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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创世记 第38章


圣经综合解读

1「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

2「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那时」指约瑟被卖到埃及的时候,犹大可能比约瑟大3岁,此时大约20岁。他离家与迦南人生活在一起,无论是信仰、道德和家庭都遇到了极大的难处。
「亚杜兰」原文意思是「人的正义」,「亚杜兰」比希伯仑海拔低,所以说「下去」;「希拉」原文意思是「高贵的家庭」;「书亚」原文意思是「财富」。这一幕场景正好表明了犹大的属灵实际:他卖了约瑟以后,自己也迷失了方向,离开了父家,一路走下坡路,到人中间去寻求「正义」、「地位」和「财富」。
「亚杜兰」位于希伯仑西北约24公里,后来属于犹大支派()),因大卫藏身「亚杜兰洞」而出名())。
雅各在长子流便())、次子西缅、三子利未())都堕落之后,又看到四子犹大的远离。虽然雅各已经悔改,但还要继续承受罪的结果,因为神对雅各的拆毁一定要「直拆到根基」())。

3「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

4「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

5「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

6「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她玛。」

7「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

8「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

9「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10「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11「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她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她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12「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

「得了安慰」原意是「哀丧期过后」。
「剪羊毛」通常在三月初、母羊生小羊之前一个月进行,这样可以刺激母羊多吃草,羊毛也可以在夏季重新长出来,好在冬季御寒。牧人将羊群集中在一个地点剪羊毛,羊毛也在此处加工、染色,并织成布料,剪完羊毛后会有庆祝的筵席())。
这事可能是在犹大40岁左右发生的,大约是埃及七个丰年结束的时候。
上图:犹大离开希伯仑后,在亚杜兰、基悉、亭拿一带生活。

13「有人告诉她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14「她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

15「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

她玛显然了解犹大不是一个敬畏神的人。如果犹大像约瑟那样害怕「得罪神」()),她玛的计谋就不能成功。但犹大并不敬畏神,他连弟弟都能卖掉,在道德上更是毫无底线。
「作寡妇的衣裳」古代的寡妇有特别的装饰表明身份。当时的寡妇和已婚妇女都不蒙脸,而妓女会像新娘一样「用帕子蒙着脸」。

16「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她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

17「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她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

18「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她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

上图:主前8-6世纪的印,可以用带子穿起来。现藏于以色列博物馆。

19「她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

20「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

21「就问那地方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那里?』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

22「他回去见犹大说:『我没有找着他,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

23「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

24「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她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

才「过了三个月」,犹大不但忘了自己曾经「行淫」,还自以为义地要惩罚儿媳妇的「行淫」。世人不是不知道罪和公义,而是采取双重标准:以公义挑剔别人,以慈爱宽容自己。但神的标准却是:「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
犹大灵性的下坡路从「离开他弟兄下去」开始,到本节已经下到最低点。一旦他到迦南人中生活()),很快就与迦南人通婚()),接着下一代就开始作恶()),自己也变得口是心非()),失去了道德底线());但另一面,他又竭力地掩饰自己的罪()),维持自己在人面前的名誉()),还假冒为善地伸张正义())。

25「她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

上图:英国犹太教大拉比Solomon Hirschell(1802-1842年任职)的印。

26「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

「她比我更有义」并不是说她玛没有罪,而是说相比之下,比犹大好得多。神借着这样难堪的事实,逼着自以为义、好面子的犹大不得不公开认罪,承认自己的不义,这就成了犹大灵性的转机。「不再与她同寝」表明犹大真心悔恨,痛改前非,结果就在众兄弟之中承当起了长子的责任())。
我们在亚当的天性里,也总是和犹大一样站在自以为义的地位上,用真理去审判自己以外的人、事、物。直到圣灵借着十字架来对付我们、光照我们的时候,我们才会发觉,原来别人「比我更有义」,因为我们是「得知真道以后」还「故意犯罪」())。
本章的事实告诉我们,以色列全家如果继续在迦南人中间生活,很快就会被迦南人同化,消失在世界里。因此神要兴起饥荒,把他们带到埃及,让他们在那里「被埃及人所厌恶」()),甚至允许埃及人「加重担苦害他们」()),最后却使他们「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成为「耶和华的军队」())。

