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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在那里讲的,叫犹太人和希腊人信的很多。」
2 「但那不顺从的犹太人耸动外邦人,叫他们心里恼恨弟兄。」
3 「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胆讲道,主借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祂的恩道。」
4 「城里的众人就分了党,有附从犹太人的,有附从使徒的。」
5 「那时,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一齐拥上来,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
6 「使徒知道了,就逃往吕高尼的路司得、特庇两个城和周围地方去,」
7 「在那里传福音。」主的工人被赶走了,生命的种子却撒出去了,圣灵继续在那里做工,神的教会在以哥念扎了根。圣灵借着以哥念的逼迫把使徒们带领到下一站。他们离开了弗吕家地区,进入吕高尼地区。
从以哥念向西南到「路司得」(
6节 ))只有30公里,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以哥念」也是吕高尼地区的一部分,指责路加有误。但后来考古发现证明,在保罗的时代,以哥念属于「弗吕家」文化,以哥念人说的是弗吕家语,所以不是「吕高尼的城」,再次证明了路加福音的准确性。
主的工人和世人一样,该逃的时候也得逃,但世人是自己逃走躲起来,使徒则是被圣灵带领到别处去传福音(
八4 ))。
上图:标有拉丁文路司得的石碑,考古学家根据该碑文确定了路司得遗址。现存于Konya考古博物馆。
8 「路司得城里坐着一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
9 「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
10 「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神不但借着有信心的人施行神迹,也借着领受之人的信心,显出神迹。 第10节中,保罗所说的话是希腊语。
11 「众人看见保罗所作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借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
13 「有城外宙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14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
15 「『诸君,为什么作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
16 「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
17 「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
18 「二人说了这些话,仅仅地拦住众人不献祭与他们。」使徒们迅速地制止他们,避免被人当作神高举,即使放弃一个传福音的可能机会,也不可给魔鬼留任何地步。今天的传道人被人恭维、高举的时候,是及时地阻止和纠正,还是陶醉于偷窃神的荣耀呢?「撕开衣裳」(14节 ))表示极其痛苦不安。 虽然当地人的行为是愚昧的,但保罗却抓紧这机会向外邦人讲解神的本性。这篇短讲与前面向犹太人或敬畏神的外邦人的讲章大为不同,犹太教听众已经相信耶和华神,只需要向他们传讲主耶稣是弥赛亚,对异教听众却要首先宣告独一的真神,劝他们「离弃偶像,归向神」(帖前一9 ))。保罗这番话与后来向雅典哲学家的讲话(十七22-31 ))主题相同,但那里用更哲学化的层面来表达,适合那里听众的文化程度。 保罗因材施教:对有圣经背景的犹太人,就从圣经历史开始(十三17-41 )),证明主耶稣就是弥赛亚;对没有圣经背景的外邦人,则从大自然的现象,证明有一位创造并管理大自然的神(罗一20 ))。 「仅仅地拦住」(18节 ))意思是很困难地、好不容易地才算拦住了。
19 「但有些犹太人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挑唆众人,就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
20 「门徒正围着他,他就起来,走进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
21 「对那城里的人传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门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
22 「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又说:『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保罗还没有完成神交托的使命,所以神不允许他被石头打死。神有时容许我们遭遇苦难,面临绝境,为的是「叫我们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
林后一9 )),从而「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林后四9 ))。「特庇」(
20节 ))即以哥念东南97公里的科提胡玉克(Kerti Huyuk)),是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中最东的城市。
特庇城的工作没有遇到犹太教人士的反对,十分顺利。保罗和巴拿巴本来可以继续向东,一路下坡,经大数很快就回安提阿,但他们却原路返回,绕道探访曾遭遇逼迫的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教会。作为神所使用的器皿,他们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遇到挫折和逼迫时并未气馁,而是坦然离开(
20 、
6节 、
十三50-52 )),把结果交在神的手中,相信圣灵会继续在那里工作。但「把结果交托给神」并未成为他们懒惰的借口,他们可能从特庇的顺利中领会到圣灵开门的信号,所以迅速沿原路回访各教会。果然,在回访过程中圣灵不允许再有意外发生,而是让使徒们从容地「坚固门徒的心」(
22节 )),「选立了长老」(
23节 ))看守主的教会。整个传道旅程,都是在圣灵的掌管、带领之下,而神的工人也以顺服、忠心来配合,这是信徒与神同工的美好榜样!
信主以后不是只有平安喜乐,而是属灵争战的开始,要付出代价。神让我们在属灵争战中「经历许多艰难」(
