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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数记 第5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风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3「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4「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神已经吩咐百姓数点人数、安营,在事奉配搭上作好了安排(一至四章)),百姓也已经整装待发。但在出发之前,神还要洁净祂的百姓,将他们分别为圣(五至八章))。因为「耶和华的军队」())不但要各就各位、各尽其职,还应当在神面前维持分别为圣的地位,才能与神、与人「合而为一」()),保持属灵争战的能力。
「耶和华的军队」要分别为圣、维持属灵的战斗力,首先要「洁净」())全营,使人与神能合一。一支在属灵上「不洁净」())的军队,就不能与神合一,也就自动丧失了属灵争战的能力,这正是「巴兰的计谋」())。因此,原文中神三次强调要使不洁净的人「出 שָׁלַח」到营外()),表明「洁净」是维持属灵战斗力的关键。神提醒他们,这营是「他们的营」()),并且「这营是我所住的」()),人若不肯脱离一切与神的性情不调和的事物,神就不能长久与他们同在,他们的得胜就失去了根据。将来在新耶路撒冷城里,「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
「出到营外去」,意味着不能与百姓正常交往,也不能到会幕敬拜、献祭。「出到营外去」并不是因为卫生、也不是因为礼仪(利十一至十五)),因为只有三种不洁净的人必须「出到营外去」:「长大麻风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大麻风」代表罪的影响,「漏症」代表生命的流失,「因死尸不洁净」代表接触了死亡。神的性情是圣洁、丰盛、没有死亡的,因此,在神所住的营里不能有罪的影响和生命的流失,也不能接触死亡。我们如果不肯对付自己的罪,任凭生命白白地流失、枯干,毫不介意接触带着死亡气息的事物,就没有办法支取神作为我们的得胜。

5「耶和华对摩西说:」

6「『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7「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8「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9「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10「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耶和华的军队」要分别为圣、维持属灵的战斗力,第二要洁净人际关系,使弟兄能合一。任何彼此亏负的事情都会影响弟兄的「和睦同居」()),因此,有了亏欠就要及时对付,堵住破口。
「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原文是「若犯了任何(亏负))人的罪」,也就是赎愆祭())所要对付的罪。这些罪表面上只是「亏负人」()),实际上也是「干犯耶和华」()),也就是向神「不守信、背叛和行为奸诈」(「干犯」的原文))。因为在神的救赎计划里,祂所要得着的是一支合一的「耶和华的军队」()),一个同心的「祭司的国度」()),一个完整的「基督的身体」教会())。一群不能彼此相爱、没有生命交通的个人,并不能成为神在地上的见证,因为「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
要彻底除掉亏欠,不能简单地说声对不起,不但要向受害者「如数赔还」()),还要「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来对付自己,更要向神献上赎愆祭认罪())。如果受害者已经过世,就由亲属接受赔偿;若没有亲属,就把赔偿归给祭司())。无论如何,绝不能把亏欠留下,这样才能堵住破口,恢复属灵的战斗力。「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公羊」())原文是「公绵羊」,指赎愆祭的公绵羊()),并不属于「所赔还的」物。
第10节原文直译是「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归属于他,各人无论给什么,都要归给祭司」(英文ESV、NASB、KJV译本))。其中第一个「各人」指祭司,祭司所分别为圣的物属于他自己;第二个「各人」指其他人,其他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的物属于祭司。9-10节的意思,是「所赔还的」())物虽然交给祭司了,但并不能代替应当归与祭司的「举祭」())。

11「耶和华对摩西说:」

1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13「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14「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15「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耶和华的军队」要分别为圣、维持属灵的战斗力,第三要洁净婚姻生活,使夫妻能合一。神用婚姻来象征祂和以色列之间的关系()),把自己比作以色列的「丈夫」())。因此,神百姓的婚姻应当显明神与以色列关系的实际,不能让任何的不贞或嫉妒,在家庭中给仇敌留出破口,亏缺神的见证。
「邪行」())原文是「转离、偏离」。「得罪」())原文是「不守信、背叛、行为奸诈」。这位丈夫怀疑他妻子与人「行淫」()),但并没有证人。
「疑恨」())原文是「嫉妒」。「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烂」()),虽然这「疑恨」并没有证据,但已经成为婚姻的破口。因此,神的百姓不应该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来遮掩、维持,而应该坦诚地把问题带到神面前,彻底对付心中的疑虑,恢复家庭的安息和合一。
「疑恨的素祭」与赎罪祭的素祭一样()),只是将小麦细面换成更粗的「大麦面」。这素祭对丈夫来说是「疑恨的素祭」,是求神赦免他「疑恨」的罪;对妻子来说是「思念的素祭」,是求神「思念」她的苦情,鉴察她是否有罪。

16「『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17「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18「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19「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20「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21「(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22「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站在耶和华面前」()),就是到帐幕那里。
「圣水」())可能是洗濯盆中为祭司洗手准备的水,代表洁净。「尘土」可能代表咒诅()),所以这水加上尘土后被称为「致咒诅的苦水」())。「苦水」也可译为「严厉考验的水」、「使罪见光的水」。
「蓬头散发」())表示站在蒙羞的地位上,等候神来给她表白,一面使自己恢复名誉,一面也使丈夫卸下心中的重担,目的是要把神百姓的家庭恢复到安息与合一里。
「大腿」原文是「大腿、腰」。「肚腹发胀,大腿消瘦」意思就是「不孕」。犹太传统认为,「大腿消瘦,肚腹发胀」的意思就是「哪个肢体先犯罪,哪个肢体就先受罚」())。

23「『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24「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25「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26「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27「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28「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原文是「祭司要把这些咒诅的话写在卷上」。「抹在苦水里」())意思是「在苦水里洗一洗」,象征把「咒诅的话」转移到水里去。
「怀孕」代表神的祝福,如果妇人没有犯罪,神就让她恢复生命的丰盛。

29「『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30「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31「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如果没有「疑恨的条例」()),如果已婚妇女犯奸淫,就要被石头打死()),即使没有证据,也会饱受丈夫的歧视虐待。有了「疑恨的条例」,无辜的妻子可以恢复清白,丈夫也可以放下「疑恨的心」,夫妻关系复和。
从神来看,「疑恨的条例」是祂亲自管理百姓的婚姻关系,让祂的军队不从家庭里出现破口;从人来看,「疑恨的条例」是把一切的疑难都交托给神,夫妻都学习分别为圣,接受神的权柄和管理,卸下心中的重担。
上图:巴比伦帝国第一任国王汉谟拉比(Hammurabi)像(主前1792-1750年作品,出土于伊拉克Sippar,现藏于大英博物馆)。汉谟拉比以制定了《汉谟拉比法典》而闻名于史。《汉谟拉比法典》是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民法典之一,其中第132条规定,如果一个人的妻子被人背后说闲话,但并没有被抓到与别的男人行淫,这位妻子就应当为她的丈夫跳到河里,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换句话说,这位妻子可能会因为谣言而被淹死。在古代中东的其他「神明裁判」法典中,通常是假定被告有罪,把被告暴露在水、火、毒药等危机环境中,如果神明插手保护被告,就证明被告清白。而《民数记》中「疑恨的条例」却并不假定妻子有罪,也不把妻子放在危险的环境中,而是借着「疑恨的素祭」,让丈夫和妻子一起学习接受神的权柄。这在古代父权社会中是非常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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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分开不洁的

(一 )

会幕和约柜放在营中,代表耶和华临在于营中。所以祂是在他们中间。这一点使营成为神圣的地方,而不洁的,不纯净的,无价值的人和事,都要把它们当作与圣物势不两立的东西而除掉。这种不洁的人包括‘流脓的’(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漏症’ ),那就是以任何形式从性器官流出的血或者漏泄物,包括月经排泄物,也包括曾与死人接触的人。这些‘过犯’的细节参见利未记十三,十五章,民数记十九章。月经期的妇女在东方一直是被宗教界人士隔离的。这种禁忌可能产生于活物的生命存于血中的事实(例如说:‘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 ),而妇女在月经期是流着血的。作者曾经和一位极端严格的教士同走在耶路撒冷的马路上,而他宁愿横过到街道的另一边,而不去接近一个他们都知道可能是正在行经的少妇。在早些时候,一种特别沐浴仪式曾被创造出来给在月经期的妇女求洁净。一位中世纪的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Maimonides )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妇女因为月经而单独留在房间与家人隔离这是很普通的。但这种禁忌是基于对生命的尊敬,就像避开性器官的排泄物一样。

