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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利未记 第5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2「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3「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1-4节所列出来的「罪」都是人过去犯的,一旦知道自己有罪,就应该立刻认罪,并且献上「赎罪祭」())。在法庭上拒绝诚实「见证」())、接触到「不洁」())和「污秽」())、「冒失发誓」,都是犯罪。
「要行恶,要行善」是希伯来成语,意思是「无论要做什么事」。

6「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人在献上赎罪祭之前,必须先「承认所犯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人若不认罪,赎罪祭就没有功效,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
「赎愆祭牲 אָשָׁם」原文的意思包括「赎愆祭」和「对于犯罪的补偿」,这里更适合译为「补偿之物」(英文ESV译本)),而不是真正的「赎愆祭」())。

7「『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8「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9「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10「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赎愆祭 אָשָׁם」原文())的意思包括「赎愆祭」和「对于犯罪的补偿」,这里更适合译为「补偿之物」(英文ESV译本)),而不是真正的「赎愆祭」())。
神体恤人,允许力量不够的人用鸟代替羊羔献上「赎罪祭」())。但在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作为馨香的祭」())求神悦纳,所以必须献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为「赎罪祭」,一只作为求神悦纳的「燔祭」。

11「『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12「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13「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

神不但是公义的,也是有怜悯的。连鸟都献不起的人,就献「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即一个成人一天的饭量())。绝对不可因着任何借口不对付罪。
作为「赎罪祭」的素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表明没有喜乐,与自愿献上的「素祭」())有所分别。

1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5「『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16「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第五个祭是「赎愆祭」()),不但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绵羊」(15节),还需要用「银子」())另外赔偿「五分之一」,以弥补亏欠。「赎愆祭」的功用不但是除去罪的影响、洁净神的百姓,还要除去人的亏欠,好让人「蒙赦免」())。「赎愆祭」中的「公绵羊」())预表基督的工作,「银子」())则代表人的责任。人若亏欠了人,不但要需要借着基督寻求神的赦免和洁净,也需要自己付上代价弥补亏欠:「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然而「罪的工价」())却是我们承担不了的,因此神以基督为我们的「赎愆祭」()),「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耶和华的圣物」())指「属于耶和华的财物」,包含丁税、初熟之物、当献的十分之一等等。「误犯了罪」()),可能指该献的没献上,以致祭司受到损失。
「舍客勒」())原文是复数,犹太传统认为一只羊羔的价值至少是两舍客勒。
上图:赎愆祭的祭牲。只要是亏欠了人,不管多小的亏欠,除了赔偿另外五分之一,还必须献上一只公绵羊,没有其他选择。

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19「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

「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17节),意思是人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犯了罪,但良心不安,这时就应当献上「赎愆祭」()),从而「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献祭者并不知道自己造成的亏欠是多少,所以不必「另外加五分之一」())。
神百姓的生活应该「毫不玷污,无可指责」()),「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因此,我们若有一点良心不安,就不可再为自己解释、争辩,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应该在灵里赶快献上「赎愆祭」,「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这样,我们在这世代中才能「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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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神的赦免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行动,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这话的意思是(甲 )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 )。另外它可以解作(乙 )完全遮盖。那就是说,神不再视那人为罪人。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神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神如今屈身取胜了。祂特把祂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三十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得赦免了。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看见献祭已经有效了。

保罗在宣称基督是神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祂仍活着。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

随着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她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神的恩慈。神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神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祂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妥拉,祂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祂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祂最大的恩慈。祂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它完全是一位慈爱的神,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神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神 )的话,遵守我的约’。因为神的‘声音’在那启示祂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神任何律法,那未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她的救主与神。他们的罪在祂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 )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 )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 )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

(四 )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神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抁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神是一位,一切创造就是一件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神给以色列的恩惠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神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神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祂的经验而且影响祂。人类的罪到达神那里,它接触祂,伤害祂,深深地激动祂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祂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神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想望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神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他必蒙赦免(13节 )。多难得的一位神啊!

不敬的罪

但是不忠的本质乃是得罪神的位格本身,因为那是破坏神亲自在西乃所加诸以色列人的圣约。虽或那‘罪’只是未献祭和缴纳什一捐给神,神对这样的罪所要求的罚金却是颇为高昂的。在,我们得知每一家每年要按圣所的秤纳银子半舍客勒,估计约为一块钱的价值。我们说,为罚款的祭牲价值也是依舍客勒计算。我们在读到这种罚例的应用。

为赎愆祭付出牲畜的代价原是要使犯罪者伤痛的。我们碰上一个新字asham(赎愆祭 )。我们继续研读时,对这种献祭的名称必须谨记在心。这词的词根关乎对圣物的任何污辱的赔偿,因此有些像‘赔偿’的,而它里面带有(神所赐 )的能力实在能避开神的烈怒!这里隐藏着神奇妙的恩典与良善!那末!感到有罪,意思便是觉得你有偿还的义务。意思是知道你处于负债的状况。我们应当把它与耶稣教导我们的祷文所用的字句:‘免我们的债’相比较。

另一个要细心查考的字出现于第十五节。这里的一个普通的动词有一个奇特的用法。‘人……将……牵到’意思是‘人将恢复’(希伯来文是同一个字 ),就如我们从所见的,如此便将‘违背忠心’──另一个只使用在这特殊方面的词──所必须的补偿强调出来。违背忠心的观念由外表行动直透事情的中心。当这字再在出现时,便说明这样的一种可怕的违背的程度,因为在那里提及,在耶路撒冷圣城墙边,一个人把他的一个婴孩献给迦南神摩洛便是亵渎神的名。

对付犯罪的一方(续 )

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财务上的交易欺骗了人,或者强抢了人,或者强取了他人一些东西而被逮住了,他必须归还他所取去的,并加上其价值的五分之一。那是他要采取的第一步法律行动。我们在读到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但是第二步则是这样:在他偿还他所加害于人的当天,他必须牵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到圣所,由祭司为他献上。在这里,事情的法律与道德及灵性方面是合为一的。因为就如我们在第一节所见的,得罪邻舍便是违背对耶和华的忠心!今天还有多少人在他们的商业生意中有这想法呢?

我们在摩西律法中所遇上的,是与近代法律实情很不相同的一些东西。旧约清楚说神造人给人自由,有选择正误的自由。因此,通常没有人可以剥夺他邻舍的自由,事实上连司法当局也没有权这样作。在旧约没有因误失把人关进牢里的事。再者,今天有多少人觉知这事呢?我们在此见到的是那贼人或无赖,必须藉着克勤克俭去赚取偿还他所伤害的人所需金钱──再加上五分之一!