22节 )),是要拆毁我们的旧人、除去我们身上的天然成分,好叫我们「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
林后四16 ))。当我们「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难中,仍旧存忍耐和信心」(
帖后一4 )),才「算配得神的国」(
帖后一5 )),是真正顺服神权柄的人。
上图:使徒行传第十四章的主要地点: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彼西底、别加、亚大利、安提阿。
23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24 「二人经过彼西底,来到旁非利亚。」
26 「从那里坐船,往安提阿去。当初,他们被众人所托、蒙神之恩、要办现在所作之工,就是在这地方。」「亚大利」(25节 ))是别加附近的地中海海港。 26节的「安提阿」(26节 ))指叙利亚的安提阿,即他们此次传道旅程的出发点(十三1-3 ))。使徒保罗一生有三次旅行传道,第一次传道旅程由十三4开始,结束于十四26,时间大约是主后48至49年。
27 「到了那里,聚集了会众,就述说神借他们所行的一切事,并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28 「二人就在那里同门徒住了多日。」
往前去以哥念(十四1) 保罗与巴拿巴向前到距离安提阿约九十哩的以哥念去。这是一个古旧的城市,据说比大马色还要古老。在远古的时候,它有过一个名叫南纳卡(Nannacus )的王,而‘自从南纳卡以来’一语乃成为众所周知的‘自古以来’的意思。就像平常一样,他们在会堂开始宣讲,也像平常一样,他们很成功;但是犹太人娭妒,鼓动暴民,而保罗与巴拿巴又一次要往前走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保罗和巴拿巴越来越要置生死于度外。在以哥念,对付他们的全是私刑。保罗与巴拿巴越往前去便离文明越远。在比较文明的城市里,他们的生命总还较为安全,因为罗马政府要维持秩序;但是他们在野蛮地区,保罗与巴拿巴便一直都在犹太人所煽动的弗吕家激动群众的暴力威胁之下。他们都是勇士;而作基督徒则常常都要有勇气。在路司得的误会(十四8) 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碰上一件奇特的事。他们被当为神,这一件事的解释在吕高尼传奇性的历史。路司得附近的人有一个故事,说丢斯和希耳米神有一次化装来到地上,没有人接待他。后来有两个老农人,就是腓利门和他的妻子葆茜(Baucis ),他们俩请两位神进去。结果全地的人都被神所减,只余腓利门与葆茜二人,作了一座宏伟庙宇的守卫。他们死了以后,变作两棵大树。所以当保罗医好了那瘸腿的人时,路司得的人决意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巴拿巴必然是个风采高雅的人,因此他们才把他当作神中之王──丢斯,希耳米是众神的传讯者,而保罗是个讲者,他们便称他为希耳米。这一段落特别有趣的是因为它告诉我们,保罗对那些全无犹太背景的地道外邦人,无从投其所好的人的接近之法。对这样的人,他从自然开始,进至自然界一切事物背后的那位神。他从此时此地进至彼时彼地。我们要好好记取,世界乃是永活神的衣裳。据说有一次,拿破仑在地中海航行,随员们在讨论神,在那讨论中,他们完全不理会他。他一直缄默;这时他举起手来,指向大海和天空,说,‘先生们啊,谁造这一切的呢?’保罗的勇敢(十四19) 在路司得的这骚动事件过程中,若干犹太人来到了。他们之在那里,不出下列两个原因之一。他们可能故意跟随保罗与巴拿巴而来,企图抵消他们所行的事。也许他们是谷米商人。路司得邻近一带是大量出产谷米的地区,他们也许是为以哥念和安提阿购米瞉而来。果然的话,他们发现保罗仍在讲道,便会震惊而且愤怒,更会很自然地煽动民众反对他。路司得是罗马的殖民地;但是也是前哨站。不论如何,人们看到他们所行的事,便会害怕,因此他们便以为拖出城外的乃是保罗的尸体。他们都害怕罗马法官的厉害,为求避免骚动的后果,他们便设法除掉保罗的尸体。这故事的突出特色乃是保罗的绝对勇敢。他清醒过来,第一个行动便是径直回到他被石击的城市去。约翰卫斯理的忠告是,‘常常大胆面对暴民’。保罗径直回到那些企图杀害他的人当中去,可说是绝顶大胆的事。这样的一个举动,其效果胜似一百篇讲道。人们必然会自问,一个人那里来的勇气,使他敢于这样作呢。坚定教会(十四21) 在这段落里,保罗心中有个值得注意的状态。一、他对要作基督徒的人绝对诚实。他坦白地告诉他们,要进入神国必须经过许多艰难。他没有向他们提出轻易的路。他的行动是根据耶稣来‘不是使生命容易,却是要使人伟大’的原则。二、保罗回程时,在那小群的新基督徒中选立了长老。他表示他确信基督教必须在团契中活出来,正如一位伟大的教父说过的,‘人如果没有教会作他的母亲,神就不能作他的父亲’。约翰卫斯理说过,‘没有人能独自上天堂去;他一定要找朋友或集合朋友同去。’保罗从起初便不只以栽培个别基督徒为目标,却要使这些个别基督徒进入基督徒团契之中。三、保罗与巴拿巴绝不以为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成就了任何事情。他们说到神用他们所成就的事。他们只把自己当作神的同工。在阿金科(Agincourt一四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英军于此地大败法军。编者注 )大捷之后,英王亨利五世禁止制作歌曲纪功,却命将一切荣耀归于神。我们工作时,不以为是为我们自己的荣耀,而是由于以我们为神手中的工具这一信念,我们便开始对于基督教服务有正确的观念了。决定性的问题 外邦人加入教会产生了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犹太人的心理背景乃是以他属于选民这一事实为依据。实际上,他们相信不只犹太人是神特异的资产,神也是犹太人特异的资产。问题就在这里。外邦人未作基督徒之前,是否必须受割礼,并且遵行摩西的律法呢?换句话说,外邦人未作基督徒之前,是否先要作犹太人呢?或者说,外邦人是否就这样便可以加入教会呢?纵然这问题解决了,仍然有另一个问题。严格的犹太人是不可以与外邦人有来往的。他不能请外邦人作客,也不能作外邦人的客人,甚至尽可能不跟外邦人作买卖。因此,虽然外邦人可以加入教会,犹太人与外邦人在教会的平常社交生活中,可以来往到甚么程度呢?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但解决并不容易。教会终于定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不应有分别。使徒行传第十五章告诉我们,耶路撒冷教会的决定乃是外邦人的自由宪章。--《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使徒行传第十四章 四以哥念的争端(十四1~7) 保罗和巴拿巴到下一座城以哥念的事迹,路加o简略地记述。模式与安提阿一样,先在会堂传福音,接着引起一些犹太人的敌对。