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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历代志下 第21章


圣经综合解读

1「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

2「约兰有几个兄弟,就是约沙法的儿子亚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亚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这都是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

3「他们的父亲将许多金银、财宝,和犹大地的坚固城赐给他们;但将国赐给约兰,因为他是长子。」

4「约兰兴起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

「亚撒利雅」())在第2节出现两次,但原文拼写略有差异,可能两人同父异母,名字非常相似。
「犹大王约沙法」()),原文是「以色列王约沙法」,可能因为在作者的眼里,寻求神的约沙法才是真正的以色列王。
约沙法效法罗波安()),让自己的儿子们分散在「犹大地的坚固城」()),既可以控制各处要塞,又可以避免与长子争夺王位,本来是非常精明的安排。但他的筹算终归于无有,因为祸起萧墙,不是众兄弟与约兰争夺王位,而是约兰杀了他的众兄弟())。
约兰「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可能因为他们不同意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5「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6「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7「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祂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

约兰可能在约沙法晚年与父亲一起执政,「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约兰第五年」())才开始单独执政。
人的天性就是喜爱犯罪,所以,约沙法的好榜样不能改变亚哈,但「亚哈的女儿」())却能轻易地把约兰拖下水,「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寻求神的约沙法用毫无原则的爱心「帮助恶人,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最终结出了苦果:他儿子约兰不但「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在犹大诸山建筑邱坛」()),诱惑百姓敬拜偶像;而且一登基就「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几乎使大卫家的「灯光」())熄灭了,比亚哈的邪恶有过之而无不及。
犹大诸王和以色列诸王都是「全然败坏」())的罪人,但神却容忍约兰作王,「不肯灭大卫的家」()),并不是因为犹大诸王比以色列诸王更加顺服、更加爱神,而是因为神要「照祂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给全然败坏的人类带来最终的拯救——「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让祂的一切应许都成就在基督里。

8「约兰年间,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自己立王。」

9「约兰就率领军长和所有的战车,夜间起来,攻击围困他的以东人和车兵长。」

10「这样,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直到今日。那时,立拿人也背叛了,因为约兰离弃耶和华——他列祖的神。」

「立拿」())可能位于犹大与非利士边境的示非拉丘陵地带。
「以东背叛犹大」()),约兰侥幸突围()),犹大遭遇失败()),这是神在警告犹大王要与亚哈家有所分别。虽然信实的神「不肯灭大卫的家」()),但神早已宣告:大卫的后裔「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犹大王约兰既然「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神就允许东南面被约沙法王征服的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自己立王」()),此后再也没有回到犹大的控制之下。西南面的「立拿人也背叛了」()),「因为约兰离弃耶和华他列祖的神」())。
上图:立拿的田野。图的左边是立拿遗址Tel Burna,位于拉吉东北约11公里的Nahal Guvrin河边,水源充足,是从拉吉前往耶路撒冷的必经之地。

11「他又在犹大诸山建筑邱坛,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诱惑犹大人。」

12「先知以利亚达信与约兰说:『耶和华——你祖大卫的神如此说:“因为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

13「乃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使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象亚哈家一样,又杀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诸兄弟。」

14「故此,耶和华降大灾与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儿女,并你一切所有的。」

15「你的肠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肠子坠落下来。”』」

神允许以东人和立拿人背叛,是给约兰的警告。但偶像却蒙住了约兰的心,使他越走越远,继续犯罪。约兰是第一个「建筑邱坛」())的犹大王,之前的犹大王只是没有废去邱坛()),并没有主动建造邱坛。
12节是《历代志》唯一提到「先知以利亚」())的地方。此时以利亚可能仍然在世,也可能他生前写下此信,由门徒交给约兰。
神不要约兰死得糊里糊涂,先知的信既是对他的审判,又是给他的光照。但是,「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离弃」())神的人若没有圣灵的工作,即使受到先知以利亚的劝告,也不会主动悔改。约兰完全忽略了神赦免的应许()),不肯「自卑、祷告」()),寻求神、转离恶行,结果只能面对神的审判。
「百姓」())原文是「同胞、亲属、家族」。「你的百姓」()),也可译为「你的亲属」,神降灾惩罚的是与约兰关系密切的人。

16「以后,耶和华激动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实的阿拉伯人来攻击约兰。」

17「他们上来攻击犹大,侵入境内,掳掠了王宫里所有的财货和他的妻子、儿女,除了他小儿子约哈斯(又名亚哈谢)之外,没有留下一个儿子。」

18「这些事以后,耶和华使约兰的肠子患不能医治的病。」

19「他患此病缠绵日久,过了二年,肠子坠落下来,病重而死。他的民没有为他烧什么物件,像从前为他列祖所烧的一样。」

20「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无人思慕,众人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坟墓里。」

「他的妻子」())原文是复数。敌人掳走了约兰的许多妻子和儿子,却偏偏留下了后来行恶的儿子亚哈谢())和「起来剿灭犹大王室」())的妻子亚她利雅,但这却是神所允许的。
「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但约兰却「去世无人思慕,众人葬他在大卫城」())。「不在列王的坟墓里」())是耻辱的象征()),表明百姓并没有以王者之礼安葬他())。
神早已预知大卫的后裔会像约兰这样行恶,也一再发出严肃的警告(、申二十八));但神的预知却没有妨碍祂赐下应许,也不等于祂每次都会阻止败坏的发生。因为人看到的都是眼前,神却是在永恒里看任何人、事、物。祂看到我们的源头是亚当,亚当的后裔不犯罪才希奇。但神的怜悯正是要临到罪人,所以神还是在管教之中给约兰留下「小儿子约哈斯」())来继承大卫的王位。因为神的应许不会因着人的无知和犯罪而落空,而要由祂自己「亲口应许,亲手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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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与亚哈家一样(Ⅰ )──约兰

现在接着是约兰和亚哈谢两个王的朝代,这两个朝代与亚撒和约沙法的朝代成了尖锐的对比(正如12节明确地指明的 )。依次地,每一位又与亚哈,那妄用王权的邪恶典型作比较。

(一 )约兰的罪

亚哈邪恶的本质,乃在于事实上他把所拥有的王权,变为自己谋福利,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在拿伯那一段插曲(王上二十一章 )。约兰则在屠杀他众兄弟这件事上,立即显示他不再适合于正确的执行他受命的神圣职责。相反地,他是被为保护自己、妒忌弟兄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还可能是被对他父亲的遗嘱,没有指定给他财富所起的贪婪所驱使(3节 )。因此,约兰的罪,是基于幻觉,以为生命和安全能由人的手段,而不必理会道德或怜悯便可以作成。出乎意料地,约兰保护他王位的努力,竟把这王朝的延续,几置于万劫不复的危险之中,那屠杀是几乎把王朝毁灭的一系列事件的头一件。他错误的阴谋,更是直接地危害到自己的头上。夺取他众兄弟的那些城邑,非但没有增加他权力的范围,反倒看见他因以东和立拿的丧失而削减了(8-10节 )。屠杀他的众兄弟,非但没有为自己的儿女得到益处;反见自己儿女遭遇了类似的命运(14、17 );非但不能保有自己的性命,反而受尽极大痛苦而早逝(18-19节 )。他去世时,无人哀悼,也没有通常随着一个王身后国葬的庄严和尊敬(19-20节 )。

