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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使徒行传 第22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2「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3「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4「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5「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保罗介绍自己曾和听众们一同热心律法,容易在听众中引起共鸣。「这道」())原文是「这道路」。
此时的大祭司是亚拿尼亚()),保罗上大马士革时的大祭司是该亚法,他可能仍活着。

6「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祂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9「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10「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这「大光」())不是夜间的幻影,比正午的烈日更猛烈,是来自神的荣耀。
保罗遇见主后,首先就问:「主啊,我当做什么?」())我们遇见了主,才知道从前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当做」的。

11「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

12「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13「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

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

16「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神的拣选,乃是我们能认识祂并明白祂旨意的根基。保罗视力得以恢复,印证亚拿尼亚对他说的话确实是从神来的。保罗向听众强调是「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他,并向保罗显示了那义者,即弥赛亚。
神启示的目的,是要保罗作见证人。因此,保罗这时受审,不只是自辩,更重要的是为基督作见证。「万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
「洗去你的罪」())指洗礼象征罪得赦免。

17「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18「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19「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20「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21「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17节是保罗信主后第三年的事())。「魂游象外」())指心灵处于一种不寻常的状况,恍如在作梦,却又不是睡着的状态;当人的心灵提升到这一种境界中,往往能够看见异象())。
主曾命令其他的使徒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如今却命令保罗赶紧离开耶路撒冷()),因为要差他「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主的命令因人、因时而异,我们不可教条化。
保罗认为自己正是不信的犹太人应该听信的人,因为他从前和不信的犹太人站在一边。
保罗离开耶路撒冷,表面上是因为犹太人的逼迫()),实际上却是被主差派())。

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众人不想再听下去了,因为他们决不能接受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神面前平等。外邦人若不接受割礼,遵守犹太教的传统规条,就不可皈依犹太教。
众人的举动是在表示对亵渎神者的嫌恶和弃绝。

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上图:安东尼营楼位于圣殿的西北角。

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罗马公民受法律很好的保护,在被定罪之前,不能被捆绑,也不能受鞭打。
「用许多银子」())可能是用来行贿。
「也害怕了」()),表明千夫长恐怕上头知道他违反法规,会被问罪。

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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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经验的申辩

保罗对那些要害他的暴民的辩謢,不在乎辩论而在于说出他的亲身经历;个人经历毕竟是最难驳倒的论据。这辩謢在本质上是个似非而是的道理。它所强调的是两点:

(一 )它强调保罗与他的听众的同一性。他是犹太人,而且他绝不忘记这事。他是大数人,而大数并非一个小城。它是地中海一个大港,位在塞纳-马恩省斯河(Cydnus )口,为远方伯拉河经小亚细亚各地而来的终点。它是古代的一个最大的大学城。他是拉比,在迦玛列门下受教,而迦玛列乃‘律法的荣耀’,大约五年前才去世。他曾经为祖宗的信仰而热心迫害人。在这一切事上,保罗全与听众相一致。

(二 )它强调保罗与其听众不同之处。根本上的差别乃是他视基督为万人的救主,视神为爱惜万人的。他的听众却视神是只爱犹太人的。他们要固持神所赐他们的特权,而且视那把特权广传及国外的人为亵渎者。不同之处乃是保罗亲自见到基督。

保罗一方面与他的听众同一体;另一方面他却与他们分别开来。基督徒正是这样,他活在世上,但是神把他区别开来,使他成为圣洁,从事特别的任务。

保罗续述他的生平

首先,保罗又一次强调他与听众的同一。他到达大马色时,指点他的是亚拿尼亚,他是个虔守律法的人,也是犹太人所共知的好人。保罗强调的事实乃是他并不是来毁坏祖先传下的信仰,却是要成全它。这是路加的远视叙述。我们把这使徒行传第九章和加拉太书第一章对着读,便发现这是保罗三年以后上耶路撒冷,那就是在他访问亚拉伯及在大马色作见证之后的事。

在使徒行传第九章,我们知道他离开耶路撒冷,是因为那些愤怒的犹太人会危害他的生命;而这里却说他离开是因为一个异象。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是从不同观点述说同一件事。保罗所要提出之点乃是他并不愿意离开犹太人。神叫他离开时,他便争辩。他说他过去的纪录一定会使他的转变对犹太人更为印象深刻;但是神说犹太人绝不会听他的,而他必须到外邦人中去。

这里有某种不满足似的,正如他的主一样,保罗自己的人不会接待他(约壹11)。他简直就是说,“我有无价之宝的恩赐要给你们,但是你们不肯接受;所以给了外邦人。”

第十四节不只是保罗生活的撮要,也是基督徒生活的撮要。其中包括三点。(一 )知道神的旨意,基督徒的第一个目标是要知道神的旨意,并且遵行。(二 )注目那义者。基督徒的目标是天天在复活主的临在中行走。(三 )听神的声音。据说有一个伟大的讲道者在讲道中,一而再地停下来像要听一个声音。基督徒要常常在世界的众多声音之上,听神的声音告诉他往那里去,并且作甚么。

难堪的敌对

由于提及外邦人,又叫暴民泪昂起来。犹太人反对的不是对外邦人讲道;他们所反对的乃是外邦人不曾接受割和律法,便得到特权。如果保对外邦人传讲犹太教的轭,一切便会安然;就是因为对他们传讲基督教的恩典,犹太人才暴怒起来。他们依东方人的作风,采取一般的,表示不同意的办法,他们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千夫长不懂亚兰文,也不知道保罗说的甚么;但是有一件事他确然明白──他一定不容许暴动,而且一定要马上对付任何可能引致暴动的人。于是他决意用鞭子拷问他。这并不是惩罚;只是使人吐露真情或认供的最有效的办法。鞭子是一种用尖锐的骨和铅装饰好的皮鞭。没有人可以抵受得住,而且许多人因此致死。

后来保罗说话了。西塞罗(译注:古罗马雄辩家、政治家、哲学家Marcus Tullius Cicero 106-43 B. C. )说过:‘捆绑一个罗马公民是恶行;殴打他是罪行;杀死他便差不多像弒父一样的坏。’千夫长害怕起来。保罗不只是公民,而且生下来便是自由的(人 )就是千夫长必须用钱才买得到的自由。千夫长知道他做了一件一定使他丢官,也许可以使他丢命的事。于是他解开了保罗,而且决意叫他面对公会,以求了解实情。

