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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
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上图:哥拉汛遗址主耶稣时代的大磨石,用驴子推转,把橄榄磨成渣,然后榨出油。
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在此有下节)
11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
12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13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
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23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上图:罗马帝国的银币得拿利乌Denarius,上面有凯撒头像和名字。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31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人际的关系 马太福音十八章在基督教伦理方面,是最重要的一章圣经,因为其中能处理基督徒之间的人际关系。我们一段一段地研究这章经文的时候,就会详细地研究这些关系。但是我们首先要整个的来看这一章,其中显示出作为基督徒人际关系的七种质量:(一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谦卑 (1-4节 )。惟有像小孩子那样谦卑的人,才是天国的百姓。个人的野心,个人的好处,个人的名声,个人的利益,在基督徒的生活中,都不应当作为动机。一个基督徒乃是在对耶稣基督的奉献,以及对他同胞的服务中忘却自己的人。(二 )第二就轮到责任感 (5-7节 )。最大的罪恶就是教导别人犯罪,尤其对方若是一位比较软弱、年幼、缺乏经验的弟兄,则更为深重。神最严厉的审判是临到那些把绊脚石放在路上,绊倒别人的人。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不断地省觉到,他的生活,工作、言语,和给别人的榜样,必须是负责任的人。(三 )接下去的质量就是自制 (8-10节 )。基督徒就好像是一位运动员,祇要能够鸁得奖赏。任何的训练在所不惜。他好像是一位牺牲了误乐和闲暇,而得到优胜的学生。基督徒就好像是一位准备动用外科手术,割除他生命中拦阻他完全顺服神的东西的人。(四 )个人的关心 (11-14节 )。基督徒意识到神对他的看顾,因此他必须关心别人,以此来回报神对他的关心。基督徒不以群体而以个人为单位。因为在神看来,没有一个人是不重要的,没有一个人会隐没在群众之中,因为基督徒认为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每个人都是神的儿女,如果迷失了,就必须找回来。对个人的关心,就是布道的动机与原动力。(五 )自律 的德性(15-20节 )。基督徒的仁慈与饶恕,并不认为一个在错误中的人,便可以任由他失落。像这样的人,必须引导、纠正,必要的时候,也需要以管教使其纳入正轨。可是这种管教时常要在谦卑的爱心中施予。而不是出于自义的谴责。他必须是出于和好的盼望,而不是出于报复的心愿。(六 )团契 的品质(19、20节 )。基督徒也可以说是在一起祷告的人,基督徒是在团契中寻求神旨意的;在团契中一同听从,一同敬拜。个人主义与基督教恰好相反。(七 )饶恕的精神 (23-25 )。基督徒对于他同胞的饶恕,乃是建立在他自己就是蒙赦免的人的基础上。他饶恕别人,正像神因为基督之故曾经饶恕了他一样。孩童的心(十八1) 在这里有一个富有启示性的问题,紧接着一个很富有启示性的答复。门徒问在天国里是谁最大?耶稣带来了一个孩子,并且说,他们若不回转成为小孩子的样式,就断不能进天国。门徒的问题乃是:‘在天国里最大的是谁?’他们发出这个问题,本身就表示他们对于天国根本就毫无认识。耶稣说:‘你若不回转’(编者注:英文直译为‘除非你回转、’ )祂警戒他们完全走错了方向,除非他们实时向后转,否则就跟天国越离越远。生活总有何谓人生的目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的目的是实现他个人的野心,获取个人的权力,享受个人的利益,高举自己,他的目标恰巧就跟天国相反。因为要作天国的子民,就是要完全忘记自己,埋没自己,和消耗自己,目的是为了服务,而不是为了权势。自古以来都是人越想到他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他就越背向天国;他若要进入天国,就必需转往另一个相反的方向。所以耶稣带了一个孩子来。有传说论到这孩子长大以后,为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 ),他后来也作了教会伟大的仆人,一位大作家,最后为基督殉道。这个传说是由于伊格那丢为提阿甫若(Theophoros )的别号,即‘神怀抱’或‘神支持’之意。这个传说还说为,因为耶稣把他抱在祂的膝上使他接受了这个名子。有可能是如此,更可能是彼得发出这个问题,耶稣带来放在中间的孩子,就是彼得的小男孩,因为我们知道彼得结过婚(太八14、 ,林前九5) 耶稣说,在一个孩子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天国的人应有的标记与特征,在孩子的身上有许多可爱的特征──好奇的能力,早在他对世界的兴趣尚未减弱以前;饶恕与忘记的能力,甚至在父母和成人往往不公平地对待他时;天真无邪,对此柯罗富有很美妙的说明,孩子乐意学习,不会放弃学习;祇做,不会不做,无疑耶稣想到这些特征,可是这些奇妙的质量还不是耶稣心目中最主要的质量,孩子有三种重要的德性,使他成为天国子民的标记:(一 )首先和最重要的,也是全段经文的要点,就是孩子的谦卑 。一个孩子并不想把他自己举到前面去,他宁可躲在后面。他不想望重要的地位,而宁处卑微。祇有在他长大以后,才会开始介入互相竞争的世界,为争取奖赏和重要的地位,把他谦卑的本能丢在背后。(二 )孩子的倚靠 ,孩子的倚靠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现象,他从未想到他能够藉着自己,或靠自己而面对人生。他十分满足于完全倚靠那爱他、关心他的人。如果人在倚靠神的事上会接受这个真理,一种新的力量和新的平安将要进入他的生命。(三 )孩子的信托 。孩子是本能地倚靠,也本能地信靠他的父母,相信他的需要会得到满足。我们在作孩子的时候,不能去买自己的食物,或自己的衣服,或者维持我们自己的家庭。但又从来不怀疑我们是否会有衣穿、有吃,或在我们回家的时候,有温暖舒适的地方等待我们。我们作孩子的时候,出门去旅行从来也不付帐,从来也不会想到怎样结束我们的旅程;我们的头脑对于我们的父母平安带我们到那里,从不发生怀疑。孩子的谦卑是基督徒对于他的同胞行为的榜样,孩子的倚靠和信托是基督徒对于众人之父神所采取的态度的榜样。基督与孩童(十八5) 应当记住这段经文有某些很不容易解释的困难。正如我们经常看到的,马太习惯上把耶稣的教训,收集在某几个大的标题之下,他把耶稣的教训安排得很有系统。又譬如在这章,他搜集了耶稣有关孩子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得犹太人在使用‘孩子’这两个字的时候,具有双重性的意义。他们用来表明一个年幼的孩童;但是一位教师的学生,通常被称为他的儿子或他的孩子。因此‘孩子’亦表示一位信心上的启蒙者,一位刚开始相信,还没有成熟、在信心上并无建树的人,是刚开始走上正道,极容易偏离的人。在这段经文中,孩子的意思经常包含着年幼的孩童与基督徒道路的开端的双重的意思。耶稣说凡为祂的名接纳一个这样的小子,就是接纳了祂,‘为我的名’可以有两种含意:(一 )是‘为我的缘故’。也就是为耶稣基督的缘故照顾孩子。教导一个孩子,带领孩子走在他当走的道路上,做这件事不但是为了孩子,也是为耶稣的缘故。(二 )表示‘带有祝福’的意思。它表示接纳这个孩子,以耶稣的名字加在这孩子的身上;凡是把耶稣和耶稣的祝福带给一个孩子的人,就是作了像基督的工作。‘接纳孩子’也是一个具有多种意义的短句:(一 )它可以表示不但接受一个孩子,也接受一个具有孩子那样谦卑德性的人。在这高度竞争的世界中,很容易把最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好争鬫、好侵略,自作主张、充满自信的人身上。把注意力放在从世俗看来大有成就的人身上,可能是一件容易的事。耶稣说的是,那最重要的人,并不是冲锋家,并不是那些祇顾自己爬到树顶上去,把路上其余的人推开的那种人物;而是那些安静、谦卑、单纯的人,那些具有一颗童心的人。(二 )它也可以表示单纯地欢迎孩子,给予他照顾、爱心和教导,使他得以成为一个好人。帮助一个孩子好好地生活,并且更认识神,就是帮助了耶稣基督。(三 )可是这个短句还可以有一个非常奇妙的含意,表示在孩子身上看见基督的意思。要教导那些蛮横、不顺服、不宁静的孩子是一件吃力的工作。满足一个孩子身体的需要,洗他的衣服,绑扎他的伤处,安抚他的痛楚,为他烹调食物,似乎祇是一些极其平凡的工作;煮食、除污秽,与作工作篮并没有多大的光彩,可是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教导小孩子的老师,和家庭中困乏、工作繁重的母亲,对耶稣有更大的帮助。如果在孩子们的身上瞥见耶稣自己,就会在暗淡的生活中寻见荣耀。可怕的责任(十八5) (续 ) 这段经文的重点,是放在我们身上可怕的,沉重的责任:(一 )它强调了教唆他人犯罪的可怕。没有人犯罪不是受到怂恿的,这是真的;而且促使人犯罪的主使者,时常是他的同伙。一个人总必面临着第一次犯罪的引诱,他总必接受做错事的第一次鼓励,他必然经历受到第一次作禁戒之事的敦促。犹太人认为最不能饶恕的罪,就是教他人犯罪,主张这个观点的理由乃是:一个人自己的罪可蒙赦免,因为那罪的结果是有限度的,可是我们如果教别人犯罪,这个人可能再转手教另一个人犯罪,一列罪恶的火车,就自行前往,并且没法见到其终结。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破坏别人的天真无邪更可怕。越是有良心的人,在这一类的事上越会感到自责。