我们不能太常见到这种因果关系,即历代志并不常期型地显示一切受苦都为明确之罪的结果。这里的中心点与僭取神地位的愚昧与邪恶颇有关系。约兰并非祗以运用权柄为目的。他还要控制命运。同样坚强的欲望在二十世纪并非没有。无论何处为了保护一群人的利益,而从事有系统的镇压或歧视各阶层的人民,便是纵容这种欲望。最丑恶地纵容这种欲望的地方,便是在操纵遗传和方便堕胎的领域中。在生活的每一个范围中(政府、科学、技艺、等等 ),男人与女人都需要区别从神得到的权柄,与神自己至高无上的治权。在区别的时候,有一个道德的层面必不会有错。

这里有一句关于以利亚说的话。在历代志里面谴责君王的话必须由先知说出来,并不是不合典型的。以利亚在这里出现,祗是因为他在那些先知中是比较突出的。表面读列王纪下二至三章,有个小问题,会使人联想到这时候的以利亚已经不在世上了。当然,以利沙接替以利亚的职责以前可能已被人认为是先知,所以在这里关于年代的先后是有点不确定的。但历代志者极可能要我们了解到:以利亚的信是来自天上。约兰受的谴责从以利亚而来,而不是从别的先知而来,其适当在于他是亚哈的死对头(王上十七至十八章 ),约兰现在是与亚哈作比较。

(二 )神的恩典

约兰的背逆所加于大卫王朝的威胁,便使我们联想到扫罗,他的家人与他一同死亡。这样,对约兰的刑罚,与加于扫罗的刑罚被为同等。然而,这个王朝藉着一线生机,因神对大卫的应许,得以延续下去。即使这王朝有一个时期具备扫罗王的一切表记,而大卫和所罗门典型的顺服,实际上使它取得了延续的权利。所以,对约兰的罪的衡量,变成对神要使一切永远有个新开始意向的衡量。历代志强调这一点为这个王朝延续的理由,在一个实际上无王坐在王位上的时代显示了一种确信:就是神把人类的罪抛在背后,并藉着大卫的子孙保存人性,还要使之充分表现出来。在耶稣基督里,即与大卫所立的永远的约已被辩明了,它永远不会被人的品德上的缺点破坏──不过那神圣的命令仍然加诸有份于此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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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历代志下第二十一章

v. 结语

,参:(EVV)/41~46(MT)

,参:(EVV)/49~51(MT)

这是结论公式的扩充版本,包括一段增加的篇幅(35~37节)插入一般的模式中(31~34节,。约沙法二十五年的统治(31节),包括他父亲亚撒最后生病的三年共同治理时期(参:,以致他有二十二年(参:独自为王,大约是主前八六九至八四八年(Thiele)或是主前八七六至八五二年(Hughes)。与亚撒令人赞许的比较(32节)和提到邱坛(33节),可以回溯到导论。即使关于邱坛的叙述似乎有矛盾(,但是大众流行宗教的标准流于表面为线索(33节),似乎可以知道邱坛何以在一些区域会持续不绝。邱坛也是一个有益的提醒,约沙法在宗教和司法改革是有限度的成功。不过君王立定他的心意寻求神,参:,他的榜样没有广为后人追随(参:。进一步的资料通常会在预言性的材料找到(34节,,是包括在一个较大的著作里。以色列诸王实在的意思是犹大诸王,表示这个小王国才是真正的以色列(

最后的段落可以看出将列王纪做了些许改变,目的是集中在约沙法与亚哈的儿子亚哈谢的关系上,略去了他的战事(猜测因为更完全的详情记在十八、二十章)、娈童(四个列王纪的出处在历代志都省略),和以东的安排的叙述。他与亚哈谢联盟(吕译;「交好」,和合)的细节简略也是十分不同,形容他建造航行船只是由于联盟的结果,与反向,在那里亚哈谢提供的帮助是在船只破坏之后。事实上,事件发生次序的差异可能不是如此大,特别是如果亚哈谢在开始的提议被翻译成「当时,亚哈谢……说……」。133历代志的重点却是借着两个特别的希伯来字,强调约沙法和亚哈谢之间相连的含义。第一是与之联盟(NIV、GNB;「交好」,和合),在第35、37节各出现一次,但从未出现在列王纪上二十二章。同样这个字也形容约沙法与亚哈的联姻,和合译为「结亲」),指出约沙法重蹈覆辙(这个清楚的在REB、NEB的翻译「在与他联合上做错」交代出来,35~36节)。第二个重要的字是破坏(37节,NIV等;「一无所获」, REB、NEB),先前出现在,译为「闯杀、击杀」(希伯来文 pa ̄raṣ ),也是以神作主词。这个字论到神的忿怒在这两次事件都导致人类计画忽然终止。以利以谢的预言(他在其他地方不详)是与耶户的预言比较,表明尽管约沙法所为仍是被祝福的,却不是因为他的行为之故。(例

这些船只可能是商船(NIV),而不是字义上那些到「他施」的船(和合、NRSV、RSV)。他施只是一个遥远的地方,但是约沙法赶不上所罗门,建立成功的海上贸易(参:。以旬迦别(36节)是在亚喀巴海湾北端,所罗门曾重建,但很快地又被约沙法的儿子失去(参:。这些运势的改变意图表明,信心和不信在王位更替间迅速轮替,只有神的恩惠才确保犹大的存留。

110NIV也是错误地把「早年」从约沙法的父亲转移到约沙法自身。MT则有D. Barthélemy 在 CTAT , p. 493的支持。

111参 I. Ephaʾal, The Ancient Arabs (Jerusalem: Magnes Press, 1982), pp. 75~78.

112以西结书十四章比起王上二十二章这个事件的原始版本来得较晚,先知对这个原则的形成有可能是受到米该雅事件的影响。

113参GK #126r.

114「众民啊,你们都要听」(27节,NRSV、RSV)没有在一些LXX、MSS中,同时可在找得到,因此有些英译本在此也会省略(如REB、NEB)。这片语没有在其他地方出现过,而米该雅和弥迦的名字之间也没有类似处,所以有足够的根据排除 。它已经在出现了,并且做出一个合适的结论。

115第一部分没有出现在一些MT、MSS的,而历代志在这点上可能是根据一个不同的希伯来文经文。

116K. W. Whitelam, The Just King (Sheffield: JSOT Press, 1979), p. 206; 参 Japhet, Ideology , p. 432; Myers, 2 Chronicles , p. 108.

117见如H. J. Boecker, Law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Minneapolis: Augsburg, 1980), pp. 47~48; K. W. Whitelam, op. cit. , pp. 192~197.

118H. J. Boecker, op. cit. , pp. 48~49; K. W. Whitelam, op. cit. , pp. 197~201.

119这个读法仅仅包括重指希伯来经文。「他们住在耶路撒冷」,NIV等,不过根据相同再发音的经文上,却对意义无所加添。

120这是根据LXX , Vulg., 并且也为GNB,Rudolph, Williamson, Barthélemy( CTAT , pp. 494~495)所采纳。

121G. C. Macholz, 'Zur Geschichte der Justizorganisation in Juda', ZAW 84, 1972, pp. 314~340.

122Japhet, Ideology , pp. 245~246.

123对此圣经消息一个重要的补充,是米沙的碑文是有名的摩押石碑(在 ANET 有翻译,pp. 320~321.)

124如 Rudolph、Myers、Williamson, 一个负面的观点,参P. Welten, Geschichte und Geschichtsdarstellung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3), pp. 140~153.

125参Thiele, pp. 98~101.

126纵使「米乌尼人」(1节)和「以东」(2节)都没有在MT,或在古代VSS很好地证实过,它们几乎普遍被采纳。两者对MT都只有加入极微小的改变,前者的读法是不可能的,而后者非常地不可能。

127P. H. Eveson, 'Prayer Forms in the Writings of the Chronicler', 未出版. M. Th. diss., University of London, 1979, p. 94.

