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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祂所说的给撒拉成就。」
2 「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3 「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4 「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5 「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
6 「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
7 「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婴孩”呢?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8 「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
9 「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10 「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上图:主前19世纪的苏美尔文里皮特·伊什塔法典(Code of Lipit-Ishtar),由美索不达米亚古城伊辛(Isin)的国王里皮特·伊什塔(Lipit-Ishtar,主前1870-1860年在位)颁布。其中第25条规定,如果主人给女奴自由,女奴为主人生的孩子就不可与主人妻子所生的孩子分享财产。
11 「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
12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13 「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
14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15 「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
16 「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
17 「神听见童子的声音;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
18 「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
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
20 「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21 「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上图:夏甲和以实玛利行踪:1、夏甲怀孕后被撒拉苦待,出走后在旷野遇见神的使者,蒙神祝福,就回至亚伯兰的家中不久之后就生了以实玛利(创十六);2、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在别是巴旷野蒙神祝福后,去到巴兰旷野成长(创二十一14-21)。
22 「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23 「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我怎样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
24 「亚伯拉罕说:『我情愿起誓。』」
25 「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
26 「亚比米勒说:『谁做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今日我才听见了。』」
27 「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约。」
28 「亚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
29 「亚比米勒问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什么意思呢?』」
30 「他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
