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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利未记 第25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耶和华在西奈山对摩西说:」

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

3「六年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

4「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

5「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这年,地要守圣安息。」

6「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

7「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 」

神三次吩咐地要「向耶和华守安息」()),表明地的真正主人是神())。神设立七年一次的「安息年」()),并不是为了提高出产的休耕技术,而是神要赐给地完全的「圣安息」()),让安息年成为安息日的延伸。
当地「守圣安息」())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出产,而是要求地主「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因此出产也不归个人所有。神自己会让田地和葡萄园有出产,并且这出产要丰盛到一个地步,可以成为所有人、牲畜和走兽的供应())。
因此,安息年不仅要让地得安息,同时也要让所有出于地的生命都得着安息。这一年是神的百姓彼此豁免债务的「豁免年」()),这一年的住棚节也是以色列人学习律法的时间())。在安息年里,神的百姓不再注意糊口谋生、积攒地上的财富,而是专心与神相交、彼此相交,凭信心在安息里享用神作供应,学习和经历「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当基督再来建立国度、「万物复兴的时候」()),地将真正恢复安息、脱离咒诅,成为住在其上的人和一切生物的供应,千年国度才是真正的安息年。
安息年的条例要到「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才实行,当以色列被掳巴比伦、被驱逐外邦之后就不再适用。但是,神借着安息年所显明的心意却是永远不变的。因为「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安息日、安息年的设立,都是要引导人认识安息的主。
后来以色列人没有好好遵守安息年()),所以神就使他们被掳巴比伦,使地「享受安息」()),「直满了七十年」())。被掳归回的犹太人重新「发咒起誓」()),谨守遵行安息日和安息年的条例())。亚历山大大帝在安息年时免除犹太人的纳贡,因为他们在那年不播种())。即使在战争期间,犹太人也严格遵守安息年())。

8「『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这便为你成了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9「当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发角声;这日就是赎罪日,要在遍地发出角声。」

10「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

「七」是完全的数字,「七个安息年」())过去了,第五十年就是完全的安息:「禧年」。
「角声」())是神降临西奈山的记号()),提醒百姓立约之民的严肃身分。平时只有「七月初一」吹角节才吹角()),「七月初十」())赎罪日是不吹角的。但在第七个安息年的赎罪日那天,却要「在遍地发出角声」()),宣告恩典的「禧年」临到。正如赎罪日是让人从罪中得释放,禧年也要让人和地都得自由,使这个「刻苦己心」())的日子充满了「自由」的欢乐。
神用「赎罪日」的角声作为「禧年」的开始,表明神先赦免了人的罪债,然后才让人彼此豁免亏欠;人既然经历了神的怜恤,也当照样去怜恤别人())。人若不先与神和好,就不可能与人、与地和好,享受完全的自由和安息。
「禧年 יוֹבֵל」原文是「公羊角」,也译为「角声」())、「羊角」()),又称为「耶和华的恩年」())、「救赎我民之年」())、「自由之年」())。约瑟夫认为「禧年」的意思是「自由」())。
「禧年」彰显了神的主权,显明地是属神的()),神的百姓也是属神的()),因此地和人在禧年都要得恢复、得自由,「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在应许之地世世代代做神的见证,直到神的救赎计划成就。
「禧年」预表基督所带来的救恩。主耶稣在地上的第一篇讲道,就是宣读赛六十一1-2:「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主耶稣宣告:「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表明真正的禧年就是从主耶稣开始传福音,一直到祂再来使「万物复兴的时候」())。

11「第五十年要作为你们的禧年。这年不可耕种;地中自长的,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

12「因为这是禧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吃地中自出的土产。」

属神的人和地不能永远被辖制不得自由,所以在「禧年」里,地里的出产要归全民所有()),所有的希伯来奴仆重获自由()),被卖的土地也归回本主())。
绝大部分以色列人一生只有一次经历禧年,在主再来以前,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不住地提醒神的百姓,神将差遣弥赛亚「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使人和地都得着彻底的安息。

13「『这禧年,你们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

14「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

15「你要按禧年以后的年数向邻舍买;他也要按年数的收成卖给你。」

16「年岁若多,要照数加添价值;年岁若少,要照数减去价值,因为他照收成的数目卖给你。」

17「你们彼此不可亏负,只要敬畏你们的神,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在禧年的时候,「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那些卖出的土地自动归回卖主,因为神不让祂名下的人永远在缺乏里。人常常因为各种错误造成失败、贫穷,但是神却给人预备了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
以色列的土地买卖实际上是租赁,因为到了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更是对邻舍的帮补,因为是「按禧年以后的年数向邻舍买」()),照着土地未来「收成的数目」())按比例预支给需要帮助的人。
「彼此不可亏负」,指土地买卖要公道,既禁止买主乘人之危,压价购买,也禁止卖主漫天要价。「彼此不可亏负」的原因,是因为对神的「敬畏」,所以不可亏负有神形象的人。而对于不敬畏神的人来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道德。

18「『我的律例,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谨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9「地必出土产,你们就要吃饱,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0「你们若说:“这第七年我们不耕种,也不收藏土产,吃什么呢?”」

21「我必在第六年将我所命的福赐给你们,地便生三年的土产。」

22「第八年,你们要耕种,也要吃陈粮,等到第九年出产收来的时候,你们还吃陈粮。』 」

当我们「遵行、谨守」())神的旨意的时候,神不会叫我们发大财,而是会让我们「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不必背负重担,满有平安、喜乐和安息。
「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就足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我们因着太多的愁苦重担而不能安息,都是因为我们在「有衣有食」之外,继续追求「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的结果。
神应许百姓「第六年」土地会「生三年的土产」()),足以供应他们在第七年的安息年和第八年的禧年的生活所需。「陈粮」指第六年所存下的余粮。「第八年,你们要耕种」,指第八年赎罪日以后开始下一年度的耕种。这就是神借着先知以赛亚所宣告的:「以色列人哪,我赐你们一个证据:你们今年要吃自生的,明年也要吃自长的;至于后年,你们要耕种收割,栽植葡萄园,吃其中的果子」())。
在神要求人遵行祂的旨意之前,总是先用恩典来印证祂的信实:在旷野,神让百姓先在第六天收获双倍的吗哪,然后才有信心在第七天守安息日());将来到了迦南地,神也是先赐下「三年的土产」()),然后才让百姓有信心遵守禧年。因为神「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所以总是用爱来吸引我们追求祂、用恩典来带领我们走天路。人若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来「遵行、谨守」神的旨意,是「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结果就把律法变成了「不能负的轭」())。

23「『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4「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

25「你的弟兄(弟兄指本国人说;下同)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26「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

27「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28「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神是全地的主,祂把这地应许给人作产业,是让人学习做神的管家,并没有给人真正的所有权。因此,「地不可永卖」()),「到了禧年」,还必须回到原来神所指定的管家手中,继续发挥在神救赎计划中的功用。一直到千年国度降临的时候,才会重新划分地业())。
地是属神的,「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人在神面前都「是客旅,是寄居的」()),人类的一切土地和自然资源都是向神借来的,不应当为了满足自己的无尽的欲望而贪婪榨取、积累财富,应当做神「忠心有见识的管家」()),用它们来荣耀神。
如果我们「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就不应该计较今生暂时的生活方式,而应该「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
「至近的亲属」())原文是「至近的救赎者」(英文ESV译本)),包括「他的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基督就是我们「至近的救赎者」,我们是祂用自己宝血「重价买来的」())。

29「『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在一整年,必有赎回的权柄。」

30「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

31「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可以赎回;到了禧年,都要出买主的手。」

在古代以色列,有城墙的城市里居住的主要是官员、工匠和利未人,百姓大都住在城外,以农耕、畜牧为业,做买卖或躲避战乱时才进城。所以「城内的住宅」())除了利未人的之外,并不是神所分配的产业,也不是普通百姓的生存必需品,因此,卖出「一整年」())后可以「永归买主」())。
在「无城墙的村庄里」的房屋,是百姓的生存必需品,是神所分配的「乡下的田地」的一部分,所以「可以赎回」。
上图:别是巴城遗址(Tel Beer Sheva)全景。城墙里的区域并不大,其中主前11世纪的遗址只有20间房子、10间粮仓。城里的房屋主要是官邸、市场、粮仓、蓄水池等公共设施,只有少量民居。大部分居民平时都住在城外,需要做买卖或躲避战乱时才进城。
上图:别是巴城遗址(Tel Beer Sheva)里的官邸和街道。

32「然而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

33「若是一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到了禧年就要出买主的手,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

34「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 」

利未人的房屋是神所分配的产业,所以「可以随时赎回」())。利未人卖房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蒙召到圣殿事奉())。神把「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赐给利未人为业,如果利未人因为缺乏才卖房子,一定是属灵上发生了问题:不是以色列人远离神,没有奉献十分之一,就是利未人自己不守地位,失去了神的祝福。但神还是会在祂的信实里把他们领回来,在禧年把房子归还给利未人。
利未人可以卖城里的房子,但是不能卖「各城郊野之地」,因为这是神给「他们永远的产业」,神要用这些「郊野之地」不住地提醒他们:「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人一次得着了神为产业,就能永远享用神。

35「『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

36「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

37「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38「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要作你们的神。』 」

神的百姓在神面前都「是客旅,是寄居的」()),所以应该「帮补」同胞、外人和寄居的()),这是神所启示的禧年原则。「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神的百姓借钱给贫穷的弟兄,目的是为了彼此「帮补」()),所以「不可向他取利」())。因为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赐给他们的,是因为神无条件的爱。「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成为「爱人如己」())的团体见证。
我们都活在神白白的恩典里,当弟兄有缺乏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和他一同分享自己所承受的恩典,「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成为「彼此相爱」())的团体见证。一个敬畏神的人,不仅是一个能承受恩典的人,也是一个能流出恩典、分享恩典的人。

39「『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你,不可叫他像奴仆服事你。」

40「他要在你那里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样,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41「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一同出去归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

42「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不可卖为奴仆。」

43「不可严严地辖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所有的古代文明都实行奴隶制()),但神并没有取消奴隶制,而是借着奴隶制显明了人作为「罪的奴仆」())的事实,也借着禧年启示了神让「受压制的得自由」())的方法。
人「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所以要改变人做奴仆的地位,不能依靠改变地上的制度。虽然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奴隶制,但我们照样成为名利的奴仆、情欲的奴仆、房奴、车奴、游戏奴……,「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
因此,神的救法不是改良地上的制度,而是让祂的儿子「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让「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真理而「得以自由」()),因此甘心成为「顺命的奴仆」())、「义的奴仆」())、「神的奴仆」())。
神的百姓是属神的,已经被神「从埃及地领出来」())得了自由,所以「不可卖为奴仆」())。卖身的以色列人其实是一个最多服事六年的「雇工人」()),到了安息年就恢复自由());而到了禧年,「他儿女」也可以恢复自由())。
虽然神允许奴隶制存在,但却要求「不可严严地辖管他」,因为神允许祂的百姓被暂时卖为奴仆还债()),是为了管教自己的儿女,让他们能学习「敬畏你的神」,而不是让神的百姓互相辖制。因此,「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每一个新约信徒都「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不可再被罪恶、教条所捆绑,叫我们再「作奴仆」())。

44「至于你的奴仆、婢女,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

45「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

46「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你们不可严严地辖管。」

神的百姓最多只能给人当六年奴仆,但外邦仆婢却要世世代代终生作奴仆,不能被赎,禧年也不能得自由。这预表不信主的外邦人将被隔绝在神的救恩之外,所以到了禧年也不能摆脱罪和死亡的辖制,「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
外邦仆婢的来源,有的是战争俘虏()),有的是从别国贩卖奴隶的人买来()),有的是在主人家里生养的()),也有亲友赠送())或父母遗留的())。仆婢的价格大约是三十舍客勒银子())。主人若使仆婢受伤,仆婢就有权恢复自由());主人若刑罚仆婢致死,就要受罚())。有些仆人会成为主人的女婿())或养子()),有些婢女会成为主人的妻妾())或儿媳()),也有人叫仆人与儿子同分产业())。

47「『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48「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

49「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他自己若渐渐富足,也可以自赎。」

51「若缺少的年数多,就要按着年数从买价中偿还他的赎价。」

52「若到禧年只缺少几年,就要按着年数和买主计算,偿还他的赎价。」

53「他和买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买主不可严严地辖管他。」

54「他若不这样被赎,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儿女一同出去。」

55「因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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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我们必须守摩西的律法吗?

