对象。仆人就是一个奴隶,奴隶只是一件活的工具。我们这个神迹之中看到神的爱,怎样去帮助众人所憎恶的人及众人所轻视的奴隶。

(三 )彼得的岳母蒙医治(14-15节 )。这个神迹是向巴勒斯坦的一所简陋房屋中的淳朴家庭所施行的。既没有宣传,也没有喝采的观众,只有耶稣与家庭之亲人。我们在这个神迹中,看到宇宙之神无限的慈爱,在没有外人而祗有家庭中成员的范围内施展的能力。

(四 )傍晚之时凡带到门口的病患者,都得到了医治(16-17节 )。我们在这个神迹中看到神慈爱行动的普遍性。没有一个人是耶稣所厌弃的;祂不分有没有任务在身,不分有没有时间,都完成祂的工作。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到祂面前来,接受神乐意施予恩惠与慈爱的帮助。

(五 )文士的反应(18-22节 )。表面看来,似乎这一小段的记载不应该放在神迹这章里面;其实这是一个受人格感召的神迹,有文士受感动来跟随耶稣就是一件神迹。这位文士似乎忘了他对于律法的忠诚;虽然耶稣所提出来的事跟他献身的目标有冲突。至少他不再把耶稣作他的仇敌,而是当作他的朋友;不当为一个敌对者,而是一位住人。

这一定是出乎本能的反应。佛逊(Negley Farson )描写他老年祖父的故事。当佛逊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祖父过去的历史,以及祖父做些甚么。但是他说:‘我所知的是他使围绕他的,彷佛是混血种的狗一样。’文士在那里看到从未在别人身上见到过的光辉与尊严,神迹就是这样地产生了,文士的心被耶稣基督所吸引。

(六 )平静风浪的神迹(23-27节 )。我们在这件神迹中看到耶稣怎样处置那将要吞没人的巨浪。普西(Pusey )在他妻子死的时候,就有这样的经历。他说:‘在那段时光,似乎有一只手,托住我的下颚,使我下垂的头能够抬起来。’神的爱在困扰与乱之中带我们平静和安宁。

(七 )医治格拉森被鬼所附的人(28-34节 )。古时候的人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是鬼魔的作弄。我们在这件神迹之中看到神的能力怎样对付魔鬼的能力;我们也看到神的良善怎样进入属世的邪恶;神的慈爱与恶毒跟不法相对抗,更使我们看见神的良善与慈爱,拯救人胜过毁灭人的邪恶与仇恨。

行尸走肉

古时候,大痲疯是一种最可怕的疾病,曼斯脱门(E. W. G. Masterman )写道:‘没有一种疾病是延续到这样长久的年日,并且把人折磨成如此可怕的残骸。’

在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一个小疖子;渐渐引起溃烂,疮口发出恶臭,眼球突出,眼珠瞪视,声带逐渐改变,使声音变粗,呼吸的时候带有啸声。手脚经常都在溃烂,使病者渐渐变成一堆烂肉。痲疯病患者这个发展期平均为九年,到最后腐蚀了脑子,昏迷至死。

痲疯病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身体的某些部分失去知觉,神经中枢受影响,肌肉消退,筋骨绉缩使双手如爪,以后因着手脚溃烂而没有手指、脚指,到最后整个的手或脚都可能掉下来。痲疯病的期限是二十年到三十年,患者一寸一寸地接近死亡,这是一种可怕的慢性绝症。

痲疯病患者身体的情形已经是可怕的,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使他的境遇更加悲惨。约瑟夫(Josephus )告诉我们,长大痲疯的人被人当为真正的死人一样看待。一查出有痲疯病,患者就要与社会完全隔离,‘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长大痲疯的人必须撕裂衣服,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着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中古时代苦有人患了大痲疯病,祭司就穿上架裟,拿着十字架,把这人带人到教堂,举行埋葬的仪式。就人类的目的论,这个人已经死了。

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地方,长大痲疯的人被撇在耶路撒冷城与各市镇的围墙之外。会堂为他们预备了一小间隔离堂,有十呎高,六呎宽称作Mechitsah。在律法中枚举六十一种能够污秽人的交接,与大痲疯患者接触的不洁,仅次于触摸尸体而有的不洁。若有长大痲疯的人把头伸进一间房子,这间屋子连梁木也是不洁的。即使在空旷之处,向一位长大痲疯的人问安,也不合法。任何人都不能与痲疯者的距离,靠近到四个邱比特──一个邱比特是十八英寸。如果风正从痲疯病人那里吹过来,这位痲疯病人必须远远地站在一百邱比特以外的地方。有一位拉比不肯吃在痲疯病人走过的街头上所买的蛋;另一位拉比大不惭地说他向痲疯病人扔石头,为要赶走他们。其它的拉比一看到远处有大痲疯的人,就躲起来,或者索性溜走。

从来没有一种病,使患病者跟其它的人相隔得这么远。这就是耶稣所摸的人。在犹太人看来,新约圣经中再也没有一句话,比这个简单的句子,更令人惊叹:‘耶稣伸手摸长大痲疯的人。’

超越律法的同情(续 )

我们在这段故事中,必须注意到两件事情──长大痲疯者的接近,与耶稣的回应。痲疯者的接近有三个因素:

(一 )痲疯病人有信心的来到耶稣跟前。他毫无怀疑地相信,只要耶稣愿意,就能使他得到洁净。

没有一位痲疯病者肯去接近犹太人正宗派的文士或拉比,他早已知道他们会扔石头把他赶走。可是他却来到耶稣的跟前,他对于耶稣欢迎任何可能被别人赶走的人前来就祂的诚意很有信心。任何人都不必为自己太不洁净的绿故而不敢来到耶稣跟前。

他绝对信任耶稣的能力。没有一位拉比能够开药方诊治痲疯病,但这个人确实相信耶稣能够做其它的人所不能作的事。只要耶稣基督在,没有人会感到身体无法痊愈或灵魂不得救赎。

(二 )痲疯病人谦卑地来到耶稣跟前。他并不要求医治,只说:‘假使你愿意,你能洁净我。’好像他是说:‘我知道我算不得甚么,我知道别人看见我会逃走,更不会跟我来往。我知道我无权向你有所要求,但可能在你属灵的谦逊之中,你会把你的能力赐给像我这样不配的人。’这是一个谦卑的心灵,除了他的需要之外,别无所知;这需要为他开通一条到达基督跟前的道路。

(三 )痲疯病人虔诚地来到耶稣跟前。钦选译本说他敬拜耶稣,敬拜这个字是希腊文词的动词proskunein,是敬拜诸神的专用词。时常用来描述一个人在神面前的感觉与行动。这位患大痲疯的病人,可能永远也不会告诉人,他对于耶稣的想法,但他知道在耶稣面前,就是在神面前;只要我们相信遇到耶稣基督,就是遇上了神的慈爱与能力,就已足够,无需用神学或哲学的词句来加以说明。

因此耶稣对这位痲疯病者的接近有反应。最先的反应就是同情:律法说耶稣决不可以摸这个人,如果祂让痲疯病人走近到六呎的距离之内,律法就可以控告他犯了极可怕的不洁之罪;但耶稣竟伸手去摸他。按照当日医药常识,会认为耶稣是冒感染可怕溃烂的危险;但耶稣竟伸手去摸他。

耶稣认为人生唯一的责任就是去帮助人,唯一的律法就是爱。同情的责任,爱的责任,应在一切其它的律法、律例与法则之先,这个观点使祂轻看了一切身体上的冒险。对一位良医来说,一个患了可厌病症的人并不会使他厌烦,病者只是一位需要医术的人而已;一个患传染病的小孩并不会对医生构成威胁,他只是一个需要医生帮助的人而已。耶稣是这样,神是这样,我们也必须是这样。真实的基督徒为帮助一个在需要中的人,甘愿打破任何的惯例,也甘愿冒一切的危险。

真实的谨慎(续 )

这里还说明了两件事:耶稣把律法放在一边,甘冒受传染的危险来帮助人,并不是罔然不顾前后,也不是忘却真实谨慎的必要。

(一 )祂吩咐那人缄默不言,不要把祂的作为向外宣扬。这缄默的禁令时常挂在耶稣的嘴上。耶稣为甚么要吩咐人保持这种缄默呢?

巴勒斯坦是被占领的区域,而犹太人又是一个骄傲的种族。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是神的选民,而且梦想有一日神会派拯救者来;可是他们所梦想的多半属于武力和政治力量的征服。这一来,竟使巴勒斯坦成为当时最易爆发战火的地方。在革命之中生存,领袖不断更迭变易,虽有光辉荣耀的片刻,过不多久就被罗马的势力所消除。现在如果这位痲疯病者到外面去宣扬耶稣为他所做的事,一定会有人涣上前来,邀謮像耶稣这样有能力的人,担任他们政治与军事的领袖。可能在耶稣未来及阻挡以前,又将发生另一次流血的叛变。耶稣必须教导他们的思想,改变他们的意念。他们看出祂的能力是从爱而来,而不是从武力而来。祂的工作几乎全要在暗中进行,直到人们了解祂的真面目──祂是生命的爱护者而不是生命的毁灭者。耶稣吩咐曾接受祂帮助的人闭口不言,免得人们利用祂来实现他们的梦想,而不是神的旨意。而他们学会正确地说一切有关祂的事以前,他们非保持缄默不可。

(二 )耶稣要这位痲疯病人到祭司那里去献上当献的祭物,并获得他已洁净的证明。犹太人极其恐惧痲疯病的传染,对于(几乎不可能 )治愈的病患者,规定有一种治病的仪节。该仪节详载于利未记十四章。痲疯病人由一位祭司检查。预备两只鸟,并用瓦器盛活水。将一只鸟宰于活水面,另要取香柏木、朱红色线与牛膝草来,将这些东西和活鸟,一同蘸上宰于活水上面的死鸟的血,然后把活鸟放走。这人就当沐浴、洗衣、剃去毛发。过了七日,他还要再受检查,然后再剃去毛发、头发、眉毛;以后的献祭包括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羔,十分之三伊法调油的细面,与一罗革油。痊愈的痲疯病人要让大祭司用血和油抹在右耳盖上,右手与右脚的大拇指上。到最后还要受检查一次,如果真的痊愈了,就得到痊愈的证书。

