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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利未记 第10章


圣经综合解读

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在整个承接圣职的过程中,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做的());第九章亚伦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做的());现在到了亚伦的儿子这里,却悄悄地出现了一件「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的小事。
「香炉」())原文是盛载灼热物品的工具的统称,也被译为「蜡花盘」()),「火鼎」()),在这里可能指一种长柄的盘子,用来铲起热炭。
「凡火」())原文是「陌生的、从外面而来的火」。神只允许大祭司「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拿答、亚比户却冒失地「盛上火,加上香」()),自作聪明地进入圣所,「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神是轻慢不得的」()),所以立刻「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追讨这「凡火」,「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点的破口也会使神的见证最终完全走样。因此,当神要在人中间做一件新事的时候,对第一次错误通常都是立即追讨,比如献上凡火的亚伦的两个儿子、扶约柜的乌撒())、欺骗圣灵的亚拿尼亚夫妇()),「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但以后却不一定立即追讨,而是让我们看到「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如果我们「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放纵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结果必然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因为「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上图:以色列圣殿研究所制作的献香铲子(香炉),用金或银做成,用来从燔祭坛上取炭带进圣所,放在金香坛上。在赎罪日,这铲子也用来「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十六12)。

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拿答、亚比户的袍子并未烧坏,烧死他们的火可能是闪电式的一击。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搬运尸体,要持续七天成为不洁净,因此不能参加那年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神特别允许他们在二月十四日补过逾越节())。

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耶和华的膏油」在他们的身上,表明他们此时已经被分别为圣,正在执行祭司的职责,所以不可像普通人一样「蓬头散发」、「撕裂衣裳」来表达哀悼和忧伤()),「也不可出会幕的门」。
当我们事奉、敬拜神的时候,只能根据神所吩咐的去行,不可掺杂人的感情、意思,因为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神第一次单独向大祭司亚伦说话,就是发表事奉时「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的「永远的定例」())。神不允许我们糊里糊涂地事奉,而要清清楚楚地分别为圣())、清清楚楚地教导神的旨意())。因此,我们要谨慎,「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
埃及的酒通常用大麦酿制,而迦南地的酒用葡萄酿制。「清酒」可能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浓酒」原文是「浓会使人醉的酒」,酒精较多。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因为喝醉了酒,所以知法犯法。

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是监督第一次献祭的剩余程序是否都按神的吩咐执行,「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
「赎罪祭」分血带进圣所与没带进圣所两种()),血没带进圣所的,祭司就应当吃掉祭物。「公山羊」())是官长的赎罪祭牲()),所以「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祭司应当「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原文是「为要除去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原文意思是「在耶和华面前代替他们」。

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亚伦的回答,表明他与儿子认同,承认自己和儿子的犯罪有分,所以应当照着大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不可再吃赎罪祭祭物())。
亚伦第一次主持献祭,就出现了两次没有完全遵照神吩咐的事故,但结果却不相同。神追讨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却悦纳亚伦没吃祭肉。神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但神又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神鉴察人心,接纳亚伦的心意,「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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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凡火

这个短短的故事并不是按二十世纪作者的写法写的。它是希伯来人(和耶稣 )所属的种族的一个闪族人写的。他们的文化表现出一位天才用形像的语言:神话、诗、寓言或比喻,说及实在和真实的事。许多所谓第三世界的人都能这样做,但是有文学修养的西方人却误解了旧约所说的要点。这段经文与所有其他神给以色列人的指示,其目的为使以色列人长久保持‘归耶和华为圣’的民族。我们已经看见,祭司在神面前执行任务之前要分别为圣。(就是‘成为圣洁’ );同样,与以色列人崇拜有关的一切用具,也必须圣洁。当然百姓要圣洁。但是现在这里所提及的这两个青年人倒以为他们对这些事情比神知得更多。从第八章我们知道圣火要在坛上继续点燃不熄,而且在保持以色列与神的交往的献祭过程中,只可以使用它而不用别的。因为它是从神那里降下来,不是由人手点燃。只可用这‘由坛拿出来’的‘圣火’。再者,没有未祝圣的人有权不经过必须的仪文手续而进入圣所,触摸那明显有圣洁的神临在的圣物。

这两个人──亚伦的儿子!──所行的正是这种错事。他们在一个装满由‘圣洁’区域以外某处拿来的未成圣的热灰上,放上香,这香乃是作为一个祷告的行动,上升给神闻的。他们这行动当然不是轻微的过失,而是对神悖逆不忠的大罪。这两人简直在说:‘神啊,我们的火正如伓的一样好。我们不需要伓的火。’这是俗世的人,对他与神的关系通常的想法的比喻。他们的行动属于‘暴戾的罪’一类,因而当被处死。儿子们显然并不一定都承受父亲忠心与热诚的委身。

这样的行动今天便相当于一个人受洗归入神作立约的百姓,而且因此知道他与神的关系纯然是恩典的关系,却弃掉洗礼,宣称改用驱使恶魔的魔术,他可以亲近完全圣洁的神,甚至可以用这手段强迫神行他的意愿──然后又确实教人这样做。‘倒不如把大磨石栓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是对行这种事的人一个恰当的批评。

事情果然如此。神用真火,祂的怒火报复这假火。新旧两约的神的确是一位轻慢不得的神。祂不像现代对神的构想,普遍地以祂为一位坐在‘楼上’宝座上的慈祥老人,祂至终必使万事妥善。‘祂当然会的──因为祂就是爱,可不是吗?’另一方面,新旧两约都坦然地用火的形像谈论神。后来这图像代表永生的神可怕的审判性质。‘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但是我们要注意,火的形像马上用形容词‘忌邪的’来解释。神与祂立约的民族是爱得既同情而又忌邪的(编者注:‘忌邪’英文可译为‘嫉妒’jealous ),而且不容许以色列内外有人破坏祂所寻求与以色列分享的团契。我们在别的地方发现,这种非常的关系被叙述成新郎与新娘的关系。像这样爱法的神自然不容许所爱的人对祂不忠不贞。

米沙利与以利撒反是摩西的堂兄弟。埋葬死人,不论死者是否良善,都是虔敬的任务。因此,他们便把他们穿着的祭司袍服包裹起来,从‘圣’所直搬出来,也离开了在营中的‘圣’民。他们葬‘在营外’,而且不可以哀悼他们,因为没有人把他们看作与那些仍在圣约之内的普通罪人同等。当然他们最终必定要死,他们得到适当的埋葬。我们从这故事中实实在在地得到一种教训,人违背这一位轻慢不得的主的话是可怕的。

祭司的反应

在酒醉中主持祭礼乃是一种亵渎。它像第十一至十五章所叙述那些‘亵渎的’举动。今天我们说:‘对律法的无知是不可原谅的’。在旧约并没有禁止喝酒。事实上,酒乃是神使人心欢乐的仁慈礼物。酒甚至如耶稣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上所显示的,可以视为恩典的象征。

但是我们今天所当记得的乃是,在圣经时代,酒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的,正如今天东欧部分国家的习俗那样。另一方面,酩酊大醉,在神立约的百姓,是绝对禁止的。醉酒是人类生活中圣洁特质的羞辱。喝醉了的男人或女人再不能凭信心或爱心作判断。

因此,祭司要教导平民百姓摩西从神得到的律例(这个特殊字眼以后要讨论到 )。在实际上,后来会堂作为像学校那样的一个教与学的地方,而不太像现代教会是个崇拜的场所。

亚伦、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当然也经过一次胆惊的经历,所以他们巧妙地辞谢了他们应得一分的祭肉。这种判断上的软弱与敏感不常记在法典里。难怪我们读到,当摩西听过他们的解释之时,‘他便以为美’。

第十九节重复使用‘今天’一词,也表示出对他们较为优美感情的流露之神圣的赞许。我们在崇拜中看见使用‘今天’,表示行动上的‘终末论的意义’之家际问题。当我们谛听耶稣说‘最后’审判时,便能清楚了解这专门的神学名词。祂在那里指出,现在──‘今天’给那饥饿的人吃,乃是我们所能给那特殊饥饿的人的最后一次,却也是我们对他不理不睬的最后一次。这就是为甚么我们在‘今天’的决定是永恒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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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利未记第十章