一旦我们清楚了解神在三千年前的社会环境中给一个民族的命令时,本章对我们今天便有很重要的教训要说。因此我们务必不要托故躲避这问题,以为‘这些是滑稽的法律,对我们现代繁复的社会并不合用。’

本章开始的提法便帮助我们明白今天如何诠释这些律法。我们读到:‘耶和华在西乃山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因此这些律法是为将来之用,到时情形会很不相同。六百年后以色列也被掳到巴比伦的‘旷野’。于是以斯拉和后来其他的人,当百姓回到他们神所赐的故土时,明智地重新考虑,也重新使用神的律法。

所以我们应当认识到,在以色列的社会生活不住发生变化时,要遵守的乃是神的的命令。耶稣基督身上更有另一大变。但是神律法的精神坚立不变。理由是:神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例如,我们看看伟大的主前第八世纪先知阿摩司、何西阿、弥迦与以赛亚。到了那世纪结束时,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地土上安居,大部分作了小农夫或葡萄园主。我们从看到,一些比较发达了的农夫(相当于俄国的富农吧? )在当时变得贪婪,强制购买邻人的财产。利未记此处所说的,乃是这样的农人对土地应当表示一种颇不相同的态度。因为他绝不应以为他们可以地而使地属于他。神说,‘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3节 )。可以说,农夫的农田只是借来的,向神借来的。这话的意思是神实在与我们分享祂的地土,而我们是要用它来荣耀祂而不只为我们的利益。农夫也是走向‘应许之地’去的旅客。

因此以色列的地土属于神。结果,以色列不敢耗尽它的资源,或者使它变成一个天灾区,或者榨取它,或者尽量使用,使它变成无树的沙漠。他们要用敬虔的心去处理地土。它毕竟像用象征的神学方式所告诉我们的,地土有如母地(Mother Earth ),而以色列人已经受教要孝敬父母!那诫命接下去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第四诫在此便与第五诫相联起来。土地正如人一样,也要守安息。土地常常供给丰足的粮食。但是你们必得视之如有生命之物,它需要休息正如人需要休息一样。

那么今天如何呢?今天我们不必把田地闲着以求恢复它的潜力。农作物的轮栽可以达致此目的。不过,我们或许可以把神的命令用一个新方式说出:‘你们不要对田地施用炸药或燃烧弹,却可以用平衡的施肥加上自然界自己的肥料’,或类似的东西!

给被掳的宣告自由

再一次,此地对于‘实行禧年’的命令的精神必须仍然维持。我们应当意识到,神安息日的恩典,是基于人道主义为理由。我们已经知道,这是一周之中人惟一敢于不受强迫工作的一天。一个以色列人可以依法要求休息一天。但是另一方面,神的宇宙是一个。按照圣经的看法,我们不能把人与他的世界、他的环境分开来。人是尘土的一部分,而且当他死的时候,他的身体还要归回尘土。七是圣洁的数目。因此七乘七象征圣洁的终极。所以第四十九年之后,接着是全部自然界在其中欢欣快乐的完全安息,是个‘禧年’。这字来自希伯来语羊角。这是用作角声,告诉大家,一个欢乐的节期即将开始。

我们发现这里所强调的有三件事:(一 )向一切居民宣告自由(10节 ),基于神赐给以色列人从法老残暴的压制之下得自由这事实。(二 )给每个人以完全的宽舒,好叫家庭能在喜乐与满足之中团聚,因为神爱家庭生活。(一个人如果曾经因不幸或债务被迫出让他先人的产业、在这禧年他还可以收复。我们不知道的那些农人对此作何感想! )(三 )给一切能生长的东西有恢复他生命自然循环的自由。(注意自然界更新的动人可能性、与人类藉着神在赎罪日给他的赦免的更新、有密切的联系。 )

附带一说,因为新约神学不能与旧约神学不同,但是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应当小心研究的乃是它的应验。因为有些基督徒宣称,惟有当个别的人已经‘重生’时,福音的大能才及于此地所提的各种社会问题。但是利未记对于这样的一个理论提出两项异议。

(一 )家庭率先知道和领略神救赎之爱的大能,‘基督的爱释放了我们,给我们自由’;理论上说,个人只作为家庭成员才分享它。

(二 )福音的自由本意是要应用于人类所有的社会与工作生活(以安息日为证 ),而不是只应用他个人的‘灵魂’而已。人不能与地土分开,这地土是耶和华借给他由生至死毕生使用的。

上述重新拥有个人祖先产业的观念,现在扩张了。首先(14节 ),买卖必须按公平公义而行之,视乎业主享用时间长短而定。为甚么交易要公道呢?答案有两句话:(甲 )‘要敬畏你们的神’,与(乙 )‘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但望这两句话能以插入今天我们一切交易之中!因为发展商与信托公司,甚至个别私人,因着势力的发展,太轻易‘彼此亏负’(14节 )。

利未记所关心的是从实际上能符合以赛亚,或者以斯拉的时代;但是耶稣则在登山宝训中向世人提供这段经文合乎各时代的真谛

财产交易

我们如今讨论的是所罗门时代之后,以色列人所熟知的两种生活:乡村与城市。第二十五至二十八节论及乡村土地买卖,而第二十九节以下则论及城市产业的出卖,包括利未人的住宅。到了旧约时代终了的时候,利未人已经成了圣所的主持人,但是附属祭司阶级之下。在两种情形下所强调的是(一 )付出一个公道的价钱,和(二 )割让一个人的产业不应长久。用现代语言说,利未人免费使用牧师住宅作为薪金的一部分,以及所收的礼物。因为他把他的住宅视作受神所托,以色列人便要把他的住宅也视为圣洁。既然是受托的,那末他的住宅便不可以转让。就如今天我们所说的,‘银行与教会永不出卖’。这意思是,如果他被‘召’从作一个乡村祭司而转去在耶路撒冷圣殿任职,那末在那城市里便有一所住宅在等着他和他的家人去使用

人在产业之先,这是今天很少国家的法律能承认的事实。以色列民族已经知道贫穷、饥饿与无家可归是怎么一回事。神曾经拯救他们离开那种情境,并且已经给他们衣、食、住。所以他们没有人可以说:‘看啊!这全是我的成就’;或者‘我们白手兴家!’为此,如果有任何以色列人倒霉、没有能力养活家人,那末他所属的扩大延伸的家庭中,任何亲人便一定要帮助他。如果他需要金钱,他们必须借给他,而且不要收他利息。你弟兄的祸福比诸只顾赚钱更为重要。

要点乃是,金钱本身并不是货物。金钱不过是你给家人衣食、对贫困不幸者表示同情的手段。我们的弟兄报答我们的不是用利息,却是用感恩的行动。对他的同情,实际上在第二十五、三十九及四十七节中一共三次提及。另一方面,高利货摧毁借货对方的同情心。

在太平洋群岛,那里人民的日常生活大抵都深具基督徒方式,对于家人中任何一个落难者都绝不会袖手旁观,吝啬经济上的援助。资助一个学生出洋的旅费及学费,被视为是全家经济上自然的要求。如果那年青人在外碰上任何困难,他知道他仍然可以仰赖家人解救。

帮助一个穷人,要给他工作。如果你这样行,那末你就是把他当作雇工而不是奴仆。而且,关于禧年对各人的自由的规则,要应用于他和他家人身上,一如对其他的人。神已经对你仁慈,你对你的雇工必须一样。

拥有奴仆

在工业的机械尚未发明之前,没有一个社会制度能不用奴隶而维持下去。首先以色列只许雇用外人为奴仆。如果他愿意,可以传给他儿子。所以奴仆制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发生剥削和虐待才是邪恶。这点以色列人在埃及曾经身历其境,便是例证。

一个希伯来人如果不幸落在外人手中为奴,可以‘买赎’脱离这种地位。这里所描述的‘外人’就是那随驼商队而来,和出卖他的制品的商人。凡能花得起赎价的都应‘买赎’他。本人尽力积蓄,可以自赎。不过交易必须取价公道。不能因为他是外人便欺骗他。‘买赎’一词与神‘救赎’祂的仆人以色列民族,而且带她出埃及地的行动所用的字眼一样。因此,这似乎颇为古老的一段经文,实际上是给我们今天的人,解释神就是那位救赎祂的儿女脱离工业的、政治的、或社会的、或自己的情欲与罪恶的奴隶地位,进入得蒙赦免的团体内,享受团契的自由的一篇神学著作。

骤然看来,的命令,不准立雕刻的偶像或拜偶像,似乎与我们极不相干。我们今天总不会这样作。现代人的脾气是:要就信一位神,要就不信。不过神说的这话,今天是一样正确。

以色列人从未完全据有圣地。我们以前说过,许多土著民族仍然住在巴勒斯坦,生活在胜利者以色列人当中。例如大卫王的卫士便由所谓比利提人和基利提人的外国人。耶布斯人是耶路撒冷的原居民。我们从得知,当地人的一般名称是迦南人。考古学的研究现在提供我们关于各民族的宗教资料。总之,大家都按自己的形像制造各种的神。有些甚至学会接受从另一民族借来的一个神。另外有些则是由一个胜利的君王加给他们的神灵。

这些神灵,有些互相争吵。(这是因为人们互相争吵。 )有些甚至争致死(一如人们所为 )。我们看到,他们当中,有些在疯狂地追求权、荣、利、禄(一如人们所为 )时,互相争竞。另外的则是好、好色、雄性的神互相施暴于对方的女人;事实上是互相以他们本性上基本的自大自私为对象。

那末这些便是旧约时代,以色列人近邻迦南人所实际崇拜的众神。我们今天的近邻,也崇拜追求地方权势;或者倾力于追求金钱能买的东西;或者卑躬乞求社会名位;或者热切追求性‘解放’社会的成果。正如真正的爱的能力驱除你心中的一切假爱,在第二节这里,我们得到抗拒我们这一切近邻神灵的阿谀厖媚之法,很简单,就是守安息日。作为提醒我们,真神救赎我们,脱离这一切暴力和性欲所支配的神祇的影响,而到祂的圣所敬拜祂。‘我是耶和华’,不是基抹;不是巴力,不是那反映人心深刻罪恶的任何其他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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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利未记第二十五章

F安息年与禧年

本章继续里所论及圣节期之回圈,但是却将安息日休息的这个原则延伸至第七年以及七个七年回圈完成之后的那年,亦即第五十年或称为禧年。这条例所定规对大自然和其他资源之保存,成了良好农业和生态学事务之基础。

禧年的条例以被捆绑的能够得着自由这观念为其基本主题。结果它每五十年就使以色列人回想起一件事实,就是神的子民曾经在埃及受奴役,成为一个当地压迫政权下的受害者,然而他们借着一次神能力奇迹式的彰显,在出埃及的时候得着释放。如今他们是自由的公民,定居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这片土地本身是神赐给他们的礼物;然而因为他们借着一个圣约的关系与祂紧紧相连,所以他们必须拒绝一切其他的神只,而单单自由地事奉祂!身为圣洁的国度,他们的内心和心思都必须定睛在神和祂的圣洁之上,他们不能够依据累积许多财产之所有权这观点,来思想超过一长段时期,免得他们屈服于周围国家物质主义的影响之下。每半世纪有一次对正常国家生活定规干预之机会,使得百姓们有机会能够对圣约价值观作出回应,并且提醒全国人民人不可能单靠面包而活。

这条例本身首先为那些受到他们同伴中任何一人奴役的以色列人提供重得自由的机会。它在一个奴隶的买价与靠近禧年的年日之间建立了一个公平的相关性。其次,那些从前因为面对经济压力而必须变卖祖产的人,在禧年条例的规定之下,也能够收回这些产业。这意谓着对以色列人来说,他们是不可能永久地处置土地,或是以一个累积许多不动产的观点,来大量购置财产。最后,即便是它刚刚才渡过了一个安息年,这条例还是使得土地本身得以义务性的维持休耕状态。

在禧年这段期间,人们受要求要过一个简单的生活,这对他们成了另一个提醒,提醒他们在旷野的艰苦环境中,必须修练身体和灵性才得以存活,这旷野的环境曾经是那些最终进入应许之地的祖先们所遭遇的命运。在禧年中,为这事件而准备储藏起来的食物可以取出来食用,也可以食用那些从地土自动长出的东西,然而却不能够为了要取来食用的缘故,种植任何的植物。藉此途径,神清楚地重申其土地之拥有权,并强调保持土地圣洁的重要性。一次又一次地,这条例提醒了以色列人他们要信靠那位在早些日子里从埃及将以色列国拯救出来,又为祂的选民提供一片可居住土地的神,甚至延伸到信靠祂在安息年和禧年这些不生产的年份中仍会供应一切。因此这条例成了一道命令,命令以色列百姓们必须顺服主耶和华他们的神,并在他们许多一般性责任暂时中止的这段时间里,身为一个圣洁的国度,他们更能够意识清楚地来事奉祂。在禧年法令被遵行的范围内,对一般人而言,这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只会发生一次。

