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创世记
出埃及记
利未记
民数记
申命记
约书亚记
士师记
路得记
撒上
撒母耳记上
撒下
撒母耳记下
王上
列王纪上
王下
列王纪下
代上
历代志上
代下
历代志下
以斯拉记
尼希米记
以斯帖记
约伯记
诗篇
箴言
传道书
雅歌
以赛亚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哀歌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何西阿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俄巴底亚书
约拿书
弥迦书
鸿
那鸿书
哈巴谷书
西番雅书
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
玛拉基书
马太福音
马可福音
路加福音
约翰福音
使徒行传
罗马书
林前
哥林多前书
林后
哥林多后书
加拉太书
以弗所书
腓立比书
西
歌罗西书
帖前
帖撒罗尼迦前书
帖后
帖撒罗尼迦后书
提前
提摩太前书
提后
提摩太后书
提多书
腓利门书
希伯来书
雅各书
彼前
彼得前书
彼后
彼得后书
约一
约翰壹书
约二
约翰贰书
约三
约翰叁书
犹大书
启示录

导读:利未记 第24章


圣经综合解读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3「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4「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 」

当神启示了把人带进安息的节期之后,接着就启示圣所里的事奉,表明活在神的光中、接受神的儿子作生命的供应,我们的生命才能得着真正的安息:「因为,在祢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祢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圣所里的「精金灯台」是会幕中唯一的光源,预表基督是「世界的光」()),祂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信徒都是属灵的圣殿()),我们的心里也有一盏「精金灯台」,因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所以,「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虽然现在已经没有物质的圣殿,但圣灵在我们心中还是「使灯常常点着」()),「从晚上到早晨」())彻夜亮着。「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
在撒迦利亚先知的异象中,金灯台象征神在地上的见证以色列())。在使徒约翰所见的异象中,七个金灯台象征基督在地上的见证「七个教会」()),而大祭司基督站在「灯台中间」()),正如大祭司亚伦「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
要使会幕里的金灯台「常常点着」()),必须吩咐以色列人不住地「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要使教会的金灯台「常常点着」,也必须教导信徒不住地活在奉献的实际中。
「清橄榄油」())指没有杂质的上等橄榄油。普通的橄榄油是用磨石压榨出来的,比较混浊;而上等的「清橄榄油」是把破碎的橄榄放在臼中,用手工慢慢「捣成」的,非常清澈,烧起来烟雾比较少())。
点灯是大祭司的服事,他是第一个将灯点燃的人()),预表那「将来美事的大祭司」())基督使凡跟从祂的人「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而亚伦的服事,就是披戴基督,把生命的光见证出来:「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5「『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6「要把饼摆列两行(或译:摞;下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7「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8「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

9「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

这「十二个饼」())代表神所拣选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在圣经里是拣选的数目,而「二」则是见证的数目()),「十二个饼」被「摆列两行」()),表明神拣选以色列人在地上为神作见证,这是神与百姓所立「永远的约」())。
「饼」是日常生活的必须品,「两行」无酵饼放在「精金的桌子上」()),又表明神百姓的日常生活要根据基督的生命,又安稳在基督的根基上,才能成为神的见证,让神得着满足。
「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大约4.4升或5斤,是很大的一个无酵饼,这些「陈设饼」())分为两叠堆放在桌上(《犹太古史记》、))。
「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可能是把净乳香放在两个金杯内,放在每叠饼的上面。每逢安息日,祭司撤下旧饼的时候,就把所有的乳香焚烧在祭坛上(《犹太古史记》、)),献给神「作为纪念」()),让神得着满足。
每安息日换下的饼是「至圣的」()),只能给祭司在会幕里吃()),吃的人就成了圣。主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正如赐下来的饼使我们在享用安息的时候得着了生命的供应。主耶稣又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正如吃这「至圣的」的饼的人要分别为圣归给神。亚希米勒给大卫及其随从吃的,就是「从耶和华面前撤下来的陈设饼」())。

10「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11「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12「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13「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4「『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

15「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咒诅神」是大罪()),但这个「咒诅圣名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所以摩西不敢替神作决定,而是等候神,「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神清楚地指示:「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不管那人是以色列人还是外邦人。神是全地的主,不管人承认还是不承认有神,全地的人都逃不过神的鉴察和审判。
犯罪者的母亲叫「示罗密」()),意思是「和平的」,但她的儿子却与以色列人争斗;犯罪者的外祖父名字叫「底伯利」()),意思是「我的话」,但他的后代却口出亵渎神的咒诅话。圣灵特地记下了这位母亲和外祖父的名字,提醒历世历代的母亲注意:当教导儿女敬畏神,不但要有属灵的外面,更要有属灵的实际,「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
「叫听见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象征听见的人将亵渎咒诅的责任归与说话的人,表明与这罪无关())。
「用石头打死他」())是团体性的处死方法,用来惩罚影响整个团体的罪行()),每个被影响的人都必须参与。要断定哪块石头导致罪犯死亡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一个人需要为这死亡负责。圣经记载了七次用石头处决:亵渎主名的人()),干犯安息日的人()),亚干()),亚多兰()),拿伯()),撒迦利亚()),司提反())。

