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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五章
第 5 章
>你曾否起誓要做或不做某事,以后才发觉自己所应承的是何等的愚昧?
神要祂的百姓信守诺言,即使难以履行,也不可背誓。主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警告人不要随便起誓(指许下诺言或誓愿 )。我们的话要说了算数,如果觉得必须以起誓来保证所应许的话,反而表示不够真诚;只有导致犯罪的诺言才不应遵守。有智慧有节制的人,不会草率应许别人。
>主已为我献上挽回祭,那我就不用再认罪了吧?……
献祭的人若不肯悔改认罪,他献什么祭物都不能除去罪。因为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们现在不再需要以牲畜献祭,但是认罪仍是不可少的,因为惟有认罪才表明认清罪恶,也表明神是圣洁的,我们在祂面前谦卑,愿意离弃罪-17)。假使我们不肯悔改跟随主耶稣,祂的死对我们就不能产生功效。正如注射医治危险病症的药物一样,药液必须注射进入血液,才能有效。
-19>赎愆祭是处理什么罪的?我若损坏人家的物,只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
-19 赎愆祭是处理因不慎玷污了圣物所犯的罪,如人玷污了会幕或祭司的工作,也包括在无意之中得罪了别人,不管是哪种情况,人都应当献一只毫无残缺的公绵羊作赎愆祭;另外要为他所玷污的圣物,多加五分之一的赔偿。现在,基督的死虽然使我们不再需要献赎愆祭,但对于所伤害的人,仍应当如数赔偿。
1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15“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16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 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19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是赎衍祭的条例。有些学者认为赎衍祭是一种补救祭﹙reparation offering﹚,到底这补救祭主要是要补救什么呢?
在经文中我们看见,此祭主要处理一种名为“干犯”﹙mă’ăl﹚的罪,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此字的意思有擅闯﹙trespass﹚的意思,这包括一种擅闯圣所、圣物及圣人的罪,不过这却是一种误闯,这人不是故意打破圣与俗的界限,而是非故意地擅闯,是一种个人并且非故意犯的罪。基本上,擅闯代表无视界限,把本来圣洁与不洁之间的界限打破,带来混淆的危机,而这种混淆直接为秩序带来威胁,把本来分门别类、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破坏,带来不安与不洁,威胁神的同在,因此,“干犯”﹙mă’ăl﹚破坏了界限的观念,尤其是破坏了神与人之间的界限,把本来属于神领域的东西凡俗化,也代表一种破坏了神与人之间盟约的罪。
“干犯”﹙mă’ăl﹚这字在历代志当中也是一个常用字,不过历代志作者离开了利未记的“干犯”﹙mă’ăl﹚的用法,把个人非故意犯的罪转化为群体而又是故意犯的罪,河东两个半支派的“干犯”﹙mă’ăl﹚便是一个例子﹕“他们的族长是以弗、以示、以列、亚斯列、耶利米、何达威雅、雅叠,都是大能的勇士,是有名的人,也是作族长的。他们得罪了他们列祖的上帝,随从那地之民的神行邪淫;这民就是上帝在他们面前所除灭的。”﹙﹚。这样,我们看见一个思想的转变,由古老的祭司传统中的个人非故意的罪,发展成后期群体故意犯的罪。到底我们如何处理这种“干犯”﹙mă’ăl﹚呢?