1~7.这在西乃山上颁布的条例,向前眺望了当以色列人占领并定居巴勒斯坦地的时候。如今安息日休息的原则被应用在七年一回圈的时段里,在其中最后一年被称为向耶和华守安息的年份(2节)。到那时,土地将会休耕,而果园和葡萄园也将保持原状未受到照顾。在安息年期间,对于那些自然播种的作物,或是像无花果树或葡萄树一般的水果必不能够有常习性之收割行动。任何没有人工帮助而由地里自然生产出来的东西乃是所有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人们只要能够在任何地方找着食物,他们都可以取用,正如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时期所做的一般。这条款对于那些穷人和未拥有自己土地的人来说特别重要(参:。安息年向我们展现了神是那位超然的供应者,人虽然能够借着他的合作过程中给与协助,但是所有的东西却都是从神而来的。因此,人主要的责任是借着遵守定期的敬拜和属灵团契之安息日来荣耀神,而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累积物质性财产的事上,以致排除其他所有的事物。这同样的原则强化了基督对祂门徒的教导,祂教导他们要先求神的国

8~12.七个安息年之后,将会在赎罪日当天借着号角声鸣响全地来宣布第五十年的到来。这是一个圣年,在其中奴隶得着解放,而人们都各归其家族之产业。禧年这个名称可能源自于吹响公绵羊之号角( yôḇe ̄ l )一字,号角的吹响正宣布了禧年的开始。无论这字眼的意义为何,它的起源都相当古老,因为在里,它就需要 s ̌ ôp ̄ a ̄ r (公绵羊之号角)这个外加字来解释它的意义。正如安息年一般,禧年要归耶和华为圣,而土地必须保持休耕的状态。

13~17.在禧年的条例下,土地必须归还给它原来的属主,这么一来就恢复了各支派间传统的土地分配(参:。本段落中之产业法令乃是基于神保有所有土地权利之概念而制定的(参:,我们在其他的近东文化中也可以发现这个观念。由于这个缘故,迦南地乃是按着支派分配给以色列人的,举凡居住在其上的人充其量只能将他们自己视为是租地人,而不是无条件的拥有者。因此,土地并不能够按着传统的观念出售,购买者购买产业时所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只是让他拥有租赁权,直到下一个禧年到来为止。在这些情况之下,那产业购买时的价值将会按着四十九年回圈中余下的时间成比例地调整。

18~24.因为只有地里出产的才适于购买或出售,所以食物的供应问题成了非常重要的课题,特别是因为禧年的前一年总是安息年。99因此,神应许将会有大量的农作物收获量,以致足够供应至禧年退出并且农作物再一次得以收割的时候为止。明显地,禧年是一段信靠神必然会供应食物的时间,而且是一个穷人和欠债者在生命中重新开始的契机。因着强迫性的休息,土地资源得以被保存下来,并且得以确保其继续保持肥沃。像这样的条款代表了土地计画以及应用一般性农业原则的一个早期典范。禧年时土地重新分配的做法,对社会乃具有一些含深刻平等主义本质的影响。理想上,社会中不应该存有明显的阶级区别,也不应该存着富有的地主对穷人之剥削。纵然条例设立的意图是如此,但是我们透过西元前第八世纪的先知之宣告,例如以赛亚和阿摩司得知,这理想并没有实现。

25~34.虽然理论上土地乃是归神所有,但是当这租赁的拥有者必须处置他的产业的时候,问题就会产生。只有在非常艰难的处境中才会促使这样的行为发生,因为家族的产业是非常珍贵的。在这些情况下,一位元近亲的家庭成员必须出钱买下,如此一来这产业才不会落入异族人的手中(25节)。如果一个人有能力买回他的产业的话,赎回的价格将视这产业在他人管理之下的年日长短而定。余剩年数的价值(27节)代表了从这块地所得农作物之总值减去当年的售价后超出的那一部分。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赎回他自己的产业的话,他必须等到禧年的时候,这产业将会因着法令的规定而归还予他(28节)。

这禧年让与的条规并不适用于在城邑中的产业(29~30节),这些产业如果没有在售卖后一年内赎回的话,就永远归那买主所有。会做这样的安排可能是因为像这种情况下的农场耕地并不会拿来作买卖之用途。然而那些位于无城墙围住之村庄内的房屋,则归一般产业的处置条例来管理,因为像这样的房子常常连同它周围的土地一起出售。另一个例外的情况就是利未人的产业,他们在殖民时期领土配置的时候,被分配到四十八座城邑连同这些城邑周围的郊野。在此情况下,举凡任一售卖产业的利未人都永远有赎回的权利,因为他的家是他永远的财产。RSV 和武加大译本一样,加入了一个否定字,其翻译如下s并且如果有一个利未人不行使这条规的话,然而这附加上去的辞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节经文与前一节经文的连续性就没有必要被保存下来了。它的意思是如果一个利未人将他的产业卖给另一个利未人的话,在禧年到来的时候仍必须遵行归回原主的条规。

35~38.在此强调了爱邻舍如同自己这诫命的实际应用。无论一个兄弟是因何故而贫穷,他必须像外人或寄居的一般受到款待,而且不能让他因饥饿致死。由主里弟兄姐妹所组成的这个圣约群体之概念,必须在财务方面的需要上应用出来,正如应用在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一般。我们若只是希望那些穷人能够在他们寻找生计的事上顺利是不够的,因为除此之外,我们必须先给予足够的实际帮助,好让这个人的需要得以满足。一个贫穷的以色列人不当受到他同胞的剥削,在此妥拉清楚地主张,一切给予穷人之借贷都必须是免除利息的。100神用祂自己在让以色列人从捆绑中得释放的宽大胸怀,作为这属灵群体当效法的榜样

39~45.如果有人贫穷到一个地步必须将自己卖给一位较富有的以色列人作仆人的话,他仍然当拥有弟兄之尊严。明显地他需要工作,但他却必须被当作是一位受雇的仆人来看待(40节),而不能将他视为奴隶。一般说来,像这样的人在第七年就可以得着自由了,但是如果在这段服事的时间中遇上禧年的话,他服事的时间就相应地缩短。那雇用他的人也有责任要照顾他任何的直系亲属(41节)。这条例是为了要在不允许那些穷人或是欠债者逃避他们的社会和经济责任之情况下,维护他们的人性和尊严。正如妥拉一般,新约圣经中也阻止白吃白喝的寄生行为出现(参:。希伯来人一旦已经从被奴役中救赎出来,就永远不能够被卖作奴隶了(42节)。然而,非以色列人就不是这样,他们可以按照那种方式被买进和卖出,甚至可以留传给主人的承继者(46节)。由是一个以色列人成为一个富有的外邦家庭之奴隶的情况随之出现(47节),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当由一位近亲将他赎回,因为他的服事并不会在六年之后中止。赎价将会依照距离禧年的年数还有多少来计算,就好像这个人在整段时期中,基本上是按着一年一年的计算方式被雇用的。不论赎身与否,这希伯来仆人都必须受到人道的对待,因为所有的以色列人真的都是神的产业,从前祂救赎他们脱离了在埃及的捆绑。在加略山上基督所成就的赎罪之工里,祂为了救赎那些受罪恶捆绑的人而付出了至高的代价,并且那些事奉祂的人能够得着最高度的自由。

因为缺乏直接的证据,所以我们相当难去陈明到底在整个以色列的历史中,他们多广泛地去遵行禧年之概念。这种理想化的法令比较有可能发生在希伯来社群于迦南地生活的开始,当圣约子民多少有点不熟悉于管理他们自己家务的时候,而非快要退出的时期;其适切性似乎向我们指出这条例是早期而非后期写成的。再者,在禧年的一般概念上,希伯来人似乎不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在西元前第十九世纪到第十七世纪间,一些美索不达米亚统治者也制定出有一些类似的条例。101摩西五经以外的记载并没有提及禧年这个事实,并不一定就是指出在摩西时代之后,以色列人没有在任何程度上遵行禧年条例。事实上,有一位权威学者曾经声称,在这条例中独特的「后期」特色,正是这释放的回圈定期地每五十年发生一次之必然条件。102然而诺特却曾极具说服力地辩称,这禧年的概念比较有可能被摩西的跟从者所接受,而较不可能被那些在哈该、撒迦利亚或玛拉基时代灵性衰弱的犹大地居民们所接受。103在被掳前的日子里,以色列人定期地欢庆禧年的这个观点业已被范修穆(Van Selms)所证实,因为它出现在摩西五经中一些从上下文是处理其他事件的部分里。再者,他辩称禧年的名称 yôḇe ̄ l 一字并没有具说服力的语源学根据,能够证实它在被掳后的时代中为人所知,因此就指明了这个制度的古老性。104事实上,也只有非常少的经文记载了希伯来宗教年历中的其他几个主要节期,对此现象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他们认为这些节期很自然就是国家生活的一个部分,已经习以为常了;因此并没有特别挑出来谈论。马喀比一里提到,在马喀比时期土地都有安息日,因为粮食缺乏的缘故,这处境使得要让那些被包围的伯夙拉(Bethsura)防守者交出土地显得十分困难。这个故事并非向我们指出安息年或是禧年是否还在进行中,但是如果前者仍被遵行的话,那么后者就很有可能也继续被遵行着。

对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平的强调乃是本章条例的一个清楚特色,而且我们应当留意到这些法令的宗旨乃是追求达致介于无限制资本主义和倡狂的共产主义二极端间的中庸之道。每一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祖先的产业有绝对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法律中都有成文的规定,因此它们是受到保障的;这处境借着对以色列人之命令被强调出来,这命令就是他们必须爱他们的邻舍如同爱自己一般。兄弟之爱最直接的表达就是关心那些赤贫的人,这是一个初期基督教会成员们也继续持守的一个传统(参:,等等),他们将支持那些贫穷和缺乏的人的举动,视为是对基督爱的律法之表达

这些法令显示了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奠基于道德和属灵的原则上。事实上,禧年的属灵根基乃是在于安息日和安息年的概念,它是它们必然性的延伸结果。这条例坚固并提高了神对祂子民已受公认的主权,祂的子民在他们历史中的一个特定时期里,曾绝望地陷入捆绑之中,并持续在捆绑里,直至神透过一个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拯救行动来释放他们为止。以赛亚应许说被掳的和受压的将得释放,而这应许在基督成就之工中得以实现,祂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在祂事奉之初,祂正是引用了这句预言。基督为了人类的罪所成就的赎罪之功,带来的结果是人可以从罪的奴役中脱离,得着自由,流露真正的人性,并实现属于神儿女之尊严。

99至于认为经由包括性的计算方式,第五十年事实上是第四十九年之观点,参:R. North, The Sociology of the Biblical Jubilee (1954), pp. 109-112.

100R. P. Maloney,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 36, 1974, pp. 1-20.

101参:J. J. Finkelstein, Studies in Honor of Benno Landsberger (1965), pp. 233-246; D. J. Wiseman, 'Law and Order in Old Testment Times', Vox Evangelica, 8, 1973, pp. 5-21 (esp. p. 12). 这里显示出,在整个古代近东地区,透过国王所颁布的一些定期经济条例,以免除某些国库和个人的债务,这是在所谓「革新」背后的一项主要动机,就好像希西家和约西亚王所制定的那些条例一般。

102R. Westbrook, Israel Law Review (1971 ed.) pp. 209-226.

103R. North, Sociology of the Biblical Jubilee , pp. 204-206.