敌对的势力起初o刺激了宣教士们继续工作,可能是在会堂外面;可是后来不信的犹太人和一些外邦人,取得地方官的支撑,谋划杀害他们。于是他们发现,最明智的作法就是逃往别城去,在那里没有阻力,可以继续传福音。 故事的记述十分简略,没有事实的详情,第2、第3节间又显然断开,就有人认为,这是将原本的记载作了延伸;更极端的看法,则说整件事是路加虚构的,o根据一点点资料,知道宣教士到过以哥念。他们说,路加制造这故事是作安提阿和以下路司得两段多采多姿记载的缓冲,同时也强调一些他认为重要的神学观点(赫肯 pp.421-423)。这种存疑的判断,似乎太随意发挥,缺乏确据。不错,第2、3节间似乎有点勉强,早期文士曾把它修补过;但是这多半是由于编辑文献时的仓卒,而不是原作的问题。其实,这段经文的困难,是由于路加很想强调,正因为迫害兴起,宣教士才更觉得要尽量在那地逗留久一点,好使初生的教会得以稳固,到逼不得已的时候才离开。 1 ~3.以哥念即现今的孔雅(Konya),在安提阿以东九十哩(145公里)的罗马公路上,同在加拉太省(前弗吕加境内)。宣教士一到那里,就开始在犹太人的会堂传道,很多犹大人和外邦人信了主。可是麻烦不久就出现了。拒绝福音的犹太人拉拢外邦人,向他们毁谤宣教士。他们的游说工夫并没有即时生效,到了故事的下半,才见他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对付宣教士。 当时,保罗和巴拿巴因见敌挡的形势,决定必须多花时间在城中,继续倚靠神放胆作见证。神叫他们能行神迹奇事,证实口头的见证,正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一般(五12) 。以“恩道”一词形容福音信息,在二十32 保罗于米利都的讲章中也如此使用(参路四22) ;路加在此用它,可能是特意反映保罗当时的信息侧重神的恩惠(参十三43 ;二十24) 。第3节全句叫人想起希伯来书二3、4 ,那里也说到,神用奇事神迹证实所传的道。虽然如此,并不是人人信服福音。 4 ~7.城中百姓开始警觉宣教士的存在,和犹太人对他们分歧的态度。他们之间就分了党,有的人站在宣教士一方,这里称他们为使徒(亦见14节)。这是路加称保罗为使徒的唯一经文;这个事迹令人稀奇,因为保罗非常强调他为使徒的身份。有人争论说,路加将使徒限于十二门徒,即那些与耶稣在世上同工,又见证祂复活的人(一21~25 ,十39~42) 。所以,这里和14节的用法,o属例外,与路加一贯的立场不合,也许o是因为他用早期文献时,没有留意就用上了。对路加来说,保罗和巴拿巴都不是使徒217 。若是这样,路加为使徒行传作者的理论,就十分可疑。可能路加用这字的时候,是指一般性的意思,就是“安提阿教会差出来的宣教士”(参林后八23 ;腓二25) 。可是更可能的解释,就是路加认为使徒主要是指耶稣在世上选召的十二门徒(路六13 ,九1、2 ,二十二28~30) ,其使命是向犹太人。路加却也清楚知道保罗的使徒身份,从目前这一节,,,和二十二21 及二十六16、17 所用“差遣”这同根动词(希腊文 apostello ),就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也承认另有一批耶稣所差派的使徒,是在十二门徒以外的;他不否认保罗和巴拿巴属于这一批人218 。 等到逼迫真正临到,保罗和巴拿巴才决定离开。逼迫他们的,是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这里不清楚是指犹太官长,还是外邦官长,或是指两者;不过第一及第三种看法较有可能。于是十三50 的状况重演,一旦当地方政府纵容人逼迫他们,宣教士就觉得不能再留了。他们离开了弗吕家的境地,进入吕高尼地区,到了路司得,约有十八哩(29公里)的路程,又再到特庇,约五十五哩(89公里)。尽管遭遇拦阻,他们仍继续传福音。
217 林前九6 很明显表示保罗视巴拿巴为使徒。
218 See especially Wilson, pp.113-120; also D. Mu/ller and C. Brown, NIDNTT I, pp.126-137; Bovon, pp.379-386.
五路司得异教徒的福音工作(十四8~20) 在前面各次(后面也多半如此),宣教士的活动都是先从会堂开始,向已经对神稍有认识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工作。这一段路司得故事的特色,是使徒行传中宣教士首次来到一座城,其中显然没有会堂,或至少作者没有提及。虽然十六3 提到这地区的犹太人,而且安提阿及以哥念的犹太人要挑唆路司得的人抗拒宣教士,若当地没有犹太居民,怎能成事?不过,即或有,他们在故事中也无关重要。这一段事迹为十五章(参十五3) 作了预备,所强调的是异教徒对福音的反应。一方面,我们看见一个听了福音又有信心的人得着医治的神迹;另一方面又看见当地居民迷信的反应,见了神迹就以为宣教士是神以人形出现,于是要尊崇他们。这一番误会,让宣教士(很可能是保罗)有机会作一简短的讲述,教导他们相信那独一的真神。故事的末了才提及犹太人来了,执行原先的计划,用石头打保罗(十四5) ,以为他死了。他迅速的复原并没有称作神迹。 上面已说过赫肯评论以哥念的故事细节太少。这一段色彩缤纷的故事,同样被他的历史斧头砍斩(p.429~434)。他说这故事是插入的,原本的旅程很短,十四6 说宣教士已经到了特庇。故事中的各个片断形式也不一医治神迹(与路五18~26 ;徒三1~10 ,九32~35 相平行,表示保罗与耶稣、彼得有同样的能力),可以解释作一种宗教传说,不可信赖;讲章则是出于路加的手笔。赫肯也更从神学层面抨击这一段记载,说路加创作这故事,为要显明使徒的行径,以及人们怎样视他们为神人,他们的受苦与属灵的能力相较,显得黯然失色。他又说,故事中充满在历史上不可能的因素;宣教士在传扬一位真神和耶稣,人们又怎会当他们就是异教的神呢?这些四处游行的犹太人医好了一个瘸子,就足以促使当地的祭司向他们献祭了吗?路加也看出这些难题,而企图掩饰,例如,不提宣教士传讲耶稣;当人们要拜宣教士时,便让他们讲出相信一位真神的信息。其实他们在先前的讲道中,必定讲过同样的内容。 前面已说过,这段经文的神学要点并不在此。至于历史方面的疑难,可以证明实属假想。我们不必假定所有人都在一开头就听到宣教士讲道,或完全明了了。古时的世代,很喜欢将宗教融合起来,又对传扬宗教者推崇备至,这已是证据十足的特征;而现今的世代何尝不是如此。 8 ~10.路司得位于以哥念南南西方十八哩(29公里);它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乡村,在公元前六年成为罗马殖民地,配合对抗当地好斗部族的策略。路加已提过宣教士到这地来传福音(7节)。这里提出一事,证明传道的果效;一个瘸子,也许是个讨饭的,一辈子从未走过。他对信息有所回应,相信他的病可得痊愈。这表示信息中提到耶稣治病的事迹。这段记载表示,这个人和其他居民一样,听得懂保罗的希腊语,保罗看出他的信心,便发出吩咐,同时,神的大能叫他能够跳起来,开始行走(参三8) 。 11 ~14.一般而言,行神迹的后果,就是引起旁观者不同的反应(参三9、10) 。其他地方多半o是一笔带过,这里却相当详细的报导,成为这故事的第二段主要情节。