耶稣吩咐这人要经过这些步骤。就是指导这个人不要忽略当日的治疗方法。我们接受神迹,但不是忽视目前所有医学与科学的治疗办法。人必须在神的能力与我们的力量合作之前,竭尽所能去行。神迹并不会临到一个懒惰成性、只会等待,而不作事的人身上;惟有藉着人充满信心的努力,和神无限的思典,它才会产生。

一位善人的恳求

这位百夫长在新的舞台上,虽然只有惊鸿一瞥,却已是福音故事中最富于吸引力的人物之一。百夫长是罗马军队的中坚分子,一个罗马军团中共有六千个兵士,分为六十队,每队一百名,队长即称为百夫长。这些百夫长都是在罗马军中长期服役的正规军,他们要负责军团的军纪,是联合全军的力量。无论平时或战时,罗马军队的军纪就是靠他们来维持。波律比乌(Polybius )在描述罗马军队的时候,提到百夫长必备的条件:‘他们决不是爱好冒险,寻求危险的人;而是能够发号施令,行动稳定且可靠的人。他们不应当过份急于参加战斗,但受到强大的压力时,他们能够忠于职守,随时以身相殉。’百夫长乃是罗马军队中最优秀的人才。

值得注意在新约中所提到的每一位百夫长都很有荣誉,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有一位百夫长,在十字架底下,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哥尼流是耶稣教会最早的一位外邦归主者。另一位百夫长突然发现保罗是罗马公民,就拯救他脱离暴民的忿怒。有一百夫长知道了犹太人要在耶路撒冷与该撒利亚之间谋杀保罗,就采取行动来破坏他们的计划。另一位百夫长受命于腓力斯大人照应保罗;还有一位百夫长在保罗最后一次上罗马的途中,与他同行,十分有礼貌地对待保罗,且在暴风雨袭击船只的时时候,接受保罗为领袖

在迦百农的这位百夫长却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就是他对待仆人的态度。他这个仆人一定是一名奴隶,可是这位百夫长竟为他仆人的生病而忧愁,并且决意要竭尽所能的救助他。

这与主人待仆人的态度相反,因为在罗马帝国,奴仆是无关紧要的人,他们之中的任何人受苦、生存或死亡都不重要。亚里士多德论及人生可能的友诅写道:‘对无生命的事物,既无友谊,亦无公义;其实,对牛马没有友谊,对仆人也没有友谊,因为主人与奴隶并没有共同点。一个奴隶就是一件活的工具,正如工具乃是无生命的奴仆一般。’

奴仆并不见得会比一件东西,作奴隶的人绝对没有合法的权益。他的主人可以随意对待他,或者随心所欲的恶待他。罗马法律专家加阿斯(Caius )在他的法典中规定:‘我们注意到一种并遍的观念,就是主人操有奴仆的生死大权。’瓦若(Varro )是罗马的农业作家,写了段冷酷的文字,把农业工具分为三等──发音的,不发音的与哑吧。‘发音的就是奴仆,不发音的就是牛,而哑吧就是车子。’奴仆与牲畜和车子真正的区别,只是奴仆会说话。

另一位罗马的农业作家伽妥(Cato )所写的一段文字,更表现这位百夫长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寻常!他劝告一个购买田地的人,说:‘查看家畜,再决定买卖,倘若价格令人满意,就卖掉你的油,出卖剩余的酒和谷子,卖掉筋疲力竭的母牛,残缺的羊,羊毛和羊皮,旧的车子,旧的工具,年老的奴仆,生病的奴仆,以及一切多余的东西。’伽罗(Carro )直率的忠告就是把有病的奴隶赶出去。克利苏格司(Peter Chrysologus )把这件事总括来说:‘一位主人无论怎样待他的奴隶,即使不应当的、忿怒的、任意的、不任意的、忘记了或经过仔细考虑有意或无意的,都是正确、公义和合法。’

事实说明了这位百夫长是一位超乎寻常的人物,因为他爱他的奴仆。可能百夫长第一次来见耶稣的时候,他那不寻常和出乎意料之外的温柔与爱,使耶稣受了感动。爱永远能够遮掩许多的罪,那关心别人的人,总是与耶稣基督相近。

信心的护照(续 )

这位百夫长不仅在对待仆人的态度上,显得十分特殊;他还是一个特别有信心的人。他想求耶稣帮助医治他的仆人,可是却有一个困难的问题。他是外邦人,耶稣是犹太人,安照犹太人的律法,犹太人不能到外邦人的家里去,因为所有外邦人的居处都是不洁净的。米示拏(Mishnah )律法中这样规定:‘外邦人的居处是不洁净的。’耶稣对他说:‘要我去医治他吗?’正是针对这个问题问的。

并不是这不洁的律法对于耶稣具有任何的意义,也不是祂不肯进入外邦人的居处,耶稣只要试验这位百夫长的信心。那正是百夫长的信心达到最高峰的时刻。身为一个军人,深深了解发号施令与立即无条件执行命令的道理,因此他对耶稣说:‘你无需到我的家里来,我也不配让你上我的家,只要你吩咐一声,你的命令就必施行。’这是信心所发出的声音,耶稣说这样的信心是蒙神赐福唯一的护照。

耶稣在这里引用了一幅著名而生动的犹太图画。犹太人相信弥赛亚来临之时,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坐下来享受一个盛大的筵席,百兽之王伯里目特(Behemoth )与海兽之王利韦亚坦(Leviathan ),将供作宴客的美味。‘是你保存他们,直到你所愿意的时候,将他们赐与你所喜悦的人作食物。’(以斯拉续编下卷‘伯里目特将要在他的所在显现,利韦亚坦将从海中升起,我在第五日所创造的这两只大兽,将要保留到这个时候,他们要成为一切存留之人的食物。’(巴录书二卷

犹太人一心一意地期待这弥赛亚的筵席,可是从来也没有想到,外邦人竟会在其中坐席。‘那一邦,那一国不事奉你,就必灭亡,也必全然荒废。’他们认为到了那个时候,外邦人要被消灭。耶稣在这里也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坐席。

更糟的是他说有许多天国之子,将要被撇在门外。儿子就是承受产业的人,天国之子就是承受天国产业的人,因为作儿子的就是继承者。可是犹太人却失去他们的基业。犹太人总认为:‘罪人的基业就是黑暗。’(所罗门的诗拉比曾说:‘在地狱中的罪人为黑暗所笼罩。’犹太人对于这番话最为震惊,他们认为绝对被撇在外面的外邦人,反而作了弥赛亚盛宴的宾客;他们认为应受热烈欢迎的犹太人,反倒被关在外面的黑暗里。形势倒转了过来,一切的盼望都落了空。

犹太人一定要知道达到神面前的护照,并不是属于任何国家的国民,而是信心。犹太人相信他们是蒙拣选的人,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所以跟神特别亲近;他是属于神所统治的民族,足以使他自然地得着救恩。耶稣教导我们,在神国度中唯一的等级,就是信心的等级。耶稣基督并不属于人类的任何一个种族,祂是属于万民万族之中有信心的人。

超越距离的能力(续 )

耶稣说了话,百夫长的仆人就得到了医治。不久以前,这个神迹可能不容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如果耶稣与患病者有实在的接触,祂的医治还不太难相信。可是一想到耶稣是在一段距离的另一处的地方,医治一个从来也没有摸过或看见过的人,似乎不大可能使人相信。但希奇的是科学的本身已经达到一种地步,发现有些力量在神秘之中工作,而且是不能否认的。

人们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着一种力量,这力量并非来自一般的接触,一般的路线或途径。

斯文登保(Emanuel Swedenborg )的生活中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七五九年,斯文登堡正在哥登堡,他叙述在三百哩以外斯德哥尔摩城里所发生的一场火灾,且把火灾的详情告诉城内市政府的负责人。他叙述火灾的时间、地点、屋主的名字,火势何时扑灭,后来经过调查证明他所说的每一点都是真实的。这些知识是从不为常人所知的途径达到他的心中。

著名的爱尔兰人诗人叶兹(W. B. Yeats )也有类似的经验。对于他,某些符号代表某些事物,在他日常的生活中,他从事一番并不太科学化的实验,将这些符号藉思想的力量,运送给别人。他在斯拉哥(Sligo )有一位叔叔,这人决不是一个神秘,虔诚或属灵的人物。每年夏天叶兹都要去探望他。‘在斯拉哥有一些高低不平的沙丘和低崖,而他在低崖和沙丘之间行走,我习惯了在海边散步;我只要想象一些符号,不用说话,他就会知道那些经过他心灵之眼的;在短暂的时期之内,他几乎从不会错过那些适当的幻影。’叶兹提到有一天在伦敦的晚宴盛会之中,所有的宾客都是他的挚友,他说:‘我在纸上写道:“五分钟以后,鲍威尔(York Powell )将会说到房子着了火的事”,写完之后,就把这张纸放在邻座之人的餐盘底下,一面想象火的符号,并且默默地等候。鲍威尔的谈话从一个题目,转到另一个题目,五份钟之内就在讲述他年轻时所见的一次火灾。’

人们时常在引述这一类的事件;但是到我们的这个时代,雷恩博士(Dr. J. B. Rhine )对于感官以外的知觉,才开始从事一定的科学实验。如今这种现象由于讨论得越来越多,通常以缩写ESP命名。雷恩博士在美国的狄克大学(Duke University )已经举办了数千次实验,表明人可以不必藉着平常的感官得知事物。他采用二十五张划了符号的卡片,作为一组。分派卡片的时候,要一个人来说出卡片的符号,但别人看不到这些卡片。参加这种实验的一位学生,名叫皮尔斯(Hubert Pearce ),在第一次的五千回试验中──每回试验要顺序说出一组卡片的符号──二十五张中他平均说对了十张,按照或然率他只能说对四张。有一次他的意志特别集中,竟说对了全部二十五张;而在数理上计算这种可能性的比例是298,023,223,876,953,125比一。