有人讲述一位垂死的老人,他处在极大的苦恼之中,后来去问他是为了甚么原因,他说:‘我作孩子的时候,一天在一块指路牌附近玩耍,我把那个指路牌扭转了,使它的箭头指着一个错误的方向,我一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我所做的事走错了方向而悲伤。’教别人犯罪乃是罪中之罪。(二 )本段经文强调教人犯罪者可怕的刑罚。如果一个人教导别人去犯罪,好们用一块大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让他沉入深海。此处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 。犹太人磨麦子是把它放在两块圆形的石块之间磨碎。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块有一个把手,可以扶着转动,这种磨石通常并不会太大,一位家庭主妇就能够转得动,用它来磨麦子供给家庭的需要。但是一个mulos onikos 是需要一匹驴子来拉动的磨石(onos是希腊文的驴子、mulos是希腊文的磨石 )。这种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而且希腊文中所说的,并不是把这个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远远的大海中。犹太人很怕海,他们认为天堂是一个没有海的地方(启二十一1) ,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遥远、最孤独、最荒凉之地。更有甚者,犹太人认为溺毙有时候是罗马人的刑罚,并不是犹太人的刑罚。在犹太人看来它就是预表完全的毁灭。当拉比教导人说,异教与外邦人的东西将要全然毁灭时,他们说它们必定要‘被扔进盐海’。约瑟夫犹太古史十四卷十五章十节 之中,曾有一椿有关加利利人革命的记载:论及加利利人把希律的支持者溺毙在加利利海的深处。这节经文在犹太人,乃是一描绘完全毁灭的图画。耶稣所使用的字句,都经过仔细周密的选择,特为表明教导他人犯罪者的结局。(三 )本段经文有一种警戒,足叫人无可推诿。这是一个被罪恶所玷污的世界,一个充满了试探的世界;没有人可进入世界而不被试探引诱而犯罪。这种情形,对于一个出身于保护良好的家庭,丝毫没有受到罪恶影响的人,尤为实在。耶稣说:‘的确不错,这个世界充满了试探,在这罪恶侵入的世界之中,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一切,对于把绊脚石放在年幼者或信心刚起步的人脚前的人,并不能灭少其罪责。’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充满了试深的世界,因此基督徒的责任就是除去绊脚石,决不是把它们放在别人的路上。意思就是说,不但把绊脚石放在别人的路上是一种罪。甚至引领别人进到一种情况,环境、地步,使人可能遇到像这样的绊脚石,也是罪。在我们生活的情况,家居一般的环境,依旧使一位年青人没有机会躲避罪恶的勾引时,就没有一位基督徒能够过着自满与怠惰的生活。(四 )最后,这段经文强调儿童的极端重要。耶稣说:‘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相信极度发展的天使论。每一个国家有它的天使,每一种自然界的力量,诸如风、雷、电都有它们的天使,他们甚至还美妙地说每一根草都有它的大使。因此他们每一个孩子都有他的守护天使,而且还说这天使常见到神的面,竟即他们经常有权亲近神。这是一幅大朝庭的图画,祇有那最受宠受的朝臣,部长和官长才能直接与王亲近。在神看来,孩子们是非常重要,他们的守护天使便有权进到神的至圣所。在我们看来,一个孩子重大的价值,必然是由于那锁闭在孩子里面的可能的作为。每一样都依赖于孩子怎样被教导与训练。那些可能的作为也许永远不会付诸实现,它们也许受到抑止阻碍。那些行善的可能,也许偏向罪恶,或者会从拘束中得到释放,让一股新能力的潮流涌向全地。在十一世纪的时候,布尔根地的若伯特(Robert of Burgundy )公爵乃是一位伟大的战士与武士型的人物,他正准备去出征。他有一个小男婴是他的继承人,在他离家以前,他要所有的男爵与贵族前来,向这个男婴宣誓,如果他自己有任何不测,他们必须对这男婴效忠。他们带着摆动的羽饰和铿锵作响的盔甲,跪在这小婴孩的面前。有一位男爵露出笑容,若伯特公爵问他为甚么要笑,他说:‘这孩子实在太小了。’‘不错!’若伯特公爵说:‘他的确很小……可是他一定会长大。’他真的长大了,这婴孩变成了英国的征服者威廉。在每一个子里面。对于善恶都有无限的可能性。使这些从善的可能性得以实现,乃是父母、教师、教会至高无上的责任。阻止它们,不去发掘它们,或扭转它们成为恶势力,就是罪恶。外科手术(十八8) 本段经文可能讲到两种情形。可能纯粹是个人 的问题,也可能说是为了避免神的惩罚,值得付上任何的牺牲与自弃。我们必须明白这刑罚所袍含的意义,在这里它被称为‘永远 ’的刑罚。永远 这两个字常在犹太人对于刑罚的观念中出现,就是aionios 。以诺书中论到永远的审判,刑罚与苦楚也是永远的,燃烧的火焰也是永远的。约瑟夫把地狱称作永远的监狱。千禧之书论到一种永远的咒诅,巴录书说:‘根本没有机会回转,其时间也没有限制。’有一个拉比的故事说到拉比撒该子约卡南(Jochanan ben Zaccai )预见到他的死亡而痛哭,有人问他为甚么如此伤心?他回答说:‘我现在所哭的是为了他们把我带到万王之王的面前,祂是圣者,蒙福的,祂是活着并要存到永永远远,永世无尽;祂若发怒,祂的怒气,就是永远的怒气:祂若捆绑我,祂的捆绑是永远的捆绑;祂若杀我,祂的杀害是永远的杀害,我无法用言语向祂和解,也不能以钱财向祂施行贿赂。’以上所引述的这几段经文仗用‘永远’这个字,但我们一定要留意,aionios 这个字,实际上是‘属于世世代代’之意。祇有一位对祂可以用得上aionios ,这一位就是神。aionios 不仅表示无终止的意思,aionios 的刑罚意即适合于神所施的刑罚,惟有神才能赐予的刑罚。每当我们想到刑罚,我们祇能说:‘审判全地的主还会不行公义吗?’我们人的计划、人的时间表都要失败,这一切都在神手中。但是我们却有一条线索,这段经文论到革很拿的火 ,革很拿就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山下的一个山谷。这是一个永远受咒诅的地方,因为在列王时期,背教的犹太人把他们的儿女当作火祭,献给外邦的摩洛神,就是在这谷中。约西亚王使之成为受咒诅之地,后来变成了耶路撒冷的垃圾堆;就是一种大型的烧弃炉,所有的垃圾都在该处焚毁,在它的四周烟雾弥漫,并有着冒烟的火。那么这个革很拿,欣嫩子谷是甚么意见呢?它是一切无用之物被丢弃与毁灭的所在。也就是说,神的刑罚是为着那无用的,对于生命并无贡献,使生命退后而不向上推进的,使生命趋向下而不是将生命高举向上,就是那些作为别人的障碍、并不能使人得到鼓励的人。新约中一次又一次的教导我们,无用招致灾殃 ,那无用的人,那对别人有坏影响的,那不能使其存在有价值的人,如果不以外科的手术从他的生命中割除这些障碍,就有受神刑罚的危险。但是这段经文可能不是论个人的,而是与教会有关系 。马太已经在五章三十节 用另一种方式提到耶稣所说的这一句话,跟此地所说的可能有一点不同。这里的整段经文是论到孩童,也许特别是论到信心的孩童。这段经文可能是说:‘如果在你的教会中有甚么人是一种邪恶的影响,若有人对于信心年幼者是一个坏的榜样,若有人的生命与行为足以破坏教会的身体,必需把他连根拔除,割断并且扔掉。’这也许就是本经文的意思,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若要身体康健、完全,必须用外科的手术移除毒瘤与有毒菌的种子。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无论在教会中或在个人身上,若有任何勾引罪恶之源就必须把它移除。不论这个移除有多么痛苦,因为我们若使它猖獗下去,就会有更可怕的刑罚临到。这段经文一方面论到基督徒个人自律的必要,同时强调教会纪律的重要。牧人与迷失的羊(十八12) 这迷失的羊与牧人寻羊故事确实是耶稣所有的比喻中最简单的一个。羊在犹太极其容易迷失。草地是在山坡上的,好像是地中间的一条背脊骨那样。这片如同山脊的高原很狭窄,宽度仅有数英里。并没有围墙,而且最糟的是草地甚为稀少,因此羊只很容易走失。如果牠们从高原的草地,跌进两旁的山壑与山谷之中,常会使牠们被悬在岩礁上,既不能上也不能下,祇有在那里不断哀鸣至死。巴勒斯坦的牧人,是寻找迷羊的专家,他们可以追随迷羊的足迹到数里之遥,而且勇敢地攀登悬崖绝壁把羊带回来。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羊群经常是公共的,牠们并不是属于个人,而是属于一个村子。因此经常有两三个牧人在一起,这就是为甚么牧人可以撇下九十九只羊。如果没有人保护看守,等他回来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羊走失了。当他在寻找失丧的那只羊的时候,他祇是把牠们留给其它的牧羊同伴照顾而已。牧羊人经常不屈不挠地,以最大的努力和牺牲来寻找一只迷失的羊。按照规定,如果不能把活羊带回来,至少也要把牠的毛或骨带回来,藉以证明牠的确是死了。我们可以想象到其它的牧人,怎样在黄昏带着他们的羊群回到村里,他们怎样述说还有一位牧羊人滞在山旁,寻找迷失之羊的情景。我们也可以想象到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举目瞻望着山边,等候着尚未归来的牧人;我们还可以想象到,当他们终于看见他的肩上扛着疲乏的流浪羊,平安回来,欢呼的喊声。我们可以想到全村的人怎样欢迎他,欢喜快乐地聚集在一起,聆听着这只迷失了又寻回来的羊的故事。我们在这里看到了耶稣最喜欢用以比喻神和祂之爱的一幅图画。这个比喻教导我们许多与神之爱有关的事情:(一 )神的爱是一种个别的爱 。九十九只还是不够,还有一只羊远在山边,牧人就无法在家休息。作父母的人,无论家庭有多大,他决不能舍弃一个孩子,没有一个人是无关紧要的。神就是这样,在最后一个流浪儿回来以前,是不会快乐的。(二 )神的爱是一种忍耐的爱 。羊是特别愚笨的,牠所遭遇的危险,是不能责怪牠不知道的。我们对于愚笨的人往往少有忍耐,当他们遭遇患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说:‘这是他们自己的错,是他们自找的麻烦,不用在这种傻瓜身上浪费同情吧!’神并不是如此。