31 「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上图:20世纪中期亚伯拉罕井的照片,现在位于别是巴遗址的庭院内。亚伯拉罕井直径3米,深26米,井口的石头可能是拜占庭时代的,已经被井绳磨出了许多很深的痕迹。
32 「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33 「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垂丝柳树,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
上图:一位贝都因游牧民族的女孩正从柽柳树上收集树叶喂山羊。
上图:别是巴遗址的柽柳树。
34 「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成就’(Ⅰ ):一个儿子(二十一1) 这是一个艺术手段最高的故事。但是这并不是说它是一个津津乐道,或只是一个好的故事。事实上两者都不是。它开始时是笑,但是很快它便进到流泪阶段;而它的结尾,却是以神方面似乎迟来的怜悯,去减轻那难以忍受的悲伤。当撒拉安全产下一个男孩的时候,亚伯拉罕和她都很高兴。亚伯拉罕现在活到他的百年高寿。当以撒生下第八天,给他行了割礼,一如后来希伯来人的习俗。这可能暗示是他创立这习俗的。撒拉综述他们的快乐的话是:‘神使我喜笑。’这是这婴孩名字的另一个意义。这些字句富有意义,因为她与亚伯拉罕二人必然想及以前他们两次发笑(十七17 ,十八12) 。同时他们现在必然承认一个神迹发生了。因此这个笑也可以视为神的笑。这种安适历时颇久,因为笑者直至孩子断了奶才让路给哭:而断奶在古代的东方,比今日通常的时间迟得多。依据玛喀比书下七章二十七节 记载,在基督降世时,母亲乳养孩子通常是三年。在这里我们或许要假设类似的时间。为庆祝以撒断奶举行一个大宴会,而在那宴会上,撒拉看见以实玛利,他如今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了(十七25) ,他与她自己的孩子玩耍,而她潜在的嫉妒与愤懑此时便暴露出来了。在这里我们看到,就是神行神给她晚年一个儿子,仍然不能把她心灵里的苦毒除去,她要求把以实玛利和他的母亲都驱逐出去:‘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二 )这是个凶残的举动,更不能原谅的是她第二次采取这样的行动。不过,在这事上,亚伯拉罕并未懦怯不前,却是维护了她的权威。他显然原先已经定他的两个儿子分受他的产业(十六1) ,因为他有这权利。同样明显的是由于在他笑的时候(十七15) ,神曾回答他,从回答中他应知道神虽偏爱以撒,但并未拒绝以实玛利。因此他当然不应作妻子所求的事。但是正在此时,神干预了,而且告诉他这正是他必须作的事。应许的应验只经由以撒一人,虽然作为他的儿子,以实玛利也将有伟大的前途,但此刻他却是被拒在外。亚伯拉罕企图以最好的动机构想应许的实现,竟因神性的干预而告吹了;这种干预在圣经其他部分是很少有的。亚伯拉罕只好顺从,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给夏甲饼和水,便打发她和以实玛利出去进到沙漠中。接下来的是‘泪’。而奇怪的乃是以实玛利的泪。不可避免的印象是,在故事的这一部分,以实玛利依然是一个幼小的孩子。他被亚伯拉罕‘放’在夏甲的肩上带走。在粮食用尽的绝望中,他的母亲才把他放下来撒在树下。稍后,神告诉她‘起来,把孩子抱在怀中’。对一个年在十六岁左右的青年,要这样作不是容易的事。但是也许说故事的人为使这事件更感动人,就像他以前或以后的说故事者一样,为求效果之故而喜欢加上夸大的形容。神听闻那孩子的哭声,便指引夏甲到一口水井去重复祂在庇耳拉海莱的应许,(十六10) 说祂将‘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故事以给我们一点关于未来要发生的事的资料作结束。那些数据就是:神保佑他,以实玛利要在旷野长成,并成为一个弓箭手,以及他母亲将为他从她的祖国埃及娶了一个妻子。在故事末了,描述了神的关怀,并且缓和祂较早时的判决,但是很难说是撒消了。(三 )就人的看法,亚伯拉罕与撒拉及夏甲的关系,比他与罗得的关系更糟,终归以不幸结束。一个无辜的女人和她的儿子,从亚伯拉罕的营幕中被逐出去,那地方他们已经住了许多年,甚至以撒生下来以后,他们仍然被告知他将会视同亚伯拉罕的正式儿子一般。故事中没有提过以实玛利凌驾小以撒之上。那时的情景倒是一个较大的男孩与一个较小的男孩玩耍,给他帮忙。而且,如今撒拉已有了自己的孩子,夏甲也不可能对她耀武扬威了。就人的层面说,似乎他们之突然被逐,乃是由于一个老妇人,心中既无饶恕或慈悲,更有无法缓和的嫉妒。在这层面上,亚伯罕的行为也是不可原谅的。他虽想保护,但是他顺服神──看他多清高啊!是的,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说,人类的悲苦多么深重呀!然而这正是故事的要义所在。亚伯拉罕确曾顺服神,而他之顺服祂,乃是因为他相信这是神的旨意。这是信心对他的严格要求。说故事的人当然以为他是对的。在他最后的话中,说以实玛利娶了一个埃及女子,可能含有成见;但是亚伯拉罕自己既然娶了一个埃及妇人为妻,这点便无可非议了。