伯劳门(Brugman )举办另一种实验,他选出雨个人,把发送者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收受者在楼下,在两个房间中间有一个开口,但有两层玻璃封住,中间隔有一层空气,所以发送者十分不可能用声音来传递他的信息。在玻璃的开口之处发送者可以看到收受者的手。收受者的面前放了一张卓子,上面有四十八个方格。收受者的双眼蒙住,在他与方桌中间且隔有一层厚布幔。他手上拿着一根棒穿过布幔可达到桌子上。所作的试验是发送者凭意志的力量叫收受者移手中的捧指向某一个方格。按照或然律,收受人在一百八十次中,命中四次;实际上他竟能命中六十次。因此若要否定发送的心意对收信人的心意的影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瑾乃脱(Dr. Janet )博士肯定地证明了一件事实:在某个距离之中使对方催眠,在二十五次的实验中成功了十八次,另外四次的实验亦有部分的成效。

虽然离开实际的了解还差得很远,至少我们已经毫无疑问地看到,一个人的心思可以在一段距离中,使另一个人的心思在某种方式之下产生作用。如果人的心思也能达到这个地步,更何况耶稣的呢?近代的恩想使这件神迹更容易相信,这真是一件希奇的事。

茅舍中的神迹

我们若将马太与马可的记载互作比较,就可以知道这个在迦百农所发生的事迹,是在安息日,耶稣到会堂去敬拜之后。耶稣在迦百农的时候,祂的总部是设在彼得的家里,因为耶稣没有他自己的家。彼得已经结了婚,按照传说彼得结婚以后,他的妻子是他在福音工作上的帮手。亚历山大城的革利免在杂记(Stromateia之中告诉我们,彼得和他的妻子一同为道殉难。还说,彼得所受残酷的刑罚:他受刑以前,先看他的妻子忍受苦刑。‘彼得看到他的妻子被带到死地,就为她的蒙召归回天家而欢喜,他鼓励、安慰她,呼叫她的名字说:“当记念主!”’

这次彼得的岳母患了热病。在巴勒斯坦地方共有三种热病:第一种称为马耳他热(Moltafever ),患者的病征是虚弱、贫血、消瘦、延续数月之久,最后常因病情恶化死亡。另一种是间歇性的热症,很像肠热病。最后一种是疟疾,在约但河的入口与它流向加利利海的出口之处,有一片沼泽地带,疟疾繁殖,迦百农与提比哩亚均为疟蚊猖狂的地区。疟蚊时常还会加上黄疸病和发冷病,因此病患备受最痛苦与不幸的经历。彼得岳母所患的热病,很可能就是疟疾。

这次神迹告诉我们许多有关于耶稣的事,却很少提到祂所医治的妇人。

(一 )耶稣从会堂而来,祂已经医治了被鬼附的人;按马太的记载,祂在半路上还医治了百夫长的仆人。耶稣行神迹不是没有耗费的;每一次的医治都带着祂的能力,而祂也一定相当的疲乏了。祂到彼得家里去原是为休息的,但是祂一到那里就发现另有人需要祂的帮助和医治。

这里不公开,也没有钦慕与惊讶的观众,只有一位贫穷的妇女正在一间简陋的茅舍中忍受着普通热病的煎熬。在这种情形之下,耶稣仍然施展祂所有的力量。

耶稣从不因过度疲乏而不帮助人──人类的要求和需要,祂决不容忍或厌烦,耶稣决不是专在公众面前有最好的表现的那种人;祂并不是为了钦慕的观众而有最好的表现。不论是在众人面前,或茅舍之内,祂的慈爱和祂的能力,都是受着那需要祂的人而支配。

(二 )这件神迹的记载中,也提到一些与耶稣治愈的妇人有关的事。耶稣把她治好了以后,她就忙着服侍耶稣和其它的客人。她很清楚认为自己是:‘蒙拯救去服事人’的人;耶稣既然治好了她的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使用她刚恢复健康的身体,来服事耶稣和其它的人。

我们怎样使用基督的恩赐呢?有一次王尔德(Oscar Wilde )写了一篇他自称为世上最精彩的短篇故事,叶兹在他自传中,引述这段未经修饰、未曾在最后的形式上受到文字技巧破坏,质朴无华的原文,并称之为,‘可怕地美妙’:

‘后来,我们就在岸下扎营,在狂风中度过三日三夜,我们必须要用两个栓子拉住帐幕所有的绳子,并且经常用全身的力量把它压住,免得抖颤中的帐蓬,会被风吹腾起来……。我们所看到的湖面,一片的狂风怒涛,浪潮不断涌到帐棚的门前,猛烈地震动帐棚的绳子,使帐棚几乎连栓拔起。这种风暴不但来势凶猛,而且在碧空无云的时候突然来袭。有一次我到温泉的附近游泳,不知不觉中,有一阵狂风从山谷的裂缝中猛烈地冲下来,我历尽千辛才游回岸边。’

克利斯第博士(Dr. W. Christie )曾在加利利住了好几年,论及他的验说道,在这些风暴之中,风似乎在同一个时候从四面八方吹过来,因为它们从窄狭的山谷冲下的时候,形成一个角度直袭海面。他说有一次:

今天仍有一些类似的疯狂与危险的狂人存在,他们在山岭间飘流,睡在坟墓与山洞中。在他们最发狂的时刻,极其难以驾驭,而且体力惊人的强壮……这些疯子最普通的现象,就是不肯穿衣服。我常常看见他们在贝鲁特(Beirut )与西顿(sidon )拥挤的街道上一丝不挂,他们在乡间四处乱闯,恐吓四邻。

除此以外,耶稣在阻止这两个人说话的时候,表现出极不寻常的勇气。

如果我们真要知道这故事的细节,就必须参阅马可福音。在的记载要长得多;马太只给了我们一个概要而已。这个神迹故事曾引起许多的讨论,讨论的中心是在毁灭猪群的事上。有许多人认为这件事很希奇,并且认为耶稣这样毁灭群畜,未免太没有心肝。其实耶稣绝不是故意要毁灭。

我们一定要尽力摹想当时的情境。那两个人正在大声喊叫。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两个人完全相信有鬼附在他们身上。当时每个人所接受的一种正常,正统的信仰,认为当弥赛亚审判的时刻来到,所有的鬼都将被毁除净尽。这就是他们问耶稣,时间还没有到,为甚么来使他们受苦的意思。这些人深信自己被鬼所附,世界上没有东西可以使他们得到解脱,除非他们亲眼看到鬼真的从他们身上出去。

惟有实际的行动能给他们确凿的证据。他们的大声喊叫,当然也使猪群受到了惊吓;猪群受惊过度,拚命的奔跑,因而跌入湖中。水对于鬼是不祥之物。耶稣抓住这个机会。祂说:‘看哪!你们看这些猪已经跌入湖底的深处,你们身上的鬼也跟这些猪一同葬身湖底,永远也不再作崇了。’耶稣知道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这两人接受治愈。倘若真是如此,耶稣也决不是故意要毁灭这些猪,祂是藉着猪群的惊逃,帮助这两个受苦的人,相信他们的病已经治好了。

即使耶稣故意毁灭了这群猪,人们也决不可能以此作为反对祂的把柄。世上确有一种过份吹毛求疵的人。格鲁佛(T. R. Glover )说起有一种自认为虔诚的人,其实他们只是爱拣三拣四罢了。

我们当然不能把一个人不朽的灵魂的价值,拿来跟猪群相此。我们少有人在早餐的时候不吃火腿,或者在晚餐时不吃猪肉;我们对于猪的同情,并不足以阻止我们去吃它的肉。如果耶稣真是以一群猪作为代价,使两个人的精神恢复健全,我们又有甚么可抱怨的呢?这事与鼓励人虐待牲畜或宽恕人对牲畜的残酷行为无关;它只简单的说明了,我们应该把持生命比重的观点。

这故事最大的悲剧是在它的结局上,看守猪群的人跑回城里报告一切所发生的事情,结果城里的人央求耶稣立时离开他们的境界。这是人性极度自私的表现。他们并不关心这两个人恢复了理智,他们只关心他们丧失猪群的事。许多人常常会这样说:‘我不管别人的死活,只要我的利益和我的安全有保障就可以了。’我们也许对于加大拉人的无情感到惊奇,但我们也必须注意,我们都不应拒绝去做那些于己有损,于人有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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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马太福音第八章

i. 大q疯病人

1.众人的理解,请看的注释。人们已从耶稣教训的话语中领会到耶稣的权柄,现在更要作祂事迹的见证人(

2.大q疯患者是遭正常社会遗弃的人。圣经里的“q疯病”是个专门的术语,大概包括各种皮肤病,当然也包括比一般皮肤病重得多的“真”q疯病(希腊人称之为 elephantiasis 120。所有的q疯病人倒不一定全病得很重或带有传染性,但却都被归到一起,受利未记第十三至十四章所定严格的隔离条例管制。病人不仅可能成为健康方面的社会公害,令人讨厌,而且从礼上讲,他是不洁净的。新约里对其他疾病一律“医治”,唯独对大q疯病人是要“洁净”(见,而且还须得到祭司的察看和认可。这种病被看成是不治之症,所以,这个大q疯患者来求耶稣,对耶稣给他帮助深信不移,说明他和那位百夫长(见8~9节)一样,深知耶稣有权柄。所以马太用了两个意义重大的词,一个是 proskyneo{ ,通常译为“崇拜”,见注释),另一个是主啊 kyrie ,本意是“先生”,但见注释),说明他认为这人所表现的超出了一般的敬意。在以下几节里,马太只字未提耶稣的情绪反应说“动了慈心”说“严严地嘱咐”还稍带愤愤之意),说明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表现耶稣的能力而非祂的性格上。

3.耶稣祂医治的人是常事等),可是这里更加上伸手二字以强调这一动作;因为,对医治大q疯患者,这一动作的意义尤为重大。去摸一个不洁净的人,意味着自己也染上污秽。耶稣却毫不理会这礼仪上的规定,这表明了耶稣对律法的态度,这种态度在(论遵守安息日)、(论礼上的污秽)等处均可见到。耶稣的使命和祂提出的爱人的要求显然占了优势。病人的立刻洁净更进一步突出了耶稣的权柄(与不同)。