所有的迷信的花样,都在古时围绕着死亡这个题目而形成,而且对接触死人特别感兴趣。人们的反应,从一般的嫌恶到相信死者的邪灵(而他们经常是邪恶的 )潜伏在尸体附近,准备捕捉在这个范围内的人。麻疯病经常被看作最易传染的致死疾病。这段经文所提到的三种不洁净的方式都是传染性的,就是只要与某人接触,他将会变成那个与他接触的物体一样不洁净。参见以下;以下;。对于一个真实的战营,情况甚至更加严格。那些制订这些规则的人并不特别苛刻,他们也没有专制用权,只是他们都为着保留百姓在仪式上的洁净而付出一切代价。

以旧约的信仰来看,洁净或不洁净的问题的确是十分重要的。若要洁净,特别是保持圣所和它仪式的洁净,是以色列人在崇拜和事奉中向圣者神作回应的主要部分。在中它被恰当地概括出来:‘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当神定睛看着以色列,发现如果祂看见不洁净的东西,祂会转而离开她

更广义上来看,可以这样来表明:以色列人相信,作为神的选民,她必须在生活和崇拜中,反映出那位她所属的神的本性和特征。所以这包括了公义,立约的爱和成圣。这种成圣看来与礼仪上的洁净是不可分的。拉比有一种说法,藉着约翰·卫斯理和马太·亨利的传讲,一直流传到今天的西方世界,‘洁净是紧接着神圣’,这句话掌握了这种不可分的意义。

(二 )

新约中有一种启示:在天堂没有不洁净的。在耶稣的时代,这信仰获得很大的发挥,就是不洁的人或者情境,如果不是被黑暗的势力所缔造,至少也为他们所利用。这就是福音书中呼叫魔鬼为‘污秽的灵’的原因表示一种信仰,耶稣被钉十架是为全人类的一种洁净的祭。所以强调在神面前的洁净是很重要的。人很容易去批评它并说它是消极的──指不纯,从污染中得清洁。但是必须积极地理解圣经所强调的。这是一种动向,一种成圣,与神亲近,采用祂的标准和法则而作的决定。令人惊奇的是,不仅不洁的不可以摸(正如当前这段经文所示 ),就是神圣也不可摸。圣经时代的百姓生活在两种极端之间。或者更恰当地说,他们生活在两个方向的交互作用下,一个全然是神的灵的方向,和人类极端亵渎性的自私和褒奖成就的方向。正如民数记这卷书将要痛苦地显示,人始终是人,但他们被神要求去作为祂的百姓,在各国中向祂作见证和荣耀祂。

我们没有人能按神的要求而生活。我们不能够全然弃掉我们的自私,而向神完全降服。我们都生活在交互作用下,活在神的道和世界的道;及在神的道和我们的道两者的张力之间。在这方面,耶稣经常领我们看见自己。揭露了怀着错误态度或动机却仍然假装作出正确行动的虚伪。并不是那些外在临到我们的,或者那些我们接近的,使我们清洁或者不洁;而是我们心里的愿望和动机使我们洁净与否。正如祂用祂的话洁净门徒:‘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又象征性地以替他们洗脚的方式,洁净了我们全部──祂的教会,藉着水和道。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读到的:‘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赔偿和应得的

(一 )

当欺骗了某人、污蔑了某人、或对某人起欲念,那个触犯的人面对几项选择:设法掩饰它和继续下去,不悔改;悔改和承认所犯的罪;更进一步,不仅承认罪,而且真的尝试去对所犯的错误或者中伤的人作出赔偿。这种悔改以后的补偿行为被称为赔偿(restitution )。在以色列的律法中,神要求祂的百姓真诚的悔改,并且也献上复原的祭。事实上那个受害者不仅要得回所损,还要获赠所损失全部的五分之一的价值,作为真正的赔偿。

这样的赔偿本身对犯罪起着一种阻吓作用,使以色列人的社会与其他所有的社会别有不同。而且进一步说,它是那样的重要,如果有任何理由以致不可能赔偿给原来的受害者,就要付给那人的近亲。如果连最近亲都找不着,犯罪者就要保留他应付的,加上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神的代表──祭司来接受。

这样,神的要求看来是激进和完全的。以色列不像所有其他民族。生于这个民族或国家,就表示他将来已被神派定。没有人的诞生能在神控制、知识或计划之外,也没有孩子在他或她的生命中可以躲避神的要求。要在摩西、以色列、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的信心中成长,实践信心,就要去经历神在一个人生命中的要求,并且要活在能归荣耀给祂的生活中。

(二 )

最接近的亲戚,或者如标准修订本所译:‘亲属’这个名称,对于理解旧约以色列的团结思想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名称原来的意思是血统关系最接近的人,而在以色列中,这种关系带有非常强烈的约束力。它能够引伸至民事和刑事的律法。这近亲要去买处境穷困的亲戚的财产,甚至要在他死后无子嗣时迎娶他的遗妻;而如果需要的话,他要去买或者‘赎回’这近亲,使他免于当奴隶,如果他被谋杀,要为他的死报仇。

如此强烈的一个名称被用来说明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关系,及祂拯救和再拯救以色列人的大能,是不足为怪的。耶和华被深奥地和美妙地指作以色列人的goel,即她的近亲,她的赎回者,在她出埃及的经文中;和从被掳巴比伦归回的背景中。耶和华也被视为个别人的近亲。提及这名称的最著名的经文见于约伯记一书,文中主角约伯在失望中喊道:‘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在新约圣经中我们遇到这种形像的用法,具有同样的力量。耶稣自己说祂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在和特别在中,提及一种解释耶稣的死的方法。保罗在中采用了这种观念,但是特别在有名的经文中,在那里他清楚地说:‘你们不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这就是耶稣,我们的近亲,我们的go-el

在这一段中另一件必须注意的重要事情是,罪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犯罪──得罪神而没有得罪人,是有可能的。那就是说,不是所有的罪都是有行为的刑事罪行(Crime ),或者都会破坏社会的习俗。人们可能亵渎(在某些社会中是刑事罪行 )、嫉妒、贪婪或仇恨。然而,我们不可能只犯罪得罪人而没有得罪神。在中把罪分类,说所有像欺骗、偷窃、杀害等,所有这些都是得罪主的罪行代称(proxy )。这种彼此得罪的罪被称为‘破坏对耶和华的信心’。这一点进一步藉着在认罪的过程中用公羊作为祭牲的事实而显示出来,而这个认罪的过程──赔偿──赦免,被称为‘赎罪的祭牲(公羊 )’,十分清楚地表明这是包括触犯得罪神和祂旨意的罪。到了注释时,赎罪是有待考察的中心概念(参该注释──承接圣职和退休 );它经常反映一种状况,就是由于犯罪得罪神而和祂疏远。

约翰把这一点简要地提出来,他对我们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

试验有疑点的妻子

(一 )

以现代的西方观点和感情来看,这一段经文看来有点不是味儿。在第十八节中,谈及一种叫做献‘嫉妒的祭’(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疑恨的素祭’ )的规则,那就是说,亦即因为丈夫的嫉妒而需要献上素祭给耶和华。明确地说,这情形是怀疑奸淫之一种──一个人对妻子有怀疑。反过来,如果妻子怀疑丈夫,这规例却不存在。在所用的名称上,进一步反映了这一点:用于‘丈夫’的字和用于‘耶和华、主人’的词是一样的,而用于‘妻子’的字只是‘一妇人’。虽然如此,这种情形在东方的背景下并非那样差劣,这经常是西方的想法。但是事实依然是只有丈夫有这样的权利。

如果不能立即得到犯奸淫的证据,因而正常的审判程序无效,那时以下就是常用的测量手段。虽然甚至只是怀疑犯奸淫,也必须作些事情,因为这可能会危及一个人的继承者的合法化。在注释里,我们看见对以色列的社会,家庭和继承人的信用之可信性和纯净是多么事关重大(参以色列能打仗的人──男丁 )。因此有疑点本身就足够作为对一位太太的忠贞和纯洁提出试验的原因。然而,当人们成长和成熟起来时,法例变得更加宽松。被犹太人当作有约束权柄的启示和律法的法典主体──米示拏(Mishnah )就有一段关于这个题目的记载。根据这里的记载,一个人首先必须在两名见证人面前,禁止他的妻子与那个被怀疑的情人相见,同时也不能和她有任何性关系,直到知道她是否已经怀孕。只有在妻子拒绝遵行这一切时,才能把她带到这里所描述的严厉考验之下。