羊儿可能愚笨,牧羊人还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救牠。人也许愚拙,但神的爱仍旧临到有罪但为罪忧伤的愚拙人。(三 )神的爱是一种寻找的爱 。牧人并不是祇等迷羊回来,他一定要出去寻找。这就是犹太人不能了解基督徒关于神的思想之地方。犹太人欣然同意若罪人沮丧爬行而归,神将会赦免。但是,我们知道神的爱远胜于此,因为神在耶稣基督里来寻找那浪子。神不满足于等候人自行回家,祂不计代价地出去寻找他们。(四 )神的爱是喜乐的爱 。处处都充满着欢喜;祂没有指责,也没有怨恨与不肯接纳,祇有欢喜。我们时常在接纳一位忏悔者时,附带着一篇道德演讲,而且清楚的表明,他必须自认为该受谴责,否则我们不会再用他,不信任他了。人永远也不会忘记别人的过去,时时提起他的罪,与他作对。神把我们的罪放在祂的背后,当我们回到祂那里时,完全充满纯粹的喜乐。(五 )神的爱是一种保护的爱 ,是寻找并拯救的爱。有的爱使人毁灭,有的爱使人软弱。但神的爱,却是保护的爱,能够拯救人,叫他服事他的同伴。这种爱可以使流浪的有智慧,软弱的变为刚强,罪人得清洁,罪的俘掳成为圣洁的自由人,而那曾经被试探所胜的,成为得胜者。挽回顽固的人(十八15) 这段经文在许多方面是整个马太福音中最难以解释的之一。它的困难是由于它与事实不符,看来似乎不像耶稣的口气。它的语气比较近乎宗教会议的教条。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来看:耶稣总不可能采用现在的形式来说这番话。这番话未免过于律法主义,如果换一位犹太的拉比来说还比较像一点。耶稣也不可能吩咐祂的门徒把事情带到教会去,因为那时候教会并不存在。而这段经文的口气是暗示着一个发展完全,有组织并有教规系统的教会的存在。此处说到税吏与外邦人是无可救药的教外人,其实耶稣被控告为税吏与罪人的朋友,祂从来也不说他们是没有盼望的外人。每次论到他们的时候,祂总是带着爱心与同情,甚至还加以赞赏(太九10 ,十一19、 ,路十八10 ,太二十一31) 。最后,这段经文整个的口气是说饶恕人有一个限度,到了某种时候,人也许会被他的同伴弃绝而没有盼望,这不可能是耶稣说的话。最后一节论及捆绑与释放,实际上好像是给予教会保留或赦免罪恶的权柄。有许多的理由使我们认为这句话不可能是耶稣言论的正确报导,必定是后来,当教会的训练比较有了规则,而忘记了爱心与赦免。虽然这段经文不是耶稣这论的正确报导,但它同样肯定是回顾耶稣所曾说过的。我们是否能够从它的背后再来看看耶稣真正的意思是甚么?从最广义来说,耶稣所说的乃是:‘若有人得罪了你,尽可能使那个人认错,赶快把你和他之间的纷争纠正过来。’这段经文基本的意义乃是:我们决不要容让任何足以破坏基督徒群体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的事情存在下去。如果有甚么错误,我们要怎样把它纠正过来呢?这段经文提供我们整套在基督徒团契之中,弥补破碎关系的行动计划:(一 )如果我们感到甚么人错待了我们,应当马上把我们的抱怨说出来。最坏的就是把那件错误闷在心里面,这是一个我命伤。它能够毒害整个的心灵与生命,使我们个性受伤害。任何这一类的感觉,必定要开诚布公地叙述出来,面对它:我们常会在说的时候,就发现整个的事情是何等的不重要与琐碎。(二 )如果感到有人错待了我们,我们应当亲自找他。写信比任何方法招致更多的烦恼,一封信可能被误读、错解,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传递了一种从来也未曾想到的口气。我们若对任何人有嫌隙,祇有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面对面。说的话往往能够解决书写可能恶化的争论。(三 )如果个人私下的会面没有达到和解的目的,我们就应该带一位或几位有智慧的人与我们同去。申命记九章十五节 曾如此说:‘人无论犯甚么罪,作甚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以定案。’这是存在马太心中的话,但是这种作见证并不是向一个人证明他有罪。带两三个有智慧的人,表明要在和解的过程中加以协助。很可能错误是在于我们,并不在于对方。而且一个人最怀恨的,往往正是那个他所得罪的,而对这样的怀恨,我们无论说甚么都不行。祇要把这件事情,跟一些有智能、仁慈、爱心的人再说一遍,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气氛,至少使我们有一个机会看见我们自己‘如同别人看我们一样’。拉比有一句智慧的话:‘不要单独地判断,因为除了一位(就是神 )以外,没有谁能单独地判断。’(四 )如果还是不行,我们一定要把个人的困难带到基督徒的团契中。为甚么呢?因为诉诸法律,或非基督徒式的辩论,决不能解决问题。律法主义不能解决甚么问题;祇会产生更多的麻烦。在基督徒的祷告,基督徒的爱心与基督徒团契的气氛之下,个人的关系可能纳入正轨。很清楚的,这是假定该基督徒的团契是真正基督化的,而它努力判断一切,并不是根据一本实行与程序的书本,而是在爱的亮光之下。(五 )现在我们面临本段经文中最困难的部分。马太说如果这样做还不行,就应当把那错待我们的人,当作是外邦人与税吏一样。初看这番话好像是弃绝这个人,把他当作没有盼望、无可救药的那种人。这肯定不是耶稣的意思。祂决不可能对人的赦免加以限制。那么祂是甚么意思呢?我们已经看到,当祂论到税吏与罪人的时候,祂总是带着同情、温柔与对他们的好质量加以赞赏的态度。耶稣所说的可能是:‘如果你做了这一切,如果你给予罪人一切的机会,而他依旧刚硬顽固,你可能认为他并不会比背叛的税吏,或无神的外邦人强多少。你的想法也许并没有错,可是我并不认为税吏、外邦人与罪人是没有盼望的人。我在他们身上的经验,乃是他们也有一颗接受感动的心。在他们中间有许多人,例如马太与撒该,后来做了我最好的朋友。刚硬的罪人虽然好像税吏与外邦人一样,你仍旧能够得着他们,如同我曾经得着他们一样。’其实,这并不是丢弃一个人的命令,而是一个挑战,叫我们以那能够感化最刚硬心肠的爱去得着他。它并不是宣称某些人是没有盼望的,而是宣称耶稣既发现无人是没有盼望的,我们也必须如此。(六 )最后论到捆绑与释放。这番话佷难以了解。它的意思决不是教会能够灭少或赦免罪恶,因而在时间或永恒中,决定人的命运。它的意思可能是:我们与同伴间所建立的关系,不但可以维系在时间之内,并要进到永远,因此我们必须纠正它们。同在的能力(十八19) 耶稣所说的这番话,我们若不是经过探查与了解,就会使我们感到极度的伤痛与失望。耶稣说如果在地上有两个人同意他们所祷告的任何事情。他们一定会从神那里得到。如果我们按字面来接受,而不附带任何条件,显然不是实在的。无数次两人同意为所爱的人的身体或灵魂祈求,而他们的祷告并没有按安面得到答复。神的百姓无数次同意他们本国的同胞或外邦人的悔改,以及天国的来临祈求,可是祷告完全的答复还离得很远。人们的确同心合意祷告──他们也恳切地祈求──可是并没有得到他们所求的。人若不面对现实,或者教人去等候那不会发生的事,祇能产生有损的结果。我们察看耶稣这番语的意思,就可以看到其中宝贵与深刻的意义:(一 )首先和最重要的意思,是说祷告决不能自私:自私的祷告是得不着答复的。我们并不应该祇为我们的需要祈求:除了我们自己外,丝毫也不想到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我们的祷告应该是团契的祷告,彼此同心合意并记念生命与世界并不是为我们个人而安排的,而是为整个的团契。很可能发生这种情形:如果我们的祷告得到应允,别人的祷告就会失望。我们为自己成功的祷告,时常有可能包含着别人的失败。有效的祷告必须是一致的祷告,从中凡是自私的专注我们自己的需要与愿望的因素,完全一扫而空。(二 )不自私的祈求总会得到答复。可是在这里,正如在任何地方,我们一定要记得祷告的基本法则:这个法则乃是:我们在祷告中所接受的,并不一定是我们所盼望的答复,而是神因祂的智慧与慈爱认为是最好的答复。正因为我们祇是人,具有人的心灵,人的惧怕,人的盼望与人的欲念,所以我们大部分的祷告乃为逃避的祷告。我们祈求从某种试探,某种忧虑、某种伤害与困难的情况之下蒙拯救。神的答复常常并不是逃避,而是得胜。神并不赐给我们力量逃避环境,祂却使我们能够接受那若没有祂同在不能承受的担子;祂使我们忍受苦没有祂就无法忍受的痛苦;祂使我们面对那没有祂决不能正视的困难;祂赐给我们那没有祂就不会有的智慧来处理事。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情形就是一个最标准的示范,耶稣为了要从祂面临的绝境中得释放而祈求,结果祂并没有得到释放却得着能力面对绝境,忍受它并征服它。我们若不自私地祷告,神总是赐下祂的答案,但是这答案永远是祂的答案,不一定是我们的要求。(三 )耶稣接下去说,凡有两三个人奉祂的名聚集,祂就在他们的中间。犹太人也有一句谚语:‘每逢有两人坐着研究律法,神的荣耀就在他们中间。’我们可以把耶稣这伟大的应许分成两种范围。(甲 )我们可以把它放在教会的范围 之内。小聚会,大聚会,耶稣都是一样地同在。祂与祷告会、查经班少数的人同在,正如祂在拥挤的大场面中与人们同在一般。祂不受数字的支配,祇要有忠诚的心一同聚集,不论人数是多么少,祂就会在其中,因为祂把祂整个的自己,给予每一个单独的个人。(乙 )我们可以把它放在家庭的范围 之内。对于耶稣这番话,最早的解释是说:所谓两三个人,乃是指父亲、母亲和孩子,而本段所肯定的乃是耶稣在每一个家庭之中,是一位看不见的客人。有的人除非在所谓的大场面之中,就不肯作出最好的贡献;但是耶稣基督无论在甚么场面,甚至祇有两三个人奉祂的名聚集在一起,就有祂同在的机会。怎样饶恕(十八21) 我们知道很多关于彼得的‘快舌’。彼得一次又一次的急不择言,他的急躁引出耶稣许多不朽的教训。彼得在这一次,自认为非常宽宏大量,行事合宜,他问耶稣他应当饶恕弟兄多少次?然后他建议说应当饶恕七次,作为他对于自己问题的答复。彼得的这个建议,并不是没有理由。一个人应当饶恕他弟兄三次乃是拉比的教训。拉比哈尼拿子约施(Joes ben Hanina )说:‘求邻舍的饶恕不可超过三次。’拉比耶户大子约施(Joes ben Jehuda )说:‘若有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们饶恕他:他若犯三次,他们饶恕他;第四次他们就不饶恕。’圣经中的证据取自阿摩司书;阿摩司书的前几章,对于好几个国家的罪状,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一3、6 ,二1、4) 。藉此推论神的饶恕到三次为止,第四次就要向罪人施行惩罚。人既不可能比神更有恩慈,因此饶恕是以三次为限度。