4.耶稣命令他什么也不要说(由此看来,第一节提到的那些本应从头至尾跟着耶稣观看祂行神迹的人此刻并不在场),这话在曾多次重复,马可福音里重复的次数更多。为什么要守密呢?马可常以此为耶稣辩解,解释为什么耶稣传道期间,跟随祂的人不多。其实这话反映了一种真正潜伏着的危险,即耶稣可能被人当成一个不折不扣的行奇迹者;或更有甚者,当成一个民族主义的解放者而出了名,从而对祂使命的实质造成了严重的误解。这正是祂最要避免的。进一步还请参看的注释。然后,耶稣按照利未记第十四章有关洁净的律法规定,指示那人带上应献的礼物以下)去把身体给耶路撒冷的祭司察看。对众人作证据(现代中文译本译作“向大家证实”译注),可能有几种解释: (a) 向大家证实大q疯已得医治,故可重新回到社会中去; (b) 向那些(可能已有敌意的)祭司们证明,耶稣尊重旧约的律法(; (c) 为能医治疾病的耶稣的弥赛亚使命作见证(,医治大q疯正含有这个意思)。类似的话还见于,和(参,,说明其含义不仅局限于这件事本身,而是要深远得多(先命令那人不要说,又说这句话,难免显得前后矛盾),这样就给第三种解释添加了砝码。马太清楚地认识到,这一事件对理解耶稣是谁极为重要。这个神迹的“见证”可能是积极的(号召人相信;见,也可能是消极的(对反对耶稣的人作见证;见。进一步请看 Banks, pp.103~104。

120 请看 S. G. Browne, Leprosy in the Bible (1979),重点看pp.13~15.
ii. 百夫长的仆人

5.继遭犹太会堂隔离的大q疯病人之后,又来了一位由于民族属性而被人否认的百夫长。迦百农那时已成了耶稣的家乡(见注释),也是八、九章中许多故事发生的地点里钍鲆桓隼嗨频墓适拢讲的是迦百农的一位王宫大臣,不过故事发生地点却在迦拿,所以约翰讲的可能是来自另一传说系统的一件别的事121)。这里所讲的百夫长,是希律安提帕指挥下,驻守那里的地方部队的一名下级军官,该留守部队的官兵都不是犹太人,大部分来自黎巴嫩和罾亚。他对犹太教富有同情心,是因为他同周围的人相处甚好。路加告诉我们说,他是通过他的犹太朋友们才得以接近耶稣的。马太有意删去这些次要的情节,让他一下子就见到了耶稣。这样,马太的版本更加强调见面时具有的民族因素122

6.这里的主啊和第2节一样,本意就指“先生”,不过马太是要用它表示对耶稣特殊权柄的承认,这点从第8~9节百夫长的话中可进一步得到证实。仆人可能是他的私人助手;路加说他是百夫长“所宝贵的”。希腊字 pais 除仆人外还有“孩子”的意思,就是这么用的(若不然,这节经文可以用“儿子”的一般用语,而不必用 pais 这个字)。所以,有人认为,根据以下的钍觯故事说的本来就是百夫长的儿子。可是路里也用了 pais ,却又在第2、3、10节里清清楚楚地称他为仆人。新约里 pais 的固定词义就是“仆人”,只有一处用它来指“儿子”,不是指与说话人无关的一个“孩子”。由此可见,这里的故事与的故事无关。

7.这里是耶稣的回答。祂极不寻常地使用了第一人称代名词,我们甚至可将这句话理解为一句问话(NEB 的边注:“是要我去医治他吗?”)。第6节里,那人并未明确地提出请求,所以耶稣就用问话的方式把那人的意思说了出来,重点是在人称代名词上面。一个外邦军官这样去见一位犹太传道人,至少是很罕见的。这时耶稣跟着提出了“一个含有诧异与气愤的问题”(Held, TIM , pp.194~195),若不是表示祂真不愿意因走进一个外邦人家而使犹太教的礼仪受到玷污(从来没有耶稣走进外邦人家的记录,医治外邦人也是在一定的距离之外),至少是为要试探一下那人信心的真实程度如何。这个外邦人真的意识到他胆敢提出的是什么请求吗?有另一个外邦人请求得医治,耶稣的回答与这个相仿,两个故事中的确有不少相同之处,都含有考验的意思,也都有外邦人信心的胜利。耶稣在第10~12节里所说的话明明白白地表示,祂认为信心没有种族的障碍,祂提的问题就是要引导那位百夫长说出他对这个真理的认识。

8.百夫长没有就一个犹太人是否可以进他家的问题发表看法,他根本没把这当成一回事。他的胆怯并非出于他的民族属性,而是出于一种意识:他意识到他面前的人所拥有的权力比他的权力大得多,他个人实在不配。总之,亲自登门是没有必要的。患大q疯的病人企图走近耶稣以得医治,这位百夫长的信心更大,他相信靠耶稣一句话就能得医治。

9.他对耶稣治病能力的理解,是用军官有发号施令的绝对权力来解释的。没有理由非要去比较,去问个明白,耶稣究竟有多大的权力123。根据他个人在军队的经验,对耶稣说了就能做到的这点他坚信不移。

10.本节是整个事件的关键。这个外邦人的信心远远大过任何一个以色列人,大得令耶稣希奇了。这个字分量很重,只在这里和(那是因为祂的乡亲们缺乏信心而令祂诧异!)用它来形容耶稣。我实在告诉你们(见注释)是唤起听众注意祂下面的结论。马太的话“在以色列中没有一个人……”124强调以色列完全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比路加的语气更重。这里所说的信心也不应按照后来神学理论的观点来理解,在第8~9节里已对信心下了定义,那就是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依靠耶稣的力量。

11.马太终于用耶稣的话把这一事件的全部含义揭示了出来(11~12节)。耶稣的话语重千斤,论到谁能作天国成员的问题。它强调天国并非属犹太人所专有,天国的门也朝着像百夫长那样的外邦人开,犹太人甚至会发现,那里原来没有他们的份儿。因为信心才是衡量能否作神国成员的标准,而不是种族。耶稣这话原本显然是在另一种情况下说的,因为里也出现了类似的话,但与百夫长的故事无关。

坐席的希腊字原意是“斜倚着”,它本是用餐时,特别是在正式筵席里所持的标准姿势(参,。这里所描述的是那弥赛亚的筵席,是犹太教末世期望的永恒主题,取自(请注意:那是“为万民所摆设的”)。可是,这丰盛的筵席经过启示文学和拉比文献一解释,就变成有希伯来族长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出席的专对以色列人施的恩惠了。那许多参加筵席的,虽未明说是外邦人,但显然是那些非“本国的子民”,即非犹太人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一同坐席,势必玷污礼仪,而耶稣还设想让长老们与作为贵客的外邦人一同坐席。更有甚者,耶稣在描写他们来自东、西各方时,这句话在旧约里还有从世界各地招聚以色列人:请看拙着 JOT , p.63)的意思。

12.第11节对犹太人排他主义的挑衅可以说是够厉害的了,现在又要从另一角度提出惊人的警告:犹太人自己也不保证在弥赛亚的筵席上有个位置。本国的子民是指凭祖先,靠权利在那国度里占有一份的那些人(参考拉比文献中所用“末世之子”的说法,在里有所反映)。“当前人人相信,亚伯拉罕的后裔没有一个能走迷的”125,可是耶稣却说能,当然不会全部走迷,因为至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会在那里。不过,关键在于,天国的子民并不在乎他们是哪个族类,信神的外邦人定要占去不信神的犹太人的位置。外边的黑暗哀哭切齿是犹太人描写不敬神者的一种象征性手法(见 ICC , p.78),虽令人难以置信,但可能成为“本国子民”的亲身体验。神救世的计划自耶稣的使命开始而有了改变,耶稣在这两节里所说的话大概是最彻底的改变了。

13.插进上面那段话之后,马太便匆匆地结束了自己的故事。百夫长所恳求的那一句医治仆人的话记载在这里,把第10节有关信心的主题承接了下来。信心既然坚定不移,那么耶稣的医治,尽管从远处,也就必然立竿见影(参3节,

百夫长的故事高度地凸显了信心,把它看作是“唯一必须的”。有实际的信心,才能期望并收到果效。如此的信心使一切的传统和传说都变得苍白无力,有这样信心的人才属于神的国。施维策由这个故事引出了一条训谕,读起来可能不太舒服:“当今,与耶稣在一起的非洲人和亚洲人都切实接受召唤,起来告诉‘基督教的’欧洲,什么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可见接受这故事的教训,该是刻不容缓的了。”(216页)

121 请看 L.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1971), p.288罗列了两个故事的不同之处。
122 进一步请看马学而(I. H. Marshall)编辑的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1977), pp.254~255。大部分细节在笔者对的注释中都有较全面的解释,同上,第253~264页。
123 可能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些早期版本里都改成了“有权”,于是就可不必提及百夫长的下级身分了。
124 请看 RSV 边注,这种译法出现在许多手抄本中,为大家所更熟悉,显然是取自路加。
125 Jeremias, Jesus' Promise to the Nations (1958), p.48.
iii. 彼得的岳母

第三个“遭遗弃的人”是一位妇人。尽管有人认为,耶稣摸一个妇人的手就是违犯了律法(Hill, p.160,引 SB, I, p.299),但是,这项保存于一个晚期选集( Kallah 50b)里的传统并不代表耶稣时期实行的规定。对这段医治的钍黾其扼要(马可的本已干瘪的四十四字的钍觯到马太又压缩到了三十个字),对门徒甚至只字未提。发热可能是因为疟疾,不过对引起发热的多种原因并未一一列举。彼得是伯赛大人(约壹44),在耶稣传道的年代,他的家在距伯赛大约贰一哩的迦百农(;耶稣在迦百农时很可能就住在他的家里,所以很多教训人和治病的活动都是在那里进行的(以下,。那是个相当大的住宅,也是安得烈和彼得岳母的家。彼得保留着这个家(和他的打鱼用具,表明等处所提的要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用于每一个门徒。耶稣既选择了到处为家的生活方式(20节),像这样热情接待祂的家庭自然就成了耶稣生活的基本条件(参,服事也指为祂准备饭食等等(,用的是同一个字)。

iv. 耶稣治病活动的概括

这两节是这段精心编排的段落的高潮(请看 Held, TIM , pp.253~255),先是钍隽巳件治病的神迹,然后引到一句总括的话,最后缀以一句有关耶稣治病的旧约引文。这三次治病,显示了耶稣对受歧视的、遭遗弃的是怎样的同情,又如何满足他们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他手到病除地医治了三种不同痼疾的权柄。