好几次保罗准备维护他的尊严;可是从来都不是为了他自己的缘故。他知道他的任务尚未完成;有一天他会甘心为基督而死,可是他却不会在这时候丢掉他的生命。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丁道尔注释

使徒行传第二十二章

.保罗对灾诘某坪簦与司提反所用的一样。我们假设在场的,有些祭司和公会的成员,大概也不会错到那儿了,因此用父兄的称呼;虽然保罗对公会说话时只简称“弟兄”。也许“父兄不过是一种对年长者的尊称而已。分诉一词一出,就引出主旨来(希腊文作 Apologia ),这字在使徒行传这一大段中,重复出现多次f、24;。这字的意思,不单是指法庭上对控罪的答辩,依耶稣在 f . 的用法,包括了为祂作见证的观念在内。因此,辩词中并没有按控罪逐一解释,保罗反用这机会,为主作证,说明按着主的命令,他的行为是有道理的。这样,保罗的讲辞就成了传福音的讲道,呼吁听众要信从主。

2.路加说听众一见保罗开口,就更加留神了。不少分散各地的犹太人,不会说希伯来话,也不懂亚兰语,甚至一世纪最伟大的犹太学者亚历山大的斐罗(Philo),也不会念希伯来文的摩西五经(他却写了许多五经的注释)。保罗这时用他们本土的话来发言,是引人注意的妙法甚至会带来一点同情。这细节写出来,更指证保罗是如假包换的犹太人了

3.保罗首先建立他是个忠贞的犹大人身份。他的自我介绍分三面:他的出生、早年父母的教养(尤其是母亲),然后是他受的教育(父亲及其他教师)291。这叙述方式十分重要,为要使人明白他下面说的话。他生在大数,却在这城生长,就是指耶路撒冷城。因此保罗很年幼就被带到耶路撒冷来了,他并不如一般人以为,童年及二十年在大数生长。但虽然他年幼离开大数,却必然保持与家庭联络,日后漫长的宣教士生涯中,第一次出阵就是到大数去。他以作大数公民为荣。他成长的第三部就是教育,这里 RSV 的译法是错的,要重新把句子分开来:“……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受教。”这样,迦玛列是保罗的老师,他是来自较“自由”传统的 Hillel 派系下,首屈一指的法利赛教师。下面一句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一般认为是描述保罗作为拉比的教育,但也可以与下一句热心事奉神相连;宗教热诚的表现,在严守律法。有人说保罗不是迦玛列的门生,但证据不足;J. Jeremias 指出保罗不但按拉比的形式引用圣经,而且循正宗的 Hillel 派路线呢292

4.保罗的话,使他与听众们同一阵线,热心守护律法。这时他继续解释,他怎样更进一步,在宗教热心上超越听众们。他一向逼迫基督教会(这儿称为这道,,甚至直到死地。这里保罗心目中想起司提反,在则指另指其他好些死刑(见\cf5 注)。有的信徒被下在监里,意下是后来被释放了的。从,都证实这情势。

5.保罗这样的宣称,有犹太官员的引证,是他们授权保罗执行这任务的,特别是从大马色缉捕信徒f)。当时大祭司已转换了人(亚拿尼亚,见,与保罗上大马色的不同(该亚法),因此保罗的申诉,是要当时的公会追溯当日在任者的行政。该亚法可能仍活着,不过已下了台。

6.保罗这时自述大马色路上发生的事。这次记述补充了前面的记载,说这行程是在正午。因此他见大光,不是夜间的幻影,这光比正午的烈日更猛烈,这也许是 f . 的回响。

7~8.保罗倒在地上,听见天上有声音对他说话。字句与f所记完全一样,只改了一处,耶稣自称拿撒勒人。加上这一点,可能是要犹太听众清楚知道说话的人到底是谁;就是耶稣,祂仍活着,是保罗逼迫的真正对象。况且耶稣从天上说话,表示神已叫祂复活了,因此分析到最后,保罗其实在攻击神。

9.保罗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话,说同行的人听不明说话的声音,只看见大光。他们知道事态不寻常,但只有保罗才经历这从神来的启示。他们看见光,却没有看为耶稣荣耀的显现。他们听见声音,但只是一种响声,不知道是说什么话293

10.这段记载奇怪之处,在保罗加插一句问话主阿,我当作什么?294这表示出保罗在知道了自己一向的行径,又知道今后必须改换方向之时的惊慌失措。这里的主较之第8节的主,对保罗是否有更深厚的含义,并不清楚,不过,下面他继续说明主吩咐他该作什么,就必须有了不同的意义了。听众当然不会体认耶稣是“主”,但保罗已习惯了基督徒的说法,用字上也显出他自这次经历后,对耶稣的新看法。主的答话基本上与一样,对他至终的方向,只吩咐他该取的下一步而已(对比

11.被强光照射,眼睛失明,保罗要同伴把他领进大马色去。同伴虽然也见大光倒地f),却显然立即复原了;他们只暂时见了大光,并没有见异象。

12.保罗追述的第二部份,写亚拿尼亚在他被召中的角色。这次,保罗对听众强调,亚拿尼亚按律法是个虔诚人(,他的敬虔为大马色人所公认的。不过,亚拿尼亚已成为信徒,却缄默不提。

13.亚拿尼亚的部份记得较简略,因这时是以保罗的角度叙述的。因此,这里没提亚拿尼亚见异象,只说保罗怎样被他访寻。下面的记载分开两部份,首先记述亚拿尼亚恢复保罗的视力b、18)然后,为强调起见分开来记述亚拿尼亚传递主对保罗的任命,叫他受浸以示顺服;在f,这番话是主对亚拿尼亚的吩咐,而不是亚拿尼亚对保罗述说他的使命。

14.保罗视力得以恢复,印证亚拿尼亚对他说的话,确实是从主来的。字眼上强调我们祖宗的神呼召保罗,是向听众强调神旧约的启示,与透过耶稣的新启示的一贯性,这位神早已拣选保罗为仆人,祂的拣选和呼召,早在保罗应召以先。为此,神向保罗显示了那义者,这字眼指耶稣是弥赛亚

15.这启示的目的,是要保罗作见证人,将所见所听的向人传述,万人指犹太人及外邦人。因此,保罗这时受审,不只是被控污秽圣殿,破坏犹太教,更重要的,是作为耶稣的见证人。