在这较早时期,只要有‘嫉妒的灵’便可以呈上法庭。这里的‘灵’字和用于圣灵的灵是一样的。它也用于形容强有力的情绪。所以这一段是谈到关于一个人被他的怀疑所耗尽,感到强烈的失望,以致不能让这事过去而无结果。它不仅仅是一种瞬时即逝的嫉妒痛苦,参见附注3。

(二 )

所献的祭包括要求不要加上油也不要加上乳香,这样指明它看来好像是为一种罪而献上的,故枯干无味。油和乳香代表喜乐和丰盛。在第十五节中,这种祭也叫做‘纪念的祭’(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思念的素祭’ )。这不可能按字面解作去提醒神,而可能是把这种情形公开,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把事情公开的祭。它也可能是一句成语,催促神去采取审判的行动。当他去行动想起罪时,犯罪的人就受到刑罚;但当他不想起罪时,罪人就不会受罚

妇人的头发解开了,因此它长长而松散地垂下来。这是藉以除去由发辫而来的尊严,表示羞耻和不洁。然后祭司会拿着一些‘圣水’(17节 ),根据米示拏,这是只可以用神圣的黄铜器皿盛着,而且和从地上得来的尘土混合。在适当的时间,这个人的妻子就要喝它。这个要喝的混合物希伯来文可以译作‘苦水’,或者更好一点,译作‘严厉考验的水’。现代犹太人的翻译是‘使罪见光的水’,它掌握了这个意思。

在饮了苦水之后,她还要发一个强有力的誓。在发誓的最后,她要说:‘阿们,阿们’。这句话今天用作一种结束祷告的方法,但它实际上是对于祷告的委身。这个词根的意思是绝对的可靠。在祷告或声明之后说‘阿们’,意思是所收到的信息是完全可靠和合理的,那位说阿们的人是完全同意,并且共同分担所确信的。说‘阿们’是一个人委身去做那些可以做的,以确保所表达的感受在神百姓的生活中变为现实。在他勒目中有一种说法,‘对于尽他所有的力量说阿们者,乐园的门将会是敞开的’。这就是它的力量。在等经节中,钦定本报导耶稣引进祂的教训时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而标准修订本把实实在在译作‘真实地’。希腊文随着希伯来文,则有‘阿们’之意。耶稣在祂的教训之前加前缀,说:‘我对你们说,“阿们……”’。换句话说,祂开始教训时,说这话是极其可靠和真实的。

这种说‘阿们,阿们’结合着饮苦水,将会使这个女人产生强烈的心理变化。其压力对无辜的女人已经甚大,但对有罪的女人就更加巨大。这里预测了‘大腿’会‘消瘦’(21、22、27节 ),那就是说,将会有流产或者堕胎。大腿通常是被用作性器官的委婉说法。这样的事情被视作‘理想的因果关系’。犹太人判决公义的传统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条原理( 藉吉柏特和苏利文在根据the Mikado(日本天皇 )而作的诗得以广为流传):‘让罪有应得’,也就是说:‘以一个人判别的标准,来评估这个人。’所以米示拿记载说:‘她开始以她的大腿犯法,然后是肚子──故此,大腿将先受苦,然后是肚子。’对有疑点的人附加的试验,是为了增强这个考验,还附加一个事实,就是咒语和誓言将用墨水写下来,然后用水渗开,这样写下的墨汁和水一起冲走,而咒语的话就象征式地转到水中。

(三 )

这种报应式的判决原则(因为这样它就有刑罚与罪恶的平衡 )也贯穿了新约:‘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耶稣更加正面地表达这项原则,祂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这一点超越了人类在教条、种族、性别、地位等各方面的界限。每一个犹太青年在清晨崇拜中祷告时,都会感谢神,因为他生来不是一个外邦人,也不是奴隶,或妇人。当保罗正面地和勇敢地主张:‘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必定在心里记起这种犹太人的负面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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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民数记第五章

B清理全营(五~六)

i. 洁净营地

离开西乃准备工作的下一步,是从营中驱除一切的不洁。这些人不容许继续住在民数记第二章所形容的各支派的营地中。他们必须从百姓中分别出来,在山洞中居住,或在旷野宿营(参:

不洁是旧约至为重要的概念。其意义虽有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专述,对世俗化的现代人来说,依然难以把握。77它和a脏当然有关,因为洗涤是消除轻微不洁的标准方法之一,但其含义却远比a脏为广。构成不洁的因素包括了死、罪,尤然是性,以及可以视为不正常的身体状况。受到上述事物影响的人会变得不洁,不配来到神面前。在这种情况下觐见神其实十分危险,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不洁者更会为整个社群带来危险。他们的不洁有时会直接传染其他人,受害者若是分领祭物,就会受神审判。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不洁能够玷污会幕,使神不能继续在此居住。如此就抵销了以色列存在的宗旨。祭司每年一次在赎罪日运行洁净会幕之礼,以求保证神与祂子民继续同在(利十六)。这里描述的方针是预防性的。把严重不洁的人摒诸营外,便能减低会幕被玷污的可能性。

本段提及三类的不洁者: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触摸过死尸的。希伯来语 ṣa ̄raʿaṯ 一词虽有译作大麻疯(和合本、RSV)或「恶性皮肤病」(NEB),却不是指真正的麻疯病或皮肤癌。仔细研究利未记第十三章和,显示所指的是牛皮癣、毛囊癣等局部性、鳞片状的皮肤病。78

能够使人不洁的分泌物,都是来自性器官(见:利十五)。本段所指的似乎只限于长期性的分泌状况才需要献祭。

死亡与指向造物主的生命完美相对立,很明显是至为不洁。触摸过死兽会令人一日不洁,但死人却会使人不洁一个星期。是以祭司及拿细耳人等古以色列视为圣洁之人,是不容许为亲人服丧的、11;。本段将这要求延伸到全以色列,使他们更加体会完全奉献给主的意义。到了大卫时代,类似的条例在打仗时依然有人遵守;参:

神住在营中,所以不洁者必须逐出营外。启示录运用同样的意念来解释新耶路撒冷:「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27)。初期教会处分在品行或信仰上公然偏离正路的信徒,正是为天上的合一作好准备(林前五;;约贰10~11)。教父时期的解经家把这段经文,视为革除异端或不道德信徒会籍的理由。79

新约虽然继续在道德方面支持这些不洁的规条,却废除了物质方面象征性的区分。主耶稣医治麻疯病者和患血漏的女人,又触摸死人使他复活及下,及下),藉此宣告这些多个世纪以来,甚至能使选民与神分离的条件已经无关重要。神已主动亲近人。对于一切悔改相信福音的人,天国之门已经大开。

ii. 还债

事件的记叙在此暂停,来启示三「双」80解释如何处理不洁的律法。从营中驱逐「麻疯病」患者等人,可说是对有不洁净者存在于神圣民之中的直接回应。这些律法却可以在旷野时期以后实行,如此就成了间接的应许,保证以色列人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来到应许之地。81

每一组律法都这样开始: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11~12,,又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故称「一双」/8~10,82/13~20)。在三个例子中,两个把所犯的罪形容为「不守信」( ma ̄ʿal maʿal ,和合本:干犯、得罪、27);罪若可赎,当献的是赎愆祭( ʾa ̄s ̌a ̄m 。和民数记其他地方一样,本段亦强调祭司有权利领取祭物的一部分、25,、14~20)。

第一组律法要求所有曾经藉偷窃等等手段亏负邻舍的人,纠正过往的错误。这里所谈论的,是所描述的那种罪行。这人拿了没有权利拥有的物件,更宣誓否认控罪。他这样做,就是向耶和华不守信约(6节,和合本:干犯耶和华),同时又得罪了邻舍。