104A. van Selms, IDB Supplementary Volume , pp. 496-498. 另参:N. Sarna in H. Hoffner (ed.), Orient and Occident , pp. 143-149; R. North, Sociology of the Biblical Jubilee , pp. 96-101.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耶和华在西乃山对摩西说:」

“耶和华在西奈山”——,以色列人在西奈山那里住了十一个多月的功夫。“对摩西说”——本章是接续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是注段,因为安息年和禧年与耶和华的节期有相连的关系,节期-览表后 ),但本章与第二十三章略隔开些,也是适当的,因为除了神在第二十三章所定之圣会及素日所应守的常例外,在安息年和禧年没有什么特别的圣会、祭祀或礼拜。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章继续第二十三章讲圣日节期的定例,但把安息日的原则延伸到第七年,定为安息年(3~7节 ),和第七个七年,也就是叫做“禧年”的第五十年(8~17节 )。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安息年:安息年是有关土地的安息;每逢第七年 (4 ), 百姓不可撒种,也不可收割。田地在该年所生长的要作田主、仆人、寄居的和牲畜的食物(6-7 ) , 因它不是由人力劳动而得的产品。这里亦暗示安息年中地里的出产不像平常的余穗只规定给寡妇和孤儿,而是足够供应每一个人实际的需要(参18-22 )。按,这一年并非让以色列人在闲散中消磨日子,而是用以教导和训练他们关于神的律法。

──《串珠圣经注释》

有关安息年的条例。以色列主要的节期都与神创造所用的时间有关。七天一次的安息日;每年七月的各种节期仪式(吹角节、赎罪日、住棚节 );每七年一次的安息年等。这些节期的精神都是一样。安息年与安息日具有相同的属灵含意,详细内容请参照,11。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安息年及禧年──《串珠圣经注释》

以色列法律中彰显出神的慈爱。神对以色列百姓的爱,通过律法的制订得到彰显。神为让以色列百姓平等自由地生活,颁布了永远消除贫富的律法。只有在经济分配公平公义的基础上,才能确立社会真正的正义。所以神制定了阻止产生贫富贵贱的制度。通过这样的律法让人清楚地知道神的主权和公义。也让我们认识到自己不过是神的管家。本章内容分为两大部分:①有关安息年的规定(1-7节 ),②有关禧年的规定(8-55节 )。可以说这些都预表将来要成就的天国恩典。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

“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按犹太人的传说,以色列人到了迦南的第二十-年才守了第-个安息年,因为以色列人进了迦南以后,七年打仗,七年分地,分完了地,又耕种了六年,第七年才守安息年。但我们不得知道这传说可离不可靠。“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论神设立安息年的六个缘故可注。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地就要……守安息: 命令使地休耕一年,以提高出产。更大的目的是使人在神面前享受真正的安息,与神有更深的交通。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每到第七年,田地都要有一个安息年。那一年无论长出的是什么土产,都要任由所有人和牲畜自由享用(6-7节 )。对于这一年,神的律法里也有特别的指示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地得安息】

这一套规定每逢第七年休耕田地的律法,与对应。然而用安息一词来形容第七年,却只有本段经文。让土地休息的好处,是减低盐渍化(泥土的含钠量 )速度──灌溉是盐渍化的主因。土壤养分耗尽和盐量高而成灾,是美索不达米亚田地大幅丢空的原因。在第七年任何耕耘都遭禁止。* 乌加列文献也提到七年的耕作循环,有人认为休耕的概念亦包括在内。然而土地自生的田产,却是全体百姓、雇工,甚至牲口,都可以吃的。这政策可能是每年在同一块田的不同部分实施,使每一部分至终都能休息。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六年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

“收藏地的出产”——就是收藏五谷百果。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在“安息年”的定例中,土地要六年用来出产农作物,但到第七年须停止耕耘。设立安息年的目的有:1.让劳作者得到休息(4节 );2.让贫苦寄居者得到粮食(5节 );3.让土地自身得到休息与调节,不致过分使用(7节 );4.希伯来仆人得着自由;5.以色列百姓可温习律法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

“第七年”——安息年大约是按常历算定的,与禧年-样,当常历的正月(就是圣历的七月 ),田间的庄稼已经收完,故此用这时作为安息年和禧年的起头是最相宜的。“地要守圣安息”——按本句的原文和论大赎罪日并安息日的条例是同样严紧的,但以色列人却将这条例废弃了,故此神就刑罚他们,到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来以后就有他们守安息年的证据,因为和旧约外传并约瑟夫与别的史家屡次提到安息年,保毕也显明当时的犹太人不但谨守日子、月份和节期,也谨守年份,这年份或者是指着安息年和禧年说的 ),安息日是为万人定的,使他们纪念神是创造天地的主,安息年是为以色列人定的,使他们认明迦南地是属神的(23第二注 ),虽是如此,这条例也与现在的人有关系,人(或牲畜 )必须按时歇息,才能养成身心的充分能力,有作事的精神;田地也须按时歇息,才能保全土壤的长久肥沃,产生丰富的物品。农业家不但讲究轮流种植,(因为植物所吸的肥料各有不同 ),他们也最讲究输流歇地,使各地隔趁年歇一年,为要增加地土的肥沃,从外得来的肥料若不富裕,这歇地的事更是要紧的。“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安息日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年也该如此。“不可耕种田地”——原文上没有“耕”字,3、11、20、22,都是相同的。的“不耕不种”在文理译本作“留为闲田”。神虽禁止以色列人种地,却未必禁止他们耕地,恐怕野草乱长使地荒芜,也或者以色列人在七月初-以前,就已经将地耕完了,现在的农业家使地歇着的时候就多耕地,使风吹着,使太阳晒着,使雨雪滋润着,为要增加田地的肥沃。注意,逢安息年和禧年,众人还是随意养牲畜,修房屋,耍手艺,做买卖。”也不可修理葡萄园“——人修理果子树和葡萄树是要叫树当年多结果子,但神要果子园和葡萄园逢安息年歇着,故此禁止以色列人修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 从安息年条例看到,神并没有按犹太传统制定进入迦南的第一年为第一个安息年,而是在基本征服迦南、进入迦南的第七年定为安息年。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这年,地要守圣安息。」

“遗落自长的庄稼”——就是在上次牧割庄稼时,所遗落之子粒自长的。“不可收割”——地主不可专为自己收割,也要让贫穷的和寄居的随意收取(6 )。“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地主不可专为自已摘取,乃要和大家公用(6-7 )。“这年,地要守圣安息”——每逢住棚节,只有男丁必须到会幕那里,但当安息年的住棚节,以色列的男女老幼并寄居的多是到会幕那里,祭司就要将律法念给他们听,使他们学习怎样敬畏耶和华,谨守遵行祂一切的命令(申三十-10-12 )。安息年的起头,他们既是这样受教训,就显明神不是要他们当安息年游手好闲。乃是要他们学习神的律例,各处的利未人或者要趁着安息年和禧年多教训百姓。也有人以为施洗约翰传道的时候是正当禧年或安息年,若果这样,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到他那里,就不为稀奇。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自长的庄稼: 指上年掉在地上的谷粒,长大所结的果实。没有修理的葡萄树: 没有修剪枝子,任其生长的葡萄树。不可摘取: 安息年的出产不能据为个人所有收藏起来。这些出产是全体以色列人的共同财产,特别是贫穷之人的财产。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意思说,地在安息年所出的物品,地主和他的仆婢、雇工,并寄居的外人,大家都可食用,却不可出卖,不可积攒,这样行是要叫大家发生友谊,有彼此相顾的精神,这条例虽然不论赞富,却多是为贫穷人的好处定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安息年所出的: 指在安息年生长并结出的果实。神特别规定安息年的出产作为穷人或动物的食物,使任何人都能享受安息年的喜乐。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 」

“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就是要他们将余剩的准牲畜和野兽吃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这便为你成了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你要算计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共是四十九年”——以色列人到了迦南才守安息年(2 ),倘若他们到了迦南以后,第二十一年才守了第一个安息年(2注 ),就是在第六十四年才初次守禧年。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七个安息年……四十九年: 第七个安息年,是休息的年份,下一年是禧年,也是休息的年份。即第四十九年和五十年都是休息的年份。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每到第“五十年”就是一个禧年(jubile ),当年不能有撒种和收割,而所有土地都要归还其原来的拥有者,奴隶也要被释放回家。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禧年”可直译为“羊角之年”,因这年以吹羊角为号。禧年在经过七个安息年之后的第五十年举行,在“赎罪日”当天吹羊角来宣布禧年的开始。

设立“禧年”表示土地为神所有;在这一年,所有奴仆可得释放,土地也归回本主,故又称为“自由之年”、“救赎之年”、“耶和华的恩年”

禧年是完美正义社会的理想,耶稣基督宣告说,禧年的福气已应验在福音的救赎里。说明以色列的社会未曾真正遵行禧年的定例。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禧年 ── 地的安息:禧年的撒种及收割条例 (11-12 ) 与安息年相同;但它也是一个自由年,在这一年,所有卖了的产业要归还给原主,从前被贩卖为奴的要得释放,归回自己的本家 (10- 13 )。 这种恢复正常的行动要根据严格的公平待遇,因此买卖都应根据距离下一次禧年之年数公平交易(14-17 )。

──《串珠圣经注释》

有关禧年的条例:①词源考察: “禧年”意为“公羊角”。从吹公羊角宣告禧年的开始而得的名称;②禧年时期: 是重复七次安息年后的第二年,即第五十年的赎罪日(宗教历七月10日-公历一月10日 ),从角声响起开始,直到下一年的赎罪日,整整一年的时间;③禧年条例: 与安息年条例相同。安息年的所有规定都适用于禧年:所有的仆人都得到释放;所有的债务都被免去;产业(土地或房屋 )归回主人手中。是根据神的话“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23节 )。以赛亚先知称之为“恩年”、“报仇的日子”。指罪人被耶稣基督从撒旦的捆绑中释放,一同参与永远的自由、喜乐、恢复的禧年。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禧年】

每逢第五十年(七个安息年加一年 )的标记,是全面取消债务和解放奴隶,并且让一切抵押或出卖的土地归回原主。* 乌加列有关不动产的文件,也显然十分着重土地所有权是永久的。* 赫人和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亦经常(通常发生在新王即位的第一年 )宣告地归原主和解放债奴的法令,其中有案可稽的早期君王,包括了吾鲁因宁金纳(Uruinimgina )和安米萨杜卡(Ammisaduqa )。以色列律法的核心观念,是百姓对土地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土地可以用来还债,但禧年时必须归回原主,正如债奴服事七年便可得释放一样。这当然可以成为被掳归回之人收复土地的根据,但并不排除在历史的较早期,这习俗已经存在的可能。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当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发角声;这日就是赎罪日,要在遍地发出角声。」

“当年七月初十日”——就是大赎罪日(第三句,当大赎罪日宣告禧年,是预表主耶稣从天上的至圣所出来与祂的百姓显现的时候,就是世界的大禧年的起头。“你要大发角声”——有传说,祭司和众人都吹角宣告禧年(大概是在赎罪日献晚祭以后他们才吹角宣告禧年 )。“这日就是赎罪日,要在遍地发出角声”——大众的罪都赎了,他们与神和好了,大祭司就要宣告禧年,按犹太人的传说,各人要把角吹九下,宜告他已经把别人的产业归还了(13、28 ),把自己的奴仆释放了(39-41 ),把-切的债豁免了,使所有的地歇着了(1-7 )。禧年从大赎罪日起是要显明真实的豁免和自由必须本着赎罪。有注释家以为(文理译本 ),是指着禧年说的,还有注释家说,至12节,也是指着宣告禧年的赎罪日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在禧年的赎罪日宣布恩典、喜乐、自由和恢复,告诉我们首先应该赎罪,神的恩典才能临到。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

“第五十年”——禧年有两样解法:(一 )有人以为第四十九年是安息年,第五十年是禧年,所以这两年全然不能种地(20第二注-22注 ),犹太人的传说和约瑟夫的史记都以这解法为是。8至10节,,也显明这解法是不错的。(二 )有人以为每第七个安息年也算为禧年,这样每周的末年也算下周的第一年,有好几国的人计算时期的时候往往将上期的末日(或末年 ),算为下期的第一日(或第-年 ),譬如将七日的第-日算为前周第-日后八天。【比方】宣统四年,是民国元国,但这解法与18至22节的意思不合。“你们要当作圣年”——七月初一日原定常历的正月初-日,就是禧年的起头,只是初十日他们才宣告禧年(9 )。犹太人有传说,这十天之内,奴仆不供主人役使,只在主人家中身上带着花圈吃喝快乐,到宣告禧年的时候,他们就各归各家。“在遍地给-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因此这年也称为自由之年。“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13、28、40、50、52、54 )。“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14-16、23-23 )。“各归本家”——(39-40 )。禧年的条例为以色列人成就六件要事:(一 )保守他们的支派、宗族、地业和家谱,不至互相混乱,直到弥赛亚来到的时候(太-1第四注 圣迹注释第三章 );(二 )免得使地土叫少数的人渐渐地全得了,使多数的人倒没有地业,以致酿成贫富悬殊的阶级;(三 )倘若有人渐渐地贫穷,按着定期还能得回自己的产业;(四 )常提醒以色列人,叫他们想到他们的地业是神的,他们自己也是神的仆人;(五 )试验以色列众人的信心(20-21 );(六 )预表神悦纳人的禧年(就是从耶稣降世为人 到二次再来的时候 ,并主耶稣二次再来,万物复兴的时候,彼前-34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第五十年……宣告自由: 显明以色列是属于神的百姓,不能属于任何人;地也属于神,也不能永远属于人。宣布自由,象征神借着耶稣基督使人从撒旦、罪恶和死亡的压制中得以自由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第五十年要作为你们的禧年。这年不可耕种;地中自长的,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

“第五十年要作为你们的禧年”————(10注 )。“这年不可耕种”——就是和安息年一样。“地中自长的,不可收割”——(5第二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禧年自结果实的条例与安息年出产的条例一样(5-7节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因为这是禧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吃地中自出的土产。」

“吃地中自出的土产”——地中所自出的土产,只可由大家收取,谁也不可贪多,为自己积攒。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这禧年,你们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

“这禧年,你们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若有人把自己的地业卖给别人,到了禧年,那地业就要仍归本主。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们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 地业一般指“被分配的地”。把地卖掉或离开到别地生活的人,到了禧年就能各自回到原来的地业,重新拥有那地。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土地的买卖要公正地进行,同时考虑到那时与禧年有多接近,因为到了禧年,所有土地都要归还原主。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