128其有果效的意思,「肯定的……」,参Throntveit, Kings , pp. 67~68.

129MT的「审判的刀」(NIV,参GNB;「刀兵」,和合)通常被「水灾」所取代,也是LXX (L) 的读法(也在REB、NEB等)。但是后者经文上的支持不是有力的,MT的意思较好。

130D. L. Petersen, Late Israelite Prophecy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7), p. 73; Throntveit, Kings , p. 71.

131Wilcock, p. 196.

132不过战利品几乎一定会包括「衣服」(EVV,根据 Vulg. 和七本希伯来文 MSS)而非「尸体」(MT),至于是否有「许多牛」(REB、NEB等,与LXX)的意思,则较不清楚。解释为牛,在希伯来文是不寻常但可理解,因为字义是「在他们之中很大的数量」(参NIV)。

133Willi, CA , p. 219; Williamson, p. 303. 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不能够是列王纪中原先的意思,并不必要地认为以利以谢的预言是历代志作者本身的创作(不过这预言的风格是另一个议题)。

D犹大和亚哈家

i. 约兰

「耶和华不肯灭大卫的家。」

b,参:

a,参:

b,参:

犹大国忽然进入一个非常黑暗的时期(二十一~二十三章)。约兰和亚哈斯的统治(二十一~二十二章),和接续下来亚他利雅的推翻政权和死亡(二十三章),导致国家濒临毁灭。主要的原因还是亚哈家潜伏的影响、7、8),在当时非以色列人的档称之为「暗利的家」(。讽刺的是,这个王朝是由敬虔的约沙法引进犹大的,但是很不幸,约沙法的信心和勇气却没有保证他会有智慧。他与亚哈家联姻为害匪浅的性质已经提及(,但是现在开始暴露其延续的后果。作者假定读者已经知道亚哈家敬拜巴力的热忱,与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的冲突这些广为人知的故事(王上十七~王下十一),因此将篇幅专注在他们与犹大的关系上。

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章应放在一起,有几个共有的措词用语看得出来。除了亚哈家之外,也包括王子的死亡、存留最小的儿子、亚拉伯攻击者的入侵,和两个国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约沙法的遗风继续着,却是以反衬的方式。两个国王都没能效法他「寻求神」的典范,但是在婚姻和战争的政策上,却的确维持他与亚哈家危险的瓜葛。

历代志里约兰的记载,有些地方很明显在列王纪的版本作了加添。关键的改变见于作者提到大卫之约(7节),和对约兰的审判预言(10b~19节)。所浮现的乃是一个更明显的强调,神在祂的百姓面临水深火热之时,如何依旧参与其中。他们能够确定神仍然完全忠于祂的应许,并且严厉处置个别的君王,因他们否认带给他们权力的这个重要的约。

更广泛地透视约兰,终极来说邪恶只是昙花一现,因为神无条件地坚立在祂的话语上。对于被掳归回后的以色列人,本章是呼召他们在压力下依然能够忠心不渝,就像那些官员领袖和先知所展现的风范(参:。至于新约圣经,十字架上的经验显明,如今从邪恶当中得释放是绝对肯定的,虽然不一定很快就发生,十字架乃是神终极承诺的记号。所以无论逼迫导致生或死,祂的百姓都不能够与神永约的应许分开

a. 神存留大卫的家

约兰的事件以经常性介绍公式的一个扩大版本开始。熟悉地按年代资料和神学性的评估(5~6节,,伴之以历代志爱用的一个片语,约兰奋勇自强(4节,字义是「使他自己强壮」)。在这段材料之先,是非比寻常关于约兰家庭的完全详情(2~3节)。这家庭显明神祝福的经常记号,包括许多儿子(参:,金银财富(参:,和坚固城(参:。对于神的良善,约兰的回应,不只是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4节),也杀了一些首领(4节,NRSV、GNB、JB;不是RSV、NIV、NEB的王子)。因此,「使他自己坚强」(4节),清楚地是以暴力消除所有其他可能威胁他王位的人(也;对比

第2~4节,在列王纪没有平行记载,学者一般认为是来自一个官方的记录,因为除了动词「奋勇自强」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历代志作者影响的迹象。约兰有两个兄弟的名字几乎一模一样(亚撒利雅,亚撒利夫,2节,现中;和合皆译为「亚撒利雅」)是一个意外。然而这份完整的名单在经文上有很好的支持(特别是LXX有「六个」兄弟),并且名字的拼法不同,有可能是他们由不同的母亲所生。约兰被称作以色列的王(1节,和合、NIV等;「犹大」,新译、REB、NEB、RSV、GNB),因为历代志作者认为犹大国才是真正的以色列。虽然约兰是长子(3节),但他的王权也不是理所当然的。不只国度是赐给他的,而且有时候非长子的儿子也会被先前的国王或这地的百姓指派为国王,参:,在那里沙龙是约哈斯的另外一个名字)。

年代细节指出约兰独自执政八年,大约是主前八四八至八四一年(参:。不过一如通例,在介绍公式中的主要因素是神学评估,提到两个反向的约。第一个是约兰娶了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6节;。134婚约在古代近东为人所知是盟约(参:,并且经常是稳固政治上的联盟(参:。因此,在约沙法和亚哈之间的协议,导致约兰(和亚玛谢,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6节)。神的反应是诉诸祂曾经与大卫所立的更伟大的约(7节)。将的内容扩充,显示这个叙述的重要性。大卫的家,先前是「犹大的家」,现在却直接对抗亚哈家(6节),而「大卫我的仆人」成为耶和华与大卫所立的约。在历代志只有另一次特别提到大卫之约,是在,在那里大卫的家室再次受到威胁。两处经节都指回,不过这里的用语可能也反映诗(如:~36,和先知书(如:的影响,都是根据神的不改变和对祂百姓无条件的信实,提到大卫的约。灯光最好以此相同的亮光下来理解(7节,参:!这非比寻常的比喻被解释作为象征「生命」(Curtis 和 Madsen、Ackroyd)或是「主权」(Hanson),135不过这里的上下文和其他旧约圣经中表明,这是在表达永远。虽然「恶人的亮光必要熄灭」,神的百姓在周围黑暗当中闪烁照耀。历代志作者特别注重灯台每个夜晚在圣殿中照耀,也可能表达类似的信心(参:,两处在列王纪都没有平行记载)。神的旨意不肯(字义上是「不愿意」)毁灭 (现中)约兰的整个家族(7节,参17节,,而历代志作者似乎借着加添「永远……和他的子孙」(7节,RSV),向他的读者强调这应许。

b. 神处罚约兰

除了应许大卫王朝的稳妥,大卫的约也特别指出,个别君王要为他们的背道受到处罚(参:。这对于约兰的含义从两方面指出,首先是来自列王纪一个短的经节(8~10b节),然后是历代志的独有材料(10c~19节)。

首先的证据是以东的叛逆(8~10a节),和犹大的城市立拿的内乱(10 b节)。以东可能是在约沙法治下重新被犹大夺回(参:,但是现在却自己立王(8节)。对于约兰尝试恢复控制权的最合适的理解,是他只能计画在夜晚从以东人的围困中逃跑(9节)。较不可能的是犹大被以东人「击败」(NEB,Šanda、Williamson亦持同样主张)的译法。136有关立拿人惹的麻烦,我们一无所知。立拿在犹大西方边界离拉吉不远,但位置不确定。137对历代志作者更重要的是,这些军队的反叛象征约兰离弃神(10c节)。第10节这个最后的用语是对列王纪的经文加添的解释,反映出离弃神就是寻求祂的反向。基本的原则是神离弃那些离弃祂的人(参:,但这并不是一个非人性化的宿命论方式,乃是一个故意的选择(参14节)。然而,选择的因素也延及那些在处罚之下的人。正如耶罗波安持续地拒绝神和罗波安谦卑的悔改,两者的对比看得出是有意的选择。