相反,故事中暗示,依不偏不倚的看法,应该得到同情的,是夏甲和她儿子方面。说故事的人在这里的技巧是相当惊人的。他用这种着重强调把这事件从人的解释和看法中移去,转到神身上。在我们人类的判断上,夏甲与以实玛利并不应遭这命运。说故事的人同意,但是他坚持这是神的旨意。就像神迹一样,完全是不配有的,祂在犹豫不定的亚伯拉罕和性情不良的妻子的生活上表现出来。在本章我们无法责备作者的成见。成见清楚地是在于神的旨意。圣经上用这些字句表明恩典。恩典(二十一1) (续 ) 圣经一致的信息,乃是神恩典的工作,不只是令人惊奇的,却也是使人心烦意乱的(Perturbing ),出乎我们理解力之外的。我们绝对不能期望用理性的方法去解释,而终归我们就只好接受。但是有些事情可以解说,使它们的内容可以用我们的思想方法去接受。这类事情,很大一部分都可以用以撒的诞生,或创世记中引述的众多故事,加以解释。首先 ,一个基督徒的观念中,他绝对相信恩典,相信人类最温柔和最可爱的,就是耶稣自己。是祂说:‘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太二十16) ;也是祂说的:‘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撒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撒下一个’(路十七34) 。对此正如对神学上其他的大问题一样,试图以‘基督教的’新约,对抗‘犹太教的’旧约,便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有时我们对于人类的行为或‘伦理’可以这样办,但是神学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第二 ,这里我们回到创世记来──接受恩典的人有理由欢欣快乐,却绝对没有夸耀的理由。他们人人都知道他们的情形,正如亚伯拉罕与撒拉一样,这两人差不多从始至终都抵制神,推辞神,直至最后一刻才相信祂实实在在可以在他们的生命中行一个神迹。第三 ,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好像被拒在局外,因此发出抱恕,便是向神夺取祂的特权,而把祂的行为放在我们的判断滑尺标准上。该隐不能忍受神偏爱亚伯的祭物时,为自己所作的便是如此(四3) 。当亚伯拉罕对于撒拉的不良建议‘忧愁’时,他为夏甲和以实玛利所作的便是如此。我们倾向于根据他后来的作法推断,他应受此报;或者据此想来,夏甲和以实玛利不应受此命运。但是没有想到对于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没有资格决定。第四 ,作为一个‘局外’人,幸灾乐祸是不对的,也是很难原谅的。在创世记二十一章的作者因其对夏甲的同情,便清楚说明此事。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二十一节 以下,对于夏甲‘生子为奴’与犹太律法记载的生子为自主的之间作了比较,小心不要把在这里的意思弄胡涂了。他认为撒拉的不容忍是对的。这与本章作者的主张差不多正好相反。在一个例外的情形中,人类的复仇刚巧与神性的旨意相符,并不能作为根据使我们的偏见与那旨意相混淆。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中,神的百姓所愿望的,与神的旨意可能相差很远的。第五 ,那些‘局外’人并未为神所撒弃。如果人类的骄傲与邪恶像在巴别和在所多玛、蛾摩拉那样做得过火的的话,祂可能要采取报应的行动。但是在大多情况下,祂的恩典遮荫被排拒在祂的恩典以外的人。当该隐高傲地从神面前溜走的时候,神在他额上作了一个保护的记号;当夏甲和以实玛利在旷野中流浪哭泣的时候,神的慈悲临到他们,提供保护给他们。第六 ,那些‘局内’人,如果他们任意选择的话,他们可以随意逃避神的恩典,而使自己置身其外。撒拉似乎未这样行;但是罗得虽然得了救,他却这样行;而罗得的妻子则属于如此行者。第七 ,或许最重要的,我们人人要掌握的,就是:那些被神恩典拣选出来,并非为了他们自己的缘故,而是为了全人类。这就是十九章,亚伯拉罕在代求中所学到的主要功课;也是保罗在罗九至十一章伟大信息的要点。我们担心的是有人以为在创世记,以色列的蒙拣选,便是以实玛利的被排斥之意;保罗在罗马书试图解释为甚么教会被拣选,转而把以色列排斥在外。在这两处经文,答案都是拣选乃为服事,而不是为特权。以色列道先被拣选,而后来却被神撒下,好叫外邦人能以认识祂。以色列为前车之鉴,教会如今不能采取排外的行动,她要给神全体有罪的儿女,不论任何种族──当然也包括以色列本身在内──都有地位。‘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么?’(罗十一15) 。有一天那些‘局外’人一定找到办法进到‘局内’去,否则神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归根结底,对地上万族的‘祝福’,远比谁先被拣选为重要;后者不过是‘祝福’所赖以实现的手段。