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17「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18「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19「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20「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21「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2「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23「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在前一章,神指示了蒙城「耶和华的节期」())的安息日;在下一章,神将指示更深的安息:「安息年」())和「禧年」());而本章1-8节,神指示了祭司在安息日的职责())。当神不住地指示安息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让人不能安息的声音:有人「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
正如神允许发生金牛犊事件())、献凡火())、破坏安息日()),神也允许这件事来打岔,为要借着对这件事的判决来表明,人要得着真正的安息,必须有三个条件:敬畏神、互相尊重、互不亏欠()),缺一不可。历史证明,虽然远离神的人尝试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试图实现互相尊重、互不亏欠的理想,但如果不首先敬畏神,结果总是事与愿违,不能带来安息。
16-23节采用回文(Concentric pattern or palistrophe))的修辞技巧,前后对称、首尾呼应,并且用「死」字串起来,结构如下:
上图:西周中晚期的刖人守门方鼎,陕西宝鸡茹家庄出土。下层是盛炭火的炉膛,炉膛右门外看门的是一个被砍断脚的刖足者。刖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就是把脚砍掉。《尚书·吕刑》记载,周穆王(约主前976—922年在位)令吕侯修订《九刑》,称为《吕刑》,声称「无简不听,具严天威」,没有核实不能治罪,要敬畏上天的威严。所以如果感到案情可疑,就要从轻处治,用黄铜来赎五种刑罚:墨刑600两,劓刑1200两,刖刑3000两,宫刑3600两,死刑6000两。但如果真的可疑,根本就不应该判刑,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赎」刑不过是国库空虚的周穆王的敛财之道。这个人付不出3000两,只好接受刖刑。相比之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利二十四20)的原则不会给有钱有势者任何搞特权的机会。

--圣经综合解读 ©版权所有

每日研经注释

神是光

象征对信仰很重要。神是灵,人不过是受造之物。因此人自己无法想象神的样子。但是全部妥拉(创世记至申命记 )相信永生的神实在临格在祂的百姓中。因此我们把两件事联在一起。(一 )神曾对摩西说:‘我必与你同在’。但是既然摩西是以色列‘全体’的‘首领’,那么神便会与祂的全体百姓同在。(二 )在创世之初,神曾说:‘要有光’。从此以后,光便已经是神大能与慈爱的象征。诗人可以说:‘耶和华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新约宣告:‘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因此,‘亚伦’(那就是从亚伦源远流长地传下来的祭司 )把关于神的两方面真理联结起来:(一 )神与我们同在,那就是祂是以马内利,与(二 )神是光。光要不断地在会幕里点着,会幕是神拯救的慈爱特别与祂的百姓同在之地方。

以色列人必须从其他的象征性行动,学会每周向耶和华献祭。我们由这里知道,在教会里不‘征集捐钱’;那可能是俗世的作法。我们毋宁是‘举行奉献’,这是因为我们所捐出的是归耶和华。大卫晚年对亚劳拿说:‘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当他说那话的时候,他并未知道他要买的那地有一天会成了所罗门圣殿的地址。

这里所提及的饼的成分,只可以是最精最好的。我们每周所献的,除非是最好的,我们不知道神有一天用它作甚么。维持教会要花钱。祭司或牧师,正如工人一样,是要工得其值的(9节 )!

但是这里还要注意另外一点。奉献不只是我的奉献,更是主祷文中所教导的:‘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不只是个人,我们是神百姓身体中的肢体。百姓的奉献要分成十二堆摆在神面前,这是因为以色列是由十二支派组成的。因此,以色列人藉此知道,放在坛上的是她合成的‘我’,这坛是精金造成的,这样她献上的爱和感恩可以配蒙神悦纳。

亵渎的处罚

照利未记所说的故事,神对摩西启示祂的律法,可以说是用不惜尝试失误之法。这里所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特别个人不轨的行为,使摩西要找出神对他的处理。那决定便成了以后的先例。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案例’。

故事中的那男子是一个半埃及人,不是立约民族的一个真正成员。他显然采取故意挑拨的行动,‘闲游在以色列人中’,引起麻烦。不论那麻烦是甚么,他激动一些以色列人不忠于耶和华。我们从知道,神的名是‘自有永有的’,那就是说,永活的神:‘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但是问题还不只此。正如我们较早所注意及的,这意指‘自有永有的’(I AM )的字,可以同样从希伯来语译成‘我必与你同在’。永生的神,其伟大之处远过于人对神的纯粹哲学观念,因为神表现祂的伟大,其法与我们所想象的相反(有如保罗在林前一章所说的 )。祂这样行,是用祂的谦卑,祂的爱的殷勤,祂的虚己,成为祂所提出与一个有罪而又愚昧的百姓维持圣约之一个合作者。神这种对祂百姓的‘同在性’实际上是祂的名字。因为在那时代,名字乃是那个人的实际描写或形像。。他的母亲与这个半埃及人多不同啊!她的‘名字’叫示罗密(Shelomith ),意思是‘和平的女人’,就是‘活在与神相交之中的女人’。

用神的名发誓与这人的所作所为的是无法相比。他实际上是藉着说耶威,即耶和华的名不符实,试图摧毁以色列人的信心。所以他可能暗示,圣约的观念是胡说八道,主张创造主能与地上一个民族同在是荒谬绝伦。我们现在可以明白,他的罪行是可憎可恶的。

以色列乐于与任何住在他们中间的非以色列人分享神的爱。这样的‘寄居者’(16节 )共负把一个故意反抗神慈爱旨意的人处死的责任。神的旨意乃是要使用以色列和她的友邦去拯救全人类。顺便一提,这是旧约惟一提及监牢之处。监狱不是用以对罪犯惩罚的,它只是用以拘留他等候审讯。他是神的儿女,我们不可以剥夺他的自由作为惩罚。这人并非犯法而是得罪神。因此全以色列(这当然是个比喻的说法──一百万人不能用石头打死一个人 )必须把他们当中的这种穷凶极恶的势力除掉,而又必然不能让摩西单独一人采取这行动。换句话说,死刑来自神的律法而非摩西的律法。