历代志作者藉由指认约兰更多的罪行,接着发展他的主题(10c~19节)。约兰是第一位实际建造邱坛的犹大王(11节;参:,并且其中一个有可能被算为耶路撒冷巴力的神庙(参:。行邪淫(NIV、JB)和诱惑(字义是「推开」),属于旧约圣经传统上拜偶像的字汇,前者在先知书中是特别普遍的用词(如:,后者是在申命记的律法中(如:;参:。前者也曾经被用来解释北国被掳的原因,并且表明犹大是在相同的罪名之下。

神以预言回应这个背叛,并不令人意外,不过出现一封从以利亚来的信,是出乎意料的(12~15节)。以利亚并没有出现在历代志,也只是在以色列说预言(不过参:,没有写过其他的书信,并且许多人也认为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过世了!由于书信的风格也是与历代志作者一致,所以许多注释家视之为历代志作者本身的创作,是可理解的。然而以利亚在约兰作王的某段时期确实仍活着,在他升天之前,他和以利沙有一段时间一起工作,是十分可能的。书信(参:和书写下来的预言,在这个时代非常著名(参:,如果以利亚因为年纪老迈不能够旅行,他很可能发现以书写的形式来沟通是比较容易的。书信的内容也是反映到以利亚与亚哈家的冲突,而其呈现的风格也可显出,历代志作者乃是改写,而不是自己在写作。

这封书信有先知审判的典型形式,带有使者的公式(12b节),介绍一个起诉(12c~13节)和宣布一个审判(14~15节)。这个起诉浓缩于第2~11节,取自本章较早部分的用语,由亚撒和约沙法与亚哈家反向的行径来开始,阐明约兰如何背叛神对犹大的计画(12c~13a节)。接着提到拜偶像和杀害兄弟的罪,是直接与先前的用词「杀害」(希伯来文 ha ̄rag ̄ ,参4节)和「行邪淫」(希伯来文 za ̄nâ ,参11节)相连。比你好的(13节)一向有不同的注解。最有可能的意思是约兰的兄弟没有拜偶像,或者他们在法律上是无辜的,毫无理由地被处死。

审判(14~15节)有两个部分,在第16~19节里分别地形容其应验。首先的部分是针对百姓,以及约兰的儿子和妻子,凸显他们遭受到特殊的惩治(14节、16~17节)。他们将会受到「大灾」(JB;极大的打击,NIV、REB、NEB),这是一贯与神的惩罚相关联的用语。灾难可能是指军事失利(参:,不过更常见的是灾病,特别是在出埃及,旷野飘流的时期(参:。实际上的惩罚是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入侵(16节)。前者可能曾经与立拿人的反叛相关联(10节),而后者可能是从阿拉伯北部,不过如果古实人(NIV、REB、NEB)确实是「衣索匹亚人」的话(RSV;「苏丹人」,GNB;也,他们也可能来自阿拉伯南部。这风格令人想起「耶和华的战争」之主题,因为神曾经激起入侵者的敌意(16节,NIV)或是「惹怒」(RSV)他们(「激动」,和合),并且确保惩罚被运行(17节)。以利亚的话语应验了,而约兰的谋杀得到报复(参4节)。君王的「家」(17节;王宫,REB、NEB)几乎确定是坚固城之一(参3节),而不是耶路撒冷。约哈斯(RSV、REB、NEB)是亚哈谢的另一个名字(NIV、JB、GNB;,这名字的两个部分颠倒过来就是)。

审判的第二个部分直接落在约兰的身上(15、18~19节),他遭受不能医治的疾病之苦。很可惜我们无法形容得更具体,只知道是非常不舒服的肠子的病(REB、NEB有不同译法)。翻译上的问题加添其困难度,结局可能来得突然,只有「两天」(参Keil、Dillard),而非第二年的退出(EVV;「过了两年」,和合)。

约兰过世的实际详情也显出是神的审判。其中有三个负面记载:没照葬礼习俗烧火 (新译)纪念他(19节;参:,他的去世也无人哀悼,并且他也没有被埋葬在王室的坟墓(20节)。有三个项目也非比寻常地被省略不提,那就是进一步资料的任何来源、直接的继承,和他与列祖同睡(参如:。作者用这种简单了当的方式,表明他认为约兰的统治,也像是他的接续者亚哈谢和亚他利雅一样,都是脱离常轨。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约沙法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约兰接续他作王。」

约兰在主前848年开始独自执政,结束从主前853年开始的共同摄政。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约兰」:字义是「耶和华是被称颂的」。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年代小注】

按照蒂利的计算,约兰于主前八五三至八四一年在位。有人提出他在位头五年是与父亲约沙法共同执政。与他同时代的以色列王是亚哈谢和约兰。当时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多在西方发动战事,使之成为关键性的年代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的登位:约沙法有众多儿子,约兰因是长子,取得王位继承权,由于众兄弟不同意他崇邪的政策(参13 ),约兰就把他们杀掉。

――《串珠圣经注释》

约兰事迹:约兰和他的继承人都跟先王不同,偏离神,拜偶像,以致险遭灭门惨祸、国无宁日(8-10- 16-17 )、王室叛乱迭起(22:23)。

――《串珠圣经注释》

约兰的暴政:本文记录了犹大的第五代王约兰的统治。他与忠心的父亲截然不同。他任意处决了自己的兄弟和忠诚的臣子(4节 ),在犹大全地设立邱坛,强迫百姓崇拜偶像(11节 )。其结果,以东和立拿背叛了犹大(8-10节 ),犹大还受到了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侵略(16节 )。约兰暴政的原因可追溯到先王约沙法与亚哈的结亲。本章给我们的教训是:①信仰并不是遗传的:约沙法是特别虔诚的王(17:5-6),以善政统治了犹大,而且也是宗教改革的主导人物(17:9,19:4-11)。但其子与他截然不同,是个邪恶的典型。他的信仰没有受约沙法的影响,反而受了“亚哈”的影响。可见,人即使在信仰虔诚的环境之中,如果没有接受正确的信仰教育和训练,那么也会走向悖逆的路;②神的体恤:本章描述了约兰所代表的人的邪恶的本质,以及神赐予人类的不变的真诚与爱。约兰是一个偶像崇拜者和杀人犯,当时的犹大人也跟着他一起腐败堕落,因此他们被神的忿怒灭亡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是尽管人类极度邪恶,罪孽深重,但神始终不愿意灭大卫的家(7节 ),要永远保存拣选的族类。当然,神用各种方式惩罚他们,但始终针对约兰一个人(15-19节 ),为的是让犹大回心转意,而不是要灭犹大。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就是一个实例。神以他的宽容不断忍耐,希望所有的罪人都能得到拯救

――《圣经精读本》

】「约兰有几个兄弟,就是约沙法的儿子亚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亚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这都是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

犹大。文本为以色列,21:4,28:19-27)。

《代下》记约兰王比较简短,但比所记要详细得多。在大卫一脉已有的诸王中,他是一无是处的恶王,作者用“他去世无人思慕”(20节 )七个字概括他为王八年的劣迹。亚撒利雅一名重复,或为误抄。