我知道所列举的这七点,甚至并未开始解决神的恩典问题。例如,在神的起统治作用的旨意,与人类的自由意志之间,仍然有无法解决的矛盾存在。但是合起来它们可能使我们走近一点,去了解神对人类之救法。如果我们一定要‘知道’更多,我只能谦恭地注视十字架。在那里,我们所能想到的一切冲突最为显著,但是就在耶稣基督身上,神与人类神秘地联合起来──祂同时是神又是人,祂从两边经历过这一切矛盾──而我们的信心告诉我们,祂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成就’(Ⅱ ):赐福(二十一22) 在以撒诞生的场景,与第二十二章著名的献祭场景之间,布置的这些简朴的小段落,在某种意义上,把那围绕亚伯拉罕的历史高潮的紧张气氛缓和下来。从另一意义上讲,这件事本身在那高潮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是很重要的。正如以撒诞生的故事,与十二章一至三节 第二次的应许论及子孙的关系;和下面二十三章要讲到的买田的故事,与第一次论及土地的应许一样,这篇短短的报导,可以视为给亚伯拉罕应许的最后应验之预尝──他和他的后裔将使地上万族‘得福’。说故事的人好像怕他的希伯来听众未能明白以实玛利被驱逐这一点,故一字一句的用心说出他对于‘祝福’真义的看法。(一 )本段还包含创世记所喜爱用的地名和神名的解释;藉着族长们引进一个地名和神的另一个名称。在犹大南地的别是巴,在当时显然是在基拉耳的势力范围之内。照这故事,它是在王的仆人干涉亚伯拉罕霸占当地一口水井之后,由亚比米勒与亚伯拉罕订立协定而得名。这名字包含两个字,别(beer 作两个音节发音 )的意思是‘井’;而是巴(Sheba )的意思是‘七’(在仪式中所用的母羊羔的数目 )和‘发誓’的意思。我们现时代,不太喜欢像古代希伯来人那样对玩弄词汇印象深刻(参看十六章──神的晓谕──对别是巴名字的注释 )。本段使用的神性名字是El Olam 。我们再一次注意到在十六章十四节 的El Roi (译者注:中文圣经译作‘庇耳拉海莱’的部分 )的El 和十七章一节 的El Shaddai 。这名字的意思是‘永恒的神’;或者,因为永恒并不是希伯来的概念,更正确地应是‘过去和未来的神’。然而,就现在的上下文而论,不是这个古老的特征,而是亚伯拉罕与一个外邦君主之间的友好关系,突现出来,作为故事之主要的兴趣之点。根据创世记在别处所作的,关于巴勒斯坦地区居住的种族之虚伪的评论,则我们可以想象,希伯来听众不会太喜爱这种关系。他们会比较喜爱十九章末了,关于摩押及亚扪起源的记载所暗示的谩;或在本章前半关于以实玛利命运所一直表示的好坏并具的现象。但是此地的信息是爽直的,不但对他们──我们也包括在内──都是不容歪曲的。说故事的人提醒他的听众,基拉耳位在其后被恨恶的非利士人占居的地域,藉以带进这信息:应许之子在‘非利士之地’诞生和断奶,而且亚伯拉罕在那里的时候,与他的外邦邻国及其统治者,都能友好地和睦共处的。他被邀请在那里定居(二十15) ,而且正如这故事最后的话所说的,他还有‘许多日子’在那里随意定居。无疑地,作者必然是把这一段安排在水井之后,当合作迅速地取代了仇恨时,便是作为神的百姓如何与不信者交往──或者我们甚至可以说,与神仇敌交往的可喜情景。不只神古代的百姓,就是祂今天的百姓,也可以从中大得益处。过去教会常常翻到旧约的错误段落──正如我们所已经见到的,在创世记有好几处──去为它自己过份人性的仇恨和成见辩护,却未注意到像这样的一个故事,其后果则是从他们当中抛出太多的撒拉,而并未给任何人以‘祝福’。--《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创世记第二十一章 B以撒与信心的更大考验(二十一~二十六章) 以撒诞生(二十一1~7) 十二章开始的悬案,至此终告结束,而其最后的插曲,更是一个高潮。本段理所当然的语气,以及强调神先前的话……所说的……所说的(1、2),表明在祂掌握中事情会静悄悄地、准确地发生。 6. RSV 译 :神为我造成欢笑;因此这名字虽可意含指责(十八15) ,现在却只表明喜悦之情(参何一4 ,二22 ,耶斯列之名,RV、RSV 小字)。 在这整个事件中,撒拉并不在作白日梦:她有信心(来十一11) ,但她的志趣是家庭和肉身的满足这无疑也是神的安排,因为以撒也有一般小孩的需要;何况不仅他的前途令人喜悦,他本身必定也很可爱。 以实玛利被逐(二十一8~21) 此处的不和,乍看之下似乎很微小(11节),却是基于一个根本的裂痕,随时间的过去必然会显露出来;新约解释,这乃表示属血气与属灵的原不能相和(诗八十三5、6 ;加四29 与上下文)。撒拉尚不明白她所说的有多真实;不过结局显示,神对此次赶逐的态度,与她何等不同在讨论神全权的旨意时,必须将此事实牢记在心。最后(20、21节),这对母子自然的倾向逐渐浮现,更可见分离才是上策。 这故事是十六章的完结篇,当时各人都凭冲动行事,而神召回他们,要他们再在一起生活达十四年或更久(参十七25) 。现在,两个孩子都已出生,且都受了割礼,神的时候已经满足;参十五16 所记,另一次缓慢的时候满足。 9. RSV 的玩耍(暗示撒拉乃是过分嫉妒)译得不准确;这里应译为嘲弄(AV、RV)。