16.亚拿尼亚略带责备的话,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似乎有点突兀。希腊文这句可能只是说:“你打算怎样呢?”保罗要起来,就是立刻采取行动,接受洗礼。正如,浸礼表示,求告t的名,相信耶稣,又象征罪得赦免这里特别指逼迫的罪。保罗删去了接受圣灵一句,在这段里并不需要提及。

17~18.下面是保罗经历中的第三段,是这次记述中特有的。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就进入圣殿祷告。在此我们留意,信徒仍到圣殿去祷告,也是耶稣基督向他们说话的所在。E. Lohmeyer 说得对,耶稣是圣殿的主(Edinburgh 1961)。保罗祷告之中,又见异象,耶稣再向他显现,吩咐他离开耶路撒冷,以保安全,因为人们不接受他为耶稣作见证。这次吩咐的历史背景,可f;不过,也许这里是要表示历史在重演。

19~20.保罗却分辩说,他正是犹太人应该听信的人,那曾经在会堂里监禁鞭打信徒的人,他们一定会肯听的。(RSV 的所有会堂在希腊文中,是没有根据的,这字是指“一个又一个会堂”)。不但如此,保罗在司提反被杀一事上的角色,是众所周知的。这里见证人一词,已开始有“殉道者”含义的用法了295

21.虽然有抗议,主的吩咐仍然特定,保罗离开,不只是为保守他自身的安全,更是达成神早先的心意,要差他到“万人”那里去,尤其是外邦人。提及有关保罗离开的“人之因素”。

22.保罗的讲话这时被打岔,灾诓辉傧胩下去了。事实上,他还未请到当前的问题核心,就是他污秽圣殿的控罪,上面已分析过,这根本只是引出基本问题的前题而已(a)。保罗这番话的后果,产生了新的重点,触犯了犹太人的愤怒,就是提到外邦人问题,于是灾谠俣纫求把他处死,这样的人不当活着。

23.人们扬起尘土,摔掉衣服,加强他们要求的激情。他们这种行动的背景,不大清楚。布鲁斯( Book p.445)说是兴奋所致。使徒行传其他经文提及跺下脚上的尘埃,是犹太人排斥外邦人的举动,也是信徒排斥犹太人的举动,因为他们拒绝基督,就从真以色列人中隔绝了。保罗在抖下衣服的尘埃,也是同样道理。这样在这里人们摔掉衣服,为挥掉尘埃,也是表示视保罗为亵渎者,不再是真犹太人。还有另一可能性,就是以这举动代替了用石头把他打死,当时若不是兵丁在场,保罗必已遭此下场。

24.不论情况怎样,千夫长决定唯有把囚犯带进营楼,才可以查明真相。也可能他的亚兰语不足以全明白保罗这番话的大意;又即或明白了字句说什么,也弄不出所以然来。于是他吩咐把保罗用刑拷问。罗马审问奴隶及其他疑犯的作法,是用一条带刺的皮鞭拷打,其上附有尖牙和尖刺;打在受刑者背上的可怖情况,就不难想像了。这种经验,比犹太式拷打和罗马的棍打 f . ),更凶残难当。

25.当保罗见兵丁的手势,就立即使出其王牌。用这种方法审问罗马公民,是不合法的(。Lex Valeria 和 Lex Porcia 是古代律法,禁止对罗马公民施这种毒打,甚至加脚镣也不可;Lex Julia 也重申此例,且各省公民有权向罗马上诉。在某种情形下,法官可以这样处治罗马公民,只是必须经过正式的审询。保罗当时的事例,显然是法律上有利于他一方(Sherwin-White pp.57~59, 71~76)。我们不知道罗马公民的身份怎样证明;但最低限度,这样正式宣称自己是罗马公民,已经可以把程序拖延了。

26~28.负责拷打的百夫长立刻通知他的上司,上司便亲自来查询保罗。保罗自称是公民,引起千夫长的嘲讽。他花了许多钱才买得公民的资格。问题不是千夫长怀疑保罗的宣称,而是暗示此时此地人人都可摇身成公民!这权利已失去它的威风了。这里的银子不是指获取这权利的收费(其实并无费用),而是向各类官员贿赂的花费(Sherwin-White p.154 f . )。保罗却更胜一筹,说他生来是罗马人,不是用花钱买的。至于保罗的家庭怎样获得公民资格,臆测是无益的,因此至今未有任何线索296

29.于是那准备拷问保罗的兵丁,立刻停止行动(当然是千夫长吩咐的了),而千夫长本人也恐慌起来,怕自己违例行事传到上级耳中。路加藉此机会暗示罗马籍的信徒,也可以行使这项权利。

赫肯对这故事有所评议,认为千夫长在明明对保罗相当宽容的,竟在此提议拷问,令他大惑不解。此外,保罗没有一早提出自己的罗马籍身份,只说自己是大数公民,亦令他称奇。因此,他宣告这件事属虚构。路加加插了一段伪作的讲词之后,就把保罗宣称自己为罗马公民的情节,衬托这一段紧张生动的记述;这样,就摆明罗马当局人士根本不晓得保罗行径中,有何违法的地方f,。但是,其实即或讲词全属路加虚构,该场面的实况,可信性仍然极高。说到获取公民的价银,根本无关轻重,对路加的用心全无关涉,它不过是严肃话题中,一段轻松的对话,实难以当它是纯属虚构。

290 J. H. Moulton and N. Turner,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 III (Edinburgh, 1963) p.283. The second question expects an affirmative answer.
291 See the similar pattern in; W. C. van Unnik Tarsus or Jerusalem, the city of Paul's youth (London,1962) reprinted in van Unnik, pp.259, 320, cf. pp.321, 327.
292 J. Jeremias, 'Paulus als Hillelit', in E. E. Ellis and M. Wilcox, Neotestamentica et Semitica (Edinburgh, 1969), pp.88-94.
293 这区别可能反应在动词“听见”的用法,这里是带直接受格,指所听见的声音。而在则带所有格,指声音的来源。但事实上两者皆用于有关保罗所听见的(直接受格用于。所有格用于,因此文法的区别可能并无意义。
294 西方版本的用同一词句。
295 See A. A. Trites, The New Testament Concept of Witness (Cambridge, 1977),pp.66f.
296 Sherwin-White, pp.151f. 对先前的意见有所批评,却未能提出更新的见解。