F拿答和亚比户

好不容易圣职就任典礼退出了,正当祭司们也着手开始发挥他们的圣职功能之际,亚伦的二个最年长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却犯下亵渎圣物的罪行。第九章告诉我们,百姓们在敬拜中当用何种方式来亲近神,及其所带来的祝福和益处。第十章则清楚地显示,神的惩罚是何等快速地临到那些拒绝遵照指导方针,而坚持一意孤行的人。对整个国家来说,刚刚才经历一段欢乐、显赫的时光,刹那间却被不必要的悲剧弄糟了。甚至更不幸地,这境遇是由二位曾享有特权职位的人所造成的。在西乃山上,此二人同摩西、他们的父亲亚伦和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名,曾得见一次以色列神的显现。他们沉耽于其中的恶习,这问题的本质是非常严重的,因为不顺服乃是他们所行一切的导因。

1~2.此二人开始他们在会幕中的职务,他们拿着自己的香炉,然后将火置于其内,这香炉是一个相当平的浅盘,用来承载烧着的炭火。然后他们将香料放在炭火之上,显然地他们并没有按着定规的方式,而将这凡火献给神。在这过程之中,他们违背了神赐给摩西所有献祭指示中的几个要点。首先,在记载中没有任何资料告诉我们燔祭坛上的炭火曾被移除(参:,当主耶和华在祭司们圣职授任典礼中洁净会幕的时候,燔祭坛中的炭火已经被神降下的火烧着了。因此,到那地步,献祭的礼仪产生了重大的改变,一些不圣洁的事物,亦即并非奉献于事奉神的事物,得以干扰其他圣洁之要素。其次,在献祭的详细规定当中,完全没有提到除了大祭司本身以外,还有任何其他的人能够将香料置于承载炭火的香炉中,并将之献予神。甚至这典礼仅用于赎罪日那天的仪式中,那日大祭司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以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因此,拿答和亚比户这般的行为正是以一种过分、不可原谅的方式,篡夺祭司阶级制度中的领袖职责。他们的行动可能起因于骄傲、野心、嫉妒或是没有耐心;若果真是如此,那么他们的动机就与一个人尝试过一种圣洁的生活以亲近神的意图差距非常远了。

第三,显而易见地,他们在这程式上突然的改变,并没有谘询过摩西和亚伦;因此,就他们二人已经知道长者的意向来说,拿答和亚比户的行动构成了一项极不顺从的行为,正如献祭法令中所言,更不用说他们犯下蔑视神的行为。由是被「剪除」的惩罚就戏剧性地发生了,正如在里所定规的,凡是故意违抗圣约条例者所面对的下场就是如此。再者,将香料置于烧着炭火之上的举动,颇能被解释作是向一位异教神明烧香献祭这简单仪式的一部分,就好像在耶利米时代,耶路撒冷妇女们所做的一般。因为在主耶和华面前,圣洁包括了要从所有世俗的形式中分别出来(参:,故此这种仪式上的革新,十足就是与神为敬拜祂自己所订下的规矩完全对立。

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也颇能构成犯罪的事实,包括了有可能这香料并没有按照神给摩西的指示来调配;此二人使用自己家用的香炉,而非使用那些已经被奉献,特别用在会幕里的香炉;或是以不适当的方式献上这祭,以至于侵犯香坛的功用。或许最重要的是,很有可能拿答和亚比户是在一个醉酒的状态下进行他们的职务,而这种情况妨碍了他们的判断力。在这关系之下,第九节的禁令就显得意义深远。

在前述的见解下,我们若说这项罪行在本质上纯粹是偶然发生的,这种说法似乎是叫人难以置信。价值观的颠倒,使得那些不圣洁的东西好像神圣之物般被献上,这与西乃山圣约之立场完全对立。极为讽刺地,这二位犯罪者死在火中(2节),被烈火烧灭,这烈火乃是神本质之属性,祂所悦纳的敬拜乃是带着恭敬和敬畏之心的敬拜。到底这火是如何烧灭拿答和亚比户,又或者「火」这个字眼是用来作为瞬间闪电的同义词,确实的境况我们不得而知。

许多认定利未记是在被掳后成书的学者们臆测,在被掳时期,有一些「祭司的群体」从北方迁移至耶路撒冷,他们大概想在南国建立北方的祭司体制。虽然这些祭司们宣称他们乃是由亚伦传统而出,但是这段叙述清楚地显明事实上只有顺从的儿子们,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传承了合法的亚伦祭司统绪,显然那些变节的以色列祭司们并不属于这统绪之内。对于那些持有这观点的人来说,这篇记载则是一段「原因论的故事」,透过它尝试去解释从较后时期面对的处境所得到之基本原理。这种假说乃是基于武断地将利未记写作日期订在第二圣殿时期的作法之上,自由派学者们虽已经数次提出这论述,但仍有待证实。

最重要的是,在旧约圣经中完全没有证据显示,有任何耶路撒冷外其他敬拜神的地方之祭司们曾经迁移至犹大的首都,为要代替那些已经被掳的祭司之职分。如果耶利米哀歌的证据是可信的话,那么在西元前五八一年后,耶路撒冷周围的地区已经遍地荒芜,而且耶路撒冷城本身已成废墟。在西元前五三八年至大约西元前五二五年间,被掳的人归回之际,他们所面对的反对势力并非来自敌对的祭司圈子,这些所谓敌对的祭司圈子很明显地在所有的相关记载中均未提及;反而他们所遇见的敌对势力却是来自于对政治有兴趣的个人或群体,例如s参巴拉、阿拉伯人、亚扪人和亚实突人等

3.摩西用这意外事件作为例子,来说明到底神所认为的圣洁和分别是什么意思,以至于就整体而言,那位伤心的父亲和百姓们能够明了。对以色列民来说,圣洁是神特质中的一个伦理性的属性,这属性必须反映在他们自己的生活和行为上,因为他们藉由圣约与西乃山之神有密切的关联;然而,对当时的异教徒来说,圣洁的概念不过是指一个人或一件物品被奉献为服事一位神只之用罢了。在这关系中有二个基本的观点总是存在于以色列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地位s第一,这圣约乃是出于神的爱( ḥesed ̱ );第二,它要求以色列人必须以毫不犹豫、完全的顺服来回应。因为,显而易见地,祭司这职分中有一些成员拒绝认真看待人对神圣约的爱当有的回应为何;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学习一项训诫,藉其眼见之特性,在每个人心中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象。因此,摩西说,神将会彰显圣洁的本质与其重要性。

在妥拉的记载中,摩西所言并不构成一句宣告上的实际引句,但是在关于祭司这职分成圣的要求(参:等等)和撒母耳说过的一句格言听命胜于献祭这二方面里,却反映出它的训诲。圣洁是神最有特色的属灵属性之一,因此它必须被彰显于那些与祂有来往的人当中。新约圣经的教导与此主张一致,它强烈地要求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必须活出奉献和圣洁的生命,等等)。一个人若与神在世上的工作关系越密切的话,就越需要确定他与神的关系没有被一些属灵的污点所弄损;否则这个信徒就不能适切地发挥其作为神医治恩典流通管道之功用。

这种情况也对那些特别被赋予恩赐,或是在社会中身处负重大责任地位的人有所要求,在他们一般的行为上,他们必须格外小心谨慎。在各个社会阶层的生活里,实在有太多人认为那些在社会或是政治圈的名人,好歹都可免除一些道德法令的要求。对比之下,新约圣经却教导我们,对那些多多得着能力和知识的人来说,他们所要受的审判将会比那些较没有处于如此幸运处境中的人来得严厉得多。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这事实要求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弄清楚他自己的呼召和拣选。亚伦的儿子曾在一段很短暂的时间里,担任全国的属灵领袖这个有特权的职分,但是他们并没有认真地按着一位公正并圣洁的神对他们所要求的,来担负起他们的责任。结果,在众民面前神不能得着荣耀。保罗督促每一个信徒要在他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亦即在他们整个人格上荣耀神;这事实让我们看见,基督徒透过嘴唇和生命所做见证的一致性。

当亚伦学习了这个功课之后,这些事件之戏剧性的转变对他的影响,由他的沉默可见一斑。毫无疑问地,当时他是处于一个遭受严重打击的精神状态下,但是不管怎样,他几乎不能找到任何理由来为他儿子的行为辩护。如果在他的心里认知到,这个审判虽是间不容发又严重,却是公正的话,他惟一能够作的回应是谦卑地接受神的旨意(参:

4~5.摩西召了亚伦的二位亲堂兄弟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来,将尸体抬离会幕范围。他们不是祭司,除此之外我们对此二人的资料一无所知。未被奉献给神的人不会因着触碰尸体而不洁净,并且这样做,阻止了那位悲伤的父亲近前来触摸他死去的儿子们。大概这二位亚伦的堂兄弟是最近的亲戚,因此他们能够照料丧葬的仪式。尸体将会被葬在本来以色列人扎营营地那边的某一个地方,因为这样做才能避免仪式上的不洁净,或是任何人会不小心走到这丧葬之处。在这些多岩石的地带里,坟墓会以一圆锥形石堆堆积在尸体上作为标记,以避免尸体被肉食动物或鸟类所毁伤。显然地,这二位死者被葬的时候乃是穿着他们身为祭司的细麻布内袍(希伯来文 keṯo ̄ net ̱ ),这内袍是格子状花纹编织而成的;因此这指出无论他们在死的时候,火对他们造成的伤害为何,却没有把他们的外衣烧尽。