接下来的经节解释这人「自觉有罪」83(6b节)时必须怎样做:他要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7节)。这规定完全符合利未记六章所颁布的法例。但民数记又进一步谈到利未记没有论及的案例。受害人死了怎么办?赔款必须交给受害人的近亲;如果他们都已死亡,就要交给祭司。一切牵涉到欺诈和起假誓的案件,都要献上一只公绵羊作为赔偿(赎愆)祭(参:。受害人若已死亡,交还的原物也归祭司(8节)。经文在此又顺带提醒读者,一定要把当得之物交给祭司(9~10节)。有关祭司权益的详细规条,可见于第二十七章、民数记十八章、

这律法的实际功用十分明显。以色列排列军旅,向应许之地迈进。若果发生内讧、妄称主名的话,他们便不能再团结一致。然而借着赔偿和献祭,就能与神复和,并在国中恢复和谐。新约重申这个重点:「你在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参:等)。

iii. 疑恨的考验

圣经对礼仪的形容,极少记录其中的说话。利未记对众多祭礼的描述中,参与者的祷文甚少出现,所有的只是规程。但本段却兼述祷文和礼仪,典礼的诠释因此较为简单。这仪式一方面能够断定嫌疑犯奸淫的女人是有罪还是无辜,另一方面又能在不伤及无辜的情况下,惩罚有罪的人。这种喝饮性的考验(ordeal,或译「神明裁判」),例子最多的是非洲社会,但在马里(主前十八世纪)和赫人文献84中,也可以找到平行的案例(参:

本段的律法骤看与上文下理无关,其实在民数记中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在讨论洁净营地和百姓的段落中,这律法似乎格格不入。但仔细研究,就能看出这些礼仪和上述律法的关联。这里特别提到犯奸淫的妻子,因为淫乱能够玷污违犯的人,使他们不洁(13~14节、19~20节、28~29节;参:、27),必须从营中驱除(参3~4节)。其次,奸淫和第5~11节所提及的罪行,都被称为「不守信」(和合本:干犯,6节,或得罪,12、27节)。两处地方所用的是同一个希伯来字 ma ̄ʿal :起假誓是向神不守信,奸淫是向配偶失信。其三,与婢女犯了奸淫,就要献赎愆祭的规定,也值得留意。与赎愆祭的关系把这三个相连的段落结合起来、11~31,;注意12节)。本段与第5~10节的第四个共同点是,这个考验基本上是个复杂的宣誓过程,目的是证实妻子是否忠贞。类似的誓言可以用来决定有关财产权的争论(如:,第6节的不守信所指的也是此事。在赔还时,有罪的人是承认自己妄用誓言,这种考验则是有疑心的丈夫把郑重的誓言加诸妻子身上。最后,将神和祂子民的盟约关系比喻作婚姻,是圣经一贯的作法。祂如何关注以色列是否纯净,要从营中驱除不洁之物;存有疑心,怀疑妻子是否不忠而玷污自己的丈夫,担心也是应当的。早期犹太教的注释家,更把用金牛犊粉末调和的水,和受嫌疑女人要喝的饮剂相提并论。这律法和金牛犊事件,可能就是先知提到向神失信的以色列,要喝耶和华手中之杯的历史背景

这律法有一定程度的重复(参 16b 和 18a 节,19a 和 21a 节,21b 和 22a 节,24a、26b 和 27a 节),以致部分解经家臆测说,本章可能把两条不同的律法混而为一。然而他们也承认要把这两条律法完全推演出来,是很困难的事。笔者已经说过,前面和紧接在后面的律法都有两个部分。本段也可看出类似的区分。律法提到两个的可能性:女人犯了奸淫,丈夫苦无证据a、27、29),或她是无辜的,丈夫的疑心没有根据(14b、28、30节)。律法双重的题目和附题,证明两个不同情况都在讨论范围之内。85但由于两者都要运行相同的程式,这程式只解释一次(15~26节)。现有的经文已经十分清楚,没有必要推测本段其实有两个来源。经文中的重复,部分是因为要处理两种可能性:有罪和无辜(19~22节),其他的则是因为这是希伯来语文的典型风格,记述可以不循时序预先讨论要点,或回到前面中止之处86(如16a节/18a节、24/26/27节)。下列典礼的大纲将会更清楚地解释这一点。

1.

有疑心的丈夫带着妻子把需用的素祭拿给祭司(15节)。

2.

祭司将女子带到幕院,站在耶和华面前(16节)。

3.

祭司拿瓦器盛水,混和一些会幕地上的尘土(17节)。

4.

祭司回到女子那里,解开她的头发,把素祭放在她手中(18a节)。

5.

祭司拿着水向女子宣告咒诅,她要表示赞同(18b~22节)。

6.

祭司要写下咒诅,然后用圣水把它洗去(23节)。

7.

祭司要从女子手中取来素祭,把一部分烧在坛上(25~26节)。

8.

女子喝这水(26b节)。

9.

女子若是有罪的话,就会受这水影响(27~28节)。

TEV 把事件的次序处理得很清楚。

要这女子宣告的誓言说明了礼仪的用意(19~22节)。现代读者或者会觉得奇怪,宣誓本身为何并不足够。难道不做这些胡言乱语的法术,神就不会垂听祭司的祷告吗?这种典礼不是间接证实了神会受人操纵这种不合圣经的说法,或圣水真有效力这种违反科学的信念吗?类似的反证,当然也可以用来攻击献牲畜为祭的作法。然而旧约圣经为甚么坚持要宰杀牛羊来挽回神的怒气呢?单单祈祷不足以保证神的赦免吗?

在圣经中扮演这么重要的角色礼仪,既然鲜有现代读者能够体会其功用,我们就应当在诠释这礼仪之前,略述礼仪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礼仪从最深的层面,显出他们的价值观……人借着礼仪表达最能感动他们的事物,表达的形式一旦成为必须遵行的习俗,所显示的就是团体的价值观。」87威尔逊(Monica Wilson)所说的是非洲的部落社会,但她的观点对于我们社会约定俗成的仪式,也是同样适当。君王加冕隆重肃穆,总理、总统就职则几乎没有仪式。大学学位在庄严的典礼中颁授,中学则以邮递方式分发毕业证书。原因不单是因为加冕或大学毕业是比较古老的传统,因而牵涉更多的礼仪。而是因为君王理当得到全民的效忠,并且作为全国至高理想的代表。反观总理,则只需过半的票数就能当选了。大学颁发学位的典礼,亦同样表示这学位比中学毕业有更高的价值。颁授学位、洗礼、婚姻等等的礼仪,显出社会对这些制度的重视。这里的献祭和喝饮苦水,亦同样地把女子所要承受的咒诅,加以强调和戏剧化。说饮剂是靠法术使有罪的女子不育,和说这是代祷的功效没有甚么两样。因为无论是祈祷还是象征性的礼仪,其果效至终总是基于神的旨意。

典礼的第一步是丈夫把大麦面带来为祭。这祭虽可算为素祭,却禁止和普通的素祭那样,与油和乳香同献(利二)。如此这祭反而比较接近穷人在偶染不洁时,所要献上的赎罪祭。这是礼仪之中,第一次暗示女子被视为不洁。赎罪祭规定要用细面(大概是小麦面),在此指定要用的,却是贱价的大麦面,使之成为全本圣经最低微的祭物。油和乳香象征喜乐和神的灵(参:,在此省略是故意的。这面是丈夫交给妻子,再由她交给祭司(15、25~26节)。说,神会因为以色列不忠,裁减粮食的供应。故此这里献上没有油的大麦,是反映家中的实况:丈夫不再供应油和乳香给妻子(参:

饮剂是由圣水、会幕地上的尘土和咒诅(17、23节)合成的;圣水大概取自祭坛和会幕之间的洗濯盆。礼仪的每个成分都有其象征意义,但能提供资料的人既已不复存在,要完全明白典礼的意义便变得很艰难。在器皿中混和水和尘土,所代表的大概是发生在女子体内的事情。器皿可以是指身体;参:象征生命和多产88,有时更用来暗喻男性的精液尘土的象征意义中,好几个都可能和本节有关。亚伯拉罕的子孙将会多如地上的尘土;参:。蛇这不洁之兽吃的也是尘土;参:。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后者可能是本节最主要的意思,然而其他的意思可能也在背景中存在,因为象征可以使人产生多种的联想。