四保罗在公会出庭

千夫长只知道保罗与犹太人不对劲,但事情的实际原由,他仍不大了解。保罗的讲辞中,对当前的争端也并未提及。为了再探求真相,他召集了公会的人来见面。可是,这一回也没有听到犹太人的控辞,保罗一开口说明,就被大祭司尖刻的指责打断了。后来保罗再争取发言机会,就把会众分成两方面,他取了法利赛人相信死人复活的一方,这教义是撒都该人不接纳的。于是两派大起冲突,保罗陷于险境,再度从犹太人手中被抢救出来。

学者们对整个场合,十分困惑。使徒行传中,没有别的经文在历史真实性上,遭受这样强烈的质疑。有人觉得这场面简直不可能发生,只能解释是路加的神学手腕。他们认为路加暗地把保罗受审的关键,从污秽圣殿转移到基督教是否犹太教(法利赛式)的真正实现;路加又表示保罗的案件不是犹太法庭足以正确地判定的。这样,路加展示一个非历史性的局面;罗马千夫长召集公会,对保罗没有提出控案,保罗又认不出大祭司,法庭成员产生神学争辩,保罗竟占了不公平的优势。

这一连串的问题,有它真确的因素:路加的透视是对的,他知道问题的至终核心,不在保罗是否污秽圣殿,而是犹太教是否愿意容纳基督教,而事实上他们不愿意容纳,是由于种种不合理性的憎恨所趋使。路加作为一个历史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把当时实况明确地阐释。其中个别疑难,下面会分别讨论。总言之,正因为这故事有作为历史的特异,就显明不会是路加这样的作者所创作出来的,若硬说路加为切合自己的目的而全部虚构,是难以令人置信的。

30.罗马人拘留了犹太人控告严重罪状的人,又查不出控告罪的名堂来,就必须再加以详细的审查。千夫长要知道实情297,就把保罗解开了,好使他在审询大会中出庭。他的实际情况不大清楚,因为虽然路加知道罗马公民不能无故被绑。但记载中说他只被拘留了一夜,就解了捆锁。可见,保罗明明被拘留了,而且上了锁炼,因此我们要假定即或罗马人受拘留,也可以受绑的。布鲁斯( Ants p.408)的看法大概不错,这一节就只是说保罗被提出监,上犹太公庭受审,别无其他含义。

接着的一个困难就是公会的集合了。约瑟夫( Ant 虽然说公会没有罗马政府批准,不得召集会议,这一点却有可疑之处了(Shewin-White p.54)。不过,无论如何,罗马政府也不可以吩咐他们集会。这里也许并不是指正式的大会,而是千夫长进行非正式的查询,想知道他该怎样向上级呈报这件案子。当时如果犹太当局认为不再控诉保罗,那末他就可以被释放的了。但一旦罗马当局参与了案程,又发现是牵涉罗马公民的事,那末他们就必须亲自处理。因此,千夫长向有关犹太领袖进一步征询。赫肯(p.640)不同意,他说征询该问圣殿负责人才对,不过案件较阔的层面,却似乎需要征询较阔圈子的人士;既然公会是处理任何犹太人事件的法庭,谘询他们也很恰当。又有人反对说千夫长在会议中不该在场(还有兵丁,,因为他们是不洁的外邦人。可是,不管第一世纪犹太人对洁净律例执行的程度如何,犹太人与罗马当局必须有接触,必然有洽当的程序。至于两集团要分别开来,有它特别的原因,这同时也表示其他场合两者有接触的可能。不过,尽管解释了这许多,路加也的确把场面描绘作公会开会的情景,可能因为他想把耶稣与保罗的相类处铺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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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诸位父兄」:表明保罗与犹太教的传统认同,即使这些人是逼迫他的,他还是认为这些人是他的「骨肉之亲」。
──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保罗对群众的称呼,与司提反所用的一样。我们假设在场的,有些祭司和公会的成员,大概也不会错到那儿了,因此用父兄的称呼;虽然保罗对公会说话时只简称“弟兄”。也许“父兄不过是一种对年长者的尊称而已。分诉一词一出,就引出主旨来(希腊文作 Apologia ),这字在使徒行传这一大段中,重复出现多次。这字的意思,不单是指法庭上对控罪的答辩,依耶稣在f.,的用法,包括了为祂作见证的观念在内。因此,辩词中并没有按控罪逐一解释,保罗反用这机会,为主作证,说明按着主的命令,他的行为是有道理的。这样,保罗的讲辞就成了传福音的讲道,呼吁听众要信从主。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分诉一词一出,就引出主旨来(希腊文作 Apologia ),这字在使徒行传这一大段中,重复出现多次。这字的意思,不单是指法庭上对控罪的答辩,依耶稣在f.的用法,包括了为祂作见证的观念在内。因此,辩词中并没有按控罪逐一解释,保罗反用这机会,为主作证,说明按着主的命令,他的行为是有道理的。这样,保罗的讲辞就成了传福音的讲道,呼吁听众要信从主。

──《丁道尔圣经注释》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路加说听众一见保罗开口,就更加留神了。不少分散各地的犹太人,不会说希伯来话,也不懂亚兰语,甚至一世纪最伟大的犹太学者亚历山大的斐罗(Philo ),也不会念希伯来文的摩西五经(他却写了许多五经的注释 )。保罗这时用他们本土的话来发言,是引人注意的妙法──甚至会带来一点同情。这细节写出来,更指证保罗是如假包换的犹太人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27保罗原是犹太人,何以又是罗马人呢?】

答:保罗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且在教法师迦玛列门下接受其祖宗严谨的律法教育,基利家是属于罗马帝国所统治之一省,人若入了罗马民籍,就有公民的特权,须有三种方式取得:①父母神为罗马公民的,其子女生下来就成为罗马的公民。②因对国家服务有功而给他的公民权。③用金钱买来的,起先要花很多金钱,后来才容易得到入了罗马民籍。如当时的千夫长就是用了这种方法,保罗说,我生来就是罗马人,可能是他的父母在大数早已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利,所以保罗当然也就是罗马公民了,这可以说是神的计划中为保罗安排的,使保罗在此后四年中,受到罗马官吏特别的优待和照顾,以致在他的传道工作上得了很多的方便。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这城里」:指「耶路撒冷城」。法利赛人的培育,都在耶路撒冷城。