6~7.摩西指示亚伦和他二位还活着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不可为拿答和亚比户意外之死服丧。在以色列人中,一般悲伤的表示是,允许长发松散地扎绑和撕裂衣裳(参:。若果其他的会众真的想要的话,他们可以用这种方式为此灾难悲恸,但是如果那些还活着已被奉献给神的祭司们如此做的话,就显示出他们并没有将他们祭司的责任视为优先之事。这将会使他们招致由神而来相同的惩罚,因为这样做明显地表示,他们在某些态度上抵挡或是挑战刚运行完毕的审判。这个禁令对亚伦和他二个还活着之子的自制力来说,实在是一项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因为以色列人以一个非常情绪化的方式来回应这死亡的发生之际,他们更是难以面对。亚伦家族存留下来的人也被限制不得离开圣所的范围,因为他们乃是处在一种仪式上被奉献给神的状态之下。他们若亵渎这神圣的身分,不但他们自己必招致死亡,神惩罚的愤怒也会临到以色列百姓。即使在这极大灾难之时刻,主耶和华的祭司们必须在全国面前立下全然顺服于神旨意的榜样,以及一颗对管理会幕礼仪法令绝对忠诚的心。无论他们个人的感触为何,任何干扰事奉的事是不被允许的。为了完成祂父神的意旨,耶稣基督并没有任何个人的考虑,而坚持祂在加略山上的救赎之工。正如其显示的一般,祂成了奉献和委身的模范,基督徒理当效法其榜样。

G严禁祭司醉酒

8.这段落乃是以一句神直接向亚伦而非摩西说的话为开始,其内容是关于饮用含酒精饮料之事。将来,无论身处何种境遇,任职的祭司们在他们进会幕承担献祭职责以先,均禁止饮用含酒精饮料。人若违背这命令,将招致死亡。这么一来,仪式上的圣洁和自制就成了二件并重、密不可分的事;其中一者的存在并不能保证另一者必然自动地出现。祭司按着神所启示之礼仪被奉为神圣的这事实,并不能制止他作出自己的决定,变得更好或是更糟糕。当一个人的心意降服在神对他生命的目的,跟随基督设下的榜样之际,他的基督徒品格才能得着发展。前文述及拉比传统,认为亚伦的二个儿子是在酒精的影响之下,于会幕任职的时候,犯下了亵渎圣物的罪行,这说法似乎有值得考虑之处。

9.在古代近东地区,酒和浓酒似乎已成为成年人的主要饮料,因为当时茶和咖啡都未被引进那个区域之中。酒(希伯来文 yayin )是将葡萄汁榨出后使其发酵而制成的,这些葡萄很有可能最早是在阿拉腊(Ararat)一带所栽种。52浓酒(希伯来文 s ̌ e ̄ ka ̄ r )是一个常常与酒一起使用的字眼,而这二个字似乎都是用来描述不同强度的酒精饮料。或许「浓酒」是经过蒸馏处理的产品,正如其显示的一般,它是一种含高浓度酒精的饮料,而不是像酒或啤酒只是一种经发酵的饮料而已。浓酒是由大麦和枣子所酿造而成的,埃及人(Egyptians)和非利士人(Philistines)特别偏爱这种饮料。因为在近东一带供应人类消耗的饮用水是绝对不够的。除了不同种类的含酒精饮料之外,能够取得的饮用水似乎相当地少。在这种处境之下,要控制醉酒的情况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只有那些最自律的人,例如拿细耳人才能够在任何一段无论长或短的时间里,戒绝一切含酒精的饮料。在以赛亚的时代,祭司们受到酒精影响的情况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参:,而箴这卷书中也常常警告人喝醉是危险的(参:

乙醇是一种不会自然存在于构成人体的组织当中的物质。当人摄取的时候,虽然一小部分会经由胃直接进入血液里,但是它透过小肠能够迅速散布全身。借着正常的生理过程,最多能够消耗百分之十的酒精,剩余的则被某些身体的器官所代谢,主要是肝脏。对那些长时间定期喝少量酒精的人来说,他们似乎不会因副作用而患上一些重要的疾病,或许是因为当他摄取酒精的时候,酒精已经被身体自己的体液大大地稀释,而进入吸收过程中的一部分。酒精直接作用在中枢神经系统上,若是大量且持续性地饮用的话,它有镇静抑制的功效,但当摄取量少的时候,它可以引发某些形式的兴奋状态。在后者所提之状态里,丧失控制能力是相当明显的,这指出酒精会立即作用在一些高层的心智功能上,例如s思考和作判断的功能。从很久以前开始,人们就借着饮用酒精来缓解紧张或悲伤的情绪,因为他们相信悲伤能够被酒精所压抑(参:,或是在发生消化不良抑或轻微胃炎的时候用作祛风药(参:,除此之外在许多的文化风俗里,也作为一般取用的饮料。53现代的医生偶尔会开处接近临床剂量的酒精口服液之药方,这种作法完全是民俗疗法的残存方式。

在旧约圣经中丰饶的酒品供应被视为是神的祝福之一(参:等等),它能够悦人心田,也能慰藉忧伤。然而,在迦南地和其他地方,酩酊大醉乃是异教仪式的主要元素之一;虽然希伯来祭司们在用餐之际饮用含酒精的饮料是经许可的,但是却不准他们学效与他们类似的迦南人之醉酒活动,也不能仿效异教的先知们,如美索不达米亚的玛乎(muhhu)一般,他们所宣告的预言至少某些部分是藉酒精而得到灵感的。

拿细耳人(AV:「拿撒耳人」Nazarites)反映出古代分别出来、自愿接受禁戒的操练,这些操练是为了要完成某种特别的宗教职责。拿细耳人的三件最主要区别的特色之一就是完全地戒绝酒和葡萄。根据,神将拿细耳人赐给放弃信仰的以色列人,作为他们属灵的模范和指导者,但是百姓们却损害他们的见证。另一个被兴起是为了要抵抗西元前第八至第七世纪奢华又腐败的犹大国群体的,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利甲家族,此乃犹大支派的利甲所设立的修派。利甲的后裔约拿达强制规定不可喝酒,无疑地这成了这个家族的传统;当耶利米按着神的命令试验他们的自律生命之际,这群人坚守他们的立场。然后,先知就用他们对先祖的顺从作为真正忠诚之模范,与以色列人对他们属灵天父之变节和不顺从形成尖锐的对比

同样地,基督徒也被警告要避免过度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为基督徒的人格必须无时无刻不在基督的管理之下。

10~11.因为祭司们必须辅导以色列人的生活,所以当他们运行职务的时候,必须是完全有把握的。故此,绝对不允许任何事物干扰他们的心智运作,否则他们将不能够分辨并传达神对祂子民的意旨。如果他们被酒精影响的话,圣洁和不圣洁之间的区别很快地就会变得模糊不清,或许会达到二者间的差别至毫无意义的地步。这将会破坏圣约关系中一项重要的目的,这目的就是在某种程度上,神想要使以色列民族成为古代世界里最特殊的群体(参:。理论上,当百姓们被询问时,这独特性能够使他们为他们对西乃山永生神的信心作见证,祂是独一的,远高过其他一切在古代近东的众神只。因此,关于圣洁的真义方面,圣约子民能够向他们周围的人作见证。当他们越来越随从世俗文化的世界之际(参:,他们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特性,同时也相应地危及他们的见证。

因为祭司同时也是一位妥拉的教导者,所以对他而言,不只要知晓礼仪和仪式上的规条,在他的心中也必须确认良善与邪恶、道德与不道德的行为,神圣与亵渎之间的差别,这是非常重要的。耶稣在祂对门徒们的教导当中,曾有类似的忠告(参:,如此一来,他们才能够分辨神圣和庸俗间有何不同,而不至于亵渎圣物。使徒彼得藉由一次的异象想起神有能力洁净那些庸俗的事物,这洁净的工作正是基督教福音的特征。利未记第十一至十五章详细记载了关于洁净和不洁净之物的法令。

神向亚伦讲清楚:祭司身为百姓们行在主的道路中之指导者这职分的重要性(11节)。祭司并不是一位机械式的主祭者,已经被设置好自动地依循一连串的仪式条规;他乃是一个有自觉性的人,献身于事奉主的工作中,因此,神已经把重要的属灵责任委托予他。他的嘴唇不出亵渎或不敬之言语,而是教导对神的认识。祭司将会乐于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他能够免于被异教世界之风气动摇,也能够满心知道神的律法,以至于他能够向他人指出他们生命当行之方向(参:。因此,新约圣经中使用祭司国度的概念来描述在基督里的全体信徒,绝非偶然;因为它论及了委身、奉献、圣洁和持续亲密地与主相交。

52参:R. K. Harrison, NBD , pp. 1310-1312.