现在一条一般的原则,那就是惟有赐人生命的神能以取去人的生命,已经建立,本章进而描述这特殊案件。那半埃及人试图‘扼杀’神的旨意与计划。因此现在已经显示出,一切凶杀是怎么一回事──它在神眼中是可憎恶的事。因此,就连‘部分凶杀’,那就是只摧毁人的一部分,例如眼睛,也必须严厉对付。每一案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其决定也视乎‘寄居者’的良心,因为他与他的主族,以色列的儿女一样,承受神立约的慈爱的一切特权。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丁道尔注释

利未记第二十四章

E圣物:亵渎之罪

本章讨论二个主要的课题,亦即管理圣处的条例,和亵渎的情形。后者可能是在神将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训令赐给摩西之后(2~9节)即刻就发生了的事情,因为在利未记这卷书中,记叙体裁掺杂在法令中是一个很平常的情况。在早些篇章里所见对礼仪规矩之坚持,在此也非常地明显可见。

1~4.在会幕里,金灯台及其七盏灯要持续保持点燃着,而且要添满捣碎的清橄榄油为其燃料(2节),正如所记载的一般。这灯台被置放于圣处,否则那里将会完全黑暗毫无亮光。重新填满灯油和修剪灯芯是大祭司每天例行的职责(4节),因为他是第一个将灯点燃的人。然而在里,很清楚地陈明了,其他祭司家族里的成员要一同分担这项职务,因为这礼仪已经流传好几代了。有些释经学者依照撒迦利亚书第四章的异象,将灯台视为是以色列的预表,以色列在神的计画中应当成为古代近东国家的光。但是耶稣基督才是照亮外邦人的真光,也是以色列民的荣耀。神嘱咐基督徒要让基督救恩之光照亮在每天的生活里,以将荣耀归给父神

5~9.在里,几乎没有提到关于供饼或作陈设饼之事,在此经由整合这二卷书而补足了对其详细之说明。十二块饼,每一块用五分之一伊法的细面烘培而成,然后将它们排列成二行或是二堆,一边六块。将乳香放在饼上,以作为纪念的部分(7节),每逢安息日,当这些饼更换之际,就要将乳香烧在燔祭坛上(参:。这取下的旧饼成为祭司们额外补贴的一部分(9节),但是他们的家庭成员并不能够取用(参:。有一些解经学者将这乳香视为是祷告的象征,特别是神会将日用的饮食赐给祂的百姓(参:。其他的释经学者则将这些陈设饼视为十二支派的预表,他们不断地被提醒他们所经历到的一切祝福,都是一位丰富的神所赐下的礼物。

10~12.在西乃所发生一件亵渎神的例证,一个希伯来妇人和埃及丈夫所生之子在营内与人争吵的时候,亵渎了神的名,在此并未提及这人的姓名。他的咒诅侮辱了神圣洁的名,而因为在那段期间,对亵渎的罪还没有具体列下当受之惩罚,所以那犯罪者就被拘捕直等到神的旨意显明为止。在此提到其母亲之姓名和族谱,乃是为了要让后来的人能够识别她,并且提醒以色列中为人母亲的妇女,要以敬畏神的心来养育她们的子女。

13~14.最终我们知道其宣判是在营外用石头打死,如此一来才不会冒渎会幕和会众在礼仪上之洁净。举凡那些亲耳听见这亵渎神的话的人,必须以一个象征性的手势来表示他们牵涉在这一罪行当中,然后这人才被处死。在此并未提及当时准确的方法为何,但是那犯罪者可能被强制平躺在地上,然后他的头被大块的石头压碎,而身体的其他部分则被较小的石块覆盖,以致形成一个圆锥形的石堆。这程式能够预防任何一个人蒙受意外的礼仪污损,而且只要会众还留在那地区,这石堆就会提醒他们曾犯过的这个罪行。

15~23.这宣判在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人民中任何犯下亵渎之罪的人,都必须承担他自己所该得的惩罚(16节)。举凡享受圣约祝福的人,都必须小心,免得在任何一方面拒绝了这位圣约的发起人。这事件给神一个机会去提醒以色列人许多不同的罪行,这些罪行的报应方式都被认为是适切的。在希伯来原文中,这清单是以同一中心对照的型态写成的,这向我们指出这经文出现在此,既不是因为偶然的因素,也不是一个由一些想象出来的后期编者或作者在事后回想出来的事件。一个杀了人的人应当被处死,而一个使动物致死的人则有义务偿还(18、21节)。个人身上的毁容就应当依照同态惩罚的法律来赔偿,这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它陈述了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所允许最大限度之报复行为。一个人被禁止在这些限制以外做出其他严正之报复,这么一来就可以确保针对这件罪行的报应是恰当的。无论他们的种族为何,这些条例都一样地实施在全国的每一位成员身上,而且正如其他的法令一般,它们带有神认可之保证(22节)。