“你若卖什么”——就是卖什么地土或乡村里的房屋,因为禧年的条例与动产是没有关系的。“给邻舍”——(15第二注 )。“彼此不可亏负”——无论是买是卖,不可彼此亏负(17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要按禧年以后的年数向邻舍买;他也要按年数的收成卖给你。」

“你要按禧年以后的年数”——以色列人原是按阄把地分了,各人所得的地是永归自己的后裔的,倘若有人因贫穷或因债务卖地,就只能卖到禧年,到了禧年,这地就仍要归回原主或原主的后裔,故此卖地的时候,就要从以往的禧年计算已经过去的年数和到新禧年的年数,规定价值的多寡。“向邻舍买”——犹太人因这一句话就说,以色列人只可把地卖给以色列人,不可卖给外邦人。“他也要按年数的收成卖给你”——本句的意思和本节首句的意思是-样的,卖地的人原非卖地,乃是卖这地到禧年之年数的出产。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在以色列社会中,土地的售卖其实只是租赁。到禧年时便期满归还。参23节注。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买卖土地的价格以禧年为标准设置。如离下个禧年时间比较长,地价就高;如剩下的时间不多,地价就低。因为到了禧年所有的土地都要回到原主人手中。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年岁若多,要照数加添价值;年岁若少,要照数减去价值,因为他照收成的数目卖给你。」

“年岁若多……若少”——就是到下次禧年的年数若多若少。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们彼此不可亏负,只要敬畏你们的神,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你们彼此不可亏负”——不可趁人不知或有危急的时候,就不按公理待他。“只要敬畏你们的神”——神必看顾被亏负的人,为被屈的人伸冤,并报应一切不公平的事。【比方】尼希米,人若敬畏神,就不敢行恶。【比方】约瑟,尼希米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我的律例,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谨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我的律例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谨守”——,本处是指着安息年和禧年的律例与典章说的。“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意思说,你们若谨遵神的律例与典章,祂就必保谨你们,使你们不受邻国的欺侮,或瘟疫的传染及野兽的残害。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律例……典章: < >。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意为不受外敌侵略,另外是与地保持和睦的关系——地产丰盛,主人享受安宁。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显示那些遵守这些律例的人必然得着神的应许:第六年地所出产的,必蒙神祝福,足够安息期间的需要。因此,借着安息年及禧年的律例,也可试验以色列人对神应许的信心。

──《串珠圣经注释》

】「地必出土产,你们就要吃饱,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地必出土产,你们就要吃饱”——神必保护他们,非但不遇见饥荒,申十-25 ,反要在一切的需用上富裕。垂律法与以色列人的就是天地的主,万物都服在祂大能的手下,祂使天降雨露,地生土产,也使五谷百果有丰盛的收成,故此人若遵守祂的命令,祂就赐福与他们,使他们的手所经营的有格外美满的效果。“在那地上安然居住”——(18第二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们若说:‘这第七年我们不耕种,也不收藏土产,吃什么呢?’」

“你们若说”——神预先为以色列人解释他们心里将来所必要感到的难题。【比方】一年三次朝见耶和华的难处。“这第七年”——本节至22节有两个解法:(- )有人以为是论安息年,但因为每第六年地要生三年的土产,所以与第七个安息年相连之禧年的需用也在其内;(二 )有人以为是论第七个安息年并与那相连的禧年(10注 )。但这应许当然也包括每安息年的需用,按这解法,1至7节是论安息年,8至17节是论禧年,18至22节是并论安息年和禧年。这第二个解法大约近乎是,有三种理由:至19节既是显然指着安息年和禧年说的(18注 ),20至22节当然也是包括安息年和禧年的条例;(二 )这几节若专论安息年,就要列在7节后;(三 )这几节的应许若为安息年,二年的土产就足够用的,因为他们也可以吃地当安息年所自出的(6 ),神既应许第六年给他们三年的土产,就暗指禧年也在其内(21第二注 )。“我们不耕种”——就是说“我们既不得耕种”(4 ),或说“倘若我们不耕种”的意思(下句同 )。“也不收藏士产,吃什么呢”——意思说,每第七年和第五十年,连地里所自长的我们都不能收藏,要吃什么呢(第二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禧年不得耕种,只可吃地中自出的土产(12节 ),粮食供应便成了重要问题。特别禧年来到的头一年一定是安息年,又是不可耕种之年,使问题更为严重。神在这里应许分外的丰收,足够用到禧年过后,田地可以再有收成为止。这是一个信心操练之年,对神供应的大能须有极大的信心;也是给穷人与债户生活更新的机会之年。土地有了休息,生产力得以提高,是古代有计划保存地力和注意生态循环的好例子。

有人指出,禧年消除社会阶级的划分,使富有的地主没有剥削穷人的机会,立法用意良善;但似乎未能真正实行,,在主前八世纪,对此同表哀叹。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神消除人内心的忧虑。很多人因安息年土地休耕,为当年的食物忧虑。神应许自己的百姓,为了使他们在安息年享受喜乐与丰富,必在第六年使地的出产加倍。表示神有主权按自己的旨意掌管天地万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地便生三年的土产”——神因体恤人的软弱,就赐给百姓这样的应许,一面加增他们的信心,一面勉励他们乐意遵行所定的律例。除非神吩咐,没有首领或君王敢为自己的百姓定这出奇的律法,除非他们见过神用能力成全自己所应许的,也没有百姓情愿去遵守这样的命令。自古至今除了以色列人以外,再没有一国有这样的条例,叫百姓每七年停止务农一年,每五十年就一连停止两年。这是显明这条例不是出于摩西,乃是出于神,后来的犹太人决不能捏造这样的条例,使人领受为神的律法。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我必在第六年将我所命的福赐给你们,地便生三年的土产。」

“我必在第六年,将我所命的福赐给你们”——意思说,在第六年神必叫地多出土产(下句 ,圣书上屡次用这“命”字论神所要赐的福,或所要降的祸,这几处的原文都是一样的 )。神早先将吗哪赐给以色列人吃的时候,每逢安息日,就不将吗哪降在地上,乃是吩咐他们在第六天加倍的收取,作为两天的食物,当时神又应许叫他们的地在第六年多出土产;因为第七年地要歇着,这是神教训他们,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切话。“地便生三年的土产”——“三年”两个字是指着第七年(就是安息年 ),第八年(就是禧年 ),和第九年(就是到收割的时候 )说的(20第二注 参安息年禧年图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我所命的: 表示神统治、掌管自然的事实。福: 源于“屈膝”、“赞美神”,意为“祝福”、“繁荣”。神满足人的需要。旧约圣经主要谈到神物质的祝福,新约圣经主要谈到属灵的祝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神应许百姓第六年的农作物必定足以维持他们在其后的安息年和禧年的食用。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第八年,你们要耕种,也要吃陈粮,等到第九年出产收来的时候,你们还吃陈粮。” 」

“第八年你们要耕种,也要吃陈粮”——意思说,第六年所出的士产不但够你们第七年(安息年 )吃的,连第八年你们耕种地土以后(就是禧年完毕以后 末注 ),直等到第九年庄稼熟了的时候,也要吃陈粮(参安息年禧年图 )。神到如今还是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我们,使我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的善事。“等到第九年出产收来的时候,你们还吃陈粮”——第六年既要生三年的土产(21 ),而且第九年所收的又是第八年种的,就显明安息年和禧年的起头都是在秋天,所以每逢安息年,以色列人从第六年秋天到第七年秋天不撒种,若逢禧年他们就从第六年秋天起首,一连两年也不种,也不收(参安息年禧年图 ),有注释家以为之“今年”,恰巧是安息年,“明年”是禧年,“后年”就是本节所说的第九年。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陈粮」:第六年所存下的余粮。

──《串珠圣经注释》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地不可永卖”——本节是继续14至17节,一切的土地并与地土相连的房屋,以色列人都不得永卖与别家或别族,乃要遗留给本家的子孙,因为这产业是本家世世代代所倚靠的。因此他们若因贫穷卖地,到了禧年这地就必归回原主或他的后裔。“因为地是我的”——迦南地本是耶和华的( 。【比方】中华上古的井田,与汉朝的屯地,这两种的制度显明佃户所种的地原是属国家的,不是他们自己的。神不过是让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居住(下句 ),故此也为他们定居住的条例,这是禧年的第一个要训。(第二个要训就是以色列人都是耶和华的仆人41-42、55 )。“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神拣选了迦南地,逐出迦南人,将以色列人领进去,神也亲自住在他们中间,所以神是地主,他们是佃户,故此他们就不得永卖神赐给他们的地。他们若不听从神的吩咐,就必被赶出去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田地不可永卖,因为最终业权在神手中。神将田地赐给人,自祖宗传给子孙保管,子孙不可出卖(但房屋可以 参29~30节 )。人因贫穷把田地卖了,近亲要帮他赎回,以保障弱小的家族不被剥削,贫民也不受欺负。在以色列人历史中,连君王也不可违背这条立法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地是我的: 神是全宇宙的主人,人只不过是管家。土地是神所创造,神对土地理所当然拥有所有权。是客旅、是寄居的: 暗示人在地上不过是寄居的(23:43)。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土地属神和庙宇经济】

以色列人居住的全部土地都是 * 耶和华的财产,他们只是蒙授土地的佃户,因此不能卖断给人。到了禧年(五十年一度 ),所有抵押来还债的土地都归回原主。这人若是已死,他至近的亲属就有责任赎回土地,使之不离本族。上述概念与埃及相仿:拥有土地的「神圣」法老,把地授给子民;但这却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庙宇经济相对立:个别公民、君王、各神的庙宇都拥有土地。* 汉摩拉比法典提到赏赐的土地,在臣属死后就归回君王。庙宇所有的土地也可授给佃户,佃户必须捐献收成的一部分,才有资格在其上耕种。这种地主身分杂而不一,经常倚靠无权出售土地之佃农的制度,与圣经背后的统一观念并不相符。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买赎的律例:这律例建基于一个原则:土地本不属于任何人所有,而是属于神(23 ),人只是像客旅般暂时获准使用土地。地业的赎回 (25-28 ) 可由至近的亲属经手(25 ),或由他本人赎回 (26-27 ), 再不然,则在禧年时自动归回原主(28 )。

──《串珠圣经注释》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意思说,在禧年以前买主必须准原主将地赎回,原主若不赎回,到了禧年这地要白白地出买主的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回: 原意为“付上赎价释放”、“解开”、“恢复”,与“救赎”是同一词。指本人或弟兄付上代价重新得回被卖的人或土地。使我们联想到用自己宝血赎回罪人的耶稣基督的救赎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至近的亲属】

和合本「至近的亲属」,新国际本作「救赎的亲属」。以色列人既是蒙 * 耶和华赐与土地的佃农,就不能把土地出售。若是抵押一部分来还债,他们的亲属就有责任清偿债务,以求「赎」回土地。古以色列集体性社会素以著称的责任感和团结性,从此可见一斑。耶路撒冷被围时,耶利米代赎他亲属的土地,和的法律背景,都是这律法实施的案例。土地从此得以保留在大家庭之内,作为他们是 * 立约的社群一份子的表记。拿伯以不敢放弃「先人留下的产业」为由,拒绝将葡萄园卖给亚哈王,可见将土地视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何等重要。在美索不达米亚(特别是早期 ),土地往往是家族私有,而非个人的财产。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的弟兄(弟兄指本国人说 下同 )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你的弟兄”——“弟兄”两个字是指着本国,或同支派的人说的(下同 )。“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以色列人除非贫不聊生,大概就不能卖他们的地业。【比方】拿伯(王上二十-3 ),倘或卖地的时候,就须先尽至近的亲属(下注 ,至近的亲属若不要,才可以卖给别人。“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可赎弟兄所卖之地的近亲如:(一 )亲弟兄,(二 )伯叔,(三 )伯叔的儿子,(四 )本家的近支(48-49 )。这至近的亲属先前虽是没有买他弟兄的地业(前注 ),后来却还是有赎弟兄之地业的权利,至近的亲属对于他的近亲有三种职责:(一 )赎弟兄的产业(本节 ),(二 )娶弟兄所遗留之没有儿子的寡妇,(三 )为弟兄报仇。这近亲是预表主耶稣,(一 )世人原来承受了美好的基业,却因犯罪将自己的基业卖了,但基督降世为人,做了我们至近的亲属,赎回了我们的基业(彼前-4 ),到万物复兴的时候,这基业又要归与我们;(二 )世人原是自由的,却因犯罪成了魔鬼的奴仆,但我们至近的亲属耶稣基督已经赎了我们,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祂的宝血;(三 )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但我们至近的亲属耶稣基督已经借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释放了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的人。【题目】基督为救主:(一 )不但是赎回人的身体(48 ,弗-7 ),也是赎回人的基业(25 参弗-11、14 彼前-4 );(二 )必须是至近的亲属(48-49 ;(三 )必须有救赎的能力;(四 )必须拿出满足的赎价(27、51-52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的弟兄……赎回: 在以色列社会中,至亲(弟兄及亲属 )遇见困境或危机时,有相互赎回的责任和权利。彰显以色列人之间的爱,也彰显命人作这事的神的慈爱。暗示神拯救罪人的爱及用自己的生命赎回罪人的基督之爱。至近的亲属: 意为“至近的救赎者”。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以色列人若被迫要把土地卖掉,他可以要求一个至近的亲属给他赎回,也可以自己买回(适当地计算在禧年之前农作物的数量 ),或等到禧年,土地便归还给他。参看至10节和的脚注。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