仪式成分个别的诠释虽然不能确定,整体的重点却十分清楚。有不洁嫌疑的女子需要服食圣水和会幕的尘土。即使不同时起誓,这样做对真正有罪的女子而言也会致命。不洁净而吃祭物之人有暴毙之虞;参:。从神临在之处取来的尘土只会有更大的杀伤力。尘土大概不会为水带来苦味( ma ̄rîm ),而直译可作「为了苦」的变苦了(24、27节)一语,显示有别的译法可能更为适合。NEB「争斗」(contention)的译法,假设 ma ̄rîm 是衍生自 ma ̄ra ̄h 「反叛」的名词。布里图(Brichto)89则认为这字衍自 ya ̄ra ̄h 「显露、教导」,把它译作「征兆」(portent)。若要维持「苦水」这个传统的译法,所指的必然是其果效,不是其味道。

解开女子的头发是另一个视她为不洁的迹象。长「大麻疯」者也是要蓬头散发,作为不洁的表示。而严禁触摸不洁事物的祭司,则连在服丧期间,也不得蓬头散发

咒诅在犯罪女子身上的效果是大腿消瘦,肚腹发涨(21、27节)。米示拿(Mishnah)对这经文的注解( Sotah 1:7):「她哪个肢体犯罪,哪个肢体就要受罚」,真是一针见血。刑罚反映罪行,是近东律法最普遍的原则。女子犯奸淫是以「大腿」犯罪,以「肚腹」受孕。故此她身体在这两处受惩罚是合宜的。至于本节在医学上的定义却未能确定。约瑟夫(Josephus)90说这是水肿。较近代的看法包括了小产(NEB)、血栓性静脉炎、91假妊娠。92但能否作出正确的诊断并不重要。淫妇和无辜妻子的对比(28节),清楚证明前者不会有子女,因而「在她民中被人咒诅」(21、27节)。提到亚比米勒因为有意奸淫撒拉,以致全体妻妾全部不育。预言同样的刑罚,将会临到乱伦的男女身上。

对于现代的城市人来说,不育似乎是个轻微的刑罚;然而圣经时代和今日的原始社会,却视之为重大的灾殃(参:创十五及下,三十;等)。因此别以为和当场被抓要判处死刑的奸夫淫妇(参:相比,这考验只是轻微的惩戒罢了。它是特意向存疑心的丈夫提出保证,即使他们没有妻子不贞的证据,神亦必然会惩罚有罪的,并且证明忠贞者的无辜(参27~28、31节)。93这考验更生动而戏剧化地,显出贞洁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正如人世上每个婚姻都是神和祂子民关系的象征,它也提醒我们忠贞是神对祂仆人的要求。

主耶稣赦免真心悔改的淫妇(如:;参:。但与「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相呼应的,却是新约书信清楚的警告:活在淫乱之中的人不能进神的国。教会必须驱逐这种人。被摒除在圣城以外的人中,包括了行淫乱的人。如此,民数记第五章、保罗、启示录的重点都是一样的:神子民的身分,和不忠于婚姻是互不相容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本章和下一章仍是讲以色列民预备离开西奈山登上旅程的事,主要记叙洁净营地,凡不洁的都要与百姓分隔,住到营外的洞穴或旷野的账幕中

“不洁”不仅指一般可用水洗净的污秽,也包括因死亡、犯罪、特别是性事所招来的污秽。人沾染到这些污秽,不仅不适于住在耶和华神面前,也危害到全民的健康生活,玷污神所住的会幕,可以招致全体死亡。

本节提到三种不洁的人:长大痳疯的、患漏症的、与死尸接触的。此处虽用“大痳疯”一词,但指的只是、疥一类的皮肤病,不用太久便可治好。“漏症”指性器官长期不洁的排泄物,洁净以后须献祭的那一种(见利十五章 。至于死亡,在赐生命的神的眼中,乃不洁之最。与死的牲畜接触,不洁一天;与死人接触,不洁七天。古代的祭司与许愿的拿细耳人,都不许参加至亲者的葬礼

主基督来到世上以后,把患者医好,以彻底去除大痳疯;叫死者复活以去除死亡,消灭了人与神隔绝的障碍。神的国临到凡是愿意悔改、听信福音的人。

──《启导本圣经民数记注释》

身体的不洁――《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洁净营地:百姓在西乃山整装待发,组织上的预备已于以上4章详述 , 接着便是洁净营地的指示(5-6 )。 洁净的条例包括:身体上不容许染污(1-4 ),人际关系上不容许彼此亏负(5-10 ),婚姻关系上不容许不贞洁和疑恨(11-31 ) 。 许愿作拿细耳人归耶和华的,尤要小心遵守洁净的条例(6:1-27)。 这些条例是重要的,因为神住在营中,以色列民不能使营地污秽(5:3)。

不洁的论述是旧约最重要课题之一;民数记11-15章有详细说明 , 如论及不洁的生物、生育、麻疯、漏症等。由此可见不洁不单指污垢,也包括死亡、罪(特别是性方面 )及身体的反常现象。不洁者不可站在神的面前,否则会招致死亡,同时传染和影响其他人,因此必须出到营外(5:2)。

――《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要求选民圣洁的神: 神一向要求自己的百姓圣洁。因为神自己是绝对圣洁的。神为了使以色列百姓能与自己交通,才提出这样的要求。神在本章和第六章,命令具备神权政治体系的以色列百姓除去罪恶,要过圣洁的生活。即神命令以色列百姓把不洁的人从营中逐出去,彻底除去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罪恶。特别是严格禁止奸淫的罪,除去相互间的不信任,使真正的平安和敬虔充满在以色列百姓中。事实上,以色列百姓的营作为神居住的场所,不能容忍一点犯罪和腐败,要求绝对的圣洁。这也是对信徒全人的要求,神向我们每日生活要求的是真正的敬虔和圣洁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风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神先前曾吩咐以色列人,将一切不洁的从营中除去(就如长大麻风的 ,因死尸染不洁净的 。当这时候,又吩咐他们实行。“因死尸不洁净的”——摸了人的尸首必不洁七天,摸了兽尸的,必不洁到晚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大麻疯」:可包括某些传染性皮肤疾病,如癣癞

「漏症」:指长时期的性器官漏病(参利15章 )。

神是生命的主,人若接触死尸便也成为不洁。

以上三类不洁者要出到营外,这除了卫生的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完美的神住在营中。

――《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长大麻风的: 。患漏症的: 是向体外流出血的病(血漏病的一种 ),患病的人和与病人接触的一切都成为不洁的。以色列百姓把血视为生命,因此血的流出意味着死亡。因死尸不洁净的: 死亡是因罪的结果而产生的,所以死亡本身是不洁净的。与死尸接触的一切自然都是不洁净的,21:1-11)。出营外去: 指分离,为了维持身体的卫生和灵里的洁净,要求与不洁的人彻底分离。尤其圣洁的神居住在以色列百姓中,不洁净的人应该从以色列百姓中逐出。在这里所说的与神的分离是指得不到律法的保护和恩典,远离神的状态。这象征着居住在罪恶中的人丧失与神的交通,林前5 4-5-13 。罪就是这样腐蚀人,也是致命的,能断绝人与邻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信徒的生活中最要紧的事是除去罪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传染性皮肤病】

有关这些疾病性质的讨论,可参看:的注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漏症】

有关各类漏症的讨论,可参看:民数记十五章注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礼仪上的不洁】

不洁不一定是能够避免的,不洁的理由往往与犯罪毫无关系。有几类的不洁是不能随便避免的,包括来自性交、疾病,以及与人兽尸骸发生接触的不洁。这虽是礼节上而非伦理上的问题,圣洁范围依然必须维护,免受不适宜之事物影响。此外经血中有鬼魔居住,也是常见的信念。

分娩所导致的不洁被视为与每月经期的不洁同等,在古代文化中也极为普遍。埃及、* 巴比伦、波斯都有案例。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出到营外”——这事大约有三层缘故。1因卫生(有的病症能传染人 );2因灵性(神既是圣洁的 选民也当圣洁 );3因预表(预表现今的信徒 也应当圣洁 )。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不洁的人,不问性别,须逐到营外居住,因为神住在营中。《启示录》描写新耶路撒冷时说:“神要亲自与他们(信祂的子民 )同在,…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