27「她玛将要生产,不料她腹里是一对双生。」

28「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

29「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

30「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

她玛竭力追求自己所追求的,似乎是靠着自己的计谋得了后裔,但神却在最后关头改变了长子的次序,显明「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谢拉」是人所认为是头生的()),神却拣选了「法勒斯」()),大卫和耶稣基督都是「法勒斯」的后代())。
在本章的历史中,我们看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但「女人的后裔」())弥赛亚却将生在这些有污点的人当中,乱伦的她玛、妓女喇合、摩押女子路得和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都被神放在弥赛亚的家谱里()),这正表明「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犹大的事情告诉我们,人并不是凭着自己的「义」来换取恩典,而是因为自己没有「义」,才需要神为我们预备白白称义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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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插曲

第三十八章在现代学术研究上,通常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传统,而与约瑟的历史毫不相干。依照一些学术研究,它属于创世记的家谱才对,而不应与族长故事相联,它给我们关于犹大支派早期历史一些秘藏数据,却没有告诉我们任何关于雅各一个真实儿子的事。

(一 )

这种意见当然有理。其中一点,是我们很不容易从时间表上找出此事件与约瑟生活有关。

按照那时间表,雅各的众子(包括犹大在内 ),在约瑟失踪后大约贰一十年去埃及买粮食。因为本章第一句暗示犹大在约瑟离去之后,立即娶了他的迦南妻子,这便是剩下大约贰一十年给她生三个儿子,长子珥长成并且娶他玛为妻,后来死了(按照经文是因‘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次子俄南未能尽他对最近亲兄弟的义务而被处死了。他玛回她父家等候第三子示拉长大成亲,犹大自己的妻子死去(故事说是‘过了许久’ ),他玛采取最后的权宜办法去作妓女,其时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而犹大自己要寻求性欲发泄,在路旁召了她,并且造成身孕。法勒斯和谢拉生下来,其后犹大在饥荒来临的后期,与他父亲的家庭再次联合。当然我们不必把约瑟的时间视作为完全正确,但是我们要把这些时间加以相当延伸,才能容下这一切事情。似乎三十年比二十年更为恰当。

这并非一个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只要我们肯接受约瑟故事的必然结果。这里以‘小伙子’便雅悯作个例子,当他会晤约瑟的时候,他会是三十岁左右而不是二十岁左右。而年迈的雅各还有十七年的寿命,当他下埃及时,不是一个八十岁左右的人,而是九十多岁了。为求配合这小小的插曲而广泛牵连主要的约瑟故事的内部条理,是否必要呢?

但是更危及把这故事排成与其他更大故事相一致的作法,则是事实上犹大的儿子及孙儿作为一支派或支派再分的名字,全部在别处家谱名单中出现过;通常在犹大支派之内,但有时却不是,其至在非以色列家族中出现。请参看珥在是与示拉联合在一起,俄南或阿南在是一个以东族人;示拉、法勒斯与谢拉同出现在;谢拉又出现在(是一个以东族人 )和(一个西缅族人 )。我们在本章似乎面对支派的类目搀入族长故事之内,正如那用以色列代替雅各之名字一样,详列以色列的儿子的数目为十二个也是人为的。

(二 )

由这些困难看去,则一些学者主张三十八章乃是一个捏造的故事,用以说明:第一,犹大分出来,作为迦南南部一个独立整体,与全部北方支派(仍然保留以色列的名字 )相对恃;第二,犹大与土著人之间有奇怪的密切的联系;第二,犹大家族不停变动的命运,突出地表现在早期珥及俄南家族的消失,和法勒斯家族(在这故事则是他玛活泼的双生子 )的出现,作为联盟中的支配集团。

况且,保留这传统,以法勒斯乃大卫王所属,从犹大分出来的一支,并非毫无意义。换言之,在征服巴勒斯坦之后发生的一切进展,所得的合法地位,是以个别人物的传统形式追溯至族长时代。