16.这句概括语大大扩大了耶稣医治对象的比例,包括一切有病的人被鬼附的人,第一件赶鬼的神迹将在下面以下)钍觥U饫锖透鞲R羰橐谎(马可福音更清楚一些,,有病和被鬼附是分开来说的,对他们的医治也不混在一起。用一句话就赶出去(从来不用手摸),被鬼附着的人无须意识清楚地参与这一过程,病人则是被医治的,多半经过手摸,并且几乎总是对病人信心的回答。马可对耶稣在安息日晚间的医治行动有一场生动的描写,被马太删略得只剩下一句正式的概括语,主要为引出他在第17节安排的高潮。

17.马太钍鲋尾∩窦5闹饕意图,是让人通过这些事迹理解到耶稣的使命。这些神迹全是为应验的话。马太的引文是他自己根据希伯来原文作了些改动得来的,那里本来用的是“疾病”和“痛苦”(见 RSV 边注),而七十士译本(和亚兰文他尔根)则把这个词灵意化了,译成了“罪”。以赛亚书五十三以下确实多次使用了“罪孽”、“过犯”一类的词,表示人因着神的仆人的忧患而得到灵魂的解救,第3~4节里的“疾病”、“痛苦”等词也应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基督教的认识(和翻译)正是如此。按照犹太教的认识,肉体上的痛苦和罪总是联系在一起的。马太清楚地知道,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所说神的仆人的作用,就是要经历赎罪的各种痛苦(见的注释),那时在基督徒的圈子里,讲解该段经文,主要正是接这路线126。但是,这也没有阻碍马太理解,应用于耶稣的治病活动;还有另外一面也是应验了神仆人的使命(以下,便知神的仆人还有另外的不是赎罪的使命)。马太正是定意要通过表现耶稣全部的生活和传道活动,不光是赎罪这方面,来描述耶稣对圣经经文的成就127

126 请看拙着 JOT , pp.110~132,以了解耶稣本人对该段经文的最初使用。
127 “代替”和“担当”这两个希腊字可能指亲自忍受(这也是希伯来文的原意),也可能指去除(这多半是马太的意思:他并不认为耶稣应该亲自患病),不过总的概念,正如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所示,是通过神的仆人的痛苦来减除人类的忧患,所以两种解释都是正确的。
v. 两个要作门徒的人

18.为了介绍耶稣平定风暴和医治湖东岸加大拉被鬼附者的神迹,马太提出,耶稣为躲避那不断增长的人群而要离开迦百农的决定(在加利利传道期间耶稣常须这样做)。这样,祂就必须把祂的追随者划分为要跟着祂的真正的门徒和一般支持祂的人;所以,马太在第19~22节里先介绍了两个很有意思的例子,通过这两个例子提出了对委身之门徒的要求。在路加的钍隼镆灿姓饬礁龉适拢不过出现的时间晚些;在61~62节里又补充了一个类似的例子)。这两个人本身并未引起作者的兴趣,他们对耶稣的号召反应如何,连提都没有提,这两个例子是作门徒方面的实例教训;下面第23节再次使用了“门徒”、“跟着”等词,说明下一个故事也应被看作是作门徒方面的教导( TIM , pp.54~55, 201~203)。总之,耶稣作弥赛亚之工的权柄在第八章和第九章里得到了全面的强调(参照吩咐这样权威性的词),要作门徒的人也必然应作出必须的反应。

19.第一个例子是一个文士。以一个阶层而言,文士通常是与耶稣对立的,不过以个人而言,他们也可能是门徒。第21节里说,又有一个门徒,说明那个文士可能已是门徒了。不过,就算是,也是一个比较散漫的,因为他称耶稣为夫子;在马太福音里,这种称呼只出于圈外人之口(见 TIM , p.41;与21节的主啊相对)。他似乎以为作个门徒就和一个自愿着拉比的学生一样(见注释),涛蘼弁那里去,在他看来恐怕就是指耶稣要渡船过湖的这次旅程,他并没有终生跟随的打算。他只是个浅薄的学究式的门徒。

20.耶稣的回答表明祂不是个普通的拉比,跟从祂可不是件轻松的事。祂选择的是一种没有保障、四处为家的生活方式(像彼得那样的许多家庭都随时欢迎祂,祂却没有自己的家),祂的门徒们接受呼召,也要仿效祂的生活方式。这并不是被迫,而纯粹是出于自愿。耶稣的家庭虽不十分富足,但也是个中产阶级的小康人家128。请看导论ⅣB“基督论”第 (ii) 点,原书第40~42页对这里首次出现的人子的解释。有人认为,人子就是指一般普通的世人,如果是这样,那么作为回答第19节的第20节就全然无意义了;这里说的是耶稣无保障的生活,而不是世人的情况(岂真会如此?)129

21.前面那位“自愿者”的面目不清,这位可明明白白的是个门徒(注意:他称耶稣为主啊;见注释)。问题是他跟随耶稣的坚决程度如何。如果他的父亲已经故去,那么他的请求是个起码的、合情合理的请求。一个死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下葬(追悼仪式则在一周之内举行也无妨),这是为子的义不容辞的责任;Tobit。这件事的重要性超过任何宗教方面的义务(Mishnah Berakoth ,就连祭司为之玷污了礼仪也不算有过。可是,有人认为,他的父亲还没有去世,那么他的请求就是个不定期的告假了130

22.这个合理的请求遭到了断然的拒绝。跟从耶稣比任何家庭义务都重要(。如果一个拿细耳人或一名大祭司将自己奉献给神,他便不能去参加他父亲的葬礼,耶稣的要求也是同样坚决,因为门徒的责任急如星火,在以下将进一步强调。死人只能是指门徒圈子以外的人,没有灵魂生命的人,没有接受天父召唤的人,这样的人可以留下,去处理世间的事情。这个回答显得有些不必要的生硬,甚至唐突。因而布莱克(Black, pp.207~208)提出自己的看法,说亚兰文原版是“任凭那些不坚定的人去埋葬他们的死者”,因为亚兰文“不坚定的人”和“死人”二字的发音极为近似。即使如此,拒绝仍是绝对的,而用“死人”来表示不信神的人实际上是在犹太教相当后期的文卷里才出现(SB, I, p.489)。这种警句式的说法表现了耶稣特用的一种矫枉过正的战术,用它来说出自己严厉的要求131

128 请读浅议。发表于 EQ 51(1979), pp.6~7.
129 请看 K. E. Bailey, Through Peasant Eyes (1980),pp.24~25。他认为也可以从政治角度来理解这句话,这样说便把耶稣和罗马人(“飞鸟”)和他们的傀儡(“狐狸”)对立起来。
130 裴立(Bailey, ibid, pp.26~27)提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埋葬”在口语里有“为……送终”的意思,这也是子对父应尽的义务。不这样做,等于辜负了社会的期望。
131 请看 Banks, pp.97~98;欲详,请看 M. Hengel. The Charismatic Leader and his Followers (1981), 着重在 pp.3~15。
vi. 平静风和海

这是耶稣对大自然实行神迹“连风和海也听从祂”(27节)的首次纪录,从更深远的层次上证明耶稣有独特的权柄。显然这是马太把这一神迹放在第八~九章中钍龅闹饕意图;因此,与以前一样,讲述时删去了许多细枝末节,使耶稣平静风暴的权柄得以直截了当地引致第27节的高潮。伯恩坎著名之作(见 TIM , pp.52~57)于一九四八年发表之后,大家普遍接受了这一观点,即马太把平静风暴的事件放在第19~22节那些话之后来钍觯且放进了某些情节,说明他认为这是“宣讲基督教福音时,讲述作门徒虽有危险但又光荣的一个范例”。我看这个观点值得同意,至于是否应该认为,马太有意把船比作教会,把风暴比作末世的各种冲突,那可就不敢说了。至少可以肯定,无论在马太,还是在马可和路加看来,这一事件主要是一份证明耶稣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纪录,附带又有考验门徒信心的意图在内〔参看百夫长仆人的故事,同样也是这样两个主题的融合〕。

23~24.请看第18节的注释以了解这两节和第18~22节的联系。暴风原词的词义为“地震”直译是一次“震动”;马太使用了这个词,看来是为了强调他们的人身危险有多么严重,而不是为了介绍末世的动乱(不像在等处所说)。加利利海以骤起风暴而闻名,而耶稣却在睡觉;渡湖所需的时间一般也不过一两个小时,可见耶稣以及船上的人都已被平日繁忙的活动弄得多么疲劳了。耶稣控制大自然的镇定与门徒们的焦虑不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5.这一对比又因门徒们的祈求而显得更为突出。马太用祷告的形式和“主啊,救我们”等话来表现这一祈求(见注释,并请注意这些话在第八章里使用之频繁:2、6、8、21、25等节),这样呼求不仅是湖上门徒们当时最合适的表达方式,也是每个基督徒在敬拜神时所应使用的最恰当的表达方式。

26.耶稣对门徒的责备(甚至先于祂平定风暴的行动;在马可和路加的福音书里是祂先平定了风暴而后才责备门徒的),进一步强调作门徒就要有信心,也就是要真正相信(参8~10节注释)而无所忧虑(以下)。小信一词(比马可的“你们还没有信心吗?”的责怪程度要轻得多)是马太在这种情况下喜欢用的(见注释)。斥责一词生动而具体地表现了耶稣是神创造之秩序的主人,本身具有掌管控制一切的权柄。