53一段巴比伦的医药文字记录了当时十分普遍的一种情况:「如果一个人已经喝了太多的浓酒,如果他的头脑已经混乱,如果他忘记他所说的话,而且他的言词变得模糊不清,如果他的思想错乱,两眼无神……。」摘自 F. Kuchler, Beitrage zur Kenntnis der Assyrisch-Babylonischen Medizin (1904), p. 33;此段为 R. C. Thompson, Encyclopa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 , 4 (1912), p. 745所引用。这些症状所显出的诊断是相当明显的。

H吃至圣祭物的条例

12~13.这些指示应当与第九章所记载的事件一起读,因为这二段经文都是讨论到献祭供物中归祭司所有的部分该如何处置。素祭就是那分用油调和的,业已与燔祭一同被献上了。因为它是至圣的,所以必须在坛旁吃;又因为它是百姓们献上祭物的一部分,神详细地说明这单作为祭司们的额外津贴。

14~15.与加在食用素祭供物的限制对比之下,祭司们获准得以与他们的家庭成员分享献作平安祭祭物中的胸肉(NEB:「特别的礼物」)和腿肉(NEB:「捐献」)。这些部分并非「至圣的」,所以他们能够在任何适当洁净的地方取用。这肉已经以特别的方式在神面前献上(见的注释〕,此后归祭司们所有。这些上选的部分作为在生计上完全信靠神之人的报酬,诚然是个适当的作法。

16~20.那献上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明显是引自于圣职授任典礼退出时,百姓们所献上的祭物。由此可知,后者乃是在拿答和亚比户死前才刚刚献上的。这公山羊应该是按着的程式献上,在那段经文中,记载着那些不烧在铜制坛上的部分,应当烧在以色列人扎营的营地之外。从记载中我们并不清楚是否举行二次分别开来的焚烧,但是我们确信在其中必定有其他礼仪上之不良行为。告诉我们,亚伦业已献上这供物,因此在规定上,他必须负起检查他们是否确实地依循那些程式而行之责任。但是或许摩西出于顾虑到大祭司正处于极度悲伤的情况下,摩西惩戒亚伦还活着的二位儿子。根据的记载,赎罪祭的供物必须在圣所的范围内食用。在那段经文里并未提及祭司们食用这供物背后的原因为何,亦即他们藉由抵偿的方式来担当会众的罪孽。因此,明显可见,祭司们正是神恩典的中保,他们协助人民献上赎罪祭,然后吃掉那祭物,表明了神完全悦纳此祭物,并恢复了与百姓的相交。RSV 和 AV、RV、JB 以及一些其他的版本都将第18节的希伯来原文译为直述句;反之,NEB则导入一个条件的要素:「如果血没有被拿到圣所里的话,你们本当照我被吩咐的,在那里食用赎罪祭祭牲。」我们很难证实这样由希伯来文翻译过来的译法是否正确。

亚伦的二个儿子可能并非特意地违反礼仪程式。因为就在圣职授任典礼一退出的时候,这件悲剧性的事件就临到了这个家庭,这二个还存活的儿子可能觉得因着打击和悲恸之情,他们自然而然吃不下。他们也可能认为自己透过某些方式已被他们兄弟所犯之罪污染,因此担心他们也可能突然间被击倒。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由亚伦自己不吃赎罪祭一事得到暗示才如此做。亚伦似乎因着这灾难的发生而愣住了,特别是在明显需要紧紧地遵守这些程式之规则的时候(19节)。他以恰当为由,为他自己和二个还存活的儿子辩解,摩西接受了他的解释。

利未记的第二个主要段落就以这悲剧性的事件为退出。祭司们已经被授任圣职,同时这存留下来的三位家庭成员,现在已经痛心地察觉那管理着他们职分的,乃是一些严厉的行为要求。利未记余下的篇章是由一些条规、礼仪的程式和仪式法令所构成;这些都是祭司们当运行的职责。这些法令的特征显示生命在神管理之下的一切层面都是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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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就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会同着摩西和亚伦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登山朝见神。在圣书中所记的还有三个拿答:(一 )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的儿子,(二 )犹大支派沙买的儿子,(三 )便雅悯支派耶利的儿子。“各拿自已的香炉”——百姓刚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又看见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坛上的燔祭,正俯伏在地的时候,拿答和亚比户就急忙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这火不是从燔祭坛上得的,大概是从会幕院中,祭司作饭的地方所取来的凡火。“加上香”——就是为会幕所预备的香。“在耶和华面前”——本句有三个意思:(- )在会幕前(2参4-5注 ),(二 )在圣所的内幔前,(三 )在至圣所的约柜前。论拿答、亚比户所行的,注释家有三个意见:(一 )有人以为他们是在会幕前用凡火烧香,类似可拉党所行的,如果这样,他们就有两个错:l.不当用凡火,2.不当妄逞己意(他们的罪也类似乌撒 ,和乌西雅的罪 ,(二 )有人想他们是要进圣所烧香,如果这样,他们就有三个错:1神只要祭司早晚烧香,2.不当用凡火,3.不当妄逞自己的意思烧香,圣迹注释第四章 )。(三 )有人以为他们是要进至圣所烧香,如果这样,他们就还是有三个错:1.正月不是在至圣所烧香的时候(-年-次 就是七月初十日 才可以在至圣所烧香,2.在至圣所烧香,不是众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个人的本分,3.不当用凡火。

论到他们这妄逞已意的缘故,也有三个意见:(一 )他们因为得了这尊荣的地位,便生傲慢的心(凡居高位有权势的人都当十分谨慎 凡事顺服神 不可违背 也不可忽略祂的吩咐 ,(二 )他们饮酒过多(9注 圣书上屡次提到饮酒的害处-9-10注 也劝君王和首领不喝酒 ,又说“多喝酒的人 不该得教会中长老执事的职分” 。(三 )他们的情感受了过分的冲动。( 在教会中也往往有这一类的情形发生,在何处有圣灵的能力特别显明,在何处也就常有人因顺从自己的情感失了体统,做出等等非理背道的事来,使主的圣名受辱,也使主的工作受毁谤。人要得神的喜悦,就必须凡事遵行神在圣书上所显明的旨意,再者,有的人在礼拜神的事上偏重表面、礼仪或情感,以致混乱主的道,讲人得救是因重礼仪或遵教规,却把“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的话忘记了。亚伦的两个儿子所遭遇的是警诫当今在激会中作领袖的,因为作领袖的要受更重的判断,。“献上”——(末注 )。“凡火”——这火不是祭坛上的火,故此不蒙神悦纳。“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摩西不但步步听从耶和华所吩咐的,给祭司立下榜样,也曾忠告他们,必须遵守耶和华的吩咐,不可用私意崇拜,免得他们死亡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盛大的奉献礼还未过去,祭司刚刚开始执行新的圣职,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发生了。亚伦的两个儿子用凡火在神面前献祭,立刻受到死亡的刑罚,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吩咐。

根据本节到7节所记,拿答与亚比户触犯的条例很多:1.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容许了不圣洁之物渗入已分别为圣的事物中;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之。此二人可能出诸骄傲与嫉妒,僭夺了应属亚伦的职责;3.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逸出神所定的时间;4.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圣职;5.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很可能是异教敬事神只的仪式。要保持在神面前圣洁,必须和一切属世的方式切断关系;6.他们所献的香也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

这样看来,亚伦二子不遵神的吩咐,把不圣洁之物冒充圣洁献给神,严重违背了西奈山所立的约和神所吩咐的条例,因此为火烧死。

这件事对刚刚进入历史新时代的以色列民十分重要,让他们明白何为圣,何为俗;何为洁净,何为不洁(10节 )。界限一定要划清,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 亚伦有四个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以他玛。拿答和亚比户因神的震怒被杀,三儿子以利亚撒接续亚伦作了大祭司。拿答和亚比户轻举妄动可能是因醉酒(9节 )。香炉: 早晚在神面前焚香盛燔祭坛火种的器具。凡火:  指为焚烧祭物常焚烧的“燔祭坛上的火”以外的火。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凡火”。在供职的第一天,拿答和亚比户显然没有按规定,用了不是从铜坛取来的火。似乎他们也在早祭或晚祭以外的时间烧香(比较)。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喝醉了,因为圣经在他们受罚之后,随即列明不能喝酒的禁令(9节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香炉】