他的不与邻舍和睦的举动诚然可能是件十分严重的事。他不只可能欺负了别人,他甚且可能发誓否认事实(那是‘得罪耶和华’ )。那么,在这情形下,神被故意地歪曲为这欺诈行为的同犯。这种发假誓不比亵渎神罪轻。旧约把人说的话每一句都看得多严重啊!我们记得耶稣说的话,‘甚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但是他所必须采取的赔偿行动必须加上(因为两事同时发生 )向神认罪。因此罪犯必须首先‘感到有罪’。‘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意思是当他在人生经验中沉痛地感到他在神眼中是罪人的那一刻。那么神在祂的恩典中所制定的,和罪人那时所带着的asham,让人可以为他的邪恶懊悔,而且得到赦免和更新的恩典。

不过,让我们留意,祭司这样的一个以产生救赎的举动,也是神亲自命定,以便在这样的情境中使用。这举动实际上成了一种解罪式,那是因为祭司为犯罪的一方(要记得、罪人由按手在牲畜头上便叫自己与牠认同 )献上的祭牲,asham,现在实际上是实行并成就神的旨意。不错,是神亲自命令要这样的。这样asham便成为有效,并且成就神赦免犯罪者的罪的旨意。神的饶恕临到了那受罚的罪人。

所以此地事情发生的次序便如下序:

(一 )认罪;

(二 )赔偿;

(三 )赦免;

(四 )解罪。

神说不尽的慈悲

我们且回到说过的话。我们在那里曾经说过,有一类的罪是律法并未提供赎罪之法的。发假誓属于这类,因为它是既得罪人而又得罪神本身的。它有点像耶稣在马所说的亵渎圣灵。对这种傲慢的人只可能有一种惩罚,那就是死。但是事情不因这可怕的话而了结。不错,处死的惩罚诚是以色列公义的神对‘残暴的罪’的公义审判,正如在挪亚时代神惟一可能的公义审判乃是灭绝世人一样。然而我们在此见证神说不尽的慈悲,祂不为祂自己的律法和诫命所约束。我们刚才所考查的程序,实际上是摩西律法中规定只为疏忽犯罪的人而提供的救赎与赦免。于是我们得到令人惊讶的结论:神在祂公义的审判的同时,也施予无穷的慈悲与恩典

‘不得赎罪的‘残暴罪’之一乃是凶杀。我们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就法律说,乃是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然而我们听到耶稣在十字架上痛苦与恐怖之中所说的是甚么呢?祂的话是:‘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犯的罪应当只视作无心的一种!’(编者注:英文直译 )这是我们从新约和旧约所知道的神的公义、正直的怜悯和赦免。

给祭司的指示(Ⅰ )

这一段落仔细讨论我们所碰到的各种供物和献祭,和在管理方面给祭司的指示。

燔祭(参看第一章 )

这种祭用的字是'olah。这希伯来字描述一种全部升上给神的祭,因此可以称为holocaust,照字面的意思是‘完全焚烧’。这祭是非常特别的。因此祭司在主持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他所要穿的是甚么衣服。我们读遍旧约时,便发现这特别的仪节如何逐渐围绕着全部焚烧而成长起来,以强调其特殊性质。祭司的特别衣服本意是给崇拜者以神临在的深刻印象,虽然那只可以视为象征。祭司在他给神献祭的过程中实际是换过两次衣服。

第一,坛上的火不许熄灭,因为它的本意是唤醒我们全然有罪和继续犯罪;就是说,我们不只是间中犯罪,而是时时犯罪;因此我们不论早晚、画夜都要与神保持关系

其次,早些年代,神向摩西显示,祂在火中神圣的临格。当摩西目睹一个着火而不消毁的丛林时,祂作这样象征式的显示。摩西因此发现神在祂所拣选的儿子以色列在埃及受痛苦的火中临格。神本身在火中,这样叙述神,多奇怪的事啊!但是祂是活神,当然不会消灭。因此便使祭司与先知们都对以色列宣告,只要他们依附神,他们也不会被消灭──虽然神本身就是烈火。我们对神的想法多么自相矛盾呢!但是想出这矛盾的不是人类而是神自己。正如我们从那些像的经段中所看到的,这乃是旧约不断的教训。

第三,关于这一切更有另一个想法。我们说过,因为神本身是活神,我们不能说祂可以被消灭。但是神自己是烈火,我们发现有许多大先知用这个词,如记载在。在利未记这里解释这奇特实况的神学全然清晰。当凡人站着看那在火焰中上升的'olah时,这完全而又永不止息的祭代表活神自己心中的意念。

最后,我们应当把燔祭的意义与较早一章所仔细考究的平安祭的意思并列。因为平安Shalom一词,也有健全与完整之意。所以神完全的审判并非我们可怜的人类的结局来到;因为在祂的审判之外,出现祂的完全更新,可以在祂提供的,在(一 )人与兽之间,(二 )人与人之间,与(三 )人与神之间的合一与团契中出现。

素祭(参看第二章 )

素祭的叙述使我们记起今天我们圣餐礼的某些方面,因为在场的男人都可以尝到所献的面,而且使它成圣,因此吃的人吃了也成圣。不但如此,神也享用这餐。我们在这里也知道,它使祂感到愉快,因为它的美味为祂所喜爱。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旧约不怕用简朴的日常用语叙述最深入的神学观念──耶稣用比喻教训人时也用同一类语言。

封立祭司并不要求比凡人更贵重的供物,事实上,全未提及我们在第十五节所见的宝贵乳香。以色列人坚决相信,当神把祂的圣约赐给祂的百姓时,要求他们全体一齐都作祂的祭司,不是对他人而是对外邦世界作祂的祭司,是否这事实助成了这种信仰呢?再者,这次,在第二十二节,由一个新字kalil的引导,我们碰上‘完全’的观念。祭司所献的供物要kalil,完全。因此它又强调:(一 )神的审判临及以色列全民族;(二 )它是一个完全的审判;(三 )所以,因为神是神而不是人,祂是慈悲也必是完全的。

赎罪祭

圣洁的观念,毫无疑问是由来已久,而且代表一种禁忌。例如,如果一个人只因误踏‘圣地’便要受神祇的惩罚。但是此地却是有救赎的慈爱之神的圣洁,而这爱是传染性的。这是一个多美妙的意思啊!我们惊奇地发现它的经验在圣经故事中如何一直增长其深刻的意义。神的圣爱遍及我们的生命之中!本章末节强调我们以前注意到的,血是神圣的,因为从圣礼上考虑,血就是生命的本身。于是它大大地加强了神所造一切生命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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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利未记第五章

v. 需要献赎罪祭之过犯

1.读者会发现本章前面几节经文是以一个较复杂的构句法所写成的,这有别于前述几个段落里,那些简单又近乎机械性的直接描述方式。这些经节论及三种过犯,第一种是比较特别的例子,这是关乎一个人他不愿意透露他所看见,或从别处听见关于一件轻罪的事实。虽然,这节经文并没有提到有关疏忽方面的事,但是显然地,这过犯被当作是一项无知的罪。一个人若发现自己身处于这种境况中,他并不能够以为单单只有这献祭的供物,就能够除掉因着他妨害司法程式而导致之罪愆。首先,他必须承认他所犯的罪(5节),然后给付适当的赔偿。他要担当他的罪孽这句话,事实上正是对其所犯下罪愆的一个正式宣布。这里的见证一词常代表「咒骂」(希伯来文 ʾ a ̄ la ̂ )之意,大概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对那一直保持缄默不语的见证者含有一种郑重其事之指责意味。在圣经中有些人就是不向人表明自己的想法,直到他们面对某种恳求的处境,他们才肯说出来,这些例子包括了亚干、米迦、一个瞎眼的人和耶稣本身。在旧的圣约之下,作一个真实、忠心的见证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参:,因为个人的正直以及公共司法,都相当有赖于它的相助。