围观的群众,就是当地居民,认为巴拿巴和保罗一定是神降临他们当中,立意要尊崇他们。宣教士所以对即将发生的事毫不察觉,是因为群众用自己的土话说,而他们听不懂。这情形就正像说威尔斯语的群众,听完一位到访贵宾用英语演讲之后,会用自己的话互相议论一般。他们把宣教士当作希腊传说的两个神o。把保罗当作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希耳米是众神的使者;希腊的首位神丢斯的位份,就归巴拿巴。赫肯(p.432)争论说,希耳米是众神的使者,不是发言人。不过,路加这里用的“说话领首”,与一份异教文献的说法很接近;而且,这两位神o同时出现的时候,希耳米作发言人,也并非不可能。一首俄维丢(Ovid)写的拉丁诗,保存了这一段希耳米与宙斯降临这地区的传说。他用了这两位神o的罗马名字:天神(Jupiter)和商业之神(Mercury);有一对老迈的夫妻腓利门和包西施接待他们,但对两位访客的身份全不知情。因此,考古学家考证,现在路司得附近,有将这两位神o并列的教派,日期约为公元二五○年。赫肯否定这教派可能早已存在的论调,全无确实的证据,无以立足。虽然,在路斯得尚未发现丢斯庙,在城前面(即城外)却有一类似的庙,在哥劳地奥波利斯(Claudiopolis),离路司得不远(见布鲁斯,Acts, pp.281f)。依这些证据看来,若说人们原来是以当地吕高尼人的神名来称呼宣教士,而路加用希腊神祗的名字来取代,因为读者对它们更熟悉,这讲法是极不可能的。不过,也可能吕高尼人早已把自己的神,与希腊的神o融合起来了。 若当地的人在神明第一次造访时没能敬拜他们,这一次就必急于弥补,不能再度犯错了。当地庙宇的祭司,随即安排向来客献祭,以示尊崇。我们在此得一瞥亚拿突宗教的礼仪,他们从城中把牛牵到庙里去,以毛线花圈装饰着,准备宰来献祭。使徒们一看见这种形势,迅速地制止他们,撕裂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在犹滴书(Judith)十四16、17 有一段很相似的记载,用词也相同,描写犹滴谋杀何罗弗尼斯(Holophernes)时,巴歌亚(Bagoas)的悲痛情景。不过这里的重点不同;撕裂衣裳是对以人为神的亵渎行径一种猛烈的反应;使徒快快跳进众人中间,是避免被尊为师,招致顶撞神的罪。又有人认为,当地的祭司断不会误认两个行神迹的游行犹太人为神o。不过韩森(p.148)提出类似的例子,表示这样的题材完全可信。使徒一词(十四4 注)意思可能是强调巴拿巴和保罗的身份,不过是神的使者。 15 ~18.当时的局面必须有所解释:保罗机智地抓紧机会,向人们讲解神的本性。这篇信息十分简短,使徒行传与前面向犹太人(或敬畏神的人)的讲章,大为不同;后者已经相信耶和华,o需要向他们传讲耶稣是弥赛亚便可以了。对异教的听众,却要退后一步开始讲,宣告有位独一的真神。因此,保罗这番话与向雅典哲学家的讲话,关系最密切(十七22~31) ,那里讨论的主题是相同的,不过用更哲学化的层面来表达,切合那里饱受教育、具文化水准的听众。路加对路司得讲章的记载,o限于这一主题;读者要从保罗先前的讲章,去推敲他可能还会说什么了。 这篇讲章很自然先从听众当时的情况着手,问他们“为什么作这事”。他们应该知道这两位他们推崇的访客,不过是普通人,与他们性情相同(参雅五17) 。不但如此,这两位访客带来的信息,是福音,要将创造万物的永生神向他们说明(参四24 ,十七2 ;引出二十11) ,并劝他们离弃偶像,归向这位神。“这些虚妄”是形容偶像的话,旧约如此用过(耶二5) ,“归向”在三19 及其他经文,指悔改信主。这里的语句与帖撒罗尼迦前书一9 特别接近;那里形容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因此这句话显然是描写外邦人信主的典型句子。这篇讲章所缺少的,是与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 相关的内容,那里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也不符合保罗的宣称,说他单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 ,二2) 。不过,缺乏这些内容,并不等于说保罗没有提及;路加的用心,乃是补充前面使徒讲道的内容,说明他们对外邦人讲道时,加插了什么内容。事实上,从讲章的内容可知,他们一定继续传讲出了明确的福音内容。因为既说明了神在从前的世代所作的事,势必会接下去讲祂如今作了什么,怎样以新的方式启示祂自己。过去,祂让外邦人各行其道,隐约暗示他们不认识祂,神并不算为有罪。不过,人仍有足够的资料可以知道祂存在,因为祂从大自然中见证自己,常赐美物(中译:恩惠)给人;赐雨水和四季(中译:丰年),叫农作物生长,使人有粮得饱,心中喜乐满盈。所以,大自然世界本是以叫人体认创造主的存在,祂的权能和美善。不过,这种“自然”的启示,是属于过去的;正如保罗在十七30、31 所指出,这启示现在已有神新的见证补足了,就是保罗在15节,所提的福音,不过他没有详细解说下去。这番话足以止住众人原先向他们献祭的心意,不过o是“仅仅”而已,因为他们的迷信根深蒂固,而这次的神迹又留给他们极为强烈的印象。 19 ~20.事态突然有了变化。强逼保罗离开安提阿和以哥念的犹太人,这时来到路司得,也许与当地的犹太人联合(故事中没有提及),要谗害人,叫他们敌对宣教士。然后他们发动攻击,当然是犹太人执行的;他们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死了,就丢出城外。人们对保罗态度的转变,十分奇怪(参路四22~28) ,不过也绝非不可能,若人们不肯接受福音,正如18节所暗示的,他们就很容易被说服,认为宣教士不过是假冒份子,于是任由他们的同胞去随意处置。无论如何,这事件的历史性是毫无疑问的;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24、25 所提的,必然就是这件事,其他如加拉太书六17 ,提摩太后书三11 ,也可能是指这件事。这故事不是说保罗真的死了,再活过来,虽然有人喜欢这说法;路加表达的方式,是说“以为他是死了”,他没有提供任何与这句话相反的证据,表示这里并没有神迹性的复活。保罗回城去并不稀奇,刑罚已经执行过了,他不会再受折磨,o要快快离开。他也立刻离开,到了特庇。特庇的旧址,过去以为是孔雅(以哥念)以南六十哩(97公里)的古德利仙(Gudelisin),现在却公认为孔雅东南六十哩(97公里)的科提胡玉克(Kerti Huyu祂),这一遗址中的石刻证明无误219 。
219 B. Van Elderen, 'Some Archaeological Observations on Pual's First Missionary Journey', in AHG , pp.151-161; the original discovery was reported by M. Balance, 'The Site of Derbe : A New Inscription', Anatolian Studies 7 , 1957, pp.147-151.