约兰先杀了自己的手足,大概志在取回约沙法分给他们的财产和城邑(3~4节 );又与妻子也就是北国亚哈王的女儿亚他利雅狼狈为奸,几令王室绝后(6节 ,而原来纳贡的异族纷纷背叛(8~10节 )。他大筑邱坛,引诱百姓拜偶像(11节 )。得到的刑罚是财货遭古实人掳掠,子女全被杀,只留下一个约哈斯(17节 );自己染上痼疾身亡(18~19节 )。约沙法乃犹大王,本节称“以色列王”寓全民之意

――《启导本圣经注释》

「亚撒利雅」:在本节出现两次,其中一次可能是手抄之误。

――《串珠圣经注释》

●「亚撒利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帮助」。

●「耶歇」:字义是「神活着」。

●「撒迦利雅」:字义是「耶和华记念」。

●「亚撒列夫」:原文与「亚撒利雅」同,但拼音有差异。可能是抄写失误导致此名称出现两次。不过七十士译本说约兰有六个兄弟,因此也可能就是两个几乎同名的人。

●「米迦勒」:字义是「有谁像神」。

●「示法提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审判」。

●「犹大王」:原文是「以色列王」。可能在历代志作者的心目中,犹大国才是「真以色列」。

◎有不少学者认为此处的名单可能不是约沙法全部的儿子,而是不同妻妾的长子,也因此名单上会有两个几乎一样名字的儿子出现(同一个妻子的儿子应该不会取很接近的名字 )。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他们的父亲将许多金银、财宝,和犹大地的坚固城赐给他们;但将国赐给约兰,因为他是长子。」

许多金银财宝。参罗波安安顿儿子们的策略

坚固城。约沙法让自己的儿子们控制重要的城市,使他们在其领地里有了势力和影响,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的兄弟约兰的对手。

约兰。约兰在约沙法活着时就已执政。他在约沙法十七年成为摄政者,3:1)。

长子。这是惯例。但是也有例外,如所罗门,亚比雅和亚哈斯,参第2-5节 )。

――《SDA圣经注释》

参11:23及注。

――《串珠圣经注释》

因为他是长子: 长子有继承王位的优先权,但不是绝对的。约兰与亚他利雅成亲(6节 ),受了她偶像崇拜的影响,因此约沙法可以在其他六个儿子中(2节 )选择王位继承人。但是就为长子的名分而立了一个不适合的人作王,这不是有信仰之人的所为。在圣经中,长子权的继承是至关重要的:①定义:长子通常指儿子中年龄最大的人,11:5)。有时也指“优先权”或“至高无尚之权力”。如以色列就是神的长子;②权力:长子有特殊的权力。这来源于重视祖先、家族、基业的希伯来人的社会习俗,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神的指命。长子有得到父亲的祝福、受优先待遇、拥有领导地位、继承双倍的财产等权力。此外,还延续血统,死后其子成为长子的继承人;③长子权的继承:当时长子的继承权似乎可以买卖,如以扫。此外,如犯近亲通奸等重罪,会被剥夺长子权,35:22,49:3-4,。而且立次子为长子似乎是父亲的权力,如以撒,以法莲,所罗门,申利,这不仅不符合习俗,而且也不符合律法规定。尽管如此,圣经中多次出现长子权转移的情况,这是神主权的安排。在王位继承问题上,长子有权继承,但也可以立其他人为王,23:31-36)。但女儿和王妃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3:1);④新约时代的意义: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成了神的长子,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因此,当信徒与基督联合时,就是神的长子,并且用复活的生命继承拯救。

――《圣经精读本》

◎事实上约兰单独执政前,应该已经与其父亲共同执政五年左右。 21:3 这样的处理方法,是附近国家普遍的策略。代下 11:23 记载罗波安就是这样处理的,当代亚述也是这样安排继任者与其兄弟。不过约兰的兄弟据有堡垒城,就有较大的影响力,可能因此导致杀身之祸。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赏赐】

约沙法仿照耶罗波安的先例,将众子安置在设防城中,(藉赏赐 )供养他们。这是有名的亚述习例。例如:以撒哈顿(主前681~668年在位 )立长子沙马士舒马乌金为巴比伦王,幼子亚述巴尼帕为亚述王。只是长子并不满意这份「礼物」,不久便发动内战。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兴起坐他父的位,奋勇自强,就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

兴起。约沙法死后,约兰控制了局面,觉得满有把握了,就采取了行动。

用刀杀了他的众兄弟。他们可能在父亲所赐的城市中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无疑使约兰感到对自己王位的安全存在威胁。他的妻子,就是后来杀害王室众子的亚他利雅,可能影响他采取这么极端的做法。

和以色列的几个首领。暗示约兰的兄弟们在国家的领袖中有同情和支持者。

――《SDA圣经注释》

「以色列的几个首领」:即犹大的一些贵族。

――《串珠圣经注释》

约兰除掉了潜在的反对势力。他肆意杀戮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夺取兄弟的所有,或嫉妒比自己虔诚的人(13节 ),亦或对王位有了危机感。但最关键的原因是亚他利雅的怂恿。约兰生性懦弱,因此王宫的实权实际上掌握在她手里。此处的臣子是约沙法时期教律法的人,很可能反对过约兰娶亚哈的女儿为王妃。约兰试图通过除掉以上两派势力,巩固自己的王权。他的这一举动与邪恶的北以色列王没有什么区别(6节 )。然而,用无辜者的血换来的王位仅维持了8年,最后两年还被重病缠身,在痛苦中死去(18-20 )。

――《圣经精读本》

●「奋勇自强」:SH 2388,「使出力量」、「用力量」、「奋勇自强」。

◎由 21:13 可以看出可能是约兰的弟弟们反对他不敬拜神的政策,导致约兰动了杀机。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残杀兄弟】

新王铲除所有王位的竞争对手,在旧约和古代近东都有极多的先例。由于君王多妃多嫔,儿子众多,因此竞争王位的人数往往极多。例如埃及的兰塞二世(约主前1292~1225年在位 )就有五十多个儿子。由于大部分国家都没有长子继承的习惯,谁得继承王位是常有的问题。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三十二岁。第5-10节与相对应。那一段经文,加上开头和结尾,构成《列王纪》中有关约兰统治的全部记录。

八年。似乎是他单独执政的年限,不包括他担任摄政的时间。

――《SDA圣经注释》

约兰治国的情况:因他对神不敬不虔,招致邻族背叛侵扰。

――《串珠圣经注释》

「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约兰不但娶了邪恶君王亚哈的女儿,而且还与她邪恶的行为联合。参看的脚注。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作恶比她母亲耶洗别更甚,不但引偶像进犹大国,且杀孙儿夺取政权(22章 )。

――《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兰的劣绩与他妻子是北国亚哈的女儿有关(18:1)。

――《串珠圣经注释》

亚哈家: 定居迦南后,巴力崇拜只限在局部地区,但到了北国暗利王朝时期达到了顶峰。尤其到了亚哈王时期崇拜巴力甚至超过了正统宗教,登上了国教的位置,其弊病日渐尖刻。因此圣经的作者把“亚哈家”作为巴力宗教的代名词来使用。

――《圣经精读本》

●「亚哈的女儿」:亚她利雅,应该不是耶洗别的女儿王下 8:26 代下 18:1 。不过对约兰的负面影响与耶洗别相似。

◎约兰娶亚哈的女儿,应该是约沙法决定的。当时这种政治婚姻相当普遍,不过约沙法这种安排,让大卫王朝差点灭绝。

◎与「亚哈家一样」,意思就是引进巴力信仰,将巴力与耶和华同时当成是国神。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与亚哈的关系】