这是以以撒之名的动词“笑”的加强语气形成,在此应有恶意,这从本处的上下文及加拉太书四29 (“逼迫”)可以看出。RSV 本身将此字译为“笑话”(十九14) 及“戏弄”(三十九14、17) 。 10. 把这使女……赶出去,加拉太书四30 引用此句话,视为被圣灵感动的命令。撒拉在盛怒之下,眼睛终于打开,看见这冲突的真相及其真正意义。 12.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一语,让人对神的选择不容置疑,也将拣选的事实表明出来,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7~9 所阐释的;而对于亚伯拉罕,亦显明了以撒是无可取代的。在这块砧板上,下一章的锤击已不可避免,而希伯来书十一18、19 显示,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是经由这方法得着成全的。 14 、15.清早的出发,参二十二3 ;似乎可以推论,这是他坚定面对考验的习惯。水的供应,对沙漠地而言,似乎少得可怜,但只能尽他们所能拿的,因为他们必须背着水袋。现代注释学者常将此故事与十七25 的年代分开,而坚持以实玛利也被背着(根据15节撇字的强度,以及重新安排14节下字的顺序,因那里的句子结构很不顺)237 。可是即使不论十七25 ,从这故事也可看出以实玛利已经大得抱不动了(因为以撒断奶的时候,应该将近三岁),而撇字也恰足以形容一个人筋疲力竭的动作,因她当时一方面要扛着东西,一方面又要拉着孩子,朝树荫走去。 16 ~21.夏甲发出了绝望的哭喊(RSV 为避麻烦,根据七十士译本,将她清理出此景之外;参 RSV 小字):事实上,童子的声音引来了帮助,而非她的声音;他的名字在希伯来文的拼法,几乎就是神听见(参十六11) 。这件事生动地描绘出人的苦难与神的恩典:在人方面,供应殆尽,缺乏荫庇,最终绝望;在神方面,井水丰富(一旦彰显出来),有生命与昌盛的应许,又有神的同在(20节)。
237 但 Speiser 明白,这一点将引起新的困难。
与亚比米勒立约(二十一22~34) 此事发生于离基拉耳约贰一十五哩之处(参二十1 的注释),那地方很容易因牧区产生争执。这事件反映出亚伯拉罕所接受的生活,包含多少不安定与试炼;但别是巴成为他和以撒的主要根据地,这城位于应许之地的南方尖端。而雅各所熟悉的土地,则在此地的北方与中部。 此处与二十章成对比,亚伯拉罕发现,神正如祂所应许的,是他的盾牌(22节),并且他也证实了坦诚(25节)与明确(30节)的可贵。 22. 因为亚比米勒和非各在二十六1、26 再度出现,与以撒的交涉又大致雷同,常有人认为,这两则故事只是同一事件。但参看25节的注释,,,及二十六26 的注释。 神与你同在:这个事实后来在以撒(二十六28) 、雅各(三十27) 、约瑟(三十九3) 身上,都被人注意到。。 23. 在二十章的事件之后,亚比米勒有些权利(但见25节)提到他的厚待或忠诚(RSV)。这一词( h]esed{[ )也是立约用词的一部分,而这整节的话非常像撒母耳记上二十14、15 ,约拿单向大卫所说的话。 25. 希伯来文动词显示,亚伯拉罕必须多次提出抗议;或许,亚比米勒十分擅长顾左右而言他的技巧。此处使我们对于不断争水井的状况略有认识,因此二十六章又为这事和以撒重启争端,也是不难想像的。 27 ~30.既然立约常以流血来印证(参十五9 以下的注释),27节的牲畜可能是为此目的而给,而七只母羊羔则是善意的馈赠。亚比米勒按照亚伯拉罕的条件接受(30节),便是同意他的声明。 31. 别是巴意为“七之井”(参30节,,,及二十六33 的注释),我们不应当忽略,“起誓”的字根与此类似,不过本句的开头所以是指向30节,而因为一字可能应译为“当”238 。 32. 非利士人在十二世纪初以武力闯入巴勒斯坦;亚比米勒所领导的那一裕大概是最早期的开拓者,也许当时是在作生意239 。 33. 树与神的名字 ~e{l `o^la{m ,永生神,都曾被人认为可证明亚伯拉罕是以当地的方式,敬拜当地的神明。但是这树除了纪念性之外,没有任何暗示说还有其他用途;至于神的名字,司百色指出,它可能是“对一位神明的合理称呼,因他们求告这位神,是要证实一个正式的约定……盼望它永远立定240 。”这名字是神一连串名字中的一个,如 El Elyon(十四18) ,El Roi(十六13) ,El Shaddai(十七1) ,El-elohe-Israel(三十三20) ,El-Beth-el(三十五7) ,每一个都是神的自我启示。参见导论:“a. 神”。
238 见 W. J. Martin, NBD, 'Beersheba' 一文。
239 见 NBD 'Philistine' 一文;亦见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 p.53。
240 Genesis, p.159.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创二十一4 第八日】
八天的等候期间,是初时以撒和以实玛利的分别;后者十三岁受 * 割礼。它后来的功用,是断定婴儿是否能够养活,并且可能和产后的不洁期有关(利十二1~3) 。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8~21 驱逐妻子】