它最有可能是长柄锅子,能够铲起热炭。由于香是放在里面焚烧,其用处是作为手提的香坛。埃及人想要保护自己免受邪魔干扰时,也用香炉烧香。圣经中颇为相似的例证,可见于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凡火】

祭坛(香祭的炭当取自此处 )烧着烈火,难以走近。亚伦二子认为需要香烟来防止百姓直接看见神的荣耀,所以便从别的地方(凡火 )取炭应用。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犯罪受惩罚: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没有按规例从祭坛取火(16:11-13)。 有学者根据8-11节记述,指出他们二人可能除了献凡火外,还喝醉了酒,亵渎神。无论如何,他们所作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1 ) 。摩西对亚伦说的话(3 )解释了亚伦儿子受严厉惩罚(2 )的原因,亲近神的人应更清楚知道神圣洁的要求,故犯罪所受的惩罚也越厉害。

──《串珠圣经注释》

拿答和亚比户焚香事件。亚伦和他的儿子每天早晚点灯时都焚香,焚香的火只能使用燔祭坛的火(16:12,。拿答和亚比户焚香没有用燔祭坛的火,而用了凡火,因此他们被神愤怒的火烧灭了。这件事的教训:①神的事情只能按神的话语做,神的工人只能用属神的方法去事奉神(9:24,。不属于神的智慧、能力、品性,都不能帮助我们去做神的事情,只能成为服事神的障碍。因此我们应靠神圣灵的能力生活、服事神;②人不论地位高低,诽谤神的圣洁,必受惩罚。所以,我们应该战兢地聆听神的话语,警醒顺服。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亵渎圣职及其结局: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看过耶和华的荣光, 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 ) , 现在却因亵渎圣物悲惨而死。整个悲剧使以色列民(祭司与百姓 ),对于神的圣洁有更深刻的的认识,让他们以后在履行献祭的律例时,不敢放纵和自作主张。

──《串珠圣经注释》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就有火”——有三样的火:(一 )圣火,(二 )凡火,(三 )罚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那烧尽坛上之燔祭的火,也是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把他们烧灭”——从神面前出来的火,有两种功效:(一 )烧尽百姓所奉献的祭物,是显明神的喜悦;(二 )刑罚不遵主命的人,是显明神的震怒。照样,宜传福音也在听见的人中有两样的功效。这火虽将拿答、亚比户烧死了,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身体和衣服(5 ),显明这不是寻常的火。“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比方】乌撒。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我们在这等人身上要受警诫,并要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侍奉祂,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本句所设的“耶和华面前”几个字,乃是在圣所前的意思(5参1注 )。拿答和亚比户因火犯了罪,神也是用火罚了他们,正如人将哈曼挂在他为末底该所预备的木架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自己倒被扔在狮子坑里。亚多尼比色砍断了七十个王之手脚的大拇指,后来犹太人拿住他,也砍断他手脚的大拇指一样。拿答和亚比户,有四样特别的利益:(- )他们是大祭司的儿子,(二 )他们住在圣处,(三 )他们所供的是圣职,(四 )神的荣耀为他们显现,参6注 )。他们虽是才蒙了这特别的恩典,反倒这样的去犯罪,故此受了重刑罚。主耶稣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这话真是不错的。神初立祭司的时候,是这样的惩-戒众,到初立教会的时候,也是这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 以超自然的方式从施恩座上面出来的火。神这超自然的审判之火使拿答和亚比户死了,但身体并没有烧着(5节 )。他们的死说明不顺服的罪何等大、何等可怕。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把他们烧灭的火从那停在施恩座上的云彩而来。虽然云彩的火把他们烧灭了,但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衣服或身体(5节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以下的话虽是耶和华说的,摩西五经中却没有记载,但也含着这话的意思,摩西引这话,是要给亚伦解释耶和华所降的罚。“我在亲近我的人中”——亲近我的人,就是指着祭司说的,现在的信徒也是亲近神的祭司。“要显为圣”——神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特要叫他们按神所吩咐的供祭司的职任,在神和百姓中作中保,他们既然没有如此行,神就降罚与他们,在他们中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背逆主的人受惩罚,也是显出主的荣耀来。“亚伦就默默不言”——亚伦突然失了两个儿子,心里必是极其难过,但他看出神的刑罚是公义的,故此能默默不言,伯-22 )。【比方】以利,大卫,神现在还是管教祂的儿女,人受神责罚的时候,一面不可经看祂的管教,-面不可灰心丧胆,更不可发怨言。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借此事向亚伦和众百姓说明圣洁和分别为圣的真正意义。圣洁是人性中属天的质素,是百姓在西奈山之约中盟誓旦旦、一定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反映出来。此约乃出乎神的大爱,人必须绝对信守。现在已有人违反,干犯的人虽为至亲,也得死亡,使人明白神重视圣洁,毫无保留。

身处高位或得天独厚的人,须特别留心自己的行为,别以为可以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为所欲为。新约圣经明白指出,越是有知识、能力的人,将来神对他的要求也越严苛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默默不言」:暗示亚伦接受神对他儿子的惩罚。

──《串珠圣经注释》

我……得: 事奉神的人应该圣洁。神是圣洁的,如果事奉神的人不圣洁,就会损害神的圣洁。所以,神要求事奉他的人就是圣洁(11:44,20:26,。我要得荣耀: 当人持守圣洁、遵守神的话语,神就能得着荣耀。我们应该在不信的人面前注意言行,免得有损神的荣耀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要显为圣”(被视为圣洁 )。任何不顺服神命令的行为,都会减损祂的荣耀。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亚伦默默不言】

举哀的惯例是要大声恸哭,亚伦的沉默与之相对。他不是震惊得哑口无言,而是决意遵守在职祭司不得哀哭的规定。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鸟薛的儿子”——乌薛是暗兰(亚伦的父亲 )的兄弟(行四 。这样,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正是拿答、亚比户的堂叔。“米沙利、以利撒反来”——这两个人是乌薛的长子和次子。“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亲属”两个字的原文作“弟兄”,但在圣书中“弟兄”两个字,也往往有亲属的意思(6 创十-29注。“圣所前”——倘若他们要进圣所或至圣所烧香(1第五注 ),本句就显明神没有让他们成全自己的心愿,免得使会幕沾染污秽。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叫不是祭司的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把亚伦的两个儿子抬出去。他们是亚伦的堂兄弟。亚伦不可以做此事,因为接触死人就会沾染不洁。尸体给抬到以色列人营地外边埋葬,免得有人无意走入坟地,沾染不洁。二人虽被火烧,但身上穿的细麻外袍未烧坏,有人因此推测,烧死他们的天火当为闪电式的一击。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亚伦叔父乌薛: 亚伦的叔叔。营外: 把拿答和亚比户的尸体抬到营外,因为他们死在神的震怒之下。神命令把这两个人的尸体移到营外,禁止不洁的传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亲属照顾死者】

照顾死者是亲人的重要责任之一。这时死者的弟弟仍在献祭,不能抽身。故此需要召来远房亲戚执行当尽的义务。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后事的处理: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不要料理死者的后事(4 ), 不可参加丧礼(6 ),更不可离开圣所(7 )。这可能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6 ), 就表示他们埋怨神。可能导致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

──《串珠圣经注释》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于是二人上前来”——在寻常的时候,神准祭司为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弟兄中的死人沾染自己,但这一次神不让他们挨近兄长的尸首,或为他们吊丧(6 ),因为拿答、亚比户是因受了神的惩罚而死的。“把他们穿着袍子”——就是穿着摩西前几天给他们穿的祭司供职的圣衣,这衣服既挨了死尸,染了污秽,就不能再用,本句表明那火虽是如闪电烧死拿答和亚比户,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衣服。“抬到营外”——就是把他们在营外埋葬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移动、触摸拿答和亚比户的尸体,成为不洁的人。触摸死尸的不洁持续七天,他们因此不能参加那年正月14日的逾越节。所以,为了他们和其他类似情况,特别制定法则:一个月后第14日,过第二次逾越节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摩西对亚伦说”——这是因为亚伦作大祭司,大祭司不可挨近死尸,蓬头散发,甚至连父母或亲戚的尸首,都是不可挨近的(二十-10-12 )。“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为6注)蓬头散发是犹太人吊丧的标记。按,祭司平素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长长,只可剪去。“也不可撕裂衣裳”——撕裂衣裳也是难过或吊丧的标帜,撒下-11 。祭司所穿的是圣衣,所以他们不得撕裂(参二十-10 )。“免得你们死亡”——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不可为死者吊丧,特要表示神所行的是公义的。“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祭司是会众的代表,所以他们若得罪神,就必连累全会众。“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除了亚伦和他儿子以外,其余的亲属都可随意为拿答、亚比户吊丧,以色列全会众也可以与他们表同情,更是应当为拿答、亚比户所犯的罪和这罪的结果哀哭。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蓬头散发 ...... 撕裂衣裳」:悲哀的表示。