27.耶稣的权柄得到了众人的承认;这里的“众人”指的是广义的“人”;马太的意图也是要表现人们广泛的反应,不光是在场的几个门徒的看法。在旧约里,海水服从耶和华的命令是耶和华无所不能的标志等);马太写这个故事并记载人们惊喜叹服的反应时,他心中必有的话。他虽没有明说,但根据上面所提的旧约章节来看,耶稣所行的奇事是表现了根本性的变革,耶稣就是弥赛亚甚至更高的身分已逐渐地显明了出来。

vii. 加大拉的鬼附之人

28.加大拉是低加波利的一个城,在湖东南六哩(十公里)处,管辖着约但河口以东直到湖边的一片土地(Josephus, Vita 42)。三部对观福音书里的说法不同,马可和路加用的可能是“Gerasenes”(格拉森),所指的大约是今日的库尔西(Kursi,位于湖东岸),而不是距离湖岸尚有三十多哩(五十公里)的罗马城杰拉什(Gerasa)132加大拉人(Gadarenes)大概是马太的原文。现在无法判断事情发生的地方,是在约但河口附近呢(马太),还是在湖的东畔(马可/路加)。两处均有“陡峭的山崖”(32节)和为数很多的外邦居民,大群的猪便是证明。第33节所说的“城”不一定就是加大拉,可能是加大拉管辖区内一个近湖的居民点。这里所说的两个被鬼附的人,在马可和路加的钍鲋校只有一人。马太使用“双数”的做法,还见于以下的第二匹驴驹,还有的两个假见证人。很难用一个统一的解释来说明这几个不同的情况(见的注释)。有人认为,马太在这里和在里使用双数,是为了弥补他对另一个赶鬼事迹以下)和一个医治瞎子事迹以下)的遗漏,这不仅把马太的写作风格说得十分机械呆板,而且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他在里又写了两个瞎子。布特曼(R. Bultmann)133提出马太这样写是为了做到“民间流行手法”的对称美,不过无论在这里,还是在都没有这样的效果。那么,马太把病人加倍,是不是为了加大行奇迹的数量呢,还是表示耶稣进行了广泛的赶鬼活动呢?再不就是他的传说来源与马可和路加的不同,或是他的材料里本有第二个被鬼附的人,但因不太重要,就被马可和路加忽略了呢?没有统一的解释。不过,有一个看法值得注意134,那就是:无论是在以下,以下,还是在以下得到医治的人,无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或大卫的子孙;既然犹太律法要求有两个见证人,马太便用两个见证人来肯定他的见证(这也可以作为马太在里用了两个见证人的理由)。马可用了五节的篇幅所做的描述,马太在这一节里就概括了,整个事件马太也只用了马可所用篇幅的一半。马太的注意力集中在表现耶稣的权柄,所以他着重写的是与鬼的斗争,而不是充当斗争舞台的那些人,所以,个人的细节便几乎全部删去了。

29.“我们与逃惺裁聪喔桑俊币馑际撬担他们不愿与神的儿子有任何关系。一般只是那些表明对耶稣有信心的人,才称呼耶稣为神的儿子,不过魔鬼也这样用,他的同伙也这样用,他们都认识耶稣的权柄,但他们不会接受。本来以为他们最终受的痛苦(参,是要等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才去受(犹太教文卷中这类启示很多,如以诺一书十二~十六章;禧年,可是,耶稣的出现(尽管在这里,在外邦人的地区)表示,那将要来到的时刻已经开始了(。〔在这段上下文里,时候 kairos )一词指犹太人通常指的期望的时刻;可是,的kairos(时候)指的是耶稣冲突的决定性时刻,即十字架的时刻。〕

30~31.马太并没有提记述的对话,而是一针见血地点到了主题赶鬼。不过,猪群可充当了主要的角色,因为这赶鬼事迹之惊人要通过猪群的行动显示出来,特别如马太补充的话说猪群还不是在近旁,而是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耶稣命令鬼从人身上出来的事是无庸置疑的字在这里丝毫不表示不肯定的意思。可是,鬼被赶出人身,就需要一个“住处”(见以下),猪是不洁的动物,正好是鬼的去处了。

32.猪群的乱窜为旁边的人提供了赶鬼的实实在在的证据〔请注意,他们向人传播的是“被鬼附之人的遭遇”(33节),而不是“猪群的遭遇”!〕,那两个得益者更有着亲身的体验。在犹太人和异教徒有关赶鬼的记载中都有类似的事情被人目睹(Josephus, Ant . viii. 48; Philostratus, Vita Apoll . iv. 20),可是那些故事是特意作为证据而写的,与这里的写作目的无共同之处:马太的用词和事件本身都无一处表示耶稣在追求什么证明。马太此处的文法似乎指明对这一事件有不同看法“猪群”闯下山崖(用的是单数),“淹死了”(用的是复数),这是否意谓群鬼因此而灭亡了呢?(在马可与路加,很清楚地指明“淹死了”的主词指的是猪群。)这段钍雒挥刑乇鹑プ⒁馑鸹僖淮笕褐淼木济道德观念,更无暇论及人道观念,但我们可以肯定,耶稣把解救这两个人看得高过其他一切考虑。

33~34.当地人非同小可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不喜欢有耶稣这样一个人在他们那里!利维尔托夫(P. P. Levertoff)对他们的动机有所评论且未免过于严苛,他说:“世世代代人们都拒绝耶稣,那是因为他们更重视他们的猪群。”135两个人痊愈后怎么样,是否负起了向自己人传道的使命,只字未提,因为在马太心目中,向外邦人传道,是耶稣复活后才要做的事。这一故事记载下来,只为表现耶稣有战胜超自然力量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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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随众跟从的人多,诚心拜主的人少──只有一个。

―― 倪柝声《读经心得》

】「有一个长大麻风的来拜他,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原文起头有“看哪”二字,即“看哪,有一个长大痳疯……”;这个长大痳疯的得医治,是在山上教训之先,由别卷福音书可以看出。马太福音并非绝对照历史的次序写的,马可福音是照历史的次序写的。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这节用了两个意义重大的词,一个是拜(proskyneo 通常译为“崇拜”,另一个是主啊(kyrie 本意是“先生”,说明他认为这人所表现的超出了一般的敬意。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风立刻就洁净了。」

“我肯”,原文是“我是肯”,“我确实肯”的意思;在此,可见主对病人的心如何。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摸祂医治的人是常事,可是这里更加上伸手二字以强调这一动作;因为,对医治大痲疯患者,这一动作的意义尤为重大。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对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这是因为这时律法还未废去,乃是借着主的死,我们才脱离律法的要求。这里,主尚未去死,所以还要照律法。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他说:」

经文记载何故不同】

问:所记百夫长求医故事;何以一为直接的,一为间接的?

答:这里所记的,并非两件事,也非一件事有了相反的记载。事实乃是如下:百夫长先遣人去见主;后来,他自己也来了。秩序如下:、五节;、七节;他回去;上半;下半,七、八节;他又来;

这样的记载,和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性质,是完全相合的。马太福音除去百夫长差遣犹太人的记载;路加福音则反之。马太福音除去凡足以使犹太人骄傲的;路加福音写给外邦人,藉?犹太人的口,叫他们知道这个百夫长之善,是与他们有益的。―― 倪柝声

百夫长所宝贵的仆人患病了,是谁求助于耶稣?百夫长抑或那仆人自己?】

指出:「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他说」,这段经文清楚显示,是百夫长往见耶稣。那时候,他的仆人病得要死,躺在床上,当然不可亲自前往求耶稣。

则指出:「有一个百夫长所宝贵的仆人,害病快要死了」。从上文下理看来,第三节的主词应是百夫长(中文和合本清楚道出 ),经文是这样说:「百夫长风闻耶稣的事,就托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去求耶稣来救他的仆人。」这节经文可算是明确的证据,清楚指明并非正在生病的仆人往见耶稣。在希腊文圣经中,分词「听,hearing」(akousas )及动词「托,he sent」(apesteilen )的先行词都是「他,by him」(auto )。由此看来,马太与路加关于这件事的记载,是互相吻合的。

在此或可以指出,路加记述了事件的详情。百夫长首先托几个犹太长老往见耶稣,向耶稣解释百夫长是何等尊敬他,之后,百夫长才亲自求耶稣。耶稣已开始前往百夫长的家,走了一半路,就遇上了百夫长,于是,二人就在街上谈起话来。

──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信心不是眼见;主的话语不是人的感觉。信心就是不顾别的,只以主的话为真实。

―― 倪柝声《读经心得》

「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

百夫长的信心使主耶稣感到诧异。第一,这种情形很不寻常。一个外邦人来自西部,要在神的国度中与亚伯拉罕坐在一起。第二,这个外邦人有那么大的信心,连以色列人中也没有。

这个罗马官长,以他在军队里的经验应用在祈求主的事上。他知道自己个人没有权柄可支配别人,他必须秉乘政府的制度所有的传令。如果他的官阶可以吩咐人来去,别人必须遵命,那么他也必须听命与高过他官阶的人,他只要服从上级,他就有权吩咐下属,所以他以这原则告诉主,凭此来祈求。

他知道拿撒勒人耶稣常在天父的权柄之下,主当然有神的能力。该撒的权力可左右他行事,那么神的权力经过基督必有医病、赶鬼及其他的能力。

这原则多么好!要学习顺从,你就可以当权,你完全顺服神,神的能力就可进入你的心中,在你生命里。在神的权下你就可以支配别人来去。凡服事主的,必在一切事上受服事,绝对奉献给神,好似兵士向国家效忠,这是得力的条件。

──迈尔《珍贵的片刻》

「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在天国里”,没有指明是今日,或是将来。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坐席的希腊字原意是“斜倚着”,它本是用餐时,特别是在正式筵席里所持的标准姿势(参 。这里所描述的是那弥赛亚的筵席,是犹太教末世期望的永恒主题,取自(请注意那是“为万民所摆设的” )。那许多参加筵席的人,虽未明说是外邦人,但显然是那些非“本国的子民”,即非犹太人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本国的子民是指凭祖先,靠权利在那国度里占有一份的那些人(参考拉比文献中所用“末世之子”的说法 。外边的黑暗,哀哭切齿是犹太人描写不敬神者的一种象征性手法,虽令人难以置信,但可能成为“本国子民”的亲身体验。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到了彼得家里,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躺着。」

“家”字也是本书的钥字,是指犹太人说的,这字在圣经里都有特别的意思。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把她的手一摸,热就退了。她就起来服侍耶稣。」

“摸”,主的“摸”是有能力的,祂一摸,就是祂的能力与我们的软弱接触了,主摸的地方,撒但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服侍也指为祂准备饭食等等,用的是同一个字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到了晚上,有人带着许多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他只用一句话,就把鬼都赶出去,并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许多”,原文意思是“许许多多”,意即一大堆,这里主“只用一句话”赶鬼,与第二小段“说一句话”治病遥遥相对;这可看见主是神子。“来到耶稣跟前”,就是站在可以受主祝福的地位上。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这句概括语大大扩大了耶稣医治对象的比例,包括一切有病的人和被鬼附的人,第一件赶鬼的神迹将在下面

