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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是指神会悦纳他们的献祭。
无心之失和有意犯罪结果相去甚远;我对神的态度?
神乐意赦免无心而误犯过错之人,只要尽快承认错误,改正过来就可以了;但是藐视神,存心犯罪之人,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人存心犯罪,是出于对神态度不当。孩子不顺服父母,自然引起家长的严责。
安息日捡柴要被治死?何故?
将在安息日出去捡柴的人用石头打死,是很严厉的处罚,原因是这种行动是明知故犯,抗拒神安息日不得工作的律法。
有甚么印记能提醒我行事为人要遵主为大呢?怎样克制私欲?
神叫以色列人佩带这繸子,是要他们警醒,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乃要寻求耶和华。敬拜偶像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一心指望从假神获得幸运、亨通、长寿以及争战的胜利,同时也要求权力与威望。敬拜真神则完全相反,基督徒必须舍己,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指望神来服事我们,乃是我们要事奉祂,不图任何报答。我们事奉神,因祂是配受尊崇的。
经文:
37耶和华对摩西说:38「你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他们世世代代要在衣服边上缝䍁子,并在边上的䍁子钉一条蓝色带子。39你们要佩带这䍁子,好叫你们看见它就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内心和眼目的情欲而跟着行淫。40这样,你们就必记得并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归你们的神。」
民数记十五章后半讲到一个明知故犯的例证,也讲到防患于未来的规定。这些规定不限于一时一地,而是后世都当遵从。
1) 明知故犯,安息日捡柴(32-36节):十诫第四诫「守安息日」;,是以色列民守约的记号,违反这诫命者当处死。关键问题是,在安息日捡柴算不算违反律法,因为神的旨意「还没有指明」。出埃及记说到禁止以色列人在安息日捡拾吗哪,由此推论在安息日出去捡柴也是不可以的。再者律法规定安息日不可生火,而捡柴的目的就是要生火,因此也不容许人在安息日捡柴。这人在安息日「明知故犯」,只得按律法把他处死。
2) 防患未然,衣服钉䍁子(37-40节):这个特别的律法规定,以色列民要在上衣底边四角各加上一根䍁子,如同钉在门框上的经文盒(mǝzûzôt)和系在手臂上的经文匣(tǝpillîn)一样,经常提醒神的子民,遵行神的律法;。圣经未说明䍁子的颜色,但说要在这䍁子上钉一根蓝色的带子,类似用来把金牌系在大祭司冠冕上的蓝色细绳,提醒所有以色列民都有大祭司的身份与尊严,是「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的一分子。申命记更禁止以色列民在一块田里播两样不同的种籽,不得用牛驴同耕,不得穿混纺的衣料,这些虽然会带来生活中的不便与损失,但是保守以色列民不随同外人的习俗,单单过一个分别为圣,合神心意的生活。
本章律法最后以十诫的前言来结束:「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41节;参
思想:持守圣约,过一个分别为圣,合神旨意的生活,乃是圣经律法的目的。您愿意为主忍受生活中的一些不便,单单过一个合主心意,讨主喜悦的生活吗?
经文:
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3你们要从牛群羊群中取牲畜献给耶和华为火祭,无论是燔祭或祭物,为要还所许特别的愿或甘心祭,或节期的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祭,4那献供物的要将十分之一伊法细面和四分之一欣油调和作素祭,献给耶和华。」
前一章结尾讲到以色列民因为悖逆神,在何珥玛遭到败绩。民数记十五章却话锋一转,讲到以色列民进入应许之地以后,当有的作为。其中1-31节像是利未记一至五章的浓缩版,且假定读者已熟悉那些规定,在此只是加以补充。可分为三段:
1) 献牛羊作燔祭与平安祭(1-16节):有三点特别注明:(1) 过往「火祭」作为原文iššeh的翻译是由于字形与「火」的希伯来文ēš相似。但是近年学者则以为,这个词很可能与乌加列文有关,意思是「礼物」。(2)不论献燔祭或平安祭,都要与油、浇酒祭及细面一起献上,作为「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即礼物)」(10、13、14节)。(3)不论本地人或寄居者规定相同。「本地人」是指以后出生在应许之地的以色列人,而寄居者则指生活在他们中间,认同以色列信仰的外族人。
2) 献谷物作素祭(17-21节):要把初熟的麦子献给耶和华作「举祭」,这也是祭司和利未人的合法收入。以上这些规定间接保证以色列民必定得着应许之地,开始农牧的生活。这些都是自愿献的祭,是百姓敬拜神的时候当献的礼物,表明与神之间良好的关系。但是以下的规定,则是被迫献的祭,为要修补与神之间破裂的关系,也是神给犯罪者开的恩典之门。
3) 献赎罪祭的规定(22-31节):「无心之过」(bišgāgâ)是指非故意、不小心犯错。若是全国的罪,要由祭司代表全体百姓献上赎罪祭,以色列全会众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就必蒙赦免。若是个人的罪,则由祭司协助个人献赎罪祭,不论以色列人或寄居者都是同样条例。但若是明知故犯则要受罚,这是指「故意犯罪」,原文是「以高傲的手段行事」(ta‘ăśeh bǝyad rāmâ),则没有赎罪祭给他们,不论以色列人或寄居者都是同样。
思想:不信的以色列人不得进迦南地,反倒他们口中会被吞灭的「妇孺」却要进去得地为业。这律法说明神的应许不会撤回,但是给那些配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