神的圣洁,因着对亵渎罪行定规下来彻底之惩罚而得以增强。在近东文化中,一个人的名字与他的特质乃是紧密连结在一起的,所以发生在神身上的时候,亵渎实际上就是一项拒绝的行为。在现今这个亵渎情况非常普及的时代里,这似乎也是相当真实之事。非但不能够亵渎,基督徒受劝不能发任何的誓,而作出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就足够了。古代的诸法典比现代西方的法律学含有更多严重的罪行。一般而言,希伯来经典乃是依循着报应学政策来制定的,然而预谋杀人和亵渎则被视为严重的罪行。即便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和司提反二者都被当局认为是亵渎神的人,而基于这些立场,当局宣判处死他们。以伤还伤,以眼还眼(20节)这些表达方式可能是古代闪族法律措辞中,表达同态处罚这原则的一部分,所以并不需要按着字面上的意思来应用。我们要留意到这个法律概念迫使人达致公开之公平判断,以致能够避免判决落入流血宿怨,或是其他私人报复形式的范围中。在基督的教导里,祂借着要求祂的门徒们不要寻求报复或提出主动的反抗,而要给付额外的数量这做法,戏剧性地修正了这个概念。只有一个真正坚强的人才能够以自由意志决定顺着这些路线来回应,那些软弱的人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去做那些他们被告知之事。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神早已将造金灯台并点灯的事晓谕摩西,也晓谕陈设饼之桌子的造法,并烤陈设饼的方法。因为摩西当会幕落成的时候就已经把桌子安在会幕内,将陈设饼摆在耶和华面前,又把灯台安在会幕内,把灯点在耶和华面前。但第二十三章既论特别敬拜神的节期,神就在本段中又重复这两件要紧的条例,使以色死人和祭司不但逢安息日和节期把灯点着,把饼摆在耶和华面前,乃是叫他们常常这样。

本段是注段(10注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章讲两件事,一是有关至圣管理的条例,一是有关亵渎的一个实例。这件事可能在神给了摩西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后不久发生,因为按此书写法,实例总是随同条例一道出现。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金灯台的油──《串珠圣经注释》

灯台和陈设饼桌的条例。会幕制度已在出埃及记25-40章里提过。利未记谈到会幕里举行的祭祀仪式。本章谈到灯台和陈设饼桌的条例,为了强调灯台使用的油、烤制陈设饼的面,应该由以色列百姓担当。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圣所的条例及亵渎的罪──《串珠圣经注释》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这油和陈设的饼(8 ),既是为会众的礼拜,归会众供给本是理所当然的,以色列人将橄榄捣烂泡在热水内,使油浮起,这样的油比醡出的更精。“使灯常常点着”——这是指着以色列人从安营到起营的时候说的,及至起营的时候,祭司就要熄灯,把灯台和灯盏、剪子、蜡花盘、并盛油的器皿先用蓝色毯子盖好,然后再用海狗皮包里起来,放在抬架上,预备抬着前行,安营的时候他们就再把台灯和灯安在会幕的圣所内,大概仍是用祭坛上的火又把灯点着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都放在会幕圣所内。灯台上有灯七盏,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有的解经家认为此灯台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们成为古代中东各国的光。不过照亮外邦人的真光则是主基督,信徒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救恩之光。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橄榄油」:可用来点燃、膏抹和烹饪,在此只提及它点燃的功用。

──《串珠圣经注释》

橄榄: 膏立所用的油(8:2,。清橄榄油: 日常生活使用的油,用橄榄树的果子、叶子和枝子一同捣成。清橄榄油只用橄榄树的果子捣成。使灯常常点着: 照亮圣所,方便祭司在圣所内活动。其属灵意义 :光象征福音,点着的灯象征神的救赎把福音赐给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为灯台所预备的“油”。参看的脚注。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油灯】

只有最上等的橄榄油,才能用在点亮圣幕圣洁特区的圣灯之中。盛载灯油的金灯台,位于会幕的证幔(the curtain of the testimony )外面,要从晚上到早晨点着。亚伦及其后裔所受的圣托,就是在此后万代之中,保持这灯长明。油灯与会幕的很多 * 祭仪法器一样,也是象征 * 耶和华的同在和护佑,以及祭司无休止的事奉。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这幔子就是间隔圣所和至圣所的,灯台安在圣所的南边。“亚伦”——按例这经管灯和灯油的事是大祭司的职任,但众祭司也能代理。“从晚上到早晨……”——有注释家以为本句是解释11节的末句,也有人以为本句是要叫祭司特别J留心,免得台上的灯夜间熄灭了。因为从晚上到早晨,虽没有献祭的事,七盏灯都是须点着的,白日只是点着灯台杆子上的-盏(就是七盏里的中盏,但按约瑟夫说,白日点着三盏灯。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从晚上到早晨」:表明这些灯是彻夜点亮的。

──《串珠圣经注释》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 指圣所部分。圣所里有用金子作成的灯台、香炉及陈设饼桌。从晚上到早晨: 从犹太人一天的开始——下午6点到第二天黎明。此时点亮灯象征耶稣基督来到黑暗的地上,用天上的光照亮黑暗。经理这灯: “经理”意为“看管”,指很好地管理灯。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 」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3注 )。“精金灯台上的灯”——金字旁边或无三个圆点,因为在原文上有这个字(参文理译本 ),论金灯台可注。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精金灯台: 灯台用纯金制成,称为金灯台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金灯台的意义】