2~3.第二种过犯乃是涉及与不洁的动物或人接触的问题。有关洁净与不洁净之动物种类记载于利未记第十一章,而接下来的四章则讨论关于人不洁净的例子。在那几章中,将会较详细地说明这些规条的细节内容,而在此我们只须留意这接触已经发生,并且已经妨害了个人在宗教上或仪式上的洁净状态。这不洁净是无意中发生的(「他却不知道」),因此这洁净的仪式并没有马上进行。一旦犯罪者知道了他的罪愆,他就有责任要献上赎罪祭,因为如果他不这么做,只会使他自己和神的关系更加恶化,除此之外还影响到整个社群存在的安宁。对于那些身处于当今复杂之社会生活的基督徒来说,属灵上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要使自己免于沾染世俗,AV)。

4.第三种需要献上赎罪祭的过犯,是关于某个人大声讲述(「用他的嘴唇」)任何冒失的誓言(4节)所犯下的罪,他可能并没有完全地了解他所说的事有多严重的影响。这善……恶结合在一起的表达,乃是古代表示全部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这个句子可以被译为「对于任何事情作出冒失的誓言」。这种誓言在受到含酒精饮料影响的古代世界中,并非罕见之事,所以毫无疑问地,一个人必须藉由另一个人的告知(「知道了」),才能知道自己犯罪的行为。基督徒被提醒舌头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器官,在登山宝训以及基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谴责里,也特别警告那些发誓的人。主的仆人们必须在为祂作见证的事上全然可靠,值得信赖。

5~10.对于这几种误犯的罪来说,最适切的赎愆祭牲( ʾ a ̄ s ̌ a ̄ m )是一只母绵羊或是母山羊,祭司将接受它为赎罪祭之祭牲( ḥaṭṭa ̄ ʾṯ )。在献上赎罪祭之前必须先认罪。在此,赎愆祭和赎罪祭密切相关(、27,,然而前者却在中正式取得其立法的重要性,并且我们能够借着其附加的赔偿要求来作为与赎罪祭之区别。因此,在第6节所提到的赎罪祭牲我们可以将它视为带有「罚款」的含义,这会更加妥当。对于那些没有足够资产奉献的人,他可以带二只斑鸠或二只雏鸽,一只作为赎罪祭,一只作为燔祭(7节)。祭司要折断那只献上作赎罪祭的颈项,但是,却不像在燔祭中所做的一般把头撕断

在赎罪祭中,有一些血被弹在坛的旁边,而其余的则流在坛的脚那里(9节)。在整个礼仪程式中,赎罪祭的献上必须先于燔祭,因为根据希伯来献祭体系的规定,在后之燔祭得蒙悦纳的先决条件是,神与罪人之间必须恢复和好的关系。这惯例(10节)的程式乃是记载于。一些注释者尝试去回答以下问题为什么需要献上二只鸟呢?他们的回答是因为实际上我们是不可能从一只鸟的身上将脂油和肉分开的,如此一来就剥夺了祭司在赎罪祭中所应得之祭肉(参:,故此,一只鸟将会被取来完全烧尽以满足赎罪祭的要求,而另一只鸟则留给祭司,为他自己所用。然而,当我们仔细地阅读这献祭程式的条规的时候,我们会相当清楚地发现,这第二只鸟乃是被献上作为燔祭,因此在这种赎罪祭中,二只鸟的尸体都已被利用净尽。

11~13.如果一个人穷到没有能力献二只斑鸠或二只雏鸽,他可以献上细面伊法十分之一来取代前述的要求(11节)。在此,我们很难精确地估计到底这是指多少的小麦粉或是大麦粉,然而它大约等同于四品脱(美国干粮之度量衡单位)之多的面粉。这些细节的描述使我们想起在的描述,但是这二者间的差异是在里的b粉是用来作赎罪祭的,因此这b粉被献上的时候不用加上油,也不用加上乳香。祭司取出作为纪念的一把烧在坛上的行动(12节)赋予这供物一个献为血祭的地位,因为,这取出的纪念部分在坛上已经与其它的燔祭供物混合在一起了。因此,对于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这个原则来说,并没有任何例外可言。在这里,这面粉被当作是血祭的替代品,藉此以强调代人赎罪或是代替性供物之概念,这在希伯来献祭思想中是相当基本的观念。38一旦赎罪和赦免之果效达到后,剩下的面粉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29这个形式常常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仪式进行的礼文之中,例如在 Ŝurpu 系列的咒文里,就包含了一份相当冗长的目录,记载了很有可能导致病人生病的一些不洁净的接触。

30借着不具任何批判性的、传统的威尔浩生之臆测立场,以及他将整个历史发生顺序完全颠倒之理论,J. R. Porter 在 Leviticus (Cambridge Bible Commentary, 1976), p. 37, 主张并无任何证据显示祭司是原来就已经被膏立的。

31参:R. A. Cole, Exodus , p. 205.

32W. Walker, All the Plants of the Bible , p. 158, 认为施喜列(onycha)乃是源自于一种能够产生树胶的岩生蔷薇( Cistus ladaniferus )。

33希腊文 parembole (「营地」)一字,乃取自于 LXX 的

34M. Noth, Leviticus , p. 41.

35D. J. Wiseman, Bibliotheca Sacra , 134, 1977, pp. 228 ff., 主张这个辞汇可以用来描述一个副指挥官的位分,例如:副首长或是次级领导者等等。在里,有一个不相关的字眼 nissab 亦含有这个意思。

36M. Noth, Leviticus , p. 42.

37关于「遮盖」这较古老的含义,可参:N. H. Snaith, Leviticus and Numbers (1967), p. 30.

38O. T. Allis,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Revised (1970), p. 146.