王国之间藉和亲结盟不但是当时的惯例,对于有可能成为敌国的邻邦来说,有时更是建立友好关系不可或缺的工具。历代志下的情景可以如此构想:约沙法和亚哈是亲密的盟友,遂使约沙法之子约兰与亚哈(亦即是耶洗别 )的女儿亚他利雅结婚,以求进一步巩固两国关系。此举当然将耶洗别的故乡腓尼基的巴力崇拜引进犹大。请参看的注释。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他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

这里把神给大卫的应许称为“约”。“灯光”。参看的脚注。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这里与的字眼略有不同,解释为何神仍容让约兰作王。

――《串珠圣经注释》

大卫的家: 代表以色列正统的一神信仰,是相对亚哈家而言的。

――《圣经精读本》

●「不肯」:「不愿意」。

●「灯光」:原文「灯」是单数型态。意义应该是「统治权」、「帝统」、「国度」。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赐灯光与大卫】

灯在以色列经常用作象征生命和繁荣的譬喻。它在墓中安放也是这个意思。「祂的灯」在圣经中经常是生命的象征。永恒的火焰是持久和纪念的象征,同样,大卫的后代在耶路撒冷执政,也是神对大卫王朝应许的实据。这字在乌加列语和亚喀得语的类似用法,则与统治的永恒性和神明的临在有关。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被形容为人类之光。一个旧巴比伦的惯用语,将家庭无后形容为火盆熄灭。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年间,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自己立王。」

】作者再用约兰军政失利的实例证明他不蒙神庇佑:。约兰在是次与以东的战争中并未取得胜利,只能脱险,冲出重围。

――《串珠圣经注释》

以东和立拿人的背叛:记录了以东和立拿的独立运动,以及约兰讨伐战争的失败。直到约沙法统治时期,以东和立拿一直是犹大的属国,他们的叛乱实际上是对约兰恶行的惩罚。可见,神虽然履行了与大卫所立的盐约(8节 ),但也没有放任约兰的罪恶。

――《圣经精读本》

以东背叛】

这场叛乱虽然没有在其他经文或经外史料中提及,拉玛特马特雷尼革(Ramat Matred Negev )却发现了一个毁灭层,可以上溯到示撒之突击(主前十世纪末期 ),或本节所提之叛乱。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就率领军长和所有的战车,夜间起来,攻击围困他的以东人和车兵长。」

约兰就率领……人和车兵长: 参见王下8 :21。

――《圣经精读本》

◎ 21:9-10 没有清楚说明这一场战役详细状况,我们仅知道「以东人和车兵长围困约兰」,约兰攻击这些人突围。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这样,以东人背叛犹大,脱离他的权下,直到今日。那时,立拿人也背叛了,因为约兰离弃耶和华他列祖的神。」

直到如今。亚玛谢后来虽然打败了以东人,但这只是暂时的。在公元前二世纪约翰.希尔卡纳斯(John Hyrcanus )统治时,以东人(当时住在犹大南部 )又一次沦为属国。

离弃耶和华。在相应的里没有这句话,只说到立拿人反叛。立拿人住在犹大低地玛基大和拉吉附近,靠近非利士边界,但位置未能确定。可能是泰勒萨非(Tell es-SâFī )。他们一定是在非利士人的帮助下攻击约兰统治下的犹大

――《SDA圣经注释》

“立拿”,在耶路撒冷西南面约贰一十五英里(40公里 ),他们连同以东人一起背叛犹大。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立拿」:见注。

――《串珠圣经注释》

●「立拿」人:字义是「铺过的道路」,位于耶路撒冷西南面约40公里处。

◎以东自从大卫一直到此时,都臣服于犹大。即使神不挪去大卫王朝的统治,也透过重要藩属的背叛惩罚约兰王。约兰本身也染了重病去世。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立拿】

立拿是犹大主要的城堡之一,也是首都耶路撒冷防线的一部分。因此这一城若是背叛,犹大全国都陷入险境。立拿通常考证为贝达丘废墟(拉吉东北九哩 ),或(西面约五哩外的 )博纳特遗址。位于泽塔干河畔,把守海岸由西前往希伯仑的要道,位置极具战略性。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他又在犹大诸山建筑邱坛,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诱惑犹大人。」

建筑邱坛。约兰的先辈亚撒和约沙法,曾经废除邱坛,17:6)。

行邪淫。约兰在他的妻子,就是亚哈和耶洗别的女儿亚他利雅的影响下,在犹大倡导崇拜外邦的神。这种崇拜涉及参与迦南本地礼仪的不道德的行为。

――《SDA圣经注释》

“行邪淫”。不是身体上而是属灵上的不忠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约兰一反先王的遗风,重建邱坛(15:16-18,17:6),使民陷于罪中。

――《串珠圣经注释》

●「行邪淫」:SH 2181,「使犯奸淫」。指「敬拜别神」。

●「诱惑」犹大人:SH 5080,「赶离」、「赶至一旁」。

◎ 21:11 记载约兰是第一个实际去建造邱坛的犹大王(其他的都是没有废止邱坛 )。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先知以利亚达信与约兰说:“耶和华你祖大卫的神如此说:‘因为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

先知以利亚。这是《历代志》唯一一次提到以利亚。这位先知工作的完整记录在王上17-19,21章,以及王下1,2章中。以利亚是北方王国的先知,而《历代志》主要记录犹大的历史,所以只是偶尔提到他。王下第2章里叙述了以利亚的升天,但是直到王下第8章才提到约兰的统治。圣经的事件并不总是按年代顺序记录的。

你不行你父约沙法和犹大王亚撒的道。说明这是以利亚写给约兰的个人信函。当时他还没有升天。

――《SDA圣经注释》

这“信”送到约兰手上的时候,以利亚可能已经被接升天,但他也可能仍在地上。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这是本书唯一提到先知以利亚的地方,他信中的预言包括约兰王战败、妻儿被杀和己身患病,一般认为以利亚此时已去世,是当时一些先知依照以利亚留下的教训,写此信给约兰。另一解释是,以利亚预先得到神的启示,留下这封遗书。但有的圣经学者推断,以利亚被提的事很可能发生在约兰登基之后,故此信乃他在世时所写。

――《启导本圣经注释》

你祖大卫的神: 以利亚再次强调了约兰属于大卫血统的事实,并指出约兰的行为已经背离了大卫的正道。对于约兰来讲身为“大卫的子孙”的确是件光荣的事,但他的行径却与称谓不相符,因此受到了先知的谴责和警告,最终落得了悲惨的结局。类似的例子就是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他们向来作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而自豪,但因拒绝福音,因此施洗约翰谴责他们是“毒蛇的种类”,耶稣责骂为“瞎眼领路的”和“粉饰的坟墓”。而且耶稣还指责不遵行神的道,却称呼耶稣为“主啊主啊”的人为“作恶的人”

――《圣经精读本》

◎ 21:12 是历代志唯一一次提到以利亚这个列王纪中重要的先知。不过学者们对此时以利亚是否已经升天离世有不同的看法,因为 王下 2 记载以利亚升天,但 王下 8:16-24 才记载约兰的事迹。虽然列王纪中出现的顺序是这样,不过圣经作者不一定严格按照时间纪录,因此以利亚可能在约兰独自做王后才离世。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先知以利亚在历代志中惟一的一封书信,正是对约兰的审判……】