* 努斯典籍中有一个合约,其中包括了禁止正室驱逐侧室子女的条款。创世记的处境有两个不同之处:首先,把他们遣走的是亚伯拉罕;其次,夏甲得了自由,按照一个古代法典(利皮特—伊施他尔 )的规定,她子女的承继权因此被剥夺。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14 别是巴的旷野】
尼革地区南部别是巴(今是巴遗址〔Tell es-Seba'〕 )附近是草原地带,荒凉到可以称为旷野的地步。夏甲被逐出亚伯拉罕的营地之后,往东南流浪,经过尼革比较平坦的地区,直到阿拉伯北部。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14 别是巴是什么地方?那里的概况如何?】
答:别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31 ),是古时的一座小城,离希伯仑城(参19题 )南边二十里,现已变成了荒场。其境内有两口大深井,井的四围有石头凿成的水槽,夏甲与其子被逐时,曾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10-14 )。亚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时,被亚比米勒王的仆人把这口井霸占了,他指责亚比米勒,因此,他们便在这地方彼此立约,起名叫别是巴。亚伯拉罕就在此地栽上一棵垂丝柳树,表示文约的证据,和在树下求告耶和华的名(22-33 )。后来以撒寄居基拉耳时,也与亚比米勒立约,在立约之日,以撒的仆人挖井得了水,以撒就给这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二十六26-33) 。到以色列人分迦南的时候,这城给与西缅支派,名示玛(书十五28-26) ,又名示巴(书十九2) 。撒母耳二子都在这地做士师(撒上八1-2) 。先知阿摩司的时候,这城是著名拜偶像的地方(摩五5 ,八14) ,直到省长尼希米由巴比伦返国,才使犹大余民,分居这城(尼十一27-30) 。
――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二十一32 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巴勒斯坦境内有非利士人吗?】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寄居于基拉耳。在这时候,亚伯拉罕又撒谎了;他隐瞒着自己与撒拉的夫妇关系,以免当地人知道真相后就暗杀他。第二十一章记载一段插曲,描写亚伯拉罕确保自己拥有别是巴井的权利;经文记述:「他在别是巴立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三十二节 )根据二十六章一节 ,我们得知以撒「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二十五26 ,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假设 二十六章一节 所指的亚比米勒 是老亚比米勒的儿子或孙儿 并采用了他的名字。沿用祖先的名称 是埃及和腓尼基王朝流行的习俗。 )
许多权威人士都认为,在主前二0 五0 年(亚伯拉罕的时代 )就提及非利士人是不可能的。EncyclopediaBritannica (14th ed.-s.v.“Philistia” )明确地肯定:「创世记二十一32、34 ,并出埃及记十三17 ,十五14 ,二十三31 提及在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都有年代上的错误。」学者们之所以坚持上述意见,是因为直至目前为止,在埃及文献里有关非利士人的最早记载是兰塞三世时的记录,提及兰塞王在尼罗河上的海战中击败「海上民族」(Sea PeopleS )。当时是主前——九O年左右。学者们假设P-r-s-t(埃及语的「海上民族」 )及其同盟军被英勇的法老王击溃后,便退到巴勒斯坦的南部沿海地区,以那块地方为永久的军事根据地。最早提及非利士人的埃及文献是主前——九0 年的记录;然而,学者若单从上述事实就下结论说,「在——九O年以前从未有非利士人由基提移居至巴勒斯坦」,就是不负责任地违犯了逻辑。