补救祭正正是补救界限的定立,重新建立因“干犯”﹙mă’ăl﹚而造成的界限破坏,而补救祭需要为界限的破坏奉上赎价﹙﹚,这赎价有一种赎回的意思,代表这人犯罪带来的后果可因这赎银而抵消,以致社会秩序再次回归正常及有秩序的局面。
思想﹕我们的罪性叫我们喜欢越界,“干犯”﹙mă’ăl﹚带来不同界限的破坏。你近来有否常常越界?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站在界限边缘,以为自己有定力可以不越界,谁知我们不认识自己定力的有限,对自己太有信心,以致我们很容易越界而得罪神。求主帮助我们能远离危险的界线,靠主留在神圣洁领域之中。
7“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11“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是赎罪祭。
正如前两天灵修资料所说,利未记四章的洁净祭﹙赎罪祭﹚条例表达了一种分等级的圣洁观念﹕祭司是全民的领袖,他们犯罪所带来的罪污会影响圣所深处的洁净,因此血礼也必须在圣所深处进行才能洁净这些污染﹔官长的罪污只影响圣所外围的洁净,因此血礼只需在外围进行便可。这样,犯罪的人之领导位置决定了这人的罪之影响力,这不但表达出分等级的污染,也表达了分等级的圣洁。
洁净祭分等级的情况同样在人所献上的祭物上显明。有一个片语是重复的:他的力量若不够,当中用了“到达”﹙nāgă’﹚这动词,说明若果他不能“到达”某个财产的程度,便可选择自己能“到达”的财产来奉上祭物,换言之,若果不能献羊,便可以献班鸠或雏鸽﹙﹚﹔若果不能献班鸠或雏鸽,便可以献素祭﹙﹚。
这样的安排起码带来三个意思:
﹙1﹚献祭的人不会因自己的经济能力而限制他们蒙赦免的可能,就算他们所奉献的礼物在经济价值上有差异,也不会因此而影响洁净与赦免的效果,这样便确保献祭系统不会落入有钱人的专利,而是大众的宗教经验;
﹙2﹚献祭的人也不可以因为献祭的礼物比较名贵而享有更多的专利,祭司有责任处理不同经济能力的人之洁净祭,不可因礼物贵重与否影响洁净与赦免的效果,这样便确保没有贿赂及贪污的情况出现;
﹙3﹚不同背景的人在犯罪的事上及蒙赦免的事上看为平等,社会地位的高低不会影响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高低。
由此看来,祭司传统的献祭是一种全民参与的礼祭,不同经济等级的人在献祭的事上是平等及公义的,因此这种表面上似乎分了等级的献祭安排,其实正正是反对经济等级化及特权化的社会,在耶和华面前,人人的罪都是一样被赦免的。
思想﹕你所处的教会是否一间只重视经济有能力的人,而忽视穷困人的教会?面对不同人来教会求助,你是否给予某些特权予有钱人?求主帮助教会能成为全民参与的教会。
5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6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祭司传统所提出的礼祭程序有其危机,就是献祭的人似乎只需要履行献祭的程序,便能处理自己的罪而不需要内心的悔改。这种只靠程序而不需悔改的危机有机会造就内外不一的人的出现。这些人只有敬虔的外貌,只有外表的礼祭生活,却没有敬虔的实底,外面的我与里面的我产生张力。
不过,祭司传统的礼祭程序中,有一项程序是要防止这种滥用礼祭的情况,清楚说明,这人一定要承认所犯的罪。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指出,祭司传统的赎罪祭及赎衍祭只能处理非故意犯的罪,而这些非故意干犯的罪能污染圣所,需要血礼来为圣所进行洁净,但故意犯的罪却不能透过赎罪祭及赎衍祭处理,那到底如何洁净因故意犯的罪所带来的污染呢?
这些学者认为,认罪是其中一个的重点。在祭司传统看来,认罪能把故意犯的罪转化为非故意犯的罪,以致赎罪祭可为这人洁净圣所,那么认罪便是蒙洁净的先决条件,这人也因此蒙赦免。我们必须明白,认罪不只是礼祭的一个程序,而是内心面对罪恶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成为一个人蒙赦免的条件。这不是说明神有义务一定要赦免人的罪,罪得赦免完完全全是恩典,不过认罪本身防止把赦罪之恩看为廉价,因此悔改要付代价,认罪要认真。
认罪是一种自知的行为,认罪的人不会把罪责放在别人身上,而是自己坦白承认,这人不会为自己的罪找任何借口,认定是自己﹙不是别人﹚污染圣所,宣认自己的不足,这其实是一种内在转化的过程,这成为礼祭程序中悔改的转机,这转机拒绝礼祭的形式化及程序化,而是重视悔改及担当!当这人献毕赎罪祭后,他便站在悔改的起点,努力步向成圣的大道,并铭记自己是蒙赦罪的人。
思想::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认罪的人必蒙怜恤,祭司必宣告此人蒙赦免。很多时候,我们把罪放在黑暗的地方,故意不让人看见,谁不知罪在黑暗的地方会变得更黑暗,罪的势力增加,反之,我们必须借认罪把罪放在光明的地方,以致罪的权势在光明中减弱,成为悔改的可能性。来吧!我们诚心认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