「迦玛列」:此人的祖父Hillel是法利赛两大门派之一的创始人,家学渊博。他也是保罗的老师,后来成为公会的领导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保罗首先建立他是个忠贞的犹大人身份。他的自我介绍分三面:他的出生、早年父母的教养(尤其是母亲 ),然后是他受的教育(父亲及其它教师 )。这叙述方式十分重要,为要使人明白他下面说的话。他生在大数,却在这城生长,就是指耶路撒冷城。因此保罗很年幼就被带到耶路撒冷来了,他并不如一般人以为,童年及二十年在大数生长。但虽然他年幼离开大数,却必然保持与家庭联络,日后漫长的宣教士生涯中,第一次出阵就是到大数去。他以作大数公民为荣。他成长的第三部就是教育,这里 RSV的译法是错的,要重新把句子分开来:“……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受教。”这样,迦玛列是保罗的老师,他是来自较“自由”传统的 Hillel派系下,首屈一指的法利赛教师。下面一句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一般认为是描述保罗作为拉比的教育,但也可以与下一句热心事奉神相连;宗教热诚的表现,在严守律法。有人说保罗不是迦玛列的门生,但证据不足;J.Jeremias指出保罗不但按拉比的形式引用圣经,而且循正宗的 Hillel派路线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保罗的话,使他与听众们同一阵线,热心守护律法。这时他继续解释,他怎样更进一步,在宗教热心上超越听众们。他一向逼迫基督教会(这儿称为这道,甚至直到死地。这里保罗心目中想干酪提反,在则指另指其它好些死刑。有的信徒被下在监里,意下是后来被释放了的。从,都证实这情势。──《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 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保罗这样的宣称,有犹太官员的引证,是他们授权保罗执行这任务的,特别是从大马色缉捕信徒。当时大祭司已转换了人(亚拿尼,与保罗上大马色的不同(该亚法 ),因此保罗的申诉,是要当时的公会追溯当日在任者的行政。该亚法可能仍活着,不过已下了台。──《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保罗这时自述大马色路上发生的事。这次记述补充了前面的记载,说这行程是在正午。因此他见大光,不是夜间的幻影,这光比正午的烈日更猛烈,这也许是f.的回响。──《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倒在地上,听见天上有声音对他说话。字句与f所记完全一样,只改了一处,耶稣自称拿撒勒人。加上这一点,可能是要犹太听众清楚知道说话的人到底是谁;就是耶稣,祂仍活着,是保罗逼迫的真正对象。况且耶稣从天上说话,表示神已叫祂复活了,因此分析到最后,保罗其实在攻击神。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主」阿:犹太人一般不称耶稣为主,而称基督。因为主通常是称呼耶和华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保罗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话,说同行的人听不明说话的声音,只看见大光。他们知道事态不寻常,但只有保罗才经历这从神来的启示。他们看见光,却没有看为耶稣荣耀的显现。他们听见声音,但只是一种响声,不知道是说什么话。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这段记载奇怪之处,在保罗加插一句问话主阿,我当作什么?这表示出保罗在知道了自己一向的行径,又知道今后必须改换方向之时的惊慌失措。这里的主较之第8节的主,对保罗是否有更深厚的含义,并不清楚,不过,下面他继续说明主吩咐他该作什么,就必须有了不同的意义了。听众当然不会体认耶稣是“主”,但保罗已习惯了基督徒的说法,用字上也显出他自这次经历后,对耶稣的新看法。主的答话基本上与一样,对他至终的方向,只吩咐他该取的下一步而已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

被强光照射,眼睛失明,保罗要同伴把他领进大马色去。同伴虽然也见大光倒地,却显然立即复原了;他们只暂时见了大光,并没有见异象。

──《丁道尔圣经注释》

】「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保罗追述的第二部份,写亚拿尼亚在他被召中的角色。这次,保罗对听众强调,亚拿尼亚按律法是个虔诚人,他的敬虔为大马色人所公认的。不过,亚拿尼亚已成为信徒,却缄默不提。

──《丁道尔圣经注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亚拿尼亚的部份记得较简略,因这时是以保罗的角度叙述的。因此,这里没提亚拿尼亚见异象,只说保罗怎样被他访寻。下面的记载分开两部份,首先记述亚拿尼亚恢复保罗的视力然后,为强调起见分开来记述亚拿尼亚传递主对保罗的任命,叫他受浸以示顺服;在f,这番话是主对亚拿尼亚的吩咐,而不是亚拿尼亚对保罗述说他的使命。

──《丁道尔圣经注释》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那义者」:指耶稣,这个称呼有弥赛亚的意涵。──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保罗视力得以恢复,印证亚拿尼亚对他说的话,确实是从主来的。字眼上强调我们祖宗的神呼召保罗,是向听众强调神旧约的启示,与透过耶稣的新启示的一贯性,这位神早已拣选保罗为仆人,祂的拣选和呼召,早在保罗应召以先。为此,神向保罗显示了那义者,这字眼指耶稣是弥赛亚

──《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十四节不只是保罗生活的撮要,也是基督徒生活的撮要。其中包括三点。(一 )知道上帝的旨意,基督徒的第一个目标是要知道上帝的旨意,并且遵行。(二 )注目那义者。基督徒的目标是天天在复活主的临在中行走。(三 )听上帝的声音。据说有一个伟大的讲道者在讲道中,一而再地停下来像要听一个声音。基督徒要常常在世界的众多声音之上,听上帝的声音告诉他往那里去,并且作甚么。

──《每日研经丛书》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这启示的目的,是要保罗作见证人,将所见所听的向人传述,万人指犹太人及外邦人。因此,保罗这时受审,不只是被控污秽圣殿,破坏犹太教,更重要的,是作为耶稣的见证人。

──《丁道尔圣经注释》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亚拿尼亚略带责备的话,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似乎有点突兀。希腊文这句可能只是说:“你打算怎样呢?”保罗要起来,就是立刻采取行动,接受洗礼。正如,浸礼表示,求告衪的名,相信耶稣,又象征罪得赦免──这里特别指逼迫的罪。保罗删去了接受圣灵一句,在这段里并不需要提及。

──《丁道尔圣经注释》

魂游象外】

问::「……彼得魂游象外。」又:「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问魂游象外何意?