彼得认为他已经相当够进步,因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位,又漂亮地再加上一次,他以急切的自满,提出他若饶恕七次是否足够的建议。彼得盼望得到热烈的称赞;耶稣却回答说:基督徒必须饶恕七十个七次,换句话说,就是无限的饶恕。然后耶稣讲了一个亏负大笔债务蒙赦的仆人的故事,他出去毫无怜悯地对待一位与他所欠之数相比极微小的人;因着他的毫无怜悯,他被定了罪。这个比喻教导了一些功课,这些功课是耶稣不倦的教训:(一 )祂教导了一个贯彻于整本新约的教训──人若要蒙赦免,必需要赦免别人;凡不饶恕他同伴的人,不能求得神的饶恕。耶稣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五7) 耶稣一旦把祂自己的祷文教导祂的门徒,接下去解释其中的一个要求乃是:‘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 正如雅各曾说:‘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二13) 神与人的饶恕必须携手并进才行。(二 )为甚么一定要这样呢?这个比喻中最重要一点是两个负债者之间的对比。第一个仆人欠他主人一万他连得的银子( 编者注:中文和合本译作一千万(两 )银子,一他连得等于七十二斤,合一千多两);一个他连得的银子等于二百四十英镑。一万他连得银子等于二百四十万英镑。这是一笔惊人的债务,比普通一个省的全部豫算还要多。以土买、犹太与撒玛利亚三个省的总收入,祇有六百他连得银子。像加利利这样富庶的省份祇有三百他连得银子。这笔债比君王的赎金还要大,这就是仆人蒙赦免的债。他同伴欠他祇是一笔小数,就是一百个第那流(denarii );一个第那流价值九便士,因此整笔债务还不到五英镑,约为他自己债务的五十万分之一。肯内底(A. R. Kennedy )用这幅生动的图画把这两笔款作一个对比。如果以六便士的银币来偿付这两笔款,一百第那流可以放在一个钱袋里。一万他连得的债款却要召一队的搬运夫,人数约八千六百名,每人搬一袋重达六十磅的六便士银币,如果他们彼此间隔一码,所排的队伍竟长达五英哩,这个对比真会使人大吃一惊!如此看来别人负欠于我们的,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我们负欠于神的相比拟。倘若神已经赦免了我们的债,我们必定要赦免弟兄欠我们的债,我们付出的赦免是无法与我们所接受的赦免相比拟的。--《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 B门徒之间的关系(十八1~35) 这第四部“耶稣教训”集锦主要是谈论耶稣的信徒们(十六8 已经给了我们这样的暗示)彼此之间应有的关系;在别人眼中,他们是与众不同的独特群体。这一大段以十九1 一句惯用的定式(见导论Ⅴ“马太福音的结构”第 (iii) 段)作为结束。在这样的一个群体内,人们有条件互相关心,但也有机会彼此伤害;这个群体是否能健康成长、功效显著,全取决于它所教育的成员相待的态度如何。本章的内容全都实用于耶稣尚在世上传道时期的门徒们,但马太的着眼点还在以后发展的教会,所以他将全部内容简洁紧凑地归在一起。这和载有各种条文法规的那本昆兰“纪律手册”不同(见 Davies,p.221以下),它也不是一本关系指南:处理关系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只见于第15~17节,而且也不是什么“纪律性的规定”,只是给牧者的建议而已。 马可福音中(九35~48) 这段教训写得很简短,马太在其基础上做了扩大(如同第十及十三章),补充进另外一些教训(有的在路加福音中有,有的则只见于马太福音)。为探讨方便起见,可以将本章按主题分成几个部分,可是全章首尾贯通,一气呵成,要作人为的划分往往使释经者感到不便,比如第5节应归入前一小段,还是后一小段,释经者常有举棋不定之感。 耶稣的话是对“门徒们”说的。有的释经者认为,这就是那十二个门徒,这对解释某些话,特别如第18~20节的话很有帮助,不过,耶稣这些话最可能还是对所有的门徒讲的,不光是对领导小组的几位菁英(见 Thompson, pp.71~72, 83~84)。 i. 真正的伟大(十八1~5) 马可福音九33~34 记载,门徒们争论彼此之间谁为大,于是引出了耶稣有关真正的伟大的教导。在马太福音里,问题的“学究味儿”浓些,不过回答里原则却摆得十分清楚。 1. 在希腊文的版本里,门徒的问题以一个虚词“那么”开始(译注:中、英译本里均没有),用以承接上文,因为耶稣在十七25~26 的话揭示了一个新的概念:既然耶稣宣称与“天国”有着特殊的关系,那么,这个新的天国 的权力结构与“世上君王”的权力结构,又怎样相关呢203 ?这里的问题针对的不是教会中的等级制度,更不是问人死后在天上的地位如何,而是要知道,在神的眼中,什么是评价大小的全部准绳(见导论ⅣD“神的子民”第 (ii) 点,原书51~53页,对“天国”的解释)。人类社会对等级问题看得很重204 ,那么,在神的社会里,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2~3. 耶稣的回答非常生动,一针见血,完全与人间的价值观相反。小孩子 在犹太社会里是极微小的,他的长者对他除有一种责任感之外,不会在任何方面重视他,他只能是一个受看顾者,不会是一位受尊敬者。所以,要求门徒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 ,是要求他们在思想方法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不再追求权势,转而接受无关紧要的身分。AV 译为“作信仰上的改变”('be converted'),如果是想给 strephomai (回转、转变)这个希腊语动词加上神学的意义,就不对了,如果是指这种转变的实质是根本性的,那就很贴切(参,约叁一3 ,那里的“重生”概念同此)。所以说,关键是小孩子的地位,不是一般公认的小孩子的天性,像虚心谦让、天真无邪、轻信不疑、好学可塑等等(又有多少家长承认至少头两个是孩子们的天性呢?)。 4. 第2~3节的重点在这里被一语道破了。真正的伟大寓于渺小之中,真正的显赫蕴于平凡之中。这就是天国 对世人价值标准的态度。谦卑自己 ,不是说随意作出苦行的决定,也不是说假装卑微朴素;这里不是谈特性或天性( ICC 说孩子们“没有追求自我进步的意识”果真如此吗?),而是谈要能甘居人下(像耶稣一样;腓二8 用了同样的词组)。 5. 第2~4节的“小孩子”代表的就是6、10、14节里的“小子”(指平凡的信徒),这词意上的转换自本节便开始了。一个像小孩子的 不是指真正年龄小的孩子,而是耶稣的信徒(为我的名 的人),不拘老少,一切甘愿接受小孩子身分的人。那些像这“小孩子”的(4节),他们之所以“大”,是因为他们和耶稣的关系(参二十五31~46 以理解:接待祂那“小子”的就是接待耶稣的原则)。甘德里认为,贯彻这条原则的一种实际作法便是:“基督教会的宗教领袖们能够接纳小人物,即‘平凡的’教徒,特别是青年教徒。”
203 见 Thompson, pp.95~99以了解这一思想的发展过程。
204 见 Davies, p.228,以了解昆兰社团的态度。
ii. 关于绊脚石(十八6~9) 在这段话里多次出现 skandalizo{ (“使跌倒,叫跌倒”,6、8、9节)和 skandalon (“绊倒人的”,7节里出现三次)两个词,意即将人绊倒的绊脚石。为理解这两个词,请看前面对五29~30 ,十一6 ,十三41 的注释。此外,这两个词还见于十三21、57 ,十五12 ,十六23 ,十七27 ,二十四10 ,二十六31、33 等处,故而是马太陈述的重要主题。门徒尚软弱,绊脚石是个实际的危险。这种危险既存在于我们自己身上(8~9节),且隐藏在门徒群体的其他成员之中(6~7节)。所以在第十八章中,才安排了这段启示性的谈话。RSV 和 NIV 所用的译文意义未免狭窄,因为一个人跌倒的原因除“受诱惑而犯罪”之外,还可能是受了轻蔑的对待,未得到应有的关怀,遭到牧师的冷落,得不到别人的原谅等等。 6. 从第2~4节的小孩子到本节的小子 ,词义转换已经完成(见对5节的注释)。十42 和十一25 等处,都曾用同样的提法来指耶稣的门徒,二十五40、45 又将用“最小的”来指他们。这正是世人眼中的门徒,懦弱卑贱、微不足道;参看五3~12 的“虚心的”、“温柔的”、“受逼迫的”等等提法。 所以,这里的小子 固然是指信徒会众中,那些较为懦弱微贱的成员,但也不一定光指他们。凡使任何一个信徒朋友跌倒的,不论是因态度不对,还是因行为不善,或甚至是因该做的没有做到,都会招来严厉的惩罚,比较起来,快速溺死的处置还算是宽大的呢!(倒不如…… 也可能表示铲除了他,对整个会众群体有益;但希腊原文的意思很清楚,对他来说,处死的过程也是越短越好。) 7. 本节明显的“宿命论”味道,与十三37~43 的现实主义描写相互呼应,那里表示 skandala (十三41 ,叫人跌倒)将继续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直到那日之前,我们都是软弱的。这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是有祸了,而其中的每个信徒又各有自己的不幸,因为他们的生活中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使别人跌倒的人并不能因这个事实的存在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他们还有更大的祸事(见二十三13~36 的注释,以理解“有祸了”的意思)。在一个被“必然”统治的世界里又谈个人要负的责任,这不是矛盾吗?说明这个问题,最鲜明的例子当属加略人犹大了。 8~9. 五29~30 记载了同样的话,见那几节的注释。两处有些小小的差异,这里除了手 和眼 之外,还加进了脚 ,不过主要的差别是,这里明确指出,跌倒的人的命运是要被丢进永火 里,这种提法在二十五41 里将再次出现(见那节注释),它进一步发展了十28 “灭在地狱里”的思想。五29~30 告诫门徒,要警惕生活中可能绊倒他的事物。这里既然谈的是门徒之间的关系,便有人认为,手、脚和眼指的是其他可能危害于你的门徒,那样的人应被“砍掉”,即应从会众中开除出去,或是避免与他们接触。可是,不断重复使用的“你”、“你的”、“从你身上”又使人不能不想,你的罪也可能成为别人跌倒的原因,意思与五29~30 的一致;因此,必须付出重价以避免其发生205 。
205 见 Thompson, pp.116~117, 119~120.