E赎愆祭

这一小段法令乃是以一个简洁的预示公式作为开始,并且略述一个人破坏信条后,该进行那些程式去解决问题(15节);希伯来文 maʿal 这个字眼意谓着一种对神不贞的行为表现。在此例中,这项法令是处理关乎圣所或是祭司们的财产被侵占的问题,或许是因为这些供物在品质上比较差,或甚至是因忘记或粗心的缘故扣留没给。在此情况下,这赎愆或是赔偿的供物(希伯来文 ʾ a ̄ s ̌ a ̄ m )乃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这只赎愆祭牲并非拿来献祭,而是依据的货币价值予以估价。这就必须假定祭司们有能力准确地估定亏损的情况。 beʿerkeka ̄ (「你的估价」)这字眼的最后一个音节( ka ̄ ,「你的」)表达出所有格的意思,使得这字眼成了描述耶和华圣物的专门用语,正如在中的用法一般。诺特将此字译为「若拿某物与之相比」。39而这就非常适切地表达出这动物与其货币价值间之关系,祭司们乃是受到这个因素所左右。那圣所中银制的舍客勒(参:是估价的标准,因为在铜器时代,人们取金或银来称重作为交易时的货币(参:;在那个时期,舍客勒是一个重量的单位,而非钱币的单位。我们不可能确定到底一个舍客勒大约多重,因为古代并没有一致的度量衡标准;但是圣所的舍客勒大约是重十一公克(或是五分之二盎司)。我们并不能断定与它同等的价值为何,因为它因着不同的时期而有所改变。这货币的价值需要被确定,如此一来才能够估定罚款的数额估定价值的五分之一。当所有款项都交给祭司之后,祭司就会将这只公绵羊牵走,为犯罪者献上赎罪祭。除非已作出适当的赔偿,否则祭司是不会为此人献上赎罪祭的。

误犯了圣约法令下不允许之行为而不知情者是一种更常见的罪。在此所订下的条规,是为了那些可能已经承认他所犯下过犯的人所设立的,然而,这人却非完全地肯定(「他虽然不知道」)这件事。为了要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在这里只要求献出偿还的供物,而未加上额外的费用;正如前述段落般,这偿还的供物乃是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这公绵羊的价值,是依据第15节所提货币标准来评断的。根据犹太人的传统,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至少值二舍客勒,40不过这显然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数字罢了,而且这标准很有可能是较后期的一些人所设置的,他们发现以金钱取代动物偿还他们应作的赔偿,这种作法较为方便。这法令的重要性在于它为那些在行为上小心谨慎、愿意抵挡最轻微的罪的人提供帮助。希伯来献祭体系看起来似乎是以实用本位为出发点的,对西方精神而言,又是相当机械化的;但是在此,神奇妙的圣约之爱以一个特别的方式来面对那些个性敏感的人,并且为那些回应这条规的人提供降低其良心敏感度的机会。一个人若要履行他身为圣洁子民一员的义务,他必须以无可指责的生命为其人生目标,否则神的责罚将临到祂的百姓。圣徒保罗宣称他的人生目标乃是对神、对人常存一个清洁的良心,并且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因此他力劝信徒们不要攻击他人,因为如此做可能会导致他们不能得救,而叫基督徒的服事蒙受责备。在中,保罗为信徒建立了一个洁净的模范,他力劝一个人若身为神的儿女,必须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活出无可指摘、诚实无伪的生命。这只有当一个人紧紧抓住永活的真道之际,才可能达到。

39M. Noth, Leviticus , p. 47.

40K. Elliger, Leviticus (1966), p. 77. 参:E. A. Speiser, Oriental and Biblical Studies (1967), pp. 124-128.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 ),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小字 )。“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意思说,审判官发誓寻找见证,或是叫人发誓作见证,若有能作见证的人不肯述说他所知道的便为有罪。【比方】主耶稣受审判的时候,起先虽是-言不发,大祭司按着本节的条例一叫祂起誓,主就应声而答;米迦承认自已偷了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大概也是因本节的条例;约沙法王也是这样叫米该雅说实话。被召为见证人的若是匿事不报,便是护庇罪人,人的本分乃是按照神的律法帮助官长履行公平,不然就是自己取罪,因为这等人没有爱公义的心,至于作假见证的人另有别的条例。“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意思说他必须献赎罪祭才能得赦免,不然就要担当他罪孽应受的刑罚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到13节讲述三种违例的罪。第一种是看见了或听见了却不说出来。第二种是摸了不洁之物或人,当时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有了罪。第三种为口里冒失发誓,却不知道此事的后果如此严重,一旦知道也就有了罪。

要赎这种不知道而犯的罪,献一只母羊或山羊。不过未献祭前必须认罪(5节 )。这里虽用“赎愆祭”一词,指的都是赔偿的祭物,赔补所犯的。14~19节才是正式的“赎愆祭”。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本是见证: 摩西律法规定,要明确事件真象,至少需要两位见证人,19:15)。见证人指亲眼看到他人所做之事,拥有出庭作证的资格,协助法庭判决。发誓的声音: 审判长让证人发誓,在神面前只说真话。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必须献赎罪祭的过犯:这包括在法庭上不说真话,摸到不洁净的东西,以及随意发誓。

──《串珠圣经注释》

这里指出需要献赎罪祭之罪行(全都没有预谋 )的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被传召作证的时候不把证据说出来:“发誓的声音”,即作证的召唤。第2、3节所举的例子是,无意中接触到不洁的牲畜或人,而在礼仪上被视为污秽。第三个例子是没有能力履行一个轻率地许下的誓言(4节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公开要求作证】

第一个案例所针对的,是法庭为某个案件公开要求资料,却知情不报的人。这种公开请求在古代近东很常见。第二、第三个案例与沾染 * 不洁有关。第四个案例则关乎一时冲动所起的誓。* 赫人文献也视背誓为 * 不洁。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若有人:”——这几节是注段,不但说明必须献赎罪祭的几个特别缘故,也另加了承认这些罪的条例(5 )。

【所论的是三样罪:(- )匿事不报;(二 )沾染污秽23;(三 )冒失发誓4】──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需要献赎罪祭的情况,是4章的延续。百姓虽然不是故意违反神的诫命,要为生活中的过犯献上赎罪祭,包括以下状况:①作为证人,却不如实陈述,欺骗并加害他人;②无意触摸到不洁之物而成为不洁净;③冒失起誓,之后意识到不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为赎罪祭”——本段还是论赎罪祭,故此是属第四章,这几节中有地方用愆字,是因为赎罪祭和赎愆祭是同类的(14注。主耶稣作了赎罪祭也作了赎愆祭,赎罪或作赎愆 )。本段虽是用愆字,但所该献的祭仍是赎罪祭。有两个证据:(一 )这祭称为赎罪祭(6-9、11-12 );(二 )这祭的祭牲本来也是赎罪祭的祭牲(6;与赎愆祭的祭牲不同

圣书上原来不分章,也不分节(律法和先知书只有大款小段 ),到主后一二二七年才有人将拉丁文的圣书分成我们现在所用的章,主后一四四〇年有人将希伯来文的旧约也分成章,到一六六-年又有人把章分成节,在-五五-年有人把希腊文新约也分成节,这样看来,圣书上现在所有的章节原不是出于神,这些章节虽是为引用或参考大有帮助,却有时分得不恰当,譬如至3节当归于第一章,至15节当归于第六章,至33节当归于第七章,至15节当归于第五十三章,至38节当归于第十章,当归于第七章,至37节当归于第五章,至13节当归于第十四章,当归于第十章,至18节当归于第五章,当归于第六章,当归于第三章,本段也当这样归于第四章,读时若注意这些,就能越发明白圣书中的奥意了。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