答:魂游象外,就是圣灵叫圣徒暂时离开身体,而入灵的境界中,使他们接受超乎天然之外的异象。约翰之得启示,就是如此。―― 倪柝声

】下面是保罗经历中的第三段,是这次记述中特有的。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就进入圣殿祷告。在此我们留意,信徒仍到圣殿去祷告,也是耶稣基督向他们说话的所在。E. Lohmeyer说得对,耶稣是圣殿的主(Edinburgh 1961 )。保罗祷告之中,又见异象,耶稣再向他显现,吩咐他离开耶路撒冷,以保安全,因为人们不接受他为耶稣作见证。这次吩咐的历史背景,可f;不过,也许这里是要表示历史在重演。

──《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却分辩说,他正是犹太人应该听信的人,那曾经在会堂里监禁鞭打信徒的人,他们一定会肯听的。(RSV的所有会堂在希腊文中 是没有根据的 这字是指“一个又一个会堂” )。不但如此,保罗在司提反被杀一事上的角色,是众所周知的。这里见证人一词,已开始有“殉道者”含义的用法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虽然有抗议,主的吩咐仍然特定,保罗离开,不只是为保守他自身的安全,更是达成神早先的心意,要差他到“万人”那里去,尤其是外邦人。提及有关保罗离开的“人之因素”。

──《丁道尔圣经注释》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保罗的讲话这时被打岔,群众不再想听下去了。事实上,他还未请到当前的问题核心,就是他污秽圣殿的控罪,上面已分析过,这根本只是引出基本问题的前题而已。保罗这番话的后果,产生了新的重点,触犯了犹太人的愤怒,就是提到外邦人问题,于是群众再度要求把他处死,这样的人不当活着。

──《丁道尔圣经注释》

】「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人们扬起尘土,摔掉衣服,加强他们要求的激情。他们这种行动的背景,不大清楚。布鲁斯(Book p.445 )说是兴奋所致。使徒行传其它经文提及跺下脚上的尘埃,是犹太人排斥外邦人的举动,也是信徒排斥犹太人的举动,因为他们拒绝基督,就从真以色列人中隔绝了。保罗在抖下衣服的尘埃,也是同样道理。这样在这里人们摔掉衣服,为挥掉尘埃,也是表示视保罗为亵渎者,不再是真犹太人。还有另一可能性,就是以这举动代替了用石头把他打死,当时若不是兵丁在场,保罗必已遭此下场。

──《丁道尔圣经注释》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拷问」:一法律用词,意思是「盘问嫌疑犯,以获得实情」。

「鞭打」:用镶有金属或骨头的皮鞭鞭打,这种刑罚只能用在奴隶和非罗马人身上,罗马公民不能被鞭打。──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不论情况怎样,千夫长决定唯有把囚犯带进营楼,才可以查明真相。也可能他的亚兰语不足以全明白保罗这番话的大意;又即或明白了字句说什么,也弄不出所以然来。于是他吩咐把保罗用刑拷问。罗马审问奴隶及其它疑犯的作法,是用一条带刺的皮鞭拷打,其上附有尖牙和尖刺;打在受刑者背上的可怖情况,就不难想象了。这种经验,比犹太式拷打和罗马的棍打,更凶残难当。

──《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是犹太人,何以自称为罗马人?】

保罗是犹太人,但他生在犹太地以外的大数,大数属基利家省(圣经地图第6 ),是罗马帝国领土之一。

当时取得罗马籍的方法大概有三种:

一、父母生在罗马直属领土,已有公民权者,其子女即为罗马籍人士。可能保罗的父母在大数已获得罗马籍权利,所以保罗说:“我生来就是罗马人”。但他在另外场合,则强调他是犹太人 ),并且说“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 ),这就是说,他与他父亲是希伯来“族”,犹太“国”人,但也是罗马籍“公民”。

二、非罗马帝国直属领土人士,如对国家服务,为国家作战有功,均可申请人罗马籍而获得公民权。

三、用金钱购买,其方法不一,正如今日许多人也用此种方法获得某一国的护照相同。当时那位千夫长也是用这种方法获得为罗马公民。根据他的全名为革老丢·吕西亚 ),证明他是在革老丢为该撒时入籍的 )。

神要大大使用保罗,老早安排一切计划,连这件事也在神的计划中,使保罗在传道事业上获得许多便利。

据说,保罗为主殉道时是被斩首的,彼得则被钉十字架。按照罗马帝国律法规定,罗马公民不受钉十字架的刑,因为那是为奴隶及帝国属土的犯人而设。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负责拷打的百夫长立刻通知他的上司,上司便亲自来查询保罗。保罗自称是公民,引起千夫长的嘲讽。他花了许多钱才买得公民的资格。问题不是千夫长怀疑保罗的宣称,而是暗示此时此地人人都可摇身成公民!这权利已失去它的威风了。这里的银子不是指获取这权利的收费(其实并无费用 ),而是向各类官员贿赂的花费(Sherwin-White p.154f. )。保罗却更胜一筹,说他生来是罗马人,不是用花钱买的。至于保罗的家庭怎样获得公民资格,臆测是无益的,因此至今未有任何线索。

──《丁道尔圣经注释》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于是那准备拷问保罗的兵丁,立刻停止行动(当然是千夫长吩咐的了 ),而千夫长本人也恐慌起来,怕自己违例行事传到上级耳中。路加藉此机会暗示罗马籍的信徒,也可以行使这项权利。

──《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罗马人拘留了犹太人控告严重罪状的人,又查不出控告罪的名堂来,就必须再加以详细的审查。千夫长要知道实情297,就把保罗解开了,好使他在审询大会中出庭。他的实际情况不大清楚,因为虽然路加知道罗马公民不能无故被绑。但记载中说他只被拘留了一夜,就解了捆锁。可见,保罗明明被拘留了,而且上了锁炼,因此我们要假定即或罗马人受拘留,也可以受绑的。布鲁斯(Ants p.408 )的看法大概不错,这一节就只是说保罗被提出监,上犹太公庭受审,别无其它含义。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二章;大马色的异象是头和身体】

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看见了一个大的异象。在那一个异象中,他看见了死而复活,升上了高天,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这一位主耶稣基督,一面是万有的元首,一面也是他的主。所以当保罗看见这一位主的时候,就仆倒在祂面前,把自己完全降服下来,称祂为主。另外,他自己曾作见证说:神乐意将訑的儿子启示在他心里。这就是告诉我们说:他在大马色路上所看见的,不但是一位在天上掌权,支配一切的主,并且也是神的儿子,住在他的里面。换句话说:祂把神的丰富都带了来,供应他一切的需要。