六返安提阿的旅程(十四21~28) 特庇是宣教行程中最东的边界,位于加拉太省的东界。在那里传福音之后,宣教士就循来路到各地去探视,坚固、鼓励所建立的信徒团体,虽然他们离开时面临敌对的形势。他们特别是要设立领袖,好在未来的日子巩固信徒。然后他们就直接由海路回安提阿,向教会报告工作情况,特别强调神怎样带领他们在外邦人中成功的工作。 这一段没有什么历史疑难,其中心教训则为教会在反对的环境中应当怎样生存,怎样装备自己。另一重点,是视整个传道旅程都在神的带领之下,神亲自打开了外邦的门。宣教士在旅程中也许未必清楚,但这时回头所发生的事,就发现是神的手在工作。于是,外邦信徒在教会中的地位,这场决定性辩论(十五章)的布景,到此已安排妥当了。 21 ~23.宣教旅程在特庇到达高峰,传福音十分成功,没有遇见犹太人的反对(参提后三11 亦没有提及)。于是宣教任务就进入第二阶段。保罗的一贯作风,是重新探望所建立的教会,或至少藉同工或书信保持联络。这一次,他和巴拿巴再访各地教会,虽然明知要回去的各城,都对他们采取敌对的态度。他们原可以向东,走陆路回安提阿,不必再经原路。不过,这里没有再记述任何意外,他们还可以鼓励幼嫩的信徒坚守信仰,不要跌倒,回到犹太教或异教去;又很现实地警告他们,根据过往的经历,进入神的国并非易事。神的国(一3、6 ,八12) 在这里是指人或在死后、或仍活着将进入的国度,就是神在耶稣再临之时,要设立的国度(提后四18) 。走这条路的人,必须准备受逼迫(帖前三2~4 ;帖后一5 ;提后三11~13) ,但他们必蒙主保守,宣教士把他们交托在这位主的手中(参二十32 ;彼前四19) 。 宣教士在各地教会设立领袖,这里称为长老。这是耶路撒冷以外,首次提及长老的地方,其他提及长老的,尚有以弗所教会(二十17) ,教牧书信中所提的教会事奉人员(提前五17 ;多一5) ,以及雅各书(五14) ,彼得前书(五1、5) 。由于保罗在教牧书信以前所写的书信中,没有提过长老,常有人坚持说,这里提及这事,是年代上的错谬,保罗当时根本不关心地方教会的领导问题。然而,从这些事实我们最多o能说,路加的用字可能是他那时代所通用对领袖的称呼,至于早期则可能另有不同的称呼。从哥林多前书十六15、16 ,腓立比书一1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12、13 ,可见保罗对地方教会的领袖关注非常,我们不必对路加的叙述产生疑窦。至于设立的形式,包括禁食祷告,是根据安提阿的做法(十三1~3) 。 24 ~28.回程中,宣教士经过彼西底荒野的地带,大概没有什么传福音的机会,到了别加(十三13、14) ,才记述他们在那里传道。亚大利是邻近的海港,他们就从那里航行,直接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在那里他们向全会众报告工作情况:既然教会差派他们出去,就理当欢迎他们回来,听他们报告活动的情况;聚会的主旨显然是赞美神,从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是神,让外邦人有机会接受福音。不错,安提阿教会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已经进行多时,但这个经历更印证了神要他们扩展宣教的工作。最后,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留在那里与门徒同住了多日,暗示这o是暂时的停留,不久神就要差他们进行新的工作。可是,有一个万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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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十四1 】「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在那里讲的叫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信的很多。」
当我们站起来讲道了,听众立即可以发觉我们是着重道理或生命。如果是注重道理,我们就永无风险。我们会小心翼翼谨守自己在道理纲目的范围内,以求绝对的安全,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误会:我们按逻辑次序摆出理由,而借着一个归纳的过程,达致在理论上是无懈可击的结论。但如果我们是注重生命,我们宣讲的方法就大有差别了。我们会不大关心那些技巧上的准确性,因为我们自己早已知道,在某些情况下,单凭道理绝不能维持我们。只要我们能够将基督在祂那活泼的身位里摆在听众面前,并让听众面对面的遇见祂,那我们便知道,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我们要用所认识的基督来服事教会。职事是需要我在神面前看见一个东西,神叫这个东西新鲜的在我身上,叫我能够把这个东西拿出去摆在教会面前。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十四1 】
保罗与巴拿巴向前到距离安提阿约九十哩的以哥念去。这是一个古旧的城市,据说比大马色还要古老。在远古的时候,它有过一个名叫南纳卡(Nannacus )的王,而『自从南纳卡以来』一语乃成为众所周知的『自古以来』的意思。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1~3 】以哥念即现今的孔雅(Konya ),在安提阿以东九十哩(145公里 )的罗马公路上,同在加拉太省(前弗吕加境内 )。宣教士一到那里,就开始在犹太人的会堂传道,很多犹大人和外邦人信了主。可是麻烦不久就出现了。拒绝福音的犹太人拉拢外邦人,向他们毁谤宣教士。他们的游说工夫并没有实时生效,到了故事的下半,才见他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对付宣教士。
当时,保罗和巴拿巴因见敌挡的形势,决定必须多花时间在城中,继续倚靠神放胆作见证。神叫他们能行神迹奇事,证实口头的见证,正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一般(五12) 。以“恩道”一词形容福音信息,在二十32 保罗于米利都的讲章中也如此使用(路四22) ;路加在此用它,可能是特意反映保罗当时的信息侧重神的恩惠(十三43 ,二十24) 。第3节全句叫人想起希伯来书二3、4 ,那里也说到,神用奇事神迹证实所传的道。虽然如此,并不是人人信服福音。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4 】「城里的众人就分了党:有附从犹太人的,有附从使徒的。」
「使徒」:这里是路加第一次用「使徒」称呼巴拿巴和保罗。──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4 】
「分开」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节 。―― 倪柝声
【徒十四4~7 】城中百姓开始警觉宣教士的存在,和犹太人对他们分歧的态度。他们之间就分了党,有的人站在宣教士一方,这里称他们为使徒(亦见14节 )。这是路加称保罗为使徒的唯一经文;这个事迹令人稀奇,因为保罗非常强调他为使徒的身份。有人争论说,路加将使徒限于十二门徒,即那些与耶稣在世上同工,又见证祂复活的人(一21~25 ,十39~42) 。所以,这里和14节的用法,祇属例外,与路加一贯的立场不合,也许祇是因为他用早期文献时,没有留意就用上了。对路加来说,保罗和巴拿巴都不是使徒。若是这样,路加为使徒行传作者的理论,就十分可疑。可能路加用这字的时候,是指一般性的意思,就是“安提阿教会差出来的宣教士”(林后八23 ,腓二25) 。可是更可能的解释,就是路加认为使徒主要是指耶稣在世上选召的十二门徒(路六13 ,九1、2 ,二十二28~30) ,其使命是向犹太人。路加却也清楚知道保罗的使徒身份,从目前这一节,,,和二十二21 及二十六16、17 所用“差遣”这同根动词(希腊文apostello ),就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也承认另有一批耶稣所差派的使徒,是在十二门徒以外的;他不否认保罗和巴拿巴属于这一批人。
等到逼迫真正临到,保罗和巴拿巴才决定离开。逼迫他们的,是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这里不清楚是指犹太官长,还是外邦官长,或是指两者;不过第一及第三种看法较有可能。于是十三50 的状况重演,一旦当地方政府纵容人逼迫他们,宣教士就觉得不能再留了。他们离开了弗吕家的境地,进入吕高尼地区,到了路司得,约有十八哩(29公里 )的路程,又再到特庇,约五十五哩(89公里 )。尽管遭遇拦阻,他们仍继续传福音。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5 】
在地位上,犹太人就以外邦人为犬,中间隔断的墙,是何等的高;然而,在逼迫圣徒上,他们是何等的同心!魔鬼也有牠的合一!