──《启导本圣经民数记注释》

住在营外】

营地必须维持的 * 洁净程度,虽然没有圣殿地区那么高,限制依然是存在的。* 巴比伦文献也提过类似的限制,皮肤病的患者被逼隔离,很可能是在坟墓附近居住。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耶和华对摩西说:」

本节至10节叙述如何对付常犯的罪。患皮肤病、漏症等等外在不洁的人,还可以赶到营外;但做了对不起人的事却以为当然,这种罪藏在内心不易看见,更属不洁,必须对付。例如欠人家的钱不还,不守信用。除了须认罪外,须另加五分之一赔偿,并献上赎愆祭对这种罪已有记叙,但没有说到若受害人已故,赔偿应归谁。这里提出可以归给亲属;若无亲属,须归给祭司。

以色列民就要出发作战,内部必须和衷共济。假如彼此因钱债、偷窃等等酿成不和,何能同仇敌忾?新约也重申此义:“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启导本圣经注释》

彼此的亏负:肉体的不洁须摒于营外,道德上的不洁则需要补赎。本章所记的罪皆源于不忠实(6的「干犯」 12和27的「得罪」 原文是用一字 意思是「不忠实」 )。

这里所指的亏负及赔偿方法,有详细说明。无论是诡诈、抢劫、欺压或拾遗都是亏负别人,对神不忠实,犯者须认罪及赎罪。

――《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本节指着良心有亏的人,不是指着因犯罪被捉拿的人。但那人有四件应行的事:1承认所犯的罪;2将所亏负的如数赔还;3另外要加上五分之一,归与所亏负的人;4要献赎罪祭(或作赎愆祭 )。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干犯耶和华: 无论是向人犯罪,还是向神犯罪,其结果都是干犯耶和华。因为神是爱真理和正义的神。在任何情况下所行的不义,都可以理解成是对神的叛逆和反抗。人为了解决所犯的一切失误和过犯,应首先来到神的面前依靠神赦罪的恩典。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法律的性质】

本段中案例是有人在法庭正式宣誓,讹骗他人,而后来追悔。圣经的命令,是向受害者、其亲属,或祭司,照原数另加两成赔款,再献上适当的赎愆祭。* 汉摩拉比法律典型的处罚,则在赔款之上加上六分之一,作为利息。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承认所犯的罪: 向对方承认自己的错是为了求得对方原谅,也是为了承认神真理的正当性(或真实性 ),把自己交托给神公义的审判。悔改就应该同时面向人和神。 五分之一: 加上五分之一的行为包含着赔偿的意思。这件事情呈现出神的公义。与赎愆祭的意义有关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侍耶和华的察司”——可见被亏负的人虽然死了,那亏负他的人仍须赔还。人犯罪,总不可因自己所犯的罪占便宜,若不能向本人或本人的亲属赔还,就必须向神赔还,祭司是神的代表。“赎罪的公羊”——这是指着所吩咐的赎愆祭。

【要训】1人若亏负别人,就是得罪神;2人若亏负了别人,就当赔偿所亏负的;3人若亏负别人不赔还,就在神面前有罪(参诗十五篇 );4若被亏负的人已死,无法赔还本人,或他的亲属,就当将那些钱捐为慈善事业使用。

第九节:“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禁,都要归与祭司”——就是那在耶和华面前被举起来,却没有被烧在祭坛上的祭物,这些祭物既被献上,就属乎耶和华,故此耶和华使这些祭物归与献此祭的祭司。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8节处理特殊的情况,补充民数记6章的条例:若物主已死,赔偿应归亲属;若物主没有亲属,就要归祭司。无论如何,亏负了人必须作补偿,若补偿归给祭司,这补偿不能代替赎罪时应当献上的祭物及应当归给祭司的礼物(举祭 ),若将二者混淆,便是进一步的取巧犯罪。向人认罪作出赔偿,是与神、与人和好的基础,是以色列民和谐相处的关键;否则大家相咬相吞,整个民族便衰萎不振,更谈不上进占应许之地了。

――《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 暗示着对罪的赔偿或赎罪应行在耶和华面前。因为耶和华能赦免所有的罪。 赎罪的公羊: 是指为了赎罪作为赎愆祭献上的公羊,7:1-7)。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如初熟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圣书上屡次提到祭司按理所当得的,以免百姓生吝啬的心,舍不得供给祭司所应得的。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 指除了献给神的牺牲祭物以外的举祭、摇祭的谷物和十分之一等物(18:8-22)。在这里所说的“分别为圣”是离开人的手完全献给神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蒙召完全从世界中分别为圣的信徒的生活应该完全献给神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耶和华对摩西说:」

对付了外在不洁的病症,又对付了妨碍人与人间和好关系的不洁行为,现在要进一步清除夫妇间可能有的不洁,也就是妻子对丈夫的不忠实。这些得罪丈夫的邪行必须从营中去除。

这里立下的条例针对两种情况:一是妇人犯了奸淫,丈夫苦无证据(12~14-27-29节 );一是妇人确属清白,丈夫无端怀疑(14节下半-28-30节 )。不过对付的方法一样,所以放在一道来讲。

──《启导本圣经注释》

喝致咒诅的苦水是有害迷信之法么?】

答:这是在旧约时代,神为解决人疑妻行淫一种试验之法。即由祭司把从浴盆里取出来的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叫妇人喝致咒诅的苦水以后,如果她的大腿消瘦,肚腹发胀,即为有罪不贞,行了污秽的事,在民中要被人咒诅。若是她确没有被玷污,即为贞洁无罪,免受这灾。这是神所用的一种超自然之方法,来对于人的夫妻之间疑难问题,作为正确合理而有效的验证。与人所行的迷信行为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比如在古代的野蛮民族中,有命犯人手拿一斤多重的热铁。或是脚踏于红烧的犁头上,或叫犯人把手放入滚水热油铜中,或使人喝红而有毒的水等等。人被试验以后,倘若手足无伤,又无中毒下泻现象,就可以得释放,算为无罪。此乃出于人的种种恶毒苦刑之法,非人身体所能忍受得了,有害无益。但神所吩咐使用的水,无害于人,且在当时能使神的子民和睦同居,建立家庭圣洁生活的美好德行为是。

──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

婚姻上的疑忌:婚姻的和谐也很重要,不能容许不贞和疑恨。本段处理妻子清白与妻子不贞两种情况。这类案件源于妻子的不忠 (13- 29 ) 或丈夫的怀疑嫉妒(因为没有充分客观证据-14- 30 ) 。 处理二者的步骤也是一样,神藉指定的仪式使祭司能作出公正的判断。

仪式有三个要素:象征、动作及含义。象征是以物质为表记,含有属灵的意义。夫妻二人到祭司面前要带素祭为供物(15 ),供物用十分之一伊法 (即2.2公升 ) 的大麦面, 不另加油和和乳香,表明献者的不洁和悲哀赎罪的心态 ,通常加油和乳香代表喜乐和感恩 。 诚然不贞和嫉妒使婚姻不洁并蒙上悲哀的阴影。这素祭对丈夫来说是疑恨的素祭(疑恨本身也是罪 ),对妻子来说是思念的祭,求神思念鉴察这件事,显明她是否有罪。祭司要预备的「致咒诅的苦水」(18 ),是用会幕外的圣水 和尘土混合而成(17 )并加入妇人发咒起誓之字的墨水(23 )。圣水是为洁净之用,吃尘土是代表咒诅, 加上妇人自愿起的誓;若妇人是贞洁的,这水便会有洁净的作用,将来可怀孕生子(28 );若妇人是不贞的,这水便有咒诅的作用,使她失去生育的功能(27 ),这咒诅比死亡更甚

动作方面,妇人要蓬头散发(18 ),表明她的不洁 。 起誓之后,她要喝咒诅的苦水,表示她认同这水所带来的咒诅或洁净。她喝水之前,祭司先在坛上烧一把疑恨的祭(26 ),宣告神的同在,作公平的审判。

以上所用的象征和动作都有清楚的含义,藉此项仪式刻划在以色列人眼前,警戒他们不可容许婚姻中的不贞和疑恨。真正使仪式有效的,仍然是全能的神,对这一群在旷野中曾目睹神荣耀的人,这是不容置疑的。他们绝不会以为咒诅的苦水本身有魔术的能力。

――《民数记串珠圣经注释》

与怀疑有关的法: 在洁净的法中,之所以如此重视关于怀疑的法:①是因为我们的神清楚知道,人类社会因缺乏信任所产生的分争和患难的严重性;②是为了防止因无端的怀疑而产生的一个人人格的沉沦;③当怀疑成为事实时加上严重的刑罚,是为了防止罪恶继续。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本段的条例,有两样好处:1使妻子不敢有邪行;2解除丈夫的疑恨。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没有作见证的人”——若有作见证的人,淫妇就要被治死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有关疑妻不贞的试验】

{命题7 }圣经在此章节所描述的不是赦免了迷信 (superstition )?