构成金灯台那家喻户晓的印象的六个旁枝和中央灯盏,出自的形容,并且可能象征伊甸园中的生命树。然而对这灯台的形容只包括它是用金子造成的事实。灯盏的数目则没有说明。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你”——信你字就是指着摩西说的,摩西吩咐祭司和利未人所行的仿佛是摩西自己行的。“要取细面”——细面就是指着小麦面说的。“烤成十二个饼”——这大概是因为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大约每饼重十磅有余,这饼的材料和七七节指摇祭的饼所用的材料是-样的,只是多一倍,也没有搀酵。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陈设饼的作法如下:哥辖子孙中管理陈设饼的人,用过了十一面罗的上好面(所用的罗 一面细似一面 )和成面团,放在金模子里定规饼的大小,每饼长十掌(两头各迭回两掌 这样就长六掌 ),宽五掌,烤熟以后,在各饼上面的正中用油抹成十字,这些饼是在礼拜五日下午烤的,他们就在礼拜四日下午烤 ),到了日落以后,就是安息日的起头,祭司就从耶和华面前撤下旧饼,摆上新饼,故此的“只有更换新饼”一句原文作“只有更换热饼”。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陈设饼”虽在提及,但详细的记述则在本章5~9节。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8节 )。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有人说把净乳香放在饼上(7节 )象征祈祷,求神给百姓日用的饮食;有人说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要他们纪念所得福气,来自供应丰富的神。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细面: 用谷物制成的细面象征以色列百姓完全的奉献。十二个饼: 象征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象征在耶稣基督里成为亚伯拉罕子孙的属灵以色列。伊法十分之二: 伊法是固体计量单位,指12升。伊法十分之二是4.4升。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一个“饼”约需要四夸脱(4.5公升 )的面粉来做成。参看的脚注。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陈设饼──《串珠圣经注释》

陈设饼的条例。陈设饼有12个,每行6个摆成2行。每到安息日更换一次,撤下的陈设饼归给祭司。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饼和香的陈设】

十二个陈设饼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祭司每逢安息日要食用这饼,并且安放新饼。乳香代替细面烧在坛上,造成「献祭的香气」。饼是圣的,所以保留给祭司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要把饼摆列两行(或作摞 下同 ),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要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行”字或作“摞”(小字 ),原文包括行和摞的意思,但按桌子的尺寸和约瑟夫的史记并犹太人的风俗这些饼大概是摆列两摞的。“在耶和华面前”——就是摆在陈设饼的桌子上,这样就是常在耶和华面前的,这陈设饼的桌子是安在圣所北边的。“精金的桌子上”——桌子的作法记在至30节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摆列两行」:意思可能是分为两堆,每堆六个饼( 因桌之面积很细,约壹公尺乘半公尺(36×18英寸 )。每堆旁边(7的「饼上」译作「饼旁」可能较适合 )安放乳香,这乳香是要在燔祭坛上焚烧作为纪念的(2:2-)。

──《串珠圣经注释》

精金的桌子: 圣所内北边的桌子(4:7),用皂荚木制成,用精金包裹。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这乳香是盛在两个金杯内,放在两摞饼上(6注 。但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祭司是将乳香放在两摞饼的当中,这陈设饼的桌子长二肘,就是十二掌每饼宽五掌,这样在两抓的当中可有二掌的空处可安放盛乳香的杯子。“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每逢安息日,祭司撤下旧饼的时候就把所撤下的乳香焚烧在祭坛上,献给神作为纪念。七十士译本在本节的“乳香”两个字下有“和盐”两个字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乳香: 从乳香树出来的天然橡胶,色泽乳白带有香气。这个词源于“成为洁白”、“洁净”。可能为使陈设饼在洁净状态下被神悦纳而使用。作为纪念……火祭: 指纪念祭(memorial offering )。将乳香作为纪念祭,焚烧献给神。祭司在一周后食用陈设饼时,用乳香代替陈设饼,取一把乳香焚烧献给耶和华神,为的是使陈设饼在神面前蒙纪念。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乳香”大概是盛在碗里,放在饼的旁边,而不是与饼一起烘烤。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

“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祭司每逢安息日就更换陈设的饼,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更换的法子如:有八个祭司进入圣所,四个撤旧饼的祭司到练设饼桌子的南边,还有四个祭司(两个拿着新饼 两个拿着乳香 )到桌子的北边,南边的祭司一撤下旧饼和乳香,北边的祭司随即把新饼和乳香摆上,他们这样行,特要按所吩咐的话使桌子上常有陈设的饼。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作永远的约: 把饼不断陈设在桌上,是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要永远守的条例,是神与以色列百姓之间永远之约的记号(sign )。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这些饼从耶和华面前撤下以后就归与祭司和他的子孙,别人不得取吃。“他们要在圣处吃”——就是要祭司中的男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犹太人有传说,必须当天(就是安息日 )吃完。这大概是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来似后的规矩,因为神定这条例的时候亚伦家里的男丁不多,必须用好几天的功夫才能吃完这-百二十多磅饼(5第四注 ),因此神没有限定吃这饼的日期,大概也须在七天以内用尽。若有剩下的,就要用火焚烧。“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永远的定例」 : 23-25章之间有些关于圣所的条例 ,叫人注意这些永久不变的仪式,不受上述每年一度的节期和特别的日子所影响。

──《串珠圣经注释》

要给亚伦……: 神供给亚伦和他儿子食物。神给事奉自己的人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这妇人名叫示罗密(11 ),10至23节的事记在此处,大概是因为神晓谕摩西1至9节的条例以后,就偶然发生这事。“她父亲是埃及人”——那妇人嫁与这埃及人的时候以色列人还在埃及,有人以为这埃及人大概巳经去了世或者没有离开埃及,她的儿子是列在那些与以色列人一同从埃及出来的闲杂人中。“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本句显明那些闲杂人与以色列人各自居住,大概他们是在营的边界那里居住的。“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圣书里没有说明争斗的缘故,但按犹太人的传说,这以色列人是属但支派的,那埃及人的儿子因自己的母亲属但支派(11 ),想要在以色列人中居住,这以色列人却不让,因为儿子只可以在父亲本族的旗号那里居住,因此两个人就争斗起来,有人把他们送官,那埃及人的儿子因为输了官司,就亵渎圣名,咒诅了神(11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这案件发生在西奈。一个未记下姓名的男子(埃及男子和以色列妇人所生 )在营中与人口角,出言亵渎神名,当时尚无惩治亵渎的规律,所以把此人逮捕处决。这里特地记下母亲的名字和谱系(11节 ),是要让后来的人知道她是谁,要做母亲的注意:教养子女学习敬畏神是她们的责任。