──《串珠圣经注释》

蓬头散发……撕裂衣服: 极其悲伤哀恸的表现,15:30,。但祭司不能如此(21:10)。所以亚伦和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不能如此表达悲伤哀恸,因为他们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人,表露他们更爱神的心。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 祭司是百姓的代表(4:3)。耶和华所发的火: 指耶和华审判的火、或毁灭的火,圣经把审判的主描述为眼目如同火焰、脚好象炉中锻炼光明的铜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不可蓬头散发”。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都是哀悼和忧伤的表记,但供职的祭司却不能这样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哀悼礼仪和膏油】

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是哀悼的两大表示。此外,还有剃头剃须、头上蒙灰,甚至用刀划身。哀悼通常为期七日。摩西警告亚伦不得哀悼,因为这样做是违反典礼期间祭司必须保持的状况。膏油一旦开始了这个过程,将之打断就是贬低了圣所之圣洁和神之临在的重要性。请参看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意思说。不可为送殡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6注 )。“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祭司,必要听从的命令。

──《串珠圣经注释》

不可出会幕的门: 会幕外人们正因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亡悲伤。如果亚伦和儿子出去,悲伤可能会加剧,也可能会变成对神的不满和怨恨。神的意愿是防止因此带来更大的审判(6节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亚伦的两个儿子,既然受了刑罚,他和其余的两个儿子,又不得为他们的死人吊丧,就似乎是神全然不喜悦他们为祭司,所以神这-次,不像寻常晓谕摩西,乃是直接地晓谕亚伦,一面是要安慰亚伦,一面也是要在百姓面前,使他得尊荣,叫百姓重看祭司的职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至11节为关乎饮含酒精液体的条例。主持祭祀的祭司进去会幕执行职务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绝对不可饮酒,包括淡酒和烈酒。礼仪上圣洁的保持,须靠人高度的自律。“清酒、浓酒”同时提,指含各种程度酒精的酒。烈酒当属蒸溜的酒,清酒可能是酿的酒。在近东,适于人饮的食水缺乏,须用酒渗入水中来消毒,醉酒实难避免;只有象许愿作拿细耳人的才能自制,长期戒酒。。《箴》屡屡告诫喝酒的祸害。酒精入了人体很快入肠,一部分从胃进入血液中。酒不易完全靠消化系统吸收,须藉身体其他器官(例如肝 )来代谢。酒直接影响大脑,使人狂喜狂怒,失去自制能力,不能维持头脑的清明。异教拜神风俗,无不与醉酒结不解缘。圣洁侍奉神的祭司不可饮酒,免得头脑不清,不能判别圣俗与是非;违者死亡。信徒应戒绝饮酒,在神面前长保清明,时刻适合祂用。新约把信徒称为祭司,要求信徒学效祭司,完全奉献、力守圣洁,与神长保亲密交通。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神直接向亚伦颁布禁令:利未记只有在此处记载神直接向亚伦启示,表明虽然他的儿子犯了大罪,神仍然视他为大祭司,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此处神颁布禁令,当职祭司不准饮酒(包括清酒浓酒 )(9 ) ; 禁令的原因没有说明,或许是与上文有关,也可能涉及将酒给予吊丧和忧伤人的习俗。

──《串珠圣经注释》

祭司禁酒的规定。祭司进入圣所必须禁酒。让祭司以洁净的心,根据神所启示的次序和方法,圣洁地执行祭祀职务,也使他们清醒地分辨事态,按神的法度教导百姓。酒能混乱人的精神,使人不能正常思想和判断,也能暴露人丑恶的品性。圣经要求信徒不要醉酒,乃要被圣灵充满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犹太人的史记家约瑟甫说,祭司穿圣衣的时候,不可喝酒,多数的注释家以为亚伦的儿子得罪神,是因为饮酒过多的缘故,所以神定了这条例。圣书上屡次提到饮酒的害处(1 第五注末段二 ,即如使心混乱,使人亵慢,使人受害,使人哀叹,使人后悔。保罗也对众信徒说,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虽充满。“免得你们死亡”——像拿答、亚此户一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清酒浓酒】

枣、蜜,和谷类都可以发酵成为饮料,但最普遍的酒却是大麦酿造的。仪式性醉酒在古代近东文学中略有出现,圣经亦曾提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神警告祭司们,“清酒”和“浓酒”(源于解作“喝醉”的字 )都不可喝,这样他们执行圣礼(10节 )和教导百姓(11节 的时候,便不会头脑迟钝。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本节显明酒能使人的脑子混乱,甚至不分善恶及可行与不可行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祭司主要的工作,就是「作抉择」,分别那些是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若在这些事情上犯错,就会引起神的震怒,导致犯罪者死亡。

──《串珠圣经注释》

圣洁范围】

第10节制定了几个类别。圣物(分别出来给神之物 )全都是洁净(在仪式上净化 )的。非圣物(俗物或普通之物 )则有些洁净,有些不洁。祭司的职责是保持二者间的分别,所用的方法称为圣洁范围。按照这概念,圣洁空间的中央是至圣所,约柜之所在。在这轴心外面的是一圈一圈的圣洁地带,* 洁净程度各有不同。能够维持正确圣洁和 * 洁净程度的规例,由祭司负责执行。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本节显明祭司的-个最要紧的责任,乃是将神的律法教训百姓,以西结曾因他年间的祭司没有这样行责备了他们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教训他们」:祭司的工作不单是献祭,也是作律法教师。

──《串珠圣经注释》

祭司的教训】

祭司的教训包括了道德和 * 仪式方面的事务,但本节的重点似乎是后者。是这种祭司教训的例证。古代祭司被视为执行 * 祭仪事务的专家,所以关于复杂手续的问题,往往都得求教于他们。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撤、以他玛说”——摩西似乎不放心,乃是提醒祭司,意思是要警诫他们,免得再得罪神。“你扪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本节论祭司在承接圣职第八天为会众所献的素祭,这素祭所剩下的,祭司当时还没有吃。“要在坛旁”——就是在会幕院中。“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只有亚伦子孙中的男了可以吃。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至20节须与9章所讲的同读,因为都是有关处理属祭司的那一分祭物的条例。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火祭中所剩的: 百姓献的素祭中所剩的(9:17)。坛旁: 指被视为圣处的会幕院子(6:16)。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拿达、亚比户献凡火何以被神烧灭?】

答:圣经上明说,他们所献的是凡火Strange Fire,没有寻求神的心意,这是私意崇拜,不是神所吩咐的。。这火不是从燔坛上取下来的,故此不蒙神的悦纳,,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而死亡,神要在亲近祂的人中显为圣,在众人面前得荣耀。)。有注释家论到这件事时,曾作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

1 认为他们是在会幕前用凡火烧香,好像可拉党所行的,17 18 ),其罪也类似乌撒,和乌西雅一样。—21 。不当用凡火,妄逞己意行事。

2 认为他们是要进圣所烧香,不当用凡火,任随己意烧香,因神只需要祭司早晚烧香。)。

3 认为他们是要进至圣所烧香(),不当用凡火。且正月不是在圣所烧香的时候,只有一年一次的七月初十日才可以如此行,-29 ),同时这不是众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人独行的事。

──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

祭司当得的分】

第12~15节的细节已经在第六至七章的注释中讨论过了。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食祭物上犯错:素祭的祭物除了作纪念,给神那一部分,其余乃是归祭司的(12-13 2:2-3)。摇祭物的胸及举祭物的腿也是祭司的分(14-15 7:28-34)。摩西提醒亚伦及他的儿子,纵然拿答及亚比户犯错,祭司所得的分并没有更改。