〔难题〕保罗反对「老妇荒渺的话」。但是在此摩西被晓谕去行这迷信的试验是没有科学的根据。被控告的妻子如果喝了苦水后,肚腹发胀,她将被定罪咒诅。但是,无辜的妻子和有罪的妻子都喝了这苦水,一个肚胀一个无恙,这在化学或生物科学上并没有根据的。

【解答】

圣经并没有提到有罪的妻子被定罪咒诅的情况是由于身体的化学或生理作用引起的。事实上,所引起的原因是「属灵」或「心理」上(spiritual and psychological )的作用。「罪」(guilt )不是由于生理原因。有罪的妻子结果会有腹胀,由科学观点来看可以解释是由于身心的关系(psychosomatic )所造成的。 许多女人会有「假性怀孕」(falsepregnancy )而有腹胀,乳房肿胀的感觉。有些人因为心里的因素而造成眼瞎。医学实验所用的安慰剂(placebo pill )可以使疾病末期的病人疼痛减少,而效果竟与吗啡效果相似。因此科学事实证明人的心思意念可以影响身体的生理机序。

这节经文提到妇人在神前起誓,如果她确实行了淫她将被咒诅;苦水就如测谎器一样。行淫的妇女就相信她将被咒诅而引起腹胀,那些无辜的女人就不会有苦水的后果。而且这段经文并没有提到任何人确实的喝了这苦水就必会腹胀。经文只是提到「或是」(If她行淫就将遭到这种结果。毫无疑问的, 只要相信这必会发生并且要使她被定有罪,即使她不用经过这试测的程序,她也将信服她是有罪的。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她并没有被玷污”——那妇人被玷污,或没有被玷污,本处所论的伤害不差多少。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疑恨的心: 丈夫因家庭的和睦所怀有的疑心并不构成罪。这时被丈夫怀疑的女子来到神公义的代言人祭司面前受裁判。通过这样的判定,如果女子没有罪反要得到神的祝福(28节 )。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诉讼的根据】

这个诉讼的惟一根据,是丈夫的疑妒。第12节用来形容这罪行性质的字眼,是指背信或渎圣的行为。因此很有可能是先前已经有人要这女子起誓宣称自己是清白的,她现时被控的是起假誓的罪名。控诉的原由可能是她发现怀孕,但丈夫却否认孩子是他的。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为她”——就是丈夫为他的妻子。“大麦面”——大麦面的价值最贱,这无非是表明那妇人的卑下。“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与赎罪祭一样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本节至28节提出处理这一类案件的办法:1.丈夫把妻子和素祭的祭物一同带到祭司那里(15节 );2.祭司把妇人带进会幕的外院,站在神面前(16节 );3.祭司取瓦器盛水,取地上的尘土放入水中(17节 );4.他回到妇人那里,解开她的头发,把素祭放在她手里(18节 );5.祭司手握盛着水的瓦器,念咒诅的话,要妇人发誓(19~22节 );6.祭司把咒诅的话写下,抹在苦水里(23节 );7.他从妇人手中取过素祭,一部分烧在坛上(25~26节 );8.妇人喝下苦水(26节 );9.妇人若犯了淫行,这水可令她肚腹发胀,大腿消瘦(27~28节 )。

──《启导本圣经注释》

送到祭司那里: 指来到神面前的意思。因为祭司在神人之间起中保作用。我们唯一的大祭司是耶稣基督。 大麦面: 用在素祭中的是细面,但在这里所使用的是粗质大麦面。这说明怀疑的人和被怀疑的人都处在困境中。怀疑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玷污精神和肉体。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 这是因为与素祭不同,没有与血祭一同献上的缘故。也就是说怀疑的素祭不与燔祭或平安祭一同献上,而是只献上素祭。所以不能浇上除去罪之不洁的油,也不能加上象征祷告的乳香。 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 指把自己如实地敞开在神面前的意思。素祭是把自己的内心和外表都全然献给神的祭祀。但是,这里的素祭不是为了服事神,而是在神面前省察自己,检验自己。这种素祭是把自己交托给审判主神,让神判断自己的义和不义的行为。今天起审判官作用的是内住在我们心里的圣灵和神的话语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丈夫当做的事】

丈夫要献这祭的理由并不清楚。这祭和普通的素祭不同,献的是大麦(如穷人的祭 )而非小麦,并且和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素祭一样,不可加上油和乳香。油和乳香通常和庆典有关,而此非喜庆之事。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站在耶和华面前”——不是在铜祭坛那里,乃是在会幕门前。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祭司当做的事】

马里(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 )文献提到一宗神明裁判的案例,要求神明喝饮混和了城门泥土的水。此举对神明构成约束,要他们履行保护该城的誓言。这里所用的配料都是圣的(洗濯盆的水 圣所地上的尘土 ),混和在其中的,还有关于女子有责任维持圣所 * 洁净之咒诅的字句。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判决疑恨的次序: 这个判决次序非常复杂,但强烈地表现出神尊重人的生命、人格和名誉。神作为人行为的审判主,是衡量我们生活的唯一尺度。把自己完全交托在这样的权威者面前,才是正确的生活方式。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圣水”——就是从浴盆中取出来的水。“盛在瓦器里”——瓦器又粗又不值钱,正是和那祭物相似。“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尘土是被咒诅的标号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圣水: 可能指洗濯盆中的水。这水是祭司们进入圣所或进到坛前的时候洗手脚用的,40:31-31),象征洁净信徒灵魂的活水耶稣基督的宝血,13:8-10,。 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洗濯盆的水是为了洗帐幕地上的尘土。但是在这里把帐幕地上的尘土放在水中,是指使水起到反作用的意思。暗示把象征生命水的洗濯盆的水变成死亡和审判的水。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蓬头散发”——乃是表明羞耻的意思。“苦水”——就是使心中苦的水(24、27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蓬头散发: 女人的头象征着男人。因此女人在男人面前蓬头散发是羞辱男人的行为,也是女人羞辱自己的行为。把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 暗示着女人把自己敞开在神面前(15节 )。 祭司手里拿着: 暗示着祭司在代神行审判。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蓬头散发】

在其他经文中,这是哀哭的表示。意思可能是女子要采取哀哭的姿态,直到主的判语显明为止。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15至28节的仪式的目的,可以从誓词中看出。妇人既在神面前起了誓,为什么还要喝那苦水,岂不接近迷信?须知仪式,不分古今,在人类生活中占有极重要地位,反映人心深处所宝爱的价值,人借着种种仪式来传达深潜的感情。国王加冕、总统宣誓就职、各种毕业典礼,以至婚礼、银禧庆典,无不说明一个社会所重视的事物是甚么。

喝苦水反映以色列民重视贞洁,让犯罪的女人不孕是神的作为,苦水起不了作用。圣经以后未再提到此法。

──《启导本圣经注释》

叫……起誓: 是为了让女人顺应真理。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 ),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被人咒诅,成了誓语”——就是成了咒诅和誓语应验的标样。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从28节可以明白“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是“不能生育”的另一种说法。古代近东也象中国一样,视妇女不育为一大耻辱。有人指出妇人行淫用大腿,怀孕则用腹,因此要刑罚她这两部分。也有人说这刑罚包括怀孕后的流产或假孕。不论解释为何,“失去生育能力”应是这句话的意思。要做丈夫的明白,即令找不到证据,他的妻子若犯了奸淫,神会刑罚;若属清白,神也会为她证明(参27-28-31节 )。

新约严厉警告信徒,不可在男女关系上随便;否则,在神的国度里无分

──《启导本圣经注释》

大腿消瘦: 因咒诅的苦水产生的恶疾,在女人的生殖器上产生很大的障碍,使女人不能生育。神通过超自然的方法施行公义的审判,以此刑罚罪人,使罪不至于影响到全社会。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阿们”——就是诚心所愿的意思,这样的应答,和发誓一样(19 。那妇人若不敢说这话,就是默认自己有罪,以致被治死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阿门”的意思为“是的”,表示愿意承担所宣告的咒诅。