「不洁的」:参11-15章。

──《串珠圣经注释》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人若染了污秽,当即理会,就有洁净自己的方法,若当时忽略了,就必须献本段所论的赎罪祭。“死兽”——。“死畜”——(十-39-40 ),“死虫”——(十-41-43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无意中触摸不洁之物: 不洁的动物、死兽、死虫(11:3-30);不洁之人: 麻风病人(包括皮肤病 )(13:1-14)、漏症患者(15:1-15)、遗精之人(15:16-18)、经期妇人(15:19-24)、血漏妇人(15:25-30),都需要赎罪,这与故意触摸的人不同。故意触摸的人是知道不洁而故意触摸,是有目的的,不洁到晚上,应该洗衣服(11:24-39)。无意中触摸的人是不知道神的律法,所以必须要献上赎罪祭。说明因无知触摸不洁之物,是向神犯罪。“不洁”不是指道德和良心上的不洁、是指宗教仪式上的不洁。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十二至十五章记载本句所包括的这几样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本句总论23节的条例,使人无可推诿。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别人的污秽」:出自别人身体的污秽东西。

──《串珠圣经注释》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以色列人发誓多是指着神的名或圣殿,士十-35 ,指着神的名冒失发誓是犯第三条诫,就是犯了妄称神之名的罪;人冒失发誓,或因遇危急如耶弗他;或因生气并事急,如扫罗和大卫;因高兴如希律;因妒恨如犹太人;这虽不是指着神的名冒失发誓,却都是罪,人冒失发誓,也容易陷自己在更大的罪里,或连累别人,如希律发誓害了施洗的约翰。扫罗发誓难为百姓,使他们陷在吃血的罪里,又几乎害了他儿子的性命。“要行恶,要行善”——有注释家以为“要行恶,要行善”几个字是“无论要行好或行歹”的意思。人冒失发誓。不管所要行的是好是歹,都是得罪神。也有注释家以为“要行善”三个字是指着人发誓要行善而后来却不去行的意思。“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人无论处于什么境遇,或遭遇什么不测的事,不可因心急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这一句有几个解法:(一 )是起誓的人不知道冒失发誓是得罪神;(二 )是起誓的人因生气或焦燥,说话太急,自己不觉得是发誓;(三 )是起誓的人不觉悟发誓所要行之事的关系,或是自己的力量所办不到的。“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意思说,人冒失发誓的时候虽不觉悟他的错,他还是有罪的,他-知道了,就必须承认,献上祭物赎罪,才可蒙赦免。也有注释家似为“-件上”三个字是指着1至3节所提之事中的一件上。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冒失: 旧约律法要求应该持守所起的誓。所有起誓都是以耶和华的名,是人与神所立的约,因此冒失起誓被视为罪,要向神献赎罪祭。冒失: “粗野地说话”、“愚昧地说话”,因兴奋胡乱起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有罪的人大概在献祭以前要先承认他的罪,所以本节之认罪的话与献祭行按手体时的认罪未必是一事,认罪就是将荣耀归与神,使祂显为公义。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承认所犯的罪是犯罪之人被神饶恕的捷径:①要谦卑地承认自己的罪;②承认神对自己罪的审判是正当的;③祈求神的饶恕和怜悯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列为「犯罪」的行为】

这些罪行不是无意也非故意而犯,而是自属一类。违犯的原因可能是疏忽,也可能是软弱。但因日久遗忘或不愿缴付代价,犯法至今已经过了一段时期。这祭与第四章的祭不同之处,在于认罪是必经步骤,相同之处则是其结果同是圣所得洁净,神人得和好。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补充有关赎罪祭的供物:指出平民犯罪,应献上母绵羊或母山羊;如果财力不够,可献上两只斑鸠或鸽子;若买不起斑鸠或鸽子,则可用细面粉代替。

──《串珠圣经注释》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愆祭: 不是指14节以下的赎愆祭,而是单纯奉献祭物的意思。祭司……赎了: 祭司为百姓赎罪(4:27-35)。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赎愆祭” 也被接纳为赎罪祭( 9节 )。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他的力量若不够”——就是因为他贫穷的缘故,在经济方面的力量不够。“献-只羊羔”——或无“羔”字,本节的原文都是-样的字。“两只班鸠”——(-14注 ),“或是两只雏鸽”——,人献鸟为燔祭的时候只用献一只班鸠或-只雏鸽,但献班鸠或雏鸽为赎罪祭的时候就必须有两只,-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参下注 ),就如贫穷的妇人生产以后,贫穷之长大麻风者求洁净,患漏症的得痊愈以后,和拿细耳人沾染了离俗的头也都是献两只鸟。“-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献公牛犊、或山羊、或绵羊、为赎罪祭的时候,在坛上所烧的脂油就表示献祭的人将自己献给神(这就是燔祭所表示的意思 )。但因鸟没有多少脂油,所以就将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那作燔祭的一只是按-14至17节的条例献的 )。按犹太人的传说,那献为赎罪祭之鸟的肉和官长及庶民所献之赎罪祭牲的肉都归与祭司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注。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两只」:因为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故须献上两只;一只全烧在坛上,另一只则归祭司享用。

──《串珠圣经注释》

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 容易找到,也非常便宜。赎罪祭……燔祭: 一只献为赎罪祭,恢复与神正常的关系。无论贫富贵贱都要按义务献上赎罪祭。另一只献作燔祭,向饶恕的神献上感谢。两样结合在一起形成完全的赎罪祭。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神为了让贫穷人能赎罪而赐下的慈悲条例。十字架上的救赎并不分贫富贵贱,只要相信、顺服.、忠心,就能得到。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

“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注意这“先”字,先要献赎罪祭,然后才献燔祭。“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这两句话有两样的解法:(一 )是省略至17节之用血以外的条例,把鸟撕开 只是不可撕断-17 ),只提首末两句,文理译本作“扭去其首,弗剖其体”。按这译法,本处的条例和献鸟为燔祭的条例相同。(二 )旧译本作当从鸟项上揪鸟的头,只是不可揪断,按这译法,本处的条例和献鸟为燔祭的条例不同,第-个解法大概不错。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不可把鸟撕断: 宰杀的方法与燔祭(1:14-17)和赎罪祭一样(1:17)。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这是赎罪祭。」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赎罪祭之鸟的血是不多的,因此难以洒在坛的周围,只须弹在坛的旁边,但燔祭之鸟的血却要流在坛的旁边(-15 )。论赎罪祭之祭牲的血须注意三层:(一 )为的血弹在坛的旁边(本节 );(二 )羊的血抹在坛的四角上;(三 )公牛的血带进会幕,对着幔子弹七次,又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把……血,弹在坛的旁边: 没有流血就没有赦免。献祭仪式所流的血象征十字架上耶稣基督的宝血。流血意味着罪的赦免。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至于他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他要照例……”——就是照-14至17节所记的条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赎罪祭和燔祭的不同,在于对肉和血的处理。赎罪祭的肉能吃,把血洒在坛的下面;燔祭把祭物全部焚烧献给神。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细面”——本来血祭才算是赎罪祭,但神在此是特要体恤最贫穷的人(这样看来 献细面为赎罪祭 是-种特别优待的办法 )。“因为是赎罪祭”——不是素祭,为赎罪祭所献之面不加油、不加乳香(前两句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注。作赎罪祭供物的细面,献时不可加油和乳香。细面虽无血,但代替燔祭(12节 ),也具有血牲的地位,符合“若不流血罪便不得赦免”的原则。用细面替代带血的牲畜,也符合律法的代赎精神。献祭完成,罪获赦免,余下的细面便归给祭司。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藉此和素祭有所分别。