iii. 要关怀“那些小子”(十八10~14) 在前几节里,“小子”这两字已作为对普通基督徒的代称,他们的软弱,需要信徒朋友的关怀。这段信息的背后有一个支持它的思想,那就是神的关怀及于每一个人。马太正是为了把这两个思想联系起来,才加进了迷路的羊的故事。正像路加福音在十五3~7 里讲了神 这位牧者对羊的关怀,本章15节以下将要告诉门徒们,应如何像神一样的关怀他们迷途的信徒朋友。 10. 轻看 即使是这小子里的一个 (一个人若关心“教会”,就很容易忽略对个人的关怀)就表明,你并未领悟真正伟大的标准(1~5节),这也就是与我父 分歧,因为每个人对祂来说都重要。在但以理书第十章和十二1 里,使者 是万国万民在天上的代表;在启示录一20 里,他们又是教会的代表。在本节,甚至每个人在天上都有代表,他们常见 神的面 (宫廷用语,表示个人对君王的朝见)。所以,就算是“小子”中最小的,也总有见到父神的机会。 12~13. 在路加福音里,这个比喻是讲给耶稣的对手的,他们反对祂传福音给那些不受欢迎的罪人;在这里则是讲给门徒们听,告诉他们,神这位“牧者”关怀祂所有的“小子”。同一牧者的形象如此合适地应用于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多么奇妙,恐怕只能证明我们人为划分的范畴是多么生硬勉强。路加福音说“失去的”羊,这里说的不是失去(第14节更肯定不会失去),只是走迷了路 ,请看耶利米亚着,《耶稣的比喻》(Jeremias, PJ , pp.133~134)206 ,那里对牧羊人生活习性的生动描写,正好为这个故事作了补充。令人惊奇的是,多马福音书居然完全忽略了(甚至误解了)这一比喻的要旨,那里认为迷失的羊只是“最大的”,是牧人“爱得胜过那九十九只”的! 14. 故事的寓意十分明白,对门徒的指示就是:他应将神对每个“小子”的关怀担在自己的肩上,不可轻看其中任何一个(10节)。第15节以下,将告诉我们如何在实践中体现这条原则。
206 神是寻找失丧羊只的牧人的这段描述反映以西结书三十四1~16 的话,以西结书的话又同样是路加福音十九10 的来源;毫无疑问,这样的联系为许多后期手抄本加进了路加福音十九10 作为马太福音十八11 ,这一节的存在中断了论述的流畅性。
iv.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十八15~20) 第15~17、18节和19~20节原本不是一次讲话时说的,这很可能是真的,但是作者在这里将它们收在一起,以表达一个连贯的思想是很重要的。这段话常常被用作教会领袖们行使纪律处分时的指导。可是,第15~17节的对象是单数的“你”一个门徒,而且所谈的内容不是说要惩罚那得罪了你的人,相反地,要努力拯救那因有罪而处于危险境地的“弟兄”。所以说,这段话是一份很实用的指南,指引门徒照他天父的样子来关怀走失的羊只(10~14节)。 15. 得罪你 几个字在数种重要手抄本中都没有,故可能本不存在于原文之中(见 Thompson, pp.176~177)。假使是这样,那么这里注意的重点是弟兄的罪 ,无论什么性质的罪,而不是指个人之间关系的破裂。到第21~22节才谈到,一个门徒对得罪他个人的弟兄应如何对待的问题。当一个门徒看到他的信徒朋友犯了错误,不应漠不关心,而应大胆地正视现实,并希望朋友悔改得救 (参,林前九19~22 ;彼前三1 ;那两处用此动词表示一个外人转变归主,这里则指一个信徒灵魂毁灭后再次重生得救)。这种牧者般的关怀很容易一变而成破坏性的批评指责(见七1~5 的注释),划分的标志之一就是,尽可能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 时指出他的错来。只在这样作了他不听时,才有必要“暴露”在更多的人面前(指出他的错来 的动词 elencho{ 同样用于路三19 ,译为“责备”;约叁一20 ,译为“责备”;约八46 译为“指证有罪”)。 16. 下一步就应再带一两个人来。他们的作用是来加强劝服的力量;他可能不听一个人的话,但却被两三个人的见证 说服(申十九15) 。申命记第十九章的律法涉及“法院的”审讯,这里不存在这个问题(那“一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罪案发生时的目击者)。得罪人的人不是在“受审”(请与哥林多后书十三1 ,提摩太前书五19 同样的行文相对照)。上述旧约章节的要点是,原则上,数目加倍的见证人说服力也会更强一些,和法院审讯无关。 17. 最后,只在必要时门徒才可告知教会 (即门徒会众,见对十六18 的注释以理解该词,不过那里设想的是耶稣信徒的整个群体,而这里实际上指的是当地的会众组织)。但是这样作的目的不是要“教会”采取处罚措施,而是给冒犯人的人认真地听的机会,因为这已是劝说的最后阶段,应引导他来认罪。教会的聚会不是来裁定一次论战,而是由牧师来作一次呼召207 。倘若呼召没有生效,这一节也未有只字提及教会可以将他逐出教门,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只是建议你 个人如何对待这不知悔改的人。外邦人和税吏 在那时代代表一个好犹太人不去接近的人。在实践中,耶稣并不同意采取这种不接近的作法(如八5~13 ,九9~13 等处),但不等于在表达一种比喻化说法时,不可以借用他们来指那些必须躲避的人(甘德里解释他们为“被排斥的”,伯纳德为“被隔离开的”),就像我们说“把某人送到科芬特里去”(sending someone to Coventry,意指将某人逐出他所在的圈子,不再与他来往)并不等于说我们不喜欢科芬特里这个城一样!即使各样劝说都不成功,给予他的冷淡也还可能令他觉醒;总而言之,一个人若是顽固地对抗信徒朋友们一致的判断,与这种人就没有什么真正的交往可言。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个定式(见五18 的注释)和第18~20节复数形式你们 的使用,都显示马太在这里加进了另一段话,原本是对更广泛的听众说的,但他意识到与第15~17节的牧者题目有关联。除了以复数代单数之外,其他都和十六19 的话相同所以说,彼得的法定权力在此已授予了这整个的门徒小组。第17节教会对罪人进行呼召的基础,就是他们对一个信徒的品行对错的一致判断;这一节则肯定他们有判断的权利,因此,如果他们不允许一个弟兄的罪不受谴责,那就是说他们事先已得到了天上 的许可(见十六19 中将来完成式结构的注释)。捆绑 和释放 在这里的意思和在十六19 里的一样(对象是事 不是“人”),指的是宣布什么是罪,什么不是罪,不是直接去谴责或饶恕某一个罪人,当然事情弄清楚了,人怎么样也就清楚了。伯纳德中肯地指出,教会在行使这一神圣的权力时,应该对信徒有足够的爱护和同情!当然,本节并未宣布教会的会众应怎样来行使这一权力,由谁来代理行使这一权力,这里既未提出教会领袖,又未提及长老(参二十三8~12 ,那里有些很中肯的警告)。 19~20. 又一次使用公式,表明耶稣另一段独立的讲话的开始,不过前后的思想仍是连贯的,不光在于两三个人 的提法与第16节一致,还因为再次重复了在地上 作的决定必在天上 得到认可的应许。这一应许已不局限于对“教会”整体,而且扩及你们中间两个人 同心合意的祈求,因为如果他们奉我的名 聚会,耶稣本人就在他们中间。戴维斯(225页)称之为“拉比主义的基督化”,因为它很像犹太教信仰的“只要有两个人在一起而且有律法书在他们中间,那么舍吉拿(神的临在)就与他们同在”(Mishnah, Aboth 3:2)。不过现在耶稣本人就是“神的临在”。那位讲二十八20 的话的耶稣,那位名为以马内利(一23) 的耶稣在这里向祂的门徒们保证,这伟大的宇宙性的真理,也适用在个人身上。因此,即使是两三个同心合意的门徒这种不显眼的聚集,也有了崭新的意义,这真理的应用,在本段经文中是在第15至17节,为罪人祷告一事上,不过,耶稣在祂门徒中间的原则,和他们同心合意地求告就能产生效果的原则,绝不只用于这一种情况(在十七20 ,约十四12~14 等处耶稣也都作了应许,这些应许都不应被看作是一条自然而然成功的公式,好像只要同心合意的求告且奉的是耶稣的名,就算祷告的内容与耶稣的要求不符也能成功)。
【太十八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
在希腊文的版本里,门徒的问题以一个虚词“那么”开始(译注中、英译本里均没有 ),用以承接上文,因为耶稣在十七25~26 的话揭示了一个新的概念:既然耶稣宣称与“天国”有着特殊的关系,那么,这个新的天国的权力结构与“世上君王”的权力结构,又怎样相关呢?这里的问题针对的不是教会中的等级制度,更不是问人死后在天上的地位如何,而是要知道,在神的眼中,什么是评价大小的全部准绳。人类社会对等级问题看得很重,那么,在神的社会里,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2~3 】
耶稣的回答非常生动,一针见血,完全与人间的价值观相反。小孩子在犹太社会里是极微小的,他的长者对他除有一种责任感之外,不会在任何方面重视他,他只能是一个受看顾者,不会是一位受尊敬者。所以,要求门徒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是要求他们在思想方法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不再追求权势,转而接受无关紧要的身分。AV译为“作信仰上的改变”('be converted' ),如果是想给strephomai(回转、转变 )这个希腊语动词加上神学的意义,就不对了,如果是指这种转变的实质是根本性的,那就很贴切(参 约叁一3 ,那里的“重生”概念同此 )。所以说,关键是小孩子的地位,不是一般公认的小孩子的天性,像虚心谦让、天真无邪、轻信不疑、好学可塑等等(又有多少家长承认至少头两个是孩子们的天性呢?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3 】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小孩子是最会倚靠的。他所有的供给,都在他父母的爱中。他只会啼哭;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翻译出来,就是说:「妈妈呀,洗净我,我不能洗净我自己。妈妈呀,给我衣服穿,我赤着身体,不能自己穿衣服。妈妈呀,餧养我,我不能餧养我自己。妈妈呀,带领我,我不能走路。」主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就是说,我们应当站在无依无靠的地位上来到主耶稣的面前说:「主阿,洗净我。」「给我衣服穿。」「餧养我。」「带领我走前面的路。」── 选
【太十八3 ,4像小孩子「若不回转,变作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
什么样的人能进天国呢?很希奇,主耶稣说:乃是像小孩子的人,不是什么大有智慧、能力、本领的人。在另一处,主也指着小孩子说:「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 )小孩子有什么长处呢?主在这里特别提到「谦卑」。我们一遇到大人,就觉得在大人里面有骄傲、虚伪,不容易接近,尤其是有一点才能、本领,取得什么名利、地位的人。更有骄傲自满的气概,令人感到不易接近,而小孩子却天真,自然,没有什么架子,很容易与别人合在一起。