在所有考古学的文献中,希伯来文圣经是最可靠的(因为圣经由始至终都在圣灵引领下写成 ),而圣经清楚记载,早在主前二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居于巴勒斯坦。圣经亦记录了非利士人的堡垒控制若由埃及往巴勒斯坦的北道,使这道路在摩西的时代难以通行(一四四0) 。因此,当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时,绕道而行南路是最安全的了(出十三17) 。由摩西写成的这些记录,显然比兰塞三世的为早;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较早的记录必定是不可靠的。似前有某些圣经批评者认为创世记十八至十九章有关所多玛蛾摩拉的记载是不可靠的,只是一些传说,并非真有其事。但最近发现了于主前二十四世纪写成的伊浦拉泥版,其中有记载所多玛及蛾摩拉均与伊浦拉有商业贸易。由此便显出那些批评者的意见是何等荒谬可笑了。有关伊浦拉泥版中Si-da-mu及I-ma-ar的记载,请参比天拿度的著作(G.Pettinato「“BAR InterviewsPettinato-”p.48 )。因此,上述圣经批评学者的意见被推翻了。非利士人的五个重要城市(最低限度是已被发掘的那些 ),全都显出在许克索斯王朝时代之前已有人类居住。在亚实突所掘出的,在历史年代中可算作最早的一层,肯定是主前十七世纪的遗迹(参看H.F.Vos Archaeology inBibleLands「ChicagoMoody-1977」 P.146 )。在迦萨发现的碑刻文记载有埃及第十二王朝王帝的名字,亚曼念纥三世(Amenemhet III )就是其中之一(同上引书 页一六七 )。由此看来,这些地方在族长时代曾被强大的帝国占据,并肯定有非利士人以前的居民在此地。
对于基提人来说,巴勒斯坦南部非常适于作贸易及长期居留之地。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人属几个不同的种族,有迦菲托人、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基提人以商业活动而著名,他们贸易的范围极广;因此,基提人的的航海者必会发现(甚至较亚伯拉罕为早 )巴勒斯坦海岸气候温和及土地肥美,雨量亦充沛,适合农业发展。基提人无疑会迁居至此地,移民的浪潮一个接着一个。在世界历史里,人类由自己的祖家经过海洋而迁居别处,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所以我们也不要对基提人的移居存惊讶的态度,他们移居过程历时数世纪,由亚伯拉罕的时代已经开始了,直到主前十二世纪,他们循海路进击埃及人不成功为止。由上述论证看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没有真正的科学证据,证明五经里关于非利士人的记载乃不真确及年代误置。
──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二十一20 弓箭手】
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之后,在巴兰的旷野生活,逼使他们学习求生的本领。以实玛利擅长弓箭,不但能够养活家人,或者更容许他找到雇佣兵的工作(书二十一17 ,提到以实玛利之子基达后裔中的弓箭手 )。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21 巴兰的旷野】
西乃沙漠东北部的干旱旷野名叫巴兰。这区域在以东的西面,旷野时代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民十三3、26 ,申一1) ,加低斯也位于此。它与埃及的关系在于商队的贸易和埃及军队对西乃的兴趣。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25~31 水井和用水权】
在别是巴四面的半干旱地带中,水是极之宝贵的资源。牧人和农夫会因为水井和水泉发生争执。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所立的一类条约,有确立水井的拥有权和使用权,而避免上述争执的作用。留意亚伯拉罕所付的七只母羊羔,是别是巴(「七之井」 )一名的起源,同时向基拉耳的居民表示友善。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32 非利士地】
法老兰塞三世(Rameses III 主前1182~1151 )的记录,是在圣经以外第一次提到非利士人。他们属于 * 海上民族(Sea Peoples )侵略者的一部分,在迦南南部五个城邦中定居。埃及人雇他们为佣兵,并且与他们通商。将亚比米勒(闪族语系的名字 )描绘为非利士地的「基拉耳王」,符合历史对这民族的所知。因此这故事可能是指海上民族侵略之前,另一群在这地区定居的非利士人。此外非利士一名,亦有可能是 * 今名古用(anachronism )的案例,所指的是这地区后来的名称,而非亚伯拉罕所遇见的民族。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 32 ,34「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 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命题40} 圣经是弄错了竟然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将非利士人(philistines )放在巴勒斯坦(Palestine )?
