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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七章
第 7 章
-18>平安祭的精义是什么?我有没有常向神“献平安祭”?
-18 平安祭按照其目的分为三类:感谢祭、许愿祭和甘心祭。人无论何时觉得应当感谢神,都可以如此表示,例如严重疾病蒙神医治痊愈,平安渡过危险灾害-43)等等。还愿祭是照人向神所许的愿而履行的-8)。而甘心祭则不需特别的原因,随时可以献上。
-27>动物的脂肪不可吃;血不可吃;何故?
-27 人们认为脂肪是祭牲的上好部分,按理来说,只应献给神,不归于任何人。此外,血是生命的源流,而生命是神所赐的,惟有祂能赐生命,所以血应当归于神而不归人随意使用。
-30>“平安祭”要亲手献上;我有什么责任是必须亲自承担的?
-30 神吩咐以色列人,必须亲手将平安祭献上。他们要花时间与心思向神表示感恩。你是惟一该向神、向人表明你自己心中的感谢的人,岂可把别人为你成就的大事,叫第三者代你表示感谢呢?你是倚靠领祷告的人为你感谢神吗?你要花时间亲自感谢那扶助你的人,也感谢那赐福给你的神。
-36>献祭的条例是为了满足神,还是神顾念了人的需要呢?
-36 当献平安祭时,在祭坛之前摇一摇祭牲的腿与胸,称为摇祭。祭司摇的这部分祭物最后归与他们。祭司这样做是表明将这祭献给神,神又将之归还给祭司。这些祭物直接供给祭司的生活所需,保障他们料理神会幕的事。新约教导说,传福音的工人,应当得到他们所事奉之人的供给。我们应当慷慨地供给教牧人员,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礼仪可以使圣洁的事更美满,也可以使污秽的事更丑陋……
承接圣职的礼,是指祭司就任圣职之时所献的祭。
>什么教训会使人牢记心中呢?
神要祂的百姓遵守多种礼仪,给他们许多指教。这些礼仪,都是神教导人学习的宝贵功课。但是时代久了,人们对这些礼仪的意义渐渐变得麻木,不再领会神的心意了。你的教会若只注重枯燥的礼仪,毫无实质的敬拜,你就要重新找出每项礼仪的意义,使敬拜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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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31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32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 33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第二类摇祭是所举的腿﹙通常是祭牲的右腿﹚,这是一种“向耶和华”﹙to the Lord﹚献上的摇祭而不是“在耶和华面前”﹙before the Lord﹚所献的摇祭,这最少代表两个意思:
﹙1﹚带有给予礼物的意思﹙donate, give a gift﹚,说明这礼物直接带到供职的祭司﹙officiating priest﹚当中,成为他为献祭的人所得的报酬;
﹙2﹚既然这摇祭不是在耶和华面前所献,便不需要带到圣所面前,因此这种摇祭不需要经过会幕的礼祭程序。
所举的腿的作用与所摇的胸的作用差不多,都是一种奉上给耶和华的象征﹙dedications to the Lord﹚。不过所摇的胸在圣所耶和华面前进行,而所举的腿却是在圣所之外进行而不涉及礼祭。
所摇的胸基本上是给整个祭司家族的﹙priestly family﹚,成为他们集体所得的分,而所举的腿却是给供职的祭司﹙officiating priest﹚,成为献祭的人给为他供职的祭司的报酬。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防止祭司之间彼此为利益争执的安排,因为所摇的胸包括很多东西,当中有祭牲最肥美的部分,也可象征金银及其他礼物,所以不能由个别祭司私下管理,而是由整个祭司家族管理,大家集体为供物负责,以防止把这些礼物利益化。
而所举的腿所得的报酬却是划一,无论奉献者是富有或是贫穷,奉献的人不可给予为他供职的祭司更多的报酬,只可以给右腿,这样便防止献祭的人贿赂供职祭司的行为,保障了献祭系统的廉洁。
不过,以利的两个儿子却在这祭司所得的份当中任意而行,取了自己本来不应得的祭肉﹙﹚,而以利作为祭司的领袖也没有阻止他们的行为,致令整个祭司家族陷入罪中,带来集体犯罪的后果,可见制度本身也需要人的生命配合才可以除去祸患。
思想﹕你在处理及运用教会的奉献上有敬畏的心吗?你对金银的多与少会否过分敏感?我们要时常检视自己,到底会否对金钱及利益过度紧张,仿佛被利益所操控,心中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又或者有一些老练的信徒,他们可以保持外表的敬虔,内心却对利益非常着迷,最终因为利益而牺牲教会的合一。求神让我们满足于自己应得的一份,为此感恩,而不恋慕不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防止自己的心利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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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31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32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 33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利未记中的摇祭有两类,第一类是所摇的胸,第二类是所举的腿,根据拉比的传统,前者是一种横向摇的摇祭﹙horizontal weave﹚,也是一种“在耶和华面前”﹙before the Lord﹚所献的摇祭﹙,,﹚﹔而后者是一种直向摇的摇祭﹙vertical weave﹚,也是一种“向耶和华”﹙to the Lord﹚而献的摇祭﹙﹚。到底它们有何象征意思呢?今天的灵修会默想所摇的胸,而明天的灵修会默想所举的腿。