──《串珠圣经注释》

成为祭司之份的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所吩咐我的木是这样”——,摩西不但自己谨慎遵守神的命令,也是要时亚伦和他儿子知道,所吩咐他们行的乃是神所命定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份: 那些只能以耶和华为产业的祭司,神为他们预备的份额,以维持生计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就是会众之平安祭牲的胸和右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就是在祭司的家中或营中什么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这是论平安祭,不是论赎罪祭(下句 ),祭司在平安祭上所有的-份,是圣的却不是至圣的,所以他家中一切的人,或男、或女,都可以吃,但祭司的女儿,若嫁与外人,就不可吃。(只是未出嫁的女儿 或是作寡妇的 或是被休没有孩子回了父家的 就可以吃。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的肉却只有亚伦子孙中的男丁可以在圣处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份和你儿子的份”——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 (9:21)。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同带来”——献祭的人要把这些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在摇胸以后,就要把脂油烧在坛上。“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份”——右腿归与献这祭的祭司,胸归与众祭司。“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13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重复上一节的内容,强调献给神的举祭是亚伦和他的儿子的份。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就是寻找那为会众献赎罪祭所剩的祭肉,本节显明摩西是神忠心的仆人。注意两件事:(一 )他先急切地寻找,(二 )寻不见的时候,他才说了话。“谁知巳经焚烧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因自己家中有了这罪,心里为他们的哥哥们难过,不想吃这肉,就和父亲商议,亚伦也以为他们都不配吃,便吩咐他们将这肉焚烧了(19 ),按着律法,凡赎罪祭,若将祭牲的血带进会幕,那肉就不可吃,应当用火焚烧,但这虽是为会众献的赎罪祭,却没有将血带进会幕内,祭司又因自己家中有罪不敢吃,就按着为会众指定之罪献祭的条例将肉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摩西没有责备亚伦,却责备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或者是因为他们有管理吃祭肉的责任,本段显明利未记的真实,人若虚造本书,就万难捏造这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罪祭有两种,一种要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内,一种只把血洒在外面的祭坛上。这里所讲的属第二种,因为18节说,血“没有拿到圣所里去”。这是奉献礼结束时为全体百姓所献的。依条例,亚伦和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可以吃祭肉,但须在圣所内吃;他们却把肉都焚烧了。这是职守的疏忽,也触犯了规例。亚伦因家庭刚逢剧变(1~7节 ),没有心情吃;两个儿子可能因父亲未吃,也可能害怕亲兄弟犯罪殃及自己,所以未吃。都属情有可原,摩西接受了亚伦的解释(19节 )。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 为全会众的罪献上的赎罪祭牲,肉不能吃,因代表全会众,罪恶严重。要拿着祭牲的血进到会幕内圣所里(6:30)。但在祭司第一次供职时,为百姓的圣洁所献上的赎罪祭物可以吃(9:3-15),不用把血带到圣所里。摩西所寻找的就是这个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吃赎罪祭的重要性】

相信赎罪祭有能力吸收 * 不洁,即献这祭所要消除之物。这种仪式上的吸收是古代近东常见的概念。所吸收的分量若是极大(如赎罪日 ),则整只祭牲都要烧尽才能除去 * 不洁。但在大部分情况下祭司食用指定的部分,就是他在洁净过程中的责任;米格伦提出这是圣洁吞没 * 不洁的象征。这说法若是对的话,米格伦认为亚伦对摩西所说的话反映他的恐惧和谨慎,也就没错了。他两个儿子陈尸圣所,可能大增赎罪祭所吸收的 * 不洁,使祭肉对祭司有致命的作用。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西为何向亚伦的儿子发怒?】

为百姓献赎罪祭的祭司,照例该吃部分祭牲的肉,其余的烧在祭坛上(6:24-30)。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与以他玛,将赎罪祭牲整个烧了,没吃那祭牲的肉,摩西就向他们发怒。亚伦解释说,两个儿子因为兄长误献凡火刚刚被烧死,所以他们不能不谨慎,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

──《灵修版圣经注释》

摩西问亚伦为何不吃赎罪祭,亚伦的解释是,由于这两个儿子的死,他和他其余的儿子都感到自己不配。摩西接受这个解释。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意思说,这祭肉既是至圣的,就不准别人吃,神又特将这祭肉赐给你们,使你们能担当这赎罪的责任。“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七十士译本作“为要你们除去会众的罪孽”,在圣书中,“担当罪孽”几个字有时有除净,饶恕,或赦免罪孽的意思,这几处的字按原文和本处的“担当”两个字都是一样的。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为要他们除去以色列人的罪孽,故此他们当以这祭肉为至圣的,是可以吃的,也有注释家以为主将赎罪祭的肉给了祭司,叫他们吃,为要使献这祭的人知道神悦纳了他们的祭。还有注释家以为本节的意思说,神将这祭肉赐给祭司,叫他们可以专心办理一切赎罪的事(下句 )。“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祭司借着在耶和华面前所献的赎罪祭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摩西曾吩咐他们要这样行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为何没有 ...... 吃呢」:祭司吃赎罪祭肉的行动,表明神开恩接纳那祭,正如准许奉献者分享平安祭的肉,表明一并接纳那礼物和献礼的人;故此,摩西责问亚伦的儿子为何不在圣所吃赎罪祭的肉。

──《串珠圣经注释》

担当会众的罪孽: 祭司因吃祭牲的肉,参与了祭物的死,担当了会众的罪孽。神借此赎了会众的罪,这说明祭司的中保作用。这也预表背负人罪的基督的代赎工作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看哪,这祭牲的血盆没有众到圣所里去”——,本句的“圣所”两个字,是指着内幔外的圣所说的。“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参4:12及21注。

──《串珠圣经注释》

在圣所里吃: 祭司在圣所吃祭物,这种行为也包括在献祭的内容中。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亚伦对摩西说”——虽然摩西只责备了亚伦的两个儿子(16 ),亚伦或者是觉得自己也在道事上负责,因为他的两个儿子所行的大概是他所吩咐的(16注 )。“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他们”两个字大概是指着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的,亚伦的意思说,我今天才为自己和儿子献了赎罪祭和燔祭,还遭遇这灾难。“我又遇见这样的灾”——本句所说的灾,就是指着亚伦的两个儿子被火烧死说的(2 )。“若今天吃了赎罪祭”——亚伦的意思说,我的儿子今天这样违背了神,受了祂的刑罚,我们家中既有这样的罪,岂可吃百姓的赎罪祭肉呢。“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意思说,若是地们吃了这肉,神必不喜悦。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亚伦对摩西的责备作出诚实的辨明:①神对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 )审判太重,亚伦知道自己不配为他们赎罪,胆颤心惊,不敢吃祭物 ;②两个儿子突然死亡,受到刺激,内心失去平静,不敢吃圣洁祭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解释及回应:亚伦为他的儿子辩护:他们不吃祭肉,因为他两个儿子既然在献祭上犯罪激怒神,被神烧灭,剩下的两个儿子再不配吃这祭牲的分了(19 )。

──《串珠圣经注释》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摩西听见亚伦所讲的理由,就以他所说的为是,也以他儿子所行的为美。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摩西……以为美: 指摩西的默认,知道亚伦的行为是源于对神的敬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8-10章 )】

1试从找出8章详细记载亚伦等人受职过程的原因。当中步骤对今人有何教训?

2试从8章; 9章及10章这三章找出经常出现的一句话。昔日百姓须遵守神所设立的献祭制度。今日神又设立了什么圣礼是信徒必须遵守的呢?

3百姓一见耶和华的荣光(9:23),便立刻欢呼和俯伏在地,显出真诚的敬拜。今日信徒当以什么态度来敬拜事奉神呢?

4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么警惕。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凡火。」代表我们献上之事奉的火,乃是出于圣灵,就是圣洁的灵。我们为求工作有果效,以别的代替圣灵,不啻点燃凡火。肉体的能力,以及头脑的聪明,未经圣灵的浸,乃是污秽的;在事奉神的事上,是毫无功效,也不能讨神悦纳的。献上「凡火」──乃是一件死亡的事。我们很可能有一套真实的制度,作的也是神所指定的工作,但我们若试图以别的能力,代替圣灵去从事这些事工,就有被神弃绝的危险。

―― 摩根《话中之光》

神不会计较我们的身分地位,但不会容忍轻慢的态度……】

燔祭坛上的火,当永远点着不可熄灭(6:12-13),表明它是神圣的。拿答和亚比户在神面前献上的凡火是甚么呢?可能是他们二人从别处将炭火带到这坛上,是不圣洁的;也可能指二人不按主所规定的时间献祭。不管怎样,他们二人是滥用了祭司的职权而轻慢神,因为神刚刚才对他们详示过敬拜之道。他们身为领袖,就有顺服神的重任,以他们的地位,很容易领许多百姓走入歧途。如果神指派你去领导、教导人,你一定要先与祂亲近,遵从祂的吩咐。

――《灵修版圣经注释》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献凡火──凡火就是俗火,并不是出于神的,也不是从天上来的;乃是出于人的,出于地的,并且是未经赎罪的。这不过是人天然的热心、热情、热力,所以不蒙神悦纳。