然而这是一个有影响力的故事啊!我们已经认识到有一个十二支派的计划偷偷地在创世记稍后的故事中插进来,但是这不能阻止我们坚时这些故事有历史根据。为甚么类似的事不在这里发生呢?读本章而不相信在它背后有一个实在的家庭悲剧和阴谋,则近于不可思议。看到细节那么的精确,人物轮廓那么的鲜明,人性动机与努力交织得那么的有趣,我们心里便知道,学者们说它只是捏造,未免过份了。我们或者不能解决它所连带的全部问题,但是,我们不能把它完全置之不理。

正义(续 )

(三 )

那么,我们且来专心考究这故事的‘人性’核心,这是环绕于‘利未拉特’("levirate" )婚姻的风俗。依这风俗,大伯小叔有娶那无子嗣兄弟的寡妇的义务(利未拉levir )是拉丁字的‘大伯和小叔’。这种婚姻的第一个儿子便当作已死之兄弟的儿子,并且继承他的财产,也维持他的姓名。这样的一种制度在像族长制度的社会中不会引起不能克服的困难,因该社会许可多妻,而在本章则是义务的,但是,在一夫一妻的社会,正如后来的以色列社会大体不易维持了。这或许就是容许大伯小叔推辞这义务;不过要在一个公开的场合中,因他不肯尊重死者之名,而寡妇有权吐唾沬在他面上。这风俗在新约时代仍然有,因为,它也在耶稣与撒都该人的一个争论之中出现,但是我们无法知道当时实行的程度。

尽管如此,珥的兄弟俄南在这件事上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而且当他拒绝与他玛尽婚姻的责任时,他便有罪而被耶和华处死了。传进英语的"onanism"一词,作为手淫的委婉用语,但是就上下文看,比较可能的是指俄南所用以逃避责任的办法,如今称为性交中断,或在未完成性行为之前撤出。英语制造这个名词,未意识到这是他们对性事的无知,及他们对性偏差的批评。很容易想象出本章中所提及的青年男子心中,因过份热心的父母或教导所引起的恐惧。

(四 )

然而我们所最关心的,不是迅速加于珥及俄南的审判,而是在犹大与他玛故事最终的审判。

犹大初出现时,是一个骇人的伪君子,但是他最终承认他的错并且蒙了恩典。作为一家之主,他务使俄南娶他玛,但是虽然在俄南死后,他让她以为示拉会娶她,最后却未把她给他。我们不知道他的理由,但大抵上归结起来,是因为他玛本人与他两个儿子的早丧有关,而不愿意他的第三个儿子冒同一个险。后来他自己的妻子死了,在居丧之后,他去探望他的家人,而当他往那里去的时候,在路旁勾引了一个女人,这女人他以为是妓女,事实上却是他的媳妇假装。他应允给她一只山羊羔作酬劳,而且同意在未给山羊羔之前留下当头给她。这当头包括他私人的印章,挂在他颈上的带,和他的杖。那杖可能用一些特殊方法雕刻或装饰的。当然这些东西会立刻认出是他的,而他又必然是要拿回的。但是当他送去山羊羔而无法找到那妓女时,他却宁愿失掉这东西,而不要在大众面前出丑,并指望那女人不要再出现。

三个月之后,他听说他玛怀了一个不知名的男人的孩子。不加思索他便假定她去当妓女,而毅然宣判她死刑。但是此时他玛把她所得作为当头的标志提出来,他便被逼公开承认他对她的损害。我们可以怀疑在其他情形之下,他这样的一个人会否如此悔罪行,但是至少当他被逼之时,他承认双重标准的罪过;这是历代以来男人常常惯用的分别他们自己性的罪行,与女性的性犯罪。

他玛正如以前的撒拉和利百加一样,给我们的印象真是可畏的女牲。作为一个无儿女的寡妇,她在当时的社会几乎不可能有身价的。但只要有一个孩子,男孩更好,便可以给她地位和安全。然而她的大伯小叔和公公都用最残忍的手段──拒绝给她那家族风俗所定最低限度的权利。不过他玛不像夏甲那样独自哭泣;只要有办法的话,她不会穿着寡妇的丧服度余生。她所采取的策略当然是背城借一的办法。这也是一个聪明的策略,她准确地猜测犹大会那样做,就是当他在路旁看见她以及后来真相大白时,他所作的。尤其是使其自陷法网的当头,诚是妙计!