在“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 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中我们可以看见,至圣的物是素祭﹔赎罪祭及赎衍祭等祭,是献给神的礼物,但所摇的胸这种摇祭却是给洁净的祭司吃的,是一种在圣洁的程度上比较少的祭,也是一种还未成为至圣之物的东西。这摇祭的作用有四个:
﹙1﹚把利未人由以色列民中分开,进入神的领域﹙﹚,这样利未人便以所摇的胸来象征;
﹙2﹚把金银奉献给神,特别是用来做会幕,这样金银也以所摇的胸来象征;
﹙3﹚在平安祭当中,放在祭坛上的至圣之物,与那些给祭司的一份,需要以摇祭来进入神的领域;
﹙4﹚如果所奉献的东西不是根据平常所定的东西﹙例如:金银﹚,这样便需要以摇祭来把这些东西奉献,以致进入至圣之物,成为献给神的礼物。而这些作用都必须“在耶和华面前”献上,代表把物品转化成为至圣之礼物之前的奉上﹙dedication﹚,好使这礼物得以成圣。而所摇的胸一定要在奉献作为神的礼物之后,才可以给祭司家族享用,这象征祭司家族所得的供应由神而来,而不是一种直接由奉献者而来的安排。
思想﹕你到底有没有奉献礼物的神学呢?所摇的胸的摇祭提醒我们,我们所有奉献给神的礼物都必须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象征一种圣化的过程,好让此物成为至圣之物献予耶和华。当然,现代教会奉献金银时不需要有这样的安排,但我们这种程序上的减省,可能慢慢让我们以为所奉献的金银只是直接地帮助教会的支出,而失去了一种成圣的向度。或者有一些世俗化的信徒,认为奉献的金银只流于满足教会的财政,支持教会的预算,取走当中的神学,以致将之沦落为金银的转帐而已。
不过,今天的信息却提醒我们,奉献礼物是一种“在耶和华面前”献上的行为,目的是让自己所献的东西圣化成为至圣之物,这样的奉上﹙dedication﹚敬重耶和华为圣,好让人能向神产生更多敬畏。神职人员也当明白这种所摇的胸不是一种直接由奉献者而来的东西,而是在耶和华面前圣化,后来才供应神职人员所需的东西。这样,神职人员也当以敬畏的心好好运用在圣工当中。
20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21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22耶和华对摩西说: 23“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26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27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这段经文主要说明“剪除”的条例,“剪除”这字出现在、21节、25节、27节,主要被剪除的条件有四个:
﹙1﹚人若不洁净而吃平安祭的肉,即是用吃的行动把洁净与不洁净的东西混乱了,带来界限的破坏;
﹙2﹚摸了不洁净的东西而又吃平安祭的肉,即是借接触把洁净与不洁净东西的界限破坏,是一种越界的行动;
﹙3﹚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正如之前的灵修资料所说,脂油是属于耶和华,吃脂油便是夺取神的物;
﹙4﹚吃血,正如之前所说,血是生命,吃血是不尊重神对生命的主权,不承认神是生命之源。
这样,到底我们如何理解“剪除”呢?
学者们认为这是一种由神而来的刑罚﹙divine penalty﹚,因为以上四个情况都与侵犯了神的圣洁有关,﹙1﹚及﹙2﹚的情况是把洁净的与不洁净的混乱,而﹙3﹚与﹙4﹚是吃了本来属于神的东西﹙血及脂油﹚,这也是一种混乱。既然神的圣洁不能妥协,犯了这些罪的人也很难成为神恩约的子民,故此必须要被剪除。
另外,我们也可透过另外三段经文明白“剪除”的意思:
﹙1﹚“愿他的后人断绝﹙cut off﹚,名字被涂抹,不传于下代!”﹙诗一O﹚,这代表被剪除的人的后代会受到影响;
﹙2﹚“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cut off﹚”﹙﹚,被剪除代表不能延续后代;
﹙3﹚“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cut off﹚他。”﹙﹚被剪除代表把此人由某个家庭中除去。
因此我们看见,被剪除的人不一定受到即时的处决,而是与以色列民无关无分而已。
思想:由以上的分析可见,被剪除是一种与以色列民断绝的安排,既然以色列民是圣洁的国度,也是属神的子民,这恩约的子民一定要分享神圣洁的性情,好使此民与外邦有所分别。反之,如果我们没有分享神的圣洁性情,就等于与众民一样,不能活出以色列民的真正身分,这自然与神的性情无分,也自然被剪除了。到底我们是否活在被剪除的生命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