此人的父亲虽为埃及人,但在司法范围内,外国人与土生的以色列人同等对待(22节 )。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他父亲是埃及人: 有的以色列百姓在埃及为奴时,与埃及人通婚。这个埃及人那时与以色列女子结婚,在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时一同出来。这个人的儿子亵渎并咒诅神的圣名,从这件事情可以知道这人的家庭教育状况。这个人的行为告诉我们,他在自己家庭生活中并没有正确的信仰。摩西和提摩太从小就从母亲那里受到很好的信仰教育,才成为被神重用的器皿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10-12节的历史事件 , 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这罪的严重性乃在于犯者在咒诅中用了神的名字(11 )。这混血儿(半个以色列人 )明显地严重干犯了第三条诫命,但该诫命没有指定刑罚,故必须将犯罪者收监,等候神的指示(12 )。这里的记载只提到他母亲的名字和世系(11 ),可能因为他是靠母亲的关系,才能进入营中。这件事也提醒以色列的母亲们,要教导子女敬畏神。

──《串珠圣经注释》

对亵渎圣名之人的刑罚。处罚亵渎圣名之人的例子,这是严重的教训,所以在这里仔细谈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这段亵渎圣名的人显然是所指的其中一个“闲杂人”。百姓放手在他头上,把任何加诸以色列人的罪都转移给他。“必担当他的罪”(15节 )。罪人要完全负起个人的责任。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亵渎的性质】

神的名是圣的。经文警告百姓不可滥用神的名字,同样,妄自用神的名字来咒诅,或指名咒骂神,都是亵渎的行为。这是可处以石刑的死罪。* 亚述文献对亵渎者的处罚,是切断舌头,并活活剥皮。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亵渎的罪──《串珠圣经注释》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 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16首句 )以色列人隐讳神的圣名耶和华。“并且咒诅”——大概是咒诅神(15 ),这罪与叛逆的罪相同,因此就定这罪为该死的罪。“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争竞住营的权利乃是小事,有官长可以判断(10末句 ),但亵渎圣名,咒诅神,却是大罪,故此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按圣书所记,除了这妇人以外还有五个示罗密,(一 )所罗巴伯的女儿,(二 )以斯哈的长子,(三 )革顺子孙示每的儿子,(四 )细基利的儿子,这是摩西的儿子以利谢的后裔,他和他的弟兄是掌管府库圣物的,(五 )同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之约细斐的祖宗。“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10注 ),圣书提出这妇人的支派和父亲与自己的名字,无非是要人注意这事,在他身上受警诫,免得再有希伯来人将自己的女儿嫁与外邦人。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圣名,并且咒诅: “耶和华”意为“自有永有者”。这个名字的真正意思通过摩西启示给以色列百姓。这个名字是彰显神自己的名字,所以以色列百姓不能妄称这名字,只能用意为“主”(Lord )的“阿多拿义”。名字代表着一个人的人格。所以作为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咒诅神的名字是应被治死。咒诅神,意味着咒诅所有权威根源之神,是对神之秩序的背叛和谋反。这样的行为属于魔鬼,是神最憎恨的。示罗密: 字面意思是“和平”、“充满和平”。但这个妇人在埃及地与埃及人结婚,犯了与外邦人通婚的罪。这个妇人没有用信仰教育好子女,造成儿子的悲剧。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埃及人有监牢。但摩西的律法上没有定什么坐监的罪,所以本句的“监”字作“看守所”解,是为未曾定案的犯人预备的。非利士人也有监,但按圣书所记,以色列人的监牢是在他们立王以后才有的,这些监牢多是在王的宫中,护卫兵的院内,但他们有时也以别处为监牢,希律安提帕王,亚基帕第-,和罗马人,在耶路撒冷都有监牢,公会另外也有监牢。“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这人是犯了第三条诫命,神虽然吩咐,总要治死咒骂父母的,却没有吩咐怎么处治咒骂神的,或者神要亲自刑罚这等抗逆祂的人,况且这人又不是以色列人(10第二注 ),摩西每遇不知道耶和华旨意的事,便等候求问主。【比方】有人因死尸沾染不洁,不能守逾越节的事,有人犯安息日的事,西罗非哈的女儿求产业的事,照样,信徒无论在什么事上,若不晓得神的旨意,也当效法摩西的榜样求问神,不可专靠自已的聪明智慧,像约书亚,参18 ),和先知拿单-样,教会中的领袖更是这样。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得: 当时以色列在神的直接统治下,他们在处理亵渎圣名之人时,在等候以色列的最高统治者——神的旨意。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圣书上没有记摩西如何求问或在何处求问,耶和华既应许摩西在会幕里与他相会,从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他说话,就可料想神是在会幕中直接地晓谕摩西所要传与以色列人的事,约书亚和其余的首领却是凭大祭司的乌陵和土明求问主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这是要免得营被污秽。【比方】长大痲疯的,患漏症的,因死尸沾染不洁的,都须出到营外,一切犯死罪的人,也是在营外治死的。“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这样就显明这罪原是那人的,也表示作见证的人在这罪上是无份的,这是和洗手的表意相似(申二十-6 ),【比方】彼拉多。“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作见证的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见证人既要先下手,他们就必格外小心,不作假见证,民众既然也得下手,他们就也必越发害怕,不敢犯罪,众人有时也在犯人的尸有上堆成一大堆石头

