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撒列用金合欢木做一个柜子,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2里里外外包上纯金,四围镶上金边。3他又铸了四个金环,安在柜子的四脚上;这边两个环,那边两个环。4他用金合欢木做了两根杠,包上金子,5又把杠穿过柜旁的环,以便抬柜。6他用纯金做了一个柜盖,长二肘半,宽一肘半,7他造两个用金子锤出的基路伯,从柜盖的两端锤出它们。8这端一个基路伯,那端一个基路伯;从柜盖的两端锤出两个基路伯。9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张开,用翅膀遮住柜盖,脸彼此相对;基路伯的脸朝向柜盖。10他用金合欢木做了一张供桌,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11把它包上纯金,四围镶上金边。12供桌的四围各做了一掌宽的边缘,边缘镶上金边。13他又铸了四个金环,把环安在四个桌脚的四角上。14环靠近边缘,以便穿杠抬供桌。15他用金合欢木做了两根杠,包上金子,用来抬供桌。16他又用纯金做了桌上的器具,就是盘、碟,以及浇酒祭的杯和壶。
17他造一座用纯金锤出的灯台;灯台的座、干、杯、花萼和花瓣,都和灯台接连一块。18灯台两旁伸出六根枝子:这边三根,那边三根。19这边的枝子上有三个杯,形状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边的枝子上也有三个杯,形状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从灯台伸出来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20灯台本身有四个杯,形状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21灯台的第一对枝子下面有花萼,灯台的第二对枝子下面有花萼,灯台的第三对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灯台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22花萼和枝子都和灯台接连一块,全是从一块纯金锤出来的。23他用纯金做灯台的七盏灯,以及灯剪和灯盘。24他用一他连得的纯金做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
25他用金合欢木做香坛,长一肘,宽一肘,这坛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坛的四个翘角与坛接连一块。26他把坛的上面与坛的四围,以及坛的四个翘角包上纯金,又在坛的四围镶上金边。27他在坛的两个对侧,金边下面做了两个金环,用来穿杠抬坛。28他又用金合欢木做杠,包上金子。
29他按配制香料的方法制成圣膏油和芬芳的纯香。
关于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
2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对妻子要尽本分;妻子对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张的权柄,权柄在丈夫;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张的权柄,权柄在妻子。5夫妻不可忽略对方的需求,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在两相情愿下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而引诱你们。6我说这话是出于容忍,不是命令。7我愿众人像我一样;但是各人都有来自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8我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他们若能维持独身像我一样就好。9但他们若不能自制,就应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为妙。
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复和;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我对其余的人说—是我,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离弃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一起生活,她就不可离弃丈夫。14因为不信的丈夫会因着妻子成了圣洁;不信的妻子也会因着丈夫☛“丈夫”:原文直译“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了,但现在他们是圣洁的。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开,就由他离开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你们原是要你们和睦。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无论如何,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恩赐和神所召各人的情况生活。我在各教会里都是这样规定的。18有人受割礼后才蒙召,他就不必除去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前蒙召,他就不必受割礼。19受割礼算不了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了什么,只要谨守神的诫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要守住这身份。21你是作奴隶时蒙召的吗?不要介意;若能获得自由,就争取自由更好。22因为,蒙主呼召的奴仆是主所释放的人;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仆。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25关于未婚女子,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作为一个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26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安于现状。27你已经有了妻子,就不要求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28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未婚女子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会遭受肉身上的苦难,我宁愿你们免受这苦难。
29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一样;30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乐的,不像在快乐;购买的,像一无所得;31享受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这世界;因为这世界的局面将要过去了。
32我愿你们一无挂虑。没有结婚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令主喜悦;33结了婚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让妻子喜悦,34于是,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为主的事挂虑,为要身体和心灵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让丈夫喜悦。35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对主忠诚。
36若有人认为自己待他的女儿☛“女儿”或译“未婚妻”。不合宜,女儿也过了适婚年龄☛“女儿…适婚年龄”或译“女儿也过了年龄,应该结婚”;又或译“对未婚妻有强烈的欲望”。,他可以随意处理,不算有罪,让两人结婚就是了。37倘若有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不让女儿结婚☛“不让女儿结婚”或译“不跟未婚妻结婚”。,这样做也好。38这样看来,让自己的女儿结婚☛“让…结婚”或译“跟自己的未婚妻结婚”。固然是好,不让她结婚更好。
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长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随意再嫁,只是要嫁给主里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见,她若能守节就更有福气。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灵的感动。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2裏裏外外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3他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4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5又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6他用純金做了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7他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8這端一個基路伯,那端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9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10他用金合歡木做了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11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12供桌的四圍各做了一掌寬的邊緣,邊緣鑲上金邊。13他又鑄了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14環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15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16他又用純金做了桌上的器具,就是盤、碟,以及澆酒祭的杯和壺。
17他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和燈臺接連一塊。18燈臺兩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19這邊的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的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20燈臺本身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21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22花萼和枝子都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23他用純金做燈臺的七盞燈,以及燈剪和燈盤。24他用一他連得的純金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
25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26他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27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28他又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29他按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聖膏油和芬芳的純香。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2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丈夫;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妻子。5夫妻不可忽略對方的需求,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在兩相情願下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你們。6我說這話是出於容忍,不是命令。7我願眾人像我一樣;但是各人都有來自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8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他們若能維持獨身像我一樣就好。9但他們若不能自制,就應該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結婚為妙。
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復和;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我對其餘的人說—是我,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離棄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一起生活,她就不可離棄丈夫。14因為不信的丈夫會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不信的妻子也會因著丈夫☛「丈夫」:原文直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就由他離開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無論如何,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神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我在各教會裏都是這樣規定的。18有人受割禮後才蒙召,他就不必除去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前蒙召,他就不必受割禮。19受割禮算不了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了甚麼,只要謹守神的誡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要守住這身份。21你是作奴隸時蒙召的嗎?不要介意;若能獲得自由,就爭取自由更好。22因為,蒙主呼召的奴僕是主所釋放的人;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僕。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
25關於未婚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安於現狀。27你已經有了妻子,就不要求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28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未婚女子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
29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一樣;30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樂的,不像在快樂;購買的,像一無所得;31享受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這世界;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
32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33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34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
36若有人認為自己待他的女兒☛「女兒」或譯「未婚妻」。不合宜,女兒也過了適婚年齡☛「女兒…適婚年齡」或譯「女兒也過了年齡,應該結婚」;又或譯「對未婚妻有強烈的慾望」。,他可以隨意處理,不算有罪,讓兩人結婚就是了。37倘若有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不讓女兒結婚☛「不讓女兒結婚」或譯「不跟未婚妻結婚」。,這樣做也好。38這樣看來,讓自己的女兒結婚☛「讓…結婚」或譯「跟自己的未婚妻結婚」。固然是好,不讓她結婚更好。
39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長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能守節就更有福氣。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靈的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