历代志中只在这里提到以利亚。在之中多次提到这位伟大的先知。在列王纪上18章有关于他的人物介绍。

──《灵修版圣经注释》

先知以利亚致函责备:有关先知与君王的关系,见15:1-7注。按,以利亚在约兰登基早年曾藉书信向他说预言。

――《串珠圣经注释》

犹大的约兰王接获以利亚的信件,但那时以利亚已离世多年了,这事怎可能会发生呢?】

以利亚离世后,当然没有可能写信给约兰,不过这问题的背后却有一个不真确的预设一一约沙法之子约兰登基作犹大王之前,以利亚早已离世了。读者可参看郭克奇的著作(W.Crockett AHarmony ofSamuel-Kings and Chronicles-p.247 )。郭氏指出,以利亚被接升天之时,是北国亚哈的儿子约兰在位期间。因此,以利亚当然可以在八四七年去函约兰,警告他并向他发出审判的信息。因为约兰作犹大王的时间(八四八至八四一年 ),大部份与北国的约兰王统治时期重迭(八五二至八四一年 )。在约兰以先作王的亚哈谢(亦是亚哈的儿子 )统治以色列期间,以利亚仍然很活跃。因为圣经记载了一段与亚哈谢及以利亚有关的事迹,亚哈谢派十人捉拿以利亚,但以利亚祈祷神,神就从天降下火来烧死那些兵士。此事以后,这位年老的先知可能仍在世上生活了四、五年,直至约沙法的不肖子登位,露出他乖辟的性格和恶行。,约兰登位不久 就将几个弟弟杀尽。约兰这种斩革除根的行动 可能是受那嗜杀的妻子亚他利雅「耶洗别之女」教唆。亚他利雅在自己的儿子亚哈谢被耶户杀死后 便将亚哈谢家的其余生还者歼灭 时为主前八四一年。 )

无可否认,以利亚被接升天的记录见于,而约兰作犹大王的记载,却迟至才出现。但我们应该留意,列王纪上下的作者通常会以某些主要先知(如以利亚及以利沙 )的生平为主线,以记载各个王帝的统治。列王纪作者记载以利亚的功绩,便沿着这个方向预先记载了以利亚升天的经过,而没有待记载这事真正发生的年份时才重题以利亚。以利亚升天的日子,与其弟子以利沙向他求灵感之时日极接近。在亚哈统治期间,以利亚首先呼召以利沙作为弟子,将外衣披在以利沙身上作为一个象征行动,在此之前不久,以利亚在迦密山上与假先知对抗。

稍后,已接近以利亚在世上工作的尾声了,当时是亚哈之子约兰在位期间(八五二至八四一年 )。走笔至此,列王纪的作者认为记载的主题应是先知的继承问题。于是,列王纪作者便先行记述以利亚离世的情况(以利沙拾起以利亚遗下的外衣 并获得感动以利亚的灵加倍感动 );然后才在第三章重新开始记载以色列及犹大历朝的事迹。列王纪作者认为这样的编排比较合理。圣经作者对某事情的预期记述(即将后期发生的事迹置于前期的记述中 ),有另一个例子:记载西拿基立被刺身亡的事迹,此事发生于主前六八一年,在希西家于七一四年得病之后。

至于本篇问题的讨论中心所在一一历代志下所记以利亚去函予约兰这事,作者没有明说出以利亚究竟在约沙法之子约兰登位之前抑或之后离世,因此,这段经文没有明显的时间误置的问题。以利亚极可能于八四七年写成达予约兰的信件,并在同年交在约兰手上,此后不久,以利亚就被火车及火马接去了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乃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使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像亚哈家一样,又杀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诸兄弟。」

】「故此,耶和华降大灾与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儿女,并你一切所有的。」

与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战争成就了这一预言。即,正如预言所说,除了他最小的儿子约哈斯之外,全部战死(17节 22:1),而且王宫里所有的财宝和他的妻子全部被掳掠一空(17节 )。

――《圣经精读本》

●与你的「百姓」:SH 5971,「百姓」、「同胞」、「亲属」、「家族」。

●「所有的」:SH 7399,「财产」、「物品」。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由于 21:14 是神的惩罚,因此那个「百姓」

,比较可能应该解释为「亲属」。因为后面几项都是跟约兰家相关的或约兰拥有的。

】「你的肠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肠子坠落下来。’”」

约兰的病】一个看法认为约兰「肠子的病」是慢性变形虫痢疾。此外,又有人更具体地提出这疾病导致直肠严重脱垂。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以后,耶和华激动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实的阿拉伯人来攻击约兰。」

“古实”。参看的脚注。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激动」: 「兴起....的心」。

◎「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在 17:11 臣服于约沙法王。「古实」在 14:9 是亚撒王的手下败将,但这些人却可以成功袭击约兰。

◎ 21:16-17 的事件,可能是因为约兰杀了位于犹大堡垒城中的兄弟,导致这些主要位于西面与南面的城失去了领袖,因此当外敌来袭时,无力抵挡。因此约兰的儿女与财货都丧失。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攻击】

本段所述的攻击大概是犹大众所周知的仇敌,从西(非利士 )南(亚拉伯 )两面发动的一连串突击。按照经文的上文下理,可以假定这些突击,是犹大因以东背叛变得衰弱的结果。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约兰的结局:他因离弃神,遭遇自然悲惨,先有外族入侵,继罹绝症,甚至死后景况凄凉。这些都应验了先知的预言。

――《串珠圣经注释》

】「他们上来攻击犹大,侵入境内,掳掠了王宫里所有的财货和他的妻子、儿女,除了他小儿子约哈斯(又名亚哈谢 )之外,没有留下一个儿子。」

所有的财货。可能指对耶路撒冷的洗劫,但不一定。国王可能落到了绝望的境地,只好支付大笔的赎金,包括宫庭的财宝让侵略者离开。王室的一些成员可能在首都外面遭到突袭而被俘

约哈斯。又叫亚哈谢。有一处叫亚撒利雅。约哈斯和亚哈谢实际上是同名,构成的字符是一样的,一个把神的名字放在前面(Jeho-Ahaz ),一个放在后面(Ahaz-iah )。

――《SDA圣经注释》

“妻子”原文为多数。古实人掳去并杀害的只是约兰王一部分住在耶城之外其他坚固城中的妃嫔。以色列王亚哈谢时代,约兰的王后亚他利雅仍在犹大专政,住在耶城,故未受其害。

――《启导本圣经注释》

「王宫...... 财货」:据22:1显示,耶京未受敌军蹂躏;这里是指从政治角度来说,国民的资财也属于王所有。

――《串珠圣经注释》

●「约哈斯」:字义是「耶和华已夺取」。

●「亚哈谢」:字义是「耶和华掌握」、「耶和华拥有」。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这些事以后,耶和华使约兰的肠子患不能医治的病。」

约兰所患何病,圣经未说明。从描写的症状看,可能是腹泻顽疾,也可能是肠胃溃疡,以致脱肛。

――《启导本圣经注释》

不能医治的病: 可能是非常痛苦的疾病(肠胃腐烂的疾病 )或慢性腹泻之类的病。

――《圣经精读本》

「他患此病缠绵日久,过了二年,肠子坠落下来,病重而死。他

「为他烧甚么物件」:百姓通常为逝世的王焚烧香料、对象等,以表纪念。

――《串珠圣经注释》
●「二年」:原文应该是「两天SH 3117」。

为他烧对象】

他们拒绝为约兰执行的,是颇具规模的殡仪。这些仪式包括为他烧香,举国哀悼,并在家冢安葬。焚烧对象与火葬无关,也不是为了掩饰病者尸体的气味。而是为了炫耀君王的财富。亚述以之为驱邪仪式,在君王的葬礼中十分常用。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没有为他烧什么对象”。他没有得到习俗上的这种尊荣。参看。他甚至不被安葬在列王的坟墓里。