〔难题〕最早提到非利士就是巴勒斯坦人或是埃及的文献,大约是在主前十二世纪左右。然而这节经文的记载却将非利士人的出现提早了800年。
【解答】
圣经批判者根据不足的历史年代知识而推论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这不是第一次。最好的例子,就如圣经所记载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是被人想象是在历史上不曾存在的。当在叙利亚的以伯拉(Ebla )石碑(tablet )被发现后,人们认为这两座城是虚构的指责就被反驳了。石碑上确实提到这两座城。至于非利士人何时开始存在的问题,将会有类似的证据出现来见证它的真实性,只不过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根据圣经对过去史实记录的可靠性,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我们相信它所记载的正确性。而且,这些批判者所争论的是出于他们的无知所下的传统误谬。只是由于我们缺少圣经以外的证据来证明非利士人其更早期存在的历史,并不表示他们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不曾存在过。只是目前缺乏较可靠的证据。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二十一33 垂丝柳树】
垂丝柳是一种在砂土生长的落叶树,高度超过二十呎,叶小泌盐。树皮可以用来硝皮,木可作建筑或造炭之用。贝督因人(Bedouin )种植这种繁茂的树木来遮荫,并且用树枝饲养牲畜。亚伯拉罕这样做,可能是与亚比米勒签署条约的表示──充满生机的植物,是将来多产富庶的象征。
──《旧约背景注释》
【创二十一3~4 】
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以撒(Isaac )”在希伯来语上意味着“笑”。当神跟亚伯拉罕和撒拉应许儿子的时候,他们就心里笑了。他们快抱孙子的年龄、就是100岁的时候,却要生出儿子,在人们看来,真是可笑的事情(创十七17) 。以撒的出生,不仅是亚伯拉罕家庭的喜事,而且是所有人的喜事。由于亚伯拉罕和撒拉听到神的话语之后笑了,所以叫其儿子名为以撒(创十七19- ,十八12) 。
——无名氏《创世记十五讲》
【创二十一5 】
「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
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时,年八十六岁(创十六16) ,那是他血气的力量、天然的力量还存在的时候。至于亚伯拉罕生以撒的时候,乃是在他年一百岁的时候,也就是他血气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已经没有了的时候(罗四19) 。今天神所以不能用我们,就是因为我们的时候还没有到。我们真正被神用的时候,真正能把基督彰显出来,在地上维持神的见证的时候,就是当我们是一百岁的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甚么都完了的时候。凡不能等候神作工的人,凡不能让神作工的人,他们只会伸出自己的手去得着以实玛利。凡要得着以撒的,就必须等候神的时候。在那个时候以前,你凭着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没有属灵的价值的,都是反而有害处的。所以,在属灵的工作上,并不是我们作多少的问题,乃是我们得着主多少的问题。
――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一8~13 】
这很希奇,以实玛利不是一生下来就被赶出去的,乃是到了以撒断奶的日子,他纔被赶出去。没有以撒,就没有法子把以实玛利赶出去。人本来没有属灵的,只有属肉体的,就不能把属肉体的工作停下来。这里的原则是说,要到了以撒断奶的日子,就是以撒刚强起来作儿子的时候,也就是以撒得着地位的时候,以实玛利纔被赶出去。
――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一9~10 】
「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这不是撒拉嫉妒。加拉太书四章三十节 给我们看见,这是神藉撒拉的口所说的话,「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这就是说,只有一个是能达到神的目的的,那一个是以撒,不是以实玛利。因为以实玛利是第一个,不是第二个,所以,他所代表的是亚当,不是基督。「属血气的在先,以后纔有属灵的」 (林前十五46) 。属血气的不能承受属灵的产业,不能达到神的目的。第二个是以撒,所以以撒是代表属灵的,是能承受神的产业、维持神的见证的。
――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一17 】
「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照原文另译 )
以实玛利是使女所生的儿子,是亚伯拉罕在信心道路上失足的果子。他的确必须赶出去,但并非就此离开神的面,再不受祂的看顾和管理了。要知道,神的拣选,并非弃绝那些未蒙拣选的。神所以拣选人,乃是要他们去服事其他的人。当圣城建造完成的日子,列国都要在城的光中行走。因此,求主保守我们的心,使我们不至鄙视那些被目为「恩典以外的人」。
―― 摩根《话中之光》
【创二十一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
可怜的夏甲!本来她以为这孩子成了亚伯拉罕的后嗣,现在竟然在沙漠的旷野是无家可归的幼童,毫无帮助。他们的需要是水,没有想到这居然那么近就有。他们不必挖掘新的水泉,只要开他们的眼睛。我们也需要有明亮的眼睛可以看见:
基督完全的工作——赎罪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不必加上一滴眼泪,或是祈祷,或是许愿。祂曾说过:「成了!」到天上将主带下来,或是到深渊将主带上来,都同样不需要。我们只要睁开眼睛,看耶稣所作成的,知道一切都已完全了神的律法。
主神赐予的恩典——神在基督里,已经将生命与敬虔的事赐给他们。一切的恩惠与恩赐都在基督里,因为神的丰富都居住在祂里面。可惜我们看不见。我们心中的眼睛没有睁开,不能看见我们蒙召的盼望,基业的丰富,以及神浩大的能力。我们若知道一切,必时刻支取神的丰富。
天父怜爱与安慰——夏甲的忧苦,好似马利亚在耶稣的墓前,明明安慰就在前面,却不知道。悲哀好似我们眼睛的绷带。人生虽有忧苦、孤寂与幽暗,但是神是相近的。你若求祂,祂必亲近你,而且指向安慰的水泉,要你啜饮。有沙漠就有水泉。孩子一有危险,必有主的使者来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