保罗还看见,这位荣耀的基督乃是教会的头,教会是訑的身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是看见了一个极大极大的人,乃是一个宇宙的人。这个宇宙的人,头是在天上,身体却布满了全地。在耶路撒冷你能碰到他,在大马色你也能碰到他,在世界各处你都能碰到他。这是许多蒙恩的人所合成的一个身体,不是许多个的人,乃是一个人。这是保罗所看见异象的第二点。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这个活的教会是是可以经历的】

因为这一个人是活的,所以这一个人是有行动的,是有作为的。他不是一个死的像。死的像只能客观的摆在那里供人观看,并不能主观的给人经历。但他乃是一个活的人,是人在主观上可以经历的。他是有活动,有动作的,并且是能与我们来往,交通的。这一个活的人,元首是基督,是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可以经历的;身体是教会,也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经历,可以接触的。基督不是一个道理,只可以被人传讲,叫人欣赏,观察而已。基督乃是位活的主,是一位活的元首,是我们能够亲身经历的。同样,教会也不是一个道理,或是一种教训,教会乃是基督一个活的身体,也是我们可以活在其中,亲身经历的。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看见教会异象的人,会从主动变成被动】

我们记得: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被大光照住,仆倒在地上,听见了主的声音以后,就问主说:「主阿!我当作甚么?」我想当保罗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就是说,他投降了,他把自己交在主的手里了。他从此承认,这一位耶稣乃是他的主了。我们知道,这对于保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保罗在从前的时候,是一个很有作为的人,他知道他要作的是甚么。他作任何事情都不是被动的,都是主动的。连他逼迫基督徒,也是主动的,并不是祭司长下一道命令给扫罗说:「扫罗!你替我到大马色去逼迫基督徒。」祭司长并没有下这一道命令,乃是保罗自己要求祭司长的。所以你看见,这个人是一个主动的人,是一个处处作主,事事支配别人,很有主张的人。但是到了那一天,当他遇见主的时候,他说:「主阿!我当作甚么?」他能这样问,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不是遇见主,他绝对不会称别人为主。我们因着他这一句话,就能认定说,他实在是看见了异象。他若没有看见异象,就不会说这样的话。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主不直接告诉保罗『该作甚么』的用意】「主阿!我当作甚么?」

保罗说这句话,意思就是对主说:「主阿!我现在认?为主了,我现在自己不出主意了,我现在不走自己的道路了,我现在作?的奴隶,?可以支配我的一生。主阿!请?告诉我:我应当作甚么?」但主却对他说:「你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来告诉你。」

为甚么主在那一天没有直接行使祂的主权呢?为甚么主在那一天不直接作主,而是间接的作主呢?我们要看见这是一件大事。如果那一天主在异象中,直接的告诉保罗,要拣选他作主的器皿,要他为主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作见证,你知道像保罗这样的人,他会马上起来愿意作这个器皿;他会不顾一切的对犹太人,也对外邦人作见证。但是弟兄姊妹!这样就会在保罗的身上,产生一个难处。他会变成一个单枪匹马独来独往的人。像保罗这样有才干,有恩赐的人,那是最容易看不起别人,而成为一个单独的人。

在大马色的异象中,主并没有直接的告诉保罗说:我要怎样怎样的用你。主是把祂的旨意间接的借着另外一个肢体告诉他。这就是主要保罗在一开始跟从祂的时候,就学的一个很厉害的功课。主要保罗一开头就不走单独的路,而是学习在这一个宇宙的大人里面作肢体。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有关教会的工作需要身体的交通】

在许多重大个人的事上,我们需要直接从主那里明白祂的旨意,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不可以作一个人,样样事情都是间接的从别人来领受。我们今天在这里跟从主,在神面前有一个责任,就是要在凡事上明白神的旨意。我们需要常到主的面前亲近祂,与祂交通,领受祂直接的话语。

但是另外一方面,关乎教会和主的工作,神的旨意要显明给我们知道,所用的方法却多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许多的时候,神是借着弟兄姊妹,叫我们明白神在我们身上的旨意。许多的时候,乃是当我们与弟兄姊妹交通的时候,在那个交通里,元首的权柄才通到我们的身上。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要在身体里顺服元首的权柄】

我们要看见,天上的异象并不是留在天上的,乃是我们今天可以生活在其中的,也是应当生活在其中的。异象和生活这两方面是不能脱节的。老实说,凡不懂得怎样在身体里面顺服元首权柄的人,根本不懂得甚么叫作「权柄」。凡是不会在身体里面享受元首丰富的人,也根本不懂得甚么叫作「丰富」。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亚拿尼亚代表教会】

保罗在这个大异象中,看见了一个大的人;但是等到他进到城里,要实际的与这一个大人接触的时候,这一个大人就缩小了。缩到怎样的小呢?缩到成了一个亚拿尼亚。哦!因着这一个大人缩小成为一个亚拿尼亚,所以他能按手在保罗的身上,使保罗可以与他有交通。亚拿尼亚不过是大马色教会里的一个弟兄,最多不过是一个负责的弟兄。所以这里不是亚拿尼亚一个人的问题,他在这里乃是代表教会。你在底下看见他能为保罗按手,就是一个代表教会的故事。

我们应当在异象里看见说:「教会是大的,也是超过时间和空间的。」就着今天而论:我们还带着肉体,还在地上,还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耶路撒冷,就不能在大马色;在第一世纪,就不能在二十世纪,为了这一个缘故,你看见说,这一个大的人,当他要活出来的时候,就缩小了,一直缩小到成为一个人,使我们可以接触他,可以具体的和他来往。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必须活在主面前并顺服主才能把基督的丰富交通出去】

亚拿尼亚也是一个活在主面前的人。当我们的主向他显现,呼召他的时候,他说:「主阿!我在这里。」如果你肯这样,站在自己的地位上,当这个元首的权柄和丰富,当这个生命之灵的流在身体里流通的时候,就能经过你这个肢体,流到别的肢体里面。如果亚拿尼亚不肯去见扫罗的话,元首的丰富就在亚拿尼亚身上受到拦阻。

所以你要看见,元首的权柄和丰富必须是借着顺服的肢体流出来的。我们自己不是权柄,也不是丰富,我们不过是傅递权柄,传递丰富的人。不要以为说:今天神给你权柄,就是叫你作权柄,叫你成为权柄,你成为权柄,你就是权柄了,没有这件事。当元首的权柄显在你身上,能从你身上流出去的时候,你自己仍不过是个传递权柄的人。也不要以为说,今天主把祂的丰富赐给你,为的是叫你富足,没有这件事。如果你把基督的丰富扣在你的里面,不肯把它交通出去的话,你自己也失去了这个丰富。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交通是身体里的一个原则】