所以在天国里,没有骄傲的人,只有谦卑像小孩子的人。越谦卑越受到欢迎和尊敬,而骄傲的人却被人厌恶。我们不是等到进天国以后才谦卑,才变作小孩子的样式,乃是现在就回转变作小孩子的样式,像小孩子那样的谦卑,为此我们要除去那些骄傲的心,以及能使我们骄傲的事,应当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不要自视胜过别人,高过别人,使自己有可以骄傲的根据。
其实骄傲的人心中没有安息,很怕失去他可以自夸的东西,而谦卑的人则十分平安、知足、喜乐、满意。更重要的是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
所以应当甘心乐意作一个小孩子,受人的轻视,只讨神喜悦就够了(太1125-29 )──《每日天粮》
【太十八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
真正的伟大寓于渺小之中,真正的显赫蕴于平凡之中。这就是天国对世人价值标准的态度。谦卑自己,不是说随意作出苦行的决定,也不是说假装卑微朴素;这里不是谈特性或天性(ICC 说孩子们“没有追求自我进步的意识”--果真如此吗? ),而是谈要能甘居人下(像耶稣一样 腓二8)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第2~4节的“小孩子”代表的就是6、10、14节里的“小子”(指平凡的信徒 ),这词意上的转换自本节便开始了。一个像小孩子的不是指真正年龄小的孩子,而是耶稣的信徒(为我的名的人 ),不拘老少,一切甘愿接受小孩子身分的人。那些像这“小孩子”的(4节 ),他们之所以“大”,是因为他们和耶稣的关系(二十五31~46) 。甘德里认为,贯彻这条原则的一种实际作法便是:“基督教会的宗教领袖们能够接纳小人物,即‘平凡的’教徒,特别是青年教徒。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从第2~4节的小孩子到本节的小子,词义转换已经完成(见对5节的注释 )。十42 和十一25 等处,都曾用同样的提法来指耶稣的门徒,二十五40、45 又将用“最小的”来指他们。这正是世人眼中的门徒,懦弱卑贱、微不足道;参看五3~12 的“虚心的”、“温柔的”、“受逼迫的”等等提法。
所以,这里的小子固然是指信徒会众中,那些较为懦弱微贱的成员,但也不一定光指他们。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6 】
此处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 。犹太人磨麦子是把它放在两块圆形的石块之间磨碎。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块有一个把手,可以扶着转动,这种磨石通常并不会太大,一位家庭主妇就能够转得动,用它来磨麦子供给家庭的需要。但是一个mulos onikos 是需要一匹驴子来拉动的磨石(onos是希腊文的驴子 mulos是希腊文的磨石 )。这种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
而且希腊文中所说的,并不是把这个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远远的大海中。犹太人很怕海,他们认为天堂是一个没有海的地方(启二十一1) ,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遥远、最孤独、最荒凉之地。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
本节明显的“宿命论”味道,与十三37~43 的现实主义描写相互呼应,那里表示skandala(十三41 ,叫人跌倒 )将继续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直到那日之前,我们都是软弱的。这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是有祸了,而其中的每个信徒又各有自己的不幸,因为他们的生活中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使别人跌倒的人并不能因这个事实的存在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他们还有更大的祸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8~9 】
五29~30 记载了同样的话。两处有些小小的差异,这里除了手和眼之外,还加进了脚,不过主要的差别是,这里明确指出,跌倒的人的命运是要被丢进永火里,这种提法在二十五41 里将再次出现,它进一步发展了十28 “灭在地狱里”的思想。五29~30 告诫门徒,要警惕生活中可能绊倒他的事物。这里既然谈的是门徒之间的关系,便有人认为,手、脚和眼指的是其它可能危害于你的门徒,那样的人应被“砍掉”,即应从会众中开除出去,或是避免与他们接触。可是,不断重复使用的“你”、“你的”、“从你身上”又使人不能不想,你的罪也可能成为别人跌倒的原因,意思与五29~30 的一致;因此,必须付出重价以避免其发生。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注:有古卷在此有 」
轻看即使是这小子里的一个(一个人若关心“教会” 就很容易忽略对个人的关怀 )就表明,你并未领悟真正伟大的标准(1~5节 ),这也就是与我父分歧,因为每个人对祂来说都重要。在但以理书第十章和十二1 里,使者是万国万民在天上的代表;在启示录一20 里,他们又是教会的代表。在本节,甚至每个人在天上都有代表,他们常见神的面(宫廷用语 表示个人对君王的朝见 )。所以,就算是“小子”中最小的,也总有见到父神的机会。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0 小孩子有天使服事他们,是否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最少一位天使服事或说暗中保护他?】
主那稣教训门徒不可轻看小子中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天父的面。这是犹太人传统的信仰,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最少一位天使保护他和服事他。彼得被天使释放离开监牢之时,曾到马利亚家去敲门,他们未开门前,便说:“必是他的天使”(徒十二章13 一l5节 )。
希伯来书一章14节 说:天使都是服役的灵,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这节圣经清楚指出基督徒是有天使暗中保护和服事的。在诗三十四篇7节 说:那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神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天使与人的记载,证明这种信仰是正确的,我们虽然看不见天使,天使却看得见我们。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八12~13 】
在路加福音里,这个比喻是讲给耶稣的对手的,他们反对祂传福音给那些不受欢迎的罪人;在这里则是讲给门徒们听,告诉他们,神这位“牧者”关怀祂所有的“小子”。同一牧者的形象如此合适地应用于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多么奇妙,恐怕只能证明我们人为划分的范畴是多么生硬勉强。路加福音说“失去的”羊,这里说的不是失去(第14节更肯定不会失去 ),只是走迷了路,请看耶利米亚着,《耶稣的比喻》(Jeremias- PJ- pp.133~134 ),那里对牧羊人生活习性的生动描写,正好为这个故事作了补充。令人惊奇的是,多马福音书居然完全忽略了(甚至误解了 )这一比喻的要旨,那里认为迷失的羊只是“最大的”,是牧人“爱得胜过那九十九只”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
故事的寓意十分明白,对门徒的指示就是:他应将神对每个“小子”的关怀担在自己的肩上,不可轻看其中任何一个(10节 )。第15节以下,将告诉我们如何在实践中体现这条原则。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
得罪你几个字在数种重要手抄本中都没有,故可能本不存在于原文之中(见 Thompson- pp.176~177 )。假使是这样,那么这里注意的重点是弟兄的罪,无论什么性质的罪,而不是指个人之间关系的破裂。到第21~22节才谈到,一个门徒对得罪他个人的弟兄应如何对待的问题。当一个门徒看到他的信徒朋友犯了错误,不应漠不关心,而应大胆地正视现实,并希望朋友悔改得救(参 林前九19~22 ,彼前三1 ,那两处用此动词表示一个外人转变归主 这里则指一个信徒灵魂毁灭后再次重生得救 )。这种牧者般的关怀很容易一变而成破坏性的批评指责(七1~5) ,划分的标志之一就是,尽可能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时指出他的错来。只在这样作了他不听时,才有必要“暴露”在更多的人面前(路三19 ,译为“责备” 约叁一20 ,译为“责备” 约八46)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
他可能不听一个人的话,但却被两三个人的见证说服(申十九15) 。申命记第十九章的律法涉及“法院的”审讯,这里不存在这个问题(那“一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罪案发生时的目击者 )。得罪人的人不是在“受审”(书十三1 ,书五19)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教会在此指地方的会众。这一名词的含意见十六18 。
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指逐出教会,开除教会籍之意。但从耶稣对待他们的态度来看,这句话很不可能出自耶稣的口(八11~12 ,二十一31~32) ,也不符合马太所阐明福音的基本精神(九9~13 ,十五21~28) 。这大概属于稍后福音传统在其传递过程中,由犹太基督教会在教会纪律的形成中所加进去的。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17 教会】
问:马太福昌第十八章十七节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史一样。」
之教会,何所指?