圣书上有七回记载用石头所打死的人:(- )亵渎主名的人(本节 ),(二 )犯安息日的人,(三 )亚干(或者连他的儿女 ,(四 )亚多兰,(五 )拿伯(王上二十-13 ),(六 )撒迦利亚,(七 )司提反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要将犯罪者「带到营外」:避免会幕被沾污。「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听见的人因受连累而有罪,现今按手在犯罪者头上,藉他的死而获赦罪。

──《串珠圣经注释》

石刑处死】

石刑是团体性的处死方法,也是圣经最常提及的一种。其功用是制裁侵犯整个社群的罪行,每个被得罪之人都必须参与。由于要断定哪块石头导致罪犯死亡是不可能的,故此没有一个人需要为这死亡负责。美索不达米亚的文献没有提及石刑,只提及淹死、刺刑(插在尖柱上 )、砍头、火烧为处死的方法。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摩西既求问神,当如何处治这亵渎圣名咒诅神的人,神就不但指示他当时所该行的,也给了以色列人-个定例,总要治死-切犯道等罪的人(16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凡咒诅神的: 是废弃与神所立之约,被神定罪是应当的。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不曾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寄居的虽是不信靠耶和华,但他们也不得亵渎圣名。“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15节记这条例的要略,本节又重复这条例的细节,是特要使人注意。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 是亵渎创造宇宙万物的创造主、无视神的宇宙秩序和权威,所以被治死是应当的。但是后来犹太人错误地应用这个律法,用石头打死了司提反。寄居的: 居住在以色列百姓中的外邦人,指以色列百姓之外的所有人。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本节的条例列在此处,或者是要使人注意,会众虽可按律法用石头打死人(16 ),但个人却不可私自打死人,17至22节重复神先前所晓谕的几条律例,特要使以色列人注意,不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是同归-例(22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加插一段有关强暴的罪行,而这类律例同样应用在寄居者和陌生人身上(16- 22 )。

──《串珠圣经注释》

同态复仇法】

同态复仇,即「以眼还眼」的法律观念,在圣经和美索不达米亚法典之中都可以找到。* 汉摩拉比法典(主前十八世纪 * 巴比伦 )则稍加变化,刑罚随犯人和被害者的社会地位(贵族、公民、奴隶 )有所不同。设定价钱在死罪的案件中赎命,或取代同等的伤害(打断臂骨、剜出眼睛等 )的必要,也是可能的。这些法律的根据,是要保证合法的赔偿,从而避免私自寻仇对文化所造成的危害。从理想的角度看,一个人受了伤害,真正公平的作法是对犯人作出同样的伤害。这作法骤看似乎极端,其实际功用却是规限对于被告所能作出的惩罚。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同害报复法。已在提过。这个法规的根本精神是让人尊重生命,报复不要超过需要。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本节是推广出二十-33-34节的条例。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神的律法,是十分公平的,不太严,也不太松,是合乎中道的,必须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实行定案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本节呈现公义的原则。公义的特点在于所有一切都按神的律法而行。暗示将来必有神对不义的审判。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本节提出了一个刑罚的原则:“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也就是刑罚与所犯的罪相抵,不可过分。杀人的人应处死,打死牲畜的要赔偿。此例适用一切人,不分种族,不分外人与本地人(22节 )。“同归一例”,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不过,以命偿命的原则应避免用在报私仇上。主基督教训信徒,不仅不要报复,而且要加倍让步和多给注。

──《启导本圣经利未记注释》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在犹太人历史中,通常都没有按字面来执行这些有关报复的律例;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补偿,但谋杀别人却不能以赎价代替填命 。 亵渎的罪与这些罪行同时记述,可见亵渎之罪的严重性。

──《串珠圣经注释》

“伤” 指破裂。复仇法( l e xtalionis )的目的是为了公正,而不是报仇,更且是关乎公众的正义,而不是私人恩怨。参看的脚注。

──《利未记雷氏研读本》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本节重复16-17节的条例,是特要使人注意。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寄居的: 与一般意义上的外邦人不同,是指与以色列人生活在一起、虽不是本地人,但被以色列的风俗,文化同化。

--《圣经精读本──利未记注解》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于是摩西跷谕以色列人”——摩西把神所回答自已的-切话,晓谕以色列众人(13-22 ),也吩咐他们照神所命定的,处治那咒诅圣名的人(14 )。“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13-14 )。

──丁良才《利未记注释》

【思想问题(第24章 )】

124章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措施,新约的审判原则与旧约的有出入吗?; , 20。你对耶稣的话作怎样的解释?