“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或者没有近亲,或者近亲也是贫穷,不能赎回。“他自己渐渐富足,能钩赎回”——譬如穷人虽卖了他地的几分,倘若以后从他所剩下的地里得了几年的好收成,就渐渐富足,自己便有力赎回,或因承继得领受产业,也就有力自赎。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倘若从卖地的时候到禧年有三十年,过了十年原主就要赎回,他就可以从原价减去三分之-,把余剩的(三分之二 )还给买主,那地业就归与原主。“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当耶稣在世的时候,有人将自己的地卖与别人,买主至少要得两年的收成才能准原主回赎,买主在地上若添了什么有价值的附加物,如水沟、篱笆等,原主若要赎地,也须担负归还这些物价的责任。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 以色列人的土地买卖以禧年为中心。人卖地后,如果想赎回,就应该在所得的地价中,除去买地人使用土地年数的价值,把剩下的价值还给买地人,就能赎回自己的土地。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原主若不能把余剩年数之出产的价值归还买主(27 )。“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就要从买主的手中白白地归回原主,这样做是十分公平的,因为买主从起初就知道必要如此(23 ),而且贸这地的时候,他也只出了这地到禧年之出产的价值,这样每五十年地必归回原主或原主的后裔-次。为献与主的地业,另有条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在一整年,必有赎回的权柄。」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城内的住宅也是神赐给以色列人的,但这些住宅多是商界,工界和外人的住处,也是人随意建筑的,而且这些住宅也不和神特别分给各人的地业相连(23注 ),故此神说准随意出卖。这样外人虽不能在以色列人中有地业,却能在他们的城内买房屋作为永业,在其中自由地度日。“卖了以后,-年之内可以赎回”——-年之内,原主或原主的近亲可以赎回所卖的房屋,原主若去了世,他的儿子还可按原价赎回,按犹太人的传说,在第二圣殿的时候,虽可在限期内赎回房屋,但不准借钱去赎。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城内的住宅: 高级住宅,大多是富人的房屋。这样的房屋在禧年不必还给对方。禧年制度是为穷人制订,不必还给富人。禧年制度是让穷人脱离贫穷,以此消除贫富差距。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城内房屋和村庄房屋的分别】

有墙城内和无墙村中的住宅,在法律上归不同的类别。在城中居住的主要是利未人、工匠,和政府官员。买主只能在一年之内赎回所售的房屋。一年之后就算是卖断。同样按照埃施嫩纳的法律,卖掉房屋的欠债者,在房屋再次出售时有首先买回的权利。然而在以色列乡村里面,位于田地和牧草旁边的住宅(直译是「营地」 ),在法律上却与可耕种的土地同类,因此不得永卖,在禧年时归回原主。这种法律所根据的是两者不同的社会背景,并且了解到都市中的土地不能生产农作物,只能提供住处和买卖的埸所。

── 华尔顿《利未记背景注释》

城内房屋和村庄房屋的分别】

有墙城内和无墙村中的住宅,在法律上归不同的类别。在城中居住的主要是利未人、工匠,和政府官员。买主只能在一年之内赎回所售的房屋。一年之后就算是卖断。同样按照 * 埃施嫩纳的法律,卖掉房屋的欠债者,在房屋再次出售时有首先买回的权利。然而在以色列乡村里面,位于田地和牧草旁边的住宅(直译是「营地」 ),在法律上却与可耕种的土地同类,因此不得永卖,在禧年时归回原主。这种法律所根据的是两者不同的社会背景,并且了解到都市中的土地不能生产农作物,只能提供住处和买卖的埸所。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在城里的房子若卖了而不在一年之内买回,业权便永远归给购买者了(第33节所说明的情况除外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房屋买卖条例。城内的房屋(29-30节 )、无城墙村庄的房屋(31节 )、利未人的房屋,各有不同规定。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

“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到-年将满的时候,买主有时躲避原主,恐怕原主赎回房屋,因此犹太人拟定,赎房子的人若寻不着买主的时候,就可以将赎银交给官长,买主若在这-年之内去了世,原主仍可在限期内从买主子孙的手中将房屋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29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城内的房屋」:一年内卖方若不赎回,就失去买赎权利,因这些住宅与土地和耕耘无直接关联;但乡间的房屋(31 )通常与土地相连,故包括在赎地的律例内。至于利未人的产业则有不同的处理方法(32-34 ) , 可随时赎回,因他们在支派分地时并没有得着土地为产业,只有四十八座城邑及其郊野, 书21章 ),故此,他们在这些城邑中的房子乃是他们唯一可居住的产业。

──《串珠圣经注释》

一整年之内: 是赎回的期限。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可以赎回;到了禧年,都要出买主的手。」

“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可以赎回”——这些房屋是种田地的人所不可少的,故此神准他们随时赎回。“到了禧年,都要出买主的手”——原主虽不回赎,到了禧年这些房屋也仍要白白地归回。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如乡下的田地: 建在田地或牧场的房屋多数是穷人唯一的住处,被视为土地的附属。按土地买卖法,在任何时候都能赎回,在禧年会归回主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然而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

“然而利未人”——利未记中只在本节和33节提到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神后来吩咐以色列人,要从他们所得的城邑中,把四十八座城给利未人,归他们居住。“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神定这条例是因为利未人没有得着别的地业(33后半 ),这样看来,买利未城内的房子,是与买别人乡下的房子一样,可说和赁房子是差不多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 利未人出生时就被分别为圣,专职事奉神,18:3-7),神是他们的产业。分配给他们的城邑也不起眼。如果他们失去这些城邑,生存会受到很大的威胁,所以他们可以随时赎回产业,禧年会归回他们。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若是一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到了禧年就要出买主的手,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

“若是-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这是按古拉丁文的译法,意思说,若没有利未人在禧年以先将他弟兄所卖的房屋赎回,到了禧年还是要从买主的手中归回原主,这是和别支派归回地业并与地土相连之房屋的条例一样。本节还有两个译法如下:(一 )文理译本作“如人赎利未族邑中之宅,届禧年必归其主”。这是和七十士译的译法柑同,意思说,若有以色列人买会众按神的吩咐所归给利未人之城邑中的住宅到了禧年,这住宅就要归回原主。故此旧译本作“若有人在利未人城中买利未人的住宅,到了禧年,那所买的住宅仍归利未人”;(二 )旧译本小字作“利未人在利未城内将住宅卖与人,有本族的人赎出,到了禧年住宅仍归原主”。意思说,若有利未人。将别的利未人在利未城邑中所卖给外族人的房屋按25节的条例赎回,那房屋到禧年仍要白白地归回原主。“……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这-句显明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的条例,是只关系他们所得为业之城邑中的房屋,不关系他们在别的城邑所买或由承继所得的。“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中的产业”——除了利未城邑以外,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地业,故此这些城邑和以色列人的地业都归一律(23-28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 」

“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利未城外的郊野地是为公众用的,因此利未人中谁也不得卖,乃要完全留给他们的后裔。这郊野没有用箩笆隔开,他们只可随意在那里牧放牲畜。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 利未人没有产业,神是他们的产业。利未人把自己奉献给神,应专心事奉神(宗教上的事 ),所以没有产业,只拥有居住城邑周围的少许土地。这地不是特别得到的产业,只是属于城邑的产业。所以这样的产业不能买卖。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象外人和寄居的一样。」

“你的弟兄”——(25注 )。“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神吩咐以色死人,要他们怜悯帮助本国的穷苦人,借钱不可向他取利,借粮不可向他多要(37 ),信徒既是神-家的人,更当设法怜恤帮助教会中贫穷遭难的弟兄,做信徒的借钱给贫穷的弟兄,不可向他取利,教会全体更是这样,但这些条例并不是禁止一切借钱取利的事(36注 ),乃是禁止人在穷苦的弟兄身上取利。“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意思说,若有人因着贫穷卖了自己的地业,别人却不可看他为堕落之人,乃要待他像那些没有地业的外人和寄居的一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同族帮补的条例。帮补和安慰同族中的穷人。如当他们急需用钱向人借钱时,不要收利息,应以爱心和同情心借给他们。神以出埃及的救赎事件为根据,表明这个命令。暗示新约时代在基督里称为弟兄姐妹的人,应该帮助经济困难的人,也应该看顾灵里软弱的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这些属于保障社会中贫穷人的律法:1.富有者不可放贷取利(36节 ),其目的不在禁止利息,而在帮助贫苦人。律法并不禁止借贷。但基本精神鼓励有力量者多多施舍。2.本地人不可被卖为奴(39~46 。主人可从外面买回奴仆,但要明白自己是神的仆人,因此对奴仆应宽大(43节 )。

这些法例说明,社会平等植基于道德与精神的健全原则上。禧年的基本精神也就是安息日与安息年的精神,确认神对人的权柄,以及祂的慈爱与救赎。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以色列的拯救,在基督的事工上实现。耶稣传道的第一篇讲道,就是宣读关于禧年的那几节。人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人的生活,有做神子女的尊严,是基督为人类牺牲所结果实。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百姓要在各方面帮助贫穷的以色列人而不“取利”(利息 。人若把自己卖给一个以色列人同胞,买他的人就要把他当作雇工,而不是奴隶来看待。奴仆只可从外邦人中买来(比较44节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对待贫苦弟兄和以色列人的律例:此处所颁布的律例,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清楚分开,表明以色列人的身分与外邦人截然不同 (留意36- 38- 42- 55的重点 )。 借钱给以色列人时不应取利 (36-37 ) , 假如欠债人卖身还债,买主应待他如雇工,不应看他为奴隶(39 );禧年一到,即使他还未满六年的服役期限, 也应把他释放。但这条例却与非以色列人无关,以色列人可以待他们如不能自赎的奴隶 (44-46 ) 。 另一方面,如果以色列人自卖给外人和寄居者 (47-54 ) , 外人却要遵守这律例的一切要求:自卖的以色列人可被赎回,或在禧年时自动地离开买主的家。以色列人蒙神从埃及拯救出来之后,不能再成为任何人的奴隶,只能成为神的仆人 (42- 55 )。 因此,禧年的律例保障以色列人不再沦为奴隶,也藉此纪念神从埃及地拯救他们的救赎事迹。

──《串珠圣经注释》

禧年独特的规定。宣布免去欠债之人的债务、解放为奴之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

“不可向他取利”——意思说,借钱给他的时候,不可向他取利,这条例是论对待穷人的道理,不是关系借款经商等-切的事。“也不可向他多要”——意思说,你借粮给他,不可向他多要(37 )。“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17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不可向他取利: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本节重复36节的条例,特要使人越发注意,尼希米斥责以色列人的官长和贵胄,就是因为他们违背了这条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要作你们的神。” 」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要做你们的神”——,神垂十条诫命的时候也曾提出这理来,蒙怜悯的人也常发怜悯的心,做怜悯的事。【比方】耶稣所设欠债之喻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神拯救在埃及地为奴的以色列百姓,使他们征服迦南地。这并不是以色列百姓的功劳,是神无条件的爱、无限的慈悲。以色列百姓得到神的爱和慈悲,应该象蒙爱的人爱周围贫穷的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禁收利息的命令】

这律法和其他禁止向以色列同胞借贷时收取利息的命令,请参看该处注释 )一样,也是为帮助人脱离破产的处境,避免因为拖欠借款而致身为债奴而设的。它对于金钱和五谷的借贷同样有效,后者通常是在收获之后清偿。此外这些律法将欠债者放在比奴隶和外邦人高一等的层面上,对他们有保留一定程度之尊严和体面的作用。* 埃施嫩纳和 * 汉摩拉比的法典都有为借贷制定的利率(20~33.3% 是常见且算为合理的利率 )。但若发生泛滥等天灾,不成文的规定是必须以同情欠债者为由,免除他的利息。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你,不可叫他象奴仆服事你。」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本句是指着那些按35至38节的条例受了帮助,仍然不能糊口的弟兄说的。“将自己卖给你”——注意“将自己”三个字,强迫人做奴仆或强取人的儿女做奴婢是不合律法的。【比方】先知门徒的妻子,当西底家时,和尼希米时的百姓。“不可叫他像奴仆服侍你”——意思说,不可看待他像外邦人看待奴仆一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对奴仆的条例。有两种情况:买同族希伯来人为奴仆(39-43节 );或买外邦人为奴仆(44-46节 )。外邦人奴仆可以成为永久的奴仆,但希伯来人不能成为永久的奴仆。在第七年应该释放希伯来奴仆,若没到七年,到禧年也应该释放他。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以色列的奴隶制度】