──《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见许多人围着他,就吩咐渡到那边去。」

“那边”没有人,主没有舍不得人、注意人。

“渡到那边”是工作最好的原则。

──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

“门徒”是已经蒙召的人,“葬父”是人子的本分,但是这人已经蒙召却退缩了。──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

头一个“死人”,即的死:“你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主在这里有一个要求,是比葬父更要紧的,葬父可以容那些能作的人去作。这给我们看一个原则:主的呼召胜过一切,主不许在祂之外,有甚么来支配我们的生命。要求“容我先……”是最大的错误,主的呼召当然超过一切。──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是甚么意思?】

答:在马太福音记载,「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阿!容我先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从这里的句子上看来,令人难以了解,且易发生误会,以为耶稣没有怜悯之心,不注重丧事,不讲孝道。然而圣经上的话都是含有美好属灵的教训,但耶稣要这一个人跟从祂的时候,他就先以埋葬父亲为最大的理由,来向主申诉要求回去,主亦以这人认为最大肉身丧葬之事,来作未许的回答,其目的是要他能有信心撇下世务来跟从主,传扬神国的道,路就59 )。这里所谓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乃是指着那些醉生梦死不信主死在罪中还活着的人。主的教训并非教人不孝敬父母,不怜悯死人,轻看丧事,乃是要人看重对神应尽的本分,比之世上一切儿女私情更加紧要。祂以传道救灵,使人得永生比起肉身生死看为宝贵,人若遵行主的旨意去行,先以神的事为念,则人所寻求的事,自然亦为主所应许安排,而施恩眷顾,及解决成全了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O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这话作何解释?】

耶稣发出这项命令的时候,有一个考虑跟随他的年青人,正面临重要的抉择。究竟是留在家里,直至父亲去世;抑或立刻撇下亲人跟随主,参予他的事工;那年青人要选择其中之一。年青人的父亲可能已是风烛残年,不知道仍能活多久;然而,他要作出抉择,但问题在于:神抑或家庭,哪方面较要紧?

耶稣认为那年青人正准备跟随他,做他的门徒;于足耶稣向他说:「跟从我……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那青年的家人可以照顾老父,亦能为老人家办理后事。他的家人显然未信主耶稣,于是,还未脱离属灵的死亡而进入永生;即是说,他们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也记载:「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从与神的属灵关系看来,那青年的家人部是「死人」,他们可照料老人家,以及办理丧事。因此,那青年不应于老父身旁守候,直等到他办理丧事完毕,因而失掉跟随耶稣并接纳他教导的机会。耶稣忠告那青年,应将神的呼召放在首位,参予基督的事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海里忽然起了暴风,甚至船被波浪掩盖。耶稣却睡着了。」

暴风原词的词义为“地震”──直译是一次“震动”;这里使用了这个词,看来是为了强调他们的人身危险有多么严重,而不是为了介绍末世的动乱

──《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段“起”字提了两次:“海里起了暴风,”“耶稣于是起来……就大大的平静了。”还有,“大”和“小”是相对的,“小信”对“大平静”。──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耶稣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于是起来,斥责风和海,风和海就大大地平静了。」

小信一词(比马可的“你们还没有信心吗?”的责怪程度要轻得多 )是马太在这种情况下喜欢用的。斥责一词生动而具体地表现了耶稣是神创造之秩序的主人,本身具有掌管控制一切的权柄。

──《丁道尔圣经注释》

「众人希奇说:“这是怎样的人,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

耶稣的权柄得到了众人的承认;这里的“众人”指的是广义的“人”;这里的意图也是要表现人们广泛的反应,不光是在场的几个门徒的看法。

──《丁道尔圣经注释》

迎着耶稣被鬼附的人到底有几个?】

答:按照明明的记载:「耶稣来到加拉大(即格拉森 人的地方,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从坟莹里出来迎着祂,极其凶猛。」但在这两节经文皆说是一个被鬼附着的人,这到底是两个还是一个呢?其实当初格拉森地方被鬼附着飞人,和耶利哥的瞎子一样,都不止是一个,参三十六题 ),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过在这里所记两个人当中,想必是有一个被鬼附着最严重可怜的人,而且是最著名,能为传扬耶稣作见证的人,因此被马可和路加所听见,而特别对于这一个被鬼附的人情形,作了很详细的记录。所以我们对于这两个与一个数字上的不同记录,可无怀疑也。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他们喊着说:“神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

〔在这段上下文里,时候(kairos )一词指犹太人通常指的期望的时刻;可是,的kairos(时候 )指的是耶稣冲突的决定性时刻,即十字架的时刻。

〕──《丁道尔圣经注释》

「鬼就央求耶稣说:“若把我们赶出去,就打发我们进入猪群吧!”」

“若”字在这里丝毫不表示不肯定的意思。可是,鬼被赶出人身,就需要一个“住处”,猪是不洁的动物,正好是鬼的去处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两个「央求」。鬼求准牠们进入猪群;人求救主离开境界。

―― 倪柝声《读经心得》

「耶稣说:“去吧!”鬼就出来,进入猪群。全群忽然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

“去吧”,原文只有一字。──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

猪群”闯下山崖(用的是单数 ),“淹死了”(用的是复数 ),这是否意谓群鬼因此而灭亡了呢?(在马可与路加 很清楚地指明“淹死了”的主词指的是猪群。 )──《丁道尔圣经注释》

例证

认识主的权能──主若肯,必能…】

许多时候,我们对主的旨意和权能,缺乏正确的认识。
耶稣在世的时候,文士,祭司,法利赛人,自以为义的宗教人,不认识主的权能。一个被人弃绝,长大痲疯的人,倒认识祂的权能。他来拜耶稣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肯”,是敬畏主,知道祂随自己的旨意行事;“能”,是承认主的权能,可以作人所不能的事。
主耶稣不但答应了,而且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何必加上“伸手摸他”?摸一个人所厌恶不洁的人,是同情怜悯。到主面前来的人,所得的超过他所求的。我想,也是对他认识正确的回应,表明主特别的爱他,欣赏他。主医好他之后,吩咐他“切不可告诉人”,却叫他“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去作这样的见证,是何等的讽刺!想想看,宗教人不认识主,他们所看不起的人,却认识主。
以色列人不认识主的权能,因他们怀有成见,不肯相信。但外邦罗马的百夫长,却相信主的权能。因为军官是了解权威的权威人士。他的仆人害重病甚苦;他知道主耶稣有权柄,可吩咐“听从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去驱除恶者的作为,治好他的仆人。主称赞他的信心,照他的信心为他成就。
奇妙的是自然界也承认祂的权能。当主和门徒在加利利海上乘船的时候,忽然暴风大作,巨浪翻腾。门徒怕起来,喊醒沉睡的主,向祂求救。主“斥责风和海,风和海就大大的平静了”。祂是创造和管理自然界的主。在风浪中显出主的权能。
更奇妙的,鬼魔也认识主的权能。加大拉地方,有被群鬼所附的人,甚是凶猛,人既然不能制服他,就避免怕从那里经过。但群鬼认识耶稣的权能,服祂的权威。城里的人竟重视物质,爱猪而不爱人得释放,何等轻重颠倒!
不认识主权能的人,是在黑暗里,不见真光,也不接受耶稣基督。
求圣灵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使我们信心增长,得以认识主,顺从祂的权柄。

── 于中旻《圣经研究》

波律比乌(Polybius )在描述罗马军队的时候,提到百夫长必备的条件:『他们决不是爱好冒险,寻求危险的人;而是能够发号施令,行动稳定且可靠的人。他们不应当过份急于参加战斗,但受到强大的压力时,他们能够忠于职守,随时以身相殉。』百夫长乃是罗马军队中最优秀的人才。

──《每日研经丛书》

在罗马帝国,奴仆是无关紧要的人,他们之中的任何人受苦、生存或死亡都不重要。亚里士多德论及人生可能的友诅写道:『对无生命的事物,既无友谊,亦无公义;其实,对牛马没有友谊,对仆人也没有友谊,因为主人与奴隶并没有共同点。一个奴隶就是一件活的工具,正如工具乃是无生命的奴仆一般。』

奴仆并不见得会比一件东西,作奴隶的人绝对没有合法的权益。他的主人可以随意对待他,或者随心所欲的恶待他。罗马法律专家加阿斯(Caius )在他的法典中规定:『我们注意到一种并遍的观念,就是主人操有奴仆的生死大权。』瓦若(Varro )是罗马的农业作家,写了段冷酷的文字,把农业工具分为三等──发音的,不发音的与哑吧。『发音的就是奴仆,不发音的就是牛,而哑吧就是车子。』奴仆与牲畜和车子真正的区别,只是奴仆会说话。

──《每日研经丛书》

另一位罗马的农业作家伽妥(Cato )所写的一段文字,更表现这位百夫长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寻常!他劝告一个购买田地的人,说:『查看家畜,再决定买卖,倘若价格令人满意,就卖掉你的油,出卖剩余的酒和谷子,卖掉筋疲力竭的母牛,残缺的羊,羊毛和羊皮,旧的车子,旧的工具,年老的奴仆,生病的奴仆,以及一切多余的东西。』伽罗(Carro )直率的忠告就是把有病的奴隶赶出去。克利苏格司(PeterChrysologus )把这件事总括来说:『一位主人无论怎样待他的奴隶,即使不应当的、忿怒的、任意的、不任意的、忘记了或经过仔细考虑有意或无意的,都是正确、公义和合法。

』──《每日研经丛书》

超越距离的能力】

斯文登保(EmanuelSwedenborg )的生活中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七五九年,斯文登堡正在哥登堡,他叙述在三百哩以外斯德哥尔摩城里所发生的一场火灾,且把火灾的详情告诉城内市政府的负责人。他叙述火灾的时间、地点、屋主的名字,火势何时扑灭,后来经过调查证明他所说的每一点都是真实的。这些知识是从不为常人所知的途径达到他的心中。