──《串珠圣经注释》

细面伊法十分之一: 伊法十分之一是约2.2升。原则上赎罪的祭物是流血的牲畜,但对极度贫穷的人,许可用细面代替牲畜作为赎罪祭。但细面本身不能单独作为赎罪祭,要献在燔祭坛上,与燔祭一同焚烧,加在他人所献的祭牲血上。符合“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原则。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极度贫穷之人的赎罪条例。任何犯罪的人都应该在神面前献赎罪祭。制定本条例是为了避免人因贫穷不能献祭,反映神的怜悯和恩典。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不可加油和乳香】

当献何种祭物是基于献祭者的财力。至穷之人献上素祭依然合适。油和乳香与喜庆有关,这不是庆典,所以不当献。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

“祭司要取出自己的-把来,作为纪念”——或无“自己的”三个字,所取出的一把是烧在坛上作为纪念,其余的面就归与献这祭的祭司)。“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和素祭一样。” 」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就是1至4节的三件事中(1注 )。“他必蒙赦免”——在旧约的时代,人的罪蒙赦免是凭着所献的赎罪祭,到新约的时代,罪得赦免是靠着基督的宝血。在旧约的时代是因祭司献祭,现今是因出于信心的祈祷。“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这“祭司”两个字按原文本是单数字式,显见是指着献这祭的一个祭司。为官长和庶民献赎罪祭所剩下的肉也是同样的归与献祭的祭司,但后来祭司渐渐地多起来,献祭的时候就有好几位祭司帮助,大概他们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同吃所献之赎罪祭的物,他们也能请祭司中的男丁同吃。“和素祭-样”——就是和炉中烤的,煎盘中煤的,并铁鏊上烙的-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耶和华晓论摩西说”——这又是一段的起头,神将本书里的话这样分段的晓论摩西,或者是给摩西留机会,把所晓论的话记在书上。

本段所论的是赎愆祭,人对于神或别人不尽本分,甚至使神或别人受亏损,就必须献赎愆祭,摩西在加低斯没有将荣耀归与神,亚干取了当归神的物,扫毕干犯耶和华。没有遵守耶和华的命,乌西雅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外邦人,乃是效法这些国民行可憎的事,与他们混杂,这都是对于耶和华不忠心的罪。这几处的“罪”字按原文也是赎愆祭的“愆”字。赎罪祭和赎愆祭有三个相同的要点如下:(一 )献这两种祭的人,都是承认自己是有罪的,也是求赦免的;(二 )这两种祭都是表示必须流血,罪才能得赦免;(三 )这两种祭是犯罪的人必须献的,这两种祭也有五个不同处:(一 )赎罪祭有时是为个人献的,有时是为会众献的,但赎愆祭是只为个人献的(二 )赎罪祭有七种祭物,但赎愆祭只有一种( 就是公羊,也多是公绵羊,求洁净之长大麻风的人,和求洁净之拿细耳人,所献的赎愆祭乃是公羊羔(就是公绵羊羔 ),但这些赎愆祭是特别的,圣书上没有一次记载有献公绵羊为赎罪祭的);(三 )赎罪祭之血有三种用法,赎愆祭之血,祭司只要洒在坛上的周围像燔祭(-5 )和平安祭的血一样;(四 )献赎愆祭的人须如数偿还所亏损的,又另加五分之一,赎罪祭是注重那犯罪的人(本为可怒之子 是应当死的 ),赎烦祭是注重他所犯的罪,(使神和人受亏损须要偿还 );(五 )赎罪祭是预表耶稣替人死,白白地赎了人的罪,赎愆祭是预表耶稣偿还人因罪所亏损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至19节讲无意中冒犯了会幕中的圣物,献“赎愆祭”的条例,“赎愆祭”与“赎罪祭”的基本不同处,是犯罪的人有偿还的机会。例如无心损坏了会幕中的物品,必须偿还,另加罚金五分之。“赎罪祭”的犯者所犯的罪则属无法偿还的。

“赎愆祭”用没有残疾的公羊。祭司要照损失情形作出准确估价,再决定所献的公羊的价值。“圣所的舍客勒”(15节 )为祭司估价的标准,按此标准重量计算银子。一个“舍客勒”可能等于今天的十一克,但到底其价值为多少,很难和现在比较。

从这个条例可以看见神对人无微不至的看顾:有些人分外担心自己的行为有否触犯不可行的事,现在有了赎愆的机会,良心可获宽舒。这也是保罗所说的对神对人做到“常存无亏的良心”,不叫人因自己的行为跌倒。唯有坚决遵行神的话语的人,靠着神的保守,才能做到“无可指摘,诚实无伪,…作神无瑕疵的儿女”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赎愆祭。“愆”是 “罪过”、“过犯”的意思。赎愆祭是人干犯圣物、伤害他人时,为了赎罪所献的祭,作为赔偿加上五分之一。彰显神的公义和圣洁,不仅要求献祭赎罪,同时也要赔偿损失。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赎愆祭】

新国际本作「赔偿祭」(reparation offering ),传统称为赎愆祭。「罪愆」虽然经常是这字的恰当翻译,它在献祭系统中却有更专门的功用。这祭是针对某一类的罪行──按学者的理解,所代表的是失信或渎圣的行为──而设的。「失信」是违背盟约的恰当形容,「渎圣」则泛指污秽圣地或圣物。两者在古代近东都是人所共知的罪行,亚述、巴比伦、埃及、赫人、亚兰的文献,都找得着例证。赫人的《庙宇官员指南》对于划分各类的渎圣行为,尤有帮助。例子包括:(一 )祭司私取不属自己的祭物部分,或私取捐给庙宇的财物回家使用;(二 )平民怠于按时献上神明当得的祭物。上一章赎罪祭所针对的罪行,是不圣洁之物污染圣地。赎愆祭所针对的,则是将圣物取作俗用。古代近东其他献祭系统都没有这两样祭的存在。

── 《利未记背景注释》

赎愆祭是处理甚么罪的?我若损坏人家的物,只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

赎愆祭是处理因不慎玷污了圣物所犯的罪,如人玷污了会幕或祭司的工作,也包括在无意之中得罪了别人,不管是哪种情况,人都应当献一只毫无残缺的公绵羊作赎愆祭;另外要为他所玷污的圣物,多加五分之一的赔偿。现在,基督的死虽然使我们不再需要献赎愆祭,但对于所伤害的人,仍应当如数赔偿。