2本章一方面列举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另一方面指示祭司要每天理灯、每周摆设陈设饼,规定百姓要治死咒诅神、亵渎神名的人。今人重视人权、防止虐畜,但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你有否受社会这种风气同化?本章给你什么提醒。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点灯的条例︰

灯光从晚上到早晨常常点着──圣徒享受基督的丰满在于教会中的灯光是否明亮;并且要明亮直到主再来。

橄榄油︰(1 )要捣碎──若要教会灯光明亮,在教会必须有人经历神的捣碎。(2 )要清(纯 )──有捣碎经历的人,容易纯洁,才有亮光,叫教会明亮。

亚伦要经理收拾这灯──一面豫表基督在天上在神前作大祭司,仍然常常收拾教会的灯光;一面豫表在教会中一般学习事奉的人,常常负责要叫教会中灯光明亮。

──《利未记读经纲目》

「在耶和华面前。」

灯台的光与十二块陈设饼要常在耶和华面前,成为祂子民双重的职分:一方面要照亮这世界的黑暗,另一方面向神有所奉献。

照亮世界——主妇手持蜡烛,勤快地在屋子里打扫。又好似海边多礁石的地方有灯塔。我们就将黑暗扫除,引领彷徨者经过墨黑的深夜。光是柔和的、宁静的,最适宜来象征圣洁生命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常在耶和华面前稳健地点燃着,不受人的扰乱与批评。如果我们的见证不能有良好的后果,只要使主满足了就够了。圣洁生命的灯台不是只为人的,而是为神的,圣灵的情油必经常供应,主自己行走在灯台中间,经理这灯。「你们是世上的光。」

向神奉献——陈设饼是向神供奉的,也是祂供给我们的。祂看见属祂的人有合一与爱,接受他们颂赞的祭,观察他们长进的顺服,就感到满足。两排六个饼,共十二个,表明教会的秩序与合一,细麦尤其表征圣洁的品德,乳香表征爱的馨香。这是向世人的见证。但是一切都不能与主自己的牺牲有那么重大的代价,就是祂为教会付上的,才完全满足神的要求。

──迈尔《珍贵的片刻》

陈设饼的条例︰

是细面烤成的十二个饼──十二是完全的数字,也表示十二个支派都有享受,并且还能带到神面前让神享受。在教会正常光景中擘饼聚会正是这样。

每饼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二──初熟节及五旬节所献的细面都是伊法十分之二,这是指复活的基督,也是指产生教会的基督。

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指我们享受基督,完全是平行的,也是一个见证。十二支派的名字在大祭司的肩上也是两行,乃是见证基督是他们的满足。

饼摆在耶和华面前的纯桌子上(原文 )──教会永远不能有不纯的东西,不纯的教会不能作一个纯灯台,也不能作一个纯桌子,饼没有法子摆在不纯的桌子上。

又把(净 )纯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记念──没有复活以外东西的残掺杂,需要十字架的工作;甚么地方缺少十字架,就有天然肉体属地的掺杂。只有复活的纯洁在神前才能永远作记念。

这饼是火祭──作神和献祭者的食物。

每安息日要摆在耶和华面前──一直要有新的经历,新的享受,新的陈设,饱足和安息是紧连的,有饱足才有安息,当我们享受基督的人进入神的安息时,也是神与我们同享安息。

亚伦和他的子孙在圣处吃,因为这是火祭──神子民享受基督必须在教会中,也是和神一同享受,这是神子民享受产业的基本条件。

──《利未记读经纲目》

亵渎圣名︰

不可干犯神的名──要享受基督的风满,必须对神没有侵犯,这不是指犯一点的罪,乃是干犯神的名,就是神的自己。

这人是以色列人与埃及人的儿子──一个属神的人,与属世界的人联结很容易,并因而产生一个干犯神自己的后果,叫我们从享受神丰满的产业中失去。

──《利未记读经纲目》

人若连神也不惧怕,这是最可怕的……】

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对于亵渎圣名(就是咒诅神 )者的刑罚,似乎是过于严厉了。不过这件事显明,神对于祂所期望的──我们与祂的关系,看得多么认真!我们常常以祂的名字起誓,或者行事为人如同没有神一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要敬畏神,凡事由祂作最后的决定。

――《灵修版圣经注释》
敬重神的名】

「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人是败坏的,人的颂赞,并不能为神增加甚么,但可以表示承认自己卑微,在神面前敬畏俯伏。
圣经又说,人连认识神,也不是出于自己:“被神的灵感动,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这样看来,人更没有甚么可以夸口的了。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面,有包精金的桌子,上面有陈设饼,分两行摆列,每列六个,共十二个,表明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蒙神的拯救,也是靠神的护佑而得存在,因此要时时记念神的恩典。
但以色列人在埃及四百年之久,其中杂婚的事件,自然也存在。当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有的杂婚所生的子女,看见了神的大能,也跟着出来。那些同行的人,并没有同样的生命,虽然一时壮大了阵容,却成了后来分争祸乱的根源。在新约时代,不少人看到了主耶稣所彰显的属灵权能,也热烈来跟从,但这些外围的“同路人”,生命并没有改变。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她有个儿子,名字没有记在会中;其父名不详,只知道是埃及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其父留恋埃及,儿子跟母亲随众民出来。那少年人不能参与事奉,也无意认真的学习工作,只在以色列人中闲游,过浪荡生活,一无聊赖,跟以色列人寻事生非,争斗起来。他没有经过救赎,自然不能爱神,而对神没有敬畏的心,甚至可能还心中对神久积不满,所以他不仅与人相争,还“亵渎圣名,而且咒诅”。这比妄称神的名更为不敬,是从未发生的首宗案件。摩西向神请示;神晓谕把他带到营外,听见的人放手在他头上作证,用石头打死,表明不沾染他的不洁。
杂婚产生文化的边际人,常有价值观念上的混乱,道德上的分歧。但这不是种族问题,而是信仰的问题。敬畏神的父母要注意教导儿女,从小学习敬虔,使孩子在长成后像提摩太一样,虽然父亲是希利尼人,却受教导敬虔爱主,则文化的兼通,不是弊害,且有利于事奉。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心中有冤屈……你会让神替你伸冤吗?】

这是给审判官的法规,而不是赞同人亲身报复。实际上,它是说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

──《灵修版圣经注释》


Powered by ChristineJi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