古以色列视永远为奴为最不人道的处境。针对奴隶制度而设的部分,反映律法深明贫困的因由,并且设法用非武力的手段,来处置其受害人。再者这些律法亦没有处理美索不达米亚奴隶制度的主因:战争。容许人在向另一家人借贷金钱或索取服务时,抵押全家人工作能力的惯例,足以显示以色列人对此事的关注。为求避免丧失土地或儿女,欠债者一家可以逐日清还债务。在国家的层面上,以色列力求防止有人欠债累积到非为奴不可的程度。因此,禁止贷款时收取利息的律法,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对穷人有帮助。有时一家人会困乏到一个地步,债主坚持要其中成员卖身为奴来还债。但这种情况底下所产生的只是临时的债奴,因为律法将人为奴之期限定为六年。法例对于以色列人贩卖或奴役其他以色列人,亦有所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陷入困境的以色列人将会沦落为雇工或契约仆役,但不会变成奴隶──即使主人不是以色列人也没有例外。第48节所论之奴隶赎身,美索不达米亚好几处的史料都有提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要在你那里象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样,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他要在你那里像雇工人和寄居的-样”——不可待他如奴仆,要待他像雇工和寄居的人一样。“要服侍你直到禧年”——按出二十-2节的条例,以色列人做奴仆的限期须以六年为满,但在期内若遇禧年,虽然限期未满,这等仆人也要得释放。主人在他得着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乃要照神所赐的福将食物给他。这些条例本是要阻止富户的暴行,戒除他们的吝啬,但他们还是屡次远背,不肯照例遵行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一同出去归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

“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孤若孤身来,就必孤身去,他若带着妻子来,他的妻子和儿女也就必同他去。一同出去归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到了禧年他便得以自由,他的地业若卖于人,那时也要归回。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归回本家: 为奴的人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不可卖为奴仆。」

“他们是我的仆人”——神以一切的以色列人为自己的仆人,所以将以色列中的主仆-样看待,故此主人也不可苦待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有六种目的:(一 )使他们得释放,(二 )使他们得自由(不可把以色列人卖为奴仆 下句 ),(三 )将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38 ),(四 )叫他们做神的仆人(55 ),(五 )彰显神的大能和美德(信实、慈爱、公义、圣洁等 ),(六 )使以色列人引导万国的人归向神。“不可卖为奴仆”——不可卖他像卖外邦的奴仆一样。犹太人解释说,不可在市上公卖,必须顾全他的脸,私下定规他的事,但他的主人也不可待他如奴仆,只可待他如长工一样(43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是我的仆人: 以色列百姓本质上属于神,也是为神作工。暗示新约时代的信徒属于基督,也应该为基督作工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不可严严地辖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不可严严地辖管他”——(39末注 ),就是不可苦待他,像埃及人苦待以色列人一样(出-13 )。“只要敬畏你的神”——意思说,你要在待仆人的行动上显明你敬畏神的心,这人虽因贫穷做了你的仆人,却也是神从埃及地救赎出来的,他和你同是做神仆人的,因此你不可苦待他,本节证明神对于人待仆人的行动是很住意的。【比方】约伯重看仆人,保罗也曾劝以弗所人和歌罗西人善待-切做仆人的,以色列人是神的百姓,若有人苦待以色列人,就是得罪神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严严的辖管他」:即虐待他,要他不停作苦工。

──《串珠圣经注释》

敬畏你的神: 所有相信神的主人,对待仆人或下人应该记住,这些仆人也是神用宝血买赎的百姓,不可随意对待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至于你的奴仆、婢女,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

“至于你的奴仆,婢女”——古时各国都有用人为奴婢的恶俗,连亚伯拉罕也有奴婢,奴婢的来由不-,有打仗时据来的,(只是以色列人不可据掠自己的弟兄为奴婢 。有因无力偿还所盗取的货财被卖为奴婢的,有从别国贩卖奴婢之人买来的,有的是奴婢在主人家里生养的,出二十-4 ),也有亲友送给的,或父母遗留的(46 ),寻常的奴婢值三十至五十舍客勒银子,摩西的律法只能渐渐减轻其中的害处,不能立即除掉这恶俗。乃因以色列人心硬。虽是这样,在律法上却规定拐带人口的必被治死,主人若苦待奴婢,使他身上受不能复原的伤损,这奴婢就因主人的暴行得以脱离辖制,恢复自由。主人若刑罚奴婢,甚至于死,就要受罚(出二十-20-21 )。按律法,奴仆若受割礼入犹太教,他所享的权利就和本地人相仿,只是不得自由(46第二注 )。若有外邦人的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以色列人那里。就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有的主人将自己的女儿给仆人为妻,有的主人因没有儿子,就叫仆人做他的后嗣,有的也叫仆人与众子同分产业,这样的仆人就得以自由。“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就是从亚扪人、摩押人、以东人、亚兰人中买,但以色列人不可从迦南的七族人中留人为奴婢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律法适用于与神立约的以色列百姓。所以律法使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间存在差异。但这并不是人格上的差异,乃是身份上的差异。这差异暗示新约时代信主与不信主之人的差异。即信徒在身份上是神的儿女、神的百姓、属神里的人。不信之人在神之外,与神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能享受神的祝福和恩典。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

“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除了从四围的邻国买奴婢以外,以色列也可以从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以及这些外人的家属中买人为奴婢,犹太人说这“外人”两个字是指着进犹太教的外人说的。“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46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你们不可严严地辖管。」

“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这些外邦的奴仆,以色列人可以与地业一同遗留给子孙。“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意思说,禧年的条例与这些奴仆没有关系,除非主人准他们把自己赎出或准他们的亲朋将他们赎出,就要终身做奴仆。按犹太人的风俗主人只可用他们做工,不可将他们当作可换的物品,也不可苦待或凌辱他们,主人若使奴婢受什么不得复原的伤损(无论是轻伤 如打掉了一个牙 或是重伤 如打坏了一只眼 )就必须放他去,叫他得以自由。“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你们不可严严地辖管”——以色列人中虽有因贫穷做奴仆的,却还是以色列人,故此主人对于他,仍当有弟兄的情谊不可严严地辖管。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拣出奴仆: 外邦人在两种情况下成为奴仆 :用钱买来;战争俘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这些寄居的外人是指着寄居在他们中间未曾入犹太教的人说的。“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39 ),设若寄居的外人成了富户,有以色列人因贫穷倒将自己卖给他。“或是外人的宗族”——就是寄居之外人的子孙或本家。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以色列人成为外邦人奴仆的条例。以色列人被卖到富有的外邦人家为奴,能随时用钱赎回,或在禧年得到释放。用钱赎回的方式:自己变富后,可以用钱赎回自己;或借对自己有赎回义务的亲属帮助。赎价标准以禧年为中心的土地买卖法为准(15-16节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以色列人若把自己卖给外邦人,他可以要求一个至近亲属把他赎回,也可以自己赎回,或在禧年自动脱离奴仆的生涯。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

“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以色列人若买了外邦人为奴,这些外人就要终身做奴仆,律法上没有赎回的条例(准赎与不准赎的权柄完全操在主人手中46第二注 ),虽到禧年,也是不得自由的,连他们所生的儿女也属他们的主人。但以色列人被卖与外人的条例却是相反的,他本家的弟兄或别的近亲都可以随时将他赎回,若不赎回,到了禧年,主人就要准他自由(54第二注 ),犹太人解释本段的条例说,倘若有以色列人因贫穷将自己卖给外人的时候,他的弟兄就应当急速设法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在这赎他的事上,弟兄是当先尽力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他自己若渐渐富足,也可以自赎。」

“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倘若以色列人将自己卖与本族的人为奴,就只要服侍主人六年。在这六年中若逢禧年,他便因禧年得以自由(40 )。但以色列人若将自已卖与寄居的外人为奴,无论什么亲属都可将他赎回。按犹太人的风俗,亲属若不能赎他,会众就要设法将他赎回来,免得受了外人的同化,沾染恶俗,以致堕落。尼希米曾因以色列人中的贵胄和官长向弟兄取利,便发怒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的弟兄,就是卖与外邦人的犹太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自己若渐渐富足,也可以自赎”——(26第二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字希伯来文为goel,为一专用语,指一个人尽至近亲属本分,在必要时履行几种义务:1.替卖身为奴或卖田地无力赎回的亲属赎身或赎田(25-47~49节 );2.近亲若无子嗣承受产业,要娶他的遗孀;所生长子归在近亲名下;3.为无故受害的亲人报仇。至近亲属包括兄弟、叔伯或堂兄弟。路得与波阿斯的史事可为“赎”的一例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本家的近支」:其他的近亲。

──《串珠圣经注释》

本家的近支: 直译为“血统上有关系的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要和买主计算,从卖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卖的价值照着年数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价。」

“他”——就是要自赎的人或是要赎他的人(48-49 )。“要和买主计算,从卖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本节显明以色列人对于外人必须存公平的心(51-52 )。“所卖的价值照着年数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价”——(40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若缺少的年数多,就要按着年数从买价中偿还他的赎价。」

“若缺少的年数多”——按本节可知以色列人给外人做奴仆的期限不只以六年为满,像给以色列人做奴仆一样(40第二注 ),乃要服侍主人直到禧年才得自由。这是警诫以色列人,叫他们知道,宁可将自已卖与同族的人,也不将自己卖与外人为奴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价根据距离禧年的年份所定。因为禧年希伯来奴仆都要无条件释放,所以要考虑仆人该付多少。这条例也用于确定土地(15-16节 )、无城墙的房屋(31节 )、利未人的城邑(32节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若到禧年只缺少几年,就要按着年数和买主计算,偿还他的赎价。」

】「他和买主同住,要象每年雇的工人,买主不可严严地辖管他。」

“他和买主同住”——不论日子多寡。“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要待他如雇工人,不可待他如奴仆(40注 )。“买主不可严严地辖管他”——买主虽是外人,也不可严严地辖管给他做奴仆的以色列人,原文在“不可”后有“在你们眼前”几个字。(参和合译本初版并施主教的文理译本 )。意思说,以色列人不可让外邻人严严的辖管给他做奴仆的弟兄,他们若见弟兄被虐待,就要报与官长,听官长办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像每年雇的工人: 不能把他看作完全属于自己的仆人,应该象对待以一年为期限所雇的工人一样。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若不这样被赎,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儿女一同出去。」

“他若不这样被赎”——就是不照48至52节所提的定例被赎。“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儿女-同出去”——意思说,寄居的外人也须守禧年的条例,像以色列人-样(39-42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因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思想问题(第25章 )】

1贫富悬殊、物资不均是今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有人认为采取别的经济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之钥匙;本章的禧年制对这问题提供什么方法?要实践这禧年制,人必须有什么态度?参17节。这制度在现今的社会可以实行吗?既是这样,你认为信徒该有什么响应?

2人若立志遵守神对禧年及安息年的律例,可有什么应许?见18-22节。在新约圣经里那些以神为首的人又可有什么类似的应许?

323节对现今信徒积蓄财物这方面有什么提醒?

4从25节看来,神的子民对穷乏的近亲应有什么责任?。这对你有什么提醒?

5神对没有分得土地的利未人特别关注,定出赎房屋的特别条例。今天传道人没有属世职业,教会有否关注他们的福利?

6百姓帮补贫乏弟兄,借钱不取利,是基于什么原因?参38节。今日信徒与人的关系又应以什么为准则?