著名的爱尔兰人诗人叶兹(W.B.Yeats )也有类似的经验。对于他,某些符号代表某些事物,在他日常的生活中,他从事一番并不太科学化的实验,将这些符号藉思想的力量,运送给别人。他在斯拉哥(Sligo )有一位叔叔,这人决不是一个神秘,虔诚或属灵的人物。每年夏天叶兹都要去探望他。『在斯拉哥有一些高低不平的沙丘和低崖,而他在低崖和沙丘之间行走,我习惯了在海边散步;我只要想象一些符号,不用说话,他就会知道那些经过他心灵之眼的;在短暂的时期之内,他几乎从不会错过那些适当的幻影。』叶兹提到有一天在伦敦的晚宴盛会之中,所有的宾客都是他的挚友,他说:『我在纸上写道:「五分钟以后,鲍威尔(YorkPowell )将会说到房子着了火的事」,写完之后,就把这张纸放在邻座之人的餐盘底下,一面想象火的符号,并且默默地等候。鲍威尔的谈话从一个题目,转到另一个题目,五份钟之内就在讲述他年轻时所见的一次火灾。』

人们时常在引述这一类的事件;但是到我们的这个时代,雷恩博士(Dr.J.B.Rhine )对于感官以外的知觉,才开始从事一定的科学实验。如今这种现象由于讨论得越来越多,通常以缩写ESP命名。雷恩博士在美国的狄克大学(DukeUniversity )已经举办了数千次实验,表明人可以不必借着平常的感官得知事物。他采用二十五张划了符号的卡片,作为一组。分派卡片的时候,要一个人来说出卡片的符号,但别人看不到这些卡片。参加这种实验的一位学生,名叫皮尔斯(HubertPearce ),在第一次的五千回试验中──每回试验要顺序说出一组卡片的符号──二十五张中他平均说对了十张,按照或然率他只能说对四张。有一次他的意志特别集中,竟说对了全部二十五张;而在数理上计算这种可能性的比例是298,023,223,876,953,125比一。

──《每日研经丛书》

伯劳门(Brugman )举办另一种实验,他选出雨个人,把发送者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收受者在楼下,在两个房间中间有一个开口,但有两层玻璃封住,中间隔有一层空气,所以发送者十分不可能用声音来传递他的信息。在玻璃的开口之处发送者可以看到收受者的手。收受者的面前放了一张卓子,上面有四十八个方格。收受者的双眼蒙住,在他与方桌中间且隔有一层厚布幔。他手上拿着一根棒穿过布幔可达到桌子上。所作的试验是发送者凭意志的力量叫收受者移手中的捧指向某一个方格。按照或然律,收受人在一百八十次中,命中四次;实际上他竟能命中六十次。因此若要否定发送的心意对收信人的心意的影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瑾乃脱(Dr.Janet )博士肯定地证明了一件事实:在某个距离之中使对方催眠,在二十五次的实验中成功了十八次,另外四次的实验亦有部分的成效。

虽然离开实际的了解还差得很远,至少我们已经毫无疑问地看到,一个人的心思可以在一段距离中,使另一个人的心思在某种方式之下产生作用。如果人的心思也能达到这个地步,更何况耶稣的呢?近代的恩想使这件神迹更容易相信,这真是一件希奇的事。

──《每日研经丛书》

「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

百夫长的信心使主耶稣感到诧异。第一,这种情形很不寻常。一个外邦人来自西部,要在神的国度中与亚伯拉罕坐在一起。第二,这个外邦人有那么大的信心,连以色列人中也没有。

这个罗马官长,以他在军队里的经验应用在祈求主的事上。他知道自己个人没有权柄可支配别人,他必须秉乘政府的制度所有的传令。如果他的官阶可以吩咐人来去,别人必须遵命,那么他也必须听命与高过他官阶的人,他只要服从上级,他就有权吩咐下属,所以他以这原则告诉主,凭此来祈求。

他知道拿撒勒人耶稣常在天父的权柄之下,主当然有神的能力。该撒的权力可左右他行事,那么神的权力经过基督必有医病、赶鬼及其他的能力。

这原则多么好!要学习顺从,你就可以当权,你完全顺服神,神的能力就可进入你的心中,在你生命里。在神的权下你就可以支配别人来去。凡服事主的,必在一切事上受服事,绝对奉献给神,好似兵士向国家效忠,这是得力的条件。

——迈尔《珍贵的片刻》

被主摸过】

「耶稣到了彼得家里,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躺着。」

真的能服事主的,并不是在发狂热的阶段里,乃是在被主摸过,热退去以后,才会在服事上有份

一个没有被主摸过的人,也是很难有效的服事主。我们都是有病残的人,来到主面前必须得被主摸过,才能在服事主上有份。先知们都为主传言,也都曾被主摸过的

一个被主摸过的人,和一个没有被主摸过的人,对主的服事是大不相同的。能满足主心的服事,都是曾被主摸过的。一个被主摸过的人,对主的服事是不敢掺杂私意的,神也乐意将自己的启示向一个被主摸过的人显明出来。事实上,没有被主摸过的也不配,或说也接受不了神的启示。

所以说:我们要想对主有点合乎他心意的服事,就必须被主摸过。被主摸过的人就会卑就的服事人了。

主啊!求你的手不要离开我们,使我们能从你那里得医治、得看见、得保守。

—— 李慕圣《晨光》

佛逊(NegleyFarson )描写他老年祖父的故事。当佛逊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祖父过去的历史,以及祖父做些甚么。但是他说:『我所知的是他使围绕他的,彷佛是混血种的狗一样。』文士在那里看到从未在别人身上见到过的光辉与尊严,神迹就是这样地产生了,文士的心被耶稣基督所吸引。

──《每日研经丛书》

厄略特(W.H.Elliott )在他的自传:未发现的终结(UndiscoveredEnds )之中,提到一件有关于伟大的女演员艾文思(EdithEvans )的事:『她的丈夫死了以后,她满怀忧愁地到我们这里来……她用一个多钟头的时间,在我们查斯脱方形建筑物的客厅里,倾诉她内心的感觉,那些出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她的人格充满了房间。那个房间真不够大……接着好几天,在我现在看来,我们的房间,彷佛是触了电一般,那强烈的震荡仍未止息。』

这就是耶稣人格的影力,达到犹太拉比身上的同一个故事。其实今天最需要的还不是向人传讲与耶稣有关的事,而是把耶稣带到人的面前,让耶稣的人格来成就其余的工作。

──《每日研经丛书》

温特(Wendt )引证了与叙利亚的宣教士伟特曼(M.Waldmeier )有关的一件事例。这位宣教士与一位聪明富有的土耳其青年十分友善,他劝他在学程结束以后,到欧洲去旅行一次,使他的教育更为完备,心胸更为开阔。土耳其人回答说:『我必得先埋葬我的父亲。』宣教士以为这青年的父亲逝世,表示同情与忧伤,可是那位年青的土耳其人解释,他的父亲还活得好好的,他的意思是他必须在离家远行以前,先对他的父亲、亲戚克尽一切的责任。实际上他一定要等到他父亲死了以后才离开家庭,这件事可能还要等上好几年。

──《每日研经丛书》

【马(加大拉被鬼附者 ),与马及路(格拉森被鬼附者 ),如何能和谐一致?】

上述两段记载(马可及路加的记述 基本上是相同的 ),但有两项重要差异。首先是事件发生的地点:究竟是加大拉、格拉森,抑或是Gergesa(参sinaiticus Coridethian theBohairicCoptic.Familyloftheminuscules )?参看巴勒斯坦加利利海以东的地图,便可知格拉森(现称为Jerash )远在加利利海东南方,在约但河谷以东二十哩之处。圣经记载这段事迹在革尼撒勒湖东岸发生,那么,实难以将格拉森与此事连在一起。

至于加大拉,但Wa-shingtonensis Family l-Family13OftheMinuscules.BohairicCoptic均写为“Gergesenes” ),则位于革尼撒勒湖东南面,与此湖的最南端相距不过八哩。因此,加利利海东南岸地区的政治中心,极可能设于加大拉,而成为地区的首府。因此,经文称耶稣等人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纵使加大拉远在雅姆克(Yarmuk )河的南岸。由此看来,虽然马可及路加都记载是格拉森,但加大拉似乎更为可取,因后者比较接近革尼撒勒湖。

除上文提及的几份抄本外,三卷符类福音都不大支持此事发生于Gergesa,纵使这城就在革尼撒勒湖的东岸,大约是由湖的北端向南走三分一路程之处。单从位置来看,Gergesa当然最为可取,但考虑抄本上的证据时,加大拉更像三卷符类福音原来录下的地名。只不过当后来格拉森较为人所熟悉,文士抄传圣经时,就把加大拉误以为格拉森。在此可能值得一提,希伯来字母的D(daleth )与R(resh )非常相似,因此,由希伯来或亚兰文翻译成希腊文时,GaDaRa’可能被误读为GaRaRa [Da]。Gergesa亦以G-R-开始,于是可能亦被误读以为是G-D-。无论如何,加大拉具最有力的证据,是三卷符类福音原本录下来,真实无讹的地名。

马太的描述,还有一点与路加、马可不同。根据马太的记载,当耶稣到了加利利海东岸,离船上岸时,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来见耶稣。然而,马可及路加都记载只有一个被鬼附的人。这个问题严重吗?假如有两个被污鬼附的人来见耶稣,那么,最低限度不是有其中一个吗?马可与路加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较为多言的那一个——附上这人身上的污鬼,自称为「群」。 我是神学院的教授,偶然会教一些选修课程,当中只有两个学生。有些时候,我只能记起两者之一;原因很简单,他比较精明,肯主动发问。假如我要写一套回忆录,只提及其中一个学生(他是选修某科的两个学生其中之一 );我这样做,不能说是与历史事实相违背。符类福音的另一段记载,也与这情况相似,就是治愈瞎子巴底买那段事迹。根据马,当时巴底买有一个同伴,也是瞎眼的。路加没有提及任何名字,亦只记载一个瞎子。马可则将巴底买此名的亚兰文(Bar-Tim'ay )与希腊文(huiosTimaiou )都写出来。注重巴底买,忽略他的同伴,只因为巴底买较多发言。

走笔至此,要返回我们要探究的问题那里。在驱逐污鬼的这段记载里,细节上纵使有所不同,但三卷符类福音都记载加大拉污鬼的结局:他们被赶到附近山崖上的猪群那里,使猪群(在礼仪上是不洁的 )冲下山崖死了;这些污鬼本来想这样的结局发生在被它们所附的人身上。那群不幸的猪冲下山崖,在革尼撒勒湖里淹死了(参太30-34

──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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