──《启导本圣经注释》

阿们: 祭司说“按神的旨意成就”,女人同意祭司的话。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咒诅的话……抹在苦水里: 咒诅的话象征着因神的审判产生的毒害。把字抹在苦水中的行为是把神审判的毒害传达到水中的象征性行为。这不是巫术的方法,而是象征神超自然的行为,“咒诅的话”本身没有任何功效。人往往只相信能感觉得到的结果往往对神用来成就他旨意的工具表示敬畏,这是危险的宗教习惯,能诱发拜偶像。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古代近东的神明裁判】

「神明裁判」所指的,是透过某种通常会对被告构成危险的机制,把他放在神的手中。神明若是插手保护被告得免受害,就是宣告被告清白的判决。古代近东大部分神明裁判,都牵涉到水、火、毒药等危险。暴露在这些危险之中的被告,实质上在神明未曾施行作为表明其清白之前,是在假定为有罪的处境底下。相对而言,本段不施法术,也没有牵涉危险,只是制造供神作出响应的环境而已。如此女子在此是假定为清白,直至(受神操纵的 )环境证明实际情况相反为止。* 汉摩拉比法律亦包括了类似的案例,女子在河中接受神明裁判,来断定她是否清白。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叫妇人喝”——喝是要表明两个意思:1妇人甘心领受这咒语;2她若果真犯了奸淫的罪,咒诅就临到她身上。这致咒诅的苦水,大概是在献妇人祭以后才喝的(25、26、27首句 )。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纪念: 指作为献给“神的证据”。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肚腹就要发胀”——并不是妇人所喝的叫她腹胀腿瘦,乃是神的刑罚。古时的人,有几样审问罪犯口供的方法,为要证明人有罪无罪,今选三种无理的方法,以供参考。(一 )命犯人手拿一斤多重的一块热铁,或是脚踏于烧红的犁头上,被试验以后,那人的手足,若是无伤,也没有显出疼痛的样子,就可以得释放;不然,就要定罪。(二 )叫犯人把手插入滚水,或热油中,然后拿出来,他的手若没有被烧,就算无罪。(三 )非洲某国使人喝红而有毒的水,那水若使他呕吐,就算无罪;若使他下泻,就要定罪。在暹逻印度二国也有这种恶刑,与本章上疑恨的条例,大有分别,因为热铁、滚水、毒药,都是害人之物。但神所吩咐的水,本不害人。

【要训】1隐密的罪神也都知道;2若有人污秽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3神早晚要显明人有罪无罪。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被人咒诅: 指要受到羞辱和耻辱的意思。律法上规定因通奸被人咒诅的男女都要治死。这是为了在神的国中,即在神所统治的以色列社会中完全除去恶。神国的建立是从除灭罪开始的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负面结果】

所述病患的解释包括了子宫血崩、假妊娠、子宫脱垂、生殖器官萎缩等。无论身体上显出的是何种症状,经文清楚表明其结果是不育。女子若是因为怀孕之故才需接受这个裁判手续,这药剂预期的功效,可能是导致私通所怀的胎流产。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且要怀孕”——显明神的喜悦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怀孕: 怀孕是与神的祝福直接有关的。神把能怀孕的能力赐给被人怀疑犯有淫乱罪的女人,以此在周围的人面前证明她的圣洁;也把恩典赐给她,使她亲自享受神的祝福。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担当自己的罪孽”——意思说,要担当她罪孽的刑罚。

──丁良才《民数记注释》

丈夫作这些事情是为了家庭的平安,所以当妻子被判明是圣洁时,丈夫也没有任何的过犯。但怀疑的丈夫作为精神赔偿,须给岳父一百舍客勒银子,也应该与被怀疑的妻子过一生。纵使被判明是圣洁的,但在女人内心深处会留下因丈夫的疑恨而产生的伤痕。从这一点上来看夫妻生活应该彼此相爱和理解。

--《圣经精读本──民数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5章 )】

1耶和华规定不洁的以色列人不可住在营中,要摒诸营外。这与耶稣手摸病人、叫死人复活、亲近税吏和妓女有否抵触?参利「附录」、申14章注。

2为什么耶和华要加上5:8一句呢?有什么含义?

3中世纪的英国有法例规定,被告若要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可徒手持热铜棒,手不被烫伤者,即证实无辜。这种做法和5:16-31妇人饮咒诅水证明清白有否相近之处?你能否用科学观点解释整个情形呢?这是否以色列人判断案件的主要方法?; 19:15-21。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出到营外……这营是我所住的。」】

这是多么崇高的观念!神在祂的百姓中居住。会幕对着他们的帐幕,云柱是祂同在的表记。凡攻击他们的,就是抵挡神。家中一切的用费以及旅行的事,不是孩子们承当的,而是由父亲来肩荷。所以在凡事上总要小心,不可使祂担忧。

教会的保障——已往以色列安营的情形怎样,今日教会也是如此。有那么大群的人得蒙救赎,是神的代表,圣徒与朝圣者。神在他们中间行走、居住。祂是全能者,却也是他们的朋友。

教会的环境——神在教会借着圣灵居住。「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祂必与教会同在,因为教会是主的身体,复活的主是头。当主升天之后,圣灵就下来,继续祂在世上的工作,借着教会作成的。所以三位一体的神永远居住在你里面,与教会同在。

教会的发展——我们在个人与教会的生活中要谨慎,以免得罪祂。你要想圣灵怎样指示,我们必须靠圣灵行事,造就与增长,使教会发展在犹太全地,加利利以及撒玛利亚

──迈尔《珍贵的片刻》

远罪,赔罪,知罪】

「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神住在人中间,是最荣耀的属灵实际。圣经说:“岂不知你们〔教会〕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中间〕吗?…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
这是说,教会是神所居住的圣殿,所以必须圣洁。因此,神吩咐摩西,凡不洁净的人,“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这里没有人情好讲:被隔离的人,不是太孤单吗?是神的命令,就必须遵守。今天,教会对罪也不能马虎,应该采取纪律行动,禁止犯严重罪行的信徒,参与团契。
教会是人,是圣徒的集合体。因此,教会的圣洁,是由于教会各成员的圣洁。圣经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因此,圣徒蒙主救赎,脱离了罪恶之后,必须持守圣洁,对付“人所常犯的罪”。
人犯罪的结果,不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问题,而更是“干犯耶和华”的事。公义圣洁的神,对于罪极为重视。人犯了罪不是仅含糊认错就了事,“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圣经说到神追讨罪可以到三四代;因此,如果年月既久,所亏负的人可能已离世,就要归于他的亲属;如果没有亲属,就归于服事神的祭司。神的规定是如此详尽。
忌邪的神重视贞洁,恨恶邪淫。不但明显的罪,连隐藏的罪,神也审问。如果妇人不贞,没有人证;或只是由于丈夫疑恨诬指,要在神前断明。方法是献上疑恨的素祭,并饮致咒诅的苦水,以为决定。此法未见圣经记载有使用实例,只是“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欧洲中古时代,行凭“神判”(ordeal )的裁决方法,以饮毒,以至决斗裁决争端,以为神总在无罪的一方;但因为涉身体危险,早已经停止使用。现在是用当法庭宣誓(不是指天矢日妄称神的名 )。主耶稣告诉门徒,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指神起誓是轻视自己,也是轻视神的名
愿神的儿女远离罪恶,对罪认真,追求圣洁。阿们。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数数看,啊我岂不是要……神将赔偿的条例列入以色列人的律法之中。若有亏负人的必须如数偿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我们若亏负别人,不可只道歉就算了,应当决心改正,并在可能的情况之下,使受损者得到比所受损失更多的赔偿。当我们受别人亏负时,却只应寻求和解,不要图谋报复。

――《灵修版圣经注释》

巩固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忠于对方,你的经验和感受如何?】

丈夫若怀疑妻子的贞节,可以把她带到祭司那里,让祭司查明真相。夫妇之间必须除去猜疑,才能恢复信任,建立感情。今日神职人员和传道人也为夫妇排难解纷,进行辅导,使婚姻关系得到巩固。

──《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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