「按手」的意思就是「联合」、就是「交通」。亚拿尼亚在这里就是代表在大马色的教会,接纳扫罗到身体的交通里。虽然你从前是我们的仇敌,但是现在你蒙了主的拯救,所以我们打开我们的心来欢迎你。基督所接纳的,也是我们所接纳的,你是我的弟兄,你成了我们中间的一个肢体。

请记得:身体里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交通。保罗在大马色城里的异象中,看见了这个在身体里的交通。在这个异象里,他先看见亚拿尼亚,又看见亚拿尼亚前来按手。然后在实际的行动里,他经历了这个按手,经历了在基督徒实际生活中的甘甜。我常常觉得,在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此基督徒的交通更甘甜的了。但是如果基督徒彼此交不通的话,也就没有一件事比这个更苦的了。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徒二十二章;交通的果效】

那一次的交通带来甚么结果呢?你可以看见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借着这个交通,神的旨意就显明了。借着这个交通,元首的权柄就显明了。运用权柄不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叫你来命你去。权柄的运用,乃是借着交通的方式。

第二件,借着这个交通,带进了基督的丰富。保罗是一个瞎了眼的人,但是因着这个交通,保罗的眼睛就看见了。他不但眼睛能看见,而且又被圣灵充满了。为甚么按手会叫他眼睛看见,又叫他被圣灵充满呢?因为这一位圣灵是充满在身体里面的。所以当一个肢体与身体联合的时候,圣膏油就涂到这个肢体上,元首的丰富就流到这个肢体上,生命就供应了这个肢体,圣灵就充满了这个肢体。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例证

旭日中的沙漠】

假期过后,在回家的路上,晚间,我们取道穿越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之间的热带沙漠。这是一片死寂的沙漠,没有树,只有枯槁的灌木,和一望无垠的岩石和砂地。

然而,当太阳升起,它以辉耀的亮光揭开了夏日早晨的面貌,它的光强烈地震撼了这死寂的沙漠,而将它变成一幅壮丽的景观。每块岩石,每根灌木,甚至每一颗砂粒,都在它的光辉中闪耀。只有在这沙漠的破晓,才可能目睹到这种奇异的变幻。我们停车,思索着日出时如何显露了神的荣耀。

在许多人生命中,也有如是的改变。当神光照保罗时,那是他「新」的一天。抹大拉的马利亚也完全地被主改变了。还有奥古斯丁,亦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没有人料到,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骗子——撒该,耶稣只与他相处了几小时,便把他改变成为另外一个人。那个曾经有过五位丈夫,当时陷于人生的低潮,过着放荡生活的撒玛利亚妇人,主改造了她,连她的乡人都感到惊奇,而纷纷成为跟随基督的人。

——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

神的旨意有一般的与特殊的。我们看见一般性的如创造的记录、十诫、登山宝训以及良心的感受。但是神还是特殊性的旨意,是为每一个信徒的。月光洒在海面上,好似照明一条路,但是明光照在你站的地方,你的生与死,你的成就以及接触的人们也都在祂的光照之下。

神还要来,好似祂对待保罗,唤召他,呼召属祂的人,要他们知道、看见、听见,并嘱咐他们,凡立即起来顺从的人是有福的,他们舍弃一切来跟随。神要使他们明白天国的奥秘,向他们显明。

神命定你要明白祂的旨意,但你应注意几件事:第一,细心除去你的成就,使你的心成为一块版,供神书写。第二,多用时间等候神,学习祂的圣言。第三,主耶稣的荣耀要放在第一。第四,不要多处奔走求问朋友。第五,等神的指示,在没有清楚祂的旨意以前不可轻举妄动。第六,注意神安排的趋向,是否与内在的声音吻合。第七,你决心以祷告与信心仰望主,敢有行动,就不再回头,祂必不使你羞愧。

── 迈尔《珍贵的片刻》

鞭子是一种用尖锐的骨和铅装饰好的皮鞭。没有人可以抵受得住,而且许多人因此致死。后来保罗说话了。西塞罗(译注古罗马雄辩家 政治家 哲学家MarcusTulliusCicero106-43B.C. )说过:『捆绑一个罗马公民是恶行;殴打他是罪行;杀死他便差不多像弒父一样的坏。

』──《每日研经丛书》

罗马公民权预表属天耶路撒冷的公民权】

耶路撒冷的城墙,遥指那一座属天属灵的耶路撒冷,说出属天的公民,在那属天耶路撒冷城里享受自由。当使徒保罗将要受鞭子拷问时,他们要用『三度法』整他,如果照字面直译:『他们把他的手,他的脚以及整个身子拉直,』这是当日罗马人所采用的一种最残忍的方法。但因保罗说他是罗马人,就得以免受这种酷刑。

―― 史百克《恢复神儿子丰满的见证》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当保罗见兵丁的手势,就立即使出其王牌。用这种方法审问罗马公民,是不合法的。Lex Valeria和 Lex Porcia是古代律法,禁止对罗马公民施这种毒打,甚至加脚镣也不可;Lex Julia也重申此例,且各省公民有权向罗马上诉。在某种情形下,法官可以这样处治罗马公民,只是必须经过正式的审询。保罗当时的事例,显然是法律上有利于他一方(Sherwin-Whitepp.57~59-71~76 )。我们不知道罗马公民的身份怎样证明;但最低限度,这样正式宣称自己是罗马公民,已经可以把程序拖延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二章;保罗在异象中所看见的乃是一个活的教会】

保罗所看见的这个宇宙的人,乃是个活的人。就着主自己来说,祂复活了;就着教会来说,她也是一个活的教会。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所遇见的这一个人,是一个大的人,也是一个活的人。

从前尼布甲尼撒王在梦中,也看见过异象。神叫他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像。我想我们都很熟悉这一段故事,对于那个大像都很有兴趣,印象很深刻。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像,是一个很大的人,它的头是金的,膀臂和胸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样的一个大像,站在他的面前,一定是十分可怕的。但是我们知道,那一个像不过是一个死的东西。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所看见的那一个人却不然。他不光是一个更大的人,而且是一个活的人。

――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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