──《灵修版圣经注释》

赎愆祭:赎愆祭的特征是要为所犯的罪赔偿,而受害者的损失通常都是可以计算的,并且赔偿必须在献祭之前完成。由于罪恶有属灵方面及社会方面的双重意义,故犯罪不单影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同时影响了人与人的关系;赎愆祭乃是要满足人对神及对人的亏欠。

罪例(5:15-,6:2-3):这包括两方面:

1在神的圣物上误犯了罪,偷取属于神的东西(什一捐- 头生供 物 ),没有交给祭司。

2对邻舍行了诡诈或损害了同族人。

供物(5:15-,6:6):在每一件事中,所献的供物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公绵羊。

礼仪(5:15-16,6:4-7):礼仪之前,犯罪的人必须清偿所犯的差错另加五分之一,此另加的赔偿一方面是补偿合法物主的损失,另一方面则作为犯罪者的刑罚。上文罪例中,前者的合法物主是祭司,后者则是受害的邻舍。

──《串珠圣经注释》

这部分说明赎愆祭的规条。赎愆祭虽然在许多方面跟赎罪祭类似,但其中却有附加赔偿的要求。弥赛亚是一个赎愆祭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如误吃圣物,不献初熟之物,不纳十分之一,不赎头生的,用头生的公牛耕地,剪头生之公羊的毛,不承认所许之愿,或有什么别的事叫会幕(或作神 )受亏损。“就要照你所估的”——就是摩西所估的(14 ),但神后来准摩西派祭司办理这事。“按圣所的舍客勒”——,“舍客勒”三个字按原文是多数字式,故此有注释家以为赎愆祭的公绵羊至少必须值二舍客勒银子。“拿银子”——前两句或作“就要照你按圣所的舍克勒所估定的价银”,意思说,为赎愆祭的公绵羊必须有祭司所定昨价值才算合格(18,施主教的译本作“就当照你所估的银舍克勒若干,按圣所的平,买没有残疾的公羊,献与主为赎愆祭”。有过犯的人不能定自已差错的大小,也就不可定自己所该献之祭牲的价值。“将赎愆祭牲”——文理译本称赎愆祭为补过祭。“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赎愆祭牲常是公绵羊,譬如求洁净之长大麻风的人,或求洁净之拿细耳人,与婢女行淫的人,并娶外邦女子为妻的祭司;都是献公绵羊羔或公绵羊为赎愆祭。“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或作“献给耶和华为赎愆祭”(参文理译本 )。人若是误犯了,第二注 ),就可以献公绵羊为赎愆祭,但那擅敢行事,故意犯这些罪的,必从民中被剪除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按圣所的舍客勒」:犹太传统解释一只羊羔价值至少是两舍客勒。

──《串珠圣经注释》

圣物: 指献给神的祭物或物件(21:22,22:2-16,27:21-23,。你所估的: 摩西所定的价值,说明神认可摩西是仲裁者。后来委任祭司长估定价格(27:12-14),意味着神认定藉祭司彰显自己的主权。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耶和华的圣物”。即没有交付什一奉献,吃了属于祭司的祭物,或没有赎回那头生的。有这过犯的人不但要作出赔偿,而且还要付上相等于五分之一价值的罚款。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就是按着祭司所估定的,要偿还他所亏损的。“另外加五分之一”——就是在所亏损的以外要加五分之一,这五分之一乃是罚金,人许愿将不洁净之牲畜,如驴子、骆驼等,或房屋、或地土、或十分之一的什么物献给神,后来若要把这些物赎回,就也须在祭司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这无非是叫人小心,不可冒失许愿。“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人若在圣物上有差错,或亏损了别人,就要先偿还所亏损的,然后祭司才可以献他所牵来的赎愆祭牲,为他赎罪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在圣物上亏欠神的,要如数归还,并加上五分之一――五在圣经中是责任的数字,表示人在神面前愿负相当的责任。

――《利未记读经纲目》

赎愆祭: 赎罪祭和赎愆祭不同,人违背了神的诫命,为了赎罪要献上赎罪祭 ;人对人或神的圣物犯了罪,为了赎罪献上赎愆祭,犯罪的人要对受到伤害的人或圣物加上五分之一的赔偿。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本段所论的和14至16节所论的是一类的条例,只是不提到罚金,这或者,因为银子不能赔补本段所论的罪。也有注释家说人若良心不安,却不如道他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就要献本段所论的赎愆祭,故此犹太人称这祭为怀疑祭。但这解法与19节末句不合。“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人不能以不知道为推辞,彼前-14 ),或有人想,似乎与本节的道理不合,但末两句的意思说,然而我还蒙了怜恤,因为我由于不信和无知(这两样都是无可推诿的 ),行了这些事,保罗不是要减轻自已的罪过,乃是要解释他虽是个罪魁,还能蒙怜悯,因为他那时不认识耶稣。说:“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意思说,祭司为全会众赎罪的时候,他们就多蒙赦免,这既是错误,就有求赦免之必要。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犯罪行了……不可行的什么事: 在神面前为偿还罪债而献赎愆祭,罪得到赦免,说明赎愆祭也包含赎罪的意义。赎罪祭是赎向神所犯的罪(从第一诫到第四诫 ),赎愆祭是赎向人所犯的罪(从第五诫到第十诫 )。但很多时候区分并不明显,赎罪祭和赎愆祭没有太大区别,一同献上(6节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人若怀疑自己误用了一些圣物,他可以献上赎愆祭来遮盖有可能犯下的罪。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给祭司作赎愆祭”——15节原文说“给耶和华作赎愆祭”(15节第七注 ),本节的意思说,要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两句的意思是-样的。【比方】人纳税给税务处,也可么说是给了国家。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公绵羊、另外加五分之一、圣所舍客勒】

以色列人官长的赎罪祭规定要献公山羊,赎愆祭指定的公绵羊却与其他为洁净带来的牺牲有别。除了这羊以外,犯罪者又要用银子缴交他所污秽对象的价值,并且另加价值的五分之一作为赔偿。学者大致认为估价的圣所舍客勒比常用的舍客勒为轻,但却没有确实的资料。考古学家挖掘到的舍客勒法码,重量在九又十分之三至十又二分之一克之间。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

{命题2}公绵羊是给耶和华作赎愆祭或是给祭司作赎愆祭?

〔难题〕提到「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但是第18节却提到「给祭司作赎愆祭」。

【解答】

这段经文表示将公绵羊交给祭司献给耶和华作赎愆祭的意思。在以色列,祭司是代表人向着神(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eople to God )。而先知是神对人的代表(God’s representatives to people )。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

“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参17注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有了罪: 神是公义,他向犯罪的人收取代价。但耶稣代我们背负十字架,替我们受了神的审判,我们在耶稣基督里享受真正的平安和安息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4- 5章 )】

1「误犯了罪」是指无心之失,并非蓄意犯罪敌挡神;连这些罪也要求神赦免,可见神对罪的看法是怎样的?