答:四福音书里,提起教会的就只有马太福音。马太福音两次说到教会,都是应当受颂赞的主亲口说的。一次在第十六章十八节 ,另一次就是在这里(十八17) 。
圣经对于教会的意思有二:(一 )所有蒙主宝血救赎的人所合成的教会,圣经称她是基督的身体;(二 )各处信徒被主集合,而成为该地的教会,如圣经所记的「在哥林多」、「在加拉太」的教会等等。一是从古至今的普世教会;一是一个本地的教会,为从古至今普世教会的一部分;(现今各宗派的教会 并不为圣经的教会 她们并不是从古至今普世的教会 自无待言。她们也不是一个本地的教会 因为圣经各处的教会都是说在「某地」的教会 并无晚近各宗派的名目及人造的会政。 )马太福音两次说的教会,也是表明这个意思。十六章十八节 是普世的教会;十八章十七节 是本地的教会。―― 倪柝声
【太十八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
这节经文的话句与十六19 同,所不同的有二:(一 )在此耶稣的应许是给予教会全体的(十六18) ;(二 )捆绑和释放在此指宣告定罪(逐出教会 )和赦罪的权柄,(约贰一十23) 。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上文那「凡」字太宝贵了。圣经在这里指出:天上执行的尺度是依随地上的求索而实现,但因天上的能力和供应总是远超地上的祈求,所以不论捆绑或释放都必超过我们在地上所求的。
为什么我们的祷告往往仅顾到祈求脱罪,或只苦求自己能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呢?是的,「愿你的旨意行在我身上」这样的祷告,的确已属一个很好的开端;但不能停在这里,必须住前进到「愿你的旨意行在全地上」。今天神儿女的祷告太过注意微小琐碎的事,而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着要带下并释放,天上许多权能万钧的伟业巨擘。为个人需要的祈祷,必须推进到为国度的祷告。从这一角度来看,教会就自然是天上施工的对象,是天上能力流过的管子,也是成全神伟大计划的凭借。天上现今有许多工作堆积如山,这都是因为神在地上还没有找到祂的出口、教会尚没有释放该有的祷告。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18 教会权柄】
问: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比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及约翰福昌第二十章二十三节 :「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不知如何解释。有人谓此等言论为中世纪教会所加入,非主耶稣本人所主张。不知先生以为如何?祈在《基督人报》解答为荷!
答:对于原文的古卷,这两节圣经的权威是很靠得住的。所说中世纪教会所加入,毫无根据。究竟这两节圣经的教训是实在的。主在马太福音特别以「我实在告诉你们」为引端,就是表明祂所要说者的重要。这两节是讲教会革除信徒的事。要从教会革除人,就是表明这人从前也是教会的一分子。这里并不是得救和沉伦的问题(林前五5) ,因为被革除的人,是已经得救的。
这里的意思是:教会革除信徒的事,如果是按?神的话语而行的,神就在天上要承认祂在地上教会所作的。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 更是明白。第二十三节是紧连在第二十二节之后的。没有圣灵的力量,就没有正当的革除。革除的权柄,乃是随?圣灵能力之后的。这两节应当与哥林多前书第五章十一至十三节 和第六章九至十节 同读。凡被教会所正当革除的人,这个人虽然自己得救,然而必不能在千年国时作王。―― 倪柝声
【太十八19~20 】就如神视教会所作的决定是有效的(18 ),所以团体同心的祷告(亦即表示灵里的合一 )是有力的,必得神垂听(约十四13~14) 。这两节应许的话跟教会纪律问题的处理有密切的关系;教会所作正确而适当的决定有赖于教会本身在灵里的合一和基督临在中的指引。
两个人构成团体的最小单位。神并不忽略由两个人同心呈上的祈求,以期获得教会纪律的功效。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0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上引的经文,在答应祷告这件事上,给人一个奇妙的应许。但这应许所附带的条件,乃是至少要有两个人,并且他们是同心合意的。为什么他们的祷告得蒙答应呢!因为这两三个人是「奉我(主耶稣 )的名聚会。」那是说他们不仅是见面聚首,乃是被聚集来的(被动式 )。我们注意这个分别:被聚集不仅是我们自己去,也是被神的灵所感动而去的。他们来聚会,不是为着自己的事,而是对主有一个专一相同的关切。这个事实把他们连结在主的名下。当这个光景一出现,主耶稣就说「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并给他们带领、启示和光照。赞美神,主的话不单是一个应许,而且是一个事实的声明。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21~22 】
拉比们讨论过这个问题并建议不超过三次(请看 ICC 的有关部分 )。彼得提出七次已经相当宽厚了,可是耶稣的回答表示没有限度,也不用计算。祂的话反映创世记四24 ,却把拉麦无时或止的复仇心和门徒们大度汪洋的宽恕心作了鲜明的对比。创世记四24 的希伯来文清楚地指出七十七(见 RSV边注 ),希腊文翻译出来也是如此(Gundry- UOT- p.140 ),有人还要揣摩,这数字究竟是七十七呢还是四百九十,我看这正是作了耶稣所反对的书呆子式的计算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21~22 】
我们知道很多关于彼得的『快舌』。彼得一次又一次的急不择言,他的急躁引出耶稣许多不朽的教训。彼得在这一次,自认为非常宽宏大量,行事合宜,他问耶稣他应当饶恕弟兄多少次?然后他建议说应当饶恕七次,作为他对于自己问题的答复。
彼得的这个建议,并不是没有理由。一个人应当饶恕他弟兄三次乃是拉比的教训。拉比哈尼拿子约施(Joes ben Hanina )说:『求邻舍的饶恕不可超过三次。』拉比耶户大子约施(Joes ben Jehuda )说:『若有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们饶恕他:他若犯三次,他们饶恕他;第四次他们就不饶恕。』圣经中的证据取自阿摩司书;阿摩司书的前几章,对于好几个国家的罪状,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一3-6 ,二1-4) 。藉此推论上帝的饶恕到三次为止,第四次就要向罪人施行惩罚。人既不可能比上帝更有恩慈,因此饶恕是以三次为限度。
彼得认为他已经相当够进步,因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位,又漂亮地再加上一次,他以急切的自满,提出他若饶恕七次是否足够的建议。彼得盼望得到热烈的称赞;耶稣却回答说:基督徒必须饶恕七十个七次,换句话说,就是无限的饶恕。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23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
一个王,王在犹太拉比述说比喻时,常被用来作为比喻中的主角,常作神象征性的代表。这比喻在三十五节被用以比较神。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
一千万银子原文作一万个他连得(talents ),是相当大的数目。这不是这比喻中的欠债仆人所能偿还的。这夸张语正是引伸世人在神面前欠了还不清的债。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
在此主人吩咐的话并不意味着这位欠债的仆人若把他所有的一切连同自己、妻子和儿女都卖了就能还清这笔债;主人只能取回这仆人所有的一切罢了。旧约中有时也提到以卖身作奴仆来还债之事(摩二6 ,八6 ,尼五4~5) 。
因为他没有甚么偿还之物或译“既然他不能还”。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宽容原文字makrothumeo是旧约圣经中一特殊的用语,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特别以这字以及其同源字来指在审判来临之前,神忍耐,给予罪人更多悔改的机会(出三十四6) 。
将来我都要还清为求暂缓所说的话;其实,这还清的诺言是不可能实现的。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
动了慈心原文字splangchnistheis或译作怜悯,屡次被用来描写耶稣对人实际的情况所表现的态度(九36 ,十五32 ,二十34) 。
债原文字daneion在新约中仅在此用过一次,意即“借款”。显然地,这一千万银子是主人借给这位仆人的款项。当然,不用说这仆人无法缴纳利息,连本钱也无法偿还。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8~30 】
以欠债数额的差异作一明显的比较;这欠他主人巨款的仆人不但没有表现以感恩图报的心情,免了欠他少数银子的同伴,反而紧紧地逼着他还清。
──《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31~34 】
其它同伴不忿他这种行为,便告诉了主人。主人为这冷酷无情的欠债人大为愤怒。虽然他曾宽赦这仆人,免了他巨大的债项,但他现在竟毫不留情,不愿宽容别人的小数欠款。于是仆人便被交给掌刑的,直至他还清了债项。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太十八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掌刑的,英译“狱卒”,是个用得并不恰当的委婉词,希腊原词意为拷问者,他们的职务就是用刑逼迫欠债者及其家人拿出钱来。这当然只是比喻的一部分,完全没有要把神描绘成鼓励残酷用刑者的意思。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
耶稣的要意寓于这最后的一节,不过是以整个比喻故事为基础的。不宽容别人的人不可能希冀得到宽容。这点在主祷文里和紧接其后的解释里已经表示得十分坚决(六12、14) ,那里用“债”来代表罪,这里更用欠债的故事把那里的思想阐明出来(24、28、30、32、34等节全用了同一词或同源词 )。如果教会是一群蒙神宽恕的人,那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应以互相宽恕为标志,这应是教会的基本特征;从心里几个字就表示不是口惠而实无,不是巧嘴花舌,也不是律法主义。
──《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2 】
有传说论到这孩子长大以后,为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 ),他后来也作了教会伟大的仆人,一位大作家,最后为基督殉道。这个传说是由于伊格那丢为提阿甫若(Theophoros )的别号,即『上帝怀抱』或『上帝支持』之意。这个传说还说为,因为耶稣把他抱在祂的膝上使他接受了这个名子。
有可能是如此,更可能是彼得发出这个问题,耶稣带来放在中间的孩子,就是彼得的小男孩,因为我们知道彼得结过婚(太八14 ,林前九5)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4 要像小孩子从头学起】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人想要进天国最重要、也是最起码的,就是要变成小孩子,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天国的事,我们都是一点也不懂的,都像小孩子一样,要从头学起,否则就进不了天国,这是必然的事。
因为我们生在地上的国,那里晓得天国的事。正像一个小孩子,要作地上的人一样,就必须从头学起;我们对天上的事,从没有看见过,要想进到他的国里去,那就得承认自己是什么也不懂、也不会的。要作天国的人,就得像小孩子学地上的事一样,那样谦卑的学起。
要学天国的样子,就当有谦卑的心,如同小孩子学作人的事一样,一点点,一样样的学,说话要学,吃饭要学,做人更要学。
作天国子民的人,要从何处学起,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为主的名接待人。哦!这是作天国子民要学的头一件事;你若不会接待人,你就不会作天国的人,或说你就作不好天国的人了。可见接待人的功课是何等重要,又何等不易学啊!