这女人虽做错事,但是我们在故事中,发觉并没有撒拉和利百加那样的复仇心。她们是成功的女人,而决心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守住她们的成就。他玛是个无权无勇的寡妇,在一个连既得的权利也受剥夺的情境中,为公平的对待而奋斗。我们或许要责备她所做的,但是我们的责备却被对她的同情与敬佩掩盖。

(五 )

犹大与他玛乱伦结合的后裔,便是法勒斯与谢拉这双生子。法勒斯的名字也有像创世记中常见的人物出生的故事中相同情况,这种情况已很久经未再出现。但是关于这逼人而又可怕的故事,却有更进一步的特色值得一提。它没有表示出不少创世记的故事所表达的恨恶外国人的心理。犹大不像以撒和雅各两人那样,只从米所波木米的亲戚中找妻子,他娶了一个被人恨恶的迦南人,而故事的女主人本身便是一个迦南女人。这使我们想起摩押女子路得,她是个年轻寡妇,在与他玛类似的情境之下,也设法以她的专一和忠诚来对待神的百姓。这两个女人因此被拣选成为大卫王的家族先母。

最后,本章之位置,本来应排在约瑟的故事完成之后。不过它放在这里,却有相当的戏剧意义。它在约瑟的前途未决之际给读者制造悬疑,充份表现犹大的品性,而且为我们准备一点在第四十三章中,他兄弟的慷慨好义的姿态。但是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乃是它强调雅各的家庭所掉进去的严重窘境,因争竞和不贞而扯裂开了。就这意义说,它诚然属于这叙事诗前言标题‘雅各家庭的历史’。

--《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丁道尔注释

创世记第三十八章

犹大和他的后裔

本章在整个家族故事中,有其重要地位,它确定了犹大族中的长幼顺序,并对的王室族谱有所贡献。它虽打断了约瑟的故事,却也达到一些目的。它令读者好奇心倍增,因为约瑟的前途未卜;它布置一个背景,使得以下即将描述的约瑟的信心与忠贞,显得格外稀罕;它也将十兄弟中最具领导力的人作了生动的刻划。有人主张,本故事的主角乃是将支派拟人化,这说法并没有充分的理由,纯粹是揣测,缺乏任何支持。这个故事(就像样)前后一致,细节精确,可为其角色与事件的真实性作有力的辩护。

不过,这些人的罪和计谋都有其家庭意义,这个故事只能由此来领会。因未来有赖于他们的抉择:故事的情节绕着他玛转,她本有权成为犹大继承人的母亲,所以她先前连续的挫折,以至于最终的胜利,成为关注的焦点。路得记成为同一主题的变奏曲,不过层次更高;这两次事件都涉及弥赛亚的世系,但当事人毫无所知。

1~11.犹大家有无后之虞。在1、2节中,犹大对婚姻的作法十分轻率,类似参孙以下),他的迦南妻子之名未被记下,正如后来那非利士女子一般;直到她的故事结束,读者只知道她是书亚的女儿(12节)。亚杜兰位于耶路撒冷以南或西南一带,在迦南地被征服之后划归犹大族(,后来因大卫藏身于该处洞穴而出名。

7.珥未说明的恶,以及俄南被指出的恶(参9、10节),是因与子嗣危机有关才记录下来。同时,它也令人注意到,这蒙拣选的家庭道德直线下落,惟独约瑟出色的敬虔之心,才得加以暂时拦阻。在创世记中,只要信心不再是积极的动力,便会立即远离恩典。这现象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不过,这个模式在士师记中最为明显。