第七节:不是逃匿,乃是传福音!―― 倪柝声
【徒十四8~10 】路司得位于以哥念南南西方十八哩(29公里 );它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乡村,在公元前六年成为罗马殖民地,配合对抗当地好斗部族的策略。路加已提过宣教士到这地来传福音(7节 )。这里提出一事,证明传道的果效;一个瘸子,也许是个讨饭的,一辈子从未走过。他对信息有所回应,相信他的病可得痊愈。这表示信息中提到耶稣治病的事迹。这段记载表示,这个人和其它居民一样,听得懂保罗的希腊语,保罗看出他的信心,便发出吩咐,同时,神的大能叫他能够跳起来,开始行走(三8)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12 】
丢斯,也就是古希腊的主神,权柄大过一切。希耳米是商业之神。
──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十四12 丢斯,希耳米是什么?】
答①丢斯——原意系帮组者,为希腊与罗马至尊之神,其罗马为Jupiter,丢斯庙建立在希腊的阿林匹亚(Olympia ),故有阿林匹亚神之微称,叙利亚王安提阿古,伊皮法纽(AntiochusEpiphanes ),曾建庙于雅典,且在耶路撒冷建立大庙献于阿林匹亚之丢斯,以谢其帮助战胜之恩,同时又因撒玛利亚人之请,称基利心山所建立之圣所为丢斯,为异邦人之保护者,在丢斯庙中,亦有祭司,受花园,以及他种祭品之奉献,人欲求其降福,则杀牛羊以为祭,盖当时此风已盛行与希腊,罗马全镜矣。
②希耳米——亦为希腊与罗马人所崇拜伪神之一,希腊人称为希耳米,罗马人称为牟古留mercury,希腊人视丢斯为年老之神,为众神与人之交,希耳米为其年幼之子,他是为丢斯及诸神传信的使者。相信此伪神秉性灵敏,富有口才,并且对于文字音乐,及一切艺术,皆为彼所创造者。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宣道大行神迹时,使众人惊奇,以为是丢斯和希耳米令,而向他们献祭,即被拦阻之(徒十二8-18) 。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四12 丢斯与希耳米是甚么人物?】
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传道的时候,因为医好一个两脚无力的病人,以致众人大为惊奇,以为他们两人是“神借着人形降临在人间。”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
丢斯(ZEUS ),英文圣经沿用拉丁文圣经即天主教的说法,改用罗马名JUPITER。丢斯原意为“说明者”,罗马人与希腊人崇拜之为“保护人之神”。
希耳米(HERMES ),英文圣经亦改用拉丁文MERCURY。希腊人相信丢斯为年老之神,希耳米为其子,较年幼。但希耳米则富有口才,并相信希耳米为口才、文艺及音乐的赐予者。
路司得人们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他领首发言。
路司得人有一著名“神话”,谓丢斯与希耳米曾从天上降临,访问邻帮“弗吕家”(PHYRGIA )的一对老夫妇,名腓利门(PHILMON )怀包西斯(BAUCIs )。路司得人一向羡慕他俩有福,这次看见保罗与巴拿巴所讲所行,便以为是丢斯与希耳米从天降临,恩及路司得人,所以要向他们献祭。
丢斯庙建在希腊的阿林匹亚(OLYMPIA ),故又有阿林匹神之称。叙利亚王安提阿库·以比反斯(ANTIOCHUs·EPIPHANES )曾在雅典新建丢斯庙,并在耶路撒冷立巨庙献与丢斯,以谢其帮助战胜胜之思。同时撒玛利亚人也请求他在基利心上建一丢斯圣所,以保护外邦人。
丢斯的英文名称JUPITER,即木星学名。希耳米之英文名称MERcURY则为水星。
罗马人解释丢斯为风雨雷电四行之神(中国人以金木水火土为五行 ),所以以雷电为记号,以虹为使者。丢斯又为伦常之神,主持人的婚姻。所以罗马人结婚多以能在丢斯庙行礼为荣。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四13 】「有城外宙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
「牛....花圈」:都是复数型式。──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15 】
「我们也是人」──我们应当记得这个。因此传道人不应当受人敬拜。可惜,许多人,已不记得他自己是「人」了。―― 倪柝声
【徒十四15~18 】这些虚妄”是形容偶像的话,旧约如此用过(耶二5) ,“归向”在三19 及其它经文,指悔改信主。这里的语句与帖撒罗尼迦前书一9 特别接近;那里形容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因此这句话显然是描写外邦人信主的典型句子。这篇讲章所缺少的,是与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 相关的内容,那里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也不符合保罗的宣称,说他单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 ,二2) 。不过,缺乏这些内容,并不等于说保罗没有提及;路加的用心,乃是补充前面使徒讲道的内容,说明他们对外邦人讲道时,加插了什么内容。事实上,从讲章的内容可知,他们一定继续传讲出了明确的福音内容。因为既说明了神在从前的世代所作的事,势必会接下去讲祂如今作了什么,怎样以新的方式启示祂自己。过去,祂让外邦人各行其道,隐约暗示他们不认识祂,神并不算为有罪。不过,人仍有足够的资料可以知道祂存在,因为祂从大自然中见证自己,常赐美物(中译恩惠 )给人;赐雨水和四季(中译丰年 ),叫农作物生长,使人有粮得饱,心中喜乐满盈。所以,大自然世界本是以叫人体认创造主的存在,祂的权能和美善。不过,这种“自然”的启示,是属于过去的;正如保罗在十七30、31 所指出,这启示现在已有神新的见证补足了,就是保罗在15节,所提的福音,不过他没有详细解说下去。这番话足以止住众人原先向他们献祭的心意,不过祇是“仅仅”而已,因为他们的迷信根深蒂固,而这次的神迹又留给他们极为强烈的印象。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19 】
撒但使者的热心,几乎与使徒相埒!「用石头打!」前岂不是要向使徒献祭么?我们若顺着人意,随他们的便,去敬拜神,就没有逼迫。肯受人称赞的人,人反爱他!否则,「用石头打!」―― 倪柝声