保罗在凡事上都谦谦卑卑的学,他说:“我并不是因缺乏说这话,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谦,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
”(腓四11-12) —— 李慕圣《晨光》
【太十八6 】
越是有良心的人,在这一类的事上越会感到自责。有人讲述一位垂死的老人,他处在极大的苦恼之中,后来去问他是为了甚么原因,他说:『我作孩子的时候,一天在一块指路牌附近玩耍,我把那个指路牌扭转了,使它的箭头指着一个错误的方向,我一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我所做的事走错了方向而悲伤。』教别人犯罪乃是罪中之罪。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8~9 】
有一个拉比的故事说到拉比撒该子约卡南(JochananbenZaccai )豫见到他的死亡而痛哭,有人问他为甚么如此伤心?他回答说:『我现在所哭的是为了他们把我带到万王之王的面前,祂是圣者,蒙福的,祂是活着并要存到永永远远,永世无尽;祂若发怒,祂的怒气,就是永远的怒气:祂若捆绑我,祂的捆绑是永远的捆绑;祂若杀我,祂的杀害是永远的杀害,我无法用言语向祂和解,也不能以钱财向祂施行贿赂。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10 】
在十一世纪的时候,布尔根地的若伯特(RobertofBurgundy )公爵乃是一位伟大的战士与武士型的人物,他正准备去出征。他有一个小男婴是他的继承人,在他离家以前,他要所有的男爵与贵族前来,向这个男婴宣誓,如果他自己有任何不测,他们必须对这男婴效忠。他们带着摆动的羽饰和铿锵作响的盔甲,跪在这小婴孩的面前。有一位男爵露出笑容,若伯特公爵问他为甚么要笑,他说:『这孩子实在太小了。』『不错!』若伯特公爵说:『他的确很小……可是他一定会长大。』他真的长大了,这婴孩变成了英国的征服者威廉。
──《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15 「你就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去指出他的错来。」
】
「孩子啊,你的兄弟在哪里?」
「主啊,我不知道,我没有见到他,没有与他说话好久了,其实我看不见他,也不在乎,对我来说他已不再存在。」
「他得罪了你吗?你们中间有了鸿沟?记得我说过,当你到祭坛来献礼物,如果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是的,主啊,我记得,但是现在情形不同,是他不对,他得罪了我,所以我不会找他,让他来找我吧!」
「你看他会来找你吗?」
「我看不会,他不是你的门徒,他怎么也不肯上门来向我道歉的。」
「那么你必须去找他,指出你们中间的错失,尽量得回他的友情。」
「我如果去找他,表明是我错了,他会这样想的。」
「你是看守弟兄的,你要得回他,不是只为你,也为我。起初是他不对,没有爱。但是现在是你错了,你要去为他的错失,替他洗脚,得回他来。
【太十八17 捆绑与释放──若是不听你们,就告诉教会。】
如果我们要认识公义的神,必须承认神特性之一,是对于“是”与“不是”,看得很认真。事实上,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界定,必须有一些基本的“是”与“不是”,否则无法认知。最简单的如:你是你,你不是他;是是,非非。 新约圣经里,主耶稣第一次提到教会,是在彼得承认:“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后;主随即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太一六16-18) 看,这里的“是”字有多么要紧! 教会是建造在对基督正确认信的盘石上。圣经说:“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教会既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主耶稣第二次提到教会,就说到教会的纪律和权威。不过,教会是由人组成的,难免彼此之间会发生问题;但因为教会有真理的标准,而在教会以外没有真理的准衡,很明显的,教会内的问题,应该向教会寻求解决。 首先,如果弟兄亏负了弟兄,最好的方法是彼此能私下和解,“指出他的错来”。圣徒相爱,应该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有错的一方,肯接受认罪。 如果错的一方不肯接受,就应要两三个人的公证。 如果无效,要告诉教会。教会奉主的名聚会,同心合意祈求主就同在:“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一八15-20) 这里所说的“捆绑”和“释放”,是法律语词,是说禁止或认可的意思。教会依照真理作的判决,有属灵的肯定或否定的权威,信徒应该尊重,违背的即是背弃真理,也不属于教会。 是在这样真理的背景下,保罗指责哥林多教会,信徒打官司,不寻求圣徒的审判,而求外人审判,证明看重今世,忽视永世,轻看教会的属灵权威和纪律(林前六1-8) 。 教会内肢体间彼此兴讼,动辄诉诸法庭,是因为教会失去了功能和权威,失去了真理准衡,不能判定是非,是可耻的。教会不应该有欺凌相争的事;不幸有了,应该在会内解决。将来审判天使的,该以真理原则判断今世的事。(林前六2-5) 求主怜悯教会,恢复属灵的权威,敢于持定真理的标准。
【太十八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上文那「凡」字太宝贵了。圣经在这里指出:天上执行的尺度是依随地上的求索而实现,但因天上的能力和供应总是远超地上的祈求,所以不论捆绑或释放都必超过我们在地上所求的。
为什么我们的祷告往往仅顾到祈求脱罪,或只苦求自己能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呢?是的,「愿你的旨意行在我身上」这样的祷告,的确已属一个很好的开端;但不能停在这里,必须住前进到「愿你的旨意行在全地上」。今天神儿女的祷告太过注意微小琐碎的事,而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着要带下并释放,天上许多权能万钧的伟业巨擘。为个人需要的祈祷,必须推进到为国度的祷告。从这一角度来看,教会就自然是天上施工的对象,是天上能力流过的管子,也是成全神伟大计划的凭借。天上现今有许多工作堆积如山,这都是因为神在地上还没有找到祂的出口、教会尚没有释放该有的祷告。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19~20 教会生活概况】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教会的准则,无论在那里有生命的人在一起聚集,以敬拜、祈祷、交通为念,这就是教会的具体实现;然后借着聚集又得着能力去为主作见证、传福音,以及奉主名行善,这就是教会生活。
聚集的标准是“有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过属灵的生活,由属灵生活带进教会生活,由教会生活带进工作的复兴。
以上的准则应当是教会道路、事奉的梗概,大方向就是如此。我们既不能超标准行之,也不应待中途而止境;应当借着身体而显出主的同在,应当是循序而止,才会使个人的生命联合于一起成为身体,靠主同在的能力作成教会发展成长的大工。使蒙恩者日渐增多,主旨意愈加显明并通行。借着身体显出主的同在。
主啊!我们肉身虽不一体,借着你的灵、你的爱,使之成为一人,成为一心,好同心事奉你。你居其中,成为新妇,以满足你心。
—— 李慕圣《晨光》
【太十八20 】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上引的经文,在答应祷告这件事上,给人一个奇妙的应许。但这应许所附带的条件,乃是至少要有两个人,并且他们是同心合意的。为什么他们的祷告得蒙答应呢!因为这两三个人是「奉我(主耶稣 )的名聚会。」那是说他们不仅是见面聚首,乃是被聚集来的(被动式 )。我们注意这个分别:被聚集不仅是我们自己去,也是被神的灵所感动而去的。他们来聚会,不是为着自己的事,而是对主有一个专一相同的关切。这个事实把他们连结在主的名下。当这个光景一出现,主耶稣就说「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并给他们带领、启示和光照。赞美神,主的话不单是一个应许,而且是一个事实的声明。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20 】
很不幸,今天神的子民没有聚集在这个奇妙无匹的名下。相反的,许多神的子民聚集在一些属神伟人的名下。对这些属灵的伟人,我们实在很尊敬。为着路德马丁我们感谢神,但我们应否在他的名下聚集呢?我们尊重韦斯利约翰,神曾大大使用他,我们也从他领受了美好的产业,但我们应否在韦斯利的名下聚集呢?我们看重门诺西门,但我们应否聚集在门诺的名下成为门诺宗呢?
不少人以聚集形式、或聚集的组织为名,在一起聚集。我们确信教会中应该有长老,但我们该以长老会为名聚集吗?同样,我们也确信教会的敬拜与事奉,应由参与的会众共理,但我们因此以公理会为名之聚会合宜吗?
有些人以一个真理、或教义为名而聚集。我们都信奉真理。今日异端充斥,不少人围绕着异端聚集。也有许多人围绕着他们所注重的真理聚集,我们确信那些是真理,不是异端。我们相信一个人信了应该受浸,但我们可否因此以浸信为名,一同在浸信会的名下聚集呢?我们也相信,信徒应该圣洁,但我们应否以圣洁会为名,在这名下聚集呢?
还有人以一种经历—基督徒的经历—为名,互相聚集。我们相信基督徒需要经历。以五旬节的经历而言,我们都相信五旬节,但我们是否要在五旬节的名里聚集呢?我们相信灵恩,但我们是否要在灵恩的名下聚集呢?
今天的问题出于神的子民分开在许多不同的名里聚集。因着这个缘故,他们是分开的。神的话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聚集在祂的名里;因为在天下人间,神只赐下一个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我们也必须聚集在这一个名里。神的子民若都来到这个名里聚集,他们就成为一体,众人就合而为一。这样就不会分散,也免去混乱。
―― 江守道《我们为何如此聚集》
【太十八24 ,28】
肯内底(A.R.Kennedy )用这幅生动的图画把这两笔款作一个对比。如果以六便士的银币来偿付这两笔款,一百第那流可以放在一个钱袋里。一万他连得的债款却要召一队的搬运夫,人数约八千六百名,每人搬一袋重达六十磅的六便士银币,如果他们彼此间隔一码,所排的队伍竟长达五英哩,这个对比真会使人大吃一惊!如此看来别人负欠于我们的,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我们负欠于上帝的相比拟。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