7从42, 55节看来,以色列人的身分高贵,是神的仆人,不是人的奴仆。今日信徒当如何看自己的身分?这是否表示信徒毋须尊重上司,毋须向人负责?;

8本章嘱咐以色列人要善待作奴仆的同胞;新约里有否类似的教训?见; 门16。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生活的担子是否令你疲累不堪?是时候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神规定每第七年要作安息年,在这一年中不耕种土地;为使土地恢复生产能力,这是最佳的方法,同时也是要使百姓记住,神管理一切,供给他们一切所需的。

――《灵修版圣经注释》

安息年与禧年的条例︰神豫料到祂的子民会失去享受神产业的身分和地位,因此为他们先有豫备,好叫他们失败后得以赎回。这一章全数是恩典,并且是太大的恩典,每一个思想、话语,都是发表神恩典的感觉。

(一 )开头的思想︰是要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安然居住,饱尝迦南地的出产──神救赎里的产业,是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豫备的一切天上属灵的福气,需要全部新约,特别是书信说到基督的丰满来解说,所以第一点是饱足的问题。

(二 )安息年︰第二是安息日,圣经中的安息是跟着饱足来的,不过神的思想是更重在安息,每一节期都不可作任何的工,要我们进入安息,神六天作工,第七天叫人安息,工作是神来作,安息是神和人一同享受。

1.地向神守安息──安息日是为人,安息年是为地,但仍旧是为人,只有地得安息,人才能得安息;若是地还长东西,人就汗流满面,地安息才是人真正的安息。

2.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遗落自长的庄稼也不可收割──纯是恩典,绝对停止人的作为。

3.地在安息年所长出来的东西,作各种人的食物,连牲畜走兽都可以享受──是降雨给好人也给歹人的原则,全数是恩典。

4.神有祂所命定的福,使第到第六年长出三年的土产──这真是纯恩典。

5.第八年可耕种,但吃陈粮,第九年出产收来时还吃陈粮──正说出神恩典是何等的丰满。

(三 )禧年(等于五旬年 )︰

1.是双倍的安息,是安息中的安息──神的丰满,丰满到一个地步,无法再丰满了。

2.七七年的七月初十日要大发角声,是大的赎罪日──这日是特别的赎罪日,要以赎罪为根据,宣告一切都自由了。

3.第五十年也就是五旬年又称为第八年──五十是完全责任的数字,凡神所要求的都得着满足了,一切责任都完成了,到禧年人不要再负甚么责任了(禧年又可称为圣年 )。

4.给一切宣告自由了──(1 )产业自由了;(2 )人自由了;(3 )自己自由了。

5.各归各家,一切卖掉的都归回了──(1 )当日以色列人把自己卖了,到禧年就得以归回。(2 )我们这些蒙救赎的人,原来都是失去产业的人。到了恩典时代,主耶稣成功了救恩,圣灵借着使徒宣告神一切的要求已得到完全的满足,人自由了,失去的产业都归回了,所以今天恩典时代对教会是禧年。(3 )现在整个以色列族都穷了,把迦南地丢了。将来主再来时,他们就得以过禧年,归回失去的产业,所以将来千年国度时代,对以色列人是禧年。

6.因穷卖身的奴仆,如今得自由了──同上三层豫表,我们在亚当里的人,因堕落卖为奴仆,如今在基督里得释放自由了。

7.不可耕种收割──在禧年人完全是享受,不要人作甚么,但今天基督教里还有人自己作工。

8.要吃地里土产,连藏都不可──不种不收不藏,一切不要我们负责,都是神负责,我们只负责享受。

9.买地卖地要照禧年之数来算──恩典不只是自由释放,也是约束、限制,不叫你堕落太深,充其量只能出卖四十九年,满了限期,神的恩典还要叫你恢复。

10.禧年来到,不分贫富、智愚、殷勤、懒惰、务正或不务正,都过禧年。

11.禧年的办法,满藏着经济学和政治学,这是神的智慧。

──《利未记读经纲目》

现今生态的失衡,是否源于人类违反了神所定的作息规律呢?】

以色列人每五十年要过一次禧年。在这一年要取消一切债务,释放所有的奴仆,并且要将所有卖出的土地归还原主。圣经中没有提到以色列人曾履行禧年的事。他们若忠心按时过禧年,社会上就不会有永远的穷人。

――《灵修版圣经注释》

豫表中藏着的一点豫言:(1 )禧年得回产业;(2 )禧年人得自由――将来基督再来时,以色列人得回失去的产业,也得以自由。

──《利未记读经纲目》
禧年】

「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戏剧中,演员所最怕的,是忘记了自己是谁,自己的地位是甚么,因而会举止失措,表现得不当。圣徒在地上,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忘记了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只不过是旅行的人,暂住在一个运行的星球上,观念错误,行止也就错误。

人与自然的关系

神不是要人崇拜自然界,却吩咐人与自然界维持适度和谐的关系,不可过度奢求强取,正如过度使用自己的身体,会造成病患,过度使用土地和自然资源,竭泽而渔,焚山伐木,也会有不良后果。因此,田地耕作六年之后,每第七年要安息,是安息年。而人住在地上的年日,总不会有土地存在的长久,所以是地拥有人,而人不可能拥有土地;若有人因贫困卖地,到了禧年,产业要仍归回卖主所有。人对土地只有有时限的使用权;卖价视其到禧年多久而定。

人与人间的关系

人是神照自己形像造的。因此,各人在神面前“是”平等的,其所“有”的多少,贫穷或富贵,都不能改变其在神眼中的价值。所以如果人以为自己可以拥有别人,像拥有器具财产一样,不仅是不人道,贬低人的价值,而且是亵渎神。因此对同胞要帮助,不可乘人之厄,放债取利,也不可以买同族弟兄为奴仆。弟兄因贫困自卖,要准他们可以被赎或自赎,或到禧年时,得以自由。

人类将来的盼望

“禧年”(Jubilee )在希伯来文,原为“公羊角”,或“吹角”的意思,表示欢乐或节庆。每当七个安息年之后,第五十年为禧年,要在遍地吹号角,宣告禧年,不可耕作收割,要享受安息。
圣经如此说到我们将来的盼望:“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变成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变成不朽坏的。”“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这是我们“得着儿子名分…身体得赎”的时候。
感谢主,祂赐给我们今生的安息,和将来的荣美盼望。

── 于中旻《圣经研究》

拥有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怎样看待自己所拥有的,才合乎神心意?】

以色列百姓将来会占领迦南地,但是按照神的计划,只有祂自己才是绝对的主人,地永远属于神。祂要子民避免贪心和贫爱物质。要知道你管理的是神的产业,用这种态度来处理看待你的财产,你就会乐意以所拥有的去帮助别人。如果你把自己当作物主,就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请你把自己当作照管财物的经理人,而不是当作物主。

――《灵修版圣经注释》

赎地、赎宅之例︰

(一 )卖地、赎地──基督问题︰

1.以色列人所承受的地,不可永远卖断──豫表神所给我们一切的产业,乃是一次永远属于我们。我们即或失败、堕落,还是有限度,这是神恩典的保障。

2.准许卖地的人赎回产业──我们纵然软弱、退后,失去产业,仍可赎回︰(1 )当日以色列人卖了地,有权赎回。(2 )所有亚当的子孙,把从神那里得到的一切都失去了;但得救后,在基督里都赎回来了。(3 )以色列族到主再来时,历代所失去的一切,都赎回来了。

3.人若渐渐穷乏,卖了地业,无力赎回,至近亲属可为之替赎──主耶稣就是我们肉身至近的亲属(波阿斯所豫表的 ),为弟兄赎回产业。

4.自己渐富也可赎回──以色列人不承认主耶稣是他们的至近亲属,他们只有把自己摆在负责的地位上,等待富足时赎回(直到如今 他们仍无法赎回 其实他们是永不能自赎 )。

5.不能赎回就得等到禧年──说出我们尽管是硬着颈项堕落,把产业都卖光了,一到禧年产业都归回了,就是你要把产业丢弃都不可能,这是何等深后的恩典。

──《利未记读经纲目》

(二 )卖房、赎房──教会问题︰

1.若以色列人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一年之内要赎回,否则房子永远不能归给你──房子是神儿女居住的所在,是指教会说的。在此说出神的子民在享受基督和基督丰满的事上(迦南地和地的出产 ),若是有所失去,神还可没有限量的让它过去。但在教会的事上,神只给一个最小完整的限度(一年所豫表的 ),使我们有机会悔改,若是还没有恢复,就永远不能恢复,这是何等严肃的事。

2.一年之内不能赎回,就永远不能赎回,归于买主的手――教会问题就是这个原则,越有的越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夺过来。有的人一旦弃绝,要快快当心,否则一贫如洗,这就是迦底斯巴尼亚的原则。

3.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要看如乡下田地一样,可以赎回――不够成立教会的地方,那只是享受基督和基督丰满的问题,可以赎回。但若够得上地方教会时,须当心,因为这是教会问题。神对人享受基督很宽,对教会问题却非常严格。

4.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在神前事奉成分多的人,他们的事奉都是在教会里,虽然他们出卖了,还是卖在教会里,没有多大的严重性。

5.若是利未人不赎回,到禧年要出卖主的手――二千年来教会在地上每一次的复兴,都是禧年。当教会复兴时,教会问题也就恢复了。

6.利未人在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在教会中事奉成分多的人,对于基督的享受上,不可出卖。

──《利未记读经纲目》

「至近的亲属。」】

拿俄米至近的亲属是波阿斯,我们的是主耶稣。本章的「赎回」是指产业,每次提及,都可说明历代信徒蒙受基督工作的福分。

赎回人身——希伯来人因贫穷,将自己卖身给当地富有的人。他原有自己父姓的身份,现在却成为别人的奴仆。但是他卖身之后,仍可由至近的亲属赎他出来。我们因罪而出卖自己,随肉体的私欲而行,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的控制。我们多么可怜。但是我们得着救赎,不是凭着能坏的事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我们得着自由,是因复活的主为我们成就的,我们就该在行为上真有自由——属灵的自由。

赎回产业——在第一个亚当身上,我们失去的,在第二个亚当为我们赎回。我们不再只强调无辜,而是注意洁净;我们也不只在外表方面与神相交,更有祂在我们里面居住。我们在地上享乐园的欢乐,更满有神的福分与喜乐。

至近亲属——祂说凡遵行父神旨意的都是祂的兄弟姊妹,祂取入的性情,为与我们联合,成为一体。我们知道耶稣我们的救赎生活着,祂必救赎我们脱离坟墓的权势,接我们到祂面前。

──迈尔《珍贵的片刻》

我该怎样帮助贫穷和有需要的人?捐款?探访?做义工?……】

神说忽略穷人乃是犯罪。祂不容许百姓中有永远的贫穷。经济基础稳固的家庭要援助穷人,解决他们的食宿。对于帮助贫穷人,我们往往没有伸出援手,这未必是缺少同情心,而是由于困难太大,使人觉得个人力量有限,杯水车薪,不知从何处着手。神并不是要你独力去清除贫穷,在你协助别人的时候,祂也不会要你忽略家庭。不过,祂实在要你在看到贫穷人的时候,尽所能地伸出援手,包括接他到你家里。

――《灵修版圣经注释》

如何对待穷乏弟兄:

1.弟兄渐渐穷乏、败落(原文手中缺乏 )――灵性上败落了。

2.我们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借着弟兄们一同来维持灵性败落的人,不至失去和众圣徒的交通。

3.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取利――帮助弟兄有力量活动事奉、运用恩赐。

4.你若借粮给他,不可多要――给弟兄一点供应,没有要求报还多于你给他的,甚至没有一点要求,这样就能保守你的弟兄。

──《利未记读经纲目》

孤儿寡妇是社会上的不幸,但更不幸的是社会上缺乏关怀……】

圣经强调要帮助贫穷无助的人,尤其是孤儿、寡妇与条件较差之人。在以色列的社会中,妇女没有赚钱谋生的机会,所以寡妇孤儿的处境特别凄凉。在农牧社会,严重残疾者极难找到工作,所以神叫百姓借钱给穷人,不可收取丝毫利息。由于没有政府的援助,个人和家庭对他们的帮助,就非常重要。

――《灵修版圣经注释》

卖身为奴仆:

1.弟兄若穷乏把自己卖给你,不可当作奴仆,只可当作雇工――一个弟兄在灵性上穷乏,亏欠你太多,等于卖给你,因为他是主的奴仆,不是你的奴仆,你只可看他如帮助你的人(雇工 ),就是接受他作一个成全你的人。

2.到了禧年,他和他的儿女要离开你归回本家,到他祖家的地业那里去――每一次一个弟兄复兴了,都是一个禧年,你就把亏欠你的弟兄放过去了。

3.不可严格辖管你的弟兄――所有的弟兄都是神所救赎的,是神的奴仆,不可严辖他们。

4.以色列人只可买四围列国,或寄居的外人为奴仆――对待弟兄不能和外人一样。

5.弟兄将自己卖给外邦人,近支的人,可将他赎回,或他渐渐丰富将自己赎回――和前面的原则一样,都得出得起赎价。

6.若不然,等到禧年时,他和儿女可白白得释放――你的弟兄或你自己都出不起赎价时,一等到复兴,一切都自由了。

──《利未记读经纲目》

智与愚、贫与富在神的眼中有甚么分别呢?】

神为甚么许可以色列人买卖奴仆?按照他们的律法,对待奴仆跟别的民族是不一样的。他们把奴仆当作“人”对待,有人的尊严,而不是当作畜牲。例如,他们的奴仆可以和主人一同过宗教节期,一同欢乐,在安息日不用工作。圣经中并没有认同奴隶制度,只是表明它的存在。神的律法有许多对待奴仆的合情合理的条例。

──《灵修版圣经注释》

】「因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

有许多人想,传福音的人是神的仆人,讲道的人是神的仆人,其他信徒就不是神的仆人。但是这里说得非常清楚,只要他是一个以色列人,是神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他就是神的仆人。凡是神所救赎的人,凡是神的儿女,都是神的仆人。我们对于主的宝血和主耶稣要有两方面的认识︰主耶稣的血不只洗净了我的罪,主耶稣的血并且也把我买了去;主耶稣不只是我的救主,并且也是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