2神给予献赎罪祭者什么应许?参4:20, 26, 31, 35。新约信徒有赦罪的确据么?

3为何祭司犯罪会影响百姓,使他们也陷在罪里(4:3)?这给今天的属灵领袖什么警惕?

4为何不同身分的人要献上不同的赎罪祭牲?这是否表示身分愈卑微的人犯罪愈不要紧?

5赎罪祭不只赎罪,也洁净崇拜的地方;今日信众在崇拜中认罪是否有类似作用?

6昔日神的百姓如亏欠神的供物必须献上赎愆祭,另作赔偿。(5:15-)今日信徒有否类似的亏欠,应该认罪及偿还呢。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你曾否起誓要做或不做某事,以后才发觉自己所应承的是何等的愚昧?】

神要祂的百姓信守诺言,即使难以履行,也不可背誓。主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警告人不要随便起誓(指许下诺言或誓愿 )。我们的话要说了算数,如果觉得必须以起誓来保证所应许的话,反而表示不够真诚;只有导致犯罪的诺言才不应遵守。有智慧有节制的人,不会草率应许别人。

――《灵修版圣经注释》

主已为我献上挽回祭,那我就不用再认罪了吧?……】

献祭的人若不肯悔改认罪,他献甚么祭物都不能除去罪。因为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们现在不再需要以牲畜献祭,但是认罪仍是不可少的,因为惟有认罪才表明认清罪恶,也表明神是圣洁的,我们在祂面前谦卑,愿意离弃罪。假使我们不肯悔改跟随主耶稣,祂的死对我们就不能产生功效。正如注射医治危险病症的药物一样,药液必须注射进入血液,才能有效。

――《灵修版圣经注释》

,6「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并把他的赎愆祭牲……」】

据说兵士从沙场回来,受了伤,自己完全没有发觉流血的事。在忙迫的生活中,我们可能触摸污秽,或说话急躁,在神看来,在心灵的洁白处染上污点。

不觉察的罪——只要有罪,我们就不能在夜间祷告与读经。我们感到距离、有隔膜、有遮掩,如云层一般的阻碍,使我们看不见美丽的景象。这时,我们要好好省察自己,也仔细查究过往,可能我们会找出隐秘的原因。我们一旦发觉,就得认罪,将赎愆的祭牲牵来,手放在牠头上。我们应将自己奉上给神,重新奉献,好似全性的燔祭。

认罪最重要——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必赦免我们。认罪是站在神一面反对自己。这是在宝座的光中受审。这又好似解开盒装,上面的东西轻,下面的就很重了。这也像约书亚点名,最后点出迦米的儿子亚干。我们的心中也必响出这种点名的声音。

赎罪与赦罪——救赎的功效就是赦免,要相信这恩典。基督已经成为赎愆的祭牲。祂要除去你的过犯,好似拨去密云。你平平安安的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迈尔《珍贵的片刻》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赎愆祭的意义――基督在十字架上,解决了人外面的罪行,10~11 )。

――《利未记读经纲目》

,11】

这里题起母羊、羊羔、山羊、斑鸠、雏鸽、细面等――赎愆祭较赎罪祭轻。解决罪性是重的,必须用公牛,最小也得一只羊。解决罪行是轻的,一点细面也可以。但在圣物上误犯了罪,等于偷了神的东西,对神有亏欠,必须尽力偿还。

――《利未记读经纲目》

,11~12】

赎愆祭又称为赎罪祭――罪是罪,愆也是罪,而且是出于罪。主耶稣来赎罪,一面解决了我们的罪性,一面也解决了我们罪行。归到末了,都是赎罪祭,乃是解决一个问题的两面。

――《利未记读经纲目》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 人的力量若是够不上神的定规,可以改成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或是十分之一伊法的细面。这是神在恩典中待人的方法。人进到神面前的权利,并非建立在赎罪祭的真正价值上,而是凭借力所能及的礼物,以表明他尊重神所定的原则。但若一个人的力量能及,却献上较便宜的,这就表明他对于自己的罪,或是神的恩典,缺乏充分的感觉。

―― 摩根《话中之光》

若献两只斑鸠或雏鸽,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这不是说赎愆祭比赎罪祭大。乃是说,人所以有愆尤过犯,因为里面有了罪性,另一面也因为人不为神活着。因此要解决罪愆,必须从根本着手,一面让主作赎罪祭,解决我们的罪性;另一面让主作燔祭,叫我们为神活着。

――《利未记读经纲目》

】「“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赎愆祭上不可加油,也不可加乳香――因为是赎罪祭,油和乳香都是好的一面,所以不可加在上面。

――《利未记读经纲目》
赎愆祭】

「将赎愆祭牲…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赎罪祭的律例,只说到人犯罪;赎愆祭却列举出人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
在对自己方面(虽然没有直接伤害任何人 ):
人有对真理的责任。人听见发誓的声音,坚定所说的是真实的;听见的人就有作见证的责任。这是说,在真理上不能中立,是非是绝对的。如果不肯见证出来,不站在真理的一边,以为事不干己,就是纵容虚假,同情罪恶,这事的本身就是罪恶了。
人需要持守圣洁。沾染不洁污秽,或在别人的罪上有分,即使当时不知道,不能以无知误犯推卸责任;不当作而作了,一知道了,就要对付,在神的面前认罪悔改。
人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人口中所出的话,必须要负责任,应许了就要行,否则当作不作,即为有罪。
罪,不一定要使人受伤害,才构成罪行;更不必等被人发现,控告追诉;自己“一知道了”,立即要承认所犯的罪,并献祭赎罪。可见认真对付罪有多么重要。神对于罪绝不马虎。
因为经济力量或有不同,对贫穷的人,或许需要怜悯,但绝不是对罪姑息。赎愆祭牲要用羊,或用羊羔,用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再贫穷的,可以用十分之一伊法的细面(约贰一磅 ),“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是表明为罪刻苦忧痛,与献祭荣耀神不同;真实的认罪悔改,就蒙赦免。
在对神方面:
人需要对神负责。神的子民,虽然极少可能公然干犯神,但在圣物上失误的过犯,或无知踰越了神定的界限,是可能有的。对神对人既造成损害,不可只认罪即告无事,必须予以赔偿,并且加上五分之一,表明对错误负责。同时还要献上赎愆祭,作为在神面前切实悔改。这是说,有罪必须对付;大罪须要承认,小罪也不能轻忽;原罪必须靠赖主宝血,得着救赎,本罪也必须因耶稣基督的宝血而得洁净。
神是慈爱的,但也是公义的。罪人不能到神的面前。感谢主耶稣,祂为我们成了赎罪祭,使我们因信祂而得称义;祂复活了,升上高天,坐在天父右边,作我们永远活着的大祭司,替我们代求,使我们罪愆得赦免,与神有团契。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在圣物上亏欠神的,要如数归还,并加上五分之一――五在圣经中是责任的数字,表示人在神面前愿负相当的责任。

――《利未记读经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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