路司得是罗马的殖民地;但是也是前哨站。不论如何,人们看到他们所行的事,便会害怕,因此他们便以为拖出城外的乃是保罗的尸体。他们都害怕罗马法官的厉害,为求避免骚动的后果,他们便设法除掉保罗的尸体。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19~20 】事态突然有了变化。强逼保罗离开安提阿和以哥念的犹太人,这时来到路司得,也许与当地的犹太人联合(故事中没有提及 ),要谗害人,叫他们敌对宣教士。然后他们发动攻击,当然是犹太人执行的;他们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死了,就丢出城外。人们对保罗态度的转变,十分奇怪(路四22~28) ,不过也绝非不可能,若人们不肯接受福音,正如18节所暗示的,他们就很容易被说服,认为宣教士不过是假冒份子,于是任由他们的同胞去随意处置。无论如何,这事件的历史性是毫无疑问的;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24、25 所提的,必然就是这件事,其它如加拉太书六17 ,提摩太后书三11 ,也可能是指这件事。这故事不是说保罗真的死了,再活过来,虽然有人喜欢这说法;路加表达的方式,是说“以为他是死了”,他没有提供任何与这句话相反的证据,表示这里并没有神迹性的复活。保罗回城去并不稀奇,刑罚已经执行过了,他不会再受折磨,祇要快快离开。他也立刻离开,到了特庇。特庇的旧址,过去以为是孔雅(以哥念 )以南六十哩(97公里 )的古德利仙(Gudelisin ),现在却公认为孔雅东南六十哩(97公里 )的科提胡玉克(KertiHuyuk ),这一遗址中的石刻证明无误。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1~23 】宣教旅程在特庇到达高峰,传福音十分成功,没有遇见犹太人的反对(提后三11) 。于是宣教任务就进入第二阶段。保罗的一贯作风,是重新探望所建立的教会,或至少藉同工或书信保持联络。这一次,他和巴拿巴再访各地教会,虽然明知要回去的各城,都对他们采取敌对的态度。他们原可以向东,走陆路回安提阿,不必再经原路。不过,这里没有再记述任何意外,他们还可以鼓励幼嫩的信徒坚守信仰,不要跌倒,回到犹太教或异教去;又很现实地警告他们,根据过往的经历,进入神的国并非易事。神的国(一3、6 ,八12) 在这里是指人或在死后、或仍活着将进入的国度,就是神在耶稣再临之时,要设立的国度(提后四18) 。走这条路的人,必须准备受逼迫(帖前三2~4 ,帖后一5 ,提后三11~13) ,但他们必蒙主保守,宣教士把他们交托在这位主的手中(二十32 ,彼前四19) 。
宣教士在各地教会设立领袖,这里称为长老。这是耶路撒冷以外,首次提及长老的地方,其它提及长老的,尚有以弗所教会(二十17) ,教牧书信中所提的教会事奉人员(提前五17 ,多一5) ,以及雅各书(五14) ,彼得前书(五1、5) 。由于保罗在教牧书信以前所写的书信中,没有提过长老,常有人坚持说,这里提及这事,是年代上的错谬,保罗当时根本不关心地方教会的领导问题。然而,从这些事实我们最多祇能说,路加的用字可能是他那时代所通用对领袖的称呼,至于早期则可能另有不同的称呼。从哥林多前书十六15、16 ,腓立比书一1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12、13 ,可见保罗对地方教会的领袖关注非常,我们不必对路加的叙述产生疑窦。至于设立的形式,包括禁食祷告,是根据安提阿的做法(十三1~3)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2 】「我们」
──信主得救的人。「进入」──得着。「神的国」──与主同王。「必须」──必经的路径。「经历艰难」──与主为王的条件。「许多」不止一次。―― 倪柝声
【徒十四23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长老」:原文是复数,表示这是组成一个长老团来领导教会。──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24 】「二人经过彼西底,来到旁非利亚。」
路加常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传道旅程,这里保罗一行人也可能边走边传福音。──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24~28 】
回程中,宣教士经过彼西底荒野的地带,大概没有什么传福音的机会,到了别加(十三13、14) ,才记述他们在那里传道。亚大利是邻近的海港,他们就从那里航行,直接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在那里他们向全会众报告工作情况:既然教会差派他们出去,就理当欢迎他们回来,听他们报告活动的情况;聚会的主旨显然是赞美神,从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是神,让外邦人有机会接受福音。不错,安提阿教会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已经进行多时,但这个经历更印证了神要他们扩展宣教的工作。最后,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留在那里与门徒同住了多日,暗示这祇是暂时的停留,不久神就要差他们进行新的工作。可是,有一个万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先解决。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7 】
「神藉,……神为,」不是他们自己。作见证者,应当记得这个。「神开了门」。──他们受苦,使人得进这门
【徒十四1~7 关心我们的事】
要向罪人见证救主往往是难而又难的。即使大使徒保罗也要求在以弗所的信徒为他代祷,好叫他放胆开口「把福音的奥秘宣讲出来。」
美国布道家慕迪有晚在回家的路上,见到一个人靠在电灯杆旁,他就伸手搭在他的肩上,问那人是不是基督徒。那人抓起拳头凶狠的对慕迪说,「你少管闲事!」慕迪说,「很抱歉干犯了你,老实说,我并没有多管闲事,其实这正是我的事!」说完,他就静静地走了。
约莫过了三个月后,有一天晚上,这位布道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他问:「谁啊?」有人答话。但他还是认不出回话的人的声音。他又问:「你要什么?」门外的人答说,「我要作一个基督徒。」于是慕迪开了门请他进来,那人正是以前怒目对他的那一位,他见证说,自从那一晚见到慕迪后,心中便总是不平安。于是慕迪带领他归主,后来那人成为一个主日学老师,热心到处见证他归主的经过。