──《利未记读经纲目》

献祭的条例是,每次烧香,必须用祭坛上的火来点。拿答、亚比户的失败,就是不用祭坛上的火,却用别的火来焚香,结果是死在神面前。祭坛乃是十字架的豫表。香是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奉。我们事奉的热心,必须是从十字架的祭坛来的。凡不按此例献的,必定死。十字架是甚么呢?是我们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们让主生活的地方。十字架对付了我们己的智慧、意见、能力、热切、盼望、喜好。我们乃是经过这样的对付之后,才配到神面前来事奉。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就是血气生命、天然生命的火。许多时候,我们的热心固然是热心,但并不是出乎神的。活固然是火,但并不是祭坛上的活,不过是凡火而已。── 倪柝声

要训】(- )敬拜神,须按神的吩咐,不可用私意崇拜,【比方】朝见君王的人必须遵着君王所钦定的礼,【比方】该隐无血之祭,拿答、亚比户非圣之火,扫罗违命之行,法利赛人自是之心;(二 )人侍奉神,若非遵着神的吩咐,虽是出于好意,神也是不能悦纳的;(三 )人站的地位虽高,若犯了罪,也必不能逃脱他所应受的刑罚;(四 )须知饮酒的人最易败坏自已的事功。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刑罚每每使我们警觉自己的处境……】

亚伦的这两个儿子,对于遵奉神的献祭条例太过随便,神就以火来烧灭,以示惩戒。献祭本来是顺服神的行为,做得一丝不苟表示对神的尊敬。我们对顺服神这件事,很容易随随便便地照自己的方式,不依照神的方式来行。人若以为不管甚么方式都是一样的话,神就不必吩咐我们遵照祂的法则了。祂的吩咐总是饶有深意的,我们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怠慢、不顺服祂,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灵修版圣经注释》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也有火从神面前出来──这火的功用与第九章不同,不是悦纳,乃是审判。

──《利未记读经纲目》


圣洁“……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


有时神似乎反应过分。在利未记第十章中,我们读到有人被击杀,只是因为他们敬拜的方式不正确。祭司们被警告,如果他们不穿着整齐或走离会幕就会被击杀。对现代的读者而言,他们喜欢穿着轻松、自在地生活,这些教导似乎叫人窒息。
然而这个教导的目的并不是告诉我们上教堂要穿什么,而是教导我们对神的态度。它提醒我们神是神圣的,是轻慢不得的。
圣经并不是单单教导我们道德方面的事。神赐下圣经并不是要教我们如何做一个乖乖的小男孩或小女孩。实际上,圣经要求我们有着尊崇敬拜的心,活在这位神圣威严的神面前。没有神的圣洁,我们的信仰就失去意义。英国的神学家P·T·福司(1848~1921 )写道:“罪恶就是忽视神的圣洁,恩典是神对罪恶的行动,十字架是神的胜利,信心就是我们对神的敬拜。”
天使在神宝座前彼此呼叫,圣哉,圣哉,圣哉,全能的神!(启48 )如果我们在基督里,就能加入他们的赞美行列了。
在神圣的神面前,我们是如此渺小;
但是当我们被圣灵充满时,
神在我们身上的工作就被看见了。
不犯罪并不能使我们圣洁,
但是圣洁却能使我们不犯罪。


──《生命隽语》

「亚伦就默默不言。」】

亚伦的心必定被悲哀所困,因为他眼看着他亲爱的儿子尸体躺在会幕的地上。他压抑着眼泪,饮泣含啜,勉强支持着继续从事圣职。他的悲伤是无可厚非的,虽然他与神的关系密切,但是情感仍不能自尽。

明白神的心意——神的律法是重要的,祂的公义必须维持。祭司要体切神的心意,不可照自己的想法来定是非。亚伦重视他的职分,知道他的儿子有罪。他们轻忽神命令他们自洁的声音。顺服是敬虔、尊荣与事奉的基础,如果祭司随意,一般人会怎样呢?所以凡携带主器皿的人总要谨慎。为神工作必须恐惧战兢,十分谨慎。

顺从神的作为——负轭必须温和,用手捂口,在尘土中屈身,这样才有安息与平安。我们应这样喝主的杯,与主一同受苦。

事主以身作则——作为神所膏的祭司必须端正,事奉第一,其次是别的,必要时也只好不顾。我们也要这样,将一切的事都以工作为主,事奉神比什么都重要。

──迈尔《珍贵的片刻》

凡火的警诫】

「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

事奉神的人,知道神是可以亲近的,会忘记我们的“神乃是烈火”。亲近,绝不是轻慢的许可。
人间的权贵,常是对亲近的人给予特别宽容,甚至不理他们的违法错误行为,枉曲公义。但公义的神不是如此。祂对于亲近的人,要求反而更加严格。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新受膏为祭司,也许是太得意了,以至喝了些酒,竟然僭越大祭司的职事,去在耶和华面前烧香;而且他们所用的火,不是从耶和华降在坛上的火种流传,而是出于自己的“凡火”,不是圣火;烧香的人既不对,时候不对,兴之所至,随自己的时间烧香;方式不对,“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是一切恶的来源。神的震怒临到他们,“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在人看来,这是太突然的事件,可能有人以为过分了。但摩西知道神的法则,这事属于干犯神,有其严重性。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身为大祭司,知道神圣洁忌邪的性向(,想起儿子们的嚣张欠缺约束,自取其咎,就闭口不敢说甚么话。在受神管教的时候,应当有的敬畏态度。有时似乎是不公平:“别的人可以,神却不放过你。”不要埋怨神,更应该自省。
以色列全民的最高领袖摩西,是面对面被神认识的,也是神最重用的人;只因为在米利巴的盘石那里,当着以色列争闹的会众,说了急躁的话:“你们这些背叛的人,听我说:我为你们使水从这盘石流出来吗?”耶和华因他这样发怒,并击打盘石,遂即对摩西和亚伦宣判:“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
这看来似是罚之过当,但神的原则是对亲近祂的人,更加不能宽容。这是主耶稣所说的:“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神尊重祂的仆人,所以应当居高思危,在神在人的面前,时时自省,谨慎作众人的榜样。

── 于中旻《圣经研究》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蓬头散发指人在教会中事奉不受约束。祭司的头上要有裹头巾,意思是要服权柄,使一切纳入正轨。

不可撕裂衣裳──衣服是事奉神的道德行为。我们要谨慎保守在人跟前的生活为人没有破口裂痕,否则会失去祭司的资格。

──《利未记读经纲目》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不可出会幕门口,因神的膏油在他们身上──事奉神的人无法离开基督和教会。

──《利未记读经纲目》

这条诫命对今日担当重任的人,有甚么鉴戒?】

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以前,不可喝清酒浓酒。如果喝醉了酒,头脑不清醒,就会犯拿答与亚比户所犯的罪,使百姓的敬拜蒙污;此外,喝醉酒也没资格再去教导别人。要遵守神的命令,人就须有节制。异教有醉酒的习俗,以色列人的祭司却应当迥然有别。

――《灵修版圣经注释》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事奉主的人不可有世界的享受,肉体的兴趣,天然的兴奋。

──《利未记读经纲目》

我们如何在生活中分别圣与俗?】

这两节及19章1至2节经文是利未记的中心。十诫是神的基本律法。利未记则作详尽的解释,增补了其他许多细则,帮助百姓在生活中应用。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他们明辨是非、分出圣俗。遵照神的律法来生活,百姓便能自然而然地分别为圣,将自己献上事奉祂。

――《灵修版圣经注释》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剩下的素祭要坛旁不带酵而吃,且在圣处吃──我们一直要在十字架旁,也就是在分别为圣的地方,除掉罪恶,享受主的生活为人。

──《利未记读经纲目》

平安祭中胸作摇祭,腿作举祭,亚伦和他的儿女都可吃──主的爱是在复活里给人享受,主的能力是在升天里给人享受。所有的信徒无论强弱都可享受,没有要求的条件。

──《利未记读经纲目》

祭司在圣所里吃赎罪祭的肉,担当神百姓的罪──(1 )赎罪的事完全是基督自己作的,我们无分。但我们作神的祭司,必须有一种心情,常常记念神子民在神面前的光景,顾到他们的难处,背负他们的担子,并且带领他们到神面前对付罪。那一天亚伦和剩下的儿子们因为家中死人,没有脱离自己的感觉,而顾到神的百姓,这是他们的软弱。(2 )祭司要吃赎罪祭的肉,说出主担当别人罪过的生命,应当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供应,叫我们也能在神子民中间担当他们的问题。

──《利未记读经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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