――《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有关约兰寿终的结语:他政绩甚差。不获百姓爱戴。

――《串珠圣经注释》

】「约兰登基的时候年三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无人思慕,众人葬他在大卫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坟墓里。」

无人思慕。他作恶多端,没有行什么善。他的离去百姓不感到难过。

不在列王的坟墓里。耻辱的象征。――《SDA圣经注释》

看2节注。

――《启导本圣经注释》

无人思慕: 约兰死后百姓既没有为他烧香(19节 ),也没有哀念。而且他的尸体没有葬在‘列王的坟墓里’。可见他生前的恶行引起了公愤。除了约兰之外,约阿施和乌西雅也因生前的恶行而没有葬在列王的坟墓里(24:25,26:23)。恶人的墓和义人的墓分开,意味着人死后,义人的灵魂和恶人的灵魂也将永远分开。即到了末日,义人复活得生,恶人复活定罪

――《圣经精读本》

●「思慕」:SH 2532,「渴望」、「喜爱之物」。

―― 蔡哲民等《历代志上研经资料》

列王的坟墓】

犹大列王都是葬在大卫城内,即汲沦、欣嫩、泰路平三谷所围绕的小山脊。(除了几个显著的例子之外 )从罗波安到亚哈斯列王都是安葬于此。稍后的君王若非葬在「乌撒的园」内(玛拿西和亚们 ),就是葬在自己的坟中(约西亚 )。至于希西家和约西亚以后的诸王,圣经则没有明言其安葬之处。大卫城内王陵的位置未能肯定。新王国时代(约主前1550~1050年 )很多埃及君王都是各自葬在帝王谷(Valley of the Kings )的陵墓中。亚述君王则显然没有共同的陵墓。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21章 )】

1试把本章中约兰所犯的罪一一辨认出来。神怎样对待他?为什么?大卫家得以存活(17 ),应归功于什么呢?

2你认为人犯罪后是否只需求神赦免,便了无痕迹?约沙法所犯的一个错误(18:1),对约兰的一生有什么影响?

3约兰虽是约沙法的儿子,却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你或许在基督徒的家中长大,或从小参加主日学,但你有没有寻求神、认识神?

4按以利亚看来,约兰跟随了坏榜样行事,自己也成了他人的坏榜样。今天,你是学效什么榜样?你又成了怎么的榜样?

5试分析以利亚的信,找出神的属性和心意。

──《串珠圣经注释》

例证

面对这一页历史,对我选择配偶有何鉴戒?】

犹大的新王约兰娶了亚她利雅为妻,就是以色列昏君亚哈之女,后来作了犹大下任君王亚哈谢的母亲(22:2)。她的母亲耶洗别是以色列有史以来最邪恶的女人。约兰娶妻使犹大倾覆,因为亚她利雅将母亲的恶道带到犹大,使犹大忘记神,转去敬拜巴力(22:3)。

――《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和华的忿怒】

「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

我们接受一个人,与他交往,同时也接受了他所带来的一切。约沙法给长子约兰娶亚哈的女儿为妻,她带来的妆奁中,包括影响她信仰的异教文化;那影响了她的丈夫,进而影响了犹大全国。约沙法虽然将坚城金银赐给了他其他的儿子们,但坚城不能防卫内部的凶杀,金银不能买赎他们的性命,都倒在了约兰凶残的刀下。婚姻上一步错误的决定,真是百年莫赎!
圣经记着说:约兰“行以色列诸王的道,与亚哈家一样,因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错误的决定,会带来悔恨;婚姻的错误,是悔不能改,不仅要受神的刑罚,并且给家庭种下恶因。不信神的恶妇进了家门,咒诅也随之而来。她在枕边给丈夫的,该是甚么样的建议,在家中给儿女的,是甚么样的教养,到了时候,都要显明出来。
约兰背叛神,本来从大卫时代就属以色列的以东,也在强盛的时候,“从颈项上挣脱他的轭”自己立王,正如以撒因信祝福时所说的话。在宗教方面,他不但自己背叛神,他也在犹大地的诸山上,筑造祭拜外邦偶像的丘坛,引导百姓行邪淫,陷于罪恶败坏。神藉先知以利亚警告他,犯罪必然有苦果,家国都将受害:“耶和华降大灾与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儿女,并你一切所有的。”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路上,摩押王巴勒,用重价远道雇来术士巴兰,不能咒诅加害以色列;巴兰却设下诡计,叫米甸妇女引诱以色列人拜巴力毗珥,得罪耶和华,以至受神咒诅,遭受瘟疫死亡。因为圣洁忌邪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约兰的王后给他家和犹大国,所加的危害,也正是这样。
祭司耶何耶大,身经亲阅这段悲哀的历史,感创深痛巨,所以在他辅政的期间,看着幼王约阿施长大,不愿再蹈覆辙;对约阿施的婚姻,特别加以留意:“耶何耶大为〔约阿施〕娶了两个妻,并且生而养女”。其中一个“名叫约耶但,是耶路撒冷人”,是亚玛谢的生母。
基督徒的婚姻,首要在敬畏神,不应以世人门阀,美貌,才智为标准。贤慧的妻是耶和华的恩惠。为了世上短暂的利益,所结成的婚姻,总不会有永久的幸福。

── 于中旻《历代志下笺记》

神对大卫家的应许,在往后犹大多灾多难的岁月中,是怎样实现的呢?】

神应许大卫的后裔,他的国位会历久不衰。在他们国家灭亡,人民被掳以后,这个应许怎样实现呢?神的应许有两个部分:(1 )按表面意义说:只要犹大仍有实际的王位,大卫的后裔就会坐在其上;不过,这部分的应许系于君王对神的顺服。人不顺服,神就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对大卫后裔之应许。(2 )按灵意来说,这个应许在大卫的后裔──主耶稣再来的时候,就会完全应验了,祂要坐在大卫的宝座上,直到永远。

――《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兰的罪行带来严厉的审判,神公义的原则始终没有改变……】

约兰王朝的特色是犯罪与残忍。他娶拜偶像的妇人,杀害六个兄弟,容许人拜偶像。但他没有阵亡,也未遭叛逆者杀死,却死于肠子坠落的痛苦疾病(21:18-19)。神对罪的处罚,不一定是戏剧性的实时报应。但是如果我们不理会神的律法,终会尝到罪的后果。

――《灵修版圣经注释》

「立拿人也背叛了。」】

犹大王若保持效忠于神的那种信心,必能使列国归于他们手下。但是他们若违背神,那些国家就反叛了。神的权势不被尊重,他们就失去权力;因为神是权能的,一切权势必来自真神。

在我们的情绪生活,不能让烦躁反叛,因为这会影响我们的奉献,也阻止我们亲近神。

在我们的家庭生活,要保持完全的和谐。教养儿女有顺从的心。父母的权威必须尊重。家庭的背叛表明对神缺少忠诚。

在我们的心灵生活,要与神有好的相交,以致神的能力灌注进来,一切肉体的营垒必须被推翻。神的灵使祂的仆人充满能力,这正如百夫长对主所说的话,他有权可支配手下的人,但他先得着上面的能力。

要将你自己奉献给主,绝对顺服祂,以信心从祂领受生命的能力与恩惠。你要以自己成为导管,使主的生命流注在别人身上。这样别人就在你的管理之下,而领受能力,我们的立拿人无法反叛,除非我们离弃列祖的神。

──迈尔《珍贵的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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