耶稣希望我们作祂的见证,因为当我们向罪人见证恩主时,我们不是管人闲事,事实上,这正是我们的事。
——H.G.B.——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徒十四3 「主借着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
】
圣灵与他们同作见证,而且同工合作,是有极大的鼓励最大的果效,凡被圣灵充满的,必进入神的相交里,在工作中与祂合作,他们在外面工作,祂的工作在里面。他们撒种,圣灵就浇灌。我们必须十分谨慎,祂与我们合作,我们的手必须洁净,祂就使我们施行神迹奇事。当我们与祂同工,结果必定超过我们的期望,有意外惊人的成效。
有一位在边远的地方从事传道工作的,曾写出他的经历来:「我们来这里已经有七年了,在这长久的年月中,一直是受着忍耐的试炼……一切似乎都很徒然,有人以为宣教士工作毫无功效,于是自己点着了火,不仅抓住一个个人,而且从一个村落到另一个村落,到处有人问:我们怎么可以得救,这些地方都变成基督的环境了。」
神有一定的时间,祂的迟延有原因的。我们不能立即看到撒种、劳苦。眼泪的果效,但是我们的工作是为我们的神,我们的请求必蒙应允,也必在指望中有喜乐,我们必须常发恩言,神的恩惠竟使我们反叛者成为祂的儿女,从罪污中得着洁净,也蒙祂回复、保守与成圣。
【徒十四8~18 】
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碰上一件奇特的事。他们被当为神,这一件事的解释在吕高尼传奇性的历史。路司得附近的人有一个故事,说丢斯和希耳米神有一次化装来到地上,没有人接待他。后来有两个老农人,就是腓利门和他的妻子葆茜(Baucis ),他们俩请两位神进去。结果全地的人都被神所减,只余腓利门与葆茜二人,作了一座宏伟庙宇的守?。他们死了以后,变作两棵大树。所以当保罗医好了那瘸腿的人时,路司得的人决意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巴拿巴必然是个风采高雅的人,因此他们才把他当作神中之王──丢斯,希耳米是众神的传讯者,而保罗是个讲者,他们便称他为希耳米。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11~14 】路加这里用的“说话领首”,与一份异教文献的说法很接近;而且,这两位神祇同时出现的时候,希耳米作发言人,也并非不可能。一首俄维丢(Ovid )写的拉丁诗,保存了这一段希耳米与宙斯降临这地区的传说。他用了这两位神祇的罗马名字:天神(Jupiter )和商业之神(Mercury );有一对老迈的夫妻腓利门和包西施接待他们,但对两位访客的身份全不知情。因此,考古学家考证,现在路司得附近,有将这两位神祇并列的教派,日期约为公元二五○年。赫肯否定这教派可能早已存在的论调,全无确实的证据,无以立足。虽然,在路斯得尚未发现丢斯庙,在城前面(即城外 )却有一类似的庙,在哥劳地奥波利斯(Claudiopolis ),离路司得不远(见布鲁斯 Acts-pp.281f )。依这些证据看来,若说人们原来是以当地吕高尼人的神名来称呼宣教士,而路加用希腊神祗的名字来取代,因为读者对它们更熟悉,这讲法是极不可能的。不过,也可能吕高尼人早已把自己的神,与希腊的神祇融合起来了。
我们在此得一瞥亚拿突宗教的礼仪,他们从城中把牛牵到庙里去,以毛线花圈装饰着,准备宰来献祭。使徒们一看见这种形势,迅速地制止他们,撕裂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在犹滴书(Judith )十四16、17 有一段很相似的记载,用词也相同,描写犹滴谋杀何罗弗尼斯(Holophernes )时,巴歌亚(Bagoas )的悲痛情景。不过这里的重点不同;撕裂衣裳是对以人为神的亵渎行径一种猛烈的反应;使徒快快跳进众人中间,是避免被尊为师,招致顶撞神的罪。又有人认为,当地的祭司断不会误认两个行神迹的游行犹太人为神祇。不过韩森(p.148 )提出类似的例子,表示这样的题材完全可信。使徒一词(十四4) 意思可能是强调巴拿巴和保罗的身份,不过是神的使者。
──《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0 】
主的道理,虽受逼迫,还会「起来」。二十个世纪以来,世人多少时候「以为祂是死了」呢!―― 倪柝声
这故事的突出特色乃是保罗的绝对勇敢。他清醒过来,第一个行动便是径直回到他被石击的城市去。约翰韦斯利的忠告是,『常常大胆面对暴民』。保罗径直回到那些企图杀害他的人当中去,可说是绝顶大胆的事。这样的一个举动,其效果胜似一百篇讲道。人们必然会自问,一个人那里来的勇气,使他敢于这样作呢。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22 】「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
人生最佳美的东西,都是从苦难中得来。麦子必须磨碎,纔能作成面包。圣香必须经火,纔能发出浓郁的香气。泥土必须耕松,纔能适于下种。照样,一个破碎的心,纔会得到神的喜悦。人生最甜蜜的欢乐,都是忧伤的果子。我们必须亲身经历许多艰难,然后纔会去安慰别人。
如果你渴望作一个安慰使者,如果你愿意有分于怜恤的恩赐,如果你想从你身上流出新鲜的慰语,来扶持受试炼的弟兄姊妹,如果你要在日常过着光润的生活,不叫别人感到你的酸辣,你必须甘心乐意的付上一笔代价─你必须像主那样受苦。─ 劳勃生
【徒十四22~23 】他表示他确信基督教必须在团契中活出来,正如一位伟大的教父说过的,『人如果没有教会作他的母亲,上帝就不能作他的父亲』。约翰韦斯利说过,『没有人能独自上天堂去;他一定要找朋友或集合朋友同去。』保罗从起初便不只以栽培个别基督徒为目标,却要使这些个别基督徒进入基督徒团契之中。
──《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27 】
保罗与巴拿巴绝不以为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成就了任何事情。他们说到上帝用他们所成就的事。他们只把自己当作上帝的同工。在阿金科(Agincourt一四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英军于此地大败法军。编者注 )大捷之后,英王亨利五世禁止制作歌曲纪功,却命将一切荣耀归于上帝。我们工作时,不以为是为我们自己的荣耀,而是由于以我们为上帝手中的工具这一信念,我们便开始对于基督教服务有正确的观念了。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