8~10.尽小叔的本分(RSV),这句话在希伯来文仅由一个字表达,由此可见,这已经是当地的习俗,虽然当时尚未有以下的律法。旧约有三次提到这项规定(以下),每一次都不受欢迎,主要是因为男方当事人看重家产的分配只想自己得着。俄南的大恶,是因他明知故犯,得罪家庭,得罪寡妇,也得罪他自己的身体。英文译本均未能表达出,这是他一向的作法。当(9节)应当译为“每当”。

11.犹大缺乏诚意,由一拖再拖可以看出(14下、26节),因为他显然把他玛视为克夫之妇,不愿让最后仅存的儿子也去冒险,又不愿将这话说出口,免得惹他玛生气。

12~26.他玛的计谋。他玛非常在意自己应当成为犹大长子世系的母亲。24节最后一句:“把她烧了”,显示她甘愿冒此危险;犹大在26节承认的话,证实她绝命的一步击败了不公义。她流露出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像以斯帖、雅亿、利斯巴等人一样;不过此段经文一如往常,并没有批判她此举是否有违道德。然而,其背景,即约瑟的故事,间接使她成为强烈的对比,因为在比她加倍恶劣的情况中,信心仍能彰显,而且得蒙高举。

12节以下.剪羊毛是节庆的时期(、36),迦南人的宗教鼓励淫乱的仪式与生殖魔力,更强化了当时性的诱惑。21、22节的妓女一字,显示他玛扮成宗教仪式中的淫妇,也许是要让她的受害人不起疑心280。14节的帕子似乎证实此点,因为(若亚述的律法可作佐证的话),除了(已婚的)宗教仪式淫妇外,其他的妓女都不会蒙帕子281

这就是犹大婚娶时的世界。先知们(如指出,在以后的世代,它为以色列带来何等的腐败。

18.由带子可看出,此处的印不是戒指形,而是挂在脖子上的印章(可能是圆柱形的),这是有身分之人装束的一部分。杖,常雕着花纹,也是权势的表征:参25节。

24.我们不必猜疑犹大的暴怒是否故摆伪善姿态,不如说他对男女存双重标准,这是更深一层的不真诚。以上所引过的,是最早斥责这种态度的言论之一。

27~30.他玛的双生儿。这回出生前的挣扎,有些类似雅各和以扫;至此,这充斥风暴的一章有了圆满的终结,为犹大族未来的发展奠下基础。红线事件是一个家族常会津津乐道而传流后代的那类细节;法勒斯(“迸出来”)在族谱上列为长子,大卫是他的后代(以下),基督亦然。

280 M. C. Astour, JBL , LXXXV, 1966, pp.185-196, 尤其见 pp.192f;其他地方的论证与资料似乎缺乏关联。

281 不过,15节是以常用的字指妓女,因此 Speiser 的看法或许也对,他认为是犹大的朋友用了宗教术语,“为要将这次桃色事件的社会层次升高”。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亚杜兰】

亚杜兰位于萨非拉(犹大山地和平原之间的谷地 和合本「高原」 ),学者考证为希伯仑西北的玛德库尔酋长遗址(Tell esh-SheikhMadhkur 。其高度当比希伯仑(海拔3-040呎 )为低,因此说犹大「下」到亚杜兰很是恰当。

──《旧约背景注释》

兄终弟及婚姻】

英年早逝的人如果无后,就会在产业的继承上构成疑难。兄终弟及的制度是解决方法之一。依照创世记第三十八章的概略,死者的弟兄有责任使寡嫂怀孕,好使兄弟的名字(以及当得的遗产 )可以传给所生的婴孩。类似的规例可见于 * 赫人法律第193条;路得记四章所记的,可能也是另一个形式。所详述的律法,容许死者的兄弟拒绝承担这责任,条件是他要在公开仪式中受寡嫂侮辱。犹大在本段所遭遇的情形,大概就解释了这律法为何有制定的必要。贪财的弟弟(俄南 )拒绝使他玛怀孕,因为这样做会分薄了他至终要得的产业。

──《旧约背景注释》

寡妇】

在经常有疾病和战乱的社会中,寡妇十分常见。以色列应付这问题的方法,是兄终弟及婚姻(为死去的丈夫立后 ),以及容许年轻寡妇在服丧期后从速再婚。她们有特别的衣着,来表明其寡妇身分。由于寡妇没有分受遗产的权利,律法特准她们在已经收割的田中拾取遗穗(得二 ),又保护她们不受压迫。惟有祭司的女儿才有权利光荣回归父家

──《旧约背景注释》

亭拿】

本节所述城镇的确实地点无法肯定。在分地的名单和参孙的事件中,这地名多次出现,与犹大支派在山地南部的属地有关(可能是米克纳以革伦遗址〔Tel Miqne-Ekron〕东面三哩半的巴塔希遗址〔Tell el-Batashi〕 )。

──《旧约背景注释》

作寡妇的衣裳】

寡妇和已婚妇女一样,都用不着蒙脸。然而寡妇有特别的服饰来表明其身分。这些衣着给予她们法定的权益,如拾取遗穗及领取什一奉献的一部分等。

──《旧约背景注释》

伊拿印】

记载中两次提到这地方,支持这是地名,而非比较传统的翻译如:「空旷地方」(KJV )、「岔路口」(武加大译本、他尔根〔Targum〕 )等。它或许就是以楠,名字可能来自当地的水泉。然而除了指明它在犹大支派属地以外,其确实地点则无法肯定。

──《旧约背景注释》

娼妓】

迦南文化在 * 丰饶崇拜中使用 * 祭仪娼妓,以增强生产能力。母神 * 伊施他尔或 * 亚拿特(Anat )的神庙之中或附近,住着脸蒙帕子的信奉者,象征 * 巴力或 * 伊勒神的新妇。

男子在开始耕作或剪毛、产羊等重要日子期间,就会来到神庙使用这些祭仪娼妓。这样做的意思,是对神祇表示尊崇,并且重演神明的婚礼,以求保证田地和牲口多产丰饶。

──《旧约背景注释》

印、带子、杖】

古代近东签署文件的一大特色,是圆筒印章的使用。这种印章有镜像铭刻,可以滚在泥版,或印在封蜡或泥丸上。

* 初铜器时代之后几乎每个时期,都有主要是用宝石或准宝石雕制的圆筒印章,被考古学家挖掘出来。印章通常用皮绳穿起,挂在印主的颈项上。巴勒斯坦比较常见的则是只在一个平面上有刻纹的印章。本段提到的另一种身分证明,是可以帮助走路,驱赶牲口,又能充当武器的杖。这是私人对象,所以很可能经过雕刻打磨,能够显示物主的身分。

──《旧约背景注释》

处死娼妓】

娼妓和淫妇的刑罚通常是用石头打死。他玛被判烧死很是罕见。在其他地方,只有祭司女儿行淫和乱伦,才规定判处这刑。

──《旧约背景注释》

例证

「犹大」】

流便有长子的名分,应该是家业的继承人,但是由于他情欲的罪,以致丧失了这福分。我们也应省察,是否有什么罪潜伏在里面,不然就得不着神的恩惠。

纯洁无暇的生命,如洁白的花那样尊贵。清心的人必有神的同在,因为神的事向聪明人隐藏起来,却向他有清心的显露。清洁的心是神要用来作盛水的器皿,为解除人的干渴。清水是应保持洁净的,不可污染。可见清心是比任何恩赐更为可贵。试探虽然是难免的,你也并不比别人强;但是你若经常活在圣灵里,靠祂行事,必蒙保守,不会被世俗玷污了。

宝血洁净——「祂儿子耶稣基督的血,必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救主保守——「主是信实的,要坚固你么,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

圣灵充满——「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么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神能以犹大使我们的性情改变,并且启示基督的能力

──迈尔《珍贵的片刻》

】「她比我更有义。」

犹大的罪恶,不仅是肉体方面的,还有属灵方面的。他取了迦南人书亚的女儿为妻,这种和迦南人通婚,是神对选民所严加禁止的。

他玛所用的方法,固然邪恶,但她的动机,却是切望不使死人的名,在以色列中被涂抹,这一点是犹大身上所缺少的。这件事使犹大认识了他的罪恶,因而说了「她比我更有义」的话。

―― 摩根《话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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